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处理决定范文
各系、登封校区:
白,男,学号,x年6月11日出生,我院运动训练系x级田径班学生。
根据运动系x级教学计划,该年级学生大四阶段实习时间为两个月(x年9月1日至x年10月31日)。按照规定,白xx同学应于x年11月1日按时返校继续相关的文化课学习,但该生在没有履行任何请假手续的情况下至今未曾返校。经辅导员及同学多次联系至今仍没有任何音讯。该生无故离校已多达一个半月。为严肃校纪,警示他人,参照《郑州大学体育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三章第十七条第五款之规定,经学院研究决定,给予白xx同学自动退学处理。
被处理的学生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本决定书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学院学生校内申诉委员会提出申诉。
x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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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广告张贴位置租赁协议书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广告塔基本要求
1、规格:
2、位置:
甲方出租该广告塔给乙方使用,其相关的户外广告发布审批、用电、版面维护、更换、喷绘、安装及广告内容等均由乙方负责并自行承担全部费用。
第二条、租金及其支付
1、广告总面积共(大写:)。
2、本租金仅指广告塔的租赁费,不含乙方承担的对该广告的设计、制作、安装、年审、发布、维护、维修、用电等费用。
3、租金支付方式及结算:
采用(一次性付清/按年度分期预缴)方式,在合同需预付定金(大写:)甲方不再出租第三方,若未交定金,甲方有权继续出租第三方。在合同生效后的 日 内,乙方以转账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总额)第一笔租金 ,人民币 元(大写: )。剩余租金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付清剩余 %的租金,即人民币 元(大写: )。若在规定时间内未付第二笔款,甲方视为乙方终止合同。
第四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保证其对租赁广告塔拥有所有权和处分权,因广告塔权属争议给乙方照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2)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日期将租赁广告塔交付乙方使用,租赁期间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收回广告塔。
2、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需按本合同约定按时向甲方缴纳租金。
(2)乙方应确保广告制作发布履行法定审批及申报备案工作,保证广告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不得违反国家的政令法规,违法制作和发布广告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须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将广告安装完毕。若一方不能按时安装广告,甲方有权利解除合同,收回广告塔。
(4)广告发布后,若乙方要求修改广告画的规格、内容、版面等,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未按期将租赁广告塔交付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租金总额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应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2)租赁期间,甲方擅自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广告塔,按合同租金总额的 %支付违约金并应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缴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租金总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 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
(2)乙方违反本合同项下其他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第六条、不可抗力
因政府行为、场地拆迁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广告无法继续发布的本合同即告终止,双方不负违约责任,甲方根据乙方实际使用广告塔期间退还剩余的租金。
第七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进行协商可进行补充或修订。
4、本合同及补充约定中未涉及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出租方(甲方)(签章): 承租方(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住址: 住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篇2:处分决定
_______同志因在河市国土所斌郎国土办工作期间,在农房审批中,违规乱收费造成了恶劣影响。20xx年12月局党委给予了其行政记过处分。
近几年来,该同志以此为戒,深刻反省,严格要求自己,踏实工作。经本人申请,根据《公务员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七条第二款之规定,行政记过处分的期限为十二个月,现已期满。经局党委会研究,同意按期解除邓江同志行政记过处分。
二0xx年二月二十二日
篇3:关于县表彰先进的决定
20xx年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市公管办)在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xx届四、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和“红船先锋”创先争优活动,在建设服务型政府、推动科学发展中,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涌现出先进典型。根据党员民主评议,经研究,决定刘同山等四名党员为优秀共产党员,现予表彰:
刘同山、葛鸣、王心田、陶晓元。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新的起点上再创佳绩。广大党员要以先进为榜样,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争当先锋,为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市公管办)的改革与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年月日
篇4:社保待遇行政复议决定书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身份证(其他有效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称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名称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事实和理由:
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______行政机关
附件:_________________
1、申请书副本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其他有关材料份
4、授权委托书(有委托代理人的)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签名或者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5:政府表彰决定范文
各乡、镇人民政府,人民大垸、荒湖管委会,监利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
近年来,全县广大人民群众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奋进,开拓创新,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模范人物,为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为了表彰先进,鼓舞斗志,进一步激励全县人民争创发展新业绩的劳动热情和创造活力,县政府决定,授予张祖元等85名同志“监利县劳动模范”称号(名单附后)。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扬爱岗敬业、埋头苦干、锐意创新、顽强拼搏的精神,为监利跨越赶超发展作出新贡献。县政府号召,全县人民要以劳动模范为榜样,努力学习他们立足本职、敢于担当的职业素养,积极进取、争创一流的精神风貌,求真务实、纪律严明的优良作风,艰苦奋斗、勇于奉献的高尚品质,为加快实现我县“全省第一方阵,荆州县市领先”奋斗目标,建设富裕、文明、幸福、美丽新监利再立新功。
20xx年1月24日
篇6:表彰决定模板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属各学校(单位),各民办学校, 市属高校:
为进一步加强广大教师队伍建设,激励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教书育人、关爱学生,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的工作热情,值此第 32 个教师节来临之际,市教育局决定对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滕艳敏等 471 名xx市教育局优秀教师(名单见附件)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教师珍惜荣誉,戒骄戒躁,继续发扬开拓进取、拼搏奉献的精神,勤奋工作,再创佳绩。同时也希望全市广大教师,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加强学习,恪守职业道德,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努力做好教育教学工作,为我市教育事业健康和谐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20xx 年xx市教育局优秀教师名单
20xx 年 8 月x 日
篇7:优秀志愿者表彰决定
各社区学院、各社区学校、各社区教育志愿服务组织:
郑州社区大学现决定授予王娟娟、陈福安等50名同志“20xx年度社区教育优秀志愿者”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和终身教育工作中作出新的贡献。
同时希望广大社区教育工作者要以他们为榜样,无私奉献,勇于创新,积极投身于终身教育的发展与实践,为推动郑州学习型社会建设的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20xx年度社区教育优秀志愿者名单(50名)
郑州社区大学
二零xx年十二月十日
篇8:表彰决定
县妇联幼儿园:
近年来,县妇联幼儿园认真贯彻落实全县教育工作方针,以“办人民满意的幼儿教育”为目标,实事求是,开拓进取,团结一致,努力工作,使幼儿教育质量稳步提升,涌现出了一批热爱幼儿教育事业,无私奉献的先进个人和支持幼儿教育工作的优秀家长。为了激励先进,树立典型,值此国际“六一”儿童节暨县妇联幼儿园建园10周年庆典之际,县妇联决定,对杨春兰等7名优秀教师,台雪亭等23名优秀幼儿和陈丽荣等14名优秀家长予以表彰奖励。
县妇联号召,幼教工作者都要以表彰的优秀个人为榜样,凝心聚力,扎实工作,共同开创幼儿教育工作新局面。同时也希望受到表彰的个人继续发扬风格,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促进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县妇联幼儿园优秀教师、优秀幼儿和优秀家长名单
二0xx年五月x日
篇9:2024年第39个教师节表彰决定
过去的一学年,我校全体教职员工秉持“让每个师生都畅享成功乐趣”的办学理念,书写中国梦,传递正能量。积极打造“创星争先”的德育特色,精致德育常规管理,提升课程能力,推进以“小组建设”为核心的课堂教学改革,深化活动课程建设,培养学生多方面的能力。加速校园基础设施和文化建设,按施教区常态生源招收的首届毕业生取得了中考盐城第二的骄人成绩。为褒扬先进,激励全体,经校委会研究决定,对钟萍萍等60名优秀教师代表予以表彰。希望受表彰的同志牢记“一朵鲜花打扮不出美丽春天,满园花开方能春光明媚”的道理,谦虚精神,进一步提升自身业务水平,团结和带动全校师生共赴又一个硕果满枝的金秋。也希望全体教师继续发扬“无私奉献、追求卓越”的实验初中精神,共同推进我们的事业不断走向繁荣。
xx市实验初级中学
x年9月10日
篇10:学校处分决定的范文
张三,男,秘书系20xx级××班学生(学号:),张三入学以来不认真学习,经常旷课,多次打架斗殴。12月5日,张三喝醉酒回宿舍开门时,被正要出门的同宿舍黄四同学不小心撞了一下,张三竟大打出手,将黄四打成重伤。
张三的行为严重触犯了校规。鉴于他本人在校方教育下仍不思悔改,态度恶劣。为严肃校纪校规,教育本人,根据《XX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暂行规定》第xx条的规定,经校学生处研究决定,给予张三同学记过处分。
张三同学身为在校大学生,不珍惜得之不易的求学机会,不注意个人品德的修养,不约束自己的行为,违反校规,情节严重。希望各位同学引以为鉴,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团结同学,提高个人修养,做一个文明大学生,出色地完成大学学业任务。
XX大学
二〇XX年三月二十五
篇11:处分决定书
蒋克伟,男,汉族,1961年8月9日出生,奉化市江口街道新塔村人,高中文化,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xx年3月至今担任新塔村党支部书记,9月至今任新塔村经济合作社主任。
江口街道新塔村经济合作社于20xx年11月擅自在本村路边集体土地上动工建造厂房,至20xx年1月,占用土地面积3115平方米,建成标准厂房1幢,建筑面积为1162平方米,所占土地为基本农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xx年5月10日,奉化市国土资源局作出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违法占用的3115平方米基本农田处以耕地开垦费二倍的罚款,共计218050元。蒋克伟作为上述行为发生时的村党支部书记、经济合作社主任,负有主要责任。
蒋克伟身为中共党员,在担任村党支部书记、经济合作社主任期间,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村集体非法占地建造厂房,应负主要责任,其行为已严重违反了党的纪律。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九条第二款之规定,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给予蒋克伟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本决定自11月13日起生效,若对本处分决定不服,可向本机关提出申诉。
中共奉化市江口街道工作委员会
11月13日
篇12:表彰先进科室的决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20xx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以来,各行各业涌现出一大批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伟大实践中取得显著业绩的先进模范人物,他们是继续解放思想、锐意改革创新的时代先锋,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行动楷模。为表彰他们的突出贡献,弘扬他们的先进思想,进一步激励全国各族人民积极投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国务院决定授予2115人全国劳动模范荣誉称号,授予870人全国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国务院希望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同志,谦虚谨慎,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模范表率作用,不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国务院号召全国各族人民,以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为榜样,学习他们信念坚定、胸怀大局的崇高思想,艰苦奋斗、勇于奉献的高尚品质,求真务实、纪律严明的优良作风,开拓创新、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在以为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同心同德、奋发图强,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谱写人民幸福美好生活的新篇章而不懈奋斗!
附件: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名册(共2985名)
国务院
年四月二十四日
篇13:股东会决定范文
召集人和主持人:
时间:x年十二月零一日
地点:公司办公室
经全体股东表决,一致同意通过以下事项:
一、同意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40万元,增加部分由金以货币出资,为人民币4万元。由 以货币出资,为人民币36万元。上述增资资金在x年12月2日之前缴入本公司的银行帐户中。
二、增资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变更为人民币50万元。
三、增资后公司股本结构为:
……,以货币出资,为人民币 5万元,占10%。
……,以货币出资,为人民币45万元,占90%。
四、经营范围变更为:服装服饰、鞋帽、玩具、文具、工艺品、五金交电、机械设备、电子产品、汽车配件、日用百货、塑胶和橡胶原料及制品、密封材料和垫片的批发、零售等。
五、同时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股东签名:
x年十二月零一日
篇14:态度决定一切范文
有个小孩,不小心碰到了桌子大哭。中国的妈妈见到后,第一个动作就是伸手打桌子,然后哄小孩:“乖!不哭!”。而日本的妈妈则不是这样,她会要求小孩重新绕桌子走一遍,然后启发他:“人之所以会撞上桌子,一般有三种情况。一是你跑得太快,刹不住脚;二是不注意看路;三是你心里在想别的事情。你刚才是属于哪种情况?”
桌子是死的,它不会主动来撞人,所以人会撞上桌子,是人的错,而不是桌子的错。中国的妈妈伸手打桌子,就等于在教育孩子,那都是桌子的错,不是你的错,在这样的教育下成长的孩子,遇事情首先是推卸责任,千方百计为自己寻找开脱的理由,而一门心思挑别人的毛病。日本妈妈的做法,则是在教育孩子要勇敢的承担自己的责任,而不要去一味的指责别人。在这样的教育下成长起来的孩子,凡事总是先检讨自己的不足。
其实,很少有事情能很彻底的分清到底是谁对谁错,往往是谁都有错,不同的是错多错少。倘若每位当事者都能承担起自己的那一份责任,认真地检讨自己的不足,那还有什么事情解决不了呢?
部门与部门之间也是这样,当别人给我们指出不足时,首先不是去反驳、去争辩,而是先作检讨,确实错的,马上改,确实没错的,也作个警示,以便更加重视。
篇15:党员开除党籍处分决定
李卫国,男,1962年3月17日出生,汉族,浙江省象山县人,初中文化,20xx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家住大徐镇后林村。
1993年8月至1994月6月,浙江省象山县第一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承建奉化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奉化市锦屏街道居敬小区29幢商品住宅房(原居敬街区5号地块1弄2幢)。在房屋建造过程中,李卫国作为建造该幢楼房的项目经理即工程负责人,在施工过程中降低工程质量标准,未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20xx年4月4日上午,该幢楼房西侧2单位1至5楼粉碎性倒塌,导致该楼房的住户被害人陈某被压死亡,财产损失重大。经“4.4事故技术专家组” 对奉化市居敬小区29幢楼房坍塌事故原因技术分析,认为以下原因导致该楼房坍塌:一、施工质量存在严重缺陷,导致墙体承载力和整体性严重下降。1.材料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如砂浆强度严重不足、部分混凝土构件强度不足等。2.未按图施工,如基础墙体厚度由370改为240等。3.构造措施不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如未设马牙槎、钢筋锚固不足等。二、房屋使用不当,严重影响房屋整体性和墙体承载力。1.架空层墙体违规拆改严重。2.架空层部分房间改变使用功能。三、结构设计个别墙肢安全储备不足。经委托鉴定,施工质量缺陷是导致该楼房坍塌的根本原因,房屋使用不当、结构设计个别墙肢安全储备不足也是该楼房坍塌的原因之一。
据此,奉化市人民法院于20xx年8月21日作出判决,以李卫国犯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李卫国身为共产党员,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其行为已严重违反了党的纪律。且已触犯刑律,被依法判刑。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经镇党委会议研究,并报县纪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卫国开除党籍处分。
本处分决定自20xx年2月22日起生效。如对本处分决定不服的,可向本机关提出申诉。
中共大徐镇委员会
年2月22日
篇16:表彰决定公文范文
学校的发展离不开教师,更离不开学生,正因为他们的无私奉献和刻苦的努力,才使学校有此刻的成就与辉煌,20xx—20xx学年度下期,全体教师勤奋工作、敬业爱岗、开拓创新,努力提高教学质量,中招成绩再创佳绩;全体同学刻苦学习、奋力拼搏,涌现出一大批学习标兵,礼貌守纪之星,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同学们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经学校研究决定,对上一学期成绩优异及平时表现突出的教师和同学予以表彰。
期望受表彰的教师和同学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并向他们表示衷心的祝贺。学校号召向获奖的师生学习,同时也期望你们在今后的工作学习中戒骄戒躁、扎实工作,不断创新,不断进取,与全校教职工一道,甘于奉献,乐于奉献,把我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推向一个新的高度而努力,让礼貌的行为,知识的传授,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荡漾在学校的每个角落,为李寨二中的完美明天做出自我最大的贡献。
20xx年x月x日
篇17:打架斗殴处分决定公文
,男,高二(10)班学生,经班主任多位任课教师和教官反应,该学生在校期间表现很差,上课经常睡觉,上课玩手机,躲在厕所或宿舍抽烟,私自离校,逃课,与同学发生冲突打架等多条违反了校规校纪,
事后,班主任、级组长和德育处的老师对x同学思想教育,陈述利害,通过分析,他们才认识到自己作为一个中学生在校所作所为对他人、对自己学业的影响,认错态度也较诚恳,并下决心今后不再犯错误,表示今后要重视高中学业,珍惜青春时光。
根据《x中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规定,并结合x同学的违纪情节,为严肃校纪,教育本人并警醒他人,经学校研究决定,对黄译给予留校察看处分,通知家长协助教育以观后效。望全体同学能吸取教训,自尊自爱,以《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准则,努力学习,珍惜时间,爱惜身体,做一个遵规守纪,热爱生活的阳光少年!
x中学德育处
20xx年十二月十日
篇18: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范文
当事人:陈,男,1951年12月出生,时任浙江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住址:浙江省嘉善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陈及其一致行动人违法减持浙江股票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未要求听证。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经查明,陈及其一致行动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xx年12月19日、12月25日新疆新众嘉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新众嘉)通过大宗交易分别卖出“浙江”340万股和1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分别为1.99%和0.59%。新众嘉,是浙江上市前成立的员工持股公司,后变更为有限合伙企业。在该合伙企业中,陈持股占比46.083%,是合伙企业的唯一普通合伙人,其他45位有限合伙人为公司的中层骨干。根据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但“转让或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产权”等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三分之二多数通过。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可以认定陈与新众嘉为一致行动人。
20xx年7月11日、14日及15日陈实际控制的女儿陈某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分别卖出“浙江”16.17万股、55.79万股和50.94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分别为0.04%,0.13%和0.12%。
20xx年7月22日陈**名下证券账户以大宗交易方式向其亲戚及员工朋友卖出“浙江”1678.6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80%。
陈在20xx年7月22日减持“浙江”后,对其及所实际控制的女儿陈某账户以及一致行动人新众嘉合并减持“浙江”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达到5%情况,没有及时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
以上违法事实清楚,有相关公告、相关工商登记资料、证券交易流水、相关人员谈话笔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陈与其一致行动人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五后,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百分之五,应当依照前款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的规定,构成了《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发行人、上市公司或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所述情形。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陈。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我局决定:
对陈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上述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汇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账号:71110,由该行直接上缴国库),并将注有当事人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送我局备案。当事人如果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20xx年1月21日
篇19:行政复议决定书参考模板
申请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被申请人: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住所:xx市南二环一段411号
法定代表人: 局长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对其申诉举报不作为的行为不服,向本局申请行政复议,本局依法已予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请求:1、确认被申请人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依法答复申请人提交的《申诉举报信》的行为违法;2、责令被申请人限期依法就申请人的《申诉举报信》申请事项作出答复。
申请人称:申请人于20xx年5月向被申请人邮寄一封申诉、举报湖南华信怡和信息系统有限公司销售的《滋媛堂五谷山珍膳食》涉及违反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的《申诉举报信》,被申请人于20xx年6月2日收到,但被申请人至今一直没有给予申请人任何答复,该不作为的行为违反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暂行办法》第十六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5日内,作出以下处理:(一)申诉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诉人;(二)申诉不符合规定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诉人,并告知其不予受理的理由。
被申请人称:被申请人于20xx年6月3日收到申请人的申诉举报信后,于20xx年6月5日向申请人作出《消费者申诉举报案件线索转办告知书》,6月6日邮寄送达申请人。“告知书”中明确告知申请人:“你的申诉举报要求已于20xx年6月3日移交到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芙蓉分局调查处理。”综上所述,被申请人已履行了法定职责,请省局依法驳回申请人的复议申请。
经审理查明:申请人向被申请人邮寄了一份申诉举报湖南华信怡和信息系统有限公司的“滋媛堂五谷山珍膳食”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法的《申诉举报信》,被申请人于20xx年6月2日收到后,于20xx年6月3日移交到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芙蓉分局调查处理,于20xx年6月5日以“长工商12315字第298号”《消费者申诉、举报案件线索转办告知书》告知申请人,于20xx年6月6日邮寄给申请人。
本局认为:被申请人在接到申请人的申诉举报后,及时移交到经营者所在地的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芙蓉分局处理,并及时告知了申请人,被申请人的行为符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条、第十二条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暂行办法》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被申请人在本复议案件受理前已经履行了法定职责,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本局决定:驳回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申请。
申请人如不服本复议决定,可在收到本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0xx年九月十六日
篇20:关于警告处分的决定
陆小波,男,汉族,1984年5月出生,本镇贺周村人,初中文化,20xx年6月入党。
经查明:20xx年 5 月 11 日13时41分,陆小波驾驶浙H7242H号小型轿车,行驶至兰贺线外贺周村路口时,被执警民警拦下检查,经当场做呼气酒精检测,数值达 27 mg/100ml,已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20xx年5 月14日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第一款的规定,决定给予陆小波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人民币20xx元的处罚;对陆小波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九十条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20元的处罚;以上二项违法行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决定给予陆小波暂扣6个月驾驶证、罚款人民币20xx元的行政处罚 。
陆小波身为中共党员,本应带头遵纪守法,而他却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七十四条之规定,经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陆小波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本处分决定自20xx年8月10日起生效。若不服本处分决定,可向中共江山市纪委提出申诉。
中共江山市清湖镇委员会
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