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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买卖合同纠纷(热门20篇)

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QGF--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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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旧机动车车辆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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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天津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机动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出卖人依法出售具备以下条件的旧机动车

车主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车辆牌号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厂牌、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 颜 色____________________

车辆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 初次登记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动机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车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行使里程____________________km

车辆使用性质:□私人 □公务车 □出租车 □租赁车 □其他_____________

第二条:车款及交验车

旧机动车的价格为(不含税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买受人应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点)同出卖人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以□现金□支票 □汇票 □旧机动车抵扣部分新车款项的方式自验收、审验无误之日起________日向出卖人支付车款的_________%。

出卖人应在收到车款后_______日内交付车辆及相关文件,并协助买受人在3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车辆过户、转籍手续,转籍过程中发生的税、费负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卖方应向买方提供车辆的使用、修理、事故、检验以及是否办理抵押登记、缴纳税费等真实情况和信息;买方应全面了解和查验车辆的状况、有关车辆的证明文件。建议买方亲自到车辆登记部门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手续,不便亲自办理的可以委托有信用和资质的经纪机构办理。

第三条: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出卖人应保证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且该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能够依法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2、出卖人保证向买受人提供的相关文件真实有效及其对车辆状况的陈述完整、真实,不存在隐瞒或虚假成分。

3、买受人应按照约定时间、地点与出卖人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按照约定支付车款。

4、出卖人收取车款后,出具收款凭证。

5、买受人应持有效证件与出卖人共同办理车辆过户、转籍手续。

6、车辆交付后办理过户、转籍过程中,因车辆使用发生的问题由使用者负责。

7、在出卖人旧车交付之日以前所发生的任何形式的交通违章由出卖人全部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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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枫林公司与东灯公司凭样品买卖合同纠纷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9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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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林公司与东灯公司凭样品买卖合同纠纷

江苏刘洪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被告南京枫林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枫林公司)的委托指派本律师担任其与南京东灯照明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灯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诉讼代理人,现本律师就本案争议焦点、法律事实及如何处理,发表代理意见如下:

一、本案原被告之间纠纷应定性为凭样品买卖合同纠纷

原被告于XX年7月23日签订的销售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买卖合同的标的庭院灯,数量1490盏,单价每盏850元,总价款:1266500元,在备注一栏中双方明确约定:光源为飞利浦,灯具样式参照购买方提供的实样……合同签订之时,原被告双方也对庭院灯样品进行了现场认定和封存,原告在庭审时也明确承认其应当按照碧瑶湾花园一期已经做好的庭院灯作为样品,并现场拍摄了照片,由此可见双方达成的书面销售合同完全符合凭样品买卖合同的构成要件,故依法应当认定为凭样品买卖合同纠纷。

二、原告交付的货物(庭院灯)与样品不符,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属于根本违约行为

XX年7月31日,原告向被告交付了200盏庭院灯,该批庭院灯经监理公司(江苏华宁交通工程咨询监理公司)验收发现存在严重问题,并被监理公司认定该批庭院灯不符合设计和使用要求,不得进场安装使用,必须立即退场(详见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故本代理人认为,原告未能依据双方约定交付合格庭院灯,系违约行为。

三、被告解除合同的行为效力合法有效

被告在收到监理公司通知单后,在与原告协商无果的情况下,依法于XX年8月4日书面通知原告解除双方的买卖合同,该解除合同通知书已经送达原告。代理人认为,被告行使解除权是建立在原告违约且拒绝对庭院灯整改的前提之下,根据《合同法》第94条及96条的相关规定被告行使解除权行为合法有效。

四、鉴于原告的违约行为及被告承接工程工期影响,被告在依法行使解除权之后又及时与其他的灯具公司签订了灯具销售合同,从其他公司处购得庭院灯进行了安装,目前所有灯具虽已安装完毕,但仍延误了工期,工程发包方将有可能根据工程承包合同的约定追究被告的违约责任,对此,被告将保留追究原告的相关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本代理人认为,原被告双方的合同关系应定性为凭样品买卖合同纠纷,原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严重违约行为,被告依法行使解除权于法有据,故原告的诉讼请求均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应当依法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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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买卖合同纠纷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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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人: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被上诉人:______________,男,19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_____族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请求事项

请求依法撤销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20________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号民事__________,改判驳回被上诉人的全部原审诉讼请求。

事实与理由

此致

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上诉人: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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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武汉市旧机动车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8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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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

买卖人(一方):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月__日

双方经协商,签订本合同,其条款如下:

一、 甲方同意将______车出售给乙方,该车相关参数如下:

┌──┬───────┬───────┬───────┬───────┬───────┐

│品牌│ 号牌号码 │ 车辆类型 │ 发动机号 │车架号│ 累计行使里程 │

│型号││││││

├──┼───────┼───────┼───────┼───────┼───────┤

││││││ 公里 │

├──┼───────┼───────┼───────┼───────┼───────┤

│年审│ 养路费有效期 │保险有效期│ 路桥费有效期 │ 车辆使用性质 │ 其他状况 │

│有效││││││

│ 期 ││││││

├──┼───────┼───────┼───────┼───────┼───────┤

│││││营运││

│││││非营其他││

└──┴───────┴───────┴───────┴───────┴───────┘

二、 车辆交易约定事项

1、 交易车辆价款:(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

2、付款方式:乙方于_____年__月__日向甲方预付车款的__%,计______元;待交易车辆过户、转籍手续办理完成,且车辆及其证件交付完毕时,即时支付交易车辆的所有余款______元。

3、甲方应提供及其证件,以便办理车辆过户、转籍手续;并于______年__月__日交付交易车辆,交付地点__________,应随车移交的相关证件如下:

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登记证书

车辆购置附加税本

车船使用税票

养路费凭证

路桥费凭证

机动车辆保险单

营运车辆专用票

其它证件 __________。

证件总计______件

4、甲乙双方同意委托____________________(交易公司全称)依法办理交易车辆过户、转籍手续。双方约定,交易手续费、证照费由___方承担。

三、 权利义务

1、 甲方应保证其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置权,且该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能够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2、 甲方必须真实、准确介绍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并提供合法、有效的卖车相关证件;乙方应提供合法有效的买车相关凭证。

3、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地点与甲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政见,并支付相关款项:甲方在收取车款后,应开具收款凭证。

4、在办理交易车辆过户、转籍之前,因交易车辆所发生的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风险由甲方承担,在办理交易车辆过户、转籍过程中,因车辆使用发生的问题及法律责任风险均由使用者负责和承担;交易车辆过户转籍完成及其证件交付之后,因乙方原因所发生的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风险由乙方承担。

四、 违约责任

1、 第三人对交易车辆主张权利并有确实证据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因甲方原因致使车辆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的,乙方有权中止合同、甲方应向乙方返还已付车款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因乙方原因致使车辆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的,甲方有权中止合同、退还已付车款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因交易公司的原因致使车辆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的,由交易公司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3、 甲方未按照约定交付车辆或相关证件的,逾期每日按车款总价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4、 乙方未按照约定交付车辆的,逾期每日按车款总价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 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依法想人民法院起诉。

六、甲、乙双方已阅读本合同条款,并充分理解合同各条款之内容;

本合同一式四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出卖人姓名(签章)__________ 买受人名称(签章)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交易公司(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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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机动车买卖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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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签约地址: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目的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二手车买卖和完成其它服务事项,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当事人及车辆情况

一、甲方基本情况:

1、单位代码证号 □□□□□□□□—□ 经办人

经办人身份证号码 □□□□□□□□□□□□□□□□□□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2、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

现居住地址 联系电话

二、乙方基本情况:

1、单位代码证号 □□□□□□□□—□ 经办人

经办人身份证号码 □□□□□□□□□□□□□□□□□□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2、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

现居住地址 联系电话

三、车辆基本情况:

车辆牌号 沪 车辆类别

厂牌型号 颜 色

初次登记时间 登记证号

发动机号码 车架号码

行使里程 km 使用年限至 年 月 日

车辆年检签证有效期至 年 月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证号 (征税、免税)。

车船使用税纳税记录卡缴付截止期

车辆养路费交讫截止期 年 月(证号 )

车辆保险险种 1 2 3 4

保险有效期截止日期 年 月 日

配置

其它情况

第三条 车辆价款、过户手续费

本车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其中包含车辆、备胎以及 等款项。

过户手续费约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由 方负责(以实际发生费用为准支付)。

第四条 定金和价款的支付、过户手续、车辆交付

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按车价款 %人民币 元(大写 元)作为定金支付给甲方。

2、 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拾日内,将本车办理(过户□/转籍□)所需的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交付给 方,由 方负责办理手续; 方为二手车经营单位时,由 方负责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3、自过户、转籍手续完成之日起 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车价款人民币: 元(大写 元),支付方式(现金□/转帐□)。

4、自甲方收到全部车价款之日起 日内,应将过户、转籍后的有关证件及车辆交给乙方;同时, 方支付清 方过户手续费。

第五条 双方的责任

1、甲方应承诺出卖车辆不存在任何权属上的法律问题和各类尚未处理完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应提供车辆的使用、维修、事故、检验以及是否办理抵押登记、交纳税费、报废期限等真实情况和信息。

2、甲方属二手车经营企业的,还应向乙方提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

3、乙方应了解、确认买受车辆能在落籍所在地办理落籍手续。

4、双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供各类证明、证件并确保真实有效。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2款,致使车辆不能过户、转籍,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解除。甲方违约的,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并赔偿乙方相应损失;乙方违约的,无权要求返回定金并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2、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3款,乙方应按延期天数每天人民币 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4款, 延期交付的违约方应按延期交付天数每天人民币 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延误期内的风险责任。

4、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1款,本合同解除,甲方应无条件接受退回的车辆并退回乙方全部车款,双倍返还定金并赔偿乙方相应损失。

共2页,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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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机动车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5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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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

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天津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二手机动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出卖人依法出售具备以下条件的二手机动车

第二条 车款及交验车

二手机动车的价格为(不含税费)、(人民币/大写) ___ 元。

买受人应于 ___ 年 ___ 月 ___ 日在 ___ (地点)同出卖人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支付定金 元,并以 口现金 口支票 口汇票 口二手机动车抵扣部分新车款项的方式自验收、审验无误之日起 日向出卖人支付车款的 ___ %。

出卖人应在收到车款后交付车辆及相关资料、凭证,并协助买受人办理完车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所有权转移登记过程中发生的税、费负担方式: ___ 。

第三条 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出卖人应保证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且该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能够依法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2、出卖人保证向买受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凭证真实有效及其对车辆状况的陈述完整、真实,不存在隐瞒或虚假成分。

3、买受人应按照约定时间、地点与出卖人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资料、凭证,并按照约定支付车款。

4、出卖人收取车款后,出具收款凭证。

5、买受人应持有效证件与出卖人共同办理车辆买卖手续。买受人取得车辆及相关资料、凭证后,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转移登记,并按照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提交相应证明、凭证。

6、车辆交付后办理买卖、转移登记过程中,因车辆使用发生的问题由实际使用者负责。

7、在出卖人将二手车交付至买受人之日以前所发生的任何形式的交通违法、经济纠纷等由出卖人全部承担。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提供车辆的使用、修理、事故、检验以及是否办理抵押登记、交纳税费、报废期、所有权争议及执法部门查封等真实情况和信息。买受人购买的车辆如因出卖人隐瞒和欺诈不能办理转移登记,出卖人应当无条件接受退车,并退还购车款等费用。

2、出卖人未按照约定交付车辆或相关资料、凭证的应每日按车款总价款 ___ %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因出卖人原因致使车辆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买卖、转移登记手续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返还车款并承担一切损失;因买受人原因致使车辆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买卖、转移登记手续的,出卖人有权要求买方返还车辆并承担一切损失。

第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 ___ 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买受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

身份(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证号:________________

身份(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证号: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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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旧机动车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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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买卖合同范本

第一条 卖方依法出卖具备以下条件的旧机动车:

车主名称:▁▁▁▁▁▁▁▁;号牌号码:▁▁▁▁▁▁;厂牌型号:▁▁▁▁▁▁;初次登记日期:▁▁▁▁▁▁;发动机号:▁▁▁▁▁▁;车架 号:▁▁▁▁▁▁;养路费缴付有效期从▁▁▁▁▁至▁▁▁▁▁;最近一次年检时间:▁▁▁▁▁▁;行使公里数:▁▁▁▁▁;车辆使用性质:□客运、□货 运、□出租、□租赁、□非营运、□其他;车辆上(是/否)存在抵押权。其他状 况:▁▁▁▁▁▁▁▁▁▁▁▁▁▁▁▁▁▁▁▁▁▁▁▁▁▁▁▁▁▁▁▁▁▁▁▁。

第二条 车款及交验车

车款为(不含税费)▁▁▁▁▁▁▁元;大写:▁▁▁▁▁▁▁▁▁▁▁▁▁。买方应于▁▁▁▁年▁▁月▁▁日在 ▁▁▁▁▁▁▁▁▁▁▁▁▁▁▁▁(地点)同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以(现金、支票、汇票)的方式自验收审验无误之日起▁▁▁日内向卖方支付 车款的▁▁▁%,待办理完过户手续后再即时支付剩余车款。

卖方应在收到第一笔车款后▁▁▁日内交付车辆及相关文件,并协助买方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车辆过户、转籍手续。车辆过户、转籍过程中发生的 税、费负担方式为:▁▁▁▁▁▁▁▁▁▁▁▁▁▁。

相关文件包括:□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税讫证明、□车辆年检证明、□养路费缴付凭证、□销售旧机动车委托 书、▁▁▁▁▁▁▁▁▁▁▁▁▁▁▁。

第三条 双方权利义务

1、卖方应保证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且该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能够依法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2、卖方保证向买方提供的相关文件真实有效及其对车辆状况的陈述完整、真实,不存在隐瞒或虚假成分。

3、买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与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按照约定支付车款。

4、卖方收取车款后,应开具合法、规范的收款凭证。

5、买方应持有效证件与卖方共同办理车辆过户、转籍手续。

6、车辆交付后办理过户、转籍过程中,因车辆使用发生的问题由使用者负责。

▁▁▁▁▁▁▁▁▁▁▁▁▁▁▁▁▁▁▁▁▁▁▁▁▁▁▁▁▁▁▁▁▁▁▁▁▁▁。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第三人对车辆主张权利并有确实证据的,卖方应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卖方未按照约定交付车辆或相关文件的,应每日按车款▁▁%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 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返还车款并承担一切损失;因买方原因致使车辆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返还车辆并承担一切损失。

4.买方未按照约定支付剩余车款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此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寻求保护。

第六条 买卖双方其他约定事项

▁▁▁▁▁▁▁▁▁▁▁▁▁▁▁▁▁▁▁▁▁▁▁▁▁▁▁▁▁▁▁▁▁▁▁▁▁▁。

▁▁▁▁▁▁▁▁▁▁▁▁▁▁▁▁▁▁▁▁▁▁▁▁▁▁▁▁▁▁▁▁▁▁▁▁▁▁。

此协议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盖章、签字后即生效。

卖方(章): 买方(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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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买卖合同逾期交货纠纷的裁判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4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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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逾期交货纠纷裁判

买卖合同逾期交货纠纷,是买受人认为出卖人逾期交货而提起诉讼,要求出卖人承担逾期交货违约责任的纠纷,由于交付标的物是出卖人应当承担的主要义务,所以此种案件中的原告为买受人一方,被告则是出卖人一方。

(一)买卖合同交货期限的确定

交货期限是指出卖人在交货地点完成货物交付的日期;与之相对应,交货期间是指出卖人从某一期日到另一期日在交货地点完成货物交付的一段时间。其中期限应是指时间的计算,从某一点时间开始起计算,称为始期,迄至某一时点停止计算,称为终期,买卖合同的履行期限亦可以以此两种方式确定。而期间则是指某一期日到另一期日之间的一段时间,如某日至某日、某月至某月、某年至某年,或者从某日起若干日、从某日起若干星期、从某日起若干月、从某日起若干年等。买卖合同约定出卖人交付标的物的期间的,可采用这些表达或者确定方式。期限与期间虽然都是特定的、不可分割的期日来表达,但是二者之间还是有差异的,期限为时间之计算,仅指其一端,或者为始期,或者为终期;而期间则是时间之经过,为始期与终期二者之间的时间段。简单地讲,期限是一个时间点,而期间则是一段时间。

买卖合同交货期限与交货期间的确定,对出卖人是否存在逾期交货行为具有决定意义,所以审理此类纠纷的关键即在于对买卖合同标的物交付期限及交付期间的确定。根据《合同法》第138条、第139条的规定,出卖人交货期限的确定应遵循如下规则:

1.双方当事人约定交货期限的,出卖人应按约定的期限交付标的物。2.双方当事人约定交货期间的,出卖人可以在该交货期间内的任何时间交付。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33条第1款第(b)项的规定,如果合同规定有一段时间,或从合同可以确定一段时间,除非情况表明应由买方选定一个日期外,应在该段时间内任何时候交货。

3.如当事人没有约定标的物的交付期限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当事人仅约定开始交货,未约定何时终止交货的,视为约定的交货期间不明确;

4.如当事人未约定交货期限,且不能协商一致,可以按照合同有关条款确定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按照合同有关条款确定应依诚实信用原则进行合同解释,如依各国通例,在合同未约定交货期限的情况下,将双方约定的合同有效期解释为最后交货期限。

5.如不能按照合同有关条款及交易习惯确定交货期限,则依《合同法》第62条第4项之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因此,在买卖合同中,交付标的物的期限不明确时,出卖人可以随时交货,买受人可以随时要求交货,但应当给出卖人必要的准备时间。‘所谓必要的准备时间,是指在通常情况下,出卖人为交货所做准备工作的时间,主要包括标的物的装卸时间、等候运输的时间、运输在途时间等。

6.根据《合同法》第140条的规定,标的物在订立合同之前已为买受人占有的,合同生效的时间为交付时间。之所以作出这样的规定,目的在于方便买卖双方的交易,减少重复交付费用。

在确定买卖合同标的物的交付期限方面,还应当确定相关期限及期间的具体计算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计算的方法

自然计算法。也就是以实际的时间为标准,依此方法计算,即一天为24小时、1周为7天、一月为30天、一年为365天,按此方法计算期限及期间。

历法计算法。也就是指按日历所确定的日、星期、月以及年来进行计算的方法。如合同约定交付标的物的期间为一周的,则为星期一至星期日;约定交付期间为一个月的,则从该月的第一日至月末之日;约定一年为期间的,为1月1日至12月31日,历法计算方法不论月的大小、是否存在闰年,均以历法确定,计算方法简便。

上述两种计算方法的差异在于以月或者年为期间时结果可能并不一致,如约定一个月为期间的,依自然计算法则不论月之大小,将一月均确定为30日;而按历法计算法,则要区别大月与小月、闰月分别有31日、30日、29日(或者28日)。我国《民法通则》第154条第1款规定,期间按公历的年、月、日计算。

2.期间起算点的确定方法

以小时确定期间时的起算点的确定我国《民法通则》第154条第2款规定,按小时计算期间的,从规定时开始计算。

以日、月、年为期间的起算点的确定。《民法通则》第154和第2款还规定,按日、月、年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天不计人,自次日起开始计算。如自1月1日起20天为交付期限的,则从1月2日起算至1月21日24时届满。

期间最后一天的终止点的确定。《民法通则》第154条第3款规定,期间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24时;有业务时间的,到停止业务活动时截止;如有营业时间、办公时间的,以到营业时间、办公时间为期间的终止点。

期间最后一天的确定。如果以日确定期间的,则至该期间之日即为最后一日;在以星期、月、年确定期间时,如以星期、月、年的第一日为起算时间确定时,则该期间之末日为周日、月终、年末为期间的最后一日;如果不是以星期、月、年的第一日为起算时间的,则应以最后之星期、月、年中与起算日相同日的前一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如自1月2日起的一年,则到期时间为次年的1月1日。

如果以上述方法计算出的期间的终止日为星期六、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依《民法通则》第154条第3款规定,应以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

(二)出卖人交付标的物地点的确定规范

出卖人是否逾期交付标的物,还涉及交付标的物的地点的确定问题。对于出卖人交付标的物的地点,结合《合同法》以及审判实践,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交付标的物的地点,双方当事人有明确约定的,应当按约定执行。否则买受人有权拒绝受领标的物,如果出卖人因此履行迟延的,尚需承担违约责任。

2.在双方当事人未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时,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议补充确定,如果协商不成的,应根据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进行确定。

3.根据前述方法仍然不能确定交付标的物的地点的,则应依《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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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旧机动车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6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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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_____________(买受人)甲方:_______________(出卖人)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照种类号码:_______________证照种类号码: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机动车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甲方有权出售车牌号码为____的旧机动车(见附件一:《授权销售旧机动车委托书》)。

第二条旧机动车状况

车牌号码:_______________出厂日期:____________已行驶公里数:_______________

车辆类型:_______________厂牌型号:____________初次登记日期:______________

颜色:__________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辆购置附加费缴费凭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养路费缴付凭证编号_______有效期从___年___月___日___至___年___月____日,最近一次年检时间____车辆瑕疵状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价款

旧机动车价格(不含税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金额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

旧机动车交易中所发生的税由甲方负担____%,乙方负担_____%,或由双方各负担50%;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担____%,乙方负担____%,或由双方各负担50%。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

1.付款方式(支票、现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付款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验收时间、验收方式及交接时间、交接手续

1.验收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验收方式:双方约定车辆由甲、乙双方当面验收,并办理相关手续。

3.交接时间、交接手续:车辆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车辆交接,甲方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助乙方办理完车辆过户、转籍手续,并向乙方移交与车辆相关的各种文件和证明(见附件三:《甲方应向乙方移交的文件和证明清单》)。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与甲方当面验收车辆,审验甲万提供的卖车相关文件和手续;

2.持本人(或本单位)有效证件,按规定与甲方共同办理车辆交易过户或转籍手续;

3.车辆交接后在办理过户期间,车辆使用中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使用者自行负责;

4.不得采取胁迫、欺诈、提供虚假文件或虚假证明等手段进行交易。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约定负责向乙方提供有关的文件和证明(见附件三:《甲方应向乙方移交的文件和证明清单》);

2.如实向乙方陈述车辆的状况,对隐瞒车辆存在的重大质量问题承担赔偿责任;

3.协助乙方办理车辆过户、转籍手续;

4.因甲方原因致使成交车辆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应接受乙方退车,乙方要求解除合同,全数退还车款,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5.因出售车辆的所有权或委托权问题,造成乙方与第三人发生争议,甲方应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变更和解除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但责任方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九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条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约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2.向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几项具体约定

1.双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遵守公安、交通等部门有关的车辆管理规定,并遵守旧机动车交易市场的规定,因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双方共同违反规定则损失共同承担;

2.甲方收取乙方全部购车款后,按规定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留存一份;

4.本合同经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附件:

授权销售旧机动车委托书(见附件一)

甲方身份证(或单位证明)复印件(见附件二)

甲方应向乙方移交的文件和证明清单(见附件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签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签章)

(或自然人):_______________(签章)(或自然人):______________(签章)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一:

授权销售旧机动车委托书

请将旧机动车所有权人出具的《授权销售旧机动车委托书》复印件粘贴于此处

附件二:

甲方身份证(或单位证明)复印件

请将甲方身份证复印件粘贴于此处

附件三:

甲方应向乙方移交的文件和证明清单

1.机动车行驶证

2.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

3.养路费缴付凭证

4.车辆年检证明

5.税讫证明

6.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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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手房屋买卖合同协议纠纷起诉状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起诉书,全文共 34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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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身份证号码:

买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卖方所售房屋地址为,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以房产证为准)。

(二)随该房屋同时转让的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见附件一。

第二条房屋权属情况

该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 ,卖方保证对该房屋享有完整处分权,保证该房屋没有被司法机关查封,且出售该房屋没有侵犯第三人权利,并保证该合同所载有关该房屋之情况以及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均真实、合法、准确、完整,否则卖方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由于卖方的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交易过户手续或与第三人产生纠纷的,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三条成交价格和付款方式

(一)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元整(¥ 元)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上述房屋价格包括了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和其他与该房屋相关的所有权利。

(二)买方付款方式如下:

1、买卖双方一致同意由买方按公积金按揭方式付款。

2、定金:人民币:元整(¥元),买方应在签署本合约同时交付给卖方。

3、定金余额:人民币:元整(¥元),买方应在年月日前交付给卖方。

4、卖方在收到定金后日内协助买方完成公积金按揭资料的递交。

5、公积金按揭资料由银行工作人员初审后日内,卖方办理该房屋过户手续,在房管部门出具成功受理本次交易的递件回执当天,买方应将首期楼款(不含定金):人民币:元整(¥元)交付给卖方。

6、买方取得该房屋所有权证后日内提供齐全办理公积金贷款所需要的资料,申请公积金贷款。

7、楼款余额(即申请贷款额):人民币:元整

(¥元),在办妥公积金贷款手续后,由银行直接转账给卖方。

(三)卖方同意买方可将款项存入下述账号,视同卖方已收款项:

开户行名称:

户名:

账号:

第四条户口迁出

卖方应当在收齐房款总额之日起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办理完成原有户口迁出手续。如卖方未按期将与本房屋相关的户口迁出的,每逾期一日,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90日,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卖方应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3日内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且向买方支付房价总额10%的违约金。

第五条房屋产权及具体状况的承诺

卖方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因卖方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卖方应支付房价总款10%的违约金,并承担其他赔偿责任。卖方保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对已纳入附件一的各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保持良好的状况。

在房屋交付日以前发生的【物业管理费】【供暖】【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电信】: 费用由卖方承担,交付日以后(含当日)发生的费用由买方承担。卖方同意将其缴纳的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公共维修基金)的账面余额在房屋过户后10日转移给买方。如卖方未按期完成专项维修资金过户的,每逾期一日,卖方应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六条房屋的交付和验收

卖方应当在房屋过户到买方名下后 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买方。该房屋交付时,应当履行下列各项手续:

1、卖方与买方共同对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交接附件一中所列物品;

2、买卖双方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上签字;

3、移交该房屋房门钥匙;

4、按本合同规定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5、本合同规定的相关费用的支付和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过户;

6、本合同规定的其他应完成的事项。

本条规定的各项手续均完成后,才视为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

第七条本合同签订后,卖方再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买方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买受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卖方应当自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2日内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并按买方累计已付房价款的一倍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税、费相关规定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买卖双方应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缴纳各项税、费,买卖双方承担税费的具体约定如下:

是次交易所产生的税费、土地出让金金以及房改房公用分摊面积费用地产(如有)以方式支付。

因一方不按法律、法规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导致交易不能继续进行的,其应当向对方支付相当于房价总款10%的违约金。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逾期交房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卖方未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房屋交付买方的,按照如下规定处理。

1、逾期在30日之内,自第七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卖方应按日计算向买方支付已交付房价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并于该房屋实际交付之日起3日内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30日后,买方有权退房。买方退房的,.com卖方应当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3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买方全部已付款的1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二)逾期付款责任

买方未按照第三条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1、逾期在30日之内,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方按日计算向卖方支付逾期应付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3日内向卖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30日后,则视为买方违约。卖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买方应付之定金。且有权再将该物业售予任何人。但卖方不得再为此向买方进一步追究责任或再要求赔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合同中未约定、约定不明或不适用的内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进行变更或补充。对本合同的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卖方:买方:

日期:日期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范本二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地址:联系电话:

共有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地址:联系电话: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姓名:(身份证号码):

地址:联系电话: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坐落于;位于第 层户,房屋结构为 ,房产证登记面积 平方米,地下室一间,面积平方,房屋权属证书号为。

第二条价格:

以房产证登记面积为依据,每平米元,该房屋售价总金额为万元整,大写:。

第三条付款方式: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 元整,大写:,日内交付万元(大写),余款元(大写)在房屋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支付。

第四条房屋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

第五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责任。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甲方按累计已付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关于产权过户登记的约定:

甲方应协助乙方在房屋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过户登记手续。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在房屋交付之日起 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款的 %赔偿乙方损失。

第八条签订合同之后,所售房屋室内设施不再变更。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符合房屋出售的法定条件。房屋交付使用之前的有关费用包括水、电、气、物业、有线等费用有甲方承担。由此引发的纠纷有甲方自行处理,于乙方无关。

第九条甲方保证在办理完过户手续之日起日内,将户口迁出,逾期超过 日,乙方每日按已付款的 %收取违约金。

第十条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税费均按国家的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交纳。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 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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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房产买卖合同纠纷律师函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律师,全文共 9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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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号:_______

致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____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________(下称业主)的委托,指派________律师作为其委托代理人。

就贵公司与上述业主之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事致函与贵公司。

根据业主们提供的相关证据材料,贵公司与上述业主签订了一份《________楼宇认购书》。该《认购书》约定,上述业主自愿认购中国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楼宇》(注册名:________商住中心)的物业,并同意按银行按揭付款的方式向贵公司支付购楼款。该《认购书》签订的7日内,按照该《认购书》的约定,上述业主已将缴楼款存入________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________________支行的账号,并与贵公司签署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与银行签订了《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办理完银行按揭手续。《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贵公司应当在_____年____月____日(或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符合交付条件的商品房交付给买受人(业主)使用。逾期超过60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30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5%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我们认为,贵公司与上述业主之间是合法有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贵公司理应在该合同的交楼期限内(即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或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将符合交付条件的物业交付给业主们使用。现如今贵公司逾期交楼的时间已超过了60天,依据贵公司与业主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约定,业主依法有权解除该《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有权要求贵公司退还已付款和支付违约金。

现上述业主经过慎重考虑,决定解除与贵公司之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在贵公司接到本函后,贵公司与各业主之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立即解除。同时,希望贵公司在接到本函后的30天内,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退还已付款和支付违约金给各位业主。逾期我们将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来解决此事。到时,贵公司将因诉讼程序而可能带来被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不利后果,并将承担巨额的诉讼费用。

有任何问题,不吝联系。

律师事务所:_________

律师: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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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武汉市旧机动车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6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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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旧机动车现状及交易的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旧机动车基本情况

车主名称:__________车牌号码:__________厂牌型号:__________初次登记日期:_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养路费缴付有效期从至;最近一次年检时间:__________行驶公里数:__________车辆使用性质:__________客运、货运、出租、租赁、非营运、其他,其他状况:

第二条 车辆交易约定事项

1、经法定评估机构评估后,甲乙双方确认的交易车辆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付款方式:乙方应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在同甲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无误后,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以的方式向甲方支付车款的__________%,计__________元;待交易车辆过户转籍手续办理完成,且车辆及其证件交付完毕之日起日内,支付交易车辆的所有余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

2、甲方应在收到第一笔车款之日起日内交付车辆及相关证件,并协助乙方办理完车辆过户、转籍手续。相关证件包括: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税讫证明、车辆年检证明、养路费缴付凭证、机动车辆保险单、销售旧机动车委托书、其它证件,证件总计件。

3、车辆过户、转籍过程中发生的税、费负担方式为:

第三条 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保证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置权,且该车符合国家有关可以上路或交易的规定,能够依法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2、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相关文件真实有效及其对车辆状况的陈述完整、真实,不存在隐瞒或虚假成分。

3、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之前,该车所产生的所有税金、规费和路面风险、刑事、民事等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之后,该车所产生的所有税金、规费和路面风险、刑事、民事等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4、乙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地点与甲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按照约定支付车款。

5、甲方收取车款后,应出具收款凭证。

6、乙方应持有效证件与甲方共同办理车辆过户、转籍手续。

7、车辆交付后办理过户、转籍过程中,因车辆使用发生的问题由使用者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第三人对本合同所交易的车辆主张权利并有确实证据的,甲方应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因甲方原因致使车辆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向乙方返还已付车款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因乙方原因致使车辆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退还已付车款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3、甲方未按照约定交付车辆或相关证件的,逾期每日按车款总价%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给乙方。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剩余车款的,逾期每日按车款总价%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第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主持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备案机关、相关市场方各执壹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并作为本合同。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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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买卖合同纠纷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7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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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本案被告和反诉人陈*的委托,指派本人担任其一审诉讼代理人,参与本案的诉讼活动。

开庭前,本代理人提供了证据,查阅了案卷材料和相关法律规定,对本案纠纷事实以及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有了清楚的认识和了解。本代理人认为,根据本案客观事实、相关证据材料和我国有关民事法律规定,原告的诉讼请求与事实不符,于法无据,不能成立,依法应予驳回。反诉人的反诉请求合理合法,依法应予支持。现就本案的焦点问题发表以下代理意见:

一、关于原告(反诉人)与被告(被反诉人)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效力问题。

本代理人认为,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当事人均应严格遵守执行,任何一方无权擅自变更、解除或违背合同约定。首先,该合同书签订双方主体合格。原告作为有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各相关部门的批准和认可,开发花园别墅项目。被告作为成年人,具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原被告双方都具有主体资格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其次,该合同是原被告双方当事人的真实的意思表示。原被告双方为了签订本商品房买卖合

同,经过多次咨询、协商和谈判,充分体现了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再次,合同书内容合法。从合同内容来看,原告投资开发房地产,原告出资向被告购买商品房,整个合同书的内容完全符合现行法律规定。最后,合同书形式完备。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根据有关规定,到**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办理了商品房预售登记,取得政府管理部门认可,形式完备。

根据《合同法》第8条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本案原被告依法均应严格遵守合同,履行合同义务,而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或违背合同的约定。

二、本案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争议的主要焦点问题。

(一)、被告向原告购买的商品房是否带有地下车库问题。原被告双方提供的许多证据都可以证明被告购买的商品房带地下车库。1、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三条约定地下室109.74平方米。这地下室面积中包含了地下车库面积和位臵。2、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一房屋平面图,一层平面图标有下坡道和坡道挡墙。这就是地下车库的下坡道。半地下室平面图也清楚标明下坡道和车库位臵。3、被告提供的竣工图中的一层平面图和半地下室平面图有着完全相同的标示和说明,而该竣工图是由施工单位在施工完成后制作的,并提交建设局存档保管的。

4、被告补充提供的证据建设施工图纸(**市建筑工程施工图审理事务所报备的)半地下室平面图也明确有地下室车库和下坡道。5、原告提供的所谓规划图纸中在一层平面图部分也明确标明下坡道和坡道挡墙。如果没有地下车库,何需下坡道和坡道挡墙?6、原告提供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意见书中也明确说明半地下一层为车库、洗衣房、储藏间。7、原告在给被告及**省消费者委员会答复中也承认有地下车库,并表示可以整改。甚至原告代理律师在法庭上也承认部分户型是有地下车库的,只要被告同意交房,原告可以进行地下车库整改。8、从被告购买别墅这一高端住宅产品的目的来看,远离市区,户户有车,如果没有地下车库,又没有配套建设地面停车场,被告根本不会购买,也无法居住使用,根本达不到被告购买别墅的目的。如果原告强调诉争商品房原先报批时就没有地下车库,那原告为什么在20xx年*月*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还是以地下车库形式与被告签订合同。原告如此行为,岂不构成欺诈?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和责任。

(二)、被告向原告购买的商品房是否三楼前后均有阳台带问题。同样,原被告双方提供的许多证据可以证明三楼前后带有阳台。1、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一房屋平面图,三层平面图前后标明两个阳台。

2、被告提供的竣工图中的三层平面图有着完全相同的标示和说明,而该竣工图是由施工单位在施工完成后制作的,并提交建设局存档保管的。3、原告提供的所谓规划图纸中在三层平面图部分也明确标明阳台。4、原告在给被告及福建省消费者委员会答复中也承认三楼有阳台,其将阳台外移,并表示可以整改。

(三)、原告是否具备交房条件问题。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第8条约定,原告应当在20xx年12月30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经过验收合格,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被告使用。据此,原告是否具备交房,至少要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验收合格,二是符合合同约定,两者缺一不可。1、原告提供的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是违规的验收结果,与商品房的实际情况不符,不能作为竣工验收合法依据。首先,这两文件中所体现的工程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存在明显矛盾和不一致的地方,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体现的工程监理单位为**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而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体现的工程监理单位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加上竣工图纸中出现的施工单位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两家监理单位,三家施工单位,到底谁是该工程的真正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无法确定,如何能进行验收?充分说明本案的违规验收。其次,这两文件中所体现的验收结果与商品房实际情况不符。如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体现的主体施工完成,请问三楼的阳台在什么地方?室内外装饰工程全部完成,请问三楼的窗户安装了没有?燃气工程完成,请问燃气管道,接口在什么地方?整个房屋没有通风和排气施工,如何居住使用?所有规划、设计和竣工图纸中下坡道和坡道挡墙在什么地方?2、原告拟交付被告使用的商品房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使用条件。首先,没有按合同约定,建设地下室车库。其次,没有按合同约定,建设三楼阳台。第三,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建设安装门窗,预留管道。造成原告开发建设的商品房根本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交付使用的条件,也就自然不具备交房条件。3、根据**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疑难问题的解答》第22条,以及《城市规划法》和旧《消防法》等规定,原告开发建设的别墅商品房除了应当经过设计、施工、监理、建设单位验收合格外,还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关于房屋交付使用的其他强制性规定,包括消防验收、规划验收等,直到办好商品房权属登记备案手续为止。原告开发的商品房在通知交房时没有通过规划验收,没有办理权属登记备案手续,依法不具备交房条件,原告的交房通知不具有交房的法律效力。同时,根据**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疑难问题的解答》第24条之规定,原告应当在具备法律规定的交房条件后再行通知被告(反诉原告),才具有交房的法律效力。

三、原告擅自变更商品房地下室功能和取消三楼阳台,再加上其他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被告有权反诉要求原告退房,退还所收购房款,并赔偿被告经济损失。

1、原被告双方关于商品房规划设计,使用功能的约定是明确具体的,且被告也是基于双方上述明确约定及商品房地理位臵才决定购买该商品房的,原告无权擅自变更。原被告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有地下室车库,而且现有众多证据也证明,该商品房应有地下室车库的,被告也是因为有地下室车库才选择购买的。现在原告开发建设的商品房突然没有了地下室车库,而且也没有配套建设地面停车场,是明显的重大违约行为,再加上前面所列举的其他违约行为,如**县建设局已经确认的原告在烟囱、门窗、阳台等方面未按图纸施工,原告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根本性违约,被告无法达到自己的购房目的和使用居住条件。根据《合同法》第94条之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的。

2、被告对于原告的违约行为,已于20xx年*月**日致函原告。该函件是通过邮政特快专递送达的,而且在邮件详情单上已经写明要求退房书。原告虽然拒绝签收,但已经知晓被告函件的内容,原告也没有对被告的函件提出异议。根据《合同法》第96条之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因此,本案被告根据原告的违约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要求解除合同,并将解除合同通知书送达原告,原被告双方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经解除,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确认,原告应承担由此所产生的法律责任。

3、原告所开发的商品房通知交房当时不具备交房条件,也没有再次通知被告交房,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为20xx年12月30日之前,至今逾期已达到210天,已远远超过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逾期超过90天交房,被告有权解除合同的规定。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之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超过三个月合理期限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因此,本案被告(反诉原告)的反诉请求合理合法,依法应予以支持。

综上所述,本代理人认为本案纠纷的根本原因在于双方签订合同过程,原告存在欺诈行为,而且原告所开发建设的商品房不具备交房条件,也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交房和使用条件,构成根本性违约,被告的购房目的难以实现,可以要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因此,本案原告诉讼请求于理无据,于法无依,请求人民法院予以驳回,被告的反诉请求合情合理合法,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律师事务所

律师:

2*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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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商品买卖合同纠纷案代理词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7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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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重庆合纵律师事务所接受李某的委托,指派 、 律师代理李某与重庆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商品买卖合同纠纷案。代理律师结合本案的事实及庭审情况,发表以下代理意见,敬请法庭考虑并予以采纳为盼。

关于李某与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李某与某公司对商品房买卖合同及 年 月 日协议的有效成立、合同履行的事实情况等案件事实部分没有争议,该案主要争议在于对 年 月 日协议第三条部分关键词语的理解,即“房屋的产权证”以及“办理”应当如何理解。

年 月 日协议第三条约定:“业主李某所购房屋的产权证力争在两年内办理完毕,如果两年内未办理,赔偿业主李某人民币伍千元整”。

代理律师认为:

一、“房屋的产权证”应当指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土地使用权证两证,房屋产权证的办理完毕就应当指办理完毕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土地使用权证两证。只有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土地使用权证两证办理齐备,才符合该合同约定的“房屋的产权证办理完毕”的意思表示。本案中,被告截止20__年12月31日才办到李某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20__年才办到土地使用权证。明显超过双方约定的办理完毕房屋权属证书的时间范围,已经构成违约。代理律师将具体的法律依据与理由陈述如下:

1、 “房屋的产权证”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概念,只能按照人们通常的理解及有关法律规定来解释,应当指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土地使用权证两证。“房屋的产权”指对房屋这一不动产的所有权,这一所有权应当包括对房屋所有权与房屋土地使用权这两方面的权利,那么“房屋的产权证”应当指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土地使用权证两证。

2、我国法律在提到房屋权利或权利证书时,常常是同时提到“房屋所有权和房屋土地使用权”。在理解“房屋的产权证”这一提法时,应当理解为指“房屋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土地使用权证两证”。特别是以下引用的法律条文中有与“房屋的产权”相近的提法,都是指包括房屋所有权与房屋土地使用权在内的权利,如“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屋权属”、“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等。

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一条“房地产转让、抵押时,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第六十二条: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第四十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规定将测绘成果或者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3、把“房屋的产权证”理解为只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一项是违背本案当事人商品房买卖的意思表示的。只有房屋所有权证而没有房屋土地使用权证的房屋的产权是不完整的。根据我国法律,一项商品房的完整权利包括房屋的所有权和房屋土地的使用权两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也是这两项权利的买卖。在本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商品房买卖就包括了这两项权利的买卖,这可以从出卖方已经履行的义务推断。如果把“房屋的产权证”理解为只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一项,这违背了当事人合同的真实意思表示,可能造成一方权利的不完整。

4、由于法律没有直接规定“房屋的产权证”的具体内容,双方当事人对这一约定的理解产生了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关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 按照人们一般对房屋产权的理解,房屋产权手续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土地使用权证两证。本合同的目的也是为了买受人取得完整的对该房屋的权利,包括房屋所有权和房屋土地使用权两方面,按照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目的,这里的“房屋的产权”应当理解为包括了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土地使用权证两证。

二、“办理”房产证应理解为办理完结并由房屋买受人实际取得房产证

1、被告认为在与原告的约定中所谈的“办理”应理解为过程意义,而非结果意义,即只要被告着手进行了,就算履行了义务,而不管结果如何,也就是说,在履行“办理房产证”这一义务上,只要被告在两年内着手为原告办两证即意味着被告合理的履行了义务。我们认为被告的这种理解显然不符合本协议上下文的文意,也不符合合同目的,更不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从协议的上下文的文意传承上看,“办理”二字出现在“办理完毕房产证”的义务约定之后,其目的显然是对该义务的补充说明,其意义也与前文的“办理完毕”一脉相承,也就是说“办理”与“办理完毕”具有相同的意义。从本协议的目的上看,是为解决原告久久得不到房产证的情况而进行的约定,其目的显然是敦促被告尽快为原告办证并使原告在合理的时间内取得两证,如果在这里将“办理”理解为过程意义,则这个协议的约定两年期限将没有任何意义,因为在过程意义上,被告早在本协议签署前就已在为原告“办理”两证,只是没有“办理完毕”而已,显然如果仅将“办理”理解为着手进行,则被告将绝对不可能违约,本合同的目的也就无从实现。从法律规定上看,“办理”通常也是从结果意义上加以规定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根据该司法解释,商品房的出卖人承担的办理两证的义务应为“在约定的期限内为买受人办理房产证并使买受人取得”。在本案中,被告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时间为20__年12月31日,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时间为20__年,均已超过双方在协议中约定的两年办理期限。应按照《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被告称在为原告办理房产证的过程中积极为原告办理相关手续,即应认为被告遵守了与原告的协议,而没有构成违约。根据《民法典》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被告未在约定的期限内为原告办理完毕产权证,这是一个显而易见的问题,所以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就属于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三、原告预交给被告办理房屋产权证的税费及其它费用共计 元,而被告给原告的发票总额仅为 元。原告多交部分被告理应退还。

被告多收取原告的费用,于法无据,对被告而言属于不当得利,而造成了原告利益的损失,故应当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返还原告。

综上所述,代理律师认为:“房屋的产权证”应当指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土地使用权证两证,房屋产权手续的办妥就应当指办理完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土地使用权证两证。本案中,被告截止20__年12月31日才办到李某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 年才办到土地使用权证。明显超过双方约定的办理完毕房屋权属证书的时间范围,已经构成违约,理应按照 年 月 日协议的约定赔偿业主李某 元。另,某公司多向原告收取的费用,属于不当得利,理应退还原告。

律师事务所

律师: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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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汽车买卖合同纠纷上诉状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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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人(一审被告):_________________

上诉人(一审被告):_________________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_________________

上诉人因不服_______人民法院(20_______)_____民初字第_____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提出上诉。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

1、请求依法撤销_______人民法院(20_______)_____民初字第_____号民事判决书

2、本案一、二审案件受理费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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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买卖合同纠纷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0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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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________________贺某。

被告:________________海某。

诉讼请求

一、判令被告支付违约金162809元;

二、判令被告支付利息1438元;

三、判令被告支付律师费3800元;

(以上共计168047元)

四、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双方于20__年5月29日签订了居间合同、房产买卖合同、交易服务合同并附有补充协议、交易流程确认函、解押协议、产权办理协议等附件,约定被告将其所有的坐落于福州市仓山区的仓山街道金祥路_______________单元出售给原告,双方在上述相关合同及附件中商定了交易价格、支付方式、交易流程、费用承担及违约责任等。其中房产买卖合同第八条第一、二款约定:________________“1、自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违约方按成交价款每日万分之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的认定及支付不影响合同在违约行为终止之后继续履行。2、自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超过五日,守约方即可向违约方发出信件促其履约,发信即日起超过十日仍未回复并履约的,守约方可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20000元,守约方同时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本条第一款中约定的违约金及产生的佣金、服务费、交易过程所产生的其他费用、因违约行为给守约方增加的费用、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另产权办理协议中的第六条也有类似的表述。

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定于20__年5月29日和20__年5月31日分别将30000元及90000元共120000元履约保证金支付给第三方福建某担保有限公司,但被告却未按约定于20__年6月8日前办理解除该房产抵押权的相关手续及不主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经福建某担保有限公司分别于20__年6月10日和20__年6月21日发出“告知函”和“履约通知函”给被告要求履约,被告仍未及时履约,原告遂于20__年7月8日发出“关于解除合同的函”给被告要求解除房产买卖合同,后经协商,双方又于20__年7月12日签订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第一条约定:________________“甲方(被告)保证自20__年7月12日起继续履行原合同,同时乙方(原告)同意不追究甲方(被告)自20__年6月9日至20__年7月12日期间的违约责任,若甲方(被告)20__年7月12日起不能积极履行原合同,则乙方(原告)有权追究甲方上述期间违约责任。”

但20__年7月12日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后,被告本可以于20__年7月29日领取其名下的产权权属证书并交给福建某担保有限公司监管,可被告又拒不履约,福建某担保有限公司于20__年8月11日再次发出“履约通知函”,但被告直至8月24日前仍未回复并履约,自第三方发信即日起被告已超过十日仍未回复并履约。在被告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情况下,原告无奈只得于20__年8月24日再次发出“关于解除合同的函”给被告要求解除房产买卖合同。第三方于20__年9月2日将120000元保证金退还给了原告。为维护合法权益,原告于20__年9月3日与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委托律师代为主张权益,并通过银行转账律师费3800元。

综上,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特诉至贵院。

此致

具状人:________________

原告:________________张,北京市朝阳区石各庄村农民。

住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张,北京市居民。

住址:________________

案由:________________房屋买卖纠纷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

1、依法确认原被告之间的房屋买卖协议有效。

2、判令北京市朝阳区平房乡石各庄村226号院内(西厢房一间除外)房屋归原告所有,并判令被告立即协助原告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手续。

3、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

20__年5月1日,原被告之间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约定被告将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平房乡石各庄村226号院内的房屋(不包括西厢房一间)卖给原告,价款55000元。该合同得到了北京市朝阳区平房乡石各庄村委会的确认。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照合同约定,交付了价款,被告交付了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证书。原告把户口也转入了该院,并长期在该院生活居住至今。原告多次要求被告配合原告履行宅基地使用权变更手续,遭到被告的拒绝。20__年9月20日,腾退该院,被告突然以该院的宅基地使用权证书登记的是她的名字,农村房屋买卖违法等理由要求原告无条件腾退该院。

原告认为,农村房屋可以在本村村民内部进行买卖,当初的买卖协议是有效的。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针对被告的无理要求,原告多次与其协商无果。故诉至贵院,请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________________

附:________________违约金及利息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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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手房屋买卖合同协议纠纷起诉状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起诉书,全文共 31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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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提醒:文书样本仅供参考,应根据实际交易情况调整增减相关条款,签订协议前建议咨询律师意见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无中介)

乙方签字:

甲方签字:

年 月 日

甲方(卖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电话:____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电话:____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甲方所售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为:  区____号(楼)  单元 室。该房屋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

甲方承诺房屋内装饰装修保持原状,厨房和卫生间的固定设施、家具、家电等一并包含在总房价款之内,在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时一并转移和交付。随该房屋同时转让的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见附件一。

甲方所售车库坐落为: 小区  号车库,该车库所在位置为  ,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平方米。

鉴于甲方暂时尚未取得交易房屋的所有权证书,如出现房屋产权证书下发前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中所记载的房屋地址、面积等信息与房屋产权证书记载不一致(无论面积增加或面积缩小)的情况,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以此合同约定为准放弃异议的权利,不因此追究他方的任何责任。

第二条 房屋权属情况

(一)该房屋性质为商品房。

(二)该房屋的抵押情况为未设定抵押。

(三)该房屋的租赁情况为甲方未将该房屋出租。

(四)该房屋为__人共有,所有人姓名分别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成交价格和付款方式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和车库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元(小写),____元整(大写)。

上述房屋价格包括了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和其他与该房屋相关的所有权利。

(二)乙方付款方式如下:

1、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批房款部分(人民币)___元(小写),_____元整(大写)。此款项包含已付定金(人民币)___元(小写),_____元整(大写)。

2、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后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二批房款部分(人民币)____元(小写),____元整(大写)。

3、该房屋过户到乙方名下(乙方获得房产证)后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最后一批房款部分(人民币)___元(小写),_____元整(大写)。

第四条 权属转移登记

(一)甲方应于取得房产证后3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

(二)双方同意,自甲方获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日起__日内,双方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二)如甲方不能将房屋所有权证书过户到乙方名下,乙方有权退房,甲方应当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  日内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并按照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付给利息。

第五条 房屋产权及具体状况的承诺

甲方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因甲方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甲方应支付房价总款5%的违约金,并承担其他赔偿责任。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该房屋权属状况、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情况和相关关系,附件一所列的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随同该房屋一并转让给乙方。

甲方保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对已纳入附件一的各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保持良好的状况。

在房屋交付日以前发生的物业管理费、供暖、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电 信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交付日以后(含当日)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同意将其缴纳的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公共维修基金)的账面余额在房屋过户后15日转移给乙方。如甲方未按期完成专项维修资金过户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六条 房屋的交付和验收

甲方应当在乙方向其支付第一批房款部分后 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该房屋交付时,应当履行下列各项手续:

1、甲方与乙方共同对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交接附件一中所列物品;

2、买卖双方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上签字;

3、移交该房屋房门钥匙;

4、本合同规定的相关费用的支付和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过户 ;

5、本合同规定的其他应完成的事项。

本条规定的各项手续均完成后,才视为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

第七条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再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乙方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自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  日内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并一次性支付给乙方违约金 万元。

第八条 税、费相关规定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交易中产生的全部税费(包括本交易履行过程中因政策调整而须缴纳的新增税费)由乙方承担, 由乙方直接向主管机关缴纳。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逾期交房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房屋交付乙方的,按照如下规定处理。

1、逾期在15日之内,自第七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应按日计算向乙方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并于该房屋实际交付之日起3日内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15日后,乙方有权退房。乙方退房的,甲方应当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3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乙方全部已付款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逾期付款责任

乙方未按照第四条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1、逾期在15日之内,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3日内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15日后,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3日内按照逾期应付款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由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

第十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10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明。上述房屋风险责任自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合同中未约定、约定不明或不适用的内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进行变更或补充。对本合同的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见证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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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青岛市机动车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1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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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受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照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照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新、旧)机动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有权出售属于自己的(新、旧)机动车,(或乙方受_________委托),有权出售车牌号码为:_________的(新、旧)机动车(见附件一:《授权销售(新、旧)机动车委托书》)。

第二条 (新、旧)机动车状况

销售车辆1:销售车辆车牌号码______;出厂日期_________;已行驶公里数_________;车辆类型_________;厂牌型号_________;(初次)登记日期_________;颜色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编号_________;养路费缴付凭证编号_________;有效期从_________至_________;最后一次年检时间_________;车辆状况:_________。

销售车辆2:销售车辆车牌号码______;出厂日期_________;已行驶公里数_________;车辆类型_________;厂牌型号_________;(初次)登记日期_________;颜色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编号_________;养路费缴付凭证编号_________;有效期从_________至_________;最后一次年检时间_________;车辆状况:_________。

销售车辆3:销售车辆车牌号码______;出厂日期_________;已行驶公里数_________;车辆类型_________;厂牌型号_________;(初次)登记日期_________;颜色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编号_________;养路费缴付凭证编号_________;有效期从_________至_________;最后一次年检时间_________;车辆状况:_________。

第三条 价款

(新、旧)机动车价格(不含税费):_________;金额大写:_________。

(新、旧)机动车交易中所发生的税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双方各负责一半;所发生的费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双方各负责一半。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

1.付款方式(支票、现金):_________

2.付款时间:_________

第五条 验收时间、验收方式及交接时间、交接手续

1.验收时间:_________

2.验收方式:双方约定车辆由甲、乙双方当面验收,并办理相关手续。

3.交接时间、交接手续:车辆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车辆交接,乙方应在15个工作日内协助甲方办理完车辆过户、转籍手续,并向甲方移交与车辆相关的各种文件和证明(见附件三:《乙方向甲方移交的文件和证明清单》)。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与乙方当面验收车辆,审验乙方提供的卖车相关文件和手续:

2.持本人(或本单位)有效证件,按规定与乙方共同办理车辆交易过户或转籍手续;

3.车辆交接后在办理过户期间,车辆使用中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使用者自行负责;

4.不得采取胁迫、欺诈、提供虚假文件或虚假证明等手段进行交易。

5._________。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约定负责向甲方提供有关的文件和证明(见附件三:《乙方向甲方移交的文件和证明清单》);

2.如实向甲方陈述车辆的状况,并保证车辆状况陈述的真实性,对隐瞒车辆存在的重大质量问题承担赔偿责任。

3.协助甲方办理车辆过户、转籍手续;

4.因乙方原因致使成交车辆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应接受甲方退车要求,解除合同、全数退还车款,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5.因出售车辆所发生的所有权或因乙方擅自转委托等问题,造成甲方与第三方发生争议,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第八条 变更和解除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单方解除合同或者单方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按实际损失向对方赔偿。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均属违约行为,应按照本合同标的物总价款的_________%承担违约金,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条 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合同发生纠纷,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时约定采取下列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几项具体约定

1.双方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新、旧)机动车交易市场的规定进行交易,因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的一切损失;双方共同违法、违规造成损失的,其损失共同承担;

2.乙方收取甲方全部购车款后,按规定向甲方开具收款凭证;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留存一份;

4.本合同经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 其它约定条款: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附件一 授权销售(新、旧)机动车委托书

附件二 乙方身份证(或单位证明)复印件

附件三 乙方应向甲方移交的文件和证明清单

1.机动车行驶证

2.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

3.养路费缴付凭证

4.车辆年鉴证明

5.税讫证明

6.其他材料。

说明

1.此合同文本用于本市行政区域的(新、旧)机动车买卖交易。

2.出卖人(乙方)对其出售的(新、旧)机动车应具有所有权;或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有(新、旧)机动车经营资格,且具有(新、旧)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授权销售(新、旧)机动车委托书》,才能与买受人签订此合同。

3.合同中手写体与印刷体有异议或冲突时,以手写体为准;此合同与补充协议有异议或冲突时,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对本合同中的条款进行了变更,但含义不清、指代不明的,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4.此合同应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办理车辆过户或转籍手续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留存一份。

5.本合同应使用钢笔或黑色炭笔填写。

6.本合同不得翻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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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青岛市机动车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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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买卖合同

甲方(卖方):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

乙方(买方):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

经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具体条件如下:

一、甲方自愿将                        车卖给乙方,发动机号:                    ,车驾号:                    。

二、车辆价格: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             元(大写:人民币              ),甲方为乙方出具收条。

三、甲方保证车辆产权属于甲方,且没有任何产权纠纷,若该车存在产权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抵押、买卖、租赁、出借、赠与),则甲方按合同约定价格的2倍赔偿乙方。截止交车时,之前的交通事故、交通违章由甲方来承担,本车在_____年    月    日      时交车,交车以后所有事宜由乙方承担。

四、甲方在交付汽车时应当提供完整的车辆手续,包括但不仅限于汽车购置发票、使用说明、车辆行驶证等,并说明该车的现状。

五、 乙方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甲方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并且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六、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此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八、若发生纠纷,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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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买卖合同纠纷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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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注意:律师函只能由律所和律师发出!!其威慑力,很多时候不是来自于律师函内容,而是来自于律师的身份,来自于这是律师发出的,是一种强势的意思表示,俗称“合法的恐吓信”。

函号:_______

致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____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________(下称业主)的委托,指派________律师作为其委托代理人。就贵公司与上述业主之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事致函与贵公司。

根据业主们提供的相关证据材料,贵公司与上述业主签订了一份《________楼宇认购书》。该《认购书》约定,上述业主自愿认购中国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楼宇》(注册名:________商住中心)的物业,并同意按银行按揭付款的方式向贵公司支付购楼款。该《认购书》签订的7日内,按照该《认购书》的约定,上述业主已将缴楼款存入________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________________支行的账号,并与贵公司签署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与银行签订了《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办理完银行按揭手续。《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贵公司应当在_____年____月____日(或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符合交付条件的商品房交付给买受人(业主)使用。逾期超过60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30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5%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我们认为,贵公司与上述业主之间是合法有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贵公司理应在该合同的交楼期限内(即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或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将符合交付条件的物业交付给业主们使用。现如今贵公司逾期交楼的时间已超过了60天,依据贵公司与业主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约定,业主依法有权解除该《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有权要求贵公司退还已付款和支付违约金。

现上述业主经过慎重考虑,决定解除与贵公司之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在贵公司接到本函后,贵公司与各业主之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立即解除。同时,希望贵公司在接到本函后的30天内,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退还已付款和支付违约金给各位业主。逾期我们将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来解决此事。到时,贵公司将因诉讼程序而可能带来被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不利后果,并将承担巨额的诉讼费用。

有任何问题,不吝联系。

律师事务所:_________

律师: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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