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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属于(经典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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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条件[页15]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13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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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条件

37.5 独立检验

监理工程师可以将材料或工程设备检查或试验委派给一名独立的检验员进行。任何这样的委派都应按照出2.4款的规定实施。为此目的,这种独立工作的检验员应视为监理工程师的助手,监理工程师应(在14天前)将这样的委派通知承包人。

38.1 覆盖你的工程检查

没有监理工程师的批准,工程的付何部分均不得覆盖或掩蔽,承包人应保证监理工程师有充分的机会对将予以覆盖或掩蔽的任何此类工程部分进行检查和测量,以及对任何部分工程将置于其上的基础进行检查。无论何时,当任何工程部分或基础已准备好或即将准备好可供检查时,承包人应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除非监理工程师通知承包人认为检查并无必要,则监理工程师应参加此类工程部分的检查和测量及基础的检查,且不得无故拖延。

38.2 剥露和开孔

当监理工程师随时指示对工程的某一部分或某几部分进行剥露或在其内或贯穿其中开孔时,承包人应予执行,并应对之重新覆盖和整理好。如果任何部分或几部分已经按照本条第38.1款规定予以覆盖或掩蔽,并且施工符合合同规定,则监理工程师应在与业主和承包人协商后决定承包人为剥露、开孔、穿洞、复原及整理好这些工程所支付的费用,此项费用应加到合同价中,并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仔何其它情况下的一切费用均由承包商承担。

39.1 不合格工程、材料或设备的拆运

监理工程师有权随时发出下述指令:

(a)在指令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或分几次从现场搬走监理工程师认为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任何材料或设备;

(b)用适用、合格的材料或设备取代原来的材料或设备;

(c)对尽管先前已进行检验或中间交付但监理工程师认为由于:

(1)材料、设备或操作工艺,或(2)由承包人本身进行的或由其负责的设计,仍不符合合同规定时,均要将工程拆除并重新建造。

39.2 承包人未遵守指令的违约

如果在指令规定的时间内或在合理的时间内(如指令未规定时间时),承包人一方执行上述指令时违约,则业主有权雇用他人执行该项指令,并向其支付有关费用。所有由此造成的或伴随产生的费用均应由监理工程师在与承包人和业主协商后决定,并由业主向承包人收回这笔金额或从任何应付给或到期成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回。监理工程师应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暂时停工

40.1 工程的暂时停工

根据监理工程师的指令,承包人应于所指示的时间内,以监理工程师认为必要的方式暂停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施工。在暂停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对工程或其任何部分进行监理工程师认为必要的妥善保护和保证其安全。

但下述暂时停工除外:

(a)在合同中另有规定者;或(b)由于承包人违约或毁约导致的或应由其负责的必要的停工;或(c)由于工地气候情况导致的必要停工;

(d)为工程的合理施工成为工程或其任何部分安全所需停工,(其必要性并非出自监理工程师或业主的任何行为或过失,也非出自本文第20.4款规定的任何风险),应按40.2款的规定办理。

40.2 暂时停工后监理工程师的决定

根据40.1款规定在适用于本条款的情况下,监理工程师在与承包人及业主协商后,可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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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6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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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天

第四条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发包人:

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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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设计,全文共 25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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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地点:

合同编号:

(由承接方编填)

委托方:

承接方:

签订日期: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名称、阶段、规模、投资、设计内容及标准:

第四条 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设计文件:

第五条 甲方应支付合同项目的设计费为 元(取费计算标准详见表)。

设计费的支付方法为:

5.1 本合同生效后 天内,甲方支付设计费总额 的20%,计 元作为定金(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5.2 乙方提交 设计文件后 天内,甲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 %,计 元。

5.3 乙方提交全部设计文件后 天内,甲方付清其余的设计费,计 元。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 甲方责任:

6.1.1 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

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规定期限超过15天以上时,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 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

6.1.3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6.1.4 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上级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甲方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6.1.5 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提交设计文件时,甲方应支付赶工费;

6.1.6 甲方应为乙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

件;

6.1.7 甲方应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

6.2 乙方责任:

6.2.1 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设计文

件;

6.2.2 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甲方偿付赔偿金,赔偿金最多与免收的设计费金额相等;

6.2.3 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6.2.4 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6.2.5 乙方交付设计文件后,参加有关上级审查及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计划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调整补充。乙方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甲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现场施工服务、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乙方仍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甲方适当收取 元咨询服务费;

6.2.6 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

第七条 其他

7.1 甲方要求乙方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7.2 乙方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甲方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乙方另收工本费。

7.3 本工程项目中,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定货,甲方需要乙方设计人员配合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7.4 甲方委托乙方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乙方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甲方支付。

7.5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7.6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7.7 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委托方与承接方应及时协商解释。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7.8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9 本合同一式八份,甲乙双方各执四份。

7.10 本合同双方签章后,在15日内报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审查。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双方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委托方单位名称: 承接方单位名称: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签订合同代表(签字): 签订合同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审查意见 鉴证意见

(盖章) (盖章)

审查号: 审查号:

审查日期: 审查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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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建设工程监理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1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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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全称):

监理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公路建设工程招标公告工程监理

2. 工程地点:

3. 工程规模: 道路基础工程,总长度约4500米、宽7.5米(杨家丫口至木耳槽处)含路基调平、铺设管涵、扩宽部分路基强化、夯实碾压、混凝土路面凿毛、铺设5%水泥稳定层200mm等,以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为准,达到铺设沥青路面标准。

4. 工程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约230万元。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 专用条件;

5. 通用条件;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 。

五、签约酬金

1、签约酬金(大写): 元 。

包括:

监理酬金: 元。

2、相关服务酬金:若监理服务期满后,非监理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长,延长期间监理费用以监理人、委托人协商为准。

其中:

(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 。

(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 。

(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 。

(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 。

六、期限

1. 监理期限:

从甲方发出监理进场通知后在招标范围内,负责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缺陷责任期满各阶段的工程监理,施工阶段约90日历天。

2. 相关服务期限:

(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

(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3.服务成果:

确保工程质量合格和施工全过程安全,并提供垫江县建设工程档案目录 要求所需的全部监理资料。

服务成果送达普顺镇人民政府时间为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历天内。

七、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2. 订立地点: 。

3. 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叁份。

委托人: 监理人:

(盖章) (盖章)

住所: 住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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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建设工程设计热门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设计,全文共 35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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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程 名 称:

工 程 地 点:

合 同 编 号:

(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

发 包 人:

设 计 人:

签 订 日 期: 年 月 日

发包人:

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 工程方案、施工图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序号分项目名称建设规模设计阶段及内容估算总投资

(万元)费率 设计费(元)

层数建筑面积(m2)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

1 √ √

2

3

4

合计

备 注1、实际设计费以费率*实际出图面积为准;

2、本项目方案设计阶段费用占整个项目设计费用的30%;施工图设计阶段费用占整个项目设计费用的60%;

3、本次设计内容:方案图(即总平面布置图、规划设计文本)、初步设计(各专业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即各单体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施工图);

4、设计费含税费并开具正式税务发票。

第三条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

1用地红线图1签订合同后三日内

2规划条件1签订合同后三日内

3设计任务书1签订合同后三日内

4项目有关批文1签订合同后三日内

5项目地勘资料1施工图设计开始前

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

1总平图4收到本合同第三条第1至第4项资料且收到发包人书面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2方案图(或初步设计)8收到本合同第三条第1至第4项资料且收到发包人书面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3施工图8收到本合同第三条第1至第5项资料且收到发包人书面通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第五条 本合同设计收费为:约¥ 元整。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付清次序占总设计费%付费额(元)付费时间

(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

第一次付费20% 合同签订后三日内支付

第二次付费30% 设计人交付方案图时支付给设计人)

第三次付费

(含定金)45% 设计人交付施工图时支付

第四次付费5%尾款竣工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或交付施工图纸24个月,以上两个时间以先到的时间节点为准

说明:1、设计费最终收费以实际施工图建筑面积乘以费率(或预算建安投资乘以费率)

确定。

2、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3、如各单体竣工验收楼栋是分批次的,按验收完成的楼栋设计费支付尾款。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发包人责任

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员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合同(或另行补充协议)、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6.1.3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本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6.1.4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产生费用设计人自理。

6.1.5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2设计人责任:

6.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工程现状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并考虑对其他分项工程的影响按本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国家现行有关技术规范

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

6.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本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收取相应的设计费用。

6.2.6 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7.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程,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应支付相应的设计费。

7.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

7.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7.5本合同生效后,设计人无故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由于发包人违约导致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第八条 其他

8.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补充协议。本合同内设计人应承担的现场施工服务工作含以下内容:

8.1.1各施工阶段节点现场验收,施工阶段节点包括:基槽验收、基础验收、主体验收、竣工验收;

8.1.2 施工图交付后的图纸技术会审;

8.1.3 由设计人提供图纸错误导致的现场问题处理和修改。

由施工单位、发包人、监理单位错误引起的设计图纸修改及必要的现场服务所产生的修改费及差旅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

8.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8.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8.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它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8.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7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合同双方同意由 起诉人 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8.8本合同一式 份,发包人 份,设计人 份。

8.9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8.10 发包人委托以下人员代表发包人签收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姓名: 电话: 邮箱:

8.12 其它约定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发包人名称: 设计人名称: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 所: 住 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名称: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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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工程建设项目分包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5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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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协议编号:

发包人:

设计人:

签订日期:

发包人: 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 工程设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本协议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协议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第三条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

第四条 本协议的设计期限为 天,自 年 月 日起计算,设计人应向发包人

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提交日期如下:

第五条 本协议设计收费估算为 元人民币。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说明:

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本协议开始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3、本协议的设计费包含人防部分设计费。

4、设计人的设计工作满足付费节点条件后,应向发包人提供阶段性的设计资料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对所提交的设计资料进行审查,发包人在接到设计人的通知后3日内组织相关人员对设计人的设计资料进行审查,经发包人审查通过后的次日,发包人按本协议第五条约定支付相应的设计费。如审查不通过,设计人应无条件进行修改,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及设计期限延误责任均有设计人自行承担。

5、若发包人所发包的设计项目为带方案招投标的项目,若最终发包人未能竞得该项目用地土地使用权的,则本设计协议自行终止,包人只需向设计人支付其已完成工作量 %的设计费。如协议终止时,发包人已支付的设计费超过 %的,设计人应将超过的部分返还发包人。

6、在设计人阶段性设计工作完成(方案设计阶段或施工图设计阶段),且相应设计通过发包人及相应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查后,设计人应书面通知发包人对项目的建筑面积进行核对确认并计算出最终的设计费总额,在设计费总额确定后的七日内,除预留现场服务阶段的设计费外(若有),发包人应将设计费余款支付给设计人。

7、 在设计人向发包人开具并提供相应的发票及相关资料后,发包人方履行付款义务。否则,由于设计人未能及时开具并提供发票而导致发包人付款延误,发包人不承担责任。设计人开具并提供的发票必须符合国家财务及税务相关规定。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发包人责任:

6.1.1发包人按本协议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协议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双方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条件。

6.2设计人责任:

6.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协议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并通过相应政府主管部门审查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和地方性规范、规程、技术规定等。

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 年(按国家有关规定)

6.2.4设计人按本协议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

6.2.5因设计人的原因需要进行设计修改的,设计人应无条件修改,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及设计期限延误责任均有设计人自行承担。

6.2.6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修改和补充。设计人按协议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参加分部分项验收、参加竣工验收并签署意见。

6.2.7设计人所提交给发包人的设计资料,其知识产权归发包人所有,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如发生以上情况,设计人应赔偿发包人的损失。

6.2.8设计人向发包人保证,发包人使用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不会侵犯第三人的任何权利,如发包人因使用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而遭受第三人的追索的,责任由设计人承担。

6.2.9设计人需为本工程专门设立项目组,配备固定的专职设计人员,设计人应在签订本协议之前将项目团队组成人员的名单及详细资料(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简历、资质情况)交付给发包人,名单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在协议履行期间,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设计人不得擅自中途换人,否则,每擅自更换一个,需向发包人支付设计费估算总额的 %做为违约金。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在协议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协议,发包人按设计人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支付设计费用。

7.2发包人应按本协议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付未付金额万分之五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

7.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中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退还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向发包人支付违约赔偿金,赔偿金为设计费的 %,如赔偿金不足以弥补发包人的损失的,设计人还应赔偿发包人的损失。因设计原因造成第三人的财产及人身损害的,责任由设计人承担。

7.4如设计人未按本协议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交付时间交付的,每延误一天,应按照设计费估算总额的万分之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发包人有权直接从应支付给设计人的设计费中扣除。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发包人有权不支付逾期提交的设计资料的设计费,并有权终止或解除协议。如发包人终止或解除协议的,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设计费 %的违约金,此外,设计人还应将已完成的设计资料交付发包人。

7.5协议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协议,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 其他

8.1设计人为本协议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设计人自行解决。如发包人要求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份数超过本协议第四条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0号图 元/张;1号图 元/张;2号图 元/张,方案文本 元/本)如由于设计人原因造成额外出图的费用由设计人承担。

8.3本工程设计资料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性能等技术指标,上述技术指标在确定前应事先与发包人进行沟通并取得发包人书面同意,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加工定货时,设计人应无条件配合。

8.4本工程涉及到的他项二次设计(如钢网架、铝合金等)需设计人提供配合工作的,设计人应无条件配合并不计取费用。

8.5发包人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相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

8.6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协议内容之外的服务,双方应另行协商。

8.7由于发包人原因修改设计,在接到发包人书面通知后,相应阶段的设计出图时间可顺延。

8.8本协议设计工作量包含了工程开发和建设过程中的所有设计变更

8.9在施工过程中,设计人须向发包人工程施工现场派常驻设计代表一名或委托当地设计院进行施工配合,解决甲方工程施工现场出现的设计问题,由此发生的费用由设计人承担。若设计人未能履行上述义务,发包人有权另行聘请第三方完成上述工作,由此产生的费用由设计人承担,发包人有权直接从应付款项中扣除,若应付款不足以抵偿上述费用的,则设计人应当将差额支付给发包人。

8.10双方对协议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及其他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否则,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8.11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协议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12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8.13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发包人二份,设计人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4本协议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履行完协议规定的义务后,本协议即行终止。

8.15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6附件一《设计任务书》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和本协议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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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自来水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0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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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为确保各方利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内容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期限

1、本合同总工期为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结束。

2、如遇下列情况,工期作相应顺延。

(1)施工现场不符合安全施工;

(2)设计范围内重大设计变更;

(3)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及战争)而影响工程进度;

(4)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的十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在十天内予以确认和答复,逾期不予答中国教育总网文档频道复,乙方可视为要求已被确认。

四、工程价款工程总价:人民币元整(¥元)。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后,甲方在一周内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50%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   元整(¥元);

2、工程施工结束后,甲方在一周内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40%的款项,即人民币   元整(¥元);

3、工程验收结束后,甲方在一周内向乙方付清全部余款,即人民币    元整(¥元)。

六、工程验收

1、当该工程完工后,由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竣工验收申请。甲方应在7天内安排验收工作,并告知乙方参加验收。乙方自提出申请验收报告7天后,因甲方原因未安排验收的,则视为该工程符合设计和施工方案要求,运行正常,通过验收。

2、工程未经验收,甲方若需启用,须与乙方协商,经同意方可使用。若未经乙方同意启用,将视为通过验收。

3、整个工程验收合格,则通过竣工验收的当天即为竣工日期。

4、工程未通过验收,引起争议时,请求第三方验收。

七、验收标准

本工程以相关设计方案、图纸为依据,按照国家标准进行验收;没有国家标准的,则按照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八、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和义务指派为工地代表,负责协调甲方的相关事宜。在工程履行过程中此指派人员的所有签名视为甲方行为。

(1)负责本工程的监督,积极协调施工配合关系。

(2)负责对乙方进度、安装质量、安全保护、综合管理的监督。

(3)提供有利施工的现场条件。

(4)审核工程计划进度表。

(5)负责对图纸、方案的审核、确认,负责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配套工程和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设计图纸变更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和其他必要的签证。

(6)负责竣工验收工作,在收到乙方提交所有竣工资料后一周内组织验收。

(7)按合同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的价款。

2、乙方权利和义务

(1)严格按设计图施工,质量技术指标符合工程的各类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2)施工中发现问题及时向甲方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

(3)编制施工组织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进场计划,开竣工通知书等,及时送甲方。

(4)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并准备竣工技术图纸,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竣工资料应满足甲方要求。

(5)组织有技术水平的施工队伍,明确现场技术及施工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不得随意变动。

十、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使工程延期完成,则视甲方违约,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合同总价×0.5%延期天数计算,违约金总数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

2、由于乙方原因,使工程延期完成,则视中国教育总网文档频道乙方违约,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合同总价×0.5%延期天数计算,违约金总数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

3、由于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向乙方付款,则视甲方违约,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合同总价×0.5%×延期天数计算,违约金总数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

4、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无故单方面终止合同,则视为违约,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十一、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1、合同签订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指战争、严重水灾、火灾、台风和地震以及经双方同意属不可抗力的事故),甲乙双方不得无故变更或解除。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遇不可抗力事故,甲乙双方均应采取有效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阻止损失的扩大。若确需变更或解除合同时,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对方在接到通知3天内给予答复,逾期未答复视为同意。

3、如果甲方未按合同付款,且延期支付任何一笔款项的期限达到60日的,乙方有权中止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甲方延期付款期限达到12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且有权请求甲方给予相应的赔偿。

4、如果乙方未能如期完成工程,且延期的期限达到60日的,甲方有权中止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整个工程延期的期限达到12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且有权请求乙方给予相应的赔偿。

5、变更或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除、终止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三、其他条款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合同未尽事宜协商确定。

合同签定地:

十四、合同文本和效力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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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工程建设监理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7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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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监理合同

一、业主委托监理单位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_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_;工程规模:_________;总投资:_________;监理范围:_________。

二、本合同中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的监理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2.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

3.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4.在实施过程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单位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工程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业主同意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单位支付酬金。本合同的监理业务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完成。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_份,各执_________份。

业主(盖章):_________ 监理单位(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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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建设工程安防监控服务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安防,服务,全文共 17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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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依照《民法典》,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

工程范围: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

二、工程总价:4300元(含税)

合同金额:4300元(含税)

三、产品质量及安装调试要求:

1、乙方须按要求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的正品设备,不得以任何理由以次充好,如发现有非正品则乙方以一赔十。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方案。并提供各设备有关品质证明书,合格证,说明书,相关软件等资料。

2、乙方所提供合同内设备应保证产品内外包装完好无损,若不能达到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合格产品直至解除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3、在签订合同后,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负责设备安装、调试,要求做到布局合理,布线规范,便于使用及维护,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4、由甲方提供安装场地及电源。

四、技术标准及质量保证

(1)布线标准:乙方监控系统布线施工,严格遵照国际《民用闭路监控电视系统技术规范》GB50198-94。

(2)乙方所供设备均以生产厂家提供的产品技术资料为技术标准。

(3)乙方保证本项目所供产品均为合同中指定的产品,且包装为原包装。产品进场时提供供货证明,经甲方验收后进行施工。

(4)乙方对监控布线、设备质保见附件1(工程价格汇总表质保说明)

五、工程项目建设期限:

合同签定后2日内进场施工,整个施工工期3天。(20__年3月9日开工,20__年3月12日以前乙方按设计要求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并能投入正常使用。)

六、售后服务

1、乙方所提供合同内设备,从验收之日起,所有产品及零配件质保期按投标书规定办理。在质保期内,若有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设备维修时,乙方按成本费计算。更换的产品必须是新的,且质保期限从当时算起。

2、凡由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各类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报修通知后,在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解决故障,若在2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的,则应由乙方提供不低于原设备标准的备用产品保证学校的正常行课。

3、在验收合格后的5年内,如乙方接到甲方故障报修通知后1小时内没有响应或2小时内没有排除故障且没有提供不低于原设备标准的备用产品保证学校的正常行课,则每出现上述情况一次扣除乙方合同总金额的0.1%作为对甲方的赔偿,直到扣完,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每次售后服务,均要求有甲乙双方签字的书面记录)。

4、乙方向甲方免费培训1-2名设备操作管理人员,要求达到能正确使用与维护本合同的设施、设备。

七、竣工验收及付款方式:甲方工程师现场验收:

项目施工安装、调试完毕,由乙方通知甲方组织验收,并提供相应完整的验收资料。乙方自书面通知之日起,2天内由于甲方拖延不验收视为工程验收合格。

项目施工安装、调试完毕后,由甲方组织验收,并签注验收结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日内支付合同总金100%(¥4300)。

八、约定事项

(1)为确保工期,争取提前竣工,由甲乙双方共同组成工程实施小组。

(2)合同如需变更,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变更事宜,双方签章生效,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合同要件,乙方必须遵照执行,否则视为违约。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合同要求按时、按质(即合同要求的设备的规格、型号)、按量完成供货与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甲方使用。如有违约,每违约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0.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超过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在乙方履行合同后,甲方保证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如有违约,每违约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0.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十、本合同按《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条款执行。

十一、合同执行中,若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员会解决,直至提交法院审理。

十二、施工期间出现工伤事故,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方执二份(存档一份,财务一份),乙方执一份,甲方备案一份。

十四、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五、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后之日生效。货款两清后,合同效力终止。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经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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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市规划与建设局绿化工程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2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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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经招标决定,甲方将_________至_________道路绿化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有关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互利和诚信的原则,双方达成如下施工合同望共同信守。

一、工程内容:

1、按招标文件规定内容和甲方提供的图纸施工。

2、根据不同地形,双方协商调整施工。

二、承包方式及付款组成:

1、本工程以包工包料包总价的方式承包,其承包总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_________元)。

2、考虑到道路两侧商铺较多和地形障碍,按招标文件规定花池数量有所变动,花池内植物种植相应变动,数量待定,故按总花池数量和总价数折合单组花池和树苗植物组合计价,每组花池_________元,工程结束验收后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价。

3、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承包内容外发生的工程(含植物)原则上按招标文件所列价款协商计价。

三、开竣工日期:

1、本工程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

2、若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道路施工相关事由不能及时协调解决,工期相应顺延。

四、安全生产: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按国家有关安全规程规章进行,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措施。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负责。

五、付款方式:

合同签定后,乙方施工人员进场施工,甲方付乙方合同总价款_________%,施工完成 _________%付_________元,余款_________ 元待工程验收合格扣出质保金,乙方凭税务局开据的正式发票结算付清。

六、双方应尽的义务和责任: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积极配合主道路的施工和有关线路的铺设。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建筑废料应主动清扫拉走。

3、甲方提供乙方在植物养护管理期内的水源取水点,所发生的水费甲方负责,电费和运输车辆乙方负责。

4、乙方在甲方划定的区域内花池砌体和树苗种植,因协调无效遭到人为破坏,甲方根据实际发生的损失计价补偿。

七、工程质保金:

1、工程质保金按工程总价_________%_________元扣取,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修复。

2、质保期过后如无工程缺陷,甲方无条件返还乙方质保金。

八、检查验收:

施工结束后,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在十天内组织相关人员验收。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根据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章):________

委托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委托代表(签字):________

_______年_____ 月___ 日_______年_____ 月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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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大酒店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酒店,工程,全文共 69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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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一)工程承包合同

日期:年 月 日

地点 市

本合同经下述双方签署:

1. 市卫生局局长 先生(以下简称甲方)

2. 建筑工程承包公司海外工程部经理 先生( 9 年 月 日由建筑工程承包公司授权)(以下简称乙方)

出生地: (国家)

国籍: (国家)

总部: (国) 市

在A国的通讯地址: 信箱

鉴于甲方要兴建的 学校m2的教学楼,乙方提交报价已于 年 月 日被 市卫生局招标委员会接受并已中标。根据A国 部 983年2月5日第3 8号决议,双方缔约于下:

(一)合同内容

乙方要完全、准确地按照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设计图纸、工程量表、价格表及与合同条款有关的书面协议,在 市对 学校 0000m2的教学楼(该工程为楼房,包括全套家具、设备、空调)进行施工。

乙方承认自己对合同的正文和附件,已有正确的理解,在此基础上同意缔约,按合同施工。

所有上述文件、附件,均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二)合同金额

本合同总金额为 第纳尔。兑换美元比例为70%。

这个金额是用单价乘实际工程量的方法计算出来的,这是指“概算工程”而言。至于“分段工程”则根据临时报表进行支付,临时报表的书写方法应是双方在合同中一致同意的。对乙方的支付要根据合同及其附件的规定。

合同价格是固定的,它包括乙方为施工所承担的所有费用、开支、义务、各种税款,包括因施工不良而支出的工程维修费及在合同期内规定的保修、保养费。乙方无权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合同价格,如市场物价上涨,货币价格浮动,生活费用提高,工资的基限提高,调整税法、关税及税务,在A国国内或国外新增加赋税。

(三)工期

乙方必须根据本合同第号附件的说明,在自移交场地之日起的380天之内完成全部合同工程的施工。正式的节假日包括在工期之内。如果乙方由于某些不可抗拒的原因而认为不可能按期完工的话,可书面通知甲方,说明原因,并提出要求增加期限。如果乙方证实这些原因存在,合同期限可以适当延长。

(四)移交场地

根据甲方向乙方发出的通知,进行工地交接,交接时须签订纪要,双方各持一份。如果乙方或其接收场地的代表在通知中规定的期限内缺席,甲方可照常起草纪要,并将纪要的复印件寄给乙方。起草纪要之日等于乙方接收场地之时。

(五)查看工地

乙方承认在签订合同之前已查看了土地及周围的环境,掌握了所有与工程施工有关或对施工有影响的情况,如地质土壤情况、水源、当地气候情况、道路、交通流量、劳动力的提供范围等。由这些因素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六)履约保证金

乙方应自被通知中标的第2天起的30天内,向甲方寄存履约保证金,金额为该合同总额的20%,或在指定期限内将以前寄存的投标保证金补充到上述比例。该合同只有在寄存保证金之后才对甲方产生义务。

有现金、信用支票,或按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保函作保均可。按第五十六条规定,保函须在合同整个执行期中都有效,直到最后交付工程为止。

该保证金始终都由甲方保存,作为乙方完美施工和履行甲方权利的保证。乙方应在甲方发出挂号函件后,最多在一个月内,按可能业经被扣除的金额的相同额度补足保证金。否则,甲方有权没收保证金的余额,或者从乙方手中收回工程,由甲方自行施工而由乙方承担费用。甲方有权索赔,只要用挂号函件通知乙方即可,无须诉诸法院或采取其它措施。

甲方有权从乙方在本合同的任何收益中索取其拖欠的债务。

(七)图纸和规范完善无缺

甲方提交的任何技术说明、设计、绘图中的所有错误或疏忽,随时可以更正。乙方应亲自审查规范、设计、图纸的有效程度,并在适当的时候把自己的意见告诉甲方。在甲方接受这些意见的情况下,甲方就要对这些意见负责,就如同是其自己提出来的一样。

(八)施工进度计划表

乙方自接收工地起, 5天内向甲方递交一份施工计划,阐明为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采用的方法、施工进度、施工安排、运进施工现场的设备,以及建立临时设施等。乙方应根据甲方意见和施工进展情况,对自己的施工计划进行调整。

(九)合同内容的变更

甲方有权调整合同内容,但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量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 5%。实际工程量的增加或减少在合同金额的 5%之内,乙方无权要求任何补偿。

上述调整金额,要用业已议定的单价计算。如果没有这种单价,则在责成乙方进行调整时的当地市场价格或世界市场价格的基础上进行计算。

根据本条款的规定,如果乙方认为提出的调整会导致工程不能按期完工或交工,乙方可以自通知进行调整之日起最多两个星期内向甲方提出延长工期的要求。否则,等于放弃权利。这样,乙方就要在原工期内完成包括调整部分在内的工程,并交付使用。

甲方在收到乙方呈交的延期要求时,可将工期延长到其认为是适当的时候。

(十)支付条件

1. 在乙方接收工地、提交履约保函并办完合同注册登记付税手续之后,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 %的预付款。支付预付款应在乙方提交与预付款等值的保函之后,该保函应该在施工期间始终有效,且应开自一家A国的银行,或是经过这家银行认证,同时不许附加任何条件,也不得被作废。上述银行须承认有一笔与保函等值的款项由甲方支配,并承认可全部支付甲方,无须提醒,无须诉诸司法部门,也无须办理其他手续,同时也不管乙方或第三者提出的异议。预付款应从支付给乙方的月工程进度款中按预付款在合同总价中所占的比例扣除,直到扣完为止。保函额度也可以按预付款收回的金额递减。

2. 乙方运到工地而又是工程实际需要并被甲方接受的材料,其费用中的 %应付给乙方。条件是乙方提供的材料应是优质、适用、符合规定,为甲方工程师所接受,并须妥善储存在仓库里。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乙方运到工地的机器设备,这些机器设备是工程的组成部分,在安装时应是完好无损的,但属乙方所有的机械则不包括在内,因为这些机械并非是工程的组成部分,只不过是为了施工而引进到现场。上述预付款要首先从乙方用库存材料所完成的工程的进度款中扣除,直到全部收回为止。

3. 对符合条件与规范而且是实际上完成了的工程,甲方在双方确定的单价基础上,向乙方支付其造价的 %。这些支付款项的金额应根据本合同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和每月完成的工程量报表而定。这些款项要在扣除本条第一款所述的预付款比例和先前业已支付的入库材料费后才能支付,每月支付金额不少于 第纳尔。甲方支付本条规定的月工程进度款,要在工程报表得到甲方认可的45日之内进行。条件是完成的工程应全部符合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

支付要在审查报表、支付申请单、并证实无误后进行。支付迟于45天时,乙方可按 银行规定的利息率索取利息。由于乙方对工程量的统计欠及时,或者在制作工程量表时乙方(或其代表)外出,或甲方认定工程的进度差、乙方(或其代表,或其分包人)的表现差,甲方对其逾期支付不负责支付利息。同样,由于报表出现缺陷、疏忽和错误不管是被甲方发现还是在支付前被A国任何稽核、监督单位发现甲方对其逾期支付也不承担支付利息的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可将支付(月进度)款的时限适当推迟,以便对报表进行校正。本文规定的因迟付而享受利息的规定不适用于预付款、合同决算款、过期退回保证金,以及材料款。一言以蔽之,这个规定只适于月工程进度款。

4. 乙方应向A国有关方面交的款项,可从其与甲方签订的合同的收益中扣除。

5. 甲方从每月的月工程进度款中扣除5%的金额,作为保证施工完好的保留金。在工程竣工和按第五十四条规定进行初步验收后,遂将这个比例金额付还乙方。也可以依据一份符合本规定且与上述比例等值的保函,把这个比例的金额付给乙方,该保函自初步验收之日起30日内开出有效。

6. 在遵守货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的情况下,乙方可以把用于工程而从国外购来的进口材料款、机构设备款汇往国外。也可根据现行规定和状况,把本合同的盈余款额汇往国外。

(十一)信用证

为本合同施工而需要从国外进口的材料费、设备费,乙方可以用一家A国的银行所开的信用证兑换外汇。

这个金额的确定要根据乙方开信用证前向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单子总价而定。

信用证可以分着开。根据乙方向甲方提供的须进口的每一批施工材料、设备的时间表而确定支付金额和日期。同时根据该表确定信用证的有效期。

在确定受益人之后,开给乙方的信用证,非经甲方同意,不得转让给任何其他受益人。上述信用证的每次支付通过下列方式进行:

1. 每次装运支付75%金额时,要提供下列凭证:

(1 )五份认证的原始帐单。

(2)一套货运单据,证实已按正常的海运价付过运费。

(3)由A国一国保险公司为甲方开的为之承担一切风险的保险文件,从制造厂到A国项目现场均在保险范围。

(4)装运清单。

(5)根据本合同的规定,由甲方承认和批准的检查证明。

(6)制造厂家的证明和A国驻国外领事馆或领事馆在原件上认证。

2. 当这些材料和设备根据工艺要求和技术规范安装完毕后,甲方通知银行并支付 5%比例的信用证金额。

3. 信用证金额的 0%保存在全部合同工程初步验收结束时为止。上述支付比例,由甲方通知银行支付。

(十二)甲方有权检查材料及其种类,只有甲方开了证明以后才允许启运。

海关税收以及所有储存费,运往现场的开支,装卸费只要没有得到有关方面豁免,都由乙方根据法律交付。

为办理信用证及付款手续上的需要,乙方负责向其在A国国内外的开户银行提交一份合同副本。

(十三)完美施工

乙方应根据工程图纸、技术规范和施工计划及专业技术规定的要求认真地进行施工。在施工中要使用优质材料、设备、机械,在投入使用之前,要给甲方工程师提供所有样品,并给予充分时间进行认可。

因材料有瑕疵,或制造粗糙,或施工错误而致使甲方拒收的任何工程部分,需对之进行修理或拆除时,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十四)第三方保险

乙方应在一家保险公司对因施工而使第三者及其财产蒙受损失的责任进行保险。不论什么情况,保险金额均为 第纳尔。为避免可能发生的工人和其他人员伤亡,避免给社会和个人造成损失,乙方须采取必要的措施,其中包括按交通规定设置白天与夜晚的路标(用标记和指示灯)。由于施工,由于乙方或其代理人,或其承包人,或其职工的不慎而可能造成的死亡、事故、损伤,乙方要负直接责任,并独自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索赔和补偿。

(十五)工程保险

乙方应在一家保险公司交纳保险金,对现场已完成的工程、材料和器具遭到破坏、失火或被窃进行保险。保险文件要为承包商承担一切风险。根据本合同第五十四条,到工程初步接收时此项保险才可结束。

(十六)乙方未尽保险义务

乙方在开工时,要为其前两条所规定的保险义务提出已履行的证据。如对保险未尽义务,或没有支付这笔款项,甲方可以代为保险,承担这笔费用,可将这些费用从乙方应得的款项中扣除。在所有情况下,甲方都应停止向乙方支付任何款项直至乙方确实已经承担此项保险义务并支付这笔款项。

(十七)分包合同

不允许乙方将合同中规定的工程分包出去,但经甲方的书面同意后,允许乙方和那些有能力和经验的专业施工公司,就合同中的部分工程的施工签订分包合同。在所有情况下,把部分工程分包出去的乙方,始终都要和他的分包人一起对执行本合同共同负责。

(十八)转让合同

不允许乙方向他人转让整个或部分合同,如乙方违反这一条规定,合同就被废除,履约保险金就被没收。这无须经过任何法律手续,也不影响甲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如有必要,甲方还有权向乙方索取因物价上涨所增加的费用。但允许签约人将其应得款的全部或局部转让给A国的一家银行,条件如下:

1. 针对甲方的转让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成立。

2. 这种转让不影响甲方对乙方的权利。

3. 一旦乙方向某银行转让,就不能反悔,除非得到银行的同意。

(十九)施工监督

对签约工程的施工监督和对乙方施工的检查,由甲方工程师或管理机构授权的职员承担。如甲方工程师认为工程进展缓慢,可以向乙方提出书面警告,要求增加工人,增加机械设备,加班以及采取其他以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和按时竣工的措施。所有这些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工程师和他的职员有权在任何时候进入现场,对施工的工程进行检查、管理,乃至发布旨在使施工顺利进行的命令和指示;这些指令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记入现场记录;乙方和他的工人、分包者应执行这些指令,而且不使用那些甲方工程师认为不符合合同条件或附件条件的材料。为了保证按技术规范和合同条件进行施工,在甲方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时,他们有权书面通知停工,或者不接受不符合议定的材料和工程;同时允许在不影响工程造价、不违反合同宗旨的情况下,根据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细小的调整和修改。对于那些需要增加费用的工程应经甲方批准。甲方工程师有权要求乙方做材料试验、材料分析、检查材料强度和提交各工期的照片,这些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只有甲方要求再次对这些材料进行检查和试验,而且两次试验结果都符合技术规范要求时,甲方才承担这笔费用。

为继续施工起见,乙方也可以要求甲方工程师进行任何一项必要的检查。这要由乙方向甲方工程师或其代表提交一份书面报告,由后者在报告的复印件上作收讫签字。在这种情况下,甲方工程师应作必要的检查,并尽快提出意见,把检查结果记入工地记录。

(二十)甲方工程师办公室

乙方应在现场为甲方工程师提供办公室。该办公室应完全符合条件,包括全套设备。建立办公室、供电、安装设备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二十一)乙方的现场代表

乙方应指定现场代表,负责接收并执行甲方工程师的指令,同时应为他设立一个具有同等施工经验、有高度技术水平的技术机构,该机构成员在整个工作期间均应在现场。

对于现场代表和技术机构成员的选配和更换,应事先经甲方同意。必要时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人选,这不影响乙方完美施工的责任。

(二十二)为管理工作和其他承包人提供方便

乙方和他所属的工地负责人、代表、职工,要为甲方工程师提供必要的方便,包括到现场进行检查、测量、试验及其他工作,同时还应照顾到其他承包人在现场及其附近地方的施工,并为他们的施工创造有利条件。

(二十三)维护工地秩序

乙方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对那些玩忽职守,拒绝执行工程师指示,或者技术能力差,或有关当局要求解雇的职工,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命令后的24小时内把他们送出现场,对任何扰乱工地治安的行为应马上报警。

(二十四)合同文件应保存在工地

乙方现场至少应保存两套合同文本、技术规范、工程图纸及其他与本工程有关的文件,以便在甲方工程师或他的代表需要时参阅。

(二十五)已完工程的计算

每月底在甲方代表同意的情况下,乙方出资对完工部分进行计算,同时应由甲方代表参加。工程计算必须由双方代表签字才有效。如果乙方拖延工程计算,他就要服从甲方的算法并承担计算费用。工程量表中的工程量只是一种估算,用上述计算方式计算出来的实际完成的工程,才是实际工程量。

乙方应保存专门的记录,把由双方签字的月统计表中反映出来的工程量记录在案。

(二十六)设备处理

未经甲方同意不允许乙方将他运入现场的材料、工具、机械、设备、临时设施运走和处理,直至工程初步交工时为止。上述材料设备丢失、损坏、被窃等,甲方概不负责。

(二十七)保护公共设施

如果在现场挖掘土方工作的过程中,发现电线、水管管道,或者其他东西,乙方应立即停止挖掘工作,并及时报告甲方或专门机构。乙方根据有关指示,负责修理那些被破坏的公共设施,并恢复原状,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十八)文物和有价值的物品

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文物和有价值的物品时,乙方在采取防止损坏、打碎的措施的同时,应立即告诉甲方、文物局和警察局,如果这些文物不易搬动,应就地停工,并通知甲方代表和专门机构或警察局。

(二十九)停工

只有根据甲方的书面命令,才允许乙方停工。在停工期间,乙方负责保护工程。

如果停工的原因不是属于乙方,那么甲方应向乙方补足相当于停工时间的工程,如果停工时间超过6个月而原因又归结于甲方,那么乙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

在这样的情况下,乙方有权要求索取他已经施工的工程费用和停工期间的实际损失,但不许要求其他方面的赔偿。

(三十)误期罚款

如果乙方不能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期限,或在其他业已议定的期限内完成施工,他应承担误期罚款。比例如下:

如果甲方认为可以从已经完成的工程中获益的话,每误期一天的罚款占延期工程总价的 %,如果甲方认为不能从已经完成的工程中获得收益的话,每误期一天的罚款占工程总价的0. %。

在所有的情况下,罚款均不应超过合同总价的5%。即使未因延误工期而造成损害,误期也要罚款,无须提醒,不用警告,不用提交仲裁或采取任何其他措施,也不影响甲方因误期使自己蒙受的损失要求乙方赔偿的权利。

如果甲方证实乙方误期是由于意外原因所致,那么误期罚款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罚款可以从保证金或者乙方在甲方处的应得款项或者从其在任何其他的公共机构的应得款项中扣除。任何罚款的扣除并不意味着免除乙方承担施工以及完成议定工程的责任。

在乙方于甲方处还有足够款项偿还延期罚款的情况下,甲方根据自己的全面估计,可以延期索回罚款。但要有乙方提出申请,并阐明延期交纳罚款的详细理由和延迟期限。

(三十一)废除合同

在不影响甲方取得误期罚金和赔偿权利的条件下,在遇到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废除合同,没收保证金。

1. 乙方延期开工,或施工很慢,虽然给予书面提醒,甲方仍认为他不可能按期完成合同工程。

2. 如果乙方停工 5天以上,停工理由不被甲方接受。双方签署合同立即生效,此合同一式两份,各自保存。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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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青岛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2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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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址:

三、建筑面积:全框架结构共11层,总建筑面积约1488平方米(建筑面积外构筑物飘板、天沟按全面积计算,雨蓬、空调板按半面积计算)。注:括号内条例经协商不计算面积,但水电由甲方负责施工,工资由甲方付款。

四、承包范围及内容

1、主要内容:按照甲方要求和设计的平面图和甲方有关的建筑要求进行施工修建,包括路面压花,土建一次性大包干,住房每层高度为3米,第一层为3.8米,±0.00以下按实结算,并计算乙方的其它费用开支,为一次性支付。

2、配套附属工程,另行按实计算。

3、水、电由甲方负责。

4、室内留门洞,粉好门套,预制构件由甲方购买。

五、材料材料及工程质量要求

1、主体工程质量必须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2、乙方应认真按照甲方要求和意图,精心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验收。

3、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规范质量标准,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工程质量达不到规范标准的部分,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标准和重新施工,直至符合规范标准合格为止,所有费用由乙方负责。

4、若甲方要求乙方不合理的施工所造成的工程质量和损失由甲方负责。

5、外墙为100____100或(100____200)的方块砖,屋面为随到随抹一次性成合压光。防水屋面由甲方负责。

六、承包方式及合同价款

1、工程采用包工不包料大包干形式,承包价格为220元/平方米,安全保险由乙方负责。

2、浇灌砼、扎钢筋、装模、回填夯实由甲方负责。机具、扎丝、铁丝、钉子由乙方负责。内钢管脚手架、活动架、扣件油顶由甲方负责及费用,乙方负责绑扎,外架由乙方负责。

七、工期要求

工期总共为180天,自20______年1月27日开工到20______年7月27日竣工。

八、付款方式

工程总价约为32.736万元,签订合同预付乙方的进场费及备料款3万元,以后每完成一层主体付工程总价的65%,内外装饰每完成一层工程总价的33%。留2%竣工验收后一笔付清。

九、双方责任

1、甲方应保证工程款及时到位,防止资金问题而造成工程停工,而达不到预期进度由甲方负责。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因资金原因不能正常施工,除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3、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工程支解以后分包的名义发包他人,否则,合同自行终止。

4、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合作、自行遵守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协助保密等义务。

5、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合同自签字生效,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的全部义务,承包人自发包人交付竣工结算款支付完毕,本合同自行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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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道路维修项目工程设计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设计,全文共 42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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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职务:__________

委托人/职务: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职务:_____________

委托人/职务: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职责,经双方协商同意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工程项目

1.1工程名称:道路修缮工程。

工程地点:_________区__________村承

2、包范围:按照____________区建筑市政设计所设计的施工图纸施工。

1.2工期:

(1)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

(2)开工日期:20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竣工日期:20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1.3工程做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质量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

1.5合同价款:________________元(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

第二条甲方职责:

2.1甲方负责将水准点、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提交乙方,然后并于现场交验;

2.2甲方负责组织乙方和设计、监理等单位进行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做好会审、交底纪要,并按图纸的份数发给乙方。

第三条甲方驻工地代表

3.1甲方任命驻工地现场总代表及其委托的代理人,然后务必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担任,若甲方代表易人,须提前七天通知乙方,其后任务必全面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职责。

3.2甲方代表或其代理人的指令、通知,须经其本人签署并以书面形式递交乙方后生效。

3.3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员名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乙方工作

4.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然后拟定施工方案或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进度计划,并送交甲方;

4.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然后严格按照图纸和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4.3做好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汇集施工技术资料、竣工图等文件移交甲方;

4.4做好施工组织管理、维持现场整治,做到“工完场清、道路畅通”。

4.5工程竣工未移交给甲方之前,乙方负责保护,然后乙方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出资修复。

4.6在竣工后规定的保修期内,由于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应于接到甲方通知的三天内无条件进行保修。属设计或甲方使用及其它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可给予返修,但返修费用由职责方承担;

4.7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除甲方人员自身职责外,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职责,并立即报告甲方。

第五条乙方驻工地代表

5.1乙方任命的驻工地的总负责人或总代表,应书面通知甲方,然后若乙方代表易人,须提前七天通知甲方,其后任务必全面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职责;

5.2乙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乙方的要求、通知,均应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递交甲方后生效。

第六条工期顺延

6.1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拖延,经甲方代表确认,然后工期相应顺延:

(1)设计变更,工程量超多增加;(

2)不可抗力:是指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双方职责造成的爆炸火灾、水灾,以及六级以上台风、大雨、暴雨、地震等

;6.2上述状况发生后两天内,乙方就延误的.资料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五天内予以确认并答复。

6.3非6.1条款所列出各种原因,工程未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职责。

6.4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工期完成工程,每延误一天乙方需支付甲方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七条工程质量等级

7.1工程质量要求到达北京市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7.2工程质量不贴合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第八条合同价款及调整

8.1合同价款为有条件之可调价款,有下列状况之一者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修改和施工现场签证;(2)甲方代表签认的工程量增减;

8.2上述状况发生后,由乙方编制调整预(结)算书送甲方审核后,报送工程造价审查部门审定,确定合同价款的增减。

第九条工程预付款及竣工结算

9.1合同生效后五日内,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为工程预付款;铺装铺油前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后,甲方付至95%;质量保证金为结算总款的7、5%,质保期满后20天内支付。

9.2乙方在向甲方递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自签收之日起天内将结算审核完毕,审定后的结算书作为双方结算工程款的有效依据。

第十条竣工验收

10.1乙方认为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应于竣工验收前十五天内向甲方带给完整竣工资料(一式_肆_份)和竣工验收报告。甲方代表收到报告后十天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五天内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修改意见修改,并承担由乙方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10.2竣工日期的认定:竣工日期为乙方递交竣工验收报告中的日期,若要修改才能到达竣工要求的,应为修改后乙方重新递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

10.3经验收贴合国家质量标准,验收完毕后,若乙方在五天内未向甲方移交,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概由乙方承担。

10.4工程竣工验收贴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乙方不得任何理由而拒绝交付。

第十一条保修

11.1保修期限: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甲方在验收证书签字之日起计算,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条款执行,沥青砼路面及人行道为年。

11.2保修职责范围:除甲方使用过程中人为损坏,自然灾害及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损坏外,凡属乙方施工质量原因及验收后移交前乙方保管不力造成工程范围各部位损坏、脱落、开裂等,均属乙方保修职责范围。

11.3保修资料包括:合同价款(含补充合同价款)所包含的工程项目、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或文字约定,双方或多方会议纪要约定的全部资料。

11.4保修费用:从工程结算款中截留,即结算总价款的5%,若发生的累计保修费超过所截留保修费总额,超出部分仍由乙方支付。

11.5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在保修费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11.6保修期满后二十天内,甲方将剩余保修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双方就合同条款的解释、执行及工程密切相关的事项发生争议,应友好的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履行地即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三条违约职责

13.1违约的处理:合同双方之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违约造成工期延误职责分担:甲方违约,工期相应顺延;乙方违约,工期不得顺延。

13.2违约金的标准: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而单方提出终止合同,均属单方毁约,毁约方除承担赔偿因此造成对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外,还务必向对方支付合同价款_%的违约金。

13.3赔偿经济损失的范围:乙方不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导致甲方经济损失。

13.4损失的计算方法:实际直接损失加间接损失。

13.5因乙方原因中止合同时,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理解与本工程有关属于乙方在现场的一切设施、材料、设备和器件的权利。

第十四条安全施工

14.1乙方应按安全施工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职责和发生的费用。

14.2若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告建设主管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为抢救带给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职责方承担。

14.3乙方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管道附近及交通要道施工之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其防护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

15.1不可抗力原因和因素的认定标准:

(1)六度以上的地震;

(2)六级以上的持续一天台风;

(3)30MM以上的持续24小时的大雨、暴雨;

(4)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

(5)其它不可抗力原因(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非甲乙方职责造成的爆炸等)。

15.2上述不可抗力因素出现,乙方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向甲方报告损失状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若灾害呈间歇形式发生,乙方应每隔三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状况,直到灾害结束。

15.3因15.1所列灾害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乙方设备、机械、车辆等现场施工用具及人员停工、窝工,机械、设备停置损失,由乙方承担;

(4)清理、修复工作的职责与费用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

第十六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6.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和竣工结算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16.2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合同,关于合同的任何补充、修改或废除均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采取书面形式进行。

第十七条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甲方_份,乙方_份,附加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条款

甲方: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盖章或签字)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盖章或签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盖章或签字)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盖章或签字)

本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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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GF—2024—0203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0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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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设工程勘察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建设单位:____以下简称甲方;

勘察单位:____勘察院,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建设单位与勘察单位的经济责任,分工协作,相互促进,多快好省地完成国家建设项目的勘察任务,根据已被正式批准的建设项目计划,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名称、规模、投资额、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勘察的范围、进度和质量________。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在签订合同时,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交按基建程序批准的计划任务书复印件,提交进行工程地质勘察的用地批准文件和红线图复印件。

2.在签订合同时,甲方必须在__年__月__日向乙方提交由设计单位提出、经建设单位同意的勘测范围之地形图和建筑平面布置各一份,提交由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单位填写的勘察技术要求及附图,并对提交的时间、进度、质量负责。

3.甲方必须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做好现场勘察工作的水、电供应、平整道路、清理现场、准备材料等工作(所需材料由乙方踏勘后提出明细表)。

4.甲方必须在__年__月__日乙方进入现场前,办好征地、拆迁、砍树、采青苗等项目的赔偿手续。

5.甲方必须负责解决乙方勘察人员的现场吃住、办公等条件。乙方现场勘察人员的吃住费用由乙方自负,如果甲方安排住招待所、饭店,费用由甲方负担。甲方人员的集体福利设施(如浴室、理发、医疗等)应为乙方人员提供方便。勘察施工中必须的民工、燃油料以及冬季生活取暖的设置及煤、木材由甲方供给(费用由乙方负担);生产现场取暖和机具的看守由甲方负责解决并负担费用。

6.乙方勘察人员、勘察机具进入工程地点的交通运输和劳务费均由甲方负担。

7.甲方对乙方的勘察成果文件,不得擅自修改,不得转让给第三者重复使用。

第四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按照现行的标准、规模和技术条例,进行工程测量、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的勘察工作,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质量提交勘察后果。

2.乙方应于__年__月__日进入现场勘察,__年__月__日提交全部勘察资料,提交测量透明图__份,提交工程地质报告书一式__份(如甲方需要加印、加晒图纸资料,另外收费)。乙方如因气候或甲方原因影响现场施工三天以上,工期可顺延。

第五条 定金及勘察取费标准及拨付办法

1.本工程按国家建委颁发的《工程勘察收费办法》收取勘察费,总价预计为____元。自本勘察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勘察费的30%的定金;勘察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费。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要求偿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回定金。勘察工作开工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勘察经费的30%;全部勘察工程结束后,乙方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交勘察报告书和图纸,并进行工程结算,甲方提取资料后____日内,应按实际勘察工作量清付勘察费。勘察费用的支付均由建设银行办理托收承付。

2.属于特殊工程(如自然地质条件复杂,技术要求高,勘察手段超过现行规范,特别重大、紧急、有特殊要求的工程,特别小的工程等)的收费办法,原则上按勘测工程总价加收20~40%的勘察费。

第六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如果由于甲方变更计划,或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未按期提供勘察、设计必需的资料或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窝工或修改设计、甲方应按乙方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勘察工期顺延,因甲方责任而造成重大返工或重作设计,应另行增费,勘察工期顺延。

2.甲方超过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勘察费或定金,应按银行拖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__元。

第七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因勘察质量低劣引起返工或造成工程损失,应继续完善勘察,并根据造成的损失情况承担经济和技术责任,甲方可视造成的损失大小,减少或不付勘察设计费。

2.乙方如勘察错误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外,还应付与直接受损失部分勘察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3.由于乙方的责任延迟提供勘察文件,时间达__天以上的,每延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工程勘察费总价__‰的违约金。

第八条 纠纷的处理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属于同一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不属于同一部门的,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__年__月__日双方签字后生效,全部勘察工程验收后失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送计委、建

委、建行各留存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____(公章)

代表人:____(盖章)

联系人:____

通讯处:____

电话或电报:____

开户银行:____

帐号:____

勘察单位(乙方):____(公章)

代表人:____(盖章)

联系人:____

通讯处:____

电话或电报:____

开户银行:____

帐号:____

__年__月__日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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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建设工程自愿承包施工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0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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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合同签订地:

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项目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并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工程范围及内容:

工程量:

承包形式:

三、工期:

1、开工日期:

2、竣工日期:

3、合同总工期为工作日。期间如遇连续大雨等无法抗拒的特殊天气,经甲方和监理签字认可后,工期可相应顺延。

四、质量标准采用下列:

1、工程质量达到省优至鲁班奖;

2、工程质量评定等级为优良;

3、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4、双方约定的标准、具体为:

五、合同价款

本合同工程价款结算采用下列种方式:

1、采用一次性包死总价的固定价格方式,总价为,如今后涉及工程变更和增加工程量的,增加部分按实结算。

若变更增加工程量在5%以内,双方不再签订补充协议,若变更增加工程量超过5%的,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算。

并按下列约定执行:

(1)工程预算价:(工程结束后按实结算)工程单价:(含外运等其他一切费用)

(2)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合江苏省有关工程定额标准计算,由乙方报决算价,经监理及甲方审核后,由会计事务所或进行审计确认。

(3)所有工程量必须在每月日前,由乙方向甲方提交月统计报表或已完工程量报告,须经监理及甲方审核同意。

(4)若涉及工程变更及增加工程量的,须经甲方项目负责人下达指令,变更签证除应由监理方签字外,还须由甲方工程部和有关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在实际发生日的十五日内报甲方计财部负责人复核签字,并由甲方分管领导签字,以及最终由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生效,否则甲方有权不予认可。

(5)变更工程量在总承包价5%以内,无需追加合同,超过5%,须另订合同。

(6)取费标准及说明:土石方量测量执行省市有关土石方验收标准,土方量按实结算。

(7)工程量核算确认方式说明:完成合格工作量上报甲方审核报批,并编制统计报表上报监理,取得监理、甲方的确认后方可。

(8)合同协议一经签字,不受市场价格变化影响,按合同及协议约定标准进行结算。

六、付款方式

1、本工程预算款为:扣回工程预付款的方式为:

2、工程款按方式支付,具体为: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统计报表,经监理、甲方审核确认后,支付合格已完工工程款的%;

(3)总工程款的%作为质量保证金,若无质量问题及其它违约情形,后支付给乙方。

相反,如存在质量问题及出现其它违约情形,甲方有权直接扣付乙方质保金,如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质保金数额,乙方对超出部分仍应予赔偿。

七、材料、设备供应:

八、质量及验收

1、工程质量必须符合本协议第四条约定标准,并按现行国家验收规范执行。质量保证期年,如工程内容涉及主体结构的,应终身质保。

2、项目经理须持有省建委核发的岗位证书,且在建工程不得超过两个,项目经理在现场的时间每天不低于小时,负责处理工程上有关事务。

3、乙方所有进场人员未经甲方认可不得任意调换,若确实需更换,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请,否则,乙方任意调换人员达30%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场。

4、工程质量验收必须按规范进行,所有工程资料须与工程施工同步进行,随时供有关部门及人员查阅,不合格资料及时修正。

5、分项工序验收,以及隐蔽工程验收,必须经甲方及监理签字验收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6、甲方及监理应在收到乙方请验报告后小时内验收完毕并出具书面验收意见。

平时甲方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发现质量问题时,出具限期书面整改意见,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限期整改。

若多次发现质量问题,或经两次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根据情况要求支付违约金,严重的责令退场,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7、竣工后,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及监理验收,乙方在竣工后天内提供符合规范性要求的竣工图及全部竣工资料,并应一式份。

8、其他约定:按图纸说明施工,达到甲方、监理的要求,禁止随地洒落、倾倒。

九、施工组织与工期

1、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施工图纸三日内向甲方提交书面施工组织方案,乙方自行办理开工报告等相关手续,甲方对乙方的施工组织方案进行审核批准,安排图纸技术交底。

2、乙方必须按合同工期和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监理对工程进度的监督、检查,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不符时,甲方、监理有权责令限期改进,乙方应按甲方、监理的要求提出整改措施报甲方、监理审批后执行,期间赶工费用由乙方自理。

月进度明显滞后于进度计划时,甲方有权暂停支付工程款。

若乙方明显无力按约定工期完工时,甲方有权调换施工队伍,乙方应在按到甲方退场通知的十日内无条件退场,并撤出所有人员及设备,工程款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支付,否则甲方不支付任何款项,每拖延一天按总工程款的2‰承担延期违约金,造成其它损失的,应全额赔偿。

3、项目经理:现场代表(乙方):

监理:

现场代表(甲方):

4、施工中的水、电、食宿、工具等设施的约定:乙方自行解决

十、安全及文明施工与管理

1、乙方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操作管理规范。

2、不得招收无身份证、有劣迹、身体残疾人员及童工。否则后果自负。

3、特殊工程需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上岗证,持证上岗。

4、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工伤事故或其他内部纠纷,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5、所有机械设备需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特殊设备须有安检证明。

6、乙方应按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规定进行施工场地标准化管理,因标准化管理不到位引起的一切处罚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应优先发放施工人员工资,不得拖欠,并处理好劳资纠纷及相关问题,不得因此影响施工,以及不得给甲方造成任何不良影响,否则甲方有权采取解除合同、责令退场、要求赔偿损失、要求支付违约金等措施。

十一、甲方责任

1、按约定提供图纸资料,及进行图纸技术交底。

2、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若甲方因资金困难不能及时兑现,应与乙方协商,并可视不同情况向乙方承担应付款部分的银行贷款利息。

4、履行其它本协议约定的义务以及负责

十二、乙方责任

1、按约定保质保量的完成施工任务,符合工期及质量要求。

2、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遵守法律及及行政规章、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甲方声誉,如发现故意损害声誉,严重违反纪律,违反协议内容的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经济处罚,直至终止合同。

3、应注意保护生态环境,注意施工安全,不得砍伐树木及损坏其它设施,注意护林防火。

4、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停工或消极怠工,以及采取吵闹、威胁等不当手段,否则,甲方有权责令其退场,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5、质保期内若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电话或书面通知日内进场维修,日内维修完毕,否则维修费从质保金中扣减。

6、乙方应按照相关规定,主动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跟踪回访。

十三、违约责任

1、双方应严格遵守协议,如有违反,按本协议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如延误工期,每超过一天,按合同总价款的承担违约金,或每天按10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如出现质量问题,以及违反本协议其它约定,乙方除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外,甲方可视具体情况,要求乙方按合同总价款的1%-10%承担违约金。

十四、附则

1、本协议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2、本协议于年月日在签署。

3、本协议一经签字,双方应严格遵守,如因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签约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4、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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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建设工程装饰施工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13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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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

合 同 编 号 : ___________________

签 订 地 点 : ___________________

签 订 日 期 : 年 月 日

项目中标批准证书号: ___________________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印

说 明

为了规范建筑装饰工程市场行为,维护承发包双方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监[1996]585号文件和广东省建设委员会、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粤建监字[1997]44号文件之规定,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统一使用国家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发的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文本,并规定建筑装饰工程总投资在3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使用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甲种本(GF-96-0205),否则,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批准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

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第一部分 合同条件

一、词语含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 词语含义。在本合同,下列词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合同:是指为实施工程,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合同条件、协议条款以及双方协商同意的与合同有关的全部文件。

2.协议条款:是指结合具体工程,除合同条件外,经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

3.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甲方的具体身份、发包范围、权限、性质均需在协议条款内约定。

4.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体资料并被甲方接受的当事人。

5.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6.乙方驻工地代表(称简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7.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8.总监理工程师: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9.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本合同工程的装饰或二次及以上的装饰,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设计,且乙方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设计合同。

10.工程: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包括对旧有建筑物及其设施表面的装饰处理。

11.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12.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3.合同价款: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为中标价格。

14.追加合同价款:在施工中发生的、经甲方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5.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承担的开支。

16.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按总日历天数(包括一切法定节假日在内)计算的工期天数。

17.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开工日期。

18.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竣工日期。

19.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20.分段或分部工程:协议条款约定构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21.施工场地:由甲方提供,并在协议条款内约定,供乙方施工、操作、运输、堆放材料的场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围场地(包括一切通道)。

22.施工设备和设施: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方提供给乙方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设备或设施。

23.工程量清单:发包方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按法定的工程量计算方法(规则)计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明细清单。

24.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印、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证明、证书、签证、协议、备忘录、函件及经过确认的会议纪要、电报、电传等。

25.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瀑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自然灾害等。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5.监理合同;

6.招标发包工程的招标文件、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

7.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8.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的技术经济资料、要求;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双方协商解释,协商不成时,按协议条款第35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少数民族语言书写、解释和说明。

施工中必须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规范。没有国家标准、规范时,有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行业标准、规范;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和设计单位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含地方法规),及协议条款约定的规章。

第四条 图纸。甲方在开工日期7天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乙方需要超过协议条款双方约定的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使用国外或境外图纸,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时,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责任

第五条 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行使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行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24小时后不予答复,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加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回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委托监理。本工程甲方委托监理,应与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并在本合同协议条款内明确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及其应履行的职责。

本合同中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代表的职责不能相互交叉。

非经甲方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代表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

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事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作出公正的处理。

为保证施工正常进行,甲乙双方应尊重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对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有异议时,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处理。

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接到监理单位通知后应同时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赋予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乙方任命驻工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1.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行上签署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护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乙方代表易人,乙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甲方工作。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1.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并清除施工场地内一切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或承担乙方在不腾空的场地内施工采取的相应措施所发生的费用,一并计入合同价款内;

2.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热力、电讯等管道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协议条款约定的地点,并保证乙方施工期间的需要;

3.负责本工程涉及的市政配套部门及当地各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4.协调施工场地内各交叉作业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保证乙方按合同的约定顺利施工;

5.办理施工所需的有关批件、证件和临时用地等的申请报批手续;

6.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7.向乙方有偿提供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设备和设施。

甲方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误,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第九条 乙方工作。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

3.在腾空后单独由乙方施工的施工场地内,按工程和安全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在新建工程或不腾空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上述设施和人员由建筑工程承包人或建筑物使用单位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4.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代表同意,需办理有关手续的,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5.遵守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6.按协议条款的约定保护好建筑物结构和相应管线、设备;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验收之前,负责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第三方原因造成损坏,通过甲方协调,由责任方负责修复;或乙方修复,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分段或分部工程,其费用由甲方承担,并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方在竣工验收前使用,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十条 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乙方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经批准。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措施,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 延期开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7天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7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7天内不予答复,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要求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二条 暂停施工。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乙方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可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应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作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工期延误。由于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的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2.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工程未按时支付;

5.不可抗力;

6.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7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可视为延期及要求已被确认。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工期提前。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乙方按协议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应在7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追加合同价款和承担;

5.提前竣工受益(如果有)的分享。

四、质量与检验

第十五条 工程样板。按照协议条款规定,乙方制作的样板间,经甲方代表检验合格后,由甲乙双方封存。样板间作为甲方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制作样板间的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六条 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设计和样板间标准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检查检验合格后再进行检查检验应不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七条 工程质量等级。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追加合同价款,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的顺延。

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甲方承担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请协议条款约定质量监督部门调解,调解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一方承担。

第十八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工程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在开始验收24小时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承认验收记录。

第十九条 重新检验。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验收的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隐蔽或修复后隐蔽。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五、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第二十条 合同价款与调整。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4.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电、停气累计超过8小时;

5.协议条款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调整合同价款的方法及范围。乙方在需要调整合同价款时,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天数内,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后通知经办银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7天内不作答复,视为已经批准。

对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应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方给予乙方的风险金额或按合同价款一定比例约定风险系数,同时双方约定乙方在固定价格内承担的风险范围。

第二十一条 工程款预付。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向乙方预付工程款,开工后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不按协议条款约定预付工程款,乙方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内后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工程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工程款,乙方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甲方代表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数量(以下简称计量),并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甲方代表自行进行,计量结果视为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收到乙方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乙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视为已被确认,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第二十三条 工程款支付。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根据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以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出工程价款,经甲方代表签字后支付。甲方在计量结果签字后超过7天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甲方可延期付款。协议需明确约定付款日期,并由甲方支付给乙方从计量结果签字后第8天起计算的应付工程价款利息。

六、材料供应

第二十四条 材料样品或样本。不论甲乙任何一方供应都应事先提供材料样品或样本。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品种,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样、色调和规格的样品或样本。

第二十五条 甲方提供材料。甲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材料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乙方提供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甲方代表在所提供材料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乙方,乙方派人与甲方一起验收。无论乙方是否派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乙方妥善保管,甲方支付相应的保管费用。发生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不按规定通知乙方验收,乙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损坏或丢失由甲方负责。

甲方供应的材料与清单或样品不符,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单价与清单不符,由甲方承担所有差价;

2.材料的种类、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清单或样品不符,乙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

3.到货地点与清单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约定地点;

4.供应数量少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将数量补齐。多于清单数量时,甲方负责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5.供应时间早于清单约定时间,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清单约定时间供应而导致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发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并由甲方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乙方检验难过之后仍发现有与清单和样品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情况,甲方还应承担重新采购及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六条 乙方供应材料。乙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对与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代表应禁止使用,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甲方未能按时到场验收,以后发现材料不符合规范、设计和样品要求,乙方仍应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二十七条 材料试验。对于必须经过试验才能使用的材料,不论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供应,按协议条款的约定,由乙方进行防火阻燃、毒性反应等测试。不具备测试条件的,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测试,费用由甲方承担。测试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款采购的应停止采购,凡已采购运至现场的,应立即由采购方运出现场,由此造成的全部材料采购费用,由采购方承担。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甲方承担全部材料采购费用。

七、设计变更

第二十八条 甲方变更设计。甲方变更设计,应在该项工程施工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已经施工的工程,甲方变更设计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停止施工。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材料积压,应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处理费用。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和相应的损失均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九条 乙方变更设计。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换用,必须经甲方代表及有关部门批准。合理化建议节约的金额,甲方双方协商分享。

第三十条 设计变更对工程影响。所有设计变更,双方均应办理变更洽商签证。发生设计变更后,乙方按甲方代表的要求,进行下列对工程影响的变更:

1.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数量;

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变有关工程施工时间和顺序。

第三十一条 确定变更合同价款及工期。

发生设计变更后,在双方协商时间内,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以此作为基础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和类似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设计变更影响到工期,由乙方提出变更工期,送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竣工日期。

甲方代表不同意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格及工期,在乙方提出后7天内通知乙方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或有关工期管理部门裁定,对裁定有异议,按第35条约定的方法解决。

八、竣工与结算

第三十二条 竣工验收。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甲方提交竣工图。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7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7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7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即可办理结算手续。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保管费用。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或部位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第三十三条 竣工结算。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甲方代表收到结算报告后应在7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在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拨款通知送经办银行支付工程款,并将副本送乙方。乙方收到工程款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甲方无正当理由收到竣工报告后14天内不办理结算,从第15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同期贷款的最高利率支付工程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四条 保修。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保修项目、内容、范围、期限及保修金额和支付办法,进行保修并支付保修金。

保修期从甲方代表在最终验收记录上签字之日算起。分单项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保修期。

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后7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采取按合同价款约定比率,在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款内预留保修金办法的,甲方应在保修期满后14天内结算,将剩余保修金和按协议条款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一起退还乙方。

九、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三十五条 争议。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以下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2.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所接受;

4.仲裁委员会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六条 违约。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或履行自己的其他义务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费用和从支付之日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等),相应顺延工期,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窝工等损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用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按协议条款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违约方必须在收到通知之日起7天内作出答复,超过7天不予答复视为同意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七条 索赔。甲方未能按协议条款约定提供条件、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乙方可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

1.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2.索赔事件发生后14天内,向甲方代表发出要求索赔的意向;

3.在发出索赔意向后14天内,向甲方代表提交全部和详细的索赔资料和金额;

4.甲方在接到索赔资产后7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甲方在7天内未作答复,视为该索赔已经批准;

5.双方协议实行一揽子索赔,索赔意向不得迟于工程竣工日期前14天提出。

十、其它

第三十八条 安全施工。乙方要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要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防护措施费用。

在不腾空和继续使用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乙方应制定周密的安全保护和防火措施,确保建筑物内的财产和人员的安全,并报甲方代表批准。安全保护措施费用,由甲方承担。

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费用。

第三十九条 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的使用。甲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实验等费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负责实验等有关工作。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按以上约定办理。

以上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双方按协议条款约定分摊或分享。

第四十条 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灾害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报告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7天内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

因不可抗力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4.所需清理和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约定。

第四十一条 保险。在施工场地内,甲乙双方认为有保险的必要时,甲方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办理建筑物和施工场地内甲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

乙方办理施工场地内自己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

当乙方为分包或在不腾空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乙方办理自己的各类保险。

投保后发生事故,乙方应在14天内向甲方提供建筑工程(建筑物)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乙方在14天后每7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

第四十二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由于不可抗力及其它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费用,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已经定货的材料、设备由定货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四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协议条款约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四十四条 合同份数。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分别保存。副本份数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

第二部分 协议条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日历工期天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质量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 合同价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 定额使用及计费类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和适用标准及法律

3.1 合同语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 适用标准、规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 适用法律、法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图纸

4.1 图纸提供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 图纸提供套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3 图纸特殊保密要求和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甲方代表

5.1 甲方代表姓名和职称(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2 甲方赋予甲方代表的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3 甲方代表委派人员的名单及责任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

6.1 监理单位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2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3 总监理工程师职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甲方工作

8.1 提供具备开工条件施工场地的时间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 水、电、电讯等施工管线进入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3 需要与有关部门联系和协调工作的内容及完成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4 需要协调各施工单位之间关系的工作内容和完成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5 办理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6 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的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

8.7 向乙方提供的设施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乙方工作

9.1 施工图和配套设计名称、完成时间及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2 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时间和份数: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3 施工场地防护工作的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4 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控制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5 符合施工场地规定的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6 保护建筑物结构及相应管线和设备的措施: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7 建筑成品保护的措施: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进度计划

10.1 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2 甲方代表批准进度计划的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延期开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暂停施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工期延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工期提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工程样板

15.1 对工程样板间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检查和返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条 工程质量等级

17.1 工程质量等级要求的追加合同价款: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2 质量评定部门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8.1 中间验收部位和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20.1 合同价款形式(固定价格加风险系数合同、可调价格合同等):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2 调整的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一条 工程预付款

21.1 预付工程款总金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1.2 预付时间和比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1.3 扣回时间和比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1.4 甲方不按时付款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22.1 乙方提交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 工程款支付

23.1 工程款支付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

23.2 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3 甲方违约的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 材料样品或样本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25.1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的要求(附清单):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六条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七条 材料试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八条 甲方变更设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九条 乙方变更设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条 设计变更对工程的影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一条 确定变更价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二条 竣工验收

32.1 乙方提供竣工验收资料的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2 乙方提交竣工报告的时间和份数: 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三条 竣工结算

33.1 结算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2 乙方提交结算报告的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3 甲方批准结算报告的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4 甲方将拨款通知送达经办银行的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5 甲方违约的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四条 保修

34.1 保修内容、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4.2 保修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4.3 保修金额和支付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4.4 保修金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五条 争议

35.1 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十六条 违约

36.1 违约的处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6.2 违约金的数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6.3 损失的计算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6.4 甲方不按时付款的利息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七条 索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八条 安全施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九条 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条 不可抗力

40.1 不可抗力的认定标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一条 保险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二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三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43.1 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3.2 合同终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四条 合同份数

44.1 合同正本、副本份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4.2 合同副本的分送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4.3 合同制订费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表一:

工程项目一览表

单位或分部工程名称建筑面积装饰内容工程造价开工日期竣工日期

附表二:

工程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序号材料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 价供应时间送达地点备 注

单 位 名 称甲 方乙 方

(章)

(章)

地 址

电话 传真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代 理 人

开户银行及帐号

邮 政 编 码

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审查意见:

经办人:

审查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意见:

经办人:

鉴证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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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广西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0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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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垫资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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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依照《民法典》、《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建设工程施工有关事项签订如下条款: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      栋楼)。

四、进场时间:定于      年    月底前(以进场通知书为准)。

五、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图纸以内的全部内容)本工程不得分包、转包。

六、承包内容:土建、水、电、暖安装工程及室外配套工程。

七、施工工期:

自接到开工通知书之日起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有效工期为       天。

八、工程质量:执行国家现行的有关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九、工程造价:本工程投资额约       亿元人民币。

十、结算方式和计价标准:

1、土建、装饰工程造价和安装工程造价计价办法,按照现行《20__年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__年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和《20__建筑工程计价清单》,取费类别按工程类别。

2、预算以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设计变更通知书及现场工作量签证单据实结算。

3、工人工资单价:执行35元/工日。

4、施工措施费按取费标准的60%计算;

5、规费双方按规定各自缴纳,双方积极做工作力争享受最优惠政策。

6、材料价格确定,甲乙双方共同考察市场,确定材料质量和价格,由乙方组织购进,甲方在工地上比对材料数量并在购料单据上签字认可,作为结算依据。

7、乙方对甲方同一经营的材料在认可质量的前提下,优先考虑使用。

十一、付款办式:

1、本工程全部由乙方垫资建设,从工程开工开始计算,20个月后连本带息由甲方一次还清,到期不能还清,按所欠总额的1%追究甲方违约责任,乙方所建房产可全权拍卖处理或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利息计算从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后开始计算,按建设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时,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扣留工程总造价的5%作为工程保修金,待工程保修期满后结清。

十二、协议履约金的支付与返还

1、自签订承包协议之日起两日内,乙方先付给甲方履约保证金   万元,待招标结束正式施工合同签订后转为工程保证金。

2、协议签章、财务手续办完生效、甲方对乙方公司进行考察(公司、工地等),待甲方考察结束认可后,甲方会同招标代理公司拟定招标文件及合同,双方认可后正式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3、待工程完成主体时,返还乙方工程保证金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符合合同约定要求后,甲方在15日内返还给乙方剩余部分保证金。

4、具体事宜以正式施工合同为准。

十三、甲方责任及义务

1、组织施工图会审、技术交底并负责及时签证。

2、负责三通一平,提供材料堆放场地。

3、按乙方提供的进度报表及合同相关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

4、负责协调施工期间的各种外界干扰。

5、施工期间配合乙方积极协调交通、环保、城管等相关部门的关系,确保不影响乙方施工。

6、施工期间如有变更应提前五日为乙方出具变更通知书。

十四、乙方责任及义务

1、参与图纸会审、技术交底、组织施工队及施工机械并作出施工进度计划。

2、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出具的变更通知书进行施工。

3、负责各种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待工程竣工一个月内移交甲方。

4、落实好各项管理措施,执行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各种安全操作规程,防火、防盗,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5、在施工中由于管理不善所造成的各种安全质量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一切经济赔偿及损失。

6、对于见证取样的材料,如:钢材、承重砖、防水材料等在进场前必须经有关部门进行材料试化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购。

7、按施工场地平面布置图,搭设临建、堆放材料,做到文明施工。

8、乙方必须参加公开竞标,同等条件保证乙方中标。

十五、违约责任

1、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临沂市人民法院起诉。

2.乙方如因自身实力原因,无法承担施工所需的垫付资金,影响工程进度、质量等,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负。停工一月以上按工程总额的1%追究违约责任,三个月以上甲方有权再安排其他公司接替施工。

3本协议与正签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

本协议作为正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加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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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设计,全文共 23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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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____,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单位: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共同完成国家建设项目的设计任务,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规定和__批准的计划任务书,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名称、规模、投资额、建设地点

甲主委托乙方承担____工程的设计项目,建筑安装面积为____平方米,批准总投资为____万元,建设地点在____。

第二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业经上报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工程选址报告,以及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和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甲方在__年__月__日施工图设计前,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能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的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

甲方对上述资料必须保证质量,不得随意变更。

2.及时办理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审批工作。

3.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应组织有关施工单位,由乙方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工程竣工后,甲方应通知乙方参加竣工验收。

4.在设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工作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因技术上的特殊需要进行试验,所需一切费用以及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费均由甲方负责。

5.甲方必须维护乙方的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重复使用或擅自扩大建设范围。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第三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设计文件;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术设计文件;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其中,初步设计文件一式__份,技术设计文件一式__份,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式__份,甲方另需增添文件份数和需要模型费,另行收费。__年__月__日以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完毕所有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

(大型建筑安装工程,甲乙双方可视具体情况分阶段进行设计,在具备设计条件时,双方签订阶段设计合同,具体规定甲方应提交各阶段设计资料的名称和日期,乙方交付设计文件的日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详见附件(2)。)

2.乙方必须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上一阶段设计的批准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经济协议文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和进行设计,提交符合质量的设计文件。

3.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乙方应负责承担。

4.设计单位对所承担设计任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进行施工前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第四条设计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设计,经乙方同意后,除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另定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元增付设计费,或按设计阶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计算。

2.原定任务书如有重大变更而重作或修改设计时,须具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已经进行了的设计费用的支付,按前条办法计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通知乙方,已付设计费不退,并按该阶段的实际耗工时,增付和结清设计费,同时结束合同关系。

第五条设计费的数量和交付办法

本设计合同生效后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交付相当于设计费的20%的定金,设计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设计方案后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__%的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图文件后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结清全部设计费(设计周期较长的大型工程项目,施工图阶段的设计费,可按单项工程设计完成后分别拨付)。

第六条奖励与违约责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资控制数内,由于乙方采用先进技术或合理建议而节省了工程投资,可以从节约投资额中提取__%奖励乙方。

2.由于甲方不能按期、准确提供有关设计资料,致使乙方无法进行设计或造成设计返工,乙方除可将设计文件交付日期顺延外,还应由甲方按乙方实际损失工日,以每日__元计算增付设计费。

3.甲方不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设计费,应根据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误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__天,乙方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设计费的__%的违约金(甲方可在设计费中扣除)。

5.因乙方设计质量低劣引起返工,应由乙方继续完善设计任务,并视造成的损失浪费大小减收或免收设计费。对于因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外,还应付与直接受损失部分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第七条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__年__月__日双方签字后生效,全部设计任务完成后失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内容抵触。

在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属于同一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不属于同一部门的,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

院起诉。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送计委、建委、建行……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设计单位(乙方):代表人:____代表人:____联系人:____联系人:____通讯处:____通讯处:____电话或电报:____电话或电报:____开户银行:____开户银行:____帐号:____帐号:______年__月__日订

附:(1)____设计项目收费表:(2)____工程设计补充协议书。

____设计项目收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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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设计,全文共 59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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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设计合同(2)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GF-96-0204) 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地点: 合同编号: (由承接方编填) 委托方: 承接方: 签订日期: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名称、阶段、规模、投资、设计内容及标准:┌───┬──────┬───┬──────┬────────────┐│序号│ 项目名称 │阶段│ 规模投资 │ 设计内容及标准 │├───┼──────┼───┼──────┼────────────┤│ │ │ │ │ 々 ├───┼──────┼───┼──────┼────────────┤│ │ │ │ │ │├───┼──────┼───┼──────┼────────────┤│ │ │ │ │ │├───┼──────┼───┼──────┼────────────┤│ │ │ │ │ │└───┴──────┴───┴──────┴────────────┘ 工程特征及附注说明: 第三条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内容要求│ 提交时间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第四条 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设计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内容要求│ 提交时间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第五条 甲方应支付合同项目的设计费为 元(取费计算标准详见表)。 设计费的支付方法为: 5.1 本合同生效后 天内,甲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计 元作为定金(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5.2 乙方提交 设计文件后 天内,甲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 %,计 元。 5.3 乙方提交全部设计文件后 天内,甲方付清其余的设计费,计 元。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 甲方责任: 6.1.1 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 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规定期限超过15天以上时,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 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 6.1.3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6.1.4 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上级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甲方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6.1.5 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提交设计文件时,甲方应支付赶工费; 6.1.6 甲方应为乙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6.1.7 甲方应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 6.2 乙方责任: 6.2.1 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 6.2.2 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甲方偿付赔偿金,赔偿金最多与免收的设计费金额相等; 6.2.3 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6.2.4 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6.2.5 乙方交付设计文件后,参加有关上级审查及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计划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调整补充。乙方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甲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现场施工服务、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乙方仍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甲方适当收取 元咨询服务费; 6.2.6 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 第七条 其他 7.1 甲方要求乙方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7.2 乙方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甲方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乙方另收工本费。 7.3 本工程项目中,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定货,甲方需要乙方设计人员配合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7.4 甲方委托乙方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乙方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甲方支付。 7.5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7.6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7.7 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委托方与承接方应及时协商解释。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7.8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9 本合同一式八份,甲乙双方各执四份。 7.10 本合同双方签章后,在15日内报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审查。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双方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委托方单位名称: 承接方单位名称: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电传: 电传: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签订合同代表(签字): 签订合同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审查意见 鉴证意见 (盖章) (盖章) 审查号: 审查号: 审查日期: 审查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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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输油管道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设计,全文共 27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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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

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

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xx年修订本)、《计价格[20xx]10号》文。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第三条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第五条 设计的费用以人民币结算,本合同设计收费为人民币(大写) )。

2、实际设计费按实际方案建筑面积×单价(其中 按 元/平方米、)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4、设计费含图纸盖章费(盖章单位设计证书等级:建筑工程甲级),含税 金。

5、如分批出图,按已交付成果的工程量支付设计费。

6、如设计内容、范围及投资发生变更时,其设计费用根据相应的变更进行计算。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 发包人责任:

6.1.1 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问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供工作用基础资料,交付设计文件时间相应延长;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 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6.1.3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

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6.1.4设计文件未通过审批前的修改不计付设计费用;如通过审批后作重大修改、变更,设计变更工作量在原工作量30%内的不计设计费,超出原工作量30%部分按原设计收费标准的50%计取设计费。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工本费按200元/公斤计取。

6.1.5 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方便条件。

6.1.6 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发包人用于本合同的项目情况除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时,需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付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2设计人责任:

6.2.1 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 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国家现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等。

6.2.3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土建为50年。

6.2.4 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

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5 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

6.2.6 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根据设计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结算设计费。

7.2 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万分之五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除设计人的原因造成的情况除外)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7.3 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

7.4 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由于设计人原因,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设计资料

及设计文件的,每延误一天,应按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万分之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7.5 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 其他

8.1 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8.2 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3 发包人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它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8.4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8.5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6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协商不成的,双方当事人同意由南宁仲裁委员会仲裁。 8.7 本合同一式 肆 份,发包人 贰 份,设计人 贰 份。 8.8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9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名称:(盖章) 设计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住 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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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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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设计,全文共 24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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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法定代表人:地址:电话:乙方:法定代表人:地址:电话: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作协议。

第一条、项目概况

1、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名称:

2、规模与范围:

第二条、合作内容乙方根据委托的勘察设计项目和主管部门的规定,按初步设计(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分阶段进行和提交方案。

第三条、甲方责任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1、按照各设计阶段协议书的规定,向乙方提供有关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勘察设计基础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与资料可靠性负责。

2、收到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后,应及时报请有关部门审查,审查意见用书面转送给乙方。组织施工单位与设计单位共同商定有关技术条件,组织设计技术交底,通知乙方参加试车考核及竣工验收。

3、在勘察设计人员进入现场作业或配合施工时,应负责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4、委托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单位参加。

5、维护乙方的勘察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转让给

第三方重复使用。对转让后重复使用的项目,乙方不负任何技术责任。

6、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按时付给勘察、设计费。

第四条、乙方责任

1、按照甲方提供的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设计基础资料编制设计文件,根据各阶段协议书的规定,按期交付各阶段的设计文件(初步设计_____份,施工图设计______份),并保证质量。需增加设计文件的份数时另行收费。需复制供应标准图时另行收费。

2、乙方要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上一阶段设计的批准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协议文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和进行设计,并按协议规定的进度和质量提出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

3、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由乙方负责。原定任务书有重大变更而需要重作设计时,须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协议。

4、乙方对所承担设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开工前进行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的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试车考核及工程竣工验收。对于大中型工业项目和复杂的民用工程应派现场设计代表,并参加隐蔽工程验收。

5、对于复杂项目,需要乙方协助收集设计基础资料时,应按技术服务的有关规定办理。

6、勘察单位应按照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和技术条例,进行工程测量、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勘察工作,并按协议规定的进度、质量提交勘察成果。

第五条、勘察设计费用

1、乙方根据国家批准的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及办法计收勘察设计费。

2、设计协议生效后,甲方付给乙方设计费______%;乙方交付初步设计文件时,甲方再付给乙方设计费______%;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时,甲方负责结清全部设计费。

3、小型设计项目及复用设计项目分______次拨付设计费。即签订设计协议时拨付_____%作为定金,完成施工图时付清全部设计费。

4、勘察协议生效后,甲方付给乙方勘察费的______%,乙方交付勘察文件时,甲方负责结算全部勘察费。

第六条、违约责任风险提示:

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

1、甲方不履行协议,无权请求退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协议,应当______倍返回定金。

2、甲方不能按时提供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设计基础资料,或因资料原因影响乙方设计进度或造成设计修改,乙方除可推迟交付设计文件日期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损失的工日,以日产值________元计算,增补设计费。

3、甲方因故要求变更设计,经乙方同意后,除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另议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返工修改工日,增付设计费。

4、甲方因故要求停止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停止设计,甲方已付的定金不予偿还,定金不足设计进度部分,按已完成的设计实际进度补交费用。

5、甲方报请初步设计文件审批时间超过半年时,本协议自行失效,乙方已收的定金和设计费不予退回。

6、由于乙方的勘察设计错误,给甲方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时,乙方除负责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外,要免收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并应付给甲方与直接损失部分勘察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7、勘察设计文件(图纸)交付时间按协议规定时间拖后时,由甲乙双方商定,每逾期一天,甲方可少付该阶段勘察设计费的______%,提前时,甲方付给乙方该阶段设计费的________%(经批准生效)。

8、甲方如延期交付勘察设计费时应偿付逾期违约金,按天数累计计算,每天偿付勘察设计费______%的违约金,但每天偿付的最高额不得超过______元。

9、乙方不及时到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不及时按审批机关意见修改设计时,每影响一天应减付设计费______%、

第七条、争议解决协议有效期内,若双方发生任何争议,应本着相互谅解、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可向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第八条、其他

1、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在协议中增加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也同样是协议的有效部分。

2、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甲方(签章):代表人(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签章):代表人(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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