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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保密承诺书(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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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施工质量承诺书怎么写

范文类型:承诺书,全文共 7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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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业主:

你好!

为减少工程对道路交通安全和管理的影响,确保道路施工顺利进行和该区域内的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单位承诺做到:

1、认真做好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工作

在道路工程施工开挖前,负责落实施工区域外围维护(使用蓝色彩钢板实行全封闭施工),保证道路的整洁,并做好沿路各单位及居民的宣传、解释工作。在道路施工期间,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和《gb5768—1999》等法律、法规、标准进行施工作业。

2、认真做好施工现场及周边区域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积极协助并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组织工作人员,落实工程施工区域内的道路交通组织管理和交通疏导措施,确保道路施工工程顺利进行和道路交通安全。

3、在工程施工期间,如有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因工程施工而损坏,我方承诺照价赔偿给交警部门(或原样恢复)。

4、加强施工车辆安全管理,保证不使用无牌无证车辆、报废车和拼(改)装车、农用车辆,进入高速公路施工作业,所有车辆按规定办理通行证件,教育和监督施工车辆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到不闯禁区、不超速超载、不违禁鸣笛、不强超强会、不疲劳驾驶、不占道停车、逆向行驶、

5、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交通安全监督,服从辖区交通民警的指挥和管理,主动协助交通民警做好交通疏导、车辆分流工作,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最大程度地减少道路施工对车辆通行和交通安全的影响。

6、施工作业完毕后迅速清除道路上的障碍物,消除安全隐患,经道路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验收合格,符合通行要求后,方可恢复通行。

违反上述承诺,影响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的,我方将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罚和处理,因此造成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承诺人: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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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装饰施工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3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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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词语含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词语含义。在本合同中,下列词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合同:是指为实施工程,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合同条件、协议条款以及双方协商同意的与合同有关的全部文件。

2.协议条款:是指结合具体工程,除合同条件外,经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

3.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甲方的具体身份、发包范围、权限、性质均需在协议条款内约定。

4.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甲方接受的当事人。

5.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6.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7.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8.总监理工程师: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9.设计单位2甲方委托的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本合同工程的装饰或二次及以上的装饰,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设计,且乙方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设计合同。

10.工程: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包括对旧有建筑物及其设施表面的装饰处理。

11.工程造价管理部门2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12.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l3.合同价款;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为中标价格。

14.追加合同价款:在施工中发生的、经甲方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l5.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承担的开支。

16.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按总日历天数(包括一切法定节假日在内)计算的工期天数。

17.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开工日期……

18.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竣工日期。

19.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20.分段或分部工程:协议条款约定构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21.施工场地:由甲方提供,并在协议条款内约定,供乙方施工、操作、运输、堆放材料的场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围场地〈包括一切通道)。

22.施工设备和设施: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方提供给乙方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设备或设施。

23.工程量清单:发包方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按法定的工程量计算方法(规则)计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明细清单。

24.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印、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证明、证书、签证、协议、备记录、函件及经过确认的会议纪要、电报、电传等。

25.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自然灾害等。

第二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l.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5.监理合同;

6.招标发包工程的招标文件、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

7.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8.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的技术经济资料、要求。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协商不成时,按协议条款第35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少数民族语言书写、解释和说明。

施工中必须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规范;没有国家标准、规范时,有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行业标准、规范;有国家和行业规范的,使用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和设计单位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含地方法规),及协议条款约定的规章。

第四条图纸。甲方在开工日期7天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乙方需要超过协议条款双方约定的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使用国外或境外图纸,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时,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复制、重新绘制飞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二、双方-般责任

第五条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行使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24小时后不予答复,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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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石雕工程制作安装施工安全生产承诺书

范文类型:承诺书,适用行业岗位:工程,生产,全文共 18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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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发包方):

________________工作室

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风险提示: 发包人或者发包单位审查承包人主体资格,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审查承包人的企业形式,如果承包人是个人、合伙企业、或是个人独资企业,按现行法律法规将不能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2)审查承包人企业是否具有建筑企业资质,资质等级是否与合同的建设项目相适应。

按《建筑法》规定,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企业的发包人也要承担法律责任。

同时联合体承包的,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3)审查承包人是否存在“挂靠”情况,“挂靠”导致合同无效。

发包人在签施工建设合同前应当注意审核承包人资质,是否存在超越资质等情况,避免合同无效。

乙方(承包方):

________________工程队

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为了保护石雕工程制作工人的安全,需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

一、保证在施工现场进出口醒目处设立施工安全(警示)标识。

二、制定施工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责任制,配备工程建设项目专兼职安全员,并认真落实各项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三、为保证施工安全管理及安全责任,必须明确现场管理人员:

1、乙方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现场安全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提示: 施工现场情况复杂,有的一个施工工地,会同时有几个不同的分包单位在施工,因此,针对安全生产来说,就是要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包括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操作等。

同时,发包方与承包方双方的安全责任也应当明确界定,保障工程建设安全,双方应当做好沟通与管理,避免发生安全事故时候双方相互推诿。

四、所有工程建设施工作业人员都要经过安全教育和技术操作培训,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须有相应的技术资质证书。

风险提示: 工程开工前,承包方必须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技能和安规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

需调换工种、增补或调动人员者,在上岗前均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安规考试,并报给发包方安全部门备案。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证》。

五、工程建设中安全管理的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等处都要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

六、建筑施工中需要的各种辅助材料(设备)要有产品合格证书,辅助设备的安装、使用要符合安全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七、确保安全资金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

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包括农民工)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保证从业人员熟悉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提高防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佩戴、使用;

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八、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或行业有关安全标准、规范的要求,制定防范措施,对企业内部的危险部位实施有效监控,杜绝“三违”现象,保障生产经营单位、各环节符合安全要求。

落实操作岗位应急措施,依法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范措施。

风险提示: 如果一方存在违反以上规定或者违反消防、治安及其他安全规定的,其行为严重影响另一方正常生产经营及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双方可以据此约定违约责任,以便发生违约行为,可以比较方便执行。

九、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责任造成对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乙方未指定安监人员;

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乙公司愿意自觉接受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业主、监理、监督单位(人)及社会各界对工程建设中安全生产监督。

一、工程建设施工期间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乙公司愿承担相应责任。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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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装饰设计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设计,全文共 13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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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范围及内容:

3、1工程范围:

4、2工程内容:

4、设计施工合同日期

设计日期:

4、1起始日期: 年 月 日

4、2完工日期: 年 月 日

4、3总设计期 天

施工日期:

4、4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4、5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4、6总施工期 天

第2条、合同总价及承包方式

2.1设计合同总价:

按照甲方要求设计费,本工程暂定总价为 元(大写: )即 元/平米。设计费支付方式:

本合同生效后,按下述约定支付设计预付款和进度款。

1、合同签订后 3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设计预付款30%即 元(大写: )。

2、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按时完成设计,直到甲方满意为止。如因乙方设计问题,甲方要求中止该设计,乙方有权收回设计方案,但无权要求甲方继续支付余款;已经支付的预付款乙方不于退还。

3、乙方完成设计,甲方对该设计签字同意采纳后,3日内即一次性支付设计余款70%,该设计方案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2.2施工合同总价:

按照乙方《投标文件》,本工程暂定合同总价为 元(大写: )最终结算总价按照完工实际工程量和本合同规定的结算单价执行。

2.3承包方式:包工( )/包料( )

第3条、 甲方责任

3.1开工前3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份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并办理相关手续。

3.2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材料签认、工程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3.3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4条、乙方责任

4.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后执行。

4.2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4.3接受甲方现场管理,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4.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运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4.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4.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材料、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管和保护,并自行承担灭失、损毁的责任。

4.7对乙方人员、财产的施工安全承担全部责任,并自行负责解决相关事故。

4.8保证施工所用材料及施工符合设计和国家相关消防规程,最终能够通过消防验收。

第5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5.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5.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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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监控项目施工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6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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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号码: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号码:

本工程于 年 月 日招标(或甲方议标),由乙方中标承建,为了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责任,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分工负责的原则,根据国家经济合同法、条例及规定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内容和承包范围

(一)工程名称:

(二)建设地点:

(三)工程类别:

(四)承包范围:

(五)工程造价与承包方式:

(六)本工程预算造价为 元人民币。

(七)本合同全部造价的结算方式,按下列办理:

(根据本工程实际的承包方式选取其中之一和补充协议说明进行结算)。

1、以施工图预算加增减变更预算进行结算(即根据施工图纸增减变更和有关文件规定按实际发生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系数包干确定包干造价,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调整规定结算。

3、按招标投标文件的规定结算。

(七)承包方式 :

1、全部工程实行按图包工、包料、包工期。 (八)按国家规定缴纳的税金、保险金,本合同承包金额 (九)工程质量标准要求: 。 第二条:工期

天(日历天从开工包括,按有关规定由甲方承担。 之日算起)。

(二)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前竣工。

(三)如遇下列情况者,经甲方代表签证后,工期按实际相应顺延。

1、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在开工前五天交出施工场地;或障碍物未排除;施工用水、电源未接通者。

第三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由于生产和使用的需要,甲方变更设计时,应提前一个月办理工程变更和修改设计手续。

2、审核乙方编制的工程总进度计划、工程进度月报表,并按时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3、组织对工程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办理竣工结算。

(二)乙方责任:

1、施工界区内临时设施、临时道路、水、电、管线的修建安装,要砌好施工现场的四周围墙。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并送甲方及县质量安全监督站,以便日常质量安全检查及监督。

3、按施工安全规范的规定和采取预防事故的措施,确保施

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

4、做好施工组织、管理、维持现场的清洁、道路畅通、器材的堆放整齐,并及时清除垃圾和不用的临时设施,做到文明施工。

5、做好对分包单位的管理(由乙方分包时),抓好分包单位的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

6、在交工及一年的保修期内,如发现有施工质量问题,负责免费返修。属设计或甲方使用造成的,其返工修理费由甲方负责。

7、凡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立即书面报告甲方或主管单位备案。

8、工程竣工后清理现场(包括建筑物周围2米内的堆到2米外的余土及其它堆积物,生产和生活的临时设施拆除)。并将施工中损坏的人行道等维修好,做到工完场清。

第四条:工程质量检查验收

1、施工中乙方应根据验评标准提供材料合格证和检验报告及有关试块(件)试验报告、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甲方审核同意并签证。

2、乙方必须健全质量检查制度,班组做好自检、互检、交接检,在现场设专职质量检查员,做好检验记录。

3、凡隐蔽工程经乙方自检后,应填制确切的隐蔽记录,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凭表通知甲方检查,甲方接通知后,当天组织质监站、设计单位进行质检,经检查合格并符合设计要求,签证后方能进行下一个工序的施工。

4、如确需对已经隐蔽的工程进行复查时,其复查结果不符合设计或质量不合格者,复查费由乙方承担;若复查结果符合设计要求,质量合格者,复检费由甲方承担,如因此而造成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5、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楮 ,要停工或罚款,返工的费用由乙方负担,停工工期不予延长。

6、质量等级和评定应执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五条:工程款支付

1、合同生效后五日内,甲方付 万元(¥ 元)工程预付款。

2、甲方按核实的工程进度,于收到工程月报五日内支付工程进度款。

3、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工程总造价的 %时,不再按进度付工程款,而在办完交工验收后一个月内支付 %的款,留 %的款待保修期满后支付结乙方。

4、若甲方拖欠工程款时,应按本工程经办银行当时贷款利率支付给乙方。

5、确因甲方拖欠工程款而影响工程进度时,其造成乙方停、窝工损失应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6、在验收过程中,如有不合格项目,应当在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内,由施工单位修好。否则,超过一天按保留价款万分之三罚款。

7、拨付工程款时乙方应到有关部门开“建筑安装专用发票”,甲方凭盖有乙方印章的发票拨付工程款。

8、甲方应将工程款拨至乙方指定帐户内,不得直接拨至施工队或班组,否则 ,所造成的一切质量和经济责任,由甲方负责。

第六条:工程验收与结算

1、乙方在竣工前十五天内将结算书面通知甲方作予验收检查,甲方应及时配合。

2、在竣工时,乙方向甲方和质监站提交全部施工原始资料及竣工报告两套,甲方应及时组织质监、设计、造价站等有关部门验收。经验收合格、优良,则以提交竣工报告日期为竣工日期。

3、经验收检查工程有较大的翻修者,则以翻修合格后的日期为竣工日期。

4、竣工验收一个月后,若甲方拖欠乙方工程款,拖欠部份应计利息给乙方,利息按当地经办银行月利率 3‰计算。

第七条:其它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如台风、地震、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等)或由于非一方当事人的过错无法防止的外因,造成的经济损失,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2、甲乙双方合同签定的工程内容,由乙方总承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肢解工程内容及材料,否则,所造成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不得随意转包(除工程专业必须外),若特殊情况需分包时,必须经项目主管建委同意,并对承包者资信审查,工程质量、经济由乙方负责。

3、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建筑市场管理规定,共同努力,把项目的施工管理、质量、安全管理抓好。

第八条:因一方不履行合同,而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和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报原签证机关签证后,与原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及河源市有关规定。如有违反,对违反方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刑事的,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一条:本合同执行中双方发生了争议,经调解仍不能解决时,报请连平县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后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负方承担。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送县建设局施工股审查并办理施工许可证后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清工程尾数,一年的维修期满后,自行失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叁份,其中甲方两份,乙方壹份。

甲方: (公章) 乙方: (公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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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水利水管安装施工合同样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4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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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自来水管道安

工程地点:

第二条 承包范围

乙方根据 自来水公司和 规划局批复的方案,设计 供水管网并按设计图纸施工。按本工程施工图纸所规定内容,乙方负责

第三条承包方式及安装要求

(1)本工程采用包税费、包工包料、包设计、包施工、包包装、

1)双方审定工程造价由乙方进行一次性大包干。

2〉工程量按经_____规划局和____________自来水公司批复的施工图纸计算,图纸外 工程量按实签证,执行,材料及设备以甲方审定的作为 结算价,其他项目措施费、包干费、设计费不再另计。甲方现场签证人员为甲 方现场工程技术人员、工程管理部人员及甲方房地产经营管理中心人员。

(2)乙方报送的结算金额必须真实准确;若乙方报送的结算总金额或结算 单项金额超过最终审定金额的_______%,则甲方可按照超过部分的_____%在结算 金额中扣罚。

(3)安装要求:达到国家有关供水安装标准及___________自来水公司供水管 及水表安装要求。

第四条工期

(1)工期自“单位工程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至乙方竣工并通过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止共计_______日历天。

(2)如遇下列情况,乙方须在发生签证事由_______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乙双方代表签证,工期相应顺延;否则视为乙方放弃签证的权利,工期不予顺延:

1)因甲方原因影响工程项目进度,如未按时交出场地、接通水电、甲方变更设计影响施工等。

2)不可抗力因素。

第五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说明书以及国家有关规定、施工技术规范和________市自来水管道操作安装规程进行施工,按规定做好试件和材料的试验,确保工程质量,按期完工。

(2)乙方在工程质量上必须接受质量监督部门和甲方的监督,甲方发现其进度在主要进度控制点上延误一天时,或在主要工程上存在重大质量问题时,经质量监督部门确认后,甲方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一天内须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否则甲方有权采取措施直至终止合同,调换施工队伍。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由乙方负责。

2.验收

(1)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说明书,图纸会审记录、有关变更增减的书面文件、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2)乙方应提前______日书面通知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并应按期验收完毕。工程质量及工程内容符合要求的,双方在“竣工工程验收证明书”上签章。由此工程通过______自来水公司的验收并取得相应的工程验收合格证后,乙方将全部有效的技术档案资料向甲方移交。

(3)工程完工后,乙方应绘制竣工档案、竣工图一式______份提交甲方存档。

第六条 工程总价款及付款方式

1.工程总价款

(1)工程预算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工

(2)本工程的总价款不含市政路面修复费,不含供水主干管分摊费。

(3)本工程耗水费按人民币_____元由乙方包干。

(4)本工程土方按____%人工挖土,____%机械挖土,挖土超过______m计算放坡。

(5)本工程的余泥清运须统一由总承包单位负责,按相应定额运距十公里由甲方在结算款中代扣。

2.付款方式

(1)在合同签订后______天内,按工程预算总造价的________%预付备料款;

(2)工程进度达_____%并经甲方对进度进行确认后_______天内支付工程预算总造价的______%;

(3)工程完工通过甲方验收并办理水质检验证明手续、通水后付至工程预算总造价的_______%;

(4)余款待办理结算后_______天内付清。

(5)以上款项,甲方将以转账支票或电汇的方式支付,若甲方提出按六个月的承兑汇票支付的,则按开票银行同期贴现利息补息。每笔付款时,乙方须先提供国内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

第七条 材料设备供应

(1)工程所需 材料和 设备由乙方采购供应至施工现场(仓库)。

(2)材料设备应附有出厂合格证明和_______市自来水公司所规定使用的产品。如任何一方对材料设备有异议,应进行检验。如检验合格,检验费用由持有异议的一方负责,否则由采购方承担。

(3)工程材料和设备差价的处理办法按_______市定额站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4)施工中,由于工程设计变更造成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不适用,甲方需按材料设备的实际采购价格,回收全部不适用的材料和设备,或经乙方同意,由甲方给予乙方适当的补偿后,不适用的材料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理。

第八条 双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甲方工程设计部门)_____________负责对工程建设进行全面管理,解决施工过程中的需要甲方协调的相关问题,并参与工程各种验收和签证工作。如变更现场代表应及时通知乙方。

(2)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保证运输道路畅通,同时提供施工现场用水、用电(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3)提供本项目施工图,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4)及时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参加材料报验、样板验收,组织工程的初验,接乙方书面通知起4个工作小时内参加隐蔽工程验收。

(5)接乙方书面竣工验收通知后应在_____个工作日内组织竣工验收。

(6)对于工程变更申请,应在收到乙方书面材料起____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批或确认,办理有关的签证。

(7)接乙方提供工程进度报表后_____个工作日内审批并确认工程施工进度, 并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

(8)负责协调乙方与其他各承包单位的关系,并协助解决材料堆放场地, 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直接向总承包单位支付。

(9)按相关规定办理施工所需证件、手续,提供有关的资料,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交的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应在 两周内通知乙方核对工程造价并于竣工验收后的2个月内完成结算。

2.乙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_______________负责施工期间的全面管理。该现场代表须持有 与本工程项目相适应的资格证书,如变更现场代表应事先经甲方书面同意。

(2)根据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工 作,并按甲方要求的格式书面提请办理验收和确认手续。

(3)工程项目开工应提前_______个工作日将完整的施工组织

(4)乙方材料进场前,须提前______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进场时经双方 共同验收并作书面记录。

(5)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设计错误或不合理时,应立即停工并书面通知甲方。 否则,乙方应对扩大的损失负责赔偿。乙方须重新提供设计方案报甲方确认。

(6)于每月_____日前达到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时,乙方须按甲方要求的格 式提供相应的工程进度报表给甲方确认,达到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的,还应 向甲方发出书面付款通知,若乙方未及时提供前述资料,甲方可相应顺延付款 时间。

(7)按相关安全法规进行安全施工,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有关管理规定, 承担在施工过程中的防火、防盗、防止事故发生等安全责任。若出现安全问题, 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8)乙方应处理好与其他在建专业施工队伍的关系,保证施工场地的清洁 卫生符合相关环境卫生管理的规定,做到完工清场。

(9)工程交付甲方前,应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在此期间发

(10)乙方如在施工过程中,损坏甲方现场的其他工程或半成品,乙方应赔偿给甲方,甲方有权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11)乙方进场施工时,应与总承包单位签订有关的协议。

〈12〉乙方与其员工之间的一切劳动纠纷由其自行负责,由此给甲方造成损 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3)办妥管道安装所有相关业务手续(不包修复路面费用〉,负责整个过 程中关掣、驳接、管道试压、冲洗、水质检验、工程验收等手续。

(14)乙方保证其承包范围内的工程项目于_______前通过自来水 公司的验收,并向甲方提交______自来水公司的工程验收合格证。

(15)图纸外(现场变更、临时工程等)的工程签证,属于隐蔽工程的应于 隐蔽前办理签证,非隐蔽工程应于完成后______个工作日内办理签证。签证时, 乙方应至少提前______个工作小时通知甲方,经甲方项目工程设计部门、地区公 司及乙方现场共同验收签证,并在签证单中签名确认方为有效。甲、乙双方各 执_____份,作为工程结算依据。

(16)分项工程施工完成,乙方进行自检合格后应以书面形式(按甲方要求 的格式〉通知甲方验收。通知包括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甲方验收合 格后,乙方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甲方限定的时间 内整改后重新报验,由此造成工期延误,责任由乙方承担。

〈17〉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两周内向甲方提交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 结算资料,并在收到甲方发出的核对工程价款通知之日起_____个工作日内与甲 方核对工程价款,于竣工验收后的2个月内完成结算。

(18)乙方不按上款约定履行义务的,视为乙方同意以甲方结算金额作为本 工程的最终结算金额。如工程的最终结算金额少于甲方已支付的工程款总额, 则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_____个工作日内将甲方已支付的工程款总额和 工程的最终结算金额之间的差额退还给甲方。

(19)乙方须按本合同附件二 “施工单位进场须知”的规定进行各项工作, 否则视为乙方的工作不符合合同的要求或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条件,由此造成的 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必须按本合同约定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否则视为默认,乙方可进 行下道工序,但如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

乙方必须承担质量责 任。若事后甲方提出复查,复查合格时费用由甲方承担,复查结果不合格,复 查及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2)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进行竣工验收的,由甲方承担工程保管及风险责任。

(3)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而未付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工期内通过竣工验收或向甲方提交______自来 水公司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每逾期一日,按工程预算总价款的____‰向向甲方支 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应支付上述违约金外, 还应按工程预算总价款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此影响甲方竣工验收的, 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除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 非上述原因连续停工2个工作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预算总价款的_____%作为违约金,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 其他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6)乙方中途擅自更换工程主要负责人,或乙方现场代表不配合甲方工作 或不能胜任工作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相应人员,乙方应在甲方要求更换 之日起5日内更换。否则,甩方有权要求停工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工期延 误的违约责任及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在甲方场所,乙方履行合同应当遵守甲方对于场所的各项管理规定, 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甲方可直接在甲方应付款中扣除。

(8)乙方人员在施工区内出现打架斗殴、损坏工程成品、安全事故等情况 时,所产生的对乙方人员或第三人的损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由此造 成的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9)甲方根据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乙方所有人员、设备必须在甲方 解除合同书面通知送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撤离施工现场并向甲方移交有关的 工程所有资料,并在此期限内与甲方共同签证已完成的工程量。未经甲乙双方 共同签证的工程量乙方不得再要求结算。甲方在上述期限过后有权安排新的施 工单位进场施工。

(10)乙方不按时进场开工,在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后的_____日内仍不进 场施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预算总价款的______%作为违约金,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11)乙方擅自把工程分包或转包给其他任何单位,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 方应按工程预算总价款的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 一切损失。

(12)乙方与甲方工作人员串通、虚构事实或使用其他方式虚报签证的工程 量的,甲方已经支付工程款项的,乙方应当返还因虚报所获得的工程款,并按

(1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及时向甲方提交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 或提交后未按甲方通知的时间和甲方核对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日,按工程预 算总价款的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应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 ______日内支付。

(14)甲方在乙方提交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未按合同约定 的时间和乙方核对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日,按工程预算总价款的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5)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应付而未付款中扣除,违约 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第十条转让条款(见第2章)

第十一条合同终止条款(见第2章)

第十二条 保密条款(见第2章)

第十三条 免责条款(见第2章)

第十四条 法律适用条款(见第2章)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条款(见第2章)

第十六条 其他条款(见第2章)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签约人): (或授权签约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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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施工放样实习报告_实习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9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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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放样实习报告

施工放样实习报告

实习起止时间:2019年xx月xx日

实习班级:

实习组号:测量小组

姓名:

学号:

指导教师:

前言

实习目的:

1、掌握极坐标的方法放样。

2、培养同学们的基本功,充分锻炼同学们在测,记,算,绘各方面的能力。

3、帮助同学们形成良好的团队协作意识和个人责任感。

4、充分认识到测量工作的科学性,精密性,引导专业素质的养成。

5、培养同学们快速,严谨而有创造性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实习任务:

在施工场地用测量仪器把图纸上设计好的建筑物或者构造物的平面位置与高程测设放样在地面上。

1、根据设计图纸上的测设数据进行建筑物的放样。

2、在放样的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要求来进行测设放样。

实习仪器、工具:

经纬仪、钢卷尺、皮尺、铅笔、草稿纸。

m(x,y)

b(x,y)

c(x,y)

a(x,y)

d(x,y)

n(x,y)

例:

如图已知abcd四个待放样点的坐标和mn两个已知的固定点,在放样之前我们需要计算出一些角度和距离:β1=α—α,β2=α—α,β3=α—α,β4=α—α,d,d,d,d计算完数据后,开始架仪器,在m点架经纬仪,对中整平后,照准n点,并配置度盘到00000",根据之前计算出的数据放样,以a点为例,旋转经纬仪β1的角度到一条水平视线上,再用钢卷尺在这一水平视线上量出一个d的距离,这样就可以完成a点的放样了,余下各点可用同样的方法可以逐一放样,从而完成整个试验的放样过程。

在放样过程中,会出现很多误差,为了尽量减少这些误差的出现,我们可以对同一点放样两次,这样在实地位置上就会出现a点和a,我们可以取两点连线的中点作为最后的放样点,以减小误差。

经过老师的实际的指导、和老师的实际的操作,从而使我们自己能够更好的掌握测设放养,同时,让我们自己在测设过程中到待定点的具体的位置的精度有了很大的提高,在此次实习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其他的问题,比如,在实习的过程中老师在讲课的时候,因为讲课的时候用的是一个比较小的黑板,因为黑板较小同学们听课的时候会造成许多人没有听清楚或者不知道老师讲的内容是什么,所以造成许多人不明白具体的是什么,而且这一些外在的情况也给测设放样中的质量和速度,再次希望老师能在以后的实习的过程中能够讲两个班的

人能够分开来,这样既能保持效力,又能保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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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供电公司服务承诺书

范文类型:承诺书,适用行业岗位:企业,服务,全文共 9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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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强投资软环境建设,转变服务观念,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XX市水利局特向社会作出承诺:

一、服务内容

本局行政许可项目包括:限额以内的取水许可审批、市管河道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含市管河道堤防工程占用)审批、市级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市管河道排污口设置审批、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水利工程开工审批。本局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包括:限额以上的取水许可审核(上报件)、取水许可证年审(法定年检项目,即办件)、长江采砂审核(上报件)、省管河道排污口设置和省管河道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核(上报件)、省级水土保持方案审核(上报件)、各辖市(区)城市防洪规划(备案)。

二、服务承诺

1、加强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建设,落实“两集中、两到位”。我局拟在水政水资源处增挂行政服务处牌子,归并审批职能,集中办理我局行政审批事项及履行相关服务职能;明确水政水资源处处长进市行政服务中心办公,授权《取水许可证》年审工作由水政水资源处(行政服务处)处长全部在窗口办理;按照“能进则进”的原则,将市政府公布的项目调整进中心运作。

2、进一步减少办事环节,简化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我局坚持后台围着窗口转,简化审批流程,将原行政许可总审批时限由127天压缩为51天,减少76天,并确保按时办结。

3、加强对一审一核的年审、备案事项的服务。对我局受理的《取水许可证》年审和各辖市区城市防洪规划备案等一审一核事项做到即时办理,将《取水许可证》年审调整到窗口受理,窗口审核盖章。

4、加强对执法机构管理和监督。对我局所属行政执法机构和行政执法人员加强管理和监督,坚决杜绝以罚代管、吃拿卡要现象,树立良好执法形象。

5、水行政规费标准有上下限额幅度的,一律按下限收取。

6、实行阳光操作。我局将把服务内容的办理流程、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和依据等在市政府网站、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上公开。并在局入口大厅公开服务承诺、许可事项、办事程序、办事机构、办理期限、投诉方式,树立良好的部门形象。

三、监督和投诉

市水利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本承诺制度的落实进行监督。对办事人以电话、信件、来访等方式的署实名并留有联系方式的或本人上门投诉的均即时受理,并在5天时间内予以答复,未署实名的在镇江水利网上公开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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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家装施工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0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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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装施工合同范本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居装修工程施工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家庭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址:

1.3 施工内容; 装修预算书中的全部工程项目和内容;

1.4 委托方式:( )包工包料;( )包工部分包料;( )包工不包料;

1.5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1.6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条:工程合同价款

2.1工程合同预算价款为 元人民币(以工程预算书价格为准)。

2.2工程合同结算价款,由工程预算书中工程项目单价及装修工程实际工程量合计,和装修工程增减工程项目及价格组成。工程竣工后进行结算。

第三条:工 程 监 理

3.1装修工程监理,由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定《工程监理合同》。

3.2委托 监理单位进行装修工程监理,监理单位任命 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 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 份。

3.3乙方施工人员必须配合甲方委托的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对工程质量进行严格把关。

第四条 施工图纸

4.1甲方按照装修设计合同中提交的设计图纸,提交施工图纸给乙方。

第五条 甲方责任及义务

5.1 提供确认图纸和 原始水电线路图纸;

5.2 腾空或部分腾空需装修的房屋,清除影响施工障碍物;

5.3 办理物业管理相关手续,通水通电;

5.4 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通道、电梯、消防设备等公共设施的使用和保护;

第六条 乙方责任及义务

6.1 按照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6.2. 提供所需材料清单(含规格、数量)和材料进场时间表;

6.3 提供施工人员名单及上岗证复印件;

6.4 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6.5.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及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第八条 工期约定及延误

8.1 公休日工期照旧,重要的节假日经协商放假时,工期顺延。

8.3如因甲方提供材料延误或中间工程验收不及时产生停工和误工,竣工时间顺延。

8.4 如非甲、乙双方原因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按累计时间核算,八小时为一个工作日,竣工时间依累计工作日向后顺延。

第九条 工程质量与验收的约定

9.1 经甲方、乙方及监理工程师协商,并一致同意,分以下阶段验收;

9.2 工程验收依据本工程施工设计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签证;

9.3 工程验收依据相关法规和标准为国家《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和深圳市建设局《深圳市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9.4 验收合格项目,双方签字确认;不合格项目限期整改,另行验收,直至合格为止;

第十条:工程支付款

10.1 经双方协商,以如下第 条方式支付工程款:

10.2 支付方式:

10.2.1 甲方按预算金额分四期支付工程款

第十一条 保修条款

11.1 保修前提条件为竣工验收合格和甲方付清尾款;

11.2 保修范围为乙方施工的工程项目;

11.3 施工质量问题和乙方提供材料原因造成的损坏,由乙方保修;

11.4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质量问题、人为造成的损坏和不可避免因素造成的损坏不于保修;

11.5 隐蔽工程保修期限为5年,其他项目保修期为1年,保修期内免收材料与人工费。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因乙方原因延迟工期,每日按工程预算价款1%或 元(人民币)罚款并支付对方;

12.2 因甲方原因延迟工期,每日按工程预算价款1%或 元(人民币)罚款并支付对方;

12.3因工程质量原因返工属违约,根据违约责任按返工材料和人工费用金额的15%支付对方违约金;

12.4 双方由于设计问题意见不同造成停工误工,延误工期不以违约论处;

12.5 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方,应向对方按合同预算总价款的10%支付违约金。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及解决

13.1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合同变更、终止与失效

14.1 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以书面方式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

14.2 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应以书面方式提出,在双方协商同意后进行工程清算,订立终止合同协议书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提出合同终止一方应以违约责任进行赔偿;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

15.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5.2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5.3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单 位 地 址: 单 位 地址: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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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彩钢板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55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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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争议的解决

44 争议调解

44.1 争议的提出

发包人和承包人或其中任一方对监理人作出的决定持有异议,又未能在监理人的协调下取得一致意见而形成争议,任一方均可以书面形式提请争议调解组解决,并抄送另一方。在争议尚未按第44.3款的规定获得解决之前,承包人仍应继续按监理人的指示认真施工

44.2 争议调解组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签订协议书后的84天内,按本款规定共同协商成立争议调解组,并由双方与争议调解组签订协议。争议调解组由3(或5)名有合同管理和工程实践经验的专家组成,专家的聘请方法可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协商确定,亦可请政府主管部门推荐或通过行业合同争议调解机构聘请,并经双方认同。争议调解组成员应与合同双方均无利害关系。争议调解组的各项费用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平均分担。

44.3 争议的评审

(1)合同双方的争议,应首先由主诉方向争议调解组提交一份详细的申诉报告,并附有必要的文件图纸和证明材料,主诉方还应将上述报告的一份副本同时提交给被诉方。

(2)争议的被诉方收到主诉方申诉报告副本后的28天内,亦应向争议调解组提交一份申辩报告,并附有必要的文件图纸和证明材料。被诉方亦应将其报告的一份副本同时提交给主诉方。

(3)争议调解组收到双方报告后的28天内,邀请双方代表和有关人员举行听证会,向双方调查和质询争议细节;若需要时,争议调解组可要求双方提供进一步的补充材料,并邀请监理人代表参加听证会。

(4)在听证会结束后的28天内,争议调解组应在不受任何干扰的情况下,进行独立和公正的评审,提出由全体专家签名的评审意见提交发包人和承包人,并抄送监理人。

(5)若发包人和承包人接受争议调解组的评审意见,则应由监理人按争议调解组的评审意见拟定争议解决议定书,经争议双方签字后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并遵照执行。

(6)若发包人和承包人或其中任一方不接受争议调解组的评审意见,并要求提交仲裁,则任一方均可在收到上述评审意见后的28天内将仲裁意向通知另一方,并抄送监理人。若在上述28天期限内双方均未提出仲裁意向,则争议调解组的意见为最终决定,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45 友好解决

发包人和承包人或其中任一方按第44.3款(6)项的规定发出仲裁意向通知后,争议双方还应共同作出努力直接进行友好磋商解决争议,亦可提请政府主管部门或行业合同争议调解机构调解以寻求友好解决。若在仲裁意向通知发出后42天内仍未能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请仲裁。

46 仲裁或诉讼

46.1 仲裁

(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签订协议书的同时,共同协商确定本合同的仲裁范围和仲裁机构,并签订仲裁协议。

(2)发包人和承包人未能在第45条规定的期限内友好解决双方的争议,则任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仲裁协议中规定的仲裁机构仲裁。

(3)在仲裁期间,发包人和承包人均应暂按监理人就该争议作出的决定履行各自的职责,任何一方均不得以仲裁未果为借口拒绝或拖延按合同规定应进行的工作。

46.2 诉讼

发包人和承包人因本合同发生争议,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任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十、风险和保险

47 工程风险

47.1 发包人的风险

工程(包括材料和工程设备)发生以下各种风险造成的损失和损坏,均应由发包人承担风险责任。

(1)发包人负责的工程设计不当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2)由于发包人责任造成工程设备的损失和损坏。

(3)发包人和承包人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和损坏,但承包人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的除外。

(4)战争、动乱等社会因素造成的损失和损坏,但承包人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的除外。

(5)其他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47.2 承包人的风险

工程(包括材料和工程设备)发生以下各种风险造成的损失和损坏,均应由承包人承担风险责任。

(1)由于承包人对工程(包括材料和工程设备)照管不周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2)由于承包人的施工组织措施失误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3)其他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47.3 风险责任的转移

工程通过完工验收并移交给发包人后,原由承包人按上述第47.2款规定承担的风险责任同时转移给发包人(在保修期发生的在保修期前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损失和损坏除外)。

47.4 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签订后发生第47.1款(3)和(4)项的风险造成工程的巨大损失和严重损坏,使双方或任何一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时,经双方协商后可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的付款由双方协商处理。

48 工程保险和风险损失的补偿

48.1 工程和施工设备的保险

(1)承包人应以承包人和发包人的共同名义向发包人同意的保险公司投保工程险(包括材料和工程设备),投保的工程项目及其保险金额在签订协议书时由双方协商确定。

(2)承包人应以承包人的名义投保施工设备险,投保项目及其保险金额由承包人根据其配备的施工设备状况自行确定,但承包人应充分估计主要施工设备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以及自然灾害造成施工设备的损失和损坏对工程的影响。

(3)工程和施工设备的保险期限及其保险责任范围为:

①从承包人进点至颁发工程移交证书期间,除保险公司规定的除外责任以外的工程(包括材料和工程设备)和施工设备的损失和损坏。

②在保修期内,由于保修期以前的原因造成上述工程和施工设备的损失和损坏。

③承包人在履行保修责任的施工中造成上述工程和施工设备的损失和损坏。

48.2 损失和损坏的费用补偿

(1)自工程开工至完工移交期间,任何未保险的或从保险部门得到的赔偿费尚不能弥补工程损失和修复损坏所需的费用时,应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根据第47.1款或第47.2款规定的风险责任承担所需的费用,包括由于修复风险损坏过程中造成的工程损失和损坏所需的全部费用。

(2)若发生的工程风险包含第47.1款和第47.2款所述的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共同风险,则应由监理人与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友好协商,按各自的风险责任分担工程的损失和修复损坏所需的全部费用。

(3)若发生承包人设备(包括其租用的施工设备)的损失或损坏,其所得到的保险金尚不能弥补其损失或损坏的费用时,除第47.1款所列的风险外,应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其所需的全部费用。

(4)在工程完工移交给发包人后,除了在保修期内发现的由于保修期前承包人原因造成的损失或损坏外,应由发包人承担任何风险造成工程(包括工程设备)的损失和修复损坏所需的全部费用。

49 人员的工伤事故

49.1 人员工伤事故的责任

(1)承包人应为其执行本合同所雇用的全部人员(包括分包人的人员)承担工伤事故责任。承包人可要求其分包人自行承担自己雇用人员的工伤事故责任,但发包人只向承包人追索其工伤事故责任。

(2)发包人应为其现场机构雇用的全部人员(包括监理人员)承担工伤事故责任,但由于承包人过失造成在承包人责任区内工作的发包人的人员伤亡,则应由承包人承担其工伤事故责任。

49.2 人员工伤事故的赔偿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按第49.1款规定,对工伤事故造成的伤亡按其各自的责任进行赔偿。其赔偿费用的范围应包括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赔偿费、诉讼费和其他有关费用。

49.3 人员工伤事故的保险

在合同实施期间,承包人应为其雇用的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承包人可要求分包人投保其自己雇用人员的人身意外伤害险,但此项投保不免除承包人按第49.2款规定应负的责任。

50 人身和财产的损失

50.1 发包人的责任

发包人应负责赔偿以下各种情况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

(1)工程或工程的任何部分对土地的占用所造成的第三者财产损失。

(2)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人按合同要求进行工作所不可避免地造成第三者的财产损失。

(3)由于发包人责任造成在其管辖区内发包人和承包人以及第三者人员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上述赔偿费用应包括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赔偿费、诉讼费和其他有关费用。

50.2 承包人的责任

承包人应负责赔偿由于承包人的责任造成在其管辖区内发包人和承包人以及第三者人员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上述赔偿费用应包括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赔偿费、诉讼费和其他有关费用。

50.3 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共同责任

由于在承包人辖区内工作的发包人人员或非承包人雇用的其他人员的过失造成的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若其中含有承包人的部分责任时,应由监理人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协商合理分担其赔偿费用。

50.4 第三者责任险(包括发包人的财产)

承包人应以承包人和发包人的共同名义投保在工地及其毗邻地带的第三者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第三者责任险,其保险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此项投保不免除承包人和发包人各自应负的在其管辖区内及其毗邻地带发生的第三者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其赔偿费用应包括赔偿费、诉讼费和其他有关费用。

51 对各项保险的要求

51.1 保险凭证和条件

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的84天内向发包人提交按合同规定的各项保险单的副本,并通知监理人。保险单的条件应符合本合同的规定。

51.2 保险单条件的变动

承包人需要变动保险单的条件时,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并通知监理人。

51.3 未按规定投保的补救

若承包人在接到开工通知后的84天内未按合同规定的条件办理保险,则发包人可以代为办理,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1.4 遵守保险单规定的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均应遵守保险单规定的条件,任何一方违反保险单规定的条件时,应赔偿另一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二十一、完工与保修

52 完工验收

52.1 完工验收申请报告

当工程具备以下条件时,承包人即可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完工验收申请报告(附完工资料)。

(1)已完成了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单位工程以及有关的工作项目,但经监理人同意列入保修期内完成的尾工项目除外。

(2)已按第52.2款的规定备齐了符合合同要求的完工资料。

(3)已按监理人的要求编制了在保修期内实施的尾工工程项目清单和未修补的缺陷项目清单以及相应的施工措施计划。

52.2 完工资料

完工资料(一式6份)应包括:

(1)工程实施概况和大事记。

(2)已完工程移交清单(包括工程设备)。

(3)永久工程竣工图。

(4)列入保修期继续施工的尾工工程项目清单。

(5)未完成的缺陷修复清单。

(6)施工期的观测资料。

(7)监理人指示应列入完工报告的各类施工文件、施工原始记录(含图片和录像资料)以及其他应补充的完工资料。

52.3 工程完工的验收

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按第52.1款规定提交的完工验收申请报告后,应审核其报告的各项内容,并按以下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1)监理人审核后发现工程尚有重大缺陷时,可拒绝或推迟进行完工验收,但监理人应在收到完工验收申请报告后的28天内通知承包人,指出完工验收前应完成的工程缺陷修复和其他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并将完工验收申请报告同时退还给承包人。承包人应在具备完工验收条件后重新申报。

(2)监理人审核后对上述报告及报告中所列的工作项目和工作内容持有异议时,应在收到报告后的28天内将意见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在收到上述通知后的28天内重新提交修改后的完工验收申请报告,直至监理人同意为止。

(3)监理人审核后认为工程已具备完工验收条件,应在收到完工验收申请报告后的28天内提请发包人进行工程验收。发包人在收到完工验收申请报告后的56天内签署工程移交证书,颁发给承包人。

(4)在签署移交证书前,应由监理人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核定工程的实际完工日期,并在移交证书中写明。

52.4 单位工程验收

在单位工程完工后,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申请对本合同专用合同条款第1.3款所列的单位工程项目中某些需要进行验收的项目进行验收,其验收的内容和程序应按第52.1款至第52.3款的规定进行。单位工程的验收成果和结论可作为本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申请报告的附件,验收后应由发包人或授权监理人按第52.3款的规定签发该单位工程的移交证书。

52.5 部分工程验收

在全部工程完工验收前,发包人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的安排,需要提前使用尚未全部完工的某项工程时,可以对已完成的部分工程进行验收,其验收的内容和程序可参照第52.1款至第52.3款的规定进行,并应由发包人或授权监理人签发临时移交证书,其完工验收申请报告应说明已验收的该部分工程的项目或部位,还需列出应由承包人负责修复的未完成缺陷修复项目清单。

52.6 施工期运行

(1)按第52.4款、第52.5款进行验收的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发包人需要在施工期投入运行时,应对其局部建筑物承受施工运行荷载的安全性进行复核,在证明其能确保安全时才能投入施工期运行。

(2)在施工期运行中新发现的工程缺陷和损坏,应按第53.2款(2)项的规定办理。

(3)因施工期运行增加了承包人修复缺陷和损坏工作的困难而导致费用增加时,应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和发包人协商确定需由发包人合理分担的费用。

52.7 发包人不及时验收

(1)若监理人确认承包人已完成或基本完成合同规定的工程,并具备了完工验收条件,但由于非承包人原因使完工验收不能进行时,应由发包人或授权监理人进行初步验收,并签发临时移交证书。但承包人仍应执行监理人在此后进行正式完工验收所发出的指示,由此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当正式完工验收发现工程未符合合同要求时,承包人应有责任按监理人指示完成其缺陷修复工作,并承担缺陷修复的费用。

(2)若发包人或监理人在收到承包人的完工申请报告后不及时进行验收,或在验收后不颁发工程移交证书(即不接收工程),则发包人应从承包人发出完工申请报告56天后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费用。

53 工程保修

53.1 保修期

保修期自工程移交证书中写明的全部工程完工日开始算起,保修期限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在全部工程完工验收前,已经发包人提前验收的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若未投入正常使用,其保修期亦按全部工程的完工日开始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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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施工合同通用条款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9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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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通用条款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合同范本,仅供参考!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 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9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语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3.2适用法律和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适用标准、规范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由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图纸 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的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和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释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任何权利与义务。

5.6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 (9)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8.2发包人可以将8.1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3发包人未能履行8.1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 (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7)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9.2承包人未能履行9.1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10.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0.3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2.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自己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期延误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3.2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四、质量与检验 15.工程质量 15.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6.检查和返工 16.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6.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6.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6.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7.2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7.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8.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要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车 19.1 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2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3 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9.4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5 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6 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五、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 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1.安全防护 21.1 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 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22.事故处理 22.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 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3.2 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23.3 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分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23.4 承包人应当在23.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4.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 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 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 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 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 本通用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1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6.3 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计算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26.4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 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27.2 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7.3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20.2 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1.安全防护 21.1 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 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22.事故处理 22.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 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3.2 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23.3 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分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23.4 承包人应当在23.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4.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 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 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 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 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 本通用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1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6.3 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计算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26.4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 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27.2 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7.3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27.4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发包人承担有关责任。发包人应承担责任的具体内容,双方根据下列情况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人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 (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规格、型号与一览表不符,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人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27.4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发包人承担有关责任。发包人应承担责任的具体内容,双方根据下列情况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人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 (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规格、型号与一览表不符,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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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亮化工程施工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8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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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路灯亮化工程

工程地点:_________镇

工程内容:______街道管线敷设、灯具底座、灯具安装。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上述工程内容中设备材料供应、管线安装、附件安装和管井砌筑、灯光照明调试。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管线敷设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天、灯具安装日历天数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必须全部优良(如因工程质量未达到标准,所造成的返工损失费用由乙方负责)。约定工程为一年的非人为损坏保修期。

五、合同价款

工程单价以预算书为准,工程量以实施施工决算量为准。金额(大写):材料、管线敷设、安装及调试费用:rmb_________ 万元,¥:______元

六、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乙方立即进行现场按图纸及甲方意见实际测绘,准备材料、敷设各种路灯管线、灯具安装,工程完工验收后一次性结清工程款。

七、安全责任

乙方在路灯施工过程中,应注意安全监管,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所有责任概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八、 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书

2、合同条件

3、国家和市有关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4、图纸

5、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

九、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条件》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十、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一、本合同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十二、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签字盖章 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法定代表人: 委托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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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沥青路面施工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4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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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方将的沥青混凝土路面委托乙方施工作业,双方经现场踏看并友好磋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量:预计新铺筑路面积约㎡,最终以实际收方面积为准。

四、本工程计量办法:

1、乙方按甲方要求铺筑的沥青混凝土型号(ac-13型)、厚度(平均厚度7cm)将沥青砼热料搅拌后运输至甲方指定的铺筑地段,同时人工配合摊铺机、压路机铺筑碾压成型;工程完工后,由甲乙双方依据实际铺筑面积共同验收并签认。

2、本工程沥青砼铺筑以㎡为单位作为结算依据。若有异议,应当在完工之时提出,完工之时未提出的,即视为认可。

五、工程单价: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细目编号单位单价(单位)

ac-13㎡

备注:以上单价不含税。

六、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甲方预付万元工程材料款,工程路面铺筑完甲乙双方签证验收后在办理施工决算资料、竣工资料给甲方后,甲方在30日内支付清全部工程款的95%,剩余5%在壹年的质保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全部支付给乙方。

八、工期:根据甲方基层完成情况通知乙方,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立即着手准备,5个工作日内进场,并根据气候及基层情况实施铺筑,确保工期。

九、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1、根据乙方现场施工需求,乙方负责组织前场临工和铺筑热料辅助工人,安全执勤人员,管理人员及时到位,施工中甲方应负责协调乙方与原基层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关系,保证乙方顺利施工。

2、乙方在铺筑中如果发现路面基层有问题,及时通知甲方现场处理。

十、工程质量及保修:

1、工程质量满足建设部《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中关于沥青混凝土面层的有关要求,路面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2、缺陷修复责任期为壹年。在缺陷修复责任期内,因乙方原因如沥青砼质量或施工质量造成的路面损坏或缺陷,由乙方自行负责修复。因路基或路面基层质量不符合要求或强度不符合要求、排水不畅等原因造成的路面损坏,不属于乙方保修范畴。

3、缺陷修复责任期内,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者是人为的破坏行为造成的路面损坏或缺陷,不属于乙方的保修范畴。

4、保修期内,已完成路面沥青砼铺筑地段,乙方每月巡查回访一次,发现有问题或出现病害,及时会同甲方商量,属乙方沥青混凝土自身质量或铺筑质量问题的,由乙方自行负责修复完善;若由于加宽部分路基或基层质量造成的病害,或人为因素,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害、破坏,则不属于乙方质量修复范围。

十一、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各项义务和不按时支付工程款,以及由于甲方的行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合同总价款的5%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铺筑沥青混凝土,给甲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合同总价款的5%支付违约金。

十二、免责条款: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或自然灾害等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的证明文件,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

十三、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经双方代理人签字且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2、该工程经双方验收合格,甲方支付完乙方全部工程款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十四、纠纷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由开封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五、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合同签订时间:20--年-月-日

合同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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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员工竞业限制和保密协议无期限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16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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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员工姓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甲方的若干商业秘密;鉴于乙方即将同甲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包括但不仅限于劳动合同到期、离退休、调动、辞职、辞退、自动离职、除名等,以下简称离职),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现就乙方离职以后有关保密及竞业限制等事项,双方签订如下协议,以共同信守:

第一条 乙方明确:在甲方工作期间,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商业秘密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属甲方资产,均归甲方所有。

第二条 乙方保证:第一条所述载体已经全部归还甲方,并按照甲方规定,办理了相应的交接手续,或根据甲方指令已经予以销毁;

乙方保证:记录于乙方自有载体上的商业秘密,已经全部删除;不能删除的,已将记录有甲方商业秘密的上述载体全部销毁或已经全部转让给甲方。

乙方保证:自己不再持有记录有甲方商业秘密的任何载体。

第三条 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的(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负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并不得擅自使用。

第四条 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下列第 种(没有选择填写的,视为无限期保密):

(A)无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B)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离职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条 乙方承诺:自离职之日起 年内,不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或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不向上述单位提供技术、业务咨询和技术服务,也不组建或参与组建、或参股这样的单位。但事先取得甲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六条 甲方同意就乙方离职后承担的竞业限制义务,向其支付相应的补偿费,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

第七条 本协议提及的“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制作方法、操作方法、控制方法、测试方法、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生产成本、负债情况、重大诉讼、谈判底线、标底及标书内容、行销计划、发展战略、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等等。

本协议提及的“商业秘密”,既包括甲方及其关联公司所有或持有的商业秘密,也包括虽属于第三方所有或持有,但甲方负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

第九条 乙方如违反本协议约定义务,应当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大写 元。

乙方的违约行为致使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另行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相应损失。

第十一条 双方一致同意对本协议补充、修改时,以书面方式签订补充或变更协议。

第十二条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仔细审阅过协议的内容,并完全理解本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第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本协议于 年 月 日在 签订。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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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常见保密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5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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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以下,甲方和乙方单独称为“一方”,共同称为“双方”。)

鉴于甲方为乙方提供健康管理服务,为了保障乙方的个人隐私,双方遵循友好、平等、自愿的原则签署(以下称“本协议”),约定如下:

1. 保密信息

本协议中,保密信息是指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所有与乙方隐私相关的信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客户信息、DNA采集样本、DNA检测报告和协议。

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供保密信息。如果乙方以口头形式向甲方提供了信息,则乙方应在该信息发送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下列信息不属于保密信息:

a. 乙方在正式书面通知之前已发布的信息;

b. 非甲方的过错,已被第三人或公众所知晓的信息;

c. 在乙方提供给甲方之前,甲方从合法渠道已经知道的信息;

d. 在未使用保密信息的条件下,甲方独立发现的信息;

e. 乙方对信息发布没有限制且可以公开的信息。

2. 保密责任

为避免泄密,双方应遵守:

a. 甲方应采取尽可能的合理措施对保密信息严格保密,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和执行有效的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

b. 甲方除了可以将保密信息透露给甲方工作人员、与甲方签署类似保密协议的合作方或合同签约者之外,不得向任何人透露保密信息,但在下列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全部或部分保密信息(视情况而定):

(a) 事先获得乙方的书面同意;

(b) 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c) 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d) 为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

(e) 为维护本网站的合法权益。

c.甲方拥有本协议的最终解释权。

保密信息的保密期限为永久,自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保密信息之日起开始。

3. 使用限制

甲方承诺仅把保密信息用于为乙方提供相应服务时使用;且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甲方同意任何以软件、数据、或数据库形式传送的保密信息只能用于甲方所有的计算机系统。

4. 其他

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和解释。因解释或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如果在三十天内争议仍无法得到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相互关系:本协议不表明甲方和乙方建立任何代理或合作关系。如双方希望建立代理和合作关系,需另行签定代理/合作伙伴协议。

生效和修改:本协议于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如果乙方为未成年人,本协议应由其监护人代理签署。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和约定只有经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之后,方为有效。

终止: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在守约方发现并通知违约方后三天内,违约方没有能够按照守约方的合理要求进行改正,则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本协议协议终止后,甲方应将全部保密信息应立即返还给乙方,且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全部未授权的保密信息使用者的名单。

本协议终止后,本协议的第2条和第3条的规定对甲方仍然有效。

本协议对甲乙双方各自的受益者、继承者以及指派者均有效,但是本协议所规定的甲方和乙方的各自责任不能被指派或分配给该等受益者、继承者或指派者。

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全部损失;且守约方有权采取任何公平合理的补救措施。

本协议的任一条款如果被有管辖权的法院认定是无效的或不可执行的,该条款将视为从本协议中删除,但是双方应同意:(a) 谈判确定尽可能接近原有条款含义的公平合理的新的条款;以及(b) 本协议其他条款仍然有效。

本协议包含了双方关于本协议约定的全部事项的相互理解和共识,取代双方之前任何口头或书面协议和约定。

针对某一保密信息,乙方书面声明放弃甲方根据本协议第2条所应承担的保密责任,但其他保密信息不受该书面声明的影响。

本协议以中文书就,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每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 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日期: 日期:

盖章: 盖章:

签字: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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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施工个人安全承诺书

范文类型:承诺书,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5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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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街道办事处:

为了确保__街道_____程施工期间安全无事故,特向贵办事处就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作如下承诺:

一、在工程施工期间,发生的所有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安全事故由我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二、指定施工安全监督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和安全监督,并与贵办事处工程部保持密切联系。

三、保证工程施工的相关手续和资料齐全完备。

四、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做好对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确保施工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

五、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并设立相关的安全警示等标识。安全防护的器械、物品等,与施工队同时进场,在对施工现场作防护措施、警示后才组织施工,现场恢复正常使用后才防护设施。

六、装修分包工程进场时,应制定相关防火措施,并配备必要的防火设备和用具;注意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使用,并安排有资质的电工负责。

七、在施工期间,配合贵办事处做好办公场地秩序和安全管理工作,服从相关管理员的监管,在做好相应安全措施后,经贵办事处同意方可组织施工。

八、施工完毕后,我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清理和恢复性工作,确保办公场地的安全和正常运作。

九、施工过程中,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按相关安全生产工作规范施工。否则,若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所有责任由我单位自行承担。

特此承诺。

工程施工承诺单位名称(盖章):__

责任人(签名):__

签署日期:20__年_月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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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员工保密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12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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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用人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电话:

地址:

乙方(劳动者):

电话: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甲乙双方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的保密及竞业限制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秘密信息

甲乙双方确认:“秘密信息”是指甲方及其关联公司未曾公开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和财务信息等,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程序、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产品或服务的销售网络、销售状况、客户名单、市场开发及售后服务情况、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

乙方承认在为甲方工作期间可能直接或间接地通过书面、口头、图表、音像资料等获得或通过观察全部或部分设备、产品等获得这些秘密信息。

第二条?对秘密信息的保密

乙方承诺,严格保守自己在为甲方工作期间所获得有关甲方及甲方项目的一切秘密信息。

乙方保证除非为了甲方项目的工作需要交流此种秘密信息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以任何方式,无论口头、书面,还是磁盘、通信网络等介质向任何其他方,包括个人、公司、商社、其他经济组织等泄露秘密信息。

第三条?禁止非法使用秘密信息

乙方保证除非为了甲方项目的工作需要而使用此种秘密信息履行职务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以任何方式自行使用秘密信息,并且不以任何方式许可或协助他人使用秘密信息。

第四条?秘密信息的停止使用

在甲、乙双方劳动关系无论何种原因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停止使用所有的秘密信息,而且只要此种秘密信息尚未依法进入公众领域,乙方就不得继续使用,也不得向任何个人、公司、商社、其他经济组织等披露此种秘密信息。

在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及终止或解除后,一旦甲方要求,乙方应随时将从甲方及甲方项目获得的一切资料文件及其复制件归还甲方或进行销毁。

第五条?保密期限

双方同意本协议规定的保密期限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双方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后_____年内有效。

在保密期限内,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离职,仍须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乙方认可,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在支付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六条?违约责任

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名誉损失、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的损失,以及调查费用和诉讼费用、_____用。

乙方违约后还应采取各种合理方法挽回泄密造成的影响,尽可能使秘密信息继续处于保密状态;同时,本协议继续有效。

乙方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的行为均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无论违约金及损失赔偿金给付与否,甲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甲方的聘用关系。

第七条?协议的生效与效力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双方就履行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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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烟草信息安全保密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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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烟草专卖局(分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烟草行业《关于加强烟草行业办公计算机安全和保密管理的若干规定》(国烟办综〔 〕 号)、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规定,乙方向甲方郑重承诺:

一、不制作、复制、发布、转摘、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1. 反对宪法基本原则的;

2.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活动的;

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权益的;

9. 含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二、不使用非涉密计算机处理和存储涉密信息。

三、不利用办公计算机制作、复制、查阅、传播和存储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所禁止的信息内容,以及从事与日常办公和业务工作无关的事项。

四、不将涉密计算机联入非涉密网络。

五、不在涉密计算机上联接和使用非涉密移动存储设备;不在非涉密计算机上联接和使用涉密移动存储设备。

六、不将涉密计算机和涉密移动存储设备带到与工作无关的场所。确需携带外出的,须经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

七、不外传公司业务的各项数据。

八、不外传公司员工资料。

九、不外传其他公司经营管理信息(包括计算机、网络相关信息)。

十、确需外传的,提交公司领导审批。

因违反以上协议,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方和乙方各保管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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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技术信息与技术资料保密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技术,全文共 14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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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保密协议

甲方:?_________工作组

乙方:_________(工作组成员单位)

乙方遵照《_________章程》自愿加入_________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并依工作组要求完成_________的有关工作(以下简称“相关工作”)。

一、甲乙双方作为相关工作的承担或参与单位,其工作任务依据相关工作的有关任务书确定,本协议仅涉及承担或参与该相关工作过程中及以后的保密责任。

二、本协议涉及保密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包括:

1.相关工作任务书中涉及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以及有关会议文件,纪要和决定;

2.相关工作承担者之间往来的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

3.相关工作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新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

4.相关工作实施过程中各有关当事人拥有的知识产权,已经公开的知识产权信息除外;

5.经甲乙双方在该相关工作实施过程中确认的需要保密的其他信息。

三、甲方责任:

1.甲方应根据相关工作任务书的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

2.甲方在以书面形式(包括:邮件、传真、磁盘、光盘等)向乙方提供技术信息时,可以进行登记或备案;

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注明保密的技术信息和资料负有保密责任,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提供给与本相关工作无关的任何第三方;

4.对不再需要保密或者已经公开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四、乙方责任:

1.乙方应仅将工作组批漏的保密信息用于工作组范围内的_________制订工作。

2.乙方对从甲方或者甲方以外的其他渠道获得的涉及相关工作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负有保密责任,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包括乙方的分支机构,子公司或委托顾问方,接受咨询方;

3.乙方为承担本协议约定的保密责任,应妥善保管有关的文件和资料,未经工作组事先的书面许可,不对其复制,仿造等;

4.乙方应对有关人员进行有效管理,以确保本协议的履行。如乙方在职或曾在职人员在保密期内;

5.在本协议约定的保密期限内,乙方如发现有关保密信息被泄露,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积极的措施避免损失的扩大。

五、本协议中涉及的有关保密信息,其中已经拥有知识产权的归原所有人所有;相关工作实施中产生的知识产权,其知识产权的归属依相关工作任务书的约定。

六、甲方为实施相关工作的需要,除乙方特别声明不能提供给他人的以外,可以将乙方提供的有关信息向本相关工作的有关方面(包括:承担相关工作的其他成员、聘请的专家、政府主管部门)提供,此行为不视为甲方违约。

乙方在实施相关工作过程中,需要向本相关工作的有关方面(包括:承担相关工作的其他成员、聘请的专家、政府主管部门)提供保密信息时,必须取得甲方的书面许可,或者由甲方负责提供。

七、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由违约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八、本协议要求双方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自本协议签字之日或者自双方中的一方取得有关文件,资料之日起,以时间在前的为准,至本相关工作全部完成之日止。如在本相关工作实施过程中,乙方提前退出本项目,双方应在终止本相关工作后的_________年内继续履行有关保密责任。

九、双方在履行协议中产生的纠纷,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约定的纠纷裁决地点为工作组所在地,机构为_________人民法院。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持有两份,乙方持有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成员(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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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商业装潢装修工程施工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9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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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装潢装修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家庭装潢是把生活的各种情形“物化”到房间之中,土建工程完成后,房间内部装修设计从清水房,到简装、精装、豪华装修。 改变建筑可以改变的布局,以到达我们想要的完美居住效果,这就是装潢。

装潢是把生活的各种情形“物化”到房间之中,买的一般房间的设计业已完成,不能做大的调整了,所以剩下可以动的就是装潢装点(大的装修概念包括房间设计、装修、家具布置、富有情趣的小装点)。因为生活是自己的,所以自己必须亲自介入到装潢过程中。

商业装潢装修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姓名):

联系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单位名称: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本工程设计人:

联系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内容及做法(见附表: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和做法一览表)

1.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承包方式:

(1)甲方包工、部分包料,并提供部分材料;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

1.4工程期限 天;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5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元,

金额大写:

(详见附表: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表: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表: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 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已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 甲方工作

4.1 开工前3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写字楼业主以及邻里之间的关系;

4.4 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5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施工空间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各项工作;

4.6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工程竣工验收。

第五条 乙方工作

5.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 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 保护好原空间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空间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六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附表: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第七条 工期延误

7.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2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7.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7.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的问题的,返工费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8.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工程验收单);

8.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见附表:工程结算单);

8.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一年。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见附表:工程保修单)。

第九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9.1双方约定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 工程款分两次支付:第一次于开工前三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即 元;第二次于工程进度过半,将剩余工程款的 即 元。

2. 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 其他支付方式:

3.1 经甲乙双方协商,为节省额外开支,全部工程款项由 方式结算:

A. 银行转帐;

B. 现金;

C.支票

3.2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________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见附表: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0.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10.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0.4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__元;

10.5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10.6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__元;最高违约金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几项具体规定

12.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垃圾点,甲方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 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12.2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

上午 点 分至 点 分;

下午 点 分至 点 分。

第十三条 附则

13.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3.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3.3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3.4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13.5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签证原则。

合同附件:

第十四条 其它约定条款

1、工程施工必须按照报价项目施工;

2、如有增减项,必须填写变更单,并由设计师、甲方代理人、工程监理签字;

3、本合同不接受任何监理、设计师的口头承诺。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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