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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承揽合同 承揽合同的规定经典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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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柜台加工承揽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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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由乙方承包采伐甲方的林木,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达成以下协议。

一、承包方式:乙方给甲方采伐每棵树,甲方给乙方支付1元钱的代班费及安全管理的保证金。

二、工资价位是现场论价,价款方式是一处完工到另一工地时,支付前一工地的工资,年底结清半年的所有工资。

三、安全需求:甲方需求乙方承包人 管理好从业人员的安全,森林防火,一旦发生火灾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责乙方因安全事故所带来的一切损失和责任。

四、所有从业人员必须听从承包人杨正均的工作安排。

以上条款,甲乙双方仔细阅读后无异议,特签此合同,本合同至签字之时产生法律效益。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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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厂区内部装卸承揽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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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乙方原木在甲方码头装卸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认真磋商,达成共识,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及靖江市港口安全、文明生产的法规和管理规定。

2、 告知乙方了解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协助乙方处理大轮靠离甲方码头碰到的各种涉及安全的问题。

3、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刻撤走在甲方区域内不遵守、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操作规程、安全条例和安全指令的工作人员。

4、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甲方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乙方大轮生产作业,待整改合格后方能继续作业。

5、 违反安全生产、治安、消防、文明生产规定的行为,甲方依据相关规定,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6、甲方提供乙方大轮停靠泊位。安全责任人: 电话:

二、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消防法律法规、条例、规定;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及要求。

2、乙方特种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

3、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由于未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或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损失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过驳原木车辆应按甲方指定线路行驶,过驳车辆司机必须遵守港内交通规则,严禁超载、超速(规定30公里/小时),交叉路口减速慢行。

5、乙方作业人员上下大轮必须在安全跳板上下,跳板上必须张挂好安全网,严禁跨船帮,作业人员进入甲方码头区域必须遵守甲方规章制度,穿越甲方区域必须遵守港内道路交通规则,注意观察、避让车辆和机械。严禁在码头门机装卸作业半径和场地作业点内行走站立和蹲坐,严禁触碰甲方机械和电器设备,严禁在码头区域内吸烟和随地大小便,遵守门卫制度。乙方作业人员在甲方区域发生偷盗行为,按甲方规定处罚(以一罚十),作业过程中乙方应及时清除洒落在码头、道路上垃圾和树皮,保证甲方区域干净整洁。

6、发生事故后,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同时组织抢险抢救工作,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积极配合甲方上级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凡因乙方隐瞒不报做伪证或擅自拆毁事故现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7、如果乙方人员发生工伤亡事故,乙方应直接负责伤亡者家属的接待善后工作,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先行支付,待事故调查清楚后由责任方支付。

8、乙方作业前必须提供进港作业人员名单和过驳车辆车号。乙方安全责任人: ,电话:

三、本协议书一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四、本协议书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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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安装承揽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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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与乙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期内,甲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将空调安装维修等售后服务工作交由乙方完成。

二、合同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甲方可根据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情况,决定合同期满是否续签。

三、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委托乙方安装甲方指定的空调品牌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委托乙方安装的具体品牌、时间、数量,甲方根据销售情况和乙方安装能力确定。乙方确保安装能力最低为每日台。

3.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的安装技术质量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4.甲方所售空调必须在货到用户家后及时通知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支架由方承担)。

四、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合同时,需向甲方出示企业法人执照,法人身份证明,空调安装资质等材料,并提供安装工的身份证,上岗证复印件等材料。

2.乙方必须安排技术合格及其他方面适合安装空调的人员来履行本合同,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空调机安装技术规范》,各类空调牌的《安全操作规范条例》,以及甲方的《安维人员__________规范》,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保证安装的技术和服务质量、维护甲方的企业形象和信誉。

3.乙方必须对其安装工履行本合同的所有行为负责。乙方工人如造成甲方、用户及其他人员的经济和其他损失,须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原则上只在市区区域进行安装,若超出区域安装的相关费用(交通费)由甲方承担。

5.乙方在安装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退换机事宜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因安装出现的质量问题除外。

6.乙方工人在安装过程中,必须注意安全问题,如工人发生人身安全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费用结算(有安装卡结算):

1.必须在次月5日前向甲方核对上月所发生的空调安装承包费的明细,并在隔月10日前结清所有费用,甲方不得直接向厂家结算安装费,所有空调安装卡的结算必须由乙方和各工厂进行。

2.乙方向甲方上缴的安装承包费标准:(除卓圩、三树、双庄、井头以外的乡镇)挂机元/台2P柜机/台_____柜机/台5P柜机__________元/台

3.下乡安装空调交通费按__________元/台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当天如未能完成甲方安排或乙方确认的安装量,乙方按未完成空调安装卡结算费用的5倍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如服务不规范面引起的用户投诉,经甲方查证属实,乙方按每起50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在合同期内,所售空调不得再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承包,如被乙方发现,甲方须向乙方支付100元/台的违约金。

七、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履行本合同的所有事宜。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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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加工承揽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4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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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 揽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定 作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托承揽加工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

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

3.定作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 价款或酬金

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 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提)定作物日期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2、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3、未按合同规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4、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____ 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

5、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或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违约金。

6、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7、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8、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9、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10、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 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1、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村料的,偿付承揽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幅度)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幅度)违约金。

3、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4、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6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

5、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6、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7、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在定作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纠纷的处理

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 )项处理:

1.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_____(如经鉴证或公证,则应送鉴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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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承揽广告牌加固翻新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广告,全文共 6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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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就乙方租赁经营甲方地块外墙两个户外广告牌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广告位基本情况:

1、广告位坐落地点:天元区株洲芦淞大桥西端

2、广告位尺寸:

3、广告牌制作材料:钢骨架、面贴镀锌铁皮、广告灯

二、广告位租用期限及费用:

1、广告位租用期限为年,即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年____月____日租赁费为每月每平方米30元,计元整。上述费用包括甲方对该广告的城管报批、年度资源费、维护、维修等。

2、广告位电费:电费标准:每度元,每季度底根据电表缴纳甲方。

三、付款方式:签定合同后应付广告位租赁费的20%作为定金,合同签订后现有广告牌竣工7日内应付广告位租赁费的50%,合同签订5个月内支付全部租赁费。逾期付款,甲方有权拆除乙方画面。

四、首次喷绘画面及安装由甲方负责。此后由乙方负责喷绘画面及安装,乙方负责其画面及安装如出现任何安全问题与甲方无关。

五、甲乙双方必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有关法规签订本合同。

六、乙方必须向甲方出具发布广告的全部证件、内容和图片,不准有虚假。

七、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纳广告位租赁费,逾期付款应按广告费的总值赔偿甲方0.3%。

八、合同生效后,乙方需要改换或停止发布,应在制作前五天通知甲方,并征得乙方同意。

九、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如有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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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加工承揽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5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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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作单位:

某某项目经理部 (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单位:

某某市某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_____》、《加工承揽合同条例》等有关规定,甲方将本工程上升下降管加工制作委托给乙方承揽加工,结合具体情况,双方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条 加工构件品名与价款

一、加工品名:某某华某某高炉大修项目钢结构工程上升下降管及锚固件加工制作,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不接受甲方委托加工的构件。

二、承揽方式:本加工构件采用包人工、包辅材、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及综合单价包干、完工结算的承揽方式。

三、加工单价:每吨壹仟元整人民币(¥:1000.00元人民币)

四、本加工构件综合单价一次包定,不受市场物价浮动和有关部门调价文件的影响;已包含了加工制作时所要发生及所涉及到的所有加工内容及费用,加工制作范围内将不再发生的其它费用支出。

六、本合同价款已含乙方应缴纳的税费和各种规费,乙方开具发票。

第二条 加工成品期限与交付

一、加工期限:共计五十日历天。按甲方施工进度要求、加工顺序和出厂时间及时交付加工构件。具体交付日期甲方提前五天通知乙方。

二、交付状态:按双方签字认可的加工制作排版图交付;预组装前坡口形成,再进行预组装验收,并配合防腐涂装。

三、交付地点:运输至甲方指定场地,甲方负责卸车。

第三条 加工材料供应与采购

一、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本加工构件的所有工程钢材由甲方供应,并负责送货到乙方指定地点,乙方负责卸货。乙方应设专人向甲方办理甲供材的限额领料手续。甲供钢材按乙方编制的材料预算经甲方审核后,作为供料依据(板材材损3%)。乙方按图纸要求负责组织排版套材下料,排版图必须经过甲方确认后方可下料切割,超供用料甲方负责回收或按市场废钢价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如因乙方原因超领用料或浪费材料按同期市场价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并加收5%的采管费。

二、乙方负责供应的材料:本加工构件的所有辅材、措施用料均由乙方自行采购;采用甲控乙供形式;所有材料必须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

三、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构配件等应具有产品合格证或质量证明文件,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鉴定或经过试验定为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等,甲方有权制止使用,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四、具有合格证书的材料、构配件等应按规定复验,其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其不合格产品由乙方在18小时内清理出场。

五、材料代用,经甲方批准后,乙方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乙方原因使用时,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四条 加工成品质量与验收

一、根据设计施工图、修改图、转化图、变更通知、施工说明及有关技术文件资料,遵照国家现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和有关工程质量的规定,由乙方确保本加工构件质量。

二、质量等级:一次验收合格

三、保修期限:保修壹年。

四、技术资料:由甲方提供壹套加工图纸及加工技术说明资料,交付完毕后收回,乙方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技术资料必须按甲方贯标程序记录整理,格式采用甲方提供的表格格式。

五、验收交付:加工完毕预组装后,以国家颁发的工程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图纸技术要求为依据;由乙方提供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通知甲方届时验收,办理交付手续。出厂时必须将加工的技术资料按甲方贯标要求整理好一并交甲方一式壹份。

六、乙方应严格按照标准规范、技术资料及甲方要求组织加工,随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检查和检验;如加工质量不符合各项要求,乙方应无偿返工或修理直至达到质量要求方可出厂,并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如加工构件质量低劣又无法修理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相应经济损失。

七、甲方监造人员负责质量检查、监督和办理验收手续。甲方监造人员的签字验收只代表甲方对乙方工序质量的认可,不对乙方的加工构件质量负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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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技术开发承揽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技术,全文共 15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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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研究开发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写说明

一、“合同登记编号”的填写方法:

二、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工艺和新工艺的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的合作开发合同。

三、计划内项目应填写国务院部委、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地、市(县)级计划,不属于上述计划的项目此栏划(/)表示。

四、标的技术的内容、形式:

包括开发项目应达到的技术经济指标、开发目的、使用范围及效益情况、成果提方式及数量。

提交开发成果可采取下列形式:

1.产品设计、工艺规程、材料配方和其他图纸、论文、报告等技术文件;

2.磁盘、磁带、计算机软件;

3.动物或植物新品种、微生物菌种;

4.样品、样机;

5.成套技术设备。

五、研究开发计划:

包括当事人各方实施开发项目的阶段进度,各个阶段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达到的目标和完成的期限等。

六、技术情报资料的保密:

包括当事人各方情报和资料保密义务的内容、期限和泄漏技术秘密应承担的责任。双方可以约定,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终止,本条款均有效。

七、其他:

合同如果是通过中介机构介绍签订的,应将中介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如果双方当事人约定定金、财产抵押及担保的,应将给付定金、财产抵押及担保手续的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八、委托代理人签订本合同书时,应出具委托证书。

九、本合同书中,凡是当事人约定认为无需填写的条款,在该条款填写的空白处划(/)表示。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双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技术开发(该项目属_________计划),________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标的技术的内容、形式和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应达到的技术指标和参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研究开发计划: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研究开发经费、报酬及其支付或结算方式:

(一)研究开发经费是指完成本项研究开发工作所需的成本;报酬是指本项目开发成果的使用费和研究开发人员的科研补贴。

本项目研究开发经费及报酬:___________元

其中:甲方提供____元,乙方提供____元。

如开发成本实报实销,双方约定如下:

(二)经费和报酬支付方式及时限(采用以下____种方式):

①一次总付:____________元,时间:________________

②分期支付:____________元,时间: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元,时间:________________

③按利润________%提成,期限:________________

④按销售额____ %提成,期限:________________

⑤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利用研究开发经费购置的设备、器材、资料的财产权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__(地点)履行。

本合同的履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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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加工承揽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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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民法典》、《广告法》、《加工承揽合同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广告承揽要求

1、项目(媒介):

2 、广告内容及有关证件的名称、编号:承揽方应按《广告法》规定,认真审查上述证件。委托方提供虚假的证件,应承担相应责任。如委托方提供的广告内容不合法,承揽方有权拒绝。

3、发布地点或形式:

4、颜色:

5、规格或材料:

6、刊播次数、起讫时间、日期:

7、其他要求:

第二条 费用及支付办法

1、费用:

类别

单价

数量

金额

备注

设计、制作费

发 布 费

代 理 费

合计金额(大写)

2、结算方式和期限:

3、承揽方必须开具广告业务统一发票,否则,委托方有权拒付广告费。

第三条 验收方式及时间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委托方中途废止合同,按未履行部分广告费的 %,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超过合同规定期限付款,每逾期一天,按所欠款项的 偿付违约金。

2、承揽方不能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按未改造部分广告费的 %,向委托方偿付违约金;不能按期履行合同,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完成部分广告费的 支付违约金。

3、其它违约责任按《加工承揽合同条例》执行。

第五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 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附则

1、本合同附件 ,名称 。

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

委托方:

承担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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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货物承揽加工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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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甲方为乙方提供加工业务,双方在平等互利前提下,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条款:

一、订单有关事项如下:

品名、规格、单价:序号

品名

规格

单价

数量

备注

1

2

3

4

5

6

加工数量:每次订单量不少于____,不少于____。

加工量与订货量可能有一定偏差,+/-____片据实结算。

二、包装方式:根据乙方要求确定。

三、付款方式:每次订货前预付50%订金,余款于提货前付清。

四、运输方式:运费需方承担。

五、质量验收:除以供方所提供的资料外,按______指标作准。质量问题可在发货当日起15天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六、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执行过程中出现异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按《民法典》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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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承揽合同详解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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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合同内容】承揽合同的内容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承揽人亲自完成主要工作义务】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辅助工作的完成】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揽人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承揽人的义务】承揽人提供材料的,承揽人应当按照约定选用材料,并接受定作人检验。

【承揽人的义务】定作人提供材料的,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材料。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应当及时检验,发现不符合约定时,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承揽人不得擅自更换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得更换不需要修理的零部件。

【承揽人的义务】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或者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因定作人怠于答复等原因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定作人变更要求的赔偿责任】定作人中途变更承揽工作的要求,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定作人的协助义务】承揽工作需要定作人协助的,定作人有协助的义务。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揽工作不能完成的,承揽人可以催告定作人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义务,并可以顺延履行期限;定作人逾期不履行的,承揽人可以解除合同。

【承揽人的义务】承揽人在工作期间,应当接受定作人必要的监督检验。定作人不得因监督检验妨碍承揽人的正常工作。

【承揽人的义务】承揽人完成工作的,应当向定作人交付工作成果,并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定作人应当验收该工作成果。

【承揽人的违约责任】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定作人可以要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定作人支付报酬的义务】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对支付报酬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定作人应当在承揽人交付工作成果时支付;工作成果部分交付的,定作人应当相应支付。

【承揽人的留置权】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承揽人的保管义务】承揽人应当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承揽人的保密义务】承揽人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保守秘密,未经定作人许可,不得留存复制品或者技术资料。

【共同承揽人的连带责任】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承担连带责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任意解除权】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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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钢结构加工制作承揽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9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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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通过友好协商,就成都高新区科技商务广场C座办公楼工程钢结构加工分包事项,双方同意以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与成都高新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总承包合同和补充协议为原则,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二、工程分包范围:

1、 钢结构深化设计、钢结构材料采购、加工、制造、运输至施工现场指定地点、桁架现场分段散装、除锈、普通防锈漆两遍(不含防火漆)、试验检验、缺陷处理及高强螺栓采购。

2、 该工程所用的压型钢承板、屋面彩钢板、格栅由乙方采购、加工制造,其中屋面彩钢板由乙方安装,其它都由甲方安装(栓钉由甲方采购和安装)。

三、合同价款

1、 C座钢结构主体工程的采购加工、制造、运输、桁架现场分段拼装按综合包干单价 玖仟陆佰 元/吨(9600元/吨 )计,(在工程结算审计时,此综合单价不变),综合单价包括钢结构深化设计、钢结构材料采购、加工、制造、运输至施工现场指定地点、桁架现场分段散装、除锈、普通防锈漆两遍(不含防火漆)、试验检验、缺陷处理及高强螺栓采购、技术措施和人工费、材料费(含保管费)、机械费、管理费、劳动保险费、财务费、利润、定额管理费、增值税、税金等全部制作费用和风险在内的综合单价,此综合包干单价不因市场价格波动和政策性调整而改变。钢结构制作工程量和消耗量按审核确认后的施工图纸和深化图纸及有关定额按实计算。

2、 压型钢承板、屋面彩钢板、格栅部分计价方式在业主认质认价后另行议定。

3、 乙方承包部分的工程总造价暂定为元 )(钢结构工程量暂按9906吨计算)。

4、 钢结构工程量的计量执行总承包合同以及甲方与建设单位于20xx年1月22日签订的C座钢结构工程补充协议第2条和第3条。

5、 购买招标文件、交纳投标保证金、中标后提交履约保函和当地政府要求交纳的各项费用等由双方按各自自行施工部分总造价的比例进行分摊。

四、工期

1、 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工期必须满足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总承包合同和补充协议书中的工期要求以及甲方的总进度计划要求。

2、 在满足总进度计划的前提下,乙方向甲方提交钢结构深化设计、钢结构加工、制作以及运输至施工现场的进度计划(见附表)。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审核批准的进度计划按时将钢结构构件运输至施工现场,并满足甲方吊装要求,若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延期交工,每延期交工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总承包合同价0.1‰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五、工程量确认

1、 执行总承包合同以及甲方与建设单位于20xx年1月22日签订的C座钢结构工程补充协议第3条,但乙方的进度报量必须提前3天报送甲方,并在甲方审核汇总后一起报送监理和业主。

2、 协助甲方对报送监理方和甲方工程量的审核确认工作。

六、工程款支付

1、 甲方在20xx年8月从建设单位收到700万元的工程备料款,并支付乙方500万元工程备料款。甲方在20xx年1月23日从建设单位再次收到1000万元的工程备料款,甲方再次支付乙方800万元的工程备料款。

2、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根据总承包合同以及甲方与建设单位于20xx年1月22日签订的C座钢结构工程补充协议第3条的支付要求和付款比例,在甲方从业主收到工程进度款后,按业主支付乙方承包范围工程进度款扣除相关费用后支付乙方。

七、竣工结算

1、 竣工结算根据总承包合同协议书附件、专用条款、通用条款和甲方与建设单位于20xx年1月22日签订的C座钢结构工程补充协议第3条的要求和时间,由乙方编制其承包范围内的竣工结算资料并交甲方,在甲方汇总后报送监理和业主。

2、 协助甲方办理工程的竣工结算工作,并协助催要工程进度款和工程结算款。

八、双方职责

乙方职责

1、 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用材料由乙方采购,凡招标文件、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中规定的必须报业主方认质认价的材料,在报送业主方认质认价前,乙方必须将材料的材质证明、试验报告等相关资料报甲方书面认可后才能报业主,凡是没经甲方认可的材料,乙方不得用于工程中。

2、 为甲方派到乙方钢结构加工、制作现场的监造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和办公条件。

3、 乙方运输至施工现场的钢结构材料要防止运输的变形,必须经监理和业主检查检验合格,并运输至现场指定的地点。

4、 在进行工程验收时,乙方必须派人参加验收,如果发现乙方的钢结构材料仍有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返工修理,工、料费损失由乙方承担。如材料质量低劣又无法挽救的,应由乙方负责赔偿由其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5、 在货物装定后24小时内将货名、数量以传真或电付方式通知甲方,因乙方延误将上述内容通知甲方,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甲方职责

1、 甲方派2-3人到乙方监造钢结构的采购、加工、制作质量。

2、 运输至施工现场后,甲方负责钢结构的清点、验收、卸货(乙方按甲方要求的计划发货,超过计划发货部分的卸货费用由乙方承担)、堆放、保管、安装。

3、 乙方产品达到现场后,甲方应在12小时内组织清点、卸货并在清点后双方签认,作为提交付款单据的一部分。

4、 根据总承包合同,在业主提供12套施工图纸给甲方后,甲方向乙方提供3套施工图纸。

九、现场管理

1、 甲方负责工程的总包管理和施工,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

2、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3、 凡对外发出的各种函件和报送的各种资料,必须以甲方的名义并按甲方规定的统一格式报送,报送之前必须经甲方现场代表书面认可。

4、 乙方对进入现场的人员应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教育,并严格遵守甲方现场的安全生产规定,因乙方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其责任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5、 乙方桁架的现场组装要符合甲方的要求,并服从甲方安装的统一安排和调度。

十、 违约责任

1、 甲方在收到业主支付的工程进度款后,及时支付乙方承包范围内的相应工程款,如拖期一个月以上还未支付,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 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的工期要求,及时完成钢结构工程的深化设计,并根据总进度计划的要求将其承包范围内的钢结构构件运输至施工现场指定地点,否则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工期罚款和经济损失。

3、 总承包合同规定本工程质量等级为天府杯,争创鲁班奖。乙方承包部分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中规定的质量等级要求,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等级达不到天府杯,乙方承担50万元的质量罚款。

4、 凡发生不可抗力、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有变更,双方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造成乙方损失按甲方与业主签定合同的原则执行,并在甲方收到业主相应工程款后才可支付乙方。

5、 为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保证工程的质量、进度满足总承包合同要求,甲方要求在本合同签订后十五天内,乙方必须以其上级主管单位浙江精工集团为甲方提供信誉担保。

十一、附则

1、 本分包合同中未明确但在总包合同、补充协议中明确了甲方的责任和义务,不能免除乙方相应承担其承包部分的责任和义务。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3、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结清财务帐款后失效。

4、 本合同正本一式双方各执双方各执 壹份。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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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房屋承揽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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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定作人):身份证号码:

住址:乙方(承揽人):?身份证号码:?住址:

甲方拟装修房屋一套,位置在?室,由乙方负责承揽部分装修工程,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平等协商,双方自愿签订本装修承揽合同。

一、双方权利义务

1、具体装修工程为乙方承揽?的房屋?工程(含?面积的防水)。?工程面积为?平方米。防水面积为?平方米。

2、装修承揽方式为乙方负责包工包料。

3、乙方应加强对其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管理,遵守安全操作,安全施工,为施工人员配备安全帽、安全绳、安全网等安全用具。由于乙方人员的故意或过失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4、乙方具有从事房屋装修的成熟经验,负责施工建设并交付建设成果。当事人明确,双方不存在雇佣关系。

5、乙方所属人员的工资报酬由乙方负责支付,与甲方无关。

6、乙方履行承揽合同过程中,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按照市场价格对甲方进行赔偿。

二、质量和工期要求

1、工期从20_________年?月?日开始建设,到20_________年?月?日止,工期为?天。在约定的工期内,施工时间、施工进程由乙方自定。

2、乙方应当本着保质保量的原则,加强质量管理。

3、甲方发现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有偷工减料、工作不负责等影响房屋质量行为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或解除本承揽合同。

三、付款方式

1、工程款结算方式:以?面积计算,每平方米人民币元。平挑面积的防水工程,总价为?元。

2、工程款付款时间:第一次付款在施工开始后工程过半支付?元,第二次付款在房屋竣工并经甲方验收后15?天内给付。

四、违约责任

1、由于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的,乙方要进行修理、重作。

2、由于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本承揽合同,并拒绝支付工程款;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向甲方赔偿。

3、超过双方约定工期的,每超过一日扣工程款?元。

五、争议解决办法

1、发生合同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

2、如协商不成,双方可将争议提交?区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六、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以上合同,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如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手印):?乙方签字(手印):?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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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木制品加工承揽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9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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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长、审判员:

上诉人王、张不服东台市人民法院(20xx)东民初字第02号判决向贵院提起上诉,江苏天之权律师事务所受上诉人王、张委托指派本人担任其二审代理人。现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一、一审判决程序违法,剥夺了上诉人的诉权

被上诉人于就加工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向上诉人主张剩余欠款38万元。因被上诉人为上诉人加工定制的蔬菜大棚不按双方签订的《连栋大棚工程加工承揽合同》约定使用热镀锌钢管、普通无滴水薄膜,而使用不明来源的钢管和薄膜,致使上诉人的蔬菜大棚刚刚使用就出现大棚主体结构及其他金属部件都锈迹斑斑,薄膜滴水严重影响蔬菜生长,致使上诉人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并造成上诉人巨大损失。为此上诉人依法向一审法院提交反诉状,要求被上诉人赔偿损失,承担上诉费。一审法院当庭驳回上诉人的反诉,认为:“上诉人的反诉不符合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反诉要件。但一审法院却没告知上诉人的反诉到底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的哪一条规定,更没告知上诉人的反诉不符合反诉的哪一个要件(卷62、63页)。更过分的是一审判决中只字未提上诉人曾提起反诉,简单以:“关于两被告认为涉案大棚的材料不符合同约定,案涉大棚存在质量问题,因其已另案主张权利,本案不予理涉”,,这句话不难理解:因上诉人已经另案主张权利,所以案涉大棚质量问题,一审法院不予理涉,不是一审法院原因而是你上诉人另行起诉了所有才不审理。代理人认为,一审法院是在故意混淆因果关系,推脱责任为其程序违法寻找合法理由。是其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驳回了上诉人的反诉。代理人认为:反诉是在诉讼进行过程中,本诉的被告以原告为被告,向受理本诉的人民法院提出与本诉具有牵连关系的,目的在于抵消或者吞并本诉原告诉讼请求的独立的反请求。而因案涉大棚质量问题,致使上诉人当时签订合同的目的完全不能实现,并造成巨大损失,至于上述理由上诉人提起的反诉完全具备反诉的要件。一审法院明显的违法程序,恶意剥夺上诉人诉权,逃避审判义务。

二、一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1、关于验收

蔬菜大棚制作完成后,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就案涉大棚加工费进行结账,上诉人向被上诉人出具欠条一份,约定:今欠到于*大棚余款叁拾捌万元正(380000元),等验收结束还款„„,该《欠条》其实是对《连栋大棚工程加工承揽合同》的附条件的补充协议,被上诉人收受该《欠条》即意味接收了上述补充协议。该《欠条》已经明确约定验收后还款,所谓验收肯定是指蔬菜大棚质量的验收,根据日常交易惯例,该款应该认定为质保金,而不是一审法院片面认为的不具有质量验收资质的阜宁相关部门联合组织的规模、投资验收。如果把规模、投资验收过关作为付款的条件,代理人认为是不符合逻辑的。虽然《连栋大棚工程加工承揽合同》对大棚验收没有明确约定,但根据《合同法》第二百六十一条:“承揽人完成工作的,应当向定作人交付工作成果,并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定作人应当验收该工作成果。”至今为止被上诉人未向上诉人提交技术资料及材料的质量证明,致使上诉人无法对大棚进行验收。

关于蔬菜大棚质量问题,可以说上诉人及所有的种植蔬菜大棚的农户都是外行根本不具备区分材料是否达标的专业水平。在承揽人未提供任何技术说明及材料质量质量证明,他们只能通过一段时间的使用来验证大棚是否存在质量问题,上诉人的大棚经短时间的使用即出现生锈、滴水等严重影响蔬菜生长的情况,足以可以证明被上诉人提供的原材料存在质量问题。

2、一审判决事实不清,忽视上诉人合法抗辩

在一审过程中上诉人多次以案涉大棚的质量问题提出抗辩,但一审法院无视上诉人的抗辩在没有查清楚被上诉人提供的钢管及薄膜的品牌、来源、是否符合相关标准的情况下,仅仅依据(1)案涉大棚已经交付上诉人使用(其实上诉人之所以一直仍在使用问题大棚是因为避免扩大损失发生)(2)通过阜宁相关部门组织的验收,上诉人已经拿到部分补贴,这两点来判决。代理人认为本案尚有许多关键事实尚未查清,为了追求审判效率忽视当事人合理合法抗辩盲目作出的判决肯定是错误的判决。

三、一审法院适用法律不适当

一审法院判决本案适用《合同法》六十条第一款、第二百五十一条、第二百六十三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对支付报酬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定作人应当在承揽人交付工作成果时支付;工作成果部分交付的,定作人应当相应支付。

代理人认为一审判决适用法律太过片面不适当,本案应该适用《合同法》第六十七条、第二百六十一条、第二百六十二条更为恰当。

综上:一审判决程序违法,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判决存在显失公平,恳请合议庭撤销原判决,保护上诉人的合法权益。

以上代理意见,请合议庭考虑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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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委托承揽电梯安装调试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全文共 13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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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委托、承揽双方按平等互利原则,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范围

1、甲方委托乙方安装延安宝岳工贸有限公司共计电梯数量为台。

2、土建尺寸及要求:由委托方提供经安装项目工程确认的《电扶梯土建布置图》。

第二条安装费总金额

注:此费用包括电梯起吊、脚手架部分改造及电梯井道照明安装。

第三条结算方式及付款期限

1委托方在承揽方安装调试完毕,验收申报前支付承揽方贰万元整。

2、电梯经技监局检验合格,电梯交付使用后,委托方支付承揽方壹万元整。

3、电梯安装完毕验收合格,一年免保期到期后,委托方支付承揽方壹万元整

第四条质量保证

1、承揽方安装的电梯按国家7588-20__标准、16899标准验收。

2、承揽方自产品安装验收交付之日起12个月内,对产品安装质量提供保证。

第五条委托方责任

1.向承揽方提供经项目单位确认的《电梯井道土建布置图》。

2.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全套设备产品,提供产品相关的全套资料。

3.委托方负责将合同所订的全套产品运抵用户工地。

第六条承揽方的责任

1.严格按照国家和制造厂有关标准、规范进行开工申报、安装、检验工作。对所安装的电梯井道尺寸进行核对。负责电梯接货、搬运、保管工作。

2.承揽方负责电梯安装后一年免费保养、年审工作。一年后由承揽方和用户签订有偿保养合同。

3.承揽方安装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程序及规范施工,杜绝人身伤亡事故。

4.负责接受甲方委托,指派持证人员按甲方规定的要求,国家标准和当地市有关安装该10台电梯,对安装过程的安装质量和安全负责。

第七条安装竣工检测

1.安装结束自检合格后,承揽方向当地法定电梯检验部门办理验收申报手续,验收合格或整改合格后办理电梯使用移交手续。

2.存在下列任何情形之一,不办理电梯移交手续,委托方不得自行接管使用,擅自接管使用由此产生的一切安全和质量责任均由委托方承担,给承揽方或他方造成损失的应同时承担赔偿责任。

安装产品未经当地政府主管部门验收。□未办理经承揽方确认的书面移交手续。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委托方擅自中止合同,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2.安装期间,因委托方原因造成误工,则工期按照实际延误时间顺延。

3.委托方逾期付款,应承担安装总价每天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4.其他违约责任按《民法典》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承担各自责任。

第九条其他事项

1.电梯验收合格后,书面移交委托方前,如委托方提出使用要求,则委托方应与承揽方签订电梯借用协议。

2、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无法按委托、承揽双方合同条款履行时,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于承担违约责任,但无法履约方应采取积极措施,减少双方损失。

3.委托方、承揽方在合同履行期内如遇合同争议时,可以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任何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持壹份、乙方持壹份。

5.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委托、承揽双方对合同条款如果进行修改,必须双方签字盖章后方能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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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加工承揽合同纠纷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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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加工__,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合同签定后,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产品样本图案。天然彩沙、镀金线及专用工具,乙方自购。如在本厂购买材料,由于乙方个人原因,不能继续做画,为保证本厂产品质量,材料不退。

2、甲方对乙方产品负责回收并以现金支付加工费,拒收任何原因的半成品和不合格产品。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通过考察同意后,自愿购买材料。如产品质量问题,乙方自己负责。

2、乙方需按甲方提供的样本、限本人制作,如私自组织人员加工,技术转让,需经厂方同意方可进行,否则按违约处理。

二、违约条款

1、甲方违背合同第一条时以的1倍支付乙方违约金。

2、乙方外购材料掺杂使假,私自技术转让时,按每平方米元的1倍支付甲方违约金。

四、本合同有效期 月,200 年 月 日起至200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期瞒后,乙方申请,甲方有权依据生产定单续签或终止合同。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并有验收标准为合同附件,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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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委托镀锌综架加工承揽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全文共 18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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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全称) :

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我国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按省局要求,双方议定乙方承揽甲方书架制作、油漆的加工与安装,此项承揽合同双方本着平等、公平、互惠的原则,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标的

乙方承揽甲方所需书架制作、油漆的加工与安装合同标的额暂定为:298345.8元。最终标的以永宁县财政局预(决)算审查中心决算价为最终标的。

第二条:制作书架的数量、规格、价格(价款单位:每个/人民币元)计取注:整个承揽加工合同按每个书架的单价为结算价,该结算价格含:包工、包料、包装运输、安装费、及其他相关的税费。

第三条:加工制作与安装的要求

1、书架安装后稳定、可靠,空间利用充分。

2、使用材料:所有材料须按甲方要求的规格进行多家比选采购,且有材料合格证书。

3、规格:图书馆钢制双柱双面书架 ,规格型号:高20xx*宽900*深450mm 材质:优质冷轧钢板,板材厚度:立柱1.5mm,侧板1.2mm,隔板1.0mm结构:组合式,可拆装,款式新颖。格板:书架格板高度可调,坚固耐用,性能优良,可存放大量书籍不变形焊接采用数码电焊机及二氧化碳保护焊焊接,确保工件的焊接强度及焊接平整光滑;

4、油漆:表面静电粉末喷塑,光洁平滑,对人体及周围环境不产生危害,无毒、无副作用,使用时无异味。

第四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①、乙方将书架样品(按照甲方要求的规格、材质)制作成品后,交甲方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方可生产。

②、甲方验收采用样品验收与成品交付验收相对比,也可采取随机抽验 。

第五条:交货时间和地点及包装运输要求

①、交货时间:乙方必须保证在20xx年 月 日前全部交货。

②、交货地点:乙方负责送到甲方指定的安装位置,并安装完毕。

③、包装运输:乙方在交货时,应对成品进行包装,并保证书架在运输过程中不被损坏,如有损坏或变型、划漆等

由乙方负责保修。

第六条 书架安装及验收与售后服务

①、乙方对制作的书架进行安装;

②、经乙方安装的书架,必须经甲方验收,遇有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在 日内予以整改,不予整改、或两次整改不合格的,甲方按该书架价值扣除 %做为另行维修费用,并不返还乙方(按双方预定的标准和技术要求验收); ③、乙方承诺为甲方制作的书架因质量出现问题, 年内免费进行保修,超过 年或属甲方原因损坏进行维修的,需付工本费;

④、乙方承诺对甲方使用的书架进行终身维护。

第七条:结算方式、期限及安装费用

①、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生效后15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指定的帐户拨付合同标的额30%的预付款。

②、乙方交货后15日内,甲方再向乙方帐户拨付合同标的额30%的价款,累积达到合同标的额的60%。

③、乙方按期安装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5日内,甲方再向乙方指定的帐户拨付合同标的额30%的价款,累积达到合同标的额的90%。

④、剩余的合同标的额10%价款,作为乙方向甲方预留的质量保证金,一年后经甲方正常使用确无质量问题,甲方主动将乙方剩余的质量保证金,一次性拨付乙方。

第八条:甲方违约责任

①、甲方在乙方为其制作书架期间随意改变数量或到货无故拒收,甲方支付乙方合同的标的额2‰的违约金; ②、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限向乙方拨付货款,每逾期一天,除补交货款外,应向乙方支付1‰的违约金。

第九条:乙方违约责任

①、乙方未按甲方的质量要求,隐瞒原材料的缺陷、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甲方除按质论价外,甲方从应拨付乙方合同货款中扣除2‰违约金;

②、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如发现转包或分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③、乙方未按合同要求的时间交付书架,每逾期一天,甲方从应拨付乙方合同货款中扣除1‰的违约金。

第十条:纠纷的处理

当事人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第2种方式,作为本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①、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邯郸仲裁委员会仲裁;

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附则

①、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

②、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对具体制作书架数量有变更的以书面文字通知为准,口头通知无效,书架规格的变动以双方共同协商后,作出补充条款为准,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方(全称)(盖章) 承包方(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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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施工承揽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0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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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甲方):

承揽人(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承建私人住宅楼工程,经甲方同意以包工、包机械、包模板不包料的方式,承包给乙方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特订立如下合同。

一、 施工地点:

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承揽内容及承揽价格:

1、承揽内容: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从基础以上至封顶)和修改通知内容(泥工、钢筋、模板、水电)施工。即主体结构工程(包括砌墙、架模板、楼板为清水模板)、钢筋制作安装、砼浇筑等全部内容)。1—4楼自拌混凝土,5—6楼用商混,泵车钱由乙方自付。

泥作装修工程:

(1)室内装修:内墙面抹灰喷刷双飞粉二遍。天棚面抹灰喷刷双飞粉二遍。地面砼浇筑、室内地坪C15抹面找平,室内地砖,楼梯地面瓷砖、楼道、楼梯、室内踢脚线、卫生间内墙砖、卫生间防水、卫生间地砖、厨房墙砖、6楼楼顶防水。室内装修包括1—6楼,其中1—2楼不贴地板砖。

(2)室外装修:外墙面一般抹灰按施工图规范要求贴墙砖、

水电内容:包括强、弱电予埋管道、穿线、配电箱、开关、插座、电器安装。给排水管道安装、有线电视、监控器线管、洁具安装等全部内容。

2、承揽价格:按建筑面积承揽,每平方米单价为人民币315元,工程竣工验收后按实际面积结算。(建筑面积计规则,执行云南省现行定额计算规则)。

3、乙方负责提供自己使用的施工机械,垂直运输、卷扬机和用电管理,手推车、手工工具、小型电动工具、易耗品及使用、安装、拆除、操作使用、清洗和保养维修。若因违反操作规程使用,造成电源、水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提供的电源、水电费用,及甲方提供的材料。

三、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及国家现行施工规范要求施工,按国家建筑工程标准验收,质量等级为单项及总体验收一次性达到国家标准,观感评定质量总体验收不合格者,乙方无条件返工,返

四、施工期限、付款办法和保修事项:

1、施工日期:按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从20xx年11月14日至20xx年6月14日止,共计7个月。

2、付款方式:乙方材料进场时,甲方付给乙方材料款壹万元,第一层板面浇筑完毕付贰万元,以后每层板面浇筑完毕付壹万伍仟元。竣工验收合格后,经结算后扣保修款,尾款在工程完工30天内付清。封顶装修后按施工进度80%支付进度款。

3、保修期为一年。从验收之日起计算,保修费按承揽价款3%扣下,无质量问题保修期满结清。凡属乙方因施工质量问题,乙方接到通知两天内必须到场保修,若不到场,甲方保修,保修费用由乙方负责。

五、甲方应负责任:

1、负责对乙方进场施工作业进行质量监督。

2、为保证工程顺利施工按时付进度款。

3、从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对每道工序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六、乙方应负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达到《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做到安全生产、安全用电,做好进场职工安全劳动保护工作,若不遵守有关规定、标准,造成损失,一切损失、费用和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乙方

2、本承揽工程乙方安全管理责任目标是:

A、死亡率为零;

B、重伤率为零;

C、轻伤率为零;

D、整个承揽工程乙方负责的范围内安全生产必须达标,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3、乙方承揽工程负责人谯伦强为本承揽工程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承揽工程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如突破上述安全生产指标,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4、乙方必须负责组织所有进场施工作业人员参加一、二级宣传教育,负责组织对参加承揽作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和培训,并熟悉所有从事的生产环境和安全生产状况后方可进场作业。未经教育人员,不允许上岗作业。承揽方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的施工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各种机械的操作必须定人,专人负责保证安全,各进场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特种作业安全带、安全绳。

5、整个工程脚手架、斜道上料台、四口及安全围护栏搭设,安全措施搭设必须按国家有关规范搭设,若搭设不到位或不规范,发生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发生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6、施工期间乙方必须参加保险缴纳费用,提供施工作业人员的一切劳动保护用品、费用以及发生事故后,赔偿外的一切经济费用和开支。甲方不承担一切安全事故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7、发生事故后乙方应及时组织抢救及上报有关部门。

七、其他事项:

1、乙方进场施工人员必须遵纪守法,若违法乱纪造成损失,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乙方进场人员必须节约爱护原材料,发现浪费行为,造成损失,甲方有权扣款。

2、乙方在施工中,中途违约,甲方不再进行结算付款,并有权追究造成毁约损失责任。

3、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执行,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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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小区建设工程承揽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37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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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由建筑设计院设计施工图中确定的工作内容:土建工程、安装工程、消防工程、小区环境、市政管网工程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设计图所列的施工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___承包人:(公章)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1.19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适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图纸

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5.6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提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

(9)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8.2发包人可以将8.1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8.3发包人未能履行8.1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产负责安全保卫;

(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7)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9.2承包人未能履行9.1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10.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0.3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1、开工及延期开工11.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2、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期延误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3.2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四、质量与检验

15、工程质量

15.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6、检查和返工

16.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6.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6.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6.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7.2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7.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8、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车

19.1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3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9.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5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6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五、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1、安全防护

21.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22、事故处理

2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3.2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23.3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23.4承包人应当在23.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4、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命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本通用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1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6.3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26.4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27.2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贷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7.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发包人承担有关责任。发包人应承担责任的具体内容,双方根据下列情况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人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

(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规格、型号与一览表不符,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贷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发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

27.5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

28.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八、工程变更

9、工程设计变更

29.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9.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30、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1、确定变更价款

31.1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介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31.2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1.3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31.4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1.5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32.2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2.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32.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32.5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通用条款32.1款至32.4款办理。

32.7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32.8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33、竣工结算

33.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33.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33.3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33.4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33.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33.6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4、质量保修

34.1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在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34.2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3略)。

34.3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质量保修期;

(3)质量保修责任;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发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24条提到的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提到的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本通用条款第33.3款提到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35.2承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条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约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可计算方法。

35.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给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6、索赔

36.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6.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36.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36.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37、争议

37.1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7.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8.2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38.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8.4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39、不可抗力

39.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3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产大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9.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9.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40、保险

40.1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2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40.3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0.4承包人必须为人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5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40.6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1、担保

41.1发包人承包人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41.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41.3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42、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42.1发包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就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取得工程师认可,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42.2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43.1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43.2施工中了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44、合同解除

44.1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4.2发生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3发生本通用条款第38.2款禁止的情况,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4.5一方依据44.2、44.3、44.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4.6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4.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45、合同生效与终止

45.1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45.2除本通用条款第34条外,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5.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46、合同份数

46.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46.2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4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图纸

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发包人委托的职权:__________________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6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项目经理

姓名: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____________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承包人工作9.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______________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___________________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施工场清洁卫生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工期延误

13.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质量与验收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9、工程试车

19.5试车费用的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安全施工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2本合同价款采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4、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

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5、工程量确认

25.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垫资至2万方时业主方开始付款,之后按月进度80%付款。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工程变更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用该在建项目和该土地做担保,有权抵押或变卖该项目和该土地作为抵扣工程款。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35.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7、争议

37.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

(1)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调解;

(2)采取第种方式解决,并约定向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38、工程分包

38.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施工单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9、不可抗力

39.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0、保险

40.6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1)发包人投保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承包人投保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1、担保

41.3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6、合同份数

46.1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7、补充条款

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略)

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略)

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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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工程承揽合同书正规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2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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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分公司(以下称乙方)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甲方)

根据《_____》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可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同意签订的义务,中途一方不得擅自更改或解除,双方共同遵守。

1、承揽名称:、方式、地点、竣工日期。

a、承揽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b、承揽项目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c、本工程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中途遇不可抗力因素,则一方应向另一方作出书面报告且需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

d、承揽方式:包工不包料。

e、承揽价格:以实际粘贴面积_________元计算。

f、工程量计算方法:每层以实际施工面积为准分别计算面积,搭接不另行计算面积,附加层及卷边单计算面积,附加层宽度及卷边高度以实际施工尺寸为准。

2、承揽工程内容:窗台SBC120防水层、屋面SBC120隔气层、防水层、屋面SBS防水层、厨房、卫生间防水层。

3、质量标准:

a、材料由甲方自行进场。

b、施工质量:按照防水工程施工规范,结合本公司专业技术工程质量达到优良,符合国家防水工程验收标准。

4、付款方式:工程完工验收后天内,结算全部工程款,置留工程总造价的_________%保修金,保修到期后置留的保修金全部付给承揽方。

5、验收方法:工程完工当天,双方共同验收,验收结束后,甲方技术员出具工程量承认单。

6、工程保修期限:

本公司承诺工程质量保修5年,5年内因施工工艺造成的漏水,由承揽方无代价修复,如承揽方拒绝维修,甲方可以不付给乙方预留的_________%保修金,若因人为或结构变形等其它原因造成的渗漏水,承揽方不负责。

7、工期:根据定作方的要求而定。

8、安全施工条例:

1)、定作方应向承揽方有关人员进行有关的特殊安全管理规定介绍。由于定作方未进行有关特殊安全管理规定介绍造成安全事故,定作方应承担一定责任。

2)、承揽方有关人员进入定作方施工现场应遵守定作方有关制度。

3)、由承揽方人员因违反有关管理造成安全事故,责任由承揽方负责。

9、纠纷的处理:

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以通过法律解决。

10、期限与其它: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五年维修期过后、当日维修款全部结清,合同自动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

如有未尽事宜,应双方进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同等效力。任何一方如未得另一方书面同意就解除合同的,则需支付另一方本工程合同总款的20%作为违约金和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

本合同一式二份,定作方一份、承揽方一份。

定作方:_________承揽方:_________

定作方代表:_________承揽方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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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办公桌台承揽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7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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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

居间人: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通过丙方的居间服务,本着平等、互利、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就房屋租赁有关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此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租赁楼宇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区____________

二、租用面积:建筑面积共计____________平方米。

三、楼宇用途:乙方所承租的房屋只能作为商业办公场所使用。

四、租赁期限:从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共计年。

五、租金标准:每月每平米____________元,每月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六、物业管理费:每月每平米____________元,每月计人民币元,由乙方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具体事宜由乙方和物管公司书面约定。

六、室内所耗水电费按国家规定价格以表计费,每月按时查表,乙方在查表后规定时间内缴清费用。

七、付款方式:租房费用每结算一次,每次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甲方按照租房费用的实际金额开具租赁发票或收据。

八、履约保证:

1、乙方签约之日应向甲方支付一个月租共计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届满不再续租时,乙方将完好物业归还甲方,并没有违约行为,业主即在十日内,将保证金返还乙方。

2、在租赁期内,乙方应合法经营,照章纳税。甲方为乙方提供房产文件。

3、在租赁期间,乙方应爱护房屋的设施、设备,不得损坏主体结构。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租赁房屋毁损,乙方应负责维修或在房租中作赔偿。乙方在对房屋装修时应提前三天向大楼物业工程部办理相关手续,方可进行装修。乙方在对房屋进行装修或布置网络系统工程前要将装修改造方案及图纸报甲方同意。如装修、改造、增添部分出现故障,后果自负,并须赔偿由此而造成的相邻客户影响和损失。

4、租赁期间,乙方应严格遵守市、区消防治安部门的有关规定,签定消防责任书,如乙方对租赁房屋使用不当,在乙方上班时间内发生的消防事故或治安事件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和民事责任。在下班后发生的案件,由公安机关裁定责任。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在承租期内,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缴付租金的,每逾期一天按月租金的0.03%缴纳违约金,逾期超过7天不缴纳租金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不返还履约保证金,并向乙方提出赔偿。

2、租赁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得将已出租的房屋转租给第三方或提前收回。如果收回负责陪赏乙方的损失。

十、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在租赁期内,乙方不愿经营,乙方必须将所租赁的房屋转租给第三方,并必须是同等租金,同时在转让过程的一切费用乙方负责。所发生的费用有甲方无关,并与甲方再签租房合同。

2、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解除合同。

3、乙方由于自身的原因需解除合同时,应提前两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在十日之内书面回函给乙方。如乙方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属违约行为,甲方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及所交租金并有权将该房屋收回,如乙方人为损坏房屋及设备,应照价赔偿。

4、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合同可以解除。由于不可抗力在大楼内造成甲方或乙方的人身或者财产损失的,双方均不承担赔偿责任。

5、装修及装修附加部分在解除合同或合同履行完毕后,乙方应完整将其房屋整体移交给甲方,不得拆出房屋装修部分。甲方无义务对装修及添加的装修部分予以补偿。

6、经协商双方同意,解除或终止合同后,甲方需验收物业是否完好无损,如有损坏应在乙方所交的房租中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乙方违约金及所欠的水、电费和乙方应承担的费用,其超出部分退还给乙方。如乙方所交保证金或剩余房租款不足以补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时,应负责赔偿。结清房租、物业管理费、电费、停车费用等,方可在三天内搬迁完毕,否则按违约而论。

十一、租赁期满,租赁合同自然终止,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两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定租赁合同。在同等情况下优先出租乙方。

十二、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发生纠纷双方协商友好解决。协商无效,提交当地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

十三、本合同壹式叁份,三方各执壹份,经三方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履约保证金及房租后开始生效执行。

甲方: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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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建设工程总承揽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0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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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发包人);单位: 乙方:(发包人);单位: 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宪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厂房;

二、工程地点:____县官墩乡;

三、清包工;

四、承包范围: 本工程设计图纸中的所有钢筋工,甲方提供钢筋,塔吊,其余都由乙方自己负责;

五、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具体时以发包人通知单为准);

六、工程单价:按每平方米43元计算;

七、付款方式: 工程开始到一层现浇面结束,____日内付工程款量的20%,二层现浇面结束后____日内付工程量的20%;三层现浇面结束后____日内付工程款量的20%;四层现浇面结束后____日内付工程量的20%;粉刷结束后付总价的95%;余款验收一次性付清;

八、双方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一套完整的图纸,相互交流,如有不符要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否则后果自负;

2、乙方配备现场施工用电至电箱;

3、乙方配合甲方专职人员,负责现场协调,安全文明施工;

4、上报施工队人名单,保证农忙不停工,所有参加施工人员均为合法公民,所有个人必须自行买保险;

5、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

6、对甲方材料做到按需使用,不得浪费,如有合理,可以节约,要向甲方提出,如让甲方查出浪费材料,予以重罚; 九工期延误 如重大设计变更,因气候影像较大,停电,时间则相应顺延;

十、违约责任 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上班时不得喝酒、打架、聚会闹事,发现一次相关事件由相关人员负责,并且甲方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500次; 十

一、质量管理 质量等级,合格,乙方必须按甲方的技术方案和规程进行施工; 十

二、施工安全、施工生产目标承诺

1、杜绝重大安全事故,事故后果由乙方承担;

2、杜绝设备、火灾事故;

3、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十

三、合同有效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在乙方完成合同的工作内容及工程款付清后自动废止,本合同书条款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如有违反本合同书条款的由责任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十

四、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可到当地法院仲裁; 十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方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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