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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构工程安装合同实用17篇 建设工程合同(经典20篇)

WF21-2024-12小型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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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5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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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写明名称、法定代表人和住所)(发包方)

乙方:_×(同上) (承包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的原则,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承包工程概况(包括工程名称、地点、内容、承包的范围、开工和竣工日期、质量等级等内容)

第二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的法律(本条主要是用于涉外方面的)

第三条 图纸(写明图纸提供的日期、套数、保密要求以及图纸的解释等)

第四条 甲乙双方驻工地代表(写明姓名、性别、年龄、在单位中的职务)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基础工作

第六条 工程进度计划

第七条 工程监督(包括隐蔽工程的中间验收等)

第八条 人事同价款及其调整

第九条 工程预付款及工程价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第十条 工程验收

第十一条 决算

第十二条 保修

第十三条 争议处理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__份,当事人各执__份。本合同自__年__月__日(写明生效的时间或者条件)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甲方:______县______公社(乡)______大队(村)______生产队(公章)

代表人:______(盖章)

乙方户主:______(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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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9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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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合同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签定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发包人)与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监理人),

就本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发包人委托监理人按本建设监理合同要求进行项目的建设监理。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规模及特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总投资:静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动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总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监理范围: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范围承担监理业务。

(三)监理内容: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内容承担监理业务。

(四)工程建设监理的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建设监理报酬为(大写)______________元,由发包人按本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时间向监理人结算支付。

建设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一)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二)监理合同书。

(三)监理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文件。

(四)专用合同条款。

(五)通用合同条款。

(六)监理招标书(或委托书)。

(七)监理投标书(或监理大纲)。

上列合同文件为一整体,代替了本合同书签署前双方签署的所有的协议、会谈记录以及有关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三、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书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份,各执______份。

发包人:___________(公章)监理人: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签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签章)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签章)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签章)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通用合同条款

词语涵义及适用语言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一、“工程项目”是指发包人委托监理人实施建设监理的工程建设项目。

二、“发包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三、“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四、“监理机构”是监理人派驻本工程项目现场直接承担监理业务实施的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以及其他人员组成。

五、“建设工程监理”是监理工程师根据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包括正常的监理工作和额外的监理工作。

六、“总监理工程师”是由监理人提名并经发包人同意后,委派到监理机构履行本合同的现场负责人。

七、“承包人”是指与发包人签订工程建设合同的施工人。

八、“天”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之前的时间段。

九、“月”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的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段。

十、“本合同”指经双方签署并生效的本监理合同。

十一、“工程建设合同”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所签署并生效的有关本工程项目建设的合同。

十二、“进驻”是指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进入工地,开始实施或准备实施监理业务的行为。

十三、“现畅 是指建设项目实施的场所。

十四、“地方法规和规章”是指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所制定的法规和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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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建筑安装工程分包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16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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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装工程分包合同(四)

总承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根据分工负责、配合协作的精神,共同完成____________工程之建筑安装任务,经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指分包部分之工程名称)

第二条 工程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工程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可用列附表办法)

第四条 质量标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可依照工程施工详图、施工说明书及《安装工程施工验收技术规范》列出)

第五条 承包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按预算实行包工包料,属于总承包人及发包方负责供应之材料,分包方应将材料品种、规格、数量、交货时间、技术要求等用附表详细注明)

第六条 工程总价

本工程包价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

第七条 工程包价

本工程包价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本工程全部总造价减去发包人及总承包方供应材料总值)。

第八条 付款办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工程期限

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工程范围自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全部完工。

第十条 中间交工

本工程项目范围内的_________工程,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开工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_日开工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日完成交工。

第十一条 双方联系制度及协作办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关于工程保密办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特殊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合同有效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办理交工验收款项结清后失效。

第十六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式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_____份,总承包方收执_________份(其中送拨款银行及发包人各一份);分包方收执_________份。

总承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分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附件

附表1 工程项目一览表(略)

附表2 总承包方(发包方)负责供应材料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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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协议条款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3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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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承担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

理规定》。

1.2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设计依据

2.1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2.2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

2.3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

第三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合同书

3.2中标函(文件)

3.3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

3.4投标书

第四条 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

第五条 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第六条 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

第七条 费用

7.1双方商定,本合同的设计费用为万元。

收费依据和计算方法按国家和地方

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和地方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商定。

7.2如果上述费用为估算设计费,则双方在初步设计审批后,按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核

算设计费。

工程建设期间如遇概算调整,则设计费也应做相应调整。

第八条 支付方式

8.1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计万元作为定金(合

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

8.2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计____万

元;之后,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完成的施工图工作量比列,分期分批向设计人支付总设

计费的50%,计________万元,施工图完成后,发包人结清设计费,不留尾款。

8.3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

第九条 双方责任

9.1发包人责任

9.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

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

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

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

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9.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提交资料作较大

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

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

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发包人应支付相

应设计费。

9.1.3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

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

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9.1.4发包人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设计人设计开工的标志。

未收到

定金,设计人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间,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9.1.5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

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

逾期超过

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

发包人的上级或设

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9.1.6发负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会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

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

9.1.7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

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

9.1.8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及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负责解决。

9.1.9承担本项目外国专家来设计人办公室工作的接待费(包括传真、电话、复印、办

公等费用)。

9.2设计人责任

9.2.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

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出现9.1.1、9.1.2、9.14、9.1.5规定

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

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9.2.2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年。

9.2.3负责对外商的设计资料进行审查,负责该事同项目的设计联络工作。

9.2.4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

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

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

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__%。

9.2.5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

计费的千分之二。

9.2.6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定

金。

9.2.7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

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

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会设计文件一年内项

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

收。

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人,可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

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第十条 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

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

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

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提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仲裁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

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12.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施工安装结束为止。

12.3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商。

发包人需要设计

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诱的生产厂或供货商。

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

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2.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

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员参加。

出国费用,除制

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12.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12.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2.7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份,发包人__份,设计人__份。

12.8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

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

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

即行终止。

12.9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

12.10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人名称:__________设计人名称: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签字)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签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签字)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签字)

项目经理:_________(签字)项目经理:_________(签字)

住所:_______住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银行帐号:___________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_________鉴证意见: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

备案号: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

备案日期:__年__月__日鉴证日期: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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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8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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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

承包范围:_________

1.2 开工日期: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

总日历日期:_________

1.3 质量等级:_________

1.4 合同价款:_________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_________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3.1 合同语言:_________

3.2 适用法律法规:_________

3.3 适用标准、规范:_________

第四条 图纸

4.1 图纸提供日期:_________

4.2 图纸提供套数:_________

4.3 图纸特殊保密要求和费用:_________

第五条 甲方驻工地代表

5.1 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员名单:_________

5.2 实行社会监理的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其被授权范围(如果有)_________

第六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_________

第七条 甲方工作

7.1 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和完成时间的要求:_________

7.2 水、电、电讯等施工管线进入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_________

7.3 施工场地内主要交通干道及其与公共道路的开通时间和起止地点:_________

7.4 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的提供时间:_________

7.5 办理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_________

7.6 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提供和交验要求:_________

7.7 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的时间:_________

7.8 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_________

第八条 乙方工作

8.1 施工图和配套设计名称、完成时间及要求:_________

8.2 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时间和份数:_________

8.3 施工防护工作的要求:_________

8.4 向甲方代表提供办公和生活设施的要求:_________

8.5 对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的要求:_________

8.6 成品保护的要求:_________

8.7 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_________

8.8 施工场地整卫生的要求:_________

第九条 进度计划

9.1 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_________

9.2 甲方代表批准的时间:_________

第十条 延期开工:_________

第十一条 暂停施工:_________

第十二条 工期延误:_________

第十三条 工期提前:_________

第十四条 检查和返工:_________

第十五条 工程质量等级。

15.1 工程质量等级要求的经济支出:_________

15.2 质量评定仲裁部门名称:_________

第十六条 隐蔽工程、中间验收。

16.1 中间验收部位和时间:_________

第十七条 试车:_________

第十八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_________

第十九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19.1 调整的条件:_________

19.2 调整的方式:_________

第二十条 工程预付款。

20.1 预付工程款总金额:_________

20.2 预付时间和比例:_________

20.3 扣回时间和比例:_________

20.4 甲方不按时付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

第二十一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21.1 乙方提交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 工程款支付。

22.1 工程款支付方式:_________

22.2 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_________

22.3 甲方违约的责任: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23.1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的要求(附清单)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 设计变更:_________

第二十六条 确定变更价款:_________

第二十七条 竣工验收。

27.1 乙方提交竣工资料和验收报告的时间:_________

27.2 乙方提交竣工图的时间和份数:_________

第二十八条 竣工结算。

28.1 结算方式:_________

28.2 乙方提交结算报告的时间:_________

28.3 甲方批准结算报告的时间:_________

28.4 甲方将拨款通知送达经办银行的时间:_________

28.5 甲方违约的责任:_________

第二十九条 保修。

29.1 保修内容、范围:_________

29.2 保修期限:_________

29.3 保修金额和支付方法:_________

29.4 保修金利率:_________

第三十条 争议。

30.1 争议的解决程序:_________

30.2 争议解决方式:_________

第三十一条 违约。

31.1 违约的处理:_________

31.2 违约金的数额:_________

31.3 损失的计算方法:_________

31.4 甲方不按时付款的利息率:_________

第三十二条 索赔:_________

第三十三条 安全施工:_________

第三十四条 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_________

第三十五条 地下障碍和文物:_________

第三十六条 工程分包。

36.1 分包单位和分包工程内容:_________

36.2 分包工程价款的结算办法:_________

第三十七条 不可抗力。

37.1 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认定标准:_________

第三十八条 保险:_________

第三十九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_________

第四十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40.1 合同生效与终止:_________

第四十一条 合同份数:_________

41.1 合同副本份数:_________

41.2 合同副本的分送责任:_________

41.3 合同书制定费用:_________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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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空调安装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44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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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空调制冷设备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律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促使双方互相创造条件,积极配合协作,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工程任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范围和内容: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见附件____)

四、工程总造价:________

第二条施工准备

一、甲方应在开工前3日做好以下各项准备工作:

1、甲方须按乙方要求提供和接通施工现场施工用水源、电源(包括配电箱)以及管线路安装,应保证具备空调系统正常运行用电条件和空调系统试水条件。甲方应提供施工现场施工用电(电源220V、380V、50HZ),并满足施工期间用水、用电的需要。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2、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等。

3、清除施工场地范围内影响施工的原有设施、管线等障碍物;负责提供机组设备安装所需的基础(地基)和管道安装所需的管道沟、穿墙及穿楼板洞孔、配合风口安装的木框等与土建和装修有关的事宜。

4、提供施工所需工具、材料存放间、施工人员住宿场所等。

5、甲方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____份和施工技术资料____份,并于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组织甲、乙双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6、收到乙方提供的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后____日内予以签章确认,逾期视为默认。

二、乙方在开工前应组织有关人员研究和熟悉图纸,参与设计交底;编好施工图预算;负责编制施工方案;安排施工进度计划,做好一切施工准备。

第三条工程期限

一、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经双方商定,工程工期为____天,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二、进场开工前48小时,乙方向甲方发出进场开工通知书。

三、如遇下列情况,工期相应顺延;顺延期限应由双方及时协商,签订书面协议。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完成相应的施工准备工作而影响进场施工;

2、凡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等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施工进度;

3、因甲方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

4、非乙方原因,甲方(或监理方)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5、甲方未按时向乙方支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款、设备款而影响施工;

6、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4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2天以上(每次连续2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7、由于第三方(如消防部门、装修方等)不配合乙方工作而影响施工的,工期顺延,并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

8、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等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四条材料和设备供应

一、由乙方负责供应空调等设备和工程所需材料,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价格、数量等详见《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见附件____)。

二、甲方须在空调等设备运到后当日对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外观质量、包装等予以验收并在验收单上签章确认。甲方在验收时发现乙方所供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应代为妥善保管,并须在收到设备之日起3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设备,甲方须在安装运转后7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质量异议。如乙方所供设备确有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处理解决。甲方在上述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进行验收后未提出任何书面异议的,视为默认所交设备符合合同规定。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原因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第五条工程款的支付和结算

一、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方式:

甲乙双方以工程总造价加工程变更(增减项)价款进行结算。

二、工程款支付与结算办法:

1、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工程总造价的____%的备料款,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工程总造价的____%,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工程总造价的____%,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工程总造价的____%,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六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乙方应依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全部达到合格。

二、要坚持按施工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给对方造成停工、窝工、返工、材料的积压等经济损失,应由责任方负担:

1、甲方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应在进入现场开工前三日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签订书面协议后,方准施工。

2、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时,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日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方准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设计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应及时向对方提出,并由甲乙双方签订协议,方可施工。否则,任何一方不得强行施工。

4、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5、在施工中,如果甲方不能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乙方有权中途停建、缓建,工期相应顺延;甲方应偿付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甲乙双方在施工中遇到工程变更,应进行协商并签订书面协议,并做出工程变更的预算报告,作为结算工程款之依据。经双方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支付。

第七条工程验收、结算和保修

一、乙方材料、设备进场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及时验收并在验收单上签章确认。

二、隐蔽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单项工程达到中间验收部位前48小时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验收合格,甲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及时整改后重新验收。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提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取得乙方同意后,另行确定验收日期。但甲方须承认竣工日期,且延期验收不得超过48小时。甲方未按上述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须承认验收记录。工程质量符合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验收合格,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三、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现行有效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在进行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2日向甲方提供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甲方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3日内组织乙方和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后24小时内对竣工验收报告予以签章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甲方在上述期限内不组织验收、验收后不在上述期限内对竣工验收报告予以签章确认或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甲方认可,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四、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日内,乙方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工程总造价和工程变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乙方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之日起3日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逾期视为默认;并且甲方向乙方付清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五、乙方收到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后10日内,将工程实体和有关施工技术资料向甲方移交完毕。如甲方不能按期付清结算价款或接管,致使验收后的工程发生损失的,应由甲方承担。

六、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组织竣工验收,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责任和支付的费用。

七、在进行竣工工程验收中,如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并根据双方议定的整改措施和期限进行整改。经重新验收合格后,再行移交。

八、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种材料或设备双方均无法解决或其他特殊情况,致使该项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做减项竣工,并对已完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移交手续。

九、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对施工的空调安装工程质量负责保修两年。主机类空调产品的质保期限为乙方发货之日起18个月或开机调试运行之日起12个月,以两者中先到者为准。在保修期内,确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或产品本身的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因甲方责任造成的工程(或产品)质量问题或者保修期限届满后出现的工程(或产品)质量问题可由乙方负责维修,由甲方承担维修费用。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义务,除工期顺延外,还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二、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甲方应积极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经济损失。

三、乙方未将工程实体移交给甲方之前,甲方不得使用。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四、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进行验收的,应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五、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每逾期一日,按工程造价总额的万分之____向乙方偿付逾期违约金。

六、因乙方责任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工程造价总额的万分之____向甲方偿付逾期违约金。

第九条、工程负责人和工伤事故

一、甲方派________为驻现场负责人,乙方派________为现场施工负责人,共同履行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办理隐蔽工程、中间交工工程和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及其他有关事宜。

二、乙方有责任教育施工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安全施工。在施工中因乙方原因发生的伤亡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责。由甲方提供的设备设施引发的伤亡事故(乙方人为使用不当的除外),由甲方负责;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本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合同附件包括:

一、工程项目一览表

二、全部施工图纸

三、施工图预算

四、《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五、有关协议:

上述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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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建设工程勘察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8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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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地质详勘)

工程地点: 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

勘察证书等级: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证书编号: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有限公司

勘察人:________工程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担________工程详细勘察________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勘察质量,经发包人、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________

1.2工程建设地点:________路

1.3工程规模、特征:________

1.4工程勘察任务委托文号、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5工程勘察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 按国家和地方岩土工程有关勘察标准及设计要求进行,勘察成果满足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要求。

1.6承接方式:投标

1.7预计勘察工作量:预计钻孔126个,总进尺约6770米,如遇地层变化异常,则适当增加钻孔和钻孔深度,确保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

第二条:发包人应及时向勘察人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准确性、可靠性负责。

2.1提供本工程批准文件(复印件),以及用地(附红线范围)、施工、勘察许可等批件(复印件)。

2.2提供工程勘察工作范围的地形图、建筑总平面布置图。

2.3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已有的技术资料(包括详勘及初勘资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标与标高资料。

2.4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资料(如电力、电讯电缆、各种管道、人防设施、洞室等)及具体位置分布图。

2.5发包人不能提供上述资料,由勘察人收集的,发包人需向勘察人支付相应费用。

第三条:勘察人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

勘察人负责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捌份,发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数另行收费。

第四条: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和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4.1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

4.1.1本工程勘察的总工期为40日历天,现场勘察工作定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______年____月____日现场完工,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交全部勘察成果资料。由于发包人或勘察人的原因未能按期开工或提交成果资料时,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办理。

4.1.2现场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合同规定的时间为准,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作量变化、不可抗力影响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窝工等)时,工期相应顺延。

4.2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4.2.1本工程勘察费按固定综合单价 145.00元/米包干,合同暂定总价为玖拾捌万壹仟陆佰伍拾元(¥981,650.00元),最终造价按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包干综合单价包含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临时工程、试验、保险、利润、税金、工程施工现场技术服务、安全文明施工增加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风险、责任和义务等各项应有费用,包干综合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并不因劳务、材料、机械、运输、关税、汇率等价格的变化及政策性变动和其它任何理由予以调整。

4.2.2现场勘察工作完成合同工程量的50%且在收到勘察人的请款函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发包人按合同暂定总价的40%支付进度款,计人民币叁拾玖万贰仟陆佰陆拾元(¥392,660.00元);勘察人在发包人付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给发包人开具与支付款项等额的合法有效发票。如勘察人不请款,发包人不承担不付款或延迟付款的任何违约责任(下同);勘察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并经双方核对确认勘察人实际完成工程量以及勘察人提交与余款等额的合法有效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发包人付清全部勘察费。

第五条:发包人、勘察人责任

5.1发包人责任

5.1.1发包人委托任务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确勘察任务及技术要求,并按第二条规定提供文件资料。

5.1.2在勘察工作范围内,没有资料、图纸的地区(段),发包人应负责查清地下埋藏物,若因未提供上述资料、图纸,或提供的资料图纸不可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勘察人在勘察工作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或造成经济损失时,由发包人承担民事责任。

5.1.3发包人应及时为勘察人提供并解决勘察现场的工作条件和出现的问题(如:落实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拆除地上地下障碍物、处理施工扰民及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有关问题、平整施工现场、修好通行道路、接通电源水源、挖好排水沟渠等),并承担其费用。

5.1.4若勘察现场需要看守,特别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险现场作业时,发包人应派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发包人从事危险作业的现场人员进行保健防护,并承担费用。

5.1.5工程勘察前,若发包人负责提供材料的,应根据勘察人提出的工程用料计划,按时提供各种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并承担费用和运到现场,派人与勘察人一起验收。

5.1.6勘察过程中的任何变更,经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后,发包人应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按合同单价支付勘察费。

5.1.7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勘察人停、窝工,除工期顺延外,发包人应支付停、窝工费(计算方法见6.1)(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除外)。

5.1.8发包人应保护勘察人的投标书、勘察方案、报告书、文件、资料图纸、数据、特殊工艺(方法)、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未经勘察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复制、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传送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上述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勘察人有权索赔。

5.1.9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发包人应负的其它责任。

5.2勘察人责任

5.2.1勘察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发包人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负责。

5.2.2由于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勘察人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若勘察人无力补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单位时,勘察人应承担全部勘察费用;或因勘察质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工程事故时,勘察人除应负法律责任和免收直接损失部分的勘察费外,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发包人、勘察人商定为实际损失的 100%。

5.2.3在工程勘察前,提出勘察纲要或勘察组织设计,派人与发包人的人员一起验收发包人提供的材料。

5.2.4工程勘察所用的设备及材料全部由勘察人提供,其费用已含在包干单价中。

5.2.5 勘察过程中,现场设备由勘察人负责看管并承担费用。

5.2.6勘察人须安装独立电表和水表用于计量勘察所需的水电,并根据相应水电单价支付水电费,勘察所需的水电费已包含在包干单价中。

5.2.7勘察过程中,根据工程的岩土工程条件(或工作现场地形地貌、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及技术规范要求,向发包人提出增减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见,并办理正式变更手续。

5.2.8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勘察人应负的其它责任。

5.2.9勘察人在现场工作的人员应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及发包人的安全保卫及其它有关的规章制度,承担其有关资料保密义务。除发包人的责任外,勘察人应对其现场工作人员及财产的安全负全责。

5.2.10勘察人在勘察过程中,应随时注意观察勘察现场状况,遇到可能发生人身伤害或造成经济损失的状况时立即停止勘察并向发包人报告,同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事件的发生或防止损害事件扩大,否则,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由于发包人未给勘察人提供工作场所、水电而造成停、窝工或来回进出场地,发包人除应付给勘察人停工、窝工费(具体金额由双方届时协商),工期按实际工日相应顺延外,还应付给勘察人来回进出场费和调遣费。

6.2由于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不能满足技术要求时,其返工勘察费用由勘察人承担。

6.3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工程停建而终止合同或发包人要求解除合同时,勘察人未进行勘察工作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已进行勘察工作的,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内时,发包人应向勘察人支付合同暂定总价的50%的勘察费;完成的工作量超过50%时,则按双方共同核定勘察人已完成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费。

6.4发包人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拨付勘察费,每超过一日,应偿付未支付勘察费的千分之一逾期违约金。

6.5由于勘察人原因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每逾期一日,应减收勘察费千分之一。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发包人与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勘察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本合同自发包人、勘察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按规定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发包人、勘察人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

本合同一式肆份,发包人贰份、勘察人贰份。

发包人名称: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住所: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传真: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

开户名称: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勘察人名称: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住所: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传真: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

开户名称: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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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水电安装工程施工合同包工包料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0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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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发包人):__________

乙方(承包人):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部与国家

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结合安徽省亳州市有关规定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合肥中____4#地块主体及相关配套一标段安装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

施工现场条件:__________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施工部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方式、承包范围及承包内容:

1、 承包方式:乙方包人工、包辅材料、包施工机具、包工期(严格按照土建施工进度)、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配合验收。

2、 承包范围:各种水电预留洞孔、室内等所有一切给排水和强弱电顶留预埋与给排水和强电安装工作(所有消防工程除外).所有施工资料由甲方负责收集整理。

3、 承包的主要内容:按施工图和施工方案中的室内水电安装工程,包括室内给排水、强电全部安装工程、____、电视等专业配套工程的预留孔洞、管道预埋。

4、甲方直接分包的专业工程,乙方需全力配合。

4、 在本工程施工中遇到业主或承建单位不合理的刁难,甲方应给予协调解决。

6、本合同与主合同发生分歧时以双方协商一致为准。

三、合同工期:

1、 乙方应严格按甲方要求的工期组织施工,确保工期目标顺利实现。本合同约定本工程竣工总日期见甲方与与江苏省____公司的分包合同。

2、 乙方必须服从和执行与江苏省____公司项目部下达的施工生产计划,根据业主方的进度要求,随时调度作业人数和其它资源(具体详见甲方与与江苏省____公司分包合同)

3、 若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引起的工期延误,经双方签证后,工期可适当顺延(具体按与江苏省____公司与甲方分包合同实施)。

4、 如因乙方本身原因造成与江苏省____公司规定的形象进度或节点工期无法完成、处罚方式(按与江苏省____公司与甲方分包合同实施)。

四、质量标准:

1、 适应于本合同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范名称为:

①建设强制性条文;

②《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

③《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__;

④《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__

⑤《采暖与巴生施工验收规范》(GBJ242-82);

⑥《电气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42-82)

⑦《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3-88);

⑧省、市相关部门的各种规章制度及相关标准:

2、 本合同约定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验收评定。若工程质量验收为"不合格",乙方自愿承诺负责返工直至达到本合同约定"合格"质量标准方可予以结算,结算价按本合同约定价执行,工程量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计算;返工所需的材料、人工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若因乙方返工导致甲方工期延误,按照甲方与与江苏省____公司的分包合同协议书处理。

3、工程质量等级验收程序:分项工程完工后,由施工班组组织自检并报项项目部,项目部根捃班组自检结果组织班组进行实测验收评定后报监理公司,监理公司根据项目部初评结果组织工程部、项项目部、和施工班组进行现场实测测量,核定该分项工程质量。工程部在每次结算单上签注工程质量核定结果。

五、文明工地、安全标化标准:

1、 遵守甲方及业主有关文明施工、安全标化管理的有关规定,所有现场使用的设备无条件满足业主的安全要求,材料堆放整齐,不得破坏密目网,安排一至两人专门从事清扫整齐工作,若因乙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不力等原因引起业主对甲方的罚款,甲方均从乙工程款中中扣除。

2、在施工中应做到精心策划、实施,乙方违规操作以及为完成本工程雇佣的人员造成他人伤害或自身受到伤害,均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合同价款、工程量的计量及结算方式:

1、本工程约定价为含税固定综合单价(具体按与____________公司与甲方的分包合同为准)。

停电引起的误工、窝工、雨季、施工机具进退场费(甲供设备以外的施工机具费已隐含在清单各子目单价中,不另行计价)。

在本合同签署期间,甲方需提供或说明乙方承保范围内详细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协助乙方作为专业施工队伍,完全明了本合同所约定的工作内容和所包含的单价范围,并完全自愿以上述固定综合单价签署本合同。本合同执行期期间,无论材料市场价格浮动、人工费用变更或政府政策变动,本合同所约定固定综合单价均不与调整,工程总总造价以实际结算为准。本合同约定本工程综合单价明细如下:

2、 协议让利:__________

2、工程量的计量:__________

结合工程量以建筑面积为准(本合同约定建筑面积计算规划执行)20__年《安徽省建筑工程补充单位估价表》一类取费标准(详见苏中与____大合同)。

零星工程:工程量以"工日"为单位进行计算,变更洽商及现场签证按当地当时市场价以定额工程量核算。

3、结算方式:按双方约定:结合期间按每月完成为一个付款节点(具体按甲方与江苏省____公司分包合同为依据)。

七、违约保证金的收取、支付及工程款的支付:

1、为加强乙方在本工程施工期间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各方面的管理,特别约定:__________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己向甲方致纳 _____万元违违约保证金,此违约保证金在所约定期限内到甲方账户,本合同方为有效,否则此合同无效;结构完成甲方按分包合同士 时(天) ______%,一次性无息支付给乙方,剩余 ______%作为保修金的抵冲,若不足的保修金在工程款中扣除。

3、 按实际完成工程量即工程节点为单位支付工程款:__________每完成节点工程量之日作为"结算开始日",次日为工程量开始申报及审批日,甲方于收到"江苏省____公司工程款"之日起7日内(国家法定节假日和金融机构原因顺延,下同)支付给乙方本节点的工程款。

4、 ____支付江苏省____公司工程款时,乙方开好相关税票或甲方委托与江苏省____公司代缴税金,甲方应及时为乙方代办工程款到帐的相关手续

5、 乙方上交甲方管理费

按工程款总产值的税后价 扣除。

甲乙双方其他约定:

6、 按苏中与____大合同的结款方式。

6、若乙方工程质量、工期和安全文明施工未达到本合同约定标准,甲方有权延期支付工程款,直到乙方按甲方要求整改完毕为止。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对山此无异议。

八、施工管理规范

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遵守守国家、地方以及甲方相关管理法规,适用本合同的管理法规和办法:

1、施工现场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2、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59-86)

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0GJ59-99)

4、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5、毫州州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6、公司施工班组管理办法及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奖罚办法(条例)

十、合同生效

1、本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2、订立地地点:__________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

4、未尽事宜,以大合同为准(或按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依据)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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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城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4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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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本合同为甲方委托乙方对 进行 ,并支付相应的检测费用。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检测工作内容如下:

检测工作内容:

1、常规建材检测(主要检测项目为:土工、砖、砼、砂浆抗压、砂、石、水泥、砼抗渗、防水材料、砼放射性、钢材等)

2、主体结构检测(主要检测项目为:钢筋保护层、植筋拉拔、主体变形观测、砼构件回弹、砼钻芯、砂浆强度、饰面砖拉拔)

第二条 检测方法及标准

经双方共同商定,乙方根据国家或行业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对甲方委托的检测内容进行检测,详细检测标准和方法根据具体检测内容确定。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职责:

1、甲方职责:

(1)甲方根据临桂区在建项目实际情况委托乙方进行相应的监督抽检,检测项目以甲方委托任务单为抽检依据;

(2)在实施监督抽检工作中甲方享有检测结果的知情权;

(3)负责协调受抽检项目方的现场准备工作。

2、乙方职责:

(1)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标准规范及本合同要求进行检测,为工程提供准确、科学和公正的检测结果,对检测结果的真实性负责;

(2)服从甲方工作时间安排;

(3)检测工作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检测报告一式肆份;

(4)负责提供等金额的税务发票。

第四条 检测数量及费用:

1、检测数量:

的检测项目及数量按甲方要求进行检测。

2、收费标准:

按桂建检协[20__] 65号《关于印发〈广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项目及标准指导性意见〉》收取检测费。

3、检测费用由甲方一次或分次支付给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a、 ;

b、检测费由乙方打出对账单经双方确认,常规建材检测、主体结构检测项目以实际委托数量按季度结算;

第五条 履行期限

本技术服务合同所约定的检测项目全部完成,检测费用全部结清,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检测报告视为乙方违约,每延误1天,乙方向甲方交纳检测费用1‰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规定支付检测费的视为甲方违约,每延误1天,甲方向乙方交纳检测费用1‰的违约金。

3、若甲方单方解除本协议,甲方应按乙方已完成工作量支付乙方费用,同时,甲方应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检测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

4、若一方违约,应赔偿另一方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损失、律师费、鉴定费、误工费、交通费等等,且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七条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

甲方指定 为甲方联系人;电话号码:

乙方指定 为乙方联系人;电话号码:

第八条 因下列原因之一,检测时间应顺延:

1、甲方允许的检测时间延长;

2、甲方未按合同履行相关义务;

3、乙方进场后由于必要的检测条件不具备;

4、非乙方原因的检测范围内检测数量的增加;

5、不可抗力的原因;

6、若遇恶劣的天气(如刮风下雨)或不可预见的困难,则试验工期可以相应顺延。

第九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甲方:桂林市临桂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法人代表:

(或授权代理人):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乙方:

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或授权代理人):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开户名:

开户行:

帐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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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建设工程施工劳务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99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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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承包人(施工总承包人或专业工程承(分)包人):

劳务分包人: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_____(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分)包合同”),双

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__

发证机关:_______________

资质专业及等级:____________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___________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

分包范围:_______________

提供分包劳务内容:___________

3、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___年___月___日结束工作日期:___年___月___日总日历工作天数为:___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达到质量评定____等级。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专业承(分)包合同。

6、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

7、总(分)包合同

7.1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总(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供劳务分包人查阅。当劳务分包人要求时,工程承包人应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

7.2劳务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分)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

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8、图纸

8.1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___天前,向劳务分包

人提供图纸___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___套。

9、项目经理

9.1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

___,职务:____,职称:____

9.2劳务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___,职务:___,职称:___。

10、工程承包人义务

10.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10.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劳务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交付要求为:__________________

(2)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完成水、电、热、电讯等施工管线和施工道路,并满足完成本合同劳务作业所需的能源供应、通讯及施工道路畅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

(3)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4)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完成办理下列工作手续(包括各种证件、批件、规费,但涉及劳务分包人自身的手续除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下列生产、生活临时设施:________,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____________;

10.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析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10.4、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10.5、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劳务分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10.6、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10.7、按本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

10.8、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11、劳务分包人义务

11.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工程承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11.2、劳务分包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天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严格实施;

11.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11.4、 自觉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11.5、按工程承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工程承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1.6、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工程承包人办理交工验收;

11.7、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劳务分包人责任发生损坏,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11.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赁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11.9劳务分包人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11.10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劳务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劳务分包人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12、安全施工与检查

12.1、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12.2、工程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劳务分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3、安全防护

13.1、劳务分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13.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劳务分包人应在施工前lO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13.3、劳务分包人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劳务分包人提供使用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由工程承包人负责供应。

14、事故处理

14.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劳务分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工程承包人,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14.2、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15、保险

15.1、劳务分包人施工开始前,工程承包人应获得发包人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的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2、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工程承包人办理或获得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3、工程承包人必须为租赁或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工程承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_______________

15.4、劳务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劳务分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___________

15.5、保险事故发生时,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责任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16、材料、设备供应

16.1劳务分包人应在接到图纸后____天内,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具体表式见附件一);经确认后,工程承包人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的,劳务分包人必须及时进行,费用另行约定。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劳务分包人应在验收时提出,工程承包人负责处理。

16.2劳务分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劳务分包人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6.3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下列低值易耗性材料(列明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或其他要求):

___采购材料费用为:___ (单价)

___采购材料费用为:___(单价)

___采购材料费用为:___ (单价)

___采购材料费用为:___ (单价)

16.4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低值易耗性材料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凭采购凭证,另加___%的管理费向工程承包人报销。

17、劳务报酬

17.1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计算:

(1)固定劳务报酬(含管理费);

(2)约定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时计算;

(3)约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

17.2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除本合同17.6规定的情况外,均为一次包死,不再调整。

17.3采用第(1)种方式计价的,劳务报酬共计___元。

17.4采用第(2)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分别为:

___,单价为___元;

___,单价为___元;

___,单价为___元;

___,单价为___元;

___,单价为___元。

17.5采用第(3)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分别为:

___,单价为___元;

___,单价为___元;

___,单价为___元;

___,单价为___元;

___,单价为___元。

17.6在下列情况下,固定劳务报酬或单价可以调整:

(1)以本合同约定价格为基准,市场人工价格的变化幅度超过___%,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2)后续法律及政策变化,导致劳务价格变化的,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3)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

18、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

18.1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的,施工过程中不计算工时和工程量。

18.2采用按确定的工时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每日将提供劳务人数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

18.3采用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按月(或旬、日)将完成的工程量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对劳务分包人未经工程承包人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劳务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承包人不予计量。

19、劳务报酬的中间支付

l 9.1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约定按下列方法支付:

(1)合同生效即支付预付款___元;

(2)中间支付:

第一次支付时间为___ 年___ 月___ 日,支付___ 元;

第二次支付时间为___年___月___日,支付___元;

19.2采用计时单价或计件单价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双方约定支付方法为_________________

19.3本合同确定调整的劳务报酬、工程变更调整的劳务报酬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劳务报酬,应与上述劳务报酬同期调整支付。

20、施工机具、周转材料供应

20.1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劳务作业使用的机具、设备,性能应满足施工的要求,及时运入场地,安装调试完毕,运行良好后交付劳务分包人使用。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工程承包人依据本合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的除外)应按时运入现场交付劳务分包人,保证工需要。如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安拆调试时,费用另行约定。

20.2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施工使用的机具、设备一览表见附件二。

20.3、工程承包人应提供的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见附件三

2l、施工变更

21.1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劳务分包人按照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1.2因变更导致劳务报酬的增加及造成的劳务分包人损失,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变更减少工程量,劳务报酬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

21.3施工中劳务分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劳务分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工程承包人的直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1.4因劳务分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劳务分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22、施工验收

22.1劳务分包人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劳务分包人施工完毕,应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完工报告,通知工程承包人验收;工程承包人应当在收到劳务分包人的上述报告后7天内对劳务分包人施工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或者工程承包人在上述期限内未组织验收的,视为劳务分包人已经完成了本合同约定工作。但工程承包人与发包人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合格时,劳务分包人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关损失。

22.2全部工程竣工(包括劳务分包人完成工作在内)一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劳务分包人对其分包的劳务作业的施工质量不再承担责任,在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施工配台

23.1劳务分包人应配合工程承包人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工程承包人按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劳务分包人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劳务分包人配合时,劳务分包人应按工程承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除上述初步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之外,劳务分包人因提供上述配合而发生的工期损失和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2劳务分包人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工程承包人应配合劳务分包人工作或确保劳务分包人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且工程承包人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24、劳务报酬最终支付

24.1全部工作完成,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劳务报酬的最终支付。

24.2工程承包人收到劳务分包人递交的结算资料后14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工程承包人确认结算资料后14天内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尾款。

24.3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劳务报酬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25、违约责任

25.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工程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工程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第19条、第24条的约定,不按时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

(2)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

25.2工程承包人不按约定核实劳务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或劳务报酬尾款时,应按劳务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拖欠劳务报酬的利息,并按拖欠金额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每日___‰的违约金。

25.3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劳务分包人支付违约金___元,工程承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劳务分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

25.4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劳务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劳务分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___ 元的违约金;

(2)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 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___的违约金;

(3)劳务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违约金___ 元,劳务分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25.5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6、索赔

26.1工程承包人根据总(分)包合同向发包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时,劳务分包人应予以积极配合,保持并出示相应资料,以便工程承包人能遵守总(分)包合同。

26.2在劳务作业实施过程中,如劳务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分)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形出现,则工程承包人应该采取一切合理步骤,向发包人主张追加付款或延长工期。当索赔成功后,工程承包人应该将索赔所得的相应部分转交给劳务分包人。

26.3当本合同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并有索赔事件发生时有效的相应证据。

26.4工程承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工程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作时间延误和(或)劳务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报酬及劳务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劳务分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工程承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l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出延长工作时间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1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劳务分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l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劳务分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项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劳务分包人应当阶段性地向工程承包人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 (4)规定相同。

26.5劳务分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工程承包人可按上述程序和时限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索赔。

27、争议

27.1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___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___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7.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8、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28.1劳务分包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劳务分包人将依法承担责任。

29、不可抗力

29.1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2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劳务分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工程承包人应协助劳务分包人采取措施。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认为劳务分包人应当暂停工作,劳务分包人应暂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劳务分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

29.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和延误的工作时间由双方按以下办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作业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1)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的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2)劳务分包人自有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3)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械设备损坏,由工程承包人承担,但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4)停工期间,劳务分包人应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应顺延。

29.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0、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30.1在劳务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劳务分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如劳务分包人发现后隐瞒不报或哄抢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0.2劳务作业中发现影响工作的地下障碍物时,劳务分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 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工程承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3l、合同解除

31.1如果工程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超过28天,工程承包人仍不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发出通知解除合同。

31.2如在劳务分包人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终止,工程承包人应通知劳务分包人终止本合同。劳务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尽快撤离现场,工程承包人应支付劳务分包人已完工程的劳务报酬,并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1.3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31.4合同解除后,劳务分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场地。工程承包人应为劳务分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32、合同终止

32.1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劳务作业成果,井经工程承包人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3、合同份数

33.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由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各执一份;本合同副本___份,工程承包人执___份,劳务分包人执___ 份。

34、补充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5、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后生效。

工程承包人:(公章) 劳务分包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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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安装工程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055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安装施工:2*630kVA欧变高压配电安装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 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乙方以包干、包设计、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试验、包验收、包带电接网、包通电,即依据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基础资料进行设计(或委托有资质的设计院设计),经由施工地供电管理部门审批后的图纸施工。

4、工程所用的主材及厂家:

1)安装一台YBM1-2*630/10 kVA欧式箱变----------------广东变压器有限公司。

2)安装一台FZW28分界真空负荷开关------------- 珠海XX有限公司

3)敷设高压电缆YJV22-3*150mm2--------------------------广州市实业有限公司。

4)安装欧变基础一个。

二、 原始资料:

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工程相关的总平面布置图,用电负荷数据及其它基础资料,并保证上述资料的真实性。

三、 施工图纸: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基础资料进行设计(或委托有资质的设计院设计),设计时间计入施工期限,设计方案由施工地供电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以施工地供电管理部门审批后施工,乙方不持异议。

四、合同价款:

甲、乙双方经协商,乙方以包干、包设计、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试验、包验收、包带电接网、包通电的形式同意由甲方以(含税人民币)¥:XX0元(人民币大写:XX元整)总价承包本工程。增减工程所发生的费用由双方确认后另行协商解决。

五、付款方式:

第一期:甲、乙双方签定合同当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定金(含税人民币)¥:XX00元(人民币大写:XX元整)。

第二期:设备、材料到场当天起三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含税人民币)¥:XX元(人民币大写:X元整) 。

第三期:通电当天起三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工程款(含税人民币)¥:XX元(人民币大写: XX元整)

备注:乙方收取甲方工程款由指定人员收取(银行帐户名:),如不是指定人员收取工程款需由乙方出一份委托书或由甲方致电给(电话:)电话确认。

六、市政报建

1、本工程所需报建工程资料由甲方提供,乙方全程协助。

2、本工程所报建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施工地代表人:

甲方: 联系电话:

乙方: 联系电话:

八、施工工期:

1、乙方收到第一期工程款后,立即组织设备和材料订货,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开始施工。

2、甲方应在乙方进场施工前,按设计要求为乙方进场施工作好场地准备工作。

3、工程开工工期:乙方收取甲方第一期工程款后个工作日内。

4、工期:施工工程工期为

5、如遇下列情况,工期应按顺先延,乙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1)甲方需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天内提交完整的报装资料。供电局规定的报装资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房产权证/规划报建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及业主身份证、客户缴交电费银行存折及身份证、办理用电业务经办人身份证、两个高压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证、总体规划图、平面布置图(标明变配电房位置及负荷分布情况)、高压电气设计资质证明(设计单位及客户盖章确认)、高压电气施工单位的《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证》(施工单位及客户盖章确认)。

(2)甲方协助乙方清除施工场地障碍物,以免影响进场进度。

(3)甲方提出设计变更,致使设计方案改变而影响进度。

(4)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而影响施工。

(5)甲方代表未能签证,影响下一工序的进度。

(6)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7)与本工程有关的供电线路未能按乙方的要求安排停电而影响施工。

(8)与本工程有关的供电线路超载而不能接入的。

(9)因施工地政府部门或当地村民阻挠施工而影响进度的,甲方自行解决。

(10)其他因甲方责任引起的工期延误。

九、工程质量:

乙方应按设计图纸和国家有关标准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施工过程中所有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十、工程变更:

任一方如提出工程修改意见时,应书面通知对方,在取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办理增减工程费确认手续。

十一、成品保管:

1、设备材料进场后,乙方通知甲方签收设备材料收货单。

2、设备材料安装好后,由甲方负责保管(即安装好后的设备材料如被盗或人为损坏由甲方承担所有损失)。

十二、工程竣工:

1、工程整体竣工后,乙方向甲方发出竣工书面通知书,提交竣工资料(包括竣工报验表和工程竣工图纸)及工程移交证明书。

2、甲方未能在乙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起三天内按上述约定组织检查验收,或未经竣工验收,甲方擅自使用分段工程,视为建设工程已经竣工并通过验收。

3、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有关报验资料及拨付的工程结算款后,立即向施工地供电管理部门办理有关部门报验手续,并会同甲方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工程整体移交证明书。

4、甲乙双方对上述工程质量出现争议需要对上述工程质量进行鉴定时,鉴定时间不列入施工工期。

十三、工程施工完毕后:

1、工程施工完毕后(具备通电条件),因甲方原因未能通电使用,造成有关设备试验期过期(有效期为半年),则重做试验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2、工程施工完毕后(具备通电条件),因甲方原因未能通电使用,由此引起的设备材料看守费用及如因设备材料被盗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3、工程施工完毕后(具备通电条件),因乙方原因造成一个月内仍未能通电使用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20%的工程款以作补偿,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一个月内仍未能通电使用,甲方必须支付乙方所有工程款,以免造成乙方资金积压造成损失。

十四、工程保修: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当天起壹年内保修。在保修期内非甲方造成的工程、设备、材料质量等问题,乙方负责修理,修理费用由乙方负责。

十五、违约及违约处理:

1、甲、乙双方不能及时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即必须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2、乙方因工程延误,造成不能按本合同所定的时间内通电,乙方按每逾期一天罚扣1000元给甲方(此罚扣最高不能总工程款百分之十)。

3、若因乙方原因,致使本合同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合格等级质量标准,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负责返工,并直到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验收标准为止,返工期计入总施工期内,但甲方必需按本合同要求送达告知,否则因此而造成的工期延误由甲方承担。

十六、责任:

1、施工过程中,所有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所有因乙方自身原因引起的纠纷与甲方无关,乙方自行解决。

十七、合同补充: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

2、本合同任何内容的修改,须由甲乙双方进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或书面文件,所签订的补充协议或相关文件(包括合同签订前双方签署的忘录、会议纪要、工程预算书、承诺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争议管辖:

凡属有关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的协商解决。如发生违约且不能调解时向XX人民法院提起起诉。

十九、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三份,每份具备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自签定合同,签定当天起生效.

二十、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向乙方支付完所有的工程款、工程保修期过后及相关款项之日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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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文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电力,工程,全文共 308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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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文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合同范本,仅供参考!

第一章 一般条款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1.工程地点:_________。

2.工程内容:_________。

3.工程性质:_________。

4.承包范围:_________。

二、批准单位

1.批准文号:_________。

2.业主或主管单位:_________。

三、开工日期

1.竣工日期:_________。

2.总日历工期:_________。

四、质量等级:_________。

五、承包方式:_________。

六、合同价款:_________。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一、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

1.本协议条款;

2.本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合同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等文书。

4._________。

二、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一、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普通话书写,以汉字普通话解释、说明。

二、适用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电力工业规章。

三、施工使用国家标准、规范和电力行业标准、规范。

第四条 图纸

一、甲方在开工日期前,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_________份,其中包括竣工图_________份、现场存放的_________份,保证图纸准确且具有满足施工要求的设计深度,对乙方做好图纸保密工作的要求:

二、甲方不能按第四条第一款约定提供的图纸名称、提供期限,保证满足实施“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的需要。

三、甲方对图纸的特殊保密要求,乙方采取保密措施,由甲方承担的费用。

四、乙方要求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按_________予以复制、交付,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在开工前未如约收到甲方提供的图纸,应在_________天内将所需图纸或指示的内容、理由、时间及迟误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2天内未答复,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六、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不完整、不准确或设计深度不能满足施工要求,应及时通知甲方代表,根据实际情况按第四条第五款或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约定处理。乙方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有如上缺陷未发现,甲方仍应按第七条第二款或第二十五条第四款的约定承担责任,并给付因此造成的修补、拆除、改建、重新等费用。

第二章 双方责任

第五条 甲方代表

一、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_________(职务_________专业技术职称_________)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其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_________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意见、批准、答复等均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_________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_________小时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_________天内不予答复,即视为其确认乙方要求。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_________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乙方申告后_________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所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要求、同意、通知、批复等,并如约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_________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通知后_________小时内仍未予以答复,即视为其确认、同意、批准,应由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支出,顺延因此延误的工期,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

二、实行社会监理的工程,甲方应将总监理工程师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范围通知乙方。总监理工程师按约定在委托授权范围内执行职务。

三、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_________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六条 乙方代表

一、乙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_________(职务_________专业技术职称_________)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乙方的要求、申请和通知等,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和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二、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_________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七条 甲方工作

一、甲方按照《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现场外部接至约定地点,并保证期间的需要。其中:

3.开通施工场地与火车站、码头、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施工现场内的主要交通干道并予以保养,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在_________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5.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运输、铁路、专用线的申报批准等手续,与有关方面缔结线路交跨铁路、公路、通讯线路的协议。要求甲方_________。

6.在_________前,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7.在_________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_________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_________审定施工图预算。

8.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并承担有关费用。

9.按其“提供土建工程计划”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为承包安装工程的乙方提供施工现场,保证现场及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基础等符合安装施工的要求。

10.协调施工现场上的各施工企业相互交叉作业关系,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二、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以上义务,则承担由此导致的费用支出,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延误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三、甲方将上述某项工作委托乙方完成,应承担所发生的经济支出并给付乙方相应的费用。

第八条 乙方工作

一、乙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约定的范围、时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与工程配套的设计或施工需要的细部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设计费用按设计的内容、时间、要求等另计。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和工程用款计划及有关统计报表。

3.按工程需要设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及警卫,并做好安全、防护设施的维修。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

4.按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采取有效措施实施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和环境保护的管理规定。因技术、经济条件限制,对环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应由甲方会同乙方事先报请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以上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在交付甲方之前,由乙方负责保护工作,保护不善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后发生损坏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的部位和相应的经济支出:

7.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设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要求乙方:_________。

8.保证施工现场清洁。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合同签订后颁发的规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除外。

二、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上述义务,承担由此造成的费用支出,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三章 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九条 进度计划

一、甲方在缔结合同后3天内向乙方提供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大纲及“供应材料设备计划”、“提供土建工程计划”等资料,乙方据以按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约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在_________提交甲方代表。甲方未如约提供其应提供的资料,按第七条第二款的约定处理。乙方未如约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按第八条第二款处理。

二、甲方代表对于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同意与否,应在_________予以答复,逾期未复,可视为已经同意。经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为合同文件,应共同遵循。

三、乙方应按经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之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重大的施工技术措施,乙方应报请甲方代表审核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特殊施工技术措施费。

第十条 延期开工

一、乙方应按约定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确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条件开始施工,因故不能如期开工的,应在约定的开工日期_________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后_________天内作出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已同意乙方的延期开工要求。

二、乙方延期开工未按第十条第一款约定征得甲方代表同意,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三、乙方由于甲方原因要求延期开工获得甲方代表的同意,或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将开工日期推迟,由甲方承担乙方因此付出的费用和损失,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一条 暂停施工

一、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提出暂停要求后24小时内应对此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代表的暂停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实施甲方代表的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经批准后继续施工。

二、甲方代表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在乙方提出复工要求后24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乙方施工因此无法进行的,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三、暂停施工出于非乙方原因,由甲方承担有关的支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十二条 工期延误

一、对以下情况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为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_________小时;

3.合同中约定的、非乙方原因出现的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工期的其它情况。

二、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_________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报告_________天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予答复,即视为甲方代表对此报告予以批准。

第十三条 工期提前

一、施工中需要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经济支出和承担;

5.提前竣工收益的分享。

二、乙方按“提前竣工协议”修订施工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施工进度修订计划后_________天内给予批复,逾期未批复则视为其已批准。

第四章 质量与验收

第十四条 检查和返工

一、乙方应按相应的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约定采用的标准、设计的要求和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返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二、以上检查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

三、以上检查检验应执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等规定,在不影响正常施工的前提下进行,如影响正常施工,除经检查检验为质量不合格外,因此发生的费用则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五条 质量等级评定

一、工程质量应达到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等规定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达到优良标准,则增付价款_________,工期顺延_________天。

二、工程达不到约定质量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按_________计取违约金。

三、由于设计或材料、构件、配件、设备等非乙方原因使工程未达到约定质量条件,乙方予以返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乙方无力予以修改的,经甲方代表认可,该部分可不在评定质量等级之列。

四、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可按第三十条约定处理。

第十六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一、需要进行中间验收的工程或部位名称、验收时间、要求及甲方应提供的便利条件:

二、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或中间验收_________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并准备验收记录。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三、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第十七条 分部试运

一、工程具备分部试运条件,应按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等规定进行分部试运。除约定由设备制造、供货单位自行调试的以外,分部试运由乙方负责,编制分部试运方案和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方案后_________日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批复即视为经甲方代表批准。

二、乙方在分部试运的_________小时之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分部试运可书面委托他人全权代理,非发生第三十七条约定的情况不得推迟。

三、分部试运的调整试验记录,由乙方及调试单位作出,甲方代表在记录上签字,作为质量验收和整套启动的依据。

四、由于乙方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试运后_________小时内提出修改意见,由乙方按其意见修改后重新试运。

五、甲方代表未参加分部试运且未委托他人代理,或参加试运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修改意见、试运合格不签字验收,试运结束24小时后试运记录自行生效,甲方应予以承认,乙方可继续施工并可据以办理有关手续。

六、经分部试运合格的设备和系统,由于生产或试运需要继续运转,可交由甲方负责保管和运行维护。

七、分部试运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另有约定的,均由甲方承担。

八、由于设计、设备制造、操作不当等非乙方原因造成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由乙方或由乙方配合责任方拆除、修理、重新安装,所发生的费用及重新购置材料、设备价款和运费等,均由甲方给付后与责任方结算,延误的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第十八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

一、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具备验收条件应如约予以验收,由乙方在验收_________小时前提交“验收通知”,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验收。通知包括验收的内容、时间、地点,附上乙方自检记录。

二、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可书面委托他人代理,或在验收_________小时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得超过两天。否则,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承认其验收记录有效。

三、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第五章 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十九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一、甲乙双方在签订《协议条款》时交换各自开户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待工程保修期满后退还。

二、合同价款按《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等规定结算付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加或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代表同意的工程量消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分布的价格调整;

4.合同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三、合同价款可调整的范围;

四、乙方在第十九条第一款约定的情况发生后_________天内,按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约定或依据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价格调整文件计算价款调整金额,并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5天内予以批准并通知经办银行和乙方,或提出修改意见及理由,逾期未答复则视为甲方代表予以批准,应据以结算付款。

第二十条 工程款预付

一、甲方按_________在_________向乙方预付工程款_________元,开工后在_________按比例逐次扣回。

二、甲方未按第二十条第一款约定付款,乙方在约定给付日期_________天后向甲方代表提交“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乙方提交通知后仍未按要求给付,乙方可在提交通知后暂停止施工,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并由甲方付给应付款从应付之日起的滞纳金。

第二十一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一、乙方 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申请确认。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报告后_________天内按设计图纸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确认(简称计量),逾期未予以计量,即视为甲方代表对乙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已经确认,亦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

二、甲方在进行计量_________小时前通知乙方派人参加,乙方应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甲方未按约定发出通知使乙方未能参加计量,甲方的自行计量无效。乙方无正当理由未参加计量,甲方自行计量的结果有效,即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三、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其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第二十二条 工程款支付

一、乙方按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依据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出已完工程的价款,编制“工程款结算帐单”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工程款结算帐单”后5天内予以签证,并通知经办银行付款。

二、甲方代表对乙方的结算帐单逾期未签证,或经办银行由于甲方原因未付款,乙方可向甲方代表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在发出通知_________天后甲方仍未按要求给付,乙方可暂停施工,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并由甲方偿付应付工程款的利息,利息从其计量签字第11天起按_________利率计取。

第六章 材料设备供应

第二十三条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一、甲方按其“供应材料、设备计划”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确定的期限为乙方供应材料、设备、所供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型号、数量、单位、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应与清单相符,并向乙方提供材料、设备的质量合格证明。

二、甲方代表在提供材料、设备_________小时前通知乙方验收、领取,经验收、领取后发生损坏丢失由乙方补修、赔偿。

三、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与《协议条款》约定、合同文件规定或清单不符,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设备的单价不符,由甲方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质量等级不符,乙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设备到货时如不能开箱检验,可只验收箱子数量,之后的开箱检验由甲乙双方共同进行,出现缺件即由甲方负责补足,质量等级、规格等不符的则由甲方重新采购。

3.材料的种类、规格、型号等不符,乙方可代表调剂串换,甲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支出。

4.甲方委托乙方处理材料、设备缺陷,双方另行商定费用计取、结算办法。

5.到货地点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指定地点。

6.供应数量不足,由甲方补齐;供应数量超额,由甲方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7.供应时间提前,甲方负责保管或付款委托乙方保管。

四、乙方未如约检验、接收、领取材料、设备给甲方造成损失,按第八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五、经乙方检验通过之后发现甲方所供材料、设备有规格、质量等不符的,甲方仍应承担重新采购及拆除、重建的经济支出。

六、甲方未按《协议条款》约定、合同文件规定和清单供应材料、设备,或供应时间迟误,或出现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第二十三条第五款约定的情况,造成乙方施工延误的,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一、乙方根据_________,按照设计和规范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设备或配制加工非标准设备,并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甲方指定供货单位的,乙方的采购则适用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第二十三条第五款约定。

二、甲方委托乙方卸运、保管材料、设备和配制加工非标准设备、代办设备的双方权利、义务(或另订协议)。

三、在材料、设备到货_________小时前,乙方通知甲方代表验收,甲方未按时到场验收,可视为其已验收,乙方自行验收生效。

四、乙方采购材料、设备的价差调整办法:

五、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或配制加工的非标准设备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甲方代表拒绝验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六、无论甲方是否到场验收,验收后发现材料、设备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仍由乙方修复或拆除、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损失。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七、根据工程需要,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由甲方承担发生的经济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七章 设计变更

第二十五条 设计变更

一、乙方执行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按图施工,发现设计差错缺漏不得将错就错或擅自修补,应及时向甲方代表提出变更设计申请。

二、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或同意乙方的变更设计申请,应_________前送交原设计单位审查、修改、补充,取得相应的图纸、说明,对于较大设计变更和重大设计变更还应取得有关部门批准、追加投资和材料的指标,之后发给乙方设计变更通知,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变更。

三、乙方按照设计变更通知施工,进行下列变更:

1.增减合同约定的工程量;

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四、因以上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二十六条 确定变更价款

一、发生第二十五条约定的变更后,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经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和竣工日期。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将此作为确定变更价格的基础,用以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的和类似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

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变更价格意见后5天内予以批准,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及理由,逾期不予批复即视为甲方代表批准。

三、乙方对于甲方代表不批准其变更价格意见持有异议,可提请总监理工程师予以评定(如果有社会监理)、提请约定的工程造价管理部门予以裁定,不服裁定则可按第三十条约定处理。

第八章 竣工与结算

第二十七条 竣工验收

一、工程具备竣工条件,乙方按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等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申请验收。甲方代表在乙方申请验收后_________天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_________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修改所发生的费用。甲方承担非乙方原因造成修改所发生的费用及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延误的工期予以顺延。

二、整套启动试运验收,执行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等规定,由甲方承担整套启动试运验收的组织工作,全面处理试运验收中发生的问题。乙方参与有重大影响项目的整套启动调试方案和措施的制定,在启动调试中负责其施工项目的维护、检修、消除缺陷。

三、乙方参加整套启动试运的工日及酬金,

四、竣工日期为乙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经甲方验收之日。

五、甲方未按如上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1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费用。

六、按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的有关规定,乙方在整套启运试运验收后45天内,将竣工图等完整竣工资料移交甲方_________套。要求

七、工程移交后实行试生产的,火电项目期限6个月,不得延长。试生产的净利润

八、由于设计、设备或系统等不属于乙方原因使个别项目不能全部投入,应在启动试运验收记录上写明原因,由甲方负责在验收后组织完成。

九、机组经72小时试运后,由于系统负荷需要等原因不能停机,则免去其后的规定试运时间,即告整套启动试运验收完成。

十、零星土建工程和少数非主要设备未按设计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但不影响正常生产,已符合竣工验收标准的,应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由承包该施工项目的乙方负责在整套启动试运验收后完成,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十一、由于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位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十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后_________天内无正当理由未组织验收,或验收后_________天内未予批准且未提出修改意见,即视为此“竣工验收报告”经甲方代表批准,应据以办理结算手续。

第二十八条 竣工结算

一、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按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等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交“竣工结算报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报告后5天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及理由,并将拨款通知送经办银行办理竣工结算。乙方收到工程款后15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二、甲方违反有关规定或约定未如约办理竣工结算,或经办银行由于甲方原因未支付工程款,乙方可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予以妥善保护,由甲方给付保护费用,承担违约责任,并按_________的利率偿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

第二十九条 保修

一、执行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规定,乙方对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所存在的质量缺陷负责维修。

二、保修项目、内容、范围:

三、保修期,整体工程或其中分单项、单位、分项、分部验收交付的工程,均从移交甲方之日起分别计算保修期。

1.建筑保修期:

(1)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建工程为1年,其屋面防水工程为3年;

(2)建筑物的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6个月;

(3)建筑物的供热、供冷工程为1个采暖期、供冷期;

(4)室外的上下水、道路等公用工程为1年。

2.安装工程保修期为1年。

3.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保修期限

四、质量保修金,由甲方从其给付乙方的工程结算款中划拨,存入《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银行开设的专门帐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1.建筑工程按其造价的1.5%留存;

2.安装工程按其造价的0.5%~1%留存;

3.有特殊保修要求的工程

五、保修责任,乙方负责维修由于其自身原因形成的质量缺陷,所发生的费用从质量保修金中支付,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乙方自接到甲方发给的保修通知之日起,在两周内达到现场与甲方共同辩明质量缺陷责任,商议返修内容。属乙方责任的,乙方未按期到达现场,甲方应再次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再次通知收后1周内仍未到达,甲方可在不提高工程标准的前提下自行返修,所发生的费用按上述办法支付。由于设计、使用不当或材料、构件、配件、设备的设计、制造等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由责任方承担保修责任,乙方予以维修发生的费用由甲方给付。对于不可抗力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六、乙方的返修方案及工期按第九条约定确定,返修价款按第二十六和约定确定,质量验收按第十四条约定进行,所用材料、构件、配件等数量、价格及采购供应等具体事宜由双方商定或签订协议,甲方应积极予以创造方便条件。

七、退还工程质量保修金,由甲方在保修期满后20天内予以结算,将剩余的质量保修金及银行存款利息退还乙方。

第九章 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三十条 争议

一、甲乙双方对于合同权益有不同的主张和要求,可通过协商或约定的单位、人员调解排解。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根据双方的协议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双方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双方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2)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4)仲裁机关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一条 违约

一、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要求,即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计算方法:

二、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付给赔偿金,补偿违约金不足的部分。违约金、赔偿金应在双方明确违约责任后10天内偿付,否则按_________利率给付利息。乙方应给付甲方的违约金、赔偿金,经双方同意后可由甲方从合同价款中扣收。

三、除非合同解除或终止,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四、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经济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三十二条 索赔

一、合同一方的经济利益、正当权利因对方违约、危害行为遭受损失,要求对方予以给付、补偿、归还,按以下程序进行。

1.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和充足的证据。

2.在索赔事件发生后20天内,向对方提交“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包括索赔的理由、依据、要求等内容。

3.受索赔方在索赔方提交通知后_________天内给予书面确认,或提出异议、通知索赔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证据;索赔方在接到该通知后_________天内提交补充理由证据,受索赔方接到补充理由证据后_________天内给予书面答复。

4.索赔方逾期未提交“索赔通知”或补充理由证据,视其为放弃索赔;受索赔方逾期未要求补充理由证据或未作出答复,视其为确认索赔,“索赔通知”则从应答复的最后1天起生效。

二、受索赔方在确认索赔后10天内如数向索赔方给付或补偿、归还,否则应赔偿因迟误给索赔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章 其它

第三十三条 安全施工

一、执行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防事故。

二、乙方承担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出现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及费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按有关规定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应为此提供方便条件。

三、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等特殊环境施工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乙方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经济支出。

第三十四条 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

一、甲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特殊工艺,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请、审批手续,承担申报、试验等费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负责试验等有关工作。

二、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按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约定处理。

三、乙方提出合理休建议涉及到对图纸、设施和“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原定材料、设备的换用,应经甲方代表批准。

四、以上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利益,双方按协议分摊或分享。

第三十五条 地下障碍和文物

乙方在施工中发现文物、古墓、古建筑基础和结构、化石、钱币等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或其它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应在4小时内通知甲方代表,报告有关管理部门并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甲方代表在应收到通知后12小时内对乙方采取的保护措施给予批准或提出处理意见。甲方应承担保护措施的费用,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三十六条 工程分包

一、乙方分包部分工程,将分包合同副本送交甲方代表。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以本合同为准。可分包的工程:_________。

二、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约定义务与责任。乙方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监督管理人员,保证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或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或疏忽。甲方指定分包单位(人)的,不适用本款约定。

三、分包工程价款的结算。

第三十七条 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包括_________级以上的地震、_________级以上持续_________天的大风、_________mm以上持续_________天的大雨、 年不遇的持续_________天高温天气、_________年不遇的持续_________天严寒天气等灾害。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害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代表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_________天向甲方代表报告1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处理灾害提供必要条件。

二、因不可抗力遭受损失的承担:

1.已完工程、施工设施和甲乙双方已购材料、设备的损失由甲方承担,第十五条第二款约定的返工费和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第二十四条第五款、第二十四条第六款约定的工程价款或材料、设备费用除外。已购材料、设备,包括已提取、接收、验收、保管或在运途中、在现场用于施工的材料、设备。

2.乙方为防止、减少不可抗力对工程的损害应采取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及损失,由甲方承担。

3.乙方生产、生活临时建筑的损失,由甲方予以适当的补偿。

4.人员伤亡由其单位负责处理并承担费用,但由于第三十七条第二款(2)条中的情况造成伤亡则由甲方给予补偿。

5.乙方的施工机械设备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但因第三十七条第二款中的情况所致则由甲方给予补偿。

第十五条第二款约定的返工费和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第二十四条第五款、第二十四条第六款约定的工程价款或材料、设备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经受不可抗力损害后的清理、修复工作由乙方承担,甲方给付乙方的费用按第二十六条约定确定,双方可另签协议约定。

第三十八条 保险

一、甲方办理工作保险和施工现场甲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的保险,并支付一应费用。

二、乙方办理自己在施工现场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应费用。

三、投保后发生事故,乙方应在_________天内向甲方代表提供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乙方在15天后每_________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

第三十九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一、由于政策变化、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双方可签订协议变更、中止或解除合同。

二、甲方应如约付给乙方在合同变更、中止或解除之前已完工程的价款,以及已进行或已履行的部分工作、服务费用等为完成整个工程所发生的开支,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三、乙方应妥善保护和移交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并为分包单位的撤出提供条件。

四、甲方应为乙方及分包单位的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承担以上的经济支出。

五、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方负责在变更、中止或解除合同后_________天内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逾期未退货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四十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一、本合同自_________之日起生效。

二、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并退还质量保修金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四十一条 合同份数

一、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方双方签字盖章后分别保存。

二、副本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第一章 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 词语涵义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合同条件》)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组成,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处,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一、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二、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三、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电力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四、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五、社会监理:受甲方委托、具备《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六、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七、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八、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如上部门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九、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电力工业部、电业管理局、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局或其根据《电力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暂行规定》设置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十、工程:《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电力建设永久工程。

十一、合同价款:以现行的定额、材料预算价和相应的取费标准为指导价格,通过招标投标或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用以支付乙方履约完成工程施工内容的价款总额。

十二、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发生,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款。

十三、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负担的开支。

十四、工期:甲乙双方参照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工期定额等规定,在《协议条款》中约定的合同工期。

十五、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

十六、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十七、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十八、施工现场:经甲方同意、“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所确定的用以施工的场地。

十九、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字、复印、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

二十、不可抗力: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的风、雨、雪、震等对工程及履约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二十一、赔偿金:责任方弥补对方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费用,包括停工、窝工、返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配件积压、倒运的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等实际费用,以及从这些费用应付之日起所应计取的利息等可得利益的损失。

二十二、质量缺陷:工程不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对质量的要求。

二十三、协议条款:结合具体工程、甲乙双方协商后依法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一、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合同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等文书;

4.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6.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7.构成合同一部分的其它文件。

二、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实行社会监理的,可先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意见仍不能一致的,按第三十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一、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普通话书写,双方可根据需要商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译本,对合同文件的解释、说明则使用汉语普通话。

二、适用合同文件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电力工业部规章和约定的其它行业规章、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规。

三、施工应当使用国家标准、规范和电力行业标准、规范。国家、电力行业没有相应的标准、规范时,可约定使用其它行业的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份数向乙方提供约定的标准、规范。

四、国内没有相应的标准、规范时,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应报请电力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并负责按约定提供中文译本。

五、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及提出施工工艺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图纸

一、甲方在开工日期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包括竣工图和现场存放的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并保证图纸准确且具有满足施工要求的设计深度,乙方按《协议条款》要求做好图纸保密工作。

二、甲方不能按第四条第一款约定提供全套图纸,将不能提供的图纸名称、提供期限列入本条款,并保证满足实施“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的需要。

三、甲方对图纸有特殊保密要求的,乙方采取相应的措施保密、由甲方承担费用。

四、乙方要求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复制、交付,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未如约收到甲方提供的图纸,应在5天内将所需图纸或指示的内容、理由、时间及迟误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2天内未答复,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六、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不完整、不准确或设计深度不能满足施工要求。应及时通知甲方代表,酌情按第四条第五款或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约定处理。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图纸有如上缺陷未发现,甲方仍应按第七条第二款或第二十五条第四款约定承担责任,并给付因此造成的修补、拆除、改建、重建等费用。

第二章 双方一般责任

第五条 甲方代表

一、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其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侯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3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意见、批准、答复等均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24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2天内不予答复,即视为其确认乙方要求。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所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要求、同意、通知、批复等,并如约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通知后48小时内仍未予以答复,即视为其确认、同意、批准,应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支出,顺延因此延误的工期,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

二、实行社会监理的工程,甲方应将总监理工程师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范围通知乙方。总监理工程师按约定在委托授权范围内执行职务。

三、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六条 乙方代表

一、乙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乙方的要求、申请和通知等,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依据合同发出指令和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二、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七条 甲方工作

一、甲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租用、青苗和树木赔偿、房屋拆迁及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现场外部接至《协议条款》约定地点,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现场内的主要交通干道并予以保养,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5.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运输、铁路专用线的申报批准等手续,与有关方面缔结工程交跨铁路、公路,通讯线路需要的协议。

6.将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对于需要审定施工图预算的应及时予以审定。

8.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并承担有关费用。

9.按照合同及“施工综合进度度划”确定的时间为承包安装工程的乙方提供施工现场,保证现场及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基础等符合安装施工的要求。

10.协调施工现场上的各施工企业相互交叉作业关系,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二、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以上义务,则承担由此导致的费用支出,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延误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三、甲方将上述某项工作委托乙方完成,应承担所发生的经济支出并给付乙方相应的费用。

第八条 乙方工作

一、乙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范围、时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与工程配套的设计或施工需要的细则部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按约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和工程用款计划及有关统计报表。

3.按工程需要设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及警卫,并做好安全、防护设施的维修。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

4.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采取有效措施实施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和环境保护的管理规定。因技术、经济条件限制,对环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应由甲方会同乙方事先报请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以上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在交付甲方之前,乙方可受甲方委托代保管。由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负责保护工作,保护不善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的部位和相应的经济支出,在《协议条款》中约定。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后发生损坏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现场清洁。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合同签订后颁发的规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除外。

二、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上述义务,承担由此造成的费用支出,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三章 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九条 进度计划

一、甲方在缔结合同后3天内向乙方提供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大纲及“供应材料、设备计划”、“提供土建工程计划”等资料,乙方据以按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的约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在开工前如约提交甲方代表。甲方未如约提供其应提供的资料,按第七条第二款的约定处理。乙方未如约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按第八条第二款处理。

二、甲方代表对于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同意与否,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期限内予以答复,逾期未复,可视为已经同意。经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为合同文件,应共同遵循。

三、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之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重大的施工技术措施,乙方应报请甲方代表审核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特殊施工技术措施费。

第十条 延期开工

一、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确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条件开始施工,因故不能如期开工的,应在约定的开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后3天内作出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已同意乙方的延期开工要求。

二、乙方延期开工未按第十条第一款约定征得甲方代表同意,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三、乙方由于甲方原因要求延期开工获得甲方代表的同意,或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将开工日期推迟,由甲方承担乙方因此付出的费用和损失,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一条 暂停施工

一、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提出暂停要求后24小时内应对此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代表的暂停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实施甲方代表的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经批准后继续施工。

二、甲方代表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在乙方提出复工要求后24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乙方施工因此无法进行的,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三、暂停施工出于非乙方原因,由甲方承担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十二条 工期延误

一、对以下情况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3.合同中约定的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工期的其它情况。

二、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报告3天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予签复,即视为甲方代表对此报告予以批准。

第十三条 工期提前

一、施工中需要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经济支出和承担;

5.提前竣工收益的分享。

二、乙方按“提前竣工协议”修订施工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施工进度修订计划后5天内给予批复,逾期未批复则视为其已批准。

第四章 质量与验收

第十四条 检查和返工

一、乙方按相应的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约定采用的标准、设计的要求和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返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二、以上检查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

三、以上检查检验应执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等规定,在不影响正常施工的前提下进行,如影响正常施工,除非经检查检验为质量不合格,因此发生的费用则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五条 质量等级评定

一、工程质量应达到约定的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规定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

二、工程达不到约定质量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三、由于设计或材料、构件、配件、设备等非乙方原因使工程未达到约定质量条件,乙方予以返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乙方无力予以修改的,经甲方代表认可,该部分可不在评定质量等级之列。

四、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可按第三十条约定处理。

第十六条 陷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一、需要进行中间验收的工程或部位,在《协议条款》中约定其名称、验收时间、要求及甲方应提供的便利条件。

二、工程具备履盖、掩盖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或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并准备验收记录。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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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系统集成项目工程安装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42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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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标通知书》,以及招、投标文件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本采购安装供货合同(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甲、乙双方商定补充协议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份)。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二、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甲方发出开工通知书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开工。

工程期限:从开工之日起 120 天内完成所有项目的系统集成和竣工验收,并在系统验收合格后5天内交付使用。

三、人员派出

(一)甲方派出项目负责人 1 人,配合乙方进行项目的施工、验收及其它相关性事项。

(二)乙方派出项目负责人及现场施工技术人员详见乙方投标文件;乙方根据项目进度,需要变更现场施工技术人员的,应提前2天通知甲方。

(三)乙方施工人员须遵守甲方各项管理规定,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管理,履行必要的手续,保守甲方秘密,不得向外界泄露工程情况。

(四)乙方保证施工场地清洁,及时清理各类施工垃圾,做到工完场清。

四、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一)进度计划

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以下简称工程设计与计划)提交给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工程设计与计划后2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2.乙方必须按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相符的,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以书面形式提出改进措施,经甲方确认后执行。

(二)开工及延期开工

1.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要求的开工日期开工,只要未收到甲方调整通知,则必须在合同签订后4个工作日内开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开工通知书要求的开工日期前48小时,向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应当在接到乙方延期开工请求后,48小时内答复乙方。如48小时内不答复的视为同意乙方延期要求。不经甲方同意,工期不予顺延。

2.因甲方的原因不能按时开工,甲方应在开工前2天通知乙方,推迟开工日期,工期顺延。

(三)暂停施工

乙方因故需要暂停施工3天(含3天)以上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说明原因、处置办法,征得对方同意,方可暂停施工。如不经过甲方同意私自暂停施工,则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工程竣工

1.乙方必须在开工之日起 120 天内完成所有项目的系统集成和竣工验收,并在系统验收合格后5天内交付使用。

2.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时竣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如需提前竣工的,工程项目必须是全部达到本合同及其附件所要求达到的技术指标,并经甲方查验和确认。双方签署提前竣工协议,方可提前竣工。

4. 系统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免费对甲方各层次使用人员进行系统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直至甲方各层次使用人员熟练掌握为止。

五、质量与检验

(一)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本合同确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确定的质量标准,应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的,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3.对隐蔽工程,乙方应在进行施工前通知甲方,由甲方对照有关技术规范派员进行施工跟踪、完工检查、竣工验收。

4.正式开工时,乙方应提供整套设计图及施工方案,并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5.乙方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甲方现场监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检查和返工

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甲方一经发现,应要求乙方拆除和重新施工,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去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六、采购内容:本合同所涉及的乙方应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内容详见甲方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文件。

七、材料设备供应

(一)乙方负责的采购的材料设备,按照乙方报价方案承诺的品牌、型号、产地、数量及设计有关标准要求采购,所有材料设备需为全新原厂正品。对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或非全新原厂正品的产品,甲方代表拒绝验收,由乙方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二)乙方需要使用代用材料的,应经甲方认可后才能使用,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甲乙双方协商采购各种材料。

(四)乙方应在交货时按招标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所采购货物、配套设备、配套设施、附属装置等有关技术文件资料;乙方提供的货物应有符合国家标准以及本产品的出厂标准的质量检验证明。

(五)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

(六)项目实施过程中,确需要安装投标书未列出的或与投标书描述不符(品种、型号、规格、参数、性能等,下同)的设备,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设备安装数量超出投标书约定数量的,超出部分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工程实施过程中,如因设备(材料)需要变更设备型号的,变更后的设备参数、性能须高于原设备参数、性能,所需数量及价格不变。

八、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一)合同金额:合同的总金额为(大写): (¥ 元)。本合同总金额为包干价,乙方不再另行收取任何费用。

(二)付款方式

(1)本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与本阶段付款金额等值的正式发票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0%给乙方;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收到乙方提供的与本阶段付款金额等值的正式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金额50%的工程进度款给乙方。

(3)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甲方认可后15天内,乙方需向甲方提交整个项目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甲方委托第三方审价机构进行审定后。审定完成后,发包人在收到审价机构出具的审核报告书、乙方提供的与本阶段付款金额等值的正式发票、双方签订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后,向乙方支付至项目竣工结算审定金额95%的工程验收款(含已支付的合同金额70%的工程款)。

(4)甲方按项目竣工结算审定金额的 5% 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设备质保期满后经双方实地检查合格后十五(15)个工作日内付清工程所有余款(无息)。

九、工程变更

(一)工程设计变更

1.施工中甲方需要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因变更导致合同总金额的增减,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擅自进行变更。

(二)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甲方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变更时,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约定。

十、竣工验收

(一)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与竣工报告。

(二)甲方收到竣工报告后15天内组织相关部门及乙方负责人对工程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后7天内给予认可的验收报告或提出具体意见。

(三)甲方提出具体意见后,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意见在10天内对工程进行调整,直到完全符合甲方要求。

(四)如甲方接到竣工报告后20天内不组织验收,或30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则视为竣工报告已被认可。

(五)具体验收以甲方招标文件、本合同相关约定、乙方投标文件中的具体方案约定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作为依据。

十一、保修

(一)乙方按投标文件的承诺、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合同条款约定的保修项目,进行保修并承担保修费用。保修期从甲方验收合格并出具无意见验收报告之日算起。设备质保期3年(设备厂家或代理商规定质保期3年以上的除外)、线材质保期5年(设备厂家或代理商规定质保期5年以上的除外),上述质保期均从项目终验之日起算,质保期内实行‘三包’, 其余按厂家承诺进行。

(二)厂家承诺(具体根据乙方的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执行)。

十二、违约、争议和索赔

(一)违约

1.甲方不能及时给出必要的指令、确认、批准导致乙方无法正常施工,则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不按时支付款项,则应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三/天的违约金。

2.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停工3天(含3天)以上的,每多停工一天应支付甲方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三/天的违约金,停工超过10天仍不复工的,甲方可解除采购合同,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3.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则应支付甲方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三/天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0天仍不能竣工的,甲方可解除采购合同,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 由于乙方原因解除合同的,乙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因工程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6.乙方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合同约定,经甲方限期要求仍不纠正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7.其它未尽事宜,双方签订合同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议定。

(二)争议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向合同签订所在地法院起诉。

(三)索赔

1.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各种费用,乙方可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

(1)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2)索赔事件发生后20天内,向甲方发出要求索赔的书面通知;

(3)甲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10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甲方在10天内未予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经批准。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时完工、保证质量、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按以下规定向乙方索赔:

(1)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2)索赔事件发生后20天内,向乙方发出要求索赔的书面通知;

(3)乙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10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甲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乙方在10天内未予答复,应视该索赔已经批准。

十三、其他

(一)安全施工

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二)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2. 合同履行中,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由双方协商另行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执肆份,乙方执一份。

附件:《工程保密承诺书》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单位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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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工程安装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40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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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确保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安全目标的实现,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按施工图纸规定的该标段范围内室内外给排水、强电安装、防雷、所有安装工程预留预埋等工程的要求及内容中全部所属水电安装部分的工序及工种进行施工。

(四)承包范围:按

第一条中第

(三)条承包内容,内容如下:

1、给水系统按图纸规定全部内容。包括给水管道、洁具及配套安装等。

2、排水系统按图纸规定内容,包括排水管道、洁具及配套安装等,管道接至室外排水井(不包市政工程)。

3、强电系统按图纸规定全部内容,包括电气安装,包泵房、低压泵、高压泵、包发电机房、低压配电柜的管线安装、消防控制中心、网络房、包括空调电、地下室风机电源等,但不包括(必须要专业厂家才能安装的项目)如高压等工程。

4、防雷接地系统按图纸规定全部内容。

5、消防系统按图纸规定全部内容。包括喷淋、消防给水管道、消防箱、消防栓、喷头的安装等。

6、消防自动报警系统:按图纸规定全部内容,包括烟感、温感、警铃、按钮及管线等安装。

7、智能系统按图纸规定范围内主体结构施工时需预埋的管线安装敷设(不含管内穿线及所有器材安装调试)。

8、其他属水电安装工程的附属项目。

9、以上项目包括安装、调试至符合验收要求。

(五)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包施工照明线路和灯具安装及费用、包承包范围内的预埋工程、包水电施工后的孔洞塞补(不包饰面)、包本专业的地下埋管和管坑土方填平夯实、包本专业需要的一切施工机具、包进退场路费、包安全帽、包劳保、劳保用品和社保费用及赶工费、包办理暂住手续、安全教育合格证(平安卡)等手续和费用、包计生和流动人口等必须办理的一切手续及费用、包承包范围内的验收(含验收资料)达到市工程、包保修期内属承包范围内的质量保修。

第二条工程计量及造价:按

第一条

(四)

(五)款的规定内容以议定的单价包干;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元(大写:),本单价验收不达标扣5%,还应无偿返工至符合要求,保证达到总包单位的等级要求。建筑面积按有关定额规定计算,约为万2(预算或概算)人民币:暂定万元(大写:万元),竣工后按实结算。

第三条工期按定标规定工期为天;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按现场甲方安排计划规定实施。如甲方提出赶工期加夜班交接作业施工或增减人力等,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开工日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乙方必须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保证,不得延误,乙方逾期竣工,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工程造价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签订后乙方无故不承担工程或要求中止合同,则应赔偿甲方损失及违约金,违约金为工程造价的10%。

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

1、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及____市的有关规定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精心组织、精心管理、精心施工,狠抓细部确保工程质量等级达到总包单位的等级要求。

2、工程质量等级以经主管部门复验后发了等级证书为准。

3、保修按建设部有关规定执行,保修期________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第五条文明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各楼层板面不得直接集中堆放材料,各分部、分项工程完成后,楼地面应清理干净,要做到当日工完场清,保证施工现场物件整齐,道路畅通,创造一个文明整洁的施工环境。

第六条工程款支付和结算工程进度款按月实际工作量或形象进度在当月____日由乙方送交计算依据给甲方,甲方在当月____日审核好工程量,经双方认可签字,在下月____日支付工程量的70%,当月新进场工作不满十五天者,进度款压归下个月份支付。中途不作借支,若有违例现场罚款部分,将在当月的进度款中扣回。工程完工付至总款80%,工程竣工后验收达到要求后并经双方确认结算后三个月内付至总款95%,余下5%至保修期结束后一个月内付清。(工程款以支票支付)。

第七条工程管理按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质量标准按总承包单位同等级,乙方对工程的质量、进度和安全责任,必须按有关规定配足施工员、质量员及其他技术人员和劳动力,(提供有符合本工程的各种上岗证)。严格按甲方技术交底施工,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分项、分部、整体工程。乙方须指定现场施工责任人,合同责任人要认真履行本协议责任,离开工地应与甲方管理负责人请假,并委托其他人临时负责工程管理。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返工或浪费材料,材料和返工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提供现场住宿、生活用电、水、集体食堂饭菜出售、与本工程各工种共用的大型动力机械,负责结构施工放线、技术管理、控制各班组交接流水作业及分部分项进度计划。

2、甲方派驻工地代表行使合同约定权力,履行合同约定职责,负责办理工程进度、质量、监督、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变更签证手续。

3、乙方责任:乙方派驻工地代表行使合同约定权力,履行合同约定职责,负责按设计图纸要求、图纸会审记录、技术交底等施工,按国家现行施工规范及____市的有关规定执行施工,按施工质量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确保工程量及按期完工。乙方须接受工程质量部门的监督,甲方如发现乙方在其主要形象上拖延进度达五天时,或在主要工程上存在重大质量问题时,经质检部门确认后,乙方须在五天内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如经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场并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施工图纸与说明不符:发现设备或关键部位零件材料有缺陷时,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尽快会同设计单位进行处理。乙方须保证施工现场物件整齐,道路畅通。乙方不得擅自转包工程,违者合同作废,已完成工程量结算按实物量75%结付,乙方对其行为所带来的后果负全部责任,甲方对乙方所转包者进行其他事务协商,乙方不得干涉。

4、乙方必须正确使用、保管、维护甲方提供的各种施工机具,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施工机具的损坏或丢失,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5、备料应提前7天以上,材料及半成品材料必须爱护,若造成材料不合理损耗,由乙方负责,造成工期拖延或影响他人进度,由造成者负全责及处罚。

6、乙方对不属于范围施工的项目应有成品保护意识,如造成其他班组成品损失者应承担相关责任,并赔偿损失。

7、乙方必须认真执行甲方的《现场管理规定》。发放工人工资应设立付款签收名册,复印件送甲方管理处,并作为向甲方结算进度款的依据。若发生拖欠工人工资、打架斗殴现象,将按现场管理规定严肃处理,如出现严重违规违法行为的,将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全部责任由乙方负责,并赔偿由此引起甲方的一切损失。

8、乙方须及时向甲方送交施工计划、验收资料、竣工验收报告。

第九条安全施工及工伤:

1、乙方应在开工前与甲方签定安全协议及其负责责任状,并建立健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和安全保证体系,负责现场全部作业的安全,并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应按安全施工有关管理规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防护措施,施工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等必须持证上岗,确保施工安全和

第三者的安全,承担一切由于自身的人员健康问题和安全生产措施不力或违章所造成事故的责任和产生的费用,并按有关规定接受甲方处罚及赔偿甲方损失。

第十条工程验收

1、工程验收以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图纸会审记录、有关变更的书面文件、合同、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2、工程竣工前5天由乙方通知甲方初检验收,隐蔽工程应提前1天由乙方通知甲方初检验收,并配合甲方与设计监理作验收工作,如工程内容尚未完成或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乙方在甲方所指定的期限内完成后,再报甲方进行验收,直至符合要求为止,由此造成甲方对业主的违约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十一条其他工程有关本工程承包范围外的甲方管理处借点工,技工为元日,杂工为元日,包含生活费在内。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

1、为保工程符合验收等级要求,所有建筑细部均按有关规范和“质量防治通病条例”等要求施工,具体按相应方案和细部交底执行。

2、若因乙方自身管理问题或未能配合现场需要以及质量问题等,甲方有权责令其停工整顿和执罚,甚至作清退场处理。若发生清退场时,其结算最高按实物量的75%结付,甲方也可视情况作部分工程甩项处理,乙方需无条件服从并配合。

3、如不能按甲方要求进驻工人(在签定合同在甲方通知乙方进场的三天内),甲方有权划分工程量给

第三者承包,由此发生的费用在合同中支付,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如乙方进场人员远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让乙方退场,乙方的费用自行承担,已完成的工程量结算按清退场结算方法结算。

4、甲方接施工用的电源至各楼层,箱后的灯具和线路等均由乙方自理(包料),并必须满足安全用电规定的要求。乙方如需使用除照明、办公用电以外的电器,必须向甲方提出申请,并由甲方负责安装电表,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自电表安装之日起,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电表显示实际用电量向甲方交纳电费,逾期每天将按3%计取滞纳金,并由甲方在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5、本协议签定后,本工程若单项修改(主材变更不做调整)工作量变更则按超过额量增减结算。按相应定额的工日含量每工日按元结算调整。

6、由于政策变化及甲、乙双方以外的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履行,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的要求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退场提供条件,并支付已完成工程款的80%。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方式如发生纠纷协商不成时,可向工程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或按有关法律程序进行解决。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至工程复检保修期满并结清款项后失效,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两份甲方留用。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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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南京市建设工程预拌混凝土供应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3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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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建设工程预拌混凝土供应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京市建设委员会

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监制

南京市建筑工程局

签订《南京市建设工程预拌混凝土供应合同》须知

一、《南京市建设工程预拌混凝土供应合同》是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京市建筑工程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共同监制的合同示范文本。凡在本市范围内使用预拌混凝土的各类建设工程,签订预拌混凝土供应合同时,推荐使用本合同。

二、本合同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依法督促合同的全面履行,以保障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

三、合同编号按照统一编号原则,每个企业拥有一个企业代码(代码为惟一性,由南京市预拌混凝土管理处统一制定),各企业按照年度合同顺序编号,要求不重复、不遗漏。具体说明如下:

hn————————

合同代号    企业代码     合同顺序号

例如:“hn-05-XX0006”表示“编号为05号的企业在XX年签订的第0006份预拌混凝土供应合同”

南京市建设工程预拌混凝土供应合同

使用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目的和背景条款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建设工程的具体要求,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_______________工程_______________所需的预拌混凝土供应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2.1甲方要求乙方首次供应预拌混凝土时,应提前________天向乙方递交书面供货通知,在通知中注明预拌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数量、时间和浇筑部位,以及其它技术要求。在后续的预拌混凝土供应活动中,应在正式供货前_______小时通知乙方该批次预拌混凝土的具体要求,若因特殊情况,双方可协商解决。

2.2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需的预拌混凝土供应保障条件。做到施工现场三通一平(通水、通电、道路畅通、场地平整)。

2.3甲方应指定或委托专人对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进行调度指挥和负责验收工作,应组织人员铺设、迁移泵管,保证混凝土顺利浇筑。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铺设泵管,确保混凝土供应。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参照《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执行。

2.4预拌混凝土运到施工现场后,严禁现场加水,确保混凝土质量。

2.5乙方按本合同《预拌混凝土技术与施工要求》(附件一),供应合格的预拌混凝土到现场,甲方应及时组织浇筑并按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和养护。

2.6甲方在预拌混凝土浇筑接近结束前,应提前_______小时明确通知乙方该批次需要浇筑的剩余混凝土立方量。

2.7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货款,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协议,乙方可停止供货并解除合同,由此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

共4页,当前第1页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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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建设工程监理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65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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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与监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投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中有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①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

②本合同标准条件;

③本合同专用条件;

④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本合同自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__________份。

委托人:(签章)_

___________监理人:(签章)_

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

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

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签订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部分 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5)“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派到监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6)“承包人”是指除监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设有关事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

(7)“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8)“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

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9)“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

(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11)“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列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条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

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监理人义务

第四条 监理人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

第五条 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委托人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理权益。

第六条 监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

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

第七条 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义务

第八条 委托人在监理人开展监理业务之前应向监理人支付预付款。

第九条 委托人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根据需要,如将部分或全部协调工作委托监理人承担,则应在专用条件中明确委托的工作和相应的报酬。

第十条 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第十一条 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第十二条 委托人应当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负责与监理人联系。

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人。

第十三条 委托人应当授予监理人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人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监理权限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十四条 委托人应在不影响监理人开展监理工作的时间内提供如下资料:

(1)与本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第十五条 委托人应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办公用房、通讯设施、监理人员工地住房及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设施,对监理人自备的设施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补偿金额=设施在工程使用时间占折旧年限的比例_设施原值+管理费)。

第十六条 根据情况需要,如果双方约定,由委托人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其他人员,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款中予以明确。

监理人权利

第十七条 监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享有以下权利:

(1)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

(2)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

(3)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4)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

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供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

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和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应当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

(5)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6)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

(7)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

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委托人作出书面报告。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

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

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

承包人得到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订权。

(10)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订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

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

第十八条 监理人在委托人授权下,可对任何承包人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

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委托人事先批准。

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监理人所做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委托人。

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工程承包人人员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要求承包人调换有关人员。

第十九条 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委托人或承包人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

当委托人和承包人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

当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机构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委托人权利

第二十条 委托人有选定工程总承包人,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第二十二条 监理人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先经委托人同意。

第二十三条 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第二十四条 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便函换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

监理人责任

第二十五条 监理人的责任期即委托监理合同有效期。

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

第二十六条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

如果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

累计赔偿总额(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规定以外)不应直过监理报酬总额(除去税金)。

第二十七条 监理人对承包人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

因不可抗力导致委托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人不承担责任。

但对违反第五条规定引起的与之有关的事宜,向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 监理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人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支出。

委托人责任

第二十九条 委托人应当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监理人处理委托业务时,因非监理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补偿损失。

第三十条 委托人如果向监理人提出赔偿的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的监理人的各种费用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三十一条 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则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

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相应延长,并得到附加工作的报酬。

第三十二条 在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人应当立即通知委托人。

该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

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应当增加不超过42日的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监理报酬。

第三十三条 监理人向委托人办理完竣工验收或工程移交手续,承包人和委托人已签订工程保修责任书,监理人收到监理报酬尾款,本合同即终止。

保修期间的责任,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42日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三十五条 监理人在应当获得监理报酬之日起30日内仍未收到支付单据,而委托人又未对监理人提出任何书面解释时,或根据第三十一条及第三十二条已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时限超过六个月的,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发出通知后14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进一步发现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份通知发出后42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

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六条 监理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勤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得到额外的报酬。

第三十七条 当委托人认为监理人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人发现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

若委托人发出通知后21日内没有收到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日内发出终止委托监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终止。

监理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 合同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

监理报酬

第三十九条 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报酬,按照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方法计算,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四十条 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报酬,自规定之日起,还应向监理人支付滞纳金。

滞纳金从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起计算。

第四十一条 支付监理报酬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第四十二条 如果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中报酬或部分报酬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24小时内向监理人发出表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报酬项目的支付。

其他

第四十三条 委托的建设工程监理所必要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材料、设备复试,其费用支出经委托人同意的,在预算范围内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第四十四条 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如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由监理人聘用的,其费用由监理人承担;

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四十五条 监理人在监理工作过程中进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得到了经济效益,委托人应按专用条件中的约定给予经济奖励。

第四十六条 监理人驻地监理机构及其职员不得接受监理工程项目施工承包人的任何报酬或者经济利益。

监理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第四十七条 监理人在监理过程中,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监理人亦不得泄露设计人、承包人等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四十八条 监理人对于由其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委托人仅有权为本工程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九条 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对方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如仍未能达成一致时,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第二条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及监理依据:

第四条 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

第九条 外部条件包括:

第十条 委托人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

第十一条 委托人应在_________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

第十二条 委托人的常驻代表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如下设施:

监理人自备的、委托人给予补偿的设施如下:

补偿金额=

第十六条 在监理期间,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_____________名工作人员,由总监理工程师安排其工作,凡涉及服务时,此类职员只应从总监理工程师处接受指示。

并免费提供_____________名服务人员。

监理机构应与此类服务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对此类人员及其行为负责。

第二十六条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累计赔偿额不超过监理报酬总数(扣税)〕: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_报酬比率(扣除税金)

第三十九条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人的报酬: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工作报酬:(报酬=附加工作日数_合同报酬/监理服务日)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工作报酬:

第四十一条 双方同意用___________支付报酬,按__________汇率计付。

第四十五条 奖励办法:

奖励金额=工程费用节省额_报酬比率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附加协议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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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电力安装劳务工程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电力,工程,全文共 34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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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 电话: 项目负责人: 职务:

乙 方: 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总分包实施办法》的 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执行。

第一条: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和内容

4、单价和总价:按消防火灾报警设备点位计/点位(大写 人民币 元整。该单价为合约包干单价,合约履行期间,除工程非施工原因延期6个月以上时间外,单价不作调整。

第二条:工期

1、开工: 年 月 日,竣工: 年 月 日。

2、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顺延期限,应由双方及时协商,签订协议,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重大变更经建设单位同意顺延的;

第三条:付款方式

1、进场施工人员食宿问题由乙方自理,每个月根据乙方所完成实际工程量95%支付,抵扣之5%质保金在两年工程质保期到期一个月内一次性支付。

2、甲方概不预支一切工程费用,每月10日前上报甲方上月工程完成进度

3、甲方如因资金原因将工程款顺延一个月发放,应提前告知乙方,乙方须有能力承担一个月之费用的能力。

4、自动退场或自动终止协议退场的按完成的工程量50%结算工程量,余额作为赔偿罚没。

第四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为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和相关文件一套。

2

3、负责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联系和协商各项工作。

4、严格把好质量关,及时处理现场施工中影响工程质量的各种问题,组织乙方参与工程验收。

5、负责组织技术资料图纸会审及材料送检等工作。

6、负责工程款结算,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7、甲方有权维护乙方民工工资事项,如乙方拖欠民工工资而造成民工闹事的,甲方有权代付民工工资,并从工程款中扣除。

(二)、 乙方责任

1、服从、听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按甲方的总体进度合理安排施工。

2、负责和自带本安装工程所需一切工具、机具设备和施工技术人员的进场和施工,并做好开关前一切准备工作。

3、计划提供材料采购单给甲方,至少提前一周向甲方提交下一道工序的材料清单,并对甲方供应的材料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如甲方采购的材料不符合设计要求而甲方坚持使用,则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4、所有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特殊工种必须持本人有效证件上岗。

5、参与图纸会审,以文字形式报项目部。

6、参与甲方竣工验收,提交绘制竣工图纸所需一切资料。

7、爱护甲方材料,通过计算认真套料,准确下料,如因粗心大意或错

8、认真阅读和分析图纸,因错误施工造成的反攻其一切损失和工期均由乙方负责。

9、负责配合甲方施工人员在合同范围内的放样工作。

10、施工过程中配合二装单位的吊顶、墙面施工,如因乙方原因对二装成品造成的破坏,损失由乙方承担。

11、凡乙方施工范围内产生的建筑垃圾,如开槽后的垃圾、废接头、废线管等均由乙方负责清理。

12、长度为50cm以上的线缆均不应视作废料,应妥善保管合理利用。

13、乙方应指派专人领取甲供材料,负责核对领取数量、型号并在领料单上签字确认。

16、乙方必须有足够的施工作业人员,密切配合各班组施工,不得在土建粉刷后进行开槽、打洞敷设线管等。因乙方施工人员不足而导致的各施工工序跟不上和工期拖延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17、引线、机具耗材等辅料由乙方负责(包括二次装修在内)。且乙方对其所采购之材料质量负责,如若存在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偿更换。

18、如中途遇工人闹事,甲方有权将该班组清场,并处5万元以上罚款。

第五条:材料管理

1、 甲供材料由甲方管理,统一堆放工地现场与仓库里,乙方由专人凭领料单(或出库单)经甲方施工员签字后领料施工。

2、 领出的材料由乙方负责,当天未使用完的由乙方安排堆放保管,不得随意乱堆乱放,如若损坏遗失。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质量与保修

1、乙方应严格按图纸施工,认真领会图纸含义,甲方根据国家验收标准和建筑设备安装工程质量管理有关规定组织验收,乙方按照施工图纸和变更联系单内容(如果有),结合施工规范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如施工中出现的一切工程质量不合格等均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返工至全部验收合格。

2、施工中出现现场与原设计图纸有冲突的,因及时汇报甲方,经甲方项目经理确认后方可施工。

3、本合同保修期二年,保修期满后乙方不负维修。

第七条:安全生产

1、甲方对乙方承担的工程做好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提供的安全生产设施,乙方不得破坏。施工中如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

2、乙方人员进场施工前,甲方安全员和乙方安负责人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未经教育者不准进入工地施工。

3、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严格遵守工地安全制度,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做到生产必须服从安全。无证人员一律不准上岗,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用口头或书面形式报告甲方,以便及时组织整改。

4、甲方安全员对施工现场安全具有监督和处理权,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程的行为,有全力加以制止并提出整改措施,对违反者有权进行教育和罚款或令其辞退,直至向项目经理建议终止承包协议。

5、对乙方人员违章操作造成死亡事故的,一切经济损失和事故责任均由乙方负责承担,并且对违章行为进行罚款处理。

6、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因违反消防条例和法规造成的火灾事故,由乙方负责。

7、乙方不得在施工现场烧开水和生火做饭。否则按安全生产有关条例处罚。

第八条:治安管理

乙方必须了解职工的政治、思想、生活、工作状况。经常对职工进行沟通教育,遵守工地规章制度。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聘用少数民族人员。确保本工程内职工持本人身份证,并上缴身份证复印件2张,个人相片4张,乙方应为其下现场施工人员统一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不得打架斗殴,不明真相的物品被公安机关查扣者,罚款及刑事责任由乙方负责。施工现场严禁聚众闹事、严禁酗酒、严禁赌博。因治安问题而使公安、派出所罚款的均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文明施工

1、乙方人员必须遵纪守法,讲究社会公德,穿着整齐,文明有秩。严禁烧电炉,严禁电线乱拉或乱接插座。

2、乙方人员严禁酒后进入工地,严禁在施工现场赤膊赤脚。

3、搞好与其他班组、施工单位和现场人员的关系和团结。

第十条:工期要求

乙方在施工中必须配备足够的技术力量和工具,无条件服从总体施工进度计划,如工期跟不上必须加人加夜班抢工期,无任何理由或借口予以拒接。因乙方原因延误工程进度按照每天 圆处罚。

第十一条:奖罚

1、 甲方根据图纸设计各种规格、型号、数量并经乙方报送的材料采购单供货乙方使用,按正常损耗考虑,如超出某种材料的5%(正常损耗除外),超出部分按比例对乙方进行处罚。

2、 故意浪费材料的除赔偿材料费外另罚款200~20xx元。

3、 按图纸尺寸和预算用量,最终未超出设计用量(在正常损耗范围内)且验收合格后,奖励人民币20xx~20xx0元。

第十二条:合同变更及终止的约定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要变更合同内容,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签定后,乙方应在一周内向甲方提供施工人员名录、进度及材料计划。

3、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转包,发现转包,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4、在施工过程中,如乙方技术力量、人员不能符合或满足施工质量和进度要求,经甲方令其整改后仍不能满足要求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关的损失。

5、本合同签订后施工中,由于工程变更所造成本合同工程人工费增加的,超过的应按变更后的人工费追加和消减,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偿协议。 第十三条:其他事项

1、本工程属人工及辅材包干形式,在施工范围内不发生任何点工。

2、其他未尽事项按图施工,乙方应按相关施工规范、规程施工。

3、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质量保修金按工程总款扣除5%,保修期为2年;保修期满后无息返还保修金(以竣工验收之日起开始计算)。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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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钢构工程安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66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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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

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第一章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词语涵义《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合同条件》)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组成,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_________________

一、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二、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

三、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电力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四、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五、社会监理:_________________受甲方委托、具备《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六、总监理工程师:_________________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七、设计单位:_________________甲方委托的具备《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八、工程造价管理部门:_________________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如上部门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九、工程质量监督部门:_________________电力工业部、电业管理局、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局或其根据《电力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暂行规定》设置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十、工程:_________________《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电力建设永久工程。

十一、合同价款:_________________以现行的定额、材料预算价和相应的取费标准为指导价格,通过招标投标或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用以支付乙方履约完成工程施工内容的价款总额。

十二、经济支出:_________________在施工中发出,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款。

十三、费用:_________________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负担的开支。

十四、工期:_________________甲方双方参照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工期定额等规定,在《协议条款》中约定的合同工期。

十五、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

十六、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十七、图纸:_________________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十八、施工现场:_________________经甲方同意、“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所确定的用以施工的场地。

十九、书面形式:_________________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字、复印、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

二十、不可抗力:_________________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的风、雨、雪、震等对工程及履约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二十一、赔偿金:_________________责任方弥补对方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费用,包括停工、窝工、返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配件积压、倒运的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等实际费用,以及从这些费用应付之日起所应计取的利息等可得利益的损失。

二十二、质量缺陷:_________________工程不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对质量的要求。

二十三、协议条款:_________________结合具体工程,甲乙双方协商后依法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二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一、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_________________1.《协议条款》;2.《合同条件》;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合同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等文书;4.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6.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7.构成合同一部分的其它文件。

二、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实行社会监理的,可先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意见仍不能一致的,按第30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一、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普通话书写,双方可根据需要商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译本,对合同文件的解释、说明则使用汉语普通话。

二、适用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电力工业部规章和约定的其它行业规章、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规。

三、施工应当使用国家标准、规范和电力行业标准、规范。国家、电力行业没有相应的标准、规范时,可约定使用其它行业的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份数向乙方提供约定的标准、规范。

四、国内没有相应的标准、规范时,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应报请电力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并负责按约定提供中文译本。

五、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及提出施工工艺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图纸

一、甲方在开工日期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包括竣工图和现场存放的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并保证图纸准确且具有满足施工要求的设计深度,乙方按《协议条款》要求做好图纸保密工作。

二、甲方不能按第四条第一款约定提供全套图纸,将不能提供的图纸名称、提供期限列入本条款,并保证满足实施“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的需要。

三、甲方对图纸有特殊保密要求的,乙方采取相应的措施保密,由甲方承担费用。

四、乙方要求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复制、交付,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未如约收到甲方提供的图纸,应在5天内将所需图纸或指示的内容、理由、时间及迟误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2天内未答复,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六、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不完整、不准确或设计深度不能满足施工要求。应及时通知甲方代表,酌情按第四条第五款或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约定处理。乙方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有如上缺陷未发现,甲方仍应按第七条第二款或第二十五条第四款约定承担责任,并给付因此造成的修补、拆除、改建、重建等费用。

第二章双方一般责任

第五条甲方代表

一、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_________________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其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3天通知乙方。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意见、批准、答复等均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24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2天内不予答复,即视为其确认乙方要求。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所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3.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要求、同意、通知、批复等,并如约履行约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通知后48小时内仍未予以答复,即视为其确认、同意、批准,应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支出,顺延因此延误的工期,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

二、实行社会监理的工程,甲方应将总监理工程师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范围通知乙方。总监理工程师按约定在委托授权范围内执行职务。三、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六条乙方代表

一、乙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_________________1.乙方的要求、申请和通知等,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依据合同发出指令和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二、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七条甲方工作

一、甲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_________________1.办理土地征用、租用、青苗和树木赔偿、房屋拆迁及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现场外部接至《协议条款》约定地点,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现场内的主要交通干道并予以保养,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4.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5.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运输、铁路专用线的申报批准等手续,与有关方面缔结工程交跨铁路、公路、通讯线路需要的协议。6.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7.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对于需要审定施工图预算的应及时予以审定。8.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并承担有关费用。9.按照合同及“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确定的时间为承包安装工程的乙方提供施工现场,保证现场及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基础等符合安装施工的要求。10.协调施工现场上的各施工企业相互交叉作业关系,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二、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以上义务,则承担由此导致的费用支出,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延误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三、甲方将上述某项工作委托乙方完成,应承担所发生的经济支出并给付乙方相应的费用。

第八条乙方工作

一、乙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范围、时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_________________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与工程配套的设计或施工需要的细部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2.按约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和工程用款计划及有关统计报表。3.按工程需要设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及警卫,并做好安全、防护设施的维修。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4.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5.采取有效措施实施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和环境保护的管理规定。因技术、经济条件限制,对环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应由甲方会同乙方事先报请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以上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6.已竣工工程在交付甲方之前,乙方可受甲方委托代保管。由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负责保护工作,保护不善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的部位和相应的经济支出,在《协议条款》中约定。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后发生损坏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8.保护施工现场清洁。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合同签订后颁发的规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除外。

二、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上述义务。承担由此造成的费用支出,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三章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九条进度计划

一、甲方在缔结合同后3天内向乙方提供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大纲及“供应材料、设备计划”、“提供土建工程计划”等资料,乙方据以按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的约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在开工前如约提交甲方代表。甲方未如约提供其应提供的资料,按第七条第二款的约定处理。乙方未如约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按第八条第二款处理。

二、甲方代表对于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同意与否,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期限内予以答复,逾期未复,可视为已经同意。经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为合同文件,应共同遵循。三、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之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重大的施工技术措施,乙方应报请甲方代表审核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特殊施工技术措施费。

第十条延期开工

一、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确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条件开始施施工,因故不能如期开工的,应在约定的开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

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后3天内作出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已同意乙方的延期开工要求。

二、乙方延期开工未按第十条第一款约定征得甲方代表同意,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三、乙方由于甲方原因要求延期开工获得甲方代表的同意,或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将开工日期推迟,由甲方承担乙方因此付出的费用和损失,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一条暂停施工

一、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提出暂停要求后24小时内应对此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代表的暂停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实施甲方代表的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经批准后继续施工。

二、甲方代表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在乙方提出复工要求后24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乙方施工因此无法进行的,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三、暂停施工出于非乙方原因,由甲方承担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十二条工期延误

一、对以下情况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3.合同中约定的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工期的其它情况。

二、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报告3天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予答复,即视为甲方代表对此报告予以批准。工,因故不能如期开工的,应在约定的开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后3天内作出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已同意乙方的延期开工要求。二、乙方延期开工未按第十条第一款约定征得甲方代表同意,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三、乙方由于甲方原因要求延期开工获得甲方代表的同意,或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将开工日期推迟,由甲方承担乙方因此付出的费用和损失,相应顺延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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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建设工程监理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90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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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

监理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

2. 工程地点: ;

3. 工程规模: ;

4.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 专用条件;

5. 通用条件;

6. 附录,即:

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 。

五、签约酬金

签约酬金(大写): (¥ )。

包括:

1. 监理酬金: 。

2. 相关服务酬金: 。

其中:

(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 。

(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 。

(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 。

(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 。

六、期限

1. 监理期限:

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2. 相关服务期限:

(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七、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2. 订立地点: 。

3.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份。

委托人: (盖章) 监理人: (盖章)

住所: 住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理人:(签字)[w1] 的代理人:(签字)[w2]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合同备案管理部门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通用条件

1. 定义与解释

1.1 定义

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

1.1.2 “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

1.1.3 “监理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

1.1.4 “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合同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

1.1.5 “监理”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 ,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1.1.6 “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 ,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

1.1.7 “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人的工作。

1.1.8 “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监理人的工作。

1.1.9 “项目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工程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组织机构。

1.1.10 “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1.1.11 “酬金”是指监理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监理人的金额。

1.1.12 “正常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并在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酬金额。

1.1.13 “附加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的金额。

1.1.14 “一方”是指委托人或监理人;“双方”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第三方”是指除委托人和监理人以外的有关方。

1.1.15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16 “天”是指第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

1.1.17“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公历月时间。

1.1.18 “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1.2 解释

1.2.1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

1.2.2 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专用条件及附录A、附录B;

(4)通用条件;

(5)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2. 监理人的义务

2.1 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

2.1.1 监理范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2.1.2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包括:

(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

(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

(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

(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

(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

(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

(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

(10)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

(11)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

(12)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

(13)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审核、批准;

(14)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

(15)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16)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

(17)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

(18)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

(19)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20)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

(21)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

(22)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

2.1.3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在附录A中约定。

2.2 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2.2.1 监理依据包括:

(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

(2)与工程有关的标准;

(3)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

(4)本合同及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与实施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

双方根据工程的行业和地域特点,在专用条件中具体约定监理依据。

2.2.2 相关服务依据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2.3 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2.3.1 监理人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

2.3.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

2.3.3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时,应提前7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监理人更换项目监理机构其他监理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并通知委托人。

2.3.4 监理人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理人员:

(1)严重过失行为的;

(2)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

(3)涉嫌犯罪的;

(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

(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

(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2.3.5 委托人可要求监理人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

2.4 履行职责

监理人应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有关标准及本合同履行职责。

2.4.1 在监理与相关服务范围内,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监理人应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监理人应协助委托人、承包人协商解决。

2.4.2 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审理时,监理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

2.4.3 监理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处理委托人与承包人所签订合同的变更事宜。如果变更超过授权范围,应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批准。

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监理人所发出的指令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应在发出指令后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

2.4.4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发现承包人的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有权要求承包人予以调换。

2.5 提交报告

监理人应按专用条件约定的种类、时间和份数向委托人提交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报告。

2.6 文件资料

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监理人应在现场保留工作所用的图纸、报告及记录监理工作的相关文件。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监理有关文件归档。

2.7 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监理人无偿使用附录B中由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的房屋、设备属于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终止时将这些房屋、设备的清单提交委托人,并按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

3.委托人的义务

3.1 告知

委托人应在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监理人、总监理工程师和授予项目监理机构的权限。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承包人。

3.2 提供资料

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无偿向监理人提供工程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供最新的与工程有关的资料。

3.3 提供工作条件

委托人应为监理人完成监理与相关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

3.3.1 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设备,供监理人无偿使用。

3.3.2 委托人应负责协调工程建设中所有外部关系,为监理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

3.4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应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的代表,负责与监理人联系。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后7天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职责书面告知监理人。当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监理人。

3.5 委托人意见或要求

在本合同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委托人对承包人的任何意见或要求应通知监理人,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相应指令。

3.6 答复

委托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对监理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

3.7 支付

委托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监理人支付酬金。

4. 违约责任

4.1 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监理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1.1 因监理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赔偿金额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承担部分赔偿责任的,其承担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4.1.2 监理人向委托人的索赔不成立时,监理人应赔偿委托人由此发生的费用。

4.2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委托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2.1 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监理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以赔偿。

4.2.2 委托人向监理人的索赔不成立时,应赔偿监理人由此引起的费用。

4.2.3 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28天,应按专用条件约定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4.3 除外责任

因非监理人的原因,且监理人无过错,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延误等造成的损失,监理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损害。

5. 支付

5.1 支付货币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涉及外币支付的,所采用的货币种类、比例和汇率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5.2 支付申请

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时间的7天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支付申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付款总额,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

5.3 支付酬金

支付的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及费用。

5.4 有争议部分的付款

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后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无异议部分的款项应按期支付,有异议部分的款项按第7条约定办理。

6. 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6.1生效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w3] 并盖单位章后本合同生效。

6.2变更

6.2.1 任何一方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

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监理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增加的监理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应视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2.3合同生效后,如果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完成全部或部分工作时,监理人应立即通知委托人。除不可抗力外,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应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用于恢复服务的准备时间不应超过28天。

6.2.4合同签订后,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颁布或修订的,双方应遵照执行。由此引起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范围、时间、酬金变化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进行相应调整。

6.2.5 因非监理人原因造成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2.6 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3 暂停与解除

除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外,当一方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另一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约定暂停履行本合同直至解除本合同。

6.3.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双方无法预见和控制的原因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已无意义,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或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在解除之前,监理人应作出合理安排,使开支减至最小。

因解除本合同或解除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补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解除本合同的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6.3.2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非监理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施工全部或部分暂停,委托人可通知监理人要求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监理人应立即安排停止工作,并将开支减至最小。除不可抗力外,由此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

暂停部分监理与相关服务时间超过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约定的该部分义务的通知;暂停全部工作时间超过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本合同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本合同解除日,且应承担第4.2款约定的责任。

6.3.3 当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委托人应通知监理人限期改正。若委托人在监理人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未收到监理人书面形式的合理解释,则可在7天内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监理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限期改正通知到达监理人之日,但监理人应承担第4.1款约定的责任。

6.3.4 监理人在专用条件5.3中约定的支付之日起28天后仍未收到委托人按本合同约定应付的款项,可向委托人发出催付通知。委托人接到通知14天后仍未支付或未提出监理人可以接受的延期支付安排,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暂停工作的通知并可自行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暂停工作后14天内监理人仍未获得委托人应付酬金或委托人的合理答复,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承担第4.2.3款约定的责任。

6.3.5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时,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可暂停或解除本合同。

6.3.6 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清理、争议解决方式的条件仍然有效。

6.4 终止

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本合同即告终止:

(1)监理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

(2)委托人与监理人结清并支付全部酬金。

7. 争议解决

7.1协商

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彼此间的争议。

7.2调解

如果双方不能在14天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给专用条件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解。

7.3仲裁或诉讼

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专用条件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 其他

8.1 外出考察费用

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员外出考察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审核后支付。

8.2 检测费用

委托人要求监理人进行的材料和设备检测所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3 咨询费用

经委托人同意,根据工程需要由监理人组织的相关咨询论证会以及聘请相关专家等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4 奖励

监理人在服务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获得经济效益的,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奖励金额的确定方法。奖励金额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与最近一期的正常工作酬金同期支付。

8.5 守法诚信

监理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处获得任何经济利益。

8.6 保密

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所提供的保密资料,保密事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7 通知

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在送达对方时生效,收件人应书面签收。

8.8 著作权

监理人对其编制的文件拥有著作权。

监理人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如果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应当征得委托人的同意。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1. 定义与解释

1.2 解释

1.2.1 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 。

1.2.2 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 。

2. 监理人义务

2.1 监理的范围和内容

2.1.1 监理范围包括:

2.1.2 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

2.2 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2.2.1 监理依据包括:

2.2.2 相关服务依据包括: 。

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2.3.4 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 。

2.4 履行职责

2.4.3 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

在涉及工程延期 天内和(或)金额 万元内的变更,监理人不需请示委托人即可向承包人发布变更通知。

2.4.4 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 。

2.5 提交报告

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

2.7 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附录B中由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的所有权属于: 。

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 天内移交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移交的时间和方式为: 。

3. 委托人义务

3.4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代表为: 。

3.6 答复

委托人同意在 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4. 违约责任

4.1 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4.1.1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4.2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4.2.3 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

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

5. 支付

5.1 支付货币

币种为: ,比例为: ,汇率为: 。

5.3 支付酬金

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

支付次数支付时间支付比例

(%)支付金额(万元)

首付款本合同签订后7天内

第二次付款

第三次付款

……

最后付款监理与相关服务期届满14天内

6. 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6.1 生效

本合同生效条件: 。

6.2 变更

6.2.2 除不可抗力外, 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

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

6.2.3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

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

6.2.5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工程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额×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6.2.6 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按减少工作量的比例从协议书约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减相同比例的酬金。

7. 争议解决

7.2 调解

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 进行调解。

7.3 仲裁或诉讼

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 种方式:

(1)提请 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2)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 其他

8.2 检测费用

委托人应在检测工作完成后 天内支付检测费用。

8.3 咨询费用

委托人应在咨询工作完成后 天内支付咨询费用。

8.4 奖励

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为:

奖励金额=工程投资节省额×奖励金额的比率;

奖励金额的比率为 %。

8.6 保密

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

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

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

8.8著作权

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

9. 补充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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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电力,工程,全文共 10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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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 (简称甲方) 施工方: (简称乙方)

新建住房工程,经双方协商决定由乙方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结合本工程的情况。为了明确工程项目的双方责任,确保施工项目能保质保量完成的原则,经协商签定本合同。

一、工程地点:

通州区四安镇庵东村。

二、工程概况:

新建别墅一栋、场地、围墙、下水坡;新建平房一栋、场地、围墙、下水坡以及车库。该工程包括主体施工(不含水电施工)、木工制模、内外粉刷、屋面制作等(具体按图施工或按甲方指挥施工)。

三、工程承包及付款方式:

包清工(自带一系列施工工具,甲方该不提供。因甲方的条件因素导致不能提供伙食,自开伙食)别墅 元/平方米(场地、下水坡不作平方计算,楼梯间按两层算。);围墙元/米(包括门墩);车库元/平方米;一层平房 元/平方米(场地、下水坡不作平方计算);围墙元/米(包括门墩);车库/平方米。开工后一个星期付 ﹪工程款;主体结束后付 ﹪工程款;工程验收竣工后付 ﹪工程款;年前付 ﹪工程款;余款 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支付(应保证无任何质量问题,如有质量问题及时解决)。

四、工程工期:

经双方协商本工程共天(雨天顺延),从20xx年 月 日开工; 月 日竣工。(不得拖延,拖延一天扣除工程款二百元)。

五、工程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提供施工图纸一份或口头交涉,提供水电,材料及时到场,按时支付工程款,做好监督工作。

2、乙方责任:做好施工组织管理、精心施工、保质保量、按时完工、做到材料的合理使用、工完料净(如发现乙方浪费材料,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处理,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

六、安全工作:

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安全费用 元,若发生安全问题与甲方无关。乙方必须给施工人员做好安全保险,并且每天做好施工安全防范措施以及宣传工作,确保施工安全。

七、工程质量要求:

砖砌要求满缝墙横平竖直,混凝土不允许出现蜂窝和露筋现象(达到应有的保护层),门窗洞过梁应在同一条水平线上,砖砌墙体垂直度(三米)允许误差八毫米,平整度(三米)允许误差八毫米,粉刷按规范施工,楼层水平允许误差一公分,卫生间止水带必须做到无任何渗漏,内外粉刷必须做到无渗水现象,刮糙分两天完成,内外墙地砖粘贴按《国家室内装修验收规范》标准施工。

八、其他事项:

1、本合同执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可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提交仲裁机构解决。

2、本合同未尽事项,经双方协商解决。

九、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方 份,乙方 份。均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签字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和结清工程款后失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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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工程质量责任合同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759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安装施工升降机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乙方为甲方在 安装型号施工升降机 台,初次安装独立高度米。

二、工程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完成。

三、安装机具

1、租汽车吊一台,

2、租运输汽车2台,

3、其它:

四、付款方式: 支票

五、付款方法: 付款时间双方共同协商确定,但必须要求安工程结束并验收检测合格后付清全部工程款。

六、责任

甲方:

1、创造条件配合好乙方施工人员进行施工。

2、配合电工人,电焊工人,架子工人,力工人,用于配合乙方施工的进行。

3、配合做好高压线、电缆线及其它不利于乙方施工的物体保护及拆除工作。

4、介绍地下设施,汽车吊停放地点的地质情况。

5、协调各方面工作,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乙方:

1、按甲方要求保安全、保质量、保时间、保设备完好完成施工工作。

2、乙方必须保证具备拆装资质和安全许可等市建委及其它部门要求的资质。

3、参加施工人员必须具备符合施工要求的特种作业证书。

4、乙方负责到市建委及市技术监督局等相关部门办理施工升降机安装及检测等全部相关手续。

5、施工人员做好自我保护及其他人员的保护。

6、作业全程符合施工规范,高空作业按相关规范施工,杜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在施工中出现的一切人身事故、财产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责任,费用自负。

7、按甲方要求把拆除部件整齐堆放在指定地点。

8、损坏设备按照新旧程度加采购费用作价赔偿。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甲方一次性向乙方赔偿本安工程款的10%。

2、乙方违约,如延误工期,每延误一天乙方赔偿甲方总工程款的10%;如中途不能进行安装,乙方退给甲方已付所有工程款并赔偿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签约人:

乙方:

签约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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