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一、销售员岗位职责
1、在销售主管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
2、熟练掌握业务知识。
3、积极进行销售工作,按时完成销售指标。
4、负责客户的资料登记、联系、追踪、看房,签约直至售后服务等的一条龙服务。
5、如有疑问应及时向主管反映,并在工作记录本做记录,以便在会议上提出让每个销售人员分享。
6、每日认真填写客户登记表,工作日报表,每周认真填写周报表,每周一前上交周报表,每月的最后一周内递交下月《工作计划》。
7、在业余的时间充分学习销售理论和有关知识,接受公司的定期考核。
8、随时收集相应的信息,向公司提供有益的信息,以利于公司开拓新业务。
9、定期的去周边项目进行市场调查并总结本项目与其他项目的优势和劣势,在会议上与其他销售人员进行讨论。
10、销售员的日报表要在当天晚上或第二天早上9:00之前交,过时不候,也不能补交。如出现该种情况由主管视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
11、填写认购书时,除财务外,销售员也要写清购房总价款、单价。
12、当日值班的销售员负责电话的接听。办公区域不得没有销售员,三声以内必须接电话。接电话一律应答为“您好!__”。要让客户听清楚,然后为客户在最短的时间内介绍本项目并充分了解客户的意图可能的情况下要将客户约访来到现场。
二、销售员行为准则
1、对外工作必须坚持以维护本销售体利益,尽可能使客户满意的原则。
2、在业务交往中,不得泄露销售部内部机密,不得与客户进行私下交易牟取个人利益,如有此种情况发生公司将有权解聘该销售人员并扣发其剩余佣金与工资。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者,公司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3、一切按财务制度办事,客户交款应到公司办理,个人不得收取客户定金及房款。因业务需要用款时,需事先向经理请示。
4、在业务洽谈过程中,应尊重同事,接听电话和接待客户时,尽量不把矛盾暴露给客户,有问题及时、低声询问、协调。
5、在业务工作中,不得以任何形式损害公司及销售部形象违者予以处分。
6、忠诚老实,办事认真,任何人不得从事第二职业或兼职工作。
7、不准在工作区聊天,不准在工作时间作与工作无关的事。
8、销售员不许拿答客问接待客户,更不许给客户看。
9、上班时间不许打私人电话,复机通话时间不得超过三分钟。
10、销售员接听电话时,确认与对方通话完毕后再挂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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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总经理助理管理职责
1、协助总经理做好综合、协调各部门工作和处理日常事務; .
2、及时收集和了解各部门的工作动态,协助总经理协调各部门之间有关的业务工作,掌握全公司主要活动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供总经理决策;
3、负责上级领导机关或兄弟单位领导的接待、参观工作,协助总经理与供应商、政府机构等对外部门]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并负责做好公司来宾的接待;
4、根据公司宣传工作的中心任务或重点项目,进行相关的文案策划,撰写策划文案;
5、做好各类公会议和重要活动的组织工作,负责会议纪录的起草、发布,并检查督促会议决议的贯彻实施;
6、负责编写公司对内对外文件、宣传资料、 PPT及总经理需要的其他公文;
7、负责完成集团所需要的各类经营报表和汇报材料;
8、负责企业内外的公文办理,解决来信、来访事宜,及时处理、汇报;
9、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0、负责公司接待管理工作,包括日常接待、大型会议接待、参观人员接待等;
11、制订和完善客户接待流程和标准;
12、制订接待人员培训方案,定期对接待人员和部门人员进行服务礼仪培训;
篇2:倒班宿舍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学生住宿管理,规范学生行为,营造良好的寝室文化与环境,维护学生正常的学习、生活、安全秩序,培养具有“信、敏、廉、毅”素质的创业型人才。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多校区管理重心下移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生宿舍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是学校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和行为养成的重要课堂,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加强宿舍文明建设的管理,创造“整洁、优美、有序”的宿舍环境,培养学生的文明行为习惯,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是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具体措施。
二、本校住宿学生必须按照学校指定的寝室和床位住宿,不得随意调换寝室和床位。学生一律不准擅自在外住宿,一经查实,学校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同时,学生未经批准在外租房住宿所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后果均由学生本人负担。学生不得在宿舍留宿校外人员,有特殊情况留宿校外人员,应征得楼栋管理员许可,并进行住宿登记后方可留宿。
三、住宿学生应自觉服从物业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的教育与管理,养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宿舍内禁止学生在上课期间睡懒觉、酗酒、起哄、乱扔或燃烧物品,禁止在寝室内使用蜡烛。
四、男生不准进入女生宿舍,午休时间及晚上九点以后,女生不得进入或滞留男生寝室;逾熄灯时间叫门进楼者,视晚归处理,给予全院通报批评。
五、学生要爱护公物,室内一切设备和家具不得损坏丢失,毕业离校时应如数归还。人为损坏丢失,应照价赔偿。各寝室要节约用电用水,学生宿舍用电用水实行定额使用,超出定额应支付超量费用。寝室内严禁私拉电线及使用电炉、电热杯、大功率音响、电熨斗、电暖器、热得快等各种电器,违者除没收外,还要给予全校通报批评,对于因违章用电而造成火灾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六、学生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产,寝室内不要放置超过100元以上的现金,学生离开寝室应及时锁门。对于学生上课期间发生被盗事件,造成财务损失的,经公安保卫部门查实属于外来人员入室盗窃,应追究值班员的经济责任。
七、寒暑假期间,学生宿舍楼原则上实行“封楼”管理,如确因学习和路途遥远等因素而需留校的,学校实行集中统一安排住宿,留校住宿学生需按规定办理有关住宿手续,交纳必要的水电财产押金。
八、节假日学生外出,在向所在学院办理有关审批手续,逾期不返校者视为在外住宿处理。
九、各寝室要认真搞好室内卫生,严格执行卫生值日制度,严格执行社区规定的垃圾清出寝室时间,确保公共场所的清洁工。按照整洁、美观、格调高雅、方便生活的原则布置寝室,严禁在墙壁、家具上乱涂、乱贴、乱画,争创文明寝室。不准随地吐痰、乱抛果皮纸屑、废旧电池,不乱倒茶水和污水。严禁盒饭进入寝室,注意保持卫生间的卫生,尊重清洁工的劳动。
十、学生科根据文明寝室评比办法,在一学年评出文明寝室(校级文明寝室、院级文明寝室)合格寝室、不合格寝室。
十一、对评比选出的文明寝室,学校(学院)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挂“文明寝室”牌,文明寝室是考核班级工作、团支工作、党小组工作的一个重要指标,是考察入党积极分子表现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学校评选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重要条件。对于不是文明寝室的成员,评选时一般不予考虑。文明寝室多的班级,评选优秀班集体时优先考虑。
十二、本条例由学生管理科负责解释。
篇3:高中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一、住宿学生要树立节约用水、安全用电的思想。学生宿舍按学校用水用电规定(水3立方/人,电3度/人)定量供应,定量范围内免费使用。超额部分的费用由学生自行支付,节约部分按50%奖励。自行支付的费用由住宿人员共同承担,宿管中心每月初公布上月水、电使用情况,宿舍舍长在接到用水、用电缴费通知后主动到宿管中心交纳费用,超用水、电的收费标准按学校现行标准计收。
二、逾期不交纳超用水电费的宿舍,宿舍中心实行停电处理,直至该宿舍交费办理手续为止。凡被中心实行停电处理的宿舍,取消该宿舍当月水电定量免费使用的权利,按实用数量计收费用。对无理取闹或擅自接通水、电源者予以通报批评以上处分。
三、为了确保学生宿舍用电安全,严禁使用350瓦以上的电器,如电饭锅、电水壶、电炉、电热杯、电热棒等。违者,除没收电器外,并处以罚款及通报批评。
四、由于使用不安全电器或高瓦数电器造成用电设施损坏的,恢复设施费、维修费由学生宿舍成员支付;造成人员伤亡的由公安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学生因学习(如电脑、录音机、台灯等)需增加宿舍内线路的,应报宿舍中心批准后,由专业电工协助安装;学生负责所需材料等各种费用。禁止在宿舍区乱拉乱接电线、电话线、上网线。
六、严禁擅自启用消防水龙头。违者,赔偿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并给予警告以上的处分。
七、严禁搭线偷电,或在水表、电表作弊,破坏水电设施等行为。违者,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八、为了增加水电费缴交的透明度,如果学生对缴交费用有疑问时,可查看水、电表记录。
九、宿舍内实行自觉关灯制度,晚上11:30后不按时关灯累计达三次的宿舍,作停电一周处罚.
篇4:设备管理制度综合
一、购置(租赁)
1、进入工地的机械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必须具有《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
2、严禁购置和租赁国家明令淘汰产品,规定不准在使用的机械设备。
3、严禁购置和租赁,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机械设备。
4、严禁租赁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没有改造或维修价值的机械设备。
二、安装(拆除)
1、机械设备已经国家或省有关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并通过了国家或省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的产品技术鉴定。
2、不得安装属于国家、本省命令淘汰或限制使用的机械设备。
3、建筑施工企业采购的二手机械设备,必须有国家或省有关部门核准的机械检验检测单位出具的质量安全技术检测报告,并由使用单位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和质量进行验收,符合安全使用条件,经使用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同意。
4、各种机械设备应备下列技术文件:(1)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及试验图示程序和详细说明书;(2)各安全保险装置及限位装置调试和说明书;(3)维修保养及运输说明书;(4)安装操作规程;(5)生产许可证(国家已经实行生产许可的起重机械设备)、产品鉴定证书、合格证书;(6)配件及配套工具目录;(7)其他注意事项
5、从事机械设备安装、拆除的单位,应依法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和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证书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机械设备安装、拆除活动。
6、机械设备安装、拆除单位,应当依照机械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及本规定的要求,进行安装、拆除活动,机械设备安装单位对其安装的机械设备的安装质量负责。
7、从事机械设备安装、拆除的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建筑机械设备作业人员岗位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管理工作.
三、验收检测
1、机械设备安装单位必须建立如下机械设备安装工程资料档案,并在验收后30日内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使用单位,使用单位应将其存入机械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
(1)、合同或任务书
(2)、机械设备的安装及验收资料
(3)机械设备的专项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2、机械设备安装后能正常使用,符合有关规定,和使用等技术要求。
四、使用
1、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操作必须严格执行机械技术操作规程和技术交底。
3、非机具工操作要追查责任者,并按公司规定处理。
五、保养
1、定期保养的目的:机械设备正确合理的使用和精心及时的维修保养,其目的在于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延长机械设备的使用寿命,防止不应有的损坏、和不应有的机械事故。
2、保养作业项目:清洁、润滑、调整、坚固、防腐等。
六、维修改造
1、小修:小修的工作内容,主要是针对日常定期检查发现的问题,部分拆卸零部件进行检查,修整,更换或简单修复少磨损件,同时通过检查,调整、紧固机件等技术手段,恢复设备的性能。
2、项修:项修是根据设备的实际技术状态,对状态劣化已达不到生产工艺要求的项目,按实际需要而进行的针对性的修理,项修时一般要进行部分拆卸、检查、更换或修复失效的零件,必要时对基准件进行局部修理和校正,从而恢复所修复部分的性能和精度,以保证机械在整个大修间隔内有良好的技术状况和正常的工作性能。
3、大修:设备大修是机械在寿命期内周期性的彻底检查,和恢复性修理,大修时,对设备的全部或大部分部件解体,修复基准件,更换或修复全部不合用的零件,修理设备的电气系统,修理设备的附件以及翻新外观等,从而达到全面消除修前存在的缺陷,恢复设备的规定、技术性能和精度。
七、报废的规定和要求
当设备不能大修时、没有修理的价值时。
篇5:前台值班管理规定
1:预约客人需会籍顾问自行登记并引领参观;
2:体验券客人每天前台预约不超30人,需提前一天预约并会籍主管签字,如发生没有预约或超过30人需请示主管前台落实后方可进场(电话由值班会籍拨打前台员工落实);
3:前台卫生每天需打扫2-3遍,前台不允许留有水杯,零食,报刊等于工作无关的物品;
4:洽谈区卫生由会籍打扫;
5:领导报刊信件及时发放,其他员工信件放指定位置,重要信件及时通知,前台遗留信件保存15日后销毁;
6:前台不允许看书报等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包括会籍);
7:参观客人由会籍接待,对于有卡及意向不大等客人也需有会籍带领参观,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不带;
8:所待客人需带进场地并带出场地,如发生问题由带领参观者负责; 9:前台物品,停车章,保险柜,收银箱,备用钥匙由前台管理,会籍不允许私自动用;
10:前台主管有权检查前台,会籍等的纪律,服装,礼貌礼仪等规定的规章制度;
11:前台不允许玩电脑,手机。
12:会籍个人物品,资料不得留放前台,并保持前台工作台卫生; 13:前台无销售人员值班2分钟视为空岗,一班带访客用餐时间出现空岗将处罚二班。
14:值班人员需注意仪容仪表,言行举止,不得打闹说笑。 15:值班人员吃饭时间不得超过半小时,严格遵守公司制度。 16:前台人员领用物品要及时,不得出现缺少或没有的情况出现。
篇6:物业公司管理制度
1.0 管理处值班分管理人员值班和财务值班
1.1 管理人员值班:节假日及每天晚上,管理处须安排一名管理人员值班。
1.2 财务值班:由管理处在每周星期六上午须安排一名财务人员值班。 2.0 管理处值班时间
2.1 节假日管理人员值班时间: 上午: 9:00—11:30
下午:14:00—17:00
2.2 晚上管理人员值班时间: 晚上:17:30—20:00
3.0 管理处值班安排
3.1 管理处每月底须安排好次月值班表,上墙公布,公司相关部门随时抽查。
3.2 值班人员因故请假、调班,须经主任同意,安排好代班人员。
3.3 当值人员因故需离岗,须安排好代班人员。
4.0 管理处值班纪律及要求
4.1 当值人员须穿着工作服,佩戴工作牌。
4.2 当值人员不能迟到、早退、脱岗。
4.3 当值人员不得擅自调班,否则按脱岗论处。
4.4 当值人员值班地点为管理处办公室。
4.5 当值人员遇到不能处理的事应立即向上级领导汇报。
4.6 当值人员违犯值班纪律,按《员工奖惩条例》与《考勤细则》规定处理。
4.7 当值人员须认真填写《值班记录表》。
5.0 管理处值班人员权限
5.1 值班管理人员有权调动本处的所有员工,有权纠正本处员工违纪行为。对违纪人员,有权建议管理处按《员工奖惩条例》予以处罚。
5.2 管理人员值班人员对本处的突发事件有临机处置权。
5.3 财务值班人员只负责本处的费用收缴工作,不办理退款手续,特殊情况须由主任签字方可办理。
5.4 财务值班人员对未结清费用而需搬离本小区的业户,有权要求管理人员值班人员采取相应措施。
6.0 补休
6.1 管理处值班不计加班工资。
6.1.1 节假日管理人员值班可安排补休。
6.1.2 只有一个财务人员在晚上值班的管理处,财务人员工作日的上班时间由原八点调至九点。
6.1.3 管理人员值班人员补休须经主任同意。
7.0 遇强台风、暴雨、洪水及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等特殊情况,管理处全体人员均须留守管理处。
8.0 本规定由公司管理人员部负责解释和监督执行。
篇7:单位公章使用管理规定
一、责任单位
雁峰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
二、责任人
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实行局长负责下的岗位分工责任制,局长主持局内全面工作,其他同志按照岗位分工承当各自的工作任务。非税收入征收管理责任人为局长、承办人。
三、征收管理依据
《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0号)
四、征收管理范围
区财政局是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区有关部门单位是区非税收入的执收单位。纳入非税收入管理的部门单位,包括区级国家机关,履行或代行政职能的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全额预算管理、差额预算管理、定额补助、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事业单位”),以及上述部门单位的派出机构。
非税收入包括:政府性基金、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以及其他收入。
五、征收管理制度
1、实行以票管收。执收单位统一到区非税局申请领取非税执收票据。执收单位收取非税收入时,必须按规定向缴款义务人出具合法有效的财政票据,否则缴款义务人有权拒付。
2、非税收入专户管理。各项非税收入应及时足额上缴区财政非税收入汇缴结算账户。未经区财政部门批准,任何部门单位不得私设收入过渡性帐户,也不得将属于非税收入性质的资金缴入单位设在财政的其他资金帐户。
3、非税收入入库管理。非税收入实行收缴分离制度,按照“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政府统筹”的模式进行规范管理。
根据“两支两条线管理”的原则,非税收入管理局每月按规定分收入级次、科目类别或执收单位、收入项目定期划缴国库或财政专户。财政部门对执收单位实行综合预算,根据单位工作和事业需要安排相关经费。非税收入管理局每年度向政府提出资金统筹的方案,经批准后将统筹资金转为财政预算收入。
六、征收方式
(一)非税收入采取直接征收和委托征收两种方式。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了执收单位的非税收入项目,由法定执收单位直接征收;法定执收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委托其他单位征收的,应签订委托协议,并报非税收入管理局备案。采取委托征收方式的,应当对受委托单位的征收行为实施严格监督,并承担受委托征收行为的法律责任;受委托单位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单位的名义征收非税收入,不得转委托。非税收入管理局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设立征收窗口或执收点。
(二)非税收入采取直接缴款和集中汇缴两种缴款方式。
1、直接缴款。执收单位在办理收款业务时,应当向缴款义务人出具《湖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通过转账方式缴纳非税收入款项的,缴款义务人须到其开户银行办理缴款手续,其中,缴款义务人开户银行是非税收入代理银行的,非税收入应直接划解财政部门在该代理银行设立的“非税收入汇缴结算账户”;缴款义务人开户银行不是非税收入代理银行的,资金缴入执收单位或缴款义务人选择的非税收入代理银行主办行。通过现金方式缴纳非税收入款项的,由缴款义务人就近到非税收入收款代理银行缴款。
2、集中汇缴。集中汇缴只适用于按有关规定向缴款义务人开具《湖南省非税收入专用收据》的非税收入执收单位。非税收入执收单位按有关规定向缴款义务人开具《湖南省非税收入专用收据》并收取款项后,由执收单位按日分收费项目汇总并填表制《湖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将所收款项集中缴入示范区“非税收入汇缴结算账户”。
七、监督检查
1、建立完善局务会制度,局内明确分工,每个办事环节经办人都要签名以示负责,局内全程记录办理过程并归档保存。
2、局内对执收单位征收非税收入情况监督检查,每半年不少于一次。
3局内对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年不少于一次。
4、通过公开公示的形式接受社会监督。
5、接受区财政局有监督管理职能科室的监督检查。
6、接受人大、政协等方面的监督检查。
八、责任追究。参照以下条例处理:
一、执法股室工作人员在行政执法中,由于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行政过错责任:
(一)违反规定办理财政收支预算审核、批复或者调整的;
(二)违反规定办理资金拨付的;
(三)违反规定办理各类账户的开设、变更或撤销的;
(四)违反规定征收基金、罚款或收费的;
(五)违反规定办理预算收入退库的;
(六)违反规定办理减、免税费的;
(七)违反规定办理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的;
(八)违反规定办理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的;
(九)违反规定参与或干预政府采购中的商业活动的;
(十)违反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的;
(十一)违反规定发放罚没票据或者收费票据的;
(十二)违反规定办理国有资产产权纠纷调处和行政裁决的;
(十三)违反规定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
(十四)没有法定依据委托有关组织实施行政执法的;
(十五)指派没有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执法的;
(十六)违反规定不履行或故意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
(十七)违法制定涉及管理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造成行政复议被纠正或行政诉讼败诉的;
(十八)违反规定实施或不予行政许可的;
(十九)违反规定实施财政监督检查的;
(二十)其他依法应当追究的行为。
二、追究行政过错责任,应当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理:
(一)责令写出书面检查,进行批评教育;
(二)通报批评;
(三)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四)扣发全部或部分目标管理奖;
(五)调离执法岗位或停职离岗培训;
(六)责令辞职或辞退;
(七)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八)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追究方式可以单处或并处。在追究上述过错责任的同时,应对错误的行政行为进行纠正。
九、环节流程略
篇8:班车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班车的管理,切实解决公司员工上下班的乘车问题,特制定本规定。
一、班车发车路线及时间
上班:宜山路古宜路口出发(地铁9号线2号出口)---东川路555号紫竹信息数码港3号楼---紫星路1000号【微创(中国)有限公司】。
下班:紫星路1000号出发前往---东川路555号紫竹信息数码港3号楼---宜山路古宜路口(地铁9号线2号出口)。
班车发车时间:早上8:00,晚上6:20。
二、班车乘坐人员要求
1、 乘车人员应提前到站点等车,原则上“人等车,车不等人”。
2、 班车乘坐人员上车后应当及时就坐,行驶途中禁止在车厢内站立或随意走动,将手、头等伸出车窗外。
3、 创造文明乘车环境,保持车厢内环境整洁,禁止在班车上乱涂乱画,损害座椅座套等班车部件。
其他
1、 如班车乘坐人数有变动,公司将会对班车车型做相应调整;
2、如班车乘坐人数低于10人,且持续天数为5天,公司则取消该线路班车;
3、地铁15号线通车后,公司将会做相应调整。
篇9:物流仓库管理员工作职责
1、登记
商品入库储存应有登记手续,登记要有统一的登记卡,登记卡的项目包含进货的品名、日数量、规格、出仓日期、数量、金额、以及每笔商品变动的经手人。一些大规格包装箱进仓,不但要填写好登记卡,在箱体上也应标示进货日期,以避免存储过期。
2、堆放和存储
(1)库存商品要进行定位管理,其含义与商品配置图表的设计相似,即将不同的商品
分类、分区管理的原则来存放,并用货架放置。仓库内至少要分为三个区域:第一,大量存储区,即以整箱或栈板方式储存;第二,小量存储区,即将拆零商品放置在成列架上;第三,退货区,即将准备退换的商品放置在专门的货架上。
(2)区位确定后应制作一张配置图,贴在仓库入口处,以便于存取。小量储存应尽量固定位置,整箱储存区则可弹性运用。若储存空间太小或属冷冻(藏)库,也可以不固定位置而弹性运用。商品储存货架应设置存货卡,商品进出要注意先进先出的原则。也可采取色彩管理法,如每周或每月不同颜色的标签,以明显识别进货的日期。
(3)堆放要有条理、注意整齐美观,不能积压的物品要平放在层架上。
(4)储存商品不可直接与地面接触,底下要有栈板铺底。一是为了避免潮湿;二是由于生鲜品保存的规定;三是为了堆放整齐。
(5)仓库物资的保管要根据各种物资的不同种类及其特性,结合仓库条件,用不同方法分别存放。对于某些特殊物资如易燃、易爆、剧毒等物资,应指定专人管理,并设置明显标志。
(6)仓库管理人员要与订货人员及时进行沟通,以便到货的存放。
3、仓库
(1)注意仓储区的温度和湿度,保持通风透气,采光好,干燥、不潮湿。
(2)仓库内要设有防水、防火、防盗等设施,做好防火、防潮、防热、防震、防锈、防盗、防毒等工作,要保证使物资经常处于完好可用状态。
(3)保持仓库整洁。
4、进出库
(1)商品进出库必须要由专人负责办好手续,日清月结。
(2)商品进出库要做好登记工作,以便明确保管责任。但有些商品(如冷冻、冷藏商品)为讲究时效,也采取卖场存货与库房存货合一的做法。
(3)退货、验货、报废都应该登记造册,经查验后方能取退。
(4)仓库存取货原则上应随到随存、随需随取,但考虑到效率与安全,有必要制定作业时间规定。
(5)仓库要由专人负责,注意门禁管理,无关人员不得随便入内,对进入仓库的人员进行登记核准。 此外,管理仓库与供应、销售环节的衔接工作,在保证生产供应等合理储备的前提下,力求减少库存量,并对物资的利用、积压产品的处理等提出建议,要适时提出存货不足的预警同志,以防缺货。
篇10:工厂食堂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员工的日常用餐,实行食堂就餐打卡管理制度。现将就餐打卡使用办法及相关事项规定如下,望就餐人员遵照执行。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就餐时间:
午:12:00——12:30
晚:17:00——17:30(冬季)
17:30——18:00(夏季)
四、刷卡要求:
1、就餐人员,须先打卡再用餐。
2、实行“一人一卡一餐”制度。
五、注意事项
1、此卡只限于本公司职工在本公司食堂使用。
2、禁止此卡转借他人使用。严禁无卡或不刷卡就餐现象。
3、员工应自觉按顺序排队就餐,做到注意礼让、有序,严禁插队。
4、员工在中午或晚上下班后,到食堂打卡就餐,就餐卡仅限本人使用,若发现不打卡或冒打卡,1个月内第一次罚款20元,第二次罚款30元,第三次罚款40元并通报批评,五次及以上扣除当月绩效工资。
5、行政人事部月底根据就餐卡的打卡记录,核算餐费。
备注:员工考勤卡充当就餐卡,此卡是公司员工就餐刷卡凭证。
篇11:考勤管理规定
一、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本公司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结合技术开发和市场营运的特点及岗位工作需要,实行每周工作35小时标准工时工作制,合理安排员工休息,依法安排员工休假。
二、考勤内容:
1、上班时间:上午9:00―12:30,下午2:00―5:30,每日七小时。
2、未经准假,上班时间应到而未到者,为迟到;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下班者为早退。
3、工作时间内,未经批准离开岗位办理与本岗位无关的事务或私事者,为擅离职守。
4、无故迟到、早退、擅离职守时间超过60分钟或未经准假不到班者为旷工。
5、各部门员工的值班和加班,由各部门经理安排并自行决定补休时间,在保证每天工作七小时的原则下,工作时间也可做适当的弹性调整。
三、考勤规定:
1、对于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现象,应进行批评教育,属屡教屡犯的,给予适当的纪律处分,由上述行为造成企业损失或引起严重后果的,应作经济赔偿并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2、对于旷工者,本人作出书面检讨,连续旷工15天以上或在12个月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或旷工虽未达到上述天数,但屡教屡犯,一个月内累计旷工10次,或一年内累计旷工20次的应作除名处理。
3、旷工按天数扣发工资,计算方法为:扣发旷工工资=工资总额/22*旷工天数*扣发旷工工资比例(100%)
四、假期、待遇:
(一)公假
凡属下列情况为公假
1、经我司批准出差、参加会议、学习、培训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
2、因工(公)负伤在医疗期内;
3、国家法定的公共假日:元旦节一天、春节三天、国际劳动节三天、国庆
4、工休假。普通人员按每星期五天工作休假制度,如因工作排班需要,可
(二)婚假
职工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经批准的假期。
(三)、病假
1、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公)负伤,经医生证明不能工作的凭病假单核给的假期。
2、病假须凭医院开出的病假单证明,无病假单的以事假或旷工处理。
3、病假期不超过一个月的,工资按全额发放,病假期超过一个月的,由公司按相关规定酌情决定病假工资。
四)、事假
职工尽量避免请事假,如因特殊情况的私事,必须由本人亲自处理,公司领导可根据工作安排情况酌情核给事假。
1、事假按天数扣发工资,计算方法为:
扣发事假工资=工资总额/30*事假天数*扣发事假工资比例(50%)
五)、年休假
1、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均实行带薪年休假。休假时间计算如下:
2、病、事假累计超15天或工伤超过30天的员工,当年不享受年休假。
3、年休假的假期应由我司根据工作情况统一安排,须经领导批准。休假时间,原则上一次使用,不得跨年度或累计使用。
4、休年休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
六)产假、陪产假(男女职工须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
1、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即产前假十五天,产后假七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公司将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2、对实行晚育(指女24周岁生育第一胎的)的女职工,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增加产假35天。
3、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女职工,在每班劳动时间内有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如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需要合并使用和往返公司家庭哺育,须事先办理审批手续。
4、 男职工有陪产假2天。
5、职工违反婚姻法、计划生育规定等国家法律法规,不适用本产假、陪产假规定。
6、产假、陪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五、请假手续及审批权限
(一)、请假手续
员工请假必须按审批程序办理请假手续,事先填写请假单,上报部门经理审批。未满复工时,应办理销假手续。病假或突发性事假,可由自已或亲属向公司部门负责人电话请假或续假,事后补书面手续,要求员工尽量提早进行请假手续,以免影响工作相关安排。
(二)、假期审批权限
各部门的请假等由各部门经理审批,报人事部备案。
1、部门员工请年休假、公假、婚假、产假、陪产假由公司副总经理审批,总经理批准报人事部门备案;
2、各部门员工请事假、病假,由公司部门经理审批,副总经理批准,报人事部门备案。
六、附则:
1、各部门应加强劳动纪律管理,严格按公司考勤规章制度办事,逐级管理好员工出勤情况,要健全考勤记录事宜由人事部并每月公布和上报员工的出勤、缺勤情况;
2、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
3、本规定解释权属本公司财务人事部;
4、本规定自20xx年2月11日起实行。
篇12:工程项目管理岗位的职责
职责:
1.在部门经理及项目负责人领导下完成工程项目现场实施相关任务。
2.与相关方沟通协调完成公安通信系统各子系统现场实施工作。
3.完成工作相关过程文件的整理编制工作。
4.配合市场部门收集用户需求信息。
任职要求
1.通信、电子、计算机等相关工科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良好的语言和文字组织能力,会操作日常办公软件。
3.有一定的公安通信理念,有过城市轨道交通公安通信系统相关项目经验者优先。
4.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工作态度端正,动手能力强。
5.能承受较强的工作强度与工作压力,服从工作安排。
6.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组织能力,具有C1驾照者优先。
篇13:行政单位食堂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方便员工,体现公司对员工的关心,公司特设立员工食堂,为员工提供工作餐,为保证工作餐服务质量,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员工。
第三条 食堂厨师负责及时提供无质量问题的饭菜。
第四条 后勤部负责协调相关事宜,并对食堂进行管理。
第五条 员工餐的标准(员工餐的标准包含餐食规格和餐食费用标准。)
一、员工餐的餐食规格
根据公司用餐人数等实际情况,每餐做3道菜式,包括:一荤、一素、一汤。
二、餐食费用标准
员工餐的费用标准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于每年年底由后勤部提出调整方案经总经理批示后执行。
第六条 员工餐的费用及质量控制
一、员工餐由公司聘请的专职厨师负责生产制作,公司安排负责人进行原料采购,并建立每日采购明细帐,以随时备核。
二、公司对餐费实行目标控制和据实报销相结合的方式,即根据实际采购金额进行报销,但报销总额不得超过餐费标准。报销时须提供实际票据。
三、公司每月应定期抽查一次,了解并核实进货的数量和质量。
第七条 用餐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用餐时间及地点按公司规定执行
1、员工午餐的用餐时间(夏季):12:00——12:30;晚餐时间:18:00——18:30,
2、(冬季):12:00——12:30;晚餐时间:17:00——17:30,
二、用餐地点:员工食堂。公司所有员工都须在食堂就餐地点就餐,严禁在办公场所及寝室内用餐,违规者如经教育制止后,屡教不改者,发现一次罚款20元/次。
三、用餐方式
1、公司员工享用工作餐,员工凭餐具上的姓名拿自己的餐具在食堂用餐。
2、来访人员需享用员工餐,应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到后勤部报餐。
3、员工应依次排队就餐。
4、员工不在食堂就餐,需提前一个小时通知食堂,不退餐者,一次罚款10元/次。
5、食堂门每天由厨师负责开和关,每晚按公司规定准时关门,如超过时间后一律不准再进入,违规者如经教育制止后,屡教不改者,发现一次罚款20元/次。(特殊情况除外,如出差,外出办公事)
第八条 食堂卫生基本要求
一、食堂在加工食品时,要做到生进熟出。
二、食堂必须配备防蝇、防尘、通风、废弃物存放和清洗消毒、洗手设施。
三、食堂工作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取得健康证后上岗,做好个人卫生,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饰物,上岗前和便后应洗净双手,操作时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不得吸烟。
四、管理人员必须每天进行食品质量验收工作,并做好记录。
五、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混有异物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不得加工供应。熟食品和生食品分开存放。
六、食品必须烧熟煮透,供应的熟食品应在备餐间内存放和供应,不得供应生食水产品、生冷拌莱和改刀的熟食卤味。
七、食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做到先进先用。
八、接触食品的容器、工具用后应及时清洗干净,妥善保管。接触生、熟食品的容器和工具要有明显标志,严格分开。盛放熟食品容器和食具应经有效的消毒。
九、严禁在洗菜,洗碗池内洗衣服,违规者如经教育制止后,屡教不改者,发现一次罚款20元。
十、经常保持食堂和餐厅的环境整洁,清洁用工具不得与食品同池清洗。垃圾箱和泔桶要加盖,并定期清理。
第九条 堂卫生检查标准
一、食堂库房:
1、定型包装食品按类别品种上架,堆放整齐,食品与非食品不得混放。
2、食品进出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
二、灶面:
1、每日炒菜结束后,作料桶加盖,工器具放置有序。
2、灶面周围墙砖保持清洁,油烟机、地面不留污垢及油垢。
三、工作间:
1、蒸饭板、消毒箱、淘萝、蒸饭工作台、水池等用品整洁。
2、熟食板、餐具每餐消毒(30分钟以上),保持地面清洁。
四、餐厅:
1、餐厅内做到四无:无鼠、无蟑螂、无蛛网、无寄生虫。
2、做到餐厅内桌椅、地面、门窗整洁。地面无垃圾、无积灰、无痰迹。
五、个人卫生:
1、个人做到四勤,不在工作场所抽烟,不许对食品打喷嚏,不许戴耳环、戒指。
2、开始工作前,上厕所后,处理被污染物后从事与食品生产无关的其他活动,操作期间应经常洗手。
第十条 食堂清洁卫生制度
1、食堂必须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有脏随时扫。
2、食堂餐具,每次用餐后必须进行清洗、消毒。
3、清洗食品必须按照初洗、精洗、清洗过程严格分开,未精洗的食品不得进厨房。
4、食堂内根据现有的防蝇蚊设施,进一步加强灭蚊蝇措施,做到消灭蚊蝇、蟑螂、老鼠等有害动物。
5、非食堂有关工作人员,禁止进入食堂。
6、工作人员要树立服务意识,对员工态度要热情、周到、友好,不急、不燥、不烦,不能与员工发生任何争吵。
第十一条 食堂进货制度
1、不得采购、加工、销售腐烂变质、假冒伪劣、不经检疫、有毒的食品,如有发现从严处罚并追究经营单位及当事人的责任,并由其承担一切后果。
2、禁止购进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食品。
3、禁止采购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4、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及其制品禁止进货。
5、购进货物,根据用量情况,坚持适量、勤购、保持新鲜。
6、食品由专人按需采购,专人验收食物的质和量,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坚决退换。
7、食品验收后入库,专人保管。
第十二条 食堂就餐人员须知
食堂是为公司员工服务的,公司食堂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就餐人员的身体健康。遵守各项制度是每个就餐人员的职责,为此需要大家做到以下几点:
1、食堂每日供应二餐,全体就餐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就餐,不准带与工作无关人员就餐。
2、就餐人员进入食堂后,必须排队打饭,不许插队,不许替他人打饭。所有就餐人员必须自觉遵守食堂的有关规定,禁止员工在食堂内高声喧哗、打闹。
3、就餐人员必须按自己吃饭量盛饭打汤,不许故意造成浪费。
4、食堂内保持环境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丢纸屑。员工就餐所剩的饭菜渣、餐纸,应倒入垃圾桶内。用后的餐盘、汤碗将残渣倒净后,必须在指定位置摆放并重叠整齐。
5、在食堂用餐人员一律服从食堂管理和监督,爱护公物、餐具,讲究道德,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情节严重者予以罚款。
6、节约用水,做到人走即断水。
7、公司员工进入食堂就餐一律拿自己名字的餐具打饭菜。
8、来访人员需享用员工餐,应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到后勤部领取临时餐具。
9、如有违反以上规定者,后勤部有权报相关部门给予罚款处理,从当月工资中扣除。情节严重者,屡教不改者,给予处分或除名。
10、就餐要排队打饭,不得拥挤、打闹和大声喧哗,做到吃多少打多少,严防浪费,违者罚款10元/次。
篇14:公务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实施公务员分类管理,建设高素质专业技术类公务员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市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府〔20xx〕22号),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 本试行办法所称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是指在本市各级行政机关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履行专业技术职责,为机关实施公共管理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和技术手段保障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包括委任制公务员和聘任制公务员。
第三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激励保障与监督约束并重,实行专业发展、分类管理。
第四条 市政府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行政机关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位的界定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综合管理。
各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负责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的日常管理。
第二章 职位设置与职务序列
第五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位根据工作性质、专业特点划分为若干职组、职系,由市政府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编制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位目录予以明确。
第六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位各职组、职系可以按照职位特点、任职资格、权责轻重等,由高到低设主任、主管、助理等职务并划分为若干职级。
各职组、职系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务序列的层级、名称等由市有关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建议,由市政府公务员主管部门设置。
第七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务实行任职条件和职数管理。任职条件由市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经市政府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后实施;职数由市政府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管理需要设定,对部分职组、职系的主管级以下职务可不设职数限制。
第八条 市有关主管部门应根据工作实际,编制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位说明,对各职位的主要职责和任职条件等予以明确,报市政府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后实施,作为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聘任、考核、职务任免与升降等的重要依据。
第三章 招 聘
第九条 招聘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必须在规定的编制和职数限额内进行,一般从本职系的最低职级及该职级对应的最低薪级招聘。确因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也可从主管或主任职级及该职级对应的最低薪级进行招聘。
第十条 招聘专业技术类公务员一般应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聘任的办法进行公开招聘。
对于专业通用性较低、采取公开招聘方式难以聘任到合适人选的主任级以上职位,可采用选聘方式聘任。
第十一条 招聘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应明确招聘职位的职组、职系、职级与入职薪级。 第十二条 招聘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应根据职位说明和工作实际设置报考资格条件,不得设置与招聘职位无关的资格条件。
第十三条 公开招聘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按如下规定设置职位要求的基本资格条件:
(一)最低学历学位及专业要求:助理级职位要求具有相应专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主管级职位要求具有相应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或具有相应专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并取得相应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主任级职位要求具有相应专业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或具有相应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并取得相应专业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
(二)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经市政府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主任级职位可放宽到40周岁。
第十四条 选聘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按如下规定设置职位要求的基本资格条件:
(一)学历学位:要求具有相应专业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对行政机关紧缺急需的特殊专业技术类人才,经市政府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放宽学历学位条件;
(二)专业技术资格:要求具备相应专业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取得相应专业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
(三)年龄:45周岁以下。属于本市认定的国家级、地方级领军人才的,可放宽至50周岁。
第十五条 公开招聘、选聘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的组织方式、权限、程序等按本市行政机关聘任制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职务任免
第十六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的职务任免,按照管理权限,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 第十七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任职,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第十八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任职,应当具备拟任职务要求的任职条件,并符合交流和回避等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实行一人一职,不得兼任。
第二十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任职:
(一)新招聘的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
(二)晋升或者降低职级的;
(三)转任的;
(四)免职后需要新任职务的;
(五)其它原因需要任职的。
第二十一条 新招聘的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应聘职位明确的职组、职系、职级和入职薪级任职定级。
第二十二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任职,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按有关规定确定考察对象;
(二)根据职位要求进行考核、考察;
(三)按照管理权限讨论决定;
(四)按照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第二十三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务的任职时间,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规定计算。
第二十四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任职实行任职前公示制度。
第二十五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免职的条件和程序,按照公务员免职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职级升降
第二十六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晋升职级,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条件:
(一)符合规定的基本任职年限;
(二)在规定的基本任职年限内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三)具备拟晋升职级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
(四)专业技术水平测试合格;
(五)符合拟晋升职级要求的其它条件。
第二十七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晋升有职数限制的职级,
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民主推荐或竞争上岗,确定考察对象;
(二)组织考察,研究提出任职建议方案;
(三)按照管理权限讨论决定并报市政府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后办理任职手续。 第二十八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晋升无职数限制的职级,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所在部门推荐;
(二)确定考察对象,进行考核、考察;
(三)按照管理权限讨论决定;
(四)办理任职手续并报同级政府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九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晋升职级,应当逐级晋升。特别优秀或者工作特殊需要且符合有关条件的,按管理权限批准后,可以破格或者越一级晋升。
第三十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降低1个职级任职。 第三十一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降职,参照综合管理类公务员降职的程序办理。
第三十二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被降职后,在新的职级工作1年以上且德才表现和实绩突出,经考察符合晋升条件的,可晋升职级。
第六章 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障
第三十三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实行与职级挂钩的薪级工资制度,每一职级对应若干薪级,每一薪级确定一个工资标准。各薪级工资标准由市政府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通过制定薪级表予以明确,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对个别需要聘任高层次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的职位,可协议高于薪级表上限的工资。 第三十四条 薪级与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级的对应关系,由市政府公务员主管部门在保持综合平衡的基础上研究确定,并在薪级表中予以明确。
第三十五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的薪级调整与考核结果挂钩,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以上等次的,次年在本职级对应的薪级范围内晋升1个薪级;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次年不晋升薪级。
第三十六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晋升职级时,其薪级调整为新任职级对应的最低薪级;降职时,其薪级调整为降低后职级对应的最高薪级。
在设职数限制的职级及不设职数限制的最高职级,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薪级达到本职级对应的最高薪级后未能晋升职级的,每满3年增加1个所在薪级与下一薪级的工资级差标准;在增加了薪级工资级差标准后晋升职级的,按其薪级与增加额之和就近套入新任职级对应的薪级后晋升1个薪级。在其它职级,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薪级达到本职级对应的最高薪级后未能晋升职级的,其工资不再晋升。
第三十七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的休假,按照公务员休假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 专业技术类委任制公务员的退休待遇,按退休时的薪级工资乘以退休金替代率确定,替代率由市政府公务员主管部门参照综合管理类委任制公务员退休金替代率水平确定和调整。
专业技术类聘任制公务员按聘任制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并实行职业年金制度。
第三十九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实行与薪级挂钩的住房保障、医疗保障、保健等福利制度,具体办法由市有关主管部门会同市政府公务员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第七章 交 流
第四十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交流的方式为转任。
第四十一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在专业技术类职位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以上,并具备相应任职资格条件的,可转任本市综合管理类公务员或行政执法类公务员。
第四十二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转任综合管理类领导职务的,应通过竞争上岗或民主推荐方式转任所在专业技术部门及同一主管部门其它内、下设机构的最低一级领导职务,其参与竞争上岗或民主推荐的职级和薪级条件在各职系的职位说明中予以明确。
第四十三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可通过公开选拔的方式转任副处级以上领导职务,其参与公开选拔的职级和薪级条件在各职系的职位说明中予以明确。
第四十四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转任综合管理类非领导职务的,确定为科员,任职时间重新计算。
第四十五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转任综合管理类公务员的,其工资按新任职务确定。 第四十六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转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定为七级执法员,薪级定为6级。
第四十七条 其它职类公务员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可转任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其职级一般定为拟进入职系的最低职级,薪级定为该职级的起点薪级;但曾任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的,按如下规定确定职级和薪级:
(一)曾任专业技术类公务员且转任时任相应专业技术部门主管或分管技术工作的领导职务的,原则上按其工资水平(全国工资、特区津贴、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改革性津贴之和,不含各区属单位基层补贴,下同)确定薪级,并根据该薪级确定职级;如其不具备该职级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则按其专业技术资格对应的最高职级和该职级的起点薪级任职定级;
(二)曾任专业技术类公务员但不属于本款第(一)项情形的,按原专业技术职级和薪级任职定级。
第四十八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转任综合管理类领导职务,按竞争上岗或民主推荐程序执行,其它跨职类转任事项,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本人提出申请;
(二)按管理权限讨论决定;
(三)按管理权限核准或备案;
(四)办理转任手续。
第八章 其 它
第四十九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的考核、培训办法另行制定。
第五十条 专业技术类委任制公务员辞职辞退,按照公务员辞职辞退有关规定执行。 专业技术类聘任制公务员与用人机关解除聘任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一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的回避、奖励、惩戒、申诉控告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二条 专业技术类聘任制公务员与用人机关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争议的,按聘任制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 附 则
第五十三条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参照本试行办法进行管理。
第五十四条 本试行办法所称以上、以下,包括本数。
第五十五条 本试行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试行期5年。
篇15: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管理制度2
一、考勤制度2
二、请假制度2
三、轮休2
四、日常管理制度3
第二章销售部工作流程4
一、销售部人员及岗位职责4
二、接待5
(一)、顾客到门店5
(二)、顾客电话咨询5
三、网店销售6
(一)、售前6
(二)、售中7
(三)、售后7
销售部管理制度与工作流程
为了提高公司经营运作,加强产品市场的开发维护,以及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形象,提高销售工作的效率,特制定本流程与制度。
所有的销售人员以及相关人员均应以本流程与制度为依据开展工作。
第一章管理制度
一、考勤制度
1、工作时间9:00—18:00
2、按规定时间迟到早退者1元分钟,凡事先未办请假手续而无故缺勤或请假未准即私自休假者为旷工,除被违纪处罚及扣除当日工资外,另按公司罚款处理,旷工三天或以上者,视自动离职。
3、提前离开岗位必须征得销售经理或销售主管的同意,否则根据情节可按早退或旷工处理,同上条规定一并累计计算。
二、请假制度
1、如遇病、事假,提前向主管请假,填写员工请假条,再由主管上交销售经理签字批准,最后将请假条交由财务保管。
2、病假超过两天者需提供医院证明。
三、轮休
1、原则上每人每周休息一天(周一至周五选一天),如遇特殊情况不能休息,由销售主管统一安排调休。
2、同一岗位工作人员分开休息,以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3、值班情况
4、如员工在规定时间以外加班,员工应根据工作需要服从公司安排。
公司以年调休方式给予补偿,如员工个人自愿加班,视情况而定。
四、日常管理制度
1、工作人员上班期间要佩带工作证;
2、注意保持个人卫生及桌面整洁(每天值日人员要负责当天办公室内的整体卫生);
2、客户接待过程中,严格按照接待流程进行介绍,务必实事求是,不得对客户擅自许诺,不得误导客户;
3、客户接待完毕后,必须做客户信息登记。
4、上班时间禁止吃零食、看书、看报、疯闹及高声喧哗,禁止和客户洽谈区抽烟、化妆、玩手机;
5、有客户在场,禁止谈论与工作无关的话题;
6、不允许用公司座机接打私人电话,接私人电话时简明扼要,不许煲电话粥;
7、保管好个人办公用品(包括电脑)。
第二章销售部工作流程
一、销售部人员及岗位职责:
负责人:许景峰
1、渠道销售部的管理;
2、公司产品的市场开发、客户管理和产品销售组织工作。
定期组织市场调研,收集市场信息,分析市场动向、特点和发展趋势,制定市场销售策略,确定主要目标市场、市场结构和销售方针,报总经理审批后组织实施。
3、部门员工招聘,录用,培训,解聘;
4、培训和造就一支专业销售队伍;
5、制定、优化部门各项业务流程并监督贯彻实施;
6、制定部门绩效考核制度,交由总经办审批执行;
7、年度费用预算控制及执行。
销售主管:吴声亮
1、网络销售部管理;
2、店面零售管理;
3、售后处理;
4、协助许总完成各项工作;
5、处理突发事件。
助理:杜燕针
1、协助主管完成工作;
2、负责店面零售接待;
3、接收每天退回快递,登记核对;
4、打印每日发货单与快递单并核对;
5、协助主管和销售人员输入、维护、汇总销售数据,每日下班前统计并交由财务;
淘宝售前客服:孟小容韩光华周区桃
1、负责网店接待;
2、引导顾客购买产品;
3、打印每日发货单与快递单(如果时间允许);
4、接听来电,为预约安装客户排队,避免时间冲突。
售后服务:吴声亮
二、接待
(一)、顾客到门店:顾客到门店时由销售主管或助理接待;
1、“先生女士您好”“请喝水”“请坐”;
2、“请问您要买行车记录仪吗?”;
3、向顾客介绍产品;
4、当顾客提出质疑时:“您的担心我们很理解,是这样”;
5、当客户提出自己不熟悉的问题时:“对不起,这个问题我不是很清楚,我给您咨询一下,您稍等”;
6、客户提出优惠,随机应变(以数据包为依据);
7、顾客付款时,由主管开出库单,一式三份,客户一份,一份底单,另一份交由小胖取货,并做好销售和出库登记,现金和出库单暂时由主管保管,每日下班前统计好一并交给财务;
8、顾客如果需要安装,由技术部人员为客户安装。
(二)、顾客电话咨询
1、使用电话不得使用免提;
2、每一位工作人员都有义务接听电话,如顾客来电长时间没有给与应答,电话接听后,首先要向顾客致歉,取得顾客的理解;
3、电话要在铃响2~3下内接起,接听电话使用普通话,先问“您好,上海兄盟
篇16: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物资管理,规范物资采购程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公司各部室
第三条 办公室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的起草工作。
第二章 计划
第四条任何物品采购前必须由使用部门申报采购计划,部门采购计划须有部门领导签字,经主管领导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第五条 物品采购计划每月申报一次,于每月3日前按规定程序审批后报办公室,对计划外物品办公室有权拒绝采购或办理办入仓手续(经总经理批准的急件除外)。
第三章 询价
第六条 各部门报采购计划前须进行初步询价,并随采购计划一并报办公室。
第七条 单价100元以下,批量300元以下的材料由使用部门和办公室询价;单价100元以上,批量300元以上的材料报集团材料部询价。日常办公用品及办公设备由使用部门和办公室询价。
第八条 每种物品询价不少于三家并填写询价表,询价表内容应包括品名、品牌、单价、规格、供应商名称、供应商电话等。
第四章 采购
第九条 公司所有物品均由办公室依据按规定程序审批的采购计划统一办理采购。
第十条 采购物品时须由办公室采购人员和使用部门指定人员同时进行,违者每次罚款50元。特殊情况下单独采购需经公司领导批准。
第十一条 采购必须遵照"货比三家"、"择优择廉"的原则,严禁采购质次价高的物品。如有发现每次罚款100元。
第十二条 所有采购的物品均需开具税务发票。5000元以上物品采购前须签订购销合同,并由总经理批准。不签订购销合同每次罚款50元。
第五章 入仓
第十三条 所有采购的物品均需按规定办理入仓手续并填写入仓单,无入仓单的,财务不办理报销手续。
第十四条 办理入仓时,仓管员应对物品的品名、规格、数量、质量等进行审验,并与审批单、发票进行核对。物、单、票不符者不予入仓,如仓管员没发现账物不符而被督导室检查发现,对仓管员处以50元罚款。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相关规定如与本制度冲突,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总经理或办公室会议决定。
篇17:设备管理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办公设备和用品,是指办公桌椅、沙发、茶几、饮水机、书橱、档案柜、脸盆架、衣架、电脑、复印机、打印机、碎纸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以及计算器、笔、墨等文具,纸张、墨盒、硒鼓等耗材及其他办公必需品。二、办公设备购置。办公设备购置实行事前审批制度,由申请人填写《办公用品(设备)购置、维修申请单》,经相关科室主任、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报镇长审批,由财政所两人以上负责联系、询价、购置和结算;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由财政所按政府采购程序运行。
三、办公用品购置。办公用品原则每季度采购一次,由财政所根据办公用品库存量情况以及消耗水平,确定购置数量,填写《办公用品(设备)购置、维修申请单》,经分管领导同意,报镇长审批后统一购置。因特殊原因确需临时购买的,由申请人填写《办公用品(设备)购置、维修申请单》,按以上程序报批后,由财政所购置。
四、办公设备的使用和维护。各科室工作人员负责本科办公用品的保管维护。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应定期清理、检查,避免非正常损坏。确需维修的,由使用人填写《办公
用品(设备)购置、维修申请单》,经分管领导同意,报镇长审批,由办公室统一报修,并予以登记。
五、纸张、碳粉、墨粉等耗材购置。各种办公用纸由财政所按办公用品购置程序购置。打印机、复印机的碳粉、墨粉用完后,应重新灌装再次使用,由申请人填写《办公用品(设备)购置、维修申请单》,经分管领导同意,报镇长审批,由财政所联系更换;确不能重新使用的,按上述程序审签后,由财政所联系购置。
六、办公用品保管和领用。财政所指定专人(赵鹏瀚)负责办公用品保管和发放,领用人按需领取,并在《办公用品领用登记表》上签字。
七、人事调动和工作调整时,办公室(财政所)负责监督办公设备及用品的交接和调配。
篇18:关于加班的管理规定_关于加班的管理制度
为加强金色家园科技有限公司新办公区管理工作,倡导文明办公,为全体员工创造一个安全、整洁、舒适的工作环境,特制定办公区域管理规定,请全体员工自觉遵守。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公环境管理
(一)每位员工应时刻保持自己的办公桌面物品整齐、整洁无杂物,不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二)办公室内摆放的文件柜、办公桌、电脑等设备设施,应规范、合理、整齐并随时保持清洁;
(三)员工应注意保持地面、墙面及其他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不乱丢垃圾、不吐痰、不乱张贴;
(四)员工个人垃圾桶由使用人自行清理更换垃圾袋,于当日下班前将垃圾放入楼层指定垃圾箱内;
(五)茶叶水应倒入指定滤桶内,严禁倒入洗手池或小便池内;
(六)工作期间,办公楼内所有独立办公室的门在工作期间要敞开,百叶窗要全部打开,提倡阳光办公;
(七)公司行政事业部将不定期对办公室环境卫生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由各部门相关责任人及时作出整改。
二、消防安全管理
(一)确保消防安全是公司全体员工的职责,如发现事故苗头,必须立即通知公司安保人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
(二)日常工作时间,禁止员工随意操作和故意损坏楼层各类通信系统配套设备,强、弱电控制箱、消防设施、报警按钮等;
(三)不准损坏或擅自挪动各楼层安全疏散标志;
(四)不准在办公室区域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
(五)不准在办公室内焚烧任何物品、使用大功率热水器等电器设备。
三、用电安全管理
(一)每位员工都要提高节能降耗、节约用电意识,办公室必须做到人走灯灭,并断开电脑等电器电源开关和空调开关;
(二)不许乱拉、乱接电源和自行移动各种电器设施;
(三)不准用水冲洗或用潮湿物品擦洗电器;
(四)行政事业部派专人不定期负责对各部门工作时段外的用电等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建立通报机制。
四、员工行为规范
(一)办公区域内禁止员工吸烟;
(二)禁止员工在楼道内大声喧哗、奔跑或打闹嬉笑,保持安静、良好的工作秩序;
(三)要保持桌面物品、资料摆放整齐、美观;
(四)不准在办公室存放贵重物品、现金及办公无关的物品;
(五)不许乱扔垃圾和随意堆放各种物品;
(六)工作期间必须衣着整洁;
(七)要爱护办公桌与各楼层公共区域内的绿植,不得随意损坏。
五、治安防范
(一)每位员工都要提高治安防范意识,发现形迹可疑的人或意外事故迹象,应立即通知值班保安告知具体情况;
(二)公司员工在下班后,最后离开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要负责关闭门窗、电器、空调、电灯等设备,公司员工要自觉服从保安人员身份识别验证;
(三)上班期间,公司所有员工必须佩带工作牌以便识别,对于公司外来人员,由前台接待人员或值班保安负责联系相关部门并做好外来人员信息登记工作。
六、紧急事故处理
(一)火灾事故处理
如发生火灾事故,应采取下列措施:
1.在火势无法控制的情况下,立即拨打紧急情况火警联系电话:119,准确说明事故情况;
2.立即用灭火器进行扑救或按下就近的火灾报警按钮;
3.发生电气火灾时,切勿用水扑救,应先断电后灭火;
4.发生火情,切勿乘坐电梯;
5.在火势无法控制时,要听从统一指挥,保持现场秩序,从楼层西侧消防步行梯撤离。
(二)治安事故处理
如发生人身意外或罪案情况,应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拨打公司值班电话,准确说明事故情况;
2.如有任何人士自称是公共机构或政府人员,须检查其有效证件。如有疑问,请致电有关机构或通知物业公司要求协助;
3.如果发生治安案件,要及时报告保安或警方,在有关人员未到达之前,不得随意翻动,并阻止无关人员进入,保护好案发现场;
4.保持镇静并向警方或保安人员叙述详情。
(三)停电事故处理
若发生停电,应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拨打物业紧急情况联系电话:010—57789110,准确说明事故情况;
2.不得使用有机燃料点火作为照明,防止引起火灾;
3.使用大厦西侧的步行梯通行;
4.电力供应恢复正常后,应检查室内电源情况,如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通知物业公司。
(四)电梯困人事故处理
若发生电梯困人事故,应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拨打物业紧急情况联系电话:010—57789110;
2.保持头脑清醒,不要试图强行打开或敲打电梯门;
3.如有警铃等通信设备,要借助该设备求助,物业公司人员会采取措施援救困在电梯中的员工。
七、违规处罚
(一)对无视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将给予通报批评;
(二)对造成恶劣影响及财产损失的责任人,除通报批评外,并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三)对于触犯治安和刑律的人员,报公安部门处理;
(四)本规定由行政事业部负责解释,并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行政事业部
20xx年6月12日
篇19:宾馆票据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通讯管理,保证公司员工对外业务的开展,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提高工作效益,减少失误,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公司配备的手机SIM卡适用于公司业务人员及特殊需求岗位或有必要需求的以上人员。
第二条,公司采用统一话费补贴按月发放,每月88元(含国内350分钟通话,港澳台除外,超出350分钟按每分钟0.19元计费),超额的费用自付为主结算。
第三条,手机卡号自领用起使用人必须保持24小时开机,任何时间内不得使用该手机号作为私人办事电话使用;若手机发生故障(没电,丢失等)暂时不能使用时,应即时安排使用其他手机保证通话的可持续性,同时要向上级汇报情况。
第四条,所有业务职员日后对外开展业务时,一律使用公司配置的电话卡且名片上只能印公司配置的电话卡号码。
第五条,使用公司配备手机及SIM卡的人员,须妥善保管,离职时需办理手机及SIM卡的交接手续,若出现损坏或欠费的由该离职人员照价赔偿,确认后方可以离职。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若有遗缺,再行补充。
篇20:宿舍管理员工作职责
1、热爱本职工作,遵守职业道德,严格执行公司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做到文明管理,热忱服务;
2、负责安排新入职员工的住宿,宿舍管理员凭借《员工宿舍入住申请表》方可安排员工住宿,做好登记,并告知宿舍管理相关规定;
3、离职人员退宿时,要严格检查携带物品,确保公司财物不流失;
4、监督、检查宿舍的卫生工作,分配清扫,维护员工宿舍正常秩序,制止员工在宿舍楼内乱扔垃圾、倒脏水等行为,保证宿舍楼清洁卫生、营造良好的住宿环境;
5、维护正常的宿舍秩序,监督、检查、员工按时作息,制止员工在睡觉时间内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6、负责员工宿舍楼的钥匙、物品管理工作;
7、负责建立在住员工信息管理档案、钥匙发放归还档案、物资领取台帐、仓库出入库台帐、宿舍楼固定资产台帐等;
8、及时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