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加盟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甲方同意乙方加盟经营————饭店,特订立本合同,以共同信守。
第一条 加盟经营项目
分部许可加盟店实施的特许经营项目为_________。
总部根据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成功经验,建立起以_________商标(品牌)为代表的特许经营系统,并许可分部以分许可的形式发展加盟店。
第二条 特许经营关系
分部基于与总部签署的《区域特许经营合同》,获得总部的许可,在_________区域范围内发展加盟商,许可其设立加盟店。
分部与加盟商基于本合同产生的法律关系是一种合作关系,加盟店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对外开展经营活动,执行本合同。加盟店应当遵守法律的要求,独立对外承担民事责任。
总部对分部与加盟商之间签订的本合同的审查,总部依据本合同对加盟店享有的权利,以及在实施本合同过程中对加盟店的管理与监督行为,并不表示总部与加盟商之间存在直接的特许经营合同关系,总部不是本合同的当事人。
在本合同中涉及的总部的特许经营权,除本合同有明确规定之外,均由分部行使权利或承担义务,总部不对加盟商(加盟店)承担任何义务与责任,加盟商不得依据本合同向总部主张权利。
在总部与分部之间的区域特许经营合同关系终止时,总部有权决定本合同继续履行或终止。总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临时行使分部依据本合同享有的权利,加盟商(加盟店)应当直接向总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规定之外,加盟店不是分部或总部的代理人或业务代表。加盟店不得以分部或总部的名义缔结合同,或约定其他义务,或作出任何承诺与保证,使分部或总部对第三人承担责任。
第三条 加盟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
如需续签合同,乙方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双方协商续签,乙方享有续签优先权。
第四条 餐饮加盟合同的特许范围
————————————————————
第五条 餐饮加盟的条件与要求
1、餐饮加盟者必须具备的条件:——————————————————————————
2、加盟店应注册为————,并以其名履行本合同;
3、营业场所的要求:————————————————————————————————
第六条 餐饮加盟的培训职责
加盟提供者的提供以下的培训及承担以下的义务
————————————————————————————————————————————
共2页,当前第1页12
更多相似范文
篇1:加盟协议
1.加入程序
申请配送点必须先阅读清楚甲方提供的产品及其批发价格和各项注意事项,然后填写甲方提供的各项资料表单,并按规定一次性批发_________元以上的_________商品,考虑到信誉问题,甲方接受先预付一半金额,甲方收到汇款立即全额发货,收到甲方的货物,乙必须把另一半金额5天内汇给甲方,甲方把所有金额收取完毕,整个申请过程才宣告完毕,你方即成为甲方配送点,接受配送点所承担的义务。
2.利润收入
对于通过甲方商城的交易,如果甲方的顾客定单属于乙方所负责地区,将利用电话和邮件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按照预定的时间向客户交货,如果用户使用的是货到付款,乙方负责按价收款,所得款项100%属于乙方,甲方不收取任何提成,如果用户是银行付款汇到甲方账户,甲方会把已成交的金额按月汇到乙方的账户中。总之,只要配送点经手送货的顾客,无论是货到付款还是银行汇款,所成交的金额均属于该地区的配送点所有。请配送点记录好每月送货记录。
3.对乙方所负的责任
对于乙方配送点的运营,乙将独自负责。将负责发货,配送及售后客户服务。本着利益共享的原则,乙方不得以各种方式损坏甲方的名誉。甲方还将跟踪使用乙甲方之间进行购买活动的客户购买情况,并且会使乙方能够得到此销售活动的总结性报告。报告的形式,内容,和频率将会根据甲方的意愿有所变化。
4.网站维护
5.协议的期限
此协议的期限始于甲方接受乙方的申请之时,一年内不可取消,中途不可退出配送点,一年满可提出终止协议,但是要出示书面终止通知书。协议期间,你方一个月连续被顾客投诉2次或2次以上,或不同程度损害甲方利益和名誉的,甲方有资格提前终止协议。协议期间,如果你方擅自终止本协议须经过甲方同意,中途退出协议甲方承诺退货50%,但给顾客造成损失的,应赔偿顾客损失。在本协议期满时,如双方同意,可续签本协议。
6.各方的关系
乙方和甲方属于自由定约人,并且在此协议下形成的任何关系都不能导致彼此的任何合伙契约,合资,代理,特许经营,销售代表,或雇用关系。乙方没有任何权利以甲方的名义进行或接受任何代表或出价行为。乙方不能或在乙方的网址上,或采用其他手段进行任何将会同此条款发生抵触的陈述。
7.其他
在没有得到甲方事前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能通过运用法律等手段让渡此协议。根据该限制,此协议将会对参与合同的各方,以及各自的继承人及指派人产生约束,并使其利益得到生效,从而使协议得到实施。如果甲方未能够及时强迫或监督乙方严格执行此协议下的任何条款,并不会被视为甲方对甲方日后对该条款或此协议下的其他条款的权利的自动放弃。
8.退货
首次配货可退还50%。对于已经终止协议的配送点,甲方接受全额退货,退货期限为终止本协议30天内,超出退货期限甲方一律不接受退货,所造成的损失有你方承担。(注:1、退货商品必须完好,不影响二次销售。2、商品价格会根据市场变化调整,进、退货均以当时价格为准。)
9.发货方式
普通邮寄(最慢约7日到货根据地点),特快专递价格最高,72小时内到货,铁路快运(4— 7日到货),航空托运(24小时到货)。
本协议有效期为壹年,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乙方签署后正式加入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加盟合同
一、合同各方
授权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授权人:
法定地址:上海市路*大厦A座12A邮编:
被授权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为其在特定区域内经营甲方的专卖店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加盟期限为___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___年__月__日止。
三、加盟经营
1、甲方特此授权乙方为区域内成为的特许经销商。经此授权后,甲方在该区域内将不再授予任何其它企业、个人以同类经销权。
2、在授权期内,甲方在向乙方提供品牌产品时,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品级与实物相符,并保证货源供应。
3、乙方保证在签订本合同7日内需向甲方支付加盟费人民币贰万元/店。每个加盟店首次从甲方购进品牌的产品,按供货价不少于万元。
4、甲方保证向中国大陆内各加盟方交付的产品保持统一的零售标价。
5、甲方将品牌产品按零售标价的4—4.5折售予乙方(详细见配货单),不论首次购货还是后续购货乙方应在提货时一次性支付货款。
6、如果出现乙方采用以假汇票、假支票的方式骗取货物的情况,甲方除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外,将依法请求司法机关追究相关人员、单位的刑事责任。
7、乙方从甲方购进产品后,如因质量问题或货物品种组合问题,可在自进货之日起五天内,向甲方调换产品,但不得退货。调换时乙方须保持原产品完好、包装齐备、标签没有损坏。
8、合同到期后,若乙方决定不再销售品牌产品,在乙方保证产品完好、包装齐备、标签无损坏、未超过保质期的前提下,可将现存的产品退还给甲方。甲方按供货价的6折回收退还的产品。
三、营业场地、店面装饰与配置
1、乙方应在双方共同商定的区域内开展经营和促销活动。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自己的经营活动和促销活动扩大到区域之外。
2、加盟店店铺设在乙方处,或由乙方自行选定其它场所并报甲方批准。
3、为维护公司品牌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由甲方免费进行装饰设计,装修工程由甲方工程部报价并施工,乙方应按工程预算支付装修工程款并协助办理在当地施工的相关手续。甲方收到工程款项后日内将店铺交付乙方使用。
4、加盟店内的营业所需(包括:设备、装置、用具、招牌等)由总部统一进行设计制作。对于营运必需的包装材料、促销礼品、提货袋及其它附属材料、消耗品,加盟店需使用总部配备的产品。上述所涉及的费用由加盟商承当。
四、促销与广告
1、甲方在授权期内,将协助乙方进行品牌的形象设计,并向乙方适时提供相应的产品宣传资料、标识、招贴物品等。甲方可根据乙方的经营状况和要求,帮助乙方进行特定时间和区域的产品促销和推广活动。(具体事宜可另议)
2、甲方进行品牌的整体宣传活动乙方必须配合,相关的品牌的产品进行促销、推广计划和广告设计由甲方提供,乙方遵照执行。甲方对于促销活动所涉产品在供货价基础上按照促销折让的比例给与优惠。
3、乙方单独进行品牌有关的宣传、广告活动时,应事先告知甲方,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相关广告形象设计须经过甲方审核或由甲方提供。
4、乙方须承担自行组织促销活动产生促销让利和费用。
五、培训与指导
1、为使加盟店能良好经营,在开业前及本合同执行期间,甲方应向加盟店传授必要的知识和经营技术。
2、加盟店在开业前应派遣店主或两名可以代行承担的职工,参加甲方规定的教育研修,获得经营公司店铺必要的知识和技术。
3、开业后,如甲方有研修指示,乙方也必须按指示要求派员再次参加前项规定的进修教育,获得必需的知识和技术。
4、加盟店承担前来培训的旅差费用。
5、加盟店开业前后三天,作为店铺营运入轨期,甲方应向加盟店派遣人员进行开业和经营指导。
6、乙方必须参加甲方组织的年度销售会议及临时经营者会议。甲方应提前四周通知开会日期。
7、除经营者会议外,甲方将不定期向乙方派遣市场负责人进行指导和培训。
六、商标、服务标志及相关权利
1、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商标、服务标志及其相关权利的所有权均归属于甲方。
2、甲方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加盟店可以使用甲方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
3、乙方不得在加盟店以外使用甲方的所有商标和服务标志。
4、乙方应在经营中向顾客提供良好的服务,维护甲方品牌的声誉、信誉和良好形象。
5、双方在此明确,乙方取得的是在授权期内、在指定区域内甲方商标、服务标志的使用权和产品的经销权,这并不意味着甲方商标、品牌及商誉等相关知识产权的任何转让、许可。合同到期或提前终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继续使用品牌,或以品牌经销商的名义从事任何商业活动。
七、竞争限制
1、在合同期内,乙方如有意获得其所在省市区域的特许经营代理权,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取得甲方的特许代理权。
2、为表示对甲方合作的诚意,在合同期内,如甲方推出之外的其它新系列商品和服务,乙方有优先代理权。
3、乙方在授权期内,不得再接受任何其它企业、个人的授权或委托,在加盟店内代理、经销其它品牌的产品。
4、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甲方授予的经销权以各种形式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八、服务质量控制
1、为维护加盟店售出商品品种和服务的一致性,提高公司形象,乙方加盟店的运营方法必须遵守总部提供的经营手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2、凡甲方有新产品推出,乙方必须按照最低配货量或以上的数量购入,并将新产品及时上架销售。
3、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对顾客购买金额达到规定标准时,给与“玫瑰卡”会员资格和相应的折扣优惠,做好会员资料信息的登记汇总工作并半年一次定期向甲方提供会员资料信息。凡有新产品上市或产品促销活动乙方应通知所有会员,让会员享受到来自持续不断的优质服务。甲方将不定期回访会员客户以检查乙方的服务质量。
4、甲方定期和不定期地以书面或其它方式对加盟店进行进货管理、销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识、卫生管理、职工管理、会计处理、店铺经营管理、店铺陈设等各方面的指导,提供有关信息,帮助加盟店实施标准化管理。
5、随着甲方加盟店数量在全国范围内的不断增加,甲方将对全体加盟店进行信息化管理。如该项管理实施时本合同仍在有效期内,乙方须遵照甲方的管理规定执行,不得以如任何理由拒绝执行。
九、保密
1、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甲方不得向第三者展示乙方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及其它有关资料和有损于乙方利益的情报。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漏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的经营技术秘密及有损甲方利益的情报。乙方有责任保证其职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项秘密。
2、以上规定双方的保密义务在本合同期满后仍然有效。
3、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的加盟店经营手册以及其它文件归甲方所有,乙方应妥善保管,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即刻归还甲方。
十、加盟店的让渡与承继
1、乙方未事先征得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加盟店营业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第三者,不得将此用作担保和其它处置。
2、如乙方加盟店因明显的困难而有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时,为保持加盟连锁店的运营,乙方可以请求总部临时接替营业。待总部确认加盟店可以重新经营后,应及时把营业权归还加盟店。
3、上述总部接替经营期间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均属加盟店,总部代行经营所产生的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4、如乙方希望出让加盟店或出租店铺时,应首先通知甲方,甲方有优先承让和承租的权利。
5、遇上述情况,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确定加盟店让渡价格和租赁金。协商意向不能成立时,双方均可申请具有法律效力的认证或评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合同的终止
1、合同期满前3个月,经双方协商,可以更新合同。
2、前款的合同更新,应在本合同期满之前一个月完成。以双方签订新的特许连锁合同书为合作文本。
3、如本合同期满后双方无意继续合作,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时承担下列义务:
a、支付所有应付给总部的费用;
b、归还所有操作手册、机密文件和专利资料;
c、向甲方移交“卡”会员登记名册;
d、归还、转卖或销毁所有带有商业标志的招牌和材料;
e、取消以名义登记的商业注册和名称登记
f、在原加盟店经营场所内外的房屋、设备、陈设等处,消除任何与有联系的迹象;
g、因加盟店的经营而损害了第三者利益时,由乙方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4、甲方因加盟店的行为而被索赔责任时,可要求乙方负担被追索的赔偿金。
十二、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条款中规定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约定,违约的金额为在此前乙方经销甲方提供的产品零售价总额的10%。如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并损失超过违约金总额,违约方还应负责对超额部分赔偿责任。违约一方经对方书面提出改正意见后30天内仍未改正,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十三、合同纠纷的解决
1.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深圳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十四、其它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有限公司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及传真:电话及传真:
委托代表(签字):委托代表(签字):
篇3:加盟合同直营连锁
加盟合同书
甲方: 加盟总部
乙方:加盟者
第一条:本合同使用的有关文字定义
“公司经营技术资产”:由总部开发、完善成型,用于焙烤食品专卖店经营的具有统一性、独立的经营技术,是公司的注册商号、商标、标志和与服务标志、模式、样式、店铺管理方式、商品陈列技术、会计系统、专业教育研修程序及有关营运的不可分割的统一系统。
“公司店铺”:指使用属于总部所有的经营技术资产及商标的特许加盟店。
“公司商标”:指称为公司的商标和服务标志及表示公司的标记、记号、招牌、标签、样式、及其他一切营业象征。
“公司形象”:加盟店因使用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和商标,而使其统一性被公众广泛认识、获得了信誉,并在定型的统一形象下营运。
第二条:独立的当事者
1、合同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
2、加盟店不具有代行总部而发生任何行为的权利。加盟店职工不是总部的员工,也不是总部的代理人,总部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3、加盟店铺的经营由加盟店自立、独立承担责任,经营决策是加盟店自行判断、自主运作的行为。
第三条:特许的给予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总部给予加盟店使用总部开发、完善的经营技术——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在无锡市崇宁路开设、经营公司店铺的权利。附:品牌授权书
第四条:商标的使用承诺
1、总部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加盟店可以使用公司商标、服务标志及这些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
2、加盟店不得在公司店铺以外使用本合同中总部同意加盟店使用的商标。
3、加盟店要使用总部商号的一部分或作为加盟店商号的一部分使用总部商标,须事先征得总部的书面承诺。
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加盟店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公司商标。
第五条: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1、加盟店只能按总部承诺的范围和方法使用公司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同时必须以公司经营技术资产为基础,按统一形象经营店铺。
2、加盟店使用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时,不得有以下行为:
(1) 降低公司形象,损害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行为。
(2) 除为公司店铺经营而向加盟店员工传授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及总部有特别指示外,向第三者泄密、传递公司经营技术资产。
(3) 加盟店为第三者模仿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或帮助第三者模仿。
第六条:店址选择
1、加盟店店铺设在乙处。
2、总部不得在加盟店半径250米(直径500米)范围内自己或让第三者经营本公司品牌的店铺。
3、因地理环境变化和其他原因,加盟店希望变更店铺地址时,可以向总部提出变更申请。
4、总部认为变更要求的理由可以成立,应即刻作出答复,并须提供对选择新店址进行调查等必要的帮助。
5、加盟店应按成本支付总部进行上述调查等的费用。
第七条:追加建店
1、还要新建公司店铺时,必须与总部另签订以该追加建店事项为对象的公司特许连锁合同。
2、如总部认为该追加建店要求符合经济、人才条件,而且也符合公司连锁总体利益,总部就必须同意,但总部不承认5家以上的追加建店。
3、加盟店在签订了以该追加建店为对象的公司特许连锁合同后,应即刻向总部支付加盟管理金。
4、前款加盟管理金包括公司特许连锁合同规定的费用和为追加建店而进行调查的费用,以及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许可所需的一切费用。
第八条:公司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
1、加盟店承认公司经营技术资产是只属于总部的具有特定价值的经营技术资产,受法律保护。
2、加盟店承认公司商标为公司连锁统一的营业象征,属总部所有。
3、总部须适应社会经济形势变化,对现有经营技术资产进行不断地研究、完善和积累。
第九条:经营指导及帮助
1、加盟店能维持经营,在开业前及本合同执行期间总部必须向加盟店传授必需的知识和经营技术。
2、加盟店在开业前必须派遣店主和两名可以代行承担责任的职工参加总部规定的教育研修,获得经营公司店铺必需的知识和技术。
3、开业后,如总部有研修指示,加盟店也必须按指示要求派员再次参加前项规定的进修教育,获得必需的知识和技术。加盟店承担这次培训所需的一切费用。
4、加盟店开业前后五天,作为店铺营运入轨期,总部须向加盟店派遣本部人员进行开业和经营指导。
5、加盟店必须参加一年两次的定期总会及总会召开月以外的定期经营月会和临时经营者会议。总部应提前三周通知开会日期。
6、除经营者会议召开月以外,总部每月向加盟店派遣营运负责人进行指导。
7、加盟店在接受总部营运指导时期,经经营者或店长同意,允许总部派遣的人员进入店堂内检查加盟店的全部经营情况。
8、加盟店在接受总部营运指导时期,允许总部的代理人及总部人员检查加盟店的商品库存。
9、总部根据教育计划,随时培训、教育加盟店雇佣的店长和职工。
第十条:店铺开发相关事项
1、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店铺结构和内外装饰必须符合总部规定的标准。
2、装修队选择可以由乙方负责,店铺设计、装修监督指导,由总部派人执行。
3、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同意店铺的设备、装置、用具、招牌等的规格符合总部规定的样式。
4、为了集中采购以降低成本、获得利益,加盟店同意从总部指定处购买营运必需的设备、装置、器具、用具、招牌等物品。
5、对于加盟店的店铺改造、购置设备等的申请,总部要作认真研究,并与加盟店协商、协调,决定样式、品位、品质,帮助实施。
6、对于营运必需的包装材料、票单、封口袋、提货袋、标签及其他附属材料、消耗品,加盟店同意使用总部指定的产品,同意从总部指定处购买。
7、上述所列各项的购买资金由加盟店负担。
第十一条:促销
1、总部要计划和实施,以维护公司连锁全体利益为目的宣传、促销活动。
2、加盟店要单独或与其他加盟店共同进行宣传、广告、展示等促销活动,必须事先向总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活动的内容和进行的方法,征得同意后才能实行。
第十二条:协助销售
1、总部对加盟店的销售进行以下帮助:
(1) 推荐进货渠道。
(2) 推荐进货品种、品目。
(3) 对设定标准零售价格提出建议。
(4) 提供总部和进货单位收集的有关销售情报。
(5) 提供有关促销的各种资料。
2、加盟店同意,与总部推荐的进货对象交易时使用总部指定的合同书,缔结长期交易合同。
第十三条:进销价格的设定
1、加盟店要努力做到按总部推荐的商品进货,按总部建议的零售价格销售。
2、总部建议的零售价格与本地区实际不符,加盟店要向总部告明情况。总部应根据公司形象的统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处地区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向加盟店提出与其实际相符的价格建议。
3、加盟店要从非总部推荐的进货单位采购时,应事先书面向总部说明理由,征得总部书面同意。
第十四条:加盟管理金
1、加盟店于签订合同的当日向总部支付加盟管理金,以后每年同日向总部支付。
2、加盟管理金 万元,用于为加盟店开业而接受总部经营技术资产、商标使用权等特许连锁费用及支付总部用于为加盟店开业而进行的市场调查、开业指导、培训教育的费用。
3、不论是本合同期满,还是中途解约或其他理由,都不归还加盟金。
第十五条:保证金
1、作为合同签订后总部与加盟店之间发生债务及加盟店忠实地执行合同的担保,加盟店须在本合同签约时向总部预交的保证金。
2、以用此保证金的全部或一部分,充抵加盟店拖欠的债务。加盟店在接到总部的充抵通知后,须马上向总部支付与被充抵数额相同的现金,补充保证金。
3、保证金 万元,不计息,合同签订后七日内向总部支付全部款项。
4、除用于充抵总部债务外,加盟店不得对保证金作其他任何处理。
5、不论加盟店在法律上或本合同上有无解约权、解除权,如果其退出合同等行为,而导致事实上本合同无法继续执行及因加盟店不履行本合同义务而被解约时,可以没收加盟店的保证金充抵违约金。
6、合同期满或解除合同后,在加盟店撤除公司的全部招牌、工作物品等其他营业象征后,总部应归还加盟店全部保证金。
第十六条:广告宣传分担金
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公司总体进行的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产生的费用的实际负担金额。
第十七条:拖欠损失金
加盟店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总部规定的加盟管理金、加盟保证金、广告宣传分担金等债务时,按每超过一天加付3%的比例向总部支付拖欠损失金,直至付清为止。
第十八条:商品、服务的质量管理
1、加盟店要保持售出商品质量和服务的均一性,提高公司形象,加盟店的营业方法必须遵守总部提供的经营手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2、总部要定期和不定期地以书面和其他方法对加盟店进行进货管理、销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识、卫生管理、员工管理、会计处理、店铺经营管理、店铺保安等各方面的指导,提供有关信息,帮助加盟店实施标准化管理。
第十九条:物品的保养和维修
1、加盟店要切实保养好店铺建筑、设备及其他供营业使用的一切物品,维护公司形象。必须经常清洗、检点店铺建筑外观,养护内外装饰和其他用品,使之保持清洁和完好状态。
2、加盟店如不能充分做好前项规定的保养工作,且在受到总部相关警告后的5日内仍不见改善,总部可委托第三者做保养事务,所需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3、加盟店同意,在总部认为有必要时,总部人员可随时进入店铺建筑、停车场,检查店铺、设备的保养状况。
第二十条:账簿等的制作
1、为使加盟店和总部双方准确把握加盟店的经营情况,加盟店要按总部指定的格式制作和保留以下文本:
(1) 票据和表单。
(2) 营业报告书(每天制作)。
2、加盟店每周向总部递交一次一周的每日营业报告书。
3、总部和总部任命的注册会计师可随时在营业时间,调查第1项所列的账簿,加盟店应主动向总部提供相关文件、协助调查。
第二十一条:盘点
1、加盟店要定期进行库存、销售款、收到支票、汇票及消耗品的盘点清查工作,准确把握经营情况,及时报告总部。
2、总部认为加盟店盘库结果、盘点报告书和营业报告书不准确,要随时通知加盟店,并提出改正劝告。
3、如遇前项情况,总部可以同加盟店一起共同进行盘点作业,以保证结果的准确性。
第二十五条:决算文本
1、加盟店应在总部指定的注册会计师的指导下制作税法要求的会计年度决算申报书。
2、加盟店在每年向税务所递交税法要求的最终申报书及其附件时,应同式一并递交总部,修改最终申报书时也同样。加盟店收到税务所要求更改或确认事业收入的修改通知后也必须将通告同式递交总部。
3、加盟店的最终申报书及决算书与按营业报告书为依据制作的决算书之间发生不一致时,加盟店应以营业报告书为准修改决算书。如因此而损害了总部的应得利益,则必须作出合理赔偿。
第二十六条:专心营业义务
1、加盟店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必须全力以赴提高该店的营业成绩。
2、除非得到总部的书面同意,加盟店不得从事其他经营项目。
3、加盟店须严守总部指定的营业日和营业时间从事经营。营业日为一周七天制,无休息日。开店时间为上午 点以前,闭店时间为晚上 点以后。每天的营业时间应在12小时以上、24小时以内,
第二十七条:守密义务
1、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总部不得向第三者展示加盟店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及其他有关资料和有损于加盟店利益的情报。
2、加盟店不得向第三者泄漏总部按合同规定提供给加盟店的经营技术资产秘密及有损于总部利益的情报。
3、加盟店有责任保证其职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项秘密。
4、前三款规定的总部和加盟店的守密义务在合同期满后仍然有效。
5、总部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加盟店的经营技术手册和其他文件归总部所有,出借给加盟店,加盟店须负责保存,合同终止后即刻归还总部。
第二十八条:禁止毁誉义务
加盟店不得损害总部和公司其他连锁店的声誉、信誉,不得妨碍总部和其他加盟店的业务。
第二十九条:纠纷报告义务
1、加盟店营运中发生诉讼、争执或其他纠纷时,须及时报告总部。
2、如加盟店营运中发生纠纷,总部以维护公司事业为目的,可随时指示加盟店付诸法院,或采取其他措施。加盟店应遵从总部决定。
第三十条:合同期限
1、本合同的期限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店铺开业后满3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前3个月,经总部和加盟店双方同意,可以更新合同。
2、更新合同为本合同期满终止后接续成立的新合同,加盟店须再支付加盟管理金,本合同的保证金可充作更新合同的保证金。此种情况下,加盟店不得要求总部归还保证金。
第三十一条:合同的解除
1、加盟店发生如下各项中任何一项行为,总部可对加盟店规定期限,以书面形式劝告加盟店终止或改正其行为。超过指定期限无改善,总部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1) 加盟店没有忠实地实施总部为改善营业而提出的劝告指导。
(2) 加盟店按本合同规定向总部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决算书等文件不真实。
(3) 加盟店拖欠需交总部的加盟管理金和预付金及其他债务。
(4) 加盟店拖欠总部推荐的进货单位及总部指导对象的债务。
(5) 加盟店的其他违约行为或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2、加盟店发生以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行为,总部可不作预告而解除合同。
(1) 加盟店受到临时查封、临时处分、拍卖处分、滞纳税处分、破产、审查、特别清产核资等处分,使接受合同更新申请的总部同提出申请的加盟店之间的经济信赖关系破裂,或加盟店自己宣布破产、协议出卖或整顿店铺、特别清算与申请新企业。
(2) 债权者开始收理资产、负债的全面管理和整顿。
(3) 受到银行的拒绝受理汇票的处分。
(4) 加盟店未得到总部的事先书面同意而私自出让营业权。
(5) 加盟店未得到总部的事先书面同意而私自出让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设立担保权或对店铺进行其他处置。
(6) 加盟店向其他人泄漏公司的经营秘密,或让他人使用或向他人提供信息手册资料。
(7) 加盟店损害了总部、公司连锁店的名誉、信誉,妨碍了总部或其他加盟店的业务。
(8) 发生加盟店店主死亡、法人解散、营业终止、与他人合并或其他对经营权产生影响的股东构成变更、剧烈的组织变动、企业管理层变动等情况,而使加盟店同总部间的经济信赖关系破裂。
(9) 向债权者出让全部或重要的部分财产,或把店铺财产用作让渡担保。
(10)加盟店店主或加盟店代表受到拘留或其他刑事处罚。
(11)加盟店店主或加盟店代表被宣告为禁业者或准禁业者。
(12)加盟店退出公司事业者或将其营业委托他人,从全部经营或实际重要部分退出或放弃店铺经营超过10天以上。
(13)加盟店店铺建筑丧失。
(14)加盟店店铺建筑等使用权丧失。
(15)法院、政令规定加盟店终止营业。
(16)加盟店在签订本合同一年以后仍未开业。
3、总部发生以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事由,加盟店可对总部规定两周以上的期限,以书面形式敦促总部确实停止该行为,履行规定的义务。如总部在规定期限内仍不履行规定义务,加盟店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 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2) 其他违约行为。
4、发生如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事由,加盟店可不作预告单方面终止合同。
(1) 总部申请破产、特别清算、清算或法院宣布特别清算和清算。
(2) 总部损害了加盟店的名誉、信誉或妨碍了加盟商的事业开展。
(3) 总部退出公司特许连锁事业者的地位,或放弃该事业。
(4) 法令、政令规定总部废止连锁事业。
(5)加盟店店铺建筑丧失。
(6)加盟店店铺建筑等使用权丧失。
(7)法院、政令规定加盟店终止营业。
第三十二条:协商解约、中途解约
1、只要加盟店和总部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可随时终止本合同。此时总部收取一半的保证金,剩余一半在加盟店撤除所有表示公司的招牌、物品和其他营业象征一年后归还。
2、加盟店提前3个月通知解约,并付清了加盟管理金、广告宣传分担金和其他由总部代行负担的一切债务,同时明确放弃归还保证金的要求时,本合同在加盟店预告期满后便告终止。这里加盟店不能用保证金充抵由总部代负担的债务。
3、有第三十一条第1、2款中的任何一款事由的加盟店,不能行使前项解约权。
第三十三条:招牌、商标等的撤除
1、无论合同期满还是中途解约,本合同一旦终止,加盟店就失去了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使用权。
2、在前项的场合,加盟店必须自行撤除公司招牌,从建筑物和其他设备、用品上消除公司商标、服务标志和特定名称等一切营业象征。
3、如加盟店不主动撤除,总部或总部代理人可以自行进行撤除作业,并要求加盟店负担为之产生的一切费用。
第三十四条:禁止竞争
1、加盟店保证,如遇前条第1款情况,不再使用相同的或类似的,或容易引起混同的商标、服务标识、特定名称等营业象征和公司经营技术资产,不发生有损于其他公司加盟店利益及会造成营业混乱给总部带来麻烦的行为。
2、当总部发现并通知了加盟店有前项所列的违约行为时,加盟店须立即终止该行为。
第三十五条:物件的归还和债务清算
1、无论任何理由,本合同终止时,加盟店均须放弃使用总部授予的物品使用权,并及时将物品归还总部。
2、终止时,除本合同特别规定者外,当事者双方均须及时结清所欠对方的一切债务。
3、加盟店在本合同终止后,须及时消偿欠总部推荐的进货对象的债务。
第三十六条:营业的让渡和承继
1、加盟店未事先征得总部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店铺营业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第三者,不得将此用作担保和其他处置。
2、总部认为加盟店已不能再继续营业或因明显的困难而有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时,为保持加盟连锁店的运营,总部可以临时接替营业。待本部确认加盟店可以重新经营后,应及时把经营权归还加盟店。本部接替经营期间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均属加盟店,本部代行营业所产生的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3、如加盟店希望出让或出租店铺时,总部可优先接受店铺建筑或接替、承租。
4、遇上款情况,总部和加盟店可以通过协商,规定让渡价格和租赁金,协商意向不能成立时,可用鉴定的让渡价格和租金作价交易。鉴定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第三十七条:名义责任
1、加盟店使用公司的商号、商标、服务标识,因自己的经营而损害了第三者利益时,由加盟店主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总部不承担名义责任。
2、总部因加盟店的行为而被索赔责任时,可要求加盟店负担被追索的赔偿金。
第三十八条:遇不可抗力的免责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均不向对方承诺因罢工等其他劳资纠纷和暴动、天灾人祸、行政机关的措施及其他超越合理控制限度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负担。
第三十九条:保证
1、加盟店为开业而从金融机构贷款形成的债务,如由总部提供保证或物质担保时,加盟店和总部必须另签债务担保合同。
2、如遇上述情况,加盟店必须向总部提供物质担保。
第四十条:保证债务的消除
不论任何理由,本合同终止时,如加盟店还负担着开业之初和此后用总部的保证或物质担保,接受金融机构提供的用于购置设备和充作其他费用或因新建、改建而发生贷款债务时,必须即时归还贷款,解除总部的债务担保责任。
第四十一条:损害赔偿
1、总部违约给加盟店造成损害时,不论本合同存在与否,须向加盟店赔偿损失。
2、加盟店违约,总部因此而解除合同时,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相当于保证金两倍的损失赔偿金。
3、无论加盟店在法律上或按本合同规定有无解除权、解约权,因其退出合同等行为造成事实上合同不能继续时,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相当于保证金两倍的损失赔偿金。
4、本合同剩余期限不足一年时,本条第2、3款的损害赔偿额,按剩余月数乘以保证金的月平均数计。
5、在加盟店违反合同给总部造成损害而总部不解除合同的场合下,加盟店亦须向总部赔偿损失。
第四十二条:合同的变更
经双方当事者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
第四十三条:连带保证人义务
连带保证人与加盟店连带承担加盟店在合同中承担的一切财务债务。
第四十四条:付保义务
为保障公司连锁店事业,防止万一的事故和损害,加盟店须就总部指定的物品按本部规定的险别和保金投保。
第四十五条:受理法院
本合同发生纠纷交付法院审理时,总部所在地法院为初审专属受理法院。
第四十六条:确认事项
在签订本合同前,总部要向加盟店详细说明加盟店开展经营事业成功的可能性及合同内容,要获得加盟商的充分理解。
加盟商应理解和同意以下事实:在总部说明中所展示的各种资料只是说明成功的可能性,并不是对加盟店经营事业的获利承诺。
第四十七条:协商
对本合同规定的及未规定的事项如有疑问,由当事者双方本着发展事业的愿望,坦诚地协商解决。
以上合同一式二份,当事者双方署名盖章后各执一份
乙方:总部 甲方:加盟者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法人: 法人:
(盖章) (盖章)
日期:20__年6月1日 日期:20__年6月1日
篇4:加盟协议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甲方家具致力于促进中国家具业的繁荣和发展,努力满足消费者随生活质素不断提高而日益增长的对家居环境改善和创新的需求,实现雅舍为顾客创造价值的经营理念。乙方与甲方具有共同或类似的经营理念,并愿意以优势互补、合作双赢为原则,加盟成为全国销售体系的一员,提高合作双方的市场竞争能力。经友好协商,达成合作意向如下:
一、合作前提: 乙方有意加入甲方策划和管理的市场体系,并承诺按照家具有限公司的要求操作;甲方经过评估及慎重考虑,同意乙方为加盟商。
二、授权范围: 授权的区域范围及经营品牌: 甲方授予乙方在省市(县)区域内享有下列选定品牌及产品的区域经营权:
三、区域加盟合作的模式:
1、乙方负责投资和提供产品专卖场地,甲方提供规范化、标准化的特许经营模式,供应商品及提供统一服务;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甲乙双方为依法注册登记、各自独立的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双方的法律关系是特许人与受许人之间的关系,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的共同投资、合伙、雇佣、承包等关系。
乙方及其雇员并非甲方的雇员、加盟人、合伙人、子公司或分支机构,不具有代行雅舍职能和以雅舍委托加盟人名义做出任何决定和行为的权利。
3、签订《家具区域加盟协议书》的同时,乙方交付履约保证金万元。
合同终止后,甲乙根据加盟协议约定确认应归还的履约保证金余额后无息返还乙方。
四、加盟方乙方的基本权力与责任:
1、乙方享有产品约定品牌和产品系列的加盟权。
2、乙方须遵循市场规划,不得出现跨区域的违规销售行为。
3、乙方必须在区域内以旗舰店或形象店的模式在主流家具商圈展示雅舍的产品,
4、方开设的雅舍专卖店单店面积标准(实际使用面积)如下:标准面积:年月日至年月日总购货额指标(结算价)约定如下:品牌产品每年每月平均不得低于元。
五、价格及结算方式:
1、乙方作为连锁专卖店成员享受雅舍家具统一出厂价。
2、结算方式一律为款到发货。
3、乙方保证按双方约定结算方式按期付款,否则甲方将不予保证供货;如发生乙方拖欠货款的情况,甲方有权保留按国家《民法典》的规定追究违约责任,并以欠款额为基数按每天2‰收取乙方滞纳金;
4、乙方以现金方式支付往来款项,或通过银行汇兑到甲方指定的账户;乙方如不按本条款规定操作汇款到非甲方指定账户的款项,甲方不予承认和受理,如因此导致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5、为完善应收账款的管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甲方实行每月例行对帐制度,由甲方向乙方提供当月双方的往来帐清单并传真给乙方,乙方应在收到对账单一周之内,采用书面的方式向甲方确认或反馈;如乙方逾期不反馈,甲方视同乙方确认看待;对账单未能按本条款规定操作导致的往来账不准确、不清晰或其它经济纠纷、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品牌使用及维护:
(一)、标识的所有权和使用承诺
1、所有标识,均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标识以及产品分牌标识于本协议以外的任何交易。
若乙方违反本规定,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所遭受的一切损失。
2、甲方承诺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可以在加盟店中或经甲方批准的户外广告、促销推广资料中使用各种雅舍标识以及产品分牌标识。
3、乙方及其加盟店不得在其注册登记的商号、公司名称中利用雅舍标识或雅舍分牌标识的全部或部分标识。
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继续使用雅舍标识及其产品分品牌标识。
(二)标识以及产品分品牌标识的使用规范
1、加盟店只能按雅舍承诺的范围和方法使用雅舍标识以及产品分品牌标识,以此维护甲方的知识产权和雅舍的统一形象。
2、加盟店在使用雅舍标识以及产品分品牌标识时,禁止有以下行为。
一、降低或损害雅舍统一形象,损害甲方商誉或侵犯甲方知识产权。
二、向加盟店职员以外的第三者泄露、传授甲方的运作规范。
三、直接或间接模仿、盗用雅舍标识、产品分牌标识、运作规范于其它品牌或项目,或引导第三者模仿盗用。
3、招牌、商标、标识的撤除 本协议一旦终止(包括合同期满和中途解约),乙方所有加盟店立即丧失雅舍标识以及产品分牌标识的使用权。
乙方必须从建筑物和附属设备上撤除或消除雅舍标识以及产品分牌标识。
如不主动撤除或消除,甲方可自行撤除或消除,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产品交付、质量责任
1、甲方订货指引中的订货周期是通常状态下的大约交货期限,并非精确交付日的承诺。
除非订单有特别约定,又除非是有意的不当行为或严重过失,甲方不应就产品的一般性迟延交货承担补偿责任。
2、乙方应负责其已出售产品的维修、换货或退货。
如属甲方责任,乙方应提供证据,经甲方确认后由甲方承担补偿责任。
3、对于乙方由于进行产品供应、运输、仓储或转售而发生的任何直接的、间接的损害,甲方不承担责任。
4、按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凡因本协议规定之产品的缺陷导致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而提起的针对乙方的产品责任诉讼和非诉讼,经生效仲裁、判决、调解乙方已赔付的,甲方应负责补偿。
但乙方应在接到有关赔偿请求的通知后48小时内,将该赔偿请求书面通知甲方,并应按甲方有关诉讼抗辩或协商解决的指引进行活动。
八、加盟店的转让
1、加盟店事先未征得雅舍的同意,不得将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权利、店铺的经营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者;加盟店若私下转让第三者,甲方有权按失效合同处理。
2、如加盟店因明显的困难而有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或雅舍认为其已不能再继续正常经营时,雅舍有权物色新的加盟商接替经营,乙方应以善意、利于加盟店存续经营为原则,积极处理债权、债务和营业的移交。
3、如加盟店希望出让或出租店铺时,雅舍或其物色新的加盟商有优先接受店铺建筑或接替、承租。
具体让渡价格和租金由双方协商确定。
九、保密条款及雇佣限制
1、加盟店不得向法律规定必须公开以外的任何第三者泄露雅舍按照本协议规定,提供给加盟店的运作规范、商业秘密及有损于雅舍的情报,并有责任保证其职工不向第三者泄露。
2、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承诺将不直接或间接地雇佣、以共同投资、合伙等形式使用任何属于甲方或甲方其它加盟店在职员工或解除雇佣关系不满一年的员工。
十、合同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自动终止;
2、合同期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但任何一方提出合同终止,须按提前一个月知会对方;
3、如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必要时还须追究违约方经济责任:
(1)乙方完成本协议第六条约定的年度最低购货额不足70%,或连续六个月购货额未能达到年度指标月度平均值的70%;
(2)乙方多次订货在发货期内资金不到位严重影响销售的;
(3)未经甲方或甲方授权人的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在专卖店内销售其他厂家、其他品牌之产品的,情节严重拒不改善者;
(4)乙方未遵循甲方的指导价格政策,发生严重扰乱市场行为,对雅舍品牌造成商誉或经济损失的;
(5)乙方店面形象差不达标,甲方书面要求乙方整改和提升,乙方没能在要求或双方约定的时间内调整改造到位的;
(6)乙方在经营活动中未能按照甲方向消费者承诺的售后服务标准履行职责和服务,令消费者的满意度和雅舍品牌的美誉度受损,导致一个经营年度内客户在公共媒介上投诉超过3次的;
(7)甲乙双方正式签署协议后,乙方在三个月内无法落实场地影响约定的开店速度的,甲方有权按失效合同处理。
4、如甲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1)乙方按甲方正常的订货周期订货,而甲方多次出现不能按期发货,严重影响乙方销售的;
(2)甲方多次发货不对板,或未经乙方同意而强行发货的;
(3)甲方多次出现严重的原厂产品质量问题,而甲方不能按服务承诺妥善解决的;
十一、备注条款:
十二、争议解决 有关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任何一方都可按法律程序及规定到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法律适用 本协议之订立、效力、解释、履行等各种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十四、本协议有效期为包年,从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合同期内不得无故终止,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双方可协商续签。
十五、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增订补充,双方认可后生效,并视同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地址:地址: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篇5:装修公司加盟协议范本_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第一条 总则
1、鉴于乙方申请,甲方根据加盟计划,授予乙方(加盟分公司)特许经营权。特许乙方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_____省______市/县____ _ _ 开设天略装饰加盟店,授权乙方于合同期限内在甲方认可的加盟店、使用由甲方独立拥有的 “天略装饰”注册商标。乙方自开店一月内将店面装修效果图照片(5张)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交甲方存档。
2、乙方付一万三千元加盟费汇入甲方帐户。¥13000元
3、加盟授权从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并且乙方向甲方付清规定的款项(包括特许加盟费、含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等,实际须支付的款项种类和金额按签约合同规定为准)之日起生效。
第二条 承诺
1、乙方获得上述特许经营权许可后,须按甲方要求经营管理,不得超越许可范围和许可期限,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项权利转让。乙方承诺在加盟期间,完全遵守本特许加盟条列,合法经营。
2、甲方承诺不在乙方开设的天略装饰加盟店同一区域范围内(按所在城市的行政区片或以一定直径范围划分)自己或允许第三者经营其它天略装饰加盟店。
第三条 合同的续约、解除和终止
1、本合同期满后,如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继续延续本合同,则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续约一年,乙方不用再支付加盟费、品牌使用保证金。如双方未达成一致协议,则本合同期满后自动终止。
2、乙方在合同期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合同并保留继续追讨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乙方因违法经营被政府部门下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或经营所需的其他证明时;乙方违反或未实现本合同的约定,破坏加盟体系或对甲方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乙方未与甲方协商,不再履行约定的合作义务,单方面退出加盟。
3、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天略装饰商标。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一个月内,乙方必须自行承担费用,拆除乙方原所有带有“天略装饰”的商号、标识、商标、服务标志等一切含甲方标识的装饰用具、店面装修、灯箱、宣传品等、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和对甲方的侵权,甲方有权索赔。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时间: 联系电话:
篇6:食品连锁店加盟合同
第一条 连锁机构(以下简称甲方,即连锁权授予者)与简称乙方,即连锁权授受者)之间为共存共荣,为保持良好的关系起见,特缔结本合约。
第二条 乙方经甲方授权自合约生效日起 ,得以"连锁店"的商标公开营业。
第三条 乙方为保证成功起见 ,应接受甲方组织章程规定事项,及全力配合甲方授权经营管理人员的执行事项。
第四条 本合约缔结同时 ,乙方应交附给甲方商标授权权利金人民币×万元(一概不退还)。
第五条 乙方于签约后 ,应接受甲方(企业统一形象)的计划建议,进行店内布置或改装工程,其费用均由乙方自理。如乙方配合不周以致影响全体或本身(有形或无形)利益时,乙方应负完全责任。
第六条 乙方有按季向甲方缴付基金服务费的义务 ,该费用自合约生效日起每六个月(半年)一次付清。由甲方通知乙方于期限内缴付。其金额依"连锁店组织管理章程第××条)办理。
第七条 甲方应遵守的约束事项如下 :
1.甲方对于乙方所属的编制区域内,未经乙方同意下,不得再授予他人同样的权利。
2.甲方定期提供免费研习机会给乙方。如有必要收费,应先经乙方同意。
3.甲方对于乙方的经营,应聘请专家做评鉴及建议工作,致力提高乙方的效益。
4.甲方应制造或开发采购商品及营业相关物品提供乙方,其售价应合理且在市价以内。
5.甲方应聘请专家策划所有连锁店的统一广告宣传活动。
第八条 乙方应遵守约定事项 :
1.应遵重甲方指定的"经营决策委员会"一切决议事项。
2.每月至少应拨人民币1万元以上的费用与甲方授权的连锁店共作广告, 此项活动并应交由甲方执行的。
3.每月至少应向甲方申购商品、物品人民币1万元以上。
4.应遵守在规定期限内支付款项给甲方。
5.自行从事广告活动时,应向甲方报备,以不破坏整体企业形象为原则。
6.不得私下转让或转借甲方授予的一切权利。乙方营业地点变更,代表人变更等事项均应经过甲方同意,否则以违约论。
第九条 本合约解除依 "连锁店组织管理章程"第×条规定办理。
第十条 本合约基于甲、乙双方相互信赖与理解的原则下订的 ,对于本合约所订事项亦应以善意方式予以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经营决策委员会"及甲方研订。
第十一条 以上本合约诸条款 ,应相互确认而不能有所指责或不履行。本合约由甲乙双方签约盖章之日起生效,同时甲方发给乙方下列资料,乙方应妥善保管及遵守。
1.连锁机构组织章程。
2.经营决策委员会办事章程及议事规程。
3.连锁店组织管理章程。
本约一式两份 ,甲、乙双方各执乙份为凭。
(甲方)连锁权授予者:××企业公司所属连锁机构
代 表 人 :
住 址 :
身份证编号 :
(乙方)连锁权授受者:
代 表 人 :
住 址 :
身份证编号 :
篇7:自由连锁加盟合同文本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加盟 国际汤疗连锁机构和销售 品牌系列产品达成以下协议:
一、 甲方授权乙方为" "连锁加盟店,在______省______市______区经营"帕()汤疗"汤疗项目和"帕()品牌"系列产品。
二、 经营期从200__年__月__日起到200__年__月__日止,合同期满以后可优先续约。
三、 甲乙双方在合同期限内各自承担民事责任,相互之间无产权及归属关系,但必须按甲方的统一模式进行管理,乙方在其加盟店中只能经营" 品牌"的产品。
四、加盟费用
1、乙方于签定本合同之日起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加盟金____________ 元人民币 (¥ )。本合同从乙方向甲方付清规定的加盟金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规定乙方支付的加盟金是乙方获得本合同项下的甲方特许经营授权许可之费用,该加盟金从乙方支付给甲方之日起不再返还。
3、甲方特许乙方在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市(县)___________区域内开设帕加盟店,乙方自开店一月内将店面装修效果图照片(5张)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交甲方存档。
4、甲方承诺不在乙方开设的帕加盟店同一区域范围内自己或允许第三者经营,其它帕加盟店( 帕"店中店"不受此限制)。
五、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给乙方开业配送市场价人民币______元的产品,价值______元的设备,价值______元的开业礼品,乙方按送货单签收。
2.应向乙方提供加盟证书、加盟牌、统一的商号、装修设计、广告支持和相应营销管理制度。
3.甲方不得在加盟域内设立同等级别的加盟商。
4.甲方按商品统一零售价的______向乙方供货(甲方保留因国际市场材料价格导致相应调整供货价的权利)。
5.甲方确保提供的产品的质量,产品保质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6.甲方有新的产品推出应优先由乙方在该区域代理。
7.乙方加盟店开业期间甲方可派专业人员上门培训,差旅费和工资由甲方承担;由乙方负责在培训期间甲方培训师的食宿及人身安全。
8.乙方按月销售回款额达______元时,甲方给予______元的奖励。
六、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获得区域经营"帕国际汤疗"项目和"帕XX品牌"系列产品的权利。
2.获得甲方指定产品、商号及管理制度的使用权。
3.乙方提供在当地工商部门核准经营的相关文件和本人身份证明。
4.乙方于签约后至少支付配货金额的30%,实际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作为加盟订金(如乙方违约此订金不退还),余额_______元人民币在签约后10天内一次性付清,合同才正式生效。
5.如属区域加盟代理商,乙方首批进货额(以实际回款计算,下同)为人民币______元,月进货额最低为人民币______元。合同签订半年内,乙方区域招商不足3家;或连续2个月无进货时,甲方将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6.乙方发展的下属连锁加盟店如由甲方统一签订合同,安排开业,每发展一家,甲方奖金给乙方奖金人民币20__元,其产品由乙方按规定的价格供应。
7.乙方销售上述产品时仅限于第一项约定的地区范围内。若乙方有跨区销售行为,一经证实,甲方将会把产品收回,并处以罚款。
8.乙方在销售上述产品时其零售价上下浮动不得超过甲方零售价格的15%,批发价不得低于甲方给乙方的供货价。
9.乙方对甲方的定期或不定期对账工作,必须积极配合,并将每月营业情况传回甲方以备研讨及宣传。
七、产品收发货及费用
1.甲方发货实行款到发货,按订货单和汇款单发货。
2.产品采用乙方委托甲方代办方式,托运费用由乙方负责。
3.乙方在收货后3天内对产品进行验收,验收以甲方发货单为准,如有少发或错发情况,附在发货单上传回甲方核查补发:如无误,乙方需签单收货,并将单据传回甲方。如甲方在货到乙方10天后仍未收到乙方验收单据,则视为该批货品乙方全部验收入库。
4.乙方需退换所购产品,如属甲方质量问题,甲方负责调换;如属乙方自行换货,如包装损坏影响再销售,乙方需承担产品折扣价后30%的包装费用。
八、违约及其责任
任何违反以上条款的行为均视为违约:在合作方没有违约的情况下单方面终止合同的一方也视为违约,在合作单方违约的情况下,守约方可即时终止合同,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标的20%的违约金。出现不可抗力因素可另行协商处理。
九、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确定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在合同签约地提起仲裁,或向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提交裁决。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 日期:
篇8:商场超市加盟合同书范本_合同范本
为扩大“”市场占有份额,满足广大消费者,本着双赢双胜的原则,明确双方在经营中的权利和义务,特制定以下合同:
一、合同当事人:
特许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人代表: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受许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联系方式:
二、合同期限:
1、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 年。
2、 如需续签合同,乙方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双方协商续签,乙方享有续签优先权。
三、特许范围:
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产品销售、“”商标品牌标志形象使用;旺铺营销法技巧;“”专柜的各类道具、包装物、各类报表。
四、加盟条件与要求;
1、加盟者必须是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合法公民;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能力的自然人;
3、有足够的加盟资金及前期经营资金;
4、有风险意识;
5、受许方的经营场所必须是大型超市、商场、卖场或专卖店。大型超市、商场、卖场要求日营业额在15万元以上,专柜面积10平方米以上;专卖店要求有5000人/天的人流量,并且能留住顾客;
6、有一定的管理经验;
7、能维护特许方的名誉和形象;
8、有服从和接受特许经营体系管理的意愿和决心;
9、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10、提供5-8℃的低温储存仓库;
11、首次不特许区域代理,只允许受许方经营一个专柜,如有区域代理的意向,经甲方考察三个月后,根据受许方的实际能力决定是否授权区域代理。
五、使用与管理:
1、 乙方在合同期内必须执行甲方规定的四个统一:
(1) 统一市场零售价格;不得私自涨价、降价,如有违反一个品种罚款人民币500元;
(2) 统一营销员培训,服装,调配;
(3) 统一柜台道具(灯箱、招贴画、pop等);
(4) 统一货源生产调配。不得私自进货,如有违反每一个品种罚款人民币5000元。
2、 特许经营的营销员全国统一工作规范。
3、 特许店面必须每月向市场管理部提供正确各所需报表及资料。
4、 乙方不得在特许经营中搭售“”以外任何同类产品。
5、 受许方首次需向特许方预交加盟费人民币30000元,合同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每年底按净利润的1/3收取应收加盟费用,多退少补。根据前一年的销售情况确定第二年应预交的加盟费;受许方需甲方派员考察,需交纳市场考察费人民币1000元。
6、 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地点进行特许经营,不得异地经营。乙方如确需扩大特许经营店面,应征得甲方同意,另行签定合同。乙方不得将特许经营权私自转让。
六、双方责任:
1、 甲方向乙方提供所需产品,在保质期内产品变质、变味或有关部门抽检不符合质量标准由甲方包退包换。
2、 乙方保管不善(如爆晒、高温、接触生水、二次污染)而引起的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自负。
七、利益分配及送货:
1、 甲乙双方按总营销额的50:50分配。体现形式:乙方从甲方进货时,按市场零售价的50%支付现金给甲方。
2、 乙方订货,以现金支付方式给甲方,或乙方有存款在甲方设定的乙方专柜帐号上。甲方在款到后发货,500公里以内5日内到达,500公里以上10日内到达。每延误一天,乙方在甲方分配额中扣除100元。(有不可抗拒的原因除外)甲方按乙方进货款的3%补给乙方,超出部分乙方自理。
共2页,当前第1页12
篇9:加盟合作合同书
甲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经济性质:________ 所有制:________
乙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经济性质:________ 所有制:________
(如有两个以上联营单位依次称丙方、丁方……)
联营各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过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和相互协商,决定联合出资建立________公司,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联营宗旨、项目和范围
联营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
联营生产(经营)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
生产(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联营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核算方式:独立核算。
第三条 联合出资方式、数额和投资期限
公司(或厂,下同)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
甲方投资额________元,占投资总额________%。
甲方以下列作为投资:
现金:________元;
厂房:________元,折旧率为每年________%;
机械设备:________元,折旧率为每年________%;
专用工具:________元,折旧率为每年________%;
原材料:________元;
土地征用补偿费:________元;
专利权:________元;
商标权:________元;
技术成果:________元。(应注明技术检验标准,可否再行转让)
乙方投资额:(略……)
投资缴付日期:
(投资中包括固定资产、物资和专利权、商标权等的,须按期办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以土地使用权参加联营的,须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转移证书。按期将该项土地征用补偿费用为出资份额转入公司名下。)
第四条 联营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________________。(略)
乙方:________________。(略)
第五条 纳税、利润分配与风险承担
公司所得,在依法纳税和提取储备基金、生产发展基金、职工福利奖励基金后,其余为红利,按股分配: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所在地不同的联营成员,按商定的比例分配利润后,向自己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纳所得税。)
公司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联营成员对公司债务在出资范围内,按出资和分红比例承担亏损。
第六条 联营企业的组织机构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董事会决定公司的以下重大事宜;
1.决定生产项目、经营方针、长远发展规划;
2.审查经营计划、财务预算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3.决定公司级干部的任免、奖惩、职工待遇和临时人员的聘用、解雇;
4.审定技术改造措施,决定处理重大事故的方案;
5.听取经理的工作汇报;
6.决定联营合同的变更或中止;
7.决定经理提交董事会讨论决定的问题;
8.确定董事的报酬,有权吸收和撤换董事。
董事会由____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名,乙方委派____名,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会议选举产生。
董事会成员任期________年,董事会成员如有临时变动,可由该董事的原单位另派适当人选接替,但应经董事会认可。
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的经理、副经理或其他职务。
公司设经理一名、副经理________ 名,由董事会聘请,任期________年。
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由董事会决定。
第七条 劳动管理、职工的人数、工资、培训及福利____________________(略)。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联营成员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第三条依期如数支付投资额时,每逾期____(时间),违约方应向公司缴付出资额的________%,作为违约金。
2.由于联营成员任何一方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除应按出资额的________%支付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要求中止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如双方同意继续履行协议,违约方应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3.对不可抗力情况的处理。
4.履行协议中如发生纠纷,由各方派代表协商解决。
第九条 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报请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后生效。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第十条 本协议生效之日,即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时,公司董事会负责办理公司注册登记,开设银行帐户和其他筹建事宜。
第十一条 本协议正本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存一份,协议副本一式____份送____、____、____各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银 行 帐 户: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银 行 帐 户: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0:网络商城加盟协议书
甲方:______深圳市__公司
乙方: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租赁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铺位设立与经营范围
第一条乙方租赁经营场所位于_____________商业中__层______号铺位,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乙方经营的商品须服从甲方商品功能分区规划,不允许经营非本区域规划商品。乙方经营范围包括各类日用百货、女性消费品、文化娱乐商品等,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所缴保证金概不退还。
第三条租赁期限自20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四条乙方自行装修其铺位,其装修设计、色彩须与商场整体设计、色彩相协调。其设计、装修方案经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实施。装修过程还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有关装修规定。
第五条合同签订之后,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提出装修方案并报甲方批准,方可入场装修。
第六条租赁期内,乙方如有特殊原因将铺位转租,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将原合同交回,由甲方与第三方重新办理相关手续。
第七条商铺面积一经确定,乙方不得任意改变,若乙方随意增加占用面积,每多占一平方米,应向甲方交纳人民币二千______元每平方米的违约金。
二、商品管理
第八条乙方须自行对其自有财产进行投保,并自行承担相应费用。
第九条乙方的.经营商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要求工商部门对其经营商品不合格产品没收、并予处罚,乙方所缴纳的保证金概不退还。
三、营业管理
第十条有关乙方需遵守甲方营业时间的规定。若甲方整体布局调整改造要求乙方停业,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安排,停业期间乙方免交有关费用。
第十一条甲方统一组织的促销活动,乙方有义务积极配合与参与,否则视为违约行为。
第十二条甲方可根据经营情况对商场商品布局进行调整,乙方应当配合甲方,调整前双方另行签订合同。
第十三条房屋租赁期满或因乙方违约等原因导致合同提前解除,房屋的装修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除、甲方也不对乙方进行任何补偿。
四、费用缴纳
第十四条乙方须于25日至30日交纳次______月的各项费用,应缴费用:______
1.自商场开业之日起按甲方管理规定交纳相应的管理费用、广告费____________元/______月.平方米,收费标准按国家每______年的物价指数调整),即合计收取次______月管理费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2、商场标准租金为每______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
、第一______年前半______年免收租金,商场自入伙之日起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一______年后半______年租金六折,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收取租金每______月每平方米人民币72/54____________元整,合计每______月租金____________元整。
、第二______年商场租金八折,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收取租金每______月每平方米人民币96/72______元整,合计每______月租金____________元。
、第三______年商场租金为标准租金,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收取租金每______月每平方米人民币90______元整,合计每______月租金____________元。
3、公摊水电空调费按照政府有关规定或双方之约定各自分担,超出分摊公共用电部分,按照实际电表读数收取,电费标准按照供电局公布的收费标准,甲方不收取任何中间费用。电量是所有公众服务耗电设施之用电超出分摊公共用电部分的用电指各商铺内乙方经甲方书面同意自行安装服务于本商铺的各种耗电设施,均由各商户安装的独立电表计量其用电量)。
4、商户自行缴纳国家规定的工商管理费用与税费。
第十五条乙方在签订合同时须向甲方交纳保证金,保证金按每平方米____________元标准收取,合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第十六条乙方在进场装修铺位前须向甲方预缴首______月租金,即首______年的第七个______月租金人民币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元),及前二个______月管理费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计合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方可进场装修。
第十七条如乙方延迟支付应缴款项超过30日,则甲方有权从第31日起每日收取相等于每______月租金5%的费用作为滞纳金,并可对该单______元采取停水、电供应或封闭其营业场所等措施,如乙方延至第60日仍未缴清费用,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所缴纳的保证金概不退还。甲方有权通过各种途径追索。
第十八条甲方自商铺交付乙方使用之日起一______年内承担保修责任,若因非甲方责任造成商铺设施损坏,甲方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九条本合同有效期满,乙方无违约行为并缴清租金及各项应缴费用,完好无损的搬出租用单位后,甲方将所收保证金不计息退还乙方。
五、合同解除
第二十条如乙方违反下列任何一项约定者,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不得要求甲方退还乙方缴纳的保证金。并需缴清所有应缴费用,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或第三者信誉、人身、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暂留乙方所有物品、商品,并通过合法途径加以变卖以弥补甲方或第三方损失,若变卖款项仍不足以弥补甲方或第三方损失时,乙方仍需补足:______
1、乙方欠缴租金达一个______月以上
2、乙方所拖欠各种应缴款项合计相等于一个______月租金的金额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合同约定的承租房屋用途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商铺转租、转包或允许他人使用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停止营业
6、严重违反有关管理规定,经甲方书面通知而不改变
7、经营过程中有严重损坏甲方利益的行为
8、被国家有关部门查封、停止营业整顿或停止处罚的。
六、增补条款
第二十一条本商场约定进场装修时间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商场开业时间定于______年____________元______月1日。甲方乙方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以上装修、开业时间,如乙方未按照以上时间对租赁的铺位装修、开业,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如甲方未能按照以上时间交付结乙方装修或者开业,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双倍返还租赁保证金。
第二十二条合同期满或因乙方违约等原因导致合同提前解除的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七日内乙方应办理撤场手续,逾期甲方对乙方物品不负责保管、所有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二十三条合同有效期内,因不可抗力或政府征用土地,本合同自行终止,甲方或乙方均不得向对方要求赔偿或补偿。
第二十四条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所发生的债权、债务、纠纷、诉讼等概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不得将租铺及原甲方所有设施、物品向任何单位及个人进行抵押、担保、转租、转借。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向乙方追偿损失。
第二十五条乙方的雇员或经乙方同意使用其承租商铺人员的行为视为乙方的行为,上述人员违反本合同的行为乙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的责任。
第二十六条若乙方有意在合同期满后从事经营活动,须于合同终止前二个______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否则,甲方有权另行招商。
第二十七条甲方有权对本商场的管理事项进行修订而不必事先征求乙方同意,但须将修订内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乙方有效通讯地址:______
邮编:______联系电话:______
第二十八条本协议引起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解决,否则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提请诉讼。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深圳市__公司乙方: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深圳市龙岗区__
篇11:加盟意向书范文
加盟商/店(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意向书法及相他关法律、法规订立本意向书:
第一条 意向书使用的有关文字定义
“公司经营技术资产” 指甲方开发完善成型,用于中式速食经营具有统一性的、独自的经营技术系统和一整套的店务管理手册(《人与保养》等)以及公司有权使用的“某公司”注册商号、商标、标志、招牌、店铺管理方式等统一系统。
“公司商标” 指甲方有权使用及有权授权他人使用的“某公司”商标和服务标志以及甲方经哈哈哈哈哈常使用的用以表示公司的标记、记花花花花花号、招牌、标签以及其他一些营业象征。
“公司形象” 乙方因使用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和商标,而使其统一性被公众广泛认识,获得了信誉,并在定型的统一形象下营运。
第二条 甲方技术服务项目:
甲方授权乙方使用甲方的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公司商标设立“某公司”中式速食店(店面面积一般为250——9500平方米,地址:省 市 _____ 区 路号),同时对乙方进行开店辅导,并在本意向书存续期间对乙方提供长期持续的技术支持等服务。
(一)提供乙方店面开幕前的辅导及培训(开店前人员培训及课程祥见附件一):
1.店面所在地立地商圈调查评估(评估结果仅供乙方参考,并由其承担相关费用);
2.提供店铺店面整体CIS设计、装饰的规划指导;
3.提供乙方相关人员(店长、财务、人事等)的门市实习:
(1)经营管理课程:
A、商品知识
B、店面营运知识(店面、厨房管理、采购议价技巧、成本控制等)
C、品质管理知识
(2)门市实习:
A.、现场服务实习
B、店务实习
C、作帐实习
(二)提供乙方店面开幕时期的辅导
1、促销活动事宜的筹备、教育、训练与协助执行。
2、开幕期间派员驻店辅导及协助,所需派驻人数及时间由甲方视具体情况决定。
(三)提供乙方店面开幕后的辅导及培训
1.不定期巡回指导,指导内容:门市经营管理、商品品质管制、营业成本控制等。
2.新产品开发及制作指导。
3.值班管理稽核评估(含厨房、外场及办公室)。
4.不定期对其下属加盟店各岗位人员分批次进行集中专业培训及辅导。
第三条 店面、装潢、招牌等之设计与维修
一、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乙方同意甲方根据其店铺的具体情况为其提供装潢图纸设计方案
(以上图纸设计仅为平面图纸设计,图纸设计时间一般为十天,如乙方要求提供效果图,则须另向甲方支付人民币10000元的设计费),并由甲方指定之装修厂商进行装修,装修标准按照甲方图纸设计及要求进行,装修价格为800——1000元/平方米。
二、外观之招牌、店面及内部之装潢装修等有关广告物,于本意向书终止时,乙方应于本意向书所限定之期限内自行拆除,或同意由甲方代为拆除,乙方不得有异议并承担该费用。
三、外观之招牌、店面及内部之装潢装修若有老旧、损毁等事情的发生影响到甲方统一品牌形象的,乙方应于甲方通知期限内,依当时之企业识别(CIS)修护之,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设备之使用与维护
一、乙方应妥善保管全部生财设备、用品、装潢、招牌等物。
二、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乙方同意其店内之厨房设备、桌椅、餐具、员工服装、财务软件、特色调料、酱料及其他开业货品向甲方或其指定之厂商采购,其他设备之采购必须取得甲方同意并须符合标准。
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任意更改店内销售商品种类及价格,亦不得随意增减其店内设备、设
施,否则视同违约。
第五条 菜式、商的用品进货贩卖之使用
一、为维护店面共同形象,乙方店面应遵行销售甲方所规划的菜式、主食及其他之规定。
二、为维护统一形象及菜品品质,对于以下产品或物品,乙方承诺保证向甲方或甲方指定厂商采购:
(一)、该产品或其外包装印有“公司商标”的;
(二)、为甲方特制且为店内必须使用或销售的;
(三)、考虑到质量及环保等因素而必须使用的;
(四)、为维护特许经营统一形象而必须使用的。
三、除以上产品外,乙方可根据价格、质量自行选择供货渠道,但乙自行进货之原材料、产品必须
符合国家卫生防疫及管理的相关标准,否则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甲方将视乙方违约程度收取乙方5,000——10,000元(人民币,下同)的惩罚性违约金,情节严重者,甲方可以乙方重大违约为由直接解除本意向书。
第六条 柜帐的管理
一、乙方自负盈亏,但甲方有权随时稽核乙方的财务状况和营运状况。
二、甲方有权要求在乙方内安装电子设备或要求其结账台使用网络连接的电子收银机以查核乙方每日营业情况。
三、乙方应于每月5日前,将前一月之会计账册提供予甲方核对。甲方有权随时查阅乙方之会计账册、凭证等,如其有意隐匿、漏报金额,导致甲方遭受损失,乙方应加倍赔偿,且甲方有权选择按核定额收取特许权使用费直至终止意向书。
三、甲方按营业额提取特许权使用费以本意向书第十一条第二款为准。
第七条 形象维护
为维护店面共同形象,乙方承诺保证遵守以下几点:
一、店面整体整洁及经营品质须合乎甲方要求。
二、不得贩卖法令不许可之商品。
三、不得摆设赌博或游乐性之电动玩具。
四、店内员工须穿着甲方指定之服装。
三、客诉之发生不得影响公司形象。
四、不得从事其他影响公司形象及损害消费者权益之事务。
若有以上事件之发生,视同乙方违约,甲方将视违约行为轻重给予乙方书面警告或向乙方收取
人民币5000.00元至10000.00元惩罚性违约金,若在规定期限内仍未改善,则甲方可单方提前解除意向书。
第八条 广告与促销
一、甲方认为有必要时,得进行大众媒体之促销活动,乙方应于活动期间全力配合,并接受甲方有关广告与促销活动之指导与建议。
二、乙方需单店进行促销活动时,所有广告宣传之进行及活动方案,应书面呈请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批准后,方可进行。
三、广告促销费用之分摊:
(一)乙方单店进行广告促销活动时,费用自行承担。
(二)区域性广告促销活动时,由该区域内所有店铺共同分摊。
(三)全国性广告促销活动时,由全国所有店铺共同分摊。
四、乙方应无条件同意放置、摆设或张贴各项宣传甲方信息之宣传品;另对咨询甲方业务者,乙方店内人员应负责接洽,不得无故拒绝接受询问或敷衍推脱,若发现有以上情况的,视同违约,乙方同意甲方对其按照按本意向书第七条处罚方式处理。
第九条 履约保证金
一、作为本意向书签订后甲方与乙方之间发生债务及乙方忠实地执行意向书的担保,乙方于签订本意向书时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十万元。
二、不论乙方在法律上或本意向书上有无解约权、解除权,如果其退出意向书等行为,而事实上导致本意向书无法继续执行或乙方不履行本意向书义务而被解约时,除本意向书另有规定外,甲方将直接没收该保证金并有权按照本意向书的规定要求赔偿损失。
三、若乙方在签订本意向书一年内没有按照本意向书的要求开设“某公司”店的,甲方将没收乙方所交履约保证金,单方解除本意向书并并无息退还乙方所交纳加盟金。
四、若乙方在签订本意向书后由于自身原因单方要求终止或解除本意向书而没有开设“某公司”餐饮店的,甲方将没收乙方所交履约保证金,并无息退还乙方所交纳加盟金。
五、 若乙方在签订本意向书一周内没有及时向甲方加纳加盟金,则甲方将以乙方自动放弃本意向书为
由,单方解除本意向书并直接没收乙方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六、意向书期满或双方正常解除意向书后三个月内,在乙方无违约且撤除其店面招牌、工作物品等其他
与甲方相关营业象征后,由甲方无息退还乙方;如乙方有拖欠甲方款项(包括货款、特许权使用费、惩罚性违约金及其他费用),甲方可由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第十条 加盟金
一、 本意向书签订后一周内,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加盟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整。
二、该费用是乙方为开店接受甲方经营技术资产、商标初始使用权、开业技术指导的费用。
三、除本意向书另有规定之外,不论本意向书期满,还是中途解约或其他理由,乙方均无权要求甲方退还该加盟金。
第十一条 特许权使用费
一、在本意向书执行期间,作为持续使用公司商标、经营技术资产和接受甲方帮助、技术指导而向甲方支付的费用称之为特许权使用费。
二、该费用的支付方式为:自开业之日起,乙方以其店面上个月单店营业额为基数,按3%的比例提取金额(但甲方不承担乙方的亏损)每月向甲方支付该费用。如果乙方月营业额不足三十万的,甲方将以乙方月营业额为三十万为基数,按3%的比例提取
该费用。
如乙方未能按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按时提供上月营业收入报表的,甲方有权按每月二万的核定额收取当月特许权使用费,乙方不得拒绝。
三、 乙方必须在次月十日前将上个月的特许权使用费汇入甲方指定之账户,汇款手续费由乙方承担。如逾期支付,则乙方须按照每超过一天加付1%的比例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直至付清为止。如乙方拖欠该款项超过三个月,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意向书。
第十二条 月结货款
一、乙方应于次月十日前将与甲方发生之上月结货款汇入甲方指定之账户,如乙方拖欠甲方该项货款金额达两个月或虽未达两个月但已累计超过三万元,则甲方有权停止对其供货。并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欠款,保证金不足部分,乙方应于一周内补足,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意向书。
二、如甲方认为其向乙方单月供货金额已经超出三万元之范围,甲方可要求乙方另追加履约保证金或要求乙方按照其他方式结算货款,乙方不得异议。
第十三条 逾期付款违约金
一、乙方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甲方规定的加盟金、履约保证金、特许权使用费、月结货款、广告宣传费用及其他应支付的费用的,如逾期支付,则乙方须按照每逾期一天加付1%的比例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直至付清为止。
第十四条 店址选择
一、双方签订意向书后,甲方有义务对乙方所选择的店面进行商圈评估(该评估仅供乙方参考),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甲方一般情况下给予乙方店面的商圈保护范围不低于1000米(以乙方店面为中心,1000米为半径的保护范围)。
三、甲方根据地理条件和区域商业结构认为,在现有乙方店面所在地另设分店,不会发生相互竞争
关系,或因人口增加,交通变化等因素导致该商圈状况发生变化,甲方认为有必要增设分店时,甲方可自设分店或准许第三方在同一区域内增设分店,除非乙方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新店的设立会给其营业状况带来严重的影响,否则乙方不得异议。
四、本条第二款不适用于位于城市商业繁华区和准繁华区内的乙方店面。本条款“城市商业繁华区和准繁华区”适用于直辖市、省会城市、经济特区及市区人口在30万以上的其他城市。
第十五条 开店筹备
一、在乙方向甲方支付各款项,且乙方同业主签订租赁意向书后,甲方将根据乙方店面的具体情况安排开店工作。
二、乙方店面装修图纸设计由甲方负责,装修施工及装修材料由甲方指定厂商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甲方根据与乙方协商的开店进度自行安排开店组人员到乙方店处协助乙方进行开店工作。
1、该开店组成员主要包括:工程监理(1名)、开店经理(1名)、开店厨师长(1名)、办公室辅导人员(财务、人事、出纳)、专案辅导员(若干)等。
2、开店组进驻的时间、人数及撤店时间由甲方视开店进度、开店时具体情况而定。
3、开店组人员的工作任务:调查乙方店区域市场状况,协助乙方进行人员招募、培训及协助其进行开店筹备工作。
4、开店组人员开店期间的薪资、往返差旅费、食宿等由乙方承担,该费用的具体标准祥见(附件
二)。
5、为协助乙方店正常开业筹备,甲方需代为乙方配置一部分熟练员工(主要为店面管理人员及厨房技术人员,以下简称该部分员工,见附件三),该部分员工的数量及到乙方店处报到时间由开店经理视具体情况而定。
6、甲方代为乙方店配置的员工来源为甲方直营店及其他委托代为培养的分店,该部分员工的薪资水平由甲方根据其连锁体系内部的薪资制度并适当考虑乙方店当地实际薪资水平而制定。
7、该部分员工到达乙方店的车旅费由乙方承担。
8、该部分员工到达乙方店时,经乙方认可并接收后,乙方店负责人应及时为该部分员工办理入职手续。
9、该部分员工在到达乙方店前的安全责任由甲方承担,到达乙方店后,无论乙方有无为该部分员
工办理入职手续,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10、该部分员工在到达乙方店后工作的次月,乙方应按照该部分员工当月薪资的1.2倍发放给该部分员工作为当月薪资,用于弥补该部分员工在调动过程中受到的损失。
11、该部分员工在到达乙方店后,即正式成为乙方店员工,乙方有权对其进行管理、支配。
12、乙方可根据其实际情况在开店筹备期间安排人员(一般为店长、财务、出纳、人事等)到甲方处进行受训,由甲方安排该人员的培训。甲方可在其店内为该人员提供员工餐(甲方将按照每人15元/天的标准向乙方收取餐费),住宿及车旅费及其他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3、在乙方店开业前期,开店经理认为有必要由甲方派人员对该店的开业进行支援时,可在与乙方协商后进行处理;但该支援人员的往返车旅费及住宿由乙方承担,且乙方应根据其实际支援的天数向该支援人员按照其实际工资的1.3倍向其发放薪资。
14、按照一般开店程序,甲方为乙方规定店面筹备期为50天,时间从乙方店面进场装修时起计算,在这期间甲方积极为乙方开店进行筹备工作。如果乙方店面筹备期间超过50天(除因甲方因素外),每逾期一天,甲方将按照1000元/天的标准向乙方收取培训费以弥补由于开业延期所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第十六条 开业后的人员调动
一、在乙方店开业后一个月内,如出现甲方所代为其配置的人员有自动流失的,乙方可要求甲方免费为其重新调配同等职位且技术相当的员工,但该员工到达乙方店面旅程所发生的车旅费由乙方承担。
二、在乙方店开业一个月后,如果其有人员方面的需求,在取得甲方同意后,甲方可为乙方店调配
人员,但乙方需按照所调动员工月薪资的1.5倍支付给甲方作为培训费;该员工所产生的车旅费由乙方店承担;同样,如果乙方店人员经过甲方同意并经过甲方调出时,甲方应按照乙方店该员工月薪资的1.5倍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店作为培训费,该员工所产生的车旅费由甲方或其他第三方承担;
三、乙方店不得私自聘用甲方所属分店(直营店或加盟店)开除或除名的员工以及未经其所属分店同意自动离职的员工(级别在组长级以上者),否则甲方有权要求其立即改正并收取乙方人民币5000元的违约金。
第十八条 商品之售价
一、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价格销售商品。
二、乙方若不予按前项售价销售商品时,须于十五天前提出书面申请通知甲方,甲方将视乙方店面具体情况及为维护店面整体形象,商品品牌形象及市场交易秩序有权决定是否同意其申请。
第十九条 哈供货、退货及付款条件
一、乙方所需货品,可由甲方或其他方提供。但为维护商品质量,甲方指定专属厂商供应之商品不得向他方采购。
二、 开业前,乙方委托甲方代为订购货品时,应填妥定货单所需之物料、规格、数量及预定出货日等,签章后传给甲方,并先将货款以汇款方式自动汇入甲方指定之账户。
三、乙方在正常经营过程中,应该按照甲方要求提前订货并保证累计订货金额(未付款部分)不超过三万元,如乙方由于该因素导致其订购货品无法及时到达,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货品寄发后,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拒收或退回。货品配送时,如为甲方员工自行配送,乙方验收人员当面验收货品数量、质量、价格及发货单据,核实无误后收货,货品一经交付即视为乙方验收合格,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要求甲方退货。甲方委托货运公司配送,则乙方验收人员在验收完毕后,如发现发货单据及货品存在数量、质量或价格等方面的问题,应须于货品送达两日内以传真或其他方式告之甲方相关部门人员,否则由乙方自行承担损失。
第二十条 公司商标、经营技术资产及其使用的限制
一、乙方承认公司经营技术资产是属于甲方的具有特定价值的经营技术资产,受法律保护。
二、在本意向书履行期间,乙方可在其加盟店内正常使用甲方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记号的标签、招牌。
三、乙方不得在其店面以外使用本意向书中甲方同意乙方店使用的甲方商标,更不得允许第三方使用
或印制该公司商标,同时也不得超出“公司商标”所注册的范围使用“公司商标”。
四、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公司商标或与其近似的字样作为其商号或商号的一部分注册其店面
之工商登记名称,不得出售或提供给未经甲方同意的第三方使用印有与公司商标相同或近似标志的服装、容器、包装及活动媒体等用品,亦不得将其店内的厨具、菜台设备提供给其他第三方使用。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侵权责任并要求其赔偿损失,并视情况可解除意向书。
五、乙方在其店内使用公司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时,必须以公司经营技术资产为基础,按统一形象经营店铺,不得有以下行为:
1、降低公司形象,损害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行为;
2、除为乙方店铺经营而向其员工传授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及甲方有特别指示外,向第三者泄露、传递公司经营技术资产。
3、乙方为第三者模仿、拷贝、复制或协助第三者模仿、拷贝、复制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
六、甲方必须适应社会经济形式变化,对现有经营技术资产不断进行研究、完善和改进,乙方不得异议,但改进必须是善意的。
第二十一条 法令遵行及法律责任
一、乙方店开业前须办理好政府规定的各类证件;店面营业后,应依法如实缴纳政府要求的各项规费、税金(乙方店为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独立纳税),若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及行政法规之行为,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二、乙方店因违反政府法令受到相关政府机关处罚所发生一切经济上的损失与甲方无关,由乙方
自行承担,若乙方该行为影响到甲方及其他分店的正常营业状况的,甲方可视情况给予乙方一至五万元的罚款或直接解除意向书,并可要求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二十二条 独立的当事者
一、本意向书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的当事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乙方不具有代表甲方或为甲方而发生任何权力的行为,乙方店员工(包括乙方店开业时由甲方代为其配置的员工)不是甲方的员工,也不是甲方的代理人,甲方不对乙方劳资纠纷承担任何责任。
二、乙方店面的经营由乙方在甲方技术指导下自主经营,独立对外承担一切责任。
三、若因乙方行为致甲方涉讼或向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承诺将全额支付甲方为此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赔偿金以及其他所有合理的支出。
第二十三条 关于教育训练
一、乙方店开业前,必须按照本意向书的规定派人员参加甲方安排的职前训练。
乙方店开业后,必须按照本意向书的规定,自行定期安排各种培训会议及其他店务会议。
二、乙方店开业后,在不影响该店正常营业的情况下,应积极配合甲方安排其他分店人员在该店内进行现场受训场实习,乙方不得拒绝,但甲方或委训分店应参照本意向书第十五条第三款第十二项的规定支付乙方费用。
第二十四条 保密责任及竞业禁止
一、乙方无权向第三方转让甲方技术或擅自复印经营甲方KNOW--HOW技术资料予第三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甲方之营业秘密、资料、文件、公司经营技术资产予他人,否则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惩罚性违约金人民币三十万元整,并要求其甲方赔偿其因此受到的损失。
二、在本意向书存续期间或意向书终止、解除后三年内,乙方不得参与、教导、提供咨询服务或受雇、
从事、合作经营类似型态业。否则甲方有权对其提起诉讼,且乙方(含负责人、股东、受雇人)须将其因之所得之利益,给付或归入甲方所有,并赔偿甲方惩罚性违约金人民币三十万元整,且甲方有权解除意向书(如果该行为发生在本意向书执行期内)。
三、甲方按照本意向书规定提供给乙方的经营技术手册和其他文件资料归甲方所有,出借给乙方,乙
方必须负责保管,意向书终止后及时归还甲方。
四、乙方应与其受雇人、使用人、履行辅助人为相同之竞业禁止及保密之规定,并对甲方负担保密义务。
五、乙方之受雇人、使用人、履行辅助人如有违反该条款规定之义务的,乙方应将其对该受雇人、使用人、履行辅助人之赔偿请求权转让予甲方行使,其因此所产生费用(律师费、诉讼费)由乙方负担。
六、本意向书终止或解除,本保密责任及竞业禁止条款仍继续有效。
第二十五条 物品的保养维修
一、乙方店应确实保养好店铺建筑、设备及其他供营业使用的一切物品,维护公司形象。特别对厨房内物品必须经常清洗以确保安全营业,应经常检点店铺外观,养护店内外装修和其他物品,使之保持清洁和完好状态。
二、 乙方店如不能充分做好前项规定的保养工作,受到甲方相关通告后五日内仍没有改善的,甲方可委托其他第三方代为乙方做保养工作,费用由乙方店承担。
第二十六条 甲方义务
一、按照本意向书的规定协助乙方完成开店筹备工作。
二、 在乙方店面开业后至意向书期满期间,甲方根据乙方店的实际经营状况安排技术及管理人员对该店面营运状况进行不定期的稽核辅导,并对该店内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正。但乙方须为甲方到店辅导人员提供食宿,车资由甲方自己承担。
三、将每年所安排的对于分店所作的培训计划告知乙方,并如实执行,以便及时对乙方店人员进行
再培训。
三、 不断对其技术及经营管理体系进行改进,并不断的推出新的产品,以适应市场变化及更新的需求。同时甲方应不定期召开厨务会议或到乙方店对其厨师进行技术培训,使得乙方店人员技术不断得到更新。
四、 特别指导:乙方另有请托,甲方须派专人至门市服务,解决问题,所发生费用由乙方负担(收费标准祥见附件四)。
五、 当乙方店与甲方其他分店发生冲突时,甲方有义务进行协调处理。
六、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有人员需求时,甲方在收到乙方申请后,应及时帮助甲方调配人员,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二十七条 乙方义务
一、在本意向书履行期间,乙方应为甲方到其店进行稽核辅导人员提供食宿(在该店内用员工餐,住宿条件不得低于附件五之标准)
二、维护、巩固和提升公司
三、在经营过程中应按照本意向书的约定如实履行自己的义务,并积极配合甲方的工作,以达到双赢
目的。
第二十八条 违约责任
一、意向书双方应严格按照本意向书的规定,以诚信原则如实履行自己的义务,否则,即为违约。
二、任何一方费、律师费、公证费、差旅费等。
三、对于乙方违反本意向书规定的行为,或未按附件承诺支付款项的行为,甲方有权责令其限时更正,
并根据违约行为的情节,向乙方收取5,000——10,000元的违约金。如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未改进的,视为新的违约行为,甲方有权给予加倍收取违约金。
乙方的违约行为如在本意向书其他条款中已经有明确的处罚办法的,按照该条款的规定处理,对于乙方的违约行为,甲方可以根据乙方的悔改程度及补救措施等,减轻或免除处罚。
第二十九条 意向书变更、终止及解除
一、意向书的变更
经意向书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意向书。
二、意向书的正常解除
1、双方经协商,同意解除意向书的。
2、意向书到期,双方无意续约的。
3、因不可抗力而导致任何一方无力继续经营的(本条所说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战争等情况)。
4、乙方因正常经营困难,无法继续履行本意向书的,应在3个月前提出解约申请并经甲方书面确认批准的。
5、本意向书的正常解除,双方应充分协商,各不承担对方的任何损失。
6、 意向书的正常解除如果是由以上四种因素引起,甲方应在意向书正常解除后无息退还乙方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三、 乙方无权将本意向书中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其他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并有按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惩罚性违约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四、意向书的单方解除
1、乙方如发生下列各项任何一行为,甲方可书面通知其限期更正或停止其行为,超过指定期限仍无改善者,甲方可单方解除本意向书,同时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惩罚性违约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1) 乙方没有忠实地实施甲方为改善营业而提出的劝告指导。
2) 乙方按照本意向书的规定向甲方递交的财务报表等资料不真实。
3) 乙方的其他违约行为或不履行本意向书规定的义务。
2、乙方若有下列情况发生,可视为重大违约,甲方可直接通知乙方单方解除本意向书,并不退还
乙方所交履约保证金。同时甲方有按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惩罚性违约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1) 拖欠甲方各种应付款项金额达人民币五万元以上的。
2) 假冒甲方的商品或其他侵害甲方权益并造成严重影响的。
3) 未按本意向书的规定,私自增设分店、更换店内设备或违反竞业禁止的。
4) 未按意向书的规定,擅自将公司经营技术资产、设备等移往他处营业或使用的。
5) 擅自以甲方代理人或代表人名义与第三者订约、从事法律行为或从事私人行为而导致甲方权益受损的。
6) 利用其营业场所进行非法活动或有其他违法行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给甲方造成一定不良社会影响。
7) 私自转让、转移经营权或店内设备予他人,或将该店设立任何形式的担保,进行出租、典当以及其他不利于甲方行使本意向书权利的一切行为。
8) 因其服务质量或其他原因引起大量投诉或被媒体曝光批评,在社会上引起严重不良影响的。
9) 故意损害甲方或其他加分店的形象、商誉的。
10) 一年内受过甲方处罚超过三次的。
11) 其他违背本意向书之约定,经甲方认定为重大违约行为,经甲方通告其期限改正但乙方拒不理会或虽有改正但达不到甲方要求的。
3、乙方的单方解约
发生下列各项中的任何一项,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意向书,有权要求甲方退还履约保证金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1)甲方对乙方店面营运状况或店内员工连续三个月未进行技术辅导或培训的,但乙方未按时交纳特许权使用费的除外。
2)甲方被法院宣布破产的。
3)甲方有其他严重损害乙方利益或声誉的行为的。
第三十条 移交及结束处理
一、本意向书期满乙方不再续约或提前解除意向书时,乙方应立即:
1.如归责于乙方原因致使意向书提前终止或解除,乙方应赔偿甲方所受之损失。
2.不论是意向书期满还是提前解除意向书,乙方就丧失了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使用权,乙方应遵从甲方指示,无条件将店铺内外之所标示之商标、名称拆除,如乙方不主动拆除,甲方
或其委托的第三人可自行进行拆除作业,并要求乙方承担为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3.遵从甲方指示,无条件将各类营运使用规章报表、经营Know—how的相关文件资料及物品归还甲方,不得复制使用。
4.营运使用之电脑软件及各VIP会员资料,均应归还,并不得拷贝或备存使用。
5.自解约当月最后一天起15日内,乙方须交付甲方双方往来账务之结算明细表,逾期则按本意向书第十三条违约罚则处理。
6.在交付结算明细表予乙方核算后,欠款方应于10日内一次性以现金结清,逾期则按本意向书第十三条违约罚则处理。
7.乙方应登报声明,及时清理对外所欠的各种款项。
二、本条之约定,虽双方意向书关系结束,仍具有拘束双方之效力,不因意向书终止或解除而受影响。
第三十一条 通知条款
一、一方当事者通知另一方时,依下列通知地址通知:
甲方: 飒飒倔强倨傲经三等奖面通知,而对方拒收者,视为已送达。
第三十二条 合意管辖
意向书双方若在履行本意向书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起诉,管辖法院为甲方所在地法院。
第三十三条 股权约定及专职经营
一、乙方同意本意向书签订后,其内部股权应维持不变,如在意向书期间,乙方内部股权(股份)变动或转让,与本意向书签订时之股权状况相比,差别在三分之一以上时,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意向书。
二、乙方须自行或委派一人担任该店负责人,驻店专职经营。委派任负责人之人员应在店占有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份,该人员必须经甲方审核通过。专职经营之定义如下:
1、不得于其他公司任职(含专任、兼差),不论担任职务为何。
2、不得担任其他公司执行业务股东、董监事。
3、不得经营其他公司或对其他公司提供咨询、顾问服务。
第三十四条 确认事项
1、乙方声明;乙方在签署本意向书前已经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意向书及附件所有条款的含义,同意签署本意向书,受本意向书约束。
2、在签订本意向书前,甲方已经如实告知乙方,双方的关系为特许人与被特许人的关系,双方签订
意向书后,甲方利用自己的品牌及开发成型且逐步完善的经营技术以协助乙方经营,使其尽可能的成功,但甲方并不能保证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一定能达到某个程度,亦不能保证乙方一定赢利。乙方在店开设后为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有自己独立的商号和店名,完全自负盈亏,自己独立纳税与甲方无关,乙方在签订本意向书前已经对此做了足够详尽的了解。
3、乙方在本意向书执行期间使用公司的商标,因自己的经营而损害了第三者的利益时,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甲方因乙方的该行为而被索赔时,可要求乙方承担该被索赔的赔偿金。
第三十五条 意向书权利的转让
一、乙方未取得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意向书规定的任何权利、义务及店铺营业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者,亦不得将此用作担保或其他处置。
二、乙方要求转让本意向书时,应当将转让的理由、转让条件、受让人人情况等书面告知甲方,并由
甲方决定是否同意乙方转让。
三、无论根据何种情形进行的转让,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有优先受让的权利。在甲方向乙方发出优先受让的通知后,乙方不得撤消转让或变更转让价格与转让条件,否则,乙方在两年内不得进行转让。
乙方转让本意向书,受让人应当与甲方重新签订特许经营意向书,特许经营意向书使用意向书转让时甲方制定的新意向书文本,受让人按照意向书的规定向甲方交纳各项费用后,甲方将无息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但加盟金不予退还。
四、在本意向书有效期间,乙方需独立自主地经营加盟店业务,禁止以承包、租赁、合作、委托或其他任何形式将加盟店业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其他第三人经营。
五、甲方在意向书存续期间,有权将其在本意向书中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与他方,或与其他公司合并,或另设立公司承受本意向书之权利义务,乙方不得异议。但甲方应保证意向书承受方履行意向书义务时须符合本意向书之规定。
第三十六条 其他
一、本意向书自双方签字时生效,意向书期限为五年,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经双方同意可续签意向书。续约时,加盟金、特许权使用费按当时收取标准调整之,但甲方会给予乙方比较优惠的价格,甲方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则自动转为新签订意向书的保证金。
二、乙方未按本意向书规定向甲方支付各项费用前或双方终止意向书后,乙方不得用同公司商标或相
同、近似的商标装饰门面或开展业务,否则甲方将依法追究其侵权行为。
三、意向书双方任一方有意终止意向书,应提前三个月告知他方,双方在无债权债务情况下可终止本意向书。
四、意向书到期前,乙方如有意续约,应提前三个月提出书面申请,逾期将视为乙方自动放弃,意向书期满自行终止。
五、本意向书某条款的无效或失效,不影响本意向书其他条款的效力。
六、乙方店开业后,其工商营业执照上的店负责人(店法人代表、店长)与双方签约时的乙方不一致的,乙方应立即无条件通方一起连带承担本意向书内的一切法律责任,若乙方店负责人拒绝在本意向书上签字,甲方有权解除本意向书并要求该店负责人赔偿一切损失及赔偿违约金。
七、本意向书一式四份,意向书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广州市某公司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 地址(住所):
代表人: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篇12:2025年招生网点加盟合同_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推广_________的服务体系,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总则
1.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签约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授权范围:甲方授权乙方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地区)行政规划区内开设_________地区特许加盟店,店址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
3.乙方所选店址须报甲方审批,店址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搬迁,若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店址,须提前一个月向甲方申请,经甲方同意方可进行。乙方搬迁店址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其它费用开支,全部由乙方负担。如乙方擅自变更店址,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保证金及加盟金。
4.本合同中的甲乙双方均为各自独立的民事主体,招生网点是经甲方授权在规定城市的经营者,但不是甲方的全权代表,甲乙双方不存在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乙方及起招生网点无权以甲方的名义从事双方合同约定的特许经营以外的任何行为,特许加盟店的员工不是甲方的员工,甲方对其劳动关系和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条
相关费用
1.本合同签定时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特许经营权利金(即加盟费)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2.本合同签定时乙方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3.乙方向甲方订购产品或资料,应将款项汇至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上,在甲方收到款项后即与发货。
4.乙方如有积欠款项(包括贷款,违约性惩罚金时),甲方可从展示费、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抵扣。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指导乙方的经营,财务状况和服务质量。
2.甲方对招生网点执行统一的经营管理标准。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不得在招生网点内经营合同约定业务范围以外的其他业务,如在店内增加其他的业务,须报甲方批准备案后方可经营。
2.乙方应对招生网点的经营活动保持完整,准确的帐簿,帐目和记录,并接受甲方的核查。乙方于每月5日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甲方提供上月的《月营业明细表》,乙方保证所填写内容真实准确。
3.乙方在经营招生网点期间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自己独立享有和承担。
4.乙方应于该店开业前到甲方所指定的银行开设账户。
5.乙方开业后,应按甲方所订立的价格作为服务的收费标准(经甲方特别核准者不在此限),并配合甲方的季节性促销活动。
第五条
合同的继续、终止、解除
1.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下一年度合同的延续或终止申请。
(1)乙方提出续约申请,经甲方年度考核,达到所要求的标准,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权。
(2)乙方在本合同终止前二个月仍无任何申请,则视乙方放弃续约,届时甲方视情形在当地另寻合作伙伴。xx年招生网点加盟合同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1)乙方未经甲方许可私自开设招生网点。
(2)乙方未得到甲方的事先书面同意而私自转让招生网点。
(3)乙方违法经营受到有关部门处罚以致不能继续经营或损害甲方的利益。
(4)乙方损害了甲方和其它甲方授权的招生网点的名誉,信誉,妨碍甲方和其它招生网点的业务。
(5)乙方发生法人解散,营业终止,与他人合并或其他对营业权产生影响的股东构成变更等情况,而使乙方同甲方间的招生合作关系破裂。
(6)乙方向其债权人出让全部或重要的部分财产,或把店铺财产用作担保,抵押。
(7)乙方店主或法人代表受到拘留或其它刑事处罚。
(8)乙方因服务不善,导致消费者多次投诉,造成较大的社会影响。
(9)乙方有违背本合同约定的行为,经甲方通知限期改正仍不改正者。
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1)甲方法人机构解散,或与他人合并造成甲方同乙方间的特许经营关系破裂。
(2)甲方违法经营受到有关部门处罚以致不能继续经营或损害乙方的利益。
(3)甲方擅自变更营业地址,而未事先通报乙方,给乙方工作造成影响和损失的。
(4)甲方有违背本合同约定的行为,经乙方通知限期改正仍不改正者。
第六条
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另立补充合同或附件,补充合同或附件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4.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应向甲方公司所在地的地方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共2页,当前第1页12
篇13:加盟协议
协议编号:
特许人(加盟授权方):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快
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被特许人(加盟方):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快
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
特许人与被特许人本着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过充分友好协商,签订本特许经营(加盟)协议:
特许人(加盟授权方)具备的条件
特许人系依法设立、取得某某业务经营许可证,并有权在第
3.1条规定的地域范围内从事某某业务的企业法人。
特许人拥有某某特许经营权,包括注册商标 (名称及权属证书号)、企业标志 (名称、图形)、专利 (专利号)、专有技术 (名称及权属证书号)、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
特许人在中国境内拥有至少2家从事某某服务________年以上的直营店或者由其子公司、控股公司建立的某某服务直营店。
被特许人(加盟方)具备的条件
被特许人系依法设立、取得某某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法人。
被特许人具备从事某某服务的经营场所,该经营场所的地址 ,建筑面积 平方米,营业面积 平方米。被特许人应当及时向特许人提供经营场所的权属证明。
被特许人至少拥有熟悉某某服务业务的员工 名。
被特许人至少配备供某某服务使用的电话 部(号码附后);手机 部(号码附后);如遇号码变更,被特许人应及时通知特许人。
被特许人拥有不低于人民币 万元的注册资金。
被特许人拥有从事某某服务的机动车 部(车牌号附后)。
被特许人拥有与特许人某某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网络接入的设施设备。
特许经营权的授予在 (区域或四至)地域范围内,特许人将拥有的:注册商标权;企业标记权;专利权;其他权利
在内的特许经营权授予被特许人独占性使用。被特许人可以在快件揽收与派送、员工制服、经营场所装潢装饰、广告宣传及推广、等方面使用特许人已授予的特许经营权。
未经特许人同意,被特许人不得改变特许人所授予的特许经营权的相关内容,不得扩大特许人授予的特许经营权使用范围。
特许人应当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将有关特许经营权的权属证明及其他资料交付被特许人。
协议期限
本特许经营协议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任何一方提出在协议期间解除协议的,应当至少提前____日用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协议终止。
特许经营费
被特许人应当自协议生效后____日内,按以下第 种方式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
(1)自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向特许人一次性支付特许经营费人民币元;
(2)被特许人按定期于每年____月分期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元。
(3)其他方式
履约保证金
双方就履约保证金的约定,具体内容见附件1。
特许人的义务
特许人应当向被特许人提供以下 特许经营产品及服务,并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没有品质或权利上的瑕疵:
(1)完整的企业识别及管理系统(硬件及软件);
(2)统一的经营模式、某某网络使用指导及员工培训;
(3)充足、连续、保证质量的物料供应;
(4)统一的店面装潢、人员着装及设备采购;
(5)统一的广告宣传及促销支持;
(6)异地快件的运输、中转(含仓储)及派送服务;
(7)其他
特许人应当自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向被特许人提供有关经营模式、管理制度、店面装潢形式、人员着装标准、网络接入方式等有关特许经营体系的书面资料(经营手册),该书面资料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为特许人承诺的一部分。
本协议有效期内,特许人应当对被特许人或其指定的人员提供不少于 次或 次年的统一培训。
特许人在特许经营过程中,应当及时向被特许人披露有关特许经营权的重大变化、所涉及的诉讼或仲裁及其他可能对被特许人有重大影响的信息。
特许人应当自本协议订立之日起____日内,按照《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被特许人的义务
被特许人应当按照特许人订立的收费标准对外开展业务,不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
被特许人应当按照特许人订立的费用结算标准,按 (日月年)与特许人以及特许人的其他被特许人进行费用结算。
被特许人在某某服务过程中应当使用由特许人或特许人指定的供应商供应的详情单、封套等物料;未经特许人同意,不使用其他来源的物料。
被特许人遇股东、经营场所、注册资本等发生变更,遭遇重大债权债务纠纷,或发生与某某经营有关的其他事项的变更,应当及时告知特许人。
在协议期间以及协议终止后 (年月)内,被特许人及其雇员应当保守其所掌握的特许人的商业秘密;未经特许人同意,不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
未经特许人同意,被特许人不将特许人授予的特许经营权转让给第三方。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特许人同意,被特许人不使用自己的品牌从事某某服务,也不同时代理其他某某服务公司的快件派送业务,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被特许人应当按照特许人订立的服务标准揽收和派送快件。被特许人应当接受特许人对其服务质量进行的检查,对违反特许人服务标准的行为,应当予以改正。
被特许人应当按照特许人要求的时间、形式保存某某详情单等原始资料,并定期向特许人报送各种报表。
广告宣传
特许人对其品牌形象进行推广和宣传,可以向被特许人收取广告费,双方约定广告费的收取标准、数额及交付方式如下:
被特许人可以发布与其某某服务有关的宣传广告,可能涉及特许人的知识产权、经营理念、商业秘密等内容时,应当经过特许人审查同意后方可发布。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协议的相关条款。
被特许人可以在本协议订立之日起____日内向特许人提出无条件解除协议的请求。
特许人未按照约定向被特许人交付特许经营的权属证明、特许经营体系资料等相关资料,经被特许人书面催告后,特许人仍未交付或提供,导致被特许人无法从事某某服务业务的,被特许人有权书面通知特许人解除协议。
特许人的特许经营体系存在瑕疵,导致被特许人无法继续从事某某服务活动的,被特许人有权书面通知特许人解除协议。
被特许人无法达到特许人有关服务质量标准的要求,经督促后____日内仍无明显改善,已经或可能影响特许人的整体运营形象的,特许人有权书面通知被特许人解除协议。
被特许人未按协议约定交付本协议项下的各种费用,经特许人书面催告后____日内仍未交付的,特许人有权单方解除协议。
违约责任
被特许人擅自超出协议约定的地域范围揽收快件,对特许人及特许人的其他直营店、被特许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
被特许人未经特许人同意,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对特许人及特许人的其他直营店、被特许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
被特许人未经特许人同意,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特许人的商业秘密,给特许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
未经特许人同意,被特许人擅自将特许经营权转让给第三方,应当向特许人支付违约金 元。
未经特许人同意,被特许人以自有品牌从事某某服务,或者代理其他同类公司某某业务的,应当向特许人支付违约金元。
特许人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向被特许人提供经营指导、业务培训与协助的,应当向被特许人支付违约金元。
特许人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向被特许人提供特许经营体系的书面资料,经被特许人书面催告后在____日内仍未履行的,应当向被特许人支付违约金元。
特许人提供的知识产权、物料及其他特许经营产品存在瑕疵,对被特许人的经营活动造成损失的,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
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向对方进行信息披露,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对对方的损失予以赔偿。
争议解决方式
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部门或行业协会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其他
本协议一式 份,双方各持 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特许人: 被特许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篇14:房产中介加盟协议_合同范本
甲方:x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总公司)
乙方: (加盟店负责人)身份证号:
为适应日趋竞争激烈的上海二手房产市场,充分发挥双方的优势,达到团结协作,共赢发展的目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并通过总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同意乙方以加盟店方式加盟甲方。具体加盟事宜制定如下:
一. 合作方式
1、甲方是经国家工商及有关部门核准的独立企业法人总公司,乙方加盟后依托甲方成立非企业法人的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分公司。
2、双方共同到工商部门办理分公司注册登记。乙方为分公司负责人,营业执照由乙方保管使用,印章由总公司保管,乙方使用时需做登记备甲方存查。
3、乙方自行选择经营场所,承担一切经营费用支出,并享有和支配分公司经营所得。为充分发挥集体的力量,使每一条信息价值最大化,在开展房产业务中,总公司在与加盟店协商同意后可对加盟店内人员进行暂时调动或者调整,总公司有义务协助各加盟店在财力、人力、物力等方面进行优化组合,并配合制定好分配方案,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4、甲方依据本协议为乙方加盟经营提供一定的保障和支持。乙方向甲方支付加盟费、保证金和管理费等。
二.加盟相关费用支付
(1)加盟费
本协议签订同时,总公司对加盟店收取一次性加盟费 ________ 元整.
(2)诚信履约保证金
本协议签订同时,总公司对加盟店收取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_______ 元整。在合同期满时如无违规、违约和无有损公司品牌形象的,保证金无息返还。
(3)经营管理费
经营管理费按 收取。乙方应在( 月 季 半年 年)每 日前向总公司预交管理费人民币 元。甲方收费后开具收据。
三、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监管和检查乙方的经营活动,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合法经营,如乙方违反上述之规定而引起法律、经济责任和损失,应由乙方自负承担,并有权劝阻和终止本协议。
2、甲方为了开创公司的品牌,经营活动中,即讲企业经济效益的同时也要注重社会效益,公司所制定的规章制度,经营规范程序,乙方必须无条件遵守。
3、甲方负责乙方办理工商、税务、房地等各项登记手续,包括(协助)办理每年的年检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4、甲方负责统计乙方每月经营情况和财务报表,同时乙方每月缴纳实际的税费、超出部分另开发票按5.5%交纳税费(附同等额度的发票)。乙方必须做好台帐,每月25日前如实汇总给甲方,甲方将统一负责向国家按时交纳乙方税费。
5、甲方向乙方提供银行帐号、支票、发票使用权。
6、甲方统一印制并向乙方免费提供看房单、委托登记协议、买卖协议书、租赁、买卖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书范本以及有关法规、政策资料文稿,各项法规、政策等展示牌由甲方统—制作(费用由甲方负责)。
7、甲方负责定期对乙方的职工进行培训(费用由甲方负责),并负责对职工的其它申请工作(费用由乙方负责)。
8、甲方设立网站,为集中房源信息,形成规模,提高业务效率及企业形象,加快信息流通,分公司可免费享用网站平台发布信息。
9、甲方无偿每日按时向乙方提供房源信息、法律法规等相互政策等。在乙方的需要下应义务为乙方提供房产过户、贷款、等相关服务。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共2页,当前第1页12
篇15:加盟合作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授权
甲方授权乙方在 省(市、自治区) 市(地区) 县(区) 经营 。
第二条:合作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到期前60天,经乙方书面申请,享有优先续约权。
第三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适销产品,并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标准;
2、甲方为乙方提供产品及业务培训和辅导。
3、享有对乙方进行业务监督管理权利,主要为:乙方是否在约定的范围内和约定的区域内开展业务;乙方是否按加盟要求规范操作业务和店销售有非中心提供商品等。若乙方违反规定,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者,甲方不予退还各项加盟费用,并收回授权书和协议书,同时宣布作废。
4、甲方有义务就乙方提出的技术问题,通过电话、传真、e-mail等方式进行指导解答。
5、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进行市场宣传和产品形象宣传。
第四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须按甲方规定的统一标准装修和使用商标,标识及经营技术,并一次性为乙方提供装修补贴 元。
2、乙方应按协议要求向甲方及时支付合作款项。
3、乙方负责 的工作,自行开展合作范围内加盟项目,自行招聘管理人员,在指定区域自行投资开展业务活动,加盟店自身的投资、人员工资、店租、税金由乙方负责,不列入甲方结算范围,依据约定享受应得利润。乙方如有网站的,自行经营网站自行开展网络营销,发布网上广告不受区域限制。
4、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加盟合作协议、经验方法等信息知识产权的保密,不得将此擅自转让或传授他人。
5、加盟期间乙方不得擅自停止经营活动和改变经营地址,如因故停止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视为违约。
6、乙方对甲方承诺:维护甲方形象,不做有损甲方利益行为;规范经营行为,合理处理各方关系,有问题及时联系甲方解决。
7、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产品的保管、销售、结算及未出售商品的完整性、可销售性负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乙方应对商品做足安全措施和投保,如发生商品损害的由乙方按含利润价格赔偿甲方。
第五条:加盟费用
本协议签定时乙方应交纳给甲方加盟费(或信誉保证金) 元。协议期满无续约意向者,乙方十天内商品清还甲方,甲方十天内无息退还加盟费给乙方。
第六条:收益分配
合作后“ 店”所有营业额 %规甲方所有,_______%规乙方所有。
第七条:结算方式
第八条:关于违约及退约规定:
1、违约规定:如甲方违约,需返还乙方全部加盟费用;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根据损失抵扣加盟费。如违约方给另一方造成名誉、经济及其他损失的,应依法赔偿另一方损失,另一方同时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2、乙方加盟并交纳加盟费之后在合同期内不得随意申请退出,乙方在加盟前应做好本地市场调查,结合自身社会关系背景、业务操作能力依情况而定,以避免浪费双方不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
第九条:文件往来
1、甲乙双方有关重要或正式的通知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否则视为无效。
2、双方正式的文件往来,快递的形式,并符合以下要求之一视为有效:
① 盖有公章或财务章。
② 有法人代表的亲笔签名。
第十条:争议解决
对于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双方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
第十二条:乙方的公司名称变更,法人代表变更、联系地址变更、联系人变更、仓库地址变更以及其它有关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到甲方。
第十三条: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签署页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16:2025加盟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使用的有关文字定义
"公司经营技术资产":________________由总部开发、完善成型,用于焙烤食品专卖店经营的具有统一性、独立的经营技术,是公司的注册商号、商标、标志和与服务标志、模式、样式、店铺管理方式、商品陈列技术、会计系统、专业教育研修程序及有关营运的不可分割的统一系统。
"公司店铺":________________指使用属于总部所有的经营技术资产及商标的特许加盟店。
"公司商标":________________指称为公司的商标和服务标志及表示公司的标记、记号、招牌、标签、样式、及其他一切营业象征。
"公司形象":________________加盟店因使用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和商标,而使其统一性被公众广泛认识、获得了信誉,并在定型的统一形象下营运。
第二条:________________独立的当事者
1、 合同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
2、 加盟店不具有代行总部而发生任何行为的权利。加盟店职工不是总部的员工,也不是总部的代理人,总部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3、 加盟店铺的经营由加盟店自立、独立承担责任,经营决策是加盟店自行判断、自主运作的行为。
第三条:________________特许的给予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总部给予加盟店使用总部开发、完善的经营技术--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在____________开设、经营公司店铺的权利。附:________________品牌授权书
第四条:________________商标的使用承诺
1、 总部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加盟店可以使用公司商标、服务标志及这些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
2、 加盟店不得在公司店铺以外使用本合同中总部同意加盟店使用的商标。
3、 加盟店要使用总部商号的一部分或作为加盟店商号的一部分使用总部商标,须事先征得总部的书面承诺。
4、 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加盟店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公司商标。
第五条:________________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1、 加盟店只能按总部承诺的范围和方法使用公司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同时必须以公司经营技术资产为基础,按统一形象经营店铺。
2、 加盟店使用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时,不得有以下行为:________________
(1) 降低公司形象,损害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行为。
(2) 除为公司店铺经营而向加盟店员工传授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及总部有特别指示外,向第三者泄密、传递公司经营技术资产。
(3) 加盟店为第三者模仿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或帮助第三者模仿。
第六条:________________店址选择
1、 加盟店店铺设在乙处。
2、 总部不得在加盟店半径250米(直径500米)范围内自己或让第三者经营本公司品牌的店铺。
3、 因地理环境变化和其他原因,加盟店希望变更店铺地址时,可以向总部提出变更申请。
4、 总部认为变更要求的理由可以成立,应即刻作出答复,并须提供对选择新店址进行调查等必要的帮助。
5、 加盟店应按成本支付总部进行上述调查等的费用。
第七条:________________追加建店
1、 还要新建公司店铺时,必须与总部另签订以该追加建店事项为对象的公司特许连锁合同。
2、 如总部认为该追加建店要求符合经济、人才条件,而且也符合公司连锁总体利益,总部就必须同意,但总部不承认5家以上的追加建店。
3、 加盟店在签订了以该追加建店为对象的公司特许连锁合同后,应即刻向总部支付加盟管理______。
4、 前款加盟管理______包括公司特许连锁合同规定的费用和为追加建店而进行调查的费用,以及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许可所需的一切费用。
第八条:________________公司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
1、 加盟店承认公司经营技术资产是只属于总部的具有特定价值的经营技术资产,受法律保护。
2、 加盟店承认公司商标为公司连锁统一的营业象征,属总部所有。
3、 总部须适应社会经济形势变化,对现有经营技术资产进行不断地研究、完善和积累。
第九条:________________经营指导及帮助
1、 加盟店能维持经营,在开业前及本合同执行期间总部必须向加盟店传授必需的知识和经营技术。
2、 加盟店在开业前必须派遣店主和两名可以代行承担责任的职工参加总部规定的教育研修,获得经营公司店铺必需的知识和技术。
3、 开业后,如总部有研修指示,加盟店也必须按指示要求派员再次参加前项规定的进修教育,获得必需的知识和技术。加盟店承担这次培训所需的一切费用。
4、 加盟店开业前后五天,作为店铺营运入轨期,总部须向加盟店派遣本部人员进行开业和经营指导。
5、 加盟店必须参加一年两次的定期总会及总会召开月以外的定期经营月会和临时经营者会议。总部应提前三周通知开会日期。
6、 除经营者会议召开月以外,总部每月向加盟店派遣营运负责人进行指导。
7、 加盟店在接受总部营运指导时期,经经营者或店长同意,允许总部派遣的人员进入店堂内检查加盟店的全部经营情况。
8、 加盟店在接受总部营运指导时期,允许总部的代理人及总部人员检查加盟店的商品库存。
9、 总部根据教育计划,随时培训、教育加盟店雇佣的店长和职工。
第十条:________________店铺开发相关事项
1、 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店铺结构和内外装饰必须符合总部规定的标准。
2、 装修队选择可以由乙方负责,店铺设计、装修监督指导,由总部派人执行。
3、 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同意店铺的设备、装置、用具、招牌等的规格符合总部规定的样式。
4、 为了集中采购以降低成本、获得利益,加盟店同意从总部指定处购买营运必需的设备、装置、器具、用具、招牌等物品。
5、 对于加盟店的店铺改造、购置设备等的申请,总部要作认真研究,并与加盟店协商、协调,决定样式、品位、品质,帮助实施。
6、 对于营运必需的包装材料、票单、封口袋、提货袋、标签及其他附属材料、消耗品,加盟店同意使用总部指定的产品,同意从总部指定处购买。
7、 上述所列各项的购买资______由加盟店负担。
第十一条:________________促销
1、 总部要计划和实施,以维护公司连锁全体利益为目的宣传、促销活动。
2、 加盟店要单独或与其他加盟店共同进行宣传、广告、展示等促销活动,必须事先向总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活动的内容和进行的方法,征得同意后才能实行。
第十二条:________________协助销售
1、 总部对加盟店的销售进行以下帮助:________________
(1) 推荐进货渠道。
(2) 推荐进货品种、品目。
(3) 对设定标准零售价格提出建议。
(4) 提供总部和进货单位收集的有关销售情报。
(5) 提供有关促销的各种资料。
2、 加盟店同意,与总部推荐的进货对象交易时使用总部指定的合同书,缔结长期交易合同。
第十三条:________________进销价格的设定
1、 加盟店要努力做到按总部推荐的商品进货,按总部建议的零售价格销售。
2、 总部建议的零售价格与本地区实际不符,加盟店要向总部告明情况。总部应根据公司形象的统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处地区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向加盟店提出与其实际相符的价格建议。
3、 加盟店要从非总部推荐的进货单位采购时,应事先书面向总部说明理由,征得总部书面同意。
第十四条:________________加盟管理______
1、 加盟店于签订合同的当日向总部支付加盟管理______,以后每年同日向总部支付。
2、 加盟管理______ ________万元,用于为加盟店开业而接受总部经营技术资产、商标使用权等特许连锁费用及支付总部用于为加盟店开业而进行的市场调查、开业指导、培训教育的费用。
3、不论是本合同期满,还是中途解约或其他理由,都不归还加盟______。
第十五条:________________保证______
1、 作为合同签订后总部与加盟店之间发生债务及加盟店忠实地执行合同的担保,加盟店须在本合同签约时向总部预交的保证______。
2、 以用此保证的全部或一部分,充抵加盟店拖欠的债务。加盟店在接到总部的充抵通知后,须马上向总部支付与被充抵数额相同的现______,补充保证。
3、 保证______ ________万元,不计息,合同签订后七日内向总部支付全部款项。
4、 除用于充抵总部债务外,加盟店不得对保证______作其他任何处理。
5、 不论加盟店在法律上或本合同上有无解约权、解除权,如果其退出合同等行为,而导致事实上本合同无法继续执行及因加盟店不履行本合同义务而被解约时,可以没收加盟店的保证______充抵违约______。
6、 合同期满或解除合同后,在加盟店撤除公司的全部招牌、工作物品等其他营业象征后,总部应归还加盟店全部保证______。
第十六条:________________
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公司总体进行的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产生的费用的实际负担______额。
第十七条:________________
加盟店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总部规定的加盟管理______、加盟保证______、广告宣传分担______等债务时,按每超过一天加付3%的比例向总部支付拖欠损失,直至付清为止。
第十八条:________________商品、服务的质量管理
1、 加盟店要保持售出商品质量和服务的均一性,提高公司形象,加盟店的营业方法必须遵守总部提供的经营手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2、 总部要定期和不定期地以书面和其他方法对加盟店进行进货管理、销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识、卫生管理、员工管理、会计处理、店铺经营管理、店铺保安等各方面的指导,提供有关信息,帮助加盟店实施标准化管理。
第十九条:________________物品的保养和维修
1、 加盟店要切实保养好店铺建筑、设备及其他供营业使用的一切物品,维护公司形象。必须经常清洗、检点店铺建筑外观,养护内外装饰和其他用品,使之保持清洁和完好状态。
2、 加盟店如不能充分做好前项规定的保养工作,且在受到总部相关警告后的5日内仍不见改善,总部可委托第三者做保养事务,所需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3、 加盟店同意,在总部认为有必要时,总部人员可随时进入店铺建筑、停车场,检查店铺、设备的保养状况。
第二十条:________________账簿等的制作
1、 为使加盟店和总部双方准确把握加盟店的经营情况,加盟店要按总部指定的格式制作和保留以下文本:________________
(1) 票据和表单。
(2) 营业报告书(每天制作)。
2、 加盟店每周向总部递交一次一周的每日营业报告书。
3、 总部和总部任命的注册会计师可随时在营业时间,调查第1项所列的账簿,加盟店应主动向总部提供相关文件、协助调查。
第二十一条:________________盘点
1、 加盟店要定期进行库存、销售款、收到支票、汇票及消耗品的盘点清查工作,准确把握经营情况,及时报告总部。
2、 总部认为加盟店盘库结果、盘点报告书和营业报告书不准确,要随时通知加盟店,并提出改正劝告。
3、 如遇前项情况,总部可以同加盟店一起共同进行盘点作业,以保证结果的准确性。
第二十五条:________________决算文本
1、 加盟店应在总部指定的注册会计师的指导下制作税法要求的会计年度决算申报书。
2、 加盟店在每年向税务所递交税法要求的最终申报书及其附件时,应同式一并递交总部,修改最终申报书时也同样。加盟店收到税务所要求更改或确认事业收入的修改通知后也必须将通告同式递交总部。
3、 加盟店的最终申报书及决算书与按营业报告书为依据制作的决算书之间发生不一致时,加盟店应以营业报告书为准修改决算书。如因此而损害了总部的应得利益,则必须作出合理赔偿。
第二十六条:________________专心营业义务
1、 加盟店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必须全力以赴提高该店的营业成绩。
2、 除非得到总部的书面同意,加盟店不得从事其他经营项目。
3、 加盟店须严守总部指定的营业日和营业时间从事经营。营业日为一周七天制,无休息日。开店时间为上午 点以前,闭店时间为晚上 点以后。每天的营业时间应在12小时以上、24小时以内,
第二十七条:________________守密义务
1、 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总部不得向第三者展示加盟店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及其他有关资料和有损于加盟店利益的情报。
2、 加盟店不得向第三者泄漏总部按合同规定提供给加盟店的经营技术资产秘密及有损于总部利益的情报。
3、 加盟店有责任保证其职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项秘密。
4、 前三款规定的总部和加盟店的守密义务在合同期满后仍然有效。
5、 总部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加盟店的经营技术手册和其他文件归总部所有,出借给加盟店,加盟店须负责保存,合同终止后即刻归还总部。
第二十八条:________________禁止毁誉义务
加盟店不得损害总部和公司其他连锁店的声誉、信誉,不得妨碍总部和其他加盟店的业务。
第二十九条:________________纠纷报告义务
1、 加盟店营运中发生诉讼、争执或其他纠纷时,须及时报告总部。
2、 如加盟店营运中发生纠纷,总部以维护公司事业为目的,可随时指示加盟店付诸法院,或采取其他措施。加盟店______从总部决定。
第三十条:________________合同期限
1、本合同的期限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店铺开业后满3年(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满前3个月,经总部和加盟店双方同意,可以更新合同。
2、更新合同为本合同期满终止后接续成立的新合同,加盟店须再支付加盟管理______,本合同的保证______可充作更新合同的保证______。此种情况下,加盟店不得要求总部归还保证______。
第三十一条:________________合同的解除
1、 加盟店发生如下各项中任何一项行为,总部可对加盟店规定期限,以书面形式劝告加盟店终止或改正其行为。超过指定期限无改善,总部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1) 加盟店没有忠实地实施总部为改善营业而提出的劝告指导。
(2) 加盟店按本合同规定向总部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决算书等文件不真实。
(3) 加盟店拖欠需交总部的加盟管理______和预付______及其他债务。
(4) 加盟店拖欠总部推荐的进货单位及总部指导对象的债务。
(5) 加盟店的其他违约行为或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2、 加盟店发生以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行为,总部可不作预告而解除合同。
(1) 加盟店受到临时查封、临时处分、拍卖处分、滞纳税处分、破产、审查、特别清产核资等处分,使接受合同更新申请的总部同提出申请的加盟店之间的经济信赖关系破裂,或加盟店自己宣布破产、协议出卖或整顿店铺、特别清算与申请新企业。
(2) 债权者开始收理资产、负债的全面管理和整顿。
(3) 受到______的拒绝受理汇票的处分。
(4) 加盟店未得到总部的事先书面同意而私自出让营业权。
(5) 加盟店未得到总部的事先书面同意而私自出让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设立担保权或对店铺进行其他处置。
(6) 加盟店向其他人泄漏公司的经营秘密,或让他人使用或向他人提供信息手册资料。
(7) 加盟店损害了总部、公司连锁店的名誉、信誉,妨碍了总部或其他加盟店的业务。
(8) 发生加盟店店主死亡、法人解散、营业终止、与他人合并或其他对经营权产生影响的股东构成变更、剧烈的组织变动、企业管理层变动等情况,而使加盟店同总部间的经济信赖关系破裂。
(9) 向债权者出让全部或重要的部分财产,或把店铺财产用作让渡担保。
(10)加盟店店主或加盟店代表受到拘留或其他刑事处罚。
(11)加盟店店主或加盟店代表被宣告为禁业者或准禁业者。
(12)加盟店退出公司事业者或将其营业委托他人,从全部经营或实际重要部分退出或放弃店铺经营超过10天以上。
(13)加盟店店铺建筑丧失。
(14)加盟店店铺建筑等使用权丧失。
(15)法院、政令规定加盟店终止营业。
(16)加盟店在签订本合同一年以后仍未开业。
3、 总部发生以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事由,加盟店可对总部规定两周以上的期限,以书面形式敦促总部确实停止该行为,履行规定的义务。如总部在规定期限内仍不履行规定义务,加盟店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 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2) 其他违约行为。
4、 发生如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事由,加盟店可不作预告单方面终止合同。
(1) 总部申请破产、特别清算、清算或法院宣布特别清算和清算。
(2) 总部损害了加盟店的名誉、信誉或妨碍了加盟商的事业开展。
(3) 总部退出公司特许连锁事业者的地位,或放弃该事业。
(4) 法令、政令规定总部废止连锁事业。
(5)加盟店店铺建筑丧失。
(6)加盟店店铺建筑等使用权丧失。
(7)法院、政令规定加盟店终止营业。
第三十二条:________________协商解约、中途解约
1、 只要加盟店和总部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可随时终止本合同。此时总部收取一半的保证______,剩余一半在加盟店撤除所有表示公司的招牌、物品和其他营业象征一年后归还。
2、 加盟店提前3个月通知解约,并付清了加盟管理______、广告宣传分担______和其他由总部代行负担的一切债务,同时明确放弃归还保证______的要求时,本合同在加盟店预告期满后便告终止。这里加盟店不能用保证______充抵由总部代负担的债务。
3、 有第三十一条第1、2款中的任何一款事由的加盟店,不能行使前项解约权。
第三十三条:________________招牌、商标等的撤除
1、 无论合同期满还是中途解约,本合同一旦终止,加盟店就失去了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使用权。
2、 在前项的场合,加盟店必须自行撤除公司招牌,从建筑物和其他设备、用品上消除公司商标、服务标志和特定名称等一切营业象征。
3、 如加盟店不主动撤除,总部或总部代理人可以自行进行撤除作业,并要求加盟店负担为之产生的一切费用。
第三十四条:________________禁止竞争
1、 加盟店保证,如遇前条第1款情况,不再使用相同的或类似的,或容易引起混同的商标、服务标识、特定名称等营业象征和公司经营技术资产,不发生有损于其他公司加盟店利益及会造成营业混乱给总部带来麻烦的行为。
2、 当总部发现并通知了加盟店有前项所列的违约行为时,加盟店须立即终止该行为。
第三十五条:________________物件的归还和债务清算
1、 无论任何理由,本合同终止时,加盟店均须放弃使用总部授予的物品使用权,并及时将物品归还总部。
2、 终止时,除本合同特别规定者外,当事者双方均须及时结清所欠对方的一切债务。
3、 加盟店在本合同终止后,须及时消偿欠总部推荐的进货对象的债务。
第三十六条:________________营业的让渡和承继
1、 加盟店未事先征得总部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店铺营业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第三者,不得将此用作担保和其他处置。
2、 总部认为加盟店已不能再继续营业或因明显的困难而有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时,为保持加盟连锁店的运营,总部可以临时接替营业。待本部确认加盟店可以重新经营后,应及时把经营权归还加盟店。本部接替经营期间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均属加盟店,本部代行营业所产生的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3、 如加盟店希望出让或出租店铺时,总部可优先接受店铺建筑或接替、承租。
4、 遇上款情况,总部和加盟店可以通过协商,规定让渡价格和租赁______,协商意向不能成立时,可用鉴定的让渡价格和租______作价交易。鉴定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第三十七条:________________名义责任
1、 加盟店使用公司的商号、商标、服务标识,因自己的经营而损害了第三者利益时,由加盟店主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总部不承担名义责任。
2、 总部因加盟店的行为而被索赔责任时,可要求加盟店负担被追索的赔偿______。
第三十八条:________________遇不可抗力的免责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均不向对方承诺因罢工等其他劳资纠纷和暴动、天灾人祸、行政机关的措施及其他超越合理控制限度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负担。
第三十九条:________________保证
1、 加盟店为开业而从______融机构贷款形成的债务,如由总部提供保证或物质担保时,加盟店和总部必须另签债务担保合同。
2、 如遇上述情况,加盟店必须向总部提供物质担保。
第四十条:________________保证债务的消除
不论任何理由,本合同终止时,如加盟店还负担着开业之初和此后用总部的保证或物质担保,接受______融机构提供的用于购置设备和充作其他费用或因新建、改建而发生贷款债务时,必须即时归还贷款,解除总部的债务担保责任。
第四十一条:________________损害赔偿
1、 总部违约给加盟店造成损害时,不论本合同存在与否,须向加盟店赔偿损失。
2、 加盟店违约,总部因此而解除合同时,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相当于保证______两倍的损失赔偿______。
3、 无论加盟店在法律上或按本合同规定有无解除权、解约权,因其退出合同等行为造成事实上合同不能继续时,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相当于保证______两倍的损失赔偿______。
4、 本合同剩余期限不足一年时,本条第2、3款的损害赔偿额,按剩余月数乘以保证______的月平均数计。
5、 在加盟店违反合同给总部造成损害而总部不解除合同的场合下,加盟店亦须向总部赔偿损失。
第四十二条:________________合同的变更
经双方当事者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
第四十三条:________________连带保证人义务
连带保证人与加盟店连带承担加盟店在合同中承担的一切财务债务。
第四十四条:________________付保义务
为保障公司连锁店事业,防止万一的事故和损害,加盟店须就总部指定的物品按本部规定的险别和保______投保。
第四十五条:________________受理法院
本合同发生纠纷交付法院审理时,总部所在地法院为初审专属受理法院。
第四十六条:________________确认事项
在签订本合同前,总部要向加盟店详细说明加盟店开展经营事业成功的可能性及合同内容,要获得加盟商的充分理解。
加盟商应理解和同意以下事实:________________在总部说明中所展示的各种资料只是说明成功的可能性,并不是对加盟店经营事业的获利承诺。
第四十七条:________________协商
对本合同规定的及未规定的事项如有疑问,由当事者双方本着发展事业的愿望,坦诚地协商解决。
以上合同一式二份,当事者双方署名盖章后各执一份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________________ 法人:________________
篇17:加盟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共同推广__________美容高科技产品的共识,双方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和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合作协议如下:
一、经销产品及期限。
1、 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______型连锁加盟店,______级代理商,在______省
______市______区经营____________产品。
2.协议期限:_________自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署起有效,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若协议期内无违反协议的情况发生,且协议双方均无异议,则协议自动顺延一年。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给乙方开业配送市场价人民币______元的产品,价值______元的设备,价值______元的开业礼品,乙方按送货单签收。
2. 甲方按商品统一零售价的______向乙方供货(甲方保留因国际市场材料价格导致相应调整供货价的权利)。
3.甲方确保提供的产品的质量,产品保质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概由甲方负责。
4.甲方有新的产品推出应优先由乙方在该区域代理。
5.乙方开业期间甲方可派员上门培训,差旅费和工资由甲方承担,住宿则由乙方提供。
6.乙方按月销售回款额达______元时,甲方给予______元的奖励。
三、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获得区域经营甲方指定产品的权利。
2.乙方提供在当地工商部门核准经营的相关文件和本人身份证明。
3.乙方于签约后一次性支付配货押金的 %、实际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作为加盟订金(如乙方违约此订金不退还),余额_______元人民币在签约后10天内一次性付清,合同才正式生效。
4.如属代理商,乙方首批进货额(以实际回款计算,下同)为人民币______元,月进货额最低为人民币______元。合同签订半年内,乙方区域招商不足3家;或连续________个月无进货时,甲方将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5.乙方发展的下属连锁加盟店如由甲方签订合同,统一安排开业,每发展一家,甲方奖给乙方奖金人民币________元,其产品由乙方按规定的价格供应。
6.乙方销售上述产品时仅限于第一项约定的地区范围内。若乙方有跨区销售行为,一经证实,甲方将会把产品收回,并处以罚款。
7.乙方在销售上述产品时其零售价上下浮动不得超过甲方零售价格的15%,批发价不得低于甲方给乙方的供货价。
8.乙方对甲方的定期或不定期对账工作,必须积极配合,并将每月营业情况传回甲方以备研讨及宣传。 四、乙方销售奖励。
1、基本月奖 :_________
甲方按乙方月销售额可支付:_________
(1)直接人员提成5%;
(2)店长提成3%。
2、月附加奖:_________ 乙方月订货金额(按回款计算)达________元,可附加返利____%;乙方月订货金额(按回款计算)达________元,可附加返利10%。
3、年终奖 :_________乙方年订货金额(按回款计算)达________元,返利____%;达________元,返利____%;达 ________元或以上的,返利____%。
五、产品收发货及费用
1.甲方发货实行款到发货,按订货单和汇款单发货。
2.乙方在收货后3天内对产品进行验收,验收以甲方发货单为准,如有少发或错发情况,附在发货单上传回甲方核查补发:_________如无误,乙方需签单收货,并将单据传回甲方。如甲方在货到乙方10天后仍未收到乙方验收单据,则视为该批货品乙方全部验收入库。 六、退换货制度。
1、因产品在保质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经卓智公司同意确认后,给予无条件退货,运费由卓智公司承担。
2、因代理商、经销商订货计划性不够,未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出货或销售不力造成产品积压需要退换货的,按以下规定执行:_________
1)、退货比例不得超过上季度进货金额的10%;
2)、退换货前须将详细的退换明细以及退换原因传真至公司,经卓智公司批准后再将退货发出,否则卓智公司有权不予收回;
3)、退货的产品必须内外包装完好,已开启或残缺致影响二次销售的不予退换;
4)、退货应附产品清单明细,以便双方清点核对,若实点数与退货清单有出入或产品质量检验有异的,以卓智公司清点数作实,卓智公司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代理商、经销商;
5)、退回之合格产品,以该批产品发货时间为准,按以下标准给予打折作价退换:_________ 3个月以内的,按原价调换; 4个月以内的,按原价8.5折调换; 5个月以内的,按原价7.5折调换; 6个月以内的,按原价6.5折调换; 超过一年的,不予退换;
6)、收取退货运费由经销商承担;
7)、由于外彩盒残旧影响销售,需要更换的,经卓智公司审核同意后统一按成本价换发。
七、违约及其责任。
任何违反以上条款的行为均视为违约:_________在合作方没有违约的情况下单方面终止合同的一方也视为违约,在合作单方违约的情况下,守约方可即时终止合同,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标的20%的违约金。出现不可抗力因素可另行协商处理。
八、特别约定
九、其它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协议,并自觉维护双方的各自利益和共同利益,保守相应的商业机密,本协议任何条款不得而泄露第三方;
2、本协议的订立、效力、修改及终止均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布的法律管辖;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
营业证号: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
篇18:商铺加盟合同
甲方;___X快递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现有甲乙双方本着壮大“___快递”品牌,完善“___快递”服务网络的原则,重复上级总公司上海“___快递”品牌的拥有人“上海___快递有限公司”的同意,经双方协商一致,制定如下承包区加盟协议;
1. 由甲方担保“___快递”品牌的拥有人“上海___快递有
限公司”申请开通___快递服务有限公司( )分分司使其成为“___快递有限公司”在甘肃省市( )县的特许营业单位,乙方作为承包区网点在“___快递”网络中运行。
2.乙方必须提供给甲方相关的且真实的申请资料;
1.___快递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照片(4张)
3.经营场地证明复印件(租用合同或有产权证明)
4通讯号码
5其他配置及经营必须的交通工具和办公设施。
3.本合同期限为叁年,从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提前终止或续期。
4.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缴纳风险抵押金20000.00元,分分司管理费1000元1年,合计所有费用人民币21000.00元(大写;叁万贰仟元整)。
5.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上海___快递公司”的管理,营业期间严格按照“上海___快递有限公司”和甲方的操作要求,规范操作、规范服务,具体条款见“___快递有限公司”的规章制度和网站E3内部事务栏。
6.乙方必须及时向甲方支付由甲方为其代付的中转费用。
7.涉及快递的发运时效、方式,乙方必须听从甲方的统一安排,双方及时安全的发运快递,(包括及时接发货物),否则按“上海___快递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8.与上级总公司之间的派送费用、延误费用、遗失费用、破损费用、管理费用、处理费用等相关费用,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即时结算和支付,不的拖欠。
9.乙方在经营中需要停止营业或退出“___快递”网络,必须事先向甲方提出申请,在经过甲方同意后,按甲方的要求进行善后处理才可以停止营业或退出“___快递”网络,并退还乙方协议第四条规定的网络风险抵押金。
10.甲方负责给乙方提供人员培训,并提供必备的上网软件及物料。甲方有义务为乙方的正常运营提供“上海___快递有限公司”允许范围内的网络支持。
11.乙方经甲方同意向其他方转让特许经营权的,原来向甲方支付的服务保证金在转让方和受让方之间结算;甲方认为受让方经营风险增大的,甲方可以向受让方追加风险保证金,受让方未按照甲方要求支付新增加的保证金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2.甲方和乙方在法律上和财务上为独立的经营主体,相互之间不承担连带责任,而合同双方亦不会因本合同而变为任何形式之合伙关系。甲方因乙方的原因承担连带责任的,在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后,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
13.甲方为乙方提供并办理的有关乙方经营所需的证照及分公司资质以及年检,并不影响乙方在法律和财务上的独立性。如乙方办理法人经营资质应提前告知甲方,由甲方出具材料,乙方负责人注销原甲方分公司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乙方负责人、经营资质及场地等的变更不影响本加盟合同的履行。
14.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甲乙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本合同的相关条款。
2.乙方转让特许加盟单位,须经甲方事先考察和书面同意,乙方应当按甲方的规定标准,缴纳公司网络发展基金;乙方应保证第三方无条件接受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款条。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的;不能满足___快递网络对该特许经营区域的服务需求的;不服从网络管理,内部管理不善严重损害网络体系的;跨区域经营的;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擅自全部或部分转让本合同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注册商标及有关标识的所有物品,并继续履行完终止合同前的未尽义务,甲方有权要求其赔偿因未履行未完全履行义务而造成的损失。
15.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部分或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义乌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16.本合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章。如产生有关本合同的争议,甲乙方应协商解决,协议不成应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7.本协议为甲、乙方自愿签订,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总公司一份,自签字之日起执行。
甲方;___快递服务有限公司
法人或代表;
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
乙方; 法人式代表; (签章) (签章) 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
篇19:产品特约经销合同
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中国,由合同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达成,按双方同意的下列条件发展产品经销业务,维护产品经销网络:
1.合同双方:
1.1(甲方)公司住所地: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乙方):________________
公司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指定与接受
2.1甲方指定乙方为本合同第3条约定的“经销产品”在的特约经销商,从第4条所列区域的顾客中从事“经销产品”销售业务,乙方接受上述指定并依本合同承担义务。上述指定并非地区独家经销商。
2.2本条指定的期限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期限届满前双方可协商续展本合同。
2.3公司须按实际情况详细填写“AA特约经销商登记表”,并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发生变更时须书面通知甲方备案。
2.4双方的任何一方对另一方的经营风险不承担责任。
2.5乙方应遵守有关产品销售的法律规定,依法办理有关许可和手续,并承担相关税费。
3经销产品
3.1本合同约定的经销产品包括下列产品: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甲方有权更改产品类别、技术指标且无需提前通知。
4.经销区域:仅限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进货:
5.1乙方提前三日提出订货要求,经甲方确定托运时间,当次买卖合同成立。
5.2甲方应按照约定的价格、数量、时间、方式交付产品,乙方应及时支付价款,提取产品,货款应在提货前或提货时全部付清。
6.质量保证:甲方保证质量,如出现质量问题影响销售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告知(告知时间应在一个月内)予以查实后,可以退货、重发,造成损失的予以赔偿。
7.经销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运输:
8.1甲方代办托运。
8.2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千升(吨)以上双方共担。
9.调换:合同有效期内,提货一个月内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为其提供产品品种,包装调换服务,但运输由乙方负责。
10.返利:
10.1乙方销售额达到相应数量,甲方进行返利。
10.2返利比例及支付时间按照《返利鼓励表》(附件3)规定执行。
10.3乙方具有违反本合同第12、13、14条情形的,不予返利。
11.销售定额:乙方本年销售定额为升,销售定额完成且无严重违约行为,其特约经销权应在下一年持续保证。
12.经销网络:乙方应规范经营,不向非经销区域窜货。
13.销售价格:乙方按照《产品销售价格表》(附件4)执行销售价格,不低价倾销。
14.产品标识与商标:
14.1乙方不得自行改换产品标识。
14.2非经甲方同意,不得以甲方或甲方办事处名义开展业务和对外承诺。
14.3乙方不得在任何非甲方产品和资料、包装上使用“AA”商标或标识。
15.宣传:乙方宣传应与甲方保持一致,乙方广告宣传应留甲方备案。
16.市场监督与管理:
16.1甲方有权对乙方市场经营运作进行检查和监督,并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市场指导和处理。
16.2甲方有权对销售价格、区域经销等经销政策进行更新与调整,但应维护乙方利润空间。
17.不称职处理:乙方出现以下情况,甲方有权酌情予以警告,暂时停货或撤回指定(解除合同)。
(1)年终未完成销售定额且相距甚远。
(2)市场开拓消极松懈,销售定额自授权之日起三个月未完成__________%,五个月未完成__________%.
(3)向其他区域窜货、低价倾销或有其它危害甲方企业或产品形象,严重影响市场网络发展的行为。
1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甲方出具“特约经销商授权书”后生效,有效期年,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应严格遵守。
19.合同终止:
19.1乙方有权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9.2双方协议终止本合同或一方依本合同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同时返还“特约经销授权书”并停止一切有关销售活动。
19.3合同终止时乙方存货仍可销售,但受本合同第12、13、14条约束。
19.4合同终止不影响双方关于返利支付等结算条款的效力。
20.其它事宜:
20.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0.2本合同附件需盖章有效,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0.3本合同不得转让。
21附加条款: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盖章)
签署人:_________签署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篇20:餐饮连锁特许加盟合同
甲方(被代理人):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代理人):
联系方式:
地址:
鉴于甲方系?“__________”品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之合法的代理授权企业。为本着共同发展、繁荣市场的精神,甲乙双方根据《_____》之有关规定,就授权乙方在一定期限内进行“__________”品牌对第三方的开展品牌代理、授权使用事宜,特制定本合同。
第一条?主体资格明示
1、乙方与第三方签订合同,或对外签署对甲方有法律约束力的重要文书时,必须向对方出示有效授权文件,并说明所涉事项的授权权限以及授权期限。乙方不得超越权限代表甲方签订或做出任何合同或承诺,绝不能做出让第三方混淆的意思表示。
2、乙方超出授权范围的一切行为,均系乙方之无效代理,乙方应自行负责,与甲方无涉。
第二条?代理品牌
1、甲方将已注册的使用在餐饮服务项目上的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乙方进行代理。
2、乙方若为从事代理活动所必须的宣传、广告、促销活动、展示等方面需使用注册_____的,必须事先经过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使用。
第三条?合同期限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计____年。若任何一方欲于代理期限届满后继续合作,须在本合同期满前____个月提出,并另行订立书面合同。
第四条?授权代理区域
1、仅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XX区域内。
3、若乙方未停止违约行为,或是未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单方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区域代理金
1、履约保证金
(1)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日内,乙方应一次性将履约保证金,即人民币_________?元支付至甲方,以确保本合同的完整正当履行。
(2)本合同履行期间,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或有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违约情形时,甲方可要求从保证金中充抵,不足部分可要求乙方继续偿付,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_____日内补足保证金并缴足欠款、违约金、赔偿金等。
(3)本合同终止时,甲方得先行以保证金充抵乙方之欠款、违约金、损失赔偿金等。若保证金有余,甲方在确定乙方对外授权的各项权利已依本合同相关约定撤除完成之日起____个月内,将保证金余额无息返还乙方。
2、基本代理金
(1)基本代理金共计:________元(人民币);
(2)付款方式:
第一次:本合同正式签订后_____天内,乙方向甲方支付60%的代理金,即人民币_____元;
第二次:乙方成功于代理区域内开发出第一家经营店的_____天内;或者自双方签订本合同日起_____个月内,向甲方支付剩余_____%的代理金,即人民币_____元。
(3)除非甲方书面同意,否则该基本代理金一经支付,乙方不得要求返还。
3、授权使用管理费
授权使用管理费根据乙方在代理区域内所开发并实际开业经营的店铺数,以每家店_____元/年的价格支付给甲方。
4、品牌使用费
根据甲乙双方约定开店数量,每超过一家,乙方需另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元品牌使用费。
5、区域代理金支付方式
第六条?权利瑕疵担保
甲方保证其对注册_____拥有完整的使用授权,该_____系依法获得中国国家_____局核准注册_____,绝无侵害他人权利的事情。
第七条?质量保证
甲方有权监督或指定第三方监督乙方所从事的代理项目及各经营店的经营质量,乙方应当保护并加强代理品牌信誉及甲方的商誉,不得损害其利益。
3、乙方代理的各经营店之实际经营项目应与该店铺取得的营业执照上的范围一致,乙方不得在实际经营中随意变换范围。
4、乙方代理的各经营店之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营业地址等需要经过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变更。
5、乙方应保障按时向甲方提交各经营店月营收支报表等数据,并保证提交内容的正确性和真实性。
6、乙方代理的各经营店内,不得贩卖法令禁止的商品,不得使用或贩卖未经合法授权或不当的商品,不得提供违法的服务及摆设相关设备。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7、乙方应保证其代理的各经营店内的工作人员,穿着甲方指定的服装,保证其统一性。且相关工作人员在提供服务时,在乙方所代理的店铺内,不应有不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吸烟、引用含酒精的饮品等。
8、乙方与受权第三方订立的品牌授权使用合同、采购等各种合同,应向甲方要提供复印件备份。在本合同期内,若乙方擅自变更前述合同,或是前述合同终止的,甲方认为该情况影响其代理品牌的,可单方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9、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有权对约定的、乙方应遵守条款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应予以配合。
为保证授权经营的品质,乙方对于授权区域内各经营店所经营商品之采购及销售,应遵守下列规定: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允许或利用各授权经营店部分场地或柜台经营本合同约定内容以外之时也或活动,或销售非甲方指定之商品。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向甲方采购之食品材料、包装材料等转卖予第三人或使用于非签约店。
第九条?广告宣传促销
1、甲方提供所有促销活动及结盟经营活动,乙方及代理的各经营店须配合遵守执行。
2、乙方及代理的各经营店,必须遵行甲方所指定的全部行销活动,相关费用由乙方及其代理的各经营店自行负担。
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自行从事任何广告、宣传、促销活动。如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之活动内容及广告、宣传、促销之印刷品等应事先送交甲方审查,经甲方书面核准后,始得散发、刊登或播放。乙方经甲方核准从事前述活动之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4、如乙方违反本条约定的,乙方应支付甲方人民币_____元违约金,且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之相关约定解除合同。
第十条?代理_____的使用及保护
1、乙方应要求各经营店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规范使用代理标识:
(1)必须在各代理经营店内外的醒目位置悬挂“_____”字样的招牌;
(2)必须在各代理经营店内外的适当位置悬挂、张贴代理标识;
(3)必须在各代理经营店内及相关产品上、服务中使用代理_____。
2、代理_____的保护
(1)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式扩大代理_____的使用范围,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有以下行为:
①?不得将代理_____与其他_____、商号或标识组合使用;
②?不得在本合同以外的事业或项目上使用代理_____,及其他与代理_____类似的名称或标识;
③?不得使用与代理标识相同或近似的名称或标识成立商号或公司,且不得授权本合同之外任何第三方使用行为发生;
④?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使用与代理_____近似、变形或淡化的_____,也不得在任何国家或地区在任何类别上申请注册于代理_____相同、近似、变形或淡化的_____;
⑤?除为品牌代理经营目的之外,不得为其他任何目的使用代理_____,也不得在本合同终止后继续使用代理_____;
(2)品牌代理经营中所涉及的代理_____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本合同终止后,甲方有权无条件收回,且无须对乙方做出补偿;
(3)乙方在其授权区域内,如发现任何第三方仿冒甲方的代理_____时,应及时向甲方举报,并有义务协助、配合甲方进行诉讼、_____等维权行动;
(4)甲方提供乙方与履行本合同相关之所有书面资料或教育培训的专业技能等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5)乙方必须要求各经营店购买使用甲方指定之计算机设备及软件,并由甲方设定与总公司连线传递营业资料;
(6)乙方必须要求各经营店购买使用甲方所指定之监视器设备,并将账号密码提供甲方连线传递现场营运状况。
3、违约责任
乙方如有违背约定的情形,乙方应给付甲方人民币_____元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甲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条?商业秘密保护
1、乙方同意就其代理期限内所知悉甲方之营业额秘密或“_____”等商业秘密不得对外泄露,亦不得违法或违反本合同约定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仍应继续负保密责任。乙方并承担其所有负责人、合伙人、及所有受权第三方相同保密义务。
2、乙方承诺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制定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并与接触秘密的人员签订保密协议。
3、不论何种原因导致本合同未生效,双方均承诺对对方披露的包含商业秘密在内的所有信息承担保密义务,双方也可另行签订保密协议。
4、甲方同意就本合同存续期间内所知悉乙方之营业秘密或乙方所有的列为内部资料、机密或其他同义字样等乙方已采取保密措施的数据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技术、生产或业务上尚未公开之一切文件、数据、产品及其他具有商业价值之物或权利等商业秘密不得对外泄露,亦不得违法或违反本合同约定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甲方仍应继续负保密责任。
第十二条?竞业限制
1、乙方及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合伙人、股东在合同有效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三年内,均不得出资、指导、代理他人或以其他任何名义、方式兼营、经营与甲方授权代理内容相同或类似店铺。
2、如有违背前款约定情形,乙方应给付甲方人民币_____元之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甲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甲方并得要求乙方立即停止其代理活动及代理品牌之经营活动,或负责使第三人立即停止该营业,乙方并应将其营业或第三人营业所得之一切利益全部赔偿甲方。
第十三条?经营责任
1、在本合同有效期间,乙方自主经营代理活动、自行对外签订并履行合约、自负盈亏,甲方对乙方的代理活动及各受权经营店之营业额和利润不作任何保证。乙方如发生亏损,不得对甲方提出异议或损害赔偿之请求。
第十四条?乙方义务
1、乙方同意,在不违反代理区域之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与其所发展的第三方签订甲方指定的《品牌授权使用合同》。乙方与受权第三方签订《品牌授权使用合同》后的_____天内,必须提供一份正本文件供甲方备案。
2、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所提供的示范文本与第三方签订书面合同,如乙方因经营需要,确需对相关条款进行修改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3、若乙方未按规定时间提供正本文件,则需按每家店人民币_____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对外授权一般不超过_____年。甲方严格禁止乙方以任何形式就超过其自身授权期限对外做出授权,任何超过乙方自身授权期限的对外授权均为无效,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品牌授权使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行使其代理权,且乙方与受权第三方达成之协议不得伤害甲方之利益,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解除该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7、乙方有义务对其授权的第三人及相关经营店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各受权第三人严格按照双方签署的《品牌授权使用合同》全面、及时的履行合同义务。
8、对于可能影响到代理品牌形象、信誉以及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情况,乙方应尽谨慎之义务并及时通知甲方。
9、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有权对乙方发展的各经营店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应督促各经营店服从、配合,并严格遵守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所提出的整改要求。
10、乙方代理营业店铺位址确认后,乙方应根据与其签订的《品牌授权使用合同》为其提供营业店内部规划图、设计图、配色及招牌等统一设计规划。
11、乙方所提供的规划设计应符合甲方的技术要求,在乙方向其代理之营业店提供之前,应呈交甲方审核。甲方有权对其设计装修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及第三方必须严格遵守。
13、乙方应积极、主动协助符合标准的受权第三方,为其提供专业的开业前辅导及相关教育培训。甲方承担相应的技术支持工作。
14、乙方应负责维持代理品牌及所涉及商品质量的一致性及对消费者之安全,且保证所有的受权第三方之经营行为皆为合法。如乙方因其自身原因与消费者、厂商等第三方发生纠纷而自身遭受损失或给他方造成损失时,乙方应自行负责处理,自担其责,不得累及甲方,不得对甲方提出异议或损害赔偿之请求。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须对甲方负全部赔偿责任,但如甲方原因所致,则甲方负有处理的义务。
第十五条?甲方义务
1、甲方同意,与本合同存续期间内,将“_____”品牌之区域代理权授予乙方,并向乙方发放代理资质证明文件。
2、甲方承诺,其所授予之代理为独家代理授权。
3、甲方在签订合同后,将提供乙方下列辅导及技术支持:
(1)区域经销经营辅导:包括营运管理、展店规划、行销企划方案等;
(2)店铺经营技术传授:包括店务管理、设备养护、水吧管理、表单管理、原物料管理、成本控制及基本维修等;
(3)原物料统一供应;
(5)整合行销策略建议。
第十六条?特殊代理行为
1、?自行代理
2、转代理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代理权转让或再授权给他人进行代理。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及终止
1、合同变更
如因客观情势变动或其他事由,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做出变更或进行相应修订。
2、合同解除
(1)本合同有效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解除合同后,本合同使得解除。
(2)本合同解除后,甲方无需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区域代理金。
3、甲方单方面解除
(1)甲方在乙方发生下述事由时,得不经催告直接解除本合同:
①?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本合同之权利义务转让第三人;
②?将代理_____与其他_____、商号或标识组合使用,自行或与他人合作一并经营;
③?在本合同以外的事业或项目上使用代理_____,及其他与代理_____类似的名称或标识。或未签订《品牌授权使用合同》,擅自将代理_____授权予第三人的;
④?擅自将甲方之经营手册、营业秘密等商业秘密泄露给任何第三人或竞争对手的;
⑤?制作、使用、代理与本合同_____近似、变形或淡化的_____或标识;
⑥?迟延付款达三次(含)以上的(但经甲方事先同意者不在此限);
⑦?乙方故意以不正当方式,侵害甲方或“____”品牌之商誉或经济权益的,经甲方请求后,未在一个月内以适当方式恢复的;
⑧?乙方将向甲方采购之食品材料、包装材料等转卖予第三人的,或使用于非签约经营店的;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向甲方指定的供货商以外的第三人采购设备、原物料、半成品、消耗品、包装材料等的;
⑨?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向各经营店提供或以任何形式同意各经营店自行采购相关设备、原物料、半成品、消耗品、包装材料等;
⑩?乙方故意违反_____义务的。
(2)乙方或乙方代理的各经营店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其改正,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____日内应自行或督促经营店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达乙方时生效:
①?未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第一款之约定,于约定时间内开发约定数量的店铺;
②?乙方代理的各经营店随意变换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或其实际经营项目与该店铺取得的营业执照上的范围不一致的;
③?乙方代理的各经营店擅自变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营业地址的;
④?乙方或乙方之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受到刑事追诉,或有其他累及甲方的名誉及信用之行为的;
⑤?乙方或乙方代理的经营店因管理和服务问题引起大量投诉或被主要媒体曝光批评,严重损害授权经营体系的商誉的;
⑥?乙方或乙方之经营店被国家主管机关撤销营业许可、吊销营业执照或被处以停止营业等行政处罚的;
⑦?乙方或乙方之经营店违背甲方经营价格,擅自调整商品售价的;
⑧?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变更甲方示范《品牌授权使用合同》并与第三方签订合同的;
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就超过本合同授权期限对外进行授权;
⑩?未按照合同约定向其代理之经营店提供店铺内规划设计图,或所提供规划设计图不符合甲方技术要求,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3)甲方解除本合同后,甲方无需返还乙方已支付的授权使用费,保证金亦不予返还。如保证金及按约应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补足。
4、乙方单方面解除
(1)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其改正,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____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达甲方时生效,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①?未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授予区域代理权并给予相关资质证明文件的;
②?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经营店开业前及经营过程中的培训、技术指导义务;
③?丧失许可标识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2)乙方如因自身原因,拟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应至少提前____个月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并依下列约定,支付解约金于甲方:
①?发展经营店数未达双方约定,乙方如无本合同所约定之重大违约者,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后,需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元作为解约金,甲方无需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区域代理金及品牌使用费;
②?发展经营店数已达双方约定,且在该期间内无本合同所约定之重大违约者,乙方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后,甲方无需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区域代理金及品牌使用费;
③?乙方签订本协议后并未开出任何一家经营店的,甲方无需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区域代理金及品牌使用费。甲方有权没收乙方之保证金作为解约金。
第十八条?合同终止
乙方若有下列情况时,本合同即自行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约时;
2、乙方宣告破产、解散时;
3、出现不可抗力情形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时。
第十九条?合同终止后的权利义务
1、双方同意,于本合同终止后,仍应严格保守因代理关系而掌握的对方一切商业或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注册_____之一切资料、知识产权、来往信件、业务信息、经营计划以及与本合同有关之任何数据或信息,未经一方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者透露此等资料。
2、乙方应在合同终止后____日内,向甲方交回由甲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授权代理证明文件等材料。
3、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停止从事代理活动,并立即停止使用注册_____,同时就前述行为向甲方提供照片、影像等资料。
4、合同结束时,甲方对于乙方所代理之经营店及其附属设备等享有优先购买权。
5、合同结束后,乙方应将加盟热线、网络推广平台等加盟招商渠道无条件转移给甲方。
第二十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如不能及时、充分、有效地履行本合同,除非对方书面认可或不可抗力事由的发生,否则构成违约,守约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并要求违约方停止其违约行为,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本合同生效后,若乙方违约,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并要求乙方停止其违约行为,乙方应在接到该通知后____日内停止其违约行为,逾期未停止的,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单方解除合同,同时可要求乙方赔偿一切损失,已向甲方支付的费用乙方不得请求返还,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达乙方时生效。本合同中对解除合同有其他约定的除外。
3、违约方因其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并包括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同时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为维护自己权益支出的费用。
第二十一条?纠纷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______________委员会进行处理。
第二十二条?其他事宜
1、本合同订立后,若双方另行订立补充合同的,如本合同与补充合同有约定不一致之处,以补充合同约定的内容为准。
2、本合同的订立、变更、履行、解除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
3、本合同一式_____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地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