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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主要是落实哪一项责任(经典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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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责任的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7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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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寒假期间,我读了《责任胜于能力》这本书,书中以通俗易懂的语言,阐述了责任的重要性;列举了一些成功案例,使本书的精神内涵具有了更强的说服力。

关于能力,书中并不是说能力不重要,一个人的能力有大有小,能力小可以通过后天的学习提高、来弥补能力上的不足;如果一个没有责任心的人,虽然有很强的能力也可能给我们的单位、社会和他人带来损害或损失。

关于责任,责任是一种精神,是敬业、是对价值的坚守、是对信念的执着、是对工作的负责、是对社会、他人的负责任。责任是一种承诺,一个有责任感的人,在工作中就有了热情,就能激发潜在的能力,有能力又有责任感就会有使命感,有了使命感、有坚定的信念就能转化为动力,这种动力就能够克服工作中的一切困难,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出色的完成各项任务。

读完这本书,我有了几点体会:

一.责任是爱心。

做为一名特殊教育工作者,对智障青少年各种能力的培养,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我们不但要教授他们知识、能力和技能,更要带着一颗爱心让他们感受到社会对他们的关心和爱护,让他们在爱的氛围中去学习、去锻炼、去生活,让爱心伴着他们成长的每一步;让他们从小就感受着爱、传递着爱,培养他们将来步入社会的的自信心和责任感。

二.责任是承担。

一个负责人的人,应该敢于承担社会负于的各种使命,在生活中我们尊敬师长、团结同事、关心他人、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是我们的责任。在工作中,我们认真负责,脚踏实际、勤奋苦干、努力完成各项任务;做为一名特殊教育工作者,把每一堂课上好,把每一件小事做好,在具体工作中锻炼提高自身的能力,把工作做的顺畅,力争完美是我们的责任。

三.责任是荣誉。

一个负责任的人、有荣誉感的人,就能在工作中多承担责任,热情主动,为社会多做贡献,为单位争取荣誉,为自己树立荣誉,为荣誉去工作,在平凡的工作中创造出辉煌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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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工作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总结_工作总结范文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14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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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落实方面存在问题总结

多年来,法院执行工作一直面临联动机制难建立、查控效率难提高、执法环境难改善、激励机制难到位的突出问题,具体而言:

一是缺乏查人找物的信息共享平台。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查,一直是执行工作中的核心难题,也是制约执行效率的关键所在。执行财产的“查控划”一体化目标的实现,是解决“执行难”的关键。公安、住建、国土、工商、房管、交通等部门必须有效建立起联动机制,以适应当前执行工作的需要。法院和公安部联合出台的《关于建立快速查询信息共享及网络执行查控协作工作机制的意见》中明确提出,法院、公安两部门通过政法机关工程专线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安全快捷的传输失信被执行人等案件信息,实现网络查询被执行人身份、车辆、住宿、出入境证件信息,协助查找下落不明的人及车辆,限制被执行人出境。当前,在上级政法专线尚未建立的情况下,可以先行在地市级公安现有网络技术支持下,与法院系统建立协作机制,解决查人找物难题。

二是法官人身权益保护机制不健全。一些当事人经常为一己之私,打着申冤投诉旗号,向党政机关、上级法院、新闻媒体等递状子、发帖子,甚至颠倒黑白、造谣中伤,肆意诋毁法院、法官形象。从舆情监测部门掌握的情况来看,目前通过天涯论坛、新浪微博等平台发布的涉及法官的负面帖子,主要是一些受到过法院拘传等强制制裁的被执行人的泄愤帖,发帖人言辞激烈,点名道姓,侮辱法官个人品行、贬损法官人格。由于相关惩戒、遏制机制不健全,法律规定不完善,法院一般只能冷处理,亟须党委宣传部、公安网监等部门加强对涉及法院舆情的管控,协助消除影响,维护司法尊严。

三是执行救助资金预算金额不足。申请执行人中,有一部分是社会弱势群体,依靠执行结果无法保障自身利益,申请执行人如遇到人身受刑事伤害无法劳动、没有生活来源的,被执行人被判处刑罚、无可供执行财产的,交通事故的肇事车辆没有保险,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的情形等,若无适当措施予以司法救助,申请执行人的生活将没有保障,甚至会造成申请人因绝望走上不归路或引发严重的负面社会舆情。当前,司法救助机制虽已建立,但救助力度仍不能满足实际需求,应视情况适当增加。

四是有关“执行不能”的社会宣传不够。一方面,申请执行人对进入执行程序的债权即应百分百实现的期望值过高;另一方面,被执行人对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未能有充分了解,躲避执行、抗拒执行的现象屡见不鲜。这一现象的出现正是由于社会大众较少参与诉讼,更是很少接触、了解执行工作,有关“执行不能”(法院穷尽执行措施仍不能执结,即被执行人客观上不具备履行条件和能力)、执行法律的规定并不被群众广泛知晓。应当加强宣传,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让群众认识到司法保护的不仅仅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当事人合法权益,更为重要的是维护法治社会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制原则,在全社会形成生效法律文书必须执行的意识,减少拒不执行和抗拒执行的行为,从而有效化解执行工作中爆发的各类矛盾。

五是协助执行机制尚不健全。执行难是社会问题,执行效率低下无论对构建社会主义法治社会,还是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都具有难以估量的消极影响。当前,执行工作过程中,遇到基层组织参与化解执行矛盾积极性较低、配合强制迁让等工作异常消极、提供执行线索等帮助相当匮乏,有关部门协助执行效率低下、措施不实、主动帮助排除障碍意识不强,法院打击规避执行行为遭遇掣肘较多等多方面问题。因此,迫切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加强对法院执行工作的领导和重视,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协调、考核机制,集合全社会的力量,用综合治理的办法解决难题,努力创造解决“执行难”的良好司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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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出纳的主要岗位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出纳,全文共 3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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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责:

1、做好日常的现金管理及收付工作,以及各种印章空白支票、空白票据等的管理工作;

2、及时盘点库存现金并与有关报表与凭证进行核对,做到帐实、帐表、帐证、帐帐相符;

3、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和结算制度,根据公司规定的费用报销和收付款审批手续,办理现金及银行结算业务

4、按照要求做好会计凭证的填写、装订、及归档;

5、配合会计人员做好每月的报税及工资的发放工作;

6、负责银行账户的日常结算及银行存款日记账,每月处理好银行的对账事宜

7、及时清理账目,督促因公借款人员及时报账。杜绝个人长期欠款

8、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资格:

1、教育背景: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工作能力:工作严谨、具有较强的适应能力和自学能力

3、沟通能力:与相关业务部门的良好沟通能力;

4、个性特质:良好的解决问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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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关于贯彻落实《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情况的总结_安全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条例,工作总结,全文共 7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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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情况的总结

区普法办:

现根据《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迎检方案的要求,将我局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方面:我局将普法工作纳入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由副局长分管,由宣教科具体负责,做到普法工作有专门的领导抓,有专人具体负责,职责明确,保障有力。

(二)普法形式的创新方面:我局积极参加全区统一组织的“12.4”法制宣传,同时,突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中心,开展了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普法宣传活动。活动充分利用电视、报纸、互联网、信息橱窗等现代化手段进行普法,通过现场咨询、专题文艺晚会、网上知识竞赛、电视台公益广告及图片展览等形式,向群众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活动期间共张贴宣传标语45条,悬挂宣传画315套,举办专题文艺晚会9场,向辖区群众派发了法律法规汇编1500册及安全知识读本宣传资料近5450本。

(三)普法工作的保障措施方面:1、有专项的普法经费开支。我局在2009年业务经费中安排了40万元的专项经费开支,确保足额专款保障安全生产普法宣传活动的开展。2、有法制宣传教育阵地。我局与消防大队联合,在全区每一个社区设置了安全生产宣传橱窗,不定期更换各种消防安全、工业生产安全知识法制宣传图片,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我局还在“盐田区安全生产信息服务网”上开辟了“法规标准”栏目作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阵地,发布了400余则安全生产法规标准。

作为行政执法部门,我局组织本单位人员带头学法用法,提高依法行使公共权力的能力。同时,认真开展全区安全生产普法教育工作,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局以来,我局领导干部依法决策,公务员依法行政,没有发生过重大的违法犯罪行为和重大的因违法决策造成的失误。辖区群众熟悉和掌握基本的安全生产法律知识,崇尚法律的意识不断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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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供电公司安全责任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7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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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委建单位):

乙方(施工单位):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 的施工安全,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并明确安全责任,经建设单位(甲方)与施工单位(乙方)协商,特制定本协议。

一、 安全生产目标

⑴、杜绝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

⑵、杜绝一般机械设备、火灾、爆炸事故和重大交通事故

⑶、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规程、规定、标准及办法,切实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各级安全保证体系,努力减少其它事故。

二、 安全规程、标准

⑴、《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

⑵、《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⑶、《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⑷、《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国电公司发布)

⑸、《电力建设文明施工规定及考核办法》

⑹、《农网35kV及以下线路运行维护、建设改造工作中防人身及倒杆事故的有关安全措施》(甘肃省电力公司)

⑼、其它安全生产指令、规定、标准

三、 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的条件:

(1)、现场的负责人、工作监护人、工程技术人员和施工人员安全施工的安全等级和技术资质应符合工程施工安全要求。

(2)、配备有满足本工程需要,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

(3)、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专职安全员。

四、建设单位应承担以下安全责任:

⑴、开工前必须对施工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确保符合各项安全要求。

⑵、开工前必须对施工单位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

⑶、履行安全合同中规定的由建设单位承担的有关安全、劳动保护等其他事宜。

五、施工单位应承担以下安全责任:

⑴、施工前必须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有关本项工作的安全知识和安全规程的培训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在施工时要按照劳动保护规定为参加施工的人员配备足够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器具。

⑵、开工前必须自上而下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全体施工人员均应掌握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特殊工程(电工、焊工、起重工)必须持证上岗。

⑶、隐蔽工程等复杂性较大的工程,应制定单独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做好交叉作业防高空附件坠落,高空坠落物等措施。

⑷、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检查, 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

⑸、严禁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适应现场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残人员进行施工。

⑹、施工单位的负责人应对本施工企业安全施工(人员安全、机械器具完好、工程质量)负全部责任。如在施工当中发生违章作业或没做好防护措施所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建设单位概不负责。

⑺、施工单位必须接受建设单位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对建设单位安全监察部门提出的意见必须及时整改。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必须立即报告建设单位安全监察部门。

六、工程合同价款总计工程款付至50%时,甲方开始预扣10万元工程款作为安全保证金。乙方在施工中若发生人身重伤事故,则扣除50%的安全保证金,并处以等额罚款;若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则扣除全部安全保证金,并处以等额罚款。乙方未发生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安全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并办理移交手续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与乙方。

七、安全管理

⑴、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及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法规、行业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健全安全三级网络(企业、站队、班组),落实安全检查员,并制定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管理制度。

⑵、施工班组要坚持安全日活动制度、班前会制度(安全交底)、班后会小结和现场清理工作,做到文明施工。

⑶、执行参建单位施工安全联系制度,保证各项安全规定和措施的落实。

⑷、乙方应执行安全监督与安全网例会、安全日活动、安全分析会、安全检查和安全通报制度和安全施工考核办法。

⑸、临时工上岗前,必须接受安全知识和安全规程的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或配带胸卡上岗。

八、建设单位工程管理部门、安全监察部门和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施工当中的不安全情况,有权纠正或立即停止其工作。

九、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后生效,共印制六份,其中正本二份,副本四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甲方副本二份,乙方副本一份,监理公司副本一份。

十、未尽事项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委建单位:甲方(章)施工单位:乙方(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

合同经办人:合同经办人: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邮 编:邮 编:

联系签定时间:

联系签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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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危化品运输车辆安全生产责任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运输,生产,全文共 6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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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乐山市盛盟达物流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乐山市棉竹镇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规定,乙方需将车辆挂靠到甲方名下进行运营,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以下合同内容:

一、 乙方购买的车辆型号为_______________,牌照号 ______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_____,车辆入户时_______________。

二、 甲、乙双方明确,乙方挂靠的车辆行驶证户名为甲方,乙方是该挂靠车的产权所有人。

三、 车辆挂靠时间为_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 乙方自主经营挂靠的车辆,自负盈亏、自担风险。

五、 乙方每年向甲方缴纳服务费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

六、 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转户,合同期满乙方可选择自行转户。

七、 在挂靠期内,乙方因违法、违规给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八、 此合同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任何一方违约赔付对方违约金伍仟元。

九、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业务代表(签字): 配偶(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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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优秀毕业生主要事迹范文_事迹材料_网

范文类型:材料案例,全文共 13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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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毕业生主要事迹范文

三年的中专学习生活即将走近尾声。三年来,我每一步都走的踏踏实实,并收获了辛勤耕耘的累累硕果,并始终坚持"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职,胜其任"的生活、学习和工作方式。

思想方面:我不断提高自己的认识,提升自己的觉悟,经过几年的历练,逐渐成长为一名自信、坚强、踏实、认真、严谨的中专毕业生。同时也真切地感觉到了自己所肩负的责任和历史使命。几年里我不但学到了许多书本上的专业知识,也经历了多次的考验、挑战和历练,锻炼了自己的社交、组织和表达能力。

学习方面:我从来不放松自己,学习了《基础会计》、《财务会计》《中级电算化》《成本会计》《会计查账实务》等各门课程,系统地掌握了会计专业必须的基本理论知识,并在此基础上,结合专业特点及工作实际,加强了会计电算化应用能力的锻炼,能够熟练操作用友软件以及windous操作系统和office办公软件。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我会更加努力的要求自己,不断的提高自己。

实践活动:作为一个中专生,我知道只学好文化知识是远远不够的,想要成为一个优秀的毕业生,必须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在校期间我参加了学生会,担任学生会主席及班内班长。在工作上,我认真负责,踏实肯敢,不怕吃苦,有协作精神。想同学之所想、解同学之所难、是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宗旨的体现,也是我的工作巨大动力。在XX年5月荣获**市 "优秀团员"的光荣称号。我作为一名班干部,听取大家的意见,积极组织其他班委,创造一个班干部与同学的交流平台,切实起到了沟通班干部和同学们的桥梁纽带作用,有利于班级工作的开展,热情的为广大同学服务。先后组织参加了学校的歌咏比赛,广播体操比赛等文体活动,丰富了广大同学的课余文化生活,活跃了班级气氛,提高了班集体的凝聚力和战斗力。除此以外,我还参加了各种社会实践比如假期做的销售业务员等。在对实际困难的时候,有挫折、有坎坷但最终让我明白一个道理:人生不可能一帆风顺,只有自己勇敢的面对每一次挑战,才能将绊脚石转为垫脚石从而在挫折中受益,在困难中成长。

生活方面:在生活中,我积极乐观,诚实守信,乐于助人;讲道德、遵守校规校纪、校规,遵守学生守则,以饱满的热情迎接生活中每一天的挑战,并始终贯彻着这样一句座右铭--"我从不降低自己的目标,我从不停留在力所能及事上,我从不满足现在的成就,我要使自己的下一刻比此刻做的更好!"。在中专生活中我要使个人荣誉与集体荣誉同时存在,寝室就是我的家,为了使家更温暖更有魅力,我努力做到团结同学,搞好宿舍成员间的关系,互相扶持,从寝室卫生到班级卫生,都做的有条不紊。和室友一起寻找自己的定位,追求理想的高度,我们要共同进步。在生活和学习上都会认真对待同学们提出的每一个问题,在自己进步的同时,帮助周围的同学一起进步。

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 ,给我的生活平添几许亮丽的色彩;社会实践 ,锻炼了我的意志与坚持不懈的精神,给了我关于人生与生活的磨练。让我学会了很强的自学能力和做人能力。而且可以在实践中检验知识并不断发现自身弱点,并能及时的改正。中专生活,给了我许多锻炼机会,让我从实践中不断吸取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与初进学校相比,今天的我更能沉着、冷静地面对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面对未来,我充满了信心,我相信,在我的努力下,我的明天会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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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党建目标考核责任自查报告范文[页2]_自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党团党建,汇报报告,全文共 6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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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目标考核责任自查报告范文

三、增强素质、着力业务学习

一手抓思想政治教育,一手抓知识更新和业务培训,同时,做到五个坚持,切实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素质,达到工作能力明显提高。一是坚持单位与个人互动,围绕“两个活动”的开展,制定学习计划,安排学习内容,确定学习目标,领导干部积极参加各种思想政治理论和领导能力培训,鼓励干部职工参加自学考试、函授教育等,提高干部职工学历层次。二是坚持领导干部先学一步,切实发挥示范作用,用好的学风促动,上下联动,促进学习型机关建设。三是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把学习与调研、学习与实践结合起来,带着问题学,联系实际学,强化自主学习,变“要我学”为“我要学”。四是坚持制度保障,增强学习的规范性,结合工作实际,采取白天或晚上学习的形式,做到学习有计划、有方案、有记录。五是坚持学以致用,组织全体园区干部职工认真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学习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不断提高学习成效。

四、注重落实,抓认识理思路

园区既是政府的工作部门又是企业的服务部门,为此,园区党工委一是提高干部职工对园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使干部职工清晰地认识到做好园区工作,关系到全区工业平台建设,进而牢固树立“小机构、大服务”的理念。二是明确政治方向,理清工作思路,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以园区建设为中心,以招商引资为重点,聚精会神抓部门业务工作。三是结合实际,解放思想,理清园区服务和发展思路,园区不断积极探索研究园区管理工作方式方法,建立健全园区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四是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工作思路落到实处,有力推动了园区工作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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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关于责任的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6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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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一词含义有二种。其一,分内应做的事,如“保卫祖国,人人有责任”。其二,没有做好分内应做的事,因而应当承担的过失,如“追究他的责任”。责任在不同的人身上有着不同的具体表现形式,但它们都有着相同的抽象内涵。首先要正确理解责任的内涵,再和现实中的具体行动联系起来。

可以从抽象的层次来写对责任的理解,先写对责任的最初感受,然后在写老师的启发下懂得了责任的真谛:责任是一种约束,是鞭策,接着用具体的例子对内涵进行深入的阐释;再说责任自古就是民族发展兴旺的脊梁,最后发出号召,倡导大家都担负起时代的责任。

也可确定主题:年轻一代要尽快树立责任心。现在年轻的一代,生活在相对富足的环境中,受到无微不至的关心,自理能力差,忧患意识差,责任感差,这是危险的。这一代人在走上社会之前,一定要树立起对家庭、社会、国家的责任感。责任,是生命中的必修课。勇敢地面对生活中的挑战吧,勇敢地担起责任吧。

可以把责任具体化到“责任心”,以“每个人都应该有责任心”为论点,先从原理上阐述论点。然后指出社会上缺乏责任心的事实及造成的恶果,接下来对缺乏责任心的害处进行分析,最后再转过来从正面论述责任心的重要,重申论点。

责任感,是衡量社会道德水准的标志。有责任感的人多了,社会就进步;有责任感的人少了,社会就下滑。在今天,人们常说我们的社会道德滑坡。因此I卫文明,重新支起道德的支柱,是时代赋予我们的历史责任。

责任还有一个孪生姐妹,那便是权利。在社会中每个人都要尽到自己的责任,但如果只强调责任,而不顾及每个人的权利,可以吗?责任和权利之间是矛盾辩证的关系,于我们当前的社会发展有着尤其突出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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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民事责任纠纷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5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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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间在经济生活领域通常又被人称作“中介”,居间合同在《民法典》颁布实施以前,属于无名合同,其主要由《民法典》中最类似的条款加以调整,而在《民法典》中,设专章对居间合同加以规定,明确了其作为独立有名合同的法律特征,这对调整我国日益发达的居间活动起了重大的促进作用。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根据该法条,可以看出居间合同通常只有两方当事人,即为他方提供报告订约机会或提供交易媒介的居间人,以及给付报酬一方的委托人,在少数情况下会有订立合同的第三人作为共同诉讼当事人参加诉讼。在审判实践中,有可能产生的居间合同纠纷不外乎二大类,即因酬金而引起的纠纷,另一种为赔偿性纠纷。

一、因酬金支付而引起的居间合同纠纷。从居间合同的定义来看,其具有有偿、诺成、不要式合同的特征。在此类型纠纷中,一般情况下,居间人是作为原告参加诉讼,而被告通常是委托人。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二十六条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第四百二十七条还规定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通过对上述法条的分析我们不难看出,在此类居间合同纠纷中,作为原告的居间人只要举证证明促成合同成立,就可以取得酬金,而酬金的多少则可以依据约定或者公平合理原则加以确定。假使没能促成合同成立的,也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所以在此类纠纷中,原告的举证责任合符“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并且作为原告的居间人也容易举出是否促成合同成立的证据,在诉讼中,其举证权利和义务是一致的;对于作为被告的委托人,如要提出抗辩,同样只要举出合同是否订立的证据就行,也合符“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在此不累述。

下面着重谈谈另外一类居间合同纠纷。

二、因赔偿而引起的居间合同纠纷 在这类居间合同纠纷中,往往是委托人作为原告,居间人作为被告参加诉讼。作为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及理由也多半是以居间人提供的合同订立的机会有误,虽然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了合同,但该合同的履行却造成委托人损失,例如介绍空车配载信息,承运人将委托人的货物运走后却下落不明;房屋中介中,委托人在缔结合同后并在履行义务中才发现对方根本无权处分房屋,而委托人为此却已经付出了一定的代价,等等……。由于第三人有意或无间逃避承担法律责任,往往下落不明,一去不返,在此情况下,作为委托人往往只好找到居间人要求赔偿,而作为居间人的不愿赔偿或为赔偿标准无法形成一致意见,从而引起纠纷。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五规定,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民法典》明确地列举出居间人要承担损害赔偿的要件,即要有证据证明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居间人才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在审判实务中,作为委托人很难取得证据来证明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假如有,也只是一些表面或片面的现象,严格说来都有不算有效证明,很难得到审判人员的认同,在此情况下,作为原告方的委托人就相当尴尬了,一方面基于对居间人的信任,接受了其提供的指示或媒介服务,而另一方又却因订立了合同造成了损失,又没法证明居间人明显过错或重大过失,而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通常情况下应由作为原告方的委托人举证,由于无法提交充分证据证明其诉讼请求,从而丧失索赔的机会。对此,笔者认为,作为《民法典》的立法本意,“诚实信用”、“公平合理”原则是体现在整部法律之中的,如在此类赔偿性居间合同纠纷中片面地强调“谁主张谁举证”,笔者认为是有悖于立法本意的,其理由如下:1、居间合同的订立是以委托人和居间人之间的相互信任为前提的,委托人让居间人给其提供订立合同的机会,是基于相信以居间为职业的居间人具有在该类居间行为中具有超越常人的辨别能力,其能为委托人订立合同提供真实而便捷的途径,故居间人的居间活动应体现出诚实信用原则;2、居间合同是有偿合同,作为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机会,如能促成合同订立是能取得酬金的,作为委托人付酬当然是想居间人认真履行职责,而居间人为取得报酬也理应尽职为委托人服务;3、居间合同要求居间人应当就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综前所述,笔者认为在处理这类居间合同纠纷中,除强调原告方即委托人的举证责任的同时,还应要求被告即居间人举证证明其在居间活动中,已经做到了必要的注意义务。具体而言,在前面所述的空车配载信息居间活动中,居间人应提供其已充分注意到了承运人的身份证明,货车所有权属及车况,并以书面方式加以转载或复印留档的证据;在房屋中介中,居间人已经核对了当事人所提交的房屋所有权证明原件,并将其复印留档备查的证据。也只有这样,笔者认为才能真正体现作为有偿合同中的居间人是否尽了注意义务,如不能举证证明其已尽善良行为人的注意义务,即为过失,就应对委托人因此所受的损害,负赔偿责任,这也是符合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假如居间人在居间活动中充分尽到注意义务,是减少该类纠纷,维护居间活动正常秩序的有效途径,并且居间人将其在居间活动中所尽的注意义务加以记载形成书面证据,并未加重居间人的义务,相反,对其更好从事和开展该项经济活动是有益的。

综前所述,笔者认为在居间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中,审判人员不仅仅强调“谁主张谁举证”,还要在由损害赔偿而引起的居间合同纠纷中,强调由居间人来举证证明其已尽注意义务,其在居间过程中无重大过失,如不能证明,就应承担赔偿责任,而不是单纯的要求委托人举证证明居间人的故意行为,这才有利于体现诚实信用原则,更利于规范居间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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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责任督学工作心得体会_责任督学个人工作总结怎么写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18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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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这一作法我县早在三年前就已实施,为办全县人民满意教育发挥了积极作用,曾得到省市教育督导部门的肯定和推介。值举国上下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的通知》(国教督办[20xx]2号),全面推行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深入推进督学责任区制度建设之际,将几年来的工作实践点滴小结如下,与同仁们切磋交流共进共赢。

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之好处。“责任督学挂牌督导”顾名思义就是教育督导室按统一规格制作公示牌,将责任督学的姓名、照片、联系方式和督导事项在相应学校校门显著位置予以公示,责任督学对责任学校进行经常性督导。一是畅通了家长、社会、学校各界人士与督学人员的沟通渠道,有问题随时可以与责任督学取得联系,可以将问题矛盾处理在萌芽状态下;二是将督学人员的督学行为置在学校、家长、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责任督学必须严守督学人员行为准则,确保阳光督导、科学督导的实行。这样一来全县人民对教育的满意率不断提升,近年我县的民调教育满意率一直处在全市乃至全省前列。

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之关键。要做好这项工作关键一是在于责任督学“三有”,有勇气,敢于将自己的基本信息公之于众,自己的工作行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有信心,相信自己有能力将学校各类矛盾问题通过协调处理好;有热心,不厌其烦地接受各界的信息反馈,不发脾气不推诿,耐心解释热心办理,有问必答,有行必果。二是在于学校重视责任督学的督导意见,积极投入整改。三是在于县教育督导室将督学情况汇总,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进行情况通报和交办。四是在于县教育局及相关职能部门重视责任督学的督导意见,积极运用督导结果,将学校的整改执行情况列入目标管理考核。

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督学人员要处理好几个关系:一是要明确好自己的职责,给自己定好位,不能越位更不能缺位。督学的主要责任是监督、指导、反馈、提升,不是要你代替行政、代替校长、代替老师直接去解决问题,而是重在督与导,将意见提出来,最终达到敦促问题解决之功效。二是要明确好自己的身份,责任督学是学校的服务员,不是什么“钦差大臣”,要放下架子,融入学校,与学校建立互相信任、密切合作的伙伴关系,不要高高在上,要以平等的身份与学校进行沟通交流,要有校荣我荣、校衰我耻的大局意识。三是要行使好自己的权利,不要做老好人总讲成绩,要洞察秋毫,分明是非,及时提出问题,及时向教育督导室汇报备案,还要跟踪到底整改到位,将学校整改情况列入目标管理考核,这是你的权利,有为才能有自己的位、有自己的威。

教育督导室与县教育局等行政职能部门要协调好几个关系:一是要分明职能,分工又合作。教育行政等职能部门重在出台制度政策规则,重在抓过程抓落实,而教育督导重在监督和指导、反馈,重在抓行为的整改落实,在职能上分工不同,但也有职能重合之时,因此有时要及时沟通交流,统筹安排,避免重复多头下乡,加重基层学校的接待负担,可以联合下乡,也可以下乡资料共享不再重复下乡;二是要相辅相成,充分利用督学结果。县教育局等行政职能部门和县教育督导室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专题听取责任督学工作汇报,共同研究处理相关问题。

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还要注意几点:一是要加强督学培训。对新任责任督学进行入职培训,对在职责任督学进行定期培训、集中培训。实行责任督学定期交流制度,原则上每3年轮岗交流一次。二是要严格督学工作要求。责任督学按照“依法监督、正确指导、及时反馈、深入调研、合理建议”的工作方针,采取随机听课、查阅资料、列席会议、座谈走访、问卷调查、校园巡视等方式,对责任学校实施经常性督导,对每所学校实施经常性督导每月不得少于1次,视情况可随时对学校进行督导,督导结束后,责任督学要填写督导记录,将督导结果当场向学校反馈,并及时向教育督导室提交报告。发现危及师生安全的重大隐患,应及时督促学校和相关部门处理;对各种突发事件或重大事故,责任督学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了解并上报有关情况。三是要加强责任督学管理。建立完善责任督学管理办法,完善进入和退出机制。建立责任督学考核制度,对责任督学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和完成任务情况进行年度考核,把责任督学落实《督学行为准则》、廉政纪律情况及学校和社会公众满意度情况纳入考核指标体系。对年度考核称职的督学,予以续聘;对考核优秀的督学,给予表彰奖励。对行为不规范、不作为或乱作为的督学予以追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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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强责任 争一流  大提升”大讨论活动总结_校园活动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16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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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责任 争一流  大提升”大讨论活动总结

“强责任 争一流  大提升”大讨论活动总结

自我县教育系统开展“强责任、争一流、大提升”大讨论活动以来,我校紧紧依据教育局的部署安排,认真贯彻落实x教发【】1号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张书记近期对教育发展提出的殷切希望和要求,制定方案,精心组织,积极工作,实现了大讨论活动的既定目标,全体教职工的精神面貌发生深刻变化,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实效。现将我校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制定方案,确保大讨论活动有序开展。

县局“强责任、争一流、大提升”大讨论活动动员会之后,我校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从工作中积极落实各项要求,把这项活动摆上学校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学校周工作计划。学校以校长荣学工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各处室正副主任、年级组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了详尽的实施方案,建立了大讨论活动制度,科学地分解了活动的目标任务,安排了学习活动日程表,真正做到了校长亲自抓,领导小组成员人人有责任,全体教职工有任务,从而使此项活动有领导、有计划、有督查、有指导,保证了该活动有序进行。

二、广泛宣传,认真学习,切实增强教职工的责任意识。

1、根据x教发【】1号文件要求,我校从实际出发,召开领导班会议、全体教师大讨论活动动员会,利用横幅、板报、橱窗、印发资料等途径,广泛宣传“强责任、争一流、大提升”大讨论活动的目的、意义,让广大教师进一步认识大讨论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扎实抓好教职工学习教育活动。

(1)组织全体教师集中学习了《张新实书记在仓集初中调研时的讲话》《不可或缺的美学教育》《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指导纲要》《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及新课标等内容,着力提升教师的思想水平、学历水平、专业水平和科研水平。。

(2)围绕 “推进学校素质教育,促进内涵发展、特色发展过程中,我们怎么办?”“在工作中如何体现敬业负责的精神?”这两项主题,组织教师联系自身思想实际、工作实际、单位实际,深入开展讨论,及时查找自身在责任意识、敬业进取和工作水平方面存在的问题。同时,在学习讨论中,每位老师坚持记好笔记,坚持写心得体会文章,并要求教职工在学教交流园发表文章两篇以上,力争在宿迁报刊上有文章发表。目前,我校每位老师记笔记4000字左右,写心得体会三篇以上,在学教交流园上发表文章本周将达70余篇,有一篇文章近期将在《宿迁晚报》上发表。

3、积极组织“岗位练兵”活动。我校依据教育局的活动要求,坚持把岗位练兵贯穿于大讨论活动始终,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元月6日对校园文化墙进行了充实;元月8日举行了师生书画竞赛;元月9日举行了优秀教案评比活动;元月13日“‘强责任 争一流 大提升’大讨论系列活动之一——全县中小学教学工作管理现场会”在我校召开,我们学校在这次现场会上为大家提供了30节汇报课,全校诵读《弟子规》、冬季跑步大课间现场,28块教育教学成果展板,荣学工校长在大会上作了典型发言;元月17日举行了“学校兴亡,我的责任”教师演讲比赛,元月25日组织教师学科试卷命题评比活动。

三、自我剖析,整改提高,增强大讨论活动的实效性。

在深入学习讨论的基础上,我校按照教育局的“五查”要求,组织教师对照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与工作职责,认真撰写自我剖析材料,进行全面深刻、实事求是地查摆问题,查找不足,,并根据个人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认真制定整改计划,扎扎实实地做好整改工作。通过整改,进一步明确了学校的办学目标;进一步明确了个人工作责任及今后努力方向;进一步完善学校的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措施,从而激发了全体教师我行、我能、我成功的自信心,增强了减负增效、提升教学质量的责任感,确立了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教学观、质量观,真正能教书、会教书、教好书。

总之,通过强责任、争一流、大提升大讨论活动,全体教职工受益匪浅。大家提高了责任意识,转变了思想观念,改进了工作作风,并在整改方案中许下了郑重承诺。我们深信全体教职工一定能把今天的收获转化为明天更为强大的动力,把简单的工作做好,把平凡的事情干好,为我校的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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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装修施工安全责任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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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创造 商住小区有一个舒适、安宁的生活环境,维护小区正常秩序,对装修施工队伍实行有序的管理。凡住户或承租人申请装修经营管理处审批同意后,施工队进入 商住小区之前必须签订本责任书,并履行如下义务及责任。

一、 义务范围:

1、 如实申报施工人员名单,每人交黑白或彩色免冠一寸相片二张。身份证、暂住证、技术上岗证等复印件各一张,填写《装修施工人员登记表》,办理《临时出入证》。

2、 为保障施工安全,制止违章行为,还需交纳施工出入证押金(50)元。待工程结束后施工人员若没有发生违章事项,管理处回收《临时出入证》并退还施工出入证押金。

3、 施工队必须加强内部管理,聘用证件齐全的专业人员施工作业。

4、 严格遵守本物业管理各种规章制度,严禁在小区内无故逗留。

5、 施工人员要文明施工,不准骚扰其他住户,不得影响他人生活,施工时间为8:30?2:30,14:30-21:00。

6、 在施工过程中,楼梯、通道、天台、道路及其他公共地方不得作为加工、堆放材料和垃圾的地方,不得损坏公用设备设施,保持公用地面、墙面完好和整洁。

7、 施工人员在装修单位内过夜的人数不得超过2人,留守三天以上者,须到派出所办理相关手续。

8、施工人员必须加强消防管理,施工过程中应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安全用电,安全操作,做好防火措施。发现灾情、隐患要及时处理并报告管理处。

9、施工人员要遵纪守法,严禁在装修单位内争吵、打架斗殴或从事赌博、吸毒、贩毒、色情等违法犯罪活动,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直至交送公安机关。

二、 违规责任:

1、 在施工过程中如有违反上述规定之行为的,管理处有权责令停工,扣留或没收工具,视情节轻重给予扣罚部份或全部施工出入证押金。

2、 施工过程中损坏公共设施、设备的,或给他人财产、物品造成损害的,必须照价赔偿。

三、 其他: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管理处和施工队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业主签章:

装修施工单位: 监督单位:

施工单位责任人: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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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责任督学工作心得体会_责任督学个人工作总结怎么写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12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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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4月14日至20日,我们有幸参加了北京师范大学在深圳南山举办的全国中小学责任督学专业能力提升高级研修班培训学习,收获很多,下面将在培训班上的学习心得汇报如下:

一、规格较高,内容充实

此次培训规格高,主讲人国家级督学资深的督导程锦慧作了《关于督学责任区制度建设的分析与策略》,有深圳保安区教育督导室主任李全毅作了《推进教育督导改革的基层实践》,有深圳第四届市督学钟莉《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还有深圳南山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洪其华、深圳大学师范学院副教授高天明等,他们从事督导研究多年,督学理论和实践经验都相当丰富,培训内容也非常充实。参观学校的校长向我们展示了他们精湛的学校管理经验,正在学校督导的责任督学则向我们展示了他们丰富的督学水平与高超的督导能力。

二、受益匪浅,茅塞顿开

这些专家们的报告、讲座让人耳目一新,不仅开拓了视野,而且启迪了思维,让我们真正领悟到了督导机构的科学设置、人员的合理配置,督学应该具备的新理念、新思想以及基本的素质和能力,受益匪浅。

1、地方政府要充分认识到教育督导的重要意义,要科学设置督导机构,重视督导人员的选拔任用,要有独立的办公地点,要有充分的经费保障。要向发达国家学习,要向发达地区如深圳学习,要充分发挥教育督导在教育发展中的切实作用。不仅要学形式,更要学实质。

2、要懂得《教育督导条例》的意义、主要特点、主要内容、对督学的主要规定等。要不断学习《教育督导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用来指导自己的工作,为促进教育教学工作有序有效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3、要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督学挂牌督导,利用大数据进行教育测量与评价,由经验驱动转变为数据驱动的质量提升是时代发展的明智选择。作为责任督学,要行动起来,科学认知学校发展、课堂教学,切实提升专业能力,以评促教,以评促学,确保每一所学校教育管理水平都有较大提高。

三、充分交流,不断提高

培训结束后,其它地区的培训者都踏上了回去的路,滁州参加培训的督学在市督导室李主任的主持下开展了充分的交流,各县分管督学的领导及督导办负责人纷纷发言,气氛热烈,既有对发达地区督导地位的钦慕,又有对当地督导的反思,有不少同志表示回去后一定向领导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要把学习到督导经验加以利用。周勇总督学最后做了总结,肯定了此行的重大收获,对各县的督导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各地督学要不断进取、不断创新,要努力开创滁州教育督导工作的新局面。

四、反思自我,努力工作

这次督导培训让我们知道了督导工作在教育工作发展和改革过程中的作用,也深深体会到要想做好督导工作,只凭经验和热情是不够的,要从理论高度、政策规定高度、法律条例高度审视自己的工作,只有不断的学习和丰富自己已有的知识,才能适应督导工作的要求。要坚持用公正、公平的态度去对待每个人、每一次的督导工作,把它始终作为自己的行动准则,以保证教育工作全面正常的开展,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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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全额连带责任担保小额贷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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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经双方协商,就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为 在天门市作用社贷款提供担保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为 在市信用社贷款(大写: )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

二、乙方为 担保范围包括:全部债务本金、延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应付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等)。

三、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或误导性陈述。

四、乙方提供担保已征得配偶同意。

五、如 在借款到期后未能还清贷款,乙方承诺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履行担保责任。小额贷款合同范本六、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调查核实。

七、甲方承诺为 在信用社贷款提供全额担保,对乙方所提交的有关文件、财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中的非公开信息依法保密。

八、乙方不履行担保责任的,甲方有权按《职工个人收入证明》约定,按月从其单位扣收所有收入。

九、如果乙方拒不履行担保责任或扣收的收入在6个月内仍不能还清 所欠贷款本息,甲方将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一、双方载明的地址及通讯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对方。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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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渠道销售主管工作的主要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销售,经理,全文共 3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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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1、依据公司和部门销售目标制定相应的销售计划、开拓、维护目标市场和完成销售指标;

2、带领团队发展全武汉二手房中介渠道,促成业务上的合作关系;

3、召集、主持渠道部门会议等,总结工作、听取汇报、检查工作、督促进度和协调矛盾;

4、负责组织团队销售的运作,包括计划、组织、进度控制和检讨;

5、负责业务员的管理,包括日常管理、招聘、培训等,并负责团队优秀人才的引进与梯队培养。

任职要求:

1、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0-45岁;

2、要求有3年以上贷款、二手房及相关行业的团队管理经验;

3、品行端正,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大局观;

4、有较强的领导和业务能力,有团队精神,愿与公司共同发展的;

5、有高度的责任心、良好的职业操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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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教师安全责任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教师,全文共 5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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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体育教师安全责任

体育教师除履行任课教师安全职责外,还要履行以下几项安全责任:

1、每节体育课必须对学生进行相关项目的安全教育和保护措施。

2、按照体育课堂常规,体育教师在体育课或训练中必须带领学生先做准备动作,教育学生在练习中要运用正确的技术动作和体育锻炼习惯,确保学生在体育活动中不发生人身伤害。

3、教师在做示范动作时,也要注意自身安全。教授每个动作或技术前,先向学生或队员介绍相关项目的安全常识和保护方法。

4、体育锻炼既要教育学生勇敢顽强,又要教育学生小心谨慎。听从教师的安排。

5、体育课和课余训练时,体育教师必须亲自带领、指挥安排好学生和队员,按照课时计划上好每堂课。做好安全防范措施,严防体育事故发生。如果教师无故离开,发生事故由体育教师负责。

6、体育器械使用前,体育教师必须事先检查有无安全隐患,在确保器材场地安全的情况下方可使用。如果因为没有事先检查,发生事故应由体育教师负责。

7、掌握所任班级有特异体质的学生(心脏病、重感冒等不能参加剧烈体育活动的学生)要有记录并安排特异体质学生其力所能机的活动或见习。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一份责任人留存,一份学校存档。以上各条必须遵守,若有违反造成损失的,由学校和有关部门视其情节和危害的轻重,对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追究。

甲方:中学(章)

乙方(责任人签名):

校长(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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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2024最新连带责任借款担保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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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最新连带责任借款担保合同

甲方(借款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方式:————

乙方(担保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方式:————

甲方向————申请借款,由乙方作为担保方。为明确各方的权利和责任,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具体合作方式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对主债务人————与甲方间已于————年——月——日所订契约,主债务人向甲方以本金人民币——元整为限度透支借款,乙立自愿应甲方的要求与主债务人负连带保证责任是实。

第二条 乙方应担保主债务人将来所负首开最高限额的票据上债务的清偿,及其利息迟延违约金实行担保物权费用。以及因债务不履行而行的全部损害赔偿。

第三条 甲方如未经乙方的同意,纵对主债务人为超过第一条所约定、限度的、透支借贷时,乙方就超过额仍应负责任。

第四条 甲方经同意主债务人将债权担保物件之一部分先行解而抛弃抵押(质押)权,或调换其一部分或全部时,乙方的连带保证责任并不因此而变更,仍应负责不得借口以担保物权中途变更而主张免除其责任。

第五条 主债务人如不含有约履行债务时,不拘担保物件的多寡,乙方经甲方通知后,应即将主债务人所负的债务全部代为清偿,并愿意抛弃先诉抗辩权。

第六条 乙方的保证债务履行地约定为甲方所在地。

第七条 乙方不依约履行责任时,其诉讼法院管辖悉听甲方指定,乙方决无异议。

前项诉讼费用乙方应我连带赔偿决不推诿。

第八条 乙方同意甲方得将对主债务人所有债权之一部分或全部,以及其担保物权一并转让与他人。

本契约一式两份,当事人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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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公司组建责任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4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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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寄售人将不断地把_________(货物)运交给代售人代售。货物价格为市场cif市价,约隔90天运交一次。

2.代售人在征得寄售人对价格、条款等到同意之后,必须尽力以最好价格出售寄售商品。

3.开始阶段,每次船运货物的价格不得超过_________美元,代售人未偿付的货款不能超过_________美元。

4.寄售人对赊销造成的坏账不负任何责任,代售人在任何时候均负有支付寄售人货款的义务。

5.代售人将接受寄售人开立的以代售人为付款人的90天远期汇票,年利_________%。

6.代售人以签字信托收据从寄售人银行换取包括提单在内的装运单据。

7.寄售人负担货物售出之前的保险费和仓储费。

8.寄售人必须遵守_________政府的规章。

9.本协议英文正本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双方确认上述内容,并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字立约,以资证明。

寄售人(签字):_______代售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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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浙江省国土资源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_办法_网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87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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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国土资源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为推进法治国土建设,规范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制定了浙江省国土资源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下面是办法的详细内容。

浙江省国土资源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法治国土建设,规范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加强对国土资源系统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浙江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国土资源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受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行使行政职责的组织和工作人员。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行政过错,是指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因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规定的职责,贻误行政管理工作,损害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给行政机关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

前款所称不履行职责,包括拒绝、放弃、推诱、不完全履行职责等情形;不正确履行职责,包括滥用权力或者玩忽职守、违反法律规定、无法律依据以及不依照规定程序、规定权限和规定时限履行职责等情形。

第四条 全省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行政责任制度,明确本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责任,严格要求,严格监督,严格考核,严格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监察机构负责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具体承办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公室、人事、法规等部门配合做好行政过错责任追究事项。

第五条 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公正公平、责任与过错程度相适应、教育与惩处相结合、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的原则。

第六条 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第二章 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范围

第七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行政过错责任:

(一)贯彻落实国家的方针政策或执行上级部门的行政决定不力,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二)拒不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行政复议决定以及行政监督机关依法作出的决定,无正当理由不采纳司法机关的司法建议、行政复议机关的行政复议意见书和行政监督机关提出的建议的;

(三)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发布规范性文件或颁布行政命令的;

(四)采取行政措施不当,引发群体性的事件,或处置群体性的事件明显失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五)滥用权力,非法干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

(六)对破坏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不依法查处或隐瞒不报的;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及其责任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行政过错责任:

(一)国土资源决策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二)因工作失职,监督管理不力,致使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或者本单位发生特别重大事故、事件、案件,或者在较短时间内连续发生重大事故、事件、案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三)在行政活动中滥用权力、或者不作为,引发非正常信访事件、群体性的事件或者其他重大事件的;

(四)对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失当,导致事态恶化,造成恶劣影响的;

(五)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致使一年度内本行政区域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达到巧%以上或者虽然未达到巧%,但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或者谎报、瞒报土地变更调查数据故意降低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比例的;

(六)发生土地、矿产违法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其他给国家利益、人民生命财产、公共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等失职行为的。

第九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土地、矿产规划审查、报批等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行政过错责任:

(一)未履行对下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实施土地、矿产规划监督责任的;

(二)越权审批或未按法定程序修改和审批土地、矿产规划的;

(三)违反土地、矿产规划有关管理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审批(审核、许可)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行政过错责任:

(一)擅自设立行政审批(审核、许可)事项或继续执行已经取消的行政审批(审核、许可)事项的;

(二)违反法定条件、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擅自为申请人办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土地供应、收回土地使用权、临时用地、设施农用地、探矿权、采矿权以及地质勘查、地质灾害防治资质等行政审批(审核、许可)、变更延续事宜的;

(三)对符合条件申请办理探矿权、采矿权、土地审批(审核、许可)等手续,逾期不予办理又不予答复的;

(四)依法应当组织听证而未组织听证的;

(五)不依法出具或不按规定使用、填写书面文书的;

(六)需要进行现场踏勘、察看的,因过错造成踏勘、察看结果与事实明显不符的;

(七)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申报、审核、批准用地的;

(八)没有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擅自批准用地或没有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计划指标批准农用地转用的;

(九)应当采取出让方式而采用划拨方式或者应当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而协议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的;

(十)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中,采取与投标人、竞买人恶意串通,故意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的投标人、竞买人等方式,操纵中标人、竞得人的确定或者出让结果的;

(十一)明知建设项目用地涉嫌违反土地管理规定,尚未依法处理,仍为其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的;

(十二)在办理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申报、报批等过程中,对土地权属、位置、地类、面积等弄虚作假认定的;

(十三)寸比准低于法定标准的征地补偿方案的;

(十四)未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障费用而批准征地的;

(十五)在未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足额收缴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前,下发用地批准文件的;

(十六)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办理审批(审核、许可)事项应当追究责任的行为。

第十一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登记、土地调查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行政过错责任:

(一)对符合法定条件行政登记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又不予答复的,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的;

(二)违反法定条件、程序进行登记、颁发或者更换权属证书的;

(三)伪造、擅自修改调查资料、数据,强令、授意土地调查人员篡改调查资料、数据的;

(四)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办理行政登记、土地调查事项应当追究责任的行为。

第十二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土地整治(垦造耕地、高标准基本农田或标准农田建设和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等)项目申报、审核、审批(审核)管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行政过错责任:

(一)未编制项目规划设计或编制的规划设计不符合国家、省有关规定批准立项的;

(二)对项目区内土地权属、位置、地类、面积等弄虚作假申报的;

(三)擅自同意更改项目规划设计或同意不按批准的规划设计组织实施的;

(四)弄虚作假骗取项目资金、指标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

第十三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规费征收和资金管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行政过错责任:

(一)无法定依据实施收费行为的;

(二)未经法定程序批准,擅自增加或设立征收项目,擅自改变征收标准,擅自批准减缴、免缴或不按规定任意征收规费的;

(三)侵占、截留、私分、挪用或擅自开支征地补偿款等费用的;

(四)征收过程中,不开具合法收据或不使用法定部门制发的专用票据的;

(五)违反规定减免或者变相减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出让金的;

(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擅自批准调整土地用途、容积率、开竣工日期等土地使用条件的;

(七)违规拨付项目资金,虚列项目开支的;

(八)截留、挪用、坐支项目资金的;

(九)其他违反收费和资金管理规定的情形。

第十四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处罚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行政过错责任:

(一)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二)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改变处罚裁量基准幅度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进行处罚的;

(四)使用、丢失或者损毁扣押的财物,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五)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

(六)依法依规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移交,以行政处罚代替刑罚的;

(七)依法依规应当对行政相对人提出处分建议而不提出的;

(八)应当予以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依法给与处罚的;

(九)隐匿证据、更改案卷材料或者不如实记载调查笔录,故意搪塞推诱、拖延办案,包庇、纵容违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规章的单位或个人的;

(十)符合听证条件的行政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十一)未依法告知被处罚人法定权利的;

(十二)其他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

第十五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强制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行政过错责任:

(一)无法定依据或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或的行政强制执行的;

(二)超越法定时限、权限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或行政强制执行的;

(三)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或行政强制执行不当致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人身、财产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

(四)违反规定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或行政强制执行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政府信息公开和告知义务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行政过错责任:

(一)不履行主动公开义务,应当公开的信息不公开的;

(二)不依照规定的形式和期限实施公开的;

(三)公开的内容不真实,或隐瞒应当提供的政府信息的;

(四)公开不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的;

(五)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和行政告知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信访工作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行政过错责任:

(一)对信访事项应当受理、登记、转送、交办、答复而未按规定办理或逾期未结,或者应当履行督查督办职责而未履行,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不及时处理重要来信、来访或不及时研究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对疑难复杂的信访问题,未按有关规定落实专办责任,对应当解决的国土资源信访问题,因工作失误、处置不当,或未及时调查处理,久拖不决,导致矛盾激化,引发群众缠访、闹访或越级上访的;

(三)扣压、隐匿、篡改信访材料,或将控告材料内容泄露给被控告、检举单位或个人的;

(四)拒不办理上级机关和信访工作机构交办、督办的重要信访事项,或者编报虚假材料欺骗上级机关,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不按规定赶赴现场处置集体上访,或由于不负责任和处置明显不当,导致上访群众发生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等“六类禁止性行为”的;

(六)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复议(裁决、诉讼)过程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行政过错责任:

(一)对符合条件的复议(裁决)申请,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的;

(二)不按照规定转送行政复议申请的;

(三)在法定期限内不做出复议(裁决)决定的;

(四)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

(五)没有按规定期限答复(答辩),导致行政行为被撤销的;

(六)在行政复议(裁决)活动中,拘私舞弊或者有其他读职、失职行为的。

第十九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日常行政工作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行政过错责任:

(一)在制作、运转公文过程中出现重大错误的,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违反公文管理规定,致使文件、档案、资料等泄密、损毁或者丢失,造成不良后果的;

(三)违反保密规定,泄漏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行政相对人隐私的;

(四)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推诱、拖延不办或无正当理由未在法定时限内办结的;

(五)其他违反行政管理制度,贻误行政管理工作的。

第二十条 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需要追究行政过错责任的行政案件,只进行撤销、变更有关具体行政行为等行政处理,而不向有关监察机关移送追究责任人的,应当追究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机关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过错责任。

第三章 行政过错责任划分与承担

第二十一条 行政过错责任分为:直接责任、主要责任和重要责任。

直接责任是指在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损失起决定性作用的人员。主要责任是指在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人员。重要责任是指在职责范围内,对应管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负次要领导责任的人员。

第二十二条 承办人未经审核人、批准人批准,直接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导致行政过错后果发生的,承办人负直接责任。承办人弄虚作假、拘私舞弊或重大过失,致使审核人、批准人、不能正确履行审核、批准职责、导致行政过错后果发生的,承办人负直接责任。

第二十三条 虽经审核人审核、批准人批准,但承办人不依照审核、批准事项实施具体行政行为,导致行政过错后果发生的,承办人负直接责任。

第二十四条 承办人提出方案或意见有错误,审核人、批准人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或者发现后未予纠正,导致行政过错后果发生的,承办人负直接责任,审核人负主要责任,批准人负重要责任。

第二十五条 审核人不采纳或改变承办人正确意见,经批准人批准导致行政过错后果发生的,审核人负直接责任,批准人负主要责任。审核人不报请批准人批准直接做出决定,导致行政过错后果发生的,审核人负直接责任。

第二十六条 批准人不采纳或改变承办人、审核人的正确意见,导致行政过错后果发生的,批准人负直接责任。未经承办人拟办、审核人审核,批准人直接做出决定,导致行政过错后果发生的,批准人负直接责任。

第二十七条 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内设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对本机构职责范围内的行政工作负主要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行政工作负重要责任。

第二十八条 经集体研究、决定导致行政过错后果发生的,决策人负主要责任,持错误意见的人负重要责任,持正确意见的人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九条 上级机关改变下级机关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导致行政过错后果发生的,上级机关负责人负重要责任。

第三十条 经过听证、风险评估的事项,批准人同意听证主持人、评估报告错误建议导致行政过错后果发生的,听证主持人、风险评估承担人负直接责任,批准人负主要责任,批准人不采纳听证主持人的正确建议导致行政过错后果发生的,批准人负直接责任。

第三十一条 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导致行政过错后果发生的,复议机关负责人负重要责任。

第三十二条 两人以上故意或者过失,导致行政过错后果发生的,按个人所起的作用确定责任。

第四章 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种类和适用

第三十三条 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方式分为:

(一)责令做出书面检查;

(二)通报批评;

(三)取消责任人(单位)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四)扣发奖金;

(五)诫勉谈话;

(六)调离工作岗位或停职离岗培训;

(七)对试用、考察期内的责任人延长试用、考察期限;

(八)责令辞职、免职、辞退;

(九)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方式。

前款规定的各项种类,适用于对责任人员追究过错责任的情形;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种类,适用于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追究过错责任的情形。

第三十四条 根据情节轻重、损害后果和影响大小,行政过错分为一般过错、较重过错和严重过错:

(一)情节轻微,给行政机关和行政管理相对人造成损害后果和影响较小的,属一般过错;

(二)情节较重,给行政机关和行政管理相对人造成损害后果较重、影响较大的,属较重过错;

(三)情节严重,给行政机关和行政管理相对人造成损害后果严重、影响重大的,属严重过错。

第三十五条 对于一般过错,对直接责任者,单独给予或者合并给予本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一)、(二)、(三)、(四)、(五)项行政处理;对主要责任者和重要责任者,单独给予或者合并给予本办法第三十三条(二)、(三)、(四)、(五)项行政处理。

第三十六条 对于较重过错、严重过错,对直接责任者、主要责任者、重要责任者,分别给予行政处分,可以合并给予本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四)、(五)、(六)、(七)、(八)项行政处理。

第三十七条 追究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一般过错责任的,予以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属于较重过错、严重过错的,予以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第三十八条 因行政过错侵犯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并涉及赔偿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追究过错责任人的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九条 行政过错责任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理:

(一)同一工作人员一年内出现两次以上同类过错行为的;

(二)干扰、阻碍、抗拒对其行政过错行为进行调查的;

(三)对投诉人、检举人、控告人打击、报复、陷害的;

(四)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有明知故犯、严重不负责任或拘私舞弊行为,以及收受行政管理相对人财物、接受行政管理相对人宴请、参加行政管理相对人提供的旅游和高消费娱乐等活动的;

(五)利用审核或审批权吃拿卡要,谋取私利的;

(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法规错误,或者违反法定程序,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导致信访事项发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

(八)其他应当从重处理的行为和情形。

第四十条 行政过错责任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从轻、减轻追究行政过错责任:

(一)行政过错责任人主动发现并及时纠正错误、未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二)受行政干预或他人胁迫发生过错的;

(三)配合组织主动追究过错的;

(四)积极落实有关部门整改意见的;

(五)主动退还违法违纪所得或者侵占、挪用的征地补偿安置费等有关费用的,有效避免损失或者挽回影响的;

(六)过错行为发生时间已过5年,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其他应当从轻、减轻追究责任的情形。过错行为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予追究过错责任。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追究行政过错责任:

(一)行政相对人弄虚作假,致使工作人员无法做出正确判断的;

(二)法律、法规、规章和内部行政管理制度未作规定或规定不明确,致使对有关事实和依据理解认识不一致,出现行政行为偏差的;

(三)因意外事件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不能正常履行行政职责的;

(四)政策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追究过错责任的情形。

第五章 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程序

第四十二条 追究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过错责任,由上一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查、作出决定;追究责任人员的过错责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行分级管理,由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查、作出决定。

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的具体工作机构由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纪检、监察、办公室、人事和法规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一)受理投诉、检举和控告;

(二)调查行政过错行为;

(三)草拟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

第四十三条 调查处理行政过错行为实行回避制度。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具体工作机构人员与行政过错行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应当实行回避。

第四十四条 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调查,以确定相关部门及具体行政行为人是否应当承担行政过错责任:

(一)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经行政诉讼,被人民法院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的(含撤销或部分撤销后,判决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重新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

(二)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经行政复议,被行政复议机关决定撤销、变更、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含撤销、确认违法后,责令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重新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

(三)在上级或同级人大、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中,被认定错误,要求调查处理的;

(四)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投诉、检举、控告的;

(五)上级机关(土地督察机关)、监察机关等要求调查追究的;

(六)其他应当进行调查处理的情形。

第四十五条 对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投诉、检举、控告,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事机构应当在巧日内审查是否有事实依据并决定是否受理。经审查有事实依据的,应当受理;没有事实依据的,不予受理。有明确投诉人、检举人、控告人的,应当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四十六条 决定进行调查的案件,一般应当自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调查处理完毕;情况复杂的,经立案机关负责人批准,可适当再延长办理,但是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责任人员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应当对责任人员追究党纪责任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办理。不得以过错责任追究代替处分。

第四十七条 投诉人、检举人、控告人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认为不便向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提出投诉、检举、控告的,可向监察机关提出。监察机关直接办理的案件,涉及行政处分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十八条 对行政过错责任人的处理决定,有明确投诉人、检举人和控告人的,应当告知投诉人、检举人和控告人。

第四十九条 行政过错责任人有陈述权和申辩权。行政过错责任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有关不服处分的规定申请复核或者提出申诉。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条 本办法由浙江省国土资源厅负责解释第五十一条本办法自二。一三年三月一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五年。《浙江省国土资源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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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食品安全责任讲话稿三分钟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38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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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今天这次会议是经市政府批准,以市政府食安办、食药监局名义召开的,史书娥副市长出席并讲话,说明市政府很重视。此次会议的主要任务就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省食药监局的工作要求,就做好当前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和各项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县(市、区)机构整合结束,局长有些新面孔,欢迎大家加盟食药监管队伍。刚才市局各分管领导就当前各项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我都同意,请大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就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强调两个方面:

一、 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抓好 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工作

8 月12 日,陕西商洛山阳县发生山体滑坡灾害,造成64 人失踪;天津滨海新区危险品仓库发生爆炸事故,造成158人死亡,两起灾害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严重财产损失。、针对两起灾害事故作出重要批示指示,要求汲取事故沉痛教训,坚持人民利益至上,认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切实抓好安全生产,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8月28 日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孟祥伟市长、董晓宇常务副市长都对食药安全工作提出了要求。 8 月30 日,市委召开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期间四项重点工作紧急调度电视电话会议,市委书记张古江强调要加强领导、指挥调度、讲政治、守规矩,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做好信访维稳、安全生产、大气污染防治、值班值守等各项工作。

食品药品安全关系民生和社会稳定,关注度高,影响面大,一旦发生问题,将产生一系列连锁反应,特别是在9 月3日北京大阅兵这一特殊的历史时期,确保食品药品安全成为重大的政治任务。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市局紧急下发了工作通知,分环节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生产、流通、医疗器械企业开展了隐患排查治理。市局的各位班子成员、县处级干部和有关科长还到所联系的县(市、区)进行了工作督导,所有这些工作都是为了确保食品药品安全万无一失,不给市委、政府添乱。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食品药品风险隐患依然存在,特别是在机构改革的特殊时期,干部情绪不稳,新局长刚上任不知工作重点和难点,各项工作尚未完全衔接到位,总体形势不容乐观。对此,大家务必高度重视,紧张起来,一招不让、持之以恒地抓好当前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工作。

(一) 树立底线思维,强化责任担当,对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落实。 我们的底线就是“安全”,就是坚决防止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防止发生 大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大家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严峻形势,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松劲情绪, 以高度负责的精神,采取更加有力的针对性措施,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切实解决领导不重视、部署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工作不落实等问题。要明确企业第一责任人责任,质量安全副总必须明确。要健全县、乡、村三级网格,责任到人,确保每一家企业都有人监管,每一个区域和环节都有人负责,要充分发挥协管员、信息员作用,第一时间发现隐患,控制风险,确保不发生大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

(二) 狠抓预防和源头治理,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各县(市、区)局和市局各业务科室要继续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进一步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风险隐患排查力度,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隐患,确保不放过任何一个环节和细节。特别是对学校幼儿园食堂、医院食堂、工程施工工地职工食堂和 大型活动、农村集体聚餐、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人员密集区域食品药品安全以及 学校、托幼机构食品安全要加大排查整治力度。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逐一拉出清单,限期整改,并逐一跟踪整改到位, 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坚决停产停业整顿,坚决遏制各类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谁检查谁负责到底,要保存好记录。

(三) 讲政治,守规矩,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应急值守。 近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坚守工作岗位的紧急通知》,对当前一个时期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坚守工作岗位提出了具体要求。市委办公室对8 月25 日、28日的查岗情况接连下发了的两期通报,对检查发现的带班值班脱岗问题,市纪委、市监察局下发了处理通报,部分县处级领导干部和一般干部受到了不同程度的行政处分。古江书记针对这个问题明确指出:第一次轻,第二次重,第三次一定会更重。如果说前边两次都是属于纪律范畴,第三次就不仅有纪律处分,而且有组织手段,对责任人进行免职。张古江书记要求组织部将查实的问题记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纪实档案,并作为评价“三严三实”成效的标准。食品药品安全是一个特殊领域,值班人员承担着接受群众投诉举报,紧急处理突发事件的重要任务,值班不仅是政治纪律要求,也是我们工作的具体要求。昨天,市局对各县(市、区)局值班带班情况进行了电话检查,两个县局一把手电话不能保证第一时间畅通,两个县区局带班领导不在岗,1个区局值班电话无人接听。这是咱们系统内部查岗,如果县市区党委政府查岗怎么办,如果遇到投诉举报不能正确及时处理演变成上访事件怎么办,如果发生突发食物中毒事件怎么办?再次提醒在座的各位,在当前这个特殊时期,大家一定要讲政治,守规矩,时刻保持清醒,越是在关键时期,越要坚守岗位,勇于担当。这一方面是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保驾护航,另一方面也是出于对大家的保护,避免我们的领导干部在当前特殊时期被问责,丢掉乌纱帽。关键时候、关键任务面前的表现,最能反映一个干部政治素质、综合能力。在此,要求大家一是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双人双岗值班制度,把值班工作安排细致周全,坚决不能出现空岗、漏岗现象。9月3日、4日市局机关与稽查局全体工作人员在岗,各县(市、区)局也要合理安排好值班和监督检查工作,做好应急准备。二是要严格执行重大事件信息报告制度,发生突发事件的第一时间按程序上报当地党委、政府和市局,同时,一把手要靠前指挥,第一时间到现场妥善处置,坚决不能出现推诿、懈怠。要加强舆情监测,越是敏感的特殊时期,越要密切关注媒体舆情信息,防止出现舆情事件。三是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当前,各县(市、区)机构改革刚刚到位,部分地方人员思想还有一定波动,要把工作做细,及时发现苗头,妥善处置。另外,执法过程中,要依法行政,要掌握一定的方式方法,避免冲突事件。

二、 履职尽责,狠抓落实,高标准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局制定的目标考核任务和重点工作

(一)做好“两个规划”的编制工作。按照市政府的统一安排,今年市局承担了《邢台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十三五”规划》和《邢台市食品医药产业发展规划(20_-2030)》的编制工作。这“两个规划”是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总体谋划和全市食品医药产业发展的总体方向。为做好规划编制工作,市局对全市食品医药产业和监管现状进行了调研,撰写了 《抢抓发展机遇扎实推进食品医药产业健康发展――邢台市食品医药产业发展调研报告 》。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给予高度评价,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各县和市直各单位参考。下一步,市局有关科室要加快规划编制,认真征求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意见建议,各县(市、区)局也要结合实际,对本辖区产业和监管现状进行全面调研,关注产业发展,为全市规划编制积极建言献策。有编制任务的县(市、区)局要加快工作进度,保质保量完成编制任务,并通过规划编制,为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建设和产业发展争取支持。

(二)抓好“两部法律”的宣贯落实。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4 月24 日全国人大颁布,今年10月1日即将实施,不仅加大了对企业的处罚力度,也加大了对监管部门的问责和追责力度。《人民日报》8 月6 日刊登了“最高检:守牢舌尖上的安全”。文章称:检察机关两年间共批捕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嫌疑人8587 人。从20_年1 月至20_ 年6 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食品安全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案件405件486 人,渎职犯罪案件429 件652 人。大家要高度重视,我们食药监部门监管着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但是纪检、检察院也在监督着我们。新《食品安全法》规定上级人民政府负责对下一级人民政府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评议、考核,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对本级食药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评议、考核。大家必须要学好、学透《食品安全法》和《药品管理法》,学会懂法、用法,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保护我们这支食药监队伍。要在法律的范围内依法做好各项工作,不能不作为,更不能乱作为。

(三)做好“两个办法”的宣贯实施。 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小副食、 农村集体聚餐等监管难题一直困扰监管部门。对此,市局在全面调研,学习外地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实际, 以政府规范性文件出台 了《邢台市校外托管机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邢台市小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8 月18日,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任智勇、省食药监局副巡视员杨永朝一行来我市就《河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进行调研时,对我局的做法给予了肯定。“两个办法”的出台,只能说明我们在对校外托管机构和小餐饮的规范管理方面走出了第一步,更关键的是在“两个办法”的具体落实上。下一步各县(市、区)局要认真组织好对“两个办法”的宣贯与落实,要组织本单位执法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学习、运用好两个办法,切实加强相关领域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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