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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间安全生产协议汇总31篇 合同样本图片(精选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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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出租厂房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17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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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自愿将位于 内的面积为 平方米的厂房租给乙方作为生产及办公使用,并于 年 月 日 签订了《厂房租赁合同书》。为了加强出租厂房的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管理,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和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遵守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审查乙方工商营业执照、与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有关的相关证照资质;

(三)定期、不定期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制止乙方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章行为。

(四)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问题,督促乙方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彻底消除事故隐患。乙方若拒不整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业整改,并向有关政府部门报告,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督促乙方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健全安全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台帐。

(六)乙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和乙方做好事故的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法定代表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全面负责承租场所的安全生产及消防管理工作。

(二)服从甲方对其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和协调,配合甲方的安全生产与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三)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接受法定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四)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结构,不得擅自改变承租房屋的用途,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五)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

(六)严禁在承租区域内储存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定期监测生产环境中的有毒、有害物质,超过国家标准的,要求限期采取治理措施以达到标准要求。

(七)按照国家规定,为职工配备符合工作需要和安全要求的防护用品。

(八)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与管理规章制度,配备安全管理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对做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订并演练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九)使用特种设备需经检验、检测、验收合格,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并按规定进行复审。

(十)厂房、车间的装修和设备安装须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安全规定,凡涉及国家规定需要审查验收方可使用的设备,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许可,不得将场所擅自转租(转包)。

(十二) 不得在所承租厂房内设置员工宿舍。

(十三) 作业场所和通道必须保持畅通,并按规定设置照明和疏散标志,不得堵塞、封闭、占用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十四) 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生产工艺和设备,不得违法制造、安装、改造和使用特种设备。

(十五) 负责在承租区域配置相应规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并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和更换,确保承租区域内所有消防设备设施和器材的完好,严禁私自动用、挪用消防设施,不得私自改变消防设施的用途。

(十六) 严禁在承租区域内动用明火作业,确因经营需要,必须填写《动火作业审批表》报甲方审核。经甲方批准同意,并在指定地点、时间内落实防范措施后,方准动火。

(十七) 各类生产性废弃物应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选择有资质的供应商定期清理,禁止随意堆放。

(十八) 如若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及火灾事故,须立即通告甲方,并按有关规定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同时,积极会同甲方和有关政府行政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三. 违约责任

(一)乙方履行了相关义务而由于甲方未履行相关义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二)甲方履行了相关义务而由于乙方未履行相关义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本协议未尽事宜,参照相关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及规定执行。

四.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保存 份,报主管部门登记备案 份。

五.本协议与双方签订日起生效,《厂房租赁协议》到期后,本协议同时终止。

甲方单位(公章) 乙方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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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脚手工安全生产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19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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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全面履行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____外墙干挂理石工程施工合同内容,进一步明确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 号令)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安全生产协议书。

本协议为合同补充条款,在双方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执行。

第一条、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及本市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严格执行国家、行业、企业等一系列标准规程。

第二条、在甲方的统一领导下,组成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和安全目标责任,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和保证体系。并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第三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得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在组织施工生产时, 必须先落实好安全技术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第四条、抓好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禁止野蛮施工,防止施工扰民。

第五条、发生事故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业主和上级主管部门,组织事故调查小组,清查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制定改 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第六条、甲方有权监督乙方违章施工及防护用品佩戴不全进行罚款。

第六条、承包方应履行如下职责:

对本工程施工中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具体内容如下:

1、乙方必须配备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明确责任人,随时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并做好记录。如发生安全事故由承包方负责。

2、乙方必须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取证工作,必须做到特种作业持证上岗;

3、乙方应根据工程特点,合理地安排身体素质、技术水平、安全意识都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更不得使用童工、老年工,违规使用一切后果自负。

4、乙方应对进场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根据工程特点对施工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指导并组织班组积极开展安全讲宣、安全检查和安全学习活动;

5、乙方不得违章指挥,或强令工人冒险作业,也不能强迫工人连续作业太长时间,并且应按照规定做好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同时做好季节性的安全防护工作;

6、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安全设施不能保证安全施工时,应及时提出,也可拒绝施工:

7、乙方必须为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施工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8、对甲方人员违章指挥或者可能危及人身安

9、确保所购买的材料符合要求,尤其是采购、发放和使用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

10、乙方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卫艺、设备。

11、施工现场内严禁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同时禁止吸烟。

12、禁止拆除脚手架拉结杆及安全设施。

13、乙方使用电焊机必须使用直流焊机。

14、在使用临时用电必须有专业电工操作使用。

15、乙方负责在工作区范围内将易燃品清除后使用电焊作业,电焊施工必须有专业看守。

16、禁止在外脚手架集中堆放材料及理石。

17、施工现场生活区与施工区应分离并符合消防规范要求及防火有关规定。

18、施工现场应配备消防器材和消防水源,并派专人管理。

19、乙方应负责施工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如出现意外伤亡事故,由乙方完全负责。

20、乙方应遵守甲方施工现场内的安全管理制度,参加工地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出席安全工作会议,执行会议决定。

21、按照甲方要求制定本单位安全目标责任、管理规章制度,并向甲方备案。

22、对本单位的施工人员应登记造册,如实向甲方报告,接受甲方入场前的安全教育。有人员调整时,要立即报告甲方,并进行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得从事生产工作。不得录用无身份证件的人员或来历不明的人员。

23、设置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的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应符合卫生要求。

24、乙方在施工中产生的火灾及人员伤亡、坠物伤人、触电、物打打击等一系列伤亡由乙方承包人负责。

24、乙方负责教育本单位职工遵章守纪,不违章指挥或违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人员违章指挥或违反安全纪律、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

此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发包方(甲方)(章) 承包方(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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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工程安全生产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生产,全文共 14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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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工作室

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工程

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将_________________项目指定给甲方施工,为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原合同协议、补充协议时,签订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第一条?承包工程项目:

1、工程项目名称

2、工程地址:

3、承包范围:

4、承包方式:

第二条?工程现场管理人员

为保证施工安全管理及安全责任,必须明确现场管理人员:

1、乙方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现场安全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双方责任

1、?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_____、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_____法规、条例、规定。

2、?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抓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_____的安全干部。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工人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放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3、?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

(1)工程项目应由乙方编制施工队组织设计;

(2)专项分包施工组织设计必须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要求,需经业主、甲方审核,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实施施工。

第四条?乙方责任

1、乙方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办理人身_____,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2、乙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_____、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_____法规、条例、规定。

3、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4、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由乙方自理,且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乙方住宿卫生必须落实到位,凡发生因生活卫生检查不符要求的处罚则应承担责任。

5、乙方施工人员应对其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即停止施工。并向甲方汇报。凡一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乙方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6、总包单位提供的机构设备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负责。乙方施工机械必须符合检测、验收,因乙方施工机械安全问题则由乙方全部承担责任。

7、贯彻先订合同后施工的原则。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务。乙方应拒绝合同外的施工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有关方负责。

第五条?违约责任

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规范施工,做好施工安全消防保护措施,如造成施工人员、甲方工作人员或第三人或甲方财产损失、人身伤亡的,由乙方负责一切安全事故和经济赔偿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六条?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_____于主合同。

第七条?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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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温州开发区企业厂房出租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园区,企业,生产,全文共 16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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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承租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为进一步加强出租厂房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甲、乙双方协商后,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

甲方将坐落在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五道696号(万洋众创城) 幢 楼 平方米的厂房(属 结构)出租给乙方使用.附属设施(特种设备)有: 。

二、乙方从事的主要生产经营范围: ;所属行业: ;从业人员数量为: 人。

三、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甲方的安全管理职责:

1.出租的厂房(场所)或特种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并具备出租时确定使用内容的安全生产条件。

2.对乙方的行业类别、各类证件、安全生产资质和条件进行审核。

3.对乙方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等进行监督检查,对同一厂区,场所范围内多家承租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4.负责对出租厂房(场所)内的公共通道、疏散通道等公共设施的管理,对安监、消防、质监等相关部门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按照安全管理职责落实整改或督促乙方进行整改。

5.发现乙方存在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存在隐患时,及时督促乙方整改;发现乙方存在违法行为或危及人身安全重大隐患,及时通知乙方停止违法行为或生产经营活动,并及时向开发区安监、消防、质监等相关部门报告。

6.出租厂房租赁场所内发生生产安全、火灾等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立即向开发区安监、消防、公安等部门报告。

五、乙方的安全管理职责:

1.严格遵守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资质和条件,并服从甲方对其安全工作的统一协调、检查和督促。

2.对承租区域或生产经营(生活)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承担责任,对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整改。

3.建立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事故隐患排查各项制度,每季度进行隐患排查申报;加强对从业人员安全工作的日常教育和培训,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并经考核合格;制定安全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以上演练。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建立管理台帐归档、备查。

4.在用的特种设备必须经检验,检测,验收合格,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对设备和作业人员按规定进行年检和复审。

5.承租厂房(场所)的装修(改造)和设备安装,须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规定,不得破坏,改变建筑结构。凡涉及国家规定需要审查验收的设备和建筑施工,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6.发生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事故时,及时向甲方、所在地的安监、消防、质监等相关部门报告。

7.严禁生产、储存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如生产确需使用的须经安监、消防、环保、公安等部门批准,方可使用,并制订严格的管理制度,实行定点存放,专人负责。

8.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示明显、保持出入口的通道畅通,严禁封闭、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入口。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六、其他有关要求

1. 甲方在出租期内指派 同志,负责出租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工作。乙方指派 同志负责承租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并时常与甲方对接。

2.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在出租区域内发生的安全生产伤亡、火灾等事故,双方应尽力协助做好救援工作。

3.本协议书须与租赁合同同时签订,有同等法律效应。

4.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乐清经济开发区安监所备案一份。

七、甲乙双方安全生产有关人员名单:

甲方:

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为: 联系电话:

安全生产分管责任人为: 联系电话:

安全生产管理员为: 联系电话:

乙方:

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为: 联系电话:

安全生产分管责任人为: 联系电话:

安全生产管理员为: 联系电话:

甲 方 乙方: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字) (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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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机械安全生产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29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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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单位(甲方): 以下简称 甲方

承包单位(乙方): 以下简称 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提高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水平,确保施工中人身、供热和设备安全,预防发生各类施工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程,济南热电有限公司《济南热电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标准》等规程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1、工程概况:

2、工程工期:

3、工程地址:

二、甲方安全责任与权利

1、严格审查、选用具有法人资格、相应工程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施工)许可证的施工单位进行相关施工工作。

2、组织安全施工监督机构,指定安全施工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与协调工作。

3、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交底并进行安全教育。

4、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5、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停工、整改、消除,有权对不听劝阻野蛮施工单位清退出场。

6、甲方对乙方使用的设施、设备、器材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时,有权要求乙方停止使用直至整改合格后再使用,严禁乙方使用存在安全缺陷的设施、设备、器材等进行施工。

7、甲方工程负责人或现场安全负责人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8、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施工中造成的供热、燃气、电网、设备事故进行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

9、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主要责任。

10、乙方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发生施工机械、设备严重损坏事故;发生火灾事故;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的;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顿,并按照《济南热电有限公司工程公司施工奖罚制度》给予经济处罚,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1、其它未尽安全事项,按照国家、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三、乙方安全责任与权利

1、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有权拒绝甲方的不安全施工指令。

2、乙方必须具备法人资格,具有相应的工程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施工)许可证,并提供以下相关附件

a.承包工程要求的乙方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b.乙方项目负责人、专职或兼职安监人员以及施工人员名单;

c.乙方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d.乙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及本项目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

3、乙方开工前应签订《安全施工协议书》和《临时用电许可记录单》,同意开工后方可施工。

4、项目经理是乙方第一安全负责人,必须具备本项目所需的安全施工知识和管理能力,熟悉施工设施、设备、器材等的使用规范和安全性能。

5、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等有关电力生产规程以及甲方制定的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6、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7、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中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8、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少于30人者设兼职)。

9、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的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10、开工前(或增补、调换施工人员时),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或增补、调换施工人员)由甲方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的人员名单报甲方备案,未参加安全教育的人员,视为非施工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关部门核发的上岗资格证书。

11、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12、施工现场要有必要的安全防护器具,道路施工要配备防护栏、示警线、警示牌、夜间设置警示灯。道路刨掘施工时,严格执行城市道路刨掘有关规定,必须用硬质围挡隔离施工现场,施工单位要搞清地下管道分布情况,根据现场情况组织施工。乙方对主材、设备应进行定点放置,放置区域设立警示标志,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等的明显标志牌,夜间应设警示灯,并派专人负责看管,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设置的安全措施。

1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对可能发生的高空坠落、塌陷、倒塌、触电、高温中暑、灼(烫)伤、中毒和窒息、物体打击及可能引起人身伤害的周边环境等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和安全防范措施。严禁在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的、无安全防护或者无安全防范措施的环境中施工。

14、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源、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开关、阀门。

15、施工现场的电器操作必须由电工负责,所用配电箱必须安装合格有效的漏电保护装置。

16、施工现场的氧气、乙炔应分开储存,使用时氧气、乙炔应竖直放置,间隔距离不小于5米;储存和使用氧气、乙炔都应远离火源、电源和阳光直射。

17、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8、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逾期未整改,责令停工整顿,必要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所发生的费用或者耽误的工期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19、乙方应保证工程的安全质量,凡在合同约定的有效期内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经分析属乙方责任的,按工程合同执行。

20、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和设备事故等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乙方应将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21、乙方在本项目施工期间发生的违法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违反本协议的行为按协议有关约定执行。

22、其它未尽安全事项,按照国家、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四、安全施工处罚制度

乙方同意严格遵守《济南热电有限公司工程公司安全施工奖罚制度》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违章情形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参照《济南热电有限公司工程公司安全施工奖罚制度》有关条款进行相应处罚。

五、违约责任

1、对未签订安全施工协议书,擅自施工发生的安全事故,由施工方承担全部责任。

2、未按有关安全施工的规范、规定、要求施工,发生安全事故,由施工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其他约定

1、 如因其他原因工程延期,本协议顺延。

2、

甲 方: (章) 乙 方: (章)

项目管理处负责人(电话): 项目经理(电话):

安全负责人(电话):

安教处负责人(电话):

项目负责人(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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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安全生产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7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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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录用乙方在工地做建筑劳动,为确保工程顺利进行,杜绝各类事故,甲乙双方必须做到如下规定,否则出现问题造成的一切后果;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自负。

甲方应负责对施工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安全防护、安全保卫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方面的教育和监督、检查。强调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及时向各工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做到不违章指挥。

乙方应做到:

一、遵守党纪国法、社会公德、交通秩序和施工工地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讲文明、讲礼貌,不打架骂人,不喝酒不赌博,不看黄色影视书刊,按时休息,有事请假,不无故旷工。

三、工作认真负责,遵守规章制度,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爱护公物,做到优质不劣用,节约原材料,节约用水用电,使用的设备、料具要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损坏。

四、施工现场禁止打闹,特别是在高空作业更不准跑跳,不准穿拖鞋或光脚。

五、施工现场禁止吸烟。现场的安全防火器材和宣传标牌不得挪做它用。无关人员不得擅自动用施工现场的机械、电力设备。不准私自点火做饭,拉线接灯,使用电热器具。

六、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上下要走马道,禁止乘坐吊车或从架子管上下,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七、施工现场来客要登记,不得私自留宿,施工现场禁止随地大小便,要经常保持环境,宿舍和各人卫生,预防疾病,一旦发现传染病要立即报告,隔离治疗。

八、离开工地时要事先汇报,携带的行李物品要经有关领导和保卫人员检查,禁止私下偷拿公司财务。

此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日 ____年_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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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车间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8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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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生产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国务院把今后每年的6月定为“安全生产月”就是说明了这一点。6月的娇阳给我留下了火热的感觉,6月的工作使我总结出关于安全生产的诸多经验。 要想搞好安全生产,作为生产一线的一员,就应有搞好安全生产的目标,就得有实现目标的计划及措施。“安全措施订得详,能把事故来预防”。在“安全生产月”中,严格按照自己关于安全生产制订的安全措施:勤巡视、细查看,遇问题、不简办,不明之处、追根求源,问以明白,排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记得刚进入“安全生产月”的第4天,上午10点30分调度通知我们停7#车,按规程操作,停车后7#泵止回阀一声闷响,把我们在场的几个人吓了一跳,大家都知道7#机组的止回阀在停机时比其它的都响,但这一次响声要比平时大得多,过后问了两个班,都说最近特别响,是什么原因呢?如出现事故掉闸,止回阀就会不起缓闭作用,甚至造成恶劣的后果,这一隐患一定要查除!在以后开7#车的几天内,我们对7#机组的止回阀从水路到油路,从油位到排气孔,从伸缩杆到密封装置及零件作了大量检查,发现没问题,那为什么会不起缓闭作用呢?找来资料,仔细查对,发现图纸上除了油杆上有一排气孔外,在阀体上还有一排气阀,它与排气孔一样,都处于常开位置,拿着资料对照实物,又与其它止回阀比较,发现7#排气阀从外表根本看不到,原来是在施工时不慎被水泥封住了,这一天是6月10日,我和班长何延华及刘喜春找来工具,把水泥砸开,才使它露出庐山真面目,拆下后查看,水泥已经把阀堵死,用钉冲了几下,终于通气了,在6月22日停车时已明显感觉声音小多了。通过这件事,自己既学到了技术,也为生产排除了隐患。使我在工作中受益匪浅。

正是由于自己生制订了严格的安全产措施,工作起来得心应手,安全生产才有保障。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因此,对自己的每一次操作,每一回检查都与自己学习的安全知识联系起来,做到有的放矢,防患于未然。“安全生产月”已经结束了,但安全生产的意识早已植根在我们心中,只有安全生产天天抓,安全生产大家抓,我们的供水事业、我们的生活才能开出幸福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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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2024车间安全生产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24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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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六月是我国第十二个安全活动月,项目部紧紧围绕“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的活动主题,根据公司下发的20号文件精神,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统一部署和安排,项目部及时制定了活动方案,并对活动进行了认真宣传和组织,使活动开展得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使得此项活动在项目部范围内迅速有序开展,通过一个月活动的开展,取得了显著的效果,主要表现在一下几个方面:

1、全员参与“安全活动月”活动,参与率达100%。

2、消除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和不利因素;杜绝了一切安全事故。

3、生产施工质量标准化工作得到有效提升。

4、开展了井下烟尘中毒应急预案演练,并且达到了预期目的。

5、“安康杯”知识答题活动参与率100%。

6、强化了员工“反三违”的执行力,夯实了项目部的安全基础建设。

7、事故案例学习、研讨,起到了举一反三,警示、教育从业人员的良好绩效。

为了使“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实效,确保项目部安全稳定,促进双体系有效运行,主要做了一下几项工作:

一、大力宣传,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

为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顺利开展,项目部大力宣传,广泛发动,大造声势,营造安全活动氛围,先后通过班前、后会、安全例会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通过悬挂安全宣传条幅,营造“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时时讲安全,处处防事故”的氛围,激发了员工自觉参与安全月活动的热情,促进项目部的安全文化建设,使安全生产真正进入了每个人心中,积极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杜绝人的不安全行为。

二、多措并举,促进“安全生产月”活动扎实开展

一是,深化制度落实,确保各项制度执行到位。首先严格落实公司下发的《关

于开展20__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并及时组织全体从业人员进行专项学习。全面落实“夏季四防”方案措施,加强四防督导,全方位整改治理一切对夏季安全生产的不利因素,确保夏季生产安全顺利开展。对公司[20__]21号文件传达的“国_领导人及政府的安全生产指示精神和近期国内发生的事故案例进行了学习,进一步调动干部、员工对安全生产形势的认识和重视,通过对事故的分析、研讨起到了警钟长鸣的震慑作用,效果明显。

二是,以抓各种安全活动为渠道,促进“安全月”活动深入开展。首先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月活动意识。其次,开展了《烟尘中毒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活动,使广大员工掌握了应对突发事故的处置、自保、救护知识和技能,一旦发生灾害事故时能够快速、准确去应对,达到了预期目的。

三是,抓安全,重培训,以教育促安全。安全生产活动月中,项目部以班组为单位开展《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答题活动,各个班组再次对《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进行学习,加深理解,进一步充实了员工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强化班组安全基础建设、推动项目部的安全发展。

四是,进一步落实和学习“白国周班组管理法”,深入开展班组安全生产建设工作,根据项目部制定的《优秀班组评选标准》,评选出半年来,为项目部安全生产做出突出贡献的绞车班,为项目部的优秀班组。通过以上各种安全活动的开展,把“安全月”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三、围绕重点,重拳整治,扎实做好隐患排查治理。

重点围绕重要环节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着重检查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思想行为。形成排查隐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排查隐患工作贯穿到安全生产的全过程,始终把排查隐患工作深入到施工的每一个现场、每一个工作地点;对排查出的隐患,领导小组采取制定:治理措施、治理负责人、治理时间、

治理方案“四定”原则进行落实治理整改。本次安全月活动中开展检查4次,共排查治理隐患24项,有力促进了“安全月”活动扎实开展。

四、抓好重点盯防,深化动态检查,强化现场监管。

在对-50米水平马头门施工中,安全、技术人员执行跟班作业,监督施工安全,做好技术指导和监管,同时加大井下通风风量,有效改善了通风效果等。在掘进工作面拨门、贯通时,都事先制安全施工方案措施,保证了马头门的支护、浇筑安全和质量,巷道顺利施工及贯通,为“安全月”活动顺利完成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加大反“三违”力度,营造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抽调专门人员组织夜查,对重点区域,重点岗位、特殊工种进行巡回式监察,特别对员工的“三违”现象进行了严格处罚,进一步规范员工行为,做到自觉遵章守纪,自觉杜绝习惯性违章。

以安全月活动为载体,做好雨季“三防”工作,明确责任,有针对性的开展了雨季“三防”工作,针对重点部位,安排人员装填砂袋,做好充分准备。其次,对所有电线、电路进行了全面排查,对不符合的开关、电线等进行了更换,同时严禁开关、电线落地,保证离地2m以上。另外对设备设施、厂房、构筑物、员工宿舍的接地进行了检测和整改治理,使其达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要求。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整理工作思路,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安全指示精神和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安全第一、效益第二、生产第三”的原则,牢固树立一切事故都是可以避免的观念,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狠抓制度的落实,高度重视细节管理,并把安全管理的关口前移,以全国第十二个“安全生产月”活动为载体,做好员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二是,突出重点,全面抓好现场管理

1、抓好雨季“三防”管理工作,保护好库房内各生产设备及工具不受水患

威胁,保证正常的生产作业。

2、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工作,特别是针对独立岗位、关键岗位,要加强巡查;另外,加强班前会质量的管理,从源头抓住、管好安全。

3、全面抓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培训质量,对文化素质比较低的采取针对性的措施,保证培训效果,确保事事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月”活动已圆满结束,达到了预期的效果。我项目部将继续巩固成果,在下半年的工作中,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制,加强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安全监管,争取实现本年度的安全生产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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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安全生产责任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16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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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孔钻工安全生产责任书范文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提高作业人员岗位安全操作意识,减少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E&OHS)事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实现“安全管理标准化、安全技术标准化、安全设施标准化、作业现场标准化、操作过程标准化”要求,特签订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书。

一、权利、义务和职责

1、享有参加各类安全技术、专业技术培训和参与安全生产活动、会议的权利。

2、有权制止他人违章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强令冒险作业和违反劳动安全卫生规定及操作规程的指令。

3、有权对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意见,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4、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监督,做到“四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

5、新进场员工必须参加“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在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的同时必须取得相关证件方可上岗。

6、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及其他相关防护用品并熟知正确使用方式方法;作业前检查设备设施、作业环境安全以及作业现场有无违章、冒险作业。

7、参加本班组安全活动,如:座谈、培训、危险预知活动、“5S”活动、演练、考试、班前安全例会、“三工”等安全活动;认真填写设备设施运行日志、维护保养记录、交接班记录、安全检(巡)查表等工作日志及安全记录。

8、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规则,确保各类安全设施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做好安全文明施工。

9、各种机械、电气设备无证人员不得使用;非电工不得随意拉接电线。

10、及时处理和报告工作中的不安全因素;积极参加事故抢险工作,并向事故调查人员如实反映情况。

11、按时参加本单位组织的各类安全学习培训和安全应急演练,提高安全技术水平和防范事故的能力,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紧急逃生和自救、互救常识,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

12、自觉履行公司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E&OHSMS)、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相关职责要求。

二、本岗位安全职责相关要求

1、遵守潜孔钻工安全操作规程,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上大架子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并有人监护,大架子下面不准站人。

3、运转中严禁清扫、修理、注油,不准用身体或其它工具触及危险部位。

4、设备检修时,司机要与检修人员密切配合,并呼唤应答。

5、潜孔钻移钻、更换钻杆时,要密切注意周围的高压线,以防触及。

6、远距离或坡道上调钻时必须一人操作一人指挥。

三、奖惩办法

1、对发现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及时采取措施,避免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为改善员工工作条件和施工环境,提出合理化建议、意见被采纳的,对安全生产管理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根据本单位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奖励。

2、因个人工作不力、消极怠工、玩忽职守等原因导致本职岗位在安全方面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整改或造成安全事故的,将按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队厂、班组和作业人员各执一份。

四、安全目标保证措施:

1、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使广大员工掌握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操作水平,发挥自控自防的自我保护作用,有效地防止事故的发生。

2、动态化的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生产过程中安全状况的各种变化和可能引起的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治理和防范措施,以避免事故的发生。

3、严格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加强对作业过程和人的行为管理,控制违章违纪行为;加强对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管理,控制物的不安全状态。

4、重视职业安全与健康。积极推行职业危害监控,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安全卫生条件。

5、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对于事故和未遂事故都应重视,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加以处理,并从中吸收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班组: 岗位:

负责人(班组长): 作业人员: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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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水电安全生产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6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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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真履行电工职责,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上级对电工的要求及企业各项规章制度。

二、对工地的供电线路、机械设备承担起维修和管护工作,对安全工作提高认识,增强安全观念,提高对自己人身安全和他人的人身安全的防范意识,确保工地用电及各种机械设备正常安全运转。

三、做到警钟长鸣安全第一,对塔吊要定期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对有可能发生事故隐患的部位进行抢修,修复后要经塔吊司机验收,验收合格由塔吊司机签字接收。对塔吊搅拌机,每三天检查一次。

四、对施工场地内所有灰撮子、灰槽子、砖托盘全部仔细检修,需换钢丝绳的及时更换,不得迁就使用确保安全。

五、对手持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电源线插头开关等,必须检修做到完好无损。

六、带电作业检修时,必须按规章穿绝缘鞋,带绝缘手套,使用电工绝缘工具等。

七、施工现场不得超负荷用电,电气装置和线路周围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品。电源线路电器开关周边不得使用明火,不得乱扯线路,电缆线要做好地下掩埋,吊车用电做好绝缘处理,生活用电不得使用电热设备,室内照明不得乱拉乱接,配电室内要配置沙箱。

八、做好各项施工工程的协调用电工作,工作期间不得饮酒,做到工地有事无事常在岗。发现事故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及主管领导汇报,并组织好相关人员及时抢修,确保公司财产不受损失,无人员伤亡。

以上各项必须认真遵守,如有违规严肃处理。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由电工独自承担并依法追究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工地电工(签字):

安全科(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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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相关方安全生产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7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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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基本要求

1.公司认真执行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生产必须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管理。

2.公司全体员工应遵守安全生产守则,树立安全生产的高度责任感,积极参加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第二条 主管部门

1.公司各级部门主管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2.部门主管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等方面做到安全生产“五同时”。

第三条 安全教育

公司全体员工应当认真执行安全教育制度,新员工进公司未经安全教育,不准上岗工作;特殊工种必须经专门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第四条 安全防护

公司全体员工应爱护安全防护装置,正确使用劳防用品,不准私拆和损坏防护装置。

第五条 规范操作

公司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规定,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不得擅自动用本岗位以外的机器设备、装置等。

第六条 事故处理

严格执行事故分析制度,发生事故时,有关员工应在____小时内以____形式向____汇报,不得隐瞒;事后应当认真分析事故发生原因,吸取教训,加强预防措施。

第七条 安全宣传活动

公司全体员工应认真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安全宣传活动,开展无事故、无违章、无隐患竞赛,接受安全生产检查,并督促有关同事遵守安全生产守则。

第八条 责任承担

公司员工在生产过程中不遵守安全管理制度,违反劳动纪律、玩忽职守、违章指挥或违章操作,不按规定穿戴使用劳防用品等造成事故的,均由员工本人承担责任。

第九条 补充与解释

1.本守则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____部另行制订。

2.本守则的解释权属公司____部。

第十条 生效条件

本守则自公司____批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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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19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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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协议

发包人: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

鉴于承包人以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故双方根据中国安全生产和_____的法律法规,一致同意签订本安全生产协议,作为主合同的附件,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管理目标

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无重伤、无死亡、无坍塌、无中毒、无火灾、无重大机械事故等.

2.发包人权利和义务

2.1 权利

(1)监督检查承包人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制止违章作业,遇有危险紧急情况可令其停止作业施工。

(2)检查承包人作业人员持证情况,有权制止无证操作、违章操作。

(3)根据有关规定,对违章_____人员进行经济处罚。

(4)工程结算前应确认双方无遗留劳动安全纠纷,方可进行财务结算。

2.2 义务

(1)协助承包人做好施工前的安全教育和考核。

(2)配备安全巡检人员,协助承包人监督检查作业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3)介绍施工作业环境,提供必要的安全作业条件,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办理施工有关安全手续。

(4)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

3.承包人义务

(1)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_____法规及发包人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施工单位工作人员要做好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同时填写书面记录;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根据工程项目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并征得发包人安全部门同意。

(3)严格履行发包人特种作业工作审批制度,根据各个施工阶段,将对断路、动土、动火、动气、动水、临时用电和进入容器内作业必须报批,并指派专人负责现场监护。

(4)对特殊的工程或采用特种作业方法的工程要制定应急救援预案,采取严留防范措施,配备抢险救援的有关器材。

(5)施工单位现场作业人员应配戴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用品。

(6)施工单位进入施工现场_____、机具设备要符合安全要求,附件齐全可靠。

(7)要坚持文明施工,要求各施工单位,危险作业区域应设警示标志,并配备专职安全检查人员负责现场施工作业。

(8)遇有风力在六级以上、大雾天、雷暴雨、冰雪天等恶劣气候影响施工安全时,限止露天作业。

(9)施工作业中发生人身伤亡,要按国家规定程序报告有关部门的同时,及时报告发包人,并要求施工单位负责保护好现场。

(10)承包人对施工工地的安全负有全面的责任,任何第三人在施工场地发生伤亡事故的,除依法由第三人承担责任的外,均由承包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4.安全措施

4.1 施工环境

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的要求,严格管理各项施工设施。在基础施工阶段,将所有基坑周边围蔽,设立防护栏,并在道路旁边的基坑装设安全警示灯,边坡竖立“严禁攀爬、防止触电”的警示牌。禁止电焊机进入底板范围,确保电源电缆与钢筋脱离接触。

4.2 设备安全

设备机具的安全性和维修管理上严格设备进场的性能检查,严抓安装就位后的安全调试,并建立设备卡及时记录使用过程的故障、维修、保养情况,以保障施工设备的正常运转。对于特殊设备如塔吊、桩机等必须取得劳动监督部门的检验合格证方准使用;对井式提升笼强制要求使用12种安全装置,经检验合格并配备劳动监督部门认可的安全员方可投入使用。

4.3 消防管理

按照有关消防管理条例配备消防器材和设施,设置了消防水管,合理设置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箱、消防水池、消防沙堆等。整个消防系统配置完善、消防通道畅通,特别是宿舍、仓库、脚手架、模板堆场和易燃易爆物品临时存放点等重点监控部位,消防措施应得力有效。

4.4 安全用电

始终严格执行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cj48-88)的要求,临时用电针对不同施工阶段和不同专业特点,均编制有专项设计方案,坚持做到_____配电,两级保护,电箱实行“一机、一闸、一保护”制,照明、动力分别设置,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在施工现场及临设范围设置防雷系统,保证雷雨季节施工作业及居住环境的防雷安全。钢屋盖吊装作业时,重点监督吊装施工临时用电方案的实施,合理架设用电线路。装修期间重点对电箱少装漏电保护器进行整顿,严厉查处使用“拖板”和乱接乱拉行为。

5.事故处理

发生伤亡事故,无论何种情况,双方都要及时向各自的上级主管和劳动部门报告。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处理办法》和国家劳动部有关伤亡事故统计办法调查处理,统计报告。

6.协议文本

本协议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签订后各持一份。

发包人(盖章):_________    承包人(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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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公司安全生产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生产,全文共 7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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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深入推进施工工地现场消防安全工作,坚决杜绝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 智能动态称重系统研发生产基地 项目”安全、优质、按期完成,同时为进一步明确有关各方的消防安全职责,提高项目施工消防安全管理的整体水平,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结合工地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协议书。开工前乙方必须与甲方签订建设工程消防安全协议书,以明确职责,作为消防安全管理的指导与检查执行依据。

在施工分包合同的执行上,本协议具有优先权。本协议书适用的工程项目名称为:智能动态称重系统研发生产基地外墙装饰工程,此项目施工地点为:太原市高新区中心街以北

1、乙方必须成立消防安全工作管理组织机构,制定消防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并将组织机构及制度上报工地现场消防安全指挥部。

2、乙方要组建义务消防队,制定义务消防队管理制度,义务消防队队员应进行集中培训,掌握各类火灾的基本灭火剂救援知识,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培训及灭火和救援演练。同时要实行全天24小时轮班巡查制度,并建立巡查记录,对于发现的隐患及时消除。

3、乙方应当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及灭火和应急疏散

预案,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组织有针对性的灭火和疏散演练,

其中人员居住场所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灭火和疏散演练。

4、乙方应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

并定期组织检查、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5、甲方每月对工地现场的消防设施组织至少一次全面检查,确保完好有效同

时留存完整的检查记录。

6、乙方应确保现场安全疏散通道、出口、消防车通道的畅通。

7、乙方在节假日期间,应加大宣传力度和巡查力度,确保现场的消防安全。

8、如乙方有发现问题拒不整改的情况,每发现一次,罚款五万元,该罚款从

应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造成人员,财产损失的,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甲 方: 乙 方:

身份证号:

日 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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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安全生产责任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30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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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

乙 方: (项目 承 包 人)

甲方于 年 月 日与 签订了 工程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为加强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安全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同时明确各层次相关责任人员的安全管理职责,做到安全管理标准化、规范化,严格执行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每个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体现以人为本、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责任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双方责、权、利关系,签订本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合同书: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合同造价:

4、施工范围:

5、开竣工日期及总日历天: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总日历天数 天。

6、质量等级: 。

第二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及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安全监察部门以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措施。

2、配合施工项目部编制深基坑、临时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等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方案以及应急救援预案;协助完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操作规程。

3、督促施工项目负责人搞好安全生产工作,购买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指导丛书、手册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进行学习,提高安全管理意识和能力。

4、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施工现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责令限期整改,直至排除隐患。

5、配合乙方办理现场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有偿为乙方提供有关实施安全操作的合格防护用品。

6、参加对各施工人员的资格鉴定,行使安全否决权。

7、依照规定上报伤亡事故和组织本公司有关人员参加调查处理工作。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是工程项目第一安全责任人。在工程项目中必须无条件执行建筑安全法令、法规,建立健全安全、防火管理组织机构及所有安全制度,并设有专职安全人员负责日常的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安全组织机构及安全制度必须上报)。

2、在工程开工前应组织召开项目班子和作业班组施工安全会议,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做好安全教育痕迹资料,明确项目班子各成员、各作业班组的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并与其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

3、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适时组织新上岗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要对民工的健康与安全负责;对变换工种或岗位的人员换岗前应重新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并建立安全台账。

4、按照安全生产的规定组织施工,对于从事起重、焊接、挖机、装载机等高危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获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前必须进行岗前培训,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负责人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5、配合、支持各级各部门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随时接受业主、监理、公司和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在检查中提出的安全隐患,必须限时完成整改。乙方无能力整改的项目,书面上报甲方,由甲方组织力量进行整改,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既不接受上级处理意见,又不提出其他整改措施进行整改,甲方有权对该项目停工整顿,确保安全后才能恢复施工,一切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6、向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交代清楚施工过程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和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所采取的相应防范措施。教育管理人员不得违章指挥,施工操作人员不得违规操作,违反劳动纪律。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乙方要对项目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工作负全部责任,承担所发生的人身、设备事故的一切后果责任。

7、乙方在施工中用电,必须使用统一标准的配电箱,实行三项五线制,保证一机一箱一闸一保护,设备需重复接地,否则发生人身及设备事故由乙方负责。

8、乙方要做好现场文明施工,保证施工工地整洁有序;施工现场备齐各种安全设施,显著位置悬挂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标语,做好施工区域内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9、组织各工序安全技术交底,完善设备、设施的安全生产检查验收制度。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设备应定期检查、维修,并有安全管理人员的签字记录,保证机具设备处于正常运转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10、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加强安全管理控制能力,保证施工安全生产,完成公司下达的安全生产考核指标,且无机械设备事故,无模板、无脚手架坍塌事故,无火灾事故和中毒事故。

11、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发生安全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公司,配合事故调查;认真落实制定整改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12、如发生由于施工设备、设施故障或操作失误、违章操作造成的伤害等事故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3、乙方有权在不违反公司制度和安全法规的条件下,对在施工人员采取一切合法的强制安全管理措施。

14、乙方录用的全部施工人员,必须由乙方按规定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第三条、乙方安全生产责任达标如下:

(1)大机具设备,人身安全事故率为零。

(2)轻伤事故不超 0.1 %。

(3)扎手扎脚人员不超 0.5 %。

(4)外部人员意外伤害为零。

第四条 奖罚办法

1、乙方全部完成合同约定的责任内容,达到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不奖不罚。

2、发生死亡事故,每死亡一人,除由乙方承担相关负责及事故处理的全部费用外,并对乙方处以工程总造价2%的罚款。

3、发生重伤事故,每重伤一人,除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及事故处理的全部费用外,并对乙方处以工程总造价1%的罚款。

4、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机械设备事故、火灾事故、中毒事故及交通事故应由乙方承担责任的,每发生一次,乙方除承担相关责任及事故处理的全部费用外,并对乙方还处以工程总造价1%的罚款。

5、发生轻伤事故,每轻伤1人,除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及事故处理的全部费用外,并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项目经理进行通报批评教育。

6、上级部门检查,由于乙方施工管理及现场各项达标不合格而发生的处罚,由乙方全部承担。

7、日常安全单项不符合要求的对乙方做以下处罚:

(1)凡施工项目没有专职或兼职有证的安全管理人员,罚500元至1000元罚金,作为工程项目进行有证人员培训和办理资质证的费用。

(2)对工人进行安全“三级”教育,必须留记录卡,无培训记录卡罚项目承包人300元,有卡但受训人不全、无本人签字,缺一人罚安全员10元。

(3)施工现场设有的安全标志牌,警示牌,各不少于五组,安全证件、制度必须上墙张贴公布。凡不按规定执行,除200元罚款外,还需补办合格。

(4)施工项目安全内业必须及时准确填写,无安全会议记录罚安全负责人200元,安全员100元;无临时用电安全方案罚项目负责人200元,罚安全负责人、安全员每项各100元。

(5)干部不得违章指挥,工人不得违章作业,发生一起处项目负责人、当事人各100元罚金。在施工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违者罚当事人10元/次。

第五条 约束和违约

1、约束: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合同的所有条款。乙方必须维护甲方的良好形象。如乙方在项目实施中有影响甲方形象的行为,甲方将采取果断措施维护自身形象,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2、约束: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同时上缴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工程竣工结束完成本合同的要求,返给乙方。

3、违约:(1)协商解决。

(2)法院诉讼解决。

第六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项目交工验收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分别保存。

甲 方:

工程(安全)负责人:

乙 方:

工 程 项 目 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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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外墙保温安全生产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12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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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为保证施工安全,切实保护施工人员生命和身体健康,甲乙双方特订立此安全生产协议书。(本协议是工程主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应应严格遵守

一、 工程名称:

二、 工程地点:

三、 乙方所有进场施工人员上岗以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否则不予上岗作业。乙方管理人员必须对施工工人至少每周一次安全会议。

四、 乙方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工地现场的一切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服从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

五、 高处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1)高处作业必须带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只要一楼以上作业人员安全带必须挂在钢架上。使用时篮上不得多于两人。

(2)从事高处作业严禁穿拖鞋、酒后上班,严禁高处向下扔物品。;

(3)正常施工时吊篮的限载重量不得大于额定载荷的80%,并应使载荷蓝内尽量保持均匀。

(4)吊篮每次升空前必须对关键部位进行检查,如上悬挂点、配重铁、钢丝绳平台及其与提升机、安全检查锁的各连接点、上下限位报警等,检查可靠后方可升空运行。

(5)在吊篮运行中操作人员应经常注意各机件的运行情况,如发现提升发热、异常噪音、钢丝绳断丝、安全检查锁失效、两提升机升降速度不匀、限位开关及操作开关失灵不正当情况时,应及时通知分包方维修人员检修或停止使用。

(6)吊篮不在工作时,必须将吊篮停在稳妥可靠的位置,并不能压在电缆和钢丝绳上,关掉电源,如遇雨天要对电机及电器部位进行遮盖,以防漏电。

(7)高处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体检,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精神病、癫痫病等不适合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8)严禁在吊篮上嬉戏、打闹、聊天、吸烟;

(9)施工现场材料堆放地应注意防风、防雨、防火措施。

(10)在施工现场居住人员,必须注意生活水,电,火,的安全使用生活做饭后必须关闭安全开关,用电要注意电线负荷,严禁使用超大功率用电器。正确使用电热毯等取暖设备,预防漏电、触电等事故的发生。由于乙方违反水,电,火的安全使用,一起安全事故有乙方自行承担。

六、 乙方施工负责人必须每天检查上岗人员的安全防护状况,并认真作好安全检查记录。乙方有权拒绝甲方违背安全生产的指挥。乙方管理人员必须对施工工人至少每周一次安全会议。

七、 乙方施工队伍在现场施工中应严格按照建设单位和监理部门要求和规范施工。甲方有权就乙方损坏工地财物和使用工地材料,视情节后果作出各种处罚。乙方施工发生的一切违反《合同》和《安全生产协议》的行为发生的工程事故,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和与甲方免责外的一切工伤事故概由乙方自行负责;

八、 上述第五、第六条属乙方个人施工行为,由乙方负责。施工人员在现场施工中应严格按照以上要求和规范施工,若违规操作将给予200—20__元的处罚,二次处罚仍然违规者,甲方有权终止施工《合同》的履行,因此产生的一切民事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在施工中因乙方原因导致的伤亡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担全部过错与甲方无关。

九、 以上协议自签字之日期生效,工程竣工后自行废除。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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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房屋外墙保温及外墙涂料安全生产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6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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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甲方将北京小镇18.19#楼外墙保温节能材料由乙方供货,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望共同遵守:

一、供货地点:十堰市北京小镇

二、工程名称:北京小镇三期18#、19#楼

三、材料名称:无机保温砂浆,抗裂砂浆,钢丝网及辅材。

四、价格:按实际施工外墙保温面积计算 23.00元/平方米(含税材料价格)、(不含人工费)。

五:18#、19#楼施工完毕后按实际已完工程量付 30%材料款。在建筑节能验收合格备案后除预留5%的保修金,其余一次付清。

六、质量和管理: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提供材料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乙方负责提供材料生产厂家的资质,生产许可证,厂家的检验报告及各种材料进场后的复检报告。所提供资料必须按规范规定要求,符合建筑节能相关标准要求。同时做好施工技术交底,乙方负责技术指导并负责保证通过节能验收。在施工中所出现材料、施工质量问题造成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责任。现场钻芯取样由乙方安排负责并承担费用。

七、供货时间:以甲方电话通知为准,乙方必须按甲方通知的时间及时供货,不得耽误施工工期,若因乙方供货不及时造成停工,由乙方负责承担经济损失。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后结清余款后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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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环保生产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环保,生产,全文共 414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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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备案编号: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

监制

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计划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天。

5.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计价方式与签约合同价格

本合同采用计价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7.组成合同的文件

7.1.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合同协议书及合同附件;

(2)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如果有);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如果有);

(9)其他合同文件。

7.2.双方有关工程的变更等书面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8.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9.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10.合同生效

10.1.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10.2.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3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发包人:____________(公章) 承包人:____________(公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签字)

合同员:(签字、盖章)______ 合同员:(签字、盖章)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合同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专用条款、通用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合同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约定合同主要内容的书面文件。

1.1.1.3 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函件。

1.1.1.4 投标函: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用于投标的,称为“投标函”的文件。

1.1.1.5 投标函附录:指附在投标函后构成合同文件的,用以对投标函解释说明的,称为“投标函附录”的文件。

1.1.1.6 技术标准和要求:指合同文件中约定的用于指导施工的国家、行业或地方技术标准和合同中约定的专门针对某工程部位的技术要求。

1.1.1.7 图纸:指包含在合同中的工程图纸、由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提供的任何补充和修改的图纸,以及承包人按照第1.5款【图纸和承包人文件】提供的图纸,包括配套的说明。

1.1.1.8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指以招标方式发包的工程中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最终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计日工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

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2.1 合同当事人: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

1.1.2.2 发包人:指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2.3 发包人代表: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由发包人任命并派驻施工场地行使发包人权利的代表。

1.1.2.4 承包人: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2.5 项目经理: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由承包人任命并派驻施工场地行使承包人权利的代表。

1.1.2.6 项目经理部:由项目经理在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和职能部门的支持下按照企业的相关规定组建的、进行项目管理的现场组织机构。

1.1.2.7 专业承包人:是指承接承包人分包的专业工程或者发包人按照规定发包的专业工程的具有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

1.1.2.8 _劳务分包人:是指承接承包人或者专业承包人分包的劳务作业的具有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

1.1.2.9 监理人:指在专用条款中指明的,与发包人签订监理委托合同,受发包人委托对合同履行实施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1.2.10 总监理工程师:指在专用条款中指明的,由监理人任命并派驻本项目对监理人派驻本项目的其他人员行使管理权,代表监理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1.1.2.11 造价咨询人:指受发包人委托负责本工程造价控制和管理并取得相应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等级证书的组织,以及取得该组织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3 工程和设备

1.1.3.1 工程:指永久工程或临时工程。

1.1.3.2 永久工程:指按合同约定建造并移交给发包人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1.1.3.3 临时工程: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永久工程所修建的各类临时性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

1.1.3.4 单位工程:指有独立的设计图纸,能单独组织施工,竣工后不能独立发挥效益的工程。

1.1.3.5 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

1.1.3.6 施工设备: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设备、器具和其他物品,不包括临时工程和材料。

1.1.3.7 施工现场:指用于合同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

1.1.4 日期

1.1.4.1 开工通知:指监理人按照第6.1款【开工通知】通知承包人开工的函件。

1.1.4.2 开工日期:指监理人按照第6.1款【开工通知】发出的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期。

1.1.4.3 工期:指承包人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照第9.5款【变更引起的工期调整】和(或)第18.1款【承包人索赔程序】所作的工期调整。

1.1.4.4 竣工日期:指第13.3款【竣工日期_】确定的日期。

1.1.4.5 缺陷责任期:指按照第14.1款【缺陷责任期】承包人承担修复工程缺陷责任的期限。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具体期限由当事人自行约定,但不得超过24个月。

1.1.4.6 基准日期:指投标截止时间前第28天的日期。

1.1.4.7 天: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时。

1.1.4.8 保修期:指按照第14.3款【保修责任】对工程竣工验收后出现的质量缺陷承担保修责任的期限。从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具体时间长度由当事人自行约定,但不得违反我国法律关于最低保修期限的规定。

1.1.5 合同价格和费用

1.1.5.1 签约合同价格: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确定的工程承包交易价格。采用招标发包的工程,其合同价应为投标人的中标价。

1.1.5.2 合同价格: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

1.1.5.3 费用: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1.1.5.4 暂列金额: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格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包括以计日工方式支付的金额。

1.1.5.5 暂估价: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设备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

1.1.5.6 计日工:是指对零星工作采取的一种计价方式,按合同中的计日工子目及其单价计价付款。

1.1.5.7 质量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1.1.6 工程文件与档案

1.1.6.1 工程文件: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文件。

1.1.6.2 工程档案:是在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

1.2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及合同附件;

(2)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如果有);

(4)合同专用条款;

(5)合同通用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如果有);

(9)其他合同文件。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做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具有最高优先顺序。

1.5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5.1 发包人提供图纸

发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将图纸按照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免费提供给承包人。承包人需要的图纸超过专用条款约定数量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图纸超过专用条款约定数量部分的复制费由承包人承担。

由于发包人未按时提供图纸造成工期延误的,根据第7.3款【发包人导致的工期延误】的约定,并按照第18.1款【承包人索赔程序】承包人有权要求:

(1)发包人延长工期;

(2)发包人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的利润。

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应由监理人取得发包人同意后,在该工程或工程相应部位施工前的合理期限内签发图纸修改图给承包人,具体签发期限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承包人应按修改后的图纸施工。

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后,发现图纸存在差错、遗漏或缺陷的,应及时通知监理人。监理人接到该通知后,应立即就此做出决定,并通知承包人和发包人。

监理人和承包人均应在施工场地各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5.2 承包人负责设计图纸

如果为实施第9条【变更】中的变更工作或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需要,要求部分永久工程由承包人负责设计,承包人应当具有相应的设计资质或委托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并对工程设计的质量负责。承包人同时应当将相关图纸、规范、计算书及其他资料报监理人,并经监理人报发包人批准。

按专用条款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部分工程的大样图、加工图等,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数量和期限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批复。

1.6 联络

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上述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来往函件,均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指定地点和接收人,并办理签收手续。

当事人能够证明接收人拒绝签收的,视为已签收。

1.7 权益转让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一方当事人不得将合同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也不得将合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

1.8 严禁贿赂

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不当利益或损害对方权益。因一方当事人或其成员的贿赂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对受损害方予以赔偿。承包人不得与监理人串通损害发包人利益,不得为监理人或其派驻现场的监理人员提供合同约定以外的通讯设备、交通工具,不得向监理人员支付报酬。

1.9 化石、文物

在施工场地发掘的所有文物、古迹以及具有地质研究或考古价值的其他遗迹、化石、钱币或物品属于国家所有。一旦发现上述文物,承包人应采取有效合理的保护措施,防止任何人员移动或损坏上述物品,并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同时通知监理人。发包人、监理人和承包人应按文物行政部门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由此导致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由发包人承担。

承包人发现文物后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致使文物丢失或损坏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0 知识产权

1.10.1 知识产权人

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本合同的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版权属于发包人,发包人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和信息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承包人可因实施本合同的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在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前,承包人不得为了实施其他目的而复制、使用发包人的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承包人为实施本工程所编制的施工文件的版权属于承包人,发包人可因实施本工程的竣工、运行、调试、维修、改造等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其他无关的事项。在征得承包人书面同意前,发包人不得为了实施其他目的而复制、使用承包人的此类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1.10.2 侵权责任

任何一方都不得由于自己的原因而使得对方承担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责任。

承包人在使用任何材料、承包人设备、工程设备或采用施工工艺时,因侵犯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但由于遵照发包人提供的设计或技术标准和要求引起的除外。

承包人的技术秘密和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和信息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发包人和监理人不得为合同以外的目的泄露给他人。

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采用专利技术的,专利技术的使用费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2 发包人

2.1 发包人的一般义务

(1)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足额地支付合同价款;

(2)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以及基础资料,并使其具备施工条件;

(3)发包人应获得由其负责办理的批准和许可,并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证明和批准文件;

(4)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图纸和发布指示,并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5)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6)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时间颁发部分或全部工程的接收证书、解除工程担保、返还质量保证金;

(7)发包人应负责收集和整理工程准备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形成的工程文件,并应进行立卷归档;

(8)发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2 现场进入权

2.2.1 提供现场

发包人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将现场提供给承包人,使承包人获得占用现场的权利。

如果专用条款未确定提供现场的时间,则发包人应在承包人按本合同第7条【进度与工期】约定的进度计划进行施工所需要的合理时间内,将现场提供给承包人,使承包人获得占用现场的权利。

2.2.2 提供施工所需要的现场条件

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现场条件。包括:将施工用水、电力、通讯线路、道路等施工所必需的条件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将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并使该通道达到专用条款所约定的标准或要求;以及将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设施提供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

2.2.3 提供基础资料

发包人应当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对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如果发包人未能按本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上述现场、施工所需要的现场条件、资料,使承包人遭受工期延误和(或)费用增加,根据第7.3款【发包人导致的工期延误】的约定,并按照第18.1款【承包人索赔程序】承包人有权要求:

(1)发包人延长工期;

(2)发包人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的利润。

但是,如果发包人的上述情况是由于承包人的任何错误或延误造成的,则承包人无权得到上述延长期、费用或利润。

2.3 许可或批准

发包人应负责办理如下许可或批准:施工许可证,施工所需临时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的许可或批准,爆破作业批准,进出口海关批准,以及法律、法规、规章或主管机关要求发包人应当办理的其他许可、批准、备案。

2.4 发包人付款能力证明

发包人应当向承包人提供能够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支付方式支付工程款的资金安排计划及其证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合同履行期间的任何时候,若承包人提出需要发包人就此提供证明的要求,则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的要求28天内,提出其相应资金安排的合理证明。

如果发包人未能提供合理证明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中决定是否将该类违约作为第16.1款【发包人严重违约】的行为。

2.5 发包人人员和其他承包商

发包人应保证在现场的发包人人员和(或)其他承包商遵守法律、法规有关安全、质量、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的要求,并保障承包人免于承受因发包人人员和(或)其他承包商未遵守该要求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和责任。其他承包商可能是发包人自行发包的专业承包商,或者是发包人负责供应材料、设备情形时的供应商。

发包人应任命发包人代表负责处理施工现场与发包人有关的具体事宜。发包人代表的行为由发包人承担法律责任。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承包人和监理人。

根据法律规定,本工程中发包人无需(或者不必要)委托监理人的,本合同中需由监理人员完成的工作均由发包人代表承担。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1)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以及监理人根据第13条【竣工验收与工程试车】作出的指示,实施、完成全部工程,并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

(2)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施工进度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对所有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

(3)承包人应按第8条【安全文明施工、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约定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及其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因工程施工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4)承包人应确保及时支付专业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的工程款或报酬,及时支付临时聘用人员的工资;

(5)承包人应按照第8条【安全文明施工、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约定负责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

(6)承包人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立卷,并负责收集、汇总各分包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及时向发包人移交;

(7)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为他人在施工现场或附近实施与工程有关的其他各项工作提供可能的条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提供有关条件的内容和可能发生的费用,由监理人按第4.4款【确定】处理;

(8)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前,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和维护工程。如按照第13.5款【接收与部分工程的接收】,工程接收证书颁发时尚有部分未竣工工程的,承包人还应负责该未竣工工程的照管和维护工作,直至竣工后移交给发包人为止;

(9)承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3.2 项目经理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指派项目经理。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通知中应当载明拟任承包人项目经理的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材料。除非专用条款另有约定,承包人项目经理短期离开施工场地超过3天的,应事先征得监理人同意,并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

承包人项目经理应按合同约定以及监理人按第4.3款【监理人的指示】作出的指示,负责组织工程的实施。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监理人取得联系时,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监理人提交书面报告。

承包人为履行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承包人公章或其授权的项目经理部章,并由承包人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承包人项目经理可以授权其下属人员履行其某项职责,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方式将这些人员的姓名和授权范围通知监理人。

3.3 项目经理部

承包人应在开工前将项目管理的组成人员的姓名、岗位、资质等相关资料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对于其组成人员有异议的,承包人应提供证据证明被质疑人员有能力完成其岗位工作。若监理人提出撤换某组成人员的建议,承包人应当撤换。

3.4 承包人人员的管理

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28天内,向监理人提交承包人在施工场地的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各主要岗位的技术和管理人员名单及其资格,以及各工种技术工人的安排状况。承包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交施工场地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承包人安排在施工场地的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应相对稳定。承包人更换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时,应取得监理人的同意。

特殊岗位的工作人员均应持有相应的资格证明,监理人有权随时检查。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进行现场考核。

3.5 承包人现场查勘

发包人应按照第2.2.3项【提供基础资料】向承包人提交基础资料,但承包人应对其阅读上述有关资料后所作出的解释和推断负责。

承包人应对施工场地和周围环境进行查勘,并收集有关地质、水文、气象条件、交通条件、风俗习惯以及其他为完成合同工作有关的当地资料。在全部合同工作中,应视为承包人已充分估计了应承担的责任和风险。

3.6 分包

3.6.1 专业分包需要具备的条件

(1)专业分包人要经过发包人认可;

(2)专业分包人需要具备相应的资质;

(3)拟分包的专业工程不属于主体部位。

3.6.2 劳务分包需要具备的条件

(1)劳务分包人经过了承包人的认可;

(2)劳务分包人要具备相应的资质;

(3)分包的是劳务作业,而不是专业工程。

3.6.3 承包人的连带责任

分包不解除承包人的任何责任和义务。因分包人的任何违约、故意或过失行为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6.4 分包工程价款

(1)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结算,除按照第8.2.3目【工资标准和劳动条件】发包人直接向员工支付工资情形外,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人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2)如果基于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者行政命令,致使发包人需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价款,发包人有权将此款项从应付工程款中予以扣除。

3.6.5 分包合同权益的转让

(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并通知分包人,承包人可以将分包合同权益转让给发包人;

(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合同终止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将分包合同权益转让给发包人;

(3)如果分包人的合同义务延伸到缺陷责任期期满日期以后,在此日期之前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将分包合同义务的权益转让给发包人,承包人应当转让。转让生效后,由分包人向发包人履行合同义务,承包人不再对发包人负责。

3.7 履约担保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交履约担保的,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保证担保等方式。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发包人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前一直有效。发包人应在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28天内把履约担保退还给承包人。

4 监理人与造价咨询人

4.1监理人的权利

发包人与承包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将委托的工程监理人、监理的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承包人。监理人行为需要得到发包人特别授权的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发包人若对监理人进行了临时授权,应当在授权之日前7日内将授权内容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若时间紧迫,可先口头通知,并在自授权之日起7日内补送书面形式的授权通知。

发包人授予监理人对承包人实施监理的权利由监理人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人员行使。若由于授权不明,导致承包人有损失,发包人要为监理人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由于监理人员不恰当行使权利造成承包人有损失的,发包人对承包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条件由承包人提供,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4.2 监理人员

监理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必要情况下,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可以授权具备相应资质的代表行使自己的权利。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将被授权的监理人员的姓名及授权范围通知承包人。撤销此项授权时,也应将撤销授权的决定及时通知承包人。

承包人对总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师授权的监理人员发出的指示有疑问的,可以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书面异议,总监理工程师应在48小时内对该指示予以确认、更改或撤销。

监理人员对承包人的任何工作未在约定的或合理期限内提出否定意见的,视为批准该工作。对承包人计划使用的材料、设备未在约定的或合理期限内提出否定意见的,视为批准使用。对承包人提供的各种有关工程的数据未在约定的或合理期限内提出否定意见的,视为认可该数据。但不影响监理人以后拒绝该工作、材料、设备、工程、数据的权利。

4.3 监理人的指示

监理人在授权范围内应按照约定及时发出监理指示。监理人的指示应该用书面形式并盖有监理人的公章,同时也要有发出指示的监理人员的盖章或签字。紧急情况下,监理人员可以以口头形式发出指示,该指示与书面形式的指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监理人员必须在具备补充发出书面形式的条件后24小时内补充发出书面形式的监理指示。

监理人发出的指示要送达到承包人项目经理或经项目经理授权接收的人员。由于监理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或发出了错误指示导致承包人有损失的,由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

4.4 确定

合同当事人不能就任何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当会同当事人协商,尽量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由总监理工程师确定。

____总监理工程师应将确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并附详细依据。对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没有异议的,按照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执行。有异议的,构成争议,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办法处理。争议解决前,双方暂按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执行,待争议解决后,按照争议解决的结果修正执行。由于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而导致一方当事人有损失的,由发包人为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承担赔偿责任。

4.5 造价咨询人

4.5.1 造价咨询人权利

发包人有权将工程造价委托具有造价咨询相应资质的组织即造价咨询人管理。发包人委托造价咨询的,应与造价咨询人签订委托造价咨询合同,造价咨询人的权利义务在委托造价咨询合同中明确。造价咨询人在发包人委托权限内,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利。

发包人委托造价咨询人的名称、委托内容及权限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进行约定,否则本条将不适用。

4.5.2 造价咨询人服务

造价咨询人应具有相应的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等级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接受委托,提供建设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4.5.3 结算审价结果的唯一性

发包人委托造价咨询人核对审定竣工结算的,竣工结算经造价咨询人审定完成,由发包人和承包人签字确认后,当事人不得与其他造价咨询人重复核对竣工结算。

4.5.4 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结算审价的后果

发包人委托造价咨询人负责工程造价结算审价的,如造价咨询人未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核对、审定竣工结算或未提出核对意见的,按照第11.2款【竣工付款证书及支付时间】处理。

5 工程材料与设备

5.1 发包人供应材料与设备

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5.2 承包人采购材料与设备

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5.3 材料与工程设备的接收与拒收

(1)发包人应按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监理人检验。承包人进行永久设备、材料的制造和生产,应向监理人提交材料的样本以及有关资料,以在工程中或为工程使用该材料之前获得同意。

5.4 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5 材料与工程设备专用于工程

运入施工场地的施工设备、材料、工程设备,包括备品备件、安装专用工器具与随机资料,必须专用于本合同工程,未经监理人同意,承包人不得运出施工场地或挪作他用。

经监理人同意,承包人可根据合同进度计划撤走闲置的施工设备。

5.6 交通运输

(1)道路-通行权。发包人应根据施工需要,负责办理取得出入施工场地的专用和临时道路的通行权,以及取得因施工所需修建场外交通设施的权利,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承包人应协助发包人办理上述手续。

(2)场外交通。承包人应遵守有关交通法规,严格按照道路和桥梁的限制荷载行使,执行有关道路限速、限行、禁止超载的规定,并配合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检查。承包人车辆所发生的场外税费、道路和桥梁加固费用、罚款等均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不承担因场外交通所引起的道路、桥梁、码头、机场等损坏索赔。

(3)场内交通。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承包人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施工所需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包括维修、养护和管理发包人提供的道路和交通设施,并承担全部费用。

承包人修建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给发包人和监理人使用。承包人使用发包人提供场内道路造成道路损坏的,承包人承担因场内交通所可能引起的赔偿。

6 施工准备

6.1 开工通知

监理人应在开工日期7天前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监理人在发出开工通知前应获得发包人同意。工期自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计算。承包人应在开工日期前完成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6.2 施工组织设计

承包人应在开工前编制并向监理人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未经监理人批准的,不得施工。施工组织设计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1)施工方案;

(2)施工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

(3)劳动力及材料供应计划;

(4)施工机械设备的选用;

(5)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

(6)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

(7)环境保护、成本控制措施等。

承包人需要修改施工组织设计的,需要向监理人提交修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经监理人批准后方可实施。

由于承包人的原因修改施工组织设计的,承包人不得就此向发包人要求赔偿或(和)延长工期。非承包人原因修改施工组织设计的,按照第18.1款【承包人索赔程序】承包人有权要求:

(1)发包人延长工期;

(2)发包人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的利润。

6.3 开工准备

6.3.1 人员准备

承包人应按照第3.4款【承包人人员的管理】向监理人提交承包人在施工场地的人员安排的报告。这些人员应当与承包人在投标或合同订立过程中承诺的人员一致。

6.3.2 施工设备准备

承包人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及时在施工场地配备数量、规格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设备。

对于进入施工场地的各项施工设备,承包人应落实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负责操作、维护,对于出现故障或安全隐患的施工设备,应及时修理、替换,保持各项施工设备始终处于安全、可靠和可正常使用的状态。

6.3.3 工程材料、工程设备和施工技术准备

对于应由发包人提供的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发包人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并保证其数量、质量和规格符合要求。承包人应当按照约定,及时查验、接收和保管发包人提供的上述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

对于应由承包人提供的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承包人应当依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要求,及时落实货源,订立和履行有关货物采购供应合同,并保证货物进入施工场地的数量、质量、规格和时间满足工程施工要求。

对于施工中需采用的由他人提供支持的技术,承包人应当及时订立和履行技术服务合同,以适时获得有效的技术支持,保证技术的应用。

6.4 测量放线

发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承包人应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全部施工测量放线工作,并配置合格的人员、仪器、设备和其他物品。承包人负责施工过程中对施工场地内水准点等测量标志物的保护。

发包人应对其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由于发包人提供上述基准资料错误导致承包人测量放线工作的返工或造成损失的,根据第7.3款【发包人导致的工期延误】的约定,并按照第18.1款【承包人索赔程序】承包人有权要求:

(1)发包人延长工期;

(2)发包人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的利润。

承包人发现发包人提供的上述基准资料存在明显错误或疏忽的,应及时通知监理人。

7 进度与工期

7.1 合同进度计划

除非专用条款另有约定,承包人应在接到按照第6.1款【开工通知】发出的通知后28天内,编制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在收到进度计划21日内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该进度计划视为已得到批准。

经监理人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是控制合同工程进度的依据。监理人应有权按照该进度计划安排其他承包人的活动。

7.2 合同进度计划的修订

当工程的实际进度与经监理人批准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可以在14日内向监理人提交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申请报告,并附有关措施和相关资料,报监理人审批;监理人也可以直接向承包人作出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指示,承包人应按该指示修订合同进度计划,报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在收到修订的进度计划后7日内批复。监理人对进度计划的修改在批复前应获得发包人同意。

7.3 发包人导致的工期延误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发包人原因遭受工期延误和(或)费用增加,承包人有权按照第18.1款【承包人索赔程序】要求:

(1)发包人延长工期;

(2)发包人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的利润。

需要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按照第7.2款【合同进度计划的修订】约定办理。

7.4 不可预见事件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在递交投标书日期前不能合理预见的事件,承包人应在此事件发生之日起7日内向监理人报告,_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和(或)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利润。

7.5 承包人导致的工期延误

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暂停施工或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应采取措施加快进度,并自行承担加快进度可能增加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7.6 逾期竣工违约金

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承包人应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及限额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承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不免除承包人完成工程及修补缺陷的义务。

7.7 暂停施工

7.7.1 监理人指示暂停施工

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向承包人作出暂停施工的指示,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指示暂停施工。不论由于何种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暂停施工期间承包人应负责妥善保护工程并提供安全保障。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暂停施工后,监理人应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消除暂停施工的影响。当工程具备复工条件时,监理人应立即向承包人发出复工通知。承包人收到复工通知后,应在监理人指定的期限内复工。

7.7.2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施工暂停

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施工暂停,监理人发出暂停施工指示后28天内未向承包人发出复工通知,承包人可向监理人提交书面通知,要求监理人在收到书面通知后14天内,准许已暂停施工但目前已经具备复工条件的部分或全部工程继续施工。如监理人逾期不予批准,则承包人可以通知监理人,将工程受影响的部分视为可取消工作。如暂停施工影响到整个工程,可视为发包人严重违约,应按第16.2款【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的约定处理。

7.7.3 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

由于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如承包人在收到监理人暂停施工指示后56天内不认真采取有效的复工措施,造成工期延误,可视为承包人违约,应按第16.4款【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的约定处理。

7.8 提前竣工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前竣工的,该要求不得压缩合同合理的工期,而且不能对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产生不利的影响,由此发生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承包人通过合理的施工组织,提前完成工程的,发包人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额或方式向承包人支付提前竣工奖励。

8 安全文明施工、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

8.1 安全文明施工

8.1.1 安全生产责任

合同当事人应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及合同约定履行安全职责,接受政府安全监督部门的检查与监督,服从监理人的安全管理。

合同当事人对其施工场地自有工作人员的工伤事故承担责任,但由于对方原因造成施工场地工作人员工伤的,由对方承担责任。

合同当事人造成施工场地及其毗邻区域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应负责赔偿。

工程实行分包的,承包人对分包人的施工安全负总责,承包人与分包人就分包工程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如果由于分包人不服从承包人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分包人承担主要责任。

8.1.2 安全生产措施费用

按照第9.10款【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基准日期后本合同所适用的法律发生变化的,承包人采用该法律规定的安全措施而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由于承包人采取了合同约定以外的安全措施所发生的费用,监理人同意其采取此措施,由发包人承担。监理人未同意的,如果该额外措施避免了发包人的损失,则发包人在避免损失的额度内承担此措施费用。如果该额外措施避免了承包人的损失,由承包人自己承担此措施费用。

8.1.3 安全文明施工费

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照《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8.2 员工权利与职业健康

8.2.1 员工的范围

本合同中的员工指的是承包人聘用的为本施工项目工作的人员。包括本公司正式职工、临时聘用的合同制职工以及其它雇佣的所有的员工。承包人应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8.2.2 员工的基本权利

员工享有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休息权、获得劳动保护以及工资等权利,承包人应尊重员工的基本权利。

8.2.3 工资标准和劳动条件

承包人要确保员工所得到的工资既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员工的最低工资标准在专用条款中约定,也不低于项目所在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建筑行业工资标准(如果有)。如果承包人所雇用的员工未能得到相应的工资,则发包人将直接为承包人的员工提供相应的标准,所发生的费用从应付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承包人所提供的劳动条件,包括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工作条件要以能够保证员工健康免受所从事工作危害为基本条件,具体条件由当事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生活条件要以能够达到项目所在地居民平均生活标准为基本条件,具体条件由当事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如果承包人未能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则由发包人直接为员工提供,所发生费用从应付工程进度款中支付。

8.2.4 劳动保护

承包人应当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承包人应始终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维护员工的健康和安全。

8.3 环境保护

承包人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写明针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污染而采取的具体措施。若监理人认为该措施不足以防止对环境的污染,承包人需要修改措施,直至监理人认可该措施为止。

承包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全面考虑可能发生的费用,合同一经签订,就视为承包人已经认识到了保护环境可能面临的所有风险,除非按照第9.10款【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由于本合同所适用法律的变化导致承包人保护环境的费用增加,承包人不可就保护环境所发生的其他费用要求赔偿。

在合同履行期间,承包人应采取合理措施,保护施工现场内外环境,对施工作业过程中可能引起的大气、水、噪音以及固体废物污染采取具体可行的防范措施。如果因施工工艺等特殊原因,不可避免对环境或公众利益造成损害和妨碍的,应取得必要的行政批准或许可后方可作业。

承包人承担因施工作业引起的环境污染侵权损害赔偿。因环境污染引起纠纷而导致停工的,工期不予顺延。

9 变更

9.1 变更的范围

经批准的工程变更,可以包括以下范围:

(1)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数量(此类改变并不一定必然构成变更);

(2)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转由发包人或其他人实施;

(3)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或其他任何特性;

(4)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部分永久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和尺寸;

(5)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实施时间或改变已批准的施工工艺或顺序;

(6)为完成合同需要追加的额外工作。

9.2 提请变更的主体

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中任何一方都可以提请变更。发包人提请变更的,需要与承包人进行协商,在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变更。承包人与监理人提请变更的,需要经过发包人批准。

未经监理人指示或许可,承包人不得对工程任何部分进行变更。

9.3 变更程序

9.3.1 发包人指示变更

发包人提请变更的,需要向承包人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计划,说明计划变更的工程范围和变更的理由。

9.3.2 监理人提请变更

监理人提请变更的,需要向发包人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计划,说明计划变更工程范围和变更的理由,以及实施该变更工作对合同价格和工期的影响。发包人认为不需要变更的,则不进行变更。发包人认为需要进行变更的,由发包人向承包人以书面形式发出变更指示。

9.3.3 承包人提请变更

承包人提请变更的,需要向监理人提交变更计划,说明计划变更工程范围和变更的理由,以及实施该变更工作对合同价格和工期的影响。

(1)如果该变更内容属于监理人被授权范围,监理人认为需要变更的,可以批准该变更,并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书。监理人认为不需要变更的,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变更不被批准;

(2)如果该变更内容不属于监理人被授权范围,监理人对承包人的变更申请进行审查,若发现其中存在技术上的缺陷,通知承包人改正。监理人对改正后的变更申请重新进行审查后将该申请提交给发包人。发包人同意其变更的,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书。发包人不同意变更的,由监理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该变更不被批准。

9.4 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

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因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按照本款约定处理: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子目的,采用该子目的单价。但是如果变更工作导致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与工程量清单中表明的工程量变化幅度超过10%的,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商定或由监理人按照第4.4款【确定】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子目,但有类似子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子目的单价,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商定或由监理人按照第4.4款【确定】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商定或由监理人按照第4.4款【确定】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9.5 变更引起的工期调整

(1)因发包人、监理人提请变更的,如果:

该变更导致了工程量增加或施工难度加大,则应该相应延长承包人的竣工日期。

该变更减少了工程量或施工难度降低,则原竣工日期不变。

(2)因承包人提请变更的,如果:

该变更导致了工程量增加或施工难度加大,则应该相应延长承包人的竣工日期。

该变更减少了工程量或施工难度降低,则原竣工日期相应提前。

9.6 暂列金额

暂列金额应按照监理人的指示使用。

暂列金额在用于各项价款调整、索赔、现场签证确认及计日工工作后,如有余额归发包人。

9.7 暂估价

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了暂估价的材料、设备和专业工程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由承包人和招标人共同通过招标确定材料、设备单价与专业工程分包价。

若材料、设备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经发、承包双方协商确认单价后计价。

若专业工程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由发包人、总承包人与分包人按有关计价依据进行计价。

9.8 计日工

发包人认为有必要时,由监理人通知承包人以计日工方式实施变更的零星工作。其价款按列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计日工计价子目及其单价进行计算。

采用计日工计价的任何一项变更工作,应从暂列金额中支付,承包人应在该项变更的实施过程中,每天提交以下报表和有关凭证报送监理人审批:

(1)工作名称、内容和数量;

(2)投入该工作所有人员的姓名、工种、级别和耗用工时;

(3)投入该工作的材料类别和数量;

(4)投入该工作的施工设备型号、台数和耗用台时;

计日工由承包人汇总后,按10.5.2项列入进度付款申请单,由监理人复核并经发包人同意后列入进度付款。

9.9 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如果工程施工期内市场价格波动超出一定幅度,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调整工程价款;合同专用条款没有约定的,应按工程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规定调整。

9.10 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

9.10.1 承包人应保证其投标文件符合工程所在地的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如果在基准日期以后,能够影响承包人履行其合同义务的法律法规发生变更导致费用的增加或竣工时间的延长,则承包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按照第4.4款【确定】对合同应作出相应调整。

9.10.2 规费

工程结算时,规费按照黑龙江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计取。

9.11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承包人对发包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以及其他方面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监理人。监理人应与发包人协商是否采纳建议。建议被采纳并构成变更的,监理人应按照约定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缩短了合同工期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发包人应对承包人给予奖励。奖励的金额应为以下两项金额差的一半:

(1)由此项合理化建议导致发包人支付的合同价款的减少或效益的确定性增加;

(2)对承包人由于此项合理化建议而导致的利润的减少的补偿额。

10 计量与支付

10.1 工程价款的约定

发包人和承包人在签订合同时对于工程价款的约定,可选用下列一种约定方式:

(1)固定总价。合同工期较短且工程合同总价较低的工程,可以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

(2)固定单价。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综合单价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综合单价调整方法,应当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3)可调价格。可调价格包括可调综合单价和措施费等,双方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综合单价和措施费的调整方法;

(4)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的其他计价方式。

10.2 单价子目的计量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子目工程量为估算工程量。结算工程量是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并按合同约定的计量方法进行计量的工程量;

(2)承包人对已完成的工程进行计量,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和有关计量资料;

(3)监理人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进行复核,以确定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对数量有异议的,可要求承包人进行共同复核和抽样复测。承包人应协助监理人进行复核并按监理人要求提供补充计量资料。承包人未按监理人要求参加复核,监理人复核或修正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4)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通知承包人共同进行联合测量、计量,承包人应遵照执行;

(5)承包人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每个子目的工程量后,监理人应要求承包人派员共同对每个子目的历次计量报表进行汇总,以核实最终结算工程量。监理人可要求承包人提供补充计量资料,以确定最后一次进度付款的准确工程量。承包人未按监理人要求派员参加的,监理人最终核实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完成该子目的准确工程量;

(6)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后的7天内进行复核,监理人未在约定时间内复核的,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中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据此计算工程价款。

10.3 总价子目的计量

(1)总价子目的计量和支付应以总价为基础,发包人和承包人需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支付进度款所需达到的工程形象目标或时间节点。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是进行工程目标管理和控制进度支付的依据;

(2)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每个计量周期内,对已完成的工程进行计量,并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以及所达到工程形象目标或分阶段需完成的工程量和有关计量资料;

(3)监理人对承包人提交的上述资料进行复核,以确定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工程形象目标。对其有异议的,可要求承包人进行共同复核和抽样复测;

(4)除按照第9条【变更】约定的变更外,总价子目的工程量是承包人用于结算的最终工程量。

10.4 预付款

10.4.1 预付款担保

发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在不迟于约定的支付工程预付款前28天提供预付款担保。承包人不提供的,发包人可以不予支付工程预付款。预付款担保可采用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提供的保证担保或其他发包人同意的担保形式,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当预付款被发包人逐步从工程款中扣回后,预付款担保可以对应减少,但剩余的担保金额不得低于未被扣回的预付款数额。

10.4.2 支付预付款

当承包人按照要求提交了预付款担保后,发包人应支付一笔预付款,预付款用于承包人为合同工程施工购置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修建临时设施以及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预付款的额度和预付办法在专用条款中约定。预付款必须专用于合同工程。

预付款在进度付款中扣回,扣回办法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在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前,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解除合同时,尚未扣回的预付款余额应作为承包人的到期应付款。

发包人不按约定支付预付款的,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10.5 工程进度付款

10.5.1 付款周期

当事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采用以下方式作为付款周期,付款周期应与计量周期相一致:

(1)按月进度进行支付;

(2)按形象进度支付;

(3)按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支付。

10.5.2 进度付款申请

承包人应在每个付款周期后7日内,按监理人批准的格式和份数,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并附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如发包人按照第4.5款【造价咨询人】委托了造价咨询人的,承包人可以按照发包人的指示,将上述文件提交给造价咨询人。

进度付款申请应包括下列内容:

(1)截至本次付款周期末已实施工程的价款;

(2)根据第9条【变更】应增加和扣减的变更金额;

(3)根据第18条【索赔】应增加和扣减的索赔金额;

(4)根据第10.4款【预付款】约定应支付的预付款和扣减的返还预付款;

(5)根据第10.6款【质量保证金】约定应扣减的质量保证金;

(6)根据第9.8款【计日工】,本周期已完成计日工金额;

(7)经监理人对已签发的进度付款证书中出现错误的修正,应在本次进度付款中支付或扣除的金额;

(8)根据合同应增加和扣减的其他金额。

10.5.3 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

(1)监理人在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后的14天内完成核查,提出发包人到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金额以及相应的支持性材料,经发包人审查同意后,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进度付款证书;

(2)发包人应在签认进度付款证书后的14天内,将进度应付款支付给承包人。发包人不按期支付的,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专用条款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3)监理人出具进度付款证书,不应视为监理人已同意、批准或接受了承包人完成的该部分工作。

10.6 质量保证金

发包人和承包人可在合同专用条款中选择质量保证金预留的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预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预留保证金。

除非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5%左右的比例预留质量保证金。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方式的,发包人不得再预留质量保证金,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按照第14.1款【缺陷责任期】所确定的缺陷责任期终止后,承包人有权请求发包人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日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14日内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逾期支付的,从逾期之日起,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日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日内仍不予答复,视为认可承包人的返还保证金申请。

11 竣工结算

11.1 竣工付款申请

除非专用条款另有约定,承包人应在按照第13.2款【竣工验收程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向监理人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并提供完整结算资料和相关证明材料。如发包人按照第4.5款【造价咨询人】委托了造价咨询人的,承包人可以按照发包人的指示,将上述文件提交给造价咨询人。

竣工结算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竣工结算合同总价、发包人已支付承包人的工程价款、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应支付的竣工付款金额。

监理人对竣工结算报告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修正和提供补充资料。经监理人和承包人协商后,由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修正后的竣工付款申请。

11.2 竣工付款证书及支付时间

(1)除非专用条款另有约定,监理人应按照承包人竣工付款申请金额,在以下时间内完成核查,提出发包人到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价款送发包人审核并抄送承包人:

工程竣工结算报告金额500万元以下的,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20天内完成审核;

工程竣工结算报告金额500万元~20__万元的,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30天内完成审核;

工程竣工结算报告金额20__万元~5000万元的,从接到竣工结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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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生产车间材料供货协议书

范文类型:材料案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30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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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受人(全称):内蒙古神华置业集团凯弘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出卖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一、 货物清单及单价

材料清单及价格

说明: 1.本合同所列材料均符合国标及相关行业标准及外墙保温材料相关 的规定 ,签订合同时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证照复印件,送货同时提供当批产品合格证、检验证、环保执行标准和国家规范、业主或监理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合同签订前,乙方提供免费材料样板一式四份,货到现场后,乙方应按照监理及甲方、甲方要求进行材料的抽样试验,费用由供货方承担并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不再单独计算。

二、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合同价暂定 ¥69125元,人民币大写:陆万玖仟壹佰贰拾伍元整

2、结算价格:按照甲乙双方确认实际收货的合格产品数量及表中单价进行结算。

1、 结算方式:甲方可选择转账、电汇。

1、 每批材料进场并验收合格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批材料款的60%款项。

2、 保温抹灰工程结束并验收合格后支付保温总工程款的30%款项。

3、竣工验收后支付剩余材料款的10%款项。

三、 材料质量要求

1、粘接砂浆;粘结强度≥1.0Mp耐水≥0.8Mpa、耐冻融 ≥ 0.5Mpa、可操作时间:≥ 2.0h、5~30℃条件下储存,储存期为6个月,防晒,按非危险品办理运输。

2、抹面砂浆;抹面砂浆应用与基面牢固地粘合,因此要求砂浆应有良好的和易性及较高的粘结力、抹面层与基底层要有足够的粘结强度,使其在施工中或长期自重和环境作用下不脱落、不开裂。

3、水泥发泡板;A级阻燃无机保温材料,有良好的防火性能,1200度高温烘烤3小时,仍保持完整性,。闭孔率>95%、积干,密度大约为180kg/m³、隔声系数大于45dB。

4、 乙方提供的材料应与经业主确认的样板品牌、型号、质量、颜色完全一致。

5、 乙方提供材料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关于环保的要求。

a) 材料的质量控制资料必须齐全,并应随材料一起提供检测报告、出厂合格证、营业执照,如为进口物资需提供报关单等资料,所有上述资料一式四份并盖上公章方为有效。

b) 乙方必须保证其提供的产品不存在与第三方的权利纠纷,若甲方及其客户使用按本合同购买的货物,导致侵犯了第三方的权利,从而引起的索赔由供方承担。

c) 乙方承诺:向甲方所销售的货物(包括零部件)价格为同类产品在同行业内或乙方提供给其所有客户中的最优价,若不是,经甲方核实乙方应退还差价。

四、 包装及运输

1、 乙方负责产品包装及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2、 乙方办运输保险,保险费由乙方支付,该保险受益人为乙方,出险由乙方自行向保险公司索赔。

3、 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缺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

4、 乙方包装标准必须保证该产品不受短途或长途运输影响,避免外观破损问题,到场后可直接投入使用。

5、 若有特殊要求,另做补充说明。

五、 材料的验收和工程服务

产品的质量需符合国家质量、环保标准和行业标准验收:

1) 交付投产,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关产品的检测报告文件及相关规定须提供技术文件等。

2) 材料进场时,首先与封存的样板进行对照,然后根据材料的质量标准进行现场抽查,进口材料应由材料供应商提供生产厂家的质量检查标准、报关单;国产材料应按照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颁布标准进行开箱检查。

3) 材料到现场后由甲方现场工程技术人员、监理工程师、业主单位有关人员对材料进行验收。业主方、监理单位、甲方等任何一方的验收合格都不能免除投标方产品的质量责任。乙方安装完毕后,由三方验收合格后产品由甲方负责保管,发生丢失、破损由甲方负责。

六、 违约责任

乙方违约责任:

1、产品质地、品种、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或与样品有出入时,甲方同意能使用者,按质论价。不同意使用的,乙方必须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乙方应在甲、乙双方协商时间内补齐所缺产品。

2、产品包装不符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承担延期交货的全部责任并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的货物价值10%的罚金付给甲方。

3、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接货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达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接货人)外,并承担因此而多付的运杂费和造成延期交货的全部责任。

4、产品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二天内。

5、产品的质量不符合相关的技术规范要求,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货到工地时间以交货时间表为准。

2)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 2%的罚金。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工程延误的相关赔偿。

5、乙方有义务和责任保护甲方的合同、文件、资料图纸和数据。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对甲方的相关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和告知第三人,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应负法律责任,甲方将有权向乙方索赔因此所带来的全部损失。

6、乙方若提供的产品为品牌产品,必须保证其提供产品的真实度,若甲方发现乙方提供产品非正品时,将有权向乙方索赔因此而带来的全部损失。

7、因乙方提供货物的缺陷或质量问题,导致了甲方及任何第三方的人身或财产损失,引发的该产品责任索赔,而导致的赔偿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有义务和责任保护乙方的合同、文件、资料图纸和数据。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的相关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和告知第三人,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应负法律责任,乙方将有权向甲方索赔因此所带来的全部损失。

2、因甲方原因引起供货不及时造成供货延误由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七、 不可抗力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八、 合同变更或解除

1、合同签订后,不能擅自变更或解除。如甲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可抗力的原因,或乙方遇不可抗力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的手续,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未办理变更或解除的手续前,仍按原合同履行。

2、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确认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经甲方二次催告,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九、 争议

本合同项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十、 合同份数及生效

本合同正本二份副本一份,甲方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乙方正本一份,三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履行完毕之日失效。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内蒙古神华置业集团凯弘建筑 乙 方:

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 单位地址:

金桥四路

邮 编: 邮 编:

委托代理人(签署): 法定代表人(签署):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日 期: 日 期:

开户行:

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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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起重机械租赁使用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9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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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承租以下设备达成协议:

一、租赁设备概况

设备名称:数量(台):1台租赁金额:3.6万元月(每月不超过240小时,超过部分每小时360元小时计算)

二、设备的所有权:

本合同所列的所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租方,承租方对租赁设备机械只享受租赁期间的使用权,没有对设备的转租权。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设备进行抵押,否则造成的全部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三、甲方的基本责任:

1、 提供技术型良好的设备。

2、 设备进入乙方施工现场后,甲方机手服从乙方施工管理人员的调度与指挥,并遵守乙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

3、 甲方机手应该按设备操作规程施工。

四、乙方的基本职责:

1、 乙方负责设备在施工现场的看护并保证设备、人员的安全。由乙方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 乙方不得强迫甲方机手违章作业或超负荷工作。

3、 乙方应在交货地点检查验收租赁机械设备,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机械租赁收据交给甲方

4、 乙方对甲方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手要进行安全培训。

五、结算方式及相关事宜

1、租赁期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计算租金。如乙方提前使用,则从使用日期开始计算租金。租赁期满,乙方将设备完好交给甲方后,办理退场手续。如乙方继续租用需签订续租合同,续租不足一个月时,租赁费按实际天数计算。

2、设备因故障造成的停工每月累计布超过3天(维修时累计12小时折合一天),若超出三天,则超出的天数不计租赁费。

六、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根据《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的有关程序进行仲裁裁决。仲裁费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七、本合同壹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合同章)之日起生效。

八、如本合同未加盖甲方合同章,则视为无效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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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高处作业安全生产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29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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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立协双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为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按照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本工程施工中双方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项目责任书的同时,签订本协议。

一、承包工程项目

1.工程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安全管理目标: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项目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开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完工。

三、协议内容:

1.乙方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是乙方负责施工工程的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

2.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地方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条例规定。

3.乙方在签订项目部责任书进场后,应尽快向工程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办理工程开工安全受监报告手续。

4.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组建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的数量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级兼职安全员。并将机构及人员名单报甲方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备案。

5.乙方必须在施工现场配置有关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规文本,并按照规定遵照执行。

6.现场必须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特殊作业人员审证制度。

7.乙方负责施工的现场必须按照甲方统一的标识标牌设置,施工机械操作规程及各类安全禁止、警示标志等,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资料按DGJ08-903-20__规范为标准。

8.乙方必须编制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保证计划和各类安全生产专项实施方案,并报送甲方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能实施。报审的方案等资料留一份在甲方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备案。

9.乙方的有关负责人必须认真对本项目职工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

10.施工前,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进场教育,介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及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和要求。各种安全教育均应做好有关的文字记录及保留签到页。

11.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对施工作业人员应做好日常安全教育、季节变换安全教育、节日前节日后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月活动中的安全教育。并留下各种安全教育的文字记录;施工中乙方应了解和注意地下管线及高压架空线路的保护,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工程所在地的管线及供电部门报告,采取保护措施。

12.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在限期内整改。

13.对于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见乙方未在整改期限内整改、并属乙方责任的,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经济罚款,对于重大危险源未在限期内整改的,甲方有权责令该项目暂缓施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并处以相应的经济处罚。隐患整改完毕后通知甲方复查,整改合格后方能继续施工。

14.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乙方应对相应的工种和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作业指导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必须有交底内容和交底人签名,接受交底人也必须全数签名,班组长和班组成员之间不得代为签名;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作业人员的个人防护用品由乙方负责。甲方应检查督促施工现场作业人员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

15.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机械设备及工具等均由乙方在使用前对其进行检查验收或委托专业机构检测。

16.各类机械设备的操作均应定机、定人、定岗位。大型机械和特殊作业应经专业培训取得上岗证后上岗。中小型施工机械须经企业内

部培训、考核合格后发证上岗。

17.电焊机使用前必须安装二次空载降压保护装置,一次侧和二次侧电线完好无损。动火前须办理动火申请、指定监护人、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并配好灭火机。登高作业时需配置铁制接火斗防止焊渣溅落。

18.气割作业前应检查氧气、乙炔表具是否完好,减压阀防回火装置是否完好,红、黑橡胶气管损伤老化程度、气管与钢瓶的连接必须使用专用轧箍。气割作业时两瓶之间应保持__以上的安全距离。动火作业申请同电焊作业相同。

19.各种中小型施工机械进场后必须检查验收,验收合格的机械需挂验收合格牌,做好电动机械的接地保护、搭设防护雨棚或操作棚,并填写中小型机械进场检查验收单。

20.现场临时用电应以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__)为标准。使用的各类电箱应为__版。

21.现场脚手架的搭设,使用与拆除应以行业标准《脚手架搭设验收技术规范》(JGJ130-20__)为标准。

22.现场防火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__市消防条例》为实施和检查的依据。

23.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甲方和属地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不得隐瞒事故。

24.一般伤害事故由乙方自行调查处理,但必须以“四不放过”为原则。

25.伤亡事故的善后及调查处理由甲乙双方配合政府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调查。

26.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项目经理是该项目的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该项目还应承担事故的所有的经济责任;如事故影响到甲方“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暂扣、扣分或产生其它严重后果的,甲方可以给予乙方相应的经济处罚,或撤换工程项目经理的职务。

27. 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方式

27.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7. 2.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8.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29.本协议自立协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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