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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要看哪几证实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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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7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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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热烈庆祝第**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和《消法》颁布实施14周年,德泽乡党委、政府组织工商等有关部门,紧紧围绕“消费与责任”年主题,深入开展一系列法律法规宣传、打假维权等宣传咨询服务和专项整治,宣传和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烟草专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有力地揭露和打击了各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有效地净化了农村市场,进一步改善了消费环境。我乡按照《XX县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和执法活动方案》的部署,于20xx年3月16日,利用德泽赶街天在人流量的十字路口处,深入开展20xx“消费与责任”年主题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和执法活动”。

一、统一认识,强化领导

3·15活动是各级消委和职能部门宣传科学、合理的消费理念,宣传《消法》和集中打击各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行为的一项重要活动,更是一项艰巨的政治任务。中消协将“消费与责任”确定为20xx年的年主题,并要求各地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全力做好宣传咨询服务和执法活动,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为确实做好20xx年“消费与责任”年主题宣传咨询服务和执法活动,进一步增强我乡的社会责任意识,建立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责任体系,全面推进诚信德泽和谐德泽建设,德泽乡党委、政府积极行动,于20xx年3月14日,组织工商、卫生、司法、农业等有关站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此项工作,明确各职能站所工作内容和职责。

二、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

为使活动按计划深入有效地顺利进行,德泽工商所及时向党委政府请示汇报,争取乡党委、政府领导的重视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动员全乡各界广泛参与并形成统一意见,德泽乡相关站所通力合作,出动精干力量抓好此项活动。宣传《消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特别是侵害农村消费者生命健康、与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具有普遍性、典型性的欺诈消费者的案件予以披露,促使经营者规范经营行为,加大消费维权的工作力度。

三、落实措施,讲求质量

为了达到预期目的,在XX县消委会、工商局的指导下和德泽乡党委政府的精心组织下,德泽工商所、司法所、派出所、农科站、农机站、国土资源所、烟叶站、卫生院等多个部门共30余人参加了本次活动。宣传活动紧紧围绕“消费与责任”年主题,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广泛宣传法律法规,接受群众咨询投诉,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引导科学合理消费,热心服务人民群众,树立亲民政府形象,促进德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各相关单位切实做好活动组织工作,做到早策划、早安排、早行动,确保活动质量。全乡相关单位按照职能分工,深入开展系列打假维权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30余人次,机动车辆11台次,突击检查了食品、卷烟、酒类、药品、农资等与消费者紧密相关的商品。

四、活动情况及取得成绩

为确保此次活动深入有效地开展,从3月初开始,全乡相关职能站所人员组成3个专项检查组对市场进行持续整治。一是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组对全乡的食品安全进行拉网式检查,查获各种“三无”小食品、方便面20xx余袋;二是以农作物种子、化肥为重点的农资打假专项检查小组对辖区相关经营户进行全面检查,依法扣留过期种子120公斤;三是成立度量衡器专项检查小组对集市度量衡器进行逐一检查,依法没收不合格手称一把;四是设立现场咨询服务站,现场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通过真假对比现场讲解商品(特别是食品、农资、农机具)识假辨假常识、接受咨询服务等方式,使广大人民群众能全方位认识“3·15”活动意义。活动中,工商执法人员、各部门负责人、相关工作人员一直在现场认真详细解答群众的咨询。整个活动共派发宣传单张6500多份,悬挂宣传标语4条,现场解答群众咨询260多人次,吸引了1100多名群众参与该次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消费、合理消费、科学消费的消费意识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维权意识,也有力地震慑各种制假售假和商业欺诈的不法行为。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将举全乡之力一如既往地致力保护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消费和谐、社会和谐和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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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315消费者权益日广播稿

范文类型:新闻广播,全文共 15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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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时间过得真快一转眼本期的红领巾广播就要和大家说再见了在优美的三德歌声中期盼下一次的重逢。再见!

甲:敬爱的老师,

乙:亲爱的同学们:

合:早上好!

甲:伴着这欢快的音乐,“红领巾”广播又和您见面了。我是主持人

乙:我是主持人 今天,和大家聊的话题是:《孝敬父母》。

甲:人间最美是真情。

乙:人间最真是父母的爱!

甲:母亲的皱纹是爱的河流,交织于日日夜夜。

乙:父亲的微笑是爱的花朵,盛开于岁岁年年。

甲:是父母为我们缔造美好的家园,编织幸福的花环,直到永远。

乙:意大利诗人但丁曾说过这样一句话:“世界上有一种最美丽的声音,那便是母亲的呼唤。”“母亲”多么熟悉的字眼。提起母亲,我想你们一定有说不完的话语。从婴儿呱呱坠地,到哺育我们长大成人,什么时候能离开我们的母亲呢?父母的爱柔柔如水,轻轻如烟,深沉如海,恩重如山。面对这种比天高、比地厚的恩情,我们又能体会多少呢?我们又能报答多少呢?

甲:翻开历史的画卷,孝亲敬长的故事一一浮现在眼前。 请听一则关于孔子的故事 春秋时期,孔子的大弟子子路不仅以勇敢闻名,还以“孝”为后世称颂。子路小的时候,家里很穷,长年靠吃粗粮野菜度日。有一次,年老的父母想吃米饭,可米缸中没有一粒米。为了满足父母这点小小的要求,他翻山越岭走了十几里路,才从亲戚家背回一小袋米。

乙:当他看到父母吃上香喷喷的米饭时,竟然忘记了疲劳。虽然辛苦,但子路甘之如饴,孝敬之心,始终没有停止过。是呀,一个人一辈子做几件孝亲敬长的事情容易,但要做一个一辈子孝亲敬长的人,确实很难!在历史的长河中,像子路这样一辈子都孝亲敬长的人,又何止一个呢?

甲:中华历史悠久,民族后继有人,美德要代代相传。敬爸爸、爱妈妈,应该是孩子们真诚的奉献。 而今,一个个孝亲敬长的感人故事依然在上演。请听邹尊喜的故事

邹尊喜的父亲是个左腿有残疾的人,在他八岁那年,他的妈妈又抛弃了他和弟弟回到了老家。从那以后,小尊喜每天都揽下所有的家务活。为了全年人的生计,小尊喜的父亲在村子里开了小卖部,用残疾的腿蹬着自行车到20公里以外的县城去进货,在父亲外出进货时,尊喜便当起了售货员。

乙:为了不让父亲为自己的学习操心,聪明的小尊喜每次领回奖状来总要让父亲看看,让他知道自己是好样的。他家是村里最穷的人家,可是他从来没有向困难低头,而是坚持在清贫的生活中奋发读书,最后,他终于考上了大学。但为了报答父亲的恩情,为了照顾一日三餐都要人喂的父亲,他选择了背着父亲上大学,用稚嫩的肩膀撑起了一个破碎的家。

甲:邹尊喜携父求学的故事如一股清泉,流进了每个人的心田。父母的一生可能是平凡的,平凡得让我们无法在别人面前谈起;父母的一生可能是清贫的,清贫得让我们不愿在众人面前夸耀称赞;父母的一生可能是普通的,普通得就像一块随处可见的鹅卵石。可就是这样的父母,在你跌倒时,扶你起来,教你站立,指引你一步步走向成功。

乙:同学们,予人玫瑰,手留余香。我们中国历来就是一个文明古国。一个只有懂得感恩、知晓孝亲敬长的人,才能算一个完整的人。下面请欣赏歌曲《感恩的心》

甲:禾苗的生长需要阳光雨露,孩子的成长离不开爸爸、妈妈的哺育。

女:我们一天天长大,而他们却一日日衰老。感激父母是我们最起码的要求,是做人的道德底线,没有人怀疑,父母的爱是最博大、最无私的,他们把所有的真爱、所有的情感都灌注给了儿女,而丝毫不顾及自身的辛劳和艰辛。

乙:今天让我们用一颗感恩的心来对待父母,用一颗真诚的心与长辈交流;让我们铭记父母恩情,感恩父母的养育;让我们从小培养孝敬父母、孝敬长辈的优良品德;让他们老有所养、老有所为,让中华民族孝亲敬长的美德代代相传!让孝亲敬长与你我永远同行!

甲:随着歌声的结束,今天的广播又要跟大家说再见了

乙:我们下周五同一时间再见

甲: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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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最新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12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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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展宣传教育。

“3·15”前后,要借助各类新闻媒体优势,积极宣传“消费与民生”年主题精神和意义,集中进行消费维权工作宣传。要大力宣传各职能部门、消费者协会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展示维权成果;继续普及科学消费知识,积极倡导科学、文明消费理念;鼓励引导企业利用先进科学技术,发展循环经济,生产节能、环保消费品;努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消费与民生”年主题活动中来。

(二)进行咨询服务。

“3·15”期间,各分会可在广场或单位门前设立宣传咨询服务台,咨询服务的重点应放在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衣食住行等方面。在城区重点开展商品房、家庭装潢、电脑使用、食品安全等专业咨询服务活动;在农村,可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送法、送消费知识进乡镇,利用集市开展农资真假鉴别、食品安全知识以及日用品的消费知识宣传,提高农村消费者识假辨假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加大监管检查。

“3·15”前后,各分局、消协分会要积极参与市场监督检查,特别是农资市场的监督检查,配合相关执法部门依法查处各种侵害消费者特别是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相关理事单位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认真组织并积极参与各项消费维权的专项检查。理事单位中的质监、物价、工商、建设、卫生、药监、农业、交通等职能部门,要重点加强职能范围内的消费投诉较集中的领域和商品的监管力度。

(四)组织召开座谈会。

要通过召开座谈会,进一步宣传贯彻“消费与民生”年主题精神,组织召开一次由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及消费者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宣传贯彻年主题,以及进一步加强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五)开展承诺联盟企业承诺宣传并表彰先进单位。

“3·15”期间,市(安静校园活动方案20xx)协会将联合与百姓日常生活消费密切相关的行业组织和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诚信经营、放心消费”承诺企业联盟加盟成员的承诺宣传与展示活动,引导和促进广大企业守法诚信经营,不断提高商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并对20xx年度全市涌现出的“诚信单位”予以命名和表彰。

(六)组织“消费与民生”电视访谈。

邀请名誉会长、会长及有关人员参加,介绍主题活动的意义及开展消费维权取得的成绩。

(七)办好“3·15”维权专刊、专版及各种宣传活动。

市消费者协会将于“3·15”前夕与媒介联办兴化消费专版、专栏,借助媒介平台,全面反映本市的维权工作状况,制作利用宣传展板,展示维权工作成果,利用广场显示屏广泛宣传消费维权的知识,营造活动的氛围。宣传协会与政府有关部门、行业协会等社会各界共同开展维权情况,探讨、研究新的维权领域及工作方法,宣传国家和地方有关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法律法规,介绍本地消协组织的工作经验,在有效推进全市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全面提升维权工作水平和能力等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

(八)编印纪念“3·15”现场发放宣传资料。

市消协将联合相关理事单位编印、发放纪念“3·15”宣传咨询活动宣传材料,宣传材料内容为:消费维权部门法章,商品的选购、使用和保养知识,消费维权的方法和技巧,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警示、典型侵权案例剖析、消费维权的典型事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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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15消费者纪念活动方案总结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工作总结,全文共 5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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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深入开展20__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大力推进消费维权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紧密围绕20__“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年主题,积极构建维权共治新格局,努力开创消费维权新局面,韶关市消委会联合韶关市工商局在“3.15”期间做了一系列宣传纪念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认真开展新《消法》及相关配套规章宣传活动

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载体,以及开展宣传咨询服务和送法进农村(社区)、进企业、进校园等方式,广泛宣传新《消法》及《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等配套规章宣传工作,积极宣传新《消法》实施一周年主要成果,提升全社会对新《消法》实施的关注和认可,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共同学习新《消法》及配套规章的良好氛围,共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召开“3.15”宣传活动新闻通气会

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在3月15日前,邀请市电视台、广播电台和其他网络媒体等,召开以消费维权为主要内容,同时涵盖工商部门职能业务的“3.15”宣传活动新闻通气会,强化消委会与工商部门在消费维权等各项工作情况和深度报道,让消费者、经营者和其他广大群众充分享受到有关公共信息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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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上海市委托调查消费者满意程度协议书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全文共 19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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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受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的消费者满意度进行调查。双方经充分协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公平、诚信和互利互惠的原则,就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委托调查项目

1、项目名称:上海市大润发超市消费者满意程度调查。

2、甲方委托乙方调查上海市大润发超市消费者满意程度进行调查,乙方按要求设计问卷,实施调查,处理数据,生成数据资料,供甲方使用;甲方按协议规定向乙方支付调查费用,并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二、项目概况

1、调查时间:签订委托合同后一个月内。

2、调查对象:年龄在18至69周岁之间,在调查地居住满6个月的公民。

3、调查样本量:100个。

4、调查资料最迟交付时间: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底前。

5、调查费用:经与上海市大润发超市集团有限公司协商,每个成功样本平均费用为__________元人民币。本次调查总费用为__________元整。

三、甲方的协助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关资料。乙方应提前五日向甲方提交所需相关资料明细,经甲方确认同意后向乙方提供,如甲方拒绝提供,乙方不能以此为由拒绝或延期向甲方提供市场调查服务。

2、乙方独立调查有困难的,经甲方同意,可请甲方提供协助。

四、保密义务

1、乙方承诺对甲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2、保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需要对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所有书面资料和乙方通过调查取得的全部资料及调查报告等进行保密。

3、保密措施:乙方在甲方未公开披露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许可第三方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利用上述商业秘密;对于一项完整的商业秘密,如果甲方仅公开披露部分内容,对未披露的部分乙方仍要承担保密义务。

4、涉密人员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乙方项目工作组成员及乙方其他全体员工。

5、保密期限: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自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时起至甲方向社会公众披露该信息时止,在此期间无论甲、乙双方合同关系是否存在,乙方都应无条件的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6、泄密责任:乙方承担因泄漏甲方商业秘密而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经济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应当相当于本合同总价款的十倍。

五、费用结算方法:

调查开始后10日内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本次调查项目费用__________元整。收款人名称:上海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开户行:工商银行上海支行。账户:

六、违约责任

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非经本合同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违反合同。如有违约,违约的一方应承担另一方的全部损失。

2、乙方逾期向甲方提供合格的调查报告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咨询费总额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约定,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七、合同的解除

1、乙方逾期提供合格的调查报告超过十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2、乙方不得以与其他单位合作等任何方式将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一项其他约定义务,经甲方催告后仍未完全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的,乙方应返还甲方已经支付的全部咨询费,并按照本合同咨询费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5、本合同履行期间,除因乙方原因合同解除的外,甲方有权随时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时,对于甲方已付的款项乙方不予退还,甲方也不再承担任何补偿、赔偿等违约责任。

八、违约责任

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非经本合同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违反合同。如有违约,违约的一方应承担另一方的全部损失。

2、乙方逾期向甲方提供合格的调查报告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咨询费总额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约定,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九、协议书的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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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一年一度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11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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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消费者维权意识,促进商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整体持续提升,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和消费环境,特制定x年“3. 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xx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携手共治,畅享消费”为主题,宣传有关消费维权的法律法规,提高消费者的维权观念和能力,更新维权方式,创新维权机制,加强社会共治,不断适应新形势,健全和完善各项惠及民生的消费政策,扩大公共服务,扎实推进新形势下消费维权事业,有效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我县经济健康稳定发展。

二.组织领导

及时成立岳西县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组委会,分管副县长为主任,县政府办副主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县消费者协会会长为副主任,县直有关部门和企业负责人为成员。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祝金来同志担任。

三、活动安排

1、3月5日,组委会召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筹备会。

2、3月9日至3月13日,各成员单位中行政执法单位开展消费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并做好各自相关领域的消费维权宣传和执法检查工作。

3、3月12日前,各成员单位和相关企业分别悬挂宣传横幅。

4、3月12日,组委会发表电视讲话。

5、3月14日,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食品安全法》等相关知识竞赛(由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实施)。

6、3月15日,围绕“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年主题,组织有关单位和企业在竹篙尖公园开展法律法规咨询宣传,识假辨假,现场受理投诉,发放宣传资料;同时通过移动公司的短信群发业务,向消费者发送消费维权方面的知识短信,组织宣传车上街宣传等大型纪念活动。各乡镇要结合本方案做好辖区内的纪念活动。

四、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协同作战。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各相关部门要明确任务,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共同做好“3.15”活动的整体策划和组织实施工作,努力丰富和创新“3.15”活动的内容和载体,进一步提高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到城乡结合,广泛参与,社会互动。

2、强化宣传,注重实效。积极争取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的配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突出以“携手共治,畅享消费”为宣传主题,集中力量,着力推进质量兴县、名牌战略、加强食品生产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等工作,尤其要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和反映强烈的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问题。通过声势浩大影响广泛的纪念活动,为消费者排忧解难,促使经营者自觉承担社会责任,诚实守法经营。同时要认真做好3·15期间投诉调处工作,及时化解消费纠纷。

3、认真总结,及时上报。3·15纪念活动内容丰富、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抓好落实,并及时做好3·15活动总结上报,于3月18日前将文字材料、图片等资料书面报至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 联系电话:,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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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一年一度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14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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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省工商局及省消费者协会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开展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和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以“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年主题为主线,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宣传重心,动员和推动社会各界,依法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规定的责任、义务,更好的维护消费者权益,积极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让消费者愿意消费,无忧消费,畅享消费。

二、组织领导

成立延平区工商局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工商所、股(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服务台,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收集相关资料。

三、活动内容

1.开展消费维权“五进”活动。继续把青少年、老年人、农村消费者作为消费维权宣传和保护的重点对象,积极宣传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发挥各工商所、各消费者协会分会、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点)、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的作用,深入校园、村镇、社区、市场、企业开展消费维权宣传活动。

2.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检查。按照南平市委、市政府开展“一元门票游大武夷”活动工作的部署,加大旅游市场监管执法力度,落实查处旅游市场无照经营、虚假宣传、误导消费、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相互串通、商业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畅通“12315”消费维权热线,负责处置工商职责范围的消费投诉,化解游客的消费纠纷。

3.开展儿童用品市场专项检查。一要加强对涉及儿童安全的儿童用品品种的监督检查,如童装、童鞋、玩具、童车、儿童安全座椅等品种。二要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加强对儿童用品质量的监管,重点检查标签、警示标识是否齐全,是否注明生产厂名和厂址,是否在商品包装上配有中文说明等,同时要加大对儿童用品质量的抽检工作力度。三要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等重点区域的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小卖店执法检查力度,切实防止侵权假冒和不合格儿童用品流入监管力量相对薄弱地区。四要充分利用12315诉求信息、质量抽检结果以及媒体反映的情况等信息,有效发现重大案件违法线索,加大流通领域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儿童用品违法案件的查办工作力度,严格督查督办大要案件,落实责任,限期办结。

4.开展化肥市场专项检查。一要针对性的开展,发现有标称钟祥市金鹰磷化有限公司生产的规格为25Kg/袋,型号为“有效P2O5≧12.0%”“鹰子嘴”牌钙镁磷肥等福建省工商局在20xx年度开展的流通领域化肥商品质量抽查检验为不合格的商品,应责令经营者暂停销售,要求其提供检验报告,未能提供的则依法查处。二要加强化肥商品的监督管理,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化肥,要依法立案查处,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行为,震慑坑农害农的不法分子。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周密安排。今年“3·15”恰逢双休日,各相关单位取消双休日,认真做好活动期间的各项筹备工作,突出重点、周密安排,确保执法人员和装备到岗、到位。

2.注重配合、协同开展。各单位要从实际出发,通力合作,整齐着装,要主动与各部门联系,搞好协调,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

3.加强宣传、做好总结。各单位要及时收集典型材料,做好活动总结。请通过一体化平台分别于4月29日、5月5日前将儿童用品市场专项检查、化肥市场专项检查总结报送至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服务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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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活动总结_质量月活动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14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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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主题活动活动总结

第一部分:

活动目的与意义:

从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立3.15为每年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起至今已经过了10几个年头。10几年来每年的3月15日世界各国的消费者组织都要举行大规模活动来宣传消费者的权利、消费者组织的义务。权益部作为一个以维护广大同学利益为宗旨的学生组织,借这一契机,围绕“信心 科学 消费”为主题,通过组织活动向广大学生宣传相关的消费知识和法律知识,希望能够扩充同学们维权知识,方便同学权益受损问题能够得以反映,及时帮助同学解决。

第二部分:

活动过程:

(一)前期准备:

1. 收集关于校内连锁超市的调查问卷的问题,整理相关消费与法律的温馨提示的材料,及筛选权益部上学期的成果照片集;

2. 查找相关的消费视频并设计现场知识问答的题目;

3. 针对活动所需的横幅,宣传单,奖品等,在权益部的努力下,“超兴旺”超市倾情赞助了本次活动;

4. 联系校电台,通过校电台在3月11日至3月13日三天于全校进行宣传;

5. 制作两张宣传海报,与成果照片集一起张贴在院门口的展示及活动当天的一区展板上;

6. 在经过分团委的前提下,组织各班班长或团支书开会,通知本次活动的相关事宜。

(二)活动当天:

1. 3月14日11:00至13:00 ,我们分别在一区,三区广场开展活动,现场分发问卷调查,并设投诉点当场接受投诉;

2. 3月14日19:00至21:00,我们于文1—404播放消费视频,并进行消费知识竞答。我们还邀请到了主席团成员俞江明,张海玓,王沁与现场同学一起观看。

(三)后期活动:

1. 整理相关调查数据,采访和投诉的结果;

2. 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向他们反映并解决问题;

3. 将此次活动的总结及成果在院报上发表,并通过校电台在校

内展示部门的成果。

第三部分:

活动的自我评定:

(一) 值得肯定:

1. 权益部的所有成员(分成各个小组),在活动方案提出

到实施的半个多月里,每个小组各司其职,协调工作,从而为这次活动的成功举办奠定了很好的基础;

2. 我们定期召开例会,每个小组汇报本阶段自己组的工作进

展,并商讨接下来的工作安排;

3. 本次活动所需大部分的经费,横幅,奖品等,权益部自己拉赞助,成功取得了“超兴旺”的友情赞助;

4. 印制的595份问卷调查在活动当天高质量的全部完成;

5. 所选的视频能够联系当前时态,对大学生而言具有较大的意义;

6. 提供投诉平台,使得同学们权益受损问题能够及时得到反映(总结末附上此次活动收集到的投诉问题)。

二)不足之处:

1. 白天的活动:一区,三区广场的人流量考虑欠佳,导致一区三区问卷调查的份额分配不妥;

2. 晚上的活动:

①. 知识竞答,猜价格等环节举手回答的人过多,没能保证坐在靠后的同学有较多回答的机会;

②.对于现场的气氛考虑欠佳,尤其是猜价格环节,现场的秩序有点乱;

3. 消费知识的宣传力度不够,

(三) 改进措施:

1. 细节之处尽量考虑到位周全,做到以不变应万变;

2. 到宿舍分发消费与法律的温馨提示。

第四部分:

活动意义:

通过本次活动的举办,“消费权益与义务”这一概念在同学们的心中得到了更好的诠释,也体现出了当代大学生对于法律的重视与了解,展现出新时代大学生的风貌。根据收集到的投诉问题,我们会尽量帮同学们解决,使得同学们有个更好的消费与生活的环境。

此次“3.15”系列活动的开展整体上而言是成功,虽然还存在缺点,但是我们会及时改进,增长经验。权益部在本次活动中获益匪浅,相信权益部在今后的活动中会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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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活动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金融,全文共 7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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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行重庆分行早准备、早部署、早行动,积极谋划“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立足学习、宣传、落实“三步曲”,强化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宣贯、消费者权利责任风险意识的提升和员工消保履职能力的增强。

农行重庆分行根据20xx年“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重点,推动内部员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学习培训,制作《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专刊》在全行予以宣贯,增强内部员工的政策理论水平,提升消保工作意识。

该行统一全行宣传口径和内容,制作宣传展板和宣传手册,充分利用物理网点和网络资源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强化消费者对八项基本权利的正确认识和理解。强化整体形象宣传,拟借助专题活动、“文化农行”宣传平台和职工电子书屋,推动金融知识普及,做好了官方网站、微博、微信、95599短信等网络渠道和新华社新闻通稿的发布准备工作。

该行对金融公众教育开展常态化宣传,在重要时点精心策划方案,形成有动员、有部署、有实施、有检查的工作流程,对各机构公众教育宣传、消费者投诉处理、产品服务管理等内容进行督导,强化方案落实,将《指导意见》作为“学刑法、明底线、知敬畏”活动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增强内部员工消保工作履职,自觉规范自身行为。

辖属农行重庆大足支行金融知识宣传注重消费者保护的知识宣传,突出“权利 责任 风险”,大力宣传消费者拥有的各项法定权利,加强消费者风险责任意识的教育,引导金融消费者合法、合理、有序维权,同时扩大防范打击非法集资活知识宣传,提高消费者正确识别和自觉抵御非法金融活动的能力,进一步推动金融公众教育,彰显了农行的社会责任。

该行最近的一次宣传,就散发资料1500多份,接受市民咨询3000多人次,通过宣传活动使更多金融消费者了解所享有的权利,强化了金融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普及了金融法律知识,也提升了广大金融消费者的风险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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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2024四川消费者权益日专项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9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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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四川消费者权益专项调查报告

一年一度的“3·15”将至,12日,四川省统计局发布XX年四川“3·15”消费者权益日专项调查报告,结果显示,消费者对当前消费市场在确保消费者权益方面的满意率为77.7%,较XX年调查结果下降0.6个百分点。同时,消费者对 网购 消费安全可靠性的认可率较XX年调查结果下降了5.6个百分点,为近5年来首次下降;对于新 消法 ,当前消费者的知晓率仅为37%,在知晓的人群中,对新 消法 有效落实的认可度评价得分为63.7分。

遇到消费问题

四成受访者选择忍气吞声

调查显示,消费者对当前消费市场在确保消费者权益方面的满意率为77.7%。其中,受访者对当前消费市场在确保消费者权益方面表示“非常满意”的占5.9%,“比较满意”的占18.9%,“基本满意”的占52.9%,“不太满意”的占16.7%,“很不满意”的占5.6%,满意率为77.7%,与XX年调查结果相比,降低了0.6个百分点。分城乡看,城镇受访者的满意率为77.8%,农村为77.6%。

在问及受访者“在XX年消费中是否遇到过纠纷或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时,有28.4%的受访者表示“遇到过”,其中城镇为32.6%,农村为23.1%。在XX年遇到消费问题的受访者中,选择积极维权的占58.4%,其中包括“直接与商家交涉”的占51.6%,“通过消费者保护机构协调解决”的占4.0%,“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的占1.7%,“通过媒体曝光”的占1.1%。另外,有40.1%的受访者选择“怕麻烦,忍气吞声算了”,选择“其他”处理方式的占1.5%。分城乡看,城镇受访者选择积极维权的比例为61.9%,农村为51.7%。

调查人员表示,在XX年-XX年的调查结果中,表示遇到过消费问题的受访者比例连续4年下降后,XX年有所增加;在-最近3年,遇到消费问题选择积极维权的受访者比例呈持续下降趋势。以上结果反映出,当前遇到消费问题的消费者比例有所增加,而选择积极维权的比例在下降,表明消费环境不够稳定,消费者的主动维权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

关于 网购 安全

近八成 网购 者认为可靠

有近八成消费者参与过 网购 ,与XX年调查结果相比基本持平,但消费者对 网购 消费安全可靠性的认可率下降了5.6个百分点。调查显示,表示在网上购过物的受访者占79.4%,城镇受访者中,表示网上购过物的比例为88.9%,农村为64.6%。从-XX年调查结果对比看,参与 网购 的受访者比例逐年提高,但XX年只比XX年略高0.2个百分点;城镇受访者中,参与过 网购 的比例同样逐年提高,而农村参加 网购 的受访者比例在-XX年逐年提高后,XX年略有下降。

在进行过网上购物的受访者中,表示网上购物“很安全可靠”的占4.2%,“比较安全可靠”的占23.2%,“基本安全可靠”的占50.9%,“不太安全可靠”的占17.8%,“很不安全可靠”的占3.9%。综合来看,当前受访者对网上购物安全可靠性的认可率 为78.3%。分城乡看,城镇受访者的认可率为80.1%,农村为75%。

从-XX年调查结果对比看,-XX年受访者对网上购物安全可靠性的认可率逐年提高,而在XX年出现下降,其中,城镇受访者的认可率较XX年调查结果下降5.9个百分点,农村受访者的认可率与XX年持平。

进一步问及表示网上购物“不太安全可靠”和“很不安全可靠”的受访者其原因时,选择“商品质量难以保障”的比例最高,其次是“假冒、仿冒名牌商品多”,第三是“存在虚假宣传承诺”。综合-XX年调查结果看,受访者认为网上购物不安全可靠的主要原因基本一致,反映出 网购 消费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比较集中固定,需重点加强解决。

新《 消法 》实施

知晓率仅为37%

去年“3·15”新《 消法 》正式实施,但在本次调查中,表示“比较了解”的占6.7%,“听说过”的占30.3%,两者比例相加即知晓率为37%。分城乡看,城镇受访者的知晓率为43.1%,农村为29.0%。调查反映出,无论是城镇还是农村,当前新《 消法 》的知晓率都较低,宣传普及工作有待加强。

追问知晓新《 消法 》的受访者“最关注新《 消法 》中哪些内容”时,选择“ 网购 等非现场购物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比例最高,其次是“销售假冒产品进入信用档案”,第三是“禁止泄露消费者信息”,另外选择“所有商品实行三包”和“ 霸王条款 均无效”的比例也较高,以上内容的选择比例都在30%-40%。城乡受访者对新《 消法 》内容的关注情况存在一定差异,城镇受访者对“ 网购 等非现场购物七天无理由退货”和“ 霸王条款 均无效”的关注比例明显高于农村受访者;而农村受访者更加关注“所有商品实行三包”。

与此同时,在知晓新《 消法 》的受访者中,问及如何看待该法律在当地的落实情况时,剔除回答“说不清楚”的样本,表示“非常好”的占6.1%,“比较好”的占24.2%,“一般”的占54.9%,“比较差”的占9.7%,“很差”的占5.1%。通过加权计算,消费者对新 消法 有效落实的认可度评价得分为63.7分。

“ 霸王条款 ”

集中在医疗保健银行通信领域

新《 消法 》实施后,只有5.6%的消费者认为遭遇“ 霸王条款 ”的情况比以前有增加,但认为 网购 等非现场购物退货困难的消费者比例不低,占15.9% 。

调查了解了新《 消法 》实施后,受访者对“ 霸王条款 ”、非现场购物退货难等当前消费热点问题的感受情况。

当问及受访者“新《 消法 》实施后,遭遇‘ 霸王条款 ’的情况”时,表示“没有遭遇过”的占52.3%,选择“跟以前差不多”的占28.6%,“比以前明显减少”的占13.5%,表示“比以前增加”的只有5.6%。对于当前“ 霸王条款 ”存在较多的行业,受访者认为是“医疗保健”“银行”和“通信”的比例排前三位。

问及受访者“是否遭遇过 网购 等非现场购物退货难的问题”时,表示“没有遇到需要退货情况”的占53.5%,“办理过退货,没有遇到困难”的占28.5%,“想退货,但金额不大没有退”的占2.1%,表示遇到过“退货困难”的占15.9%。

进一步问及表示退货困难的受访者,退货时遇到的主要问题时,选择“退货手续繁琐”“拖延退货时间”和“对退货商品要求苛刻”的比例较高,都在20%以上。

政府主管部门依法加强监管,加大市场假冒伪劣品的查处力度被消费者认为是贯彻落实好新《 消法 》的首要措施。当问及受访者对目前四川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新《 消法 》的诉求时,希望“政府主管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管,加大市场假冒伪劣品的查处力度”的比例最高,为66.7%,其次是“新闻媒体要加强社会监督 ,揭露批评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为47.6%,第三是“健全维护市场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提高制假售假违法成本”,为43.6%。

据悉,本次调查由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开展,旨在及时了解我省广大消费者对目前社会消费环境的真实感受和意见,以及对XX年3月15日实施的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认知和落实情况的评价。调查通过计算机辅助电话随机访问的方式进行,抽选成都、绵阳、南充、达州、乐山、内江、宜宾和凉山8个市(州),访问对象为当地18-70岁的常住居民。除成都市完成800个样本外,其余市(州)分别完成600个,调查共计完成有效样本5000个,其中城镇受访者占56.4%,农村受访者占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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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29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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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工商局、消费者协会按照自治区、xx市工商局和消费者协会关于开展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的安排部署,集中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一、精心组织筹划,营造3·15宣传舆论声势

首先,接到自治区工商局、消费者协会《关于开展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的通知》后,xx县工商局领导班子带头学习文件精神,及时召集各科所长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了“3·15”活动内容,制定了活动方案,明确了活动的时间,提出了具体的目标和要求,细化了责任分工,为活动的开展奠定了基础。其次,各科、室、工商所、消协分会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加强学习,增强了全体干部职工营造安全、放心、和谐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再次,各工商所、消协分会积极行动起来,深入到企业、商场、市场、景区、学校、城镇社区、街道和农村集市重点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诚信教育,为广大企业员工、商场营业员、农民群众、学生、社区群众展示打假治劣成果,介绍识别真假商品知识,为扎实有效的开展“3·15”活动营造了良好的宣传和舆论氛围。

二、扎实开展红盾护农保春耕专项整治工作

今年以来,该局把农资市场监管作为重中之重,深入开展了“红盾护农保春耕“行动,在全县农资经营户全部设置了证照公示栏,督促农资经营户规范使用xx区农资商品监管“一帐通”凭证3000余本,对“问题”农资产品实现了可追溯管理;在13家化肥批发商全部建立了农资商品安全档案,6户农资批发企业建立了农资安全电子档案。抽样送检化肥45个品种,6家种子批发企业在工商部门和农业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设立了种子留样专柜,对销售的种子全部实行留样备查。收缴过期农药6个品种46瓶袋,查获农资案件3件。组织召开农资会议6次,在4家农资批发企业建立了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在农资经营场所,共悬挂红盾护农宣传条幅横幅60余条,电视报道3次,发布消费警示1期,散发宣传材料1000余份。在广大农村筑起抵制假冒伪劣、维护合法权益防线。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措施的落实,辖区内农产品经营主体和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农资安全状况进一步好转,农民群众使用农资产品安全感明显增强,为切实维护了农村市场秩序,确保农业生产安全,保护农民合法利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采取有力措施,大力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3·15期间,组织开展了食品市场集中整治活动3次,共出动执法人员134人次,执法车辆47台次,检查各类市场11处、各类经营户850户,查处食品违法违章案件7件,查获涉嫌假冒“五粮液”、“五粮春”白酒2个品种27瓶、标值1.3万元;取缔私屠滥宰生猪“黑窝点”1处,暂扣猪肉150公斤;没收过期及标识不符合规定食品79.6公斤,暂扣涉嫌不合格淀粉235公斤、“早产”豆制品50公斤、下架退市涉嫌不合格粉条176.46公斤;对7户未及时索要肉品检验检疫合格证的肉品经营户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对11户“三合一”台帐填写不规范、散裸装食品信息不明确的食品经营户责令立即整改,组织开展现场快速检测3次,对13家经营单位的7个品种21批次的食品进行了快速检测。通过大力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食品市场整治效果明显。

四、举办纪念3·15各类系列活动,营造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社会氛围

(一)开展学雷锋争当维权志愿者活动。3月5日,xx县工商局选派30名干部职工组成志愿服务队参加了活动启动仪式,并在富康广场设立法律宣传咨询台,开展法律宣传咨询活动。

(二)积极配合市局开展“天翼杯”有奖知识答卷活动。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为了进一步加强12315消费教育与引导工作,普及消费维权知识,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食品安全法》,增强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经营者的自律意识。积极组织企业职工和消费者参与市工商局、消费者协会联合主办的中卫日报“天翼杯”3·15消费维权知识竞赛。共发放消费维权知识试卷1500份,收回试卷1500份。

(三)积极配合市局开展“移动杯”消费维权知识竞赛活动。为充分发挥消费维权服务站履行社会职责、构筑诚信体系、快速化解消费纠纷的能力,组织两家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积极参与xx市工商局、消协组织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移动杯”消费维权知识竞赛活动。通过比赛进一步增强了消费者的自律意识和履行社会责任法定职责。

(四)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宁支公司开展“消费与理财”消费教育讲座。3月13日上午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宁支公司邀请专家在沃尔德酒店进行了“消费与理财”消费教育讲座。“消费与理财”消费教育讲座内容通俗易懂、生动活波,给听众感觉知识新、耳目新,共有70多人参加学习了“消费与理财”的消费教育讲座。

(五)中宁移动分公司开展了“3·15的力量,倾听客户的心声”座谈会。3月13日下午中宁移动分公司邀请了县纪委、消协的负责人和各个阶层的客户代表、曾经投诉过的移动用户召开“3·15的力量,倾听客户的心声”座谈会,客户代表纷纷发言针对移动网络服务存在的问题一一例举出来,移动公司一一记录,表示一一整改,纪委从窗口建设方面,消协从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方面给予肯定并提出了很多良好建议。

五、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契机,开展有声有色的宣传咨询活动

(一)举行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3月15日上午,该局xx县消协联合卫生、质检、公安等行政执法部门和移动、电信等企业在县城富康广场设立大型“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主会场,城郊工商所在县城枸杞市场、石空工商所在石空镇、鸣沙所在鸣沙市场、长山头所在大战场市场分别设分会场,展开大规模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共设立受理投诉台5个、咨询服务台15个、假冒伪劣商品展示台24个;悬挂横幅150条;张贴标语162条;在led和电子屏幕利用三天时间滚动播放3·15标语和12315“消费与维权”专题片;发放宣传资料37000余份,发放衣食住行书籍1200册;接待咨询群众300余人次。县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视察了3·15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现场,对活动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了指导意见。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结束后,在垃圾填埋场公开销毁了XX年以来没收的假冒伪劣商品。此次公开销毁的假冒伪劣商品达9大类,96个品种,1772瓶(袋、盒),包括假冒名优白酒、化工产品、食品等,案值金额达96969.75元。

(三)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调解消费者纠纷,切实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3·15”活动期间共接到消费者申诉13件,已调解13件;举报4件,处理4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000余元。3月14日、15日两天,按照区局要求认真做好了12315热线值班,及时受理转办区局12315指挥中心分派申诉件。

通过一系列有组织有意义的活动,使广大消费者、社会各界进一步了解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的目的、意义,营造了全社会共同维权、构建和谐的良好氛围,更进一步增强了广大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树立了工商部门的良好形象,为促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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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中国有限公司销售条款、条件非消费者客户适用,不包括港澳台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销售,全文共 14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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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限公司销售条款条件(非消费者客户适用,不包括港澳台)

1. 定义

卖方 指戴尔(中国)有限公司。

买方 指卖方报价单或发票所列向卖方购买产品和/或服务的一方。

销售合同 指卖方向买方出售产品和/或服务的合同,本条款与条件构成该销售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 合同成立

销售合同在买方接受卖方报价单后方告成立。买方保证仅为其自己内部使用而购买,并非以转售为目的。

3. 定单、价格和付款

3.1 产品和/或服务的价格、付款条件和配置在销售合同中以书面形式明确约定。

3.2 除非卖方已明示同意赊购条款的,产品或服务的价款应在实际交付产品或提供服务之前付清。买方未按约定的付款条件支付任何到期价款的,每逾期一天,应按逾期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三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上述违约金和逾期付款金额在卖方催款后由买方一并支付。在任何欠款未付清之前,卖方有权暂停交付产品和/或提供服务,同时卖方保留要求买方立即偿付已交付的产品和/或服务价款的权利。

3.3 除非买方和卖方另有书面约定,买方应按照交易进行的时间先后顺序向卖方付款,卖方有权将从买方收到的款项冲抵任何应由买方支付的到期金额(包括未结清的应收款项)。

4. 软件

双方确认所有提供的软件应以相关的软件许可使用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为准。所有软件均按照其所适用的许可使用协议确定其保证义务。

5. 所有权和风险

产品的所有权和风险在产品交付买方或其指定收货人时转移给买方。

6. 交付

6.1 卖方应按照销售合同的约定在指定的交付地点(交付地点) 将产品交付指定的收货人(指定收货人)。如果卖方逾期交付产品,则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每逾期一天,买方可以向卖方收取逾期交货部分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三。

6.2 产品送达指定交付地点并经买方签收(由指定收货人签收,或在指定收货人无法签收的情况下,卖方可同意买方凭企业公章或其它法定授权章签收),即视为产品已交付买方。

6.3 作为卖方产品持续升级和改动政策的一部分,卖方可能在任何时候无需通知的情况下对产品进行改动和/或中断产品生产。经改动或升级过的产品具有所订购产品的功能与性能。买方接受因卖方上述政策可能导致的交付给买方的产品与其订购的产品在规格上的差异。

7. 产品的接受

7.1 如果产品的购买价格包括初次安装并且在交付之日起五(5)日内安装,则买方在客户确认书和安装报告签名和/或盖章之时,即视为买方对产品的接受。如果产品的购买价格包括初次安装,但是买方没有在产品交付之日起五天内安排产品的初次安装,则产品在交付后的第六天视为被买方接受。

7.2 如果产品的购买价格不包括初次安装,则产品交付之时即视为买方对产品的接受,除非买方在产品交付之日起五(5)个工作日内提出异议。

8. 常规保证

8.1 除非另有规定,卖方向买方保证,发票日期起一年内,dell品牌的产品(第三方产品和软件除外)将不存在影响正常使用的材料和工艺方面的缺陷(常规保证)。在此期间,如dell品牌产品未能满足该常规保证,则卖方将负责修理或更换那些从买方退至卖方工厂的产品。

8.2 此项常规保证不适用于外因造成的损坏、故障、缺陷、失灵。这种外因包括:意外事故、滥用、错误使用、电源问题、不按产品说明使用和/或储存和/或安装产品、未进行所需的预防性维护、正常的磨损、自然灾害、火灾、水灾、战争、暴力行为或任何同类事件;非卖方人员或非卖方授权的人士对产品进行调试、修理或支持,以及使用非卖方供应的零部件造成的问题。此项常规保证不适用于非dell品牌产品。

共2页,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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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4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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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服务意识,提升金融消费安全意识,引导消费者依法、理性维权,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交通银行临沂分行于3月15日在泰和社区进行集中金融知识活动。此次活动邀请了临沂市银保监局、银行业协会、社区团委领导及相关媒体出席,交通银行临沂分行党委委员、行长助理谭红梅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成员部门一同参加了此次活动。

本次活动以“权利、责任、风险”为主题,向社区居民宣讲了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信息安全权等消费者八大权益,强化对金融消费者风险责任意识的教育,增强了社区居民对个人及家庭的负债、储蓄、投资等方面的整体规划意识和管理能力,同时通过金融知识和风险防控知识宣讲,提升了社区居民对个人和家庭对重大不确定性的预防意识。通过具体案例解析,引导消费者在发生纠纷时,可采取投诉、调解、仲裁、诉讼等解决途径,依法理性维权。

本次活动现场通过发放金融知识宣传折页、消保宣传购物袋及消保宣传吉祥物“旺旺”,同时设计了有奖问答环节,与社区居民多方位互动,营造了良好将金融知识和消保服务宣讲氛围,受到社区居民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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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_活动总结范文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15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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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消费者权益活动总结

今年以来,县消费者协会以党的十八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中消协、省、地消协工作安排的精神,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法定职能,以“我的权利我作主”年主题为主要内容,不断深化消费维权的工作内涵,不断提高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水平。

一、积极筹备XX年“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

县工商局、县消协为隆重纪念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积极牵头协调,邀请有关行政单位、机关团体负责人共14人、义务监督员4人、企业、个体户代表共12人、学校负责人3人参加,组织召开了威xx县消协XX年第四届二次理事联系会,讨论通过XX年“3.15”活动方案,对活动议程及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同时壮大义务维权志愿者队伍,征集消费维权志愿者, 9人,为他们颁发志愿者徽章,充分发挥他们的社会监督作用,积极参与消费维权活动。

二、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

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县工商局、县消费者协会按照中国消费者协会提出的“我的权利我作主”年主题,组织社会各界开展了系列的纪念活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县工商局、县消费者协会同消协有关成员单位、企业、新闻媒体等共同主办了二o一三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主题系列活动。形成了声势浩大、内容丰富,主题突出,参与面广的局面,充分体现了全社会共同关心消费者维权事业是我们共同的责任。

3月15日,由xx县委、县人民政府组织工商、质监、食药、烟草、公安、环保、学校等多家部门在大方和谐广场举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xx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陈主军副县长出席活动并作了重要讲话。xx县工商局党组书记邓光平局长也作了讲话。

活动紧紧围绕主题,倡导抵制和反对铺张浪费;倡导经营者诚实经营,文明经商,杜绝虚假宣传、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短斤少两、拉客宰客、制假售假等损害大方形象的不良行为发生。倡导消费者拿起手中的法律武器维护好自己的权益。

活动现场:设有12个咨询服务台,包括现场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台,假冒伪劣商品辨别展示台等多个展台,在展示台上摆满了将要给老百姓讲解如何识别的电线、烟、酒、家电、装饰材料等假冒伪劣商品和老百姓需要了解的宣传资料。多家部门现场向消费者现场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宣传。

活动现场:表彰了XX年度xx县消费者协会基层分会站点先进单位和行进个人,由县陈祖军副县长,县局邓光平局长等有关部门领导向获奖的7个消协分会和12名先进个人颁发了奖牌。

活动现场:活跃着一支消费维权自愿者,这支自愿者队伍由段虹号召9名青年自发组建,主要职责是向全县消费者宣传法律法规,对侵权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为执法部门提供准确的执法信息。

活动现场:xx县微企办组织xx县名星微型企业到现场展示xx县微型企业发展成果。大方漆器、农民画、核桃工艺品、十字锈等独具特色的产品,吸引前来前来参观的人。

活动现场:xx县工商局、xx县消费者协会向消费者发放《xx市电信服务质量和消费者满意度调查问卷》,对供电、供水、有线电视、联通、电信、移动等单位的服务质量和消费者满意度调进行问卷调查。

活动现场:工商、烟草、公安等部门将全县假冒伪劣产品向大众展示并进行销毁。

“3.15”活动前后,xx县8个基层工商分局(站)、基层消费者协会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以农资打假、校园环境、节日市场整治等专项整治行动。以消费维权为主要内容的“3.15送法下乡、红盾护农”法律法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向社会各界曝光一系列典型行政执法和消费投诉案例,并下发农资、霸王条款、最低消费等一系列消费警示。

此次活动悬挂宜传横幅17条,展示展板4块,散发宣传资料1万余份,公开销毁假冒伪劣、过期变质商品、低俗光盘、盗版书籍等价值20.5万余元,接待消费者咨询28人(次),现场受理消费投诉一件,深受广大消费者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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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国旗下讲话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11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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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同学:

大家好!我是801班的。5月8日是第66个世界红十字日。

首先,我为大家介绍一下红十字会的由来。1859年6月24日,以意大利北部的索尔弗利诺为中心,爆发了法国、撒丁国联军与奥地利之间的一场战争,死伤四万多人。当时,瑞士人享利-杜南正旅行路过此地。他亲眼目睹了伤员的惨状,怀着“四海皆兄弟”的信念,发动了村民向伤员伸出了救援之手。战争结束后,返回日内瓦的享利-杜南写下了《索尔弗利诺的回忆》。在这本书中,他描述了战争的悲惨情景及想对伤员进行救援但力不从心的遗憾和不安。为此他在书中提出了两个主张:“在和平安定时期应该建立战时伤员救护团体”;“制定国际性的神圣协议,以便向救护人员提供方便”。享利.杜南的热情和人道精神,深深地震撼了人们的心灵,赢得了广泛的共鸣。瑞士的日内瓦公共福利会为实现享利·杜南的倡议,选出了五人组成的筹备组。1863年2月17日,在日内瓦成立了“五人委员会”。五人委员会经过准备,于1863年10月26日至29日,邀请欧洲16个国家代表在日内瓦召开了首次外交会议,大会一致通过了《红十字决议》,决定在各国建立救护团体,其标志为“白底红十字”。次年8月8日至22日,欧洲19个国家会集日内瓦,有12国代表签订了《红十字公约》。各国相继承认了此公约。公约中规定:战场上进行救护的医院及人员处中立地位,应受保护。应对伤病员不分敌友均给予保护。这样,作为享利.杜南的理想救护团体“红十字会”和国际性协约“日内瓦公约”正式诞生了。

红十字运动,共有7项基本原则:

1.人道:国际红十字运动的本意是要无歧视地救护战地伤员。在国际和国内两方面,努力防止并减轻人们的疾苦,不论这种痛苦发生在什么地方。本运动的宗旨是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保障人类尊严;促进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了解、友谊和合作;促进持久和平。

2.公正:红十字运动不因国籍、种族、宗教信仰、阶级偏见和政治见解而有所歧视,仅根据需要,努力减轻人们的疾苦,优先救济困难最紧迫的人。

3.中立:为了继续得到所有人的信任,红十字运动在冲突双方之间不采取立场,任何时候也不参与带有政治、种族、宗教或意识形态的争论。

4.独立:红十字运动是独立的。虽然各国红十字会是该国政府的人道助手并受该国法律的制约,但必须经常保持独立,以便任何时候都能按本运动的原则行事。

5.志愿服务:本运动是个志愿运动,绝不期望以任何方式得到利益。

6.统一:任何一个国家只有一个红十字会。它必须向所有的人开放,必须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人道主义工作。

7.普遍:国际红十字运动是世界性的。在运动中,所有红十字会享有同等地位,负有同样责任和义务,相互支援。

希望通过我的介绍,大家能够对红十字会有一定的了解。也希望有更多的同学能够加入到红十字会中,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

谢谢大家,我的讲话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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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最新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11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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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活动主题

消费安全进校园 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保护同学们的安全权利

二、 活动背景

近几年对于我们的广大消费者来说,大家都经历了很多很多。无论是毒饺子,还是毒奶粉,更不用说什么毒牛奶事件,都足以让每一个消费者心惊胆战。可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现在又泛起了蒙牛O·MP问题。面对如此众多的考验,作为消费者,如何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就变的越来越重要。尤其在我们湖大没有围墙和校门的环境下,我们与外界接触的机会更多,换句话说,受坑害的几率也就大了,所以,能在这种环境下懂得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加尤为重要了。

三、 活动目的

当代大学生将是未来祖国现代化建设的栋梁,搞好大学生的消费教育,对于倡导文明消费方式,构建和谐消费环境和和谐社会有重要意义。大学生社会经验少、阅历浅、又急于经济自立,往往成为非法传销者吸收的主要对象的问题,近年来发生在大学校园内的一系列传销事件,不仅扰乱了大学正常的教学秩序,也严重影响到大学生的身心健康。许多大学生消费形式不健康,不懂法不会用法,在权益被侵犯时经常无可奈何,因此,严厉打击传销,依法阻断传销活动,让法律进入大学校园,防止传销活动对大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带来侵害,已经成为社会各界必须重视的一项重大课题。我们希望借助工商局和消费者协会的力量,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宣传,提高同学们的消费维权意识,知法懂法,学会正确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 活动形式安排

1、 电影展示

2、 权益知识展览

3、 签名活动

4、 发布倡议书

五、 活动前期宣传

1、 网络宣传:人人、QQ

2、 其他宣传:海报、横幅、传单

六、 活动具体安排

(一) 电影展示活动

1、 前期准备

(1)制作海报和传单,在各大教学楼及寝室张贴和发放

(2)制作展板,挂出横幅,对这一个活动进行适当的宣传。

(4)针对即将采用的活动形式,做必要的前期准备。比如申请场地、会场布置,主持人邀请等等。

2、活动时间

3月15日晚,具体的开始时间可视活动情况而定。

3、活动具体内容

(1)开小讲座:以“消费安全进校园”为主题,由主持人或工作人员担任主讲,与同学们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宣讲内容可以包括:

A. 宣传讲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知识。

B. 对本次活动的目的及重要性讲解。

C.解答同学们日常消费中遇到的难点问题。

(2)影视宣传:播放一部与消费者维权有关的经典电影,让大家从中受益,敢于站起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而不是默默忍受被坑。

(5) 现场咨询:互动时间可以接受同学们的现场问答。

4、活动后期阶段

(1)寻找有关部门在大学内为同学们维护权益提供一个有效的解决途径。

(2)与大学城里的其它大学性质与我们相同的部门取得联系,在工商部门和消费者协会的帮助下,发起一场消费维权进大学城的活动,扩大这场活动的影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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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成消费者不细看汽车购销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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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成消费者细看汽车购销合同

在调查中,有75%的消费者表示不会细看汽车购销合同,不会留意到经销商有没有在合同上写明具体的交车日期,比例相当之高,相比之下,只有25%的消费者表示在买车时会认真地看汽车购销合同,并肯定会要求经销商在合同上写明具体的交车日期,比例并不高。

买车时你会仔细阅读和经销商签定的汽车购销合同吗?如果你购买的是紧俏车型需要等一段时间才能拿到新车,你会要求经销商在合同上写明具体的交车日期吗?上周,本报对消费者买车时会否认真留意汽车购销合同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超过七成的消费者在买车时不太留意汽车购销合同,不会特别留意合同上有无具体交车日期,也不太留意经销商违约后应承担什么责任。

在调查中,有75%的消费者表示不会细看汽车购销合同,不会留意到经销商有没有在合同上写明具体的交车日期,比例相当之高,相比之下,只有25%的消费者表示在买车时会认真地看汽车购销合同,并肯定会要求经销商在合同上写明具体的交车日期,比例并不高。

在消费者购买新车无现货时,关于交车日期消费者一般和经销商以哪种方式约定?问卷也对此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有54.2%的消费者会提出要求让经销上写在购车合同上,而有41.8%的消费者则表示是和经销商口头约定,这个结果也说明,消费者在购车时对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意识并不高。

在目前汽车4s店提供的汽车购销合同样本上,大多都注明了消费者如果违约应该承担什么责任,但对经销商违约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则只字不提,那么消费者在买车时,有多少人会要求在合同上写明如果经销商逾期不交车,应该赔偿自己经济损失呢?问卷同时也对此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有高达83.3%的消费者表示,不太留意合同上有没有写明经销商如果逾期不交车,应该赔偿自己什么经济损失,比例非常之高,只有16.7%的消费者表示,会要求经销商在合同上写明经销商的违约责任。

问卷最后还对“经销商如果逾期不交车,你会怎么处理”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只有不到一半的消费者(49.9%)会找4s店理赔,另外有33.3%的消费者则表示会找4s店理论,分别还有8.4%和4.2%的消费者表示会继续等下去或者加价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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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3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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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专业人士所指出,当前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面临着“传统的消费痼疾未除,互联网等新经济的崛起、新消费领域的不断拓展又带来了很多新型消费纠纷”这样一种新局面。这要求旧的问题要加速解决,新的问题则要在法律、政策的修订和完善乃至资源投入等层面,作出新的调试。整个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应有更敏锐、高效的优化和完善意识与能力。

从消费已成经济增长主动力的趋势来看,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营造更健康的消费环境,对于实现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已变得越来越重要。20__年最终消费支出对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的贡献率高达57.8%;十九大报告也指出,要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

而要激活消费潜力与活力,夯实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水平是最基础的配套保障。因此,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不只是新消费语境下的“权宜之计”,更应成为持续强化的长久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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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消费者借款质押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2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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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质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存款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乙方):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___号《中国建设银行个人消费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质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以“质押财产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质押。

第二条 甲方质押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贷款期限为______年,自乙方将借款划入《借款合同》规定的账户之日起计算,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第三条 甲方保证对质押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

第四条 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将质押财产交付乙方占有,并同时向乙方支付保管费 ________元。

第五条 质押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元及利息、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质押财产保管费用及实现贷款债权和质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六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鉴定、保险、保管、运输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质押期间,乙方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乙方的过错导致质押财产的价值减少的,应当:

1.在借款人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后,乙方向甲方赔偿;

2.如借款人未能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乙方的赔偿责任可因未得到履行的借款合同债务而部分或全部抵消。

第九条 乙方认为质押财产在质押期间需办理财产保险的,甲方应办理质押财产在质押期间的财产保险。

甲方在财产保险单上应填写或注明乙方为被保险人,并与保险人在保险单中特别约定,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将保险赔偿金直接划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

甲方应将保险单证交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十条 质押期间内,质押财产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质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损害赔偿金应作为质押财产。

第十一条 非因乙方过错致质押财产价值减少,甲方应在30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二条 质押期间内,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其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三条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质押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兑现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实现质权。

第十四条 质押期间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质物实现质权、停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约定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借款人被宣告失踪,而其财产代管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其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其财产合法继承人拒绝继续履行本合同的;

5.借款人连续三个月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有其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6.借款人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

第十五条 甲方因隐瞒质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质押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 %的违约金。

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

乙方有权就甲方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直接从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相应的扣划。

第十六条 乙方依法处分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质押财产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本息;

3.清偿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第十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各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各方仍须履行。

第十九条 本合同满足以下条件后生效:

1.质押财产移转占有或依法办理出质登记;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

第二十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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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方案范文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16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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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精神和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年主题为主线,以创新消费维权工作、提高维权效能为动力,弘扬维权、倡导诚信、引导消费、服务区域发展。

二、主要内容

1、“以案释法”,广泛开展消费知识宣传教育

(1)将日常工作中的典型案例、消费知识、业务公告等工作在QQ群、“工商”微信公众平台、微博等网络媒介同步开展;

(2)加强与《中国消费者报》、《中国工商报》、《中国消费者杂志》、《大众日报》、《齐鲁晚报》、《齐鲁消费者》、《xx晚报》、《鲁中晨报》、《今日》、《山东卫视》、《电视台》、《电视台》等平面媒体的合作,传递消费维权的动态,弘扬维权为民的正能量。

2、开展消费维权工作人员维权业务培训

培训内容为:

新消法知识、典型案例分析、维权工作技巧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执法办案。

具体安排是:

3月3日上午在区工商局六楼综合会议室,由消保委秘书长授课,区工商局全体人员参加学习。

3、在商贸企业开展《新消法与售后服务》知识讲座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

新消法知识、纠纷处理实务、售后服务知识和产品质量管理等,由区消保委秘书长进行授课。

具体时间地点安排是:

(1)3月2日下午,在广周布艺商行

(2)3月5日上午,在点点孕婴用品

(3)3月5日下午,在银座商城桃园店

4、在院校开展“新消法”、“打击防范传销”知识讲座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

新消法知识、打击防范传销知识等,由区消保委办、公平交易局、南营分会、南郊分会组织进行授课和宣传活动

具体时间地点安排是:

(1)3月11日,在xx职业学院

(2)3月13日,在山东轻工职业学院

5、开展“家用汽车销售领域经营行为整治”总结及业务培训

活动内容:

总结整治活动,开展汽车三包、违法行为防范、服务及纠纷处理技巧讲座。

具体时间地点安排是:

3月12日,在区局六楼会议室,参加人员是全区汽车销售企业(4S店)销售经理、客户服务经理。由消保委秘书长总结、授课,南郊分会负责召集人员、安排会场。

6、各消保委分会于活动期间分别在辖区开展宣传活动

各分会要因地制宜,深入学校、企业、社区、农村开展咨询服务活动,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消费教育进学校进课堂进村庄等活动,切实做好消费维权服务工作。农村分会以大集现场宣传为主。具体活动由各分会分别实施。

7、纪念日现场集中宣传咨询活动

活动时间:3月14日上午9:00-11:00

活动地点:国际家具会展中心(xx市xx区周隆路2573号)

参加单位:

区消保委、区工商局、质监局、卫生局、物价局、药监局、烟草专卖局、司法局、邮政局等部门。

活动形式:

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业务人员在现场设立宣传咨询台,现场接受群众咨询、处理相关投诉。

8、组织“3.15”志愿者参加宣传咨询活动

组织实施:

(1)西城分会组织大街古商城老年消费维权志愿者服务队参加活动;

(2)南郊分会组织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大学生消费维权志愿者开展宣传咨询活动;

(3)南营分会负责组织xx职业学院大学生消费维权志愿者开展宣传咨询活动。

9、开展家具、餐饮、商贸流通、汽车销售等企业诚信经营倡议活动

活动形式:

筛选确定诚信承诺企业,协调参加现场活动,组织现场签订倡议书、授牌等相关活动。四大类企业承诺倡议书及参加承诺单位名单将在《电视台》滚动播放,在《今日》专版刊登,通过移动、联通、电信手机短信全覆盖发送。

组织实施:

(1)区消保委和区食药局筛选确定30家餐饮服务企业;

(2)区消保委与区商务局、各消保委分会筛选确定20家商贸流通企业;

(3)区消保委和各消保委分会筛选确定30家家具生产经营企业;

(4)区消保委和各消保委分会筛选确定10家汽车销售企业(4S店)。

10、名优企业咨询服务活动

参加企业条件:

“消费者满意单位”、“双十佳”单位、“双基地”企业、“守合同重信用企业”、“驰名、著名商标企业”等。

活动方式:

相关企业,在本单位及活动现场设投诉咨询服务台,接受消费者投诉和提供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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