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项目管理经理工作的基本职责内容
职责:
职责一:负责主持新品开发项目的立项会议、并与各相关部门在各关键阶段,进行各阶段关键结果完成的确认活动(Gate control)推进并确保整体立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职责二:负责每周与各部门沟通的项目例会、发布会议纪要。作为项目各种信息的桥梁,每周发布进展简报、及时沟通异常情况、统一发布变更信息。
职责三:对项目推进整体排期,并根据实际执行和变化情况进行调整。
职责四:协调解决各部门项目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项目工作无障碍进行。
岗位要求:
1、本科以上学历,管理类相关专业优先,
2、有基础项目管理理论知识
3、熟练操作电脑办公软件,如MS Word/excel/PPT
4、需具备( 5 )年工作经验,( 3 )年相关岗位经验,( 1 )年本岗位经验
5、3-5年以上快消品行业经验,有基础项目管理理论知识,优选有实际日化类产品开发项目管理经验。
篇2:系统集成项目经理的基本职责文本内容
1.负责基地所有生产设施、设备(基地内、基地外、静态设备、动态设备)以及非生产性设施的日常管理。
2.负责基地所有设施、设备整体资源合理化规划。
3.负责基地年度生产型设备的一级、二级维保计划与实施。
4.负责生产性关键备品、备件申购的及时性及库存合理性。
5.负责配合技改涉及的设备改造、加工质量、精度管控。
6.负责新增设备选型,开发流程,使之作业系统化、标准化。
7.负责设备验收管理工作(图纸、备件、采购、合同、付款)。
8.负责基地重大设备故障分析,并提出相关预防性意见与措施。
9.负责基地改、扩建项目的前期施工设计方案审核。
10.负责基地设备管理考核与监督,提前做好事先干预性管理,发挥基层设备管理团队能力,限度降低生产成本。
11.负责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制度,固定资产及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12.负责基地设备运行成本,维修管理成本与统计。
13.负责基地外包施工单位的选择与管理(零星工程、技改施工质量与安全)。
14负责规划本部门人力资源需求,工作安排分配,相关考核与监督。
15.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合作,提升团队工作效率。
篇3:掌握职场基本礼仪知识
仪表着装
1、衬衣:领口与袖口洁净。扣上风纪扣,不挽袖子。
2、领带:端正整洁,不歪不皱,不宜过分华丽和耀眼。
3、西装:整洁笔挺,不过分华丽。上口袋不要插笔,所有口袋不要因放置钱包、名片等物品而鼓起来。
递名片
1、双手递交名片,将名片放置手掌中,用拇指夹住,其余四指托住名片反面,名片文字正向对方,一边对方观看,同时用敬语表达友好之情。
2、接拿名片:双手接拿,认真过目,然后放入自己名片夹的上端。
3、同时交换名片时,可右手递名片,左手接名片。
坐姿
男士:一般从椅子的左侧入座,紧靠椅背,挺直端正,双手舒展或轻握于膝盖上,不跷二郎腿。
女性:双脚交叉或并拢,双手轻放于膝盖上,嘴微闭,面带微笑,两眼凝视说话对象。
走路
男士:抬头挺胸,步履稳健、自信。避免八字步。
女士:背脊挺直,双脚平行前进,步履轻柔自然,避免做作。可右肩背皮包,手持文件夹置于臂膀间。
篇4:区域销售经理的基本职责
岗位职责:
在指定区域内维护已有客户,建立开拓新客户,制定、执行区内销售计划,高效达成销售任务
及时收集、分析、处理市场及行业中的信息和重大信息
推广产品、解决方案,为客户提供产品装配方案,向销售支持团队提出适应市场需求的建议
抓住市场机会,及时有效并专业地与其他支持部门协作下订单,参与市场招投标活动
参与市场活动,积极投入展会,培训,讲座,产品路演等活动
确保销售周报/月报/季报的按时完成
能力要求
本科以上学历,假肢,市场营销,康复学,临床医学类相关专业优先
3年以上康复行业销售及市场工作经历,熟悉假肢及康复矫形市场及行业动态
具备良好的学术功底、开阔的市场视野,富有洞察力、前瞻性,能主动开展开创性工作
本岗位需要经常出差
本岗位可异地招聘,有当地行业资源的人员优先考虑
具有英文语言功底的候选人优先录取
篇5: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半年工作计划
1.进一步提升制度保障水平。始终把制度建设作为质量监管的基础工作来抓,坚持质量发展联系会议制度和执法联动机制,加强落实质量安全企业主体责任考核制度,引导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规范制度,逐渐消除中小企业“无章可循、有章不循、循而不严”等问题。推动全区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企业质量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加强质量信用信息共享与应用。
2.继续抓好名牌产品的培育工作。继续引导和督促企业,着力从产品研发、标准制定、工艺设备改造、质量管理、市场开拓、产品宣传等环节进行系统培育,努力提高产品质量和市场占有率。同时,切实推进企业现代化管理,积极引导企业申报省、市、区政府质量奖,不断发挥企业名牌产品的辐射作用,带动全区产品质量整体水平再上新台阶。
3.继续突出标准、计量、认证认可基础建设。夯实标准、计量、认证认可等质量基础工作,支持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重点产品等地方标准的制修订,支持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加大农业标准的推广实施力度。积极开展产品质量认证认可,大力实施“计量惠民”工程,全面开展好计量器具的监督检查。
4.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坚持从源头抓起,突出对食品相关企业、农资、建材、特种设备等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重点产品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积极开展联合执法活动,严厉查处质量违法行为。进一步健全产品质量诚信制度和产品质量失信惩戒机制,将质量诚信建设和打假治劣专项整治有机结合起来,全面提高质量监管的效果,维护区域经济秩序,保障人民群众消费安全。
5.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结合法律法规、应知应会和专业知识,继续开展全员培训,真正达到人尽其能、人尽其才的目的。围绕“提高素质、优化结构、改进作风、增强团结”目标,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努力把我局党支部建设成为“政治素质好、工作业绩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的坚强领导集体。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解目标任务,落实责任追究。严格执行“十不准”、“八严禁”等规章制度和“三严三实”要求,加大监督力度,严肃查处损害行业形象的行为,不断增强质监工作的影响力。
6.继续开展好“双联”帮扶工作。切实开展调研走访,积极与区良种场党支部进行对接,组织干部职工深入联系户家中,从解决农村发展的问题入手,着力解决联系户实际困难。
篇6:社团新生招聘基本方案策划范文_社团活动策划书_网
一、初赛部分
1、到各班宣传后分发报名表格。
2、新生将表格填写完毕,投入社团信箱。
3、已上交报名表的直接进入网编部初赛。
二、复审阶段
1、于星期六晚(具体时间另定)在第二教学楼对各部门新生进行统一面试。
2、全体应聘新生做自我介绍。
3、网编部发放网编部基本情况调查问卷,收集以进一步筛选。
4、对网编部应聘人员安排任务,之后的一星期内将文档以邮件形式发送至网编部部长邮箱。
三、
1、由网编部部长对文档进行审核,将合格人员的名单与全社其他部门汇总,并张榜公布复审合格人员名单。
2、于星期日下午(具体时间另定)全社新成员集合到第二教学楼,进行各部门职位竞选。
3、张榜公布新一届各部门部长及部门成员名单,换届交接。
篇7:项目管理经理工作的基本职责内容
职责:
2. 跟踪并及时汇报项目进展,协助解决问题,推动项目实行;
3. 收集并整理项目经验,不断完善项目管理体系;
4. 指导其他成员的项目管理工作
5. 负责重点项目的推进工作。
职位要求:
1. 本科或以上学历,计算机或软件工程相关专业;
2. 5年以上项目经理经验,电商行业IT项目管理经验优先;
3. 熟悉项目研发流程,熟悉项目管理工具及方法论,熟悉软件实施的常规流程和要求,有实际的项目管理经验;
4. 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优秀的组织协调能力,与项目干系人、项目团队成员进行有效协作;
5. PMP证书者优先
篇8:商务礼仪知识的基本常识_礼仪常识_网
在商务活动中,为了体现相互尊重,需要通过一些行为准则去约束人们在商务活动中的方方面面,这其中包括仪表礼仪,言谈举止,书信来往,电话沟通等技巧,从商务活动的场合又可以分为办公礼仪,宴会礼仪,迎宾礼仪等。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商务礼仪知识的基本常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会面礼仪:
商务交往中,见面时的礼仪是要讲究的,前面讲过首轮效应,第一印象非常重要,说一个日常生活中的事,一个年轻的小姐与一位先生握手,有的小姐自认为很淑女、很懂礼貌,相反表现的却是不懂礼貌,没有见过世面、不够落落大方。(握手的表现)。握手要用2公斤的力。
二、接待客人请吃饭的礼仪
1、 选择酒店遵循“吃环境、吃特色、吃文化“的原则,根据不同的客人,选择不同的酒店。
2、 选择酒店要注意附近的交通状况,最好不选择在单行线及不便于停车的地方,如果选择了,应事先通知对方。
3、 在门前迎接客人时若主人与客人地位相仿,主人可不走下台阶,若是长辈或领导需要降阶相迎。
4、 左手迎宾:引导客人进入房间时,领导或长辈走在右前方;右手送客:送客时领导或长辈走在左前方。
5、 介绍客人时,熟悉双方的人要主动担当介绍人。在介绍过程中,客人,长辈,上级及女士有优先知情权, 他们被后介绍。
6、 伴随客人或长辈来到电梯门前时,如有人开电梯则客人先行,如无人开电梯则接待者先行,并按电梯按钮。乘电梯时禁止吸烟。
7、 排座次时主人坐在对着门的位置,右手边为第一主宾,左手边为第二主宾,第一主宾右手边为第三,第二主宾左手边为第四宾,依次排座。
8、 点菜时主人不可放弃权力,不问客人客人吃什么,要问客人吃什么。
三、乘车礼仪(双排座轿车)
通常主宾位为右后座;当主人亲自驾车时,主宾位在副驾驶座;如果主人妻子随行则右后座为主宾位;当主人带有司机或随从翻译人员时,主人同客人坐在后排,客人居右,随从人员坐在副驾驶座。
四、着装、首饰、头发的礼仪
1、 男士着装注意“三色“原则(西服、领带、皮鞋不超过三种颜色);三一定律(皮鞋、腰带、皮包要统一颜色);三大禁忌(商标没有摘掉、不系或系质量不好的领带、鞋袜不配套)。
2、 女士着装时裙装为正装,裤装为便装,在穿裙装时不能三截腿,不能光腿,要有备用袜子,同时不能穿黑色皮裙。
3、 女士着装注意六点:不能过分短小、过分紧身、过分暴露、过分透明、过分杂乱、过分鲜艳。
4、 男士头发在七公分左右为宜,女士出席商务活动时应该束发,不能长发披肩。
5、 首饰要同质同色,佩戴要符合身份,以少为佳,不多于三种,不戴珠宝饰品。项链、耳坠的长度要与脸形成反比(圆脸的人带长项链,反之亦然)。
五、电话礼仪:
及时接电话:一般来说,在办公室里,电话铃响3遍之前就应接听,6遍后就应道歉:“对不起,让你久等了。”如果受话人正在做一件要紧的事情不能及时接听,代接的人应妥为解释。如果既不及时接电话,又不道歉,甚至极不耐烦,就是极不礼貌的行为。尽快接听电话会给对方留下好印象,让对方觉得自己被看重。
六、介绍礼仪:
自我介绍,第一尽量先递名片再介绍,自我介绍时要简单明了,一般在1分钟之内,内容规范,按场合的需要把该说的说出来。?介绍别人:第一谁当介绍人,不同的介绍人,给客人的待遇是不一样的。要由主人一方职务最高者介绍。第二是介绍的先后顺序,“尊者居后”,?男先女后、轻先老后,主先客后、下先上后、如果双方都有很多人,要先从主人方的职位高者开始介绍。
七、名片的使用
1、 酒桌上交换名片时要选递给第一主宾。然后顺时针互相交换。其他场合由近及远,由长及幼。递名片时,手与胸齐,右手递、左手接。名片交换后要轻念一遍名片上的姓名。
2、 涉外活动中名片的使用要考虑对方的颜色禁忌。
3、 如果名片用完了或者没有名片,接过对方名片时要跟对方说:我的名片刚好用完,我把电话给您写下来。
4、 注意名片不可放在裤兜里,应放在包里或衣兜里。
5、 名片上副职称正职。政界称官职、商界称职务,如果没有职务可以称先生、小姐,也可以用行业称谓(医生、教授、律师等)。
八、言谈礼仪:
说话时要认清自己的身份。任何人,在任何场合说话,都有自己的特定身份。这种身份,也就是自己当时的"角色地位"。比如,在自己家庭里,对子女来说你是父亲或母亲,对父母来说你又成了儿子或女儿。如用对小孩子说话的语气对老人或长辈说话就不合适了,因为这是不礼貌的,是有失"分寸"的。
九、举止礼仪:
举止礼仪是自我心诚的表现,一个人的外在举止行动可直接表明他的态度。做到彬彬有礼,落落大方,遵守一般的进退礼节,尽量避免各种不礼貌、不文明习惯。
十、商务礼仪的禁忌
1、 不诽谤领导人
2、 不议论自己单位的领导和同事
3、 不谈论国家和行业机密
4、 不谈对方内部情况
5、 不谈格调不高的话题
6、 不谈私人问题(年龄、收入、出身、婚否、健康、家庭)
篇9:买卖合同中标的物风险转移两大原则的一致性_合同范本
众所周知,在买卖合同中各国对标的物风险负担的立法,主要依据两种理论而各有不同。一种是“所有人负担风险”的原则,如英、法。英国《货物买卖法》规定,除另有约定外,出卖人应负责承担标的物的风险直至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为止。《法国民法典》第1138条第2款规定:“自物件应交付之日起,即使尚未交付,债权人即成为所有人,并负担物件受损的风险。”另一种就是“交付转移风险”的原则,如中、美、德。美国《统一商法典》是国际上最早从法律上明确规定以标的物交付决定标的物风险转移的一部法律,它规定:“在合同既未约定又未选择贸易术语的情况下,从交付标的物时起,风险转移给买受人。”《德国民法典》第446条规定:“自出卖的物交付时起,意外灭失和意外减损的风险移转于买受人。”
我国《合同法》第133条充分反映了两者的区别:“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既两大原则多数情况下是一致的,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情况。
一、 关于法律另有规定
所谓法律另有规定,在我国是指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除交付外,还需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产权过户登记)作为所有权转移的要件。完成过户登记之日才是所有权转移之时。
1、 特殊动产所有权应随交付同时转移
一般认为特殊动产(主要指车辆、船舶、飞机)的所有权转移也需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法律依据是《担保法》第41条规定:“当事人以本法第42条规定的财产(包括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该条是将特殊动产设定抵押权的登记与不动产设定抵押权的登记一样作为合同的特别生效要件。而我国《船舶登记条例》第5条采取的是“登记对抗主义”,此外,我国《民用航空法》对航空器采取的也是“登记对抗主义”,仅转移占有就足以转移所有权,完成交付,只是不能对抗第三人而已。对于车辆法无明文规定,“举重以明轻”,更应该是“登记对抗主义”。因而在这个问题上,担保法与我国《船舶登记条例》、《民用航空法》的规定(可能是遵循国际惯例的需要)相矛盾,因为《担保法》的起草者忽视了特殊动产登记与不动产登记的不同,前者只是起物权转移的公示作用(在法国和日本法,公示只对第三人具有对抗作用,不是当事人内部物权取得的要件,在当事人内部,以意识表示一致
2、不动产所有权转移与交付分离也无必要
各国法律对此有两种立法例:一种以登记为产权变动的生效要件,如中、德、中国台湾地区,中国台湾地区《民法》第758条规定:“不动产物权,依法律行为而取得、设定、丧失及变更者,非经登记,不生效力。”;另一种以登记为产权变动的对抗要件,如法、日。《日本民法典》第177条规定:“不动产的取得、丧失及变更,非依法规定进行登记,不得以之对抗第三人。”我国采用前一种一定程度上是由于我国特殊的土地所有权制度。国家对土地和房屋的管理和控制都比较严格,存在大量的禁止和限制房屋买卖及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在我国土地所有权的买卖是被禁止的)。在司法实践中存在大量的案例:有的法院为了坚持登记原则,否定交易中房屋实际交付的效力,在房屋买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交付了房屋、但是没有办理登记手续的情况下,法院判决认为这种情况下不能发生所有权的转移,甚至买卖合同都无效(后一种情况,至少在理论界已经不存在)。在这些判决中,房屋实际交付在法律上的重要意义完全被否定了。我们应该想一想,难道当事人自己所为的交付行为,在民法上都没有效果吗?仅仅从这里我们就可以看出,以前关于不动产登记的法理依据和效果的看法,应该是有问题的⑴。其实对于前一种情况可以直接适用禁止和限制流通物的法律规定,无须以登记为产权变动的生效要件来限制;后一种情况应直接适用效力待定(对于这类合同下文另有论述)的法律规定。
是否会产生善意第三人是一个需要讨论的问题(通说认为善意第三人制度主要针对动产,对于不动产一般应适用公示公信制度,后者在善意的基础上,还要求经法定登记,本文借用这一概念是为了起到“举轻以明重”的效果),因为不动产不同于文物、武器,一般人很难从表面看出是否为法律禁止或限制流通。这只有两种情况,一种房屋的占有人与登记人是一致的,只要查阅登记即可,未查阅而买受当然不为善意(至少有重大过失);另一种占有人与登记人不一致,这又可分为两种,一为占有人为所有人只是未变更登记,若只查阅登记而未查实占有人的不同——既未实地看房,与登记人为买卖合同同理也不为善意,二为占有人只是租用人或借用人,未查阅登记而与租用人或借用人为买卖合同同理也不为善意。通过以上分析可知,采用以登记为产权变动的对抗要件的立法例并不会产生善意第三人问题。因此可以得出结论我国对于房屋若采用以登记为产权变动的对抗要件的立法例并无操作上的问题。进一步说,在房屋问题上法律完全可以规定所有权自房屋交付起转移,这也就解决了法律另有规定的问题。
为说明法律应如此规定的意义,借用一例⑵:甲和乙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甲以约定的价格将其房屋卖给乙。合同生效后,甲将房屋移交给乙居住使用,但并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某日下暴雨时雷电将房屋击毁(属意外事件或称“不可抗力”),问此时房屋的毁损风险由谁承担? 原文中说“一般认为房屋已经交付,风险应由乙承担”,但实质上“由于甲只是向乙转移了房屋的占有,没有办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房屋的所有权没有发生转移,因此甲的交付义务并没有履行完毕。”也就是说风险应由甲承担。前一观点结论正确,适用法律错误(但符合《司法解释》⑶,该《司法解释》简化了问题,但与立法有冲突,并会产生一些不公平的情况;且该解释原则上只适用商品房);后一观点结论错误,适用法律正确。对于这一问题比较受到认同的观点是“以交付或登记孰先为之者,以其为准。”⑷但该观点也有一些问题,如已变更登记,但仍由出卖人占有,期间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显不公平,而且出卖人是否有过错无论由谁举证都很困难。为解决问题至少要区分是否转移占有,是否变更登记,是占有、使用的风险,还是不可抗力、意外事件(非占有、使用)的风险,排列组合成8种情况分别加以规定。而采“登记对抗主义”根本就不存在这一问题。
以登记为产权变动的生效要件的立法例还有一个大量出现,又难以解决的问题——房屋双重买卖:买方在支付购房款后,已进住(一般进住前会进行一定的装修);在办理变更手续前,原房主又以更高的价格将房屋卖给了第三人,并办理变更手续。依现有的立法,前一个合同是无效的,买方应搬出并恢复原状。对此王利明教授在《房屋双重买卖的法律问题》一文中也指出“恢复原状在经济效益上是极不合理的。在此情况下,一种最为经济的办法是尽管不承认买方所享有的所有权但对买方提供完全的补救,但这种方式在实践中很难采用。因此,在法律上只能有一种选择,即当第三人主张其所有权,要求买方搬走时,为维护第三人的所有权,则必须宣告原房主与买方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责令买方搬出该房屋。尽管这种方法从经济效益上讲,要求买方搬出是不合理的,但这是确认并保护因登记而取得的权利所必须采取的方式,否则登记的公信力难以维护。”显然王教授本人也承认目前的做法是无效率的,只是没有更好的选择。而依经济分析法学最主要观点——任何法律的制定和执行都应有利于资源配置的效益最大化,可见现有的立法是有问题的。另一方面,本例中的买方已进住,第三人至少是应知的,正如本文已论述的“未实地看房,与登记人为买卖合同不为善意”,即使取得了房证,也不应予以保护。王教授认为应予以保护是因为“只要受让人具有正当理由信赖登记内容,便构成善意。不动产的登记将使不动产的权利状态具有外部表征,如果权利人在转让不动产时出示权利证书,因此不发生第三人不知情的“善意”问题。” ⑸而笔者认为公示公信制度仍要在善意的基础上,此善意与彼“善意”的判断并无明显的不同。可以看出,采“登记对抗主义”同样也根本就不存在这一问题。
确认不动产交付占有作为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其意义十分重要。从保护交易安全的角度看,至少在承认实际交付的时候转移所有权对于买受人也就是物权取得人非常必要,因为,买受人这时不论从心态上还是在事实上都是在行使着所有权,如果不保护真正的权利人,就不能体现法律保护善意当事人的利益的精神,也会纵容恶意的规避法律的行为。依法经济学的观点,法院应以使将来的合同行为更有效率为目的来分配风险的损失,达到这个目的的一个规则是要把风险分配给能以最低成本承担这种损失的风险的一方⑹,即应有风险最小、成本最低的人承担,这时由买受人承担远比由出卖人承担风险小、成本低,因为买受人从心态上会更尽责,在事实上更方便。另外,坚持这一点也符合“标的物的风险随同所有权和交付转移”这一物权法的基本原则,交付之后不能再让出卖人承担风险,否则对于出卖人也是不公平的(如果标的物这时发生自然灾害的灭失,风险当然应该由买受人承担;但是如果依据债权形式主义的观点,风险应该由出卖人承担,这是不公平的)⑺。
关于当事人另有约定
一般认为有约定标底物所有权自某一时日到来之日转移,和约定无论标底物处于何处,买受人付请货款时所有权转移两种情况。
3、约定标底物所有权自某一时日到来之日转移的情况
对于第一种情况依在约定的时日标底物由谁占有又分为三种类型:一是由出卖人占有,这实际上是占有改定;二是由买受人占有,这实际上是简易交付;三是由第三人占有,这实际上是指示交付。这三种都为现实交付的代替,学说上称为拟制的交付,是交付的特殊形式,所以这种约定标的物的所有权仍自交付时起转移。
4、约定买受人付请货款时所有权转移的情况
这实质是所有权保留的买卖合同。所有权保留制度对刺激消费,活跃市场,发展现代市场经济具有重要意义。英、美、法、德、日和我国台湾等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国家和地区都普遍地采纳了所有权保留制度。我国《合同法》第13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其他义务的,标的物所有权属于出卖人。”这是我国法律关于所有权保留的明确规定。而且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实践中已经开始大量采用分期付款买卖,利用所有权保留担保出卖人的价金债权受偿,已经越来越为我们所熟悉。
⑴所有权保留的法律性质
关于所有权保留的法律性质主要有所有权转移和债的担保两大学说,每一学说又分出几个观点。近来又有将两种学说融合的提法⑻。在两种学说都不尽完善的情况下,将两种学说取长补短,融合在一起是理论界通常的作法。但理论的完善往往因其完善而复杂,使得在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从而降低其价值。理论的价值并不在于理论的完善,而在于解决现实的问题并合乎情理;并在这一前提下,应尽量简洁明确。
笔者认为在现有立法下比较合理的解释是:附生效条件的所有权转移是所有权保留的法律形式,而担保则是所有权保留的潜在实质。显然,出卖人约定所有权保留的用意并不在所有权保留本身,解除合同也不是所有权保留制度的目的和功能。它的真正用意是以所有权保留这种方式作为其获得全部价金的担保。按传统的理论,在所有权保留的买卖合同中,若买受人违约,出卖人有取回权,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后,继续履行的,有赎回权。理论上这一过程可以重复多次,徒然降低了交易的效率和安全性,造成了社会财富的浪费。更重要的是这种合同有诸多不明确和难以明确的地方,如买受人的违约到怎样的程度出卖人可以行使取回权?取回后已付的价金如何处置?出卖人经过多长的催告期,买受人丧失赎回权?出卖人取回后,标底物的使用费和养护费如何计算和抵消?以及孳息是否返还和标的物致第三人损害,所有人(出卖人)是否承担责任等问题?还有如车辆若不确认所有人无法上牌使用,保留所有权就会增加过户的费用等等问题。有的问题无法回避,有的问题只能通过订立详细繁琐的条款来解决,大大增加了订约成本。
下面我们以标的物致第三人损害所有人(出卖人)是否承担责任的问题来说明这一合同逻辑上的矛盾。以车辆为例,车辆肇事致第三人损害,使用人不能承担的部分,车辆的所有人应承担补偿责任(实务中经常要求所有人承担连带责任,这无疑是错误的)。但这与保留所有权合同的初衷相矛盾,为此最高院不得不作出批复⑼来解决这一问题。
⑵所有权保留合同的本质
如果我们换一角度,只保留这一合同的本质,而剥去其外表,既无须保留所有权,只将标的物作为价金获得的担保,出卖人不会增加任何风险,合同将被大大简化。实际上,在美国《统一商法典》中对此已有所体现。该法将包括所有权担保在内的各种担保形式归入“担保权益”类。就所有权担保买卖而言,出卖人享有的是价金担保权益,至于所有权的归属,该法并不关注。《美国统一商法典》第一章第201条27项对担保权益的概念作出规定:“对于出卖人保留标的物之所有权者,不论其是否已托运或交付给了买受人,其效力仅限于保留了一个担保权益。”故《美国统一商法典》不称所有权保留,而称为价款担保权益。依此观点,并非出卖人之所有权受到限制,实系买受人系受限制之所有权,该所有权受附着于标的物上出卖人担保权益的限制,出卖人所保留者为担保权益,并非所有权⑽;但因各国多已从立法上确认了所有权保留这一制度,从而难以接受这一观念。随着现代经济的发展,所有权保留已实现了所有权构成向担保权构成的转变。就其性质而言,形式上的所有权保留实质属于物的担保,应列入《担保法》而非《合同法》,作为债权新的担保方式。这与《担保法》的现有体例和内容并不发生冲突,因为我国现行《担保法》并非仅规范担保物权,还有债权性质的担保,如定金和保证。
以1999年律考卷四第1题⑾为例,该题是一个相当经典的教学案例,具有一定的理论深度,究其原因是对于标的物风险的转移采用所有权主义还是交付主义、孳息的归属采用所有权主义还是交付主义,标的物致第三人损害,所有人、占有人如何承担责任等问题,理论上并不清楚和完善。如孳息的归属以前采用的是所有权主义;《民法通则》只规定了“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未规定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无法承担责任时,所有人是否承担责任。笔者以为所有人当然应当承担补偿责任,但在保留所有权合同中又陷入了车辆肇事致第三人损害的怪圈。生活中,普通人就更难理解这些差异。
若作无须保留所有权,只将标的物作为价金获得的担保来理解则非常简单清楚,普通人也完全能够理解。唯一的区别在于价金付清之前,买受人与第三人订立的买卖合同的效力认定。按所有权保留的观点是效力待定合同;按担保权的观点若抵押未经登记,不能对抗第三人,则新合同有效 ,原出卖人只能就价金提出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请求或要求原买受人另行提供担保。依这一观点原出卖人可通过抵押登记来对抗第三人,不进行登记也有救济途径;依原有观点,则新合同的效力处于不确定的状态,这不符合稳定交易,促进流转的合同法精神。
⑶关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对于效力待定的合同,一个普遍的观点是把无权处分人订立的合同都视为效力待定的合同,其依据是《合同法》第51条:“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简单的从逻辑上分析无权处分人订立的合同应为无效合同,但我们不仅要出于逻辑上的考虑,更要对其蕴含的利益取舍能否促进社会利益的最大化慎重考虑,才能保持逻辑的统一和法律上的公正与正义的兼顾。因这可能造成社会财富的浪费,为减少无效合同,促进交易,合同法特将其规定为效力待定合同。问题在于很多情况下权利人不可能追认,无权处分人也无法得到处分权,且买受人可依动产的善意取得制度获得标的物的所有权,不依赖合同的效力,还有一个买受人的撤消权问题不好解释。现行规定和认识的不妥,表现如下:(一)效力待定不利于保护合同相对人,维护交易安全(二)效力待定不利于制裁无处分权人。原因在于犯了与所有权保留合同同样的错误,被其表面现象所束缚,未认识其本质。应当借鉴世界上多数国家以及国际公约的立法,认定无权处分行为有效。善意相对人可以通过违约责任制度获得保护。认定无权处分行为为有效行为,不会出现厚此薄彼的结局。对于权利人而言,其利益不受任何影响,倒是无权处分行为人处于更为不利的地位:违约制裁。由此,反而更利于保护权利人的利益⑿。有学者认为 “如果第三人在交易中行为是善意的,或者无权处分行为因为权利人的追认或转让嗣后取得所有权,该行为也是有效的。” ⒀。但善意取得是以无效合同为前提的,否则善意取得应为继受取得,而不会是原始取得。笔者的观点如下: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合同有效,但买受人为恶意时,权利人可以恶意串通主张合同无效;未得到权利人的追认或者无处分权人事后未取得处分权,买受人可行使解除权;履行不能的(无处分权人未占有标的物或权利人基于所有权取回),无处分权人承担违约责任。这就避免了善意取得与有效合同之间逻辑上的矛盾。也与按担保权的解释结论相一致,从而进一步论证了这一解释的合理性。总之,“将无权处分行为认定为生效行为,方可获形式上的正当性与实际上正当性。”⒁
通过将无权处分合同区分为物权行为与债权行为可以得出同样的结论。依物权行为的独立性、无因性分析,债权行为是原因行为,物权的变动是物权行为,物权行为的效力和结果不依赖原因行为而独立存在。那么无权处分行为中的买卖合同作为债权合同是有效的,而物权行为即物权的变动效力待定。这样即保护了交易的安全,也未损害所有人的利益。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是否可以得出一个大胆的结论,所谓所有权保留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其实无须存在,或者名不副实。还其本来面目不但逻辑上更加统一,而且使原本复杂的问题简单化。如果这一结论成立,则所有权保留合同其实所有权并未保留,仍是交付时转移。
二、 关于需第三人承运的合同
这里存在一个既无法律另有规定,当事人也无约定的情况。在第三人承运的合同中,一般货交承运人时风险转移,这与货运单据交付买受人的时间会有不同。一般认为货运单据的持有人视为所有人,交付货运单据视为所有权转移,这样所有权转移就与风险转移的时间不同。若把交付单据视为附随义务,则货交承运人时,视为交付,所有权与风险同时转移。出卖人在运输过程中另行支配标的物只是一方违约的问题,这一问题将在下文中解释。但出于效率的考虑,单据可以多次转让,而且实行认单不认人的原则,这不是把交付单据视为附随义务所能解释的。因而,在第三人承运的合同中,且需要交付单据的,所有权转移与交付是分离的。
但交付货运单据视为所有权转移也存在一定的问题。首先,这种观点的前提是将交付单据视为拟制交付,也就是说所有权转移与交付仍是同时的,而与风险转移的时间不同,这就与两大原则都相矛盾。其次,出卖人仍享有所有权即可以在运输过程中随时支配标的物,而支配前的风险却由买受人承担显不公平。
在第三人承运的合同中,除货交承运人、fob、cif等固定约定外,双方可另行约定风险转移的时间,可能出现通过意思自治将“所有权转移”从交付之中暂时分离出去的情况,出现这种情况是由于运输中(特别是国际贸易的运输),风险转移的意义远大于所有权转移的意义,因而风险转移受到重视和强调。《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只对风险的转移有约定,而未约定所有权转移的时间。该公约第69条第1款规定:“在不属于第67条(涉及运输的风险转移)和第68条(在途货物风险转移)规定的情况下,从买方接受货物时起,或买方不在适当的时间内这样做,则从货物交给他处置,但他不收取货物从而违反合同时起,风险转移到买方。”( 第67条、第68条的情况可另行约定风险转移的时间,对此上文已有解释)这被认为是公约采取“交付主义”的根据,原因在于各国对所有权转移的时间规定差异较大,无法达成统一,这是由于约定造成所有权转移与交付分离的情况。
三、 所有权转移与交付的概念和相互的关系
所有权转移其实是一种意识表示,买卖合同中现实的交付除非有相反的意识的表示(通过以上分析可知这时履行的不可能是买卖合同)应推定为一种转移所有权的意识表示,即默示的意识表示,有学者就认为:“买卖之交付别样于借用、租赁,就在于买卖之交付是所有权的交付。” ⒂此外拟制的交付首先是一种交付,同时是一种明示的意识表示,也就是说无论现实的交付还是拟制的交付,同时都有所有权转移的意识表示。
对于交付的定义是指交易中按照约定转移对物的实际占有和控制,既交付标的物⒃。我国台湾学者王泽鉴将其定义为“事实管领力之转移”。这种理解的问题在于:一、“交易”应限定为“买卖交易”,显然借用、租赁等合同中也存在一般意义上的交付——转移占有;二、这种理解将交付限定为现实的交付,而不包括拟制的交付,因简易交付、占有改定、指示交付都不是通过物的占有和控制的实际转移来实现的。《法国民法典》虽然被认为采用“所有人负担风险”的原则,但第1604条已经明确规定:“交付是指将卖出物的所有权及占有转移给买受人。”,这说明其已经认识到两者是一致的。笔者认为正确的定义应为:“交付指以转移所有权为意识表示的对物的现实或拟制的占有和控制的转移”,这里已无须限定在买卖合同中,其他以所有权转移为目的的合同如借款合同、定做合同、租售合同与买卖合同一样转移占有既转移所有,因而风险转移的两大原则也是统一的。融资租赁合同标的物的风险负担法律未有明确规定,但笔者认为由占有人(承租人)而非所有人(出租人)承担标的物的风险更为合理,这是由融资租赁合同的特殊性决定的。在对标的物的控制上,融资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比出租人更接近所有人的地位,因为出租人哪怕仅仅是监督都是既无权利,也无必要的;在这点上,融资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实质是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中的买受人,因此笔者认为《合同法》第十四章融资租赁合同中的第250条:“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的规定应改为“所有权归承租人”。这样所有权转移与交付在内涵上就一致了。在第三人承运的合同中,所有权转移与交付的分离,既是由于空间的距离造成时间上的滞后,也是为货款支付安全的需要而有意设置的。
四、 关于风险转移的例外
我国《合同法》在第142条对风险转移进行了原则性的规定后,在第143、144、148条对三种特殊情况进行了进一步说明。通说认为这是风险转移的例外。笔者不同意这一观点。第143条规定因买受人违约,致使标的物不能按期交付的,买受人承担风险,其实是一种强制性的占有改定的规定,视为已经交付,出卖人相当于无偿保管人。第144条规定路货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转移,其实是一种任意性的指示交付的规定,允许当事人另行约定。第148条规定出卖人根本违约时,买受人拒绝接受或解除合同,不承担风险。这种情况下,根本未交付,当然风险不转移。
合同法对合同无效或被撤消的、占有人占有期间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未加规定。有学者认为“返还义务人取得财产出于善意时,对非因其过错而灭失的财产可以免责。” ⒄物权行为是独立的,无因的,不由债权行为承担,而由履行行为完成。因而,不能因合同的无效而否认占有人在占有期间的所有人的地位,所以无论善意或恶意,占有人同时也是所有人。因此,除在第三人承运的合同中外,风险转移两大原则是可以归一的。
五、 结论
笔者曾试图论证买卖合同中标的物风险转移两大原则实质上是可以统一的,但确有一些情况两大原则无法统一。在交易形式不断衍生和创新的今天,笔者不敢断言未来不会出现新的所有权转移与交付分离的交易方式。但两大原则一致的范围远应比我们目前的理解大得多,这一现状是人为的割裂造成的。我们在使用某一原则时,只是对此的强调。现代各国普遍采纳交付主义为买卖合同标的物的风险负担规则仅仅因为风险转移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而所有权的转移则被认为是一个抽象的、不可捉摸的甚至是难以证明的问题。其实合同签定后,交换的仅是权利,履行时交换的才是标的物和价金,风险转移之时正是所有权转移之时,仅在极个别的情况下,客观原因或主观约定使所有权转移的时间稍滞后于风险转移的时间。在买卖合同中,认清这一点的意义在于可以厘清众多有争议的问题;可以简化很多复杂的问题。
篇10:酒店销售经理岗位的基本工作职责
1、开拓酒店行业业务,维护客户关系,与客户、同行业间(酒店行业)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2、制定酒店渠道3C手机配件的销售计划,负责指定地区的销售工作;
3、负责拓展公司指定区域的酒店渠道客户以及产品覆盖范围,增加产品所占市场份额;
4、负责所辖区域经销商的管理,与该地区主要经销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并负责该地区空白市场的开发工作;
5、负责维护区域良好的销售氛围,监督价格体系及经销商区域内的铺货率。
篇11:财产保险基本险条款[页5]_合同范本
本条第二款的责任范围举例如下:
1.在发生火灾时,保险标的在抢救过程中,遭受碰破、水渍等损失,以及灾后搬回原地、途中的损失。
2.因抢救受灾物资而将保险房屋的墙壁、门窗等破坏造成的损失。
3.发生火灾时隔断水道,将未着火的保险房屋拆毁造成的损失。
4.遭受火灾后,为防止损坏的保险房屋、墙壁倒塌压坏其他保险标的而被拆除所致的损失。
第六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
本条指为了减少保险标的损失而支出的施救、抢救、保护费用,由保险人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
第七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暴动;
(二)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纵容所致;
(三)核反应、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
(四)地震、暴雨、洪水、台风、暴风、龙卷风、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滑坡、水暖管爆裂、抢劫、盗窃。
本条列明的各种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无论是由上述原因直接造成的,还是由这些原因引起本条款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造成的,均为除外责任,保险人不予赔偿。
第八条 保险人对下列损失也不负责赔偿:
(一)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引起的各种间接损失;
(二)保险标的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导致的损毁,保险标的的变质、霉烂、受潮、虫咬、自然磨损、自然损耗、自燃、烘焙所造成的损失;
(三)由于行政行为或执法行为所致的损失。
本条第一款的各种间接损失主要指停工、停业期间支出的工资、各项费用、利润损失、及因财产损毁导致的有关收益的损失,如旅馆的房租收入、被保险人与他人签订的合同因保险灾害事故不能履约所需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等。
本条第二款明确了保险标的本身内在的各种缺陷或由于保管不善等原因导致的损失,如变质、霉烂、受潮、虫咬、自然磨损、自燃或因烘、烤、烫、烙造成焦糊变质等损失,均属人为的非意外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本条第三款指各级政府或各级执法机关下令破坏保险标的所致的损失属于非常性的行政措施,一般是从国家、社会整体利益出发或者维护更大的利益避免更大的损失所做出的决策,不属于保险承保的意外、偶然的灾害事故风险范畴,故此类损失不属于保险责任。
第九条 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本保险承担的保险责任为列明的风险责任,而且责任免除各款不可能列举完全,因此凡不是保险条款第四、五、六条中列举的灾害事故损失、费用等都属除外责任,保险人一概不负赔偿责任。
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
第十条 固定资产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按照帐面原值或原值加成数确定,也可按照当时重置价值或其他方式确定。
固定资产的保险价值是出险时重置价值。
本条规定固定资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确定方式。保险金额一般可有以下几种方式;
(一)按照帐面原值确定。帐面原值是指在建造或购置固定资产时所支出的货币总额。
(二)按照帐面原值加成数确定。帐面原值加成数即在固定资产帐面原值基础上再附加一定成数,使其趋近于重置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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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天猫运营经理的基本职责包含哪些方面
职责:
1、参与制定天猫店铺的业绩目标,组织协调公司各部门执行、实现公司的运营目标;
2、在公司总体发展战略的指导下,全面负责公司的天猫平台的规划、搭建与运营推广,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推广产品销售额;
3、负责天猫平台运营数据的分析、总结,及时达成各项运营指标,如:流量指标、会员注册率指标、页面点击率及转化率指标、商品受欢迎度指标等等。
任职要求:
1、三年以上天猫运营经历,具有成功的店铺推广运作管理经验(如有成功的运动或网羽品牌运营经验或者鞋服运营经验的优先考虑);
2、精通直通车,钻展等推广技术,熟悉天猫商城的推广运营规则;
3、思路清晰,擅长数据分析,有敏锐的电商洞察力,具备较强的团队管理能力及沟通能力;
4、为人正直,踏实稳重,热爱电商行业。
篇13: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报告
20xx年是城镇面貌“三年上水平”开局之年,建设领域依法行政面临着新的更高要求,良好的行政环境尤为重要。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程序,强化监督检查,切实解决在行政执法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根据县政府《关于印发行政执法监督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严格遵循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坚持把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统一到依法办事的高度上来,认真抓好自查自纠工作,使行政执法工作更加优化,没有发生一起行政诉讼和应诉案件,建设行政执法工作步入法制化、规范化。
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 加强组织领导,构建责任体系
我局始终把规范行政执法贯穿全年中心工作始终,并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严格奖罚兑现,强化执法队伍管理。按照“法制化、规范化”的要求,将行政执法工作与优化经济环境密切结合,把行政执法工作考核管理真正落到实处。一是成立行政执法领导小组,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全面抓,分管领导严把关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在全系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层层签订了行政执法目标责任书,形成依法形成的氛围。二是实行行政执法目标考核评议制度。积极参加全县民主评议行风活动,评议作风、评议形象,促使工作作风较大转变。三是建立案件办理回访制度。定期召开执法工作会议,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清理、通报,走访相关单位,实施动态管理。四是加强舆论监督,建立诚信市场。建立行政执法通报制度,利用新闻媒体,对执法典型事例进行公示。对违规违法的反面典型进行曝光同时对遵纪守法、依法行政的好的典型进行表扬。
二、认真开展自查,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按照县政府统一安排,根据《河北省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规定》《河北省制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若干规定》《河北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和《邢台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等有关规定,在统一执法、统一法律文书、统一票据、罚没款统一进入财政的前提下,结合当前建设领域所担负的主要职能,全面开展行政执法监督自查自纠活动。一方面清理行政许可项目。以审批事项入驻行政服务中心为契机,从具体基础工作开始自下而上,按照日常工作过程的操作程序,逐级排查清理,对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登记造册,明确项目名称,实施依据,收费依据及标准,承办科室等详细内容,并实施公布,做到凡是没有对外公布的行政许可项目必须停止执行;另一方面,清理实施行政许可的主体。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凡是实施主体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必须纠正。按照县机构改革“三定方案”确定的岗位职责,自上而下进行梳理,并做到部门和上级部门相互结合,相互印证,相互协调;再次是清理行政许可规定。自行规定的行政许可事项以及条款、程序、期限和实施主体与《行政许可法》不一致的进行修改和废止,对保留的行政许可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期限等按法定程序予加以规范。
三、规范行政行为,严格执法程序
在规范执法行为的工作中,坚持执法依据统一,执法标准统一、执法文书统一,执法程序统一。继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各项规定,不断完善创新监管模式,进一步加强规范使用和填写行政执法文书,规范档案管理,有效杜绝了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发生,提高整体执法水平。一是立案审批。我们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或群众举报投诉的案件及时受理,符合立案条件的,填写《立案申请表》,报主管领导审批立案。二是程序履行。我局在进行案件调查或检查是,执法人员必须两人以上,并严格执行亮证执法制度,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有效的执法证件,在填写《调查笔录》和《现场检查笔录》都能够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填写。三是审查决定。执法人员在案件调查终结后,写出调查终结报告,报局领导集体讨论,最后形成合议意见,交有关科室执行。对于符合一般程序案件达不到听证的,我局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之书,告之当事人享有的陈述和申辩的权利。符合听证的案件,认真制作听证告之书,交付当事人,当事人要求听证的严格按程序执行。四是送达和执行。我局严格执行《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程序,确保文书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送达的法定义务。在处罚执行上,严格执行收缴罚没分离制度,严格票据使用规定以及处罚幅度。五是按照“合法性、公开性、过罚相当、平等对待、教育为主”五项原则,确定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阶次和处罚基准,对涉及行政处罚幅度的条款进行了逐一细化。为保证细化的处罚标准得到有效执行,杜绝违规操作,以不同形式公开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逐步形成了“集体审理、监督制约、执法回避、公开公示、责任追究、备案审查、评议考核”制度体系和流程运作、制度控权的工作机制,有效确保了行政处罚案件的公平与公正,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得到全面规范。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城镇面貌“三年上水平”是省、市、县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重要载体,作为城镇建设主力军,为更好地巩固自查自纠成果,下一步,要完善执法工作的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二是加强行政执法及文书档案管理,进一步做好行政档案管理工作。三是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和执法检查制度,深化完善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的紧迫感、责任感,不断提高执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确保“三年上水平”城市建设首期任务的全面胜利。
篇14:女性必学的基本礼仪_礼仪常识_网
有礼仪的女人更显美态,让人赏心悦目,所以对于女人来说,一定要学点礼仪,尤其是基本礼仪。下面是小编分享的女性必学的基本礼仪,一起来看一下吧。
女性必学的基本礼仪一、仪容礼仪
1、发型
女性在发型上有许多的选择,但不代表每一个发型都适合你。你应根据自己的脸型、气质与职业去选择发型,注意保持头发整洁,切勿披头散发,太过夸张的发型不碰为宜。
2、面容
正所谓“女为悦己者容”,女人应该要好好保养自己,令自己的面容明艳动人。淡淡的妆容十分适合柔美的女性,也适用于各种场合,你可以从现在开始学习一些淡妆技巧。
女性必学的基本礼仪二、服饰礼仪
女性要根据自己的身型、个性、职业与工作场合去选择大方、得体的服装与配饰,注意上下装、饰物与服装颜色的和谐配搭,摒弃那些夸张、暴露的衣服。
女性必学的基本礼仪三、仪态礼仪
在行为举止上,无论是站还是坐,是说话还是静默,你都应表现得优雅大方,给人自然、端庄的感觉。如果你发现你有八字脚、抖腿、含胸、驼背、行为粗鲁等问题,请你一定要改正,否则你的仪态礼仪将永远得不到提升。
女性必学的基本礼仪四、言谈礼仪
小编认为一个有礼节的女性说话应是礼貌、亲切、谦和的。说话时,你要正视对方,间距相宜,语言运用简洁、清晰,字正腔圆,语速适中。倾听时,你要专注认真,在适当的时候给予对方回应。总之,你要时刻谨记你是一位淑女,粗言秽语、诳语恶言是绝不可出口的。
女性必学的基本礼仪五、餐饮礼仪
进餐前,要考虑众人的喜好、宗教信仰与习俗点菜,适量点菜,切勿铺张浪费;进餐时,避免在咀嚼时发出声响与说话,也不要在菜盘上挑挑拣拣,无论吃饭还是饮酒都要适量;进餐后,要把餐具摆放好,尽量不要浪费,如果要剔牙,请加以遮掩。
女性必学的基本礼仪常识就如上文所示,它们并不难,但要学好也不容易,但只要你有足够的决心与努力,你一定会成功提升你的礼仪修养的。
篇15:渠道销售专员的基本职责描述
职责:
1、收集装企信息,形成合作商家。
2、开拓装企,建立连接:通过合适的销售方式与KP进行沟通拜访。
3、向装企推荐有价值的产品,最终达成装企与平台的连接或签约。
4、信息收集及反馈:对用户使用产品中的痛点需求收集,竞对信息收集。
5、定期与合作客户进行沟通,维护公司品牌,根据公司政策,引领家装公司稳步发展并建立良好长期合作关系 。
任职要求:
1、要性:有强烈的赚钱欲望,不安于现状、做事情积极主动、敢于挑战更高目标。
2、真诚:待人真诚,并能正向看待问题。
3、勤奋:踏实肯干,能把本职的工作做漂亮,愿意为工作付出额外的时间和努力。
4、好学:能不断总结复盘并提升自己,乐于学习和分享。
5、经验不限,可接受优秀应届毕业生。
篇16:监督所干部的述职述廉报告_述廉报告_网
XX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县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动物卫生监督工作重点,认真贯彻市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提高综合执法水平;坚持以强化服务意识,规范执法行为为抓手,积极组织开展打击非法贩运病死畜禽及其产品和经营假冒伪劣兽药饲料等领域的执法监督行动,积极参与了畜牧行风和职业道德建设,有力的保证了全所各项工作的规范运行。在全所职工的支持配合下,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较好地履行了岗位职责,现将我本人XX年度学习、工作、廉政等方面情况予以汇报,请领导和同志们评议。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高综合能力
作为一名部门负责人,自己的位置和角色要求,必须提高自身的思想文化素质。一年来自己充分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抓学习。一是学习政治理论。坚持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xx大、xx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内涵,积极参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提高理论思维能力,正确评价现实生活中出现的社会矛盾和问题,明确肩负的责任,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二是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学习农村经济和现代畜牧兽医新技术、学文件、学政策、学法律法规、用发展现代农业的要求不断提高自己工作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了自已驾驭全局、科学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三是注意向实践学习。
在工作实践中 ,争取主观与客观的相统一,理论与实践的相协调,做到了少一点“自以为是“、多一些“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主动从群众的社会实践中汲取营养、拓宽视野、增长才干。自己始终把学习做为一种乐趣,一种习惯,一种追求,努力做到学以怡情、学以养德、学以增智、学以致用。一年来,共记学习笔记2万余字,写心得体会文章8余篇,撰写调研报告一篇,通过坚持学习,使自己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和发现问题、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有了一定的提高,奠定了工作基础。
二、恪尽职守,努力工作
一年来,坚持勤政务实,积极完成了岗位工作任务,在履行岗位职责方面,个人认为是认真负责的、尽心尽职的、尽心竭力地做好自己岗位上的事情,牢固地树立了责任意识,对社会、公众负责,对本单位的形象、信誉负责,对自己的良心负责,在同志们的协助支持下,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1、积极组织开展效能机关和人民满意站所创建工作。
一是加强全所干部职工服务意识的学习,增强服务的自觉性,努力为基层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二是切实改善服务态度,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做到了热情接待、周到服务、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三是落实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努力提高办事效率;四是改变服务方式,方便基层、群众。五是强力推进执法公开,提高执法的透明度,以公开促进执法公正。六是落实执法责任追究制,组织制定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方案。通过整章建制、学习宣传,使全所的工作效能、服务意识有了新的提高。
2、创新工作机制,全方位树立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新形象
一是建立执法程序审核机制。对执法人员提出的处罚案件,从证据、程序、违法事实认定、适用法律、执法文书等方面进行审查,统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尺度。通过采取对不符合要求、证据不足的返回重作等形式,逐步提高执法人员文书制作和办案水平,防止行政复议变更和诉讼败诉,我所自成立以来,无一件行政复议案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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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_合同范本
第七十三条 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全国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在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中,应当听取工会、企业方面代表以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七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下列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其执行的情况;(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三)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四)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关于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五)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六)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监察事项。
第七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有权查阅与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有关的材料,有权对劳动场所进行实地检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
劳动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应当出示证件,依法行使职权,文明执法。
第七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卫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七十八条 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七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本法的行为都有权举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并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篇18:监督工作总结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局的指导下,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为目标,完善责任体制和诚信机制建设,强化食品药品安全日常监管和综合治理,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广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取得良好效果,成功举办湖北省暨襄阳市餐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组织开展各类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治理20多项。20xx年,我市食品总合格率95.3%,部分指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国家基本药物合格率99.8%。新申办《药品经营许可证》22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43件、餐饮服务许可证1181件,完成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任务64次;查处药品违法案件 925件(其中:一般程序395件,简易程序530件),市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法案件256件(其中:120件当处,136件一般程序)。全市没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食品药品安全形势平稳有序、持续向好。
一、今年以来主要工作
(一)食品药品安全责任进一步强化,专项治理取得显著成效。截至10月,全市7个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体制调整全部到位,全系统新增编制183人,执法人员增加1.5倍,各县(市)区均新增设食品药品综合执法大队,为全额拨款副科级事业单位。我局按照工作方案化、目标路径化、项目具体化的要求,把全年工作划分为11大类重点,设定完成任务时间节点41个,支撑项目47个,保障措施36条,同时分条目列出每周、每月和每季度完成情况,建成日研判、月报告、季度督办、半年评价、年度综合考核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机制。食安委领导定期听取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汇报,调研药品安全工作,分析形势,研究制定解决措施。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坚持人才优先,实施硕博工程,引进2名博士担任副局长、党组成员,2名硕士任局机关科长和药检所副所长(正科级),成为食品药品监管队伍的高层次专业管理人才。在经费保障上:今年,市县两级财政安排食品药品安全专项工作经费800多万元。落实了食品安全举报奖励专项资金、食安办专项工作经费、食品抽样经费、药品检验经费。在管理机制上:统筹推进食品药品社区网格化管理和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在农村,建立健全乡镇监管体系,建强监管力量。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要求,乡镇设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站,负责人由乡镇在职副乡(镇)级干部担任并设专职干部,村协管员由村主任兼任,信息员由村文书兼任,联络员由乡镇包村干部兼任,确保基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在改革中得到加强。老河口、南漳、宜城等县(市)镇镇建立了监管站,镇、村都有分管领导和干部专门从事这项工作。市政府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实现食品药品安全“全覆盖”和“无缝隙”的网格管理。11月,市局在宜城召开食品药品网格化管理现场会。
全市各级各部门把食品药品安全纳入目标考核体系,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食品药品安全可追溯机制,深入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治理,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大力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相结合,抽检各类食品样品12461个,总合格率为95.3%,其中农产品、生产加工环节和流通环节食品合格率较去年同期稳中有升,餐饮环节抽检合格率较去年同期大幅上升,并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
食安办定期向省食安办和国务院食安办报告我市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受到国务院食安办领导同志的高度关注,认为襄阳市食品安全工作重点明确、责任清晰、措施到位、监督有效、保障有力、舆论导向正确。今年6月,市政府在全国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发言。7月,省政协副主席涂勇来我市调研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时也给予了高度评价。
(二)减少行政审批项目,着力打造最优行政审批流程。取消4个许可项目的收费,下放3个许可项目,合并9个许可项目,缩短4个项目办理时限。目前,我局药品行政审批项目为11项,比原来减少12项,餐饮服务许可期限缩短1个工作日、药品经营许可期限缩短7个工作日、药品经营许可验收期限缩短7个工作日。与全国行政审批先进城市XX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比较,我局审批项目更少、时限更短、流程更优。
(三)服务企业发展,市场活力进一步增强。进一步完善服务企业发展机制,为重点医药项目发展当“秘书”。二季度,局班子成员集中一个月时间带领分管科室负责人开展“进企业、访民情、解民忧、惠民生、促发展”走访活动,邀请华中药业、万达酒店等20多家企业座谈,征求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推出服务企业发展措施18项。今年以来,到企业现场办公12次,协调解决问题14个。服务企业发展举措受到企业欢迎,效果逐步显现。去年以来,我市重点医药项目到位资金5 亿元。天津金耀集团在加大中南制剂生产基地一期工程投入的同时(一期工程3.3万平方米生产车间目前正在进行设备安装调试,明年4月投产),决定把大输液项目整体迁至襄阳,迁址药品文号71个,新增产值10亿元,也填补了我市大输液的空白。华中医药产业园针剂、片剂等项目将于20xx年上半年投产。中药材种植发展迅速,麦冬、杜仲、半夏、柴胡等中药材种植达70多万亩,产值近20亿元;1至11月,全市医药工业产值36亿元,同比增长50%。药品经营企业完成销售29.18亿元,同比增长18.2%。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的工作受到了上级肯定,省局和市委市政府授予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学习型机关先进单位”,局机关4支部“先进党支部”、“红旗基层党组织”、党组书记、局长刘全新荣获“全国医药卫生系统创先争优先进个人”、食品药品检验所监督室主任包艳春获全省“十大药监之星”,并入选全国“十大药监之星”,另有2个单位和4名同志受到省局表彰。此外,在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城乡互联共建、政务信息公开、创建平安单位、文明单位、工作目标、新闻宣传、抗灾救灾、诸葛亮文化节等工作也受到了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表彰。
二、20xx年重点工作
坚持一手抓监管保安全,一手抓服务促发展。
(一)发挥食安办作用,健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和全程监管机制。加快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管理和农村食品药品协管站建设,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与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对接,拓展社会监督和群防群控的途径。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监管,鼓励人民群众积极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形成打建结合、专群结合的食品药品监管格局。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落实食品生产者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深化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加强小餐饮综合整治。进一步深化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食品企业信用档案,建立食品企业“黑名单”制度,加大对失信企业惩戒力度。
(二)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运用风险管理办法,加强药品生产企业原辅料药、中药材以及小餐饮等高风险品种、高风险环节风险排查和安全监管,以基本药物和特殊药品为重点,净化药品市场。进一步深化小餐饮综合治理,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篇19:食品药品监督个人工作总结
20_年以来,我局在市局_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保障食品药品安全这一主题,全面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巩固省食品安全示_县、药品“两网”建设示_县创建成果,突出工作重点,不断创新药品安全监管模式,圆满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一、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促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上水平
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市局的统一部署,局党组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着力营造人人学习政策理论、钻研食品药品业务,努力服务全县食品药品行业健康快速发展、促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上水平。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局党组结合本局工作实际,确定以“全力保民生,贡献新铜山”为主题,做到了组织领导机构、工作班子和办公地点、办公设备“四个落实”。 实现有机构、有主题、有方案、有氛围、有载体、有落实、有质量、有台帐、有实效的“十个有”的要求。全局党员进行“深入解放思想,率先达小康、建设新铜山”有奖征文和讨论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到徐州淮海烈士陵园重温入党誓词;由分管局长带队到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成效较好的江阴、宜兴、新建等地进行学习调研,还召开服务相对人座谈会征求意见,深入雷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服务企业科学发展,探讨企业科学监管工作机制。
(三)转变作风,务求实效。围绕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促进食品药品行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进一步推动了思想解放,领导班子形成了科学发展的共识,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食品药品科学发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开展过期药品回收、免费培训、免费发放药品零售企业台帐资料,真正实现了坚持从实际出发,讲求实效,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二、加强食品综合监督,努力开创食品安全监管新局面
(一)巩固食品安全“示_县”创建成果,继续加强食品安全“三网”建设
一是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20_年继续推行县政府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和责任风险抵押金制度,将食品安全工作目标任务写进责任书中,并要求镇(场)政府及食安委成员单位将责任明确到相关部门和个人。今年县食安委办公室出台了工作督导制度,每季度由县食安委办公室组织对全县食品安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导,通过督导检查,使基层监管责任得到了进一步的落实,同时也有力促进了食品产业的健康发展。
二是进一步创新考评奖励机制。食品安全考评工作改变了以往各部门联合年终集中考评的模式,而是将日常性考评、专项性考评、年终综合性考评进行结合,通过每季度一次的工作督查考评日常性工作,通过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检查考评专项性工作,通过年终集中考评考核全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用新的考评机制实现更加全面、科学、准确地衡量基层单位工作。另外,今年还加强对食品安全各级责任人员的考核力度,设置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优秀协管员、优秀信息员等多个奖项,逐步加大奖励力度,促进食品安全工作更好的开展。
三是强化协管(信息)员队伍建设。结合全国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对全县聘请的77名协管员、326名信息员开展了专题培训,同时每季度对协管(信息)员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进一步提升了他们的素质和工作积极性。
(二)全面完成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县政府及时研究我县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了由县委、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_县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进一步落实了专项整治工作部门职责分工,明确了突击检查、专项抽查、区域整治、联合执法、抽验监测相结合的行动模式,同时还建立了联合执法、信息报送、案情会商、沟通协调、工作例会、责任追究等机制和制度。
二是认真组织落实,专项整治进展顺利。我局作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单位,在各个阶段的工作中切实起到了沟通、协调、督促和指导的作用,全县各镇(场)和有关责任部门在专项整治中树立了大局意识,加强了协调配合、信息沟通,形成了监管合力,确保了全县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三是各部门联动,专项整治成效显著。组织对全县辖区内127家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加工企业进行了摸底排查和拉网式检查。针对我县食品添加剂使用广泛的品种开展了专项抽检工作,共抽检小麦粉、乳制品、酱油、食醋、方便食品等使用食品添加物质的食品生产企业累计47家的79批次产品,其中合格73 批次,不合格6批次,合格率达92.41%,较以往有了明显提高,抽检共发现4家面粉厂过氧化苯甲酰超标,进行了责令整改。组织对餐饮、超市、集贸市场内从事食品现做现卖、销售各类水发、浸泡、腌卤等食品的经营者,以及加工糖果、糕点等食品经营者和食品添加剂经营者等重点对象进行摸底清查。检查全县奶站、规模奶牛场(奶牛小区)、饲料生产、经营企业230家/次,整治市场22个、重点区域5个、养殖场53个。各级检测中心累计抽检500多次,抽检样品合格率为100%。
(三)大力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意见》精神,抓好我县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明确了体制调整期间食品安全相关责任以及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任务分工,县食安委办公室积极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针对全县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开展了专项整顿。
一是重点抓好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县人大、县政府9月份对铜山新区苏果超市、圭山农贸市场、申大元酒店等单位进行了现场视察,并对《食品安全法》贯彻落实、节日食品安全保障等情况进行检查。
二是组织相关部门按照“抓住重点、提高效率,关注风险、确保安全”的原则,实行分级分等监管。全县举办了餐饮服务行业培训班,400余家餐饮服务单位、各类食堂等集体用餐单位负责人参加了培训。联合工商、动检、卫生等相关职能部门,集中开展猪、牛、羊屠宰市场专项整治,加大了对“注水肉”和未经检疫检验行为的打击力度。狠抓禽、蛋、奶安全检疫工作,通过严格审核发放生鲜乳收购许可证的奶站8家,取缔流动奶站2家和私营奶站1家,发放生鲜乳准运证明的车辆14个,奶站和奶农的购销合同签订率达到100%,奶站和规模奶牛场监管率达100%,各级检测中心累计抽检527次,抽检样品合格率为 100%。另外,按照《奶业整顿与振兴规划纲要》要求,引导奶农按照《生鲜乳生产技术规程(试行)》的要求,从事奶牛养殖和生鲜乳生产,提高奶牛养殖场户和奶站的管理水平,推进全县奶牛标准养殖进程。
(四)健全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机制
进一步建立健全_县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加强和改进应急机制,提高预防和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县食安委办公室采取三项措施完善应急管理工作,一是培训、宣传食品安全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县食安委办公室通过举办基层协管员、信息员培训班、网上公布有关法律法规等措施,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_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_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_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二是下发文件指导镇(场)制定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县食安委下发了《关于及时制定、修订和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对应急预案的总则、组织机构及职责、预防预警、应急响应、后期处置、保障措施等内容的编制和完善进行了分类指导。三是加强对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的督查。为确保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在基层镇(场)得到重视和有效落实,县食安委办公室制定了应急管理工作督查计划,对全县21个镇(场)应急体系建设等情况进行督查和现场指导。
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建设,将食品安全网_县政府、市食品安全网链接,通过食品安全网和远程监管系统,实现县内各部门、各镇食品安全信息互通、共享,形成食品安全监管合力,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率。
三、突出源头监管,整顿药械市场秩序,全面落实放心药品工程
我局始终把稽查执法作为保障群众用药安全的重要手段,坚持以基层药械大检查为主线,专项检查为重点,创新机制,前移关口,不断谋求打假治劣新突破。今年来,我局先后开展了县、乡两级医疗机构药品、医用氧、狂犬疫苗、兴奋剂、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易制毒化学品、计划生育药械市场等专项检查11项。全年共出动检查人员505人次,检查涉药单位420家,其中零售药店394家,医疗机构26家,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检查 40家,查处假药4批次,假劣器械17批次,共立案27件,其中一般案件15起,当场案件12起,处理20_年遗留案件17件。组织查处非法药品广告2 起,今年新办药店10 家,交证注销的8家,到目前为止全县共有药店 376家,已受理89家换证申请,62家申请通过审查。
(一)开展2年一次的诚信体系动态评定活动。制定了《_县药品信用分类管理工作方案》,下发20_年度诚信体系创建活动通知380份,强化信用档案动态管理,将日常监管检查情况记入诚信档案,经过综合评定全县诚信药店120家,占32.9%,守信药店240家,占 65.7%,基本守信药店5家。
(二)开展无假药创建活动。对全县药店进行了拉网式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药品、过期失效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对零售药店药品购销、验收养护、过期失效药品处理、药品分类管理、药师在岗、店堂药品广告发布等情况实施有效监督,加大对游医药贩非法从事药品经营活动的打击力度。继续完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管体系,组织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和生产质量体系专项检查,检查覆盖率达到100%。
篇20:电商运营助理的基本职责范围
职责:
1、 负责公司天猫店的日常运营事项,包括推广、维护、编辑等工作
2、 配合运营及领导执行活动专题策划、线上活动推广
3、 定期进行营销数据分析、商品分析,完善和调整相关计划并总结反馈
4、 执行与配合公司相关营销活动,并能独立策划商城促销活动方案
5、 执行店长分配的流量推广、网站优化、会员营销、产品跟踪、对手分析等工作
6、 维护合作渠道,包括产品提报、活动提报、资源沟通、对账等工作
7、 完成部门领导安排的其它与互联网电商业务有关的事务
任职要求:
1、 大专及以上学历,优秀的应届毕业生可以考虑,电子商务、市场营销、广告传媒等相关专业和具有相关经验者优先考虑
2、 具有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和沟通技巧,有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和洞察力,善于从多种角度及细节发现问题
3、 熟悉互联网等新媒体,对数据敏感度强,有一定的数据分析能力
4、 积极的工作状态、高度的责任心、能吃苦耐劳,有团队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