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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决定地位(汇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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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的决定范文

范文类型:决定,全文共 3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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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为加快推进区域环境综合整治,上方镇在“五四三”攻坚工作中发扬“5+2”、“白+黑”工作精神,围绕“芝溪清淤、省道拆违、集镇整治”三大重点目标,重拳组合出击,实现全区“三个最”:启动最早,3月初,在全区率先打响“五四三”攻坚战;力度最大,发动党员干部群众1000余人,出动机械车辆100余台,共计清淤500余吨,清除垃圾3000余吨,清理僵尸车56辆,拆除乱搭乱建21000余平方米;变化最大,芝溪疏浚成效明显,集镇面貌翻新,305省道更为整洁有序,为全区“五四三”攻坚工作营造了良好的开局势头。

表彰先进,鼓舞士气,区政府决定,对在“五四三”攻坚工作中贡献突出的上方镇予以通报表彰。希望全区各乡镇(办事处)、各单位以先进为榜样,勇于创新,善于破题,全力推进“五四三”攻坚落实,为加快推进“四个一”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政府

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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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关于教师节表彰决定范文

范文类型:决定,适用行业岗位:教师,全文共 7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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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台县实验小学关于表彰20xx-20xx年度优秀教师表彰决定

在20xx年——20xx学年度中,全体教职员工围绕我校事业发展计划努力工作、认真践行着师生的养成教育,全校上下形成了你争我恐、班班达标的良好风尚。在教书育人上围绕“勤”字上做文章,他们勤于教研、勤于教学、勤于管理、勤于奉献、勤于交流,大力实施素质教育;在日常工作中,起早贪黑、按时守岗、开拓进取,以强烈的事业心和饱满的工作热情,为我校的教育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以至于我校在今年的质检考试中数、语、英分别取得了全县第一、二、三的好成绩。在一学年的教育教学中涌现出一批表现突出、业绩优秀的教师。为了表彰先进,增强我校凝聚力,充分发挥榜样引领作用,更好的发挥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推动学校更好更快的发展。校委会成员依据《五台县实验小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方案》,经过学校量化评选、综合审查评定,研究决定,对在教学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白建荣、李笑梅等111名优秀教师授予为五台县实验小学20xx-20xx年度校级“教学成绩优秀教师”荣誉称号;对杨爱莲、张雪琴等22名按时守岗爱岗敬业个人授予“爱岗敬业”荣誉称号;对王淑涵、郭峰等18名在教育管理中扎实肯干、热心班级工作、管理得法的班主任授予“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希望受表彰的教师要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开拓进取、再创佳绩,进一步提高工作业绩,为学校的教学工作起到更大引领作用。希望全体教职工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学习他们认真尽职的敬业精神;学习他们不计得失,以良好师德修养工作态度;学习他们对学生高度负责的崇高品质。找出差距,力争为我校的各项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争创佳绩;力争把我校建设成为市内一流的学校而努力奋斗。

五台县实验小学

20xx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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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常用表彰决定范文

范文类型:决定,全文共 3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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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学校20xx级高一军训表彰决定

在富源学校董事会和总校领导的亲切关怀下,在驻港部队深圳基地教导团和富源武装部的教官们的精心指导下,同学们顶烈日、战酷暑、严格要求、刻苦训练;遵守纪律、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发扬了“流血流汗不流泪,掉皮掉肉不掉队”的精神,取得了良好的训练成绩,达到了预期训练目的,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充分调动全体同学热爱祖国、努力学习的积极性和集体荣誉感,经教官班主任推荐,军训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决定给以下44位同学通报表彰,并颁发优秀学员证书,希望受彰的先进个人谦虚谨慎、戒骄戒躁,也希望全体同学继续发扬不畏艰难、勇于挑战的拼搏精神;咬定目标、孜孜以求的进取精神,全身心投入到学习之中,用智慧之土、勤奋之水,培育出绚丽夺目的成功之花。

特此通报。

深圳市富源学校高中部

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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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表彰先进科室的决定

范文类型:决定,全文共 4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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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20xx年下学期,在全校师生共同的努力下,将优良传统与新的教育理念相融合,深化课堂改革,努力构建“高效课堂”,强化目标管理,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致力于创设和谐发展的育人环境,各项工作都取得了骄人的成绩。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集体和先进个人。经考核评定,学校研究决定,初二年级组被评为“先进年级组”,语文教研组等4个教研组被评为“先进教研组”,初82班等19个班级被评为“先进班级”,姚六容等8名教师被评为“优秀园丁”,谢凤芳等22名教师被评为“先进工作者”,胡艳红被评为“先进年级组长”,夏四文等4名教研组长被评为“先进教研组长”,王文等19名班主任被评为“优秀班主任”,夏丽鸿等8名备课组长被评为“优秀备课组长”,陈子健等38名学生被评为“特优学生”,戴昱民等10名学生被评为“突出才能学生”,星火组等15个小组被评为高效课堂优秀学习小组,吴迪桓等400 名学生被评为“三好学生”,特张榜公布。希望大家再接再厉,戒骄戒躁,继续奋勇前进,给力新学期,争夺“十一”连冠。

弘毅新华中学

20xx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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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工作态度决定工作成绩

范文类型:决定,全文共 7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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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位祖籍沈阳的日本大妈靠打扫卫生,被评为了“国宝级匠人”,一时之间成了网红。据闻,这位名叫“新津春子”的大妈可以对80多种清洁剂的使用方法倒背如流,也能够快速分析污渍产生的原因和组成成分。由于做清洁非常干净和到位,她所服务的机场连续四年被评为:“世界上最干净的机场”,她个人也备受人们的推崇。

一个人的成功不会是无缘无故的,专注和责任心缺一不可,新津春子身上就体现了这一点。在生活中,我们见多了粗糙和敷衍了事的人,对于那些毫无工作态度可言的人,又谈何干出成绩呢?回过头来说,新津春子的成功就真的不可复制吗?答案当然不是。有时候,我们没有成为所处行业的“新津春子”,缺少的不是学历,也不是能力,而是缺乏端正的工作态度引领我们前进。态度的不端正导致我们丢失了追逐“极致”的动力,选择沉溺在抱怨和得过且过中混日子。

当然,许多人并不是一开始就抱着消极的态度去面对工作的。只是工作总有不如意的时候,久而久之所有的激情都被消磨殆尽。其实我们都很清楚,世界上没有一种工作是舒舒服服、毫无烦恼的。各种情况、各类人群等客观因素永远存在,其发展也并不会按照我们所想的来进行。这就要求我们每个人从主观上正确对待,一分为二看待事物、分析事物。只有不断调整心态,端正态度,才能永葆工作激情,才能给事业的成功提供保障。

现在,新津春子将一个普通人所能达到的成功高度直白地展现在了公众面前。她的经历告诉了我们,抱着端正的工作态度,以十二分的认真投入工作,无论你是社会精英还是普通大众,无论你身处何种行业,付出总会给你回报,成功定会伴你左右。所以在工作中,即使你无法改变环境,也可以改变自己,少一些抱怨,多一些担当,你也能像她一样在平凡的岗位上注入不平凡的精神,成就不平凡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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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检察院立案决定书

范文类型:决定,全文共 24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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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

立案决定

(存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检 立 号

案由___________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住址、身份证号码、是否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填发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填发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检 立 [ ] 号. . .

人民检察院

立案决定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检 立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______条的规定,本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___涉嫌______一案立案侦查。

检察长: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联统一保存

第二联附卷

附:

立案决定书制作说明

一、本文书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二款、第八十三条、第八十六条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制作。为检察长决定对案件立案侦查时使用。

二、使用本文书时,对于贪污贿赂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的案件,引用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第八十六条。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直接由本院受理的,引用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二款、第八十三条、第八十六条。

三、共同犯罪的案件,应当填写全部犯罪嫌疑人的姓名。以事立案的案件,不填写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一栏。制作时由检察长签名或盖章,并加盖立案的人民检察院印章。

四、本文书以案为单位制作。

五、本文书共两联,第一联统一保存备查,第二联附卷。

相关知识

结构内容和制作方法

立案决定书为两联填充式法律文书,两联的格式、内容如下:

正本(第二联)

首部。包括:(1)制作文书的人民检察院的名称;(2)文书名 称,即《立案决定书》;(3)文书编号,即检立〔〕号,空 余地方依次填写人民检察院的简称、具体办案部门的简称、年度和序 号。* *

正文。包括两部分内容:(1)法律依据。对于人民检察院自行发 现或者公安机关等其他机关移送的案件,空白处应当填写“八十三”, 对于单位或者个人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人自首的案件,空白 处应当填写“八十六”。(2)决定事项,即决定对案件立案侦查。两 处空白,按顺序应当依次填写犯罪嫌疑人的姓名与其所涉嫌的罪名。 共同犯罪的案件,应当填写全部犯罪嫌疑人的姓名。

尾部。包括:(1)检察长及其签名或者盖章;(2)制作文书的时 间;(3)制作文书的人民检察院的印章。

在该联下方,印有“第二联附卷”字样,表明该联应当由制作文 书的人民检察院附卷备查。

存根(第一联)

首部。除在文书名称下方标明“(存根)”字样,以示区别外,与 正文相同。

正文。共包括11项内容,空白处按顺序应当依次填写:(1)案 由,即涉嫌罪名;(2)至(7)项为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包括犯 罪嫌疑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住址以及是否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在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方面增加是否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项内容,是因为根据有关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立案,需要履行特别的程序,如对人大代表立案,要向人大主席团或 者常务委员会通报;(8)批准人;(9)承办人;(10)填发人;(11) 填发时间。

在该联下方,印有“第一联统一保存”字样,表明该联应当与其 他存根联统一保存备查。

4.本文书的适用问题

(1)立案决定书原为叙述式法律文书,内容比较复杂,包括首 部、被告人的基本情况、案件来源和案由、经审査认定的主要犯罪事 实及证据、决定立案的法律依据和尾部六部分内容。修订以后,变成 二联填充式法律文书,格式、内容大大简化,这主要是根据刑事诉讼 法的修改与立案决定书的性质、作用设计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3 条和第36条的规定,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 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査起诉的案件材料之 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辩护律师自人 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査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 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其他 辩护人经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査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 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立案决定书作为审査起诉阶段以前最主 要的检察法律文书之一,人民检察院应当提供给辩护人査阅、摘抄或 者复制,以便辩护人了解犯罪嫌疑人所涉嫌的罪名,了解人民检察院 的侦査活动和对犯罪嫌疑人所采的强制措施是否具有合法的依据。 由于立案决定书的性质与作用发生了上述变化,相应地其格式、内容 也应予以调整、修订,原立案决定书中有关案件来源、经审查认定的 主要犯罪事实及证据、刑事实体法方面的法律依据等项内容,属于案 件进人审判阶段以后才能让辩护人知悉的内容,不宜再写入立案决定 书。

(2)在过去的司法实践中,由于立案决定书内容比较详细,一般的案件,无需专门制作立案请示报告,只有比较复杂的案件,才同时 制作立案请示报告和立案决定书两种法律文书,其中立案请示报告只 人检察内卷,立案决定书既人检察正卷,又入检察内卷。立案决定书 简化以后,所有的案件都应当制作立案请示报告,其格式、内容、基 本上与原立案决定书相同。立案请示报告作为人民检察院的内部文 书,只人检察内卷,辩护人不得查阅、摘抄或者复制。

(3)立案决定书的制作时间关系到人民检察院的侦查活动是否合 法,填写时应当注意认真、如实填写,不得模糊、涂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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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撤销行政处理决定书

范文类型:决定,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12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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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xx镇xx村桃坪组。

代表人:刘c、刘x

被申请人:xx镇xx村甲村组

代表人:刘、刘x

申请人xx镇xx村桃坪组与被申请人xx镇xx村甲村组因地名为“一碗水”的土地权属争议申确认所有权,现本案已审查终结。

申请人称:x年落实县林改登记时,地名“一碗水”,林地面积约80亩左右,刚填到这块林地时,被申请人(代表)刘x出面到林业站向勾图人员打招呼,阻挡不予填表,称此林地有争议。此后,申请人多次向林业站反映要求填证,都因刘x出面于预未果。x年12月21日又向xx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x年3月10日,镇人民政府指派镇林业站、司法所、综治办等单位,组成联合调查组,对该综林地进行实地调查。我组村民刘太林、刘太坤等12户村民均出示了x年5月在土地承包到户时,由正安县人民政府颁发的《土地承包明细登记》证原件及《耕地承包登记表》,《山林(荒山)承包使用权证》。所争议林地的荒山,弃耕地共计面积约80亩左右应归属于我桃坪组。

被申请人刘,村委会主任(代表刘x:村民无授权委托书)除在调查中口头声称该争议林地属于甲村组外,无书面证据提供。

调查取证情况:

x年4月21日,县法制办、县林改办、xx镇司法所、林业站组成联合调查组,对所争议的林地地名:“一碗水”进行再次实地调查发现:

一、申请人桃坪村民组村民:等11户村民均提供了x年由正安县人民政府颁发的《耕地、荒山、水域承包使用权证》。由刘安轩提供的正安县人民政府1952年颁发给当时的村民刘庆光《土地房产所以权证》。该证中明确将荒山“一碗水”改给村民刘庆光。在调查中,被调查人原退休干部郑周华以书面形式陈述了该争议林地在x年3月承包过程中的具体经过,认定该林地、荒山、弃耕地属桃坪组村民集体所有。

二、被申请人在调查中,没有能证明该林地、荒地及弃耕地属于被申请人的书面证据,而该组村民代表徐世文认为;该争议林地系解放初期属于谢坝区,但无证据证明;村民代表(组长)刘认为:争议地74年——79年全部弃荒就没有人管了,83年没有分到户,也没有人管,成了放牛山,面积约700亩;村民代表刘太培认为:我们“没有土地证,入社证据我们不清楚(具体是谁的我们不了解)。

综上所述,本府任为,根据林业部《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土地改革时期,人民政府依法颁发的土地证”;贵州省《林木林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争议各方只有一方持有有效证据的争议的林地,应当明确给保持有效证据的一方,证据中面积以四至不相符的以四至为准”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十四条之规定,对该争议林地作如下处理:

一、争议林地地名:“一碗水”。

二、争议林地面积及四至界畔:以调查组现场所勾草图,争议双方及在场人签字认定的四至界畔为准。

三、争议地内的林地、荒山、弃耕地归申请人集体所有。

四、当事人对本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一个月内,向正安县人民法院起诉。

五、本决定一式 八 份,送双方当事人各一份,县林业局、林改办、xx镇人民政府、xx村委会、存档二份

x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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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表彰决定公文范文

范文类型:决定,公文,全文共 4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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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决定

XX年,我校实践科学发展观,以饱满的工作热情积极投身团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队伍建设,在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校园文化建设、参与学生管理以及志愿服务等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尤其是在极其严峻的关键时期,我校各级共青团组织和全体团员青年坚决贯彻和执行上级的各项果断措施,紧紧依靠广大团员青年,筑起了坚固长城。在这些工作中,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经各系团委推荐,校团委审核,报请学校批准,决定对以下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一、五四红旗基层团委

二、优秀团支部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戒骄戒躁,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充分发挥排头兵的楷模作用,争取更大的进步。

校团委号召全校共青团员和青年学生,继续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重要思想,以先进为榜样,刻苦学习、积极工作、开拓创新、与时俱进,自觉投身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伟大事业中去。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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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态度决定一切范文

范文类型:决定,全文共 7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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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卢曾说:“态度决定一切”。不错,严谨认真的态度是成功的保证,端正的学习态度,严格的纪律观念,才能在学业上取得成功。有些同学把学习当作一种负担,甚至是一种为了家长、老师而不得不完成的任务,这样的态度是非常被动的。抱着这样一种态度去学习,取得的成效必将微乎其微。既然如此,不如换一种态度来对待学习,把学习当作一种乐趣。在解答出难题时,在考出满意的成绩,我们不都是快乐的吗?所以,每位同学都要学会调整自己的学习态度,充分重视每一个科目、每一个课堂,这将成为学习的一个巨大助力。我们要做到胜不骄、败不馁,不做学习的奴隶,而是努力当好学习的主人。

老子曾说:“天下难事,必做于易;天下大事,必做于细”,它精辟地指出了想要有所成就,必须从简单的事情做起,从细微之处入手。汪中求在他所着的《细节决定成败》一书也提出了同样的观点。一心渴望伟大、追求伟大,伟大却了无踪影;甘于平淡,认真做好每个细节,伟大却不期而至。这也就是细节的魅力。一个人的价值不是以数量而是以他的深度来衡量的,成功者的共同特点,就是能做小事情,能够抓住生活中的一些细节。同样,在学习中,我们也要学会关注细节,在平时就注意掌握认真细致的学习方法,不遗漏任何知识要点。在课堂上,专心听老师的讲解,并自觉记录下重点知识笔记;在课后,认真完成作业,弄懂每一道题目,尽量抽出一些时间温习课上所学的知识。遇到考试,要提前做好复习工作,按老师的要求记诵重要知识点,答题时必须审清题意,做完后认真检查。这样学习策略能使我们就能更加自如地学习知识以及应对考试。

再过半个月左右,我们就要迎来期末考试了。希望每位同学都能体会到“态度决定一切,细节决定成败”的意义与重要性,从现在开始更加努力地学习,力争在考试中取得更大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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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关于五四表彰决定

范文类型:决定,全文共 5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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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全市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市“工业强市、旅游强市、科教强市”发展战略和项目引资双带动战略,大力实施团建基础工程,全力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青年创业就业等中心工作,拓展工作领域,创新活动载体,发挥了良好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基层组织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激励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为“再造一个新洛阳,全面走在中原崛起前列”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共青团洛阳市委决定:授予少洛高速公路运营管理中心团委等20个单位“洛阳市五四红旗团委”称号,授予汝阳县上店镇西局村团支部等134个团支部“洛阳市五好团支部”称号,授予牛军等45名同志“洛阳市新长征突击手”称号,授予李曦等45名同志“洛阳市模范团干部”称号,授予王诗杰等200名同志“洛阳市优秀共青团员”称号。

团市委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不断进取,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扎实的工作作风,努力开创洛阳共青团和青年工作新局面。同时号召广大基层团组织、团干部和团员青年向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学习,立足本职,顽强拼搏,勇于创新,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洛

共青团洛阳市委员会

20xx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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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2024年七一表彰决定

范文类型:决定,全文共 5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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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总支、各党支部:

今年来,全镇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奋发进取,开拓创新,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为推进我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为弘扬先进,激励斗志,镇党委决定,对眉底村等5个先进党支部和温书民等29名优秀共产党员分别授予“标杆支部”和“红星党员”荣誉称号,进行表彰。希望受表彰的标杆支部和红星党员,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奋发有为地做好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全镇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讲- 2 - 政治、顾大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要转变工作作风,创佳绩、作表率,积极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要不断提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和水平,开拓创新,拼搏进取,为实现我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贡献。表彰名单如下:一、标杆支部:(5个) 眉底村党支部、文峪村党支部、保安街村党支部、庙底村党支部、蒿坪村党支部 二、红星党员:(29名) 温书民刘社平温学辉祝开书刘书成孙水朝李景蔚 周铁牢陈原鳌陈伍娃王和平杨淑惠王永安李建民 王志强程存生柯更寅李延书卢俊山杨慧珍张 锋罗卫锋王荣良倪水成祝善智李连朝孙顺碧王继峰 杨 桢

中共保安镇委员会

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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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2024年优秀教师表彰决定

范文类型:决定,适用行业岗位:教师,全文共 3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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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教体局、高新区文教体局:

为积极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引导广大教师热爱乡村教育、扎根乡村学校、乐于教书育人,今年,市教育局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乡村好教师”评选活动。经学校推荐、县区上报、市级初评和教育网站广泛宣传,并通过网民投票评选,市教育局决定在第xx个教师节之际,授予邬恒军等100名教师为“xx市乡村好教师”,现予以通报表彰(名单见附件)。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在今后教育教学工作中再接再厉,力争取得新成果、新进步。全市广大教师要以“乡村好教师”为榜样,学习他们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的高尚品格,学习他们扎根农村,爱岗敬业的奉献精神,以“四有”好教师为标尺,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加强师德修养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努力成为学生爱戴、家长满意、社会尊重的人民好教师。

附件:xx市“乡村好教师”名单

xx市教育局

x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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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月度个人表彰通报范文关于表彰先进个人的决定

范文类型:通报,决定,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3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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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所属各部门:

20xx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集团公司“”战略规划奋力实现的冲刺之年。过年这一年,公司不断加大人才队伍培养,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深入外地市场拓展,较好的完成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同时涌现出一批成绩突出、优秀的先进个人

为了表彰先进,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激发广大职工“创先争优”的积极性,经过各部门考核、公司研究决定:授予等4人为“先进职工”光荣称号;授矛等3人为“优秀职工”的光荣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再接再厉,继续努力,同时也号召全体公司职工向受到表彰的个人学习,以他们为榜样,踏实工作、奋勇争先,为企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表彰名单:

先进职工:

优秀职工:

XX有限公司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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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政府土地确权决定书

范文类型:决定,适用行业岗位:公务员,全文共 6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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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人民政府:

我们翁田镇茂山村委会大堂(塘)经济合作社与抱经济合作社因一块土地(即“企亮坡”)产生土地权属纠纷。市政府于20xx年以文府[20xx]22号文作出处理决定,将争议土地用途现为农用地,使用权确定给抱xx村。因此,我社不服。理由是:争议土地一直为我社所使用,解决前属我社的族地,族谱有明确记载。解放后,无论是土改时期还是“四固定”时期,于1975年xx县重新进行政区划时也将“企亮坡”划属昌久大队大堂村使用,此后该片土地的使用权未有新的变更,且我社一直使用。在83年我大堂(塘)村把该地带进去和茂山大队合并成为茂山乡人民政府,并由乡出面借去该地种植树林,砍伐后归还,这才引起争议。20xx年5月,我社向海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省政府法制办在对我社的申请进行审查后,认为xx市人民政府文府[20xx]22号文的处理决定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于20xx年6月海南省法制办公室作出了琼府法复纠字[20xx]第045号行政复议建议自行改正通知书,贵府没有纠正,于20xx年11月海南省人民政府复议决定书作出撤销被申请人xx市人民政府文府[20xx]22号《土地权属纠纷处理决定书》。

然而,时至今日,贵政府仍然没有按照复纠书进行自纠,我社在此期间曾多次要求市政府作出新的决定,但一直未得到确切的答复,至使土地权属争议至今未得到解决。

为维护我社的合法权益,促使土地纠纷的尽快解决,我社再次请求贵政府依照省法制办琼府复纠字[20xx]045号纠字书的精神,及时对争议土地做出处理。

xx市xx镇茂山村委会

经济合作社

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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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关于表彰的决定范文

范文类型:决定,全文共 2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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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各部门:

20x年,是全体xx人奋斗拼搏的一年,公司全体员工团结一致,勤奋工作,在各自的岗位上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推进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公司决定授予陈亚文、韩朋“20xx年度优秀员工”称号,各奖励现金壹万元整。

公司希望,受表彰的优秀员工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把取得的成绩当做新起点,把获得的荣誉当做前进动力,为公司发展做出新贡献。公司号召,全体员工要向先进学习,学习他们爱岗敬业,勤奋工作的优秀品质,以“尽好岗位职责,做好本职工作”的实际行动来推动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x有限公司

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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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2024年七一表彰决定

范文类型:决定,全文共 8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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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所属各单位党委:

一年来,集团所属各级党组织、广大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搞好国有企业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决定,积极推进企业发展和改革工作;带头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自觉把思想统一到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实现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目标上来;带头发扬励精图治、开拓创新、顽强拼搏、无私奉献的创业精神,使企业的各项工作都取得了优异成绩。各级党组织以“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争创“五好党支部”标兵,争当“六好共产党员”标兵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活动,通过活动,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典型。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弘扬时代精神,巩固和发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激励各级党组织、广大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不懈奋进,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为实现企业的改革发展目标更好的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经各单位推荐,集团公司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对以下19个“五好党支部”标兵,57名“六好共产党员”标兵和17名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奖励。被表彰的先进集体颁发奖牌一块,奖金1000元;先进个人颁发证书一个,奖金500元。

一、“五好党支部”标兵(19个)

二、“六好共产党员”标兵(57名)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为企业的发展再立新功。希望全集团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向他们学习。学习他们带头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企业生产经营和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的先进经验;学习他们爱岗敬业,刻苦钻研,在平凡岗位上不断创造新业绩、树立新形象的模范事迹;学习他们牢记宗旨,心系职工,在企业改革发展稳定中不计得失、无私奉献的优秀品质;学习他们顾全大局,淡泊名利,在市场经济中廉洁从业、一身正气的高尚风格。并且以他们为榜样,努力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把广大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培养成为开拓创新,奋发进取,求真务实,扎实工作的先进典型,为实现集团公司“第二步”走的战略目标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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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学生违规处分决定书

范文类型:决定,适用行业岗位:学生,全文共 2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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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男,X族,X人,19xx年XX月出生,X年XX月参加工作,现任职单位新城区社会事务局。

20xx年XX月XX日上午点分,纪委在我单位进行作风督查时,发现看电视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第十六款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罚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经领导班子会研究决定,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并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如不服本处分决定,可在接到本处分决定后30日内向本机关提起复核。

二〇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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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优秀志愿者表彰决定

范文类型:决定,适用行业岗位:志愿者,全文共 6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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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平顶山市12355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优秀志愿者表彰决定

共青团12355青少年服务中心自成立以来,紧紧围绕团市委的各项工作,切实着眼于服务广大青年成长、成才的需要,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青少年,积极开展“关爱农民工子女”、“关爱留守儿童”、“关爱残障儿童”、开展“公益讲座”、“义务心理辅导”等志愿活动,取得了可喜成绩,今年以来,我们先后获得“河南省志愿服务团队之星”、“河南省志愿服务先进集体”的荣誉称号,受到团省委、省文明委的表彰,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这些荣誉的获得是12355全体志愿者共同努力的结果,为进一步发挥典型的激励示范作用,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时代新风,推动志愿服务事业取得新进展,经共青团平顶山市委、平顶山市12355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的认真评选,对在中心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优秀志愿者进行表彰,决定授予郑江等10人“优秀志愿者”称号。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个人戒骄戒躁,继续努力,用自身的实际行动践行志愿精神,在今后的志愿者服务行动中取得更大的成绩。同时,希望我们12355的志愿者们要以受表彰的志愿者典型为榜样,自觉从我做起,真诚服务、无私奉献,积极投身志愿服务事业中去,在实践中锻炼自己,在奉献中不断成长,充分展示我们志愿者奋发向上、甘于奉献的高尚情操,在促进我市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附:共青团平顶山市委12355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优秀志愿者”表彰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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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股东会会议决定

范文类型:会议相关,决定,全文共 2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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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成员:

决议事项:

一、全体股东同意设立X公司;

二、公司住所为:;

三、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万元;

四、全体股东选举由担任X公司的执行董事(根据章程约定,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担任公司监事。

五、同意制定公司章程。

六、本决议股东签字后生效。

七、本决议一式五份,股东各留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八、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委托(身份证号:)到工商局办理设立公司业务。

全体股东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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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行政复议决定书参考模板

范文类型:决定,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47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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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行政复议决定书范本

发布时间:20xx-01-04 编辑:吴俊标 手机版 申请人:易××。

委托代理人:董××。

被申请人:株洲市规划局。

法定代表人:××,局长。

地址:株洲市嵩山路。

申请人易××对被申请人株洲市规划局作出的株规罚字〔20xx〕第000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以下简称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不服,于20xx年3月14日向我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我厅受理后依法进行了审查。因案情复杂,经我厅负责人批准,延长审理期限30天。该案现已审理终结。

复议请求: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要求被申请人承担赔偿责任。

申请人称:被申请人作出的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事实不清、处罚依据不充分,且程序违法。申请人房产系50年代初购置,有人民政府颁发的土地使用证,所搭建筑物都在宅基地上,全部为合法建筑。申请人搭建的房屋建于上世纪80、90年代,是经过村民小组和居委会同意建设的附属生活设施,不应适用《城乡规划法》进行处罚。

被申请人辩称:

一、被申请人作出的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事实清楚、程序合法、处罚依据充分。申请人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为154.67平方米(即二层住宅),80年代末90年代初在合法住宅两旁分别搭建的厕所、厨房和抽水房等,其后又搭建了主楼第三层隔热层,建筑面积共126.36平方米。搭建建筑并未经国土规划审批,系违法建设。申请人认为其建筑80、90年代建成且经村委会协议同意不属于违法建设的观点错误。是否属于违法建设只能依据《城乡规划法》等法律规定。程序上,被申请人依法履行了告知义务,告知了申请人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的权利,并召开了听证会,作出的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已经送达给申请人,对申请人的申辩、陈述权利都已到位,法律适用正确、程序合法。申请人认为其房屋建于80、90年代,不受20xx年开始实施的《城乡规划法》调整的观点错误。申请人搭建房屋的行为未经规划审批,属于违法建设,且该违法状态一直存在,可以适用《城乡规划法》进行处罚。

二、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行政行为不当,造成其身心伤害并要求被申请人承担赔偿责任的申请既无事实依据也无法律依据,且不属于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范围,复议机关应依法驳回其申请。

综上,请求复议机关依法维持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驳回申请人复议请求和赔偿请求。

经审理查明:申请人房屋位于株洲市芦淞区龙泉居委会董家段。房屋产权证上登记的面积为154.67平方米,2层。80年代末、90年代初,申请人在没有办理规划手续的情况下,在原有房屋两旁先后搭建了厕所、厨房和抽水房、主楼第三层隔热层,面积合计126.36平方米。20xx年1月5日,株洲市芦淞区拆除违法建筑综合管理大队根据国土部门提供的线索进行立案调查。20xx年1月15日,被申请人作出株规罚告字〔20xx〕第00005号《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了申请人陈述、申辩和申请听证的权利。20xx年1月24日,被申请人举行听证会。鉴于处罚告知书没有明确申请人违法建设面积的具体数额,20xx年7月12日,被申请人重新作出《行政处罚告知书》,并明确了违法建设面积为126.36平方米。20xx年1月18日,被申请人根据《城乡规划法》第64条、《湖南省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51条的规定,作出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申请人在10日内自行拆除搭建的126.36平方米违法建筑。

我厅认为:申请人没有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擅自搭建的房屋为违法建筑。被申请人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依法进行了调查、告知、听证,处罚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但是,申请人扩建房屋的行为发生在上世纪80、90年代,被申请人适用20xx年生效的《城乡规划法》进行处罚,违反了法不溯及既往原则,适用法律依据错误。

综上,根据《行政复议法》第28条第1款第(3)项、《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45条之规定,我厅决定如下:

撤销被申请人株洲市规划局作出的株规罚字〔20xx〕第000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被申请人依法重新调查处理。

如对本复议决定不服,申请人可以自收到本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xx年6月16日

行政复议决定书范文二

行政复议决定书

申请人: 张某等七人

被申请人: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20xx年2月24日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穗增人社工伤认〔20xx〕*号),于20xx年3月9日向本局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该决定书,本局已依法予以受理。

申请人诉称:

张某父母已经去世,未婚未育,申请人系张某的兄弟姐妹。

20xx年8月张某入职广州某饮食服务公司工作,工作岗位是杂工。该公司并未为张某购买工伤保险。20xx年1月26日早上7时许张某打卡来上班。20xx年1月26日下午4时许,申请人家属接到该公司经理的来电称,张某被送到广州市黄埔某医院,后被转至广州某医院治疗。20xx年1月30日20时许,张某经医治无效死亡。20xx年2月13日,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鉴定张某主要是因左额头、左顶枕部受到较大接触面钝物作用(如碰撞、摔跌)后致脑内出血死亡。

20xx年6月19日,申请人一签收被申请人作出的穗增人社工伤认[20xx]*号《工伤认定决定书》,该认定书认定第三人员工张某于20xx年1月26日死亡为非工伤。20xx年7月3日,申请人向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分别于20xx年8月11日、11月16日进行开庭审理。在20xx年11月28日,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认为广州某饮食服务公司提供的部分录像不能完整直观地反应事发的时间、地点,以及被申请人未经程序确定第三人拒不提供的情况下就依自身调查做出决定属于程序违法,因此做出行政判决如下:撤销被申请人于20xx年6月16日作出的穗增人社工伤认[20xx]*号《工伤认定决定书》,被申请人在判决生效后六十日内重新作出工伤认定。

上述判决后,被申请人并未上诉,于20xx年2月24日再次作出穗增人社工伤认[20xx]*号《工伤认定决定书》,该认定书认定广州某饮食服务公司员工张某于20xx年1月26日死亡为非工伤。

申请人认为,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的,被告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行政行为。在广州市120院前急救病例中显示120接到急救电话时间为20xx年1月26日16时30分,结合广州某饮食服务公司提供截止到14时39分的录像,那么张某死亡时间应该在20xx年1月26日14时39分至16时30分,从广州某饮食服务公司提供耳朵录像可知,在工厂门口、厨房及工厂内均设置有监控录像,然而广州某饮食服务公司只能提供部分录像。在20xx年11月16日的行政诉讼开庭审理中,广州某饮食服务公司明确表示不能提供其他的录像资料,而在申请人一签收穗增人社工伤认[20xx]*号《工伤认定决定书》时,被申请人曾告知申请人去了派出所调取录像所以再次认定为非工伤。但是申请人也曾经去了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珠吉派出所观看了录像,在行政诉讼开庭审理过程中也主动提到该录像,申请人认为该录像也不能完整、直观地反应事发的时间、地点,因此张某于20xx年1月30日经医院医治无效死亡应当被认定为工伤。

现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相关规定,向贵局提起行政复议,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申请人提交的主要材料:《工伤认定决定书》(穗增人社工伤认〔20xx〕*号)、《工伤认定决定书》(穗增人社工伤认〔20xx〕*号)、“(20xx)穗增法行初字第*号”《行政判决书》、《病历》等。

被申请人答称:

一、我局作出的“穗增人社工伤认[20xx]*号”《工伤认定决定书》是符合法律程序的。我局在收到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xx)穗增法行初字第*号”《行政判决书》后,在法定期限内作出了“穗增人社工伤认[20xx]*号”《工伤认定决定书》,所以该决定书是符合法律程序的。

二、我局的“穗增人社工伤认[20xx]*号”《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是完全正确的。

1、我局在收到增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xx)穗增法行初字第*号”《行政判决书》后,重新向广州某饮食服务公司发出举证通知书,广州某饮食服务有限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提供了证人陈某、潘某的证词及该公司对张某死亡的意见书。

2、我局工作人员于20xx年2月23日专门到某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找到后勤主管陈某做了调查笔录,陈某证明在20xx年1月26日上班期间没有收到关于张某受伤的情况。结合我局在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分局的调取的询问笔录和其他证据,可知张某的死亡情形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及第十五条之规定,并没有认定或视同工伤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局作出的“穗增人社工伤认[20xx]*号”《工伤认定决定书》程序合法,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是完全正确的,请给予维持。

被申请人提交的主要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营业执照及商事登记信息》、《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穗增人社工伤举字[20xx]*号)、《调查笔录》、《法医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中大法鉴中心[20xx]病鉴字第*号)、《送达回证》等。

本局查明:

死者张某于20xx年8月入职广州某饮食服务有限公司,任杂工一职。20xx年1月26日下午4时左右,张某被同事发现昏迷在宿舍,后被送往黄埔区某医院、广州某医院抢救。20xx年1月30日经医治无效后死亡。20xx年5月19日死者家属以《工伤认定申请表》的形式,向被申请人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

被申请人受理后即展开调查,并于20xx年6月16日作出认定死者张某为非工伤的《工伤认定决定书》(穗增人社工伤认[20xx]*号)。申请人不服向增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增城区人民法院“(20xx)穗增法行初字第*号”《行政判决书》作出如下判决:撤销增城区人社局于20xx年6月16日作出的“穗增人社工伤认[20xx]*号”《工伤认定决定书》,并在本判决生效后60日内重新作出工伤认定。

被申请人收到判决后即重新展开调查,并于20xx年12月18日向死者生前工作单位广州某饮食服务有限公司发出《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穗增人社工伤举字[20xx]*号),广州某饮食服务有限公司随后向申请人提供了证人证言及相关意见书。

被申请人经重新调查并取得新的证据后,于20xx年2月24日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十五条的规定,再次作出不认定、不视同张某在宿舍休息时昏迷在地经抢救后死亡为工伤的《工伤认定决定书》(穗增人社工伤认〔20xx〕*号),并分别于20xx年2月25日、3月23日依法送达死者家属及广州某饮食服务有限公司。

本局认为:

死者张某20xx年1月26日下午16时左右,在公司宿舍昏迷倒地后送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月30日死亡的情形,不符合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十五条的规定。被申请人经调查后于20xx年2月24日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穗增人社工伤认[20xx]*号)所认定的事实清楚、适用法规正确、程序合法、符合法定管理权限,本局应予以支持;申请人在《行政复议申请书》中提出应认定张某为工伤等主张,却无任何有效证据予以证明。对此,本局不予采信。

本局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一)项规定,维持被申请人20xx年2月24日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穗增人社工伤认[20xx]*号)。

申请人如不服本局行政复议决定,可以在收到本《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就被申请人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穗增人社工伤认[20xx]*号),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一六年五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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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关于警告处分的决定

范文类型:决定,全文共 5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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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19xx年x月出生,汉族,高中文化,X人。19xx年x月参加工作,19xx年x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xx年x月调入工作,19xx年x月任至今。

主要事实:

20xx年x月,任X期间,在明知翻建住房申请书中房产面积与其实际合法住房面积不符,明知没有其他四个兄弟翻建住房申请的情况下,不向主管副局长和局长请示,擅自为其盖章审批,并且在开具建房许可证时仅根据兄弟五人的房产证,就把及其四兄弟的名字全部列上,为兄弟将普通住房改变为经营性旅馆用房提供了便利。

定性及处理意见:

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应严守党纪,恪尽职守,他却滥用权力,不正确履行职责,为兄弟把普通住房变更为经营性用房提供便利,属失职行为。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七条“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第二十一条“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的”之规定,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我局党支部于20xx年x月x日召开了全体党员大会, 本支部共有党员19名,到会14名,请假5名。14名党员经一致同意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本决定生效之日起,向本支部、区直机关工委、区纪委直至中央提出申诉。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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