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采购安装合同
甲方:
乙方:
鉴于
乙方作为一家合法的电梯生产企业,承诺在合同签订生效后至合同终止前期间内,乙方保证合法经营,持续取得电梯生产资格和电梯安装资格。经与甲方协商后,签订本合同。
本合同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公平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后签订本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采购电梯及采购数量
甲方向乙方采购生产的部,电梯规格及单价数量见下表,电梯规格参数及组件、部件详见《电梯规格参数及组件、部件一览表》。《电梯规格参数及组件、部件一览表》载明的物件为主要组件,并不解释为对购买电梯的组件的完整表述,有遗漏的部分,乙方将按照满足一部正常运转电梯需配备的组件、部件标准,提供其他未载明的组件、部件,且该等其他未载明的组件、部件价款已经包含在价款中。
二、电梯价格
甲方向乙方采购电梯的单价包括设计费、生产费、安装费、调试费、检验检测费、校验费、材料费、安全措施费、包装费、装卸费、运输费、保险费、保管费、仓储费、税金、赶工费等费用。甲方除支付合同载明的价款给乙方外,无须另行承担其他费用或支持。
三、价款支付方式及期限
1、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总价的10%作为预付款。
2、开箱验收合格后15日内,甲方再向乙方支付总价的30%。
3、在电梯安装调试综合验收合格后15日内,甲方再向乙方支付总价的30%。
4、在电梯安装调试综合验收合格,且乙方移交完毕所有约定资料后的15日内,甲方再向乙方支付总价的20%。
5、双方约定,甲方预留总价的10%作为保修期间的履约保证金,在乙方按照约定履行保修义务,保修期满后的15日内支付乙方。
6、甲方付款的同时,乙方向甲方出具等额合法发票。
四、电梯质量
1、电梯的设计、生产、安装、验收、维修符合下列标准
(1)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7588-20xx;
(2)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10060-1993;
(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
(4)电梯监督检验规程 【20xx】1号;
(5)液压电梯监督检验规程 【20xx】358号;
(6)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规程 【20xx】360号;
(7)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许可基本要求TSG Z0004-20xx;
(8)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TSG Z0005-20xx;
(9)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xx;
(10)电梯主要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型式和尺寸GB/7025.1-3-1997;
(11)电梯用钢丝绳GB8903-20xx;
(12)电梯技术条件GB/T10058;
(13)电梯实验方法GB/T10059-1997;
(14)电梯曳引机GB/T13435-1992;
(15)交流电梯电动机通用技术条件GB/T12974-1991;
(16)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16899-1997;
(17)电梯维修规范GB/T18775-20xx;
(18)起重机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GB/T5792-20xx;
(19)其他规范。
2、符合电梯规格参数及组件、部件一览表。电梯及部件、组件、附属设备、材料全新、未使用过,电梯及部件、组件、附属设备、材料等在设计、生产、安装、工艺方面无任何缺陷,在使用寿命期限内运转良好。乙方生产、安装的电梯完全适应昆明和现场的环境,不会产生任何故障。
3、服务工作完全满足甲方熟练掌握电梯及组件、部件的使用、维修、操作,电梯及组件、部件运转良好,服务及时。
4、软件系统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符合国际标准,没有国际标准的,软件系统须运行稳定,运行正常。
四、包装
1、电梯及组件、部件的包装及包装费用由乙方负责,包装标准以有利于生产、存储、运输、安装、调试等各环节的保护,对特殊部位及组件采取特殊保护措施。采取一切有效可行包装措施,防止发生雨水、受潮、震荡、撞击。
2、对电梯及组件、部件进行分类包装,在包装物外表面,醒目位置标示电梯型号、品牌、规格,被包装物名称,及搬运保护措施标识。
五、交付地点、交付时间
1、双方约定交付地点为 项目现场。
2、电梯及组件、部件交付时间为 年 月 日。
3、电梯及组件、部件安装验收时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
4、本条上述第2款、第3款的时间为暂定合同履行时间。乙方同意甲方根据建设工程的进度进行调整(甲方以通知的方式进行调整),合同的履行时间以调整后的时间为准,未作调整的,合同的履行时间以本条第2款、第3款约定时间为准。因合同履行时间调整后,合同实际履行时间相对于本条上述第2款、第3款的时间有延长、缩短的,双方约定的合同价款不因任何事由而做出变更(除非双方另行达成协议一致,书面约定进行调整)。具体交货时间以本款约定确定,不允许乙方在确定的交货时间基础上提前30天以上交货。
六、所有权和风险转移时间
1、电梯及组件、部件进入交付地点,卸货于甲方指定位置存放时所有权归属甲方。
2、在电梯安装调试完毕并综合验收合格后(甲方签发安装调试综合验收证明书),电梯及组件、部件的损坏、灭失、丢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在电梯安装调试综合验收合格前的生产、运输、安装、吊运、调试等环节中电梯及组件、部件的损坏、灭失、丢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3、电梯及组件、部件在交付甲方后的安全管理由乙方负责,甲方按照乙方的书面指示给予配合。电梯及组件部件在安装、吊运、调试、试运行、维修、改造期间的安全管理责任由乙方负责。
七、运输
电梯及组件、部件在运输至甲方现场,现场吊运,返厂检修的运输由乙方负责,乙方交由乙方以外的承运人运输的,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办理运输手续和签订运输合同,电梯及组件、部件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损坏、灭失等事故,乙方须向甲方承担交付不能的违约责任。
八、验收
1、开箱验收:甲方收到乙方运输至现场的电梯及组件、部件后10日内,组织监理单位、甲方、乙方共同对电梯及组件、部件的数量、品牌、规格、型号进行开箱验收,验收合格的部分签署开箱验收证明,证明乙方交货在数量、品牌、规格、型号方面符合合同约定。验收不合格的部分,乙方进行更换并承担延期交付的责任,不允许部分交货。
2、安装调试综合验收:电梯安装调试、试运行自检合格后,乙方申请甲方进行安装调试综合验收,甲方在收到乙方的验收申请后5日内,组织房屋建设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乙方、甲方共同根据电梯安装验收规范要求进行安装调试综合验收,电梯作为整体及各组件、部件、软件、操作系统、控制系统、通讯系统、通电系统等运转稳定、无瑕疵,且符合电梯安装验收规范要求和合同要求的,甲方出具安装调试综合验收合格确认书。
3、维修及保修验收,在维修及保修期间,乙方对电梯及组件、部件进行维修和保修自检合格后,甲方在收到乙方验收申请后的5日内,组织甲方、乙方、物业管理服务企业或者业主委员会成员进行安装调试综合验收,验收合格的,甲方出具维修及保修验收合格确认书。
4、甲方出具的各类验收合格确认书后,但经专业检测机构检测发现存在瑕疵和安全隐患的,甲方有权撤销已经发出的验收合格确认书。
九、知识产权
电梯及组件、部件、操作系统、控制系统、电梯附属通讯、通电等设备和软件的知识产权归权利人享有,乙方保证并通过协议安排,促使甲方无偿获得该等知识产权的使用权,促使甲方或者业主对电梯及组件、部件、软件、操作系统、控制系统等设备的使用无任何权利瑕疵。
十、维修及保修、服务
1、乙方移交甲方的电梯级组件、部件、软件等所有本合同项下的物件,物件作为个体的运转和整体配合运转,自甲方签发安装综合验收合格确认书后起算保修期间,乙方至少给予2年的保修期,法律法规规定的保修期高于两年的,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保修期内,乙方给予无偿的维修服务,需要更换设施设备的,乙方无偿更换。
2、电梯正常使用寿命期间,电梯及组件、部件、软件等发生故障,乙方按照甲方或者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的通知,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并在合理时间内维修完毕并验收合格。不能在接到通知后的72小时内维修完毕的,乙方无偿提供备用件以及时保障电梯的正常运转。
3、乙方无偿对甲方、电梯管理人员、电梯操作人员进行操作、维修、保养技术培训,软件系统无偿升级服务,无偿技术咨询服务,给予日常维护和预防性维护。
十一、侵权责任
1、乙方在电梯级组件、部件安装、维修、维护、检查、调试、试运行等工作中造成财产或者人身损害的,乙方须全额承担赔偿责任,防止第三方基于任何法律关系对甲方提出任何主张或请求。
2、因电梯及组件、部件的运转瑕疵和权利瑕疵,造成第三方基于任何法律关系对甲方提出任何主张或请求的,乙方将足额补偿甲方,避免甲方对该等主张或请求的赔偿。
十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生产的电梯必须符合安全性能和能效指标,不得生产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的电梯。乙方生产电梯使用的电梯及组件、配件也须符合安全性能和能效指标,也不得使用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的器材和设备。
2、乙方生产的电梯出厂时,应当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否则视为电梯开箱验收不合格。
3、电梯在安装、维修施工前,乙方须书面告知安装、维修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书面告知后方可施工。
4、电梯安装过程中,电梯安装单位应当服从建筑施工单位对现场的安全管理规定,遵守现场安全生产要求,落实现场安全保护措施,订立合同以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
5、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活动结束后,乙方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电梯进行校验和调试,并对效验和调试的结果负责,出具效验和调试结果、记录给甲方,否则视为电梯安装调试综合验收不合格。
6、乙方在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将相关技术资料移交使用单位,需要作能效测试报告,须同时提交测试报告。
7、乙方在电梯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中,必须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测,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不得出厂或者交付使用,未经监督检验合格不得申请甲方进行安装调试综合验收。
8、乙方负责拟转让给甲方电梯的效果设计、内饰设计、安装设计,且该等设计文件须经甲方审查同意并确认后生产、组装、安装。甲方对该等设计文件的确认,不免除乙方的安全设计责任,由乙方对该等设计文件的安全性、实用性承担责任,除非甲方在对该等设计文件提出的审查意见违法且乙方给予提示,提示甲方审查意见违法后,甲方任执意指示乙方生产。
9、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提出的第8款表述的设计文件的审查意见给予书面提示,提示甲方的审查意见是否合法。
10、乙方有义务到现场计量和确认,房屋建设施工单位建设的电梯井预留尺寸、大小、井深、管线预埋等现场实际情况,并经甲方同意后,向房屋建设施工单位签发与电梯生产、安装有关的载有电梯井尺寸的文件。否则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11、乙方有义务到施工现场与土建、消防、强弱电施工单位做好协调配合工作,促使顺利安装完毕和运行稳定。否则造成电梯及组件、部件无法安装的,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3、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下列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无任何瑕疵。
(1)电梯轿箱内部、电梯使用电器和电线的电路布置图;
(2)电梯动力设备、导轨、支架、钢绳、轿箱的设计图;
(3)电梯安装、使用、维修说明;
(4)重要组件、部件的安装、使用、维修说明;
(5)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调试、校验报告;
(6)电梯组件一览表;
(7)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的资料;
14、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涉及电梯安装的工程建设施工图纸、电梯井设计图纸等资料。
15、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行为。
16、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17、乙方指定码: )为双方的合同履行代表,如有变更乙方及时通知甲方新的合同履行代表。乙方指定代表的行为视为乙方的行为。
十二、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的,每延期一日须向乙方承担未支付价款部分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2、乙方延期交付合格电梯、组件、部件的,延期完成电梯安装义务的、延期履行维修和保修义务的,每延期一日向甲方承担合同总价款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3、乙方生产、安装电梯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乙方须承担更换、重做、返工等违约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须赔偿甲方。乙方拒绝更换、重做、返工的,或者经过更换、重做、返工后仍需更换、重做、返工的,甲方有权另行委托有资格的单位进行,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代偿的有权向乙方追偿,且乙方须另行向甲方承担所有费用50%的管理费和劳务费。
4、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另行与他人签订类似本合同性质的合同,发生的费用高于本合同金额的部分由乙方承担,且乙方须另行向甲方承担该高出费用50%的劳务费补偿。
5、乙方未履行安装、维修等义务的,乙方同意由甲方另行委托取得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委托费、安装费、维修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代付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给予该等费用总计50%的劳务和管理费补偿。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十三、其他约定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六分,双方各执三份。
2、本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安防监控采购合同
甲方:
乙方: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
2、交货及安装工程地点: 。
3、承包方式和承包范围: 。
本工程以包工包料、包质量、设计、包安全、包调试、包培训为承包方式(含土方部分)。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确定的设计方案、系统功能、设备材料(详见附件),承包整个系统的设备供应及安装和调试。
二、系统总造价及其支付:
系统总造价:
1、本监控系统(含税)总造价为人民币大写: (¥: 元)。
2、整个系统必须满足甲方认可的设计方案的功能要求,以甲方审定的设计、施工方案为标准,在此基础上价格不再作任何调整(甲方要求增加的工程量除外)。
3、工程款支付
甲方根据乙方的工程进度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一)合同签订后预付工程款的30%(¥: 元);
(二)工程全部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即付总工程款的65%(¥: 元);
(三)剩余5%(¥: 元)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支付(以验收期为准)。
(四)乙方在收款前应提供等额的专用发票给甲方,对乙方任何一次不及时提供有效发票的行为,甲方均有权拒付工程款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4、竣工资料
乙方提供竣工图的约定:乙方提供竣工图及技术资料叁套(一套正本,两套副本)。提交竣工资料的截止日期为竣工合格后10天内。提交上述资料的费用被认为已包含在本合同总价中,如果乙方不提交竣工资料,则不认为工程已达到竣工条件。
三、工期: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于 年 月 日进场,到 年 月 日完成安装、调试(以通过甲方代表和用户单位验收合格为准)。
2、在履约过程中,因为变更设计所影响的工期或甲方责任、不可抗力等造成工期延期的,经甲、乙双方签证认可后作出工期调整,以此确定竣工日期。
3、施工期间由于非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害由乙方承担。
4、乙方未能按工期施工的,每延期一日,应付合同总金额的3%作为违约金。
四、供货及安装:
1、本工程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施工安装规范进行施工。
2、乙方安装本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并符合甲方认可的设计方案的规定,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维修保养:
1、本监控系统保修期为一年,自工程完工并通过甲方及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保修期内,如系统发现故障,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 24 小时内派技术人员维修,若非因甲方人为损坏的,乙方免收一切费用。
2、保修期届满后,甲方要求乙方修理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补充协议。
3、甲方要求软硬件功能的改进、扩容不在保修之列,但乙方应继续为客户提供最优惠的服务。免费维修期内人为或自然灾害引起的故障或损坏,仅收取维修成本费。以下情况不属保修范围:自行拆卸改换机内任何部分(如:线路、零件)后造成损坏;非乙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指导安装而引起的故障。
4、保修期满后,乙方提供一年的无偿技术服务。
5、乙方应安排一名专业技术人员对工程甲方技术及操作人员(人员人数名单由甲方确定)针对视频监控系统的操作使用、日常维护及常见故障处理免费进行培训。保证参加培训人员均能对整个视频监控系统有全面的了解,并能熟练掌握设备的操作和日常维护。
六、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审核乙方提供的设计方案、安装施工方案,在收到后的7日内完成。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场地及施工用电。
2、按工程进度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委派 为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处理并协调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发生的有关事宜。
4、在乙方供货后,甲方可以组织人员对器材进行验收。
5、组织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
(二)乙方责任:
1、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
2、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所有设备和器材验收前均由乙方妥善保管,如有损坏和遗失均由乙方负责。
3、对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内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负责免费返修。
4、对现场所有已完工的建筑及建筑装修、设备、器具有保护的责任,施工时如损坏甲方或住户财产,由乙方负责赔偿。
5、遵守甲方有关场地管理的规定并办理有关的手续。
七、违约责任:
1、乙方若不能如期完工,乙方同意支付违约金。延迟完工违约金将从甲方向乙方的付款中扣除。每延迟交货一天,违约金为本合同总价的1%。若乙方在合同规定的完工时间内,推迟三个星期仍然不能完工,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
2、乙方提供的设备质量不合格时,应当无条件予以更换或退货,因此造成的逾期完工,乙方应当按第七条第1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由于乙方产品质量问题或乙方逾期完工给甲方造成其他直接和间接损失的,乙方还应承当赔偿责任。
3、乙方提交的设备出现数量不足时,甲方有权要求做出以下措施:(1)要求乙方按合同要求的数量补足,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2)甲方可向第三方购买同类设备,乙方应承担甲方多支付的相关费用,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4、甲方若逾期付款,则甲方除应支付未付款项外,还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基准利率向乙方支付未付款项的利息。
八、其他事宜:
1、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 天内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补充协议。
3、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先行协商,若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双方签订认可的设计施工方案及其它经双方签字确认的书面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5、甲乙双方施工、设计方案以外的所有变更或要求必须致函对方,对方在收到通知后必须及时回函,如果 日内不答复视为不认可。
6、本合同及其附件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合同附设备及施工费用表明细。
8、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签约代表(签字): 签约代表(签字):
本合同的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本合同的签订地点:
篇3:监控安装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现场要求,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向乙方购买闭路电视监控系统设备,并由乙方承担设备的安装工程,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责任,确保安装工程顺利进行,特签定以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 系统内容及施工范围:
1、根据甲方要求,乙方负责闭路电视监控系统线路的敷设,设备安装、系统调试。
2、合同所涉及的设备器件数量详见报价清单(如工程量和设计变更,凭甲方代表“通知”进行增减设备和调整施工)。
3、若因甲方原因要求变更设备的,须由甲方代表签证后,乙方才可施工。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整
二、 工程施工地点:
三、 工程期限:
施工总天数: 天。
四、 施工期间,甲、乙双方需委派工作人员驻现场负责施工协调工作。
1、甲方派驻现场负责与乙方协调工作的施工协调人员:
2、乙方派驻现场负责与甲方协调工作的施工协调人员:
五、 工期延误: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签字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不可抗拒自然灾害等因素,导致工期延误。
2、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3、如甲方未按合同要求及时付款,乙方有权停工待款,由此导致误工损失,由甲方承担。
六、 结算方式:
1、乙方提供具国家法定有效普通发票与甲方结算合同款。
2、甲方以银行转帐或支票形式付款给乙方,且必须正确填写乙方单位名称支付合同款;
3、甲方分 两 期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100%。
第一期:甲、乙双方签定本合同后,乙方将设备进场后,通过甲方相关人员验收合格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合同总金额的50%,即¥ 元。
第二期:乙方安装调试完毕并且工程通过验收合格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合同总金额的50%,即¥ 元。
七、 甲方责任:
1、监督和定期检查乙方施工进度,按合同结算期及时支付工程款。
2、负责组织、协调乙方进驻施工场地事宜并清除场地内影响施工的障碍物。
3、负责提供本工程所需水、电及接点。
4、负责提供乙方施工材料存放地。
5、负责与同时进驻施工现场的其他施工单位的各项协调工作。
6、甲方施工现场监理组,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检查验收隐蔽工程,办理中间交工工程验收及中间增减工程量签证手续。
7、工程未交付使用之前,甲方不能私自使用设备;若擅自使用而造成设备损坏,甲方应赔偿乙方一切损失。
八、 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经甲、乙方确定的设计方案组织施工,并保证安装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标准, 施工中发现质量问题,及时与甲方代表协商补救措施。
2、乙方施工人员进场作业,须服从甲方管理及指导。
3、文明施工,保持施工现场清洁卫生。
4、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事故的一切责任。
5、工程完工,乙方有责任进行所安装设备的运行调试。
6、负责对甲方人员进行培圳。
7、做好定期的设备维护保养。
九、 材料、设备
本工程所有设备及施工用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乙方应严格按照其报价方案及设计图纸所列设备型号、品牌、产地及性能进行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
十一、验收标准及方法:
1、设备以原厂合格证及性能说明资料为验收标准。
2、乙方保证报价单所列设备、材料与安装设备、材料一致。
3、甲、乙双方共同组织验收,双方均有主管人员参加,经双方验收合格后,签署工程竣工验收证书,乙方正式将所安装设备交付甲方使用。
4、乙方书面通知甲方验收之日起至第三日应进行验收,超过期限,甲方仍未验收,则视为验收合格;若甲方在未经乙方同意下擅自使用设备,则视为验收合格。
5、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甲方原因须修改或增加工程量,甲方必须出具书面确认工作量及结算方式,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修改。
6、因工程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返工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二、保修期限:
1、 验收合格之日起,所安装项目乙方免费保修12个月,免费上门维护24个月。保修期内如遇设备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8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5天修复,否则甲方要求第三方修复,并要求造成对甲方经济责任损失的索赔;设备保修期满后,乙方继续对设备负责维修,只收人工和材料成本费。
2、 因不可抗拒因素如雷击、台风、地震等自然灾害或由于甲方电压不稳及其它人为因素所造成的设备损坏问题,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有偿优惠服务)。
十三、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有违反本合同规定的行为,必须承担对方一切损失,并按《合同法》相关条例予以处理。
十四、争议解决:
本合同其它未尽事项,可订立补充合同或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通过协商无法解决,可提请合同签订地法院予以裁决,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十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 日起生效,至双方义务履行完毕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4:报关管理系统软件安装使用协议
甲方: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自愿诚实、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乙方授权甲方在指定区域内代理餐饮管理系统软件产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授权代理商资格及内容
1.甲方具有独立享有权利并独立承担义务的企业法人。
2.甲方需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贰万元人民币作为代理押金。
3.乙方授予甲方为餐饮管理系统软件产品在地区的代理商资格,授权甲方在该区域内寻求销售合作伙伴及负责该软件产品的合法销售业务推广并承担售后服务。
4.代理授权期限为个月(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满后协议无异议自动延续,有一方提出终止时,协议期满后终止。
二、代理级别
1、一般代理
1.1可以是个人和公司,具有软件销售维护能力。
1.2愿意做代理的个人和公司,只需向我公司提出代理申请,并提供详细介绍资料和联系方式,即可成为一般代理商。
1.3可以签代理协议,也可以不签代理协议;代理商可以获取代理证书;个人代理商可以获取我公司授权的法人委托书。
1.4享有一般代理商的价格优惠。
1.5我方提供软件试用光盘和宣传资料,代理商应缴纳相应的资料费和邮资费。
1.6如果能够实现月销售10套软件的业绩,本月的代理软件可以享受总代理的价格优惠。
1.7如果在该代理地区有公司申请总代理,甲方有权终止代理协议;但如果乙方此时也申请总代理,甲方应优先满足乙方的申请。
1.8款到发货。
2、地市级总代理
2.1必须是与电脑相关的公司,并具有相应的软件销售维护能力。代理商应提供详细的介绍资料和联系方式。
2.2必须签订代理协议;代理商可以获取代理证书。
2.3享有总代理商的价格优惠,享有在代理地区的经营权。
2.4必须先按售价购买代理软件至少1套,如果今后确实未能卖出去,可以按代理价格退货,退货的同时终止代理关系。
2.5刚开始代理的2个月内,应达到3套软件的销售业绩。从开始代理的第3个月起,应达到每月3套软件的销售业绩。
2.6如实现了超过3套软件的月销售业绩,则在该月份销售的软件可以享有40%的优惠;如月销售业绩低于3套软件,则在该月份销售的软件按一般代理商的价格计算。
2.7如果在该代理地区有公司申请总代理,甲方有权终止代理协议;但如果乙方此时也申请总代理,甲方应优先满足乙方的申请。
2.8款到发货。
3、省级总代理
3.1必须是与电脑相关的公司,并具有相应的软件销售维护能力。代理商应提供详细的介绍资料和联系方式。
3.2必须签订代理协议;代理商可以获取代理证书。
3.3享有总代理商的价格优惠,享有在代理地区的经营权。
3.4必须先按售价购买代理软件至少各2套,如果今后确实未能卖出去,可以按代理价格退货,退货的同时终止代理关系。
3.5刚开始代理的2个月内,应达到6套软件的销售业绩。从开始代理的第3个月起,每月应达到10套软件的销售业绩。
3.6如实现了超过10套软件的月销售业绩,则在该月份销售的软件可以享有40%的优惠;如月销售业绩低于10套软件,则在该月份销售的软件按一般代理商的价格计算。
3.7款到发货。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格产品并要求乙方确保所提供产品知识产权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甲方应在其授权区域内开展乙方产品的销售与宣传推广工作,按进货要求进货并完成销售指标。负责所发展用户的技术服务并及时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向客户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工作,对于软件本身的可以要求乙方第一时间予以解决。
3.甲方有责任维护市场稳定、严格遵守乙方的营销价格体系,确保向最终用户的销售价格不低于全国市场统一价格的80%,不得为短期利益进行低价倾销。因促销活动等特殊情况引起的价格变动应提前得到乙方书面认可。
4.甲方应自觉维护乙方权益及品牌形象,不得从事有损乙方及产品形象的行为;积极配合乙方的整体市场推广宣传活动;甲方有权在许可范围内按规定使用乙方品牌进行市场推广与宣传,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更改乙方产品的标志及文字。
5.甲方在代理的周边地区进行的销售业务时,应先向乙方咨询该地区是否有代理商,如该地区已产生代理商,甲方应退出该区域的一切销售活动,不得出现串货现象。如未经咨询就向该区域进行销售业务,视为违约,要立即退出该区域销售活动。同时要对已经发生的业务承担售后服务。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自觉保护将乙方产品的自主知识产权,并将产品被侵权或用户意见及时反馈给乙方;软件中显示的公司及其联系方式为甲方的公司及联系方式。
2.乙方负责产品技术更新、升级工作。为甲方提供完整产品。(光盘版包含:安装光盘、使用说明书电子版)。并为甲方提供部分宣传资料。
3.乙方负责用户的授权与管理工作,及时为甲方提供真实的有效的注册文件或者加密狗。乙方负责甲方本身的技术支持工作,对于客户所提出的新功能,应协商解决比如支付一定修改费用。
4.乙方负责产品的全国性宣传工作。确保产品有一定的市场知名度。同时有积极宣传和维护甲方声誉的义务。在市场推广期间,乙方在市场价格、促销政策、升级政策等涉及到乙方产品市场推广的相关信息有所变更时,乙方确保及时通知甲方。
5.乙方承诺如在甲方代理区域内另有申请成为代理商的,同等条件下,首家代理商享有优先权。但代理商未完成销售任务,被取消代理资格的除外。
6.有代理商区域的商家提出申请成为经销商并且符合条件者,代理商可以受理,如果代理商不受理该区经销商,本公司有权以经销商的价格受理。并将区域代理商与经销商之间的价格差额利润转给该区域代理商,以保护其在该区的代理权益。
7.乙方在公司网站上对甲方的联系方式做相应宣传。
8.销售的软件产品品牌使用乙方指定的品牌如技雄等,甲方不可更改软件品牌进行宣传或出售。
五、进货要求与销售指标
1.二年的软件销售总额必须达到25万元,否则乙方不退还押金。
2.每季度软件费销售额至少达到3万元以上。
六、价格、结算方式
1.结算方式为款到发货,甲方所有款项的汇付均以有效方式汇至乙方的银行账户中。
2.如甲方连续2个季度未完成销售指标,乙方可以就协议的继续履行事项与甲方进行磋商,有权将甲方降级为授权经销商。
附:系统功能
金海马餐饮管理系统(豪华版)
含所有餐饮管理系统的功能(前台收银,后台统计管理,库存管理,无线点菜,后厨打印)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合约期间未能履行本协议的部分或全部条款,乙方有权取消授权代理商资格;
2.没有乙方的许可,甲方不可传播、非法销售此软件;甲方不能组织或指使任何人破解乙方任何软件,更不可销售盗版软件;否则乙方有权取消甲方的代理权和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并且甲方赔偿乙方20万元整。
3.如果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内容,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违约的一方需承担全部损失赔偿责任,并且承担适用法律责任。
八、附则: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未尽事宜,或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若协商不成,提交本合同签约到石家庄人民法院仲裁。
甲方:乙方:
盖章(签字):盖章(签字):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篇5:采购安装合同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承诺共同信守。
第一条 标的、数量及价款
单 位:人民币元
序号 产品名称 商 标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小计金额
1
2
3
4
5
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
备注条款:
1. 以上产品单价为含税价;
2. 本合同内所有产品的价格均含产品之包装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保险费等,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收取其他费用;
3. 合同签订后,产品价格上涨则按照本合同定价执行,产品价格下跌则按照新的市场价格执行;
4. 后附产品配件清单(详见附件1);
5. 安装过程中如甲方需要使用辅材,乙方应给予甲方优惠,后附辅材价格表(详见附件2)。
第二条 产品质量和技术标准
2.1 乙方交付给甲方的产品质量和技术标准按下列第 项执行:
A.国家标准;
B.行业标准;
C.制造商企业标准;
D.双方约定的质量和技术标准: 。
2.2 乙方保证其是合法的经销商,所售产品为有权在中国大陆地区销售的全新正品。
第三条 包装
乙方提供产品的包装为原厂标准包装,包装物完整、密封完好,包装材料应使用环保材料,包装应保证产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伤,由于包装不当造成产品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 交付
4.1 交付方式:乙方送货。
4.2 交货安装地点: 。
4.3 交货时间: 年 月 日前。
4.4 乙方交付产品时应一并向甲方交付如下随机必备品:
A.产品配件;
B.产品使用说明书;
C.产品合格证、质保卡;
D.产品保修单/三包服务凭单;
E.供货清单;
F.其他: 。
4.5运费和装卸费用负担:产品运输费用由 方负担;装卸车费用由 方负担;上楼费用由 方负担。
第五条 验收及安装调试
5.1 验收标准:所售产品达到产品说明书和产品生产厂家网站上所描述和承诺的质量和性能。
5.2 甲方验收代表: 。
5.3初验:乙方必须当场拆封合同项下所有产品包装,甲方验收代表现场就产品品种、数量、规格等进行初验,甲方验收代表初验合格并签字确认后作为付款之依据;如初验结果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有权拒收或要求更换。
5.4安装调试:乙方应在初验合格后 日内完成对所售产品的安装调试,达到正常使用目的,甲方验收代表签字确认后作为付款之依据。在安装调试过程中,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
5.5 产品交付后,甲方保留对产品进一步检验的权利。
第六条 付款
6.1 付款时间及比例:
付款次序 付款比例(%) 付款金额(元) 付款条件
第一次 合同签订后 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
第二次 货到初验合格后 工作日内
第三次 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 工作日内
第四次 质保期满后 工作日内
备注:乙方提供正规税务发票作为甲方付款的前提条件
6.2付款方式: 。
第七条 售后服务和质量保证
7.1 产品质量保证期和售后服务期:从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 个月。
7.2 售后服务
7.2.1 甲方享有产品生产厂家的一切品牌售后服务;
7.2.2 乙方负责免费为甲方培训操作及维修人员。包括:基本原理,操作使用和维修保养等;
7.2.3 乙方为售出产品免费提供终身软件服务;
7.2.4 乙方应在售后服务内容保证书(详见附件3)中明确售后服务内容、响应时间、范围、方式、收费标准等,并进行其他售后服务工作。
7.3 质量保证
7.3.1 乙方同意将货款总额的 %,即人民币(大写) 元(¥ 元) 作为质量保证金;
7.3.2 质量保证期内,非人为原因造成的产品故障由乙方免费保修。乙方在接到甲方的维修通知后 24小时内上门为甲方提供免费维修服务。如乙方未及时处理,甲方可另行选择第三方处理,相关费用甲方可直接从质量保证金中双倍扣除;
7.3.3 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无法修复非人为原因造成的产品故障或经2次修理,机器仍然无法正常使用,甲方可选择让乙方更换或退货,且不再退还质量保证金。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比例向乙方支付货款。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未支付货款金额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8.2乙方交付的产品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价款的 20 %支付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损失。
8.3 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价款的 3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达 5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价款的 20 %支付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损失。
8.4 乙方未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安装调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的,每逾期一日按照合同总价款的 3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达 5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价款的 20 %支付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损失。
第九条 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相对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相对方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由合同双方按照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变更或解除合同。遭受不可抗力的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如因本合同产生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A. 提交 人民法院管辖;
B. 提交 仲裁。
第十一条 合同效力及其它
11.1 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是合同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如附件与本文不一致,以本文为准;如补充协议与本文不一致,以补充协议为准。
11.2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签字页)
甲方(法人公章) 乙方(法人公章)
住所地:
法人代表:
授权代表: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税号:
日期: 年 月 日 住所地:
法人代表:
授权代表: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税号: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
产品组件清单
序号 组件名称 商标 单价 单位 数量 小计 规格型号详细参数及说明
1
2
3
4
5
附件2:
辅材价格表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商标 生产厂家 单位 单价 备注
1
2
3
附件3:
售后服务内容保证书
序号 服务内容 响应时间 范围 方式 收费标准
1
2
3
篇6:消费安全系统工程安装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发包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
本着互相信任的原则,就甲方的水电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装修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2.工期: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
3.本项工程预计费用元人民币。
第二条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
乙方必须至少提前三天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购买的材料的清单,并注明所需要材料的数量。甲方应按时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方应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如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甲方供应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__
乙方(签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篇7:电视监控工程安装合同书
订立合同双方: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根据分工负责、配合协作的精神,共同完成 甲方的火吧店室内 之监控安装及点菜宝系统任务,经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名称 火锅KTV监控安装及点菜宝系统安装工程 。(指承包部分之工程名称)
第二条 工程地点 永宁县永清花园西门口 。
第三条工程范围 摄像头、点菜宝系统安装及调试 。(祥见报价表)
第四条 质量标准 达到客户要求标准 。(可依照工程施工详图、施工说明书及《安装工程施工验收技术规范》列出)
第五条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
第六条 工程总造价¥:7920.00元整;大写(人民币): 七千九百二十元 。 第七条 付款办法: 现金支付 。
第八条 工程期限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工程范围自 20xx 年 5 月 30 日开工至 20xx 年 6 月 30 日止全部完工。
第九条 合同有效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办理交付结清尾款后自动失效。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本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发包方(单位盖章)
负责人:
地址: 电话:
承包方(单位盖章) 负责人:
地址: 电话:
年月日:
篇8:报关管理系统软件安装使用协议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报关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软件及安装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概述
1、《系统》软件由天津报关协会规划、设计和组织实施,《系统》软件版权为天津报关协会所有。
2、乙方受天津报关协会委托,负责《系统》的开发。《系统》软件的安装、使用受天津报关协会的监督指导。
第二条价格
1、《系统》软件及安装费用分为三个档次,即:单机版人民币_____元整,网络标准版(_____个点)人民币_____元整,网络增强版(_____-_____个点)人民币_____元整,甲方如为天津报关协会会员单位可享受八折优惠。甲方决定使用乙方《系统》软件_____版,价格为人民币_____元整。
2、乙方委托天津XX公司作为该《系统》的安装和维护服务单位。维护服务范围及价格由甲方与天津XX公司另行签署《维护服务协议》。
第三条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后,甲方应向乙方一次性付清《系统》软件的安装使用费用。乙方为甲方开具“天津软件费发票”。
第四条安装及操作培训
二、《系统》安装、调试工作完成后,由乙方安排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第五条《系统》软、硬件环境要求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能够满足安装《系统》所需的基本软件及硬件环境,具体要求如下:
一、网络版:
1、服务器硬件配置:
p42.4以上,512m以上内存,40g以上硬盘;
软件环境:windows_________server+sqlserver_________;
2、客户端硬件配置:
p41.6以上,128m以上内存,40g以上硬盘;
软件环境:windows_________windows_________p;
3、网络环境:
具有局域网环境10/100m到桌面;
二、单机版:
p42.4以上,512m以上内存,40g以上硬盘;
软件环境:windows_________server+sqlserver_________。
第六条乙方提供服务范围
1、《系统》服务器端软件安装及调试;
2、《系统》客户端软件安装及调试。
第七条如甲方提供的操作系统及其他软件产生的法律纠纷,乙方不负任何责任,甲方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第八条《系统》版权归天津报关协会所有,甲方享有《系统》的使用权。未经天津报关协会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系统》的部分或全部擅自修改、转让、出售或移作他用。
第九条本协议受法律保护,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条本协议不包括《系统》维护方面事项。有关《系统》的维护事宜,以甲方与乙方委托的天津XX公司签署的《维护服务协议》为准。
第十一条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负责人签字:乙方负责人签字: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篇9:小区监控系统安装工程合同
委托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合同编号:
甲方:
住所:
乙方:
住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视频监控系统安装工程项目
2、工程地点: _
3、工程范围和内容:部分设备及管线供货、管线施工、设备安装调试、综合维保服务等。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维保。
第二条、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30日历天。以甲方签发的开工令载明的日期为起始日期。
2、如遇下列情况,须在事件发生2日内乙方提交顺延申请,经甲方代表签字同意,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逾期申请的视为放弃:
(1)在合同规定开工期前三天,甲方尚不能提供适合施工的条件及环境,影响乙方进场施工。
(2)在施工中因停电连续影响8小时以上。
(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拨付各种工程款项足以影响施工。
(4)因为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
第三条、工程合同总价
1、本工程合同预估总价为¥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最
终以双方签章确认的实际工程量结算)。
2、本合同价格为附件合同清单范围的含税总价包干,上述价格已包含乙方完成本合同全部义务的一切对价,包括但不限于采购费、安装调试费、人工费、保管费、维保费、税金等。
第四条、施工材料及管理
1、本工程合同清单所列含主材、设备、材料及工程施工辅材全部由乙方供应。乙方应确保其所采购的材料均为合格、全新且符合甲方要求的。(合同清单详见附件)
2、本工程所有材料、设备(含甲供)均应经过双方人员共同检查验收,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保管的设备在启用前,双方人员应随时检查设备和材料的保管情况,以保证设备的到位。乙方保管期间发生的设备和材料的损毁灭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乙方必须严格按已通过甲方审核的方案的要求及说明文件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委派代表的检查监督。
2、乙方应按工程进度节点,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安装工程量、材料使用量、设备合格证、相关施工图纸、隐蔽工程相片、完工相片、测试报告、系统验收报告、用户操作手册等,材料提供完备情况为工程验收项目之一。
3、系统安装完毕后,由双方共同组织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及产品所通过的国际标准指标进行验收,并在3天内通过测试,测试的方法将严格按照厂商提供的测试规范进行。测试完成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系统的技术资料和测试报告,测试报告将严格依照厂商的测试报告样本填写。按照技术资料和测试报告全部验收合格后,甲方在验收报告上签字,验收报告由甲方、乙方及业主三方存档,至此视为合格。若未能按时通过测试,乙方应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向甲方说明原因,同时向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4、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有不符合质量要求而需要返工的工程,责任属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则甲方应提交相关的书面报告给乙方,由乙方负责返工,并再次进行检验,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
5、由于乙方施工不当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并约定时间进行返工。在维保期内乙方不能及时修理时,甲方可请第三方人员进行修理,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6、项目整体竣工验收报验前,乙方必须将完整的竣工资料一式四份提交给甲方。
7、项目整体验收合格且正常试运行1个月后,双方签署交验手续。
第六条、施工设计变更
1、交付的设计方案、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设计的重大变更,必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于变更前3天办理设计变更议定单,设计变更在经双方议定并同意后,方可实施。
3、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七条、双方权利、义务及责任
1、双方共同的权利、义务及责任
(1)双方约定在甲方现场进行设备点验。在设备到达收货点后最迟2日内,按双方确认的设备清单及详细的技术参数,双方共同开箱对设备的数量及质量进行点验,经点验,设备的数量及质量与本合同设备清单全部相符时,双方代表签署点验单。同时乙方应开始对设备的安全负责。
(2)货物到达施工现场后至安装工程开始前,由乙方签领双方点验的设备并妥善保管。
(3)系统工程验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产品所通过的国际标准技术标准进行。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代表签署“验收合格书”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2、甲方的权利、义务及责任
(1)提供系统工程建设的基本工作环境,并负责给予乙方工作支持。
(2)按照合同要求支付工程建设所需费用。
(3)指派专人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监督,负责内部各部门的协调工作。
3、乙方责任
(1)负责本合同系统的施工安装、调试、保证系统正常运转及相应培训和技术转移工作。
(2)乙方有责任和义务积极配合甲方完成系统建设方案。
(3)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合同预付款之日起,应严格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工程进度要求和施工质量进行施工。
(4)乙方安装调试时发现现场环境不符合安装调试要求的,乙方应对现场环境进行整治使其符合设备安装调试的要求,整治费用和材料由乙方承担。现场环境整治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等相关标准要求,不得偷工减料或使用劣质材料,当出现现场环境整治质量问题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整改或返工。
(5)安装调试时,乙方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并做好各种安全防范措施,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明确安全员。安装调试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登高安装调试人员)需有相关作业证书及资格,进行作业时必须正确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切实保证安装调试中的人身、设备安全。若发生安全事故的,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与责任(包括第三方责任事故),导致甲方被追究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应向甲方支付为维权而支付的律师代理费,交通费等费用。
(6)设备的放置场地由乙方负责,施工工具及器械由乙方自备;乙方应做到垃圾日日清理,并负责清运至指定的垃圾堆放场所。
(7)乙方在基础施工中应事先确认开挖点安全,否则由此导致的水、电、煤气等管道破损由乙方负责。
(8)如因乙方设计不当造成损失,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9)乙方负责工程中与其他第三方的协调工作。
(10)协助甲方做好整体项目的调试与竣工验收工作,并提供验收相关工程资料。
(11)建立良好的维护制度(期限壹年),维护期间项目出现问题时,乙方应在24小时内作出响应,壹年内免费为本项目提供服务。
(12)因期限延误等原因造成甲方损失(以用户处罚金额为准)的由乙方承担,因甲方设备供应延误除外。
(13)不允许乙方将整体项目或项目的一部分进行外包,若甲方发现乙方将该项目进行转包或分包,甲方将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将已收取甲方的费用全部退回,由此带来的其他损失由乙方承担。
(14)乙方应遵照甲方的项目实施管理规范施工,接受甲方的监控管理,对项目的实施进度实时进行汇报(汇报对象及时间要求依照甲方规定执行)。
(15)乙方应遵循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依照安全生产的要求和内部管理制度,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凡现场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和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
1、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 15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作为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达90%以上并经现场双方项目经理签字盖章确认后15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5%(¥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作为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以甲方整体项目验收为准)后15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双方结算总价的95%;剩余结算总价5%的工程款作为此项目维保金,1年内维保无质量问题,验收合格满一年后经甲方售后部严格考核无误且无违约情形时,甲方无息支付维保金。
2. 乙方账户信息
乙方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行联行号:
账 号: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方可付款。上述账户如有变更的,乙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届满前7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按上述账户付款视为甲方已履行付款义务。
3、发票要求
(1) 乙方需按照甲方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 % 。未按甲方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予以退回,同时暂停结算相应工程款;
(2)发票作为付款依据;
(3)发票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
公司税号:
银行帐号:建设银行
地址电话: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双方确认验收合格之日为项目竣工日。由于修理、返工或乙方其他原因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价的3‰向甲方偿付逾期违约金。
2、施工过程中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停工,甲方应采取措施以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由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3、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4、乙方由于自身原因终止施工,须向甲方退还所有甲方已付款项,并按照合同总额的20%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维保及服务
1、乙方对工程实行壹年维保,维保期从项目整体初验合格之日起计算。
2、乙方提供7×24(每周7天,每天24小时,下同)软硬件质量保障上门服务,提供
项目所在地4小时内,郊区12个小时以内,其他地区24小时现场服务。各种硬件和软件的一般故障均应在24小时内修复,重大故障在4小时内恢复。如故障无法现场解决,甲方提供备用设备件,交由乙方进行更换,以保障业主方工作正常运行,而乙方必须在3天内负责将更换下来的故障设备发回甲方售后服务中心。
3、在壹年维保期内报障系统运行正常。期间,乙方应至少提供每点位每年2次免费巡检保养维护,为甲方的设备检修一次(包括配件的检查、调试、清理、更换配件等),巡检后需签证甲方提供的《巡检记录单》,并填写完整相应的服务内容,须经业主方盖章并签字确认。巡检安排具体时间待甲方通知。
4、为规范服务流程,乙方每月需提供与业主方签证的《维保服务月报》,并填写完整相应的系统运行指标情况、服务记录、工作量内容等,须经业主方盖章并签字确认,作为乙方向甲方申请结算维保金费的凭据之一。
5、在乙方维保期满壹年后,甲方根据业主方提供月度维保服务质量考核情况加权平均后进行评分,对乙方壹年来的维保服务质量作总体评价:
(1)若乙方总体服务质量考核分值≥80分,则视为考核合格,不予扣罚维保服务维保金;
(2)若乙方总体服务质量考核分值在60分(含)-80分(不含)之间,则视为考核基本合格,维保金支付百分比等同于分数值;
(3)若乙方总体服务质量考核低于60分,则视为考核不合格,全额扣罚维保服务维保金。
6、为确保系统正常运行,乙方提供7×24小时热线电话服务,并指定专人负责上门受理日常维护及平时协助甲方维护检测等工作。
7、维保服务过程中,发现由于乙方前期施工质量问题导致故障仍需进行维修整改的,由乙方负责免费实施,并要求到达验收标准。
8、如乙方逾期维保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维护,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有权从维保金中扣除。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调解不成,双方均可向南宁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特殊条款
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补充条款。
第十三条、附 则
1、其它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执行。
2、合同附件:工程预算表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地位。
3、经甲方盖章的施工主材送样、送检规范,隐蔽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设备安装调试及验收规范,项目验收规范、项目维护管理规范作为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地位。
4、甲方指定 ,身份证号 ,作为甲方的授权代表,负责本项目材料的交收,工程量结算、项目往来文件签署等与本项目的有关事宜;乙方指定 ,身份证号 ,作为乙方的授权代表,负责本项目材料的交收,工程量结算、项目往来文件签署等与本项目的有关事宜。授权代表一经指定不能随意变更,如需变更,需提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并出具授权委托书。
5、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执 贰份。本合同经双方授权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款,维保期满后自然失效。
甲方: (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篇10:系统集成项目工程安装协议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标通知书》,以及招、投标文件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本采购安装供货合同(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甲、乙双方商定补充协议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份)。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二、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甲方发出开工通知书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开工。
工程期限:从开工之日起 120 天内完成所有项目的系统集成和竣工验收,并在系统验收合格后5天内交付使用。
三、人员派出
(一)甲方派出项目负责人 1 人,配合乙方进行项目的施工、验收及其它相关性事项。
(二)乙方派出项目负责人及现场施工技术人员详见乙方投标文件;乙方根据项目进度,需要变更现场施工技术人员的,应提前2天通知甲方。
(三)乙方施工人员须遵守甲方各项管理规定,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管理,履行必要的手续,保守甲方秘密,不得向外界泄露工程情况。
(四)乙方保证施工场地清洁,及时清理各类施工垃圾,做到工完场清。
四、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一)进度计划
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以下简称工程设计与计划)提交给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工程设计与计划后2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2.乙方必须按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相符的,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以书面形式提出改进措施,经甲方确认后执行。
(二)开工及延期开工
1.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要求的开工日期开工,只要未收到甲方调整通知,则必须在合同签订后4个工作日内开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开工通知书要求的开工日期前48小时,向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应当在接到乙方延期开工请求后,48小时内答复乙方。如48小时内不答复的视为同意乙方延期要求。不经甲方同意,工期不予顺延。
2.因甲方的原因不能按时开工,甲方应在开工前2天通知乙方,推迟开工日期,工期顺延。
(三)暂停施工
乙方因故需要暂停施工3天(含3天)以上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说明原因、处置办法,征得对方同意,方可暂停施工。如不经过甲方同意私自暂停施工,则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工程竣工
1.乙方必须在开工之日起 120 天内完成所有项目的系统集成和竣工验收,并在系统验收合格后5天内交付使用。
2.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时竣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如需提前竣工的,工程项目必须是全部达到本合同及其附件所要求达到的技术指标,并经甲方查验和确认。双方签署提前竣工协议,方可提前竣工。
4. 系统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免费对甲方各层次使用人员进行系统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直至甲方各层次使用人员熟练掌握为止。
五、质量与检验
(一)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本合同确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确定的质量标准,应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的,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3.对隐蔽工程,乙方应在进行施工前通知甲方,由甲方对照有关技术规范派员进行施工跟踪、完工检查、竣工验收。
4.正式开工时,乙方应提供整套设计图及施工方案,并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5.乙方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甲方现场监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检查和返工
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甲方一经发现,应要求乙方拆除和重新施工,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去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六、采购内容:本合同所涉及的乙方应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内容详见甲方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文件。
七、材料设备供应
(一)乙方负责的采购的材料设备,按照乙方报价方案承诺的品牌、型号、产地、数量及设计有关标准要求采购,所有材料设备需为全新原厂正品。对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或非全新原厂正品的产品,甲方代表拒绝验收,由乙方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二)乙方需要使用代用材料的,应经甲方认可后才能使用,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甲乙双方协商采购各种材料。
(四)乙方应在交货时按招标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所采购货物、配套设备、配套设施、附属装置等有关技术文件资料;乙方提供的货物应有符合国家标准以及本产品的出厂标准的质量检验证明。
(五)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
(六)项目实施过程中,确需要安装投标书未列出的或与投标书描述不符(品种、型号、规格、参数、性能等,下同)的设备,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设备安装数量超出投标书约定数量的,超出部分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工程实施过程中,如因设备(材料)需要变更设备型号的,变更后的设备参数、性能须高于原设备参数、性能,所需数量及价格不变。
八、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一)合同金额:合同的总金额为(大写): (¥ 元)。本合同总金额为包干价,乙方不再另行收取任何费用。
(二)付款方式
(1)本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与本阶段付款金额等值的正式发票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0%给乙方;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收到乙方提供的与本阶段付款金额等值的正式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金额50%的工程进度款给乙方。
(3)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甲方认可后15天内,乙方需向甲方提交整个项目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甲方委托第三方审价机构进行审定后。审定完成后,发包人在收到审价机构出具的审核报告书、乙方提供的与本阶段付款金额等值的正式发票、双方签订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后,向乙方支付至项目竣工结算审定金额95%的工程验收款(含已支付的合同金额70%的工程款)。
(4)甲方按项目竣工结算审定金额的 5% 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设备质保期满后经双方实地检查合格后十五(15)个工作日内付清工程所有余款(无息)。
九、工程变更
(一)工程设计变更
1.施工中甲方需要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因变更导致合同总金额的增减,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擅自进行变更。
(二)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甲方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变更时,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约定。
十、竣工验收
(一)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与竣工报告。
(二)甲方收到竣工报告后15天内组织相关部门及乙方负责人对工程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后7天内给予认可的验收报告或提出具体意见。
(三)甲方提出具体意见后,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意见在10天内对工程进行调整,直到完全符合甲方要求。
(四)如甲方接到竣工报告后20天内不组织验收,或30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则视为竣工报告已被认可。
(五)具体验收以甲方招标文件、本合同相关约定、乙方投标文件中的具体方案约定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作为依据。
十一、保修
(一)乙方按投标文件的承诺、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合同条款约定的保修项目,进行保修并承担保修费用。保修期从甲方验收合格并出具无意见验收报告之日算起。设备质保期3年(设备厂家或代理商规定质保期3年以上的除外)、线材质保期5年(设备厂家或代理商规定质保期5年以上的除外),上述质保期均从项目终验之日起算,质保期内实行‘三包’, 其余按厂家承诺进行。
(二)厂家承诺(具体根据乙方的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执行)。
十二、违约、争议和索赔
(一)违约
1.甲方不能及时给出必要的指令、确认、批准导致乙方无法正常施工,则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不按时支付款项,则应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三/天的违约金。
2.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停工3天(含3天)以上的,每多停工一天应支付甲方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三/天的违约金,停工超过10天仍不复工的,甲方可解除采购合同,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3.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则应支付甲方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三/天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0天仍不能竣工的,甲方可解除采购合同,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 由于乙方原因解除合同的,乙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因工程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6.乙方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合同约定,经甲方限期要求仍不纠正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7.其它未尽事宜,双方签订合同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议定。
(二)争议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向合同签订所在地法院起诉。
(三)索赔
1.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各种费用,乙方可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
(1)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2)索赔事件发生后20天内,向甲方发出要求索赔的书面通知;
(3)甲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10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甲方在10天内未予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经批准。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时完工、保证质量、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按以下规定向乙方索赔:
(1)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2)索赔事件发生后20天内,向乙方发出要求索赔的书面通知;
(3)乙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10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甲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乙方在10天内未予答复,应视该索赔已经批准。
十三、其他
(一)安全施工
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二)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2. 合同履行中,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由双方协商另行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执肆份,乙方执一份。
附件:《工程保密承诺书》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单位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地点:
篇11:CAE系统硬件采购合同
买方: (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甲方的需要,自愿在乙方处购买一批教学设施设备,经双方协商,现就具体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甲方所购买的设备名称:
规格及型号:
数量: 单价:
二、交货时间: 年 月 日
交货地点:
三、 货款的支付方式: 现金/支票
四、 甲方收货验收合格后,一次性向乙方付清所有货款
共计人民币( ) 五、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自甲乙双方交货付款后即终止。
六、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生效,任何一方不得反悔,否则违约方承担全部责任。
甲方:
篇12:消费安全系统工程安装合同
甲方:电话:代表签字:时间:
乙方:电话:代表签字:时间:
一、费用
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
二、付款方式乙方开始制作,安装完成验收后甲方一次性付清尾款,完工后日内甲方若无异议,将视为质量合格。
三、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天。
四、乙方负责为甲方安装
五、保修大字、支架保修
六、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1赔偿。
2、甲方无不正当理由拒付货款的,应向乙方支付应付货款的违约金。
3、保修期内如有因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不可抗力除外)
七、本合同签定后,因故变动图样或终止乙方施工,甲方应提前通知,并按实际工程量赔偿损失。九、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电话:代表签字:时间:
乙方:电话:代表签字:时间:
篇13:橱柜采购安装合同范本
购货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方根据工程需要,并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决定将 工程设备供货及安装交由乙方负责。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结合本工程之实际,达成以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 工程设备供货及安装 。
1.2项目概况: 。
1.3项目地点: 。
1.4项目内容及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书面确认的设计变更和甲方书面指令内所有设备的供货、安装及相关作业,并做到工完场清。
1.5本合同以包供货(含材料配件等)、包质量、包安全、包运输装卸、包安装调试、包人工、包总包管理及配合、包履约担保、包保险、包工期、包文明环保、包各项作业措施费、包检验试验、包赶工措施、包验收合格、包移交、包规定年限内的维护维修、包技术培训、包所有税金等一切费用的承包方式。
1.6凡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甲方书面指令等均须由甲方现场代表签字,并按甲方现场签证审批程序签字盖章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
第二条 标的物概况
乙方同时负责上述产品的安装,上述价格已经包含安装费。实际货款以最终通过甲方验收数量结算为准。
第三条 产品质量
3.1 质量标准及安装标准,按下列第(1)(2)(3)(4)较高项执行并按3.2条要求安装: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按江西省标准或行业标准执行;
(4)经甲方验收合格。
3.2 质量要求及安装要求:
第四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4.1 凡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对包装有技术规定的产品,应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技术规定的类型、规格、容量、印刷标志,以及产品的盛放、衬垫、封袋方法等要求执行。保证材料包装适合材料的运输方式和搬运方式,根据材料特点采取防潮、防火、防雨、防锈、防腐蚀等措施。
4.2 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
第五条 产品的交货方法、到货地点、交货和安装期限:
5.1 交货方式:乙方送货至 ,运输费用由 乙方 负担。
5.2 现场卸货及卸货费用由 负责。
5.3 乙方必须在 前完成交货,在 前完成安装。乙方在交货时应同时提供相关产品的合格证明等。
第六条 验收、安装及质保
6.1 本合同项下的设备供应及安装工程在未正式移交甲方之前,由乙方自行承担本工程的全部风险,即:如因意外事故、自然灾害、乙方行为、第三方行为或其它非甲方行为造成本合同项下工程全部或部分毁损、灭失或无法使用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且乙方仍应继续履行本合同全部义务及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按时竣工及移交工程的责任),工期不予顺延,已毁损、灭失或无法使用的部分视为乙方未完成的工程(乙方应另行包工包料施工,甲方不给予任何补偿或赔偿)。如果毁损、灭失造成乙方不符合第六条约定的付款条件的,甲方有权暂拒付货款,直至乙方符合付款条件时止。
6.2 验收由甲方在货物到达后按照本合同第三条标准完成。乙方应于设备供应及安装全部完成前五日向甲方提供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完整设备供应及安装作业资料(如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产品质量证明书、产品检验检测报告、产品图纸及说明(一式肆份,其中至少一份为原件)、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一式肆份,盖章原件),甲方代表收到报告后五天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三天内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修改意见修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修改费用及工期延误的责任。
6.3 竣工日期的认定:竣工日期以设备供应及安装全部完成且经甲方及政府有关部门(如有)验收合格并书面确认的日期为准。若需整改以后才能达到竣工合格要求的,应以整改后重新验收合格并书面确认的日期为准。
6.4 乙方应在全部设备供应及安装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5日内向甲方移交完毕。质保维修期为 个月,自甲方验收合格次日开始计算。乙方在安装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其自行承担,并负责移交前的成品保护。
第七条 合同价款的确定
7.1本合同包干总价为人民币(一次性含税)
7.2本合同价款采用总价包干的形式,此包干总价是乙方完成施工图纸和本合同所约定的项目所有内容的总价,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费、人工费、材料费(已包含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包干费)、制作费、安装费(含五金配件等)、运输装卸费、保险费、履约担保费、总包管理及配合费(本合同安装费的2%)、垂直运输费、安全文明作业措施费、建筑垃圾外运费、维修、更换、规费、质保期包干费、其它需支出的费用、利润、税金
第三方支付其它任何费用或款项。
7.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减少或增加设备供应及安装工作。本合同签订后,如甲方根据实际情况需变更供货数量或规格型号等内容,结算时单价按如下规定执行:如乙方最终报价书中有相同产品单价的, 则按甲方认可的乙方最终报价书中单价结算;如乙方最终报价书中无相同产品单价的, 则先由乙方向甲方报价, 按经甲方审核确认的价格结算。
7.4调整后本合同的实际价款按甲方实际收到设备数量及甲方确认的单价、设备安装费结算。
7.5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在安装队伍进场前须与总包施工单位签订总包管理及配合协议,明确双方的配合事宜,配合协议后3天内应将签订的配合协议送交甲方备案。如乙方未按合同要求的时间签订该配合协议并交甲方备案,甲方有权暂停支付此后的任何款项。
7.6为按期按质完成本合同的设备供应及安装,乙方承诺:不论采用何种赶工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增加工人作业时间、增加本工程作业人数或优化作业设备等),甲方均不须就该赶工措施支付任何款项,而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7.7供货以及安装验收、移交过程中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此发生的测试费、水电费、相关部门收费、接待费及其它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可直接在合同价款中抵扣),该费用已包含于合同价款中,乙方同意且不得再要求甲方另行支付。
第八条 合同价款结算方式
8.1订立合同时支付合同价款的 %作为定金,货到验收合格后依据实际安装合格货物数量付款至 %,余款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 个月满如无质量问题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付清。质保期自标的物安装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8.2在乙方严格履行其本合同项下义务且无违约责任的前提下,凭甲乙双方的结算单,乙方申请付款,同时应填制甲方统一格式的付款申请单,乙方应于甲方付款前10天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工程所在地的甲方认可的正式发票。乙方迟延开具发票、无法开具发票或开具的发票金额低于约定金额的,甲方有权相应地迟延付款、暂不付款或按低于约定金额的发票金额来付款(不视为甲方违约),并由乙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8.3乙方同意:甲方在根据本合同约定,支付各期价款、质量保修金或其它款项前,有权先行抵扣乙方于相应各期内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维修费、保险费、水电费及其它费用(如有),然后才支付抵扣后的余额。上述各款项的抵扣,并不视为甲方同意乙方减少开具发票金额,即乙方仍应按抵扣前的金额开具发票。
8.4甲方可将本合同项下的价款、质量保修金或其它款项支付至乙方以下银行账户,乙方应对该收款账户的真实性、合法性和一致性负责: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 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如需变更该收款账户的,必须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9.1 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向乙方提出异议,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9.2 乙方在接到甲方异议后,应在 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十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0.1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拒绝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已收甲方定金;乙方部分履行合同的,乙方应将已收全部款项一次性退还给甲方、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还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直接经济损失。
10.2乙方不能如期交货的,应按日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0天后,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甲方定金,。乙方不能如期完成安装的,应按日向甲方偿付每日100元违约金,逾期超过10天后,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
10. 3乙方所交付的设备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同规定标准的(详见附件和图纸),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乙方须即时更换为符合合同约定的设备,并向甲方偿付不符合约定设备货款30%的违约金,交货期限不顺延。
10.4乙方未按约定的设备数量交付的,乙方须即时全数补足,并向甲方支付短少设备货款30%的违约金;乙方不及时补足的情形延续超过7日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须将已收未供货部分的货款一次性退还给甲方、支付本该批设备总价款3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10.5若乙方未能按合同所约定时间提交所有本合同所要求的一切相关资料、文件及图纸,或设备供应及安装不能按期开工的,或不能按期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的,或竣工后不按期移交给甲方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合同总价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推卸延误工期的责任;逾期累计达七天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拒付应付未付款项、不予返还乙方已安装到工程上的任何材料,同时,乙方除须支付延期违约金,退还甲方已付未供货部分款项外,还应一次性支付本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给甲方,并赔偿甲方相关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另行发包后的合同价款超过原合同价款的部分、因设备安装延迟交付而造成第三方向甲方的索赔损失以及甲方延迟营业损失等。
10.6无论何时,因乙方拖欠设备、材料款、人工费或其它应付费用,或因乙方设备供应及安装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或因乙方的其它违约行为、违法行为或侵权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知识产权侵权),导致甲方也被牵涉到诉讼、仲裁、行政处罚或刑事案件、相关纠纷中的,或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因此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对第三方的赔款、罚款、诉讼费、仲裁费、执行费、滞纳金和甲方因应诉或抗辩而支出的律师费、差旅费、交通费及其它费用),并在收到甲方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一次性赔付给甲方;乙方同意不以“损失难以预见”为由进行拒付。否则,乙方应以上述应赔付费用为基数和按0.5%/天的标准,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10.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擅自分包作业项目;如乙方转包或分包作业项目则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限令乙方7日内无条件退场;所发生的工期延期违约、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及退场规定,乙方均应按第十条第4项承担责任;事先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分包或转包作业项目,乙方须将相关合同、资质等资料报甲方备查并经甲方认可后方可执行。
10.8 本合同项下设备安装后,如经国家或地方指定的技术检测机构鉴定为有质量缺陷的,乙方应负责将有质量缺陷的设备更换,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而且,乙方应按质量有缺陷设备的双倍金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损失。
10.9 如乙方所承包的设备及安装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甲乙双方约定的质量、技术要求,不论何时,乙方均在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负责返工至全部设备及安装验收合格,并赔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包括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及第三方索赔损失)。否则,甲方可委托第三方整改,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及导致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并且甲方可直接从应付乙方款项中扣除该等费用及损失的金额,不足抵扣的,乙方应即时全数补付给甲方,且工期不予顺延,乙方承诺对此无异议。
10.10 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丢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10.11乙方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的,按照该产品合同价格的30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12 质保期内乙方不承担质保责任的,按照质量问题产品价格的200%在质保金中扣除。
10.13乙方保证其产品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否则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日向乙方偿付未付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后,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甲方向乙方偿付未付款5%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一下不可抗力而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1)地震烈度在6度以上。
(2)8级以上大风持续一天以上。
(3)持续降雨24小时且雨量在300mm以上。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履约代理人与廉政条款
乙方履约代理人: ,联系方式: 。
甲方履约代理人: ,联系方式: 。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甲方工作人员行贿,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甲方定金,应支付给乙方的所有款项不再结算。
第十五条 生效条款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4:系统安装合同
编号:[ ]( )合字第 号
采购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项目
2.交货及安装工程地点:
承包方式和承包范围:本工程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风险、包设计(设计方案以甲方认可为准)的形式由乙方承包,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确定的设计方案、系统功能、设备材料,承包整个系统的设备供应及安装和调试,并包通过有关技防办部门的验收。(设计方案以甲方认可为准)。
二、系统总造价及其支付
(一)系统总造价
1.本监控系统含税总造价(含感应卡费用)为人民币 _______
2.整个系统必须满足甲方认可的设计方案的功能要求,以甲方审定的设计、施工方案为标准,在此基础上价格不再作任何调整(甲方要求增加的工程除外)。
(二)工程款支付
甲方根据乙方的工程进度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1.签订合同之日起_______日内甲方付总工程款的_______%;
2.工程全部完工,测试成功即付总工程款的_______ %
3.通过甲方及有关部门初验验收合格,并且系统无故障运行一个月后,再付总工程款的_______%。
三、工期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进场,到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完成安装调试(以通过用户及甲方代表验收合格为准)。
2.在履约过程中,因为变更设计所影响的工期或甲方责任、不可抗力等造成工期延期的,经甲、乙双方签证认可后作出工期调整,以此确定竣工日期。
四、供货及安装
1.本工程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施工安装规范进行施工。
2.乙方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甲方认可的设计方案的规定,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使用的辅材必须先提供样板并经甲方书面认可,方可采购进场安装。
五、维修保养
1.本监控系统保修期为_______年,自工程完工并通过甲方及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保修期内,如系统发现故障,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_______小时内派员维修,若非因甲方人为损坏的,乙方免收一切费用;
年限材料费维护服务费
第一年免免
第二、三年收取材料成本费20__元/年
2.保修期届满后,甲方要求乙方修理的,以本合同附表一中的价格适当向甲方收费。
3.保修期届满后,甲乙双方另签订技术维护协议,乙方应对系统提供优惠的有偿技术维护。
4.甲方要求软硬件功能的改进、扩容不在保修之列,但乙方应继续为客户提供最优惠的服务。免费维修期内人为或自然灾害引起的故障或损坏,仅收取维修成本费。以下情况不属保修范围:自行拆卸改换机内任何部分(如:线路、零件)后造成损坏;非乙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指导安装而引起的故障。
六、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审核乙方提供的设计方案、安装施工方案,在收到后的_______日内完成。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场地及施工用电。
2.按工程进度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委派_______为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处理并协调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发生的有关事宜。
4.在乙方供货后,甲方可以组织人员对器材进行验收。
5.组织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
(二)乙方责任:
1.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
2.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所有设备和器材验收前均由乙方妥善保管,如有损坏和遗失均由乙方负责。
3.对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内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负责免费返修。
4.对现场所有已完工的建筑及建筑装修、设备、器具有保护的责任,施工时如损坏甲方或住户财产,由乙方负责赔偿。
5.遵守甲方有关场地管理的规定并办理有关的手续。
七、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战争、天灾等)外,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条款,否则,违约方须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总造价 _______%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另一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就不足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的进度付款,每延迟一日,按应付而未付金额的_______%计付违约金。
3.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按工期竣工的,每逾期一日,按工程总造价的_______%向甲方计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_ 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除支付上述款项及返还甲方全部已付款项外,还须按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就不足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4.本监控系统若由于系统器材质量问题而影响工程验收,乙方必须无偿更换、返修,直至达到验收标准,
八、其他事宜
1.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 天内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补充协议。
3.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先行协商,若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以向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双方签订认可的设计施工方案及其它经双方签字确认的书面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5.甲乙双方施工、设计方案以外的所有变更或要求必须致函对方,对方在收到通知后必须及时回函,如果_______日内不答复视为认可。
6.本合同及其附件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保修期届满结清余款后本合同第八条第2款仍需继续履行。
7.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
篇15:采购安装合同
合同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时间:采购人(甲方):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罗江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柒佰壹拾柒万捌仟叁佰元,即RMB¥元;
二、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技术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送交货物成品样品给甲方确认,在甲方出具样品确认书并封存成品样品外观尺寸后,乙方才能按样生产,并以此样品作为验收样品;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4、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四、安全要求
1、承担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夜间施工照明,费用由乙方负责。
2、乙方方负责合同工程承包范围的已完工程交工前的成品保护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3、乙方特别注意地下管网保护,一旦发生损坏,由乙方承担一切后果。
4、安全责任:乙方施工中应设置安全警示牌、安全警戒线等,若发生责任事故,乙方全部承担。
5、工程开工前,乙方应为施工场地内的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五、交货及验收
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50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天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在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并且最迟应在年月日前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
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7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15日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10日内完成最终验收;
(2)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4)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3、货物安装完成后10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5、如货物经乙方3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六、付款方式
1、竣工验收合格,经审计确定结算金额后,四年内分四次付清。
2、合同履约保证金:乙方应在签定合同前向甲方缴纳合同总金额的5%的履约保证金,已交纳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在货物验收合格质保期满三年后,甲方财务部门接到乙方通知和支付凭证资料文件,以及由甲方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的正式书面文件后的15日内一次性退还乙方合同履约保证金(无息)。
3、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七、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三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1小时内响应到场,6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八、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一的违约金;(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一/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一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一/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20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一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
(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5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一的赔偿金给甲方。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九、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十、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
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篇16:设备采购安装协议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所开发__项目中设备采购和安装调试工程达成协议如下:
1、合同概况:
1.1合同内容:
1.2合同总价款:人民币
2、供货:供货内容:详见设备明细表
3、施工工期开工日期:甲方项目具备施工条件当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因不具备施工条件、设计变更、增项或甲方原因,工期可顺延。
4、交货地点施工现场或甲方指定地点。
5、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5.1乙方的设备到货后,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一个仓库,用以放置各项相关设备;
5.2设备由乙方保管;
5.3在乙方进行安装调试过程中,甲方提供系统所涉及的相关楼宇、地点的施工所需供电系统;
5.4甲方应当积极配合乙方调试;
5.5甲方在接到乙方安装调试完毕书面通知后三日内,组织有关人员对设备安装、调试工程进行验收,并签署安装、调试工程验收单。
甲方如拖延验收时间,在规定时间内不组织验收,视为验收合格,乙方有权要求付款;
5.6甲方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合同款;
6、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6.1乙方负责合同中所有设备的采购;
6.2乙方负责在设备验收时提供相关产品合格证和产品检测报告;
6.3乙方负责设备运输中的运杂费和装卸费;
6.4乙方负担运输过程中设备的破损、丢失、变质的责任;
6.5乙方负责合同中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
6.6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随工程向甲方移交相关的技术资料;
6.7乙方有权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收取应收合同款;
6.8乙方按施工规范施工,如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9甲方向政府机关申办本项目手续时,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及我公司资质文件;如因产品质量、技术方案以及公司资质问题而造成甲方的损失则有乙方负责解决。
7、付款方式
7.1主要设备进场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7.2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2所余合同金额的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付清质保金;
8、合同变更本合同在双方协商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变更,甲乙双方协商进行。
9、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合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条款中的任何一款,违约方支付守约方合同总额的的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合同至合同终止。
10、质量保证
10.1乙方保证按合同规定的品种、规格、数量、参数提供全新优质的设备;
10.2本合同规定设备质量保证期为二年,在质保期内,乙方承担维修、维护责任,但因甲方人为因素损坏除外;
10.3质保期内经确定,因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0.3质保期后,乙方提供售后服务,费用由甲方支付。
11、不可抗力、意外变故如果合同双方因不可抗力意外而被阻不能履行其职责,合同期的时间按照不可抗力变故的时间而顺延,或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12、验收
12.1设备安装调试完成,由双方在完工后3日内验收完毕。
验收时,甲、乙双方共同参加;
12.2验收按行业相关标准执行。
13、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如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7:监控工程安装维修调试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乙方承接甲方电视监控工程,工程设备造价______元(此价格不包括工程用线、pvc管费用),并达成以下协议:______
1、乙方承诺为甲方提供的产品均具优良品质,若出现质量问题,一年内免费维修,三个工作日不能修复的,提供备用机。
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预付乙方设备款的______%,作为预付款,待安装调试按品牌验收完毕后______天内付清设备款的______%和线、pvc管的费用。
乙方承诺______天内开工,______天内全部工程结束。
甲方保证在工程安装调试过程中给予乙方必要的合作。
如因甲方因素造成的图像质量问题的排除费用由甲方承担。
乙方派技术人员指导安装并负责全部设备的调试。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附表作为本合同附件。
4、本合同双方代表签字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出现纠纷由起诉方所在地法律部门依法处理。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年__月__日
篇18:电脑监控系统软件销售合同书_合同范本
电脑监控系统软件销售合同书
合同号:( )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及《知识产权法》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根据实际业务需要,经友好协商达成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购买乙方软件,具体内容和价格如下:
单位: 人民币
名 称
用户数
单价(元)
数量(套)
总额(元)
_____电脑监控系统软件
合计(大写):人民币 :
二、乙方保证所售软件(内容和载体)为质量合格品,如确系产品本身质量发生问题,乙方将免费更换。 三、甲方已经在购买前试用过本软件,并对功能满意,对使用方法已大致了解。 四、甲方因使用该软件而产生的任何异议以及相关的隐私问题,与乙方无关。 五、甲方可以参考说明或者试用版提示自行安装部署本软件,如甲方需要乙方也提供上门安装调试服务,并做相应的应用培训。 六、乙方保证拥有软件的全部版权,并承担相关的商业和民事责任,甲方拥有软件终身使用权。 七、乙方为甲方_______年(终身)免费升级和维护服务。乙方保证长期为甲方提供远程技术咨询和服务。 八、甲方未经乙方许可不得拷贝和复制该软件。甲方所购产品仅限甲方本身使用,不得转售或者转让。甲方不得传播本软件产品,不得对软件做任何修改或者逆向编译工程。 九、有关合同条款及内容所引起的一切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在合同签定后的___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将_____%款项汇至乙方指定之银行帐户。乙方在收到款项后的_____个工作日内将到乙方指定计算机安装调试产品,并进行相应培训后,为甲方开据相关票据,乙方承付剩余_____%货款。 十一、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刻生效。双方约定,传真件与原件具备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篇19:系统安装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共同受益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就家用中央空调系统安装施工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3.甲方联系人或委托联系人: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4.甲方所提供机组
(1)品牌:________________;
(2)型号:________________;
(3)数量: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工程施工周期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完成隐蔽工程安装验收。待装潢工程结束后,进行系统调试、竣工验收。
第三条 施工管理
L、乙方按照已被甲方确认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
2.甲方在乙方施工前,将与机组相匹配的水、电源接到乙方指定安装室内外机组所需的位置。
3.甲方在乙方施工前,负责清除施工现场的障碍物,使现场具备施工条件。
4.施工图和室外机安装位置,如需得到消防、环保、物业部门认可时,由甲方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5.乙方施工期问应遵守消防、环保、保安、物业等有关部门的规定。
第四条 工程造价
1.本合同安装工程总价为人民币____元整(大写:____)。
2.因甲方原因变更设计,需增减材料,总价应相应变动。因此而造成的未计价材料、人工费等均按增减帐按实结算。具体变动价格,由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合同。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即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____%,共计人民币____元整(大写:____)。
2.材料进场,甲方即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____%,共计人民币____元整(大写:____)。
3.隐蔽工程验收合格,甲方即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____%,共计人民币____元整(大写:____)。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____%,共计人民币____元整(大写:____)。
5.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应开具统一发票交甲方。
第六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1.乙方保证使用的铜管、风管材料、管材、保温材料及控制元件均附有企业的产品合格证书。
2.隐蔽工程安装完成后,甲、乙双方应办理检查与验收手续,甲、乙双方签署《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单》。验收时间,乙方应提前 天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____天内验收。
3.甲方在装修工程结束后,应当在____天内通知乙方进行家用中央空调系统安装工程竣工验收;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____天内组织验收。
4.竣工验收后,甲、乙双方签署《竣工验收记录单》。乙方对安装的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期 年,管道风口保修期年,从竣工验收结束、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
5.工程竣工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竣工图纸 份。
6.施工规范及工程竣工验收标准,按照 标准规范进行。
第七条 纠纷处理方式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变更设计或甲方现场不具备施工条件,致使工期延误的,每延误l 天,甲方应当支付误工费人民币____元给乙方。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 天,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已累计付款额的____%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3.竣工验收不合格,如系乙方未按图施工或施工质量达不到《家用中央空调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乙方必须无偿返工,并承担返工所造成的损失及逾期竣工的责任;如系设计造成的原因,由甲方向设计方追究责任;如系设备原因,由甲方向设备供应方追究责任。
第九条 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任何一方或双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条款,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无须负任何责任,但应自事件发生之日起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2.不可抗力指:政府法律或法令的变更、自然灾害、战争、军事行动等因素。
第十一条 生效条件
1.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式____份,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篇20:系统安装合同
项目名称:视频监控系统安装工程项目
委托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合同编号:
甲方:
住所:
乙方:
住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视频监控系统安装工程项目
2、工程地点: _
3、工程范围和内容:部分设备及管线供货、管线施工、设备安装调试、综合维保服务等。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维保。
第二条、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30日历天。以甲方签发的开工令载明的日期为起始日期。
2、如遇下列情况,须在事件发生2日内乙方提交顺延申请,经甲方代表签字同意,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逾期申请的视为放弃:
(1)在合同规定开工期前三天,甲方尚不能提供适合施工的条件及环境,影响乙方进场施工。
(2)在施工中因停电连续影响8小时以上。
(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拨付各种工程款项足以影响施工。
(4)因为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
第三条、工程合同总价
1、本工程合同预估总价为¥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最
终以双方签章确认的实际工程量结算)。
2、本合同价格为附件合同清单范围的含税总价包干,上述价格已包含乙方完成本合同全部义务的一切对价,包括但不限于采购费、安装调试费、人工费、保管费、维保费、税金等。
第四条、施工材料及管理
1、本工程合同清单所列含主材、设备、材料及工程施工辅材全部由乙方供应。乙方应确保其所采购的材料均为合格、全新且符合甲方要求的。(合同清单详见附件)
2、本工程所有材料、设备(含甲供)均应经过双方人员共同检查验收,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保管的设备在启用前,双方人员应随时检查设备和材料的保管情况,以保证设备的到位。乙方保管期间发生的设备和材料的损毁灭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乙方必须严格按已通过甲方审核的方案的要求及说明文件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委派代表的检查监督。
2、乙方应按工程进度节点,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安装工程量、材料使用量、设备合格证、相关施工图纸、隐蔽工程相片、完工相片、测试报告、系统验收报告、用户操作手册等,材料提供完备情况为工程验收项目之一。
3、系统安装完毕后,由双方共同组织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及产品所通过的国际标准指标进行验收,并在3天内通过测试,测试的方法将严格按照厂商提供的测试规范进行。测试完成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系统的技术资料和测试报告,测试报告将严格依照厂商的测试报告样本填写。按照技术资料和测试报告全部验收合格后,甲方在验收报告上签字,验收报告由甲方、乙方及业主三方存档,至此视为合格。若未能按时通过测试,乙方应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向甲方说明原因,同时向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4、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有不符合质量要求而需要返工的工程,责任属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则甲方应提交相关的书面报告给乙方,由乙方负责返工,并再次进行检验,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
5、由于乙方施工不当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并约定时间进行返工。在维保期内乙方不能及时修理时,甲方可请第三方人员进行修理,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6、项目整体竣工验收报验前,乙方必须将完整的竣工资料一式四份提交给甲方。
7、项目整体验收合格且正常试运行1个月后,双方签署交验手续。
第六条、施工设计变更
1、交付的设计方案、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设计的重大变更,必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于变更前3天办理设计变更议定单,设计变更在经双方议定并同意后,方可实施。
3、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七条、双方权利、义务及责任
1、双方共同的权利、义务及责任
(1)双方约定在甲方现场进行设备点验。在设备到达收货点后最迟2日内,按双方确认的设备清单及详细的技术参数,双方共同开箱对设备的数量及质量进行点验,经点验,设备的数量及质量与本合同设备清单全部相符时,双方代表签署点验单。同时乙方应开始对设备的安全负责。
(2)货物到达施工现场后至安装工程开始前,由乙方签领双方点验的设备并妥善保管。
(3)系统工程验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产品所通过的国际标准技术标准进行。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代表签署“验收合格书”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2、甲方的权利、义务及责任
(1)提供系统工程建设的基本工作环境,并负责给予乙方工作支持。
(2)按照合同要求支付工程建设所需费用。
(3)指派专人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监督,负责内部各部门的协调工作。
3、乙方责任
(1)负责本合同系统的施工安装、调试、保证系统正常运转及相应培训和技术转移工作。
(2)乙方有责任和义务积极配合甲方完成系统建设方案。
(3)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合同预付款之日起,应严格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工程进度要求和施工质量进行施工。
(4)乙方安装调试时发现现场环境不符合安装调试要求的,乙方应对现场环境进行整治使其符合设备安装调试的要求,整治费用和材料由乙方承担。现场环境整治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等相关标准要求,不得偷工减料或使用劣质材料,当出现现场环境整治质量问题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整改或返工。
(5)安装调试时,乙方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并做好各种安全防范措施,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明确安全员。安装调试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登高安装调试人员)需有相关作业证书及资格,进行作业时必须正确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切实保证安装调试中的人身、设备安全。若发生安全事故的,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与责任(包括第三方责任事故),导致甲方被追究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应向甲方支付为维权而支付的律师代理费,交通费等费用。
(6)设备的放置场地由乙方负责,施工工具及器械由乙方自备;乙方应做到垃圾日日清理,并负责清运至指定的垃圾堆放场所。
(7)乙方在基础施工中应事先确认开挖点安全,否则由此导致的水、电、煤气等管道破损由乙方负责。
(8)如因乙方设计不当造成损失,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9)乙方负责工程中与其他第三方的协调工作。
(10)协助甲方做好整体项目的调试与竣工验收工作,并提供验收相关工程资料。
(11)建立良好的维护制度(期限壹年),维护期间项目出现问题时,乙方应在24小时内作出响应,壹年内免费为本项目提供服务。
(12)因期限延误等原因造成甲方损失(以用户处罚金额为准)的由乙方承担,因甲方设备供应延误除外。
(13)不允许乙方将整体项目或项目的一部分进行外包,若甲方发现乙方将该项目进行转包或分包,甲方将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将已收取甲方的费用全部退回,由此带来的其他损失由乙方承担。
(14)乙方应遵照甲方的项目实施管理规范施工,接受甲方的监控管理,对项目的实施进度实时进行汇报(汇报对象及时间要求依照甲方规定执行)。
(15)乙方应遵循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依照安全生产的要求和内部管理制度,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凡现场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和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
1、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 15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作为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达90%以上并经现场双方项目经理签字盖章确认后15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5%(¥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作为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以甲方整体项目验收为准)后15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双方结算总价的95%;剩余结算总价5%的工程款作为此项目维保金,1年内维保无质量问题,验收合格满一年后经甲方售后部严格考核无误且无违约情形时,甲方无息支付维保金。
2. 乙方账户信息
乙方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行联行号:
账 号: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方可付款。上述账户如有变更的,乙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届满前7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按上述账户付款视为甲方已履行付款义务。
3、发票要求
(1) 乙方需按照甲方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 % 。未按甲方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予以退回,同时暂停结算相应工程款;
(2)发票作为付款依据;
(3)发票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
公司税号:
银行帐号:建设银行
地址电话: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双方确认验收合格之日为项目竣工日。由于修理、返工或乙方其他原因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价的3‰向甲方偿付逾期违约金。
2、施工过程中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停工,甲方应采取措施以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由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3、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4、乙方由于自身原因终止施工,须向甲方退还所有甲方已付款项,并按照合同总额的20%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维保及服务
1、乙方对工程实行壹年维保,维保期从项目整体初验合格之日起计算。
2、乙方提供7×24(每周7天,每天24小时,下同)软硬件质量保障上门服务,提供
项目所在地4小时内,郊区12个小时以内,其他地区24小时现场服务。各种硬件和软件的一般故障均应在24小时内修复,重大故障在4小时内恢复。如故障无法现场解决,甲方提供备用设备件,交由乙方进行更换,以保障业主方工作正常运行,而乙方必须在3天内负责将更换下来的故障设备发回甲方售后服务中心。
3、在壹年维保期内报障系统运行正常。期间,乙方应至少提供每点位每年2次免费巡检保养维护,为甲方的设备检修一次(包括配件的检查、调试、清理、更换配件等),巡检后需签证甲方提供的《巡检记录单》,并填写完整相应的服务内容,须经业主方盖章并签字确认。巡检安排具体时间待甲方通知。
4、为规范服务流程,乙方每月需提供与业主方签证的《维保服务月报》,并填写完整相应的系统运行指标情况、服务记录、工作量内容等,须经业主方盖章并签字确认,作为乙方向甲方申请结算维保金费的凭据之一。
5、在乙方维保期满壹年后,甲方根据业主方提供月度维保服务质量考核情况加权平均后进行评分,对乙方壹年来的维保服务质量作总体评价:
(1)若乙方总体服务质量考核分值≥80分,则视为考核合格,不予扣罚维保服务维保金;
(2)若乙方总体服务质量考核分值在60分(含)-80分(不含)之间,则视为考核基本合格,维保金支付百分比等同于分数值;
(3)若乙方总体服务质量考核低于60分,则视为考核不合格,全额扣罚维保服务维保金。
6、为确保系统正常运行,乙方提供7×24小时热线电话服务,并指定专人负责上门受理日常维护及平时协助甲方维护检测等工作。
7、维保服务过程中,发现由于乙方前期施工质量问题导致故障仍需进行维修整改的,由乙方负责免费实施,并要求到达验收标准。
8、如乙方逾期维保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维护,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有权从维保金中扣除。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调解不成,双方均可向南宁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特殊条款
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补充条款。
第十三条、附 则
1、其它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执行。
2、合同附件:工程预算表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地位。
3、经甲方盖章的施工主材送样、送检规范,隐蔽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设备安装调试及验收规范,项目验收规范、项目维护管理规范作为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地位。
4、甲方指定 ,身份证号 ,作为甲方的授权代表,负责本项目材料的交收,工程量结算、项目往来文件签署等与本项目的有关事宜;乙方指定 ,身份证号 ,作为乙方的授权代表,负责本项目材料的交收,工程量结算、项目往来文件签署等与本项目的有关事宜。授权代表一经指定不能随意变更,如需变更,需提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并出具授权委托书。
5、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执 贰份。本合同经双方授权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款,维保期满后自然失效。
甲方: (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