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工程装修施工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发包人(甲方): 身份证号:
住所: 电话:
委托代理人: 电话:
承包人(乙方):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委托代理人: 电话:
本工程设计负责人: 电话:
现场施工负责人: 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广州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建筑装饰项目地址: 区 路 号 房。
住房结构 房型 房 厅 厨 卫 阳台,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户外面积 平方米。
1.2 甲方为以上装饰装修住宅的所有权人或代管该住宅装饰装修被委托人。
1.3工程内容(详见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1.4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
(3)乙方包工、甲方包料;
(4)乙方以每平方 元单价包干方式。
1.5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总工期 天(节假日及物业管理部门不允许施工日应顺延)。
1.6合同价款: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增、减项目经甲、乙双方签字同意后,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权限等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承担相关费用。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设计费为人民币(大写) 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 甲方义务
4.1开工前3天,为乙方入场施工提供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若甲方不清空或不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而造成家具、陈设损坏,责任由甲方承担。
4.2负责向物业管理部门或有关部门申报登记。办理施工手续及施工人员出入证手续,并支付有关费用;如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违规原因造成甲方所支付的费用被物业管理部门没收,乙方应对被没收部分进行全额赔偿,赔偿款项在工程款中扣减。
4.3将物业管理部门关于居室装饰装修的有关规定书面告知乙方。
4.4甲方应将房屋分户钥匙交乙方保管,工程交付时退回甲方。
4.5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等施工必备条件。
4.6负责协调因施工而发生的邻里之间的纠纷。
4.7不得要求乙方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要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燃气管道、设备管线等,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8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工作。
4.9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对乙方采购的材料进场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4.10按约定依时支付工程款和结算工程款。
第五条 乙方义务
5.1乙方应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5.2乙方指派 为本工程项目经理,全权负责合同履行。做好各项质量检查及施工记录,在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3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4保护好已有保护措施的家具和陈设。
5.5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5.6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物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甲方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
5.7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的建设行政部门批准备案,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赔偿责任。
5.8 不得随意更改燃气管道、水表前管道和电表前管线。
第六条 开工前的准备
开工前双方共同检查居屋的水、电、电视、电话、网络、下水管道等线路是否畅通;墙体、窗台有无渗水漏水;室内物品是否完好。要做好相关的现场记录,双方签字认可后,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第七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如需要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因甲方原因提出变更设计、停止施工或增、减项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列明停止施工或变更增减的原因,工程部位、时间和材料等。因变更所造成的停工、工期延误、和无法再利用而造成的材料损耗等损失由甲方补偿,乙方两天内根据变更内容向甲方提出因变更而产生的相关费用清单。
第八条 装饰装修材料的提供
8.1甲方负责提供的装饰材料、设备,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按时送达现场后,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验收交接手续,由乙方负责保管,遗失或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8.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8.3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提前 天通知甲方验收。未经甲方验收及不符合工程报价单要求的,应禁止使用。否则,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内甲方不按时验收,应视作验收,但不免除乙方不按工程报价单选购及使用材料所引起的责任。
8.4甲方或者乙方提供的材料应当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9)、《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所规定的要求,应当具备有效的出厂证明及合格的检验单。
8.5施工中如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规格差异或有害物质超标等问题,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坚持确认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标准或人身伤害问题,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工期延误
9.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及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不能保证双方约定的作业时间及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9.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9.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9.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耽误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十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执行国家《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JGJ/T304-2019)。
第十一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1.1隐蔽工程在隐蔽前,乙方应提前2天通知甲方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应签字确认。甲方两天内不验收,乙方可自检后隐蔽并如实填写验收单,甲方应予以承认。
11.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提供该工程的建筑装饰、水电安装、机电设备等各专业的竣工图纸给甲方,作为竣工验收和结算的依据。
11.3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2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如甲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否则乙方视甲方同意通过验收。若另定验收日期,验收合格甲方应承认第一次通知验收时间为竣工日期。
11.4如甲方要求进行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应在工程完工7天以后、交付使用以前,由甲方(或委托乙方)组织安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具有室内环境质量检测资格的机构进行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检测费用由甲方负担。室内环境质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若检测不合格,视其原因对发生的治理费用及再次检测费用按下列情况确定双方承担责任的大小。
(1)乙方包工、包料的由乙方完全承担。
(2)甲方提供材料的由甲方完全承担。
(3)甲乙双方共同提供材料的,由甲乙双方所提供影响居室环境材料的比例相应承担。
11.5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 年,其中水、电隐蔽工程保修期为 年。验收合格签字后,乙方填写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单。
第十二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2.1双方同意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为本工程单价及数量的基础约定,结算时以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为准。
12.2双方约定按以下第 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工程进度 付款时间 付款比例 金额
对预算、设计方案认可 合同签订当日 % 元
施工过程中 水、电、管线隐蔽工程通过验收 % 元
工程过半(已完成瓷砖的镶贴、门窗的安装、瓦(木)工工序基本完成) 油漆工进场时 % 元
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当天 % 元
(2)其他支付方式:
12.3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款结算,甲方接到工程款结算单后 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并向乙方结清工程余款。
12.4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的国家税务统一发票。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3.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3.2未经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甲方擅自进场使用,视作验收合格,当即结算工程款。
13.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非违约一方可终止合同,并由违约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造成损失的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办理合同终止手续,造成损失扩大,由造成方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13.4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
13.5由于乙方的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返工,工期不予顺延。
13.6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广州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 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 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六条 附则
16.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16.2本合同签定后本项工程不得转包。
16.3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16.4合同附件及经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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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项目工程施工合同协议参考2024年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用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用地面积为_________m2,建成×层框架结构楼房住宅,建筑面积约_________m2给乙方以包工包料方式承包建设,现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 甲方提供建筑图纸给乙方施工,乙方必须按图纸规定做好各项施 工。乙方负责清理地基,甲方按实际支出费用补给乙方清理地基款。
二、 甲方按建筑面积_________元/m2计算给乙方,按投影计算面积,工程竣工结算,按实际工程量,质量须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三、 乙方负责基础工程和主体工程包工包料建设。
1、基础工程:乙方负责地基孔桩柱_条的包工包料施工,甲方按每立方米_________元计算给乙方,孔桩直径_________米,钢筋笼要求_________米,计算给乙方应加护壁_________米。
2、乙方负责主体工程建设,内外墙装修,内墙、天花批灰底,外墙三面瓷砖,层面隔热层,天面拦河,铝合金窗、排水、排污管,外散水,屋内排污排水管封闭,完工时清理好一切多余建筑废料。
四、 乙方负责一切工程机械、模板、排架、水电费用等施工用具和管理。
五、 门洞、卫生间排气扇孔和厨房排气扇孔应按甲方指定位置和尺寸预留或安装。
六、 建筑材料选用:钢材--国标韶钢,水泥--仙石牌水泥,排水管--联塑75管,排污管--联塑110管。
七、 施工总工期为120天交付给甲方。
八、 乙方施工时如出现质量问题和误差,甲方认定需要返工时,一切费用有乙方承担。
九、付款方式:完成工程建设的地基工程(标的物地基垫层只一层地面),甲方支付_________万元;主体工程费用按工程进度_________%支付,工程竣工后,经验收合格,甲方支付余下工程费用。
十、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对乙方施工可以随时检查及现场监督,对不当行为可以制止。
2、在不影响乙方工期的情况下,甲方可以变更施工图纸。
3、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九条规定向乙方支付相应费用。
4、工程竣工后,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
十一、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各建设行为及建设用料均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及积极性行业惯例并保证诚信;若工程质量不符合本协议要求或相关行业标准,乙方应无偿返工且应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2、乙方自负己方人员及相应物品的安全责任,乙方人员出现的意外、伤亡等人身损害以及财产损失自负其责,甲方对此不负责任。
3、乙方因施工不当或未尽相应注意义务给他人人身或财产带来损害时,应付相应赔偿责任,甲方对此不承担责任。
4、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第九条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应工程建设费用。
十二、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生产安全标准施工,做好各项安全措施,如在施工期间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当面商定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签字后分别保存。副本分数按自定,可报送所需部门。
甲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篇2: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参考1
发包人(甲方):×××公司
承包方(乙方):×××装饰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经双方确认预算的工程内容及合同附件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大包干
1.5工期:本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于 年 月 日竣工
1.6工程质量:
1.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万元
第二条 甲方工作
2.1开工前3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3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委托 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 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 份。
2.4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2.5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6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三条 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则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则工期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则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3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六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 种:
(1)固定价格。
(2)固定价格加 %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 内容。
(3)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6.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4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结算时一次结清。
拨款分4次进行 划拨合同价款 % 金额(元)
合同签订后 合同价付30% ××××元
第二次 工程进度至30%付合同价款50% ××××元
第三次 工程进度至80%付合同价款的10% ××××元
第四次 工程完工后10天内付合同价款5% ××××元
余下5%合同价款作为本工程的质保金 ××××元
6.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七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七天内,结清尾款。
第七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二),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承担运输费用。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应支付材料价值 %的保管费。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2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作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律、规范。
8.3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做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 奖励和违约责任
9.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 %支付滞纳金。
9.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元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上措施费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作为奖励。
9.3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除按本合同5.2款增加优质价款外,甲方支付乙方元,作为奖励。
9.4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9.5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7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9.8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l0.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0.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不在本合同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1.1、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救济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需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对方提交事件发生地有关政府机关或公证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双方可视不可抗力原因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决定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11.2、“不可抗力”指超出本合同双方控制范围、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或无法克服、使得本合同一方部分或者完全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事件。这类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罢工、暴动、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也包括在商务实践中通常被认定为不可抗力的事件。
11.3、不可抗力发生后因乙方怠于采取抢救措施,致使工程损失扩大的,扩大部份的工程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 附则
12.1本工程需要进行保修或保险时,应另订协议。
12.2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贰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
12.3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2.4附件
(1)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
(2)工程项目一览表
(3)工程预算书
(4)甲方提供的货物清单
(5)会议纪要
(6)设计变更
(7)其他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代表: 代表:
住所: 住所: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参考2
第一部分、合同条件
一、词语含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词语含义。在本合同中,下列词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合同:是指为实施工程,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合同条件、协议条款以及双方协商同意的与合同有关的全部文件。
2.协议条款:是指结合具体工程,除合同条件外,经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
3.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甲方的具体身份、发包范围、权限、性质均需在协议条款内约定。
4.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甲方接受的当事人。
5.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6.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7.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8.总监理工程师: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9.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本合同工程的装饰或二次及以上的装饰,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设计,且乙方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设计合同。
10.工程: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包括对旧有建筑物及其设施表面的装饰处理。
11.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12.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3.合同价款: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为中标价格。
14.追加合同价款:在施工中发生的、经甲方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5.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承担的开支。
16.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按总日历天数(包括一切法定节假日在内)计算的工期天数。
17.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开工日期。
18.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竣工日期。
19.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20.分段或分部工程:协议条款约定构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21.施工场地:由甲方提供,并在协议条款内约定,供乙方施工、操作、运输、堆放材料的场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围场地(包括一切通道)。
22.施工设备和设施: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方提供给乙方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设备和设施。
23.工程量清单:发包方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按法定的工程量计算方法(规则)计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明细清单。
24.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印、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证明、证书、签证、协议、备忘录、函件及经过确认的会议纪要、电报、电传等。
25.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自然灾害等。
第二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5.监理合同;
6.招标发包工程的招标文件、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
7.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8.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的技术经济资料、要求;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协议条款第35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少数民族语言书写、解释和说明。
施工中必须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规范。没有国家标准、规范时,有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行业标准、规范;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和设计单位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含地方法规),及协议条款约定的规章。
第四条、图纸。甲方在开工日期7天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乙方需要超过协议条款双方约定的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使用国外或境外图纸,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时,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责任
第五条、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行使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24小时后不予答复,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地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委托监理。本工程甲方委托监理,应与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并在本合同协议条款内明确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及其应履行的职责。
本合同中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代表的职责不能相互交叉。
非经甲方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代表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
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事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作出公正的处理。
为保证施工正常进行,甲乙双方应尊重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对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有异议时,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处理。
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接到监理单位通知后应同时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赋予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护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乙方代表易人,乙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甲方工作。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1.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并清除施工场地内一切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或承担乙方在不腾空的场地内施工采取的相应措施所发生的费用,一并计入合同价款内;
2.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热力、电讯等管道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协议条款约定的地点,并保证乙方施工期间的需要;
3.负责本工程涉及的市政配套部门及当地各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4.协调施工场地内各交叉作业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保证乙方按合同的约定顺利施工;
5.办理施工所需的有关批件、证件和临时用地等的申请报批手续;
6.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7.向乙方有偿提供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设备和设施。
甲方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误,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第九条、乙方工作。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
3.在腾空后单独由乙方施工的施工场地内,按工程和安全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在新建工程或不腾空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上述设施和人员由建筑工程承包人或建筑物使用单位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4.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代表同意,需办理有关手续的,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5.遵守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6.按协议条款的约定保护好建筑物结构和相应管线、设备;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验收之前,负责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第三方原因造成损坏,通过甲方协调,由责任方负责修复;或乙方修复,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分段和分部工程,其费用由甲方承担,并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方在竣工验收前使用,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十条、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乙方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经批准。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措施,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延期开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7天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7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7天内不予答复,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要求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二条、暂停施工。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乙方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可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应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 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作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工期延误。由于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的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2.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工程款未按时支付;
5.不可抗力;
6.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7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可视为延期及要求已被确认。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工期提前。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乙方按协议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应在7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追加合同价款和承担;
5.提前竣工受益(如果有)的分享。
四、质量与检验
第十五条、工程样板。按照协议条款规定,乙方制作的样板间,经甲方代表检验合格后,由甲乙双方封存。样板间作为甲方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制作样板间的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六条、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设计和样板间标准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检查检验合格后再进行检查检验应不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七条、工程质量等级。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追加合同价款,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的顺延。
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甲方承担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请协议条款约定的质量监督部门调解,调解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一方承担。
第十八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工程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在开始验收24小时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承认验收记录。
第十九条、重新检验。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验收的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隐蔽或修复后隐蔽。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五、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第二十条、合同价款与调整。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4.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电、停气累计超过8小时;
5.协议条款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调整合同价款的方法及范围。乙方在需要调整合同价款时,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天数内,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后通知经办银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7天内不作答复,视为已经批准。
对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应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方给予乙方的风险金额或按合同价款一定比例约定风险系数,同时双方约定乙方在固定价格内承担的风险范围。
第二十一条、工程款预付。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向乙方预付工程款,开工后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不按协议条款约定预付工程款,乙方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工程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工程款,乙方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工程量的核实确认。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甲方代表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数量(以下简称计量),并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甲方代表自行进行,计量结果视为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收到乙方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乙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视为已被确认,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第二十三条、工程款支付。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根据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以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出工程价款,经甲方代表签字后支付。甲方在计量结果签字后超过7天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甲方可延期付款。协议需明确约定付款日期,并由甲方支付给乙方从计量结果签字后第8天起计算的应付工程价款利息。
六、材料供应
第二十四条、材料样品或样本。不论甲乙任何一方供应都应事先提供材料样品或样本,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品种,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样、色调和规格的样品或样本。
第二十五条、甲方提供材料。甲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材料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乙方提供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甲方代表在所提供材料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乙方,乙方派人与甲方一起验收。无论乙方是否派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乙方妥善保管,甲方支付相应的保管费用。发生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不按规定通知乙方验收,乙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损坏或丢失由甲方负责。
甲方供应的材料与清单或样品不符,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单价与清单不符,由甲方承担所有差价;
2.材料的种类、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清单或样品不符,乙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
3.到货地点与清单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约定地点;
4.供应数量少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将数量补齐。多于清单数量时,甲方负责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5.供应时间早于清单约定时间,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清单约定时间供应而导致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发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并由甲方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乙方检验通过之后仍发现有与清单和样品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情况,甲方还应承担重新采购及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六条、乙方供应材料。乙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对与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代表应禁止使用,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甲方未能按时到场验收,以后发现材料不符合规范、设计和样品要求,乙方仍应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二十七条、材料试验。对于必须经过试验才能使用的材料,不论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供应,按协议条款的约定,由乙方进行防火阻燃、毒性反应等测试。不具备测试条件的,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测试,费用由甲方承担。测试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未采购的应停止采购,凡已采购运至现场的,应立即由采购方运出现场,因此造成的全部材料采购费用,由采购方承担。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甲方承担全部材料采购费用。
七、设计变更
第二十八条、甲方变更设计。甲方变更设计,应在该项工程施工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已经施工的工程,甲方变更设计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停止施工。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材料积压,应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处理费用。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回合同价款和相应损失均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九条、乙方变更设计。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换用,必须经甲方代表及有关部门批准。合理化建议节约的金额,甲乙双方协商分享。
第三十条、设计变更对工程影响。所有设计变更,双方均应办理变更洽商签证。发生设计变更后,乙方按甲方代表的要求,进行下列对工程影响的变更:
1.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数量;
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变有关工程施工时间和顺序。
第三十一条、确定变更合同价款及工期。
发生设计变更后,在双方协商时间内,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以此作为基础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和类似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设计变更影响到工期,由乙方提出变更工期,送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竣工日期。
甲方代表不同意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格及工期,在乙方提出后7天内通知乙方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或有关工期管理部门裁定,对裁定有异议,按第三十五条约定的方法解决。
八、竣工与结算
第三十二条、竣工验收。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甲方提交竣工图。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7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7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7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即可办理结算手续。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保管费用。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或部位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第三十三条、竣工结算。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甲方代表收到结算报告后应在7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在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拨款通知送经办银行支付工程款,并将副本送乙方。乙方收到工程款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甲方无正当理由收到竣工报告后14天内不办理结算,从第15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同期贷款的最高利率支付工程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四条、保修。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保修项目、内容、范围、期限及保修金额和支付办法,进行保修并支付保修金。
保修期从甲方代表在最终验收记录上签字之日算起。分单项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保修期。
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后7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采取按合同价款约定比率,在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款内预留保修金办法的,甲方应在保修期满后14天内结算,将剩余保修金和按协议条款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一起退还乙方。
九、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三十五条、争议。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以下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2.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所接受;
4.仲裁委员会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六条、违约。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或履行自己的其他义务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费用和从支付之日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等),相应顺延工期,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窝工等损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按协议条款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违约方必须在收到通知之日起7天内作出答复,超过7天不予答复视为同意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七条、索赔。甲方未能按协议条款约定提供条件、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乙方可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
1.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2.索赔事件发生后14天内,向甲方代表发出要求索赔的意向;
3.在发出索赔意向后14天内,向甲方代表提交全部和详细的索赔资料和金额;
4.甲方在接到索赔资料后7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甲方在7天内未作答复,视为该索赔已经批准;
5.双方协议实行一揽子索赔,索赔意向不得迟于工程竣工日期前14天提出。
十、其它
第三十八条、安全施工。乙方要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要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防护措施费用。
在不腾空和继续使用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乙方应制定周密的安全保护和防火措施,确保建筑物内的财产和人员的安全,并报甲方代表批准。安全保护措施费用,由甲方承担。
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费用。
第三十九条、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的使用。甲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实验等费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负责实验等有关工作。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按以上约定办理。
以上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双方按协议条款约定分摊或分享。
第四十条、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灾害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报告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7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
因不可抗力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4.所需清理和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约定。
第四十一条、保险。在施工场地内,甲乙双方认为有保险的必要时,甲方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办理建筑物和施工场地内甲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
乙方办理施工场地内自己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
当乙方为分包或在不腾空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乙方办理自己的各类保险。
投保后发生事故,乙方应在14天内向甲方提供建筑工程(建筑物)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乙方在14天后每7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
第四十二条、工程停建或缓建。由于不可抗力及其它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费用,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已经定货的材料、设备由定货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四十三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协议条款约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四十四条、合同份数。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答字盖章后分别保存。副本份数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
篇3:牵引供电及电力施工安全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施工工程交由乙方工程队具体施工。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从严治理施工现场,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促进施工顺利进行,甲、乙双方特签订本合约。
一、管理目标
1.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
2.保证施工现场创建文明安全施工工地。
二、安全生产要求
1.贯彻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乙方应按有关规定,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各地政府有关规定安全生产的法规及各项规定。积极采取安全措施,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三、现场文明施工及人员行为的管理
1.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对其个人的安全措施、操作等加强教育管理。
2.采取一切安全措施,防止施工人员发生违规行为,同时确保周围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商订。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篇4: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协议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规章以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及责任,确保施工安全,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和公平原则的基础上,在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的同时,签订现场施工安全目责任协议书,具体责任条款如下:
第一条 工程项目情况
1、工程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期限: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风险告知:承包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治安保卫制度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并按安全生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履行安全职责,如实编制工程安全生产的有关记录,接受发包人、监理人及政府安全监督部门的检查与监督。
第二条 管理人员
为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与明确安全责任,需要明确双方的现场管理人员:
1、甲方现场管理人员: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现场管理人员: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甲方的安全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劳动法》等各项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并督促乙方贯彻执行。
2、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3、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4、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第四条 乙方的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电信工程施工安全施工摘录》等有关其他安全施工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5、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6、乙方在施工期内,要爱护甲方的各种设施、设备。严禁偷盗、挪用、破坏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警示标志、材料、机械设备以及消防器材等。凡乙方人员违反本条款,一经发现加倍处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送公安机关处理。
7、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生伤亡、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8、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发现乙方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的,比照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对甲方职工相类似的违章行为应扣款数额,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风险告知:合同履行期间,合同当事人均应当遵守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合同当事人有特别要求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承包人有权拒绝发包人及监理人强令承包人违章作业、冒险施工的任何指示。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到突发的地质变动、事先未知的地下施工障碍等影响施工安全的紧急情况,承包人应及时报告监理人和发包人,发包人应当及时下令停工并报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采取应急措施。
第六条 出险理赔责任
对于施工过程中出现意外,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由保险公司依据相关条例规定和额度负责理赔,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的,双方同意交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2、因一方违约致使本合同的履行产生争议,守约方为解决争议所产生的公证费、律师费、保险公司出具保全费用、翻译费、通讯费、差旅费、文印费等合理费用由违约方负担。双方相互违约,有履约先后顺序的,负先履行义务一方负担所有争议解决费用;无履约先后顺序的,争议解决费用双方自行承担。
第八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
2、本合同如有涂改,双方均应在涂改部分加盖公章确认,否则涂改部分无效。
3、就本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的问题或与本合同有关的问题,一方作出有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加盖本方公章,且向对方送达,对方应_______个工作日内回函,否则视为无效。
4、本合同及附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有效期至合同履行完毕之日起止。双方签署的相关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5:学校医院门卫房工程施工合同
为了确保施工现场治安、消防安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部第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上海市社会治安防范责任条例》以及《上海城建(集团)公司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管理规定》、《上海城建(集团)公司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经双方协商,制定本协议。
甲方:
乙方:
1、本协议为分(发)包《工程合同》的附件,与《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甲方委托书为施工现场治安消防管理人。
3、乙方营业执照为工程有限公司,单位法人代表或负责人,施工现场治安消防责任人,施工现场治安消防管理人.乙方应当对施工现场的治安消防工作负责。
4、乙方在签定本协议的同时应当向甲方所属单位保卫部门履行下列义务:
4.1出示本单位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资格和施工现场治安消防管理人的岗位证件。
4.2交纳工程合同价的千分之一为施工现场治安消防安全抵押金。
4.3如实递交进场人员名册以及身份证复印件。
5、甲方所属保卫部门将乙方交纳的施工现场治安消防抵押金的30%统一用于施工现场治安消防安全的日常管理以及教育培训和表彰。
6、乙方应当积极组织参加千百万进城务工人员的岗位培训。
7、乙方在进场后应当去当地所属派出所登记办理有关手续,凡无身份证或来历不明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施工现场,严防盲流和负案在逃人员混入。
8、乙方应当遵照《上海城建(集团)公司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管理规定》、《上海城建(集团)公司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工作管理规定》,管理所属施工区域和人员。
8.1乙方应对所辖人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制定治安管理规定,杜绝职工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禁止在施工现场、醺酒、打架;宿舍内禁止男女混居;务工人员家属不准在工地留宿。
8.2乙方应对所属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制订防火措施,并按《上海城建(集团)公司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管理规定》配置消防器材;坚持动用明火审批制度,落实监护措施,严禁违章动火;严禁使用电炉;煤油炉、热的快等;禁止使用碘钨灯等大功率灯具烘烤衣物和取暖;严禁氧气瓶与乙炔瓶同置一车或同置一库;宿舍内不准乱接乱拉电线,不准架设裸导线,不准用铜丝或其他金属材料替代保险丝;照明灯不准超过60瓦;施工现场不准吸烟。
8.3乙方应当管理好施工现场的生产和生活资料,严禁乱拿乱用不属于乙方的生产和生活资料。
8.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任何人员不准将施工区域内的生活资料(即使是属于乙方的)卖掉,违者做盗窃论处。
9、乙方应当将本协议的条款及《上海城建(集团)公司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管理规定》、《上海城建(集团)公司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工作管理规定》的有关内容向所属人员进行宣传教育,使其思想重视,自觉遵守。
10、乙方应当确保施工现场所辖队伍的稳定。
11、凡乙方或乙方人员违反本协议有关条款的,根据情节轻重,甲方应当给予直接责任者批评教育,同时给予50-500元的经济处罚;由此而发生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火灾事故的甲方应当扣除其交纳的治安消防安全抵押金的全部,并照价赔偿经济损失,直至追究责任人和法人代表的刑事责任。
12、工程结束后,双方应对本工程治安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总结,甲方可对有功人员进行奖励。
13、以上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均按甲方对施工现场具体的治安消防安全要求在其它中补充。
14、其它施工现场使用的氧气瓶。乙炔瓶管理存放按市政二公司规定,使用时一车一瓶。间隔五米以上。
15、本协议经双方单位签约即日生效,至乙方全部人员、物资退场完毕后终止。
16、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单位、保卫部门各执两份,鉴证部门一份。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日期:
日期:
公司主管部门:(盖章)
负责人:(盖章)
日期:
篇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_合同范本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审核乙方的装修资质后,签订本装修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1.工程概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名称________ 地点________承包范围 ________承包方式________承包内容________
3.工期________________
4.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
5.工程造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甲方下列方式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________________
7.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________日后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见附表九: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8.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9.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未造成损失的,应支付合同总价的5%为违约金;
(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4)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为违约金;
(5)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6)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为违约金;
10.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11.其他具体规定
(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________________地点,甲方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__________ 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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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景观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日历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质量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 合同价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第3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3.1 合同语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 适用法律法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 适用标准、规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4条 图纸。
4.1 图纸提供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 图纸提供套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3 图纸特殊保密要求和费用:__________________
第5条 甲方驻工地代表。
5.1 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员名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2 实行社会监理的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其被授权范围(如果有):___________________
第6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7条 甲方工作。
7.1 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和完成时间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2 水、电、电讯等施工管线进入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_________________
7.3 施工场地内主要交通干道及其与公共道路的开通时间和起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7.4 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的提供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5 办理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6 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位置提供和交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7 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8 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8条 乙方工作
8.1 施工图和配套设计名称、完成时间及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 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时间和份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3 施工防护工作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4 向甲方代表提供办公和生活设施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5 对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6 成品保护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7 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8 施工场地整洁卫生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9条 进度计划
9.1 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______________
9.2 甲方代表批准的时间
第10条 延期开工。
第11条 暂停施工。
第12条 工期延误
第13条 工期提前。
第14条 检查和返工。
第15条 工程质量等级。
15.1 工程质量等级要求的经济支出:____________________
15.2 质量评定仲裁部门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6条 隐蔽工程、中间验收。
16.1 中间验收部位和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7条 试车。
第18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
第19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19.1 调整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9.2 调整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0条 工程预付款。
20.1 预付工程款总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2 预付时间和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3 扣回时间和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4 甲方不按时付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
第21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21.1 乙方提交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
第22条 工程款支付。
22.1 工程款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2 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3 甲方违约的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3条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23.1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的要求(附清单):_____________
第24条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第25条 设计变更。
第26条 确定变更价款。
第27条 竣工验收。
27.1 乙方提交竣工资料和验收报告的时间:_______________
27.2 乙方提交竣工图的时间和份数: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8条 竣工结算。
28.1 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8.2 乙方提交结算报告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8.3 甲方批准结算报告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8.4 甲方将拨款通知送达经办银行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28.5 甲方违约的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9条 保修。
29.1 保修内容、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9.2 保修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9.3 保修金额和支付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9.4 保修金利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30条 争议。
30.1 争议的解决程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0.2 争议解决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31条 违约。
31.1 违约的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1.2 违约金的数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1.3 损失的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1.4 甲方不按时付款的利息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32条 索赔。
第33条 安全施工。
第34条 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设。
第35条 地下障碍和文物。
第36条 工程分包。
36.1 分包单位和分包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6.2 分包工程价款的结算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37条 不可抗力。
37.1 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认定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38条 保险。
第39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第40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40.1 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41条 合同份数。
41.1 合同副本份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1.2 合同副本的分送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1.3 合同书制定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发包方(章):___________ 承包方(章)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鉴(公)证意见: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
鉴(公)证机关(章)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8:桩基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家对基本建设管理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现就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第二条 承包方式:
第三条 承包范围:第四条 合面价款
1、本合同中,桩型为,砼强度等级为,桩基固定单价 元,米,该单价已综合考虑商品砼充盈系数和税金、3米以内空桩费、机械设备一次进出场费、机械设备场区内移机费等。
2、工程量:本工程为 桩,共 根,桩总长 米;该工程量为图纸设计工程量,在设计工程量不变更的情况下,该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除合同中工程总施工费用:有效进尺费用: 元+空桩费用 元。
4、工程造价:本工程合同总造价: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5、水电费用:本工程所需水电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合同工期
1、本工程总工期为年日起至月 日结束。
2、设备迸场后,由于甲原因(如地下障碍物、停电、夜间不让施工)不能正常施工时,经甲方和监理签证确认后,竣工日期可相应顺延(仅顺延工期,无其他任何经济索赔)。
第六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桩基工程完成总工程量的50%,支付至该部分工程量对应合同价款的70%;
2、桩基工程全部完工并提交完整工程资料后付至合同总价款的80%;
3、经检测合格并出具报告后一个月内付至结算总价款的95%;
4、质保金为结算总价款的 5 %,质保期一年,自工程检测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无质量问题,期满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a
5、每次支付工程款时,、乙方需提供全额正规工程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直至乙方提供合格发票时止。
第七条 工程结算
1、如果施工过程中未发生甲方设汁变更,则合同工程量按照图纸设计工程量计算。
2、因甲方设计变更造成的工程量增减,增减部分的工程款按照甲方实际核实的工程量和合同单价据实调整。
3、结算价格调整方法:
(1)合同固定单价已综合考虑3米以内的空桩赞用,实际施工空桩长度超过3米的,超过部分的空桩按 进行结算。
(2)如因甲方变更,导致乙方机械设备二次进场移机的,每台次增加10000元。
4、工程结算时,乙方必须如实提供经监理、甲方现场负责人签认的打桩记录、实际施工时间和打桩前的场地标高以及工程验收单,否则,甲方有权不予结算直至其提供完整结算资料时止。
第八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下列图纸、资料:
施工现场工程地质勘察资料、设计技术资料、总平面图各一份,工程桩位施工图两份,并保证资料准确。
2、按照合同要求支付工程款。
3、组织设计单位和乙方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及时签发交底会议纪要。
4、提供施工放线用坐标控制点和标高水准点,并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校验,待复核无误后,签证存档。
5 负责施工现场与外界连接道路的畅通,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
6、负责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工作,负责地下障碍物的处理及周边其他关系的协调处理,为乙方的正常施工创造条件。
7、甲方负责乙方施工期间的一切影响正常工作的各种阻工因素,创造良好施工环境,确保乙方正常施工。
8、甲方应遵守双方达成共识的工程款拨付方式。保障到位,确保工作又快又好开展。
9、甲方应负责补偿因甲方原因造成的误工,而影响乙方的利益。损失双方协商而定。(因天气、地震等不可预料以及正常监理规范引起的误工不计)
10、如遇特殊情况需变更的,甲方有提前告知的义务,以便乙方作好配合现场工作的准备。
11、甲方委派 (联系电话: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但涉及工程变更、工期顺延、进度款的支付、工程结算等需要经甲方另行审核确认后方为有效。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项目经理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乙方项目经理代表乙方履行合同,按照甲方要求参加相关施工协调会、例会,全权负责工程项目的管理以及与甲方、政府、周边其他关系的协调处理。工程款的支付、甲方对违约金的扣除等与合同履行有关的文件、纪要须乙方项目经理签字有效。
2、按甲方要求配备桩基施工机械设备,确保按期完成合同范围内工作量。
3、负责施工现场轴线及桩位的测量放线.工作。
4、按规范和设计要求完成本工程的施工任务。
5、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确保施工的工程满足质量要求,并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6、各种相关资料于完工后 日历天内整理完毕,提交甲方 份。
7、制订安全施工保证措施,保证施工期间安全、文明施工,负责组织施工机械、人员安全进退场,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
8、服从甲方管理,如发生不服从甲方正常管理而造成的纠纷或经济损失,乙方负全部责任。
9、开工前 日向甲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
10、机械进出场费及工地临时设施费、材料保管费及施工中产生的其他费用已综合计入合同单价内。施工材料丢失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1、乙方应认真做好工作期间的机械、用电、消防等一切安全生产工作, 因设备运转工作期问以及其他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方面损失,由乙方自行 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12、乙方应积极配合监理、现场技术人员,有做好现场试块送检、资料 记录、日志等资料填报工作。
13、乙方应树立高度负责的质量意识,认真按相关规范工作,确保满足 相关质量要求,质量达标以最终检测方的评订结果为准。对予未达标的工 作面,z.方除重新补正外,还应赔偿甲方进度、材料不良影响造成的损失。
14、工程全部完工后,乙方应及时退场,从施工现场清除并运出设备、材料、生活、施工垃圾和各种临建设施(不包括打桩所出土的清理),保持工程现场的清洁,不得影响甲方进行下一步施工,否则,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清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5、配合甲方的桩基检测工作。
16、施工过程中因噪音扰民等产生的一切费用(含相关部门的手续办理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17、积极配合甲方协调周边关系。
第九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第五条相关约定按期开工和完工,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每延期一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乙方应认真按照国家、地方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本工程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代表或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承担自身原因导致的返工修改费用。
2、如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由专业部门认定,认定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3、隐蔽工程要经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并签章,办理工序验收手续。
第十一条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的约定
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现行安全文明施工规范规定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组织施工,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各类安全事_故责任及其费用,如因此造成工期延误,则工期延误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2、乙方施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保证安全用电,安全防护,负责对进场施工机械及工器具进行检测,确保机械、工器具及其他设备的安全,否则乙方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必须对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且每周不少于两次安全知识培训。
4、乙方必须安排持有执业或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5、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应在开工前向甲方及监理单位提交安全防护措施方案,经甲方及监理单位书面认可后方可实施;防护措施费由乙方承担。
6、因乙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工程损害或给甲方、第三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责任及费用,且工期不予顺延。
7、乙方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安全伤亡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且工期不予顺延。
8、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对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的监督检查,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安全文明不达标造成工期延误及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其费用。
第十二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乙方根据合同条款约定,按照设计和规范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到货后2小时内通知甲方验收。对不合格或与合同规定不符的产品或材料,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或材料,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工期不予延期。
2、乙方用于工程中的原材料必须满足工程质量要求,对于要求复检的材料,应现场按规定批次取样,并送入方指定实验室进行实验。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现行的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及工程设计图纸的要求进行施工,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和地方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并按照规定进行质量验收和评定。否则,乙方应自费修理、重做直至合格为止。造成工程延期的,按本合同条款承担工程延期违约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2、乙方施工的桩长误差应在规范规定之内,如经过检测后,发现桩基施工质量不合格、实际桩长与设计桩长偏差超出规范要求时,乙方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对因订立和履行本合同获得的甲方的图纸。资料等具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向第三方披露或以其他方式予以公开。该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无效、终止或解除而终止。
4、甲方应在开工前 3 天将施工所需图纸、资料提供给乙方,若甲方不能按时提供而造成工程延误时,工期相应顺延,无其他任何经济索赔。
5、合同履约期间,乙方施工人员发生偷盗等违法事件时,每发生一次,乙方向甲方交纳违约金 元,且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和所有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6、如乙方不能按期完成合同约定的承包内容,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将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另行分包,所产生的后果及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第十四条 履约保证金
1、乙方自愿交纳本工程履约保证金:¥ 元,大写:人民币 圆整。
2、乙方须在合同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工程款。
3、工程全部完工,经桩基检测合格并出具报告后,乙方且无其他违约责任,甲方无息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4、合同履约期间,甲方有权根据乙方违约轻重,除按相关违约条款执行外,扣除部分或没收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第十五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时,应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 条其他
1、本合同项下一方致另一方的通知均应以书面形式发出,如以面呈方式递交,则送交当时视为送达;如以传真方式送交,则以发出方传真机显示通知业已发送后24小时后视为送达;如以挂与邮寄方式送交,则以邮寄方按照本合同签字页载明的联系地址寄出后视为送达。如一方变更联系地址,应当在变更前七日内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投有变更。如收到变更通知前发出通知,则该通知仍有效。
2、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办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篇9:土木工程施工安全合同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协议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月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政策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甲方将工程委托乙方承包施工,为了保证本工程安全施工,搞好施工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经双方商定一致同意签定安全协议书,该协议书与《工程施工合同书》具有同等效力,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工程概况:见施工合同。
第二条甲方的权力与义务
2.1甲方向乙方介绍所承包工程项目的作业环境。
2.2监督检查乙方各项安全管理工作,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无证操作现象,对违章违纪现象下整改通知单,必要时进行经济处罚。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管理制度及业主关于本工程的安全规定,要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不破坏、砸坏成品,不发生任何火灾、事故。
3.2每项作业开工前,要根据工程特点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三级教育,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可靠,施工用电符合安全用电规范,各种施工机具必须符合安全规程要求,施工现场要有专职安全员,施工作业人员必须佩带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护手套和绝缘鞋等。
3.3乙方应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危险作业区设立警示标志,及时向甲方提供下列资料:安全保证体系、单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及交底记录、安全教育记录、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记录、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操作证、施工对安全资质证书。
3.4坚持文明施工,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乙方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人身伤亡、机械事故责任自负,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以上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月_日
篇10:银行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_____________大厦变电所工程施工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工程名称、地点及工程内容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大厦变电所安装工程
2、工程地点:上海市黄浦区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号
3、工程内容:1#变电所、2#变电所内设备安装,高压柜至变压器接线,变压器至低压柜接线,封闭母线安装,控制电缆安装,变压器、高压柜、低压柜、信号屏、支流屏等系列试验、调试、装表及送电等,直至工程经甲方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且交付甲方。
二、工程承包范围
变电所高、低压柜,变压器设备由甲方采购;乙方负责变电所的电业局标准化作业图框及标志,变电所模拟图版操作使用工具,计量装置,负荷监控,继电保护测试,高低压试验,电业局有关部门报竣验收,送电及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凡施工图纸载明的、隐含的或按照施工惯例应当完成的工作都属于本合同的承包范围。土建的设备基础接地,室内照明由甲方完成。变压器试验费由甲方负责。
乙方负责办理工程图纸审查、工程报竣、报验及供电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另行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三、工程总价
人民币_____________万元整(RMB:_____________万元),一次性包死,不因材料、人工价格涨落等任何因素的变化而调整。该工程总价款均包括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内容所需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和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检测、损耗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服务、协助、配合等一切费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另行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四、付款方式
1、无工程预付款;
2、乙方完成1#变电所、2#变电所的设备安装、敷设高低压电缆、封闭母线时,乙方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当期工程技术资料及请款报告,经甲方确认后三日内,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款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3、在全部工程竣工且乙方负责经电业局有关部门完成设备试验、机电保护试验并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4、乙方配合1#变电所、2#变电所及内外线经电业局等有关部门的整体验收并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5、全部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负责办理有关送电手续,在交付甲方并正式送电后三日内乙方报送结算报告及完整工程技术资料,甲、乙双方进行结算,结算值确定后×日内甲方支付至结算值95%。
6、余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如工程无质量问题,甲方在保修期满一年后七日内无息付清。
7、甲方每次向乙方付款时,乙方应向甲方出具同等金额的合法有效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五、工程期限
1、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工期天数:30日历天(包括法定节假日、交叉施工和配合施工等待时间)。
2、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致使停工或无法正常施工的,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不承担其他责任。
六、项目设计方案、施工要求及方案
1、乙方应根据甲方确定的方案施工,在此基础上,乙方可在合同签订后×日内向甲方提供其他方案的合理建议,经甲方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但甲方的确认并不视为对此承担任何责任,乙方仍应对工程质量承担责任。
2、乙方应当进行图纸审查,尽到足够的注意。对于图纸的明显错误,例如相关尺寸规格、标高、数量、洞口位置、技术参数等的不一致,各专业图纸之间可能存在的对同一空间部位、同一事项的表述存在不一致乃至漏项,乙方应当在收到图纸后×日内向甲方书面报告,并根据甲方的指令执行。因乙方未及时向甲方报告而造成的工期延误或工程量增加、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两年。自工程经电业局等有关部门整体验收合格交付甲方并正式送电之日起开始计算,保修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无偿修复。凡属保修范围内经乙方保修过的项目或部位,其保修期为该应修项目或部位修复完好并通过甲方或业主验收之日另行起算两年保修期。双方另行签订《建筑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制度》,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八、乙方的其他责任
1、组织富有经验的施工队伍,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设计图纸及国家、上海市的有关规定及本合同要求,进行施工。
2、其他施工单位已施工完毕并交予乙方施工的部位、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在建工程及已竣工工程,均由乙方承担成品、半成品保护责任,直至乙方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交付甲方时止,并承担半成品、成品保护所需全部费用。
3、未经甲方书面确认不得将工程转包或转让、分包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施工现场及材料的安全保护、防火防盗等工作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应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和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避免工地发生火灾。乙方须采取措施使工程免受损坏或受恶劣天气的影响。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必须报经甲方检查验收,否则不得施工,甲方并有权要求重新检查验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延长。
6、乙方呈报的一切技术联系单及施工方案,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的批准,不会减轻或免除乙方的责任。
7、乙方必须每天将垃圾集中于甲方指定地点,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妥善存放和处置乙方设备或多余的材料,并每三天清除一次残留物、垃圾和甲方认为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设施。
乙方在撤场前,应当清理好工地,清除并运走所有乙方设备、剩余材料、残物、垃圾和甲方认为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设施,达到工程交付的标准,使现场和工程处于清洁和安全的状况,达到甲方满意的标准。
8、乙方进场施工前,甲、乙双方进行工程交接,并填写交接清单,交接清单经双方签字后作为合同附件。乙方进场施工,即视为现场具备施工条件或虽有瑕疵但乙方自费解决并不要求延长工期,乙方不得以施工现场不具备施工条件或存在瑕疵为由,作为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或工期延长的抗辩理由,不得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
9、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已认真考察工地并充分了解了工地位置、周边情况、道路、作业空间狭窄、起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工期、承包价款之情况,已充分认识到各种不利因素。前述因素不予延长工期、不予增加费用。乙方保证在约定的工期内将符合本合同约定并符合国家规定交付条件的工程竣工交付甲方。乙方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前述情况,不得因此提出索赔或工期延长。
九、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责任
1、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等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
2、由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施工人员安全,乙方需自行投保施工现场人员人身财产意外伤亡的保险、工程的一切保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并承担其费用。
十、违约责任
1、工程未按期开工或竣工或未按进度计划中的各阶段工期履行或乙方逾期履行任何其他义务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承担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的违约金,逾期十五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承担工程总造价20%的违约赔偿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履行义务,经甲方提出后仍不能按甲方要求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并应当承担本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包括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保修期间未履行应负的责任与义务,乙方应当向甲方承担本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且甲方另行委托他人进行保修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乙方应当根据甲方或电业局相关部门要求修理、拆除、返工、改建,直到符合约定标准。但如乙方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或乙方未按甲方或电业局相关部门要求整改逾期达×日仍未符合约定标准,或同一部位经两次指令要求仍未符合约定标准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并应当承担本合同约定工程总造价20%的违约赔偿金。
5、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承担按应付款额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违约金。
6、对乙方故意或疏忽导致的施工工艺不符合技术规范或不符合合同约定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无论工程是否已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以及是否超过保修期,均自甲方知道之日起两年内享有对乙方的索赔追偿权利。
7、因甲方原因合同解除,甲方只承担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不赔偿预期可得利益。
8、工程质量问题在未解决前,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款项,包括已逾期支付的款项。
十一、附则
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本协议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篇11:公司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为认真贯彻执行实施公司和项目部的质量管理制度,加强项目部质量管理工作,落实项目部各管理层次的质量责任,减少质量问题/事故给项目部及公司造成的信誉损失和经济损失,规避项目及公司施工生产/经营的质量风险,全面提升项目部质量管理水平,经协商,签订本责任书。
第一条责任目标
1、____________________施工栋号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100%,并满足工程劳务分包合同质量要求。
2、满足(业主)、上级部门和项目部质量目标。
3、杜绝四级及以上工程质量事故,遏制一般工程质量事故。
第二条责任内容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和中铁五局集团公司的有关质量方针、政策、法规及中铁五局建筑公司和项目部的相关文件,并组织宣传学习实施和做好相关记录。
2、项目部工程劳务分包责任人依法对所承建的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全面负责,是承建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所承建的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事故负直接的领导责任和管理责任。
应按照项目部质量管理要求制订劳务分包队伍的质量管理责任制和质量管理制度,以制度约束行为,把质量责任贯穿到每个施工过程。
3、分包劳务队伍应建立各自队伍的专职质量管理员、资料员,落实分项工作责任人,应把质量管理工作和职责分解并落实到每个分项工程管理人员和施工作业人员。
4、分包劳务队伍负责做好承建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防止质量通病,消灭质量事故。
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交验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行业验收标准,符合设计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单位工程质量满足(业主)要求,工期履约率100%。
5、遵守项目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质量过程控制,对项目部下发的质量整改书及时整改,确保项目部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6、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有关施工技术标准精心组织施工,严禁擅自修改工程设计,自觉接收项目职能部门、公司职能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
7、熟悉施工图纸,合理组织施工,接收项目的技术交底和严格组强实施,努力克服施工中的质量通病。
8、认真组织劳务分包队伍作业人员进行质量教育、业务知识技能培训工作,提高施工作业人员素质,增强质量意识。
9、严禁在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如有违规,将追究工程劳务分包责任人的责任。
10、在施工过程中,配合项目及时收集和整理工程技术资料,确保工程资料的真实、有效、完整。
11、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应及时上报,并执行四不放过原则。
第三条奖惩标准
1、单位工程合格率100%,一次性通过奖元,否则罚元。
2、无工程质量事故奖元,发生一起四级工程质量事故罚元;三级以上工程质量事故罚元。
第四条其他
1、因不可抗拒自然灾害造成的质量事故不追究责任。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从轻处罚或减轻处分。
(1)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主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了事故损失的。
(2)采用四新(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技术,在施工过程中已按相关规定施工而发生质量事故的。
3、本责任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按年度考核。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2:安全施工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方租用乙方汽车吊进行供热管件卸车及吊装作业,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持证人员和设备安全,双方就作业安全签定本协议。
一、 乙方提供的吊车。各种安全设施必须齐全、完整、性能良好,定机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应了解自己的作业环境。由于违章而造成机械设备、人身事故或影响工程进度的均由乙方负责。
二、 乙方对进场的吊车应指派专人对设备、安全系统进行验收,确保机械正常运转,提供汽吊检验签定合格证和操作人的上岗证书。
三、 乙方负责汽吊进退场运输途中的安全。
四、 乙方汽吊进场后,甲方人员应配合做好汽吊的布置,乙方应对作业场所进行检查,发现存在不安全状况时,应及时向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提出,达到承载要求后方可进行布设。
五、 甲方应提供合格的吊带,专人捆缚,专人指挥,确保管件外侧的保护层不受损伤。
六、 甲乙双方参施人员均应服从业主、监理方的管理,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注意做好对地下管线、周围绿化店面、构造物、铁路沿线围挡的保护。
七、 施工期间非设备问题引发的以外,双方有协助的业务。
八、 本协议一式两份,经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共同执行。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篇13:202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_合同范本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人)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依照施工合同,施工单位应完成建设单位交给的施工任务,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提供必要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同时也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施工合同的当事人是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___ 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篇14:矿石破碎安全生产管理施工协议
甲方:(以下简称为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为乙方)
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在生产过程中各自承担的安全责任,保护生产人员的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因工伤亡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生产原则,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一、安全管理目标
重伤以上人身伤亡事故为零;火灾事故为零;爆炸事故为零;环境污染事故为零;急性中毒事故为零;职业病事故为零;安全隐患整改率达100%。
二、安全管理体系组织机构岗位职责
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成立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在甲方的统一领导下,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和保证体系。
甲方安全管理机构对全厂安全工作起组织、协调、监督、服务的作用。具体包含:监督检查乙方各项安全管理工作(重点监督检查乙方生产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和各项安全规程及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检查乙方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有权制止违章作业,遇到危急情况可令其停止作业生产。根据有关规定,对违章违纪人员进行处罚等。
乙方为承包范围内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乙方应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现场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应兼顾各专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需要,必须具备三年以上的生产现场经历,并经上级安监部门培训、考核,持证上岗;乙方应服从甲方安全监督部门及人员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乙方安全专职人员要熟悉有关安全知识、法规、标准、制度,籍此对现场监督检查发现报告隐患,制止指挥、操作违章。
三、安全投入和安全保证金
乙方要用自己的资金在安全设备、仪器日常维护、安全教育培训、安全防护措施(含照明、临时护栏、警告标志及保卫警卫设施等,但除尘设备、放射源的防护服、检测仪以及应急救援设施等甲方提供,乙方负责维护维修)、安全防护用品方面进行投入。乙方负责承包范围内的一切与生产相关的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设施及生产辅助设施)防腐、维护保养、检测检验等工作,对进入承包厂区的人员进行管理以及负责承包范围内的文明生产和安全工作;厂房主体结构防腐、地面平整硬化等重大土建投入由甲方承担。
为了强化乙方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规范安全生产管理,根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__〕23号)相关精神,乙方须向甲方一次性抵押安全保障金50万元。如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扣除本年度全部安全保证金。
乙方在生产承包期间,当年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没有动用安全保障金的,安全保障金自然结转,下年不再增加存储。当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动用安全保障金的,甲方应当重新核定乙方应存储的安全保障金数额,并及时告知乙方;乙方在核定通知送达后1个月内按规定标准将安全保障金补齐。生产承包期满,甲方将乙方抵押的安全保障金全额无息返还给乙方。
四、队伍人员准入承诺
1、乙方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妨碍工作的疾病。参加粉尘等有害工种工作人员,必须提供健康证明,长期接尘工作人员必须定期轮换;
2、乙方为所有从业人员办理合法的用工手续。电工、焊工、起重工、压力容器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取得证书后方能上岗。乙方要如实报告特种作业工作人员的资格状况;
3、乙方对本单位的生产人员登记造册,复验身份证件,如实向甲方报告。如有人员调整时,立即报告甲方,并进行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得进入生产现场。不得录用无身份证的人员和未满18岁的童工,不得安排50岁以上的生产人员从事强体力劳动。
五、现场管理要求
1、现场总体要求是设施标准、行为规范、作业有序、环境整洁、遵章守纪。
2、堆放。各种物料、设备必须整齐堆放。
3、乙方必须在临口、临边等生产现场危险部位、场所悬挂安全标志和警示牌,并认真维护和管理,不得随意拆除和挪动。标牌标识设置要符合——要求。
4、安全设施、安全通道、沟道孔洞盖板、临边临口防护、高处及交叉作业安全设施、焊接作业设施、临时用电设施等要符合规范标准要求。作业现场的安全设施、消防设施严禁乱拆乱动。
5、进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高处作业正确使用安全带,现场严禁吸烟。
6、未经批准,不得任意在设备、结构、墙板或楼板上开孔或焊接临时结构。
7、禁止利用任何管道悬吊重物和起重滑车。
六、作业环境安全管理
1、乙方有责任做好作业人员的劳动安全保护工作,包括劳动安全技能培训教育,劳动保护用具的发放及正确使用,作业坏境的安全交底,确保作业过程中的人身安全。
2、乙方作业人员必须爱护公用设施、道路、绿化、建筑物等,遵守文明施工规定,不得损坏和污染公用设施;否则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制止并按规定予以处罚;
3、乙方作业人员不能随意改动、移动、破坏公用设施。如妨碍作业需要变动者,须经甲方同意。
七、作业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
1、进入厂区的作业机动车辆必须登记,办理入厂手续,服从机动车辆出、入厂管理制度;
2、进入厂区的作业机动车辆必须保证安全性能完好,禁止车辆带病作业;
3、机动车驾驶人员必须持证驾驶,不得借证冒名顶替。违反规定者,甲方有权进行处理或处罚。
4、乙方自备及租赁的各类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和行业技术标准,且机械性能良好,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八、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
1、乙方有责任向作业人员讲明承包范围内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存放地点及禁令,并在“危险区”相应部位悬挂明显标志;
2、乙方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允许方能进入危险区作业,不得随意动用危险品。作业前应做好安全措施;
3、他方作业人员带入现场的危险品必须登记,并按有关规定妥善保管。在现场使用危险品必须得到甲乙双方的同意,并做好安全措施;
4、在禁火区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工作票并做好安全措施。工作完毕必须检查火种隐患,防止发生火灾。
九、应急预案的编制
1、乙方必须编制消防应急预案,严格按照甲方消防管理规定组织生产,明确消防负责人,自觉接受上级及甲方的消防安全检查,乙方承担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消防管理缺陷和消防措施不力造成的火灾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
2、乙方编制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必须报甲方审批,并按审批后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演练、评审,做好演练、评审记录。
十、设备及作业安全管理
1、乙方作业人员应爱护厂房设备和附属建筑物,不得损坏。作业中应注意保护设施。起重、搬运中注意不得碰坏电线、设备、建筑物等;
2、他方作业人员不得随意开启、关闭运行设备,临时接驳电源、气源、水源等,须经乙方有关人员批准,报甲方备案,办理手续,明确正常及事故情况下的操作范围;
3、乙方作业中动火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工作票,并做好防火措施;
4、乙方作业人员从事设备检修、技木改造、试验等工作,必须执行停送电工作票制度、设备操作规程和动火作业等管理制度,不得以“习惯作法”为理由,违反管理规定;
5、甲方有权纠正和制止违反操作票管理的行为和现象,必要时可以暂时停止施工作业并处以罚款等处理;
6、重大检修,乙方在开工前,必须提出作业安全措施,经甲方审查同意后,由乙方组织实施,并负责安全;
7、乙方作业人员的安全由乙方负责,工作负责人即安全负责人。5人以上的作业队伍应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开工前乙方必须自上而下向作业人员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全体作业人员均须掌握作业特点及作业安全措施。甲方有权检查和监督乙方的作业安全,有权纠正违章冒险作业和不安全行为并进行罚款、停止工作、辞退等处理。
十一、安全技术措施和作业指导书
1、乙方在重大检修作业前要编好作业组织设计,编好安全技术措施。一切活动必须有安全措施,并在作业前进行交底。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开工。
2、对危险性较大作业、特殊作业、季节性特点作业,应根据相关规定编写专项措施,并按规定组织审查。
3、交底工作要做到:逐级交底双方签字;内容要具体明确有针对性;要分析危险因素及存在问题;安全技术措施切实有效;对操作方法程序交底;提供的特种作业证、被交底人与实际工作人员要三头对案,不能矛盾;书面交底记录统一规范并妥善保存。
4、一般作业项目的安全措施须经乙方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审查批准,由班(组)技术员交底后执行。
5、重要临时设施、重要作业工序、特殊作业、季节(气候)性作业、多工种交叉等作业项目的安全措施须经技术、安监等部门审查,甲、乙双方负责人批准,由班(组)技术员或专责工程师交底后执行。
6、重大的起重、运输作业,特殊高处作业及带电作业等危险性作业项目的安全措施,须经技术和安监等部门审查,由专责工程师交底后执行。
7、编制安全作业措施时,必须明确指出该项目的主要危险点,有针对性地从技术措施上加以防止与消除危险。
8、审批后的安全措施,必须严格执行。未经措施审批人同意,任何人无权更改。若改变原措施必须重新报审核批准。
9、对拒不执行上述措施,一经发现,处以5000元以内的罚款。
十二、安全保卫管理
1、进入乙方承包范围内的他方施工队伍安全工作由乙方主体负责,监督管理权属于乙方,甲方予以协调,安全责任由他方施工队伍负责。
2、进入厂房内的施工人员必须经过乙方安监机构登记,发放通行证件,并在有效期间使用。施工完毕后应交回证件,不得将证件转借他人;
3、施工人员应经过乙方安监机构的教育,了解承包范围的安全保卫要求,不得做违反社会治安的活动。对违反规定者,乙方有权制止并按规定进行处罚。
十三、事故处理
1、乙方依据国家和行业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安全责任。
2、乙方如果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立即向甲方调度室及值班领导人报告,同时积极组织抢救,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伤者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时要做好记录或拍照摄像。凡因乙方隐瞒不报,做伪证或擅自损毁事故现场,乙方承担所造成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3、乙方人员在作业期间造成人员伤亡、火灾、电气、机械、环境污染等事故(包括他方人员(非甲、乙方人员伤亡) )时,双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和保护现场,按国务院、省、市地方政府及中国煤炭进出口公司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在事故发生规定报告小时内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及省、市有关部门。乙方因违反上述规定,乙方承担其法律责任和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4、乙方如果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必须负责伤亡者及其家属接待和善后处理工作。乙方承担因此而发生的一切经济费用及相关责任。
5、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由伤亡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十四、甲、乙双方根据管理需要,可填写如下表格,作为安全协议之附表,登记备案:
1、作业人员登记表;
2、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登记表;
3、作业人员安全技术教育、考核登记表;
4、入厂危险品登记表;
5、职业卫生健康档案登记表。
十五、协议效力
1、安全协议作为洗选承包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洗选承包合同有同等效力。
2、在管理过程中执行《洗选承包合同》中安全条款时,本协议具有优先权。
3、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五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洗选承包合同终止后自动作废。
甲方:(章)
负责人:(签字)
乙方:(章)
负责人:(签字)
篇15:乡村公路建设安全施工协议书
甲方:
乙方:
____________安装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双方现就有关安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进入施工现场后,乙方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交底。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
3、高空作业前,应详细检查脚手架、脚手板、跳板、梯子和安全绳等设备的搭设、搁置和绑扎。
4、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经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不合格者严禁进行高空操作。
5、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绳,穿防滑鞋。
6、禁止高空中上下垂直同时作业。
7、禁止在高空向下掷扔工具及材料。
8、高空作业如遇五级以上大风或雷雨天气时,应暂停施工。
9、施工过程中应设专人看护,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通报,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劳动保护齐全、资质齐全。
10、不许动用场内任何机器设备,不许乱碰电器开关,不许进入配电室休息。
11、地面开槽应做好防护措施,防止行人坠落,夜间应有警示照明。
12、施工人员应有相应资质,电气设备由专人负责看管。
13、施工时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要求,遵守当地企业及社区要求,如因承包方不遵守有关要求造成的损失、后果由乙方负责。
14、施工不能影响企业及居民的生产、生活,必须设置安全的便道供厂区及居民人员通行。
15、如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甲方: 乙方 :
负责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篇16:施工工程混凝土劳务承包协议书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法》等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 工程项目劳务承包给乙方,由乙方组织安排劳务和劳动力并具体施工,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奖罚分明的原则,特签署本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项目名称、地址:
第二条、承包方式:施工劳务人员大包干,部分小材料与机械。
第三条、承包内容及范围:
第四条、工期及甲方要求
第五条、承包价格及结算方式
第六条、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第七条、奖罚专用条款
第八条、其他未尽事宜
具体内容:
1、砼班组承包方式及内容:
1)施工图纸(己方复印)
2)结构上所有砼浇筑,包括:塔吊基础、井桩、垫层、保护层、筏板、±0.000以上和楼层墙板浇砼,屋面浇砼和二次结构浇砼等所有砼浇筑。
3)现场照明甲方提供镝灯一个,其余材料及照明器具(抹子灰板、振动板、振动机、震动棒、铁锹、灰盘、对讲机、雨鞋、雨衣、塑料手套等一切小型工具和用具由乙方负责)。
2、工期及甲方要求:
1)乙方进场前,必须提交砼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该方案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必须按照方案配备人力并进行施工。
2)乙方根据甲方下达的进度计划按周向项目部提交各工种用工计划和劳动力安排计划,经项目部同意或批准后,乙方不得任意变动和调整。
3)在砼浇筑过程中,井桩振捣必须密实,不得出现坍落现象。桩口必须用木抹压平,井桩顶面平整、整洁、及时浇水养护。在测试试验时做好动测准备,必须振捣合格。
4)在垫层浇筑砼时必须压光,按标高不得超出±0.5mm并及时养护。如多打灰或少打灰影响质量和浪费材料由你承包班组负责。
5)在保护层浇筑时不得将砂浆打入井桩内,如打入井桩应及时清理干净。以免造成断桩影响质量,不得破坏防水,必须压光表面,并保持在放线前清洁。
6)在浇筑剪力墙时振捣必须密实,不得出现蜂窝麻面和气泡,并且振捣时配合专业振捣工和找平抹灰工。如出现麻面应及时派人修补并且保证砼的观感。
7)在平板振动时必须使用平板振捣器,尤其楼层面上反部分必须振捣密实,不得有漏筋现象。
8)在振捣时不得长时间振捣某一点,造成跑模、漏浆严重由你班组负完全责任。
9)所有砼浇筑8小时后必须进行养护。
10)在打灰前各班组清理好自己剩余材料后,楼层由你班组进行清扫。如果其他工种没有清理完成,你班组所产生的清理费用由其他班组负责,并当月补偿你班组。你班组并承担布料机以及泵管加固、安装、顶撑、清理、疏通、拆卸等一切工作以及工作的一切费用。
11)在砼浇筑时,如出现机械异常,必须积极配合处理,并清理处理好余灰,不得随地乱扔。
12)在砼浇筑完之后泵车下面和楼层的余灰必须清理干净。
13)在洗泵管时的余水不得随地乱洒,每次浇完后,必须处理完余渣。
14)在浇筑过程中不得随意损坏钢筋和模板。
15)在模板拆除后及时清理楼层的加灰和落地灰,保持楼层内干净整洁。
16)在浇筑砼过程中不得随意把砼撒落在外架和隔离层上。
如有以上各种情况将进行处罚,并且勒令你班组及时处理。
17)必须服从现场值班人员的管理和安排
18)在浇筑前必须堵好地面与墙角的缝隙以及楼梯踏步口钢丝网绑扎等。
3、承包价格与结算方式:
垫层、保护层、筏板每立方米20元,筏板以上每立方米30元结算(其中清理楼层每立方3元),每月按你班组所完成的工程量的60%结算(结算方量以公司结算为主)。年底结算80%,剩余工程量结算在建设单位验收竣工之后付清。
4、安全文明施工:
1)砼的损耗不得超出控制范围,如超出按原材料照价赔偿。
2)各种机械操作必须是专业操作人员持证作业,其他人不得私自使用,并且所有机械由专人管理和维修,如损坏在当月结算中按原价扣除。
3)为了体现文明施工和规范的劳务单位,上班时必须佩戴好安全器具不得在上班喝酒。在我公司不得打架滋事,不得野蛮施工。
4)操作面必须保持整洁,工完料清,不得随地大小便,丢弃垃圾和杂物。
5)各工种必须保护好成品,严格按《成品保护措施》进行施工。任何班组破坏任何班组的成品按原费用的2倍赔偿,在当月结算中扣除。
6)各种机械必须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进行操作,如果出现任何机械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7)邻舍不得私自乱拉乱接电线和使用不合格的各种电器设备,如出现用电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8)现场所有的原材料和成品料必需按指定的地方堆放整齐,如果文明施工达不到要求按你班组的所承包价下浮5%并处罚款。
9)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应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和分包队伍的管理办法,若乙方故意违反规定,除按规定处罚外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奖罚专用条款
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确保工程安全、质量、进度。
1) 在周计划未完成并无特殊原因,质量、进度滞后1周内无故拖延1天按20__元进行处罚,从当月结算中扣除。
2) 在1月内故拖延工期质量3天以上(包括3天)按月5000进行处罚。如多次无故拖延工期影响质量勒令退场,结算按所承包价的70%结算,并扣除所有罚款和误工费用。
3) 在主体竣工总计划中累计拖延10天以上(包括10天)按承包价格10%下浮,在总结算时一并扣除。
4) 在施工途中劳动力减少(尤其是六七月份农忙期间)导致工程滞后3天以上者(包括3天)按承包价格15%扣除。
5) 砼班组承包人在必要时通知会议一次不到扣除1000元,班组长每次500元,打电话不接每次200元,当月结算中扣除。
6) 发现偷盗任何财产每次扣除20__元。
7) 打架、斗殴不管谁是谁非每人处500元罚款。
8) 进入施工现场如不佩戴安全帽,每人每次100元处罚,从当月扣除。
9) 在质量上出现任何问题,每处每次处罚50—100元,情节严重者赔偿所有材料费和误工费并处罚款。
6、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上条款希望乙方必须遵照执行,如以上条款完全遵照执行,按承包价格上浮每立方1元,如不能确保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按承包价格下降每立方2元。
2)乙方不得中途无故退场,如若中途退场,则视为乙方单独解除合同。
3)如质量、进度、安全所产生的额外费用由乙方负责。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安全、质量、进度问题引发较大影响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勒令退场。
5)本合同价格为最终确定单价,不在进行调整。
6)本合同在双方任何一方无故解除合同,其一方向另一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7)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8)本合同在工程竣工结算完毕之后终止。
备注:
1) 在±0.000以下甲方不支付任何费用。
2) 乙方如若中途退场,甲方只支付乙方任何费用50%。
3) 施工方以及甲方对乙方的任何奖罚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在当月结算中扣除。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7:园林工程施工合同
园林工程已经成为了现代____市发展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园林工程施工合同怎么写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园林工程施工合同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园林工程施工合同范文1
发包方(拟园林产权所有人,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姓名): 单位:
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号:
注 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本工程设计人: 联系电话:
工程队负责人: 联系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场园林绿化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 园林绿化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
1.2 工程内容及做法(见附件
二:家庭装饰工程报价书)
1.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承包方式:
(1) 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 乙方包工、部份包料,甲方提供部份材料;
(3) 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
1.4 工程期限 天;
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5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元,金额大写
(详见附件
二:园林绿化工程报价书)。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方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1. 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
一:园林绿化工程设计图纸);
2.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表
一:园林绿化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 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 甲方工作
4.1 开工之前 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 参与工程质量和配合乙方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验收进场、工程竣工验收。
4.5 不拆除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6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份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4.7分步工程验收并签字。
4.8负责甲供材料、物品的及时提供
第五条 乙方工作
5.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见附件
三:《质量验收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 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 保护好原场地,保证施工现场上、下水道的畅通,工程竣工交验前对现场物件及施工成品负保管责任。
5.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洁施工现场。
第六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施工方式或物件改造如需变更,甲方至少提前三天通知乙方,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并一次性付清增加内容的价款。
第七条 材料供应
7.1 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提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7.2 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
7.3 甲、乙双方任意一方购料,必须对材料验收合格并签字后才能施工,对甲方提供或指定购买的材料有明显缺陷或隐患的,应办理书面签证后乙方才能施工。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 不可抗力;
3. 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 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相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8.3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按《B6016-97,家庭装饰工程质量规范》标准执行, 具体验收标准见附件
三:《质量验收标准》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____市装饰工程质监站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进行验收:
1.基层、水电改造基层完工;
2. 漆饰基层完工;
3. 泥工面层及整体竣工。
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分步工程验收单
10.2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书面(或电话)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
10.3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两年(非施工部分和甲方自购材料及自购物品不属质保范围)。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卡。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
1.1 双方约定按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 此合同签定地为:本市 装饰市场,工程款分两次支付;
第一次于开工前____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即 元,
第二次于工程进度过半验收____日内,甲方支付剩余工程款即 元,由市场的有关管理部门负责代收(注:此种工程款支付方式仅限于在市场内签定的合同使用,合同需经市场有关管理部门认证并由甲方交纳1%的管理费)。
2. 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 其它支付方式(定金): 元。
1
1.2 工程进度过半是指基层及水电改造基层完工。工程进度过半,____日之内经双方验收并填写验收单。
1
1.3 竣工验收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决算资料,甲方接到资料后____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认定,甲方应在签字时间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1
1.3 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
2.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即视为违约,甲、乙双方议定违约金率为合同总价款的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给对方造成 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
1
2.2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地方政策规定,受到行政单位的处罚等,均由责任方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额损失;
1
2.3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1
2.4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
2.5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 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
1
2.6 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程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
1
2.7 由于乙方质量原因达不到双方约定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解决:
1. 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几项具体规定
1
4.1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甲方物管指定的地点,甲方负责支付垃圾运费(人民币) 元(此费用在工程价款内);
1
4.2 施工期间,甲方将进户门钥匙应移交给乙方,以落实户内物件保管责任。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一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1
4.3 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
上午 点 分至 点 分;
下午 点 分至 点 分。
第十五条 附 则
1
5.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
5.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
5.3 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
5.4 凡在本市场各园林绿化市场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 有关管理部门各执一份;
1
5.5 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1
5.6 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鉴证,可将合同文本提交所在区(县)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进行合同鉴证,以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 其它约定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园林工程施工合同范文2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包括工程的名称、地点、材料等内容)采用意大利AA遮阳蓬面料),原有阳光棚更换耐力板(耐力板采用5厘透明板)。
二、工程承包方式: 包 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
三、工程数量确认: 西瓜布篷:5米的4个、
2.55米的3个、长方布篷
五、工程质量:严格按甲方要求施工,工程质量必须达同行业验评之合格标准。
七、工程验收方式:
工程竣工之后,根据合同要求,甲方应当在竣工日内验收。
八、付款期限和方式: 合同鉴定日甲方 付给乙方 预付款10000元。甲方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余款一次性付清给乙方。 甲方若逾期付款,按日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
九、保修内容和期限
十、双方的其它义务:
甲方义务:
1、施工许可证:
四、工程日期: 7个工作日 (停电、下雨、小区规定的不能施工日除外)
六、工程造价: 合计60000 元。(陆万元)
2、施工现场应具备开工条件,并保证、电通、水通等施工进场条件。
3、甲方驻工地代表应当深入施工现场,对乙方的进场材料进行验收,检查各分项工程施工质量,保持与乙方工地负责人的沟通,搞好协作,一旦发现问题,应及时指出并督促整改,及时组织对工程验收。
乙方的义务:
1、必须使用甲方确定的各种原材料,确保工程质量。
2、施工安全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但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责应由甲方负责。
十
一、 违约责任:
本合同自愿订立,签字生效,若一方违反,应按合同总价款 5% 支付守约方违约金。
十
二、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须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等生效。
十
三、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园林工程施工合同范文3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现甲方将绿化、景观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乙方应具备 级以上的相应资质。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现场条件:用水、用电乙方单独装表计量(甲方按市场价计取)。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及施工人员的吃、住、行等乙方自理。
2.承包范围及方式
2.1承包范围:厂区内绿化、景观及其给排水、照明(以甲方图纸为准)。
2.2承包方式:本工程实行包工部分包料的专业承包制。工程造价暂定价万元,其中绿化观 万元。本工程不得分包或转包,如发现乙方将本工程分包或转包,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由乙方赔偿由此引起的所有经济损失。
3.工程结算
3.1本工程系招标工程,工程暂定价为万元按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报价书为准,景观工程 万元按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报价书为准。其工程量按实结算。
3.2甲方的绿化、景观施工图需调整修改时,新增的绿化、苗木、景观材料的规格、单价按报价书执行,报价书中没有的项目由双方共同定价。凡与本工程施工有可能发生的有关市政、市容、交通、环保、治安、消防等责任与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付款方式
4.1本工程不付工程备料款。
4.2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最终付至合同总价的%。工程经验收合格,办理工程决算后支付合同总价的 %,余款作为绿化、景观维护保养保证金,待保养期满,退还乙方(不含利息)。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每一笔工程款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凭据。
5.绿化苗木、景观园艺
5.1绿化苗木、草皮原则上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其品种、规格必须符合乙方提供的绿化种植图,并确保树木挺直,粗细匀称。
5.2甲方的绿化施工图需调整修改时,乙方需积极配合,新增加的绿化品种或苗木,由甲方参与定价、定量。
5.3部分大树、名贵花木由甲方采购供应乙方种植(并提供技术帮助),具体数量及品种甲乙双方共同商定。
5.4甲方的景观施工图需调整修改时,乙方需积极配合,新增加的景观或园艺,其材料由甲方参与定价、定量。
6.质量要求
6.1全部工程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验收规范和图纸要求精心施工并达到优良等级标准。绿化成活率100%,植物长势茂盛葱绿,树种规格符合设计要求,树干挺直,粗细匀称。
6.2绿化土回填须平整无杂质,加肥料后成为营养土(按该苗木的要求配制)。
6.3工程质量需达优良,绿化的效果应达到树木花草长势茂盛、精致、清新、高雅、舒畅。景观园艺所用材料环保、防腐蚀、坚固、工艺精致、高雅。
6.4乙方必须配备技术精良的工程技术骨干,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管理,接受甲方和有关监督部门的质量监督。凡经质量检查达不到质量要求的项目,乙方应无条件予以返工,直到质量合格为止。返工费用及工程延期责任由乙方承担。
7.工程验收
7.1隐蔽工程验收前,由乙方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提前48小时书面通知甲方检查验收,甲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后____日内组织验收,双方办好验收手续,甲方未按约定时间进行验收,乙方有权可自行作隐蔽工程验收,并作好验收记录,甲方予以认可。如甲方提出异议,需重新检查,经检查合格者,验收费用由甲方承担;不合格者,乙方应无条件返工直至合格,其返工及重新验收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返工不另计工期。乙方如事先未通知甲方检查验收,擅自进行隐蔽覆盖,甲方施工监理人员有权勒令其停工,并重新检查验收,其返工及验收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7.2工程竣工____日内,乙方应提前48小时书面通知甲方竣工验收并按规定整理提交竣工资料二套,交与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后____日内组织有关单位、人员进行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双方签具竣工验收证书,该日作为竣工日,并将工程移交甲方管理。经验收不合格,乙方应无条件返工直至合格,其返工及重新验收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返工不另计工期。
7.3工程竣工验收后,按规定绿化、景观工程实行保养,保养期为________年,保养期间做到绿化苗木成活率100%,长势茂盛葱绿。景观园艺正常使用,无质量问题。保养保证金暂存甲方,保养期满退还乙方(不含利息)。
8.施工工期
8.1经甲乙双方商定,本工程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完工,总工期为日历天。
8.2为确保在合同期内如期完工,交付使用,本工程实行工期奖罚制度。如提前或延误的,按每天工程总造价的万分之四进行奖罚。
8.3工程竣工后五天内,乙方的施工人员及材料设备应马上退场,如不及时退场,按工期延误以
8.2款承担违约责任。
9.其他约定
9.1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施工人员的吃、住、行等由乙方自理。
9.2乙方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施工安全教育,如发生伤亡安全事故,其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9.3文明与安全施工,乙方应加强对工程技术人员文明施工的教育,对其他专业单位的设备及成品应注意保护,如由乙方损害,应予以修复或赔偿损失。
9.4乙方上报的项目经理,工程技术顾问,均不得随意调动。确因工作需要调动的,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如乙方随意调动项目工程技术人员或将工程分包、转包,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必须返还全部工程款和赔偿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承担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9.5甲方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技术标、商务标等作为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6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商议,以签订书面补充协议的方式为准。
9.7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保养期满,结清全部工程价款后合同终止。
9.8本合同生效后,双方诚意履行。如有纠纷,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9.9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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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
篇18:私人住宅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经协商,甲乙双方签订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二、工程量:
三、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括生活、伙食费及搭拆施工脚手架等)
四、工程工期及进度:
五、质量要求:施工中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及相关规范要求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达到优良标准。
六、合同价款及结算方式:
1、合同价款:
2为月工程量的 60%;③工程结算款在完工后6个月付清。
七、甲方责任:
1、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组织图纸会审;
2、负责对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和质量监督;
3、负责对乙方进行安全文明施工交底并监督实施。
八、乙方责任:
1、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和设计资料在开工前向甲方项目部提供工程施工方案,经甲方审核后方可施工;
2、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施工,保证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若达不到,扣除相应价款的 10% ;
3、根据施工要求时间进场,确保进场人数满足施工要求,其中技术管理人员人,以保证工
4、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进场材料应有质量合格证及环保检测证明材料;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取样送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复验,复验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并由乙方负责退场。
5、安全施工,切实保障施工正常进行,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6、按甲方要求的安全文明工地进行文明施工布署,做到生活区洁净统一,施工区料具整齐、工完场清,并配合甲方进行各项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
7、参加图纸会审,协助甲方办理现场发生的各种签证和技术核定事宜;
8、负责成品保护及工程保修工作;
8、遵守甲方有关《专业分包队伍管理暂行办法》及《材料管理文件》的有关规定;
9、施工工具自备。(参见《材料管理手册规定》)
九、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发生质量问题或达不到合同要求的优良标准,乙方负责处理,甲方有权进行处罚;
2、因乙方原因达不到合同要求的劳动力数量及技术力量,影响工程进度工期,甲方有权进行处罚直至清理出场;
3、如乙方不服从甲方统一管理,损坏甲方财产及工程成品,有损甲方形象时,甲方有权进行处罚直至清理出场。
十、其他事宜: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2、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9:2024年园林工程施工合同协议
工程名称:
发 包 方:
承 包 方:
合同编号:
二o o四年二月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承包人资质等级: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 99-0201)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项目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内容:
1.4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1.5 资金来源:
第2条 工程承包范围
2.1 承包范围:
2.2 工程总面积:
二、合同文件及图纸
第3条 本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1 除双方另有约定以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
(2) 本合同条款
(3) 中标通知书
(4) 投标书及其附件
(5)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6) 图纸
(7) 工程量清单
(8)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4条 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4.1 适用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市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具有约束力。
4.2 适用标准、规范名称:《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11/t212-20--)、《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db11/t211- 20--)、《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db11/t213- 20--)、 。
4.3 双方另有约定列入补充条款。
4.4双方对合同内容的约定与上述法律、标准、规范规定有矛盾的,以法律、标准及规范规定为准。
第5条 图纸
5.1 发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及套数:
5.2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让给第三人。
5.3 发包人对图纸的特殊保密要求: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6条 监理
6.1 监理单位名称:
6.2 监理工程师
姓名:
职务:
职权: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除本款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监理工程师无权解除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第7条 双方派驻工地代表
7.1 发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 职权:
7.2 承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 职权:
7.3 任何一方驻工地代表发生变更时,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对方,并明确指出交接时间、权限。
第8条 发包人工作
8.1 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 保证施工现场达到具备施工条件的具体要求和完成的时间:
(2) 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等管网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3) 负责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的时间和要求:
(4) 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的提供时间:
(5) 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6) 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7) 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时间:
(8) 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9) 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8.2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第9条 承包人工作
9.1 承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 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2) 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和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3) 向发包人提供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4) 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 承担费用负责已竣工但未交付发包人之前的工程保护工作;对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6) 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具体要求及费用承担:
(7) 保障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并且:
(8)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四、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10条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日
第11条 进度计划
11.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11.2发包人对施工方案、进度计划予以书面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时间: ,发包人逾期未确认也未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同意。
11.3 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11.4承包人必须按照经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并接受监督和检查。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的,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第12条 延期开工如发生: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延期开工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并顺延工期;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的,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同意延期的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延期通知的,工期不顺延。
第13条 暂停施工如发生:
因发包人原因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受到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顺延。
第14条 工期延误
14.1 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 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 因工程量变化或重大设计变更影响工期;
(5) 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等原因造成停工;
(6) 不可抗力及自然灾害;
(7) 发包人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他情况;
(8) 其他可调整工期的因素:
14.2承包人在以上情况发生后3日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发包人、监理方提出报告。发包人在收到报告后7日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承包人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第15条 工期提前
15.1 工期如需提前,双方协议如下:
(1) 发包人要求提前竣工的时间:
(2) 承包人应采取的赶工措施:
(3) 发包人应提供的条件:
(4) 因赶工而增加的经济支出和费用承担:
五、质量与检验
第16条 工程质量
16.1 工程质量标准:
16.2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由 质量监督站鉴定,所需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17条 隐蔽工程的中间验收
17.1 双方约定的中间验收的部位:
17.2当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以前,承包人自检,并于48小时前书面通知发包人、监理方检验。验收合格,发包人、监理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若在48小时内发包人、监理方不进行验收也未提出书面延期要求的,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发包人、监理方应承认验收记录。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不能影响工期。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六、安全施工
第18条 安全施工
18.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8.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第19条 事故处理
19.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人,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19.2 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认定处理。
七、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20条 合同价款
20.1发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20.2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小写): 元
第21条 合同价款的调整
21.1 本合同价款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采用 方式确定。
21.2合同价款发生设计变更或洽商的情况时可以调整。合同价款的调整方式:
第22条 工程量的确认
22.1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22.2 发包人核实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发包人逾期未核实工程量的,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将视为被确认并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发包人核实工程量未提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的,确认结果无效。
22.3 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确认。
第23条 工程款支付
23.1 合同生效后 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本合同总造价的 %为预付款。
23.2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
│ 拨付工程进度款时间 │ 占合同承包总造价 │ 金额 │
│ (工程进度、部位) │ 百分比 │ 人民币(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3.3 发包人应在确认工程量结果后 日内按前款的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
23.4 工程全部完工,竣工验收通过并办理完毕相应结算手续后 日内,发包人累计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应达到工程结算总价的 %,结算总价的%作为工程保修金。 23.5本工程保修期满,在承包人履行了保修责任的前提下,发包人一次性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保修金。
八、材料设备供应
第24条 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
24.1 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一览表(附后)
24.2 双方约定的苗木材料设备交验的标准:
24.3发包人供应的苗木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24.4 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第25条 承包人采购苗木材料设备
25.1 承包人采购苗木材料设备的约定:
25.2 苗木采购应出具苗木产品产地证明。
25.3 双方约定的检疫证明及方式:
九、工程变更
第26条 设计变更
施工中发包人对原设计变更,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书面变更通知,承包人按照通知进行变更。如果承包人对原设计提出变更要求,经发包人、监理方批准后方可实施,并签署书面变更协议。
第27条 其他变更
施工中如发生除设计变更以外的其他变更时,采用协议形式双方加以确认。
第28条 确定变更价款
28.1 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通知或签署变更协议后5日内提出变更工程量及价款报告资料。
28.2 发包人在收到变更资料报告5日内予以确认,逾期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视为变更报告已批准。
十、竣工验收与结算
第29条 竣工验收
29.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在收到以上文件后10日内组织验收。发包人如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0日内未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29.2 竣工日期为本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的日期。保修期正式开始。
29.3 因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位需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并明确双方责任。
第30条 竣工结算
30.1 双方办理工程验收手续后,双方进行工程结算。
30.2 承包人在竣工验收15日内向发包人提交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竣工图。
30.3 发包人自签收结算资料报告之日起2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予以签认。
30.4 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款后5日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十一、质量保修
第31条 质量保修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31.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31.2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 土建工程: (2) 绿化种植工程: (3) 喷泉、喷灌工程: (4) 其他附属工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
第32条 质量保修责任
32.1 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日内派人保修。
32.2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2.3 绿化种植工程在保修期内应达到2级养护标准。
32.4 保修期内发现苗木等植物材料死亡,应在种植季节按原设计品种、规格更换。
第33条 保修费用
33.1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33.2 双方约定的养护期间水、电费用的承担:
第34条 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保修事项:
十二、违约与争议
第35条 违约责任
35.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均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35.2 因承包人原因延期竣工的,应交付的违约金额和计算方法:
35.3 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达不到质量要求的,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5.4 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款的违约责任:
35.5 其他:
第36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 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2)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三、其他
第37条 工程分包
37.1 分包单位和分包工程内容:
37.2 分包工程价款及结算方法:
第38条 不可抗力
38.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范围的约定:
38.2 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 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 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 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 停工期间,承包人应监理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 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 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8.3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39条 担保
39.1 本工程双方约定的担保事项如下:
(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2)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3) 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4)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40条 合同解除
40.1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0.2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承包人可停止施工,停止施工超过30日,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0.3 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0.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 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0.5合同按司法程序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0.6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41条 合同生效及终止
41.1 本合同自 之日起生效。
41.2 本合同在双方完成了相互约定的工作内容后即告终止。
第42条 合同份数
42.1 本合同正本二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副本份数 份,由双方分别收持。
第43条 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附件: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一览表
┌────┬───────┬─────┬───┬───┬───┬───┬─────┬───┐
│ 序号 │ 苗木材料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供应 │ 送达 │ 备注 │
│ │ │ 型号 │ │ │ │ 时间 │ 地点 │ │
├────┼───────┼─────┼───┼───┼───┼───┼─────┼───┤
│ │ │ │ │ │ │ │ │ │
├────┴───────┴─────┴───┴───┴───┴───┴─────┴───┤
│合计总价: │
└────────────────────────────────────────────┘
篇20:工程施工安全环保合同
发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设备等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项目:________________
二、施工地址: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3.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指派 同志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5.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厂内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条 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施工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乙方指派____作为安全工作联系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7.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培训记录报给甲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8.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9.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10.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1.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做到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
1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或整改通知书)必须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方案交由甲方备案。
13.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生伤亡、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乙方应执行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和《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还必须立即用电话、电传或电报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报告,按规定组织调查处理,并由乙方统计上报;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时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还应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公安部门,并要求派人保护现场。
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14.发生事故时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发生事故时甲乙双方应于第一时间以电话、工作联系单、传真、电传等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双方在接到对方的联系时,双方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要及时到达现场。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造成对甲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本协议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发现乙方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本协议及安全技术交底)的,处以____元到____元的罚金。
4.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6.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____元至____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7.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设备事故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承担____元至____元/次的违约责任。
七、本协议有效期限: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八、本协议经双方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
十、本协议签订地点在甲方住所地。
十一、以下七项为本协议附件:
1.承包工程要求的乙方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2.乙方项目经理、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及施工人员名单。
3.乙方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复印件)。
4.乙方施工人员安全技术、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教育记录。
5.乙方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6.乙方具有应对紧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以书面形式提供甲方三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