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调研工作怎么写(合集20篇)

浏览

4503

范文

1000

在调研会上领导的讲话

范文类型: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领导,全文共 3546 字

+ 加入清单

今天开了规模工业调度会,听了各乡镇街的汇报,企业代表也发了言,总的感觉我市近几年来贯彻落实工业立市工作收到一定的效果,产业有了一定的雏形,培育发展了一批骨干企业,但从总的发展上看,还有一定差距。下面我谈几点看法。

一、认清形势,增强发展工业的危机感和紧迫感

经过近些年的发展,目前我市规模工业企业已达到**户,固定资产50亿元,总体设计产能110亿元,纳税能力6亿元左右。实际产能约50亿元,纳税能力在2亿元左右。1-7月份,规模工业上报产值91.2亿元,同比增长55.1%,增幅列**市第二位。规模工业实缴税金*3万元,占全口径财政收入的20.9%,按规模工业口径比,同比增长4.6%。重点企业制药1-7月份实现产值亿元,实缴税金*万元,占规模工业实缴税金的45.9%。

可以说我市工业构架已初步形成,具备了一定的发展基础。新区和**开发区基础设施日臻完善,**街闲臵土地为项目落地提供了广阔空间。制药业、特色食品业、矿产品业、木制品深加工业四大主导产业已基本形成,装备制造业和新能源产业正在孕育。钼矿详查报告已形成初稿、正在报审,钼矿也已进入详查阶段。制药四期建设即将竣工,投产后注射液年生产能力达到万支。发电、食品、食品等企业发展壮大、产业链延伸,并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具有较强的拉动作用。

但运行中也存在一定不足。一是规模工业对财政贡献率低。1-7月份,规模工业实缴税金10943万元,占全口径财政收入的20.9%,按规模工业口径对比,同比增长4.6%。主要原因是大税源企业少,木制品、石材行业企业纳税明显偏低。目前我市规模企业年实缴税金超过千万元的企业只有1户,超过百万元的企业也只有二十户左右。木制品行业中除林业局以外的**户木制品企业1-7月份实缴税金只有205万元,只占规模工业税收的1.87%。木业、木业、木业等11户规模木制品企业实缴税金不足1万元或零纳税。23石材户企业1-7月份实缴税金320万元,只占规模工业税收的2.92%。石材、石材、石材等9户企业实缴税金不足1万元或零纳税。二是项目达产率低。

目前,我市规模工业总体设计产能在110亿元左右,而实际生产能力不足50亿元,达产率在45%左右。主要原因:一是食品、食品等部分新建企业处于成长期,市场开拓、产品认知需要一个过程。二是产品市场销路不畅,产品积压,如板厂中密度板库存积压1万多立。三是企业生产要素供应不足,原料短缺、资金缺乏、用工不足,导致企业无法达产。三是企业单体规模小、运行状况不理想。117户企业中,木业、石材等**户企业规模较小,实际年产值不足20xx万元;化工、食品等10户企业长期停产。四是各乡镇街区工业发展不均衡。尤其是个别乡镇规模工业规模小、贡献少,有的乡镇甚至没有规模企业。

工业是经济发展的引擎,要把发展规模工业摆在重要位臵。充分认识发展工业是一个县域或一个乡镇的核心问题,是解决一个县或一个乡财政收入的根本,是长远利益。目前我们的许多乡镇,工业占财政收入比重很小,收入的主体是靠总部经济,这是权益之计,是没有办法的办法,眼下要抓。但工业必须抓起来,必须跟进,必须有后续税源。

二、理清思路,坚持工业强市不动摇

坚持我市“”规划总体思路,贯彻实施“四轮驱动”战略,坚持工业强市不动摇,加快壮大制药、矿产品、特色产品加工业,积极培育新能源及再生能源、装备制造业等新兴产业。突出工业主体作用,提高对工业的重视程度,把发展工业与招商引资放到同等重要位臵,加强调度、强化服务,不断优化存量,引进增量,提高工业经济的总量和质量,以工业发展带动全面发展。发展重点骨干企业,通过上争政策资金扶持,保障生产要素供给,破解发展瓶颈等措施,扶持制药等重点骨干企业不断壮大,并支撑产业发展。以龙头企业发展带动产业发展,发展壮大食品、食品、力等企业项目,促其达产达效,不断延伸产业链,带动上下游产业发展。通过采取一系列创新举措,推进项目达产达效、企业提速增效,力争到20xx年末,规模工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超过40%,较目前提高10个百分点;规模工业税收对财政的贡献率达到40%以上,较目前提高近20个百分点。

三、创新打法,全方位扶持企业发展

1、突出抓好重点企业发展。通过制定规模企业三年帮扶计划,上争政策资金扶持,保障生产要素供给,协调破解制约企业发展的瓶颈,扶持重点企业发展,推动项目达产达效,推进企业技改扩能,延伸产业链条,不断做大做强,力争经过两到三年时间培育纳税2亿元以上企业1户,纳税500-1000万元企业5-7户,纳税200万元以上企业30户。主要推进制药*期建设尽快竣工投产,达产达效;帮助企业做好新药、胶囊的报批工作,争取尽早获得新药证书,投入生产,形成增量。加速推进粮油30万吨饲料建设项目,争取年内投产。推动食品新建种猪场,采取“公司+合作社+农户”的模式,壮大养猪规模,解决猪源不足问题,提高屠宰量,实现达产达效,并向下游骨素和胶原蛋白、清凉油等产品延伸。推动质能源综合利用经济产业园区建设,包括2×30MW热电联产生物质能发电厂、百万亩生物质能林业基地、年产300万吨到500万吨生物有机肥、年产50万吨到100万吨生物质汽柴油提取、现代高效观光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形成一个涵盖新能源工业、绿色林业的低碳循环经济体系。

2、强化落实“四级联保”机制。坚持市级领导、招商单位、职能部门和属地政府组成的“四级联保”包服机制,要按任务搞好分工,按责任尽快落实,按要求严格考核。做到领导人人肩上有担子,干部个个身上有压力。包保领导要经常深入包扶企业并定期调度包保部门包扶情况。包保部门一把手要亲自抓,并落实具体责任人,要经常深入包保企业,围绕企业所需资金、市场、人才、技术等发展要素开展全方位服务,破解企业运行、项目推进中的难题和制约瓶颈,推动企业良性运行和项目有序开展。属地政府要发挥服务企业的职能作用,加强与职能部门的联系,搞好纵向衔接,切实服务企业发展。对规下企业采取属地包保、部门联系的方式,促其成长壮大,梯次跟进,力争每年晋升规模企业10户。

3、突出解决瓶颈问题。通过激活民间资本,搭建融资平台,组织银企对接,破解企业资金瓶颈。职能部门要靠前服务,简化办事程序,逐步完善“一站式”服务,研究解决企业证照问题,降低企业的外部隐性运营成本。建立服务企业的长效机制。由市政府牵头,每月召开一次由企业、相关职能部门和属地参加的联席会,企业汇报生产运行状况及需要政府帮助协调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就企业提出的困难和问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提出意见及建议,企业与政府双方进行探讨,达成共识,最终拿出解决方案,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明确责任部门和办理期限抓紧解决,在最短时间内解决好企业难题,促进企业发展。

4、加大政策激励。一是加大对企业的激励。按企业规模和税收贡献确定不同的扶持和奖励政策,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进一步激发企业内在活力,形成比学赶超、勇于争先的浓厚氛围,促进工业企业扩规模、增贡献。二是加大对金融部门的激励。对创新性开展工作,对企业服务到位,切实为企业解决资金困难的金融部门,授予荣誉称号,给予奖励。三是加大对部门的激励。对在创新年活动中靠前服务、成绩突出的单位部门给予奖励。四是加大对企业经理和服务工业发展的先进个人授予证书、给予资金奖励。

5、推动企业上市。我们要敢于创新,其实上市已不是什么新事物了,企业不上市靠自己做大很难。我们要敢想,只有想到了才有可能做到,如果想不到就永远做不到。我市的、**科技、石材产业,包括都要研究上市问题,在资本市场上运作,才可能在短时间内做的更大。各部门和企业要充分认识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重要性,加大支持力度,共同推进企业上市融资工作,促进企业快速发展。

6、创新性地开展工作,推动工业发展。政府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围绕企业发展要素展开服务。围绕融资问题,开展完善企业信贷要件服务;围绕产需衔接,开展对企业的信息服务;围绕校企对接,开展对企业的技术人才服务;围绕企业管理,开展对企业家的培训指导服务;围绕技改扩能,开展对企业的政策扶持服务;围绕达产达效,开展对企业的全方位服务,推动企业做大做强。企业作为主体,应充分利用好政府搭建的各种服务平台,不断创新生产经营模式,提高市场竞争力。应深化企业制度创新,增强企业发展活力和动力;实施精细化管理创新,加强对生产经营各个环节、领域、流程的控制,降成本、增效益;实施人才兴企战略,采取持股、技术入股、提高薪金等方式,调动人才的积极性;加强引进技术消化吸收与创新,提高技术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开发新产品,保证企业发展后劲;加强信息化建设,利用信息交易平台,促进互联互通和网上交易,积极发展电子商务。

展开阅读全文

更多相似范文

篇1:论代位权诉讼中债务人的法律地位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诉讼,全文共 4959 字

+ 加入清单

论代位权诉讼债务人法律地位

代位权制度成型于法国古老的习惯法中,最早由法国民法典以明文规定,其目的主要是为了弥补强制执行规定的不完善。法国民法典的这一规定对大陆法系国家的民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我国合同法第73条规定表明代位权制度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终于得到了确立,使代位权制度从以往学者的理论中走进了社会生活。因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应当通过法院予以主张,即应当通过诉讼方式进行。而所谓代位权诉讼,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时,债权人以原告的名义,将债务人的债务人(即欠债务人)作为被告向人民法院除提起诉讼,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债权的一种诉讼活动。代位权诉讼的(实质是债权人“越过”债务众向欠债务人提起诉讼。由于代位权的)行使必须通过诉讼方式来进行,因而必然会涉及到当事人这一诉讼法上的法律问题。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处于原告的诉讼地位,次债务人处于被告的诉讼地位,对此,诉讼理论上并不存在争论,而对于债务人的诉讼地位问题,则是众说纷纭,颇有争论。在我国台湾地区,关于债务人之诉讼地位的确定问题,常常与代位权诉讼的诉讼标的及判决的既判力范围之讨论联系在一起。在理论上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1)若债务人否认债权人之代位权,则可以就次债务人为诉讼参加而成为被告之参加人,但不能就债权人为诉讼参加而成为原告之参加人,因为对于代位权之存否问题,(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利害相互对立。债权人亦可以在起诉时因)债务人否认其代位权而直接将债务人列为共同被告。如果债权人代位起诉后,因次债务人否认债务人对其有权利,则此时债权人可以告之债务人,使债务人对次债务人提起诉讼,债务人亦可以在代位诉讼系属后,自己对次债务人起诉,于此种情况下,法院应驳回代位权诉讼⑴。(2)债权人对次债务人起诉后,不论次债务人有无否认债权人之权利,债务人都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8条规定(指我国台湾地区之民事诉讼法)参加诉讼。至于是辅助债权人,还是辅助次债务人,则因原、被告的主张不同而有异。而债权人或次债务人亦可以依据第65条(同上)关于告知参加的规定,通知债务人参加诉讼⑵。(3)可考虑采取当事人主导的引进权制度,即在债权人代位债务人向次债务人提起代位诉讼时,应承认次债务人可能申请法院命债务人为原告,而成为共同诉讼人。这样既能给债务人提供较为充分的程序保障,也有助于解决关于代位诉讼判决之效力应否及于债务人的争论⑶。从我国台湾地区学者的讨论来看,对于代位权诉讼,依据诉讼参加的规定,原则上债务人可参加诉讼,或者由当事人告知其参加,但对于是否仅限于对被告(次债务人)为参加的问题则存在着争论,此其一。其二,由于代位权诉讼涉及债权人、债务人及次债务人三方的利益关系,因而基于为债务人及次债务人提供程序保障、统一解决纠纷、确定既判力范围等方面的考虑,出现了应将债务人列为共同被告或者将其引进为原告等各种不同的观点。合同法颁布之后,我国大陆地区的学者们对代位权诉讼中债务人的诉讼地位问题也进行了广泛的讨论。综合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1)主张应将债务人列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⑷。(2)认为债务人可以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⑸。(3)认为应当将债务人列为共同原告⑹。(4)认为在代位权诉讼中,债务人只能充当证人⑺。(5)认为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的地位可因案而异,但并非当然的诉讼法律关系主体。应当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区别不同案情,确立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的地位。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形:a、应当列债务人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b、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可以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c、列债权人、债务人为共同原告;d、充当证人⑻。笔者认为,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的诉讼地位之界定,不仅涉及如何正确处理债权人、债务人及次债务人三者之间的关系问题,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它关系到对债务人的程序保障问题。依照合同法解释第16条第1款的规定:“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该解释确认了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的法律地位为第三人,但未明确是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还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本文拟对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的法律地位作一探讨。     一、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的诉讼地位应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笔者认为,债务人如果参加代位权诉讼,其诉讼地位应当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而非原告、被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或者证人。理由如下:首先,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后,债务人的诉讼实施权应当受到限制,债务人原则上不得对次债务人提起同一诉讼请求的诉讼,因而债务人不应与债权人一起作为共同原告;另外,代位权行使是一种强制介入权,如债务人以原告身份出现,则代位权的意义将失去。其次,债务人又是次债务人的债权人,就债权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关系而言,他们并不具有共同的权利义务,因而将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作为共同被告缺少必要的实体法基础。第三,认为债务人处于证人的诉讼地位也非合理,因为债务人与代位权诉讼的结果有着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并且要受到判决效力的约束,这一点与证人有着显著的不同。第四,在代位权诉讼中,将债务人列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显然与法律规定不符,也缺乏理论上的根据。众所周知,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56条第1款的规定,所谓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对他人之间争议的诉讼标的,认为有全部或部分的独立的请求权,而以起诉的方式参加到诉讼中来的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与本诉中的原、被告双方对立,他既不同意本诉中原告的主张,也不同意被告的主张,认为不论是原告胜诉,还是被告胜诉,都将损害他的民事权益。实际上,他是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以独立的实体权利人的资格提起了一个新诉讼。显而易见,对于代位权诉讼,债务人并不具备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之构成要件。因为代位权是法律赋予债权人的一项权利,债权人在法定条件下代位债务人对次债务人提起诉讼有着正当的法律根据,并不存在债务人对该诉讼标的有所谓独立请求权问题。许多学者认为,因为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不利超出债务~利的范围

,代位权并不导致债权人对次债务人享有直接债权,所以应推定债务人是权利人。因此提出由于债务人对自己的债权可以独立主张,他应是代位权诉讼中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笔者对此观点不能苟同,因为虽然代位权在法国法上称为代位诉权或间接诉权,实质上它并不是诉讼上的权利,而是属于实体法上的权利。债务人虽是实体法上次债务人的权利人,但在代位权诉讼过程中,因代位权的行使将使债务人的请求权受到限制,他不能同时也行使对次债务人的请求权,不能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当事人,否则,这不仅损害次债务人的利益,也可能使代位权制度形同虚设。此外,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成为诉讼当事人,其参加诉讼的方式,只能是以起诉的方式参加。如果债务人以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债务人应与本诉的原告即债权人、被告即次债务人对立,也就是说,债务人若是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他既不同意债权人代位权的主张,也不同意实体意义上次债务人的主张。对债务人来说,无论债权人胜诉或自己的债务人即次债务人胜诉,都是对自己民事权益的侵犯。因此,在代位权案件中,若将债务人列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则债务人就有权将债权人和次债务人作为共同被告提起新的诉讼,而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本来是作为原告的,但由于提起代位权诉讼后,竟成了自己债务的被告,这是非常荒唐的。     由此可见,在代位权诉讼中将债务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绝对不是代位权制度的立法本意。笔者认为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56条第2款的规定,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指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的审理结果同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的人。在代位权诉讼中,债务人之诉讼地位是与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之基本特征相符合的,故债务人应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理由如下:     首先,债务人对债权人和次债务人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请求权,这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明显特征,它把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和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共同诉讼人区别开来⑼。许多学者认为,代位权是从属于债权的一种特别权利,它是一种形成权。所谓形成权是指依当事人一方的意思可以使权利变更和消灭的权利,债权人代位权就是仅依债权人之一方的意思表示,就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并不需要征得债务人的同意。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过程中,债务人对债权人和次债务人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请求权。上文对此已有论述,在此不再重复。     其次,代位权案件处理结果,与债务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这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本质特征⑽。债务人对债权人与次债务人争议的诉讼标的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是他与一方当事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如果该当事人败诉,他就可能在法律上负有某种义务;如果该当事人胜诉,他就可能在法律上维护了自己的某种民事权益。就代位权诉讼而言,债权人向次债务人主张的是债务人的权利,如代位权人胜诉,则债务人的实体利益直接归属债权人,如次债务人胜诉,则代位权人就不能从债务人的债权中获益。因而不管是债权人胜诉还是次债务人胜诉,该裁判结果都与债务人有着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第三,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以有独立的实体权利人资格提起了一个新诉讼,以起诉的方式加入到诉讼中来,而在司法实践中债务人为了逃避债务,通常是怠于行使债权,在代位权诉讼开始后,绝大多数是被动加入到诉讼中的。合同法解释(一)第16条规定人民法院可追加债务人参加诉讼,而基于不告不理原则,对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一般法院是不能追加其参加诉讼的。被动加入诉讼也是债务人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一个特征。     二、债务人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时应具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     既然已明确债务人是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到代位权诉讼中,那么,他有哪些诉讼权利义务?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法律地位,历来是理论界和司法界颇具争议的问题,而争议的引起,又与立法本身规定的矛盾和模糊分不开。对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诉讼地位,我国民事诉讼法一方面把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放在“当事人”一节中加以规定,将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作为当事人的一种;另一方面我国民事诉讼法第56条第2款又规定:“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显然,又把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与当事人区别开来,这一规定意味着需等到第一审判决之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才可能具有当事人的诉讼地位。那么,在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之后,到一审法院判决之前,他是否都不享有当事人的诉讼地位,不具有明确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适用意见》)第66条规定:“在诉讼中,无独立请求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如果适用民事诉讼法第56条第2款的规定,显然不能为债务人提供充分的程序保障,如果适用《适用意见》第66条规定,则在法律适用和选择等方面均缺乏正当性的基础。同时我国民事诉讼理论上对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进入原、被告已开始的诉讼程序,是在原告或被告的法律关系外存在一个新诉讼标的,还是依附于本诉原、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也并不明确。立法上的漏洞导致了理论上的诸多争议和实践中的混乱局面,同时也将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置于非常不利的地位。在代位权诉讼中债务人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法院判决将涉及到其所享有的实体权利,而这样的当事人在诉讼中又不被明确地赋予诉权,必然会造成诉讼结构的倾斜。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在原、被告对立的诉讼结构中,只能总是辅助一方当事人,依附于原告或被告一方,支持或帮助一方,反对另一方,站在所支持的一方当事人的立场上提供证据,进行辩论。在诉讼中,因其既不是案件的原告,也不是案件的被告,第三人享有的实体抗辩权、支配权等权利也不能向对方独立主张。正因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这种可怜的依附地位,法律对其诉讼权利并未给予和原被告同等的保护。不仅我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展开阅读全文

篇2:大力实施名牌战略 推动地区经济跨越式发展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319 字

+ 加入清单

大力实施名牌战略 推动地区经济跨越式发展

大力实施名牌战略

推动地区经济跨越式发展

工商分局

名牌不仅是一个企业的信誉和无形资产、知识产权,而且是一个城市、地区的综合经济实力的象征。**区作为**市中心城区,要牢牢抓住名牌战略这个牛鼻子,鼓励、扶持不同所有制企业,通过培育市场,开拓发展名优产品和名牌商标,带动整个地区经济发展,进而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在鲁中率先崛起的奋斗目标。

一、从振兴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争创知名商标,实施名牌战略的重大意义

今年**区委工作会议提出了“解放思想,干事创业,加快发展,率先崛起”的奋斗目标,为**区企业描绘了高速度发展的美好蓝图。这一战略决策对于促进我区产品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培育和发展一大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拳头产品和企业集团,带动全区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通过实施名牌战略,带动企业的技术创新和产品质量水平的提高,提高我区产品的竞争力。一个地区如果拥有自己的名牌企业或者名牌产品,就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经常处于有利地位。而名牌的背后是质量,质量兴业、质量兴牌。在适应市场需求的前提下,狠抓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不断推进技术创新和设计创新,企业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站稳脚步。争创名牌产品要与科技进步有机地结合起来,当今世界名牌无不是高科技与现代管理相结合的产物,加强企业技术改造推进企业技术进步,是确保产品质量,增强产品竞争力的重要措施,是名牌发展的巨大推动力量。

(二)通过实施名牌战略提高群众消费信心,带动国内消费需求,拉动经济增长。假冒伪劣使人民群众缺乏购物的安全感,我们要通过实施名牌战略,大力宣传名牌产品,告诉广大消费者,哪些产品是好产品,让广大消费者放心,提高群众的消费信心,带动国内的需求,拉动经济的增长。随着经济的发达和人们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按牌购物、认牌消费在整个消费行为中将占有越来越大的比重。在这一发展趋势面前,任何一家企业如果想引导消费潮流,扩大市场份额,提高经济效益,都必须进一步树立起品牌意识,以大力发展争创驰名商标这一最具代表性的创建名牌活动为载体,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在提高全社会的消费水平、满足消费者需求的同时,实现企业的最佳经济效益,最终实现社会效益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和谐统一。

(三)通过实施名牌战略,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近年来,名目繁多的、以赢利为目的的评选活动,增加了企业负担,于扰了市场经济的正常发展。实施名牌战略,开展名牌产品评价活动,开正门、堵邪门,这是一个非常有效的措施,将有效地减轻企业的负担,规范社会评价活动,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平竞争和优胜劣汰。

(四)争创驰名商标,实施名牌战略是发展壮大民族工业,适应国际竞争的客观需要。名牌是民族产业精华的集中体现,是国家和地方经济实力的重要标志。没有名牌的经济,很难说是高水平、高质量、高效率、具有很强竞争力的经济。没有足够的名牌,就很难自立于市场经济之林。通过大力实施名牌战略,创造出一批能够经受激烈商战考验,有实力与国外品牌竞争,深受广大消费者喜爱的名牌产品,是提高地区的综合实力,推动地区经济跨越式发展的必然要求。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展开阅读全文

篇3:贫困村建设问题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401 字

+ 加入清单

贫困村建设问题调研报告

按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边学习、边调研”的工作要求和县委关于县级领导学习实践活动调研工作的安排部署,近期,我牵头组织农发办等部门对我县贫困村建设问题进行了调研。

一、我县贫困村基本情况及成因分析

我县总人口xx万人,农业人口xx万人,耕地万亩,水田万亩,水浇地万亩,水平梯地万亩,80%以上属中低产田,人均耕地xx亩。目前,全县未通过上级验收的贫困村尚有xx个,贫困人口xx万人。这些贫困村大多位于边远山区,山高坡陡,土地瘠薄,生活条件、人居环境、医疗卫生条件差,文化落后,精神生活贫乏。贫困村致贫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自然条件恶劣,基础设施落后,开发难度大。我县贫困村主要分布在大巴山区和秦岭山系的边远山区,山大沟深,土地贫瘠,自然条件恶劣。由于这些地区通路、通水、通电、通讯、上学、就医等设施改善投资大、成本高、难度大,一定程度上被社会发展边缘化。致使这些地区信息闭塞、文化落后、观念保守、与外界交往沟通难,谋生发展能力低,脱贫致富无门路、无条件、无能力。据对关口镇干沟村的调查:该村有xx户xx人,80%以上的人口生活在贫困线以下;虽有耕地xx余亩,xx亩以上联片耕地几乎没有,大部分是几分或是几亩分散在一沟两岸的山坡上;虽然修通了简易公路,但是公路沿沟而上,到了夏季洪水冲刷便没有公路,农用物资还是靠肩挑背驮;九十年代,农户集资拉通了两相照明电,由于线路老化,年久失修,线路损耗大,到了晚上仍然是“头上电灯,桌上油灯”。

二是人口素质低,文化观念落后,发展步伐太慢。贫困地区不少农民对商品经济至今还很不习惯,他们一贯视农为本,宁愿守着土地受穷,也不愿冒险出外经营工商业;许多农民听天由命,消极悲观,缺乏信心和勇气,把希望寄于“老天爷”风调雨顺;依靠国家支持,救济的“等靠要”思想非常严重,视吃救济、拿补贴为理所当然;观念保守,不愿接受新技术,甘愿受穷。根据贫困户建档立卡资料表明,全县贫困户劳动力受教育面很小,劳动力中文盲、半文盲人数占劳动力总数的27.6%,由于劳动力素质低,只能从事简单或低收入的生产活动,收入水平低,难以脱贫。

三是自然灾害频繁,低收入人口返贫率高,脱贫难度大。我县处于秦巴山区,气候多变,灾害频繁,特别是高山贫困户所在地更是生态环境脆弱,暴雨、冰雹、霜冻、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频发,不仅生产生活、基础设施无法保障,甚至生命也时刻受到威胁。有人曾用“辛辛苦苦几十年,一夜回到解放前”来形容自然灾害对农民的危害程度。据xx年对xx个贫困村x户的调查,因自然灾害致贫达x户,占调查总农户数的9.2%。

四是疾病、伤残、弱智、子女上学成为贫困的重要原因。我县农民大部分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剩下的那一少部分正好是贫困户。我们在调查中发现,生病无钱医治,不管不问的贫困户在农村比较常见。特别是贫困户看病治病,都是自己负担,一年中是一笔不小的开支,病稍大一点,一般农民的家庭都承受不起,贫困家庭更是承受不起。据xx年对xx个贫困村x户的调查,因疾病、弱智致贫达x户和x户,分别占调查总农户数的12.9%、11.3%。自90年代以来,农村家庭子女上学已成为家庭贫困的又一因素,大多数农村家庭对子女考上大学既喜又忧,喜的是只要孩子考上大学,就能摆脱贫困,忧的是考上大学学费高却供不起,要想上大学,只有依靠借债,借债又导致这些家庭步入贫困行列。

共4页,当前第1页1234

展开阅读全文

篇4:市委社会救助情况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310 字

+ 加入清单

市委社会救助情况调研报告

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是改善民生、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必由之路,是民政工作的重中之重。根据市委[]1号文件精神,近日,我们对我市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总体上感觉我市社会救助体系正日臻完善,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努力构建长效社会救助机制。

一、我市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发展现状

近年来,我市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经过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取得了较快发展,基本形成了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专项救助相配套,慈善救助、社会扶助为补充的综合性、多层次的覆盖城乡、协调发展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有力地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主要表现在:

(一)城市低保工作规范运行。在建立了低保公示制、入户走访调查、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箱制度的基础上,XX年,制定了低保工作民主评议、听证和责任追究制度,印发了《市城镇低保对象现场评议核查审批办法》和《市行业评估标准》,规范了低保审批程序。同时,加大对低保工作的投入力度。筹资12万元,为14个乡镇(街)、12个城市社区购买了低保工作专用电脑,配齐了低保专干,实现了省、市、乡镇(街)、社区四级联网。XX年以来,城市低保补助标准由月人均86元提高到180元,累计保障21600人次,发放低保资金12360万元。全市现有城市低保对象6858户、15085人,实现了目标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二)农村低保制度日趋完善。加强农村低保信息化建设,完成了全市农村低保网络数据库录入工作,实现了全省联网。在各乡镇、街道和村委会普遍设置了农村低保服务指南公示板、农村低保办理流程公示板和农村低保永久公示板,提高了农村低保工作的透明度和规范化管理水平。制定印发了《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按季发放工作方案》,调整提高了农村低保补助标准,由XX年的年人均240元提高到880元,并全部实行农村低保金社会化发放。全市现有农村低保对象对象4443户、8264人,占全市农村总人口的5.6%。从XX年开始,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和生活补贴2709万元。

(三)灾害救助工作扎实有效。健全了救灾减灾工作分级负责体制,修订完善了救灾应急预案,建立了灾害信息员队伍,形成了方便城市居民捐助的社会捐赠接收工作网络。结合抗击汶川大地震活动,加大减灾防灾宣传力度,提高了抗灾救灾的综合协调和应急能力。XX年以来,累计下拨救灾救济资金824万元,发放《灾民救助卡》2.6万张,帮助169户灾民建房472间,制作衣被1.1万件(条)、帐篷70顶。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圆满完成了农村泥草房改造任务。

(四)专项救助惠及于民。XX年以来,共救助城市患大病的308人,救助资金149万元;农村大病救助864人,救助资金181万元;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063人次,救助资金33万元;救助精神病人员165人次,救助资金145万元。开展“圆梦大学”活动,资助应届贫困大学生260人,资助资金41万元。出台了《市城乡医疗救助实施细则》,为8854名农村低保对象、五保对象和优抚对象累计缴纳农村合作医疗保险金69万元。

共4页,当前第1页1234

展开阅读全文

篇5:公交票价改革行政诉讼案件剖析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行政,诉讼,全文共 2880 字

+ 加入清单

公交票价改革行政诉讼案件剖析

xx市公交票价改革行政诉讼案历时半年,以xx市物价局胜诉而告终,但留给我们的思考很多。随着公民的法制意识不断增强,对政府行政行为的要求越来越高,本案即是一件很典型的公益诉讼。作为政府的价格主管部门,对垄断行业和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商品价格的调整,应当谨慎操作,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办事,才能确保行政行为经得起司法审查,立于不败之地。每一个物价干部应当把握住:坚持价格改革促进经济发展不动摇,坚持清费治乱减负营造良好投资环境不动摇,坚持执政为民维护群众利益不动摇。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规范行政行为,严把语言文书关,全面提高执法水平,树立物价部门在社会上的良好形象。现将该案例介绍、剖析如下,供大家参考。     一、案由     XX年5月13日,我局收到市政府办公厅转来的市政公用局《关于公交票制改革的请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价格决策听证暂行办法》的规定,受省物价局的委托,于XX年7月26日举行了“公交票价改革价格听证会”。根据江苏天华大鹏会计师事务所的评审报告,兼顾我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要求以及社会承受能力,经我局价格集体审议委员会审议,报市政府同意,省物价局批准,于XX年8月27日作出《关于公交票价改革的批复》(宁价服[]276号),并于8月29日在汉府饭店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XX年9月12日,市民陈某向xx市玄武区人民法院诉我局行政许可行为违法,请求撤消xx市物价局宁价服()276号《关于公交票价改革的批复》的第一项内容,即“改革现行的成人月票卡(120次/40元,隔月作废)、学生月票卡(120次/20元,隔月作废)和普票卡(每次乘车享受九折优惠,可跨月使用),实行三卡合一,统一改为公用ic乘车卡(可跨月使用)”。原告诉称,月票不是价格,是福利和制度,而xx市物价局作为政府的价格管理部门,只能管价格,276号批复实际上是取消了月票,超越了职权范围,侵害了其作为ic卡使用人的利益。     二、法庭辩论的焦点     XX年10月17日,玄武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审辩论中,原被告双方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即被告的批复是否超越职权、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了激烈辩论。原告认为,月票是制度,是福利、政策,不是价格,制度的设立和取消应由法律、法规确定,而被告是价格主管部门,其作出的批复名为票价改革,实质上是取消了月票这种福利制度,超越了职权范围,是无效的。我局辩称,《关于公交票价改革的批复》中明确规定的是对现行的公交ic卡计费方式进行改革,即将目前按月计次和按次计费并存的票价方式,统一改为按次计费、可跨月使用,实行三卡合一,其内容涉及的是价格问题,属于价格主管部门的法定职责。无论是按月计次的月票还是按次计费的本票(而目前的公交ic卡正是本票的电子化版本),只是公交票价的不同方式。原告还提出,xx市市政公用局提出的是《关于公交票制改革的请示》,而物价局作出的却是《关于公交票价改革的批复》,票制和票价虽然仅是一字之差,但一个是制度一个是价格,是完全不同的内容。我局指出,市政公用局提出虽然是《关于公交票制改革的请示》,但这只不过是一个措辞问题,其请示的核心内容以及后来提交的听证申请等涉及的是票价调整和改革,且市政公用局向市政府提出票制改革的请示后,市政府批转给市物价局承办的确是票价的改革和调整,因此,我局就此批复改革公用ic乘车卡的计费方式和具体价格,并未超越法定职权。     三、法庭判决     XX年11月11日,玄武区人民法院作出了()玄行初字第00072号行政判决书,认为“《关于公交票价改革的批复》内容中,只就改革公用ic乘车卡的使用次数、划扣款额、实施计划进行了批复,其内容是价格问题,被告的批复并未超越职权,故被告的批复是合法的,”“被告xx市物价局的行政许可行为在其职权范围之内且符合法定程序”,并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不服一审判决向xx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市中院于XX年2月20日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按照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就我局行政行为进行了全面审查。法庭经审理认为:“xx市市政公用局向xx市人民政府提交的《票制改革请示》,核心内容是公共交通票价的调整,属于价格法规定的政府定价行为”,“经法庭查证,276号批复行为职权依据明确,事实证据充分,行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正确。”并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至此,本案诉讼终结。     四、本案的几点启示     此次公交票价改革行诉案件,是我局近两年来的第三起涉及行政许可行为的诉讼案件,其中除一起轮渡案件是针对行政程序合法性问题外,两起公交案件针对的都是行政许可行为有无超越行政职权范围,其中原告也提出了行政行为的合理性问题。应当说这三起案件的争论焦点涉及了政府行政决策中的核心原则,即“法无授权无行政”、“程序公正才能保证实体公正”、“合理、适当使用行政自由裁量权”。随着行政法规的日臻完备和公民法制意识的增强,近年来政府部门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但由于行政行为中具体情况的千差万别,仍不免在实践中暴露出一些问题,现结合本次公交票价改革案件,谈几点启示。     1、牢固树立“法无授权无行政”,严格按照法定职权履行行政权利。     本案中,原告提出,市政公用局向市政府提出的是《关于公交票制改革的申请》,并未就票价改革提出申请,而我局却作出《关于公交票价改革的批复》,申请和批复不相吻合,且制度的设立和取消应当由法律、法规确定,即认为我局的批复行为超越职权及缺乏法定缘由,其立论对规范行政行为不无警示。垄断行业的价格调整,由于其牵涉面广,社会影响重大,更是应当谨慎操作,每个步骤、每个环节都应当经得起司法审查。对于调价申请方案,应当严格审查,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坚决退回重新申报。     2、依照程序全面规范行政行为,严把语言文书关。     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规范行政行为,不仅要做到程序的不可或缺,更是要发挥程序公正对

行政行为合法、规范的保障作用。虽然在本案中,市政公用局在申请中所提出的“票制”和我局批复中的“票价”所涉及的实质内容是一致的,但“票制”和“票价”的一字之差的确对本案庭审产生了一定影响。而这一字的改动正是我局在严格遵照《xx市物价局制定价格集体审议规则(试行)》召开的听证会前的价审会上作出的,严谨了文书用词。     3、正确认识行政诉讼,促进行政执法水平的全面提高。    鉴于行政权利对社会和公民影响的巨大,法制社会通过各种途径对政府行政权利进行限制和制约,这也是适应建立政治文明的需要,其中行政诉讼就是一个重要途径。所以作为行政机关要正确认识行政诉讼,把它作为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的推动力,不仅要从程序、实体上而且要从用语规范、行为严谨的角度,全方位提高行政水平。近两年我局的几起行政诉讼案件,都是典型的公益诉讼,原告作为广义上的利害关系人,其利益与所诉具体行政行为并没有直接的冲突,对此我们应当正确对待、认真剖析,进一步推动规范行政。

展开阅读全文

篇6:广州法院法官人身安全保障情况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9085 字

+ 加入清单

广州法院法官人身安全保障情况调研报告

近年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频繁发生当事人在案件审判执行期间以各种方式扰乱法庭秩序或者威胁法官人身安全的事件,对法院正常审判工作和司法权威造成了严重影响和破坏,对法官人格尊严和人身安全造成了严重伤害和威胁。为进一步调查法官人身安全保障的基本情况,广州市法官协会成立专题课题组,采取法官座谈、资料收集、统计分析等形式开展调研,以广州市中院近年来发生的法官人身安全受侵害的情况为视角,分析特点,剖析原因,研究对策,以求维护法院正常秩序、维护法官人格尊严和维护国家法律权威。

一、广州中院法官人身权利保障的基本情况

作为纠纷解决机构,人民法院处于调处社会矛盾的中心。法官作为纠纷的裁判者,承担着定分止争的神圣职责,同时也处在社会矛盾的风口浪尖,面临着利益对抗和矛盾激化的各种风险。近年来,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利益调整的加快,以及法律调整范围的进一步拓宽,人民法院需要调处的矛盾纠纷更加复杂,人民法院化解矛盾的任务更加繁重,法官所面临的职业风险也日益凸显,法官人身权利受到侵害或履行职务遭遇抗拒等事情时有发生。

广州是全国改革开放的前沿城市,社会经济发展比较协调,社会文明程度较高,司法环境相对较好,法官人身安全及职业保障总体情况较好。但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在依法办案过程中被暴力抗法甚至人身受到损害的情况仍时有发生。据不完全统计,XX年以来,广州市中院共发生28起暴力抗法或法官受伤害事件,出现当事人在案件审理期间以各种方式扰乱法庭及审判工作秩序,捏造事实诬蔑经办法官,以投诉上访、静坐示威、自伤自杀威胁法官,甚至威胁杀死法官及法官家属以求诉求得到满足或发泄对抗情绪的暴力现象,严重挫伤了法官的工作积极性,严重损害了法官的人格尊严,严重威胁了法官的人身安全,严重破坏了法庭的正常秩序,严重影响了法院的正常工作,严重损害了法院的司法权威 .

二、损害法官人身权利事件的基本特点

结合发生的暴力抗法事件或损害法官人身权利事件分析,这些事件具有以下特点:

1.暴力抗法多发生在执行过程中,但人身伤害可能发生在任何阶段。在前述28起暴力抗法或伤害事件中,有19起发生于执行阶段,约占68%。而伤害或威胁法官人身安全的事件则可能发生在案件的文书送达阶段、调解阶段、庭审阶段或宣判阶段以及申诉信访的任何阶段。有的直接实施伤害行为,有的进行人身谩骂和侮辱,有的则是以实施伤害行为或自杀行为对法官进行威胁。有的伤害行为直接针对法官或其他工作人员,有的伤害行为则在主观上针对对方当事人、客观上波及法官人身安全。

XX年6月15日,在花都法院炭步法庭发生一宗民间借贷纠纷,当事人汤××向对方当事人张××倒淋酸性不明液体导致张××受伤并殃及法官事件。法庭在立案前召集双方进行调解,双方发生争执,法官劝一方当事人汤××先行离开。待立案手续即将办妥时,汤××从外面闯进立案室,把一小矿泉水瓶的不明液体从张××头部淋下,张××头部、颈背部、眼睛和面部均被灼伤,法官邓某脸部左下部也被溅洒的不明液体灼伤。

2.此类事件多涉及矛盾易激化的群体性案件或当事人偏激的个人纠纷。根据调查,以下几种案件最容易出现抗法的情况:一是涉及群体性利益的案件,较常见的就是工人工资纠纷案或是涉及到工人工资及生活安顿的案件。二是外地执行案件,包括到外地法院执行的案件和协助外地法院在本地执行的案件。三是强制搬迁及婚姻家庭纠纷案件。

XX年广州市中院审理张××与广州某实业发展总公司的劳动争议案中,张××多次到中院信访、打电话、寄书函给合议庭以及民一庭的领导,言语偏激,声称如果败诉将出几条人命。此事给经办法官造成极大的心理压力,严重挫伤经办法官的工作积极性。

XX年广州市中院审理黄强离婚纠纷一案时,黄×在法庭上撞墙撞桌以自伤威胁法官。一审时,黄×已经有如果法院判离婚就自杀等过激言语及行为,广州白云区政法委曾组织相关部门采取预防措施,白云区法院也为此专门向市中院书面反映此情况。二审庭询时,2名法警值庭也无法阻止黄×的自伤行为,临时增至6名法警才控制局面,庭询才得以正常进行。庭后,黄×又多次电话骚扰经办法官,多次扬言如判其离婚就杀人。

3.威胁法官人身安全的行为主要表现为暴力行为及其他高度危险行为。对审判人员的人身安全产生危害的主要是暴力行为,主要表现为撕扯、殴打、围攻。也有言语的暴力和人身攻击,如大声谩骂、侮辱、毁谤等。近年来还出现了泼硫酸、扬言自杀、爆炸、放火等高度危险行为的趋势。

XX年广州中院在审理莫××与王××解除同居关系案件过程中,上诉人莫××情绪非常激动,曾多次冲进院长办公室找院长反映情况。该案宣判时,莫××把调解室的门关上,不让经办法官离开,庭领导到场作解释工作,莫××仍大吵大闹五个多小时。后该案经审监庭复查后,驳回莫×的申诉。莫××在当事人报到处死死抓住经办法官双手不放,把法官的双手勒出淤痕,扬言要死给法官看,要法官替她养女儿。领导多次接访后,莫××仍不死心,曾带领其他案件的当事人冲进法官电梯,并对保安大打出手,保安将其拖出法院后,莫××又坐在大门口哭闹,扬言要搞得经办人受到刑事处分才罢休。此次事件持续了近3个月,给经办法官的工作、日常生活带来极大困扰,严重影响了法院的正常工作秩序。

XX年广州中院审理朱××与籍×离婚、名誉侵权两案时,上诉人朱××均大闹法庭。在离婚纠纷一案庭询前,朱××与籍×的弟弟在法庭外打架。两案一二审诉讼期间,朱××给各级人大、党政主要领导人寄发投诉信件,扬言要告所有经办法官,连中院监察室的同志也成为其投诉对象。二审诉讼期间朱××先后三次查阅并复制卷宗,第三次阅卷时私自在卷宗材料上添加文字,书记员发现后及时予以制止,朱××居然动手打书记员,幸好阅卷室其他工作人员拦阻,才没有发生伤亡事件。另外,朱××还调查了一二审经办法官的一些个人资料,例如调查了一审经办法官调入法院的时间、其丈夫的工作性质、上下班使用的交通工具,还调查二审法官亲属的工作单位,威胁说要炸死法官全家。

XX年6月15日,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在执行申请人广州市某局与被执行人潘××房屋拆迁纠纷执行一案过程中,发生了被执行人泼硫酸、喷不明气体、以斧头等工具进行暴力抗法等行为,有1名干警因吸入大量不明气体,身体出现不适,被送医院治疗。另有5名干警被淋到硫酸导致不同程度的皮肤灼伤,7名干警身体被擦伤、刮伤。后在被执行人家中发现煤气4罐、不明液体1瓶及硫酸、斧头、锤子等危险物品。

4.暴力抗法多为群体行为。暴力抗法事件中,抗法行为主要表现为当事人或案外人聚众辱骂、殴打、围攻法院工作人员。暴力行为往往具有突发性,过程短,速度快,势头猛。参与暴力抗法的除案件直接当事人外,还包括与案件有一定利害关系的人或当事人的亲属朋友,甚至不明真相的群众或被专门组织起来的人员。如在执行案件中,实施暴力抗法的主体除直接负有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外,往往还有与被执行人或执行标的有一定利害关系的案外人,也有与案件无关的不明真相起哄的人参与围攻法院工作人员。

XX年8月29日,从化法院干警前往英德市依法执行英德市某公司联营合同纠纷案,遭遇一大群来历不明人员围攻和袭击,致9名法警受伤。

5.暴力抗法和人身伤害事件加大了法官职业危险和压力、损害司法权威并增加了社会资源的耗费。暴力抗法和伤害事件严重侵犯法官尊严和人身安全,加大了法官职业危险和心理压力。严重阻碍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法律权威、法院形象受到严重损害和挑战。对于暴力抗法行为和伤害突发事件,法院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时间进行处理。对于扰乱法院办公秩序或威胁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紧急事件的处理,有时需动用法院多个部门的力量,甚至其他政府机关的力量,这加大了法院的工作负担,耗费了大量的社会资源。而对于当事人具有偏激倾向、可能抗拒执行的案件,法院也往往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进行执行。

XX年广州中院审理何××诉从化市人民医院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上诉人何××在一审诉讼前和二审审理期间多次到政府各部门上访,并扬言要采取杀人、爆炸等过激行为,甚至三次到北京上访,妄图在天安门跳楼,被当地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广州市政府部门数次接其返回广州,仅交通费就达十几万元。院庭领导多次开会研究解决方案,经办人专门到当地(从化市)政法委、卫生局、镇政府等进行沟通协调,并先后五次开庭进行调查和调解。

三、法官人身安全受伤害的原因分析

(一)部分当事人法制观念淡薄

近年来,人们的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有了很大提高,但个别人的法律知识仍有待提高。部分群众对现代司法理念缺乏必要了解,导致其与社会发展对司法的要求产生了明显矛盾。一些当事人文化水平较低,法律知识缺乏,法治观念淡薄,往往以自身利益得失来理解法律。在法院进行诉讼指导和风险告知的情况下,仍然对审判工作特殊性缺乏必要的认识。有些当事人因权利意识缺乏,不能依法定程序行使权利,或不能及时保全和提供证据,致使其合法权益得不到法院支持,却认为是法院错误裁判。有的当事人败诉后对法官产生怨恨情绪,容易做出偏激行为。也有的当事人对案件本身并没有异议,但缺乏诚信意识,漠视法律权威,无视法律规定,采取暴力手段,抗拒履行法定义务。当法官对他们进行法制教育,劝说其遵守法律有关规定时,他们认为法官有意损害其利益,偏袒对方,从而酿成围攻、袭警的恶性事件。

(二)法院内部存在认识偏差问题

在个别法院、个别审判执行部门,暴力抗法和损害法官人身权利的情况时有发生,根源在于法院内部对此问题重视不够,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一方面,部分院庭领导对损害法官人身权利和扰乱法庭秩序行为的危害性和破坏性认识不足,缺乏高度重视,总是希望大事化小、小事化无。法院内部对法官遭受当事人伤害时如何处理,缺乏相应的应急机制和处置措施。另一方面,在当事人与法官缠闹时,法官多数是采取消极躲避和息事宁人的方式,做到骂不还口,打不还手,委曲求全,不敢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去制裁违法当事人。部分法官还存在防范意识不强和应变能力不高的情况,发生问题没有及时报告和积极应对。加上个别法院、个别部门不愿意依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去处理违法当事人。极少数当事人摸透了这一现象,辱骂、殴打甚至加害法官时有恃无恐,无所忌惮。

(三)对当事人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不够

当事人违法行为主要是暴力抗法、损害法官人身权利、扰乱法庭秩序等行为。从我市法院发生扰乱法庭秩序、威胁法官人身安全等事件来看,与法院对此类行为查处不力不无关系,法院几乎没有对违法当事人采取过强制措施,在一定程度上也助长了违法者的嚣张气焰和违法行为。例如前面所述的当事人朱威胁经办法官人身安全的偏激行为,法院对其没有依法采取制裁措施,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四)法官开展息诉服判工作难度日益加大

近年来,广州市中院受理的民商事案件连续几年呈递增态势。在审判人员基本不变的情况下,人均结案数量不断增加,法官没有足够的时间做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在案多人少的巨大压力下,法官对于调解工作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法官通常一天至少要安排开庭审理3-5个案件,时间非常紧凑,庭审之间间隔较短。法官客观上除了进行基本的事实调查和法庭辩论外,没有时间对当事人做劝解和调解工作。因而使当事人之间积蓄的矛盾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处于悬而未决的状态,容易导致当事人情绪激动,矛盾激化,更容易以种种方式向法官发泄不满。

(五)少数法官自身素质不高和驾驭庭审能力不强

近年来,法院执法行为的规范化和文明化程度有了很大提高。但在法官遭受谩骂、围攻等众多事件中,也不可否认其中一些事件的发生与个别法官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态度不无关系。有些法官在庭审过程中驾驭庭审能力不强,未能有效控制法庭秩序,没有及时对当事人扰乱法庭秩序行为加以制止和处罚。部分法官庭审前没有宣布法庭纪律,着装不规范,缺少法言法语,未能营造出法庭的严肃性与威严性。有些法官不注重加强自身修养,自律不足,在工作中对当事人不够耐心,甚至态度粗暴,因而引发当事人不满。极少数法官政治业务素质不高,不能做到公正司法、文明执法,对待当事人生、横、冷、推的现象时有发生。甚至有的法官接受当事人请吃送礼,索贿收贿,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直接影响了法院的形象,损害了法院的威信。

(六)法庭安保措施相对落后

目前,在广州市中院多数法庭都没有安装录音录像及必要的通讯装置,加上民事案件开庭不配备法警,在开庭过程中一旦出现当事人扰乱法庭秩序、辱骂法官或威胁法官人身安全的情形,往往不能及时有效地给予制止和对当事人处以 必要的制裁。庭审后,审判人员或书记员要求当事人阅看笔录和签名,此时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也往往无人可以及时相助。法官和当事人发生争议,也无法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当事人有违法行为。

(七)法院的警力存在不足

长期以来,法院一直存在警力不足的问题。尤其是近几年来,随着法院每年受理的案件大幅增长,警力不足的问题尤为突出。无法为民事案件的开庭审理配备值庭法警,法庭安保工作缺乏有力保障。目前,除刑事案件外,其他案件的审理执行,一般就是一审一书,一旦发生当事人扰乱法庭秩序或暴力抗法行为,审判人员就显得势单力薄,很难控制局面。而发生抗法行为后,往往需要临时组织或抽调法警前去增援,有时还要借助公安机关的力量,才能制止平息违法行为。

四、解决法官人身受伤害的建议和对策

针对法官人身受伤害的原因分析,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我们提出一些具体的建议和对策。

(一)改善法庭安全装备,增强预防暴力抗法的能力

当事人大闹法庭、辱骂或威胁法官的情况时有发生,但受制裁的当事人寥寥无几。主要原因在于此类情况属于突发事件,取证有难度。目前,广州市中院法庭录音录像等设备使用多年,功能落后,部分法庭只能录像不能录音,严重影响了庭审安全。因此,法官建议在全部法庭包括调解室、立案信访窗口安装录音录像设备、通讯联络设备、报警系统并经常维护,保证设备能正常运转,发挥效能。建议给法官配备录音设备,如录音电话、录音笔、mp3等设备。

(二)增加警力,强化司法警察职责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值庭规则〉的通知》第二条规定,值庭是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在法庭审判活动中,为维护法庭秩序,保证参与审判活动人员的安全,保证审判活动顺利进行所实施的职务行为。第三条规定,值庭的司法警察在法庭审判活动中,根据审判长、独任审判员的指令,依法履行职责。建议在开庭审理民事及行政案件时实行法警值庭或法警巡逻制度,如现有警力无法做到每个法庭配备一名法警时,应考虑安排2名法警在法庭楼层巡回值勤,或者实行重点保护制度,由审判部门把容易激化的案件报告给司法警察部门,庭审时请司法警察值庭,防备出现紧急情况,确保审判人员和其他到庭人员的安全。当事人因情绪激化,发生自杀和攻击法官的行为都应当得到司法警察的当场及时制止。

(三)加强安全保卫措施

一是健全安检设施。安检措施不仅在庭审区域需要设置,进入办公区域也需适当设置,预防伤害法官的事件发生。二是明确法警的内保职责。法警支队建立法警巡逻、巡查制度,定时在审判区和办公区巡逻和巡查。三是加强门卫管理,对从审判区域进入办公区域的人员进行严格审查。在一些通道上增加设施或人力堵塞漏洞,例如十四楼通往十五层以上的楼梯口,各层法庭通往法官电梯的大门应当经常关闭或有人守卫,防止当事人进入法官办公区域。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要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发现陌生人应当及时盘查,发现属于不能进入办公区域的人员应当及时报告法警支队保卫科处理。

(四)加大惩处力度,树立司法权威

根据《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对于扰乱法庭秩序的人员,法官应当及时制止、训诫、指挥值庭法警强行带出法庭。如仍继续扰乱法庭秩序或严重扰乱法庭秩序者,经院长批准后坚决依法采取罚款、拘留措施。对于因哄闹、冲击法院、用暴力、威胁等方法抗拒执行公务等紧急情况,必须立即采取拘留措施的,法官应当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6条的规定,指挥值庭法警执行拘留后,立即报告院长补办批准手续。对于严重扰乱法庭秩序,构成犯罪的,法院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一是法院在立案时应印发相关的告知事项,告知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通过合法的途径对法官行使监督、申诉、控告的权利,对判决或裁定有异议时,可以向信访和监察部门反映,也可以通过再审的法定程序来保护自己的权益。或者开庭前向当事人告知法庭纪律,进一步强调遵守法庭纪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二是法院要注意通过媒体进行法制宣传,以案说法,以案明法,使公民在潜移默化中提高法律素质,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律、维护司法的良好氛围。三是对发生暴力抗法、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等事件,尤其是法院对此类事件的处理情况,法院应当及时通过媒体进行宣传报道,达到以儆效尤的作用。

(六)努力提高法官自身素质

法官的司法不廉洁、不公正,会引起百姓对法官的蔑视,对法治信仰的动摇。因此,法官加强自律,显得尤为重要。法官应严格要求自己,加强自身修养,自觉地以法官职业道德约束自我,按照“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要求,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要不断提高业务素质,依法办案,文明执法,树立良好司法形象,坚决杜绝因工作态度、工作方式或工作不慎等自身原因,激化矛盾,诱发突发事件的发生。同时,法官还应注意业外交往,自觉约束业外行为。

(七)加强诉讼调解和判后答疑工作

一是加强诉讼调解工作。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疑难案件和新类型案件不断增加,改革中所产生的新问题、新矛盾日益尖锐,民事案件的调解难度也不断增加,对人民法院调解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因此,法官要坚持调解原则,提高调解能力和技巧,加大调解力度,能调解的案件应尽量调解结案,减少当事人的抵触情绪,妥善化解纠纷矛盾。二是加强判后答疑工作。判后答疑工作既是法院的重要工作任务,也是司法实践中的制度创新,对于消除当事人疑虑、增强法官责任心、化解社会矛盾、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判后答疑要依据案件事实和法律,全面阐明裁判的合法性、合理性,帮助当事人正确理解裁判,达到服判息诉、案结事了的目的。

(八)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和风险综合分析机制

首先,要建立两级法院沟通协调机制。对于暴力抗法事件的预防和处理,牵涉到社会的各个方面,需要多个部门特别是两级法院的联合和协调。对倾向性、苗头性、预警性信息和已经发生的暴力抗法信息进行广泛收集和整理,加强两级法院的交流和通报,及早制订出应对各种暴力抗法的预案,有效地平息抗法事件。其次,要建立风险综合分析机制。在法官提出其人身安全遭受威胁时,启动风险综合分析机制,为相应保护方案的启动与设计提供信息,并不定期综合分析威胁信息、威胁方式,为法官自我保障提供预警信息。

(九)加强法官处置能力及心理辅导的培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切实保障司法人员依法履行职务的紧急通知》第六条的规定,法院应加强对法官在执法中遇到扰乱法庭秩序、人身被威胁、伤害等突发事件时的处置能力培训,增强法官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以及安全防范意识。同时设立必要的心理辅导,帮助法官进行必要的情感疏导,增强法官安全感、责任感和荣誉感,减轻法官及其家属对法官岗位工作的心理压力。

(十)完善法官考核评价制度

法院处理暴力抗法事件需要一定的时间,必然拖延案件审理期限。有的法官为了不超过审限,往往对扰乱法庭秩序乃至发展为暴力抗法事件不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不严格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当事人采取强制措施。包括我院在内的不少法院把当事人的投诉情况作为考核法官的一项指标。有些当事人扰乱法庭秩序、侮辱、威胁法官被法官制止、训诫后心中不满就去投诉法官,法官的被投诉率相对增加。有的法官因此会有所顾忌,对此类当事人不作任何处理。法院为了还法官一个清白,对信访件和群众有一个明确的交待,自然会对该法官进行谈话、调查,弄清事实。法官为了配合调查,需要付出相当的时间和精力,还要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因此,建议完善法官考核制度,对此类现象应制定一个合理的考核指标,不能一刀切。同时,纪检、监察部门针对此类投诉问题时,特别是不实投诉的,应当查核清楚后予以澄清,还法官清白,以维护法官合法权益。

(十一)实行法官轮岗制度

在美国,一个法官可以办刑事、民事等各类案件。而近年我国法院过分提倡法官专业化审理。除了限制法官的法律视野及思维角度外,从安全角度看,也容易导致某些社会矛盾集中于少部分法官身上。因此,建议实行法官轮岗制度,一方面,可以打破刑事、民事、行政之间的专业界限,使法官轮流任职,避免产生熟人环境,防止人情案、关系案的发生。另一方面,使怨恨情绪有所分担、分流,有利于缓和社会上情绪偏激群体对法院的矛盾,也增强了法官的集体感和荣誉感。

(十二)建立法院区域审判执行协作制度

相比较而言,法官异地审判、查封、扣押、执行时,更容易遭到当事人及案外人的围攻、殴打,而外出审判执行的法官人数有限,所以法官往往处于孤立无援的地位。借鉴公安部门协作经验,建立法院区域协作制度,法官到外地审判执行时,首先与当地法院联系,请当地法院派出法官或法警协助,这样可以防止当事人蛮横生事。且在这种情况下,当地法官地位比较超脱,可以协助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十三)积极争取当地党委和政府的支持

对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容易引起群众对抗、事关大局发展的案件,积极争取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的支持,积极制定预案,加强法院与其他基层组织的交流和沟通,并努力建立长效的合作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人缘优势,尽量避免冲突的发生,防范暴力抗法事件。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切实保障司法人员依法履行职务的紧急通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保障法官权利的若干规定》第七条的规定,对已经受到当事人威胁的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应当由法院商请公安机关共同处理,对法官及家属的人身、住所给予必要的安全保障。特别是在法官上下班途中、公务活动中。

(十四)加强对侵害法官人身权利的刑事保护

法官作为一个社会个体同样享有人身权,同时,法律又赋予法官依法裁判权,具有双重身份,侵害人在对法官人身权利进行侵害的同时必然涉及对国家公权的破坏,其社会危害性远远超过对普通公民人身权的侵害,故在保护法官人身权利的措施上应加大惩处力度,以妨害公务罪追究侵害人的刑事责任。同时在立法上要充分考虑对法庭的严肃性和法官的权威性的保护,将藐视法庭、庭外侮辱、诽谤法官及威胁法官的行为列入刑法的保护范畴。

展开阅读全文

篇7:社区党建工作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党团党建,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社区,全文共 3879 字

+ 加入清单

社区党建工作调研报告

我县社区党建工作在县委的领导和各级党组织的高度重视下,在市委组织部的具体指导下,在促进城镇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保持社会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截止目前,全县共有居委会18个,建有党支部的14个(1个联合支部);其中社区居委会8个,建有党支部的7个(川纤社区未建立党支部),有党员600人,社区党支部书记14名,平均年龄51岁,其中书记主任“一肩挑”的11名。

一、基本做法

1、明确社区党建工作的目标任务。

为努力开创我县社区党建工作新局面,我们确立了社区党建工作的总体思路:坚持一个指导,构筑四个机制,着力五项突破,实现五个目标。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构筑社区党建共建、社区事务共管、社区文明共创、社区稳定共保的新机制;着重在解决党组织设置问题、班子建设问题、党员教育管理问题、工作条件问题、服务职能问题等重点问题和关键环节上有新的突破;努力实现建强一个班子、建好一支队伍、形成一个机制、探索一条途径、创造一个环境的工作目标。

2、抓组织建设。2003年我们利用社区区划调整的有利时机,进一步优化配置社区资源,将16个社区合并为8个社区,并按照“一社区一支部”要求,合理调整了社区党组织设置,建立了社区党建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以党组织为核心的社区组织体系,坚持以社区党建带动群团组织建设和抓好群团组织建设促进社区党建的原则,加强社区居委会、妇代会、共青团等社区基层组织建设,切实形成了以党组织为核心的社区组织体系。

3、抓班子建设。我们着重抓了社区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结合社区调整,我们把那些热爱社区工作、年富力强、有组织能力、有文化、热心服务群众的优秀人才选拔进社区领导班子,使社区领导班子结构进一步优化,同时,坚持每年对社区党支部书记和主任进行一次集中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

4、抓强化服务。我们围绕“富民、育民、乐民、便民、利民、安民”的原则,切实加强社区党建工作,全面提高社区服务功能。第一,加强社区共建活动,促进社区精神文明建设。我们建立了社区联系制度,每个社区均由县级领导联系,牵头抓总,县级部门和驻县单位分别联系,全县共有63个县级部门参加了社区共建活动。社区与共建单位一道,经常开展以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为主要内容,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多层次的思想教育活动;开展健康有益、积极向上的文化、体育、卫生、科技活动,广泛深入地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组织开展争做文明市民、创建文明家庭、文明楼院、文明小区、文明街道活动。同时,在共建单位的帮助下,各社区的办公条件得以较大完善,建立了篮球场、健身活动室等可供社区居民活动的场所,社区服务功能进一步提高。第二,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社区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我们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深入开展“双向培养”、“党员教育管理示范点、党员示范岗、党员文明示范户”创评和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在增强党性、提高素质、发挥作用上下功夫。坚持从严治党,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教育、引导居民党员在维护社会治安、建设文明社区等方面发挥带头作用。积极探索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途径和方法;组织社区在职党员积极投身于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以党员志愿者活动为载体,动员他们利用职业特点和个人特长,积极参加社区内各种社会性和公益性活动。第三,加强社区党建规范化建设。我们根据社区工作新特点,统一制定了《社区党支部的主要职责》、《社区党支部建设目标》、《党支部书记职责》、《党员活动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团支部工作职责》、《妇代会工作职责》、《党员电教室工作职责》、《社区工作考核办法》、《联席会议制度》、《共驻共建投入机制》、《社区党建联谊会制度》和社区书记、主任每周工作汇报制度、社区干部值班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了社区党建工作,并要求各社区做到“八有”:有活动室、有党旗、有制度、有牌子、有报刊、有电视、有VCD、有记录。第四,努力做好社区居民思想政治工作。社区干部经常深入居民群众之中,调查情况,发现问题,研究社情,分析民意,多角度、多层次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切实解决广大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充分发挥社区党员的人才优势,用多种方式为群众解疑释惑,教育引导群众正确认识改革、正确看待社会现象,把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好、发挥好,化解矛盾,保持稳定。在2003年我县5000名“农转非”人员一次性安置工作中,社区党组织充分发挥了战斗堡垒作用,社区党员充分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带头给群众做思想工作,带头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决定,为此项工作在短时间内圆满完成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主要经验

在近几年的社区党建工作中,我们不断探索、创新工作机制,狠抓思想、工作和物质三项载体,促进了社区党建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1、抓思想载体,营造浓厚的社区党建工作氛围。2003年,我们对调整后的社区干部进行了大规模培训,强化“四种意识”。一是核心意识。明确罗江镇党委为抓社区党建第一责任集体,社区党组织为直接责任集体,充分发挥镇党委和社区党支部在社区建设工作中的核心作用,增强社区党组织的号召力和凝聚力;二是主人意识。主人意识就是责任意识,我们通过组织社区和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使所有的社区成员和社区单位树立起社区责任观念。认识到人是“社区人”,单位也是社区的一个细胞,都应该是社区工作的参与者,都应该在社区建设和社区党建工作中发挥作用;三是共建意识。我们通过建立县级部门联系社区制度,县级领导督促各部门履行职责,努力营造了“社区是个家,建设靠大家”的浓厚氛围,形成社区党建工作的合力;四是服务意识。我们始终将服务作为社区工作的重要工作,通过不断增强社区党组织的服务意识,及时了解和掌握群众的思想情绪,倾听群众的呼声,掌握群众的思想脉搏,有针对性地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化解矛盾,解决困难,带头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进一步增强了社区党的工作的渗透力。

2、抓工作载体,构筑社区党建工作网络体系。一是建立了社区联系制度。全县8个社区均由县级领导联系牵头抓总,县级部门和驻社区单位分别联系,并纳入目标管理,逗硬奖惩。二是确立了社区示范工作思路。2003年我们确定了3个社区为示范社区,以争创市级示范社区和省级示范社区为重点,努力提高社区党建工作整体水平,制定并下发了示范社区标准。坚持做到八进社区:文明新风进社区、文体活动进社区、健康教育进社区、法制教育进社区、科技知识进社区、计划生育进社区、综合治理进社区、警务工作进社区,整体提高社区的服务功能。三是大力推行标准化社区建设。我们始终坚持走社区党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的道路。各个社区均制定了规范的各种运行制度。党员先锋工程、分类管理、双向培养、党员示范行动等各项制度均规范上墙。制度化、规范化的社区党建为抓好社区工作打下了坚实的组织保证。我县朝圣社区和景乐社区各项制度、各项工作内容规范上墙,办公条件得以较大完善。社区建有警务室、蓝球场、健身活动室等可供社区居民活动的场所,社区还成立了“夕阳红”老年志愿者服务队、“姐妹”舞蹈队,定期开展活动,社区文化氛围浓厚,整个社区服务工作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3、抓物质载体,实现社区党建工作区域资源共享。随着社区党建内容的不断拓展和深入,社区党组织的物质条件不足的矛盾将日益突出。我们通过有效地整合社区内的所有资源,实现社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创建社区党建工作新型的物质载体。我们充分调动社区党组织和辖区单位党组织的积极性,找准社区党组织和辖区单位党组织共同做好党建工作的结合点,让辖区内各单位、各部门的有形的和无形的社区资源得到充分的利用,初步建立了共建、共享、共用的社区公共资源管理机制。我们按照共建共惠的原则,积极探索社区建设融资新渠道,吸引社区成员单位增加投入,不断改善社区党建工作的物质条件。同时,我们积极开展特色小区共建和社区志愿者共建等各种社区党建结对共建活动,实现共处社区、共谋发展、共享资源、共建文明,逐步探索出一条依靠社区资源、发展社区事业、共建社区文明的社区党建工作新途径。2003年,全县有63个县级部门参与到社区共建活动中,帮助社区解决实际问题45件,为社区党组织提供9.83万元的资金和物资,为一个无办公场所的社区建起了价值20余万元的办公楼。

三、存在的问题

1、由于社区党建工作是一个新领域,如何做好社区党建工作,使之形成有效合力,推进各项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一宏伟目标,有待于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加以完善。

2、社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3、社区支部书记、主任的工资低,每人每月只有300元(社区支部书记兼主任的情况下),支部委员无报酬促使社区干部队伍不稳定。

4、社区间的发展不平衡,个别社区办公条件较差。

四、下一步打算

1、以制度建设为保证,加强社区党组织自身建设。

2、以各类帮扶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社区党员模范带头作用。

3、以提高素质为目标,探索社区党员教育管理新途径。

4、以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和影响力为重点,认真抓好社团和民办非企业的党建工作。

5、加强社区“共驻共建”,形成社区党建工作的新合力。

6、提高社区干部的工资待遇,改善办公条件,加强阵地建设,解决“有钱办事”和“有地方办事”的问题。

7、建立和完善社区干部选拔任用激励机制。加大培训力度,全面提高社区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

展开阅读全文

篇8:农民工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3633 字

+ 加入清单

农民工调研报告

报告一

中国尘肺病农民工生存状况调查报告()节选

看到或参与政府或医院宣传尘肺病治疗知识情况

与工作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情况

一、文化程度

所调查的农民工文化程度普遍较低,受教育在初中及以下的占97.8%,其中又以小学为主(56.7%),有11.9%没有接受过教育。只有很少几个人接受过高中及以上教育(2.2%)。XX年国家统计局农民工调查数据显示,在全国农民工中,小学文化程度占14.3%,初中文化程度占60.5%。本次调查的尘肺病农民工和非尘肺病农民工的文化水平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二、目前从事工作类型

数据显示,尘肺病农民工目前仍在打工的占22.0%,干农活的占33.9%,在家做家务的占19.3%,在休息的占5.5%。大多数尘肺病农民工在家休养或做一些不是很繁重的工作。与尘肺病农民工相比,非尘肺病农民工目前在打工的占40.7%。

三、尘肺病农民工家庭经济状况

尘肺病农民工的家庭年平均收入只有10080.4元(人均2215元,远远低于XX年我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896元),而年平均支出却是年均收入的两倍多,为24804.9元。由此可以看出,大部分尘肺病农民工处于入不敷出的状态。在支出当中,看病是花费最多的,平均达到12364.8元。

在调查的尘肺病农民工中,家庭有存款的仅占4.3%,没有存款的家庭高达95.7%,还有近72%的人有欠债,没有欠债的人只有28%。而去世尘肺病农民工家庭情况更加糟糕,所调查的家庭没有一家有存款,75%的家庭有欠债,28.26%的家庭因患病变卖过家产。

四、尘肺病农民工从事高粉尘工作地点、工作类型及工作单位

尘肺病农民工从事高粉尘工作地主要是本市县以内(75.63%),有一部分是在外省市(14.94%)和不固定地点(8.51%)。从事高粉尘工作类型主要是矿山(88%)和工地(7%)。

在尘肺病农民工作的单位中,有80.73%是民营小企业,还有一部分民营大中型企业(7.8%)和国有大型企业(11.01%)。

有83.07%的尘肺病农民工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从事过高粉尘工作;这其中有一部分(占总样本的15.35%)记不清已经工作过的单位数量,因此也计入两个及以上工作单位的情况。

五、尘肺病农民工从事高粉尘工作的防护措施

尘肺病农民工在工作中没有戴防护面具的占62.67%,戴一段时间的占25.34%,全程都戴防护面具的仅有11.31%,当问及干活时其他工人是否带防护面具时结果亦是如此。

在没有戴防护面具的尘肺病农民工中,74.16%的人回答用工单位没有提供,14.23%的人觉得戴不戴没关系,11.51%的人觉得难受和不方便。绝大多数人指出用工单位没有提供给工人防护面具,加之少部分人防护意识差,没有意识到防护面具的重要性,而防护面具本身也给工人带来不便,使得防护面具作为保护工人身体的工具没有被有效利用。

此外,工作单位的安全防护缺失。大多数工作单位没有向工人宣传粉尘的危害(83.41%),没有粉尘作业的安全规定(81%),没有检查工人是否戴面具(80.14%),大多数工作单位通过这样的方式掩盖了高粉尘对工人的危害。

六、尘肺病农民工从事高粉尘工作的劳动合同与工伤保险

劳动合同是员工与企业正式结成劳动关系的凭证,是保障员工权益的根本。根据国家统计局XX年农民工监测调查,与雇主或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农民工比重为41.3%。与全国农民工平均水平相比,尘肺病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仅为6.8%,93.2%的尘肺病农民工从来没有与工作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就工伤保险来说,91.6%的尘肺病农民工从来没有过或者不清楚有没有工伤保险,仅有8.4%的尘肺病农民工办理过工伤保险。

农民工获得尘肺病治疗知识的途径很有限,有高达72.3%的人从来没有看到或参与政府部门或当地医院来宣传或介绍尘肺病治疗知识,偶尔见到过的和不时可以见到的加起来才只有21.3%。

报告二

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农村劳动力缺乏技术培训

新华社北京4月16日专电(记者 吴晶晶)国务院研究室最新发布的《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显示,目前,我国农村劳动力中接受过短期职业培训的占20%,接受过初级职业技术培训或教育的占3.4%,接受过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占0.13%,而没有接受过技术培训的高达76.4%。

报告指出,我国农村劳动力整体技能水平不高,就业竞争力不强。据建设部统计,建筑行业的农民工已达3200万人,参加过培训的仅占10%。而美国、加拿大、荷兰、德国、日本农村劳动力中受过职业培训的比例都在70%以上。

农民工技能素质的高低,决定着他们就业的稳定性和收入水平。当前农民工培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政府投入严重不足,各地很少为农民工提供免费服务;市场中介行为不规范,农民工易上当受骗;对农民工的培训多数时间短、质量差,许多培训内容与生产实际脱节,不能满足企业对技术工人的迫切需要;已就业农民工的在职培训十分薄弱,企业普遍没有履行对农民工进行职业培训的法定义务。

为了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农业部调研组建议,各级财政要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经费纳入财政经常性预算科目,加大对农民参加培训的补贴力度,有条件的企业要积极参与培训工作;制定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激励机制,对相关培训机构和职业中介机构提供多种优惠政策;整合社会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形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体系;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就业指导和跟踪服务工作等。

报告三

徐州农民工就业收入情况调查报告

中国江苏网4月3日讯 为了解我市农民工就业状况、工资收入情况、工资被拖欠情况、下一步的就业打算以及希望政府帮助解决的主要问题,日前,徐州民调中心与徐州调查队联合开展了农民工就业、收入情况等快速调查。昨日,调查报告正式公布。

调查结果显示,56.2%的农民工对自己的收入感到满意,77.1%的农民工每月能按时领取工资,农民工收入主要用于“日常生活开销”和“子女教育”;50.4%的农民工认为自己的工作“基本符合”期望,60.0%的农民工将“继续外出打工”,15.4%选择“在家创业”。

年龄在18至50岁间

半成以上为高中或以上

据市民调中心相关人士介绍,此次快速调查,调查对象为全市五县(市)及铜山、贾汪两区在本地企业和尚未外出打工的农民工,共计240人。被访农民工年龄集中在18-50岁之间。

240位被访农民工中,18-30岁占38.3%,31-50岁占48.3%。男性占85.0%,女性占15.0%。半数以上的农民工学历为高中、中专。52.5%的农民工文化程度为高中、中专,23.3%为初中,13.3%为大专及以上学历,10.9%为小学及以下。

多数以短期零工为主

长三角为首选打工地

调查显示,被调查民工以短期零工为主。57.1%的被访农民工为“短期零工”,30.0%为“长期合同工”,10.0%为“自主经营”,另有2.9%目前“失业”。在所从事的工种上以技术工人为主。63.9%的农民工从事包括建筑工、木瓦工、泥水工、电工、修理工、缝纫工、厨师、驾驶员等在内的简单技术工种,15.9%为工厂工人,13.3%为各类服务人员,另有6.9%为管理人员和办事员。

调查显示,长三角地区为首选打工地。40.4%的农民工选择长三角地区为打工地,35.4%选择徐州本地作为自己的打工地,11.7%选择中西部地区,选择珠三角地区、京津地区等地的比例均不高于3.0%。

收入多集中在1至5万

拖欠工资现象依然存在

调查显示,农民工年收入大多集中在1-5万元。50.8%的农民工年收入为1-3万元;24.6%为3-5万元;1万元以下占15.4%,其中不足5000元的农民工比例为2.9%;9.2%的农民工年收入超过5万元,其中7.5%为5-8万元,1.7%在8万元以上。

调查显示,农民工收入主要用于“日常生活开销”。79.6%的农民工收入用于“日常生活开销”,39.2%用于“子女教育”,25.0%用于“人情往来”,17.1%用于“房租”,12.5%用于“赡养老人”,7.5%用于“医疗保健”,6.3%用于“储蓄”,2.9%用于“娱乐支出”,仅有0.8%分别用于“技能培训”和“投资”,3.8%用于其他方面。

调查中,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现象仍然存在。77.1%的农民工每月能按时领取工资,有22.9%的农民工工资会被拖欠,其中6.3%的农民工表示“经常被拖欠工资,严重影响了平时生活”。

希望能有节假日休息

创业时能有政策支持

在对XX年的外出打工的期盼中,调查显示,选择外出打工的农民工,最期盼政府能“督促老板及时发工资,按月结”、“也能有节假日,能休息,能签订劳动合同,希望有养老保障”、能“办理五险一金”。

调查显示,选择在家创业的农民工,最期盼政府能在“资金方面给予支持,特别是在贷款方面提供方便”,同时能在“政策上给予支持”。选择在家种地的农民工,最期盼政府能“帮忙讨回以前被拖欠的工资”,同时希望“医疗保险报销多一点”、“孩子上学不能乱收费,管理好肥料农药价格、质量”等。

展开阅读全文

篇9:调研会上领导讲话稿范文

范文类型: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领导,全文共 965 字

+ 加入清单

今天下午大家慢慢走到大礼堂,说着笑着,好像不知道会发生什么。可我们知道。都摘下皱皱巴巴的红领巾,又用心地折了最后一遍,系在脖子上,摆在胸前。走进礼堂,没人说话,舞台上摆着演讲的台子和一个麦克风。幕布上有一面队旗,跟它不熟,但认得出来。不知道我是哪一天第一次戴红领巾,也不知道这么长时间我换了多少条,更不知道最早的那一条都丢到哪里去了。只是觉得我还没准备好,就要摘了。老师,你怎么不早些告诉我们?

今天告别伴我们成长多年的,红领巾、队徽,已经成为或正在争取成为一名光荣的共青团员,在这里,我向初一全体同学表示祝贺,因为我们长大了!

我们长大了,不再像小时候事事都想依赖父母和老师;

我们长大了,在碰到困难时,你们不再选择“退缩”,而是想到“战胜”;

我们长大了,在面对委屈、矛盾冲突的时候,你们将逐渐学会克制,向“冲动”和“鲁莽”说声“拜拜!”;

我们长大了,我们会懂得索取和奉献同在,付出与回报并存; 我们长大了,知道每个人都要懂得“责任”二字,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对集体负责,对社会负责。

红领巾,谢谢你。陪我走到今天。我会记住你带给我的欢笑与泪水,快乐与伤心。我会记得我因你闯下的祸,因你挽回的错。我会记得小学用红领巾绑着铅笔盒去上课。我会记得自己用羡慕的眼光看着那些系得整整齐齐的红领巾。我会记得每一次中队长提醒我带上红领巾。我会记得每一次查红领巾的值周同学一进门,我就低下头把你摆正,捋顺。我会记得升国旗时用余光注视着你,用五音不全的嗓音唱着国歌。鲜艳的红领巾,我童年难以割舍的一部分。我会记得你。

还有不到一个一个月的时间,我们又将迎来一次重大的考试,它不仅是考察我们对语文、数学、英语知识的掌握,我觉得更有意义的是,它是在考验我们的意志,考验我们的心理承受能力,考验我们的奋斗精神。

最近这些日子里,大家非常努力。同学与同学之间,班级与班级之间,掀起了你追我赶的学习热潮,很多同学都有了惊人的进步。特别是一些曾经落后的同学,你们勇于克服困难,用实际行动证明:“你们是好样的!”

亲爱的同学们,常言道:“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 我们相信,在这个关键时刻,大家一定会抓紧时间,积极地准备,保持旺盛的斗志和良好的心态,努力做好最后的准备,我们一定会信心百倍地走进考场,轻松应考,交上一份份令自己满意、家长满意、老师满意的答卷。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乡镇“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调研报告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1445 字

+ 加入清单

乡镇“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调研报告

我国目前的人口13亿多,约有9亿农村人口,农村的经济发展影响着我国经济的整体发展,长时间来我国的农村经济发展缓慢,严重的制约了我国农民的增收致富,教育发展不理想,资金不到位,农村失学率一直高于城市,城乡结构不合理,城乡居民财富差距扩大,两极分化严重,不能让我们的农民群众共享改革开放成果。农村市场发育严重滞后,农产品商品率十分低下,产供销体系没有建立,资源配置无法优化;农村人口众多,农村教育水平极其低下,农村劳动力严重过剩。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城乡居民贫富差距越来越大。为贯彻落实《中共玉门市委关于在全市开展“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的实施方案》(玉发【2012】10号)以及执行《玉门市疾控中心2012年“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实施方案》(玉疾控【2012】15号)文件精神,落实联村联户干部任务,是达到宣传政策、反映民意、促进发展、脱贫致富的目的。

一、基本情况

(一)东湾村基本情况玉门市昌马乡东湾村位于昌马乡东南处,全村人口789人,共计221户,耕地4850亩,党员48人,4个党小组,成员7人,交叉任职,全村困难群众34户99人。

(二)帮扶对象基本情况潘述山,家庭人口1人,无劳动力,耕地面积0亩,因无劳动力而致贫,家住东湾村二组,年人均纯收入不足千元。常言道:“工作要上去,干部要下去”。执政为民,说到底就是要切切实实为基层群众解决问题、谋取福利。而要达到这样的目的,就必须进村入户,走到群众当中去,接接地气,倾听他们的呼声,了解他们的诉求,帮助他们排忧解难,以脱贫致富。甘肃省委决定在全省开展“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正是加快全省脱贫致富步伐的实际举措。此举,一定会得到广大群众的拥护和欢迎。我们必须看到,“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必须把握节奏,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分期分批进行,保持工作连续性,一步一个脚印,为基层解决实际问题,帮群众脱贫致富,否则就成了“应景之作”。为确保“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深入扎实开展,我们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思想上重视,集中精力安排部署,可以通过集中辅导和讨论交流的方式,认真学习理解惠民政策,对难以把握和有疑问的地方,集中联系咨询相关业务单位,努力做到把政策吃准吃透,做到准确理解,灵活应用。有些干部“进村入户”仅仅是为了完成任务,人到位了,心思和精力没有到位。虽说该看的地方看了,该去的地方去了,就是发现不了问题,对基层的情况若明若暗,心中无数;有的下去指手画脚乱指挥,不仅没有解决问题,反而给基层添了乱,引起群众不满。

二、实施了走访纪实制度,联户干部将走访时间、走访对象的基本情况、反映的问题、意见建议等,认真详细地记录下来,作为下一步开展好联户走访工作的“参考书”。

三、真心实意做好事。按照胡总书记‘七一’讲话要求,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着力点,重点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群众中的各种思想问题,往往与实际问题联系在一起,不解决实际问题,思想问题也难以得到有效解决。要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公仆意识,用实实在在的行动服务群众,千方百计谋民利、造民福,真心实意排民忧、解民难,尽最大努力为群众多办好事、多办实事,才能真正感召群众、凝聚群众。村民反应比较多的现阶段问题都牵扯到农产品的生产、运输等。如:道路路况较差,老百姓出行、生产、生活方面的存在困难。与此同时积极联系农业技术专家,进行农业技术专题授课。

共2页,当前第1页12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关于的社会调研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5050 字

+ 加入清单

一、低保福利捆绑问题

目前,社会救助标准普遍偏低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低保救助根本不足以使受助者能够完全依赖救助金而生活。对大多数低保户而言,低保救助金只是其家庭收入的一个方面。低收入和贫困户争相进入低保,一旦进入,即使收入有改善也不愿意退出。这一事实与福利依赖看起来相矛盾。主要原因是低保资格附带着很多连带利益,例如,很多辅助性的社会救助制度如医疗、教育和住房保障等都是优先甚至完全针对低保户的。如果失去低保资格,就会自动失去这些利益,而这些帮助对很多低保户来说更为重要。这也是众多有劳动能力的低保户并不是不愿意工作,他们为保持其低保资格,要么隐瞒工作或收入,要么对找工作采取消极的态度,甚至在工作与低保资格发生冲突时,宁愿放弃工作也不愿放弃低保资格。

现行社会救助制度强调生存,忽视发展,只能“保肚皮”,不能“保脸面”。低保制度本质上是收入维持制度,意在保障受助者的基本生活,政策目标是提供最低层次的保障和最低限度的稳定,从这个意义上讲,这项制度本身是“被动的”和“消极的”,并不能帮助受助者脱贫,却导致一批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长期依赖福利为生。

(一)福利依赖造成的影响

社会福利原本是使穷人与低收入阶层免于生存危机,国家的福利可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可以为贫困人员公平参与社会竞争提供保障,通过各种措施来满足他们在生活服务、保健、教育等方面的福利需求。但是低保对象的福利依赖、不愿劳动的问题却日益加重,如果这样的情况不采取措施加以制止,会造成严重的影响。

1.会增加政府长期的负担,降低人民的生活水平。随着社会福利覆盖面和服务深度的发展,社会福利支出占GDP的比列也明显上升。我国是发展中国家,经济处于上升发展的状态,当具有刚性的社会福利依赖的增加会造成过重的财政负担,影响人民的生活水平。

2.影响劳动者就业积极性,造成人际效仿。具体的低保制度中能给低保对象家庭带来的福利收入。当工作收入增加多少时,低保金相应减少多少而总体收入基本不变。那么,部分社会成员当然缺乏动力和就业意愿。同时,社会福利使得部分低保家庭的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而无后顾之忧。人们不用劳动照样可以生活,甚至有的能工作的家庭还不如低保家庭依靠国家低保生活得自在悠闲。这样就会形成更多的社会福利依赖。

3.造成道德责任的缺失。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经验以及我国的实际情况可以看出,要求社会福利政策和制度具有前瞻性、全面性和科学性,既要对贫困社会成员进行有效的福利救助,体现社会公平,满足社会成员的基本需求,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权利,又要有助于促进被救助者能够在自助和他助的基础上,寻找自我发展的道路,努力参与社会、经济的发展,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既要体现社会公平又要促进发展效率;既要保障社会成员的公民权利又要履行社会成员的基本义务;既要增进社会福利又要强调道德责任。

(二) 对策及建议

首先,要积极探索实施适度普惠型福利的可能性。除了“三无”人员之外,在职人员与退休人员的贫困率值得社会关注,虽然人数占“低保”总数不大(4%左右),但却反映了社会保障程度偏低的现象和一定程度的历史“欠账”问题。一方面,劳动工资制度有无得到严格地执行,“低工资”所带来的贫困问题还不能得到有效解决。在我国,由于普惠型福利基本上是一个空白,需要社会救助的人群非常庞大,没有保险保障的高风险人群大量存在,导致贫困家庭为了享受到和低保资格捆绑到的一起的保险保障而被困在其中;对于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家庭,要把低保福利和其他捆绑福利拆开。就是说低保户并不当然享受与之捆绑在一起的其他福利,比如医疗保险、教育救助等。这样有助于减少低保福利的替代率和对劳动积极性的削弱。

其次,坚定不移地深化社会经济体制改革,实现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是解决福利依赖的根本出路。下岗失业人员在就业竞争中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尤其是“4050”人员。应该通过专项措施促进下岗失业再就业,

第三、改进社会救助的实施程序,尤其是对低保动态管理程序。改进方向包括专职人员的配备、资产和收入核查的程序、各部门的信息共享、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等。这样做的目的是减少申请障碍以及使隐性收入显性化。对于参加工作的低保户、在计算其救助金时,应当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或者免除一定的收入额。以上问题制约低保政策的调节作用,必须很好地加以解决,提出以下建议:

1、推行“低保”人员重新就业申报制度。要告知申请低保的人员,自觉履行再就业申报条例,一旦再就业就应当及时向社区、街道或区民政部门申报经济收入,自觉要求相关部门根据收入状况扣减或停发低保费。与此配套建立对低保违规行为的处罚制度。对享受低保的人员如果谋求到新的工作岗位或获得了新经济来源必须及时申报,否则一经查实,不仅追回发放的低保费,还要对其进行罚款。当然光平社区、街道及民政部门追回发放的低保费任然有太多困难,应该赋予一定法律效应,与其他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共同执行。

2、救助渐退时间应当适当延长。目前,实施救助渐退政策的城市,从开始工作到低保金全部不发的太短。因为有些不正规企业录取员工之后往往在三个月后就无故辞退员工,这样义得重新申请低保。而从申请低保到确定成为低保对象往往又需要一两个月时问审查,这期间既没有工资,也没有低保,生活便没有了保障。所以,救助渐退的时间最好延长。

3、建议对有劳动能力的部分低保对象规定救助期限。规定救助期限的目的,主要是明确身体健康的福利享受者应当承担社会责任和履行相应义务,避免产生长期的福利依赖者。

二、社会救助制度“碎片化”问题

当前,我国发展进入新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一系列重大问题和尖锐矛盾逐步浮出水面,制约着经济社会发展。就社会救助工作来说,建立一套打破“碎片化”、逐步实现“一体化”的救助制度势在必行。

(一)成因分析

现阶段,我国社会救助制度主要分为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共8类,并由多个部门分头负责。其中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这5类由民政部门负责(其中的医疗保险又由人社、计生卫生部门负责);教育救助由教育部门负责;住房救助由住建部门负责;就业救助由人社部门负责。一些地方还建立了司法救助、取暖救助等制度。单从民政内部来看,又分散在多个处室。可以说,社会救助不仅体系“碎”,而且分支“碎”;不仅面上“碎”,而且点上“碎”。其次,“碎片化”矛盾突出。社会救助“碎片化”问题,是随着社会保障制度的全面建立和社会救助分类越来越细、覆盖面越来越宽、受助人群越来越多而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社会救助的“碎片化”,必然导致九龙治水、政出多门,难以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困难群众生活实际的双重角度来考虑与实施救助工作,救助的对象、标准、程序、目标等诸多方面也难以有效衔接,多头救助、遗漏救助、重复救助等现象不可避免,“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救助原则也受到了冲击和影响。第三,“碎片化”不能回避。破解社会救助“碎片化”问题,涉及到多个管理部门和一些深层次问题,推进过程中必将遇到诸多困难和阻力。但问题不能回避,发展瓶颈早晚要破解。我们应站在适应改革发展形势、顺应困难群众生活需要的角度来面对这一矛盾。当前,要全面破解“碎片化”问题还为时过早,因此应从“破冰”的角度,先打开“一扇窗”,而后持续给力、循序渐进、逐步解决。

(二)对策及建议

1.破冰“碎片化”须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破冰“碎片化”、推动“一体化”的基础是实现救助信息“一体化”,即搭建一个互联互通、公开透明、资源共享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平台,切实把各类“信息孤岛”有机连接起来,形成一套全面系统、互通共享的“信息体系”,为社会救助各管理部门科学施救提供基本依据。一要健全核对机构。成立各级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是确保有人核对、有机构核对、有可能实现信息互通的基础环节。去年来,我省积极推动在各级成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已实现省、市、县三级全覆盖。目前,急需健全这一机构。首先应通过内部调剂、政府购买服务、设置公益性岗位等多种形式,切实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其次应及时设立办公场所,配备电脑、打印机等必要的工作设施;第三应想方设法解决工作经费问题,使核对机构尽快运转起来,真正发挥其作用。二要强化核对合力。要变各类“信息孤岛”为“一体化信息库”,仅靠各级核对机构是远远不够的。作为主管核对工作的民政部门,应按照相关规定,牵头社会救助各管理部门,携手监察、统计、金融等相关部门,尽快建立分类别、跨部门、多层次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不断强化核对合力、增强核对实效,为实现社会救助信息互通共享奠定基础。三要建立信息系统。《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统一规划建立社会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社会救助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为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提早谋划建立覆盖各救助类别的信息系统。民政部门应按照政府的统筹谋划,积极开发信息系统;社会救助各管理部门应主动配合完善信息数据。力争尽快建成横向互联社会救助各管理部门、纵向互通社会救助各业务部门的信息系统。四要坚持动态管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不是静止的,而是不断变化的,因此信息管理也应采取动态的方式进行。一方面,要按程序、按要求全面核对初次申请救助家庭的经济状况,并及时录入他们的相关信息。另一方面,要定期复查、复核、复对已经接受救助家庭的经济状况,适时更新相关数据。再一方面,要围绕“救急难”的原则,对因各种突发性、临时性原因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家庭,要及时收集和补充他们的信息。总之,信息管理要动态化,要有进有出、随进随出,努力提高救助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和权威性。

2.破冰“碎片化”当理顺机制、务实推进。破冰“碎片化”的关键在于理顺机制。各级应着眼在现行体制内不断建立和完善打破“碎片化”的运行机制,逐步推动体制改革,最终实现社会救助“一体化”。当前,至少应理顺“五个机制”。一是政策联动机制。《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出台和实施,为推动社会救助“一体化”提供了机遇。同时,社会救助横向各管理部门应尽快出台配套措施、纵向各业务部门应尽快出台相应的方案或细则,不断强化“一体化”意识,凝聚“一体化”合力,努力使社会救助在政策上、对象上、程序上、目标上、措施上相互衔接,逐步达到宏观统、微观分,面上统、点上分,主体统、个体分。二是工作协调机制。《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指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社会救助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着力健全这一机制,定期组织联席会议、通报有关情况、协调工作矛盾、研究解决棘手问题,不断把社会救助“一体化”推向前进。民政部门应全力做好相关基础和服务保障工作,努力发挥牵头作用。三是急难救助机制。救急难,是《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重点内容,政策上涉及到救助工作的方方面面,对象上既包括低保对象,也包括非低保对象,需统筹规划,合力施救,持续推进。救急难,主要通过临时救助来实施。以社会救助经办机构为依托,充分利用各级政务大厅、综合服务窗口等平台,尽快建立健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切实畅通救助申请和受理渠道,优化工作流程,及时受理、转办申请救助事项,确保困难群众求救有门、受助及时。四是分类整合机制。当前,首先需要解决社会救助各管理部门内部“碎”的问题。比如,民政涉及的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由社会救助处负责;受灾人员救助、冬令春荒救助由救灾处负责;孤儿、孤残救助由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负责;流浪乞讨救助由社会事务处负责。应采取科学有效的办法,逐步进行整合,努力化“大碎”为“小碎”、化“多片”为“少片”,不断推进内部救助“一体化”。五是监督管理机制。《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社会救助工作的监督检查,完善相关监督管理制度。”为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按照这一要求,尽快建立统筹监管机制,适时组织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依法对社会救助资金、物资筹集、分配、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社会救助各管理部门应分类建立监管机制,适时对职能内救助情况进行监管。同时,还应将救助条件、标准、程序以及受助对象等公布于众,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促进社会救助阳光透明、公平公正,切实为推动“一体化”提供良好的外部氛围。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涉法上访案件的成因及对策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044 字

+ 加入清单

涉法上访案件成因对策

针对以上问题,笔者认为要减少涉诉上访,解决涉诉上访问题,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法院除了坚持党的领导,积极主动争取地方党政和人大的支持外,还需从以下方面狠下功夫。 第一,树立司法为民思想,确保公正司法。人民法院要坚持以重要思想统领法院工作,牢固确立正确的审判工作方向,坚持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要大力加强法官的四项教育,即:“公正与效率”主题教育、“司法为民”教育、科学发展观的教育、法官职业道德教育,努力提高法官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休养;着力抓好“公正司法树形象”活动,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转变审判作风,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从思想上解决“为谁掌权、为谁服务”的问题,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各项措施,依法保护人民群众和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加强法官职业化建设,坚持公开审判、公正办案,努力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紧紧依靠党委的领导、人大的支持,社会各界的理解,着力攻克执行难关,加大执行力度,提高案件的执结率;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平等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塑造良好司法形象,提升司法公信度,增强司法权威。 第二,强化调解工作,加大诉讼调解力度。基层人民法院尤其是人民法庭的法官一定要增强调解意识,把调解作为减少涉诉上访的重要手段,充分发挥诉讼调解定纷止争、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职能作用。认真分析研究调解与裁判的关系,正确理解调解自愿原则和调解内容合法原则的基本内涵,积极探索调解工作新机制,变重判轻调为调判并重。加大调解力度,讲究调解艺术,提高调解的成功率。建立和完善激励调解工作的考核评价机制,提高调解率,保证调解结案的案件占办结案件的60%以上。同时,要建立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工作的衔接机制,认真履行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职责,与司法行政机关配合,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形成合力,最大限度地钝化矛盾,促进社会关系稳定,减少申诉、上访,也减轻法院执行的压力,实现公平正义的目的。 第三,加大法律宣传力度,坚持以案释法。宣传法律是法院的基本职责之一,要持之以恒地采取多种方法宣传法律,通过散发宣传材料、举办法律讲座、提司法建议、公开法律文书、公开审判等等,让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特别是要善于运用典型的案例宣传相关法律,对一些常用的法律,如民诉法、民事诉讼证据规定、刑法、婚姻法、合同法、担保法和处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相关司法解释,结合审判实例教育当事人,让当事人了解法院为什么这样判处,其法律依据是什么,从而明白自己的主张和行为是否符合法律的要求,从中学到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提高遵守法律、按法办事的自觉性。 第四,加强对法官的培训,努力提高业务水平。随着社会的发展、民主法制建设步伐的加快,对法官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人民法院要保证司法公正,必须不断提高法官的职业技能和业务水平。在当前,要着力抓好法官“四个方面”能力的提高。一是提高诉讼调解能力。积极探索调解方法和调解艺术,不断丰富和完善调解经验,提高诉讼调解率。二是提高驾驭庭审能力。加强学习、实践,多开观摩、示范庭,庭审中把握重心、明确焦点、查清事实、引导举证质证、大胆认证、掌握庭审节奏,提高开庭成功率。三是提高适用法律能力。法官必须加强法学理论的学习和研究,搞清立法本意,正确适用法律,把案件办成铁案。四是提高法律文书写作能力。作为一名法官要写好法律文书,必须有较高的法律专业水平、写作基础知识水平以及必要的政治理论水平、综合的社会知识和实践经验,还要有责任心。有的上访人员就因为法律文书中错字、表述不清而不服上访。法院必须加强对法官这方面能力的培训。 第五,明确责任,建立大信访格局。涉诉上访案件增多不仅影响法院形象、损害司法权威,而且牵扯法院精力,法院领导必须正视这一问题,加强向党委、人大的汇报,多与有关方面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对法院工作的支持,坚决杜绝因工作处置不当而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把解决涉诉信访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创新机制,长效管理。以立案庭为接处信访职能部门,建立接待、登记、处理等一系例规范的工作制度;一把手院长负总责,分管院长具体抓,建立信访工作责任机制,明确责任,分级管理、层层抓落实,在全院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建立信访工作考核激励机制,纳入岗位目标责任管理,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确保把问题解决在基层、信访率降到最低。 第六,完善信访法制建设。目前,调整信访的法律法规并不完善。法院在处理信访时,也是参照《信访条例》执行。上访是公民的一项权利,但任何权利的行使都不是无限制、无制约的。由于法律不完善,导致对无理纠缠的当事人法院也往往束手无策,甚至只能息事宁人。这在客观上也助长了一些当事人以上访为手段进行要挟。因此,对上访的行为要引导到法治轨道上来,即使是有理上访的,也要按程序办事。对无理上访,扰乱、冲击国家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的,应当依法进行处理。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关于农村家庭教育现状的调研报告[页3]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489 字

+ 加入清单

关于农村家庭教育现状调研报告

(3)教育家长担负起教育监护孩子的责任。家长忙是事实,但再忙也不能忘了一件最忙的事——教育子女。父母要多与孩子沟通,关心他们,了解他们,孩子还小,可塑性很强,能否健康成长,关键在于家长的正确教育。因此,家长要担负起教育监护的责任。

(4)开展特色活动,扩大家教工作的辐射面和影响力。要经常组织一些融知识性、科学性、趣味性于一体的丰富多彩、新颖活泼、健康向上的家庭教育实践活动,增强家教工作的生机和活动,吸引家长和孩子共同参与,亲子互动,创造一个家家参与,人人争先的良好局面,在参与中接受教育,提高自身素质,创建和谐家庭。

2、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家庭教育社会化网络。必须各方面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一是加强学校与家庭之间的联系。定期举办家长学校,共同学习、交流、探讨有关家庭教育知识,经验的路子。不定期的召开家长座谈会,通报学生在校及在家的学习、思想和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做到正确引导。二是充分发挥家庭教育组织的作用,推动家庭教育社会化。

总之,我们相信,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会促使家庭教育趋向和谐健康的方向发展。

共3页,当前第3页123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少数民族基础教育现状调研报告[页5]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896 字

+ 加入清单

少数民族基础教育现状调研报告

(二)坚持依法治教,强化执法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等关于义务教育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是办好教育的依据,必须严格执行。建议把公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实行单列,直接划拨给教育职能部门,并确保逐年增长。对违法挤占、截留、挪用教育专项经费情节严重的单位、个人依法严肃处理。加强社会对义务教育经费使用的监督,建立公示制度、举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发挥各级人大、政协和政府教育督导部门的作用,成立义务教育经费督查组,依法定期检查教育经费的划拨、使用情况,确保中小学公用经费的投入,抑制可能出现的侵占、克扣、挪用教育经费等不良情况的发生。建议加大对雇佣童工的企业等行业和接受义务教育的家长或监护人的查处力度,杜绝适龄少年外出动工,确保入学率。

(三)整合教师资源,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少数民族地区教学质量。

建议设立教师培训专项资金,加大教师培训的投入,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引进和培养培养短缺学科教师,改善教师队伍学科结构,提高教学质量。建议把城区的部分师资分流到边远贫困山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去任教和支教,缩短城乡师资差距,提升边远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质量。为了提高在职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在评定教师职称上,教育部门应适当增加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的教师中、高级职称的职数。应多培养地方土生土长的少数民族优秀教师队伍,能吃苦耐劳,乐于贡献,在边远民族地区能蹲得,教好书,改变边远地区教师紧缺问题。现在我县代课教师还有553人,其待遇非常低,并且其前途渺茫,建议上级教育部门应增加编制,列入财政预算,解决教师严重不足问题。同时重视好代课教师队伍工作,对部分优秀代课教师应降低门槛,把他吸收到教师队伍中来,因为他们已扎根在农村,是边远地区的一支不可忽视的教育力量。

(四)广泛动员社会应有力量,扶持少数民族地区基础教育。

建议各级政府应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单位和个人资助少数民族地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就学和兴建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通过发行教育彩票等方式,募集资金,发展和扶持落后的民族地区义务教育。

共5页,当前第5页12345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关于农村基层工会组织经审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工会,全文共 3081 字

+ 加入清单

关于农村基层工会组织经审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我们刘家店镇现有机关工会1个,企业工会11个,新型经济组织和新型社会组织工会9个,共有工会组织21个今年8月,我们以全面把握全镇各级工会经审工作动态现状,科学的推动镇域各级工会组织经审工作日益规范为宗旨,对全镇工会组织经审工作情况进行了现状调研。调研的结果表明,全镇各级工会组织经审工作基础稳固,但也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通过规范创新的措施,突出发挥作用。

一、农村基层工会组织经审工作的“四个基础”不断增强。

通过对镇域内的北京敬业电气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实力得机电有限公司,北京鑫利源等11个企业工会经审工作情况进行调研分析表明,全镇多数企业工会经审工作初步形成了“四个基础建设”不断增强。

(一)、经审组织基础不断增强。从对镇域内11个企业工会经审工作情况进行调研的情况来看,均按照全总、市总和区总工会的要求,在工会换届选举时,坚持经审会与同级工会委员会同时考察、同时报批、同时选举,注重选配具有专业职称的人员兼任经审员,积极组织经审员参加上级工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11个企业工会中,经审组建率达100%。在所调研的单位中,基层基层工会经审组织建设情况大至为三种模式,一是1个机关工会,成立经费审查委员会,配备兼职经审员为1至3人。二是11个企业工会,选举产生了1名经审员,负责日常具体事务。这些单位经审组织健全,人员配备到位。三是9个新型经济组织和新型社会组织工会,因为没有独立的经费来源,只选举产生一名经审员,负责具体经审工作,为推动工会经审工作全面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经审环境基础不断增强。通过加强工会经审组织建设,把经审工作与修改后的《工会法》及其他制度文件一起发到到基层,在镇党委、镇政府的领导下同其他业务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等多种方法,得到了镇党委、镇政府的重视,切实研究解决经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认真贯彻落实全总《关于加强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的意见》,从机构设置、人员落实、经费保障等各方面为经审工作的开展营造了良好生活环境。

(三)、经审制度基础不断增强。健立完善审查监督机制。在调研中发现绝大多数单位都制定了《关于贯彻〈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的意见〉的意见》、《关于对下级工会经费审计监督办法》、《关于对计提拨解工会经费实施审查审计监督的规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议事规则》、《工会经审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经审工作档案管理制度》、《工会经审工作信息制度》、《经审人员学习制度》,并对各项制度进行广泛的宣传,逐步落实,通过各项制度的健全完善来规范工会经审工作,促进工会经审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四)、经审效能基础不断增强。提高经审监督效能。一是开展同级审查审计,坚持每年或半年对本级工会经费预决算进行审查。二是对重大事项,如工会文体活动、职工度假,购置电脑,电视等固定资产和大额资金的运行等,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积极催缴拨解就、上解经费入库。三是是开展对送温暖物资等专项审计,确保专项资金用于困难职工身上,保障工会工作的顺利开展。通过各种审计项目的开展,促进了工会经费的增收,促进各级工会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带动基层的全面发展。

二、农村基层工会组织经审工作急需解决的“三个难题”不容忽视。

通过调研和我们平常掌握的情况分析,全镇各级工会组织经审工作还存在着三个方面急需解决的难题。

(一)、经审机构形同虚设,经审工作难以开展。部分基层单位建立工会组织及经审组织目的只为完成任务,至于组织建立后如何完善制度,对如何开展工作,如何发挥作用等方面的重视程度不够,经审工作难以开展。

(二)、经审人员形同虚设,经审工作难以开展。包括镇乡街道一级工会组织在内的基层工会经审机构都是以“一人多职”的方式设置配备,经审人员兼职过多,精力有限,难以开展经审工作;少数工会经审人员不具备会计、审计等专业技能,对国家和工会财经法规制度不熟悉,业务素质较低,难以胜任审计工作;个别经审人员特别是中、小企业经审人员对经审工作重视不够,责任心不强,积极主动性差,难以做好经审工作。

(三)、经审效能形同虚设,经审工作难以开展。审查审计程序不够规范完善,以审查代替审计的情况带有一定普遍性;审计方式方法、内容单一,审计监督流于形式,审计质量较低;对审计结论意见的整改落实力度不够,制约了审计监督、服务职能的全面履行和发挥。同时在基层工会还存在审查审计工作开展缺乏基础,无对象可审的情况。比如职工人数少、工会经费少的单位及部分非公企业工会,由于主、客观方面的原因,工会经费由企业财务管理,无专户,审计工作无对象,无资料,经审工作无从谈起,没有着落。

三、农村基层工会组织经审工作应该完善“四个建设”。

通过对全镇农村基层工会组织经审工作现状的调查研究认为,今后做好我镇农村基层工会组织经审工作应该进一步完善“四个建设”。

(一)、完善经审工作机构建设。借着北京市工会工作会议的“东风”,抓住组建镇、乡、街道联合工会工作机遇,继续抓好新建工会组织及工会组织换届时经审组织的健全完善;抓好经审人员的配备,把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有责任心的工会会员选调到经审部门,依据市级以上党政部门,工会组织的相关政策,配备专职工会经审干部,落实政治和经济待遇,定编定职岗定责,严格考核,责权利奖惩兑现。规范经审干部的培训,通过举办专业知识培训、以会代训、参加上级举办的审计干部后续教育培训班等灵活多样的业务培训方式提高经审干部政治素质和专业水平,提高农村基层工会组织经审工作新水平。

(二)、完善经审工作制度建设。认真抓好工会经审工作规章制度的制定和落实,加大对农村基层工会经审工作考核力度,将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向基层工会延伸,使基层工会经审工作从组织建设、制度建设、经审人员素质提高以及审查审计职责的全面履行上逐步规范和完善,建立经审监督的长效机制,推动经审工作持久深入的开展,确保经审监督职能的正常履行。建立完善审计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审计行为,控制防范审计风险。制定审计程序、文书方面的规定,制定审计操作规程,对审计过程进行严格控制,做到审计程序合法合规、内容完整、方法恰当,推动工会审计程序和文书规范,制定审计质量控制规定,建立审计质量控制体系,提高审计质量效率。

(三)、完善经审工作效能建设。审计是经审工作的根本,要按制度规定开展审计工作,规范物资管理、服务大局的角度全面履行审查审计职能,进一步扩大审计的工作面,拓宽审计内容,加大跟踪检查力度,促进审计问题整改落实到位。通过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不符合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促进农村基层工会财务制度的建立和完善;通过计拨审计,找出经费收缴中存在的问题,提高经费收缴率;通过对工会经费使用情况方向、固定资产管理方面的审计,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率,使有限的经费多为会员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促进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党风廉政建设。

(四)、完善经审工作环境建设。积极开展农村基层工会组织经审工作情况调研,加强理论调研,及时发现经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措施和对策。通过调研,及时发现亮点,帮助好的单位总结经验,用以指导和带动面上工作,帮助较差的单位找出差距,督促改进提高,进一步明确新形势工会经审工作的重点和任务,找准工作的切入点,研究探索新的审计机制,确保各项审计监督任务的落实,为促进工会工作的健康发展,营造健康良好的社会环境,赢得各级党政部门,工会组织领导及全社会的关注支持和帮助,争创农村基层工会组织经审工作一流佳绩。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2024关于全市民族村少数民族经济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4567 字

+ 加入清单

2019关于全市民族少数民族经济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今年4月份,滨州市民宗局对全市民族村少数民族经济发展情况进行了系统深入地专题调研,同时,组织部分民族工作干部到烟台、威海两市认真学习先进经验。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民族村经济发展的基本情况

我市是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全市现有39个少数民族成份,少数民族人口2万余人,占全市总人口的5.5‰。其中回族人口1.8万余人,占全市少数民族总人口的88%,主要分布在阳信、无棣两县的26个民族村。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家民委、省民委的大力支持下,民族工作重点县及乡镇党委、政府牢牢把握“两个共同”的民族工作主题,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认真实施民族工作的法律法规,采取多种有力措施扶持少数民族发展经济,少数民族群众充分发挥自身内力,埋头苦干,勤劳致富,生产生活水平实现了大幅度提高。

(一)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改善。近年来,我市大力实施少数民族帮扶工程,通过民族事务协调委员会、新农村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等多种有效载体,积极帮助民族村解决路、水、电、气、医、学等基础设施建设难题。市里通过争取上级资金扶持、下拨本市项目资金,累计投入XX余万元,全部用于民族村居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少数民族经济发展。阳信县筹资XX万元为15个民族村修建了柏油路,通上了自来水、安装了有线电视;筹资1500万元为温店镇新建回民海尔希望小学一处,为刘庙中学新建教学楼两座;配齐完善了3个少数民族工作重点乡镇的卫生院和15个民族村的卫生室。无棣县投资500万元完成了五营六个村道路、路灯照明、电网改造等新农村建设项目;为五营社区配套了幼儿园、老年公寓、民族医院、超市等基础设施;争取上级无偿资金100余万元,为该社区配套建设了1300立方米的大型沼气池;投资200余万元,为五营回民学校建设教学楼、教职工宿舍及绿化、硬化等配套设施工程。民族村基础设施的不断改善,为少数民族经济的快速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力度加大。各民族村立足村情,发挥优势,调整种植结构,变单一粮食生产为多种经营,改良种植品种,大力发展高效农业。无棣县郭辛店、新立村已形成总计600余亩的冬枣园,段家村、范家村的经济林达1000余亩,五营后村的旱地养藕示范点已取得成功,亩产可达4000公斤,成为民族村农业发展的新亮点。

(三) 传统养殖产业优势明显。阳信县河流镇刘庙街等10个民族村与邻近的50多个汉民村形成“放小收大、订单养殖”的养牛联合体。1万多户汉民家庭在刘庙赊养肉牛2万多头,户年均增加收入3000元。无棣县民族村30头以上的规模养牛户40余户,50只以上的规模养羊户20余户。五营中村建起了占地20余亩的牛羊交易市场,吸引了秦皇岛、唐山、济南等地客商汇集,日交易量200头只。同时,在国家扶持政策的积极鼓励下,我市少数民族肉牛养殖合作社逐步兴起,目前,全市民族村有12家肉牛养殖合作社,吸引4000余名回汉群众加入合作社,合作社成员出资总额达1亿多元,少数民族合作社日益成为推动我市传统优势产业发展壮大的一支重要骨干力量。

(四)民族企业不断做大做强。阳信县民族村少数民族群众把肉牛产业作为主导产业,重点发展肉牛养殖、屠宰和深加工产业,积极打造鲁北乃至全国最大的肉牛养殖基地、流通基地、深加工基地。目前,该县少数民族群众投资兴建的肉牛加工企业已达70余家,牛羊肉产品占到天津清真市场份额的50%、北京清真市场份额的30%以上。同时,注重实施品牌战略,广富畜产品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被评为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鸿安肥牛、立辉肥牛、亿利源肥牛、华阳肥牛、广营肥牛等5个品牌肥牛获得了国家a级绿色食品认证;华胜、福安2个品牌获得了无公害畜产品认证;亿利源、广富、鑫源、华胜源等4个牛肉品牌获得全国优秀牛肉品牌称号。无棣县民族村现已发展民族企业30多家。德宝皮革有限公司、鑫合皮业有限公司集皮革加工、购销为一体,年产值分别达3亿元、2.5亿元。华兴畜牧有限公司现已发展为集养殖、屠宰、加工、销售为一体的规模化龙头企业,不仅促进了当地畜牧业的发展,而且带动了当地少数民族群众的就业。

(五)第三产业发展势头强劲。近年来,我市民族村少数民族群众不断拓宽致富门路,从事多种经营,餐饮、客运等第三产业的业户数不断增加。仅阳信、无棣两县少数民族群众经营的餐馆、店铺等就已发展到100余家,以肥牛、手抓羊肉、特色烧烤等为代表的民族特色食品成为当地的知名餐饮品牌。同时,少数民族群众积极发展以客运为主的交通服务业。目前,全市民族村拥有客车100余辆,年均收入达4万元。阳信县流坡坞镇南街村充分利用其便利的交通枢纽优势,少数民族群众拥有客运车辆50余辆,成为全县最大的公路客运专业村。

(六)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我市民族村大部分少数民族家庭实现了电器化,大部分住房为砖瓦结构,部分群众盖起了楼房。无棣县五营中村建成了配套设施齐全的农村社区---“伊安小区”,成为全市民族村居新农村建设的样板工程。各民族村拥有运营车和家用轿车近2500辆,仅阳信县刘庙10个村就拥有宝马等各型家用轿车近300辆,并且刘庙村人均纯收入由XX年的3500元提高到现在的11000元,人均纯收入、固定资产投资、经济增长速度三项指标均高于全县平均水平。

二、民族村经济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市民族村的经济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少数民族群众的生活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但民族村经济发展仍然存在着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有:

(一)民族村之间经济发展很不平衡。由于民族村之间基础设施、经济基础、区位交通、经营习惯、群众思想解放程度等诸多历史渊源和现实因素的影响,民族村之间经济发展很不平衡。以阳信县大营村和刘庙村为例,大营村地处偏远,交通不便,以传统农业生产为主,少数民族群众思想解放程度低,XX年人均纯收入在7000元左右;刘庙村交通便利,少数民族群众思想活跃,经商意识强,主要从事肉牛养殖和深加工产业,XX年人均纯收入在11000元左右。

(二)民族企业发展面临严峻挑战。我市的民族企业产业种类单一,80%以上民族企业经营肉牛养殖和深加工产业,对市场依赖度高,一旦市场行情有较大波动,民族企业发展就严重受挫。多数民族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方式落后,企业生产效率低下,经营生产经营成本居高不下。企业产品种类较少,科技含量和附加值不高,市场竞争力差,抗市场风险能力低。企业流动资金短缺、用地紧张,发展后劲不足。诸多因素的合成制约,使民族企业的发展面临着严峻挑战。

(三)村级集体经济非常薄弱。民族村村级政权组织基本上无经济收入,大多是“空壳村”,这既受国家政策体制的影响,更是部分民族村班子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缺少创新发展思路,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弱,部分少数民族群众主动发展动力不足等自身原因造成的。民族村集体经济的薄弱,较大程度上制约了民族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推进,民族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各项社会事业的长足进步。

(四)富余劳动力就业难度较大。由于民族村少数民族群众综合素质较低,缺乏外出务工就业必需的职业技能,受清真饮食习惯制约,使得有些务工单位不愿接收少数民族人员。同时,部分少数民族劳动力在本地转产就业缺乏必需的资金,致使少数民族富余劳动力就业困难重重。

三、加快民族村经济发展的对策和建议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做好民族村经济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要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紧紧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多渠道多方式地在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中,不断强化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和宣传,使其深刻认识做好民族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提高贯彻执行民族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和有效性,做到自觉维护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关心、关注少数民族群众的民生事业,大力支持和帮助发展民族经济。少数民族干部群众也要摆脱“等”、“靠”、“要”的思想,实现“要我富”到“我要富”的观念转变,深刻认识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各部门的重视和扶持毕竟是外因,民族村干部群众的自力更生、自我发展和艰辛努力才是内因,“输血”只能解决燃眉之急,“造血”才是长远发展之本,干事创业、发展经济的重任责无旁贷。

(二)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对民族村经济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把加快民族村经济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每年要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民族工作,定期听取有关部门的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加快民族村经济发展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不断提高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数量,以“生态文明村”建设、“第一书记”驻村任职、对口定点帮扶等为抓手,帮助民族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民族经济加快发展。各级领导要经常深入民族村进行调查研究,了解经济发展情况,以便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扶持政策,采取切实有效的工作举措,帮助民族村逐步缩小彼此之间的经济差距,力求做到平衡发展、协调发展。

(三)有关部门协调配合,不断加大对民族村经济发展的扶持力度。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各有关部门在安排农业、交通、水利、教育、卫生等事业发展资金时,重点向民族村倾斜;在项目立项、开发、推广等方面优先考虑民族村。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部门尽量放宽对民族企业贷款的门槛限制,为民族企业营造良好的融资环境,推动其不断做大做强。工商部门在民族企业、少数民族合作社、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生产经营时,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土地部门和各有关乡镇采取灵活有效的形式,帮助民族企业和少数民族合作社解决生产经营项目用地、减免税费等问题。民族、民政部门可借鉴烟台市的经验做法,引导民族企业、少数民族合作社成立少数民族经济发展促进会,凝聚力量,团结一致,抵御市场风险。农业、畜牧、人保等部门在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种植养殖实用技术培训时,优先安排少数民族群众参加培训,使他们掌握一技之长,同时,及时为少数民族劳动力提供当地就业和外出务工信息,并采取各种措施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此外,对愿意回乡创业的外出务工人员和当地就业人员,为他们提供优惠政策,甚至资金技术支持,以此提高富余少数民族劳动力的就业和创业机会。

(四)民族村自立自强,不断增强自我发展的能力和本领。民族村要切实加强两委班子建设,在上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下,选择党性观念强、群众威信高、致富门路多、带头作用发挥好的少数民族干部群众,及时调整充实到村两委班子中,不断增强村两委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村两委班子要创新思路,强化措施,立足实际,借助外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带领少数民族群众共同致富。民族企业、少数民族合作社要树立正确、宽广的“人才观”、“用人观”,学会现代经营理念,聘用高级专业人才抓好经生产营管理,建立起科学规范的现代生产经营管理机制,同时,不断增强自我创新能力,以提升产品的附加值,拓展民族企业、合作社的市场竞争力和发展空间,增强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少数民族富余劳动力要立足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种植养殖实用技术培训掌握更多实用的技能和本领,不断搜集就业信息,积极探索致富门路,从而提升自身的就业、创业能力和机会。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关于高新区乡镇街道总工会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社区,工会,全文共 2637 字

+ 加入清单

关于高新区乡镇(街道)总工会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在区党工委、管委会的重视支持,市总工会的指导推动下,高新区的基层工会组织网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工作成效也日益明显,尤其是于XX年底成立的乡镇(街道)总工会,在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指导服务基层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已成为新区工会组织体系中承上启下、不可缺少的重要层级。前一阶段,我们抽调专人,对全区乡镇(街道)总工会一年来的运行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了专门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新区现有四个乡镇、两个街道办事处,已全部建立了总工会,主席由同级副职担任,设专职副主席6人,专(兼)职工作人员7人,均有独立的办公室和现代化的办公设备。截止目前,累计建立基层工会247家,会员达43368人,其中农民工34394人,占会员总数的79.3%。

二、工作现状

新区乡镇(街道)总工会成立以来,在健全基层工会组织网络,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基层组织建设创新发展。随着国有、集体企业改制的完成,非公有制经济体制占据了主导地位,基层工会组建和职工入会工作也迎来了新的挑战。为确保基层组建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建立了乡镇(街道)总工会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工会运作、多方配合”的工作格局。同时与党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三个同时”(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有力地推动了基层工会组建工作的开展。目前,四镇两办下设的39个行政村、6个社区,已全部建立了工会委员会。二是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针对乡镇(街道)总工会辖区内企业和职工的特点,积极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会维权网络,在全区的企业中大力推行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共签订工资集体协商141份,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5份。

三、乡镇(街道)总工会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受到思想认识、组织体制、工作机制等多方面因素的制约,当前乡镇(街道)总工会还没有完全适应工作职责的要求,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领导重视不够。个别企业少、职工少、工会工作基础薄弱的镇街领导对工会的性质和职能、地位和作用的认识不到位,对工会工作开展重视支持不够。二是工会干部专职不“专”。有的乡镇(街道)总工会出现了专职工会干部以兼职为主,主业为辅的现象,造成工会干部专职不专,使工会成为摆设,工作流于形式,难以有效开展各项工作。三是工会职能不清。现在四镇两办虽然都成立了总工会,但对总工会的职能认识不到位,仍然以工会委员会的角度看待问题,工作缺乏主动性。四是人员随意变动。工作人员随意变动较为严重,流动性较大,有的工作人员走了,工作没人接收,导致工作“没人管”,出现空岗现象。

四、加强乡镇(街道)工会建设的对策建议

加强乡镇(街道)总工会建设,是贯彻落实“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扩大工会组织覆盖面,增强工会组织凝聚力的重要举措。当前,针对新区乡镇(街道)总工会的现状和存在的突出问题,以深入开展创建“六好乡镇(街道)总工会”活动为载体,进一步推进乡镇(街道)总工会的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乡镇(街道)总工会的工作水平。一要进一步提高加强乡镇(街道)总工会建设的重要性的认识。破解当前乡镇(街道)总工会建设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只有从提高思想认识入手,不断健全镇街一级工会组织网络体系,才能把更多的非公有制经济体制和职工群众组织到工会中来,置于党的领导下,团结在党的周围,更好地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二要为乡镇(街道)总工会开展工作创建良好的舆论氛围。首先,要加强《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的宣传,大力宣传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历史地位和突出贡献,推动全社会认识工会、了解工会、接受工会、欢迎工会。其次,要加强工会基本知识的宣传,积极培养党政领导和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对工会组织和工会工作的正确认识,使他们充分了解工会在促发展、维护稳定中的积极作用。再次,要加强工会重点工作和重大活动的宣传,使工会工作妇孺皆知、深入人心,为工会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最后,要大力宣传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树立工会“职工合法权益代言人”的良好形象。三要进一步规范乡镇(街道)总工会的工作职责。要着眼于乡镇(街道)总工会工作的长远发展,围绕解决乡镇(街道)总工会“干什么”的问题,从五个方面确立乡镇(街道)总工会的主要职责:一是抓好辖区内基层工会组建和职工入会工作,切实做好农民工入会工作。二是加强乡镇(街道)工会维权机制建设,做好职工维权和农民工的双向维权工作。三是结合实际做好引导和服务职工工作,积极开展扶贫济困和送温暖等活动,努力为职工群众多办好事实事。四是组织开展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和创争活动,团结和动员职工为推动乡镇(街道)经济社会发展建功立业。五是指导和帮助基层工会开展工作,代行基层工会难以履行的工作职责,及时解决基层工会工作中的问题,维护基层工会干部的合法权益。四要加强乡镇(街道)总工会的干部队伍建设。通过以会代训、短期培训、鼓励自学等多种形式,抓好工会干部任前培训和岗位培训,帮助乡镇(街道)总工会干部提高从事工会工作的本领和能力。同时建立相应的考核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对做出突出成绩的乡镇(街道)总工会干部予以表彰,充分调动乡镇(街道)总工会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五要指导乡镇(街道)总工会充分发挥作用。主动加强与党政领导沟通,积极争取领导支持,为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同时,要认真总结开展创建“六好乡镇(街道)总工会”活动中的经验,结合新的形势健全完善创建活动的工作规划、目标任务和考核标准,不断推动创建活动的深入发展,促进乡镇(街道)总工会切实发挥作用,肩负起总工会应有的职能。

工作也迎来了新的挑战。为确保基层组建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建立了乡镇(街道)总工会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工会运作、多方配合”的工作格局。同时与党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三个同时”(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有力地推动了基层工会组建工作的开展。目前,四镇两办下设的39个行政村、6个社区,已全部建立了工会委员会。二是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针对乡镇(街道)总工会辖区内企业和职工的特点,积极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会维权网络,在全区的企业中大力推行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共签订工资集体协商141份,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5份。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2024关于新形势下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5424 字

+ 加入清单

2019关于新形势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的调研报告

招商引资是经济发展的“外来催化剂”,能增加地方经济总量,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带动地方就业增长,增加地方政府基础设施投入,是一个地区扩大开放、加快发展最直接、最有效和最关键的有效途径。在这个大背景下,要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必须在新形势下,把握新规律,更新招商理念、创新招商思路、改变招商方式,才能把招商引资工作做好,才能进一步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一、xx县招商引资工作情况

近年来,xx县委、县政府始终把扩大对外开放、大力招商引资、借助外力推动县域经济发展作为第一要务,依托特色优势资源,不断优化发展环境,创新招商方式方法,全县对外开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推动了经济增长,提供了大量就业机会,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今年上半年,新开工项目19个,实现到资5.46亿元;续建项目25个,实现到资14.48亿元;引进市外境内资金实际到资19.94亿元,占市计划33亿元的60.43%,占县计划30亿元的 66.47%,比同期14.82亿元增长34.55%。

二、xx县招商引资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落实 “一把手”负责制,营造大员上阵、全民参与的招商氛围。近年来,xx县招商引资从引进小项目到引进大项目,从引进小公司到引进上市大集团,从一个微不足道的领域变成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县上下充分认识到了招商引资是抢抓发展机遇的客观需要,是推动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切实增强了招商引资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营造出浓厚的招商引资氛围。这主要由于: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对招商引资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专门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县委常委、副县长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加大对招商引资组织领导力度。各镇和有关单位也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的招商引资领导小组,把招商引资工作当作工作中的大事来抓,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二是大员上阵外出招商。县领导多次带队赴珠三角、京津冀等地拜会洽谈,对重大招商项目带头上阵抓谈判、抓协调、抓督办,促成了视频监控项目、智能家居项目、皮具生产项目、汽车电子项目、高端装备项目的电子产业园、冷轧钢筋生产、魔芋产业园、万头奶牛养殖及奶制品加工等一批项目的顺利落户。三是召开会议促招商。在近几年,县委、县政府将招商引资作为“绿色崛起示xx县”建设的关键措施来推进,对招商工作“逢会必讲、逢会必强调、逢会必安排”,引起各单位对招商引资工作的普遍关注,充分调动了社会各界参与招商引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四是建立考核机制,强化责任落实。xx县每年年初下达招商目标任务,将任务层层分解下达到各镇、各部门、单位,落实到具体项目,树立“人人都是投资环境,个个都有引资责任”的理念。并把招商引资纳入了年度目标管理综合考核的重要指标,实行奖优罚劣。五是制定招商政策,科学化管理。县委、县政府制定并实施了《xx县招商引资若干政策》、《xx县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管理办法》、《xx县“首违不罚”制度暂行规定》、《xx县“企业生产宁静日”制度暂行规定》等文件,形成了招商引资整套工作机制。

(二)科学编制项目,夯实招商基础。招商项目是招商引资工作的基础。XX年,xx县招商局依据国家产业政策、主体功能区划分和我县资源禀赋情况,按照工业、农业、生物医药、矿产开发、商贸旅游、城市建设等类别,精选了近百个项目分层次进行包装:编制项目可研报告的有25个,制作了项目建议书的有30 个,其它均按统一格式制作了项目简介。如新包装的矿泉水开发项目受到统一集团的高度关注,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得到英利集团的充分肯定,魔芋产品加工、红豆杉种植加工等项目引起了投资方极大兴趣,项目库建设不断充实,基本形成了“开工建设一批、宣传推介一批、整理储备一批”滚动发展、良性循环的建设格局。

(三)创新招商方式,拓宽招商渠道。在新形势下,改变传统招商方式,创新招商成为招商引资主流,由粗放式招商向专业招商,高层次招商的转变。一是用好优势 “请进来”,用竹溪自然风光独特性、自然资源丰富性、生物资源多样性、区位优势的唯一性,四张彰显地域特色的名片,发挥竹溪是湖北西大门及鄂、渝、陕三省区结合部的区域经济发展地位,把自然资源、生物资源、区位优势和上级给予的政策、资金倾斜转变为招商的最大优势,吸引外商入驻竹溪发展。二是主要领导挂帅招商“走出去”上门招商,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带队赴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等地拜会洽谈,对重大招商项目带头上阵抓谈判、抓协调、抓督办,促成了电源生产、精密电子元器件生产、楚秦生物医药经营、牛头山生态城开发等一批项目的顺利落户。三是依托节会大招商,进一步加大节会招商力度,广泛宣传竹溪优势,借鄂渝陕国际商贸物流园开业、金竹广场开盘盛典契机,举办了两次招商推介活动,达到了推介项目、结识客商的目的;参加省市组织的如“饮水思源光彩十堰行”、“华创会”、“海峡两岸经贸洽谈”、“国际潮团联谊会”等主题招商活动,通过高频次组织和出席各种经贸交流活动,签约了一批项目,加强了我县与外界客商的联系,拓展了宣传竹溪的平台,培植了关注支持竹溪的新群体。四是依托重点企业“以商招商”,在招商方式上,不断创新工作方法,不仅注重传统的以情招商、驻外招商,更加关注了以企招商、以商招商,充分发挥现有落户我县的企业“现身说法”及“扎堆效应”,大力引导已在我县投资的外来企业家引进外来资金,通过他们介绍其同事、熟人和企业家朋友来溪投资创业,贴心式的优质服务,形成了项目落地的“雁阵”效应,投资8.8亿元的绿谷中央城项目,利用现有的商业面积,积极参与招商引资,武商集团、武汉天河影院、苏宁电器等知名企业可能入驻绿谷中央城二期商业区。总投资14亿元,利用上海绿色建筑建材博览会期间,组织县内商贸流通业 100 余位经销商代表赴上海进行商务考察活动,了解市场行情,感知行业发展走向,结交新友,扩大招商。XX年1月11竣工投产的xx县精密电子元器件项目投资商贺超,将在溪投产的优惠政策带到深圳,引进了由xx市海德试验仪器有限公司投资5000万元的竹溪全自动化电子器件生产(生产线)项目。

(四)强化服务意识,优化投资环境。结合“阳光政府”、诚信政府、责任政府建设,完善招商优惠政策、奖励政策,切实做到兑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不打折扣;健全完善重大项目联席会议制、集中审批制等一系列制度,对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推行一事一议、一企一策和特事特办的原则,降低招商门槛,促成大项目、好项目在竹溪落户发展。一是优化环境。增强招商引资吸引力,环境是生产力,是竞争力,是吸引力。在软环境方面:一是营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牢固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观念,大幅度削减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实行集中办公、限时办结,形成招商引资的绿色通道。二是优化服务。继续强化优质高效服务,下大力气解决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着力打造服务型、效能型政府,努力为投资者提供“零障碍、低成本、高效率”服务。

三、影响和制约我县招商引资的瓶颈及原因分析

近几年,我县在招商引资工作中取得了明显成效,也得到来自投资者的认同和赞赏。但我们与先进地区相比,在投资环境和招商力度上仍然存在不可忽视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思想解放不够,大招商、大开放的意识还不是很强。一些部门和乡镇还没有真正把招商引资工作作为推动经济发展的关键环节来抓,没有把主要精力投放到招商引资上,招商引资喊起来重要,做起来困难,缺乏责任感和紧迫感,有的仅仅停留在一般口号上,措施不实,力度不大。

(二)引进的工业项目少、大项目少、科技含量高的项目少,辐射带动作用不强。由于我交通不便,承接区外投资的载体功能软弱,很难吸引大的工业项目,引进项目科技含量不高,附加值低,没有在工业、农业等领域形成产业链,招商引资质量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特别是具有龙头带动的项目少,对相关产业的辐射带动作用不明显,难以有效拉动产业升级。

(三)软硬环境问题还需进一步解决。在软环境建设上,尽管这些年来,我县出台了一系列方便外来投资的政策和措施,但法定性政策不足,未能形成有效的依法调整、规范投资活动的法制环境,就是现行的一些政策、措施,执行起来往往也不到位。部门与部门之间一定程度上还存在互相推诿、扯皮和各自为政的现象,缺少互相信任与有机协调。与外县市相比,我市的招商招商引资环境还存在一定差距。

(四)招商信息来源渠道单一,信息不能共享。现有的招商渠道大都是企业、客户、朋友、亲戚或外商找上门来的,我们自己还没有建立起有效的信息来源。招商无门,如何找到客商,客商在哪里,是招商引资最为困惑的问题。

(五)缺乏高素质的专业招商队伍。招商引资涉及面广,专业性强,招商人员不仅要清楚县情、本地产业导向、特点、行业规划、优惠政策等,还要针对不同行业研究客商心理,分析客商心理,分析客商需求,收集相关资料,及时提供信息,且能熟练运用谈判策略、技巧。

四、创新招商引资的思路和措施

(一)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优化发展环境。各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观念,确立以开放带动经济发展的战略思想,特别在招商引资上,要确立既要引得进,更要留得住的思想,牢固树立让别人兴业,我们才能就业;让别人发财,我们才能发展的思想。二是打造优惠的政策环境。优惠政策对外商无疑具有很强的吸引力,但要使冲着优惠政策而来的外商留得住、扎下根,还得靠政策的落实与兑现。首先是放宽准入领域,对特殊重大项目开通“绿色通道”。在招商引资中,树立“法律没有明确禁止即放开”的思想,在不违犯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只要能创造财富,增加税收,安排就业,就给予政策优惠,让想干事的人有机会,能干事的人有舞台,干成事的人有地位。其次是制定和完善优惠政策,对近几年来已出台的各种优惠政策,要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并作适度修改,做到能变则变,能宽则宽。同时,有关部门必须作好承诺,一经承诺,就要确保不折不扣兑现,还要保持承诺政策的连续性。最后是发挥职能作用,加强政策的落实与兑现,突出抓好对重点项目和重大任务的督办检查,提前介入,全程督办,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切实保障政策落实到位;立足职能、服务大局、大力优化全区经济发展环境。

(二)科学编制地方特色产业导向,科学招商,有效招商。作为经济欠发达地区,对投资者最有吸引力的是低价的劳动力和土地成本,但又受到观念、人才、机制、市场规模等滞后因素的影响。因此,我们要扬长避短,最大限度地发挥比较优势,依托竹溪特色资源,以工业园区及现有企业为平台,围绕绿色农产品加工、生物医药、生态建设及旅游、矿产开发、土地及房产开发、水产养殖、商贸物流七个领域,包装一批后续提升能力强的项目,加大矿产资源的深度开发利用,包装、推介一批以年产万吨贡米、年产万吨优质植物油、年产万吨优质腐乳、万亩水产养殖等重点招商项目,为持续发展增添后续动力。

(三)创新招商方式,增强招商引资实效。以省市提出的招商新要求,突出主业招大引强,瞄准大企业、大财团,瞄准行业标杆企业和高科技定单公司,进行“一对一、点对点”的上门招商、驻点招商、节会招商、乡情招商、友情招商、以商招商、中介招商、委托招商。重点引进龙头骨干企业、资金技术密集型企业、产业带动作用明显项目和高科技产业项目。在加快引进原有优势项目之外,着力引进新型能源、新型建材产业开发利用,突出高新科技项目引入,拓展总部基地、税收招商等招商新模式。利用我县森林覆盖率76%、植被覆盖率81%的优势,打造中国绿谷,发展生态经济。吸引大企业、大财团到我县开发,促进碳会碳交易项目形成。

(四)打造优质的服务环境。招商引资,贴心服务不可少。为此,我们要履行职责,为投资者当好“马前卒”。首先是健全项目审批的“一站式”服务。简化审批环节和办事手续,做到服务规范、主动、超前、全方位,将服务重心前移,切实为投资者提供快速、高效、便捷的服务;开辟重点项目集中会审、限时办结的绿色通道;约束规范各项行政管理行为,认真落实首办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不作为和过错责任追究制。二是健全项目建设的全方位服务体系。建立健全项目信息库,实行项目从招商、签约、审批到建设的全方位服务。对重点项目严格按照“六个一”和“两隔离”工作机制,落实目标责任制,确保项目落地。三是健全项目开工建成后的跟踪服务体系。对已经引进的外资企业,我们信守承诺,认真做好后续服务工作,认真解决他们在发展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创造条件促使其增资或介绍、引进新的外资项目,努力形成“引进一个、建好一个、带来一批”的联动效应。

(五)拓宽融资渠道,着力解决企业资金困难问题。当前,除银行贷款、企业自筹、招商引资外,风险投资、私募资金、租赁、典当、上市等融资形式和渠道还有很多,要帮助企业采取适合自身特点的融资方式,以解决发展资金不足的问题。设立县级担保基金,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全面推进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加强银企互动,解决招商企业融资难问题。

(六)建立激励机制,加强专业招商队伍建设。建立招商引资激励机制,强化招商,同时要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强力推进一把手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实行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县级领导联系制,全程负责重点项目引进和实施。同时要在招商竞争中突出重围,必须要有一支出色的招商队伍。招商人员作为特殊商品的推销员,除具有一定金融管理、投资、国际经贸、法律及相关行业的专业知识外,还需吃透客地情况,找准对接点。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2024中学课程开发情况调研报告范本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中学,全文共 2290 字

+ 加入清单

2019中学课程开发情况调研报告范本

我校自20xx年实行课改以来,始终以 “一切为了学生,一切为了学生的发展”的教育理念为指导,从学校的实际状况和学生的实际需要出发,积极开发实施校本课程,构建学校办学特色,打造“个性化”学校形象,发展了学生特长,促进了学生全面发展。现将我校校本课程开发与开设所做的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校本课程开发的现状

我校在校本课程的开设上,高度重视,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兼职副校长为副组长,相关兼任教师为成员的校本课程开发小组,在资金、设施等方面大力支持,教师先后共开发出多种校本课程。经过研究最终成功开发、编印并安排了《校园安全教育》、《养成习惯教育》、《新生入学读本》、等符合实际、学生又感兴趣3个校本课程。在校本课程的安排与设置上,硬性规定了校本课程的课时和课型比例。落实七、八、九年级2课时,要求其中必须有1节是必修课。学生根据教导处安排到指定教室上课。上课前教师进行点名并做好考勤记录。通过几年来的探索实践校本课程开发正在逐步趋向规范。学校对课程安排、教师配置、活动设计、组织管理、学习评价等已形成了自己的思路和做法。教师基本知道校本课程开发所需要具备的基本素养和基本流程,教师在面临新课程改革时,除了需要认真解读、领悟新课程体系中蕴含的思想、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接受各种教育培训外,还应根据新课程的要求,改变自身的教学行为,但在调研中我们也发现,不少教师对现在课程实施常规与课程动态发展之间所存在的矛盾也深有体验,大家认为校本课程在学校教育体系中的存在和发展对学校的传统的封闭式课程管理体制提出了极大的挑战。部分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表示愿意承担该类课程建设,但是仍感到课程开发能力不足、需要提高学习。

二、具体实施办法

1、完善组织机构。为保证校本课程的顺利实施,我们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课程开发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校本课程的实施计划,校本课程的开发与研讨、课程的安排与实施、课程的过程管理与考核等。有了领导的重视,校本课程开发所需的财力和人力有了保障,大量校本课程的印制成为可能,从而保证了校本课程的正常运作。

2、健全规章制度 为充分调动教师开发校本课程的积极性,学校从实际出发,初步建立了校本课程的开发与管理制度,先后出《校本课程开发方案》、《校本课程培训计划》、《校本课程管理制度》、《校本课程教研制度》、《校本课程开发与实施评价办法》、《校本课程开发与管理职责分工》等,制度健全,系统规范,为校本课程的落实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

3、规范课程管理。根据教导处统一安排,我们对校本课程的开发与课程的设置做出具体安排。如七年级新生入学必须参加开学前2周的《新生入学培训》,其它年级每学期每周开设1——2节学校安全教育与养成习惯教育等校本课程。为了保证学生的参与度,我们加大了学生的考勤力度,把学生出勤情况、上课情况、作业完成情况与学分挂钩。对老师上课我们也做出了具体要求。为了激发教师们参与校本课程的热情,让他们转变观念,积极投身到新课程实验中来,我校把教师参与校本课程的情况和教师的年终考核挂钩。我们对教师每次的上课情况进行登记,每学期搞一次校本课程成果展示,年终考核中我们根据教师的上课节数及成果展示的成绩给予以一定比例的加分。

三、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1、应试教育作为一种社会现象依然“根深叶茂”。因此,急需加强行政督导力度,出台一系列政策法规引导课程改革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形成较浓地挖掘和开发地方校本课程的思想意识。

2.要进一步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提高校本课程研发能力,教师很少有机会与外界交流,了解和掌握知识较少,这种限制无益于同伴交流也无益于问题的真正解决。有限的课程培训和开发培训无法弥补课程开发,素养的缺乏,知识和技能限制了课程开发。

3、多年的探索与实践我们虽然积累了一些有益的经验,但是,自主创新开发的课程不多,缺乏创新意识,没有形成特色,校本化开发内容不够丰富、建构不完善,与相关学科选修内容很难清晰分离。

4、受应试教育的影响,重考试课程,轻校本课程现象依然严重。一些家长总认为学校不务实,“不务正业”,对开发校本课程存在认知上的误区。

5、校本课程开发缺少专业化的教师队伍。目前我校教师普遍存在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不合理,课程开不全、开不足,实施校本课程开发更是面临很大困难,工作负担和时间限制,工作负担重、时间有限是教师参与课程开发非常现实的困难。由于不是分内之事课程开发增加了教师的工作负担,成为许多教师不愿意参于课程开发的原因。

四、对策建议

1、学校课程管理需要加强规范 。课程的性质决定了学校课程管理是学校管理的核心,学校内部的课程管理要在确保国家课程标准严肃性的前提下,加大校本课程的开发力度。学校的课程管理要进一步做到科学化,不能将校本课程作为次要课程要把它们放到与必修课同等重要的位置上去。

2、要加大对教师的课程知识与技能的培训力度。中小学开设校本课程最大的困难是“教师缺乏课程方面的培训”,学校急需解决的问题是“为教师的专业发展提供更多的机会”,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课程改革将成为教育发展的主题,需要围绕课程对广大教师进行新一轮的培训,力争用三到五年的时间,让所有的教师得到适当的课程知识与技能方面的培训,从而成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主力军。

3、要建立校本课程开发的有效机制。学校对校本课程开发应当建立必要的管理机制,以此为平台,在学校教师中形成民主、开放、平等的专业氛围和专业文化。这样、才能避免“教师单枪匹马苦干一阵,课程改革过眼烟云”现象的发生,才能使课程改革在学校真正扎根也使学校在课程改革中真正获得发展。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走访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137 字

+ 加入清单

走访空巢老人留守儿童调研报告

(一)活动过程

我们三个返乡志愿者在观音阁乡妇联陆主席和团委王书记的带领下,于XX年7月29日来到观音阁乡桃花村进行调研工作,此次调研主要是慰问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

我们先是来到留守儿童严宇熏的家里。她和爷爷早早的就在门口等着迎接我们,我们给她带来了小小的文具用品。这个小女孩很小就由爷爷奶奶带大的,但是她很乖很听话。由于爸妈长期不在家里,小小年纪便学会了自立。

接下来我们去到空巢老人家里。两个老人家刚好做事回来,看到我们来了热情地叫我们坐下并倒茶给我们。我们与老人亲切地交谈着,了解他们的生活与近况,并提醒他们要注意身体。

最后我们来到了小朋友严礼林家里。他只有2岁,是由爷爷奶奶照顾,对于我们突然的造访,小朋友显得很认生。我们给他带来了一个小玩具,他甚是喜欢。慰问完他的爷爷奶奶和了解了他们家的基本情况之后,我们也离开了。

(二)活动结果

通过这次走访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我们了解到多数家庭的年轻夫妇外出打工,只能留下老年人和小孩共同生活,所以留守老人和儿童较多,导致农村劳动力缺乏,整个村庄缺乏人气,感觉空寂。那些空巢老人的生活很拮据,没有太多的收入,大部分都是靠种庄稼过日子。他们还要照顾他们的孙辈,且由于他们的年龄都比较大了,文化水平也不是很高,不能为那些留守儿童辅导作业,而许多留守儿童缺少父母的教育,他们的学习成绩也不是很好,大多都是完成了九年义务教育后就直接出去工作了。

留守儿童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学生成绩不佳,在校表现不优。进入学龄阶段的儿童大部分时间是在学校度过,其主要任务是学习:学会求知,学会生活,学会做人,学会创造。但是缺少父母的督促和教育让他们的成长出现心理上的误区。

2.亲情缺失严重,心理发展异常。青少年期是个性发展和形成的关键时期,父母的关爱、良好的家庭环境和教育对青少年个性的健康发展起着无法替代的作用。但是,农村留守儿童们由于其父母长时间不在身边,家庭的“缺陷”使留守子女无法享受到正常的亲情关爱,生活中的烦恼无法向亲人倾诉,成长中的困惑无法得到父母的正确引导和鼓励......久而久之,无助感、失落感和被遗弃感逐渐形成,严重影响着留守子女心理的健康成长。

3.父爱母爱失常,孩子志向模糊。外出务工的父母由于长期不在孩子身边,内心往往会出现一种愧疚感,加上在外打工,经济较为宽裕,对这些孩子生活的经济支付能力较强。因此,他们往往对孩子采取物质补偿的方式来表现自己对孩子的全部的爱,孩子要什么就可以非常轻易地得到什么,从不迟疑也从不打半点折扣。这种爱的方式,在儿童的心里逐渐形成了“金钱万能”的价值观和“逍遥享乐”的人生观。

4.家庭教育缺失,越轨现象严重。家庭教育是人生所需全部教育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方面,家庭教育最早最直接地影响着青少年的成长健康与否。我们调查中发现,农村留守儿童由于缺乏父母的有效监管,生活习惯和行为习惯都不好。在未成年人的生理和心理没有发育完全之前,对社会上的各种复杂、不良现象缺乏足够的判断力和抵抗力,需要正确的引导和教育,而留守家庭一般都无法给予,从而导致留守子女极易产生犯罪和越轨行为。

(三)建议意见

1、作为政府,敬老院、养老院不仅要办多,还要办好,让老人们老有所养、老有所归、老有所终。

2、对于家庭的责任不能放弃,物质需求解决之后,精神需求也要跟上。政府要鼓励,社会要提倡,同时还要有具体的措施。

3、对无生活来源、长期患病、久治不愈、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且符合定期救助或低保条件的“空巢老人”,政府部门要及时把他们纳为救助对象,给予定期救助或享受低保待遇。对低保边缘的困难老人,要根据当地社会经济水平给予及时的救助,及保障他们晚年的基本生活。

4、加强养老保障体系的建立等等。

5、建立健全留守儿童工作机制。关爱留守儿童工作是全社会的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和努力。

6、完善和落实相关法律政策,保证农民工子弟在工作地享有同等受教育权益。

7、培养和扶持以民间组织为依托的农村留守儿童服务机构。

8、下大力气优化儿童成长的社会环境。

然而,要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问题需要全社会,尤其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干部,坚持以人为本,树立科学的可持续的发展观和政绩观,努力构建真正意义上的和谐社会。

我们必须全面加快新农村建设进程。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村人口素质是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根本途径。目前,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新农村建设可以说是热火朝天,农村正在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很多新农村建设的示范村都是在基础较好的地方锦上添花的新型政绩工程,真正基础差经济落后的地方却无人问津,可以说是从未盼到过高级领导的“现场办公”,致使新型落后地区在产生,新的不和谐在形成,致使这种地方的农民不得不继续通过进城打工的途径来维系家庭的生存,从而导致空巢老人与留守儿童群体和留守儿童问题有增无减。因此,落实党中央的加快新农村建设任务,我们应该坚持全面发展观,不仅“锦上添花”,而且“雪中送炭”;不仅注重修道路建楼房,而且重视办好教育提高人口素质;不仅发展经济提高收入,而且关注民本民生优化社会环境。总之,就是要建设全面和谐的新农村,最终实现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留守儿童这一重大社会问题的目的。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