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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夜读书笔记(通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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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屁孩日记》500字读后感

范文类型:日记,读后感,全文共 4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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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下午,我和妈妈在清丰名著书屋买了两本《笑猫日记》分别是《球球老老鼠》和《绿狗山庄》。

回到家,我拿起《球球老老鼠》这本书就津津有味地读起来。《笑猫日记》是由杨阿姨写的,《笑猫日记》说的是一只会笑的猫和一只长寿的老鼠,会笑的猫是“笑猫”,长寿的老鼠是“老老鼠”。说猫和老鼠之间发生的有趣的故事,大家一定觉得猫会吃掉老鼠,但是不会,“老老鼠”是一只善良的老鼠,“笑猫”之所以叫“笑猫”是因为这只猫会笑,它能表达微笑、冷笑、大笑、皮笑肉不笑。《球球老老鼠》中讲的是一个活了几万年的万年龟把老老鼠变成了一个球球的故事。

我读了《球球老老鼠》的这本书,我想:猫和老鼠相处多不容易啊!球球老老鼠喜欢“笑猫”的儿子“三宝”我觉得“球球老老鼠”是一个非常善良的老鼠,我感受到了它对“三宝”的爱,他想时时刻刻陪伴在“三宝”身边,它自己变老了,“三宝”长大了,在最后坏人把“三宝”踢飞了,“球球老老鼠”就是就用自己的身体撞坏人,坏人被赶跑了,老老鼠却受伤了……

《笑猫日记》真有趣,我以后一定要多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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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苦儿流浪记优秀读后感8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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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个暑假,我看了芬兰著名女作家图韦·杨松的《魔法师的帽子》,里面说的故事可有趣啦!在一个春天的早晨,姆咪特罗尔在一座高山上捡到了一顶黑色圆筒帽——魔法师的神奇魔法帽,而把它带回家,谁也没有想到,这么小小的一顶帽子却可以把整个姆咪谷搞乱啦:它不但把姆咪特罗尔变成一个怪物,而且还把水变成甜甜的木梅汁;它把姆咪家变成一个大森林,把鸡蛋皮变成五朵会向前后左右上下的又会飞的小云彩 …… 一件又一件稀奇古怪和令人惊讶的事连连发生!全部都是这神奇的魔法帽的“功劳”。到最后,在魔法师的帮助下,姆咪谷才总算平静了来。

在这众多的人物之中,我最喜欢可爱的小姆咪特罗尔。在他的身上,我发现了他的善良友爱和团结互助的好品质。他和小嗅嗅互相在对方的的心里埋下了友谊的种子,小小的种子已经开花结果了,他俩像亲兄弟一样,俗话说得好 : “多一个朋友,多一份力量。” 姆咪们十分团结友爱,他们也十分爱冒险,有一次他们出海钓鱼,钓到了一条几百斤的大鱼,正当大鱼准备把他们拉下海时,他们齐心协力反而把大鱼给拉了上来。他们的团结可以把所有的困难都消灭,他们十分团结,吵架完后又和好如初,真是团结有爱的一家人!

还有另外一个人物赫木伦,我十分敬佩他做事情十分专注,虽然他看上去呆头呆脑的,为了研究植物,一路走一路研究植物,还把它们收集起来,然后走一下停一下地忘我地走进了哈蒂法特纳人的领地,甚至撞上哈蒂法特纳人的晴雨表才知道自己走错路了。但想一想,正是他这个全心全意专心致志地做好一件事情的精神,才使他成功地收集了许多植物标本。再回想一下我自己,真有点惭愧。在学习上,我老是容易开小差,不够用心,所以成绩老是提不上去。如果我在学习上也像他一样专心致志地投入,我想把我的成绩一下升高也不是难事。“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坚持就是胜利,我要向赫木伦学习,学习他那全心投入专心致志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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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明朝那些事读后感想心得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7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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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千五百多年前,孔子教学和生活中的点点滴滴,被学生片片段段记录下来。这些以课堂笔记为主的记录由他的学生编写,后来记成了《论语》。

我们会觉得,《论语》好像没有很严密的逻辑性,很多是就事论事,里面也很少有长篇大论的文字,几乎每一则语录都很简短。其实,无言也是一种教育。

我们都说孔子是圣人,圣人就是在他生活的土地上最有行动能力,人格魅力的人。孔圣人带给我们的是一种在大地上生存的信念,他这样的人一定是从我们的生活里面自然而然地生长出来,而不是从天而降的。

与西方不同,中国哲学系崇尚的是一种庄严、理性和敦厚之美。《论语》中孔夫子的形象,就是这样一种审美理想的化身。

在孔夫子这个形象身上,凝聚着他内心传导出来的饱和力量。只有当天地之气凝聚在一个人心中的时候,它才能够如此强大。这是一种力量,我们如果学会了提取锻造这种力量,我们就能够获得孔夫子那样的心胸。我们看到孔夫子的态度非常平和,而他的内心却十分庄严。因为其中有一种力量——信念的力量。孔夫子是一个特别讲信念的人。

宋代开国宰相赵普也曾经说过自己以半部《论语》治天下。可见《论语》在古代社会生活和政治生活中发挥的巨大作用以及古人对《论语》的推崇与敬仰。

子曰:“天何言哉?4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论语》·阳货)孔子对他的学生说:“你看,苍天在上,静穆无言,而4季在轮转,万物生长,天需要说话吗?”《论语》的终极传递就是一种态度,是一种朴素的、温暖的生活态度。孔夫子正是以此来影响他的弟子。

大家知道,儒家理论的核心和最最精髓的东西,除了“恕”字以外,还有一个字就是“仁”。

孔子的学生樊迟曾经问过孔子什么叫仁?孔子只回答他两个字:“爱人”。爱别人就叫仁。樊迟又问什么叫智?孔子说:“知人”。了解别人,就是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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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读书心得体会读后感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读后感,全文共 6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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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暑假,我研读了《课堂教学的50个细节》—书,感触非常深,这也许是我从教以来对我感受最深的值得鉴的一本好书。我从教学方法探索、教师的语言行为、课堂突发事件、学生的学习状态等几个方面入手专心研读,郑老师抓住了以上几个细节的关键核心问题来进行研究,但在现实教学中这些大多是被我们忽略了的或完全不以为然的小问题,而在郑老师的眼中却成为了非关注不可的大问题。

曾经听有人说 “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是啊,连小事都做不好的人,谈何做大事呢?更何况课堂教学中根本就没有小事可言。教学中的每一个环节都应该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师生的语言、行为、举止,都应该严谨得体。本书中,郑老师对教学方法、教学过程、学生的学习情况、教师的语言、教学中的参与程度、教师的手势、甚至是教师的行走路线都做了较为细致的分析和周密的阐述,仔细的品味,确实有理有据,不容忽视。是啊!只有读了这本书之后,我才感觉当一名老师难啊,特别是要做一名时刻都关注细节的老师,更是深感压力之大。

课堂教学是对教学智慧的挑战,教师在解决一个问题时,要敏锐地察觉到还存在的其他问题,并且着力对后者进行思考与探索,在问题的深入探究中,形成自己的智慧和独到的教学本领,才能形成自身的教育教学智慧。关注细节,将是提升教学智慧的必经之路。我们应该努力把细节做到位,让我们的课堂散发着和谐与美丽,让我们的学生在和谐与美丽中掌握知识,培养能力。课堂教学也是一个艰辛的的旅程,我们要脚踏实地的,一如既往的坚持探究每一个细节问题,如果说一个细节就是一朵最美的小花,那么我们应该致力于将其编织成世上最绚丽多彩、最赏心悦目的花环。让我们一起来采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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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德国,一群老鼠的童话》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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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兔子坡的原因是因为兔子坡这个故事能教给我做人的基本守则,以及一些道理,而且,它的名字真的是非常可爱。

我喜欢兔子坡里面的新邻居,因为它们以善良宽容的心灵使大家都喜欢上了新邻居,也改变了对新邻居的看法。

故事是这样的。忽然有一天,小乔奇听说新邻居要来了,然后就对老爹和老妈说。整个兔子坡沸腾了起来,大家都在议论,这个新人家到第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新的一家人就要来了!乔奇老妈担心他们不是庄家人,不老实,搬来搬去的,像上次那个邻居似的。而且现在整个坡也没有一点菜了,要是想吃菜那么就只能去十字路口的那个胖男人里拿。但是兔子老爹很想测试一下他们到底是坏人还是好人,善良吗?于是就在新来的一家人行驶的车前装作晕倒了。新来的一家人不但没有碾上老爹,并且还把老爹轻轻地放进了草丛,并在路边立了一块牌子,上面写着:请爱护动物。老爹很高兴,也放心了。

过了几天,小兔子乔奇在玩耍的时候不小心受伤了,正巧被新来的人家看见了,新的一家人把小乔奇带回了家精心调养。其他的小动物们都以为小乔奇被新来的人家抢走了,并且伤害了乔奇。虐待乔奇。于是小动物们开始报复,肆意踩踏新来的人家的菜园……新的人家又种了一遍地,并且在菜成熟的时候,把伤已经好了的乔奇带出来,还把菜都割了一些,请小动物们吃个饱。小动物们被感动了,从此和这家人和睦相处。

我学会以后做人不能只考虑自己,那样的话太自私了,不要斤斤计较,如果他人伤害过你自己,不要记仇,可能中间是有误会的,一定要宽容的对待他人,那样的话别人也会宽容待你。而且对什么事情都要乐观,积极向上。而且做事的时候要先想,多听,少问。要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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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易经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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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玲是一代才女,她的人生早熟、奇特、充 满传奇色彩,她的性格聪慧、执着、特立独行、不受束缚,她对周围的事物有着敏感、深刻、独到的认识,她的作品凄幽、秾艳、苍凉,充满了人性的主题。《金锁记》是她的早期作品,发表时她不过只有二十三岁,但作品已经是相当成熟,从取材的视角、思想的深度和表现技巧方面,都有突破,当时及后世的评论家都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这篇小说题目叫《金锁记》,为什么叫“金锁”呢,我认为是女主人公七巧被金钱套住,为自己带上了黄金的枷锁,别个爱她,她爱钱,最后葬送了自己的幸福,就连她的孩子的前程和幸福都葬送了,当然这金锁也可以理解为封建社会的腐败。

从这篇小说中也可以读出一些封建社会的腐朽思想。过去结婚娶亲,大户人家讲究门当户对,小户贫穷人家想攀附权贵。七巧嫁到姜家,她大哥是高兴的。尽管七巧嫁的只是一个残疾人。姜家却是打心底瞧不起她这样一个出身卑微的人,连底下的丫鬟都敢对她议论纷纷。这样势力的思想在今天也是存在的。一个人当了官,底下便有许多人吹捧他,一旦这个人没落了,那些原先吹捧他的人便会烟消雾散。有一句俗语说得好“富在深山有远邻,穷在闹市无近亲”。

读完全文,我七巧的感觉从先前的无理取闹而厌恶,到后面更多的是同情与可怜。生活在那样一个没落的时代是不幸的,七巧所受到的种.种不公正的待遇也不是她能逃避的,所以她只有选择反抗——以自己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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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培根论人生》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1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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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的道路没有一帆风顺的,它岔道横生,充斥着许多的困难和挫折。

人生犹如宽阔的海面,它时而平静,时而波涛汹涌,正如高加林的人生一样,有平静也有曲折,艰难困苦与欢声笑语并存着。

《人生》是路遥的一部中篇小说,它以高加林的经历为故事线索,展现了一幕幕画面,体现了艰难选择的悲剧。高加林是农民的儿子,但他有理想,也有抱负,高考的落榜使他受到了一次打击,他内心是多么的苦闷啊!而他教师的职业被明楼的儿子三星给无理的顶替了之后,这个赋有才华的年轻人又一次遭到了打击,我能体会到他那时的痛苦与心碎,他是那么的热爱这个职业,而如今却被他人所取代。无可奈何,他回到了村里,开始了地道的农民生活。在他人生的低潮期,一个可爱、活泼而且善良的女孩巧珍走入了他的内心世界。他们两人开始相爱,初恋是美丽的,也是激情澎湃的,但是好景不长,他们之间面临着父母的责难和乡亲的议论,可慰的是,他们坚持了下来,这样一段纠结的时光飞快逝去,高加林在他人的帮助下当上了县里的通讯干事,一个有头有脸的,风风光光的“记者”,成为城里引人瞩目的人。

事实上,他的确很出色,他辛勤、朴实,他勇敢、自信,他热爱生活,有着远大的理想和抱负。他凭着自己的才能和努力,在城里大显身手。同时他也遇到了昔日的好友——黄亚萍。黄亚萍在认清自己的内心之后,开始狂热的追求高加林。高加林在一番思索中,倾斜了天平。与巧珍相比,黄亚萍无疑是一位现代女性,她开朗活泼,却又任性专横,但她与高加林有很多相似之处,他最终接受了黄亚萍的爱,拒绝了巧珍。令人伤感的是,在巧珍被拒绝了之后,她并没有任何怨言,只是担心高加林,但泪水却一刻不停的涌出眼眶。这种无私的爱感动了我,也仅仅是感动,我无话可说。退一步来说,就算高加林拒绝的是黄亚萍,可他的心也不会就此甘于平静,不会去想更广阔的天空。我不懂他为何放弃了那个那么爱他的女子,或许在他的心目中自己的前途才是最重要的吧。

人生亦是这样,变幻莫测,将人玩弄于股掌之中,高加林与黄亚萍的幸福没有维持多久,高加林进城背后的事被人告发,他们的爱情也像空中的蒲公英,随风飘散,各自东西。而在这时高加林才发现自己深爱的人是巧珍,他也为此悔不当初。悲剧便是如此,你未曾珍惜的到最后却是深爱的,烙印在心中一辈子的。他要面对的是再一次回到生他养他的那一片土地,他的所有的理想和抱负如同过眼云烟难以挽留了。他减少了曾经的狂热,冷静的反省自己,接受了村中顺德老人的一席话语,而后一下子扑到在黄土地上。

在人生的旅途中,每个人都会面对许多个岔路口,或悲或喜,或酸或甜。在这样的旅途中,我们经历了许多许多,同样也失去了很多,人生就是这样一场玩笑。但是有时我又会去想,人活着是为了什么,没有人想象笑话一样度过一生,然而人生永远不会是一帆风顺,它充满了挑战,充满了困难。没有笔直的人生,更没有缺少岔道的人生,而关键就在于我们自己如何去选择,去面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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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4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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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啊葡萄,不然你该是多好的一块料!“

—”你才是快料!“

王葡萄就是这样一个倔驴、生坯子,最大的特点就是天生没有惧怕。面对各色人等,不管是生是熟是好是坏,她那眼睛就直勾勾的盯着,像个七八岁的小孩,什么都不怕,天塌下来她也有法子,葡萄就是这样一个女人,一个顶厉害的女人。才刚几岁啊,两袋面粉就被人家换给了孙家做童养媳,只有七岁。而且童养媳可不是让你白吃白喝等到圆房,这个期间只有当牛做马的干活才不会使得婆婆觉得自己的两袋面没有白花。稍一松懈,又是打又是骂。葡萄受了不少的罪,吃了不少的苦,对他们也是恨得牙痒痒。可是长大了,世事变迁,再想恨却怎么也恨不起来,反倒觉得有趣。

葡萄,十三四岁成了寡妇,成为庄上的第九个寡妇,也是最年轻的寡妇。丈夫铁脑给日本鬼子一枪崩了,脑袋炸成了花。早前婆婆就先公公走了,大哥二哥也都离家参军去了家里只剩下葡萄和公公相依为命。自此,葡萄便把公公孙怀清叫爹,做生意做的也不错,日子过得可以。

日本鬼子打跑了,中国解放。不久,土地改革开始了,打倒地主分土地的口号喊起来了。孙怀清,大难临头了。他是地主,为万夫所指,地主这个头衔是跑不掉了。英雄寡妇们一个劲儿的唆使葡萄控诉孙怀清,让她说出做童养媳时受的虐待,来打倒孙怀清。葡萄认死理,她觉得她爹就是她爹,再怎么也是爹,再说他又没有杀人越货抢劫无恶不作,凭什么抓人?!可孙怀清还是被带上地主帽子枪毙,是命不该绝,抢打到左胸下面没有打死,被葡萄偷偷捡了回来,以假坟墓来掩盖孙怀清未死的事实,将他藏到了家里的红薯窖子里很长很长时间。身体恢复之后孙怀偷偷溜走,后来五合跟葡萄说他看到了一个跟孙大爷长得很像的人,葡萄问清了他身在何处,悄悄地把爹找到带回了那不见天日的红薯窖。待到头发花白,皮肤惨白,半身瘫痪,双目失明,耳朵失聪,几乎没人能认出他就是几十年前的孙怀清了。

葡萄长大后出落得标致高挑丰腴,情史自然是跌宕绵长的。作者塑造这样一个鲜明的女主人公的形象,她的命运坎坷多波折,情感方面也颇具戏剧性。情窦初开时遇上了琴师,可琴师身虚体弱,因病死掉了。孙少勇是孙怀清的二儿子,铁脑的哥哥,一个为了自己的政治前途,自私到目中无亲,把自己亲生父亲置于死地的人。把葡萄据为己有,生了个儿子叫挺。因挺自生出便被葡萄送走,孙少勇不知情却怀疑过,后来跟一个城里女人结了婚。史冬喜,丑陋至极,有妻子。葡萄偏偏看上了他,短命早死。无赖般的五合,因看到孙怀清要挟葡萄给他饭吃给他睡,后来死的很惨,是被人打死的。不管是青年时的史春喜,还是成熟了的史春喜,都蠢蠢欲动于葡萄嫂子,虽然表面上对葡萄的无知肤浅表示鄙夷不屑。老朴,一个知青作家,情感生活胜似一场精神上的恋爱,很是温情。一旦遇到一个中意的人,葡萄都想把心分一瓣给对方,一辈子下来,心早已所剩无几。

这一个农村妇女形象,表面上确是庸俗肤浅,性欲强烈爱偷欢。但在为人处事上,可以感受到她那兼收并蓄的包容性。这就和民间地母形象合二为一,身上闪耀着地母的光芒。在那个灾年乱世,公公犯死罪,情人们各心怀鬼胎,他需要动用无穷的勇气和智慧去抵挡窥视、怀疑与骚扰、挑衅。寡妇门前是非多,中国传统向来将寡妇风流贴上不道德的标签,不贞并不能成为世人诟病葡萄的理由,所有的不好都足以被葡萄光辉的地母形象所掩盖。再说,与情人偷欢也都是不夹杂任何诡念的最纯粹最原始的人的本能欲望。葡萄的正义、爱、勇敢、无畏,才是作品最大的闪光点。

一个正值韶华的少妇,一个正直无畏的精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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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好爸爸坏爸爸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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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怀着紧张万分的心情,一口气读完了《环游世界八十天》这本书后,有心跳加速,呼吸急促的感觉,又彷佛坐上了时光机,身历其境。书中的主角霍格,是一位非常富有、英俊的英国绅士,他勇于像不可能的事挑战,因此与朋友以一半的财产打赌 ─ 以八十天亲自环游世界一周,只为了向别人证明他能克服种.种困难,获得成功。

到世界各国旅游,应该是很轻松和新鲜的经验才对。为什么会紧张悬疑呢?因为故事发生在公元一八七二年,那时没有飞机,只能靠火车和轮船,有时会因气候或人为的因素而延误。因此这算是高难度的挑战呢!赌注有可能会面临破产,不但不能自在逍遥的玩,还得提高警觉,再加上被误认为是抢走银行巨款的大盗,随时都有可能被逮捕,真是雪上加霜啊!

当读到霍格一路上被刑警追捕,甚至被囚禁,我有一种莫明的感动,想起自己也有被误会的时候,眼泪就像忘了关紧的水龙头,不停的流下来,可谓感同身受。另外,我还从书上深深的体会到,世界上有成功的人,也有失败的人,他们的成功不在于财富,也不在于运气,而是在于努力的程度。霍格的成功就在于他凭着智慧、毅力和努力来克服所有的困难,他这种坚强的意志力,是值加大家学习的。

我读完这本书之后,对霍格这个人勇于接受挑战的精神感到佩服。在一百多年前的交通并不发达,即使是现在先进的英国也是如此,最后还是以他的勇气和毅力完成了不可能的任务。虽然他没有赢到金钱,但是他得到了一辈子最难忘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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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东周列国志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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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四年级时第一次读此书,那时对历史知识不是太了解,只是记住了一些历史人物和历史故事。如今再读,对历史知识和历史人物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首先,感慨作者对历史人物和知识的掌握。本书记述了春秋战国时代五百多年的历史,全书一百八十回,时间漫长,人物众多,事件复杂,头绪纷繁,但作者做到絮而不乱,前后贯穿,上下衔接。

第二,本书的价值在于称颂明主贤臣时,无情地揭露和鞭挞那些荒淫无耻,残酷暴虐的统治者,如周幽王烽火戏诸侯,卫宣公筑台纳媳,卫懿公好鹤亡国,晋灵公肢解膳夫等。读来让人不可思议,但又是确有其事,深感统治者的残暴和百姓生存的不易。

第三,对于一些舍生忘死,刚正不屈的忠臣义士,如管仲,蹇叔,百里奚等人,其中,赵氏孤儿的故事至今还在为人们称道。介子推割股救主,最后不图名利而被晋文公烧死的事件,让人感慨帝王的无情无义。

本书作者的理念,是在通过人物事件来宣扬"仁义理智信",其中,对齐桓公之所以能称霸的描写尤为突出,表现了德的重要,而,后来的宋襄公沽名钓誉学桓公,却遭楚庄王戏弄遭后人耻笑。

本书不足之处在于,穿插了一些鬼神故事来宣扬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唯心思想。

重读此书,对历史和历史人物又多了一些了解,对今后的教学会有很大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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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小屁孩日记》500字读后感

范文类型:日记,读后感,全文共 3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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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崔露予,今年暑假哥哥给我介绍了一本书《小屁孩日记》,这可是一套令人看了会忍不住捧腹大笑的书,主人公格雷是个机灵、自恋、胆小又懒散、又爱出风头的男孩,他特别的搞笑,他在老妈的要求下写日记。

可其实他是幻想着自己成名后可以用笔记本来应付采访他的记者;他喜欢玩电子游戏机,爸爸要让他多出去活动,把他赶出家,结果他跑到朋友家里去继续打游戏,然后在回家的路上用别人家的喷水器弄湿衣服,装成出了一身大汗的样子;他特意在分班的时候装成不会念书,好让自己被分进基础班——这么有鬼点子的格雷在家却经常被自己的哥哥罗德里克耍得团团转,对被爸妈保护着的弟弟曼尼也总是无可奈何。

我觉得格雷的童年生活真是太丰富多彩了,每个故事都妙趣横生,他用这种既有漫画图片又有文字的日记把自己的童年记录下来太好啊,我们大家都应该向他学习,养成写日记的习惯,提升我们的写作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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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关于彷徨读后感优质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1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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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简史》一书是大科学家史蒂芬。霍金的名着,自一九八八年初版以来,已成为全球科学着作的里程碑。它被翻译成四十多种文字,销售了一千万册,成为世界出版史上的奇观。有如我们当年读徐迟的报告文学《哥德巴赫猜想》,科学的终极目标在于提供一个简单的理论去描述一个高深莫测的现象。

霍金的学生、《时间简史》的中文译者吴忠超曾写道:“他(霍金)象一个孩子,一个好奇的孩子,喜欢问最基本的问题,我为什么是我?时间是什么?我们从何而来,又往何处去?”他把宇宙本性最前沿的知识,通俗地展现在我们面前。

有日月星辰的奥妙,才有时间的历史。读《时间简史》,不仅使你了解到时间的起源与形成,更应懂得这位伟大科学家在时间畅想曲的后面,还有更多未竟的音符。

时间是每个人的终身伴侣。从少年到老年,我们每时每刻都在时间里穿过。有悲伤,也有欣慰;有眼泪,也有欢娱;有失败,也有成功。时间的痕迹刻在脸上,也刻在心里。

如果把人生比作壮丽的舞台,那么舞台上戏剧的演出水平不会仅仅取决于空间因素,还会有赖于时间条件;如果把度过生命的历程比作攀登岁月的长城,那么时间战略、时间信念、时间素质将决定攀登者的行进速度;如果把宝贵的生命比作闪闪发光的星星,那么星星的光源必然是长时间生命热能的聚集。

时间也是一部年龄的哲学。富兰克林曾说:“你热爱生命吗?那么别浪费时间,因为时间是组成生命的材料。”大发明家爱迪生,在他七十九岁时,自豪而风趣地对人们宣布“我已经是一百三十五岁的人了。”这是因为他积攒了超出常人多倍的时间财富。十六岁至六十岁,爱迪生通常每天工作十八到二十小时,六十岁以后,每天仍工作十六个小时。如按平常人一生活动和工作的时间来计算,他的生命已成倍延长了。

所以七十九岁加成了一百三十五岁。其实,人的一生真要无端的浪费许多时间,从指缝间、从酒杯下、从无聊中。但我们并不经意,总觉得时间还长着呢!于是乎“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这样的生活就缩短了你我的生命。年龄的加减法,加入的是有意义有价值的时光,减去的是挥霍空耗的岁月。

我现在老了,懊恼自己年轻时尚不努力。但我羡慕现在的年轻人,因为人生的黄金时代是青年时期。青春的火花、友谊的暖流、生命的欢乐一起涌来,事业开始了最初的跋涉,人生扬起了破浪的风帆,生活领域急剧地展开,工作课题骤然增多。

但我要用一个老者的身份,真切地告诫年轻的朋友们,真正生命的春天,是随着理想种子的播下而来临的。生活的海洋并不像碧波涟漪的西子湖,随着时间的流动,它有时平静如镜,有时浪花飞溅,有时巨浪冲天……只有把握自己命运的人,才能创造生命的辉煌。

今日之日不可延留,昨日之日不能呼返。这位蜷缩在轮椅上、能与上帝对话的史蒂芬。霍金,似乎在《时间简史》中告诉了我们这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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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地心游记读后感8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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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叫《单翼天使不孤单》的书,它是由我最喜欢的作家阳光姐姐写的,因此这本书就变成了我爱不释手的一本书。

书中的主人公张小伟就是一位“单翼天使”。他的学习十分优秀。每天回家以后,看到的只有妈妈一个人,家里冷冰冰、黑乎乎的,他自己常常暗自落泪。表面上和那些拥有父爱和母爱的孩子一样快乐,但他内心深处隐藏着一道永远也无法消除的伤口。他非常在乎自己的身世,很少与同学接触,因为他怕同学们笑他是一个没有爸爸的人,因此他也没有知心朋友,心里很自卑,总是闷闷不乐,还少言寡语。他的内心,是一口深井,隐藏着伤心、孤独和难言的苦衷。他努力用表面上的快乐来掩饰自己,换回的却往往是同学们的嘲笑与讥讽。他掩饰得很好,全班几乎没有一个同学发觉出来。他就一直憋在心里不说,他的眼泪不知陪伴了他多少个春秋啊!

然而,张小伟却因为一次学习委员的竞选,得到了一次敞开心扉的演讲机会,他终于把自己一直以来藏在心里的话,全部讲了出来,就这样他把自己心里孤单的感觉一次过全部都释放了出来,他终于放下了心中的大石。而更令人高兴的是他终于有了死党,有了可以倾诉的伙伴,他们就是代号“丸子军团”的三颗小丸子,分别是:Show韵丸、泡泡鱼丸、依贝丸,把他吸为第四颗小丸子,名称:六味地黄丸。从此,他不再孤单,因为他找到了几个懂得关心他、安慰他的知心小伙伴,发现原来“单翼天使”不止他一个,最终他明白了,惟有给予和宽容才能为自己赢得温暖和爱,单翼天使们只有彼此拥抱着才能飞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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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明朝那些事读后感想心得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10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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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月前跟朋友约定一起读李开复的新书《向死而生》,之所以有了这个想法,一为找到一位可以畅快分享读后感的书友,二为给自己勇气翻开这本书,三为督促自己不断的阅读。

这本书买回来已经很久,但是一直没有去看,因为一直没有找到读它的勇气和状态。这就不得不要说一说另外一本书《此生未完成》,当时读完《此生未完成》让我心情压抑了几天,所以对于此类书必须用最好的状态我才能一直读下去。因为于娟的书是依据于日记后期整理而成,所以全书更多的是从发现生病到离开人世的一种记录,表达的更多的是对生的执着和对过往的反思。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正好我的身体也出了问题,所以对于身体健康的担忧和对过往生活习惯的反思很是感同身受。读完《此生未完成》之后,它督促我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特别注重身体的调理和生活习惯的调整。

但是当我认真读了之后,才发现两本书是大大不同的,有人评论说这是李开复的又一本心灵鸡汤,但我更觉这是劫后余生之后他送给他自己的一本未来规划。最初看的时候是有些失望的,因为在看这本书之前我更希望的是能从这本书中再次找到那种感同身受,好让自己再次调整作息,再次重视自己的身体;我更希望能从这本书中学到一些他与病魔作斗争的经验和方法。但是在这本书中都没有,所以我甚至以为自己花钱买这本书不值。但是当我坚持把整本书看完,才发现这本书想表达的正是它的书名---向死而生,既然战胜了病魔,就没有必要再纠结于死,如何过好生的每一天才是最重要的!!!

我觉得李开复一直都是一个天之骄子,是一个备受上天宠爱的人。有人说他都得了癌症,还能称之被上天宠爱?我觉得正是上天宠爱才让他早早发现自己的癌症,才让他更加注重自己的身体,从而有可能活的更久。有多少人死在突发疾病上,一点改过的机会都没有!所以,偶尔的疾病是身体给我们的信号,我们要感谢这些信息,它让我们更加珍惜健康!!

记得李开复有一本自传---《世界因你而不同》,这也是他的人生目标。在生病前他一直坚信自己的人生目标是“最大化影响力”、“世界因我而不同”,生病之后他才发现:人生难得,能把自己做好就很不容易了!其实人的一生不就是这样一个认识自己,包容自己,让自己更美好的一个过程吗?

最后借书中的一段话送给自己和所有看到这段话的人-------“不论身处何处,从事何种工作,身份地位高低,只要每天都有进步、有成长,不必改变别人,只要做事问心无愧、对人真诚平等,这就足够了。如果世界上每个人都能如此,世界就会更美好,不必等待任何救世主开拯救。”

昨日种种,譬如昨日死;今日种种,譬如今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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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有关于《呐喊》读后感8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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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三年也读了不少名著,但没有几篇是能撼动我内心的,前几天读完鲁迅先生的《呐喊》,那份触动令我久久不能忘怀,不论是《孔乙己》的主角;《药》中的华老栓;《阿q正传》的阿q,都带领我走向一个又一个情感的高潮。

鲁迅先生是我很崇敬的一位作家。他笔下的三味书屋、闰土、社戏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些文章就像小草一样清新自然。

在那个时代摇曳出别样的自然。可他的另一本小说集《呐喊》却像声声惊雷,在那个陈腐黑暗的年代唤醒了许多铁屋子里的清醒者,让黑暗的旧社会有了反抗的力量与希望。惊醒了无数莘莘学子。《呐喊》是拯救民族,为革命先驱助威的号角,是让沉睡者觉醒,让勇士们振奋的战鼓。

我特别喜欢鲁迅先生在书中的一句话,他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高度概括了当时的人民,这不也渗透着他对当时人民的怜惜和悲伤么。

我听见,那个家境贫困、好吃懒做的孔乙己的呐喊,他在酒店里是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以终日偷盗为业,一步步走向枯竭。后来因偷了有钱人家的书被打断了腿。他的悲惨遭遇,不恰恰反映了中国当时教育的腐败么。鲁迅先生对人物外貌心理的描写连接的十分好,也一定撼动了更多的的有志青年。

我听见,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那个戴银项圈的闰土,一声声点头哈腰地叫着“迅哥儿”老爷。他欢喜又凄凉,兴奋又畏缩,懦弱又封建,将当时中国人民收封建压迫下的无奈写的淋漓尽致。

书中那么多一声声发自肺腑的呐喊里,最令我触动的当属阿q这个人物。他质朴又愚蠢,简单又复杂,受尽剥削欺凌而又不敢正视现实,他对有权有势之人有着本能的不满。阿q由于受剥削压迫而要求革命,又因受愚弄而思想落后,最后竟被迫害致死……所以说,当时中国人民的最大弊病是不能正视自己的地位并沉溺到更为屈辱的奴隶生活中去了。

在读过初三初二那么多的名著后,最后“余音绕梁”之感的当属《呐喊》,那声证明中国人民力量的呐喊,久久无法散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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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堂吉诃德》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33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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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书只不过是对于骑士文学的一种讽刺”这是作者塞万提斯对于自己所写之书的评价,写此书的目的在于“把骑士文学地盘完全摧毁”。《堂吉诃德》是文学史上的第一部现代小说,它全面批判了西班牙16世纪和17世纪初的整个社会,全面批判了这一时期封建西班牙的政治,法律,道德,宗教,文学,艺术以及私有财产制度。使它成为一部“行将灭亡的骑士阶级的史诗”,一部伟大的现实主义文学名著。

堂吉诃德的身份及生活方式:“总之,他沉浸在浪漫离奇的书堆里,夜以继日地读呀读呀,睡得极少,读得极多,终因用脑过度,精疲力竭,失去理性。”常人多读书只会让自己更加清目明智,晓理通畅,而堂吉诃德因为读了太多的骑士小说不着边际,反而使得自己失去了理性,作者直接揭露批判了骑士小说的荼毒危害,使人沉沦虚幻的小说情节中丧失理智,想入非非。为小说后文的发展铺叙奠定了基础,交代了堂吉诃德离经叛道行为的背景起因,明示了当时社会盛行风气的畸形不正。

“他要做的头一件事,便是去找出他曾祖父的那套盔甲。盔甲早已锈迹斑斑,长年累月堆放在角落里,无人问津。”作者用了一大段文字来细致详细地刻画描写了主人公堂吉诃德开始他可笑骑士生涯的第一步,就是寻找盔甲。堂吉诃德找到了其祖父废弃多年的盔甲,盔甲早已破败不堪,暗示了骑士时代早已终结,封建制度的腐败衰坏。而堂吉诃德想方设法绞尽脑汁去修补盔甲,非要穿上这身已经过时没有作用的补丁战衣,这盔甲一碰就会掉落,是作者借喻堂吉诃德以为可以靠自己的力量与对骑士精神的盲从就能恢复、弥补整个时代的缺憾,必然是不可能,连远行必备的战衣都是如此的单薄易碎,这就注定了堂吉诃德渴望的骑士之旅的告破与失败结局,暗示了理想与现实的格格不入与作者本身无力抗争的无奈。

在介绍了堂吉诃德出行的原因及背景后,怀着明知是悲剧却还是要看堂吉诃德如何一步步从现实中清醒,颠覆伪骑士精神的心情跟着穿上了破损盔甲的堂吉诃德一起出发吧。

堂吉诃德首次出游:堂吉诃德像个真正的冒险家一样,第一次单枪匹马出游了。游荡一天之后,他来到了一家简陋的客栈,可是这一切在他眼里完全变了模样,这里俨然成了威严的城堡,可以聆听动听的音乐,品尝美味的鳕鱼,享用精白面的面包。不过,这一切都是堂吉诃德自己个人的臆想世界,成为了他幻想实现可笑的骑士事业的基地。

“他觉得,再不到那伤痕累累的世界里闯荡是一种罪过,这世界需要他这么一位救星,他想到自己要去伸冤,要去矫枉,要去除暴,要去尽职。越想越多。”

堂吉诃德由于受到骑士小说的毒害颇深,此时已经把自己想成了救世主般的大英雄,认为整个世界处在水深火热之中,亟待自己,也只有自己才能去拯救世界,解救受苦受难的人们。其实,堂吉诃德的力量极其微薄。因为即使是真正有英雄主义情节的其实存在,以天下为己任,也不可能凭借其一个人的力量就改变世界,将黑暗带向光明。更何况是堂吉诃德这样一个只沉迷于书。爱幻想,身无大力的半百老人呢?直言不讳是天方夜谭!这一段描写堂吉诃德心理状态的文字充分、直白地表明了堂吉诃德渴望将书中表述的理想英雄主义带到现实中,而没有考虑到真实的现实情况,体现了堂吉诃德尽信书的愚昧与可笑。

“他决定一碰到人,就让人封自己为骑士。”

“他一看到客栈,就把它当成一座周围有四座塔的城堡,每个塔尖都银光闪闪,还有壕沟、吊桥等,总之,凡是城堡该有的,这里全都有了。”

“有个猪倌要从已收了的庄稼地里召回一群猪,吹起了号角,堂吉诃德以为这是侏儒在吹号角通报他的到来。这是他盼望的信号,于是他洋洋得意,来到客栈前。”

堂吉诃德不再满足于一个人陶醉在自己臆想的世界里,他需要别人的肯定来证明自己是真正的骑士,他需要让周围生活中活生生的人来参与他荒谬的幻想游戏,并且信奉他的想法。于是他将出行沿路遇见的任何事物都经过幻想演化成他在小说中看到过的骑士必需的事物,甚至十分满意,令人读来深感无语可笑。将客栈看成城堡,将猪倌的号角声当成欢迎自己的信号,甚至把看到他身着奇装异服受到惊吓的妇女们当成是因为害怕他,当他可笑的繁文缛节被人们嘲笑时,还一再强调自己信奉的骑士礼法。此时的堂吉诃德已经完全沉浸在病态的痴迷中,迷醉于飘渺的不切实际的骑士梦想,用一切外在现实世界迎合自己的幻想,并且认为理所应当,无法自拔。

本章描写了堂吉诃德初次出游的开端场面,与人们的首次接触,他种种荒谬,异于常人的行径不只惊骇了人们,更体现出他脑海中的构想与现实的背道而行,无法交融,为后文堂吉诃德更加惊世骇俗的作为埋下伏笔,铺垫基础。

堂吉诃德自封骑士的趣事:堂吉诃德即将名正言顺地成为一个骑士——他把客栈老板当成长官,硬要老板受封他“骑士”的名号。老板见他神志不清,变想拿他开心逗乐,就当起他的“教父”,在这个“受封典礼”上,发生了各种令人啼笑皆非的事情。

“一吃完,他便喊来老板,把自己和老板关在马棚里。他对着老板双膝跪下,说道:”最勇敢的骑士,在你答应我的请求之前,我是不会站起来的。我求你一件事,这事会为你增添荣誉,也会为人类造福。“言谈举止中表现出了堂吉诃德的荒唐,他一味迷恋和执着于他理想化骑士道。,已然失去了理智,表现出与常人无法理解的作为。

”堂吉诃德说一个子儿也没带,因为他在游侠骑士的专记中从未读过其实要随身带钱。“由此可以看出,堂吉诃德已将虚拟世界的骑士小说情节当成了自己行为处事的指导准则,完全照本宣科依照不存在的规律行事,还以为这种虚无的法则是共存的意识形态。堂吉诃德缅怀已经没落的骑士制度,幻想用骑士精神来改造现实世界,用骑士小说里虚构的方法论来指导信使世界的行动。但是他却不知道自己已经脱离了实际,因而处处碰壁,屡遭失败。

”老板说:‘这可不对,因为传记中是不会提到带不带钱这样的事的,作者以为这就如同要带干净衬衣一样无须多说,谁会认为骑士出门既不带钱又不带衬衣呢?’“堂吉诃德之所以这样,是因为他一味迷恋骑士小说而想入非非,丧失了基本的理智。连客栈老板都故意取笑以这种拙劣的方式都可以糊弄他,足说以他已彻底失去了独立思考的能力,只以任何与骑士相关的信息为自己的信条,任何人杜撰的骑士小说的情节堂吉诃德都不假思索的盲目相信与盲从。

”堂吉诃德早已把一切东西集拢好,便拿到去放到院里墙边的饮马水槽里。这时,天色渐黑,堂吉诃德拥着盾牌,手持长矛,神气活现地在水槽前面来回巡行。“作者用一系列的动作描写,对堂吉诃德的行为做出了全面而细致的刻画。堂吉诃德之所以这样,是因为他已被深深污染荼毒,虽然他的理想是美好的,但也是极不合常理与实际的,所以根本不可能有实现的时代背景与允许的社会环境条件,但此刻的堂吉诃德已将自己整个身心完全融入了”骑士时代“,骑士精神已在堂吉诃德读书的过程中潜移默化的扎入到了他这样一个成人深深的脑海,影响且改变了一个成年人多年稳固的世界观。这一是证明堂吉诃德本身思想的单纯简单,易受外界影响;二是足以证明封建骑士精神的危害之深,能改变一个人多年根深蒂固的看法与意识神态。这注定了堂吉诃德的行为与当时主流社会的格格不入,也注定他泡沫般的幻想迟早会狠狠破碎。

”堂吉诃德一见那情况,抬起双眼,望着天空,就像在同他的意中人杜尔西内娅道出心声一样,叫道:‘我的小姐呀,您忠实的女仆有了第一次机会了,在这个勇气受到考验的第一次紧要关头,但愿您能帮我,保佑我。’“这部分细致描写了堂吉诃德的语言和动作,显著体现出堂吉诃德已经把骑士精神化为了具体行动,在行为上又推进到一个更为具体也更为夸张、不可思议的程度,甚至到了用生命去捍卫的程度。一个人能如此忠实捍卫自己的信仰本是件忠实又令人尊敬的事情,但是堂吉诃德选择遵循与维护一种没有实现前提的所谓信仰,其结果必然是执迷不悟的悲剧。

”听到这些,客栈老板真担心骑士会采取这样的极端行为,忙去取来一本记载驴夫所用草料的账本,又把上文提到过的那两个女的带来,此外还要一个男孩高高举起点着蜡烛,来到堂吉诃德面前,令他跪下,接着,看着账本,口中念念有词,就如在重复诵读什么虔诚演说词一般。“客栈老板为以防堂吉诃德做出出格的事情,便拿账本当成圣经来应付堂吉诃德,而他竟全部相信。神圣的仪式变成了可笑的形式,作者对现实和理想巨大差异的描写,将自己对当时社会上封建制度与腐化风气真实的不满与愤懑渗入到堂吉诃德不可理喻的日常生活的细枝末节中,取得了极强的讽刺效果,表达了自己真实的强烈的不加修饰的情感,直指时事,强烈抨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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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小说分手信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8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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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讲述了一个美国士兵回家休假时候在海滩上冲浪,看到一位女士钱包掉进海里,冲过去帮她捡起,他们相爱,异地。共同期待未来,第一次休假后他们一同度过,期间发生的矛盾。911发生后,“我”志愿再当两年兵,莎文娜写了分手的那封信。父亲去世后,主人公去看莎文娜,看到了她的丈夫提姆病重,主人公捐了父亲的钱币,给提姆治病。在远处观望着莎文娜的幸福。

虽然情节就是一个普通的爱情故事,但是我看着看着仍然是看哭了。因为我想到了我的在魔都的乖乖。

但是对书中情节最不能接受的就是莎文娜还爱着约翰,就接受了提姆。也能理解当约翰一直在德国当兵,那么多年她也不好受。所以对这本书的印象也大打折扣。不过如果莎文娜不离开约翰,这本书就没什么好写的。不过莎文娜好可怜,从何约翰异地的一个坑到了要照顾提姆的坑。

不过我想我是一个太自私的了,总是只考虑自己,害怕付出。到最后约翰把钱币给提姆治病,我觉得我做不到这样付出。我也很害怕父母生病让我放弃我现在的自由。

开头的一见钟情还是让我觉得很唯美。看着那样傻傻的爱情故事不用动脑子还是很开心的,但是没有起伏的故事也没什么好讲,所以最终两个人一定会有磨难不在一起。我原来一直以为情节会是莎文娜得癌症什么的,不想让约翰伤心,所以编出谎话来安慰约翰,后来发现原来还真的是出轨了啊。有点失望。既然选择了提姆,那就不能后悔自己的决定,好像很不舍得约翰一样。

所以,莎文娜这个角色塑造得很一般。虽然有主见选择了约翰,但没那么坚强意志没有把这个决定一直坚持到最后。约翰这个角色又塑造得感觉太痴情了。是不是有点假。提姆他太不幸了,失去了父母以后自己又成了妻子的负担。每个人好像都有那么些许的不幸。

约翰第一次休假到莎文娜家,感觉自己对于莎文娜来说可有可无那种感觉深有体会。乖乖忙于自己的事情会不会真的觉得笨笨可有可无呢。笨笨有什么用呢。恋人吵架的原因原来是因为这样。两个人有些话没有直接说出来不爽,但是说不出好像干涉对方的自由,但是压抑心中又超级不爽。

但总体来说,这书还是是一本让我一口气读完的爱情小说,挺有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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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史记项羽本纪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6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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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当作人杰,

死亦为鬼雄。

至今思项羽

不肯过江东。

——李清照《夏日绝句》

我只能说,造化弄人。项羽只应该是一位杰出的军事家,他有超群的军事统帅才能,战场上豪气盖世,叱吒风云。他能够以自我为中心,出奇制胜,一生经历大战十余次。然而,他在军事上取得成功的优点恰恰是使他在政治上一败涂地的制约。

太史公在《史记·项羽本纪》并没有过多的否定项羽,但我们要了解项羽不能仅仅依靠《史记·项羽本纪》,在《史记·高祖本纪》、《史记·淮阴侯列传》等文章中都有对项羽的记叙。

项羽是一个有着坚定的信念的人,在他的手下数以万计的生命逝去,只要是阻碍他灭秦兴楚的复仇事业和雄霸天下的壮志的人,无论贵贱,无论强弱,无论老少,他都毫不心慈手软,彻底予以毁灭。但是这一点就恰恰说明了他为什么不能够成为一名政治家。要成为一名成功的政治家,除了过人的胆识和谋略以外还必须有超出常人的远见卓识。

项羽是不善于用人的,这一点是作为政治人物的一大忌讳。比如说韩信,项羽不能重用他,韩信就投靠到刘邦麾下来,后来成为刘邦开国的三大功臣之一。而且我们可以进一步看出项羽所重用的人,不是项家的人,就是他的亲戚、同乡,所以项羽的干部团队没有很杰出的人才。项羽还不重视听取别人的意见,也就是说,项羽的胸襟度量是不够宽大的。韩信曾批评项羽的缺点说:项羽遇到步将们打胜仗该封爵了,便刻了一个爵印,却舍不得把这印信交给步将。也就是说,项羽舍不得把这爵位封给有功的步将,项羽将爵印拿在手里一直把玩,最后把新刻印信的四个角尖都磨圆了,变成了旧印,才将这印信依依不舍地赐给立功的步将。这个步将拿到这爵印,等的时间已经太长,而且一看已经是个旧印了,也就不感激项羽,自然不会对项羽产生感恩之心,反而会有不满情绪,这就显示项羽的胸襟不够宽大。

孔子提倡行仁政,而项羽在这个方面也是十分欠缺的,项羽在这一方面的作为可以用“大仁小爱”来概括。大仁,是指对全国老百姓的一种挚爱;小爱,是对身边的人之一种关爱。作为一个政治领袖,需要大仁,也需要小爱。项羽对于身边的人,真是关爱倍至,韩信曾经叙述项羽的故事说:项羽对于身边的士兵非常的好,遇到士兵们受伤、生病,项羽会亲自去探望他们,甚至会在他们病床旁哭泣,把自己的食物送给受伤生病的士兵吃。所以他对于身边这些士兵们非常关爱,但这史记项羽本纪读后感些只是小爱,至于项羽对于全国那些没有跟他关系的老百姓,则似乎没有爱心。我们可以看到项羽便曾坑杀20余万秦的降卒,他们是投降的秦兵,既然已经投降为自己降卒,也就算是自己的百姓,但是项羽却把他们都坑杀了,这手段实在是很残忍,表示项羽对那些不认识的降卒是没有爱心的。此外,项羽率军进入咸阳时,放火烧了咸阳的秦皇宫,传说大火连烧三个月不止,这当然也会波及到咸阳老百姓,因为这些火不可能一下扑灭,所以许多咸阳百姓也被烧得无家可归,这也是因为项羽不认识咸阳老百姓所以一点都不疼惜他们,可见项羽在大仁方面是欠缺的。

最后说,项羽最缺少的是还是谋略,项羽本身是位非常勇猛的武将,他自己说:「自己战无不胜,攻无不克。」但这只是战场上每一次战役的胜利,实际当上一个大战争时,大方向的战略远比每场战役的战术来得重要,若只是在小的战役因为战术成功而胜利,但最后大的战略却失败,那最后仍是会失败。我们只要看看日本在二次大战时候,日本侵略中国在每场小战役上,几乎百分之九十几都是胜利的,很少在小战役会失败,而日本向东南亚与美国的攻击,这些战役都是成功的,但是他大方向的战略却是失败的,最后导致结果便是日本无条件投降。所以战略是非常重要的,项羽似乎没有战略,我们从史料中似乎看不出项羽有什么战略,他给人的印象是东打一拳,西踢一腿,他的出拳踢腿似乎都很有力量,可把一个敌人打倒,但最后项羽自己也会力竭而死,所以战略是非常重要,这是一个政治领袖必须要知道的。所以政治领袖一个重要要做的事情,是要有一个成功的策略,这样才能造成最后的胜利。

以上就是我对项羽的一些初步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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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关于彷徨读后感优质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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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克的郊外》是《时代广场的蟋蟀》续集,《时代广场的蟋蟀》很好看,《塔克的郊外》也一样好看。

《塔克的郊外》主要讲的是:柴斯特回到乡下了,他知道草原遇险了,就派了云雀——约翰去通知他的聪明伙伴——亨利猫和塔克老鼠。约翰飞呀飞,终于来到了繁华的城市——纽约,就开始催塔克和亨利动身了。他们赶上了最后一班车,来到了康涅狄格州。来到康涅狄格州了,看到是一幅郊外的画面,然后他们就来到了柴斯特的树桩,安息了下来。为了拯救小动物的家园,他们想了很多办法都没有成功。最后,他们想到了一个最好的办法,才拯救了草原,这个办法是一个“善意的欺骗”,他们连夜赶造了一个“善意的欺骗”,他们“淘宝”了艾伦·哈德雷家的一些物品,艾伦的妈妈开始怀疑有松鼠同他们的东西,最后,他们成功的淘了艾伦·哈德雷家的一块牌子,矗立在了一堆废墟上面。后来,人们发现发现了这堆废墟,同时也发现了这个牌子,他们的市长维西说,要保留这块草原的原貌,所以就没有破坏了。

我觉得塔克很聪明。塔克是唯一想出办法的一个人,他让草原恢复了原貌,他让草原不受破坏,也不让艾伦伤心,也不让她领着那些小朋友伤心,还不让草原的小动物们伤心。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凡是做事的时候动一动脑筋,不动脑筋的人是想不出办法。塔克就是爱动脑筋,所以就想出来了一个那么好的办法,亨利也想出了一些办法,所以就说凡是做事的时候动一动脑筋。这本书是我看过最好的书,不过还有哈利波特那一系列的也很好看,也写的很好,很生动;我还总是觉得《塔克的郊外》好看一点。我第一眼看《塔克的郊外》的时候,我就觉得这个故事一定很好看。令人惊讶的是一只小老鼠竟然能想出那么好的办法,不用说老鼠是想不到的,何况有时候这个办法人都想不到。所以我觉得塔克很聪明,我真的觉得这本书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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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李开复自传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9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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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零散散地开始接触这本书,每次有兴趣地读那么一小点, 有一种很亲切朴实的美,文 字充满了哲理和自然的纯净、安宁 。 ,睡前慢慢品读,总是心神宁静。喜欢这样的文字 , 字字 句句沉稳地撞击人胸腔中的柔软。喜欢这样的人,生活在那样一个村庄里的人。

在钢铁建筑中生活久了,就忘记了土屋里的纯朴和快乐。淡淡的记忆,熟悉的风景,却有着别样的感情。其实不得不说作者是一个极其幸运的人,他的内心 对土地的感情绝对是真 诚的,然而也许正是这种对土地对乡村的绝对真诚与信仰的原因,使他丧失了对土地对乡村的批判性反思,沉湎于 “ 一个人的村庄 ” 里不能自拔。他对一切生物与植物的想象性的赞美,让人在感动之余,也有一种怀疑:现实里的乡村也是这样美丽吗?但是像他一样的还有多少 呢?在他的书中,我感受到的 是一股乡村中的气息随着卷轴的开合扑面而来。在漫卷的黄土细细狗吠声声的背后,我还能听到一个善于思考的灵魂在向我讲述他对世间万物的看法。在他的眼中,那狗、那牛、那马、那驴,甚至是吸血的小虫、一个直戳戳的榆木桩子也是有性有想的, 他不辞劳苦地为黄沙梁里的牲口们的一举一动添上了注解, 也像是在为自己的人生 记录着些什么、对读者交代着些什么。不老的黄沙梁里记载着的不仅是一个人逝去的青春,也是一个人积累了许久的智慧。这一切,有的是作者这一辈子最难忘的记忆吧,那些最纯真 的美好。

记得看寒风吹彻时,感触挺深,总有一种心灵上受到很大震撼的感觉,触动心底最柔软的部分。寒风中有温暖的气息。他在用他的视角描写一个乡村,勾勒淳朴的乡里气息,刻画朴 实的村里生活,探索人、生命、自然之间的关系,用乡里的人事物来映衬现实尘俗,讽刺人性的自大,批判人对其他生命的践踏。看破红尘对现实中熙攘人群来去匆匆却终究走不出一 辈子的悲悯。可能是我想的太多,可能这一切都不是这样的吧……

是走或留、是喜或愁,一个人的村庄里装不下世界的全部。年复一年,落不尽的风沙残酷的刮着,摸摸自己粗糙的脸庞,是这世界改变了我还是我改变了这世界?抑或是我们都在兜兜转转中忘了初衷,那么大的一个圈子走下来仍旧停留在原地?没有答案,本就不该有答 案,短暂的一生学不会世界上的一切道理。谁曾意气风发地走出去,谁又曾犹犹豫豫的留了下来,谁曾想要挡住时间的流逝,谁的坚硬的心却被镰刀磨臼得长出了一道道柔软的皱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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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王二小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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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读了《爱丽丝梦游仙境》,一共读了三遍。因为我实在是太喜欢看了。

七岁的爱丽丝是个可爱的小女孩,有一天,她跟姐姐一起来到河边看书,姐姐高兴地看了起来,爱丽丝看了看这本书,觉得很奇怪,这本书没有对话,也没有图案,为什么喜欢看呢?她想,要是我能变成一朵菊花,那多有意思啊!然后她看到一只奇怪的兔子,身上穿着一件黑色的背心,它从背心的口袋里,掏出一个怀表,口里还念念有词:“快迟到了,快迟到了”爱丽丝说:“这只兔子真奇怪,我一定要跟着它!”爱丽丝跟着这只白兔,来到一棵矮树后面,兔子从树后面的洞跳了下去,爱丽丝也跟着跳了下去。

爱丽丝发现那只兔子可以用脚收住,可是爱丽丝发现自己用脚收不住,她一边掉一边发现,有一些罐子,她拿起来一看,发现那些罐子是空的,然后她想扔下去,可她觉得要是下面的人发现了,那可怎么办,所以她又放回原位了。她就一直往下掉,没有其他事情可以做了。一直掉了很久,终于掉到了洞底。

她找不到应该要往哪里走,她看见那只兔子正急急忙忙地赶着呢……

我看完以后,觉得自己实在是太喜欢看了,但是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这么喜欢看。这只是爱丽丝做的一个很奇怪的梦。

我很想跟大家分享一句话:“你这样不礼貌,你那样也不礼貌。”这句话我听了,感觉很难受,因为故事应该是很有趣的,而不是你有没有礼貌。

像我平时睡觉的时候,从来没有做到过这种奇梦,我做的梦都是真实的,接近日常的生活的,甚至有的时候连梦都来不及做,就睡着了。我还在想,我的性格,会是爱丽丝梦里的哪个人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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