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居间协议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居间人):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了发挥各自的优势,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充分协商,依照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__________________建设工程项目(以下称该工程项目),推荐给甲方,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建设单位或总包单位签订该工程项目的转∕分包施工合同,取得施工权。
1.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工程项目与总包单位签定分包合同,即视为乙方全部完成居间服务委托事项。
甲方未签定分包合同以取得实质性施工权,则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二、乙方义务
2.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前期的主要信息,并提供相关的业务咨询服务,开展与业主方和总承包方有效的协调,并促成甲方取得工程施工分包权。
2.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该工程项目基本信息的真实可靠(但涉及项目审批手续是否齐全、建设资金是否到位等重要信息,在乙方促成双方见面沟通后,由甲方自行向总包方或业主方咨询,乙方对其完整性、真实性等不具进一步核实义务,不承担连带责任),最终促成甲方能够如约进场进行实质性施工。否则,视为乙方提供信息不真实,居间服务不成功,甲方不予支付任何居间报酬。
2.3乙方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谨慎和诚实义务,协助甲方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为甲方协调争取并达成施工合同后,乙方仍有义务协助甲方协调好与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的关系(前提是甲方已经及时地履行了本合同规定,向乙方足额支付了相应的居间报酬。
且如需乙方出差,其差旅费、交通费、食宿费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否则乙方有权不予协调)。
2.4在居间服务过程中,乙方具体开展的渠道、方式、人物、过程等细节,不必向甲方汇报沟通,不属于本合同履行之前提条件。
三、甲方义务
3.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施工所需要的各类资金的筹措,并做好签定合同前所需的手续准备。
3.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总包单位所签订的分包施工合同。
甲方应认真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如遇下列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均不影响甲方对第3.2和3.3条的执行,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居间报酬不得索还:3.3.1甲方将此工程予以转包、分包或与第三方公司∕个人合作的;3.3.2因甲方技术、资金等原因,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建设工程合同的;3.3.3因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工程质量等问题,被业主方或总包方勒令停工、中止工程建设合同的;3.3.4其它非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工程停工、中止。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根据第条关于“居间人促成合同签订成功,委托人应当按约定支付报酬”的规定,甲方完成签订该工程承包项目合同时本合同立即生效。
合同生效后甲方必须按如下方式支付居间服务费:
4.1本项目居间服务费为工程总造价的__________________%(税后)作为酬金。甲方应无条件地按此标准,即项目签定的合同工程量__________________万元的_________%计__________________万元(税后),作为乙方的居间报酬。
工程结算造价确认后,如因施工范围变更等原因,导致工程最终结算价与原合同存有明显差异(上下超过±2%),最后一期居间服务报酬支付时可作相应调整,多还少补(但出现第3.3条之情形的,不予调整)。
4.2本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在与业主方或总包方签订施工转∕分包合同后,甲方按照下表时间、数额要求分3次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税后,不需居间人开具任何发票)。
其中:①甲方每次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均与业主方或总包方向甲方拨付工程款项同步。
不论其款项性质(临建费、备料款、进度款等),在甲方到账后5个工作日内无条件支付给乙方;②每次付款时,如向乙方支付的居间报酬高于同批次业主方或总包方向甲方拨付的款项,其差额由甲方自行补足,不得以此为由拒付、延迟支付,否则按本合同第5.3条执行;③每次支付具体帐号、方式等,由乙方指定,甲方无条件服从。
五、特别约定
5.1甲方是指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自身、甲方的分公司、子公司、甲方挂靠的公司、甲方绝对或相对控股的公司、甲方的股东或者甲方股东所投资的公司等。
甲方承诺向乙方、业主方及总包方提供的相关资料是真实、有效、合法的,是可查询、可验证的。
5.2在居间服务过程中,甲方为完成委托事项产生的居间费用,即使乙方最终未能完成居间服务,也由甲方自行独立承担。
如果乙方居间成功,这费用也不从居间报酬中扣除。
居间报酬如需纳税,由甲方承担,乙方所得居间报酬为税后的合法资金,拥有永久性支配和使用权。
5.3甲方取得工程建设施工合同后,若恶意逃避或故意拖延支付,自愿接受下列处治,并放弃一切抗辩和反诉权利;居间人可凭此合同依法冻结甲方公司的`银行帐户及资金,采取停止工程施工等措施;本合同自动转为甲方公司欠居间人报酬的欠条;追回应兑现的居间报酬并按该笔费用总额加收滞纳金(______‰∕日);按所欠居间报酬部分的二倍收取罚金;追索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含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财产保全费、公证费、违约金、罚金、差旅费等)均由甲方承担。
5.4居间服务成功完成后,在工程建设期间,若业主方、总包方与甲方发生实施过程中一切执行纠纷或资金纠纷等,与居间人无关,居间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风险由甲方全部承担。
5.5本居间合同为不可撤消、不可更改的无条件保证兑现的见索即付凭证,与甲方其他相关义务不相抵触,独立执行,不受甲方企业改制、更名或更换法人代表或股东而影响,具有永久法律效力。
六、保密事项
6.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合同所涉及的商业秘密,包括甲方的财务信息、技术专利、经营信息等,也包括乙方对居间报酬的支配等。任何一方以任何形式泄露本合同内容,由泄密方承担一切后果。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书面协议约定的除外。
6.2保密期为五年。
七、合同终止
7.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本工程项目由第三方获得,乙方未完成居间服务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7.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7.3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八、争议解决方式有关本合同或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者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九、其他事项
9.1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9.2本合同自双方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生效之日起生效。
9.3本合同不得作任何修改,如其中一方合同有涂改、破损等,均以另一方完好的合同为准。
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书面协议予以补充,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附件
10.1甲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甲方公章予以确认。
10.2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10.3授权委托书(如需)。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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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工程建设项目分包协议书
发包人:
承包人:
__小区安置房建设项目是区政府__年实施的棚户区改造和安置项目,该项目由徐州飞腾房地产公司负责建设,因开发商资金链断裂等原因,安置房未能如期交房,给拆迁户生活带来不便。为尽快解决该问题,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后续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补充协议书。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__小区后续分项工程
工程地点: __小区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__小区后续工程模板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 年 12 月 23 日
四、付款方式
支付 23680 万元,承包方正常供应工程所需模板。
五、工程实施过程中,若工程量有增减变化,由承包方提出申请,监理和发包方确认后,报政府批准后实施,据实结算。
六、工程质量安全等要求按原合同执行
七、违约、索赔和争议
1、发包人承担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规定预付工程款,承包人承诺模板供应不间断,经承包人书面催告后在30日内,仍未支付的,从催告期满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项的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直到按合同规定应付工程款支付为止。
2、承包人承担的违约责任:
发包人首付工程款后,承包人三天内仍不正常供应模板的,发包人停止支付后续工程款并不予进行工程核量审计结算且飞腾公司也不予进行结算。
八、工程实施过程中,若协议双方发生争议,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诉讼解决。
九、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__ 年 1 月 28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订后生效。
承 包 人:(签章) 发 包 人:(签章)
身份证号:
银行卡号:
联系方式:
二○__ 年 一 月 二十八 日
篇2:施工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书
合同编号: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
保证方:_________
为了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
一、借款方向贷款方申请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用于_________项目。借款实际发放额,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以借据为凭,并作为本合同附件。
二、贷款方根据借款方按工程进度报送的工程用款计划和用款借据,在_________天内审查发放贷款,以保证借款方工程进度的资金需要。如因贷款方责任未按时供应资金,要根据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借款方违反规定,擅自改变用款计划,挪用贷款或物资,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被挪用的贷款要加收_________%的罚息并如数追回。
三、借款期限定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从发放出贷款之日起至全部收回本息,具体用款和还款的方式和时间,以借据为凭并作为本合同附件。利率月息为_________‰,按季收息。贷款逾期未还除限期追收外,按规定从逾期之日起加收利息_________%。
四、借款方保证按期偿还全部借款本息。贷款逾期未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收贷款,必要时,贷款方可从借款方账户中扣收。借款单位在其他银行还有存款账户的,贷款方可商请该行代为扣款清偿。
五、供款方按照银行抵押贷款办法规定,愿以自己拥有的财产或贷款新增的固定资产作抵押,抵押品另附明明细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贷款方对抵押品享有处理权和优先受偿权。
借款方请_________作为借款的保证人,经贷款方审查,证实保证人具有足够代偿的财产。保证人有权检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当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负连带偿还本息的责任。必要时,由贷款方从保证人的存款账户内扣收。
六、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工作便利。借款方必须按时向贷款方报送有关工程进展、贷款使用情况及统计报表和资料。贷款项目竣工验收和审查决算时,要有贷款方参加。
七、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借、贷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协议,并经保证方同意,作为合同的补充部分。
本合同经合同双方签章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本合同一式3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1份;合同副本_________份,报送_________有关单位各留存1份。
借款方(盖章):_________ 贷款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
保证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篇3:建设工程承发包廉洁协议
乙方:_________
为了在工程建设中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促进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国家和_________有关工程承发包和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以及_________关于《_________》,特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应当共同自觉遵守国家和_________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和关于建设工程承发包的各项规定。
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做到:
(一)甲方工作人员(含家属、子女,下同)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赞助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
(二)甲方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乙方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向乙方索要(或接受)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及高档办公用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高消费的娱乐活动。
(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提供方便。
(五)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考察、参观等名义参加乙方安排的国内外旅游活动。
(六)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亲友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
三、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做到:
(一)乙方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对业务工作,不得为获取某些不正当利益而向甲方工作人员(含家属、子女,下同)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
(二)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为谋取私利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工程承包、工程费用、材料设备供应、工程量变动、工程验收、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三)乙方不得以洽谈业务、签订经济合同等为借口,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或进入营业性高档娱乐场所。
(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者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及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四、乙方如发现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应当向甲方领导或者甲方上级单位举报,甲方不得找任何借口对乙方进行报复或刁难、延误工作。
五、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协议或者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贿赂甲方工作人员,甲方应向乙方上级领导或有关部门举报,由此给甲方单位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六、本协议作为工程承发包合同的附件,经协议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见证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各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4: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一、开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依照国家颁布的工期定额,经双方商定,本合同工程开竣工日期如下:
全部工程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竣工。(各单项工程开、竣工日期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二、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双方应根据工程协议书中第三条规定,分别负责按时完成。
三、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顺延期限,应由双方及时协商,签订协议,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所需材料、设备不合要求,而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者。
第三条物资供应
一、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资按下列第项供应方式办理:_________________
1.特殊材料、统配部管材料及统配部管机电产品,均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2.统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调剂合用,特殊材料及统配、部管的机电产品,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设备由甲方采购供应到现场或指定的加工地点。
4.其他方式:
二、由甲方负责供应材料和设备的品种、规格、数量及进场期限,详见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三、成套设备和非标准设备,由甲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及加工,引进成套设备在交付乙方前,由甲方负责检验(甲方委托乙方总包承办设备订货及非标准设备加工,应另签订协议)
四、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应部门规格、品种或材质不能满足工程要求必须以其他规格、品种代替或加工处理时,应事先取得原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并由三方签订协议后实行。由于代用或加工而发生的量差、价差及加工费,应按现行规定办理结算。
五、凡应附有合格证明的材料,在进场时必须由供应方负责验证;如无合格证明,必须经供应方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其试验费用,应由供应方负担。因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对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试验,其试验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六、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如未按期供应或规格、质量不符要求,经双方努力仍无法解决,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应由甲方负担。
篇5:房屋建设工程勘察合同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________
勘察人(全称):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________项目工程勘察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规模、特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勘察范围和阶段、技术要求及工作量
1.勘察范围和阶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技术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作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
2.成果提交日期:________________
3.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天
四、质量标准
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1.合同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元)
2.合同价款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合同文件构成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合同协议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5)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如果有);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工程勘察条件和相关资料,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勘察人承诺按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勘察技术服务。
八、词语定义
本合同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的词语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________________签订。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生效。
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____份,勘察人执____份。
发包人:(印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签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传真: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账号:________
勘察人:(印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签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传真: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账号:________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第1条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力的文件,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中标通知书(如果有)、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如果有)、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1.1.2 合同协议书: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和勘察人共同签署的称为“合同协议书”的书面文件。
1.1.3 通用合同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勘察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勘察的合同条款。
1.1.4 专用合同条款:是发包人与勘察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
1.1.5 发包人:指与勘察人签定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6 勘察人:指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勘察资质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7 工程:指发包人与勘察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勘察范围内的项目。
1.1.8 勘察任务书:指由发包人就工程勘察范围、内容和技术标准等提出要求的书面文件。勘察任务书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1.1.9 合同价款: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勘察人完成合同约定范围内工程勘察工作的款项。
1.1.10 费用: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必需的支出。
1.1.11 工期: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工作天数。
1.1.12 天:除特别指明外,均指日历天。约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1.1.13 开工日期: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勘察人开始工作的绝对或相对日期。
1.1.14 成果提交日期: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勘察人完成合同范围内工作并提交成果资料的绝对或相对日期。
1.1.15 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勘察人提供并经发包人认可,满足勘察人开展工作需要的所有图件,包括相关说明和资料。
1.1.16 作业场地:指工程勘察作业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具体指定的供工程勘察作业使用的其他场所。
1.1.17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18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直接或间接地给另一方造成实际损失,受损方向违约方提出经济赔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1.19 不利物质条件:指勘察人在作业场地遇到的不可预见的自然物质条件、非自然的物质障碍和污染物。
1.1.20 后期服务:指勘察人提交成果资料后,为发包人提供的后续技术服务工作和程序性工作,如报告成果咨询、基槽检验、现场交桩和竣工验收等。
1.2 合同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
1.2.1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5)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如果有);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1.2.2 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作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和勘察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第16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
1.3 适用法律法规、技术标准
1.3.1 适用法律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等。其他需要明示的规范性文件,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3.2 适用技术标准
适用于工程的现行有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为本合同文件适用的技术标准。合同当事人有特别要求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技术标准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所使用技术标准的名称及提供方,并约定技术标准原文版、中译本的份数、时间及费用承担等事项。
1.4 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时,汉语为优先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语言。
1.5 联络
1.5.1 与合同有关的批准文件、通知、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意见、确定和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或合同双方确认的其他形式,并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接收人。
1.5.2 发包人和勘察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各自的送达接收人、送达形式及联系方式。合同当事人指定的接收人、送达地点或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发生变动。
1.5.3 发包人、勘察人应及时签收对方送达至约定送达地点和指定接收人的来往信函;如确有充分证据证明一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收的,视为拒绝签收一方认可往来信函的内容。
1.6 严禁贿赂
合同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非法利益或损害对方权益。因一方的贿赂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保密
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发包人同意,勘察人不得将发包人提供的图纸、文件以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勘察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将勘察人提供的技术文件、成果资料、技术秘密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第2条 发包人
2.1 发包人权利
2.1.1 发包人对勘察人的勘察工作有权依照合同约定实施监督,并对勘察成果予以验收。
2.1.2 发包人对勘察人无法胜任工程勘察工作的人员有权提出更换。
2.1.3 发包人拥有勘察人为其项目编制的所有文件资料的使用权,包括投标文件、成果资料和数据等。
2.2 发包人义务
2.2.1 发包人应以书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确勘察任务及技术要求。
2.2.2 发包人应提供开展工程勘察工作所需要的图纸及技术资料,包括总平面图、地形图、已有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等,若上述资料由勘察人负责搜集时,发包人应承担相关费用。
2.2.3 发包人应提供工程勘察作业所需的批准及许可文件,包括立项批复、占用和挖掘道路许可等。
2.2.4 发包人应为勘察人提供具备条件的作业场地及进场通道(包括土地征用、障碍物清除、场地平整、提供水电接口和青苗赔偿等)并承担相关费用。
2.2.5 发包人应为勘察人提供作业场地内地下埋藏物(包括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等)的资料、图纸,没有资料、图纸的地区,发包人应委托专业机构查清地下埋藏物。若因发包人未提供上述资料、图纸,或提供的资料、图纸不实,致使勘察人在工程勘察工作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或造成经济损失时,由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
2.2.6 发包人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为勘察人安全生产提供条件并支付安全生产防护费用,发包人不得要求勘察人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进行作业。
2.2.7 若勘察现场需要看守,特别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险现场作业时,发包人应派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危险作业的现场人员进行保健防护,并承担费用。发包人对安全文明施工有特殊要求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
2.2.8 发包人应对勘察人满足质量标准的已完工作,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相应的工程勘察合同价款及费用。
2.3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其负责工程勘察的发包人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及授权范围等事项。发包人代表在发包人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与发包人有关的具体事宜。
第3条 勘察人
3.1 勘察人权利
3.1.1 勘察人在工程勘察期间,根据项目条件和技术标准、法律法规规定等方面的变化,有权向发包人提出增减合同工作量或修改技术方案的建议。
3.1.2 除建设工程主体部分的勘察外,根据合同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勘察人可以将建设工程其他部分的勘察分包给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勘察单位。发包人对分包的特殊要求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
3.1.3 勘察人对其编制的所有文件资料,包括投标文件、成果资料、数据和专利技术等拥有知识产权。
3.2 勘察人义务
3.2.1 勘察人应按勘察任务书和技术要求并依据有关技术标准进行工程勘察工作。
3.2.2 勘察人应建立质量保证体系,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成果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
3.2.3 勘察人在提交成果资料后,应为发包人继续提供后期服务。3.2.4 勘察人在工程勘察期间遇到地下文物时,应及时向发包人和
文物主管部门报告并妥善保护。
3.2.5 勘察人开展工程勘察活动时应遵守有关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人员、设备和设施的安全。
3.2.6 勘察人在燃气管道、热力管道、动力设备、输水管道、输电线路、临街交通要道及地下通道(地下隧道)附近等风险性较大的地点,以及在易燃易爆地段及放射、有毒环境中进行工程勘察作业时,应编制安全防护方案并制定应急预案。
3.2.7 勘察人应在勘察方案中列明环境保护的具体措施,并在合同履行期间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作业现场环境。
3.3 勘察人代表
勘察人接受任务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其负责工程勘察的勘察人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及授权范围等事项。勘察人代表在勘察人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与勘察人有关的具体事宜。
第4条 工期
4.1 开工及延期开工
4.1.1 勘察人应按合同约定的工期进行工程勘察工作,并接受发包人对工程勘察工作进度的监督、检查。
4.1.2 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开工,发包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勘察人,推迟开工日期并相应顺延工期。
4.2 成果提交日期
勘察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或双方同意顺延的工期提交成果资料,具体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4.3 发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误
4.3.1 因以下情形造成工期延误,勘察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增加合同价款和(或)补偿费用: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定金、预付款和(或)进度款;
(3)变更导致合同工作量增加;
(4)发包人增加合同工作内容;
(5)发包人改变工程勘察技术要求;
(6)发包人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4.3.2 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勘察人在第4.3.1款情形发生后7天内,应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报告。发包人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补偿费用的确认程序参照第7.1款〔合同价款与调整〕执行。
4.4 勘察人造成的工期延误
勘察人因以下情形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或双方同意顺延的工期提交成果资料的,勘察人承担违约责任:
(1)勘察人未按合同约定开工日期开展工作造成工期延误的;
(2)勘察人管理不善、组织不力造成工期延误的;
(3)因弥补勘察人自身原因导致的质量缺陷而造成工期延误的;
(4)因勘察人成果资料不合格返工造成工期延误的;
(5)勘察人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4.5 恶劣气候条件
恶劣气候条件影响现场作业,导致现场作业难以进行,造成工期延误的,勘察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具体可参照第4.3.2款处理。
第5条 成果资料
5.1 成果质量
5.1.1 成果质量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深度规定,且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
5.1.2 双方对工程勘察成果质量有争议时,由双方同意的第三方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的,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5.2 成果份数
勘察人应向发包人提交成果资料四份,发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数,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发包人另行支付相应的费用。
5.3 成果交付
勘察人按照约定时间和地点向发包人交付成果资料,发包人应出具书面签收单,内容包括成果名称、成果组成、成果份数、提交和签收日期、提交人与接收人的亲笔签名等。
5.4 成果验收
勘察人向发包人提交成果资料后,如需对勘察成果组织验收的,发包人应及时组织验收。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发包人14天内无正当理由不予组织验收,视为验收通过。
第6条 后期服务
6.1 后续技术服务
勘察人应派专业技术人员为发包人提供后续技术服务,发包人应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后续技术服务的内容、费用和时限应由双方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
6.2 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时,勘察人应按发包人要求参加竣工验收工作,并提供竣工验收所需相关资料。
第7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
7.1 合同价款与调整
7.1.1 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和勘察人依据中标价格载明在合同协议书中;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和勘察人议定,并载明在合同协议书中。合同价款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后,除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因素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
7.1.2 合同当事人可任选下列一种合同价款的形式,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总价合同
双方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因素和方法,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2)单价合同
合同价款根据工作量的变化而调整,合同单价在风险范围内一般不予调整,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合同单价调整因素和方法。
(3)其他合同价款形式
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其他合同价格形式。
7.1.3 需调整合同价款时,合同一方应及时将调整原因、调整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双方共同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或减少的合同价款,与进度款同期支付。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一方在收到对方的通知后7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合同当事人就调整事项不能达成一致的,则按照第16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
7.2 定金或预付款
7.2.1 实行定金或预付款的,双方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发包人向勘察人支付定金或预付款数额,支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支付,勘察人向发包人发出要求支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勘察人可在发出通知后推迟开工日期,并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7.2.2 定金或预付款在进度款中抵扣,抵扣办法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7.3 进度款支付
7.3.1 发包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进度款支付方式、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进行支付。
7.3.2 第7.1款〔合同价款与调整〕和第8.2款〔变更合同价款确定〕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或减少的合同价款,应与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7.3.3 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进度款,勘察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勘察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勘察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勘察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
7.3.4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勘察人可停止工程勘察作业和后期服务,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7.4 合同价款结算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勘察人提交成果资料后28天内,依据第7.1款〔合同价款与调整〕和第8.2款〔变更合同价款确定〕的约定进行最终合同价款确定,并予以全额支付。
第8条 变更与调整
8.1 变更范围与确认
8.1.1 变更范围
本合同变更是指在合同签订日后发生的以下变更:
(1)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的变化引起的变更;
(2)规划方案或设计条件的变化引起的变更;
(3)不利物质条件引起的变更;
(4)发包人的要求变化引起的变更;
(5)因政府临时禁令引起的变更;
(6)其他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变更。
8.1.2 变更确认
当引起变更的情形出现,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勘察人应在7天内就调整后的技术方案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变更要求,发包人应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变更。
8.2 变更合同价款确定
8.2.1 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勘察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8.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一方应在双方确定变更事项后14天内向对方提出变更合同价款报告,否则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8.2.3 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一方应在收到对方提交的变更合同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无正当理由不予确认的,则视为该项变更合同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8.2.4 一方不同意对方提出的合同价款变更,按第16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
8.2.5 因勘察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变更,勘察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第9条 知识产权
9.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提供给勘察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反映发包人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勘察人可以为实现本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勘察人不得为了本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9.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勘察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的成果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勘察人,发包人可因本工程的需要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擅自修改或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勘察人书面同意,发包人不得为了本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9.3 合同当事人保证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勘察人在工程勘察时,因侵犯他人的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勘察人承担;因发包人提供的基础资料导致侵权的,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9.4 在不损害对方利益情况下,合同当事人双方均有权在申报奖项、制作宣传印刷品及出版物时使用有关项目的文字和图片材料。
9.5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勘察人在合同签订前和签订时已确定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第10条 不可抗力
10.1 不可抗力的确认
10.1.1 不可抗力是在订立合同时不可合理预见,在履行合同中不可避免的发生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洪水、骚乱、暴动、战争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自然灾害和社会突发事件。
10.1.2 不可抗力发生后,发包人和勘察人应收集不可抗力发生及造成损失的证据。合同当事双方对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或其损失发生争议时,按第16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
10.2 不可抗力的通知
10.2.1 遇有不可抗力发生时,发包人和勘察人应立即通知对方,双方应共同采取措施减少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不可抗力持续发生,勘察人应每隔7天向发包人报告一次受害损失情况。
10.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不可抗力结束后2天内,勘察人向发包人通报受害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勘察人向发包人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10.3 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
10.3.1 因不可抗力发生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发包人和勘察人人员伤亡由合同当事人双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2)勘察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勘察人承担;
(3)停工期间,勘察人应发包人要求留在作业场地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作业场地发生的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10.3.2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11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11.1 双方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11.2 发包人、勘察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合同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11.3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合同当事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和保密等义务。
第12条 合同解除
12.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勘察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发生未按第7.2款〔定金或预付款〕或第7.3款〔进度款支付〕约定按时支付合同价款的情况,停止作业超过28天,勘察人有权解除合同,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3)勘察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由勘察人承担违约责任;
(4)发包人和勘察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12.2 一方依据第12.1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不少于14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第16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
12.3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勘察人支付已完工作量相对应比例的合同价款后解除合同。
12.4 合同解除后,勘察人应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设备和人员撤出作业场地,发包人应为勘察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
第13条 责任与保险
13.1 勘察人应运用一切合理的专业技术和经验,按照公认的职业标准尽其全部职责和谨慎、勤勉地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责任和义务。
13.2 合同当事人可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履行本合同所需要的工程勘察责任保险,并使其于合同责任期内保持有效。
13.3 勘察人应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勘察作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和其他保险。
第14条 违约
14.1 发包人违约
14.1.1 发包人违约情形
(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无故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
(2)发包人未按第7.2款〔定金或预付款〕约定按时支付定金或预付款;
(3)发包人未按第7.3款〔进度款支付〕约定按时支付进度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形。
14.1.2 发包人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无故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勘察人未开始勘察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或发包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勘察人支付违约金;勘察人已开始勘察工作的,若完成计划工作量不足50%的,发包人应支付勘察人合同价款的50%;完成计划工作量超过50%的,发包人应支付勘察人合同价款的100%。
(2)发包人发生其他违约情形时,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损失,并给予勘察人合理赔偿。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内约定发包人赔偿勘察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人应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14.2 勘察人违约
14.2.1 勘察人违约情形
(1)合同生效后,勘察人因自身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
(2)因勘察人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或合同当事人同意顺延的工期提交成果资料;
(3)因勘察人原因造成成果资料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4)勘察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形。
14.2.2 勘察人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勘察人因自身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勘察人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或勘察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2)因勘察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3)因勘察人原因造成成果资料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勘察人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因勘察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其他事故时,勘察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通过所投工程勘察责任保险向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或根据直接经济损失程度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
(4)勘察人发生其他违约情形时,勘察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内约定勘察人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金额。
第15条 索赔
15.1 发包人索赔
勘察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勘察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形,造成工期延误及发包人的经济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勘察人索赔:
(1)违约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勘察人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14天内,向勘察人提出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勘察人在收到发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或补充索赔理由、证据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
(4)勘察人在收到发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发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被认可;
(5)当该违约事件持续进行时,发包人应阶段性向勘察人发出索赔意向,在违约事件终了后21天内,向勘察人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本款第(3)、(4)项约定相同。
15.2 勘察人索赔
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形,造成工期延误和(或)勘察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勘察人的经济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勘察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违约事件发生后7天内,勘察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其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14天内仍不履行合同义务,勘察人有权停止作业,并向发包人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14天内,向发包人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发包人在收到勘察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或补充索赔理由、证据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
(4)发包人在收到勘察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勘察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被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勘察人应阶段性向发包人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1天内,向发包人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本款第(3)、(4)项约定相同。
第16条 争议解决
16.1 和解
因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事项发生争议的,双方可以就争议自行和解。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经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16.2 调解
因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事项发生争议的,双方可以就争议请求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其他第三方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经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16.3 仲裁或诉讼
因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事项发生争议的,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17条 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经协商一致,可对通用合同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并在专用合同条款内约定。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第1条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合同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
1.2.1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解释顺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适用法律法规、技术标准
1.3.1 适用法律法规
需要明示的规范性文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2 适用技术标准
特别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国外技术标准的名称、提供方、原文版、中译本的份数、时间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 语言文字
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________语言文字。
1.5 联络
1.5.1 发包人和勘察人应在____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5.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指定的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接收文件的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指定的接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指定的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 保密
合同当事人关于保密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条 发包人
2.2 发包人义务
2.2.2 发包人委托勘察人搜集的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7 发包人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特别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 发包人代表
姓名:________职务: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
授权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3条 勘察人
3.1 勘察人权利
3.1.2 关于分包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 勘察人代表
姓名:________职务: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
授权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4条 工期
4.2成果提交日期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3 发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误
4.3.2 双方就工期顺延确定期限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5条 成果资料
5.2 成果份数
勘察人应向发包人提交成果资料四份,发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数为____份。
5.4 成果验收
双方就成果验收期限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6条 后期服务
6.1 后续技术服务
后续技术服务内容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后续技术服务费用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后续技术服务时限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7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
7.1 合同价款与调整
7.1.1 双方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因素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1.2 本合同价款采用________方式确定。
(1)采用总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因素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采用单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单价调整因素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采用的其他合同价款形式及调整因素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1.3双方就合同价款调整确认期限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2 定金或预付款
7.2.1发包人向勘察人支付定金金额:________或预付款的金额:________
7.2.2定金或预付款在进度款中的抵扣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3 进度款支付
7.3.1双方约定的进度款支付方式、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4 合同价款结算
最终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8条 变更与调整
8.1 变更范围与确认
8.1.1 变更范围
变更范围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1.2 变更确认
变更提出和确认期限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 变更合同价款确定
8.2.2 提出变更合同价款报告期限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
8.2.3 确认变更合同价款报告时限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
第9条 知识产权
9.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勘察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反映发包人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2关于勘察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勘察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
9.5 勘察人在工作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________________
第10条 不可抗力
10.1 不可抗力的确认
10.1.1 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其他约定(如政府临时禁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2 不可抗力的通知
10.2.1 不可抗力持续发生,勘察人报告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2.2 勘察人向发包人通报受害损失情况及费用期限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3条 责任与保险
13.2 工程勘察责任保险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4条 违约
14.1 发包人违约
14.1.2 发包人违约责任
(1)发包人支付勘察人的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发包人发生其他违约情形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2 勘察人违约
14.2.2勘察人违约责任
(1)勘察人支付发包人的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勘察人造成工期延误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因勘察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其他事故时的赔偿金上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勘察人发生其他违约情形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5条 索赔
15.1 发包人索赔
索赔程序和期限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2 勘察人索赔
索赔程序和期限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6条 争议解决
16.3 仲裁或诉讼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采取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2)向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17条 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经协商一致,补充约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A 勘察任务书及技术要求
附件B 发包人向勘察人提交有关资料及文件一览表
附件C 进度计划
附件D 工作量和费用明细表
篇6:建设工程泥工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部颁发的《建设施工操作规则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条例》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强化建筑工程施工中的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明确施工过程中管理方面,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甲方现将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模版工程发包给乙方。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本工程协议签订后,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或分包他人施工,如有转包或分包的情况甲方有权将本工程施工人员清理出场,并终止合同及之前发生的工程款拒付。
一、 乙方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服从工地管理人员指挥,接受建设单位工程部及监理公司人员的监督,不得发生不友好行为,确保工期,在项目部的统一安排必须完成每天的生产计划,不得擅自停工、找任何借口拖延时间,使工期达不到要求,如发生此类情况甲方有权罚款___元/次,情况恶劣甲方可将乙方清出工地并拒付工资。
二、 质量要求 乙方确保工程质量要求,严格按照混凝土结构施工规范进行施工,混凝土浇筑密实,砌墙垂直度、平整度、砂浆泡满度、墙体咬口留槎、挤砌必须在七天后补砌、不允许梁底下方有裂缝,内粉刷平整度、垂直度、阴阳角,外粉刷必须在垂直及水平方向上拉通线,上述工序必须满足验收合格,争创优良工程。若因乙方原因出现的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
三、 安全要求:安全生产是工程建设的关键,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生产规定及甲方安全技术交底进行现场施工,乙方进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对所用的走架都必须搭设牢固,所用的机械设备的接线要由甲方专人搭接,不得私自乱搭乱接,搅拌机、升降机要有专业人员负责操作,并要有上岗操作证方能上岗、上班不许喝酒。如在施工中乙方违反上述要求所引起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费用及责任。
四、 施工范围:砌墙、内外粉刷、浇筑砼、零星结构浇筑和地面、屋面找平、屋面铺设保温砖、楼地面清理、混凝土养护及图纸规定和规范要求所有泥工工作范围都包括在内(除外墙砖粘贴外),其中还包括浇水用的软管。由本合同班组完成,项目部不另请其他班组,也另外点工。根据施工需要随时配合施工员定位放线,并要求技术比较懂的人员配合。
五、 工程量计算及付款方式:
按最新国家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计算(其中楼板空洞不计算面积、阳台计算一半面积、二层内楼梯不做计算面积。)
工程款总价以_____元/m?计算。(其中浇筑砼为____元/m?计算,砌体工程为_____元/m?计算,内粉刷、屋面地面找平及零星结构浇筑_____元/m?计算,外粉刷为_____元/m?计算。)上述单价是按图纸定价,如因建设单位变更增减工程量,上述分项单价甲乙双方协商增减。付款方式按每种工序的进度付款,三层屋面浇筑完成10天内付分项工程进度额的______,以后按每月分项工程进度款的______付款,主体验收合格后10天内付总工程款______,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总进度款的______余款在三个月内全部付清。
六、 节约用料:进入施工场地进行施工时不得浪费水泥,砂浆要及时清理干净,半砖全部用掉(若发现有半砖按______元/块罚款)。
七、 文明施工要求:杜绝在工地赌博、斗殴现象,不得盗窃工地的建筑材料及物品,如果发生其中有盗窃材料及物品的,对乙方给予罚款______元,将其盗窃者清除出工地,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八、 机械使用:甲方提供升降机、搅拌机、平板及振捣棒、斗车。上述工具乙方负责保管及合理使用,待工程完工后乙方全数交还。小型机械由乙方负责修理,修理零部件由甲方提供。大型机械设备由甲方负责修理,升降机甲方派专职人员上岗并付工资,如开升降机人员请假,乙方有责任代替开几天。小型工具乙方自理(如泥刀、灰踏、石灰桶、铝合金、软管、安全帽、雨具等)。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并在工程款付清后合同自动失效,未尽事宜另作补充。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篇7: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
第一部分 协议书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工程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
二、分包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元。
三、工期
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_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__日开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竣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_______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工程(以下简称为“分包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协议书第二条约定的合同价款(以下简称“分包合同价”),以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并与承包人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
十、合同的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后生效。
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 分包人:(公章)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1.1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条款。
1.2 专用条款:是承包人与分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 发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承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分包人:指在本分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承包人接受的具有分包该工程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 总包工程:指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7 分包工程:指由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范围内的工程。
1.8 工程师:指在总包合同中约定的由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总包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9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和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履行总包合同及本合同的代表。
1.10 分包项目经理:指由分包人在分包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履行分包合同的代表。
1.11 总包合同: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1.12 总包合同条款: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9年修订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建建〔1999〕313号)中的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以及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的专用条款。
1.13 分包合同:指承包人和分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1.14 工程建设标准:指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以及经承包人确认的,对工程建设标准进行的任何修改或增补。
1.15 图纸: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符合总包合同要求及分包合同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16 报价书:指由分包人根据分包合同的规定,为完成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提出的分包合同报价。在承包人采用招标方式确定分包人时,该报价书应与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一致。
1.17 中标通知书:指由承包人发出的确定分包人中标的通知。
1.18 开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9 竣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人完成分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20 合同价款:指承包人与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用以支付分包人按照分包合同完成分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篇8:学校建设工程设备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 乙方承租甲方设备明细如下表:工程名称 施工地点 施工内容 设备名称 数量 预计租期 取费标准 租赁设备总台数 预收租金总额:司机补助标准: 设备运费: 备注:
二、 设备服务范围
1、 由于本合同中所提供的服务仅限于设备的租赁,对乙方的工程质量、进度等问题无连带责任。
2、 甲方设备仅供乙方使用,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转租甲方设备,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三、 付款方式
1、乙方应在设备进场提前5天向甲方预付元设备进出场费及租赁使用费,其中租赁费元,设备运费元。
2、租期按30天计算,乙方应提前5天预付下月租金,在工程完工(设备退场)两周内结清全部余款。
四、 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 甲方根据乙方要求,在规定的时间进入施工现场。
2、 当乙方违章指挥强制作业时,甲方工作人员有权制止。
3、 甲方每辆设备配备机手配合乙方正确使用设备并听从现场人员指挥调动。
4、 设备因故障而停止运作3天以上不计台班费(含3天),因其他原因造成设备停机台班费照常计费(如下雨、等候、监理要求停工等非甲方设备故障及人员责任外的原因)。
五、 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 保障甲方设备及出场道路畅通,协助甲方卸车、装车,保障设备安全进出场。
2、 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利,指挥不当造成人身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
3、 施工质量没有达到技术要求,乙方有权制止并及时采取措施,如发现问题而不止,继续施工造成质量事故,则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负全面责任。
4、 负责施工现场存放设备的看护及看护费,承担因看护不严而造成的设备损失、损坏、丢失等,按损失程度给予赔偿。
5、 乙方负责机手的食宿问题及施工现场及生活区人身安全,当出现故障不能排除时及时通知甲方。
6、 不准将甲方设备擅自转租、抵押、抵债和变相转卖,否则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并给予赔偿。在租凭期限内调运设备需经甲方同意,月租金不变。
六、 违约责任:
1、 乙方未能按期支付租金,甲方有权终止设备使用,每延迟一天加收月租金的2%滞纳金,并保留将设备撤回的权利,工程完工两周后拖欠款按照施工单位向银行计划外借款收取滞纳金。
2、 在工程完工一周内协助甲方将设备安全退场,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设备停留在施工现场而不能安全撤离,除负责设备安全外,每推迟一天追加3万元停滞费,计入租赁费中。
3、 遇到国家政策、法规强制执行及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影响本合同执行,双方协商解决。
4、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赔偿对方因违约造成的所有直接经济损失,最低位月租金的10%违约金。
七、 双方共同的权利及义务:
1、 遇有争议,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当商定不成时,由甲方所在地主管部门仲裁解决。
2、 除本合同相关条款规定以外,双方的其他索赔要求均按《合同法》的规定办理。
八、 补充条款:
九、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9:建设工程建筑市场监理合同
委托人(全称):____________
监理人(全称):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
2.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
3. 工程规模:____________;
4.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____________。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 专用条件;
5. 通用条件;
6. 附录,即:
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注册号:____________,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卡号:____________。
五、签约酬金
监理酬金以建筑安装工程费最终工程结算价为计费基数,结合中标人的投标报价方式进行计算。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为____万元,监理服务投标中标费率为 ,签约酬金为(大写):____________(¥:元)。
六、期限
1.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限: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始,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限应为自委托人通知监理进场之日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原则上招标人应设定为与所监理项目的施工工期一致,特殊情况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均不能大于施工工期的110%。如施工工期超过110%,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相应延长但要追加延期费用。)
2. 相关服务期限:
(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____无 。
(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____无 。
(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始,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____无 。
七、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2. 订立地点:____________。
3.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______份。
委托人:____________(盖章)监理人:____________(盖章)
住所: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或其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签字) 或其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签字)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
篇10:建设商用工程施工协议书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县文物管理所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修缮工程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县城
工程承包范围:
1、__________屋面原有屋脊和屋面瓦件拆除,清扫望砖屋面;给整个屋面做防水,增加砂浆找平层、防水卷材、铺底灰、铺瓦、嵌缝、更换损坏瓦件。
2、所有木质构件原有油漆面铲除、清扫、下架木刷漆、上架木绘制彩绘(达到墨线小点金的效果、但不贴金)、更换损坏的木质构件。
3、__________散水增加阶条石与陡板;
4、重新制作月台,并增加阶条石、陡板、望柱、寻杖栏板、甬路海墁地面、如意踏跺;5、更换墙面酥碱青砖、修复墙体裂痕等;
以上所用材料参照工程预算书。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合同价款(固定价格)
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元;
三、工期:___________
合同工期:_____日历天
开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按期完成不奖不罚,工期每推迟一天,罚合同价款的千分之五(5‰),但总数不超过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五(5%)罚款将被作为违约金从最后一次拨付的工程款中扣除。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工程质量标准必须达到国家现行《工程建筑装饰装修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五.安全生产
乙方必须安全、文明施工,必要时工地现场应采用围护等措施,施工中造成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所发生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六、工程款支付:
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在乙方正式施工后3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20%作为预付款;工程大部分项目完成后支付合同价款的40%;工程全部完成后再支付合同价款的35%;本工程质保金为5%。
七、质保期:_______年
保修期限执行现行的国家标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缺陷期内由乙方负责保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保修期从乙方施工完成交由甲方使用时算起,保修期结束甲方全部支付乙方该工程的质保金(即本工程5%的质保金)。
八.合同的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
九.附则.
1.本合同发生纠纷后,当事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解决不了的,可向__________市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篇11:市规划与建设局绿化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方:
承包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201 年 月 日
绿化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NO: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重庆林峰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因建设工程需要,甲方委托乙方以包工包料方式承包 工程(不含土建工程)。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工程顺利完工,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经协商达成并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植物包存活、包养护一年
4、工程内容:
具体工程内容和范围以 设计的施工图纸内乙方报价单所含施工项目为准。
二、建设工期及开、竣工时间
1、建设工期自合同签订后,乙方收到定金和图纸确认并具备全部开工条件之日起共 90 天(雨天不计入建设工期之内)。
2、因甲方原因(包括变更、增加工程内容、停水、停电等不具备施工条件或第三人行为及不可抗力等,含政府行为)而引起停工的,则工期相应顺延。
三、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符合工程施工图纸及技术要求。
四、工程造价
1、植物种植面积为m2,工程含税总造价为人民币 贰佰肆拾捌万壹仟柒佰零伍 元整(¥:2481705 元),乙方出具苗木发票。
2、本工程报建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并承担全部费用,工程造价为直接工程费。中途增加或减少工程量则另计工程款。
五、拨款和结算
1、①在合同签订之日支付定金为工程总价款的,计¥:元。
②银杏种植完成后付工程总价的 20 %,计¥:496341 元。
③桂花、皂角、黄连木、小叶桢楠、广玉兰、及水杉种植完成后支付工程总价的 60 %,计¥:1489023元
④工程全部竣工后支付工程总价的 95 %,计¥:2357619.75 元。
⑤余款 5 %,计¥: 124085.25 元,于工程竣工之日起 12 个月的保修期满之日,苗木全部成活后,付清。
2、所有款项必须汇入本合同指定帐户或开具支票注明收款单位为乙方。如现金支付,甲方必须凭乙方的收款委托书和乙方的正式收据支付,否则乙方对该付款行为不承担责任。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乙方有权停止施工,施工工期相应顺延,甲方同时承担乙方损失及人员窝工工资、材料周转等费用。
六、竣工验收
1、工程完工后,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之日起五天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甲方未按期组织竣工验收的,工程完工后五天期满之日为工程竣工时间。
2、竣工验收以工程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为标准。
3、甲方拒不验收或未经验收提前使用或者擅自动用的,视为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所发现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七、质量保修
乙方对所施工的种植工程进行养护,保质期限自工程竣工之日起计为 12 个月。因甲方人为损坏等原因以及不可抗力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不在乙方的保质范围之内。保质期满后如仍需乙方养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甲方的权利义务
1、于施工前办理施工相关手续,保证工程的合法性和正常施工,并提供施工资料给乙方。
2、保证施工现场水源、电源、通讯和运输道路及清除施工现场障碍等,达到进场开工应具备的条件。
3、提供施工现场工人住宿。
4、委派为工地管理代表,负责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的检查监督,办理中间交工工程的验收手续,协调工程内外关系及其他有关施工事项。
5、及时组织工程验收和办理竣工验收结算手续。
九、乙方的权利义务
1、按合同规定的开工日期按时开工,严格按照施工图及说明书等技术资料进行施工,发现设计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情况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2、接受甲方在不影响施工情况下的必要监督,及时向甲方提交开工通知书,在工程完工及时发出验收通知,作好施工进度报表并与甲方工地代表会签。
3、委派生产等管理及有关其它施工事项。
4、按合同规定的建设工期和质量完工并交付工程。
5、严格按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安全生产操作规范施工,否则所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担。
6、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的保修责任。
十、合同生效及文本。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履行完毕后失效。
2、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单方终止本合同,应向对方赔偿本合同的工程总价款 20 %的违约金。
3、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十一、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说明书等技术资料,施工许可证,派驻工地代表委派书,有关工程施工内容的通知、会议记要、报告、记录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十二、补充约定: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传真): 联系电话(传真):
年日 日
篇12: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合同
发包方:_________ 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 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
2.工程地点: 山东省
3.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_________
主厂房12.6米层的集中控制室及锅炉电子设备间、工程师室、交接班室、更衣室、过道、洗手间等相应附属工程的装饰装修,
乙方服从甲方因工作需要而做出的具体安排。
4. 开工、竣工日期:开工、竣工日期据业主提供条件及甲方的施工需求。
第二条 分包方式
双方以包工包料方式分包本工程,但门窗、灯具由甲方购买乙方负责安装,除此之外的所有材料均由乙方提供。
第三条 合同价款
本工程结算依据:96版的>和与其配套的>(20__年版)以及94版的>及相应的费用定额, 人工单价21元/工日,按 Ⅲ 类工程 丙 级取费,取费后总结算值下浮 5 %。材料价格依据施工时由甲方材料科签字认可的采购价格按实调整。
本合同价款中已包含乙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工器具使用费 、管理费 、利润等完成本工程所需费用,但税金不在其中由甲方代扣代缴。同时,下述费用也应被认为包含在乙方承包价款中:
(1) 与工程有关的风险、责任等;
(2) 预防一般性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费用;
(3) 办理进入工程所在地施工的施工许可证、施工人员暂住证、施工人员上岗证、通行证等证件的费用;
(4) 因停水、停电、设计变更、质量检验、机械维修、天气影响、图纸、设备和材料迟供、施工协调不及时等其他任何因素可能造成的窝工、停工、待工费用;
(5) 现场材料、机械的保管发生的费用,施工用水用电的费用以及材料、机械的检测试验费用。
(6) 与工程有关的零星用工费用;
(7) 劳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的费用;
(8) 政策性调整;
(9) 其他不可预见费。
另外下述费用也已在费率下浮中充分考虑,不再另行计取:1)各种不可预见的施工措施费用.2)各工种交叉作业施工费用.3)成本保护及修复费。4)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安全文明施工必须达到甲方和业主的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做到施工现场文明整洁,工完场地清.5)材料二次倒运费用.6)职工劳动保险费。7)场区内(围墙内)设备、材料运输费。8)施工竣工期延长人工机械降效费。9)现场垃圾清理费。10)施工机具拆装费及进出厂费.11)二次打孔打洞及修补费用。
第四条 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
1. 下列文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1) 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及补充协议(如果有);
(2) 中标通知书;
(3) 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补遗;
(4) 乙方的投标文件;
(5) 标准、规范、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
(6) 其他有关文件。
2. 上述各合同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相互矛盾之处,应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
第五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及时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纸及其他相关资料、组织乙方进行图纸会审。
(2) 甲方应及时检查隐蔽工程,办理工程量签证,协调联系。
(3)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技术资料等进行监督检查;对于甲方提出的整改建议,乙方应予以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
(4) 按合同约定办理结算和付款。
(5) 为乙方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
(6)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对乙方的工期、质量、安全管理、履约能力、信誉等方面进行动态评价,公布评价结果。甲方如认为有必要时,可对乙方实施奖惩。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不得将本工程转包或分包。如乙方未能遵守此条款,一经发现,根据情节的轻重,甲方有权对乙方实施5万元-50万元的处罚直至终止本合同。如甲方对乙方实施了处罚,乙方无条件接受,并将转包或分包的工程按本合同的要求及时整改达到甲方满意为止。如甲方终止了同乙方签订的本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且乙方同意对已完成的工程量按80%向甲方结算,另外的20%用于对甲方的补偿。
(2) 在签订合同后,按合同约定或甲方指定的日期及时开工。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乙方接受甲方依据第五条第一款(6)的规定对乙方进行的评价。在质量、安全管理方面出现事故时,按事故的责任大小,甲方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其额度分别为结算额的3%-8%,乙方无条件接受。
(3) 严格按照施工图及其他技术资料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和交付。
(4)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提供给第三方。
(5) 执行甲方的指令和变更。
(6) 乙方驻工地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乙方驻工地代表易人时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7) 乙方应将其在施工过程中发现的工程设计或技术规范中的错误、遗漏、误差和缺陷及时通知甲方。
(8) 及时向甲方报送隐蔽工程验收通知、竣工验收通知、结算资料及甲方要求的其他资料。
(9) 随时注意当地气象部门的预报,做好预防风、雷、雨、震等自然灾害的措施,以保证施工人员及机械、设备的安全。
(10) 已完工工程未交付甲方前,乙方负责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修复。
(11) 遵守甲方的《质量 环境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与体系程序》的要求,遵守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卫生、质量、治安等管理规定,接受甲方对违反规定的乙方人员所做出的任何处罚,接受甲方的安全、质量、治安的监督检查,并按甲方要求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及质量缺陷。甲方的监督检查和指令并不能减轻或免除乙方的安全和质量责任。
(12) 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遵守国家及各级政府的法令和规章,禁止实施有损甲方声誉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3) 乙方应及时向其雇佣的农民工支付工资,严禁拖欠农民工工资,应遵守《承包方员工工资支付协议》(详见附件一)。
(14) 乙方应配备本项目施工的规程、规范、和验评标准。
(15) 乙方自购材料质量和价格必须在采购前报甲方相关管理部门备案,经签字认可后方可购买。
(16)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包括材料采购、租赁设备和材料等业务在内的一切经营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并根据情节的轻重对乙方实施5万元-50万元的罚款,乙方无条件接受。罚款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
(17) 乙方负责小型设备及车辆、材料的装车、倒运、卸车、保管及设备的防风、防雨、防火以及脚手架、安全设施、自用材料仓库的搭设拆除及其他辅助用工,上述费用包含在承包价中不再另行计取。
(18) 乙方自备施工人员需要的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用品及必需的安全设施,且必须合格有效且符合安规要求,同时施工人员必须配有本工种必须的合格安全防护用品,上述发生的费用包含在承包价中不再另行计取。
第六条 材料管理:详见材料管理协议(附件二)。
第七条 工期管理
1.乙方应按约定工期完成本工程,并接受甲方根据工程总进度提出的任何工期计划修改。除不可抗力或甲方代表认可的其他原因,工期相应顺延外,其余不予顺延。
2.乙方在施工中应根据甲方的要求配备足够的技术、管理人员和足够的施工人员。如甲方认为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按时完工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增加人力、机械、加班加点赶工,因赶工增加的费用乙方自负,工期不予顺延。如乙方仍不能按时完工时,甲方有权从乙方承包范围内拿出部分工程,委托第三方进行施工或终止合同,另择施工单位施工。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从乙方的已完工程费用中全额支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 质量标准及其他要求
1.本工程适用的规程、规范、标准: 《火电施工质量检查及评定标准》、《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及甲方的《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乙方应严格按照规程、规范、标准进行施工。
2.工程的质量应达到 优良 标准,确保工程项目达标投产,实现省优部优工程,争创国优工程。
3.其他质量要求:乙方应努力提高自身施工工艺水平,消除质量通病,严格贯彻彻执行甲方质量保证体系程序文件及相关文件
第九条 质量管理与验收
1. 乙方应当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等设计文件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合同约定规范标准及其他要求。
2. 本合同工程各分项完成后,乙方应进行质量自检,自检合格后交甲方验收;经自检或甲方验收不合格时,乙方应立即返工,发生的费用自行承担,合同工期不予顺延。两次验收不合格,给予乙方一次性罚款 1000元。
3.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或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验收,并准备验收记录。通知应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等。工程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如甲方未能按时参加检查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并做好记录。当甲方提出重新检验时,乙方应予以配合。如检验结果不符合合同要求,费用由乙方承担;检验结果符合合同要求,费用由甲方承担。
4.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质保文件《TM16工程质量管理办法》《TM17 外包队伍质量管理办法》《TM19焊接管理办法》和甲方或其项目工地的《工程质量管理奖惩办法》及其它有关质量规定中的要求组织施工并承担其责任。
5. 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手册》中的要求,施工中杜绝质量通病的发生,施工工艺达不到要求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直到达到要求为止。
6. 对于原电力部《火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和《火电、送变电工程重点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要求的质量监督项目,乙方应实施内部施工全过程质量监督活动。工程完工自检合格后编写自检报告,提请甲方及质监站检查验收,并积极配合。
7. 乙方要积极配合甲方及监理的一切与质量有关的质量抽查、监督和中间检验,严格执行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的质量监督检查,并履行在质监检查中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严格执行并配合甲方或监理履行工程开工、停工、复工有关程序和手续,实施甲方或监理施工全过程的质量控制要求。
8. 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天内,根据甲方和业主的要求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给甲方,未提供资料的不予结算。
9. 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如工程施工质量仍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择施工单位施工,因另择施工单位施工而增加的工程费用由乙方承担。
10. 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项目工地的有关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11. 因乙方的工期、质量问题使甲方被业主罚款时,甲方将按双倍罚款对乙方进行处罚。
12. 乙方应建立技术、质量管理网络,配备合格的人员常驻现场,满足技术、质量管理要求。
第十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但不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有关损失。
第十一条 工程质量保修
1. 在本合同条件中,“保修期”一词指:
整体工程或其中分单项、单位、分项、分部验收交付的工程,均从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甲方之日起分别计算保修期。
2. 建筑工程保修期:按建筑法及建筑条例新规定执行。
本工程保修期为2年。建设工程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3.保修期内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在得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应立即赶到现场无偿予以修复,否则甲方有权选择其他施工队伍进行修复工作,修复费用自保修金内支付,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第十二条 合同价款支付
1.乙方承担的工程完工后30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结算资料(包括经甲方施工负责人确认的工程量表),甲方审核确认后向乙方支付结算值的 95%,留 5%作为保修金。如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2年内无质量问题,甲方将在此后30天内无息支付保修金。
2. 进度款支付:由乙方提出申请,甲方工程人员核实工程量及经甲方批准后,合同价款扣除保留金后的金额乘以当月完成工程进度百分比得到的金额的70%支付,支付程序执行甲方规定。
第十三条 合同价款的调整
结算以具体完成的工程量为准。
第十四条 安全管理:详见安全管理协议(附件三)。
第十五条 环境管理与文明施工
1.为保护工程建设环境,乙方应当遵守国家环境法律法规,应接受甲方项目工地环境管理职能部门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实现环境管理目标,以保证甲方环境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
2.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减少粉尘、噪音。乙方不能随意丢弃施工垃圾、含油废弃物、危险废弃物,应将这些废弃物放置到指定地点。乙方不能随便排放污水,应将污水排放到指定地点。
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尽量避免已完工程的二次污染。
4.在生活区,乙方应节约用水、用电,禁止“常流水”、“长明灯”。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1. 工程竣工后,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时间及时无偿修理,乙方不能修复的应支付甲方的修复费用并承担违约责任。
2.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的按合同结算总价款日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逾期违约金的总额不超过合同结算总价款的20%。
3. 乙方单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对已完成的工程量乙方同意向甲方结算已完成的工程量80%,另外的20%用于对甲方的补偿。
4. 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超出违约金的损失仍由乙方赔偿。
5. 乙方的违约金或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中直接扣除,合同价款不足以支付的,由乙方另向甲方支付。
6. 当乙方有下列行为或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 乙方未能提供足够的、熟练的劳动力满足施工要求;
(2) 工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
(3) 安全管理存在较大隐患并拒绝整改的;
(4)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约定的;
(5) 乙方破产或处于清算中;
当上述行为或情况发生甲方解除了同乙方的合同时,对已完成的工程量乙方同意向甲方结算已完成的工程量80%,另外的20%用于对甲方的补偿。
第十七条 争议与处理:
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争议发生后,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的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除出现下列情况,双方均同意停工外,不得停止施工,否则视为违约:
(1) 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 司法机关要求停止施工。
第十八条 其他:
1.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8份,甲方7份,乙方1份。
甲方: 公司 乙方: 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银行帐户: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篇1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委托合同_合同范本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的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名称、内容、规模与范围详见委托勘察设计项目表(见附件)。
第二条 乙方根据委托的勘察设计项目和主管部门的规定,按初步设计(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分阶段进行。在具备各个阶段设计条件时,双方签订阶段协议书,具体规定甲方应提交的勘察设计基础资料的名称和日期,乙方需交付的勘察设计文件资料的名称和日期,做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 甲方责任
1.按照各设计阶段协议书的规定,向乙方提供有关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勘察设计基础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与资料可靠性负责。
1.1 委托勘察测绘工作的,在勘测工作开展前,应提出勘察测绘技术要求及标有拟建工程准确位置的地形图,圈定测量范围的平面图,土地使用证的复制件,并安排好现场工作条件。
1.2 委托初步设计应提出以下资料:①经过批准的设计任务书;②选址报告;③规划要求;④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⑤经批准的工艺设计资料,民用项目的使用要求;⑥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测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人防、消防、劳动保护、工业卫生、环境保护预测资料等。
1.3 委托施工图设计时,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
2.收到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后,应及时报请有关部门审查,审查意见用书面转送给乙方。组织施工单位与设计单位共同商定有关技术条件,组织设计技术交底,通知乙方参加试车考核及竣工验收。
3.在勘察设计人员进入现场作业或配合施工时,应负责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4.委托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单位参加。
5.维护乙方的勘察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对转让后重复使用的项目,乙方不负任何技术责任。
6.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按时付给勘察、设计费。
第四条 乙方责任
1.按照甲方提供的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设计基础资料编制设计文件,根据各阶段协议书的规定,按期交付各阶段的设计文件(初步设计6份,施工图设计8份),并保证质量。需增加设计文件的份数时另行收费。需复制供应标准图时另行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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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通州市建设工程委托招标代理合同_合同范本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_
一、建设工程基本情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
2、招标范围:_________
3、建设地点:_________
4、工程规模:_________
5、工程投资额:_________
二、建设工程实施条件:
1、工程批准文号及时间:_________
2、图纸设计单位及交付时间:_________
三、招标、计价及评标定标方式:
1、招标方式:_________
2、计价方式:_________
3、评标办法:_________
四、代理业务范围:
□拟定招标方案;
□拟定招标分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
□派员组织申请人报名登记;
□审查报名申请人投标资格;
□编制招标文件;
□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编制标底;
□组织开标、评标;
□参与开标、评标;
□草拟工程合同;
□_________
五、代理方的义务:
1、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从事招投标代理活动;
2、在委托书的受权范围内为委托方提供招标代理服务,不得将本合同所确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转让给第三方;
3、有义务向委托方提供招标计划以及相关的招投标资料,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解释工作;
4、对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内容保密,代理方工作人员如与本工程潜在投标人有任何利益关系应主动提出回避;
5、对代理工程中提出的技术方案、数据参数、技术经济分析结论负责;
6、承担由于自已过失造成委托方的经济损失。
六、代理方的权利:
1、有权拒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的人为干预;
2、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权范内办理委托项目的招标工作;
3、有权要求更换不称职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参与招标活动的委托方人员;
4、承担由于自已过失造成委托方的经济损失。
七、委托方的义务:
1、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无偿、真实、及时、详细地提供招投标代理工作范围内所需的文件和资料(包括建设批文、资金证明、工程规划许可证、地质勘察资料、施工图纸及审核通知书等);
2、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委派熟悉业务,知晓法律、法规的联系代表配合代理方工作;
3、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对代理方提出的书面要求在_________日内做出书面的回答;
4、承担由于自已过失造成代理方的经济损失;
5、对影响公平竞争的招投标相关问题的保密;
6、在规定的有效期内签订完工程施工合同,并在签定合同后7日内提交通州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备案;
7、委托代理资质项目中如内容、时间等有重大调整,应书面提前一周通知乙方,以便调整相应的工作安排。
八、委托方的权利:
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权参加委托代理工程招投标的有关活动;
2、有权了解招投标活动的计划安排,并可要求代理方提供招标阶段(保密事项除外)和全过程书面报告;
3、有权要求代理方更换代理招标过程中不称职或应回避的人员;
4、有权参与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和考察工作;
5、有权参与开标、评标以及评标委员会评标、定标的全过程工作。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办法:
1、受托方向委托方收取中标价的_________%或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代理咨询服务费;上述费用中:
□含甲方缴纳的发布媒体信息服务费;
□含甲方及中标人缴纳的市招标投标服务所综合服务费;
□不含甲方缴纳的发布媒体信息服务费
□不含甲方及中标人缴纳的市招标投标服务所综合服务费。
2、此代理咨询服务费于:
□本协议签订后,委托人先预付_________%余款在领取合同备案通知书后一次性付清;
□领取合同备案通知书后一次性付清;
□委托人与中标人签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一周内付清:
□_________
十、委托方指定联系代表人:
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十一、违约、争议:
1、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签订的代理合同条款、不得违约;
2、由于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由于违约造成第三方(中标人)损失的,也由违约方在赔偿另一方损失的基础上再赔偿第三方损失;
4、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委托方与受托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时,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管部门调解。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争议:
□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合同份数及分送责任:
1、本咨询合同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_________份,甲方_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_份,招标中心建设工程科壹份;
2、通州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建设工程科壹份由乙方送达。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代理_________(工程名称)_________(工程内容)的(□设计□监理□施工□设备)招标事宜,有效期限为_________。
□拟定招标方案。
□拟定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
□派员组织申请人报名登记;
□审查申请人投标资格;
□编制招标文件;
□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编制标底;
□组织开标、评标;
□草拟工程合同;
□_________
具体职责、权利义务详见招标代理合同。(注:自发布招标公告至组织开标、评标所形成的资料、文件由你单位加盖公章,我单位均予以承认,中标通知书由我单位签发)
法人单位(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篇15: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协议
合同编号: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的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名称、内容、规模与范围详见委托勘察设计项目表(见附件)。
2、乙方根据委托的勘察设计项目和主管部门的规定,按初步设计(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分阶段进行。在具备各个阶段设计条件时,双方签订阶段协议书,具体规定甲方应提交的勘察设计基础资料的名称和日期,乙方需交付的勘察设计文件资料的名称和日期,做为本合同的附件。
3、甲方责任
3.1、按照各设计阶段协议书的规定,向乙方提供有关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勘察设计基础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与资料可靠性负责。
3.2、委托勘察测绘工作的,在勘测工作开展前,应提出勘察测绘技术要求及标有拟建工程准确位置的地形图,圈定测量范围的平面图,土地使用证的复制件,并安排好现场工作条件。
3.3、委托初步设计应提出以下资料:①经过批准的设计任务书;②选址报告;③规划要求;④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⑤经批准的工艺设计资料,民用项目的使用要求;⑥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测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人防、消防、劳动保护、工业卫生、环境保护预测资料等。
3.4、委托施工图设计时,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
3.5、收到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后,应及时报请有关部门审查,审查意见用书面转送给乙方。组织施工单位与设计单位共同商定有关技术条件,组织设计技术交底,通知乙方参加试车考核及竣工验收。
3.6、在勘察设计人员进入现场作业或配合施工时,应负责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3.7、委托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单位参加。
3.8、维护乙方的勘察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对转让后重复使用的项目,乙方不负任何技术责任。
3.9、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按时付给勘察、设计费。
4、乙方责任
4.1、按照甲方提供的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设计基础资料编制设计文件,根据各阶段协议书的规定,按期交付各阶段的设计文件(初步设计6份,施工图设计8份),并保证质量。需增加设计文件的份数时另行收费。需复制供应标准图时另行收费。
4.2、乙方要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上一阶段设计的批准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协议文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和进行设计,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和质量提出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
4.3、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由乙方负责。原定任务书有重大变更而需重作设计时,须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
4.4、乙方对所承担设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开工前进行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的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试车考核及工程竣工验收。对于大中型工业项目和复杂的民用工程应派现场设计代表,并参加隐蔽工程验收。
4.5、对于复杂项目,需要乙方协助收集设计基础资料时,应按技术服务的有关规定办理。
4.6、勘察单位应按照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和技术条例,进行工程测量、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勘察工作,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质量提交勘察成果。
5、勘察设计费用
5.1、乙方根据国家批准的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及办法计收勘察设计费。设计合同生效后,甲方付给乙方设计费30%;乙方交付初步设计文件时,甲方再付给乙方设计费;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时,甲方负责结清全部设计费。小型设计项目及复用设计项目分两次拨付设计费。即签定设计合同时选拨付20%作为定金,完成施工图时付清全部设计费。
5.2、勘察合同生效后,甲方付给乙方勘察费的30%,乙方交付勘察文件时,甲方负责结算全部勘察费。
6、违约责任
6.1、甲方不履行合同,无权请求退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应当双倍返回定金。
6.2、甲方不能按时提供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设计基础资料,或因资料原因影响乙方设计进度或造成设计修改,乙方除可推迟交付设计文件日期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损失的工日,以日产值________元计算,增补设计费。
6.3、甲方因故要求变更设计,经乙方同意后,除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另议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返工修改工日,增付设计费。
6.4、甲方因故要求停止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停止设计,甲方已付的定金不予偿还,定金不足设计进度部分,按已完成的设计实际进度补交费用。
6.5、甲方报请初步设计文件审批时间超过半年时,本合同自行失效,乙方已收的定金和设计费不予退回。
6.6、由于乙方的勘察设计错误,给甲方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时,乙方除负责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外,要免收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并应付给甲方与直接损失部分勘察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6.7、勘察设计文件(图纸)交付时间按协议规定时间拖后时,由甲乙双方商定,每逾期一天,甲方可少付该阶段勘察设计费的1%,提前时,甲方付给乙方该阶段设计费的________%(经批准生效)。
6.8、甲方如延期交付勘察设计费时应偿付逾期违约金,按天数累计计算,每天偿付勘察设计费1%的违约金,但每天偿付最高额不得超过100元。
6.9、乙方不及时到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不及时按审批机关意见修改设计时,每影响一天应减付设计费1%.
7、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纠纷,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按_______项解决。
①申请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②向人民法院起诉。
8、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在合同中增加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也同样是合同的有效部分。
9、本合同附件的委托勘察设计项目表以及勘察设计协议书,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本合同一式____份。其中正本两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份。甲、乙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各执一份,市基建主管部门一份。
(以下无合同正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6: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电力2_合同范本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第一章 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 词语涵义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 称《合同条件》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 组成,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 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2.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电力施工企业资质管 理办法》规定的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4.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会监理:受甲方委托、具备《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 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6.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7.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 的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8.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如上部 门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9.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电力工业部、电业管理局、省(直辖市、自治区)电 力局或其根据《电力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暂行规定》设置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 督机构。
10.工程:《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电力建设永久工程。
11.合同价款:以现行的定额、材料预算价和相应的取费标准为指导价格, 通过招标投标或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用以支付乙方履约完成工程施工内容的价款总 额。
12.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发生,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 款。
13.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负担的开支。
14.工期:甲乙双方参照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工期定额等规定,在《协议条款》 中约定的合同工期。
15.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
16.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 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8.施工现场:经甲方同意、“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所确定的用 以施工的场地。
19.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字、复印、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 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
20.不可抗力: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 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风、雨、震等对工程及履约造成损 害的自然灾害。
21.赔偿金:责任方弥补对方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费用,包括停工、窝工、 返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配件积压、倒运的人工费、机械费、管理 费等实际费用,以及从这些费用应付之日起所应计取的利息等可得利益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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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_合同范本
第一章 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 词语涵义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 称《合同条件》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组成,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 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2.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电力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4.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会监理:受甲方委托、具备《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6.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7.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8.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如上部门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9.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电力工业部、电业管理局、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局或其根据《电力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暂行规定》设置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0.工程:《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电力建设永久工程。
11.合同价款:以现行的定额、材料预算价和相应的取费标准为指导价格,通过招标投标或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用以支付乙方履约完成工程施工内容的价款总额。
12.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发生,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款。
13.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负担的开支。
14.工期:甲乙双方参照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工期定额等规定,在《协议条款》中约定的合同工期。
15.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
16.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8.施工现场:经甲方同意、“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所确定的用以施工的场地。
19.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字、复印、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
20.不可抗力: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风、雨、震等对工程及履约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21.赔偿金:责任方弥补对方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费用,包括停工、窝工、返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配件积压、倒运的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等实际费用,以及从这些费用应付之日起所应计取的利息等可得利益的损失。
22.质量缺陷:工程不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对质量的要求。
共25页,当前第1页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
篇18:建设工程保持廉洁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方将市汽车零配件交易中心展厅屋面防水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依照(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并遵循自愿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施工范围:屋面防水施工工程(包工包料完成施工工程)。
四、施工期限:总工期天,必须保证工程质量。(雨雪天气或不可抗力因素顺延)
五、材质要求:
1、b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聚酯胎、4厚、-10度、帯箔。
2、乙方进场材料必须现场切割抽检材料样品,经监理甲方抽检确认。若抽检不合格,乙方应当及更换。
3、卷材4厚,达到国标,冷底子油必须符合建筑工工程屋面防水质量标准要求,严禁加水调兑稀释,卷材和冷底子油必须具备质量合格证和质量检测报告。
六、施工质量
1、必须严格按屋面卷材防水施工操作程序要求施工。排水排气管根部等必须用石油沥青热油毡灌填缝密实。泛水细部(包括排水、排气、女儿墙根部等)处理的卷材必须上翻足够的尺寸,卷材铺设搭接方法必顺水搭接,卷材搭接之间宽度要足够,严密。
2、屋面防水施工完毕,必须经监理、甲方个月期限观察无渗透现象发生,质保期年。
七、面积计算方式和单价
1、以屋面面积加女儿墙泛水高度作为计算面积、总价 元2,其中人工元2材料元2
2、工程结款:经监理、甲方验收合格后付工程款的%,剩余的 %年后无质量问题无息返还。
八、施工注意事项:
1、乙方及其工人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施工操作程序,严禁高空抛物,严禁违章作业,严禁在女儿墙压顶部位上打跳,翻作,走动,若因违反安全生产操作程序,违章作业的相关规定,造成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2、乙方应服从甲方监理的正常管理,施工期间发生违纪行为,将给予经济处罚。
3、乙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环境或第三人造成损害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与甲方无关。 竣工验收之前乙方退场时,必须清理现场,否则,甲方有权委托其他单位清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合同争议;
1、出现本协议规定的不可抗力的事件而给工程本身造成损失,乙方应承担自身责任范围内的一切经济损失。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X日期:日期
篇19: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环保生产协议书
发包单位(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经甲乙双方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自愿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
一、 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安全生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健康安全环境业绩、设备设施安全状况、人员上岗资格等进行审查。
2、甲方应提供本单位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有权对乙方施工作业过程的安全环保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权责成乙方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整改。乙方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甲方有权责令停工直至终止合同。
3、甲方有义务和责任监督约束本单位职工在进入乙方施工现场时,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环保规章制度,履行各自的安全环保责任。
二、 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及××公司的相关制度、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2、乙方应依据《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并在施工作业过程中贯彻落实。
3、乙方必须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乙方应为承包工程项目的施工作业配置符合安全环保要求的设备设施,保证合格的安全环保生产条件。
5、乙方应配置符合安全环保要求的人员进行施工作业,组织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环保培训,特殊工种必须确保100%持证上岗。
6、乙方应按国家有关法规为参与项目施工的全体人员、设备办理保险,并为施工人员配发符合国家和行业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7、乙方应当要求甲方人员在进入施工现场时,严格遵守双方安全环保规章制度和相关规程。
8、乙方有义务定期向甲方汇报安全环保情况,接受甲方的安全环保监督检查。
三、生产组织与协调
1、施工作业过程的生产组织由乙方全面负责。乙方在施工作业开始前应成立安全环保领导小组,明确项目安全环保管理人员及职责,确保安全环保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发生事故时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2、乙方在项目开工前,组织对项目施工风险进行全面识别和评估,并根据识别评估结果,制定风险削减和控制措施以及有关规程和制度,并在施工作业中落实。
3、乙方在开工前应组织或委托地方政府对参与项目施工的人员进行培训教育,电气焊工、电工、起重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有效合格证件上岗,施工前应组织进行健康检查,确保参与项目施工人员满足安全环保要求。
4、乙方应定期对施工机械设备、作业工具、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必须经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检验,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5、乙方对施工过程中的危险作业必须进行严格管理,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动火作业、动土作业、有毒有害作业等必须严格执行作业许可制度,工业动火等作业由乙方负责到地方政府办理审批手续。
7、乙方在施工作业过程中,不得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8、乙方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必须对本单位安全环保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
9、乙方在购置、使用、运输、贮存与施工作业有关的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等危险物品时,必须按规定到地方政府办理审批手续。
10、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擅自将工程分包给其它施工单位或个人进行施工。
四、其它补充条款(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制定)
1、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中第8条8.2条款中增加乙方在施工期间还应严格遵守××公司的相关制度、法律法规。
2、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中第8条8.4条款中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安全事故责任。
3、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中第8条8.3条款取消。
五、事故处理
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时,总包方应立即向本单位主管部门报告,并同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本单位主管部门报告。
六、违约责任
1、工程未经过验收交付,甲方提前动用相关设施引发事故时,由甲方承担责任。
2、由于乙方原因引发事故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员伤害、经济损失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七、其它
1、本协议争议解决办法与承包合同争议解决办法相同。
2、本协议作为承包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承包合同同时生效或终止。
3、本协议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按有关法规或规定执行。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发包单位(盖章): 承包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篇20:房子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协议书
建设单位: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单位: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名称、规模、投资额、建设地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___工程的设计项目,建筑安装面积为_____平方米,批准总投资为___万元,建设地点在____。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在____年__月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业经上级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工程选址报告,以及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和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甲方在____年__月__日施工图设计前,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能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的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
甲方对上述资料的准确性负责。
2.及时办理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审批工作。
3.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应组织有关施工单位,由乙方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工程竣工后,甲方应通知乙方参加竣工验收。
4.在设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工作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因技术上的特殊需要进行试制试验,所需一切费用以及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费均由甲方负责。
5.甲方必须维护乙方的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重复使用或擅自扩大建设范围。
6.甲方对乙方的设计成果负有保密义务,未经许可,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在__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设计文件;在__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术设计文件;在__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其中,初步设计文件一式___份,技术设计文件一式___份,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式___份,甲方另需增添文件份数需要模型费,另行收费。___年__月__日以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完毕所有设计文件(包括概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
(大型建筑安装工程,甲乙双方可视具体情况分阶段进行设计,在具备设计条件时,双方签订阶段设计合同。具体规定甲方应提交各阶段设计资料的名称和日期,乙方交付设计文件的日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详见附件(2)。
2.乙方必须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上一阶段设计的批准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经济协议文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和进行设计,提交符合质量的设计文件。
3.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乙方应负责承担。
4.设计单位对所承担设计任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进行施工前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第四条 设计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设计,经乙方同意后,除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另定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_元增付设计费,或按设计阶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计算。
2.原定任务书如有重大变更而重作或修改设计时,须具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已经进行了的设计费用的支付,按前条办法计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通知乙方,已付设计费不退,并按该阶段的实际耗工日,增付和结清设计费,同时结束合同关系。
第五条 设计费的数量和交付办法
本设计合同生效后_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交付相当于设计费的____%的定金,设计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设计方案后_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____%的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图文件后_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结清全部设计费(设计周期较长的大型工程项目,施工图阶段的设计费,可按单项工程设计完成后分别拨付)。
第六条 奖励与违约责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资控制数内,由于乙方采用先进技术或合理建议而节省了工程投资,可以从节约投资额中提取___%奖励乙方。
2.由于甲方不能按期、准确提供有关设计资料,致使乙方无法进行设计或造成设计返工,乙方除可将设计文件交付日期顺延外,还应由甲方按乙方实际损失工日,以每日___元计算增付设计费。
4.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误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___天,乙方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设计费的____%的违约金(甲方可在设计费中扣除)。
5.因乙方设计质量低劣引起返工,应由乙方继续完善设计任务,并视造成的损失浪费大小减收或免收设计费。对于因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外,还应付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七条 其它
(略)
__________。
第八条 效力
本合同自___年__月__日双方签字后生效,全部设计任务完成后失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内容抵触。
在合同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属于同一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不属于同一部门的,可向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送计委、建委、建行……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 设计单位(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通讯处:_________ 通讯处:_________
电话或电报:_______ 电话或电报:_
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
___年__月__日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