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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资委下属单位有哪些(汇编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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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净水器代销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8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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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被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就乙方销售代理甲方产品的相关事宜,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代理区域

乙方的代理区域为:________区域。

二、代理产品

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的产品为:________牌净水器所有系列产品。

三、代理权限

1、甲方授权乙方为区域的独家代理商,全面负责该地区的销售、经销商管理和售后服务。

3、乙方严禁跨区域窜货,对有跨区域窜货行为的乙方,甲方将取消其代理资格,本合同将自动终止。

4、对于乙方代理的销售区域,乙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订销售政策,原则上甲方不予干涉,但乙方对于自己以及下属经销商的经销行为负无限连带责任;除甲方另行书面授权或者书面确认外,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或者以其他形式代表甲方从事经营活动或者其他行为。

四、代理期限

1、本合同的代理期限为年,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提前终止或续期。

2、乙方要求对本合同续期的,应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1个月向甲方提出。

甲方同意的,与乙方签订续期合同。

3、甲、乙双方约定,在本合同期限届满时,乙方满足以下条件可以续约:

(1)较好地履行了本合同的义务,没有发生过重大违约行为;

(2)已经向甲方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项;

五、最低代理销售额

1、乙方承诺每年向甲方的订货量为.

2、完成全年100%订货量,返点2%,超额完成部分,返点3%.返点以同等金额代理产品的形式支付。

如果连续3年不能完成销售指标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六、推销、宣传与广告

1、乙方是市场的全权代理,应收集信息,争取客户,尽力促进产品的销售。

2、乙方有义务通过广告活动,宣传代理产品(服务)

3、乙方应当执行有关法规对广告活动的要求,并遵守甲方对广告活动的有关要求,不得违反规定发布广告。

4、乙方可自行策划并实施针对代理区域市场特点的广告宣传或促销推广活动,但必须获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并在甲方指导下进行。

6、为了保护所有经销商的利益,乙方不能在互联网上发布低于甲方在互联网上发布的相应产品价格的信息。

违反此项规定的,甲方有权终止本代理合同,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七、货款与物流

乙方需货时,应向甲方发出书面订单,一般应在每月15日以前向甲方下达下一月度订单,并在提货前全额支付货款。

(1)甲方收到乙方全额货款后交付货物。

(2)甲方可代乙方发货,乙方承担铁路货运或汽运费,航空货运费等,发货方式由乙方确定。

八、监督、培训及售后服务

1、甲方应当在不影响乙方正常营业的前提下,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辅导、检查、监督和考核。

乙方应当遵循甲方或其委派的督导员在经营过程中的建议和指导。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持续地对乙方提供开展经营所必需的营销、服务或技术上的指导,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3、甲方为乙方提供的产品质保期为壹年,质保期内发生的质量售后问题,配件由甲方提供(滤芯除外)

九、知识产权

1、甲方许可乙方在经销本代理合同产品过程中使用甲方享有的、已应用于相应代理产品上的专利权、商标权,但乙方不得擅自将前述权利应用于非经销代理产品行为之外或者授权第三方使用。

2、乙方应经常视察市场,如发现第三方侵犯甲方的知识产权或有损于甲方利益的任何非法行为,乙方应据实向甲方报告。

乙方应尽最大努力并按照甲方的指示,帮助甲方使其不受这类行为的侵害,甲方将承担正常代理活动以外的此类维权费用。

3、所有产品设计和说明均属甲方所有,乙方应在协议终止时归还给甲方。

十、合同转让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当独立自主地经营代理业务,禁止以承包、租赁、合作、委托或其他任何方式将代理销售业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经营管理。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本合同。

(1)乙方要求转让本合同时,应当将转让的理由及转让条件、受让人按照本合同规定制作的信息披露文件等情况报告甲方,由甲方作出是否同意转让的决定。

(2)乙方转让本合同时,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乙方转让本合同,受让人应当与甲方重新签订代理销售合同。

一、合同变更

1、为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甲方有权对本合同进行适当变更,但变更必须是善意与合理的,且不得与主合同及合同附件中的附属协议的内容相抵触。

2、甲方应当将合同变更的原因、可行性及有关事项,在规定的变更时间前15天通知乙方。

3、在本合同期满续订合同时,甲方有权以新制定的销售代理合同代替本合同。

对本合同的修订应基于合理和善意的准则,且新制定的销售代理合同文本应当适用于全部的代理销售商。

十二、合同终止

1、除本合同已约定情形外,本合同因下列情况而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一方宣告破产或宣告解散;

(8)法院、政府等行政行为要求代理商终止营业;

2、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7日内返还甲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文件及其副本或其他任何复制品。

十三、合同解除

1、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达甲方时生效:

(1)在本合同签订时不具备或本合同有效期内丧失相关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导致第三方向乙方主张相关权利的;

(2)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大量投诉并被国家主要媒体曝光,品牌形象和价值及企业商誉受到严重损害的。

2、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达乙方时生效:

(1)因管理和服务问题引起大量投诉或被主要媒体曝光批评,严重损害甲方经营体系的商誉;

(3)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擅自全部或部分转让本合同;

(4)故意向第三人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的;

(5)故意向甲方报告错误的或误导性的信息;

(6)违反竞业禁止的规定参与竞争的;

(7)连续3年未能完成销售指标的;

(8)受到甲方3次以上处罚,屡教不改的。

十四、争议的处理

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依照其仲裁规则仲裁解决,仲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胜诉方参与仲裁或者诉讼活动所开支或者需要开支的律师费(风险代理律师费不超过胜诉标的的30%)差旅费以及其他仲裁开支,由败诉方承担。

十五、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7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

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

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

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

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十六、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

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十七、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

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八、产品价格

宅博士净水器全国统一价格表的报价不含税金、不含运费、不含安装费,如乙方要求

甲方提供发票,需要加收税金。

十九、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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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北京市三方房屋租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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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房屋信息

房屋地址: 市 路 小区 号楼 号房屋( 室 厅 卫)。

房产证号: 。

二、租期

共计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与押金

1.租金标准:每月人民币(大写) (¥ 元)。

租金以 季度 为周期结算,每个周期开始前支付下个周期的租金。

2.押金:人民币(大写) (¥ 元)。租期开始前支付;租赁解除或终止后三日内,甲方扣除乙方应付款项后退还给乙方。

3.甲方指定收款账号: 。

开户行: 。

户名: 。

4.发票:如乙方要求甲方出具租赁发票,则相应税费由乙方承担。

四、其它费用

1.租赁期间,甲方负责下列费用:物业费、取暖费。

2.其它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以及其它因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五、提前解约责任

任何一方提前30日,可通知对方解除租赁合同。此时解约方应另外向对方支付相当于1个月租金的违约金,但不承担其它违约责任。承租方多支付的租金及押金应相应退还。

六、甲方提供的房屋配套设施

名称数量规格等信息

电视机

冰箱

空调

沙发

其它按房屋现状提供。

七、附则

1.本协议一式二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3.补充约定: 。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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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北京市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89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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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资质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安全生产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 JZ安许可证字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元。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的含义相同。

七、承包方向发包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八、发包方向承包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发 包 方:________________(公章) 承 包 方:_________________(公章)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 户 银 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 户 银 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政 编 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政 编 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方、承包方关于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方、承包方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6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2.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2.1.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2.适用标准、规范

本合同文件适用《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园林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DG/TJ08-701-20__)、《园林绿化养护技术等级标准》(DG/TJ08-702-20__)。

若上述标准、规范有调整或修订,适用最新版本。

若双方认为,合同文件还需适用其它的国家标准、规范,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方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方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方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方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方认可后执行。发包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分担,由发包方承包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3.图纸

3.1.发包方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方提供图纸。承包方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发包方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方承担,承包方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3.2.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方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方。

3.3.承包方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发包方及相关部门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工程监理和发包方代表

4.1.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方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

4.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方、承包方在专用条款内写明。总监理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方在专用条款内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方批准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征得发包方批准。

4.3.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方同意外,总监理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方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4.4.发包方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方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方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

5.发包方代表的委派和指令

5.1.发包方代表由发包方、承包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5.2.发包方代表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除发包方代表外,发包方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方发出任何指令。

5.3.发包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发包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须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方对发包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

承包方认为发包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发包方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发包方代表在收到承包方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紧急情况下,发包方代表要求承包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方虽有异议,但发包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方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5.4.发包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发包方代表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方应赔偿承包方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5.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确有必要时,发包方亦可更换发包方代表。如需更换发包方代表,发包方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6.项目经理

6.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2.承包方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发包方代表,发包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6.3.项目经理按发包方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发包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发包方代表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发包方代表提交报告。责任在发包方或第三方,由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方,由承包方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6.4.承包方如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并征得发包方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6.5.发包方可以与承包方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7.发包方工作

7.1.发包方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拆迁、清除施工场地的障碍物,使施工场地具备全面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承包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夜间施工(如有时)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方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方,进行现场交验;

(7)协调承包方与工地其它施工单位的关系。

(8)组织承包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9)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

(10)发包方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7.2.发包方可以将7.1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方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7.3.发包方未能履行7.1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方造成损失的,发包方赔偿承包方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8.承包方工作

8.1.承包方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发包方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发包方代表确认后使用,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2)向发包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承包工程范围内的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工程范围内的安全保卫;

(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方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方之前,承包方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以及绿化苗木的养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由承包方负责修复,并承担相应费用。但若工程完工、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发包方拒绝验收或拒绝移交,相应责任和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发包方要求承包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或者要求采取特殊养护措施的苗木种植工程,发包方承担相应费用,具体要求、技术措施和相应费用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7)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承包方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8.2.承包方未能履行8.1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方损失的,承包方赔偿发包方有关损失。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9.进度计划

9.1.承包方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发包方。发包方代表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9.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方应按照发包方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9.3.承包方必须按发包方代表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发包方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方应按发包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发包方代表确认后执行。因承包方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方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0.开工及延期开工

10.1.承包方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发包方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发包方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方。发包方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发包方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方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顺延。

10.2.因发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发包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推迟开工日期。发包方赔偿承包方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1.暂停施工

11.1.发包方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方应当按发包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方实施发包方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发包方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发包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方可自行复工。

11.2.因发包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方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2.工期延误

12.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发包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方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方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发包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因发包方或当地政府职能部门(非因承包方的过失或在本合同内另外说明的除外)通知缓期执行、停工或间断施工;

(8)由发包方雇用但非执行本合同工作的其他施工单位的阻碍;

(9)按本合同第16条对任何已掩盖的工程执行挖开检查或对任何工作或物料执行试验(包括查验后的修补),除非该等查验显示有关工作或物料不符本合同要求;

(10)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发包方代表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2.2.承包方在12.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发包方代表提出报告。发包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2.3.合同订立后,若根据承包方施工计划,绿化种植工程本可于种植季节内施工,因发包方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暂停施工或工期延误,使得绿化种植工程延误至非种植季节施工,发包方应承担增加的施工措施费。措施费额度由双方另行商定。

13.工程竣工

13.1.承包方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方代表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3.2.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13.3.施工中发包方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方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方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四、质量与检验

14.工程质量

14.1.本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园林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定的要求。因承包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对本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有其他要求,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14.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由上海市园林绿化安全质量监督机构或双方选定的其他机构裁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4.3.本园林绿化工程种植施工过程中,若承包方认为本工程场地现有的土壤达不到绿化种植要求,可提议发包方对土壤进行改良。若发包方同意承包方进行土壤改良,相应增加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若发包方拒绝土壤改良建议,承包方可提议发包方安排具有专业检测资质的机构对土壤质量进行检测。检测的土壤符合上海市种植土壤的质量要求,检测费用由承包方承担。检测的土壤不符要求,检测费用由发包方承担;同时须进行土壤改良,土壤改良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若发包方拒绝安排土壤检测,或者在土壤检测质量不符要求时拒绝支付土壤改良费用,则承包方不承担绿化种植的质量责任。

15.检查和返工

15.1.承包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发包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发包方代表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5.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发包方代表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方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方应按发包方代表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承包方种植的绿化苗木,其规格、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或设计要求时,须在种植季节以符合要求的苗木替代。其费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5.3.发包方代表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5.4.因发包方代表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方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方承担。

16.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6.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方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发包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方在发包方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6.2.发包方代表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发包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方可自行组织验收,发包方代表应承认验收记录。

16.3.经发包方代表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发包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发包方代表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7.重新检验

无论发包方代表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方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方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8.工程试车

18.1.对于本园林绿化工程,若包含有机电设备、喷灌、庭园灯光等安装项目,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方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8.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代表。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方准备试车记录,发包方根据承包方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发包方代表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8.3.发包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发包方代表未能按时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8.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方的要求,承包方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8.5.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方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方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方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方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方采购的,由承包方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方采购的,发包方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3)由于承包方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方按发包方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方承担。

(5)发包方代表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发包方代表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方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五、安全及文明施工

19.安全施工与检查

19.1.承包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19.2.发包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方不得要求承包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9.3.上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上海市范围内提倡和鼓励文明标化工地的建设,发包方需落实文明标化工地措施费用,所采取的措施及相应费用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方应做到措施经费专款专用。

20.安全防护

20.1.承包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发包方代表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发包方代表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20.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方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代表,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发包方代表认可后实施,由发包方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21.事故处理

21.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1.2.发包方、承包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2.合同价款及调整

22.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方、承包方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方、承包方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2.2.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合同价款计价的方式可采用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或双方约定的其他计价方式。

(1)采用固定总价计价方式的,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作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采用固定单价计价方式的,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在约定风险范围内,单价不作调整。在约定风险范围外实际数量变化超过该项目工程量清单内数量10%以上,且该项目数量变化的金额超过合同金额0.01%时,单价可作调整。

(3)其他计价方式。

22.3.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价格调整因素和调整方法由双方约定。

23.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方向承包方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方不按约定预付,承包方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方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方可在发出通知后的第8天停止施工,发包方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方支付应付款的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4.工程量的确认

24.1.承包方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发包方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发包方接到报告后14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方,承包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方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4.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报告后14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15天起,承包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发包方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方,致使承包方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4.3.对承包方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方不予计量。

24.4.对于24.1、24.2条规定的时限,若双方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认为需要另行协商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5.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5.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方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5.2.本通用条款第22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0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5.3.发包方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方可向发包方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方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方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25.4.发包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方可停止施工,由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和苗木供应

26.发包方供应材料、设备和苗木

26.1.实行发包方供应材料、设备和苗木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方供应材料、设备和苗木的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一览表包括发包方供应材料设备和苗木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26.2.发包方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和苗木,并向承包方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方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由承包方派人与发包方共同清点。

26.3.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和苗木,承包方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方妥善保管,发包方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方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方负责赔偿。

发包方未通知承包方清点,承包方不负责材料、设备、苗木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方负责。

26.4.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和苗木与一览表不符时,发包方承担有关责任。发包方应承担责任的具体内容,双方根据下列情况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1)材料、设备和苗木的单价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方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和苗木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承包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方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

(3)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和苗木的规格、型号与一览表不符,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可代为调剂串换,由发包方承担相应费用;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方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方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方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货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发包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承包方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

26.5.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和苗木使用前,由承包方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26.6.发包方供应材料、设备和苗木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7.承包方采购材料、设备和苗木

承包方负责采购材料、设备和苗木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和苗木的质量负责。承包方在材料、设备和苗木到货前24小时通知发包方代表清点。

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和苗木与设计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方应按发包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和苗木在使用前,承包方应按发包方代表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发包方发现承包方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和苗木时,应要求承包方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方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承包方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发包方代表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八、工程变更

28.工程设计变更

28.1.施工中发包方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方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方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方按照发包方代表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按实结算,所造成的承包方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8.2.施工中承包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方的直接损失,由承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承包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和苗木的换用,须经发包方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发包方同意采用承包方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方、承包方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29.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方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0.确定变更价款

30.1.承包方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发包方代表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除适用于本通用条款第22.2款、22.3款之外,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发包方代表确认后执行。

30.2.承包方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发包方代表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0.3.发包方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或者邀请承包方协商;发包方在14天内不确认也不予协商,经承包方催告后在14天内,仍不予确认或协商的,视为承包方递交的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按通用条款第36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0.4.发包方代表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30.5.因承包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1.竣工验收

31.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方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31.2.发包方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1.3.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31.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发包方代表应签发接收证书。承包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方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方修改后提请发包方验收的日期。

31.5.前款确定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本工程保修期和苗木养护期的起始之日。

31.6.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本工程的保修期及苗木的养护期亦从该日起计。

31.7.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通用条款31.1款至31.4款办理。

31.8.因特殊原因,发包方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31.9.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方不得使用。发包方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32.竣工结算

32.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方认可后28天内,承包方向发包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2.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可以直接进行审查,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查。除双方在专用条款中另行约定外,审查时限如下:

工程竣工结算报告金额审查时间

11500万元以下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审结资料之日起20天

22500万元至20__万元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审结资料之日起30天

332000万元至5000万元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审结资料之日起45天

445000万元以上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审结资料之日起60天

上述审查时限包含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审价时间。除双方在专用条款中另行约定外,发包方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对结算报告没有提出意见,则视同认可。

承包方如未在本合同约定时间内提供完整的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经发包方催告后14天内仍未提供或没有明确答复,发包方有权根据已有资料进行审查,责任由承包方自负。

32.1.竣工结算报告确认后28天内,发包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方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32.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方认可后28天内,承包方未能向发包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方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方应当交付;发包方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方承担保管责任。

32.3.发包方、承包方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6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3.质量保修和养护

33.1.质量保修

(1)承包方承担的园林小品建筑、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及除苗木种植之外的其他工程,应按法律、行政法规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方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2)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方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质量保修年限,质量保修的责任,质量保修金的支付办法。

(3)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3日内派人保修。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除双方在专用条款内另有约定外,应在4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4)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32.2.苗木养护

(1)苗木免费养护的期限:根据《上海市园林工程预算定额(20__)》规定的养护期限执行。若发包方提出超过规定期限的养护要求,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养护时间、养护措施和养护费用。发包方不支付延时养护期间的养护费用,承包方有权拒绝延时养护。

(2)绿化种植工程在养护期内应达到《园林绿化养护技术等级标准》(DG/TJ08-702-20__)的基本标准。

(3)养护期内发现苗木等植物材料死亡,应在种植季节按原设计品种、规格更换。

(4)养护期内,绿化苗木种植工地现场发生的养护工作所需的水电费用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由发包方承担。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4.违约

34.1.发包方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23条提到的发包方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本通用条款第25.4款提到的发包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本通用条款第32.3款提到的发包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方赔偿承包方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方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4.2.承包方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13.2款提到的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条款第14.1款提到的因承包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方造成的损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方赔偿发包方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承包方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和计算方法。

34.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5.索赔

35.1.本合同履行中,合同双方的一方对并非己方过失,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可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5.2.发包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方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方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方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方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方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发包方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发包方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发包方在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发包方在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方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方应当阶段性向发包方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发包方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35.3.承包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方造成经济损失,发包方可按35.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方提出索赔。

36.争议

36.1.发包方、承包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邀请第三方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选择向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的方式解决。

36.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37.工程分包

37.1.承包方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非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7.2.承包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37.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方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方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方造成其他损失,承包方承担连带责任。

37.4.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方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方未经承包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38.不可抗力

38.1.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方应立即通知发包方,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方应协助承包方采取措施。发包方代表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方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承包方应及时向发包方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方应每隔7天向发包方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28天内,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8.2.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方承担;

(2)发包方、承包方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方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方应发包方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8.3.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9.保险

39.1.工程开工前,发包方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39.2.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方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39.3.发包方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方办理,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39.4.承包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39.5.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方、承包方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39.6.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方、承包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0.担保

40.1.发包方、承包方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

(1)发包方向承包方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2)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40.2.合同双方的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向对方索赔,而对方无法部分或全部履行赔偿责任的,可要求为对方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40.3.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方、承包方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41.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41.1.发包方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承包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取得发包方认可,承包方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41.2.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2.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42.1.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方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发包方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方、承包方应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上述情况出现后隐瞒不报,责任方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2.2.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方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发包方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方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43.合同解除

43.1.发包方、承包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43.2.发生本通用条款第25.4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28天或超过双方在专用条款中另行约定的时限,发包方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方有权解除合同。

43.3.发生本通用条款第37.2款禁止的情况,承包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

43.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方、承包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3.5.一方依据43.2、43.3、43.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通用条款第36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3.6.合同解除后,承包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和苗木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方应为承包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和苗木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3.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44.合同生效与终止

44.1.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44.2.除本通用条款第33条外,发包方承包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4.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方、承包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45.合同份数

45.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方、承包方分别保存一份。

45.2.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46.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对通用条款内容所作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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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北京市家具买卖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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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家具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第一条 家具名称(文本中所指家具包括生活家具和办公家具)

家具名称

商标

规格型号

材质

颜色

生产厂家

数量

单价

总价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

第二条 定做家具图纸提供办法及要求: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交货方式、时间及地点:()买方自提;()卖方送货,送货费用由承担。交货时间:_______;交货地点:_______。

第五条 验收及三包期限:对于家具的数量、结构、颜色等表面瑕疵,买方应在交货时当场提出异议;对于其他质量问题要求三包的,应按照《北京市家具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办理。

第六条 付款方式、地址、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定金:买方应在年月日前向卖方交付总价款______%的定金(此比例不得超过20%),卖方交货后,定金抵作价款。买方违约中途解除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卖方违约中途解除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 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

(一)一方迟延送货或提货的,应每日向对方支付迟延部分家具价款_____%的违约金;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卖方撤离展销会或市场的,由展销会或市场主办单位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主办单位承担责任之后,有权向卖方追偿。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调解解决或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诉解决;协商、调解、申诉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章):_____ 买方(章):_____ 主办单位(章):____

住所: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

共2页,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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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北京市工业品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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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卖方:(以下简称甲方)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二条:产品型号、规格特征、数量、交货期、金额。

第三条: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自出厂日期,质保期一年,因电机制造存在的质量缺陷由出卖人负责三包。

第四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无。

第五条: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提供随机资料(合格证、说明书)。

第六条:标的物的所有权自货物音乐会买方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支付全部价款的,标的物属于出卖人所有。

第七条:交(提)货方式、地点:兰州。

第八条:运输方式:汽运,运费同出卖人承担。 第九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全款到发货。

第十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除不可抗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中的产品用于国内,卖方不承担因电机用于国外而产生的任何费用。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及解决纠纷的方式,违约责任无,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增加份数签定时声明。空格不够可另加附页,所加附页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并签字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并双方代表签字盖章起生效,传真件有效。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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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北京市农作物种子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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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农作物种子的种类、品种、质量、数量、金额

二、种子生产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种子经营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种子检疫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主要栽培技术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交货时间、地点、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结算方式、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买卖批量种子,当事人(是)(否)取样封存,封存期限为_____________

七、违约责任

1.买方应当按照种子主要栽培技术要求种植,因买方过错或者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卖方不承担责任。

2.因种子质量问题造成损失或者可能造成损失的,买方应当及时通知卖方,并到有关部门申报,否则造成无法勘验损失程度或者造成损失扩大的,卖方不承担责任。

3.卖方保证提供合格种子,因种子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的,由卖方承担责任。

4.在发生争议时,卖方应当及时协助买方到有关部门解决。

八、争议解决方式

(1)协商解决;

(2)调解解决;

(3)由________________仲裁解决;

(4)诉讼解决。

九、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两联,双方各执一联。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卖方签字: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买方签字: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农业局 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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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北京市肉类供货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6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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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肉类供货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货物名称、数量、规格、价格、包装及供货批量

见每批货物发货单。货物发货单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应的标准,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履行期限:为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四、交货及运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货物验收

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卫生许可证、屠宰资质等证件及每批货物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等票据文件。乙方应对每批货物进行验收,对质量有异议的,由双方抽样封存后在______日内进行进一步检验,检验单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违约责任

1.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货款的,应每日按照迟延部分货款______%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______日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迟延方赔偿损失。

2.因乙方未提供必要的交货验收条件致使甲方无法按时交货的,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甲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质量要求或来自不具备合法资质的屠宰企业的,乙方有权拒收,并及时通知甲方;发生乙方拒收或者乙方提出质量异议的情况下,甲方应在______日内另行向乙方补足货物;质量问题严重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因不符合要求质量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若发生特殊情况,致使乙方不再需要甲方送货的,或甲方无足够货物提供给乙方的,均应提前______日告知对方,双方可解除合同;未及时通知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5.一方无正当理由中止履行或单方变更、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不可抗力: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九、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_____条款或_____协议申请_____。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方_____份,乙方____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签章):______________?买受人(签章):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农业局?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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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北京市艺术品委托拍卖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全文共 34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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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地址:拍卖方 (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地址:风险提示:

在委托合同中,应对委托事务的基本信息进行准确、详细约定,尤其是委托事务的具体要求,以确保受托人能够很好地完成委托事务,同时受托人必须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进行活动,如果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或委托人减少其相应的报酬。鉴于:

1、甲方系本合同约定拍卖品的所有人或受所有人全权委托而签署和履行本合同。

2、乙方系具有合法拍卖资质和拍卖经验的拍卖企业,愿意接受委托进行拍卖。

3、本协议构成甲乙双方之间委托拍卖合同关系。为此,甲乙双方依照《拍卖法》《民法典》等的规定,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市________区达成协议如下:

一、委托关系

1、乙方系接受甲方委托按照乙方的拍卖程序对外公开拍卖,但乙方对拍卖成交不承担保证责任,也不对竞买人的支付能力承担担保责任。

2、甲方知晓并认可乙方的拍卖程序,并愿意按照乙方的拍卖程序进行拍卖和拍卖交割,由其对拍卖交易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风险提示:

委托合同中要明确约定委托事务,应对期限进行明确约定。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若委托合同是有偿的,因受托人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但是,因委托人自己指示不当或其他过错致使受托人遭受不应有损失的,该损失由委托人自行承担;若委托合同是无偿的,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二、拍卖品

1、甲方委托乙方拍卖的标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保证其对拍卖标的拥有完全所有权及处分权或者得到了所有权人的完全授权。

3、甲方就拍卖品的合法性向乙方承诺:

(1)拍卖品来源合法,非盗抢等赃物、非走私物等其他非法物品。

(2)拍卖品不存在权属争议,也未设定抵押或质押或留置等负担。

(3)拍卖品不存在侵犯他人版权、肖像权等合法权利的情形。

4、甲方承诺:根据乙方的要求提供拍卖标的的有关证明和资料,说明知道或应当知道的拍卖标的瑕疵;如参与竞买人对拍卖品提出疑问或异议,甲方应及时予以说明或澄清;甲方对于前述提供的证明、资料及相关说明、澄清等,均保证其真实性,不得弄虚作假。

三、拍卖安排

1、拍卖前的评估、鉴定:

(1)乙方认为根据拍卖需要应在拍卖前对拍卖品进行价值评估的,由甲方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且具备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甲方承担。

(2)乙方认为根据拍卖需要应在拍卖前对拍卖标的进行鉴定的,由甲方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且具备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费用由甲方承担。

(3)如果经过上述鉴定,其鉴定结论与甲方对拍卖品的陈述不相符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变更相关陈述。

(4)竞买人拍得拍卖品后,如委托评估或鉴定机构进行价值评估或相应鉴定,或者其评估、鉴定结论与甲方在拍卖前进行的评估或鉴定结论不符,由甲方与竞买人协商或按照法律规定处理,乙方与此无关。

2、拍卖前的准备工作:

(1)乙方在拍卖日的________个工作日以前,通过其合作报纸、网络等媒体发布包含拍卖品的拍卖会公告。

(2)在拍卖日的________个工作日以前,将组织拍卖品的展示,甲方应将拍卖品送交至乙方指定展示场所;在交付时,甲乙双方将采取措施对拍卖品予以签字确认。在展示期间,乙方将采取适当安全保护措施以保障拍卖品的安全无损。

(3)在乙方对拍卖品展示时,甲方应提供经其盖章确认的拍卖说明书、相应证件复印件、承诺书等;必要时,甲方应委托一名人员赴现场负责解答相关咨询、询问。乙方不在展示期间对拍卖品的状况进行甲方提供的书面资料以外的解释、说明、承诺。

3、拍卖期限、地点:

(1)双方确认:拍卖品将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拍卖会中拍卖,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2)双方确认:拍卖地点在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

4、拍卖价格:

(1)保留价:拍卖品的保留价由甲方在拍卖前确定,乙方可对保留价的确定提供专业性意见。保留价一经确定,任何一方不得单方更改。

(2)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保留价时,乙方不得确认成交。

(3)甲方要求不要求乙方对保留价保密。

5、拍卖品的产权转移:

(1)拍卖成交后,由乙方与买受方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该确认书一式________份并提交甲方一份。

(2)拍卖成交后,由甲方自行向买受人收取拍卖价款;甲方按合同约定与乙方结清拍卖佣金等拍卖费用后___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将买受人事先向乙方交付的竞拍保证金转交甲方,并冲抵相应拍卖价款。甲方亦可委托乙方向买受人代为收取拍卖价款。

(3)拍卖成交后,由________方将拍卖品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付买受人,交付地点为________或者按照拍卖前明示的拍卖品交付时间、地点执行,具体交付条件按照甲方拍卖前提交和公示的交易条件执行。

(4)拍卖品在上述交付时间、地点产权和风险发生转移。风险提示:

合同中应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利于受委托人在权利范围内完全履行义务,顺利完成委托事项,如果在合同履行期间内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也有清楚的尺度衡量自己行为得失,便于争议的解决。

6、特别承诺:

(1)甲方承诺:自己不参与竞买,也不委托他人代为参与竞买拍卖品。

(2)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拍卖品的保留价,乙方也不得低于保留价拍卖。

(3)乙方不得转委托而将拍卖品委托其他人进行拍卖。

7、拍卖的佣金与费用:

(1)拍卖成交后,甲方应在拍卖举行之日起________个日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成交价________%的佣金。乙方亦可直接从买受人交纳的拍卖保证金中直接抵扣拍卖佣金。

(2)如经拍卖但未能成交,甲方应在拍卖举行之日起________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拍卖费用________元。

8、拍卖品的撤回与撤除:

(1)甲方在拍卖开始前可以取消对拍卖品的拍卖委托并撤回拍卖品,但仍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未成交拍卖费用。

(2)乙方有确切证据证明拍卖标的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撤销对拍卖品的拍卖,并不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① 拍卖品的来源不合法或与甲方承诺不符。

② 拍卖品权属存在争议或权属状况与甲方声明不一致的。

③ 拍卖品非真品或存在甲方未声明的重大瑕疵的。

9、终止委托:

(1)本合同因下列情形之一,终止委托且本合同终止,但如有违约责任或未结清事项,则应在合同终止前承担违约责任或结清相关事项。

① 流拍。

② 拍卖成交。

③ 甲方撤销委托、撤回拍卖品。

④ 因本合同被依法或依约解除。

(2)因流拍致使拍卖标的未能售出的,本合同终止;如甲乙双方愿意再次拍卖,则另行续签合同。

(3)本合同终止后,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________个工作日内领回拍卖品,超过期限未领回的,视为放弃物且由乙方自行处置。

四、其他事项:

1、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违反本协议条约内容,即为违约,且应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保管不善造成拍卖标的毁损、灭失的,应参照拍卖品保留价予以赔偿。

(3)乙方无故撤除拍卖品的,应支付拍卖品保留价_______%的违约金。

(4)任何一方迟延履行付款义务,则每延迟____日应向另一方支付逾期款项______%的违约金。

(5)甲方隐瞒拍卖品的瑕疵或拍卖品的权属瑕疵,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6)甲方参与竞买或委托他人代为竞买自己委托的拍卖品的,乙方有权制止甲方的相应行为或向有关行政机关举报,并解除合同;甲方对乙方由此受到的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7)乙方逾期未对拍卖标的进行拍卖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拍卖标的。

2、争议解决: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任何一方可向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4、本合同双方的联络方式如下,任何一方改变其联络方式,均须书面提前通知另一方,否则送达至原授权代表或以原联络方式送达即视为有效送达:

(1)甲方指定联系人:手机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地址________。

(2)乙方指定联系人:手机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地址________。甲方(签章):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约地点:乙方(签章):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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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北京市商品购销合同商超进货类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6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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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商品购销合同(商超进货类)

甲方(供应商):_________

乙方(零售商):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商品进货购销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本合同可适用于乙方总部及其在北京行政区划范围内开设的连锁门店或关联公司(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连锁门店或关联公司就签订及履行本合同的授权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体包括:

一、订购商品

1、商品的种类、品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厂名及厂址、等级、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及单价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一《购销商品清单》。

2、甲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自身主体资格的证明,同时提交有关商品生产、代理、批发、进口及专项经营等许可或证明文件。

3、上述商品价格已经双方确认,如因原材料价格、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关系等变化导致合同期内商品价格变化,要求价格变动一方应当提前书面通知对方,经对方书面确认后方可调价。价格变动自双方确认的调价日期起生效,适用于该日期后的新订单。

4、乙方对本合同中所列商品特别指定原料或样式等专门条件时,需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交指示说明书或样式说明书。

5、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装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与厂址、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他说明等。商品应当使用正规条形码,以便于pos机识别;无条形码的商品应当在附件一中说明,同时向乙方购买内部条形码贴于商品外包装上。

6、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商品的质量符合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提供有关商品质量说明的,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代理人

1、本合同代理人在其主管或被授权的业务环节中所签署的各种文件、单据,作为双方签订、履行合同的有效凭证。

2、双方如变更或撤换代理人,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前_________日通知对方,委派和撤换代理人的通知书作为本合同附件二。

三、订货

1、乙方向甲方订货,应当提前_________小时发出订单,双方约定的订单形式为:

(1)乙方电子商务平台

(2)电子邮件

(3)传真

(4)订货合同

(5)其他

2、订单应当明确商品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规格、计量单位、品牌、质量、产地、正规条形码、数量、单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具体内容。

3、甲方收到订单后如不能接受,应当在_________小时内予以明确答复,答复形式同订单形式一致;不予答复的,视为接受订单。如答复中对订单实质内容有修改的,乙方应当在_________小时内表示是否接受,乙方表示不接受则视为订单无效;乙方不予答复的,视为接受修改的订单。

4、订单及订单答复以电子网络为传输载体的,应当发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网址或电子邮箱;以传真、订货合同等书面文字为载体的,应当加盖订货单位公章或代理人签字,方为有效。

四、交货及验收

1、甲方应当将订单列明的商品,按照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交付到乙方指定地点。

2、商品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给乙方,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也自交付时起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当妥善安排工作人员在到货后及时按照订单对商品的种类、规格、产地、数量、包装等进行初步验收,并出具收货凭证;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如乙方无法在到货后的_________小时内验收完毕的,应当向甲方出具收货待验收凭证,同时告知验收完毕的具体时间。

4、乙方对于已经验收的商品发现存在内在质量问题,应当在质量保证期内提出,无质量保证期的在收货后24个月内提出,否则视为商品质量符合约定。甲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提供商品不符合约定的,不受前述提出异议时间的限制。对于存在质量问题的商品,甲方应当予以退换货。质量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应当在收到异议后的10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视为认可。

五、商品促销

1、乙方可以根据企业经营战略制定商品促销计划,以加速商品的周转和销售。

2、甲方可以根据自身产品状况,有选择地参加促销活动,同时向乙方支付促销服务费用或者以折扣等方式给予商品价格优惠。

3、双方应当就具体促销方式、促销期间、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内容、甲方支付的服务费用、商品折扣及支付办法等具体事宜,另行签订《促销服务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三。

六、商品退换

1、双方在确定商品价格时,应当对商品退换、损耗问题予以充分考虑。甲方选择的退换货类型为:

(1)不接受退换货

(2)有条件的退换货

(3)在商品总价值_________%损耗范围内可接受退换货

2、在选择"有条件的退换货"的前提下,为了保持乙方合理库存,且有利于商品周转,双方同意:

在第_________种条件时甲方同意更换商品:

(1)残、次品

(2)滞销、过季商品

(3)其他:_________

在第_________种条件时,甲方接受乙方退货:

(1)残、次品

(2)滞销、过季商品

(3)其他:_________

对于存在保质期、有效期的商品,乙方应当在保质期、有效期尚存1/3以上的期限内提出退换货。

3、乙方退换货应当向甲方发出书面退换货通知,甲方应当于收到后_________日内对所退换商品进行核实并书面确认,日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逾期不答复或书面确认后未在_________日内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的,甲方同意乙方按照(a、降价处理b、退货,乙方承担运费c、自行销毁d、其他:_________)方式处置该商品,因此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七、对账与结算

1、双方确认的结算方式及结算周期为:

(1)预付

(2)现结_________日(空白处填写的日历天数为"现结间隔周期")

(3)月结_________日(本合同"月龄"的起始时间为:a、当月1日至末日b、当月_________日至次月_________日;空白处填写的日历天数为"月结间隔周期")

(4)滚动结算_________日(空白处填写的日历天数为"滚动结算周期")

(5)其他,具体定义为:_________。

2、如因商品种类不同,确定的对账日、结算方式或结算周期不同,可就具体商品的对账日、结算方式及结算周期另行制作附件或在附件一中列明。

3、采用第1款第(3)、(4)方式结算的,双方应当在本合同中明确对账日。按照商品的销售周期,甲乙双方确认的对账日为每月_________日。乙方应当在该日的工作时间内安排工作人员同甲方业务人员进行账务核对。对账时双方应当核对的原始单据包括:商品订单、甲方出具的送货/出库单、乙方出具的入库/验收单、退换货单据以及促销费用单据。根据对账结果,乙方出具《商品对账单》(附件四)经双方代理人签字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乙方逾期不予对账的,甲方可依据上述对账单据出具《商品对账单》,交乙方确认;乙方收到后3日内既不确认又不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商品对账单》的内容。

4、乙方应当尽力建立顺利、便捷、无障碍的结算机制。结算期满后,甲方可在约定的结算周期届满后持《商品对账单》及相应数额的增值税发票要求乙方足额支付货款。

5、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为:

(1)现金

(2)转账支票

(3)电汇

(4)_________

八、知识产权的保护

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商品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的瑕疵。如因甲方或其供应商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他权益产生争议,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时,甲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因此发生的各种费用。

九、反对商业贿赂

甲乙双方应当坚持诚实信用、公平交易的商业原则,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和教育,对任何商业贿赂和其他不正当交易行为均应共同予以抵制,同时有义务向对方提供相应的信息和证据。

十、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当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未按照已经确认的订单内容发货,应当负责更换或补足;造成交货延迟的,每延迟1日应当支付延迟交货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_________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取消该批次订单;累计_________次迟延交货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的,每延迟1日,应当按日支付应当结算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30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由于甲方提供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退货或者乙方受到有关政府部门查处,甲方应当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给乙方商誉造成严重损害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5、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的商品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退货或者甲方受到有关政府部门查处,乙方应当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给甲方商誉造成严重损害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十一、合同的中止和解除

1、任何一方非因对方违约提出解除本合同,均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合同自双方协商确定的日期解除。

2、任何应当先履行本合同义务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本合同的履行: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一方依照上述约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_________日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3、任何一方出现如下情形时,另一方有权无需预先告知即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合同,合同自通知送达之日解除。

(1)存在本合同第十条第2、3、4、5款约定的严重违约行为时;

(2)受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停业处分,或其他丧失合法经营身份或资格的情况发生时;

(3)申请破产、进入清算程序;

(4)未经他方同意,把本合同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的;

(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被取消时。

(6)有证据证明对方存在商业贿赂问题,经书面提示后,再次出现类似问题的。

4、合同解除后的结算

(1)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仍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方式进行对账与结算。

(2)除购销商品的货款外,对于乙方已经收取的整个合同期内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应当按照合同实际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返还。乙方可留存该结算期内结算数额10%的货款作为商品质量保证金,自合同解除之日起三个月内如甲方产品不存在质量问题,保证金则应当退还甲方,如存在质量问题,保证金用以抵扣乙方受到的损失。

十二、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

2、合同期满前1个月,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应重新签订新的合同;如未签订新的合同,乙方仍然下达订单且甲方接受的,视为原合同自动顺延1年。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四、其他

1、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在通知方通过邮局以挂号信、特快专递等形式寄达本合同约定地址或被通知方工作人员签收后,视为送达。

2、本合同附件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按照双方约定的解释顺序进行解释。

3、本合同的变更和补充,双方应当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5、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签约代表(签字):_________ 签约代表(签字):_________

电话/传真:_________ 电话/传真: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

开户银行/账号:_________ 开户银行/账号: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一、适用范围

本合同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商业零售性质的超市、大型超市、仓储式会员店及便利店与供应商之间就商品进货购销事宜确立的合同关系。

二、词语定义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中下列词语应当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商品购销:是指供应商与零售商之间建立商品买卖关系,零售商向供应商采购商品并自行组织销售,按照所采购商品的数量和金额向供应商进行结算的商业模式。

2、零售商:是指直接面向终端消费者提供商品及相应服务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及自然人。

3、供应商:是指与零售商建立商品买卖关系,直接向零售商提供商品及相应服务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及自然人。

4、代理人:是指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权代表供应商或零售商处理订货、验收、入库、销售、退换货、结算等各个环节相关事宜的授权代表。

5、订货: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内,零售商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原则、流程和方式,向供应商订购约定商品的活动。

6、促销服务费用: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内,供应商因零售商提供各种形式的促销服务所应当支付的费用,包括零售商以提供销售通道、宣传服务等名义所收取的商品价款之外的全部费用及供应商给予的商品价格折扣。

7、对账:是指供应商与零售商之间就购销商品订货、入库、退货、库存、促销服务费等数量和金额进行核对的行为。

8、对账日:是指供应商按照本合同及订单约定向零售商提供商品后,零售商所指定的某一类商品供应商有规律的核对账目的日期。双方对账日应当约定在结算周期期限届满之7日前。

9、结算:是指零售商根据对账后确定的从供应商处购入商品的数量、金额、促销费用等,向供应商支付货款的行为。

10、结算方式:是指供应商与零售商协商确定的有规律的结账并支付货款的各种方式。

11、预付:是结算方式的一种,指零售商在供应商提供商品到货前,预付全部或部分货款的结算方式。

12、现结:是结算方式的一种,指零售商在供应商提供的商品到货验收后,立即安排全额货款支付的结算方式。

13、现结间隔周期:指零售商收到商品至全额支付货款的最长期限,此期限仅用于双方办理结算手续。

14、月结:是结算方式的一种,指零售商按照约定月龄期间从供应商购入商品的数量、金额,间隔一定周期后进行该月龄货款结算的方式。

15、月龄:是指供应商与零售商共同约定的按月结算中"月"的起止期限。

16、月结间隔周期:是指零售商开始从供应商处购入商品的时间满足合同约定的月龄后,至开始支付该月龄内购入商品货款之间的期限。

17、滚动结算:是结算方式的一种,指零售商按照一定期限内从供应商处购入商品的数量、金额不断滚动进行结算的方式。

18、滚动结算周期:是指零售商开始从供应商处购入商品至第一次办理结算的期限,以后的结算依此周期滚动计算。

三、合同文件及组成

1、合同文件应当能够相互解释,互为说明,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如下:

(1)本合同

(2)订购商品清单

(3)双方代理人授权或撤换文书

(4)促销服务协议

(5)订单及订单确认

(6)商品价格变动文件

(7)商品交付或验收、入库文件

(8)商品退换货文件

(9)商品对账文件

(10)商品样品及各种附随文件

(11)其他文件

2、合同履行过程中,供应商、零售商之间有关商品购销、质量、包装等变更事项及违约行为确认的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上述文件形式不限于双方文字协议、通知、信函、传真等,包括零售商通过销售库存微机网络管理系统打印的各种交易、对账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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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北京市三方房屋租赁通用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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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主方: 手机:

租赁方: 手机:

1、租赁时间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租赁期限_______年,租金每年__________元,租赁方每_______年交纳一次租金________租金需提前半个月交纳,租赁期限内,租赁方需按时交租,房主方不可以私自涨租,如有一方不履行算违约,违约方需做出相应赔偿。

2、租赁方需交水、电费押金_______元,转租或者不续租的情况下,租赁方交清所有水电费后,房主需退还水电费押金。

3、租赁方安全租住,不得搞违法经营,需安全防火,如租方引起火灾,租方负责赔偿水费、电费、卫生费、电视收视费等,租方自负。

4、保持清洁卫生,不得私自拉、安装电线,注意防盗安全,卫生间保持清洁卫生,不能乱丢垃圾到卫生间下水道,如租赁方把卫生间下水道堵塞,租赁方负责疏通。

5、租赁方要爱护财务,如搞坏门窗、锁、地板、天花板、水表、电表、玻璃窗等,租赁方负责赔偿。

6、如邻居无故生事,屋主需出面解决问题。

7、合同期内,租赁方可以转让房屋(房租由屋主收),转让或者合同到期后不续约的情况下,租赁方不可拆除装修布局,屋内全部物品归租方所有,可全带走。

8、租赁期满,如不再续租,需提前十天通知屋主。

9、租赁方履行本合同所有条款后,屋主不可以提前收回房屋或者转租给他人,如屋主违约应付租赁方违约金_________元,合同到期续租优先权归租赁方。

10、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产生法律效应,本合同一式两份。

屋主签字:

身份证号码:

租赁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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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北京市租房居间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6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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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版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甲方同意将自己的产权商铺出租给乙方,双方在法律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制定如下协议:

一、 房屋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于 街 号,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 租赁期限 双方商定房屋租期为__ 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 ____月_ 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 ____月_ ____日止。

三、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经营及犯罪活动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计达 天的,并赔偿违约金 元。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门市租金涨幅,由双方协商后作适当调整。

四、 租金及交纳方式

1、每年租金为人民币 ,大写: 万 仟元整。

2、承租方以现金形式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租金暂定为每年支付一次,并必须提前一个月时间,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至出租方。

3、 承租方必须按照约定时间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甲方将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的 %加收滞纳金。

五、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其经营情况也与出租方无关;租期结束或中途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六、 各项费用的缴纳

1、 物业管理费:乙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 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底数为_________度,电表底数为_______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4、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七、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承租方出卖房屋,须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乙方如因转让或其他原因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甲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事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八、 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 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负责赔偿违约金 元。

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视为违约,应支付违约金 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九、 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十、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出现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

一、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在法律的基础上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

二、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通用版合同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出租方(盖章): ____________ 承租方(盖章): 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 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 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日 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日 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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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北京市个人房屋租赁的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17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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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甲方):

证件号:

承租方(乙方):

证件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座落、面积、情况

1-1、 甲方将其合法拥有(或整租)的座落在上海市 区 路 弄 号 室 (以下简称该房屋)出租(分租)给乙方使用。该房屋土地用途为 用地, 建筑面积 平方米,房屋类型为__ ____,房屋状况为 ,产权证号码 。

二、租赁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房屋仅作为 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物业管理的规定。

2-2、在租赁期内,未事前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准许前,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使用用途。

三、租赁期限

3-1、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租赁期 年 月 日起至自 年 月 日止。为期 年。

3-2、租赁期满后,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壹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双方可在对租金、期限重新协商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4-1、该房屋租赁的月租金为 元整,(大写 万 仟 百 元整)。

4-2、租金按 月为一期支付,第一期租金及保证金应于 年 月 日前付清,以后乙方应于每期的 天前支付予甲方房租金。

4-3、乙方支付租金方式: 。

五、保证金

5-1、为确保房屋及所属设施之安全与完好及租赁期内相关费用之如期结算,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的保证金(押金)为 元整,(大写 万 仟 百 元整)。

5-2、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付清全额保证金。甲方在收到保证金后应予以书面签收。

5-3、租赁期满后,乙方点清,交还房屋及设施,并付清应付费用后,经甲方确认后应立即将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六、其它费用

6-1、乙方在租赁期内实际使用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通讯等费用应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按单如期缴纳,逾期不付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6-2、物业管理费由 支付。

七、甲方义务

7-1、甲方定期对房屋和设施进行维修,保养(提前10天通知乙方)其费用由甲方承担。并同意乙方对房屋进行简单装修及整改。

7-2、房屋及附属设施非乙方的过失或错误使用而受到损坏时,甲方有修缮的责任并承担相关的费用,若经乙方催告后,因不及时处理,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7-3、甲方应保证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楚,无共同人意见,无使用之纠纷。

八、乙方义务

8-1、乙方在租赁期内保证在该租赁房屋内的所有活动均能合乎中国的法律及该地点管理规定,不做任何违法之行为。否则视为违约,相关责任与甲方无关。

8-2、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其他各项费用,否则视为违约。

九、违约责任及处理

9-1、甲乙双方任何一单方如未按本合同的条款执行或未尽义务,导致中途终止合同,则视为违约,双方同意违约金为 元整。(大写 万 仟 佰 元整)若甲方违约,除退还给乙方保证金外,还须支付给乙方上述金额违约金;反之,若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扣取上述金额违约金。

9-2、凡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事情时双方如有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合同终止及解除条件

10-1、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单方面提前终止本合同,均构成违约。

10-2、租赁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下而致合同终止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A、 该房屋占用范围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

B、 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C、 该房屋因不可抗拒因素而遭毁损、灭失或被鉴定为危房的;

十一、其它条款

11-1、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11-2 甲方同意乙方在房屋沿街外立面做灯箱广告牌。

11-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

11-4、本合同共三页,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签字即生效。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电 话: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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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北京市商品代销合同[适用各方]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5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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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供应商):___________乙方(代销商):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甲乙双方就超市商品代销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标的及价格

一、供应的商品种类,品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厂名及厂址,等级,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及单价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一《代销商品确认单》。在合同期内,调整商品供应时,以双方确认的《代销商品确认单》为准;如遇价格调整,要求价格变动一方应当提前___________日通知对方,经对方确认后方可调价。

二、甲方应当按《代销商品确认单》提交相关商品生产,代理,批发,进口,专项经营等许可或证明文件以及相关质量检验证明。有专利,注册商标标识的,还应提供国家颁发的有关证明。

三、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提供向以下商场供货的同类商品(代销,同等合作条件下)的销售价格: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交货

双方约定的交货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甲方将订单列明的商品,按照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交付到双方约定地点,由__________承担运输费用。

第三条商品促销

一、乙方制定《促销服务协议》,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明示。

二、双方约定的促销目的,方式,时间,特定的销售位置,乙方所提供的务内容,费用支付办法,返利标准等具体事宜均在《促销服务协议》中列明。

三、乙方将在下列节日__________□_______元旦,__________□__________春节,__________□__________五一节,__________□__________国庆节,__________□__________中秋节,□__________店庆日和______进行商场整体促销活动,甲方同意参加上述活动。

乙方除上述日期外的促销活动,甲方可有选择地参加。

乙方同意甲方派驻促销员。该促销员属于甲方雇员,主要从事与甲方所供商品有关的销售服务工作,由甲方负责其薪资,培训等费用。该促销员在商场的行为规范服从乙方的统一管理。甲方应保证每月按时支付该促销员的薪资,如不能按时支付,将由乙方代为支付,甲方同意乙方代付后,可在甲方的货款中给予抵扣。若乙方因自身原因需要甲方促销员提供与其工作无关的劳务,乙方将向该促销员支付与乙方员工同等的劳务费。

第四条对帐

一、对帐方式为:

二、甲乙双方确认的对帐周期为:每月______次,对帐日期为每月___________日,对帐日__________天。

三、双方按照确认的书面对帐单按时进行对帐,如因乙方原因在规定的日期不能提供对帐单的,在甲方开具发票后,乙方应当依据销售清单和本合同先行给付无争议部分的货款。甲方如遇特殊情况未能在规定的时段对帐,可与乙方协商解决。

四、对帐日前___________天,甲方应当按照进货,销售,退货等清单载明的数量及数额向乙方提供《商品对帐单》,乙方持相关单据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无故不确认的,视为认可《商品对帐单》的内容。

第五条结算

乙方以下列方式结算货款:□__________现金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转帐

甲方开户行: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代销结算周期为:每月_________日支付上月实际销售的货款。

结算时,乙方应出示双方约定的销售清单。付款期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时间。

第六条退换货

一、考虑到商品的自然损耗和季节性差异,双方同意本合同项下商品退,换货率为_______%,或在《代销商品确认单》中就不同商品约定不同的退,换货率。

二、乙方退换货应当向甲方发出退换货书面通知,甲方应当于收到后__________天内对所退换商品进行核实并书面确认,__________天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逾期不答复或书面确认后未在天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的,乙方有权自行处置该商品,并在对账结算时予以扣除。

三、对于存在保质期,有效期的商品,乙方应当在保质期,有效期尚存__________的期限内提出退换货。

四、下列情形下,甲方有权拒绝退货:

(1)乙方因自身原因造成商品污染,毁损,变质或过期的;

(2)乙方以调整库存,经营场所改造,更换货架等事由的。

五、合同终止后,甲方应将乙方未售完的商品__________天内负责收回,逾期不收回,乙方有权自行处置该商品,处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甲方职责

一、甲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自身主体资格的证明。

二、甲方的质量保证

(1)甲方供应的商品质量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标准。

(2)甲方所提供商品的质量应当符合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执行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

(3)商品若以甲方在订货前所事先提供的样品或双方在订货前约定质量,品种及规格的,则必须与样品或约定的相符。

(4)甲方所提供的商品保质期一般不得少于商品明示保质期的__________。

(5)商品出现质量问题的,甲方应给予退货,因此而产生的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由乙方自身过错造成的除外。

(6)因商品的售后服务所产生的费用,乙方先行垫付的,经甲方确认后,可在甲方货款中直接抵扣或由甲方直接给付。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7)为保障消费者权益,贯彻国家食品,化妆品等安全方面的有关规定,乙方可对甲方提供的商品进行__________次的定期抽检,由此产生的检验费由甲方承担。乙方也可进行不定期抽检,抽检商品质量合格的,检验费由乙方承担,不合格的则由甲方承担,乙方应出具检验报告单。

(8)商品在销售过程中由政府专门机构依有关规定进行的质量检验,如检验部门收取费用的,抽检商品质量合格的,检验费由双方共担,不合格的则由甲方承担。

(9)由消费者投诉而送检的商品,检验后不合格的,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

(10)上述检验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乙方需提供政府专门检验机构合法收费凭证,并以凭证金额向甲方结算。

四、甲方对包装的承诺

(1)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装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与厂址,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它说明等,外包装上显示注册商标或专利号的,应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

(2)乙方根据卖场情况就商品提出特殊包装的,甲方可以:________。

(3)商品应当使用国家规定的标准条形码,并经由乙方设备验证可用。如需乙方代编条形码的,应在本合同后附加代编码服务条款,甲方承担相应费用。

五、甲方应保证所供商品在保质期内____________%合格率,如在实际销售中发生该批次商品部分质量不合格,乙方应及时对未销售的该批次商品实行_________________%退换货,同时甲方应对此负全部责任。

第八条乙方的职责

一、乙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自身主体资格的证明。

二、乙方应当及时安排工作人员在到货后按照订单对商品的种类,规格,产地,数量,包装等进行初步验收,并出具收货凭证;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对于特殊情况下无法在小时内验收完毕的,应当出具收货待验收凭证,同时告知验收完毕的具体时间。

三、自交付,验收后,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四、由于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甲方商品损失的(超出双方约定损耗部分),乙方应按实际损失给予赔偿。

五、乙方根据公平竞争原则制定《商品销售业绩考核办法》和《货架资源分配办法》,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明示。

六、乙方提供的服务

(1)为保障双方长期交易的便利,节约双方的交易成本,乙方对甲方提供电子商务服务为:_________甲方认可乙方的服务。

(2)甲方愿意接受乙方基于卖场标准化以及统一形象方面提供的服务,并按照乙方要求进行卖场标准化工作。

(3)甲方对乙方的服务有特别要求的,由甲乙双方另行约定。

(4)乙方的代销费用应在合同签订前明示给甲方,在双方取得一致后签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九条其他约定

一、商品损耗

单日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都认同,商品在到达乙方后的仓储,上架,销售过程中存在着一定比例的自然损耗(不含乙方的自身过错)及质量抽检的样品损失,甲方愿意与乙方共同承担一定比例的损耗,双方约定由甲方承担的本合同项下损耗为代销金额的__________%。

二、合理利用货架资源

甲乙双方均认为乙方货架资源有限,支持乙方对上架同类商品进行销售业绩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对上架商品进行合理调整,双方根据《商品销售业绩考核办法》及《货架资源分配办法》就本合同项下商品进行具体磋商达成一致为:________。

甲方对货架资源有特别要求的,由甲乙双方另行约定。

第十条反商业贿赂约定

甲乙双方均反对索贿,行贿及其它不正当交易行为。甲方承诺,不向乙方人员提供赠送礼品,现金,样品,餐饮等任何形式的利益。

若甲方被发现以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及其他不正当方式取悦乙方工作人员,以获取订单,更有利的价格,货架资源,或虚报送货量,或降低商品质量,或缩短付款期限时,乙方将立即停止与其的商业合作关系或订单,并向有关执法部门举报。

如有乙方工作人员要求甲方给付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甲方有义务向乙方书面检举,并提供相关证据。对甲方的检举,乙方应给予保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直至送交司法机关。甲方的检举信寄至__。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均应当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约定,一方违约的,应当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商品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的瑕疵。如甲方或其供应商因为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肖像权,商业秘密或其他民事权利而产生争议,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各种费用。

甲方承诺对所供商品的质量全面负责。如因甲方商品出现质量问题,造成他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害,第三方要求赔偿或发生诉讼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除负责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外,还应向乙方赔偿该问题商品该次销售总额的_________________%。

甲方逾期交货的,每延误一天,按逾期交货总额的_______%支付违约金。甲方拒不送货,中途断货或不能保证供货的,按本次订单商品总额的_______%支付违约金。甲方应达到______%的商品品种到货率,如达不到,按缺货品种计算,每缺少一个品种,乙方有权从甲方货款中扣_________元作为违约金。

乙方逾期验货的,每延误一天,按逾期收货总额的______%支付违约金。乙方拒不收货的,按本次订单商品总额的______%支付违约金。

甲方应当确保提供的各种证件和发票符合国家规定。如因甲方提供假证件,假发票等,使乙方受到牵连,被执法部门处罚或给第三人造成损害,甲方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有权直接解除合同。

甲方根据乙方要求专门定制的特殊包装或特供商品,乙方违约的,应当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但甲方应立即止损,并不得就故意扩大部分的损失要求赔偿。

乙方不按本合同规定对帐,结算并向甲方支付货款的,每拖延一天按应支付货款的_______%计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合同代销期限

本合同代销期自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期满前__________个月,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应重新签订新的合同;如未签订新的合同,乙方仍然下达订单且甲方接受的,视为按原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三条保密

一方对因超市商品代销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四条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合同,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十七条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本合同—式_____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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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北京市个人房屋租赁的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9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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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及国家、当地政府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就租赁房屋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保证向乙方出租的房屋系本人拥有完全所有权和使用权,乙方确保了解该房屋全貌,并以现状为准。

第二条 出租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室内附属设施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条 租金每月人民币_________元,租金每季度支付一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应先行向甲方支付一季度的租金合计_________元整;以后应在每季度到期的前10日内付清下季度的租金。租金以现金支付,甲方收取租金时向乙方出具收条。乙方还应向甲方交纳押金_________元,和首次租金一并交付,合同到期后乙方对房屋现状如无损毁,该押金全额退还给乙方,如有损毁,按实际损毁程度或按照损毁物品价值原价予以扣除,不足的,乙方予以补足。该押金无利息。

第四条 租赁期间,乙方因正常生活之需要的煤气费、水电费、暖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网络使用费、治安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且可以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 乙方逾期支付应支付租金,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交付租金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如拖欠租金达20天以上,甲方单方终止合同,有权收回房屋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如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条款不一致,则以补充规定为准。 第九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出租人) (承租人)

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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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北京市学校学生公寓床上用品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学生,全文共 24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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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本 床上用品买卖合同范本一 供货方(甲方):___________ 采购方(乙方):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供货方和采购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床上用品购买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床上用品基本情况 编号 内容 数量 单价 总价 1 2 3 5 6 合计:

二、价款 供货方出卖的货物总金额人民币整(大写)。最终金额以采购方实际购买数量为准。

三、交货 供货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按照合同中约定的货物数量送达采购方指定的地方交货。

四、验收 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后,采购方应对货物的数量进行清点,并应向供货方提供收货凭证。

五、付款结算 采购方验收____日内向供货方支付货款。

六、违约责任

1、擅自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向合同的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为伍仟元人民币整,并赔偿对方因合同被解除所受到的损失。

2、供货方逾期交货的,每日按照合同签署时的暂估总金额的`3%向采购方支付违约金。

3、采购方逾期付款的,每日按照合同签署时的暂估总金额的3%向供货方支付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八、其他事项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项,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对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 供货方(签章):_____________采购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床上用品买卖合同范本二 供货方(甲方):___________ 采购方(乙方):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供货方和采购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床上用品购买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床上用品基本情况 编号 内容 数量 单价 总价 1 被子 800 198 158400 2 褥子 4000 120 480000 3 床单 800 150 10 5 被罩 400 148 59200 6 枕套 4000 30 10

二、价款 供货方出卖的床上用品总金额:937600佰元人民币整)。最终金额以采购方实际购买数量为准。

三、交货 供货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按照合同中约定的货物数量送达采购方指定的地方交货。

四、验收 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后,采购方应对货物的数量进行清点,并应向供货方提供收货凭证。

五、付款结算 采购方验收____日内向供货方支付货款。

六、违约责任

1、擅自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向合同的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为伍仟元人民币整,并赔偿对方因合同被解除所受到的损失。

2、供货方逾期交货的,每日按照合同签署时的暂估总金额的3%向采购方支付违约金。

3、采购方逾期付款的,每日按照合同签署时的暂估总金额的3%向供货方支付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八、其他事项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项,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对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 供货方(签章):_____________采购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床上用品买卖合同范本三 甲方:

第四中学家长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县教育局和

第四中学家长委员会组建竞价、询价小组,严格按照采购程序,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通过竞价、询价采购,在规格符合要求、质量保证、售后服务承诺等基础上,采取低价原则确定供应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双方按照采购方案确定的事项及成效结果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 项目名称、数量、质量、单价及规格 ____县

第四中学床上用品(床套、床单、枕套3件为一套)。

1、数量:800套(具体按实有学生数)

2、质量:100%纯棉布料(密度:不低于40支,重量为

2.28斤套)

3、单价:110元套

4、规格:被套长

2.2米,宽

1.6米;床单长

2.1米,宽

1.3米;枕套长65公分,宽40公分。

5、颜色和图标:符合学校提供的样品。

第二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在交货时间内将

第一条中所列货物送甲方指定地点,交甲方验收。

2、供货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这前提供所有成品,请校方验收后,货物仍由乙方保管。

3、在交货期间,甲方有义务为乙方交货提供方便。

4、乙方必须做到保质保量。

第三条合同总额及付款方式

1、合同总金额;按实际发放套数计算;

2、付款方式:凭校方的收据与学校结算。

第四条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合同提供货物时间,应向甲方每日支付合同总价款1%的违约金。影响学校开学工作,甲方有权毁约。

第五条 合同未尽事宜 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以书面形式予以补充,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县

第四中学和教育局各留存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即产生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签章): 代表(签章): 电话: 电话: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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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北京市个人房屋租赁的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16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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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在合法、平等、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承诺共同遵守。

一、出租物业坐落地点及设施情况

1.甲方将其拥有的位于__________市_____区_____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租给乙方使用,用途为_____,房屋面积为_____平方米。

2.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情况见附件。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的验证依据。

二、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赁期限共_____个月,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租赁期内,甲乙双方未经协商一致均不得提前解约。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若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订立租赁合同。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租金为人民币_____元整/月(此价格不含相关税费),中介服务费_____元整,由_____负担并在签定本合同时支付给丙方,乙方应同时交纳首期租金_____元给甲方。

2.该房屋租金按_____支付,支付时间为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甲方实际收到为准。

3.乙方若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天,则乙方需按月租金的_____%支付滞纳金。拖欠租金超过_____个月,甲方有权收回此出租房,乙方须按实际居住日交纳租金并承担违约责任。

四、租赁条件

1、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该房屋的产权证或有权决定该房屋出租的相关证明。

2、甲方应保证该房屋的出租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保证自己有权决定此租赁事宜;签本合同后双方当事人应按国家规定进行备案。

3、乙方不得在该房屋内进行违反法律法规及政府对出租房屋用途有关规定的行为。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若擅自转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乙方承担对甲方及丙方的违约责任。

5、乙方承担租赁期内水费、电费、 等实际使用的费用,若有特殊约定则从其约定。

6、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或其内部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及时联络进行维修并负担所发生的费用。由于不可抗力及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承担有关维修的费用。

7、租赁期内乙方因使用需要对出租房屋或屋内设施进行装修或改动,须经甲方同意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甲方有权对装修或改动情况进行监督。合同期满时乙方不得移走自行添加的结构性设施

甲方也无须对以上设施进行补偿。

五、产权变更

1.如甲方依法定程序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继续有效。

2.甲方若出售该房屋,须提前______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关于押金

为保证乙方合理并善意地使用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乙方应在签定本合同并交纳首期租金时支付甲方_____元作为押金。待租赁期限届满,甲方验房后,乙方将该房屋钥匙交与甲方,同时甲方将此押金全部归还乙方。

七、合同的终止

1.租赁期限届满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终止。

2.乙方应在期满当日将房屋钥匙及正常使用状态下的附件中所列物品交给甲方。房屋留置的一切物品均视为放弃,甲方有权处置,乙方绝无异议。

3.若甲、乙双方中的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对方提出赔偿要求,丙方所收中介服务费不予退还。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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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北京市建材采购合同布艺类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采购,全文共 12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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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材采购合同(布艺类)

第一条 商品名称(请您认真确认您所报来的布艺名称、颜色及其他辅料后再签字。对以下加工条件,如有不明之处,务请当面问清,以免发生纠纷。) 单位:元/米/┌──┬──┬──┬────┬─────┬───┬──┬──┬──┬──┐│商品│ │ │成品规格│用料规格 │总用料│花色│ │ │ ││名称│产地│材质├────┼─────┼───┤ │单价│总价│备注││ │ │ │宽×高 │长度×幅数│数量 │标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件│ 数 量 │ 单价 │ 总 价│ 附 件│ 数 量 │ 单 价│ 总 价 │├──┼────┼───┼───┼─┬──┼────┼───┼─────┤│窗带│ │ │ │其│ │ │ │ │├──┼────┼───┼───┤ ├──┼────┼───┼─────┤│窗钩│ │ │ │ │ │ │ │ │├──┼────┼───┼───┤他├──┼────┼───┼─────┤│花边│ │ │ │ │ │ │ │ │├──┼────┼───┼───┼─┴──┴────┴───┴─────┤│加工│ │ │ │洗涤方法:□干洗 □水洗 □其他 ││ 费 │ │ │ │ │├──┼────┼───┼───┼───────────────────┤│安装│ │ │ │色差说明:□严重 □轻微 □无 ││ 费 │ │ │ │ │├──┼────┼───┼───┼───────────────────┤│轨道│ │ │ │缩水说明:□严重 □轻微 □无 │├──┴────┴───┴───┴───────────────────┤│合计人民币(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共2页,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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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解读新版《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1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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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新版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XX年1月1日,北京市工商局新修订并发布的《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正式启用。新合同与3013版合同有了较大改动其中在工程验收方面,新增加的“中期验收”环节;在工程款支付方式上,改变了原有分三次预订比例支付的方式,交由双方当事人分四次自行协商支付比例,赋予了消费者更大的自主权; 在工程变更方面,新版合同增加了工程变更导致损失的承担方式、工期变化的处理方法等内容,明确了工程变更时双方的权利义务等条款。

解读新版《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新合同更能规范家装市场

记者采访得知,新版《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出台后,天津市会很快推出新合同。业之峰装饰公司天津总经理王强表示:“天津市应该会推出新版装修合同。有两个原因:第一是家居装修行业不是很规范,需要企业多加改善,作为国家的法律、新规的出台对于我们企业摒弃一些不良行为很有利。所以推新 规对大公司来说肯定举双手赞成;第二从消费者角度看,新规增加中期验收环节,工程变更责任也更明确,很大程度上保证了消费者的权益。”

新合同让消费者装修更有保障

XX年版合同示范文本在原有的“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三个验收步骤中,新合同中增加了“中期验收”环节。新版合同通过分四次付款、每次付款时间与验收时间对应的方式,将此验收环节固定下来。

解读新版《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XX版合同付款方式是:第一次开工前三日支付60%工程款,第二次工程进度过半支付35%,第三次竣工验收合格支付5%。在新版合同中,当对预算、设计方案认可时, 签订合同当日第一次支付;水、电管线隐蔽工程验收通过3日内,第二次支付;中期工程验收通过3日内第三次支付;竣工验收通过3日内第四次支付。每次支付比 例根据协商而定。此外,双方可一致协商其他支付方式。新版合同打破原有的付款次数和比例,更强调消费者和家装公司协商结果,体现了合同的平等原则。

合同新增条款内容是:“甲方(消费者)对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提出减项时,如该项目已开工,甲方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工程增项时,甲方应当根据工程量 适当延长工期,并在工程变更协议中予以注明;甲方不得与乙方(家装公司)设计师或施工人员私自确定工程变更内容,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承担相应责任。”新增内容让工程变更责任更明确。

通过解读新合同增加的一系列新规和对企业的采访了解得出结论,新合同的出台受到企业及消费者的共同认可。此合同北京实施后有面向全国推广的趋势,新合同的实施势在必行。新版《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的出台不仅规范了参差不齐的家装市场,而且让消费者权益得到了更全面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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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北京市产权交易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5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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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其拥有的_________(注,此处具体填写转让标的:资产所有权或股权)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产权交易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 转让标的

本合同转让标的为:_________(企业/公司)(以下简称转让标的企业)的_________,具体为_________(详见清单/_________)。以上转让标的的性质属于_________(国家所有/集体所有/其他)。

第二条 转让标的上设置的抵押权、质权、承租权情况如下:_________(详见清单/_________)。

转让方(是/否)已对上述权利的享有人履行了法定的告知义务。

第三条 甲方的声明与保证

1.对转让标的拥有合法、有效的处分权;

2.为签订本合同之目的向乙方提交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均为真实、完整的;

3.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审批、公司内部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批准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本合同成立的前提及先决条件均已满足;

4._________。

第四条 转让标的企业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1.乙方负责安置转让标的企业的_________(在职/离退休)职工。

2.乙方不负责安置转让标的企业的_________(在职/离退休)职工。

3.甲方负责安置转让标的企业的_________(在职/离退休)职工。

4._________。

第五条 转让标的企业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理方案

甲方在转让前对于转让标的企业的债权债务处理方式为:(下列任选一条)

1.甲方承担全部债权债务。

2.由乙方承担全部债权债务。

3._________。

第六条 转让方式、转让价格、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及付款条件

1.转让方式和转让价格:甲方将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转让标的以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即:人民币_________(小写)元)(以下简称转让价款);转让给乙方。转让价款的确定依据为:_________。

2.转让价款支付方式及付款条件

(1)乙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将转让价款在本合同签订后五日内汇入北交所指定账户;

(2)乙方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将转让价款中的_________%(不低于30%)即:人民币(小写)_________元在本合同签订后五日内汇入北交所指定账户,剩余价款人民币(小写)_________元(以下简称剩余价款)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且在_________内(不超过1年)一并付清。对于剩余价款应以_________的方式提供担保。

第七条 转让标的的交割事项

1.经双方商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甲方将与转让标的相关的权属证书、批件、财务报表、资产清单、经济法律文书、文秘人事档案、建筑工程图表、技术资产等文件资料编制《财产交割单》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核验查收并签字盖章。

2.甲方对其提供的上述表册的完整性、真实性以及所提供表册与对应的转让标的一致性负责,并承担因隐瞒、虚报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3.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证书或批件的过户或主体变更手续。转让标的自过户或主体变更手续办理完毕后转移至乙方。

4._________。

第八条 转让涉及的有关费用负担

在本合同项下产权交易过程中,甲方应承担以下的费用:_________;

乙方应该承担以下费用:_________。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有关本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的,应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北京产权交易所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任选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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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北京市代理记账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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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财务顾问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济友好协商,就为乙方提供代理记账和纳税申报服务等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服务范围

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单据,资料,代乙方办理日常会计核算业务,登记明细账及总账,编制和报送会计报表,定期编制向税务机关提供的税务资料,帮助乙方建账建制,帮助出纳员编制银行调节表。

二.服务期限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始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为

甲方为乙方的服务期限(本合同最短签订期限为六个月)。

三.甲方责任和义务

1.根据乙方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等,并负责妥善保管好乙方的相关财务单据,原始凭证和资料等,税务机关召开会议,培训等事务,除规定必由法人代表到场外,均由代理财务人员参加,并及时将会议或培训内容转达乙方。

2.定期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负责纳税申报及税务年检等工作。

3.为客户提供会计、税务等方面的咨询服务,使客户在合法合理前提下,享受税务政策,提高经济利益。

4.甲方仅对乙方提供的各项原始凭证进行会计核算,保证会计凭证,账簿及报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

5.对在执行会计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6.终止合同时有义务与乙方作好账务交接工作

四、乙方责任和义务

1、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必须取得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

2、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会计资料应当真实,合法,准确,并应配有专人负责日常收支和原始凭证的保管工作。

3、按照约定收费标准及时足额的支付费用。

4、对甲方退回的要求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及时更正补充。

5、会计凭证、会计报表有双方约定进行保管。

6、无论是甲方上门服务,还是乙方送到本公司,对所传递的原始凭证及相关资料均由双方签字确认并按要求于当月25日-30日前交给甲方。

五、收费标准、支付方式

1、收费标准:服务费为每月人民币_____元,耗材费为每半年_____元。

2、支付方式

(1)月付须在甲方到乙方收取原始会计资料时支付当月服务费;

(2)年付须在甲乙双方鉴定合同后一周内将服务费一次性付清。

六、违约及惩罚

1、双方应紧密配合,信守合同,若乙方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其原始凭证,造成的缴税申报延误,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反之,由甲方原因导致的延误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2、若乙方已经联系两个月拖欠服务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责任有乙方承担。

3、若乙方已经享受甲方的免费税务登记服务,且合同执行未满6个月而解除的,乙方应支付税务登记的成本费用:小规模纳税人为_____元,一般纳税人为:_____元。

七、其他

1、本合同书期满前,双方不提出终止时,合同将自动延长,延长期为本合同第二条所确定的时间。

2、如服务范围超出本合同约定或业务量明显超出预期,甲方应酌情增加服务费。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鉴字盖章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财务顾问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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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北京市购房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5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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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达成如下协议:

一、标的物

1.甲方所拥有的坐落于北京市号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现用途为自住。

2.甲方已于年月取得上述房屋的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3.甲方已于年月取得上述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4.甲方自愿将上述房屋所有权及所属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乙方自愿购买该房屋,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无产权纠纷和无债权债务纠纷,否则,由甲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二、房屋价款

买卖双方同意按套计价,该房屋总价款为人民币佰拾万__仟佰拾元。

三、付款方式

买卖双方同意按下述种方式支付房款:

1.一次性付款,乙方于办理该房屋买卖立契过户之日起7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购房款。

2.分期付款,乙方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支付甲方总房款30%的购房款,剩余购房款于办理房屋立契过户之日起7日内支付。

3.贷款付款,乙方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支付甲方总房款30%的购房款,剩余购房款由乙方向申请贷款支付,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提交贷款申请。

四、定金

乙方于签订本合同当日支付甲方购房定金贰万元,作为购房担保。乙方不购买房屋的,定金不退;反之,甲方不出售该房屋的,双倍返还定金。乙方支付首付款时,定金折抵首付款。

五、房屋交付

甲方应于办理房屋立契过户之日起7日内将合同约定房屋交付乙方,房屋内设备、设施及装饰见合同附件。

六、乙方同意其购置房屋由原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并遵守其管理公约的规定。

七、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1.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有关税费。房屋评估费由双方共同承担。

2.甲方已交纳的公共维修基金和供暖费已计入房屋总价,随房屋转让一并转让给乙方,双方不再另行结算。房屋交付前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网络费及有线电视信号费由甲方承担。房屋交付后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网络费及有线电视信号费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期日支付购房款。乙方未按约定支付购房款的,自本合同约定的应付款期满第二天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乙方逾期付款达6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向乙方要求逾期应付款3%的违约金。甲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约定的应付款期满第二天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4.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期日将合同约定房屋交付乙方。甲方未按约定期日交付房屋的,自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期满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购房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甲方逾期交房达60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甲方支付乙方已付购房款3%的违约金;乙方愿继续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期满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购房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甲方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附件约定条件的,视为未交付房屋。

5.甲、乙双方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30日内向房屋交易部门提出交易申请。

6.因甲方原因,致不能交易过户的,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付购房款,并向乙方支付总房款5%的赔偿金。

八、因订立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包括合同效力,违约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相同效力。

十、本合同于年月日在北京签订。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屋管理部门备案一份,中介公司备案一份,各份具有相同效力。

甲方:乙方:

代理人: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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