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财务记帐合约
甲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__________”产品在乙方区域经销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条件
1-1、经营者须具有合法的经营场所,良好的经营理念和商业信誉,能与我公司达成共识。
1-2、具有优秀的专业销售服务团队、推广产品与塑造品牌的能力。
1-3、保证代理销售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代理区域
三、代理期限为_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如乙方能如期完成双方签定的销售任务年进货量______万元(含首批),双方另行续约。(特殊情况可双方协商解决!)
四、代理价格:甲方采用全国统一零售价______折供给乙方(不含税价)
五、首期进货与销售指标
5-1、乙方首期进货额为人民币_____万元。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首批进货额_____%的定金。
5-2、乙方须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个工作日内将全款汇至甲方指定账户,本合同正式生效。
5-3、导入期为本合同签定之日起_____个月内,第_____月每月需有进货及返单。
六、结算及运输
6-1、甲方采用款到发货的结算方式,乙方将订单和汇款凭证一同传真到甲方;甲方确认乙方货款到账后,以乙方订货单为准_____个工作日内货从广州发出。
6-2、甲方根据乙方的订货安排发货,广州市以外的运费由乙方承担。
6-3、乙方指定收货单位/个人______(先生/女士)电话:_______________
七、产品质量及换货
7-1、若产品出现质量或数量短缺问题,乙方应在收货之日起_____个工作日内向甲方说明,经甲方查实后予以换补。
7-2、因运输或其他环节所造成的丢失、残缺或残损等问题,应向相关部门索赔。
7-3、乙方自进货之日起_____日内可调换_____%的产品,所要调换的产品必须包装完好、内容物完整,不影响第二次销售,否则甲方有权拒绝调货,调换产品所产生的往返运费由乙方承担。(注:参加活动产品、特价产品、特殊支持产品不设调换)
八、权利及义务
1、甲方需保证乙方在代理期间不得向乙方代理区域内的其它单位供货。如有发现违规行为甲方需向乙方赔偿乙方首批进货金额的全款作为违约金,如情节严重乙方拥有终止合同的权利,并要求甲方无条件接受乙方退还所有库存货品。
2、甲方有义务与乙方共同承担打击代理区域内市场窜货问题。如有发现外区窜货至乙方所代理的区域,甲方有义务出面进行解决。否则乙方将根据乙方当地加盟店的_____个月的平均进货额及按照加盟店正常加盟折扣_____折所得利润×甲方实际解决问题的时间所得金额要求甲方赔偿其损失。
3、乙方可以在其网络平台上销售甲方的护理项目,乙方可在甲方的允许下在其网络平台上销售甲方的产品,如甲方未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仍然销售,甲方可要求乙方承担其所有损失。同时甲方必须严格杜绝甲方产品在网络上的销售,如有发生乙方顾客持有甲方网络销售的产品及有顾客因甲方产品网络销售所产生的退款及退货责任,乙方有权向甲方要求其产品及项目的_____倍赔偿!情节严重乙方有权利实时终止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无条件接受乙方退还所有库存货品。
4、甲方有义务参加乙方举行的统一活动及教育培训。
5、甲方有义务遵守双方约定的价格体系,不得随意调价。
九、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议。如有纠纷可在双方进行调解磋商,如不能解决可在双任一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______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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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销售代理合约合同
房地产开发商: (以下简称为甲方)
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
房地产营销商: (以下简称为乙方)
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经营或拥有的 (以下简称为本项目)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代理项目概况
1.1甲方系 项目的开发商。本项目名称最终以政府相关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项目名称的改变不影响合同效力。
1.2甲方通过土地有偿转让,合法取得本项目的土地使用权证和规划许可证,并依法开发和销售,已(或即将)取得预/出售许可证,并经(或即将取得)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上市销售。(详见附件五: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规划许可证复印件、预售许可证/大产证的复印件将于合同执行期间陆续补充。)
1.3本项目位臵: 。
1.4 乙方代销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实际以预售许可证中的建筑面积为准)。
1.5代销物业性质: 。
第二条 代理方式、代理期限
2.1代理方式:
全程营销代理: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本项目全程独家代理销售,并以甲方的名义对外销售,甲方不再自行销售或另行委托第三方代理销售。否则,该部分销售房屋均视乙方销售业绩,甲方仍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佣金。
2.2双方约定本项目代理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可售房源销售至95%止。
2.3 本合同代理期限内,除非本合同约定可以终止或解除条件出现,否则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或解除本合同。
第三条 开盘约定
3.1开盘条件:可售房源已取得本项目预售/销售许可证并完成相应的网上申请手续、商品房预售合同/商品房出售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销售合同)文本经甲方确定、甲方已落实按揭银行、销售价格和优惠原则已确定,可售房源在媒体广告正式公布对外销售之日,同时具备以上条件之日为开盘日期。本项目开盘日期由甲乙双方共同确定。
第四条 成功销售界定和佣金结算
4.1销售基价:是指本项目代理之物业销售的平均销售底价。本项目销售基价于认筹前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本案销售基价均为毛坯房价格。
4.2乙方负责制定销售底价表、销售价目表及优惠原则,实行一房一价制,销售底价表应于每批房源正式认筹前30日内由甲乙双方书面确认后执行,并应作为本合同附件。每期销售价目表及优惠原则由乙方拟订,经甲方总协调人签字确认后由乙方负责执行,并由乙方负责销控。
4.3佣金结算方式:
4.3.1乙方佣金由基本代理费任务跳点方式组成,佣金按月按套结算。
4.3.2基本代理费按照已销房屋总销售额的2%计提取销售佣金。整体代理费为跳点形式即:在每批货量入市销售前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销售指标,如我方完成该指标甲方应按已销房屋总销售额的 0.3 % 给予额外奖励。并将该任务量完成前期按基本代理费已销房屋总销的2%计提部分补足至2.3%。我方没有完成该指标的情况下按照已销房屋总销售额的2% 计提销售佣金。
4.3.3佣金结算时间:每个月的第5日前由乙方向甲方送交上个月已销售成交的房屋清单明细表和请佣表,甲方应于乙方送交请佣表后5日内审核并向乙方支付上个月佣金。
4.3.4项目前期进场因为没有蓄客所以甲方承诺前3月每月于月的第5日预支销售费用2万元整(¥20xx0)
4.4销售成功界定:
4.4.1房屋的销售以套为出售单位。购房者支付了首付款并签署相关认筹协议后,该套房屋视为成功销售。
4.4.2直接由甲方介绍成交签订合同之客户,计入乙方业绩并视为乙方销售成交。此类客户或甲方书面同意享受价格优惠的客户,若优惠幅度大于案场销售折扣的,则甲方应根据案场当期有效的最低销售折扣价补足,乙方按照此补足价来结算佣金。
第五条 各方责任
5.1甲方责任
5.1.1甲方保证项目在售期间内补齐所有项目所需合法的相关文件资料。
5.1.2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代理销售所需的相关文件和资料。
5.1.3甲方负责审核并签署合同文本及补充条款,乙方负责签订商品房合同。但甲方应在客户签署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完成合同的甲方盖章签字,逾期视为合同已签订。
5.1.4甲方负责售房款的收取和客户合同登记、银行贷款和房屋产证的办理。现场财务由甲方负责派驻,房屋收取凭证由甲方提供。
5.1.5甲方应在本项目正式开盘前30天将售楼中心及其销售所需资料准备完毕并交付给乙方。如因甲方原因致使上述事项无法交付使用,则乙方销售代理期限和销售目标的实现相应顺延。
5.1.6甲方总协调人为 ,邮箱地址: 。该总协调人对于乙方需确认的各项内容签字后即视为甲方确认,在本协议内任何有关项目的变动,该总协调人有责任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乙方。该总协调人如有变动,甲方须提前十天通知乙方。总协调人可将部分工作以正式授权形式授予甲方公司指定人员,该指定人员在授权范围内具有和总协调人同等权利,甲方有义务将授权书面通知乙方。
5.1.7销售推广费用应包括本项目销售中投入的媒体广告、楼书、售楼处装饰及家具、整体和单体建筑模型、效果图、灯箱广告、看板、房型家配图、引导旗、横幅、小区围墙广告、工地环境美化和造景等及相应的广告宣传活动,以及售楼处的水、电、通讯、办公设备用具等日常营销费用。本项目销售推广费用约为总销金额的 2%,由甲方承担。如没有按照双方确认的推广计划投放,则乙方的销售代理期限和销售目标相应顺延。
5.1.8甲方有销售房屋价格、数量及对外销讲资料审核确认权,但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销售秩序。甲方在收到乙方递交推广计划、营销方案或专业意见时,若五日内甲方未有反馈意见,则视甲方审核通过。
5.1.9甲方应确保工程进度、房屋交付日期和产证办理日期。如工程进度或物业逾期交付,则乙方的销售代理期限和销售目标相应顺延。
5.2 乙方责任
5.2.1乙方应根据本项目的开发进度和销售目标,组织市场调研、产品策划、销售执行等工作,并及时向甲方提交相关报告方案。
5.2.2常驻案场之专业销售团队由乙方派驻,负责接待客户进行本项目的销售工作。具体乙方销售人员的劳务费用、福利及办公费由乙方自行负责。
5.2.3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与购房者签订与合同样本不一致的条款,由此产生纠纷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5.2.4 乙方对外销售使用的销讲材料内容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确认后方可执行,未经甲方同意而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5.2.5客户签订合同后,乙方即与甲方约定时间,并将相关贷款资料全部移
交甲方指定人员并办理签收手续。
5.2.6乙方定期向甲方提供销售周报、月报表和成交客户资料,定期向甲方书面汇报实际销售情况。
5.2.7乙方代理销售之物业一旦销售成交,乙方承诺继续积极做好本项目的催款、按揭等售后服务工作。
5.2.8乙方应按照销售价目表及优惠原则进行销售,并及时完成销售。
5.2.9乙方应为甲方保守项目成本、客户资料和营销方案等商业秘密。
5.2.10乙方的总协调人为 ,邮箱地址: 。该主要负责人如有变动,乙方应提前十天通知甲方。
第六条 商业秘密及不可抗力
6.1本合同双方承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相互尊重,不得向任何外方泄露所知晓的对方商业秘密。
6.2如因地震、战争、瘟疫、洪水及其他特大自然灾害和政府政策等不可抗力的原因,甲方或乙方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可免除责任,但应在事件发生后的十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据。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在销售过程中,因乙方虚假承诺或以欺骗手段进行销售引起之争议,由乙方及时负责处理,由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同时甲方有权终止该合同。
7.2涉及到房屋建设和销售的合法性,工程施工、工程进度、房屋质量、房屋产权、房屋交付、装修标准,交房期限,配套设施等方面引起的争议,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7.3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约定的基本代理费。每逾期一天,甲方按到期应付款的日万分之五承担滞纳金;逾期支付超过三个月,则乙方有权撤场并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甲方除了向乙方支付佣金及逾期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乙方的前期投入成本。
第八条 其它
8.1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若同意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妥善处理本合同终止后的事宜,应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一个月内结清与本合同有关费用等事宜。
8.2双方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3本合同期满或合同终止或合同解除前,若有房源已定购,甲方同意只要本合同届满或终止或解除后1个月内该些房源的销售合同签约并符合销售成交条件,则该些房源仍应视为乙方业绩,双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结算佣金
第九条 合同效力
9.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同意可订立变更或补充协议,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9.2本合同之所有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甲方年检通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二:代理房源的销售底价、销售价目表及优惠原则
附件三:工程进度表。
附件五:甲方与本合同执行期间,将本案所需土地使用证件、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预售/销售许可证的复印件补齐至合同附件内;
9.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9.4本合同自双方签名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通知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发出的通知和文件,应面呈、快递或邮寄方式至另一方的本合同约定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条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后的地址。如邮寄方式,在投邮后(以寄出的邮戳为准)第5日将被视为已送达另一方;如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则于另一方签收时视为已送达。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篇2:期货、期权合约[页8]_合同范本
最小变动价位
敲定价格
澳大利亚元
加拿大元
日元
英镑
瑞士法郎
1点或0.0001澳元(每张合约10澳元),如
系对冲交易,最小变动价位可为0.00005(
5澳元)。
1点或0.0001加元(每张合约10加元),如
系对冲交易,最小变动价位可为0.00005(
5加元)。
1点或0.000001日元(每张合约12.50日元)
,如系对冲交易,最小变动价位可为
0.0000005(6.25日元)。
1点或0.0002英镑(每张合约12.50英镑),
如系对冲交易,最小变动价位可为0.0001
(6.25英镑)。
2点或0.0001法郎(每张合约12.50法郎),
如系对冲交易,最小变动价位可为0.00005
(6.25法郎)。
间隔1美元(美元/澳元)
间隔1/2美分(美元/加元)
间隔0.0001美元(美元/日
元)
间隔2•1/2美分(美元/英
镑)
间隔1美分(美元/瑞士法
郎)
蒲耳氏500种股票价格综合指数期货合约
(s&p 500)
交易单位
最小变动价位
每日价格最大波动
限制及交易中止
开市限价
合约月份
交易时间
最后交易日
交割方式
用500美元乘以s&p500股票价格指数
0.50个指数点(每张合约25美元)
与证券市场挂牌的相关股票的交易中止相协调,有关此规
定的细节,请与cme研究部联系。
在交易刚开盘期间,最大价格波动额不得高于或低于上一
交易日结算价5个指数点,假如期货合约价格在开市后10
分钟时达到此停板额,交易将暂停2分钟,然后按新的开
盘价范围重新恢复交易。
3、6、9、12
早8:30-下午3:15(芝加哥时间)
最终结算价格确定日的前一个工作日。
按最终结算价以现金结算,此最终结算价由合约月份的第
三个星期五的s&p股票价格指数的构成股票市场开盘价所
决定。
iom蒲耳氏500种股票价格综合指数期权合约 交易单位
最小变动价位
每日最大变动价位
敲定价格*
合约月份
交易时间
最后交易日
履约日
交割方式
买进一张s&p500指数期货看涨期权或
卖出一张s&p500指数期货看跌期权。
0.05个指数点(每张合约25美元),如系买卖双方为对冲
而进行的交易,可按0.025个指数点(每张合约12.50美元
)进行。
当相关期货触及停板额时,所有s&p500期权交易均停止。
以相关可交货的s&p500指数期货合约表示,间隔为不附小
数的5,即110、115、120等。
序列合约月份,包括从3月份开始的季度性周期(3、6、9
、12)以及非季度性周期月份(1、2、4、5、7、8、10、
11)
早8:30-下午3:15(芝加哥时间)
凡是按3月份开始的季度性周期月份期权合约,其最后交
易日与相关期货合约相同,其它交割月份合约最后交易日
为合约第三个星期五。
期权交易期内的任何一个交易日。
在相关期货合约中采取一个多头或空头部位。到期的按3
月份季度周期月份交割的实值期权合约,如果不向票据交
换所提出异议的话,将自动被履约,并按相关期货合约的
最终结算价以现金交割。
* cmf已提出将3月份季节周期中的第三个近期交割月份的敲定价格间隔改为10个指数点,即110、120、130等的建议条例,该建议条例正有待于cftc批准。
咖啡、糖和可可交易所(csce)可可期货合约
交易单位
共13页,当前第8页12345678910111213
篇3:我国期货交易所合约_合同范本
我国期货交易所合约规格
上海_____交易所一号铜标准合约
(经上海_____交易所管理委员会1993年2月6日通过)
上海交易所
中国•上海____年_____月____日
_________会员已于今日售出(购入)25吨(溢短2%)符合下列第3条规定的一号铜,价格为每吨____元,交割月份_____。
本合约根据《上海金属交易所管理暂行规定》和《上海金属交易所商品期货交易规则》制订,由你方和上海金属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作为当事方签订,你方接受本合约的所有义务与规定,并同意按下列规则履行责任。
为了保证合约的严格履行,你方必须在成交时向交易所交纳初始保证金。根据市场变化,当价格波动向不利于你方变化时,你方将被要求支付追加保证金,以弥补合约价格与结算价格之间的差额。如果发生任何你方不能履行上述义务的情况,交易所有权将你方所持有的所有或部分合约强制平仓以补偿由于你方违约造成的损失。交易所在采取上述行动时,并无任何责任和义务使你方减少或免受损失。如不足以抵偿损失时,交易所有权向你方继续追索。
一号铜的具体规定
1.质量:本合约中一号电解铜(整板或切割片板)的等级必须符合国标gb467-82、gb466-82的规定,铜+银的含量不小于99.95%,每块重量在30-150公斤之间。
所有的交货铜必须是上海金属交易所注册认可的一号铜,并附有生产厂的质检合格证。注册牌号清单见附件一。
2.结算:合约按《上海金属交易所商品期货交易规则》中的结算规则结算。
3.交货:本合约的一号铜必须在交割日按卖方选择的牌号和交货地点向交易所的核准仓库交货。在履行合约中所提供的指定仓库标准栈单的数量以25吨(溢短2%)或其整数倍开出。同一合约的货必须存放在同一仓库并是同一牌号和同一规格。所交货物必须是整板或切割片板,以达到货盘化的目的,切割片板的长、宽均不得小于整板的二分之一。捆扎包装每捆不超过2.5吨。标准栈单按上海金属交易所指定仓库标准栈单实施细则施行。
4.允许磅差:2‰。
5.交割月份:本合约的交割应于交易当月或其后的任何一个月,实施每月交割。
6.最小浮动价位:合约中的每吨铜的最小浮动价位为10元,或是其整数倍。
7.仲裁:由本合约引起的争端,如果不能协商解决,那么根据《上海金属交易所章程》提请交易所监事会仲裁。提请仲裁的当事者,应提出书面申请,并承认由监事会作出的书面裁决为终局裁决。
8.其它:本合约未提到的事宜均按《上海金属交易所管理暂行规定》和《上海金属交易所商品期货交易规则》进行处理。
南京石油交易所轻柴油标准合约
1.01 商品名称:轻柴油(gasoil)
定义:原油经蒸馏或其他加工精制的烃类液体燃料,运用于全负荷在1000-1500赫/分的高速柴油燃料。
1.02 期货合约的要求
(1)月份和时间:按交易所规定时间并在指定月份交货。
(2)交易的计量单位:以手计算,每一“手”为100吨。
(3)质量标准(见附表)。
共11页,当前第1页1234567891011
篇4:租赁房屋合约合同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青海省西宁市▁▁▁区▁▁▁▁▁▁▁▁▁▁▁▁▁▁▁▁.
该房屋为:楼房▁▁室▁▁厅▁▁卫,平房▁▁间,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装修状况▁▁▁▁▁▁▁,其他条件为▁▁▁▁▁▁▁▁▁▁▁▁▁▁▁▁▁▁▁▁▁▁▁▁▁▁▁,该房屋设定抵押。
第二条 房屋权属状况
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______种:
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
甲方对该房屋享有转租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
第三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第四条 交验身份
甲方应向乙方出示及▁▁▁▁▁▁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乙方应向甲方出示及▁▁▁▁▁▁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第五条 房屋改善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对该房屋做如下改善:▁▁▁▁▁▁▁▁▁▁▁▁▁▁▁▁▁▁▁▁▁▁▁▁▁▁▁▁▁▁▁▁▁▁▁▁,改善房屋的费用由承担。
甲方允许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范围是:▁▁▁▁▁▁▁▁▁▁▁▁▁▁▁▁▁▁▁▁▁▁▁▁▁▁▁▁▁▁▁▁▁▁▁▁▁▁▁▁▁▁▁▁▁▁▁▁▁▁▁▁,双方也可另行书面约定。
第六条 租赁期限
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如乙方继续使用租赁房屋甲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提前▁▁▁日通知对方。
第七条 租金
租金标准:▁▁▁▁▁▁▁▁元/,租金总计:▁▁▁▁▁▁▁▁▁▁▁▁▁元。该房屋租金▁▁▁▁不变,自第▁▁▁▁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
租金支付时间:▁▁▁▁,▁▁▁▁▁,▁▁▁▁,▁▁▁▁▁,▁▁▁▁
租金支付方式:
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第八条 房屋租赁保证金
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元。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九条 其他费用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
篇5:辩护人申请合约书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年龄__________身份证编号
委托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
为我的刑事诉讼辩护人,全权代表我办理本次刑事诉讼的事项。
代理人在其权限范围内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我均予承认,由此在法律上产生的权利、义务均由委托人享有和承担。
代理人_________有(或无)转委托权。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签名或盖章)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注:1、委托人、受托人均需提供身份证。
篇6:电脑自助委托买卖期货合约协议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以上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受托方接受委托方的委托办理产权购买、交易等有关事宜,达成合同如下:
第一条 委托内容
1、购买产权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购买产权价格不高于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 元 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 元
3、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4、寻求购买产权项目的出让方,并组织委托方(受让方)与其洽谈及签约。
6、办理产权转让价款的划转,并监督产权交易行为的履行。
7、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交易费用
交易费用由交易手续费、挂牌成本费金额和其他费用组成。它是受托方接受委托方的委托,为其办理购买 产权挂牌、交易、出具
产权交易凭证所需收取的相关费用,该笔费用由委托方承担。
交易费用合计金额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
其中
(1) 交易手续费金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 交易佣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交易佣金是指受托方接受委托方委托,办理代理交易所收取的代理费用。若委托产权代理购买成功并签约成交,则委托方应向受托方交纳该笔费用;若委托产权代理购买不成功、停止挂牌、中止/终止交易或非代理交易,则委托方不需向受托方支付该笔费用。
③咨询服务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
(2)挂牌成本费金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挂牌成本费是指受托方接受委托方的委托,对外发布购买产权项目的有关信息所支出的成本费用。委托方需向受托方支付该笔费用。
(3)其他费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
第三条 产权转让价款支付与划转
若委托产权受让成功并签约成交,双方同意受托方按如下方式向委托方收取产权转让价款,并在约定的时间内划转给产权交易合同的出让方。
(一)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时
1、委托方应首先将产权转让价款存入/汇入受托方在银行开立的专用交易资金结算帐户;
2、受托方在收到产权转让价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3、自《产权交易凭证》出具之日起____个工作日内,产权交易合同双方应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出让产权的过户、变更等手续;
4、出让产权的过户、变更等手续办理完毕后,委托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受托方。受托方自收到委托方书面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委托方存入/汇入的产权转让价款划转给产权交易合同的出让方。
(二)采用分期付款方式时
1、委托方应首先将首期产权转让价款存入/汇入受托方在银行开立的专用交易资金结算帐户;
2、受托方在收到首期产权转让价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3、自《产权交易凭证》出具之日起____个工作日内,产权交易合同双方应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出让产权的过户、变更等手续;
4、出让产权的过户、变更等手续办理完毕后,委托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受托方。受托方自收到委托方书面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委托方存入/汇入的首期产权转让价款划转给产权交易合同的出让方。
5、其它产权转让价款由委托方直接支付给产权交易合同的受让方,由委托方与产权交易合同的出让方办理结算手续。
第四条 权利与义务
1、委托方的声明与保证
(1)委托方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
(2)委托方向受托方提供的各种书面材料均为真实、合法、有效的;
(3)未经受托方同意,委托方保证不在挂牌期间擅自撤销挂牌申请、改变挂牌价格;
(4)委托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5)委托内容中所涉及的包括但不仅限于考察、洽谈、组织签约、交易税赋、变更登记等费用由委托方承担;
(6)委托方具备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受托方的权利与义务
(1)受托方接受委托方的委托,并依据委托方委托的事项、权限和期限进行推介、洽谈、组织交易、出具交易产权凭证等活动。
(2)在产权交易期间,受托方若发现交易过程中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为,有权随时中止或终止产权交易活动:
① 因不可抗力致使产权交易活动不能进行的;
② 委托方向受托方提出中止/终止交易的书面申请并经受托方确认同意的;
③ 产权出让方提出中止/终止交易的书面申请并经受托方确认同意的;
④ 因不可抗力造成拟购买的产权自然灭失;
⑤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中止或终止的其他情形。
(3)受托方有权按如下顺序处置委托方支付的交易费用:
① 委托产权购买成功并签约成交时,首先支付交易费用,其次将剩余部分支付部分产权转让价款或在三日内退还委托方;
② 若委托产权购买不成功或停止挂牌、交易时,首先支付交易费用,其次将剩余部分在三日内退还委托方。
(4)受托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办理相关事宜。需要变更有关内容的,应当征得委托方同意。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委托方在委托期间不得与任何第三方订立同一标的或同一标的物的产权购买委托合同/协议;
2、未经受托方同意,委托方在挂牌期间擅自撤销挂牌申请或改变挂牌价格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3、双方应自觉遵守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履行并承担各自的责任与义务,否则视同违约已发生。
4、当违约发生时,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相当于两倍交易费用的违约金。若交纳的违约金仍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守约方将继续保留向违约方追偿的权利。
第六条 其它
1、本合同生效后,若任何一方欲提前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10个工作日内,向对方提交终止或解除合同履行的书面文件。经对方同意后,结清款项,本合同提前终止或解除。
2、本合同委托期限届满,即告合同终止。
3、双方对本合同的解释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权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协商并用另纸做成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应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待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作为履约依据。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7:我国期货交易所合约[页5]_合同范本
(7)合约数量的限制:
任何会员拥有或所控制的所有帐户某一月份合约数量的累计总数不得超过500个以上的净多头或净空头,而所有月份合约数量的累计总数不得超过2000个以上净多头或净空头。
最后十个交易日不得拥有100个以上的投机合同或200个以上套期保值合同。
以上数量限制经理事会或风险管理委员会特许可适当放宽。
(8)最后交易日:合约月份前一个月的最后一个营业日为最后交易日。
(9)合约的修改:交易所必要时对合约的内容可作修订。
2.03 交货:
(1)交货方式:a.fob离库装船交货 b.库内转移 c.fob铁路装车 d.管道输送卖方将汽油从油库交越买方船只的船弦(以双方连续连结的法兰盘为界),法兰盘以上的岸上费用和风险则由卖方承担。法兰盘以下至船一侧的全部费用和风险由买方承担。
(2)交货地点:交易所核准的交割仓库。
(3)交货原则:除执行本合同的规定各项条款外,必须遵守国家和有关部门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4)同意接货和交货的通知
买方应在合约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14:00前向交易所递交同意接货的通知书,内容应包括以下几点,以供交易所匹配选择。
a.买方单位名称 b.数量 c.拟收货方式 d.拟收货地点
(5)卖方必须在合约交割月份的第一个交易日14:00前,向交易所递交同意交货的通知书,包括以下内容:
a.卖方单位名称 b.数量 c.拟交货方式 d.拟交货地点 e.其它资料
买卖方的通知书中c.d.项目必须明确填写,否则,由交易所进行搭配。买卖方必须受其搭配结果的约束。
(6)交易所配对交割
交易所在接到买卖方的通知书后,必须于第二交易日16:30前将配对结果通知双方。
a.根据买卖方提交的拟交货方式、地点,本着双方均能接近的和经济合理的交货地点和方式配对,尽量减少交割方、交割点,同时参照现行有关部门规定的流向限制。
b.在具体执行中,依据下列原则进行配对,以地点、方式为优先,如地点、方式相同时,则以合约数量大者为优先;在数量相同时,再以交、接货时间先后为优先的配对原则。
c.买卖方接到结算交割的配对通知后,如有不同意见,可进行协商、更改和调整,并将更改和调整的意见在第三个交易日12:00前报交易所。协商不成也必须在第三个交易日12:00前向交易所提出,同时提请结算交割委员会仲裁,这一裁定是最终的,买卖双方均受约束。
d.在这以前,买卖方就交货地点和时间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遵循下列原则:
i.fob离库装船(车)的交货时间由买方确定。ii.卖方提出在非注册仓库交收,则贴水应对买方有利为原则;如买方提出在非注册库交收,则贴水或升水应对卖方有利为原则。iii.库内转移或管辖交货的时间由买卖方协议。
e.在非注册仓库的交收,关于价格的升水或贴水应由买卖方自行协议,也可参照结算交割委员会的通知的原则执行。
(7)预备交货通知
卖方必须在交货月份的第三个交易日14:00前向买方提交一份完整的通知(格式由交易所统一规定),内容应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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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生态旅游活动委托合约_合同范本
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兹为规划完善之__________生态旅游活动内容,推动__________生态之旅活动,导正国内现有的自然生态文化资源丰富区域包括保护区体系内的错误生态旅游活动与旅游事业体的经营机制,使其朝向永续生态旅游事业的发展潮流为旨意,经协议订立委托合约,条件列明如后:
一、委托案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活动案
二、委托内容
办理甲方__________生态之旅,包含举办生态旅游活动及协助甲方办理生态旅游问卷调查等。全部活动结束后,召开活动检讨会议。
三、工作项目
乙方提供:
1.活动手册、报名、保险、收费、食宿及交通安排等事宜
2.义务解说员之食宿及交通
3.活动经费统筹使用、活动流程掌控及活动人员清点
4.活动行程之安排
5.协助本处办理生态旅游问卷调查
甲方提供:
1.义务解说员解说服务
2.针对园区生态旅游地之活动行程安排
3.解说倡导资料
4.媒体宣传
四、生态旅游活动范围及次数
1.__________游憩区:共办理三梯次
2.__________游憩区:(目前尚未开放)
3.__________游憩区(目前尚未开放,可规划办理周遭__________文化生态之旅):共办理三梯次
活动日期由甲、乙双方协议之,为避免活动过度集中假日造成游憩区质量的降低,活动日期以非假日为主。
五、工作期限
自签约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六、合约变更、修正补充及转让
(一)合约变更
1.甲方必要时得于合约所约定之范围通知乙方变更合约。除合约另有规定外,乙方于接获通知后应向甲方提出合约标的或其它合约内容须变更之相关文件。
2.乙方于甲方接受其所提出须变更之相关文件前,不得自行变更合约。除甲方另有请求者外,乙方不得因第六条第(一)项第一款之通知而迟延其履约责任。
3.合约之变更非经甲、乙双方合意作成书面纪录并签名或盖章者无效。
4.原订之工作期限因工作变更、不可抗力情事或非可归责于乙方之情事致须予延长时,其时间由双方协议延长或取消。
5.本合约条文如有未尽事宜或意义不明者,应经甲、乙双方同意后始得修正或补充之,并视为合约之一部份。
(二)合约修正及补充
1.本合约条文如有未尽事宜或含义不明者,应经甲、乙双方同意后始得修正或补充之,并以书面为凭,视为合约之一部份。
2.合约所称申请、报告、同意、指示、核准、通知、解释及其它类似行为之意思表示,应以中文书面递(寄)交至双方预为约定之人员或处所,并视为合约之一部份。
(三)合约转让
乙方不得将合约之部分或全部转让予他人。但因公司合并、银行或保险公司履行连带保险、银行因权利质权而生之债权或其它类似情形致有转让必要,经甲方书面同意者,不在此限。
七、作业中止
订约后甲方因故有中止作业之必要时,应以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约之合部或一部分,乙方一经通知须立即作业。
八、合约终止或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得随时以书面终止或解除合约,并得将本合约合部或未完成之事项委托其它从事生态旅游等相关活动经验之财团或社团法人办理或由甲方自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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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销售代理合约合同
1. 乙方同意按本合同及其附件《企业邮箱销售代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作为甲方的企业邮箱收费服务销售代理商,享受相应的代理商权利,承担相应的代理商义务。
2. 本合同的附件《企业邮箱销售代理管理办法》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合同的规定与《企业邮箱销售代理管理办法》中的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3.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规定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由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4. 如乙方违反本合同中的任何规定,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5.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除非双方另有明确规定,本合同传真件有效。
代理期限 代理区域 代理商类型
金牌代理商 [ ]
银牌代理商 [ ]
销售指标
销售指标按照代理商类型确定:
1. 金牌代理商必须保证每季销售邮箱空间不低于15GB;每月必须完成新增用户数不低于40个,代理第一个季度必须完成新增用户数不低于120个,此后每季度新增用户的增长率为上个季度新增用户数的30%。
2. 银牌代理商必须保证每季销售邮箱空间不低于8GB;每月必须完成新增用户数不低于20个,代理第一个季度必须完成新增用户数不低于60个,此后每季度新增用户的增长率为上个季度新增用户数的30%。
代理价格
乙方享受的代理价格按每次提货数量确定,但单次提货量不得小于2G,具体如下:
1. 如单次定购邮箱空间大于等于2G小于5G,则该次所定购的邮箱空间的价格按照_____元/M/年计算;
2. 如单次定购邮箱空间大于等于5G小于10G,则该次所定购的邮箱空间的价格按照_____元/M/年计算;
3. 如单次定购邮箱空间大于等于10G小于50G,则该次所定购的邮箱空间的价格按照____元/M/年计算;
4. 如单次定购邮箱空间大于50G,则该次所定购的邮箱空间的代理价格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费用支付
付款金额及时间 收款银行帐号
本合同签署之日起每次提货前将全部货款以电汇或支票的方式付至甲方指定的账户。 收 款 方:
银行帐号:
开 户 行:
特别条款
甲方: 乙方: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E-MAIL:
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E-MAIL:
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
篇10:租赁房屋合约合同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将自己位于郑屯的货场及其房屋、设备等整体出租给乙方使用一事,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标的: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标的物为位于郑屯镇的前丰三货场及该货场内的房屋、装载机、地磅。
2、乙方使用租赁标的物所发生的水电、税费、维修保养、耗材、人员工资等各种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的支付:
1、本此租赁的期限为一年,从20______年3月23日至20______年3月22日。若乙方需要继续租用,则应当在租期届满之前三个月与乙方协商并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2、年租金为人民币伍拾万元,乙方应当根据先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则于本协议签订之日一次性将全部租金支付给甲方。
三、乙方对租赁标的物的管理、维护及维修保养义务:
1、在租赁期间内,全部租赁标的物均由乙方自行管理、使用,由乙方行使管理使用人的权利,承担管理使用人的义务及责任;
2、在租赁期间,乙方必须严格根据各标的物的性能、用途、操作方法等使用要求等妥善、规范使用各项标的物,承担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
3、在租赁期间,乙方应当根据装载机、地磅等设备、设施的正规保养、检测要求,按时对各种设备、设施进行规范保养和检测,确保各种设备、设施及其机械的性能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4、在租赁期间,乙方应当维护和管理好货场内的全部绿化树木,及时浇水,发现病虫害时及时救治,被人为损害时及时予以补种;
5、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对租赁标的物的维修保养和使用情况,发现乙方对任何标的物的使用可能产生损坏该标的物的后果或者乙方未按期进行规范保养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改正或者立即停止对该标的物的使用,因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违约责任及保证金的缴纳和处理:
1、20______年1月23日之前,乙方应当向甲方缴纳保证金叁万元。若乙方未按时足额缴纳此保证金,则甲方有权提前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有权于单方解除本合同之日收回全部租赁标的物。此时剩余期限的租金无需退还乙方;
2、租赁期间届满乙方按时交还的全部租赁标的物均无任何损坏,乙方结清租赁期间的水电费后,甲方及将保证金全额退还乙方;
3、全部租赁标的物乙方都只能在甲方货场内使用(地磅不但用于与货场堆放货物无关的对外经营)。若乙方将租赁标的物带出前丰三货场以外的其他地方使用,则自设备离开前丰三货场之时起,乙方应按每台班叁仟元(不足一个台班按一个台班计算)的标准另行向甲方支付使用费,此使用费未足额支付之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对该设备的任何形式的使用;
4、租赁期限届满乙方未按时交还全部租赁标的物时,乙方应当按每延期一天伍仟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此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从保证金中扣除;
5、若乙方所交还的任何租赁标的物已经被损坏或者应该保养维修而未保养维修,则甲方有权自行安排进行修复或者保养维修,因此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甲方从保证金中直接扣取,保证金不足支付此费用时,不足部分由乙方在费用确定后二日内补足;
6、租赁期限届满时,若存在乙方未结清的水电、税费等费用,甲方可从保证金中直接扣付,不足部分由乙方继续支付。
五、其他约定:
1、乙方在使用标的物的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及相关主管部门的各种要求,乙方使用租赁标的物,不得将租赁标的物用于任何违法行为或者违法目的;
2、租赁资产移交时各种设备的备件,双方可在自愿的基础上根据购买价格进行结算;
3、乙方在租赁期间添置的资产,动产在租期届满后由乙方自行带走,不动产则无偿归甲方所有。但任何情况下乙方添置资产的行为均不得损害甲方任何资产的价值、性能并且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主管部门的规定;
4、甲方向乙方移交货场之时未能够清场的货物, 自租赁期限开始之日的收益及由乙方收取;
5、乙方在租赁期间应当妥善处理与附近村民的关系,租赁期间应当支付当地村民的各种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与此相关的工作甲方有义务全力予以协助;
6、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使用租赁标的物时,甲方不得进行任何妨碍;
7、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成立,于乙方支付租金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代表人:
乙 方:
代表人:
时间:20___年3月23日
篇11:委托代理财务记帐合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自有产权的不动产,交由乙方房地产中介机构负责代理销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标的基本情况及价款
甲方自有产权的不动产位于 ,丘号: 建,筑面积 平方米,产权证号 号,土地证号第 号,房屋来源 。房屋售价: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
第二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出售以上房产,并代办产权转移、房屋交付事项。
第三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保证出售的房屋权属真实,并符合国家及南京市房屋上市交易的政策法规及有关规定。
2、 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该房地产的交易过户手续,提供相应证件资料。
3、 甲方向乙方代垫买方应付的佣金和代办费共待乙方完成甲方委托事项后,将上述佣金和代办费返还甲方。在合同约定时间内,乙方未完成甲方委托事项,甲方有权收回佣金和代办费。
乙方权利和义务:
1、 认真履行甲方的委托事项,亲自完成甲方委托代办的各项服务。
2、 根据专业知识及工作,乙方将所了解的标的情况如实告知委托人,及时将委托事项办理的进展情况向委托人通报。
3、 对委托人个人资料予以保密,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向他人泄露。
4、 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及时转交委托人。
5、 出示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及收取相关费用的依据。
6、 完成甲方委托事项后,及时返还甲方的代垫佣金和代办费。
第四条 违约责任
双方协商,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 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的;
2、 与他人串通,损害甲方利益的;
3、 故意隐瞒,提高委托标的利差;
4、 其他过失影响甲方出售房屋的。
5、 完成委托事项后,没有及时将甲方代垫的佣金和代办费返回的。双方协商,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 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的;
2、 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文件盒配合,造成乙方无法履行合同的;
第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2:委托实行物业管理合约书
【颁布单位】 浙江省建设厅
【颁布日期】 1999-09-08
【实施日期】 1999-09-08
【有效性】 有效
为加强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本物业”)的管理,维护全体业主、非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根据国家有关物业管理的法规政策和省政府令第113号《浙江省住宅区物业管理办法》的规定,制订本公约。全体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均须自觉遵守。
一、在使用、经营、转让所拥有物业时,应遵守物业管理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
二、执行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
三、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负责房屋、设施、设备、环境卫生、公共秩序、保安、绿化等管理,全体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应遵守物业管理企业根据政府有关法规、规章、政策和业主委员会委托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
四、全体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应积极配合物业管理企业的各项管理工作。
五、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工作如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向物业管理企业提出,发生争议时可通过业主委员会协调解决。
六、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有关安全防范的规章制度,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家庭人身财产安全。
七、业主、非业主使用人装修房屋,应遵守有关物业装修的制度,并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对装修房屋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将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告知业主、非业主使用人。
业主、非业主使用人违规、违章装修房屋或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物业的现象(如渗、漏、堵、冒等),应当及时改正。造成他人损失的应承担赔偿损失。对拒不改正的,物业管理公司可采取相应措施制止其行为,并及时告知业主委员会并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八、业主如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对其自用部位和毗连部位的有关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应支付相应费用。
九、凡房屋建筑有附属设施设备已经或可能妨碍、危害毗连房屋的他人利益、安全,或有碍外观统一、市容观瞻的,按规定应由业主单独或联合维修、养护的,业主应及时进行维修养护;拒不进行维修养护的,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维修养护,其费用由当事业 主按规定分摊。
十、与其它非业主使用人建立合法租赁关系时,应告知并要求对方遵守本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定,并承担连带责任。
十一、在本物业范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1)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不得擅自将住宅及附属用房如架空层、储藏室用于营业、办加工厂、幼儿园等。
(2)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3)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车场、自行车房(棚)等公用设施及场地;
(4)损坏、拆除或改造供电、供水、供气、供暖、通讯、有线电视、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施;
(5)随意堆放杂物、丢弃垃圾、高空抛物;
(6)违反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险物质等;
(7)践踏、占用绿化用地;损坏、涂划园林建筑小品;
(8)在公共场所、道路两侧乱设摊点;
(9)影响市容观瞻的乱搭、乱贴、乱挂、设立广告牌;
(10)随意停放_____;
(11)聚众喧闹、噪声扰民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其它不道德的行为;
(12)违反规定饲养家禽、家畜及宠物;
(13)法律、法规、规章及政府规定禁止的其它行为。
十二、人为造成公用设施设备或其它业主设施设备损坏,由造成损坏责任人负责修复或赔偿经济损失。
十三、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企业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用。
十四、业主使用本物业内有偿使用的文化娱乐体育设施和停车场等公用设施、场地时,应按规定交纳费用。
十五、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美观、畅通及公用设施的完好。
十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弘扬_____道德风尚,互助友爱,和睦相处,共同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篇13:租赁房屋合约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就房屋租赁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房屋(场所)坐落在xx市xx区路号,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房屋(场所)法定用途:
第二条租赁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规定为1年以上2年以内)。
第三条租赁用途:乙方租赁该房屋作为__________(备注:拟新设或者变更企业的名称)住所(或生产、经营场所)使用。
第四条月租金为元人民币(大写),租金的支付期限及方式:(如:乙方按每月的月初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直接汇入甲方帐户,开户银行:,帐号:)。
租金变动条款:(如第一年租金为元人民币,以后每年度递增百分之%)。
第五条定金(或押金):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日内须向甲方支付元人民币(大写)作为定金(或押金)。
第六条乙方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闭路电视收视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并承担延期支付费用、违规操作等造成的违约责任;甲方承担租赁期间的房产税、出租所得税及附加费、水电表立户费,但因乙方水电管理使用不善造成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服从当地有关部门规定执行,若因此造成甲方财产等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房屋租赁期间,甲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上述房屋符合出租房屋使用要求;
2、上述房屋手续齐全,属于合法建筑;
3、上述房屋未被登记为其他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营业场所;
4、查验承租方是否办理营业执照,发现承租方未办理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应及时向工商部门反映;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所出租的房屋符合乙方从事经营活动时对消防条件的要求;
6、如需出卖或抵押上述房屋,甲方应提前个月通知乙方;
7、甲方负责对房屋及其附着物承担正常的房屋维修费用,因甲方延误房屋维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受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8、交房之前甲方应负责结清出租房屋的有关费用(包括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闭路电视收视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
9、租赁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现状;
1、租赁期内,出租方因拖欠政府的税费,或因其他债务纠纷导致出租房屋受到限制,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11、其他约定:。
第八条房屋租赁期内,乙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乙方如将本租赁场所作为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等公众聚集的场所,保证在使用或者开业前,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才投入使用或者开业;
2、如需对房屋进行改装或增扩设备时,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但费用由乙方自理;
3、因使用不当而使房屋或设备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应对甲方正常的房屋检查和维修给予协助;
5、乙方应在租赁期届满时把房屋交给甲方,如需继续承租上述房屋,应提前天与甲方协商,双方另签订合同,若未签订续租合同而乙方继续使用房屋,甲方又没有提出异议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6、乙方应负责缴纳出租房屋租赁期限内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闭路电视收视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
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用途,不得擅自分割或转租。
8、乙方应遵守物业管理部门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9、乙方不得在本房屋从事超越工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的经营活动;
1、乙方变更营业场所,应在迁出本房屋之前七日内到工商部门办结住所(营业场所)变更登记手续;
11、其它约定:。
第九条出租方允许承租方对租赁的房屋(场所)进行正常的装修或改善增设他物,如承租方有权对租赁房屋的内部进行装修、隔断等,但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需要变更的,应当报经原审核的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私自改变、拆除租赁房屋的结构,或变更用途。承租方若将承租的房屋(场所)转租给第三人,须经出租方同意。
租赁期满,租赁房屋内可移动的装修物品归乙方,不可移动装修物品无偿归甲方所有。
第十条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给第三人的;
2、将承租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用途,损坏房屋的;
4、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连续达天或累计达天以上的;
5、因租赁房屋所欠各项费用达(大写)元以上;
6、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第十一条承租方在出租房屋从事超越经营范围等违法活动或为他人的违法活动提供场所便利条件的,甲方一旦发现或经有关部门通知,应立即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4:商务中介合约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双方经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独家代理,并就以下合作达成共识,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条 甲方就以下项目委托乙方融资人民币_________元,并按合同要求支付乙方融资总额的_______%作为中介服务费。(融资总额是指企业与投资方达成的交易合同和/或转让书和/或协议中约定的全部但不限于以货币资金、承债、债券、股票、机器设备、工艺技术、品牌专利、有形或无形资产价值折算的交易金额总和)。
1。代理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项目批准主管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项目的融资渠道:引进外资
第二条 乙方主要责任
为甲方寻找、介绍符合甲方要求的资方;真实反映资方的履约能力和资信情况,力争促成甲方与资方成交;诚实守信,保守甲方和资方的商业秘密;为甲方和资方订立、履行合同提供约定的服务。
第三条 甲方应按乙方的具体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做好配合工作,资料备三份。
第四条 甲方不得任意变更主张,致使乙方徒劳和丧失信誉。若有此情发生,甲方须消除影响,恢复信誉,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第五条 甲方支付乙方中介服务费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甲方将资料按乙方要求备齐,并经乙方审查合格后,将甲方资料完善建档、立项,并针对性的与有意投资方进行洽谈,取得投资商初审,符合投资意向,需甲方和投资商面谈时。此阶段费用_________元,此费收取后不予退还。
第二阶段:乙方为甲方找到合适的投资方后,与投资方接洽谈判时,甲方应负责乙方在实地考察中相关费用。若因甲方和投资方的各种原因,未能合作成功,乙方发生的费用不予退还。
第三阶段:甲方与投资方谈判成功,签订协议,并得到投资五日内,甲方应向乙方交纳中介服务费。若投资系分期到位,应根据比例按时支付。甲方每延期交纳一天应向乙方加付1‰的违约金。
第六条 对前期财务审计、评估、可行性方案的咨询服务,根据具体服务项目,费用另议。
第七条 乙方不得擅自 转让甲方和资方的经济成果,不得隐瞒资方真实情况,否则应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费。
第八条 双方均须遵守职业道德,乙方履约落实合作后,甲方无履约能力,给乙方和资方造成经济、信誉损失的,应由甲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九条 如果出现不可抗力,双方在本协议中的义务在不可抗力影响范围及其持续期间内将终止履行。合作期限可根据中止的期限而作相应延长,但须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会因此而承担责任。
第十条 任何一方违反有关条款,违约方应赔偿遵约方损失。
第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5:委托代理财务记帐合约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委托受托方实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在合法、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就双方合意达成条款如下:
一、受托事项
委托受托方实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
二、委托方责任
1.提供受托方完成项目所必要的条件和环境。
2.提供项目进行中所必须的资料和信息。
3.按本合同约定的价款给受托方付款。
4.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无故变更合同价款。
5.不得委托受托方从事违法的委托事项。
6.其他受托方应履行的义务。
三、受托方责任
1.在委托方统一管理下,负责委托项目的具体实施。
2.严格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做好该项目的工作。
3.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和标准,交付项目实验成果。
4.合同履行期间,不得违反合同约定,遵守项目履行时应遵守的相关法律、法规。
5.承担合同价款取得的相关税费。
6.承担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间的设备材料及相关人员的人身伤害事故的全部法律责任。
7.其他应由受托方承担的义务。
四、相关费用及付款方式
1、双方约定本项目服务费用为__________________元,项目完成经委托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五、违约责任
1.委托方应及时提供相应的条件和环境或项目所需资料、信息,由于委托方原因不能完成,委托方负责其后果。
2.如因受托方疏忽出现商业机密泄露问题,受托方应承担其后果,并赔偿委托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3.受托方应按照进度安排执行项目实施计划,如果无故拖延或因能力不足无法完成的应承担其后果,并赔偿委托方经济损失。
4.如果委托方不按合同约定方式付款,受托方有权解除合同。
5.如对项目完成质量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共同认可的第三方评判。
六、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由乌鲁木齐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以诉讼方式解决。
七、其它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2.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公平友好的原则共同协商,以书面形式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壹式_________份甲方执__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__份,从正式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篇16:租赁房屋合约合同
出租方____________甲方,住所: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乙方,住所: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____市房屋租赁条例》______以下简称:《条例》______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____城市园地下储藏室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房屋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储藏室座落在本市____区____路____弄______号/幢______室______部位____________以下简称该房屋______该房屋使用面积为__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房屋类型为____________。
2、甲方作为该房屋的房地产权利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未设定抵押。
3、该房屋室内的现有装修、附属设施、共用设备状况以该房屋交付时的现场为准,如室内有共用设施______备______需维修,乙方必须履行配合义务。
二、租赁用途
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只作为家庭储藏室使用,不能作为存放经营性商品的仓库使用,该租赁物禁止任何形式的人类居住,禁止作为宠物的暂栖所,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该储藏室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或其他危险物品。
2、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不擅自改变上款约定的使用用途。
3、乙方承诺,在租赁期内,室内存放的物品如有物损与甲方无关,包括由于自然灾害引发的物损。
三、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在付清租金并在签署本合同的次日起乙方应主动至物业与甲方的授权人签署《地下储藏室交接清单》______附件一______,甲方不再另行通知。乙方凭双方签订的《地下储藏室交接清单》与甲方的授权人办理房屋使用手续。甲方与乙方签署《地下储藏室交接清单》后视为甲方已交付租赁物。乙方未办理房屋交付手续的,甲方无需催告,由乙方承担相应后果,不视为甲方违约。
2、乙方须一次性支付完租赁费后方可使用该租赁房。租赁费不包括本协议约定应当履行的其它义务及费用。
3、租赁期限:20年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1、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平方米租金为人民币____元。租赁费金额总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整,标准以甲方测定面积乘以每平方米的租金单价计算确定。
物业管理费由物业公司按月向乙方另行收取,物业管理费为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2、乙方应于签约时向甲方一次性足额支付该房屋整个租赁期的租金。
3、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
五、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电费、通讯费、设施______备______维修费、物业管理费、___________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承担的上述费用,支付方式和时间:_____________.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租赁人必须严格按租赁协议第二条的约定使用租赁物,任何有违该租赁物使用用途的行为,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租赁房屋外的’公共设施由甲方负责维修,房屋内______共用设施设备除外______的专用设施______备______由乙方负责维修并承担费用。
4、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或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进行。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归属乙方,其维修责任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维修费用。
七、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1、如乙方中途退租,甲方将不再退还乙方已交付租金。
2、乙方返还该房屋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八、转租
1、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同意乙方转租外,乙方在租赁期内,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但同一间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转租。
2、在租赁期内,乙方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进行交换,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该房屋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甲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履行本合同。
3、在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房屋,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
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九、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1、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①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②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③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④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2、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租金的总金额作为违约金,且另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另一方要求单方面解除合同的,违约方仍应支付总金额租金的违约金:
①甲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催告后30日内仍未交付的;
②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
③乙方如改变租赁物使用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
④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⑤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
⑥乙方逾期支付本合同第五条应承担的费用达2个月的;
十、违约责任
1、因甲方未在本合同中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财产转移已受限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2、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按租金的总金额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后可提前收回该房屋。
3、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房屋原状和支付0.5倍租金作为违约金。
4、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已经交纳的租金甲方不予退还。
十一、其他条款
1、租赁期间,甲方可抵押该房屋,但应当书面告知乙方,并承诺不会影响乙方的正常使用。
如果抵押权人要求协议以折价、变卖方式等形式处分该房屋的,则甲方承诺在处分该房屋前7日书面征询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意见。
如果最终未能由乙方购买,且造成乙方不能在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内继续使用的,则甲方应将剩余租赁期对应的租赁费返还乙方,并向乙方支付剩余租赁期对应的租赁费的0.2倍作为违约金。
剩余租赁期对应的租赁费按剩余租赁期除以总租赁期,再乘以总租赁费计。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以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
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3、甲、以双方在签署本和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
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4、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选择下列第_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______下列两种方式由甲、乙双方共同任选一种:
①提交____区仲裁委员会仲裁;
②依法向租赁物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5、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四份。
其中: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篇17:KTV酒水采购合约合同
供货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货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告知:在签订采购合同之前,应当考察经销商是否合法存在,是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如果对方是无独立法人资格的挂靠单位,或单位产权不清,或是根本不存在的虚假单位,最好不要与其合作,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为进一步加强双方合作,给双方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秉承友好合作,互利共赢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自__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__年___月___日。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产品品种及价格:(详见附件)在合同期内,价格一经确定,不论市场如何变化,均不再做调整。如甲方提供的任何一款酒水高出市场价的3%,在乙方与甲方商讨后仍没有恢复市场价的情况下,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及所有协议。
三、甲方所提供的酒水无厂商正式的书面调价通知单,不得以任何理由无故调价(如有酒水确实需要调价,如总公司调价,必须出具厂方调价通知或证明文件,且需提前10天以正式调价函的形式通知乙方,经乙方核准认可批准后方可调整进价)。
四、甲方提供乙方销售的啤酒、洋酒、红酒等必须符合我国的产品质量标准、不得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同时因承担所提供产品包括(质量标准问题、假冒伪劣产品)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后果。如甲方有异议,乙方有权从甲方应收货款中扣除。风险告知: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五、甲方提供乙方销售的啤酒、洋酒、红酒等必须伪食品卫生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如发生酒水安全事故,由甲方全权负责。如甲方有异议,乙方有权从甲方应收货款中扣除。
六、甲方保证其所供产品(销售)和赠品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并保证所供产品无假货和存在质量问题:如啤酒爆瓶、杯器具划伤、有杂质等问题,如出现以上问题则由甲方负责全部赔偿由此给乙方及第三者所造成的损失(包括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如甲方有异议,乙方有权从甲方的应收货款中扣除。
七、甲方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对乙方进行供货,无论任何原因造成断货或拒绝供货,则视为甲方违约。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乙方不能正常销售此产品,则不视为乙方违约。
八、甲、乙双方啤酒结算方式为月结,即每月________日为上月的对账结款期。红酒和洋酒销售结算方式为实销实结。
九、甲方负责回收____________啤酒空瓶,每件___元/件,银子弹每件酒扣_____元。
十、甲方应免费提供相应主流品牌的赠品(如:___________),以供乙方作为不定期回馈顾客的赠品使用。甲方每月提供乙方员工活动用啤酒____件,或根据乙方要求折算成人民币________元,甲方所提供的物料和员工用酒,均乙方库管验货签字为据,若无单据,则视为甲方没有提供。
十一、甲方每年提供2万元作为乙方元旦、情人节、双十一、圣诞节、店庆额节日活动费。甲方在店庆时免费提供_______件主流啤酒(______________)给乙方作为店庆酬宾酒水。
十二、甲方送货、结款指定专人(杨娟),结款时需出具税务机关提供的正规发票,否则乙方拒绝付款。
十三、乙方所销售酒水,应保证从甲方处供货,并按合同准时结款,不得从其它渠道购货,拖欠货款,否则按违约处理,特殊约定除外。
十四、_________入场赠送____件品尝酒。
十五、乙方同意甲方委派不少于2名促销员入场进行销售,甲方委派的促销员必须遵守乙方的各种规章制度,如有违反,经乙方要求可以更换促销员,促销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劳务纠纷以及安全责任由甲方负责,一旦促销辞职出现空岗,甲乙双方共同招聘,不扣除甲方货款,甲方如出现经国家质检机关认定是假货、冒货、假货混装等,乙方有权扣留甲方一月的货款作为经济补偿。如出现危害人身健康的,甲方必须负经济责任与法律责任。
十六、本合同如有违反,违约方赔偿对方经济损失_____万元。
风险告知: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十七、争议解决: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解决无果,则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风险告知:关于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可以选择到有管辖权法院诉讼或者选择仲裁,二者的本质区别是若约定仲裁解决仲裁一裁终局,约定向法院提起诉讼两审终审。
十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订立于_________________(地点)。
篇18:公司员工离职合约
甲方:
公司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订立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保密义务
甲方聘用乙方为重庆市阿绿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工作,重庆市阿绿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规章制度,按确定的工作职责,向乙方开放其职责范围内的商业信息。
乙方同意为公司利益尽最大的努力,不从事任何危害公司信誉安全的行为,不从事任何不正当使用商业秘密的行为。
二、保密的范围
乙方因工作信任关系获得或交换所得的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未向社会公开或只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的任何信息、经验、技术和资料,包括扩展和经营计划、重要会议内容、重要公文内容、招投标方案、提成比例、财务数据、营销策略、用户信息、公司技术、运作模式、经营、文书、人事档案等一切有关重庆阿绿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商业、技术及经营管理秘密的信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涉及通信保密和网络安全的内容。
三、保密信息的使用
(一)乙方在服务于重庆市阿绿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期间:
1、保证不擅自发表、不泄漏有关重庆阿绿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客户的任何秘密,不使他人获得、使用或计划使用这些信息,并尽最大努力确保资料不遗失、不缺损;
2、在公司指示和业务范围内,可以允许进行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交流,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公司内部、外部的无关人员泄漏;不得为私人利益使用或计划使用;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公司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对工作中所保管、接触的有关公司或公司客户的文件应妥善对待,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不得以第三方的身份直接或间接参与同公司竞争的行为。
(二) 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结束在公司的工作时,都应及时将所有与公司经营活动有关的文件、记录或材料(包括个人笔记和复印的资料、电子文档等)归还给公司。
四、时效及时效期间内应遵守的准则
鉴于重庆市阿绿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拥有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在竞争中有重要价值,存在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和终止、解除之后,因此乙方同意:上述义务在乙方受聘于重庆市阿绿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工作期间有效,对重要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长期有效。
五、违约责任
若乙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规定,重庆市阿绿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有权:
(一) 责令乙方停止违约或侵权行为;
(二) 视情节处以年总收入以下的罚款,扣发奖金或其他纪律处分、行政处分直至开除;
(三) 要求乙方赔偿其违约或侵权行为而导致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其可能的寻求法律救助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其中包括律师费用、诉讼费用;
(四) 触犯法律的,提请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诉讼的权利。
七、协议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两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9:委托进口货物运输合约中外项目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工商执照号:_________ 工商执照号: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和相互合作与支持的宗旨,就甲方委托乙方为进口货物运输代理等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最少在货物抵达前(船到港前三天、航班到港前24小时)通知乙方货物到达情况和提供有关文件,包括:海洋提单、空运提单、货物资料、报关和报检报验文件等,以便乙方安排换单和提前审核有关文件。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报的进口货物,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商品检验检验以及相关部门对于国家进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如实申报。
三、由于甲方或下列原因导致货物申报时间的延迟,而造成未能及时清关或货物疏港等,由甲方承担所产生的风险、责任及费用,而乙方不予承担:
(1)因买卖双方原因导致提单不能在船公司正常换取(如未电放、海运费用未结清等);
(2)由于甲方未能及时提供进口报关所需的全部资料;
(3)因甲方所提供的报关资料失实,而导致的延迟;
(4)在清关过程中由于海关等相关部门要求,需要补充或修改有关单证及相关说明资料,而甲方未能及时提供;
(5)遇到法定节假日或有关部门不能正常办公;
(6)因港口要求和规定而必须输港的货物;
(7)其它甲方及不可抗拒原因。
四、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滞箱费、污箱费、修箱费等费用和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尽量协助甲方协商解决。
第二条 乙方责任和义务
一、乙方应及时、合理安排甲方所委托进口货物的的换单、申报、运输等事宜。
二、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有关报关进度、预计送货时间,以便甲方合理安排仓库装卸。
三、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解决在报关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状况,包括文件的提供、解释、说明等工作。
四、乙方应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清关工作,并按甲方的指示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
第三条 费用结算
一、按照海关的有关规定,甲方应自行向海关缴付货物进口关税及增值税,特殊情况可以委托乙方代缴,但乙方不予以垫付。
二、甲方应自行交付到付运费(海运费和thc、空运费),特殊情况可以委托乙方代付,但乙方不予以垫付
三、非乙方原因产生的特殊费用和责任,乙方不予以承担。
四、乙方在货物完成清关、运输后7天内传单票应收费用明细给甲方,甲方应及时确认并回传。
五、结算方式:经甲乙双方协定,甲方应在送货后_________天内将所有费用支付给乙方,有关税单、报关单等文件按以下_________方式办理:
a、先付款,后退单;
b、后付款,先退单。
六、如因各种原因乙方无法收到甲方应付之费用,则乙方有权暂扣甲方委托乙方所管理的货物或属于甲方的业务文件,所造成的风险、责任及费用,乙方不予承担。
七、附《进口货物运输费用报价》
第四条 其它
一、本协议项下所产生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管辖地海事法院审理。
二、甲乙双方银行账户、所在地址、电话及电子邮箱发生变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期满前一个月内双方不提出异议,视为合同自动顺延。即使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均不能免除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的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篇20:南京石油交易所轻柴油标准合约_合同范本
1.01 商品名称:轻柴油(gasoil)
定义:原油经蒸馏或其他加工精制的烃类液体燃料,运用于全负荷在1000-1500赫/分的高速柴油燃料。 1.02 期货合约的要求
(1)月份和时间:按交易所规定时间并在指定月份交货。
(2)交易的计量单位:以手计算,每一“手”为100吨。
(3)质量标准(见附表)。
(4)最小变动价格:每吨为2元人民币或每交易单位为200元人民币。
(5)合约的价格:南京港离岸价。
(6)每日价幅的限制:按风险管理委员会的通告执行。
(7)合约数量的限制:
任何会员拥有或所控制的所有帐户某一月份合约数量的累计总数不得超过500个以上的净多头或净空头,而所有月份合约数量的累计总数不得超过3000个以上净多头或净空头。
最后十个交易日不得拥有100个以上的投机合同或400个以上套期保值合同。
以上数量限制经理事会或风险管理委员会特许可适当放宽。
(8)最后交易日:合约月份前一个月的最后一个营业日为最后交易日。
(9)合约的修改:交易所必要时对合约的内容可作修订。 1.03 交货:
(1)交货方式:a.fob离库装船交货 b.库内转移 c.管道输送 d.fob离船过验
卖方将轻柴油从油库交越买方船只的船弦(以双方连续连结的法兰盘为界),法兰盘以上的岸上费用和风险则由卖方承担。法兰盘以下至船一侧的全部费用和风险由买方承担。
(2)交货地点:交易所核准的交割仓库。
(3)交货原则:除执行本合同的规定各项条款外,必须遵守国家和有关部门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4)同意接货和交货的通知
买方应在合约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14:00前向交易所递交同意接货的通知书,内容应包括以下几点,以供交易所匹配选择。
a.买方单位名称 b.数量 c.拟收货方式 d.拟收货地点
(5)卖方必须在合约交割月份的第一个交易日14:00前,向交易所递交同意交货的通知书,包括以下内容:
a.卖方单位名称 b.数量 c.拟交货方式 d.拟交货地点 e.其它资料
买卖方的通知书中c.d.项目必须明确填写, 否则,由交易所进行搭配。买卖方必须受其搭配结果的结束。
(6)交易所配对交割
交易所在接到买卖方的通知书后,必须于第二交易日16:30前将配对结果通知双方。
a.根据买卖方提交的拟交货方式、地点,本着双方均能接近的和经济合理的交货地点和方式配对,尽量减少交割方、交割点,同时参照现行有关部门规定的流向限制。
b.在具体执行中,依据下列原则进行配对,以地点、方式为优先,如地点、方式相同时,则以合约数量大者为优先;在数量相同时,再以交、接货时间先后为优先的配对原则。
c.买卖方接到结算交割的配对通知后,如有不同意见,可进行协商、更改和调整,并将更改和调整的意见在第三个交易日12:00前报交易所。协商不成也必须在第三个交易日12:00前向交易所提出,同时提请结算交割委员会裁定,这一裁定是最终的,买卖双方均受约束。
d.在这以前,买卖方就交货地点和时间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遵循下列原则:
i.fob离库装船(车)的交货时间由买方确定。
ii.卖方提出在非注册仓库交收,则贴水应对买方有利为原则;如买方提出在非注册库交收,则贴水或升水应对卖方有利为原则。
iii.库内转移或管辖交货的时间由买卖方协议。
e.在非注册仓库的交收,关于价格的升水或贴水应由买卖方自行协议,也可参照结算交割委员会的通知的原则执行。
(7)预备交货通知
卖方必须在交货月份的第三个交易日14:00前向买方提交一份完整的通知(格式由交易所统一规定),内容应包括:
a.买方单位名称 b.卖方单位名称 c.交货地点 d.交货方式 e.交货的数量 f.检验方式的选择 g.交货期范围(即交货必须在交货月份的第五个交易日至第二十五日之间连续的五天内开始进行) h.交买方的单据 i.交易所需要的其它资料
(8)确认交货通知
在买方船只预计到港前或库内转移约定之日前二个交易日前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交一份交易所规定格式的确认交货通知,其内容必须同预备交货通知的内容相一致,如不一致就视为卖方违约,买方必须在当日16:30前予以确认,并将确认副本报交易所。
(9)交货通知双方确认后,买方应每天向卖方书面提出船只预计到港时间。双方应以确认的交割日期为目标开展工作,并以此交割日期作为 计算迟期履约和违约的日期。
(10)装船。除库内转移外,油管一经连结即为装货开始,一经拆除即为装船结束。
买方在约定交割日期(或交货期范围内的某一天)船只到港后,应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交一份备装通知书(nor)并以此时间计算卖方开始装货的时间,而在此以前的船只滞期由买方负责,在此以后至装船结束前发生的滞期由卖方负责。
卖方在收到买方的备装通知书(nor)后,应及时安排装货,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该时间以装运时航运部门通用的船只定额装卸时间为准)。滞期费的索赔不影响损失的索赔。
(11)付款和单据的转移
a.交易所在收到卖方或买方的预备交货日期通知或所有权转让约定日期的前二个交易日,买方应向交易所承付全部合约的货款,在货款到帐后交易所立即将保证金退还到买方帐户。
b.卖方在装货完毕后的三天内须向交易所递交所需要的所有单证,交易所在收到单证的第二个交易日16:30之前递交买方,买方在交割完毕确认书上签字后,交易所即将全部合约的货款(包括补付尾差金额)和交易保证金退还到卖方帐户。
(12)检验:以下检验方式可供买、卖方选择。
i.全权委托注册仓库代为质检和量检,数量以油库储罐计量数为准(泵装、泵卸及储存损耗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ii.为避免纠纷,买卖方在必要时可委派检验人员与交割仓库共同检验,交货数量以共同检测数为准。
iii.买卖方也可委托国家商检部门检验,一切结果以商检出证为准。检验费由委托方承担。
(13)交货数量与合约总量的允许误差范围:
a.1000吨以下重量允许误差±1%
b.1001-10000吨重量允许误差±3%
c.10001吨以上重量允许误差±5%
在上述允许范围内的误差数按合约成交价结算货款。
超过允许误差范围的,超出或短缺部份参照现货市场装卸日前一个交易日的收市价结算货款。
(14)风险转移
轻柴油的风险随货物的交收由卖方转移到买方。 1.04 与产品有关的期货交易(efp)
在合约最后交易日停止交易后至交货月份第一个交易日14:00,买方和卖方可进行与本合约有关产品的期货交易(efp),合约的买方必须为一定数量轻柴油或相关产品的卖方。合约的卖方必须为轻柴油或 相关产品的买方,相关产品的数量和合约的数量应大致相同,其中相关产品的品质差异引起的价格差额由双方协议。
efp的协议报告须在成交当天报交易所,并按交易所规定的方法进行结算和交割。 1.05 选择性交货(adp)
合约的买方或卖方可以同交易所为其配对的另一方协议采用不同的方式交收,交货办法,在这种情况下,买卖双方共同办理由交易所规定格式的协议交货通知书,并在交货月份的二十五日前的一个交易日14:00前的任何一日将该通知送交交易所。在这以后交易所对买卖方的各自义务和权利不再负责,但必须通过交易所办理结算。交易所在收到该通知书之后即将买卖方的保证金退回到各自的帐户。 1.06 违约责任
(1)违约是指买卖一方未能按合约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2)其中迟期履约是指买卖一方或双方未能按本合约规定的日期履行义务。
(3)未履约部份的总金额的计算为未履约部份的数量乘以最后交易日的收市价。
(4)对迟期履约的责任方按以下标准向交易所交纳罚金。
第一日.罚金为未履约部份总金额的1%
第二日.罚金为未履约部份总金额的2%
第三日.罚金为未履约部份总金额的2%
第四日.罚金为未履约部份总金额的2%
第五日.罚金为未履约部份总金额的3%
以上罚金累加计算。至第六日即视为违约,其责任方须交纳10%的罚金,具体实施办法由结算交割委员会制定颁布。
(5)罚金自结算交割委员会确认违约责任后五日内交纳,未按规定交纳者视为违章,交易所有权从其保证金中扣取,并给予处罚。
(6)违约方除向交易所交纳罚金外,在未得到对方当事人同意,仍应继续履约,并对因迟期履约而给对方造成的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7)其他违约情况及责任,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8)双方对争议或索赔处理不满者可向交易所听证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07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合约签订后,非合约任何一方的过失,而发生的不可预见、不可避免,无法克服的意外事故,如战争、动乱、洪水、地震等。
(2)当事人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约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约或不能完全履约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约、部份履约或不履行合约,并 根据情况的部份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3)当事人未及时向对方通报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约的理由,造成对方损失的扩大,对损失扩大部份及应负法律责任。
(4)不可抗力的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规定处理。南京石油交易所汽油标准合约 2.01 商品名称:汽油(gasoline)
定义:原油经直馏或直馏与二次加工制得的汽油馏分的混合物,加有适当抗爆剂和抗氧防胶剂制成的,用于点火式发动机的液体燃料。 2.02 期货合约的要求
(1)月份和时间:按交易所规定时间并在指定月份交货。
(2)交易的计量单位:以手计算,每一“手”为100吨。
(3)质量标准(见附表)
(4)最小变动价格:每吨为2元人民币或每交易单位为200元人民币。
(5)合约的价格:南京港离岸价。
(6)每日价幅的限制:按风险管理委员会的通告执行。
(7)合约数量的限制:
任何会员拥有或所控制的所有帐户某一月份合约数量的累计总数不得超过500个以上的净多头或净空头,而所有月份合约数量的累计总数不得超过XX个以上净多头或净空头。
最后十个交易日不得拥有100个以上的投机合同或200个以上套期保值合同。
以上数量限制经理事会或风险管理委员会特许可适当放宽。
(8)最后交易日:合约月份前一个月的最后一个营业日为最后交易日。
(9)合约的修改:交易所必要时对合约的内容可作修订。 2.03 交货:
(1)交货方式:a.fob离库装船交货 b.库内转移 c.fob铁路装车 d.管道输送
卖方将汽油从油库交越买方船只的船弦(以双方连续连结的法兰盘为界),法兰盘以上的岸上费用和风险则由卖方承担。法兰盘以下至船一侧的全部费用和风险由买方承担。
(2)交货地点:交易所核准的交割仓库。
(3)交货原则:除执行本合同的规定各项条款外,必须遵守国家和有关部门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4)同意接货和交货的通知
买方应在合约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14:00前向交易所递交同意接货的通知书,内容应包括以下几点,以供交易所匹配选择。
a.买方单位名称 b.数量 c.拟收货方式 d.拟收货地点
(5)卖方必须在 合约交割月份的第一个交易日14:00前,向交易所递交同意交货的通知书,包括以下内容:
a.卖方单位名称 b.数量 c.拟交货方式 d.拟交货地点 e.其它资料
买卖方的通知书中c.d.项目必须明确填写,否则,由交易所进行搭配。买卖方必须受其搭配结果的约束。
(6)交易所配对交割
交易所在接到买卖方的通知书后,必须于第二交易日16:30前将配对结果通知双方。
a.根据买卖方提交的拟交货方式、地点,本着双方均能接近的和经济合理的交货地点和方式配对,尽量减少交割方、交割点,同时参照现行有关部门规定的流向限制。
b.在具体执行中,依据下列原则进行配对,以地点、方式为优先,如地点、方式相同时,则以合约数量大者为优先;在数量相同时,再以交、接货时间先后为优先的配对原则。
c.买卖方接到结算交割的配对通知后,如有不同意见,可进行协商、更改和调整,并将更改和调整的意见在第三个交易日12:00前报交易所。协商不成也必须在第三个交易日12:00前向交易所提出,同时提请结算交割委员会仲裁,这一裁定是最终的,买卖双方均受约束。
d.在这以前,买卖方就交货地点和时间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遵循下列原则:
i.fob离库装船(车)的交货时间由买方确定。
ii.卖方提出在非注册仓库交收,则贴水应对买方有利为原则;如买方提出在非注册库交收,则贴水或升水应对卖方有利为原则。
iii.库内转移或管辖交货的时间由买卖方协议。
e.在非注册仓库的交收,关于价格的升水或贴水应由买卖方自行协议,也可参照结算交割委员会的通知的原则执行。
(7)预备交货通知
卖方必须在交货月份的第三个交易日14:00前向买方提交一份完整的通知(格式由交易所统一规定),内容应包括:
a.买方单位名称 b.卖方单位名称 c.交货地点 d.交货方式 e.交货的数量 f.检验方式的选择 g.交货期范围(即交货必须在交货月份的第五个交易日至第二十五日之间连续的五天内开始进行) h.交买方的单据 i.交易所需要的其它资料
(8)确认交货通知
在买方船只预计到港前或库内转移约定之日前二个交易日前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交一份交易所规定格式的确认交货通知,其内容必须同预备交货通知的内容相一 致,如不一致就视为卖方违约,买方必须在当日16:30前予以确认,并将确认副本报交易所。
(9)交货通知双方确认后,买方应每天向卖方书面提出船只预计到港时间。双方应以确认的交割日期为目标开展工作,并以此交割日期作为计算迟期履约和违约的日期。
(10)装船。除库内转移外,油管一经连结即为装货开始,一经拆除即为装船结束。
买方在约定交割日期(或交货期范围内的某一天)船只到港后,应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交一份备装通知书(nor)并以此时间计算卖方开始装货的时间,而在此以前的船只滞期由买方负责,在此以后至装船结束发生的滞期由卖方负责。
卖方在收到买方的备装通知书(nor)后,应及进安排装货,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该时间以装运时航运部门通用的船只定额装卸时间为准)。滞期费的索赔不影响损失的索赔。
(11)付款和单据的转移
a.交易所在收到卖方或买方的预备交日期通知或所有权转让约定日期的前二个交易日,买方应向交易所承付全部合约的货款,在货款到帐后交易所立即将保证金退还到买方帐户。
b.卖方在装货完毕后的三天内须向交易所递交所需要的所有单证。交易所在收到单证的第二个交易日16:30之前递交买方,买方在交割完毕确认书上签字后,交易所即将全部合约的货款(包括补付尾差金额)和交易保证金退还到卖方帐户。
(12)检验:以下检验方式可供买、卖方选择。
i.全权委托注册仓库代为质检和量检,数量以油库储罐计量数为准(泵装、泵卸及储存损耗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ii.为避免纠纷,买卖方在必要时可委派检验人员与交割仓库共同检验,交货数量以共同检测数为准。
iii.买卖方也可委托国家商检部门检验,一切结果以商检出证为准。检验费由委托方承担。
(13)交货数量与合约总量的允许误差范围:
a.1000吨以下重量允许误差±1%;
b.1001-10000吨重量允许误差±3%;
c.10001吨以上重量允许误差±5%。
在上述允许范围内的误差数按合约成交价结算货款。
超过允许误差范围的,超出或短缺部份参照现货市场装卸日前一个交易日的收市价结算货款。
(14)风险转移
汽油的风险随货物的交收由卖方转移到买方。 2.04 与产品 有关的期货交易(efp)
在合约最后交易日停止交易后至交货月份第一个交易日14:00,买方和卖方可进行与本合约有关产品的期货交易(efp),合约的买方必须为一定数量汽油或相关产品的卖方。合约的卖方必须为汽油或相关产品的买方,相关产品的数量和合约的数量应大致相同,其中相关产品的品质差异引起的价格差额由双方协议。
efp的协议报告须在成交当天报交易所,并按交易所规定的方法进行结算和交割。 2.05 选择性交货(adp)
合约的买方或卖方可以同交易所为其配对的另一方协议采用不同的方式交收,交货办法,在这种情况下,买卖双方共同办理由交易所规定格式的协议交货通知书,并在交货月份的二十五日前的一个交易日14:00前的任何一日将该通知送交交易所。在这以后交易所对方的各自义务和权利不再负责,但必须通过交易所办理结算。交易所在收到该通知书之后即将买卖方的保证金退回到各自的帐户。 2.06 违约责任
(1)违约是指买卖一方未能按合约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2)其中迟期履约是指买卖一方或双方未能按本合约规定的日期履行义务。
(3)未履约部份的总金额的计算为未履约部份的数量乘以最后交易日的收市价。
(4)对迟期履约的责任方按以下标准向交易所交纳罚金。
第一日.罚金为未履约部份总金额的1%;
第二日.罚金为未履约部份总金额的2%;
第三日.罚金为未履约部份总金额的2%;
第四日.罚金为未履约部份总金额的2%;
第五日.罚金为未履约部份总金额的3%。
以上罚金累加计算。至第六日即视为违约,其
责任方须交纳10%的罚金,具体实施办法由结算交割委员会制定颁布。
(5)罚金自结算交割委员会确认违约责任后五日内交纳,未按规定交纳者视为违章,交易所有权从其保证金中扣取,并给予处罚。
(6)违约方除向交易所交纳罚金外,在未得到对方当事人同意,仍应继续履约,并对因迟期履约而给对方造成的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7)其他违约情况及责任,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8)双方对争议或索赔处理不满者可向交易所听证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07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合约签订后,非合约任何一方的过失,而发生的不 可预见、不可避免、无法克服的意外事故,如战争、动乱、洪水、地震等。
(2)当事人一主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约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约或不能完全履约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约、部份履约或不履行合约,并根据情况的部份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3)当事人未及时向对方通报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约的理由,造成对方损失的扩大,对损失扩大部份仍应负法律责任。
(4)不可抗力的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规定处理。 附件 汽油质量指标(gb489-86)
项目质量指标试验方法70号马达法辛烷值(mon)不小于70gb 503四乙基铅含量g/kg不大于1.0gb 377馏程:10馏出温度,℃不高于50馏出温度,℃不高于90馏出温度,℃不高于干点,℃不大于残留量,不大于残留量及损失 不大于 791451952051.54.5 gb 255饱和蒸汽压kpa(1)从9月1日至2月29日 不大于从3日1日至8月31日 不大于 8067gb 257实际胶质mg/100ml不大于5gb 509诱导期min不小于480gb 256硫含量不大于0.15gb 380腐蚀(铜片50℃3hr)合格gb 378水溶性酸或碱无gb 259酸度mgkon/100ml不大于3gb 258及注 无注(3) 注:(1)1kpa=7.5mmhg。
(2)加铅汽油酸度按gb379方法测定。
(3)按gb511和gb260方法测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