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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情况报告精品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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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21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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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是城镇面貌“三年上水平”开局之年,建设领域依法行政面临着新的更高要求,良好的行政环境尤为重要。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程序,强化监督检查,切实解决在行政执法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根据县政府《关于印发行政执法监督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严格遵循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坚持把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统一到依法办事的高度上来,认真抓好自查自纠工作,使行政执法工作更加优化,没有发生一起行政诉讼和应诉案件,建设行政执法工作步入法制化、规范化。

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 加强组织领导,构建责任体系

我局始终把规范行政执法贯穿全年中心工作始终,并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严格奖罚兑现,强化执法队伍管理。按照“法制化、规范化”的要求,将行政执法工作与优化经济环境密切结合,把行政执法工作考核管理真正落到实处。一是成立行政执法领导小组,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全面抓,分管领导严把关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在全系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层层签订了行政执法目标责任书,形成依法形成的氛围。二是实行行政执法目标考核评议制度。积极参加全县民主评议行风活动,评议作风、评议形象,促使工作作风较大转变。三是建立案件办理回访制度。定期召开执法工作会议,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清理、通报,走访相关单位,实施动态管理。四是加强舆论监督,建立诚信市场。建立行政执法通报制度,利用新闻媒体,对执法典型事例进行公示。对违规违法的反面典型进行曝光同时对遵纪守法、依法行政的好的典型进行表扬。

二、认真开展自查,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按照县政府统一安排,根据《河北省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规定》《河北省制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若干规定》《河北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和《邢台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等有关规定,在统一执法、统一法律文书、统一票据、罚没款统一进入财政的前提下,结合当前建设领域所担负的主要职能,全面开展行政执法监督自查自纠活动。一方面清理行政许可项目。以审批事项入驻行政服务中心为契机,从具体基础工作开始自下而上,按照日常工作过程的操作程序,逐级排查清理,对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登记造册,明确项目名称,实施依据,收费依据及标准,承办科室等详细内容,并实施公布,做到凡是没有对外公布的行政许可项目必须停止执行;另一方面,清理实施行政许可的主体。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凡是实施主体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必须纠正。按照县机构改革“三定方案”确定的岗位职责,自上而下进行梳理,并做到部门和上级部门相互结合,相互印证,相互协调;再次是清理行政许可规定。自行规定的行政许可事项以及条款、程序、期限和实施主体与《行政许可法》不一致的进行修改和废止,对保留的行政许可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期限等按法定程序予加以规范。

三、规范行政行为,严格执法程序

在规范执法行为的工作中,坚持执法依据统一,执法标准统一、执法文书统一,执法程序统一。继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各项规定,不断完善创新监管模式,进一步加强规范使用和填写行政执法文书,规范档案管理,有效杜绝了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发生,提高整体执法水平。一是立案审批。我们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或群众举报投诉的案件及时受理,符合立案条件的,填写《立案申请表》,报主管领导审批立案。二是程序履行。我局在进行案件调查或检查是,执法人员必须两人以上,并严格执行亮证执法制度,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有效的执法证件,在填写《调查笔录》和《现场检查笔录》都能够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填写。三是审查决定。执法人员在案件调查终结后,写出调查终结报告,报局领导集体讨论,最后形成合议意见,交有关科室执行。对于符合一般程序案件达不到听证的,我局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之书,告之当事人享有的陈述和申辩的权利。符合听证的案件,认真制作听证告之书,交付当事人,当事人要求听证的严格按程序执行。四是送达和执行。我局严格执行《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程序,确保文书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送达的法定义务。在处罚执行上,严格执行收缴罚没分离制度,严格票据使用规定以及处罚幅度。五是按照“合法性、公开性、过罚相当、平等对待、教育为主”五项原则,确定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阶次和处罚基准,对涉及行政处罚幅度的条款进行了逐一细化。为保证细化的处罚标准得到有效执行,杜绝违规操作,以不同形式公开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逐步形成了“集体审理、监督制约、执法回避、公开公示、责任追究、备案审查、评议考核”制度体系和流程运作、制度控权的工作机制,有效确保了行政处罚案件的公平与公正,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得到全面规范。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城镇面貌“三年上水平”是省、市、县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重要载体,作为城镇建设主力军,为更好地巩固自查自纠成果,下一步,要完善执法工作的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二是加强行政执法及文书档案管理,进一步做好行政档案管理工作。三是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和执法检查制度,深化完善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的紧迫感、责任感,不断提高执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确保“三年上水平”城市建设首期任务的全面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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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考核工作报告_工作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生产,行政,全文共 39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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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考核工作报告

一、领导重视,强化行政执法机构建设

建立和完善监察执法体制,是规范监察执法的重要前提和依法行政的基础保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建设,设立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核定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16名,其中支队长职数1名,副支队长职数2名,科长(大队长)3名。今年1月11日,通过全市领导干部公推公选,公开选拔支队长。目前,市监察支队核定编16人已全部到位,监察支队现有8人在职在岗,其余8人在局各处室工作;同时注重加大监察支队执法装备投入力度,支队现已配有摄像机、打印机、气体检测仪、个人防护用品等执法监察必需的器材装备,每人一台电脑,监察执法车2辆,为做好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和信息系统的应用奠定了基础。

二、强化学习,加强执法人员自身建设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的学习,将每周五下午定为集体学习时间,组织全体同志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每季度检查一次学习记录情况。认真组织开展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做安全发展忠诚卫士”为主题的集中教育活动,开展以理想信念和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为主要内容的政治教育,开展以服务人民群众为核心的职业道德教育。坚持把职业道德建设与“创建优秀处(科)室,争当人民满意公务(公职)员”活动、与“三治三提升”活动以及与监管监察的具体工作结合起来,在全市进一步树立监管监察队伍的良好形象。

二是加强法制培训。广泛组织全市安监执法人员学习行政法领域的各项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专项法律法规,每当有新出台的安全生产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市安监局法规处立即将新法规、规章编印成册下发给全体同志。平时工作中,要求执法人员做到发条熟悉、应用熟练、解释清楚、程序合法、公正裁量。为了提高安监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市安监局组织了一系列的安全生产培训班。《省安全生产条例》出台后,为了更好的学习、领会条例精神,XX年5月23日市安监局邀请省局法规处王兆贵同志为市安监局系统全体人员,市区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科长(处长、主任)、安全管理人员1000多人举办讲座;XX年1月14日、15日,邀请省局有关同志来连举办安全生产监察管理人员培训班,全市安监系统的近100名学员参加了培训;为做好安全监察员换证工作,XX年4月20日、21日,邀请省局有关同志来连举办安全监察员培训班,全市安监系统全体人员参加培训;XX年,先后两次聘请省局专家举办培训班,对全市121名新参加安监工作的同志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了队伍的整体素质。XX年3月13日至14日,市安监局请省、市安全生产行政监察执法专家,以及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行家里手对全市安监系统380余名干部、员工进行了为期2天的行政执法培训,主要讲解了安全生产执法法律法规应用、安全生产支付查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安全监管体制建设、化工监管知识、矿山监管知识等。今年2月19日至20日,市安监局对全系统400余名安监人员进行了为期2天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培训,此次培训把提高日常安全检查作为重点,突出对综合执法检查及各类安全技术检查表的使用进行讲解和培训,系统讲解了化工、烟花爆竹企业安全检查、安全生产执法综合检查、非煤矿山安全检查、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现场检查等内容。抓好县区业务培训。各县区局根据本地实际,对乡镇、各部门开展安全培训,以会代训,起到了很好的效果。抓好乡镇业务培训。为了抓好基层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提高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的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理论素质和管理能力,市安监局还举办了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安全管理资质培训班,通过培训,明显提高了乡镇的安全监管能力。

三是参加执法资格考试。要求全体执法人员积极参加市法制办组织的执法资格考试,组织参考人员认真学习《立法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以及安全生产专项法律法规,积极备考,全部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并按照要求参加年度审核。

四是开展执法竞赛。为强化队伍建设,在实践中锻炼队伍,提高全市安监系统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能力,市安监局自XX年起,每两年在全市安监系统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竞赛,每年的执法竞赛分理论考试、现场执法检查和执法文书制作三个环节进行。XX年举办的首届执法竞赛上,还邀请全省12个市安监局法规处处长、安全生产监察支队长观摩竞赛。我市的行政执法竞赛得到省局领导的高度肯定。

五是开展“岗位练兵”。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安排,今年市安监局局执法人员围绕“业务学习、课题研究、经验交流、装备使用、执法竞赛、信息报送”六个主题扎实开展“岗位练兵”活动。“业务学习”是加强法律和业务知识学习,组织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等方法,开展业务培训。目前,已有8人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课题研究”是发挥执法人员专业特长,每人依据熟悉的监管行业安全生产基本状况、行业标准规范和所掌握的专业检查方法,确定执法监察研究方向,并撰写一篇专题研讨文章。“经验交流”是组织各县区执法大队之间开展交叉执法和经验交流活动,总结经验、交流体会、开拓思路、创新方法,提高基层执法队伍业务能力。下一步将计划召开各县区安全生产执法大队经验交流会,交流执法中的难点、热点问题。“装备使用”是熟悉气体检测仪、空呼器及有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设备等执法工具正确使用和操作方法,正确使用执法监察信息系统,上传执法检查数据、录入企业信息。“执法竞赛”是检验执法人员对现场执法监察、执法工作流程、执法方式方法、正确制作执法文书掌握熟练程度。通过“岗位练兵”活动,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学习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的主动性、自觉性,规范执法检查人员的执法行为,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与执法水平,尽快成为“内行”,更好地适应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需要。

三、规范执法,不断提升监察执法水平

一是严格执行执法计划。科学制定年度执法监察工作计划,明确执法监察工作重点、执法监察范围和执法监察频率,严格按照市政府批准的执法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按照国家安监总局24号令规定,根据待查企业的安全生产特点和重点环节,制定现场检查方案,具体包括被检查企业所属行业特点,检查的目的及依据,检查人员,使用的检查表、采取的检查方式及总体检查线路安排等,每月将月度执法计划通过市安全生产网向社会公开,企业可以在通过市局网站知道执法检查安排。根据市级监管企业监察职责分工,落实执法监察责任制,明确支队每人重点负责联系、跟踪10家企业。在检查时间、频次上,规定周一到周四为深入生产一线进行执法检查,周五为上午执法检查小结和案件整理时间,下午为政治、业务学习时间。同时建立执法质量考评指标,对执法工作质量定期进行考核,周有执法分析、月有执法小结、季有执法讲评。实现以岗位责任制明确工作职责,以服务承诺制明确管理要求,以限时办结制提高工作效率,以失职追究制严肃工作纪律,切实以制度规范、促进日常执法工作正规有序开展。

二是严把案件审查关。为确保行政执法案件的准确性,对立案查处的安全生产违法案件严把审查关,从监督检查、证据收集、立案、初审、案审、处罚、反馈、督查等方面制定具体的规定,坚持以制度约束权力,以标准规范行为,以细节保证质量,以良好的过程控制来保证取得良好的执法效果,坚决杜绝办人情案等不良现象。要使每一起立案查处的案件成为“铁案”,执法人员在案件调查处理的每一个环节,都认真收集证据,做到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坚决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糊涂案,切实维护监察执法的公正、公平性。同时在支队还设立“小案审委”,对执法处罚案件先进行内部审理,形成初步意见后再向局案审委提出,这样既能避免办案差错,又能避免不必要的往复。

三是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正确谨慎地运用自由裁量权,对于防止执法的随意性,确保执法公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克服行政处罚中的随意性和盲目性,确保处罚额度与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相当,制定出台了《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细则》,从重、从轻、减轻处罚均要有法律依据,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依法裁量,平衡适当,经得住推敲,经得起检验。

四是实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通过对行政执法职权的梳理,进一步明晰了工作标准、岗位职责、工作程序,使每一位执法人员都进一步明确自己的岗位责任,从而建立权责明晰、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工作体制。本着优化办事流程、提高行政效能的原则,依法制定各项行政权力运行的流程图,并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编制了内部和外部流程图,全部上网运行,实现了所有行政权力无遗漏全过程网上流转,确保了行政权力的全过程公开透明运行。行政相对人通过流程图,就能知道整个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每个环节的承办岗位及具体的办理时限等。同时指定专人对行政权力网上流转情况进行适时监控,对所产生的异常情况及时发出督办通知,督促行政权力依法正确行使,将不规范的行为消除在萌芽阶段。

五是建立基础台帐。充分发挥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电子平台监控系统作用,建立了监管生产企业基本情况档案、执法文书资料档案、行政处罚档案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电子档案库、重点监控企业电子档案库、国家、行业标准电子档案库、执法文书电子档案库、执法声像资料电子档案库等,基本实现了办公、监察执法、档案管理一体化。

近年来,市安监机构和队伍建设在市法制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的执法工作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按照市法制部门的各项工作要求,创新工作方法,加强队伍建设,努力建立一支素质更高、业务更硬、作风更优的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全力保障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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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行政执法自查情况汇报_工作汇报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14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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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自查情况汇报

200x年以来,我镇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紧紧把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为主线,以建设服务政府、法治政府、廉洁和高效政府,优化本镇发展环境为目标,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党政领导高度重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为了确保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我镇多次召开班子会议或有关部门的碰头会,专题研究以行政执法等为内容的依法治镇工作。为此,我们成立了依法治镇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担任组长,分管政法工作的副书记担任副组长,司法、综治、公安、工商、交通、教育、国土、建设管理、劳动社保、计划生育、党政办等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司法所,由分管副书记任办公室主任,司法所的负责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处理以行政执法等为内容的依法治镇的具体事务,从而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镇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部门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的工作格局,确保了行政执法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依法行政意识不断增强,行政行为日益规范。随着依法治镇进程的全面推进,全镇行政机关的领导和工作人员不断学习法律知识,建立了每周学习制度,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水平,行政行为日趋合法、合理、规范。机关领导或者部门的负责同志在处理涉及法律事务、信访等问题时,主动征求并认真采纳法制工作机构的意见。在规范性文件发布前,主动交法制机构审核把关,确保行政执法等行为合法有效。200x年,我镇法制部门共审核把关50多件规范性文件,经审查有1件不能通过,对涉及法律问题的2件提出了修改性意见。

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行政执法水平有所提高。为了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我镇注重开展对执法人员的政治、法律、业务素质的再教育、再提高,通过学习提高,培训考核、竞争上岗等多种形式,强化执法人员的为人民服务、文明执法、依法行政的意识。目前,全镇共有127名行政执法人员,有6名已经获得本科文凭,32名获得大专文凭,剩余人员的大部分也正在接受自学考试、成人考试等形式的教育。在执法过程中,努力做到实体合法、程序合法、统一采取江苏省罚款收据。同时,我镇还通过新法培训、证件审验,加强对执法证件的管理和监督,保证行政执法证件的合法、有效,促使执法过程中的实体合法、程序合法,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严格依法行政。

四、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促使行政执法公平、公正。一是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违法和错案追究制。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责任,对行政执以人员的违法行为和错案予以依法追究,~年以来全镇共对10多名执法人员的执法过错进行了以教育、清退等手段为内容的处理,大大加强了行政执法监督的力度。二是开展行风评议活动。由镇纪检、监察等部门牵头,执法部门每年组织开展一次以上的行风评议活动,使执法行为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建立专门监督队伍。由镇长、副镇长组成行政执法监督小组,对执法部门进行的行政执法行为监督,同时聘请20多名群众监督员对行政执法提批评提建议,有效地促使了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化和合理化。四是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和“收支两条线”规定。执法部门都事先到上级部门领取好统一的罚款单据,执法过程中的罚没款都存在专门帐户,由上级部门进行统一管理,不用于执法部门的支出,执法的全过程都受到上级部门的监督。

共2页,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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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交通局纪检组长党风廉政责任制度落实情况汇报[页4]_述职报告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汇报报告,全文共 3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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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纪检组党风廉政责任制度落实情况汇报

对于这些存在的问题,我们一定要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一是要进一步学习贯彻党的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高度。从关系党的生死存亡的高度、提高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增强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自觉性、责任性。二是进一步严格各项廉政规定的贯彻执行,加大专项治理和专项督查的力度,用改革的办法,加大源头治理措施的创新力度,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硬要进一步抓好责任制分解、检查、考核三个重要环节。努力做到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实效性。四是制定具体考核评价体系,把考核结果真正运用于全面工作考核和干部任用考核中。增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作用,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真正落实,抓巩固、抓落实、抓深入、抓提高,推进全局反腐倡廉工作。

二OO四年十一月三十日

共4页,当前第4页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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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县农业局行政执法评议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农业,行政,全文共 156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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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行政执法评议自查报告

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同志们:

在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基本告一段落、全县上下正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十一届六次全委会精神之际,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对我局进行行政执法评议,我们认为:这对推动我局深化和巩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转变作风、转变职能、优化服务、加快发展有着非常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也充分体现了县人大常委会对我们农业局的关心和厚爱,体现了对我县“三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县委、县人大作出对农业局行政执法工作进行评议的决定后,我局高度重视,将评议活动作为推进我局行政执法、农业产业化发展和自身建设的难得机遇,本着主动、认真、负责、虚心的态度,积极组织开展了行政执法评议“迎评”活动。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关于组织开展“两项评议”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自7月初起,我们就着手进行了“迎评”的宣传发动、方案制订等组织准备工作。从7月中旬开始集中时间和精力,开展了执法自查自纠活动。对2019年以来农业局依法履行职责、强化行政管理、农业(农机、渔业)执法监督、勤政廉政、加强法制建设和队伍自身建设的情况进行了实事求是、全面细致地自我分析检查和回顾总结,认真排查存在问题,并切实加以整改。在人民群众的监督和支持下,努力提高农业行政执法水平,努力提高服务“三农”的能力。现将农业局两年多来的行政执法工作情况作一汇报,请予以审议。

一、行政执法评议活动基本情况

县农业局是县政府主管全县农业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承担农业(渔业)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由各级农业(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行使的种子、蚕种、食用菌种、种畜禽、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初级农产品、农业转基因生物产品、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基本农田保护、农业机械、渔业资源保护等方面的执法检查、行政处罚工作。

县农业局主要履行《种子法》、《动物防疫法》、《渔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6部与农业(渔业)有关的法律、100余部行政法规及地方性法规等的贯彻实施和行政执法工作。

今年7月以来,局党委将评议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始终坚持正确的执法评议指导思想,剖析过去、立足当前、着眼未来,严格按照县委和县人大常委会的评议工作步骤和要求,扎扎实实做好执法评议的各项工作。制订下发了淳农[2019]81号《关于组织开展“两项评议”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迎评”工作的目的、要求和方法步骤。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两项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迎评”工作的实施。7月11日,召开了由局中层副职以上干部参加的动员大会。要求农业局干部职工必须充分认识执法评议的意义,端正态度、精心组织,主动扎实地做好“迎评”各项工作。在评议过程中,局党委多次听取和研究执法评议工作动态情况,并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一系列整改措施。局属各科室站层层发动、全面动员,科室领导负责本单位的执法评议工作。这次执法评议工作,我们做到了教育动员从上到下不漏一人,执法自查由点到面不留死角。为搞好农业(渔业)行政执法自查自纠,我们一是坚持以自我为主,立足本职、立足自身,突出重点执法环节的对照检查,对一年来的行政执法和队伍建设情况,全面进行了“回头看”,特别是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和分析。二是坚持开门纳谏,查改结合。评议活动以来,我局采用了请进来、走出去的方法,通过召开人大代表座谈会,上门听取意见等方式虚心征求各方对我局行政执法和队伍建设的批评意见、建议,对代表和群众提出的问题,坚持有错即改,认真对待,努力解决。三是把这次执法评议同贯彻落实县委十一届六次全委会精神、巩固先进性教育成果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结合农业科技入户工作、“百名农技干部联基地联大户送服务”等活动听取人民群众对农业(渔业)行政执法的意见。日前,农业局全体执法人员的宣传发动、思想教育基本到位,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基本查找清楚,加强改进执法和队伍建设的思路、措施基本明确。

二、农业(渔业)行政执法主要工作

我局的行政执法职能主要包括农业执法、渔业执法和农机监理。两年多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农业(渔业)行政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在各乡镇政府、有关部门的协助配合下,在全县人大代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下,按照国家农业(渔业)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能,依法行政,力求行政执法主体合法、程序合法、内容合法,积极宣传普及、严格贯彻执行农业(渔业)法律法规,妥善及时地处理违法违规案件,提高了依法护农(渔)、依法治农(渔)的意识和水平,为维护和促进全县农业经济持续、协调和健康发展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此同时,我局狠抓执法规范化建设,及时取消了钓鱼证、植物检疫登记证、农机维修网点等3个项目的核准许可和兽药生产许可项目,取消了13项农机收费项目,另外又降低了2个收费项目。还完善落实了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开展了最佳案例与最差案例评选活动,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公正执法、公平执法、文明执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几年来未发生冤案、错案。也得到了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2019年被省海洋与渔业局评为“全省渔业执法先进集体”,被杭州市农业局评为市级法制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和杭州市动物防疫工作先进单位,农机监理站牌证窗口被省农业厅授予“文明监理,优质服务”示范窗口;2019年被评为“全省拖拉机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先进单位”、“杭州市禽流感防治和动物防疫工作先进集体”。

(一).广泛宣传农业(渔业)法律法规,增强人民群众法制意识

1.强化农资经营人员培训,促进守法经营。为提高农资经营单位和经营人员的法律意识,我局每年都举办农资经营人员经营培训班,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国务院《农药管理条例》、农业部《肥料登记管理办法》、《杭州市蔬菜农药残留监督管理条例》等农业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同时邀请专家给经营人员讲授有关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知识讲座,提高经营人员的经营服务水平。三年来共举办农药、肥料、种子经营人员培训班7期,参加培训人员1147人次。通过培训、考核、发证,依法确认经营主体,从源头上规范农资市场秩序,提高了经营人员的法律意识,促进农资经营单位诚信经营、守法经营。

2019年以来,我局抓住毒鼠强专项整治活动、“两高”农药禁销禁用条例的颁布以及“四五”普法活动的机遇,充分利用当地电视台、报纸等媒体,通过媒体报道、印发宣传资料、张贴宣传画、制作宣传横幅、知识竞赛、镇村骨干人员培训等措施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的农业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今年围绕“放心农资下乡,维护农民利益”这一主题,根据省农专发[2019]15号文件精神,还组织开展了“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整个活动共出动服务人员18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700余份,群众参与人数1200余人次,咨询人数65人次,现场曝光假劣农资9个,现场推荐放心农资产品17个,现场接受投诉1起,现场展销放心农资200余公斤。增强了农资企业的守法诚信意识,造浓了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农资打假良好的氛围。

2.多形式宣传渔业法规,提高渔业资源保护意识。两年多来,我局不失时机地重点抓好二个环节上的渔业法规宣传工作,一是以每年的季节性休渔工作为抓手,通过会议、电视、报刊等宣传媒体,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大张旗鼓地开展渔业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据统计,共印发县《渔业资源保护和管理办法》1000份,召开各类宣传动员会议95场(次),印发各种休渔宣传资料24836份,撰写永久性标语405幅,挂横幅标语45幅,展出有关图版14块,张贴宣传标语4709幅,出黑板报125期,广播电视宣传120次,出动车船74次,路途经过行政村103个,行程1054公里,向农民发放出3000份《告休渔书》,发放致渔民公开信4990份,签订责任状387份,直接受教育群众约达数万余人。同时我们还注重做好上门教育、引导工作,经常走访库区重点村和重点户,进行面对面的宣传教育,从而不断增强库区群众对渔业资源保护意识,提高群众遵纪守法自觉性。二是以渔政站成立二十周年为载体,认真总结渔业行政执法工作中的经验,拍摄渔业行政执法电视片,编印淳安渔政专刊画册,召开渔政工作恳谈会,共同回顾县渔政站成立20年工作历程,努力探索新形势下渔政管理新机制、新举措。通过广泛宣传,增强群众的渔业法制观念,从而引起社会各界对渔政行政执法工作的普遍关注。

3.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农机安全意识。我局每年都组织拖拉机驾驶员进行农机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学习,强化法律意识,提高安全行车的自觉性,有时还组织机手进行农机安全法律法规知识考核,在此基础上对拖拉机驾驶员进行年度审验,三年共审验拖拉机驾驶员3993人次。2019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实施,为贯彻好这一《安全法》,我局立即组织1314名拖拉机驾驶员参加了培训学习,培训率达到80%。同时在乡镇农机站的配合下与1500名拖拉机驾驶员签订了《拖拉机道路交通事故安全责任书》,签订率达95%。

(二).以“三查三保”为要求,加强农业执法

两年多来,我局农业行政执法积极转变工作方式,提出了“三查三保”(即查违禁产品保农业安全、查伪劣农资保农民利益、查伪劣种子保农业丰收)农业执法总体要求,紧紧围绕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打造“平安淳安”这一目标,深入开展“绿剑系列执法行动”,加强质量抽样检测、加大市场执法检查力度,逐步规范农资市场秩序,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和农资产品质量。

1.狠抓产品检测,确保农资质量安全。按照“重点区域、源头单位”实行重点抽检的原则,对重点集镇及农资经营规模比较大的单位(个人)的农资产品进行了质量抽样检测。累计开展抽样检测11次,抽取样品126个送法定检测机构检测,其中农药35个、种子25个、肥料32个,留地蔬菜样品34个。通过三年的质量检测,农资产品质量有了很大的提高。对检测不合格的产品我们均进行立案查处,有效地提高了农资经营单位的质量意识。

2.严格市场检查,规范农资市场秩序。随着农资经营单位和社会群众法制意识的加强和提高,农资经营领域的管理难度逐年加大,我们通过调整执法方式,加强源头管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国务院《农药管理条例》、《杭州市蔬菜农药残留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通知》精神,以甲胺膦等高毒高残留农药禁销禁用、农资质量检测及毒鼠强专项整治为重点,开展“绿剑”系列执法行动,严肃查处违法案件。三年来共出动执法人员912人次,检查农药、种子、肥料经营网点1174处,立案查处农资违法案件53起,罚款6.8万余元,查获甲胺膦、氧化乐果、呋喃丹等高毒高残留农药278瓶(包),毒鼠强等剧毒鼠药、过期及标签不合格鼠药共计8240包和自制米粒状毒饵0.65公斤,过期农药1637包(瓶、支),不合格农药、种子、肥料30.9吨。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摊点5个。

开展了动物防疫、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蚕种等专项执法活动25次,扑杀病猪79头、病禽2019羽,依法查处动物防疫、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蚕种等违法案子48件,罚没款3万余元,挽回农民经济损失5万元。通过执法后,使违法者受到教育,动物防疫及畜产品安全秩序比较正常。

3.扎实做好动物内防外堵工作,保障产业生产安全。

(1)和衷共济,打好禽流感阻击战。2019年初,全国各地相继发生了高致病禽流感,给我县的家禽业带来了非常大的潜在威胁。从1月21日开始,正是万家欢度新春佳节之际,我局就即对禽流感的防治工作作出了部署。一是做好阻击准备。及时采购防护服、疫苗、消毒药品、应急袋和防疫器械,做好了应急准备。二是采取“防、查、堵”措施,全面开展阻击。在乡(镇)政府的配合下,一方面我局组织人员对30个乡镇899个村和146个规模养禽场进行了禽流感疫情排查;另一方面对全县18乡镇109村1781户的家禽实施了禽流感疫苗免疫注射。在抓好内部免防疫的同时,我局采取“堵”的措施,以严防外地禽流感流入我县。2月5 日,我局派出9名执法人员连续21天兵分两路分别与公安、海事执法人员进驻淡竹和威坪深渡检查站开展水、陆两条线检查堵截,共出动执法人员126人次,共检查各类车辆船舶550车(艘)次,检查动物(禽)1800羽、动物产品(鸡蛋)620公斤。三是加强了畜禽产品的规范化管理,建立了畜禽产品进出台帐。同时,我局还突出对可疑病例的监控和处理,共开展了2次相对较大规模的扑杀行动、3次无害化处理,共处理病死鸡2600羽、鸡饲料1万斤。由于处置及时,措施得力,有效地阻截了疫情的发生,得到了省市主管部门的赞许。

(2)积极防治牲畜口蹄疫,打好动物防疫攻坚战。根据国家、省市防治牲畜口蹄疫指挥部攻坚战的总要求,我们的目标是疫情明显下降,规模场户不发生疫情。围绕这一目标,我们全面开展排查疫情,根除疫源,全面落实以免疫为重点的综合防治措施,全面做好流通领域牲畜监督管理工作。2019年至2019年,连续打了5次动物防疫攻坚战,两年均未发生牲畜口蹄疫疫情。但是今年初,发生了猪输入性重大动物疫病1起,及时得到扑杀无害化处理。

(3)严格把好动物检疫、防疫关,确保居民吃上“放心肉”。一是加强检疫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工作管理制度,2019年新增乡镇动物检疫员16名,使全县动物检疫员达到36人,基本上各乡镇都有检疫员,同时加强检疫员工作责任考核制度。二是严格把好屠宰检疫查验检疫证明,免疫耳标,做好宰前检疫和宰后同步检疫工作。2019年至今,屠宰检疫猪6.2万头。三是开展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两年来,共抽检生猪尿样245头份,肉产品25份,饲料产品15份,猪饮用水10份,均未发现“瘦肉精”等违禁药品或兽药残留超标,保证上市肉食品的安全。四是对检出的病害肉及脏器依法予以销毁处理。五是开展动物产地检疫、出县境检疫工作和加强农村农贸市场肉品的补检工作,开展产地检疫5.5万头,出县境检疫510份,1.3万头,准运证150份,市场白肉检疫1.8万头。六是依法开展动物春、秋季防疫。2019年以来,累计免疫牲畜W病50.6万头,免疫禽流感96.3万只,防疫猪瘟50.7万头,各项防治指标均达到了省、市、县规定的防疫要求。2019年11月18-19日,全国“防总”检查组对我县w疫常年免疫工作落实情况和禽流感防治工作进行了检查,对我县近年来在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做出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今年5月中旬,我局还根据省、市、县要求,组织开展了牛羊亚I型W病的紧急防疫工作,共免疫Ⅰ型W牛2837头、羊1775头,应注密度达100%,有力地保障了我县畜禽的安全生产。

(4)建立健全并完善动物疫情测报体系。按照省市有关业务部门的要求,我县于2019年11月配备了动物疫情测报专用电脑,开通专线电话,指定专人负责,实行专房、专脑、专人、专线管理,及时准确快捷地完成了《动物疫情疑似快报表》等10余种报表的网络传输报送,为有效控制我县重大疫病的发生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以保护千岛湖渔业资源为目的,严格渔业执法

保护千岛湖渔业资源不受侵犯,是我局渔业行政执法人员的应尽职责。广大渔业执法人员放弃双休日和节假日,日夜巡逻在千岛湖水面上,尤其是今年,我们在抓好日常渔政监督管理工作的同时,还突出重点,查重案、查要案,严厉查处和打击电击鱼和团伙性违规作案。据统计,两年多来,渔政船艇出港1041航次,航时10728小时,航程达17190公里,查获各类渔业违规案件2123起,被检查人次7150人,其中查处壹仟元以上案件840起,罚款 167.27万元,没收各类违规渔具3306件,从而有效地保护了千岛湖的渔业资源。

1.及时规范常年禁渔区水域捕捞秩序。从保护渔业资源、维护全局利益的利益出发,从2019年元月份开始暂停办理常年禁渔区内延绳钓和虾笼作业的捕捞许可证,使常年禁渔区渔业捕捞秩序得以规范,违禁违规案件明显下降,渔业生产秩序明显好转。

2.重点水域(乡村)重点整治。针对一度界首水域违规作业较为严重现象,站领导及时与该乡党委政府汇报联系,取得极大支持,每年都会同县公安水警和乡党委政府,组织沿库村干部和捕捞、养殖户代表召开专题会议,通过法律、法规和行政处罚法等规定的学习教育,重申渔业执法力度,规范常年禁渔区违规处罚标准,有效地遏制违规作业。

3.加大渔政办案力度,依法行政、严格执法。重视日常渔政管理中大要案的处置,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的衔接工作,对没收渔获物实行统一管理。两年多以来内共办理移送公安追究刑事责任的渔政案件10起,取保候审15人。判刑6人,有力地打击了重大违规违法行为。

4.规范水产品流通秩序。强化市场日常管理工作,经常主动与有关乡镇和经营企业联系,及时掌握渔获物流通动向,并依照不同时期的违规情况,采取灵活多变的管理措施,及时调集相应力量,采用追、堵、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全方位管理,做到“重点地域勤巡查,重大案件严处罚”,两年多来,共查处非法销售渔获物案件194起,查获雇用面的、皮卡等车装运鲢鱼案件30余起,处罚款20余万元,没收鱼货物1万余公斤,鱼货处理款达7万余元。严厉打击了非法销售鲢鱼违规行为。

5.严厉收缴禁用渔具。近年来,随着库内鲢、鳙鱼产量的不断上升,少数群众受利益驱动,一度时期内肆意购买、使用禁用渔具(三层挂网),偷捕鲢鱼行为较为严重,对此我们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实行双管齐下,一是抓源头,重点查处非法销售禁用渔具的商店和仓库地。二是加强水面上全方位检查力度,现场收缴禁用渔具。两年来共没收渔具4625片,其中三层挂网2154片,占总没收渔具47%,从而严厉打击使用禁用渔具偷捕链鳙鱼的违规行为。

6.齐心协力抓好休渔工作。为确保全县季节性休渔管理工作到位,我局十分重视前期基础性工作,做到“早宣传、早发动、早联络”,每年3月中旬就到各休渔乡镇进行工作联系,及时设立禁渔牌。4月份县政府召开全县季节性休渔工作会议以后,就及时派出休渔联络员,分别负责十大休渔区的业务指导和执法工作,并成立了休渔工作督查组。督促13个休渔乡镇成立休渔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休渔岗位责任制,实行24小时昼夜巡查,严格管理,并采取“水上查、岸上堵、市场管”等措施,加强监控;全局渔业执法人员从休渔开始(4月15日)九十天内双休日改为单休日,“五一”长假期间全站不放假,坚守岗位,确保管理有力度。据统计,三年休渔期共查处违规案件334起,罚款55575元,没收违规渔网1133片,没收缴获电瓶、升压器171只。由于休渔期间领导重视到位、宣传教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执法管理到位、部门配合到位,休渔区内各类违禁案件明显下降,基本达到“水上无违规渔船、水下无违规渔网、岸上无违规渔贩”,使整体休渔工作秩序井然。

(四).以保障农机安全生产为目标,强化农机监理

1.小型拖拉机登记上牌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省农机局颁发的《拖拉机上牌目录》,我局农机监理站承办小型拖拉机的登记上牌、检验。在办理登记上牌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程序办事,遵循县级承办、市级审核把关的原则,严格按《上牌目录》的规定,逐项核对各项技术参数,认真履行登记检验职责,2019-2019年办理小型拖拉机登记上牌56台。 2019年5月1日后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施行,和7月1日《行政许可法》的施行,省农业厅下发了停止拖拉机上牌的文件,所以我们从2019年7月1日也相应停止了对小型拖拉机登记上牌。

2.小型拖拉机年度检验 。在办理拖拉机年度检验中,我们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农业机械运行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和《拖拉机运行安全技术检验暂行规定》进行检验,对重要部位如转向、刹车、灯光和连接等部位进行认真检验,为了提高检验质量,确保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有良好的技术状态,2019年和2019年我们向杭州市农机监理所借来检测线检测拖拉机,同时坚持“谁检验,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把好拖拉机检验关。2019-2019年度检验拖拉机2938台次;今年已检验994台,补检工作仍在进行。

3.农机监理执法检查。2019年至2019年4 月底,农机监理有上农村道路、机耕路对拖拉机进行执法检查的权力,从2019年5月1日施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后,农机监理只能配合交警在农村道路对拖拉机进行安全检查。两年来,我们始终以教育机手、纠正违章为主,以督促机手参加培训、为机手补办手续为主,没有发生一起机手投诉的案例,2019-2019年上路检查1364人天次,检查拖拉机7731台次,纠正违章行为1297台次;今年,配合交警上路检查已有289人天次,检查拖拉机1658台次,纠正各类违法违章行为351台次。通过与交警的联合执法检查、专项整治等活动,有力地促进了农机安全生产。

(五).设立行政执法举报电话,建立快速反应机制

2019年6月,我局开通了“96323”农业行政执法专线举报电话,受理有关农业违法案件和农业生产质量纠纷的举报和投诉,规范管理。“96323”开通以来,已受理农药、肥料、薄膜、动物防疫、兽药、蚕种等各类举报和投诉案件38起,涉案货值3.5万元,为投诉对象争取赔偿损失4.7万元。树立了农业行政执法的形象和权威。维护了农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了农业生产的安全。

2019年8月又正式向社会开通渔政110,设立渔政举报中心(电话:0571-64815111),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度,接受全县干部群众的渔政举报。认真做好发案时间、违规水域作业方式等情况记录,做到有举报电话必须依法查处,以最短的时间有效地打击违规违法行为,极大地促进群众的护渔意识。

为加快反应机制,力促渔业执法管理及时到位,2019年1月中旬,我局对渔政站下属湖区渔政中心站进行了重新设置布局,湖区管理由原来的4个渔政中心站分设成6个渔政分站和一艘渔政执法船,建立渔政执法快速反应机制(接案后30分钟内赶到现场),使护渔和渔业行政执法实现相互配合、共同管理。半年来的实践证明,现有渔政管理队伍人员力量的设置布局既符合我县渔政管理的需要,又科学合理可行,已促使千岛湖渔业资源保护和执法管理工作力度有较大的提高。据初步统计,与去年同期相比湖内渔业违规发案率下降40%。

(六).以加快都市农业发展为已任,努力完成农业工作任务

2019年以来是农业产业发展不平凡的几年。在战胜“非典”、禽流感侵袭,减轻自然灾害损失的同时,农业局认真落实《工作报告》确定的任务,实现预期目标。一是农业产业得到新跨越。2019年,全县实现农业总产值17.37亿元,比2019年提高3.3亿元,年递增11.1%。茶叶产值从2019年度的18117.48万元增加到2019年度的25168万元,年递增17.9%;肉类产量稳定在1789.2万公斤;渔业产量从2019年度的635.6万公斤增加到2019年度的840.8万公斤,年递增15%。全县各类农产品都有所增长,农民收入从2019年的3215元增加到2019年的3915元,年递增10.4%,今年上半年全县实现农业总产值7.5亿元,其中茶叶产值达到2.4亿元,比上年增13.3%。二是农业结构稳步调整、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因地制宜,发展优势,做大做强优势产业。无性系良种茶园面积由1995年的200余亩,通过几年努力,以新扩展种植为主,增加到2019年的4.3万亩; 2019年以来新增优质水果2万余亩、高山蔬菜0.6万亩、中药材2万余亩;同时优质农作物品种的种植面积进一步扩大,如:迷你甘薯、甜玉米、糯玉米、花生、二系超级稻、“双低”油菜等品种;畜禽养殖规模扩大,全县饲养肉猪存栏30头以上的共有88个场(户),现有家禽养殖规模户110余户。农业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有力地促进了整个农村农业经济结构的调整。三是农业基础设施得到新改善。几年来,我局都立足项目建设,积极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争取项目资金,改善我县农业基础设施。据统计,2019-2019年,我局共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争取资金1856.94万元。其中向上级争取资金78 万元,改造中低产田2.1万亩,建立市级示范畈4个:汾口镇西湖畈示范畈、唐村镇千亩桑园示范畈、横沿乡前门村茶叶示范畈、中洲镇中溪畈,示范总面积4427亩;争取资金248万元,建成市级都市农业示范园区12个,市级专业村8个,为都市农业发展夯实基础。四是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成效凸现。至2019年底,全县已有987亩茶叶基地、30万亩“淳”牌有机鱼基地被认证为有机食品基地,已有12个农产品基地和18个农产品被认定为浙江省级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和国家级无公害农产品,12个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总面积达12.13万亩,我县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市场占有率达70%以上;今年上半年,我们又组织申报了3000亩甜玉米、5600亩红辣椒、10000亩千岛湖茶、10000亩稻米、3000亩杨梅、4500亩翘嘴红鲌鲜鱼、293亩鲟鱼、68000头三元肉猪等基地争创2019年无公害基地及无公害产品,为打造大都市的绿色生态农产品基地进一步夯实基础。五是农业标准推广力度进一步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度得到提高。围绕本县茶叶、水果、水产、蔬菜、中药材等特色产业,2019-2019年我局与质监部门组织专家共同制定并颁布了 10个以生产技术规范为主的无公害农产品县级地方标准,并与杭州市农业、质监部门专家合作制定了3个无公害农产品杭州市地方标准。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标准和实施则和农业推广计划相结合,成为我县农业推广的重点工作内容之一。在“放心菜”工程上,我们积极推行标准化生产,建立无公害基地。积极引进频振式杀虫灯,在果园、蔬菜基地推广应用,减少农药使用。“放心菜”工程更让人放心,2019年上市蔬菜平均合格率97.2%,比2019年提高4.4个百分点。2019年度我县将进一步加大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的力度,农业标准化生产为我县的都市农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六是加大农产品的推介,品牌更加响亮。全力打造淳安无公害农产品品牌,提升淳安农产品形象,是我县发展都市农业的一个主要举措,在电视、报刊等媒体和农博会、产品推介会、订货会等场合宣传和推介淳安无公害农产品。通过多年努力,我县已注册了101只农产品商标,其中“千岛玉叶”、“千农园”、“淳”、“千岛三元”等一系列淳安无公害农产品品牌在社会上取得了较高的知名度,“千岛玉叶”茶是浙江省著名商标,“淳”牌有机鱼则名扬杭、沪乃至全国,淳安无公害农产品在全省、全国农博会和农展会上屡获金奖,我县“千农园”牌宫川温州蜜柑荣获“浙江省十大名牌柑桔”。

(七).以人民群众的呼声为第一信号,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案与建议

本着对代表、委员提案议案是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的认识,我局始终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做到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党委副书记具体抓,责任到科站到人。2019-2019年,我局接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承办任务后,都及时召开党委会议研究部署办理工作,确定具体经办科站,并提出办理工作的要求和时限。在办理过程中,我们设法与建议人(提案人)见面,能解决的问题及时给予解决,一些难以解决的问题,讲明情况,解释清楚,认真答复。2019-2019年,我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7件,同时承办政协委员提案8件。

(八).以加强队伍和制度建设为抓手,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

我局始终把加强执法队伍和制度建设作为贯彻落实农业(渔业)法律法规的重要手段来抓。在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同时,我们加强行风建设和职业道德教育,制定了廉洁自律规定,建立干部廉政档案。组织开展了两个《条例》、《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培训,认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观看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等电教片,定期对执法文书进行审核,全面提升执法人员队伍政治业务素质。同时,还以会代训的方式,教育干部职工不以情感代替理智,不以亲情代替原则,做到眼不斜、耳不偏、嘴不歪、手不长、脚不短,不能因小失大,努力维护农业干部艰苦创业、一身正气的形象。局领导班子对涉及干部职工利益的大事,以及人事、资金使用等比较敏感的问题,能坚持党委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努力做到公开、公正和公平。坚持民主集中制,正确处理行政机关行政首长负责制和班子成员集体讨论及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制之间的关系,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形成了较好的班子议事氛围,创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往年工作的基础上,2019年我局建立了站室工作季评制、项目分工负责制、服务承诺制、案件限时办结制、首问一次性告知制、AB岗工作制制度、干部外出去向牌和政务公开等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岗位目标责任制,以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全局干部职工言行。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四条禁令"和县委“五条禁令”。通过制度建设,全局干部职工的精神面貌得到了进一步改观,行政效率、办事效率提高了,树立了农业局良好的干部形象。

特别是在渔业执法方面,我们既注重实体合法,又注重程序合法,确保渔政案件公正严明、合情合理合法。一是制定和完善办案规程和制度,促进办案的规范化。我们及时制定了渔政管理年度目标考核责任制、乡镇渔政员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乡镇休渔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干部职工学习培训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渔政办案审批制度,同时健全渔政管理考核评价机制和渔政执法行风监督体系,聘请行风监督员,定期对渔政执法人员开展公开评议活动。二是严格案件审批制度。凡是处罚500元—1000元的渔政案件必须报渔政站负责人审批;处罚1000元以上的渔政案件必须经渔政站领导集体研究。三是开展岗位练兵,提高办案能力。积极派出渔政骨干成员参加市总站组织的业务培训和军事化训练;四是加强对案件质量的考核评查工作。实行案件审核制度,实行一案一评,实行渔政案件月末考评制度,实行案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制度。通过对案件质量的考核和评议,及时查找问题,总结经验,落实整改,从而提高办案质量。

(九).以机关效能建设和先进性教育为契机,提升农业局整体形象

我局以机关效能建设争创满意单位和先进性教育为契机,狠抓干部素质教育。我局专门制定了年度理论学习、党员教育实施意见,结合业务工作,做到学习有组织、有内容、有针对性,形式灵活多样。特别是在今年的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我局邀请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张启煌为全局党员、干部上了一堂《永葆党员先进性、推进农业和谐发展》的党课;组织全局200余名党员干部听取了省农业厅无公害食品专家徐建华《着力推进质量安全体系建设,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科技讲座,使广大党员干部加深了对无公害农业、农产品安全等知识的了解,形成了大力发展绿色农业的共识,增强了提升农业,服务农民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学习中,我们确保学习效果和质量,在时间、纪律、精力、质量上做到了“四个保证”,全局102名在职党员都上交了不少于2000字的学习心得体会文章,组织开展了两次集中理论测试和“四级联学”活动,学习情况记入党员学习积分卡,学习体会相互交流,学习笔记集中展出。深入开展了“推进强农富民工程、优化服务争当先锋”、“推进环境建设、争当三个示范”大讨论,强化理论武装,着力改造主观世界,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政绩观和科学的发展观,激发机关工作的热情和干劲。同时,我局还明确每月16日为干部职工学习日,并出台了干部职工学习教育鼓励政策,鼓励干部职工不脱产参加国家承认的夜大、函大、职大等高等院校学习,进一步提高个人业务理论水平。

2019年以来,我局深入开展了“百千万”农民素质培训工程、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和“百名农技干部联基地联大户送技术”活动。成立了4个农业技术专家组,有100余名农技干部根据个人业务特长,一对一与种养大户、农机户建立挂钩帮扶关系,活动中确保做到六个“1”:每名农技干部年下基地访大户时间不少于1个月、每年至少推广1个新品种、传授1项新技术、举办1场以上现场培训班、完成1篇以上调查报告、记好1本民情日记,面对每年7-8月份的高温干旱,我局适时开展了“我为旱农献一计”活动,通过千岛湖农网、农技“110”热线发布农业技术、信息,耐心详实地解答农民疑题,成立抗旱小分队分组赴全县各乡镇开展送技送抗旱物资活动。特别是在今年的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我局开展了“问基层冷暖,到农家结亲”活动,共慰问老干部、困难党员、困难职工、困难群众262人次,共送慰问品、慰问金73360元;落实帮扶项目4个,帮扶资金12.5万元,结成帮扶对子65个,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28件,党员个人捐款11.305万元。

通过学习教育,我局广大干部职工素质日益提高,为农服务作风更加优化,农业局整体形象得到进一步提升,干部工作更加扎实了。为加快千岛湖“城中湖”综合整治,不断改善和保护“城中湖”生态环境,我局迅速行动,于2月16日(农历正月初九)即召开党委会议,明确两名局领导班子分别带领渔政站、水产站的干部职工,放弃双休日的休息时间,每天坚守在网箱搬迁第一现场,积极做好城中湖网箱养殖户的思想动员工作,并竭尽全力帮助养殖户解决选址、搬迁劳力、用电等方面的困难,促使养殖户尽早顺利把网箱搬离城中湖。在工作中,他们了解到网箱养殖搬迁户余志新同志因身患重病于元月被截去左臂,并花去医疗费两万余元,导致家庭陷入困境,自己已无力进行网箱搬迁。渔政站党总支立即将老余列入重点帮扶对象,倡议渔政站全体党员干部为老余捐款4690元,3月16日在该站党员们的合力帮助下,老余的网箱顺利搬迁到了新址。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城中湖61户5.7万平方米网箱按时顺利搬迁到指定水域。

三、农业(渔业)行政执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两年多来,农业局以维护和促进都市农业快速、健康发展为目标,充分运用行政执法手段,打击违法行为,整顿市场秩序,保障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在不懈的努力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法律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我县的农业(渔业)行政执法工作还存在许多困难和不足。

存在的困难主要表现为:一是执法经费难以得到保障,渔政执法经费尤为短缺。由于农业执法在众多执法中属于新的执法主体,加之农业部门本身的办公经费就很紧张,使农业执法工作举步维艰。特别是渔政站一直以来都是自收自支的,一直到2019年1月份,县编委才落实了53个渔政人员编制,但仍有34个是自收自支的,全年政策性收费,往往用于安排常年的执法经费(如渔政船、艇、车的更新、维修、油耗及渔政办案费、季节性休渔经费等)都还不够,所以前几年曾出现工资发不出的现象。由于渔政队伍的执法经费不能得到保障,因此要从处罚款返回经费中进行弥补,但这并非长久之计,长期下去势必影响正常的渔政执法力度和形象。二是执法手段相对滞后,影响执法成效。农业执法涉及面广,特别是我县农资市场问题突出,工作量大,交通又不方便,执法成本高。而该配置的交通工具、通讯设备、摄影器材因经费困难而无法配备,一些急需的检测仪器也因经费的困难而无法到位,造成农业执法手段落后,难以及时追究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我们时常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三是执法取证难,执法难度较大。由于水上作业环境的特殊性加上千岛湖湖面广、港湾多,沿库乡镇有22个,约有12万人口常驻库边,田地甚少,少数群众靠水吃水观念现象存在,无证捕捞现象时有发生,部份水域违规作业屡禁不止,禁用渔具(三层挂网)使用不断,有的违规人员碰到我们渔政执法人员检查,就把鱼货和鱼网扔到水里,进行现场毁证,检查过程中取证难,给渔政管理带来了一定的压力,造成管理难度大。还有,从今年4月份开始休渔以来,渔业违规人员采取逃逸、抗拒、围攻、谩骂甚至殴打渔政执法人员以及用自行跳水行为来威胁渔业行政执法人员的事件屡屡发生,严重干扰了渔政执法人员的正常办案,有的甚至已经损害了渔政执法人员的合法权益。四是部门配合机制还不够完善。农业法制还处在完善阶段,在实际操作中需要多部门的联动配合,但在这方面还有一个过程,协调各方的机制还没有完全形成。

不足方面主要表现为:一是法律至上的执法护法意识有待强化。“法治”的内涵要求行政主体必须确保法律的最高权威性,但在具体的行政执法过程中,个别农业执法人员责任意识较弱,将法律赋予执法者护法的权力误认为是个人的权力,执法自律性欠缺,执法法律法规的严肃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钢性执法存在差距。由于行政权是一种相对广泛、复杂而又主动、灵活的权力,在一些情况下可以“自己做自己的法官”,所以行政人容易对自身执法行为存在随意性。在农业行政执法过程中,个别执法人员执法合理性不足,有的在执法过程中受人情、关系影响,存在执法随意现象,对法律效果产生了直接或间接的负面影响。三是执法队伍的形象有待进一步提高。农业执法人员大多来自技术推广领域,法律知识根基还不够深,也还缺乏实践的磨炼,执法能力有待提高。而且执法队伍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个别执法人员不思进取,学习法律法规自觉性不够,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强。个别人存在作风不实,调查取证不够深入,办理效率不高。有的态度生硬,为民服务的意识和能力尚需培养和提高。四是对外宣传教育和联系不够广泛。近年来,农业局在进行农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方面,形式相对单一,方法相对简单,效果不甚明显。在执法的互动性上,农业局与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合作不够,主动沟通意识亟待增强。五是依法加强行风职业道德建设不够。行风职业道德建设不光是一项思想思想政治任务,也是农业法律法规所要求的职业任务。虽然我们非常重视这项工作,每年都有活动主题和活动载体。但一直未从法律的角度来要求。因此,在整个农业执法队伍中,还存在着服务水平低,服务态度差等与职业道德要求相悖的现象,农民群众还有怨言。

综上所述,基本反映了我们前段时间对两年多来农业(渔业)行政执法的自评情况。目前,自查自纠只是初步的,提出的问题、查找出的原因和采取的对策也不一定准确、全面。我们将继续深化自查自纠工作,加大工作力度,争取多发现问题。下一步,将对自查发现的问题,以及人大代表提出的问题、意见和建议,进行综合归纳、全面分析,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逐一予以纠正、解决。我们将以这次县人大对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评议为动力,以县委十一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提出的“解放思想干成事、求真务实争示范”为要求,以对农业产业发展高度负责的态度,继续巩固和深化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进一步加强农业法律和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农业整体执法水平,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努力朝着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目标迈进,为保障全县都市农业快速发展,促进淳安社会经济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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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交通局纪检组长党风廉政责任制度落实情况汇报[页2]_述职报告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汇报报告,全文共 26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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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纪检组党风廉政责任制度落实情况汇报

二、突出重点,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廉政建设。

在全市实施赶超发展战略中,我市交通部门掀起了"四个一批、五级联网"的公路建设新高潮,工程项目多,投资额度大,资金运作频繁,极易发生权力"寻租"和权钱交易,因此,如何保证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建设资金的安全有效运作,成为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中之重。为了确保实现"修好一条路、不倒一个人"的廉政建设目标,欠强化了工程法监察力度,一是加强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廉政工作的领导。根据省厅的要求,针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现状和特点,我们组建了交通基础设施廉政工作领导组,并制定了分工明确、重点突出、责任具体的实施办法。同时,为了加强对工程规范运作,起草了《农村公路改造工程管理办法》和《地方公路建设管理实施办法》。加强了对农村公路和重点公路工程领导。二是突出重点工程重点环节的监察力度。公路建设工程招投工作中公路廉政工作的重要环节。今年以来,我们继续强化了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督,严把公路建设市场的准入关。对公路工程建设程序、招投标、质量管理、资金管理和廉政建设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局党组加强了对全市重点工程义白路及的亮化、美化工程和张东线、大西线、上占线三条国债公路的招投禁主工作的领导,组织了义白路雕塑设计论证会,局纪检组与市计委对招投标工作进行了全程监督,保证了招投标的公开、公平、公正和各项工程如期开工、顺利进展。交锋资金管理是公路工程重要关口。为了保证资金安全有效,对村村通工程,公路建设办公室对各县区布置了对验收工程资金使用进行审计的工作;对三条国债路实行了设立专户专款专用;对义白路工程市审计部门进行了跟踪审计,并于11月19日在《XX日报》进行了社会公示。三是全面推行工程《施工合同》和《廉政合同》的双合同制。在工程管理中我们坚持工程质、干部优秀的目标要求,在实行招投标的公路建设项目中全部实行了双合同制,形成业主与监理、施工单位、监理与施工单位相互制约的双合同体系,两个合同一起签订,一起考核,一起兑现,以廉政合同保证施工质量,保证建设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从源头制止重点工程建设中腐败现象的发生。为了保证双合同制的落实,具体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每个项目的领导组必须有纪检监察人员参加,三条国债公路都由市局委派了兼职驻路纪检监察员,义白路设立了党支部。(二)公路建设资金拨付必须有分管财务领导、纪检监察、主管领导分别审查签字,实行严格的工程计量支付监理制和逐级审批制。(三)公路建设工程项目实行项目法人、工程监理制,实行了权力分解、相互监督制约机制。同时采取了三种形式加强了双合同的督查:(1)实行市局干部包片、组织经常性督查;(2)联系市委督查室组织财政、审计部门对村通公路联合进行了阶段性督查;(3)组织纪检、质检部门配合省厅对国债路进行专项督查,对存在问题早发现、早制止、早教育、早纠正,有力地保证了村通公路、重点工程质量和任务的完成,实现了全年村通硬化路公里,义白路顺利通车,为全市小康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深入开展"双评"工作,促进党风政风行风建设。

交通部门的行政管理和执法工作直接面向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因此,交通行风直接关系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部分。今年以来,根据市委、市政府X发[2003]14号文件《关于开展"优化发展环境,转变政府职能,树立行业新风"评优评差活动的实施方案》,我们坚持以窗口单位为重点,以"创优环境,服务人民"为宗旨,以规范服务创建文明行业为载体,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深入扎实地开展了"双评"工作。一是,局党组充分认识,高度重视。三次召开专题会议具体研究讨论作出部署,并结合交通系统面向社会、服务社会的实际,自加压力,将局属3个运输企业也纳入了"双评"范围。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李为组长,局党组成员八个参评单位领导参加的领导组,制定了本系统"双评"工作实施方案。层层召开了动员大会,精心组织,全面发动。二是,广泛宣传,开门纳谏。"双评"工作开展以来,我们印制发放了1100多份宣传资料,并市制固定的政务公开栏,向社会公示了工作职责、执法依据和收费标准、服务承诺、监督电话等,为群众知政监督、知情监督提供条件,大力营造"双评"氛围。同时采取三种形式,走出去请进来,广泛征求群众意见,(1)向服务对象社会各界发放征求意见卡1035份。(2)三名局领导和事业处领导参加行风热线栏目和城市广场咨询活动,接听接受群众咨询60余人次。(3)聘请了55名行风监督员,召开了三次行风监督员征求意见座谈会和现场巡视对话会。通过这些渠道和方式征求意见,梳理了18条意见,29条建议。三是突出重点,边整边改。在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我们把四个方面12个问题作为重点整改内容,制定了13条整改措施,确定了责任领导、责任人和落实期限,在《XX日报》向社会公开承诺,为整改落实工作明确了方向,确定了重点。四是坚持四抓,落实整改。在落实整改工作中,我们坚持以改革和发展为动力,紧紧抓住"四个环节":(1)抓中心任务的完成。围绕今年向全市人民承诺的十件大事中交通局承担的四项任务,找差距定措施。(2)抓影响发展的紧迫问题。针对企业发展招商引资环境和服务环境,更新观念强化服务;(3)抓损害群众利益的现实问题。针对客运审批和客运市场秩序存在的问题,深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分中心大厅,开展了客运市场集中整顿,加大了执法力度。治理超载治限和公路"三乱"的集中治理。(4)抓教育建制度。为了巩固双评成果,我们在进行整改的同时,对广大干部职工开展了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郑培民、许振超、赵家富先进事迹为内容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宗旨教育,以《行政许可法》、《道路管理条例》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培训教育、以"两个条例"为主要内容的党纪党规教育写出开展"三下基层"活动的长效制度以及"五个必须"、"五项承诺"、"五条禁令"、"四个一"服务准则、四能精神行为规范。同时,全局上下认真开展了评优评差工作,起到了表扬先进推动后进的作用和效果。总之,"双评"工作的深入开展,使全局干部职工的精神面貌有了新形象,行风建设出现了新气象,创优四个环境出现了新局面,经济工作出现了新跨越。取得了农村公路全省领先、公路胜利通车、陶瓷产品打入奥运、307筹资有望、车辆发展突飞猛进、车辆治超初见成效、政务大厅深受欢迎、集团就业全国受奖的优异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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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交通行政执法相关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24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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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行政执法相关自查报告

根据局下发的文件精神,我所严格落实局党组关于加强交通行政执法行为自查工作的重要指示,以构建和谐、高效、便民的交通执法环境为主线,以“奉献人民,服务社会”的工作总宗旨为出发点,围绕交通行政执法安全工作,在全所范围内大力开展了交通执法行为大检查,强化全体职工规范执法意识,并就交通执法检查内容及要求进行了逐条对照检查,加强全体人员的安全法制教育,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执法行为规范、合法,确保无公路“三乱”出现,确保交通行政执法工作安全稳定。

近年来,我所认真贯彻落实局党组和稽查大队领导关于加强交通行政执法工作的指示精神,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积极加强对全体职工的规范交通执法行为的培养和自查工作,积极实施“依法治交通”的战略,立足工作实际,大力倡导规范化、人性化执法行为,使我们的交通行政执法工作逐步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有力地打击了辖区内车辆违法违章经营行为,维持了运输市场的良好秩序,多年来未发生过一起执法过错、错案和公路“三乱”现象,得到了驻地政府和群众的肯定和好评。现将我所安全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充分领会交通执法自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交通执法自查工作

交通执法行为是一项极为严肃的国家行政行为,是国家依法赋予交通部门的工作职能。如何把握和行使好这一职能,直接影响着交通部门的形象和发展。而提高行为人对交通行政执法的认识,是转变交通执法不规范等诸多问题的根本所在。

近年来,我所对交通行政执法工作十分重视,自始至终把加强行政执法工作和预防公路“三乱”现象的出现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风气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来抓,认真执行交通行政执法的有关规定,对上路稽查等执法活动进行不定期自我检查,确保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接到局下发的17号文件后,我们及时地召开了全所职工大会,认真的对文件进行了学习领会,并针对工作实际展开讨论,真正从思想上认识到交通执法的严肃性和规范执法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全体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政治觉悟,牢固树立依法行政观念,善于用法律手段行使行政职能,促进规费征稽和交通发展。特别要加强“依法行政”意识,做到既严格依法办事,又积极履行职责,做到不越权、不滥用、不失职。把行政执法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认识和思想意识,做好日常的交通行政执法自查自检工作。

二、逐条对照,认真查找,切实将交通执法自查工作落到实处,不走过场

创建和谐、有序、高效的现代交通,是每一位交通人的工作职责。及时、有效的监督检查体系,更有利于交通事业的壮大和发展。我所全体职工一致认为,交通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是极有必要的,是打造滨城交通人整体素质提高的一个重要的举措,是培养和教育一批身处执法一线的交通职工的有效渠道,是打造滨城和谐交通的重要手段。

我们依照交通执法检查内容及要求,全体职工都认真反思和总结了自己的每一次执法行为。我们组成“帮扶”对子,相互监督,相互帮助,每一位职工都进行了深刻而严肃的自我查找。我们全体同志都将此次查找工作当成一个促进个人工作和学习的机会,扎扎实实的进行了逐条对照,从行动上转变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缺点,切实将此次交通执法自查工作落到了实处,保证了此次自查活动开展的扎实有效。

①执法程序方面。我们严格对照了所要求的六个方面。首先,我们在执行检查任务时,是完全依照规定执行的,能够做到符合程序要求处理执法事务。其次,详细遵守了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处罚时所必须遵循的步骤、方式、时限、顺序,严肃了一系列执法程序,无违规违程情况出现。

②是执法文书方面。我们积极学习执法文书填写的有关规定和填写执法文书的准确性,所内在执法文书的使用上较少,但在使用

③是执法用语方面。我们秉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遵纪守法,礼貌待人,文明服务,严格依照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风气建设的标准执行执法工作。做到了无、的违法违纪行为和公路“三乱”的出现。

④是仪容风纪反面。能够坚决做到按规定着装,坚决执行着标志服的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自觉维护交通工作人员的形象。能够严格遵守有关仪容风纪的相关规定,自觉塑造良好的工作形象。

三、建立长效学习机制,强化岗位培训,切实加强全体职工的执法素质培养

我们在认真查找我们的交通行政执法工作时,总结和归纳了我所的一些好的做法和方面,但同时我们也看到了我们在某些方面还存在着不足,是有待于我们去进一步加强和改正的。同时我们认为,只有切实加强全体职工的执法素质培养,强化岗位培训,积极完善有关的奖惩廉政制度,建立长期有效的学习机制,不断提高全体职工的依法行政能力,才能准确、高效、及时的完成交通行政执法工作的需要,促进各项交通事业的顺利发展。

去年以来,我所针对交通执法人员的文化水平和政策法规水平相对较低,而且交管所独立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较少,执法经验不足和稽查工作的实际需要,为提高全体同志的执法能力,防止执法过错的发生,制定了周学习制度,每周定期组织全体同志进行法规知识的学习和执法技能培训。实践证明,这一做法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我所全体同志的执法水平都有了明显的提高,规范执法的能力也有了较大的进步。与此同时,我们加大岗位培训,切实转变过去那种“官本位”的观念,改变过去那种简单粗暴的工作方法,实行温情执法、人性化执法。切实提高全体职工的法律意识和“大局意识”,执法人员宁可自己多受委屈,也不能引发群众的不满和怨愤。教育全体人员坚持以普法促执法,努力向群众宣传有关的法规政策,自觉做到依法管理、依法行政,从而实现全年无一起执法过错、错案和群众投诉,无公路“三乱”现象的出现。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紧紧围绕“三个服务”的总体要求,认真落实局党组关于规范执法的重要指示,严格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加强对交通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自我督查力度,积极开展执法人员岗位培训,有效预防违规执法和“三乱”现象的发生,为构建规范、有序、高效的交通执法工作而做出我们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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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2024档案局两个责任落实情况报告_情况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2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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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档案局两个责任落实情况报告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组主体责任、纪检监督责任,按照中央、省、市委和区纪委的部署,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明党的纪律,狠刹“四风”,切实改进作风,依纪依法严惩腐败,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取得了初步成效。现将我局党组落实“两个责任”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主体责任落实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是关键。区档案局按照区纪委的安排部署,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局办公室组织协调”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把主体责任担当好、履行好、落实好。

一是强化主体责任。强化主体责任是反腐倡廉的制度创新和新要求。具体而言,局领导主体责任主要体现为 “三个主体”,即领导主体、推进主体、表率主体。相应地承担“三个责任”,即领导责任、推进责任、表率责任。形象地说,领导既要“挂帅”,又要“出征”,既要“激励士卒”,又要以身作则。强化领导责任,我局主要体现在“一把手”亲自抓,种好自己的责任落实。一抓突出责任追究这个关键,做到有责必究;二抓制度建设,夯实基础。注重抓早抓小,用制度管人。

二是加强研究部署。区档案局多次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工作。局长张光辉与股室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对重点任务和工作责任分解细化、责任到人,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完整、责任落实的责任体系。

三是强化大局意识。区档案局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档案局重点工作一起部署,统一实施。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听取全局各股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亲自阅批重要信访件,亲自协调信访件的处理,亲自调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亲自带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

四是选好用好干部。组织开展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评,并将检查、考核的结果作为干部考核使用、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切实维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严肃性,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二、加强监督责任落实

一是加强巡查督察。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巡查督察的主要任务,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作为巡查督察的重要内容,本着“四个着力”有关要求,强化对局领导和股室负责人的监督。

二是加强检查考核。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以及业绩评定、年度考核、奖励惩处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切实加大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权重。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每年组织力量进行检查考核,检查考核情况作为个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三是强化责任追究。制订并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建立对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实行“一案双查”的工作机制,对不抓不管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或对屡屡出现重大腐败问题不制止、不纠正、不报告的,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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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行政执法检查自查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26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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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局《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件检查的通知》(川工商办〔20xx〕247号)的要求,我局迅速组建专班、集中时间对20xx年7月1日至2020xx年6月30日期间办结的行政处罚和2019年以来的行政审批案卷进行自查和评查,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严密

为认真落实好省局行政执法案件检查工作的安排部署,我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自查方案,深刻领会抓好自查的意义,并且提出把这次行政执法案件的自查和评查,作为进一步规范和提升工商行政执法水平的有力举措。为确保各局认真自查、集中评查,提出“两坚持、三严格”即:坚持行政许可评查涵盖所有登记法规、坚持行政处罚案卷涵盖所有工商业务,做到涉及所有业务范围;严格执行评查制度和评分标准、严格按照评查程序、严格梳理疑难问题不遗漏,认真总结经验不瞎评。为此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法规科、企业科、个体科负责人为成员的案卷评查领导小组,从县区局抽调行政审批、核审人员、经检执法等岗位业务骨干共同组成行政执法评查工作小组,就检查的组织形式、重点内容、实施方案步骤等事项进行了统一安排,评查采取“一案两评”即先由各县区抽调人员实行交叉初评,再由市局相关科室汇同复评,以此保证案卷评查的公正性和准确度;认真做好评查情况分析通报准备。

二、重点突出、狠抓落实

根据文件要求,此次行政执法案卷检查,我们除了重点对已结案的行政处罚案卷的办案程序、行政强制措施、适用法律、证据效力及规范使用行政处罚文书等情况外,同时还对行政许可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检查,具体包括:事实认定、证据采集、行政处罚法律适用和公正性、办案程序、采取强制措施、法律文书使用、行政处罚决定书、案件执行及罚没财物收缴、立卷等方面。

2019年7月1日至2020xx年6月30日期间办结的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全市共计查办1620xx件,简易程序案件950 件,此次行政执法案卷自查,集中抽查县区局行政处罚案卷各10卷共50卷,行政许可案卷560卷。评查主要分为二个步骤,第一阶段为评查。行政执法评查小组对所属具有行政执法权的5个相关单位的行政执法案卷随机抽取,均采用“一案两评”的方式步骤评查。评查组通过实地检查、个案剖析等方法,点面结合,检查到基层执法单位;第二为阶段总结整改。市局组织召开了由各县区局局长、分管局领导和相关业务科(股)队人员参加的全市工商系统行政执法评查通报分析会,对评查的情况从问题危害及影响、问题产生原因进行分析,对评查发现的问题,从如何应对和整改提出具体措施和要求,对问题以通报方式督促落实。

通过评查我们发现,在这610件涉及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的案卷中,案卷登记程序合法,登记材料齐全,处罚主体正确,处罚依据明确,处罚种类和适用准确,案卷制作比较规范。全市全年无败诉或复议被撤销案件。

三、总结经验、落实制度

总体来说,行政执法案卷检查情况较好,我局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较高,这是我局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的结果,之所以能够出现上述情况,主要是做好了几个方面的监督工作:

(一) 对执法程序的监督切实到位

行政处罚程序更加合法。重实体轻程序现象有了明显改善,立案、查处、核审、执行“四分离”制度得到健全。各办案机构严格依照规定查办案件,全市所有自查案卷未发现明显违反法定程序查办的案件,所有办案人员和机构的程序性意识切实得以加强,杜绝“轻程序,重实体”。法制机构、监察机构对办案人员和办案机构对执法程序的监督突显成效。

(二) 对案件实体的监督更加有力

办案机构对案件事实和证据的理解更加深刻到位,法制机构严把核审关,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卷决不和稀泥,决不装糊涂,从自查情况看,查办的案卷均已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实体性监督有力到位。特别是证据收集的更加全面,各办案机构对证据收集的意识增强,证据收集也较为全面,更加重视对书式证据及旁证材料的提取,收集证据的方式也较为规范,多数现场检查记录记载全面、有序。基本上做到了证据确凿、真实、关联度强。

(三) 对强制措施使用的监督扎实有序

全市各办案机构均全部使用新式强制文书,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更加规范。申领和使用强制文书均严格依照规定审批、登记、备案和归档保存,同时留存一份交监察室备案,加强监督。实施强制措施的文书中引用的法律条、款、项具体和诉权告知较清楚;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后能够依法及时解除行政强制措施或没收非法财物。加强强制措施文书使用的监督,确保行政强制措施的合法合理。

(四)对案件执行工作的监督程序化、制度化

加大了对执行结果的监督,完善了处罚决定的执行的相关规定,定责定人负责案件的执行,对有能力履行处罚决定的当事人一律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全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85件,执行罚没款40余万元。对没有履行能力和经批准分期履行的,依程序审批、登记和备案员,杜绝假公济私,畸轻畸重,确保案件的执行。

(五)对社会层面的监督切实加强

各办案机关均高度重视实际工作的社会效应,更加注重民生、民情,加大了关系民生的经济违法违章案件的查处,聘请了政风行风监督员,定时和不定时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经营业主的意见和建议。加强社会各层面的实际监督,各办案机构对关系民生的违法案件查处更加有力,从查办案件类型看,涉及食品安全、产品质量和酒类商标侵权案件较以前有明显上升,从而也体现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把监管维权的重点放在关注民生维护民利上,执法理念和监管方式有了提升和转变。

四、存在的问题

虽然总体看案件质量较好,但仍还存在一些问题。⑴、“轻现检重询问”取证导向突出;⑵、个别案件程序存在瑕疵,主要是核审和局领导签批环节;⑶、未客观搜集证据或搜集证据未形成证据链;⑷、新文书填写不规范,主要是《行政强制法》实施后“现场检查笔录”和“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措施决定书”填写不规范;⑸、案卷的装订不规范。

五、整改措施

虽然我们行政执法质量有所提高、执法能力不断增强。但离上级部门的要求尚有距离,仍存在一些不足,在今后行政执法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落实各项行政执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认识,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的水平。对于发现的问题,我局将立即着手整改,对执法案卷通报分析会所通报的问题,市局备案登记,责令各办案单位限期自行整改,并上报整改情况,采取有效的措施,杜绝此类现象的再次发生。同时,探索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促进和保障执法水平和能力持续提升,一是要加大培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二是要健全完善长效评查制度;三是要继续加大监督力度,改善监督的方式和方法,以科学、全面的监督机制保障执法工作的合法、合理、高效和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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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8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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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自查报告

为加强《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行政处罚性文件备案办法》、《江西省行政执法责任制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贯彻实施,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强文明执法、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树立食品药品监管队伍的良好形象,我局及时组织了对行政执法工作的自查工作。

一、组织领导

在接到市局下发的《x年x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后,我局立即召开了局务会,部署执法工作自查,由x局长负责,副局长负责组织开展具体工作,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共同参与完成。

二、行政执法工作自查

(一)自查阶段

自查人员认真学习和对照实施方案、检查评分表,对成立以来的行政执法工作和所有执法案卷进行了全面、认真、彻底的自查。对行政处罚案件的实施处罚主体资格、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是否亮证执法,程序是否合法,行政处罚案件事实和证据认定是否合法、是否已经建立了行政执法台帐,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等进行了检查,对已结案的案卷进行了整理归档。

(二)总结阶段

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能改正的及时进行了改正,对不能更改的提出了整改的意见,要求在以后的工作中要及时改进,不能犯同样的错误。经自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因县局行政许可事项不多故未对《行政许可法》实施工作进行部署和落实。

2、有的案件无充分的理由减轻了处罚。

3、有一个案件涉及到没收物品不应当适用简易程序而适用简易程序。

4、有2个案件没有完全执行而没有办理延缓、免交手续。

5、有的行政处罚案件文书记录字迹潦草、不易辨认、语句不通、词不达意、处罚决定书有错字。

6、由于县局编制不足故未设立专职的法制人员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审核。

三、整改意见

在以后的行政执法工作中要落实《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行政处罚法》、《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范执法行为、规范文书书写,部署实施《行政许可法》,设立专职的法制人员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审核,将执法工作细化、量化,将责任落实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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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依法行政执法工作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89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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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政执法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度省的政府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照省的政府对市政府依法行政考核指标,现将马鞍山市度依法行政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

1、制定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并组织实施。我市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专发《马鞍山市人民的政府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马府法领〔〕1号),部署全市依法行政 9个方面32项重点工作,明确了各项重点工作的责任单位,并将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列为对各责任单位建设法治政府指标考评的重点。至年底,全市32项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均已落实到位。

2、建立了市政府主要领导负责的依法行政领导机构。12月15日,我市调整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张晓麟代市长任组长,市委常委、副市长金庆丰、市政府秘书长魏正平任副组长,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的依法行政领导机制(马府法领〔〕3号)。,领导小组召开两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办公室分工协作,加强指导、督促和检查,确保各项工作得到落实。

3、切实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在度机构改革中,市政府法制办为市政府办公室管理的正处级机构,加挂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牌子,设综合科(依法行政指导科)、法规科、法制监督科、行政复议应诉受理科、行政复议审理科等五个正科级科室,编制11人。市政府部门中,又有5个重要执法部门增设了法规科,并适当增加了法制工作人员编制。

4、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经费有保障。为保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经费充足,我市各级财政部门将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二、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多年来,我市依法、科学、合理界定上下级政府、政府与部门、部门与部门的行政决策权,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听证、合法性审查和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等制度,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4月30日发布了《马鞍山市人民的政府工作规则》(马政秘〔〕17号)、7月31日市政府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了包括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等制度。9月 7日,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发布了《马鞍山市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办法(试行)》,规定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涉及较大范围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政策、重大改革、重大项目、重大活动等在实施前,应当对其合法性及对群众利益的影响程度性进行评估。

由于建立了相对完备的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机制,我市未出现因违法决策而追究责任的情形。

三、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进一步做好相对集中处罚权工作,大力加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经国务院批准,我市6月6日成为安徽省首个开展试点城市。,当涂县成为安徽省首个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县。,为充分发挥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功效,我市将市行政执法局的执法力量下放到三个区,分别成立了区行政执法局,并进一步充实了区行政执法局力量。、,以全省行政处罚权检查、全省城市管理系统执法案卷评查为契机,市政府法制办会同市行政执法局着力规范我市市、县、区行政执法局实施行政处罚权,提高行政执法案卷制作水平。,为适应城管执法新情况,对城管行政执法程序做了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同时进一步加强了作风建设,全市城管执法水平有了整体性提升。

2、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按规定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工作。根据国务院、省的政府的相关规定,我市公务员参加省的政府法制办组织的行政执法资格培训,取得行政执法资格,领取行政执法证件后才能上岗执法。对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不予办理行政执法证件;执法资格证过期的,其执法证件一律不予年审。

,在省的政府法制办的统一部署下,市政府法制办组织市、县、区政府和政府部门法制机构人员,参加全省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培训,并在省的政府法制办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的信息录入工作。

3、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纲要》和《决定》每隔两年进行一次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要求,7月至12月市政府法制办组织完成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第十一次清理工作,清理结论已经市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确定应予废止的规范性文件46件、自行失效48件、明令废止10件、需要修订31件。市政府法制办将根据本次清理结果,更新我市已公布的继续有效、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并明确未列入目录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4、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

12月10日,市政府发布《马鞍山市规范和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市政府持续组织相关部门对本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行了规范和细化,对能够量化的予以量化。此项工作列入当年依法行政考核的内容。今年,我市又逐步对行政许可等行政裁量权进行了规范。

5、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一方面,市政府通过制发规范性文件,不断建立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的各项制度;另一方面,市政府法制办不断加大执法监督力度,通过行政复议、案卷评查、依法行政考核等方式,保证行政执法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和权限行使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收费、行政强制等权力,确保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6、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自以来,我市每年组织对全市行政执法机关执法案卷评查活动。,除在全省行政处罚权检查、全省城市管理系统执法案卷评查时,组织对市政府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外,9月至12月,市政府法制办在全市组织开展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12月下旬,在各部门自查的基础上,我办组织县区政府、市直部门法制机构负责人抽查了36个部门的230余份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卷,之后,我办组织工作人员对抽查情况进行复核,将评查意见反馈给参评单位,对评查结果予以通报。评查的结果将作为本年度建设法治政府指标进行考评。

7、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我市自1999年开始在行政执法部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了市直35个部门行政执法依据及法定职责梳理工作,,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全市各相关部门将经审定的行政执法职责分解到具体的科室、落实到具体的执法人员,并确定执法的具体程序、办理时限和执法责任。,市政府法制办再次组织了市级机构行政执法主体清理,并对执法依据及执法职责进行了梳理。在执法职责梳理时,同步进行了全市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清理结束后将公布全市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对全市审批项目进行目录管制,凡不在审批目录的项目,不得进行。本次清理(梳理),确定市直行政执法主体44个,行政执法职责3908项,涉及的“执法依据”共计1138件。

在行政执法依据执法职责梳理的基础上,8月5日,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编制职权目录推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意见》,至12月底前,全市行政执法机构都已通过信息公开网对社会公布了本部门的行政权力,并绘制了权力运行的流程图。

目前,市政府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依据及执法职责明晰,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具体。

经自查,,我市未发现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行政执法职权或者不履行行政执法职责,致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以及公共利益受到损害,应予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情形。

四、强化对依法行政的监督

1、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市政府发布的36件规范性文件都已报省的政府和市人大备案,报备率100%;本年度未收到省的政府和市人大对我市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要求进行整改的意见。

2、落实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按规定向市人大常委会和省的政府报告本地区推进依法行政年度工作情况,执行上级机关有关依法行政工作的指示、决议或者意见。

3、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推行政务公开一系列工作部署,推进行政权力阳光透明运行,我市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迎难而上,以贯彻落实相关条例为核心,着力基础建设,政务公开的体制、机制、公开网络平台和监督保障制度全面建立,政务公开工作沿着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推进工作在全省兄弟城市中走在前列。

4、加强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我市各级监察、审计部门创新工作方式,加大工作力度,形成监督合力,将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制度落到实处。,我市继续深入开展政风行风和效能评议,首次开展民主考评百名科长、公共服务行业和市场中介组织专项效能评议活动。强化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加强对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监督检查、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涉及征迁拆违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建立行政权力规范运行预警机制,启动政府投资重点项目试行廉政风险点管理,推进“阳光村务”工程,惩治和预防贪腐体系建设深入推进。

5、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一是探索完善行政复议体制机制。在全省率先开展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建立健全了保证试点工作稳步实施的一系列规章制度。二是继续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的意见》,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积极受理行政复议案件,不断提高复议案件办理质量,切实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截至12月底,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63件,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日益凸显。三是妥善处置市政府作为被告、被申请人的行政应诉、行政复议案件,协调解决相关事宜,及时向市政府报告案件处理过程中重大事项。

五、加强依法行政学习宣传培训

1、制定年度依法行政宣传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年初,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即对全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依法行政培训作出总体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市委组织部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通干部在线学习平台,全市在编公务员需按规定学满72个学分,其中,依法行政能力建设、行政许可法等被列为必修课;市委组织部和市行政学院还定期开办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对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是其中的重点内容。市政府法制办结合行政执法证件年审,对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不少于四天的集中培训,培训结束参加集中考试合格后,其行政执法证件方予以年审;此外,我办还结合行政执法资格认证、依法行政考核,加大行政执法人员和政府法制工作人员学习培训的力度,11月8日至9日,我办组织了全市政府法制系统干部研修班,全市政府法制系统干部、市委党校第三十五期处干班、第三十六期青干班共200余名学员参加研修,研修班上,东南大学法学院院长周佑勇教授应邀讲授了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最新研究成果。

2、加大依法行政宣传工作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做到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市政府法制办积极参与 “六五”普法规划理论与实践研究征文活动,报送的参选论文《务实、创新、增效--对外来务工人员普法工作的思考》获得一等奖;编辑印发《政府法制工作》、《政府法制信息》,对重要的依法行政工作动态、领导讲话稿等进行交流;充分发挥市政府法制信息网法制宣传功能,全年共刊发各类宣传稿件163篇,其中在国家级、省级156篇,市级7篇,共刊发部门法制机构信息221篇。

3、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坚持政府常务会议学法。为贯彻《国务院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决定》,我市自已建立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12月9日市政府又发布了《关于印发马鞍山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的通知》(马政秘〔〕97 号)。,我市又将领导干部学法情况列入建设法治政府指标考评标准。组织了四期常务会议学法,系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

六、创新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1、深入推进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经过周密筹备,4月2日,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原市长周某某、省的政府法制办主任陈军共同为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揭牌,会议表决通过了《马鞍山市人民的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规则》等4项规范性文件,陈军主任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省的政府法制办《行政复议信息》专文介绍了马鞍山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情况,并专报国务院法制办。目前,试点各项工作正有条不紊地推进。

2、创新建设法治政府指标考评体系。9月31日,我市在全省率先推出《建设法治政府定性定量指标(-2019年)》。,经过全面调查研究和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我市分别出台了县区政府和市直部门的《度建设法治政府指标考评体系》,该考评体系吸纳了包括依法行政、信访、政府信息公开等考核标准,共八大类166小项,该考评体系,对县区政府和市直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

12月份,经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以《度建设法治政府指标考评体系》为标准,市政府法制办组织了对县区政府和市政府部门度建设法治政府指标考核工作,经自查自评、提交报告、现场考核、问卷测评、社会测评等步骤,目前考核工作已基本结束。与过去开展的依法行政考核相比,对法治政府指标体系进行考核,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创新举措,在全国亦属首次。

3、建立行政(决策)权力预警机制。行政审批、行政规划和行政征收等行政(执法)权力,往往涉及重大的行政决策。,我市结合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在全省率先探索建立行政权力规范运行预警机制,目的是通过此项工作,构建风险防范系统、监控管理系统、效责处置系统。通过查找权力运行风险、确定风险等级、提出风险防范措施等工作,全面准确查找廉政风险点,并进行科学的识别和评估,按照分级、分类预防的要求,制定相应的预警防范措施,从而让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有效防范决策失误、权力失控、行为失范,使权力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目前,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10家单位已被确定为试点单位。这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4、创新社会矛盾争议化解工作机制。强化社会联动调处,做好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结合的文章,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合理要求,努力预防和减少矛盾争议的发生。充分发挥行业调解组织的作用,出台《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办法》,引入保险机制,使复杂医疗矛盾得以妥善处置,对推进公立医院试点改革有良性促进作用,得到省委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推行土地征迁纠纷调处机制,以及对被征迁群众实行全面救助帮扶的制度,有效缓解土地征迁中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与征迁工作的良性秩序。

在行政执法依据执法职责梳理的基础上,8月5日,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编制职权目录推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意见》,至12月底前,全市行政执法机构都已通过信息公开网对社会公布了本部门的行政权力,并绘制了权力运行的流程图。

目前,市政府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依据及执法职责明晰,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具体。

经自查,,我市未发现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行政执法职权或者不履行行政执法职责,致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以及公共利益受到损害,应予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情形。

四、强化对依法行政的监督

1、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市政府发布的36件规范性文件都已报省政府和市人大备案,报备率100%;本年度未收到省政府和市人大对我市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要求进行整改的意见。

2、落实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按规定向市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报告本地区推进依法行政年度工作情况,执行上级机关有关依法行政工作的指示、决议或者意见。

3、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推行政务公开一系列工作部署,推进行政权力阳光透明运行,我市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迎难而上,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核心,着力基础建设,政务公开的体制、机制、公开网络平台和监督保障制度全面建立,政务公开工作沿着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推进工作在全省兄弟城市中走在前列。

4、加强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我市各级监察、审计部门创新工作方式,加大工作力度,形成监督合力,将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制度落到实处。,我市继续深入开展政风行风和效能评议,首次开展民主考评百名科长、公共服务行业和市场中介组织专项效能评议活动。强化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加强对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监督检查、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涉及征迁拆违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建立行政权力规范运行预警机制,启动政府投资重点项目试行廉政风险点管理,推进“阳光村务”工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推进。

5、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一是探索完善行政复议体制机制。在全省率先开展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建立健全了保证试点工作稳步实施的一系列规章制度。二是继续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的意见》,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积极受理行政复议案件,不断提高复议案件办理质量,切实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截至12月底,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63件,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日益凸显。三是妥善处置市政府作为被告、被申请人的行政应诉、行政复议案件,协调解决相关事宜,及时向市政府报告案件处理过程中重大事项。

五、加强依法行政学习宣传培训

1、制定年度依法行政宣传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年初,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即对全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依法行政培训作出总体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市委组织部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通干部在线学习平台,全市在编公务员需按规定学满72个学分,其中,依法行政能力建设、行政许可法等被列为必修课;市委组织部和市行政学院还定期开办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对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是其中的重点内容。市政府法制办结合行政执法证件年审,对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不少于四天的集中培训,培训结束参加集中考试合格后,其行政执法证件方予以年审;此外,我办还结合行政执法资格认证、依法行政考核,加大行政执法人员和政府法制工作人员学习培训的力度,11月8日至9日,我办组织了全市政府法制系统干部研修班,全市政府法制系统干部、市委党校第三十五期处干班、第三十六期青干班共200余名学员参加研修,研修班上,东南大学法学院院长周佑勇教授应邀讲授了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最新研究成果。

2、加大依法行政宣传工作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做到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市政府法制办积极参与 “六五”普法规划理论与实践研究征文活动,报送的参选论文《务实、创新、增效--对外来务工人员普法工作的思考》获得一等奖;编辑印发《政府法制工作》、《政府法制信息》,对重要的依法行政工作动态、领导讲话稿等进行交流;充分发挥市政府法制信息网法制宣传功能,全年共刊发各类宣传稿件163篇,其中在国家级、省级156篇,市级7篇,共刊发部门法制机构信息221篇。

3、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坚持政府常务会议学法。为贯彻《国务院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决定》,我市自已建立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12月9日市政府又发布了《关于印发马鞍山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的通知》(马政秘〔〕97 号)。,我市又将领导干部学法情况列入建设法治政府指标考评标准。组织了四期常务会议学法,系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

六、创新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1、深入推进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经过周密筹备,4月2日,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原市长周春雨、省政府法制办主任陈军共同为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揭牌,会议表决通过了《马鞍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规则》等4项规范性文件,陈军主任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省政府法制办《行政复议信息》专文介绍了马鞍山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情况,并专报国务院法制办。目前,试点各项工作正有条不紊地推进。

2、创新建设法治政府指标考评体系。9月31日,我市在全省率先推出《建设法治政府定性定量指标(-2019年)》。,经过全面调查研究和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我市分别出台了县区政府和市直部门的《度建设法治政府指标考评体系》,该考评体系吸纳了包括依法行政、信访、政府信息公开等考核标准,共八大类166小项,该考评体系,对县区政府和市直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

12月份,经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以《度建设法治政府指标考评体系》为标准,市政府法制办组织了对县区政府和市政府部门度建设法治政府指标考核工作,经自查自评、提交报告、现场考核、问卷测评、社会测评等步骤,目前考核工作已基本结束。与过去开展的依法行政考核相比,对法治政府指标体系进行考核,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创新举措,在全国亦属首次。

3、建立行政(决策)权力预警机制。行政审批、行政规划和行政征收等行政(执法)权力,往往涉及重大的行政决策。,我市结合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在全省率先探索建立行政权力规范运行预警机制,目的是通过此项工作,构建风险防范系统、监控管理系统、效责处置系统。通过查找权力运行风险、确定风险等级、提出风险防范措施等工作,全面准确查找廉政风险点,并进行科学的识别和评估,按照分级、分类预防的要求,制定相应的预警防范措施,从而让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有效防范决策失误、权力失控、行为失范,使权力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目前,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10家单位已被确定为试点单位。这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4、创新社会矛盾争议化解工作机制。强化社会联动调处,做好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结合的文章,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合理要求,努力预防和减少矛盾争议的发生。充分发挥行业调解组织的作用,出台《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办法》,引入保险机制,使复杂医疗矛盾得以妥善处置,对推进公立医院试点改革有良性促进作用,得到省委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推行土地征迁纠纷调处机制,以及对被征迁群众实行全面救助帮扶的制度,有效缓解土地征迁中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与征迁工作的良性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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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交通管理总站行政执法工作报告_工作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13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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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管理总站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XX年,我站行政执法工作在总站的正确领导下,在局法制安全股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紧紧抓住“依法治路,保障畅通”工作目标,有条不紊的推进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各项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一年来行政执法工作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工作成效

(一)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构建良好的执法氛围加大宣传力度,由于我站启动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时间不长,为此我们将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宣传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一是在年初组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宣传车以播放录音、发放宣传材料和现场咨询解答等形式沿黄州区境内各乡镇村组进行广泛宣传;二是在居住集中的村镇,车流人流量较大和一些重要路段,特殊路段毁悬挂宣传横幅,对路政管理、治理超限的意义、政策、措施进行大力宣传。一年来,共出动宣传车10余次,发放宣传单1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0余件,宣传里程500余公里,悬挂横幅20余条,竖立农村公路养管宣传牌5块。通过大力的宣传,增强了广大群众爱路护路意识,为开展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创造一个良好的执法氛围。

(二)强化执法力度,全面保证公路安全畅通强化执法力度,全面保证公路安全畅通保证公路安全。今年以来,我站农村公路路政执法以“依法治路,保障畅通”为工作目标,本着“真抓实干,务求实效”为原则,确保农村公路的安全畅通。特别是自今年5月份成立农村公路路政执法大队后,加大了农村公路路政巡查和治理超限超载的力度,为了有效打击超限超载行为,路政执法大队采取了夜间蹲守和白天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了超限超载情况严重路段的治理力度。截止到目前,共计查处超限超载车辆20台数,暂扣证照10余本。同时,教育和人性化处理了百余起轻微的损坏公路、擅自占用公路、倾倒垃圾、堆放物料的违法行为。通过加大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有效遏止了农村公路超限超载情况的发生,有效维护了农村公路路产路权,明显改善了农村公路路容路貌,提高了公路的通行能力;延长了公路的使用寿命,保障农村公路的安全畅通和人民群众的方便出行。

(三)以人为本,大力加强路政队伍建设以人为本,加强路政执法队伍建设是实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重要途径,也是展示农村公路路政执法的一个形象窗口,因此我站坚持把“强素质,树形象,创规范,争一流”作为路政大队立队之根本,抓学习,抓纪律,守职业道德,树服务宗旨等多项工作齐头并进,并取得一定实效。

1.抓学习,强素质。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建设适应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需要的高素质执法队伍。今年我站先后组织全体路政人员进行法制培训两次,学习了路政管理等法律法规,并组织考试。以考试促学习,以培训长知识,明显提高了农村公路路政执法队伍的素质。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今年参加区局组织的行政执法考试,我路政大队执法人员取得了个人并列第一,团体第二的好成绩。同时我站还规定该大队每星期要保证半天的学习时间,组织队员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和理论知识,保证及时充电,及时总结提高。以适应新形势下的农村公路路政执法工作需要。通过培训和学习,使我站路政执法人员能够熟练掌握并运用交通法律法规,确保执法程序合法,文书使用规范,执法技巧处理得当。

共2页,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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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镇2024年《行政许可法》贯彻实施情况自查报告_工作汇报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9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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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2016年《行政许可法贯彻实施情况自查报告

《行政许可法》是规范政府行为的一部重要法律。深刻理解、准确实施《行政许可法》,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快本镇经济建设步伐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根据x府办[~]43号文件的精神和要求,我镇在近段时间认真开展了《行政许可法》贯彻实施情况的自查工作,现将主要情况汇报告如下:

一、突出抓好《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宣传及培训工作。

《行政许可法》颁布后,我镇及时把《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宣传工作纳入“四五”普法规划,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了学习宣传活动。一是认真组织全镇干部、职工学习。~年5月,我镇举办了全镇干部《行政许可法》培训班,邀请市委党校的教师作主题报告,参加培训班的人员达80多人次。二是各办公室、各单位结合工作职能,每月坚持学习1-2次。采取专题学习、组织讨论等形式,对《行政许可法》进行再学习,使工作人员全面掌握《行政许可法》的基本内容,领会其精神实质。三是在~年7月1日《行政许可法》施行日,我镇采用拉横额、出专栏、张贴标语、放广播等形式,在全镇掀起《行政许可法》的宣传高潮。

二、认真抓好行政许可项目和行政许可规定的清理工作。

我镇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认真清理有关行政许可项目和规定,对与《行政许可法》规定不一致的制度和做法,及时予以修改或废止。在清理工作中,做到与清理许可项目相结合,与清理行政许可主体相结合,与行政许可收费的清理相结合。

三、抓好机制创新工作。

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我镇研究制定推进行政管理创新的工作方案。一是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对不该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政府不该管的事交给企业、行业组织。二是对应当由政府管理同时又不宜实施的行政许可的事项,取消行政许可后,加强监管的措施和方法,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强化对行政许可的监管,把事前行政许可与事后监管有机统一起来,确保把政府该管的管注管好。三是在贯彻《行政许可法》工作中,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继续完善便民的行政管理方式,进一步强化政府的服务职能。同时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对群众投诉反映的问题,依照有关处理权限及时回复群众。

四、存在问题和应对措施。

《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后,镇政府工作人员还应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工作水平。

xx市xx镇人民政府

XX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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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市酒类行政执法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32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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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类行政执法调研报告

酒类行政执法是开展酒类流通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也是商务行政执法工作中的一个重要方面。酒类行政执法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眾的饮酒健康和生命安全,对维护国家利益,社会稳定及保证酒类生產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有著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我市经济迅速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水涨船高,各类宾馆酒店、夜总会、KTV、酒吧和夜市异军突起,xx市一跃成為名符其实的饮料酒消费大市。加强酒类行政执法,显得尤其重要和迫切。為此,xx市商务局酒管办历经几届人的努力,克服机构调整、人员异动、经费短缺,执法环境不佳等因素的影响,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為指引,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產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及商务部2019第25号令《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xx省酒类流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坚持依法依规,严查快处的原则,有效打击制贩卖假酒和倒酒扰市的违法违规行為,為规范我市区域内的酒类流通秩序,促进酒类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维护国家利益,保护酒类生產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酒类流通现状

目前我市拥有合法酒类生產企业6家,分别分布在我市的xx区和xx县境内,其中年產量在30吨以上200吨以下的生產企业有3家,年產量在200吨以上的生產企业3家。另有已登记备案的酒类批发企业183家,零售企业2680家。根据2019年市酒管办收集的监测数据显示,2019年我市共消费白酒5620千升,黄酒2870千升,啤酒28468千升,红酒7950千升,累计共消费饮料酒44908千升。进口酒类由于营运成本较高,申请备案登记资料要求严格且市场需求不大,个别经销商虽有兼营行為,但均不愿主动向市酒管办提出许可登记和备案申请,业务往来基本都没有开具酒类随附单,故无法纳入监测统计。由于我市酒类生產企业基本属于中小型传统企业,生產能力低,品牌知名度不高,故我市目前酒类消费仍以外地品牌酒為主导。根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市流通的国產白酒品种数量有200余种,啤酒种类达到20余种,红酒品种多达40余种以上,价格高、中、低档齐全,其质量也是优劣参半,鱼龙混杂。虽然自开展酒类执法工作以来,市场较以往更规范,制贩卖假酒的行為得到了有效扼制,但由于我市推行酒类执法工作起步较晚,执法经验不足及执法制度不完善等原因,导致酒类行政执法工作推进速度慢,执法力度不强,执法影响不广,酒类行政执法工作可以说任重而道远。

二、酒类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

(一)酒管执法力量薄弱,执法经费短缺是导致执法不到位的直接原因。据统计,目前我市拥有合法酒类生產企业共6家,登记备案的酒类批发企业有183家,酒类零售企业2680户。而事实上,6家生產企业除索卡黄酒办理了生產经营许可证外,其余5家都没有办理酒类生產经营许可证,应登未登的酒类批发企业也远远不止183家,酒类零售企业更是多达3260户以上。而目前我市全部酒管人员(含执法人员)不过73人。个别县(市、区)的酒管部门还属于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工作经费短缺,酒管从业人员收入低微,相对于其他行政执法部门来说,商务酒管执法人员是典型的弱势群体。受人员和经费短缺的影响,对偏远乡镇的酒类流通监管执法显得力不从心,鞭长莫及。

(二)执法主体不明,职能部门协调不畅是导致酒类执法难到位的根本原由。酒类行政执法的主体是商务局酒管办,但打击假冒偽劣却归属于市工商局,质量检测又是技术监督局的职责。商务部门对无证经营和没有开具酒类流通随附单的酒类只能就地扣押,不能没收,这无疑削弱了酒类执法的权威。对于涉嫌假冒或者造假的酒类必须依靠工商和质监局的配合,才能执法到位,遇上暴力抗法,除了报警外没有其他有效的行政手段,而事实上是,目前我市部门之间各自為阵,互不协调,仅凭商务酒管部门单打独斗,面对宠大的酒类流通市场,明显势单力薄,事倍功半。

(三)政府重视程度不够,宣传发动不到位是导致酒类执法不力的重要因素。我市酒管执法正面临著群眾不知晓、经营户不理解、不配合的困惑。从我省其他市州酒类执法现状来看,政府重视是关键。我省、等地市,当地政府在参照《国家食品安全法》和《xx省酒类流通管理条例》的基础上都出台了符合本地区实际的酒类行政执法条例,并且充分利用本地电视电台、报纸刊物等新闻媒介资源,大力宣传酒类执法,广而告之,不仅让全市老百姓知道酒管执法是政府行為,同时也给当地的酒管执法部门找到了执法的依据。在培养酒类经营户增强持证经营、守法经营意识同时也从根本上起到了震慑制贩卖假酒违法犯罪的作用。

三、加强酒类行政执法的几点建议

(一)加大宣传、扩大影响,定期开展打击假冒偽劣酒类违法行為的专项行动。结合打击经销假冒偽劣酒类商品违法行為行动,大力宣传酒类执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新颖的形式、丰富的内容,良好的形象对外展示酒管执法队伍,以“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為平台,向酒类消费者和酒类经营者宣传酒类流通领域的法律法规知识,定期举办酒类流通法律法规培训,同时全方位与有关媒体合作,利用平面媒体、网络平台和全市各项专题活动,加大宣传力度,為开展酒类行政执法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政府支持,建章立制,為酒类执法提供执-

法依据。参照我省、等地市的做法,在严格遵循《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產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及商务部2019第25号令《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xx省酒类流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按照《xx省行政程序规定》和《xx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参照市直相关行政执法单位的经验和文本,制定《xx市酒类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以市委、市政府两办名义发文实施,并在政府网站予以公布,从而使我市酒管执法做到有据可查,有法可依。

(三)职能部门应相互协调配合,建立行政执法联动机制。酒类管理和行政执法涉及部门多,只有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才能形成战斗力,将案件执法到位。遵循法律法规关于执法职责划分的规定,与公安、卫生、工商、质监等部门密切配合并建立跨部门的信息通报、联合调查、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建立联席联审会议制度,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加强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监察等部门和单位的联系,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努力提升商务综合行政执法的法律地位和社会地位,不断扩大商务综合行政法的影响。

(四)建立酒类行业协会,用行业标准促行业自律。我市是酒类消费和流通的大市,仅凭酒管执法人员的力量是不够的,应该尽快成立酒类行业协会,运用行业标准去促进行业自律,从而杜绝或减少制贩卖假酒及倒酒乱市行為的发生,真正保护酒类生產企业和经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五)提高酒类批发准入门槛。现行酒类批发准入规定对批发企业拥有资金要求不高,一般代理一个品牌或者其中的某个系列就能申办批发许可证,按照现行的酒类流通管理制度,批发许可证有效期為三年,期间不年审。事实上有些企业因為经营不善或资金周转问题而被迫提前中止经营,此时容易出现许可证转让或者租借等情况,由于联系人、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变更,导致出现监管盲区。提高酒类批发准入门槛,鼓励企业发展多种经营,既有利于酒管部门加强对酒类流通企业和酒类流通市场的监管力度,又有利于扶持酒类批发企业做大做强,形成產业。

(六)定期举办酒类从业人员的资格培训,做到持证上岗。目前我市酒类从业人员多达18000余人,应定期组织对酒类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并发给培训证书。通过培训,增进从业人员知法、守法经营的自觉性和辨别真偽酒类的能力。规定所有酒类经营企业的从业人员未经培训,不予核发酒类批发许可证或者零售许可证。宾馆酒店,KTV酒吧、夜市等场所的酒类推销人员,未经培训,不予聘用。培训所需经费应由财政列入年初预算并建立专门帐户,做到专款专用。

(七)严格落实酒类随附单和建立进销台帐溯源制度。对所有从事酒类批发、酒类零售店实行酒类随附单及销售台帐制度,加大对超市、宾馆酒店、酒吧及KTV、夜市等终端消费场所的监督和检查。让流向市场的每瓶酒都有独一无二的身份证明,让消费终端的每瓶酒都做到有据可查。同时重点加大对国產名优名酒和进口红酒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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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县人民政府2024年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目标完成和“黄牌警告”制度落实情况报告_情况报告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制度与职责,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公务员,全文共 57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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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府2004年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目标完成和“黄牌警告”制度落实情况报告

尊敬的州考核组各位领导:

首先,我代表县人民政府对各位领导亲临我县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对你们长期以来给予我县人口与计生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县2004年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在县委的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紧紧围绕上级下达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任务,坚持以人为本,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以技术服务为重点,以广大育龄群众的需求和满意程度为标准,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落实中央、省、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开展农村独生子女“奖优免补”工作,经过全县各级计生干部的共同努力和扎实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全面完成了州下达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目标任务,保持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为我县经济社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人口环境,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下面,我将县2004年的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目标完成和“黄牌警告”制度落实情况向各位领导作个简要汇报,请予考核。

一、2004年县人民政府与州人民政府签订的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一)基本指标完成情况

1、出生率:指标17‰,实际完成11.37‰,比指标少5.63‰。

2、自然增长率:指标9.15‰,实际完成6.1 ‰,比指标少3.05‰。

3、计划生育率:指标91.5%,实际完成97.83%,比指标增6.33%。

4、长效手术:指标7000例,实际完成7910例,超额完成910例。

5、计划外多孩:指标10人,实际出生4人,比指标少6人;

6、人均经费投入:指标县乡分别为3.5元、1.7元,实际县人均投入达3.51元、乡镇人均投入达1.72元。

(二)工作指标完成情况

1、在目标管理责任制中认真执行黄牌警告制度并实行通报:今年对目标管理责任制和黄牌警告各通报了2次,即以县政府〔2004〕30号文件对2003年人口与计划生育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了通报,以县委〔2004〕7号文件,对黄牌警告进行了通报,给予黄牌警告5个乡镇,即西一、西二、卫泸、虹溪、弥东5个乡镇,县人民政府今年10月又以弥政发〔2004〕56号、57号文件对统计年度责任目标和黄牌警告执行情况进行了通报。

2、农业人口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人数占农业人口只有一个孩子的家庭之比:指标为8%,我县2004年农业人口只有一孩家庭13313户,农业人口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户数3755户,达 28.21%,比指标增20.21%。

3、2000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出生,并在2004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人数与2004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出生的一孩数之比:指标为5%,2000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出生并在2004年领取独生子女证571人,2004年出生一孩户2908人,达19.64%,比指标增14.64%。

4、村级宣传员报酬落实:指标为县补贴60元/月,我县从1994年1月1日执行75元,另加每工作一年1元的工龄补贴,从今年1月1日起增到每人每月100元。

5、乡级服务所有编制、有人员:我县1996年县编委下达每个乡镇服务所3人,除西二、巡检司各缺1人外,已全部配齐。

二、2004年县计生局与州计生委签订的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一)综合评估指标

1、为当地党委、政府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正确决策方面做的主要工作:一是积极为县委、政府在制定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等方面提供人口与计划生育准确情况;二是争取在年初预算时就将计生手术经费、“三为主”经费、“三结合”经费、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奖励经费预算在内。

2、争取的工作条件主要有:一是税费改革后信息员补贴无着落,积极主动争取政府常务会研究,解决了村(居)民小组1128人的补贴待遇,每人每月25元,共计每年所需33.84万元,调动了计生信息员的积极性;二是在流动人口较集中的镇按国家九部委的要求配备了3名流动人口协管员,每人每月补贴300元,流动人口的计生管理进一步得到加强。

3、计生局领导班子机关团结、求真、务实,团结协作精神好,没有出现班子不团结而影响工作的现象。

4、在行风建设中加强了对计生干部职工的学习教育,全县计生工作人员多年来未出现违规违纪行为。

5、2004年的工作取得的新突破,一是“黄牌警告”后,计划外多孩控制较好,今年只超生4人,比去年同期减少13人;二是争取州县配套资金13万元配置局机关13套电脑,实现办公信息化;三是争取州上配套和自筹各占50%对县服务站和乡镇计生服务所配置B超等设备投资60多万元;四是争取国债资金项目156万元,新建服务站综合楼项目。

(二)量化指标

1、计划生育率州下达指标91.5%,实际完成97.83%。

2、违法多生育人数不超过10人,今年实际超生4人。

3、避孕及时率不低于73%,实际完成78%。

4、基层统计台帐运转合格率不低于80%,实际完成88%。

(三)推行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奖优免补”工作指标

1、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奖优免补”资金已全部兑现到奖励对象手中,兑现率达100%。

2、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按上级要求进行了资格认定、数据统计,资金运作符合工作规范。

(四)计生局和各乡镇都建立了“奖优免补”计算机管理系统,并对“奖优免补”工作进行了个案管理。

(五)计生局建立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并运作正常。

三、为完成今年的责任目标,重点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切实解决计生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2003年12月23日召开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成立县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奖励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奖励实施方案》;二是2004年4月26日会议研究决定社会扶养费征收上缴国库,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计划生育必要的工作经费按州人民政府规定的人均经费投入标准,由县财政足额划拨;三是2004年8月19日会议研究决定同意在镇配备3名流动人口协管员,实行聘用制,每人每月工资为300元,由县财政负担,同意从今年起村民小组计生信息员,每人每月补贴25元纳入财政预算;四是2004年11月1日会议研究了解决农业人口独生子女保健费及计生局信息化工程配备计算机的问题,由县财政拨款6万元为计生局配备计算机;五是2004年11月13日会议研究同意《乡镇计划生育规费收缴及使用管理实施意见》。

(二)抓责任目标和黄牌警告制度的考核

县委、政府于2004年2月11日至13日抽出组织、人事、纪检监察、政府办、计生等部门人员组成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考核组,分三个组对14个乡镇2003年责任目标、黄牌警告、协会工作进行了严格考核,为兑现奖惩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为促进全年指标任务的落实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同时,2005年1月7日至11日又抽出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财政、政府办、计生等部门人员组成考核组,分三个组对13个乡镇2004年责任目标、黄牌警告进行了考核。

(三)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把人口与计划生育指标任务落到实处

2004年4月5日召开了全县计生工作会,总结2003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安排布置2004年工作,并进行奖惩兑现,兑现乡镇岗位目标奖23660元,兑现黄牌警告奖36000元,协会奖27300元,乡镇兑现村委会76000元。由分管副县长与乡镇长,计生局与乡镇计生办签订了双目标责任书。同时,针对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工作难度大的实际,为了调动各乡镇的工作积极性,计生局还与各乡镇计生办单独签订了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会上,进行了县协会的换届选举。会后,13个乡镇对县计生工作会议精神进行了贯彻落实,并层层签订了目标责任书,确保指标任务落实。

(四)对全县不孕不育进行诊治,切实为已婚育龄妇女排忧解难

2004年2月23日至25日在省计生科研所的支持配合下,利用3天时间对180例不孕不育进行了诊断治疗,这是我县第二次开展不孕不育诊治工作,两次共就诊375人次,随访163人,现已有13人怀孕。

(五)开展妇女生殖道感染工程普查普治,提高育龄人群的健康水平

2004年3月、5月和10月,县计生服务站先后派出3批12人次专业技术人员,协助省科研所项目组对、竹园、朋普3个镇开展了妇女生殖道感染工程的第三次普查普治,共完成妇女生殖道感染普查普治1094例,患病率大为下降。

(六)积极开展对独生子女父母、双女结扎户奖励兑现工作,提高农村育龄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对农村独生子女户实行“奖优免补”政策,是我省改革开放以来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新举措。在具体落实中,我县除利用各种宣传形式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外,还按照政策规定将奖励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奖励优待对象手中。从2004年5月29日至2005年1月5日,全县分四次兑现了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奖优免补”政策。在“奖”的方面,兑现了1979年至2004年12月25日农业人口独生子女一次性经济奖励及养老保险3158户5477人,计273.85万元;兑现农业人口双女结扎养老保险117户234人,计5.85万元。在“优”的方面,小学升初中加20分81人,初中升高中加20分14人,高中升本省大专院校加20分4人,共计99人。在“免”的方面,2004年10月15日兑现小学免“三费”513人76950元(每人免150元),初中免“三费”139人34750元(每人免250元),12月下旬兑现2004年9月至2005年6月学年度小学免“一费”647人103520元(一费制后每人免160元),初中免“一费”270人70200元(一费制后每人免260元),共计173720元。在“补”的方面,第一批兑现60周岁以上农业人口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426户509人337100元,其中独子父母222人,独女父母227人,无子女父母60人。由于及时兑现“奖优免补”政策,今年1月至12月共有2492对农业人口夫妇主动放弃二孩生育,与计生部门签定《终身只生育一个孩子合同书》,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为降低农村生育率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七)开展“三下乡”和“科技活动周”等宣传活动,促进了全县计生工作的发展

在2004年开展的“三下乡”、“科技活动周”、“5·29”活动,以及“关注妇女,抗击艾滋” 等宣传服务活动中,服务工作人员热情、耐心地为育龄群众讲解计划生育知识,向群众免费发放避孕药具32000份,发放各种计生政策宣传单80000份,展出计生宣传板5块,循回播放《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奖优免补”录音。为鼓励农民少生优生,12月份还组织县、乡、村计生人员向一孩家庭户发放“奖优免补”年画20000份,县计生局与县教育局还向75000多名在校中、小、幼儿园学生发放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奖优免补”知识小册子。通过宣传,大大提高了农业人口独生子女领证率。

(八)加大培训力度,提高计生干部和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计生干部、技术服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政策水平,扎扎实实把农村独生子女“奖优免补”政策落到实处,进一步做好优质服务工作,我县加大了对计生干部和技术服务人员的培训力度。一是2004年3月3日和12月30-31日两次对全县200多名计生办主任、统计员、各村委会(社区)宣传员、协会会长、秘书长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奖优免补”政策及项目调查内容、操作方法的培训,2004年11月至12月十三个乡镇分期对1000多名村民小组信息员进行“奖优免补”知识培训,并安排布置任务,确保计生政策落到实处;二是3月18日至19日计生局邀请省社科院及省计生科研所的三位专家对、竹园、朋普计生办主任、县计生服务站及各乡镇计生服务所27名相关人员进行妇女RTI防治项目社会性别意识培训,并于3月20日至24日对镇大树村委会参加妇女生殖道感染干预工程的30余育龄群众进行培训,增强育龄群众生殖健康意识;三是县计生服务站根据站内实际,先后与开远铁路医院、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和县内医院联系,送职工去进修、实习、培训5批10人,其他人员在请进来的医师的带教下进行在岗锻炼,提高了技术服务本领;四是积极组织计生干部参加州计生委举办的“奖优免补”培训和行政执法培训,提高政策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五是对各乡镇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奖优免补”计算机录入人员进行为期10天的业务培训,尽量减少计算机录入中的错误;六是为了适应当今信息化管理的要求,计生局全体干部职工在12月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计算机培训,提高了工作效率。

(九)围绕责任目标,积极主动开展工作

针对去年我县多孩有所回升的实际,围绕州对县、县对乡镇签订的目标责任书,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分管领导与计生干部同甘共苦一起抓,特别是去年受到黄牌警告的5个乡镇,今年的计划外多孩生育得到有效遏制,从2003年的超生17人,减少到2004年的只超生4人。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县2004年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

(一)乡镇与乡镇之间发展不平衡,有的乡镇指标任务完成得较好,有的完成得稍差,山区与坝区有一定差距。

(二)基层部分计生人员的宏观意识、创新意识和工作理念不强,主要表现在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和农业人口“奖优免补”管理工作上不规范,服务水平、管理措施比较落后,工作方法单一。

(三)随着计划生育工作由粗放型管理向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转变,特别是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量非常之大;现有计生工作人员远远不能满足新时期计生工作的需要,人少事多的矛盾依然十分突出。

(四)少数乡镇调整计生办主任工作频繁,管理工作跟不上,计划外生育和计划外多孩生育形势依然严峻,躲逃生时有发生。

(五)乡镇发放农业人口独生子女保健费有一定困难,对农业人口独生子女领证率的进一步提高有一定的影响。

各位领导,以上是我县2004年与州委、州人民政府及州计生委签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和“黄牌警告”制度执行情况,不妥之处,敬请考核组的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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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赴参观学习情况汇报_考察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城管,行政,全文共 13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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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赴参观学习情况汇报

根据县领导指示,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局长同志的率领下一行12人于200x年4月6日至9日赴江苏昆山参观学习听取了昆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情况和经验介绍,参观了市容市貌与局领导召开了座谈会,就目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交流与探讨,开阔了思路,增长了见识,现将参观学习情况汇报如下:

一、昆山市的基本情况

昆山是江苏徐州下属的一个县级市,东邻上海、本依苏州,市域面积921平方公里(其中市区80平方公里),户籍人口60万(其中市区户籍人口15万),外来人口60万(其中市区外来人口10万),辖区10个镇和一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昆山过去是一个农业县,工业基础差、底子薄,改革开放以来,他们重视发挥优势,积极强抓机遇,加速结构调整,加快经济发展,推动了两次大的经济转型。现在昆山已经从一个农业县变为沪宁经济走廊中开放度较高的新兴工商城市,形成了以开放型经济为主导,三次产业协调发展,三个文明同步推进的良好局面。这几年,先后荣获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市,全国优秀旅游城市等称号。去年全市完成gdp614.34亿元,人均相当于6290美元、财政收入41.52亿元,进出口总额84.74亿美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128元,农业人均可支配收入6262元。

二、执法局的体制、职能和工作模式

(一)体制

昆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是经国务院法制办批准的全国县级市第一家实施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的行政机构,于xx年10月18日成立。是昆山市政府对城市管理、城市行政执法方面进行综合管理的部门。设局长1人,副局长3人,内设办公室、财务科、综合科、管理科、法制科5个职能科室共19人(为公务员编制)。下属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环卫所、绿化所、路灯所、河道所、市政养护所等单位,执法队员180人(事业单位编制)。下属10乡镇各有一个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队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派出机构、隶属各乡镇,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授权下行使乡镇驻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权、共有执法人员300多人,为全额事业单位编制。

(二)主要职能

(1)行政执法职能

根据国务院法制办批复要求,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行政执法职能有:

1、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设施;

2、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和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行政处罚权,对向大气排放有毒有害烟尘和气体的行政处罚权,对在公共场所焚烧杂物的行政处罚权;

6、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7、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2)城市管理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城市管理方面的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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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交通局纪检组长党风廉政责任制度落实情况汇报_述职报告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汇报报告,全文共 21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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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纪检组党风廉政责任制度落实情况汇报

纪检组长2004年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情况汇报

交通局是市人民政府主管县乡公路建养、交通运政管理、交通路政管理和交通规费征收稽查的行政管理执法部门。下辖局机关、3个事业处和3个企业,下设2个党委、1个总支、5个支部。党员、21名公务员、10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市纪委的正确领导下,市交通系统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中纪委三次全会、全省党风廉政干部大会、省交通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市纪委九届三次全会精神,围绕党建中心工作和经济建设中心任务,紧紧扭住"第一要务",始终牢记"两个务必",忠实实践"三个代表",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方针,坚持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办案件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三项工作为主要内容,以教育、监督、制度建设入手,以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为龙头,突出重点,齐抓共管,加大从源头治理腐败的力度,较好地完成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为全市交通重点工作任务的完成和交通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治保证,现将2004年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以责任制落实为龙头,齐抓共管。

在今年的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工作中,我们在认真总结去年工作的基础上,注重抓了五个到位:

1、提高认识,思想到位。一年来,局党组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反腐倡廉的龙头来抓,始终把提高各级党员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思想认识放在首位,加大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教育力度,为责任制的实施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矗我们充分利用局党组会、局中心组集体学习、民主生活会及干部大会,教育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新形势下搞好党风廉政建设,深入进行反腐败斗争重要制度,是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纳入法制化轨道的重大举措,提出了第一形象是廉政,第一宝贵环境的工作要求,统一全局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增强一岗双责的责任感,同时局党组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全局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同经济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坚持管业务开放,管党风管行风的原则从而增强各级党政领导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意识和搞好自身廉洁自律的自觉性。今年以来,局党组先后次研究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双评工作。把这项工作抓在了手上。

2、分解任务,责任到位。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中,我们按照集体领导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具体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览表》,并把党风廉政责任制延伸到了基层支部和基层站所,有关科室,层层签订了责任书,建立了分工明确、任务具体的责任机制,用责任制度把反腐倡廉的每件、每项工作、每个工程都落实在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头上,使每个环节都贯穿着廉政责任。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解一览表》中,按照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直接负责,于3月15日召开了全局党风廉政暨"双评"动员大会,李书田局长做了动员讲话,并与各单位一把手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亲自布置,亲自动员,认真履行了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主管科室和业务部门单位牵头负责的责任要求,明确了具体的职责,同时,根据全年的工作任务,确定新的工作内容,使责任制分解具体化、动态化、做到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切实解决好谁来抓,抓什么,达到什么目标的问题到履行职责有目标,检查考核有标准,追究责任有依据。做到了把责任固定到人头,任务落实到岗位。

3、健全制度,监督到位。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了半年考核和年终考核制度,3月份对200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了专项考核,6月份进行了半年述职述廉考核。11月29日开始对各单位党风廉政责任制进行了考核,制定了具体的考核办法,做到了"年初建帐,年中查帐,年底交帐"。在贯彻落实《两个条例》工作中,局党组严格单位都制定了党委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领导干部任务廉政谈话制度、诫免谈话制度、述职述廉制度、廉政档案制度五项制度,构建了日常监督的制度体系。今年以来与名新任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集体谈话和个别谈话。在监督工作中,坚持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策,强化决策过程监督;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任用程序监督;坚持领导干部定期"述廉"、"评廉"、强化制度监督;坚持抓早、抓孝抓苗头,开展"廉政谈话",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坚持"政务公开、事务公开、企务公开",拓宽民主监督渠道,扩大民主监督;坚持突出重点,抓好重要工作的督查,以重点带动全面,促进和保证了责任制的落实。

4、严格执政,责任追究到位。责任追究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关键,在半年和年终考核中,我们对检查考核中各单位存在的问题都进行严格的点评,分清责任,提出严肃具体的督查意见,限期整改,从而保证了党风廉政责任制得到落实。今年六月下旬,针对新闻媒体曝光的至太原客运车辆倒客超载、危害群众利益,造成恶劣影响的问题,李书田局长亲自批办,亲自抓落实,按照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局长、分管副局长到执法人员分别进行了经济处罚和责任追究。局领导带头执纪,在党员干部中起到了很好的教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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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药监局行政监督与责任追究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30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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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局行政监督责任追究制度

药监局行政监督与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政务公开

凡是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职责、政策依据、处罚程序、查办标准、查办时限和结果;换(发)证及年审的承办单位、政策依据、工作职责、申办(换证)条件、审批程序、执行标准、审批时限和结果;财务收支情况、干部福利;工作制度、工作纪律、廉政规定、违法违纪处理;举报投诉电话等内容以文件、会议、专栏、盾牌以及报刊、电视等形式公开。

第二条、行政执法监督

1、权力机关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2、内部层次监督:本单位纪检监察人员负责辖区执法督查、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查以及进行行政处罚案件回访、向行政相对人发放问卷调查等形式进行层次监督;

3、社会监督:聘任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加强我局的行政执法监督。同时,设置举报箱、举报电话等措施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4、舆论监督:自觉接受新闻媒介的监督。

第三条、首问负责制

1、凡来电、来信、来访,第一位接待的人为首问负责人。

2、凡在职责范围内须及时解决或者承办。

3、不在职责范围内或者超过处理权限的,要及时引导给相关股室或有关领导。

4、需要移交或传递时,要将来电、来信、来访人的姓名、地址、事由及要求、联系方法等记录清楚,并及时移交或传递。

4、凡首问负责人处理不当或移交不及时,延误了处理时机;或者在规定承办时限内未给予解决或答复所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要按有关规定追究首问负责人的责任。

第四条、行政处罚案件主办负责制

1、股室办案职能:稽查股负责案件的查处;药品监督股负责寻日常药械监管工作中发现的适应简易程序的违法案件实施行政处罚,对适应一般程序的案件移送稽查股查处。

2、案件办理实行主办负责制。即主管领导交适应一般程序案件指派机关执法人员办理。其承办人员必须按照办案程序和要求,从案件的调查取证、案情的综合、行政告知、行政处罚(撤案)、处罚到位、直致案件终结报告的制作和审批等全过程。

3、案件办结规定时限:行政处罚案件的执行,3个月内由承办股室负责催缴罚没款。3个月仍未到位的,案件移送案审委员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条、两错追究

(1)错案和执法过错行为(以下简称“两错”)是指执法人员在依法履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职责时,或因低水平作为,或因玩忽职守不作为,或因循私舞弊乱作为,或越职越权造成错案和行政执法行为过错。

(2)局成立“两错”追究领导小组。负责落实“两错”责任追究制度和内部评查制度。负责组织开展“两错”查评工作(每季度对办结的案件进行一次集体评议检查,每半年度对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一次案件回访和行政执法工作问卷调查)。及时发现并纠正错案和执法过错。负责“两错”案件的查处工作。

(3)发生错案和执法过错行为,由“两错”责任追究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立案调查和查处决定。对重大案件和移送案件,应及时将调查情况报局党组研究,作出处理意见。

(4)进行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要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集体研究界定“两错”性质,划分责任大小,要视其主观原因、责任大小以及“两错”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依据有关规定和本制度进行处理,

(5)对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人作出处理决定后,除按规定时限书面通知本人外,并派专人进行谈话,认真作好思想政治工作。

第六条、追究造成下列“两错”相关人员的责任

当事人违法违规行政执法,造成错案和行为过错的,应当视其情况,根据责任的大小,“两错”的影响程度,分别追究受理(办案)人、审核人、审定人的责任。

1、受理(办案)人过程中,行政执法人员不依法行使职权,或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两错”责任的,由行政执法直接责任人承担责任;

2、审核人员在案件审核工作中,未严格把关,致使行政处罚案件有明显的错误,或者不按规定及时反馈审核意见的,由审核人员承担责任;

3、审定人员违反法定依据和程序授意、更改或不采纳正确意见,造成审批错误的,由审定人员承担责任;

4、股室应当提交而未提交机关或者案审小组集体讨论审定,致造成“两错”责任的,由股室负责人承担责任。已提交而单位领导未安排会议讨论导致造成“两错”责任的,由单位领导承担责任;

5、纪检监察人员接到举报或者发现“两错”行政执法行为,不及时报告并调查处理的,由纪检监察人员承担责任。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者,应负有“两错”责任

经法定程序认定,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具有下列“两错”情形之一的,应负有“两错”责任

1、无法定依据或不依照规定权限和程序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或者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的;或者在调查取证中采取诱供、协迫等违法手段,导致撤案、行政复议更改处罚决定、行政诉讼败诉和造成国家赔偿的;

2、违反国家规定,乱收费、乱摊派的;向行政管理相对人摊派钱物、索要赞助、提出购买指定商品或接受有偿服务等不正当要求的;

3、通风报信或故意泄露秘密,包庇违法违规行为,充当违法分子保护伞的;

4、弄虚作假、假公济私,实施行政许可时提供虚假的现场检查验收结果和错误的检查验收结论;或者随意或授意更改事实、证据;或者未能纠正审核人在审核中的明显错误等行为的;

5、不依法行政,秉公执法,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6、接受可能影响公正、公平地执行公务宴请的,或者有案不办、拖案不结,向行政相对人敲诈勒索,严重影响公正执法的;

7、执行公务不按规定出示执法证件,或者一人执法,私自执法,或者在履行工作职责中,与行政管理相对人存在利害关系时,应当回避而未主动申请回避的;

8、玩忽职守,对应予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9、不依法受理符合条件的行政审批申请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结;不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办理移送行政审批材料或反馈审批结果的;属于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不解答、不办理,不按规定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材料内容或不依法告知不予批准理由及补救、申诉渠道的;

10、对不属本股室职权范围或不宜由本股室办理的事项不说明、不请示、不移送的;或者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不移交的;

11、执行公务态度生硬、蛮横粗暴、故意刁难,或者有其他不文明行为的;

12、不履行公开承诺内容;设置公开的举报、投诉、监督、服务电话在工作期间长时间无人接听的;举报不登记、不回复的、引导来访人员错误或借口压制、限制人民群众信访和举报;打击报复信访和举报人员;将信访、举报材料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送给被举报人;没有切实保障信访人、举报人的权利和人身安全的。

13、施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中,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损毁、丢失当事人申请办理事项的有关资料和执法文书的;;

14、执法文书制作不规范,擅自更改执法文书的,执法文书管理不善,出现文书遗失或发函错误的,,未按规定制作执法文书或遗失执法文书,或罚没款收缴不力,严重影响行政执法公正公平的;

15、不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不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私设“小金库”,扣留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以收代支;罚没收入不出具《湖南省当场收缴罚没款收据》,以收代罚,以赠代罚的;

16、接受可能影响公正、公平地执行公务的礼品馈赠,不登记交公的。

第八条、“两错”的种类及责任追究

(1)未造成影响的,领导诫勉谈话、口头批评。

(2)造成不良影响或影响单位形象的,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评奖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经济赔偿责任。

(3)造成严重影响的,引咎辞职、离岗学习、调离执法岗位。

(4)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的,按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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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浙江省国土资源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_办法_网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87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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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国土资源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为推进法治国土建设,规范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制定了浙江省国土资源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下面是办法的详细内容。

浙江省国土资源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法治国土建设,规范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加强对国土资源系统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浙江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国土资源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受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行使行政职责的组织和工作人员。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行政过错,是指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因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规定的职责,贻误行政管理工作,损害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给行政机关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

前款所称不履行职责,包括拒绝、放弃、推诱、不完全履行职责等情形;不正确履行职责,包括滥用权力或者玩忽职守、违反法律规定、无法律依据以及不依照规定程序、规定权限和规定时限履行职责等情形。

第四条 全省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行政责任制度,明确本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责任,严格要求,严格监督,严格考核,严格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监察机构负责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具体承办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公室、人事、法规等部门配合做好行政过错责任追究事项。

第五条 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公正公平、责任与过错程度相适应、教育与惩处相结合、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的原则。

第六条 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第二章 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范围

第七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行政过错责任:

(一)贯彻落实国家的方针政策或执行上级部门的行政决定不力,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二)拒不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行政复议决定以及行政监督机关依法作出的决定,无正当理由不采纳司法机关的司法建议、行政复议机关的行政复议意见书和行政监督机关提出的建议的;

(三)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发布规范性文件或颁布行政命令的;

(四)采取行政措施不当,引发群体性的事件,或处置群体性的事件明显失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五)滥用权力,非法干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

(六)对破坏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不依法查处或隐瞒不报的;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及其责任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行政过错责任:

(一)国土资源决策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二)因工作失职,监督管理不力,致使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或者本单位发生特别重大事故、事件、案件,或者在较短时间内连续发生重大事故、事件、案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三)在行政活动中滥用权力、或者不作为,引发非正常信访事件、群体性的事件或者其他重大事件的;

(四)对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失当,导致事态恶化,造成恶劣影响的;

(五)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致使一年度内本行政区域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达到巧%以上或者虽然未达到巧%,但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或者谎报、瞒报土地变更调查数据故意降低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比例的;

(六)发生土地、矿产违法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其他给国家利益、人民生命财产、公共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等失职行为的。

第九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土地、矿产规划审查、报批等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行政过错责任:

(一)未履行对下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实施土地、矿产规划监督责任的;

(二)越权审批或未按法定程序修改和审批土地、矿产规划的;

(三)违反土地、矿产规划有关管理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审批(审核、许可)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行政过错责任:

(一)擅自设立行政审批(审核、许可)事项或继续执行已经取消的行政审批(审核、许可)事项的;

(二)违反法定条件、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擅自为申请人办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土地供应、收回土地使用权、临时用地、设施农用地、探矿权、采矿权以及地质勘查、地质灾害防治资质等行政审批(审核、许可)、变更延续事宜的;

(三)对符合条件申请办理探矿权、采矿权、土地审批(审核、许可)等手续,逾期不予办理又不予答复的;

(四)依法应当组织听证而未组织听证的;

(五)不依法出具或不按规定使用、填写书面文书的;

(六)需要进行现场踏勘、察看的,因过错造成踏勘、察看结果与事实明显不符的;

(七)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申报、审核、批准用地的;

(八)没有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擅自批准用地或没有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计划指标批准农用地转用的;

(九)应当采取出让方式而采用划拨方式或者应当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而协议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的;

(十)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中,采取与投标人、竞买人恶意串通,故意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的投标人、竞买人等方式,操纵中标人、竞得人的确定或者出让结果的;

(十一)明知建设项目用地涉嫌违反土地管理规定,尚未依法处理,仍为其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的;

(十二)在办理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申报、报批等过程中,对土地权属、位置、地类、面积等弄虚作假认定的;

(十三)寸比准低于法定标准的征地补偿方案的;

(十四)未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障费用而批准征地的;

(十五)在未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足额收缴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前,下发用地批准文件的;

(十六)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办理审批(审核、许可)事项应当追究责任的行为。

第十一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登记、土地调查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行政过错责任:

(一)对符合法定条件行政登记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又不予答复的,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的;

(二)违反法定条件、程序进行登记、颁发或者更换权属证书的;

(三)伪造、擅自修改调查资料、数据,强令、授意土地调查人员篡改调查资料、数据的;

(四)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办理行政登记、土地调查事项应当追究责任的行为。

第十二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土地整治(垦造耕地、高标准基本农田或标准农田建设和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等)项目申报、审核、审批(审核)管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行政过错责任:

(一)未编制项目规划设计或编制的规划设计不符合国家、省有关规定批准立项的;

(二)对项目区内土地权属、位置、地类、面积等弄虚作假申报的;

(三)擅自同意更改项目规划设计或同意不按批准的规划设计组织实施的;

(四)弄虚作假骗取项目资金、指标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

第十三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规费征收和资金管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行政过错责任:

(一)无法定依据实施收费行为的;

(二)未经法定程序批准,擅自增加或设立征收项目,擅自改变征收标准,擅自批准减缴、免缴或不按规定任意征收规费的;

(三)侵占、截留、私分、挪用或擅自开支征地补偿款等费用的;

(四)征收过程中,不开具合法收据或不使用法定部门制发的专用票据的;

(五)违反规定减免或者变相减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出让金的;

(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擅自批准调整土地用途、容积率、开竣工日期等土地使用条件的;

(七)违规拨付项目资金,虚列项目开支的;

(八)截留、挪用、坐支项目资金的;

(九)其他违反收费和资金管理规定的情形。

第十四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处罚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行政过错责任:

(一)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二)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改变处罚裁量基准幅度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进行处罚的;

(四)使用、丢失或者损毁扣押的财物,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五)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

(六)依法依规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移交,以行政处罚代替刑罚的;

(七)依法依规应当对行政相对人提出处分建议而不提出的;

(八)应当予以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依法给与处罚的;

(九)隐匿证据、更改案卷材料或者不如实记载调查笔录,故意搪塞推诱、拖延办案,包庇、纵容违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规章的单位或个人的;

(十)符合听证条件的行政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十一)未依法告知被处罚人法定权利的;

(十二)其他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

第十五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强制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行政过错责任:

(一)无法定依据或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或的行政强制执行的;

(二)超越法定时限、权限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或行政强制执行的;

(三)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或行政强制执行不当致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人身、财产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

(四)违反规定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或行政强制执行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政府信息公开和告知义务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行政过错责任:

(一)不履行主动公开义务,应当公开的信息不公开的;

(二)不依照规定的形式和期限实施公开的;

(三)公开的内容不真实,或隐瞒应当提供的政府信息的;

(四)公开不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的;

(五)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和行政告知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信访工作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行政过错责任:

(一)对信访事项应当受理、登记、转送、交办、答复而未按规定办理或逾期未结,或者应当履行督查督办职责而未履行,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不及时处理重要来信、来访或不及时研究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对疑难复杂的信访问题,未按有关规定落实专办责任,对应当解决的国土资源信访问题,因工作失误、处置不当,或未及时调查处理,久拖不决,导致矛盾激化,引发群众缠访、闹访或越级上访的;

(三)扣压、隐匿、篡改信访材料,或将控告材料内容泄露给被控告、检举单位或个人的;

(四)拒不办理上级机关和信访工作机构交办、督办的重要信访事项,或者编报虚假材料欺骗上级机关,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不按规定赶赴现场处置集体上访,或由于不负责任和处置明显不当,导致上访群众发生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等“六类禁止性行为”的;

(六)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复议(裁决、诉讼)过程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行政过错责任:

(一)对符合条件的复议(裁决)申请,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的;

(二)不按照规定转送行政复议申请的;

(三)在法定期限内不做出复议(裁决)决定的;

(四)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

(五)没有按规定期限答复(答辩),导致行政行为被撤销的;

(六)在行政复议(裁决)活动中,拘私舞弊或者有其他读职、失职行为的。

第十九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日常行政工作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行政过错责任:

(一)在制作、运转公文过程中出现重大错误的,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违反公文管理规定,致使文件、档案、资料等泄密、损毁或者丢失,造成不良后果的;

(三)违反保密规定,泄漏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行政相对人隐私的;

(四)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推诱、拖延不办或无正当理由未在法定时限内办结的;

(五)其他违反行政管理制度,贻误行政管理工作的。

第二十条 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需要追究行政过错责任的行政案件,只进行撤销、变更有关具体行政行为等行政处理,而不向有关监察机关移送追究责任人的,应当追究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机关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过错责任。

第三章 行政过错责任划分与承担

第二十一条 行政过错责任分为:直接责任、主要责任和重要责任。

直接责任是指在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损失起决定性作用的人员。主要责任是指在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人员。重要责任是指在职责范围内,对应管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负次要领导责任的人员。

第二十二条 承办人未经审核人、批准人批准,直接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导致行政过错后果发生的,承办人负直接责任。承办人弄虚作假、拘私舞弊或重大过失,致使审核人、批准人、不能正确履行审核、批准职责、导致行政过错后果发生的,承办人负直接责任。

第二十三条 虽经审核人审核、批准人批准,但承办人不依照审核、批准事项实施具体行政行为,导致行政过错后果发生的,承办人负直接责任。

第二十四条 承办人提出方案或意见有错误,审核人、批准人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或者发现后未予纠正,导致行政过错后果发生的,承办人负直接责任,审核人负主要责任,批准人负重要责任。

第二十五条 审核人不采纳或改变承办人正确意见,经批准人批准导致行政过错后果发生的,审核人负直接责任,批准人负主要责任。审核人不报请批准人批准直接做出决定,导致行政过错后果发生的,审核人负直接责任。

第二十六条 批准人不采纳或改变承办人、审核人的正确意见,导致行政过错后果发生的,批准人负直接责任。未经承办人拟办、审核人审核,批准人直接做出决定,导致行政过错后果发生的,批准人负直接责任。

第二十七条 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内设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对本机构职责范围内的行政工作负主要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行政工作负重要责任。

第二十八条 经集体研究、决定导致行政过错后果发生的,决策人负主要责任,持错误意见的人负重要责任,持正确意见的人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九条 上级机关改变下级机关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导致行政过错后果发生的,上级机关负责人负重要责任。

第三十条 经过听证、风险评估的事项,批准人同意听证主持人、评估报告错误建议导致行政过错后果发生的,听证主持人、风险评估承担人负直接责任,批准人负主要责任,批准人不采纳听证主持人的正确建议导致行政过错后果发生的,批准人负直接责任。

第三十一条 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导致行政过错后果发生的,复议机关负责人负重要责任。

第三十二条 两人以上故意或者过失,导致行政过错后果发生的,按个人所起的作用确定责任。

第四章 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种类和适用

第三十三条 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方式分为:

(一)责令做出书面检查;

(二)通报批评;

(三)取消责任人(单位)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四)扣发奖金;

(五)诫勉谈话;

(六)调离工作岗位或停职离岗培训;

(七)对试用、考察期内的责任人延长试用、考察期限;

(八)责令辞职、免职、辞退;

(九)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方式。

前款规定的各项种类,适用于对责任人员追究过错责任的情形;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种类,适用于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追究过错责任的情形。

第三十四条 根据情节轻重、损害后果和影响大小,行政过错分为一般过错、较重过错和严重过错:

(一)情节轻微,给行政机关和行政管理相对人造成损害后果和影响较小的,属一般过错;

(二)情节较重,给行政机关和行政管理相对人造成损害后果较重、影响较大的,属较重过错;

(三)情节严重,给行政机关和行政管理相对人造成损害后果严重、影响重大的,属严重过错。

第三十五条 对于一般过错,对直接责任者,单独给予或者合并给予本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一)、(二)、(三)、(四)、(五)项行政处理;对主要责任者和重要责任者,单独给予或者合并给予本办法第三十三条(二)、(三)、(四)、(五)项行政处理。

第三十六条 对于较重过错、严重过错,对直接责任者、主要责任者、重要责任者,分别给予行政处分,可以合并给予本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四)、(五)、(六)、(七)、(八)项行政处理。

第三十七条 追究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一般过错责任的,予以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属于较重过错、严重过错的,予以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第三十八条 因行政过错侵犯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并涉及赔偿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追究过错责任人的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九条 行政过错责任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理:

(一)同一工作人员一年内出现两次以上同类过错行为的;

(二)干扰、阻碍、抗拒对其行政过错行为进行调查的;

(三)对投诉人、检举人、控告人打击、报复、陷害的;

(四)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有明知故犯、严重不负责任或拘私舞弊行为,以及收受行政管理相对人财物、接受行政管理相对人宴请、参加行政管理相对人提供的旅游和高消费娱乐等活动的;

(五)利用审核或审批权吃拿卡要,谋取私利的;

(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法规错误,或者违反法定程序,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导致信访事项发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

(八)其他应当从重处理的行为和情形。

第四十条 行政过错责任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从轻、减轻追究行政过错责任:

(一)行政过错责任人主动发现并及时纠正错误、未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二)受行政干预或他人胁迫发生过错的;

(三)配合组织主动追究过错的;

(四)积极落实有关部门整改意见的;

(五)主动退还违法违纪所得或者侵占、挪用的征地补偿安置费等有关费用的,有效避免损失或者挽回影响的;

(六)过错行为发生时间已过5年,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其他应当从轻、减轻追究责任的情形。过错行为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予追究过错责任。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追究行政过错责任:

(一)行政相对人弄虚作假,致使工作人员无法做出正确判断的;

(二)法律、法规、规章和内部行政管理制度未作规定或规定不明确,致使对有关事实和依据理解认识不一致,出现行政行为偏差的;

(三)因意外事件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不能正常履行行政职责的;

(四)政策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追究过错责任的情形。

第五章 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程序

第四十二条 追究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过错责任,由上一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查、作出决定;追究责任人员的过错责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行分级管理,由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查、作出决定。

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的具体工作机构由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纪检、监察、办公室、人事和法规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一)受理投诉、检举和控告;

(二)调查行政过错行为;

(三)草拟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

第四十三条 调查处理行政过错行为实行回避制度。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具体工作机构人员与行政过错行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应当实行回避。

第四十四条 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调查,以确定相关部门及具体行政行为人是否应当承担行政过错责任:

(一)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经行政诉讼,被人民法院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的(含撤销或部分撤销后,判决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重新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

(二)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经行政复议,被行政复议机关决定撤销、变更、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含撤销、确认违法后,责令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重新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

(三)在上级或同级人大、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中,被认定错误,要求调查处理的;

(四)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投诉、检举、控告的;

(五)上级机关(土地督察机关)、监察机关等要求调查追究的;

(六)其他应当进行调查处理的情形。

第四十五条 对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投诉、检举、控告,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事机构应当在巧日内审查是否有事实依据并决定是否受理。经审查有事实依据的,应当受理;没有事实依据的,不予受理。有明确投诉人、检举人、控告人的,应当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四十六条 决定进行调查的案件,一般应当自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调查处理完毕;情况复杂的,经立案机关负责人批准,可适当再延长办理,但是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责任人员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应当对责任人员追究党纪责任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办理。不得以过错责任追究代替处分。

第四十七条 投诉人、检举人、控告人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认为不便向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提出投诉、检举、控告的,可向监察机关提出。监察机关直接办理的案件,涉及行政处分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十八条 对行政过错责任人的处理决定,有明确投诉人、检举人和控告人的,应当告知投诉人、检举人和控告人。

第四十九条 行政过错责任人有陈述权和申辩权。行政过错责任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有关不服处分的规定申请复核或者提出申诉。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条 本办法由浙江省国土资源厅负责解释第五十一条本办法自二。一三年三月一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五年。《浙江省国土资源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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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矿管局行政执法情况自查报告

县矿管局行政执法情况自查报告

遵照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全县司法、行政执法机关执法公开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安常法[2005]4号)文件精神,我局精心组织、广泛征集意见,认真进行整改,现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 主要工作情况

(一)制定制度,明确责任。我局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依法界定执法权限、明确执法任务和责任,制定了具体且切实可行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按“谁主管,谁检查,谁负责”原则,对各股主管范围内的矿山行政执法工作实行责任制,对出现问题的直接责任人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对不同岗位,从局长到矿管员等都制定了岗位责任制,确认局长为我局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并明确其权限和责任范围,制定了《矿管局行政执法责任制》、《矿管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等,由局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每半年对各股行政执法案件进行一次评议考核,并把各个岗位执法责任制的情况纳入个人年度考核内容。

(二)严格执法,依法行政。为提高我局行政执法人员的政治、法律和业务水平,我局积极参与市、县级组织的法制培训,年初以来组织了2期法律知识学习培训。所有的执法人员都按规定申报、办理了《江西省行政执法证》,在执行公务中,严格依照法律依据、执法程序,以及文明执法的要求,做到不故意刁难,不敲诈勒索。在对我县矿山无证开采、超界开采、拖欠规费、违规操作等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做到亮证执法。该停产整顿的下达停产整顿通知单;该限期整改的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单;该关闭的给予坚决关闭。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并切实维护矿主的合法权益,正确履行要求听证、行政复议等职责,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当行政行为。

(三)政务公开、透明执法

我局围绕优化发展环境,加快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配合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以强化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工作质量为重点,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加大执法透明度,做到行政执法有告知,事前事后有监督。着力使我局实现“五个明显”,达到“两个优化”,即:服务态度明显改善,工作作风明显改进,行政行为明显规范,廉洁意识明显增强,工作效率明显提高;政务环境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

(四)严格票证、档案管理

我局按照有关罚没款管理规定,要求各股在行政执示中做到票款分离,由指定的机构开具省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并及时上缴。行政处罚文书档案由专人管理,做到领取文书有记录,归档有序号。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今年我局虽加强了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矿管执法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虽有较大提高,但离法制真实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有时也出现较为简单的执法行为,未能很好做到以法服人。

2、今年虽大大地加强了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但由于以前基础较为薄弱,未能做到面面具到,部分群众和领导对矿业法律法规还产生较模糊的认识。

3、由于实际情况的不断变化,建章立制正处于摸索过程中,有些制度及机制还存有不完善的地方。

二00五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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