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民间借贷款合同范本
甲方(借款人):
证件号码: 住 所: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出借人):证件号码: 住 所: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签订如下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计(小写) 元整,(大写:
;上述款项用于。
第二条 借款时间
甲方向乙方借款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借款起始日以乙方实际出借之日为准。
第三条 借款方式
乙方提供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方式为下述第 种方式,甲方收到借款后应为乙方出具收款凭证或以银行往来凭证为准:
1、现金交付
2、银行转账
甲方银行收款账户:
开户人: 开户行: 账号
3、混合方式
通过银行转账出借 万元,现金出借 万元。
甲方银行收款账户:
开户人: 开户行: 账号
乙方有权根据自身情况委托第三方向甲方付款。
第四条 借款利息
甲、乙双方约定上述借款的利率为 /月(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借款利息为每月 元。借款利息按月支付,甲方应于收到借款的当日支付首月利息,剩余利息应于每月度开始前支付。
第五条 还款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还款方式采用下述第 种还款方式:
1、到期一次性还款;
2、每月等额还款方式,每月还款元整;
3、其他方式:。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期偿还借款本金、利息。
2、甲方保证其向乙方提供的一切资料、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3、甲方在更改住所或通讯地址时须立即通知乙方,否则乙方的任何通知发送至本合同载明的住所或通讯地址均视为甲方已收到。
4、如有任何诉讼、仲裁,可能对甲方及其任何财产有不利影响时,甲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5、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还款义务及其他义务让予第三人。经乙方同意后甲方将本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让予第三人的甲方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将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将借款支付予甲方。
2、在本合同有效期间,乙方对甲方的任何违约或延误行为给予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行使权利均不损害、影响或限制乙方依本合同和有关法律规定作为债权人应享有一切权利,亦不能解释为乙方对任何违反本合同行为的许可,更不能视为乙方放弃对现有或将来违约行为采取行动的权利。
3、乙方无须征求甲方同意,可将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
部分权利义务转让他人,在转让后书面通知甲方即可,甲方须继续向乙方的受让人履行其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所借款项,应按借款总金额的3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延迟支付借款利息,应按借款总金额每日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延迟偿还借款本金,应按借款总金额每日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其他违约行为,应按借款总金额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 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经济状况发生变化对其偿债能力产生不良影响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立即偿还债务,解除通知到达甲方之日起合同解除。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发生延期支付利息,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立即偿还债务,解除通知到达甲方之日起合同解除。
4、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擅自改变借款用途或在乙方指定的时间内未提供借款用途充分证明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立即偿还债务,解除通知到达甲方之日起合同解除。
5、甲方为本合同借款提供抵押物(甲方物权或第三人物权)设定担保的,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担保物发生灭失、贬损、性质改变、权属改变、权属争议、担保物使用、占用、状态改变、涉诉、被查封、被扣押及其他改变致使担保物价值降低或产生瑕疵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立即偿还债务,解除通知到达甲方之日合同解除。
7、甲方为借款提供第三人保证担保的,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担保人死亡、丧失担保能力、担保能力降低、涉诉或担保人资产发生灭失、贬损及其他改变致使担保人的担保能力降低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立即偿还债务,解除通知到达甲方之日起合同解除。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应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双方一致同意,若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应向民法院提起诉讼;
2、双方一致同意,若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适用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乙方转让本合同权利义务的,受让人与甲方发生争议的,争议管辖按本条约定的管辖执行。
第十四条、附则
1、本合同自乙方完成出借义务时生效。
2、本合同中约定的通知,以电报、传真方式送达的,一经发出即视为已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在投邮三日后,即视为已送达。
3、本合同首页中甲乙双方写明的地址、电话等联系方式为甲乙双方的送达地址。
4、甲方逾期支付利息或逾期偿还本金导致乙方通过追索实现债权的,实现债权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抵押物处置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2:个人民间借贷合同范本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_____前交付甲方。
二、贷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
五、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篇3:2024民间借贷担保合同范本参考
出借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
住所:
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
住所:
担保人:(以下简称丙方)
身份证:
住所:
乙方因 的需要,向甲方借款,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
二、借款期限为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乙方可提前全部或部分归还甲方借款。
三、借款利率为月息,利息每 天付一次,结息日为每 天后的对应日(相对于借款日)。
四、违约责任:如乙方未能按时足额支付利息,乙方应当承担违约金,违约金以 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从每期利息起算日计算,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立即归还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如乙方未能按时足额归还借款本金,乙方应承担违约金,违约金以未足额归还部分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从 年 月 日起计算。
五、担保条款:
1、为保证本合同各条款的履行,乙方承诺: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履行义务,乙方愿意将其所有的位于
抵押给甲方并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甲方可立即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由丙方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为年。若乙方违反本协议,则由乙方和丙方一起向甲方承担借款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甲方实现债权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执行费、评估费、公告费、拍卖费)。
六、若三方应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由 市人民法院管辖。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丙方:
联系电话:
20 年 月 日
篇4:关于民间借贷合同范本
借款合同(个人版)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向出借人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借款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额
出借人向借款人提供借款资金人民币(大写)万元。
二、借款期限及用途
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借款实际发放日与借款起始日不一致的,借款起始日以借款实际发放日为准,借款期限随之顺延。
2、借款指定用于,借款人不得挪作他用。
三、借款利率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为固定利率,借款月利率为________%。
2、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采用以下_____方式归还:
2.1本金到期一次性归还,利息按月支付,到期利随本清。每月利息_______元。如涉及到按日计算利息,日利率=月利率÷30。付息日为每月的日, 还本日为借款到期日。
2.2等额本息还款法:即借款期限内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偿还借款本息。每月还款额为人民币(大写金额): 。还款日为每月 日。
3、借款人应当将借款本金和利息等通过转账方式支付到出借人名下的银行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
账号:
开户行:
四、借款的发放
借款人符合出借人要求的借款发放条件并办妥相应借款及担保手续后,出借人在个工作日内放款。双方一致同意,出借人将借款通过转账方式汇入借款人以下账户,转账一旦成功,即视为借款已被借款人提取和使用。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五、借款人债务范围及清偿顺序
1、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借款及所涉债务系指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所花费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保全费、诉讼或仲裁费、送达费、执行费、保管费、过户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全部费用)。
2、出借人依本合同和相应担保合同所获得的用以清偿债务的款项,原则上按照先清偿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再清偿违约金、赔偿金,之后清偿利息,最后清偿本金的顺序进行清偿。
六、借款人的陈述与保证
1、借款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相应责任。
2、借款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3、借款人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出借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未向出借人隐瞒可能影响其还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七、出借人的权利和义务
1、出借人有权对借款人的借款使用情况、经营情况和财务资金状况、负债和对外担保、重大健康状况、婚姻、工作、收入、住所、个人财产等信息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借款人应给予配合并按时如实提供出借人要求的有关资料和报告相关信息。
2、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前提下,出借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借款人发放借款。
3、对借款人存在逃避出借人监督、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恶意逃废债务或其他严重违约行为时,出借人有权向有关部门或单位予以通报,并有权在新闻媒体上公告催收,出借人作出的通报和公告行为视为向借款人主张权利。
八、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借款人应当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将本合同项下借款挪作他用。借款人应承担本合同项下所有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登记费、保险费等。
2、借款人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和币种偿还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3、借款人在出现和可能出现影响其还款能力的行为或事件时应当在五日内书面通知出借人。
4、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如有)发生不利于出借人债权的变化时,借款人应按出借人的要求及时提供出借人认可的其他担保。
九、提前还款
借款人要求提前还款的,应提前向出借人提出申请,经出借人同意后,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载明双方权利与义务。未经出借人同意,借款人不得提前还款。
十、担保方式
为保证本合同项下的借款能得到清偿,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担保事宜以相应的担保合同为准。
十一、违约责任
1、借款人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或承诺与保证的均构成违约,出借人有权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交付的借款,单方面宣布合同项下已发放的借款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所有到期借款本金并结清利息,并有权要求借款人支付借款本金 %的违约金。
2、借款人逾期还款的,借款人自逾期之日按照逾期清偿本息的【 】%/日按日计收逾期违约金,直至清偿完毕之日。
3、借款人未按时足额还款的,应当承担出借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所有费用,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出借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十三、通知与送达
1、双方的联系信息如下:
联系人信息
出借人
借款人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2、双关于送达的特别约定
2.1本合同第二十六条中双方预留的联系地址系双方送达各类通知、协议等文件以及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及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
2.2本合同约定的送达地址的适用范围包括非诉阶段和争议进入仲裁、民事诉讼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法院可直接通过邮寄或其他方式向双方预留的地址送达法律文书。
2. 3任何一方的送达地址变更的,应在变更当日书面通知对方。
2.4因一方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依程序告知对方和法院或仲裁机构(若争议已经入司法程序解决)、拒收或指定的接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相关文件或法律文书未能被该方实际接收的,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2.5双方一致同意采用传真、电子邮箱、移动通讯等能够确认对方收悉的方式送达,产生上述地址送达的同样法律效果。采用传真、电子邮箱、移动通讯等方式送达的,发送之日即为送达之日。
2.6本条约定的送达条款属于本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有效送达地址的确认和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本合同及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不影响本条的效力,双方均须依合同约定承担有效送达的法律后果。任何一方变更其联系方式或地址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仍有权将变更前的联系方式视为有效。
十四、合同生效
1、本合同经合同双方签名或盖章后成立,自出借人支付出借款项之日起生效。
2、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变更条款或协议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变更部分外,本合同其余部分依然有效,变更部分生效前本合同原条款仍然有效。
3、本合同一式三份,出借人执两份、借款人执一份。
(以下为签章处,无正文)
出借人(签字或盖章) 借款人(签字):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市 区
篇5:民间个人借贷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住址):
乙方(放款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住址):
甲乙双方因借款事宜,按照《合同法》、《民法通则》及其它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于 年 月 日向乙方借款合计人民币 元整(大写为 )已于 年 月 日全部还清,互不拖欠。双方于 年 月 日所立《借款协议》(no: )作废。
二、甲方因 事由再次向乙方 借款合计人民币 元整(大写为 )。鉴于甲方之前借款均守信用,乙方按上述借款金额借给甲方。每日利息为本金的 %。上述欠款及利息双方约定甲方必须于 年 月 日付清给乙方。
三、甲方应按约定及时还清欠款。逾期未还清的,每逾期一天,按欠款金额的 %计算罚息;逾期每超一个月,在上一个月罚息基础上加收 %的罚息,直至还清为止。
四、上述借款在甲乙双方订立本协议之同时,已由乙方给付甲方,不另立据。
五、根据本协议的需要及双方发出的通知、往来联系的便利,双方在本协议确定的联络方式为双方有效的联系方式。一方变更联络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 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六、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的任何纠纷,均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法院裁决。
七、因解决本协议纠纷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费、诉讼费、律师费等,由败诉方承担。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借款日期: 年 月 日
附: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注:1、说明:本协议内容经甲乙双方达成合意后打印成文,经双方签名或盖章后即行生效。
2、上述协议双方已各执一份。
签收人: 签收日期: 年 月 日
篇6:个人民间借贷合同范本
借条
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到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出借人)共计借给__________(借款人)人民币(大写数字)__________圆整,即¥__________元。借款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个月。借款金额中有¥__________元(大写数字)是通过信用卡借出,在借款期限内,信用卡欠款部分产生的利息为日利息万分之五,这部分利息应根据实际产生的利息金额计入借款人还款额中。如到期不能按期足额归还借款,借款人应向出借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大写数字)__________圆整,即¥__________元。
注:_________________1、本借条同时为借款人收讫借款的法律凭证;2、借款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为本借条的附件,与本借条具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 :_________________
借条出具时间 :_________________
篇7:关于民间借贷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甲方为缓解资金困难紧急筹措资金以确保正常的经营活动,向乙方申请借款,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友好协商,达成借款协议如下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用途
第二条 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万元。乙方于年月日前交付甲方提供的银行账户,开户银行/账号。
第三条 借款利率
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月利率2%。利息每季结算一次,于季后十日支付,利息支付时间为每季度初10日前,如不支取,本息转为下季度借款本金。
第四条 借款和还款期限
借款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保证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和期限偿还借款。甲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按月利率4%计算利息。
第五条 保证条款
1、甲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2、甲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每月4%利率收取利息。
2、甲方如逾期不还借款,乙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每月4%利率收取利息。
第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八条 其他
本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合同法》规定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甲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乙方、甲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8:2024民间借贷担保合同范本参考_合同范本
合法的借贷关系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明知借款人借款用于诈骗、贩毒、吸毒等非法活动,仍予以出借的,国家法律不予保护,出借人不仅得不到债权,还会受到民事、行政乃至刑事法律的制裁。若一方乘人之危,或用欺诈、挟迫等手段使对方违心借贷的,则属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有责任的出借人只能收回本金。
民间借贷担保合同范本
债权人______简称甲方,连带保证人______简称乙方。
兹为将来债务保证经双方同意订立本契约如下:
第一条 乙方对主债务人______与甲方间已于________年__月__日所订契约,主债务人向甲方以本金人民币____元整为限度透支借款,乙立自愿应甲方的要求与主债务人负连带保证责任是实。
第二条 乙方应担保主债务人将来所负首开最高限额的票据上债务的清偿,及其利息迟延违约金实行担保物权费用。以及因债务不履行而行的全部损害赔偿。
第三条 甲方如未经乙方的同意,纵对主债务人为超过第一条所约定、限度的、透支借贷时,乙方就超过额仍应负责任。
第四条 甲方经同意主债务人将债权担保物件之一部分先行解而抛弃抵押(质押)权,或调换其一部分或全部时,乙方的连带保证责任并不因此而变更,仍应负责不得借口以担保物权中途变更而主张免除其责任。
第五条 主债务人如不含有约履行债务时,不拘担保物件的多寡,乙方经甲方通知后,应即将主债务人所负的债务全部代为清偿,并愿意抛弃先诉抗辩权。
第六条 乙方的保证债务履行地约定为甲方所在地。
第七条 乙方不依约履行责任时,其诉讼法院管辖悉听甲方指定,乙方决无异议。
前项诉讼费用乙方应我连带赔偿决不推诿。
第八条 乙方同意甲方得将对主债务人所有债权之一部分或全部,以及其担保物权一并转让与他人。
本契约一式两份,当事人各执一份为凭。
债权人(甲方):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连带保证人(乙方):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_____年__月__日
贷款中介合同范本
中介代理和中介的区别:
中介代理:直接与客户签约的;
中介:是业主客户之间的居间者,是帮业主与客户签约的。
中介收取费用:只起到一个桥梁的作用收费特点,收取服务费。
中介代理收取费用:以低价承租或购得房源,再以高价出租或出售房源,从中获取利润。
代理贷款中介合同范本
安排放款方:(以下简称甲方):
贷 款 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因建设 项目需要,委托甲方策划引进人民币项目贷款。甲方接受乙方委托。经协商,双方就下列问题取得一致,协议如下:
1. 贷款用途:此款只能用于建设 项目需要,不得挪作它用。
2. 贷款金额:人民币 万元(大写: )
3. 贷款期限:以操作银行规定的文件为准。
4. 贷款年息:按国家银行规定的年利息率支付。
5. 乙方以 给银行作为贷款抵押。
6. 乙方保证遵守关于银行贴息和咨询服务非的承诺。
7. 乙方保证如实提供企业有关文件及企业资产负债情况,积极配合甲方对项目的调查,考察和核实工作。
8. 乙方保证向甲方支付信誉保证金5万元/项。此款将在贷款成功后,从甲方所得的咨询服务费中扣除。(此款由湖北海外联谊咨询中心代管)
9. 自本协议签字之日起,乙方保证9天内不得通过其它渠道进行本项目;不得退出与甲方的合作。否则,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所交的信誉保证金,并保留进一步向乙方追讨损失的权利。
1. 如9天内,甲方无法安排放款方进行实质性操作(除非乙方同意继续运作),甲方应将信誉保证金全数退还乙方。
11. 乙方同意支付甲方人员的往返交通及操作期间的膳宿费用。
12. 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13.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贰份,乙方三份。本协议签字即生效。
甲方签字:
身份证件号码:
时间:
乙方签字:
身份证件号码:
篇9:民间借贷的注意事项_合同范本
中国人借钱很多时候习惯找朋友,不愿找银行,常言说好借好还,再借不难,但人们经常能听到因为借钱的事,昔日交往甚密的朋友、来往密切的亲戚反目,闹上法庭。现实生活中,善良的人们在他人向你借钱时,不妨多留个心眼,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以避免纠纷,防范风险。
一、订立书面协议,注意妥善保存。在现实生活中,民间借贷大多数发生在亲戚朋友之间,由于这些人平时关系比较密切,出于信任或者碍于情面,民间借贷关系往往是以口头协议的形式订立,无任何书面证据。在这种情况下,一旦一方予以否认,对方就会因为拿不出证据而陷入“空口无凭”的境地,即使诉至法院,出借人也会因举证不能而败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四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证据;无书面证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证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由此可见,出、借方订立书面协议是大有必要的。另外为了保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出借人必须注意妥善保存书面协议等证据,以便日后发生纠纷时有所依据。
二、书面协议内容合法全面。出借双方订立书面协议应载明出借人和借款人姓名、币种、数额、用途、期限、利率、还款方式和违约责任等内容。对于他人提出的借款要求,出借人务必要问明对方的借款用途,决定当借不当借,如果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赌博、诈骗、买卖毒物或贩卖 等非法活动而仍借款的,则属于违法借贷,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三、利息约定明确。在民间借贷关系中,借贷双方最容易发生矛盾的是利息。有关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还规定公民之间的借款,出借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不予保护。另外,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所以,在民间借贷中,对利息的约定一定要符合法律规定,并且要约定明确。
四、重视借款期限届满时的债权保护。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适用2年诉讼时效期间,由于有的出借人不知道这一规定或者是碍于情面,不想伤和气,在有效的期间内未及时有效地催要欠款,致使债权无法实现。故当事人要加强自我保护,在还款期限届满后注意催要,及时起诉,以保护自己的合法债权得已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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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民间借贷抵押合同范本
方(出借人、抵押权人):
身份证编号:
乙方(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证编号:
抵押物财产共有人:
身份证编号: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明确责任,恪守信用,订立本合同,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
第二条:借款期限为 。自乙方收到借款出具借条给甲方之日起计算,截止日期按借款期限类推。
第三条:借款用途:不能进行非法活动,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第四条:借款利率为 每月。
第五条:甲方将全部借款金额按照借款人要求分批或一次性发放借款。借款利息自乙方收到借款出具借条给甲方之日起计算,借款利息按实际用款金额和用款天数结算,利随本清。
第六条:乙方自愿用位于下面所诉房屋 套作为抵押向甲方,并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抵押物详细情况如下:坐落: ; 产权证号: ;产权人: ;产权类别 ;建筑面积: ; 结构:抵押人承诺本抵押物无其他所有权利瑕疵。
第八条: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的违约金和实现债权、抵押权的费用。
第九条:甲乙双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本合同经公证后乙方配合甲方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并将他项权利证书及抵押登记证明交于甲方保管,如需交纳房产税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抵押人在抵押物抵押期间,如要行使抵押物的处分权和其他权利,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第十一条:借款人如期履行合同,付清本合同约定的本息及其他费用后,本合同即告终止。本合同项下债权债务结清后甲方配合乙方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并将抵押物所有权凭证退还抵押人。
第十二条:乙方如借款期到,未能按期归还借款或未能按时付息,则应承担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作为补偿;借款期未到期前,在乙方按时付息的前提下,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提前还款,否则应承担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作为补偿。
第十三条: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合同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补充条款: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 份,各方当事人各持 份,公证处、房管部门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签章):
乙方 (签章):
年 月 日
篇11:关于民间借贷合同范本
本文刊登的民间借贷借款合同范本为专业律师起草,条款严谨、内容详略得当,赶紧对照一下把你现在的合同修改一下吧!今天刊发的为借款人是企业时的范本。
借款合同(公司版)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向出借人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借款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额
第一条出借人向借款人提供借款资金人民币(大写)万元。
二、借款期限及用途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借款实际发放日与借款起始日不一致的,借款起始日以借款实际发放日为准,借款期限随之顺延。
第三条借款指定用于,借款人不得挪作他用。
三、借款利率及支付方式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为固定利率,借款月利率为________%。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采用以下_____方式归还:
5.1本金到期一次性归还,利息按月支付,到期利随本清。每月利息_______元。如涉及到按日计算利息,日利率=月利率÷30。付息日为每月的日,还本日为借款到期日。
5.2等额本息还款法:即借款期限内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偿还借款本息。每月还款额为人民币(大写金额): 。还款日为每月日。
第六条借款人应当将借款本金和利息通过转账方式支付到出借人名下的银行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
账号:
开户行:
四、借款的发放
第七条借款人符合出借人要求的借款发放条件并办妥相应借款及担保手续后,出借人在个工作日内放款。双方一致同意,出借人将借款通过转账方式汇入借款人以下账户,转账一旦成功,即视为借款已被借款人提取和使用。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五、借款人债务范围及清偿顺序
第八条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借款及所涉债务系指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所花费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保全费、诉讼或仲裁费、送达费、执行费、保管费、过户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全部费用)。
第九条出借人依本合同和相应担保合同所获得的用以清偿债务的款项,原则上按照先清偿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再清偿违约金、赔偿金,之后清偿利息,最后清偿本金的顺序进行清偿。
六、借款人的陈述与保证
第十条借款人是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民事主体,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一条借款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并经过借款人有权决策和批准机构的决定或授权,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第十二条借款人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出借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未向出借人隐瞒可能影响其还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七、出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出借人有权对借款人的借款使用情况、经营情况和财务资金状况、负债和对外担保等信息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借款人应给予配合并按时如实提供出借人要求的有关资料和报告相关信息。
第十四条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前提下,出借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借款人发放借款。
第十五条对借款人存在逃避出借人监督、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恶意逃废债务或其他严重违约行为时,出借人有权向有关部门或单位予以通报,并有权在新闻媒体上公告催收,出借人作出的通报和公告行为视为向借款人主张权利。
八、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借款人应当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将本合同项下借款挪作他用。借款人应承担本合同项下所有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登记费、保险费等。
第十七条借款人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和币种偿还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第十八条借款人在出现和可能出现影响其还款能力的行为或事件时应当在五日内书面通知出借人。
第十九条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如有)发生不利于出借人债权的变化时,借款人应按出借人的要求及时提供出借人认可的其他担保。
九、提前还款
第二十条借款人要求提前还款的,应提前向出借人提出申请,经出借人同意后,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载明双方权利与义务。未经出借人同意,借款人不得提前还款。
十、担保方式
第二十一条为保证本合同项下的借款能得到清偿,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担保事宜以相应的担保合同为准。
十一、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借款人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或承诺与保证的均构成违约,出借人有权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交付的借款,单方面宣布合同项下已发放的借款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所有到期借款本金并结清利息,并有权要求借款人支付借款本金%的违约金。
第二十三条借款人逾期还款的,借款人自逾期之日按照逾期清偿本息的【 】%/日按日计收逾期违约金,直至清偿完毕之日。
第二十四条借款人未按时足额还款的,应当承担出借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所有费用,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第二十五条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出借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十三、通知与送达
第二十六条双方的联系信息如下:
联系人信息出借人借款人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第二十七条关于送达的特别约定
27.1本合同第二十六条中双方预留的联系地址系双方送达各类通知、协议等文件以及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及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
27.2本合同约定的送达地址的适用范围包括非诉阶段和争议进入仲裁、民事诉讼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法院可直接通过邮寄或其他方式向双方预留的地址送达法律文书。
27.3任何一方的送达地址变更的,应在变更当日书面通知对方。
27.4因一方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依程序告知对方和法院或仲裁机构(若争议已经入司法程序解决)、拒收或指定的接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相关文件或法律文书未能被该方实际接收的,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27.5双方一致同意采用传真、电子邮箱、移动通讯等能够确认对方收悉的方式送达,产生上述地址送达的同样法律效果。采用传真、电子邮箱、移动通讯等方式送达的,发送之日即为送达之日。
27.6本条约定的送达条款属于本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有效送达地址的确认和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本合同及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不影响本条的效力,双方均须依合同约定承担有效送达的法律后果。
十四、合同生效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经合同双方签名或盖章后成立,自出借人支付出借款项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九条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变更条款或协议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变更部分外,本合同其余部分依然有效,变更部分生效前本合同原条款仍然有效。
第三十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出借人执两份、借款人执一份。
(以下为签章处,无正文)
出借人(签字): 借款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签约地点:市区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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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民间借贷借条范本
上诉人(原审被告): ,男,19xx年x月xx日出生,汉族,xx市xx区xx街道x村人,住xx市xx区路公寓x号楼号。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男,19xx年x月xx日出生,汉族,xx市xx区xx街道x村人,住x村xx街号。
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xx市xx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xx)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提起上诉。
诉讼请求:
1、请求撤销xx市xx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xx)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第一、二项;
2、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1、一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
第一,一审判决中称“自20xx年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间上诉人先后分五次向被上诉人借款x元”,但是其中发生在20xx年xx月xx日借款金额为xx万元的借条,其借款用途是用于上诉人赌博,这点被上诉人以及中间人知情,由于被上诉人知道用于非法活动产生的债务是不受保护的,从而要求上诉人在借条中违背事实写出了该借款用于工程周转,并且在一审开庭时上诉人也多次强调该借款实为赌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1条之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一审法院在明知万为赌资的事实后置若罔闻,仍判令上诉人归还该笔借款是错误的。
第二,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的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存在五张借条,其中仅就20xx年xx月xx日的欠条中约定了利息,因此其余四张借条中除去赌资借款外的后三张借条均不应当支付利息。
20xx年xx月xx日,被上诉人要求上诉人在一份关于借款本金及利息计算的承诺书中签字,该承诺书正文并非上诉人所书写,上诉人仅仅在承诺人处签字,未对承诺书正文进行细看及核实。因为当时被上诉人要求上诉人两个月内将现住房进行抵押贷款,以贷款偿还被上诉人。碍于双方多年朋友情谊,上诉人同意被上诉人提议,在匆忙之中未考虑其他便在承诺书中签字,因此承诺书中对欠款利息的约定,上诉人并不认可。
2、一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
一审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第六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的规定作出上诉人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计付利息的判决,纯属理解和适用法律错
误。《意见》第六条只说明民间借贷中双方明确约定的利息可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利率四倍,各地法院应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在不超过银行利率四倍的范围内具体掌握。并且《意见》的规定应是在双方明确约定利息多少的情形下针对约定利率是否过高由法院来进行评判,而不是像一审法院这样在未约定的情形下直接判令上诉人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计付利息。这显然是一审法院曲解司法解释本意,滥用法官自由载量权的结果。
同时,一审法院判决中对利息计算数额有误,计算方式极不严谨,被上诉人诉称的x元借款产生于不同日期,其中有两笔借款产生在20xx年x月x日和20xx年x月xx日,一审判决中计算利息时将该两笔借款利息计算时间从20xx年xx月xx日起算是明显有误的。
上诉人曾向被上诉人借款是客观事实,上诉人应当承担还款义务责无旁贷,但上诉人不该承担他不应当承担的还款义务。同时被上诉人在还款过程中态度积极,还一度将现住房向银行进行抵押贷款,但是由于被上诉人极力阻止致使贷款未能成功。从维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本着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的法律原则出发,上诉人理应向被上诉人偿还34万元借款本金,但除第一张借条外的其他借款不应向被上诉人支付利息,至于逾期利息也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
综上所述,上诉人请求二审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之规定,查明案件事实,依法撤销一审法院的不当判决,支持被上
上诉人:
年 月 诉人的上诉请求。
此致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20xx年x月x日
篇13:2024民间借贷借款合同范本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按照实际情况,是否有保证人):
借款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作为保证人,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二条:本贷款用于借款方的个人经营活动;
第三条: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X万元整;
第四条:借款利率为利息,即月利率为X%,年利率%;
第五条:借款期限为壹年(二〇X年X月X日至二〇X年X月X日),逾期按月利率X%计算;
第六条:还款方式为到期本息一次结清。即二〇XX年X月X日借款方一次性还给贷款方本息 共计人民币(大写)XX万元整;
第七条:保证条款
1、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2、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3、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4、保证人担保有向借贷双方追偿的权利,借贷双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 利息加收罚息。
2、贷款方中途不得收要本息,如违约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相同计算。
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 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保证方: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篇14:民事起诉状范本民间借贷
民事起诉状
原告:,男,汉族,x年xx月xx日生,住广东省xx市xx区路号。公民身份号码:。
被告:,男,汉族,x年xx月xx日生,住广东省xx市xx区路号。公民身份号码:。联系电话:188。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偿还借款x元及支付相应利息(利息自x年xx月xx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直至被告还清借款时止,其中暂计至x年xx月xx日的利息为xx元);
2、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x年xx月xx日,被告以资金周转为由,向原告借款现金人民币xx元,并向原告出具了载明相应款项的《借据》,约定于x年xx月xx日一次性还清。上述借款,原告已多次向被告进行催讨,但被告却以各种理由一拖再拖,至今未还。
原告认为,本案的《借据》是在原告向被告提供现金借款后由被告向原告出具的,是被告真实的意思表示,具有法律效力,被告应按照《借据》中约定的还款期限(x年xx月xx日)向原告偿还借款xx元。因原、被告未约定借期内利率和逾期利率,被告至今仍未偿还借款,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的规定,被告还应自x年xx月xx日起按年利率6%的标准向原告支付利息。其中,自x年xx月xx日起至x年xx月xx日的利息为xx元。
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现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希判如诉请。
此致
广东省xx人民法院
起诉人:
年 月 日
篇15:个人民间借贷合同范本
民事起诉状
原告:姓名,性别,出生______年____月____日,民族,职业,住址,电话。
被告:姓名,性别,出生______年____月____日,民族,职业,住址,电话。
诉讼请求:
一、要求被告偿还原告本金 元及利息(以 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 或月利率 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支付至实际偿还之日。)
二、要求被告支付律师费 元。(如果合同有约定,可以主张)
三、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可写可不写)
事实与理由:
简要叙述事实经过,双方的约定事项,履行情况,你的主张,如果管辖有约定的,请叙述下。
此致
某某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
篇16:个人民间借贷合同范本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乙方(出借人):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丙方(保证人):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今有甲方向乙方借款用于(用途):________________,借款不能另作他用,否则乙方可以提前收回借款并要求支付利息。借款金额:__________人民币(小写)______元,(大写)______元。利率为每月______%(大写)______。借款期限共______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并且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一次性还清本息。若届时不能全部还款,每延期____日,甲方愿意按照全部借款的______%支付迟延履行金,并在此确认还款按先利息后本金的顺序偿还。如甲方不能按期还款,由甲方承担乙方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公证费、公告费、评估费、开锁费、差旅费等。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7:2024民间借贷担保合同范本参考
出借人: ,男,19 年 月 日出生,住 市 区 身份证号码 (下称甲方)
借款人:男,19 年 月 日出生,住 市 区 身份证号码 (下称乙方)
担保方:男,19 年 月 日出生,住 市 区 身份证号码 (下称丙方)
甲、乙、丙三方经充分协商,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向甲方借款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用于_______________。),丙方对该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丙方并与乙方对该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第二条:借款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共计______月。借款的实际出借日和还款日以借据为准,借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借款利息在合同约定借款期限内按月结息(付息),月利率 %。
第四条: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的期限还本付息,如超出期限则按日双倍计息。
第五条: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还本付息,甲方有权直接要求丙方偿还。
第六条:乙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第七条: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若乙方发现甲方出现不利于偿还借款的情况时,乙方可要求甲方提前偿还借款。
第八条:本合同履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第九条: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约日期: 二〇一 年 月 日
篇18:小额民间借贷合同范本
出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胯款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本合同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本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部分 借贷条款
第一条 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二条 借款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内(月)利率为(大写) 即(小写) % 。
胯款方每个还息日除按上述规定支付利息外,还应按合同借款金额的 % 向出借方支付服务费。
第四条 还款方式:借款方选择以下第 种还款方式:
1.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2.按月结息,利息支付日为每月 日,借款到期利随本清。
第五条 借款方提前还款应征得出借方的同意。出借方同意借款方提前还款的,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及借款实际使用期限计收利息及相应的服务费,合同双方另行约定的除外。
第六条 出借方提前收回借款应征得借款方同意,利息及本金偿付办法由双方另行约定。
如出现下列情形,出借方有权要求借款方在一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借款本息:
1.借款方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
2.抵押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抵押之目的;借款方不能提供出借方可予接受的其他抵押物的;
3.其他:
第七条 借款方的权利和义务:
1.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出借方的监督和检查;
2.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
第八条 出借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对本合同项下抵押的房产进行查询和核实; 2.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办理抵押登记完毕后 日内,足额向借款方发放借款; 3.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胯款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抵押权。 第二部分 抵押条款
第九条 为确保借款方正当履行还款义务,借款方自愿以其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处分的位于 - 的合法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 ,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抵押给出借方,作为借款方归还借款的担保。
胯款方保证,该房地产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等情况; 和他人共有的,共有方应出具书面证明,同意将该房地产抵押给出借方,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
第十条 经评估公司评估,并经本合同双方确认,上述用于抵押的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签订后当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双方当事人应持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 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服务费、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出借方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证费、交通费、保全费。
当借款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无论借款方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出借方均有权直接要求借款方以该房地产承担担保责任。
第十三条 抵押期间,未经出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抵押物出租、转让、抵债或赋予其它负担。
第十四条 出借方应在借款方偿还全部款项后三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协同办理抵押注销登记。
第三部分 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借款方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有虚假、非法的情况,出借方可要求借款方立即偿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和费用,可依法行使对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抵押权;
2.借款方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另行向出借方支付全部借款本金 %的违约金,并承担出借方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证费、交通费、保全费;
3.出借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借款方发放借款的,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费用,并向借款方另行支付全部借款本金 %的违约金;
4.因出借方的以下行为,致使不能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出借方应向借款方支付全部借款本金 %的违约金:
(1)出借方无正当理由在借款方全部偿还本金、利息和费用三日内(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拒绝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2)因出借方保管不善,造成房屋所有权证或他项权利证明丢失、损坏,不能及时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3)因出借方变更地址、电话等无法联系,不能如约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第十六条 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双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并承诺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
2.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4.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提前解除,应由合同双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 (部门或单位)留存 份。
出借方(签字): 借款方(签字):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正规民间借款合同范文二
胯 款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 话: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货款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 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 真: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篇19:民间借贷的十大案例_借条范本_网
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民间借贷是一种直接融资渠道和投资渠道,是民间金融的一种形式。民间借贷作为一种资源丰富、操作简捷灵便的融资手段,在市场经济不断发展,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银行信贷资金不足的矛盾,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下面第一范文网小编整理了民间借贷十大案例,供你参考。
民间借贷案例一
非法借贷不受保护
[案情]20xx年4月11日,王某在辽中县茨榆坨镇自己家中设赌抽红,沈某等人来到王家聚赌。赌博中,沈某向王某借赌资4万元,并在借据上签字,约定同年4月15日前还款。但借款到期后,经过王某多次催要,沈某就是不还。王某只好诉至法院。法院驳回王某的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市法院民一庭审判长韩华:王某在自家设赌抽红,明知沈某参赌输钱,仍借款给沈某继续赌博,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法官提醒]合法的民事权利受法律保护。如果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赌博、走私、诈骗、买卖毒品或贩卖等非法活动而仍借款的,则属于违法借贷,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民间借贷案例二
不能超过诉讼时效
[案情]吴某在任新民市大喇嘛乡厂长期间,于1998年8月13日以个人名义,向乡政府财政所借款1万元,约定10月1日还款,未约定利息。但此后吴某一直未还。乡政府于20xx年12月27日起诉至法院。法院驳回乡政府诉讼。
[法官说法]市法院民一庭法官赵梦辉:乡政府主张权利时已超过法律规定的2年诉讼时效。乡政府虽称多次催要欠款,但吴某对此予以否认,乡政府没有提供证据证明。所以,乡政府主张不能成立。
[法官提醒]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起计算。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适用2年诉讼时效期间。由于有的出借人不知道这一规定或者是碍于情面,不想伤和气,在有效的期间内未及时有效地催要欠款,以致使债权无法实现。故当事人要加强自我保护,在还款期限届满后注意催要,及时起诉,以保护自己的合法债权得以实现。
民间借贷案例三
借款利息有限额
[案情]20xx年8月14日,胡某向马某借款10万元。双方约定,此借款利率按月利率2分计算,胡某应在20xx年8月14前履行还款义务。但却一直没偿还本金和利息。法院判胡某返还借款,利息在借款期内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计算。
[法官说法]市法院民一庭法官赵智:因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借款利息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法律对超过4倍的部分不予保护。
[法官提醒]在民间借贷关系中,借贷双方最容易发生矛盾的是利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还规定公民之间的借款,出借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复利,也就是“利滚利”,不予保护。另外,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所以,在民间借贷中,对利息的约定一定要符合法律规定,并且要约定明确。
民间借贷案例四
必须明确借款人
[案情]李某是辽中县某村村民,村委会主任王某找到他借了5000元钱,并出具借据,写明借款人为村委会主任。后来李某找王某要钱,王某让他上村委会要。李某向村委会要求返还借款却被拒绝。李某将村委会告上法庭。法院驳回其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市法院民一庭法官陈桂艳:因村委会主任出具欠条没有加盖村委会公章,其行为系非职务行为,而李某状告村委会显然不妥。
[法官提醒]出借人要搞清对方是自然人身份借款,还是以职务身份履行职务,来确认借款人。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如果借款人是法人,并由其加盖单位公章,在诉讼中出借人要告的应该是其单位,而不是自然人。
民间借贷案例五
写明用途以防抵赖
[案情]20xx年3月25日开始的此后一年里,杨某先后三次向魏某借钱,共计7万6千元,并写明了借款用途和还款时间。但借款到期后,魏某多次催要,杨某未能偿还。期间,双方因房屋买卖发生争议。杨某认为,其中有两张欠条是因房屋买卖形成的,现房款已经结清,他不应还款。但魏某出具的这两张欠条写明借款用途分别为欠床子租金用款、上货急用钱借款和孩子上学所用。法院判决杨某返还魏某欠款。
[法官说法]市法院民一庭审判长宋宁:当事人双方对欠条给予了不同的说法。法院只能依据欠条的记载认定借款事实存在。因杨某提出的诉讼主张与欠条上的文字所记载的内容不一致,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提醒]出借双方订立书面协议应载明出借人和借款人姓名、币种、数额、用途、期限、利率、还款方式和违约责任等内容。对于他人提出的借款要求,出借人务必要问明对方的借款用途,决定当借不当借。如果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赌博等非法活动而仍借款的,则不受法律保护。
民间借贷案例六
没有字据“空口无凭”
[案情]王某和董某是朋友关系。去年2月18日,王某在电话里向董某询问:“我借的7000元钱什么时候还?”董某回答:“我不欠钱,我是替姓魏的人还钱,我没有义务还钱。”王某偷偷将此通话录音,并以此为据将董某告上法庭。法院驳回王某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市法院民一庭审判长宋刚:王某提供的录音电话内容,只能反映曾向董某主张债权的情形,但不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当事人所争议的事实,以及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王某以录音证据想证明同董某之间的借款事实存在,法院不予认可。
[法官提醒]在现实生活中,民间借贷大多数发生在亲戚朋友之间,由于这些人平时关系比较密切,出于信任或者碍于情面,民间借贷关系往往是以口头协议的形式订立,无任何书面证据。在这种情况下,一旦一方予以否认,对方就会因为拿不出证据而陷入“空口无凭”的境地,即使诉至法院,出借人也会因举证不能而败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4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证据;无书面证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证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由此可见,出、借方订立书面协议是大有必要的。
民间借贷案例七
动产质押有说法
[案情]20xx年8月21日,刘某与沈阳一家汽车租赁公司签订一份自驾车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期一年。可是事隔一个月,刘某便将车质押给赵某,并从其处借款20万元,并约定还款取车。刘某没有如期向租赁公司交纳租车费,租赁公司才知道车已经被刘某质押给别人,并用于赌博。租赁公司立即报案。公安部门从赵某手中将车返还给租赁公司。赵某认为自己利益受到损失,请求法院判令刘某还款,并由公安部门承担连带责任。法院只判决由刘某还款。
[法官说法]市法院民一庭法官郭净:刘某在明知租赁的车辆不允许质押的前提下,将车辆质押,换取借款,其行为违背了《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应认定质押行为无效。但其从赵某处借款的法律关系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且赵某在借款时并不知道刘某用于赌博,故判决刘某应返还赵某借款。由于公安部门扣押轿车并将车返还车所有权人,是履行职务行为,所以不用承担还款的连带责任。
[法官提醒]赵某由于对质押财产审查不细,结果吃了大亏。对于汽车这样的动产质押,债务人必须是动产的所有权人。如动产是第三人所有,质押须经其同意。质押应该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大额借款最好设立担保,担保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民间借贷案例八
转让债权当通知债务人
[案情]20xx年2月6日,向某向一公司借款44万元,约定一年内返还。后向某将借款借给邱某,邱某没有返还借款。20xx年5月6日,借款公司将该债权全部转让给刘某。现刘某将向某告上法庭。但向某以转让债权未通知他,也未经他同意,转让行为无效为由,认为不能给刘某返还借款。法院判决向某返还给刘某44万元。
[法官说法]市法院民一庭法官张红君:此案的争议的焦点是债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对于向某认为,转让协议没有取得他同意,此债权转让对他不发生法律效力的主张,因刘某已经提起诉讼,依据有关规定应以起诉状送达债务人的时间为通知时间,此时债权转让对债务人发生法律效力。债务人应当向受让人履行债务,该效力不以债务人承诺为前提。现刘某持有借款公司的债权转让协议及向某出具的借条原件,能够证明债权转让的事实,所以法院对向某主张不予支持。
[法官提醒]需要提醒债权人的是,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应当通知债务人,通知的方法可以是口头通知,也可以是书面通知。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民间借贷案例九
未成年人借款也应还
[案情]小荣和小明是同学,他们都只有13岁。去年3月22日开始,小明陆续借给小荣2800元。但当小明要小荣还钱时,小荣却无力还钱。没有办法,双方只好找家长出面商讨此事。但小荣家长认为,借款事实不清,没有相关证据可以证明借款事实,拒绝还款。法院判决小荣返还小明借款2800元。
[法官说法]市法院民一庭审判长明月:作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小荣、小明,他们依法都不能独立实施借贷2800元的民事行为,其行为无效。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当事人基于无效民事行为从对方取得的财产应返还对方,故小荣应返还借款。小明和小荣向学校老师反映了他们间的借款纠纷,可以证明借款事实存在。
[法官提醒]作为有监护责任的成年人对未成年人要尽到监护责任,防止发生不必要纠纷。
民间借贷案例十
债主病故债权归继承人
[案情]王某于20xx年开始在辽中县大黑乡钱缝村承包土地。李某为王垫付了土地承包款3910元,村委会出具了收款收据。20xx年6月23日,王某向李某出具欠据一张,写明欠3910元。后王某返还20xx元,余欠1910元,经多次催要未果。20xx年6月16日,李某诉至法院。但当年11月6日,在诉讼期间,李某病故,该债权还用不用王某还?
[法官说法]在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死亡,有继承人的,裁定中止诉讼。人民法院应及时通知继承人作为当事人承担诉讼,被继承人已经进行的诉讼行为对承担诉讼的继承人有效。故法院判决王某返还欠款给法定继承人。
[法官提醒]债权人死亡由继承人继承债权。而对债务人死亡的,继承人继承遗产应先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清偿债务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也可以放弃继承,对被继承人的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
民间借贷不仅是一种经济现象,同时又是一种法律现象,具有以下几个主要法律特征:
(1)民间借贷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借贷双方通过签订书面借贷协议或达成口头协议形成特定的债权债务关系,从而产生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债权债务关系是我国民事法律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关系一旦形成便受法律的保护。
(2)民间借贷是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合约行为。借贷双方是否形成借贷关系以及借贷数额、借贷标的、借贷期限等取决于借贷双方的书面或口头协议。只要协议内容合法,都是允许的,受到法律的保护。
(3)民间借贷关系成立的前提是借贷物的实际支付。借贷双方间是否形成借贷关系,除对借款标的、数额、偿还期限等内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要求出借人将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交付给借款人,这样借贷关系才算正式成立。
(4)民间借贷的标的物必须是属于出借人个人所有或拥有支配权的财产。不属于出借人或出借人没有支配权的财产形成的借贷关系无效,不受法律的保护。
(5)民间借贷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是否有偿由借贷双方约定。只有事先在书面或口头协议中约定有偿的,出借人才能要求借款人在还本时支付利息。民间借贷法律特征民间借贷不仅是一种法律现象,同时又是一种经济法律现象。
篇20:小额民间借贷合同范本
甲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
乙方(借款人): (以下简称乙方)
项目部负责人:
联系电话:
丙方(担保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因需周转资金,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元正,
二、借款期限:
三、借款月利率:
四、甲方支付账户:
开户行:
账 号:
乙方委托甲方将借款转入以下账户:
账 户:
开户行:
账 号:
行 号: (以下简称丙方) )
五、任何一方违约,对方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电讯费、执行费律师费等)由违约方承担。
六、丙方保证: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订立本(借款协议书),其为本协议书项下的借款提供担保已经获得其内部相关权利机关的授权或批准。丙方为乙方向甲方的借款提供担保,担保责任为连带责任。丙方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甲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电讯费、执行费、律师费等)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七、甲乙双方自行保管好借款和付息原始凭据,甲方收回借款只出具收条,不提供发票。
八、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发生诉讼交渝北区人民法院。
九、本协议自甲方借款打入乙方账户后生效。此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