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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术学校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技术,学校,全文共 14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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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术学校调研报告

为了解云和县职业学校,在高中新课程改革实施后课堂教学的现状。2010年3月17日至19日,体艺科、职教科在云和职业技术学校调研三天。美术学科、通用技术学科调研的主要内容是随堂听课、教师座谈与交流两项。以下是对18日上午半天调研活动后的总体情况简要分析汇报。

一、调研对象的基本情况

云和职业技术学校是一所国家级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由于职业技术学校的特点,云和职业技术学校现有美术专业班4个,其中高二年级2个,高一年级和高三年级各1个。现有美术专业专任老师7名,平均年龄在30岁左右,基本为美术专业学校毕业,学历合格。通用技术专职教师1人。

二、课堂教学的现状

本次活动听课3节,其中美术专业课2节,通用技术课1节。美术专业课一节是电脑平面设计《文字效果制作》由吴莲老师执教,另外一节是素描《石膏圆柱体临摹》由陈峰老师执教。通用技术学科是技术与设计1中《流程与设计》一课,由刘伟林老师执教。

由于职业技术学校的特点,除通用技术学科教材统一使用江苏凤凰教育出版社《技术与设计》教材外,美术学科的教材由任教美术专业班的老师自编内容供学生们选学,教学内容选取上有一定的局限性。美术学科和通用技术学科在课堂教学形式上,以“讲授——练习”的模式为主,先由老师介绍或讲解,学生自由练习或是上讲台演示。个别学生上讲台演示,其他学生观看演示,不少学生则自由交谈。

三、课堂教学中的问题

1、课堂教学中教师的教育观念一时难以转变

几节课同时反映出的问题是教育观念问题,教育观念的更新是一个长期艰苦的过程,况且职业学校的专业课老师,少有参加高中新课程实验培训。教师在课堂教学中,用传统的讲练结合的方法也在情理之中。另外,传统的教学方法对于老师,已经根深蒂固,运用起来驾轻就熟。

2、课堂教学内容生活化的问题有待尽一步加强

学科教师自主选择教学内容,虽有助于教师的专业发展。但教学内容的选择应该贴近学生的生活,为学生的就业服务。老师应更多考虑,选择适合学生就业须掌握的知识与技能。在此基础上,还可以选择能体现本校的办学特色,或是体现云和县是中国木制玩具之乡的特色内容进行课堂教学。通用技术是动手实践性较强的学科,应在课堂讲授的基础上,多让学生在实验室(实验室的配置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的要求配置)里操作实践。

3、课堂教学的评价机制应逐步建立

在调研中,几个老师的课堂教学都以下课的铃声为终结,学生对自己的作业或设计的作品,缺少生生之间、师生之间的评价。教师对学科知识与技能的讲解后,学生真正落实情况缺乏了解,不利于开展后续的教学。

四、研究与对策

1、呼唤职高教师也应更新教育观念

传统教育观念下形成的教学模式是根深蒂固的,即使有意识地去改变,在教学中也会自觉不自觉地回到原先的教学模式和方法上去。普通高中进行的课程改革实验,老师们都通过学习培训来转变教育观念,通过转变教育观念转变教学行为。职高老师也应该不断学习,将高中新课程改革的理念、课程标准、教学指导纲要的精神转变成老师的教学观念,进一步将教学观念转化成教师课堂教学的自觉行为。

2、加强学科老师的集体备课,发挥群体作用

集体备课意义在于老师之间通过探讨与交流,取长补短,发挥每个人的教学特色。云和职高美术组有别于其他普通高中,美术组教师个体数量较多,在没有经验可借鉴的情况下,强化做好集体备课工作,发挥群体优势,选择教学内容,更好地挖掘教材,探讨教学方法,不失为一条提高教学质量的捷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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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关于如何在审判实践中克服和纠正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习惯作法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汇报报告,全文共 48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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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如何在审判实践克服纠正符合法律规定的习惯作法

人民法院实行司法改革以来,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我院也在审判工作运行管理模式、审判组织形式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改革。公众普遍反映我院从审判作风到审判质量都有了较大的转变和提高,审判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精神面貌也都有了较大改观。但是,一些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反映,在审判活动中一些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习惯作法仍然存在,如何切实保障和维护当事人各项诉讼权利是我院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为了更好地了解和掌握在审判实践中我院审判人员有哪些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习惯作法妨碍了当事人诉讼权利的行使以及社会各界对此问题的反映及态度,我院就此问题向当事人、旁听群众展开了问卷调查。调查反映,当事人及旁听群众对我院审判人员是否“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充分保障当事人实现各项诉讼权利”方面的不满意率相当高,认为在诉讼的各个阶段都存在妨碍当事人充分行使各项诉讼权利的问题。在此后召开的律师座谈会上,律师们也认为这一问题在我院已经非常突出,依照程序法的规定切实保障当事人实现各项诉讼权利已经成为我院的当务之急。     鉴于如何以正当程序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实现已经在审判实践中表现得非常突出和紧迫,我院研究室认为及时解决和规范这一问题既是我院重视并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具体体现,同时也有助于实现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进一步扩大司法改革的成果。为此,我院研究室将这一问题作为专题调研课题进行了调研。在研究室的主持下召开了专家研讨会,专家们论证了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的性质以及目前切实保障当事人各项诉讼权利的必要性和迫切性,指出程序公正是司法公正的前提和基础,我院审判人员应当转变司法理念,树立程序观念,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以程序公正保证实体公正,最终实现司法公正。在听取专家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室对我院审判实践中存在的诸多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习惯作法的主要表现形式、形成原因等进行了较为系统的调研、分析,并提出了相应对策,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我院维权活动的开展。现将专题调研报告如下:     一、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的性质及内涵     诉讼权利是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进行公正审判的权利。这种权利从诉讼法的角度出发,也可以称作程序保障请求权或司法保护请求权。以往审判人员常常“重实体、轻程序”,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当事人的程序保障请求权。法院进行司法改革以来,针对传统观念和习惯做法也进行了一些调整和改革,但这些调整和改革都未从根本上明确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是一种什么性质的权利,关注的焦点也基本上集中在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即法院如何行使审判权保障法律规定的程序原则的贯彻和实施上,而忽视了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程序权利)对法院审判活动行为的约束作用。在调研过程中,我们认识到要想切实保障和落实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就必须首先明确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的性质和内涵。     (一)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的性质     随着社会法治化步伐的加快,各国都在不断扩充公民接受公正裁判权利的渠道,许多国家都规定了公民有接受公正审判的权利,即程序保障请求权。一些国家将这种权利作为法律制度的核心并在宪法中予以规定。我国宪法虽然没有关于程序保障的直接规定,但是宪法第33条关于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第125条关于公开审理、第126条关于法院独立审判等的规定,却可以看做是程序保障的宪法依据。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包含着公民可以平等地享受包括宪法在内的所有法律赋予的权利以及通过法律程序实现权利及获得权利救济的内容。而第125条和第126条就是实现第33条规定的程序保障权利的有效方式。所以,第33条、第125条和第126条的规定不仅是宪法原则,而且也是程序原则的宪法化。因此,我国程序保障的指导思想是建立在国家根本大法—宪法的基础之上,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究其实质是宪法权利。     (二)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的内涵     宪法和诉讼法赋予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具有以下内涵:     1、程序主张权。即当事人在诉讼程序开始以后,享有充分的权利就涉及实体法及程序法问题的事实和法律阐述自己的主张。程序主张权赋予当事人提出自己的主张并就该主张提出证据并加以证明的权利,同时要求法院必须充分保障当事人行使主张权的机会,法院的裁判必须就当事人主张的具体事实、依据特定的法律进行。     2、程序平等权。它包括两层含义:当事人享有平等的诉讼权利;法院平等地保护当事人诉讼权利的行使。所谓平等保护是指法官在诉讼程序进行中应给予双方当事人平等的机会便利和手段;法官对各方的意见和证据予以平等地关注,并在制作裁判时将各方的观点均考虑在内。     3、程序法律行为的及时终结权。当事人享有要求法院在法律规定的审限内及时审结案件的权利。具体表现为当事人应当有权知悉个案的审理期限;如果案件延审,当事人有权询问原因及解决的办法;因为法院的原因造成诉讼迟延时,当事人有权要求法院及时审结案件。     4、对法院和法官的请求权。当事人对法院和法官的请求权可以概括为(1)要求法院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就当事人的请求进行审判的请求权,我国宪法第126条规定了此项权利;(2)要求法官中立的请求权。宪法虽然没有明确规定法官的中立,但法院组织法、法官法以及诉讼法都规定了回避制度,这是宪法关于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原则的具体化和制度保障;(3)要求法官行为理性的请求权,法官的行为必须以确定、可靠和明确的认知为基础而非随意或恣意,法官对其决定应当阐明理由;(4)要求适用法律统  一、确定的请求权。这种统一和确定包括各地区、各个法院之间对相似案件处理上的偏差值在正常范围内,适用的法律基本一致,即执法原则和尺度的统一。     二、更新司法理念,强化程序意识,切实保障和维护当事人各项诉讼权利是实现司法公正的客观要求。     司法公正不仅包括实

体公正,也包括程序公正。在诉讼法上实体公正也就是结果公正,是指法院裁判的内容正确、适当、无误,它包括案件事实认定真实和法律适用准确两方面。公正的裁判结果是法院或法官通过整个诉讼过程所要达到的一种理想结果。然而,这种理想结果的实现必须以程序公正为前提。虽然公正的程序并不必然产生公正的结果,但当事人对诉讼程序产生的不公正感和人们对程序不公正的评价却会降低人们对实体公正的信任程度,甚至动摇实体公正的根基。因此,以正当程序来保障法律的实施和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实现是实现司法公正的客观要求,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它是保障当事人实现法定权利的需要     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不仅是诉讼法规定的权利,而且也是宪法赋予的权利。但是以往当事人在行使诉讼权利的时候,常常由于不谙法律或者存在阻碍当事人接受裁判权利的各种障碍而不能在实质上充分行使其诉讼权利。而强化程序保障,则通过在诉讼中充分给予双方当事人对等的“攻击”、“防御”机会,并形成制度化的程序以及在诉讼过程中严格遵守这样的程序要求,来保障当事人法定权利的实现。     (二)它是法院全面履行审判职能的需要     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法院的审判职能是其最重要的职能。以往法院的审判职能主要体现在追求司法的实体公正上,认为程序公正只是实现实体公正的手段而已,处于辅助地位。这种实体至上的作法和观念导致实践中将实体法适用正确与否作为评判裁判结果的主要标准,使诉讼程序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受到极大损害。从某种意义上讲,实体公正是相对公正,因为这种公正要受到时空条件的限制,很难有唯一的标准或结论。而诉讼程序则是被宪法以及诉讼法明文规定的,违反诉讼程序的结果是显而易见的,与实体公正相比,程序公正更具有绝对性的特点。审判实践中法官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不予采纳或不予重视,开庭审理走过场,合议庭“审而不判”等现象实质上都是“重实体轻程序”的表现。的确,相对于实体规范而言,程序具有其工具性的一面,但我们同时也应当看到,“适当的实体规范是经由程序铺设的轨道通过公正、有效的程序形成的”。因此,程序公正不仅是司法公正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具有优先性。树立程序与实体并重的思想,在保证法院全面履行其审判职能的同时,对我国的司法实践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它是推进和深化司法改革的需要     法院的一系列审判方式改革措施的推进,已经开始涉及审判组织的改革,如审判长选任机制的实施。这意味着今后合议庭或者独任审判员决定案件的权力越来越大,如何防止审判权力的滥用将是今后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程序保障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起到监督制约作用。因为程序的公开性使法律程序的要素已为公众知晓,法官的行为必须要受程序规则的约束和公众的监督。一方面,程序的公开便于各级人大、各级检察机关行使法律监督权;另一方面,程序的公开也通过保证当事人对程序的了解和参与程度,限制法官滥用审判权。因此,完备的程序能够限制恣意的发生和权力的滥用,对司法改革的深化亦起到保障和推进作用。     (四)它是诉讼民主和文明执法的客观需要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诉讼制度应当是民主的诉讼制度。司法审判的民主化程度越高,司法审判的透明度就越高,程序的公开性就越强,程序的作用得到越充分地发挥;反之,司法审判越具有~特征,司法审判就越不透明,程序的秘密性越强,而其作用就越弱。因此,诉讼民主要求诉讼程序的每一个阶段和步骤都应当以社会公众看得见的方式进行,以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各项诉讼权利。     (五)它是提高诉讼效率和效益的需要     强化程序保障的价值在提高诉讼效率和效益方面主要体现在:一是强化程序保障有利于迅速及时解决争讼。诉讼效率强调以最少的时间耗费来解决争讼,当事人诉诸法院的目的在于让法院尽快解决争议。因此,对诉讼案件的认识不可能无限期地进行下去,对诉讼行为必须有时间上的限制,审理期限和诉讼期间的设置便是出于此目的。强化程序保障要求法院做到遵守审限规定,及时审理案件,提高办案效率,以及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是遵守程序安排可使当事人以最少的花费利用诉讼制度达到其诉讼目的,法院以最少的司法资源的耗费解决争讼。在民事诉讼中有关诉讼费用、诉讼周期、诉的合并、简易程序以及代表人诉讼等制度,都是为了实现诉讼效益而设立的,是实现诉讼效益的保障。在诉讼过程中,依照法律规定简化诉讼程序,实现诉讼效益也是现代诉讼制度所追求的目标。     (六)它是当代司法与国际接轨的需要,是法制进步的标志。     我国的法制建设起步较晚,经过近20年的努力,已经构建了比较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但最初的法制建设主要是以经验为指导,以实体法为中心,工作也主要是应急性的。英美国家对接受程序保障极为重视,并将其作为一个基准来衡量一个法律或者一个程序是否正当。程序公正观念已被越来越多的国际文件承认和接受。中国入世之后,中国政府承诺我国人民法院将努力做到“平等、统一、独立和透明”,所有这些都必须以程序公正为保障。而我国宪法关于程序保障的规定比较抽象,对程序建设也尚未形成体系,一些程序规则还比较粗糙,不利于操作,需要进一步分析、论证和技术处理。因此,强化程序保障不仅是我国司法系统恪守政府承诺、维护我国司法权威的前提条件,也是与国际接轨的需要和法制进步的标志。     三、当前审判实践中存在的妨碍当事人充分行使诉讼权利的突出问题     虽然宪法和诉讼法为当事人借助诉讼程序接受司法救济和裁判提供了法律保障,但在调研过程中,我们发现,由于各种条件的限制和存在于审判人员头脑中的传统观念的束缚,长期以来,在审判实践中,诉讼的各个阶段都或多或少、程度轻重不同地存在着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影响当事人充分行使诉讼权利的问题和习惯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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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关于省级一类贫困村的调研报告范文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8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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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级一类贫困村调研报告范文

位于贵州中部地区的安顺开发区宋旗镇干河村是贵州众多贫困村中的一村,属省级一类贫困村。该村和省内其他贫困村一样,在贵州新阶段扶贫开发中劳动力转移、人畜饮水、农田水利设施、通村通组道路等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是在全社会经济全面高速发展的大环境下像安顺开发区宋旗镇干河村这类贫困村的发展速度则显得有些缓慢。在安顺开发区宋旗镇干河村任职的这段时间,我通过在村实地走访与调查摸底,对该村的经济发展现状及当前制约该村经济发展的原因有了一些认识,也形成了一些如何发展像安顺开发区宋旗镇干村这类省级一类贫困村的工作思路。

一、贵州省安顺开发区宋旗镇干河村基本情况。

贵州省安顺开发区宋旗镇干河村有农户140户、810于人、实际常住人口620人;该村有初中及以上学历的人数有500余人;党员17名,其中女党员5名,65岁以上老年人80人、16周岁以下小孩190人、外出经商人数不足7人、167人外出务工;村现有可耕田地共1100亩,其中水田700余亩,年产稻谷约1.75万公斤。有集体荒山300余亩,基本没开发;提灌站1个,提灌站输水管道年久失修,群众用水困难;目前村有一个从学前班到三年级的不完全小学。

该村无集体收入来源,村举办集体活动主要依靠上级财政拨款;群众主要经济收入来源于日常水稻种植、玉米种植、油菜等传统农作物种植和外出务工。目前,有比较零星的西红柿、大葱、花生种植;有三户种有小规模的经果林;在村没外出的主要劳动力的创收方式是协助外村包工头搞建筑工程承包,一部分退伍回家的军人则以钻探打水井增加收入。目前全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有28户、73余人,全村XX年人均纯收入不足1200元。

同时,该村距离市中心区仅6公里,安普二等级公路穿境而过,安顺黄果树机场就位于村东面2公里处,交通便利,地势平坦,土地通透性好,且能连方成片,适宜规模化发展。

二、贵州省安顺开发区宋旗镇干河村经济发展的主要问题。

一是产业结构不明显。该村没有主导产业,传统的农作物没有市场竞争力,很难形成产业拉动力,原有的农作物种植生产经营水平低,对农民的增收带动力不强,大多数村民仅仅只把目光盯在自己家中稻田上,与外界交往较少,也不太关心田地以外的事情。

二是人文环境较差,思想受到束缚。像很多贫困的农村一样,该村基础教育落后,农民文化素质差,村人口中的文盲、半文盲比例显高。村两委发挥作用不到位,部分人员存在“等、靠、要”的思想;很多农民对传统习惯抱残守缺,长期处于封建宗法式的自然经济状态,形成封闭式的循环格局,形成了养牛为耕田,养猪为过年,养鸡下蛋攒个油盐钱的典型贫困村。

三是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差。长期以来,该村农业生产没有摆脱靠天吃饭的格局,如果遇到天灾,必然引起减产减收。比如,XX年暴发的特大干旱,导致夏季水稻种植无法按时插种,同年6,暴发的洪水淹没了大面积的农作物。

四是群众安于现状,小富既安。该村的农作物种植全部为一家一户的家庭作业,主要表现在农民接收新事物能力较弱,观念落后,重农轻商意识严重;小富即安意识较强,缺乏开拓创新精神与市场风险意识。

三、村经济发展对策及建议。

该村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过程中,围绕“依托扶贫政策,建设美好干河”这一主题,以“抓农业种植基地示范点建设,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载体,结合自身实际提出了“立足于干河村现有传统农业,优先发展经济作物和特色养殖促进基地建设,使本村经济发展上台阶,依托市场促进经济作物和特色养殖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不断助农增收,到2020年实现人均收入5500元。”的发展思路;鉴于该村的发展思路和现实条件,可以从如下几步着手发展:

一是配强村支两委班子,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让想干事、能干事的人有平台。农村脱贫说来说去没有一个领头人一切都是纸上谈兵,纵观中国大地上的亿元村就是因为他们的带头人的领导决策。像安顺开发区宋旗镇干河村这样的贫困村,不仅需要能带领农民脱贫的领导班子,还需要班子成员眼界开阔,一心为民,善于化解矛盾纠纷、能统观全局和有开拓精神。另外,从党的先进性建设和组织的保障作用出发,积极探索无职党员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广泛开展联村帮扶、联户帮助、联事定责等活动,活动可根据党员的素质、兴趣、专长、年龄等方面加以分类设立诸如:“宣传政策岗、收集民意岗、监督村风岗、致富帮贫岗、管理村事顾问岗”等岗位引导和服务群众发展经济,推动科学发展,确保村级在运行中认识、领导、责任、管理、监督到位。

二是统一思想,打破其传统农业思维。村贫困的根在人,人贫困的根在思想,对于一个省级贫困村来说,从一个台阶迈向另一个新的台阶,首先需要从思想上推动村的发展,从思想上高度统一,形成一股绳,这样才能做到行动的协调一致,更快更准确地达成目标,摆脱贫困;这就需要我们坚持观念先导,切实重视典型促动、政策引导,转变村干部的观念,不断地利用理念标准来引导班子成员,不断地用思想交流方式求共识形成发展的内在动力。实时的开展由上级部门指导的贫困村座谈会、讨论会、文娱活动等为村民的思想交流提供平台,达到求同存异,达成发展共识。

三是在传统农业上嫁接现代农业。从贫困村自身的资源条件出发,扬长避短,趋利避害,引入“高投入、高效率、高环保、低成本”模式,就安顺开发区宋旗镇干河村来说可以利用该村是城郊村的优势,组织精干人员成立种植开发合作社,以工业化思维谋划安顺开发区宋旗镇干河村农业,围绕种植做文章,利用该村该村距离市中心区仅6公里,安普二等级公路穿境而过,安顺黄果树机场就位于村东面2公里处,便捷的交通优势,做到种植与工业互促式发展,打造农产品加工集散基地和蔬菜生产基地。利用农业开发合作社的专业优势和人员、市场优势带领广大群众种粮跟着市场走,啥好卖种啥,啥值钱种啥,并适时的发展畜牧业生产消耗农业生产剩下的下脚料,逐步形成循环经济。

四是在当前帮扶的基础上再创新帮扶模式。贫不是给钱就能解决问题的,扶贫不仅要改善当地贫困户落后的生活,更重要的是提高贫困户的素质,增强他们的致富本领,要给他们充分的尊严和自信,点燃他们心中的希望之灯。贫困村的大发展的主导力量是党委、政府,主体是社会主义新农民,社会各界的资金、技术、人才、经验的支持是最直接、最重要的推动力,只有“三位一体”,形成合力以创新精神,为经济发展打造坚强后盾,才能更好的实现贫困村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全面提升贫困村经济发展的水平。在帮扶措施上,抛弃那种“撒胡椒面”式的帮扶方式,帮扶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必须从当地实际出发,从制定规划着手,区分轻重缓急,突出建设重点,着眼长远,统筹安排帮扶资金,循序渐进。集中力量和资金因地制宜,一个点、一个项目、一个时间段的帮扶。比如:帮扶部门可根据自身情况帮助贫困村建设一个养殖场或者种植小区等形式的经济实体,不断壮大贫困村的集体经济,避免村级集体经济无实力,发展生产无财力,提供服务无能力。(黄松)

(安顺开发区组织人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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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关于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汇报报告,全文共 14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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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计划生育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近期,县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对我县计划生育工作情况进行了为期一周的专题调研。调研组先后深入到常店、欢口和古丰社区居委会进行了实地调研,分别听取了分管计划生育的镇、社区负责人的有关工作汇报,并和村支书、计生专干、辖区户籍民警进行了认真的座谈讨论,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现将调研情况综合报告如下:

一、我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基本情况

调研组认为,XX年,我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在全县各级干部和群众的共同努力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初步实现了摆脱后进,争先进位的目标,为我县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创造了良好的人口环境,特别是今年以来,我县计划生育工作以“”规划为指导,扎实工作,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良好的开局。总结我县人口与计生工作,其主要特点为:

一是加强领导,上下齐动,全力做好省“十五”计划生育合格县验收准备工作。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按照省计生合格县验收内容和市计生委业务指导要求,从党政及其相关部门和乡镇计生业务两条线全面展开验收准备工作。县委、县政府及时组织调度,经过紧张有序的准备,使全县顺利完成了省验收小组的函询、电询、访谈和入户调查等各个环节的验收工作,目前,我县已成功通过省计划生育合格县验收。

二是严格执法,依法治育,深入开展了党员干部违规生育清理。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八五”以来党员干部职工违规生育清理。经过宣传发动、个人申请、张榜公示、检查验收,全县共清理出“八五”以来违规生育的党员干部职工1073人,其中1998年清理后至今新增违规生育党员干部职工150人,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 7人,已全部按照经济处罚、纪律处分和措施落实“三到位”的要求进行落实。通过清理,有效净化了全县的生育环境。

三是全面掀起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高潮。3月15日,县委、县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三干会”,在总结XX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同时,部署了XX年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任务,并就抓好当前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三干会”召开以后,各镇、各部门迅速落实“三干会”精神,在全县范围内以隐患清理和长效措施落实为突破口再次掀起了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新高潮,形成了县调度,镇落实、计生局监控把关的格局。经过上下共同努力,截至4月27日全县共清理各类计划生育管理隐患3484例,占全县总人口的 3.39‰;落实四项手术4920例,占全县总人口的4.80‰,落实流引产等补救措施1835例,占全县总人口的1.79‰。

四是加大性别比失调治理力度。为有效推进出生婴儿性别比失调的治理,县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结合丰县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了b超监管制度、中期以上终止妊娠审批监管制度、联合检查监督制度、外部交流协作措施等。通过各项制度、措施的完善和落实,有效促进了全县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的治理。

五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和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的意见》要求,在全县人口计生系统一方面,健全完善各镇计生服务站便民行政受理中心;另一方面,以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为重点,着重整治计划生育工作中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等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反映的依法行政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并通过深入开展行政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拓宽监督渠道,完善监督机制,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进了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有效提高了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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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简易程序审理案件情况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0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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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程序审理案件情况调研报告

简易程序,简言之,就是简化了的普通程序,是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的法庭审理简单的案件所适用的程序。与普通程序相比,简易程序具有诉讼方式简便、受理程序简便、传唤方式简便、开庭审理程序简便、实行独任制审理、审结期限较短的特点,它一方面方便了当事人诉讼,减少了当事人的讼累,使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能够及时得到解决;另一方面它也能相对快速、及时地审结案件,提高了人民法院的办案效率;同时它也节省了诉讼成本,体现了诉讼的经济原则,为人民法院集中力量审理复杂、疑难案件腾出必要的时间和精力。正因为这些优势,近年来在受理案件数大幅增加的大背景下,简易程序受到了基层人民法院的青睐,它的运用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案件数量的日益增加与审判人员相对不足之间的矛盾。

虽说简易程序有其明显的优势,然而适用简易程序却有诸多的要求。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应是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案件。“事实清楚”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争议的事实陈述基本一致,并能提供可靠的证据,无须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即可判明事实、分清是非;“权利义务明确”是指谁是责任的承担者,谁是权利的享有者,关系明了;“争议不大”是指当事人对案件的是非、责任以及诉讼标的的争议无原则分歧。只有具备这样的条件,适用简易程序才能达到事半功倍、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办案效率的目的。然而,适用简易程序也有“不”的原则,如: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案件、已经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发回重审和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不得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x年全国法院案件质量情况统计分析》,我省一审简易程序适用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针对这一情况,我院对辖区内x年度审结的案件进行深入调研,从刑事、民事两个方面分析我院一审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况,并对相关问题提出改进的措施。

—、刑事一审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况

在x年审结的件刑事案件中,有54件适用了简易程序,比例约为%,适用率不高。其中有件为盗窃和交通肇事案件,约占适用简易程序案件总数的%。可以看出,我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类型相对集中。分析认为适用简易程序少的原因是检察院建议适用简易程序的公诉案件比较少,我院刑庭是根据检察院提起的程序来定审判程序的,检察院建议适用普通程序我们就适用普通程序,建议适用简易程序我们就适用简易程序。检察机关毕竟不是裁判刑罚的主体,在起诉时,如果对法定刑在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建议适用简易程序,即意味着检察院明确向法院建议对被告人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因而检察院一般不会对法定刑在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建议适用简易程序。

二、民事一审适用简易程序案件审理情况

我院x年审结的件民商事案件中,有件适用了简易程序,比例约为%,标的额超过x万元,多集中于婚姻家庭、人身损害赔偿、买卖、借款合同纠纷。究其简易程序适用率不高的原因:①受简易程序的审限限制,“案情复杂”也是限制适用简易程序的条件,因为这需要独任法官在较短的时间内对案件情节、当事人争议、权责分析透彻,并作出相应裁判。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当事人的矛盾纠纷形式成多样化,有些民商事案件的情节突显前所未有性,导致法官对何谓“案情复杂”认定不一,有些案件看似简易,但在审理过程中往往会出现新的问题,需转普通程序审理。②送达难一直是困挠法院的疑难病症之一。当前普遍存在当事人尤其是被告一方躲避送达、不积极应诉的情况,工业滤布 这种情况在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犹为突出,当事人基本上为农民或者无固定职业者,他们为了生活外出打工早出晚归或者流动性很快,且不懂法、不知法,起诉人往往也不能提供准确的受送达地址,送达找人甚难,致使送达难以在法定期间内完成。当案件数量增加时,有些应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就来不及在审限范围内审结,不可避免地使得本可以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因审限不足或者需要公告送达而被迫转换为普通程序审理。③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院所属辖区作为老商业中心,流动人口增多,案件当事人下落不明的案件日益增多。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送达方式有:直接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转交送达、公告送达。公告送达作为一种拟制送达,产生与直接送达相同的法律效果。法律对于公告送达的规定,有效地保护了当事人的民事权益,也使得人民法院在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的情况下,仍可以按程序正常办案。而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的规定,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直接排除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之外,因而影响了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④由于国务院诉讼收费办法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故从法院办案和建设所需经费的角度考虑,对于诉讼标的额较大(一般为10万元以上)的民商事案件基本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而没有分析案件本身是否属于疑难复杂或者争议较大,这也是简易程序适用率不高的因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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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毕业论文开题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7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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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课题名称: 论英语语法教学在英语教学中的重要性

系    别:外国语学院

专    业: 英 语

指导教师:孙金仓

作者姓名:朱明月

一、综述本课题国内外研究动态,说明选题的依据和意义

1.国内外研究动态:

长期以来,教育界关于英语语法的英语教学中的地位,一直莫衷一是。有些人认为,语法知识是不能通过表述的规则传授的,而是在接触目的语中潜意识地习得的。只要平时多做模仿练习,多听英语磁带,多和善英语之士交谈便可以自然地掌握相关语法。在英语课堂上,教师往往只注意书本上现有知识的传播,包括词汇的背诵、对话和课文的讲解,而常常一带而过或忽略课本内缺乏的有关句法结构的系统讲解。对学生真正怎么“学”,“学”多少,“学会”多少却关注较少。即使有的教师会在上课时讲解语法,但大多采用的是那种就事论事的阻断式、割裂式的讲解和翻译模式,往往给学生造成一种东一榔头西一棒的“无序”或“雾里看花”的感觉。由于对英语语法重要性的忽略或语法讲解过程中使用的方法不当,许多学生到了大学之后其语法知识薄弱、句法概念不清、语言运用能力差等缺陷便暴露无遗。他们所写、所译的东西错漏百出,让人觉得啼笑皆非。同样,在阅读理解中遇到长句、难句时,他们也不能正确地剖析句型结构,只能囫囵吞枣、一知半解、甚至是主次颠倒或完全错误。据不完全统计:大约80%的大学生坦言其英语考试成绩不理想,主要是由于句法结构的概念模糊再加上词汇量少,到考试时一遇到阅读、词汇、语法、翻译或写作时就会方寸大乱。在推进大学英语教学改革的今天,我们强调的是提高学生的英语运用能力便只能是空中楼阁。因此“还语法教学本来面目”、“让语法教学重返课堂”的呼声在英语教学上越来越强烈。

对中国学生学习英语而言,他们毕竟没有使用目的语的环境,那么他们就很难及时、准确地辨别和判断母语和目的语之间的语义特征和差异。从这一意义上来讲,对语法的学习便显得尤为重要。美国社会语言学家海姆斯说过:“一个学习语言的人应该有识别句子是否合乎语法规则的能力和造出合乎语法规则的句子的能力……。”章振邦、张月祥等人也认为语法是语言的结构形式和组织规律,是人们使用语言进行交际时据以组词成句,使语言具有明确的意义并能为对方所理解的一套规则,是必须掌握的知识和培养语言技能的重要环节。因此就中国学生而言,希望不学语法便能牢固地掌握英语,提高其英语运用能力是不切实际的。换言之,在大学英语教学过程中,重视语法教学,改善语法教学是提高学生英语运用能力必不可少

2.选题的依据和意义

在提出素质教育之前的相当长时期内,我们的教育模式是应试教育。英语课堂上,教师采用的教学方法以语法教学为主,课堂上的大部分时间,教师都是在向学生灌输语法规则、讲解语法知识、做语法练习题,而忽略了培养学生的语言应用能力,忽略提高学生的英语素质。这种教育模式下的英语教学自然就形成了“聋子英语”和“哑巴英语”。显然,在推行素质教育的今天,这种枯燥乏味的“填鸭式”教学已经不能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那么,我们在今后的教学中是否就应该把语法教学法弃之一边呢?通过不断尝试、探索,笔者认为,尽管传统的语法教学有这样、那样的不足之处,但我们也不能忽视它的诸多优点。它可以使学生掌握一定的语法知识,对英语语言结构有一个较清晰的认识,可以提高学生语言的准确性等。因此,要在英语方面培养出高素质的学生,决不能摒弃语法教学。相反,我们还要适时运用、积极运用和灵活运用。当然,我们不是要一成不变地走以前的老路,而是要不断地完善它,使它更容易为学生所接受,为我们的素质教育服务。

二、研究的基本内容,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1.研究的基本内容:

1. 传统语法教学特点及优劣。

2. 文化对比,正负迁移的影响。

3.新课标下的英语语法教学。

2.解决的主要问题:经过分析,弄清楚英语语法在英语教学中的重要性,并以次为基础,提出提升英语语法教学的策略。

三、研究步骤、方法及措施:

1.选题,定题。

2.大量查阅相关理论文献,作好理论积累;并搜集第一手资料,即英语语法在英语教学中的重要性的相关内容,并归纳整理。

3.理清思路,写出开题报告和论文提纲;

4.开始论文写作,从多角度对英语语法教学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实用性强的改进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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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满意度调研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9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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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是留住顾客的有效手段。有研究表明,获取一个顾客的成本是留住一个老顾客成本的5倍,想要提高美容院核心竞争力的重要途径,也是要从服务下手,细节更能体现美容院的优势,留住顾客:

美容院员工知识能力与顾客的需求良好配合,不管是美容师还是美容顾问还是清洁工,只有全体员工的充分配合才能创造最开心的服务环境,环境是员工的第一要素。

员工能否胜任工作,每一个岗位的员工都需要清楚的知道自己的工作内容并能够按时完成。

顾客与员工对彼此均有合理的期望,员工不会今天跳槽,明天就试着换一家美容院,顾客也不会指挥美容师像自己的奴隶。

顾客需求可被准确的诊断,美容顾问能够准确的抓住顾客的需求,并建立起顾客信任度,从而相信这是一家正规的美容院。

员工相信自己所做的事是最有益顾客的,而不是认为自己骗了顾客的钱。诚信不仅仅是对顾客的表现,也建立在长期的人品、信誉上,而员工就是老板人格和品格的证人,她们因此判断选择自己的 钱途 。

员工与顾客间有效的沟通,要学习有效沟通的技巧,用同理心倾听顾客的话,从中真正领会顾客的需求。

员工与顾客间保持信任与信服,员工对顾客展露的亲情和热情只能让顾客更加信任,像自己人一样,这就是敬业。大部分美容院都能够做到这一点,然而美容院最大的特点就是技术、就是服务,顾客还需要我们在沟通时表现出专业的一面,这才能让顾客信服。顾客回因此觉得亲切,而不会失去与美容院的距离,反而不好意思、没法再谈价钱。

所有服务人员明了经营及服务的目标,美容院拥有自己的价值观和文化准侧,并有效的教育了所有的员工。

有一个准确而独特的经营定位,使美容院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所有员工也明了自己的定位,并为之自豪。

很多美容院的经营是考美容师与顾客之间 的感情联系来扩大经营范围的,一个好的顾客身边总有好几个好朋友。如果这家美容院给以他们足够到位的服务后,并建立了良好的口碑,无形之中也会给美容院引来大量的客源,靠一传十,十传百的口碑效应来达到目的。如果人情与市场结合,随之而来的人情生意,其结果可能丧失立场,丧失原则,生意会越来越难做,一个美容院的管理者应该要有坚定立场,让人情销售与市场销售分开。

顾客是上帝不应该放在嘴上,而应该放在心上,真正懂得顾客心理的美容师是实实在在的为顾客着想的,而不是靠打点折扣,施点小恩小惠来满足顾客的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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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浅谈小学英语的趣味听写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全文共 17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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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小学英语趣味听写

英语听写作为一种传统的检测方法,一直倍受英语老师的青睐。很多英语老师都习惯在早读课或课前抽出几分钟开展听写,并以此作为一节课的热身(warm-up)部分,从中检测学生对四会单词、四会短语和四会句子的掌握情况,锻炼学生的听力水平。

传统的英语听写方法主要是由英语教师读出英语单词、词组、句子,让学生逐子、逐句写出后在与原文对照检查,有时侯还要求学生写出汉语翻译。在这种听写方法中,英语教师起绝对的主导作用,控制听写的全过程,并且听写的内容是固定不变的。学生只是被动呈现出教师所读的内容。整个过程,脱离了小学英语听、说、读、写教学中的说和读,并且较为枯燥乏味和单调。为了能使英语听写过程生动有趣,让学生发挥主动性,更多参与其中,并在听写过程中使用英语,将英语听、说、读、写完整结合在一起。通过英语听写营造一种既有语言输入又有输出,学生可以用英语进行创造性思维的互动式英语教学模式,我通过学习借鉴,结合自己的实际应用,总结出几种新颖的英语听写方法。

一、形近或音近的词听写。

这是一种较为传统和灵活的听写方法。在听写之前,引导学生总结整理与此相关的单词,例如:fall 秋天,与之形近的有ball球、tall 高的、call称呼等;third第三与之音近的有bird鸟等。在听写的过程中,教师读出其中一个单词,学生可以写出与此相关的其他单词,有能力的学生还鼓励他们写出一个句子区分词义。例如:i like fall best.  my math teacher is tall.  i call my father’s father grandfather.

这种听写方法,不仅仅是记住某一单元或某一节课的新授单词,而是将新旧单词融合在一起,通过词的听写延伸到句子。为以后的小作文写作奠定基础。扩充学生的词汇量,在最大的范围内确保学生的单词使用频率和使用量,培养了学生的发散思维。针对不同层次的学生,有的放矢。从而在不同程度上提高学生的听写能力。

二、短语搭配听写。

教师准备好新授的、常用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词搭配而成的英语短语。如:eat dinner。在听写时,教师只读其中一个词,如:eat ,再让学生写出他们所能想到的任何一个可以与该词搭配而成的词组。如:eat breakfast , eat lunch ,eat the honey , eat sweet things 等。写完后,教师通过小组交流讨论,比一比谁(哪个小组)写得最多最正确。并通过朗读、使用这些词组去记忆。

正确使用大量英语短语可以使自己的英语更简洁和地道。虽然,有时候很多短语不得不通过机械记忆加以学习,但听写通过让学生捕捉短语的语音信号后正确呈现短语的拼写,可以扎实有效地促进学生对短语音、形、义的掌握。普通英语短语听写只能考查到学生对所听写的几个短语掌握的情况,覆盖面有限。而搭配听写有效避免了挂一漏万的现象,培养了学生英语发散思维。并通过小组竞赛,使学生能够集思广益,进行合作式学习,把孤立的个人听写变成了集体学习。

三、合作听写。

这是最热闹的、同时也是最革命的、最讲求合作的一种听写方式。因为在这种方法中,它把听写中读的任务交给的学生,老师成了组织者和裁判者。首先,老师将课本中四会句子作适当的调整,联合其他知识,将其组成一组对话或小短文贴在黑板上。然后,在每个学习小组中,每组设一个写者和多个读者。写者备好纸和笔坐着,而读者每次指派一人跑到黑板上阅读对话或小短文,记住其中一部分主要内容后返回本组告诉写者,写者可以提问读者问题以核实内容的正误,亦可指派下一个人去核实前面的内容。各小组展开竞赛,看哪个小组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最精确写出对话或短文内容。如果学生要在竞赛中取胜,读的学生必须具备一定的记忆能力及英语阅读能力,而写的学生也要具备一定的英语思维和逻辑能力,才能合理调度本组成员获取的信息。

这种听写方法全面培养里学生听、说、读、写及英语思考能力。它使所有学生都能参加其中,通过贡献自己英语水平范围内所能记下的内容,通过集体合作,完成学习任务。在此过程中,学生还锻炼了英语口语和听力能力。

总之,通过灵活采用不同的听写方法,教师可以有效地将英语听写与阅读、写作与口头表达能力的培养结合起来,并激发学生的想象力的发散思维能力,使听写过程变得饶有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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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17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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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调研报告

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是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现代化进程的推进,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而产生的社会问题。作为地处内陆、劳务输出的xx市,目前我市有18万多农村留守儿童,占全市少年儿童总数的39.8%。为深入贯彻党的xx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办公厅湘办发[]15号文件精神,切实作好农村留守儿童工作。最近,xx市妇联会同市关工委、团市委、市教育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先后深入通道侗族自治县、芷江侗族自治县、洪江区横岩乡中心小学作调查,同时搜集了其他县(市、区)的相关情况,我们从中看到农村留守儿童存在的诸多问题和做好工作的艰巨性、长期性,也探讨了一些作法。

一、农村留守儿童现状令人堪忧

通道侗族自治县、芷江侗族自治县、洪江区共有未成年儿童70367人,其中留守儿童24923人,占35.4%。芷江、通道两县留守儿童较多,分别占该县未成年儿童的44%和35.6%,而洪江区仅占19.1%。在三个县(区)的留守儿童中,父亲外出打工的占30%,母亲外出打工的占20.6%,父母均在外打工的占39.7%,其他情况占9.7%。这些孩子长期不能同父母生活在一起,得不到亲情关爱。加之他们大多以单亲和隔代监护为主,单亲监护的占51.6%,隔代监护的占42.6%,事实表明,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的隔代监护大都软弱无力。然而,儿童时期是人身体发育、习惯行为养成、文化知识积累的关键时期,由于生活环境不稳定,缺失父母的关爱,缺乏有力的监护,农村留守儿童成长发展受到较大的影响,出现了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心理障碍严重。多数农民工一年回家一次,有的几年不回家。孩子长时间缺乏父母的呵护和相伴,导致心理失衡,常引发诸多心理病症:有感情脆弱、自暴自弃、焦虑不安、冷漠自闭、悲观消极等。我们在通道双江镇九年一贯制学校向留守儿童作调查。当谈及父母外出打工挣钱,他(她)们满腹伤感,来的10个学生,3个迷茫发呆,4个伤心流泪。在座的老师说,留守儿童虽然家庭经济困难,但他们最缺的不是钱,而是亲情;又如双江镇杆梓村留守儿童吴祥兵,今年7岁,刚读小学一年级。早在XX年,祥兵才一岁零二个月,父母就去杭州打工,一连5年未回家。直到XX年春节,母亲才离杭返乡居家。至今,母子在家相处一年多了,但孩子仍然不肯叫妈妈;平阳乡平阳村学生黄跃文,今年13岁。父亲去世后,母亲去广东打工四年未回。弟妹三人由外公监护。每天放学后,黄跃文要做家务给弟妹弄吃的。忙完后,他总是手撑窗台,含泪朝南方远眺……;另据芷江对140名留守儿童进行问卷调查,其中83.6%的人心理阴影重。

二是学习成绩不理想。留守儿童大多同祖父母生活在一起,这些老人中缺文化的比例较高,学习辅导使不上劲。而孩子又受父母在外打工的影响,不少的儿童把自己的人生发展方向也定为打工挣钱,学习缺乏热情,厌学、旷课、逃学、拖欠作业,学校成绩差的多数是留守儿童。如地处陇城的通道三中,今年在校学生389人,其中留守儿童260人,高达67%。据学校统计,全校学习成绩差的学生约75人,其中留守儿童63人,占84%;另外,我们调查的菁芜洲中学和临口、下乡中心小学,情况都相似。各校成绩差的学生,留守儿童所占比例均在80%以上。

三是道德行为走偏。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和监护近乎空白,孩子们生活在无限制状态下,无形中助长了自私任性、蛮横霸道、易冲动、以自我为中心等极端性格,从而导致行为偏差。他们在家顶撞祖辈,在校违规违纪,有的甚至迷恋网吧、电游室,染上说谎、吸烟、酗酒、打架等坏习气。如通道独坡九年一贯制学校,去年秋季开学后,有3个留儿童向老师请假回家取学习生活用品。第二天,3人假满未归,学校派老师四处寻人,发现他们在山上野炊作玩,险些引发山火,烧毁森林,成为“罪人”。在调查中,菁芜洲中心学校退休老校长陆初开,向我们介绍侄孙女陆居慧连骗“三老”的痛心事儿:年满13岁的陆居慧,父母常年在外打工。留守在家的她,今年就读菁芜洲中心小学五年级。3月初,她向爷爷谎称,说父亲没给零花钱,爷爷给了20元。接着,她又如法炮制,骗外公、伯爷给钱。陆校长叹气说:孩子要少许零用钱无可厚非,不诚实可不得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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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思考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17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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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思考

提高奖励扶助标准自然是增加奖励扶助金的数额,这一点没有异议。如何扩大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制度范围目前还没有具体的政策。通过在奖扶调查和核实过程中的实践,在听取部分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笔者在此浅谈一下自己的看法,以望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一是将农村只收养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纳入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范围

目前纳入奖励扶助对象范围的是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所以在调查核实阶段特别注重调查申报纳入奖扶对象的子女是否亲生子女。只要不是亲生子女,无论是合法收养还是非法收养的一律不纳入奖扶范围,引起了收养子女家庭的不满。普遍认为反正他们只有一个孩子,为什么亲生的给奖励,收养的就不奖励,并有人多次到县人口计生局和负责审核的工作人员理论;有的老人怕收养的子女找借口不孝顺或不负担养老义务,从收养的孩子懂事之日起就避而不谈其是收养的,一直说是自己亲生的。通过审核人员耐心细致负责任的调查,将收养的秘密揭开后,反而引起了部分家庭的不和,虽然是极少数,但也给农村的社会和谐造成了一定影响,特别是对收养子女的农村老人造成了一定的不利影响。

收养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父母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收养法第三条规定,收养不得违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

一些地方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也规定,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有子女而收养的,按照子女数比照政策外生育子女的标准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

按照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笔者认为,既然收养法规定了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一些地方的计划生育条例又规定了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有子女而收养的,按照子女数比照政策外生育子女的标准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且社会抚养费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征收。当养父母年老时,就应象其他自己生育子女的计划生育户一样,享受到国家的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更何况,奖励扶助金是由政府出资、财政保障,不是计划生育一家的事,将收养子女的农村老人纳入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范围,合乎民心、顺应民意,有利于农村的和谐稳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当然,何时纳入、怎样纳入、需要办什么手续,是需要进一步考虑和细化的。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和自己生育子女的一视同仁。只要户口本上显示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就直接和其他人一样按程序纳入奖励扶助对象范围。

二是符合条件但提前生育或未办理二胎生育证而生育两个女孩的家庭应在一定条件下纳入奖扶范围

按照目前实行的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纳入奖扶对象的必须是实行计划生育户。我国的一些地方性计划生育条例在不同阶段对农村规定了具体的照顾生育二胎条件,如山区只有一个子女,平原丘陵第一个子女系女孩,农村中男到女家落户,双方或一方是少数民族等。为完成人口控制目标,又规定了具体的生育间隔。但在实践运行过程中,由于多种原因,有一部分符合照顾生育条件的农民却违反生育间隔规定提前生育了第二个子女,或未办理二胎生育证生育了第二胎。其实他们本来有可能是实行计划生育户的。这当然主要是他们自己的责任,但也不排除有我们工作不到位,宣传、办证不及时,极少数人为乱收费达不到目的故意不给符合条件的人办证,让内生变外生的因素。现在有的省市在修改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时取消了生育间隔,甚至还有人提出要对符合条件的生育二胎夫妇实行免费登记制度,这就给在一定条件下将符合条件但因种种原因本可以内生却外生的人群纳入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创造了机遇。应在适当时机将这部分人纳入奖扶对象范围。条件是必须按当时规定足额缴纳了社会抚养费,领取了结论证。提前生育的还应按提前生育的年数相应推迟享受奖励扶助的时间,第二个子女必须是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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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法院量刑改革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3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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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量刑改革调研报告

提供一篇调研报告范文,作为参考!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XX年工作计划和主任会议安排,10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委员和、市人大代表,对市法院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组听取了市法院工作情况的汇报,现场旁听了刑事庭审,查阅了有关案卷资料,并召开了由法院相关负责同志、职能庭室负责人和部分代表、群众参加的座谈会。现将调查情况综合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市法院认真按照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强化工作措施,积极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1-10月份,全院共受理改革范围内的15类案件288件,审结237件,分别占同期全部刑事案件收结案总数的84.7%和85.3%,其中上诉7件,一审服判率97.1%,上诉案件二审全部维持原判。法院刑事审判庭先后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并荣立集体二等功、三等功各一次,被省高院表彰为“刑事审判工作先进单位”。

(一)强化工作措施,保障量刑规范化工作顺利实施

一是精心组织,激发动力。法院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分管院长任副组长,全体刑事审判人员参加的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小组,负责这项工作的组织协调、统筹安排和具体实施。同时,组织召开会议,传达上级法院量刑规范化工作会议精神,通过学习研究,开展讨论交流,充分认识量刑规范化的意义、作用和内容,进一步激发了审判人员积极参与量刑规范化工作的积极性,为量刑规范化工作的有效实施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和理论基础。

二是加强学习,提高能力。采取举办培训班、以会代训等形式,组织刑事审判工作人员对最高法院《量刑指导意见》、《量刑程序指导意见》和省法院《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进行学习,使法官尽快熟悉并掌握新的量刑方法和量刑幅度。通过组织开展庭审观摩,交流学习,全体审判人员逐渐适应了量刑规范化的庭审程序,较好地理解和掌握了量刑步骤和量刑方法。

三是加大投入,增强实力。市法院将量刑规范化改革列入法院重要工作,认真研究制定方案,明确任务,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全力保障。根据改革工作的需要,抽调一名具有一定调研能力的刑法研究生充实到刑庭工作。专门为量刑规范化办案系统配备一台服务器,明确具体的系统维护人员,为刑事审判人员配齐电脑、打印机等设备,为扎实稳妥推进量刑规范化办案系统提供了良好的技术支持。

四是加强沟通,形成合力。法院加强与检察、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对公安、检察、法院、律师在量刑规范化工作中的定位和分工进行了明确,就量刑建议的提起、对庭审中量刑事实的调查与辩论等问题与检察机关作了进一步沟通,确保了量刑规范化工作顺利推进。

(二)围绕三个并重,推动量刑规范化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定罪与量刑并重,切实保障量刑公开透明。在向被告人送达起诉书的同时,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书一并送达被告人,并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在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阶段,注重突出量刑程序,注重查明量刑方面的事实和证据,注重听取控辩双方对量刑的意见,充分保障公诉人、辩护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就量刑问题发表意见,保证了量刑的公开透明。今年以来,市检察院共提出量刑建议180余份,法院均在建议幅度内予以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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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调研工作计划报告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汇报报告,全文共 17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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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题确定:

经过搜集到的市场资料,并对资料的分析和讨论,我们了解到手机的使用者的数量,每年呈上升趋势,手机卖场如雨后春笋,使手机卖场的竞争压力逐年增加,我们针对此现象,对##市的手机市场的消费者做详细的调查,并对通讯起了宣传的作用。

二、研究目的:

1、提高通讯手机卖场的知名度

2、提高通讯手机的销售量

3、减轻通讯在手机卖场的销售压力

4、提高通讯服务人员的服务质量

三、研究内容:

1、消费者(老年人、中年人、中学生)

(1)消费者购买手机的价位

很多消费者购买手机是看重的是价格,所以价格是我们调查的重点之一

(2)消费者对手机功能的要求

处于不同年龄段、身份地位的不同对手机功能有不同的需求

(3)消费者对手机卖场服务人员态度的要求

由于卖手机的店面很多竞争激烈,因此留住消费者的往往是服务人员的态度

(4)消费者对手机售后服务的要求及满意程度

为了提高企业形象和提高企业知名度手机售后服务占有很大的份额

(5)消费者对手机品牌的要求

消费者认为好品牌手机,其质量、功能往往是比较高的

2、手机市场

(1)调查影响手机销售的的因素

①手机价格

由于市场上的企业或者店面所销售的手机在质量功能等各方面都相差无几,因此采取价格上的变动会吸引更多消费者。

②手机质量

许多消费者买手机都很注重其核心价值,但影响其核心价值的往往是手机的质量

③手机外观

在手机价格、功能、质量完全一样的情况下,手机外观往往会更吸引消费者

④卖场的内、外部环境

店内外部环境如何保证冬暖夏凉、有桌凳等等,往往会决定一位消费者购买心情和购买欲望,致使顾客流量减少

(2)调查通讯在同类商家手机卖场中所占的份额,以及在##市区手机卖场中所占的份额

(3)调查市区通讯的竞争者的优势、劣势

3、调查通讯手机卖场的服务人员

(1)服务人员对业务的熟练程度

对业务足够熟练是服务人员的一项基本功,基本功扎实销售会变得容易一些

(2)服务人员的综合素质

①职业素质

②道德素质

③文化素质

(3)服务人员的销售技巧

①语言

服务人员如何能够熟练的并带有技巧性的把手机的各功能介绍给消费者,同时礼貌用语拿捏准确,能增加该企业的消费者

②神态

服务人员再向消费者介绍手机时,一个眼神的交流、一个微笑、一个手势可能会对消费者留下好的印象,其结果是客户会增多

注:调查通讯手机卖场服务人员10—20人

3、调查通讯手机卖场的服务人员

(1)服务人员对业务的熟练程度

对业务足够熟练是服务人员的一项基本功,基本功扎实销售会变得容易一些。

(2)服务人员的综合素质

①职业素质

②道德素质

③文化素质

(3)服务人员的销售技巧

①语言

服务人员如何能够熟练的并带有技巧性的把手机的各功能介绍给消费者,同时礼貌用语拿捏准确,能增加该企业的消费者

②神态

服务人员再向消费者介绍手机时,一个眼神的交流、一个微笑、一个手势可能会对消费者留下好的印象,其结果是客户会增多

注:调查通讯手机卖场服务人员10—20人

四、样本情况

样本区域分布:xx市

消费者样本:从全市通讯多家手机卖场中随机抽出10家通讯商场周围的消费者。

方案一:桥东10家手机商场周围的消费者

方案二:桥西10家手机商场周围的消费者

(2)消费者样本:手机使用者200—250人

五、调查方式:

1、询问法:

(1)利用传统问卷成本比较低

(2)利用传统问卷所得到的信息比较准确

(3)利用传统问卷容易操作,容易控制

2、面谈法:

(1)面谈法的对象、时间、人数、形式可以有调查人员掌握

(2)利用面谈法了解到的信息较为全面深刻、真实并富有启发性

(3)利用面谈法对问题的回收率较高可以收集有关被调查者的附加信息,提高调查结果的可信水平

六、研究日程:

3月10日—3月17日:调查前准备:①确定主题②设计问卷③人员分配

3月18日—4月1日:实施填写问卷

4月2日—4月8日:分析、整理数据

4月9日—4月10日:报告写作

4月11日—4月16日:市场预测

4月17日—4月24日:撰写决策

七、人员安排:

1、设计问卷:一组

2、问卷调查:全体人员

3、数据分析:二组

4、市场预测:全体人员

5、撰写决策:全体人员

6、撰写报告:三组

八、研究经费:

1、调查前准备费用:

①确定主题费用____元

②设计问卷费用____元

③问卷印刷费用____元

2、实施填写问卷费用:____元

3、分析整理数据费用:____元

4、报告写作费用:____元

5、市场预测费用:____元

6、撰写决策费用:____元

本次调研总费用为:____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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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2024年8月关于调研报告与调查报告区别及写作技巧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34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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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关于调研报告与调查报告区别写作技巧

说到调研报告,就不能不先说调查报告,有许多人把这两种文体混为一谈,在写作中不加以区分,其实是错误的。

调查报告是对某一情况、某一事件调查研究后,将所得的材料和结论加以整理而写成的书面报告。调查报告的使用范围很广,制定方针政策,解决各种实际问题,弄清事情真相,扶植新生事物,推广典型经验,都离不开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反映具有普遍意义或带有关键性问题的情况,内容比较复杂,深度广度的要求比较高。广义上说,所有的调查报告都或多或少带有某种研究性质,都是调研报告。而狭义的调研报告指的是以研究为目的写出的调查报告,它不包括反映特定情况、介绍工作经验、揭露特殊问题的专题报告,但它又包含这几方面的内容。

说调查报告与一般的调研报告并不一样,主要原因在于调查报告与调研报告的侧重点不同。调查报告侧重调查过程,而调研报告侧重于研究与结果,是以调查为前提,以研究为目的,研究始终处于主导的、能动的地位,它是调查与研究的辩证统一,充分反映调查研究的结果。以前的应用写作只讲调查报告,调研报告成为应用写作的专门体裁和热门话题,是在改革开放以后。进入21世纪,我国各项事业突飞猛进,不仅党政机关需要大量的调研报告,企业集团为了适应激烈竞争的形势,也需要更多的调研报告,因此,调研报告在应用写作中占有日益重要的地位。

调研报告的写作要抓好三个主要环节:调查、研究、报告。这三个环节中,调查是基础,研究是关键,调研报告的写作是把调查获得的材料所形成的观点,通过布局安排、语言调遣组织成文章。这里,调查与研究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它们之间不仅相互作用,相辅相成,而且相互贯通。调查的目的,在于掌握大量、真实、全面的客观事实和具体数据,对基本情况有一个系统的了解;研究的目的是对已经获取的材料进行分析、研究,探索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报告则是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用书面形式说明结果。因此,可以说“调查”是“研究”的事实基础,“研究”是“报告”的理论依据,“报告”是调查、研究的具体体现。

一、调研报告的特点

1.调研报告——目的明确

调研报告不同于调查报告,是因为发生了某件事(如案件、事故、灾情)才去作调查,然后写出报告。调研报告的写作者必须自觉以研究为目的,根据社会或工作的需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调研计划,即将被动的适应变为有计划的、积极主动的写作实践,从明确的追求出发,经常深入到社会第一线,不断了解新情况、新问题,有意识地探索和研究,写出有价值的调研报告。

2.调研报告——注重事实

调研报告讲求事实。它通过调查得来的事实材料说明问题,用事实材料阐明观点,揭示出规律性的东西,引出符合客观实际的结论。调研报告的基础是客观事实,一切分析研究都必须建立在事实基础之上,确凿的事实是调研报告的价值所在。因此,尊重客观事实,用事实说话,是调研报告的最大特点。写入调研报告的材料都必须真实无误,调研报告中涉及的时间、地点、事件经过、背景介绍、资料引用等等都要求准确真实。一切材料均出之有据,不能听信道听途说。只有用事实说话,才能提供解决问题的经验和方法,研究的结论才能有说服力。如果调研报告失去了真实性,也就失去了它赖以存在的科学价值和应用价值。

3.调研报告——论理性

调研报告的主要内容是事实,主要的表现方法是叙述。但调研报告的目的是从这些事实中概括出观点,而观点是调研报告的灵魂。因此,占有大量材料,不一定就能写好调研报告,还需要把调研的东西加以分析综合,进而提炼出观点。对材料的研究,要在正确思想指导下,用科学方法经过“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过程,从事物发展的不同阶段中,找出起支配作用的、本质的东西,把握事物内在的规律,运用最能说明问题的材料并合理安排,做到既要弄清事实,又要说明观点。这就需要在对事实叙述的基础上进行恰当的议论,表达出论文的主题思想。议论是“画龙点睛”之笔。调研报告紧紧围绕事实进行议论,要求叙大于议,有叙有议,叙议结合。如果议大于叙,就成议论文了。所以要防止只叙不议,观点不鲜明;也要防止空发议论,叙议脱节。夹叙夹议,是调研报告写作的主要特色。

4.调研报告——语言简洁

调研报告的语言简洁明快,这种文体是充足的材料加少量议论的,不要求细腻的描述,只要有简明朴素的语言报告客观情况。但由于调研报告也涉及可读性问题,所以,语言有时可以生动活泼,适当采用群众性的生动而形象的语言。同时注意使用一些浅显生动的比喻,增强说理的形象性和生动性。但前提必须是为说明问题服务。

二、调研报告格式

1.调研报告的标题

调研报告要用能揭示内容中心的标题,具体写法有以下几种:

(1)调研报告标题——公文式标题。这类调研报告标题多数由事由和文种构成,平实沉稳,如《关于知识分子经济生活状况的调研报告》;也有一些由调研对象和“调查”二字组成,如《知识分子情况的调查》。

(2)调研报告标题——一般文章式标题。这类调研报告标题直接揭示调研报告的中心,十分简洁,如《本市老年人各有所好》。

(3)调研报告标题——提问式标题,如《“人情债”何时了》。这是典型调研报告常用的标题写法,特点是具有吸引力。

(4)调研报告标题——正副题结合式标题,这是用得比较普遍的一种调研报告标题。特别是典型经验的调研报告和新事物的调研报告 的写法。正题揭示调研报告的思想意义,副题表明调研报告的事项和范围,如《深化厂务公开机制 创新思想政治工作方法———关于武汉分局江岸车辆段深化厂务公开制度的调查》。

2.调研报告的正文。

调研报告的正文包括前言、主体和结尾三部分。

(1)调研报告——前言

调研报告的前言简要地叙述为什么对这个问题(工作、事件、人物)进行调查;调查的时间、地点、对象、范围、经过及采用的方法;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历史背景以及调查后的结论等。这些方面的侧重点由写作者根据调研目的来确定,不必面面俱到。

调研报告开头的方法很多,有的引起读者注意,有的采用设问手法,有的开门见山,有的承上启下,有的画龙点睛,没有固定形式。但一般要求紧扣主旨,为主体部分做展开准备。文字要简练,概括性要强。

(2)调研报告——主体

这是调研报告的主干和核心,是引语的引申,是结论的依据。这部分主要写明事实的真相、收获、经验和教训,即介绍调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为什么会是这样的。主体部分要包括大量的材料———人物、事件、问题、具体做法、困难障碍等,内容较多。所以要精心安排调研报告的层次,安排好结构,有步骤、有次序地表现主题。

调研报告中关于事实的叙述和议论主要都写在这部分里,是充分表现主题的重要部分。一般来说,调研报告主体的结构大约有三种形式:

横式结构。即把调查的内容,加以综合分析,紧紧围绕主旨,按照不同的类别分别归纳成几个问题来写,每个问题可加上小标题。而且每个问题里往往还有着若干个小问题。典型经验性质调研报告的格式,一般多采用这样的结构。这种调研报告形式观点鲜明,中心突出,使人一目了然;

纵式结构。有两种形式,一是按调查事件的起因,发展和先后次序进行叙述和议论。一般情况调研报告和揭露问题的调研报告的写法多使用这种结构方式,有助于读者对事物发展有深入的全面的了解。一是按成绩、原因、结论层层递进的方式安排结构。一般综合性质的调研报告多采用这种形式;

综合式结构。这种调研报告形式兼有纵式和横式两种特点,互相穿插配合,组织安排材料。采用这种调研报告写法,一般是在叙述和议论发展过程时用纵式结构,而写收获、认识和经验教训时采用横式结构。

调研报告的主体部分不论采取什么结构方式,都应该做到先后有序,主次分明,详略得当,联系紧密,层层深入,为更好地表达主题服务。

(3)调研报告——结尾

结尾是调研报告分析问题、得出结论、解决问题的必然结果。不同的调研报告,结尾写法各不相同,一般来说,调研报告的结尾有以下五种:对调研报告归纳说明,总结主要观点,深化主题,以提高人们的认识;对事物发展做出展望,提出努力的方向,启发人们进一步去探索;提出建议,供领导参考;写出尚存在的问题或不足,说明有待今后研究解决;补充交代正文没有涉及而又值得重视的情况或问题。

总之,调研报告结尾要简洁有力,有话则长,无话则短,没有必要也可以不写。

写调研报告时,要注意克服四种问题:一是观点与材料脱节;二是材料不充分,不能说明观点;三是堆砌材料,没有从材料中概括出观点,缺乏分析与研究;四是表述不当。写作调研报告,应尽量避免枯燥无味的语言,力争写得通俗、朴实、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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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试论社区自治的法律基础及其完善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社区,全文共 48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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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社区自治法律基础及其完善

一、社区自治法律的历史起源和发展     社区自治的全称是社区居民自治,其来源于早期的居民自治形式—— 居民委员会。1950年,xx市成立我国第一个城市居民委员会。之后,武汉、成都市也相继成立了居民委员会。1951年,上海市将多具有自治性质的联防服务队改为居民委员会,并明确居民委员会是群众性自治组织。1953年,彭真向中央提交《关于城市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组织和经费问题的报告》,该报告提出了建立城市居民委员会这一群众自治性组织的必要性。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颁布了《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明确了居民委员会的法律性质,即群众性的居民组织。1954年《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的颁布对推进我国居民自治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到1958年,基本上每个城市都建立了居民委员会。     但是,作为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居民委员会制度在文化大革命期间荡然无存,许多居民委员会被改名为“革命居民委员会”,成为阶级斗争的工具,违背了居民自治的原则。这一状况在文化大革命结束之后得到纠正。198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再次公布了1954年的《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1982年《宪法》正式在国家根本大法的层面上确定了居民委员会的法律地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从此我国社区居民自治的建设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社区居民自治已经成为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     二、社区自治法律基础的重要性     社区自治是我国城市社区建设的基本原则之一,然而在强调社区自治的同时,不能忽视社区法治。社区“依法自治”的概念已经为我国政府所采纳,并被写入民政部《全国城市社区建设示范活动指导纲要》(XX年7月27日)的附件《全国社区建设示范城基本标准》之中。社区自治与社区法治的关系是:社区自治与社区法治同时并存,社区自治必须建立在社区法治的基础之上,只有通过社区法治才能最终达到社区(依法)自治的目标。社区自治作为基层民主的表现形式,同样适用于民主与法治的关系,社区法治是实现社区自治的手段和保障。如果不以法律的形式确定社区自治的目标,则社区自治仅限于空洞的口号;如果不以法律的形式规定社区自治的具体内容,则社区自治必然缺乏必要的手段和资源。本文重点研究我国社区自治的法律基础,并对现行社区法律中的不足之处提出建议。必须指出的是,社区自治的法律基础并不是社区法治的全部内涵,而仅仅是社区法治的一个组成部分,是社区法治的起点。     社区自治的发展必须以法律作为基础和保障,虽然其最初的诞生是自发性的,但是如果没有法律的支持,这一自治组织将缺少立法的保护,其组织形式、组织结构、运作程序、工作经费等都得不到法律的保障。从世界其它国家的经验来看,依法保障自治权是国际通行的做法,依法保障社区自治权是依法治国的一个基本方面。     三、社区自治法律基础的现状     本文按照法律效力等级,逐一研究我国现行有效的关于居民自治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笔者认为,从效力等级上看,包含居民自治内容的法律依次为:《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订)、《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订)、有关行政法规(条例)、全国性的其它规范性文件、地区性的规范性文件,共五个等级。     1. 《宪法》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共颁布四部宪法,分别是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和1982年《宪法》,现行的宪法是1982年《宪法》。在前三部《宪法》中没有规定居民委员会及居民自治的内容。居民自治在当时没有被列入国家根本大法之中。为了适应新时期发展基层群众自治的需要, 1982年《宪法》第111条规定了居民委员会的自治地位和作用。也就是说,居民自治已经获得《宪法》的认可,社区居民自治具有《宪法》的法律保障。     2. 《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这一性质决定了《宪法》的条文比较原则,即法理上所谓的宪法规范的原则性和概括性。《宪法》不可能详细规定居民委员会的具体运作内容,这就需要另行制订法律法规来规范居民自治。同时,根据《宪法》第111条的规定,居民委员会同基层政权的关系由“法律”另行规定。笔者认为,这里的“法律”,应该是狭义上的法律概念,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订的法律。 1989年,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1次会议通过《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自1990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取代了1954年《居民委员会民组织条例》。 《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进一步确定居民委员会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法律性质,并提出“三自”,即“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该法第6条至15条是关于居民委员会的设立和组织结构。第16条、17条是关于居民委员会的费用来源及办公用房来源。第19条规定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组织与所在地居民委员会的关系。第20条规定政府有关部门与居民委员会的关系。     3. 有关行政法规     根据《居民委员会民组织法》第13条的规定,居民委员会可以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1989年发布《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 (第37号令),该《条例》第2条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是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下设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在基层人民政府和基层人民法院指导下进行工作”。由此可见,人民调解委员会也是群众性组织,是基层居民行使自治权自我解决民间纠纷的一种方式。     1952年,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批准了《治安保卫委员会暂行组织条例》,该条例早于1954年《居民委员会民组织条例》,所以没有规定居民委员会可以设治安保卫委员会。然而在实践中,居民委员会普遍设有治安保卫委员会,同时1982年《宪法》第111条第二款、1989年《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3条均规定居民委员会设立治安保卫委员会。在新的行政法规出台前,1952年

《治安保卫委员会暂行组织条例》仍然适用于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治安保卫工作。     4. 全国性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XX年,中共中央办公厅、xx办公厅发布《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第23号文件)。该《通知》的核心内容是:《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民政部意见》)已经得到党中央、同意,要求各地区、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从《通知》的内容上看,贯彻执行《民政部意见》是各地区、部门的义务,而义务是规范性文件的本质特征,所以,从法律性质上分析,《通知》所转发《民政部意见》并非一般意义上的意见,而是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指导全国城市社区建设的规范性文件。    《民政部意见》对“社区”、“社区建设”下了定义,指出了社区建设的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居民自治”、“社区居民自治组织”一词频繁出现于《民政部意见》之中。值得强调的是,《民政部意见》对社区自治组织的建设做出了新规定,以“社区居民委员会”取代了传统的“居民委员会”。     5. 地方性的规范性文件     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在我国社区居民自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根据《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2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根据该法制定实施方法。据统计,全国有25个省市制定了适用于本省市的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实施办法。这些实施办法一方面重复《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内容,另一方面在某些环节制订了更为详细的规定。     地方性规范性文件还包括各省市颁布的一些“意见”,例如,为了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xx办公厅《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 (苏办发〔〕15号文件),继而,南京市委、市政府发布《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宁委办发〔〕20号文件)。这些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在《民政部意见》的基础上,针对本地方制订了一些具体的规定。     四、社区自治法律中存在的若干问题     笔者认为,虽然我国社区自治的法律已经构成了一个从中央到地方的较为完整的框架,对我国社区建设起到重要的作用,但是仍然存在很多问题。     第一,从狭义的法律层面上看,1989年《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条文仅有23条,条文偏少,内容比较简单、笼统,虽然确定了居民自治组织的法律地位、框架结构,但是缺乏具体的规定,不易操作和实施。     第二,在行政法规的层面上,1952年《治安保卫委员会暂行组织条例》的某些条文已经非常陈旧,应当做出适当修改。例如,根据《治安保卫委员会暂行组织条例》第6条,治安保卫委员会的职权主要针对“分子”,但是1979年《刑法》中规定的“罪”已经在1997年被修改为“危害~罪” (1997年《刑法》第102条至113条),所谓“分子”这一概念已经不再是一个有效的法律概念,《治安保卫委员会暂行组织条例》应该根据1997年《刑法》做出相应修改。     第三,对于全国性的其他规范性文件,问题主要集中在《民政部意见》上。《民政部意见》实际上修改了1989年《居民委员会民组织法》。从法律修改的角度分析,民政部(甚至)无权修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订的法律,严格地说,民政部对“居民委员会”名称的“修改”行为是违反现行法律规定的。更进一步说,由于《宪法》第111条采用的名称也是“居民委员会”,民政部将其修改为“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行为,是不符合《宪法》的行为。当然必须承认,社区自治是我国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 在《宪法》制订的时期(1982年)和《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制订的时期(1989年),中国城市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还没有达到现在的程度,社区的概念和地位还没有引起立法者的重视,所以《宪法》没有出现社区一词,而《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仅仅在第4条出现了“社区”一词,即“居民委员会应当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这也说明《宪法》有关条款和《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已经落后于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应当做出相应的修改。然而,众所周知,修改法律并非一朝一夕之事,而修改《宪法》更是难上加难,而社区建设不可能坐等法律修改之后才能进行,所以《民政部意见》其实是一种不得已而为之的权宜之策,其中涉及的一些内容虽然与现行法律相冲突,但是是可以理解的。从短期来看,《民政部意见》是合理的,但是民政部规定不能长期与现行法律相冲突,解决这一冲突的最佳途径是将《民政部意见》中的合理部分上升为法律。     第四,地方性规范性文件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的《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规定,调整后的社区规模一般在1000户到3000户。这一标准与《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6条规定的100户到700户大相径庭。从表面上看,江苏省的文件违反《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但是却符合现实社区规模的基本状况,这进一步反映了《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一些规定已经落后于时代的发展,应当修改。     此外,江苏省的《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还规定,要建立“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制度”,使之成为社区群众性民主决策机构,社区居民委员会对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负责。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的任期与居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也是3年。“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制度”是一个新的提法,在《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没有出现,《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9条、第10条只规定了“居民会议”,该“居民会议”既可能是“全体18周岁以上的居民”参加,也可以是“每户派代表”参加,还可以是“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参加。由此可见,《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居民会议”并不等同于“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前者既包括居民代表大会,也包括全体居民会议,而后者仅仅是居民代表大会。所以,江苏省《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与《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并不完全一致。值得注意的是,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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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教师文化建设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教师,全文共 31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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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文化建设调研报告

在大力推进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今天,学校文化建设越来越受到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关注和重视。而作为教育第一资源的教师,其文化建设则是学校文化建设诸多方面的核心内容。教师职业的基本功能决定了教师文化的内涵,良好的学校教师文化潜移默化地深刻地影响着学生的学习和成长,并影响着我们国家的未来。因此,加强学校教师文化建设,是确保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一项重要工程。前段时间,教育局人事科组织人员对全区八所中小学、幼儿园进行座谈调研,总体上看各校(园)对教师文化建设工作较为重视,也取得了不少成绩,但还存在着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通过对具体问题的分析,以指导今后学校教师文化建设。

一、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文化建设的现状和存在的突出问题

1.教师对教师文化建设的认识很不到位。在座谈的近40位教师中,能说出教师文化基本内涵或外延的教师很少,不知道或不曾思考过什么是教师文化的教师占大多数,许多教师坦然地说“不知道”或“从未去想过”这一问题,特别是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在教师不再是“教书匠”而要求是学者型、研究型的教师的二十一世纪,不知道什么是“教师文化”的必定不是一位好教师。教师是人类文化的传播者,年轻一代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培养者,教育方针、教学大纲的具体执行者,教学过程的组织者和领导者,教师的主导地位和学生可塑性特征,决定着教师对学生的成长起着巨大的作用。作为教师必须了解什么是教师文化,教师文化的内涵是什么,应该怎么样去提高自己的文化修养。

2.学校领导层对教师文化建设未引起足够重视。经过区教育局几年的引导,各校领导对学校文化建设都已比较重视,我们所到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各有千秋,特色办学初具成果,从“会说话的每一堵墙”,到足显艺术特长画廊、展厅,到能出一台表演节目的很多班级,很多学校领导可说是动足了脑筋,开拓创新、填补空白、特色创建、重点推进,在学生发展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也收到了很好的成效。这些看得见、摸得着的显性成效,也成了学校领导津津乐道的话题。但对教师文化建设方面的工作想得不多,做的更少,比如开展教师怎样与家长、学生或者同事等沟通能力的培训,帮助教师学会如何穿着打扮,告诉教师应该怎样待人接物等等,许多教师由于平时忙于学校工作,很少与社会各界学习交流,导致与家长沟通缺乏经验,教育学生谈话缺少技巧,穿着打扮缺失品位,一言一行常失文雅,甚至个别年轻教师把课堂当作是对社会满情绪的发泄地,说些严重出格的话,既影响了课堂教学效益,又对学生造成误导,也有个别教师业余生活沉迷了麻将等娱乐活动,上班期间精神疲乏,直接影响到教育教学工作。

3.教师文化建设细节问题亟待深化。何为教师文化?从内容看,它是教师群体在长期的教育教学实践中形成的教育思想、教育信念、教学观念以及教师角色认同等精神因素的总称;从形式看,是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表现出来的习性、习惯、思维与行为方式。前者主要体现在教师身份文化之中,后者则主要表现在教师形象文化、交往文化之中。这样看来,教师文化主要由精神因素和行为方式两部分构成,精神因素需要的学校领导、全体教师的共同营造,行为方式则表现为全体教师的一言一行。在与教师的座谈、办公室的走访、校园环境的察看乃至教室的布置,只要细心地去观察去品味,校园里所有的一切均与教师的文化习惯有着密切的关系!班主任工作细致负责的,教室桌椅摆放井然有序,教室布置文化气息浓厚;精神饱满的教师,讲话中气十足,举止彬彬有礼,显得很有教养,给人以良好的印象;反之不修边幅的教师,作业批改经常马虎潦草,办公桌很少整理;常吐脏话的教师,一开口便给人没修养的感觉,与教师身份极不相称,让人感到很不舒服。

4.教师自身专业成长内驱力不足、学校激励机制尚未完善以及教师对高水平管理领导的期待也应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内驱力不足导致教师上进性不强,难以形成积极向上共同提高的富有生机与活力的教师队伍;学校激励机制不完善,导致做多做少、干好干坏一个样,久而久之,势必会失去进一步发展的动力;学校领导管理水平不高,会导致教师对学校未来发展丧失信心,使学校步入下坡路。

二、加强教师文化建设的几点建议

1.遵循教师文化构建规律,以人为本,全方位打造教师文化。教师文化的构建是与整个教育事业的地位密切联系在一起的。当教育的地位和作用得到重视,教师文化的发展就比较顺利,比较有成效。教师文化的构建必须依靠全体教师,充分发挥教师的积极性和作用。教师是造就人才的人才,在教学中处于主导地位,是办好学校的依靠力量。因此,必须有计划的加强在职培训,要采取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进行,大力提高在职教师的政治、文化、业务等各方面水平,大力开展社团活动,要明确职责、提高素质、抓好落实、加强考核,高度重视教师的积极性的充分发挥,把体现学校教育人文本质和培养学校的人文精神作为学校文化建设的主攻方向,逐步使中小学教师文化构建系统化、科学化、高效化。

2.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巩固教师文化建设已有成果,乘势引导,把教师文化建设引向深入。从座谈会和调查问卷来看,72%的教师在平时工作期间,教育教学、社会新闻是与同事聊得最多的话题;98%的教师在过去的一年中撰写了2篇以上教育教学论文;在学校教师人际关系上,91.6%的教师认为同事间是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的;92.2%的教师认为教师工作虽很辛苦但苦中有乐或觉得每个职业都很辛苦,大家都一样;84.4%的教师不收学生礼品或碍于面子先收后还礼……虽然这些数据不能涵盖教师文化建设的全面,但这些调查数据表明,教师文化建设总体上是比较好的,这支队伍思想是纯洁的,团队意识的有的,对教育的发展是有信心的。我们应该很好地利用好这些正面向上的有利条件,引导教师克服上进心缺乏、内驱力不足等问题,在职称晋升、骨干评选、专业成长、知识面拓展、业余生活丰富等方面为广大教师提供平台,创造条件,把教师的精神集中到学校教师文化建设中来。

3.突破传统教师文化流弊,与时俱进,全力打造一支团结协作、富有活力的教师团队。中国文化渊源流长,因而教师文化也就存在着一些传统的流弊。保守的教学思想、神圣化的教师形象、教学以教师为中心、教师间缺乏交流合作等传统思想经常束缚着广大教师的思想,于是只求稳定,不求革新,教育改革的理想因而难以真正落实。过分强调“师道尊严”,尊重权威,重视人伦,教师形象被刻画为沉稳老练的“完人”、君子,却缺乏情感,要求教师对学生全面负责,保障学生全面发展,从修身齐家到治国平天下,真正是“一日为师,终身为父”。这样的教师文化对于教师的要求过多过全,教师承担的责任也远超过他们的能力和条件。在日常的教学活动中,教师的职业特点注定了教师大多数时间都是单独工作,靠一个人的力量来解决课堂里面时刻变化的种种问题,教师的课堂活动往往与其他教师的课堂活动相互隔离而不是相互依赖,教师的课堂生活往往是“自给自足的”,同事间很少花时间一起来分享观点、观念和新知,缺乏团体意识。这些传统教师文化流弊严重影响着现代学校教师文化建设,必须从根本上予以摈弃。

教师文化建设决非一朝一夕,一蹴而就,需要学校领导长期的引导与培养。拓宽教师的知识面,提升教师的各种能力,关注教师的专业发展,激励教师的成就感,努力营造适合教师发展和成长的温馨舒畅的人际氛围和多元文化兼容并蓄的教学氛围,是学校领导今后几年必须认真实践的一项重要工作。只有努力打造教师文化,才能促进教师健康快乐地发展,才能造就出一大批思想有洞见,表述有魅力、行为有创新、教学有个性的名师,才能培养学生的质疑精神、人文素养和创新意识,才能实现教育的真正改革,使教育事业得以创造和发展,才能推动民族和人类的发展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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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种苗产业发展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34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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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苗产业发展调研报告

一、种苗生产供应的特点

(一)种苗生产供应品种、树种多。据统计,今年用于各项造林绿化树种有30多个,特别是一些城市绿化树种、园林观赏树种增幅较大。根据市场需求和我县城市绿化建设需要,各苗圃加大了绿化树种、园林观赏苗木的培育力度,种苗生产供应的结构性矛盾得到有效缓解。

(二)苗木质量大幅度提高,杜绝了不合格苗木上山造林,造林用苗质量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全县各项工程造林一、二级苗木使用率达95%以上,实现了二级以上苗木上山造林的目标。

(三)苗木供过于求形势依然严峻。经树种、品种结构调整后,今春可供应苗木2800多万株,供应总量比上年春季减少近200万株,苗木剩余总量与上年基本持平,杨树、山杏、刺槐等常规树种苗木剩余量减少。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看到林木种苗产业发展的同时,如何加强全县种苗质量管理,寻求种苗的销售渠道,增加抗逆性树种、品种种苗的培育,努力解决种苗供过于求的一系列问题不断呈现在我们的面前,从而成为制约我县种苗产业发展的瓶颈。

(一)种苗生产供应与造林需求得不到很好的衔接,造林任务下达晚,种苗生产的盲目性难以得到根本性改观,苗木生产结构性过剩,区域供需不平衡依然存在。由于造林任务下达晚,种苗的准备只能依照历年经验进行预测和估算,与生产实际需求差距较大。部分林农目前依然存在等待退耕还林等林业重点工程增加造林计划的想法,种苗产业的规模及种植结构难以得到合理的调整。

(二)抗逆性树种、品种种苗缺乏,供应压力增加。当前,随着各林业重点工程逐步进入攻坚阶段,造林地的立地条件越来越恶劣,造林难度增加,各工程对抗逆性树种品种种苗的需求逐步加大,而抗逆性树种种苗在当前的种苗生产供应中所占比例偏低。

(三)良种使用率低。近几年,国家加大了对种苗工程建设的扶持力度,良种生产能力有较大幅度提高。但是造林部门在造林投入相同的情况下,受价格因素的影响(良种种苗价格高于普通种苗),为降低造林成本,造林选用普通种子和普通苗木,良种使用率难以提高。

(四)长途调运的苗木质量堪优。立足本县域,“就地育苗、就近供应”是搞好苗木生产供应的基本原则,是保证适地适树和造林苗木质量的重要措施。长途调运苗木,一是降低了苗木质量,提高了造林成本,二是挫伤了当地林农育苗生产积极性。

三、发展思路及对策

(一)种苗产业今后的发展思路

一是继续加强种苗信息调度工作,以信息引导市场,制定科学规划,提前安排年度计划,超前发展林木种苗生产,努力提供品种对路的良种壮苗,减少种苗生产供应的经济损失;要加强造林部门和种苗管理部门的协调,造林规划早制定,任务早下达,种苗早准备,通过调控和信息引导,保持种苗供需总量的基本平衡和品种对路,避免苗木市场的大起大落,造成社会资源浪费。同时,要根据林业建设面临的供求关系和消费多层次变化,面向大林业、大市场,生态林苗木、商品林苗木、绿化美化苗木、花卉和草一起上。

二是利用科技手段,加强良种繁育推广体系建设,大力研究和推广抗性树种、品种,培育良种壮苗,发展容器育苗,调整造林绿化苗木的生产结构。在苗木生产供应上,立足苗木自给,支持和鼓励容器苗生产企业扩大容器苗生产规模,加大生产力度,尽量满足林业重点工程和城市绿化,特别要加快选择、引进和改良培育适宜我县恶劣自然条件的抗逆性针阔叶树种、草种,速生丰产树种,名特优新经济林品种,绿化美化树种和花卉等的需求。鼓励对抗性树种、品种的培育和推广,积极调整树种、品种结构,引进优良树种、抗性树种品种,着力解决当前种苗生产中树种、品种结构矛盾。

三是通过政府引导、给予优惠政策,加强全县良种的繁育和推广使用力度,要建设一批良种繁育中心、良种基地,建立长期稳定的投入机制,保持良种的持续经营和稳定的良种供应能力;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林木良种推广、良种补偿、种子贮备、林木种质资源清查,建立林木种子贮备制度,为林木种苗生产发展打好基础。通过签订供苗合同,采取定向培育,进一步提高良种的使用率,解决当前良种生产能力,增加良种使用率依然偏低的矛盾。

四是加强林业重点工程种苗使用和调拨环节的质量监管,提高工程造林质量。在林业重点工程用种苗标准上,要严格执行种苗质量检验程序和国家用苗标准(即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标准),进一步加强全县林业重点工程造林用苗质量的管理力度,杜绝不合格的种苗上山造林。同时林业行政部门要根据当地种苗调拨各环节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地方行业标准,进一步明确了各自责任及奖惩,保证所调拨的种苗全部用于各项工程造林。

(二)种苗产业发展的对策

第一、加强法制,规范市场。加强执法监督是林木种苗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一是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种子法》,加紧配套法规、标准的制定;二是严格执行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制度和林木种苗标签制度,把实行“两证一签”制度,作为依法治种苗的突破口;三是强化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加强检验人员的岗位培训,提高检验水平;四是加强执法检查,整顿林木种苗市场,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假冒伪劣林木种苗的大案要案,使林木种苗生产经营步入规范、法制化轨道。

第二、管好工程,确保成效。林木种苗工程是造林绿化的基础工程,是林木种苗工作的龙头和窗口。要坚持“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的工作要求,按照《种子法》规定,在项目建设中,明确职责和权限,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强化资金管理,做到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封闭运行,杜绝腐败根源,确保国债资金安全运行。在工程项目建设的同时,要加强科技创新和体制创新,引进、组装和应用科技成果,在优化品种、品质和提高效益上下功夫,努力提高林木种苗工程建设的科技含量。把国有苗圃推向市场,树立自我经营意识、竞争意识,增强自我造血功能,在市场竞争中发展和提高。

第三、强化基础,增强后劲。一是开展林木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工作。按照“统一规划,积极保护,合理利用”的原则,摸清家底,制定规划,明确重点,优先考虑乡土树种和主要造林树种,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收集保存利用。二是加强林木良种推广工作,根据不同区域的降雨量和立地条件,按照苗木的生活习性,进行合理规划、科学调度。

第四、鼓励多种形式,加快产业化发展。国有林木种苗基地,要加大体制创新和机制转换力度,积极探索公有制的多种实现形式,充分发挥国有苗圃的资源、人才、设备、信息等优势,鼓励兼容多种经济成分,采取合作、合资、租赁、兼并等方式,实行“苗圃+农户”、“苗圃+公司+农户”等形式,带动和指导集体和个体育苗,与分散的、规模小的育苗户结成利益共同体,实现集团式发展,形成一批有特色、区域化、专业化生产的苗木生产基地。

第五、鼓励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所有制参与林木种苗生产建设,对不同所有制苗圃实行同等的市场准人、国家投资、信贷等政策,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凡具备林木种苗生产条件和技术者,都可以凭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从事苗木培育和经营。要重点抓一批非公有制林木种苗示范基地和林木种苗产业化示范点,加快全县林木种苗产业化进程,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

第六、加强社会化服务,指导种苗生产。适应林木种苗发展新形势,要加强林木种苗生产、流通、消费、分配等全过程服务。一是搞好林木种苗生产与造林的衔接,逐步推行合同制育苗,推行定单育苗,避免盲目生产,造成损失。二是建立林木种苗信息网,定期发布种苗供求和新品种信息,搞好余缺调剂。三是积极培育林木种苗市场,举办多种形式展览、洽谈会,为农民和社会提供林木种苗交易场所。四是成立林木种苗协会,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成立林木种苗协会等社会团体,为农民提供社会化服务。五是组织科研人员送科技下乡,指导集体和群众育苗。 第七、切实转变职能,强化宏观管理。一是加强政策引导。制定有利于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种苗生产的扶持政策,推进林木种苗产业化发展。对不同部门、不同所有制建立的林木种苗基地,要在市场准入、投入、信贷等方面实行同等扶持政策,积极发挥龙头、示范、带动作用。二是开展林木种苗宏观发展战略研究。围绕林木种苗体制创新与经营机制改革,发挥国有苗圃龙头作用、推进林木种苗产业化进程,林木种苗与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林木种苗与造林衔接,林木育种策略与良种推广政策等问题进行专题调研。三是加强队伍建设。随着种苗市场化和产业化的发展,行业管理任务日益繁重,我们要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为林木种苗事业和林业跨越式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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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关于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粗浅探讨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47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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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粗浅探讨

随着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不断深入,诉讼程序方面的改革尤其关于适用简易程序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笔者想再次就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作一粗浅探讨。     一、简易程序改革的必要性     近年来,伴随着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数量的大幅度增长,与世界上其他国家一样,我国也在不断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许多法院在进行简易程序方面的改革,并取得了一定成就。但毋庸讳言,由于种种原因,我国简易程序的改革实践存在很大的局限性,在认识上也有误区。     减轻当事人及人民法院的讼累,简化诉讼程序,加快诉讼进程,是世界各国都在研究的课题,也是我国民事审判制度改革的方向。从诉讼制度的发展来看,经济的发展必然导致诉讼的增加,仅靠增加审判人员,显然不是最有效的办法,而从程序上简化一些繁杂的手续是比较可行的。但是,各种诉讼程序的设置,其目的在于保障实体上的公正,简化诉讼手续与保证案件的公正判决实际上存在着一定的矛盾。如何使这一矛盾冲突降到最低点,需要进一步研究。根据最高法院的改革构想,今后为了保证法官的素质,法院将减缓法官人数的快速增长,这些都要求法院的改革必须在提高效率上作努力。     从我国民事诉讼法制订简易程序至今,已有将近20年的历史。从时间上看,它尚属年轻,但它作为一种便捷高效、成本低廉的诉讼程序,在司法实践中发挥了无可比拟的优势,也日益受到推广和重视。在目前法制建设的进程中,为了树立司法的权威,提高司法资源的合理利用和诉讼效率,为广大民众提供便利快捷的司法救济途径确实是一个重要的课题。当然,在适用简易程序办案的过程中,仍有不便操作的规定,如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与最高法院司法解释有相矛盾的地方,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对简单的民事案件原告可以口头起诉。当事人双方可以同时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请求解决纠纷。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可以当即审理,也可以另定日期审理”。适用此规定解决当事人讼争,有时就一份调解笔录案件即办结,而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卷宗中应当具备以下材料:(1)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笔录;(2)答辩状或者口头答辩笔录;(3)委托他人代理诉讼的要有授权委托书;(4)必要的证据;(5)询问当事人笔录;(6)审理(包括调解)笔录;(7)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或者调解协议;(8)送达和宣判笔录;(9)执行情况;(10)诉讼费收据”。这似乎和普通程序要求一样,这种相矛盾的规定在审判实践中很难操作。为此,充分利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与积极探索立法的完善和改革问题,是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当前司法改革的当务之急。     二、简易程序改革的几点建议     (一)明确并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      第一、明确简易程序适用范围。     民事诉讼法对简易程序适用范围的规定十分原则,各地法院对此认识不一,适用的不够充分。建议根据案件性质和诉讼标的,确定简易程序适用范围。根据各省市不同情况规定各自标准,即低于多大的诉讼标的一律适用简易程序,并规定不得因超过审限而转为普通程序。同时规定哪类案件不得适用简易程序。      第二、规范简易程序的适用。     1、虽然民事诉讼法允许以口头、电话、广播等形式来传唤当事人,但当事人拒不到庭,不得缺席判决或拘传。这样使当事人及审判人员对此种传唤方式不够重视,损害法律的严肃性,影响案件及时审理。法律规定应有强制力,只要办案人员用上述方法传唤并对传唤时间、地点、内容、人员进行书面记载并有证据证明当事人确已知道,就应赋予它具有传票传唤的同等效力。     2、15天答辩期是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适用简易程序都是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案件,如果给15天答辩期又觉得太长,这就使法官不得不征询当事人的意见,使之放弃。这样,有时会使法官处境尴尬,有损法官形象。建议将简易程序明确规定是否给予答辩期,给多长时间由法官决定。      第三、正确把握简易程序的举证时限。     确立举证时限不仅在完善司法制度中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而且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方面意义尤为重要。XX年4月1日起施行的证据规则中关于举证时限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该规定若在简易程序的案件中适用与简易程序的目的相悖。简易程序的案件性质是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争议不大的,这类案件易于速审速结,也应速审速结,充分体现简易程序高效便捷的特点。若在简易程序案件中适用如此长的举证时限的规定显然与简易程序的立法宗旨和目的不相符,也会造成当事人不积极提供证据,尽快解决讼争的局面,也会使有些当事人明明证据在手却不及时提交,恶意拖延诉讼,严重影响审理活动的高效进行。但若不适用该规定,又会造成有法不依,不严肃执法的局面,不利于体现执法效果。为此,建议将该规定修改为“简易程序的举证期限为七日内,普通程序的举证期限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而定”,这样才能有利于提高审判效率。     (二)简化诉讼程序     简易程序的目的在于速审、速结,尽量简化诉讼程序。这里仅就需要简化的几个主要方面略作阐述:     第一、就审期间的缩短。送达诉状与言词辩论期日之间,应有相当的时间,即所谓就审期间,以便被告准备辩论及到场应诉。在我国,法律对这段时间没有明确规定,为加快案件的审理,在送达当事人起诉状或言词起诉笔录时,应同时将言词辩论期日的通知书一并送达另一方当事人。除紧急情形和当事人合意要求进行审理外,就审期间至少应有五日,除特殊情况一般也不应超过10日。     第二、应以一次期日辩论终结为原则。除特殊情况外,通常应有一次期日

辩论终结。为实现此目标,法院在言词辩论通知书中,应表明适用简易程序并要求当事人务于期日携带所有证物并偕同有关证人到场,以免因调查证据而拖延审理期限。     第三、依职权为受诉当事人辩论判决。受诉当事人一方不到庭者,法院得依职权与到庭的一方当事人辩论而作出判决。     第四、简化判决书、调解书等法律文书的制作。在叙事说理部分力求简明扼要,重点将判决书、调解书主文部分叙述准确、清楚、无误即可。要进一步简化,还可以考虑根据不同种类案件的特点,制定出格式化的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等样式,使用时根据不同情况填上相应的内容即可。     第五、为简易程序的顺利运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其一,设立专人进行法律咨询,指导当事人诉讼。简易案件的当事人大多不委托律师,法院应设立专人对其进行指导,或让立案人员承担此项法律援助工作。其二,在立案庭设专门的值班法官和书记官,对双方当事人同时到法院的案件及时作出处理。双休日亦应安排值班人员继续值班,以实现简易程序“随到随办,随审随结”的立法宗旨。     (三)设立小额案件诉讼程序     小额诉讼程序是当前一些基层法院审判方式改革中创立的一种新的诉讼程序,是法院专门审理数额甚小的案件所适用的一种比简易程序更加简易化的诉讼程序。与民诉法规定的简易程序比较而言,小额诉讼程序具有以下特征:     1、审理形式的非正式化。“小额诉讼程序所追寻的理想是不需要法律技巧的简易和效率”。其程序的简便体现在诉讼过程的每一个环节,如在审理中可以不适用严格的证据规则,作证时可以简单告知证~利和义务,以及法院可以限制交叉询问及证据交换次数,且质证不受证据规则规定的顺序进行等。旨在通过灵活的方式迅速的解决纠纷。     2、职权裁量法理的适用。小额案件的审理程序应酌情采取职权裁量法理即所谓非讼法理之一部分,以促进做成简速裁判。在小额诉讼程序中,法官更为主动地介入诉讼,而当事人双方的对抗则受到一定的限制,由此可缩短诉讼周期,节省时间、费用和人力。     3、支持当事人本人诉讼。为了节省费用,小额诉讼程序对当事人聘用律师诉讼持消极态度,有些国家甚至干脆禁止律师代理诉讼。由于审判多是以普通大众可以接受的简便方式进行,当事人本人不依靠律师或其他委托代理人的帮助也完全可以胜任。     4、注重调解。小额诉讼一般采取调解与审判一体化,在审理过程中可通过谈话的方式,让原、被告直接对话,法官也不使用晦涩难懂的“法言法语”,而是循循善诱、积极规劝,促成当事人和解。在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主张之后,往往会在他们争执不下时,直接提出建议。即使是美国的法官,在小额诉讼程序中也往往一反其在普通程序中的消极态度,主动提问并提出和解方案。还有一些法院则专门设置独立的调解程序,采取调解前置主义。     5、与其他诉讼程序的区别:     普通程序、简易程序及小额诉讼程序同为第一审程序。普通程序的规定甚为周密。简易程序,其诉讼事件或较单纯或宜速结,除设有简略的特别规定外,仍适用普通程序的规定。小额诉讼程序,诉讼标的的金额甚小,程序更应简化。主要简化的地方是:(1)起诉方式的表格化;(2)开庭时间的放宽;(3)调查证据程序的省略,如我国台湾民诉法规定,小额程序,“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法院不得调查证据,而审酌一切情况,认定事实,为公平的裁判。一、经两造同意者;二、调查证据所需时间、费用与当事人的请求显不相当者。”(4)判决书的简化,判决书原则上仅以记载主文即可,无须记载事实及理由,仅于例外必要时,记载其理由要点。     (四)其他审判程序中设立简易程序     我国其他审判程序中简易程序制度构建的设想:1、对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初审案件,除重大复杂外,一律实行独任制。根据我国民诉法的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适用合议制。实际上,我国现有的司法资源是无法满足这一要求的。时至今日,合议庭空洞化的现象仍有增无减。有时为一件案件几个人忙于合议审理,浪费人力、财力,办案效率不高,如考虑到办案效率,一人主审,其他人参与合议,主审人容易先入为主,其他人仅是陪衬,案件裁判结果是主审人的意见,这样合议庭的存在显得空洞、形式,不如不要。从国外发达国家审判组织的情况看,英美法系国家审理普通案件的初审法院,原则上实行的是独任制。而德国、法国等大陆法系国家也在不断地扩大独任制的适用范围,我国完全没有必要搞这种形式主义的审判组织,而应当把有限的司法资源用到更需要的地方。     2、扩大上诉审程序中书面审的适用范围。根据我国民诉法规定,第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原则上实行开庭审理,作为例外,合议庭经过阅卷和调查,询问当事人,在事实核对清楚后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径行判决、裁定。这种例外实际上就是“书面审”,我们应当改革并扩大这种“书面审”。所谓改革,是指删除调查、询问当事人的规定。所谓扩大,是指扩大书面审的适用范围。此外,可将书面审延伸到再审程序。究书面审的实质而言,适用的程序是一种简化了的普通程序。据此,笔者还设想,在适用上诉审程序时,第二审法院能否大胆改革,一审时适用简易程序的,二审也适用简易程序呢?     (五)简易程序不必有答辩期     不少人认为,适用简易程序必须答辩期届满开庭,否则程序违法。笔者不同意这种观点。民诉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双方可以同时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请求解决纠纷。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它的派出法庭可以当即审理,也可以另定日期审理”。这里的“当即审理”,显然是对15天答辩期届满方可开庭审判的否定。法律没有要求简易程序必须给答辩期限,仅是对适用简易程序的条件作了比较明确和严格的规定,即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答辩期是为让当事人充分行使答辩权,所留给的庭前答辩准备工作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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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流动妇女主要困难和问题的调研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5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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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妇女主要困难问题调研

为了解和掌握,反映流动妇女的现状心声,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我处妇联对本辖区的村组流动妇女进行了全面的调查,总的感觉是有喜有忧,喜忧对半。

一、基本情况:

我处是城乡结合的中心,是x0XX年xx月xx日正式成立的,是由原城郊办事处分离出来的,本辖区有7个村委会、x个村民小组、9个党支部、7个妇代会、x个妇代小组,xx个企事业单位,其中我处最繁华的亚中商城小康村交易市场在州市中心,全处有耕地面积x.x万亩,常住人口是6x9x人,—60岁妇女x7x4人,流动人口x6000人,其中流动妇女7000人,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形成了x0:4的比例。调查表时:

(一)流动妇女现状

x、流动妇女的群体特征:一是中青年多,打工的目的比较明确。她们多为已婚,平均年龄在xx岁以下,主要来自四川、河南、甘肃、陕西、安徽等边远贫困地区,她们来到我处经济发达的辖区愿意学习新鲜事物,有改善自身状况的强烈要求,她们大多数人急于挣钱,以缓解家庭的贫困窘迫,也有些妇女想出来学习一些谋生的技术和本领,以图日后能在家乡或外地立足。二是受教育程度偏低,据我处八工一村妇代会调查统计,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占60%,初中文化程度的占%,高中文化程度的x%。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数很少。三是就业领域多为服务业和建筑业,如八工一村亚中商城的纺织品、皮鞋、服装、家用电器、百货用品、缝纫、五金、蔬菜、猪肉、鸡、鱼其它等行业经营,还有搞建筑业的。

x、流动妇女的生存状况,从思想状况看流动妇女主流是健康进步和积极向上的,据问卷调查反映,大部分流动妇女对党对社会主义有较深的感情。从生活状况看,许多流动妇女虽然找到了工作,有了一席之地,但绝大多数仍有游离于都市的感觉,由于社会的偏见和歧视,在很多方面她们很难和本地城市人同等待遇,而生活质量也不尽如人意。流动妇女主要居住在城乡结合部租住私房,居住条件比较简陋,各种设施都不健全,因此成为脏、乱、差的典型,不仅给计划生育,社会治安和城市管理工作带来了问题,也给流动妇女及其身心健康带来不良影响。流动妇女在合法权益保护方面仍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是在劳动权益、人身权利保护方面,一些小的企业问题比较突出,规模较小的民营企业普遍设有实行八小时工作制和双休日制度,有的随意延长劳动时间或降低克扣职工工资。

(二)流动妇女对地方经济和文化发展的影响,在对地方经济的影响方面:流动妇女的流入不但改善了她们自己的生活条件,而且对地方经济的发展也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例如我处八一村,地处亚中商城和活畜交易市场,每年流入的流动妇女都比较多,常住妇女与流动妇女人口形成x:9的比例。近几年随着八一村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村民都将以前的旧房进行了重新翻新建起了高层楼房,致使流动妇女较多于往年,八一村的集体经济,村民家庭收入也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效益。几年前由于市场经济不开放、村民只靠种地来增加家庭收入,过着背向黄土的日子,人均只有x00元,如今市场经济的发展,流动妇女的流入,壮大了x一村集体经济,增加了村民的收入。如今家家有电话、户户有楼房,银行有存款,村民的生活水平远远超过了城市人口的生活水平,大老板、小厂长、总经理等层出不穷,人均收入达到x000元以上,这些经济收入的取得%以上都是靠流动妇女的大量流入,推动了地方经济的发展,如房屋出租业、二、三产业,使八工一村的集体经济和村民收入走在了全市的前列。同时也推动了我处经济的整体发展。在文化发展方面,每年我处各村在”三八”、”七一”、”十一”各大节日联谊舞会,座谈会及迎新春闹社火流动妇女都占有一定的比例,如我处八工一村在各大节日庆祝活动时,流动妇女占%以上。丰富了我处和各村的文化生活,也推动了我处文化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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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村发展畜禽养殖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1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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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畜禽养殖调研报告

一、坪地营村的现状

坪地营村座落在老店镇东部,全村国土面积54.28平方公里,距镇中心10公里左右,西北邻昭巧公路,交通条件便利,在村委所在地有一个供商品交易的集市。XX年,老店镇党委、政府提出户均增加1头猪,20只鸡的发展养殖增收思路。

全村共45个村民小组,其中党员87人,村委成员9人,有一名大学生村官。

(一)经济状况

全村有农村居民1614户人,总人口6870人,耕地面积6400亩,人均0.9亩左右,林地面积2.8万亩,人均4亩左右。XX年累计能繁母猪投保721例。农业收入是种养殖业是农民主要的经济来源,XX年全村人均年收入1778元左右,大多数青壮年劳动力农闲时以外出务工为增加收入方式。

坪地营村是典型的农业村,农业收入为其主要来源,主要种植玉米、洋玉和烤烟,三产以种养殖增加部分收入,村内没有大中型企业,有数十个小型的酿酒作坊。近几年来,国家对贫困地区基础设施的投入加大,每个村民小组实现了通路,大部分村民小组修建自来水管,农民思想解放意识不断提高,但受生产条件和产业结构调整因素的制约还存在一些有待解决的问题。现有家庭养鸡、养猪、养牛规模小、产量低、产品结构单一,种植业技术落后、科技含量不高,人均收入偏低,医疗卫生设施不健全,严重制约着坪地营村的进一步发展。

(二)各行业发展情况

种植业仍是群众从事的主要行业,xx大之后,按照老店镇的发展思路,全村积极调整产业机构,由于林地面积较宽,畜牧业的重要地位逐步突显,其中以养猪、鸡、牛等几个传统的养殖业占有相当大的比重,但是,由于结构、布局不合理等因素制约,发展速度较为迟缓。政府应加强引导,使其成为农民增收的新亮点。

为了改变千家万户的畜禽散养、混养方式向专业场(户)规模化集中养殖转移,需加大养殖产业的建设力度,大力推广生态循环养殖模式,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引导农民早日致富,加速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步伐。在进一步的工作中,更要引导农民群众建立“户增一头猪、户增二十只鸡”的养殖产业,形成一定的规模。

(三)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在党委、政府的领导和关怀下,全村广大群众齐心协力,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很大进步和发展,干净整洁的村室建成,远程教育设备逐渐完善,但距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目标还有相当大的差距。为此,基础设施建设仍是今后一个很大、很重要的工作。

二、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目前畜牧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养殖户信息闭塞

该村散养户没有拓展外销渠道,畜禽产品主要依赖于本地的屠户收购,其价格完全由屠户掌控,致使其产品卖不起价钱,严重影响养殖户的积极性,制约了生产的发展。

2、畜牧业生产结构单一

畜禽品质普遍退化,由于各养殖户长期高度分散经营,畜群近亲繁殖,种畜更替难,不能有效进行家畜品种改良。家畜品种单一,呈逐渐退化状态,直接影响着畜禽的个体生产性能、抗病能力和畜牧业生产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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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减肥保健食品市场调研报告[页2]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营销,全文共 12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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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肥保健食品市场调研报告

“西布曲明减肥的效果显著,引来不少减肥食品生产商竞相添加。但保健食品随意添加化学药物成分,一方面原料品质无法保证,另一方面也缺乏药品gmp机制的约束,消费者最终成了受害者。”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李启富主任说。一些减肥食品添加了禁止使用的甲状腺激素,甲状腺激素可以增加代谢率,但会有心率增快、心慌等不良影响;有些添加某种中草药,清热、去湿,实质是“利尿”,通过“减水”使体重很快下降,表面看“减肥”效果很好,但容易引起电解质紊乱,影响糖分的代谢,甚至影响肾功能。还有的含有大黄类成分,使大便次数增多,减少身体水分而减重,停用后反弹迅速,并会扰乱人体平衡,产生贫血和胃肠道疾病,这些药物成分的副作用严重。

虚假广告“忽悠”消费者

为了争夺巨大市场利润,减肥保健食品成为了典型的“四三二一”产品:即四分利润、三分“吆喝”(广告)、二分流通、一分成本。

虽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健食品广告不得有表示产品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但铺天盖地的广告把功效说得天花乱坠。减肥广告有“四大假”:一是虚假承诺。诸如“六小时见奇效,想不瘦都难”的广告语随处可见。二是创造模糊概念。“吸油基”在重庆媒体上宣传说“不是减肥产品,也不是泻药,是专门防止肚子凸起的奇妙物质”,但到底是什么消费者并不清楚。三是不断变换产品名称。如“魔变”原名“魔宇”,“全脂燃”原名“美态365”。四是随意修改广告词,夸大功效是减肥保健食品吸引消费者的法宝,90%以上的保健食品广告修改了审批内容。

减肥保健食品中很少有品牌能持续旺销2-3年,许多品牌都是当年拼命打广告,吸引到几十万人就可以赚足了本。据了解,从今年3月份开始到8月份,“吸油基”代理商每月在重庆市场就投入200万左右的广告费,他们一开始就没有长久打算,基本不赚回头客的钱。减肥食品生产厂家极少直接推销产品,生产商一般以发包形式,找全国代理商,以不超过市场价的2.5折卖给当地代理商,由代理商去负责推广、销售。

在渝、粤、沪、京等地调查发现,法规漏洞过大和监管乏力是导致减肥保健食品市场混乱的主因。业内人士和专家们呼吁,运动式的打击活动虽然立竿见影,但只能治标,需要建立监管的长效机制,才能真正规范减肥保健食品市场,保证产品品质,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法规漏洞制造监管空档

XX年12月31日后,所有的“药健”字批准文号都被取消,保健品从此分流为药品或是食品。“曲美”、“赛尼可”、“澳曲轻”这些以化学药物成分为主的减肥保健品成为了受到严格监管的药品,而以食品为主要成分的减肥保健品则成为了保健食品。但由于一系列法律法规没有进行同步调整,减肥保健食品监管出现了大量的法规漏洞。

首先是保健食品概念模糊。刚实施的《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中把保健食品定义为“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宁光教授认为,“特定保健功能”这一概念模糊,让不法厂家有许多操作空间;减肥保健食品添加中药成分也是一个灰色地带,目前十分普遍。其实中药在加工过程中就可能产生有害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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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找到学习英语的第一本书》读书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6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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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到学习英语的第一本书》读书报告

思维导图:

一、什么是学习英语办法是错误的:

二、对我自己的影响:

一、什么是学习英语办法是错误的:

1、要有外语环境,最好是出国,在外语环境下就会自动说好外语了;

问题在于:

早出国学外语会照成,英语不好的。很难听的懂外国人在说什么从而自己也学不会英语,而英语好的人呢?因为他本来英语就好出国就没有对他也没有太大的影响。

2、最好有人能够不断纠正我说外语时出现的错误。

问题在于:有旁人纠正你说外语时出现的错误,这个观念是错误的,因为别人老是纠正错误,被纠正的人会烦的,而且没有告诉他什么是正确的发音。而正确的方法是,不要就正他的发音,而是多对他输入正确的发音。

3、要学习语法知识;如果语法熟练,说句子就正确了。

问题在于:词不达意就举个小小的例子:有一个中国人从美国做飞机回中国。想问身边的一个美国人:“去美国的飞机几点开始起飞”。这是以下的步骤: 第一步:搜索单词:这个句子里的单词有,美国 飞机 几点 到。这几个很简单也背过。但登机一词忘了,咋办。第二步:选择单词:“登机”这词不会,没事也不就go on the plane好了,飞机airplane还有flight,美国可以说:america,usa,。第三步:造句:这句话的前缀和后缀是什么这句话是疑问句吗?当想玩这些和你讲话起码需要20秒,而外国人早已走掉了。原因就是语言是要脱口而出的。而不是坎坎坷坷的。

二、对我自己的影响:

感觉出国,并不可以说好外语了。而我以前认为出国就可以自动学好外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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