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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调研报告【精彩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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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就业问题的调研报告范文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5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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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就业问题调研报告范文

就业是民生之本,党的xx大将扩大就业作为一个重要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建设中,实现充分就业对于发展国民经济、维护社会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认真总结实施积极就业政策以来我省促进就业工作的成效和经验,分析存在问题,研究改进措施,根据省政府领导意见,由省政府研究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我省就业再就业工作进行了认真调研,现将有关调研情况告如下。

一、近年来我省就业再就业工作主要成效

(一)积极的就业政策促进了全省就业工作的平稳发展

根据中央部署,自xx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在全省认真推行积极的就业政策,提出了就业优先战略,确定了“增加就业岗位、落实再就业政策、加大再就业资金投入、强化再就业服务和帮助困难群体就业”等五大工作目标,提出了“就业和再就业工作要与增加投资相结合、与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与国有企业改革相结合、与城市化相结合、与农业产业化相结合”的五个结合要求,并以省政府名义将就业再就业目标下达各地州,要求各地把增加就业岗位、实现就业人数、控制失业率等目标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就业再就业的配套政策和操作办法,形成了“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就业机制,全省就业工作平稳发展,各项就业指标基本实现。-xx年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人数95.01万人,年均增加约19万人;城镇登记失业人数累计54万人,年均登记失业人数11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到非家产业就业人数521.6万人次,其中,省外流动就业人数为201.14万人次;累计投入使用就业再就业资金15.17亿元;领取《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50.4万人,实现再就业42.9万人,再就业率为85.1%;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为190.55万人,失业保险基金收入30.49亿元,支出18.76亿元,有35.4万人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建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127个,职业介绍机构共1715个,其中: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1518个,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1359个,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855个。

(二)劳动力市场体系和现代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基本建立

云南省劳动力市场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探索,90年代逐渐培育并随着国家“金保工程”的实施而不断发展,至今,一批设施、功能较为齐全的地方性的劳动力市场体系框架基本建立,包含职业介绍、就业训练、失业保险和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等内容的就业服务体系以及职业介绍咨询服务网络基本形成,通过市场配置劳动力资源已经成为我省劳动用工的主导方式。

一是全省城乡普遍建立了劳动保障所(站)。xx年,全省129个县(市、区)所辖的53个街道已经全部建立了劳动保障所(站),1517个乡镇上已经有1301个乡镇建立了劳动保障所(站),全省851个社区中,已有637个建立了劳动保障工作站。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的建设,使劳动保障工作重心下移、更贴近群众,窗口前移、更方便群众。二是全省基本完成了劳动力市场网络和信息化建设,并逐步完善了劳动力市场的职能。“十五”期间,全省各级劳动力市场场地建设面积达82,649.84平方米,其中:州、市级为14,428.18平方米,县级为68,221.66平方米。市场内设有求职与用人登记、信息发布与查询匹配、职业指导与政策咨询、推荐介绍与现场招聘等服务项目和窗口。全省各地先后筹集劳动力市场建设资金8,026.03万元。其中国家补助138万元,省级补助691.25万元,各州、市、县自筹7,196.78万元。各级政府除资金投入外,还以其它方式支持劳动力市场建设,如房产、土地、办公用品、设备等,折合资金3,161.6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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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年妇女儿童调研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2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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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沙州镇妇联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解放思想,理清思路,强化措施,全面开展各项妇女工作,突出抓好妇女创业就业、教育培训及和谐家庭创建等重点工作,团结带领全镇妇女为推动我镇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就我镇妇儿工作自查如下:

一、引领妇女参与和谐社会建设有新成效

1、继续巩固“和谐家庭创建”活动。镇妇联把家庭创建活动作为妇联组织参与精神文明建设为重要抓手,以“创建和谐家庭促进和谐社区”为主题。开展了以倡扬新风尚、改变传统观念和落后陋习为主要内容的“巾帼示范”创建活动,培树和谐家庭示范点3个,示范户27户。

2、积极推进家庭教育工作。镇妇联把家庭教育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实施了《家庭教育工作“”规划》。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巩固提中小学、幼儿园学校教育,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宣讲团,就家庭教育及儿童中的突出问题深入学校宣讲。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表彰优秀小公民、优秀学生108名,优秀家长17位。

3、组织开展“创平安家庭行动。镇妇联把“平安家庭”创建作为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主要抓手,会同公安、司法部门扎实开展了“三八”妇女维权法制宣传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及“万名妇女学法律,家庭平安促和谐”普法读书活动,参与群众达3000余人。继续开展平安家庭创建示范点、示范户活动。

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有新突破

1、推动“两纲”实施。对“两纲”目标执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开展了专题调研。全镇妇女婚前检查、预防出生儿缺陷、孕产妇死亡率和新生儿破伤风等重点难点指标取得了很大进展。

2、加强矛盾纠纷调处工作。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接待处理了婚姻家庭、劳动权益、家庭暴力等案件。我镇8名个人、3个集体被评为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三、妇联组织自身建设有新进步

以基层组织创建活动和争先创优工作为载体,增强基层组织活力,加强了妇女工作作风建设,着力抓了规章制度的执行,坚持工作重心下移,注重与部门的协调配合,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妇联工作的宣传力度。

四、 开展创建和谐家庭活动有新举措

大力实施“和谐家庭创建行动”,以和谐家庭创建统领各类特色家庭建设工作,不断拓展了群众性和谐创建活动,因地制宜地组织开展以家庭文明建设为主题的家庭卫生改进、庭院环境治理等各类弘扬家庭美德、倡扬社会公德、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的活动,选树和谐家庭示范户、示范点及道德模范个人和家庭。结合妇联成立60周年,组织开展了各类群众性文化体育庆祝活动,在广大家庭中弘扬和谐精神、培育和谐理念,促进和谐文化建设。

通过自查:在各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政府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镇广大妇女工作者的努力下,我镇的妇女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妇联组织的工作机制和方式还需要进一步创新;在推动解决妇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方面还缺乏深入的调查研究;在工作职能向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转变有待进一步加强;工作手段、方法、活动载体还需进一步完善;部分妇联干部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深入研究和探索,切实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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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依法治市的理论与实践研究之四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49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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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市的理论实践研究之四

四、依法治市的实际运作     我市的依法治市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曾先后五次在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和全国城市学法用法依法治市经验交流会上介绍经验,并分别荣获了全国“二五”普法先进单位和“三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城市称号。为深化依法治市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创造了积极的有利条件。     有利条件:一是市委始终的高度重视为依法治市提供了坚强的组织领导。市委始终从依法治市在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中所处的地位出发,围绕法制统一、司法公正、城市信誉、正气昭彰、社会稳定的目标,加强依法治市的领导,从1991年成立依法治市领导小组以来,就由市委主要领导同志担任组长,目前由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李源潮同志亲自担任组长,还有分管宣传和政法工作的副书记担任副组长,使得依法治市工作始终纳入市委领导的工作视野,摆上富民强市,加快城市发展全局谋划,使法治与改革、开放始终相伴,与经济、社会发展始终同进。二是持续的经济发展为依法治市提供的强有力的物质保证。法治为经济的健康发展的提供保障,经济发展为法治建设提供物质支持,十几年来的改革开放与经济发展始终坚持法治先行,依法决策、依法运作,连续十几年我市的gdp保持两位数增长的好势头,并在XX年gdp超过千亿,今年1-10月完成1054亿元,增长12.6%。经济发展的同时,加大了依法治市的投入,不仅将经费纳入财政加以保障,还依据工作发展的需要,增拨专项经费。三是丰厚的人文资源为依法治市提供了良好的文化支撑。我市是六朝古都,十朝都会,有近40所高校,500多家科研院所,拥有30多万科技人员和30万在校大学生,仅两院院士就有70多位,不仅文化底蕴深厚,科技优势明显,而且市民法律素质较高,法治意识较强,法律人才资源也比较丰富,为建构浓厚的法律文化氛围,树立崇尚法治,建设政治文明奠实了基础。四是多年来的实践与创新为依法治市提供了规范完整的机制保证。十二年来的依法治市实践积累的丰富经验,形成了一套完整规范制度体系,是依法治市工作创新的重要基础。五是健全的工作网络体系为依法治市提供了坚实的工作基础。从区县到各部门,从街道到社区,从企业到学校,从乡镇到行政村都建立了依法治理的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同时还建立了一支近XX人的依法治市联络员队伍,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依法治市网络体系。     同时,依法治市工作还面临着新的挑战:第一,新的机遇期带来了新挑战。新世纪头20年是“重要战略机遇期”。我市XX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已接近2500美元,已进入可以集中精力进行经济建设、促进经济腾飞的“加速期”;目前城市改革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还很多,已进入解决深层次矛盾率先激活体制机制,加快制度创新的“突破期”;我市投资环境逐步优化,已进入吸引投资、集聚产业,加快产业结构、经济结构调整的“成熟期”;我市科研结构众多、人力资源优势明显,已进入不同文明的融合,发展城市文化的“拓展期”。依法治市工作能否抓住机遇取得更大的发展,任务更加繁重而艰巨。第二,文化交融与观念碰撞带来了新挑战。目前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社会转型、体制转轨的市场经济时代,是一个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信息化时代,是各种文化互相冲击、相互交融的时代,也是一个思想观念互相激荡碰撞、各种矛盾错综复杂、犯罪和社会问题呈多发高发状态的变革时代。各级领导干部对贯彻依法治国方略,优化投资环境,深入推进依法治市的长期性、艰巨性认识还不够。第三,加入wto后的一些伴生问题带来了新挑战。加入wto后我市日益融入开放的国际社会,随着加入wto后时间的推移,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等诸方面都将发生更加深刻的变化,一些负面影响和伴生问题将进一步显现出来,wto要求遵循统一透明的规则办事,“入世”后的竞争,表现出来的是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的竞争,而背后则是法治环境、服务体系的竞争。“入世”后最大的变化是经济运行法治环境的变化,最大的风险是对游戏规则缺乏了解,最大的挑战是法治建设的挑战。第四,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对依法治市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我市各项改革进一步深化,对外开放全面推进,城市扩张和经济建设力度加大,一些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社会矛盾将集中暴露、显现出来,主要集中在利益关系、利益矛盾和利益纠纷上,将对我市加快推进依法治市的进程带来一定的冲击与影响。尤其是我市处于上海和苏南经济板块之间,不快不行、非快不可,社会矛盾在一定时期内大量增多也是不可避免的。深入开展依法治市,建设诚信文明的法治环境,就要主动应对这些困难和问题。第五,发展不平衡及基层依法治理的水平不高对依法治市的发展带来新的挑战。我市依法治市发展不平衡,城区强、郊区弱,城市强、农村弱的现象很明显,同时,基层依法治理的基础相对薄弱,加之社会变迁和人员流动加速,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向城市,各种自由职业者逐年增加,人户分离现象日益突出且复杂,使依法治理的难度也愈来愈大。因此,必须更新一切保守的思想观念,打破一切羁绊的思维瓶颈,摒弃一切落伍的做法,变革一切旧有的体制弊端,支持一切创造性的实践,全面推进我市依法治市的进程。     市委作为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者,不仅在依法治市决策中处于主导地位,而且在依法治市的实际运作中起着关键性作用。为了实现市委对依法治市的坚强而有效的领导,从推进富民强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全局统领依法治市的实际运作,主要是在优化市委的主体作用和领导方式、协调社会基本要素与依法治市之间的良性互动、抓住城市发展的关键环节综合运筹三个方面,把握依法治市决策的实施。     (一)坚持党对依法治市的领导     市委是依法治市工作的推动者、领导者,其推动和领导作用体现在依法治市工作的各个部分、各个环节,更体现在依法治市对城市发展的整体促进效果上。依法治市是实现党的领导的根本途径和保障,是党在新形势下治理社会的新手段,是党从一个革命党转变为执政党的标志。市委对依法治市的领导方式,就是党的xx大报告所指出的,主要是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通过制定大政方针,提出

立法建议,推荐重要干部,进行思想宣传,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坚持依法执政,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     首先,要牢固树立法律至上的思想和观念。“法律至上”,是指法律具有极大的权威。在现代国家,“法律至上”已经成为一条普遍原则被人们所接受。这不仅因为法律有着公正、理智的品格和具有强制性、稳定性、精确性和科学性的特点,还因为法律体现了“人民主权”的原则。在我国,宪法和法律把我们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它是党的主张、人民的意愿和国家意志的集中反映。所以,坚持“法律至上”,就是从根本上坚持党的领导,就是坚持人~志至上;树立“法律至上”权威,就是树立党的执政地位的权威,就是树立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威。前不久,xx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举办的全市司法、行政执法工作者宣誓仪式,号召执法工作者忠于宪法和法律,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就是要在执法工作者中树立“法律至上”观念。     其次,要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善于集中党和人民的意见和智慧。贯彻这一制度,当前最主要的,是要坚持党委集体领导制度,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党内民主对人民民主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带头作用,只有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人民民主才能真正实行起来。党的主张和决策,凡是经法定程序变为国家意志的,应当是最大多数人民的共同利益、长远利益的集中反映。因此,党的各级组织要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基础,以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和党的委员会制度为重点,从改革体制机制入手,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党员和党组织意愿的党内民主制度;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完善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的决策机制,努力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提高党的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     第三,要善于运用使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变为国家意志的领导方式。这是党“总揽全局”,实施对国家事务领导的最重要、最主要的方式,也是实施依法治市的最根本的途径。要由过去党委直接代替政府功能或与党政联合实施政府功能转变到通过人民代表大会机制实现执政功能,就是党委把自己对国家事务的主张(即政治原则、政治方向、重大决策和关于重要干部的提名等),作为建议通过人大常委会党组向代表大会或常委会提出,或由政府形成议案向人大或其常委会提出,然后由人大或其常委会作出决定。这样做,可以把党的主张与国家和人民的意志统一起来,使党的主张变成国家和人民的意志,使号召性的东西变成对全体人民和一切国家机关与团体都具有约束力和强制力的东西。这样做,也有利于减少党的主张的差错和失误,更可以获得人民的拥护,因而也就更有利于贯彻执行。所以,一定要彻底改变轻视人大工作,不重视人大工作,把人大当作陪衬,以及把人大看做是安排老同志的场所等等不正确的观念,善于运用人大来保证自己执政目的的实现。     第四,严格要求每个党员、特别是各级党的领导干部以及各级党组织,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并保证立法、司法、行政机关,经济、文化组织和人民团体积极主动地、独立负责地、协调一致地工作。特别重要的是,要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党的各级组织在对本地区的重大事务作决策时,要严格依法办事。凡是应当依法提交国家权力机关讨论、决定的,必须提交权力机关讨论决定,不能因为怕麻烦、事情急就不走程序,更不能因为怕人大有意见、走漏消息就对权力机关搞封锁。二是在向政权机关推荐重要干部时,要切实尊重国家权力机关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不能搞“真主意、假商量”,更不能简单地认为不通过党组织的提名人选就是“同党闹对立”,甚至随意动用组织手段“换人头”。三是要加强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实行多种形式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健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质询制度和民主评议制度等,确保他们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义务。     第五,监督、支持人大处理好与“一府两院”的关系,发挥好“协调各方”的作用。人大具有监督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职权。人大的这种监督,是一种法定职权,是人民对“公仆”的监督,也是保证国家权力统一由人民行使的本质要求。就现实情况而言,这些年来,人大对“一府两院”并不存在监督过头的问题,事实上监督不力是地方各级人大工作中最为突出、普遍存在的薄弱环节。由于历史的现实的种种原因,在人大与“一府两院”关系问题上,政府普遍处于“强势”地位。因此,当人大与“一府两院”在重大问题上出现分歧,或者涉及在政府部门工作的党员负责干部时,党的各级组织首先要认真听取同级人大的意见,积极支持人大依法行使对“一府两院”的监督职权。在分清是非的基础上,党委要积极做好同级“一府两院”的工作。同时,各级党的组织也要加强对同级人大的监督。这种监督的最主要的手段和方式,是切实加强对同级人大党组的领导。一是监督人大党组是否严格遵守党章关于“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原则,以及宪法关于“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的规定。二是定期听取人大党组的工作汇报,并要求人大党组及时将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向党委汇报。三是要求人大党组做好常委会组成人员中党员的工作,努力确保党委工作意图的实现。四是对人大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或失误,要认真分析查明原因,直到根据党章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六,适应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把好向政权机关推荐重要干部关。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在这方面,要着重注意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在向政权机关推荐重要干部时,要注意适应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敢于和善于运用公开、公平、公正的竞选手段和方式,向广大人民群众介绍和推荐自己的优秀干部,同时也要让这些干部主动地积极地参与这种竞争。二是要特别注意和加强人大常委会、政府组成人员和“两长”的配置。在推荐最优秀的党员干部担任常委会、政府、法院、检察院的主要领导的同时,还要从总体上把握好常委会和政府组成人员的素质,使其真正成为我们党领导人民管理国家事务的政权机关。     (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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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农村基础教育现状调研[页4]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18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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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基础教育现状调研

3、制定可行的措施吸引师范院校毕业生到农村任教

由于农村学校条件差,工资待遇低,大部分大学毕业生不愿到农村去。他们一是害怕无机会再进城市的学校,二是担心自己到农村会被同化。因为农村教师教育观念落后,教师专业化水平不高,再加上农村学校硬件设施严重不足,新教师难以进行教学改革。为吸引师范院校毕业生到农村任教,政府就要给予到农村任教的师范毕业生一定的优惠政策。

4、充分利用农村的现有资源与条件开发本土的教育教学模式,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农村学校和城市学校在硬件上相差甚远,在短期内不能改变现状的情况下,农村学校的教师也不能总是一味的抱怨,要充分利用农村一切可用的现有教育资源,扬长避短,发挥自身的优势,弥补不足,开发适合本土的教育教学模式,提高农村的教育教学水平。

(三)贫困家庭方面

教育是改变一个人命运的重要途径。贫困家庭在社会资源尤其是教育资源的享有方面,处于不利的地位,如果没有辅助性的机制保证他们得到教育的公平,那么贫困本身则有可能成为“世袭”的不幸命运。这种个人命运的恶性循环。最终使整个社会受到危害。因此政府要采取措施,把对贫困学生的教育救助作为农村教育救助的重中之重。

1、建立稳定的教育救助机制

各级政府要成立贫困家庭学生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贫困学生救助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中小学救助受援捐赠中心”,同时还要增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设立中小学贫困学生救助专项资金,并将助学工作列人政府年度工作目标管理,明确各部门职责,整合各方面力量,统筹协调和指导本地区的经常性助学活动,推进救助贫困学生工作。

2、加大教育救助力度

对贫困学生的救助要以政府资金为主,继续执行“两免一补”政策并要落到实处。同时要以经常性捐赠活动为载体,组织和发动各界人士捐款助学,对口帮扶。目前,无论是政府的救助、社会的捐助,还是学校的奖励与减免,总体来看教育救助覆盖面不大,平均到人的额度较低,救助力度偏小。因此,各级财政要每年安排贫困学生专项救助金,加大救助力度。

3、努力扩大教育救助范围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国民收入不断提高,我国逐步实行免费的义务教育已成为可能。XX年11月10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京举行记者招待会,教育部首次发布《全民教育国家报告》。该报告列出了我国实施免费义务教育的时间表:到XX年,使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都能享受到“两免一补”(免杂费、免书本费、补助寄宿费),保证不让一个孩子因为家庭困难而失学。到XX年,全国农村地区将全部实行免费的九年义务教育,到XX年,全国将普遍实行免费义务教育。然而,政府、社会对高中教育的贫困救助问题,相对来说关注不够,虽然有一些相关政策,但执行中存在若干问题。从全国范围看,多数地区至今缺少刚性的制度和措施。因此,在进行教育救助时,要把救助的范围扩大到高中。

总之,逐步建立起以政府为主导、多管齐下的教育救助体系,制定合理的教育救助政策,是农村教育救助及时性、长效性的重要保证。

七、启示与结语

通过几天时间的调研,我对农村基础教育的现状有了初步的认识,以上就是这次实践活动所获得的一些具体情况,但光了解情况并不够,既然是调研报告,就要在调查的基础上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思考,下面我将结合我校在09级学生中开设的《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这门课程的具体内容,来简单阐述和总结下关于这次对农村基础教育现状的调研活动,以便更好的达到“关注民生,和谐发展”的主题实践活动的目的。

从调研的对象——营胜村以及参考整个中国的农村基础教育来看,我认为,中国农村的基础教育之所以令人堪忧的原因有:一是国家对教育的投资力度不够。农村本身的经济水平十分有限,而教育是促进经济发展的的一个重要环节,中国是个农业大国,对教育的投资力度不够,教育对经济的促进就体现不出,长此以往,便形成了恶性循环。这是中国农村基础教育面临的最严重的问题。二是师资力量的严重缺乏和不精。广大农村地区师资稀少并且专业度相比之下严重不足,这对农村教育是严重不利的。三是农村家庭本身的贫困问题致使农村基础教育始终得不到提高,“没钱上学”是广大农村孩子受教育的一个严重的障碍。

中国是农业大国,农村的问题是中国的重要问题,而农村的教育问题更是解决农村问题的重中之重,就本次调研的是营胜村而言,他们就亟待靠经济去帮助教育、靠教育去反哺经济、推动经济增长,以此来实现民生的发展和社会的和谐,才能让营胜村变得富有,和谐,美好,才能让中国更加强大,富强,和谐,稳定!

共4页,当前第4页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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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调研工作计划报告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汇报报告,全文共 17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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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题确定:

经过搜集到的市场资料,并对资料的分析和讨论,我们了解到手机的使用者的数量,每年呈上升趋势,手机卖场如雨后春笋,使手机卖场的竞争压力逐年增加,我们针对此现象,对##市的手机市场的消费者做详细的调查,并对通讯起了宣传的作用。

二、研究目的:

1、提高通讯手机卖场的知名度

2、提高通讯手机的销售量

3、减轻通讯在手机卖场的销售压力

4、提高通讯服务人员的服务质量

三、研究内容:

1、消费者(老年人、中年人、中学生)

(1)消费者购买手机的价位

很多消费者购买手机是看重的是价格,所以价格是我们调查的重点之一

(2)消费者对手机功能的要求

处于不同年龄段、身份地位的不同对手机功能有不同的需求

(3)消费者对手机卖场服务人员态度的要求

由于卖手机的店面很多竞争激烈,因此留住消费者的往往是服务人员的态度

(4)消费者对手机售后服务的要求及满意程度

为了提高企业形象和提高企业知名度手机售后服务占有很大的份额

(5)消费者对手机品牌的要求

消费者认为好品牌手机,其质量、功能往往是比较高的

2、手机市场

(1)调查影响手机销售的的因素

①手机价格

由于市场上的企业或者店面所销售的手机在质量功能等各方面都相差无几,因此采取价格上的变动会吸引更多消费者。

②手机质量

许多消费者买手机都很注重其核心价值,但影响其核心价值的往往是手机的质量

③手机外观

在手机价格、功能、质量完全一样的情况下,手机外观往往会更吸引消费者

④卖场的内、外部环境

店内外部环境如何保证冬暖夏凉、有桌凳等等,往往会决定一位消费者购买心情和购买欲望,致使顾客流量减少

(2)调查通讯在同类商家手机卖场中所占的份额,以及在##市区手机卖场中所占的份额

(3)调查市区通讯的竞争者的优势、劣势

3、调查通讯手机卖场的服务人员

(1)服务人员对业务的熟练程度

对业务足够熟练是服务人员的一项基本功,基本功扎实销售会变得容易一些

(2)服务人员的综合素质

①职业素质

②道德素质

③文化素质

(3)服务人员的销售技巧

①语言

服务人员如何能够熟练的并带有技巧性的把手机的各功能介绍给消费者,同时礼貌用语拿捏准确,能增加该企业的消费者

②神态

服务人员再向消费者介绍手机时,一个眼神的交流、一个微笑、一个手势可能会对消费者留下好的印象,其结果是客户会增多

注:调查通讯手机卖场服务人员10—20人

3、调查通讯手机卖场的服务人员

(1)服务人员对业务的熟练程度

对业务足够熟练是服务人员的一项基本功,基本功扎实销售会变得容易一些。

(2)服务人员的综合素质

①职业素质

②道德素质

③文化素质

(3)服务人员的销售技巧

①语言

服务人员如何能够熟练的并带有技巧性的把手机的各功能介绍给消费者,同时礼貌用语拿捏准确,能增加该企业的消费者

②神态

服务人员再向消费者介绍手机时,一个眼神的交流、一个微笑、一个手势可能会对消费者留下好的印象,其结果是客户会增多

注:调查通讯手机卖场服务人员10—20人

四、样本情况

样本区域分布:xx市

消费者样本:从全市通讯多家手机卖场中随机抽出10家通讯商场周围的消费者。

方案一:桥东10家手机商场周围的消费者

方案二:桥西10家手机商场周围的消费者

(2)消费者样本:手机使用者200—250人

五、调查方式:

1、询问法:

(1)利用传统问卷成本比较低

(2)利用传统问卷所得到的信息比较准确

(3)利用传统问卷容易操作,容易控制

2、面谈法:

(1)面谈法的对象、时间、人数、形式可以有调查人员掌握

(2)利用面谈法了解到的信息较为全面深刻、真实并富有启发性

(3)利用面谈法对问题的回收率较高可以收集有关被调查者的附加信息,提高调查结果的可信水平

六、研究日程:

3月10日—3月17日:调查前准备:①确定主题②设计问卷③人员分配

3月18日—4月1日:实施填写问卷

4月2日—4月8日:分析、整理数据

4月9日—4月10日:报告写作

4月11日—4月16日:市场预测

4月17日—4月24日:撰写决策

七、人员安排:

1、设计问卷:一组

2、问卷调查:全体人员

3、数据分析:二组

4、市场预测:全体人员

5、撰写决策:全体人员

6、撰写报告:三组

八、研究经费:

1、调查前准备费用:

①确定主题费用____元

②设计问卷费用____元

③问卷印刷费用____元

2、实施填写问卷费用:____元

3、分析整理数据费用:____元

4、报告写作费用:____元

5、市场预测费用:____元

6、撰写决策费用:____元

本次调研总费用为:____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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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关于2024督察部门执法监督调研报告范文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9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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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督察部门执法监督调研报告范文

为加强县级公安督察部门执法监督工作,确保县级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工作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需要,做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创新社会管理,公正廉洁执法,化解社会矛盾,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我们近日对xx县公安督察部门执法监督工作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具体报告如下:

一、xx县公安督察部门执法监督基本情况

xx县公安督察部门牢固树立强化执法监督、保障执法为民的理念,始终把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督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立足点;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查纠并举、注重预防的理念,把最大限度地增加执法服务中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执法服务中不和谐因素,着力构建新时期和谐警民关系作为公安督察工作的根本目的。通过完善内部监督机制,规范制度规定,指导和约束警务行为,尽可能减少不规范的人为因素,着力营造有利于公安工作的执法环境;针对程序违法、责任缺位、人情干扰、利益诱惑等影响严格、公正执法的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坚决严格依法监督,确保执法公正。

二、xx县公安督察部门执法监督中存在的问题

1、思想认识不到位,妨碍公安督察部门执法监督

部分人认为公安机关及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有纪检、监察、法制、政工等部门管辖,实施公安督察工作纯属多余;领导重视不够,造成机构不健全,人员不到位,工作无人抓,公安督察工作难以开展;一线民警,缺乏对公安督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错误理解公安督察是对个人行为的苛刻约束,不支持、不配合、产生厌倦抵触情绪;以上情况的存在妨碍了公安督察部门的执法监督工作。

2、公安督察部门警力不足、任务繁重,公安督察工作难以落到实处

公安督察部门警力不足,面对重大活动的秩序维护情况、治安刑事案件的立案、侦查、调查、处罚和强制措施的实施情况、公民报警求助和控申情况等繁重督察任务,心有余,力不足,只能局限于办公室坐阵指挥,无法把督察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公安督察部门装备和经费不足,不能维持正常的工作开支,不能保证督察工作正常运转,增加了公安督察工作的难度。

3、公安督察部门自身存在不足,难以开展公安督察工作

公安督察部门很少的人员配备与越来越繁重的任务和严峻的形势不相适应,公安督察人员的督察手段与越来越艰巨的任务不相适应,这些自身存在的不足,制约了公安督察工作的开展。与此同时,公安督察部门主要对执法活动进行现场和事中监督,缺乏事前监督,事后监督结果运用不充分,这些也影响了公安督察工作的效能与效果。

三、解决存在问题的措施和建议

要解决公安督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增强执法监督的效能与效果,关键是要建立执法监督的长效机制,用机制保证执法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用机制提高执法监督工作的效能,用机制增强执法监督工作的效果。

1、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公安督察的服务保障作用

设立公安督察的目的是“为了完善公安机关监督机制,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公安督察的职责是监督,作用是保障。要打造一支政治合格、业务过硬、作风优良的公安督察队伍,发挥公安督察的服务保障作用。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公安督察部门要认真学习党的理论和xx大、xx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国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知识,按照公安部警务督察局提出的“三懂五会”要求和岗位能力标准,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抓好公安督察技能训练,不断提升自己的政治素质、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更加适应新形势下做好公安督察工作的能力需要。

二是齐心协力,做好工作。公安督察部门要团结一致、齐心协力,进一步增强团队意识,维护集体荣誉,大力营造讲团结、讲大局、讲奉献、讲正气的浓厚氛围,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加强相互沟通,注意工作方法,做到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更好地完成各项公安督察任务,充分发挥公安督察的服务保障作用。

三是健全制度,规范程序。公安督察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健全完善公安督察的业务工作规范、内部管理规范、言行举止规范以及与工作相配套的一系列规章制度与程序规定,努力以制度保障公安督察工作规范运行。公安督察部门要切实增强组织纪律观念,模范执行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守纪律,廉洁自律;要坚定理想信念,忠于职业操守,精心钻研业务,提高自身素质,做到政治坚定、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树立“忠诚进取、廉洁和谐”的公安督察新形象,真正使公安督察工作成为领导信任、民警欢迎、群众满意的工作。

四是落实责任,严格考核。公安督察部门要给每个督察民警落实工作责任,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进行严格考核。要通过落实责任,严格考核,推动每个督察民警高质量地完成公安督察任务。公安督察工作要进行季度绩效考评,确保考评结果公正、准确,切实起到以考促战、推进工作的目的。

2、创新公安督察方式,全力推进公安督察工作深入发展

公安督察工作要与时俱进,通过强有力的执法监督,使公安工作创新社会管理,公正廉洁执法,化解社会矛盾,一切从群众的切身利益出发,让群众真正成为最大的受益者。

一是加强现场执法监督,提高公安督察的有效性。现场执法监督是公安督察工作的灵魂和核心,公安督察部门要始终抓住、把握好这个灵魂和核心。要健全日常公安督察工作机制,改进公安督察方式,到民警执法执勤一线和活动场所经常查,随时查,做到民警上班我督察,民警休息我也督察,充分体现现场督察的独特职能优势。通过加强现场公安督察,把民警8小时内和8小时外的履行职责、遵规守纪等情况都有效纳入公安督察视线,扩大公安督察工作的覆盖面,增加公安督察工作的频度,减少公安督察工作的盲点,消除公安督察工作的盲区,使广大民警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自觉遵守各项管理规定和警规警纪,避免和减少违纪违规情况的发生,增强公安民警的公信力,创建人民满意公安。

二是密切联系群众,提高公安督察的广度与深度。公安督察部门要深入群众,充分听取群众、民警的意见和建议,了解他们对公安督察工作的要求与希望,按他们的要求与希望,开展现场执法监督,努力获得群众、民警的满意。要创新警示教育工作的平台和载体,善于运用民警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警示教育,确保教育入心入脑、富有实效,使公安督察抓早、抓小、抓苗头、抓预防的优势得到更好发挥,推动公安督察工作全面深化,树立公安督察工作的新品牌。

三是强化公安督察,充分发挥公安督察工作的作用。公安督察部门要认真研究和发现公安督察工作的新情况、新规律、新特点,把监督、管理、教育、服务有机的结合起来,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对待,充分发挥公安督察的“督促、查纠、防范、保障”职能,有效增强公安督察工作的作用。公安督察部门要在加强现场督察、事中督察的同时,强化事前督察,做好事前预防工作,把一些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是运用公安督察结果,增强公安督察权威。公安督察部门要充分运用公安督察结果严肃查处责任人员和责任领导,维护公安纪律的严肃性。要把公安督察结果的运用重点放到督、帮、促上,帮助相关部门和单位把整改问题、改进工作的具体措施转化为规章制度,切实堵塞漏洞、规范运作,推动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长效管理,促进公安建设不断迈向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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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调研报告范文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7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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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报告范文

2012年3月至5月我们《城市容貌综合整治过程中商户利益保护研究》课题组就城市拆迁中商户产生存与发展现状,在石家庄市的友谊大街、中华大街、泰华街、西三庄街、北新街、中山路、和平路、休门街、四中路、槐中路、槐北路、建华大街、建设大街、二环路等多条路段通过发放针对商户所设计的调查问卷,并进行了实地的深入访谈。调查问卷发放300份,问卷共设计10个问题,所收集的数据采用spss社会统计分析软件处理。问卷 发放对象主要包括已拆迁商户、正在或准备拆迁商户和等待拆迁商户三类。此次小规模调查显示,62%的商户是外来人口来石经商;23%的商户是本市居民;15%的商户是郊区居民。调查商户大部分是从事铺面经营,其中包括:饭店、服装店、理发店、美容店、商店、药店、五金店、食品店等,还包括各种机构的营业厅,拆迁涉及范围广泛。调查对象年龄主要在20一50岁之间,在文化程度上以初中高中文化程度居多。

(一)铺面不断减少,铺面租金不断上涨,很多商户被迫放弃经营。从石家庄各大房屋中介 机构了解到,受拆迁改造的影响,房屋租赁市场中突然增大的租房需求导致各个拆迁项目附 近区域的房屋租金一路飙升,平均涨幅涨幅在20%左右。有47%的商户由于找不到合适的 铺面而被迫放弃经营了。石家庄从整体上都处在拆迁的过程中,商铺变得越来越少,而且租 金在不断上涨,合适的商铺越来越难寻。很多商铺的成本增加,老顾客全无,所有多年经营 的优势荡然无存,更多的商户是找不到新的商铺只好保本清仓,挥泪甩卖,从此失去了养家 糊口本钱。调查中,一位经营水果的商户表示,她两年前自邢台来石家庄做小生意,家中的两个孩子目前都在上学,全靠夫妻两人的经营小店维持生活。由于拆迁,原本250元的房租 被炒至300元,增加了经营成本,让他们的负担增加了不少。

商户意见不统一。对于城市拆迁改造,相当一部分拆迁商户持支持态度,也有相当一部分拆迁商户尽管表示支持,但同时认为拆迁工作有很多令人不满意的情况。

调查中有45%的拆迁商户对城市拆迁持支持态度,访谈中当问到“你对城市拆迁有什么看法?”时,有的商户讲道:“拆墙透绿是好事,把我们的城市建得更美丽

,是每个石家庄人都盼望着的事情。总要有一部分人做点牺牲的。”“现在走在街上,能感觉到石家庄的变化,确 实漂亮了很多。虽然把我们的铺面拆了,也算是为石家庄做了点贡献吧!”石家庄历来以“土”著称,虽然宽阔的路网,拔地的高楼和飞跃的高架桥,使石家庄已有几分现代化都市气息,但仍然与建设现代化的大都市标准还有很大的距离。因此“一年一大步,三年大变样”,以拆促建是石家庄提升品位,改善形象,创宜居城市的必然选择。

调查中42%的拆迁商户对城市拆迁尽管表示支持,但同时认为拆迁工作有很多令人不满意的情况,对拆迁工作也存在很多不满情绪。一拆迁商户在访谈中谈到,“俺是个体户,政府办的事太不周全。为老百姓考虑的太少了,拆咱不反对。你们只管拆,拆完了我们这些商户去哪儿呀?”“社会要发展,城市要进步,需要更好的生活环境。我们从来没有想过要阻挡城市发展,也就没有力量阻挡,但我们需要政府考虑我们这部分老百姓的利益。”另外有13%的拆迁商户对城市拆迁持反对态度,一理发店老板说,“我经营这个店快12年了,这最近刚装修了,我的客人都是老顾客,这个店说没就没了,损失很大啊,真不知道以后还有没有心力从新开始了。拆迁拆的人心惶惶啊!”调查中发现,现在石家庄生活水平不算高,一个不足30平米的门脸也许支撑着几口人的日常生活,拆迁使很多人失去谋生的职业,即使没有拆迁的很多商户也是整天生活在惶恐不安当中,因此拆迁造成了很多不安定的社会因素。

(二)拆迁力度大,限时短。调查显示,30%的拆迁商户的拆迁限时是1个月内,43%的拆迁商户的拆迁限时是7天,27%的拆迁商户的拆迁限时只有1—2天。在调查中我们经常看到拆迁人员一边拆迁,拆迁商户一边甩卖货物,由于时间短暂,很多商户还没来得及找到货物安放地点或寻找到新的商铺,就被迫拆迁了。有的商户反映说,“拆迁之前他们缺少宣传,虽然我们也是在四处打听我们这里要不要拆,但总是心存侥幸心理,结果还是突然就通知我们要搬迁”,“拆迁拆的太厉害了,好多门脸真是一夜之间就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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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2024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调研报告范文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5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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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调研报告范文

按照县委《关于认真做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调研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照《通知》所附的调研期间需要重点研究的问题,采取个别走访、座谈交流、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走访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研对象

本次重点走访调研了四类对象。一是种养殖大户(老代坝村的程安君、竹叶沟村的柯贤春等);二是收入中等户(左家湾村的陈艳芹、七里沟村的王华英等);三是贫困户(左家湾村的彭兆丽、胡家坝村的胡先明等);四是新老村组干部(七里沟村的赵仕松、老代坝村的吴星安等)。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调研报告范文节选!

二、调研工作中群众所反映的问题

(一)镇村党员干部引导服务群众方面

通过调研,不少村民反映镇村党员干部联系群众需进一步提高。一是期望镇干部能更加务实为民。有个别镇干部下乡指导流于形式,以便应付上面的检查;而有个别村组村务工作不透明、不公开。二是期望镇村干部提升致富带富能力。打铁还需本身硬,只有自己具备致富的能力,才能带领当地一同致富。但镇村两级干部,在群众眼中存在:不少新招聘的镇干部是刚毕业的大学生,基层经验少、阅历浅,指导工作的实践经验不足;个别村干部只满足于完成日常事务性工作,未把引导群众致富当作首要任务,带领当地群众致富的能力较弱,群众认可度较低。三是期望镇村干部进一步提高责任意识。部分镇村干部存在当“太平官”、“做太平事”的思想,服务意识淡薄、不能俯下身子深入基层推行农业科技新政策、新技术、新产业,缺乏群众工作的责任心。

(二)农村经济发展较慢

一是交通不便。胡家坝镇山大沟深,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特别是楼子沟、高家山村的通村水泥路工程至今未得以实施,镇、村没有经济能力进行修建,群众生产、生活在某种程度上受到了限制和制约,群众的呼声较大。

二是农村群众综合素质较低。一直以来大多数群众受教育程度较低,观念陈旧,技术落后,缺乏创新意识,现在许多生产仍局限于传统的“刀耕火种”的老旧种植模式,大大影响群众的增收,大部分群众期盼政府能加强技术培训和新兴产业的推广。

三是农村养殖受到制约。养殖业成为当前增收致富的一条途径。但是很多村民无法负担起建设养殖基地的基础费用,而银行贷款难度也较大,导致前期资金困难。一些土地使用变更难度很大,没有土地用以养殖。加之,一些村民借钱发展养殖业,由于缺乏资金技术,一旦遇到疫情,投进去的钱也就打了水漂,再也不敢从事养殖业。

四是土地流转难度大。土地作为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退耕还林以来,我镇可种植土地较少,几乎都是到户分散经营,一些农民弄不清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之间的关系,害怕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后会失去了自己的承包地,即使外出务工闲置也不愿流转,因此出现想多种地却没地种的局面,期盼政府能出台可行性的刚性土地流转政策。

五是个别惠农项目很难落实。在调查中发现,七里沟村等几个村的卫生室已经建成很久,但村医却迟迟不能配齐,由于这些村地处偏僻,人口较少,靠上面发的那点补助,无法保证自己的生活,养活不了自己,因此村上有从医经验的村民宁愿出门打工也不愿意留在村里。由于上述原因而外面的医生又不愿意到村里工作,导致当地群众有小病也要走一个小时左右的路程到镇中心卫生院看病,要是家里有老人还需租车,无形中增加了群众的负担。杨寺庙村一、二组的自来水管已经安装了两三年,因为水源的问题,只能在雨季两三个月时间有水,至今无法正常供水。陕南移民搬迁安置点工程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但是在实施当中却发现,许多祖祖辈辈住在山上的群众不愿意下山搬进新建的安置点,他们担心住进新房后,离自家的田地较远,平常又不好打理,以至于失去基本的生活保障。总之,当前具体实施这些惠农政策项目时面临的困难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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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惠民政策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67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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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政策调研报告

贯彻科学发展观,推动信息化惠农政策的落实

——揭东县砲台镇家电下乡、医疗改革落实情况调研报告

教育信息技术学院 余海静罗平平

摘要 调研报告介绍了对信息化指导下揭东县砲台镇家电下乡和医疗保险的宣传情况、实施情况、影响力度和推动作用,并进行调查分析。通过查阅文献、派发问卷、实地调研和深入访谈取得了良好的成果。从中了解了惠农政策的实施情况,总结了惠农政策取得的成效,对比了农民的在惠农政策实施前后的生活水平;分析了惠农政策在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对信息技术推进惠农政策的实施进行了思考,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

关键词 砲台镇   家电下乡   医疗改革   补贴   信息技术

1.前言

实施家电下乡是国家支农惠农政策的重大举措。广东省从XX年2月10日起全面启动家电下乡工作。按照国家、省家电下乡工作的要求,揭阳市响应上级的政策,希望通过家电下乡等给农民们带来真正的实惠;XX年,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基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卫生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XX年7月份,本研究小组到揭阳市砲台镇开展研究调查,详细调查信息化指导下砲台镇家电下乡、医疗改革的实施情况,旨在为砲台镇信息化建设规划及家电下乡、医疗改革的实施提供基础理论依据和建设性意见。

2.调查地点

本次调研的地点是广东省揭阳市砲台镇。砲台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镇,素有“潮汕明珠”美誉。区域面积54平方公里,现有人口近13万人,辖11个行政村和1个社区居委会。它各项经济指标居全县各镇之首。多次荣获全国、省、市“先进基层党组织”、“先进乡镇党委”、“文明镇”等称号。 砲台镇是一个工业基础比较扎实的地方,区位优势明显,地处潮汕三市中心,交通便利,是潮汕三市的中心。也是一个侨乡之地,劳务经济基础雄厚。有着特色的农业生产体系,初具规模第农业产业化。3.调查方法

3.1家电下乡调查方法

采用随机抽查的方法对砲台镇的乡民们进行调查。在不同职业、不同年龄段的乡民中发放调查问卷、以及分样随机采访不同职业的镇民。为全面、客观的了解家电下乡落实情况,我们采访了家电销售商及镇政府财政部门,收集真实情况;镇上实地调研以及网上搜索相关文献,同样是家电下乡调查的方法。

3.2医疗改革调查方法

采用随机抽查的方法对砲台镇的镇民们进行调查。在不同地点各选取几户人家进行调研采访,并收集不同职业人户,及到村委会、居委会、医疗站等了解相关情况。另外在网上搜集相关文献作为参考。

4.信息化指导下家电下乡实施情况调查

4.1“家电下乡”的主要内容

1. 补贴形式。按照 年 11 月 15 日,财政部、商务部发布的《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的规定: “按补贴类家电产品销售价格的 13%给予补贴”。这个是一直被坚持的方式,还有另一方式是以旧换新。以旧换新和家电下乡同时作为国家的惠民政策只能二选一,不可以同时参加。家电下乡必须是在指定范围内中标的型号才可以享受国家13%的补贴,而以旧换新是在五大品类(彩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电脑)内不限制型号。

2.产品标准。农户购买家电补贴品种为彩电、冰箱(冰柜)、手机和洗衣机,具体品牌和型号由商务部和财政部招标确定。补贴产品最高限价为:彩电XX元、冰箱(冰柜) 2500元、手机1000元、洗衣机XX元。

3. 补贴对象。具有广东省农业户籍的农户,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于XX年2月1日至XX年1月31日在指定销售网点购买补贴类家电产品,均可享受财政补贴。

4.2“家电下乡”的意义

1. 有利于拉动农村消费。扩大农村需求是扩大国内需求的重点,把农村潜在的巨大消费需求转化为现实购买力, 为我国日益形成的强大生产力提供有力支撑,为国民经济提供持久拉动力。

2. 有利于促进行业发展。我国是世界最大的家电生产和出口国,彩电、冰箱、洗衣机、手机产量均居世界第一,出口依存度大。由于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家电出口受阻,家电行业发展遇到较大困难。推广家电下乡,能够促进家电生产、流通和农民需求的有机对接,有利于消化家电产品过剩产能,为企业调整产品结构、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拓展了空间。

3. 有利于改善民生。推广家电下乡,能够让更多的农民用上性价比高、 服务有保障的名牌家电产品,尽早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特别是在农村普及彩电和手机,可以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帮助农民了解国政策、获取更多市场信息、学习生产技术,促进农民增收。这是贯彻国家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逐步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具体体现。

4.3“家电下乡”在砲台镇落实的基本情况

目前,揭东县砲台镇的家电下乡销售网点主要分布在镇上商贸集中区域。全部为当地原有的较大型家电销售店。据经销商介绍,销售网点陈列的家电下乡商品型号种类较齐全,而且呈上升趋势。据调查问卷数据分析,村民了解家电下乡这个惠农政策的比例占了86.75%,此数据说明了政府对“家电下乡”这项惠农政策的宣传是比较到位的。村民对此项政策也是积极响应。其中,知道彩电和冰箱的占最多,其次是热水器和洗衣机。大部分的村民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及时拿到补助,但仍有少数村民买彩电、冰箱、手机等领到了相应的补助。据经销商介绍,刚实施“家电下乡”的惠农政策的确引发了一阵家电购买热潮,拉动了内需,改善了民生。但是,有能力购买家电的大多数是城镇居民,而且集中在年轻人,中老年人都不需要添置家电。而大多数没有购买能力的农民仍然难以承受13%补贴后剩余的87%的支出,从长远来说还是很难通过此政策来刺激消费。

图1 砲台镇农户已享受到补贴的电器数据图

4.4当前在砲台镇影响家电下乡实施的主要因素

1.从 “家电下乡” 补贴的获得来看,农民购买家电后,需在规定时间内,持购买发票、身份证、 户口薄等到户口所在乡镇财政部门申报补贴,经乡镇财政部门审核和县级财政部门确认后,才能得到补贴,导致了部分农民怕麻烦或不愿意承担较高的成本而放弃获得补贴的现象。

2. 目前 ,市场上存在一些未经核准的销售网点以家电下乡为旗号乱搞促销、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很多核准销售网点假借家电下乡销售经过翻新废旧家电产品、 不合格家电产品 , 严重挫伤了农民购买的积极性。

3.农村售后服务普遍存在网点数量少、 规模小、经营能力弱 ,以及维修服务人员匮乏、 维修观念陈旧等问题。不利于家电下乡售后服务工作的开展。

4. 由于家电下乡指定产品的价格是国家商务部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的,利润空间非常小,再加上缴纳营业税,经销商利润空间更小,由此造成经营者积极性不高,不愿意销售家电下乡产品或者在销售家电下乡产品时不愿意开具发票,还有一部分经营者持观望态度拖延开具发票的时间,农民消费者不能及时拿到补贴。

4.5更好的利用信息技术推动家电下乡落实的建议

1. 政府官方网站及时、全面公布有关惠农政策“家电下乡”方面的信息。并且充分发挥12315网络系统的作用,切实保护农民的权益。及时公布“家电下乡”的最新信息,给农村消费者提供合理的购买指导,健全消费者咨询跟申诉、举报、反馈等制度。

2. 通过短信方式接受农村消费者的监督。利用信息化方便政府接受农村消费者的监督,使政策的实施更加透明。

3.增加家电下乡电器的种类。国家和企业应对下乡产品的结构做以调整 ,使之适应农村市场环境和农民消费需求。

4. 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重点检查经营者销售的家电来源是否合法,是否为废旧家电翻新,质量是否合格,经营行为是否规范,严防以送货下乡等名义经销假冒商品。

5. 加强组织领导,狠抓检查落实工作。

6. 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实际购买力。要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 ,大力发展优质高效农业。要打破以粮食作物为主的种植结构 ,生产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 ,优化产品质量 ,发展特色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业 ,逐步推进农业产业化 ,打造名牌产品。

7. 提高售后服务质量。建立家电下乡售后服务标准;建立售后服务人员定期培训机制;建立企业售后服务合作机制。

4.6结论

在经济低迷状态下,以财政补贴为推动的 “家电下乡” 活动作为扩大农村消费的 “应急” 措施,在短期内确实具有明显成效,但从长远发展来看,还是应该更加注重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改善农村消费环境;建立健全农村消费品市场网络体系、 方便农民消费;引导家电企业以及其他消费品企业向农村进军、 开发适合农村消费要求的家电产品,同时加快技术进步、 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完善农村市场体系及制度体系,加强农村市场监管,规范农村市场竞争秩序,以充分的市场竞争降低产品价格、 普惠农民等。

今后政府在出台类似产业政策时,应充分考虑到制度供给中存在制度供给与制度执行的不一致性、 委托代理中的参与约束与激励相容的条件、 政策的外部性等问题,使产业政策得到有效实施。

5.信息化指导下医疗改革实施情况调查

5.1“医疗改革”的主要内容

近年来老百姓大部分感觉到“看病难”、“看病贵”。据卫生部门统计,XX年门诊病人平均医药费用146.5元/人次,住院病人平均医药费用5463.8元/人次。同时,由于缺乏风险分担机制,大量的医疗费用需要个人直接支付。自费医疗不但缺乏公平性,而且抗风险能力弱,使得许多人生病时面临费用障碍,人们收入的不平等就转化为获得医疗服务的不平等。XX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明确指出:要“逐步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XX年4月份广东省推出新的医疗改革方案,按照党的xx大精神,为建立中国特色医药卫生体制,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提高全民健康水平,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根据近日发布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X年)》,三年内我国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将覆盖城乡全体居民。

5.2“医疗改革”的意义

1. 解决农民看病难、治病难。在农村,因为经济原因,农民最担心的问题就是患病,往往一人生病,就会影响一个家庭的正常生产生活,有的甚至因病致贫,更有的农民有病不治,因而小病集成大病。

2. 提高身体素质,保持健康体魄。医疗的改革为广大人民群众伸出了援助之手!让大多数人能够提高身体素质,保持健康。

3. 缩小农村与城市贫富差距。对于中国这个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来说,不健全和有些畸形的医保制度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到农村与城市的贫富差距,据统计,我国20%的人拥有80%以上的银行存款,贫穷或者说不太富有的人占了绝大多数,政府应该保证这些人获得最基本的医疗保障,让农民们健健康康生活,开开心心工作,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施医疗改革也有利于疾病的预防、得病有保障、看病方便、治病少花钱等。

5.3“医疗改革”在砲台镇落实的情况

在医疗保险相关的调查中,由于砲台镇人口居多,无法挨家挨户采访,需要全面的客观调查,我们采用了比较科学的调查方法——随机抽样法。在调研中,我们在不同的村落里,随机选择一些乡民,运用简单的采访工具,手记笔录地把相关情况记录清楚。通过运用这种方法,了解到,现在砲台镇几乎每个村民都有购买医疗保险。

据问卷调查的数据显示,近几年来砲台镇的人民们对购买医疗保险的人数都在提升,在XX年基本上完成了这一政策的实施。这表明,医疗保险这一政策,正不断的深入民心,医疗改革有了很大的发展。

有上面这一情况,一方面乡民响应有关国家医保的相关政策;另一方面乡民们也得到了国家的优惠补贴政策。乡民们也很乐意地接受医疗保险这一相关政策。医保费用也从原来每人一年10元变为每人一年20元,可见国家对农民医保这方面重视程度有了很大的加强。医保按照职业的不同分为以个人为单位和团体为单位上交医保费,以务农等个体单位为主的家庭以个人为单位上交医保费,而企业或国家机关人员则以团体为单位上交医保费。

5.4“医疗改革”实施情况分析

鉴于只用随机抽样的方法调查到的数据是不够全面的,为此我们还采用了分类抽样法做调查,不同职业的人观念不同,在教师、商人、农民、国家机关政府机关、无业人士、工人等职业中各选取一些代表收集相关数据。另外为了更具体更全面,我们还到了村委会、居委会医疗站等地方采访有关人士。由此得到的数据比较客观事实,能够作为分析的依据。

一直以来特别是党的xx大以来,为了缩小农村与城市的贫富差距、及建设新型的农村体系,一方面国家的重视、另一方面基层组织的积极响应,达成了建设小康新农村的共识,为医疗改革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医疗保险作为一种新型的惠民政策,并且实施了好几年了,通过近几年在落实中不断改进不断完善,发展到了现在有了更为具体的内涵,农民对医疗保险不在是陌生的事了。农民知道了惠民政策能够切实的给他们带来了好处。购买医疗保险的费用在农民的收入水平范围之内,农民们易于接受。另外农民们购买了医疗保险后有了一定的补贴,更是吸引着农民们的购买意愿。这些都是医疗改革落实到实处的良好原因。如今又是一个信息高速发展的黄金时刻,借助信息化通过网络、电视、报纸、杂志等媒体加大力度地宣传医疗改革,不断让农民们了解医疗改革,并清楚医疗改革的好处。这也是极其重要的原因。

5.5结论

就砲台镇而言,全镇98%以上的人都购买了医疗保险。医疗保险得到了落实,并且当百姓们生病的时候,不再是全部负责一切费用,有得到一定量的补贴。医疗改革逐步解决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一定程度上减少了经济压力,促进经济的提高。从目前砲台镇农村经济水平上讲,医疗保险的费用暂时可以接受,但由于国家的经济水平及市场的成动态性,物价水平变化不稳,医疗保险想要长久的使人们接受还有待改革。又目前医药费高,医疗保险满足不了农民们治病的问题。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还有待努力。

5.6建议

1. 目前一个小病的医疗费用对农村一般的家庭来说费用都很高。虽然购买了医保,有了一定量的补贴,但是农民还是支付不起余下的费用。减低看病费、买药费是减少医疗费用、减少农民经济压力的的重要途径。

3. 医疗改革确实能够给农民们带来不少实惠,但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宣传健康知识、提供治本方案、让老百姓们懂得医学、懂得健康知识,减少生病的概率才是解决医疗问题的根本所在。国家政府等部门应该在医疗改革的基础上加大健康知识的传播,借助现代信息化的通道,好又快的改革与发展。

4. 新医改的目的是覆盖全国,让每个人都享受到医疗保险的优惠,但新医改在推动建立一个普遍覆盖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同时,也要满足民众的差异化医疗保障需求。各个地区实施的方案可能会有些差异,依据各个地区的要求,因地制宜的实施医疗改革是关键。

5. 加大力度提高农村医疗站、诊室的管理与服务,完善农村的医疗体系。实施医疗直通车,减少农民看病难这一问题不容忽略。定期邀请一些医疗工作人员下乡服务是个不错的途径。

结束语

本次调研活动持续了七天,总共到学校、村落、市场、商场、村委会和镇政府进行调研。调研过程中队员们收获颇多,了解到了乡村的习俗、经济情况、文化水平等。大家都提高了自己的见识,学习到了调研中应该注意的问题,准确及时的记录相关信息是调研中不可缺少的,另外团队的协助尤其重要。

基于本次调研的人员是学生,对调研工作的效率、方法、过程等存在着或多或少的不足,调研中有时也遇到了跟调研主题有矛盾的问题,但经过调研小组成员的努力,大家一起往共同的目标前进,最后终于取得了圆满的成功。

谢辞

本研究作为华南师范大学社会实践服务重点团队,得到了华南师范大学的资助;在科研调查的过程中得到了砲台镇政府及乡民们的热情帮助;尤其是李海云老师,也得到了团队成员的协助,一并致以深深的谢意。砲台镇家电下乡及医疗改革调查数据是东行记之队全队的成果。

参考文献

[1] 皮泽红. 黄穗. 广东省家电下乡工作2月10日起全面启动. 中国工业报社. XX年2月11日

[2] 王亚楠. 家电下乡:农民收获了什么?. 市场周刊. (6)

[3] 秦大河.家电下乡是扩大内需的重要举措. 中国工商管理研究. (7)

[4] 郭振宗. 家电下乡效果分析. 社科论坛.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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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汤蕴懿. 新医改十套方案.财经政法资讯. 年第1 期

[7] 博 广. 东软发布“新医改”信息化方案. 中国社会保障·XX年第7期

[8] 新医改10 问. 《人民日报》 年4 月8 日

[9] 新医改前后. 健康时报. (6)

[10] 顾昕. 全民医保是医改的突破点. 中国人卫生产业. 第五卷第十期.(10)

[11] 邓清波. 医改将为中国老百姓提供基本医疗保障. 中国经济网. 财经政法资讯. XX年第6期

[12] 朱俊生. 新医改能给我们带来什么. 大众理财. XX年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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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法院调研报告范文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30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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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弱势群体提供司法保护是司法公正的内在要求,也是维护社会稳定和发展的现实需要。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法院如何在为弱势群体提供司法保护的同时确保司法的公平正义,值得我们深思。本文从弱势群体案件的特点及在诉讼上的缺陷分析入手,提出对策建议。

一、法院对弱势群体司法保护的现状与不足

(一)法院对弱势群体司法保护的现状

1、行政诉讼是实施宪政的重要保障。20__年至今年4月,pp法院审结的涉及公安、城建、土地、劳动和社保等一审行政诉讼案件为77件。其中,判决撤销行政行为或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无效的9件,判决履行法定职责的2件,原告主动撤诉和被告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后原告撤诉的26件,维持行政机关行政行为和驳回诉讼请求的37件,其他3件。

2、大力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法院在依法审判案件、确保司法公正的同时,大力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力求最大限度地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20__年,法院受理的案件中,得到救助的案件为60件,诉讼费减、免、缓累计16万元。20__年,全年共为74件案件的当事人减、免、缓交诉讼费14万元。20__年11月起,实行了先执行后收费制度。

(二)法院对弱势群体司法保护的不足

1、司法救助的方式过于单一。20__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予以司法救助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确定的方式就是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这无疑是不全面的,不仅与被救助者的需求之间有一定差距,与公平理念也有一定距离。诉讼权利的保护与实现,不仅是对当事人实行诉讼费减、缓、免交,而且是当事人在诉讼中诉权行使时遇到法律阻却事由,以及不能、无法通过自己的能力行使诉权保护合法权益时,对他们进行法律知识的援助,否则他们很可能在诉讼中败诉,对他们进行的经济上的援助也会付之东流,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司法救助。

2、司法救助的有关操作不具体、不规范。《规定》尽管对当事人可以申请司法救助的范围详细列举了十一项内容,具有一定操作性。但是,司法救助范围的十一项内容中多次强调“生活确实困难”,但对“生活确实困难”没有规定具体的标准,在实际操作中往往带有主观随意性。如《规定》第四条规定“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司法救助的,应当提交书面申请和足以证明确有经济困难的证据材料。”但因为对属于救助范围的十一种情况,什么样的情况,应提交什么样的证据材料,应由哪一级部门出具证明材料,是民政部门出具,还是所在地的办事处、乡镇出具,或是单位出具,没有详细的规定,所以不好把握。因此,要使司法救助在审判实践中更趋规范化,建议上级法院针对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做出明确的规定。

二、弱势群体案件的特点及其在诉讼上的缺陷

(一)弱势群体案件的特点

1、案件数量多。全国各级法院一年共办结案件达800多万件,pp法院每年办结的案件也超过了5000件。其中涉及弱势群体的案件,如农民失地案件、消费者权益案件、劳动争议案件、拆迁案件以及家庭暴力案件居高不下。

2、案件影响大。弱势群体的案件,不少是社会热点案件,比较敏感,一旦受理,往往引起社会轰动。

3、案件法律关系新。有的案件是法律欠缺,弱势群体的合法权利被侵犯的事实已明显构成,但司法迟迟不敢到位。如经济领域的不正当竞争、垄断而造成的对消费者的利益损害。

(二)弱势群体在诉讼上的缺陷

1、诉讼行为能力的劣势化。在诉讼中由于需要负担包括案件受理费在内的诉讼费用、收集证据所必须支出的诉讼成本以及参加诉讼所不可避免的费用支出,经济困难者相对非经济困难者存在着明显的且可判断的弱势。

2、诉讼心理素质的脆弱化。在诉讼中,不同的诉讼主体有着不同的人生态度、情感方式、思维模式、价值观念等,必然导致诉讼心理素质的多样化差异。弱势群体在诉讼中的心理压力高于一般诉讼主体,在诉讼中有比较严重的顾虑感、比较强烈的挫伤情绪和比较普遍的社会支持缺失感,这些使得弱势群体保持高度敏感性,其诉讼心理素质极易受到触动和影响,十分脆弱,难以自我进行有效的调适,进而容易对诉讼乃至司法公正失去信心或信任。

三、法院对弱势群体司法保护的对策

(一)拓宽司法途径,为弱势当事人提供完善救助

1、立案救助。立案是司法救助工作的第一道关口,要大胆改革立案方式,采取各种便民、济民措施,切实履行好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责,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要积极推行口头立案方式,即对因文化程度低或身体有残障等原因写不了诉状而要求立案的,可以口头起诉。立案法官向当事人了解双方的基本情况、诉争事由及审查相关证据材料后即行立案。同时,要加强立案阶段的释明工作。

2、审理救助。司法独立和司法公开,是保障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关键之一。要建立一支独立的、具有高素质的司法审判人员队伍,完善公开、透明程序的司法机构。克服司法的地方化、非职业化和行政化。要有针对性地建立审判架构,建立少年法院或少年法庭,通过专业审判,教育、帮助和挽救犯罪的未成年人。整合行政审判力量,扩大行政诉讼受理的范围,确保受公权侵犯的弱势群体能及时得到救济。设立专业的维权法庭或小额民事诉

讼法庭,实行快立案、快审理、快结案、快执行,切实保护新居民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3、执行救助。执行是诉讼的延续,“案结事了”是诉讼的最理想状态。弱势群体由于生存环境的恶劣,权利自我保障能力欠缺,更需要法律和社会给予特殊的保护。人民法院要在诉讼制度、内部机构设置等方面进一步改革创新。在执行阶段,涉及弱势群体的,则应做到既要维护法制权威,又要维护社会的稳定,充分实现“弱势群体生存权保护原则”。

4、建立司法救助专项基金制度。经费保障是司法救助工作正常开展的最根本条件之一。在一些司法救助制度较为健全的国家,司法救助经费都依法纳入国家财政预算,由国家财政予以支付。建议将司法救助基金纳入到社会保障基金的范围,管理上该基金在民政部门设立>第一范文网-中国最强免费!

(二)完善诉讼制度,推进审判方式改革

首先,从“保护人权”的法律原则出发,充分给予弱势群体诉权。其次,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推行普通程序简易审,做到繁简分流,在法定审限结案,避免超审限。第三,坚持立案公开,审理公开,质证公开,裁判结果公开,执行公开。法律文书要充分说明判决依据的理由,并且公开上网,以方便人民群众查阅和监督。

(三)不断改进作风,树立亲民审判新形象

一要摒弃“衙门”意识。将工作的重点放在依法为当事人提供司法服务上,平等对待和充分尊重各方当事人之间的对话和诉求,为当事人提供一个公正、透明和亲和力的诉讼空间,使诉讼高效有序地开展。把为民、利民、便民思想贯彻到司法工作的全过程。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困难疾苦放在心头,不轻视往往涉及百姓生活的小额案件。二要多做诉讼调解工作。注意把现代司法理念的民主和中立同中国传统文化的“和为贵”结合起来,把法理解释同耐心做当事人思想工作结合起来,注重实质正义。要对现有的审判体制不断创新,为弱势群体及时、低成本地维权创造条件,使审判机关成为弱势群体的依靠。三要为弱势群体尽职服务。在诉讼中提供更多的便利,以帮助其充分实现合法权益,降低诉讼成本。鼓励事实或法律关系清楚案件的困难当事人不委托代理人,自行进行诉讼,帮助确需请律师代理而无钱委托的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对涉及弱势群体当事人的小额债务纠纷、劳务纠纷、婚姻案件等着重实行调解,力争协商解决。

法院对弱势群体提供司法保护,需要正确处理好平等原则与倾斜性保护原则之间的关系,防止矫枉过正。同时,法院对弱势群体提供司法保护不是无条件的,也不是万能的。在保护弱势群体利益过程中,需要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社会各界的联动,使之进入良性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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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调研报告范文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2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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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调研报告范文

根据县委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前期筹备工作的方案要求,从11月份开始,我镇对照调研提纲,采用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积极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前期调研工作。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镇 “为民、务实、清廉”建设方面的基本情况

“为民、务实、清廉”是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的主题,党员干部也只有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才能永葆党先进性和纯洁性,才能真正带领群众致富。我镇始终注重加强党员干部的“为民、务实、清廉”建设,取得一些成效。

1、转变政府职能,打造“为民”基层党委。我镇将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同建设服务型基层党组织结合起来,以深化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来打造“为民”基层党委。一是以《包村干部双向选择实施方案》为推手,转变政府职能。制定实施《包村干部双向选择实施方案》,进一步深化职能转变,调动了包村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以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和远教广场为推手,转变政府工作机制。把美好乡村建设内容纳入到远程教育播放规划中,充分发挥群众力量,共同推进美好乡村建设。

2、优化工作作风,打造“务实”机关干部。坚持务实,就要以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做事情、干工作,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坚持重实际、察实情、干实事、出实招、鼓实劲、求实效,不图虚名,不务虚功,扎扎实实地把党和国家的各项决策和工作落到实处。

我镇以党员志愿者服务队为推手,积极优化政府工作作风,研究制定了《党员志愿者工作方案》,将志愿者服务队与开展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和城乡同治结合起来,规定每周五为义务奉献日,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活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调研报告范文节选!

3、强化机关风气,打造“清廉”领导干部。清廉是为政之本、从政之德、执政之基。为把我镇机关干部打造成为“清廉”的领导干部,镇党委不断加大领导干部的理念教育,将干部理念教育纳入中心组学习计划。同时强化制度建设,明确具体责任人,加大权利监督,切实做到将权利关在笼子里,放在阳光下。

二、调研过程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一)广大群众对本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为民、务实、清廉”方面的表现非常满意。但反映也有极少数党员存在联系群众不够,群众观念淡薄,不能很好的深入基层,了解实情,对于上级布置的任务不能狠抓落实等形式主义的问题。

(二)有的村“两委”班子的带富能力不足。个别村“两委”班子只满足于日常性工作,对于上级组织的检查投入力度大,而对于有益于提升农民生活水平的工作多流于形式,直接影响了该村党群干群关系。

(三)个别党员干部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一些问题:1、学习的针对性不强,不能进村入户深入实际调查,不能做到学以致用。2、工作作风不务实,存在形式主义。个别党员干部工作能力不强、工作方法简单,导致办事效率低下,群众放映强烈。3、自由散漫,生活作风不踏实,个别村党员干部存在享乐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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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关于对认定侵害名誉权若干问题的思考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50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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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认定侵害名誉权若干问题思考

名誉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一项重要的人身权,也是人格权内容最为丰富、复杂的一项权利。根据《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解答》的规定:对名誉权的侵害,必须具备四个要件:行为人实施了侵害他人名誉权行为;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侵权行为造成了受害人名誉受损的侵害结果;侵权行为和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但是,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对是否对名誉权构成侵害仍难以确定,如:侵害名誉权的客体范围是什么?认定侵害名誉权的标准是什么?特别是现在,科学技术突飞猛进,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如在网站聊天室发布侮辱他人的文章是否属于让公众知晓?是否属于侵害特定人的名誉权?在这些状况下,并没有第三者在场,故难以认定对受害人的社会评价因被告人的行为而受到不良影响。也不能确定被告的侮辱行为是否使公众对受害人的名誉评价降低。那么,当事人的行为是否构成对特定人名誉权的侵害?当事人是否负恢复名誉的责任?若不构成对名誉权的侵害,其行为性质又是什么?这些都是当前处理名誉侵权纠纷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 对名誉权的客体的认定 依通常的理解,名誉权的权利客体是名誉。那么,什么是名誉?“名誉是指对特定人的人格价值的一种社会评价。”对公民而言,其名誉是指社会对某公民的品行、思想、品德、生活、作用、才干等方面的社会性评价。而对法人来说,名誉是指对其经济活动、生产经营成果等方面的社会评价。什么是名誉感呢?所谓名誉感是指公民对自己内在价值(如素质、思想、品德、信用)等所具有的感情。名誉感“为与之地位相当之自尊心(对于自己价值之感情)”,那么名誉权的客体是否应包括名誉感?有的学者就认为:“作为完整的名誉权,不应仅仅包括名誉,还应包括名誉感。”其理由是:第一,侮辱行为主要是针对名誉感的,一般不会使被侮辱者的社会评价受到影响,即使是有影响,也是显著轻微的。名誉感极易受到损害,假若法律不保护名誉感,那么侮辱行为就不能受到追究,受害人的权利就难以获得有效保护。第二,许多侵害名誉权的行为,常常没有第三者在场,或其在当时的环境中不可能为第三人所知道,因而侵害行为仅仅侵害了受害人名誉感而不可能使受害人社会评价降低,如果不保护名誉感,那么受害人就不能向侵害人提起诉讼或提出请求,从而不利于保护受害人的权利。 以上所述虽有一定的道理,但在理论上仍难以成立。诚然,名誉与名誉感的相互联系十分密切。在许多情况下,不法行为人毁损他人名誉,也在不同程度上损害了受害人的名誉感。但名誉与名誉感毕竟不相等同。名誉是一种客观的社会评价,它是社会公众对某个主体的评价,而名誉感则是某个主体内心的一种情感。在很大程度上是主体对其名声的自我评价,两者在本质上是有区别的。我们不能因为两者有一定联系而将其一并作为名誉权的客体。 进一点来说,名誉权的客体不应包括名誉感,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说明:第一,法律对名誉权的保护目的在于使受害人的社会评价不因他人的非法行为而降低,以维护公民和法人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尊严,保持人与人之间的正常的交往和秩序。就如龙显铭所说的:名誉可分为“内部的名誉”和“外部的名誉”。内部的名誉即名誉感,其与他人的诽谤毫无关系,故不能为他人的行为所侵害,即此种意义之名誉,为主观上之道德,而不能为法律之对象。而为法律之对象者,乃“外部的名誉”,即他人对于特定人所给予之评价,建立于特定人在人类社会内所有价值之承认上面。如果名誉权的客体包括名誉感,则不能确定法律保护名誉权目的。第二,名誉权作为人格权的一种,具有其特定的客体,并以此与其他人人格权的客体相区别。从审判实践来看,许多仅仅针对受害人所实施的侮辱行为,如果仅仅只是损害了受害人的名誉感,则不能认为是侵害了名誉权。如果名誉权的客体包括名誉感,则不仅不能确定名誉权的特定的客体,而且如果名誉权要以名誉感为客体,那么其他的人格权(如姓名权、肖像权、荣誉权等)也要相应的以某种情感为客体,则对人格权保护的范围就过于宽泛,势必使有关人格权侵害的案件猛增,反不利于社会安定及人与人之间的和睦相处。第三,名誉感虽容易受到伤害,但法律保护名誉感是极为困难的。一般来说,某人的名誉感与其应有的社会地位和社会评价是一致的,但在许多情况下,也可能是不一致的。举个例子来说,某人自信自己可以做好某项工作,而实际上,他并没有能力做好。这样,他人对其表现出来的行为评价和其自己对自身的评价就可能不一致。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不同的人,其性格、生活态度、生活环境不一样,对于同一种言行的反应也不一样,对于一般的善意的玩笑有时也会误认为侮辱其人格,损坏其名誉。对这样的名誉感受进行保护,不仅不可能,更没有必要。第四,名誉权的客体包括名誉感的观点,也不能解释法人的名誉权,法人作为一种社会组织,不像自然人那样具有情感和自尊心。综上所述,法律所要保护的只能是名誉而不是名誉感。 如此,法律不保护名誉感,是否意味着受害~益不能得到有效的保护呢?我们认为,侮辱行为大都构成侵权行为,并应受到法律制裁。但如果侮辱行为不构成对他人名誉权的侵害,则此时对侮辱行为的制裁,并非是出于保护名誉权的考虑,而是行为人致公民人格尊严受到损害,由此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二、 对侵害名誉权的行为的认定 根据《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到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侵害名誉权的行为法律明文规定的有两种,而其他种类并未予以明确,对这一方面的问题也是值得研究的。 第一, 侮辱行为 侮辱是指使用暴力或其他方式,公然贬低损害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一般可分为:(1)暴力侮辱。它是指对受害人使用强制性手段,使其人格、名誉受到伤害。这里所说的暴力,不是指一般的殴打、伤害,而是指损害他人人格的一种方式。例如当众打人耳光、向他人脸上吐唾沫、强迫受害人做难堪出丑的动作等等。(2)语言侮辱。指对受害人施以粗鄙的语言损害其人人格、名誉。例如当众辱骂或嘲讽受害人、使受害人当众出丑、难堪,对妇女使用猥

亵性的语言等。(3)文字侮辱。指通过文字等表现形式损害他人名誉,比如,在报刊上以发表文章等形式对受害人进行侮辱。 第二, 诽谤行为。 所谓诽谤,指因过错捏造并散布某些虚假的事实,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诽谤行为的特点是捏造虚假事实并予以传播,而且诽谤的成立必须有损害他人具体事实为前提。 构成诽谤应具备以下条件: 1, 事实纯属捏造。散布他人真实的事实,不构成诽谤。 2, 捏造的事实一旦公开,足以损害他人的名誉。受害人的名誉实际是否受到损害,不影响诽谤的成立。 3, 行为人对捏造的事实进行散布。散布指向受害人以外的人公开,仅向受害人传述不构成诽谤。按照英国的权威著作,即“公开一种错误和损害名誉的陈述,这种陈述涉及另外一人。”而这另外一人就是受害人以外的任何第三人,人数不限,既可以是特定的,也可以是不特定的人。至于受害人是否在场,不影响行为的性质。不特定的人,是指不局限与~人具有某种特殊关系的人,如路上的行人,广场上的听众等。如果行为在公共场所实施,即使不能确定具体的知晓人,也可以推定他人知晓,而不需要指出具体知晓人。散布就是让第三人知晓,让公众知晓,如一封信送达人给收信人本人的具有诽谤的内容,足以诋毁该人名誉的信件,就不应视为诽谤,但如果送达不是信件,而是具有诽谤内容的明信片,则构成诽谤。 第三, 其他的行为 侮辱和诽谤是两种典型的侵害名誉权的行为方式。实践中以这两种方式侵害名誉权的情况较多。但是侵害名誉权的行为方式不应仅限于侮辱和诽谤,其他方式也有可能侵害名誉权。例如,假冒他人姓名实施违法行为或者不道德行为,散布他人隐私的行为,报刊杂志的报道内容失实,在一定情况下都会损害他人名誉,实质上都是侵害他人名誉权的行为。这在司法解释中已经有所体现。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0条规定:“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隐私……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 三、 名誉权与其他相关权利 在实践中,常常容易将名誉权与其他权利相混淆,给责任认定带来麻烦,因此有必要对其作个比较。 1. 名誉权与荣誉权 所谓荣誉权,是指公民和法人对自己的荣誉称号所享有的不受他人非法侵害的权利。《民法通则》第102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公民、法人的荣誉称号。”从而在法律上确立了主体所享有的荣誉权。荣誉权在性质上究竟属于人格权还是身份权,对此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荣誉权是特殊的人格权,因为获得荣誉实际上也就获得了良好的社会评价,可以说荣誉是一种特殊的名誉。既然名誉权属于人格权,那么荣誉权也应属于人格权的范围。另一种观认为荣誉权不是人格权,而是一种身份权。因为荣誉不是社会给予每个公民和法人的社会评价,而是国家和社会组织等给予公民和法人特殊的美名或称号。如:国家为了表彰公民对保卫祖国和社会主义建设作出突出贡献,授予其“战斗英雄”“劳动模范”称号;某个社会组织根据某公民在某方面的卓越成就授予其名誉称号(如百花奖等)。可见,荣誉权并非每个公民或法人都享有。荣誉权的取得有赖于主体实施一定的行为,作出一定的成绩,它不是公民与生俱来和法人成立后就依法享有的。因此荣誉权不是主体所固有的始终为主体享有的人格权,而是一种身份权。 由此可见,名誉权和荣誉权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第一, 性质不同。荣誉权属于身份权,而名誉权属于人格权。荣誉权只能由那些在某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和作出贡献并获得荣誉称号的主体所享有,而名誉权是每个公民和法人普遍享有的权利。因而名誉权是始终由主体享有,具有专属性,一旦丧失名誉权,主体的独立人格也将难以继续存在。荣誉权则不同,主体不享有荣誉权并不影响到主体资格的存在与否。法律规定禁止非法剥夺公民和法人荣誉称号,但如果主体的行为表明他人应当继续享有某种荣誉称号,或违背了有关授予其荣誉称号的规定,则有关行政机关和社会组织可依法剥夺其荣誉称号。此种剥夺尽管导致主体对该项荣誉权的丧失,但并不否定该主体独立人格的存在。 第二, 客体不同。荣誉权是对国家或社会组织授予某个主体的荣誉称号所享有的权利。而名誉权则是主体对其品行、能力等方面的良好社会评价所享有的权利。名誉与荣誉称号具有一定联系,如获得某种荣誉称号,意味着主体在某一方面获得了良好的社会评价,而丧失某种荣誉称号,也会在一定程度上使其社会评价得以降低。从这个意义上讲,荣誉是一种特殊的名誉。但应当看到荣誉毕竟与名誉不同,名誉是对人格价值的全面评价、是社会公众的评价,而不是某个行政机关和社会组织作出的评价;而荣誉则是因国家机关或社会性组织对某一主体在某方面的成绩或贡献作出评价,并授予该主体一定荣誉称号之后所产生的。主体在某一方面作出一定成绩和贡献,即使未获得一定的荣誉称号,也仍然可以获得良好的社会评价并享有良好的名誉。可见,荣誉与名誉还是有区别的。 第三, 取得的方式不同。荣誉权是主体依据法律的规定,根据自己的劳动和贡献,并经国家机关或社会组织授予以后才能取得的一种权利。例如根据《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第13条的规定,当调解委员会和调解委员在工作中做出一定的成绩,各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一定的程序授予其荣誉称号。荣誉权必须是主体作出一定的行为和贡献以后,依规定的程序被授予荣誉称号方可取得。而名誉权则是法律规定每个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它是主体产生或成立后应当享有的而不需要主体作出一定的行为即可取得的权利。 2. 名誉权与人格尊严 如前所述,行为人直接侮辱某人,但并未将侮辱的言词和侮辱的行为向第三人传播,不构成对受害人的名誉权的侵害。但这并不意味着法律对受害人的人格权不予保护。我国《宪法》第38条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民法通则》第101条也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这些都是保护公民其他人格权的依据。这里提到了人格尊严,所谓人格尊严是公民基于自己所处的社会环境、地位、声望、工作环境、家庭关系等各种客观条件而对自己社会价值的客观认识和评价。人格尊严基本上属于公民对自身人格的客观认识和以自尊为内容的权利,它是公民主要的人格权利,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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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关于农村留守儿童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14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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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留守儿童调研报告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推动下,越来越多的农民工背井离乡进城打工。有些农民工把子女扔给了老人监护或寄养他人,于是在我国广大农村中出现一个新的群体--留守儿童。有资料显示,目前全国农村“留守儿童”规模已达2290万人,而且这个数字还将在未来几年成较大规模的上升趋势。因此,留守儿童问题虽然得到了各级党委、

政府及社会的广泛关注,但是留守儿童问题仍然是当今社会值得关注的一个重要课题。就留守儿童存在的问题,笔者在仪征市马集镇方营村进行了走访和调查,并对留守儿童问题谈一些初浅的看法。

一、基本情况

方营村位于马集镇北首,共有20个村民小组。常住户540户,现有人口1950人。土地面积2684亩,其中花园800亩。现有机械加工、玩具、生态园等企业8家。三业总产值2500万元,人均纯收入9611元。我村大部分群众迫于生计挤进了打工队伍中去,成为打工一族,把子女扔给了老人监护或寄养他人。据调查,全村有留守儿童43人,其中在校小学生中就有18位留守儿童,占学生总数的41.9%,老人监护的有35人,占81.4%,寄养他人的有2人,占4.7%。

二、留守儿童存在的主要问题

1、留守儿童成绩欠佳。大部分的留守儿童学习成绩中等偏下,其中17%的小学生成绩较差,4%的小学生成绩很差;留守儿童中有1%的人上学经常迟到,有时迟到的高达27%,11%的留守儿童有过逃学的经历。分析原因,一是打工父母对子女总体期待不高,部分农民潜意识里认为,农村孩子学业有成的机率不大,对孩子的学习总体期望值较低。二是监护人对留守儿童学习介入过少。作为一个特殊的监护群体,这些老人普遍年龄大,身体差,文盲比例较高,不但在学习上无法给留守儿童切实有效的帮助和辅导,而且由于隔代监护,存在明显的沟通障碍,教育管理上弊端较多。加之他们还要承担家务劳动和田间农活,基本没有时间和精力去关注孩子的学习。

2、留守儿童心理出现偏差。父母长期在外打工,留守儿童得不到父母的关爱、呵护和照顾。由于亲情缺失,儿童缺少情感和心理关怀,缺少倾诉和寻求帮助的对象,与外界不愿意接触或接触太少,导致一些留守儿童表现出内心封闭、情感冷漠、行为孤僻等个性特征,不同程度地存在性格缺陷和心理障碍,有的留守儿童情绪消极,有的出现逆反心理、怨恨情绪。留守儿童大多年龄在1-15岁之间,正是情感、品德、性格形成和发展的关键时期。有的出生几个月后,父母就外出务工,长期与父母分离,使他们生理和心理上的需要得不到满足,缺乏父母的关爱,亲情失落,产生孤独感,心理失衡。据调查显示,留守儿童想念父母的占85%,有38%的留守儿童父母每半年回来1次,30%的留守儿童父母每年回来1次,8%的留守儿童父母几年回来1次,55%的留守儿童很少与父母电话联系。有的留守儿童从小父母就长期在外打工,一年难得回一次,性格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变得孤独、自卑、冷漠、少语,很少或不愿与教师和同学们进行交流和玩耍,只与个别人来往。这是典型的留守儿童心理出现了偏差。据调查此类心理现象的儿童占留守儿童的14.3%。

3、留守儿童生活普遍较差。由于我村老百姓普遍文化素质较低,大部分未掌握专长和技术,外出打工大部分从事的是劳动密集性工种,干的是苦活、累活,且工资收入微薄,只能基本维持家人和儿女的生活。儿童正是长身体的时候,由于家庭经济收入少,父母又长期在外,难以顾及到儿童的生活情况,导致部分留守儿童营养严重不足,身体健康受到极大损害。据调查显示,80%的留守儿童生活较差,20%的留守儿童生活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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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招商引资新局面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5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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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资局面调研报告

茌平县洪官屯乡地处鲁西平原,总面积46.2平方公里,全乡南北长5.9公里,东西宽7.8公里,资源充裕,物产丰富,全乡沃野平畴,总耕地4.2万亩,辖行政村28个,人口2.3万。

一、区位优势

茌平县洪官屯乡市地处江北水城----聊城市北郊,距市区最近2公里,区位优势明显,通讯便捷。为充分发挥好洪官屯乡紧依聊城市区的区位优势,乡党委、政府聘请专家对全乡境内的土地进行了整体规划设计,规划设计南部集中居住区、工业集中区、仓储物流区、现代农业区、运河风景区等五大专业区。

二、交通优势

聊夏公路纵贯南北,博梁公路横穿东西,交通十分便利,济馆高速公路紧侧洪官屯乡,济邯铁路在洪官屯乡南郊,京九铁路在洪官屯乡西5公里通过,形成了四通八达的公路、铁路网。可一小时到达济南空港,四小时到达青岛海港,15分钟到达聊城客、货运火车站。

三、土地资源优势

洪官屯乡地处黄河冲击平原,地层主要为第四系冲击层成层性较好,均为中等压缩土。表层土由于人类长期活动形成一硬壳,1—7层为粉土于粉质粘土交互出现,粉土力学性质好,而粉质粘土由于含水量较高,空隙较大,因而力学性质一般,自第九层开始,各土层力学性质明显增强,乡内未有不良工程地质现象。

四、服务环境优势

洪官屯乡地下水资源丰富,含水层主要为80米以上的砂砾石和细沙层,富水性较好,地下水埋深一般在2—8米,流向与地表水一致,自西南流向东北。在厂区内打水井,出水量完全可满足供水要求。

茌平县电力资源丰富,完全满足供电要求,全年、全月、全天不停电。

五、产业基础雄厚

1、大力发展特色种养殖

洪官屯乡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目标,按照“发展优势、突出特色,因地制宜、搞好服务”的总体思路,加大农业结构调整力度,农业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

1)粮食生产连年丰产丰收,总产稳中有升,亩产超过1000斤

2)蔬菜种植规模进一步扩大,目前洪官屯乡拥有农业部和省农业厅命名的无公害农产品5个,总面积达到2.2万亩。其中莲藕6000亩,各种蔬菜3600亩,酿酒葡萄3000亩,花生10000亩,是远近闻名的莲藕之乡。

3)畜牧业迅速发展,以回民李村、张陈村、朱湾村为主的养牛、养鸡等规模饲养户达到300户,其中回民李村新建存栏100头以上养牛基地3处;以朱湾、回民李为代表的养殖狐、鸵鸟等特种养殖达到一定规模,存栏特种动物突破 1 万只,畜牧产值在农业总产值中的比重逐年增加

4)水产生产结构进一步优化,全乡水产面积达到 6000 亩,名优水产面积达到3600亩,以老范村、小宋村为主,水产养殖示范基地6处,以此先后被市、县两级评为水产生产先进乡镇等荣誉称号

5)林业生产亮点纷呈。五年来,共植树56万株,新建绿化村庄6个,新增枣园面积 5000 亩,树木绿化率达到平原绿化标准。

2、工业产业基础雄厚

洪官屯乡党委,政府始终把招商引资、民营经济发展作为富民兴乡的重要举措,初步形成了“大项目顶天立地,小项目铺天盖地” 的良好局面。近年来,洪屯乡党委、政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各部门的支持下,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立足“工业立乡”思路部放松,深入开展“二次创业”,坚持巩固扩大老项目,积极发展新项目的思路,形成了机械制造、型材、密度板、建材、纺织、粮食加工等六大支柱产业。

XX年上半年,洪官屯乡发挥自身优势,依托聊城市粮食储备库,吸引来自山东威海的虎山集团的客商,投资兴建山东虎山聊城面业有限公司,该项目占地30亩,计划投资5000多万元,现已完成投资多万元,日加工小麦600吨,年生产各类面粉21.9万吨,可实现利税1000多万元,将于XX年12月分投产,河北的客商张国圣投资1600万元在张德一村兴建新牧业青贮饲料有限公司,此项目占地27亩,现院墙及两座厂房已建成,其他配套设施正在建设之中,为于博梁路北的茌平县良光工贸有限公司有来自黑龙江的王洪良组建,年销售额可达1.2亿元,年创利税近千元,位于茌平工业园区的茌平县环宇管业有限公司计划投资8600万元,现已完成投资4000余万元,设备正在调试安装,将于12月份投入生产,年生产加工钢管20万吨。银棉纺织有限公司在XX年又增加投资1600万元,新增纱锭10000支及新上毛巾线一条,宇通煤炭物流公司、兵利油脂有限公司等都为XX年新引进项目,并在紧张的施工

截至XX年底,全乡发展企业62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7家,拥有投资500万元以上的企业16家,固定资产投入过千元的民营企业12家,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3家,1000万元—5000万元的项目4家.

六、工业园区

洪官屯乡工业园区,坐落在洪屯乡整体规划的五大专业区之一的工业集中区,占地 2170亩,其中沙荒地1310亩,工业园区南为博梁路,东靠小河道,交通便利,环境优美。目前园区基础设施已逐步完善,建有专供园区内企业用电的变电站,交通、水电、燃排污及网络、通讯等基础设施齐备。 随着洪屯乡工业化进程的发展,洪官屯乡工业园区的开发进程不断深入,随着茌平县的经济快速发展,县重点工业园区的带动,洪官屯乡的发展前景是美好的。

七、招商引资重点领域

1、国家产业政策支持的轻工、机械、精细化工、食品及可带动地方产业化升级和结构调整的其他工业加工项目;

2、延伸铝棒产业链条和钢铁深加工及生产过程中的煤气、废渣、废液、焦油等副产品综合利用项目;

3、农业产业化项目、大型蔬菜、大枣、花生深加工及猪、牛、鸡等肉类产品的深加工项目;

4、乡镇建设、商贸流通、大型餐饮、服务基地和旅游开发项目。

洪官屯乡通过发挥自身优势,明确招商目标,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招商方式。夯实招商引资思想基础。强化服务意识。,为客商提供全方位、全过程、高效率的“一条龙”服务,真正做到“只要你来干、手续我来办”,并且对投资客商实行全程跟踪服务。强化大局意识。在全乡机关干部中牢固树立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大局观念,为加快发展,全乡上下都要做到小局服从大局、个人服从集体,制定优惠和奖励政策,充分调动方方面面加大招商引资的积极性。强化诚信意识。对投资客商承诺的事情做到言必行、行必果,一诺千金,树立诚信形象,营造诚信环境,做到以诚引商,以信招商。打造招商引资良好环境。组织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认真开展矛盾排查工作、畅通信访渠道,把矛盾和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招商引资工作有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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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新农村建设调研报告范文精选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60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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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调研报告范文精选

新农村文化建设是一个重要而复杂的系统工程,是一项迫切而长期的艰巨任务,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搜集的新农村建设调研报告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xx市新农村文化建设的调研报告:文化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掌握我市当前农村文化事业现状,摸清新农村文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探索促进新农村文化建设的途径、方式和工作思路,市政协于四月上旬组成专题调研组,分别赴戴南、合陈、茅山、大邹和周奋等5个乡镇对新农村文化工作进行了详细调研。在调研中,通过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走访和现场视察等形式对新农村文化现状进行了认真调查和剖析,并通过到姜堰市俞垛镇考察和征询市相关部门意见,现归纳整理,形成调研报告,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一、我市新农村文化建设的现状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部署下,我市农村文化事业有了较快发展,农村文化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总体来看,基础设施有所改善,文化生活有所体现,民间文化有所弘扬,人才队伍相对稳定,文化产业初见端睨,文化市场渐趋繁荣。通过对调研乡镇的走访了解,具体表现在以下5个方面:

1、文化设施建设步伐加快。从我们调研的乡镇来看,除戴南镇外,其他四镇都建成了文化活动中心,辟有文化活动阵地。如大邹镇文化站分别辟有展览、图书、阅览、健身等文化活动厅室,配备有相应的活动器材,并正常开放;茅山镇除兴建了文化活动中心外,还新开辟两处文化广场,广场上配备体育健身器材;周奋乡利用文化活动中心举办农民职业技能培训,为整合文化资源开辟了一条创新之路。戴南镇目前也已积极规划投资2019万元筹建将会成为“苏中第一”的镇文化活动中心。

2、乡镇、村领导文化意识有所增强。从走访调查中,我们感受到乡镇、村的领导对新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识已逐渐增强。戴南镇分管负责人对我们说:“当经济建设发展到一定的规模,农民的文化需求就更为迫切,文化建设也就显得更为重要,经济发展亟需先进文化来支撑。”为此,他们已开始将新农村文化建设摆上乡镇工作的议事日程。周奋是经济薄弱乡镇,乡负责人对文化建设工作十分重视,首期投资了45万元,建成了集图书阅览、健身、活动、展览和培训于一体的多功能文化大楼,并于今年初正式投入使用。

3、部分民间文化得到传承弘扬。每个乡镇庙会文化都较为发达,茅山镇每年都搞一次颇具特色的会船节。部分乡镇能利用民俗和传统文化开展民间文化活动。如茅山镇利用曾唱响中南海的“茅山号子”填上新词进行演唱,周奋乡通过挖掘、整理出民间文化瑰宝“西江月”曲牌,并编排了《又唱西江月》节目参加市里演出,获得全市文艺调演一等奖。茅山镇还通过搜集整理,编写了反映当地历史和文化的《古镇茅山》、《茅山烽火》和《茅山号子》等3本图书。

4、送文化下乡活动深受欢迎。市里组织的送戏、送电影、送体育和送图书下乡活动,普遍受到广大村民的欢迎。合陈镇重新改组恢复了电影放映队,创造条件,积极实施“送电影”下乡活动,仅2019年就完成“送电影”下乡495场次,较好地满足了当地农民的这一文化需求。

5、村民自发性文化活动较为丰富。调研乡镇都能利用重大节日和配合中心工作,组织一些文体活动,如组织文娱演出、棋赛、球赛和联欢会等。乡镇农民自娱自乐、自发性的文化活动较活跃,如组成腰鼓队、舞龙、舞剑、打莲枪、扭秧歌和小型民间乐队等。近年来由乡镇文化站或当地学校牵头组织的一些文艺节目参加本市和赴泰州大市演出,普遍受到好评,还获得了不同的奖项。茅山镇每个行政村常年活跃着一支宣传队,逢年过节均自发举办文艺演出活动。

二、目前新农村文化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我市新农村文化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国家、省市对加强新农村文化建设的要求,差距很大,问题不少,现状不容乐观,乃至令人堪忧。经分析,主要表现在以下5个方面:

1、文化经济政策落实不够,文化事业资金投入严重不足。中央和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文化经济政策,并要求地方政府对当地文化事业的投入幅度应高于当地经济增长的幅度,但不少乡镇并不能很好、全面地落实相关的文化经济政策,对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投入很少,与经济增长的幅度相比,严重失衡;文化建设不能与经济建设同步,严重错位。

2、文化建设的意识不强,思想认识不到位。不少乡镇、村干部对新农村文化建设意识淡薄、甚至缺失,不能做到对新农村文化建设丰富内涵的整体把握。他们甚至不知道新农村文化建设应该抓什么,如何抓,以致不想抓、不愿抓。他们在思想认识上有偏差,认为新农村文化建设是“软任务”,不如搞经济建设,看得见,摸得着,体现政绩明显,长期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同时亦存在畏难情绪,认为文化建设不好搞,费钱费力不讨好,而勉为其难、虚于应付。

3、镇村文化建设引领作用不强,农民文化参与积极性不高。调查发现,大都农村文化生活单调贫乏,一些乡镇可谓“文权”旁落,镇村领导干部缺乏先进文化的影响力、号召力和凝聚力;而将引领、导向作用让位与民间“会头”,使得他们在农村“神气活现”、“一呼百应”,建庙迎会请神,以致封建迷信沉渣泛起,赌博打麻将之风盛行。还出现不少假僧假道,摆“水陆道场”;伪装“半仙”算命看病,骗取群众钱财。在这种情况下,先进文化如何能够占领农村阵地?不少干群对此十分忧心。如此现象,固然与大量青壮年且素质相对高些的农民外出打工,留守老少病弱农民科学文化素质偏低、认识不到先进文化的重要性有关,但主要原因则是镇村干部对新农村文化建设的宣传力度不够,工作方法不对路,缺乏相应的组织和因势利导,以致不能调动农民群众参与先进文化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4、文化阵地建设滞后,村级文化设施奇缺。调查显示:经努力,2019年全市有11个乡镇文化站建成达标,但目前尚有12个未建成镇级文化站。而行政村一级的文化活动场地就更为奇缺,据统计,目前我市614个行政村无正规文化体育活动场所的就占%,即使行政村有文化活动室,文化设施也不齐全,图书藏量很小,难以开展正常的文化活动,不能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

5、农村文化人才队伍缺失、老化,青黄不接且后继乏力。我市农村因大量劳动力转移,留在农村有文体特长的人才十分缺乏,绝大部分乡镇没有吹、拉、弹、唱和文学创作等方面的专业人才,也没有专业的文艺辅导人才。镇中小学亦几乎没有专业学校毕业的音、体、美教师。所有这些,对繁荣新农村文化造成很大阻碍。乡镇文化站干部队伍也令人堪忧:一是年龄偏大。因近几年进入农村文化干部队伍的年轻人极少,多数人员是在“文革”期间由于宣传需要而培养出的文艺人才,现在他们的平均年龄已在50岁左右。二是水平偏低。这些人的文艺专长大都是靠自悟自学形成的,没有与文化对口的专业学习基础,其专长往往仅停留在“会”的层面上,还谈不上“精”、“专”、“博”。三是不够平衡。全市乡镇的专业文化干部布局不合理,多的乡镇达5-6人,而少的乡镇没有1名专职干部。加之这些人员隶属当地乡镇管理,不便于流动调剂,因各乡镇财力和重视程度差异,其人员工资待遇保障不够,亦影响其工作积极性和这支文化干部队伍的稳定。

三、加强新农村文化建设的对策和建议

新农村文化建设是一个重要而复杂的系统工程,是一项迫切而长期的艰巨任务。针对当前我市新农村文化建设现状和存在问题,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新农村文化建设工作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以推进。结合这次调查,我们特提出如下对策和建议。

1、加大资金投入,全面落实各项农村文化经济政策。近年来,中央和省市政府颁发了一系列有利于新农村文化建设的经济政策,我们应不折不扣地执行和兑现。我们应制定新农村文化扶持政策,认真履行“文化事业资金投入率不低于同年当地财政收入增长率”这一政策,进一步加大对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投入,培育文化市场,扶植文化产业。市、乡镇、村每年都要抽出一定的资金用于发展新农村文化设施的建设。各级财政部门应确保文化事业单位的办公经费;相关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因增加新农村文化服务项目和内容而需要增补经费的问题,保证专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合理分布,并为乡镇文化站、村文体活动室及室外健身场所等设施建设、运作提供一定的资金保障。市与文化工作相关的各部门如文化、教育、体育等主管局和新华书店应积极向上争取文化政策性资金、设施、器材及书刊,用于扶持新农村文化事业,以确保新农村文化建设和各类文化活动的顺利开展。

2、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对新农村文化建设的组织领导。新农村文化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干部应强化新农村文化建设的主体意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新农村文化建设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和“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自觉性,建立长效机制,积极推进新农村文化建设事业向前向深层次发展。要摒弃文化建设是“软任务”,搞得好不好,与镇、村工作业绩考评关系不大的错误思想和做法。建议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新农村的文化建设,加强农村文化建设与农村经济建设的总体布局调整,真正做到合理、适度、同步发展。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认识,把新农村文化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制定文化建设和文化事业发展的规划、年度工作目标和分类指导、实施意见,与经济工作同部署、同推进、互促互动、共同发展。各乡镇、村要加强对新农村文化建设的组织领导,健全文化机构,形成文化建设有专人管、专人抓的工作格局,并把新农村文化建设与经济工作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3、培育引进人才,不断强化新农村文化队伍的建设。要搞好新农村文化建设,有一支较高素质的农村文化人才队伍是关键。我们应尽快配齐乡镇文化站专业人员,理顺体制,落实编制,妥善解决其归属、工

资待遇等问题,以充分调动他们服务农村文化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和主观能动性。市文化局、体委和文化馆等文体主管部门要面向新农村,面向农民开展好服务工作,加强对新农村文化干部、文体骨干和文化专业户的培训辅导,充分引领、指导农村文化能人开展文化活动并使其发挥辐射作用。我们从现在起要有意识地解决农村文化队伍老龄化、人才断层和青黄不接的问题。一是要善于发现人才,大胆使用新农村文体能人,不断发展专兼职结合的新农村文化队伍,并通过精心培育、加强业务辅导,逐步提高新农村文化队伍的整体素质。二是积极扶持镇村建立各类文体协会,并指导各类协会组织开展好文艺、棋类、球类等文体活动,激励农民积极参与,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和良好的道德风尚。三是从源头抓起,加强新农村艺术师资力量,农村各中小学要辟建好文体第二课堂,设全上满教好音、体、美等艺术课。四是着意引进人才,建议用足并增加农村文化事业编制,在人力资源招聘时,可优先招收文化艺术专业人才和艺术体育类教师安排到乡镇文化站和农村学校。

4、加快阵地建设,充分发挥农村文化设施的作用。我们要充分运用省文化厅的相关扶持政策,积极行动,按达标要求迅速完成乡镇文化站的恢复、扩建和兴建工作。我们应充分调动和发挥乡镇、行政村、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富裕农民的积极性,大力采取“投、引、捐、集、融”资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方法,广泛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新农村文化体育事业,尽快构建出各个乡镇有文化站(文化活动中心)、各个行政村有文化(体育)活动室、自然村里有文化活动户、农家书屋等多层次文体活动网络。调查发现,由于农村教育布局调整,小学撤并后不少行政村的小学校舍闲置,可通过整修开发成为当地村文化活动室。同时,应充分发挥这些文化阵地和文化设施的功能和作用,不得以任何借口挤占、挪用文化站房和文化设施,并加强管理,真正让其用于文化,发展文化事业,开展文化活动,满足广大农民日益增长的各类文化需求。

5、发展文化产业,着力打造我市新农村特色文化。我市农村有着丰富深厚的文化底蕴,加强新农村文化建设必须继承并弘扬我市农村的传统文化,打造新农村的特色文化。如茅山镇的“茅山号子”、“会船”民俗,周奋乡的“西江月”曲牌等,属颇有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我们应积极挖掘、整理,并加以继承、弘扬。我们还应加以创新,让其承载更多更丰富的新内容,变旧文化为新文化;结合具有乡镇地域特色的农民艺术、食品和农产品,以打造新农村的特色文化,并通过有效开发,实施特色文化品牌战略,力争培育出一大批文化名镇、名村和名品。同时,我们也要引入市场机制,借鉴并推广周庄文化站产业化办文化的模式,以逐步实现“以文养文”,为新农村文化建设增添后劲。

6、整合文化资源,积极开创农村文化活动新路。当前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步伐加快,农村文化资源和文艺载体日趋丰富,电视、广播、通信网络等资源我们应予以充分开发和利用,农村庙会、会船节和农民自娱自乐的演出等我们要充分加以引领和疏导。我们应加强乡镇、村级组织的文化影响力、号召力和凝聚力,要整合各类文化资源,创造条件、加强宣传,进一步提高有线电视的入户率;有效恢复农村广播网,利用好“大喇叭”;健康引领农民宽带上网;并通过“农家书库”、“农家书香”工程和“万村体育工程”的实施和推进,学校文化资源与镇村文化资源互补共享,使广大农民了解掌握更多的文化、科技信息,以促进农业生产、丰富农民生活,满足广大农民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市文化、体育和教育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新农村群众文化活动和体育运动会。让新农村文艺调演和体育比赛等活动成为检验和促进新农村文化建设的平台,成为新农村广大文体爱好者展示才能的舞台。各乡镇也要坚持组织开展好农民书画展、文艺会演和农民体育比赛等活动,行政村还可结合文明创建工作搞些成才榜、功德榜和能人榜等文化宣传,让先进文化占领、覆盖广大农村,有效抵制农村封建迷信、黄、赌等活动的蔓延,以科学发展观引导和推动农民营造自演自赏、自娱自乐和强身健体,崇尚科学、文明的文化氛围。我们要积极组织送文化下乡活动。要不断创新活动方式,丰富活动内容,文艺工作者要把新农村建设中的新人新事创作、编排成农民喜闻乐见的文艺作品深入乡、村巡回演出。要建立“常下乡”规划,不拘泥于形式,改进服务,变文化“下”乡为文化“留”乡,变“送”文化为“种”文化。要继续抓好乡村文化、家庭文化、农村校园文化,推进新农村文化普及工作,提高农民群众文化活动质量。

目前,我市农村幅员广阔,各乡镇之间经济发展和文化基础差异很大,为此,对于新农村文化建设的目标和要求,不能“一刀切”、搞同一模式、定同一进度,应该结合各乡镇实际,制定不同的规划,分类推进和实施;加之,繁荣和发展新农村文化事业,非一朝一夕之事,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我们建议,可本着先点后面、先试点实验后普及推广的原则,在全市率先选择2到3个乡镇、10到20个不同类型的行政村作为试点,花6个月到1年的时间做好新农村文化建设的推进试验工作。通过实践,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并改进完善,然后逐步在其他镇、村进行推广,从而使我市新农村文化建设工作能够更快推进,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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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反担保法律制度的有关探讨_调研报告_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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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法律制度的有关探讨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第4条规定,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这一规定使反担保有了直接的法律依据。在设立担保时,保证人以其一般财产向债权人担保债务人履行其债务,第三人以其特定财产向债权人抵押或质押以担保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但债权人并不对担保负对等给付义务,债务人也常对上述担保人不支付代价。因此在承诺过程中担保人面临着利益受损的极大可能性,担保风险得不到补偿,与预期利益失衡,显然有悖于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民法原则。反担保制度的建立在一定程度上可对担保人的这一尴尬境地有所改善。由债务人向该担保人新设担保,相对于原担保而言即为反担保。我国《担保法》只规定“反担保适用本法担保的规定”,没有对反担保作出更为详尽的规定,过于笼统。但“反担保”和“担保”毕竟是性质不同的两个法律概念,究竟如何运用担保的规定,在实践中对反担保如何把握和操作,本文拟就此谈一下笔者的粗浅认识。 一、反担保的概念 根据《担保法》规定,反担保是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为保证将来承担保证责任后对债务人追偿权的实现,而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这里把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的担保称原担保。因此反担保是以原担保的存在而存在的,没有原担保就谈不上反担保,只有存在原担保,在主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时,由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为确保该担保人追偿权的实现,而要求主债务人或第三人向该担保人新设担保,亦即提供反担保。 二、反担保法律关系主体的范围和资格 反担保法律关系主体主要是提供反担保人和原担保人。原担保人的范围、资格设定在担保法中都有规定。《担保法》第4条第1款规定,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本文认为由债务人提供反担保意味着可由债务人自己提供,也可由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提供。因为反担保设立的目的就是为了保护原担保人的合法权益,以获得追偿权的确实落实,在原担保人为债务人履行担保职责后能获取合法对价。从公平、公正这一立法思想出发,对反担保中债务人不应仅仅作字面解释,而应将之扩大至第三人,即由债务人外的第三人提供反担保将对原担保人的利益保障更有实际意义。 对提供反担保者的具体要求,亦即主体资格,对反担保是否有效成立及法律职责的有效履行是非常重要的。其主体资格当然必须具有民法通则中能独立行使民事权力,亦须具有担保中担保人主体资格的法定条件。另外,反担保人必须具有代偿能力,具有代偿能力,才具有担保能力。但是具有“代偿能力”并不是保证人资格的唯一要求。除法人和公民以外的其他组织,只要其能独立开展经营活动,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就可以充当保证人,也可以充当反担保人。但上述其他组织应除去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事业为目的的事业单位。上述单位的资金来源绝大多数依赖于国家拨款及社会力量捐助。如果他们担任担保人就势必会影响公益活动的开展。另外,除经批准使用外国政府或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外,国家机关不得为担保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也不得为担保人。同样,上述单位也不能成为反担保人。 三、反担保方式 前面已经述及,反担保人可以由债务人充当,也可以由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充当。如果认为反担保人只能由债务人充当,不能由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充当,那么反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时,也就是由主债务人保证第三人(亦即原担保人)追偿权的实现,这在法理上和实践中均失去了反担保的意义。《担保法》规定,担保的方式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同时规定,反担保适用本法担保的规定。这是否说明反担保方式也可以采取上述五种担保方式,反担保法律制度相对于原担保是否有其特殊的地方,下面将逐一论述。     《担保法》并未将反担保的担保人局限于债务人身上,相反,债务人为确保担保人对自己追偿权的实现,完全可以委托第三人(即反担保人,而非原担保中的第三人)作为反担保人。因此,可以肯定说,保证是反担保的方式之一。保证反担保是指债务人以外的保证人和原担保人约定,当原担保人的追偿权到期待以实现时,由该保证人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反担保方式。理论上分析,保证反担保也应包括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两种方式。但从实践中去分析,无论原担保方式为一般保证或是连带责任保证方式,反担保方式只能采取连带责任保证方式,这样才能切实保护原担保人的利益,在实现追偿权时不必耗费更多的精力和时间。如果也采取一般保证方式,那么反担保人同样拥有先诉抗辩权,原担保人只能在穷尽主债务人财产后才可以向反担保人求偿,这也失去了反担保的意义。 抵押反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其特定财产的占有而和原担保人约定,以该特定财产作为原担保人追偿权的担保。当主债务人到期不能履行被追偿的债务时,原担保人有权依法将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以使原担保人的合法权益能够及时得到补偿。 质押反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动产或财产权利凭证移交原担保人占有或办理出质登记,将该动产或权利作为原担保人追偿权的担保。主债务人不履行被追偿的债务时,原担保人有权依法以该动产或权利折价或拍卖、变价的价款优先受偿。 留置能不能作为反担保的方式而存在。理论界持有不同的观点。有人认为留置不能成为以担保的方式。理由是反担保是产生于约定,而依据《担保法》规定,留置权基于法律规定,且留置专指因仓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权人按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依法有留置权,而在债务人和享有追偿权的原担保人之间是不存在上述合同关系的,也就不存在和无法行使留置权。也因为留置权在法律条件具备时当然发生,反担保与之无法切合。因此说留置权不能成为反担保方式。如果约定原担保人占有主债务人其它动产,以此来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也只能成立质押权而非留置权。而因其他合同关系合法占有主债务人的动产,也不能成立留置反担保。笔者对上述论述持有相异观点。留置权作为一种法定担保物权,直接基于法律规定而产生,不能以意思表示设立留置权,但留置权的法定性并不意味着仅限于法律有明文

规定的承揽加工合同、仓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法律规定可以留置的其他合同也同样适用。我国民法通则第89条第4款规定,“按照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留置该财产,依照法律的规定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以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因此,留置权的设立只需具备按合同约定占有对方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这个要件即可成立。其次,是否确定反担保由债务人和原担保人约定,在主债务人和原担保人提供担保的第三人(反担保人)与原担保人之间如存在保管费、加工承揽、运输等合同关系,而保管费、加工费、运输费等一般远远小于保管物或加工原料或运输物的价值,这同样为再次设立担保亦即反担保提供可能。综上,留置也可以成为反担保的方式。 定金作为反担保方式在理论上也行不通。定金是指主合同为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给付一定数额的金钱,当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时,应双倍返还定金,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时,无权要求对方返还定金。而在债务人和享有追偿权的第三人(即原担保人)所成立的反担保合同中,双方没有对等的权力、义务,只存在一方对另一方的追偿权,也就无法成立以原担保合同为主合同的定金合同。司法实践中,支付定金进一步削弱债务人向债权人的欺诈故意,且定金具有明显的惩罚性,另外定金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又有比例的限制,对于原担保人有担保追偿权的实现作用甚微,故定金不适用反担任,定金不能作为反担保方式。 综上,债务人或第三人(反担保人)向原担保人提供的反担保方式,可以采取保证、抵押、质押和留置,其中尤以保证和抵押为普遍。反担保方式也会因反担保提供者不同而不同。当债务人作为反担保人时,保证方式的适用应受到限制。因为保证作为人的担保,债务人向原担保人以保证作为反担保时,会形成债务人既向原担保人承担偿付因履行原担保而发生的必要费用的义务,又向原担保人承担担保义务,债务人与反担保人会二合为一,起不到反担保作用。只有债务人以其特定财产设定抵押、质押作为反担保方式,才会实际保护原担保人的合法权益。当第三人作为反担保人时不受到上述限制,保证、抵押、质押均可采用。债务人或第三人充当反担保人时,选择采取何种反担保方式,取决于反担保人(即债务人或第三人)与原担保人之间的约定。 四、反担保的构成要件 反担保的设立属于民事行为,那么反担保应具备的条件也应符合民法通则第55条为民事法律行为的要求,(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反担保的有效设立必须首先符合上列条件。本文前述反担保法律关系主体范围也体现了上列有效条件的要求。这也是设立反担保的基本要求。 除此之外,各种反担保方式各有其成立要件,故当事人约定采取某种担保方式时,其行为在符合民法通则第55条规定之外,尚须符合担保法相应条款的特定成立要件。例如,担保法第38条、第39条规定,抵押权设立须有抵押合同并须具有书面形式与相应条款,第41条规定以土地使用权、地上房屋、林木、航空器、船舶、车辆、企业设备等设定抵押时应当办理登记手续。反担保若采取抵押方式,也应遵循规定。又如,担保法第64条、条65条规定,质押权设立必须有质押合同并须具有书面形式与相应条款,第78条、第79条规定以依法可转让有股票或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应当向其管理部门或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手续。反担保若采取质押方式,也同样遵循之。这也是设立反担保的特殊要求。 分析反担保构成要求是判断反担保的效力合法与否的关键。而反担保作为一种担保制度,其效力又受到与担保合同有关的合同效力的影响。《担保法》第5条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因此,判断反担保效力,除基本要求和特殊要求吻合外,还需联系主合同的民事行为进一步判断。 五、原担保与反担保的异同 设立反担保的目的是确保原担保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对主债务人追偿权的实现。反担保与原担保一样也具有从属性与补充性。反担保也是从属于主债的一种从债,反担保合同作为原担保合同的从合同而存在,原担保合同无效、撤销、解除直接影响反担保合同的效力。就补充性来说,则指主债务人不能保证原担保人追偿权的实现时,由反担保人负代为清偿责任。 原担保与反担保的目的不同,方式也有别。原担保可以采用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五种方式,而反担保只有采取保证、抵押、质押、留置这四种方式。 另外,反担保相对于原担保来说,其范围不但包括原担保范围所确定的款项之外,还应该包括(一)原担保款项所生的孳息;(二)为实现追偿权实际支出的费用。 比照原担保,反担保人同样享有抗辩权,该抗辩权是指反担保人依据法定或约定事由主张减免或免除其责任用以对抗享有追偿权的原担保人的权利。依据本文前述,反担保的担保方式无论原担保是一般责任或连带责任,其都为连带责任方式,因此反担保在抗辩权享有上与原担保很有区别的一点是:无论何种情况,反担保均不享有先诉抗辩权。至于其他抗辩权,依照《担保法》规定,也应结合反担保所采取的担保方式的不同而分别享有,具体是和原担保中的抗辩权相类似的。 六、反担保的实行 根据反担保设立的目的要求,反担保是为原担保~益实现而设置的,故反担保应于原担保实行之后实行。要求原担保的实行合法有效,这是反担保实行的一般原则。在原担保与反担保皆合法的前提下,如果原担保因债务人实际履行或其他免除条件而未实行,则为保护应保证的权益而设立的反担保同样也毋须实行,原担保合同和反担保合同同时自行终止。如原担保人履行了担保责任,在向债务人行使追偿权时,可根据设立的反担保合同,直接向债务人或第三人(反担保人)主张权利或根据抵押、质押合同处分抵押物、质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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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高速公路养护工作调研报告[页2]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3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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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养护工作调研报告

5、养护资金不足,成本居高不下。目前,全国各地高速公路养护中普遍存在养护资金不足的问题,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主要有几个方面:(1)建设资金缺口太大,有限的养护资金难以满足不断增加的养护任务;(2)有些高速公路本身收费额低、效益差,养护资金分配不足。(3)偿本付息压力较大,养护资金投入不够充足。(4)由于利益驱使,不愿投入过多资金用于养护。尤其是一些采用bot、tot方式经营的高速公路,由于经营公司一味追求低成本、高利润,从而忽视了对高速公路养护维修的投入。养护资金的不足,必然会使高速公路病害得不到及时处理,公路使用寿命大大缩短,交通事故频频发生,给经营者和使用者都造成极大的损失。同时,由于各地高速公路管理养护机构臃肿,养护生产效率低下,导致高速公路养护成本居高不下。

6、机械化程度不高,无法适应“及时养护”需求。高速公路需要高标准的养护,实现养护机械化是推进养护工艺更新和养护技术提高的重要标志,也是保障和改善高速公路交通环境的客观要求。但目前从整体上看,我国高速公路养护维修较大程度上仍然依靠传统的手工养护作业,养护机械化水平不高,养护机械的完好率和利用率比较低,作业效率和养护质量难以适应高速公路大交通量、快速交通的要求,无法确保高速公路养护的及时性、快捷性和高效性。

7、养护体系不健全,无法实现“预防性养护”要求。目前各地高速公路养护在很大程度上是被动养护,主要表现为疲于应付各种病害,缺乏运营使用过程中的路况调查、病害预测以及适时养护决策和养护规划。只有变被动养护为预防性维护,才能延长道路的使用寿命,减少养护成本,提高养护效益。实现预防性养护应具备两个条件:(1)技术条件,包括道路及桥梁结构检测系统、路况评价预警系统、养护决策系统及成套养护设备;(2)机制条件,指养护管理体制及其运作模式,需要建立完善的养护决策、养护规划、养护调度及工程养护监理制度。

8、法规建设滞后,影响养护市场化进程。

近几年来,一系列公路法规的颁布实施,对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从整体上看,公路法规体系尚不配套,尤其是高速公路管理与养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建设难以适应突飞猛进的高速公路建设和养护体制改革的要求,因此应加速制定高速公路养护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养护保障、养护定额等管理体系和技术体系,建立完善养护系统,以实现养护管理的现代化、科学化、法制化和规范化。

二、高速公路养护体制存在问题的成因

1、重建轻养。自从1988年第一条高速公路建成通车以来,我国高速公路建设突飞猛进,目前高速公路总里程已经超过3.4万公里,并且根据《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再用20年左右的时间,我国高速公路总里程要达到8.5万公里。由此可见,目前我国正处于高速公路大规模建设时期,建设任务很重,各地政府及交通主管部门将主要的精力都集中在高速公路项目的融资及建设上面,而对于高速公路的养护问题,往往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普遍存在“高速公路工程质量好,早期无须养护”的思想,没有充分认识到“公路建设是发展,公路养护也是发展,而且是更重要的发展”的真正内涵,因此导致高速公路养护资金被挪用挤占,养护体制缺乏创新等问题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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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49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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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调研报告

流动人口已成为新时期城市建设与发展的特殊群体,流动人口的数量也随城市经济发展和综合实力的提高不断增加,以家庭模式进入城市的流动人口越来越多,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和重视。在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中,家庭教育无疑是最为关键和基础的,这不仅仅因为家庭教育是人生整个教育的开端,是开始最早、持续时间最长的一种教育形式,还因为家长对孩子成长潜移默化的影响往往也是其他教育方式所不能及的。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1]结果显示,我国流动人口超过2.6亿,随迁子女数量有3600万,他们当中,2.94%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尚不能按义务教育法的规定接受义务教育。流动人口子女家庭教育特别是对九年义务教育期间的家庭教育方面存在诸多问题。为探讨解决这方面的问题,拿出行之有效的办法,我们组织人员,采用问卷调查、个案访谈、家长座谈会、教师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对辖区3所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学校、6个社区周边的17个门面房、3个工地380名流动人口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结果报告如下。

1、对象和方法

1.1 对象 调查对象来源于南京市鼓楼区湖南路街道辖区内有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的3所九年制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老师或校长3名,流动人口学生家长90人;南京湖南路街道6个社区周边255名平均年龄38岁、平均来宁打工时间2019年的17个门面房业主,3个工地工人。

1.2 资料来源 (1)调研人员对相关人员的采访记录;(2) 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状况调查问卷(见附录);(3)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政策法规;(4)查阅相关文献。

1.3 方法 (1)随机抽样:在辖区学校中随机选取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学校,在最为繁华、人口最为密集的社区周边随机选取了多个门面房业主和工地工人,以此作为样本进行调查。(2)个别访谈:采访学校负责招生的老师、学生家长,深入学校、社区专访和体验生活。 (3)问卷调查:按照附录中的问卷对6社区周边255名门面房业主及工地工人进行问卷调查,问卷涉及到子女所处或停留的教育阶段、子女各学习阶段在哪种类型的学校就读、对子女上学的关注程度、对相关政策法规的了解程度等方面。(4)统计分析:将问卷调查得到的结果输入电脑进行汇总,按照不同的分类方法计算平均值、各项所占比例。

2、结果

2.1 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程度 如表1,在接受问卷调查的255位农民工家庭中,子女在读小学或仅有小学文化的占31%;在读初中或仅初中毕业的占23.6%;在读高中(包括中专和职高)或高中毕业的占25.5%,而全国的高中阶段毛入学率①达到74%;拥有高中以上学历的仅占9.1%,而全国各类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了23.3%。剩下的是留守儿童以及同父母一样外出打工的。

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程度(表一)

2.2 流动人口子女就读状况 (1)小学阶段流动人口子女在政府开设或民办私立的流动人口子女小学就读的占70.9%,在普通的公办小学就读的占20%,未入学的占9.1%。(2)初中阶段流动人口子女就读于公办初中的占20%,就读民办初中的占30.9%,就读流动人口子女学校的占40%,小学毕业但未接受初中教育的占9.1%。(3)高中阶段就读公办高中的占总人数的45.5%,就读民办高中的占36.4%,在流动人口子女学校的仅为18.1%。(4)高中毕业考取并就读公办大学的占9.3%,其中有30%的家庭无法负担子女大学学费。见表二。

流动人口子女就读状况(表二)

2.3 流动人口家长对子女教育的态度 据问卷分析显示,流动人口家庭平均每月用于子女教育的费用占总收入的21.97%,在我们的调查中,86%的家庭是尽一切可能让孩子上学,14%的家长抱着“有条件就上,没条件不上”的态度,绝大多数家长认为,教育孩子的责任应当由家庭、学校、社会共同承担,38%的家长认为家庭教育对流动人口子女不太重要,但同时也有83%的家长认为家庭生活中最重要的就是教育问题。可以看到大多数流动人口子女的家长家庭教育观念是明确的,能够重视对孩子的教育,但也有一些家长对这些问题认识不够清晰,对孩子的教育采取放任的态度,或者采取有了问题才开始教育的态度。

3、讨论

3.1 流动人口子女的学前教育问题 在南京接受教育的流动人口子女大多学前教育是缺失的,这种缺失不仅仅体现在学习方面,还体现在学生的在校生活上。在学习方面,没有受过正规学前教育的流动人口子女与城里同龄孩子相比,在观察力、理解力、记忆力、课堂习惯、普通话这些能力上处于劣势;在校的生活方面则体现在一些流动人口子女的仪容仪表达不到学校的要求,譬如:脸和手长时间不干净、手指甲长时间不修剪等。

那么,流动人口子女的学前教育问题是怎样产生的呢?我们认为这与家长的教育观念、教育行为、及教育效果有直接关系。从总体上来讲,被调查的流动人口子女学前教育状况并不令人满意,有些问题还很让人担忧,甚至深思。首先,我们从教育投入上分析,调查发现,家长在时间投入上并不多,流动儿童家长虽然很重视家庭教育,但在具体实施教育行为时,由于工作时间和经济条件的限制,无法投入更多的时间和财力。其次,我们从教育的方法上来考察,有86%的家长认为教育孩子要讲究方式方法,但同时也有14%的家长认为不一定或根本不用讲究科学方法。有73%的家长意识到不应该在孩子面前打麻将、赌钱、喝酒、抽烟等,21%的家长没有意识到,6%的家长认为无所谓。从调查的结果上来看,大多数家长还没有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第三,从家庭教育效果来看,普遍认为教育不成功或效果一般的主要原因分别是文化水平低,不懂得孩子的有关事情;没有时间,因为工作太忙太累;经济条件差和其他原因。

3.2 流动人口子女就读学校问题 调查显示:一半以上的流动人口子女就读小学和初中。目前,南京市对九年制义务教育从小学开始是有门槛的,小学需就读于户口所在学范区,且入学审查是十分严格。对于流动人口子女来说:首先,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接收为主”的原则,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的招生工作;其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我市公办小学、初中就读,应在我市暂住地实际居住满一年,并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提供以下材料:(1)家庭户口簿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2)由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宁居住满一年的暂住证或居住证;(3)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社会保险缴费满一年凭证、工商部门颁发的满一年的有效营业执照等);(4)随迁子女的独生子女证;(5)未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籍材料(小学一年级新生无需提供)。到我市民办学校就读,按照民办学校招生办法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报名入学和交费。再次,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对本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龄人口数据进行摸底,对变化情况进行科学分析与预测,通过合理规划学校布局,有效整合教育资源,充分挖掘公办学校潜力,切实做好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入学工作。严禁任何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费用。随迁子女与本市户口学生同样享受免杂费、免课本费、免借读费、免作业本费的政策。

3.3 流动人口子女素质教育问题 撇开学校的教育模式不谈,家长的教育模式同样举足轻重。素质教育针对的是学生的思想品德、兴趣特长、公民素质、心理健康等方面,需要家长与老师互相沟通,共同培养。在调查中我们发现,流动人口子女与城市同龄学生相比,还存在一些自卑、厌学、焦虑、畏惧等不健康的心理。有10%的流动人口子女感觉自己各个方面都不如城市里的孩子,有13%的流动人口子女认为城市里的孩子瞧不起自己,有10%的流动人口子女不愿意与城市孩子相处,有11%的孩子很讨厌或无所谓去学校上学。在与家长的沟通中,有14%的孩子认为自己的父母不了解自己,有31%的孩子认为父母还了解自己一些。

3.4 流动人口子女接受社会各方援助问题 值得欣慰的是,社会各界人士已经注意到了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流动人口子女学校和个人经常受到来自各方的援助。然而事物总有它的两面性,正确的援助会让流动人口子女有更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增长见识,利于成长发展;不正确的援助则会增加流动人口子女学校的负担,变成形式化援助。因此,社会和个人援助办学要形成长效机制,良性循环。

4、建议

4.1 学前教育方面 我们认为这一问题可以从以下大小两个方面解决。(1)大力改善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环境。首先,应从家庭内部环境做起。家庭环境对子女健康性格的形成至关重要。因此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是必不可少的。其次,应从优化社区环境做起。建立社区儿童少年教育和监护体系,通过妇女儿童之家等社区机构,组织各种有益的集体活动,利用集体的力量来改良流动人口子女的教养方式,在彼此的交流中促成家长理性的增长。再次,建立以家长学校为平台的培训机构,对流动人口子女教育进行科学指导。由于流动人口整体素质偏低,不利于流动人口子女的健康成长。因此,必须通过培训,使家长能得到较为全面、系统、科学的指导,对流动人口子女教育尤其重要。(2) 强化社会职能,提高流动人口子女教育的整体水平。纳入城市流动人口属地化管理模式,依靠政府力量开设幼儿园、学前班,为已随流动人口来宁准备入学、未受过学前教育的流动人口子女提供学前教育。政府和社会应大力开展社区服务,为流动人口子女教育提供社区服务。充分发挥社区老师的作用,把流动人口子女教育纳入城市居民儿童教育统筹安排,实行“三同”,可以利用开学前的假期,将流动人口子女集中在一起,开5~10次课,教他们一些简单的知识,譬如:个位以内的数字加减、自己的名字、课堂礼仪、个人卫生习惯、仪容仪表等。

4.2 就读学校方面 (1)转民办为公办,将流动人口子女学校与普通公办学校“一体化”。 这将是一个长期工程,政府可出资接收这些私立学校,将其转变为公私合营或者公办学校,或者由政府出面干涉这些学校的运营,譬如:政府可以派出教学督察进驻这些私立学校,监督其教学状况和收费标准。对于“一体化”的问题,希望更多的市民能被说服,愿意将自己的孩子与农民工子弟置于同一集体,而不是一味的排斥。(2)降低入学门槛。户籍问题、“五项材料”等硬规矩让大部分流动人口子女望洋兴叹。农民工不仅收入不高,且已负担了城乡双重费用,子女昂贵的教育费用和复杂的入学手续对他们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流动人口子女应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绝不能因为这些人为的门槛而被剥夺。(3)学校的助学政策面向农民工子弟。据南京2019年8月24日各大报纸对于小学、初中、高中收费标准的报道显示,各学校的“助学金”政策只针对拥有南京户籍、品学兼优、家庭困难的学生。我们认为这一政策也可以适用于同样品学兼优、家庭困难的流动人口子弟,或者可以按适当的比例减少一些也可以。

4.3 素质教育方面 推行协同教育,建立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的联系机制,要建立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联系机制以及家庭教育与社区教育的联系机制形成家庭、学校、社会充分合作、充分衔接的优良体系。(1)提高流动人口子女家长的教育意识。流动人口大多数文化程度不高,他们对学校、老师的依赖性太强,认为教育的事情应由校方全权负责,这种想法是错误的。我们认为可以通过社区老师开设“家长课堂”来提高他们的教育意识。一是让他们意识到子女的教育与自己息息相关,二是让他们注意到素质教育的重要性,助他们将子女培育成学习、品德、特长、素质、心理全面发展的好学生。(2)博物馆、科技馆、公园等定期免费开放。流动人口子女到了节假日,尤其是寒暑假,便成了无人看管的“野孩子”,这些场所的定期免费开放可以让农民工子弟在家长或援助人员的带领下,或是在结伴的情况下,有一个有益于身心发展的好去处,同时可以促进他们与家长、与同伴之间的感情。至于免费开放的时间,可定于期中考试结束后的周末、寒暑假的开头和结尾几天。

根据以上调查结果,我们发现流动人口子女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家庭教育三者密不可分,缺一不可。必须动员个人、家庭、政府部门、以及整个社会的力量统筹解决,与《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保护法》等一道规范国家的基础教育,将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纳入法制轨道,使全社会更加重视流动人口子女教育,促进我国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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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学校的调研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4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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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的提出:

我们发现学校环境卫生情况不是很理想,有很多卫生死角,还有很多同学乱扔垃圾,造成学校卫生情况不理想。于是我们借研究性学习的机会做了调查。

二、调查方法:

1、调查拍摄学校卫生死角主要在哪里。

2、采访老师,同学,了解他们对学校环境状况的评价。

3、用问卷调查的方式调查同学们对学校环境卫生的看法和建议。

三、资料整理:

学校总体环境卫生状况还可以,早上经过环卫工人和同学们的打扫后很干净,但一到中午后却开始变脏了。

学校卫生死角很多,主要在垃圾筒,花圃还有篮球场上。我们还通过问卷调查知道了大家很少看见有同学主动

捡垃圾,大多数同学都认为学校卫生状况还不够好。这是因为同学们对垃圾处置较随意,不关心学校卫生建设造成的。

四、建议

希望同学们努力提高环境卫生保护意识,看见垃圾能主动捡起来放进了垃圾箱,不要让垃圾污染了我们美丽的校园。我们还要做到自己不乱扔垃圾。

学校能组成一支校环卫队,让同学们志愿加入参与到学校环境的建设中,监督同学们的卫生情况,并对乱丢垃圾的人进行惩罚,对捡垃圾的人给予表扬或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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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基层调研报告范文精选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7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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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调研报告范文【精选】

本文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基层调研报告,仅供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基层调研报告范文(一)

村级制度建设不够健全,监督机制力度不够,在芦草沟村调研时,一些基层党员干部纷纷提出,随着自然村的区划调整,小村变成了大村,干部职数减少,而工作职责和权力范围也有了相应的变化,而村级制度都没有跟上,诸如工作制度,生活制度上有些村就没有,工作就带很大的随意性,给工作带来诸多不利影响。村划调整后,原有村民议事领导小组,村民代表监督小组等与现在的村域规范有不少的变动,而机构又没能及时调整,就谈不上监督的问题,制度的不健全,监督的不力,给个别村干部的贪腐提供了滋生的土壤。

村个别干部工作效率不高,存在官僚作风,在调研时,群众代表反映在一些职能部门和涉农部门中,个别工作人员存在懒、散现象,对群众不够热情,对工作不够热心,对涉农工作不够深入,个别同志、个别部门存在门难进,话难说,脸难看,事难办,没有把百姓利益放在心上,工作效率不高,官僚作风的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党在群众中的威信。

农村信息不够畅通,部分劳动力有置闲现象,村集体公益性事业建设缓慢,与百姓的要求还存在一定距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调整后,孩子上学路远,且农村留守儿童较多,给教育带来诸多不便因素,这是调研时,反映最为集中的问题,近年来随着机械化耕作的普及,农村出现大量剩余劳动力,而信息的不畅,导致部分外出务工人员,盲目外流,与此同时,农村出现了相当一部分留守儿童,加之学校的布局调整,教育资源得以整合,而农村的道路建设,都没有及地跟上,影响着人们的出行。在这次为期一周的调研中,所涉及的还有集镇规划,农村养老、医保等问题,为更好服务百姓,让我们的各项工作让群众满意,我们认为今后基层工作应从以下几方面加强。

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监督机制。俗语说: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一切都要按规矩办事,按制度办事,村级政权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让村干部有规可依,有制可行,始终有制度做保障,制度约束,在监督机制上,完善来自基层村民代表的监督和上层部门的监督。可采取定期述职和不定期检查制,及重大事情村民代表议事制和问责制,从源头上杜绝不良现象的产生。

围绕 农 字,抓住 实 字,解决百姓 难 事农村工作,千头万绪,但只要诚心务 农 ,真心干实事,就能很好解决问题,新村规划结合农村实际,一旦方案定下来,只要农民拥护和需要就应立即实施,从实从快解决百姓所需,学校布局调整,给学生造成的不便,应加快村级道路的建设和个别偏远学校建设,加大地方的配套投入,使得百姓受益,乡镇要科学指导农民针对农作物秸秆还田,建沼气池,变废为宝,综合利用,针对农村文化活动单一,要加强村级文化中心的建设,挖掘民间艺术,加以传承和发扬,以达到自娱自乐的之目的。

只要想百姓,为百姓,就能帮百姓办实事。

这只是我们在主题教育活动中调研的一些浅见,希望多为百姓,为政府做些实实在在的事情。

基层调研报告范文(二)

我很荣幸有机会在20xx的二至三月份,历时一个月的时间在辽阳市一高中任教,在这一个多月的时间里,我每天都认真地备课、上课。有时为了准备一节课,甚至到深夜,遇到叫不准的问题还要向同行们虚心的请教,使自己学到了很多东西,增长了不少知识。虽然自己很珍惜这个机会,很努力学习,但是给我感觉最深的是自己知识能力水平和孩子们的要求还有差距。因此,我在结束课程之前针对学科的一些问题结合新课改向学生做了一个问卷调查,同时,我也积极地找学生谈话,同老师交流,以便更好地了解本学科及学校情况。这个调查是针对政治这门课的教与学的一些看法。通过调查研究,我对当下政治教与学的状况有了初步的了解,为更好深化高中政治教学改革,探索实施素质教育的新路子有了一些思考,通过调查可以看出:

首先,市一高中的新校舍教学设施齐全先进,每个班级都配有先进的网络电子白板,但利用率并不高。学校对教师管理很规范,每周的周四全体教师都要到四楼的阅览室大备课间进行集备,并进行考勤。学生实行全封闭管理,中层以上干部每周都要值班值宿两次以上,每天的间操时间都要跑步上千米,食堂卫生食物菜品多样,教师学生对此都很满意。

其次,学校是一所省重点示范性高中,学校规模较大。近年来由于中考招生的改革,学苗存在参差不齐现象,成绩相差很大,给教师的上课备课带来了不小难题。

再次,教师的教学方法比较单一,多数教师还是老式传统教学,教师讲的多,学生活动的少。虽然教师个人素质好,准备的非常充分,但是一节课下来学生得到多少,最主要的教师讲的很累,学生学的也很辛苦。

下面就针对以上情况和学生的调查反馈推而广之,谈谈我个人对示范性高中不成熟的建议:

基于学校教学设施先进,广大教师一定要充分利用多媒体电子白板这个辅助教学工具,生动形象直观的演示,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通过直观的创设问题情景和教学情景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因为兴趣是最好的教师,如果教师不会应用,学校应组织相应的培训,采取措施鼓励和激励教师应用,不然即是莫大的浪费,也会对教学效果大打折扣。毕竟现代化教学手段和教学内容的结合是现代教师必备的能力和要求。

集体备课很重要,但除了加大力度管理,更重要的是要追求集备的质量,再一个还要在集备的内容贯彻上加以考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起到集备的作用。

见于学生参差不齐的情况,对教师上课的要求就更高了,那就是一定在备课和准备上要有所区别对待,设计的问题有一定的坡度和层次性,能注意到分层教学;能引导学生从不同的角度、层次全方位地分析和思考问题,分析问题能环环相扣、层层深入,教师的引导、点拔、归纳到位,学生的参与积极性才能高。以 问题教学法 贯穿课堂教学的始终,以问题的创设来构建知识体系,再通过基础知识、知识结构来解决实际面临的问题情境,让 问题教学法 成为课堂教学的主旋律,让学生真正地 动 起来。真正体现新课改的要求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

进一步强化 以学生为中心 教是为了学 的新课程理念,,体现课堂教学的 二主 模式 教的主导和学的主体作用。能较好的引导学生构建知识体系,从宏观上让学生把握知识的整体结构,形成知识网络之树,从微观上让学生了解掌握学科的基础知识,提高学科能力,努力改进教学方法。在课前准备中,要从学生的知识基础和思维特点出发,设计具有一定思维含量的问题;在课堂教学中,要排除怕麻烦,赶进度的思想疑虑,耐心启发引导学生,养成学生良好的思考习惯,培养学生分析理解问题的能力;在课后的习题练习上,选取启迪学生思维,涵盖知识迁移的习题,培养学生灵活运用知识解答问题的能力,让学生学有所获,长期坚持必将取得好的成绩。尤其是对待层次不同的学生,更改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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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妇女儿童科学素质状况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3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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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儿童科学素质状况调研报告

提高妇女儿童科学素质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任务

科学素质是公民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妇女儿童素质的高低关系到全民素质的整体水平。加快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提高我市妇女儿童科学素质,对于增强妇女儿童获取、运用科技知识和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以及推动“两城”建设和“三城”创建,实现科学跨越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指引下,各级科协及所属团体、农村基层科普组织和有关党政部门、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不懈地开展科普宣传、科技培训、科普示范、科技咨询服务等形式多样的农村科普工作,提高了广大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在促进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做出了贡献,取得了明显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但也要看到,我国是一个农业人口占80%的农业大国,农民科学素质偏低的状况,制约了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阻碍了“科教兴国”、“可持续发展”等战略的实施。在农村进行科普教育,提高农民特别是妇女儿童的科学素质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农村物质和精神文明建设,显得任重道远。

**县城关镇**村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了妇女儿童事业的健康发展,积极组织妇女儿童参加科普活动,促进了妇女儿童科学素质的提高。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各个领域的权利得到进一步实现,儿童的教育、健康和生存环境不断改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广大妇女在广泛的经济社会参与中,实现了自身的进步与发展,成为发展、繁荣主力军,撑起了经济的“半边天”。

一、基本情况

(一)概况

城关镇**村地处县城东部,与东城区接壤连片,全村共辖12个村民小组,336户,1162人。其中青壮年劳动力720人、育龄妇女129人、儿童96人;党员37人,其中女性党员7人,村支两委中女性干部2人;XX年,全村人均纯收入1516元(同期,全县人均纯收入1773元、全镇人均纯收入2672元)。妇女中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共有99人,其中高中26人、大专12人。

(二)积极开展妇女科普活动,提高科技致富能力

1、加强妇女科技培训,提高科技致富能力。**县科协、县妇联与农业、教育、劳动等部门联合,组建了万名妇女学习培训学校,每年对农村妇女进行集中培训2-3期,培训妇女骨干3000余人次。农时聘请农业专家在县电视台讲座3-4次,开展了“双学双比”和“巾帼建功”活动,激励妇女学文化、学技术,不断提高农村妇女科学素质。在**村,**县科协等单位每年举办以甜玉米种植,鸡、鸭、猪、牛养殖等种养技术和医疗保健等为主要内容科技的科技培训5-6次,参与听讲达2500人次以上,科学普及带动致富能力明显增强,涌现了一批以郭启菊、李月婵、李玉萍为代表的在花卉苗木、养猪、养鸡等方面依靠科技致富的妇女科普带头人6人,占全村育龄妇女数的4%。

2、妇女就业层次提高,就业自主性增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为妇女就业发展提供了更多机会。在**村,妇女增强了依靠科技增收的意识和能力,普遍掌握了1至2门农业实用新技术,青年妇女的非农就业比重提高。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40岁以下的农村妇女在非农产业就业的比例逐步提高,依托城乡结合部的便利,这部分年轻妇女大部分在县域企业务工,有的外出寻找发展机遇,有的则自主创业,开创更大的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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