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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盗问题怎么搞(推荐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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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解决问题推进科学发展_科学发展观心得体会_网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2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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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解决问题推进科学发展

解放思想,解决问题,推进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是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的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继续和深化。解决问题需要解放思想,践行科学发展观也要解放思想,解放思想是解决问题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桥梁,只有在解决问题中解放思想才能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只有在推进科学发展中解放思想、解决问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才有深度有力度,才能不断推进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深入。

在解决问题中推进科学发展观,必须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以不断推进科学发展观的深入贯彻为根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要以改革创新的勇气和魄力,着力解决影响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的突出问题。比如说发展是硬道理,但面对“发展中的问题,成长中的烦恼”,硬发展就没有道理,只有科学发展才是真道理。因此要在新的历史时期要站在新的起点上,用科学发展观去审视看待发展过程中的问题,从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各种思想观念和习惯中解脱出来,摒去和破除一切束缚人的旧体制、旧机制和不合时宜的做法,顺应时代潮流,立足实际,着眼时代发展,用科学发展观去寻找思路,破解难题,寻找办法,只有这样,才能对发展过程中的出现的新问题和老大难问题,逐个突破,逐一解决,不断推进社会和谐发展。

在解决问题中推进科学发展观,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为切入点。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坚持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力求在解决突出矛盾和关键问题上不断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坚持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是坚持以人为本的必然要求,也是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必然要求,还是凝聚人心调动和发挥人民群众的聪明才智和创造力有效方法。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把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为切入点,这就要各级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走进群众,敢于走进矛盾,破解难题,真心实意办一些顺民心的好事,得民心的实事,暖民心的难事,从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做起,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地方改起,从群众赞成的地方抓起,实实在在为民解忧,解决好民生问题,这样才能凝聚人心,最大限度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在解决问题中推进科学发展观,必须始终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的统一,以不断完善机制体制为突破口。邓小平说过,“制度带有长远性、根本性。机制体制是贯彻科学发展观转化为解决问题的“金钥匙”。思想解放了,观念更新了,并不能保证科学发展观就能解决问题。因此,要在不断深化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过程中形成新的机制体制,才能确保贯彻落实与科学发展观与解决问题的真正统一。面对着新情况、新问题,尤其是前所未遇到的新问题,要敢于摸着石头过河,敢于触及焦点难点热点问题,敢于打破一些框框条条,敢于创新,在解决问题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在解放思想中推进科学发展观,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把在解决问题过程中形之有效的做法经验上升到机制体制创新上来,以机制体制的创新科学地解决发展过程中的问题,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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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关于对认定侵害名誉权若干问题的思考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50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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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认定侵害名誉权若干问题思考

名誉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一项重要的人身权,也是人格权内容最为丰富、复杂的一项权利。根据《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解答》的规定:对名誉权的侵害,必须具备四个要件:行为人实施了侵害他人名誉权行为;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侵权行为造成了受害人名誉受损的侵害结果;侵权行为和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但是,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对是否对名誉权构成侵害仍难以确定,如:侵害名誉权的客体范围是什么?认定侵害名誉权的标准是什么?特别是现在,科学技术突飞猛进,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如在网站聊天室发布侮辱他人的文章是否属于让公众知晓?是否属于侵害特定人的名誉权?在这些状况下,并没有第三者在场,故难以认定对受害人的社会评价因被告人的行为而受到不良影响。也不能确定被告的侮辱行为是否使公众对受害人的名誉评价降低。那么,当事人的行为是否构成对特定人名誉权的侵害?当事人是否负恢复名誉的责任?若不构成对名誉权的侵害,其行为性质又是什么?这些都是当前处理名誉侵权纠纷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 对名誉权的客体的认定 依通常的理解,名誉权的权利客体是名誉。那么,什么是名誉?“名誉是指对特定人的人格价值的一种社会评价。”对公民而言,其名誉是指社会对某公民的品行、思想、品德、生活、作用、才干等方面的社会性评价。而对法人来说,名誉是指对其经济活动、生产经营成果等方面的社会评价。什么是名誉感呢?所谓名誉感是指公民对自己内在价值(如素质、思想、品德、信用)等所具有的感情。名誉感“为与之地位相当之自尊心(对于自己价值之感情)”,那么名誉权的客体是否应包括名誉感?有的学者就认为:“作为完整的名誉权,不应仅仅包括名誉,还应包括名誉感。”其理由是:第一,侮辱行为主要是针对名誉感的,一般不会使被侮辱者的社会评价受到影响,即使是有影响,也是显著轻微的。名誉感极易受到损害,假若法律不保护名誉感,那么侮辱行为就不能受到追究,受害人的权利就难以获得有效保护。第二,许多侵害名誉权的行为,常常没有第三者在场,或其在当时的环境中不可能为第三人所知道,因而侵害行为仅仅侵害了受害人名誉感而不可能使受害人社会评价降低,如果不保护名誉感,那么受害人就不能向侵害人提起诉讼或提出请求,从而不利于保护受害人的权利。 以上所述虽有一定的道理,但在理论上仍难以成立。诚然,名誉与名誉感的相互联系十分密切。在许多情况下,不法行为人毁损他人名誉,也在不同程度上损害了受害人的名誉感。但名誉与名誉感毕竟不相等同。名誉是一种客观的社会评价,它是社会公众对某个主体的评价,而名誉感则是某个主体内心的一种情感。在很大程度上是主体对其名声的自我评价,两者在本质上是有区别的。我们不能因为两者有一定联系而将其一并作为名誉权的客体。 进一点来说,名誉权的客体不应包括名誉感,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说明:第一,法律对名誉权的保护目的在于使受害人的社会评价不因他人的非法行为而降低,以维护公民和法人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尊严,保持人与人之间的正常的交往和秩序。就如龙显铭所说的:名誉可分为“内部的名誉”和“外部的名誉”。内部的名誉即名誉感,其与他人的诽谤毫无关系,故不能为他人的行为所侵害,即此种意义之名誉,为主观上之道德,而不能为法律之对象。而为法律之对象者,乃“外部的名誉”,即他人对于特定人所给予之评价,建立于特定人在人类社会内所有价值之承认上面。如果名誉权的客体包括名誉感,则不能确定法律保护名誉权目的。第二,名誉权作为人格权的一种,具有其特定的客体,并以此与其他人人格权的客体相区别。从审判实践来看,许多仅仅针对受害人所实施的侮辱行为,如果仅仅只是损害了受害人的名誉感,则不能认为是侵害了名誉权。如果名誉权的客体包括名誉感,则不仅不能确定名誉权的特定的客体,而且如果名誉权要以名誉感为客体,那么其他的人格权(如姓名权、肖像权、荣誉权等)也要相应的以某种情感为客体,则对人格权保护的范围就过于宽泛,势必使有关人格权侵害的案件猛增,反不利于社会安定及人与人之间的和睦相处。第三,名誉感虽容易受到伤害,但法律保护名誉感是极为困难的。一般来说,某人的名誉感与其应有的社会地位和社会评价是一致的,但在许多情况下,也可能是不一致的。举个例子来说,某人自信自己可以做好某项工作,而实际上,他并没有能力做好。这样,他人对其表现出来的行为评价和其自己对自身的评价就可能不一致。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不同的人,其性格、生活态度、生活环境不一样,对于同一种言行的反应也不一样,对于一般的善意的玩笑有时也会误认为侮辱其人格,损坏其名誉。对这样的名誉感受进行保护,不仅不可能,更没有必要。第四,名誉权的客体包括名誉感的观点,也不能解释法人的名誉权,法人作为一种社会组织,不像自然人那样具有情感和自尊心。综上所述,法律所要保护的只能是名誉而不是名誉感。 如此,法律不保护名誉感,是否意味着受害~益不能得到有效的保护呢?我们认为,侮辱行为大都构成侵权行为,并应受到法律制裁。但如果侮辱行为不构成对他人名誉权的侵害,则此时对侮辱行为的制裁,并非是出于保护名誉权的考虑,而是行为人致公民人格尊严受到损害,由此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二、 对侵害名誉权的行为的认定 根据《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到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侵害名誉权的行为法律明文规定的有两种,而其他种类并未予以明确,对这一方面的问题也是值得研究的。 第一, 侮辱行为 侮辱是指使用暴力或其他方式,公然贬低损害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一般可分为:(1)暴力侮辱。它是指对受害人使用强制性手段,使其人格、名誉受到伤害。这里所说的暴力,不是指一般的殴打、伤害,而是指损害他人人格的一种方式。例如当众打人耳光、向他人脸上吐唾沫、强迫受害人做难堪出丑的动作等等。(2)语言侮辱。指对受害人施以粗鄙的语言损害其人人格、名誉。例如当众辱骂或嘲讽受害人、使受害人当众出丑、难堪,对妇女使用猥

亵性的语言等。(3)文字侮辱。指通过文字等表现形式损害他人名誉,比如,在报刊上以发表文章等形式对受害人进行侮辱。 第二, 诽谤行为。 所谓诽谤,指因过错捏造并散布某些虚假的事实,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诽谤行为的特点是捏造虚假事实并予以传播,而且诽谤的成立必须有损害他人具体事实为前提。 构成诽谤应具备以下条件: 1, 事实纯属捏造。散布他人真实的事实,不构成诽谤。 2, 捏造的事实一旦公开,足以损害他人的名誉。受害人的名誉实际是否受到损害,不影响诽谤的成立。 3, 行为人对捏造的事实进行散布。散布指向受害人以外的人公开,仅向受害人传述不构成诽谤。按照英国的权威著作,即“公开一种错误和损害名誉的陈述,这种陈述涉及另外一人。”而这另外一人就是受害人以外的任何第三人,人数不限,既可以是特定的,也可以是不特定的人。至于受害人是否在场,不影响行为的性质。不特定的人,是指不局限与~人具有某种特殊关系的人,如路上的行人,广场上的听众等。如果行为在公共场所实施,即使不能确定具体的知晓人,也可以推定他人知晓,而不需要指出具体知晓人。散布就是让第三人知晓,让公众知晓,如一封信送达人给收信人本人的具有诽谤的内容,足以诋毁该人名誉的信件,就不应视为诽谤,但如果送达不是信件,而是具有诽谤内容的明信片,则构成诽谤。 第三, 其他的行为 侮辱和诽谤是两种典型的侵害名誉权的行为方式。实践中以这两种方式侵害名誉权的情况较多。但是侵害名誉权的行为方式不应仅限于侮辱和诽谤,其他方式也有可能侵害名誉权。例如,假冒他人姓名实施违法行为或者不道德行为,散布他人隐私的行为,报刊杂志的报道内容失实,在一定情况下都会损害他人名誉,实质上都是侵害他人名誉权的行为。这在司法解释中已经有所体现。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0条规定:“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隐私……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 三、 名誉权与其他相关权利 在实践中,常常容易将名誉权与其他权利相混淆,给责任认定带来麻烦,因此有必要对其作个比较。 1. 名誉权与荣誉权 所谓荣誉权,是指公民和法人对自己的荣誉称号所享有的不受他人非法侵害的权利。《民法通则》第102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公民、法人的荣誉称号。”从而在法律上确立了主体所享有的荣誉权。荣誉权在性质上究竟属于人格权还是身份权,对此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荣誉权是特殊的人格权,因为获得荣誉实际上也就获得了良好的社会评价,可以说荣誉是一种特殊的名誉。既然名誉权属于人格权,那么荣誉权也应属于人格权的范围。另一种观认为荣誉权不是人格权,而是一种身份权。因为荣誉不是社会给予每个公民和法人的社会评价,而是国家和社会组织等给予公民和法人特殊的美名或称号。如:国家为了表彰公民对保卫祖国和社会主义建设作出突出贡献,授予其“战斗英雄”“劳动模范”称号;某个社会组织根据某公民在某方面的卓越成就授予其名誉称号(如百花奖等)。可见,荣誉权并非每个公民或法人都享有。荣誉权的取得有赖于主体实施一定的行为,作出一定的成绩,它不是公民与生俱来和法人成立后就依法享有的。因此荣誉权不是主体所固有的始终为主体享有的人格权,而是一种身份权。 由此可见,名誉权和荣誉权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第一, 性质不同。荣誉权属于身份权,而名誉权属于人格权。荣誉权只能由那些在某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和作出贡献并获得荣誉称号的主体所享有,而名誉权是每个公民和法人普遍享有的权利。因而名誉权是始终由主体享有,具有专属性,一旦丧失名誉权,主体的独立人格也将难以继续存在。荣誉权则不同,主体不享有荣誉权并不影响到主体资格的存在与否。法律规定禁止非法剥夺公民和法人荣誉称号,但如果主体的行为表明他人应当继续享有某种荣誉称号,或违背了有关授予其荣誉称号的规定,则有关行政机关和社会组织可依法剥夺其荣誉称号。此种剥夺尽管导致主体对该项荣誉权的丧失,但并不否定该主体独立人格的存在。 第二, 客体不同。荣誉权是对国家或社会组织授予某个主体的荣誉称号所享有的权利。而名誉权则是主体对其品行、能力等方面的良好社会评价所享有的权利。名誉与荣誉称号具有一定联系,如获得某种荣誉称号,意味着主体在某一方面获得了良好的社会评价,而丧失某种荣誉称号,也会在一定程度上使其社会评价得以降低。从这个意义上讲,荣誉是一种特殊的名誉。但应当看到荣誉毕竟与名誉不同,名誉是对人格价值的全面评价、是社会公众的评价,而不是某个行政机关和社会组织作出的评价;而荣誉则是因国家机关或社会性组织对某一主体在某方面的成绩或贡献作出评价,并授予该主体一定荣誉称号之后所产生的。主体在某一方面作出一定成绩和贡献,即使未获得一定的荣誉称号,也仍然可以获得良好的社会评价并享有良好的名誉。可见,荣誉与名誉还是有区别的。 第三, 取得的方式不同。荣誉权是主体依据法律的规定,根据自己的劳动和贡献,并经国家机关或社会组织授予以后才能取得的一种权利。例如根据《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第13条的规定,当调解委员会和调解委员在工作中做出一定的成绩,各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一定的程序授予其荣誉称号。荣誉权必须是主体作出一定的行为和贡献以后,依规定的程序被授予荣誉称号方可取得。而名誉权则是法律规定每个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它是主体产生或成立后应当享有的而不需要主体作出一定的行为即可取得的权利。 2. 名誉权与人格尊严 如前所述,行为人直接侮辱某人,但并未将侮辱的言词和侮辱的行为向第三人传播,不构成对受害人的名誉权的侵害。但这并不意味着法律对受害人的人格权不予保护。我国《宪法》第38条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民法通则》第101条也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这些都是保护公民其他人格权的依据。这里提到了人格尊严,所谓人格尊严是公民基于自己所处的社会环境、地位、声望、工作环境、家庭关系等各种客观条件而对自己社会价值的客观认识和评价。人格尊严基本上属于公民对自身人格的客观认识和以自尊为内容的权利,它是公民主要的人格权利,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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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问题讲话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10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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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意识是人类社会发展进步的“基本方法”。问题意识本是一个哲学命题,是指人们对客观存在的矛盾的敏锐感知和认识,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一种思想自觉。马克思指出,“世界史本身,除了通过提出新的问题来解答和处理老问题之外,没有别的办法”。强调“问题就是公开的、无畏的、左右一切个人的时代声音”。问题是实践的起点、创新的起点,抓住问题就能抓住经济社会发展的“牛鼻子”。纵观人类发展历史,人类社会就是在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总结经验中发展进步的。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始终是推动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向前发展的重要动力。

问题意识是一种工作方法和领导方法。强调,要学习掌握事物矛盾运动的基本原理,不断强化问题意识,积极面对和化解前进中遇到的矛盾。领导干部只有脑子里经常想着、带着这样那样的问题,才能及时准确地发现问题,全面正确地认识问题,科学地分析研判问题,找到问题的根源,抓住问题的关键,从而积极精准地解决问题。同时,坚持问题意识,我们才能“防患于未然”。只有做好预防,问题才不会发生。也只有坚持问题意识,我们才能“知不足而后进”。当然,增强问题意识,不是横挑鼻子竖挑眼,专拣毛病,而是以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党负责的强烈责任感使命感,敢于担当,善于破解工作难题,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奋力开创改革发展稳定的新局面。

问题意识是领导干部精神状态的反映。问题意识彰显的是忧患意识、进取精神,展示的是积极向上、奋勇向前的工作状态。精神萎靡、意志消沉、不求进取,就很难主动去发现问题,即使遇到问题也会视而不见、听之任之。现实生活中,有些党员领导干部缺乏问题意识,缺乏系统性思维,没有前瞻意识,不能在问题变成灾难之前发现问题,防患于未然。近年来一些地方发生的危机悲剧和安全事故,都是血淋淋的教训:有的领导干部好大喜功,看不到问题和差距,意识不到潜伏的矛盾和危机,盲目乐观,过高地估计成绩,以致出现问题时一头雾水,搞不清楚状况,更不知从何处下手去解决;有的面对问题时“怕”字当头,谈问题色变,互相推诿,把新问题推成了“老大难”,使小问题淤积成了大问题;有的思想懒惰、浮于表面、限于应付,嘴上喊着问题,本上写着问题,就是不用心思考问题,不愿触及深层次的问题;有的在处理棘手问题时,往往“拆东墙补西墙”,“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甚至“慌不择路”,剜肉补疮,最终不但旧的问题未解决,新的问题又冒了出来,以至于陷入一发不可收拾的被动局面。这些从根源上讲,都是党性不强的具体表现。党性强,就能毫不留情地指出自身问题,义无反顾地积极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路径,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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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浅谈证人出庭作证的几个问题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40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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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证人出庭作证的几个问题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该条虽然没有象《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那样明确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出庭”作证的义务,但结合刑诉法第四十七条“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询问、质证,听取各方证人的证言并且经过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的规定来判断,刑事案件的证人仍然有出庭作证的义务。但长期以来,在司法实践中却形成了一种习以为常的现象,即证人证言都以书面形式出现在庭审过程中,而证人出庭作证的却很少,甚至是寥寥无几。这种现象的存在,带来了很多的问题,首先来分析此种现象存在的弊端。 一、易使人对审判的公正性产生疑虑。追求公正与效率是人民法院永恒的主题。 作为刑事案件的审理必须在打击犯罪的同时讲究公正性,法院审理案件主张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何以以事实为依据?则是主张整个案件审理的真实性,因此,就要有大量的证据予以证实。由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基本上是以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等七种证据中的一部分或全部作为起诉指控的依据来证明其指控的罪名成立。而对此证据在庭审中经过质证,合议庭经查实后,就可作为定案的依据。然而这样就会产生一个问题,有时被告人、辩护人会提出对其中的部分证人证言产生异议,认为有失公正性。因为,这是公安、检察机关调取的证据,他们所站的立场不同,不利于被告人一方。因此经常提出要求证人出庭作证,认为这样当着法官、检察官、辩护人、被告人的面所作证言的真实性较前面公诉机关出示的书面证人证言大,具有公正性。所以说,如果证人能出庭作证,对案件审理的公正性、案件事实的认定、被告人的认罪服法等都会起到积极的作用。 二、不利于审判效率的提高。前面谈到的在庭审过程中,被告人、辩护人在法庭调查阶段的质证中,常会对公诉机关提供的书面证人证言产生不同的意见,认为其有失公正性,并且根据刑诉法规定中提到的被告人在庭审中有通知新的证人到庭的权利,因此他们经常提出要求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而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辩护人的这类合法的请求,就应该按照法定的程序通知证人到庭。而这样做的结果,就会影响审判的效率。因为正在进行的庭审就会因此而休庭,导致了案件审理时间的推延,降低了审判的效率,有的甚至因为证人难以通知,经过多方的周折,而延误了审限,造成了审判程序上的违法。 三、证人不出庭作证的另一个弊端就是直接影响案件事实的认定。案件认定事实的过程实际上也是对证据的审查判断及运用的过程,证人不出庭作证,而只宣读书面的证言,控辩双方的当庭询问、质证只能是一句空话,根本无从进行,证人证言的真实性、合法性也就无从判断。证人证言的特点决定了它反映案件事实有可能失真,也容易由于种种外界因素影响产生变化。首先,就证人而言,他们知道不出庭接受当庭质证,在提供证言时,虽然取证人员对他宣布了作证的相关法律规定,但证人还是容易产生轻率随意的念头,有的甚至对案件的事实回忆不清,就凭空想象或加上个人的主观臆断而信口乱说。另一方面,也不排除有的取证人员不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取证,而是先入为主,对证人施加某种暗示或压力,以获取符合自己需要的证言。在当庭宣读证人证言时,也有可能断章取义、任意取舍,只宣读对已方有利的部分,回避对已方不利的部分。这些问题如果不通过当庭听取各方证人的证言,去伪存真,很有可能影响认定案件事实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上面简要地分析了证人不出庭作证在司法实践中造成的弊端,以下来谈谈证人不出庭作证现象之所以普遍存在的原因。 一、刑诉法只规定了证人作证的义务,却没有规定证人拒不履行出庭作证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及可以采取何种强制措施。另外,法律赋于公诉人和辩护人在调查取证上的不平等的权利,也是造成证人不能出庭作证的原因之一。根据刑诉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辩护律师调查取证须经证人同意,而对公诉方则无此规定。虽然该条同时规定了辩护律师可以申请检察院和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但由于检察院是诉讼对立的一方,不可能积极配合。而如果要法院出面调查取证,似乎又回到了法院包办代替调查取证的职权主义的老路上去了。 其二、在审判的实践中,检察机关思想上的未解放也是造成证人不出庭作证的原因之一。公诉方为了证实其指控的犯罪事实成立,列举相当多的证据来证实指控的犯罪事实,这些证据中当然的就有证人证言,且有的是以主要证据的形式提供的。而公诉方所提供的证人证言是有利于证实自己指控的事实的且这类证人证言是书面的、确定的,具有稳定不可变更性。这样在庭审的举证阶段,该证言就作为证据链中的一个环节,紧紧相扣,相互印证,以证实犯罪事实。而相反的,如果证人出庭作证,证人在庄严的法庭上,面对着多方的询问,有的会因为紧张等多方面的原因,致使回答糊涂,反而会给被告人、辩护人抓住空子,不能达到原来期望的证明效果。因此,从证明效果上讲,公诉方是宁愿采取书面的证人证言的形式而不愿意让证人出庭作证的。 最后,影响证人不出庭作证的原因还有:对证人的保护问题;整个国民的素质,即证人出庭作证的意识还未达到,证人有的惧于被报复而不愿出庭作证;证人出庭费用应由谁承担等等。 以上分析了证人不出庭作证的弊端及成因,而在我们司法实践中从完善审判制度出发,是迫切要求证人能出庭作证的,因此就要从以下方面来逐步地完善。 首先,要不断加强这方面的立法。为了使证人能出庭作证,除应积极完善保障证人出庭作证的各项配套制度外,还应注意加强对不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证人的制裁。制裁的对象不应该是所有知道案件情况而不出庭作证的人,而应该是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作证义务的人,也就是说要对制裁对象先做合理的排除。要排除那些不具有证人资格的人,刑诉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为证人”。因此,对于证人的选择必须先排除这部分人。刑诉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辩护律师向证人调取证据必须经证人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同意;辩护律师经人民检

察院或者人民法院的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的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根据此规定的意思,对于证人的选择还要排除享有拒绝作证权的证人,即以上规定中提到的证人、被害人,如果要想向他们调取证据首先必须要经过他们的同意,如果他们不同意,则不能强行要求他们作证,更谈不上出庭作证了。因此,对于此类人他们属于享有拒绝作证权的证人,故而也要作相应的排除。所以,只对上述排除之后才能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出庭作证义务的予以制裁。当然,目前我国法律在这方面是很薄弱的,对证人不到庭毫无强制力而言,甚至传唤证人到庭也只能采用通知的形式,竟不能用传票,更不用说对证人拒不到庭给予相应的制裁了。因此,在这方面应尽快地从法律上加以完善。是否考虑对那些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作证的人采取一些较强硬的措施,如责令限期到庭,对一些恶意不到庭的证人采取拘传等措施,利用法律来保障该出庭作证的证人出庭作证。 另外,针对证人保护的问题,由于在我国对保护证人的重要性一直没有足够的重视,只是当作一种具体措施来对待。我国的刑诉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证人及近亲属的安全。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该法律条文中只笼统地提到了关于证人保护,但就具体的如何保护?公、检、法三机关应当如何分工?对证人保护方面有哪些强制措施等等内容都没有规定 。因此,在现在尚无明细的法律对证人保护制度加以规定的情况下,应该如何实施对证人的保护?我们认为,对证人及其近亲属人身权利的预防性保护及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由公安机关负责;对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不构成犯罪的,依法应给予严厉的批评、教育,指出其行为的危害性,限其立即停止侵害,对一些行为较严重,对其教育不足以制止其行为时,应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而对构成刑事犯罪的,则应根据案件不同的性质,由公安或者检察机关负责侦查,应由检察机关起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受理,对一些应当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并根据犯罪的具体情况依法判处,共同作好保护证人合法权益的工作。 第三,对证人出庭产生的相关费用应由谁负担,是检察院、法院还是由被告人自己承担,这也是值得探讨的问题。我们认为,在我国对证人出庭产生的一系列的费用,如误工费、交通费等这些费用的补偿,可以以国家和社会共同承担为主,由证人所在单位或者证人自己承担为补充。因为,刑事案件奉行的是国家追诉的原则,对犯罪行为的审判,从根本上讲是维护社会的整体利益,因此由代表社会整体利益的国家来作为该项费用的主要承担者,在国家财政经费中专项列支,是比较合适的。当然,我国相当多的地方财政经费还是比较紧张的,因此在实践中我们还要大力鼓励由证人所在的单位或者由证人自己主动承担一部分费用,以缓解财政紧张的问题,保证应当出庭作证的证人不是因为出庭费用的因素而影响他们正常的出庭作证,所以说,在还没有明文规定出庭费用应由谁承担的今天,人们还是应该提倡由证人所在的单位或者由证人自己承担部分费用,当然这个问题的提出又涉及到下面谈到的这个问题,就是要不断地提高我们国家的整个国民素质。 法律的实施,其最基本的一个目的就是要保障人民的根本利益,而法律实施的成效好坏,其中不可缺少的一个因素就是依靠整个国民素质的不断提高。就本文谈到的关于证人出庭问题也不可避免地要涉及到国民素质,只有国民素质提高了,利用法律保护自己,保障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增强了,才能对一些并非直接关系到自己利益的案件,自己以证人的身份出席法庭,倡明案件的真实情况,使法律不放过一个坏人,不错判一个无辜的人,保障法律的威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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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后工作人员假期工资计发问题的通知》的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通知,全文共 4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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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人:

(1)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基本工资(固定工资部分加按国家和省规定比例计算的活工资部分,下同)全额发给。

(2)病假超过两个月不满六个月,从第三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基本工资中固定工资部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职员为职务工资、技术工人为技术等级工资、普通工人为等级工资、运动员为体育基础津贴,机关技术工人为岗位技术等级工资、普通工人为岗位工资,下同)按90%计发,活工资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构成中的津贴、机关工人工资构成中的奖金,下同)按90%以下(含90%〉的比例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及以上的,基本工资全额发给。

(3)病假超过六个月,从第七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固定工资部分按70%计发,活工资部分按70%以下(含70%)的比例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固定工资部分按80%计发,活工资部分按80%以下(含80%)的比例计发;工作年限满二十年及以上的,固定工资部分按90%计发,活工资部分按90%(含90%)以下的比例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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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纪律作风整顿问题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8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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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作风整顿问题自查报告

围绕市委干部作风建设具体内容学习,使我深刻地熟悉到干部作风整顿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了使自己在以后的工作中切实改进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存在的作风问题,现就自己过去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如下:

1.思想觉悟不高:一直以来,总认为我一个普通教师只要教好书,上好课,管好学生不出问题,完成领导分配的工作,工资不会被扣就万事大吉了。国家大事与我无关,作风问题是“上梁不正下梁歪”,与我一个普通老百姓无关,天踏下来有领导顶着,事情布置下来了,有同事一起扛着,国家大事是领导们关心的事,少我一个人关心,地球照样转,所以在记政治学习笔记,总是从各类报刊上东摘一段,西抄一段,以凑满学校要求的字数为原则,应付差事。而不是从心底里去学习时事政治,关心国家大事。

2.学习的要求和动力不够。主要表现为:

1). 学习的自觉性不强。没改变那种“要我学”为“我要学”的良好学习习惯。自己较注重单位安排的各种政治、业务学习,而对其他学习的主动性不够;

2).学习的钻劲不够。学习过程中,虽然认真做了笔记,但往往浅尝辄止,没有作深入消化,领会内涵,全面贯彻;

3).学习重点不清。自己没有认真把握学习重点,但求面面俱到,结果忽视了直接相关工作需要的重点学习。

4). 学习深度不够。在注重政治和业务学习时,在学习的深入性和系统上还存在很大不足,有时紧时松的现象,致使自己对新知识、新思维掌握不够,了解不透。这说明自己在学习上还缺乏“挤劲”“钻劲”和“忍劲”,缺乏把学习当作一种责任、一种境界的自觉性。

3. 对教研工作不热心,态度消极。潜意识里认为搞教研不是我们一线教师的事,而是教研部门专门从事教学研究人员的事,我们老师没有那个水平,不会搞,也没有时间,更没有必要,况且其它有些战线的同志还是“上班没事干,拿份报纸看,不要一小时,全天事做完”,为什么要给我们老师捆得那么紧。因此对教研工作热情不高,态度消极。

4. 教学方法老化,课堂教学语言欠精炼。普通话欠标准。先进的教学思想、教学理念、教学方法吸收的不多;备课欠深钻教材、教参和学生,懒于思考教学方法,疏于练习教学基本功,就连在教学中碰到模棱两可的知识点或难题,也懒的去查阅相关资料,而是寻求切径——问同事。然而,某些问题同事也是模棱两可地回答。至使教学方法老化,语言表达欠精炼,普通话欠标准,业务知识疏浅。

5. 忽视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只注重知识的教学。认为知识的教学见效快,明显,而学生的思想品德是要在长期的耐心教育和黔移默化的影响下逐步形成的,还需要家庭、社会的配合,甚至有的学生还可能是顽固不化的“刁民”,要让思想品德变好,难度大,工作又要细心,还要耐心。我没有那么大的耐心。况且,学生的思想品德再好,我也不会多得一分钱的工资。因此,就忽视了学生思想品德的教育,只注重知识的教学,也很少对学生进行法纪教育。

6.不善于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与方法去分析和处理问题。唯物论总是讲在嘴边,忘在手边,结果分析和处理问题的方法简单,对具体问题分析力度不够,不能全面运用发展的、联系的、辩证的眼光看待和处理问题。

7. 艰苦奋斗的精神有待加强。牺牲休息时间抓紧处理工作的紧迫感有所放松,工作“蹲、靠、守”的功夫还不到家。因为工作繁忙,有时会放松了学习的时间。

8. 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不够牢固。表现在:对待群众不能始终保持热情服务的态度,当手头工作稍多时,性子就有些急燥,态度不够和蔼,遇到当事人反复询问的问题时缺乏耐心,没有合理调整自己的情绪。存有“事不关已、高高挂起”的思想。

9. 理论联系实际上还有差距。对理论的学习不够,对其精髓理解不深,把握不牢,不能完全运用到工作实践中去。理论和实践存在一定的差距,解决实际问题时没能始终坚持“两点论”、“重点论”。在抓问题的主要矛盾时,有时没分清主次。

10. 政策理论水平不够高。 对政策理论的学习不够,对各种政策的精神实质还没有吃透,工作中,难免会碰到这样或那样的新情况、新问题,处理起来时就不得不临时找文件、查资料,学习政策,研究精神。

11. 责任意识不够强。由于大局意识不够,往往只管自己职责以内的事,其它的事就少有过问。有时,自己明明看见其它教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因碍于面子或是认为不该自己管,也就没有主动提出来帮助改正,而是放之任之;有时自己认为无足轻重、无碍大局、可干可不干的事,也就无动于衷;有时本该今天干完的事也随便拖到明天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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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当前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_整改方案_网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24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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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存在问题对策

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既是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希望工程”,更是涉及千家万户的“民心工程”,事关全局、事关根本、事关长远,意义重大。近年来,各级党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8号文件精神,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措施具体,责任分工明确,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客观分析,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还存在许多不足,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此项工作任重而道远。

一、问题及原因

调查结果显示,目前有20%左右的干部和群众对贯彻中央8号文件精神所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不满意或不太满意。未成年人犯罪人数连年上升,而且呈现出低龄化、低文化的发展趋势,农民和无业人员子女犯罪比例增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形势依然严峻,主要表现在:

(一)部分领导认识不到位。少数镇和部门的领导对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没有真正担负起领导责任,“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较为突出,导致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在体制机制、思想观念、内容形式、方法手段、队伍建设、经费投入、政策措施等方面,还有许多与时代要求不相适应的地方。

(二)阵地作用发挥不明显。可供青少年实践活动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在县内较少,并且如罗世文史料陈列馆等现有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公益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没有得到完全落实。

(三)有针对性的教育不够。学校教育中重智轻德,重课堂教学轻社会实践的现象较为普遍,对未成年人的心理、生理知识教育,缺乏行之有效的方法和手段,教育内容针对性不强,教育方式不灵活,工作不深入,效果不佳。

(四)特殊子女管理难度加大。在一些边远的山区镇,农村青少年失学、辍学现象还存在;父母离异子女、外出务工人员子女、辍学孩子的管教等出现空档、难度很大。

(五)社会环境治理不彻底。含有色情、凶杀、暴力的非法出版物,含有恐怖、残忍、淫秽的网上信息,随处可见的麻将赌博,特别是有极大诱惑力的经营性网吧等不利因素依然存在,严重影响和毒害了未成年人的思想和心灵,导致一些未成年人行为失范甚至走上犯罪的歧途。

二、对策及建议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领导是核心问题。各级党政应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切实担负起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职责,特别是党政“一把手”要担负起政治责任,经常听取汇报,调查研究,掌握动态,解决问题。充分发挥部门及群团组织的优势,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形成整体合力。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具体分解到有关部门和单位,明确责任,采取强有力措施,强化督促检查,保证各项任务落实,真正形成党政主导,文明委主抓,文明办主管,部门协力齐抓,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全面开展德育教育。德育教育是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道德建设的首要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以德育人放在首位,进一步改革教学内容和改进教育方法,从未成年人的心理特点出发,用鲜活通俗的语言,用生动典型的实例,用喜闻乐见的形式,切实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引导未成年人提高抵御不良影响的能力。充分发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区、村镇等城乡基层单位的作用,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未成年人专门活动场所的作用,免费向全社会开放,并落实开放的相关职责和责任,使爱国主义教育走出基地,深入人心。

(三)大力建设校园文化。校园文化是拓展未成年人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途径。要大力加强未成年人文化素质教育,开展丰富多彩、积极向上的学术、科技、体育、艺术和娱乐活动,把德育与智育、体育、美育有机结合起来,寓教育于文化活动之中,形成优良的校风、教风和学风。善于结合传统节庆日、重大事件和开学典礼、毕业典礼等,开展特色鲜明、吸引力强的主题教育活动。重视校园人文环境和自然环境的建设,完善校园文化活动设施,建设好未成年人活动中心。加强校报、校刊、校园广播电视和学校墙板报的建设,充分利用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的网络载体,广泛开展“绿色上网”、“健康上网”等活动,在校园、社区有组织地开办一批公益性网吧,为未成年人健康上网、文明上网提供阵地,坚决抵制各种有害文化和腐朽生活方式对未成年人的侵蚀和影响。

(四)营造良好社会环境。良好的社会环境是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必要条件。首先,营造良好的文化环境。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加强基层文化阵地建设;继续实施精品战略,精心指导少儿文化活动,组织创作一批少儿文化精品,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多更好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加大综合治理力度,进一步整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和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彻底清除“黄赌毒”,坚决查缴和封堵各种有害游戏软件、玩具、饰品,净化文化环境。其次,营造良好的传媒环境。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大众媒体引导作用,继续开设和办好少儿专栏或专题节目,积极制作、刊播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公益广告,通过展览、展播、汇演等形式,多角度、多方面营造声势,动员全社会力量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第三,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增强其法律意识,提高其法律素质;加强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严厉打击各种教唆诈骗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活动,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遏制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上升的趋势。

(五)积极关心弱势群体。思想政治教育既要教育人、引导人,又要关心人、帮助人。要积极关心流动人口家庭、贫困家庭、下岗职工家庭等特殊群体子女的教育,关心单亲家庭、困难家庭、流动人口家庭的未成年子女教育,为他们提供指导和帮助。对农村外出工人员的留守子女和流动子女给予更多的关注。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建立有效的社会支持保障机制,发动全社会的力量,努力做好孤残儿童合法权益的保护工作和流浪儿童的救助保护工作,强化特殊困难群体中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的教育和管理,让他们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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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16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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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势安全生产工作存在问题对策

安全生产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和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是一切工作的保证。安全生产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它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劳永逸,更容不得一丝一毫的松懈和侥幸,有句格言说的好“安全来自长期警惕,事故出自瞬间麻痹”。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在发展经济过程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出来。但在新形势下,安全生产氛围不浓、安全意识不高、安全知识匮乏等仍是一个普遍的社会现象,就周边的几个单位而言,同样存在着安全生产走过场,不重视的现象。其实认真理顺安全与生产的辨证关系,加大安全生产的投入,健全安全生产机制,开阔广大干部职工的眼界,提高安全工作理论水平,提高安全生产综合素质,对促进单位经济发展的积极影响是有目共睹的。笔者现就新形势下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应采取的措施谈几点浅见。

一、现状与问题

(一)是安全生产工作存在“利”。即利益。由于传统观念影响,安全投入存在着可投可不投的思想。普遍存在着减少安全资金、设施投入,甚至不投入的现象,被眼前经济利益蒙蔽了眼睛,不顾长远利益,只图眼前一派形式大好,于不知不觉中为麻痹思想和安全隐患的滋生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是安全生产工作存在“松”。即松松垮垮。安全生产工作会开了,精神明白了。可就是落实不下去,成绩出不来。某些领导热衷于应付上级布置的阶段性任务和检查,淡化和忽视安全生产工作的经常性,电视上、报纸上的安全事故看多了,触目惊心了,安全管理工作就紧一阵子,过一些时日,安全形式好转了,心理防线放松了,安全生产工作就又回到了原地踏步的状态,日子也就在这松松紧紧中捱过去了,只等任期一到,拍屁股走人。

(三)是安全生产工作存在“轻”。即轻视安全生产工作的作用。据我了解有的管理干部、职工认为安全生产工作是空的,平常也就是检查检查、宣传宣传、开几个会、发几个文件的事,做的再好不能当饭吃,不能当钱花,不能当房住、不能当衣穿,不如干一个工程、中几个标段来的实惠。因此他们轻视安全生产工作,放任自流,得过且过,把自己的生命安全和全家的幸福当成了儿戏。

(四)是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缺”。既是缺少对当前安全生产教育、宣传、指导工作的研究,不善于抓苗头、抓倾向、抓重点,缺少能适应当前安全工作形势的有效措施。

(五)是安全生产工作存在“流”。所谓“流”就是流于数字、流于表面、流于现象。部分企业在安全生产检查过程中,强调布置,侧重抽查,使检查只发现闪光点,好做法,下级单位接到上级部门的通知,便照着通知中所列的检查内容,进行重点布置,对检查重点进行突击整改。有一些负责人,研究上级领导检查中可能走过的路线,并在沿线精心布置。各项工作准备停当,检查组如约而至,检查结果必然是“工作扎实,成绩突出”,接下来就是通报表扬等等。可检查过后,隐患依旧是隐患,死角依旧是死角,总结报告中,检查多少次、整改多少项、参加多少人、写了多少篇体会、进行了多少次考试、平均多少分等等,表面上看挺实在、挺具体、挺感人,但这种按图索骥的检查,实际效果如何就不得而知了。

(六)是安全生产工作存在“懒”。即懒惰。对于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打不起精神,缺乏毅力,总认为安全生产工作是得罪人的事,掏力不讨好。对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缺乏充分的估计,兴头上来了就抓一阵子,一遇到困难就放弃了,有的看上去会议开了、文件发了、方案实施了、整改改了、总结写了,可问题还是一大串,隐患也是一大堆,楞是没有成绩出来,哎!你说邪门不。

(七)是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空”。即安全生产工作内容空虚。多数单位就理论而学习,不结合本部门、本单位、个人的实际而实施,往往是扯闲话的多、调侃的多,即使组织一些检查考试、答题之类,也是走形式、走过场,摆摆场面,应付一下而已。

(八)是安全生产工作存在“老”。就是工作开展的形式还是老方式、老面孔。一人讲话众人听,议论如同放蜜蜂。精神一说,方案一发,你扯东他扯西,天南海北,海阔天空,讲的无不生动,表态大气凛然,可落实下去了吗?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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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市场营销教学案例问题营销论文_毕业论文范文_网

范文类型:材料案例,适用行业岗位:营销,教研,全文共 3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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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营销教学案例问题营销论文

教学案例是市场营销案例教学的物质基础,案例教学效果的好坏与选择的案例有直接关系。案例的获取,可以是引进、改编教材、刊物、杂志、网络中现成的市场营销案例,也可以根据从相关行业协会、行政部门、企业和个人实践等得到的相关题材、文献资料和信息自行编写。在科技发达的今天,搜索信息方便快捷,教师要善于利用各种途径搜索资源。首先,教师要筛选教材中的案例,将适合于学生讨论分析的案例提炼出来,作为教学资源。其次,教师要利用网络资源,关注国内外的学术期刊,了解学术前沿问题;要关注中国营销传播网等营销类网站,搜集丰富的案例;要关注学者、企业家的博客,了解他们观察问题的角度。在此基础上,把搜集到的素材案例归类,形成自己的教学资源。同时,教师要教会学生使用各种搜集信息的方式,发动学生搜集更丰富的案例,这样不仅可以教会他们另外一种技能,同时还可以了解什么问题是学生在本课程中比较感兴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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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在全市教育系统“执政为民、服务发展,办人民满意教育”学习讨论阶段总结暨查找问题阶段动员大会上的讲话_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服务,全文共 15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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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教育系统执政为民、服务发展,办人民满意教育”学习讨论阶段总结暨查找问题阶段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在全市教育系统“执政为民、服务发展,办人民满意教育”学习讨论阶段总结暨查找问题阶段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尊敬的巡查五组各位领导、同志们: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巡查五组的精心指导和直接帮助下,全市教育系统“执政为民、服务发展,办人民满意教育”学习整改活动顺利推进,扎实开展,突出特色,成效明显。经我委申请,市学习整改活动领导小组验收,同意我委按期转入学习整改活动的查找问题阶段。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全市转段动员大会精神;总结全市教育系统学习讨论阶段的工作;对查找问题阶段的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一、认真学习领会全市转段动员大会精神。

10月14日上午,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执政为民、服务发展’学习讨论阶段总结暨查找问题阶段动员大会。汪洋书记、鸿举市长、元敏副书记等市领导出席会议。会议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黄奇帆同志主持。

这次会议的精神,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总结了成绩,交流了经验。

会上,元敏副书记对全市学习讨论阶段的工作进行了小结。各部门、各单位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具体指导下,紧密结合实际,及时研究部署,认真组织实施,推动了学习讨论阶段各项工作的有序有效开展,为学习整改活动奠定了思想基础。元敏副书记指出,不能过高评价第一阶段的成绩,活动的发展还不够平衡,一些部门和单位思想认识不到位,存在着自满“自恋”的情绪、厌倦麻木的情绪、困惑畏难的情绪、委屈抵触的情绪、与己无关的情绪,必须认真克服和解决。市发改委、市质监局、市教委、市国土房管局4个部门先后介绍了学习讨论阶段的工作经验。4个部门的大会交流发言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市级机关学习整改活动开展的总体情况,有成绩也有差距,各有值得学习借鉴的地方。

(二)深化了认识,坚定了信心。

会上,与会同志观看了市学习整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明查暗访制作的内参片。内参片真实反映了创业者办理证照的艰难,一些地方行政审批大厅的行政不作为、服务不到位的情况,一些部门、行业协会、中介机构为了部门利益不惜损害群众利益和全市发展大局的行为,公路执法中的乱收费、乱罚款现象,民企资金打“水漂”的无奈等等。内参片的真实记录,在视觉上、思想上对大家产生了强烈冲击和震撼,令人深思,发人深省。这些明查暗访的真实记录,使与会全体同志进一步深刻认识到开展这次学习整改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更有信心推进这项工作,更有决心解决基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更加明确了强化“五种观念”、解决“五大问题”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三)部署了工作,明确了要求。

元敏副书记代表市委、市政府,对学习整改活动查找问题阶段的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提出了四点具体工作要求。

第一,切实增强搞好查找问题阶段工作的自觉性。查找问题尽管有难度也有压力,但市委、市政府有信心和决心搞好查找问题阶段的工作。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必须充分认识搞好查找问题阶段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查找问题的自觉性,切实把查找问题阶段工作抓紧抓好。

第二,努力找准抓住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找问题阶段的主要任务就是要按照“大力强化五种观念,着力解决五大问题”的要求,找准抓住制约发展、阻碍发展、危及发展的五大突出问题,做到“五对照、五查找”。一是要对照“大力强化以人为本的观念”的要求,深入查找公仆意识、服务意识淡薄的问题;二是要对照“大力强化发展是第一要务的观念”的要求,深入查找部门利益、单位利益至上的问题;三是要对照“大力强化实事求是的观念”的要求,深入查找教条主义、本本主义严重的问题;四是要对照“大力强化对外开放的观念”的要求,深入查找视野不宽、开放思维欠缺的问题;五是要对照“大力强化改革创新的观念”的要求,深入查找管理体制、工作机制不活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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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乡镇党政一把手选拔培养问题研究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33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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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党政一把手选拔培养问题研究

社会快速转型,从一般意义上讲,是指一个国家和社会历史发展的过程从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过渡,是社会的急剧变革或转折。在此期间,一个社会既有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将发生一定程度的变化或面临深刻的、根本性的变革,其结果必然涉及更多的利益调整,从而导致社会阶层的结构、社会成员的价值取向发生新的变化,各类矛盾与问题亦将层出不穷。纵观我国目前的社会现状,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等呈现多样化的趋势,对我国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活产生了较为深刻的影响,三农问题、公共安全与卫生、社会稳定等各种社会问题层出不穷,带有明显的快速转型期社会的典型特征。在这一特殊的历史时期,处在国家政权序列中基础地位的县域各乡镇党委、政府,作为国家行政管理机器的“末梢神经”,上连城市,下对农村,使其成为各类矛盾与问题最直接的接触层面,承担起了繁重的工作任务,其作用是其他层次所不可替代的。而工作在农村第一线的乡镇领导干部,特别是乡镇党政一把手,既是党的工作方针政策的贯彻者和执行者,又是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领域的管理者和领导者。从他们岗位的重要性和职责的特殊性来看,必然成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出现的各类矛盾和问题的直接承载者。

由此,其领导能力的强弱和工作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着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直接影响着区域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因而,在社会快速转型期,如何培养选拔好乡镇党政一把手,为区域开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领导人才保障,是值得县域级组织部门认真思考和研究的课题,也是一个非常有现实价值的课题。从北仑的发展现状看,它正是中国农村社会快速转型的缩影,有着非常典型的具体表现。自1984年建区以来,随着大规模的开发建设所带来的辐射效应,农村工业化、区域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产业结构发生重大调整,不同的利益关系逐步形成,对区域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活产生了巨大影响。从1985年至XX年,经过近20年的发展建设,北仑的gdp从3.22亿元增长到了200亿元,人均收入从1985年的1058元,到目前实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15800元和6900元,财政收入从仅有的4800万元增长到了42.1亿元,同时实现了6.5万名农民土保、93农民医保、80农村完成了二次水改。这几年来,我们围绕大开发大建设的中心任务,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在基层领导干部调配方面作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特别是如何选拔培养一把手已经有一定的实践基础,也有值得总结的地方。但北仑的社会转型仍然在快速推进,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乡镇党政一把手的选拔培养仍然是我们高度关注的领域。鉴于这样的情况,对乡镇党政一把手选拔培养进行课题性研究十分必要。为此,今年4月份北仑区委组织部成立了《社会快速转型期乡镇党政一把手选拔培养问题研究》的课题组,在对以往几年乡镇党政一把手选拔培养工作进行总结回顾,形成感性认识的基础上,就该课题的调研工作作了具体部署和安排。首先,设计调查问卷,问卷提出了10个问题,采用选择的形式进行答题。被调查者主要为现职区管领导干部,对回收的280份调查问卷进行统计汇总后,初步掌握了基层领导干部对选拔培养乡镇党政一把手工作的基本态度和想法。其次,通过查阅相关资料、走访座谈、借鉴各地做法等方法,进一步增强了对乡镇党政一把手选拔培养工作的理性认识。通过深入调研后,在调研组的同志反复研讨的基础上,形成了这篇调研报告。

一、社会快速转型期乡镇党政一把手的影响力分析在本次调查问卷中,对于“您对当前我区乡镇党政一把手配备工作的总体评价”这一问题的回答,有23.6的人认为好,有55.7的人认为较好。从上述的调查结果表明,广大的干部群众对现职乡镇党政一把手总体是肯定的,其认可度达到了80。同时,纵观近几年来我区乡镇党政一把手配备的现状,可以看到大部分领导干部较好地承担起了一把手所赋予的“前沿开拓者、延续推动者、职责承担者”的角色职能,较大程度地适应了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需要。1、抢抓机遇、与时俱进——前沿开拓者俗话说:时势造英雄。历史经验告诉我们,社会转型期是充满生机的时期,往往能有效调动、激发社会主体各方面的内在潜能和活力,并使其超常发挥。同时,我们也认识到,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最革命的因素。人在特殊环境中产生的效能,会影响当前以至今后一段时期社会的发展。值得一提的是,面对机遇与挑战并存的特殊阶段,处在基层第一线的北仑乡镇党政一把手,没有辜负组织与群众对他们的期望。本次调查问卷中,对于“您对所接触了解的乡镇党政一把手的班长作用发挥情况的评价”这一问题的回答,有19.6的人认为好,有60.4的人认为较好。可见,在领导班子中处于关键位置的党政一把手,在基层的工作中较好地发挥了核心的作用。当前,社会转型期呈现的新形势、新环境、新问题,不仅为锻炼和提升乡镇党政一把手的能力提供了广阔的空间,而且从更高层次上考验了现职的一把手如何团结好、带领好领导班子成员,牢牢地把握时机,充分发挥自身的聪明才智,以更为开阔的思维,更为开放的意识,更加坚定的决心,积极地打造区域性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景象。2、体现价值、明确宗旨——延续推动者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社会背景,人类的价值取向蕴育着不同的理念与构架。通过观察,我们发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益主体是多元的,整个社会的经济行为是自由的、开放的,主要由价值规律来调节,在此基础上形成的人们价值观必然从由单一化趋向多元化,由封闭僵化转向开放活跃,并且其内涵超出了我们传统的价值观念系统,诸如竞争观念、功利观念、市场观念、效率观念等一系列崭新的思想观念和价值观念,都给人们的价值观念和心理意识产生愈来愈深刻的影响,随之而来的问题是对价值取向的重新定位和选择。而作为社会管理精英的领导干部,包括工作在基层的乡镇党政一把手感应会更加明显,从其所处的环境复杂性、地位重要性、跨越职责广泛性的特点来看,必须责无旁贷地正视社会转型的价值坐标,并给予恰当的理论定位。近三年来,在北仑现职区管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中,我们可以看到,各个层面对乡镇党政一把手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测评分均为满分,座谈中我们听到最多的也是广大干部群众对所在单位一把手所具备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以及他们正确的人生价值取向的高度肯定与评价。这无疑表明,作为一名党的干部,北仑的乡镇党政一把手身为基层群众的公仆,较好地树立起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意识,他们从共产党执政的价值目标的角度来认识和把握执政规律,从而保证公正、有效机制的建立和运用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努力使自己成为历史潮流的推动者。3、正视问题、勇于挑担——职责承担者在社会快速转型期,利益关系的调整、新旧观念的冲突以及社会的震动就其广度和深度来说都是空前的,而且改革与发展之间的不平衡性,引发各种社会矛盾和复杂局面日益显现,各种矛盾相互交织、彼此牵绊,并在内容和表现形式上出现了新的变化、新的特点。特别是近年来,在大规模大开发建设的过程中,按照常规尚未发生的事情,在北仑提前发生,诸如征地拆迁及由此引发的违章建设和群众上访问题、大规模的项目建设和企业投产而引发的环保问题、不同群体收入差距拉大导致主体心理不平衡而引发的信访问题等,表现出了主要矛盾突出、矛盾的成因复杂、矛盾牵涉面比较广、矛盾的对抗性有所增强等特征。值得肯定的是,当群众切切实实的利益问题摆在我们面前的时候,乡镇的领导干部尤其是党政一把手表现的不是退缩、回避态度,而是及时去发现问题,主动去迎接挑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去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从目前各种事态得到妥善处理的结果中足以证明,一方面一把手作为班子的核心和工作的决策者,在矛盾协调中往往居于主导的地位,决定了其势必将成为解决各种社会矛盾的关键人物。另一方面,恰当、适时地解决社会发展过程中矛盾与问题,是对基层单位领导干部的严峻考验,也是发展和超越自我的重要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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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关于某某某同志转正问题的支部考察报告_考察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33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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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某某某同志转正问题支部考察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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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某某某同志转正问题的支部考察报告

校党委:

我支部某某某同志于1997年12月23日加入党组织,至1998年12月23日预备期满,其本人于1998年11月20日向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我支部根据其本人申请,对其预备期内的各方面表现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考察,现将考察结果向你们汇报如下:

某某某同志自入党以来,能够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处处起先锋模范作用。一年来,该同志针对支部大会给他提出的缺点和不足,结合具体的学习、工作、生活实际,进行了较有成效的改进。政治理论学习方面:他针对支部大会提出的理论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的不足,加强了对党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的学习,尤其是对邓小平理论的学习。一方面,他通过阅读报刊杂志等有效手段,及时了解国内外政治时事,努力提高自己的政治敏锐性;另一方面,又通过参与出版《学研报》、与同学交流等方式,进一步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思想觉悟得到很大提高。工作方面:他针对支部大会提出的工作上不够大胆的不足,以更大的热情积极投工作中去。在具体工作中,他以抗洪英模为榜样,时刻牢记自己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宗旨,注意通过各种机会锻炼自己的胆量。在98暑假中,他参加了“环保志愿者服务”小分队,深入基层,深入生产第一线,胆量和能力都得到了较好的锻炼;98年10月份担任校学生处工作助理,在新的工作岗位上,他积极向老师和同学们请教,工作能力和魄力都得了较大的提高;专业学习方面:他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了学习方法,注意提高自己的学习效率,结果顺利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并被评为“三好学生”;生活方面:能够和全班同学互帮互助,共同提高,努力通过自身的实际行动,调动同学的积极性,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影响力。

某某某同志的不足之处在于:1、理论水平需进一步系统提高;2、时间观念有待进一步加强;3、学习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等等。

我支部认为:某某某同志经过一年来的培养教育,进一步确立了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完全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已经具备了一名正式党员的条件。建议近期召开支部大会,对其转正问题进行讨论。

化学系学生一支部

1998年12月20日

关于刘山虎同志转正问题的支部考察报告

校党委:

我支部刘山虎同志于1997年12月23日加入党组织,至1998年12月23日预备期满,其本人于1998年11月20日向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我支部根据其本人申请,对其预备期内的各方面表现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考察,现将考察结果向你们汇报如下:

刘山虎同志自入党以来,能够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处处起先锋模范作用。一年来,该同志针对支部大会给他提出的缺点和不足,结合具体的学习、工作、生活实际,进行了较有成效的改进。政治理论学习方面:他针对支部大会提出的理论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的不足,通过收听广播、阅读报刊杂志、听专题讲座等有效手段,认真学习马列原著、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深刻理解和大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并积极参与班级《邓研报》的编辑出版工作,将理论和实践较好的联系起来,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工作方面,他针对支部大会提出的工作方法有待改进的不足,经过认真思考,对社会工作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日常工作中,结合自己负责系学生会自律委员会工作的具体实际,制定了较为科学细致的《化学系学生会自律委员会工作细则》,使工作走上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与此同时,参与策划举办了“纪念周恩来总理诞辰100周年”诗歌朗诵赛、“邓小平理论在我心中”演讲赛等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学习中针对自己效率较低的不足,经常主动向先进同学取经,收效明显,逐步形成了自己的学习方法,顺利通过国家英语四级统考;此外,能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有所提高。

刘山虎同志的不足之处在于:1、理论水平需进一步系统提高;2、工作上有时情绪不稳;3、师范生基本技能需要进一步提高等等。

我支部认为:刘山虎同志经过一年来的培养教育,进一步确立了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完全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已经具备了一名正式党员的条件。建议近期召开支部大会,对其转正问题进行讨论。

化学系学生一支部

1998年12月20日

关于李丽同志转正问题的支部考察报告

校党委:

我支部李丽同志于1998年1月8日加入党组织,至1999年1月8日预备期满,其本人于1998年12月10日向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我支部根据其本人申请,对其预备期内的各方面表现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考察,现将考察结果向你们汇报如下:

李丽同志自入党以来,能够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处处起先锋模范作用。一年来,该同志针对支部大会给她提出的缺点和不足,结合具体学习、工作、生活实际,进行了较有成效的改进。政治理论学习方面:她针对支部大会提出的理论水平有待提高的不足,在积极组织全班同学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的基础上,努力加强自己对党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的学习。通过学习,她真切地认识到,邓小平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同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相结合的产物,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进一步坚定了走社会主义道路,实现共产主义的坚定信念,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工作方面:她始终以为同学服务为己任,入党以后,更加意识到自己的党员身份,工作更加努力,赢得了同学们对自己的信任,98年6月在洛阳师专被评为“优秀团干”、“河南省优秀毕业生”,并被保送到我校化学系进一步深造;专业学习方面:目的明确,态度端正,能够始终以极大的热情投入学习,在学习过程中,能够较好地处理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学习效率和学习成绩都有较大提高,在洛阳师专获一等奖学金;生活方面:能够与同学们和睦相处,共同提高,能够通过自身的实际行动,影响和调动同学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团结同学,尊敬师长,关心他人,集体荣誉感强。

李丽同志的不足之处在于:1、理论水平需进一步系统提高;2、工作中缺乏闯劲,处事不够果断;3、工作中有时不够及时,效率需进一步提高等等。

我支部认为:李丽同志经过一年来的培养教育,进一步确立了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完全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已经具备了一名正式党员的条件。建议近期召开支部大会,对其转正问题进行讨论。

化学系学生一支部

1998年12月20日

关于白鑫刚同志转正问题的支部考察报告

校党委:

我支部白鑫刚同志于1997年12月23日加入党组织,至1998年12月23日预备期满,其本人于1998年11月28日向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我支部根据其本人申请,对其预备期内的各方面表现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考察,现将考察结果向你们汇报如下:

白鑫刚同志自入党以来,能够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处处起先锋模范作用。一年来,该同志针对支部大会给他提出的缺点和不足,结合具体学习、工作、生活实际,进行了较有成效的改进。政治理论学习方面:他针对支部大会提出的马列主义理论水平有待提高的不足,一方面,他通过多种有效形式,自学与听辅导相结合,努力提高自己的政策理论水平;另一方面,又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深入了解国情,了解社会,于九八暑期参加了“邓小平理论在河南”自行车考察队,沿途考察了河南省改革开放十八个试点县(市),亲眼目睹了改革开放以来发生的翻天覆地的变化,思想上受到了很好的教育,政治理论水平得到较大提高;工作方面:他针对支部大会提出的工作上不够大胆,缺乏开拓创新精神的不足,以更大的热情积极投工作中去。在今年的学生会换届选举中,经过竞选的方式当选为系学生会主席,在具体工作中,他针对系学生会的实际情况,坚持以法治系的原则,不断完善学生会的各项规章制度,成功地举办了一系列较为影响的活动,因工作成绩突出,被评为“社会工作积极分子”等荣誉称号;受到了校系领导的好评;学习刻苦,成绩优良,生活朴素,作风正派,团结同学,尊敬师长,集体荣誉感强。

白鑫刚同志的不足之处在于:1、理论水平需进一步提高;2、时间观念有待加强;3、专业学习有待进一步加强等等。

我支部认为:白鑫刚同志经过一年来的培养教育,进一步确立了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完全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已经具备了一名正式党员的条件。建议近期召开支部大会,对其转正问题进行讨论。

化学系学生一支部

1998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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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支付宝借条的相关问题_借条范本_网

范文类型:借条欠条,全文共 17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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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宝借条的相关问题

支付宝(alipay)是国内领先的第三方支付平台,致力于提供“简单、安全、快速”的支付解决方案。支付宝公司从20xx年建立开始,始终以“信任”作为产品和服务的核心。旗下有“支付宝”与“支付宝钱包”两个独立品牌。下面第一范文网小编整理了支付宝借条的相关问题,供你参考。

关于支付宝借条的相关问题

一、支付宝借条如何使用

今日,号称是支付宝20xx年最革命性变化的全新支付宝9.0正式发布,这也是原来的“支付宝”与“支付宝钱包”合二为一,成立的新版“支付宝”,并启用蓝底白字的全新标识。此外,支付宝新版本还增加了亲情账户、电子借条、群账户、余额宝买股票等一系列生活和沟通功能,欲打造成为一个全新的生活购物社交一体化平台。

等等,在新功能中,我们似乎发现了一个很实用的功能:电子借条?没错,全新的支付宝中新添加了一个电子借条功能,简单来说,该功能相当于在借钱的时候打个电子借条,不仅解决不好意思开口借钱的尴尬,还能解决朋友间不好意思催帐的问题。“电子借条”支持设置利息和还款时间,到期能自动提醒,还支持自动扣款,一举解决“忘记还钱”的大问题。

怎么方便的功能该怎么用?别急,小编这就教你电子借条怎么用:

1、登陆支付宝9.0,点击下方Tab栏的“朋友”,

点击右上方的“+”,添加对方为好友。

添加好友界面,是不是很熟悉?(左为微信,右为支付宝9.0)

2、点击对话框右侧“+”号,选择借条,便可以发起借款(PS:双方都需要已经经过身份证实名验证方可进行电子借条功能)。

在借条界面中,我们可以设置需要借款的金额,利息和还款时间。

二、朋友借钱未出具借条,支付宝转账凭证成证据

朋友借钱时,出于信任或碍于情面一般不会要求对方出具借条,但这往往导致发生争议时没有依据。日前,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就审结了一起这样的民间借贷纠纷案。原告汤某诉称,20xx年7月底,被告于某向原告汤某借款2万元,原告以现金方式借给被告2万元,因是朋友关系,未要被告出具借条。20xx年9月,被告于某再次向原告汤某借款1千元,并出具借条,承诺20xx年底归还。20xx年9月25日,被告再次向原告借款1万元,原告通过支付宝给其转账1万元,但因当时原告不在常德,也未出具借条。上述三次借款共计31000元。后经原告汤某多次催讨,被告于某拒绝偿还借款。

法院经审理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被告于某向原告汤某贷款后未还款应承担清偿之责偿还债款。关于借款本金,因原告未提供足额借条、转款凭证证明原、被告双方的借贷关系,故对原告有借条及转账凭证部分11000元,法院予以支持,其他借款无事实依据,不予支持。据此,法院作出“被告于某向原告汤某借款1.1万元及利息”的判决。

三、借钱“逾期不还”将会被扣分

兰州晚报讯8月6日,芝麻信用分又一次更新,记者从阿里方面获悉,本次涨分的人分数增长主要在0到10分,也有数万人分数下降。用户添加的学历、学籍、单位邮箱、车辆、Linkedin等信息开始发生作用,对用户分数产生影响。据透露,芝麻信用下一步将打通支付宝的电子借条等功能,对逾期不还的用户扣减芝麻信用分。

较高的芝麻分现在已经可以帮助用户获得更高效、更优质的服务。全国已经有6000多间酒店接入芝麻信用并推出了“信用住”服务:有良好个人信用的用户,可以先住店后付钱,免去了交押金、查房等环节。芝麻分700分以上的用户可以用“芝麻分”和芝麻信用报告申请新加坡签证,不用再提交资产证明、在职证明或者户口本等复杂资料。

芝麻信用首席数据科学家俞吴杰表示,“下一步我们将打通支付宝借条,对朋�鸭浣杩睿?馄诓换沟目奂踔ヂ樾庞梅帧!钡缱咏杼跏侵Ц侗�9.0新增的“借钱神器”:用户可以在支付宝里打电子借条向朋友发起借款,电子借条可以设置借款金额、还款期限与利息。到期后,系统会自动提醒还款,免去朋友间“催还钱”的尴尬。如果设置了自动还款,系统也会自动从支付宝里扣钱还给出借人。如果借款人通过其他方式还款,出借人也�山?杼跻槐使聪?H绻?杩�人逾期不还,系统会在逾期1天、7天时发出催债提醒消息。出借人也可以通过支付宝发起催债提醒。这种情况下,如果借款人仍然借钱不还,逾期不还的行为会被计入芝麻信用分,他的芝麻分会因此被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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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2024年法律文化问题社会调查报告_社会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60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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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法律文化问题社会调查报告

为了深入了解中国当代人民法律文化、观念、意识与法律文化冲突等方面的情况,特此进行此次调查。调查由本人承担,调查时间是20xx年2月,调查方式为通过网络问卷的形式进行随机调查。本次调查选取的样本总数是50人。各项调查工作结束后,将本调查报告内容予以总结,其调查报告如下:

一、调查对象基本情况

由于本调查问卷涉及的内容有一定程度的理论性和知识性,所以调查样本基本集中在接受过或正在接受大学本科或专科教育的人群,他们更能理解问卷的内容,更方便调查,而且涉及一定理论和知识的问题,如果有相当理论和知识功底的人群都对问题的回答尚且不乐观,则更可推知其他人群对此类问题的回答很可能更加不乐观。

本次调查所有数据均只保留小数点前的数字,小数点后数字依四舍五入计算。

1.样品自然状况。在本次调查中,男性占29人,占总数比例的58%;女性21人,占总数比例的42%。其中18周岁以下年龄的有1人,占总数比例的2%;18周岁—25周岁的有45人,占总数比例的90%;25周岁—40周岁的有2人,占总数比例的4%;40周岁以上—60周岁的有2人,占总数比例的4%。

2.样本社会情况。在本次调查中,没有只有小学或初中学历的人;具有高中学历(包括在读)的有3人,占总数比例的6%;具有大学本科或专科学历(包括在读)的有45人,占总数比例的90%;具有研究生学历(包括在读)的有2人,占总数比例的4%。其中,职业或专业属于或更接近理科、工科的有23人,占总数比例的46%;职业或专业属于或更接近文科、艺术的有25人,占总数比例的50%;无职业或专业的有2人,占总数比例的4%。其中,中共党员有11人,占总数比例的22%,非中共党员39人、占总数比例的78%。因此可以初步得出结论,本次受到调查的人群基本都接受过较高水平的教育,适合回答涉及理论和知识更多的社会调查问卷。如果这类人群对某些问题给出的回答尚且不乐观,则其他人群对该问卷的回答很可能得出在价值上更为不容乐观的结果。

二、专门调查部分

1.社会主义制度与思想上的群众基础

(1)总体部分调查,社会主义制度在人民观念上思想上缺乏基础。

当代中国人对中国的政治制度等缺乏基本的了解,不知道什么是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在这样的情况下,连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是什么都不知道,很难认为人民都拥护或者热爱社会主义,或者即使说拥护、热爱等也是无意义或盲目的。在受调查的人群中,只有16个、占总数比例32%的人认为自己能说出什么是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有8个、占总数比例16%的人不知道什么是社会主义,而有26个、占总数比例52%的人说不准什么是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则总共有68%的人对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缺乏概念。

而就是否信仰共产主义这一点来看,形势则更为不容乐观。在受调查的人中,只有14个、占总数比例28%的人认为自己信仰共产主义,有19个、占总数比例38%的人不信仰共产主义,有7个、占总数比例14%的人不知道自己是否信仰共产主义,有19个、占总数比例38%的人不信仰共产主义,有7个、占总数比例14%的人不知道自己是否信仰共产主义,有10个、占总数比例20%的人没想过这个问题,则共有72%的人对共产主义的态度为不信仰、缺乏兴趣或不关心。

在对宗教或神仙之类的态度上,只有6个、占总数比例12%的人信仰,有15个、占总数比例30%的人不信仰,但是有24个、占总数比例48%的人选择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或“灵就信,不灵就信”,另有5个、占总数比例10%的人是其他态度。由此可见,至少在信念上,中国还有相当一部分受敬畏鬼神或实用主义态度的传统文化的影响。

在是否想加入中共的态度上,有25个、占总数比例50%的人想加入中共,有11个、占总数比例22%的人不想加入中共,另有14人、占总数比例28%的人不知道或没想过这个问题。从这组数字看,形势还算可以,但是从前几组信仰问题的调查数字看,很可能想加入中共的人中有不少是报着实用主义的态度去参加的。

从以上几组调查结果看,在思想、观念、价值、文化上,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都严重缺乏民众基础,统治中国人思维方式、行为方式和价值取向的不是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而很可能仍然是中国的传统文化。从而可以得知,无论是社会主义制度、社会主义法治、社会主义法律文化都是缺乏民众基础的。

(2)中共党员部分调查。

在接受调查的11名中共党员中,有7个、占受调查党员总数比例64%的人认为自己信仰共产主义,有1个、占受调查党员总数比例9%的人认为自己不信仰共产主义,另有3个、占受调查党员总数比例27%的人不知道或没想过这个问题。则有36%的受调查党员是不能被称为党员的。

在认为自己信仰共产主义的7名中共党员中,有3人在对宗教或神仙之类的态度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或“灵就信,不灵就不信”,则这3个人也不能认为是合格的党员。则暂时来看,就已经得知11名受调查党员中有7人不能认为是中共党员,只有4人合格。如此计算,则在受调查的中共党员中,“真正”信仰共产主义的人只占全部接受调查党员比例的36%。

由此更可以得出中国无论是社会主义制度、社会主义法治还是社会主义文化、法律文化都是严重缺乏甚至可以说是没有群众的思想基础的。而且值得一提的是,受调查的人群中正在或已经接受过大学本科专科教育的人占了相当部分比例,在接受过如此高等教育、能经常接触先进文化的人群中,人们尚且不知道什么是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不信仰共产主义或对此没有兴趣,而依然按照中国传统文化文化调节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则其他没有受过高等教育的人群就更难说会知道、信仰共产主义,而且其他这些人群会更多受到传统文化的影响。

2、法律文化部分

(1)法律观念、意识部分

在接受调查的人群中,有42个、占总数比例84%的人认为法律是作为一种工具在中国存在的,只有1个、占总数比例2%的人认为在中国法律是一种信仰,另有1个、占总数比例2%的人认为法律在中国以其他形式存在,还有6个、占总数比例12%的人没想过这个问题。也就是说,大部分人都认为法律在中国是一种带有实用主义或功利主义目的的工具性地存在着的,而并非一种信仰。 而在多选题的“您守法的原因”一问中,有40个、占总数比例80%的人认为“守法是基本素质”是其守法的原因之一,有26个、占总数比例52%的人将“违法会受到处罚”列为自己守法的原因之一,有12个、占总数比例24%的人认为自己守法的原因之一是“出于习惯”,有2个、占总数比例4%的人同时也因为其他原因守法,只有4个、占总数8%的人守法的原因里有“信仰法律”这一条。可以看出,在中国,人们基本没有因为信仰法律而守法的。

(2)中国司法实践部分

有27个、占总数比例54%的人认为中国现在权力大于法律,有8个、占总数比例16%的人认为中国现在权力与法律的关系基本持平,另有5个、占总数比例10%的人不知道这个问题,只有10个、占总数比例20%的人认为中国现在是法律大于权力的。可见中国的法治状况在民众心目中的印象绝对不容乐观,有一半以上的人认为中国仍然是人治社会而非法治社会。

有27个、占总数比例54%的人认为中国的法律执行的一般,有15个、占总数比例30%的人认为中国的法律大部分执行的不好,有6个、占总数比例12%的人不知道这个问题,只有2个、占总数比例4%的人认为中国的法律执行的非常好。看来中国民众对中国执法状况的印象同样不容乐观。

在对待中国存在如此广泛的司法腐败的根本原因这一问题上,受调查人群的意见则比较分散。有10个、占总数比例20%的人认为是社会制度,有5个、占总数比例10%的人认为是执政党,有13个、占总数比例26%的人认为是法律不健全,有9个、占总数比例18%的人认为是人民素质低下,有10个、占总数比例20%的人认为是民族传统文化的影响,有3个、占总数比例6%的人认为是其他原因。

有37%个、占总数比例74%的人认为现在打官司需要找人、托关系,另有8个、占总数比例16%的人不知道或没想过这个问题,只有5个、占总数比例10%的人认为现在打官司不需要找人、托关系。

有30个、占总数比例60%的人认为中国现在人情比法律起的作用更有效,有10个、占总数比例20%的人认为两者起到的作用的广泛性和有效性差不多,有2个、占总数比例4%的人不知道或没想过这个问题,只有8个、占总数比例16%的人认为中国现在法律比人情起的作用更广泛更有效。可见,当代中国,恐怕秩序的维持,传统文化起的作用比法治等外来观念更大,虽然这是不应该的。

在对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机关的态度上,有22个、占总数比例44%的人态度是一般信任,有22个、占总数比例44%的人态度是“除非迫不得已,否则不想接触”,有4个、占总数比例8%的人态度是不信任,另有2个、占总数比例为4%的人为其他态度,但是选择“非常信任”一选项的人数,在本次调查中为0。则共有占总数比例52%的人对这些机关具有排斥的态度。

一旦发生受到国家侵权的事件,有26个、占总数比例52%的人会积极进行诉讼、要求国家损害赔偿,有9个、占总数比例18%的人认为自己不是国家的对手、只能忍了,有3个、占总数比例6%的人不知道或者没想过这个问题,有2个、占总数比例4%的人会采取其他方式解决。本题结论对比前面部分问题看来已经算是乐观了,有勉强超过一半的人会去行使自己的权利,但是也应该看到还有相当一部分人缺乏这种权利意识。

在被社会的黑恶势力侵犯了合法权益的问题上,有1个、占总数比例2%的人选择以法律手段解决,有18个、占总数比例36%的人选择没什么大事就忍了,有2个、占总数比例4%的人认为“不能指望法院、公安局等机关,他们很可能与黑恶势力存在某种关系”,有7个、占总数比例14%的人选择以“以暴制暴”的方式解决,另有2个、占总数比例4%的人选择其他方式解决。可见“警匪一窝”的说法在一部分民众意识中是存在的,同时民众对自己维权上带有的消极态度也助长了社会黑恶势力的存在。

三、结论和建议

1、结论

(1)现代中国,无论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法治还是社会主义法律文化,在民众的思想、意识、观念、行为方式、价值取向或者说文化上是严重缺乏基础的,民众对共产主义缺乏了解,不信仰,甚至没有兴趣。社会主义制度和共产主义理想在中国缺乏应有的文化思想基础,仅仅能以一种经济制度和自上而下的政治制度的形式存在。

(2)即使是中共党员,其中有相当一部分都不能认为是合格的,或者是带着某种实用主义的功利心态入的党,即使在党员中也只有少部分人信仰共产主义。

(3)中国政治、法治方面很大程度上还在延续中国几千年的传统,人们认为社会依然是权力大于法律,人情大于法律,统治、调节人们行为的依然是中国传统文化。类似民主、法治、平等这样的西方传来观念只能在价值上受到肯定而在实践中难以实行。外来的法律观念与中国的传统文化之间产生了严重的法律文化冲突。

(4)中国的法律实践方面给民众心中留下了比较恶劣的印象,形势不容乐观。

2、建议

(1)进一步开放中国,加大对外交流,与世界接轨,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在学术上思考研究中国法律文化冲突的解决办法,可能会对个别问题的解决产生促进作用。

(2)这是一个相当复杂的问题,因为近代化和现代化只是从西方发展出来的,也必将带有其文化和文明的特点,这也是从西方而来的近现代法律文化与中国传统文化产生严重矛盾的地方。我们的尴尬之处就是不得不使用西方的制度,但是又无法也不能接触与之对立的民族传统文化。因此,此问题很可能是不可解决或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的。

附录:调查问卷原稿

您好,感谢您能填写这份社会调查问卷,该问卷是以匿名的方式填写的,所以您尽可以放心填写。另外由于本报告是用来进行写论文的,纯属学术研究用,所以请您务必认真填写,写真实情况,非常感谢您的合作,谢谢。

您可以将选出的答案写进括号内,如果您选的是“其他”项,请在“其他”后面写上您认为应该写的内容。

1.您的性别是?( )

A.男 B.女

2.您的年龄?( )

A.18周岁以下 B.18周岁—25周岁 C.25周岁—40周岁 D.40周岁—60周岁

3.您的文化程度(包括在读)?( )

A.小学 B.初中 C.高中或中专 D.大学本科或专科 E.研究生

4.您的职业或专业属于或更接近于?( )

A.理科、工科 B.文科、艺术 C.无职业或专业

5.您现在能说出什么是社会主义或者共产主义吗?( )

A.能 B.不能 C.说不准

6.您有信仰吗?( )

A.有 B.没有 C.不知道 D.没想过

7.您信仰共产主义吗?( )

A.信仰 B.不信仰 C.不知道 D.没想过

8.您是否在乎自己生活的国家或者国籍是资本主义国家还是社会主义国家?( )

A.在乎 B.不在乎 C.不知道 D.没想过 E.其他:

9.您对宗教或者神仙之类的态度是怎样的?( )

A.信仰 B.不信仰 C.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D.灵就信,不灵就不信 E.不知道

10.您是否想加入中共?( )

A.想加入 B.不想加入 C.不知道 D.没想过

11.您是中共党员吗?( )

A.是 B.不是

12.您认为在中国,法律是一种?( )

A.信仰 B.工具 C.不知道 D.没想过 E.其他:

13.您认为现在在中国法与权力的关系是?( )

A.权力大于法 B.法大于权力 C.但两者基本持平 D.不知道 E.其他:

14.您认为,在一个社会中是否法应该高于一切?( )

A.是 B.不是 C.不知道 D.没想过

15.您认为中国的法律?( )

A.执行的很好 B.执行的一般 C.大部分执行的不好 D.不知道

16.您遵守法律是因为(可多选)?( )

A.信仰法律 B.出于习惯 C.守法是基本素质 D.违法会遭到处罚 E.其他:

17.您认为司法腐败在中国存在如此“广泛”的“根本”原因是?( )

A.社会制度 B.执政党 C.法律不健全 D.人民素质低下 E.民族传统文化影响 F.其他:

18.您认为现在打官司是否需要找人、托关系?( )

A.需要 B.不需要 C.不知道 D.没想过

19.您认为现在在中国,法律和人情关系,谁起的作用更广泛更有用?( )

A.法律 B.人情关系 C.两者差不多 D.不知道 E.没想过

20.您对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机关的态度是?( )

A.非常信任 B.一般信任 C.除非迫不得已,否则不想接触 D.不信任 E.其他:

21.在中国,如果国家损害了您的合法权益,您的态度是?( )

A.积极进行诉讼,要求国家损害赔偿

B.只能忍了,怎么可能是国家的对手呢

C.不知道

D.没想过

E.其他:

22.如果现在社会的黑恶势力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您的态度是?( )

A.积极维护自己权利,向法院、公安局等机关进行诉求

B.如果没大事情就忍了

C.不能指望公安局、法院等部门等机关,他们很可能与黑恶势力存在关系

D.以暴制暴

E.其他:

23.还有希望进行说明、补充和建议的内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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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2024年关于农民工问题三严三实社会调查报告范文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2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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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关于农民工问题三严三实社会调查报告范文

xx年春晚农民工代表旭日阳刚以汪峰一首《春天里》感动了全国,《咱们工人有力量》更是振奋人心,因此农民工这个字眼不得不再次成为人们议论的焦点.为了更多的了解当下农民工问题,寒假期间我专门走访了村子里在外打工的一些叔叔阿姨,在与他们的谈话中我进一步了解到他们的不易与艰辛!在文中我将对如下两个问题进行阐述并发表一下自己的观点。

(—)拖欠民工工资问题:据调查,拖欠民工工资大多发生在建筑工地。在建筑攻打的民工劳动强度大,劳动和生活条件差。而建筑工程又流动性比较大,有关部门管理相对困难,许多民工工资被拖欠和克扣。这个问题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民工背井离乡,常年在外卖苦力,挣的是“血汗钱“和”活命钱“,拖欠民工工资,无论从法律上还是从道义上讲,都是极其恶劣的行为。

(二)民工权益保障问题:民工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导致有些民工怕上当受骗不敢外出务工,有些为了讨要工钱铤而走险,以身试法,用绑架,暴力,跳楼,自杀等非正常手段解决,有些看别人靠非法手段聚敛财富相安无事,就放纵自己偷盗,抢劫,绑架,坑蒙拐骗等非法手段寻求生存生活,成为严重影响社会安定团结和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应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是什么原因造成民工的权益受到侵害呢?

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通过我对着方面的查询与调查,总结出以下四点主要原因。

一, 现有法律对侵权者处罚太轻调查中我发现一个怪现象,企业用人单位老板有意和民工不签合同,以便侵害民工权益在发生伤残赔偿是推脱责任逃避法律制裁,有些用人单位即便签了合同,大都是一企业老板自身利益为重,不考虑民工权益的霸权合同,民工一旦提出签订合同按法律享受权益时,往往遭到解雇开除。在我国人多岗少就业严峻的情况下,民工为了生存生活只能忍辱负重,任人宰割。

二, 摆不正民工权益保障的位置前段时间新闻媒体对北京某执法部门落实每月按时不足额给民工发工资时,出台这样条款“用人单位每月保证300元工资,如有困难的单位可逐步落实“。我们不明白,出台这样的单位领导为何对用人单位那么地暧昧,处处考虑周到,就连每月足额发工资的法规于不顾大打其折扣,还是有困难可逐步落实。相反,对民工却是冷漠,苛刻。当企业用人单位发生侵害民工权益和特大恶性以及流血事件是,有部门追究,有写领导竟以影响投资环境,安定团结冠冕堂皇的理由进行袒护,压制处理。

三、劳务市场监管不力

目前全国劳动力市场而言,企业老板,用人单位私招成为普遍的社会现象,职业更是鱼目混杂,坑蒙拐骗,泛滥成灾,发生侵权后无人过问;而拿着纳税人工资的当地政府,劳动监督部门连自己管辖内有多少用人单位,多少在业人员都搞不清楚。执法摆出一副官僚衙门作风,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如此执法,如此监管全国拖欠民工工资达千亿元之后就不足为怪了。

四、受害民工投诉艰难

民工遭受侵权后,按说解决途径很多,可向劳动监察,政府,信访,劳动仲裁,法院等执法部门投诉得到解决,可事实上民工投诉极其艰难。因国情人多岗少就业严峻,民工要求用人单位签定合同往往遭解雇,开除。这样的法律,这样的公道,久而久之民工不再相信法律、相信公道,有冤大都自人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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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环境问题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6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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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问题调查报告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区域性环境建设已经成为地方经济发展的先决条件。当前,我县正在掀起新一轮经济发展热潮,开始步入扩张、裂变、规模发展的快车道,与此同时,环境建设已成为影响我县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近日,县督考办组织力量,对我县农村经济发展环境问题进行了调研。

一、我县农村环境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为主的硬环境建设亟需加强。近年来,我县不断加强电力、通信、道路、小城镇等基础设施建设,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但随着农村矿业的兴起和农业特色产业的壮大,水、电等资源供应不足问题日益突出,已成为影响我县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的关键因素。

(二)企业生产经营干扰因素亟需排除。一是来自行政执法部门的干扰。去年以来,县委、县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优化环境的政策和措施,并要求各部门按照县有关要求为企业和外商提供优质服务,优化县域经济发展环境。但个别行政执法部门自身利益、个人利益至上,不顾大局,我行我素,“吃、拿、卡、要、报”现象仍时有发生,企业有苦难言。二是来自企业周围村民的干扰。企业周围部分群众思想保守,缺乏大局观念、发展观念、法制观念。在企业征山、占地过程中漫天要价,百般刁难;在修路、架电过程中以种种不正当理由,人为设置障碍;个别村痞村霸无事生非,敲诈勒索,蛊惑群众,制造事端。三是来自行业不正当竞争的干扰。我县食用菌、杏仁露、活性炭、铁选等行业,均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竞相压价、以大欺小、以熟欺生等现象。同时有少部分业户只顾眼前利益,以次充好,作弊搀假,致使品牌受损,影响行业发展。

(三)乡镇政府的区域经济发展观念亟需更新。部分乡镇过多地强调客观理由,认为无资源、无项目,不能积极主动挖掘发展潜力,创造发展优势,致使区域经济发展缓慢。同样没有现实“资源优势”的榆树林子镇、台头山乡,却能立足乡情,主动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扶持,强服务,建市场,搞外联,使蔬菜产业成为富民立乡的主导产业。这说明部分乡镇经济发展缓慢的主要原因还是主观努力不够,发展观念不新不活。

(四)农村经济发展的稳定环境亟需维护。今年以来,我县农村连续发生多批进京、赴省、到市集体访和单户访。大量的信访案件分散了各级领导抓发展的精力,也损害了企业的利益,对农村经济发展产生了负面

影响。

二、加强农村环境建设的主要对策

(一)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在硬件环境建设上实现突破。农村矿业的发展暴露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使企业开工缓慢,不能如期投产达效。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使其适度超前发展,为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二)转变干群思想观念,在人文环境建设上实现突破。人文环境是形成整体环境的基石和根本,软环境建设归根到底是人的问题。要对干部群众持之以恒地开展思想教育工作,重点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树立和强化四种意识。一是开放意识。实现经济的快速发展,靠项目、靠开放,要教育干部群众进一步解放思想,破除“靠山吃山”的资源发展观,强化“零资源经济”的发展观,树立大开放意识。二是大局意识。教育引导干部群众增强全局意识,转变部门利益、个人利益至上的错误观念,树立科学发展观。三是法制意识。加大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力度,提高群众知法守法水平,依法维护正当权益。四是进取意识。引导干部群众破除小富即安的保守观念,培树发展意识和进取精神。

(三)建设服务型政府,在政务环境建设上实现突破。一是加强乡级执政能力建设。重点加强乡镇谋划发展、对外开放、服务群众、维护稳定四种能力建设,推动农村经济快速发展。二是增强服务意识。乡镇政府要承担起引导、扶持农户的责任,有效进行市场调研、品种引进、试验示范,主动承担风险;建立和完善农产品供需市场信息发布机制,为群众提供有效的信息服务;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壮大经济人队伍,活跃农村经济。三是实施阳光工程。扎实推行政务、村务公开,建立重大事项公示、社会听证、社情民意反映等长效机制。四是加强行风建设。有效开展行风评议活动,有效实施群众监督;开展执法、执纪大检查,突出解决部门行业不正之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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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群众路线教育四风问题自查报告剖析材料_自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材料案例,全文共 12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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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路线教育四风问题自查报告剖析材料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中发〔〕4号)、在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的39条实施办法的有效落实为切入点,进一步突出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根据“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自觉开展自我分析检查,分别针对开展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群众利益、群众工作教育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认真排查,现根据个人实际将分析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认识,时刻提醒自己党的群众路线之意义重大

在新的历史时期,加强干部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群众利益、群众工作教育,实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对于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群众工作是党的全部工作的基础,更是社会管理最根本、最直接的经常性工作。因此,必须充分认识到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的需要,是适应当前群众工作新特点新变化的需要,是推动我乡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必须深刻认识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真抓实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加强思想建设,提高理论水平。认真抓好、抓实、抓细,正确处理好工学矛盾,坚持自学,形成主动学习,善于学习,勤于思考,刻苦钻研的良好学风。提高运用马列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用理论指导做群众工作的实践能力。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建立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为突破口,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感知、感受、感觉和感想群众所思、所盼,践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切实解决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现实利益,达到干部受教育、作风有改进、发展上水平、群众得实惠、社会更和谐的目标。

三、深入调查研究,牢固树立群众观念

进一步转变作风,从繁杂的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带着问题到群众中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从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抓起,由简到繁,由浅入深,边整边改,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和群众工作的能力。努力提高解决群众问题的能力。牢固树立改革创新的意识,端正党风,端正政风,廉洁勤政,增强责任意识,始终保持一种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力求了解和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进一步树立群众观念,增强党性。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时刻摆正自己和人民群众的位置,感情上贴近群众,顺应民意,为民谋利。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带头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精神,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的监督。

四、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通过学习,本人在思想认识上虽有一定提高,在思想境界上有所提升,但对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检查,还有不足的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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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环境整治问题的议案

范文类型:议案,全文共 9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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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要求加大对农村群众脱贫致富扶持力度的议案

自20xx年建德市全面开展下山移民工作以来,市委、市政府把下山移民列入了为农民办10件实事之一,按照“迁得下、稳得住、富得起”要求,大力推进下山移民进程。通过五年的项目实施,下山移民群众在生活环境、生活水平、住房条件、子女教育、生活方式等方面取得明显的改变,成效显著。但由于政策制度、帮扶力度、移民素质、集体土地产权等方面原因,造成已经下山的移民在生产、生活、就业中目前主要以耕种自己的责任田及出卖自己的劳动力维持生存,下山后,失去了赖以谋生的农业土地资源,同时,由于体力、文化素质等各方面原因,很难找到适合他们的就业岗位。加上市场对劳动力的素质要求也越来越高,加大了下山劳动力就业的风险,一部分移民下山后,由于无一技之长,难以找到一份合适工作,经济更加困难。

3、移民生存压力较大

原住深山区的村民,大部分经济基础原就非常薄弱,下山搬迁虽然有政府的部分资金支持,但大部分移民都需要自行支付10多万元建造房屋,这笔钱对原本缺乏收入来源的高山村民来说是一笔巨大的费用,较大比例的移民在下山后都背负较多的债务。下山后,无任何生产资料,连吃的粮食、蔬菜都要购买,子女教育支出加大,生活成本压力骤增。

二、帮助下山移民群众脱贫致富的建议

1、加大对下山移民的技能培训。

以培训为着力点,以就业为根本,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通过农技培训班、企业订单式培训等,帮助他们掌握高效农业的种养技能,提高就业能力,并提供外出务工信息服务,把农民引向市场,去从事二、三产业,为下山群众解决具体就业难题,实现农民脱贫致富。

2、扶持下山移民创业致富。

下山的移民离开祖祖辈辈生活和生产的地方,来到一个全新的环境,开始一个全新的生产和生活,这个适应过程实质上就是创业过程。政府要在移民创业政策上予以倾斜,支持下山移民发展个体、来料加工等。特别是要大力培育来料加工经纪人,带动不能外出的一些老弱病残农民和中老年妇女创造增收的条件。金融部门应降低信贷门槛,鼓励和扶持移民发展生产,努力增加收入。

3、加大移民原承包土地的流转力度。

一方面可以避免不必要的抛荒,充实移民经济收入。另一方面可以满足现代农业集约化经营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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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后进生”心理问题转化教育课题实施计划_教学工作计划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教研,全文共 12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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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进生心理问题转化教育课题实施计划

为了使“一个孩子也不掉队”提高素质教育,为了使后进生心理素质不断优化,心里逐步健康,成绩得到提高,特制定《“后进生”心理问题转化教育》课题实施计划。

一、 课题的提出

(一)背景:

随着社会变革,新的教育观念的出现,教育工作者们都在寻求一种解决后进生的方法,这些后进生不管在学校里还是家庭当中都表现为进步比较缓慢、水平比较低、性格比较孤僻,精力比较分散、沟通能力比较差等等。造成他们出现这样的问题的原因有很多:家庭的教育观、父母的日常言行、社会不良“细胞”的侵入、教育手段的软弱单一以及学生本身等因素.

传统教学的弊端主要体现在一味的追求成绩,分数说明一切因而使一部分家长及学生有了“分数万岁,其它白费”的心理,忽视了其他方面的教育和能力的培养。而现在素质教育提倡发展学生各方面的能力,这必将给教育的改革带来革命性的冲击。

进步教育运动强调教育除了要重视培养学生的能力之外,还要重视学生的思维发展,并且必须提供学生自然成熟与发展的学习环境。这就为本课题的研究建立了活动的舞台。

(二)课题研究的实践意义与理论价值

学校教育只要存在,后进生问题就必然存在。后进生的人数虽不多,但其不论对学生群体还是个体来说,就学生的身心都有着不可忽视的潜在影响和危害,所以后进生的转化有着不可估量的实践意义。在教育教学实践中,我们发现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都表现出不同的能力和水平。有的学生成绩好,但其实际生活沟通的能力差,成为“高分低能生”;有的表现出较好的品质,但却不擅长体育,成为“品优体弱生”;有的在音乐、美术等方面表现出特殊的才能,但学习成绩差,成为“低分特长生”;有的学生智商很高,很聪明,却管不住自己,导致成绩很差,我们称为“自律能力差群体”……因此,后进生具有相对性,只有从德、智、体、美等方面来衡量和考察学生,我们才能科学地做出判断与评价。

该课题不仅有上述实践意义,还有非常重要的理论价值,转化后进生的效果是一个难题,我希望在不远的将来能够准确把握后进生工作的重点,寻找突破口,提高转化的效率.

二、 课题的界定及实验目标

(一)课题界定

在课题研究中,我们把“后进生”定义为:进步比较慢,水平比较低。不仅仅指在学习方面。包括:对学业的焦虑;自信心问题;人际沟通;精力分散、自卑心理、别人的理解看法等等问题。

(二)实验目标:

(1)认知目标:通过研究培养学生的自信心,树立远大的目标。

(2)情感目标:有计划的做好学生系统教育工作,帮助学生树立远大理想,帮助学生树立高尚的思想品德,培养爱国主义思想。

(3)发展目标:特别加强基础德育建设,培养学生遵规守纪的自觉性,使绝大部分同学成为勤奋学习、热爱劳动、爱护公物、勤俭朴素、尊老爱幼、待人诚恳、讲究礼貌的文明人。

三、实验中应遵循以下原则:

1、教育的科学性与针对性相结合;

2、面向全体与关注个性差异相结合;

3、尊重、理解与真诚同感相结合;

4、预防、矫治与发展相结合;

5、教师的科学辅导与学生的主动参与相结合;

6、助人与自助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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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关于发展低碳经济问题研究调研报告[页3]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5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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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展低碳经济问题研究调研报告

1.湖北能源资源相对贫乏。湖北是一个能源资源相对短缺的省份,缺煤少油乏气,煤炭、石油等能源产品供给主要依靠从外省调入,水电资源虽然较为丰富,但电力的支配权在国家电网,电力由国家统一调配,从而形成了能源消费对外依赖性强的格局。XX年,湖北煤炭生产量为1084万吨,但煤炭净调入量达8000万吨,相当于煤炭产量的8倍;原油生产量为85.84万吨,原油净调入量达805万吨,相当于原油产量的10倍;成品油净调入量也达到273万吨。

2.湖北能源消费以煤炭为主。与发达国家用能方式不同,煤炭在湖北终端能源消费中扮演着主要角色,如工业锅炉和火力发电耗煤量大。目前,煤炭在全省一次性能源消费中的比例仍然高达70%,尽管近年来湖北能源消费结构有所调整,但煤炭消费总量仍在不断上升。XX年,煤炭实物消费量达到10012万吨,是XX年的1.54倍,年均增长5.6%。

3.湖北经济结构偏重。湖北重化工业结构特征十分明显,XX年,规模以上重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73.8%,比全国高3.3个百分点。重工业中,高能耗传统行业比重大,能耗水平高。XX年,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等6大高耗能行业完成的总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的37.6%,而能源消费共计5264万吨标准煤,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消费总量的82.5%。高耗能行业的能源投入所占比重明显大于产出所占比重。

4.湖北能源强度仍然较高。近年来,湖北在产业结构调整、产品结构调整、节能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产能等方面取得较大进展,使得湖北单位gdp能耗逐年降低。XX年,湖北单位gdp能耗为1.31吨/万元,比XX年的1.51吨/万元下降12.46%,降幅比全国快2.38个百分点,但单位gdp能耗仍比全国高18%。也就是说,湖北的经济发展仍主要依靠大量投入,特别是能源的投入实现的,成本代价过高。

从产品单位能耗作进一步观察可以看出,湖北产品单耗水平偏高。XX年,湖北吨钢综合能耗为630.59千克标准煤/吨,高出全国3.3%;每吨水泥综合能耗为107.23千克标准煤/吨,高出全国3.6%;火力发电单位能耗为332.26克标准煤/千瓦时,高出全国2.5%;单位电解铝综合能耗1794.92千克标准煤/吨,高出全国0.9%;单位粗铜综合能耗506.46千克标准煤/吨,高出全国35.6%。

5.湖北环境形势依然严峻。环境问题已成为影响湖北可持续发展的瓶颈,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与环境容量有限的矛盾在今后一个时期将显得尤为突出,主要表现为主要污染物存量大、增量多,一些地区环境容量小。全省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尽管在XX年首次实现双下降,但截至目前,湖北省二氧化硫减排只完成“”目标任务的55%,后两年的减排任务依然十分艰巨。同时,随着湖北省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和人口的增长,新增污染物排放量还将大幅增加,短期内大幅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十分困难,环境恶化的趋势仍将存在,环境风险防范任务也很艰巨。

(二)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试验区获得国家批准,为湖北抢占发展低碳经济的先机提供了平台

1.发展低碳经济与“两型社会”建设的根本要求是一致的。XX年12月,中央批准武汉城市圈为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其主要任务就是: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为切入点,以转变发展方式、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为目的,走出一条有别于传统模式的工业化、城市化发展新路,为中部乃至全国深化体制改革、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这与通过提高能源效率、节约能源、发展和利用可再生能源、减少煤碳的使用,实现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可循环、高产出的低碳经济内涵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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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乡镇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清单_自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39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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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清单

为进一步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着力解决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根据省委、市委和县委安排部署,从即日起至XX年底,将围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对我镇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开展一次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项整治内容

按照省、市和县委要求,结合“不严不实”问题清单、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查处工作,重点排查和整治以下六个方面问题。

(一)为官不为。重点是整治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落实、不到位,不敢从严监督管理干部,不敢担当作为,奉行好人主义,怕得罪人明哲保身;在位不履职、履职不尽责,工作不在状态,不遵守上班纪律和请销假制度;“机关化”现象严重、个人利益、小团体利益、部门利益至上,对待群众办事庸懒散浮拖推等问题。

(二)执行不力。重点是整治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得力,闹无原则纠纷、不服从组织安排,讲客观条件多、主观努力不够,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打折扣搞变通,遇困难就躲、见矛盾就交,重大项目推进不力、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不达标等问题。

(三)作风不实。重点是整治宗旨意识淡漠,群众观念缺失,作风漂浮,不深入基层、不联系群众、不了解实情,对群众办事态度冷漠、生冷硬推,不善于听取群众意见决策,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审批事项不一次性告知到位,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问题。

(四)为官乱为。重点是整治不讲规矩不按程序办事,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吃拿卡要,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以权谋私、优亲厚友,在征地拆迁等工作中不按规定强占强拆、违规操作,拍脑袋决策、想当然部署、出台政策措施出现原则性错误等问题。

(五)贪腐谋私。重点是整治挤占挪用挥霍集体财物、套取骗取国家补贴补助款、截留克扣冒领惠民资金、贪污侵占征地补偿款和旧村改造资金、滥用权力中饱私囊,利用权力搭售商品、搭车收费、强买强卖、摊派消费、强设条件、指定购买,“靠山吃山”,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官商勾结、利益输送等问题。

(六)执法不公。重点是整治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以罚代管,滥用自由裁量权,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搞权钱交易、徇私枉法、执法行为不规范、滥用职权、欺压百姓以及收受红包礼金、购物卡等问题。

二、专项整治措施

(一)结合“县乡村三级集中办公”,全面排查问题,不留死角。镇机关和各村党组织要坚持敞开大门、集思广益,在推进解决“三级集中办公”72个重点问题中,把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查找清楚、查摆到位、不留死角。要通过专题学习研讨、民主生活会、群众座谈会和组织生活会等形式,把问题查摆,认真对照检查、交心谈心、开展批评,共同把脉找准问题。镇机关要发挥主体作用,在认真组织开展自查的基础上,抽调专门力量组成工作组,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看问题是否查清楚、找彻底、摆到位。镇机关领导干部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从思想上找问题,从思想上找原因,做到查摆问题要见具体人、具体事,真正触及深层次、实质性问题;要发挥群众的参与作用,通过“走基层”活动、设置意见箱等方式,广泛听取和收集群众的意见建议,尤其对群众来信来访要逐一核实、认真办理。各村要建立问题台账,对排查出的问题分门别类列出清单,细化到事,具体到人。

(二)结合“不严不实问题整治”,剖析问题根源,研制对策。要结合“三严三实”要求,由各单位党组织书记牵头,对排查出来的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进行专门研究,找准症结所在,分析问题根源,提出整改措施。要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从基层存在的问题反思查找工作方面的问题,从工作方面的问题反思查找班子的问题和干部个人的问题,真正把干部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深入分析原因,从严和实上触动思想和灵魂。各单位开展组织生活会,要针对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逐项对照检查,扎实开展“思想健康体检”,从严推进党性分析,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从理想信念、党性修养、纪律意识、道德品行等方面深查细究,明确整改方向,以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要通过梳理分析,找“病情”、析“病因”、拔“病根”,研究制定管用措施,把问题清单转化为整治清单,做到具体化、可操作、好检查、能监督。

(三)结合“党风廉政社会评价”,从严从实整治,严肃问责。要结合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反馈情况,制定相应整治方案、落实整治责任,针对排查出的问题,一项一项明确责任主体、整治措施和进度安排,实行台账管理,逐项认真整治,一件一件销号,确保整治工作具体落地。要上下联动整治,特别是对那些发生在基层、根子在上面的问题,自上而下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建立镇党委统一领导、机关各部门和各村共同参与的联动机制,以上率下,以下促上,形成合力。要公开透明整治,通过新闻媒体、公告公示等形式,及时公开整治项目、进度和结果,让群众知情,接受群众监督。要强化正风肃纪,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村级干部履职承诺、辞职承诺等,对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坚持教育和惩戒并重,对情节较轻、影响较小、不构成违纪违法的,要提醒帮助、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限期改正;对那些虽没有严重违法违纪,但缺乏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敷衍塞责,缺乏担当,碌碌无为,贻误工作的,要坚决作出调整;对违反纪律规定的,要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坚决纠正;对那些顶风违纪、贪腐谋私、徇私枉法的,要坚决查处。

(四)结合“党的建设制度废改立”,稳步建章立制,巩固提升。要充分运用专项整治工作的经验和成果,持续抓好基层干部的教育管理,结合“党的建设制度废改立”,着力构建解决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长效机制。要建立基层干部职责清单制度,公开行使公共权力和便民服务事项的政策依据、权限范围、运行流程、规范履职行为。要健全完善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推广为民服务全程代理、一站式服务、网络服务等做法。进一步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规范监督内容、权限和程序,保证村级各项事务公开、公平、公正。要建立科学规范的基层干部选育用管机制,从严整治“三超两乱”等突出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乐山市激励干部“奋发有为”十条措施》《乐山市整治“为官不为”实施办法》,按照选人用人“十个重视选用”“十个坚决不用”“十个坚决调整”的要求,激励“奋发有为”、“为官不为”,积极参与“第二届夹江好干部”的评选推荐工作。要进一步落实保障基层干部待遇,切实改善乡镇干部工作、生活条件。要深入推进“堡垒提升工程”,进一步提升基层党建整体水平、基层组织核心地位、带头人队伍活力、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基层党建保障水平,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

三、专项整治要求

(一)从严务实推进。镇党委将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和督导组(附件2),从严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镇纪委具体负责工作的组织实施、督促指导和跟踪问效。各专项整治工作督导组,负责指导所督导的单位,暗访工作推动不力、矛盾问题集中的典型,集中曝光查处。整治工作成效将作为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的必述内容,纳入各级年度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不落实、履责不到位、整改不担当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

(二)落实工作责任。镇党委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问题整治,挂点联系1—3个村,进行重点整治;镇纪委要抓好工作的实施和指导,开展明查暗访的督查督办,传导压力、推动整改。

(三)健全相关台账。各单位要做好相关资料的整理和归档,特别是要做好相关问题台账的健全和完善。一是镇机关和各村要对已建立的《整治“四风”问题和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整改台账》《党的群众路线问题整改台账》《争当“忠诚、干净、担当”好干部暨整治“为官不为”问题整改台账》三类问题台账进行再排查、再梳理、再更新、再完善。还要同步完善《“县、乡、村三级集中办公”问题台账》,及时整理归档。二是镇机关和各村要在梳理完善已建台账的基础上,结合专项整治问题查摆,建立“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台账。要按照专项整治六个方面问题主要内容,将查找到的问题按照组织力量、班子力量、个人力量、群众力量四种问题来源,分门别类如实纳入台账管理。镇机关和各村要按照《乡镇、部门需健全完善问题台账清单》(附件3)及时做好相关问题台账归档整理工作。

(四)加强宣传引导。镇机关和各村要充分运用标语、展板、宣传栏等传统媒体和微信等新兴媒体,广角度、高密度地做好宣传引导,营造专项整治工作良好氛围和强大声势。既要敢于揭短亮丑,设立“举报箱”“曝光台”,拓宽问题线索收集渠道,揭丑曝光一批反面典型,形成强力震慑;又要积极传播正能量,及时总结推广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好做法,大力宣传“好干部”、服务群众示范基层党组织等先进典型,营造良好氛围。

(五)抓好统筹结合。坚持务求实效,把专项整治作为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重要抓手,与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收官“”、谋划“”任务结合起来,统筹做好“转型升级年”各项工作,实现“两手抓、两促进”;与全面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持续推进正风肃纪结合起来,抓紧纪律作风警示教育不放松,让广大干部受教育、受警醒、受启发,为做好集中换届工作筑牢纪律防线、营造良好生态;与走基层、送温暖,全面践行“亲情工作法”、打通“最后一公里”结合起来,用解决问题的实际成效服务群众、推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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