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商品房买卖合同格书
出卖人:
住所:
邮编: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码:
资格证书号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买受人:
国籍:
性别:
出生年月日:
住所(址):
邮编:
证件名称:
号码:
联系电话:
委托/法定代理人:
住所(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1、出卖人以【出让】【转让】【划拨】方式取得坐落于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2、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城镇建设用地批准书号】为: ,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所在土地用途为: ,土地使用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3、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商品房【地名核准名称】【暂定名】为: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号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为: 。
第二条 商品房情况
该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号: 。
商品房坐落: 区 县 路、道、街。
设计用途 ;建筑结构 ;建筑层数为 层。
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公共部位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
商品房平面图见附件一,商品房抵押、租赁等情况见附件二。
第三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 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位为( 币)每平方米 元,总金额( 币) 元。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 币)每平方米 元,总金额( 币) 元整。
3、按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 币) 元整。
4、 。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自签约日起 日内付全部价款 元。(小写: 万元)
2、分期付款。
(1)第一次付款自签约日起 日内付全部价款的 %; 币 元。(小写: 元)
(2)第二次付款自签约日起 日内付全部价款的 %; 币 元。(小写: 元)
(3)其余部分在移交房屋前一天付清 %; 币 元。(小写: 元)
3、贷款方式付款。买受人可以首期支付购房总价款的 %,其余价款可以向 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借款支付。
4、其他方式 。
第五条 房产交付
1、房产实物状况、权利状况,符合有关规定和双方约定的,方可交付;不符合有关规定和双方约定的,不得交付。
2、出卖人须于 前,将该房产及相关证明交付买受人。如遇不可抗力,双方约定处理方式:
3、上述相关证明包括: 。
第六条 产权转移登记及其他相关设施登记
1、协议订立后,买卖双方应在30日内,到房屋所有权登记机关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2、按照有关规定,其他相关设施应办理登记的,应在规定期限内办理。
3、如因一方原因造成另一方未能及时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其他相关设施登记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出卖人逾期交付商品房的处理
除遇不可抗力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约定日期交付商品房,逾期在 日内的,买受人有权向出卖人追究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出卖人应支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如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买受人有权按照下述的第 种约定,追究出卖人违约责任:
1、合同继续履行。出卖人应支付买受人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出卖人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出卖人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出卖人应退还买受人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出卖人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出卖人退还买受人已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出卖人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的实际损失超过出卖人支付的违约金时,出卖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 。
第八条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处理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日期付款,逾期在 日内的,出卖人有权追究买受人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买受人应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如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出卖人有权按照下述的第 种约定,追究买受人违约责任:
1、合同继续履行。买受人应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买受人应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买受人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买受人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3、 。
第九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一)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 (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二)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
(三)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四)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 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自行约定: 。
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五)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 利率付给利息。
(六)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登记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面积误差比=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100%
合同约定面积
(七)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第十条 出卖人关于房屋产权状况的承诺
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若出售的商品房设有他项权利的,出卖人应当在出售前征得他项权人的书面同意,并以书面形式公示和明确告知买受人。
第十一条 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三)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第 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2、
3、
第十二条 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本项目物业管理用房为 m2,位于 幢 单元 房号 ,轴线范围 。
出卖人承诺与该商品房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1、于 年 月 日前通水;
2、于 年 月 日前通电;
3、于 年 月 日前通气;
4、 ;
5、 。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
2、
第十三条 风险责任的转移
该商品房的风险责任自交付之日起由出卖人转移给买受人。如买受人未按约定的日期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接手续,出卖人应当发出书面催告书一次。买受人未按催告书规定的日期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接手续的,则自催告书约定的验收交接日之第二日起该房屋的风险责任转移由买受人承担。
第十四条 保修责任
自买受人实际接收该商品房之日起,出卖人对该商品房的下列部位和设施承担建筑施工质量保修责任,保修期内的保修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1、墙面,保修 月;
2、地面,保修 月;
3、顶棚,保修 月;
4、门窗,保修 月;
5、上水,保修 月;
6、下水,保修 月;
7、暖气,保修 月;
8、煤气,保修 月;
9、电路,保修 月;
10、 ,保修 月。
保修期内,因不可抗力的因素,或其他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无须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第十五条 质量争议的处理
买受人对该商品房提出有重大质量问题,买卖双方产生争议时,以 出具的书面工程质量评定意见做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十六条 双方可以就下列事项约定
1、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
2、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
3、 。
第十七条 房屋的用途
1、买受人的房屋仅作 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2、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十八条 物业管理
该商品房移交后,买受人承诺遵守小区(楼宇)管理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物业管理规定;在小区(楼宇)管理委员会未选定物业管理机构之前,出卖人指定 公司负责物业管理,买受人遵守负责物业管理的公司制定的物业管理规定。
第十九条 声明及保证
出卖人:
1、出卖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出卖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 )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出卖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出卖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出卖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买受人:
1、买受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买受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 )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做出任何足以对买受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买受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买受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二十条 保密
买卖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 年。
第二十一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 (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买卖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三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二十四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五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六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做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七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买卖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 份,出卖人、买受人各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卖人(盖章): 买受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 商品房平面图(略)
附件二: 商品房抵押、租赁等情况(略)
附件三: 商品房装饰、设备标准(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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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
注:本样本内容仅供参考。请以国土房管局颁发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正本为准。
编号:穗房合字________号
-------------------------------------------------------------------------------- 合同细则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
邮政编码: 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机构: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 联系电话: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国籍(身份证)(护照)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国籍: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电话: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出让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________编号为_______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为_____________。
【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地使用权证书】号为_________,土地出让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地块规划用途为_______,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年__月__日__至年__月__日__止。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暂定名】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_施工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所购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经____规划部门批准,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该商品房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第____【幢】【座】____【单元】【层】[自然层__] __号房。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____,属____结构,层高为____米,建筑层数:地上__层,地下____层。
该商品房阳台属【封闭式】的____个,【非封闭式】的___个。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共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公共部分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买受人在签订本买卖合同时,应与出卖人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___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该商品房屋属预售,按【套】【整层】出售,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
币)每方米_______元,总金额为( 币)__亿__千__百__拾__万__千__百__拾__元整。
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的建设费用计入套内建筑面积销售单价内,不再另行计价。
2、该商品房屋属预售,按整幢出售,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 币)每平方米___元,总金额( 币)__亿__千__百__拾__万__千__百__拾__元整。
3、该商品房屋属现房,按【套】【整层】【整幢】出售,总金额为( 币)__亿__千__百__拾__万__千__百__拾__元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
合同约定计价面积与实测计价面积有差异的,以实测计价面积为准。商品房交付后,实测计价面积与合同约定计价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种方式进行处理:
第五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1、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0.6%以内(含本数)的,买卖双方不作任何补偿;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0.6%以上(不含本数)至3%以内(含本数)的,买卖双方按实测计价面积及本合同约定的房屋单价据实结算;
3)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不含本数)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____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 实测计价面积大于合同约定计价面积时,面积误差比3%以内(含本数)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实测计价面积小于合同约定计价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本数)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面积误差比=(实测计价面积-合同约定计价面积)/合同约定计价面积×100%
篇2:商品房买卖标准合同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
鉴于买、卖双方已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定《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特作如下补充约定。本补充协议与主合同一样对双方当事人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前述合同与本补充协议有抵触之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第一条 买卖双方同意对主合同第五条补充约定如下:
买受人选择下列第 一 种付款方式。
一、买受人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支付房价款:
买受人于本补充协议签订的同时(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向出卖人一次性付清购房款,本补充协议约定房价总款为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含已付认购定金___________元)。
二、买受人采用银行按揭贷款付款方式支付房价款:_________________
1、 买受人于本补充协议签订时一次性向出卖人支付按揭购房的首付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含已付认购定金________元),余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买受人以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的方式进行支付。
2、按揭实施办法及相关责任:
1) 买受人须于主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自行按照按揭银行的要求,将办理按揭手续所需的相关文件交到按揭银行,用于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买受人应无条件地配合银行等相关单位办理按揭手续;
2)买受人承诺在签订主合同以及本补充协议时,已经充分了解到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办理条件和程序,并同意根据所购房屋等实际情况,如实填写《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承诺书》。若买受人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日 内仍未办理完毕按揭贷款手续的(以与按揭贷款银行签署《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合同》为准),则视为买受人违约,此种情况下,出卖人有权在书面告知买受人的情况下行使合同解除权,买受人应向出卖人支付合同约定总购房款 5% 的违约金。买受人应当承担的违约金由出卖人从买受人已经支付的购房首付款中直接扣除;买受人已支付的购房首付款扣除买受人应承担的违约金后剩余部分,由出卖人无息退还给买受人;
3)买受人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金额及______年限以银行最终批复为准。如银行批准的贷款金额与买受人申请的金额不一致,则两者之间的差额作为买受人应当另行支付的首付款,并由买受人在银行批复贷款额度确定之日起7日内付清,买受人逾期付清,则视为买受人违约,出卖人有权行使合同解除权,买受人应向出卖人支付合同约定总购房款 5% 的违约金。买受人应当承担的违约金由出卖人从买受人已经支付的购房首付款中直接扣除;买受人已支付的购房首付款扣除买受人应承担的违约金后剩余部分,由出卖人无息退还给买受人。
第二条 关于房屋交付事项的补充约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卖人有权抗辩买受人提出的依照主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的请求,直至买受人履行了相应的义务:
1)买受人未付清主合同及本补充协议约定的应付款或应承担的违约金;
2)买受人未与出卖人办理完毕房屋面积补差(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之间的误差)协议的签订及房款找补手续之前;
3)按揭付款的买受人未向出卖人提交代办权属证书的资料和费用的。
2、主合同及本补充协议签署后,因不可抗力、政府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政命令、国家法律法规、政府政策变更等)、项目施工片区停水、停电等因素造成逾期交房的,出卖人可据实延期交房而不承担逾期交房违约责任;
3、房屋达到主合同约定的交付使用条件时,无论买受人是否接到出卖人发出的书面交房通知,买受人均应按主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前往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出卖人对房屋交付日期另作通知的,则按出卖人发出的书面交房通知规定的日期办理房屋交接手续。买受人逾期不到指定地点接房并办理房屋交接手续,或逾期未签署房屋交接清单的,其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出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双方均同意以主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的最后一天作为该房屋实际交付时间,房屋的毁损、灭失风险及应缴纳的物业管理费用自房屋交付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由于买受人过错,未能按期交付,应视为出卖人已按时交付,房屋的保修期开始计算,与商品房有关的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维修资金、全部税费及风险即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如果购买的是现房,则应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自行向出卖人领取房屋交付通知;
4、房屋交付时,应由买受人本人自行办理房屋交付手续。若买受人本人确实无法在主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前办理房屋交付手续时,可以公证委托的方式委托代理人代理履行房屋的交付手续,委托代理应具备代理的法定要件外,于主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前向出卖人提交公证书;
5、房屋交付时,买受人应按成都市有关规定将所购商品房的首次专项维修资金交由出卖人代收代缴至房产管理部门指定专户管理银行,买受人所购房屋的专项维修资金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如因买受人原因导致未按时交纳上述费用的,买受人应每日向出卖人支付合同约定的房屋总价款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同时出卖人不承担逾期办理房屋权属证书的责任;
6、买受人承诺按照主合同对房屋用途的约定使用房屋,不做商业、办公使用或出租给他人做商业、办公使用;
7、出卖人有权将主合同附件六中约定的装饰、设备更换为同档次的装饰、设备,并不视为违约,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条 买卖双方同意对主合同第十三条补充约定如下: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本数)的,据实结算房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不含本数)时,买受人不退房。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大于合同约定套内建筑面积时,面积误差比3%以内(含本数)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小于合同约定套内建筑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本数)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3)面积误差比=(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合同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合同约定套内建筑面积×100%。
第四条 关于附带花园或露台的约定:
1、买受人同意:买受人所购房屋建筑区划范围内,与底层房屋直接毗连的花园或露台使用权由出卖人统一分割,并授权相应的底层房屋买受人专有使用,非该相应底层房屋买受人自愿不可撤销的放弃对该部分绿地的共有使用权;
2、买受人同意:买受人所购房屋所在楼宇附带有屋顶花园或露台的,由出卖人统一分割,并授权购买该房屋的买受人专有使用,对出卖人统一分割,非该顶层房屋买受人自愿不可撤销的放弃对该部分的使用权,不得主张任何权益;
3、买受人同意:购买附带花园或露台的房屋的买受人必须为公共维修提供方便并遵守物业管理的相关管理规定,并不得改变和损害花园或露台的隔离方式及其内设臵和相关的公共设施,不得改变花园或露台用途,不得建造构筑物;
4、上述附带花园或露台的大致位臵和形状、范围、面积,由出卖人在销售时展示给享有专有使用权的买受人,但其实际的位臵、形状、范围、面积可由出卖人根据修建地点的具体情况加以确定,买受人不得因实际状况与展示不一致而提出任何异议或者要求出卖人赔偿。
第五条 买受人委托出卖人办理本补充协议项下商品房房屋产权证的,买受人须全力配合办证事宜并向出卖人出具委托手续,在出卖人向其交付本补充协议项下的商品房时,须向出卖人支付按国家规定应由买受人承担的办理房屋产权证所需各种税、费并提交相关全部资料。出卖人应在商品房所在项目所有物业的房屋产权证办理完毕之日起2______年内协助买受人办理分户《国有土地使用证》,并将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交国土管理部门。如因买受人原因导致未在上述期限内向出卖人支付上述费用并提交相关资料,由此导致权证办理延迟的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同时应赔偿因此给出卖人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 双方约定主合同及其附件、本补充协议之外的任何文件或资料均不对买卖双方具备约束力,也不作为双方交房、验收、退房等事项的标准及条件,其内容仅供参考。
第七条 买卖双方在主合同及本补充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无任何约定或法定的解除条件下单方面要求解除主合同及本补充协议的,均视为违约,违约方按合同约定的购房总款的 15% 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后方可解除主合同及本补充协议。买、卖双方行使合同解除权并导致主合同及本补充协议解除的,自解除之日起 内买受人应协助出卖人到房管局办理买卖合同备案登记的撤销手续,否则出卖人有权拒绝退还买受人购房款。
第八条 买卖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均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来对待相对人在履行合同时的通知、告知事项,如因重大事项需履行书面通知义务的,则应按照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通讯地址以特快专递的形式通知相对人,寄发特快专递的一方在邮局寄发通知或告知内容时的相关凭证可以作为履行通知义务的依据。在成都市市内,寄发特快专递后的第3日视为送达日;在成都市以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寄发特快专递后的第5日视为送达日,否则相对人因无法尽到通知义务的后果应由过错人自行承担。
第九条 在本协议签订后,买卖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因住所地、电话等通信及通讯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均应以书面方式2日内告知对方。否则相对人因无法尽到通知义务的后果应由过错人自行承担。
第十条 出卖人在本补充协议签订之前已向买受人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示范文本》、《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预售许可证(或者城市房屋权属证书)、国有土地使用证等相关证件及文件,买受人已了解并知悉上述法律法规、示范文本和证件所表明的内容,出卖人还在签订本补充协议前,向买受人明示了《极地海洋世界住宅板块临时管理规约》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并予以了说明,买受人在此承诺遵守该《极地海洋世界住宅板块临时管理规约》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第十一条 出卖人已对《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及本协议中所有作黑体字标识的条款对买受人进行了充分说明,并对其他条款根据买受人的重述进行了说明,买受人在此承诺无异议。
第十二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篇3: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
卖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位于第______层______户,房屋结构为_____________,房产证登记面积________平方米,地下室一间,面积______平方,房屋权属证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价格
以房产证登记面积为依据,每平米_______________元,该房屋售价总金额为_______________万元整,大写:____________。
第三条:付款方式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余款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在房屋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支付。
第四条:房屋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
第五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责任。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______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逾期______天,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_日,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同时,本房屋目前尚处于出租状态,甲方应按照乙方的意愿解除原租赁关系或把租赁权转给乙方。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责任。每逾期______天,甲方按累计已付款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_日,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关于产权过户登记的约定
甲方应协助乙方在房屋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过户登记手续。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在房屋交付之日起__________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款的_______%赔偿乙方损失。
第八条:签订合同之后,所售房屋室内设施不再变更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符合房屋出售的法定条件。房屋交付使用之前的有关费用包括水、电、气、物业、有线等费用有甲方承担。由此引发的纠纷有甲方自行处理,于乙方无关。
第九条:甲方保证在办理完过户手续之日起日内,将户口迁出,逾期超过_________日,乙方每日按已付款的_______%收取违约金。
第十条: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税费均按国家的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交纳。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4:北京二手商品房买卖合同
卖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为房屋买卖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订合同如下:_________________甲方自愿下列房屋卖给乙方所有:_________________
1.房屋状况:_________________(请按《房屋所有权证》填写)
房屋座落:_________________
幢号:_________________室号:_________________总层数建筑面积
2.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_________________出让、划拨。
二、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佰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万___________仟___________佰___________拾元整。
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前分___________次付清,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在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将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该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四、出卖的房屋如存在产权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如有违约,违约方愿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费用。
六、双方愿按国家规定交纳税、费及办理有关手续。未尽事宜,双方愿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愿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税务部门各一份,房管部门一份。
八、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监证机关: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篇5:买卖商品房协议书预售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预订二手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转让的二手房位于____,。甲方已取得该二手房的二手房所有权证,该二手房建筑面积为:____,产权人:________,房地产用途为:_______。
第二条该二手房产权现状为___,甲方对该二手房享有完全处分权。该二手房若存在租约,甲方须于二手房交付乙方使用前解除原租赁合同,乙方对因原租赁合同而产生之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该二手房转让总价格为人民币___仟___佰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
第四条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元人民币的定金,作为甲、乙双方当事人订立该房屋买卖合同的担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价款。甲方在收取定金后,应当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并注明收款时间。乙方逾期未支付认购定金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将该二手房另行出卖给第三方。
第五条甲、乙双方约定,该二手房转让预订期为_____天,甲方应当在预订期内与乙方签定《房屋买卖合同》,并于_____年___月___日将该房产交付给乙方。
第六条乙方应在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预订期限前,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向甲方支付除定金之外的房款人民币___仟___佰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
第七条在本合同的第五条约定的预订期限内,甲方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定金给乙方;乙方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定金。
第八条甲、乙双方应在《房屋买卖合同》签定后_____日内,共同向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该房地产证由乙方领取。甲方逾期不予协助办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以该二手房总价为基数自逾期之日起至产权办理申请提出之日止按每日_____的比例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该二手房所附着的户口,甲方承诺在收到二手房转让总价之日起______日内迁出,逾期则以该二手房总价为基数按每日_____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该二手房交易产生税费共有: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房地产交易服务费土地使用费契税产权登记费公证费其他_____。经甲、乙双方协商,其中___________________项由甲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项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乙方逾期支付除定金外剩余房款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日期:
乙方:日期:
篇6:内销商品房买卖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房屋买卖一事,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基本情况
1、甲方自愿将以下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购买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该房屋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该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见房产证。
2、附属于该房屋的阳台、走道、楼梯、电梯、楼顶、装修、卫生间、院坝等其他设施、设备,将随该房屋一并转让,且转让价格已包含在上述房屋的价款中,乙方不再另行支付价款。
3、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及其他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第二条、保证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没有设定担保、抵押等任何权属纠纷,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房价款与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上述房屋总房价款为:________________元整。
2、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支付给甲方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整,,作为乙方购买甲方房屋的定金。在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相关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____日内,乙方________次性支付剩余房款____________万元。
3、甲方在每次收取付款后,应当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并注明收款时间。
第四条、交付期限
1、甲、乙双方同意,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生效且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____日内到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2、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应于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相关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且乙方全额支付房款次日正式交付该房屋;甲方保证正式交付给乙方的房屋为空房。
3、甲、乙双方应于房屋正式交付乙方后____日内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
4、甲方应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将其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
5、办理以上手续应当缴纳的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6、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在办理房屋产权及土地使用权移转过户登记时,甲方应出具申请房屋产权移转给乙方的书面报告及主管部门要求的其它文件。如需要甲方出面处理的,不论何时,甲方应予协助。如因甲方的延误,致影响过户登记,因而遭受的损失,由甲方负赔偿责任。
2、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办理房产过户以及交付房屋,每逾期________天按房价的总额________‰计算违约金给与乙方。逾期超过________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除应按本条约定支付违约金外,同时应双倍返还定金以及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全部房价款。
3、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日期给付房价款时,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________‰计算的违约金给与甲方。逾期超过________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六条、其他
1、该房屋正式交付前,甲方应结清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其中甲方留执________份,乙方留执________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________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5、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7:手商品房委托中介买卖合同书
委托人: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介人:_____________执照名称:仙居县双通房地产中介服务部
第一条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和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委托期限: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个月内止,。
第三条委托报酬、支付方式和期限:乙方经过认真、细致的工作,报酬为成交价额的_____%计算,。甲方应在成交合同订立后的______天内向乙方以现金给付金额报酬。但对在本合同期限内未完成所委托事项的。甲方可拒付乙方的报酬,只能给付______元的劳务费。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①甲方的权利最终是自己达到与_______方成交合同的订立。
②甲方的义务是:对乙方授权范围内的活动不得任意干涉,在必要时还应为乙方提供相关的证件和资料。双方遇有问题可随时研究协商。并杜绝利用乙方提供的信息、条件、机会,擅自不履行合同,私自与______方订立成交合同。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的权利是享受甲方所给付的全额报酬。
2、乙方的义务是:应认真负责地行使应尽职责以达到甲方最终目的的实现。在此全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更不得与第三人恶意通谋,损害甲方的利益。
第六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当事人一方因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第七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也可依法申请仲裁或起诉。
第八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签订时间:_____年___月___日
篇8:度假村商品房买卖合同
桂林市房产管理局监制
1. 本合同文本为准文本,签约之前,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咨询。
2. 本合同所称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经营机构开发建设并出售的房屋。
3. 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4. 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5. 对合同言文本【 】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 √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买卖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6. 在签订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应当由出卖人提供的有关证书、证明文件。
7. 本合同条款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中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1-
商品房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买受人: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表人】【 】 姓名: 国籍: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 方式取得于 、编号为 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 。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 ,规划用途为 ,土地使用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暂定名】
。建设规划许可证号为 。
施工许可证号为
第二条 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销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
。现房销售许可证号为: 。
第三条 买受人所购商品可以那样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第 【幢】 【座】 【单元】 【层】 号房。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 ,属 结构,层高为 ,
建筑层数地上 层,地下 层。
该商品房阳台是【封闭式】【非封闭式】。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二)。
第四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 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 币)每平方米
元 ,总金额( 币) 仟 百 拾 万
仟 百 拾 元整。
2.按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 币) 仟
百 拾 万 仟 百 拾 元整。
3.
第五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套内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
合同约同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商品可以那样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 种方式进行处理:
1. 双方自行约定:
(1)
。
(2)
。
(3)
。
(4)
。
2. 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1)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项退还给买受人,并按 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言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卖人按下列第 种方式按期付款:
1. 一次性付款
。
2. 分期付款
。
3.其他方式
。
第七条 买卖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 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 日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卖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卖人按累计应付款的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卖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卖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该比例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
。
第八条 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 年 月 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 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卖人使用:
1. 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
2. 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
3. 该商品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
4.
但如遇到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 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 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2.
3. 。
第九条 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 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 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 1)逾期不超过 日,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日后,买卖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 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 起至实际交付之日至,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2.
。
第十条 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1)该商品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尺寸、朝向;
(2) ;
(3) ;
(4) ;
(5) ;
(6) ;
(7) ;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 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
第十一条 交接。
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时,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的,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
第十二条 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 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
第十三条 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三)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第 种方式处理:
1. 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2. 。
3. 。
第十四条 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出卖人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的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1. ;
2. ;
3. ;
4. ;
5. ;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 ;
2. ;
3.
。
第十五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 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项处理:
1. 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 %赔偿买受人损失。
2. 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3.
。
第十六条 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商品房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的,双方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失,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购买人承担。
。
第十七条 双方可以就下列事项约定:
1. 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试用权
。
2. 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
。
3. 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命名权
。
4. 该商品房所在小区的命名权
。
5.
。
第十八条 买受人的房屋仅作
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公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
第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四)。
第二十一条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出卖人 份, 买受人 份, 份,
份。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 商品房预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由出卖人向 申请登记备案。
出卖人 (签章): 出卖人 (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章) 【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于 签于
附件一:房屋平面图
附件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
附件三:装饰、设备标准
1. 外墙:
2. 内墙:
3. 顶棚:
4. 地面:
5. 门窗:
6. 厨房:
7. 卫生间:
8. 阳台:
9. 电梯:
10. 其他:
附件四:合同补充协议:
篇9: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文
甲方(卖方):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达成如下协议:
一、标的物
1、甲方所拥有的坐落于____市_________号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其现用途为自住。
2、甲方已于________年____月取得上述房屋的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______。
3、甲方已于________年____月取得上述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___。
4、甲方自愿将上述房屋所有权及所属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乙方自愿购买该房屋,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无产权纠纷和无债权债务纠纷,否则,由甲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二、房屋价款 买卖双方同意按套计价,该房屋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
三、付款方式 买卖双方同意按下述_________种方式支付房款:
1、一次性付款,乙方于办理该房屋买卖立契过户之日起____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购房款。
2、分期付款,乙方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____日内支付甲方总房款30%的购房款,剩余购房款于办理房屋立契过户之日起____日内支付。
3、贷款付款,乙方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____日内支付甲方总房款30%的购房款,剩余购房款由乙方向_________申请贷款支付,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向_________提交贷款申请。
四、定金 乙方于签订本合同当日支付甲方购房定金贰万元,作为购房担保。乙方不购买房屋的,定金不退;反之,甲方不出售该房屋的,双倍返还定金。乙方支付首付款时,定金折抵首付款。
五、房屋交付 甲方应于办理房屋立契过户之日起____日内将合同约定房屋交付乙方,房屋内设备、设施及装饰见合同附件。
六、乙方同意其购置房屋由原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并遵守其管理公约的规定。
七、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1、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有关税费。房屋评估费由双方共同承担。
2、甲方已交纳的公共维修基金和供暖费已计入房屋总价,随房屋转让一并转让给乙方,双方不再另行结算。房屋交付前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网络费及有线电视信号费由甲方承担。房屋交付后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网络费及有线电视信号费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期日支付购房款。乙方未按约定支付购房款的,自本合同约定的应付款期满第二天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乙方逾期付款达____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向乙方要求逾期应付款3%的违约金。甲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约定的应付款期满第二天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4、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期日将合同约定房屋交付乙方。甲方未按约定期日交付房屋的,自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期满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购房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甲方逾期交房达____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甲方支付乙方已付购房款3%的违约金;乙方愿继续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期满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购房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甲方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附件约定条件的,视为未交付房屋。
5、甲、乙双方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____日内向房屋交易部门提出交易申请。
6、因甲方原因,致不能交易过户的,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付购房款,并向乙方支付总房款5%的赔偿金。
八、因订立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包括合同效力,违约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相同效力。
十、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北京_________签订。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屋管理部门备案一份,中介公司备案一份,各份具有相同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篇10:商品房及二手房屋买卖合同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达成如下协议:
一、标的物
1.甲方所拥有的坐落于北京市号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现用途为自住。
2.甲方已于年月取得上述房屋的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3.甲方已于年月取得上述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4.甲方自愿将上述房屋所有权及所属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乙方自愿购买该房屋,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无产权纠纷和无债权债务纠纷,否则,由甲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二、房屋价款
买卖双方同意按套计价,该房屋总价款为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
三、付款方式
买卖双方同意按下述种方式支付房款:
1.一次性付款,乙方于办理该房屋买卖立契过户之日起7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购房款。
2.分期付款,乙方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支付甲方总房款30%的购房款,剩余购房款于办理房屋立契过户之日起7日内支付。
3.贷款付款,乙方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支付甲方总房款30%的购房款,剩余购房款由乙方向申请贷款支付,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提交贷款申请。
四、定金
乙方于签订本合同当日支付甲方购房定金贰万元,作为购房担保。
乙方不购买房屋的,定金不退;反之,甲方不出售该房屋的,双倍返还定金。
乙方支付首付款时,定金折抵首付款。
五、房屋交付
甲方应于办理房屋立契过户之日起7日内将合同约定房屋交付乙方,房屋内设备、设施及装饰: 。
六、乙方同意其购置房屋由原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并遵守其管理公约的规定。
七、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1.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有关税费。
房屋评估费由双方共同承担。
2.甲方已交纳的公共维修基金和供暖费已计入房屋总价,随房屋转让一并转让给乙方,双方不再另行结算。
房屋交付前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网络费及有线电视信号费由甲方承担。
房屋交付后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网络费及有线电视信号费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期日支付购房款。
乙方未按约定支付购房款的,自本合同约定的应付款期满第二天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乙方逾期付款达6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向乙方要求逾期应付款3%的违约金。
甲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约定的应付款期满第二天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4.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期日将合同约定房屋交付乙方。
甲方未按约定期日交付房屋的,自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期满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购房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甲方逾期交房达60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甲方支付乙方已付购房款3%的违约金;乙方愿继续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期满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购房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甲方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视为未交付房屋。
5.甲、乙双方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30日内向房屋交易部门提出交易申请。
6.因甲方原因,致不能交易过户的,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付购房款,并向乙方支付总房款5%的赔偿金。
八、因订立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包括合同效力,违约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及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相同效力。
十、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签订。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屋管理部门备案一份,中介公司备案一份,各份具有相同效力。
甲方 乙方:
代理人: 代理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篇11:商品房买卖合同书预收房款
甲方(出卖人):
法定代表人:
乙方(买受人):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为_____ :),标的物座落于_____ 区_____ 街道_____ 路_____ 号项目_____ 座/幢_____ 层_____ 单元,现因
(1)合同第_____ 条(出卖人/买受人)原因_____ ,
(2)合同第_____ 条(出卖人/买受人)原因_____ ,
(3)其它原因:_____ 。
甲方同意乙方退购上述房屋,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同意解除上述《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自愿达成以下条款:
第1条根据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乙方已付甲方购房款(包括定金等):人民币(大写)_____ (¥_____ 元)(人民币,下同)。甲方同意退还乙方以下款项:
(1)购房款:人民币(大写)_____ (¥_____ 元)。
(2)其他款项:人民币_____ 元,合计:人民币(大写)_____ (¥_____ 元)。
乙方同意接受该款项作为退房的总价款。
第2条甲、乙双方同意于本合同签订后天内持原商品房买卖合同、有效的退款凭证等材料,到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备案/预告登记的注销手续。如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无法办理相关注销手续或者任何一方拒绝履行本合同,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均可向市法院提起诉讼,并通过判决的方式按照本合同履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3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4条本协议一式_____ 份,协议各方各执_____ 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署地点:_____ 省_____ 市_____ 区
签署时间:_____ 年_____ 月_____ 日
甲方(盖章):_____
联系人:_____
联系方式:_____
地址:_____
乙方(盖章):_____
联系人:_____
联系方式:_____
地址:_____
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解除协议)二
甲方(出卖人):
法定代表人:
乙方(买受人):
身份证号:
丙方(受让方):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甲、乙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备案号:_________,购买了_________号楼_________单元层_________号商品房;
2.甲、丙双方就_________项目签订了《收购合同》,丙方为乙方购房款的收款人;
3.因原因,乙方要求退房/各方须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
现甲、乙、丙三方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就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退款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第1条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备案号为:_________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甲方同意由丙方将乙方购房款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退还乙方。
第2条甲、乙双方同意,丙方具体退款方式及数额如下:
(1)丙方将乙方已缴纳的首付房款人民币_________元直接退还乙方;
(2)丙方将乙方已向银行归还的按揭贷款本金共计_________元(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乙方向银行归还的本金)直接支付给乙方;
(3)经乙方贷款银行即_________银行分行同意,丙方向该银行归还截止年月日乙方贷款余额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并由该银行出具提前还清贷款的书面证明。
第3条乙方应将持有的上述《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购房、收款收据及发票全部退还丙方销毁。
第4条甲、乙、丙三方同意,由丙方负责办理原《商品房买卖合同》撤消抵押备案、合同注销等相关手续,甲方予以配合。在本条所述撤销及注销等相关手续办完后,向乙方退还本合同第二条1、2项所列款项。丙方承担由其自身原因造成撤销和注销手续无法办理的相关责任。
第5条乙方承诺:本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及退款手续完成后,不再向甲、丙双方追究逾期交房的法律责任,并不再就原《商品房买卖合同》向甲、丙双方提出任何主张和要求。
第6条因乙方退房造成丙方的损失,甲、丙双方根据《收购合同》的约定执行。
第7条甲、乙、丙三方对本合同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其他第三方泄露。任何一方违反本条约定造成其他方损失,其他方有权要求赔偿。
第8条本合同经银行出具同意丙方代乙方提前还款的书面证明且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9条其他
9.1本协议一式份,协议各方各执_________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签署时间:年月日
甲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丙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篇12:连云港市带电梯商品房买卖合同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达成如下协议:
一、标的物
1、甲方所拥有的坐落于北京市_________号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其现用途为自住。
2、甲方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取得上述房屋的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______。
3、甲方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取得上述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___。
4、甲方自愿将上述房屋所有权及所属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乙方自愿购买该房屋,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无产权纠纷和无债权债务纠纷,否则,由甲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二、房屋价款
买卖双方同意按套计价,该房屋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
三、付款方式
买卖双方同意按下述_________种方式支付房款:
1、一次性付款,乙方于办理该房屋买卖立契过户之日起7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购房款。
2、分期付款,乙方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支付甲方总房款30%的购房款,剩余购房款于办理房屋立契过户之日起7日内支付。
3、贷款付款,乙方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支付甲方总房款30%的购房款,剩余购房款由乙方向_________申请贷款支付,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_________提交贷款申请。
四、定金
乙方于签订本合同当日支付甲方购房定金贰万元,作为购房担保。乙方不购买房屋的,定金不退;反之,甲方不出售该房屋的,双倍返还定金。乙方支付首付款时,定金折抵首付款。
五、房屋交付
甲方应于办理房屋立契过户之日起7日内将合同约定房屋交付乙方,房屋内设备、设施及装饰见合同附属文件。
六、乙方同意其购置房屋由原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并遵守其管理公约的规定。
七、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1、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有关税费。房屋评估费由双方共同承担。
2、甲方已交纳的公共维修基金和供暖费已计入房屋总价,随房屋转让一并转让给乙方,双方不再另行结算。房屋交付前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网络费及有线电视信号费由甲方承担。房屋交付后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网络费及有线电视信号费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期日支付购房款。乙方未按约定支付购房款的,自本合同约定的应付款期满第二天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乙方逾期付款达6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向乙方要求逾期应付款3%的违约金。甲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约定的应付款期满第二天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4、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期日将合同约定房屋交付乙方。甲方未按约定期日交付房屋的,自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期满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购房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甲方逾期交房达60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甲方支付乙方已付购房款3%的违约金;乙方愿继续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期满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购房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甲方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附属文件约定条件的,视为未交付房屋。
5、甲、乙双方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30日内向房屋交易部门提出交易申请。
6、因甲方原因,致不能交易过户的,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付购房款,并向乙方支付总房款5%的赔偿金。
八、因订立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包括合同效力,违约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附属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相同效力。
十、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北京_________签订。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屋管理部门备案一份,中介公司备案一份,各份具有相同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
日期:
篇13:商品房买卖协议
出卖人: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买受人自愿购买甲方开发的商品房,位于__________小区,第______号楼_____单元____室,该商品房用途为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辅房[储藏室车库]_____单元____号,合同约定建筑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最终面积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第二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并据实调整合同总价款。
第三条:房屋计价方式及价款。
1.该商品房按建筑面积计算,单价为每平方米______元,计价_______元;辅房单价为每平方米______元,计价_____________元。共计总房款为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__________)。
2.水电无开户费,暖气开户费以供暖部门标准,望酿村村委负担20%。
3.除上述商品房价款外,甲方根据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有关规定代收下列费用: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乙方在年月日前一次性付清该商品房的全部房款。
共计人民币拾____万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其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
(1)年月日前支付总房款的50%,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2)该商品房封顶时再支付总房款40%,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3)该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再支付总房款10%,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3.其他款项付款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分期付款的时间(封顶、交付使用)界定以甲方的通知为准。
第五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滞纳金。
1.逾期超过十五天时,视为乙方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自动放弃购房权,乙方按总房款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将该房屋另行出售。
3.购房客户在签订《房屋销售合同》后悔约的,已收取的房款将作为违约金被甲方没收。
如乙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甲方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六条:交付期限。
本工程竣工日期为年月日,甲方应当在年月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经验收合格的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交付日期可予以顺延。
1.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时;
2.受国家及地方政府政策影响而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时;
3.其它经建筑部门认可的不可预见因素时;
4.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设计变更导致工程延期;
第七条:甲方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付房款向甲方追究违约金,按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逾期已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八条:交接。
1.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届时通知乙方办理交付该商品房手续。
2.若在合同期限内,乙方仍没按要求付清相应款项的,导致商品房不能办理交接,按乙方违约处理,可按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向乙方追究违约责任。
第九条:保修责任及期限。
1.甲方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规范、质量标准施工,经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2.甲方在交房时需向乙方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3.甲方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但属于乙方未按《住宅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使用,从而造成意外损坏,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协助维修。
第十条: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交付时间的承诺。
交房时达到水、电通的基本要求,必须保证客户的正常使用。
第十一条:产权及使用权约定。
1.乙方所购房屋交付使用后,产权等由经济开发区及望娘村委统一办理。
2.该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乙方按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和土地部门规定提交所有有关登记手续。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因乙方不能及时向甲方提供产权登记手续及相关费用而导致房地产权属证书办理延迟或不能办理,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共同选定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或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提出解除或终止合同时,责任方除负担对方实际经济损失外,另外负担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
3.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望娘村委一份),合同副本送有关部门备案,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义务履行完毕后自行终止。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篇14:购房合同:内销商品房买卖契约
出卖人:
买受人:
合同双方于 年 月 日签定了《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合同编号: )。
买受人购买位于深圳市 房产 。原合同约定买受人所购商品房套内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现经深圳市地籍测绘大队测绘的实际套内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依据原合同第十七条之约定:房屋面积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现双方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一、根据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双方同意按本协议第 条第 款规定予以解决。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根据原合同第十七条约定扣除房屋面积的0.6%误差后据实结算房价:
1、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房价款 元(大写: );
2、出卖人收取买受人房价款 元(大写: )。
三、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大于3%:
1、买受人退房:
出卖人退还买受人已付款 元,并支付利息 元,利率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执行。
2、买受人不退房:
(1)出卖人返还买受人房价款共计 元;
(2)出卖人收取买受人房价款共计 元。
四、双方按本条款的规定履行各自义务后,买受人不得依据双方签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以仲裁、诉讼等方式向出卖人主张其它任何权利。
五、本协议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合同号: )的附件,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出卖人: 买受人:
法定代表人(签章): (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5:广州商品房买卖合同书
甲方与乙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订了坐落于________房产的《XX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贵局办理了商品房合同备案,合同备案号为,同时办理了预告登记,预告登记证号为。现因________________,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特向贵局共同申请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同时共同声明双方所签定的《XX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一式份作废。
特此申请
申请人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法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篇16:2024二手商品房买卖合同
第一章 合同当事人
出卖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委托销售经纪机构: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经纪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买受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国籍】【户籍所在地】: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 】,证号: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性别: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
8
【国籍】【户籍所在地】: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 】,证号: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性别: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买受人为多人时,可相应增加)
第二章 商品房基本状况
第一条 商品房性质
该商品房为【全装修住宅】【其他类型商品房】。
第二条 项目建设依据
1. 出卖人以【出让】【划拨】【 】方式取得坐落于 地块
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证号】【 】为 ,
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平方米。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所占用
的土地用途为 ,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 年 月 日。
2.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商品房项目核准名称为 ,建设工
程规划许可证号为 ,施工许可证号为 。
3.全装修住宅对装修部分单独领取施工许可证的,装修部分的施工许可证号
为 。
第三条 预售依据
该商品房已由 批准预售,预售许可证号
为 。
第四条 商品房基本情况
1. 该商品房的规划用途为【住宅】【办公】【商业】【 】。
2. 该商品房所在建筑物的主体结构为 ,建筑总层数为 层,
其中地上 层,地下 层。
3. 该商品房为第二条规定项目中的 【幢】【座】【 】 单
元 层 号。房屋竣工后,如房号发生改变,不影响该商品房的特定位置。
该商品房的平面图见附件一。
4. 该商品房的房产测绘机构为 ,资质证书号: ,
其 预 测 建 筑 面 积 共 平 方 米 , 其 中 套 内 建 筑 面 积
9
平方米,分摊共有建筑面积 平方米。该商品房共用部位见附件二。
该商品房层高为 米,有 个阳台,其中 个
阳台为封闭式, 个阳台为非封闭式。阳台是否封闭以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定的建
设工程设计方案为准。
5.该商品房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为 ,施工图设计
文件审查合格证书编号: ,绿色建筑等级为【一星】【二星】【三星】
【 】。
6.有出售(或赠送、出租)车位、车库或者停车设施的,有关该物业买卖、赠予、
租赁合同事项,双方另行约定于附件十一。
7.有出售(或赠送、出租)储藏室、绿地或其他物业的,有关该物业买卖、赠予、
租赁合同事项,双方另行约定于附件十二。
第五条 抵押情况
与该商品房有关的抵押情况为【抵押】【未抵押】。
抵押类型: ,抵押人: ,
抵押权人: ,抵押登记机构: ,
抵押登记日期: ,债务履行期限: 。
抵押类型: ,抵押人: ,
抵押权人: ,抵押登记机构: ,
抵押登记日期: ,债务履行期限: 。
抵押权人同意该商品房转让的证明及关于抵押的相关约定见附件三。
第六条 房屋权利状况承诺
1. 出卖人对该商品房享有合法权利;
2. 该商品房没有出售给除本合同买受人以外的其他人;
3. 该商品房没有司法查封或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
4. ;
5. 。
如该商品房权利状况与上述情况不符,导致本合同不能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合同备
案、房屋交易确认以及不能在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
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
(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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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出卖人支付【已付房价款一倍】【买受人全部损失】的赔偿金。
第三章 商品房价款
第七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一)出卖人与买受人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 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 (币
种) 元,总价款为 (币种) 元(大
写 )。
2. 按照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 (币
种) 元,总价款为 (币种) 元(大
写 )。
3. 按照套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 (币种) 元
(大写 )。
4. 按照 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 (币种) 元
(大写 )。
(二)出卖人与买受人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说明商品房价款内容。
1.总价形式。总价款为 (币种) 元
(大写 )。
2.分价形式。总价款为 (币种) 元
(大写 ),其中装修部分价款为 (币种)
元(大写 )。
第八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一)签订本合同前,买受人已向出卖人支付定金 (币种) 元
(大写 ),该定金于【本合同签订】【交付首期
房价款】【 】时【抵作商品房价款】【返还买受人】。
(二)买受人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付款:
1. 一次性付款。买受人应当在 年 月 日前支付该商品房全部价款。
2. 分期付款。买受人应当在 年 月 日前分 期支付该商品房
全部价款,首期房价款 (币种) 元(大
写 ),应当于 年 月 日前支付。
11
。
3. 贷款方式付款:【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 】。
买受人应当于 年 月 日前支付首期房价款 (币种)
元(大写 )。
剩余房款 (币种) 元(大
写 )由买受人申请贷款支付。买受人
应当于 年 月 日前向贷款机构提交贷款申请材料,办理贷款审批手
续。
年 月 日前贷款没有发放或者发放的贷款不足以支付剩余房款的,
按照下列约定处理:
。
4. 其他方式:
。
(三)出售该商品房的全部房价款应当存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用于本工程建设。
该商品房的预售资金监管机构为 ,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名
称为 ,账号为 。
该商品房价款的计价方式、总价款、付款方式及期限的具体约定见附件四。
第九条 逾期付款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买受人未按照约定时间付款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种方
式处理:
1. 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 日之内,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的
违约金。
(2)逾期超过 日(该期限应当与本条第(1)项中的期限相同)后,出卖人
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买受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
送达之日起 日内按照累计应付款的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同时,出卖人退
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
出卖人不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该
比率不低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所称逾期应付款是指依照第八条及附件四约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
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照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12
2. 。
第四章 商品房交付条件与交付手续
第十条 商品房交付条件
该商品房交付时应当符合下列第1、2、 、 项所列条件:
1.该商品房已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
2.该商品房已取得房屋实测测绘报告;
3. ;
4. ;
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
全装修住宅还应当符合下列第5、 、 项所列条件:
5.该商品房已取得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住宅分户空气质量检测合格报告;
6. ;
7. 。
第十一条 商品房相关设施设备交付条件
(一)基础设施设备
1.供水、排水:交付时供水、排水配套设施齐全,并与城市公共供水、排水管网连
接。使用自建设施供水的,供水的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饮用水卫生标准,
;
2.供电:交付时纳入城市供电网络并正式供电,
;
3.燃气:【住宅商品房交付时完成室内燃气管道的敷设,并与城市燃气管网连接,
保证燃气供应, 】【非住
宅商品房 】;
4.电话通信:交付时线路敷设到户;
5.有线电视:交付时线路敷设到户;
6.宽带网络:交付时线路敷设到户;
7.供暖: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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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第1、2、 、 项由出卖人负责办理开通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第3、4、5、6、 、 项需要买受人自行办理开通手续。
如果在约定期限内基础设施设备未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以上设施中第1、2、3、 、 项在约定交付日未达到交付条件
的,出卖人按照本合同第十三条的约定承担逾期交付责任。
第4项未按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 元的违约
金;第5项未按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 元的违约
金;第6项未按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 元的违约
金。第 项未按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 元的
违约金。出卖人采取措施保证相关设施于约定交付日后 日之内达到交付使用条件。
(2)
(二)公共服务及其他配套设施(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为准)
1.小区内绿地率: 年 月 日达到 ;
2.小区内非市政道路: 年 月 日达到 ;
3.规划的车位、车库: 年 月 日达到 ;
4.物业服务用房: 年 月 日达到 ;
5.医疗卫生机构: 年 月 日达到 ;
6.幼儿园: 年 月 日达到 ;
7.学校: 年 月 日达到 ;
8. ;
9. 。
以上设施未达到上述条件的,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小区内绿地率未达到上述约定条件的, 。
2.小区内非市政道路未达到上述约定条件的, 。
3.规划的车位、车库未达到上述约定条件的, 。
4.物业服务用房未达到上述约定条件的, 。
5.其他设施未达到上述约定条件的, 。
(三)关于本项目内相关设施设备的具体约定见附件五。
(四)全装修住宅内的装修和设备还应约定以下内容:
1.厨房交付时可以正常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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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卫生间交付时可以正常使用, ;
3. ;
4. 。
以上内容中第1 、2项在约定交付日未达到交付条件的,出卖人按照本合同第十三
条的约定承担逾期交付责任。
第 项未按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 元的违
约金;出卖人采取措施保证相关设施于约定交付日后 日之内达到交付使用条件。
第十二条 交付时间和手续
(一)出卖人应当在 年 月 日前向买受人交付该商品房。
(二)该商品房达到第十条、第十一条约定的交付条件后,出卖人应当在交付日期
届满前 日(不少于10日)将查验房屋的时间、办理交付手续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
带的证件材料的通知书面送达买受人。买受人未收到交付通知书的,以本合同约定的交
付日期届满之日为办理交付手续的时间,以该商品房所在地为办理交付手续的地点。
。
交付该商品房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满足第十条约定的证明文件。出卖人不出示证明
文件或者出示的证明文件不齐全,不能满足第十条约定条件的,买受人有权拒绝接收,
由此产生的逾期交付责任由出卖人承担,并按照第十三条处理。
(三)查验房屋
1.办理交付手续前,买受人有权对该商品房进行查验,出卖人不得以缴纳相关税费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除外)或者签署物业管理文件作为买受人查验和办理交付手续的前
提条件。
2.买受人查验的该商品房存在下列除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外的其他质量问题的,由
出卖人按照有关工程和产品质量规范、标准自查验次日起 日内负责修复,并承担
修复费用,修复后再行交付。
(1)屋面、墙面、地面渗漏或开裂等;
(2)管道堵塞;
(3)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
(4)灯具、电器等电气设备不能正常使用;
(5)吊顶开裂;
(6)瓷砖剥落开裂;
(7)墙面剥落、开裂;
15
(8)地砖、地板起翘、开裂;
(9) 。
3.查验该商品房后,双方应当签署商品房交接单。由于买受人原因导致该商品房未
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 ;
(2) 。
第十三条 逾期交付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出卖人未按照第十二条约定的时间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的,双方
同意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 日之内(该期限应当不多于第九条第1(1)项中的期限),自第
十二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
全部房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该违约金比率应当不低于第九条第1(1)项中的比
率)。
(2)逾期超过 日(该期限应当与本条第(1)项中的期限相同)后,买受人
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
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
起,按照 %(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同时,
出卖人按照全部房价款的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房
价款万分之 (该比率应当不低于本条第1(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2. 。
第五章 面积差异处理方式
第十四条 面积差异处理
该商品房交付时,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房屋测绘报告,并向买受人提供该商品
房的面积实测数据(以下简称实测面积)。实测面积与第四条载明的预测面积发生误差
的,双方同意按照第 种方式处理。
1.根据第七条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约定,双方同意按照下列原则处理:
(1)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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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
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
买受人选择不解除合同的,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大于预测套内建筑面积时,套内建筑
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 部分的房价款由出
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所有。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小于预测套内建筑面积时,套内建筑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
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2.根据第七条按照建筑面积计价的约定,双方同意按照下列原则处理:
(1)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均在3%以内(含3%)的,根据实测建
筑面积结算房价款;
(2)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其中有一项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解
除合同。
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
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
买受人选择不解除合同的,实测建筑面积大于预测建筑面积时,建筑面积误差比在
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
归买受人所有。实测建筑面积小于预测建筑面积时,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
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
买受人。
(3)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3.根据第七条按照套计价的,出卖人承诺在房屋平面图中标明详细尺寸,并约定误
差范围(若未约定误差范围,则视为双方约定误差范围为零误差)。该商品房交付时,
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或者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双方约定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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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双方自行约定:
。
第六章规划设计变更
第十五条 规划变更
(一)出卖人应当按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的内容建
设商品房,不得擅自变更。双方签订合同后,涉及该商品房规划用途、面积、容积率、
绿地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及其他配套设施等规划许可内容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
变更的,出卖人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将书面通知送达买受人。出卖人未在规定
期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二)买受人应当在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解除合同的书面答复。买受人
逾期未予以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
(三)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
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
按照 %(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同时,出
卖人按照全部房价款的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有权要求出
卖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约定如下:
。
第十六条 设计变更
(一)双方签订合同后,出卖人按照法定程序变更建筑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涉
及下列可能影响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情形的,出卖人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
起10日内将书面通知送达买受人。出卖人未在规定期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解
除合同。
1.该商品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
2.供热、采暖方式;
3. ;
4. ;
5. 。
全装修住宅双方签订合同后,出卖人按照法定程序变更室内装修工程的施工图设计
文件,涉及下列可能影响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情形的,出卖人应当在变更
确立之日起10日内将书面通知送达买受人。出卖人未在规定期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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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有权解除合同。
1.商品房使用分区和设计功能发生改变;
2.增加或减少室内楼梯的数量;
3.主要使用空间层高降低超过10%;
4. ;
5. 。
(二)买受人应当在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解除合同的书面答复。买受人
逾期未予以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
(三)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
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
按照 %(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同时,出
卖人按照全部房价款的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有权要求出卖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约定如下:
。
第七章 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
第十七条 商品房质量
(一)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
出卖人承诺该商品房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合格,并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
商品房交付使用时,买受人对该商品房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提出异议的,出卖
人应当予以说明;买受人认为该商品房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不合格的,双方委托进行质
量检测。经检测合格的,因此发生的检测费用由买受人承担。经检测不合格的,买受人
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
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
起,按照 %(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给买
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支付【已付房价款百分之 】【买受人全部损失】的赔偿
金。因此而发生的检测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 。
(二)其他质量问题
该商品房质量应当符合有关工程质量规范、国家、地方、行业标准和施工图设计文
件的要求。发现除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外质量问题的,双方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9
(1)及时更换、修理;如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
(2)经过更换、修理,仍然严重影响正常使用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
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
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不
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
出卖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因此而发生的检测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 。
(三)装饰装修及设备标准
该商品房应当使用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装置、装修、装饰所用材料的
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的、地方的强制性标准及双方约定的标准。涉及安装的还应符合
国家的、地方的强制性标准及双方约定的标准。不符合上述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
卖人按照下列第(1)、 、 方式处理(可多选):
(1)及时更换、修理;
(2)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3) ;
(4) 。
具体装饰装修及相关设备标准的约定见附件六。
(四)室内空气质量、建筑隔声和民用建筑节能措施
1.该商品房室内空气质量符合【国家】【地方】标准,标准名称: ,
标准文号: 。
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建筑隔声情况符合【国家】【地方】标准,标准名
称: ,标准文号: 。
该商品房室内空气质量或建筑隔声情况经检测不符合标准,由出卖人负责整改,整
改后仍不符合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
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
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
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经检测不
符合标准的,检测费用由出卖人承担,整改后再次检测发生的费用仍由出卖人承担。因
整改导致该商品房逾期交付的,出卖人应当承担逾期交付责任。
2.该商品房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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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到标准的,出卖人应当按照相应标准要求补做节能措施,并承担全部费用;给
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出卖人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
3.该商品房的绿色建筑及建筑节能技术措施为:
(1) ;
(2) ;
(3) ;
(4) ;
(5) 。
第十八条 保修责任
(一)商品房实行保修制度。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自该商品房交付之日起,
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该商品房为非住宅的,双方
应当签订补充协议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具体内容见附件七。
(二)下列情形,出卖人不承担保修责任:
1.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损害;
2.因买受人不当使用造成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损害;
3. 。
(三)在保修期内,买受人要求维修的书面通知送达出卖人 日内,出卖人既
不履行保修义务也不提出书面异议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他人进行维修,维修费用
及维修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第十九条 质量担保
为该商品房质量提供担保。出卖人不按照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约
定承担相关责任的,由 承担连带责任。
关于质量担保的证明见附件八。
第八章 合同备案、房屋交易、不动产登记
第二十条 预售合同登记备案
(一)出卖人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日内】(不超过30日)
到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手续,并将本合同备案情况告知买受人。
(二)有关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的其他约定如下:
;
21
。
第二十一条 房屋交易、不动产登记
(一)双方同意共同向房产管理部门和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该商品房交易手续
和不动产登记。
(二)因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未能在该商品房交付之日起 日内完成该商
品房的房屋交易手续和取得不动产权证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
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
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给付利息。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自买受人应当完成房屋交易手续和取得不动产权证的
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全部完成房屋交易手续和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止,出卖人按日
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房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
2. 。
(三)因买受人的原因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完成该商品房的房屋交易手续和不动产登
记的,出卖人不承担责任。
第九章前期物业管理
第二十二条 前期物业管理
(一)出卖人依法选聘的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为 。
(二)物业服务时间从 到 。
(三)物业服务期间,物业收费计费方式为【包干制】【酬金制】【 】。
物业服务费为 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积)。
(四)买受人同意由出卖人选聘的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代为查验并承接物业共用部
位、共用设施设备,出卖人应当将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承接查验的情况书面告
知买受人。
(五)买受人已详细阅读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同意由出卖人依法选
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前期物业管理,遵守临时管理规约。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由业主
大会决定选聘或续聘物业服务企业。
(六)物业服务用房座落 。
该商品房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临时管理规约见附件九。
22
第十章 其他事项
第二十三条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一)买受人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二)以下部位归业主共有:
1.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
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
分;
2.该商品房所在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绿地(属于城镇
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
的车位、物业服务用房;
3. 。
(三)双方对其他配套设施约定如下:
1.规划的车位、车库: ;
2.会所: ;
3. 。
第二十四条 税费
双方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向相应部门缴纳因该商品房买卖发生的税费。因预
测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导致买受人不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而增加的税收负担,由
承担。
第二十五条 销售和使用承诺
1.出卖人承诺不采取分割拆零销售、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
房;不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全装修住宅不得对室
内装饰装修部分拆分销售。
2.出卖人承诺按照规划用途进行建设和出售,不擅自改变该商品房使用性质,并按
照规划用途办理交易确认和不动产登记。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的共用部
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3.出卖人承诺对商品房的销售,不涉及依法或者依规划属于买受人共有的共用部位
和设施的处分。
4.出卖人承诺已将遮挡或妨碍房屋正常使用的情况告知买受人。具体内容见附件
十。
23
5.买受人使用该商品房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用途、建筑主体结构和承重
结构。
6. 。
7. 。
第二十六条 送达
出卖人和买受人保证在本合同中记载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均真实有效。任何根据
本合同发出的文件,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以【快递】【邮寄挂号信】【 】方
式送达对方。任何一方变更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的,应在变更之日起 日内书
面通知对方。变更的一方未履行通知义务导致送达不能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 买受人信息保护
出卖人对买受人信息负有保密义务。非因法律、法规规定或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
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纪检监察部门执行公务的需要,未经买受人书面同意,出卖
人及其销售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对外披露买受人信息,或将买受人信息用于履行本
合同之外的其他用途。
第二十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通过消费者权益保
护委员会等相关机构调解;或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 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二十九条 补充协议
对本合同中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内容,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
充协议见附件十三)。
补充协议中含有不合理的减轻或免除本合同中约定应当由出卖人承担的责任,或不
合理的加重买受人责任、排除买受人主要权利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第三十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本合同及附件共 页,一式 份,其中出卖人 份,买受人 份,
【 】 份,【 】 份。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4
出卖人(签字或盖章): 买受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25
附件一 房屋平面图(应当标明方位)
1.房屋分层分户图(应当标明详细尺寸,并约定误差范围)
2.建设工程规划方案总平面图
3.装修设计方案平面图(全装修住宅提供)(应标明功能和主要空间层高)
附件二 关于该商品房共用部位的具体说明(可附图说明)
1.纳入该商品房分摊的共用部位的名称、面积和所在位置
2.未纳入该商品房分摊的共用部位的名称、所在位置
附件三 抵押权人同意该商品房转让的证明及关于抵押的相关约定
1.抵押权人同意该商品房转让的证明
2.解除抵押的条件和时间
3.关于抵押的其他约定
附件四 关于该商品房价款的计价方式、总价款、付款方式及期限的具体约定
附件五 关于本项目内相关设施、设备的具体约定
1.相关设施的位置及用途
2.其他约定
附件六 关于装饰装修及相关设备标准的约定
交付的商品房达不到本附件约定装修标准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三)款约定
处理。出卖人未经双方约定增加的装置、装修、装饰,视为无条件赠送给买受人。
(一)外装饰装修部分(该商品房所在幢)
1.外墙:【瓷砖】【涂料】【玻璃幕墙】【 】;
2.电梯: ;
3.管道: ;
4.窗户: ;
5. ;
6. 。
(二)内装饰装修部分
双方就内装饰装修主要材料和设备的品牌、产地、规格、级别、数量等内容约定如
下(品牌、级别等内容应明确清晰,不得出现“其他同级别产品”等模糊字样):
26
序号 菜单内容 装修材料 品牌、产地、规格、级别、数量 备注
起居厅
1 地面
瓷砖
大理石
木地板
2 墙面
涂料
壁纸
木饰面
软包
石材
瓷砖
3 吊顶 石膏板
卧室
(书房)
1 地面
瓷砖
石材
木地板
2 墙面 涂料
27
序号 菜单内容 装修材料 品牌、产地、规格、级别、数量 备注
壁纸
木饰面
软包
3 门
木门
玻璃门
厨房
1
地面
瓷砖
石材
墙面
瓷砖
石材
吊顶
铝合金
石膏板
2 橱柜
洗涤池
柜门材料
台面材料
3 厨房设备
油烟机
燃气灶
28
序号 菜单内容 装修材料 品牌、产地、规格、级别、数量 备注
4 门
木门
玻璃门
卫生间
1 地面
瓷砖
石材
2 墙面
瓷砖
石材
马赛克
3 吊顶
铝合金扣板
防潮石膏板
4 淋浴空间 淋浴房
5 卫浴
盥洗盆
马桶
6 门
木门
玻璃门
其他
未尽
事项
29
序号 菜单内容 装修材料 品牌、产地、规格、级别、数量 备注
注:表格不够,可另附纸。
附件七 关于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的约定
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应当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该商品房为非住宅的,
双方可参照《住宅质量保证书》中的内容对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进行约定。
该商品房的保修期自房屋交付之日起计算,关于保修期限的约定不应低于国家和省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保修期限。
(一)保修项目、期限及责任的约定
1.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
保修期限为: (不得低于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厨房、地下室和外墙面的防渗漏:
保修期限为: (不得低于8年);
。
3.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
保修期限为: (不得低于2个采暖期、供冷期);
。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
保修期限为: (不得低于8年);
。
5.装修工程:
(1)埋设于墙体、地面内的电气网络管线和给排水管道等隐蔽工程保修期限为:
(不得低于8年);
;
(2) ;
(3) ;
6. ;
7. ;
30
8. 。
(二)其他约定
。
附件八 关于质量担保的证明
附件九 关于前期物业管理的约定
1.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2. 临时管理规约
附件十 出卖人关于遮挡或妨碍房屋正常使用情况的说明
(如:该商品房公共管道检修口、柱子、变电箱等有遮挡或妨碍房屋正常使用的情况)
附件十一 车位、车库或者停车设施买卖、赠予、租赁协议书
(车位、车库或者停车设施的坐落位置、产权约定、使用期限、面积或尺寸、价款
与结算、交付、违约责任等)。
附件十二 其他物业买卖、赠予、租赁协议书
(该物业的名称、面积或尺寸、物业及占用土地的权属情况、价款与结算、交付、
违约责任等)。
附件十三 补充协议
篇17: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协议
填写说明
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前,须认真协商各项条款。合同一经签字或盖章即生效(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任何条款的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字或盖章确认。
2.合同空格部分若为空白句,应用/划掉。涂改之处,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3.合同自订立之日起30日内,当事人应到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机关登记备案。合同发生重大变更、解除及合同文本遗失的,应及时到原备案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4.本合同不得翻印。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房地产经纪机构):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机构资格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条例》、《天津市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守法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商品房情况
该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品房座落:_______区、县_______路、道、街______________。设计用途_______,建筑结构_______,建筑层数为_______层。建筑面积
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
商品房平面图见附件一,商品房抵押、租赁等情况见附件二。
商品房土地来源为:_______。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年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二条 商品房价款
商品房销售按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价格为_______元(币种:_______ ),价款为___________________元(币种:_______),计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
第三条 商品房交付及交付日期
商品房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
甲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将符合上述条件的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如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处理:
1. 变更合同。
2. 解除合同。
3.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乙方付款形式及付款时间
双方约定,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种形式付款:
1. 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
第五条 甲方逾期交付商品房的处理
除遇不可抗力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日期交付商品房,逾期在_______日内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究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如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乙方有权按照下列第_______种约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1.合同继续履行。甲方应支付乙方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甲方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解除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
2.同约定甲方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甲方退还乙方已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甲方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的实际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甲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处理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时间付款,逾期在_______日内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乙方应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如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甲方有权按照下列第_______种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应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的应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乙方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_______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乙方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商品房建筑面积与销售建筑面积差异的处理
商品房建筑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记载面积为法定依据。商品房建筑面积与甲方销售建筑面积差异不超过±3%(包括±3%)的,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商品房价款按商品房建筑面积与销售建筑面积的差异多退少补。面积差异超过±3%的,双方约定如下:
篇18: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
转让方(甲方):_________
受让方(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转让本合同(指甲方为购买正在建造的_________室商品房,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与_________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该预售合同已登记备案)权益达成如下约定:
第一条 关于转让价款的约定_________
第二条 关于权利、义务转移的约定_________
第三条 关于房屋交付的约定_________
甲方已征得/书面通知_________公司_________将已预购的_________室商品房转让给乙方。待房屋交付时,乙方凭本合同权益书即可与_________公司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如不能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则有甲方承担责任。
本合同权益转让书自双方签字/经_________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9:商品房买卖服务协议
卖 方: (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 方: (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见证方: (以下简称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私人房产一事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对产权的声明 甲方根据国家规定,已依法取得____市_________区(县) 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所有权证书_____字第____________号。甲方为该房屋的现状负全责。该房屋的结构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甲方对买卖权的声明 甲方保证该房屋是符合国家及____市房屋上市的有关规定及政策法规,甲方有权将该房屋上市交易。由于违反国家及____市相关政策法规而引起的法律及经济责任由甲方来承担。
第三条 乙方对购买权的声明 乙方愿意在本合同第一条款及第二条款成立的前提下,就向甲方购买上述房屋的完全产权之事签订本协议,并认可仅在此种情况下签订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条 房屋售价 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_元,价款合计为人民币 元。(大写__佰___拾__万__仟___佰___拾元整)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一) 无须银行贷款
1、乙方应在签订《____市房屋买卖合同》时,支付相当于总房款的10%的定金。
2、乙方应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3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90%房款。
(二) 银行贷款
1、 乙方应在签订《____市房屋买卖合同》时,支付相当于总房款的10%的定金。
2、 乙方应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3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房款。
3、 银行贷款部分房款按银行规定由银行直接支付。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乙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计利息)返还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悔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将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2. 乙方如未按本协议第五条款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支付甲方所应付房款的0.4‰作为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即视乙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
3. 甲方应在获得全部房款后3个工作日内将房屋搬空,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乙方已付房款的0.4‰向乙方付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即视甲方违约,乙方可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第七条 房屋交付 甲乙双方就房屋交付达成以下细目:
1) 没有房屋欠帐,如电话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等;
2) 没有固定不可移动装修物品的破坏;
3) 房屋本身没有影响房屋使用或美观的破坏;
4) 其它:
第八条 关于产权办理的约定 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向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所申请办理房屋买卖立契过户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申领房屋所有权证。 办理上述手续时产生的税费及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依照有关规定缴纳。办理过程中由丙方先行垫付,在物业交验时提供相应票据。
第九条 有关争议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行法律效力。当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均有权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生效说明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屋所在区(县)交易所留存一份,见证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日起生效。
甲 方: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电 话: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电 话:__________
丙 方: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篇20:2024二手商品房买卖合同
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在买卖合同中,买方和卖方都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几篇关于二手商品房的买卖合同范本,欢迎阅读参考。 二手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一 卖方: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拥有的房产(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厂房、店面),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 (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_______________号)
第二条 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________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 付款时间与办法:
1、甲乙双方同意以银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申请银行按揭(如银行实际审批数额不足前述申请额度,乙方应在缴交税费当日将差额一并支付给甲方),并于银行放款当日付给甲方。
2、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方。
第四条 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____天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_________等费用结清。
第五条 税费分担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39;税费。 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_______方承担,中介费及代办产权过户手续费由______方承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____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 若甲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____日内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第七条 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条 本合同如需办理公证,经国家公证机关____公证处公证。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份。 甲方产权人一份,甲方委托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____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一份、________公证处各一份。
第十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购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 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 鉴证方: 鉴证机关: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法人代表: 代 表: 经 办 人:____日 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鉴证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手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二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为房屋买卖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订合同如下:甲方自愿下列房屋卖给乙方所有:
1.房屋状况:(请按《房屋所有权证》填写) 房 屋 座 落 幢号 室号 套(间)数 建筑结构 总层数 建筑面积(平方方) 用途
2.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a;adc;:出让( )、划拨( )。
二、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佰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 元整。 乙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分_____次付清,付款方式:
三、甲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将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四、出卖的房屋如存在产权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经____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审查鉴定后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 如有违约,违约方愿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费用。
六、双方愿按国家规定交纳税、费及办理有关手续。 未尽事宜,双方愿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愿向(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税务部门各一份,房管部门一份。
八、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监证机关: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