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短信咨询服务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账号: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提供手机或小灵通短信资讯服务,本着自愿、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特签定本服务协议。
一、服务内容
甲方提供的短信资讯服务包括账户交易类、账户持仓资讯类、市场资讯类、财经信息类、投资建议类五大类短信资讯。甲方所确定的具体短信服务内容以本协议附属文件《_____证券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证券营业部短信定制服务开通申请表》为准。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按乙方认可的短信定制收费标准向乙方收取服务费的权利;
2.向乙方履行告知短信定制收费及公布收费标准的义务;
3.根据乙方的建议及时调整短信内容的权利
4.向乙方提供的短信服务将完全按照其发布的服务条款和操作规则执行,并对本服务条款的内容有完全的解释权。
5.甲方有权在必要时修改服务条款,服务条款一旦发生变动,将会通过一定的方式通知或告之乙方。如果乙方对更改后的服务条款无异议,则视为接受服务条款的变动。
6.甲方应对发出的短信内容向第三方保守秘密,但以下几种需要对短信内容进行披露的情况除外:
根据有关法律程序或政府机构的要求或命令;
在紧急情况下为维护第三方合法权益或社会大众的公共安全;
遵从乙方短信服务程序或技术维护的要求;
用于市场分析或乙方合作方的非针对用户个人的信息披露。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是合法的中国移动通信、中国联通或者中国电信“小灵通”的手机用户,并且手机支持中文短消息;
2.乙方是_____证券的交易客户,同意本协议条款并履行_____证券短信资讯服务的相关申请程序;
3.乙方有按甲方所公布的短信定制收费标准向甲方支付服务费的义务;
4.乙方履行交款义务后拥有接收向甲方定制的短信的权利;
5.对甲方提供的短信资讯服务有建议权;
6.乙方拥有变更接受短信的手机号码的权利;
7.乙方在使用甲方提供的短信服务时必须保证: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
不得将甲方发出的短信以任何形式用于任何非法目的;
只将服务用于发送和接收个人信息,不得将服务用于任何未经授权的商业使用或也不得从事再销售服务的行为;
遵守所有适用于服务的协议、规定、程序和惯例。
四、甲乙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收付短信服务资费
乙方同意甲方通过在其保证金账户中直接扣款的方式收取短信定制服务费。即乙方通过甲方电话委托系统或在甲方柜台直接办理短信定制服务申请后,甲方即在当日从乙方保证金账户上按乙方认可的收费标准扣收短信服务费用。
五、其它约定事项
1.乙方在定制甲方提供的短信资讯服务之前,应确认自己的手机能够正常接收和显示其所定制的短信信息。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果因乙方手机问题而不能正常接收和显示甲方发送的短信信息,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可以到甲方柜台或通过甲方电话委托系统申请开通、变更或撤销短信服务。若未缴费或到期欠费未交的,甲方有权变更、中断或终止乙方短信定制服务。乙方如需撤销短信服务,应本人亲自到甲方柜台办理退订手续或通过甲方电话委托系统撤销。
3.本协议到期之日前,甲方将通过短信方式或其它甲方认为能够通知到乙方的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可以自愿选择继续定制短信服务或者取消短信定制。如果乙方在本协议到期时仍未办理短信定制服务的撤销手续,视为默认继续按受短信服务,甲方将继续按照本协议附属文件之短信服务项目申请表的服务项目向乙方提供短信服务,并按费用标准,向乙方收取短信服务费用。
4.甲方向乙方所提供的短信息服务内容仅供乙方在进行证券投资时的信息参考,并不保证乙方依据此服务内容便可在证券投资中赚取利润,乙方据此投资,投资风险自行承担。
5.乙方在甲方处完成申请开通或通过电话委托系统开通短信服务程序时,即表明乙方已经完全同意并不能更改地接受而且将严格遵守本服务条款中的全部要求和条件,并对短信收费标准有详细、明确的认知。
6.甲方向乙方发出短信的时间,以甲方系统记录的时间为准,不以乙方短信收到时间为准。
7.由于证券市场价格波动频繁,甲方向乙方发送的账户交易类、账户持仓资讯类、市场资讯类短信资讯仅供乙方参考,其中数据以交易所揭示信息和甲方营业部交易系统揭示信息为准。
六、不可抗力
由于通讯运营商的原因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导致的甲方短信发送延迟或者短信漏发,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未尽事宜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确定;经双方协议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任何一方可以到本协议签订地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八、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确认之日起计算;协议期满,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无任何异议,并自动履行本协议中所约定的权利与义务,应视为本协议效力的自动顺延。
附《_____证券股份有限公司______证券营业部“短信定制”服务开户申请表》
甲方签字:
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
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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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简版信息咨询服务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经营发展需要,提高公司竞争力,由乙方为甲方提供票务政策、出售等信息的咨询服务现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合同:
一、甲方的咨询要求如下:要求乙方所提供的相关票务信息具备完整性、及时性、准确性。
二、乙方提供指定的提供咨询服务的相关人员
三、服务费用及支付
(一)甲方每月就咨询服务业务向乙方支付咨询费;
(二)甲方向乙方支付咨询费具体以双方确认结算为准;
(三)乙方为本次咨询服务所发生的通讯费、交通费和其它费用支出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乙方应当出具合法有效的咨询服务发票。
四、对乙方人员在履行本咨询合同期间所发生的人身等意外,甲方不负任何责任,本咨询服务合同不构成甲方与咨询人员间的雇佣关系。
五、乙方提供的咨询报告等材料必须具备专业性、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乙方对咨询服务的正确和完整性负责。
六、乙方必须对本次咨询相关的全部材料保密,并不得用公开发表等方式为社会所公知。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分执。
八、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工程承包咨询服务
和 、 、 ( 为其三家授权代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共同出资,在中国 市建立并经营合资企业,特签定本合同。
第一章 合营双方
第一条 本合同的双方如下:
甲方:
登记地: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姓名:
职务:
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
乙方: 、 、 。 、 分别委托 为其授权代表。
1. :
登记地: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姓名:
职务:
国籍:
2. :
登记地: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姓名:
职务:
国籍:
3. :
登记地: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姓名:
职务:
国籍:
第二章 成立合资经营企业
第二条 合营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向中国有关当局办理申请批准手续,在××市登记成立合资经营企业。
第三条 合营企业的名称和法定地址如下:
名称:中文: (以下简称"合营企业")
英文:
法定地址: 。
第四条 合营企业为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中国法人,其一切活动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其正当权益受中国法律的保护。如公布新法律,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法典》第四十条之规定执行。
第五条 合营企业是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分别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度对合营企业承担责任,并按各自认缴的出资额的比例分配利润,承担风险和损失。
第三章 合营企业的宗旨、经营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 合营企业的宗旨是:本着友好合作精神,共同建造、经营具有现代化水平的俱乐部,为中外人士(新闻工作者、实业家、商界人士及其他各界人士)提供社交、会议、办公、通讯、食宿场所和服务。通过先进的经营管理手段和优质、高效率的服务,获得双方均满意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七条 合营企业的经营范围是:社交和会议场所、XX项目、旅馆、办公楼、餐馆、附属的通讯设备和商品部,以及其它有关的生活、工作服务设施。
第八条 合营企业的建设和经营的规模如下:
总占地面积 平方米;
新建建筑面积 平方米,
其中:旅馆部分约 平方米(约 间客房),
办公楼部分约 平方米;
原有建筑物面积 平方米。
第四章 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九条 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为 美元。投资中包括下列费用:
1.合营企业进行经营所需的土地处置费;
2.市政工程设施费;
3.甲方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及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设备移转合营企业的作价;
4.设计费(包括勘测费);
5.建设费(包括新建筑的建设及F.F.E.庭院绿化和附属设施的建设);
6.筹建费;
7.开业筹备费;
8.新建筑建成开业前的流动资金;
9.建设期间的贷款利息;
10.其它由董事会决定的不可预见的开支费用。
第十条 合营企业进行经营所需用地已由甲方进行了处置,其处置费为美元。甲方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和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设备在合营企业成立后移交给合营企业,作价为美元。
第十一条 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固定为 美元。其中甲方出资额为 美元,占 %;乙方出资额为 美元,占 %。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分别按前条规定的出资金额以如下方式出资:
1.甲方:甲方的土地处置费 美元,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和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设备作价 美元,合计 美元,作为出资。土地处置费和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及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设备的详情,见本合同附件一《甲方出资一览表》。
2.乙方:以现金 美元作为出资。乙方三家投资者的投资比例分别为: %, %, %。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根据以下规定向合营企业缴足全部出资额。
1.甲方土地处置费 美元,现有建筑物、构筑物及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设备作价美元。甲方应在合营企业和中国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签订用地合同后 天内将全部土地和现有建筑物、构筑物及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设备交付合营企业验收。
2.乙方应分两批将其缴足的注册资本现金 美元汇入合营企业开立的银行帐户。
第一批应于合营企业和中国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签订用地合同后十五(15)天内交付 %的注册资本,计 美元;
第二批应于 年 月 日之前交付 %的注册资本,计 美元。
第十四条 甲乙任何一方未能在前条规定的期间内全部或部分履行出资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方需根据延误的时间和金额,按利率 %/日向非违约方支付延误赔偿金。如超过期限 个月仍未履行出资义务,非违约方可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而对非违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缴足出资额后,须由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并由合营企业发给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签署的出资证明书。
第十六条 合营企业所需的投资总额中,除本章规定的注册资本 美元外,不足部分 美元由合营企业另行筹资。
第十七条 为筹措第十六条所列投资总额中不足部分的资金 美元,合营企业委托 银行牵头、 银行为副牵头组织的贷款。
投资总额如超过 美元,合营企业可向上述申请接受以建设费(《可行性分析报告》中所列美元)的×%为限度的备用信贷。
如仍不足,合营企业在得到中国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可向其它银行申请接受以投资总额中未完成投资(投资总额扣除第九条第一款和第三款所指费用后,即《可行性分析报告》中所列的 美元)的 %(扣除前款所述建筑费的 %的金额)为限度的借款。
第十八条 合营企业接受贷款,在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监督下进行。按 银行牵头、组织的贷款数额提供担保。合营企业将其全部资产提供给 以作为上述担保的反担保。 收取担保费。
第十九条 贷款协议、担保协议和反担保协议应在合营企业成立后尽快签署。
第二十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必须事先经另一方书面同意。
第二十一条 甲乙任何一方在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另一方有权优先购买。但是一方提出转让时,另一方须在接到书面通知 天内书面答复是否接受转让,如逾期未作出接受转让的答复,即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任何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其出资额的条件,不能比向本合同另一方提出的条件优惠。
违反上述条款规定之一的,其转让无效。
第二十二条 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的转让,须经董事会会议的通过或确认,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向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二十三条 甲方同意乙方在合营企业成立后,成立以 为首的由 、 、 组成的投资公司,如未发生乙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情况,乙方可向该投资公司转让乙方出资者的资格或全部出资额。但是,该投资公司必须具有履行本合同、承担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的能力。
乙方应于转让前 天书面通知甲方,并由合营企业报原审批机构批准。甲方要为尽快取得该项批准进行积极协助。
如乙方不按上述方式进行转让,则必须要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乙方的各项义务。
第五章 合营双方的责任
第二十四条 合营双方除必须履行本合同其它条款所规定的义务外,还应负责协助办理下述事项:
甲方:1.协助合营企业向中国有关当局办理合营企业成立的申请批准、注册登记和领取营业执照等手续;
2.协助合营企业同中国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签订用地合同,取得土地使用权;向中国有关部门办理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及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设备所有权移交给合营企业的手续;
3.负责提供新建建筑物和改造原有建筑物所必要的有关法规、数据和资料;
4.在合营企业的经营管理机构成立之前,协助乙方办理有关外籍业务人员的入境、居留等手续;
5.协助合营企业办理合营企业建设工程和经营中的水、电、煤气、暖气、通讯、道路等有关基础设施的建设及正常使用的联系事宜;
6.协助合营企业办理建设工程和经营所必需从中国境外采购进口的机具、材料、设备、交通工具及其它用品的报关手续,在中国境内的运输和申报减免税手续等事项;
7.协助合营企业办理招聘中国籍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营业人员的事宜;
8.协助合营企业就改造原有建筑物、新建筑物的方案设计和扩大初步设计事宜,尽快取得中国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
9.尽最大努力协助合营企业,在原有建筑物改造完成之时,新建筑土建工程完成之时,使其通过中国有关验收部门的竣工检查;
10.尽最大努力协助合营企业取得 银行牵头组织的贷款,向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办理贷款许可手续;
11.协助办理合营企业委托的其它有关事项。
乙方:1.根据董事会决定的方针和计划,尽最大努力协助合营企业在中国境外联系以最优惠的价格采购或租用建设工程和经营所必须从中国境外进口的机具、材料、设备、交通工具及其它用品,并安排运抵指定的中国港口;
2.根据合营企业的利益和需要,推荐和派遣有能力胜任和有合作精神的人员参加合营企业筹建和经营管理工作;
3.尽最大努力协助合营企业为其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营业人员在中国境外培训提供场所和一切必要的条件,或其它有关安排;
4.协助办理合营企业委托的其它有关事项。
第六章 董事会
第二十五条 董事会是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企业的一切重大问题。
第二十六条 董事会由 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 名董事,乙方委派 名董事。
第二十七条 董事的任期为 年,董事任期届满,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八条 如果一名董事的职位因故出现空缺时,其原委派方将另外派一名董事替补。
遇有特殊情况,委派方可以在其委派的董事任期届满前更换该董事,但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和董事会。
第二十九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各一名,董事长由甲方、副董事长由乙方分别从各自委派的董事中任命。
董事长是合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权时,应授权副董事长代行其职权。董事长和副董事长都不能履行其职权时,应由董事长授权另一名董事代行其职权。
第三十条 董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即符合法定人数,方能举行。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出具委托书委托另一名董事或一个第三者代表其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表决。
第三十一条 董事会会议须得到出席会议的董事半数以上的同意,而且其中须包括有甲乙方各自委派的董事。或第三十条所指的受委托者方能作出决议。
第三十二条 下列事项须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或第三十条所指的受委托者的一致通过才能作出决议:
1.合营企业章程的修改;
2.合营企业的中止、解散(但合营期满的解散不包括在内);
3.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的转让;
4.合营企业与其它经济组织的合并。
第三十三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负责召集并主持。董事长不能召集时,应委托副董事长或另外一名董事负责召集并主持。
经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的提议,董事长必须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
第三十四条 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可列席董事会会议,但无表决权,除非他们本人是董事或者是被委托代表一名董事。
第三十五条 董事会会议上决议的事项,应分别用中文和 文作出议事录,经出席的董事或第三十条所指的受委托者签字后由合营企业归档保存,并抄送甲乙双方。
第三十六条 董事会会议应在中国 举行。经董事长与副董事长协商同意,也可改在其它地点举行。
第三十七条 除了担任合营企业经营管理职务应得的报酬外,董事不得从合营企业获取任何报酬。但董事会开会期间的往来旅费、住宿、招待等开支由合营企业负担。
第七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三十八条 合营企业在董事会之下设立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合营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第三十九条 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名,视工作需要设副总经理一或三名,总会计师一名,审计师一名。上述人员为合营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任免。
第四十条 在合营企业成立之后的前 年,本着甲乙双方人数对等原则,总经理由乙方推荐,副总经理由甲方或甲乙双方分别推荐,从合营企业成立后的第 年开始,总经理由甲方推荐,副总经理由乙方或甲乙双方分别推荐。
在合营期间,总会计师由甲方推荐,审计师由乙方推荐;如双方同意,审计师也可由甲方推荐。
第四十一条 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董事可以兼任合营企业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或其它高级管理职务。
第四十二条 总经理执行董事会决定的事项,对董事会负责,组织领导合营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对外代表合营企业,对内任免高级管理人员之外的其它下属人员,并行使其它被授予的职权。在总经理因故不能执行职务时,应授权副总经理代行其职权。
副总经理辅助总经理工作,并在总经理授权之下,分担一定范围的经营管理的领导职权。总经理对合营企业日常业务中的重要事项,应与副总经理协商一致。
前款规定的重要事项在章程中规定。
第四十三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它任何经济组织的执行职务,不得参与其它经济组织对合营企业的商业竞争,否则,应视为合营企业的失职行为。
第四十四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它高级管理人员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或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董事会决定可随时解聘。
第四十五条 根据董事的决定,在经营管理机构中分设若干部门,分管合营企业各方面的业务。分设的部门经理和副经理,由总经理任免,向总经理负责。
第四十六条 经营管理机构包括临时设立的筹建处、筹备处、和行政处的人员编制、工资待遇及福利等,由总经理负责拟定,报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四十七条 合营企业旅馆部分的经营管理,委托 负责,由总经理、副总经理提出委托条件、拟订委托合同报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八章 筹建和筹备
第四十八条 合营企业在开始阶段,应在董事会的授权和监督之下,由总经理在副总经理协助下完成以下三项任务:
1.有关合营企业的建设工程的工作;
2.有关合营企业全面开业的准备工作;
3.原有建筑物和设施全面开业前的正常经营。
第四十九条 对于第四十八条规定的三项任务,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之间应作如下的责任分工:
1.总经理负责全面工作;
2.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并分别负责筹建处、筹备处和行政处的工作。
第五十条 为完成上述四十八条中所列的合营企业开始阶段的三项任务,由总经理负责组织配备适当人员,分别建立筹建处、筹备处和行政处,其职能如下:
一、筹建处
(1)组织制订方案设计和扩大初步设计,由总经理和副总经理报董事会决定,并报中国主管当局批准;
(2)根据批准的扩大初步设计,制作工程预算,由总经理和副总经理报董事会决定;
(3)接洽承包设计单位,安排与其订立设计合同的有关事宜;
(4)接洽总承包施工单位,安排与其订立总承包合同的有关事宜;
(5)安排在中国境内外采购和运输工程建设所需的机具、设备、材料;
(6)随时督促检查承包设计和承包施工的单位按时保质保量地履行合同,并根据需要与对方协调解决履行合同中发生的问题;
(7)及时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工程隐蔽部分,组织部分工程的验收及全部工程的竣工验收;
(8)严格按照设计和工程承包合同的条款掌握设计费和工程费的支付,并在预算的范围内支付其它有关费用;
(9)整理和保存有关设计、施工、验收的一切图纸、文件和其它记录资料;
(10)其它有关筹建的业务。
二.筹备处
(1)维护、管理原有建筑,维持正常营业;
(2)就、旅馆、办公楼、饮食店和商店等各不同营业部门分别制订经营管理计划,并联系、安排上述营业部门经营管理的对外合作和委托的有关事宜;
(3)安排各营业部门的所需设备、家具和其它用品的采购、运输、安装;
(4)拟订各营业部门人员的编制;
(5)安排和管理对营业人员的业务培训;
(6)做好合营企业全面开业的一切准备。
三.行政处
(1)负责一般行政事务工作;
(2)负责有关法律事宜;
(3)负责文书、资料的收发登记、保管等工作;
(4)制订财会制度,全面负责财会工作;
(5)负责资金的筹措、使用及收支工作;
(6)负责新建筑及原有建筑的建设、改建费的投资预算、结算的管理工作;
(7)负责工作人员的考核、选拔、聘用及岗前培训工作;
(8)制订工作人员的工资标准、福利待遇方案及奖惩条例等。
第五十一条 第五十条所述临时机构在完成其规定的任务后,经董事会决定,应即行撤销。在临时机构撤销以前,总经理必须根据第四十六条规定,就合营企业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提出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并做好全面开业准备。
第五十二条 根据董事会的授权,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协商一致后,可将筹建和筹备工作的一部分与第三者合作完成或委托第三者代理完成。
第五十三条 合营企业新建筑物的设计,须由合营企业委托 和 合作进行,其有效送审设计方案的新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增加部分,不得超过 万平方米的 %。
合营企业委托 总承包合营企业新建筑物的建设工程。
第九章 采购
第五十四条 合营企业建设工程和营业所必需的机具、材料、设备、交通工具及其它用品,应由总经理负责提出采购计划和预算。并将拟在中国境内采购和必须从中国境外进口的品目分别开列清单,报董事会批准后由合营企业自行采购,或委托第三者采购。
第五十五条 合营企业建设工程和营业所需物资的购置,在品质、价格和交货期限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采用中国的产品。
第五十六条 为保证合营企业各方面的设施达到国际上较高级的水平,如合营企业需要从中国境外进口设备、材料等物资,应按中国政府规定事先编制计划,申领进口许可证,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申请免征进口关税和工商统一税。
第十章 劳务管理
第五十七条 合营企业所需要的中国籍职工,可以由甲方推荐,或者在劳动人事部门协助下,由合营企业公开招收,但一律通过考核,择优录用,并与之签订雇佣合同。
第五十八条 合营企业职工的招聘、辞退、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由经营管理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和中国其它有关规定制订具体规章,报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五十九条 合营企业的职工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建立基层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合营企业与本企业工会的关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十三章的各条规定执行。
第六十条 合营企业的中、外籍高级管理人员和其它管理人员的薪金待遇,由董事会决定。中国籍的高级管理人员,原则上应与外籍高级管理人员同工同酬。
第十一章 税务
第六十一条 合营企业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等有关税务方面的法律和规定,缴纳各种税款。在新建筑物和原有建筑物开始营业前,合营企业向中国税务机关提出分别享受减免所得税的申请,经批准后实行。
第六十二条 合营企业职工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六十三条 合营企业的固定资产分别下列三种情况,采用直线法进行折旧。按期折旧完毕,不留残值。
1.新建房屋、建筑物和原有建筑采用加速折旧办法。新建房屋、建筑物自投入使用次月起 年折旧完毕,原有建筑自投入使用次月起 年折旧完毕。报中国财政部税务总局批准后实施;
2.各种机器设备自投入使用次月起 年折旧完毕;
3.各种车辆和电子设备,自投入使用次月起 年折旧完毕。
第六十四条 在新建建筑竣工和原有建筑改造完成后,总会计师应尽快计算列出合营企业固定资产一览表,并经审计师审计,由董事会作出决定,连同折旧办法一起报请中国税务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执行。
第十二章 财务与会计
第六十五条 合营企业的财会制度由总会计师在审计师的协助下,根据中国财政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等规定并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予以制订,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合营企业的财会制度应报合营企业主管部门、北京市财务部门和税务部门备案。
第六十六条 合营企业的会计制度采用日历年制,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第一个会计年度自合营企业成立之日起至该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六十七条 合营企业出据的单据、帐簿,均用中文书写,季度、年度报表分别用中、 文书写。人民币为记帐的本位币。对外币的收支除应登记实际收付的外币金额外,还应按照确定的汇率(根据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折算为人民币记帐。由于货币兑换率波动引起的损益应作为当年损益入帐。
对于外币的现金、银行存款,其它收付款项以及债务等,除按当日汇率折合为人民币记帐外,还应按实际计算金额和收付的货币另行记帐。
第六十八条 合营企业应按季和按年度提出会计报表,分别报送甲乙双方。合营企业的季度和年度报表分别报送 市税务机关、合营企业主管部门、同级财政部门,年度报表还应抄送原审批机构。
报表格式应符合中国财政部和其它有关部门的规定。
1.每季的会计报表,应在季度终了的次月二十日前提出;
2.年度会计报表,应在次年的四月三十日前连同审计报告一并报出。
第六十九条 合营企业每年进行一次决算,如出现亏损,应由次一年的税前收益中弥补,在补足各年度亏损及偿还该期应偿还的银行贷款之前,不得分配当年的利润。
合营企业经年度决算实现的利润,在缴纳合营企业所得税、提取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和福利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后,剩余的利润,按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每年分配一次,分配办法由董事会决定。
各种基金的提留比例,由董事会决定。
第七十条 合营企业在中国或中国同意的其它银行开立外汇帐户和人民币帐户。
合营企业要在中国国外或香港、澳门地区的银行开立外汇储蓄帐户,应向中国有关外汇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批准手续。
第十三章 审计
第七十一条 在合营企业的每个会计年度末,合营企业应责成审计师对企业的帐簿和单证记录进行审计。该项审计须在不迟于该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天内完成。经审计的会计报表连同审计师的报告应在完成后尽快提交给董事会及甲乙双方。
第七十二条 甲乙双方均有权在前条所述年度审计结束后的 个月之内,对合营企业的全部帐目进行审计。此种审计完成后,须向董事会提出审计报告。董事会应在收到该审计报告 天内,对有关问题作出答复。
第七十三条 甲乙双方均有权在各会计年度中,对一项特定的帐目或问题进行专项审计。此种专项审计须提前天书面通知对方,抄送总经理,并且应尽量不影响合营企业正常业务的进行。
第七十四条 根据第七十二条和第七十三条要求进行审计的一方,须自己另行聘请审计师或会计师进行审计。此种审计产生的费用由要求进行审计的一方负担。
第十四章 土地使用费
第七十五条 合营企业自用地合同规定的时间起截至合营期限终止或合营企业提前解散时为止,每年按规定向中国政府土地主管部门交纳所占用土地的使用费。
第十五章 合营期限
第七十六条 甲乙双方的合营期限为 年,自合营企业成立之日起计算。原有建筑自双方缴足第一批出资额之日起开始营业、改造。原有建筑的营业、改造和新建筑的建设为第一期,时间约为×年。新建筑物竣工后和原有建筑一起全面营业。第二期自全面营业开始之日为 年。
第七十七条 甲乙双方同意延长合营期限时,应在合营期满之前至少六个月,经董事会决议,并报中国有关当局批准。
如第七十六条所指第一期超出×年,董事会须提出延长期限的申请,报原审批机构审批。
合营企业在全面营业期间因故中断三个月以上时,董事会应向中国原审批机构申请相应延长合营期限。
第七十八条 合营企业遇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应由董事会在 天内作出解散合营企业的决议,提出解散申请书,经原审批机构批准后,可以提前终止和解散:
1.合营企业连续 年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或亏损累计额超过注册资本;
2.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合营企业章程规定的义务,致使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3.因不可抗力或因发生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时未曾预见到的事件,致使合营企业继续经营明显陷入困境;
4.合营企业不能达到其经营目的,而又无其它发展前途;
5.投资总额超出 美元,甲乙双方又无法提出有效的解决办法;
6.经努力,合营企业得不到 银行牵头组织的贷款;
7.经努力、合营企业无法同第五十三条所指的设计承包单位、施工承包单位及第四十七条所指的管理公司就委托条件等事项达成一致。
第十六章 违约的责任
第七十九条 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合营企业章程规定的义务,或者因其他违反合同和章程的行为,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须负责对此损失实行赔偿。
因一方违反合同或章程义务导致合同不得不提前终止的,不解除违约一方的赔偿损失的责任。
第十七章 清算
第八十条 合营企业宣告解散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由董事会提出清算的程序和清算委员会人选,报企业主管部门审核并监督清算。
第八十一条 合营企业以清算当时的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合营企业清偿债务后剩余的全部财产,按照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八十二条 合营企业期限届满进行清算时,固定资产(已折旧完毕,不留残值)作价一美元由甲方购买,其它财产均按当时帐面价值计算。
合营企业中止合同进行清算时,固定资产及其它财产均按当时帐面价值计算。由清算发生的一切费用,从可分配的财产中优先支付。
上述两款所指帐面价值,包括在税后利润进行分配时保留累存的固定资产折旧款和逐年累存的未分配净收益。
第八十三条 合营企业清算后的财产,乙方分得的部分用 币支付。
合营企业解散后,各项帐册和文件交由原中国合营者保存。
第十八章 保险
第八十四条 合营企业投保的各种险别,均须根据董事会的决定,向中国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的险别、金额和期限及其它有关事宜,在保险合同中规定。
对中国的保险公司所未设的险别,可在中国境外的保险公司投保。
第十九章 适用的法律
第八十五条 本合同的成立、效力、解释、履行以及有关本合同的争议的解
决,均适用中国的法律。
第二十章 保守秘密
第八十六条 甲乙双方对属于合营企业经营、技术、销售、管理和财务状况中的秘密资料,不经对方同意不得单方面予以公开。
第八十七条 合营企业的合同、章程,以及本企业与其它单位间订立的协议和合同,不经甲乙双方同意不得向第三者公开。
第二十一章 不可抗力
第八十八条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或克服的不可抗力事故和事件,而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和事件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和事件情况电传或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 天内立即提供事故和事件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和有效的证明文件。甲乙双方应按照事故和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尽快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义务。因不可抗力事故和事件造成的损失,各方都不负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章 争议的解决
第八十九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首先以友好精神力求协商解决。
如争议未能协商解决,应提交有关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如甲方为原告,应在 ,根据该协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如乙方为原告,应在 ,根据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九十条 在发生争议和在协商、仲裁期间,除有争议的问题外,甲乙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中规定的各自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第二十三章 解除合同
第九十一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合同失效:
1.第十七章规定的清算手续完成后;
2.乙方全部出资额转让给甲方后;
3.如果本合同签字后六个月得不到中国政府审批机关批准。
第二十四章 附则
第九十二条 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的修改、变更,须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以书面形式确认。凡需经有关当局批准的,在获得批准之后生效。
第九十三条 本合同的正本用中文和 文两种文字写成,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两种文字的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如发生歧义,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九十四条 甲乙双方之间就履行本合同或与其有关事宜相互的通知,凡与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有关的,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前款的通知如采取电报或电传形式,须随后以航空挂号信函通知。
合营企业与乙方之间往来的文件、通知、会计报表、审计报表等,均须以航空挂号寄送。
双方接受通知的地址,应在本合同中第一条写明的法定地址。
第九十五条 甲乙双方在合营期内未取得对方同意,不得使用、也不得让第三者使用" ",或与其类似的名称,进行与合营企业无关的活动。
第九十六条 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均自中国有关当局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九十七条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市签署。
甲方: 乙方:
篇3: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风险告知:技术咨询服务是通过签订技术咨询合同来进行,提出合同标的要求并付款一方为委托方,提供特定技术项目成果一方为被委托方即顾问方。技术咨询合同标的内容广泛,包括有关科学技术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软科学研究项目及专业性技术项目。在技术咨询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方要向顾问方提供技术资料、工作条件;顾问方以其专门的知识、信息、技能、经验,运用科学方法和先进手段,通过调查研究,写出技术咨询合同,提出建议和最佳的或几种可供选择的方案,供委托方决策时参考。通常,提供技术咨询的顾问方为科研机构、大专院校,而委托方通常是国家有关机构、职能部门和生产企业。
经上述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项目名称:_______
第二条 委托方的主要义务
1。自本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向顾问方提供下列背景资料:__________
2。向顾问方支付报酬共_____元;分期支付。具体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
第三条 顾问方的主要义务
1。在____年__月__日前完成咨询报告或解答委托方提出的问题;
2。保证提出咨询报告符合下列要求:________。
第四条 保密条款
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当事人应对下列技术资料承担保密义务:_____。
本合同期满后____年内,双方当事人应对下列技术资料承担保密义务:______。
第五条 验收标准和方式条款
对顾问方提供的咨询报告,按以下标准验收:_________。
具体验收方式如下:__________。
第六条 委托方的违约责任
1。委托方迟延提供合同约定的技术资料,或者所提供的数据,资料有严重缺陷,影响工作速度和质量的,应当如数支付报酬,并支付数额为_____的违约金。
2。委托方逾期2个月不提供或者补充有关技术资料和数据,导致顾问无法开展工作的,顾问方有权解除合同。委托方应当支付数额为____的违约金。
3。委托方迟延支付报酬,应支付数额为____的违约金委托方不支付报酬,应当退还咨询报告和意见,补交报酬,支付数额为_____的违约金。
风险告知:明确违约责任,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出现的所有违约情形,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措施,通过明确违约时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来督促各方真正的履行应当承担的义务,一旦违约情况发生,也有据可依。
第七条 顾问方的违约责任
1。顾问方迟延提交咨询报告和意见的,应当支付数额为____的违约金;
2。顾问方提交的咨询报告不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应当减收或免收报酬;不提交咨询报告和意见,或者所提交的咨询报告和意见水平低劣,无参考价值的,应当返还报酬,支付数额为_____的违约金;
3。顾问方在接到委托方提交的技术资料和数据之日起超过2个月不进行调查论证的,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顾问方应当支付数额为____的违约金。
第八条 有关技术成果归属条款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顾问方利用委托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属于顾问方;委托方利用顾问方的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属于委托方。对新的技术成果享有所有权(或者持有权)的一方当事人,可依法享有就该技术成果取得的精神权利(如获得奖金、奖章、荣誉证书的权利)、经济权利(如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的转让权,使用权等)和其他利益。
第九条 咨询报告的实施风险责任条款
委托方有实施顾问方提供的经过验收合格的咨询报告和意见过程中出现的不良后果和经济损失,由委托方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名词和术语的解释:_________。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顾问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委托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名:_________(盖章) 签名:_______(盖章)
签字时间:_________ 签字时间: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
顾问方担保人(名称):___ 委托方担保人(名称):__
地址: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__________(盖章) 签字:_______(盖章)
签字时间:_________ 签字时间: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
篇4:2024年信息咨询服务合同书
甲方:
乙方:
根据《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为甲方提供教育信息咨询事宜,双方在平等互惠、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条款,以共同遵守。
一、 服务项目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教育信息咨询服务:
为甲方在 年中考前后进行无锡--区的招生宣传工作,调研 年无锡--区初三毕业生预报贵校专业的倾向,协助甲方顺利完成 年无锡--区招生工作等。
结论分析,指出解决路向并为其提供相关的教育信息咨询服务。
二、项目完成期限及收费
1、以上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为人民币 元( 万元整)于签约后分三次支付完成。
2、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日壹周内开始实施教育信息咨询服务,并在半年内完成所有的咨询服务,日期: 年 月 日— 月 日止。
三、甲方乙方的基本义务
(一)甲方的基本义务
1、与乙方诚信合作,为乙方开展工作提供便利,向乙方提供与服务事项相关的情况和资料。
2、如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
3、按照约定支付服务费。
4、向乙方提出的要求不应与法律及会计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规定相冲突。
(二)乙方的基本义务
1、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应当勤勉尽职,依法在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3、应当及时向甲方发表顾问意见;按时完成提交调研报告。
4、对甲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应当保守秘密。
四、生效、违约处理及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在签约并成功付费后生效。
2、双方之间发生争议的,应当进行协商或由第三方调解。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持积极态度友好协商解决。
4、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效力相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字(委托): 签字(委托):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5:企业管理咨询战略合作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____
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先生(以下简称“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甲乙双方在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企业管理咨询业务合作等问题,自愿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资源,协助甲方促成业务与业绩,实现双方与客户方的多赢局面。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机会时,应严格保守甲方与客户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甲方或客户方商业秘密而使甲方商业信誉受到损害。
三、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业务机会时,应根据自身实力量力而行,确实无法实施或难度较大、难以把握时应开诚布公、坦诚相告并求得乙方的谅解或协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况下轻率承诺,从而使乙方客户关系受到损害。
四、乙方为甲方提供企业管理咨询业务机会并协助达成的,甲方应支付相应的信息资源费用。费用支付的额度视乙方在业务达成及实施过程中所起的作用而定,原则上按实际收费金额的一定百分比执行,按实际到账的阶段与金额支付,具体为每次到账后的若干个工作日内支付。
五、违约责任:
1、合作双方在业务实施过程中,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户方商业信誉或客户关系受到损害的.,受损方除可立即单方面解除合作关系外,还可提出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要求。同时,已经实现尚未结束的业务中应该支付的相关费用,受损方可不再支付,致损方则还应继续履行支付义务。
2、甲方在支付信息资源费用时,如未按约定支付乙方款项的,每延迟一天增加应付金额的5%,直至该笔金额的全额为止。
六、争议处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受损方可向杭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处理。
七、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一年,自双方代表(乙方为本人)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本协议到期后,甲方应付未付的信息资源费用,应继续按本协议支付。
八、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可不另续约,有效期延长一年。
九、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认为需要补充、变更的,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十、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公章) 乙方:____先生(或女士)
代表签字:签字: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篇6:管理企业咨询服务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自愿就公司项目整体运作咨询一致达成以下条款,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 服务范围
甲方聘请乙方在下列第______项为甲方提供管理咨询服务:
1、甲方项目澄清调研
1.1甲方企业资源诊断
1.2甲方项目战略澄清
2.甲方项目发现规划报告
3.项目运营模式设计。
4、管理架构和组织架构设计
5、运营业务流程设计。
6、资金财务运营规划与设计。
7、项目包装、推广、推进。
8、人力资源规划及队伍建设。
9、价值链的梳理、保值、增值。
10、资本运作咨询(企业上市、投资、融资)
1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跟踪辅导:
1、在一体化方案系统里梳理出当前最紧迫、最重要、最关键点问题进行突破,指导实施和提供专家贴身顾问智力服务。
2、项目成果二为《跟踪辅导反馈报告》,该报告将对已开始实施的方案提出反馈意见。
三、咨询形式:
集中式咨询:乙方派专家到甲方进行现场调研、分析诊断、方案建议、策划管理活动、指导实施、担任顾问等咨询顾问服务,即包括体系性诊断、一体化方案、关键点突破、贴身式服务等,咨询顾问在双方约定的时间进驻企业组织人员集中作业,方案确定后,咨询师组织方案的培训,实施过程中技术支持。
四、 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及收费
1、委托服务期间自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止。
2、本项服务的收费标准为税后人民币
2.1项目策划费元(元),于签约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40%,系统文件结束双方交底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40%,文本正式交接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余下的20%。
2.2组织项目推介会费用元一次,每签一家合作商 元,与客户签约后5个工作日支付。
3、咨询师每月在企业现场技术辅导累计不少于4个工作日,期间发生的食宿费用、交通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五、 甲方乙方的基本义务
(一) 甲方的基本义务
1、与乙方诚信合作,为乙方开展工作提供便利,向乙方提供与服务事项相关的情况和资料。
2、按照约定支付服务费。
3、如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
4、向乙方提出的要求不应与法律及会计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的规定相冲突。
(二) 乙方的基本义务
1.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应当勤勉尽职,依法在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3.应当及时向甲方发表顾问意见;按时完成提交项目报告。
4.对甲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应当保守秘密。
六、生效、违约处理及其他约定事项
1.本协议书在签约并付费后生效。
2.双方之间发生争议的,应当进行友好协商或由第三方调解,在无法通过协商和调解方式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3.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持积极态度友好协商解决。
4.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5.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7: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合 同 号: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中国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委托方)为一方,______国______________ 公司(以下简称为咨询方)为另一方,双方就_____________的技术咨询服务,授权双方代表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内容
1.1 委托方希望获得咨询方就_____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而咨询方愿意提供此项服务。
1.2 技术咨询服务范围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1.3 技术咨询服务的进度安排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1.4 技术咨询服务的人员安排见本合同附件三。
1.5 技术咨询服务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个月内完成,将在_____个月内提交最终技术咨询报告,包括图纸、设计资料、各类规范和图片等。咨询方应免费通报委托方类似工程的最近发展和任何进展,以便委托方能改进该工程的设计。
第二 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2.1 委托方应向咨询方提供有关的资料、技术咨询报告、图纸和可能得到的信息并给予咨询方开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特别是委托方应在适当时候指定一名总代表以便能随时予以联系。
2.2 委托方应协助咨询方向有关机构取得护照签证、工作许可和咨询方要求的其它文件以使咨询方能进入委托方国家和本工程的现场,但费用由咨询方负担。
2.3 除了合同附件三所列的技术人员外,咨询方还应提供足够数量的称职的技术人员来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咨询方应对其所雇的履行合同的技术人员负完全责任并使委托方免受其技术人员因执行合同任务所引起的一切损害。
2.4 咨询方应根据咨询服务的内容和进度安排,按时提交咨询技术咨询报告及有关图纸资料。
2.5 咨询方应协助委托方的技术人员获得进入咨询方国家的签证并负责安排食宿,食宿费用由委托方负担。咨询方应为委托方的技术人员提供办公室、必要的设施和交通便利。
2.6 咨询方对因执行其提供的咨询服务而给委托方和委托方工作人员造成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承担责任并予以赔偿,但这种损害或损失是由于咨询方人员在履行本合同的活动中的疏忽所造成的。咨询方仅对本合同项下的工作负责。
2.7 咨询方对本合同的任何和所有责任都限定在咨询方因付出专业服务而收到的合同总价之内,并将在本合同第7.3条规定的保证期满后解除。
第三条 价格与支付
3.1 本合同总价为___________(币种)_______(大写:__________)。各分项的价格如下:分项一的合同价为________(币种)_______(大写:);分项二的合同价为________(币种)_______(大写:);分项三的合同价为________(币种)_______(大写:);分项四的合同价为________(币种)_______(大写:)。
3.2 本合同总价包括咨询方所提供的所有服务和技术费用,为固定不变价格,且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合同总价包括咨询方在其本国和委托方国家因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和以各种方式寄送技术资料到委托方办公室所发生的费用。如发生本合同规定
的不可抗力,合同总价可经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调整。如果委托方所要求的服务超出了本合同附件一规定的范围,双方应协商修改本合同总价,任何修改均需双方书面签署,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3 委托方向咨询方的所有付款均通过委托方所在地的___________银行以电汇方式支付到__________银行咨询方的帐户上。
3.3 对咨询方提供的服务,委托方将以下列方式或比例予以付款:
3.3.1 合同总价的_____%,即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 在委托方收到咨询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 ______ 天内支付给咨询方:
A.咨询方国家有关当局出具的批准证书或不需批准的证明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B.咨询方银行出具的金额为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
以委托方为受益人的对预付款的不可撤销保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保函格式见合同附件。
C.金额为合同总价的形式发票一式五份;
D.签发的标明支付金额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
E.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上述单据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迟于______ 天内交付。
3.3.2 分项一合同价 ______%,即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在委托方收到咨询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______天内支付给咨询方:
A.分项一的技术咨询报告一式十份;
B.签发的标明支付金额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
C. 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3.3.3 分项二合同价的_____%,即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 在委托方收到咨询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_______天内支付给委托方:
A.分项二的技术咨询报告一式十份;
B.签发的标明支付金额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
C.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3.3.4 分项三合同价_____ %,即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 在委托方收到咨询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_____ 天内支付给咨询方:
A.分项三的技术咨询报告一式十份; B.签发的标明支付金额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
C.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3.3.5 分项四合同价_____%,即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在委托方收到咨询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_______天内支付给咨询方:
A.分项四的技术咨询报告一式十份;
B.签发的标明支付金额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
C.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3.3.6 分项四合同价_____%,即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 在委托方收到咨询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_________天内支付给咨询方:
A.签发的标明支付金额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
B.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3.4 如果依据合同规定咨询方应支付预提税和应向委托方支付违约金,委托方有权从上述款项中扣除。
3.5 为执行合同在中国境内发生的银行费用由委托方承担,中国之外的发生的费用由咨询方承担。
第四条 交 付
4.1 前述技术咨询报告以CIF ______________价格条件交付的最后期限为:
A.分项一的技术咨询报告:合同生效后 __________月内;
B.分项二的技术咨询报告:合同生效后 __________月内;
C.分项三的技术咨询报告:合同生效后 __________月内;
D.分项四的技术咨询报告:合同生效后 __________月内。
4.2 咨询方在航空邮寄上述资料时应以传真方式将邮寄日期和航空提单号等通知委托方。委托方收到上述技术咨询报告后应及时通知咨询方。
4.3 如果在邮寄过程中上述资料发生丢失、损坏,咨询方应在接到通知后两周内免费予以替换。
第五条 保 密
5.1 由委托方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咨询方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漏给除委托方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条款一直约束咨询方。
5.2 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应采取适当措施对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资料或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经一方的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5.3 一方和其技术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义务予以保密,未经其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露从他方获得的上述保密信息。
第六条 税 费
6.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其税法对委托方征收的与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委托方负担。
6.2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中国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咨询方政府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逃所得税的协定而向咨询方课征的各项税费均由咨询方支付。委托方依据本国的税法有义务对根据本合同而应得的收入按比例代扣一定的税费并代向税务机关缴纳,在收到税务机关出具的关于上述税款税收单据后,委托方应毫不迟延地转交给咨询方。
6.3 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外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和履行本合同的各项税费均由咨询承担。
第七条 保 证
7.1 咨询方保证其经验和能力能以令人满意的方式富有效率且迅速地开展咨询服务,其合同项下的咨询服务由胜任的技术人员依据双方接受的标准完成。
7.2 如果咨询方在其控制的范围内在任何时候、以任何原因向委托方提供本合同附件一中的工作范围内的服务不能令人满意,委托方可将不满意之处通知咨询方,并给咨询方____天的期限改正或弥补,如咨询方在委托方所给的期限 内改正或弥补,所有费用立即停止支付直到咨询方能按照本合同附件一的规定提供令人满意的服务为止。
7.3 咨询方的保证义务在本咨询服务经委托方最后验收后或最后一批款项支付后的 _______月到期。
第八章 技术咨询报告的归属
8.1 所有提交给委托方的技术咨询报告及相关的资料的最后文本,包括为履行技术咨询服务范围所编制的图纸、计划和证明资料等,都属于委托方的财产,咨询方在提交给委托方之前应将上述资料进行整理归类和编制索引。
8.2 咨询方可保存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包括本合同第五条所指的委托方提供的资料,但未经委托方的书面同意,咨询方不得将上述资料用于与本咨询项目之外的任何项目。
第九章 转 让
9.1 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无论是委托方或是咨询方均不得将其合同权利或义务转让或转包给他人。
第十章 违约和合同的解除
10.1 如果由于咨询方的责任,技术咨询报告不能在本合同第4条规定的交付期内交付,咨
询方应按下列比例向委托方支付迟延罚金:
A.第一至第四周,每周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__________;
B.第五至第八周,每周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__________;
C.从迟延的第九周起,每周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______;
在计算违约金时,不足一周按一周计。
10.2 迟延交付的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百分之_______。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咨询方交付技术咨询报告的义务。
10.3 对咨询方的下列违约行为,委托方可书面通知的方式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并不影响其采取其它补救措施:
A.在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交付任何一项的技术咨询报告期限后_____天内仍不能交付部分或全部技术资料;
B.无法使技术咨询报告达到合同附件一规定的最低验收标准。对上述解除合同,咨询方应退还委托方已支付的所有金额,并按年利率百分之______加付利息。
10.4 如果一方有下列行为,任何一方可书面通知对方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并不影响其采取其它补救措施:
A. 没有履行合同规定的保密义务;
B. 没有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轻微的违约除外,并在收到对方书面的通知后天内或双方商定的时间内对其违约予以弥补;
C. 破产或无力偿还债务;
D.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超过______天。
第十一章 不可抗力
11.1 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水灾和其它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响其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的,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十四天内以航空挂号信件将有权证明的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证实。
11.2 受影响的一方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责任。然而,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后尽快以传真通知另一方。
11.3 双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后或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有效期和/或有关履行合同的预定的期限相应延长。
第十二章 仲 裁
12.1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在深圳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2.2 除非另有规定,仲裁不得影响合同双方继续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
第十三章 语言和标准
13.1 除本合同及附件外,委托方和咨询方之间的所有往来函件,咨询方给委托方的资料、文件和技术咨询报告、图纸等均采用英文。
13.2 尺寸均采用公制。
第十四章 适用的法律
14.1 本合同的法律含义、效力、履行等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第十五章 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15.1 本合同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如果需要,由各方分别向本国政府当局申请批准。双方应尽一切努力使合同在签字后30天内获得各自国家当局的批准,各方应立即将批准日期
书面通知对方。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为本合同生效日期。
15.2 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为___________ 年。
15.3本合同期满时,合同项下的任何未了的债权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
15.4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合同正文与附件有矛盾之处,合同正文内容优先。
15.5 所有对本合同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等均以书面完成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生效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6 双方之间的联系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涉及重要事项的传真应随后立即以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确认。
15.7 本合同用中英文两种文字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二份。
委托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 ___________
传 真: 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咨询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 ___________
传 真: 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8:管理企业咨询服务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 合同法 》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就企业管理咨询事宜达成一致,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订立本合同。
一、 服务范围
甲方聘请乙方在下列第______项为甲方提供管理咨询服务:
1.日常会计帐务处理咨询及税法咨询。
2.制订财务核算制度。
3.制订财务管理制度。
4.制订企业内部控制制度。
5.受托财务分析,出具财务分析报告。
6.投资融资咨询。
7.制订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手册。
8.制订企业总务管理工作手册。
9.代办一般纳税人临时认定手续。
1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及收费
1.委托服务期间自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止。
2.本项服务的收费标准为人民币______元,于签约后一次性支付。
三、 甲方乙方的基本义务
(一) 甲方的基本义务
1.与乙方诚信合作,为乙方开展工作提供便利,向乙方提供与服务事项相关的情况和资料。
2.如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
3.按照约定支付服务费。
4.向乙方提出的要求不应与法律及会计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的规定相冲突。
(二) 乙方的基本义务
1.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应当勤勉尽职,依法在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3.应当及时向甲方发表顾问意见;按时完成提交项目报告。
4.对甲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应当保守秘密。
四、生效、违约处理及其他约定事项
1.本协议书在签约并付费后生效。
2.双方之间发生争议的,应当进行协商或由第三方调解,在无法通过协商和调解方式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3.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持积极态度友好协商解决。
4.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5.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9: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合同_合同范本
甲方(客户):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对有偿信息发布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期间在_________所属的网站或刊物上发布有偿信息服务。本合同所指的有偿信息服务包括:文字、图片及其他多媒体形式。
二、样稿来源:□甲方提供;□乙方设计后经甲方确认(需要额外收费)。
三、乙方有权审查信息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内容和表现形式,乙方可要求甲方作出修改。
四、甲方对委托乙方发布的经济信息的合法性承担全部责任,并承诺对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五、有偿信息服务单价及报价
1.首页通栏图文信息:_________SWF/GIF□_________元/月;
2.标准横幅图文信息:_________SWF/GIF□_________元/月;
3.首页图标图文信息:_________SWF/GIF□_________元/月;
4.文字连接_________个字以内文本□_________元/月;
5._________招聘频道广告_________字以内文本□_________元/月;_________元/篇,送招聘栏目图标广告_______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受权人(签字): 代表受权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0:软件服务科技公司股权变更协议
出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甲方在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____%股权,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公司拥有的全部股权,并且甲方转让其股权的要求已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
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公司拥有____%股权。
鉴于公司股东会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____%股权。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权转让
1、甲方同意将其在公司所持股权,即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2、甲方同意出售而乙方同意购买的股权,包括该股权项下所有的附带权益及权利,且上述股权未设定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留置权、抵押权及其他第三者权益或主张。
3、协议生效之后,甲方将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及债权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义务。
二、转让标的、受让价款及支付
1、甲方将其持有的______公司____%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甲方所持有的______公司____%的全部股权。
2、乙方愿意以_____万元的价格受让甲方所持有的______公司____%的全部股权。
3、乙方同意在本协议书成立时,一次性将股权受让价款全部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或银行户头。
4、甲方转让股权应得价款所涉甲方税负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应当及时依法办理。
三、甲方保证与声明
1、甲方为本协议所转让股权的唯一所有权人。
2、甲方作为公司股东已完全履行了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
3、保证所与本次转让股权有关的活动中所提及的文件完整、真实、且合法有效。
4、保证转让的股权完整,未设定任何担保、抵押及其他第三方权益。
5、保证其主体资格合法,有出让股权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6、保证因涉及股权交割日前的事实而产生的诉讼或仲裁由出让方承担。
四、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的负担
双方同意办理与本合同约定的股权转让手续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____方承担。
五、有关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
本协议生效后,出让方享有和分担转让前该公司所有的债权债务。受让方分享转让后该公司的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六、保密
任何一方对其在本合同磋商、签订、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生产经营、投资及其他任何方面的商业秘密,不得向公众或任何第三人泄露、公开或传播此等商业秘密;也不得以自己或其他任何人的利益为目的利用此等商业秘密;除非是:
1、法律要求。
2、社会公众利益要求。
3、对方事先以书面形式同意。
七、违约责任
1、如协议一方不履行或严重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除协议另有规定外,守约方亦有权要求解除本协议及向违约方索取赔偿守约方因此蒙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2、如果乙方未能按规定按时支付股权转让款,每延迟一天,应按延迟部分价款的____‰支付滞纳金。乙方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后,如果乙方的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滞纳金数额,或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其它损害的,不影响甲方就超过部分或其它损害要求赔偿的权利。
八、争议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本协议书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公司、公证处各执____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转让方: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受让方: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1:企业管理咨询战略合作服务合同
甲方________与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双方达成协议。
一、甲乙双方在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企业管理咨询业务合作等问题,自愿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资源,协助甲方促成业务与业绩,实现双方与客户方的多赢局面。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机会时,应严格保守甲方与客户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甲方或客户方商业秘密而使甲方商业信誉受到损害。
三、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业务机会时,应根据自身实力量力而行,确实无法实施或难度较大、难以把握时应开诚布公、坦诚相告并求得乙方的谅解或协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况下轻率承诺,从而使乙方客户关系受到损害。
四、乙方为甲方提供企业管理咨询业务机会并协助达成的,甲方应支付相应的信息资源费用。费用支付的额度视乙方在业务达成及实施过程中所起的作用而定,原则上按实际收费金额的一定百分比执行,按实际到账的阶段与金额支付,具体为每次到账后的若干个工作日内支付。
五、违约责任:
1、合作双方在业务实施过程中,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户方商业信誉或客户关系受到损害的,受损方除可立即单方面解除合作关系外,还可提出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要求。同时,已经实现尚未结束的业务中应该支付的相关费用,受损方可不再支付,致损方则还应继续履行支付义务。
2、甲方在支付信息资源费用时,如未按约定支付乙方款项的,每延迟一天增加应付金额的5%,直至该笔金额的全额为止。
六、争议处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受损方可向杭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处理。
七、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一年,自双方代表(乙方为本人)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本协议到期后,甲方应付未付的信息资源费用,应继续按本协议支付。
八、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可不另续约,有效期延长一年。
九、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认为需要补充、变更的,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十、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签字:
乙方:
(公章)
签字: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篇12:咨询服务协议书企业管理
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甲、乙双方就事项的内容,经双方协商一致,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特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以兹遵守。
一、服务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
二、合作时间
合作期限为________年,自本协议签字生效之日算起。期满后双方如有继续合作的愿望,以本协议为基础重新签订协议。
三、合作分工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提供专人与乙方联络;
2、提供服务所需的资料给乙方,并保证资料的合法性和正确性;
3、按照合同要求及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
4、甲方将在著作版权法的范围内使用本合同标的及相关作品、程序、文件源码,不得将其复制、传播、出售或许可给其它第三方;
5、甲方对合同中的网站建设的网页、图像享有排它的使用权;
6、应向乙方提供详细的软件使用环境说明、发现问题时的程序报错信息,并将这些信息及时提交给乙方。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提供专人与甲方联络;
2、在合同要求的期限内,完成甲方网站的建设维护和软件技术服务,并及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
3、在验收期内甲方要求下,对不合格的地方进行修改;
4、向甲方提供软件安装、使用、模板制作等各类咨询服务,对服务范围内的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等方式及时(天之内)答复;
5、对甲方公司的商业机密进行保密。
四、技术、市场保密
合作期内未经项目合作各方同意,任何人不得将技术及客户资料转让,不得与项目合作双方以外的合作方进行合作或为他人谋取利益,不得将技术泄密。违反约定的,项目合作方有权没收违约方相关收益,并追究违约方的经济法律责任。
五、收益分配
1、费用以乙方每次提供服务实际发生费用为准,于服务工作结束后以服务确认单的形式进行确认;
2、甲方于双方共同签署服务确认单____日内以现金、转账支票或者汇款的方式向乙方支付费用;
3、乙方账户信息: 开户行: 账号:。
六、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将要违约,可以中止履行本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继续不履行、履行不当或者违反本合同,该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2、因不可抗力而无法承担责任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的天内,及时通知另一方;
3、一方因不可抗力确实无法承担责任,而造成损失的,不负赔偿责任;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七、其他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日期:
篇13:简版信息咨询服务合同
甲方:上海龙运之星物流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对有偿信息发布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于20xx年9月25日至 20xx年9月31日期间在所属的网站或刊物上发布有偿信息服务。本合同所指的有偿信息服务包括:文字、图片及其他多媒体形式。
二、样稿来源:□甲方提供;□乙方设计后经甲方确认(需要额外收费)。
三、乙方有权审查信息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内容和表现形式,乙方可要求甲方做出修改。
四、甲方对委托乙方发布的经济信息的合法性承担全部责任,并承诺对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五、有偿信息服务单价及报价:
1.首页通栏图片信息:2SWF/GIF□3500元/月;
2.标准横幅图文信息:1SWF/GIF□ 20xx元/月;
3.首页图标图文信息:2SWF/GIF□3000元/月;
4.文字连接20xx个字以内文本□1000元/月;
5.58同城招聘频道广告10000字以内文本□6000元/月;□350元/篇;送招聘栏目图标广告3月。
六、甲方应在双方签约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费用付给乙方,付款方式:□转账;□现金。乙方收款后,应在10工作日内向甲方开据正式发票。
七、甲方在投放有偿信息服务期间可以修改期内容,修改频率不得超过10次/月,如超过此限制,甲方需另外支付修改费用,金额由双方约定。
八、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之条款,应立即停止违约行为,并在15个工作日内赔偿守约方的损失。双方约定赔偿金额以付款总额的20%为准。
九、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则本合作在不可抗力影响范围和影响期限内中止,双方均不承担责任。就本合同而言,不可抗力是指由于政府或主管单位管制、电信部门中止互联网服务等因素造成乙方无法正常履行本合同。
十、本合同产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深圳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在进行终局裁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受权人(签字): 代表受权人(签字):
年 月 日
篇14:公司委托技术咨询服务协议书
中国________________公司和 _____ 国 ________________ 公司关于 ________________
编号: 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中国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为一方, _____ 国 ________________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一方,双方就工程的技术咨询服务,授权双方代表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书:
一、甲方请乙方就工程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乙方愿意提供这样的服务。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范围如下:
1.坝基岩体稳定、变形及基础处理措施。
2.大坝下游的防洪防冲和岸坡保护问题。
3.库岸滑坡涌浪问题及岸坡变形观测技术。
三、乙方的责任如下:
1.乙方应于 __________ 年 _____ 月份内派遣3名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的专家来中国进行25天的技术咨询服务,派出技术咨询专家的名单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2.乙方专家应到现场考察,并正确、全面地解答甲方人员提出的咨询问题,在离开中国前,向甲方提出咨询报告初稿,并在离开中国后一个月内提出正式咨询报告一式五份,报告内容应包括附件一所列内容,并用英文书就。
3.乙方的专家在中国进行技术咨询服务的时间为二十五个日历日(包括四个旅途日和三个周末日),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时。
4.专家在中国工作期间应遵守中国的法律和工作地区的有关规定。
5.乙方将正式的技术咨询报告给甲方寄出后,应以电传通知甲方如下内容:报告寄出日期、邮单号。
6.技术咨询报告如在邮寄途中丢失,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立即免费补寄。
四、甲方的责任范围:
1.考虑到本协议第二、三条所规定的乙方所提供的咨询服务,甲方支付给乙方一笔总费用,其金额为 美元(大写 美元整)。
2.为乙方3名专家提供在中国境内食、宿及工作需要的交通。
3.提供工作必须的技术资料、图纸和技术文件。
4.提供在中国工作所需的翻译人员。
5.协助办理专家出入中国签证和在中国居留、旅行手续并提供方便。
五、费用的支付
1.本协议书的费用以美元支付。
2.本协议总金额25%,计 ________________ 美元,在乙方派出的专家到北京后,甲方凭收到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3天内通过北京中国银行和×国商业银行向乙方支付。
A. ________________ 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出具的以甲方为受益人金额为协议总金额25%计(美元)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证函格式见本合同第二号附件)。
B.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复印本五份。
3.本协议总金额75%,计________________ 美元在乙方完成技术咨询服务并提交正式的技术咨询报告后,甲方凭收到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 _____ 天通过北京中国银行和×国商业银行向乙方支付。
A.商业发票正本一式六份。
B.即期汇票一式两份。
C.邮寄正式技术咨询报告的邮单或空运单一式两份。
六、凡在中国以外所发生的一切银行费用由乙方承担。在中国发生的一切银行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双方应对互相提供的一切资料给予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者透露。
八、税费
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的一切税费,由甲方支付。
2.中国政府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对乙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支付。
3.中国境外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将由乙方支付。
九、甲方和乙方在执行协议中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执行本协议的一切文件与资料应以英文书写并采用公制。
十一、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后需经中国政府批准才能生效。本协议以英文写成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双方法定地址
中国 ________________ 公司
地址: 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
国 ________________ 公司
地址: ________________
电传: 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中国 ________________ 公司 _____ 国 ________________ 公司
附件
________________ 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格式)
受益人:中国 ________________ 公司
______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篇15:2024年信息咨询服务合同书
甲方:_______(先生/女士)
乙方:_______
经双方友好协议,共同达成如下合同内容,以供双方遵守。
一、乙方提供服务
乙方为甲方提供赴美生子咨询服务及月子安全服务;
乙方对甲方个人隐私执行严密的保护措施,一对一服务,杜绝个人信息泄露;
乙方提供业内领先的7_______24小时安全中心值班人员专业的应急咨询
服务;
乙方协助甲方办理出国护照、签证等手续及订购优惠的国际、国内航线机票;
甲方签约后获得乙方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服务的内容参见《月子中心服务细节确认单》(部分套餐或客户附加要求除外);
甲方在本协议生效后,将同时获得美国移民、美国房产、美国留学、特色旅游的咨询服务;
甲方在本协议生效后,将享有“宝贝家百企联盟”会籍资格,并享有会员的一切权益;
乙方将在国家法律允许范围内,协助甲方申请相关优惠政策。
二、合同生效及付款、退款:
1、甲方选择的服务套餐预算级别为:(_______)套餐宝贝家钻石定制型套餐:$500,000起宝贝家贵宾尊享套餐:$300,000起套餐预算明细见乙方公开发布的《套餐资费预算》及《月子中心服务细节确认单》。本合同金额以双方最终确认,甲方所有应在国内实际支付的金额为准。
2、乙方有权在不同时期根据运营成本和市场的情况对套餐价格作出调整。所有的套餐价格均以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时的价格为准。
3、付款:
首付款及余款(全部国内支付):
3.1、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应支付签约首付款,即本合同所选套餐预算金额的(_______ )%计(_______ )元。
3.2、在乙方交付往返机票及全部出国手续之日,甲方应支付余款计(_______ )元。
3.3、甲方所有付款,以乙方公司盖有财务收款专用章的票据为唯一凭证。
4、合同终止:
4.1、甲方于预产期前60天以上在中国生产或流产的(需提供区级以上医院住院证明及账单原件)的;
4.2、甲方被海关原机遣返(需提供搭机证明)的;
4.3、甲方因签证拒签原因(需提供拒签后的护照原件)的;
4.4、本章节下条(第4.5条)所列不可抗力,而无法履行约定的。以上原因乙方退还甲方预缴的定金及相关付款(已发生的签证费、POS机手续费等除外)同时本合同即告终止,相关钱款的退还在经甲乙双方书面退款要求并核实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
4.5、不可抗力的因素。本合同生效后,发生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预防或避免的事件,如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国家政策改变等,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是否继续履行或终止的问题,因不可抗力合同终止后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4.6、医院和医生
乙方不提供医疗服务。甲方享有充分的自由选择医院、医生为其提供医疗务的权利,甲方应通过和正规的美国医院签署合同来保障自身权益,乙方不对甲方和医院、医生之间可能产生的纠纷或事故承担任何责任,但将努力协助甲方解决或有纠纷或事故,期间产生的额外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应甲方要求,乙方可以根据过往的经验为甲方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信息查询。
三、合同确认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自合同各方代表签字盖章并甲方支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2、双方在签署或执行本合同中的所有分歧,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本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裁决。但该等行为并不影响非诉争事项的履行。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月 _______日 _______
篇16: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工程承包咨询服务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本着平等互利的精神,并通过友好协商,签订此合同,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及其他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法律及条例,成立一合资经营企业,名为(西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促进发展中国的食品工业及引进先进技术设备与科学管理方法以实现上述目的。
第一条 合营双方的名称,注册所在国/所在地区与法定地址(略)。
第二条 合营双方法定代表的姓名、职业及国籍(略)。
第三条 合营公司的名称、法定地址、宗旨、经营范围
3.1 公司的中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3.2 公司的英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3.3 公司的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3.4 公司为一有限责任公司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下的法人,公司的所有活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法律、法令及条例,公司的所有合法权益及利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管辖及保护。
3.5 公司成立的宗旨在于充分利用中国的丰富食品资源及物料以发展食品工业,采用乙方在此方面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及引进先进的科技和设备,以香港和国际市场为目标,产品以出口外销为主,提高广东食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充分利用乙方在香港和世界各地的销售网点,已成功地实现以上的目的并为双方的利益取得理想的经济利润。公司的经营范围于初期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a)充分利用中国地域食品原料丰富资源的优势和____________公司先进的工商管理技术的优势对食品工业的产量与品质的提高而进行技术改造,及引进国外高级物料、良种。
(b)通过公司引进香港及外国先进食品加工技术设备,以及对肉类、蔬菜、水果、酱料、调味、添加剂、饮料和冰淇淋等方面进行生产加工,产品在国内外市场销售,并配套包装、冷藏、运输等方面的营运设施。
(c)设立包装容器工厂,除供应本公司需要外并在国内外市场进行销售。
(d)经公司主管部门批准在香港和海外设立产品销售中心及网点。
(e)随着公司的发展在广东省设立信息资料、科技咨询和技术培训中心,以促进食品工业的发展,以利于在国内外市场竞争中取得成功。
(f)与广东省的其他经济实体进行补偿贸易及其他类似的商业安排。
(g)在董事会(如以下之定义)认为结合上述的一项或多项业务与其有附带关系或适合于经营的需要时,可以独立经营或以投资于其他合营企业或经济实体的方式,从事食品工业内的其他有关业务。
第四条 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合营双方的出资额、出资比例和出资方式、出资额的缴付期限以及出资额欠缴与转让的规定
4.1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万元。
4.2 甲方的出资额为注册资本的百分之______,数额为人民币______万元。乙方的出资额为注册资本的百分之______,数额为______万元。但乙方的出资应以____________缴付,按缴付当日中国国家外汇管理总局公布的外汇买卖牌价的中间价换算人民币计算。
第五条 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
5.1 双方应按各自出资的比例来进行利润的分配和亏损的分担。惟双方对公司的责任只限于各自对注册资本的出资额。
5.2 公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施行细则)和其他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有关法律和条例缴纳所得税后,其年度利润应按以下的原则分配:
(a)依照董事会决定的比例,预先提取储备基金、公司发展基金以及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b)任何一年的奖励及福利基金的数额不得多于公司百分之五的税后利润。
第六条 合资双方的责任
6.1 甲方及乙方应尽力促进公司的业务活动。
6.2 在不影响____________的原则下,双方同意各自主要负责以下各项:
甲方:
(a)负责办理公司的注册登记手续和申请公司的营业执照;
(b)负责申请公司按规定享受的减免税收待遇;
(c)负责申请设立公司的外汇存款账户及人民币存款账户;
(d)负责为日常及办公使用的进口用品、设备及器具办理报关手续及领取进口许可证,并为出口物品领取出口许可证;
(e)负责为公司申请有关的办事处;
(f)负责推荐称职的中国职员;
(g)负责申请乙方出入人员的出入境通行证件;
(h)负责提供国内食品及市场趋势有关的信息资料;
(i)负责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食品工业中的其他机构建立并保持固定的联系;
(j)负责促进并协助公司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销售;
(k)负责由公司指定的其他事项。
乙方:
(a)负责公司生产的产品在香港和国际市场销售;
(b)负责提供香港和世界各地区的食品及食品有关的市场信息资料;
(c)负责提供市场现有的现代食品科技和市场的信息资料;
(d)负责在香港和其他国家及地区办理有关业务的注册登记手续;
(e)负责介绍国外食品专家学者到公司所属企业及广东省其他食品企业传授食品生产技术;
(f)负责公司业务的运转、公司骨干职员的业务培训和引进健全的管理经验;
(g)负责与外国食品工业中的其他机构建立并保持固定的联系;
(h)负责由公司指定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董事会的组成、职责、权限
7.1 双方于公司成立后组织成立董事会(〔董事会〕)。董事会人数为______名,其中甲方______名,乙方______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担任,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担任。董事的任期为______年,若双方同意可以连任。若某董事因故需要更换时,由委派方另行安排接替并报审批机关备案。
7.2 董事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的双方董事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
第八条 部经理与副总经理的职责、权限和聘用办法
8.1 公司成立一管理事务处以负责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管理事务处设一位总经理及一位副总经理。总经理执行董事会制定的经营管理方针和决议。在董事会休会期间,总经理应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总经理对外代表公司,对内任免下属人员,并行使董事会所授予的其他职权。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总经理于处理重要问题时与副总经理协商。
8.2 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用,总经理由乙方担任,副总经理由甲方担任。
第九条 场地使用权
9.1 公司应向负责土地的主管部门申请取得经营场地的使用权并以其名义签署场地使用合同。
第十条 保密协议
10.1 甲方及乙方承诺于未获对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之前,不透露或容许泄露任何因本合同或因执行本合同而获得的有关公司业务的机密资料给未经授权可接受该资料或文件的任何人士或经济组织。
10.2 甲方及乙方同意公司应实行一个制度以安全保管上述第______段所提及的机密资料及文件,同时公司得尽其所能地采取所有合理的措施,使此等资料及文件被公司职员及工作人员泄露的风险减至最低限度,但由双方明确地准许透露的除外。
10.3 如甲方或乙方获知任何有关侵犯公司专利权、商标、版权、其他知识产权或类似的事件时,首先发觉的一方应将其所有的有关消息通知另一方,然后双方协商(如有必要)应采取的行动。
10.4 在甲方或乙方认为必要和恰当时,公司应采取行动和步骤以保证公司的知识产权利益。
第十一条 经营计划
公司应按其业务范围制订其经营计划,此等计划于获得董事会批准后应予实行,并呈交有关部门备案。公司有权决定是否于国内或向国外采购主要的机器、设备、原材料、燃料、零配件、交通工具及办事处用品,于购买条件相同的情形下,公司应首先考虑中国的产品。公司有权自行将产品在中国市场内销售或委托有关机构代销。此等产品的售价应由公司按竞争情况来决定。由公司确定产品售价应报有关部门备案。双方认识到出口对外汇收支平衡的重要性,在保持外汇平衡的原则下,双方同意将重点放在产品出口活动上。双方进一步同意于公司成立后按公司与乙方同意条款及条件委托乙方或乙方的联营公司为公司出口产品的国外总经销人。那些出售给经销人用作国外销售的产品的售价应由公司与经销人协商,并且考虑到该种产品于国际市场上的通行价格来决定。于这种情形下决定的出口价格应呈交董事会审批,然后呈交有关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 外汇管理
12.1 公司的一切外汇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对侨资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外汇管理施行细则],以及其他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有关法律和条例的规定办理。
12.2 公司凭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出的营业执照在中国银行广东分行或其他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银行开立外汇和人民币存款账户。
12.3 公司的一切外汇收入都必须汇入外存款账户,一切外汇支出均需从外汇存款账户中支付。
12.4 公司应保持外汇收支平衡,公司于外汇收支上所产生的不平衡应由甲方以其外汇收益弥补。
12.5 为使公司能保持其外汇收支平衡,公司应获准以其人民币利润在中国购买制成品或原材料,而此等原材料或其制成品或最终商品于经过生产环节处理或加工后可出口至国外以换取外币。
12.6 乙方从公司得到的人民币利润可按中国外汇管理总局公布的兑换率兑成外币,并于缴付所有需缴税项后通过中国银行按外汇管理条例汇往国外。
12.7 公司在国外或港澳地区的银行开立外汇存款账户,应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分局批准,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分局报告外汇收支情况和提供银行对账单。
12.8 公司根据经营业务的需要,可按[中国银行办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贷款暂行办法]向中国银行申请外汇贷款和人民币贷款,公司也可从国外或港澳地区的银行借入外汇作为资金,但必须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分局备案。
12.9 公司的外籍职工和港澳职工的工资和其他正当收益,依法缴税后,除去在中国境内使用的花费,其剩余部分可以向中国银行申请全部汇出。
第十三条 财务、会计及税务(略)
第十四条 劳动管理、工资、福利及劳动保险(略)
第十五条 保险(略)
第十六条 公司的合营期限,公司的解散与清算程序公司的合营期限为______(______)年,自公司的营业执照发出之日起计。合营期满前一年,如双方愿意延长合营期限,双方各自授权代表签署延长合营期限的申请书,并在合营期满前六个月呈报审批机关审批,经批准延长合营期限后,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七条 违反合同的责任
17.1 合营一方如不履行本合同或公司章程的义务,违约一方得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17.2 在合营期限内,双方都无权单方面宣布撤销或终止本合同。
第十八条 解决合营双争议的办法及程序
18.1 双方如在解释或履行本合同和公司章程中发生争议,应由董事会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18.2 假如董事会在收到其中一方的书面要求调解的______(______)天内才能解决该争议,可提请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该仲裁的裁决应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九条 合同文本
19.1 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两种文字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自存中文和英文文本各一份。
19.2 本合同内容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必须双方书面同意,报审批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任何上述修改或补充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和公司章程经中国审批机关批准后即生效。
第二十一条 合同适用的法律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及由其引起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法律、法令和条例规定。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17:2024年信息咨询服务合同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友好,平等互利的原则,签订以下合同
一、服务项目
1、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办理所需证照,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关的咨询及代理服务。
2、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务包括(选中的标记为‘√’)
□ 办理企业名称核准的咨询及代理服务;
□ 办理资本验证的咨询及代理服务;
□ 办理营业执照的咨询及代理服务,注册资金供 万;
□ 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咨询;
□ 办理税务证的咨询及代理服务;
□ 代理刻章(法人章、财务章、合同章、公章);
□ 办理各种资质的咨询及代理服务;
□ 办理变更
二、服务报价
乙方向甲方收取各项费用共计人民币:
三、承诺时期
各部门所需要的工作日(因特殊情况立即通知甲方)。
四、双方权责
1、 应明确对各项服务的要求,以免发生理解上的偏差,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 甲方及时提供有关申报资料(包括涉及前置行政资质许可证),并给予乙方人员必要的配合,甲方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3、 甲方应按照约定条件及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
4、 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办理甲方所委托的业务,不得擅自改动内容或条款,若上级部门要求改动的,乙方通知甲方说明原因。
5、 乙方应提供有效的专业意见,在代办权限内进行代办服务。
6、 乙方在甲方提供完备资料的情况下,按时完成代办服务。
7、 乙方应为甲方保守服务过程中所知悉的合法商业秘密。
五、其他
1、 乙方完成代办服务后,有关证照、资料的保存期为一个星期,甲方逾期不取或不付款,乙方有权另行处理,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全权承担。
2、 乙方完成代办服务后,甲乙双方做移交手续,甲方要依法、合法经营,移交手续后
甲方一切事务与乙方无关。
3、 双方若有违约情况发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所规定的条款追究违约责任。
4、 本合同一式二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5、 乙方收甲方定金共计人民币6、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7、 其他备注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8:管理企业咨询服务合同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就企业管理咨询事宜达成一致,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订立本合同。
一、服务范围
甲方聘请乙方在下列第__1、2、3、4、5、6____等各项为甲方提供管理咨询服务:
1 、日常会计帐务处理咨询及税法咨询;
2 、制订财务核算制度;
3 、制订财务管理制度;
4 、制订企业内部财务控制制度;
5 、受托财务分析,出具财务分析报告;
6 、投资融资咨询;
7 、制订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手册;
8 、制订企业总务管理工作手册;
9 、代办一般纳税人临时认定手续等经营所需事务。
二、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及收费
1 、委托服务期间自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止。
2 、本项服务的收费标准为人民币 _元,于签约后七个工作日之内一次性支付。
三、甲方乙方的基本义务
(一)甲方的基本义务
1 、与乙方诚信合作,为乙方开展工作提供便利,向乙方提供与服务事项相关的情况和资料;
2 、如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
3 、按照约定支付服务费;
4 、向乙方提出的要求不应与法律及会计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的规定相冲突。
(二)乙方的基本义务
1 、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 、应当勤勉尽职,依法在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3 、应当及时向甲方发表顾问意见,按时完成提交书面项目报告;
4 、对从甲方处获悉的所有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应当保守秘密。
四、生效、违约处理及其他约定事项
1 、本协议书在签约并付费后生效,乙方不能按照约定完成符合甲方要求的任务的甲方可要求重办或相应减少费用,如因乙方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全部赔偿,免收费用;
2 、双方之间发生争议的,应当进行协商或由第三方调解,在无法通过协商和调解方式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3 、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持积极态度友好协商解决;
4 、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5.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9: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工程承包咨询服务
中 外 合 资 经 营 企 业 合 同(上)
合同编号:
第一章总则
中国 公司和 国(或地区)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省 市,共同举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营各方
第一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
中国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 省 市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 : 国籍 。
国(或地区)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在 国(或地区)登记注册,其法定地: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 国籍 。
(注:若有两个以上合营者,依次称丙、丁.…方)
第三章成立合资经营公司
第二条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意在 省 市建立合资经营的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合营公司的名称为 有限责任公司
外交名称为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
第四条 合营公司的经营宗旨为: 。
第五条 合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
第六条 合营公司的经营规模:年营业额 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 合营公司为中国法人,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八条 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 万元人民币。
第九条 合营各方的出资总额为: 万元人民币,以此作为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其中甲方现金和土地使用权出资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乙方以现金出资 万元人民币
(系以美元出资后折算),占注册资本的 %。双方应在合营合同签订之日起___日内缴清出资额。
第十条 合营各方缴付出资额后,合营公司应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机构验资,出具验资报告后,由合营公司据以发给出资证明书。
第十一条 合营公司在合营期限内不得减少注册资本。因投资总额和生产经营规模等发生变化,确需减少的,经公司董事会同意,报审批机构批准后方可减少注册资本。
第十二条 合营各方任何一方如向第三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合营他方同意,报审批机构批准。
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合营他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五章合营各方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
第十三条 合营公司的甲、乙双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合营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并分担风险和亏损。
第六章董事会
第十四条合营公司设立董事会,合营公司的批准证书签发之日为合营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十五条 董事会为合营公司最高权力机构。
董事会决定合营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其主要职权如下:
1.制订公司发展计划,审批总经理提出的年度经营计划、年度营业报告、资金借款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等会重要报告:
2.决定公司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福利及奖励基金的提取比列,批准年度财务报表、收支预算与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3.更改合营公司章程和通过合营公司重要规章制度;
4.决定合营公司注册资本增加和转让;
5.讨论决定合营公司中止、解散或与另一经济组织合并;
6.决定聘用或解聘总经理、副总经理;
7.决定设立分支机构;
8.负责合营公司解散时的清算工作;
9.其他应由董事会决定的重大事宜。
第十六条 董事会由六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 名,乙方委派 名。合营公司董事长由甲方委派,两名副董事长分别由乙和甲方各委派一名。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任期四年,董事长可连选连任。
第十七条 董事长是合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应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为代表。董事长、副董事长如不称职或有违法行为应由董事会会议罢免。
董事如有不称职或有违法行为,由委派方撤换。合营各方在委派和更换董事人选时,应由委派方书面通知董事会。
第十八条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经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可以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会会议原则上在合营公司法定地址所在地举行。
就十九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
第二十条董事长应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15天发出召集董事会会议的书面通知,写明会议的内容、时间和地点,通知各董事。
第二十一条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代表其出席和表决,如届时未出席又未托代理人出席,则视为对待表决事项的弃权。
第二十二条 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为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
第二十三条 董事会每次会议,须作详细的书面记录,并由全体出席董事签字,代理人出席时,由代理人签字,已录文字使用中文。记录应归档保存。
第二十四条 以下重大问题,应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方可做出决定:
1.合营公司章程的修改;
2.合营公司的中止、解散;
3.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
4.合营公司与其他经济组织的合并。
对其他事宜,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决定。
第七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五条合营公司设立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合营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二人,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的任期四年,经董事会聘请可以连任。总经理由甲方委派的人员担任,副总经理由乙方委派的人员担任。
第二十六条 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营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当总经理不在时,由董事会或总经理授权的副总经理代理行使总经理职责。合营公司根据需要设部门经理,分别负责各部门的工作,并对总经理负责。
第二十七条 经董事会聘请,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可兼任合营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职务。
第二十八条总经理、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他经济组织的总经理、副总经理,不得参与其他经济组织对本合营公司的商业竞争。
第二十九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职员请求辞职时,应提前一个月向董事会提出书面报告,经批准方可离职。如发现有严重失职行为.经董事会会议决议可随时解聘,对合营公司造成损害的,依法予以赔。
第八章税务、外汇、财务、审计
第三十条 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的外商投资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办理。
第三十一条 合营公司会计年度采用日历年制,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三十二条 合营公司的一切凭证、账簿、报表用中文书写,必要时同时用英文书写。
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记账册上应记载如下内容:
1.合营公司所有现金收入、支出数量;
2.合营公司所有的物资出售及购入情况;
3.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及负债情况;
4.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缴纳时间、增加及转让情况等。
第三十三条 合营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人民币同其他货币的折算,按实际发生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中间价计算。合营公司在中国人民银行或外汇管理部门同意的银行开立人民币及外币账户。
第三十四条 合营公司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账法记账。
第三十五条 合营公司的财务审计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各方有权查阅合营公司的账目,所需费用由查阅方自行负担,查阅时合营公司应提供方便。
第三十六条每一会计年度的前三个月,由总经理组织财务部门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会议通过。
第三十七条合营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由董事会决定其资产的折旧年限。
第三十八条 合营公司的一切外汇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九章利润分配
第三十九条 合营公司从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中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提取比例由董事会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视合营公司具体情况确定。
第四十条合营公司依法缴纳所得税和提取各项基金后的利润,按照各方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进行分配。
第四十一条合营公司每年分配利润一次,每个会计年度后三个月内公布利润分配方案及各方应分得的利润额。
第四十二条合营公司以前会计年度的亏损未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以前会计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并入本会计年度进行利润分配。
注:文本来源于《公司法律顾问实务指引》 乔路主编
篇20:企业管理咨询战略合作服务合同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先生(或女士,下同)
________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先生(以下简称“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甲乙双方在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企业管理咨询业务合作等问题,自愿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资源,协助甲方促成业务与业绩,实现双方与客户方的多赢局面。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机会时,应严格保守甲方与客户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甲方或客户方商业秘密而使甲方商业信誉受到损害。
三、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业务机会时,应根据自身实力量力而行,确实不能实施或难度较大、难以把握时应开诚布公、坦诚相告并求得乙方的谅解或协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况下轻率承诺,从而使乙方客户关系受到损害。
四、乙方为甲方提供企业管理咨询业务机会并协助达成的,甲方应支付相应的信息资源费用。费用支付的额度视乙方在业务达成及实施过程中所起的作用而定,原则上按实际收费金额的一定百分比执行,按实际到账的阶段与金额支付,具体为每次到账后的若干个工作日内支付。
五、违约责任:
1、合作双方在业务实施过程中,若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户方商业信誉或客户关系受到损害的,受损方除可立即单方面解除合作关系外,还可提出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要求。同时,已经实现尚未结束的业务中应该支付的相关费用,受损方可不再支付,致损方则还应继续履行支付义务。
2、甲方在支付信息资源费用时,如未按约定支付乙方款项的,每延迟一天增加应付金额的5%,直至该笔金额的全额为止。
六、争议处理: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受损方可向杭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处理。
七、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一年,自双方代表(乙方为本人)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本协议到期后,甲方应付未付的信息资源费用,应继续按本协议支付。
八、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可不另续约,有效期延长一年。
九、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认为需要补充、变更的,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十、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________先生(或女士)
(公章)
代表签字:签字: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