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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秀梅家庭教育的责任与未来河南法制频道汇编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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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副校长六一讲话

范文类型: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校长,全文共 16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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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同学们:今天,学校举行了庄严的升旗仪式,激昂的国歌乐声,冉冉升起的五星红旗,让我们深深感受到作为中国人的光荣与自豪。各位同学,今天,你们是正在校园刻苦学习的莘莘学子,明天,你们将成为建设祖国、为五星红旗增光添彩的优秀人才。希望同学们在学生时代,不仅要学好文化知识,还要特别注重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培养学法、守法、护法、用法、崇尚法制的观念,因为,要成为一名优秀的人才,首先,必须是一名忠于祖国、品行优良、遵纪守法的合格的公民,

同学们,由于学校党支部、校长的高度重视,全体老师的辛勤教育,广大同学们遵纪守法意识逐步提高,学校在教学工作取得优异成就的同时,校园的治安秩序稳定,周边的治安环境良好,未发生大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特别是学校内的治安防范越来越规范,正常的教学活动得到保障,师生的安全感不断增强。但我要提醒的事,但是也有个别学生不注重法制法规知识的学习,守法意识淡薄,或多或少地沾染了一些讲义气、斗狠气的恶习,有的良莠不分,与社会上的一些不三不四的人员往来密切,更有甚者小偷小摸,侵占他人财物,参与敲诈等违法行为,不敢与犯罪作斗争,不愿检举揭发等等,这些问题虽然只是发生在个别人的身上,但会严重影响了我们学校的声誉和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在这里,我要提醒大家,机会来之不易,我们要倍感珍惜,自强不息,遵纪守法,勤奋学习,今天的任务就是认真学习、掌握全面的科学知识和社会知识,为自己美好的明天奠定坚实的基础。

同学们,打击犯罪,保护人民是公安机关义不容辞的职责,我也要正告那些行为上有违法行为、思想上有糊涂观念的同学,尽早悬崖勒马,规范自己的行为,好好学习,一定要明白,法制是柄双刃剑,遵守他,就会受到他的保护,违反他,就要受到他的惩罚。在我们的工作中,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大对学校及周边的治安秩序整顿力度,从重从快从严打击影响教学、侵害师生的违法犯罪行为,不断健全社会治安防控网络,全力为学校提供法律法规方面的服务和保障。

同学们:作为学校的法制副校长,我诚恳地向同学们提三点建议:

1、加强道德修养,培养自身优良品行。具体地说,作为一名中学生,就是要自觉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做到:自尊自爱,注重仪表,真诚友爱,礼貌待人,遵规守纪,勤奋学习,勤劳俭朴,孝敬父母,遵守公德,严于律己,培养积极向上、向善、向美的优良品格和心理素质。

2、遵守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预防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同学们入学后,学校颁发并组织学习了《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还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青少年犯罪法等法律的学习和宣传活动,同学们对法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不仅要认真学习,更要以此为标尺,在日常的学习、生活中进行对照,约束和制止不守法、不文明、不道德的行为,自觉抵制不良思想和不良文化的侵蚀,确保自身健康成长,确保学校安全良好的教学秩序,把我们的学校建设成一座远离犯罪、消灭违法违纪现象的真正的“平安学校”。

3、认真参加学校组织开展的“法制宣传月”活动,进一步增强法制意识。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是全民普法的重点。多年以来,我们学校一直坚持每年开展“法制宣传”活动,通过播放警示教育片、开设法制知识讲座等形式,在校园营造浓厚的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当前,正值今年的“法制宣传周”活动期间,学校正有计划地开展一系列活动,希望同学们积极参加,认真地进行分析和思考,通过活动,进一步丰富自身的法律知识,进一步增强遵守法律、遵章守纪,依法行使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充分尊重和保障他人合法权利的意识,从而在青少年时代,就在内心树立起强烈的尊重法治、崇尚法治、严格依法办事的现代司法理念。

同学们,新学年意味着新起点,我坚信,有学校领导的正确领导,有全体老师的辛勤工作,有全体同学的共同努力,我们校园将会更加美丽,大家的明天将更加美好!

祝老师和同学们的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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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浙江省国土资源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_办法_网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87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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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国土资源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为推进法治国土建设,规范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制定了浙江省国土资源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下面是办法的详细内容。

浙江省国土资源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法治国土建设,规范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加强对国土资源系统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浙江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国土资源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受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行使行政职责的组织和工作人员。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行政过错,是指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因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规定的职责,贻误行政管理工作,损害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给行政机关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

前款所称不履行职责,包括拒绝、放弃、推诱、不完全履行职责等情形;不正确履行职责,包括滥用权力或者玩忽职守、违反法律规定、无法律依据以及不依照规定程序、规定权限和规定时限履行职责等情形。

第四条 全省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行政责任制度,明确本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责任,严格要求,严格监督,严格考核,严格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监察机构负责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具体承办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公室、人事、法规等部门配合做好行政过错责任追究事项。

第五条 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公正公平、责任与过错程度相适应、教育与惩处相结合、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的原则。

第六条 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第二章 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范围

第七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行政过错责任:

(一)贯彻落实国家的方针政策或执行上级部门的行政决定不力,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二)拒不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行政复议决定以及行政监督机关依法作出的决定,无正当理由不采纳司法机关的司法建议、行政复议机关的行政复议意见书和行政监督机关提出的建议的;

(三)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发布规范性文件或颁布行政命令的;

(四)采取行政措施不当,引发群体性的事件,或处置群体性的事件明显失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五)滥用权力,非法干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

(六)对破坏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不依法查处或隐瞒不报的;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及其责任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行政过错责任:

(一)国土资源决策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二)因工作失职,监督管理不力,致使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或者本单位发生特别重大事故、事件、案件,或者在较短时间内连续发生重大事故、事件、案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三)在行政活动中滥用权力、或者不作为,引发非正常信访事件、群体性的事件或者其他重大事件的;

(四)对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失当,导致事态恶化,造成恶劣影响的;

(五)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致使一年度内本行政区域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达到巧%以上或者虽然未达到巧%,但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或者谎报、瞒报土地变更调查数据故意降低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比例的;

(六)发生土地、矿产违法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其他给国家利益、人民生命财产、公共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等失职行为的。

第九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土地、矿产规划审查、报批等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行政过错责任:

(一)未履行对下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实施土地、矿产规划监督责任的;

(二)越权审批或未按法定程序修改和审批土地、矿产规划的;

(三)违反土地、矿产规划有关管理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审批(审核、许可)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行政过错责任:

(一)擅自设立行政审批(审核、许可)事项或继续执行已经取消的行政审批(审核、许可)事项的;

(二)违反法定条件、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擅自为申请人办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土地供应、收回土地使用权、临时用地、设施农用地、探矿权、采矿权以及地质勘查、地质灾害防治资质等行政审批(审核、许可)、变更延续事宜的;

(三)对符合条件申请办理探矿权、采矿权、土地审批(审核、许可)等手续,逾期不予办理又不予答复的;

(四)依法应当组织听证而未组织听证的;

(五)不依法出具或不按规定使用、填写书面文书的;

(六)需要进行现场踏勘、察看的,因过错造成踏勘、察看结果与事实明显不符的;

(七)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申报、审核、批准用地的;

(八)没有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擅自批准用地或没有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计划指标批准农用地转用的;

(九)应当采取出让方式而采用划拨方式或者应当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而协议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的;

(十)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中,采取与投标人、竞买人恶意串通,故意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的投标人、竞买人等方式,操纵中标人、竞得人的确定或者出让结果的;

(十一)明知建设项目用地涉嫌违反土地管理规定,尚未依法处理,仍为其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的;

(十二)在办理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申报、报批等过程中,对土地权属、位置、地类、面积等弄虚作假认定的;

(十三)寸比准低于法定标准的征地补偿方案的;

(十四)未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障费用而批准征地的;

(十五)在未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足额收缴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前,下发用地批准文件的;

(十六)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办理审批(审核、许可)事项应当追究责任的行为。

第十一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登记、土地调查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行政过错责任:

(一)对符合法定条件行政登记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又不予答复的,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的;

(二)违反法定条件、程序进行登记、颁发或者更换权属证书的;

(三)伪造、擅自修改调查资料、数据,强令、授意土地调查人员篡改调查资料、数据的;

(四)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办理行政登记、土地调查事项应当追究责任的行为。

第十二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土地整治(垦造耕地、高标准基本农田或标准农田建设和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等)项目申报、审核、审批(审核)管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行政过错责任:

(一)未编制项目规划设计或编制的规划设计不符合国家、省有关规定批准立项的;

(二)对项目区内土地权属、位置、地类、面积等弄虚作假申报的;

(三)擅自同意更改项目规划设计或同意不按批准的规划设计组织实施的;

(四)弄虚作假骗取项目资金、指标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

第十三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规费征收和资金管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行政过错责任:

(一)无法定依据实施收费行为的;

(二)未经法定程序批准,擅自增加或设立征收项目,擅自改变征收标准,擅自批准减缴、免缴或不按规定任意征收规费的;

(三)侵占、截留、私分、挪用或擅自开支征地补偿款等费用的;

(四)征收过程中,不开具合法收据或不使用法定部门制发的专用票据的;

(五)违反规定减免或者变相减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出让金的;

(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擅自批准调整土地用途、容积率、开竣工日期等土地使用条件的;

(七)违规拨付项目资金,虚列项目开支的;

(八)截留、挪用、坐支项目资金的;

(九)其他违反收费和资金管理规定的情形。

第十四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处罚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行政过错责任:

(一)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二)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改变处罚裁量基准幅度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进行处罚的;

(四)使用、丢失或者损毁扣押的财物,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五)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

(六)依法依规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移交,以行政处罚代替刑罚的;

(七)依法依规应当对行政相对人提出处分建议而不提出的;

(八)应当予以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依法给与处罚的;

(九)隐匿证据、更改案卷材料或者不如实记载调查笔录,故意搪塞推诱、拖延办案,包庇、纵容违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规章的单位或个人的;

(十)符合听证条件的行政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十一)未依法告知被处罚人法定权利的;

(十二)其他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

第十五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强制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行政过错责任:

(一)无法定依据或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或的行政强制执行的;

(二)超越法定时限、权限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或行政强制执行的;

(三)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或行政强制执行不当致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人身、财产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

(四)违反规定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或行政强制执行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政府信息公开和告知义务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行政过错责任:

(一)不履行主动公开义务,应当公开的信息不公开的;

(二)不依照规定的形式和期限实施公开的;

(三)公开的内容不真实,或隐瞒应当提供的政府信息的;

(四)公开不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的;

(五)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和行政告知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信访工作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行政过错责任:

(一)对信访事项应当受理、登记、转送、交办、答复而未按规定办理或逾期未结,或者应当履行督查督办职责而未履行,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不及时处理重要来信、来访或不及时研究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对疑难复杂的信访问题,未按有关规定落实专办责任,对应当解决的国土资源信访问题,因工作失误、处置不当,或未及时调查处理,久拖不决,导致矛盾激化,引发群众缠访、闹访或越级上访的;

(三)扣压、隐匿、篡改信访材料,或将控告材料内容泄露给被控告、检举单位或个人的;

(四)拒不办理上级机关和信访工作机构交办、督办的重要信访事项,或者编报虚假材料欺骗上级机关,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不按规定赶赴现场处置集体上访,或由于不负责任和处置明显不当,导致上访群众发生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等“六类禁止性行为”的;

(六)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复议(裁决、诉讼)过程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行政过错责任:

(一)对符合条件的复议(裁决)申请,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的;

(二)不按照规定转送行政复议申请的;

(三)在法定期限内不做出复议(裁决)决定的;

(四)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

(五)没有按规定期限答复(答辩),导致行政行为被撤销的;

(六)在行政复议(裁决)活动中,拘私舞弊或者有其他读职、失职行为的。

第十九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日常行政工作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行政过错责任:

(一)在制作、运转公文过程中出现重大错误的,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违反公文管理规定,致使文件、档案、资料等泄密、损毁或者丢失,造成不良后果的;

(三)违反保密规定,泄漏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行政相对人隐私的;

(四)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推诱、拖延不办或无正当理由未在法定时限内办结的;

(五)其他违反行政管理制度,贻误行政管理工作的。

第二十条 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需要追究行政过错责任的行政案件,只进行撤销、变更有关具体行政行为等行政处理,而不向有关监察机关移送追究责任人的,应当追究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机关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过错责任。

第三章 行政过错责任划分与承担

第二十一条 行政过错责任分为:直接责任、主要责任和重要责任。

直接责任是指在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损失起决定性作用的人员。主要责任是指在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人员。重要责任是指在职责范围内,对应管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负次要领导责任的人员。

第二十二条 承办人未经审核人、批准人批准,直接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导致行政过错后果发生的,承办人负直接责任。承办人弄虚作假、拘私舞弊或重大过失,致使审核人、批准人、不能正确履行审核、批准职责、导致行政过错后果发生的,承办人负直接责任。

第二十三条 虽经审核人审核、批准人批准,但承办人不依照审核、批准事项实施具体行政行为,导致行政过错后果发生的,承办人负直接责任。

第二十四条 承办人提出方案或意见有错误,审核人、批准人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或者发现后未予纠正,导致行政过错后果发生的,承办人负直接责任,审核人负主要责任,批准人负重要责任。

第二十五条 审核人不采纳或改变承办人正确意见,经批准人批准导致行政过错后果发生的,审核人负直接责任,批准人负主要责任。审核人不报请批准人批准直接做出决定,导致行政过错后果发生的,审核人负直接责任。

第二十六条 批准人不采纳或改变承办人、审核人的正确意见,导致行政过错后果发生的,批准人负直接责任。未经承办人拟办、审核人审核,批准人直接做出决定,导致行政过错后果发生的,批准人负直接责任。

第二十七条 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内设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对本机构职责范围内的行政工作负主要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行政工作负重要责任。

第二十八条 经集体研究、决定导致行政过错后果发生的,决策人负主要责任,持错误意见的人负重要责任,持正确意见的人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九条 上级机关改变下级机关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导致行政过错后果发生的,上级机关负责人负重要责任。

第三十条 经过听证、风险评估的事项,批准人同意听证主持人、评估报告错误建议导致行政过错后果发生的,听证主持人、风险评估承担人负直接责任,批准人负主要责任,批准人不采纳听证主持人的正确建议导致行政过错后果发生的,批准人负直接责任。

第三十一条 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导致行政过错后果发生的,复议机关负责人负重要责任。

第三十二条 两人以上故意或者过失,导致行政过错后果发生的,按个人所起的作用确定责任。

第四章 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种类和适用

第三十三条 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方式分为:

(一)责令做出书面检查;

(二)通报批评;

(三)取消责任人(单位)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四)扣发奖金;

(五)诫勉谈话;

(六)调离工作岗位或停职离岗培训;

(七)对试用、考察期内的责任人延长试用、考察期限;

(八)责令辞职、免职、辞退;

(九)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方式。

前款规定的各项种类,适用于对责任人员追究过错责任的情形;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种类,适用于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追究过错责任的情形。

第三十四条 根据情节轻重、损害后果和影响大小,行政过错分为一般过错、较重过错和严重过错:

(一)情节轻微,给行政机关和行政管理相对人造成损害后果和影响较小的,属一般过错;

(二)情节较重,给行政机关和行政管理相对人造成损害后果较重、影响较大的,属较重过错;

(三)情节严重,给行政机关和行政管理相对人造成损害后果严重、影响重大的,属严重过错。

第三十五条 对于一般过错,对直接责任者,单独给予或者合并给予本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一)、(二)、(三)、(四)、(五)项行政处理;对主要责任者和重要责任者,单独给予或者合并给予本办法第三十三条(二)、(三)、(四)、(五)项行政处理。

第三十六条 对于较重过错、严重过错,对直接责任者、主要责任者、重要责任者,分别给予行政处分,可以合并给予本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四)、(五)、(六)、(七)、(八)项行政处理。

第三十七条 追究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一般过错责任的,予以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属于较重过错、严重过错的,予以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第三十八条 因行政过错侵犯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并涉及赔偿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追究过错责任人的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九条 行政过错责任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理:

(一)同一工作人员一年内出现两次以上同类过错行为的;

(二)干扰、阻碍、抗拒对其行政过错行为进行调查的;

(三)对投诉人、检举人、控告人打击、报复、陷害的;

(四)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有明知故犯、严重不负责任或拘私舞弊行为,以及收受行政管理相对人财物、接受行政管理相对人宴请、参加行政管理相对人提供的旅游和高消费娱乐等活动的;

(五)利用审核或审批权吃拿卡要,谋取私利的;

(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法规错误,或者违反法定程序,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导致信访事项发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

(八)其他应当从重处理的行为和情形。

第四十条 行政过错责任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从轻、减轻追究行政过错责任:

(一)行政过错责任人主动发现并及时纠正错误、未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二)受行政干预或他人胁迫发生过错的;

(三)配合组织主动追究过错的;

(四)积极落实有关部门整改意见的;

(五)主动退还违法违纪所得或者侵占、挪用的征地补偿安置费等有关费用的,有效避免损失或者挽回影响的;

(六)过错行为发生时间已过5年,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其他应当从轻、减轻追究责任的情形。过错行为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予追究过错责任。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追究行政过错责任:

(一)行政相对人弄虚作假,致使工作人员无法做出正确判断的;

(二)法律、法规、规章和内部行政管理制度未作规定或规定不明确,致使对有关事实和依据理解认识不一致,出现行政行为偏差的;

(三)因意外事件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不能正常履行行政职责的;

(四)政策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追究过错责任的情形。

第五章 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程序

第四十二条 追究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过错责任,由上一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查、作出决定;追究责任人员的过错责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行分级管理,由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查、作出决定。

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的具体工作机构由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纪检、监察、办公室、人事和法规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一)受理投诉、检举和控告;

(二)调查行政过错行为;

(三)草拟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

第四十三条 调查处理行政过错行为实行回避制度。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具体工作机构人员与行政过错行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应当实行回避。

第四十四条 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调查,以确定相关部门及具体行政行为人是否应当承担行政过错责任:

(一)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经行政诉讼,被人民法院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的(含撤销或部分撤销后,判决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重新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

(二)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经行政复议,被行政复议机关决定撤销、变更、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含撤销、确认违法后,责令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重新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

(三)在上级或同级人大、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中,被认定错误,要求调查处理的;

(四)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投诉、检举、控告的;

(五)上级机关(土地督察机关)、监察机关等要求调查追究的;

(六)其他应当进行调查处理的情形。

第四十五条 对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投诉、检举、控告,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事机构应当在巧日内审查是否有事实依据并决定是否受理。经审查有事实依据的,应当受理;没有事实依据的,不予受理。有明确投诉人、检举人、控告人的,应当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四十六条 决定进行调查的案件,一般应当自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调查处理完毕;情况复杂的,经立案机关负责人批准,可适当再延长办理,但是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责任人员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应当对责任人员追究党纪责任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办理。不得以过错责任追究代替处分。

第四十七条 投诉人、检举人、控告人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认为不便向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提出投诉、检举、控告的,可向监察机关提出。监察机关直接办理的案件,涉及行政处分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十八条 对行政过错责任人的处理决定,有明确投诉人、检举人和控告人的,应当告知投诉人、检举人和控告人。

第四十九条 行政过错责任人有陈述权和申辩权。行政过错责任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有关不服处分的规定申请复核或者提出申诉。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条 本办法由浙江省国土资源厅负责解释第五十一条本办法自二。一三年三月一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五年。《浙江省国土资源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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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农村法制宣传月总结范文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15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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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以_理论和_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做到有计划、有要求、有措施、有总结。认真抓好师生的法制教育,努力做到经常教育与集体教育相结合,普遍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相结合,通过扎实而有效的法制教育宣传活动,增强领导干部依法治校、教师依法执教的意识,学生的法制观念有所增强。

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任务。

建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普法工作研究会议。明确“以强化法制教育为突破口,切实提高德育工作的水平和效率,确保素质教育全面推进”,进一步牢固确立“德育为首”的教育指导思想,党支部、教务处、大队部、班主任等各方面形成了法制教育的合力,通过共同探讨,统一思想,确保了法制教育的一致性。

二、加强德育队伍建设,提高教育者的自身素质。

通过政治学习、法律知识讲座,组织教职工对《教育法》、《教师法》、《未成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xx普法教师读本》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了教职工依法执教,依法治教的自觉性,杜绝了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等违反师德行为的现象,明确了学校在未成年人保护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要求与法律责任。促进教职工进一步树立遵纪守法、遇事找法的法制意识,增强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意识。

三、学生法制教育课堂渗透、活动辅助。

遵循学校教育的规律,充分利用校园这一特定的文化传递空间,发挥各有关课程在进行法制教育方面的作用和功能,使学生在学习文化知识的过程中受到比较系统的法制教育。以课程教学为主要渠道,形成课内课外、校内校外紧密结合的学校法制教育的网络和体系。利用课堂对学生进行比较系统的法制教育。通过小学思想品德课、小学社会课进行,有计划地对学生进行系统的法制教育;语文、数学、音乐等学科在教学中也爱校、结合本学科特点相应地渗透德育、法制教育内容。根据学生的身心特点和认知水平由浅入深地分阶段有层次地开展法制教育,并积极探索小学法制教育的内在规律,在校内主要通过课堂教学、课外活动和日常的思想教育进行;在学校的日常思想教育中,通过升降国旗的活动、国庆60周年专题性的讲座制教育或报告以及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养成教育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对学生进行国家标志的教育、基础文明教育、法律常识和遵纪守法教育,促进学生树立法律意识。

利用学校红太阳广播站、宣传橱窗、黑板报、等宣传阵地、宣传手段等法制宣传时机,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积极营造法制教育氛围。组织一系列法制教育宣传活动:

1、组织学生通过法制副校长法制讲座,让学生在一个个案例中得到启示,受到教育,不断提高法律意识。

2、组织各班辅导员、少先队中队干部进行“文明礼仪之星”主题班队会活动方案设计比赛。

3、组织各班学生进行法制宣传剪贴报制作。

4、组织 学生举行“我爱祖国” 主题大队队会。

5、悬挂法制宣传教育标语、横额。

6、组织全校学生看祖国60年在前进板报 。

7、邀请警官到学校进行“关爱生命,安全自护我能行”——交通法规安全知识讲座。

8、组织高年级学生参加学校“普法小卫士杯”《道路交通安全法》比赛。

9、开展禁毒宣传和毒品预防教育活动,举行“不让毒品靠近我”手抄报比赛,召开主题班队会,组织学生对识毒防毒拒毒进行讨论,使广大学生主动参与到抵制毒品的活动中。

四、多方联合,拓展教育。

充分发挥学校、家庭、社会三方面的作用,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加强对小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不断增强广大学生家长的法律意识,通过家长学校、家校联系信箱对学生家长进行一定的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赢得家庭教育的密切配合。通过家长会向家长讲解家庭对子女教育的责任和重要性,传授子女教育的科学方法,引导他们正确处理工作与育人、言传与身教、教育与惩罚的关系。发动老师定期进行家访,加强老师、家长、学生的沟通和联系。从而增强了家长对子女进行法制教育的责任感和积极性,提高了家教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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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法制宣传活动月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10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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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省市关于开展12.4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我校认真地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师生员工学习宪法及宪法修正案,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意识不断增强,学校的各项工作在法制的轨道上稳步地开展。

一、依法治校,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的和尊严

1、依法治校,以实际行动实践“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方略。依法治校,是我校的办学宗旨,我们在学校工作的各个环节都能贯彻依法治校的思想,各项工作有序地进行,发展迅猛。

2、加强宪法意识、法制观念教育。我国通过了宪法修正案,按照“四五”普法的规划要求和上级的安排,学校在教师和学生中均开展了学习宪法及宪法修正案的活动,发放资料千余份。学校为教育全体师生,提高师生的法纪观念,进行了法制宣传、教育周活动,活动取得了圆满成功,达到了预期目的。通过这些活动,全体师生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进一步提高。

二、法制宣传教育卓有成效

1、学校开设了法制课,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

2、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学校法制课程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富有特色、卓有实效的主题活动。

三、完善管理制度,健全民主管理机制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学校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这些规章内容合法,公正、公开,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并获教师大会通过,成为大家共同遵守的准则,学校严格按照管理制度实施办学活动,实现了制度化管理。

2、依法建立了学校工会、教职工代表会,女职工委员会。让工会成为教职工的娘家,征求并采纳教师合理化建议,充分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3、校内监督机制完备,对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重大决策,学校的财务收支情况,福利待遇等热点问题通过校务公开栏及时向教职工公布;坚持校务公开制度,执行重大问题议事规则。让每个教师都成为学校的主人。学校教育收费项目与标准等事项及时对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布。

四、依法规范办学活动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学校每年举行一次体育节和艺术节活动。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实施办学活动。学校认真执行学制规定、课程规定、按课程标准实施教学活动。

3、依法保障教育教学管理秩序,具有良好的校风。教师爱岗敬业,劳动纪律性强,学生讲道德文明,行为习惯好。

4、学校教师依法执教,没有无故使学生中途停学、退学或开除学生的现象,没有擅自放假现象。没有出现对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的现象,绝大多数学生能依法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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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关于责任的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6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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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个人生来就伴有许多的责任。也许是做一件事,也许是行使一种权利,也许是承诺某人。

不知大家知不知道这样一个感人的故事:一名公交车司机行车途中突发心脏病,在生命的最后一分钟里,做了三件事:把车缓缓地停在马路边,并用生命的最后力气拉下了手动刹车闸;把车门打开,让乘客安全地下了车;——将发动机熄火,确保了车和乘客、行人的安全,他做完了这三件事,安详地趴在方向盘上停止了呼吸。这名司机叫黄志全,所有的大连人都记住了他的名字。一个普通的名字,一个普通的工人,却带来这样大的震撼力,源于那份高度的责任心,为了让乘客安全,他把自己的生死暂放一边,完成了自己的职责,他安详地离去。这是一个尽职的工人,这更是一个伟大的灵魂。

维克多.弗兰克曾经说过:每个人都被生命询问,而他只有用自己的生命才能回答此问题;只有以“负责”来答复生命。因此,“能够负责”是人类存在最重要的本质。一个不懂负责任的人是一个懦夫,一个不懂负责任的社会是一个只会产生一堆废物的社会,一个不懂负责任的民族是一个不能顶天立地的民族。可见,责任这二个字,说起来轻如鸿毛,实际上重比泰山。

也许你可以嘲笑莫泊桑的作品《项链》中女主角的贪慕虚荣,可以嘲笑她的愚蠢,但是,你绝对不能对她的责任感有半点怀疑与猜测。作为一个中下层阶级的妇女,她得知自己遗失了那串珍珠项链后,没有一丝逃避责任的意思,不曾想过要以假换真鱼目混珠,她毅然地选择放弃一切,用自己的双手,扛起沉重的负担,坚强地面对自己的责任,她在我的心目中,是一位巨人,一位勇于直面自己责任的巨人。

每一个人生来就伴有自己许多的责任,只有将自己的所要做的都能很好的完成,我们的人生才有深度,才有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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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落实责任履行基层党建工作

范文类型:党团党建,全文共 5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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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我委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认真做好了党员教育培训工作。

从今年1月起,在切实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基础上,对广大基层党员普遍进行培训。重点学习了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四个全面”战略部署的教育培训,同时对县直机关广大党员进行新党章和党的基本理论、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历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教育,法律法规和党风党纪教育,业务知识和技术技能培训。引导党员增强党的意识、宗旨意识、执政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增强服务群众、干事创业的本领,要突出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和工作作风教育,加强思想路线、群众路线教育培训,提高服务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的能力。

一是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按照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要求,突出能力建设,改进培训方式,对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支部书记进行了培训。

二是对新党员进行培训。着眼于增强党员意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从思想上入党,对新党员进行了一次集中培训。

三是对党员进行素质培训。围绕建设高素质党员队伍,普遍轮训、重在提高,创新培训内容、方式方法。由各支部党组织实施,每个支部一年不低于四次对每个党员进行素质提升培训。

四是对积极分子进行培训。今年我委对各支部入党积极人分子90多人次进行了培训,提高了其入党的积极性和端正了其入党的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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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2024年开学第一课理想照亮未来心得总结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工作总结,全文共 6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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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着暑假的离去,我们新的开学季节已经到来,同学们除了可以高高兴兴地回校上课之外,还要完成一项任务,那就是要观看《开学第一课》。对于这一公益节目,相信很多同学都知道,这是我们每年九月新学期开学前必看的一个专题节目了,也是我们从假期的沉睡中醒来的途径,这对于中小学生来说,都是非常受益匪浅的。

今年是我们伟大的党一百周年的生日,所以20__年的开学第一课主题是__。伴随着主持人深入的讲解,我们对于祖国历史上的认知也更深一层了。当今我们的幸福生活其背后离不开我们伟大的党一步一个脚印所奋斗出来的,作为祖国未来的接班人,我们更应该要去传承和弘扬党这份为祖国奋斗事业的精神,现阶段作为一名中小学生,自身不够强大,但的方式就是保持良好的作息,多锻炼身体,保持乐观积极的心态,勇敢面对眼前的困难。同时,心中一定要时刻勉励自己积极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以后为我们的国家多做贡献!

虽然每一期的开学第一课我都有在看,但今年的开学第一课内容特别的不一样,因为20__年我们伟大的党一百周年成立,通过节目了解到了祖国不断繁荣的发展,也深刻的认知到我们的祖国在未来道路将会不断成长,越变越强大起来,而祖国之所以有今天,其背后是离不开我们伟大的党,离不开中国的每一名子民的共同努力与汗水。

最后观看完开学第一课也让我明白,我们应该从小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一定要敬畏自然,敬畏生命,不要逾越道德底线,这样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才能和谐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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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法制教育讲话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8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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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们,同学们:大家早上好!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内容是:法制教育同学们,你们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

正值花季,你们虽然掌握了一定的生活常识,有了一定的独立意识,普遍希望得到社会的支持,理解,尊重赞扬。

以体现自己在社会中的价值。

但年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

可能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有些现象我们学校也曾发生过,比如:有的同学在我们学校上学的时候,不遵守纪律,不听老师的教育,爱小偷不摸,小到别人的一根笔,一块橡皮,大到偷钱。

还有的同学爱打架,总之在他们的小小的年纪,就已经有了许多劣迹。

当他们走出我们的校园,或早或晚,几乎都有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受到法律的制裁。

他们最后走上这一步,并不是一步走成的,其实他们就是在你们这个阶段,你们这个年龄开始一步一步不听教育,渐渐变坏的。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提高了。

但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也在渐渐地影响了我们学生,使我们的孩子要变化太容易了,比如网吧,对你们的成长就极为不利,你们也知道有多少人因此而荒废学业,甚至犯罪啊。

因此,我们完全有必要一起来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来尽量减少直至完全避免犯罪现象的发生。

借此机会,我特别向大家提出几点希望和要求:一认真学习,贯彻和执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学生守则》。

它是规范学生行为,提高学生素质的最好教材,如果能完全按照《守则》和《规范》来做,就是一位文明守纪的好学生。

二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三各班举办一次以法律在我身边为主题的主题班会。

通过主题班会,唤起每位同学的法律意识,使同学们认识到法律无处不在,法律无时不在。

遵法守法应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总之,作为学生学法的主要目的就在于:学法懂法守法不违法不犯法。

知法用法。

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不要受侵害。

同学们,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祝愿我们的广大教师和学生一同举起生命的盾牌。

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做一个守法的小公民,依靠法律这把双刃剑,平安健康茁壮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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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法制宣传日主题教育活动总结_活动总结范文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18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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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宣传主题教育活动总结

【篇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刻理解《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我校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宪法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在全校形成坚持党的领导、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浓厚氛围。为坚持党的领导、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全面深化“法治即墨”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一、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即墨”。

二、宣传重点

(一)宪法知识宣传教育。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的法律地位、法律、法律效力。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根本保障。开展“12·4”宣传教育活动,要把宪法及宪法知识作为重点,抓出特色、亮点和成效。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

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成、基本特征和主要内容,宣传国家基本法律。

(三)教育法律法规宣传。

广泛宣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等法律法规,提高师生守法、用法意识。

三、主要活动

1、营造一个良好的宣传教育氛围。各班级出好一期国家宪法日教育宣传专题黑板报。

2、充分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栏等做好12月4日国家宪法宣传日主题教育活动。

3、利用升旗仪式国旗下的讲话时间,进行一次全校师生参加的守法宣誓活动。

4、开展一次主题班会。各班级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宣传日的契机,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召开一次“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主题班会,对学生开展《宪法》的宣传教育。确保全校班班有活动,个个都参加,师生都受教育。

5、请法制副校长进行一次有关宪法的知识讲座。

6、观看与宪法宣传有关的教育影片。形成一种共识: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坚持党的领导,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人民群众的利益所在、幸福所系。

7、向学生家长发送一次国家宪法宣传日的短信(微信)。

8、大力开展学习宪法活动,举行宪法基础知识竞赛。各班通过各种方法开展学宪法活动。

我校师生员工高度重视“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好法制宣传活动,紧紧围绕“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即墨”这一主题,结合我校实际,增强了国家宪法日宣传的实效性。

【篇二】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根据西宁市教育局的有关通知精神,本周我校各个中队在大队部的号召下,紧紧围绕普法要求,开展了一系列教育活动。总结如下:

一、成立小组成员、落实任务

本月初,学校特别成立了宪法宣传日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校长为组长,分管德育的校长为副组长,德育主任及各班主任为组员。

二、加强宣传阵地建设

我校充分发挥学校红领巾广播站,国旗下讲话,少先队活动课、宣传栏等宣传阵地的作用,开辟专栏,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和教育,力求使全校师生都能做到知宪法、守宪法、护宪法,依宪法办事。

三、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活动

围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学校举行了以下活动

1、利用周一升旗仪式的国旗下讲话,通过师生激昂的发言,使学生了解了宪法中关于国旗的规定,进一步加深了对国旗的认识。(12月1日)

2、各班利用每周二下午的少先队活动课开展一次关于宪法知识的学习活动。(12月2日)。各位中队辅导员布置好主题队会氛围,在黑板上写明本次队会活动的主题思想,并针对本班的实际,开展扎实有效、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3、进行一次教职工宪法学习活动;在应校长的主持下进行宪法知识的学习,从根本了解宪法的内涵。并组织全校老师进行了宪法知识答题活动。(12月3日)

4、周四我校大队部联合德育处,利用红领巾广播站对全校师生进行了宪法知识的普及,做到人人参与,人人了解。

四、拓宽教育渠道,借助多方力量

宪法宣传教育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任重而道远。长期以来,我校采取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教育网络,坚持全面地对学生进行道德和法纪的教育,并通过定期开家长会、发校迅通、打电话加强与家长沟通,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对后进生的帮教工作,防患于未然,把学生违法违纪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中。

五、活动成效显著

总之,我校在本次的宪法宣传教育活动中,在校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和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下,校园处处显现出宪法学习的浓浓氛围。我校一向把法制教育放在首位,通过全校师生的努力,我校平安稳定,没有发生大的安全事故,没有发生师生违法犯罪案件。并在今年5月的全国普法活动中被评为“零犯罪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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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关于国旗下责任讲话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7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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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睛是心灵的窗户。如果我们失去了这宝贵的“心灵之窗”,那么在你面前的将是一片黑暗,没有美丽的色彩和欢笑的世界,当别人玩耍时,自己却只能听到笑声,这是多么孤独和无助啊!

在这五彩缤纷的春天里,眼睛作为心灵的窗户让我们看到了美丽的风景。如果你把它关掉,这些动人的风景就会向我们说再见。

因为近视,有多少人陷入了麻烦和痛苦。那些明眼一族,欣赏着美丽的山水风光,欣赏着多彩的世界,看着生机勃勃的绿树红花,紫色的郁金香,芳香的水仙花,绿色的攀岩植物,辽阔的野生草原,不断地摇曳着我们的心弦。

当他们着迷的时候,有多少人因为沉浸在黑暗和模糊中而感到悲痛伤感。他们眼前似乎蒙着薄布,绕着晨雾,罩着似有似无的轻纱,挡住了他们看世界的视线。

我们有着明亮的眼睛,而又有多少人在不知不觉中毁了自己的眼睛?当自己近视的时候,面对酿成的苦酒,造就的苦果,世界哪里有后悔药买?

让我们携起手来保护我们的眼睛,让这个充满欢笑的世界永远如你所愿地来到你的眼前,不再有人会因为近视而深感苦恼,像陷入沼泽般悲痛不已。

我们需要打开眼睛这扇宝贝的窗户,让金色的阳光照耀我们的心灵,让宜人的风景洗涤我们的心灵,让自己能尽情欣赏美丽的风景。

我们需要打开眼睛这扇宝贝的窗户,游览祖国的江河湖泊,看看世界各地的名胜古迹;我们需要打开这扇宝贝的窗户,看到小溪在大自然的怀抱中流淌,欢快地跳跃着可爱的水花,快乐地唱着大自然的甜美之歌。

眼睛是人体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如果你没有眼睛,你将失去这个美丽的世界,一个充满阳光的世界。看眼睛很重要!如果没有眼睛,就像明星没有剧本一样。

如果没有眼睛,就像工程师没有图纸一样;如果没有眼睛,就像名将没有军队一样!同学们,眼睛是心灵的窗户,我们应该爱它,有人认为戴眼镜是很漂亮的,看起来像一个学者。这种想法是错误的。

如果你上了大学,想考军校,你是近视眼能考上吗?不能。所以我们应该照顾我们的眼睛,让我们的眼睛永远明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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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法制办2024年度工作计划_法制办开展法制教育年度工作计划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全文共 17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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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市法制办在认真总结20xx年工作的基础上,经充分调研,对20xx年的工作做了详细的安排,现将20xx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工作指导思想

进一步强化科学发展的理念,充分认识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发展第一要务,民生第一追求,稳定第一责任,党建第一保障”总体思路的内涵和实质,以保障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己任,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当好法律顾问、参谋和助手,做好依法行政的综合协调和指导工作,采取积极措施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行政执法水平和质量的不断提高,为全市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二、当好法律顾问、参谋、助手

(一)为全市经济发展当好法律顾问

积极参与我市重点项目、重点工程的洽谈和合同签订,为市政府及企业提供可靠的法律意见和建议,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或争议,保障重点项目、重点工程的顺利推进;积极为企业上市、保护知识产权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为经济发展当好法律顾问。

(二)为全市信访稳定、化解矛盾纠纷当好法律参谋

纵观以往许多信访案件,只要理清了法律关系,找准了解决上访问题的法律依据,也就找准了解决信访问题的切入点。因此,法制办一要不断加强自身的业务学习,提高法律素质,二要根据市里工作需要及时研究有关信访案件诉争焦点,准确的为解决信访问题提供法律依据,当好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法律参谋。

(三)为全市民生工作当好法律助手

紧紧围绕全市的民生工作做好法律服务,当好法律助手,尤其是对农村新型社区建设的相关法律问题、城区旧村改造中的相关法律问题,及时进行调研,研究解决方案,必要时采取到上级法制部门、法院进行咨询,或请专家到来帮助解决。总之,一定要把相关问题解决在最初阶段,解决在萌芽之时。

三、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加强执法监督,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扎实做好行政复议工作

行政复议制度既是政府内部的层级监督制度,也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法律救济渠道,每一件行政复议案件都涉及群众利益。因此工作中,我们将严格依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创新工作机制,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全力化解行政争议,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

1、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积极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凡符合行政复议要求的申请,均当即予以立案受理。同时积极探索网上受理复议申请的方案,方便群众申请行政复议。加大行政复议法律知识的宣传力度,扩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复议工作的知晓程度。

2、认真调查核实证据,对复议的案件尽全力查证属实,努力做到事实清楚。对争议较大需要组织听证的,积极组织听证,通过听证程序辩理析法,既查明事实,又达到宣传法律、化解行政争议的效果。

3、积极运用调解手段化解矛盾。凡行政复议案件符合调解且有调解基础的,均通过调解协调的手段来解决争议,通过耐心细致地说服调解,化解矛盾,切实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

(二)切实抓好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20xx年,对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一次法律知识和执法能力的轮训。一是和各执法部门沟通协调培训的人员和内容,做到部门的培训和全市培训互相协调融和,提高培训的效果;二是培训采取到法院、上级政府法制办聘请从事行政审判的法官、从事行政复议工作的人员授课的方式,着重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理论水平;三是采取不同范围的座谈会、案例分析会,通过以案例析法的形式,讲解执法的艺术和方法,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

(三)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工作

20xx年,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依法行政的各项要求,把群众满意作为行政执法工作效果的第一标准,在全市行政执法部门中倡导文明执法、人性化执法,确保不因为正常执法而引发行政争议和矛盾纠纷。严格执行《市规范性行政执法行为实施办法》,加强对全市行政执法检查顾总的审查和监督,限制检查次数,整合检查形式,把行政执法检查次数压缩到最低限度。同时要严格执行法律,实行文明检查。另外要加大对涉企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备案监督力度,坚决避免对企业的滥处罚滥罚款,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生活稳定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

(四)进一步完善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提高部门行政应诉的水平和能力,通过参与行政诉讼活动促进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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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法制主题国旗下讲话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6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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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12月4日是法制教育宣传日,所以今天国旗下讲话的主题是——法制安全,从身边做起。

同学们,当文明学生,做守法公民,接受健康的思想,并时刻以法律为准绳,规范自己的言行,监督自己的行为,严格要求自己,使自己健康成长。这是我们学会做人的前提。你们虽然掌握了一定的生活常识,有了一定的独立意识,普遍希望得到社会的支持,理解,尊重赞扬。以体现自己在社会中的价值。但年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有些现象我们学校也曾发生过,比如:有的同学在我们学校上学的时候,不遵守纪律,不听老师的教育,爱小偷不摸;有些同学很冲动,为了一点小事,大打出手,总之小小的年纪,就已经有了许多劣迹。

借此机会,我特别向大家提出几点希望:

1、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认真履行学生的一日常规,用校纪校规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到严格遵守。因为遵守纪律是遵守法律的最基础的环节。

2、履行的法律义务和责任,自己所拥有的权利,自己应明确地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要学会对自己行为有所控制,增强法制意识。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能力。

3、胸怀宽阔,因小事激化同学矛盾,双方要退让一步,积极化解矛盾,双方应该冷静地处理,而不能说一些刺激性的话语、做一些挑逗性的动作而激化矛盾,更不应该大打出手,造成严重的违纪现象。如果盲目冲动约请校外人员,性质会发生更严重的变化,将会受到学校的严肃处理,直至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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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合作协议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会计,保险,全文共 13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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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执业责任保险合作协议

甲方:_________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保险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使会计师事务所有效地防范执业风险,提高会计师事务所的偿付能力,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及保险事业的发展,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同意共同协商有关保险事宜。

第二条 甲乙双方签订本保险协议后,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其全部会员的有关资料,乙方向甲方提供有关资料。双方有相互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

第三条 在坚持自愿投保的前提下,甲方为其团体会员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被保险人)推荐乙方授权的机构大型商业风险保险部为办理执业责任保险的保险人。

第四条 执业责任保险适用条款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条款(b)》(附件一)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附加险条款》(附件二)。具体使用费率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条款(b)费率》(附件三)。乙方同意在标准费率的基础上为甲方会员优惠8%。

第五条 乙方在与被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时,将根据具体情况与被保险人协商保险合同内容。对于经营管理良好,业务量大,风险相对较低或连续两年(不包括追溯期)未出险的被保险人,乙方同意在标准费率基础上适当调低费率或给予其他的优惠条件。

第六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同意在甲方会员首次投保约定扩展追溯期时,追溯期费率给予优惠。如约定扩展的追溯期为一年,则应按照该追溯期内实际业务收入的60%计算保险费;如约定扩展的追溯期为两年,则应按照追溯期内实际业务收入的50%计算保险费;如约定扩展的追溯期为三年,则应按照追溯期内实际业务收入的40%计算保险费;如约定扩展的追溯期为四年,则应按照追溯期内实际业务收入的28%计算保险费。本条规定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附加险条款》费率不一致时,以本条规定为准。

第七条 保险合同双方对保险赔偿事宜产生争议时,可委托甲方进行调解,达成一致的调解结果对保险合同双方具有约束性;各方对调解不能达成一致的结果时,应提交河南省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鉴定委员会鉴定或人民法院裁决。

第八条 甲乙双方同意建立不定期联络制度,交流关于开展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业务的有关情况,协商解决保险中出现的有关问题。聘请有关专家对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状况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并协助改进。

第九条 乙方负责对甲方及其会员进行保险业务指导和培训,并设专人协助甲方开展工作。

第十条 乙方在承保业务过程中,除了恶意欺诈及资信情况极差的被保险人外,不得拒绝承保。

第十一条 甲方应要求各被保险人如实填写投保单,并配合乙方做好有关工作。

第十二条 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对本协议的有关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变更和补充,变更和补充的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第十四条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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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英特尔未来教育学习心得_学习心得体会_网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8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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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特尔未来教育学习心得

10次的培训课程已接近尾声,从完全不懂到深刻理解,自己得到了很大的提升,在这些天的培训中,即紧张忙碌又十分充实,这次的学习与往常的计算机培训不同,以往的计算机培训更注重计算机操作的技能,而此次培训强调的是信息技术与课程的整合,在学习中受益很多,包括怎么去引导学生更好的去接受知识,去探究问题,激发创新思维等。

10次课程的培训,在这里,我们听不到太多的讲解,听到的只是教师简单提示和启发,体验到的是交流之后的自我创作。在培训过程中,作为学员的我们,要充分发挥自身的能力,动手动脑,构思探讨,修改、汇报,结对共享。这几天的学习,整个过程就是紧紧围绕单元计划的修改和完善而进行的合作探究的过程,英特尔未来教育所倡导的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都得到很好体现,这是中国未来教育大的趋势。

英特尔未来教育的教育理念和教育思想告诉我们,教师要拓展创造思维,具有敏锐的观察力和丰富的想象力,突破传统观念的束缚,提高教学的基本技能以及查找资料能力,具有扎实而渊博的知识,广博的视野,还要掌握吸收新知识和创造新知识的方法,并善于综合、交叉、运用,从而达到让学生发挥创造力,摆脱课堂束缚,提高自主学习的能力.要从学生的认识经验,认识水平,学生的角度去思考问题,用学生的思维方式去寻求答案,充分的调动学生的思维能力和认识水平 ,让学生自主学习,自我评价。

总之,当代的教师,我们不仅要有扎实的教学基本功,较高的业务素养,更要不断尝试新的教学方法,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和手段,在现有课程基础上改进教学,把计算机作为教师和学生学习与创造的工具。此次培训为我的“备课”带来了一些崭新的理念。通过这次培训,感到要备好课,撰写好教案,要有自己的学科资料库,要学会从互联网上或是从光盘上下载与自己学科相关的备课资料。这些资料可以是文字材料,也可以是用于多媒体教学的图形、动画、影像,以及生动活泼的声音、音效、音乐等。我们在建立自己的资料库时,使自己能很快把握本学科发展的脉络,了解本学科最前沿的信息,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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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小学教师法制教育国旗下讲话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小学,教师,全文共 7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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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年是“六五”普法的第一年,12月4日是法制教育宣传日,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内容是《做遵纪守法的小学生》。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从事的各种活动都有可能遇到各种不安全的因素甚至造成严重安全事故。据了解,我国每年有近1.6万中小学生因交通事故、食物中毒、溺水等原因非正常死亡。非正常死亡的中小学生平均每天达40多人,而其中位居首位的,就是交通死亡人数。在现实生活中,当我们走在马路上,会时不时地发现有人闯红灯,有人逆行车,有人边骑车边听音乐,有人骑车带人等违反交通规则,危害交通安全的不良行为。在这里,我要郑重地提醒我们的同学为确保我们自身的生命安全,也为了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做到不闯红灯外,骑自行车时不要带人,不要多人并排骑车,更不要逆行车。

在我们的校园内,同样也存在着很多威胁着我们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现象。有的同学在楼道里嬉戏追赶,上下楼时互相打闹;有的同学在运动时不注意自我保护而受伤;有的同学不能正确处理同学之间的矛盾,打架斗殴等。在这里我要提醒同学们的是要遵守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目前,社会上还存在着违法犯罪现象,青少年因安全防范意识和社会实践经验的缺乏,在应付各种异常情况方面能力还有所欠缺。但仅仅依靠社会、学校、家长的保护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每一位同学都要树立自我保护意识,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增强遵纪守法观念,时时刻刻把“安全”二字放在心中,随时随地为着我们的安全而约束自己的行为,机智勇敢地处置遇到的各种异常情况或危险。

同学们,生命无疑是可贵的,她带给我们激情与活力,让我们为了自己的安全,为了我们校园的和谐美好,在以后的生活中增强安全法制观念,提高防范意识。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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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法制教育主题国旗下讲话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7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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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主题是《打击侵害校园犯罪,加强自我防卫能力》。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接班人。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培养教育,为青少年成长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使一代又一代青少年健康成长。但是,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近几年来,侵害校园的案件以及学生犯罪时有发生,严重破坏了学校正常的学习、教学秩序。我们一方面对侵害校园的犯罪要进行严厉的打击,另一方面,也要加强校园治安环境的整治工作,提高自我防卫能力。

对学生来说,让犯罪远离校园,应从自身做起,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从而铲除校园犯罪滋生的土壤。学校犯罪事件是一种见不得人的、偷偷摸摸的勾当,因此它只能在黑暗中进行。如果我们让阳光普照校园,那么参与犯罪者就不敢出现。阳光是什么,阳光就是学校的正气,就是全校同学的正气,这就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道理。

我们在打击侵害校园犯罪的同时,还应加强自我防卫能力:

1、提高法律意识,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

2、增强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为什么侵害校园犯罪屡禁不绝,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同学们没有团结起来,缺少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

3、掌握防卫方法。一是要看好自家门,宿舍门要随时关好,钱财要妥善保管;二是外出要请假,夜行要结伴,让同学老师知道你去哪里,

或者遇到问题有个照应,防止犯罪分子袭击;二是同学们应该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青少年在哪些方面应受到保护。在受人欺侮,遇到危险或可能发生危险时,要主动、及时地与老师、家长、公安人员取得联系,积极争取学校、社会和家庭的保护和帮助。发生事情后要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要大胆揭发坏人坏事,不要姑息养奸。

总之,为推进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的深入开展,全社会都应当行动起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共同托起明天的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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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2024教师学习法制教育思想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教师,全文共 9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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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请了一位法制老师给我们上了一堂非常有意义的法制课,尤其给我们一些在平静生活中度过的老师以警示,也进一步提高了我们的法制观念。

在我空闲的时间我也翻阅了一些法律的有关书籍,虽说不是法律精通,但是对于约束自己行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等一些普通的基本法律知识已经有了相当的了解。

法是什么,简单理解就是公平公正,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规定公民权利和义务,对社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

说道规范,说起来简单,做起来似乎就有些身不由己了,比如说早上上班赶公交车,对面正是你要乘的车子而且是最后一班车,但是现在正巧红绿灯跳在红灯上,不过马路上一辆车子也没有,你说怎么办?很简单,我们应该等绿灯,走斑马线,但是生活中绝大多数人会冲过马路,尽管我们都懂得“生命诚可贵”,都了解交通法,可有些时侯,情愿不自由也就自由了。所以说,知法、守法应从我们身边的小事情做起。

而在我们生活中,也有很多人,为了争夺财产,在遗嘱上、在房产证上动手脚,有的甚至亲兄弟姐妹之间大打出手,还有的因为拿不到财产,而对年事已高的老人不理不问,最后对簿公堂。难道说他们不懂法吗?但是在金钱与利益面前,有人就会抛弃亲情,抛弃法律,抛弃了最基本的良知与道德。所以,知法、守法应从我们生活中做起。

作为老师,我们除了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以外,我们还要教育好我们身边的孩子,耐心的引导他们。在集体中生活,有的孩子难免会看到别人的小玩具特别喜欢就顺手带回了家;有的孩子看到别人的玩具就抢,抢不到就打;有的孩子喜欢去翻弄其他孩子的小书包。那我们老师就应该及时的用正确的语言来教育引导他们。让孩子们初步了解正确的行为规范。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家规是繁缛小事,国规就是法律法规。听了这次法制教育报告会,我的感想很多,人生在世,或悲,或喜,惑忧,都要遵纪守法的走好每一步,否则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头已泪阑干。

让我们做一个人生的计划——不做浪费时光的事,不做自己后悔的事,不做伤害别人的事;做对自己有益的事,做对别人有益的事,做可以创造价值的事。总之,我们要对生活充满向往,正确地规划自己的未来,努力创造生命的价值。

我们正值人生中最幸福的时候,有太多美的向往,在对美好梦想追寻的同时,不要忘了自己的方法,我们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新一代青年,应爱法,懂法,知法,守法,做一个守法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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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责任追究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0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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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管理,保证各项政策的认真贯彻落实,保护国家利益,保证参保对象的权益不受侵害,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促进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事业快速发展,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全局各股室、全体工作人员,违反各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有关规定、本局相关制度的处理,适用本规定。

对严重违反各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行为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受到上级相应处理的,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对违反各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有关规定、本局相关制度行为的处理,坚持自查自纠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对股室主动自查自纠,按本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处理的,可不追究股室负责人的责任。对局内组织查证属实的,按本规定严肃处理。

第四条 对违反各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有关规定、本局相关制度的处理方式分为: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扣发工资、奖金;影响年终考评、考核;转岗、离岗学习、待岗;建议免除职务;建议上级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以上处理方式可单独使用,也可合并使用。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单位影响较小或损失较少的,扣发工资、奖金,年终考评、考核定为基本称职;造成对单位有较大影响或损失的,建议给予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党纪政纪处分,并建议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免除职务,对直接责任人员作转岗或离岗或待岗处理(离岗学习只发一半工资,待岗不发工资),年终考评、考核定为不称职:

1、违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纪律,造成对单位有影响或损失的;

2、不遵照执行内部征缴、稽核、预审、复核、支付、收费、监督等等制度,造成对单位有影响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公用经费损失的;

3、不遵照执行内部会计、统计相关制度,造成对单位有影响或损失的;

4、不遵照执行参保注册、变更、注销、个人账户、IC卡管理、网络管理制度,造成对单位有影响或损失的;

5、不遵守交通规则和有关规定,造成对单位有影响或损失的。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较轻的,进行诫勉谈话,局内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扣发工资、奖金,年终考评、考核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

1、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的;

2、不遵守一次性告知制的;

3、不遵守首问负责制的;

4、不履行服务承诺制的;

5、不遵守事务办理时限制度的;

6、不遵守AB岗制的;

7、不遵守上、下班,工作纪律,工作制度和学习制度的;

8、在乡镇村组指导、监督、检查中态度粗暴、故意刁难的。

第七条 对被多次投诉、举报的主管人员、主办人员,加重处罚。

第八条 凡对相关人员处罚,应由局务会讨论决定。

第九条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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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上的讲话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7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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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为认真贯彻的指示精神,加强对我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有效遏制和消除校园暴力,创建平安和谐校园,省委法治湖南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教育厅、省司法厅决定在20xx年9月最后一周,也就是这一周,开展全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今年的活动的主题是:“拒绝校园暴力,共建平安和谐校园”。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法治宣传教育周的动员大会,目的是要求全校师生参与到此次活动中来,让此次活动取得良好效果。据反映,我们学校有几个高年级的学生经常向低年级学生要钱、要玩具,要零食吃,不给或者没有就打人,这种现象说轻点是违犯学校规章制度,说重点是违犯了法律,希望各班严加查处。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依法治国是我国的治国基本方略,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

作为二十一世纪的小学生,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逐步培养法律素质,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我们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自觉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我们要热心宣传法律法规,以正确的法制观念去影响身边的人,带动周围的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我们的贡献。

为了把此次活动开展好,我在这里做如下安排:

1、学校做好活动方案。

2、学校举行一次启动仪式。悬挂一条横幅,张贴一批宣传画。

3、举办一次法制讲座。

4、各班在9月26日召开一次主题班会,发出一份倡议,本周出好一期法制宣传教育的黑板报。

5、学校联系相关单位开展一次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行动。 老师们、同学们,让我们以此次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为契机,逐步形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宣传法治的良好局面,共创法治、和谐的校园环境。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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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2024年法制副校长讲话

范文类型: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校长,全文共 14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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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同学

大家好!

今天下午由我为大家作法制安全教育讲座.我认为举办这个法制教育讲座是当务之急,也是很有必要的,目的就是要通过这个讲座,让同学们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杜绝违法犯罪行为,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好少年!

你们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正值花季,你们虽然掌握了一定的生活常识,有了一定的独立意识,普遍希望得到社会的支持、理解、尊重和赞扬,以体现自己在社会中的价值.但年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有些现象,以前在我们学校也曾经发生过,比如:有的同学在我们学校上学的时候,不遵守纪律,不听老师的教育,爱小偷小摸,小到拿别人一支笔、一块橡皮,大到偷钱、截钱、偷自行车等等,还有的同学爱打架,总之在他们小小的年纪,就已经有了许多劣迹.当他们走出我们的校园,或早或晚,几乎都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各种思潮的涌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也在渐渐地影响到了我们的学生,使我们的孩子要变坏真是太容易了,比如网吧,对你们的成长就极为不利,你们也知道有多少人因此而荒废学业甚至犯罪啊,因此,我们完全有必要一起来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来尽量减少直至完全避免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借此机会,我特别向大家提出几点希望和要求:

一、认真学习,贯彻和执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它是规范学生们行为,提高学生们素质的最好的教材,如果能完完全全按照《规范》来做,就一定是一位好的学生.就一定能成为一名对国家对社会大有用处的栋梁之材.

二、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我们大家要知道,法律是一把双刃剑,他既规范和约束人们的行为,不能跨越法律一步,不能违法.同时也是我们保护伞,法律也是武器,它可以保护我们,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所以我们认真学习法律,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三、各班要召开一次讨论会.会后,各班要以这次法制教育报告会为契机,就在这次报告会中受到的启迪、教育、以及心中还有什么疑问,展开一次讨论会.认真落实报告的精神,并结合有关的法律知识的学习展开讨论,从而不断懂得少年儿童应从小树立正确的荣辱观,不断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要从小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发现不良行为倾向要及时纠正,要不断增强道德法制观念,努力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

四、通过这次法制报告会以及各班的法制讨论会,或自己搜集到的材料,每位学生至少写一篇有关法律知识的文章,或体会文章.以加强学生对法律知识的认识和提高,并且借助写、说来提高对法律知识深层次的认识和理解.

五、各班举办一次以"法律在我身边"为主题的班会课

通过主题队会或班会,唤起每位同学的法律意识,使同学们认识到法律无处不在、法律无时不在,遵法、守法应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生活中的我们无论校内、校外都应遵法、守法,既避免伤害别人,又懂得如何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六、各班开展一次法律知识竞赛

通过法律知识竞赛,了解法律的神圣和威严,增强做一个"守法小公民"的意识,用法律之剑去和不良现象作斗争,使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学生们的自觉意识和行动.

总之,作为学生,学法的主要目的就在于:

1、学法、懂法、守法、不违法、不犯法.

2、知法、用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不受侵害.

同学们,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祝愿我们的广大教师和学生一同举起生命的盾牌,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做一个守法的小公民,依靠法律这把双刃剑,平安、健康、茁壮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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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车辆安全责任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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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校住宿教师要严格按照学校规章制度办事。

二、学校住宿教师不准私自配备大门钥匙,如有私配者,学校财产丢失,将追究责任

三、学校住宿教师晚上外出办事返回的时间不得超多十点,如有特殊情况外出,请事先告知值班人员并按时返校。

四、住宿教师有客来访到门卫处登记,不准留宿外来人员,外来人员十点前必须离校,否则财产丢失将追究责任。

五、学校大门任何人不得翻越,如有翻越、经发现罚款一百元。

六、住宿教师要注意安全用电、用火、以免发生煤气中毒及火灾。

学校签字(盖章) 住校教师签字(盖章)

三屯乡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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