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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读经典读后感以上(精彩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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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物简史读后感20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5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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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周读弗洛姆《爱的艺术》,这是一本教人怎样学会爱的书,我想我们不应该仅仅是把这种“爱”理解为爱情,它是包涵更广博的爱,是一种能力的体现亦是一门艺术。在这里爱并不是我们通常理解的那么简单。正如作者在序言中说的那样,这本书要说服读者:如果不努力发展自己的全部人格并以此达到一种创造倾向性,那么每种爱的试图都会失败;如果没有爱他人的能力,如果不能真正谦恭地、勇敢地、真诚地和有纪律地爱他人,那么人们在自己的爱情生活中也永远得不到满足。在弗洛姆眼中,爱是一种能力,然后是一门艺术,并不是人人都懂得并不是人人都拥有。

我们先来看一下本书开篇引的巴拉塞尔士的诗:“一无所知的人什么都不爱。一无所能的人什么都不懂。什么都不懂的人是毫无价值的。但是懂得很多的人,却能爱,有见识,有眼光……对一件事了解得越深,爱的程度也越深。如果有人以为,所有的水果都同草莓一起成熟,那他对葡萄就一无所知。”我们应该去认识爱,懂得爱,了解爱,之后我们才能真正拥有爱的能力,享有爱的艺术,而不是在爱之外,却以为自己深谙此道。无知总使我们欺骗自己却并不知道被自己欺骗了。

第一章内容很少,其实我们完全可以把它当做序言之后的序言来看,这里弗洛姆先谈了世俗人理解的爱,他告诉我们这些根本算不上是爱,只是一种交易。无疑现实中到处充斥着这种爱,让人感到绝望,人们就这样毫无知觉的生活在这种虚假和欺骗中,把这种虚假的爱当做此生的追求,那是可悲的,自以为是的人是可悲的,了解了这种可悲却无法挣脱的人亦是可悲的。下面让我们跟着弗洛姆一起看看存在于世俗人中的爱吧。

弗洛姆说,“大多数人认为爱情首先是自己能否被人爱,而不是自己有没有能力爱的问题。”确实如此在生活中我们大多人都持有这种观点,所以我们努力取悦对方甚至是迎合世俗以求得被爱,什么样的人是值得被爱的,我们便努力的成为什么的人来赢得人心,显然在今天物质上的优越是一种,外表的美丽帅气是一种,当然相比之下绝对是前一种更实用。人们不再考虑自己有没有爱的能力,而是考虑自己是否拥有被爱的条件,这些无关紧要的条件成了核心,不能不说这是人的爱的能力的一种丧失。

第二中情况是,弗洛姆说,人们认为爱的问题是一个对象问题,而不是能力问题。他们认为爱本身十分简单,困难在于找到爱的对象或被爱的对象。同这一因素紧密相关的是当代文化的特点。我们的全部文化是以购买以及互利互换的观念为基础。人与人之间的爱情关系也遵循同控制商品和劳动力市场一样的基本原则。

对于弗洛姆所揭示的世俗中的爱的形式及虚假,我们一眼便能看出来确实如此,我们眼中的爱就在以这种形式而存在,正在被如此左右着,它就如同一种实实在在的交易,这种交易讲究等价值即所谓的门当户对,这一思想深入人心,继而是各种世俗的约定,世俗的价值亦是爱中用来交换的本钱。爱被如此层层包围着,完全被遮蔽了它的本质,在这样的背景下是无法谈论爱的。

弗洛姆说,产生在爱情这件事上一无可学这一看法的第三个错误是人们不了解“堕入情网”同“持久的爱”这两者的区别。人们往往把这种如痴如醉的入迷,疯狂的爱恋看作是强烈爱情的表现,而实际上这只是证明了这些男女过去式多么寂寞。

弗洛姆的这段话是很值得品味的,如此三则错误,他把世俗的爱几乎全部否定了,就连我们看似稍微入行一点的第三中爱也一并在内,那只是堕入情网与持久的爱根本不是一回事。如此为我们清零,那么学习爱就成了迫在眉睫的事情了。懂得很多的人是能爱的,对一件事了解得越深,爱的程度也越深。这便是学习爱的准则。如果你选择无知,那么你离爱永远都会是那么的远。

最后弗洛姆从整体上对本书所要阐述的内容做了一个说明,这也是我们学会爱这门艺术必然要经过的两步骤:一是掌握理论,二是掌握实践,如果还有三的话就是把成为大师看的高于一切,这就涉及到追求卓越的心了。这似乎也是学习任何一门艺术必要经过的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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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关于史玉柱我的营销心得读后感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读后感,适用行业岗位:营销,全文共 24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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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玉柱自述-我的营销心得》这本新书。刚用了两个晚上读完了。的确是好书!没想到,史玉柱在书中很多东西表达相当真诚和直率!特别是谈到他尤其擅长的营销策划方面。涉及他对广告公司的不客气看法。单刀直入,直击人心!社会上某些人若读之,可能不认同甚至出于职业性的不舒服感都有可能。但不可否认,史玉柱先生的话是真诚的,这是他的人生真实经验。真实就是力量!这亦缘于他够阅历、够资格、够真实、够个性。读者我可以理解这是应了无欲则刚的人情。

且说一个人说真诚的话,可能不一定全对。但这属于言论自由的基本人权。当宽容!诚然,广告公司或可以有多种价值。帮客户策划创意不可以吗?不合适吗?窃以为,广告公司也未必只能简单定位为客户拍平面的功能而已。这涉及到特定广告公司的人才高度以及其客户方面,不同行业和产品在营销推广上原理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此不多议了。但作为同样曾从事十几年保健品业的营销人,我基本上相当认可并欣赏他这话:“做广告,一定是对自己的产品最了解的人,对你的消费者体会最深刻的人,才能做好。你得体会到,了解到更多东西,很多是用语言表达不出来的,比如消费者那些微妙的习惯,他的文化,他的想法,他的反应,等等。所以这些你让一个外行,不是你公司的人,一个广告公司的人,去帮你创意,想帮你如何去推销,基本上都是会瞎。所以,一定得是本公司的最了解产品,最了解消费者的人,他们来创意。他们来创意往往是靠谱的。找广告公司,我觉得基本都是瞎的。但我们也和广告公司合作。比如广告语我把它定下来了,你去帮我拍出来。当然他们可能有的时候也会对我们一些个别的字、标点符号改一改。广告创意是我做,基本的文案也是我做,拍摄画面不是我,我不管。因为我不懂画面,这个我外行。”史玉柱够阅历、够真诚、够不客气的直率!在此,在下突然想到最近学到的一句很有启发意味的话:“我又不是人民币,哪能希望人人喜欢我。”是故,史玉柱先生之直率其实无妨!哈~~

这本书里多有金玉良言、妙语如珠。比如:“营销没有教科书,要靠自己摸索,体会。”,“最好的策划导师就是消费者。”,“教科书里的理论,有的有用的,但很多是没有用的,比如科学理论,教科书里面肯定是对的,但是像营销,这个东西它是没有标准的,它是很难验证的东西。那些理论,尤其是早期的时候,都是一些广告公司瞎编的,美誉度这个度那个度,一大堆衡量指标,都是骗客户、骗厂家多掏广告费的,这种我觉得没什么用。还是要实事求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此外,“我的用人心得,你要把他放在那个位置上,还要授权给他,然后就培养他。“,你先带他带一段,送一段,然后充分授权,因为他只有在充分授权之后,成长才能更快一点。要允许他犯一些错误。”,“用人,他可能是70分,我可能是90分,我授权的时候,我就要忍受这个20分的差距。必须忍受,我也能忍受。”“只要有团队和产品,摔倒也能再起来。”“让最了解情况的人有决策权。”。“一个企业付出最大成本,最大的浪费并不在于他的实际操作,实际上决策失误所付出的代价是最高的。”,“你看着别人成功好像很容易,但别人一定是靠着心血浇灌出来的,就别指望有太多的捷径要走。”

纵观全书,特别喜欢下面这几句:”首先我作为公司核心人物,对我有一个考验,首先他们会观察你,第一你是不是斤斤计较的一个人,你大不大度,如果是一个小肚鸡肠的人,一有风吹草动,肯定就会离你而去。第二点你对人真诚不真诚。如果你对你的部下内心不真诚,你会在你的言行上表现出来。我自我感觉,我的缺点很多,但我对我的部下很真诚,这样彼此容易建立一种信任”,“成功的时候总结的经验是扭曲的,失败的时候总结的教训才是真实的”,“大成功是靠大痛苦浇灌的。大挫折是为大成功作准备的。中大奖者,其后生活往往并不快乐。纵观一生,总快乐=总痛苦。我们需要一颗平常心。得到快乐时候,别忘形,后面有同样大的痛苦等着你呢”,“何为富贵?勿需向别人折腰,则为贵。勿需向别人伸手,则为富。因此,不能以地位高低论贵。不能以财富多少论富。真正的富贵之人往往在平民百姓中。媒体上的常客往往是不富不贵、富而不贵、贵而不富的三种人。”

尤其是这里,我从史玉柱先生论何为富贵?可窥见他内心明了什么才是真正的贵族精神。什么才是富贵。在他的自述文字里,我看到他骨子里藏着中国传统文化人的那些闪光的德性。如今,他没有生存问题。金钱已经不再是他的真正的目的了。史玉柱先生他是个儒商,我以为,他正努力在成为一个真正的士。一个带侠客气息有社会担当的士,且带着一屡远古侠者之风。其实,他的价值观是很传统的。不论是风光如今日,或是发不出工资的当初落魄时。诚然,他对下属的真诚和充分的授权及领悟与团队众人利益分享。尤其是对市场调研的高度重视和亲力亲为。对营销策划的天赋与本能性的独立思考习惯。不迷信权威!还有他对人性特点的通透观察力和领悟力。这些,使得他在人生最落魄的时候起到了最为关键支撑与回报。

常言说得好,玩营销者,首先其实在玩为人的格局气度和悟性高度。玩做人的学习能力和可塑性与调整能力。我们从此不难理解为什么他在最落魄的时期,团队没有散,一大帮人连工资都领不到还如此忠心耿耿跟着老大干,没有一个背叛。这个团队的人没有傻子,不会傻到拿自己前途和家庭经济未来做赌博。这是史老板一路以来的人格感召能力,更是他们有一种洞察力加上信心亦包含者彼此的侠气和感情纽带。这也是史玉柱他能起死回生的最关键的基础条件。因为生意是人做的,人才是最关键的资产的!史玉柱这稳定的团队,在商海风浪中不离不弃的精神特质,在如今这个所谓功利现实的年代,几乎就是个传奇。

读这本书之前,我对史玉柱先生商海沉浮,佩服之余更有好奇和迷惑。今天,我觉得我找到答案了,不再迷惑好奇,理解了。我突然意识到一道理,其实很简单:“你如何对待别人,别人就如何对待你”。此或就是佛家说的:因果报应。基督教谈的:种什么树结什么果。亦不禁想起高人王阳明,他的《传习录》某兄弟推荐给我。买好长时间了,然一直未静心好好学习。“知行合一”。不容易啊。因为知易行难啊。且自加油吧~~今夜随性感怀一番。且即兴小诗一首以自娱娱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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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生命不能承受之轻》读后感范文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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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将书当作我的知心朋友,这个暑假我结识了一位新的朋友《倾听生命》,讲述了一个个关于生命的小故事。“伟大的奇迹”感触最深,他告诉我生命是坚强的,就算遇到再大的困难,也不要轻易放弃生命,只要还有一线希望,也要把握住。

故事讲述了主人公采完野菜,坐在地上正准备吃晚餐的时候,飞来了一只蜜蜂打扰到了他,他就用脚把蜜蜂踩到土里,没想到,小蜜蜂重新飞了起来。主人公又再一次把小蜜蜂踩入土中,这一次可没那么幸运了,因为它的一支翅膀受伤了,以为活不了的蜜蜂,没过一会,既然又一次奇迹般的爬出泥土,拖着受伤的翅膀,吃力的飞走了。

这个故事让我联想起了我小时候的一件事:一天,顽皮的我用一把玩具枪对着一只小青虫开了一枪,疼得小青虫在地上直打滚,我本以为小青虫肯定会死,但是,它却勇敢地活下来了,并开始练习行走,一次、两次、三次、一次次的失败让它越来越坚强,最终,小青虫爬起来了。

这篇文章,另人回味,促人深省,小动物尚且有如此不被困难打败的精神,我们人类不也具有这样的精神嘛!

在__年的汶川地震、7.23动车事故中,多少人失去了亲人,没有的胳膊,没有的双腿,失去了自己的家园,可他们依然选择坚强的活着。

当我们遇到困难,遭遇挫折时候,不论是客观的,还是主观的,首先不要怕,找到原因,理智的去分析,然后勇敢的去面对它,战胜它,就象“不倒翁”那样,有着一颗不倒的心,永远不向困难低头,总会有奇迹出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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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读书心得:《党员就该这样干》读后感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读后感,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全文共 21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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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种起源》是一道享用不尽的“精神盛宴”。一部划时代的著作标志着19世纪绝大多数有学问的人对生物界和人类在生物界中的地位的看法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影响历史进程的经典著作,震撼世界的10本书之一。今年以来仍居于多家图书榜前列,仍在读者的手上流传着。

在英国伦敦,那一天是很不平凡的一天。这一天,伦敦众多市民涌向一家书店,争相购买一本刚出版的新书。这本书的第一版1250册在出版之日即全部售罄。这本轰动一时的新书就是《物种起源》,它是进化论的奠基人达尔文的第一部巨著。这部著作的问世,第一次把生物学建立在完全科学的基础上,以全新的生物进化思想推翻了"神创论"和"物种不变"的理论。

达尔文在《物种起源》中的主导思想,即"自然选择",一定会被当做科学上的确定真理而为人们所接受。它有一切伟大的自然科学真理所具有的特征,变模糊为清晰,化复杂为简单,并且在旧有的知识上添加了很多新的东西。达尔文是本世纪的、甚至是一切世纪的博物学中最伟大的革命者。

《物种起源》是世界生物进化很有价值的作品之一,,是一部深切关注生物土地家园的,以灵魂回应灵魂之书。书的主体部分陈述了生物的变异及相互适应的途径,从家养而变异的知识,因为每种生物产生的个数,远超过其所能生存的个数,所以常引起生存的斗争,于是人生物的任何变异性质,不论其如何微小,只要是在复杂的和特殊的生活状态下有利于它本身的,即将有较佳的生存机会,因而它就自然地被选择了。由于坚强的遗传原理,任何被选择的变种,将会繁殖它的新的变异了的类型。

从最古老的单细胞到有着复杂生命结构与思维的人类诞生,在漫长的30多亿年生命行进征程中,形形色色的生物从出生到灭亡,从低等到高等,究竟是何种神奇的力量推动着生物的进化发展呢?多少个世纪以来,人们绞尽脑汁,企图找到令人信服的答案,最终都以百思不得其解而告终。就在人们对生命演进机理持不同见解的各门各派展开激烈论战、争论不休的时候,一个划时代的人物出现了。自古以来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的进化论思想终于在19世纪英国伟大的博物学家达尔文手中形成了具有无可争议的说服力的体系。到了1859年达尔文的《物种起源》一书出版后,生物普遍进化的思想以及"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进化机制已成为学术界、思想界的公论。由此,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被称为19世纪自然科学的三大发现之一。 在举世闻名的《物种起源》一书中,达尔文提出了一个又一个令人震惊的论断:生命只有一个祖先,因为生命都起源于一个原始细胞的开端;生物是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逐步发展而来的,生物在进化中不断地进行着生存斗争,进行着自然选择……。达尔文的《物种起源》一书成了生物学史上的经典著作。如今,《物种起源》所提及的许多观点已成为人尽皆知的常识。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后来不断地得到发展。20世纪40年代初,英国人霍尔丹和美籍苏联生物学家杜布赞斯基创立了"现代进化论"。

现代进化论者摒弃了达尔文把个体作为生物进化基本单位的说法,他们认为,应当把群体作为进化的基本单位。突变本身是物种的一种适应性状,它既是进化的动因,又是进化的结果,自然选择的作用不是通过对优胜个体的挑选,而是以消灭无适应能力的个体这一方式而实现的。现代进化论很好地解释了古典达尔文主义无法解释的许多事实。遗憾的是在达尔文时代,遗传学先驱孟德尔还没有能够让世人相信他的遗传学说,否则,达尔文定会痛不欲生,因为1838年,他选择了亲舅舅的女儿、表姐埃玛作为终身伴侣。据说,到了晚年,达尔文对孟德尔和他的遗传学略有所闻,他常常为他的近亲结婚感到不安。

当然,所有的生物才是《物种起源》这本书的精神主载体,生物的智慧,生物的生命强力才是全书的看点所在。对此我想,我们应该更多地用审美的、而不是充满道德义愤的实用眼光来看待这部作品。我对书中生物在与自然斗智斗勇的大量精彩片断很感兴趣,生命意蕴甚丰,它让人的灵魂震颤、让人的心智慢慢苏醒、让人看清生物进化的本质、让人知道在基本的人性天理面前应当如何珍惜、如何拥有、如何警觉、如何拒绝、如何捍卫、如何爱、如何关怀。这样的作品在中国当代文学领域委实太少了。

我总感到,关于物种起源的话题没有完,某些非科学,非理性,非文明的似是而非的理念仍在流行,而《物种起源》最具代表性。它抓住了生物得本质,就好像找到了一把开启世界生物进化史的钥匙。

尊重所有生命的生存权,尊重所有民族的生活习惯,保护和珍惜生存环境,善待生命。使草原欣欣向荣繁荣昌盛的既不是开疆拓土的血腥厮杀,也不是各种生命在草原上的嗜血竞争草原恶化、沙化的道理是这样,所有生物生存的道理也是这样。无论牧业文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电子文明,生物的进化离不开自然。社会达尔文主义者鼓吹在社会生活中弱肉强食你死我活,其结果并不是优胜劣汰,而是世界被毁坏、被沙化。难道我们对那么多物种的灭绝没有感觉?难道我们对那么多热带雨林被大规模沙化意味着什么一无所知?有报道说,臭氧层的破坏、各种污染、各种毁坏已使地球不堪重负,光是气候变异这一项,就足使人类在极端的时间里面临灭顶之灾。

它使我们触及所有生物的灵魂。我认为《物种起源》这本书的格调是再好也没有的,它可以感动那些对这个问题一无所知的人们。至于达尔文的理论,我准备即使赴汤蹈火也要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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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8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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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个寡妇看完了,看完之后很久,心里很不平静,意犹未尽的感觉。

因为家在农村,所以里面的历史从父辈那里也是有所耳闻的,但是终究没有这个小说给人的感觉那么直接,让人猝不及防。

小说从解放前1944年开始写,直到文革结束,以葡萄的经历为主线,贯穿了30多年的中国近代史,也贯穿了葡萄从14岁到将近50岁的年华。书上的情节环环相扣,读的时候会不由自主地地抬起头算算现在的葡萄多大了,现在大概是哪一年,是不是快要走出苦难了?从葡萄的所作所为,强调了生命的可贵、可敬,葡萄说过几次“你们都不把人当人看,更何况猪呢?”,也交织了很多人的命运,借过她公公粮食后来想要还账的“老八”丁书记;“四清”和“文革”期间都来过史屯的朴同志,人人都是被历史玩弄于鼓掌之间的小人物。

我们看到了人性恐怖的一面,有为了自己进步就不惜要求组织上杀爹的少勇,也有为了自己明哲保身三缄其口的乡亲,也有文革一来第一个跳出来揭发的朴妻,同时也为我们展现了人性中善良的一面,先别说葡萄在那样的情况下始终保持的本真,在那样的情况下救下她的公爹,文中也很多次提到了,她没有想过被发现了会怎样,会怎么办,她只知道这个人不偷不抢,不该被砍头,她只知道这个人是她爹,她就是要救他!某种程序上她公爹孙二大爷救了他,他生活中的智慧教会她很多东西,如何让猪长膘,如何度过饥荒,是不是也暗示了现实中我们剪掉了传统,剪掉了千百年的智慧?也别说全村人都为葡萄保守公爹健在的秘密,经常通过她给她“舅老爷”送吃的,单就她年幼时她公爹为了让她躲过婆婆的一道道考验偷偷帮她的情景就让人感动不已,虽然艰难,却充满了温情。葡萄给人一种坚定的力量,就像闯关东里面的朱大爷一样,什么也不怕,什么也难不倒。

另外让我不能平静的还有她描写的那些动物,那只大龟、那头牛、那条老狗,他们死的时候养他们的人的心情,看了让人痛彻心扉,这种描写也是只有真正爱动物的人才能完成的。文中处处体现了作者悲天悯人,对万物生灵充满了爱护之情。

能够完整表达自己感受的人真的很幸运,我不是其中的一个。但是如果看完了不写下些什么,又让我觉得太对不起这么好的一本书,所以我推荐大家有时间都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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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战争与和平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24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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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氏的书最先接触的是复活,这实在是个错误。小学时喜欢读故事,大仲马堂吉诃德一类,突然接触到俄国冬天那股子阴冷,沉甸甸的道德枷锁人性召唤还真是消化不能。从此把俄罗斯抛到脑后。

大一看安娜卡列尼娜,关于婚姻与家庭的巨著,却出乎意料地好读,大概是线索分明吧,两条并行——安娜与列文。安娜的形象实在是光彩照人,不分男女大概都会心生爱慕。可是这份光彩却在对沃伦斯基的情爱与对孩子的母性的无法平衡中慢慢磨尽,看着美好走向毁灭,把烛光吹灭。

安娜太过美好,相较之下,卡列宁与沃伦斯基都像是为安娜作陪衬而生的,都是那样的可憎,细细想来又觉得亦是常人。此外印象深刻的还有尼古拉的死,安娜与沃伦斯基私奔在外时拜访的那个画家,以及唯美的滑冰那一段,还记得书中的插图。书中最爱的人物是列文,看的时候只觉得与自己的感情思想有诸多贴合之处,他与妻子(我竟然忘记名字了)在小桌上以手书写心中所想之话的首字,实在是非常动人。

战争和平大概看了一个月,期间夹杂着别的书,今天早上终于把第四本还给图书馆了(虽然有点草草收场)。四卷本一本本从图书馆借来,非常有成就感。没有读过别的译本,草婴先生的翻译读起来还是很舒服的,安娜的那部也是。另外上海文艺的这套精装整体做得都不错,字大看着不累,还有插图。

跟安娜比起来,战争与和平实在是宏大太多。整体来说是四条线,安德烈,皮埃尔,保里斯,尼古拉,不过后来重点似乎放在了前面二者身上,尤其是皮埃尔。此外,对各色人物的描写也是不厌其烦,一开场的舞会,安娜舍勒就是个让人难忘的人物(这应该算是扁平人物吧?);打仗泡妞赌博都有一手的陶洛霍夫,却偏被托翁添上了好儿子的身份,让人都来不及恨;永远在那里美丽着的海伦(这个名字是故意的?),最后的猝死却实在匆匆收笔。

写巨著必是大笔力,开合之间风云四起。这部书并非单一视角,而是时而透过娜塔莎的眼睛,时而穿过皮埃尔的思想,时而站在彼得堡的贵族聚会上巡视,时而俯视大地上的拿破仑与沙皇众生,时而是客观描绘战争画面,时而又作者主观议论连连。外国文学都喜欢心理描写,雨果是一节环境描写一节故事情节,托翁则好像有憋不住的议论一样。他反对个人英雄主义,大力嘲讽拿破仑(那白胖的小手哟),对沙皇也不算客气,他认为所谓英雄们决定往往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其实他们是被宏大的历史推着走的,就算他们做出了决定,也不能很好的传达到最下面。对于一场战争,他更强调士气,强调人民的力量,包括游击战之类……战争不是历史学家笔下的战争,托尔斯泰认为他们只是写自己心中的战争——首先有一个结果然而捏造出一个原因来。如何还原历史,什么才是真实的历史?也许就是最平凡的。好比法军没有那么伟大,俄军也没有那么英勇,士兵们被赶到战场上,凭着士气作战,看着运气逃跑,然后出结果……(但是老托的过于激烈让我觉得战争在他看来有种双方稀里糊涂就结束的感觉,应当还是有主战人员的谋略等因素在里面的)当然老托的思想还有很多,除了他直接发表的议论(这在越往后越明显,有说教之感,个人极不喜第四卷的最终结局),还借各位主角的思想转变有所表达。

说说各个主角。安德烈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躺在战场上仰望天空的画面以及最后的以死为醒,当然对娜塔莎的爱情也很亮眼,马车上的一瞥,舞会上自己给自己的赌约(她要是先去邀请……的话就做我的妻子,嘿),以及最后临死前回归朴实的爱。很喜欢这个人物,刚正笔挺,但是在现实中应该不怎么讨喜吧,笑。安德烈死后,娜塔莎与玛丽雅那种“极力让自己悲伤”的感觉也戳中了我,我们好像都有这样自我粉饰的真诚。

皮埃尔则让人联想到俄罗斯胖胖的大熊,总想到他尴尬又虔诚地参加共济会的仪式,对娜塔莎激动地说如果我没有结婚的话就会像您求婚,以及在战场上的天真和沦为俘虏后的思索,这个人说白了就是过惯了好日子的人需要来吃点苦,就明白生活的意义了。他最终娶到了娜塔莎,想起来就是眼睛闪闪亮、面上含着笑,然而婚后也变成了不修边幅、严管丈夫的妇人,不知道有没有老托自己的感慨呢。

尼古拉更多的时候以一个军人的形象出现,对战争及沙皇经历了狂热到思索的过程(书里很多人开始都有这种心理,见到皇帝热泪盈眶之类,后来有的变了有的没变),但这不是彻底的转化。对他印象较深的是他逃避家里的琐事、逃避索尼娅,沉浸在军队那种制度化的不需要思索的环境中,不知为何很有同感。打猎一段也很精彩,托尔斯泰本身很爱打猎。索尼娅一直是默默付出的形象,唯独在圣诞夜装扮狂欢那里,在不起眼的小女孩也闪闪发光了一把,想起来那夜的画面都是银白色的。另一位女性玛丽雅小姐某种意义上和索尼娅有共通之处,她们都是奉献型的女性。尤记得她与娜塔莎的友谊变化过程,托翁对女人的心理掌握的也很妙呢。

保里斯给我的印象就是野心,他对裘丽的求婚一段实在是令人拍案。保里斯的母亲公爵夫人(看过就忘啊)也是位精彩的人物,一开场就是为了儿子的前途丢下脸面去托关系缠人的描写。但是和罗斯托夫伯爵夫人的友情却让人感叹。

书里死去的人很多,但我印象最深的却是第四卷里那个年轻人的死,彼嘉,他是罗斯托夫家的最小的生命、最新的希望,红红的脸、给大家分葡萄干、善待法国小鼓手、年轻人常有的多虑,就是这样一个青年。托翁描写他骑着马往战火激烈处冲,那是一种缓慢冷静的笔调,说着到庄园门口时一只手不再挥动,然后身子歪斜下去,再往前就摔倒在地,然后,印象最深的一句“一颗子弹穿过了他的脑袋”。读到这里是整颗心猛地凉了。再回读时还有点不相信。

总的来说,战争与和平里有一种中青年人的朝气,包括托翁自己的。那种大篇的议论有时觉得挺拧巴,就是非常的自信想要表达出来,像阿细说的,“强加给你”。大概是因为横跨欧亚大陆的关系,俄罗斯文学展现出很奇特的一面,总觉得这个故事有点像中国的红楼梦之类的大家族风貌。有人说托氏是追求广度而忽略了深度,在这本书里大概有那么一点,每个人的转变稍显突兀了点。等到了安娜卡列尼娜里,就显得温润浑圆许多。复活则是老年人的沉思吧。

本来想稍微记录下的,结果絮絮叨叨又写了这么多,完全是临时所想,留给自个儿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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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读书心得体会读后感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读后感,全文共 17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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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完《教父》,我有了很多感觸。很佩服作者馬里奧?普佐的寫作能力,他能熟練地駕馭故事情節,將人類性格中的罪惡一點點的展現給讀者。《教父》簡直就是20世紀的巨作,一部現實主義的佳作。每一部分都值得細細地品味、仔細地思考。

普佐在小說的設計上有獨特的風格,不管是小說結構還是故事情節。在小說結構上,小說是分成好幾小部分組成的,像播放電影一樣一幕幕地述說著故事。小說在開頭寫了殯儀館老闆勃納瑟拉、歌星方檀、麵包師傅納佐林在面對難以解決的困難時都不約而同的找“老頭子”考里昂尋求幫助,小說以此開始講述美國黑幫中的一個家族的故事。小說的多個部分是以人物傳記的方式描述人物、敘述故事,將不同的人物巧妙地串聯在一起。在小說故事情節上,作者游刃與故事的敘述,安排了各種人物的出場,整個故事充滿了懸疑感,故事的格調非常忐忑,從第一章到最後一章,多數幾章的故事發展總是高潮澎湃,故事發展到最後歸於平靜。讀者在讀此書時容易置身與故事當中,感歎故事的精彩。

小說中的各個人物形象都是刻畫得非常明顯。“教父”考里昂有三個兒子和一個女兒。在第一章中作者描寫了三個性格迥異的小考里昂:大兒子桑兒性格衝動而且心狠手辣,二兒子弗烈德里克性格本分、忠誠、倔強,么兒子邁克爾性格沉著冷靜。邁克爾的性格像“老頭子”的性格,“教父”打算精心栽培他的小兒子,但是邁克爾卻不拘一格,有時和他唱反調。養子黑根是這個家族不可或缺的一員,他被老頭子新任為參謀,雖然他的血統不是西西里血統而且在很多問題處理上出錯,但他忠誠于考里昂家族。老頭子通過其獨特的“幫助政策”拉攏了大批的人,使他們為其打拼了一片考里昂自己的“和平世界”。與這些男人相對是女人形象的描寫。康妮是教父的女兒,她是家族中最被寵愛的人,她有著一段悲慘的婚姻,丈夫卡羅經常虐待她,而她卻時常忍氣吞聲,她在維持這個家庭的時候默默的忍受這種生活;凱是邁克爾的妻子,她是個善良知性的女人,她不願邁克爾因他家族捲入黑社會中,她始終堅信邁克爾不會對她撒謊,但到最後她發現自己受騙了,她開始為邁克爾的罪祈禱;阿波羅妮婭是邁克爾在西西里的妻子,她美麗善良,是西西里一個傳統的姑娘,她給邁克爾帶去快樂,而她的生命如此短暫卻是很絢爛。

“欲望”“報仇”是整部小說的主題詞。金錢的欲望、權勢的欲望、名聲的欲望、異性的欲望和報仇的欲望。政府、黑社會、個人、集體都含有以上五種欲望,金錢的欲望是後四種欲望的源頭,而報仇的欲望是前幾種欲望的結果。考里昂因為生活的窘迫變成了表面溫和而欲望強大的野心家,他因此獲利並且付出代價,當他年紀越來越大的時候,他看透了自己的強大欲望的後果,他選擇退休,選擇過田園生活,在他臨死之前,他感慨:“生活是這樣的美好”。報仇是黑社會中常有的事,邁克爾為父親、為妻子、為哥哥、為家族報仇,他痛恨黑社會,但是為了家族和為了親人,他不得不接受家族企業斡旋在黑社會中,最後他選擇逃離這個黑社會。套用一句話:冤冤相報何時了!

人們通常認為黑社會是傷害無辜百姓、喜歡製造危害的一種社會,它通過殺人、防火、放高利貸、收取保護費等多種方式傷害人們。然而在本書中,我們會發現考里昂建造的黑社會並不是“黑社會”,它會幫助那些無助的人剷除社會中的害群之馬,以此博得大家的信任。書中寫到:他(邁克爾)還摸清了“黑幫”這個詞在義大利語裡原來的含義是“避難所”。隨後,這個詞就演變成了為反抗壓榨這個國家和人民的歷代統治者而成立起來的秘密組織的名稱。考里昂正是因為這個原因,所以他就抓住現實社會的瑕疵,在人民群眾中建立起信任。他“以惡治惡”的手段不為是最好最有效的方法。

《教父》的最後一章著重寫了愷,愷對邁克爾的所作所為感到害怕,她想選擇離婚,但是這不能解決問題,最後她選擇了宗教。從一個無任何教義信仰的妻子到一個成為天主教的妻子,愷選擇了家庭,選擇了為丈夫靈魂懺悔。從教堂的深處傳來了一陣鐘聲,要人們懺悔。愷按照人家教給她的辦法,右手握起拳頭,輕輕地錘擊自己的胸口,這就是懺悔的表示。鐘聲第二次又響了,只聽到了一陣沙沙的腳步聲,要領聖體的人們紛紛離開自己的位置向祭壇前得欄杆走去。愷也站了起來,隨著大家一道走去。她跪在祭壇前得欄杆外面,從教堂深處第三次傳來了一陣鐘聲。她仰起頭,張開嘴,準備領取像紙一樣薄得小面餅。這是最可怕的時刻。等到小面餅在嘴裡溶解了,她可以咽下去的時候,她的緊張情緒才能消除,她也才可以隨便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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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第一次亲密接触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9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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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蔡智恒的第一次的亲密接触,或许它对对我来说并不是最喜欢的,但它是第一本我喜欢读它并不是因为别人说它好或者说它坏的。

其实第一次亲密接触第一次的亲密接触是通过同名电视剧的。记得大概是在高一暑假。那时候整天泡着电视,虽然那电视剧不是格格类就是流星花园类的,可是实在没办法,太无聊了,拿着电视遥控将频道从头到尾按了一遍又从尾到头按了一遍,最后停留在第一次的亲密接触,因为那女主角比较漂亮。所谓“窈窕淑女,君子好求”嘛。吾虽非真正的君子,但也不是不食人间烟火。可是看了几集后,我变得会主动去看了,对那电视剧的印象变好。他与其他的电视剧不同,许多电视剧都是男女主角相爱,然后由第三者插入,或者父母阻碍,分手后又历尽千辛万苦最后取得大团圆的。特别是最后“轻舞飞扬”的死让人感触很深,或许只有悲哀的结局才能使人真正难以忘怀。我也养成一个习惯,看金庸的武侠小说必先看他的电视版后才看小说。

开学后,一次在学校前面的书摊发现了第一次的亲密接触,因为前面看过了电视版,所以就买了。看了书后我发现看完电视后再去看书的好处,当你看到与电视剧相同的地方后,脑海里会浮现那个镜头,特别是“轻舞飞扬”洒香水的那一幕,有点温馨,又有些凄凉。

喜欢这本书,是因为它是描写网络上的爱情,那时候的我没有电脑,没有QQ号,也很少去网吧,对网络很好奇。性格内向的我不太敢于表达自己内心真正的感受,在现实中与人真正谈心的次数很少。我应该就是痞子蔡所说的网络中第二种,一种在网路上变成他“希望”成为的那种人的人,因此希望通过网络说出自己的心声,希望成为拥有自己本来就不具备的性格的另一种人,毕竟在网络中谁也不认识你。可是,现在我有电脑了,我发现原来我是错的,我根本就不是很了解自己,在网络上我也是一个不健谈的人,虽然有时会多说几句,但那也是要经过细思苦虑的。

喜欢这本书,是因为喜欢他里面的爱情故事。得不到爱情的人是最想得到她的人,除非他不是人或者真正看透红尘,决心皈依我佛。觉得痞子蔡比我幸运,他能得到他喜欢的女人的爱,能够表白自己的爱,能和自己喜欢的女孩一起看电影、散步,能够陪伴心爱的女孩走过她人生的最后一段路;他运气也比我差,他喜欢的女孩已经离开人世。正如轻舞飞扬最后所说的:“如果我有翅膀,我要从天堂飞下来看你。我有翅膀吗?……没有。所以,很遗憾。我从此无法再看到你。”不过,至少真真正正爱过就是最大的幸福。相信轻舞飞扬是微笑着离开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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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幸福就这么简单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9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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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歌苓是有名气的华人海外作家,曾读过她的《归来》,当再次看到严歌苓这三个字的时候,我毫不犹豫地借来了这本《第九个寡妇》。这本书好就好在她站在客观的立场上去描写当时发生的事,还历史的本来面目。写出了一个令人可信可爱可叹的农村妇女王葡萄的所作所为,一个讲良心干实事丰满的农村‘落后’妇女形象,展现在读者面前,她不是‘高大全’式的人物而是个有些有肉的有思想的人物。

小说中的王葡萄做寡妇时才十四岁,她是公公孙怀清(孙二大)花两袋面买回来的。当时才七岁当做童养媳买回来的,土改的时候王葡萄用她不屈不挠的精神,不可告人的目的,用一根筋脑子的思维,背回自己錯划恶霸地主的公公孙怀清(被枪毙漏网的死刑犯)藏在地窖里几十年伺候,这期间充满险恶困难,纠结,担惊受怕,不容易啊。

她为什么甘冒风险舍死救出她公公,是因为她公公与她有恩,她无父无母兄弟姐妹跟着人逃荒要饭到史村,七岁时被买回来养到十四岁与丈夫铁脑圆房,要不早就饿死了。公公是个能人,种着五十亩地开油炸铺做糕点,放债收粮,日子过得红红火火,拿着她當亲闺女养,做人要有良心,王葡萄就这么想的,所以她就以这个良心做人报答公公。从解放前的小康到解放后的被清算斗争,单干,互助组,人民公社她都经历过,她是童养媳出身,并没有与自己公公划清界线,反而藏匿于地窖伺候公公,这一点就不简单,难能可贵。

从单干单干,有米有面,到互助互助光喝糊糊,单干单干,油馍油面,互助互助补了又补,再到人民公社挨饿受冻差点饿死的经历,王葡萄还是用自己的生活理念自己的处世信念,用她自己‘一根筋’的脑子思维,来看待各种各样运动,有必要吗?有意义吗?来一个运动打到一批人,来一个运动老百姓折腾一回,斗来斗去何时了,所以王葡萄永远是落后分子永远是跟不上形势的的人,她没有崇高的理想去解放全人类,她连自己都吃不饱连自己的公公都保护不好,哪有心去解放别人。正是这种落后思想才保持了做人要有良心的底线。

王葡萄用自己的信念自己的智慧自己的生活方式谱写了一条与众不同的生活道路。 王葡萄不是个完人,她有七情六欲,她不做烈女,而是寻找自己心爱的男人,但是美好姻缘总是与她擦肩而过让人惋惜,连她公公都惋惜,但她有个儿子还收养了一个知青留下的女儿,王葡萄还是好心有好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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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呼兰河传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4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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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几天,我读了《呼兰河传》这本书。这本书的作者是萧红,她是那个特定年代的一朵奇葩。而《呼兰河传》则是萧红生前写的最长的一篇小说,它是一部充满温情,童趣,娓娓道来式的“回忆性”小说。

这本书的内容是这样的:大地一到严寒的季节时,整天飘着飞雪。还有北方大自然的风霜雨雪,火烧云。扎彩铺,放河灯,跳大神,野台戏 …… 都为我们描绘出一幅幅充满生活气息的影像。

这本书里还说萧红生前最疼她的人只有她的祖父 …… 有一次,萧红摘了许多玫瑰花插在了她祖父的帽子上,她的祖父不仅不知道,还对萧红感叹:这个季节的花可真香啊!惹得萧红哈哈大笑。

看了这本书,我从中获得了一种思想的领悟,从而有更厚重的童年,更坚实的成长,虽然萧红的童年我很向往,但是我没有什么机会去体会这其中的乐趣。

萧红用明亮的眼睛观察着世间万物,她用神奇的笔记录着生活中的点点滴滴,用耳朵清晰的听着人生中最美妙的音乐!

萧红她说过:走进名著经典的世间里,与它一起优雅,一起荡漾,一起芬芳。

我会永远铭记这句话,因为它蕴含着深刻的哲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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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詹天佑读后感小学

范文类型:读后感,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全文共 5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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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前的一个星期天,我有幸读了一本《成语故事》。书中那绝妙的故事有时会把我惹得捧腹大笑,有时又使我热泪盈眶。其中让我感到印象最深刻的一篇,就是《滥竽充数》这个成语故事。

《滥竽充数》这个成语故事讲的是战国时期,齐国的国王齐宣王特别喜欢听吹竽,但是他又特别的爱讲排场。齐宣王每次听吹竽时,都喜欢叫300名吹竽手一起吹。那才吹奏的气势壮观,演奏的声音十分优美动听。这300名吹竽手都经常有丰厚的俸禄。有一个南郭先生本来自己不会吹竽,而他又想得到很高的俸禄,于是他就混到这些吹竽行家中。南郭先生就这样混日子。后来,齐宣王死了,齐泯王继位了。他也喜欢听吹竽,但他不喜欢合奏,只喜欢独奏。南郭先生知道后,他怕露出马脚,又没有什么良方妙策,只好趁别人不注意时偷偷溜走了。

《滥竽充数》这个成语故事读起来引人入胜,读完了更使人有感而发:一个领导或一个干部,对下面的情况不仔细检查,不分好坏,经常会给那一些不学无术的大骗子和一些投机取巧的人留下可乘之机。只要通过了实际工作,认认真真地进行了考察,就不会给那些不学无术的骗子和一些投机取巧的人留下一点儿可乘之机。这个成语故事同时也告诉了我们,学习任何知识或技能,都要踏踏实实地学,学到一身真正的本领。如果在学习任何知识或技能时,你做了一点儿弄虚作假的事,就不会得到真本领,将会一无所获,一事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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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9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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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比《活着》更艰难的故事,一个比《兄弟》更绝望的故事。

一开始获悉余华新书的名字叫《第七天》的时候,我想到的是圣经里面的创世七天,看完整本书后,才发现这个名字企图在吻合中国传统的“头七”,虽然书的前面写着了《旧约创世纪》的句子。书的内容看似很荒诞:写的是一个死去的灵魂在七天里的见闻和回忆。

《第七天》仍然是小人物的故事,温馨又揪心的爱情,分等级的殡仪馆,养父子感人至深的亲情,刘梅等鼠族的辛酸,冤假错案……杨飞的这些经历在就像我们所生活的世界,我们周围最常见的人或事,还有每天被新闻包裹的世界和那些可见的与不可见的生活。余华用一种魔幻现实主义的手法穿梭于生和死这两个极致的世界,批判审视着现实,给读者最残酷和最温暖两种截然不同的感受。《活着》是八十年代父辈们的生活,那《第七天》就是这个年代正在奋斗着的一代人的世界。杨飞等人是这个时代最具代表的面孔,与世无争随遇而安,兢兢业业买房结婚然后相濡以沫努力过着平凡人的生活……

小说文风很紧凑,快速有力,不点缀不渲染,有一种死亡般的寒冷和压抑,把人逼到角落里,堵着喘不出气。活着的世界里充满了艰辛,死亡却只是绝望的开始。殡仪馆里,沙发坐的贵宾区穿的都是工艺极致的蚕丝寿衣,每个都在两万元以上;骨灰盒都是大叶紫檀,每个都在六万元以上,刻着富丽堂皇的图案。而塑料椅子的普通区,却会有人因为在同一家店买同样的寿衣比别人贵了50块而唉声叹气。当然,还有没有寿衣没有骨灰盒没有净身没有化妆的人……

然而作者意图并不在这里,余华喜欢在绝望中给人留着希望,这本书也是。死去的世界里,有这样一个地方:水在流淌,青草遍地,树木茂盛,树枝上结满了有核的果子,树叶都是心脏的模样,它们抖动时也是心脏跳动的节奏。很多的人,很多只剩下骨骼的人,还有一些有肉体的人,在那里走来走去。这就是死无葬生之地,在这里树叶会向你招手,石头会向你微笑,河水会向你问候。这里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很……这里人人死而平等。

在冰冷的世界里构建出来的暖巢,于残酷现实里流露真实的人性温暖。“死无葬身之地”为现实中的卑微小人物建立了一个乌托邦,用荒诞的变形记演绎出一种底层世界的冷暖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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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詹天佑读后感小学

范文类型:读后感,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全文共 6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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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一本书《绿山墙的安妮》。这本书讲述了绿山墙农舍兄妹马修和玛瑞拉决定领养一个男孩,可是孤儿院却送来了一个爱幻想,爱说话的红发女孩—安妮。安妮的独特的个性牵动着兄妹两人的爱心。安妮聪明好学,凭着自己的努力考上了大学,可为了照顾生病的玛瑞拉,放弃了梦寐以求的学业。

当我读完这本书,深深地被安妮这个爱幻想,有个性的女孩所感动。她总是沉浸在自己的幻想中。再去绿山墙的路上,她看到了“林荫道”,上面开满了白色的花,沁人心脾。安妮为那美丽的白色世界取名为“白色的欢乐之路”;看到了“巴里的池塘”,湖面上夹杂着许多颜色,安妮为它取名为“闪光的小湖”;樱花是她的白雪皇后;苹果是她的红衣姑娘;影子和镜子想象成知心朋友,诉说心事……她的幻想多么奇妙,让我不禁喜欢上了她。我也是个爱幻想的女孩,常常有许多奇妙的想法。总是在想,会有一个小精灵出现在我的身旁,帮我解决各种苦难和问题;我和好朋友一起在天空的彩虹桥上走着;坐在月亮船上,看美丽的星空;和可爱的动物说话;变成一个魔术师,想要什么就变什么……

安妮乐观向上,凭着自己的刻苦、奋考上奎因学院,还获得了奖学金。凭借着自己的努力,让梦想实现。不论有多大的困难,她也毫不畏惧。看看我自己吧,遇到数学难题,就退缩,不愿意多思考。因此前进的道路很渺茫。我要向安妮学习,不怕困难,战胜难题,让我的梦想变为现实!

安妮是个孤儿,可她善良,直率,勤劳,很珍惜友谊;还热爱大自然。安妮是我学习的榜样!

我喜欢安妮,安妮,我们做朋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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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克雷洛夫寓言全集读后感6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3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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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家将》是一部可歌可泣的忠烈家史,我被杨令公一家以死报国的爱国精神所折服。

《杨家将》讲的是杨令公一家三代,保家卫国与入侵的辽国作战,与西夏誓死抗争的悲壮事迹。其中好多故事广为流传,比如孟良盗马,辕门斩子,穆桂英挂帅,大破天门阵,女将出征等故事早已家喻户晓。

书中让我最感动的故事是《杨令公殉国》这一章。辽兵进犯中原,宋太宗任命潘仁美挂帅。和辽兵交战时,潘仁美只给杨令公五千人马与辽兵十万大军作战,致使杨令公寡不敌众,撞碑而亡。潘仁美那条老狐狸,因为儿子潘豹横行霸道,被杨七郎所杀,结果他就官报私仇,真是天理难容!潘仁美禽兽不如,杨令公一心为国,誓死不投降。他忠心耿耿保卫国家的精神永远直到我学习。

书中我最喜欢的人是六郎杨延昭。杨六郎文武双全,足智多谋,遇到危险也很冷静,为大宋打了许多大胜仗,令人佩服!他文能安邦,武能定国,所以我才喜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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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论语心得读后感30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读后感,全文共 31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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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语文六册中的《生于忧患死于安乐》一文选自《孟子告子下》,历来都把这篇短文作为励志类的文章,激励那些在困境中的人们。教参上的分析是这样的:本章讲的是造就人才和治理国家的问题,孟子认为人才是在艰苦环境中造就的,所以说“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有了这样的磨练,才能“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但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问题的另一个方面是,他又重视人的主观因素,提出了“困于心衡于虑而后作”的观点,这样就把造就人才的主、客观条件都说到了。短文由个人说到国家,提出“入则无法家拂士,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的论断,这是针对国君说的,意思是如果没有执法严格、直言敢谏的臣子,国君就会胡作非为;如果没有邻国的侵扰,国君就会耽于安乐。由此自然导出这一章的中心思想——“生于忧患,死于安乐”。而我认为这样的理解固然可以,但并不是孟子的本意。孟子好辩,注重逻辑,这是公认的事实。《生于忧患 死于安乐》选自《孟子?告子下》的最后部分,是孟子的自述,论述的应该只是一个问题:个人怎样才能成就一番事业。为了方便论述,我把教材中的短文抄在下面:

舜发于畎亩之中,傅说举于版筑之间,胶鬲举于鱼盐之中,管夷吾举于士,孙叔敖举于海,百里奚举于市,故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

人恒过然后能改,困于心衡于虑而后作,征于色发于声而后喻。入则无法家拂士,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然后知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也。

首先,我们来分析一下第一段。“故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这是由前文六个事例得出的结论,还是对这六个人被“发”被“举”之后所做事情的概述?这是一个必须要解决的问题,这关系到对整篇文章的理解。课文开头的六个排比句分别指出舜、傅说、胶鬲、管夷吾、孙叔敖、百里奚等人在被“发”或被“举”之前的身份,在被“发”或被“举”之前,舜是一个农民、傅说是一名建筑工人、胶鬲在做着小生意、管夷吾是一个政治犯、孙叔敖在海边隐居、百里奚是秦穆公用五张羊皮从市场换来的奴隶,他们的出身都很卑微。如果说是对前文的论断,“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不适合前面的所有人。舜、傅说、胶鬲、孙叔敖等四人“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说得过去,种地、做建筑工人、做小生意、隐居,生活可能都很清苦,吃不饱饭、很劳累也可能是正常的事。但说他们“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有点说不通,难道这些人不满意自己的生活?舜种地的时候、傅说修筑房屋的时候、胶鬲做着他的小生意的时候、孙叔敖在海边过着他的隐居生活的时候,整天报着鸿鹄之志,时刻想着成为王侯将相?管夷吾与百里奚,这两个人动心忍性,还说得过去。据《史记?管晏列传》中记载,管夷吾这个人出身卑微,做过生意,当过兵,但都做得不好,后跟随公子纠。但在公子纠与公子小白争夺王位过程中,公子纠败。管夷吾作为囚犯本应被斩,后经鲍叔牙极力引荐。公子小白即齐桓公不但不斩他,还封他为相。在管夷吾的辅佐下,齐国日益强大,终于“九合诸侯,一匡天下”,使齐桓公成为了春秋五霸中的第一霸。百里奚被秦穆公用五张羊皮赎到,在被“举”之前,动心忍性是可能的,也是应该的。而且一个人被“发”或被“举”后就一定能成就一番伟大的事业吗?这也不一定。历史上多少人被“发”或被“举”后,仍然名不见经传。像赵匡胤这样黄袍加身以后就成为一代开国君主的人实在太少,很多黄袍加身的人最后落得个叛臣贼子、身死人首。被“发”或被“举”只是给了你一个机会,这后面的路还很长,这路怎么走,能不能走出一条光明大道,这不仅需要个人的素质,更需要你作出更为艰苦卓绝的努力。因此这句话与前面的六个排比句应该都是对这六个人一生的概述,前六个句子讲他们出身卑微,“故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是说“上天把成就一番伟业的机会给了这些人”,后面的句子概述他们被“发”或被“举”后历经磨难,他们“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但通过这些磨难,使他们的内心惊动、性情坚韧,竟然完成了他们以前想都不敢想的伟业。“曾益其所不能”中的“曾”作“竟然”讲更为合理一些。“竟然”有出乎意料的意思,他们成就的事业,也出乎“发”或“举”他们的人的意料。这样讲,更能体现孟子的逻辑。

其次,我们再来分析文本的第二段“人恒过然后能改”。一般的理解是:人经常犯错误,然后才能改正。按这样的理解,有点鼓励犯错误的意思。难道错误也是成功之母?一个总是犯错误的人,很难成就大事业。这有点说不过去。“困于心衡于虑而后作”,心情困顿、思虑堵塞,然后才能振作。这在第一段中的“动心忍性”已经作了论述,如果还这样论述,显得重复。“征于色发于声而后喻”,一个人的想法只有通过自己的脸色或声音表现出来,别人才会了解。如果不是这样,这些人又怎么能被“发”或被“举”呢?这在第一段中这些被“发”或被“举”时,这些人的过人之处应该已经表现出来了,不然也不会被“发”或被“举”,这样的论述也显得多余。对于“人恒过然后能改,困于心衡于虑而后作,征于色发于声而后喻”这句话,我的理解是:这些人在后来的成就伟业的过程中也犯过错误,但他们都能及时改正;遇到困难时,也会心情沮丧,但他们坚信自己一定能成功;更为重要的是,他们能从别人的言行举止中看到自己所做的事情人们是否满意,进而采取更为恰当的方法与措施。这样一来,文句之间的联系就更紧密了。文本第一段是说这些人被“发”或被“举”后成就了一番伟业,紧接着孟子深入一层,论述他们为什么就会在被“发”或被“举”后成就了一番伟业?这里有他们的主观条件,有他们的过人之处。这些人在被“发”或被“举”后,在成就伟业的过程中也犯过错误,也会有心情沮丧的时候,但他们能够从中解脱出来,能够看到希望,他们能从别人的一言一行中感受到事情做得怎样,哪些方面做得好,哪些方面做得不够好,进而按规律或人们的意愿办事。这是这些人成就一番伟业的个人因素,这一点尤为重要。不然的话,每个人都会成就一番伟业,可事实却并不是这样的。

“入则无法家拂士,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这句话,普遍的理解是:孟子由个人成就伟业谈到治理国家的问题。而我认为,这仍然是谈论个人成就伟业的问题。一个国家,如果没有执法严格、直言敢谏的臣子,国君就会胡作非为,如果没有邻国的侵扰,国君就会耽于安乐,时间一久,这个国家就会灭亡。这是大家都知道的道理。孟子在这里用了大家都知道的道理来打了个比方,仍然是论述个人成就伟业的问题。“入”是个人内心方面的因素,“法家拂士”就相当于个人的主观条件、个人的过人之处,“出”是外部的艰难险阻,“敌国外患”就相当于成就伟业过程中所遭遇的一切艰难险阻。这样一来,这句话的理解是:这正如一个国家国内没有执法严格、直言敢谏的臣子,国外没有邻国的侵扰一样,如果一个人没有自己的过人之处、没有能够改正自己错误、没有坚信自己一定能成功的信念、没有能透过现象看本质的能耐,没有成就一番伟业的各种艰难险阻,这个人就不会给后世留下深刻的印象、这个人也就只能平平庸庸地过完自己的一生。

正是基于以上的分析,孟子在末尾得出了这样的论断:生于忧患,死于安乐。而这一句话应该是用了互文的修辞手法,应该是:生死于忧患,生死于安乐。这样一来,这句话就可以这样理解:艰难险阻能让那些不怕困难、迎难而上、有过人之处的人成就一番伟业,如果安于现状,一个人只能是平平庸庸地过完自己的一生。对于《生于忧患 死于安乐》这篇短文,这样的理解符合儒家出世的思想、知其不可而为之的理念,我想这也许才是孟子要表达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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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苦儿流浪记》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3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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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见了,拖拉》这一本书写了要计划性的合理安排时间。

小姑娘叫马明月,在向天小学五年级三班,她是一个迟到大王,还是一个太平公主。她几乎每天都迟到,明月还真是太平公主。她迟到了,班主任在说她的时候,她也不害怕。还没开始上课,马明月就已经犯了六项错误,罚扫一个月的厕所。安娜和娜娜要去广播台面试,准备去当主持人。明月为了让生病的妈妈开心起来,也要去面试,当主持人……她们三人都考上了,明月也不用扫厕所了。明月本来就是迟到大王,去广播台早上七点多就要到校,在妈妈的建议下,明月做了一张计划表,但是,里面的内容和明月以前做的事完全不一样。三天下来,她已经心力交瘁,魂不守舍,又迟到了,当她捡到师兄的日记本时,她对计划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就是计划要有可实施性,并且要坚持下去“。 她这样做了,她真的成功 了。

一张小小的计划表,足以改变一个人的命运, 我们一定要把计划坚持下 去并把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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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哈姆雷特读后感10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0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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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莎士比亚笔下的一位传奇人物,他是丹麦的一位王子,他是世界文学史上一个经典形象,他就是哈姆雷特。读莎士比亚的《哈姆莱特》,感受到的是杯具的美丽与伟大,莎士比亚所塑造的每个人物每一幕都那么每句话都有着戏剧的崇高。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杯具中的代表作品,这个剧本整整被推崇了几个世纪。它突出地反映了作者的人文主义思想,是一个时代的缩影。就是此刻,我们依然能够感觉到它的震撼人心。而这震撼不只来源于情节,也不仅仅仅是出色的文学手法,更重要的是它所体现出来的问题。它在思想资料上到达了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深刻的揭示出封建末期社会的罪恶与本质特征,同时,它还提出了一个关于命运的问题。

哈姆雷特是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的理想人物。他是王子,按照传统,是王权的当然继承者。但是,他的完美前途被颠倒了的时代颠倒了。戏一开头,作者就展现了一幅丑恶的社会画面:国家发生宫廷政变,国王被害,阴谋家窃取了王位;王后改嫁;满朝臣子趋炎附势等等。世界仿佛到了末日。于是这个王子发出了复仇的吼声。人们强烈地感受到这是“时代的灵魂”本身在呼喊。哈姆雷特本是个正直、乐观、有理想的青年,在正常的环境下,他能够成为一位贤明君主;但是现实的社会迫使他不得不装疯卖傻,进行复仇。他是英国那个特定的动荡不安时代的产物。

哈姆雷特是一个英雄形象,他很有心计,在敌强我弱的恶劣状况下,他敢于针锋相对地进行斗争,他击破了奸王设下的—个个圈套,在每一回合的斗争中,哈姆雷特都显得形象高大。但哈姆雷特决非“完人”,他虽然善于思索,却优柔寡断;他虽然受到人民的爱戴,却并不坚信人民。尽管哈姆雷特有令人钦佩的才能,竭力想除旧布新,但他总是郁郁不乐,迟疑不决,他始终是孤立的。这就注定了他与丑恶同归于尽的悲惨命运。他是一个巨人型的杯具。

哈姆雷特的死,是一场杯具,却也是对他最好的结果。当将命运的枷锁揭开了,他的职责也就应是放下了。生存在这个世界上对于哈姆雷特,失去了任何的好处。

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他的形象经典,不仅仅在于塑造了一个为父报仇的英雄式形象,更是正因他的英雄行为下的懦弱,他是一个传统好处下的一个大的突破。在一个痛苦的转变过程中,哈姆雷特从一个孩子成长为一个英勇的战士,这个过程也是我们每一个人都务必经历过的,因此每个人身上都有哈姆雷特的影子,他的形象也就更加引起我们的关注。

这部戏剧突出了人与人之间的仇恨,对金钱、权利的欲望。对于哈姆雷特的死,是很悲痛中也引起了我们一些思考。莎士比亚不属于一个时代而属于全世纪,他的戏剧就象灿烂星空中的北斗,永远为人们指引着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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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儒林外史700字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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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乌鸦做邻居这个文章是著名作家沈石溪写的,这篇文章我觉得非常好。今天,我就给大家讲讲吧。什么都逃不过金闪子得眼睛。鹰眼是世界上最锐利的眼睛,在几百公尺的天空翱翔,一眼就能看见在茂密早从中惊慌逃窜的灰兔子。所以,当一片黑影贼头贼脑从一朵蘑菇状乌云里飘出来,金闪子随意瞥了一眼,就能辨认出来着不仅是同类还是同性,不由得心头陡地一紧。这是鹰的本性。在这么多的文章中,我最喜欢——被摔死的“鹰”这篇。这篇主要内容:在离“我”住的两百公尺,在大青树梢住着一只母鹰。这只母鹰春末孵卵,初冬的小鹰翅膀长硬飞走。转眼间,就到了小鹰展翅飞翔的日子了。

一天早晨,蓝天白云,清风徐徐,是鸟类飞行最理想的气候。 一阵风吹过,吹得它们身体前后摇晃,它们惊慌地“咯咯咯咯咯咯”叫起来,先天就患有恐高症。大枯叶不知疲倦地一遍又一遍地用叫声召唤和鼓励它们飞起来,可对牛弹琴,对鸡谈飞,他的努力注定是要失败的。日落西山,大枯叶累了,嗓子也叫哑了,终于失去了耐心,飞落到横枝上,强有力的翅膀左边一拍,右边一搡,把两只黑鸡推下树去。既然你是鹰,就必须学会飞翔!两只黑鸡喊爹哭娘的惊叫起来,在空中拼命拍扇翅膀,无奈身体太胖太沉,翅膀太小太轻,斜斜地迅速地坠落下来,“呯”的一声,砸在草地上。

总算是有翅膀的动物,没砸的头破血流,但落在地上也像皮球似的打了几个滚,羽毛凌乱,翅膀的羽毛折了好几根,腿骨似乎也受伤了,趴在地上起不来,仰起脖子“咯咯咯”呻吟。它频繁地在地面和高空来回穿梭。两只黑鸡一次比一次跌得重,摔得惨。终于,两只黑鸡摔得气绝身亡,脚爪朝天躺在草地上。大枯叶在两只死鸡上空盘旋了许久,然后,哀鸣一声,振翅飞向远方。既然你是鹰,就必须学会飞翔这句话给我很大的教育,鹰必须学会飞,哪怕牺牲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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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堂吉诃德》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4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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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关于这本书的看法是它兼有戏剧和悲剧的元素。说它喜剧,主要源于主人公在书中的行为与思想都是十分滑稽可笑的,从而构成了喜剧元素;说它悲剧,是因为堂吉诃德虽然内心有着美好的愿望、崇高理想却向借助于骑士精神来实现,并且得不到世人的认同,这当中不可调和的矛盾就构成了悲剧。

而在我看来,这本书应当是一部彻头彻尾的悲剧才对。即使它真的包含了一些喜剧元素,如上文所提到的一样,那也只是塞万提斯为了突出主人公的悲剧性而特意为之。一喜一悲的映衬不是喜剧愈喜,而是悲剧愈悲。因为我始终认为,作为一部文学作品,悲剧的艺术性要远高于喜剧的艺术性。喜剧只能用作一时的欢娱,而悲剧才能让人反思。

对于塞万提斯来说,一部不能引起反思的作品是没有意义的。我们知道,彼时的西班牙王国正日渐衰落,同时声势浩大的文艺复兴运动也在那里发展起来。复杂的历史条件与社会环境下,所有人都陷入了困境。王国因此希望能够用骑士精神来加强统治,塞万提斯则用一种极端的方式嘲弄了骑士精神。

而作者大概并没有向嘲弄堂吉诃德,因为堂吉诃德实际上是一个受害者。相反的,主人公的英雄品质在这本书里得到了充分是展现。他不是为了忠君、护教,而是为了扶危济贫、改革社会;他勇敢而善良……除此之外,他还具有渊博的学识。可以说,如果他吧是看了那些骑士书籍,他一定能够在社会上有所作为。

但他就偏偏看来那些误认的骑士小说。这样,他的渊博学识、优秀品质就反而“成就”了他“喜剧”的一生。世事之无常,瞬息万变,在他身上体系得尤为明显。由此也可以想到一个问题:一个人何以由一个天才变成蠢材?又何以由一个英雄变成一个小丑?就作品本身而言,我们似乎可以从作者的时代背景得到答案;然而既然这本书能够流传至今,就足以证明它在每个时代都具有其现实意义。

也不知道是谁说的,所谓的悲剧就是把世间最美的东西撕碎了给大家看。从某种意义上说,《堂吉诃德》符合这样的标准。他把主人公身上种种优秀、美好的东西都“转化”成了被世人嘲弄的理由,成就了一部“喜剧”;恰恰是这样的“喜剧”造就了主人公的悲剧人生。也许世界就是这样,一边是喜,一不注意就滑到悲的那一头了。这并且不仅仅存在于这样那样的历史变革期,也不仅仅存在于人性受到压迫、荼毒的时代。

传奇作家塞万提斯在这本被认为代表着欧洲文艺复兴时期小说最高成就的作品中勾勒出了一个既颠且痴的游侠骑士的形象。说他颠,是因为他把风车当巨人,把羊群当军队;说他痴,是因为堂吉诃德从来都是那么固执,从来没有看到过一个真实的世界——当然他可能也看到了,但他却一点也不相信。

堂吉诃德可以说是一个特立独行的人,虽然这样形容他稍微有一点讽刺意味在里边。毕竟他的“特立独行”是有悖于世人的普遍认知的。他的特立独行不但是他敢于与天斗、与地斗,还体现在他在面对世人嘲讽时能够自得心安。非但如此,他甚至还认为整个世界、所有人都错了,想要“拯救”世界。

他让我联想到了阿Q。不过在塞万提斯的笔下,他比阿Q更“Q”。阿Q在面对世界的时候,心里很清楚拯救是个十足的异类,挖空心思获取一种“精神胜利”以自适。而堂吉诃德则不然,他浑然不知拯救头脑中的世界完全不同于现实中的世界,反而认为是别人错了。因而在他的观念中,根本就不存在如何自适的问题,而是一门心思与他眼中的巨人、恶魔决斗,不让他们为害人间。仅从这一点上看,姑且不论他的行为是否有意义,我们可以说,堂吉诃德比啊Q的“境界”要高,而且远超诸愚人痴人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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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天环游地球读后感6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8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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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日子,我刚看完了《八十天环游地球》这本书,这本书令我记忆深刻,这本书讲的是由于英国国家银行的一次失窃,福格和改良俱乐部的会友以两万英镑作为赌注,打赌可以在八十天里环游地球一周。为了证实这一推算的准确性,福格带着刚刚雇佣的,绰号叫万事通的仆人立刻启程从伦敦出发,开始了这次不可思议的环球旅行。一路上,福格等人遇上了许多困难,但由于福格身上的异乎寻常的高尚品质,使他每次均能逢凶化吉,转危为安,并且最终赢得了这次打赌,找到了他一生的伴侣。

文章设计巧妙,万事通,阿妩达,菲克斯三人使文章情节跌宕起伏,引人入胜,小说的最后一部分出人意料。这样一次又一次接连发生的意外,使读者感受到了惊险刺激,更吸引读者眼球,为文章增色不少。同时,福格股安排巧妙,写出了人民对福格这次旅行的看法。一开始福格股身价大跌,赔率降到了1 : 200,各个报社都表态但反对福格,更说明八十天环游地球的困难,突出福格的冒险精神,而到了后来,福格股突然身价大涨,又使文章更戏剧化,充满了悬念,不到最后一秒不揭晓答案。

本书刻画人物十分细致、传神、生动、具体。福格镇定自若,乐于助人,慷慨大方,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正式因为他的勇敢机智、真正才能使他逢凶化吉。而福格似万事通,也是一个出彩的角色,他诚实勇敢,正直善良、身手敏捷、纯朴,但却容易上当,经常给主人带来麻烦。阿妩达夫人善解人意,给了福格精神上的支持。侦探菲克斯也是一个关键人物,他多疑,急攻心切,精于算计,却忠于职守,不失善良的本性,他使文章更有戏剧化。文中的几个配角也个性鲜明,来自帕西的向导善良而又政治,同行的布朗西斯,克罗马蒂先生善良、勇敢。唐长德尔号的船员们正直、坚持与福格决斗的斯汤普、普洛克托上校傲慢无礼但勇敢无比,帮助福格的上尉善良,以及亨利艾塔号的易怒和对钱的极大的痴迷。

同时这篇文章结尾令人深思,福格八十天环游地球除了幸福什么也没有得到,福格这个赌,只是为了挑战,不禁让人为福格的勇气佩服,在穷富之中,福格大胆冒险,即使迟到一秒,遍将彻底破产,坠入贫穷的深渊。我认为我们应敢于挑战,用于挑战,不为挑战所惧,只有不断的挑战才能获得与众不同的历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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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关于彷徨读后感优质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4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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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一本书《西沙有飞鱼》,故事里讲的是刘叔叔环游世界的事情。

刘叔叔到南海有幸见到了千姿百态的飞鱼,像一群鸟。我的脑海中不由得想起画面:一排排飞鱼越过鱼群,在水里扭着优美的舞姿。

刘叔叔还要考察华南虎,同事罗明锡不幸的是在一次考察当中,失去了自己心爱的儿子。我读到这已经热泪盈眶。华南虎又被称为“中国虎”,但人们很奇怪,崇拜、喜爱虎的同时,又歌颂打虎英雄。对了,我还积累了虎的成语:龙腾虎跃、狼吞虎咽、狐假虎威……

呵呵,当然,还有泰国的骄傲:大象。说到大象,我还真想骑骑大象呢。但是他来一个“神象摆尾”就会把你甩到十万八千里。大象的感情丰富,有时非常柔弱,俨如慈祥的母亲;有时异常狂暴,似是怒金刚。

刘叔叔还讲,有一次他从山上掉下来昏死过去,醒来后发现自己在一个黑暗的山洞里,一个大管子正在向他脸上浇水,一看是几头大象,它们救了刘叔叔,这让我想起了“盲人摸象”的成语。

读了这本书,我得到的启发是世界丰富多彩,如果你想探索就要用行动、实践来换取答案,你也会从中发现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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