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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西山旅游路线汇编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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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旅游心得优质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4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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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地理,顾名思义,就是描述介绍中国乃至世界的名山大川、地貌地形。但是,经过这段时间的课程学习,我得到的远不止这些。当然,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千个学生,就有一千种对老师授课资料的解读,以下只是我个人的鄙薄感受。

作为年轻人,我们就应大胆尝试,寻求自己的极限。人生短短几十载,关于是否真的存在来生,至今还没有专家能够给出确切的答案,所以,怎样样才能活得精彩活得有好处,是我们务必了解的。老师以前有过去青藏高原的计划,课堂上听着老师生动地描绘,我信以为真,但对于那个结局,我并不惊讶。或许是因为,我真正想要的不是一个成功到达青藏高原者的经验分享,而是,从这种虚拟体验上得到的东西——内心深处对某物渴望的力量。对老师而言,而后的实践,也给了自己明确的人生定位——青藏高原是可望而不可及的。此刻的我们,还很年轻,但是这一代,“宅”成了一种时尚。越来越少的人会去挑战自己,会去尝试。我们的生活充斥着空虚、郁闷、纠结,有几个人会用冒险、探索、追求来充实自己的呢?多数,还不就是仍旧持续着上网、睡觉吗?

这让我想起今年五一,独自一人从上海到南京的旅途。这是一次好朋友相聚的旅行,我从上海出发,她从北京启程,终点定在南京。从出发前,我们就彼此查阅线路,准备了多种可行方案。我喜欢一个人去陌生的地方,但是现实给我太多束缚。这次南京行,我体验了自由,我完全能明白旅游不仅仅仅是风景名胜,更是了解那里的生活那里最平凡的一切。我很享受那种感觉。相比之下,去年暑假的香港之行,显得那样的无力。有家人的陪伴,有欢声有笑语,有娱乐有消遣,在那样繁华的都市,算是尽情地体验奢侈、高节奏的生活。但那不是我要的,我要的是自己一个人,走在那座城市的街道,看着行人的脚步,望望那里的天空,体会着作为那里居民的生活,和他们一齐笑一齐哭。

作为年轻人,我们就应用亲身经历引导自己。人云亦云,对于很多东西,我们就只会活在别人的世界里。九寨沟的迷人、泰山的雄伟、鼓浪屿的惬意…这都是大众口味,但是,只有你自己走出去看一看,才能体会,才能有自己的独到见解。如果你一生就只是穿梭在熟悉的地方,是无法体会地理的。或许有人会说,能够透过地图、网络来了解,但是这缺乏的是一种经历。我们就应喜欢并追求区域性差异,从中找到自己的界限。

我是外地生,家在江西南昌,一个颇有气息的南方城市。在来到上海读书之前,我也去过很多地方,包括上海,但儿时对上海的记忆,十分苍白无力。两个相距700多公里的地方,虽然都是南方城市,但很多方面是有明显差异的。除去什么建筑,什么文化的,谈到气候和地形,我倒是有点个人感受。

南昌,有山有水,山是梅岭,水是赣江,能够说是一座动感都市;上海,也有山有水,山是佘山,水是黄浦江,必定是繁华城市。但是,山不是一样的,它的结构和成因,水也是不一样的,其清澈程度以及生物丰富度。

每次往返这两座城市,我心里的不只有对家的依恋和向往,还有对两个地区的差异的自我调节。每次,我都会去想,如果有一天,地球上的一切都不存在差异,每个地方都是一样的,那会怎样样?当然,我明白这不会成为现实。虽然,我本就应期望它成真,但是,这会让我失去更多,比如享受旅游享受差异、体会地域性差异带来的美。

作为年轻人,课堂学习只是人生学习的一小部分,我们要更多的寻找出去学习的机会,自己体验,自己总结。在漫漫人生道路上,探索自己的极限,活得更加有目标有动力。

旅游地理课程,在我看来,就是带我们走进这方面的领域,教给我们基本知识,教会我们从旅游角度出发的活着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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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旅游活动计划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8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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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背景 秋收季节,正是一年一度出游的好时机。恰逢青年志愿者联合会招新结束,青志联现有的管理层和新的成员,需要磨合和成长,发现有才能的同学也许能够对青志联的建设有帮助,希望这次会有助于提高青志联的领导力与凝聚力,为以后的发展打下基础。同时校园里,集体秋游、旅游已成了大学生们多彩生活的一部分,同学们也可以通过旅游了解不同地区的风景和气候。

二、目的地简介:

合肥市大蜀山以满山遍野郁郁葱葱的苍松翠柏、奇花异草引人入胜。尤其在周围山麓先后新建了2万余亩水面的人工湖,占地400亩的烈士陵园,面积70公顷植物园和度假村。八十余公顷的苗木花卉基地以及合肥野生动物园。长达370米的安徽第一画廊――蜀山画廊,及十二生肖园、匹特搏彩弹射击娱乐中心和以植物造景的樱花园、月季园、枫树林等。在这些园林、水泊的簇拥烘托下,蜀山显得愈加妩媚,分外妖娆,春日的景色尤其迷人。登临山巅,极目远眺,烟波浩渺,水天一色,雾霭缭绕,渔帆隐约;漫步山麓林园,桃红柳绿,蝶舞蜂喧,花团锦簇,竹影扶疏,令人心旷神怡。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座落于蜀山东侧,一批现代化建筑更使景区增添了时代的韵律。蜀山风景区已是人们凭吊先烈、游览观赏、闲暇休憩的场所。

三、路线安排:

从学校北门合肥学院站牌处,乘坐118路公交,到蜀山森林公园站车,集体步行到大蜀山。

四、执行对象:

合肥学院青年志愿者联合会全体成员。

五、活动时间:

20xx年x月x日(星期天)9:00 整(如若天气有变,时间另行通知)

六、活动目的及意义

大学,一个充满青春与活力的激情世界,旅游既丰富了我们的课外生活,又陶冶了我们的情操。

秋天是一年中最美的季节,是学生踏青秋游的好季节。通过秋游活动,让学生亲密接触大自然,欣赏春天美景,拓展学生的视野,进一步感受大蜀山的美丽景色。同时通过组织娱乐活动,进一步培养我们的环保意识、集体意识,加强同学之间的交流和沟通,促进集体的团结协作,增强青志联的集体荣誉感,同时也能增进青志联成员之间的相互了解,让彼此的感情得以升华。

七、资源需求

1.水果、食物和水。由青志联集体购买。

2.纸牌四副,三国杀一副。供娱乐使用。

3.笔记本4个,笔20支。奖品。

八、活动开展

1、 早上8:40在北门集合,首先强调安全问题,统一号令,青志联全体男生负责搬运食物和水。青志联主席韩捷带队,9:00准时出发,大概 9:50 左右到达。到达目的地,再次强调安全第一。

2、 爬山,青志联主席韩捷制定爬山路线,大家跟着主席向山顶进发,

上山时不用太快,安全第一,大家可以随意拍照留念。

3、 到达山顶后,大家集体拍照作为本次活动的材料。然后休息半小时,大家吃点东西,聊聊天,谈谈上大学以来的感受和在大学中遇到的一些问题。

4、 自由活动,大家可以自由组队,看看大蜀山美丽的秋色,感受大自然的气息,放松心情。

5、 做游戏,吃苹果 游戏规则:一个人坐在板凳上手背后,另一个人眼睛用布蒙着,站在他背后,拿个苹果喂他吃。分两组进行,最先吃完的为胜方。实践部和组织部一组,宣传部和办公室一组。韩捷主席坐裁判。赢得组可获得一个,输的一组也可获得签字笔两支

6、 如果时间允许我们还准备了两副纸牌和一副三国杀供大家娱乐使用。大家自由组队,规则自定。

7、 3:30集合大家将自己身边的垃圾捡干净。点名人齐后由韩捷主席带队集体下山。

8、 到达蜀山森林公园站牌处,集体乘车回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单独行动。

九、活动中应注意的问题和细节

1. 在活动前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告诉学生一切行动听从组织者指挥,不准随意离开队伍单独行动。

2.往返前认真清点人数。韩捷主席任队长统一安排,游玩时注意行路安全,切勿过分嬉戏打闹,队伍要有序地行进,同学间做到互相照应。

3.在购买食品时一定要注意看食品信息,确保食品安全。

4.审查学生的身体状况,对身体不适的同学劝其不参加此次活动。

5.文明行事,不得随意破坏公共设施;保护环境,严禁学生攀摘花草树木和乱仍垃圾;自己的垃圾袋一定要仍在指定位置,返回时清理好环境卫生。

6.带上一些必要的应急物品。还需带上创可贴、晕车药等常用药;女生记得带遮阳伞或者遮阳帽,水须多带。

7.定点返回,离开时必须集合人员,组长一定要清点人数,确保大家都安全后坐车返回。

十、经费预算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座落于蜀山东侧,一批现代化建筑更使景区增添了时代的韵律。蜀山风景区已是人们凭吊先烈、游览观赏、闲暇休憩的场所。

十、经费预算

1、

2、

3、

4、

5、

6、 纸牌四副共10元

车票每人两元共34元

笔记本四个共20元

签字笔二十支共20元

食物和水共100元

总计:18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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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苏州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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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签订的租赁房屋合同,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到期,甲方不在续租,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乙方自愿自行修理因甲方租赁期间损坏之房屋。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特定签订立本协议书。

一、乙方房屋坐落在______________

二、受损房屋处置原则:

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房屋维修费,由乙方自行负责维修。甲方对此无异议。

三、在房屋修理期间,乙方自行解决因自修房屋给日常生活带来各种困难。

四、甲方应尽义务:

(1) 按照甲方所找维修施工队报价清单,给予乙方赔付工程维修费: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20000元(贰万元整)。

(2) 甲方考虑到乙方维修房屋及恢复室内装修需要工期约一个月时间,故给予乙方赔付房屋租金: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7500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柒仟伍佰元整)。

(3) 甲方租赁期间,将乙方水井填埋,故赔偿乙方水井清理费: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2500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贰仟伍佰元整)。

(4) 甲方给予乙方各项费用合计: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30000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叁万元整),上述费用由甲方自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起15日内一次性付给乙方。

五、据此协议甲方已经尽到房屋维修义务,如果房屋以后发生质量问题,与甲方无关,乙方不得已此理由要求甲方赔偿。

六、本承诺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任何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无故变更和解除,否则应承担责任。

七、本承诺书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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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云南国内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55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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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甲方(旅游者):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或电子邮件:________

乙方(组团旅行社):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或电子邮件: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现就甲方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本次国内旅游的有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旅游者)情况

(一)本合同甲方人数为_____人。甲方共同委托的签约代表人是______(委托书详见附件三)。

(二)甲方人员情况:□如下。□详见附件二《甲方(旅游者)名单》(《甲方(旅游者)名单》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健康状况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第二条 旅游内容及安排

(一)本次旅游团号为:________________ 。

(二)出发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发地点:_________________ 。

(三)结束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结束地点:_________________ 。

(四)行程时间(包含在途时间)共计_____日_____晚。

(五)旅游线路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六)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七)住宿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住宿如遇单人房间时,差价的解决办法为:__________ 。

(八)餐饮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九)购物安排:本次旅游行程中乙方安排的购物不超过_____次。

(十)自费项目:本次旅游行程中乙方安排的需要甲方在本合同旅游费用以外另行付费的项目不超过_____个,付费金额不超过_______元人民币。

(十一)导游服务:乙方全程陪同人员_____ 人,旅游目的地导游员_____人。

(十二)乙方根据本合同制定明确具体的《国内旅游行程表》(附件一),于出发前 日内交给甲方,并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 服务标准

本次旅游乙方的服务质量标准,执行国家旅游局颁布实施的《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此外,甲乙双方自行约定的其他服务质量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四条 旅游费用

(一)本次旅游的旅游费用为:成人每人_______元人民币,儿童(_____岁以下或身高____米以下)每人_____元人民币, 总计为______元人民币。

(二)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预付______元人民币,余款于旅游开始前_____日内付讫。

(三)旅游费用包含以下项目:

1、乙方代甲方办理旅游所需证件、手续的费用。

2、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铁路、公路、水运等公共交通部门购买交通客票的费用。 如遇交通部门票价调整,该费用的退、补依照《民法典》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执行。

3、《国内旅游行程表》中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餐饮、住宿费用。如甲方要求提高标准,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应当补交所需差额。

4、《国内旅游行程表》中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交通游览费用。包括自机场、港口、车站等交通口岸至住宿地、自住宿地至游览地的往返交通费、非甲方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第一道门票费。

5、乙方提供各项旅游服务(含导游服务)收取的费用。

(四)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项目:

1、非本合同约定行程发生的费用。

2、行程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包括本合同约定的餐饮、交通安排以外的个人交通、餐饮费用,个人医疗费费用,个人行李超重费用,个人的洗衣、通讯、饮料、酒类费 用,个人寻回遗失物品的费用以及行程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3、行程中甲方参与的自费项目的费用。

4、行程中甲方自由活动期间的费用。

5、甲方自行投保的航空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的费用。

6、未列入本合同第四条第(三)项中的其他费用。

(五)关于旅游费用的特别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五条 人数约定

本次旅游成行的基准人数为______人。参加旅游人数未达到成行基准,乙方可最迟于旅游开始前第3日(不含开始当日,下同)通知到甲方,双方解除合同,并按下列方式之一处理:

□乙方一次性退还甲方已缴纳的全部费用,不承担违约责任。

□双方订立新的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乙方退还或由甲方补足。

第六条 地接社约定

乙方可以委托旅游目的地的旅行社依照本合同约定的内容,接待安排本次旅游中外埠的旅游行程。乙方委托的旅行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视同乙方违约。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

(一)要求乙方出示合法经营资质证明文件、如实告知本次旅游组团形式、住宿、餐饮、交通、景点、购物、服务标准等行程安排真实情况以及注意事项的权利。

(二)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内旅游行程表》记载的内容,组织安排本次旅游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的权利。

(三)自主选择合同约定行程中的自费项目、自愿购物、拒绝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其他不合理安排的权利。

(四)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全部旅游费用后,要求乙方出具合法发票的权利。

(五)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受到尊重的权利。

(六)对乙方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批评、意见或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的权利。

第八条 甲方的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在旅游过程中不得从事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二)遵守社会公德和公共秩序,与本团其他成员和睦相处、团结互助,尊重当地的宗教信仰、民族风俗习惯,杜绝在景点建筑上乱刻乱画、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

(三)如实向乙方提供有关个人身份、健康、联系方式等方面的信息资料,保证个人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本次旅游,并在签订本合同时将健康状况告知乙方。

(四)做好旅游行程中的自我安全防护,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不擅自离团活动。

(五)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全部旅游费用。

(六)遵守团队纪律,尊重旅游服务人员,积极配合乙方完成本次旅游行程。旅游过程中与乙方发生纠纷时,平等协商解决,或在旅游行程结束后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不采取拒绝登机(车、船)或其他方式拖延旅游行程、扩大损失和影响。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

(一) 核实甲方提供的证件及相关信息资料的权利。

(二) 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全部旅游费用的权利。

(三)按照合同约定选择交通工具、酒店、餐馆、地接社,以及安排旅游配套服务的权利。

(四)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积极配合乙方完成本次旅游行程的权利。

(五)拒绝甲方提出的合同约定以外的不合理要求的权利。

第十条 乙方的义务

(一)向甲方出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二)出发前向甲方如实说明本次旅游的组团形式、具体行程安排、各项服务标准和有关注意事项,提示甲方自愿选择购买旅游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个人保险。对可能危及甲方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事宜,事先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积极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三)妥善保管办理旅游手续所需的甲方各种证件资料。

(四)对甲方在旅游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应做出必要的协助和处理。

(五)按照合同约定安排甲方的旅游活动。不强制甲方购物,不擅自安排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活动和自费项目,保证甲方在《国内旅游行程表》中所列各景点的游览时间。

(六)收取全部旅游费用后,向甲方出具合法发票。

第十一条 合同的转让

(一)出发前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因此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出发前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在保证旅游内容和服务质量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前提下,将甲方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并承担责任(甲方与其他旅行社另行签定合同的除外)。

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

(一)行程中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无法按约定继续履行合同时,乙方可以在征得本旅游团三分之二以上成员书面同意后,对相应合同内容予以变更。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可能导致甲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可采取合理的措施单方变更合同。因上述合同变更而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节余的费用应当返还甲方。

(二)除前项约定的情形外,变更本合同内容,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三条 合同的解除

除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情形外,解除本合同,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四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本次旅游开始时,未准时到约定地点集合出发,也未于中途加入本次旅游的,视为单方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四)项约定承担责任。

(二)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等个人身份资料,致使乙方无法办理相关手续或已办理的相关手续无效的,承担乙方因此已支出的直接费用。

(三)在旅游开始前通知到乙方解除本合同的,承担乙方为办理本次旅游已经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按下列情形和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2日通知到乙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乙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20%。

(四)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乙方解除本合同或未通知不参加的,承担乙方为办理本次旅游已经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支付全部旅游费用30%的违约金。

(五)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的,按照迟延支付部分每日0.3%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六)擅自变更合同的,按全部旅游费用的5%支付违约金;因此增加的费用,自行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七)旅游行程中未经乙方同意自行离团不归、自愿放弃某项旅游项目、未能按合同约定及时参加旅游项目或未能及时搭乘交通工具的,乙方不退还相应的旅游费用;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八)旅游行程中因自身过错、自身疾病以及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六)项约定造成的人身或财产损失,自行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代办旅游手续及旅游过程中,遗失、毁损甲方证件、手续或代办的手续因乙方过错存在瑕疵的,应积极补办并承担相关费用;因此影响甲方旅游行程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二)除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情形外,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不能成行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到甲方,退还甲方已交纳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情形和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2日通知到甲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甲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20%。

3、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甲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30%。

(三)符合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乙方未在约定的时间内通知到甲方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第(二)项约定承担责任。但因甲方提供的联系地址或联系方式不当,致使乙方未能按本合同有关条款约定的时间通知到甲方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四)擅自变更合同的,按全部旅游费用的5%支付违约金;因此增加的费用,自行承担;减少旅游行程的相关费用,退还甲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五)甲方在乙方指定的购物场所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的,乙方应负责退换;不予退换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因乙方原因导致旅游开始后行程延误的,乙方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可以继续履行本合同,但应支付全部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对其中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内容,乙方应退还相应的旅游费用;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终止旅游的,乙方应当安排甲方返回,退还未完成的旅游行程的费用,并承担全部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甲方因旅游行程延误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旅游行程中弃置甲方的,承担弃置期间甲方支出的食宿费用和其他必要费用,退还未完成的旅游行程的费用,并支付全部旅游费用100%的违约金。

(八)旅游行程中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九)除上述约定外,乙方提供的旅游服务中其他违反《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规定的标准的,按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的规定赔偿。

第十六条 免责条款

(一)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一方延迟履行或单方变更本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二)旅游行程中由于飞机、轮船、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延误或取消,以及第三方侵权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致使甲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但应积极协助甲方解决相关纠纷。

第十七条 避免扩大损失

本合同任何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一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按下列方式之一解决:

□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结束甲方离开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时为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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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3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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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调研报告

按照《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明电〔〕38号)要求,我县对照调研提纲,采取个别走访、座谈交流、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就我县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方面的情况和如何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了深入细致的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方面的情况

群众观点是我们党最基本的政治观点,群众路线是我们党最根本的工作路线。我县牢牢把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把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把群众路线贯穿于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的全过程,坚持做决策以群众意见为依据、谋发展以群众需求为根本、评政绩以群众满意度为标尺,实现了群众意愿基本满足、群众利益基本维护、群众评价基本满意。

一是尊重人民群众主体地位。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我县始终秉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的原则,始终站在群众立场,做决策、定政策时征求群众意愿,廉洁从政、务实为民上接受群众监督,让人民群众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主导作用。如,我县就如何开展“北方水城、中国沁州”建设开展了“聚民意、集民智”的征求群众意见活动,面向基层、面向社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人士的宝贵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制定出了“以水为魂,打造北方水城;以土为根,建设生态园区;以工为重,创建新型工业;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四以”发展战略。县近年来水城建设取得的丰硕成果充分证明,这个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基础上制定出的发展战略,切实把握住了县当时经济社会发展命脉,是完全符合科学发展观的。又如,县近年来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主动将党的工作、各项活动和所取成效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推行党务政务公开,权力运行公开,坚决阳光施政。在县委开展了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在乡镇推广了文建明工作法,在党支部推行了“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让人民群众全面了解、正确评判、积极参与党和政府的工作,提高了党政工作的效率和群众满意度。

二是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发展为了群众,为了群众发展”。我县将“为人民谋利益”贯彻到各项工作中。在带领群众发展经济的同时切实关心群众生活,不断改善民生,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近年来,为了实现“”农民收入翻番目标,我县在广泛调查、深入研究的前提下,在农村大力推广实施以“设施蔬菜、沁州黄、核桃经济林”三大产业为主的特色农业种植,帮助农民改善生产结构、提高农业效益。同时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年、项目建设年等活动,全力引进、大力实施促农增收项目建设,形成了以松村农业园区为典型的农业园区经济发展模式。尤其是从以来开展了领导干部下乡住村包村增收活动,动员全县县直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转变作风、深入基层,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帮贫助困、扶持产业、推进基础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活动,为基层群众办了大量实事好事,有效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维护了群众利益,提升了党政工作与群众意愿的契合度。为了切实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贴身利益,我县在各级党政机关推广实施了人民群众来访接待制度,县委政府主要领导更是坚持每周二接访,畅通了人民群众的来访渠道,明白了群众所需所盼所忧,了解了群众对党和政府工作的评价、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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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旅游城市电视宣传片方案_促销方案_网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20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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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城市电视宣传片方案

一、指导思想

南江物华天宝,资源富集,素有大巴山“百宝箱”之美誉。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南江始终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改革开放,与时俱进,使南江各行各业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旅游及旅游产业是南江拉动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近几年来,南江县委、县政府始终坚持把旅游市场需求与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在拥有丰富的旅游资源,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基础上,重点开发了文化旅游、红色旅游、休闲旅游和生态旅游资源市场,旅游产品的多元化、旅游产业的规模化,使南江旅游业具备了更强的竞争实力。光雾山被列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米仓山被批准为国家森林公园。

为全面推介南江秀丽的山水风光,提升南江的生态旅游和名度,展示南江悠久的历史、灿烂文化吸引更多的省内外游客前来观光、休闲、度假,四川电视台拟拍摄食游天府---- 美丽光雾,锦绣南江电视专题片。

二、专题形式

1、宣传主题:游光雾仙山,品南江美食

2、宣传形式:四川电视台主持人文正以游客的身份,在南江电视台主持人的陪同下,以“成都(出发点)——南江景区(旅游目的地)——返回成都”这条旅游线路为专题节目的明线,按照普通游客的思维,两位主持人相伴游览光雾山,观看漫山红叶,感受三国历史,了解共军文化,平常生态美食。在游览过程中全面展示南江独特的旅游资源(春夏秋冬季季有景、季季不同),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淳朴敦厚的人文风貌,快速便捷的旅游交通(川陕渝金三角位置),舒适优惠的旅游设施(吃、住、购的基本价位)。

3、宣传效果:通过主持人行、游、吃、购、娱的亲身感受,向观众传达出“光雾山交通安全、快捷;光雾山景色独特、神奇;光雾山美食生态、唯一;光雾山接待舒适、人性”最佳旅游目的地的信息,让电视观众在主持人的引导下,产生“游魅力光雾,品江南美食”的强烈愿望。

三、专题片架构

序号

内   容

表现形式

主持人外景串词:听朋友说南江是一个很神秘而悠远的地方,今天,我就带大家去南江看一看

1、南江,山清水秀,人杰地灵。南江是革命老区、国家贫困县。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南江已成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及获得中国人文奥运最佳人文旅游景区,中国生态旅游大县、中国最具原生态旅游大县等殊荣。

2、勤劳、智慧、善良、勇敢的南江人民有着辉煌的历史和光荣传统,为中华文明的发展做出了杰出的贡献。植根于大山的老区精神,哺育着一代代南江儿女,艰苦奋斗,锐意进取,开拓创新。

3、改革春风,吹遍南江大地,山河气象一新,城乡繁荣兴旺。

镜头一:精神抖擞的主持人,兴奋的放下手中的麻将,驾驶着爱车,一路飞奔南江,配轻松愉悦的音乐。

镜头二:起伏的群山犹如大海翻滚的波峰,山上绿树成荫翠浪千重,山下河水荡漾,溪水淙淙,层层梯田,幢幢楼舍倒影在波光潋滟的水中。

镜头三:在南江县委两位主持人会合。

注:在行进的过程中,通过查看地图介绍南江和光雾山的地理位置;通过驾车介绍路程、路况,传达交通、安全、方便、快捷的信息;通过南江主持人首次接待展现南江人的热情好客。

南江的美食独具地方特色,除民间炖猪脚、山蕨菜、野竹笋香菌蘑菇等山珍野味还有最为著名的南江黄羊、金银花和核桃了。

(一)南江黄羊是南江科技人员用了近50年的心血培育而成为亚洲第一、世界第二肉用性最好的山羊,毛短而富有光泽,背部呈黄色,面部较黑,……据说肉质细嫩爽口,绝对是南江地方特色,美食一绝!(黄羊汤锅、烤全羊等的做法、吃法、价格)

(二)巴山野味、柴火饭、大巴山的火塘、篝火晚会、滑杆舞

(三)南江金银花之乡、核桃之乡、富硒茶之乡,宣传南江的名有特色旅游产品。

总镜头:满山的黄羊,热闹的县城,众多的美食餐饮……主持人现场解说

镜头一:现场品尝黄羊汤锅,在品尝过程中,由南江主持人介绍吃黄羊汤锅、品金银花茶、吃南江核桃。展现以南江黄羊为主的生态特色食品食用的科学、可口、营养、养颜。

镜头二:柴火饭烹制过程,以及县城品尝夜宵小吃,配轻松愉快的音乐。展现南江夜生活依然丰富多彩,让游人旅游期间感觉很充实、惬意。

镜头三:参加以烤全羊为主题的篝火晚会。展现光雾山的人情风貌。

1、光雾山美景扫描(晚春林海茫茫碧涛万顷;盛夏山花烂漫,鸟语花香;秋天金碧辉煌,层林尽染;冬天玉树琼花,银装素裹)

2、穿插县长采访话题。

3、红叶美景(以陈家山的枫树、红桦等珍惜红叶;大小兰沟、天然画廊、贾郭山、香炉山的水青冈、红豆杉等名贵红叶;九角山、十八月潭的枫树、黄栌树等五彩红叶为重点。)主持人现场解说

4、米仓山国家森林公园、天然林保护工程、生态经济林等

镜头一(奇峰、壁画):以桃园景区燕子岩为主,展示秀丽多姿的群峰,苍翠茂密的森林植被,集群峰怪石、峭壁幽谷、溪河瀑潭、田园山林为一体,在拍摄中配《美丽的光雾山》歌曲。突出展现光雾神奇的一面。

镜头二(古树、溪流):以天然画廊、植物园、滑雪场、黑熊沟为主,以珍贵树种、奇石等小镜头配合一些原始森林的大场景,配缓慢轻幽音乐。突出展现光雾山生态、荒美的一面。

共2页,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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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佛山市出境旅游组团合同范文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9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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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出境旅游组团合同范文

佛山市出境旅游组团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团体或个人):

乙方(组团旅行社):

甲方自愿参加乙方组织的旅行团旅游,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报名与成团

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在签订本合同前,已详细阅读及充分理解由佛山市旅游局制定、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佛山市出境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 (以下简称"须知")。同意遵守须知并将须知列为本合同附件。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乙方已就其服务项目及质量标准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绍及详细说明。

第二条 内容与标准

1、 主要事项

┌────────┬────────┬────────┬───────────────┐

│ 旅行团名 │ │ 报名人数 │ │

├────────┼────────┼────────┼───────────────┤

│ 初定出团日期 │ │ 旅游线路与天数 │ │

├────────┼────────┼────────┼───────────────┤

│ 交通工具及标准 │ │ │ │

├────────┼────────┼────────┼───────────────┤

│ 住宿标准 │ │ │ │

├────────┼────────┴────────┼───────────────┤

│ 用餐标准 │早餐 次,正餐 次,标准: │ │

├────────┼────────┬────────┼───────────────┤

│ 导游服务 │派领队及导 │游服务 │ │

├────────┼────────┼────────┼───────────────┤

│ 购物娱乐安排 │ │ │ │

├────────┼────────┼────────┼───────────────┤

│ 预付款数额 │ │ 应交纳团费总额 │ │

├────────┼────────┼────────┼───────────────┤

│ 双方其他约定 │ │ │ │

│ │ │ │ │

└────────┴────────┴────────┴───────────────┘

2、 甲乙双方同意恪守上述约定。甲方保证在旅游活动中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各项服务符合国家与行业规定的标准。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视作违约,并承担赔偿责任 :

(1)因故意或过失未达到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标准而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的;

(2)乙方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对其自身的损失应责任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3、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

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事故详情及不能履约的有效证明材料。

4、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发生前后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应减轻或免除责任:

(1)对旅游质量和安全状况已给予充分说明、提醒、劝诫、警告或事先说明;

(2)所发生的质量问题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

(3)质量问题的发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赔偿请求人自身的过错;

(4)质量问题发生后,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

第四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申请调解、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

2、双方协商、调解不成的,向佛山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不同意通过佛山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可在特别约定条款中明确解决争议的方式。

第五条 本合同的以下附件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甲乙双方具有约束力:

1、佛山市出境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

2、旅游发票;

3、行程表;

4、出境游报名表。

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特别约定条款

双方特别约定以下条款: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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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桂林旅游的计划书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57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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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发时间:每天

成行人数:10人及以上

相关景点: 象鼻山 靖江王府 遇龙河漂流 印象刘三姐 兴坪渔村 冠岩 古东瀑布

行程安排

团体包车方案一:桂林、阳朔一晚两天精华线路

第一天:早接团,然后乘车前往码头,乘船游览兴坪漓江精华---兴萍渔村。晚餐自费品尝风味独特的美食“阳朔啤酒鱼”。晚餐后西街自由休闲,晚上可自费观看中国著名导演张艺谋主导的大型山水实景演出《印象·刘三姐》。住桂林或阳朔。

第二天:早餐后乘船市内水上精华游(含象鼻山、伏波山、叠彩山等),下午游览集历史与文化于一体的4A景区靖江王府(含独秀峰、靖江王城),结束愉快之旅。

报价:住准二星¥258元/人,住准三星¥278元/人,10人及以上(含景点首道门票,一晚房费,车费,导服),行程与酒店级别可根据您的需求调整。

本行程推荐自费景点:两江四湖 梦幻漓江 龙脊魂 印象刘三姐

线路特点:兴坪漓江精华(只游精华段)+阳朔+市内精华水上游(既游到了市内山水精华,又免去爬山的辛劳),这是精华游的经典,适合再次来桂林或初来桂林但不掬泥于传统而时尚的您!不要以为桂林旅游还是老三样,新的玩法让人眼花缭乱。 时间安排适合于:第一天早到达,最后一天晚上离开。

团体包车方案二:桂林、阳朔一晚两天经典线路

第一天:早接团,乘车前往码头,乘船游览兴坪漓江精华。下午逛逛流光溢彩、异国风情浓浓的西街。晚餐自费品尝风味独特的美食“阳朔啤酒鱼”。晚上可自费观看中国著名导演张艺谋主导的大型山水实景演出“印象·刘三姐”。住桂林或阳朔。

第二天:游览桂林城徽—象鼻山,游半枕漓江的伏波山、俯瞰整个桂林市容的叠彩山。下午游览大自然艺术之宫芦笛岩。结束愉快之旅。

报价:住准二星¥328元/人,住准三星¥348元/人,10人以上10人及以上(含景点首道门票,一晚房费,车费,导服),行程与酒店级别可根据您的需求调整。

本行程推荐自费景点: 两江四湖 梦幻漓江 龙脊魂 印象刘三姐

线路特点:市内三山一洞+漓江+阳朔,这是传统的经典线路安排,适合初次来桂林或乐山的您!时间安排适合于:第一天早到达,最后一天晚离开。

团体包车方案三:桂林、阳朔两晚三天精华休闲线路

第一天:中午接团,乘船市内精华水上游(含象鼻山、伏波山、叠彩山等),晚餐后,自由游览(步行)桂林景区:杉湖、榕湖景区、日月双塔、九曲桥湖心亭公园、古南门。也可晚自费乘船浏览两江四湖。住桂林。

第二天:早乘车前往码头,乘船游览兴坪漓江精华。下午逛逛流光溢彩、异国风情浓浓的西街。晚餐自费品尝风味独特的美食“阳朔啤酒鱼”。晚上可自费观看中国著名导演张艺谋主导的大型山水实景演出“印象·刘三姐”。住阳朔。

第三天:游览阳朔精华景区阳朔阳朔田园风光最佳处阳朔必游处遇龙河漂流。结束愉快之旅。

报价:住准二星¥428元/人,住准三星¥448元/人,10人及以上(含景点首道门票,二晚房费,车费,导服),行程与酒店级别可根据您的需求调整。

本行程推荐自费景点:两江四湖 梦幻漓江 龙脊魂 印象刘三姐

线路特点:市内精华水上游(既游到了市内山水精华,又免去爬山的辛劳)+兴坪漓江精华(只游精华段)+阳朔,这是精华游的经典,适合再次来桂林或初来桂林但不掬泥于传统而时尚的您!不要以为桂林旅游还是老三样,新的玩法让人眼花缭乱。时间安排适合于:第一天中午前到达,最后一天中午以后离开。

团体包车方案四:桂林、阳朔两晚三天经典线路

第一天:中午接团,游览桂林城徽—象鼻山,游半枕漓江的伏波山、俯瞰整个桂林市容的叠彩山。晚餐后,自由游览(步行)桂林景区:杉湖、榕湖景区、日月双塔、九曲桥湖心亭公园、古南门。也可晚自费乘船浏览两江四湖。住桂林。

第二天:早乘车前往码头,乘船游览兴坪漓江精华。下午逛逛流光溢彩、异国风情浓浓的西街。晚餐自费品尝风味独特的美食“阳朔啤酒鱼”。晚上可自费观看中国著名导演张艺谋主导的大型山水实景演出“印象·刘三姐”。住桂林或阳朔。

第三天:早餐后游览大自然艺术之宫芦笛岩。送团,结束愉快之旅。

报价:住准二星¥428元/人,住准三星¥448元/人,10人及以上(含景点首道门票,二晚房费,车费,导服),行程与酒店级别可根据您的需求调整。

本行程推荐自费景点:两江四湖 梦幻漓江 龙脊魂 印象刘三姐

线路特点:市内三山一洞一公园+漓江,这是传统的经典线路安排,可在阳朔住一晚,适合初次来桂林或喜欢桂林传统景点的您!时间安排适合于:第一天中午到达,最后一天中午以后离开。

团体包车方案五(特色线路):桂林、阳朔、冠岩、古东两晚三天亲水线路

第一天:早接团,获两项世界吉尼斯纪录的桂林最大的岩洞---冠岩,下午游览全国唯一由地下涌泉形成的多级串联可触摸攀爬并有森林氧吧的古东瀑布,晚餐后,自由游览(步行)桂林景区:杉湖、榕湖景区、日月双塔、九曲桥湖心亭公园、古南门。也可晚自费乘船浏览两江四湖。住桂林。

第二天:乘船游览兴坪漓江精华。下午逛逛流光溢彩、异国风情浓浓的西街。晚餐自费品尝风味独特的美食“阳朔啤酒鱼”。晚上可自费观看中国著名导演张艺谋主导的大型山水实景演出“印象·刘三姐”。住桂林。

第三天:乘船市内精华水上游(含象鼻山、伏波山、叠彩山等)。送团,结束愉快之旅。

报价:住准二星¥478元/人,住准三星¥498元/人,10人及以上(含景点首道门票,二晚房费,车费,导服),行程与酒店级别可根据您的需求调整。

本行程推荐自费景点:两江四湖 梦幻漓江 龙脊魂 印象刘三姐

线路特点:市内精华+冠岩+古东+漓江+阳朔,如果您还没有领略桂林周边风光,那么冠岩,古东会给您带来别样的体验,适合再次来桂林或初来桂林但不掬泥于桂林传统景点的您!不要以为桂林旅游还是老三样,新的玩法让人眼花缭乱。 时间安排适合于:第一天早到达,最后一天中午以后离开。

团体包车方案六(特色线路):桂林、阳朔、龙脊两晚三天民俗风情线路

第一天:早接团,游览天下一绝龙脊梯田,感受民俗风情和原始的乡村生活,自费吃农家饭,晚餐后,自由游览(步行)桂林景区:杉湖、榕湖景区、日月双塔、九曲桥湖心亭公园、古南门。也可晚自费乘船浏览两江四湖。住桂林。

第二天:乘船游览兴坪漓江精华。下午逛逛流光溢彩、异国风情浓浓的西街。晚餐自费品尝风味独特的美食“阳朔啤酒鱼”。晚上可自费观看中国著名导演张艺谋主导的大型山水实景演出“印象·刘三姐”。住桂林。

第三天:乘船市内精华水上游(含象鼻山、伏波山、叠彩山等)。送团,结束愉快之旅。

报价:住准二星¥478元/人,住准三星¥498元/人,10人及以上(含景点首道门票,二晚房费,车费,导服),行程与酒店级别可根据您的需求调整。

本行程推荐自费景点:两江四湖 梦幻漓江 龙脊魂 印象刘三姐

线路特点:市内精华+龙脊+漓江+阳朔,春秋两季是龙脊最美的时候,去领略山寨古朴的美和壮美的梯田,适合喜欢民俗风情感受乡村生活的您!不要以为桂林旅游还是老三样,新的玩法让人眼花缭乱。时间安排适合于:第一天早到达,最后一天中午以后离开。

团体包车方案七(特色线路):桂林、阳朔、龙脊、冠岩、古东三晚四天完整版线路

第一天:早接团,获两项世界吉尼斯纪录的桂林最大的岩洞---冠岩,下午游览全国唯一由地下涌泉形成的多级串联可触摸攀爬并有森林氧吧的古东瀑布,晚餐后,自由游览(步行)桂林景区:杉湖、榕湖景区、日月双塔、九曲桥湖心亭公园、古南门。也可晚自费乘船浏览两江四湖。住桂林。

第二天:游览天下一绝龙脊梯田,感受民俗风情和原始的乡村生活,下午返桂林。

第三天:乘船游览兴坪漓江精华。游览阳朔精华景区阳朔阳朔田园风光最佳处阳朔必游处遇龙河漂流。晚逛逛流光溢彩、异国风情浓浓的西街。晚餐自费品尝风味独特的美食“阳朔啤酒鱼”。晚上可自费观看中国著名导演张艺谋主导的大型山水实景演出“印象·刘三姐”。住桂林。

第四天:乘船市内精华水上游(含象鼻山、伏波山、叠彩山等)。送团,结束愉快之旅。

报价:住准二星¥688元/人,住准三星¥738元/人,10人及以上(含景点首道门票,三晚房费,车费,导服),行程与酒店级别可根据您的需求调整。

本行程推荐自费景点:两江四湖 梦幻漓江 龙脊魂 印象刘三姐

线路特点:市内精华+龙脊+冠岩+古东+漓江+阳朔,春秋两季是龙脊最美的时候,去领略山寨古朴的美和壮美的梯田,游遍桂林及周边精华,适合时间较充裕想玩遍的您!不要以为桂林旅游还是老三样,新的玩法让人眼花缭乱。时间安排适合于:第一天早到达,最后一天中午以后离开。

团体包车方案八(特色线路):桂林、漓江、阳朔、恭城文武庙历史文化休闲三日游

第一天:虞山公园、靖江王府

抵桂(以中午前到达为例)下午游览桂林山水园林的精品园-虞山公园,然后游览集桂林历史文化及山水精华于一体的靖江王府(含靖江王城、王府、游览南天一柱独秀峰,靖江王城王府也是中国目前最大的也是保存最完好的番王府。)夜晚自由漫步览桂林环城水系两江四湖,欣赏座座新桥,景趣相融,各呈异彩,楼亭台榭,错落有致,交相辉映,万盏齐明,灯火阑珊,双塔映月,桥跨银河,杉湖、榕湖景区、九曲桥湖心亭公园、古南门。宋街连城。欣赏桂林美丽夜景。住桂林。

第二天:漓江 图腾古道 阳朔西街

早餐后乘车前往漓江码头乘船游览兴坪漓江精华,下午游览阳朔精华景区阳朔"北有凶奴,南有南蛮!"甑皮岩文化是南蛮人诞生的代表-图腾古道。夜阳朔西街自由泡吧。住桂林。

第三天:文庙 武庙

早餐后乘车游览神秘西气的文武庙(为全国关帝庙学会理事的恭城武庙,全国四大孔庙之一的恭城文庙、两庙共存一地实为仅有)。结束愉快行程

报价:住准二星¥518元/人,住准三星¥538元/人 10人及以上(含景点首道门票,二晚房费,车费,导服),行程与酒店级别可根据您的需求调整。

本行程推荐自费景点:两江四湖 梦幻漓江 龙脊魂 印象刘三姐

线路特点:市内精华+漓江+阳朔+恭城文庙武庙,适合喜欢追寻历史文化,探寻历经四百年沧桑却风采依旧的古代文化的您!不要以为桂林旅游还是老三样,新的玩法让人眼花缭乱。时间安排适合于:第一天早到达,最后一天中午以后离开。

团体包车方案九(特色线路):桂林、漓江、阳朔、尧山三晚四天户外游

第一天:七星公园、尧山

抵桂(以中午前到达为例)游览-尧山风景区。古代秦朝曾在山的西坡建尧帝庙故名"尧山"。尧山风景区里林木繁茂,古迹众多如天赐泉、天赐田茅、寿佛庵。尧山主峰海拔909.3米,相对高度760米,是桂林最高的山峰。沿盘山公路可直达尧山山顶。此外还可以搭乘登山缆车上山缆车,索道线路长1500米单向运行20分钟。该索道是广西的第一条旅游观光索道。然后游览桂林市最大的综合性公园-- 七星公园,华夏之光,花桥、美国总统克林顿演讲处、骆驼峰。晚餐后,自由游览(步行)桂林景区:杉湖、榕湖景区、日月双塔、九曲桥湖心亭公园、古南门。也可晚自费乘船浏览两江四湖。住桂林。

第二天:漓江、 遇龙河漂流

早餐后乘车前往漓江码头乘船游览兴坪漓江精华,下午游览阳朔精华景区阳朔阳朔田园风光最佳处阳朔必游处遇龙河漂流。夜阳朔西街自由泡吧。住桂林。

第三天:虞山公园、靖江王府

早餐后游览桂林山水园林的精品园-虞山公园,随后游览集桂林历史文化及山水精华于一体的靖江王府(含靖江王城、王府、游览南天一柱独秀峰,靖江王城王府也是中国目前最大的也是保存最完好的番王府。)送团,结束愉快行程。

报价:住准二星¥558元/人,¥住准三星588元/人 10人及以上(含景点首道门票,二晚房费,车费,导服),行程与酒店级别可根据您的需求调整。

本行程推荐自费景点:两江四湖 梦幻漓江 龙脊魂 印象刘三姐

线路特点:市内精华(尧山)+漓江+阳朔,桂林是世界上喀斯特地貌发育最典型的地区,有十分丰富的户外游憩环境资源,但并不是攀岩才是户外运动,本线路中的变化莫测、绚丽多彩尧山是桂林市内最高的山。适合喜欢户外热爱生活的您!不要以为桂林旅游还是老三样,新的玩法让人眼花缭乱。户外自由的呼吸,让您收获轻松的心情和健康的体魄。时间时间安排适合于:第一天早到达,最后一天中午以后离开。

团体包车方案十(特色线路):桂林、漓江、阳朔、灵渠、尧山两晚三天户外游

第一天:尧山 靖江王府

抵桂(以中午前到达桂林为例)游览-尧山风景区。古代秦朝曾在山的西坡建尧帝庙故名"尧山"。尧山风景区里林木繁茂,古迹众多如天赐泉、天赐田茅、寿佛庵。尧山主峰海拔909.3米,相对高度760米,是桂林最高的山峰。沿盘山公路可直达尧山山顶。此外还可以搭乘登山缆车上山缆车,索道线路长1500米单向运行20分钟。该索道是广西的第一条旅游观光索道。游览集桂林历史文化及山水精华于一体的靖江王府(含靖江王城、王府、游览南天一柱独秀峰,靖江王城王府也是中国目前最大的也是保存最完好的番王府)。夜晚自由漫步览桂林环城水系两江四湖,欣赏座座新桥,景趣相融,各呈异彩,楼亭台榭,错落有致,交相辉映,万盏齐明,灯火阑珊,双塔映月,桥跨银河,杉湖、榕湖景区、九曲桥湖心亭公园、古南门。宋街连城。欣赏桂林美丽夜景。住桂林。

第二天:漓江 图腾古道 阳朔西街

早餐后乘车前往漓江码头乘船游览兴坪漓江精华,午游览阳朔精华景区阳朔阳朔田园风光最佳处阳朔必游处遇龙河漂流。晚餐后阳朔西街自由休闲,晚间可自费欣赏张艺谋导演的大型山水实景演出---印象.刘三姐。住桂林。

第三天:灵渠

早乘车前往兴安。游秦代三大古运河之一的-灵渠:距今2200年与长城南北呼应的古运河,即漓江上游古灵渠乘船游漓江上游段的铧嘴,大天平、小天平、南渠、北渠、汇水天平,陡门,观天下奇观"湘水三七分"。送团,结束愉快之旅。

报价:住准二星¥568元/人,¥住准三星588元/人 10人及以上(含景点首道门票,二晚房费,车费,导服),行程与酒店级别可根据您的需求调整。

本行程推荐自费景点:两江四湖 梦幻漓江 龙脊魂 印象刘三姐

线路特点:市内精华(尧山)+漓江+阳朔+灵渠,桂林是世界上喀斯特地貌发育最典型的地区,有十分丰富的户外游憩环境资源,但并不是攀岩才是户外运动,本线路中的变化莫测、绚丽多彩尧山是桂林市内最高的山。适合喜欢户外热爱生活的您!不要以为桂林旅游还是老三样,新的玩法让人眼花缭乱。户外自由的呼吸,让您收获轻松的心情和健康的体魄。时间安排适合于:第一天早到达,最后一天中午以后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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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旅游活动方案范文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6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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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构思:

结合季节和幼儿年龄特征的需要,让孩子亲近海洋,探索海洋世界的奥秘,了解海洋生物与人类的关系,学会用多种方式创造性地表达对海洋世界的感受。开展亲子活动,共同体验集体亲子出游的愉快情感。

活动目的:

1、通过和爸爸妈妈一起参观海洋馆,让孩子近距离了解充满趣味又令人惊奇的海洋世界,体验活动所带来的乐趣,增进与家人之间的情感。

2、促进家长与幼儿园、家长与幼儿、家长与家长之间的沟通与交流。

活动事项:

时间:20xx年x月x日(星期五)

地点:海洋馆

方式:集体参观和分散亲子游戏相结合。

价格:大人150元/人小孩150元/人一大一小288元

参加对象:中班段幼儿及家长(自愿报名)

领队老师:

负责人:

配备后勤人员:医生一名、各班一名辅助老师。

活动准备:

1、班级教师对幼儿进行春游活动安全教育,增强幼儿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保健医生携带好急救用品。以防幼儿突发事情。

3、春游活动期间一切行动听指挥,准时出发,准时返校。

4、全体幼儿必须穿好校服,背好书包。

5、活动时要做到井然有序,教育幼儿不拥挤、不追跑、不打闹。上、下车有序。在车上不能大声暄哗,不能将头和手伸出窗外。

6、注意言行文明,爱护公物,不随地乱扔垃圾。

7、在每一次集合时班主任和导游做好清点好幼儿人数工作,确保幼儿安全。

活动行程:

早上7点幼儿园门口集中出发做旅游大巴赴海洋馆,在导游的带领和家长的监护下,欣赏鲨鱼、北极熊、海狮、北极狐等珍惜动物,观看特别动物表演等,中餐在馆内集体用餐,餐后各班老师负责组织亲子游戏,下午3点集中返回,结束愉快的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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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故宫旅游心得感想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7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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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早上,我们一家开车来到了千岛湖,我和妈妈在车上说说笑笑不知不觉地就来到了千岛湖。

千岛湖真美啊!她的山那么绿,绿得都要发光了。她的水那么清,清得能见到底。这不由得又要说:“千岛湖,你太美啦!”

我们上了快艇,快艇启动了,一朵朵白白的水花溅了起来,围绕着我们的快艇,好像在说:“我们真幸运啊,是千岛湖这么美丽的地方的水!”一个个岛屿上的树那么绿,真好看!快艇飞快地在湖上行驶,波浪过来,我也随着波浪一上一下地颠起来,真爽啊!

到了梅峰岛上,我们坐缆车上山。一个缆车过来,我和爸爸一起坐了上去。“扑通”一下,哎呀!屁股好痛啊!缆车慢慢地上去了,我时不时往后看,因为后面有我的好伙伴。咦!脚怎么痒痒的?原来我的脚动来动去,碰到了一棵树。在缆车上,我还看到了千岛湖全景,它的岛屿数也数不清,听说有1078个岛屿呢!要下来了,我和爸爸一起跳下使劲跑。到了一个平台上,我看到的千岛湖更完整了,我还在上面拍了照留做纪念。然后我们到了真趣园上的状元桥。状元桥摇摇晃晃的,爸爸好像故意要让我怕,在左右大步走。幸好我找到了规律,跟着爸爸的节拍一起左右走,而且还会跑呢!我的大妈妈还吓得蹲在桥上不敢走。真刺激啊!

我们又来到运桥,抬头一看,运桥上面的架子上竟然种着葫芦、南瓜、丝瓜,真是低碳、环保啊!

走过运桥,我们到了鱼乐桥上喂鱼。我一把鱼食放下去,那些灵活的小鲤鱼就会用一眨眼的功夫游过来抢食。我去喂大鱼时,就没那么好玩了,大鱼的反应很迟钝,所以还是喂小鱼有趣。

走过鱼乐桥,最后我们来到了锁岛。一进去就看见一把大大的锁,各种五花八门的锁就展现在了我们面前:有椭圆形的、有圆形的、还有心形的……我们走到了里面,看到了一个人工做的“心锁”,它很大,跟一般的锁差不多,下面还有两把锁在底下,我的小伙伴还爬上去了呢!

游完锁岛,我们乘上快艇,回到了度假村。今天的千岛湖之旅真开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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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苏州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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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承租人及单位:

电话:电话: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甲、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____市相关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在合法、平等、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承诺共同遵守。

一、出租物业坐落地点及设施情况:

1.甲方将其位于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的房屋租给乙方使用,用途为__________,房屋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

2.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情况见附件。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的验证依据。

二。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赁期限共____个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租赁期内,甲乙双方未经协商一致均不得提前解约。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若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订立租赁合同。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租金为人民币____元整/月,乙方应同时交纳首期租金____元给甲方。

2.该房屋租金按____支付,支付时间为____,以甲方实际收到为准。

3.乙方若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天,则乙方需按月租金的5%支付滞纳金。拖欠租金超过一个月,甲方有权收回此出租房,乙方须按实际居住日交纳租金并承担违约责任。

四。租赁条件

3、乙方不得在该房屋内进行违反法律法规及政府对出租房屋用途有关规定的行为。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若擅自转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乙方承担对甲方及丙方的违约责任。

6、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或其内部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及时联络进行维修并负担所发生的费用。7、租赁期内乙方因使用需要对出租房屋或屋内设施进行装修或改动,须经甲方同意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甲方有权对装修或改动情况进行监督。合同期满时乙方不得移走自行添加的结构性设施,甲方也无须对以上设施进行补偿。

五。合同的终止

1.租赁期限届满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终止。

2.乙方应在期满当日将房屋钥匙及正常使用状态下的附件中所列物品交给甲方。房屋留置的一切物品均视为放弃,甲方有权处置,乙方绝无异议。

3.若乙双方中的一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对方提出赔偿要求,

六。违约的处理

1.乙方违约的处理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拖欠房租壹个月以上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年租金20%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另行据实赔偿,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及物业管理费等有关费用达壹个月时,甲方有权用押金支付上述费用,乙方承担造成的一切后果。

租赁期限届满,若乙方未能将设施完好的房屋及时交给甲方,乙方应按原日租金的贰倍按实际天数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租赁期内若乙方中途擅自退租,所预付的租金及押金甲方不予退还。

九。特别约定

出租人:承租人:

代理人: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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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旅游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30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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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

地点:____________

甲方(旅游者):________?证件:________?号码: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旅行社):___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号码: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和《安徽省旅游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旅游线路人数旅游时间

本次旅游为_____________线路_________日游,共_________晚_________天,人致为_________人;含成人________人;儿童_________人。旅游时间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地点出发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地点结束。

第二条?旅游价格和支付时间约定

本次旅游价格为成人每人_________元,与成人同行的儿童为每人_________元(儿童与成人服务内容不同,应另外注明)。总金额为(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

根据有关规定,乙方先_____后接待。甲方应当按下述第种方式将旅游费

用现金支付或汇人乙方指定的银行_________(账户名称: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1.一次性付款;

2.报名时支付预付款_________(币)_________,余款须在出发前_________天付清。

甲方支付全部旅游费用后,乙方应当开具旅游发票。

第三条?旅游有关事项的约定

1.乙方应制定明确具体的旅_____程及服务标准,并作为合同附件交给甲方。

2.旅_____程及服务标准应明确游览景点及所含门票类别。

3.旅_____程及服务标准应明确住宿、用餐、交通工具标准及导游服务的类别。

4.乙方在旅_____程中平均每天安排的旅游购物不超过________次

5.甲方参加乙方安排的合同约定的所交旅游费用外的游览、娱乐项目的内容、费用应在旅_____程中明确。

6.乙方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规定,并向甲方作全面真实介绍,保证不作虚假宣传。

7.甲方应对乙方的旅_____程及服务标准作详细了解咨询,并保证自己的身体状况等能完成本次旅游。

8.甲方因突发疾病提出中断旅_____程,应提供一当地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乙方扣除已支付的费用后,应当退还剩余费用。乙方应做妥善安排,费用由甲方自理。

9.乙方与本次旅游有关的广告、宜传制品、店堂告示等符合合同要约条件的,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乙方具有约束力。

10.本合同签订后,因政策性或非乙方原因造成旅游费用的增减,应予以多退少补。

11.乙方应购买《旅行社责任险》,因乙方的责任致使甲方人身、财物遭受损害的,其赔偿范围和标准以乙方与_____公司签订的合同条款为准。”

12.根据规定,乙方应当推荐甲方投保旅游意外_____,其投保费用由甲方自理,保额由甲方自行确定。

第四条?甲方违约责任

1.出发前,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全部旅游费用,合同终止。甲方应当支付乙方已发生的费用。

2.甲方末按约定时间提供证件或相关真实有效资料,造成乙方无法为其办理取得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签证的,合同终止。甲方应承担乙方已支付的相关费用。

3.甲方未按约定时间集合或提供资料失实或目的地国家(地区)未予签证、未准予人境造成旅游无法成行,合同终止。已发生的费用不予退还。

4.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和未经乙方同意,中途自行离团或擅自改变住宿、餐饮、景点、交通工具及购物地点或标准的,不得要求乙方退回未完成行程的旅游费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5?.甲方因违反有关国家和地区法律、法规而被惩、拘留、遣返及追究其它法律责任和费用的由甲方自理。

第五条?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擅自减少旅游景点,每减少一个景点,应退还该景点门票、导游服务费用并,赔偿同额违约金。

2.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增加合同以外的购物地点数额,每增加一处购物地点,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金额_________%的违约金;擅自增加合同以外的旅游、娱乐项目,应承担增加的旅游、娱乐项目的直接费用。

3.在乙方安排的购物地点,甲方购买的商品经市级以上有关专业部门鉴定为假冒伪劣商品的,并持有相应的税务发票的,在15日内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负责予以退换。

4.乙方擅自降低住宿、餐饮、交通工具标准,应退还甲方所付相应费用与实际费用差额并支付差额的同额违约金。

5.因第三方原因造成乙方降低住宿、餐饮、交通工具标准或景点不能游览,应退还甲方所付相应费用与实际费用差额并赔偿差额_________%的违约金。

6.乙方或领队违反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应当依据国家旅游局《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予以退赔。

第六条?终止合同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终止合同的,应在出团前_________天通知乙方并办理相关善后事宜,甲方应承担乙方为本次旅游已支付的各项费用;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旅游合同总金额_________%的违约金。乙方要求终止合同,应在约定出团前________天通知甲方,乙方为本次旅游已支付的各项费用自行承担;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旅游合同总金额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七条?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详情及不能履约的证明材料。已发生的相关费用不予退还。

第八条?旅游安全责任

旅游中因甲方或第三方责任造成甲方的人身伤害或财物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发生前已对可能发生的相关情况已向甲方作出充分说明、提醒、劝戒、警告的;所发生的旅游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是非故意、非过失或无法预测或已采取了预防措施的;旅游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发生后,乙方已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的,乙方可以减轻或免除责任。

第九条?特别事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管理、工商管理部门申请调解,甲乙双方也可以按下述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双方对旅游服务质量发生争议时,可依旅游质监管理部门出具的服务质量鉴定意见作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起生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及其附件共页,一式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________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安徽省旅游局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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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国际旅游养老新城项目投资担保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投资,全文共 5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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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代表人:

电话:

地址:

乙方:

代表人:

电话:

本着敬老爱老的精神,以爱心照顾长者,让老年人享受高品质晚年生活的愿望,打造全球最新理念,适于华人老年高端旅游、度假、养老、医疗、养生、康复、休闲为一体的大型国际养老新城。双方就为国际旅游养老新城项目投资担保事宜达成以下共识:

一、 甲方与公司。合资注册万美金,公司主要用于国际旅游养老新城项目的开发与建设。

二、 目前,乙方在香港汇丰银行账户中存有储备美金。(详见后附文件)用于全球老年事业发展。甲方向乙方申请,乙方向甲方提供美金的担保,用于甲方所开发的国际旅游养老新城项目。首次银行担保函不得低于一亿美金,用于甲方在大连汇丰银行抵押贷款使用。

三、 乙方为项目提供投资担保,不参与甲方所开发项目的管理与股份分配。在甲方用乙方提供的担保抵押银行贷款后,收取甲方贷款额,,如需继续转贷,收。

四、 乙方向甲方提供企业执照一套、汇丰银行资金证明一份,存款交易表一份,担保函样本一份。并承诺投资担保事宜按不可撤销原则实施。

五、 项目合资公司的营业执照、外资使用证及项目其它的手续均由甲方负责,手续完善后乙方出具投资担保函,并协助银行抵押贷款。

六、 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共同将新城项目配合好,共同为老年事业尽微薄之力。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补充协议按本协议同等生效。

七、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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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出境旅游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63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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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一、定义和概念

第一条本合同的词语定义

1、组团-社,是指合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经国家旅游局批准取得组织中国公民以团队形式出境旅游业务资格的旅行社,其名单由国家旅游局统一公布。

2、旅游者,是指与组团-社签订出境旅游合同,参加出境旅游活动的中国公民或者团体。

3、出境旅游服务,是指组团-社依据《旅行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国家及港、澳、台地区等旅游目的地旅行游览、代办旅游签证/签注,并亲自或者委托经境外旅游目的地政府指定的当地旅行社为旅游者代订旅游交通票务、安排餐饮、住宿、游览服务等经营活动。

4、旅游费用,是指旅游者支付给组团-社,用于购买出境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必要的签证/签注的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交通费(含境外机场税);住宿费;餐费(不含酒水费);非自费旅游项目景区景点的第一道门票费;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组团-社、地接社、境外导游等服务费。

旅游费用不包括:旅游证件的费用和办理离团的费用;个人投保的旅游保险费;合同约定自费项目的费用;合同未约定由组团-社支付的费用(包括: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自由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等);境外小费;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饮料及酒类费,个人伤病医疗费,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5、旅行社责任保险,是指旅行社根据与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对旅行社在从事旅游业务经营活动中,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遭受损害应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行为。

6、离团,是指旅游者参加了组团-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后,在境外因疾病、证件丢失等客观原因未能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7、脱团,是指旅游者参加了组团-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后,在境外擅自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8、转团,是指由于低于成团人数,组团-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经旅游者书面同意,在出发前将其转至其他旅行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的行为。

9、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罢工、重大传染性疫情、政府行为等。

10、意外事件,是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偶然因素而发生的事故。如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列车航班晚点等。

11、业务损失费,是指组团-社因旅游者行前退团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旅游签证/签注费、酒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已发生的实际费用。

12、黄金周,是指春节、“五一”、“十一”期间的7天节假日。其具体日期以当年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的放假时间为准。

二、合同的签订

第二条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

组团-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以下简称《计划书》),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计划书》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目的地,线路行程时间(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2)交通工具及其档次等级(明确交通工具出发时间段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

(3)住宿安排及住宿酒店的名称、地点、档次等级(是否有空调、热水等相关的服务设施);

(4)景点/景区及游览活动等旅游线路内容(含主要景点停留的最少时间);

(5)用餐(早餐和正餐)的次数及其标准;

(6)购物安排(组团-社安排的购物次数不超过行程日数的一半,并同时列明购物场所名称、停留的最多时间及主要商品等内容);

(7)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时间、地点、项目);

(8)自费项目(如有安排,组团-社应在签约时向旅游者提供《境外自费项目表》,由旅游者自愿选择并签字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自费项目应以不影响原计划行程为原则,代收的自费项目费用不得高于当地同期市场零售价);

《计划书》用语须准确清晰,不应出现“准×星级”、“豪华”、“优秀导游(领队)服务”、“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性用语。

第三条签订合同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有关条款、《计划书》和《境外自费项目表》,在旅游者明晰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内容的情况下,组团-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第四条旅游广告及宣传制品

组团-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制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民法典》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组团-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五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六条组团-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有权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采取紧急避险措施。

5、有权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第七条组团-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和《计划书》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质价相符的旅游服务。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项目和须注意的问题,应当事前向旅游者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2、在出团前召开说明会,把根据《计划书》细化的《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发给旅游者,如实告知旅游的具体行程安排和各项服务标准;所到国家或地区的重要规定、风俗习惯;安全避险措施;境外收取小费的惯例及支付标准、外汇兑换事项;应急联络方式(包括我驻外使领馆及组团-社境内、境外的应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出境旅游领队人员管理办法》资质要求的领队人员。

4、妥善保管旅游者提交的各项证件。

5、按照《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并向旅游者推荐旅游个人保险及其他保险。

6、行程中不得违反合同约定,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安排旅游者购物、参加自费项目。

旅游者在《计划书》安排的购物点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时,组团-社应当积极协助旅游者进行索赔,自购物之日起90日内,旅游者无法从购物点获得赔偿的,组团-社应当先行赔付。

7、向旅游者提供合法的旅游费用发票。

8、对《出境旅游报名表》的各项旅游者个人资料信息保密。

9、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者在旅游行程中的投诉。出现纠纷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0、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组团-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组团-社应当履行协助义务,避免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

第八条旅游者的权利

1、依法享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消费者的各项权利。

2、在支付旅游费用时有权要求组团-社开具发票。

3、有权要求组团-社按照合同和《计划书》的内容和标准,兑现旅游行程服务。

4、有权拒绝组团-社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行为和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及自费项目安排。

第九条旅游者的义务

1、如实填写《出境旅游报名表》和签证/签注资料的各项内容,并对所填的内容承担责任。

2、向组团-社提交的因私护照或者通行证有效期应当在半年以上,自办签证/签注者还应当确保所持签证/签注在出游期间有效。

3、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4、遵守合同约定完成旅游行程,配合领队人员的统一管理。

5、遵守我国和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不在境外滞留不归。

6、尊重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风俗习惯,举止文明,不涉足色情场所,不参与赌博。

7、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尤其是贵重物品。

8、行程中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解决,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不得以拒绝登机(车、船)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

四、合同的变更

第十条合同内容的变更

1、组团-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旅游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组团-社应当退还旅游者。

2、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导致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组团-社可以在征得多数旅游团队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因紧急情况无法征求意见时,组团-社可决定内容的变更,但应当就作出的决定提供必要的说明和证据。

3、在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由组团-社向旅游者全额退还旅游费用(但应当扣除已发生的签证/签注费用)已发生旅游费用的,应当由双方协商后合理分担。

4、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组团-社按本条第2款的约定实施变更后,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回旅游者,增加的旅游费用,应由双方协商后合理分担。

5、在行程中遇到意外事件导致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组团-社按本条第2款的约定实施变更后,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回旅游者,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但因紧急避险所致的,由受益方承担)

第十一条组团-社转团

当组团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组团-社可以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将旅游者转至其他组团-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但必须事先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注明,并就受让出团的组团-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先行承担责任,再行追偿。

旅游者和受让出团的组团-社另行签订合同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五、合同的解除

第十二条不同意转团和延期出团的合同解除

在组团-社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出团的,视为组团-社解除合同,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第十三条行程前的合同解除

旅游者和组团-社在行前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在出发前30日(按出发日减去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的自然日之差计算,下同)以上(不含第30日)提出解除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组团-社应当在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组团-社提出解除合同的,不得扣除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提出解除合同的,如已办理签证/签注的,应当扣除签证/签注费用。

旅游者或者组团-社在旅游出发前30日以内(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行程中的合同解除

1、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旅游者自愿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六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2、旅游者在行程中脱团的,组团-社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不得要求组团-社退还旅游费用,如给组团-社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六、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组团-社的违约责任

1、组团-社在出发前30日以内(含第30日)取消出团的,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费),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出发前30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出发前14日至7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出发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2、组团-社未按合同约定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或者未经旅游者同意调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十条第2款规定的情况除外),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采取措施予以补救,未采取补救措施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组团-社领队或者境外导游未经旅游者签字确认,安排旅游者参加本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的,应当承担擅自安排的自费项目费用;擅自增加购物次数,每次按旅游费用总额的1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组团-社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的,应当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4、组团-社违反合同约定在境外中止对旅游者提供住宿、用餐、交通等旅游服务的,应当负担旅游者在被中止旅游服务期间所订的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必要费用,并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如果因此给旅游者造成其他人身、财产损害的,组团-社还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组团-社擅自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出团,旅游者在出发前得知的,有权解除合同,要求组团-社全额退回已交旅游费用,并按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旅游者在出发当日或者出发后得知的,组团-社应当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支付违约金。

6、与旅游者出现纠纷时,组团-社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1、旅游者出发前30日以内(含第30日)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按下列标准向组团-社支付业务损失费:

出发前30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5%;

出发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15%;

出发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70%;

出发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85%;

出发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90%;

2、因不听从组团-社及其领队的劝谕而影响团队行程,给组团-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4、由于旅游者的故意或者过失,使旅行社遭受损害的,应由旅游者赔偿损失。

5、与组团-社出现纠纷时,旅游者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其他责任

1、因旅游者提供材料存在问题或者其他自身原因被有关机关拒签、缓签、拒绝入境、出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旅游者自行承担,组团-社将未发生的费用退还旅游者。如给组团-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组团-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组团-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组团-社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七、协议条款

第十八条出发与结束日期

出发日期,结束日期;具体集合时间、地点及解散地点见《计划书》。

第十九条旅游费用与支付

(旅游费用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成人:¥元/人;儿童(不满12岁的)¥元/人;

合计:¥元(其中签证/签注费用¥元/人)

旅游费用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第二十条个人投保的旅游保险

旅游者(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委托组团-社办理个人投保的旅游保险。

保险产品名称:

保险金额:

保险费:

第二十一条成团人数与不成团安排

组团-社最低成团人数:;组团低于此人数不能成团时,组团-社应当在出发前日及时通知旅游者。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组团-社延期出团。

2、(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转旅行社出团。

第二十二条黄金周的特别约定

春节、“五一”、“十一”黄金周旅游高峰期间,组团-社和旅游者约定行前退团及取消出团的提前告知时间、相关责任如下:

提前告知时间旅游者行前退团,旅游者应当支付组团-社的业务损失费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组团-社取消出团,组团-社应当支付旅游者的违约金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

出发前日至日

出发前日至日

出发前日至日

出发前日至日

出发前日至日

第二十三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或机构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组团-社双方协商一致,可列入补充条款。

(如合同空间不够,可附纸张贴于空白处,在连接处需双方盖章。)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组团-社签字(盖章)

签约代表: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签约日期:___ 年 ___ 月 ___ 日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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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北京市出境旅游合同样式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65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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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出境旅游合同(样式二)

合同编号:

北京市出境旅游合同

旅 游 者:

组 团 旅行 社: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旅游局

二○○五年九月修订

使 用 说 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适用于住所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经营出境组团旅游业务的旅行社与依法允许出境的旅游者之间缔结的出境组团旅游服务关系。

出境组团旅游服务,是指由旅行社负责将旅游团队送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含港、澳、台地区)的城市或旅游景点,并亲自或委托他人为旅游者提供的交通、餐饮、住宿、游览等旅游服务活动。

2、示范文本由背书式《通用条款》和约定式《专用条款》共同组成。《通用条款》是对出境组团旅游活动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责任等问题做出的在行业内通行适用的规定,而《专用条款》是双方当事人对旅游者情况、旅游内容安排、争议解决方式等特殊性内容做出的补充约定。

3、旅游者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本合同各项条款,特别是《通用条款》第2条、第3条、第5条、第6条、第8条和《专用条款》第4条。填写完毕后,请旅游者保存原件,旅行社保存复写联。

4、《专用条款》第2条中的“行程时间”是以自然日(0:00-24:00)为计算依据的,旅行社应当在签订合同前告知旅游者行程起始时间等有关事宜。

5、旅游者请保存好旅游活动中的有关票据、证明和资料,以便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作为投诉凭据、索赔证据。

北京市旅游局通讯地址:朝阳区建外大街28号,邮编:100022。

北京市旅行社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

国家旅游局通讯地址:建国门内大街甲9号,邮编:100740。

国家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

6、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当事人还可以书面形式对合同内容予以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通用条款》中规定应当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通用条款》为准。标有团号、出发日期的《出境旅游行程表》、《行程须知》均为合同组成部分。

北京市出境旅游合同通 用 条 款

第一条 旅游者的权利

(一)自主选择旅行社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具有出境旅游组团资格的旅行社,并接受其提供的出境旅游服务。

(二)知悉旅行社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如实提供《出境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并有权要求旅行社告知住宿、餐饮、交通、服务标准等方面的真实情况。

(三)要求旅行社提供约定服务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约定和《出境旅游行程表》安排旅行游览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有权要求旅行社为旅游团队委派持有《领队证》的领队人员代表旅行社安排境外旅游活动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

(四)自主购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人员按照合同约定带团到行程国家或地区合法购物场所自愿购物,有权拒绝违反合同约定的购物安排。

(五)自主选择自费项目的权利。旅游者有权拒绝旅行社推荐的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

(六)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的权利。

(七)对旅行社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旅游者有权对旅行社侵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批评、建议,或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第二条 旅游者的义务

(一)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旅游者应当自尊、自重、自爱,维护国家和民族的尊严与形象,举止文明,不得涉足不健康场所。

(二)不得侵害他人的权利和利益。旅游者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旅游者应当保守国家秘密,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尊重领队和导游的人格,遵守行程国家或地区的法令,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 (四)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告知相关信息。旅游者应当在出境旅游申办和行程中提供身份、健康等方面的真实情况,如实填写有关资料,履行合法手续。

(五)遵守合同约定,协助旅行社完成旅游服务。旅游者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并对旅行社的服务活动予以积极配合,不得因个人原因强迫旅行社改变旅游团队的行程或擅自离团活动,不得在境外滞留不归。

(六)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旅游者应当参加旅行社组织的行前说明会,并可以自行选择和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旅游过程中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贵重物品应当随身携带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七)境外纠纷境内解决。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与旅行社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的原则协商解决或在行程结束后通过《专用条款》中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旅游者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拒绝登机(车、船),实施违反行程国家或地区法令的行为或采取其他方式拖延行程、扩大影响及损失,以强迫旅行社接受其提出的条件。

(八)携带的行李物品及货币应当符合我国和行程国家或地区的有关规定。旅游者不得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

第三条 旅行社的权利

(一)核实旅游者提供相关信息资料的权利。

(二)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部旅游费用的权利。

(三)按照合同约定选择交通工具、酒店、地接社,以及安排旅游配套服务的权利。

(四)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的权利。

第四条 旅行社的义务

(一)向旅游者出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出境旅游组团社经营许可证》。

(二)按照《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三)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旅游者提供本合同涉及的国家旅游局有关文件的查阅条件或方法。

(四)在出发前向旅游者提供《出境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须知》,书面告知旅游过程中可能涉及的行程国家或地区的重要规定、风俗习惯、安全避险、境外小费支付标准及其他注意事项,就旅游的具体行程安排、各项服务标准等情况向旅游者做如实陈述,不得做虚假、误导性的书面或口头宣传,并应当向旅游者推荐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

(五)按照合同约定为旅游者提供旅游服务,且不得低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六)所提供的服务符合保障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游服务项目,应当向旅游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七)旅游过程中不得强制旅游者购物,安排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应当征得旅游者同意。

(八)应当向旅游者提供发票等消费凭证。

第五条 旅游费用

(一)旅游费用包含以下费用:

1、代办证件、手续的费用;

2、境外交通客票费:如遇票价调整,客票费的退、补按照《合同法》第63条的规定执行;

3、餐饮住宿费:含航班等交通工具上提供的免费餐饮;

4、游览费;

5、旅游服务费:含地接社及旅行社服务人员的服务费;

6、团队签证费;

7、国外机场税。

(二)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费用:

1、非合同约定行程发生的费用;

2、自费项目有关费用;

3、自由活动期间的费用;

4、护照费;

5、境内地面服务费;

6、出境机场税;

7、国内段交通费;

8、境外小费;

9、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类费;个人伤病医疗费、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等;

10、“(一)”款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

(三)对旅游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应当在《专用条款》中予以注明。

第六条 旅游手续

本合同涉及的各项旅游手续除另有约定外,均由旅行社代为办理。双方约定由旅游者自行办理的,旅游者应当保证自备手续符合旅行要求,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 旅游内容变更

(一)行程中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或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意外情况(天气变化、道路堵塞、列车航班晚点、重大礼宾活动等),导致无法按照约定的线路、交通、食宿安排等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可以在征得团队内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但团队成员无法达成三分之二多数意见或因情况紧急无法征求意见时,由旅行社决定;因变更而超出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节省的费用应当返还旅游者。

(二)除前款规定的情况外,旅行社不得单方变更旅游内容。

第八条 责任约定

(一)违约责任

1、旅游者违约责任

(1)旅游者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支付费用0.3%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旅游者因违约、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的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失由其自行承担;由此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旅游者因违反行程国家或地方的法令而被拘留、遣返或被追究其他法律责任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其自行承担;由此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旅行社违约责任

(1)在代办旅游手续或旅游的过程中,旅行社因未尽妥善保管义务而遗失、毁损旅游者证件、手续的,或代办的手续因旅行社过错存在瑕疵的,旅行社应当积极协助旅游者补办相关手续,并承担补办手续所需直接费用及其他应当支付的合理费用;因上述行为影响旅游行程的,旅行社还应当赔偿由此给旅游者造成的损失,该损失包括因滞留而必须支付的费用、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部分涉及的旅游费用等。

(2)旅行社提供的旅游服务未达到合同约定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进行赔偿。除为满足旅游者的特殊要求以外,若旅游过程中实际提供的餐饮、住宿、交通等标准高于合同约定的,增加的相应费用由旅行社承担。

(3)属于《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标准》规定以外的因旅行社过错给旅游者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根据《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由保险公司按照有关标准赔付,旅行社应当积极向保险公司办理理赔事宜。

(4)旅行社委托的地接社有违反本合同约定行为的,视同旅行社违约,应当由旅行社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承担违约责任。

(5)旅行社擅自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出团的,旅游者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原旅行社赔偿由此给其造成的损失;旅游者在出发时或出发后才得知存在被擅自转社出团情况的,除有权要求原旅行社赔偿损失外,还有权要求原旅行社按照旅游费用总额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补救责任

因一方违约发生损失后,未违约方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配合违约方防止损失扩大,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就扩大的损失应当自行承担责任,无权要求违约方赔偿;但为防止损失扩大而发生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三)成行前的解约责任

1、旅游者解约责任

因旅游者原因解除合同的,旅游者:

(1)应当提前15日(不含)书面通知旅行社,并承担旅行社代办证件、手续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2)未提前15日通知旅行社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旅行社代办证件、手续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3)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及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的,视为解除合同,应当依据前款的规定承担解约责任。

凡属上述情况的,旅行社保留注销签证的权利。

2、旅行社解约责任

因旅行社原因解除合同的,旅行社:

(1)应当提前7日(不含)书面通知旅游者,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2)如未提前7日通知旅游者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3、安全解约责任

因旅游线路涉及的城市、景点发生社会动荡、恐怖活动、重大传染性疫情、自然灾害等有可能严重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况,且双方又未能达成变更协议的,双方均可在出发前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旅游费用在扣除实际发生的费用后返还旅游者,解约方无需承担其他解约责任。

4、对通知时间和方式双方另有约定的,应当在《专用条款》中予以注明。

(四)行程中的解约责任

1、旅游者在行程中单方要求解除合同或自愿放弃某项旅游项目的,旅行社有权不予退还相应旅游费用。旅游者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参加旅游项目或未能及时搭乘交通工具的,视为自愿放弃。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旅行社除为旅游团队根本利益以外,在行程中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应当承担由此给旅游者造成的实际损失。

(五)免责条款

1、任何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明。

2、对由于列车、航班等公共交通工具延误或取消,以及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但应当积极协助解决旅游者与责任方之间的纠纷。

3、是否给予签证,是否准予出、入境,为有关机关的行政权力。如因旅游者自身原因或因提供材料存在问题不能及时办理签证而影响行程的,以及被有关机关拒发签证或不准入境、出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旅游者自行承担,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权力机关政策调整造成旅行证件、签证延误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如发生费用,由旅游者承担。

第九条 换汇规定

旅行社为旅游者提供换汇的必要手续,旅游者持有关证件自行到银行换汇。

专 用条 款

旅游者: 组团旅行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出境组团旅游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旅游者情况

旅游者人数为 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体健康状况为: 。

第二条 旅游手续

以下旅游手续由旅游者自行办理:护照、签证、出境机票 、 。

第三条 旅游内容及安排

(一)合同报价以 人以上成行为基准。

(二)成行团号: (或在行前说明会告知)。

(三)行程时间共计 日,行程中的在途时间包含在内。

(四)出发地点及时间: 。

(五)返回地点及时间: 。

(六)旅游线路:(主要景点应当注明保证旅游者实际游览的最少时间) 。

(七)成人旅游费用为 元(人民币)/人,儿童( 岁(含)以下)旅游费用为 元(人民币)/人,总计为 元。

(八)住宿时如遇单人房间,住宿差价的解决办法为: 。

(九)关于旅游费用的特别约定: 。

(十)旅游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

(十一)国际间交通工具: 。

(十二)住宿标准: 。

(十三)餐饮标准: 。

(十四)购物安排:购物次数不超过 次,购物场所经营品种主要为 。

第四条 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旅行社转让合同选用第 种方式:

1、出发前经旅游者书面同意,旅行社可以在保证不降低旅游服务标准的前提下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出团,并由原旅行社就本合同内容对旅游者承担先行赔偿责任;赔偿后,原旅行社可以向受让旅行社追偿。

2、出发前经旅游者书面同意,旅行社可以在保证不降低旅游服务标准的前提下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出团,旅游者应当与受让旅行社就《专用条款》重新达成协议,并由受让旅行社对旅游者承担责任。

第五条 不成团安排

(一)报团人数未达到成行基准时,旅行社应当提前7日(不含)通知旅游者,双方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解除合同,旅行社向旅游者一次性退还全部旅游费用。

2、旅行社建议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出团。

3、旅行社建议旅游者延期或更改旅游线路,如旅游者同意则改签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旅行社退回或由旅游者补足。

4、 。

(二)旅行社未提前7日通知旅游者的,应当按照《通用条款》第8条的有关规定承担解约责任。

第六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投诉;协商、投诉解决不成的,向 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七条 其他约定 。

旅游者(签章): 旅行社(签章):

住所: 住所:

电话: 电话:

证照号码: 签约代表: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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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出境旅游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2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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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旅游合同

甲方: 24小时联系电话:

乙方:国际旅行社 24小时联系电话:

甲方自愿购买乙方所销售的出境旅游产品,为保障双方权利和发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报名与成团

(一)、甲方为我国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允许出境游的大陆公民。

(二)、乙方为具有国家认可的出境游组团资格的旅行社。

(三)、甲方自愿报名参加乙方组织的出境旅游团,并同意乙方对旅游行程、景点、交通、住宿、餐饮保险等项目的全部安排。出团时间: 年 月 日。出团人数: 人,线路为:

境外共 晚 天。

行程天数的界定以住宿夜为准,国际航班和车船往返目的时间应计算在旅游行程天数之内。(参考行程附后)具体行程以乙方最终接待计划为准。

第二条 旅行费用

人民币 元/人× 人= 元

人民币 元/童× 人= 元

第三条 费用说明

(一)、常规团队费用包括:

1、旅游证件;

2、境外酒店标准双人间;(旅行社按照同性别每2人1间安排住房。在不增加房间总数的前提下安排夫妻标间)

住宿次数: 星级标准:

3、 每日三餐;(用餐时间在飞机或车船上,以机船车餐为准,不再另补)

用餐次数和标准:

4、 国际交通费和国际机场税;

5、 游览用车、行程景点门票、导游服务;

6、 旅行社责任保险。(赔偿金额:按《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执行)

(二)、常规费用不包括:

1、计划外行程费用;

2、个人消费;

3、因交通延阻、罢工、大风、大雾、航班取消或更改时间等人力不可抗拒原因所导致的额外费用;

4、行李、物品的保管费和超重费;

5、境外导游和司机的小费;

6、酒店自然单间差价;

7、境内段交通费。

(三)特别费用:

各国政府对旅游签证的发放十分严格,不排除对个别申请人的申请提出拒签或要求申请人赴使(领)馆面试的可能。如遇以上情况,所涉及的引用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有关责任

(一)、甲方在旅游产品提供期间应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要求;

(二)、乙方提供的旅游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三)、乙方在下列情形下承担赔偿责任:

1、因乙方过失或故意未达合同规定内容,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

2、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手续时,遗失或毁损甲方证件的;

有关赔偿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局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执行。

(四)、甲方在下列情况下责任自负或承担赔偿责任:

1、甲方违约。自身损失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违反我国或前往目的地国际(地区)的法律、法规,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3、 由于甲方给乙方的联系渠道的误差,导致乙方有关旅游信息未及时传达到甲方的;

4、 出本合同约定的订单内容、进行个人活动而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5、 甲方违约提出退团要求,需按以下标准办理:

a) 旅游证件办妥前退团,扣除一定手续费,余款退回甲方;

b) 旅游证件办妥后退团,甲方支付全部费用的20%作为损失费;

c) 旅游证件办妥后、出发前7天退团,甲方支付全部费用的50%作为损失费;

d) 旅游证件办妥后、出发前5天退团,甲方支付全部费用的80%作为损失费;

e) 旅游证件办妥后、出发前3天内退团,甲方支付全部费用的100%作为损失费。

共2页,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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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出境旅游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40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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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特别告知

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上海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

依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并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旅游者的权利

(一)旅游者享有自主选择旅行社的权利。我国出境旅游实行特许经营制度,因此,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出示出境旅游经营许可证明,并与旅行社协商签订旅游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旅游者享有知悉旅行社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提供行程时间表和赴有关国家(地区)的旅行须知,提供旅行社服务价格、住宿标准、餐饮标准、交通标准等旅游服务标准和境外接待旅行社名称等有关情况。

(三)旅游者享有人身、财物不受损害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提供符合保障人身、财物安全要求的旅行服务。旅行社应当推荐旅游者购买旅游期间相关的旅游者个人保险。

(四)旅游者享有要求旅行社提供约定服务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约定和行程时间表安排旅行游览;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为旅行团委派持有《领队证》的专职领队人员,代表旅行社安排境外旅游活动,协调处理旅游事宜。

(五)旅游者享有自主购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境外购物纯属自愿,购物务必谨慎。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带团到旅游目的地国家或地区旅游管理当局指定的商店购物;有权拒绝超合同约定的购物行程安排;有权拒绝到非指定商店购物;有权拒绝旅行社的强迫购物要求。

(六)旅游者享有自主选择自费项目的权利。参加自费项目纯属个人自愿,旅游者有权拒绝旅行社、导游或领队推荐的各种形式的自费项目,有权拒绝自费风味餐等。

(七)旅游者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出境旅游活动过程中,旅游者的权利受到法律保护,旅游者可以要求赔偿。旅游者和旅行社已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承担,没有约定的,按照下列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1.因旅行社原因不能成行造成违约的:

(1)旅行社在出团7天前(含7天)通知的,旅游者可获得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旅行社在7天之内通知的,旅游者可获得旅游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因违约造成的损失,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2.旅行社安排合同约定以外需要收费的旅游项目,应征得旅游者的同意。旅行社擅自增加或减少旅游项目,给旅游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旅游者有权向旅游行政管理等部门投诉或通过其他法律途径依法获得赔偿。

旅行社组团不成的,经征得旅游者同意后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时,原合约即告终止,新合约同时生效,双方均不再系争。

(八)旅游者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旅游者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民族风俗习惯应当得到尊重,这是我国法律的规定。在选择出境旅行社和出境旅游活动中,旅游者的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受到损害的,旅游者有权得到法律救助。

(九)旅游者享有对旅行社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旅游者有权抵制旅行社侵害旅游者权益的行为,有权对保护旅游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旅游者有权将组团旅行社发给旅游者的征求意见表寄给组团旅行社所在地的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如有必要也可以直接寄给国家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二、旅游者的义务

(一)旅游者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在出境旅游中,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二)旅游者有合法保护自己权益的权利,也有不得侵害他人权利的义务。当旅游者在行使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旅游者的合法权利。

(三)旅游者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在出境旅游申办和实施过程中,必须提供真实情况,如实填写有关申请资料,履行合法手续。否则,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旅游者参加旅游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并有义务在签订合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旅行社。要保守国家秘密,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尊重领队人格和服务,服从旅游团体安排,不得擅自离团活动,不得擅自滞留不归。如在境外擅自离团或非法滞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当事者承担。

(四)旅游者应当遵守合同约定,自觉履行合同义务。非经旅行社同意,不得单方变更、解除旅游合同,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旅游者的原因不能成行造成违约的,旅游者应当提前7天(含7天)通知对方,但旅游者和组团旅行社也可以另行约定提前告知的时间。对于违约责任,旅游者和旅行社已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承担,没有约定的,按照下列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1.旅游者按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旅游者未按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旅行社已办理的护照成本手续费、订房损失费、实际签证费、国际国内交通票损失费按实计算。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旅行社与旅游者订立合同后,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旅游者应当遵守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不得有损害两国友好关系的行为。

(六)旅游者应当自尊、自重、自爱。维护祖国和中国公民的尊严和形象,不得有损害国格、人格的行为,不得涉足不健康的场所。

(七)旅游者应当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的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旅游者必须参加旅行社组织的行前说明会。

(八)旅游者要保存好旅游行程中的有关票据、证明和资料,以便当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作为投诉凭据、索赔证据。

(九)出境旅游过程中,旅游者与旅行社之间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解决或在回国后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旅游者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在境外拒绝登机(车、船)、实施违反行程国家或者地区法律、法规的行为或采取其他措施强迫旅行社接受其提出的条件。

(十)旅游者所携带的行李物品应当符合我国和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规定。携带货币出境,应当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不准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

三、旅游咨询与投诉

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通讯地址:中山西路2525号,邮编:200030。

上海市旅游质量监督所投诉电话:。

国家旅游局通讯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甲九号,邮编:100740。

国家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

协 议 条 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旅游者或团体),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组团旅行社),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购买乙方所销售的出境游旅游服务,为保障双方权利和履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促销与咨询

(一)乙方保证其具有国家认可的出境游组团资格。

(二)乙方广告及其他宣传制品内容属实。

(三)甲方为我国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允许出境游的大陆公民。

(四)甲方应就出境游旅游服务情况作详尽的了解。

第二条 销售与成交

(一)甲方向乙方表明旅游需要、购买意向。

(二)乙方对订单中的日程、标准、项目、旅游者须知如实介绍、报价。

(三)对旅游服务费用所含项目,双方达成共识。

(四)甲方确定所购买的旅游服务并交齐所需费用。

(五)乙方出具发票、成交订单等文件。

(六)乙方必须召开行前说明会,要向甲方交待并提供书面形式的出发时间、地点及提醒注意事项,并推荐旅游者购买旅游个人保险。

(七)乙方要向甲方介绍领队,并建立领队与甲方的联系。

(八)双方约定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未成行的处理方式。

(九)“特别告知”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签订合同前甲方应当仔细阅读“特别告知”内容。

第三条 成交订单

(一)内容

姓名______性别_____年龄_____人数_____

团号_____ (或在行前说明会告知)

行程共计_____晚_____天(飞机、车、船在途时间以及前往目的地和返回境内时间包括在行程天数之内)

出发、返回地点、日期

行走国家(地区)及主要游览点_____

交通工具:

住宿次数_____(见行程或在行前说明会告知)

标准:

购物次数、内容:

团费总价:

注明:不包含的费用

以上条款经签字或盖章确认后,甲乙双方应恪守约定,不得擅自更改。

(二)甲方在旅游服务提供期间应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要求,乙方旅游服务提供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三)乙方广告、宣传制品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乙方具约束力。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在下列情形下承担赔偿责任:

1.因乙方的原因未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造成甲方损失;

2.乙方旅游服务的提供未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3.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手续时,遗失或损毁甲方证件的。

(二)甲方在下列情况下责任自负或承担赔偿责任:

1.甲方违约,自身损失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违反我国或前往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3.由于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联系渠道有误,导致乙方有关旅游信息未及时传达到甲方的;

4.超出本合同约定的订单内容进行个人活动而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三)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1.因不可抗力造成甲、乙双方不能履约,已成行的,应提供不能履约的证据,未成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

2.本合同双方已经就可能出现的问题约定免责处理措施的。

(四)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出现前后已采取下列措施的,可减轻或者免除责任:

1.对发生的违约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

2.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

3.由于甲方自身过错造成的质量问题。

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

(一)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甲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申请调解、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

(二)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依法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不同意通过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可采取下列方式: 。

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补充条款

双方约定以下补充条款:

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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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苏州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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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房屋坐落于_________小区,位于第___层,建筑面积约____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元/月,付款方式为一年一付。

四、房屋租赁期间不得转租他人使用,不得从事违法活动,水、电、气、物业、闭路由乙方支付,不得拖欠租金。乙方出现上述情况之一,甲方可以提前终止合同。

五、乙方需保证甲方屋内家具等物品及房屋结构的完好,不得损坏,并向甲方交仟元保证金,若有损坏,从押金中扣除,无损坏甲方全部退还乙方。

六、租赁期间不得提前退租,若提前退租视为违约,要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七、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二个月向甲方,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八、钥匙_____把,电梯卡_____张,门卡_____张。

九、以上协议一式两份,若有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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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县旅游局2024年度上半年工作总结_半年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3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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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局2010年度上半年工作总结

旅游局下属各股室:

2010年是旅游起步的关键之年。在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以及州旅游投资公司和州旅游局的鼎力支持下,经过全局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旅游迈出了可喜的一步,这将是旅游的重大突破。

一直以来,旅游不被看好。纵观周边德钦、香格里拉两县,旅游轰轰烈烈,已成为支柱产业,而旅游业经过十多年的打拼却毫无起色,这无疑给我们旅游工作者一个致命的打击。可喜的是,县委、县政府没有放弃把旅游业培育成支柱产业的信心和决心,在多方努力下,由州旅游投资公司投资的香格里拉滇金丝猴国家公园开工建设,同乐傈僳族山寨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这将成功地推动了旅游的发展。

一、积极配合,多方联动努力建设国家公园

香格里拉滇金丝猴国家公园是州政府确定的三大国家公园之一,是**县旅游业的龙头。到目前为止,香格里拉滇金丝猴国家公园累计到位资金2200万,累计完成投资3642万,后续工作主要是装修和绿化工作。

二、积极筹建星级宾馆

香格里拉滇金丝猴国家公园将拟定于今年“十一”对外开放。为配合好国家公园软件设施建设,在州旅游投资公司的支持下,拟在塔城建设一个四星级宾馆。目前,由县国土资源局、塔城镇政府及我局组建的协调领导小组已成立,并开始进行征地工作。

三、积极筹建香格里拉滇金丝猴国家公园经营公司

香格里拉滇金丝猴国家公园是我县旅游业的龙头,它的开放将在很大程度上推动全县旅游业的发展。由于国家公园建设体制不完善,曾多次更名。现州政府已批准“香格里拉”冠名。为此,便于管理和经营国家公园,州旅游投资公司和县委、政府一致决定由旅游局组建国家公园经营公司,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管理模式。目前正积极组建公司,完善公司注册登记和更名工作。

四、多渠道筹集资金,建设特色旅游村

今年来,随着旅游产业的转型,乡村旅游逐渐成为都市游人追求的目标。在2010年全省旅游产业发展大会上,刘平副省长提出要在全省建设一批特色旅游村。在局领导的努力下,我县叶枝镇同乐傈僳族山寨列入其中。为把同乐特色旅游村建设得更好,提高同乐村软硬件设施,方便游客,多渠道筹集30万元资金投入该项目建设。总投资60万元的特色旅游村建设将于8月份完成。其建设内容有:观景台、卫生路,休息点、标识牌、风景石及旅游厕所。

五、其宗水景观建设

2010年,受县政府委托,我局在其春桥头修建了县级文化接待活动场所,为完善该项目建设,使到此休息的游客第一时间感受独具特色的民族风情和神奇美丽的滇金丝猴家园,在县委、政府的支持下,几经推敲,最终确定了以滇金丝猴雕塑为主的园林水景观建设方案,并于4月16日开工建设。该项目包括滇金丝猴雕像、引水工程和园林景观绿化三部分。工程有望在7月底完成。

六、 旅游从业人员标准化培训

我县旅游从业人员较多,但都没有经过培训,服务质量较低。为提高旅游业服务水平,我局拟在国家公园试营业之际,借国家公园内部人员培训之机,对全县旅游服务行业进行一次标准化服务培训。

在上半年的时间里,我局全体干部职工通力合作,完成了预定工作任务,在下半年,我们将继续努力,致力于旅游业的发展,相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之际,我们将实现旅游门票收入零的突破,推进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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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公司旅游计划书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企业,旅游,全文共 16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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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预算:

团费包含

1、住宿:全程豪华型准三标准双人间(电视、独立卫生间),含每人每天一床位;若出现单男或单女,且团中无同性团友同住,请自觉配合导游安排住宿或补足房差。

2、用餐:正餐八菜一汤,25元/人/餐,10—12人一桌;酒店含9正5早。人数X25

3、交通:南宁/昆明往返飞机,当地为空调旅游车(保证一人一正座),专业导游服务费,程内景点第一门票,全程机票及机场税。

团费不含

1、自费项目

大理崇圣寺三塔(90分钟,门票自理120元/人)

大玉龙雪山风景区(套票190元已含)

环保车20元/人自理

蓝月谷景区内电瓶车自理50元/人

丽水金沙歌舞表演(90分钟,140-180元/人自理)。

丽江索道:大索道152元/人或中索道62元/人或小索道57元/人及雪山环保车(20元/人团队只能选择上一条索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选择索道)

2、必须要交费用丽江古城维护费80元/人

3、各地索道缆车费用、环保车费及全程骑马费、个人消费及行程内标明自费项目。

4、为防范风险,减少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意外事件带来的损失,建议都要购买旅游意外险。贵重物品随身携带或者入住酒店在前台寄存,以免丢失,请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财物。

注意事项:

1、旅游的目的必须明确。选旅行社确认经营范围在选择旅行社时,要确认旅行社的经营范围。

2、交通票以民航部门售出时间为准,团队票出票后不得退票、签转。

3、决定参加旅游的人选。一般的企业都是把旅游当成是一种激励手段,来达到企业的有关

公司奖励旅游策划书3篇活动方案

目的,所以既然是激励,那么必须按激励的有关要求,确定达到什么标准的员工才能参加旅游,由各个部门把达到标准要求的员工报送相应的部门,由企业组织人员对参加旅游的员工进行评审,最终确定人选,确保把旅游这种激励措施用到该获得这种奖励的人身上。

4、旅游合同的谈判。目前的旅游行业不正之风盛行,什么回扣、购物“黑店”等等,不胜枚举。所以企业在旅游合同的谈判时,必须充分注意:

1)选择声誉良好的旅行社,并注意导游的挑选。这里特别要注意旅行社和导游的服务质量与水平。

2)目的地的当地旅游公司的选择同样重要,要了解企业所在地的旅游企业和目的地的旅游企业的合作关系,并在网上查找这些旅游企业的有关情况,特别是它的声誉;

3)确定旅游的线路,景点的选择,住在哪里,如何用餐;

4)旅游时间表,包括各个景点逗留多长时间;

5)旅游时的交通工具,特别是到达目的地的交通工具等等。

6)团费的谈判。这些都明确之后,方可签订旅游全同。

5、前期准备工作1)领队的确定。从参与旅游的员工中选择一个领队,要求有一定的影响力/号召力、知识面宽、性格开朗、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并愿意义务提供相应的服务。因为是团队活动,为保持统一行动,必须有一个良好的组织。领队的职责是:人员召集、食宿安排、与旅游公司或导游的沟通或交涉、秩序维持及其他事项。

2)编制参与旅游员工的通讯录,以方便旅行期间的沟通与联络。

3)旅游前的培训。如当地的风俗习惯、宗教禁忌等等,员工外出的行为准则等。如果出国旅游,还要培训有关目的地国的法律法规、检验检疫要求、流行病的防止等等知识(这些培训可借用旅游公司的资源)。

6、其他事项

1)注意旅游期间的安全。旅游是一项高风险的活动,特别是一些员工喜欢玩刺激性的东西(如探险、攀岩等等),所以必须有所约束,不能让员工按自己的想法去做一些脱离团队的活动。同时,为员工购买旅游保险,以便有所保障。

2)教育员工在外时注意自己的形象。

3)旅游期间合理安排好企业的各项工作。大部分企业在员工旅游期间不会停止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保持工作不被耽误,必须做好相应的工作安排(必要时,可以分二次外出旅游,或一些干部做出一些牺牲)。

4)旅游期间可组织一些合适的活动,以增加一种融洽的气氛,丰富旅游内容,如唱歌、节目表演、观感等等(有些可参考一些拓展活动)。

备注:企业组织员工旅游,是一种投入,既然是投入就希望有产出。所以组织者必须做好旅游的各项工作,确保企业组织员工旅游达到其应有的目的,起到旅游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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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旅游局半年工作总结范文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27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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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旅游局纪检组在省纪委监察厅的直接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xx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八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以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回头看”为契机,落实“两个责任”,深化“三转”,切实纠正“四风”,强化监督职能和自身建设;坚持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聚焦主业,深化职能,坚持把监督职责有机融入到驻在部门各项业务活动之中,把执纪立规自觉纳入到服务驻在部门全局工作之中,努力做到监督执纪问责“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为打造我省旅游产业升级版提供纪律保证。

一、聚焦中心任务,明确两个责任

省纪委八届四次全会召开后,党组高度重视,纪检组长监察专员高国明同志及时向旅游局党组汇报情况,3月17日,纪检组协助党组组织召开党组(扩大)会和中心组学习,局班子成员和正处以上干部列席参加会议。通过学习中纪委和省纪委关于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主要精神,旅游局党组结合本局实际统一思想,班子成员对中央纪委“三转”要求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局党组书记局长栗进路同志明确表态,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体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实行一岗双责,驻局纪检组主要承担监督责任。会议要求局党组和全体党员干部要转变观念,树立自觉接受纪检机关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省纪委派驻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纪检组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主要是加强驻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河北旅游产业发展重要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加强驻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的组织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以及选拔任用干部情况的监督;加强驻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自身作风及廉政勤政情况的监督;加强驻局内设机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纪律、作风、廉政情况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加强旅*业政风行风建设情况的监督和对出现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解决情况的督察督办。在监督形式上,我们立足驻在部门和旅*业实际,在继承基础上创新,努力提高监督实效性,今年以来,主要采取决策参与式监督、述职述廉式监督、诫勉约谈式监督、建立廉政档案提醒式监督、民主生活会相互监督等方式,积极履职,确保驻在部门风清气正,健康发展。

二、结合本局实际,履行派驻职责

一是聚焦主业,摆脱驻在部门的业务工作。落实“三转”对于派驻机构来说职责任务不是变小了,更不是一推了之,而是换了一个角度,监督任务更重了。今年,纪检组积极协调机关内设部门和分管领导,及时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业务归还给主管处室,并民文件形式制定了《20xx年度省旅游局参与“阳光热线”节目计划》,形成民主评议行风政风管理新的长效机制,使派驻机构摆脱繁琐事务,集中精力研究业务。二是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抓好机关作风建设。在去年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基础上,驻局纪检组明确提出,今年仍以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监督和改进作风为工作重点。年初制定了工作计划,坚持监督与教育并重、纠风与立制并举的工作思路,协助党组深入落实《省旅游局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建立改进机关作风和干部作风常态化管理机制,解决机关干部脱离实际、脱离群众、文风会风、责任懈怠和铺张浪费等问题;推动和完善了一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规章制度,使作风建设各方面工作进一步规范,机关干部作风和精神状态有了新的提升。三是建立文化长廊,营造廉政文化氛围。纪检组会同机关党委在办公楼走廊建立廉政文化长廊,把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糜之风”;“照镜子”才能仰首无愧于党,“正衣冠”才能俯身亲近于民,“洗洗澡”才能抵制病毒侵扰;成就事业勤为本,修身养性廉为基等等警世格言,警钟长鸣等题材的廉政漫画挂在办公区域,时刻提醒广大党员干部“不越雷池”、“不碰高压线”,聚集廉政文化正能量,营造廉政文化氛围。四是盯紧时间节点,坚持惩防结合。根据中央和省纪委的要求,纪检组协助党组不断完善惩防体系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驻局纪检组抓元旦、春节、“五一”、端午节等重要时间节点,作为反腐倡廉工作重点,提前下发“安民告示”警示大家自觉遵章守纪,组织学习传达《关于严禁*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上级文件、典型案例等精神,狠刹不正之风。五是建立廉政档案制度,增强干部监督的主动性。为加强对机关党员干部科学有效的监督,驻局纪检组结合省旅游局实际,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着手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和处以上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客观、公正、全面、真实、准确地记载领导干部在任期内廉洁自律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的情况,即为全面考核、考察干部提供依据,又发挥了其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对领导干部监督管理方面的作用。

三、加强派驻机构自身建设,提高履职工作能力。坚决落实“打铁还需自身硬”、“正人先正己”的要求,树立责任意识,增强履职能力,提高执纪水平。一是统一思想,抓好主业。年初,驻局纪检组根据省纪委全会要求,认真领会“三转”工作实质,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纪委和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转变传统观念,转变思维方式,转变工作思路,坚定信念,勇于担当,带头纠正“四风”,求真务实,不负重托,牢记使命。二是结合主责主业,提高履职工作能力。纪检组长、监察专员发挥“传帮带”作用,紧跟省纪委“三转”工作步伐,采取多种形式,把对“三转”的认识理解和驻在部门班子成员交流,和组室人员交流,边学边转,边学边干。同时,驻局纪检组还利用上级各种办班的机会,积极参加培训和交流座谈会,今年5月,驻局纪检组参加了由国家旅游局组织召开的行业纪检监察“三转”工作座谈会,我局代表作了专题发言,得到了与会人员和国家旅游局纪检组领导的好评。三是健全日常工作规范,创新工作流程。驻局纪检组的同志按照组长的要求,主要本职,推进“三转”,着眼规范日常工作,从细节入手,从每一项具体工作抓起,匡正工作行为,明确工作规范,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创新工作流程,进一步增强工作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效率。

四、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拟定近期召开各市旅游局纪检组长专题座谈会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和省纪委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国家旅游局纪检监察机关座谈会精神,围绕旅*业纪检监察机构如何做好“三转”工作,进行座谈交流,研究我省旅*业纪检监察机构“三转”工作实践。

二、开展行业党风廉政建设调研,探讨旅*业容易产生*行为的薄弱环节以及防范措施,协助党组出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意见。

三、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巩固教育实践成果。

四、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创新监督机制,整合信访举报资源,发挥监督职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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