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师岗位职责说明书
1、认真贯彻执行《幼儿园工作规程》,结合本班幼儿的特点和个体差异及时制定好各类教育工作计划,并认真实施,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班级保教工作。
2、树立正确的儿童观、教育观,热爱幼儿、尊重幼儿,对幼儿做到关心、细心、耐心,不偏爱,坚持正面教育,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
3、认真及时制订教育活动计划,钻研教材,研究教法,引导幼儿主动学习。观察、分析并记录幼儿发展情况,因材施教。
4、科学、合理地安排幼儿一日活动,认真执行幼儿园各项教育常规及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定期进行总结,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5、进班前,必须做好一切准备工作,带班时精力集中,尽心尽责,不随便离开班级,密切关注幼儿的活动及需求,及时提供适当的指导。注意幼儿安全,预防事故发生。
6、努力学习幼教专业理论,积极参加教育研究和各种业务进修学习,勇于改革、创新,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
7、根据教育内容,定期更换、精心布置体现幼儿主体地位的活动室环境,为区域活动提供符合本班幼儿发展水平、操作心强、卫生、丰富的玩具和材料。管理好班内一切物品不受损失,保持班内环境、物品的整洁,做好保管区内的清洁工作。
8、认真做好家长工作,定时和每个幼儿家长保持联系,了解幼儿家庭教育情况,和家长商议符合幼儿特点的教育措施,共同配合完成教育工作。
9、定期向园领导汇报工作,接受其检查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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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安全主管岗位职责内容
1、支持伯恩惠州工业园的整体安全生产监督工作,掌握工厂安全生产状况,制定各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组织并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厂内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分类、汇总并督促有关部门整改并指导落实;
3、协助上级做好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建立安全培训教育档案;
4、对公司内部各类危险作业、特种设备/人员、外来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监管;
5、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新产品项目的“三同时”管理及验收工作;
6、负责各类事故的汇总、调查处理、及事故原因分析,落实制定安全防范措施;
7、协同体系部门推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建设和有效实施。
篇2:行政岗位职责内容
1、协助总经理制定公司中长期的年度业务发展目标及计划,以及各阶段的业务目标分解工作实施与推进;
2、跟踪公司各经营目标达成情况,提供分析意见及改进建议;
3、全面负责公司日常管理、运营、生产、销售等工作;
4、负责生产、运营、销售的整体计划,根据计划目标编制月、季、年度生产计划;
5、执行生产计划,监控生产进度,合理调度各项生产任务及各种工作标准;严把产品质量关,确保订单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负责订单工价、工期的确认,根据订单下发生产通知单;
6、管控各环节的费用,降低生产消耗、避免浪费;
7、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组织安全生产检验,杜绝工厂的生产安全事故;
8、做好公司组织架构搭建及优化,对组织的内部的人力资源进行合理规划与调整,控制人力资源总量,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均效能,降低人力资源成本,提高人员整体素质;
9、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事。
篇3:幼儿园规章制度_规章制度_网
一、老师的职责
1、全园教职工必须高度重视幼儿的安全,防止走失、误领、抓碰、磕伤、烫伤等事故的发生。
2、各班老师接待幼儿入园时,必须做好晨检工作。如:幼儿发烧,身体有无异常,是否带有小刀、针头、铁钉等易伤害物品。
3、各班老师要定时做好幼儿饮水、入厕时间,以减免幼儿口渴、尿湿裤子的事情发生。入厕时,幼儿要依次排队,男女生分开。
4、幼儿饮水吃饭时,值班老师要密切看护幼儿,茶饭是否热凉;午睡时,要细心照看幼儿正确的睡姿,手脚的安放。
5、做课外活动,如:体操、游戏时,严格制止幼儿快速奔跑,上滑滑梯时逆向攀爬,及一些危险的动作。
6、值班老师要遵守规定,认真做好各班卫生消毒工作。
二、家长的配合
1、引导幼儿热爱幼儿园、热爱老师、团结同学,不打、不争、不抢、不骂、不损坏幼儿园玩具和物品。
2、家长接送幼儿时,必须见过老师方可离开。如让别人代领,要带好幼儿接送卡或事先与老师电话说明原因。
幼儿园教师工作制度
一、幼儿园教职工自觉履行工作职责,按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公事要汇报,私事要请假。
二、幼儿园老师轮流值日,负责当天的安全、卫生及监管工作。安全包括:幼儿的课外活动及上下班门窗关闭;卫生包括:厨房、卫生间及操场的清理。
三、各班级老师认真完成书本授课外,还要充分补充课外内容。如: 美术、唐诗、儿歌、歌伴舞、三字经、游戏、手指健脑等。
五、加强日常业务学习,提高教学素质,有计划、有目的、有主题地安排好学期计划、月计划和周计划。
六、各班老师认真做好幼儿在园、离园时的卫生及穿戴工作(如:梳头、洗脸、洗手及脱下的外套),并善待每一名幼儿,尊重每一位家长,对园负责、对幼儿负责、对家长负责。积极做好幼儿“家园共育”工作。
七、为人师表,要言传身教,严格遵守幼儿园的规章制度。做到形态端庄、举止大方。
八、全园教职工要爱岗敬业,忠于职守。齐心协力为“淮北少林武校艺术幼儿园”的日渐完善,做出有效的工作成绩。
幼儿园学期计划
一、安全防护
幼儿的安全防护放在幼儿园工作的第一位,责任到人。各班老师尽职尽责。
二、学习内容
各班级除认真上完所配发教材以外,须另附生字、唐诗、儿歌、歌曲、三字经、(美术)、舞蹈以及各种游戏等活动的充分补充,以丰富幼儿的文化生活。具体实施安排在每月每周的课程计划里。
三、家长会
每个学期至少安排两次家长会,与家长沟通交流,促进家园共育,期末总结汇报孩子的特长及日常表现。
四、业务交流
加强幼儿园老师的综合素质,每个周末进行一次例会,探讨一周的工作利弊,总结经验,共同提高业务水平。
五、生活事务
幼儿园生活事务,每个老师轮流值班。值班日为值班责任人。
六、爱岗敬业
师生团结,爱岗敬业。共同努力把淮北少林武校艺术幼儿园的声誉提上去。
篇4:宾馆前台的工作岗位职责内容
1、销售客房;
2、为住店客人办理入住手续并安排房间
3、掌握住客动态及信息资料,控制房间状态;
4、为客人办理换房、调整房价等情况,并跟踪预离房间状态;
5、提供对客及对内的咨询及留言、转交物品工作;
6、协调对客服务;
7、岗前认真阅读交班本,了解并落实上一班移交的事项,确认交接班的营业额并交接清楚。
8、办理客人入住登记和退房手续,确保资料的录入准确、及时。
9、负责访客的接待引见。
10、负责电话、邮件、信函的收转发工作,做好工作信息的记录、整理。
11、负责公司文件、通知的分发,做好分发记录并保存
12、负责文件的打印、复印。
13、负责大厅办公用品、办公设备的清洁保养和大厅的整洁,培养大厅的盆景植物
14、对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汇报,提出工作改进意见
15、收集在店客人的各种特殊需要及反馈意见,并呈报经理。
1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或临时工作
篇5:幼儿园教师的规章制度
一、招聘人数:幼儿教师若干名,择优录用。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幼教工作,身体健康,适宜从事幼教工作;
(2)学前教育专业需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普通专业需具有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具有幼教工作经验有专业特长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4)具有教师资格证、普通话二级甲,国家计算等级证,英语等级证者优先。
三、待遇:
1、一经录用,试用期X个月,期间XX元/月;试用期满合格者,享受本园临时教师待遇。
2、临时幼儿教师班额在25人以下月工资XX元。大班班额超过25人每多一名幼儿加薪XX元,中小班班额超过20人,每多一名幼儿加薪XX元。
3、教师全勤每月奖励XX元。
四、工作时间
本园幼儿教师每月公休时间4天,固定休息日是每月15日和月末,其它两天为教师轮休日。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
报名地点:XX幼儿园
联系方式:
篇6:仓管员岗位职责内容
一、对原《仓库管理制度》部分条款的更改:
l材料仓库中午值班的更改:材料仓库中午11:3014:00休息,不安排值班和发料,在该时间段内刚刚运达公司的材料不安排卸车。但是,在中午11:30之前已经开始卸货并且在中午11:30尚未结束时,有关保管员务必坚守岗位验收入库,但仓库主管务必安排该保管员免费午餐。
二、材料验收入库的补充规定:
1)材料需要验收入库前,仓库主管务必首先通知质检员在限定时间内到达现场。
2)保管员验收材料时,只对入库材料的数量负责;质检员检验材料时,仅对入库材料的质量负责。边质检,边入库。质检员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时,有权随时要求保管员停止入库,保管员务必配合。
3)务必在收到随货单后,保管员才能够进行验收入库操作。也就是说,没有随货单的原材料,保管员务必拒绝验收入库。
随货单包括正式的和临时的两种样式,由保管员收执并转交财务。正式随货单就应是供应商带给的,要求显示材料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单位公章。临时随货单由供应部主管填写,要求显示材料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供应商名称。
4)入库单上务必分别列出合格品数量、不合格品数量。比如面粉,合格200袋,烂袋3袋,湿袋5袋,脏袋7袋;比如纸箱,合格500个,烂箱1个,湿箱6个。保管员传递入库单时,应主动给会计解释造成不合格品的原因或职责。
5)关于材料卸车时间:在冬季,16:30之后到达公司的箱皮不安排卸车;17:30之后到达公司的卷材不安排卸车。其他材料,原则上在17:00之后到达公司的不安排卸车,但具体是否卸车,应由仓库主管根据实际状况灵活掌握。
6)原料卸车冲突的解决:当成品装车、成品入库、原料卸车在时间上或人员方面出现冲突时,仓库主管务必按照以下顺序解决:首先保障成品装车,其次保障成品入库,最后安排原料卸车。严禁首先安排卸车。
7)严禁强制调用保管员卸车、入库、装车。保管员是仓库管理人员,不是装卸工,任何人不得滥用职权、强制调用保管员卸车、入库、装车。只有保管员保质保量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后,并且自愿参加卸车、入库、装车时,仓库主管方可调动参加卸车、入库、装车。
1.仓管员职责
篇7:幼儿园工会规章制度
一、财务管理原则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法令,执行和宣传“会计法”,维护财政法规、财经纪律,保护国有资产的安全。
2.编制和执行学校的各项财务计划,拟定学校具体财务管理制度(方法),做好记账工作。
3.坚持“量入而出、收支平衡”原则,精打细算,厉行节约,合理分配,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4.学校的经济活动由单位法人代表负责,财务人员协助校长管理学校日常财务工作。
5.学校财务工作系指学校行政及工会的工作,学校财务人员在上级财务部门的领导下,统一处理各项财务工作。
6.根据财务监督制度的需要,设置会计岗位。
7.会计人员要做好学校财务预、决算工作,准确做好学校账务、结算上报工作,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表表相符,认真执行会计岗位责任制所规定的各项职责。
8.学校要认真管理好现金、票据。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及报销手续,认真履行所规定的各项职责。
9.财务人员应当认真做好学校各项资金的管理工作。认真审核学校的各项财务收支凭证,各种凭证内容必须填写完整。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受理不符合财务规定的业务,不做假账,不设账外账,不设小金库。
10.做好财务档案工作,未经领导同意不得向外人提供、传阅、复印会计资料,妥善保管各种财务会计资料。
11.认真执行财产管理制度,并制定本单位财产管理办法,不擅自购买控购商品,执行政府采购制度。
13.不遵守财务制度,工作失职,造成学校经济或其它损失者,由学校给予惩处。
二、幼儿收费制度
1.收费应按照《收费许可证》所批准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收费许可证未列明的项目不得擅自立项收费。
2.学校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将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张贴。
3.收费的项目和标准,接受财政部门和物价部门的检查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4.学校根据项目收费并开具由财政局统一购买的收据。
5.学校的所有项目收费都必须纳入学校的财务管理。
6.代办费及列入教学计划的服务性代办项目,按规定的程序执行。
7.学校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做假账,不设账外账。所收取的各项款项应全部进账并存入银行。不坐支。
三、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为了合法使用教育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杜绝浪费现象,保证学校教育活动地顺利开展和改善办学条件,特作如下规定:
1.会计人员(会计主管)认真编制教育经费预算,报学校领导审核,审核后再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审批,按下达审批后的预算,有计划地执行。
2.按照国家规定的要求进行收费,必须持证(收费许可证)收费,不得擅自扩大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使用规定的票据。
3.社会捐赠,应及时入账或上交主管部门,严禁私设小金库或截留上交款。
4.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统一核算,不得虚列支出,也不得隐匿收入。
5.教育经费的开支,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各项财经法规,财经纪律。
6.各种费用必须凭证报销,会计应严格审核原始凭证,拒绝受理不合法、不规范的原始凭证。
7.合法规范的原始凭证,必须由经手人,验收人和主管人审批签章后付款。
8.对违反财务和财经纪律的行为有权拒绝付款,并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
9.法人代表,要坚持按规定审批,对给予报销的原始凭证签字。
10.凡列入专控商品和政府采购项目,必须经批准后方能采购。
11.凡需用支票购置物品,必须按支票审批领用签发手续办理,支票要填写日期、用途及限额,采购者妥善保管好支票,避免遗失。
四、学校票据管理制度
严格遵守《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试行办法》保证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序地进行,并纳入学校的统一管理。
1.根据财政部门的规定,办理收费注册登记手续,凭《票据购买证》《收费票据使用情况表》和已使用、作废的收费票据存根,到财政部门购买收费票据。
2.收费票据必须由会计保管,按票据购买证填写的号码分类、登记,写清购进日期,本数及编号。
3.领用人领用时,应在《票据领用薄》上签名,并写明领用本数,起讫号码。
4.需再领用收费票据时,需交清上次所领用的票据存根。
5.会计根据记账联与票据存根联进行销号,在票据销号单记明所销票据的起讫号码及金额,并要有销号人签章。
6.发现票据填写错误时,须重新填开,并在错误的票据上加盖“作废”戳记,保存备查。
7.发现票据遗失,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公开申明作废,并报上级部门备案。
8.学校应妥善保管好票据存根,以便备查,并按财务制度规定期限报上级部门批准后进行销毁,不得私自处理。
五、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会计档案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门,也是学校的重要档案之一,它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主要史料的证据,学校必须切实地把会计档案管好。
2.会计凭证,会计账薄,会计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有关电子数据,会计软件资料等应当作为会计档案进行管理。
3.学校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都应由财务会计部门按照归档的要求,负责整理立卷或装订成册保管。
4.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本单位档案部门提出销毁意见,会同财务会计部门共同鉴定,严格审查,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报单位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销毁。
5.按规定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档案部门和财务会计部门共同派员监销,也可请主管部门参与监销。
6.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以前,应当认真进行清点核对,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情况报告本单位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
六、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1.学校食堂,不能以学生为赢利对象,学期结束或年末要结清伙食“尾子”,学校党团、工会家委会要监督伙食团工作,保障学生利益。教师和学生伙食要分灶吃饭,分别核算,每月公布教师和学生伙食团账目。
2.校长要监管和指导学校伙食团财务工作,做到统一的会计科目,健全的会计核算,合理准确的伙食成本。
3.学校食堂财务管理、收费管理、票据管理、财产管理、档案管理、食堂财务的稽核管理、会计、出纳、仓库管理员的职责必须符合学校行政各项管理要求,以及学校对岗位职责的要求。
4.食堂搭伙费主要用于食堂购置和修理食堂设备等,如发生超支学校应予以补贴。
5.学校食堂要建立仓库管理制度。食堂负责人要加强对采购、验收、入库、领用的检查,要按日进行食物盘点,会计和仓库保管员要凭单进行记账。
6.积极主动配合上级对财务和会计工作的检查、审计等,如实完整的提供一切会计资料和信息。
七、账务处理程序制度
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账务处理程序。
1.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的前后一致。
为此,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设置会计科目和会计账簿。
2.会计人员应当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切实保证账账、账实、账表相符。
3.账簿设置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性账簿。必须填好账簿启用表和扉页,往来款项科目不得使用综合账户,需要结转的科目一定要`按规定进行明细结转。
4.记账凭证应当及时,不得积压,登记完毕后,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散乱丢失。
5.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必须每天登记并结出当天余额,同时应每月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对未达账,应查明原因,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
6. 会计报表必须采用财政部规定的统一格式和填制要求,真实、正确、及时地编制好各类报表以及各类附表。
7.会计电算化应用的会计软件操作规程必须经有关财政部门验收批准。记账凭证或记账凭证汇总表必须定期打印、装订。账册打印每年至少两次。每月结账前必须录制软件备份,以防信息丢失。
篇8:幼儿园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民办幼儿园管理,促进我县幼儿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幼儿园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本县行政区域内的民办幼儿园。
第三条:民办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应促进幼儿在体、智、德、美各方面和谐发展。
第四条:民办幼儿园坚持“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举办幼儿园的审批
第五条:实行幼儿园办学许可证制度。未经登记发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
第六条:机关各部门和昌黎县域内个人举办幼儿园,由县教育局审批发证。
第七条:幼儿园按下列程序审批。
(一)申请筹设阶段(筹设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
1、举办单位或个人提交书面申办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幼儿园拟冠名称、举办者、办园地址、办园规模、办园形式、办园条件、经费情况等;
2、教育局通过初步审核,并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答复。对申请材料齐备、基本办园条件达到要求的,签署同意筹设意见,向申办者提供《幼儿园办学申报表》;基本办园条件达不到要求的,不予同意,并及时通知申办者。
(二)申请正式设立阶段
1、举办单位或举办者向教育局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供有关材料;
2、教育局在受理申请后,组织有关人员对办园资格进行实地审查。
3、同意正式设立幼儿园的,由县教育局颁发《昌黎县民办幼儿园办学许可证》;不同意正式设立的应及时通知申办者,并说明理由。
第八条:申请举办幼儿园应向教育局提供下列材料:
(一)申请报告。报告中须注明办园规模、投资总额、资金来源、幼儿人数最大限额、园舍面积、建筑面积、户外活动场地面积等;
(二)幼儿园办学申报表;
(三)办园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资格证明、接受专业培训证明;
(四)教师、保育员的学历证明以及县级以上医院颁发的体检合格证;
(五)县卫生局颁发的卫生许可证明;
(六)消防部门签署的消防合格证明;
(七)园舍修建、改建或租用的,必须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幼儿园用房安全证明;
(八)办园场地的权证或租用合同,办园场地平面图。
第九条:举办单位或个人领取《办学许可证》后,应到县物价局领取收费许可证,方可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社会力量举办的幼儿园还应到民政局办理登记手续。
第十条:幼儿园的更名、停办、搬迁,均须到教育局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章举办幼儿园的基本条件
第十一条:民办幼儿园必须设置在安全区域内,严禁在污染和危险区内设置幼儿园。
第十二条:幼儿园园舍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设计、修建,做到与保育、教育要求相适应。园舍要求牢固安全、宽敞明亮、日照充足、通风良好。不得利用破旧房屋、破旧厂房、居民住宅举办幼儿园。
第十三条:幼儿园应设有活动室(教室)、寝室、多功能活动室、办公室、保健室、隔离室、儿童厕所、盥洗室和厨房等用房。活动室和寝室要求光线充足、干燥通风,人均使用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厨房有消毒柜等卫生设施。
第十四条:幼儿园应设有与其规模相适应的户外活动场地,人均户外活动场地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并配有大型室外活动玩具至少1件,中型活动玩具每班1件以上,小型活动玩具人
均2件以上。
第十五条:幼儿园应配备适合幼儿年龄特点的桌椅、玩具架、水杯架、图书柜和盥洗卫生用具;配备必要的风琴或电子琴、录音机、投影仪等教学设施;还应配备适量的玩教具,幼儿园的教具、玩具,应符合安全、卫生、适合对幼儿教育的要求,幼儿园应因地制宜就地取材,自制教具、玩具。配备幼儿读物人均不少于5册。
第十六条:幼儿园的房屋及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园门进出口道路畅通,配备消防器材,消除用电、用火等各种设施中的不安全隐患。
第四章幼儿园工作人员
第十七条:幼儿园工作人员应热爱幼教事业,爱护幼儿,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文化和专业水平,品德良好,为人师表,忠于职责,身体健康。幼儿园按照编制标准配备园长、教师、保育员、炊事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一)幼儿园园长除符合本办法第十七条要求外,还要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幼师及以上的学历,具有相应的管理能力和综合素质。
(二)幼儿园教师除符合本办法第十七条要求外,应取得幼师、幼职及以上学历。
(三)幼儿园兼职保健教师、炊事员除符合本办法第十七条要求外,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并受过幼儿保健培训,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
(四)幼儿园保育员应具有初中学历,掌握一定的保育知识。
第十八条: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具有进行保育、教育以及维修或扩建、改建幼儿园的园舍与设施的经费来源。
第五章招生、编班
第十九条:幼儿园的招生、编班应当符合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小班人数控制在25人以内,中班人数控制在30人以内,大班人数控制在35人以内。幼儿园应就近招生,不提倡幼儿园使用接送车接送幼儿。
第二十条:幼儿入园前需到指定卫生保健部门进行体检,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园应坚持定期体检制度。幼儿每年定期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视力一次,每季度称体重一次。
第六章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
第二十一条:幼儿园应当贯彻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注重幼儿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引导幼儿个性的健康发展。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
第二十二条:幼儿园必须使用统编教材。教师须使用普通话。
第二十三条:幼儿园应当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户外活动时间每天不少于2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每天不少于1小时,促进幼儿体、智、德、美全面发展。
第二十四条:幼儿园应主动与幼儿家庭配合,帮助家长创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第二十五条:幼儿园要十分注重对幼儿的安全教育,培养幼儿自我保护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履行监控责任,制定严密的安全防患预案,防止幼儿人身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七章幼儿园的保健
第二十六条:幼儿园应当建立卫生保健制度,防止发生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流行,自觉接受县卫生防疫部门卫生防疫监测。
第二十七条:幼儿园应当建立安全卫生防护制度,严禁在幼儿园内设置威胁幼儿安全的危险建筑物和设施,严禁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
第二十八条:幼儿园应建立幼儿教育登记卡、幼儿健康卡或档案,加强幼儿档案管理。 第二十九条:幼儿园的园舍和设施有可能发生危险时,举办幼儿园的单位和个人应立即采取措施,排除险情,防止事故发生。幼儿园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时,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立即采取紧急救护措施,并及时报县卫生局和县教育局。
第三十条:幼儿伙食要注意合理搭配,做到营养、卫生,不克扣幼儿伙食费。同时每顿饭必须坚持“留样”制度和购物“索证”制度。
第八章幼儿园的经费
第三十一条:幼儿园的经费由举办者依法筹措,保障有必备的办园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第三十二条:幼儿园收费必须严格按县物价局核批的收费标准收取。经费收支必须独立建帐,并接受有关部门的审计监督。
第三十三条:幼儿膳食费应实行民主管理制度,保证全部用于幼儿伙食,每月向家长公布帐目。
第三十四条:幼儿园要逐年增加投入,及时维修园舍,有计划地添置教学设施,保证每年有15%的保教费用于幼儿园设备、设施的维修、添置。
第三十五条:幼儿园举办者应保障教职工的工资待遇,按时发放工资,并做到稳步提高,为教职工办理养老和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
第九章政策扶持与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民办幼儿园依法享受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幼儿园,由教育局视情节轻重依法责令限期整顿、停止招生、停止办园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登记注册,擅自办园招收幼儿的;
(二)擅自改变幼儿园名称、层次、类别和举办者的;
(三)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骗取钱财的;
(四)园舍、设施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安全标准,损害幼儿身体健康或者威胁幼儿生命安全的;
(五)教育内容和方法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
(六)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发生安全事故,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由教育局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严重警告等行政处罚,或者由教育局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的;
(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的;
(三)干扰幼儿园正常工作秩序的;
(四)在幼儿园周围设置有危险、有污染或者影响幼儿
园采光的建筑和设施的。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民办幼儿园管理,促进我县幼儿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幼儿园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本县行政区域内的民办幼儿园。
第三条:民办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应促进幼儿在体、智、德、美各方面和谐发展。
第四条:民办幼儿园坚持“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举办幼儿园的审批
第五条:实行幼儿园办学许可证制度。未经登记发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
第六条:机关各部门和昌黎县域内个人举办幼儿园,由县教育局审批发证。
第七条:幼儿园按下列程序审批。
(一)申请筹设阶段(筹设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
1、举办单位或个人提交书面申办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幼儿园拟冠名称、举办者、办园地址、办园规模、办园形式、办园条件、经费情况等;
2、教育局通过初步审核,并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答复。对申请材料齐备、基本办园条件达到要求的,签署同意筹设意见,向申办者提供《幼儿园办学申报表》;基本办园条件达不到要求的,不予同意,并及时通知申办者。
(二)申请正式设立阶段
1、举办单位或举办者向教育局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供有关材料;
2、教育局在受理申请后,组织有关人员对办园资格进行实地审查。
3、同意正式设立幼儿园的,由县教育局颁发《昌黎县民办幼儿园办学许可证》;不同意正式设立的应及时通知申办者,并说明理由。
第八条:申请举办幼儿园应向教育局提供下列材料:
(一)申请报告。报告中须注明办园规模、投资总额、资金来源、幼儿人数最大限额、园舍面积、建筑面积、户外活动场地面积等;
(二)幼儿园办学申报表;
(三)办园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资格证明、接受专业培训证明;
(四)教师、保育员的学历证明以及县级以上医院颁发的体检合格证;
(五)县卫生局颁发的卫生许可证明;
(六)消防部门签署的消防合格证明;
(七)园舍修建、改建或租用的,必须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幼儿园用房安全证明;
(八)办园场地的权证或租用合同,办园场地平面图。
第九条:举办单位或个人领取《办学许可证》后,应到县物价局领取收费许可证,方可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社会力量举办的幼儿园还应到民政局办理登记手续。
第十条:幼儿园的更名、停办、搬迁,均须到教育局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章举办幼儿园的基本条件
第十一条:民办幼儿园必须设置在安全区域内,严禁在污染和危险区内设置幼儿园。
第十二条:幼儿园园舍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设计、修建,做到与保育、教育要求相适应。园舍要求牢固安全、宽敞明亮、日照充足、通风良好。不得利用破旧房屋、破旧厂房、居民住宅举办幼儿园。
第十三条:幼儿园应设有活动室(教室)、寝室、多功能活动室、办公室、保健室、隔离室、儿童厕所、盥洗室和厨房等用房。活动室和寝室要求光线充足、干燥通风,人均使用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厨房有消毒柜等卫生设施。
第十四条:幼儿园应设有与其规模相适应的户外活动场地,人均户外活动场地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并配有大型室外活动玩具至少1件,中型活动玩具每班1件以上,小型活动玩具人均2件以上。
第十五条:幼儿园应配备适合幼儿年龄特点的桌椅、玩具架、水杯架、图书柜和盥洗卫生用具;配备必要的风琴或电子琴、录音机、投影仪等教学设施;还应配备适量的玩教具,幼儿园的教具、玩具,应符合安全、卫生、适合对幼儿教育的要求,幼儿园应因地制宜就地取材,自制教具、玩具。配备幼儿读物人均不少于5册。
第十六条:幼儿园的房屋及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园门进出口道路畅通,配备消防器材,消除用电、用火等各种设施中的不安全隐患。
第四章幼儿园工作人员
第十七条:幼儿园工作人员应热爱幼教事业,爱护幼儿,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文化和专业水平,品德良好,为人师表,忠于职责,身体健康。幼儿园按照编制标准配备园长、教师、保育员、炊事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一)幼儿园园长除符合本办法第十七条要求外,还要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幼师及以上的学历,具有相应的管理能力和综合素质。
(二)幼儿园教师除符合本办法第十七条要求外,应取得幼师、幼职及以上学历。
(三)幼儿园兼职保健教师、炊事员除符合本办法第十七条要求外,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并受过幼儿保健培训,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
(四)幼儿园保育员应具有初中学历,掌握一定的保育知识。
第十八条: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具有进行保育、教育以及维修或扩建、改建幼儿园的园舍与设施的经费来源。
第五章招生、编班
第十九条:幼儿园的招生、编班应当符合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小班人数控制在25人以内,中班人数控制在30人以内,大班人数控制在35人以内。幼儿园应就近招生,不提倡幼儿园使用接送车接送幼儿。
第二十条:幼儿入园前需到指定卫生保健部门进行体检,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园应坚持定期体检制度。幼儿每年定期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视力一次,每季度称体重一次。
第六章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
第二十一条:幼儿园应当贯彻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注重幼儿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引导幼儿个性的健康发展。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
第二十二条:幼儿园必须使用统编教材。教师须使用普通话。
第二十三条:幼儿园应当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户外活动时间每天不少于2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每天不少于1小时,促进幼儿体、智、德、美全面发展。
第二十四条:幼儿园应主动与幼儿家庭配合,帮助家长创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第二十五条:幼儿园要十分注重对幼儿的安全教育,培养幼儿自我保护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履行监控责任,制定严密的安全防患预案,防止幼儿人身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七章幼儿园的保健
第二十六条:幼儿园应当建立卫生保健制度,防止发生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流行,自觉接受县卫生防疫部门卫生防疫监测。
第二十七条:幼儿园应当建立安全卫生防护制度,严禁在幼儿园内设置威胁幼儿安全的危险建筑物和设施,严禁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
第二十八条:幼儿园应建立幼儿教育登记卡、幼儿健康卡或档案,加强幼儿档案管理。 第二十九条:幼儿园的园舍和设施有可能发生危险时,举办幼儿园的单位和个人应立即采取措施,排除险情,防止事故发生。幼儿园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时,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立即采取紧急救护措施,并及时报县卫生局和县教育局。
第三十条:幼儿伙食要注意合理搭配,做到营养、卫生,不克扣幼儿伙食费。同时每顿饭必须坚持“留样”制度和购物“索证”制度。
第八章幼儿园的经费
第三十一条:幼儿园的经费由举办者依法筹措,保障有必备的办园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第三十二条:幼儿园收费必须严格按县物价局核批的收费标准收取。经费收支必须独立建帐,并接受有关部门的审计监督。
第三十三条:幼儿膳食费应实行民主管理制度,保证全部用于幼儿伙食,每月向家长公布帐目。
第三十四条:幼儿园要逐年增加投入,及时维修园舍,有计划地添置教学设施,保证每年有15%的保教费用于幼儿园设备、设施的维修、添置。
第三十五条:幼儿园举办者应保障教职工的工资待遇,按时发放工资,并做到稳步提高,为教职工办理养老和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
第九章政策扶持与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民办幼儿园依法享受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幼儿园,由教育局视情节轻重依法责令限期整顿、停止招生、停止办园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登记注册,擅自办园招收幼儿的;
(二)擅自改变幼儿园名称、层次、类别和举办者的;
(三)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骗取钱财的;
(四)园舍、设施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安全标准,损害幼儿身体健康或者威胁幼儿生命安全的;
(五)教育内容和方法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
(六)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发生安全事故,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由教育局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严重警告等行政处罚,或者由教育局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的;
(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的;
(三)干扰幼儿园正常工作秩序的;
(四)在幼儿园周围设置有危险、有污染或者影响幼儿园采光的建筑和设施的。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篇9:安全主管岗位职责内容
1.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部署,对接华发股份安全生产管理;
2.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3.指导或监督各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巡查检查,检查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意见要求或建议;
5.参与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6.参与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总结应急救援演练经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
7.安全生产信息采集、分析和建立管理台账;
8.领导交代的其他事项。
篇10:幼儿园教师的规章制度
一、奖励
1、对无迟到、早退、病假、事假、婚丧假等状况的教职工颁发全勤奖,每学期末对本学期中没有上述状况者颁发学期全勤奖。
2、每学期对遵守园内安全制度,未发生安全事故的教职工实行安全奖。
3、对主动承担各类公开活动、展示活动、讲座、经验交流、比赛等活动的教职工给予奖励。
4、对获园级、区级、市级等奖项的教职工给予奖励。
5、对承担管理或其他相关工作,能认真履职,并出色完成的教职工给予奖励。
6、对关心群众,主动做好份内、份外工作,并卓有成效的教职工给予奖励。
7、对用心参加市级课题研究,不计时间,对研究工作又推动作用,并取得相应成绩的教职工给予奖励。
8、对能用心在各类刊物上发表文章或作品的教职工给予奖励。
9、对指导本班幼儿获市级、区级、校级奖的教职工给予奖励。
二、处罚
1、教职工应自觉遵守园内的各项规章制度,无故违反幼儿园的规章制度,视作违纪,园方可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罚。对处罚条例中未涉及的违纪行为,须经领导班子讨论,做出相关的处罚决定,并按处罚决定进行处罚。
2、无故缺席一次罚款40元,迟到1次罚款10元。
3、每月迟到超过2次,第三次迟到扣除当月全部的全勤奖30元。
4、早护导迟到同迟到处理办法,并不开调休。
5、带班时间内,主班教师私自离开幼儿,又未能安排其他人看班,给幼儿的生活造成安全隐患者,按违纪处理,应酌情扣除工资。
6、带班时间内,无论主班或配班教师,未开展相关的保教工作,教师未履行职责,并与他人闲聊与保教工作无关的闲事,或独自做与保教工作无关的私事视作违纪,应酌情扣除工资。
7、幼儿午睡期间,教师应细心照料,未能履行职责,或影响幼儿正常午睡的应视作违纪,酌情扣除结构工资。
8、无故缺席3次以上,幼儿园予以解聘;无故迟到3次按照缺席1次处理。
9、幼儿园教师发生个人生活作风问题,并且影响幼儿园声誉,幼儿园予以解聘。
篇11:仓管员岗位职责内容
仓库管理规划
(1)熟悉仓库的结构,布局,技术定额.
(2)熟悉仓库规划,熟悉堆码,苫垫技术,掌握堆垛作业要求.
(3)在库容使用上做到:妥善地安排货位,合理高效地利用仓容,堆垛整齐,稳固,间距合理,方便作业,点数,保管,检查,收发.
(4)了解物料编号方法,掌握并熟练运用所管物料,产品的编号于工作中.
1.入库管理
(1)依物料验收规定点收物料.
(2)依半成品,成品入库规定点收入库.
(3)点收的物料依序整齐摆放.
(4)不合格品进行标示,或进行处理.
2.储存,保管
(1)熟悉仓储物质的特性,保管要求,能针对性地进行保管,防止货物损坏,提高仓储品质.
(2)熟练地填管表账,制作单证,妥善处理各种单证业务.
(3)了解仓储合同的义务约定,完整地履行义务,妥善处理风雨,热冻等自然灾害对仓储物资的影响,防止和减少损失.
3.搬运,防护管理
(1)掌握各种储物的搬运方法.
(2)熟练操作各种搬运工具.
(3)搬运,交付及时.
(4)严格执行仓库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虫鼠等安全保卫工作,防止各种灾害和人身伤亡事故,确保人身,物资,设备的安全.
4.出库管理.
(1)依发料规定发料.
(2)依成品出货规定出货.
5.呆废料管理
(1)妥善保管好剩料,废旧包装,收集和处理好下脚料,做好回收工作.
(2)用具,苫垫,货板等应妥善保管.细心使用,确保延长使用寿命.
(3)按公司规定及时处理呆废料.
6.盘存管理
(1)定期进行仓库盘点.
(2)协同其它部门进行盘点差异处理.
7.账卡管理
(1)建立完整的物料账,物料卡.
(2)当日料账,当日完成.
(3)定期做好各项仓库报表.
8.仓库5S
(1)整理
(2)整顿
(3)清扫
(4)清洁
(5)素养
篇12:2024幼儿园规章制度
门卫制度
一、坚守岗位,做好保卫工作。
二、按时开、关幼儿园大门,注意幼儿入、离园的安全,防止幼儿走失。
三、做好家长和其他来访者德接待工作。
四、做好报刊、杂志、信件德收发制度。
五、做好园包干区的环境卫生工作和领导分配的其他工作。
请假制度
一、所有请假者,必须先到园长室填写请假登记,办理审批手续。
二、请病假必须持有医院证明(区级以上医院),如急诊必须持有急诊章的假条,如续假必须提前一天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事假累计。
三、有特殊情况需请事假的需提前请假,经领导准假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紧急情况需电话通知。
四、无故缺席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五、病事假一星期内由班级自行解决,安排好工作;一星期以上由幼儿园与班级协商安排。
六、迟到早退者,由门卫考勤。
七、节假日如外出,需提前告知领导并按时返回,如逾期不回,按旷工处理。
八、法定公假,应事先打招呼,安排好工作办好移交手续方可离岗。
九、未履行请假手续,自行不到岗,则以旷工论处。
奖惩制度
为了鼓励教职工自觉遵守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为幼儿园多做工作,做好工作,设置出勤奖、超额奖、教育教学成果奖、考绩奖、安全奖、卫生奖、教科研津贴、加班、代班补贴、保教朴贴、兴趣小组津贴、职务津贴。
一、出勤奖
每月出满勤者,奖励80元,病假一天扣5元,事假一天扣15元,旷工一天全扣,婚丧产假,每天扣3元,函授考试等公假每天扣3元,迟到早迟、中途离岗一次扣3元。一学期出满勤者发给全勤奖80元。
二、超额奖
按市规定标准人数计算,凡幼儿出勤率达80%发超额奖,每班超1名幼儿,在班教师每人每月奖4元,特殊班级和后勤、行政人员拿全园平均数。
三、教育教学成果奖
凡在省、市、区、园各项保教活动讦比中获奖或上公开课发表文章者,按获奖等级发给一定数额的奖金,文娱节目设特别奖,为参赛项目作出贡献的配班教师和后勤服务人员,可发给适当比例的奖励。
1.国家级每人每次每篇一等奖160元,二等奖140元,三等奖120元
2.省级每人每次每篇一等奖120元,二等奖100元,三等奖80元
3.市级每人每次每篇一等奖80元,二等奖60元,三等奖40元
4.区级每人每次每篇一等奖40元,二等奖30元,三等奖20元
5.园级每人每次每篇一等奖30元,二等奖20元,三等奖10元
在杂志上发表文章后,幼儿园再付同额稿费一份。
四、考绩奖
根据考核项目,每月进行一次过程考核,采取打分制,根据所得的分数给予等额奖励,因体罚造成不良影响或发生重大事故扣除责任人当月考绩奖。
五、安全奖
对全年安全无责任事故的工作人员,奖励100元,班组长奖励200元,部门负责人奖励300元,园长拿部门负责人的平均奖。
六、卫生奖
每周对各班进行卫生检查,每月累计公布。每学期对各班组卫生工作进行一次综合评比,根据评比结果评出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90元、60元、30元。
七、教科研津贴
凡参加不同级别的课题,按国家级(含联合国级)、省级、市级、区级、园级五个等级,每年进行考核,并给获奖级别2倍的津贴。
八、加、代班津贴
因工作需要加班一天,补贴20元。因同事病、事假或公假代班者,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又完成所代人的工作任务,按所代人一人一天10元计算,补到班级。因教研活动需代班,班级自行调节,不发补贴。
九、保教补贴
每人每月10元
十、兴趣小组津贴
双休日活动,分半天(2小时)辅导教师每次朴助40元,配班教师补助30元,平时利用离园后的时间一次活动40分钟,辅导教师补贴10元,配班教师8元,代班人补贴一半,值班人员补贴辅导人员一半,根据参加人数,奖励班级5元/人辛苦费,借用场地每次付打扫、清洁费10元。
十一、职务津贴
1.园长:补贴班主任费的一又四分之三
2.副园长:补贴班主任费的一又四分之二
3.后勤负责人补贴班主任费的一又四分之一
4.办公室、教科室、德育工作负责人、年级组长、园务委员、工会委员、团支部书记补贴班主任的一半。
5.班组长、各组室、保育员、橱窗宣传人每人每月补贴20元。
节日慰问制度
一、为了增加节日慰问工作的透明度,特制定慰问制度。
二、一年慰问节有三八、端午、五一、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元旦。
三、慰问金额:三八、五一、国庆节、元旦发200元/人,端午、中秋100元/人。
四、在每节发放慰问金的同时还可发放一些物品。
五、慰问范围:全园教职工,临时职工享受正式职工的一半。
篇13:宾馆前台接待工作岗位职责内容
1、签考勤、检查仪容仪表,以最佳状态投入到工作中;
2、负责当班期间区域卫生;
3、认真阅读交班记录,完成上一班未完成的工作;
4、接受客人投诉,及时处理解决并做好记录,向经理助理汇报;
5、接听、转接酒店内外线电话,提供电话咨询服务;
6、积极销售酒店房间、会员卡等产品;
7、随时做好散客(团队)的接待工作,准确、迅速的为散客(团队)办理登记手续;
8、接收和处理电话预定,并按操作程序录入电脑信息;
9、了解当天及近期的房间情况,房间紧张时控制好房态;
10、根据电脑房态图联系客人,为客人办理延迟退房和续住手续;
11、每日核对房态表,确保房态准确无误;
12、了解当天是否有VIP客人,做好VIP客人的迎接准备;
13、认真做好各类报表打印和统计工作;
14、协助客人填写住宿登记表,核对有关身份证件,确认客人离店信息。
15、了解客情,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16、做好客人遗留物品的找回和保管工作;
17、认真完成前厅助理交予的各项工作,出现问题及时汇报;
18、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勿将客人信息泄露给外部人员;
19、准确打印各项收费账单和发票,办理客人的各项结账;
20、及时补充工作备量;
21、办理外借物及客人行李的存取手续;
22、为客人提供酒店物品租借服务;
23、为客人指引方向及解答疑问,介绍酒店和本市情况,为客人提供服务;
24、协助保安维持门口秩序,及时了解和反馈工作区域的信息;
25、观察出入人员动向,协助保安做好防爆、防窃工作,掌握消防知识,在遇到紧急情况时能够按照规定采取措施;
26、提供订票咨询服务,提供传真、打字、复印等服务;
27、认真整理、记录自助商务中心每日消耗情况;
28、会基本保养和维护部门各种设备,出现问题及时汇报;
29、积极参加各类培训,搞好团结合作,发挥工作主动性、积极性;
30、认真做好每班备用金及未完成工作的交接;
31、完成领导交予的其他工作。
篇14:前台工作岗位职责内容
1、接听电话,接收传真,按要求转接电话或记录信息,确保及时准确。
2、熟练掌握各种办公软件以及打印机传真机的使用。
2、对来访客人做好接待、登记、引导工作。
3、保持公司清洁卫生,展示公司良好形象。
4、监督员工每日考勤情况。
5、负责公司快递、信件、包裹的收发工作
6、负责办公用品的盘点工作,做好登记存档。并对办公用品的领用、发放、出入库做好登记。
7、不定时检查用品库存,及时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8、负责每月统计公司员工的考勤情况,考勤资料存档。
9、协助主任做好公司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临时事务。
篇15:仓管员岗位职责内容
1、早盘查(点货备发)、晚清帐(当日工作当日完)。
2、提供及时准确的货物,做好后勤保障。具体要求:订单一发,必须及时、清晰、准确的了解货物的运行状态,即时登报信息,直至合同完成、存档。
3、超市库管员岗位职责包括负责库房日常管理事务。
4、检查库存产品状况。
5、按规定收发物料。
6、超市库管员岗位职责包括物料进库储位的筹划与排放。
7、填写库房相关数字登录到ERP。
8、超市库管员岗位职责包括配合盘点库房产品工作的具体执行。
9、物料的搬运和库房废次品的回收及保管。
10、对来料来货及时入库,储放安全以防倒塌、遗失或变质。
11、维护和管理搬运工具。
篇16:公司生产安全副经理岗位安全职责_规章制度_网
公司生产安全副经理岗位安全职责
1、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
2、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生产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3、坚持贯彻“五同时”原则,监督检查生产职能部门安全职责履行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生产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4、组织生产职能部门对报总公司以上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安全和生产部门报告。发生上报总公司重大生产事故时,到总公司汇报。
5、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生产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审批特级动火。
6、负责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工作。定期到承包单位检查落实安全管理及隐患问题整改情况。
7、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8、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9、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定生产副经理(厂长)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篇17:幼儿园保育员岗位职责
一、清洁与护理
1.负责本班活动室、寝室的清洁卫生工作。
2.接受保健人员的指导,严格执行幼儿卫生消毒制度,熟练掌握消毒卫生技能与方法。
3.在保健人员的指导下,严格执行各项安全制度,平时细心观察,消除各种事故隐患。
4.随时开窗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清新,光线充足。
5.负责进餐时的清洁与收拾:餐前用消毒水擦干净桌子,准备餐具、漱口水,根据幼儿饭量随时添加饭菜,进餐时不催促幼儿,尽可能满足每个孩子的需求,餐后打扫等,保证所有幼儿的进餐量和幼儿的安全,不让幼儿抬送餐具。
6.创设安静、整洁的睡眠环境,根据季节注意保暖与通风。收拾床铺,仔细检查被褥下是否有影响幼儿安全的物品。
7.根据季节保证幼儿有足够的温度适宜的饮用水,并提醒幼儿饮水。
8.为幼儿开展体育活动做好场地布置和运动器械的准备工作,锻炼前检查幼儿的服装、鞋子,备好干毛巾,供幼儿擦汗,对体弱幼儿进行个别照顾。
9.帮助幼儿整理衣着,根据天气及活动量及时为幼儿增减衣物。做好防暑降温、防寒保暖工作。
10.检查幼儿大小便后整理服装的情况,幼儿便溺后及时处理,
清洗衣物。指导、督促幼儿餐前、便后洗手等,帮助幼儿养成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
11.在保健人员的指导下对体弱儿、肥胖儿进行科学护理。
二、配合教学
1.在教学、区域活动、户外活动及生活活动中,把理解、尊重、接纳每个孩子放在第一位,并在此基础上引导孩子发展。
2.和教师共同教育、研究本班幼儿,合理安排幼儿的一日生活,减少过度环节的等待现象,把教育渗透在一日生活之中。如:
(1)指导幼儿穿、脱衣服,学习按图示、儿歌的要求叠衣服,放在固定地方。
(2)指导幼儿入厕时按墙饰与脚印的提示,不拥挤,大小便入池。
(3)指导幼儿爱护桌、椅、门、窗、墙饰,节约用水。
(4)尽可能地多时间与幼儿一起活动、游戏。 、
3.根据教学、游戏的需要与教师一道添置玩具、布置墙饰、设计制作活动区材料。经常检查班级的材料配备,及时增添、维护。
4.配合教师在教学活动中指导幼儿,保护幼儿的安全。协助教师做好个别幼儿的工作。
三、物品保管
1.负责保管本班的设备、玩教具,并登记造册,经常清点。一旦遗失或损坏,应立即通知有关人员做相应处理。
2.负责保管幼儿的衣物、用品,防止遗失、混淆。
3.每天离园前检查水、电、门、窗,保证安全。
四、日常工作
1.开学前后,全面清洗(扫)室内墙(窗)面、用具、教玩具,晒被褥,验收财产。
2.每月清洗床单、枕巾一次。
3.每周掸灰、擦窗、洗玩具、用具各一次。
4.每日晨间用84消毒液消毒30分钟,餐后及离园前后拖地一次,水杯上下午各消毒一次,毛巾每天消毒一次,门、窗、桌、椅、地等随脏随抹(扫)。
5.每天配合教师开展教学活动、游戏活动、体育活动。
6.每周参加一次政治学习,每两周参加一次业务学习。
7.利用接送幼儿的时间与家长做简短的交流,了解幼儿的状况。
8.协助医务室人员做好幼儿的预防接种工作。
篇18:安全主管岗位职责内容
1、直接对公司负责生产的副总经理、开展各项安全活动,组织并参加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进行分类、汇总并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整改。主持日常安全教育工作、定期开展安全竞赛评比活动,开展安全周活动,使安全生产深入人心,推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督各级管理、生产人员的安全行为、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2、负责公司的安全技朮管理工作,贯彻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制度以及安全工作的指示和规定。参与制订、修订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技朮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协助培训专员做好对职工(包括供应商)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以及培训工作。
3、建立和完善安全监理组的动态管理模式,定期或不定期向安全监督站提交安全监理报告,做好质量安全信息的传递工作;主持调查处理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统计事故造成的损失;认真做好安全防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监测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尘毒密度,做好职业病预防工作;对上级提出的环境与健康安全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
4、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调查,认真落实制定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协助有关部门制订或修订管辖区域的安全生产制度和管理办法,并配合有关部门组织特殊工种的技术培训、考核、签发安全作业合格证;参加因工伤亡事故调查,进行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并按规定及时汇报,对重大伤亡事故和严重未遂事故和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5、协助各级领导做好职工的安全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对全体员工、新进员工、变换岗位员工和班组长的教育,检查、督促班组岗位安全教育;负责安排并检查公司生产中心各部门活动,负责公司安全设备、灭火器材、防护器材、急救器具的管理,并使处于完整备用状态﹔
6、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做到实用、齐全、规范化;按照企业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和消防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演练,不断地总结经验。
篇19:幼儿园规章制度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规范个人举办的幼儿园的管理,指导民办园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我镇幼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稳步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民办园的管理 民办园实行统一管理。一是要加强对已办证民办园的规范管理;二是要把好民办园申办的初审关;三是加强对无证的非法园摸底排查并进行坚决打击、取缔。各民办园应自觉接受中心校的领导、管理和检查。
二、民办园的园长、教师、保育员要不断加强学习,不断更新幼教知识,提高自身水平和能力。自觉接受各类人员培训。各类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和资格,按规定时间应达到基本的要求。
三、民办园应每年接受一次中心校和县教育局的年检,根据年检结果,给予晋升或降级。
四、民办园的内部管理。
1、民办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由举办者任命或聘任,也可由举办者担当,报教育局备案。园长在教育部门的领导下,依照有关规定负责领导全园工作。
2、民办园应制订学年度工作计划,定期部署、总结和报告工作。每学年度末应向中心校报告工作。重要事项应随时报告。
3、民办园应接受中心校、学前教育股、教育局的检查、监督和指导。
4、民办园要建立相应的档案。要建立工作人员花名册、幼儿花名册和其它统计表册,每学期向中心校报送一次统计表。
5、要加强制度建设,特别是教学工作制度、活动制度、安全制度、卫生制度、财务制度、家长会议制度、工作人员每年健康检查制度等制度的建设,并严格执行。
五、民办园应突出抓好安全管理。要经常检查园舍和大型玩具的安全,发现园舍和玩具有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严禁用三轮车、农用车接送幼儿上下学。民办园要每日填好安全运行记载表,一日一查,一周一小结,一月一总结。民办园每月要填好安全隐患排查表上交中心校,中心校与民办园、民办园于各教师和工作人员要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状,并全面落实安全责任。
六、民办园要防止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流行,发生食物中毒、流行病流行时,举办者要立即采取紧急救护措施,并及时报告中心校和卫生部门。民办园每学期至少组织家长学习1—2次的食品及传染病知识,要留有纸质材料和过程性材料供中心校检查。
七、民办园要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每学期开学必上“安全第一课”,学期结束要上假期安全课。增强幼儿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护和自救能力。
八、民办园实行保育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行体、德、智、美诸方面发展的教育,促其身心健康和谐发展。其涉及的内容为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等五个领域。各领域内容相互渗透,从不同的角度促进幼儿情感、态度、能力等方面的发展。
九、民办园应充分尊重教育规律,积极为幼儿提供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满足他们多方面发展需要,使他们在快乐的童年中获得有益于身心发展的经验。
十、民办园要坚持正确的办园方向,根据有关规定,规范办园行为,自觉接受县教育局和中心校的指导、管理、监督和评估。
十一、设置民办园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民办园的申报和设立必须符合布局的需要。
(二)有固定安全的园舍。
1、民办园应设置在安全区域内,周围环境无污染,无严重噪音,园舍坚固、安全、适用。儿童用房不应设在四层以上,与其他建筑物相连的必须有独立的出入口或疏散通道。民办园的园舍必须经过房屋
鉴定部门为安全屋。生均占地面积不少于14平方米,生均建筑面积不少于9.2平方米。
2、有幼儿活动室。确保每班一间,使用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人均使用面积不少于1.2平方米,要通风、干燥、光线充足。
3、有与民办园规模相适应的户外活动场所,场地平整、安全、适用。人均不低于4平方米。民办园的所有园舍和活动场所都必须设置围墙和安全栅栏。
4、有与民办园相适应的寝室、教师办公室、厨房和其它辅助用房。
5、有供幼儿洗手的流动水源设备和适应幼儿使用的厕所或便具。 6 、有符合标准、安全的桌椅和睡床,并做到一人一位,
(三)有必要的基本设施。
1、每个幼儿配备两巾一杯,有幼儿饮水用的流动盛水装置,并有幼儿的餐具、毛巾、茶具等消毒用的设施。
2、有钢琴(风琴、电子琴)、电视机、录音机、VCD以及各类教学磁带、碟片等进行教育活动的基本设备。
3、有1—2套以上大型户外活动玩具和人均2—4件供儿童游戏的各种玩具(包括桌面玩具和自制玩具)及存放柜。
4、有供幼儿阅读的图书,人均10册以上,并有开放式的图书架。民办园的教具、玩具、图书等有教育意义,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卫生标准。桌面玩具要做到经常清洗。民办园应配备消防设备。
(四)有合格的师资。
1、民办园根据规模情况应设置圆长、教师、保育员、炊事员、医务保健员、财会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2、民办园工作人员的基本素质要求是: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关心爱护幼儿,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文化和专业水平,品德良好,为人师表,忠于职守,身体健康。
3、民办园圆长除具备民办园工作人员的基本素质以外,还应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组织管理能力,并获得民办园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目前暂时不具备资格的,通过培训,两年内必须达到相应的资格。
4、民办园的教师除具备民办园工作人员的基本素质以外,还应具有幼儿师范学校(包括中等职业学校幼儿专业)毕业程度,或经教育部门考核合格。在圆教师,目前不具备教师和学历资格的,三年内要经过培训全部取得相应资格。
5、民办园的保育员除具备民办园工作人员的基本素质以外还应该具备初中毕业以上学历水平,并接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未经职业培训的,两年内必须接受至少一次职业培训。
6、民办园的医务保健员要具有中等卫生学校毕业程度或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200人以上的民办园应配有专职或兼职医生,200人以下的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保健员。
7、民办园的教师、工作人员与幼儿的配编比例一般为1:7。民办园工作人员应身体健康,定期体检,并持有健康证书。不健康者,有传染病、精神病者不得从事幼儿教育管理工作。有传染病和精神病史,但已经治愈的,必须有主治医院出具有效证明,方可从事幼教工作。
8、举办者应与教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依法保障其工资和福利待遇,并按时发放。
洛源镇中心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