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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运输方案(合集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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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公路运输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运输,全文共 17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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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公路运输合同

【合同导语】为大家提供2022公路运输合同,如果你有这方面的写作需求,相信本文内容能为你起到参考作用。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范文大全,希望大家能够喜欢!,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托 运 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 运 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领货凭证

领货时凭托运人提货单(或提货单复印件)加之指定提货人身份证并签字。如收货人是企业公司,还应出示单位提货证明,提货时须当面验收货物,事后货物出现短损,承运方概不负责。

第二条 包装要求

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 提货期限

货物到达目的公司后,承运方电话告知收货方提货。收货方必须在三日內提取,如货物存放超过七日未提,每超过一日将收取货物运费的5%作仓储费;超过30天无人认领按无主处理,介此承运方有权将货物拍卖抵扣仓储费。

第四条 货物的基本情况

第五条 运输要求

1 保证货物的质量,防止变质,其中四季豆怕压。

2承运人装货:、

3合同签订后六天发货、8天运到;

4衡阳正大有限公司凭领货证在货款交清后取货;

5如发生时间上的违约,除可免责条件外,其余违约均按运费的3%进行赔偿;

6如有货物损失,则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注意报价)。

第六条 责任划分

货单上所记载的货物名称、数量和价值是托运人提供的,托运人应对其真实性负责。承运人在接收货物时只按件数接收并未检查和清点每件货物内装数量是否有短损,所以承运人不承担內装货物数量和货物是否完好的经济责任。如需确认请在发货时双方当面开箱验收,并在运单上注明。

第七条 查禁或扣留

运输途中如遇检查部门(公安、工商、税务、海关)对货物有异议被扣留或罚款均由托运人负责处理,并提供有关有效证件,并承担由此给承运人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八条 违法责任

托运人不准假报货名,不准托运国家禁运物品,不准夹带危险品,否则后果自负。

第九条 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十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可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争议提请至当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第十一条 生效

1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2货物经收货人签收后则表明此合同已完结,承运人不承担签收后货物短损等问题。 (附属:货物运输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津效应。)

3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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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施工方案范文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17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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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__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决定自即日起至20__年__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面普查、摸清底数、落实责任、消除隐患、稳定形势的总体要求,督促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全面消除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火灾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成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___(市人大秘书长、主持市住建局工作)

副组长:___(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安监科。

各区市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三、检查范围

全市范围内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

四、检查内容

(一)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是否按要求设置消防水源;

(二)是否按要求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保证完好有效;

(三)是否根据施工进度,同步安装室内消火栓系统或设置临时消火栓;

(四)施工现场的办公区、生活区与作业区是否按要求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

(五)是否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是否编制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演练;

(六)各类易燃可燃建筑材料是否分类堆放保管;

(七)施工人员宿舍是否严格落实用电、用火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八)施工现场人员是否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九)消防设计文件是否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或设计备案,施工现场装饰装修、保温等建筑材料是否与设计相符,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耐火性能规定;

(十)电焊、气焊、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__年8月30日前)。各区市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各建设、监理、施工企业要成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人员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召开专题会议,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__年9月1日至20__年__月15日)。

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全面开展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各区市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要认真组织开展本辖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将组织执法检查组对市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进行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各种消防违法违章行为,集中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并对各区市县专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重点抽查。

(三)总结验收阶段(20__年__月16日至20__年__月30日)

各区市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认真总结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情况,完善和落实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检查成效。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区市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站在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全面加强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最大限度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

(二)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各区市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认真研判施工现场火灾规律,查找薄弱环节,制定实施方案;要逐级落实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责任,定岗、定位、定责,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确保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

(三)加大力度,严格执法。要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工作力度,对查出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对隐患较多、问题突出、不能及时整改的单位,要实行挂牌督办、定期销号。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区市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切实抓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知识宣传工作,为专项检查行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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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024年包机运输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运输,全文共 7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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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包机运输合同范本

编号: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简称包机人)为包用飞机与中国民用航空_________售票服务处(以下简称承运人)签订本协议书,双方同意遵守下列条款:

(一)包机人于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包用_________型飞机_________架次,其航程如下:

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自_________至_________,停留_________日

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自_________至_________,停留_________日

_________

包机费用总共_________元。

(二)根据包机航程及经停站。可供包机人使用的最大载量为_________公斤(内_________座位)。如因气象原因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增加空勤人员或燃料时,载量照减。

(三)包机吨位如包机人未充分利用时,空余吨位得由民航利用,包机人不得利用空余吨位,自行载运非本单位的客货。

(四)承运人除因气象、政府禁令等原因外,应依期飞行。

(五)包机人签订本协议书后,要求取消包机,应交付退包费每架次_________元。如在包机人退包前,承运人为执行协议书已发生调机等费用时,应由包机人负责交付此项费用。

(六)在执行协议书的飞行途中,包机人要求停留,按规定收取留机费。

(七)其他未尽事项,按承运人旅客、货物运输规则办理。

包机人(签章):_________ 承运人(签章):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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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货代运输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运输,全文共 13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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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乙方:___

法定地址:___法定地址:___

法定代表人:___法定代表人:___

帐号:___帐号:___

本着互惠互利、诚信为本之精神,为推动共同发展与友好合作,维护各自权力,经友好协商,上述两方就有关代理货物运输及责任、权力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代理范围:

1、乙方作为甲方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接受甲方委托承办下列国际运输事宜:

二、甲方责任:

1、对于本协议项下的货物运输,甲方应当遵照本协议附录一之相应操作流程执行,并承担所规定提供单证、货物等指责。

2、甲方应当对所提供委托单、报关单、许可证、合同、商检证明、核销文件、发票、装箱单、提单等有关文件、单证之真实性、合法性、完备性负责。

3、甲方按本协议结算条款及附录二之运、杂费费率规定偿付运费及其他相应费用的责任,对于运费到付货物的运费,甲方作为第二偿付人,在收货方拒付运费情形下履行运费偿付的责任。甲方不得已自身或任何第三方原因拒绝或拖延本协议项下运费的偿付。

4、甲方应对因未能履行附录一之操作流程或上述第二条第二款之责任或其他自身原因英奇的运气推迟,额外支出及其它后果负责。

5、甲方不得向乙方提出不合理、不合法的要求,并不得以次类要求未能满足为由不履行本协议。

三、乙方责任:

1、乙方应严格遵照本协议附录一之相应操作流程执行。

2、乙方应尽力保证甲方委托之运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3、乙方保证所从事相关活动不超出本协议规定之代理范围,并保证自觉维护委托方之利益,不得以任何不正当之理由损害甲方利益。

4、乙方应对已经签收的货物负责,直至移交给其承运人或甲方及其代表。

5、乙方有责任向甲方提供运输咨询,并帮助甲方设计最安全、快捷、经济之运输线路和方案。对于已运输货物,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有责任就货物状况作出报告。

6、除不可抗力之外,乙方应对因乙方果实、故意等原因引起的运期推迟、额外支出、货物短装、破损及其它后果负责。

四、结算

1、出口货物装船、装机完毕,乙方签发提单/运单并开到运杂费清单及饭票。甲方收到运杂费发票及清单后,应在_________工作日内付清运杂费/签订付款协议书,并换回提单/运单。

2、进口货物甲方需在乙方仓库提货或乙方送货时(前)偿付运杂费/签订付款协议书。

3、对乙方来出的运杂费帐单甲方若有异议,则应在收到运杂费帐单________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并与协助乙方的对帐工作。

4、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杂费帐单甲方且无异议,如未能在________工作日完成运杂费偿付或未能在付款协议指定期限内完成运杂费偿付,则乙方将就未尝付运杂费向甲方收取________滞纳金。

5、双方结算用银行帐号如前所述。双方结算联系人、电话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6、本协议结算所涉及汇率按业务发生当月____日中国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执行,另有约定除外。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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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施工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98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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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概况

此项目为__市住宅产业化试点小区,采用工业化技术,按B级体系实施。9#~12#楼(27层)按B级建造。B级体系说明:外墙、楼梯、阳台预制,结构主体现浇混凝土,即内浇外挂体系。

1.2安全礼貌管理目标

1.五无:(1)无重伤(2)无死亡(3)无火灾事故(4)无重大机械事故(5)无食物中毒

2.一控:(1)年负伤率控制在0.06%以下

3.三消灭:(1)消灭违章指挥(2)消灭违章作业(3)消灭恶性事故

二、保证安全生产措施

本工程安全施工目标为:在整个施工期间,无重大伤亡事故;杜绝发生火灾事故,按“一标三规范”到达“五无”工地标准,即无重伤、无死亡、无火灾、无重大机械事故、无食物中毒。

2.1安全生产组织管理措施

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安全管理人员。公司、项目经理部分别设立安全管理委员会、安全领导小组、安全管理小组。设置公司质量安全部、项目质量安全部作为专职管理部门,各级都配备足够的贴合要求的安全管理人员。实行专管与群管相结合的管理体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构成管理网络。本工程设置安全领导小组、安全管理小组,并配安全主任1人,专职安全员1人。

2.建立以安全生产职责制为核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制、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技术制度、安全交底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安全验收制度、班组安全活动制度、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安全奖罚制度等。安全生产职责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人,挂牌明示,严格考核,考核结果与经济利益挂钩。

3.严格监督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公司每月定期检查,平时抽查;项目经理部每周定期检查;项目经理和安全员坚持每日安全巡视。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不留事故隐患。脚手架、施工用电、机械设备、防护设施等要经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4.要求各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一律不准上岗操作。

5.进取开展班前安全活动,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促进施工安全管理,保障施工安全。

6.强化安全教育,加强人员管理。加强现场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使每一个管理人员做到关心安全工作并在实际的管理工作中坚持做到安全第一,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制度,未经教育和交底的人员不准上岗作业、坚持经常性教育,教育职工由“要我安全”变为“我要安全”。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焊工、起重工、架子工、场内机动车司机等)必须持有效操作证上岗。严格人员管理,规范用工,严肃查处违章行为,耐心说服教育,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使员工做到不伤害自我、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7.认真执行公司《安全管理规定》,根据规定制订本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严格安全管理制度。

8.进入现场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所有现场电气机械设备都必须挂牌,明确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职责人。

9.施工现场不准烧电炉,不准随便生火。电焊、气焊不得同时在同一地点操作,电焊的导线与气焊输气管不可敷设在一齐,相互坚持10m以上距离,氧气瓶与乙炔罐不能混放在一齐。对不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施工人员,绝不估息迁就,做到奖罚分明。

10.每周星期一以班为单位进行活动并具体记录,班前班后安全自检,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工地每周进行一次例行安全检查工作。

2.2预防触电事故的控制措施

1.施工现场用电应有系统图和容量计算书,电源布置按图施工,明确施工用电管理部门和职责人。

2.现场落实施工区域用电管理职责人,制定和执行《施工临时用电管理规定》,本工程施工现场统一实行三相五线制临时用电制度。配电间各配电箱进出线路及负载名称均书面确定并挂于明显处。配电间规定操作程序,配备绝缘防护工具,用电管理人严格执行配电间操作程序。

3.现场用电的配电箱和拖线盘均贴合标准,经检测合格且装置完好、标识统一,贴合国家的有关要求。施工中,所有配电箱保证数量充足且定位放置,所有电源线均实行一机一闸一保护,电源盘在进出线末端均采用防电线拉脱措施。

4.加强对用电设施和电动工具的检查维护。电动工具都经过定期检测合格,并有检测合格标识,所有的配电箱,拖线盘和电动工具都有台帐并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5.施工作业的电动工器具必须配有二级漏电保护器。

6.施工用电线不得乱拖乱拉。过路电缆应直埋地下,并穿管。架空电线须加绝缘子,架空线一般应离地4米以上,穿越机动车道时应离地不少于6米。

7.所有固定设施每年雷雨季节前应做好防雷接地的检测,以确保人身和设备的安全。

8.预防手持电动工具触电措施:[由好范文网网友投稿]

1)施工使用电气均应选用二类电动工具,并配置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不大于0.1秒的漏电保护器,若采用一类电动工具,除上述措施外,工具本身还须作保护持零。在露天、潮湿场所或金属架子上操作时,必须选用二类手持电动工具,并配置防溅型漏电保护器。严禁使用一类电动工具。

2)手持工具使用前,应对电源线、开关、机械外壳进行漏电检查,工具不得有绝缘开裂、破裂现象。接头要牢固,开关要灵活,电源插座、插头必须完好无损。工具内部接线不得松动,以防止接线松开,触机外壳漏电或零线断线。

3)电源线应架空,不能拖地,工具配电必须“一机一闸一保护”禁止一闸多用,带能源箱要采用铁制制式箱,配置锁具。

4)电气检修应由专业人员进行,非电工人员不得拆装电器设备。

5)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程序,工作时穿戴安全保护用品。

9.预防电动设备触电事故措施:

1)电工要熟悉所管辖范围内的用电设备及配套设备的电器性能,坚持巡回检查制度,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2)入设备的电压线应配套穿套管保护,管口密封,防止油污滴入管内,禁止任何电线路经过设备,以防止导线绝缘损坏时设备漏电。

3)设备的一、二次回路各接头应接牢固,不得有松动,检查时,必须由电工担任。移动设备,必须断电,电闸箱上锁。

4)设备出现电器故障时要及时维修,严禁设备带病运行。

5)设备的保护接零(地)要连接牢固,线路截面要负荷要求。不得采用2.5mm2以下的单芯铝线。必须加设漏电保护设备,保险接零必须设置。

6)设备的保护接零由专门保护接零供给,不得将设备的工作接线代用,更不得将设备本身代工作零线。

10.预防配电设备触电措施

1)配电箱内、熔断器、开关等电器应完好无损,开关灵活,接触紧密。

2)箱内各电器绝缘外壳,不能因高温而变色、裂纹、缺损,无带电体外露,必须设有专用工作保护接零端。

3)内接线必须排列整齐,不得有松动,各电源支路应有标志。以便保证在紧急情景下,准确切断电源。

11.照明线路及灯具防触电措施

1)非电工人员不得私接乱接,乱拉电线。

2)金属照明灯具外壳应作保护接零,室内灯具高度不低于2.5m、室外不低于3.0m。

3)宿舍内照明用电采用36V安全电压。

12.预防高压触电措施

1)在距离高压线路内侧,搭设一超过高压线路2m高的隔离屏障。

2)隔离屏障应距离高压线4m远,长度超过建筑物两边各4m。

3)隔离屏障应用木脚手杆搭设,并架设剪刀撑或支杆。在地面及建筑物拉结牢固,外面用2cm厚木板拼接钉牢。

2.3预防高处坠落和高空落物事故的控制措施

1.工程施工时尽可能减少立体交叉作业,如必须进行立体交叉作业,要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防止高处坠落及高空落物。

2.进行各种吊装作业时各层平台、扶梯、栏杆和安全网必须同步进行安装。

3.脚手架全部采用钢管材质,所有脚手架搭设后,均需经搭设班组负责人、使用班组负责人和使用班组所在的专业工地专职安全环保员三方验收合格,确认载重量、使用期限并挂牌后方可使用,在使用期限内任何人未经书面批准均不得拆除或割断脚手管,使用班组如需延长使用期需重新申请并搭设加固,班组负责人派员检查,确认安全可靠后,重新挂牌使用。

4.施工现场所有的孔洞都要有固定可靠的盖板,所有盖板均统一规格,盖板上有黑黄相间的警示标志以防随意拆移。施工现场需开孔应经书面申请,并办妥手续,开孔后应立刻采取防护措施。

5.施工现场楼梯口、预留孔口、井架通道口、沟道边、屋面边、临时通道边、卸料台外侧边、楼层周边等危险场所,必须设置临时的贴合标准有黑黄色标的盖板或栏杆,设置明显的警告牌,对于无条件安装铁栏杆的地方,应加装双层手扶安全绳索并张挂红白带。

6.因施工需要临时拆除孔洞盖板和栏杆的必须办理临时拆除、移割安全设施作业需申请手续,并由拆除人做好安全措施,指定专人监护,施工结束或施工中止时立即恢复孔洞盖板和栏杆。

7.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2米以上施工或可能造成坠落的区域内施工的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带,施工时安全带必须挂钩在可靠处。

8.所有可能进行高空作业的施工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体检,以确保登高作业人员中没有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不适合高空作业的疾病。未经过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高空施工。

9.高空作业使用的材料和工器具均采取防止坠落的措施,并且做到“落手清”。

10.高空吊装物体,应采用捆绑式吊装方法以防绳索滑动导致物体坠落伤人,在吊机伸臂半径范围内严禁站人,吊装过程中应指定专人监护。

11.施工人员严禁相互间或向上、向下抛物,在格栅平台、孔洞上和半空中施工,必须做好防落物隔离措施。

2.4预防施工机械事故的控制措施

1.起重机械应标明最大起重量。各类安全防护装置、限位装置、保险装置等必须完好齐全,安装后必须经当地有关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塔式起重机等高架起重机械应有可靠的避雷装置。

3.起重机的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应经专门技术培训,并经安全规程及实际操作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4.本工程起重运输在操作条件的控制上执行“十不吊”原则:

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吊绳和附件捆绑不牢、不贴合安全要求不吊

歪拉斜挂不吊

吊件上站人或吊件上浮放有活动物的不吊

氧、乙炔瓶等具有爆炸性物品不吊

带棱角快口的物件未垫好不吊

违章指挥或违章操作不吊

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埋在地下的物件不拔吊

5.卷扬机必须搭设防砸、防雨的专用操作棚。固定机身必须设牢固地锚。传动部分必须安装防护罩,导向滑轮不得用开口拉板式滑轮。操作人员离开卷扬机或作业中停电时,应切断电源,并将吊笼降至地面。

6.平面刨(手压刨)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7.为了确保工程进度与塔机安全,各塔机确保驾驶室内24小时有司机值班。交班、替班人员未当面交接,不得离开驾驶室,交接班时,要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8.现场各种机械设备,必须经过检修合格,机械运转正常。机械设备都应按规定加设防护措施,防止伤人。

9.各机械必须由专人操作,非操作人员不得乱动。停机后或修理机械时必须拉闸上锁。机械故障要由专业机械工修理。

2.5脚手架安全控制措施

1.各类施工脚手架严格按照脚手架安全技术防护标准和支搭规范搭设,钢管脚手架无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有裂纹的钢管。

2.架子的基础必须进行平整、夯实,并有排水措施。遇有不能填夯的部位必须采取技术措施保证架子基础竖实可靠。

3.架子底部必须使用钢管架专用铁墩,并用不小于5×20×200厘米的脚手板通垫。

3.脚手架立网统一采用密目网防护,密目网应绷拉平直,封闭严密。

4.钢管脚手架的杆件连接必须使用合格的玛钢扣件,不合格的扣件严禁使用;不得使用铅丝或其它材料绑扎。

5.脚手架必须按楼层与结构拉接牢固,拉接点垂直距离不得超边4m,水平距离不得超过6m。高大脚手架不得使用柔性材料进行拉接。在拉接点处设可靠支顶。

6.脚手架的操作面必须满铺脚手板,离墙面不得大于20cm,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飞跳板。施工层脚手板下一步架处兜设水平安全网。操作面外侧应设两道护身杆,立挂安全网,下口封严,防护高度应为1.5m。脚手架每3层进行刚性满封闭设置。

7.脚手架搭设完毕要按专门制度验收后挂牌使用,脚手架的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安全员和架子工组负责,定期检查,脚手架不得超载,剩余物件随时清理,各部连接节点,由专职安全员按规定时间检查整理,使用中的脚手架,拆除任何一个部件必须经审批同意,并按批准手续规定及时恢复原状,经检查后再使用。

8.按建筑周边长度30m内设置不少于一个接地保护装置,接地保护电阻不得大于10Ω。

9.脚手架的拆除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程序进行,零部件的水平及竖直运输要按设置的专门路线及时整理运出,拆除顺序由上而下,一步一清,严禁上下同时交叉作业。拆除时周围危险地带应设围护栏或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看管,禁止人员入内。

10.搭设、拆除、更改脚手架时,事前要填写更改安全防护设施申请书;实际作业时,须有架子工负责具体实施;

11.架子搭设之后,专责专职安全员及有关人员必须检查,并实施架子挂牌制度;凡是没有挂牌标志的脚手架,严禁使用;

2.6火灾事故安全控制措施

1.建立动火审批制度,动用明火前要预先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操作时要带好动用明火审批许可证、特殊工操作证和灭火器,并落实动火监护人和监护措施。

2.电气设备必须有防静电的措施。

3.电源线之间应坚持必须的距离,大功率通电电缆不能盘放。

4.加强易燃易爆物品监控,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必须有足够的消防设施。

5.在有爆炸危险的场所及危险品仓库内采用防爆型电气设备,开关必须装在室外。

6.焊线应使用专用插头并连接紧密,焊线不能破皮,焊线间应坚持必须的距离。

7.在油区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工作票;消防器材必须足够。

8.除规定场所之外,严禁吸烟。

9.现场油漆、溶剂堆放场所,必须充分架设顶盖,防止阳光直射,并且采取一系列的安全措施,例如:设置严禁烟火标牌、灭火器材,并且标明职责人名称以及放置时间等。

10.仓库应指定专人负责消防工作,所有仓库管理人员都必须经消防知识培训,熟练使用各种消防器材。

11.人员离开班房应切断电源,个别有异常用途的班组应向项目申请,同时要做好防止线路及用电设备长期受电发热引发火警措施。

12.现场电、气焊作业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高处使用时应用耐火材料隔离,防止火花飞溅,作业前应检查周围及下头是否有易燃易爆物品。

13.施工现场有明显的防火标志、警示和防火制度牌,根据现场需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生活区、办公区每50m2,木作加工区每25m2配备一个灭火器;生活办公区设置一个消防砂池配备相应当灭火器具,消防砂池的砂不得挪作他用;楼层每层在楼梯口布置4个灭火器。

14.电焊工在动用明火时必须随身带好电焊工操作证、动火许可证和灭火器。

15.气割作业场所必须清除易燃、易爆物品,乙炔气和氧气存放距离不得小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小于5m。

16.建立灭火施工自救方案,在自救的同时及时报警。

17.施工现场消防设施的布置按施工总平面图要求执行。

2.7预留洞口及临边安全防护措施

1.对现场的预留孔洞,必须进行封闭覆盖。危险处,在边沿设置两道护身栏杆,并于夜间设红色标志灯。

2.建筑物楼层临边的四周,无维护结构时,必须设两道防护栏杆并立挂安全网封闭。

3.施工现场的洞、坑、升降口等危险处,应调用有防护设施并设置明显标志;防护设施和标志牌不得擅自拆动。

4.建筑物的施工出入口处应搭设长3—6m,宽于出入通道两侧各1m的防护棚,棚顶应满铺不小于5cm厚的竹脚手板,非出入口和通道两侧必须封闭严密。

2.8施工人员行为安全控制措施

1.凡进场工人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安全操作培训,作到持证上岗:工人要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特殊工种如电工、焊工、起重工、机械工、架子工、电梯司机等必要经劳动安全部门专门培训:持证上岗。

3.各工种施工前必须进行安全交底,班组长会同专职安全员对上道工序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4.工作人员要正确使用劳保防护用品和防护措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呆安全带。安全带应系在安全绳上,并要固定在牢固的物体上。

5.安全员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做到日检、旬检、月检,并做好安全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操作者工作时应坚守工作岗位,机械工严禁将机械交由他人操作。

7.工作人员严禁酒后作业,工作时不得打闹、嬉戏。

2.9分项工程安全控制措施

2.9.1土方开挖安全控制措施

1.土方开挖工程应根据地质资料中的各项数据及图纸要求,编制施工方案,方案中要有详细的安全技术措施,在施工前向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土方开挖要根据土质情景进行边坡设计,并在四周设置排水沟。

3.土方开挖前应了解地下设施情景,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动土证。

4.挖土机作业位置地基应牢固,作业范围内严禁人员经过或停留。

5.及时做好土方的平衡及外运工作,防止土方过量堆放而产生的滑坡,以致造成危险。

2.9.2模板工程安全控制措施

1.模板工程应编制方案,高支撑模板编制有专门的施工方案并设计计算。

2.支模过程中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如遇途中停歇,应将就位的支顶、模板联结稳固,不得空架浮搁。

3.支设4米以上的立柱模板,操作时要设操作台;不足4米的,可用木凳操作。支设独立梁模应设临时工作台。禁止利用拉杆、支撑攀登上下。

4.拆模应经施工技术人员同意。操作按顺序分段进行,不猛撬、硬砸、大面积撬落和拉倒。完工前,不得留下松动和悬挂的模板。拆下的模板应及时拔除钉子,并运到指定地点集中堆放,防止钉子扎脚。

5.电锯、电刨等木工机械性能良好,防护装置齐全,工人按规程操作。木加工场所严禁烟火,木屑、刨花及时清理。

2.9.3钢筋工程安全控制措施

1.钢筋加工:

(1)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熟识机械性能和操作规程。

(2)机械必须设置防护装置,每台机械必须一机一闸并设漏电保护开关。

(3)工作场所坚持道路畅通,危险部位必须设置明显标志。

2.钢筋电弧焊:

(1)焊接施工场所不能使用易燃材料搭设,现场高空作业必须戴安全带,焊工配戴绝缘手套绝缘鞋等防护用品。

(2)焊机必须保护接地良好,不准在露天雨水的环境下作业。

3.钢筋安装:

(1)搬运钢筋时,要注意前后方向有无碰撞危险或被钩料物,异常是避免碰挂周围和上下方向的电线。人工抬运钢筋模板平台上方卸料要注意安全。

(2)起吊或安装钢筋时,应和附近高压线路或电源坚持必须安全距离。,雷雨天气时应停钢筋绑扎。

(3)安装4米以上的墙柱钢筋时,操作时要设操作台;不足4米的,可用木凳操作。

(4)在高空安装外墙柱钢筋应选好位置站稳,系好安全带。

2.9.4混凝土工程安全控制措施

1.混凝土场内运输及浇筑:

(1)混凝土运输车进入现场后必须按照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的指挥按照指定的路线进行卸料。

(2)混凝土运输车进行卸料时,要由运输车进行操作,其他人员不得参与作业。

(3)使用手推车倾倒砼时,应有挡车措施,不得用力过猛或撒把。

(4)使用振动器的作业人员,应穿胶鞋,戴绝缘手套,使用带有漏电保护的开关箱。

(5)使用溜槽时,严禁操作人员直接站在溜槽邦上操作。

(6)浇筑单梁、柱混凝土时,应设操作台,操作人员严禁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上操作,以免踩滑或踏断而坠落。

(7)楼面上的孔洞应予以遮盖或预埋间距200mm×200mm钢筋网作可靠性防护。

(8)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照明设备,并防止眩光。

2.泵送混凝土

(1)泵机要随时检查乳化剂冷冻润滑水箱中的水量是否足够和干净,一般每工作8小时要更换一次。

(2)当泵机运行声音变化、油压增大、管道振动是堵管的先兆,应当采取措施排除。

(3)经常检查泵机压力是否正常,避免经常处于高压下工作。

(4)泵机停歇后再启动时,要注意压力表压力是否正常,预防塞管。

(5)混凝土泵输出的混凝土在浇捣面处不要堆积过量,以免引起过载。

(6)拆除管道接头时,应先进行多次反抽,卸除管道内混凝土压力,以防混凝土喷出伤人。

(7)清管时,管端应设置挡板或安全罩,并严禁管端站立人员,以防喷射伤人。

(8)清洗管道可用压力水洗或压缩空气洗,但两种形式不允许同时采用。在水洗时,能够中途转换为气洗,但气洗中途绝对禁止转换为水洗。严禁用压缩空气清洗布料器。

2.9.5门窗工程安全控制措施

1.安全防护用品及措施

(1)门窗安装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穿防滑的工作鞋,严禁穿拖鞋或光脚。

(2)高空室外安装门窗必须要有安全网、护身栏等防护设施,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2.施工机具:

(1)射枪:操作人员要经过培训,严格按规定程序操作,工作时要戴防护眼镜,严禁枪口对人。射钉弹要按有关爆炸和危险物品的规定进行搬运、贮存和使用,存放环境要整洁、干燥、通风良好、温度不高于40℃,不得碰撞,用火烘烤或高湿加热,哑弹不得随地乱丢。墙体必须稳固、坚实并具承受射击冲力的刚度。在薄墙、轻质墙上射钉时,墙的另一面不得有人,以防射穿伤。

(2)焊接机械的使用要贴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焊接机械”的规定,并注意电焊火花的防火安全。

(3)电动螺丝刀、手电钻、冲击电钻、曲线锯必须选用Ⅱ类手持式电动工具,严格遵守《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每季度至少全面检查一次,现场使用要贴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手持式电动工具”的规定,确保使用安全。

(4)特种钢钉:钉特种钢针应选用重量大的榔头,操作人员应戴防护眼镜。为防止钢钉飞跳伤人,可用钳子夹住再行敲击。

3.玻璃的搬运与安装:

(1)搬运玻璃前首先检查玻璃是否有裂纹,异常要注意暗裂,确认完好才搬运。

(2)搬运玻璃时必须戴手套、穿长袖衫,玻璃要竖向,以防玻璃锐边割手或玻璃断裂伤人。

(3)裁割玻璃,应在规定的场所进行。边角余料要集中堆放,并及时处理。

(4)安装玻璃时,所使用的工具应放入袋内,随安装随取用。

(5)独立悬空作业时必须拴好安全带。不准一手腋下挟着玻璃,一手扶梯攀登上下。

(6)高处安装玻璃时应稳妥置放,其垂直下方不得有人。

(7)安装窗扇玻璃时,不得在垂直方向的上下两层同时作业,以避免玻璃破碎掉落伤人。

(8)在高处安装玻璃时,施工点的下头及附近严禁行人经过,以防玻璃及工具掉落伤人。

(9)风力五级以上难以控制玻璃时,应停止搬运和安装玻璃。

2.9.6装饰工程安全控制措施

(1)清理楼面时,禁止从窗口、留洞口等处直接向外抛扔垃圾、杂物。

(2)剔凿地面时要带防护眼镜。

(3)夜间施工或在光线不足的地方施工时,应采用36V低压照明设备。

(4)非机电人员不准乱动机电设备。

(5)室内推手推车拐弯时,要注意防止车把挤手。

(6)搅拌机应当按照现场平面布置图设置,基座必须牢固,上方并有防护。

(7)搅拌机上料斗提升后,斗下不准人员通行。

(8)搅拌机应有专用开关箱,并应装有漏电保护器。停机后应拉断电闸,锁好开关箱。

(4)作业完毕,随即将拌筒清洗干净,筒内不得有积水。

(6)室内抹灰时使用的木凳、金属脚手架等架设应平稳牢固,脚手板跨度不得大于2m,架上堆放材料不得过于集中,在同一跨度的脚手板内不得超过两人同时作业。

(7)不准在门窗、洗脸池等器件上搭设脚手板。进行危险部位粉刷,而外侧没有脚手架时,必须挂设安全网,操作时要挂安全绳。

(9)使用脚手架,应先检查是否牢靠。护身栏、挡脚板、平跳板是否齐全可靠,发现问题应及时修整好,才能在上头操作;脚手架上放置料具要注意分散并放平稳,不许超过规定荷载,严禁随意向下抛掷杂物。

(10)使用手提电动机具,应接好PE线及防漏电保护开关,使用前应试运转,检查合格后,才能操作。

(12)油漆工程:

1)使用煤油、汽油、松节水、丙酮等易燃物调配油料,应配带好防护产品,不准吸烟。

2)粘染溶剂型涂料或稀释油类的棉纱、破布等物,应全部收集存放在有盖的金属箱内,待不能使用时应集中销毁或用碱剂将油污洗净以备再用。

3)用钢丝刷、板挫、气动或电动工具清除铁锈、铁鳞时,需戴上防护眼镜。在涂刷红丹防锈漆及含铅颜料的油漆时,要注意防止铅中毒,操作时要戴口罩。

4)刷涂作业过程中,如感到头痛、恶心、心闷或心悸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到户外呼吸新鲜空气。

2.9.7防水工程

防水材料易燃品应专库贮存在干燥、远离火源的地方,贮仓及施工现场禁止烟火。施工时戴防护手套;避免防水涂料污染皮肤。施工现场应通风排气,在通风条件差的地方作业时,施工作业人员每隔1-2小时到通风地点休息10-15min。施工过程操作人员感到不舒适,应立刻离开施工现场,严重时应到工地卫生站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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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2024施工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35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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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说明

1、施工方案编制内容:

南通海事规划综合业务大楼工程地下室基础深井降水

2、施工方案编制依据:

(1)南通海事局南通海事规划局提供的《南通海事规划综合业务大楼》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

(2)南通勘查设计有限公司提供的工程编号20xx10《南通海事规划综合业务大楼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3)《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19-91

(4)建筑与市政降水工程技术规范JGJ/T111-98

(5)降水工程施工工艺标准J111-20xx

二、工程概况

本工程地处南通新城中的行政公建区,西临工农路,南临烟草专卖局大楼。地下1层、地上21层,裙楼局部4层,建筑东西长约121.5m,南北长约49.50m。地下室面积约5111.3m2,总建筑面积约34108m2。±0.00为85国家高程基准4.50m,自然地坪相对标高约-0.45m。主楼区PHC管桩+筏板基础,剪力墙结构,基底标高最低点-10.16m,主楼基坑挖土最深约9.80m;裙楼区PHC管桩+连梁+筏板基础,框架结构,基底标高最低点-7.56m,裙楼基坑挖土最深为7.6m。

三、地理特征

1、基坑周边环境南通海事规划综合业务大楼工程北侧与行政管理大楼相距约40m,南侧与烟草专卖局大楼相距约55m,西临工农路。

2、水文地质条件

⑴、地质资料:本工程施工场区除靠围墙四周堆积部分渣土外较为平坦。根据地基勘察报告:此地原为农田,地貌属长江三角洲冲积平原北翼,地基土为第四纪全新世冲海相交错沉积物,成因以河流~滨海相沉积为主,地面相对标高一般在-0.43~-0.64米。属二级场地、二级地基。本工程场地土层自上而下分布情况如下:

①层素填土,杂色、含建筑垃圾、煤渣等杂物,结构松散不均匀,层厚一般在2.5~5.1米左右。

②层粉砂,褐黄色、稍密~中密,饱和,含云母碎片,层厚一般在1.6~4.6米左右。

③层粉砂夹粉土,灰色、稍密,局部夹薄层粉质粘土,含云母碎片,层厚在4.7~10.9米左右。

④层粉砂,灰色,稍密,饱和,含云母碎片,层厚在2.5~9.4米左右。

⑤层粉土,灰色,稍密~中密,饱和,层厚1.2~1.9米左右

⑥层粉砂,灰色,中密,饱和,层厚一般在10米左右。

∶∶∶

综上所述,本工程地下室基础埋深约6米左右,故基础座落于第②层粉砂土层上。相关土层渗透系数建议值见下表

⑵、地下水:根据南通勘查设计有限公司提供的《南通海事局南通海事规划综合业务大楼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标明勘察深度范围内地下水主要为赋于松散沉积物中的孔隙水,具潜水性质,第①~⑤层土为主要含水层,受大气降水及地表水补给。近期内年最高水位相当于85国家高程基准3.4米,相当于相对标高-1.1米以此作为洪水警戒线,勘察期间测得地下水稳定水位相对标高-3.2米作为枯水标记线。

⑶、气象资料:南通地区四季分明,气候温和,雨水充沛,梅雨期一般在6月中旬至7月上、中旬左右。历年平均降雨量为1066.8㎜,最大年降雨量1394.3㎜,最小年降雨量为641.3㎜,日最大降雨量为242.2㎜,年平均降雨天数121.7天。

⑷、施工条件:本工程基坑土方开挖正值梅雨季节,为了确保基坑土方开挖及基础工程施工过程中质量与边坡稳定,根据《建筑与市政降水工程技术规范》JGJ/T111-98降水技术方法选择选用范围(表6.2.1),拟选用深井降水施工工艺。

⑸、经济效益:深井(管井)井点,又称大口径井点,系由滤水井管、吸水管和抽水设备等组成。具有井距大,易于布置,排水量大,降水深(>15m),降水设备和操作工艺简单等特点,适用于渗透系数大、土质为砂类土且地下水丰富、降水深、面积大、时间长的降水工程。由于本工程距相邻已建物相对较远,且根据地基勘察报告提供的各土层渗水系数建议值,本工程深基坑降水宜采用深井井点降水法,经济实惠、成本低、降水效果好。在基坑土方开挖前1周内拟采用无砂混凝土管,沿基坑四周环形布置深井,确保施工质量与安全。

四、工程设计及参数

深井降水目的确保地下水位保持在基础筏板以下不小于0.5m,即深井内地下水位必须降至-10.3m以下的要求,设计单井井径400㎜、井深为14m、井距为30m。因基坑土体渗透系数小,需增设真空泵促进降水,抽水泵管径0.025m。深井计算:

1、根据平面计算假想半径X0:

X0=(A/π)1/2=(150×50/3.14)1/2=49m

A:基坑面积π:取3.14经计算得=X0=49m

2、计算基坑涌水量:

Q=1.366K[(2H-s)s]/(lgR-lgr)

K:土的渗透系数

K=[2.8×10-5×(2.5+5.1)/2+6.44×10-4×(1.6+4.6)/2+4.34×10-4×(4.7+10.9)/2]÷[(2.5+5.1)/2+(1.6+4.6)/2+(4.7+10.9)/2]=(2.8×10-5×3.8+6.44×10-4×3.1+4.34×10-4×7.8)÷(3.8+3.1+7.8)=7.6×10-5+11.873×10-4+25.584×10-4/14.7=3.73×10-4㎝/s=0.32m/d

H:含水层厚度

H=14米

S:水位降低值(降低至基坑底以下0.5米),S=10.16+0.5-1.1=9.56米

R:抽水影响半径R=1.95s(HK)1/2=1.95×9.5614×0.32=33m

r:假想半径X0

X0=49Lg2=0.3010,Lg3=0.4771Q=1.366K[(2H-s)s]/(lgR-lgr)=1.366×0.32×[(2×14-9.56)×9.56]/[lg(33+49)-lg49]=1.366×0.32×[(2×14-9.56)×9.56]/[lg82-lg49]=77.05/0.19=406

3、单根井点管的极限涌水量

K:土的渗透系数K=0.32m/dd:抽水管直径,d=0.025m

L:为过滤器进水部分长度(m),L=2.5mq=65πdL3(K)1/3=65×3.14×0.025×2.53×0.321/3=54

4、井点管数量计算n=Q/q=406/54,取保险系数1.5,结合现场施工图要求,本基坑深井数量至少取12口满足要求。

五、机械设备配置

主要设备明细表六、成孔施工工艺及要求施工准备

(1)测量定位:用测量仪器定出轴线及标高,确定井位。

(2)用KE-1000干钻孔连续钻孔取土。

(3)组织协调好施工作业人员进场工作及井具设备堆放场地。

(4)现场供电、供水及场地平整由总包协助解决。

2、工艺程序定位→成孔→清孔→下管→填砾→洗井→下泵→抽水→真空抽水工艺要求

(1)、定位按照深井布置总平面图要求:深井中心距基坑上边缘距离不小于2米。通过测量仪器定出井位,并严格按照设计井位成孔。钻机就位时必须对准所定孔位,机架水平、正直,井位误差不超过10cm。

(2)、成孔采用正循环钻进工艺,成孔直径为600mm,钻进过程中,根据不同的地层合理选用钻压、转速、泵量等技术参数,采用自然造浆护壁,成孔垂直度偏差小于1%。

(3)、清孔清孔的目的是将成孔后的稠泥浆及孔内的泥浆冲出。

(4)下管下管时所有深井的底部要通过测量控制在一个水平面上:为了保证井管不靠在井座上和填砾厚度,在井管上加设扶正器(门形钢管架)。

(5)填砾所用材料为粒径3~8mm的瓜子片。填砾高度至孔口2m处,填砾时采用管外返水快投法,封闭井口从管内送入清水,当送入的水从孔中返回时,即可快速均匀的沿着井管四周撒入砾料,如此砾料中的杂质和细砾可顺循环槽排走。

(6)洗井洗井工作必须在下管填砾后及时进行,拖延的时间越长,泥浆与砂土、砾料一起凝固后洗井越困难,洗井时必须用清水冲洗,以达到要求。

七、降水技术要求

以每2口深井联通一台真空泵提高抽水效果,抽水工作要求做到:

1、每间隔2~3小时抽一次,每次抽至干为止。(开始每间隔2小时抽一次,每次出水时间小于30秒时改为4小时抽一次)。

2、上部孔口及时用粘土封闭,确保真空泵工作时达到设计要求

。3、抽水需要24小时派员值班,并作好抽水记录,以掌握抽水动态。

4、每日二次(间隔12小时)定时对观察井进行水位观察,选取7#井点为观察井点,水位观察要在抽水前进行,并做好观察记录。

八、质量保证措施

1、技术员和质检员,对成井各个环节进行质量控制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必须按施工工艺的要求及操作规程执行。

3、原始资料是整个工程施工的真实反映,是检查工作质量的重要依据。各班组记录人员、质量监督人员、施工管理人员都必须认真填写记录,各种数据做到准确、齐全、清楚。

九、安全保证措施

1、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及安全操作规程,尤其是进入现场必须带安全帽,扣好帽带。

2、每天上岗前施工负责人必须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施工班组有专人做好“三上岗”工作。操作人员必须对自己所使用的机具和作业环境进行认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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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施工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26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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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准备

(一)、技术准备

1、首先熟悉、了解并审查图纸设计以及会审记录、工程洽商、变更等内容。掌握墙体砌筑工程的长度、宽度、高度等几何尺寸,以及墙体轴线、标高、构造形式等内容情况。

2、根据现场条件,完成工程测量控制点的定位、移交、复核工作。

3、完成进场材料的见证取样复核及砌筑砂浆的适配工作。

4、施工前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质量、环境交底工作。

(二)、材料准备

1、根据设计要求将砌体所选用材料提前进场,并做好检验、复试工作,同时应符合有关验收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

2、对进场的材料进行数量以及外观质量的验收工作,并按照施工方案及施工平面图进行分类堆放。

3、砂浆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1)水泥:一般采用32.5级或42.5级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

(2)砂:一般宜用中砂并不得含有有害物质,勾缝宜用细砂,各项指标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

(3)水:使用自来水或天然洁净可供饮用的水。

(4)塑化材料:有石灰膏、磨细石灰粉、电石膏和粉煤灰等,石灰膏的熟化时间不少于7d,严禁使用冻结和脱水硬化的石灰膏。

4、砖的品种、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应规格一致,有出厂合格证及试验单。

(三)、作业条件

1、基槽或基础垫层已完成,并验收办完隐检手续。

2、弹好基础或墙身轴线及边线,经复核,办理验线手续。

3、常温施工时,砌砖前1天应将砖浇水湿润,雨天作业不得使用含水率饱和状态的砖。

4、砌筑部位的灰渣、杂物应清除干净,基层浇水湿润。

5、基槽安全防护已完成,无积水,并通过质检员的验收。

6、脚手架应随砌随搭设;运输通道通畅,各类机具应准备就绪。

二、施工工艺

(一)、砖墙砌筑

1、工艺流程(见附图1)

2、操作工艺

(1)、组砌方法。砌体一般采用一顺一丁(满丁、满条)、梅花丁或三顺一丁砌法。

(2)、排砖撂地(干摆砖)。一般外墙第一层砖撂地时,两山墙排丁砖,前后檐纵墙排条砖。根据弹好的门窗洞口位置线,认真核对窗墙间墙、垛尺寸,其长度是否符合排砖模数;如不符合模数时,将门窗口的位置左砌清水墙随砌、随划缝,划缝深度为8mm~10mm,深浅一致,墙面清扫干净。混水墙应随砌随将舌头灰刮尽。

(3)、挂线。砌筑砖墙厚度超过一砖厚时,应双面挂线。超过10m的长墙,中间应设支线点,小线要拉紧,每皮砖都要穿线看平,使水平缝均匀一致,平直通顺;砌一砖厚度混水墙时宜采用外手挂线,可照顾砖墙两面平整,为下道工序控制抹灰厚度奠基基础。

(4)、砌砖。砌砖应用采用一铲灰、一块砖、一挤揉的“三一”砌砖法,即满铺、满挤操作法。砌砖时砖要放平多孔砖的孔洞应垂直于砌筑面砌筑。里手高,墙面就要张;里手低,墙面就要背。砌砖应跟线,“上跟线,下跟棱,左右相邻要对平”。

(5)、留槎。外墙转角处应同时砌筑。内外墙交接处必须留斜槎,槎子长度不应小于墙体高度的2/3,槎子必须平直、通顺。分段位置应在变形缝或门窗口角处,隔墙与墙或柱不同时砌筑时,可留阳槎加预埋拉结筋。沿墙高按设计要求每50mm预埋∮6钢筋2根,其埋入长度从墙的留槎处算起,一般每边均不小于500mm,末端应加90°C弯钩。施工洞口也应按以上要求留水平拉结筋。隔墙顶应用立砖斜砌挤紧。

(6)、墙体拉结筋。墙体结筋的位置、规格、数量、间距均应按设计要求留置,不应错放、漏放。

(7)、其他措施

1)施工脚手眼补砌时,灰缝应填满砂浆,不得用干砖填塞。

2)设计要求的洞口、管道、沟槽应于砌筑时正确留出或预埋,未经设计同意,不得打凿墙体和墙体上开凿水平沟槽。宽度超过300mm的洞口上部,应设置过梁。

3)砖墙每日砌筑高度不得超过1.8m。

4)砖墙工作段的分段位置,宜设在变形缝、构造柱或门窗洞口处;相邻工作段的砌筑高度不得超过一个楼层高度,也不宜大于4m。

(二)、季节性施工

1、冬期施工。

(1)冬期施工时砌块不得浇水湿润,也不得使用受冻的砌块。砌筑前应清除表面污物、冰、雪等杂物。

(2)砂浆宜优先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拌制。不得使用无水泥拌制的砂浆。

(3)砂子不得含有直径大于1cm的冻结块或冰块。

(4)砂浆拌制时应采用热拌,其水的温度不得超过80°C,砂的温度不得超过40°C。

(5)砌块施工不得采用冻结法。

(6)对当日砌筑的砌体应及时进行表面覆盖,避免受冻,同时应清理干净表面无砂浆。

(7)砌筑砂浆温度不应低于5°C;当气温等于或低于-15°C时,砂浆等级应提高一级。

(8)冬期施工时应采用掺氯盐外加剂,同时应对钢筋做好防腐处理。

(9)冬期施工时,每日砌筑高度不宜超过1.2米。

2、冬期施工

(1)雨天施工不得使用过湿的砌块,以避免砂浆流淌,影响砌体质量;雨后继续施工时,应复核砌体垂直度。

(2)砌块砌体施工如遇雨天停止时,应及时进行覆盖,防止砂浆被雨水冲刷,造成砂浆流失,影响砌块质量。

三、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1、砂浆配置时,对各组分材料应采用重量计量,并确保各种材料的计量误差在规定范围内,搅拌时间应符合规定,避免因砂浆配合比不准而影响质量。

2、严禁使用过期水泥,严格按配比计量,拌制砂浆,并按规定留置、养护好砂浆试块,确保砂浆强度满足设计要求。

3、做好专业之间的协调配合,确保孔洞、埋件的位置、尺寸以及标高准确,避免事后剔凿开洞,影响砌块质量。

四、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措施

(一)、环境管理措施

砌块砌筑施工时,应采取措施消除或减轻粉尘的排放,噪声、污水排放,油品泄漏等。

具体措施为:

1、加强宣传与教育,提高环保人员的环保意识,使大家认识到环保的重要性。

2、加强环保管理力度,落实环保措施。

3、粉尘的排放控制:对砂、石、水泥、粉状外加剂等材料进行遮盖;搅拌机应搭设搅拌棚,并四周维护;砌块搬运应进行清扫。

4、噪声控制:搅拌机应搭设搅拌棚,并四周维护;施工人员尽量避免大声喧哗;吊装操作应尽量做到一次吊装完毕,减少往返及重复次数。

5、污水排放的控制:搅拌机处应设置污水沉淀池,搅拌污水应排入沉淀池内,经沉淀后排入市政排污管网。

6、工地食堂必须符合当地卫生检疫部门的有关规定。保持室内洁净、无污染,用具消毒,米、菜清洗干净,以防食物中毒。

(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措施

1、施工人员不得酒后作业,一方安全事故的发生。施工期间,必须按要求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同时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作业层及操作面上,必须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2、加强安全管理力度,落实安全技术措施。

3、施工前必须检查所有机械设备的性能,是否安全、可靠。根据工程实际及所需用机械设备等情况采用可行的安全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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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常年运输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运输,全文共 13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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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甲方(托运方):

乙方(承运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相互协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将其货物运输业务交给乙方操作,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运输及相关服务事宜达成共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托运货物及运输方式

1. 甲方委托乙方运输的货物为(具体以 为准)。

2. 运输方式为水路运输。乙方调派适当吨位船舶(含吊装设备),按甲方要求将托运的货物由 港运至 港。

第二条 货物集中

港待装,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及时派船装运(具体装船及运抵时限以甲方发货前向乙方发送的电子邮件或传真为准)。

第三条 双方联系

当事方应按本协议确定的方式由确定的人员以指定的电话、地址等进行业务沟通和联系,否则对方可不予认可。协议双方确定的业务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具体如下:

甲方确定 为本协议项下业务联系人,电话 传真 邮箱 。

乙方确定 为本协议项下业务联系人,电话 传真

双方更换业务联系人或变更相关信息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

第四条 费用及结算

1. 费用标准:

①双方确定运费标准按/吨计算。

上述运费为乙方包干运输费用价格(含货物集中到发运港后至乙方将货物安全运抵目的港并交至收货人过程的一切费用)。

2.费用结算

乙方应于每月 日前将上月费用结算清单交至甲方核对,甲方核对确认无误后向乙方以 方式进行结算。

第五条 双方权利、义务

一、 甲方权利、义务

1. 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

2. 在货物到达目的港之前可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此次托运。

3. 对乙方的运输服务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4. 提前提出运输计划和要求,明确运输货物的名称、数量、重量、收货人、交货期等信息情况。

5.依约定支付运输费用。

二、乙方权利、义务

1. 按约定标准收取运输费用。

2.按甲方要求组织装运,按时将货物安全运抵目的港交予收货人。

3. 未经甲方书面准许不可以将甲方委托的运输事项进行转委托。

4. 随时接受并配合甲方对运输服务中各项工作的检查,接受甲方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整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对故意隐瞒托运货物的真实信息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 甲方应按约定向乙方支付货运费用,否则应按应付而未付金额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 乙方对货物在发运港集中至运抵目的港并交予收货人过程中发生的货缺、货损、货物丢失和货物污染等情形向甲方承担完全赔偿

责任(含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并就每项违约向甲方支付 元违约金。

4. 乙方对货物的迟延到达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按每迟延 向甲方支付 的标准计算违约金,同时对因货物迟延到达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完全赔偿责任。

5. 其他违约情形,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实际损失。

第七条 不可抗力条款

因地震、强台风、战争、动乱、政府行为原因导致货到迟延,乙方可以免责,但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及收货人,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第八条 争议处理

因本合同及协议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在合同签订地法院诉讼解决。

第九条 其他

第十条 合同效力和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效力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终止。

甲方:(盖章)

代表人:

乙方:(盖章)

代表人: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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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2024建筑施工合同通用条款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173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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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建筑施工合同通用条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方,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9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条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适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图纸

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条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5.6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

8.2发包人可以将8.1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3发包人未能履行8.1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9)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

(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7)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9.2承包人未能履行9.1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10.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0.3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1.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2.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期延误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地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3.2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四、质量与检验

15.工程质量

15.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6.检查和返工

16.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6.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6.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6.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7.2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7.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8.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车

19.1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3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9.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5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6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五、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1.安全防护

21.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22.事故处理

2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3.2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23.3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23.4承包人应当在23.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4.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本通用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1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6.3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26.4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27.2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7.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发包人承担有关责任。发包人应承担责任的具体内容,双方根据下列情况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人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

(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规格、型号与一览表不符,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货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发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

27.5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

28.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八、工程变更

29.工程设计变更

29.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9.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30.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1.确定变更价款

31.1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31.2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1.3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31.4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1.5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32.2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2.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32.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32.5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通用条款32.1款至32.4款办理。

32.7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32.8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33.竣工结算

33.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3.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33.3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33.4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33.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33.6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4.质量保修

34.1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34.2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3)。

34.3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质理保修期;

(3)质量保修责任;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发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24条提到的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提到的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本通用条款第33.3款提到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2承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条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6.索赔

36.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6.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36.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36.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37.争议

37.1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7.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8.2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38.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8.4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39.不可抗力

39.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3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9.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9.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40.保险

40.1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2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40.3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0.4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5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40.6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1.担保

41.1发包人承包人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41.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41.3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42.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42.1发包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取得工程师认可,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42.2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43.1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2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44.合同解除

44.1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4.2发生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3发生本通用条款第38.2款禁止的情况,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包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4.5一方依据44.2、44.3、44.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4.6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4.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45.合同生效与终止

45.1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45.2除本通用条款第34条外,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5.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46.合同份数

46.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46.2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4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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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2024施工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9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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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办发〔20__〕21号文件精神,为切实抓好我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建设行为,有效防范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的建筑施工环境,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督查检查方案,在全镇范围内对建筑施工安全进行拉网式督察检查。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理念,坚守“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全面开展建筑安全生产督查检查,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秩序,努力实现全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平稳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全面展开对农民建房、各企事业单位在建工程进行安全生产督察检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肃整治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规建筑施工行为,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实现我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持续、平稳发展。

三、督查时间

20__年7月30日至20__年8月7日

四、督查内容

建筑施工安全主要包括个企事业单位在建厂房、办公用房等在建工程,农民自建房等。本次督查主要以农民自建房为督查重点,督查主要内容有:

1、是否办理投建、审批手续。

2、施工人员是否佩戴安全帽,作业操作是否符合安全规程。

3、对深基坑、高支模等重大危险源的监管。

4、脚手架、起重机等设备是否按时检测,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标准,是否使用了独臂吊等不符合安全生产的施工机械。

5、建筑材料是否符合标准。

6、施工机械操作人员是否购买工伤保险。

7、违规违章建筑明确行业监管指导、属地负责制。

五、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镇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工作布置,进一步维护好全镇的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稳定,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各单位要切实履行督查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专人负责,严标准严要求认真细致督查检查,细化责任分工,严格落实安全督查责任制,严肃整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规建筑施工生产作业,坚决杜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维护我镇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三)严格把关,突出重点

1、各施工单位及个人必须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2、严禁使用单独臂吊机和吊篮作业。

3、必须保证外架施工。

4、施工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作业。

5、施工人员必须购买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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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沥青运输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运输,全文共 5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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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运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生产需要,委托乙方货物运输,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以下规定。

一、 运输方式:汽车运输。

二、 运输货物:沥青混凝土。

三、 运输内容:乙方从起运地装车运输到目的地卸货。

四、 运输日期: 20xx 年 04 月至本工程结束日止。

五、 货物运输的具体名称、时间、数量、装车和卸货地点等由甲方开具托运单(共一式三联,其中一联交乙方)予以确定,乙方根据托运单运输货物。

六、 运输价格:

1、 沥青混凝土运输价格: 范围路面工程为元 / 吨。

2、 上述未作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在运输前双方另行协商。

3、 本条件运输价格的规定包括起步费、吨公里和装车卸货等所有由甲方承担和支付的运输费用。

七、 运输的 结算和支付:

1、 乙方凭借甲方签收的托运单每月末结算一次并开具正规税务发票,甲方根据双方每月结算确认的运费金额。甲方视业主给付工程款的情况按比例支付乙方。

2、 本款运费甲方向乙方每个月结算一次,并于第二个月中旬支付,并且如果因此而发生纠纷或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 甲方向乙方提供月、旬货运计划并在需货运前一天通知乙方运输数量、时间和地 点。乙方接到甲方货运通知后应当即时组织运输车辆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并按甲方货运通知的要求完成运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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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油罐车运输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运输,全文共 3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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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

出租人:

一、出租人将1辆油罐车租给承租人使用,车架号:

二、租期不限。

三、租金每月为4500.00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5日中午以前上打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负责。

四、承租人租用的汽车只用于油品运输。承租人只有使用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承租人负责。

五、承租人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车辆如有损坏,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金。因承租人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承租人自负。

六、违约责任。只要承租人租车,出租人就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未运输期限租金额赔偿承租人。承租人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七、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规定办理。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出租人:(盖章)

承租人:(盖章)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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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车辆运输燃油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运输,全文共 12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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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本着互惠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在自愿、平等的条件下,特签订本运输合同。

第二条、本合同为长期合同。挂靠期限及责任。

1、乙方自愿将车型:---------—车号:————发动机:——————车架号:——————吨位:————吨的货运车辆一台挂靠甲方经营。

2、车辆挂靠经营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3、乙方及其所聘请、雇佣的人员不属甲方职工,不享受甲方职工待遇,与甲方不存在劳动用工关系;车辆安全运行,运输车辆货物安全、货运货源、车辆收入、各项费用支出等事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三条、结算方式

1、运输距离为(8)公里,超出8公里,由双方再行协商。

2、运输车辆均为密封式自卸车。车厢规格(统一):车厢长为:5.8-6米,车厢宽为:2.3米,车厢高:1.1米—1.2米。

3、运输价格暂定为元/车,结算时间————(以甲方渣土票计算为依据)。

4、如根据市场价格的变动调整,运输价格经双方协商同意调整。

5、所有车辆在公司第一次结算时扣除5000元押金,如按协议或允许退出的话押金可以退还。

第四条、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一)

1、根据合同条款按时结算运费。

2、负责协调与运管、路政、交警、城管等相关部门以及社会人员和周边关系,确保道路顺畅,由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车辆被相关部门扣押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3、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住宿地点,但早、中、晚餐(餐费费用从运费中扣除,每天20元)。

4、甲方为乙方车辆提供标号(0#柴油)燃油,如原油市场出现大幅度涨跌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油费从运费中扣除(按当地市场价格供应)。

5、乙方不得无故停工或怠工造成甲方损失,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索取赔偿。

(二)乙方责任

1、保证所提供的运输车辆必须符合渣土运输管理部门的要求,在签订合同时需提供相关有效证件(车辆行驶证、车辆道路运输证、驾驶员驾驶证、驾驶员资格证、身份证)。

2、服从甲方统一管理、调度,如需加班,不得有异议,接受当地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如不服从调度和指挥的,所有造成的损失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3、乙方自行负责车辆保养、年检费用。

4、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应注意交通安全,如发生任何交通事故,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5、乙方在运输工地领取票据,并在消纳场交票,每车一交,否则不予计数。

6、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停工,乙方不得向甲方索要误工费。

7、乙方以及所有乙方雇佣的人员在挂靠期间发生的行政、民事、刑事责任及各种纠纷所产生的费用。

第五条附则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行失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共同协商签订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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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常年运输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运输,全文共 45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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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年运输合同范本

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以下是第一范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常年运输合同相关范本。欢迎参考阅读!

常年运输合同范本一

托运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的家具装饰材料需以零担或整车方式发全国各地,乙方是从事汽车货物运输公司。双方结合实际,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经过协商,特签订本汽车运输合同书范本,以求共同恪守:,

一、货物的种类、名称、性质

甲方主要生产家具装饰材料,需要运输材料以板材和部件为主,其货物性质属于普通材料,不需要特殊包装,不属于“三危”物品。本协议签订前,乙方已派员到甲方查看货物及包装,认为可以装运。今后每批货物装运前,乙方除应按甲方的发货单上数量清点外,还应对包装是否符合运输条件进行验收,如果发现不符合运输要求,应时提出,甲方应及时更正。

二、合同期限

本汽车运输合同书范本为长期、不定时的运输合同。期限暂定一年,即20xx年二月 日至20xx年二月 日,合同期间双方合作较好,可在期满前一个另签订合同,继续合作。

甲方每次发货时,至少提前4小时通知乙方。如货物重量到达二吨时,甲方派车到甲方厂内装货,否则,甲方派车运到乙方指定地点装货。货物交给乙方前的装运费,由甲方承担。

合同期间,甲方必须将自己的货物运输全部交给乙方运输,乙方必须保证提供优质、高效和中等单价的服务。

乙方除自己直接运输外,可以转由其它运输单位运输,也可采用铁路、水路运输方式,但乙方应对甲方和收货人负责,不因其它运输人的责任而减少或免除责任。

三、货物发往地、运价及到货时间

序号 发 往 地 货运单价(元/kg) 到达时间(天) 备 注

1 福州、晋江、厦门、漳州

2 广州、深圳、佛山、东莞 6

3 台州、温岭、杭州、温州 6

4 常州、上海、无锡 0.75

5 沈阳、大连 0.8

6 兰州、银川、西宁、包头 6

7 武汉、荆州 0.60

8 邯郸、太原、青岛、 0.65

9 南昌、郑州、株州 0.65

10 长沙、常德、合肥 0.6

11 西安、云南 0.60

12 南宁、桂林 0.70

13 北京、石家庄 0.65

14 乌鲁木齐 1.10 9

1、上列单价是乙方提供的运输费用的单价。乙方必须保证此表单价是成都市五城区内的中等单价。今后如遇单价调整,乙方应提前局面通知甲方。如果甲方收集到本市的两个以上同距离的零担运价高于上表单价的10%以上时,可以提出调整要求。在这种情况下,乙方提出两以上同等距离零担运价证明上列表运价的正确。双方可根据双方提供的运价之平均数协商运输单价。如达不成协议,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上表上“发往地”以指的行政区划。甲方的指定的收货地点在表内标明的地点的行政区划内,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均不再增加运费;如果收货地点不在表内所标明的地点,参照表内的最近地点协商运费单价,也可参照最近地的公里数单价乘以实际运输公里,计算运费。

3、上表内的运输费单价,包括过路过桥费以及运输过程中停车费等全部费用。到达目的地的下车费由收货人承担。

4、到达时间天,是指甲方将货交给乙方后的次日起至乙方将货物交给收货人为止的期限。此期限已充分估计了乙方运输过程的各种情况。

5、运输费乙方在交付货物时,直接向收货人收取。

四、收货人及目的地

乙方每次承运甲方货物时,应根据甲方的《发货单》或《提货单》填写《运单》,并标明货物价值。乙方《运单》上的条款与本协议相抵触时,以本汽车运输合同书范本为准。

甲方应将货物交给乙方时,还应将《发货单》或《提货单》的会计联、结帐联和随货同行交给乙方。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除将《发货单》或《提货单》的随货同行联交给收货人外,《发货单》或《提货单》的会计联和结帐联应交由收货人签字盖章后返回给甲方。收货人是个人时,应附收货人身份证复印件;收货人是单位时,应附单位的介绍信。实际收货人不是《发货单》或《提货单》本人时,实际收货人应持收货人的委托书,并附收货人与实际收货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收货人不符合上款之条件时,乙方的工作人员应与甲方联系如何处理。甲方应及时与收货人联系。此期间超过8小时的,除不计算乙方逾期交货外,收货人或甲方按本合同第七条承担违约责任。甲方与收货人未在三日内协商好收货事宜,或根据甲方指意,可将货物运回。由甲方按单程运费的1.5倍支付运费。乙方未按本条规定交结货物,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按《发货单》或《提货单》所标明的价值及其它相关费用全额赔偿。

五、货物保价及保险

本合同之运输均为保价运输,所保货物之价值为甲方《发货单》或《提货单》上所记明的价值。运输途中的保险费,由乙方缴纳。

六、货物安全及赔偿

乙方在运输甲方货物时,应保证货物的安全。凡发生在运输途中的货物灭失、损坏按下列方式处理:

1、收货人在收货时,应当即对货物数量按照甲方的《发货单》或《提货单》上数量、规格进行验收,如果发现货物灭失、短少或损坏,乙方应按照《货运规则》填写《货运事故记录》(一式叁份),由收货人签字,并交给收货人一份。

2、货物灭失、短少,按甲方在《发货单》或《提货单》所记明的价值,并减出灭失、短少部份的运输进行赔偿;货物损坏,按损失的程度和可利用的情况,由双方协商赔偿,协商不成,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3、货物灭失、损坏之索偿权,一般由收货人行使。在收货人不行使的情况下,由甲方行使。乙方在接到索赔人的《赔偿请求书》后的十日内,应提出赔偿方案。乙方未提出赔偿方案,视为同意索赔人提出的赔偿请求,并应在二十天内作出赔偿,

七、违约责任

1、收货人逾期支付运费或逾期提货,按日承担100元的违约金,并由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乙方逾期运到和逾期赔偿,按日承担100元的违约金,

上述之违约,应以违约责任的本金为限。逾期运到是因为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或战争造成的,免除承运人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以诉讼方式解决。根据便于诉讼和惩罚违约的原则,任何一方起诉,均可选择原告经营所在地或被告经营所在地法院起诉。

九、汽车运输合同书范本中的其他约定事项:

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根据《合同法》、《公路货物运输规则》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2、双方为履行本合同之通知行为按以下方式处理:对于能及时履行,按本合同记明的电话通知对方;不能及时履行的,按本合同记明的地址用特快专递方法通知对方,也可采取本合同记明的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对方。

3、双方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是本合同的附件。

4、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托运人(甲方)

托运人名称(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电子邮件、

邮政编码: 承运人(乙方)

承运人名称(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电子邮件、

邮政编码:

常年运输合同范本二

甲方:杭州广杭物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合作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委托乙方将承运货物运输到目的地。乙方必须及时安排运输车辆,按甲方要求提供提货、送货等服务。乙方需保证货物能准时、安全、完整交付。具体起讫地和运输时间等以双方的派车单或传真件或电话通知等为准。

二、甲方委托乙方货运时,甲方将和乙方就每笔运输业务签订《运输协议》,并将提单、送货单等转交给乙方,乙方应与甲方办理交接签收手续。

乙方的家庭地址: 手机号码: 电话号码 。以上为乙方确认的送达地址,甲方通过上述联系方式通知乙方各项事宜的即视为向乙方送达,乙方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由其签字确认备案。

三、乙方需保证所派车辆和驾驶员身份证的证件齐全、真实;车况良好、车辆整洁。如因车辆证照或驾驶员身份证件等不实而产生的货物被盗、被骗等损失由乙方进行全额赔偿。

四、乙方责任期为:自甲乙双方签订运输协议起至乙方将送货送到签收回单(注:需经收货人确认已收货)交给甲方止。在此期间内,若发生货物短少、损坏、被盗、被骗、被抢、提单丢失等导致货物产生损失情况的,由乙方负责对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进行赔偿。

五、服务要求:

1、乙方应严格按每单业务相应的运输协议约定的送货时间将该单货物准时、安全、完整送达指定地点及收货人。

如乙方未能按时将货物送达的,则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并赔偿因此产生

的货物损失或对客户的赔偿等费用。

2、在送货过程中,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客户自提或向客户收取送货费。 若乙方违反规定的,应支付违约金500元,并赔偿客户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3、甲方有权随时了解乙方车辆的准确位置。如遇车辆及货物发生意外,乙方必须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并应尽一切努力减少货物损失。

4、乙方必须按照规定装载货物,不管晴天还是雨天都必须将整车货物盖好油布,否则罚款100元/次;如发现三次以上违反此约定的,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

六、运输价格及结算办法:运输价格见附件,结算办法:乙方送达客户签收的回单必须在签收之日起三日内交给甲方,否则结算期顺延半个月并处每次10元的罚款当月超过三次的处以100元的罚款,连续两个月犯同样的错误则终止合同。乙方交给甲方的回单经甲方核对无误后,甲方签收并作为乙方的结算凭证。乙方当月的运费结算在次月的25日起至下一次月的10日前支付给乙方。

遇货物短少或破损等损失、乙方应支付违约金或对客户进行其他赔偿的,则甲方有权在运费中直接予以扣减,如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

七、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运输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一般是乙方的一个月的运费作为保证金,如果没到此金额的则由乙方用现金补足)。如遇货物短少或破损等损失、乙方应支付违约金或对客户进行其他赔偿的,则甲方有权在运输保证金中直接予以扣减。

八、为了体现公平、公正的运行环境,乙方不得对甲方经办人员用现金或烟酒等其它物品等形式进行行贿。否则一经查实,乙方应支付违约金一万元;如构成犯罪的,则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如甲方经办人员向乙方索要财务的,乙方可以直接投诉给甲方相关部门。投诉电话:何总,沈总。

九、乙方需将身份证复印件、车辆行驶证复印件、驾驶证复印件及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交甲方。乙方须提供(担保单位)或以其个人财产为本合同的履行提供连带担保。

十、本合同遇不可抗力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发生纠纷经双方协商无法调解的,由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十二、本合同以传真件确认时亦有效,本合同有甲乙双方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及全体证明作为合同的附件惧意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盖章或签字后有效 。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二〇 年 月 日 二〇 年 月 日

本单位(或本人)愿意为乙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及该合同项下所产生的责任提供连带担保。

担保人:

二〇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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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矿石运输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运输,全文共 14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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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诚信为本、真诚合作、优势互补、互利双赢”的原则,双方就甲方矿石运输工程项目发包给乙方负责组织承包施工管理,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四川

2、工程名称:矿石运输工程

3、工程内容: 运输矿石、运距150公里(以实际运距为准 。

4、承包方式: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5、取费标准: 每吨公里0.74元 (税后价)

6、工程方量及造价: 以实际方量为准

7、进场和竣工时间: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

8、工程质量:合格

二、甲方将矿石运输工程交由乙方负责总承包,由乙方负责组织工程管理项目部并负责全面施工管理,该项目由乙方实行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三、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所开发的矿石运输工程一切手续合法、有效、完整,甲方的矿石运输工程资金全部到账,甲方负责办理一切施工手续,确保乙方顺利进场施工。

2、甲方负责运输沿线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的协调工作,负责当地人民群众的协调工作,负责业主方、监理方的协调工作,确保乙方运输矿石工程顺利实施。

3、甲方负责做好与交管部门的协调工作,负责解决运输矿石中出现的扣车、扣证、罚款等问题,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4、甲方负责按要求组织好矿石的爆破、装载、确保乙方80台运输设备每个台班的运输装载量。

5、甲方负责运输矿石道路的维护、养护,确保道路平整畅通,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6、甲方负责提供乙方运输车辆所需的油料供应,确保乙方运输车辆所需的燃油需求量,其每公升价格低于市场价0.2元,乙方用油量在每次支付乙方工程款时由甲方扣出。

7、甲方负责在签订运输矿石承包协议后三天之内支付给乙方每台车5000元人民币调迁费,负责支付乙方临时设施费用,负责提供临设场地、停车场。

8、甲方负责每天给乙方运输矿石工程结算一次,在次日12:00前支付到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卡上)。

四、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组织运输矿石工程管理项目部,全面负责运输矿石施工管理,乙方应向甲方提供项目部管理人员的有效证件扫描件一套。

2、乙方负责组织100台运输车辆,乙方自行负责组织对车辆的维修,保证车辆正常运行。

3、乙方在运输矿石工程中应加强运输管理工作,确保安全、工期,应在施工

过程中服从甲方及业主方的统一协调指挥,接受甲方对乙方负责施工的工程实行监督管理。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的原因所发生的一切大小事故及经济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收到业主方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后要按时发放人工工资,如有拖欠所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6、乙方负责机械设备、人员的相关保险费用的缴纳。

7、乙方负责做好同上下级及周边友邻的协调关系。

五、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均不得违约,任何一方违约应赔偿给守约方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1、不能按期支付运输矿石工程款,不能确保运输车辆矿石装载量,不能确保运输车辆所需燃油量,由此造成的停工误工按每台车辆20xx元人民币,每个人工一个台班200元人民币,支付停工误工费。

2、因运输矿石不能按每辆运输量运送到指定的位置,由造成损失方按实际损失价格承担赔偿。

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条款,若协商不成可由当事人所在地法院裁决。

七、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甲方工程款同时生效。

要求甲方打款提车。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地点: 北京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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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物流运输合同书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物流,运输,全文共 7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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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运输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甲方详细地址:______,联系方式:______。

乙方详细地址:______,联系方式: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

双方共同遵守。

运输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运输费价款

货物编号

品名

规格

单位

单价

数量

金额(元)

甲方

第一条甲方负责与项目部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甲方发生的如何事故或造成的损失则由甲方自己承担。

第二条资金甲方在乙方运输货物或原材料期间。负责资金的集拢,确保乙方在运输货物或原材料的正常进行。

乙方:

第一条运输要求运输的货物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标准运输;没有统一规定运输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运输。如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安全问题,则由乙方自己承担。

第二条运输货物质量要求乙方对运输货物或原材料必须严把质量关。如有忽略或别的因素,造成质量的问题。导致甲方的损失或与其他客户产生的经济纠纷必须由乙方自己承担。且按%偿付甲方违约金。

第三条货物或原材料的供应乙方必须对货物或原材料有充分大量的货源。以却保供应建设公路的正常施工。如在供应期间,发生间断或停止或缺少货源等因素。造成甲方的损失必须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且按%偿付甲方违约金

第四条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输送到目的地。货物运输后,甲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必须在货物未到达目的地之前告知乙方。

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发生争议时由两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两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合同实施:

①本合同一式两份,各执一份为凭

②本合同如有未央事宜,双方配合协商书面修正

③本合同自具名之日年月日发生效力,到年月日止

④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如双方均无异议,则本合同自动延伸,其后亦同

甲方乙方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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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垃圾运输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运输,全文共 9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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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事人

承运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托运方: (以下简称乙方)

二、运价及运费结算方式

1、建筑垃圾运输价格根据该工程实际情况,经双方商定每车每趟运价: 车为 元。

2、运费结算方式

(1)乙方以甲方发出的运土票为依据进行运费结算。甲方必须在建筑垃圾票上完整填写承运日期、建筑垃圾消纳场点,签发人签名。建筑垃圾票必须字迹清晰,不得涂改、伪造。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与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国家建设部和长沙市建筑垃圾管理的有关法规,不得雇用无牌无证等无资质的非专用车辆参运建筑垃圾。2、甲方应做到建筑垃圾装载适度,有专人清扫和洗车,保证车辆能够密闭完好,净车出场。3、甲方应提供保障建筑垃圾运输过程中的现场治安和秩序正常。不得发生打架、斗殴等违法违规事件,保证安全运输。如果发生违法违规事件,由甲方为主负责处理,乙方予以配合。5、在施工场内发生的事故,造成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的,由甲方负责。6、因甲方原因,被有关管理部门责令停工和被执法部门扣车及处罚,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7、乙方必须按照北京市建筑垃圾管理部门对该工程建筑垃圾运输所确定的时间、行驶路线以及建筑垃圾消纳场点运输建筑垃圾,并保证参运车辆车况良好,密闭装置完好。8、乙方应派有工地现场秩序监督员负责对参运车辆的管理,配合市区建筑垃圾管理部门和执法部门以及甲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工作,共同研究解决建筑垃圾运输施工中的问题,确保正常施工运输。9、因甲方原因,如车辆无证参运、车辆破损造成的沿途撒漏污染道路、私自不按指定路线、消纳场点运输建筑垃圾或车辆资质不合格等被市区建筑垃圾管理部门停工和被执法部门扣车处罚,由甲方负责处理,其损失由甲方承担。10、乙方参运人员应遵守交通规则,发生交通事故由乙方车主自行处理,甲乙双方予以配合。

四、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如数足额按时支付建筑垃圾运费而造成运力流失,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2、乙方应保证足够的运输车辆驮运,但因甲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如工地陷车等)而造成的运力下降,乙方不负责任。4、因无法避免、不可预见的因素而造成停工,其误天损失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5、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可作为本合同的补充条款。

本合同文本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存档。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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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2024年经典的夜间施工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21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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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简介

二、土方回填前的准备

1、回填料的确定

本工程回填料主要利用本工程开挖料,工程师认为不合格的填筑料一律不得使用。

2、标准击实试验

土方回填料确定后,项目部质检员、抽样员邀请监理工程师共同在回填料场进行取样,抽取的土样应具有代表性,各个土层和性状的土都应包括。土样抽取后送工地实验室做标准击实试验,确定最优含水率下的最大干密度。通过实验作出土方回填料的最优含水率为16.8%,最大干密度为1.71g/cm3。根据合同技术条款回填土压实度D≥90%的要求,确定出施工中控制的最小干密度为1.71g/cm3×90%=1.54g/cm3,再查“含水量与干密度曲线图”确定合格干密度下的含水率区间为11%-24%。

3、现场碾压试验

标准击实试验完成后,即在施工现场安排碾压试验,碾压试验的目的:(1)、核查土料压实后是否能够达到设计压实干密度值;(2)、核查压实机具的性能是否满足施工要求;(3)、选定合理的施工压实参数:铺土厚度、土块限制粒径、含水量的适宜范围、压实方法和压实遍数;(4)、确定有关质量控制的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法。

碾压试验在标定的四个回填区域分别进行,不同的回填区域采用不同的压实机具:蛙夯夯实遍数从4遍开始用环刀法抽取试样,测定干密度值,达不到要求再夯实6遍、8遍测定直到合格;履带式推土机从第6遍开始测定,然后测定8遍、10遍,最后通过测定确定合适的碾压遍数、铺土厚度、土块限制粒径等参数。

4、施工前技术交底

土方回填前,由技术部向作业班组质检员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将回填区域的划分、根据碾压试验确定的压实参数、施工方法等问题交代清楚。

三、施工部署

本工程回填按箱涵的施工顺序进行,为适应主体建筑物的施工及满足建筑物回填需要达到的条件,按每210m左右为一填筑段,其填筑速度与建筑物施工速度相匹配,回填作业连续进行。土方回填时,采取两种方案进行,即堆土区一侧采用大型推土机送土到基坑,另一侧采用挖掘机装土,自卸汽车从一端绕运到位,做到两侧同时回填均匀上升。当土回填到箱涵顶部1m后(即▽1.70),均采用大型推土机推土到位。

四、施工方法和程序

1施工程序:

2施工方法

2.1土方回填区域划分

2.2填筑方法

2.2.1、1区土方填筑:该部分土填筑面比较窄且深,呈倒三角断面,回填土料不能用推土机直接推土到位,采用在二级平台设挖掘机将土料倒到位,然后人工铺平,蛙夯夯实。

2.2.2、3区土方回填:当1区回填作业面宽度超过5m时进入3区回填,右侧土料直接由大型推土机推土到位,小型推土机平铺碾压;左侧土料由自由卸汽车绕运到位,小型推土机进行铺摊和碾压,此时右侧设4台D60大型推土机推土,2台74KW推土机铺土和碾压,左侧设5辆自卸汽车运土,1台D60推土机散土,2台74KW推土机铺土及碾压。建筑物两侧0.5m范围内,采用人工铺土,蛙夯夯实。

2.2.3、2区土方回填:该区域土方回填采用推土机推土及自卸汽车运土到建筑物边界时由挖掘机倒土到箱涵顶部,然后人工铺摊,人工夯实。当箱涵顶部土回填超过1m后,进入3区土方回填,此时,3区土回填均采用6台D60大型推土机推土到位,5台74KW推土机铺土碾压。

2.3、4区土方回填:表层0.3~0.5m厚种植土用自卸汽车运到位后,采用推土机摊铺,在地表层土回填后,按照工程师的指示和施工图纸的要求对地表设施恢复。

2.4土方回填控制

土方回填过程中,根据试验确定的土料最佳含水量、摊铺厚度、碾压及夯实遍数,对填筑过程进行严格控制。推土机铺土时,对边坡处要进行开蹬处理,开蹬宽度按开挖边坡系数和铺土厚度计算确定。铺土厚度不允许超出经试验确定的铺土厚度。推土机碾压采用进退错距法,碾迹搭接宽度应大于10cm。人工夯实按每层20m一次性达到要求向前推进,在回填铺土及碾压和夯实时其推进方向与轴线平行。人工夯实与碾压结合处其重叠部位不应小于0.5m。对于碾压中出现的漏压及欠压部位以及碾压不到位的死角均采用人工夯实方法进行补救。分段碾压时接茬处应作成大于1:3的斜坡,碾压时碾迹应重叠0.5m,上下层错缝距离不应小于1m。在降雨前应及时压实作业面表层松土,并将作业面作成拱面或坡面以利排水,雨后应晾晒或对填土面的淤泥清除,合格后方可继续填筑。在整个回填过程中,设置专人保证观测仪器与测量工作的正常进行,并保护所埋设的仪器和测量标志的完好。

五、质量检查

1、填筑前,首先对回填段进行地形、剖面的测量复核,并把测量资料报送工程师复检。其次对测量后的基槽进行基础面的清理,然后报工程师进行回填前的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回填。

2、土方填筑时,对填筑段选派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在现场填筑中进行监督并密切配合工程师监督人员的工作。

3、在土方填筑过程中,根据工程师批准的土方填筑检测计划对每步土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把检测资料报送工程师并报请工程师进行抽检,复检合格并经批准后进行下步土的回填。

4、在堆土料场,不定期对土料的含水量进行检查,对于含水量较高的土料必须翻晒,待其含水量达到要求后方可进行回填。

5、在工程师检查后对不合格的回填土,彻底按工程师的指示进行返工、修理和补强。

6、土方填筑完工后,首先对工程全部填筑部位按国家有关规范规程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报请工程师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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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2024车辆运输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运输,全文共 24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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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

乙 方:×××

注册地址: 身份证号码(附复印件)

联系电话: 现 住 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合作经营集装箱拖车业务达成协议如下,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作方式

1、乙方自购集装箱运输拖车(包括拖头、拖架),甲方提供企业品牌,并以甲方操作,管理系统给予乙方支持。乙方在接受甲方制度的前提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甲方为乙方办理车辆正常营运所需的各类证件及代购代缴各项规费,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合作期限:期限三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合作车辆信息(可单列清单)

车辆品牌 车辆型号 车辆牌号 发动机号码 车架号码 备注

(车况资料可另附页补充)

四、违约责任

1、因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本协议规定,造成无法继续合作的,可视违约方单方面违约,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并追究相应经济责任。

2、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或违反本协议约定事宜,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且有权停止乙方一切管理事务的办理直至扣车。

五、协议解除

1、本协议有效期满,自动终止。若双方不再继续合作,乙方结清所有款项后,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车辆过户手续,乙方须于一个月内将车辆所有证件税费等转出甲方名下。乙方要求续约的,须于本协议终止前一个月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双方另行签订书面协议(乙方有优先续约权)

5 经甲方同意,乙方将车辆转让给他人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3、如因国家政策调控及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六、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办理运输车辆、司机相关证件及批文,费用由乙方承担。

2、代购代缴乙方车辆保险费、养路费、运管费、车船税、营业税、附加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予代垫。甲方有义务于上述费用到期前 天通知乙方,如因乙方逾期交款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理。

3、代扣代缴乙方营业税及附加税费。乙方需开具发票,按发票金额的 %代扣代缴营业税及附加税,开票之时当即现款交清。

4、向乙方收取行政管理费用每月每车 元人民币。

5、协助乙方处理交通事故和其它安全事务。

6、本协议期满,若不再继续合作,甲,乙双方应对合作期间,因车辆违章,事故等事项作出处理,在结清所有债权,债务后六十日内由甲方无息返还乙方所交押金。若风险押金不足以抵偿乙方所欠债务时,甲方有权就风险金抵偿后的差额,继续向乙方主张权力。

7、甲方受乙方委托,为其承运货物,乙方在运作月结束后满 天,支付甲方运费、代垫费用等款项。

8、其它: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每月25日前向甲方缴纳下月养路费、运管费、车船税、营业税、附加费及车辆所得税,如需开具发票,按发票金额的 %收取税金。乙方所得税由乙方向甲方自觉缴纳,不申报缴纳的,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

2、提供 辆质量合格的集装箱拖头及车架,自行招聘录用证件齐全、技术合格的司机,并负责车辆安全和司机的管理。

3、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承担车辆运作过程中所需的一切流动资金。

4、乙方应当认真全面履行本协议,如果甲方发现乙方逃避责任和应当履行的义务,损害甲方利益时,甲方有权扣留车辆,并要求乙方进行清算;乙方拒绝清算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当履约保证金不足抵偿乙方应承担的责任时,甲方有权申请将车辆拍卖,以拍卖价款抵偿乙方所欠债务。

5、承担运输过程中货物损坏、短少、灭失、被盗、车辆迟到、司机违章、违法或发生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6、每月25日前向甲方缴纳上月行政管理费,逾期交纳的,甲方有权按每日千分之三收取滞纳金。

7、按公司规定购买保险,处理交通事故及索赔,承担保险索赔不足部分的全部责任。

8、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办理车辆过户、转让、抵押和担保,否则,甲方不予办理相关手续。擅自过户、转让、抵押、担保无效。同时,甲方有权将擅自转让和过户的车辆收回,并无条件没收风险金,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9、合作期间,乙方必须条件服从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性法规,如因违法、违规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负。

10、乙方不得在未与甲方、相关第三人结清债权、债务的情况下,办理合作车辆的过户、转让、抵押、担保。

11、因乙方原因造成未能及时办理各项费用的购买以及证件审验、换证、补证手续,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连续二个月或年累计三个月不按时交款的,甲方有权停办有关证件和批文。

12、其它:

七、其它

1、《合作经营集装箱拖车业务协议书附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具有同等效力。

2、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车辆转让协议》与本合同同时使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 甲乙双方有签订《分期付款购车合同》的,《分期付款购车合同》在有效期内依然有效,与本合同一并执行,与本合同抵触之处,按本合同执行。

16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未尽事宜,可经协商后另行签订书面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具有同等效力。

17 本协议履行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 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8 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生效,加盖甲方骑缝章。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合作经营集装箱拖车业务协议书附件

甲 方: 乙 方:

注册地址: 身份证号码(附复印件)

联系电话: 现 住 址:

双方约定协议事项:

1、乙方每月向甲方交纳 元人民币/车的履约保证金,合作期满结清所有手续后二个月内无息退还。

2、向乙方收取 元加油押金。

3、本附件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生效,加盖甲方骑缝章。

4、本附件有效期为一年,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5、甲方向乙方每月收取 元人民币/车 管理费用。

6、乙方必须按章纳税,每月向甲方提交车辆产值的 %作为营业税,甲方代为缴纳。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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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最新物流运输合同协议书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物流,运输,全文共 41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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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物流运输合同协议

物流运输技术主要包括运输设施和运输作业两大类,前者属于运输硬技术,后者属于运输软技术,小编今天就给大家来分享一下运输合同,需要的来收藏一下哦

关于物流运输合同协议书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电话:

受托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电话:

甲、乙双方平等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在提供公路运输工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货物

名称:

第二条 运输

1、运输车辆

1.1乙方应证件齐全、有效、性能良好的且适于运输本合同规定货物的交通工具为甲方运输本合同规定的货物。

1.2乙方车辆必须保证证件齐全、符合货物道路运输许可的所有规定。驾驶员必须有国家核准的有效上岗证件。

1.3乙方对货物的运输应建立严格执行安全、防护、检查、交按制度。

第三条 安全责任

1、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运输货物变质、污染而被收货人拒收时,乙方应无偿将拒收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不得要求甲方就该笔货物支付任何运费,且要承担甲方的实际损失。

2、运输过程中包括但不限于因交通事故、车辆自身安全事故原因造成甲方货物有减损、变质、污染、灭失等损失的,乙方应负责损失。

第四条 运费及其结算方式

1、运费元/吨(含税),额外发生的所有费用甲方均不认可。

2、结算方式:

甲方支付乙方的运费按批次结算,每批次运输完成后乙方向甲方开具可抵扣的运输发票,甲方应在收到发票后 天内转账支付。

第十一条 其他

1、本公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每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件与传真件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有效期为壹年,经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生效。

3、本合同部分条款的无效,不影响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金源物流货运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物流运输合同范文阅读

甲方:

营业执照号: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联系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

营业执照号: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联系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协议。本运输合同是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将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甲方支付运输费用的合同。

一、本合同期限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提供运输、仓储和其他物流增值服务。具体服务时间和内容以甲方发出的传真和邮件为准。

三、运输费用

四、结算方式

(1)乙方每月 日前与甲方对上月业务进行结算,双方确认以 为结算依据。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供结算清单及相关文件后的 个工作日内(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与乙方进行核对、确认。 个工作日内不反馈信息,视同确认。乙方应在甲方核对无误并书面确认上月运输物流和后开具等额正规合法发票并呈交甲方,甲方应每月 日前,以现金、支票或油卡方式支付给乙方上月的运输费用(油卡金额补超过总运费的30%)

(2)如遇不可抗力或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延迟付款,甲方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

(3)如由于国家政策原因发生服务价格变化,乙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参照新价格履行;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解除协议的一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协议的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本协议解除。

五、货物包装、运输及装卸:

(1)甲方委托货物运输,应当向乙方准确写明货物的名称、规格、重量、数量、收货人名称、联系方式、收货地点、起运时间或到达时间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如运输的货物对包装、码放、运输、保存等有特殊要求,甲方应事先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2)货物运输需要办理审批、检验等手续的,甲方应当将办理完有关手续的证明文件提交乙方,否则乙方有权拒绝运输。

(3)甲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承运。

(4)甲方不得委托乙方运输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及国家禁运、违禁物品等。

(5)货物在运输过程中若因乙方人员重大过失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该批货物的原价及对甲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六、货物到达:

(1)在乙方将货物交付甲方指定的收货人之前,甲方可以要求乙方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

(2)货物运输到达后,乙方知道收货人的,应当及时通知收货人,收货人应当及时提货或收货。

(3)收货人收货验货时对货物的数量、毁损等未提异议的,视为乙方已经按照运输单证的记载交付了甲方托运的货物。

(4)货物抵达目的地,乙方应及时将货物信息反馈甲方,以便于甲方跟踪货物。

(5)乙方应对货物运输全过程监控,如出现问题,货物不能如约到达,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提出解决问题办法。

(6)货物到达后,乙方通知收货方提货,货物存放超过7天未提货,乙方则按0.01/kg收取仓储费。

七、货损:

(1)乙方可代甲方办理货物保险,费用由甲方支付,具体保险费率详见附件《运输服务价格》;

A、如甲方足额投保,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提供索赔证明文件;

B、如甲方未对委托运输的货物投保,乙方可以根据货物的情况为甲方代办货物保险,费用由甲方支付,甲方应配合乙方提供相关货物成本数据资料,以供乙方衡量是否将进行投保,如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出现毁损、灭失,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甲方拒绝乙方办理货物保险的,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出现的毁损、灭失,乙方最高20元/kg的标准进行赔偿。

C、如因甲方未对委托运输的货物足额投保,货物运输过程中出险,保险赔偿金额与实际损失之间的差额,有甲方承担。

(上述ABC保险方式需甲方确认一种,如未在合同中明确视同默认B条款)

(2)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燃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甲方、收货人的过错造成,乙方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乙方将甲方委托的业务交于其他公司以同一运输方式联运的,乙方应当对全程运输承担责任。损失发生在某一运输区段的,乙方和该区段的承运人承担连带责任。

(4)由于甲方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的,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八、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支付运输服务费。甲方不支付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的,乙方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经乙方通知后,甲方在两个月内未支付上述费用的,乙方可以以留置物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成先受偿。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收货人不明或收货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货物的,乙方可以提存货物,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应予以赔偿;若乙方承运的货物不适合保存或提存的(包括但不限于生鲜物品等),乙方有权自行处理,所得款项在扣除乙方因此说发生的费用、损失后,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九、保密/不泄密

乙方及其指定人应保证其员工在贸易交往中保守本协议中,甲方的销售、业务、客户、市场、技术等相关所有信息的机密。

在双方合同中及合同期满后,乙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甲方说交付的相关资料以及操作系统中的各类数据和信息。如出现乙方雇员有使用、披露上述保密信息的情况,乙方应就此向甲方承担相应违约赔偿金 元,若造成甲方重大损失,甲方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权利。

十、不可抗力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延迟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规定的义务时,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不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但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及时提供有关公证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如未通知或延迟通知给其他方造成额外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如不可抗力情况消除后,能够继续履行协议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延迟本协议的继续履行,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本条所称“不可抗力”是指自然灾害、重大疫情、恶劣天气条件、政府行为、社会异常事件(包括罢工、政变、骚乱等)或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十一、合同生效后,双方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十二、合同生效后,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能擅自变更或解除,如果一方需要变更或解除必须提前一个月与双方协商,在双方达成一致后方可变更。否则,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另一方违约金,违约金为人民币 元。双方的赔偿责任仅限于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除非合同或法律另有规定,合同中任何一方对另外一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间接、惩罚性的损失(如营业额或利润等,但不限于此)不予承担责任。如发生灾难或其他不可抗力等情况,甲方或乙方可不经预先通知而全部或部分解除本协议。

十三、因本合同而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相同效力。

十五、本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简单物流运输合同范本

甲方(托运方):

乙方(承运方):公司名称

法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为了做好国内公路运输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道路运输的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颁布的《汽车货物运输规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运输线路、产品及运价

1、 运输线路及单价:见附件。

2、 运输产品:水泥包 。

3、 每吨每公里12元,年运输量不低于100万吨,运距以实际运距为准。

第二条:车辆要求

1、 乙方应是独立法人单位或有资质的个体车队,明确第一责任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要求24小时保持开机状态),车辆必须具有国内汽车货物运输经营资质,车辆手续、车辆保险手续务必齐全有效,必要时车辆须具备海关监管运输资格,条件不符合者不予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如乙方有冒充或作假行为,则产生的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2、 乙方司机必须配备手机,在运输过程中保持开机状态,以便甲方随时了解运输动态。

3、 车辆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

4、 车厢保持干净整洁、底板平整,车厢必须保证无渗漏。

5、 车辆配备严格的防盗、防损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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