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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房买卖合同怎么写(通用19篇)

煤矿机电产品买卖合同示范文本GF--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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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经济适用房屋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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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以下简称甲方):姓名、身份证号码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姓名、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 号楼 单元 号 ;房屋结构为砖混结构,建筑面积 平方米。

房屋价格: 该房屋房价为(人民币) 元整;

第三条 付款方式

乙方于本协议签定之日一次向甲方支付 元购房款后,该房屋产权即归乙方所有。

第四条 在乙方交清该房屋房款后,甲方将该房屋钥匙交付给乙方,产权交割完毕。

第五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在乙方付清甲方房款后,甲方提供该房屋相关手续给乙方,由乙方负责办理房屋产权登记过户手续,办理该房产过户登记的所有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没有按揭贷款、抵押债务、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 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大修基金和各项税费,均按政府的规定由乙方向各相关部门交纳,该房屋售房协议生效后,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九条 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条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本协议所有义务责任履行完(即过户完毕)后,本协议终止。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自签定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修改、涂改和转让本协议。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中介人 :

本合同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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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3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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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人: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

买受人:________

姓名:______

身份证: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

联系电话: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步伐的通知》武政(1998)125号文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房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编号为___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____,规划用途为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住宅小区【现定名】【暂定名】____。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建设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施工许可证号为____。

第二条房屋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房屋为【现房】【预售房】。销(预)售房批准机关为____,房屋销(预)售许可为____。

第三条买受人所购房屋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其房屋平面图见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第______栋______单元______层____号房。 该房屋的用途为______,属______结构,层高为______,建筑层数地上____层,地下____层。 该房屋阳台是【封闭式】【非封闭式】。 该房屋【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第四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价格。该房屋单价为每平方米____元,根据市房地局、房改办同意楼层调节系数,实际销售价格为每平方米(____元×______﹪=______元),总金额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万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元整。

第五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房屋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以下原则进行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买受人,并按____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登记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有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合同约定面积 面积误差比= ×100﹪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____

2、分期付款

第一次付款 ______。

第二次付款 ______。

第三次付款 ____。

第四次付款 ____。

3、其他方式 ____。

第七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______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____日后,出卖人才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该比例应不小于第

(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第八条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____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经济适用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该房屋经建筑单体竣工验收合格。 该房屋经综合验收合格。 该房屋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 该房屋取得经济适用房交付使用批准文件。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者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并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第九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经济适用房交付买人使用,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____日之内,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款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__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款万分之____(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第十条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买房屋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1)屋结构形式、户行、空间尺寸、朝向;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买受人,并按____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一条交接。 房屋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房屋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____。

2、____。

第十二条出卖人保证销售的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三条出卖人关于扎、设备标准承诺的为月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三)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第____种方式:

1、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2、____

3、____

第十四条 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出卖人承诺与该房屋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1.______。

2.____。

3.____。

4.____。

5.______。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____。

2.____。

3.____。

第十五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在房屋交付使用后____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包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______﹪赔偿买受人损失。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_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3.____。

第十六条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房屋交付使用时,出卖人应将《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房屋,双方应当以合同附件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在房屋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购买人承担。

第十七条双方可以就下列事项约定:

1.房屋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

2.____。

3.____。

第十八条买受人的房屋仅作____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房屋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分与功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房屋有关联的共有部位和设施的实用性质。

第十九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四)

第二十一条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与印刷文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_页,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出卖人____份,买受人____份,____份,____份。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房屋预(销)售后,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由出卖人向武汉市房地产管理局(房改办)申请登记备案。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____年___月___日 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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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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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出让方)身份证号:

乙方(买受方)身份证号:

协调说话人: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房产转让于乙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履行。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坐落在,#楼单元层室(东户)经济适用房转让给乙方。

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公共部分及公用分摊面积为平方米,该房屋土地使用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出售房屋已征得房屋共有人的同意,并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乙方对上述房屋已经充分了解,同意购买上述房屋。

第二条房屋转让价格:甲方同意以元/建筑平方米将房产转让于乙方,

乙方认可现有建筑面积,当测绘面积与现有建筑面积有误差时,甲乙双方不再追究,转让金总额为人民币元(大写)

第三条因该房产关系为“经济适用房”,在该房产未过户前,乙方交付甲方房屋使用权转让金的同时,甲方应将该房交于乙方使用,并且购房合同由甲方交于乙方保管;

由于房产证尚未办理,甲方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房产证,并且交与乙方保管。

在该房产满足过户条件(包括但不限于购买时间超过5年以上)时,甲方应按乙方指示将该房产过户至乙方名下;

若该房产过户手续费用过大,乙方可以不办理过户手续,并且甲方无条件同意乙方享有该房产的一切权利。

第四条若过户时相关机关要求甲乙双方提交该房产转让协议,则甲方应配合乙方签订房产转让协议(该协议仅供过户之用,不实际履行,乙方不必向甲方交付该房产转让款和相关费用)

第五条若过户时因政府优先回购或甲方违约从而导致乙方失去房产所有权,甲方应退还乙方的使用权转让金、利息(按照日0.04%的利率自支付支付转让金之日起计算)及房屋的增值价值外,还要承担乙方添加的附属设施及房屋装修费用(不折旧)

第六条在该协议生效之后,若因政府等其他单位拆迁该房或其他原因,向该房产支付赔偿的相关价款,甲方应以自己名义领取后全部交付给乙方。

第八条在该权属未变更之前,甲方仅为该房产名义上的权利人,甲方不得再将该房产进行买卖、抵押等处分行为;

乙方为该房产的实际权利人,该房产的一切权利由乙方行使,一切义务由乙方承担。

除上述所述购房手续外,乙方在使用、处分房产时需要甲方配合办理相关手续的,甲方有义务予以配合。

第七条甲方保证该房屋权属清楚,确保该房无抵押贷款等经济问题,并且保证已结清该房的全部房款,若发生该房屋权属纠纷及债权债务等,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与乙方无关。

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若致使本协议不能继续履行,还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两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住址:住址:

工作单位:工作单位: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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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9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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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经济适用买卖合同书

出卖人:

注册地址: 邮 编:

营业执照注册号: 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邮 编: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邮 编:

营业执照注册号: 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买受人: 籍贯: 性 别:

住 址: 邮 编: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配偶: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性别: 电话号码:

身份证号码: 地址:

《武汉市城镇民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证明》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武汉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经济适用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划拨方式取得位于 、编号为

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面积 平方米,

规划用途为 ,【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 ,《国有土地使用证》编

号: 。

出卖人经批准,在该地块建设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名称:

,批准文件号: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 。

第二条 经济适用房销售依据

该经济适用房项目经核查批准,准予上市销售。《武汉市经济适用住房(预)售许可证》编号为:武经房【 】 号。

第三条 买受人所购经济适用房的基本情况

1、 买受人购买的房屋为住宅,土地性质为划拨用地。所购买的住

房为【现房】【预售房】,买受人所购住房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项目中的第 栋【座】 单元 层 号房,户型为 房 厅 厨

卫,封闭式阳台 个,非封闭阳台 个(见附件一)。

该住房层高为 米,属 结构。

该住房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共用部位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有关共用部位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2、买受人购买的房屋为非住宅,土地性质为划拨用地。所购买的房屋为【现房】【预售房】。买受人所购房屋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项目中的第 栋【座】 单元 层 号房(见附件一)。

该房屋层高为 米,属 结构。

该房屋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共用部位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有关共用部位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3、如无特别约定,该房屋在建筑材料、设计、防火、给排水、隔音、照明、节能、环境等方面均应当符合有关的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第四条 计价依据、方式与价款

1、该房屋属于政府定价的经济适用住房。

政府定价标准文号为:武价函【 】 号,核定销售基准价格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元。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价格,买受人所购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基准价格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元,核准的楼层调节率为 %,实际销售价格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元×(1±%)= 元,合计总金额为: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

2、该房屋属非政府定价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内行政划拨土地上建设的非住宅用房。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建筑面积计算房屋价格,买受人所购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双方约定价格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元,合计总金额为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

第五条 出买人不得向买受人收取该房价款外的费用。经批准未计入销售价格的代收、代缴费用,经买卖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同意由出卖人代收代缴时,出卖人必须出示委托收费部门出具的合法委托及收费标准,且不得加价代收。

第六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房屋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进行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即时贷款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面积误差= ×100﹪

因规划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在规划设计变更批准之日起15日内签署补充协议。

2、 双方自行约定:

(1) ;

(2) ;

第七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 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 。

第八条 交付期限及条件

出卖人应当在 年 月 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条件的经济适用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1、该房屋工程检验合格,已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办妥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2、该房屋已取得经济适用住房交付使用批准文件。

3、出卖人与买受人关于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交付日期及条件的约定:

(1)供水 。

(2)供电 。

(3)供气 。

(4)排水 。

(5)绿化 。

(6)有线电视、宽带 。

(7)小高层、高层电梯 。

因不可抗力或者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要延期交付使用的,出卖人应当在原因发生之日起15日内书面告之买受人。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该房屋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相关规定的证明文件,

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房屋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处理:

1、

2、

第九条 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房屋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1、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

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书面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2、买受人退房时,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即时贷款利率付给利息。

3、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出卖人保证销售的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二)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 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实际金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出卖人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合同终止履行。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

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实际金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该比率应不小于本款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

(三)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处,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 日之内,自本合同第九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书面通知到达之日起 日内退

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即时贷款利率支付利息及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终止履行。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该比率应不小于本款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2、

(四)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三)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装饰、设备差价以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核定的为准。

2、

(五)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在该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 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交付给买受人自行办理权属登记或接受买受人委托代为办理权属登记。

如因出卖人的责任,造成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起 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 %赔偿买受人损失。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3、

第十一条 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该房屋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经济适用住房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买受人与出卖人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在该房屋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第十二条 买受人的房屋仅作 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有与该房屋有关联的公共部分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共用部位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房屋有关联的共用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十三条 买卖双方就下列事项约定:

1、该房屋所在项目以下部位和设施等全体业主享有所有权:

(1)物业管理用房;

(2) 。

2、买受人遵守业主临时公约,履行出卖人与 物业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

3、 。

第十四条 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的规定

根据《武汉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武政【20__】30号)有关规定,买受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须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满五年后,才能按市场价上市出售。出售时,买受人须在市、区房产交易窗口按照该房屋届时市场评估价与购买时该房屋总价差额的一定比例交纳收益。具体比例按市房产管理局、市物价局届时公布的标准执行。凭缴款证明、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土地性质变更为“出让土地”。

第十五条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双方另签订补充协议(附件四)。

第十七条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出卖人 份,买受人 份,

份。

第十九条 本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签订后,由出卖人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连同《武汉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证明》原件一并向区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备案。

第二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章) (签章)

年 月 日签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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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房屋买卖合同经济适用房屋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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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宅基地使用权转让事宜,经自愿、平等、友好协商,达成转让协议如下:

一、宅基地坐落、面积

甲方将拆迁所得的坐落于浏河镇紫薇园三期内的宅基地转让给乙方,具体位置编号和面积由乙方(以甲方的名义)竞买或摸号后确定。

上述宅基地的使用权归乙方享有。

二、转让金额

该宗地的转让价格为人民_万元。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在甲方原房屋拆除后3日内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万元,余款在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并交付给乙方后3日内付清。

四、房产归属

1.在该宅基地上的房屋由乙方自行出资建造,房产归乙方所有。

2.建房手续由甲方配合办理,所涉费用由乙方承担。

3.房屋建成后,在法律政策许可的前提下,甲方应无条件配合乙方将土地证和房产证办理到乙方名下,所涉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均不得反悔。

如甲方反悔应当向乙方全额退还宅基地转让款25万元,并偿付违约金25万元,如造成乙方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损失(包括建房、装修工程款和房地产增值部分);如乙方反悔,则已付的土地转让款作为违约金偿付给甲方。

六、未尽事宜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七、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八、协议份数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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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经济适用房房屋买卖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9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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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

注册地址: 邮 编:

营业执照注册号: 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邮 编: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邮 编:

营业执照注册号: 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买受人: 籍贯: 性 别:

住 址: 邮 编: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配偶: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性别: 电话号码:

身份证号码: 地址:

《_____市城镇民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证明》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_____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经济适用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划拨方式取得位于 、编号为

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面积 平方米, 规划用途为 ,【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 ,《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

出卖人经批准,在该地块建设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名称: ,批准文件号: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

第二条 经济适用房销售依据

该经济适用房项目经核查批准,准予上市销售。《_____市经济适用住房(预)售许可证》编号为:武经房【 】 号。

第三条 买受人所购经济适用房的基本情况

1、 买受人购买的房屋为住宅,土地性质为划拨用地。所购买的住房为【现房】【预售房】,买受人所购住房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项目中的第 栋【座】 单元 层 号房,户型为 房 厅 厨卫,封闭式阳台 个,非封闭阳台 个(见附件一)。

该住房层高为 米,属 结构。

该住房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共用部位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有关共用部位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2、买受人购买的房屋为非住宅,土地性质为划拨用地。所购买的房屋为【现房】【预售房】。买受人所购房屋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项目中的第 栋【座】 单元 层 号房(见附件一)。

该房屋层高为 米,属 结构。

该房屋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共用部位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有关共用部位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3、如无特别约定,该房屋在建筑材料、设计、防火、给排水、隔音、照明、节能、环境等方面均应当符合有关的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第四条 计价依据、方式与价款

1、该房屋属于政府定价的经济适用住房。

政府定价标准文号为:武价函【 】 号,核定销售基准价格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元。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价格,买受人所购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基准价格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元,核准的楼层调节率为 %,实际销售价格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元×(1±%)= 元,合计总金额为: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

2、该房屋属非政府定价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内行政划拨土地上建设的非住宅用房。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建筑面积计算房屋价格,买受人所购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双方约定价格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元,合计总金额为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

第五条 出买人不得向买受人收取该房价款外的费用。经批准未计入销售价格的代收、代缴费用,经买卖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同意由出卖人代收代缴时,出卖人必须出示委托收费部门出具的合法委托及收费标准,且不得加价代收。

第六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房屋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进行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即时贷款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面积误差= ×100﹪

因规划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在规划设计变更批准之日起15日内签署补充协议。

2、 双方自行约定:

(1) ;

(2) ;

第七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 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

第八条 交付期限及条件

出卖人应当在 年 月 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条件的经济适用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1、该房屋工程检验合格,已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办妥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2、该房屋已取得经济适用住房交付使用批准文件。

3、出卖人与买受人关于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交付日期及条件的约定:

(1)供水 。

(2)供电 。

(3)供气 。

(4)排水 。

(5)绿化 。

(6)有线电视、宽带 。

(7)小高层、高层电梯 。

因不可抗力或者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要延期交付使用的,出卖人应当在原因发生之日起15日内书面告之买受人。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该房屋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相关规定的证明文件,

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房屋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处理:

1、

2、

第九条 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房屋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1、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

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书面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2、买受人退房时,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即时贷款利率付给利息。

3、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出卖人保证销售的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二)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 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实际金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出卖人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合同终止履行。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

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实际金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该比率应不小于本款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

(三)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处,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 日之内,自本合同第九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书面通知到达之日起 日内退

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即时贷款利率支付利息及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终止履行。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该比率应不小于本款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2、

(四)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三)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装饰、设备差价以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核定的为准。

2、

(五)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在该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 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交付给买受人自行办理权属登记或接受买受人委托代为办理权属登记。

如因出卖人的责任,造成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起 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 %赔偿买受人损失。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3、

第十一条 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该房屋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经济适用住房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买受人与出卖人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在该房屋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第十二条 买受人的房屋仅作 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有与该房屋有关联的公共部分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共用部位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房屋有关联的共用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十三条 买卖双方就下列事项约定:

1、该房屋所在项目以下部位和设施等全体业主享有所有权:

(1)物业管理用房;

(2)

2、买受人遵守业主临时公约,履行出卖人与 物业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

3、

第十四条 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的规定

根据《_____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武政【20__】30号)有关规定,买受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须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满五年后,才能按市场价上市出售。出售时,买受人须在市、区房产交易窗口按照该房屋届时市场评估价与购买时该房屋总价差额的一定比例交纳收益。具体比例按市房产管理局、市物价局届时公布的标准执行。凭缴款证明、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土地性质变更为“出让土地”。

第十五条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双方另签订补充协议(附件四)。

第十七条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出卖人 份,买受人 份, 份。

第十九条 本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签订后,由出卖人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连同《_____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证明》原件一并向区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备案。

第二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章) (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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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QGF2024001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6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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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QGF--2013--001)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本市经济适用住房专用合同文本。签约以前,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有关条款内容。

2.本合同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经政府批准,享受政府扶持政策,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微利商品住宅。

3.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4.本合同文本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5.对合同文本【 】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买卖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6.在签订合同之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有关证书、证明文件;买受人应向出卖人出示由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出具的《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证明》。

7.本合同条款由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和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经济适用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划拨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编号为________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证编号】为_________。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_________,规划用途为_________。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经济适用住房【暂定名】 _________。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___,施工许可证号为 _________,房地产开发经营许可证号为 _________。

第二条 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持《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证明》,编号 _________,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为【现房】【预售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经济适用住房批准机关为_________,经济适用住房销售许可证号为_________。

共5页,当前第1页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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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房屋买卖合同经济适用房屋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1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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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受人:

第一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买受人应在办理该商品房交付手续时与出卖人签订面积及房款差异结算协议,并结清相关房款,否则出卖人有权不予交房、不予为买受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并不视为出卖人逾期交房或逾期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由此产生的风险和不利后果均由买受人承担。

该商品房的预测面积是按照现行房产测量规范及有关补充文件预测所得。该商品房交付时,如因政府的相关房产测量规范、文件调整导致预测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的,不视为出卖人违约,亦不适用合同第十三条有关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双方同意按照预测面积与实测面积的差异,由买受人和出卖人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第二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1、一次性付款

买受人于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出卖人一次性付清房款人民币元。

2、贷款方式付款

买受人于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出卖人支付购房总价款的%的首付款元。

其余价款元,买受人以方式向银行贷款的方式进行支付。

第三条贷款实施办法及相关责任

1、买受人在签订合同及本补充协议时,已经充分了解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办理条件和程序及需要交纳的全部费用,并承诺自己的实际情况完全符合相关的办理条件。如因买受人的实际情况与相关要求和条件不符合或因买受人的其他原因,而导致银行拒绝为买受人提供贷款、或要求变更贷款金额、首付款比例、贷款年限、或要求买受人补充资料、或另行提供担保人时,买受人应无条件地配合并与出卖人协商变更相关合同内容。

2、买受人须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出卖人提供办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相关全部资料并办理按揭贷款买受人未能按期提交资料或提交的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或者在出卖人通知办理按揭贷款手续之日起7日内仍未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手续的,视为买受人违约。

逾期在30日之内的,买受人应每日按照购房总价款万分之一的标准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逾期超过30日后,买受人应于逾期满30日的次日一次性支付清购房余款和违约金否则,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买受人按照出卖人的实际损失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买受人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的成数及年限以银行最终批准为准。如银行批准的贷款额度与买受人申请的额度不一致,则两者之间的差额作为买受人应当以自有资金支付的首付款,由买受人在银行批准贷款额度确定之日起7日内向出卖人一次性付清,买受人延迟支付上述款项的:逾期在三十日内的,应每日按购房总价款的万分之一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十日的,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按照出卖人的实际损失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3、买受人选择银行住房公积金按揭付款方式,则需遵照以下条款执行:

买受人应于出卖人发出办理公积金贷款通知后7日内与前述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相应的贷款手续。公积金贷款成数及年限以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的为准。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的贷款额度小于买受人申请额度的差额部分作为买受人应当另行支付的首付款,由买受人在接出卖人的通知之日起7日内付清。买受人应根据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要求及时补充资料,并配合出卖人变更相关合同内容。

若买受人在出卖人发出办理公积金贷款通知后15日内仍不能与上述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相应的贷款手续的,应于前述15日届满的次日一次性付清购房余款或书面通知出卖人按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办理贷款,否则,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买受人按照出卖人的实际损失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买受人应自出卖人发出通知后的7日内向出卖人提供办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相关全部资料并办理按揭贷款,逾期的违约责任和处理按照第二条第2款规定执行。

在出卖人保证期限内,如因买受人未按时偿还银行贷款导致出卖人承担担保责任,出卖人有权向买受人追偿。买受人应在出卖人承担保证责任后的次日向出卖人清偿出卖人承担的担保金额及出卖人在此过程中发生的包括律师费等其他费用支出,否则,买受人还应从出卖人实际承担担保责任之日起每日按出卖人承担金额的万分之一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因买受人的原因,贷款银行解除与买受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或造成出卖人承担保证责任而导致出卖人为买受人偿还贷款银行的借款和其他款项的,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时,买受人应向出卖人清偿出卖人代为偿还的按揭贷款余额及贷款利息、滞纳金、违约金、诉讼费用、律师代理费、房屋所有权证转移登记所缴纳的税费等相关的一切费用和直接及间接损失。买受人应在出卖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后向出卖人腾退该商品房,买受人已经装修的部分无偿归出卖人所有,出卖人不予以补偿。

第四条出卖人逾期交房违约责任的补充

发生下列情形导致合同项下商品房逾期交付的,可据实予以延期,不适用合同第十条有关出卖人逾期交付商品房的违约责任条款,但出卖人应出具相关证明文件作为免责依据:

.执行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等强制性文件

.其他自然灾害或意外事件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逾期交房,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规划、设计变更约定的补充

1、由于政府行政命令、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发生变化及不可抗力因素直接导致的规划设计变更,出卖人应在变更确立后30日内书面告知买受人,但不承担违约责任。

2、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做出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双方权利义务仍按合同及本补充协议约定执行。

3、本合同中所称的商品房设计是指:买受人所购商品房之套内户型设计及买受人所购商品房之所在楼宇的用途设计,设计变更仅指商品房的房型、朝向以及整个楼宇的用途变更。

4、在不影响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前提下,经规划部门批准或设计单位同意,出卖人对原规划设计方案作出局部的调整,可不通知买受人。若变更无需经过规划部门批准或设计单位同意的,则在不影响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和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出卖人可对原规划设计方案进行调整,可不通知买受人。

5、因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面积发生变化的,双方应按照本补充协议约定第五条处理。

6、锅炉房、变电室/箱/站、调压站、垃圾处理站、化粪池及其他小区配套设施及功能性设施等尚未最终确定的建筑及设施,不属于环境布局范围之内,买受人同意出卖人为了小区的整体利益或应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对上述设施的最终位置进行调整。最终位置以实际交付为准,届时本合同继续履行,且出卖人无须因该调整向买受人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商品房的交付

1、在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时间之前,出卖人应以短信发送/电话通知/登报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以发送短信或登报形式通知买受人的,通知的送达时间为短信发送之日或登报之日。出卖人以电话通知的,通知送达的时间为电话接通时间,双方在房屋交付现场补签交付通知书。届时,买受人未收到交付通知的,以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为交付时间,以房屋所在地为交付地点。

2、买受人持办理商品房交付通知书办理商品房交付手续,并交接商品房钥匙后,即为合同项下商品房已交付。自交付之日起,该商品房的风险责任转由买受人承担。

3、如出卖人已如期发出商品房交付通知书或买受人已经领取商品房交付通知书,而买受人在出卖人通知的交付期限内仍未接收商品房,则视为出卖人已将本合同项下的商品房交付予买受人。自视为交付之日起,该商品房的风险责任转由买受人承担,此后有关商品房的所有费用全部由买受人负担,房屋保修期亦从此日起计算。

4、买受人同意接受出卖人的提前交房。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提前交房通知书后,应在出卖人通知交付房屋的期限内接收房屋,若买受人在出卖人通知的交付期限内未接收商品房的,则视为出卖人已将本合同项下的商品房交付予买受人,该房屋的风险责任归买受人承担,此后有关商品房的所有费用全部由买受人负担,房屋保修期亦从此日起计算。

5、如买受人需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前收房,出卖人可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对买受人提前收房提供方便。

6、房屋交付时,买受人认为房屋本身或者环境、设备存在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形,双方应在完成交付后,按照法规和合同约定处理。

7、商品房交付使用时,买受人对房屋及装修质量、公共设施、设备、质量提出异议的,出卖人应当给予解释和说明,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买受人可委托有资质的检测部门对其提出的异议部分进行质量检测,如检测部门提出返修意见的,由出卖人承担费用,反之由买受人承担。

8、买受人没有按照合同及本协议之约定付清购房总价款或其他应付款项之前,出卖人有权不予交房。

9、如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等非出卖人所能控制的因素,致使商品房的建筑安装工程或出卖人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被延误,则出卖人有权将该商品房交付日期顺延相当于该等时间影响持续的期间,而无须为该延误负任何责任,也无须对买受人补偿任何费用。

10、出卖人推迟交房可以电话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或报纸公告等方式通知买受人。

11、在交付房屋时,买受人如对房屋质量有异议的,则应书面提出。

买受人在接受房屋时,除房屋主体结构存在质量问题或其他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房屋质量问题外,不得以房屋的建筑、装修装饰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绝接受房屋。否则,视为出卖人已经完成交付义务。

买受人在办理商品房接收手续过程中,认为有需要维修的事项,应按《商品房质量保证书》中的规定要求出卖人承担保修义务,但维修事项不能作为买受人拒绝接收商品房并要求出卖人承担逾期交房责任的理由。

12、买受人本人无法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前往办理该商品房交付手续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办理该商品房的交付手续,但其委托代理除应具备代理的法定要件外,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公证委托,并于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前向出卖人提交公证书原件

买受人本人与代理人在房屋交付日期前,携带各自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前往,向出卖人当面办理房屋交付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第七条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违约责任的补充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包含以同等品质的材料、设备替代的情形。如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质量和设备标准与附件四中约定标准不符的,出卖人应使之达到原标准,但出卖人修改后的标准或使用的相关材料标准等同于或高于原标准的,买受人不得提出任何异议或要求出卖人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八条商品房产权证的办理

1、若买受人委托出卖人办理所购商品房的房屋产权证的,应在接到出卖人办理房产证的通知后向出卖人提交办理房屋产权证所需资料以及相关费用。否则,每逾期一日出卖人可按照购房总价款的万分之一的标准向买受人收取违约金并顺延为买受人办理房屋产权证的时间。

2、若买受人自行办理房产证,应在接到出卖人办理房产证的通知后自行向相关申请办理产权证并承担相应费用,逾期不自行办理的,由买受人承担相应后果。

第九条保修责任

保修期内买受人所购商品房出现属于保修范围内的问题,应以书面方式向出卖人提出,出卖人应在三个工作日内派员予以答复和检修,依据《住宅质量保证书》,及时给予保修服务如因不可抗力、买受人装修及使用不当等不可归责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出卖人对与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相邻的房屋或公共部位及设施进行维修,需买受人协助时,买受人应先行提供便利,对买受人造成损害的,按规定如实进行补偿。若买受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或不及时协助,对于扩大部分的损失,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应保护出卖人设置在室内及公共区域的配套设施和管道。买受人对移交的房屋进行二次装修时,不得损坏房屋建筑结构及配套设施、管道,装修方案须符合政府相关规定并报物业管理公司备案,买受人进行装修施工或装修完毕的房屋不得影响室内及公共区域配套设施、管道及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和维护,对造成的损坏应承担相应恢复及赔偿责任。

第十条合同附件二的补充约定

出卖人已向买受人现场公示了房产测绘机构出具的《房屋面积测绘报告》,买受人对报告中披露的该商品房共用部位及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的构成方式予以认可。

十一关于前期物业管理,约定如下:

物业管理单位和委托期限

本项目的物业管理单位为河南常绿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期限自商品房交付之日起至该项目业主委员会成立后与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签订新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生效时终止。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6)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物业管理相关服务费用

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包干制。

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物业服务支出应全部用于该项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

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办公费用

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

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

在业主大会成立之前,专项维修资金按照国家和本物业所在地相关法规规定的方式使用和分摊:

)由拥有或涉及相关权益的业主投票并获得三分之二或以上投票权通过可以使用,使用完后,由拥有或涉及此部分权益的业主分摊。

)紧急情况需要即时处理的,由物业管理公司先行使用,使用完后,由拥有或涉及此部分权益的业主分摊。

物业管理用房

开发商按照规定向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物业管理用房,管理用房产权归属全体业主所有,由物业管理公司在物业管理服务期内无偿使用。

第十二条其他

、鉴于该项目自身属性、规划思路、开发模式等不同于一般社区的特点,且系分期多年开发,同时根据政府批准的规划方案,基础设施与公共配套建筑也将分期建成交付,因此买受人同意:

除买受人所购买商品房所属区域外,其他区域的所有规划、开发时间及开发模式等出卖人均有权做出调整,最终以政府批准的规划方案为准对于这种调整买受人同意不提出异议

除买受人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本补充协议及相关附件约定的交付项目按约定日期交付外,其他项目的交付时间以双方约定为准。

买受人在使用道路中应当遵从出卖人的提示及项目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并不得以任何理由实施阻断道路、封闭道路、圈占道路、毁损道路设施、随意停放车辆及其他妨碍道路正常使用的行为,上述道路含道路中敷设的桥梁。

公共配套建筑的交付指竣工并达到使用条件。

商业配套设施投入使用的具体时间,由产权所有者确定。出卖人对商业的经营业态、开业时间等仅作概况介绍,对此并不保证。

、该项目内的公共景观设施由全体业主共享并承担管理维护费用。

、关于本项目内配套设施的所有权。

该商品房所在小区的公建、车位、车库、会所、幼儿园、公共车棚等为出卖人投资建造,所有权属于出卖人。出卖人本着首先满足业主需要的原则,对以上配套进行销售,售价另行约定。

、为保证车位的正常使用,买受人须与出卖人及物业管理公司签署有关车位使用的协议书,并根据协议约定使用车位,不使用自己未取得使用权的车位同时应按协议约定按时交纳相关费用并自觉遵守协议中其他约定。

、由于维护公共利益的原因,出卖人或物业服务公司的相关工作人员有权进入买受人所购商品房及附属院落,但应事先通知买受人,买受人有义务予以配合,因买受人原因,包括作为及不作为给出卖人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与现场示范单位可能存在部分差异,买受人在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时已了解这种差异可能存在,并了解这种可能存在的差异对其所购房屋带来的影响买受人同意所购商品房的交付以买卖双方签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及交付时的实楼为准,上述变化不作为买受人退房及索赔的理由。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所在楼宇、组团及区域的命名权归属出卖人

、规划上专属于特定房屋的飘窗、空调机位等,归该房屋的业主专有。该部分的保修、维修责任,视同专有部分。买受人已了解该附带部位不计入产权面积,亦不作为计价面积,如将来因测绘规则变化等原因导致该部分被计入产权登记面积,买受人须另外支付合同价款,须按合同关于面积变更的约定处理。双方应就面积变化签订买卖合同补充协议以便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由此须支付的相关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该附带部分是否享有投票权以及是否需要缴纳专项维修资金、物业管理费和采暖费,依照法规及《临时管理规约》的规定。鉴于附带部位系无偿取得,因此亦不作为商品房的交房条件。购买商品房的买受人在使用附带部位时不得违法改变其形状、大小及用途,并应遵守《临时管理规约》和后期业主委员会制定的管理规则。

买受人对房屋进行改造后,导致该房屋的实际使用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差异,由此产生任何权利义务变化的,均与出卖人无关。

、为追求社区整体效果,每栋住宅外檐装饰材料的材质、敷设面积和色彩会有差别,出卖人在示范单位和宣传资料中所示商品房的外檐效果将会根据小区整体要求进行局部调整,买受人对此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按面积计收的各项费用,产权登记面积确定前,按照合同约定的建筑面积作为计费依据产权登记面积确定后,以产权登记的建筑面积作为计费依据。政府相关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同项下商品房的有线电视、通讯、采暖等配套设施需由买受人向该设施的经营管理单位办理开通使用手续并缴纳相关费用。

、该房屋内的所有电器设备由生产厂商直接提供保修,具体保修办法和保修期以生产厂商提供的保修文件为准,若因该等电器设备质量事故造成买受人及第三方人身损害或物质损失,由买受人向生产厂商索赔,出卖人给予相应配合。

、除按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条款约定或双方同意解除合同外,双方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单方解除合同。

买受人购买力、财产等自身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出卖人财产、经营状况等自身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房产贬值或升值、市场变化、经济形势变化均属商业风险范畴,任何一方不得据此主张解除或变更合同,若任何一方以此为理由拒不履行合同义务的,仍应依法或依约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合同因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解除的,双方应在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互相配合办理本合同备案登记的注销、抵押登记注销、预告登记注销及按揭合同解除等手续,出卖人在前述各项手续办理完毕、买受人将房屋交还给出卖人后的十个工作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款项。按照约定或法律规定应计算违约金或利息的,退款时一并计算。

、乙方了解,项目的地面规划将有可能根据规划的调整而进行优化与调整,交付标准以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为准,如有变化不另行通知。

、双方当事人之间的通讯联络以商品房买卖合同所载明的电话、传真和通信地址为准,双方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一方联络方式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五日内书面通知对方。

、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本补充协议中,书面通知的送达方式为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或项目所在地主要地方报纸媒介公告送达采用上述方式,通知的送达时间为挂号信或特快专递发出后三日,或公告见报三日后视为送达。因一方提供的联系地址不准确或地址变更而导致对方未能实际收到相关通知的,后果由责任方自行承担。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平顶山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采取非法手段和方式损害对方的人身权、财产权等权利。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合同以外资料的效力

凡在签约之前买卖双方任何一方通过口头、书面、实物及其他形式所表达和提供信息都不再作为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出卖人的售楼书、售楼广告中的资料、数据以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为准。

出卖人对规划建设范围之外的环境、公共设施、道路交通等的说明或介绍,仅为买受人提供参考信息,不构成出卖人的允诺。

出卖人展示的样板房功能仅为空间布局向导、装修装饰和家俱摆放指引,不能理解为交楼标准或合同的样品

因比例或表现方法所限,部分附属物或构筑物可能未在平面图和模型上标示。

、在常绿桃花源项目配套设施交付之前,出卖人有权在项目内进行该项目的广告宣传活动,但以不影响已入住业主的正常生活为限。

、常绿桃花源为出卖人商标。

十三项目红线内外不利因素说明

为帮助客户慎重选购房屋,现提示购房人在签署法律文件前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红线外不利因素说明

1、3、4、37公交车站点,距离常绿桃花源约200米,目前尚无公交站牌,本公司只告知信息,不对此提供保证。最终以政府实施为准。

3、小区北侧距离红线约30米处为正在使用的铁路专线,小区东侧距离红线约100米处为正在使用的铁路专线,可能会对临近楼栋带来不利影响。

4、小区东侧、南侧道路可能会给临近楼栋带来噪音、灯光、尾气等影响。

5、小区东北角有垃圾中转站,可能会给临近楼栋带来不利影响。

7、出卖人在制定销售价格时,已充分考虑以上环境不利因素影响。

注:上述提示内容系本公司根据20__年6月份所获取的相关资料进行整理与概述,未必包含该区域所有信息亦不能作为销售承诺。若资料有误差或变更,恕不另行通知,亦不承担任何责任。

红线内不利因素说明

1、本小区红线内现规划有以下公共配套设施,在符合国家标准的前提下,仍可能对相邻的住宅产生影响。

2、小区南入口、北入口、东入口,可能对周边住户造成噪音、灯光、尾气等影响。

3、1、2、3、5、20、21号楼设置商业,可能有噪音、灯光、排烟排气等影响。

4、小区内规划有景观喷泉和健身器材,供业主观赏和使用,请遵守安全提示。

5、小区内设有配套公建、配电设施,可能会给周边楼栋带来不利影响。

6、项目停车方式为地上车库和地下停车场,地下停车场临近楼栋有出入口,可能对停车周边住户产生噪音、尾气及灯光的影响

7、项目中除已经明确交付日期的住宅单位,其他部分的交付时间将结合项目整体开发计划进展安排。

8、小区各楼栋分布有各种管道,均有可能造成不利影响。

9、出卖方在制定销售价格时,已充分考虑以上不利因素的影响。

10、以上信息,基于经政府批准的规划及设计方案因规划及设计方案调整而导致信息变化的,以最终政府批准的规划及设计方案为准。

十四、本补充协议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如有冲突,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十五、《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本补充协议之未尽事宜及履行过程中的变更,可经双方协商后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十六、买受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将应付款项通过出卖人现场机刷卡或以现金方式支付于出卖人。

十七、买受人确认,出卖人在签订本合同及其相关补充条款、附件前,已就合同条款尤其是可能会免除或者限制出卖人责任的条款按照买受人的要求进行了提示和说明,买受人已充分理解并同意其全部内容。

十八、本补充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效力相同。本合同附件八共8页。

出卖人:买受人: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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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8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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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规定,已依法通过划拨方式取得____市______区(县)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证件为______。甲方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项目名称为______,现已竣工,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______字______号),经____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审核,准予上市销售,____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许可证号为京房内证(经)字第______号。 乙方自愿购买甲方的______房屋,甲方愿意出售,甲方出售该房屋时亦同时将该房屋所占用范围内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房屋的买卖事项,订立本合。

第一条房屋,该房屋状况详见附件一。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包括套内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共有共用部位详见附件二。土地使用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上述面积已经房屋土地管理部门测绘。

第二条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______元,价款合计为人民币(大写)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小写)______元。乙方预付的定金______元,在乙方支付购房价款时转为购房价款。

第三条乙方同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购房价款全部当面交付甲方或汇入甲方指定银行。甲方指定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甲方同意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交付时,甲方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____市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并办妥全部交接手续。交付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同意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____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及有关规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对乙方购置的房屋进行保修。

第五条乙方同意其购置的房屋在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或业主管理委员会未选定物业管理机构之前由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管理公司负责管理。

第六条双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后一个月内,持本合同和有关证件共同到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买卖过户手续,申领房地产权属证件,并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

第七条本合同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按期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约定房屋交付之日

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每延期____日,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价款金额的万分之______(大写数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甲方仍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合同解除后____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并须将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给乙方,利息按利率计算。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按期付款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本合同约定付款之日第____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延期____日,乙方按延期交付房价款的万分之______(大写数字)向甲方无能为力付延期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纳的定金甲方不予返还。

第九条本合同由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项,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双方凡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种(大写)方式解决纠纷。

1.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______份,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壹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编码: 编码: 代理人: 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_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预售登记机关:(章) 经办人________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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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房产买卖合同经济适用房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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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愿将其拥有完全产权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编号: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以人民币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万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整(¥________元)的价款出售给乙方。

二、本合同签定前,该房屋如有应缴纳的一切税费,概由甲方负担。本合同发生的契税,土地出让金等其他税费由乙方负担。

三、签定合同同时乙方愿交三万元作为定金交给甲方。乙方通过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方式支付甲方购房款,购房款由乙方分三期付给甲方。第一期,在贷款银行向乙方发出贷款承诺书时,乙方将30%首付房款存入银行,并由银行冻结,第二期在贷款银行向乙方发放贷款之日由银行将乙方所贷款项及30%首付款直接划到甲方的账户中;第三期,在甲方交房时,由乙方一次性将余款付给甲方。

四、甲方同意乙方以向银行申请贷款的方式支付房款,并作出如下承诺:

1、向乙方申请贷款的银行或银行认可的机构提供与贷款相关的资料,签署相关文件;

2、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应按照要求将房屋产权资料交付银行或贷款银行认可的机构持有个人房屋买卖协议书范本个人房屋买卖协议书范本。

五、如果乙方的贷款申请未获贷款银行批准,则双方同意以下 两种方式解决该房屋的买卖事宜:

1、继续履行协议,乙方一次性将购房款支付给甲方,(期限为一个月)。甲方 收到房款五天内与乙方去办过户手续。

2、解除协议,甲方收取乙方的定金不与退还,甲方有权再次出卖本房。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每逾期1天按房价总额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陪偿陪给乙方。逾期超过一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包括定金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人民币五万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每逾期1天按房价总额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逾期超过一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乙方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人民币五万元。

3、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他项权利设定或其他产权纠纷以致影响到乙方权利的行使,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七、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2___种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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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房屋买卖协议书范本合同范本。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约定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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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房屋买卖合同经济适用房屋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9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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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类型及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类型及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类型及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类型及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存量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 甲方所出售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为【楼房】【平房】,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区号/室(以房屋所有权证为准)。该房屋所在楼栋建筑总层数为:___层,其中地上___层,地下__层。该房屋所在楼层为___层,建筑面积共_______平方米。

(二) 该房屋规划设计用途为【住宅】【公寓】【别墅】【办公】【商业】【工业】【其他_______】。

(三) 该房屋【否】【是】带车位出售,车位坐落:_________________。产权证号:_______。

(四) 该房屋【否】【是】为甲方家庭少有住房;甲方购房时间【否】【是】满五年,满五年依据【房屋所有权证】【契税票】【其他】。

第2条 房屋权属情况

(一) 该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_________。共有权证证号为:______________,填发单位为:______________。甲方房屋为共有房屋时,无论是否有共有权证均需提供该房屋共有权人的同意出售声明,若甲方无法提供,将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二) 土地使用状况

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其他______】方式获得。该房屋【无土地使用权证】【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

(三) 该房屋性质为下列选项中第_______种情形。

1、 商品房;

2、 已购公有住房【非央产】【央产,甲方需提供《在京核心单位已购公房变更通知单》】;

3、 向社会公开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甲方需提供《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意见》;

4、 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房屋(回迁房、安居房、康居房等房屋)

5、 其他房屋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 该房屋的抵押情况为:【该房屋未设定抵押】【该房屋已经设定抵押】

该房屋已经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元整)。该房屋的抵押,甲方应_______(填写条件或时间)办理抵押注销手续。

该房屋除前述条款抵押情形外,另有抵押的,抵押权人为:______________,抵押金额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元整);甲方同意自行于______________(填写条件或时间)办理完毕该抵押的解除手续。

(五) 该房屋的租赁情况为:【该房屋未出租】【该房屋已经出租】。

甲方已将该房屋出租的,需保证承租人已放弃优先购买权,并能够积极配合房屋交易过程中的评估、房屋交验过程,若因此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被撤销,视为甲方违约。

第三条 甲方与乙方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的方式达销售易

甲方和乙方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介绍销售(房地产经纪机构名称:北京存房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备案证明编号: 京经纪(20xx)第8300号,房地产经纪执业人员姓名____________,资格证书编号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资格证书编号;____________。

第四条 销售总价格、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一)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销售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元整)。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当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元整),定金通过【资金监管】【资金存管】【自行交接】方式划转。

本合同资金监管指:北京市房屋管理行政机关为保障买卖交易双方资金安全,强制性要求资金监管区域交易过程中的资金划转必须通过其设立的资金监管专用账户监管,待产权转移登记完成资金解除监管。

本合同中资金存管指:为确保交易资金安全,买卖交易双方可向银行申请,将交易资金进行冻结,冻结期内交易双方均不得单方使用、支配;待满足解冻条件后资金解冻。

本合同中资金自行划转指:买卖交易双方未采用资金监管或资金存管的.方式,自行交接购房款并签署《自行划转声明》(附件九)的行为。

(二) 乙方采取【全款】【贷款】方式支付该房屋销售总价款,具体付款方式及期限的约定。

1、选择全款支付的,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乙方分【1次】【2次】【3次】向甲方支付除定金之外的所有销售总价款。

第1次,于【甲方解抵押当天】【房源核验通过当天】【网签后______日内】【___年___月____日】【其他_________】,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资金通过【资金监管】【资金存管】方式划转;

第2次,于【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当天】【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其他_________】,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元),资金通过【资金监管】【资金存管】方式划转。

第三次,于【户口迁出当日】【交付房屋当日】【___年_____月____日】【其他_________】,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资金通过【资金监管】【资金存管】方式划转。

2、乙方选择【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申办贷款的,拟贷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元),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乙方分【1次】【2次】【3次】【其他_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除定金与拟贷款金额外的所有销售总价款。

第1次,于【甲方解抵押当天】【房源核验通过当天】【网签后______日内】【商贷面签】【公积金初审】【_____年______月____日】【其他_________】,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元),资金通过【资金监管】【资金存管】方式划转;

第2次,于【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当天】【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其他_________】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元),资金通过【资金监管】【资金存管】方式划转;

第三次,于【户口迁出当日】【交付房屋当日】【___年_____月____日】【其他_________】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资金通过【资金监管】【资金存管】【自行交接】方式划转。

第五条 贷款的其他约定

(一) 乙方因自身原因无法获得贷款机构批准贷款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 乙方自行筹齐剩余房价款,最迟在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申请当天支付给甲方。

2、 乙方继续申请贷款,但再次申请贷款获得批贷函的时间最迟不得超过本合同签订后80日。

3、 本合同终止,甲方应返还乙方已付款,乙方按销售总价款的10%承担违约责任,在交易进程中已经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 如因国家法律或政策调整导致贷款机构未对乙方批准贷款,且乙方无法支付该房屋销售总价款的,本合同终止。甲方返还乙方累计已付购房款,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该房屋买卖交易的承诺

(一) 甲方已如实陈述该房屋权属状况、设备、装修情况。甲方保证本人、共有权人同意出售上述房屋,且保证代理人已获得其合法授权出售上述房屋。甲方保证所提供的涉及本房屋交易的全部资料真实、有效。除合同及本次交易附件载明的房屋权属状况外不存在任何第三方在合同签订前及签订后对该房屋通过抵押、诉讼、查封等方式进行任何妨碍乙方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情况。因上述任何一原因导致合同无效或不能履行,甲方应退还累计已收全部房款,并向乙方承担房屋销售总价20%违约责任及全部赔偿责任。

(二) 甲方同意在交付房屋时将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附件十所列物品及装修随同该房屋一并转让给乙方,应保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物业交验止,该房屋保持原状,违反本承诺按本合同第十条第五款承担违约责任。

该房屋的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其它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见双方另行签署的补充协议或物品清单(附件十)。

(三) 本合同签署之日起,甲乙双方、共有人承诺积极履行该房屋交易过程中的网签、贷款、交税、产权转移登记、抵押、放款、房屋交付等环节的义务并按要求提供材料,若任何一方违反本承诺,按本合同第十条第五款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房屋的交付

(一) 甲方应当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填写条件或时间)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二) 该房屋在交付日之前发生的物业管理费、供暖、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电信及其他:_________费用由甲方承担,交付日以后(含当日)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同意其缴纳的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公共维修基金)的账面余额无偿转移至买受人名下。

(三) 房屋交付的其他约定。

第八条 税、费相关规定

(一) 本次交易应缴纳的所有税、费由【甲方承担全部】【乙方承担全部】【各自承担法律规定的应缴税费】,因约定承担一方不按约定缴纳全部税费,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解除的,其应当向对方支付相当于该房屋销售总价20%的违约金。

(二) 如甲方承诺该房屋为家庭少有住房,须在交税时保持家庭少有住房状态;如违反上述约定,造成增加的税费由甲方自行承担。

(三)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政策原因需缴纳新的税费的,约定由【甲方】【乙方】【其他__________】缴纳;未约定由谁缴纳的由政策规定的缴纳方缴纳。

第九条 权属转移登记

(一) 甲乙双方最晚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如合同履行期间,因产生需要延长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时间的情况,甲、乙双方应当另行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二) 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未能在合同签订之日120日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如乙方选择解除合同,适用本合同第十一条第2款约定。

2、如乙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房屋权属转移义务,且自本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至实际产权转移登记之日止,甲方按乙方全部已付款的万分之五/日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并于实际产权转移登记之日向乙方支付。

(三) 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内未能完成房屋产权转移且乙方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甲方选择解除合同的,适用本合同第十一条第1款约定。

2、甲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的,甲、乙双方应依据实际情况另行书面约定产权转移登记日期,乙方应自本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至实际产权转移登记之日止,按全部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五/日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并于实际产权转移登记之日向甲方支付。

(四) 甲方应当在该房屋所有权转移之日起10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办理完成原有全部户口迁出手续。如因甲方自身原因未如期或无法将与该房屋相关的户口迁出的,应当向乙方支付房屋总价款10%的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全部户口迁出义务。

第十条 违约条款

(一) 除不可抗力外,甲方逾期交房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约定房屋交付在该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之后的,甲方逾期10日之内交付,自约定的房屋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至实际交付房屋之日应按该房屋销售总价万分之五/日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且应于实际交付之日向乙方支付,甲方逾期超过10日,甲方应继续履行房屋交付义务并按该房屋销售总价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应于房屋实际交付之日支付。

2、 甲乙双方约定房屋交付在该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之前的,甲方逾期10日之内交付,自约定的房屋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至实际交付房屋之日应按该房屋销售总价万分之五/日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且应于实际交付之日向乙方支付,合同继续履行。

甲方逾期超过10日,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选择解除合同的,适用本合同第十一条第2款的约定。乙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应于该房屋实际交付之日按该房屋销售总价万分之五/日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二) 除不可抗力外,乙方未按本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时间付款的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在10日之内,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日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内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逾期超过10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选择解除合同的,适用本合同第十一条第1款约定。

(三) 甲方将该房屋出售第三人,导致乙方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乙方有权退房解除合同,乙方选择退房解除合同的,适用本合同第十一条第2款约定。

(四) 乙方因个人原因导致贷款机构未对乙方批准贷款,在如下情形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选择单方解除的,适用第十一条第1款约定。

1、乙方选择自行筹集剩余房款的,若超过约定产权转移登记申请之日未能筹齐并支付给甲方;

2、乙方选择继续贷款超过本合同签订之日起80日未获得批准贷款的。

(五)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的违约责任外,任意一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经守约方催告后15日内仍未履行该义务,如合同可继续履行的甲乙双方须继续履行,违约方须按该房屋销售总价的10%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构成本合同解除情形的,适用本合同第十一条解除条款约定。

第十一条 合同解除条款

(一)如甲方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单方解除本合同,应当以书面的方式进行。本合同自甲方向乙方发出的书面通知到达乙方之日起自动解除。乙方应按销售总价款的20%向甲方承担违约的责任。甲方于合同解除之日退还抵扣违约金后剩余的乙方已付款;如已付款不足以抵扣,乙方应于解除之日支付不足部分。在房屋交易过程中,已经发生的各项费用及其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解除合同后,乙方另须配合甲方办理注销网上签约等手续,如未办理甲方可单独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二)如乙方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单方解除本合同,应当以书面的方式进行。本合同自乙方向甲方发出的书面通知到达甲方之日起自动解除。甲方应于5个工作日内将其已经收取的乙方的全部付款返还给乙方,并按照房屋销售总价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甲方逾期将乙方已经支付款项返还给乙方,则每逾期一日,应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在房屋交易过程中,已经发生的各项费用及其他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另解除合同后须配合乙方办理注销网签手续等,如未办理乙方可单独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签订后,发生了买卖交易双方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无法控制、无法克服的意外事件或自然灾害(如战争、罢工、征用、台风、地震、火灾、水灾等)以至合同当事人不能依约履行职责或不能如期履行职责,发生意外事件或遭受自然灾害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职责的责任或推迟履行职责。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明。

上述房屋风险责任自该房屋【所有权转移】【交付房屋】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其他

(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合同中未约定、约定不明或不适用的内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进行变更或补充。本合同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之处以补充协议为准。

(二)本合同正文共______页,一式______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北京存房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执一份。

甲方(签印):___________

住 址(工作单位):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印):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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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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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到如下协议:

甲方自愿将座落在 县 村 组(宅基地自建住宅)房屋左边(背对大面面相门外)的50%(房产及相应土地权益)出售给乙方,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长10米宽15米,从土地到顶层的全部,出售给乙方(前后院落等所有权益也各占一半)。

第三条: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共 元整,小写 元,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一次给付给甲方。

第四条:特别约定:

1、 甲方保证在交付房子时,甲方在该房屋上不设有他项权,如抵押权等。

2、 甲方保证上述房屋产权清楚,甲方拥有该房产全部产权,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因为其他人主张权益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全额赔偿。

3、 因乙方所购房屋为农村集体土地上建筑及土地权益,该房屋买卖过程中所发生的交易或过户需要本村居民委员会同意或有关部门审批的手续问题,甲方应当全力配合乙方一起解决妥善,若因此引发相应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未审批或等级不影响本合同效力。

4、 如乙方所购房屋以后可以办理房产证时,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五条:该房屋损毁,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乙方有权在不影响结构安全的情况下对房屋进行改装、改建及装修。

第六条:如国家征地、企业收购、政府改造补偿等情况,乙方购买的50%部分土地赔偿归乙方所有,相应住房面积赔偿归乙方所有。总之乙方享有已经购买的房产及土地上所拥有的一切权益。

第七条:本合同签订之后,房价涨落,买卖双方不得反悔。如果反悔,甲方要给予乙方以购买房屋价格的四倍进行赔偿,甲方违约造成乙方需要法律维权的,乙方所支付的合理律师费、诉讼费、调查费等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今后如乙方就此房屋出卖时,需要甲方签字时,甲方无条件予以配合。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见证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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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房屋买卖合同经济适用房屋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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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人:

出售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购买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成都市政府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合法、自愿、平等、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房屋基本情况及交易条件

1、甲乙双方出售及购买位于的物业一套(以下简称该物业),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户型为,该物业为住宅,备案合同号为。

2、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已交纳土地出让金)。

3、该物业的出让须包含该物业的相关土地使用权。

4、乙方在签署本合同前曾实地了解了该物业,对该物业现状无异议,愿意购买该物业。

5、甲方应在该物业交付乙方时,保证该物业应无任何担保、抵押。

6、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个月之内将房产过户手续办理完毕。

第二:成交价格,有两种方式可供选择

基于双方利益考虑,约定A、B两种交付方式,在A方式无法执行的情况下才实施B方式。

A:若该物业能直接更名,则该物业的成交价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元,甲方负责更名及承担更名过程中的所有费用。

B:若该物业不能直接更名,只可采用过户的方式,则该物业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元。甲方负责办理该物业的过户手续,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并承担过户中的所有税费。

第三:付款约定

基于该物业交付方式不同,甲乙双方同意以下方式付款:

1、无论使用A、B哪种交付方式,乙方在签订协议时支付定金,定金交予证明人代为保管。

2、若按A方式成交,在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个月内,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含定金)后,甲方交付乙方钥匙及带领乙方办理交房及装修手续,办理交房时所产生的装修手续费由乙方承担。确定房产过户给乙方时,乙方再付甲方。剩余在房产过户完毕后一次性付清。

3、若按B方式成交,在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个月内,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含定金)后,甲方交付乙方钥匙及带领乙方办理交房及装修手续,办理交房时所产生的装修手续费由乙方承担。甲方将房产过户手续完成后,乙方一次性付清

4、在乙方支付首付款时,甲方将其所拥有处于的房产的房产证交乙方暂为保存,并在房产过户完毕时退还甲方。

5、定金交付后,首付款交付前,若甲方违约,则双倍退还定金;若乙方违约,定金由甲方没收。

6、本协议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三方(甲、乙方和介绍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7、附加条款:

甲方(卖方):乙方(买方):证明人: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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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武汉市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7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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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经济适用买卖合同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

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

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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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籍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配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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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证明》编号: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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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武汉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经济适用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划拨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 、编号为 ___________________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面积________平方米,

规划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_________,《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经批准,在该地块建设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批准文件号:____________________;《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经济适用房销售依据

该经济适用房项目经核查批准,准予上市销售。《武汉市经济适用住房销(预)售许可证》编号为:武经房【______】______号。

第三条 买受人所购经济适用房的基本情况

1.买受人购买的房屋为住宅,土地性质为划拨用地。所购买的住房为【现房】【预售房】,买受人所购住房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项目中的第________栋【座】________单元______层_____号房,户型为________房________厅________厨______卫,封闭式阳台______个,非封闭阳台________个(见附件一)。

该住房层高为________米,属________结构。

共6页,当前第1页123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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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房屋买卖合同经济适用房屋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5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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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方和乙方之间就房屋买卖、两委托人与居间人丙方之间就居间报酬等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标的

房地产基本情况如下:

所有权人_________;共有人_________;座落(_________区_________位);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楼层_________户型_________室_________厅_________卫_________阳台;建筑面积(_________m2);套内面积(_________m2);房地产权证号_________;土地性质_________;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_____;土地使用权证号_________;房屋使用权租约号_________;合同登记号_________、

第二条 委托事项

1、甲方对丙方的委托事项:

甲方欲卖出上述房屋寻找买受人,并将该房屋详细情况以及要求等报告给买受人。同时,将买受人的情况报告给甲方。丙方促成买卖双方达成房屋买卖意向后,组织双方签订本合同,并负责协助办理该房屋的产权变更等事宜。

2、乙方对丙方的委托事项:

乙方欲在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地段购买_________房屋_________套,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委托丙方搜寻信息,并及时报告乙方,以便促成乙方购买房屋的目的。丙方促成买卖双方达成房屋买卖意向后,组织双方签订本合同,并负责协助办理该房屋的产权变更等事宜。

3、为保障甲乙双方已达成的转让协议正常履行,委托人共同委托丙方提供以下_________居间服务:

(1)协助甲乙双方与银行签订履约保证合同(资金托管协议);

(2)代收、代转房款及定金(预付款)等;

(3)代办房屋_________权过户手续;

(4)代办房屋贷款手续;

(5)代收、代缴过户税费及贷款费用;

(6)代取产权证;

(7)代办赎产权证、注销抵押;

第三条 成交价格

甲、乙双方议定该房产(含装修及附属配套设施)的买卖价格为_________(币种)(大写):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其中:房产买卖价为_________(币种)(大写):_________元整(¥_________);装修及附属配套设施转让价为_________(币种)(大写):_________元整(¥_________)]、

第四条 成交细目

1、配套:_________

2、家电:_________

3、家具: _________

4、其他:_________

5、固定装修:甲方明确固定装修指构成该房屋装修之固定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地板面、墙体、壁橱、铁门、门、门把、门窗、防盗网、水龙头、嵌入式排气扇、灯具、发光体、厨卫设施等,此等固定装修经拆除将破坏设施的完整性,所以,甲方应保持其完整交付。

第五条 丙方完成委托任务的报酬

丙方业已完成本合同项下委托人双方委托之事项,双方自愿选择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向丙方支付报酬:

(1)按合同标的_________%的比例支付(具体数额为小写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其中甲方_________%(具体数额为小写_________,大写_________),乙方_________%,(具体数额为小写_________、大写_________)。

(2)委托人双方支付丙方人民币小写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其中,甲方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乙方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第六条 丙方没有完成委托任务的费用收取

丙方没有完成委托人指示的委托任务的,不得收取报酬,但可以按实际支出收取一定的费用,委托人双方自愿选择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向丙方支付费用。

(1)一次性向丙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由委托人双方各自分别承担50%、

(2)根据丙方的实际发生费用(以发票、车票等为证据),由委托人双方各自承担50%、

第七条 结算方式

1、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房屋售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_________)。

2、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房屋产权过户所需的税、费承担,选择下列第_________项:

(1)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2)全部税、费由_________方承担。

3、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契约》,如需要公证,费用由_________方承担。

4、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将购房定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口交由丙方代为保管;口存入履约保证银行。

5、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_________方将房屋过户费用约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方将贷款所需费用约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_________)交由丙方代为保管(具体金额以有关部门开据的票据为准,(多退少补)。

6、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乙方采取以下第_________项付款方式

(1)现金一次性付款,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乙方须将购房款扣除已交定金后的购房余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_________),口交由丙方代为保管;口存入履约保证银行。

(2)现金分期付款,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乙方将首付购房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_________)支付给甲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乙方将扣除已交定金及首付款以外的购房余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_________),口交由丙方代为保管;口存入履约保证银行。

(3)商业贷款乙方申请商业贷款,拟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_________),贷款年限为_________年。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乙方须将购房总款扣除已交定金及拟贷款金额以外的购房余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口交由丙方代为保管;口存入履约保证银行(具体的贷款额度、贷款年限,按有关规定最终审核为准,首付房款多退少补)。

(4)公积金贷款乙方申请公积金贷款,拟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_________),贷款年限为_________年。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乙方需将购房总款扣除已交定金及拟贷款金额以外的购房余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_________)口交由丙方代为保管;口存入履约保证银行(具体的贷款额度、贷款年限,按有关规定最终审核为准,首付房款多退少补)。

(5)组合贷款乙方申请组合贷款,其中商业拟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_________),贷款年限为_________年;公积金拟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_________),贷款年限为_________年。在本合同签定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乙方须将购房总款扣除已交定金及拟贷款金额以外的购房余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_________)口交由丙方代为保管;口存入履约保证银行(具体贷款额度、贷款年限,按有关规定最终审核为准,首付房款多退少补)。

7、如乙方拟定上述某项贷款遇到困难,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乙方变更以下第_________项付款方式:

(1)现金一次性付款

(2)现金分期付款

(3)公积金贷款

(4)组合贷款

第八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承诺:

(1)该房屋权属清楚,不存在查封、抵押、出租、债权债务纠纷等影响转让的因素;

(2)向丙方出具的个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房屋权属证明及办理过户及贷款所需的相关文件资料真实、合法、有效;

(3)配偶、家庭成员和共居人同意出售该房屋,且不得隐瞒婚姻状况;

(4)如该房屋正在出租,甲方必须出具承租人放弃购买该房屋的声明书和同意搬迁保证书;

(5)甲方于房屋交付之前将房屋的水、电、煤气、采暖费、物业费、电话费、有线电视收视费等有关费用全部结清(不包括安装费,仅指使用费)。如果不能及时缴清有关欠费,甲方愿意在取得全额房款时,将与欠费相等的保证金存放于丙方处,待甲方将欠费缴清后凭缴费发票取回保证金,若无法缴清欠费,甲方将以保证金冲抵欠费并授权丙方将保证金转付乙方(保证金不足冲抵欠费的,由甲方按实补足金额)。

(6)甲方应于房屋交付乙方前将户口迁出。若有困难,乙方同意甲方自即日起_________日内将户口迁出,并且在甲方领取房款时,将户口押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_________)元,交由丙方代为保管,待户口迁出后,由甲方到丙方处领取押金,若甲乙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2、甲方已缴纳的煤气气源费、维修基金在该房屋出售后不再退给甲方,并将票据交付乙方,若甲方票据丢失需调档提供相关证明,因调档产生的费用由_________方承担。经甲乙双方协商,未曾缴纳的煤气气源费由_________方承担,未曾缴纳的维修基金由_________方承担。

3、在签订本合同_________日内将办理该房屋过户及贷款所需的相关文件资料准备齐全。

4、甲方取得全部房款当日,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并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后,甲方不再承担对该房屋的维修责任。

5、甲方应按照房屋管理部门的规定和丙方通知的时间亲自到现场核验身份及有关法律证件。

6、甲方应对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第九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保证其向丙方出具的办理房屋权属过户及申请贷款所需的相关文件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并于签订本合同_________日内将所需文件资料送交丙方。

2、乙方须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按期付款。

3、乙方应按照房屋管理部门的规定和丙方通知的时间亲自到现场核验身份及有关法律证件。如果甲方满足第八条第一款第(5)项要求,乙方可接受其房屋并按_________及时支付购房款。

(1)交纳完过户税费后

(2)产权证办理完毕后

(3)银行放款后

(4)甲方倒房后

4、乙方应对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第十条 丙方权利和义务

1、丙方接受甲乙双方的委托,提示甲乙双方提供相关的文件资料。

2、甲方委托丙方收取乙方缴付的购房定金及购房款,丙方在收款收据中应载明系代理甲方收取。

3、丙方对甲乙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和出具的凭证应妥善保管。

4、丙方收到乙方全部房款、部分房款或首付房款(含资金托管)及甲、乙双方所提供的文件资料齐备三个工作日内,安排甲、乙双方办理过户手续。按有关规定及丙方的通知,由_________方陪同有关人员到现场验房。

5、妥善安排甲乙双方进行交接,提醒甲乙双方结清约定的费用。

第十一条 丙方违约责任

1、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违约:

(1)无正当理由擅自解除合同的;

(2)与他人串通,损害委托人双方的利益的;

(3)干预委托人买卖房屋的自主意愿,代替委托人其中的一方与另一方谈判、签约等,损害了另一方的权益的。

2、丙方违约的,应当承担本合同丙方预期获得佣金总价款的_________%、丙方因违约行为,给委托人任何一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的,丙方应当就损失的差额部分向受害人予以赔偿。

第十二条 委托人违约责任

1、委托人双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约:

(1)无正当理由擅自解除合同的;

(2)相互或与他人串通,损害丙方利益的;

(3)未能按照委托书或本合同的委托事项向丙方提供相关房产证件、文件、合同、身份证件等,致使丙方无法完成居间任务,且给丙方造成实际损失的;

2、委托人违约的,在以下款项中选择:

(1)已经向丙方交付定金的,不得索回定金;

(2)按照丙方在本合同中应当获得的佣金予以赔偿;

(3)按照本合同标的物总价款的%赔偿于丙方。

第十三条 合同的解除

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的;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3、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的;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仍未履行的;

5、当事人一方因其他原因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第十四条 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乙方:

1、乙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丙方:

1、丙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第十五条 保密

甲乙丙三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三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十六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三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七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三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三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八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三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三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九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三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三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三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三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一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三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二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丙三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三方或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三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签章):_________

经纪人资格证号码: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号码: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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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房屋买卖合同经济适用房屋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6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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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甲方(出卖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购买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房屋买卖一事,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基本情况

1、甲方自愿将以下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购买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1)该房屋座落于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附着车库,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2)该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聊房权证新字_________号;

2、附属于该房屋的阳台、走道、楼梯、电梯、楼顶、装修、卫生间、院坝等其他设施、设备将随该房屋一并转让,且转让价格已包含在上述房屋的价款中,乙方不再另行支付价款。

第二条保证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没有设定担保、抵押等任何权属纠纷,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房价款与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上述房屋总房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此费用不包含房屋过户有可能产生的一切税费等费用。房屋过户产生的一切税费等费用由乙方一方独自另外承担。

2、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1)甲、乙双方同意,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支付给甲方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支付给甲方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元)。

(3)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剩余购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元)交给甲方。

3、甲方在每次收取付款后,应当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并注明收款时间。

第四条交付期限

1、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正式交付该房屋钥匙,但是车库除外。车库交付时间为。甲方在_________购买房子交钥匙的时间,以聊城监狱通知为准。

2、甲、乙双方同意,待乙方把全部房款交给甲方后,甲方将房屋所有权证交乙方保存。甲方、乙1第页共1页

方到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应由乙方通知甲方一快到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3、办理以上手续应当缴纳的相关费用,由乙方一方独自承担。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______%的总额计算违约金给与乙方。

2、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日期给付房价款时,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3%计算的违约金给与甲方。

3、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如任何一方违反上述合同规定,则守违约方有权解除合同,除1,2款外,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六条其他

1、该房屋正式交付前,甲方应结清物业管理、水、电、燃气、等相关杂费。

2、在办理房屋产权及土地使用权移转过户登记时,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做好房屋过户手续。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4、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合同一式3份。其中甲方留执1份,乙方留执1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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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0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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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规定,已依法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北京市______区(县)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______。

甲方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项目名称为______,现已竣工,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______字______号),经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审核,准予上市销售,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许可证号为京房内证(经)字第______号。

乙方自愿购买甲方的______房屋,甲方愿意出售,甲方出售该房屋时亦同时将该房屋所占用范围内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

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房屋的买卖事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状况:该房屋状况详见附件一。

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包括套内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共有共用部位详见附件二。

土地使用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

上述面积已经房屋土地管理部门测绘。

第二条

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______元,价款合计为人民币(大写)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小写)______元。

乙方预付的定金______元,在乙方支付购房价款时转为购房价款。

第三条

乙方同意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购房价款全部当面交付甲方或汇入甲方指定银行。

甲方指定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甲方同意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交付时,甲方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并办妥全部交接手续。

交付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同意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及有关规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对乙方购置的房屋进行保修。

第五条乙方同意其购置的房屋在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或业主管理委员会未选定物业管理机构之前由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管理公司负责管理。

第六条

双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后一个月内,持本合同和有关证件共同到北京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买卖过户手续,申领房地产权属证件,并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

第七条

本合同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按期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违约金。

违约金自约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每延期一日,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价款金额的万分之______(大写数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逾期超过____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甲方仍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合同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

甲方除在合同解除后______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并须将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给乙方,利息按利率计算。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按期付款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违约金。

违约金自本合同约定付款之日第二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延期一日,乙方按延期交付房价款的万分之______(大写数字)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

逾期超过____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合同解除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

乙方已交纳的定金甲方不予返还。

第九条

本合同由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项,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

本合同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双方凡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纠纷,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种(大写)方式解决纠纷。

1.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______份,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壹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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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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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_

依据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卖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房屋买卖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乙方购买甲方合法拥有的坐落于________市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产权证第___________号,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的房产一套。

第二条:付款方式

1. 双方议定上述房产出售价格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此房价款为甲方净价,甲方不支付交易中的任何费用。

2. 甲方收到乙方定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待乙方申请的贷款批准后,即可为乙方准备办理过户手续。甲方需积极配合乙方办理贷款手续。(以收据收条为准)

3. 办理过户手续当日乙方交付甲方首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以收据收条为准)

4. 余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由银行直接划拨给甲方

5. 买卖上述房产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缴纳,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第三条:房屋过户

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因甲乙任何一方不配合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赔偿守约方。

第四条:双方责任

1. 甲方保证出售房产符合国家房产上市的规定,并保证产权清晰,无抵押、查封和任何纠纷,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不含虚假内容,若有违反上述约定造成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 甲方应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将该房产交付乙方(以银行划拨余款日为准)。室内现有家电、家具随房屋交接赠送给乙方。

3. 甲方结清该房屋交接日期前的所有费用,交接后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户口迁出。

5. 乙方贷款数额不足时,应用现金补齐,否则视为违约。

6. 房屋公共维修基金随房产转移。

第五条:合同变更

1. 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若需变更合同内容,应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内(书面通知发生三日内)签订变更协议,否则造成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2. 本合同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违约,如甲方违约,双倍返还乙方定金,如乙方违约,定金不退。

第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时,可向有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即生效。

第九条:本合同共____页,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其他约定

甲 方:________ 乙 方: 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电 话: ________ 电 话: ________

现 住 址:________ 现 住 址: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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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4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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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人:(注册地址、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机构、注册地址、营业执照注册号、法定代表人)

买受人:(户口所在地、现居住地址、身份证号码、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证号、联系电话)

配偶:(身份证号码、户口所在地)

委托代理人:(工作单位、 电话号码、资质证书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经济适用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划拨方式取得位于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为平方米,规划用途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证:;转让批准文件号:.出卖人经批准,在该地块建设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名称:,批准文件号:

第二条 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依据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为:

该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经核查批准,准予上市销售。《经济适用住房预售许可证》编号为:

第三条 买受人所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以下简称住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住宅,土地性质为划拨用地。所购买的住房为【现房】【预售房】,买受人所购住房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项目中的第型为房厅厨【幢】【座】单元层号房,该住房层高为层,地下结构,建筑层数地上闭式】层,阳台是【封闭式】【非封该住房【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共用部位分摊建筑面积方米(有关共用部位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第四条 计价依据、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价格,买受人所购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基准价格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实际销售价格为建筑面积每平方元,合计总金额为:百拾万元,核准的楼层调节率为米千元×(1±%)=百拾元整。

第五条 出卖人不得向买受人收取该房价款外的费用

计入销售价格的代收、代缴费用,经买卖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同意由出卖人代收代缴时,出卖人必须出示委托收费部门出具的合法委托及收费标准,且不得加价代收。

第六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住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进行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即时贷款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 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面积误差=合同约定面积×100﹪因规划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第七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

第八条 交付期限及条件

出卖人应当在年月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条件的经济适用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1、该房屋工程检验合格,已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办妥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2、该房屋已取得经济适用住房交付使用批准文件。

3、出卖人与买受人关于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交付日期及条件的约定:(1)供水(2)供电(3)供气(4)排水(5)绿化(6)有线电视、宽带(7)小高层、高层电梯

因不可抗力或者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要延期交付使用的,出卖人应当在原因发生之日起15日内书面告之买受人。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该房屋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相关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处理:

第九条 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房屋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5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1、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书面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2、买受人退房时,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即时贷款利率付给利息。3、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出卖人保证销售的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二)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处,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

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2)逾期超过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书面通知到达之日起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即时贷款利率支付利息及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终止履行。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率)的违约金。

(三)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的第二种方式处(该比率应不小于本款第(1)项中的比日起至实际金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出卖人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合同终止履行。

(2)逾期超过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

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实际金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的违约金。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该比率应不小于本款第(1)项中的比率)

第十一条 产权登记约定

产权登记约定经济适用住房为有限产权。在取得完全产权前,由买受人和出卖人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共同拥有,其中买受人占该套房屋卖人占该套房屋%,在此期间,买受人只能用于自住,不得出售、

出租、闲置、出借,也不得擅自改变住房用途。买受人擅自将未取得完全产权的经济适用住房出租、出借的,由住房保障部门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按原购房价格从购房之日起每年扣减1%计算作价收回其住房。买受人弄虚作假、骗购经济适用住房的,由住房保障部门取消其购房资格,并按原购房价格从购房之日起每年扣减1%计算作价收回该住房;买受人家庭5年内不得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1、出卖人应当在该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交付给买受人自行办理权属登记或接受买受人委托代为办理权属登记。如因出卖人的责任,造成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起**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赔偿买受人损失。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10%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 上市交易约定

买受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后,起止日期按合同签定日期计,才能按市场价上市出售。不满5年的,不得直接上市交易,买受人因特殊情况确需转让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5年后出售时,政府具有优先回购权,上市所得价款可按照第十一条中出售人和买受人双方约定各自所占的房屋所有权比例进行分配,买受人凭住房保障部门出具的缴款证明或书面意见取得完全产权,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 保修责任

《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经济适用住房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在该房屋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第十四条 买受人的房屋仅作住宅使用。

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有与该房屋有关联的公共部分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共用部位分摊面积承担义务。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住房有关联的共用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十五条 买卖双方就下列事项约定:

(一)属买受人所有的共用设施、设备:1、物业管理用房;2、门卫房、电话间、监控室、地面架空层、共用走廊;3、物业管理区域内按规划配建的非机动车车库(棚);4、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绿地、道路、场地:5、其它依法归全体业主所有的设施设备:

(二)买受人遵守业主临时公约,履行出卖人与业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前期物业管理期间,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包干制】【酬金制】,物业服务费(资金)标准为理企业按/月。平方米(建筑面积),由物业管收取,物业买受人应在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缴纳义务。

第十六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双方另签订补充协议(附件四)

第十八条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九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本合同签订后,由出卖人在合同生效之日起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备案。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签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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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房屋买卖合同经济适用房屋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4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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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出卖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乙方(买受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 ;位于第_________层,共_________(套/间),房屋结构为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_________;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内部附着设施见附件二。

该房屋附属的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随房屋一并转让。

第二条 土地使用权性质

1、该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_________。

2、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 日止。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批准文件号为 。

第三条 价格

按(总建筑面积/实际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售价为_________元(大写: 元整),每平方米_________元。

第四条 付款方式

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__元(大写: 元整),签订之后 日内向甲方支付首付款 元(大写: 元整),余款 元(大写: 元整)在房屋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付清。

2、乙方所付定金将在最后一期付款时冲抵,支付方式为以下第_________种: (1)现金;(2)转账。

第五条 交房期限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该房屋交付乙方,并保证该房屋在交付时符合约定的状态。

第六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____计算。

第七条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利息。按本合同规定的交付期限的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____个月内按_________利率计算;自第_________个月起,月利息则按_________利率计算。

2、逾期超过_________个月,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按下列第_________种约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1)解除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

(2)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八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自甲方实际交付该房屋之日起,甲方应无条件协助乙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在双方实际交接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款的_______%赔偿乙方损失。

第九条 保证

1、甲方保证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也不存在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债务纠纷,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符合房屋出售的法定条件。交易后如有上述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与乙方无关。

3、甲方保证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第十条 税费的缴纳

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增值税、契税等),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均按国家的有关规定由 交纳。

第十一条 费用交接时间

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各项费用的交接日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甲方保证于交接日之前将上述费用结清,与乙方无关。

第十二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当面送交、邮寄、传真、邮件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甲方: ;乙方: 。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四条 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摁手印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该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备案 份。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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