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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花夕拾鲁迅读后感优秀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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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室里的正面管教读书心得_教室里的正面管教读后感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读后感,全文共 13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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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听说《正面管教》这本书如何好,是简·尼尔森的“让数百万孩子、家长和老师受益终身的经典之作”。我带着期盼从学校图书室借阅翻看,一下就被吸引住了,通读下来,果然让我受益匪浅,真的是本好书!

合上书本,“和善而坚定”这五个字深深地留在我的脑海里,让我印象深刻。书中说道:“在和善而坚定之中,把有价值的社会技能和生活技能教给孩子。”“许多家长把和善而坚定看成了非此即彼的两个词。”“和善能抵消过于坚定所造成的反叛、抗拒、对自尊的挫伤等。坚定则能抵消过于和善所造成的娇纵、操纵父母、被宠坏的小孩,对自尊的挫伤等。”其实,简单说来,“和善”就是表达自己对孩子们的尊重,这样可以“赢得”孩子,让孩子得到尊严,获得孩子心甘情愿的合作,而“坚定”却是让我们尊重自己,并尊重当时情形的需要,减少“赢了”孩子而带给孩子的伤害,让孩子们学会自我约束。专断的方式通常缺少了和善,骄纵的方式却缺少了和善,和善和坚定才是正面管教的根本所在。

虽已从教四年,但是对如何更好地教育孩子还没有更多的自我见解。回视自己,在教育孩子的时候,很多做法离正面管教还有些差距。

我们班的三个孩子因为上课表现好,我上课的时候许诺奖励给三个人每人一本作业本,可是,本还没发到这三个孩子手里,我就发现放在桌子上的作业本被撕了一半,我非常的生气,问是谁干的,没人承认,最后还是有人说出了那个男孩的名字,我问那个男孩他才承认下来,我非常恼怒,要给他的爸爸打电话,那个男孩默默的掉着眼泪,抽噎着,这种无言的“抗议”让我愣在那里,班主任老师告诉我,这样的孩子一定要通知家长,这又不是第一次了,这个男孩总是捣乱,上课也不认真听。可是看着孩子因为哭泣良久而涨红了的脸,让我觉的很不忍心,很难过,却也不知道该做些什么。这个孩子无疑是一个活泼爱动的孩子,可是对于这样的孩子该如何好好管教呢?

我想起了《正面管教》里的一句话:最惹人讨厌的孩子,往往是最需要爱的孩子。后来我有意无意的关注这个男孩,发现他有的时候上课表现的特别积极,他对同学也特别的热情,突然觉得以前总是关注他的不好表现,对他一通批评,甚至让全班的学生笑话他,这是一件多么伤人的事情!也许以后我可以多在他身上花费一些心思,对他有了更深的了解,给他更多的关爱。这样反而能够有意想不到的收获呢?于是在以后的课堂上,我让他担任一些英语对话活动的主要角色,给他更多的机会让他展示自己。当然前提条件是他必须遵守课堂纪律,并且努力的把课堂活动中的对话学会,融入角色表演。或许这样的尊重让他收获了前所未有的信心和勇气,在以后的课堂中,他总是努力的做好我布置的每一项任务,每节课的内容总是倒背如流。他的改变让我为之一振,也让我明白孩子只有在一种和善和坚定的气氛中,才能培养出自律、责任感、合作以及解决问题的能力,才能学会使他们终身受益的的社会技能和生活技能,才能取得更好地成绩!

教育孩子需要忍让,需要智慧,需要耐心,更需要尊重。对待孩子的错误,我们不能一味的生气,要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找出犯错误的原因至关重要。在教育犯错误的孩子时候,我们要有错必改的原则,不能骄纵他们,不然会积少成多,错上加错。

在以后的教学之路上,我会先做好自己,并且以心平气和的态度对待发生的事情,与孩子们彼此尊重,从孩子的角度出发,换位思考,那么我和孩子们的相处一定会充满爱和快乐,促使我在教师道路上始终温柔而坚定的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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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克雷洛夫寓言全集读后感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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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银岛写的是奇特而跌宕起伏的海上冒险故事。这个故事让人如痴如醉,是那么优美。不仅如此,本书还写了一个了不起的孩子——吉姆,他就是本书的主人公,他聪明灵敏,总是帮助大人化险为夷。

故事大概是这样的,吉姆发现了一张藏宝图。有钱的乡绅买了一艘帆船,与一位医生带上小吉姆去茫茫大海的一个荒岛上寻宝,他们还带了自己忠实的奴仆。然后便去选水手了,殊不知几位想得到宝藏的海盗假扮成水手,鱼目混珠,也登上了帆船前往金银岛。他们在船上拉拢其他的人,让乡绅和医生的奴仆成为他们的手下,船长很快就看出来其中的蹊跷,可怎么说乡绅他都不信。幸亏吉姆偷听到了他们要造反的事,但如今木已成舟,只好先开到岛上,再想办法。到了岛上,海盗和寻宝者,因为要争夺70万镑的宝藏,开启了一场生死搏斗,由于寻宝者指挥有方,冷静,果断,还有小主人公吉姆的机智勇敢,多次挫败了海盗的阴谋,平息战乱,最终寻得宝藏,平安返航。

这使我明白,孩子用处也是很大的。俗话说的好,有志不在年高,无志空长百岁。说的不就是这个道理吗?我也要像吉姆一样,面对困难,不慌不乱,用智慧战胜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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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苦儿流浪记优秀读后感8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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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我读了《小公主》一书。其实,在我刚开始读的时候,我一点都不想读这本书,觉得这本书是女孩读的东西,后来才发现它是一本很有意思的书。

文中的“小公主”指的是一个十分聪明的小女孩——英国驻印度军官独生女儿萨拉·克鲁,她出生后,母亲就去世了,由父亲莱福·克鲁把她养大。七岁的时候,父亲便把她送进了伦敦的某一学校读书。由于家境的富裕,她理所当然地成为学校特别重视的学生,还被虚荣心强,很势力的铭校长看作是学校的荣耀;同时也成为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小公主”。可是,正当她站在充满快乐的荣誉的顶峰时,不幸却慢慢靠近她。莎拉的父亲,由于事业上的失败,再加上生了一场重病,去世了。这时的莎拉就突然跌入了不幸与苦难的深渊,就在一夜之间,她由一个万千宠爱的“小公主”,一下子变成了一文不值的“小女佣”。她在遭到突如其来的打击之后,并没有因此而消沉;她身上原有的一些高尚品质,也没有因为灾难的到来,而发生变化。就在这世态炎凉的现实中,由于她的善良和乐于助人的高尚品质,终于使她成了人们心目中的真正的小公主。

故事的主人公小萨拉有许多优点令人敬佩,她善良,能放下架子和童工贝基、小不点洛蒂和差生埃芒加德交朋友;能在自己饥饿时把大部分面包送给流浪的小女孩安妮,全身散发着公主所特有的尊贵。她高傲、镇定,对于她这个年龄的人,她显得十分早熟,别人责骂她、侮辱她,她总会以优雅的姿态令别人说不出话来,这更突出了她的与众不同的特点。

我很庆幸结识了“萨拉公主”,她对我的生活、言行举止、性格……都会有很大影响。让我们学习萨拉,做一个真正的“公主”“王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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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天环游地球读后感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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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游地球,对我们来说遥不可及,可在19世纪70年代就有人环游过地球,而且仅仅用了八十天……

《八十天环游地球》这本书主要讲述了英国绅士福克先生以坚定的意志、非凡的智慧以及最重要的超群细心,和仆人路路通一起克服了种.种自然的和人为的障碍,终于在八十天内环游地球一周的故事。

福克先生的细心是众所周知的,而我的粗心也是人人皆知的。我和他相比,简直就是天壤之别。

记得那是六年级上学期的一次数学测试,由于我粗心大意,考了99分,只因其中一道题的单位名称忘记写了,我与满分擦肩而过。我后悔莫及,可这又有什么办法呢?谁叫我这么粗心呢?语文期末考试中,有一道题让我们把正确的拼音用横线划出来,可我稀里糊涂地在正确的拼音上面打了个“√”。唉,3分就这样白白地被扣掉了。考卷发下来后,我拍了拍自己的脑袋,埋怨自己太粗心。像这样粗心的事在我身上还有很多,我不好意思再说下去了。和福克先生的细心比起来,我真是自愧不如。

不过,我现在正在努力改掉这个令我头痛心烦的坏毛病。同时,我也总结出了一个道理:若想事事如意、一帆风顺,就必须细心,不能有一丝马虎,不然就像工程师那样,算错一个小数点而最终导致十分惨重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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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朝花夕拾》读书笔记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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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中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鲁迅的作品可以说是独一无二的。

他的作品既不遮遮掩掩,又不追求满是好词佳句的华丽。却更能吸引读者,仿佛在给你讲故事一样。比如范爱农的眼球白多黑少,看人总像在渺视。有比如“却仍然看见满床摆着一个“大”字”。这就是鲁迅在描写人外貌特征和习性时的特别手法。他可以生动地表现出一个人的特点,又增加了幽默感。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我们的童年也将渐渐远去,留下的将会是一个美丽的回忆。《朝花夕拾》带我们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儿吧。琐碎的记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不一样的年代,一样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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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2024《彼得潘》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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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读过《三个火枪手》吧,即使没有读过,也一定听说过。对,它就是很受欢迎的大仲马的作品。去年暑假,我读了这本书,完全被这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吸引住了,仿佛和作者一起进入了这美丽的故事。

这个故事描写的是17世纪的法国,政治者争权夺利,矛盾重重。主人公是一个法国小子达达尼昂,他善良、淳朴、聪明,一次又一次把自己的朋友从危险中拯救出来,一次又一次粉碎红衣主教的阴谋。说到这里,我不得不提到达达尼昂的三个朋友----三个火枪手:阿托斯、波尔多斯和阿拉米。他们是非常好的朋友,他们正直、勇敢,有绅士风度。说到他们和达达尼昂是怎样认识的,那真是一段奇遇,可谓不打不相识。达达尼昂无意间冒犯了这三位火枪手,他们为了荣誉要和达达尼昂决斗,达达尼昂只好硬着头皮接受了。达达尼昂本来想去送死,谁知红衣教主的卫兵来了,他们人多势重,要和三个火枪手决斗,达达尼昂则加入火枪手这一边,就这样,大家同仇敌忾,一起战胜了敌人。也正因为这次战斗,化解了大家彼此的误会,成了非常要好的朋友。达达尼昂经努力也加入了火枪队,从此,四个人形影不离,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大家接受了反抗红衣教主的任务。

故事也就此展开。作者生动地描写了他们四个人战斗后面的场面,以高超的写作水平烘托出达达尼昂、阿托斯、波尔多斯、阿拉米这四个个性炯然不同的人物。看了这部小说,我也受益匪浅,“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朋友能给自己带来很大的帮助,就像这四个朋友互相帮助,共渡难关一样,也就是因为这样,他们才能从一个个危险和困难中走出来。而且,人要证明自己就要以实际行动来证明,在经历了无数风险和危难后,达达尼昂终于获得了自己想要的一切!也许人生原本就充满酸甜苦辣!只要努力,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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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朝花夕拾》读书笔记10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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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家,从书架里拿出从未看过一眼的的《朝花夕拾》,对着那个书名发呆。这本书是鲁迅先生晚年的作品,而这部散文集中所写的,又全是先生幼年时期的事情。幼年的事情到了晚年再去回想,犹如清晨开放的鲜花到傍晚去摘取,虽然失去了盛开时的艳丽和芬芳,但夕阳的映照却使它平添了一种风韵,而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则更令人浮想连翩、回味无穷。

《朝花夕拾》原本叫做“旧事重提”,收录了鲁迅先生记述他童年和青年生活片段的10篇文章。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大量使用了对比和讽刺的手法。如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鲁迅首先使用了许多鲜亮的文字记叙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生活,接着再写道“我”不得不告别百草园去三味书屋上学。前边写的百草园很好地反衬了后来在三味书屋读书的乏味生活,体现了鲁迅对旧社会私塾的不满。在《藤野先生》中,鲁迅日本的医学导师藤野先生是一位穿着不拘小节的人,“这藤野先生,据说是穿衣服太模糊了,有时竟会忘记带领结;冬天是一件旧外套,寒颤颤的……”。但藤野先生对工作是极其认真的,他把“我”的讲义都用红笔添改过了;血管移了一点位置也要指出。这个对比手法,较好地写出了藤野先生的高贵品质,写出了鲁迅对他的景仰。另外,藤野先生对中国留学生孜孜不倦的教诲及对学生的一视同仁,这与日本学生对中国学生的轻蔑态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体现出藤野先生是个真正的君子。《朝花夕拾》用平实的语言,鲜活的人物形象,丰富而有内涵的童年故事,抨击了囚禁人的旧社会,体现了鲁迅先生要求“人的解放”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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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伟大的悲剧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1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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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21天读书,21天打卡的‘剽悍青春,与书为伴’的活动读完了这本使人心境能得到修养的散文集。在这本书中提到了很多关于调节自我的身心来迎接社会骨干现实的言论,因为我是很渺小的,渺小到只能改变自己去适应环境。

关于网上很多人认为:“为什么要勉强自己去适应环境,而不让环境来适应自己呢?”针对这一言论我只能表示每个人的想法不同,自然感悟就不同了,就如:“一个人要是能被自我甚至于他人所苛求,那此人自然就不会沦为众生了。”阅读过林清玄先生文章的人,想必都有一种只需要每天处在心静、平和的环境中阅读一点,感悟一点,学习一点就够了的同感。简单明了,就是舍不得读完。(至少我是这样的)

关于这本书,之前的几篇文章都是有点偏心灵鸡汤类的自我感悟,比如:人生就如化妆,要学会从内而化;或者是贪图名利权位的人,那又何以能见到自我真实的性灵;亦或是关于爱情浅尝的痛苦与甜蜜等等。在这些章节中我都有用笔记本写下并阐述了自已心得感悟。

越过鸡汤类的言论,开始从亲情、友情来浅谈幸福。作者的父亲当年是落难被迫征兵——日本兵,也就是所谓的汉奸。在当汉奸的那些年过的很是痛苦,他们常常吃不上正常人所吃的食物,更别说能不能饱食了。有次实在忍不住饥饿,便去偷马糟中随意丢放的饲料,被逮住后却差点活活打死。那时,马儿比他们吃的还要好,他们最渴望以及最幻想吃的食物便是红苕。

作者这里写的有些零散,时常写了父亲年轻时征兵的事,又写作者小时候与父母亲生活时发生的事,还夹着些父亲远离家乡,母亲在乡守望,后来不知怎的,作者又开始和父亲在不同的地方寻找母亲,乃至于父亲死时也未曾见到作者与作者母亲的最后一面,也竟是后面作者才发现原来母亲早已经死了几年了。所以看的我时常分不清哪件事发生在前,哪件事发生在后。

不过最让我欣慰以及羡慕的还是友情,有道是: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作者的朋友曾买花赠远方的女友,只因花店恰好有几支衬于好友,只因路途恰好经过友舍,便一起买之。却因好友恰好不在,便静等几个小时,早已延误去往女友的班次,最后心平气和的将花放在屋外,另写下便条:附赠予女友花一支。能获得这种友情的人,想必定是非常棒的,起码品质是没得说的。

谈完这些情感,再来看看爱情。对于作者阐述的爱情言论,我是比较赞同也比较钦佩的。他告诉我们:“学习是人间的功课,但是学习不一定要自己身陷泥沼才会体会的到,因为不单单仅指爱情,只要有观照之智、抉择的慧,也知道那泥沼的所在和深浅,那就可绕道而行或跨步而过。”作者还警告我们:“如果你只想采断崖绝壁的那一朵绝美百合,很可能百合没有采到,清晨已经消逝了。”亦或是:“爱情纵使贵如黄金,在鸟的翅膀绑着黄金,也会使最善于飞翔的鸟儿为之坠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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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鲁迅先生我想对您说书信

范文类型:书信,全文共 7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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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忧伤与快乐中不停碰撞,终于慢慢长大的我们,人生中必定走过几个闷热而不安的五月。

不知道自己的明天在哪里,只知道当时的自己,非常不愿意的,把自己奉献给那些永远读不完的书,背不起来的单字,搞不懂来龙去脉的公式。

坐在教室里,趴在课本上发呆,看着桌子与黑板交界的地平线,幻想着考完试的那天,一定要找一个无人的山头,将课本与参考书,一页页的撕下来,丢到熊熊的火中,让他们永远埋葬在灰烬之中。然后,轻轻的献上我最叛逆的礼赞:「X!」。

我恨考试,那是十几岁的我,第一次恨到的东西。

他让我还没来得及长大,就已经在教室里老了。

我总是在清晨六点到校,用随身听听着王杰的歌,幻想自己是一匹远离这一切的孤狼。幻想自己有一天会负气的逃走,再也没有人找得到我。

现在,那些回忆,都已经是很远以前的事了,但,我知道,也许正看着这篇文章的你,还在品尝着那年我也尝过的苦涩。

然后?

后来,考完试的那一天,我没有去山上,也没有烧掉任何一页课本。

我跟同学去看了电影,骑脚踏车去关渡大桥吹风,打了几场篮球,游了一个夏天的泳,独自一个人在家作汽车模型,就是忘了烧课本这回事。

后来,我发现,我恨的不是考试,我讨厌的是那个不想面对考试而充满不安的自己。

我的考运不错,成绩并不顶尖的我上了师大附中,这让我的老师们跌破了眼镜。在蝉声绵绵的八月天里,我忐忑不安的到新学校去,注册完的第一件事,就去了吉他社。

这大概是我走向今天这个命运的起点吧。

如果我当初分数有所不同,也许,会跟着当时暗恋的女生,进了泰北初中一起念美术。当然了,世界上就没有一个叫做五月天的乐团,而你们就不会认识我。...但我想,我应该会过着另外一种不同的美丽生活吧。

说不定少了更多的烦恼,多了更多的快乐。

到了今天,我还是不喜欢考试,它依然虐待着你们,如同虐待我的弟弟妹妹。但我想说,与其恨考试,不如静下心来,就让自己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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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朝花夕拾》400字读书笔记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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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那时那地,我的意见却变化了。”一次幻灯片事件,使他毅然决定弃医从文,重拾儿时的记忆,讲述求学之路。他,是鲁迅;这本闻名的书,是《朝花夕拾》。

与别的文章不同,《朝花夕拾》没有太多的修饰与夸张,读作者的书,就跟面对面说话一样,直接抒发自己的感想。只是这字里行间难免有几个耐人寻味的字眼,藏着别样的涵义。如《狗。猫。鼠》里作者所憎恨的“到处嗥叫”“一副媚态”的猫,细细品味,联系作者的年代,我想猫也寓意着社会的某种相像的脚色吧。

品读作者笔下粗俗却有“伟大神力”的长妈妈,充满奇幻的绘图的书,活泼而诙谐的无常,无穷趣味的百草园……鲁迅先生以儿童天真的眼光把这一切描绘得生动活泼,趣味盎然。在与隐鼠相处,赛会前被父亲叫去背书,冬天捕鸟,三味书屋后园玩耍,儿童的天性跃然纸上,在这里,仿佛也找到了自己童年的影子。

鲁迅先生印象最深的,是他在日本留学的老师藤野先生——个子黑瘦、八字须、带着眼镜。他对学生的关怀无微不至、诲人不倦,帮作者修订讲义;教学严谨、一丝不苟,不允许有一点差错。在作者的眼里和心里,藤野先生是伟大崇高的,以至于在今后的道路上,激励着作者前进。是的,回头望去,我们的成长道路也有一个或几个你印象深刻的老师,他或许教你做人的道理,或许使你鼓起勇气战胜困难,在我们心里,他一样伟大。

就像品茶,在这本简单的散文集里,你会读懂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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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朗读手册》读后感800字

范文类型:员工手册,读后感,全文共 13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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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读一本书,总是会得到些什么的,不论是他让你思考,还是让你的人生观、世界观有那么一点点的改变,甚至是一丝丝改变的可能性,那么这本书就成功了,或许你可以再读读它,或许你可以转借或推荐给他人,让他人也得到点什么。

《世界上的另一个你》,这本书是我在陪孩子在新华书店游戏场玩耍时无聊拿来随便翻翻的,可是没想到,开篇第一页就让我有 一种迫不及待地想看完这本书的感觉,我想说我不过是个普通的中年女性,或许更可以算青年女性,我从没去过美国,更不知道白人与黑人在美国此前的几十年的差距是有多大,我只是把它联想到了我们身边的生活,至少我觉得和我身边的生活的差距真的很大很大,那种博大的爱是我好向往的,我也希望我们每一个人都可以往这条路上走。或者这样,经过慢慢时段,不论是我们个人的梦想还是伟大的中国梦都会逐渐实现,或者在实现的道路上。

这本书的叙事节奏不紧不慢,刚刚读这本书的时候,感觉就像是坐在一条不宽不窄蜿蜒曲折的河流旁边,清澈的河水缓缓流着,听着身边的一个刚刚认识的对你敞开心扉,讲述他长长画卷一般的流年忘事。

整个故事其实非常简单也很单纯,故事中的他叫丹佛·摩尔,是一个流浪汉,每天不停为“主子”捡棉花,但积蓄始终是零。后来,他跳上了路过的火车去流浪,万万没想到在那座陌生的城市里,他会遇到一个白人百万富翁,并且成了他的朋友。另一个他叫朗·霍尔,是一个百万富翁,有着敏锐的艺术眼光,以及绝佳的生意手腕。从卖罐头蹿升到投资银行,再到买卖毕加索、凡·高的名画。他在好莱坞有大庄园、画廊及欧式古堡。而他也想象不到,他的下一页人生,竟是与一名流浪汉一起写下。两人的交往,改变了他们各自的命运,两个人的友谊超越了各自的地位和金钱,是一种心灵上真正的相互寄托,而两人在一起共同努力做出的慈善事业,让他们的灵魂超脱了世俗的观念。

我想我们很多时候,在面临一个衣衫褴褛、蓬头垢面,甚至有些些臭味的流浪汉,大多会加快步伐绕道而行,不愿意看他一眼,我们都主观的认为这一定是他自己不付出、不努力、不上进造成的结局。我们从不会主动去帮帮他,在我们这里的社会这种原动力会更小,就算有点动力也会瞻前顾后,生怕惹了一身麻烦。

现在,我们这里也有很多人做慈善,特别是一些富商和明星,其实无论什么目的,在这里能做已经非常不错非常难得了,此本书却强调了做慈善的目的。如果只是为了让别人觉得自己很高尚,或者只是在节目中做做秀,或者你希望得到些什么,那么这不是真的慈善。我想这样的思索应该传递到世界上的每个角落。而做慈善最终也救赎了自己本身。我想,在我们的社会一步一步来吧,先是有人做慈善,然后是有人做真正的慈善,再是有人无目的地做慈善,最后是大家无论贫富,都有一颗慈善的心。慈善就像一粒种子,种在心中,人生就会开满鲜花,种在世界上,世界就会越来越美好。也许这世界上的另一个你,就是自己吧。

霍尔和丹佛的故事总是使我内心变得平静。虽然我的生活离流浪汉或者富翁都很远,或者离流浪汉近一点也不一定。我想我不可能有两位主人公如此深刻的切身感受,我想我在这本书里学着爱,至少要爱着应该爱的人,然后去爱着陌生人。也许几月之后,这本书的热度消散而去,此时的感动也消失贻尽,但是至少它曾经滋润过我的生命,至少它曾经把我浮躁的心放在了这本书上,净化过我的心灵,我想这样就够了。

这是一本诚恳的书,希望还有别的朋友看了以后可以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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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名著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9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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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简简单单的两个字,却载着厚重的不可描述的生命的意义。初读《活着》,在安静的大学宿舍里,斜着身子,听着窗外吹来的呼呼的风响;记得盐似的月光,撒在有庆赤脚跑来的路上——这一处记了很多年,记得东北冬天夜晚的雪地上,撒满了月光,清冷宁静,也像是有人在讲着一个人一生的故事。余华总是能用最平静、朴实的语言勾勒出情节和细节,简简单单,就把人心剜地生疼。再读《活着》,仍是流着泪读完。读完后,却充盈着乐观、踏实和平静。

脑中浮现的是消隐在黄昏里的乡村,黑夜从天而降。广阔的土地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像女人召唤着他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暗来临。

从一个纨绔子弟,纸醉金迷的生活沦落到一贫如洗的境地,福贵接受了命运的宣判,并没有失魂落魄。反而是认认真真地接受了这样的命运,决定要主动的活着。未曾经历苦难的人生,难以言成长。而对于福贵,一个个亲人相继离去,他理解的不仅仅是成长的含义了,而是活着的含义。他和命运是一对朋友,互相感激也互相仇恨;他们谁都无法抛弃对方,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路上,最终一起化为雨水和泥土,一起被埋葬。

余华说,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福贵回忆起的人物都是鲜明而慈悲的。 旁观者看福贵的一生无疑是痛苦的一生,在苦难的旧社会年代,无奈地坚强地忍受命运一次又一次的撞击与破坏,最终活了下来成为了一个幸存者。然而在福贵眼中,他在回忆中能得到踏实和幸福,他的妻子是世上最好的妻子,他的儿女也是世上最好的儿女。他有着老牛陪着他,等自己死了也和他们埋在一起......

生活是属于每个人自己的感受,而不属于任何别人的看法。在笑地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活着是一种生命状态,我自己的生命状态是什么样的呢?我一直在思考,有时灵魂远离人群索居,有时喧嚣随波逐流。有时觉得自己像个空壳,只顾看着别人的幸福和忙碌,丢掉了思想和思考的动力;有时又感觉到身体的另一个自己在努力地活着,忍受现实给予我的苦难、无聊和平庸。

能写出《活着》的余华,眼睛该是有多犀利,看穿了时代的苦难;内心该是有多通透,才能描述出生命的本质和活着的意义。外物牵绊住的是我们的肉体,我们的灵魂可以穿透过时间和空间,去感受存在,感受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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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十年后欧亨利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20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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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到大三以后,总觉得时间暗暗与自己做对。钟表上的转针似乎越来越快,仿佛让自己送上了高速列车,然至于何日何时才能够慢下来,就连自己也不得而知。尽管是这样,我还是愿意左挤右挤的在时间的裂缝丛中偷偷的满足一下自己小小的兴趣上的欲求。我想一个人能够全按照自己的兴趣而活或者至少保有一份自己的兴趣使它经过生活的磨砺依然不至于泯灭,这样的活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为自己而活。我喜欢读中外名着,尽管作者已去多年,但历尽时间的淘沙,他们的精神依然活着,并将继续存活下去,像酒,像晶莹剔透的玉珠。读着读着,偶尔因兴起文也情不自禁的写点东西来。近来,由于选择了考研,一直也就没读多少文学方面的书籍,一方面的确时间紧迫专业课太重,另一方面始终没有一个放松的心情,又唯恐自己一旦跑入别的世界里忘了回归现实的路铸成一个一失足成千古恨的大错。前些天,外文老师布置了一个作业,要同学们写一篇读外国名着的感想。考虑到自己曾读的细节遗忘的差不多了,便不想再去拾起旧忆或者创造些谎言来。于是乎想了一个两全其美的法子,读短篇,写长点。

关于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巨匠的书我都有,是两年前购来置于书架上的。然而自己过目的的确不多,有时我很乐意把它们借出去,觉得这也是在做好事。文学可以帮助人们了解生活,思考生活,丰富生活。于是当我学累时,就去主动翻翻。我有一个习惯,读他们仨的书不是一看到底的那种看,而是一读就是三篇,每人的各一篇,不偏不倚。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欧亨利的短篇。他的文字轻松活泼,结尾处出其不意,回味无穷,令人拍案叫绝,其中二十年后就是一片精品佳作。

该文写了为一个约定,二十年后吉米韦尔斯和鲍勃依然在老地方老时间相见的情景。二十年了,二十年能改变许多东西,其中吉米韦尔斯和鲍勃最后一次相聚的大乔布雷迪餐馆早五年就没了,使曾经为好朋友的两人在彼此心目中的形象模糊的只剩下轮廓了,还有可能使一些好人慢慢变坏……

了解欧亨利的人都不难发现,欧亨利的写作是不以任何作家为楷模的。他常读法国小说家莫泊桑的作品,但并没有以莫泊桑为师。他写作时并不考虑什么创作规矩,怎样想来就怎样写。然而他的创作又是独具匠心的。

二十年后的开端,作者着力描写了一名巡警和马路的场景。当然,这些描写与主题是密切相关的,但并没有触及最重要的事实,最重要的事实只用一两笔带过,连最细心的读者也难以看出作家埋下的伏笔。巡警威风凛凛,边走边甩着警棍边十分警觉的打量着一家一户,他不带傲气,看起来像一个太平天下的卫士。作者仅用寥寥数笔就把一个被赋予了正气的警察刻画的逼真,还有对马路的描述,很简单,但把用到的场景布置得很妥帖,把下一步故事的发展设计的天衣无缝。冷风侵裹着马路,行人卷起了上衣领将头缩了进去匆忙前行,很快街道就空荡荡的了,两边的店铺多数早已关了门。正是在这样黝黑的背景下,巡警和鲍勃开始了一段陌生的长对话。鲍勃先前手里拿着一支烟,看到来了个巡警便没敢点着,等到走近时,说了几句话套的相互近的时候才划亮了根火柴。在火光的照耀下,鲍勃的富有和右边眉毛附近的小白伤疤全部显现在巡警眼里。其实巡警已认出了他就是从芝加哥潜逃的罪犯,而且是他二十年前的朋友。但此时的巡警已不是二十年前的他了,而是一位镇定和处事不惊的优秀警官了。鲍勃一直在等他的朋友吉米韦尔斯,一边继续在和眼前的巡警谈论着他的朋友,谈论着他们俩二十年前的关系及将来的命运。吉米韦尔斯仍然以一个陌生人的面孔在聆听着,并得知他半小时之内是不会离开的,然后他就走了,像刚才一样的走了,没有给鲍勃留下任何破绽。

不一会儿,来了一个吉米韦尔斯。鲍勃很高兴的见到了自己的朋友,并跟着他走了。在一个灯光处,鲍勃才发现吉米韦尔斯原来是假的,他不敢相信自己的是,刚才的那个巡警才是真的,是他使自己在短短二十几秒内不知不觉的被捕的,因此拿着朋友的小字条的手有正常变的抖动起来。悬在鲍勃心中的石头和悬在读着心中的石头总算下沉了。作家的这种安排的确令人叫绝!

尽管这个短篇区区千余字,但人物形象的刻画无不生动逼真,纵然跃于纸上。主人公吉米韦尔斯有情有义、高大魁梧、平易近人、聪明、机警又恪守法律,爱憎分明。而鲍勃为了财富不择手段以致沦落为通缉的罪犯,经过二十年的磨练学得十分镇定。但作者很幽默,仅一根火柴就把他给暴露了。

语言凝练,是又一大特色。情节简单但又一波三折。前文写了鲍勃对自己和朋友的命运的展望和分析,后面接着就被捕了,讽刺、幽默。场景的布置和安排与主题紧紧相连系,惜墨如金。

结构严谨,严密。作者设计的一环紧扣一环,将读者的心领进了里面以致无法自拔,最终一个小字条解开了浓重的雾团,既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

结尾处笔锋陡转,言简意赅,给读者一种强有力的震撼。

二十年后,在思想上和艺术上都达到了高度的统一,赞扬了正义战胜了邪恶的伟大力量,里面没有一丝血腥的味道达到了不战而屈人之兵,又是一场智慧的胜利。窥一斑而见全貌,欧亨利正是以巧妙的构思、夸张而幽默的文笔奉献着自己的力量,成为一代令人敬仰的大师和世界短篇小说巨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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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呼兰河传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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兜兜转转中间停了好久终于在昨晚看完了呼兰河传。

萧红可以说是我最期待的女作家之一了,区别于张爱玲的骄傲与沉沦其中的虐人虐己,萧红有乡村文学的质朴与自然,想想却一直没有正式看完呼兰河传也是挺不该的。

读的时候一个个的故事看过去我仿佛陷入了一种认为它永远不会完结的漩涡,祖父和我到团圆媳妇到有二伯…我心里好像总是暗暗地认为,呼兰河住了这么多人,哪有说的完的时候呢。冯歪嘴子的章节看完后便直接来到了尾章实在是令我一时间难以接受,原来,也就只能写到这里了啊。

纪实的文学作品最易感受也最令人悲伤,纸上的文字每一个都扎根在那座小城里,然后生长于我的眼前。用当年孩童时期的视角来呈现也最能让读的人体会她提笔写下时的感觉了吧。在祖父呵护下的萧红好像很不懂事也不敏感,却把这些事记了这么多年,直愣愣的童言无忌再回首时又会有多少复杂的感情呢。

淡然的风格让我明明是昨天刚看完现在却好像也忘了其中的一些细节,特别是时间隔得更久远的开篇。但这样也很好,这样我可以再过几年重新拿起来看一遍。现在就只记得坐在祖父的后花园,雨后湿哒哒的地上放着小板凳,旁边藤蔓缠绕着架子上挂着雨水滴湿的黄瓜倭瓜,有蜻蜓有蝴蝶,肯定还有蚂蚱和昆虫,我坐着发呆,等啊等,好像时间是永远浪费不完,好像我永远不会知道以后和现在能有多大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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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分手信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3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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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那天我们一起失恋了。

早就知道我们没有深刻的背景了解基础,早就知道我们没有甘愿为对方放弃很多的概念,但是一直都以为,我们理智我们成熟得可以处理好,结果还是发现,是我们高估了自己的魅力。那么用这个五月初夏的开满校园的玉兰花埋葬我们的爱情吧。我知道,他不会回来,不会看到的。做回好朋友只是客气话,不成恋人也不会是朋友,只会成为陌路人。或许见到面会打个招呼,或者几时年之后的校友聚会上会讲声再见。

或许以后见到满树玉兰的时候都会想起他。那个曾经相恋在夏季也分手在夏季的人。或许是我自己说的,我觉得分手应该在夏天。因为冬天流泪会很冷。

希望,我们的分开可以让他过得更好。曾经以一辈子为终点的人,不管走了多久,我想我会记得一辈子。会好好地保管着我们的记忆,不让它发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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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一夜的工作》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0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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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启超著《李鸿章传》,第一句就是“天下惟庸人无咎无誉”。梁氏文风总是这样干脆而旗帜鲜明,读起来让人感觉很是带劲。

书中叙述了李鸿章一生的所作所为,言语犀利,但又不失客观。印象比较深刻的是他将李鸿章与一些古今中外的名人作比,挺有意思的,现摘记如下:

第一,李鸿章与霍光。(之前我对霍光一无所知,因有这样的比较,所以就找了些他的资料来看,顺便也长了点历史知识。)梁启超的原文是这样写的:

史家评霍光曰不学无术。吾评李鸿章亦曰不无术。(人家李鸿章24岁就考上了进士,他还这样批评人家,我们这些人岂不跟目不识丁差不多了!)

李鸿章谨守范围之人也,非能因于时势行吾心之所安,而有非常之举动者也。其一生不能大行其志者以此,安足语霍光?(志向不能跟人家比啊!)虽然,其于普通学问,或稍过之(竟然比霍光还强。这位梁同志对学问的要求实在是高。)

当然了,上面括号里的现代语就不是原文了。

第二,和诸葛亮比。

李在用人、用兵、廉洁奉公方面远不如诸葛亮。但在艰苦创业、鞠躬尽瘁、赤胆忠心方面,二者还是有共同之处的。

第三,和王安石比。

都实行变法革新,见识超过常人。但在规划和眼光方面,李比不上王安石。

第四,和秦桧比。

这一段很精典:“中国俗儒骂李鸿章为秦桧者最多焉……出于市井野人之口,犹可言也,士君子而为此言,吾无以名之,名之曰狂吠而已。”哈哈哈,梁同志极富正义感和公正性。

第五,和曾国藩比。

“犹管仲之鲍叔,韩信之萧何也。”曾是他的恩师啊!无论是学业还是事业,他都靠曾的一手提携才得以成就。世人也有定论,他们两人比,李是不如曾的。他们两个的区别是:曾是儒者,常有急流勇退之心。而李则坚韧不拔,毫不畏难。这也是他的一大优点。

还比了十几个人,个个精辟,因对那些人不是特别有兴趣,就不记了。

梁启超对李鸿章作了这样的总结:“要而论之,李鸿章有才气而无学识之人也,有阅历而无血性之人也。”虽然这样,但梁还是认为当时举朝上下五十岁以上的大员,没有一个能比得上他的。因此,梁启超甚为国家前途忧,在著作的最后用了下面这首诗:

九州生气恃风雷 万马齐喑究可哀

我劝天公重抖擞 不拘一格降人才

看过这本传记之后,我感慨良多。一感慨有人能把文章写得如此精妙,而且他还勤奋得很,人家李鸿章九月底才刚死,他梁启超十一月中旬就把这部传记写出来了;二感慨成为一代伟人得需要多么高的道业和造化,即便象李鸿章那样一生勤奋不缀,也仍然无法突破先天不足带给他的局限性;三感慨自己的渺小和无知,本来就天份有限,还不知进取,且沉溺于小小情调,甚至于低级趣味,实在另人汗颜。

愿作此记之后,我的人生态度从此会有所不同。肯定会有所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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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呼兰河传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4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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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利用课后时间读完了享誉全球的思想先锋、演说家、作家——斯宾塞。约翰逊写的《谁动了我的奶酪》一书,真是受益匪浅。

这本书讲的是迷宫中,有两个小矮人和两只小老鼠四个可爱的生灵寻找他们的奶酪的故事,围绕“奶酪”的获得、拥有、失去,不同的人产生的不同心态,由此产生迥异的行动策略。故事里的“奶酪”实际是对我们在现实生活中所追求目标的一种比喻,它可以是各科学习的满分,一份安逸的工作,一种精神上的宁静,也可以是金钱、物质、健康、荣华······

其实,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心中都有自己的“奶酪”,我们追求它,渴望得到它,但生活和学习中有太多的变化,变化无时无处不在发生,如果我们每次都能及时调整好心态,适应变化,不怕困难重重,千难万阻,相信它会是属于我们的幸福。在我们拥有的时候,也要好好珍惜它,学会细心保护和精心呵护,不要等手中的“奶酪”变酸、变坏,在无可奈何之中又惊羡别人的拥有。

我喜爱这本充满智慧的书,它会让你改变思维方式,让你知道如何来适应自己所处的充满变化的环境,而成功的拥有自己梦寐以求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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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易经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3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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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了《埋在雪下的小屋》这本书,感觉自己很有感悟,就写下了这篇读后感

令我印象最深的事是雪崩来临,大野、森森、林娃躲进了小木屋,可雪丫还在外面,大野就趁雪崩下来的一瞬间,用生命危险冲到外面,把雪丫救了进来。这件事让我感受到一份友谊十分重要,我要向大野学习这不惜生命危险救同伴的精神。

在操场上,我和好朋友在打篮球,一不小心,把一个人的鼻子打出血了,我却一动不动,别的人马上把他扶起来,送去医务室,更别说像大野那样,用生命危险就人了,因此我看了这本书才学到了友谊是宝贵的,所以,之后我就帮助许多人,帮助需要帮助的人,不会像之前那样,站在一旁,若无其事了。

《埋在雪下的小屋》我十分喜欢,因为这本书告诉我们友谊是宝贵的,我们要去珍惜他,帮助他人,使你我都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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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德国,一群老鼠的童话》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9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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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理和巧克力工厂》描写的是查理一家有七个成员——爷爷、奶奶、姥姥、姥爷、爸爸、妈妈、小查理,只有父亲一人在一家牙膏厂工作,收入非常低,挣到的钱甚至不够买食物让大家吃饱。查理每天上学、放学都要经过旺卡工厂——全世界最大最有名的巧克力工厂。但这可是最可怕的折磨人的东西,因为家里经济条件不好,他只有在生日时才能尝到一点儿巧克力糖。这一小块六便士的巧克力糖,查理却可以吃上一个多月:收到巧克力时,小心的放到自己的盒子里,宝贝得像是一根金条,开头几天只是看着从不去碰,后来实在忍不住才把糖纸角拉开一点点,露出一点点巧克力,然后轻轻地咬一点点,只让那可口的甜味足够在舌尖上慢慢散开,第二天再咬一点点,第三天又咬一点点,一天天一点点咬下去……所以每天两次经过巧克力工厂,查理都禁不住把脚步放得非常非常慢,高高地抬起鼻子,深深地久久地吸进他周围沁人心脾的巧克力香味。

一天,巧克力工厂的主人——前所未有的最伟大的巧克力发明家和制造商旺卡先生贴出了告示:宣布允许五名小朋友由他陪同参观世界上最宏大、最神奇的巧克力工厂,可以看到工厂里全部秘密和魔法,参观结束后,作为特殊礼物,他们每个人可以得到足够吃一辈子的巧克力糖和其他糖果。查理成为了第五个幸运儿,和其他四位小朋友一同参观了巧克力工厂。

在参观巧克力工厂的过程中,大家都感到新奇有趣、惊叹不已而又迷惑不解,他们看到了叹为观止的巧克力瀑布、川流不息的巧克力大河、郁郁葱葱的口香糖草地……但因为贪欲和不遵守秩序,第一个小朋友被管子吸了上去,变瘦了;第二个小朋友与她的爸爸妈妈满身是垃圾;第三个小朋友全身都变成了紫色;第四个小朋友变得四肢非常的长,只剩下查理一个人从始至终表现的非常好,没有制造出一丁点的麻烦,最不可思议的结局是旺卡先生把整座巧克力工厂送给你查理,成为了巧克力工厂的主人。

查理是个懂事的孩子,“不肯吃我们省给他的食物”;是个懂得分享的孩子,生日得到的巧克力“要让每个人都尝一尝”;是个善良孝顺的孩子,在工厂里一直拉着爷爷的手;是个自控力超强、遵守规则的孩子,虽然他特别喜欢巧克力,但如果没有旺卡先生的允许,他从来不去碰一下巧克力糖果……正是这些优秀的品质,打动了旺卡先生,使他将工厂送给了查理。

这本书我是一边流着口水一边看完的,不仅读到了乐趣,还学到了善良、诚实、自律、分享、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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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关于滥竽充数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8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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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不能用有趣、精致、伤感来简单概括这本小书,之所以入得经典行列,许是手边有此一册,便真如一妙友相伴。

——题记

或许有的人一生轰轰烈烈,或许有的人一生平平淡淡,又或许有的人活得碌碌无为,有的人却光彩夺目。沈复是哪种人,我不得而知。关于他的生平,百度也仅是寥寥数语。但这本充满清新率真、情真意切的书却能让人体会作者苦乐掺杂、至诚至爱的一生——沈复,他,已成经典。

东坡诗云:“事如春梦了无痕。”在那些逝去的时光背后,星星点点都是回忆,若不以笔墨记录下来,未免辜负了那一路的风光与坎坷。在作者心中,为官作宰不足挂齿,与爱人琴瑟和鸣才真是一辈子难以忘怀。

沈复的妻子叫陈芸,女红习得娴熟,通晓文学诗词,那一身才情颇受他之喜爱。每当看到“秋侵人影寿,霜染菊花肥”时,我总能体会到陈芸的蕙质兰心。这样一位妙人对于沈复更是耳鬓厮磨形影不离,爱恋之情无以言述。但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当芸染了重病,只能在病榻上“两行眼泪,涔涔流溢”之时,我便能感受到沈复的心是怎样的支离破碎。等到她灵魂缥缈,怀恨辞世之时,我也忍不住呐喊,上天为何如此不公,让一对恩爱夫妻只可来世再见!这人生,果然曲折坎坷。

本以为失去了芸的沈复会痛不欲生,追随妻子而去。但他没有,痛苦之后他平静地接受了现实,选择“不谙世事,不染红尘,远离世间悲苦极乐”的方式,独身一人云游四方。这又不禁让我想起了庄子的《逍遥游》,“北冥有鱼,其名为鲲。鲲之大,不知其几千里也。化而为鸟,其名为鹏。鹏之背,不知其几千里也;怒而飞,其翼若垂天之云。”这是多么伟大的思想啊!“天道无为”是他之所想,“众人皆醉我独醒,众人皆浊我独清”就是他的追求。当夕阳西下,独自一人,登上山顶,拈须吟哦“兽云吞落日,弓月弹六星”,与酒光对饮,喝到微醺,人生如此,岂不快哉!

沈复的一生俨如一块纯美之水晶,只见明莹不见显露明莹的颜色。只见精微,不见制作精微的痕迹。我相信这种淳朴淡然,恬淡自甘的生活,正如芸所说“布衣菜饭可乐终身”。这是否就是人活于世间的最高境界呢?浮生若梦,为欢几何?不用大喜大悲,大起大落,不落俗世。这或许便是这本《浮生六记》想要告诉我们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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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读书心得:《党员就该这样干》读后感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读后感,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全文共 21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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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种起源》是一道享用不尽的“精神盛宴”。一部划时代的著作标志着19世纪绝大多数有学问的人对生物界和人类在生物界中的地位的看法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影响历史进程的经典著作,震撼世界的10本书之一。今年以来仍居于多家图书榜前列,仍在读者的手上流传着。

在英国伦敦,那一天是很不平凡的一天。这一天,伦敦众多市民涌向一家书店,争相购买一本刚出版的新书。这本书的第一版1250册在出版之日即全部售罄。这本轰动一时的新书就是《物种起源》,它是进化论的奠基人达尔文的第一部巨著。这部著作的问世,第一次把生物学建立在完全科学的基础上,以全新的生物进化思想推翻了"神创论"和"物种不变"的理论。

达尔文在《物种起源》中的主导思想,即"自然选择",一定会被当做科学上的确定真理而为人们所接受。它有一切伟大的自然科学真理所具有的特征,变模糊为清晰,化复杂为简单,并且在旧有的知识上添加了很多新的东西。达尔文是本世纪的、甚至是一切世纪的博物学中最伟大的革命者。

《物种起源》是世界生物进化很有价值的作品之一,,是一部深切关注生物土地家园的,以灵魂回应灵魂之书。书的主体部分陈述了生物的变异及相互适应的途径,从家养而变异的知识,因为每种生物产生的个数,远超过其所能生存的个数,所以常引起生存的斗争,于是人生物的任何变异性质,不论其如何微小,只要是在复杂的和特殊的生活状态下有利于它本身的,即将有较佳的生存机会,因而它就自然地被选择了。由于坚强的遗传原理,任何被选择的变种,将会繁殖它的新的变异了的类型。

从最古老的单细胞到有着复杂生命结构与思维的人类诞生,在漫长的30多亿年生命行进征程中,形形色色的生物从出生到灭亡,从低等到高等,究竟是何种神奇的力量推动着生物的进化发展呢?多少个世纪以来,人们绞尽脑汁,企图找到令人信服的答案,最终都以百思不得其解而告终。就在人们对生命演进机理持不同见解的各门各派展开激烈论战、争论不休的时候,一个划时代的人物出现了。自古以来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的进化论思想终于在19世纪英国伟大的博物学家达尔文手中形成了具有无可争议的说服力的体系。到了1859年达尔文的《物种起源》一书出版后,生物普遍进化的思想以及"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进化机制已成为学术界、思想界的公论。由此,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被称为19世纪自然科学的三大发现之一。 在举世闻名的《物种起源》一书中,达尔文提出了一个又一个令人震惊的论断:生命只有一个祖先,因为生命都起源于一个原始细胞的开端;生物是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逐步发展而来的,生物在进化中不断地进行着生存斗争,进行着自然选择……。达尔文的《物种起源》一书成了生物学史上的经典著作。如今,《物种起源》所提及的许多观点已成为人尽皆知的常识。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后来不断地得到发展。20世纪40年代初,英国人霍尔丹和美籍苏联生物学家杜布赞斯基创立了"现代进化论"。

现代进化论者摒弃了达尔文把个体作为生物进化基本单位的说法,他们认为,应当把群体作为进化的基本单位。突变本身是物种的一种适应性状,它既是进化的动因,又是进化的结果,自然选择的作用不是通过对优胜个体的挑选,而是以消灭无适应能力的个体这一方式而实现的。现代进化论很好地解释了古典达尔文主义无法解释的许多事实。遗憾的是在达尔文时代,遗传学先驱孟德尔还没有能够让世人相信他的遗传学说,否则,达尔文定会痛不欲生,因为1838年,他选择了亲舅舅的女儿、表姐埃玛作为终身伴侣。据说,到了晚年,达尔文对孟德尔和他的遗传学略有所闻,他常常为他的近亲结婚感到不安。

当然,所有的生物才是《物种起源》这本书的精神主载体,生物的智慧,生物的生命强力才是全书的看点所在。对此我想,我们应该更多地用审美的、而不是充满道德义愤的实用眼光来看待这部作品。我对书中生物在与自然斗智斗勇的大量精彩片断很感兴趣,生命意蕴甚丰,它让人的灵魂震颤、让人的心智慢慢苏醒、让人看清生物进化的本质、让人知道在基本的人性天理面前应当如何珍惜、如何拥有、如何警觉、如何拒绝、如何捍卫、如何爱、如何关怀。这样的作品在中国当代文学领域委实太少了。

我总感到,关于物种起源的话题没有完,某些非科学,非理性,非文明的似是而非的理念仍在流行,而《物种起源》最具代表性。它抓住了生物得本质,就好像找到了一把开启世界生物进化史的钥匙。

尊重所有生命的生存权,尊重所有民族的生活习惯,保护和珍惜生存环境,善待生命。使草原欣欣向荣繁荣昌盛的既不是开疆拓土的血腥厮杀,也不是各种生命在草原上的嗜血竞争草原恶化、沙化的道理是这样,所有生物生存的道理也是这样。无论牧业文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电子文明,生物的进化离不开自然。社会达尔文主义者鼓吹在社会生活中弱肉强食你死我活,其结果并不是优胜劣汰,而是世界被毁坏、被沙化。难道我们对那么多物种的灭绝没有感觉?难道我们对那么多热带雨林被大规模沙化意味着什么一无所知?有报道说,臭氧层的破坏、各种污染、各种毁坏已使地球不堪重负,光是气候变异这一项,就足使人类在极端的时间里面临灭顶之灾。

它使我们触及所有生物的灵魂。我认为《物种起源》这本书的格调是再好也没有的,它可以感动那些对这个问题一无所知的人们。至于达尔文的理论,我准备即使赴汤蹈火也要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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