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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厅的管理制度(精品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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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食堂,全文共 18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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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1、为加强公司食堂的统筹管理,做好后勤服务工作,保证员工就餐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内部食堂不以赢利为主,本规定包括食堂成本预算及物品管理、食堂进货管理、食堂炊事器具安全操作管理及员工就餐管理。

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职工食堂及全体员工。

二、食堂成本预算及物品管理

1、食堂管理员须在每月初做出上月食堂成本核算,对赢利、亏损做出分析,并上报领导知悉。

2、食堂的一切设备、设施、餐具、厨具均要建立物品台帐,要专物专用,不得擅自挪作他用,不得擅自向外出售食堂物品。

3、对故意损坏各类设备、设施、餐具、厨具的要照价赔偿,并视情节由食堂管理员提出处罚建议。

三、食堂进货及储存管理

1、食堂采购人员要严把质量关,严禁采购变质食品,严禁采购超过保质期食品。

2、采购货物应努力做到价格低、质量好、足斤足两。

3、购进货物必须逐项上帐,包括品种、数量、价格、日期,食堂管理员负责验收。

4、食堂货物入库必须按品种、生熟分类放置,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肉类及制品、蔬菜瓜果,除马上加工使用外,一律进冷库。

5、库存食品要分类、隔离、离地储存,做好相应标识,做到先进先出,并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生虫、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严禁不合格品流入下一道工序。

6、搞好仓库内、外环境卫生,无鼠迹、苍蝇、蟑螂等;与仓库食品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

四、食堂卫生、安全操作管理

1、食堂操作间严禁闲人进入,所有电源开关不准用湿手开启,以防触电事故,确保安全。

2、食堂员工须持有效《健康证》及《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

3、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做到勤洗手勤洗澡、勤理发勤更衣,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上岗、返岗前必须洗手消毒,工作期间必须戴上工作帽。不得有面对食品咳嗽、打喷嚏等有碍食品安全的行为。

4、厨师岗位职责:

4.1 厨师必须了解各种炊事器具和设备、设施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否则不得使用;

4.2 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肉类应与蔬菜、水产品类分池清洗;

4.3食品粗加工前,应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腐改变质或其它感官性状异常的,不看进行加工或使用;

4.4 烹调时注意原料的种类,、性质、厚薄和数量,必须煮(炒)熟煮(炒)透。加工蔬菜。加工蔬菜应做到一洗(洗干净)、二浸(水中浸泡30分钟)、三烫(开水烫后去除菜水)、四炒,以防止蔬菜上残留的农药食物中毒。

5、洗菜、洗碗工岗位职责:

5.1 蔬菜瓜果进货后须分类放在菜架上,不得随地堆放;

5.2 蔬菜必须经过“一拣,二洁,三浸泡”过程,浸泡内时间不能少于30分钟,确保清洗过的蔬菜无泥沙、无黄叶、无杂物、无青虫等。所有菜类

5.3 蔬菜瓜果洗净后必须放置于菜架上,不得随地乱堆放;

5.4 清洗餐具的水池,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等的水池混用;

5.5 餐具清洗、消毒应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

一 洗:将餐具上的所有食物残渣冲洗脱离;

二 刷:在40℃~50℃温纯碱水中用抹布用力刷洗餐具;

三 冲:把餐具里外冲洗干净;

四消毒:洗净的餐具须按煮沸或蒸汽、高温消毒,消毒15-20才能取出,消毒后的餐具只能用消毒巾擦试;

五保洁:消毒过的餐具放入保洁柜,由专人管理。

5.6 餐具保洁柜必须用消毒水每天清洁,并保持封闭。

5.7 在开餐完毕后清理、冲洗厨房地面,下水沟,确保下水道畅通,无油污、菜渣;

6、打菜员岗位职责;

6.1 成品间内不得存放必须用的餐具、工用具,不得堆积杂物或摆放私人物品,保持成品间内的清洁卫生;

6.2 打菜员在开餐前,须协助厨师切好须加工的蔬菜、瓜果;

6.3 打菜员在打菜时必须戴上工作帽、一次性手套及透明口罩;必须按照公平公正原则,严禁打

人情菜;

6.4 在开餐完毕后,打菜员须清洁职员餐厅地面;

7、客餐招待岗位职责

7.1客餐招待员在开餐前,须协助厨师切好须加工的蔬菜、瓜果;

7.2 客餐招待员在招待客人时须礼貌、热情,不得懈怠;

7.3 客餐招待员须维持VIP室的卫生,协助打菜员清理职员餐厅餐桌卫生;

8、餐厅所有工作人员须有团队精神,在完成本岗位工作情况下协助其它岗位同事,每日下班时必须检查餐厅所有门窗,所有电源是否关闭,以确保公司财物安全。

五、员工就餐管理

1、员工就餐时须保持安静,文明礼貌,不得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就餐。

2、员工就餐以吃饱为原则,米饭吃多少打多少,避免浪费。

3、员工就餐时有意见可向食堂管理员投拆,不得与餐厅工作人员争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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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公务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3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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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来,随着学校办学规模的扩大,对外往来的增多,进入校园的公务车辆、教职工的私家车辆不断增多。各类车辆频繁进出,给校园管理带来了压力。为维护校园良好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和校园财产安全,减少各类事故发生,营建良好的校园环境和停车秩序,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规定。

一、本规定适用所有出入学校,并在校园内部通行的车辆。

二、机动车辆的管理

(一)车辆进出

1、所有进入校门的机动车辆(含摩托车、电动车)必须减速缓行,进出校门应主动接受门卫检查,经同意后登记,方可进出。本校教职工私家车一律出示“车辆通行证”进出。

2、无牌无证车辆严禁进入校园。

3、凡在校内举办的各种会议或活动的外单位车辆,由主办单位提前一天向学校申请,经同意办理手续后由学校通知门卫放行。学工处事先通知校警、门卫人员具体时间、路线等,避开学生上学放学和自由活动时间。

4、没有特殊情况,禁止来校的其它外来机动车辆驶入。

5、车辆载物出门,一律门卫工作人员检查,放行。

6、特种车辆(公安、消防、救护、抢险)进出校门校警要主动疏导,确保畅通。

(二)车辆行驶

1、车辆进入校园后,禁止鸣笛,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严禁超车;在遇学生上下课人流高峰时,机动车应主动避让,严禁与学生争道。

2、严禁在校园内无证驾车,练车和试刹车;驾驶证照必须年检有效,并与所驾驶的机动车型相符;严禁酒后驾驶。

3、摩托车、电动车、助力车严禁在校园内行驶;上、下班使用者必须按指定位置停放。

4、基建、维修等各类工程用车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发证后方可进出校园,且在工程区域内和指定路线上行驶。

(三)车辆停放

1、机动车辆须停放在指定地点,严禁在禁行区域和道路上乱停乱放。

2、因办理公务或来校指导工作等需要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由学校校警指挥车辆按指定路线慢速行驶,停放在指定的地点。

3、车辆停放时,须拉紧手刹、关闭电路、锁好门窗以保安全。

4、距离校门、路口、消防水栓 15米内禁止停放各种车辆,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

5、外单位车辆不得在校内停放过夜,特殊情况须经学工处批准。

三、非机动车辆的管理

(一)进出校门的非机动车必须证照齐全、手续完备。

(二)进出校门时,须下车推行,载物出门时,凭物品出门证放行。

(三)校园内禁止骑车带人,不准双手脱把或手中持物;不准扶身并骑,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

(四)所有非机动车应停放在指定地点有序停放,严禁乱停乱放。

(五)严禁学生骑车上学。

四、管理办法

(一)上学放学时,执勤教师在校门口维持秩序,管制车辆、路队。

(二)进出校园的车辆,应自觉服从管理,凡违反本规定或造成交通事故的,按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违反交通法规造成后果的,由公安部门按交通法规有关条款处罚。

(三)在校园内行驶的车辆,造成对学生伤害的负主要责任,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经济赔偿。

(四)对无牌无证,或擅自进入校园以及在禁止通行区域内行驶停放的各种车辆,除教育批评外,对其立即驱逐出校。

(五)校警负责检查校园内的非机动车,对违规的车辆停放、行驶等,要做出相应的处理。无视校园规定的,加锁暂扣,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六)对违反规定不服从管理者,必须学习校内车辆管理规定后方可领取车辆,严重违规者除学习规定外,还须其交纳费用,并交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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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各种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2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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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实验室突发事件应急救援

第一章总则

化学实验室主要有易燃易爆的高压气体、强酸碱及有毒药品、精密及大型仪器等。在事发时现场教师、实验员及事故职责人应迅速组织、指挥,及时有序地疏散学生,对现场已伤人员作好自助自救、保护现场、切断事故源,尽量阻止事态蔓延,保护人身及财产。及时准确根据状况决定向学院、保卫处等职能部门和消防部门报告。

实验室应有必要的技术防范手段,预防为主、职责到人。对实验室里可能引发的刑事案件和灾害性事故的发生,具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和应变措施,做好事故发生后补救及善后工作。

第二章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

为了更好的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做到各负其责。化学与材料科学系成立了实验室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小组:

组长:余为

副组长:胡传跃、申湘忠

组员:

易涛(负责物理化学实验分室)

谢善梅(负责有机化学实验分室)

陈艳(负责无机化学实验分室)

申湘忠(负责分析化学实验分室和精密仪器实验分室)

第三章突发事件防范应急的实施

一、事故防范制度

1、成立应急救援工作小组,明确分工,实行常务副组长负责制。常务副组长每学期应至少召开一次组员会议,安排落实各项工作。定期检查监督各部门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各实验员应做好日常检查工作。每次在实验室开放使用前要检查电路、电器、水管、多媒体设备等各类硬件设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做到及时处理,及时报告。每一天下班前应关掉所有的水、电、通风系统等;大型仪器管理人员严格按规范操作管理,确保安全。

3、实验室主任督促各实验员进行日常检查工作,并做好经常性的随检工作。对各实验员反映的问题要及时予以协调和解决。

4、实验室中各类实验器材、化学药品等的管理应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实施。任何人不准私自借用任何物品。实验员应经常检查实验器材、化学药品的安全状况,及时清理过期的药品。危险、有毒药品从严管理,巨毒药品采用保险箱存放。平时要经常检查有危险、有毒药品保管室(柜)的安全状况,出现异常状况,立即报告相关负责人。

5、学院透过教师学习、教研活动等途径,提醒教师务必在理论教学中教会学生如何正确使用实验设备,并教会学生在突发事故发生时如何自我保护、相互救援、安全撤离。

6、实验室中常备有效灭火器、沙桶和简单医药箱,楼顶水箱能保证24小时不间断供水。

二、事故应急预案:

1、化学强腐蚀烫、烧伤(如浓硫酸)事故发生后,应迅速解脱伤者被污染衣服,及时用超多清水冲洗干净皮肤,持续创伤面的洁净以待医务人员治疗,或用适合于消除这类化学药品的特种溶剂、溶液仔细洗涤烫、烧伤面。对眼部烫、烧伤后,立即用纯净水洗涤(不得用水直冲眼部)眼睛,并及时送医院诊治。

2、化学药品(气、液、固体)引发的中毒事故发生后,应立即用湿毛巾捂住嘴、鼻,将中毒者从中毒现场转移至通风清洁处,采用人工呼吸、催吐等急救方法帮忙中毒者清除体内毒物,送医务人员治疗。也可透过排风、用水稀释等手段减轻或消除环境中有毒物质的浓度,必要时拨打120急救电话,保护好现场。

3、化学危险气体爆炸事故发生时,应立刻切断现场电源、关掉气源阀门,立即将人员疏散和将其他易爆物品迅速转移,用室内配备的灭火器扑火,同时拨打火警电话119、

4、有机物或能与水发生剧烈化学反应的药品着火,应用灭火器或沙子扑灭,不得随意用水灭火,以免扑救不当造成更大损害。

5、用电仪器设备或线路发生故障着火时,应立即切断现场电源,将人员疏散,并组织人员用灭火器进行灭火。

6、发生被盗、失窃等事故后,立即向学院和保卫处报告,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协助公安机关破案。

7、突发性不可抗拒的雷电、水灾、地震、房屋垮塌等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后,应在领导小组的指挥下,立刻组织疏散、抢救现场工作人员或进行人员自助自救,以确保人员的人身安全,作好善后工作。

8、事故现场的每一个人都有保护好现场的职责,有媒体介入采访的,由学校党委宣传部负责接待采访及安排发言。

紧急电话:匪警:110火警:119急救:120

校保卫处:校医院办公室:

学院办:实验室:

三、三废处理制度

实验室“三废”处理办法

为防止环境污染,保障教学、科研实验的顺利进行。根据有关规定:院教字[20__]63号、院教字[20__]64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验室的实际状况,特制定本“三废”处理办法办法。

一、三废的处理

废气的处理:本实验室主要为基础化学类实验,几乎没有超多有毒有害气体。产生少量有机、无机气体的实验应在通风橱内进行,透过排风设备将少量毒气排到室外,被空气稀释。

废液的处理:

1、各实验室应配备储存废固、废液的有盖容器,实验所产生的对环境有污染的废固和废液应分类倒入指定容器储存;

2、酸性、碱性废液按其化学性质,分别进行中和后处理,使ph到达在6-9之间后排放;

3、有机物废液,集中后进行回收、转化、燃烧等处理。

4、尽量不使用或少使用内含重金属的化学试剂进行实验。

废固的处理:

1、能够自然降解的有毒废物,集中深埋处理;

2、不溶于水的废弃化学药品禁止丢进废水管道中,集中焚烧或用化学方法处理成无害物;

3、不便于实验室处理的废固、不能丢进废纸篓内,收集送专门处理单位处理。

二、改革与环保教育

实验室管理人员定期对废渣、废液容器和通风、排风设备进行检查、清理以保证三废处理的实施;加强实验研究,实行教学改革,在保证学生实验操作训练,在有利于提高实验教学水平的前提下改革实验资料和方法,尽可能地减少三废的排放。实验教学中注意培养教师、学生的环保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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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各种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9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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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实验室管理制度汇编

低值耐用品管理办法

1、单价在500元(不含500元)以下,使用期在一年以上,能独立使用的仪器设备及其他装置均属低值耐用品范围。

2、单价在500元至100元之间的低值耐用品,应首先在实验室进行低值耐用品建帐登记,方可到计财处报销。化学实验室与各实验分室务必建帐、建卡、张贴标签进行分级管理。

3、单价在100元以下的低值耐用品,均应在使用单位(实验分室,研究室)进行建帐建卡分级管理。

4、低值耐用品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各实验分室、研究室要配备职责心强的人员担任此项工作,管理人员要力求稳定,调动时务必认真办理交接手续。

5、低值耐用品要建立一级分类帐(卡),定期进行帐(卡)物核对,持续帐(卡)物一致。

6、凡供给个人使用保管的低值耐用物品,尤其是两用物品要有严格的借用、配备办法;损坏或丢失的赔偿处理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7、仪器设备的零配件,一律不单独建帐(卡),只随主机作附件处理。

8、剩余积压的低值耐用品,化学实验室内调济由化学实验室设备分管人员办理帐(卡)变更手续;需报废的低值耐用品,要及时上报化学实验室设备分管人员,并报系分管实验室的领导,并收回统一报废处理。

大型仪器管理办法

实验室仪器设备是学生进行教学实验,教师科研的物质基础,为管好、用好实验仪器设备,充分提高仪器设备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1、化学实验室大型仪器设备的购置、验收、管理、报废均严格执行学校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建立完善的大型仪器档案,做到帐、物、卡相符。

2、所有大型仪器设备及其档案资料均采用专人负责制,负责人应熟悉该仪器的基本状况,掌握仪器正确操作方法和一般故障处理,并有职责指导和监督他人正确使用该仪器。负责人应做好使用和维修登记、日常维护、调试、保管工作,发生故障及时送修,以保障仪器的完好状态。

3、仪器使用人在使用前应先会同负责人检视仪器设备是否完好,并听取指导,至确认为熟悉了正确的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后方可进行操作,使用后应填好记录并会同仪器负责人再次检视仪器是否完好,然后由负责人签字认可。

4、仪器使用过程中,应随时注意有无异常状况,如发现故障,务必及时查找原因,尽快排除。遇有特殊状况,须立即报告,按具体状况进行处理。

5、仪器档案资料的借阅务必办理相关手续。

6、大型仪器一般不得外借,如有特殊状况需报批院国有资产管理处和化学与材料科学系等相关领导同意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7、为提高仪器设备利用率,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在保证教学、科研工作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经有关部门批准后能够承担校外的实验、测试等任务,所得经济效益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8、大型仪器设备一般不拆改和分解使用,确因功能开发、改造升级需拆改和分解时,应经学校主管部门和专家审核批准同意后,方可拆改和分解。

9、若因玩忽职守和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仪器损坏或丢失,应由当事人按有关规定负责赔偿。若属正常的损坏或职责范围外的丢失,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

10、每年定期对仪器进行一次核查,做到帐、物、卡贴合率为100%。对有物无卡而还能使用的仪器,由化学实验室统一到学校管理部门补办设备卡;对有卡无物的仪器,要追究领用人的职责。

11、仪器设备的报废、报损由化学与材料科学系统一向国有资产管理处申请,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自行报废、处理固定资产。

实验器材损坏、遗失赔偿制度

1、实验室的一切设施都是国家财产,人人都有职责和权力爱惜与保护。

2、实验室的各种器材和环境设施是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技术服务的基本保障,概不外借。要加强管理,精心维护,严格按工作程序使用,防止损坏或遗失。

3、对任何损坏遗失行为,室主任有权和职责执行学校制订的赔偿制度。

4、损坏或遗失赔偿基准:

器材损坏能够修复的,修复费《200元,全额赔偿;修复费≥200元(-10000元)按90-50%计算赔偿。

5、损坏不能修复或遗失的赔偿基准:

按使用期折旧后的现值计算,年折旧率为5%或10%,现值《1000元,赔偿80%;

现值≥1001元(-50000元)按70-30%计算赔偿。

属“两用”或贵金属物品按原值赔偿。

6、损坏或遗失,赔偿额≥20元,要填写赔偿报告表,作为审查及注帐依据。

7、属违规操作、擅自使用或拆卸、嘻戏打闹、玩忽职守等损坏或遗失器材者,照上述基准赔偿;属偶尔疏忽并努力减少损失而态度又好者,按上述基准的30%计算赔偿;属器材本身质量、使用期限或突然停电水等直接造成的损坏,免于赔偿,但仍要填写赔偿报告表,作为审查依据。

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学校的一切仪器设备都是国家和人民的财产,是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生产、生活等工作的重要物质基础。

1、仪器设备管理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实验室务必选派一名作风正派,工作认真的人员负责管理。

2、管理人员务必相对稳定,确因工作调动或离、退休应办理相应接交、衔接手续。

3、由教学经费、专门基建费、科研经费及其他非私人经费渠道购置、研制、组装的各种仪器设备,务必进入学校固定资产账,纳入学校管理,建帐、建卡。

4、200元以上耐用期一年以上的各种仪器;单价不足200元,可独立使用的民用性强的仪器设备,单价价值在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或国家科委规定的23种大型、精密、贵重、希缺资产务必派专人负责管理,职责到人。

5、报废设备,须填报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仪器设备报废申请书,经相应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后,并向职能部门交回原物,职能部门依据原物交回状况再注销原使用单位固定资产账

维修管理办法

实验室内仪器设备是进行教学科研的重要设施,应经常予以维护保养,对有故障的仪器应及时维修,以确保教学科研的正常进行,应按有关标准到达仪器的完好率。

1、仪器维修应提出申请填写仪器维修单,经实验室主任签字,经化学实验室和化学与材料科学系同意后进行维修。

2、对修好的仪器应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应在维修单上签收合格。并保存维修单建立仪器维修档案。

3、应本着节约的原则,对能修复、修复后又能到达相应的技术指标的仪器应全力修复。

4、对不能修复的或修复后达不到指标的,经化学与材料科学系和化学实验室同意后,填写报废单交学院有关职能部门办理报废销帐手续。

实验教学材料的申报办法

为确保化学实验教学的顺利进行,本着“按需购置,奉行节约”的原则,请各实验分室和研究室尽快做好实验教学所需材料计划的填报工作,特制定本申报办法。

1、各实验分室和研究室应在清查原有实验材料数量的基础上,根据学校下达的学期实验教学计划/课表进行预算,力求准确,并按附表要求详细填写;

2、实验室主任应本着“合理分配,资源共享”的指导思想,对实验分室和研究室上报的实验教学材料计划进行分类统计,认真审核,并请化学与材料科学系分管实验室的领导签署意见后,构成汇总表统一上报学院和国资处;

3、报表填写具体要求:

(1)只限申报实验消耗材料(不包括仪器、设备以及软盘、优盘、硬盘、硒鼓、墨盒、打印纸(学生实验用打印纸除外)、打印机等办公用品),正常实验必需的实验材料应尽量一次报全,原则上不再追加;

(2)实验消耗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或要求务必填写准确(有特殊要求药品,注明生产厂家、使用日期),因为规格型号等填写不全导致无法购买者,影响实验教学由任课教师自行负责。

(3)报表一律采用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物质请购计划表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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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财务,全文共 9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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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加强村级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收支行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稳定、和谐发展,就加强村级财务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 资金使用管理:

㈠、收入管理:

按照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原则,凡村集体取得的各种收入,必须在五天内上交乡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储存,严禁坐收坐支。

㈡、非生产性支出的管理:

(1)、 原则上村集体不得报支各种行政招待费用,如因特殊情况确需招待的,必须先请示同意后支用,并严格执行审核审批的规范制度。招待费用必须注明招待单位、招待事由,经手人,证明人手续齐全,经村民理财代表审核签名同意并加盖“民主理财专用章”。300元以下的由村负责人审批;301-500元以内的村负责人证明,乡分工干部审批;502-1000元的,由村负责人证明,乡分工干部审核,联系片的副乡级领导审批。1000元以上的,由村负责人证明,并经乡分工干部、乡分片联系的副乡级领导审核,报乡长审批。

(2)、 不得报支村干部参加各类学历教育以及参加各类培训的费用(上级确定的人员培训补贴外)。

(3)、 征兵费用及优抚对象的慰问金实行限额控制使用,所有应征青年体检期间误工补贴不得超过50元/天,如无对象的送行费用原则上不得超过乡返还的征兵补贴,即每人1000元。优抚对象的慰问金要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一般每人补贴不超过100元。

(4)、 村集体报支的计划生育费用要控制在人均1元左右,外出妇检费用实行包干使用,本市内食宿补贴不得超过50元/人·天,超出本市100元/人·天,车船费凭正式的原始票据按实报支,但必须有乡计生办证明,方可入账。

(5)、 村干部养老保险,在村集体条件许可的情况下,由农经站审核,乡组织审核后方可参保。

㈢、备用金管理

村结报员领取的备用金严格控制在20xx元以内,超过交存乡乡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账户,不足领取,严禁白条抵库。

二. 费用支出审核、审批制度:

村集体的所有经济业务支出,实行多人审核,一支笔审核,所有支出必须经手人、证明人手续齐全,经村民主理财小组和村监督委审核同意签名并加盖“民主理财专用章”后,再进行审批。审批权限(不含招待费)500元以内村负责人审批;501-1000村负责人证明,乡分工干部审核后,由分片联系的副乡级领导审批;20xx元以上由村负责人证明,并经乡分工干部、乡分片联系的副乡级领导审核后,报乡长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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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职工宿舍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10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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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职工宿舍管理,给职工营造一个整洁、舒适、安全、有序的居住环境,规定如下:

一、宿舍长职责

1、每个部门设宿舍管理组长两名(男女宿舍各一名),负责本部门的宿舍全面管理;每个宿舍设宿舍长一名,全面负责宿舍的卫生、纪律、安全等工作;

2、宿舍长每月制定本宿舍的值日表;

3、宿舍长有义务及时向总办、保卫部、后勤保障部、质检培训部、宿舍管理员及时汇报宿舍发生的异常情况。

二、宿舍管理员职责

1、做好职工宿舍公共区域的卫生清洁;

2、严格落实宿舍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

3、做好宿舍的防火、防盗、防损重点工作;

4、协助行政部门做好宿舍的整体管理、治理工作;

5、做好入住人员的登记,安全教育工作;

6、定时定点的做好宿舍安全巡逻工作;

7、严格控制好外来人员的出入,发现身份不明人员要密切监视,严禁非酒店员工及无关人士进入宿舍;

8、维护员工的正常秩序,禁止员工乱扔垃圾.乱倒脏水维护宿舍区干净卫生。

三、职工宿舍作息时间

1、员工晚上外出必须在22:00之前归宿,如不能归宿者,需向宿舍长请假;

2、夜间会客时间不能超过22:00,组长、宿舍长要对超时的访客进行劝离。凡私自留宿来访者(包括父母等亲属探望也不能留宿),凡发现留宿者扣当事人200元,宿舍长50元,宿管员20元;

3、外来人员在宿舍逗留期间,如有公物损坏、款物丢失等,由宿舍接待人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

四、卫生制度

员工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共同维护好宿舍的卫生环境。(详见职工宿舍卫生及处罚标准)

五、宿舍管理规定

1、员工离职时,宿舍床位的交接要由总办、质检部、后勤部及部门经理等人员在场;

2、已办理离职手续人员在办理离职手续的同时退出宿舍,最迟次日离开宿舍。没按规定离开的人员,多住1天扣罚本人200元,部门经理100元,宿管员50元;

3、所有寝室的照明灯具及线路必须由后勤保障部负责

安装、维修、定期检查,禁止乱接临时电线、插座,不准使用电炉、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

4、入住员工必须注意节水、节电,做到人离灯熄、电断、水关;

5、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宿舍管理人员;

6、由于私接电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灾,未造成后果的给予违纪处理,造成一定后果的视情况给予处罚,并追究责任,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

7、不允许在职工宿舍楼下私自停放车辆(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由保卫部进行检查处理,发现一次罚款50元。

六、监督检查

后勤保障部、保卫部、质检培训部、总经理办公室、宿管员定期对宿舍进行巡查、卫生检查、纪律及安全检查,视情况给予奖励或处罚。

附:职工宿舍卫生及处罚标准

二〇xx年二月二十三日

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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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商会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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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名称:xx省商会

第二条 性质:本会是xx市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在xx省独资或合资兴办的企业,自愿联合组成的非营利性、联合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 宗旨:拥护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积极为在滇xx企业搞好服务、信息交流、政策解读,维护在滇xx企业的合法权益;引导在滇xx企业守法经营、健康发展,自觉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树立良好的xx企业形象;组织在滇xx企业发挥群体优势,整合资源,为促进、两地的社会经济发展贡献力量;动员和组织会员单位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为构建和谐社会作贡献。

第四条 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xx省招商合作局、社团登记管理机关xx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会的办公地址设在xx省昆明市广福路十一家具大厦C座6楼。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1)团结和带领会员拥护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xx省地方的政策与法规;

(2)积极向政府部门反映会员单位意见、建议和要求,依法维护会员企业的合法权益;

(3)组织会员开展信息及行业交流,举办培训和联谊活动,

搞好精神文明建设,增强商会凝聚力;

(4)开展调查研究,收集、统计、分析、发布经济技术信息、市场信息和投资信息,为会员提供各类有价值的信息服务,促进会员单位与社会各界之间的投资合作;

(5)发挥商会牵线搭桥的桥梁纽带作用,促进、两地之间的互惠合作,协助两地有关单位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6)协助本会会员做好在xx省投资、合作项目的前期调研及可行性研究工作和项目建设期的跟踪服务,促进项目的实施,实现政府、企业双赢;

(7)协助当地和家乡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其他有关方面的工作。

第三章 会 员

第七条 本会的会员为单位会员。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 自愿提出入会申请;

(三) 籍人士在xx省注册登记的企事业法人,或企业在xx省内从事经纪活动的法人机构;

(四) 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万元;合资经营的,必须为方控股的企业;

(五) 企业有良好的信誉,热心本会组织的社会公益活动。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 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 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 由理事会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 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 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 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五)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 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 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三) 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 按章程规定交纳会费;

(五) 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 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 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秘书长可以聘用;

(三) 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 决定终止事宜;

(五) 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四年。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xx省招商合作局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xx省民政厅批准同意。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 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 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三) 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四) 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五) 决定副秘书长的聘任;

(六) 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七)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八)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由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第二十一条 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

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须由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

第二十四条 本会的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 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 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

(四) 秘书长为专职,可选举产生,也可聘用,聘用的秘书长不承担会费。本会第一届秘书长以聘用形式产生;

(五) 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六) 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七)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五条 本会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xx省招商合作局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xx省民政厅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 本会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四年。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xx省招商合作局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xx省民政厅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七条 本会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 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

(二) 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 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九条 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 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交常务理事会决定;

(三) 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条 本会经费来源:

(一) 会费;

(二) 捐赠;

(三) 政府资助;

(四) 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 利息;

(六) 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条 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会费标准如下:

(一) 会长单位:¥50万元/年;

(二) 常务副会长单位:¥10万元/年;

(三) 副会长单位:¥5万元/年;

(四) 常务理事单位:¥3000元/年;

(五) 理事单位:¥1000元/年。

(六) 会员单位:¥500元/年。

第三十二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三条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四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五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六条 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xx省民政厅和业务主管单位xx省人民政府经济合作办公室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七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本会资产不为任何单位、个人进行经济担保、抵押使用。

第三十八条 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九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条 对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xx省招商合作局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xx省民政厅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一条 本会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议案。

第四十二条 本会终止议案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xx省人民政府经济合作办公室审查同意。

第四十三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xx省招商合作局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活动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四条 本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xx省民政厅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五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xx省招商合作局和社团登记机关xx省民政厅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经 年 月 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的理事会。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机关xx省民政厅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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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宿舍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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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护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本公司特制订以下宿舍管理制度:

1、必须遵守宁波市政府颁发的文明卫生、社会治安管理条例及有关部门的管理规定。

2、大力提倡“五讲”“四美”,努力搞好宿舍卫生和环境卫生,做到勤洗、勤换、勤扫、勤理。

3、凡不讲究社会公德,不讲究集体和个人卫生、乱丢烟头、果皮、纸屑、废物、发现一次、罚款10元,严重者罚搞宿舍卫生一星期。

4、凡不讲究卫生值日安排表进行打扫,发现一次罚20元。

5、宿舍卫生要求地面干净,无脏物、异物或积水、床铺要整洁,东西摆放要整齐,检查不合格者扣10元。

6、宿舍不准随意接待亲朋好友,如需接待和留宿者,必须向主管领导提出书面申请,批准后方可进行留宿,住宿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三天,若检查发现无手续一次罚200元,宿舍人员若失掉财物均由其负责赔偿。

7、宿舍不准聚众酗酒,高声喧哗,打架斗殴,聚众赌博,若发现一次罚款20-200元。

8、员工需住宿,应首先提出申请服从管理部门安排,若私自搬进,调换房间,变动床位,经发现罚款100元,并勒令搬回及搬走。

9、集体宿舍严禁男女员工非法混居和裹铺合睡,若检查发现或举报事实,立即开除,并罚款500元。

10、爱护宿舍财物,不得任意损坏,凡故意损坏均应照价赔偿,并按员工守则有关条例处罚。

11、做好三防工作(防火、防盗、防中毒)坚决禁止生人出入,不准私接电源,洗澡后应及时关煤气阀,出户应关窗锁门。凡违反上述之事项,发现一次罚款10元,出室不锁门,丢失室内财产均由未锁门者负责赔偿。

12、若用热水器洗澡时,不准边洗澡边洗衣服,影响其他员工洗澡,发现一次罚款20元。

13、员工应节约能源、水、电、气费用要严格控制,杜绝恶意浪费,违者罚款20元,凡自行使用电器者,将没收电器并进行10-15元罚款。

14、凡被公司解聘,辞退及自动离职者,必须自觉将宿舍的锁匙及有关公司财物及时移交公司仓库。保安将监督其离室,保安有权进行行李物品检查,不配合者公司有权采取强制措施。

15、严禁员工将爆炸品、危险品、易燃品、毒品等危险生命财务物品带入宿舍违者罚款500元,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16、宿舍可以在不影响他人休息的前提下开展有利于身心健康的娱乐活动,其时间不能超过凌晨1点,违者罚款10元/人次。

17、严禁在宿舍内嫖娼卖淫,吸毒贩毒,违者立即开除,当月工资扣除,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罚。

18、晚班员工下班后进宿舍必须轻手轻脚,不准大声说话,若影响其他员工休息,遭到投诉者,罚款5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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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学校吸烟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4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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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厨房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签到签退、并应准备充分时间要换制服,以便准时到达工作岗位。

2、 严禁员工替代他人打卡,严格考勤。

3、 服从上级领导,认真按规定要求完成各项任务。

4、 厨房员工在工作时间应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不得坐在案板及工作台上。

5、 为保证清洁,良好的工作环境,提高工作效率,工作时间不得在非吸烟区吸烟、不得高声喧哗、聊天。

6、 工作时间需穿整洁、大方、得体的工作服,围裙、工作帽、男员工不可留长发。

7、 工作时应在指定位置佩带工号牌或工作证。8、 厨房内严禁吃、拿食物或物品,不得擅自将厨房食品交与他人,不得借口食物变质而丢掉。严禁人为浪费。食物变质后应登记。

9、 厨房为生产重地,没有经厨师长同意,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具体由各区域组长负责执行。

10、 厨房员工不得接受供货商的馈赠。

11、 自觉养成卫生习惯,保持工作岗位及卫生包干区的卫生整洁。

12、 严格执行厨房内各项管理制度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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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宾馆卫生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卫生,全文共 14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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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宾馆的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宾客、员工和公共财产安全,以预防为主,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做好应付各种突发事件的准备,减少火灾损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结合宾馆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总则

1、认真传达、贯彻消防工作方针政策,完善宾馆的消防管理制度。

2、建立健全义务消防组织,有计划开展教育和训练,配备和管理好消防设施与器材。

3、建立防火档案,确定重点,制定措施。

4、加强防火工作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动用明火请示审批手续,对违反宾馆消防规定的重大问题,要当场制止,严肃追查责任者。

5、负责组织检查、监督各部门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消除火险隐患,监督落实隐患整改工作。

6、定期检查消防设备、设施、器材,进行规定的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组织维修,保持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状态良好。

7、经常向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对新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检查员工是否自觉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8、负责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和组织演练,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引导客人及员工疏散,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对直接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第二条客房防火制度:

1、客房服务员要结合打扫整理房间及其它服务工作,随时注意火源、火种,如发现未熄灭的烟头,火柴棒等要及时熄灭后再倒入垃圾袋内,以防着火。

2、对房间内配备的电器应按规定及有关制度办理,发现不安全因素如短路、打火、漏电、接触不良、超负荷用电等问题除及时采取措施外,要立即通知有关部门检修,并报安全主管。

3、要劝阻宾客不要将易燃、易爆、化学毒剂和放射性物品带进楼层和房间,如有劝阻不听或已带入的客人,应及时报告部门经理。

4、要及时清理房间的可燃物品,如:不用的废纸、报纸、资料及木箱、纸箱(盒)等,减少起火隐患。

5、服务员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注意楼层有无起火因素,要做到“五勤”(勤转、勤看、勤查、勤闻、勤说),尤其对饮酒过量的客人要特别注意,防止因吸烟、用电、用火不慎引起火灾。

第三条宾馆所有员工必须做到人人熟悉灭火器存放的位置,掌握灭火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一旦发生火情时,应按应急方案采取灭火行动,并按上级指令疏散客人,由最近的消防楼梯撤离到安全地带。要做到逐房检查,注意保护现场和客人的财产安全。

第四条消防器材应设在使用方便的地方,不准随意搬动或乱堆乱放,消防设施器材周围,消防通道,走廊要保持清洁,不准堆放任何物品,确保通道的畅通。

第五条各部门对辖区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器材要爱护,保持清洁,除发生火灾外,任何人不准擅自动用。

第六条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维护检测规定:

1、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维护检测由消防安全主管具体。

2、自动报警系统、消防井、加压泵、消火栓、手动报警按钮每月检查一次(手动和自动分别检查),消火栓每季试放一次。

3、烟感及温感探测器需每年清洁检测。

4、灭火器到达使用期限时,由消防主管负责联系更换。

第七条疏散和救护:

1、疏散就是按事先规定的道路,将人员疏散到安全地带。要使疏散有条不紊地进行,就必须明确分工,把责任落实到楼层服务员和义务消防队队员。

2、楼层服务员和义务消防队员在带领客人疏散时,必须逐房清理,不让一人遗漏。

3、疏散中,前台经理(或管理人员)应携带好电脑提供的当天客人情况,认真清点客人人数并年看护安慰好客人。

5、在疏散的同时,一些与消防有关的重要部门则必须坚守岗位/照常运转。

6、宾馆的每一名员工,必须掌握科学的疏散次序。要先疏散着火房间,后疏散着火房间相邻房间;要先疏散着火层以上层面,后疏散着火层以下层面;要护送行动不便人员疏散。

第八条所有规定均纳入各级管理人员检查范畴并进行严格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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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物业公司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物业,企业,全文共 46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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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管理、严明纪律、发挥效益、创一流服务质量,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 出勤:一月内迟到或早退两次扣一天工资。

二. 请假:必须要请假条,写明事由,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办公室核实。一天以上由主任批准,三天以上要经理批准,擅自离开者,按自动辞工处理,扣发15天工资。

(1) 请事假扣发当天工资。

(2) 请病假,必须要有医生证明,三天以内工资照发,三天以上扣除请假期间工资。

(3) 旷工者除扣当天工资外,年终奖扣发一天工资。

(4) 请假一天以上请假者必须提前申请。

(5) 上班时间内,必须坚守岗位,如检查不在岗位范围内,则按未上班处理,扣半天工资。

三. 坚守工作岗位,必须按质、按量达到管理处要求,完成各自职责,不能胜任工作,住户反映较大意见者,管理处有权做出调离原岗位或辞退处理。

四. 如损坏管理处及住户财产,视损坏程度照价赔偿并扣发工资。

五. 管理处的工具、机器、设备未经管理处或办公室同意,不准外借。

六. 上班时间不得看报、闲聊,不得用通迅设备聊天;业余时间应努力学习业务知识及相关知识。

七. 不得在工作时间在本住宅区从事本职工作以外的有偿劳务。

八. 严禁向业主、住户索取财物、吃、拿等不良行为。

九. 热情、周到、主动、高效服务住户,依靠法规严格妥善管理,绝不可粗暴、冷漠、置之

不理。

文明办公制度

一. 员工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严谨务实的作风做好本职工作,办公讲求效率。

二. 员工应自觉遵守管理处作息时间,严格执行劳动纪律,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准中间私自离岗,外出办公说明去向。有私事或生病不能上班须事先请假。

三. 讲究礼貌,注重仪容。员工服装庄重、大方、清洁。

四. 各办公室、会议室严禁吸烟。

五. 保持办公环境优美清洁,不得随意丢弃杂物。

六. 爱护公共财物,节约用水用电。

七. 重视防水、防盗和安全生产。

八. 办公时间要保持肃静,不准串岗聊天;嘻闹、高声喧哗和争吵。

九. 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十. 以上规定,有违者将按管理处规定,予以经济处罚。

办公室值班制度

为及时处理突发事件,维护小区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制定本制度:

一. 值班人员:公司各部门经理以下人员,均应参加值班。

二. 值班地点:公司客户服务中心。

三. 值班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12:00—13:00。

四. 值班人员应填写值班登记表,注明值班人、值班起止时间、值班情况等。

五. 值班人员必须及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如遇重大事件,难以处理的,应及时报告公司经理,并请求有关部门协助处理。

六. 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若因此而造成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七. 值班人同因事、因病无法参加值班的,应事先安排调班,并报办公室。事先无法安排的,应找机动人员暂替,并在值班登记表上注明。

八. 国家法定节假日另做加强值班安排。

管理处接待来访投诉工作制度

为加强管理处与业主、住户的联系,及时为业主、住户排忧解难,提高社会效益,特建立接待来访投诉工作制度。

一. 接待来访工作由客户服务中心负责,宣传接待投诉的办公地点、电话,让业主、住户来访投诉有门、信任管理处。

二. 任何管理人员在遇到业主、住户来访投诉时,都应给予热情接待,主动询问,面带微笑,不得刁难,不得推诿,不得对抗,不得激化业主、住户情绪,并做到对熟人、陌生人一个样、对大人小孩一个样、忙时闲时一个样。

三. 对住户投诉、来访中谈到的问题,客服人员应及时进行记录,须于当天进行调查、核实,并将结果和处理建议汇报办公室主任,由主任决定处理办法和责任部门。

四. 责任部门在处理来访、投诉时,要热诚、主动、及时,要坚持原则,突出服务。不得推托、扯皮、推卸责任、为难业主、住户、或乘机索取好处、利益等,在处理完毕后应将结果回复业主、住户和管理处主任,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五. 全体管理人员要认真负责做好本职工作,为业主、住户提供满意管理、服务,减少住户的投诉、批评,将业主、住户的不满消解在投诉之前。

用户投诉处理制度

一. 用户投诉的接收

1. 凡用户对公司服务方面的投诉,不论采取何种方式,如信函、电话、传真或来人面谈,统一由管理处物管员集中登记、组织处理、向客户反馈处理结果。

2. 管理处建立《客户投诉登记表》,对每一份投诉或意见均予以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客户名称、投诉文件(信件、传真、电话及面谈的正式记录)的编号、投诉性质或内容摘要、处理结果等。

3. 管理处亲自或指定人员根据客户投诉或意见,填写《客户投诉处理通知单》。为了便于跟踪、检索,每一份《客户投诉处理通知单》应进行编号,并与《客户投诉登记表》中的编号以及对客户投诉或意见原件所作的编号保持一致。

二. 用户意见的处理(必须满足公司对用户的承诺要求处理)

1. 管理处将《用户投诉处理通知单》连同用户投诉或意见原件责成相应班组进行处理。

(1) 由有关班组负责作出补救措施。

(2) 作出补救措施的同时,还需采取纠正措施,近预定时间完成。

2. 对重大问题的投诉,管理处不能处理的需统一协调的问题,直接报经理,由经理作出处理决定。

3. 对需采取纠正措施的问题要在《用户投诉处理通知单》中记录,以便跟踪检索。

4. 在完成补救措施后,应将处理结果反馈给管理处,由管理处负责与用户联系,报告处理结果,直到用户满意为止。

业主投诉处理和分析制度

一. 凡业主对管理处管理、服务方面的投诉,不论采取何种方式如信函、电话或面谈,均由客服务中心进行接待、记录,然后按照投诉内容反馈给各相关责任部门,各责任部门应做好相应记录。

二. 各责任部门接到投诉后,在预定时间内向业主答复采取何种补救措施,答复时间最长不应超过三天。

三. 各责任部门按照业业投诉的内容,安排相应人员解决问题,并将结果反馈给部调度室。

四. 对重大问题的投诉,各责任部门不能处理的或需统一协调的问题,直接报办公室主任,由主任作出处理决定。

五. 服务中心应采用电话或其他形式跟踪投诉解决后是否仍存在问题,如有,仍需责成有关部门迅速处理。

六. 对业主的投诉,分半年和年终进行分析总结,对反复出现的问题,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深入探讨并找出解决办法,防止重复发生。

业主意见调查和回访制度

一. 客服中心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业主意见调查,业主意见调查应列明业主对以下方面的满意程度:

a) 供电管理;

) 供水管理;

c) 消防治安管理;

d) 卫生管理;

e) 绿化管理;

f) 公共设施管理;

g) 维修服务;

h) 服务态度。

二. 服务中心对回收的意见表进行统计分析工作,并将结果如调查表的回收份数,总的满意率以及分项满意率,业主对物业管理的意见(共性的意见)等书面报告办公室主任。

三. 对各部门存在问题,办公室主任提出整改意见,责成有关部门限期解决。

四. 对业主的误解,服务中心应进行必要的耐心解释。

五. 对业主意见调查结果及整改方案应定期向业主委员会进行通报,接受监督。

六. 物管员及相关职能部门应定期对相关业主进行回访。

七. 回访时,虚心听取意见,诚恳接受批评,采纳合理化建议,做好回访记录。

八. 回访中,对业主的询问、意见,不能当即答复的,应告知预约时间答复。

九. 回访后遇到的重大问题,应上例会讨论,找出解决方案,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管理处接待来访投诉定期固访制度

为加强管理处与住户的联系,及时为住户排扰解难,把管理工作置于住户监督中,从而集思广益,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改进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特建立接待来访投诉工作制度。

一. 接待来访投诉工作

1. 接待来访望风披靡工作由服务中心物管员负责,管理处应广为宣传接待投诉的办公地点、电话,让住户投诉有门。

2. 任何管理人员在遇到住户来访投诉时,都应给予热情接待,主动询问,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当住户有不理解住宅区的管理规章制度时,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住户理解并支持管理处的工作。

3. 对住户投诉、来访中谈到的问题,接待人员应及时进行记录,当天进行调查、核实,然后将处理结果汇报管理处责任部门和主任;不能解决的,要将问题和意见向有关部门和主任汇报,由主任决定处理办法。

4. 当住户主动前来提合理化建议时,要详细、认真地做好记录,并及时向主任汇报,由主任决定采取或制定整改计划,并张榜公布整改措施和表彰“爱我小区”的住户名单,同时给住户优先评选“文明户”。

5. 责任部门在处理来访、投诉时,要热诚、主动、及时,要坚持原则,突出服务;不得推诿责任、为难住户或乘机索取好处,在处理完毕后应将结果回复住户和管理处主任,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6. 全体管理人员要认真负责,做好本职工作,为住户提供满意的服务,尽量减少住户的投诉、批评。将住户的不满消解在投诉之前。

7. 当同行物业管理单位要求参观时,管理处员工应给予热情接待,把住宅区情况做全面的介绍,通过互相学习,共同提高小区管理水平。

二. 回访工作

1. 回访要求:

(1) 办公室主任把对住户的回访列入职责范围,并落实到每年的工作计划和总结评比中。

(2) 回访时,虚心听取意见,诚恳接受批评,采纳合理化建议,作好回访记录。

(3) 回访中,对住户的询问、意见,如不能当即答复,应告知预约时间回复。

(4) 回访后对反馈的意见、要求、建议、投诉,及时逐条整理综合、研究、妥善解决,重大问题向公司请示解决。回访处理率达100%,有效投诉率力争在1%以下。

2. 回访时间及形式:

(1) 办公室主任每年登门回访1~2次。

(2) 物管员按区域范围分工,每季回访1次。

(3) 每半度召开一次住户座谈会,征求意见。

(4) 利用节日庆祝活动、社区文化活动、村民集会等形式广泛听取住户反馈。

(5) 有针对性地对住户发放住户调查问卷,作专题调查,听取意见。

回访工作制度

一. 维修回访由经理、主管、维修负责人担任。其中:经理回访率不低于10%;主管回访率不低于30%;维修负责人回访率不低于60%。

二. 回访时间安排在维修后一星期之内。其中:安全设施维修两天内回访;漏水项目维修三天内回访。

三. 回访内容:

1. 实地查看维修项目。

2. 向在维修现场的业主(住户)或家人了解维修人员服务情况。

3. 征询改进意见。

4. 核对收费情况。

5. 请被回访人签名。

四. 对回访中发现的问题,24小时内书面通知维修人员进行整改。

住宅区管理处回访回访制度

为加强物业管理处与广大住户(业主)的联系,使管理处各项工作置身于住户(业主)监督之中,从而集思广益,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改进管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特制定对住户回访制度。

一. 回访要求

1. 物业管理处正、副主任把对住户(业主)的回访列入职责范围,并落实到每年的工作计划和总结评比中。

2. 回访时,虚心听取意见,诚恳接受批评,采纳合理化建议,作好回访记录。

3. 回访中,对住户(业主)的询问、意见,如不能当即答复,应告知预约时间回复。

4. 回访后对反馈的意见、要求、建议、投诉,及时逐条整理综合、研究、妥善解决,重大问题向公司请示解决。对住户(业主)反映的问题,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回访处理率达100%,投诉率力争控制在1%以下。

二. 回访时间及形式

1. 物业管理处办公室主任每年登门回访1~2次。

2. 物管员按区域范围分工,每月回访1次。

3. 每季度召开一次楼长会,征求意见。

4. 利用节日庆祝活动、社区文化活动、公关活动等形式广泛听取住户反映。

5. 有针对性地对住户(业主)作专题调查,听取意见。

6. 物业管理处设投诉信箱,投诉电话,由专人接收,交办公室主任及时处理。

7. 随时热情接待来访,作好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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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4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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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车辆管理,合理安排车辆,确保教学、科研及公务用车,对车辆使用作以下规定:

一、校内车辆由学校总务处管理、由校长调度。驾驶员应根据学校领导的安排,完成行车任务。

二、驾驶员在正常工作时间,随时作好发车准备,保证随调随到,准时发车,工作之外的.时间中,服从学校领导安排,准时发车。

三、未经学校领导同意,驾驶员不得随便出车或把车交给他人驾驶。驾驶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坚守工作岗位,遵守交通法规及监理部门的规定,安全行车,做遵纪守法的文明驾驶员。

四、车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收车或离开车时,须关好车灯,锁好门窗方能离开。驾驶员必须服从用车调度,保持通讯联系,做到随叫随到,积极完成出车任务。精心保养车辆,保持车辆的整洁。发现故障及时排除,节约燃油和修理费。

五、学校经常进行车辆维修,保证车辆的性能良好。未经同意驾驶员私自用车以严重违纪论处。若发生事故,一切责任由私自出车者自负。

六、经常清理车内外卫生,保持车辆的内外整洁与美观。

七、驾驶员下班后,车辆除次日有接送任务、担任班车外,应停放在规定的地点。学校车辆禁止公车私用。

这一管理制度可能还存在不当之处,望同仁们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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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关于加班的管理规定_关于加班的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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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待费开支本着必要合理、从俭节约原则,实行事前申报制,否则不予报销。

二、陪客对口接待,按工作分工把陪餐人数减少到最低限度。

三、严格控制招待标准,不得突破有关规定,上级领导指导检查工作或招商引资接洽事宜,特殊情况报请县社主任批准执行。

四、来人招待经请示主要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负责统一安排,未经批准安排而自行就餐、住宿、娱乐招待的和擅自提高招待标准的,一律不予报销。

五、招待费定期结算,一般一月一结,办公室及时办妥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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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差旅费用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5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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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安全、合理使用农药,保护环境,保障人民健康,促进农林牧副渔业发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凡施用于农作物、林木、花卉、食用菌等的农药,均属本规定的管理范围。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采购、贮存、销售(以下统称为经营)和使用农药的单位和个人。

第四条上海市农业局是本市农药管理的主管机关,其执行机构是上海市农药检定所。各县农业局和上海市农场管理局负责所属范围内的农药管理工作,其执行机构是所属的植保植检站。

第二章农药的质量监督

第五条各种农药必须具有农牧渔业部核发的《农药登记证》或《农药临时登记证》,方可经营和使用。

第六条外国农药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农牧渔业部农药登记证》的,不准进口、经营和使用。外国农药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农牧渔业部农药田间药效试验许可证》的,不准进行试验。

第七条凡经农牧渔业部《农药登记公告》宣布禁用和撤销登记的农药,不准再经营、使用和进口。

第八条经营农药的单位在采购、贮存、销售过程中,应做好质量检查工作,保证所经营的农药符合批准登记的质量标准。

第九条农药的包装必须符合保证质量和安全运输的要求,并附有符合《农药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的商标说明。没有商标说明或商标说明脱落、商标说明字迹模糊的农药不准出售。

第十条经营农药的单位为方便销售和使用,需要将原包装农药改装后在本单位门市部零售的,必须附贴新的明显的商品说明。新的商品说明必须具备农药品名、含量、重量(或容量)、使用方法、毒性标记、原生产厂家、出厂日期、改装单位、改装日期等内容。

第十一条经营农药的单位自行改装的农药,如需对外批发或在本单位以外的门市部零售的,应事先向市农药管理主管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并须在商品说明中注明批准文号。

第十二条凡质量不符合规定标准的降效或失效农药,均必须予以封存,在农药管理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以前,不得销售和使用。禁止制造和销售假农药。

第三章农药的安全使用

第十三条经营农药的单位,必须持有县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配备熟悉农药商品基本知识的业务人员。任何个人均不得经营农药。

第十四条经营农药的单位在销售供本市使用的农药时,其品种和数量均应分级纳入农药供应计划。如需要扩大经营品种及经营数量的,应向市农业局提出申请。未经批准不得任意扩大经营范围。

第十五条使用农药必须遵守农牧渔业部、卫生部颁布的《农药安全使用规定》、《农药安全使用试行标准》和其他有关规定,并接受农药管理、卫生、环境保护等部门的指导,不得乱用、滥用农药。

第十六条农药使用后的剩余部分必须妥善保管,施药工具、空瓶空袋等应及时作清洗、回收或深埋等处理,不准乱扔乱放。

第十七条农药不得与食品、种子、饲料、日用品等及易燃易爆物品混装、混放。

第十八条存放农药应有专仓或专柜。高毒、剧毒农药除应有专仓或专柜存放以外,还应有专人负责保管。个人或家庭应限制存放高毒、剧毒农药。

第十九条禁止使用农药捕杀水产、禽类等动物。因农药而中毒、死亡的动物应予销毁,严禁食用和出售。

第四章违章行为的处理

第二十条对经营劣质、降效、失效农药的单位,农药管理部门应责令其赔偿使用者的经济损失,并可视情节处以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一条对擅自扩大农药经营品种或经营数量,造成人畜中毒、农作物药害等严重后果的单位,农药管理部门应追查其责任,并可视情节处以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农药管理部门在对违章经营单位进行处理的同时,可建议有关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十二条对经营假农药的单位,由农药管理部门移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并没收其全部假农药及非法所得;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十三条对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第十四条以外的其他条款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农药管理部门应追查责任,及时进行处理,或建议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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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关于加班的管理规定_关于加班的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0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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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注册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注册,并给予警告,申请人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

第三十四条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由注册机关撤销其注册,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并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处以罚款。其中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未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担任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或者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的,其所签署的工程文件无效,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停止违法活动,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未办理变更注册而继续执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注册建造师在执业活动中有第二十六条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规定,注册建造师或者其聘用单位未按照要求提供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 聘用单位为申请人提供虚假注册材料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注册建造师管理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注册的;

(二)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注册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注册决定的;

(三)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或者未在法定期限内初审完毕的;

(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

(五)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一条 本规定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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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工作服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6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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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员工着装要求

1、所有员工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着装,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除高层管理人员外,所有员工工作时间须着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服;注意仪容仪表,穿着整洁、得体、大方。

3、工作时间必须佩戴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牌,并佩戴企业徽章。

4、着工作服时,应搭配与工作服颜色、款式得当的袜子和鞋类;鞋应保持清洁光亮,无破损并符合工作要求;在工作场所不得赤脚、不得穿拖鞋、拖鞋式凉鞋等。

5、工作服应经常换洗,不得出现掉扣、错扣、脱线现象。

二、工作服配制说明

1、员工入公司后,发放工作牌;试用期满后,发放工作服。

2、离职(辞退)收取服装费用时,按服装的实际费用计算。

① 自工作服发放之日起,工作满两年以上者,辞职(辞退)时,不收取服装费用。

②自工作服发放之日起,工作满一年以上两年以下者,辞职时,收取服装70%费用;被辞退时,收取服装 50%费用。

③自工作服发放之日起,工作不满一年者,辞职时,收取服装100%费用;被辞退时,收取服装 70%费用。

三、处罚措施

1、各部门负责人应认真执行、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

2、工作时间不着工作服者,视为当天缺岗,并扣罚当日日工资。

3、工作时间未佩戴胸牌者,一次罚款20元,一个月连续违反3次以上者,扣除当月绩效工资。

4、各部门在一个月内员工违反本规定累计超过3人次或该部门职员总数20%的,该部门负责人罚款100元。

5、罚款直接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6、员工损坏工作服的,公司予以补发,费用自行承担。

四、本规定由各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执行。

五、本规定开始执行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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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6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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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1为规范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续订、变更、解除、终止等工作,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和谐劳动关系,并有效规范和完善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1.2公司和员工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及本制度的要求,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合同签订后,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1.3劳动合同的订立应遵循如下原则:

1.3.1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的原则;

1.3.2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1.3.3权利和义务对等一致的原则;

1.3.4诚实守信的原则;

1.4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所有员工;

1.5所有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同时员工应当遵守公司范围内的各项管理制度、规定,自觉履行劳动义务。

2.管理部门

2.1集团人力资源部是劳动合同档案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劳动合同的管理、签订、续订、变更、解除、终止等相关手续办理工作。

2.2集团总裁办法务部是劳动合同及相关附件协议模板的审核部门,任何有关劳动合同及相关协议模板内容条款的变更必须经过法务部确认。

2.3集团各事业部、各职能中心、各分支机构、各部门、对于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变更、解除、终止,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报备反馈信息并予以配合,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办理。符合《离职管理制度》、《人事异动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人力资源制度的,并应当按照该等制度的规定执行。

2.4集团各分支机构、各部门、各职能中心对于劳动合同的文本,及签署解除工作可以提出建议,共同完善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

3.劳动合同的内容

3.1劳动合同由《劳动合同书》及其附件组成。

3.2劳动合同附件与《劳动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劳动合同附件包括:员工在公司服务期内所签订的各类专项协议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

3.3专项协议的种类:

3.3.1薪酬协议;

3.3.2保密协议;

3.3.3培训协议及服务期协议;

3.3.4竞业禁止协议:限于需要进行竞业禁止的岗位与工种。

3.3.5双方认为应签订的其他协议。

4.合同期限

4.1试用期:

4.1.1所有首次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不分职级与工种,试用期均为6个月;

4.1.12对于试用期内评估已达录用条件及基本考核要求,满足其工作技能、态度、绩效等要求,根据用人部门最高负责人及行政人事总监共同签批,员工可以在试用期第3个月结束时提前办理转正手续;

4.1.3特别人才具有特殊贡献的员工,经部门最高负责人提议,行政人事总监及总裁审批同意的,可以提前至试用期第2个月结束时予以办理转正手续。

4.2合同期:

4.2.1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均为3年;特殊情况下需要签订短期限劳动合同的,由用人部门与人力资源中心共同确定;

4.2.2续签劳动合同的期限,视员工一直以来的工作绩效及其本人意愿,可续签3至5年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5.合同签订

5.1新员工入职时应提供前任单位离职证明(原件)或退工单(原件),方可订立劳动合同。

5.2新员工应在报到的第一天提供完成的入职资料,审验合格后,人力资源部相关人员安排与员工当面签订劳动合同,并在一周内返还员工一份,同时员工签署回执单。

5.3入职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人力资源部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最高部门负责人及员工本人,视情节严重与否决定是否需要签订劳动合同。

5.4公司出资培训的人员,已经按有关规定与公司签订了《培训服务协议书》,再与公司订立劳动合同时,合同期不得短于服务合同或协议尚未履行的期限。

5.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公司对出资培训的员工应按规定计算培训服务期;若培训服务期超过劳动合同期限,应延长劳动合同期限至培训服务期满。但主动权限归属公司。

6.合同变更

6.1合同变更是指对原订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修改、补充、废止的行为。

6.2当公司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等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或因经营、工作任务发生变化及机构调整等原因,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需将变更要求书面送达另一方,另一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相关内容,并办理劳动合同变更手续。7个工作日内未做出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变更。

6.3变更合同条款时,双方签署《劳动合同变更协议》,一式两份,公司与员工各执一份。

7.合同续订

7.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7.2在员工劳动合同到期前两个月,由集团人力资源部向其部门负责人以及所属机构最高负责人发送劳动合同续订审批表,若部门同意续订或终止的,由集团人力资源部向所属部门hrc(即人力资源顾问)发送续签或终止的通知。

7.接到通知后,准备劳动合同的续订或终止的相关事宜。

7.4同意续订的,应提前30日与员工面谈,并做好书面签字手续,并于期满前20日办理续订手续。

7.5已签订了服务期协议或其它专项协议后劳动合同到期的,公司与员工约定的服务期迟于部门拟续签的劳动合同终止日的,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日以原签订的服务协议的终止日为准。

7.5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部门及相关部门应于终止之日办理完该员工所有的离职手续。

8.合同解除

8.1劳动合同在执行期间,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8.2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8.2.1对于重要岗位或特殊岗位的员工,合同内约定其辞职通知期为1至6个月,员工应遵守此项约定,并绝对服从和配合公司进行商业机密的脱密工作。

8.2.2提出辞职的员工,应至少提前30天向所在部门及人力资源部递交《解除劳动合同单》及个人辞职报告。部门签署意见后,交hrc及人力资源总监审批,人力资源部安排与辞职员工进行面谈,并做出回复。

8.2.3部门经理以下的辞职员工由hrc负责与员工进行面谈,并填写《面谈记录表》;

部门经理以上职级的辞职者,由人力资源部总监及其部门最高负责人面谈,并填写《面谈记录表》。

8..3员工有下列情形的,用人部门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不用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8.3.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8.3.2员工没有正当理由且不履行劳动合同的;

8.3.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本公司规章制度的;

8.3.4对公司的声誉、形象造成严重损害的;

8.3.5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8.3.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劳动教养的;

8.3.7按照法律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应予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它情形。

8.4重要管理岗位及涉及技术、财务、人事等敏感岗位的员工离职,公司会视交接情况,对其进行离任专项审计工作。

8.5劳动合同解除符合公司《离职管理制度》的,按该制度执行。

9.违约赔偿

9.1劳动合签订以后,公司和员工双方应严格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条款,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双方的约定依法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

9.2员工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而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事实劳动关系,由此给公司损成损失的,视损失程度按双方约定的数额赔偿。

9.3员工因窃取或泄露公司商业秘密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劳动法》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予以赔偿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9.4员工不辞而别,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赔偿责任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理。

9.5员工对公司的声誉、形象造成严重危害的,应向公司支付赔偿金。

9.6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在服务期内的,应按服务期协议,培训协议,保密协议等相关的约定,依法支付违约金。

9.7其它赔偿、补偿按《劳动合同书》中的特殊约定或专项协议书的规定执行。

10.劳动争议的处理

10.1当发生劳动争议时,各部门须及时妥善处理,无法调和时应向集团人力资源部门报告,不得推诿,禁止歪曲事实。向人力资源中心反馈的信息,应尽量以书面文件的形式提交,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

10.2人力资源部及法务部应及时、积极处理群体性、突发性劳动争议,对失职渎职的,

严格追究有关部门、责任人的责任。

10.3公司应逐步建立人事争议应急处理机制,在员工入职、离职、辞退、解除及续签劳动合同等劳动争议高发期,需及时反馈争议事由,引入协商机制。相关人员应对于劳动争议的发生有一定的预判,对于可能发生争议的劳动关系,应及时向各相关人员反映事实情况。

11.劳动合同文本管理

11.1人力资源部对劳动合同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的程序、台账,应建立的劳动合同管理台帐有:

11.1.1劳动合同签订回执、试用期、合同期、变更、解除、终止台帐;

11.1.2员工违纪统计台账;

11.1.3员工特殊履行期统计台账,特殊履行其包括:年假期、医疗期、法定特殊事假期;

11.1.4员工未经公司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特别是本公司内同事展示所签署的合同或协议,否则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处理。

12.附则

12.1本办法未尽事项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今后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12.2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并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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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大学考勤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大学,全文共 5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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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彻底解决厂区禁烟难的问题,切实保证企业安全生产和员工的人身安全及公司广大员工的身体健康,减少吸烟造成的危害,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公司禁烟工作实行“分层负责、加强引导、严格管理”的原则,全体员工应自觉遵守禁烟规定。

二、公司范围内所有场所(除公司接待室、吸烟室内)、单位车辆内等均为公司禁止吸烟区域。

三、在公司禁烟区域内吸烟属于严重违纪行为,公司全体员工有权利制止禁烟区内吸烟行为,并有义务向外来人员说明有关禁止吸烟的相关规定,做到不向来人敬烟和拒绝别人敬烟。

四、员工严禁把打火机、火柴、香烟带入生产车间、仓库等公司高火灾隐患的区域,如发现有员工带打火机、火柴、香烟进入公司高火灾隐患的区域的,一律视为在公司内吸烟。公司特殊作业人员所使用的点火工具自己保管,特殊作业人员不准把火种借给他人使用,如有发现把火借给他人使用,对该员工也做连带处理。

五、公司禁烟领导小组、监督检查小组会定期(每周一次)和不定期地组织检查巡视。

六、公司员工有监督所有外来人员在公司吸烟(除公司接待室)的权利。

七、本公司员工在禁烟区内(除公司接待室、吸烟室内)吸烟的处以每次200罚款,在高火灾隐患区域内吸烟者每次罚款300元,并处以记过处分,多次发现后可予以开除处分,把打火机、火柴、香烟带入公司高火灾隐患区域内的每次罚款200元。如果有危害公司安全生产的人员,公司将提交公安机关处理。

行政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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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设备管理制度综合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2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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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本制度规定了设备巡回点检的管理组织及工作内容等;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工艺线上的生产设备管理;

二、管理组织

1.根据本公司设备巡回点检的实际需要,建立以岗位人员为基础,工段技术人员为关键,设备管理部门巡回点检为督促检查的三级管理网络。

2.生产设备由岗位操作人员负责,工段应建立健全定人定机制度。岗位操作人员坚持不离设备,设备有人管理,做到手勤、眼勤、耳灵,把本岗位的设备维护好,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或报告相关人员及时排除。

3.工段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要掌握好本工段设备的运行情况,检查各岗位工人对设备的点检及维护情况,随时掌握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4.设备管理部门有关人员对全生产工艺线上的在线设备进行巡回点检,不定期对主机设备进行巡回点检,以便掌握全线设备的运行情况,指导和监督工段,班组的设备巡回点检工作,以达到生产设备安全、高效运转。并做好巡回点检记录及问题处理记载,巡回记录要保存齐全。

三、点检的工作内容

1.设备管理部门

⑴由设备主管组织,各工段设备段长或技术人员参加。

⑵点检周期:每月一次,对生产主机设备定期点检。

⑶点检内容:

a.检查各单位贯彻执行有关设备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b.检查日常点检和巡回点检记录。

c.检查主要设备的运行情况和技术状态。

d.对异常情况的设备组织监测和提出解决措施。

2.工段级点检:

⑴由工段设备段长主持,技术人员班组长参加。

⑵点检周期:每周一次。

⑶点检内容:

a.按点检标准书规定的项目进行,监督并复核岗位与维修班组的日常点检记录。

b.检查主要设备和重要设备的运行情况和技术状态,发现设备异常,损坏和磨损情况应做好记录以便确定修理部位,更换零件,修理的种类和时间,以此安排维修计划。

c.检修设备测试、维护情况和设备环境卫生。

⑷检查方法:

除人的感官外,对重要的设备定期用检查工具和仪器进行检查、测定,做好记录,便于准确掌握设备的技术状态。

3.班组岗位点检:

⑴岗位点检由岗位操作人员进行。

⑵点检周期:岗位工按照各工段制定的“岗位点检标准”规定的周期进行,负责点检分管范围的全部设备。

⑶点检内容:

a.设备运行中的异音、震动。

b.润滑系统工作情况(油温、油压、油位、冷却水等)。

c.运转件是否移位、窜位等。

d.目测部件是否开裂、变形、开焊。

e.设备地脚螺栓、紧固螺栓是否松动。

f.检查设备零部件是否齐全、可靠。

g.检查安全保护装置。

h.检查设备跑、冒、滴、漏等现象。

i.变电站及各电气控制等专业电气设备按设备规定内容进行。

⑷点检方法:

运用眼看、手摸、耳听、鼻嗅等方法,结合设备的仪表和信号标志。

四、考核

1.结合工段经济考核责任制,纳入工段考核。

2.对点检工作不负责而造成不该发生的设备事故,要追究其责任人的责任,并按事故大小酌情处理。

附则:

1.各级点检工作记录,应记载在点检标准书上,并存档备查(填写时一式两份,工段留一份,上交设备管理部门一份)。

2.运行中岗位点检也应使用点检标准书,并签名,对于运行中不能处理的问题应做详细记录。

3.对于点检中不能查看的零部件可安排在停机后进行定查。

4.制定点检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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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财务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财务,全文共 17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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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规范和完善学校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行为,严密财务手续,维护财经纪律,强化财务的监督与管理,确保财务工作有序进行,使财务管理制度不流于形式,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的财务管理制度、收费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制度制定完善如下:

一、建立财务管理制度

学校财务制度是强化财务管理的一种手段,是财经工作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令、法规的具体表现。因此,学校必须建立财务管理制度。

1、要合理安排,按要求、正确制定预算内、外资金收支计划。

2、每学期,财会人员应及时向分管财务的校长、总务报告各项经费的收入情况,并配合校长做好预算内、外支出计划,做到统收统支,专款专用。

3、必须做到民主理财,不得单立账目,严禁公款私存,学校只能在指定的银行开立账号,不得私自找银行或储蓄所建账存款。

4、严格财经审批手续,所有报销发票应有经手人、验收人或证明人签字,并注明事理,最后由校长审批方可报销。

5、部门或个人向财务办理借款手续时,借款人应填写借条,并说明借款使用原因,分管财务校长审批后,财务人员才能给予借款。

6、不管是接待还是购置设备等,报销票据都必须具有税务监制章的合法发票,必须具备发票的名称、填制发票的日期、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或专用章),大小写必须相符。其发票背面须有经办人和证明人签名或签章,属于固定资产的,必须填写财产登记表。

7、全校财产物资的申购、调配、报废等均由总务处办理。保管室负责保管、验收,履行领用手续。

8、差旅费报销,当事人应如实填明出差事由、地点、日期、出发和到达时间、票价。车票应贴在报销单背面,报单人签名,学校领导审批,会计审核后才能办理报销手续。

9、学校的收据和发票,是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和法定依据,学生票据和事业性发票均由总务购买,会计向总务领用,用多少领多少,用完要及时上缴财政。如果开错,此发票三联填上“报废”字样,作为报费处理。

10、学校财务要做到日清月结,每学期结束,学校要成立结帐小组,清期账目做到民主理财。

11、自觉接受上级审计部门的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12、财会人员必须严格执法,自觉执行财经纪律,做好财务核算,做到账物相符,帐帐相符。

二、建立收费管理制度

1、学校每学期的收费标准由上级有关部门规定,学校严格执行上级的统一收费政策和收费标准。

2、认真使用省财政统一监制的事业性收费的专用打印票据。

3、收取得杂费、借读费及时纳入预算外资金管理,并按规定缴存财政专户。

4、各年级部和个人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搭车收费,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5、代办费实行专款专用,多还少补原则,不挤用、占用、挪用、截留,并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

6、学校支出必须有计划、有安排,会计要编制每月支出计划,做到心中有数。

三、建立采购管理制度

1、该政府采购的坚持政府统一采购原则。

2、不是政府采购的,重大采购项目由校领导班子成员集中讨论研究决定采购方式,并严格按照校务公开的要求规范采购行为。

3、小项目的采购,由保管室或部门提出申请,总务处向校长申报,校长审批后方能采购。购回的设备或物品必须履行完善的验收、领用手续。

四、建立基建管理制度

学校搞校舍基本建设或维修必须先履行预算,编设施工投资计划,进行投资概算,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把好工程质量关,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工程预算定额的取费标准,办理工程结算,最后送审计审核。

五、加强各项制度的监督落实

1、在采购中,操作人员认真抓四个环节:①合理选择供货单位;②确定采购方式;③确定采购价格;④签订采购合同并加强合同的管理。

2、在资金结算管理制度中,操作人员按照制度程序办事,由经办人签字经办,保管核实验收,领导审批,会计审核后方可办理转帐结算手续。

3、通过财务制度的实施,做到职责分明,手续严密,有凭有据,有章可循,财务人员相互监督与管理,确保管理制度规范与完善,使管理不流于形式。

六、加强财务人员的法规教育

学校财务管理具有政策性强的特点,财务管理工作必须认真执行财务法规制度,坚持依法办事。因此,学校坚持加强对财务人员进行思想和法制教育,经常组织财务管理人员参加各级培训学习,增强法制观念,使财务人员遵守财务制度,履行职责,接受监督,严于律己,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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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项目管理专员岗位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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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公司流程规范要求进行全生命周期项目管理,包括项目售前支持、项目立项、项目计划、进度跟踪、质量管控、风险预警评估、结项等项目过程管理;

2、对项目里程碑、项目范围及需求、项目落地结果负责,参与项目业务侧的需求分析、业务流程梳理及项目立项评审等,需要制定合理的整体项目计划、控制项目总体成本并需要撰写项目相关过程文档;

3、推动各条线研发、协调资源、处理项目问题、跟进项目进度并管控风险和问题;

4、负责项目客户汇报、客户日常沟通及满意度管理、把握客户需求动态及新机会挖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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