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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决定地位【汇总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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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决定书范本

范文类型:决定,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5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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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许可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

营业执照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审查认定,你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向本机关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的____事项,已符合法定的条件、标准。现决定,准予该项行政许可,同时向你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____________(自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之日起生效)。

根据《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本机关将依法对你所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包括检验、检测)。届时,你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

(印章)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申请经办人__(签名) 机关办理人__(签名)

送达人______(签名) 被送达人____(签名)

送达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注:本决定书一式三份,申请人、机关办理人、存根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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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成立党支部决定

范文类型:决定,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全文共 2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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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队、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成立以下6个基层党支部:

区局机关成立党支部,为第一党支部,设3人支委会;

园林绿化管理处成立党支部,为第二党支部,设3人支委会;

永等4个中队成立联合党支部,为第三党支部,设3人支委会;

状元等3个中队成立联合党支部,为第四党支部,设3人支委会;

机动中队等5个单位成立联合党支部,为第五党支部,设3人支委会;

沙城等3个中队成立联合党支部,为第六党支部,设3人支委会。

xx市xx区城管与执法局机关党委

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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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表彰见义勇为的决定范文

范文类型:决定,全文共 2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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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xx年以来,我市涌现出一批见义勇为先进分子,他们面对违法犯罪行为、自然灾害和安全事故等,临危不惧,挺身而出,见义勇为,有效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建设“平安金华”、“和谐金华”作出了积极贡献。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市人民政府决定给予见义勇为先进分子金刚、朱春贵、卢健民、罗睿涛、燕鸣5人记二等功。

希望全市广大干部群众以先进为榜样,积极参与平安创建活动,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金华市人民政府

二○XX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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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关于警告处分的决定

范文类型:决定,全文共 3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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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男,1961年7月出生,汉族,广东省南海人,群众,1982年7月毕业于水利学院水工建筑力学专业,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2年8月进入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20xx年更名为“广东省水利电力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以下统称“省水电设计院”)工作,20xx年11月至20xx年4月任省水电设计院副总工程师,20xx年4月至今任省水电设计院总工程师(副处级)。

因在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给国家财产造成较大损失,20xx年6月xx日,我厅以粤水人事〔20xx〕18号文给予李行政警告处分,到20xx年1月xx日满6个月。李在受处分期间,能够正确认识自己的违纪行为,认真吸取教训,工作表现较好。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三十二条规定,经厅党组研究,决定:按期解除李行政警告处分。

广东省水利厅

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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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论代位权诉讼中债务人的法律地位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诉讼,全文共 49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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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代位权诉讼债务人法律地位

代位权制度成型于法国古老的习惯法中,最早由法国民法典以明文规定,其目的主要是为了弥补强制执行规定的不完善。法国民法典的这一规定对大陆法系国家的民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我国合同法第73条规定表明代位权制度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终于得到了确立,使代位权制度从以往学者的理论中走进了社会生活。因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应当通过法院予以主张,即应当通过诉讼方式进行。而所谓代位权诉讼,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时,债权人以原告的名义,将债务人的债务人(即欠债务人)作为被告向人民法院除提起诉讼,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债权的一种诉讼活动。代位权诉讼的(实质是债权人“越过”债务众向欠债务人提起诉讼。由于代位权的)行使必须通过诉讼方式来进行,因而必然会涉及到当事人这一诉讼法上的法律问题。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处于原告的诉讼地位,次债务人处于被告的诉讼地位,对此,诉讼理论上并不存在争论,而对于债务人的诉讼地位问题,则是众说纷纭,颇有争论。在我国台湾地区,关于债务人之诉讼地位的确定问题,常常与代位权诉讼的诉讼标的及判决的既判力范围之讨论联系在一起。在理论上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1)若债务人否认债权人之代位权,则可以就次债务人为诉讼参加而成为被告之参加人,但不能就债权人为诉讼参加而成为原告之参加人,因为对于代位权之存否问题,(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利害相互对立。债权人亦可以在起诉时因)债务人否认其代位权而直接将债务人列为共同被告。如果债权人代位起诉后,因次债务人否认债务人对其有权利,则此时债权人可以告之债务人,使债务人对次债务人提起诉讼,债务人亦可以在代位诉讼系属后,自己对次债务人起诉,于此种情况下,法院应驳回代位权诉讼⑴。(2)债权人对次债务人起诉后,不论次债务人有无否认债权人之权利,债务人都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8条规定(指我国台湾地区之民事诉讼法)参加诉讼。至于是辅助债权人,还是辅助次债务人,则因原、被告的主张不同而有异。而债权人或次债务人亦可以依据第65条(同上)关于告知参加的规定,通知债务人参加诉讼⑵。(3)可考虑采取当事人主导的引进权制度,即在债权人代位债务人向次债务人提起代位诉讼时,应承认次债务人可能申请法院命债务人为原告,而成为共同诉讼人。这样既能给债务人提供较为充分的程序保障,也有助于解决关于代位诉讼判决之效力应否及于债务人的争论⑶。从我国台湾地区学者的讨论来看,对于代位权诉讼,依据诉讼参加的规定,原则上债务人可参加诉讼,或者由当事人告知其参加,但对于是否仅限于对被告(次债务人)为参加的问题则存在着争论,此其一。其二,由于代位权诉讼涉及债权人、债务人及次债务人三方的利益关系,因而基于为债务人及次债务人提供程序保障、统一解决纠纷、确定既判力范围等方面的考虑,出现了应将债务人列为共同被告或者将其引进为原告等各种不同的观点。合同法颁布之后,我国大陆地区的学者们对代位权诉讼中债务人的诉讼地位问题也进行了广泛的讨论。综合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1)主张应将债务人列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⑷。(2)认为债务人可以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⑸。(3)认为应当将债务人列为共同原告⑹。(4)认为在代位权诉讼中,债务人只能充当证人⑺。(5)认为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的地位可因案而异,但并非当然的诉讼法律关系主体。应当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区别不同案情,确立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的地位。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形:a、应当列债务人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b、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可以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c、列债权人、债务人为共同原告;d、充当证人⑻。笔者认为,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的诉讼地位之界定,不仅涉及如何正确处理债权人、债务人及次债务人三者之间的关系问题,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它关系到对债务人的程序保障问题。依照合同法解释第16条第1款的规定:“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该解释确认了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的法律地位为第三人,但未明确是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还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本文拟对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的法律地位作一探讨。     一、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的诉讼地位应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笔者认为,债务人如果参加代位权诉讼,其诉讼地位应当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而非原告、被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或者证人。理由如下:首先,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后,债务人的诉讼实施权应当受到限制,债务人原则上不得对次债务人提起同一诉讼请求的诉讼,因而债务人不应与债权人一起作为共同原告;另外,代位权行使是一种强制介入权,如债务人以原告身份出现,则代位权的意义将失去。其次,债务人又是次债务人的债权人,就债权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关系而言,他们并不具有共同的权利义务,因而将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作为共同被告缺少必要的实体法基础。第三,认为债务人处于证人的诉讼地位也非合理,因为债务人与代位权诉讼的结果有着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并且要受到判决效力的约束,这一点与证人有着显著的不同。第四,在代位权诉讼中,将债务人列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显然与法律规定不符,也缺乏理论上的根据。众所周知,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56条第1款的规定,所谓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对他人之间争议的诉讼标的,认为有全部或部分的独立的请求权,而以起诉的方式参加到诉讼中来的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与本诉中的原、被告双方对立,他既不同意本诉中原告的主张,也不同意被告的主张,认为不论是原告胜诉,还是被告胜诉,都将损害他的民事权益。实际上,他是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以独立的实体权利人的资格提起了一个新诉讼。显而易见,对于代位权诉讼,债务人并不具备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之构成要件。因为代位权是法律赋予债权人的一项权利,债权人在法定条件下代位债务人对次债务人提起诉讼有着正当的法律根据,并不存在债务人对该诉讼标的有所谓独立请求权问题。许多学者认为,因为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不利超出债务~利的范围

,代位权并不导致债权人对次债务人享有直接债权,所以应推定债务人是权利人。因此提出由于债务人对自己的债权可以独立主张,他应是代位权诉讼中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笔者对此观点不能苟同,因为虽然代位权在法国法上称为代位诉权或间接诉权,实质上它并不是诉讼上的权利,而是属于实体法上的权利。债务人虽是实体法上次债务人的权利人,但在代位权诉讼过程中,因代位权的行使将使债务人的请求权受到限制,他不能同时也行使对次债务人的请求权,不能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当事人,否则,这不仅损害次债务人的利益,也可能使代位权制度形同虚设。此外,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成为诉讼当事人,其参加诉讼的方式,只能是以起诉的方式参加。如果债务人以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债务人应与本诉的原告即债权人、被告即次债务人对立,也就是说,债务人若是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他既不同意债权人代位权的主张,也不同意实体意义上次债务人的主张。对债务人来说,无论债权人胜诉或自己的债务人即次债务人胜诉,都是对自己民事权益的侵犯。因此,在代位权案件中,若将债务人列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则债务人就有权将债权人和次债务人作为共同被告提起新的诉讼,而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本来是作为原告的,但由于提起代位权诉讼后,竟成了自己债务的被告,这是非常荒唐的。     由此可见,在代位权诉讼中将债务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绝对不是代位权制度的立法本意。笔者认为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56条第2款的规定,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指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的审理结果同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的人。在代位权诉讼中,债务人之诉讼地位是与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之基本特征相符合的,故债务人应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理由如下:     首先,债务人对债权人和次债务人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请求权,这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明显特征,它把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和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共同诉讼人区别开来⑼。许多学者认为,代位权是从属于债权的一种特别权利,它是一种形成权。所谓形成权是指依当事人一方的意思可以使权利变更和消灭的权利,债权人代位权就是仅依债权人之一方的意思表示,就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并不需要征得债务人的同意。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过程中,债务人对债权人和次债务人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请求权。上文对此已有论述,在此不再重复。     其次,代位权案件处理结果,与债务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这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本质特征⑽。债务人对债权人与次债务人争议的诉讼标的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是他与一方当事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如果该当事人败诉,他就可能在法律上负有某种义务;如果该当事人胜诉,他就可能在法律上维护了自己的某种民事权益。就代位权诉讼而言,债权人向次债务人主张的是债务人的权利,如代位权人胜诉,则债务人的实体利益直接归属债权人,如次债务人胜诉,则代位权人就不能从债务人的债权中获益。因而不管是债权人胜诉还是次债务人胜诉,该裁判结果都与债务人有着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第三,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以有独立的实体权利人资格提起了一个新诉讼,以起诉的方式加入到诉讼中来,而在司法实践中债务人为了逃避债务,通常是怠于行使债权,在代位权诉讼开始后,绝大多数是被动加入到诉讼中的。合同法解释(一)第16条规定人民法院可追加债务人参加诉讼,而基于不告不理原则,对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一般法院是不能追加其参加诉讼的。被动加入诉讼也是债务人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一个特征。     二、债务人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时应具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     既然已明确债务人是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到代位权诉讼中,那么,他有哪些诉讼权利义务?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法律地位,历来是理论界和司法界颇具争议的问题,而争议的引起,又与立法本身规定的矛盾和模糊分不开。对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诉讼地位,我国民事诉讼法一方面把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放在“当事人”一节中加以规定,将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作为当事人的一种;另一方面我国民事诉讼法第56条第2款又规定:“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显然,又把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与当事人区别开来,这一规定意味着需等到第一审判决之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才可能具有当事人的诉讼地位。那么,在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之后,到一审法院判决之前,他是否都不享有当事人的诉讼地位,不具有明确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适用意见》)第66条规定:“在诉讼中,无独立请求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如果适用民事诉讼法第56条第2款的规定,显然不能为债务人提供充分的程序保障,如果适用《适用意见》第66条规定,则在法律适用和选择等方面均缺乏正当性的基础。同时我国民事诉讼理论上对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进入原、被告已开始的诉讼程序,是在原告或被告的法律关系外存在一个新诉讼标的,还是依附于本诉原、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也并不明确。立法上的漏洞导致了理论上的诸多争议和实践中的混乱局面,同时也将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置于非常不利的地位。在代位权诉讼中债务人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法院判决将涉及到其所享有的实体权利,而这样的当事人在诉讼中又不被明确地赋予诉权,必然会造成诉讼结构的倾斜。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在原、被告对立的诉讼结构中,只能总是辅助一方当事人,依附于原告或被告一方,支持或帮助一方,反对另一方,站在所支持的一方当事人的立场上提供证据,进行辩论。在诉讼中,因其既不是案件的原告,也不是案件的被告,第三人享有的实体抗辩权、支配权等权利也不能向对方独立主张。正因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这种可怜的依附地位,法律对其诉讼权利并未给予和原被告同等的保护。不仅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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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精选表彰决定范文

范文类型:决定,全文共 4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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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同学们:

一年来,我校在上级主管部门领导下,在校领导群众的引领和全体教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学校在“两基攻坚”工作的推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教师队伍的建设,办学理念的更新,校园硬件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学校品牌的树立,初三全县会考等诸方面取得了骄人的成绩,收到了上级和全社会的充分肯定。

学校的发展离不开教师,更离不开学生,正因为他们的无私奉献和刻苦的努力,才使学校有此刻的成就与辉煌,在第25个教师节来临之际,经校委会研究决定,对在初三升学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初三年级组、班主任工作中成绩突出的赵高成等14名班主任、在同级学科评比中成绩优异的王斌等33名教师、班干部工作突出的杨锐等28名优秀班干部、勤奋学习成绩名列全级前茅及进步明显的125名学生给予隆重的奖励,授予他们先进群众、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同时向他们表示衷心的祝贺。

学校号召向获奖的师生学习,同时也期望你们在今后的工作学习中戒骄戒躁、扎实工作,不断创新,不断进取,与全校教职工一道,甘于奉献,乐于奉献,把我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推向一个新的高度而努力,让礼貌的行为,知识的传授,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荡漾在学校的每个角落。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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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表彰先进单位的决定

范文类型:决定,全文共 3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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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班级:

20xx-20xx学年度上学期,在学校的正确领导下,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下,涌现出了一批团结进取、学习勤奋、力争上游的优秀班级,为创立优良的学风和校风,为促进我校各方面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按学校有关规定,经量化评比、学校审批,一年级4班、一年级7班、二年级4班、二年级5班、二年级6班、三年级4班、三年级6班、三年级1班、四年级1班、四年级2班、五年级1班、五年级4班、六年级3班、六年级1班、六年级2班、六年级4班等16个班级被评为“优秀班集体”。希望受表彰的班级,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学习中继续努力,争取更大的成绩。同时,要求全校各班向受表彰的优秀班级学习,掀起学优秀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激励同学们奋发向上,继续发扬刻苦学习、团结协作、开拓创新的精神,为学校的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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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关于县表彰先进的决定

范文类型:决定,全文共 3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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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市公管办)在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xx届四、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和“红船先锋”创先争优活动,在建设服务型政府、推动科学发展中,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涌现出先进典型。根据党员民主评议,经研究,决定刘同山等四名党员为优秀共产党员,现予表彰

刘同山、葛鸣、王心田、陶晓元。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新的起点上再创佳绩。广大党员要以先进为榜样,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争当先锋,为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市公管办)的改革与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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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打架斗殴处分决定公文

范文类型:决定,公文,全文共 2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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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5月23日中午14时左右,保安部领班、工程部电工于三期车库电梯口打架一事,通过调查现对此两人处理结果如下:

工程部电工,住院期间潜逃,从6月1日起作旷工处理,如连续旷工15天按照制度规定视为自离,另公司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保安部领班,鉴于其出于自卫心态且能正确地承认错误,现给予丙类过失处理,撤免领班一职,降为副领班,扣除三个月(5月、6月、7月)的绩效工资,并进入考察期。

特此通知。

行政人事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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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最新公司表彰决定范文

范文类型:决定,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3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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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各中心、办,各子公司:

x年,x集团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集团董事长郑元豹的领导下,在各级组织和领导的带领下,积极开展生产经营管理活动,集团各项事业蓬勃发展,并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典型。为表彰先进,树立典范,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员工在集团的发展和各项工作中再创佳绩,x集团有限公司决定,分别授予卢伟等115名员工“创新创优奖”、“最佳技能奖”、“爱岗敬业奖”、“突出贡献奖”、“最长工龄奖”的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个人以此为新的起点,不懈努力,再创新业,再立新功。希望广大干部员工以先进为榜样,坚持以创新的精神,不断推动集团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附件:《x年度优秀员工名单》

x集团有限公司

xx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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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运动会表彰决定范文

范文类型:决定,全文共 2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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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8日至9日,我校举办第十三届趣味运动会,我院运动员不负众望,在经过半个月的艰苦训练之后,奋力拼搏,团结合作,展现了我院学子的风采和良好的精神风貌,赢得了总分第一名的好成绩,获得道德风尚奖。

经学院研究,对本届运动会参赛队伍及队员给予通报表扬,以资鼓励。详细名单见附件。

希望获奖同学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开拓进取,力争在以后的体育活动中再创佳绩,为我院争光。同时号召全院同学以他们为学习榜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使自己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工商管理学院

x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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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关于任命的决定

范文类型:决定,全文共 4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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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任命决定

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

为适应新形势下公司的经营战略发展需要,经公司管理层研究决定,现将对公司人事任命公布如下:

为技术顾问,负责公司的技术指导;

为监事,分管公司财务以及对总经理助理工作的协调,监督公司的日常管理;

为财务总监兼财务部长,分管公司财务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审计监察、协调各单位、各部门与财务部门的关系等方面工作;

为总经理助理,分管经营一部,经营二部,资质开发部,行政部;

为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分管工程部,成本预算部;负责工程安全、质量及工程技术指导;

为经营一部副部长,主管经营一部的经营工作及分公司管理;

为经营二部副部长,主管经营二部的经营工作;

为工程部部长,负责各项目的质量、安全、生产管理;

为成本预算部部长,负责成本分析、预决算、签证及对量业务的管理;

为行政部部长,负责人力资源、行政管理和后勤服务的管理工作。负责公司证章的管理、资质开发及对外联络工作。

上述人事任命自发布之日起正式生效。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x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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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党员干部处分决定

范文类型:决定,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部长,全文共 3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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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决定

,男,现年xx岁,x族,文化程度,家庭出身,本人成份学生,××××年×月×日参加工作,××××年×月×日入党,现任××××公司(职务)。 在任职期间,(简单陈述事实),行为被揭露后,经组织教育帮助,已向组织作了深刻检查,表示一定痛改前非,努力工作,以实际行动改正自己的错误。

支部大会对问题进行了充分讨论,与会党员认为,行为,性质是比较严重的,本应从重处理。但考虑到其能主动配合组织查清问题,且对自己的错误作了深刻检查,决定从轻处理。为了严肃党纪,教育本人,党员大会一致决定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希望从中吸取教训,深刻反省,用实际行动改正错误;也希望全体党员引以为戒,廉洁奉公,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中共×××支部委员会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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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行政赔偿决定书

范文类型:决定,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3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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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行政赔偿决定书》式样

(此处印制赔偿义务机关名称)

行政赔偿决定书

公行赔字 [ ]第 号

赔偿请求人: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电话:

住所: 邮编:

[赔偿请求人: (法人或组织名称)电话:

住所: 邮编: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姓名) 职务: ]

[委托代理人: (姓名) 电话: ]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收到赔偿请求人的行政赔偿申请,请求

(具体赔偿请求)

经审理查明:

(主要事实和理由)

上述事实有下列证据证明:

本机关认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具体法律条文) 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

(说明是否赔偿、赔偿方式、赔偿项目、赔偿数额等;决定不予赔偿的,说明不予赔偿理由)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本决定作出之日起三个月内,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年 月 日

(赔偿义务机关印章或者国家赔偿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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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关于表彰的决定范文

范文类型:决定,全文共 3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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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六一”表彰决定

在20xx-20xx学年中,我校全体教师与时俱进,开拓进取,为和谐校园作出了贡献;广大同学在学校的精心培育下,品德优良,努力学习,不断进步。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弘扬正气、振奋精神、激励斗志、促进全校素质教育的全面发展,学校决定对寇盼的等4名教师授予“优秀教师”称号;张博等11名同学授予“三好学生”荣誉称号;张文静等8名同学授予“优秀少先队员”荣誉称号;张明川等6名同学授予“优秀班干部”荣誉称号;成益娇等18名幼儿授予“红花幼儿”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同学戒骄戒躁,不断进取,再创佳绩。希望全校少先队员踊跃学习他们爱校勤学乐于奉献的精神;学习他们勇于开拓、敢于创新的品质,以先进为榜样,扎实学习,推动我校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共和镇小水小学 20xx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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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党支部处分决定

范文类型:决定,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全文共 5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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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1958年4月出生,汉族,高中文化,X人。1976年2月参加工作,1978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1月调入工作,1999年6月任至今。

主要事实:

5月,任X期间,在明知翻建住房申请书中房产面积与其实际合法住房面积不符,明知没有其他四个兄弟翻建住房申请的情况下,不向主管副局长和局长请示,擅自为其盖章审批,并且在开具建房许可证时仅根据兄弟五人的房产证,就把及其四兄弟的名字全部列上,为兄弟将普通住房改变为经营性旅馆用房提供了便利。

定性及处理意见:

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应严守党纪,恪尽职守,他却滥用权力,不正确履行职责,为兄弟把普通住房变更为经营性用房提供便利,属失职行为。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七条“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第二十一条“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的”之规定,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我局党支部于20xx年11月23日召开了全体党员大会, 本支部共有党员19名,到会14名,请假5名。14名党员经一致同意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本决定生效之日起,向本支部、区直机关工委、区纪委直至中央提出申诉。

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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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法人变更股东决定

范文类型:决定,适用行业岗位:法人,全文共 2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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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卓尼县香曲赛华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于20xx年7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股东会。经讨论,一致通过如下事项:一、免除杰东扎西法定代表人职务;二、聘任班么次力为卓尼县香曲赛华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职务;三、同意对公司《章程》第六章第十条、第六章第十二条进行修改;四、同意对公司《章程》第六章第十条原投资人、执行董事兼经理杰东扎西变更为班么次力。五、同意对公司《章程》第六章第十二条原监事人班么次力变更为杰东扎西。六、全权委托代理人:王永学办理公司变更登记手续及领取公司《营业执照》。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卓尼县香曲赛华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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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2024年七一表彰决定

范文类型:决定,全文共 3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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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单位党支部(总支):

今年以来,各基层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会议精神,积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推进黄山头的国家级生态镇、省级重点镇、市级特色镇及安乡县县域经济次中心的建设,克难奋进、忘我工作,涌现出了一大批立党为公、勤政务实、为民清廉的党组织和优秀党员干部。为弘扬先进,激励斗志,党委决定对何国华等5名优秀模范人物、长山村党支部等7个先进基层党组织、罗春生等5名优秀村支部书记、周德仁等18名优秀基层干部、田良习等44名优秀共产党员给予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全局上下要以先进为榜样,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投身“三个黄山”建设,为黄山头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进步再创佳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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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给予单位通报批评的决定怎么写

范文类型:通报,决定,全文共 4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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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房管局,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各物业服务企业:

根据XX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加强特殊气候条件下物业服务工作的通知》(成房发〔〕38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我局于x年6月2日对XX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提供物业服务的武侯区""项目进行了防汛准备情况的监督检查,检查中发现,XX公司未按照"通知"要求对地下车库的排水管道、抽排设施的检查和维护,未落实项目经理责任制度、重点部位巡查制度,未制定特殊气候条件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未储备沙袋、雨具、照明工具等应急物资。并未整改到位,经研究决定,对XX公司在全市物管行业内予以通报批评,并按《XX市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予以信用记减10分的处理;对XX公司派驻""项目物业服务负责人予以信用记减10分的处理。

希望在本市从事物业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引以为戒,务必高度重视防汛工作,认真贯彻执行"通知"精神。各区(市)县房管部门、高新区规划建设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检查和指导,切实做好汛期来临前物业服务项目的安全防范工作。

二○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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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复议决定书

范文类型:决定,全文共 41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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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男,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汉族,住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于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作出的(20__)第06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于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要求予以撤销,并责令被申请人如实公开政府信息。本机关依法受理后,被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向本机关提交了行政复议答复书及相关证据材料,本案现已审结。

申请人称:

申请人系_________________村民,因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地块土地使用涉及其切身利益,为核实该项目用地审批手续的合法性以及土地使用面积的真实性,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于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向被申请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书面公开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地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及相关报批材料等政府文件信息。被申请人于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但被申请人的答复内容不完整、不明确,与申请人的申请内容不符,申请人要求公开的是上虞风帆电器有限公司地块相关信息,但被申请人提供的是春晖互通拆迁安置地块的相关信息,两地块并不一致。第一,被申请人提供的建设用地项目“一书三方案”建设项目申报材料并非上虞风帆电器有限公司,其项目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年度建设用地复耕指标第一批次;第二,听证告知书及放弃听证决议是春晖互通左交拆迁安置项目安置方案等内容,与申请人要求公开的内容无任何关系;第三,土地勘测报告宗地名为春晖互通拆迁白米堰地块,并非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地块。故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内容违法。

申请人提供的证据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20__)第06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绍兴市国土资源局上虞区分局地籍档案查询单》、虞土资听告字(200_____)第__________号《听证告知书》、曹娥街道白米堰村民委员会的《放弃听证决议》、浙土字(C200_____)第_____________号《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包括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征收土地方案、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春晖互通拆迁白米堰村地块土地勘测报告》。

被申请人(答复人)答复称:

一、本案事实清楚,被申请人依法履行了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申请人于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向被申请人申请公开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地块的相关信息:

1、征地方案(批准文号);

2、土地使用权证号;

3、用地批准后征地补偿登记材料;

4、勘测定界图报告书(包括用地范围线、使用面积、界地标等);

5、用地征用协议书及征地补偿费用支付的相关凭证;

6、《浙江省建设用地审批意见书》

(1)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一书三方案(规划用途);

(2)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

(3)农用地使用方案(听证告知书);

(4)补充耕地方案(村民代表大会会议纪要);

(5)土地征收方案。被申请人收到申请人的申请后积极针对申请内容进行了调查,通过查询档案系统,申请人要求查询的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地块位置位于曹娥街道白米堰村,该地块由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年度建设用地复垦指标第一批次批准,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年度建设用地复垦指标第一批次项目用地三块,拟开发区块名称分别为春晖互通拆迁安置地块、百官街道南湖出让地块和虞收乡字(200_____)__________号地块,其中白米堰村(包括风帆地块)列在春晖互通拆迁安置地块项目中。因此,被申请人所公开的内容均系真实、合法、有效。除个别信息经档案查询无法查询到及不属于本单位制作的相关信息,对于被申请人能够查询获取的信息均向申请人告知公开。被申请人于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作出(_________________)第06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将答复书及相关的信息附件通过邮寄方式送达给了申请人。

二、本案适用法律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申请人要求获取的“用地批准后征地补偿登记材料及征地补偿费用支付的相关凭证”具体由所在乡镇(街道)向被征地村支付,被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向申请人告知该政府信息不属于本机关制作(或保存),建议其向曹娥街道查询了解并附上联系地址。

综上,被申请人要求驳回申请人的复议申请。

被申请人提交的证据有:_________________《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20__)第06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虞土资征(200_____)__________号《关于建设用地的批复》、《绍兴市国土资源局上虞区分局地籍档案查询单》、浙土字(C200_____)第_________________号《建设项目呈报材料》(包括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征收土地方案、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虞土资听告字(200_____)第__________号《听证告知书》、曹娥街道白米堰村民委员会的《放弃听证决议》、虞征土字[200_____]__________号《征地补偿协议书》、《春晖互通拆迁白米堰村地块土地勘测报告》。

经审理查明: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向被申请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现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实际要求为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在_________________村使用土地的以下相关信息:土地征收批准文号、土地使用权证号、用地批准后征地补偿登记材料、勘测定界图报告书、征地补偿协议书及征地补偿费用支付凭证、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一书三方案、听证告知书等信息。

被申请人收到申请后于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作出(20__)第06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书面告知申请人上虞区曹娥街道白米堰村上虞市风帆电气附件有限公司现使用土地的征地批准文号为浙土字C200________________号,土地使用权证号为虞国用(200_____)字第_________________号;同时,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提供了上虞市风帆电气附件有限公司所使用土地相关的《绍兴市国土资源局上虞区分局地籍档案查询单》、虞征土字[200_____]__________号《征地补偿协议书》、浙土字(C200_____)第_________________号《建设项目呈报材料》(包括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征收土地方案、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虞土资听告字(200_____)第__________号《听证告知书》、曹娥街道白米堰村民委员会的《放弃听证决议》、《春晖互通拆迁白米堰村地块土地勘测报告》等信息。

对申请人要求获取的“用地批准后征地补偿登记材料”以及“征地补偿费用支付的相关凭证”,被申请人以具体由所在乡镇(街道)向被征地村支付,该政府信息不属于被申请人制作(或保存)为由,建议申请人向曹娥街道查询了解。

本机关认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一)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二)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四)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根据该条规定,行政机关在收到申请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应当按信息的不同情况作出有针对性的答复。本案当中,被申请人在收到申请人关于上虞市风帆电气附件有限公司在曹娥街道白米堰村现使用土地的征收批准文号、土地使用权证号、征地补偿登记材料、勘测定界图报告书、征地补偿协议书及征地补偿费用支付凭证、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一书三方案、听证告知书等信息公开申请后,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做出了答复并提供了相应的材料,其行为并无不当,申请人要求撤销被申请人的信息公开申请答复的请求不能成立。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决定如下:

维持被申请人于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作出的(20__)第06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

申请人如对本决定不服的,可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_________________市国土资源局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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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2024年七一表彰决定

范文类型:决定,全文共 5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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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基层党组织、各村民委员会、各企事业单位、镇机关各部门、各中心:

一年来,全镇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扣新时期党建工作目标和全镇工作大局,凝心聚力加强党的建设,全力以赴推动科学发展,勇扛旗夺杯、敢担当作为、创一流业绩,为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为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镇党委决定,在庆祝建党95周年之际,表彰10个先进基层党组织、1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0名优秀党小组长、10名优秀党员中心户和93名优秀共产党员。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创佳绩。各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榜样,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广泛开展学先进、比先进、赶先进活动,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为推进白甸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积聚正能量、激发新活力,在建设“强富美高”新白甸的征程中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小组长、优秀党员中心户和优秀共产党员名单

中共海安县白甸镇委员会

20xx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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