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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最新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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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借款合同样板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4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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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方(甲方):

住所地:

联系电话:

借款方(乙方):

住所地:

联系电话:

担保方(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1.借款金额、期限

1.1本合同项下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大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下同)。

1.2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为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1.3甲方应按1.2条约定一次性提取借款,乙方提前或推迟提款,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视为违约。

2.借款利率、利息

本合同项下月利率为%,自实际提款日起按日计息。借款到期,利随本清。

利率按以下方式支付:

3.还款方式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期偿还借款本金和按期足额支付利息。

4.担保

4.1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丙方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

4.2丙方完全了解乙方的借款用途,为其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4.3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含律师费)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4.4保证期间为本合同确定的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4.5若甲方按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款项,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向乙方通知的还款日之次日起两年。

4.6甲方与乙方协议变更本合同,无须经丙方同意,丙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7甲方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丙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8甲方依合同约定,依法解除本合同时,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丙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丙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____日内履行保证责任。

4.9丙方保证责任为独立责任,不因甲、乙方借款合同的无效而无效。

5.乙方权利、义务

5.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提前还款。

5.2自觉接受甲方对本合同项下借款使用情况的调查、了解及监督。

5.3按本合同约定清偿本合同项下的本金、利息。

5.4变更住所、通讯地址、号码应在变更后____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5.5如发生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离、结婚,对外投资,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等),应当立即书面通知乙方。

6.违约责任

6.1甲方应按约定日提取款项,否则甲方有权按合同利率按日计收迟延违约金。

6.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提前归还款项,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和利率计收利息。

6.3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

6.3.1向甲方提供虚假情况或者隐瞒重要事实;

6.3.2不配合、拒绝接受甲方的监督;

6.3.3未经甲方同意,转让、处分其资产;

6.3.4其财产重要部分或全部被其他债权人占有、接管或其财产被扣押、冻结,可能使甲方遭受严重损失的;

6.3.5其他任何可能导致甲方实现债权受到威胁或遭受严重损失的。

7.合同无效、变更、解除、终止

7.1本合同经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

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偿清之日终止。

7.2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7.2.1本合同项下之担保发生不利于甲方债权的变化,且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另行提供担保;

7.2.2其他严重的违约行为。

8.争议解决

各方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在合同签订地所在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9.其他

本合同一式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各方各持一份。

10.合同签订地

本合同签订于杭州市。

甲方:乙方: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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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最新担保借款合同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784 字

+ 加入清单

私人之间担保借款合同协议

合同编号:___

贷款方:————

借款方:____

保证方:____

(借款合同中应否有保证方,应视借款方是否具有银行规定的一定比例的自有资金和适销适用的物资、财产,或者根据借贷一方或双方是否提出担保要求来确定。)

借款方为进行____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____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业已审查批准,经三方(或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种类____________。

第二条借款用途____________。

第三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整。

第四条借款利率借款利息为千分之__,利随本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

第五条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时间共__年零__个月,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借款分期如下:

贷款期限

贷款时间

贷款金额

第一期年月底前 元

第二期年月底前 元

第三期年月底前 元

2.还款分期如下:

归还期限

还款时间

还款金额

还款时的利率

第一期年月底前 元

第二期年月底前 元

第三期年月底前 元

第六条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____________。

2.还款方式____________。

第七条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品由贷款方退还给借款方。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5.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6.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而关闭、破产,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的,在处理财产时,除了按国家规定用于人员工资和必要的维护费用时,应优先偿还贷款。由于上级主管部门决定关、停、并、转或撤销工程建设等措施,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经向贷款方申请,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讲话春贤娑ǖ挠猛臼褂媒杩睿罘接腥ㄊ栈夭糠只蛉看睿晕ピ际褂玫牟糠郑匆泄娑ǖ睦始邮辗OⅰG榻谘现氐模谝欢ㄊ逼谀冢锌梢酝V狗⒎判麓睢?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银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贷款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应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它

本合同非因《民法典》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民法典》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它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各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报送……等有关单位(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贷款方:____(公章)

代表人:____(盖章)

地址:____

电话号码:____

借款方:____(公章)

代表人:____(盖章)

地址:____

银行账户:____

电话号码:____

保证方:____(公章)

代表人:____(盖章)

地址:____

银行账户:____

电话号码:____

签约日期: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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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民间保证担保借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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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出借人(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保证人:

身份证号:

住址

甲方因___________需要,向乙方申请金额____________的借款,经保证人保证担保,乙方同意向甲方发放上述借款。经各方协商一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借贷利率管理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主要借款内容

甲方向乙方甲方民币_______元,借款用途为_______。

乙方同意将前述款项借给甲方。实际放款日为_______。借款的利息为_______。

借款期限自放款日起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本合同项下借款按日计息,按_________结息。

第二条 担保内容

1、保证人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出借本息全部还清为止。

2、保证人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

3、保证人和甲方承担连带责任;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当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借款本息和相应费用时,保证人保证在接到乙方书面索款通知后15日内无条件地代为偿付。

4、保证人接受乙方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的调查了解,并应及时提供财会报表等资料。

5、在本合同保证期间内,保证人如再向他人提供担保,不得损害乙方的利益,并须征得乙方的同意。

6、在本合同保证期间内,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因甲方与其他单位签订有关协议和甲方财力状况的变化,以及本合同涉及甲方和乙方的条款无效而受到任何影响或免除。

7、保证人应予赔偿因自身过失而造成的乙方损失,向乙方支付借款金额_______%的赔偿金。

8、甲方出现违约逾期不还款情况由乙方登报声明公示其违约信用信息

第三条 合同的变更

1、本合同生效后,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甲方因客观原因造成不能还清借款的,应在借款到期前10天向乙方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保证人同意后由乙方决定是否延期。同意延期还款的,签订延期还款协议。

3、当乙方按约将出借款项交付甲方后,乙方有权将本合同涉及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乙方将债权转让通知送达甲方与保证人时,债权转让依法生效。

4、在合同有效期内,借款方、保证方更换法定代表人,改变住所时,应在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乙方。

第四条 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协商或者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 合同附件

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补充协议书、授权委托书、保证人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出借规定办理。

第七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甲方、乙方、保证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借款人(签名盖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保证人(签名盖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出借人(签名盖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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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借款抵押担保合同买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7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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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借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抵押人(全称):_____________

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借款金额: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借款用途:______,出借人以现金方式支付______元,其余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将借款汇入借款人账户:户名: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借款利率:本合同执行固定借款利率,为月利率______‰.借款期限内不变。借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二条借款偿还及利息支付:借款人按本合同规定到期一次性偿还全部本金。借款人按月支付利息,支付日为每月______日。借款人提前归还借款的,按实际借款天数计收利息。借款逾期不还的部分,按每天______计收违约金,直到全部本息还清为止。

第三条担保条款:本借款由______用______作为该笔借款的抵押担保物,双方约定以上抵押物不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物不转移,仍由借款人使用。到期不能归还出借人的借款,出借人有权处理抵(质)押品。借款人到期如数归还借款的,抵押权终止。本借款由______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保证后,有向借款人追偿的权利,借款人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借款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出借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物的担保(含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和保证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合同履行期届满后两年。

第五条借款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失踪或者被宣告失踪,或者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出借人由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或财产代管人偿还。

第六条债权转让和债务转移的约定:出借人可将本合同项下的债权自由转让给第三人,只需通知借款人即可。借款人不得提出异议。如出借人将本合同项下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保证人承诺对转让的债权仍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借款人将债务转移给第三人,必须经出借人书面同意。

第七条在借款人发生财产不足以清偿多个债权人的债务的情况下,承诺以其全部财产(包括应收款项)优先偿还本合同所欠出借人的借款本息。

第八条借款人和保证人/抵押人必须提供真实的.信息资料、印鉴章,如因所提供借款信息资料和印鉴章不真实,导致出借人该笔出借款损失的,借款人和保证人/抵押人认可出借人以经济诈骗的方式来追偿。

第九条如借款人违反合同约定不履行还款义务,提起诉讼的,出借人支付的诉讼费、_____、调查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全部由借款人承担。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出借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_____》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借贷条款部分或全部无效/被撤销或被解除,不影响保证条款的效力,担保人应按照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终止:本合同自各方签章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及所涉债务完全清偿时终止。

第十四条声明条款:借款人、保证人有权清楚的知悉贷款的各项条款。借款人、保证人已经全面阅读、准确理解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应借款人、保证人要求,出借人已经就本合同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借款人、保证人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相应的法律后果都已经全部知晓并充分了解,签约双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借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抵押人(签章):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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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担保借款协议书个人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11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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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经中国农业银行

县支行

营业所(以下简称贷款方)与

(以下简称借款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自

日至

日,由贷款方提供借款方

贷款

元。借款、还款计划如下:

┌───────────────────┬─────────────┐

分期借款计划

分期还款计划

├────┬────┬────┬────┼─────┬───────┤

│ 日期 │ 金额 │ 利率 │ 用途 │ 日期

│ 借款本金

├────┼────┼────┼────┼─────┼───────┤

├────┼────┼────┼────┼─────┼───────┤

├────┼────┼────┼────┼─────┼───────┤

├────┼────┼────┼────┼─────┼───────┤

├────┼────┼────┼────┼─────┼───────┤

└────┴────┴────┴────┴─────┴───────┘

第二、贷款方应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即为___%。

第三、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利率计息。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第四、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第五、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借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___%计算。

第六、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订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3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

第七、借款方的借款由担保人用

作担保。

第八、贷款到期后1个月,如借款方不按期归还本息时,由担保单位(或担保人)负责为借款方偿还本息和逾期罚息。

第九、本协议书一式

份,借款贷款双方各执正本1份,担保单位(担保人)1份,公证单位1份。

第十、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

┌───────────────┬─────────────────┐

借款方

借款方担保

│借款单位(人)

(章) │

担保单位(或担保人)

│负责人

(章) │

│经办人

(章) │

├───────────────┼─────────────────┤

贷款方

公证单位

│贷款单位:

(章) │

公证机关

│贷款审批小组组长

(章) │

公证机关负责人

└───────────────┴─────────────────┘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注:“借款方”与贷款之间的空档填写贷款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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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2024最新连带责任借款担保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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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最新连带责任借款担保合同

甲方(借款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方式:————

乙方(担保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方式:————

甲方向————申请借款,由乙方作为担保方。为明确各方的权利和责任,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具体合作方式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对主债务人————与甲方间已于————年——月——日所订契约,主债务人向甲方以本金人民币——元整为限度透支借款,乙立自愿应甲方的要求与主债务人负连带保证责任是实。

第二条 乙方应担保主债务人将来所负首开最高限额的票据上债务的清偿,及其利息迟延违约金实行担保物权费用。以及因债务不履行而行的全部损害赔偿。

第三条 甲方如未经乙方的同意,纵对主债务人为超过第一条所约定、限度的、透支借贷时,乙方就超过额仍应负责任。

第四条 甲方经同意主债务人将债权担保物件之一部分先行解而抛弃抵押(质押)权,或调换其一部分或全部时,乙方的连带保证责任并不因此而变更,仍应负责不得借口以担保物权中途变更而主张免除其责任。

第五条 主债务人如不含有约履行债务时,不拘担保物件的多寡,乙方经甲方通知后,应即将主债务人所负的债务全部代为清偿,并愿意抛弃先诉抗辩权。

第六条 乙方的保证债务履行地约定为甲方所在地。

第七条 乙方不依约履行责任时,其诉讼法院管辖悉听甲方指定,乙方决无异议。

前项诉讼费用乙方应我连带赔偿决不推诿。

第八条 乙方同意甲方得将对主债务人所有债权之一部分或全部,以及其担保物权一并转让与他人。

本契约一式两份,当事人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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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个人担保借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37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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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身份证号码:地址/住所: 联系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乙方:法定代表人:地址/住所: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鉴于甲方与借款出借人 ,签订了《 借款合同》,借款人民币 万元,期限 年/月。

现乙方根据甲方的申请,同意为甲方向借款人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期限为 月的担保。

现甲乙双方经过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就乙方有偿向甲方提供借款担保服务的内容、合同的生效条件及风险责任等实质性条款,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担保范围

1、乙方向甲方提供担保的主债务的本金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担保服务期限为 年/月,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担保的范围是:主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借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全部债务,具体的范围以乙方与借款人之间签订的保证合同或者其它担保文件为准。

3、乙方为甲方办理贷款担保项目过程中所发生的公证费、评估费、鉴定费、保险费、抵押/质押登记费、见证费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二条 反担保方式

1、乙方在向借款人出具担保函前,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下列反担保措施:

2、甲乙双方对上述反担保措施将另行签订反担保合同,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合同的约定与具体的反担保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具体的反担保合同内容为准。

3、甲方保证乙方为上述反担保措施的唯一受益人,并享有排他的权利。

第三条 声明与保证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及资料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不含有与事实不符的任何重大错误或遗漏任何重大事实。

2、甲方声明不存在已经发生或即将发生的有可能侵害乙方权益的下列事项:

①与银行或银行主要负责人恶意串通、互涉重大违纪、违法或法律纠纷;

②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非诉讼法律纠纷、行政处罚或其他争议;

③存在尚未向乙方披露的甲方向第三人担保的情形;

④可能影响甲方财务状况及担保能力的其他情况。

3、甲方保证在法律上有资格签订和履行本合同,并保证有足够的能力完全履行本合同。

需要股东会、董事会授权时,已经获得其股东会、董事会的充分授权。

4、甲方如遇以下情形时保证在事项发生后十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变更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各类产权变更;

涉讼事项;对外资金借贷;涉及任何工商及其他部门之变更、注销登记情形;经营损失等一切影响甲方债权、债务的重大事项。

5、无条件接受乙方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并在借款合同签署后按月向乙方报送上一月度真实财务报表、银行对帐单以及乙方认可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6、甲方应当按照乙方反担保操作规程和要求,向乙方提供用于抵押、质押的资产和权利凭证,提供反担保企业的资信资料,以及便于乙方实现到期权利和保障的各种授权书、委托书,并协助反担保单位与乙方签订反担保协议。

7、甲方保证如借款人因有关资料或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而索赔或涉诉时,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8、甲方向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约定的融资用途及范围内使用融资款项。

9、为抵销乙方向甲方追索保证合同或保函项下的债务,乙方有权处分抵押物或质押物。

10、甲方保证,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出租、出售、出借、转移、转让财产清单上所列的财产。

11、在甲方未向乙方提供经乙方书面认可的足额抵押、质押反担保情况下,甲方不得对外担保或者与其他第三人作出任何影响乙方利益的行为。

12、甲方保证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期足额履行还本付息的义务。

13、甲方在担保期间,保证未经乙方同意不以任何方式处理其有权处理的各项资产、债权债务;如需举借新债或实施可能影响乙方利益的其他重大经营决策时,应事先征得乙方的书面同意。

14、甲方或其他反担保人保证提供给乙方的反担保物不存在重复抵押/质押、转让、出租或其他任何影响乙方利益的行为。

15、甲方保证在担保期间,发生合并、分立、合资、合营、重组、兼并、股份制改造、清算等情形或实行承包、租赁以及其他原因而改变经营方式时,均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并得到方的同意,同时乙方有权参与上述各种情形下资产清算核定和有关协议,合同等法律文件的拟定。

16、甲方保证不因乙方向借款人出具担保函而蒙受任何损失。

第四条 担保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甲方保证在本合同生效时,向乙方支付下列担保费、保证金及其他相关费用:

1、担保费:

①担保费以甲方的借款总金额 万元为基数,按每年 %计收,共计 元;

②担保费计费按年计算,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甲方在签订担保合同时一次性向乙方支付。

③甲方提前还清借款人借款的,乙方已收取的担保费不予退还。

2、滞纳金

甲方应按时支付担保费、保证金等费用。

延迟支付的,每延迟一天,按应付费用总额的 %向担保人支付滞纳金。

3、其它费用

乙方因提供担保服务而发生的咨询服务、资信调查、检查、公证、见证、登记等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支付。

第五条 违约行为及责任

1、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甲方违约:

①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其中任何一项声明与保证的;

②甲方未经乙方同意而将资产转让给第三人的;

③如甲方抵押、质押的财产或所有权凭证、反担保资料不实,致使乙方无法实现债权的;

④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如果甲方具有转移、损害、拆卸、更换抵、质押物的重要部件的欺诈行为;

⑤甲方虚构事实,故意骗取担保的;

⑥甲方在合同签订后,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提供任何反担保方式,或者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反担保方式不符合本合同的规定;

⑦甲方或其第三人未按本合同的规定与乙方签署抵押/质押合同;

⑧甲方或其第三人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提供抵押物或质物;

⑨甲方或其第三人虽与乙方签署了抵押或质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物或者质物登记手续;

⑩ 在乙方担保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而对外提供担保行为的;

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规定将乙方所担保的借贷款项挪作他用;

甲方存在损害、危及或可能危及乙方权益的其他行为。

2、当甲方发生上述违约行为时,乙方可以采取以下部分或者全部措施,并依法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①要求甲方继续向乙方提供经乙方认可的反担保人;

②要求甲方或其第三人按合同的规定与乙方签署抵押或质押合同,继续办理抵押物或质物的登记手续;

③要求甲方或其第三人以其拥有的其他财产抵押或质押给乙方,并办理相关抵押或质押登记手续;

④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其中任何一项声明与保证时,乙方有权提前解除担保合同,并要求甲方及其反担保人承担违约责任,同时要求借款人终止《借款合同》,提前收回贷款;

⑤甲方违约的,乙方有权以履约保证金抵偿甲方所欠的贷款本息,以及造成乙方损失时充抵赔偿金。不足抵偿的,乙方有权以本合同第二条所约定的反担保方式向甲方追偿。

⑥当甲方出现逾期偿付借款本息时,乙方有权直接接管甲方的全部经营项目,并将从中所获收益用于清偿甲方所欠的全部贷款本息及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清偿完毕后,乙方即时退出接管;

⑦乙方依法享有借款人的抗辩权,甲方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乙方仍有权抗辩;

3、如甲方未按其与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履行义务,导致乙方向借款人承担代偿担保责任,则甲方应当承担以下责任:

①将应支付《借款合同》项下尚欠的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借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乙方所支付的一切代偿款项,在乙方向借款人支付后3日内,甲方应当返还给乙方。否则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代偿款项总额千分之二的违约金;

②甲方应当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上述代偿款项的利息;

③乙方为实现上述债权所支出的评估、鉴定、登记、公证、抵/质押物拍卖、变卖等费用、保管担保财产的费用、诉讼费用、律师费用、交通费用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④甲方有上述违约行为的,应当向乙方支付担保的借款总额的20%作为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补偿乙方受到的直接和间接损失的,甲方还应向乙方支付其损失超过违约金部分的差额;

⑤甲方违约的,乙方有权选择甲方所提供的反担保方式中其中任何一项或者全部,要求甲方或其反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提前还款情形

出现下列情况,甲方应无条件提前归还借款,否则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主张反担保权利:

1、甲方违反本合同或《借款合同》约定的任何义务,或甲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2、反担保人违反反担保合同的约定,损害了乙方的利益或出现反担保合同约定的提前实现反担保权的事项;

3、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或出现涉诉或仲裁或受到行政制裁等任何可能加重乙方担保责任的。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合同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须事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完全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后方有效。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合同生效及终止

1、本合同经甲方或甲方授权代表签名,以及乙方和授权代表签名、盖签后生效。

2、甲方全面履行了借款人的还款义务,乙方在接到借款人解除担保通知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条 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 三 份,甲方 一份、乙方 二 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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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个人借款提供担保三方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9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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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一、由于乙方资金确实紧张,致使合同项下的资金不能落实。如不及时解决将严重影响到合同的履行。为保证履约,维护对外信誉,甲方应乙方的申请,同意借给部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

二、上述借款用于:(1)、(2)、(3)、(4)、

三、上述借款直接汇到:_________________

收款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

收款单位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

收款单位帐号:_________________

四、为保证甲方的资金安全及时收回借款,乙方郑重承诺如下:

1、严格履行合同,保证按时、按质交货;如出现违约,乙方将保证返还上述借款。并同时承担因违约而产生的其他责任。

2、保证借款专款专用,不挪作他用。如发现乙方将资金挪作他用,甲方有权提前收回资金,同时乙方应支付借款额30%的违约金。

3、对于上述借款以及产生的资金占用费,甲方有权从双方结算款或其他往来款中扣还;甲方也有权委托其他与乙方有业务往来的企业代扣。乙方对此不持异议。

4、本借款协议书一经成立,即独立于有关合同。乙方不管任何原因都必须按约定时间归还借款和资金占用费。

5、本借款及资金占用费乙方最迟于借款支付日起天内归还给甲方。

6、如乙方未能按期归还借款及资金占用费,甲方可以随时向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乙方应承担甲方追讨该款的差旅费、律师代理费等。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盖章生效。

附件:

合同、乙方借款申请书、乙方企业营业执照复件

借款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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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反担保质押借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6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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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质人(借款人): (以下简称甲方)

担保人: (以下简称丙方)

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借款条款

第一条 借款金额和期限

1、本合同项下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 元。

2、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个月,自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实际借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据为准。借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 利率

借款综合费率包含借款利率按月 %计算,服务费用按月计算。在本合同签订后纳利息和服务费用,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第三条 借款

借款账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第四条 还款

借款到期后甲方应一次性清偿所借款项。

还款账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质押条款

本合同项下借款由乙方提供质押担保,并承诺如下条款:

第五条 质物

1、 甲方自愿为本合同的债务向乙方提供自由车辆作为质押担保,车辆情况如下:

(1)车辆厂牌型号:

(2)车辆车牌号:

(3)发动机号:

(4)车架号码:

(5)封存车辆实际行驶里程 公里。详细情况参考本合同所附的《质物清单》.

2、《质物清单》对质物价值的约定,不作为乙方处分质物时的估价依据,不对乙方行驶质权构成任何限制。

3、质权的权利及物质所生的孳息,以及因物质毁损、灭失或被征用而产生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或其他形式的代替物。

4、质物的价值发生了不利于乙方的变动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质物价值,甲方应在要求时间内补足。

5、乙方负有妥善保管质物的义务,因保管不善造成质物灭失或毁损的,乙方应按照评估价值进行赔偿;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提供的相关证据灭失或毁损的,乙方应承担补办手续所产生的费用。因不可抗力造成质物或相关证据灭失或毁损的,乙方不负赔偿责任。

6、乙方所获得的质物的赔偿金、补偿金、保险金以及处罚质物所得收益,乙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进行处理:

(1)提存或提前清偿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

(2)存入乙方指定账户,以担保本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

(3)用于修复质物,以恢复质物的价值;

(4)另行约定的其他方式。甲方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担保时,甲方可将上述价款自由处分。

第六条 质押担保的范围

质押担保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借款本金、利息、服务费用、罚息、违约金、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和甲方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第七条 交付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将质物及相关物品(详见《质物清单》)交付乙方,乙方验收无误后应向甲方出具收押凭据。

第八条 质物的行驶

1、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行驶质权:

(1) 借款到期甲方未予清偿的;

(2) 发生第四条第四款的情形时,甲方未按照乙方的要求补足质物的价值的;

(3) 甲方和乙方约定将质物兑现或提前偿还到期债务的;

(4) 乙方依法可以行驶质权的其他情形。

2、 乙方在行驶质权时,有权自行决定处置方式,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3、 乙方处分质物时,甲方应给予配合,不得设置任何障碍。

4、 处分质物的所得在偿还质押担保范围内的全部款项后仍有剩余的,乙方应将剩余部分及时退还出质人;处分质物的所得不足以偿还质押担保范围内的全部款项时,乙方有权向甲方或丙方继续追偿;其他条款

第九条 担保约定

1、 担保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全部借款本金、利息、服务费用、罚息、违约金、补偿金、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和甲方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2、 甲方不能按时归还借款时,丙方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丙方在借到乙方通知的 个工作日内垫付担保范围内的全部款项。

3、 丙方履行担保责任代偿后,有权向甲方追偿。

第十条 合同各方承诺或确认

1、 乙方保证自己所借出款项的来源符合法律规定。

2、 与借款相关的手续办理完毕之后,乙方与保人的见证下按本合同向甲方交付借款。

3、 甲方保证提供给乙方、丙方的相关资料证件真实、合法。

4、 甲方保证该车辆属于本人合法所有,在抵押前未将质物转让、抵押、质押、担保或依法保全等,无任何经济纠纷,如因非法所有或其他纠纷而产生的刑事责任及民事责任,由甲方或丙方自行承担,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为善意即不承担责任任何相关责任。

5、 甲方保证在质押期间不对质物进行转让、抵押等权属转移的行为。

6、 甲方保证所借款项用于正当合法的活动,积极配合与协助各方的检查及监督。

7、 甲方承担本项合同项下的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评估费、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

8、 丙方保证对甲方向乙方的借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保证期间为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五年。

9、 甲方与丙方保证,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其他方。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义务的,应根据法律规定和本合同的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 乙方未按约定交付出借款项的,各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为该合同已经支付的评估、公证等费用由乙方全额弥补。

2、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提前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的,甲方应支付 利息作为提前还款的违约金。

3、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日期偿还借款的,除应按约定继续支付利息外,还应按每日

第十二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1、 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在甲方或丙方偿还全部借款、利息、服务费用等相关费用后,乙方将甲方提供的质物和证件等返还甲方,本合同自行终止。

3、 本合同生效后,除合同已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由各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在补充协议与正文条款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若发生争议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的,由本合同的签订地法院管辖。

第十四条 其他

1、 本合同下的借据、《质物清单》、催还款通知书或其他债权债务凭证等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 本合同一式份,三方各执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声明条款

甲方和丙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甲方和丙方要求,乙方已经就本合同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甲方和乙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充分理解。

第十六条 补充条款

如发生任何纠纷,均以本合同书面文字为准,所有口头协议无效。

甲方:

住址:

法人代表人: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乙方:

住址:

法人代表人: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丙方:

住址:

法人代表人: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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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质押担保借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农业,银行,全文共 16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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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借款人:____________

贷款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质人:(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向贷款人申请____________借款,经出质人质押担保,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上述贷款。经各方协商一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管理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主要借款内容

1.借款金额、用途、种类、利率、期限:

│金额(大写)││用途││

│种类││利率││

│期限│年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本合同项下借款按日计息,按____________结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利率调整,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提款和还款

1.分期提款、还款计划:

│分期提款计划│分期还款计划│

│年│月│日│金额│年│月│日│金额│

2.借款人在提款前应向贷款人递交具体的提款计划,并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书面文件。

3.贷款人按提款计划办理借款凭证手续,在____________个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在本合同期限内,实际放款日、还款日和实际借款额以借款凭证为准。

4.借款人应主动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全部借款本息,并按双方约定的分期还款计划还款;不主动归还的,贷款人可直接从借款人账户中扣收。

第三条还款资金来源

借款人应用下列资金,但不仅限于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第四条质押内容

出质人自愿以____________等动产、权利(详见抵押物品清单)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质物,出质给贷款人,主动质押担保内容如下:

1.质押担保期间:自设定抵押之日起至担保范围内全部债务清偿完毕止。

2.质押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和质权的费用。

3.质物评估价值____________万元,实际质押额为____________万元。抵押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和孳息。

4.质物未设定其他担保,所有权无争议。

5.出质人应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将质物移交贷款人占有,质物的权利证书和相关文件一并移交贷款人保管,质押期间,贷款人应妥善保管质物。贷款人为安全、方便也可将质物委托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保管。

6.质押财产在质押担保期间,由质押人办理财产保险,保险单由贷款人保存,如发生保险责任内损失,保险理赔款应作为出质财产较贷款人存入专户或用于提前清偿贷款本息,不足部分由借款人另行提供担保。

7.按担保法规定,应办理质押合同登记的,出质人应按规定向有权部门办理质押登记和其他法定出质手续,所登记质押权存续时间,应与质押担保期间一致。

8.未经贷款人同意,出质人不得将质物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经贷款人书面同意而取得的转让费、许可费或价款,应向贷款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9.质物的保险、鉴定、运输、保管、评估、登记等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10.贷款到期,借款人不能归还或不足归还贷款本息时,贷款人有权以质押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兑现的价款优先受偿,实现质权。不足受偿部分,贷款人有权继续向借款人追偿。

11.贷款人按照本合同规定提前收回贷款时,有权按第四条第11款规定提前处分质押财产,实现质权。

12.当出质人或借款人被宣告破产或解散,卷入或即将卷入诉讼纠纷,或其他足以影响贷款人债权安全时,贷款人有权提前处分质押财产,实现债权。

13.在本合同担保期间内,出质人的担保责任不因借款人与其他单位签订有关协议和借款人财力状况的变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贷款人条款的无效而受到任何影响或免除。

14.出质人应予赔偿因其自身过失造成的贷款人损失,向贷款人支付借款金额_______%的赔偿金。

第五条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借款人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政策性贷款账户管理及资金结算管理的规定;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

2.借款人必须严格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人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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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担保公司借款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1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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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贷款人):

乙方(借款人):

甲方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此合同。

一、借款用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要从事个体经营,急需一笔资金周转。

二、借款金额和还款时间。

_________向__________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整(大写)。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还清甲方。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三、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四、还款方式

应按照本协议规定时间主动偿还对甲方的欠款及利率。乙方到期还清所有本协议规定的款项后,甲方收到还款后将借据交给乙方。

五、借款利息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月利为___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0。5%。

六、权利义务

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方应该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贷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七、保证条款

1.借款方自愿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2.借款方必须按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本利息。

4.需要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八、强制执行条款与还款时间

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已经对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经慎重考虑,双方同意本协议签订后,并赋予本协议的强制执行效力。

2.此笔借款的到期时间为_______年___月___日,从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如果乙方到期不还款,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协议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全部未付款项。乙方愿意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对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份,双方各持_____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签订约日期: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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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借款担保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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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借款人):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 元,于___ 年 月  日前交付甲方。

借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

还款日期: ___ 还款方式:现金/__________支付。

违约责任:

1、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从到期日起付日息1% .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提交__________人民法院。

本合同自 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合同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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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个人借款金钱担保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22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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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借人:____________

保证人1:____________

保证人2:____________

绝于借款人 (下称债务人)与债权人签署了编号为 《借款合同》(下称主合同);且保证人已阅知所担保的主合同,完全了解主台向的内容,愿意为债务人依主合同与债权人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一、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本金数额

1.1保证人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下债权人发放给债务人的借款本金(大写):____________人民币 万元整。

二、保证担保范围

2.1本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和债权人实现值极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三、保证方式。

3.1保证人提供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四、保证期间

4.1保证人保证期间为自本台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借款到期日起二年。

4.2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办理借款展期予续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到期日起二年。

4.3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借款提前到期的,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提前履行保证责任,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债权人主张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五、保证责任

5.l如果主合同项向下借款到期或者债权人根据主合同的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债务人未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等应付款项,保证人应无条件地向债权人立即清偿保证范围内的所有应付款项。

5.2保正人款及时履行保证责任的,还应承担债权人向其索偿的诉讼费用、律师谢、差旅费、通知费用、催告费用以及其它相关费用。

5.3无论债权人对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形式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方式),不论上述其它担保方式何时成立、是否有效、不论其它担保是否由债务人自己所提供、债权人是否向其它担保人提出权利主张,也不论是否有第三方同意承担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债务,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均不能因此减免,债权人均可直接要求保证人依照本合同约定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人不提出异议。

5.4主合同项下,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保证人的,各保证人之间对

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条、保证人的承诺和保证

6.1按照债权人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信息,并保证其真安性、完整性;同意债权人对其资信、财务状况等进行监督检查。

6.2签署和履行本保证合同,是保证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法律上的任何瑕疵。

6.3保证人碰在下列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起7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____________

6.3.1保证人或家庭成员发生对经济状况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行政措施、财产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或其他重大不利事件的:____________

6.3.2保证人出售、出租、转移或以其他方式处分资产的全部或大部分;

6.3.3保证人对外投资数额较大或成为第三人债务提供担保,对财务状况或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担保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6.3.4保证人发生对财务状况或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其他事件,如涉嫌违法犯罪或发生重大疾病等;

6.4保证人承诺:____________债权人和债务人对主合同的变更无须征得保证人的同意,保证人仍需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但增加借款金额、非法定原因提高利率或办理展期的,应征得保证人同意;否则,保证人仅按主合同原约定的借款金额、利率和期限承担保证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本合同生效后,债权人和保证人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有履行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7.2、保证人保证其向债权人提供担保,己履行了必要的批准手续,否则,由此而造成债权人损失的,保证人应往本合同约定的保证范围内向债权人承担全赔偿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8.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债权人住所地法院管辖解决。

8.2在争议解决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9.1本合同主债权设定了其他担保权的,则债权人可以选择使担保权的顺位(包括同时或先后)以实现债权。

9.2各方向对方以本合同载明的通讯地址送大讯息的,在通讯发出后的合理时间视为送达;如果通讯地址有变更,变更应该及时书面告知对方。 9.3

10.文本及生效

10.l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签约方各执一份。

10.2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10.3如主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无效或部分无效、被撤销、被解除,则保证人同意对债务人因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两年。

第十一条、提示及声明

11.1债权人己提示保证人详细阅读本合同条款:____________

11.2保证人声明,债权人已就合同条款作必要说明,保证人在合同条款与债权人理解一致的基础上签署本合同,否则已本合同第九条约定清楚。

债权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保证人1: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活:____________

保征人2: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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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担保抵押透支借款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3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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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以下简称“担保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抵押人(以下简称“反担保人”):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

1. 担保人与______(以下简称“借款人”)签订《委托保证合同》(合同编号:_____,以下简称);

2. 担保人与______(以下简称“贷款人”)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______,以下简称“保证合同”),担保人为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以下简称“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提供担保。

反担保人应借款人的请求,同意并确认以反担保抵押人的身份自愿向担保人提供反担保,现与担保人签订以担保人为唯一受益人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的反担保抵押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条 反担保人的声明与承诺

1.1 反担保人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具备抵押人主体资格,可以提供抵押担保。

1.2 反担保人完全了解借款人的委托保证合同、借款合同、保证合同及其借款担保具体事项,为借款人提供反担保抵押完全出于自愿,反担保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1.3 反担保人向担保人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资料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1.4 反担保人保证对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拥有合法的所有权和处分权,并愿意以该抵押物为担保人设定抵押反担保,办理抵押登记,承担抵押反担保责任。

1.5 反担保人未向担保人隐瞒截止本合同签订日在抵押物上存在着的任何担保物权。

1.6 若在抵押物上设置新的担保物权、抵押物被查封或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反担保人应及时通知担保人。

1.7 反担保人承诺,除本合同反担保人外,不存在其他第三人对该抵押物享有承租、借用等情形,也不存在其他第三人对该抵押物主张权利的情形。

第二条 被担保的主债权

2.1 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以下简称“主债权”)为:

2.1.1 贷款人依据借款合同向借款人发放的借款,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具体金额以借款合同之约定为准。

2.1.2 担保人依据委托保证合同向借款人收取的担保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具体金额以委托保证合同之约定为准。

第三条 抵押物

3.1 本合同的抵押物情况详见附件:抵押物清单。

3.2 反担保人确认对抵押物依法拥有合法、有效、完全的所有权和不受限制的处分权,并同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将所有抵押物的产权证书原件交由担保人(或抵押登记机构)保管。

3.3 反担保人承诺,抵押物不存在第三人所有或共有、使用权争议、被监管、被查封或被扣押的任何足以限制担保人实现抵押权的情况。

同时,反担保人保证抵押物上也未设定任何担保物权,并免遭任何第三人追索。

3.4 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反担保人不得全部和部分转让、出租、出借、以实物形式出资、改造、改建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

经担保人书面同意的,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应用于提前清偿主债权或向担保人指定的第三方提存。

3.5 反担保人保证,目前该抵押物上不存在租赁、借用、征用等使用情形,如需设定租赁、借用、征用等使用情形,应事先书面通知担保人,附上相关协议及背景资料,并征得担保人的书面同意。

反担保人应确保该等协议的合同期不能超过借款合同的期限,并明确约定对方不得享有任何形式的居住权、优先承租权和优先购买权。

3.6 抵押物的评估、咨询、公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及保管等费用由反担保人负担。

3.7 本合同及有关资料,担保人认为有必要经公证机关对其真实性与合法性进行公证的,反担保人必须无条件给予配合,并承担公证费用。

3.8 凡属正在使用之中的抵押物,由反担保人负责保管。

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耗,由反担保人承担。

在抵押期内反担保人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担保人的检查。

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反担保人不得擅自将抵押物拆除、出租、出售、互易、转让、赠与、清偿、出资、重复抵押或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否则以违约论处,追究反担保人相应的责任。

3.9 抵押物的最终价值以抵押权实现时实际处理抵押物的净收入为准。

本合同双方通过处置抵押物所得之价款,应依下列顺序清偿: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主债权的利息;

主债权。

3.10 在抵押物发生被征用、毁损、灭失或者其他损害的情况下,担保人有权就该抵押物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或者其他款项优先受偿。

3.11 反担保人承担全额担保责任,如还有其他反担保人或反担保物的,各反担保人承担共同连带保证责任。

其他反担保人或反担保物不影响反担保人对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及其行使,反担保人不得以此抗辩担保人。

第四条 抵押登记

4.1 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担保人与反担保人应到有关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4.2 本合同期间,抵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进行变更登记的,担保人与反担保人应在登记事项变更之日起3日内到有关登记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4.3 主债权获清偿后,反担保人与担保人应向有关登记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

第五条 抵押物价值减少的处理

5.1 在本合同主债权获得完全清偿之前,反担保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担保人有权要求反担保人停止其行为。

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担保人有权要求反担保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并为担保人认可的其他担保。

反担保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担保人有权要求反担保人提前清偿债务,反担保人不按要求履行债务的,担保人有权行使抵押权。

5.2 如果由于自然灾害、意外事件、侵权行为或其他原因导致抵押物灭失或价值减少的,反担保人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并在上述原因发生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担保人。

第六条 抵押物的孳息

6.1 发生本合同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担保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担保人未通知应当提供法定孳息的义务人的除外。

6.2 本合同第6.1条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第七条 抵押物的保险

7.1 反担保人应向与担保人协商确定的保险公司按照双方协商确定的险种和保险期限为抵押物办理保险,投保的金额不得少于抵押物的评估价值,保险单内容应当符合担保人的要求,不得附有损于担保人权益的限制性条件。

7.2 在本合同主债权获得完全清偿之前,反担保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终止、修改或者变更保险单,并应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的措施确保本条规定的保险保持有效。

如果反担保人未投保或者违反前述约定,担保人有权决定投保或继续为抵押物投保,保险费用由反担保人承担,并可与因此可能给担保人造成的损失一并记入主债权的范围。

7.3 本合同签订后5日内,反担保人须向担保人提交该抵押物的保险单正本并将因保险事件发生而享有的保险金请求权转让给担保人。

在本合同主债权获得完全清偿之前,保险单正本由担保人执管。

第八条 抵押权的行使

8.1 如果借款人未按借款合同在任何正常付息日、正常还款日或提前还款日向贷款人进行付息清偿,或未按委托保证合同向担保人进行清偿,担保人有权依据法律及本合同的约定,行使抵押权。

8.2 在本合同第8.1条款担保责任发生后,担保人应在主债权诉讼时效内行使抵押权。

若主债权为分期清偿的,则担保人应在基于最后一期债权起算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日前行使抵押权。

第九条 抵押物的实现

9.1 在担保责任发生后,担保人有权与反担保人协议将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清偿主债权。

协议不成的,担保人有权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物。

9.2 处置抵押物所得款项在优先支付抵押物处置费用和本合同项下反担保人应偿付给担保人的费用后,用于清偿主债权。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0.1 反担保人根据担保人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10.2 反担保人接受担保人每月对抵押物进行调查,以及对其财力状况的监督和检查,并给予协助和配合。

10.3 在本合同期间贷款人或担保人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反担保人仍在原担保范围内继续承担担保责任。

10.4 在本合同期间,反担保人如对抵押物再行设定担保物权,应征得担保人的书面同意。

第十一条 缔约过失责任

11.1 本合同签订后,反担保人拒绝或者拖延办理抵押登记,或因为反担保人的其他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生效,抵押权不能有效设立的,构成缔约过失。

由此使担保人受到损失的,反担保人应对担保人所受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以下情况之一即构成或视为反担保人在本合同项下违约:

1、反担保人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擅自转让、出租、出借、以实物形式出资、改造、改建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全部或部分处分抵押物;

2、反担保人以任何方式妨碍担保人依法和根据本合同有关规定处置抵押物;

3、发生本合同第五条所述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情形,反担保人不按担保人的要求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4、反担保人在本合同中所做的声明不真实或者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做的承诺;

5、反担保人违反本合同中关于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其他规定;

6、反担保人在与担保人的其他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

12.2 出现本合同第12.1条款规定的违约事件时,担保人有权视具体情形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1、要求反担保人限期纠正其违约行为;

2、要求反担保人赔偿因其违约而给担保人造成的损失;

3、行使抵押权;

4、担保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措施。

第十三条 费用

13.1 除依法另行确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因本合同订立、履行及争议解决发生的费用(包括律师费用)由反担保人承担。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

14.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争议、纠纷,有关各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

当协商无法解决时,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附则

15.1 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反担保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任何权利、义务转让予第三人。

15.2 在不影响本合同其他约定的情形下,本合同对双方及各自依法产生的承继人和受让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15.3 除另有约定外,双方指定本合同载明的地址为通讯及联系地址,并承诺在通讯及联系地址发生变更时,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对方。

15.4 本合同附件及经双方共同确认的其他附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15.5 本合同一式四份,担保人、反担保人各执一份,其余两份用于办理抵押登记,每份合同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6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自抵押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生效。

担保人: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

反担保人:

签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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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个人按月结息借款担保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73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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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

抵押担保人:____________

质押担保人:____________

保证担保人:____________

借款人意见:____________

担保人意见:____________

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借贷条款

第一条贷款种类和金额

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要求,同意向其发放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第二条贷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贷款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贷款人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

第三条贷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__,实际放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据为准。借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利率

本合同项下贷款月利率为______‰,在本合同项下贷款还清前,双方均无权要求调整利率。

第五条放款

5.1贷款人发放或继续发放贷款的前提条件是:本合同项下担保已经生效并持续有效(信用贷款除外),且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未发生任何违约情形。

5.2贷款从贷款人帐户转出之日起按月计收利息。

第六条还款

借款人应当按约定时间还款,经协商一致,可以提前还款。

第七条罚息

7.1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偿还的贷款利息的,贷款人有权按罚息利率按日计收利息;对没有按约支付的利息,按未支付的利息数额支付月2.1%违约金。

7.2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使用的贷款,贷款人可以按罚息利率按日计收利息;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违约金。罚息利率按在第四条约定的利率基础上加收2.1%确定。

第八条贷款担保

8.1除信用贷款外,担保人自愿向贷款人提供合法有效的(保证/抵押/质押)担保,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的相关担保条款。

8.2本合同项下担保发生了不利于贷款人债权的事由,借款人应及时告知贷款人并按贷款人要求另行提供经贷款人认可的合法有效的担保。

第九条违约及违约责任

9.1发生下列一项或多项情形的,构成借款人违约:

A、借款人未完全适当地遵守或必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承诺、保证的义务或责任;

B、借款人或担保人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重要事实;

C、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失踪或被宣告失踪,或者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无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或财产代管人,或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代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

D、借款人涉及刑事案件、诉讼、仲裁、纠纷,对其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

E、借款人的其他任何债务在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予清偿,或者借款人不履行其应当承担的担保责任或其他义务,已经或可能影响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F、发生第8.2条所述情形,借款人未及时告知贷款人或另行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新的担保的;

G、在个人经营贷款中,借款人的经营实体拒绝或不配合贷款人对其财务和经营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和检查的;

H、影响或可能影响贷款本息按期足额偿还的其他情形。

I、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偿还贷款,造成贷款逾期的,贷款人有权按贷款本金的2‰按日计收违约金,办理展期手续的除外.

9.2借款人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六次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或发生其他违约情形的,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宣布贷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提前清偿全部或部份贷款,以及所产生的利息、罚息及其他费用,直至解除合同。

9.3借款人违约,除9.2条的约定外,贷款人有权采取本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9.4如有(9.1项A—H)一种违约情形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支付本合同项下贷款本金0.5%的违约金。(如有二项违约则为1%,如此类推,每增加一项违约情况,加收贷款本金0.5%的违约金。)

第十条费用

订立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登记、公证、评估等费用,以及由于借款人或担保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贷款人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等所有费用由借款人或担保人承担。因借款人或担保人违约贷款人为保障自身利益先行垫付的费用,贷款人有权随时向借款人追偿,并从贷款人垫付之日起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计收利息。

第十一条共同借款

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以上(含)共同借款,任一借款人均应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对全部贷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贷款人有权向任一借款人追索未偿还的贷款本息和应付未付的其他费用。

抵押担保条款

本合同项下贷款由借款人或第三方提供抵押担保时,抵押人承诺并遵守如下条款:

第十二条抵押物

12.1抵押人自愿向贷款人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物详见《抵押物清单》。《抵押物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抵押物清单》对抵押物价值的约定,不作为贷款人处分该抵押物时的估价依据,不对贷款人行使抵押权构成任何限制。

12.3贷款人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产生的孳息、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附属物、添附物,以及因抵押物毁损、灭失或被征用而产生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或其他形式的替代物。

12.4抵押人应妥善保管和使用抵押物,保证抵押物的完好,贷款人有权随时检查抵押物的使用管理情况。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出租抵押物的,应当通知贷款人并将抵押事实告知承租人,且出租期限不得长于贷款期限。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的,应事先征得贷款人书面同意,并将抵押事实告知买受人等相关人员。由此取得的收益,按照第12.7条的约定处理。

12.5抵押物发生或可能发生毁损、灭失的,抵押人应及时告知贷款人,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及时向贷款人提交有关主管机关出具的毁损、灭失证明。

12.6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应立即停止其行为;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人应及时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其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12.7抵押人所获得的抵押物的赔偿金、补偿金、保险金以及处分抵押物所得收益,贷款人有权选择下列方式进行处理:_

A、清偿或提前清偿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

B、存入贷款人指定帐户,以担保借款人债务的履行;

C、用于修复抵押物,以恢复抵押物的价值;

D、双方另行约定的其他方式。

抵押人或借款人提供符合贷款人要求的新担保的,抵押人可将上述价款自由处分。

12.8抵押人因隐瞒抵押物存在权属争议、被查封、被扣押、已设定抵押或己出租等情况,而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向贷款人予以足额赔偿;贷款人发现借款人有隐瞒上述情况的,有权提前终止借款合同,收回剩余贷款,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借款人自行承担。

第十三条担保范围

抵押担保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补偿金、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第十四条抵押登记

14.1本合同签订后,抵押人应及时到有关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登记证明在贷款全部还清之前由贷款人保管;

14.2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完毕各项义务后,贷款人应积极协助抵押人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第十五条抵押物的处分

15.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贷款人可以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抵押物,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或按第12.7条约定的其他方式处理;双方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一致的,贷款人可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物。

A、贷款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借款人未予清偿;

B、发生第12.6条所述情形,抵押人未及时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C、贷款人依法可以处分抵押物的其他情形。

15.2处分抵押物的所得在偿还抵押担保范围内借款人的全部债务后还有剩余的,贷款人应将剩余部分及时退还抵押人。

15.3贷款人处分抵押物时,抵押人应予积极配合。对本合同项下依法设定抵押的抵押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居住的房屋,在人民法院裁定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后,抵押人应当在二个月内主动腾空房屋。如果贷款人向抵押人提供临时住房,抵押人应当向贷款人支付租金;已经产生的租金,应当从房屋拍卖或者变卖价款中优先扣除。

15.4贷款人在处分抵押物过程中所产生的实现债权的费用,应当从拍卖或者变卖价款中优先扣除。

质押担保条款

本合同项下贷款由借款人或第三方提供质押担保时,出质人承诺并遵守如下条款:

第十六条质物

16.1出质人自愿为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向贷款人提供质押担保,质物详见本合同附件《质物清单》。《质物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2《质物清单》对质物价值的约定,不作为贷款人处分质物时的估价依据,不对贷款人行使质权构成任何限制。

16.3贷款人质权的效力及于质物所生的孽息,以及因质物毁损、灭失或被征用等而产生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或其他形式的替代物。

16.4质物价值发生了不利于贷款人债权的变动,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或出质人补足质物价值,借款人或出质人应在贷款人要求的时间内补足。

16.5质物移交贷款人保管的,贷款人负有妥善保管质物的义务,因保管不善造成质物灭失或者毁损的,贷款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贷款人不能妥善保管质物可能使其灭失或者毁损的,出质人可以要求贷款人将质物提存,或要求提前清偿债务而返还质物。

16.6出质人所获得的质物的赔偿金、补偿金、保险金以及处分质物所得收益,贷款人有权选择下列方式进行处理:

A、清偿或提前清偿借款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

B、存入贷款人指定帐户,以担保主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

C、用于修复质物,以恢复质物的价值;

D、双方另行约定的其他方式。

出质人或借款人提供符合贷款人要求的新担保的,出质人可将上述价款自由处分。

第十七条担保范围

质押担保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补偿金、质物保管费用、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第十八条交付和登记

18.1本合同签订同时,出质人应将质物或权利凭证交付贷款人,贷款人验收无误后应向出质人出具收押凭据,质物的保管费用由出质人承担。

18.2本合同项下质物依法须办理质押登记的,出质人和贷款人应及时到有关登记机关办理质押登记手续;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进行变更登记的,出质人和贷款人应及时办理变更登记。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完毕各项义务后,贷款人应积极协助出质人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并将相关权属文件退还出质人。

第十九条质物的处分

19.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贷款人有权将质物拍卖、变卖、兑现、提现,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或按第16.6条约定的其他方式处理;或经与出质人协商将质物折价以抵偿借款人所欠债务:____________

A、贷款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借款人未予清偿;

B、发生第16.4条所述情形,出质人或借款人未按贷款人要求补足质物价值;

C、贷款人与出质人约定将质物兑现或提现偿还到期债务;

D、贷款人依法可以处分质物的其他情形。

19.2质物的兑现或提现日期先于债务履行期届满日的,贷款人可以在质物到期日兑现或提现,并与出质人协商,将所得价款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存入贷款人指定账户,以担保借款人债务的履行。

19.3质物的兑现或提现日期后于债务履行期届满日,于贷款人依据第18.1条的约定实现质权之日,出质人授权贷款人可提前兑现或提现并以所得价款清偿,因提前兑现或提现产生的损失由出质人承担;出质人授权贷款人也可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后兑现或提现并以所得价款清偿。

19.4处分质物的所得在偿还质押担保范围内借款人的全部债务后还有剩余的,贷款人应将剩余部分及时退还出质人。

保证担保条款

本合同项下贷款由第三方提供保证担保时,保证人承诺并遵守如下条款:

第二十条保证方式

保证人自愿向贷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第二十一条保证范围

保证担保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补偿金、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第二十二条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本合同项下贷款到期之日起两年;贷款人依据合同约定宣布贷款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为贷款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

其他条款

第二十三条转让

23.1贷款人无需征得借款人和担保人同意,可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给其他方。贷款人权利的转让应当通知借款人和担保人,通知可以书面通知或在公开媒体上发布公告等形式作出。出于贷款人权利转让需要变更抵押或质押登记的,抵押人或出质人应予配合。

23.2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和担保人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其他方。

第二十四条担保人承诺

担保人承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无需经担保人同意,担保人仍应继续按照约定履行担保责任:

24.1借款人和贷款人协商同意变更借贷条款,但是未加重借款人的责任的;

24.2贷款人宣布贷款提前到期的;

24.3贷款人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给任何其他方的。

24.4主债权同时存在一个或多个物的担保或第三人保证的,不论相关物的担保是由借款人提供还是由第三人提供,贷款人有权自行选择实现担保的顺序,即贷款人有权选择先就任何物的担保实现债权,或先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或同时要求借款人与保证人、物的担保人同时履行担保责任,担保人放弃针对贷款人选择清偿顺序的抗辩权。

第二十五条保险

25.1如果贷款人要求,抵押人/出质人应办理抵押物/质物保险,保险期限应不短于贷款期限,保险金额应不低于贷款金额。保险费用由借款人负担。

25.2保险单中应当注明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并且保险单中不应有任何限制贷款人权益的条款。保险单中应当特别约定,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将保险赔偿金直接划付贷款人指定帐户。保险赔偿金应按照本合同第12.7条或第16.6条的约定处理。

25.3在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未得到全额清偿前,抵押人/出质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如保险中断或撤销,贷款人有权代为办理保险手续,相关费用由借款人和抵押人/出质人承担。

第二十六条公证

如果贷款人要求,各方应对本合同进行强制执行公证。借款人和担保人同意本合同经公证后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借款人或担保人不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贷款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十七条通知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借款人和担保人应当立即通知贷款人:

27.1借款人的其他任何债务在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予清偿,或者借款人未予履行其应当承担的担保责任或其他义务;

27.2涉及刑事案件、诉讼、仲裁、纠纷,对其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

27.3地址、联系方式、工作单位发生变更;

27.4抵押物被查封、扣押、冻结、征用、被列入拆迁范围或发生权属争议的;

27.5借款人或担保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其经营机制发生变化,包括但不限于:股份制改造、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联营、合资或合作;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工商行政登记;企业章程、法定代表人、股权等发生变更;

27.6影响或可能影响贷款本息按期足额偿还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条保密

贷款人应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对借款人和担保人为订立和履行本合同向贷款人提供的有关非公开信息保密,但下列情形除外:

28.1贷款人有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或金融监管机构的要求,将有关本合同的信息和其他相关信息提供给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其他依法设立的信用数据库,供具有适当资格的机构或个人查询和使用,贷款人也有权为本合同订立和履行之目的,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其他依法设立的信用数据库查询借款人和担保人的相关信息。

28.2借款人、担保人在本合同项下发生违约行为时,贷款人有权视违约情况公开违约信息,或为催收之目的将有关信息提供给催收机构。

28.3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条独立性

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也不影响整个合同的效力。本合同借贷条款全部无效/被撤销或被解除,不影响保证条款的效力,保证人仍应按照约定承担保证责任。本合同抵押条款、质押条款因本合同借贷条款全部无效、被撤销或被解除而无效的,抵押人、出质人应依法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第三十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各方应积极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应由贷款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诉讼。

第三十一条其他

31.1贷款人未行使或部分行使或迟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构成对该权利或任何其他权利的放弃或变更,也不影响其进一步行使该权利或任何其他权利。

31.2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查阅而设,不对合同条款的内容和解释构成任何限制和影响。本合同中的“担保人”分别指抵押人、出质人或保证人;本合同项下有两种或两种以上担保的,“担保人”指所有提供担保的合同当事人。

31.3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1.4本合同一式份,合同当事人和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二条补充条款

32.1借款人/担保人同意贷款人通过短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提供贷款或还款提示服务,还款提示产生诉讼时中断的法律效力。客户预留的住址、手机号码、电子邮件地址、电话号码发生变更时,应及时主动通知贷款人进行修改,若上述信息发生变更而未及时修改,致使客户无法收到信息或造成信息泄露的,贷款人不承担责任。但是,贷款人按借款人、担保人预留的住址、手机号码、电子邮件地址、电话号码发送,还款信息服务时,一经发送即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力。

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和担保人对本合同各条款,特别是黑体部分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借款人和担保人的要求对相应条款作了说明,借款人和担保人确认对本合同内容不存在误解或疑义。

贷款人(公章):____________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

借款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共同借款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保证担保人(公章):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抵押担保人(签字):____________抵押物共有人(签字):____________

质押担保人(签字):____________质物共有人(签字):____________

合同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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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个人无担保短期借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7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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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投资策划有限公司(__________公关学校)

经张东鲜女士介绍,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借款合同,严格履行。

一、借款金额:_________________

伍拾万元人民币。

二、借款用途

学校基本建设工程付款。

三、借款时间及本息结算还款办法: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时间:_________________一年。(20__年9月26日至20__年9月26日)月息贰分。每季度末结算一次。乙方若有资金和还款能力提前还款,甲方同意乙方提前一个月声明并按实际使用时间提前归还本息。

四、质押物品及化解风险的措施: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用公司和学校一号办公楼《房屋所有权证》(运港字第00000242号)作抵押。乙方不能按时归还本息,甲方有权将质押房屋变卖收回本息或按每月所借款额的3%加收滞纳金。

五、上述合同一式三份,自签字到款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及见证人各存一份。若有争议,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留印: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介绍及见证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短期借款合同范本的注意事项:_________________

一、债务人的身份资料(包括营业执照),作为借款合同的必备附件。

二、要求债务人的配偶签字、或者提供配偶身份证明。

三、要明确约定借款利息。

四、关于复利的约定。

五、明确约定借款本息的还款顺序。

六、应该明确约定诉讼律师费承担。

七、关于债务担保

八、要求债务人披露财产。

九、应该约定管辖条款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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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第三人担保借款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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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银借合字第______号

经中国XX银行____________(下称贷款方)与____________(下称借款方)充分协商,根据《民法典》和中国XX银行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由贷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_____(种类)贷款(大写)___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___,还款期限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利率按月息____‰计算。

贷款利率如遇国家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算方法计算。

具体用款、还款计划如下:

第二条:贷款方应在符合国家信贷政策和计划的前提下,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

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加息同。

第三条:借款方愿遵守贷款方的有关贷款办法规定,并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对违约部份,按规定加收____%利息。

第四条:借款方保证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并以____(详见清册),上述财物的所有权归_____________(借款方或第三方),现作价________元,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抵押财物。

借款方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本息,又无特定理由的,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财物,从中优先受偿。对不足受偿的贷款,贷款方仍有权向借方追偿。

第五条:抵押财物由________保管。

抵押期间,借款方不得擅自转让、买卖抵押财物,不得重复设置抵押。发生上述行为均属无效。 抵押财物的保管方应当保证抵押财物在抵押期间的安全、完整。在抵押贷款本息未清偿期间,发生抵押财物毁损、灭失的,由保管方承担责任。

第六条: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对借款方违反借款合同的行为,贷款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信贷制裁。

贷款方按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均可直接从借款方存款账户中扣收。

第七条:贷款到期,借款方不能归还贷款本息,又未与贷款方达成延期协议的,从逾期之日起至贷款全部清偿前,贷款方按规定对未清偿部份加收________%的利息。并随时可以从借款方的存款账户中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

第八条:在借款方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多个债权人的债务时,借款方愿以其财产(包括应收款项)优先偿还所欠贷款方的贷款本息。

第九条:借贷双方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需要诉讼的,向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申请仲裁的,按有关仲裁规定办理。

第十条: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及银行有关贷款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借、贷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借、贷双方各持一份。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制表单位:中国XX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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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有限三方借款的担保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8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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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借人(债权人/抵押权人/质权人):身份证号:_

借款人(债务人):__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证:

保证人:河南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借贷条款

第一条借款金额:出借人向借款人提供借款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

第二条借款用途:借款人借款用于。借款人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合法使用借款,不得将借款挪作他用,保证人有权监督借款的使用。

第三条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借款利率为月利率%,从出借人实际交付借款之日起计息至本金结清之日止。

第四条还款方式:借款人(按月、按季、一次性)付息,于借款到期日归还本金。借款人应按下列帐户作为还款帐户:

户名:

开户行:

帐号:

第五条保证人接受出借人、借款人对该借款行为进行全程咨询与跟踪服务,出借人、借款人均须服从保证人对整个借款过程以及借后履约的跟踪管理,并在保证人的见证下交付借款、办理还款结清、解除抵押等手续。办理结清时,借款人需携带各期的还款凭证及履约保证金收据等,出借人须持身份证、银行对账单以及抵押登记部门出具的抵押登记证明文件等,否则保证人有权不予办理。

二、担保条款

(一)保证

第六条保证人Ⅰ、保证人自愿以其名下所有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经销代理权或经营权等无形资产等)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向债权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为: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其他相关费用,以及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等,保证期限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第七条在借款期间,借款人、保证人Ⅰ自愿提供其经债权人和保证人认可的有关财产或权利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凭证及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相关材料等正本委托保证人保管。

第八条债务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的,保证人作为第一代偿人向债权人履行担保义务。保证人在代偿后,有权向债务人、抵押人、出质人、保证人Ⅰ进行任何方式的合法追偿。保证人Ⅰ和保证人就保证责任份额约定为:保证人Ⅰ承担全部份额的保证责任。

(二)抵押

第九条抵押人自愿提供经抵押权人和保证人认可的抵押物为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向抵押权人提供担保。抵押物详见《抵押物清单》。《抵押物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抵押所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抵押权人实现借款合同项下债权及抵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和其他相关费用等。抵押担保期限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第十条本合同签订后,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应在保证人见证下及时到有关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登记文件在借款全部结清之前由抵押权人或保证人保管。抵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进行变更登记的,抵押权人或抵押人应在保证人见证下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三)质押

第十一条出质人自愿为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向质权人提供质押担保,质物详见《质物清单》。《质物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质物清单》对质物价值的约定,不作为质权人处分质物时的估价依据,不对质权人行使质权构成任何限制。质权的效力及于质物所生的孳息,以及因质物毁损、灭失或被征用等而产生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或其他形式的替代物。

第十二条质押担保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全部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补偿金、借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第十三条交付和登记

13.1.本合同签订后,出质人应将质物或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质权人验收无误后应向出质人出具收押凭据,质物的保管费用由出质人承担。

13.2.本合同项下质物依法需办理质押登记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及时到有关登记机关办理质押登记手续。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进行变更登记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及时办理变更登记。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完毕各项义务后,质权人应积极协助出质人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并将相关权属文件退还出质人,逾期应承担本合同借款标的5%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质物的处分

14.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质权人有权将质物拍卖、变卖、兑现、提现,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或按第17.4条约定的其他方式处理,或经与出质人协商将质物折价以抵偿借款人所欠债务:

(1)借款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借款人未予清偿的。

(2)发生第17.4条所述情形,出质人或借款人未按质权人要求补足质物价值的。

(3)质权人与出质人约定将质物兑现或提现偿还到期债务。

(4)质权人依法可以处分质物的其他情形。

14.2.质物的兑现或提现日期先于债务履行期届满日的,质权人可以在质物到期日兑现或提现,并与出质人协商,将所得价款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存入质权人指定账户,以担保质权人权利的实现。

14.3.质物的兑现或提现日期后于债务履行期届满日的,借款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后30天内仍未清偿债务的,质权人有权将质物提前兑现或提现,以所得价款清偿所担保的债权,因提前兑现或提现产生的损失由出质人承担。如果质物在借款人债务履行期届满30天内到期的,质权人应在质物到期日按第17.5条约定的方式处分质物。

14.4.处分质物的所得在偿还质押担保范围内的全部责任后还有剩余的,质权人应将剩余部分及时退还出质人。

三、权利义务

第十五条出借人的权利与义务

15.1.出借人保证自己所出借的款项来源合法。

15.2.在抵押登记等与借款相关的手续办理完毕后,出借人于三个工作日内在保证人的见证下按本合同向借款人交付借款。

15.3.出借人有权对借款人、保证人Ⅰ、抵押人、出质人提交的资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

15.4.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或接到保证人书面风险提示时,出借人有权提前收回全部借款本息或解除本合同:

(1)借款人、保证人Ⅰ、抵押人、出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

(2)借款人、保证人Ⅰ、抵押人、出质人负有数额较大的债务或卷入、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的。

(3)借款人如有任何一期未按时或未足额偿还到期利息或本金的,而且预示着以后各期将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

(4)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出借人认为借款人、保证人Ⅰ、抵押人、出质人发生足以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的其他情形的。

15.5.如果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偿还借款本息的,出借人有权要求保证人作为第一代偿人履行担保义务。

15.6.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将借款结清并且无任何违约行为的,出借人有义务在借款结清后三个工作日内配合借款人、保证人Ⅰ、抵押人、出质人及保证人办理结清、注销抵押登记等相关手续。

15.7.出借人配合保证人对借款人借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6.1.借款人应根据出借人、保证人两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文件及资料,并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借款人的居住地、联系方式、工作单位等事项发生变更,必须在变更后三日内书面通知出借人及保证人。如果借款人欲转让其投资经营的公司股权、变更公司章程等重大事项均须征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方可进行,否则视为无效。

16.2.借款人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合法使用借款,不得用作违法活动或用于购买股票和其他风险投资,不得用作经济实体的注册资本金。

16.3.借款人在申请借款时,应根据保证人的要求如实向保证人申报以往向第三人担保的情况。且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全部清偿前,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提供担保。

16.4.借款人应按时、足额交付借款本息。

16.5.合同各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及时办理公证、登记等手续,由借款人支付所需费用。在出借人向借款人交付借款之前,借款人须向保证人支付相关服务费用与履约保证金。

16.6.借款人须服从保证人的借后管理与风险监控,如违反借款合同及其签订的其他相关合同的约定,应向出借人、保证人支付相关罚息、催收管理费、差旅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相关费用。

16.7.借款人在借款期限内,有权依本合同约定合法使用借款,其他各方均不得进行干涉。

第十七条抵押人的权利和义务

17.1.在抵押期间,抵押人应妥善保管和使用抵押物,保证抵押物的完好,并随时接受抵押权人和保证人对抵押物的使用管理情况的检查。

17.2.未经抵押权人和保证人书面同意,除本合同项下所设的抵押外,抵押人不得在抵押物上设立其他任何担保,亦不得对抵押物作出赠与、转让、出售、出租等行为,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置抵押物。

17.3.抵押人应及时将可能影响抵押物价值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涉及抵押物的任何查封、扣押、诉讼、仲裁、拆迁或其他争议事件)或行为通知抵押权人和保证人。由于抵押人的过错或其他任何原因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人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应在15日内向抵押权人和保证人提供抵押权人和保证人认可的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或提前结清全部借款本息。

17.4.抵押物发生或可能发生毁损、灭失或其他原因导致价值减少,足以影响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清偿的,抵押人应及时将情况告知抵押权人和保证人并提供抵押权人和保证人认可的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或恢复抵押物价值或提前结清借款本息

出借人(签章):_________借款人(签章):_________保证人(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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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个人借款金钱担保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10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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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丙方(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王军

甲、乙、丙三方经充分协商,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_________________乙方向甲方借款__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用于________________。),乙方委托丙方对本次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第二条:_________________借款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止,共计_______________月。借款的实际放款日和还款日以借据为准,借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_________________借款利息在合同约定借款期限内按月结息(付息),月利率__________‰。

第四条:_________________(如乙方提前还款,应据实按月结算利息。)

第五条:_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的期限还本付息,如超出期限则按日双倍计息。甲方委托丙方代转本息。

第六条:_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第七条:_________________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若乙方发现甲方出现不利于偿还借款的情况时,乙方可要求甲方提前偿还借款。

第八条: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请*城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

第十条: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共同债务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以上就是带担保的个人借款合同的回答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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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担保公司借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27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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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公司借款合同样本一

借款人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开户金融机构:

账号:

电话:邮政编码:

贷款人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电话:邮政编码:

保证人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电话:邮政编码:

签订合同日期:

签订合同地点:

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金额

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同意向借款人发放贷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

第二条贷款期限

借款与还款期限: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1.本合同记载的借款金额、借款日期、还款日期等如与借款凭证记载不相一致时,以借款凭证记载为准。借款凭证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征得贷款人的同意,提前还款时利率另行商定。计收利息按借款人的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3.本合同项下,借款月利率为____%,按月结息,结息日为借款日当天。

第三条贷款人、借款人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1.贷款人有权了解借款人的经营、财务活动、物资库存和贷款的使用情况,要求借款人按期提供财务报表等文件、资料和信息。

2.在借款人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前提下,贷款人应当按期根据借款人实际需要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3.借款人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取得和使用贷款。

4.借款人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如遇特殊情况,借款人不能在借款到期日归还借款而需要展期的,应在借款期限届满5日前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双方签订借款展期协议。

5.借款人应在结息日向贷款人支付应付利息。

6.借款人应当承担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担保有关的律师服务、保险、运输、评估、登记、保管、鉴定、公证等费用。

第四条保证方式与范围

1.保证人自愿向贷款人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2.保证担保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补偿金、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第五条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本合同项下贷款到期之日起两年;贷款人依据合同约定宣传贷款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为贷款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

第六条担保人承诺

主债权同时存在一个或多个物的担保或第三人保证的,不论相关物的担保是由借款人提供还是由第三人提供,贷款人有权自行选择实现担保的顺序,即贷款人有权选择先由任何物的担保实现债权,或先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或同时要求借款人与保证人、物的担保人同时履行责任,担保人可以放弃针对贷款人选择清偿顺序的抗辩权。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借款人、担保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任一条款,贷款人均有权采取停止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本息或其他资产的保全措施。

2.因借款人违约致使贷款人采取诉讼方式实现债权的,借款人应当承担贷款人为此支付的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八条借款担保

本合同为主从合一合同,担保合同不另行签订。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由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借贷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当事人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第十三条提示

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注意对本合同各条款作了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借款人的要求做相应条款的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

贷款人:(盖章)_______________借款人:(盖章)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盖章)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盖章)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

账号: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订

保证人:(盖章)___________代表人:(盖章)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公司借款合同样本二

甲方;乙方;丙方;

甲、乙、丙三方就借款和担保事宜经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乙方从甲方处借款

¥万元(人民币大写万元整)时间从年月日起,利率月息,%,期限天。

第二条;该借款仅可用于约定事宜,不可挪作

它用,若有挪用即为违约,乙方成员为联合借款人,乙方成员之间相互承担无限还款和无限相互担保责任,如乙方不能按月支付利息,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提前对乙方提起诉讼收取本息。

第三条;乙方保证全部借款最迟于年月日

前归还,若到一次性支付贷款额万元违约罚金。

第四条;丙方自愿为乙方从处借款本

息提供连带担保偿还责任。担保的范围包括甲方出借给乙方借款万元本金、利息、复利、罚金、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诸如诉讼费、保证金、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调查取证费等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到此笔借款本息全部还清为止。

第五条;乙方和丙方自愿以名下全部财产担保,承担无限偿还和无限连带偿还责任。

第六条;出现第二条所违约情形、或乙方、丙方任何一方出现可能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形、视为甲方不安抗辩权成立的条件、甲方可立即清收借款。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乙方和丙方的责任不因与其他单位或个人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项下各方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变更等情形的,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所列义务和责任。

第八条;其他;

1、本合同由三方当事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后生效(法人单位需加盖公章)

3、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论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与他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和丙方)签订的其他反担保协议有效与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4、在执行本合同中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本协议引发的诉讼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5、关于通知;甲方对乙方和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乙方或丙方公司注册地址、工作单位或身份证地址以电话、邮寄或传真发送,发送日即视为送达乙方和丙方日期。

重要提示;甲方已提请乙方和丙方对本合同各项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遇有对内容理解上的分歧,以甲方之解释为准;若乙方和丙方在此合同上签字、盖章、即为完全明白和理解合同内容所有条款,即为签约各方对本合同含义认识一致,保证并一致同意。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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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公司担保大额长期借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1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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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贷款人: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借款合同。

一、借款金额:

人民币

二、借款期限:

从__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借款期限为____年。

三、借款利率及本息收付方法:

1、借款利息为年息,以甲方收到借款日计算利息,借款利息为

2、本合同项下贷款确定的利率计算利息。如果甲方依法要求调整利率且双方达成协议的,应提前5个对公营业日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可进行调整。

四、甲方权利及责任:

1、本借款限于用于甲方生产经营项目,必须专款专用,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2、如甲方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借款到期前五天应向乙方

提出延期申请,届时乙方可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决定是否延期。

3、甲方如发生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构成重大威胁的事件,应在该事件发生后5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4、甲方保证如变更住所、名称、法定代表人应于变更后5日内通知乙方。

5、甲方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合法、有效

6、甲方应在乙方开立账户,用于办理提款、还款、付息等手续

7、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利息并偿还本合同项下贷款本金

五、乙方的权利及责任:

1、如乙方临时需要收回借款,应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还款申请,借款利息按实际借款天数计算利息。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与此笔贷款有关的财务和生产经营方面的情况及资料;

3、乙方有权检查甲方使用贷款的具体情况,对此甲方应给予配合,并提供一切便利

4、当甲方发生合并、分立、重整、和解、解散等事项时,乙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收回全部贷款本息

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财产发生损毁、灭失或者发生其他危及贷款安全的事件,乙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收回全部贷款本息

6、乙方保证如变更住所应及时发布公告或通知甲方

六、违约和违约处理:

下列情况均属甲方违约:

1、甲方未能按合同计划用款和还本付息。

2、未经乙方同意改变借款用途或挪作他用。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因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亏损,或者抵押财产发生损毁、灭失等原因,不能保证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及利息,或者有其他危及贷款安全的事件发生时,乙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收回全部贷款本息。

4、甲方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事项。

根据违约情况,乙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对违约部分贷款加收最高不超过60%罚息。

2、采取必要法律手段直至依法索偿应付未付借款本息及费用。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共三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合同的签订地为朝阳区,发生争议由朝阳区人民法院管辖。

借款人:贷款人: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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