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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巴厘岛旅游的线路(通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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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活动方案范文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4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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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体现公司企业文化,增强员工的认同感,促进员工之间的沟通,公司计划10月份组织员工举行峨眉乐山二日游活动,具体如下:

一、 活动目的:

丰富员工业余生活,促进员工之间的沟通,让员工放松心情,增强集体凝聚力和团队精神。

二、 活动时间:201X年10月24-25日

三、 活动口号:

放松心情,你行我也行!

四、 活动地点:九寨沟

五、 项目组架构、职责

职责:

1、 项目负责人:

1)、拟定项目计划,并报公司领导审批;

2)、负责旅游活动总费用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3)、负责检查各小组执行情况,组织解决异常问题。

2、项目办:

1)、按经批准的项目计划,负责组织各组,在旅游一周前将工作内容,具体事项的负责人进行明确任务与职责并跟踪检查各项目小组的工作进程;

2)、确定旅游人数,协调旅游项目运作过程中各项事宜;

3)、对项目进行总结关闭,费用报销。

3、活动宣传组:

1)、负责旅游所用条幅、旗子、扩音器、气球的准备;

2)、负责往返路途在车上的文娱活动的组织及宣传;

3)、负责参加旅游活动总人数的门票的发放;

4)、旅游满意度调查和统计。

4、摄影组:

1)、负责旅游途中的所有拍摄;

2)、负责组织全体员工拍摄两组集体镜头(体现团队精神的)。

5、后勤保障组:

1)、负责后勤物品的购买、分发(矿泉水、药品、小奖品等);

2)、负责参加旅游活动人员乘车及各景点集合时人数清点;

3)、负责参加旅游活动中用餐(围餐)及住宿安排。

6、活动实施组:

1)、负责与各小组组长之间的协调,注意员工安全,带领员工游玩,宣导互帮互助;

2)、负责集合时协助各小组组长进行人数清点,用餐及住宿协助配合;

3)、小组出现异常问题及时反馈项目负责人。

7、危机应急处理小组:

1)、做好应急物资、设备的筹措和储备;

2)、负责旅游过程中突发危机事件的处理,迅速反应,将风险和损失降至最低;

3)、危机事件发生后,负责与医院、旅行社及相关单位的沟通与协调、后续跟进处理。

六、 活动里程碑:

七、工作WBS表

八、活动人数:120人(截止于10月1日在职员工)

九、活动组织:

1)、本次活动根据报名人员分成各小组,安全与组织采用组长负责制,组长负责每次集合组员人数的清点、纪律的传达与维护,各小组的协调及相关事务性工作处理;

2)、本次活动拟设12个小组,10人/组,每组设立1名组长,旅游用餐时按组别进行围餐,住宿安排时按组别进行安排。

3)、出游前召开各小组长会议,明确各成员职责,传达活动行程安排与纪律,安全注意事项;

4)、各小组长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汇报异常情况,并即时处理突发事件。

十、各项费用预算:

十一、注意事项:

1)、注意安全,旅行途中要看护好自己随身物品(身份证每人必带);

2)、注重本小组成员旅游的统一行动,听从总领队安排,注重本组全员旅游人身安全,确保人员不掉队;

3)、有特殊情况发生时,及时与危机应急小组或活动总负责人沟通汇报;

4)、坐车、旅游、就餐时,各小组长带好本组成员,保持良好精神风貌与秩序。

十二、报名方式及有关事项:

1、 报名方式:参加员工在各部门/科室文员处报名,文员收集资料报送人事部处;

2、 有关事项:因公司与旅行社签订协议后,报名人数不能再进行更改,如有员工临时不能参加(工作原因除外),个人承担部分的活动费用将继续从工资中进行扣减。

综合以上方案,建议10月份选择峨眉乐山二日游活动,原因如下:

1)距离成都较近,减少员工路途奔波,周一可迅速恢复体力上班;

2)路途较短,路况较好,安全系数相对高些;

3)爬山、看日出等娱乐方式,让员工尽情释放自己;

4)呈现规模效益,节省费用,个人团费相对低,员工自行承担费用相对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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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关于旅游的社会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3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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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旅游社会调查报告

报告名称: 游客满意度调查

调查方法: 街头访问

被访者: 省内、省外及港澳台旅游者

调查机构: 兰邦市场调查公司

报告来源: 兰邦市场调查公司

随着旅游业的蓬勃发展及其在旅游地经济中作用的日益增强,如何以具有吸引力的旅游产品来开拓客源市场、保证稳定的客源成为各旅游地关注的焦点。而由于旅游产品和其它服务产品一样,具有无形性和不可移动性的特点,它的生产和消费过程是同时发生的,因此,旅游业更多地是在营销“经历”。大量的研究结果也表明,对服务产品而言,除消费者亲身经历外,他人的口头宣传比任何其它信息来源更加重要。若旅游地希望消费者为自己作良好的口头宣传,就必须为他们创造良好的旅游经历。如果具有无限资源,旅游地也应该象工业生产部门一样在质量上追求“零缺陷”,使旅游者在各方面都得到满足,但由于资源的限制,实际运行中应追求资源的优化配置按照问题的轻重缓急来分配资源和安排工作。对旅游者满意度的现实衡量、寻找旅游地绩效的薄弱环节以明确工作急需改进的领域就成为当前旅游地建设中的重要课题之一。

以xx市作为旅游地的研究例证,兰邦市场调查公司于1999年11月在主要景点和火车站、罗湖商业城等处对来旅游者(包括省内、省外及港澳台旅游者,未包括外国旅游者)进行了调查。调查采用问卷式的面访方式,问卷共包括三部分。第一部分甄别问题是将不在本次研究范围之内的当天往返游客、本地游客以及来深以长期工作为目的的对象排除在外。第二部分是主体,将影响旅游者满意度的29项评价指标分别表述为相应的句子,以likert5级态度量表测量旅游者在深旅游的满意度和各项评价指标在其外出旅游时对他个人而言的重要程度。第三部分则是背景资料部分。调查共发放问卷340份,有效回收问卷334份,有效回收率为98.2%。

在对所获数据变量标准化处理的基础上,以重要程度为横坐标:

共有9项指标(占31%)落在了重要程度高而满意水平也较高的右上区域,属于目前的优势领域。这些因素包括社会治安、有许多自然景色和风景点、游玩地多、交通、通讯、主题公园、绿化、清洁卫生、气候。在这些方面xx市需要继续保持现有的绩效,并努力提升以成为与其它旅游城市相比的竞争优势。尤其是在两项重要程度较高的因素——“绿化好”和“是个清洁、卫生的城市”上旅游者对满意度评价都颇高,可以形成为旅游形象宣传的突出优势。

值得注意的是,“有许多自然景色和风景点”几乎接近横坐标,即目前旅游者的满意程度处于“一般稍偏上”的水平。如果在这一方面不采取措施进行改进,有可能未来几年随着周边旅游风景区的开发和旅游者崇尚自然回归趋势的加强,旅游者的评价就会降低,从目前的优势降低为劣势。日前旅游发展规划中已将东部黄金海岸和西部田园风光的建设作为开发重点,当前的任务则是切实将自然风光的开发落实到实处,以未雨绸缪,顺应时势之需。

有5项指标(占17%)落在了右下区域,因这部分指标的重要性较高,但旅游者的满意水平较低,是急需大力改进的关键领域。它们主要集中于各项价格方面(物价、景点的门票价格、餐饮住宿价格和易找到适合自己要求的餐饮住宿处),其次是商场、餐饮的服务质量。从作为一个旅游地的角度来看,这些方面是薄弱环节,目前需要着重分配资源和注意力以改变目前不利的局面。

共2页,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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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美国旅游问询中心考察报告_考察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3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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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旅游问询中心考察报告

美国旅游问询中心考察报告

陈明远  陈韵彦

全球第二大旅游国——美国,旅游业总收入已高于法国,排名第一。然而,如此一个旅游强国竟然并不存在一个实体的国家旅游行政机关(nto—national tourism organization),这在全球199个国家当中可说是唯一无二的特例。在城市旅游管理上,政府权力下放的程度非常高,仅在州一级政府设旅游局(departement of tourism),而全国的旅游工作则划分归属于国家商务部的“旅游产业功能组”(tourism industries division)负责。而且实质上这个功能组的工作更倾向于研究调查,几乎没有任何的旅游市场推广工作。那么,又是什么推动了全国旅游业的发展,创出了如此佳绩呢?我们在对美国旅游推广的考察中发现,美国遍布各地的1000多家旅游问询中心(cvb—convention and visitors bureau ),在城市旅游推广和旅客服务中,扮演了极为重要的角色。

为了借鉴美国了旅游推广的经验,我们重点考察了美国旅游问询中心的建设情况。我们发现,美国旅游问询中心有如下特点:

一、定位于非盈利性组织,为当地旅游发展服务,为政府分担旅游推广责任。

1896年,美国第一个旅游问询中心建于密歇根州东南部的底特律市,最初的动机是为了吸引更多的商务会议。刚开始,这种民间组织发展得并不迅速,至1920年全国才只有28个中心。

它的高速成长期始于上个世纪60年代,明显受到1954年颁布的《国内收入法》(internal revenue code)的影响。该法令的第501条第三(c)款明确定义了“非赢利性组织”及其设立目的、业务范围、和所对应的税率,统称为501(c)groups[1]。绝大部分的旅游问询中心被界定为501(c)(3) 和501(c)(6),“其使命是致力于推进其免税区域的经济发展,不能进行以赢利为目的的普通商业活动,其所有赢利应用于机构运作和业务发展上”。

旅游问询中心的法律定位明确了它的工作宗旨和原则。这种以参与公共事务、推进社会服务为宗旨的非盈利性组织是介于政府与企业之间的“第三部门”,它在社会公共事务责任分担方面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我们知道,旅游企业以赢利为目标,是不能成为承担城市旅游公共服务的主体的。政府有责任为当地旅游发展提供公共综合服务,然而,政府不可能单独地承担全部的旅游公共服务任务。因为受到政府行政的职权限制、人员编制及政府财政开支的制约等,政府不可能也难以投入大量的行政资源来应付这种必须的社会服务。非赢利组织性质的旅游问询中心具有运作成本低、活动开展多样性和易受社会认可等优势,因而它能有效与各种社会团体加强交流并发展友好合作关系,优化资源配置,带来旅游公共服务的多样化。它在政府和企业两者之间,灵活自主地参与承担某些旅游公共服务的职能,与政府形成良好的互补关系。

时至今日,美国的旅游问询中心已发展完善,为政府分担了在旅游推广和旅游配套服务方面的责任,成为美国旅游发展的“推动器”,是美国各地旅游形象宣传的主要机构。它们分布在各城市的机场、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及重要的旅游景点,以综合性服务的模式,成功地充当了各地区内各式各样旅游产业相关机构的“汇集点”。

图1:费城旅游问询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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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山东省国内旅游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66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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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说明

1、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国家旅游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团队国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为蓝本,结合杭州市旅游发展要求制定。

2、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住所地在杭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旅行社与旅游者之间签订团队境内旅游(不含赴港、澳、台地区旅游及边境游)合同时使用。

3、本合同文本留有空白行,供双方补充约定。合同文本中的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变更的内容,应由双方协商确定。

4、双方当事人可以书面形式对本示范文本内容予以变更或者补充,变更或者补充的内容,不得减轻或者免除应当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5、本示范文本由杭州市旅游委员会和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解释,在杭州市行政区域内推行使用。

6、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对旅游服务质量有异议时,可与旅行社协商解决,也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旅游者: 等 人(名单可附页)

证件种类: 证件号码:

住址: 邮编:

固定电话及手机: 电子信箱:

旅行社:

住所地: 邮编:

经营范围: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号: 联系电话:

开户行及账号:

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就旅游者参加旅行社组织的本次旅游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旅游线路及时间

线路名称: ,旅游团号: ;

时间: 晚 天,共___日,出发日期: 年 月 日,结束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条 旅游费用及支付

1、旅游费用总计为人民币 元,由下列项目组成:

(1)旅游者共 人,其中:成人 元/人,儿童( 周岁以下)占床 元/人,儿童( 周岁以下)不占床 元/人;

(2)导游服务费: 元/人,共 人,合计 元;

(3)其它费用: 。

2、旅游费用支付按下列第 种方式:

(1)报名时支付预付款 元,余款在本合同签订当日付清;

(2)本合同签订当日一次性付款;

(3)其他方式: 。

3、旅游者逾期付款的,按日向旅行社支付逾期应付款0.3%的违约金。除非有特别约定,旅游者在出发前3日(不含第3日)尚未按照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的,旅行社有权解除合同,并参照本合同第十一条第1项约定要求旅游者承担业务损失费。

第三条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旅行社提示旅游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委托旅行社办理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保险产品名称: ,保险人: ,保险费: ,

保险金额(根据保单填写): 。

第四条 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

最低成团人数: 人。低于此人数不能出团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但应当至少提前七日通知旅游者。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转至 出团;

2、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延期出团;

3、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改签其他线路出团。

第五条 旅游者的权利

1、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旅行社及其工作人员的强制交易行为。

2、有权知悉其购买的旅游产品和服务的真实情况,有权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产品和服务。

3、旅游者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请求救助和保护的权利;当人身、财产受到侵害时,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4、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有权向旅游、工商等部门投诉或者要求旅行社协助索赔。

5、《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旅游者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 旅游者的义务

1、如实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确保身体健康状况适宜本次旅游;如实填写相关的个人信息,确保所持身份证在出游期间有效。

2、旅游者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在接受相关组织、机构或者旅游经营者救助后,应当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3、旅游者不得擅自脱团,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暂时离团的,必须征得导游的书面同意。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当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活动项目,并对自己的安全负责。行程中,应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应随身携带。

4、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以及有关部门、机构或者旅游经营者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应当予以配合。旅游者违反安全警示规定,或者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不予配合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5、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不得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不得损害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6、应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中国公民境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

7、与旅行社发生纠纷时,旅游者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8、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要求旅行社协助索赔时,提供合法有效的凭据。

第七条 旅行社的权利

1、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3、劝阻旅游者违反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的行为。如旅游团队遇突发事件或者旅游安全事故时,可以采取紧急避险措施。

4、要求旅游者遵守合同约定的旅游行程安排,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5、《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旅行社的其他权利。

第八条 旅行社的义务

1、投保旅行社责任险,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及标准为旅游者提供服务,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

2、应当在旅游行程开始前向旅游者提供标有团号、出发日期的《旅游行程单》,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和目的地;

(2)交通、住宿、餐饮等旅游服务安排和标准;

(3)游览、娱乐等项目的具体内容和时间;

(4)自由活动时间安排;

(5)旅游目的地接待旅行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旅游行程单》用语须准确清晰,在表明服务标准用语中不应当出现“准×星级”、“豪华”、“仅供参考”、“以为准”等不确定性用语。

3、委托其他旅行社代理销售包价旅游产品并与旅游者订立旅游合同的,应当在旅游合同中载明委托社和代理社的基本信息。

4、旅行社未与旅游者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指定购物场所、安排旅游者参加另行付费项目,以及旅行社的导游、领队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参加另行付费项目的,旅游者有权拒绝,也可以在旅游行程结束后30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5、向旅游者提供的旅游服务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不得作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对旅游者的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6、所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保障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事项和须注意的问题,向旅游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合理必要措施防止危害发生。

7、突发事件或者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旅行社应当立即采取必要的救助和处置措施,依法履行报告义务,并对旅游者作出妥善安排。

8、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相关规定的持证导游人员。旅行社及其从业人员在组织、接待旅游者过程中,不得安排参观或者参与违反我国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项目或者活动。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1、旅行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

2、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指由于恶劣天气、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等客观原因,造成旅游行程安排的交通服务延误、景区临时关闭、宾馆饭店临时被征用、出境管制、边境关闭、目的地入境政策临时变更、政府机构发布橙色及以上旅游预警信息等)影响旅游行程的,按照下列情形处理:

(1)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

(2)合同解除的,旅行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合同变更的,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3)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4)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第十条 合同的转让

旅游行程开始前,旅游者可以将合同中自身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旅行社没有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和第三人承担。

第十一条 合同的解除

1、旅游者在出发前7日以内(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按照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业务损失费:

出发前7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40%;

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5%;

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70%。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业务损失费不足以赔偿旅行社的实际损失,旅游者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行社予以赔偿,但最高额不应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在扣除上述业务损失费后,应当在旅游者退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2、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地点,也未能在出发途中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解除合同,按本条第1项出发当日相关约定处理。

3、旅游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

(1)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2)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

(3)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如脱团等;

(4)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后,旅行社应当参照本条第1项相关约定扣除业务损失费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旅游行程中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由于旅行社或者履行辅助人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返程费用由旅行社承担。

第十二条 旅行社的违约责任

1、旅行社在出发前7日以内(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出发前7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旅行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支付上述违约金。

2、旅行社安排的旅游活动及服务档次与合同约定不符,造成旅游者经济损失的,旅行社应退还旅游者合同金额与实际花费的差额,并支付同额违约金。

3、擅自缩短游览时间、遗漏旅游景点、减少旅游服务项目的,旅行社应赔偿未完成约定旅游服务项目等合理费用,并支付同额违约金。遗漏无门票景点的,每遗漏一处旅行社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4、旅行社不履行包价旅游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旅行社具备履行条件,经旅游者要求仍拒绝履行合同,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旅游者还可以要求旅行社支付旅游费用1倍以上3倍以下的赔偿金。

5、旅行社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服务质量标准,旅游者和旅行社对赔偿标准未作出合同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有关规定,亦可参照适用国家旅游局颁布的《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旅办发〔20__〕44号)。

6、与旅游者发生纠纷时,旅行社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特别提醒

1、为了确保旅游团顺利出行,防止旅途中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请旅游者在出行前做一次必要的身体检查,如存在下列健康问题的病患者请勿报名,如隐瞒参团发生事故,责任自负:

(1)传染性疾病患者,如传染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伤寒等传染病人;

(2)心血管疾病患者,如严重高血压、心功能不全、心肌缺氧、心肌梗塞等病人;

(3)脑血管疾病患者,如脑栓塞、脑出血、脑肿瘤等病人;

(4)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如肺气肿、肺心病等病人;

(5)精神病患者,如癫痫及各种精神病人;

(6)严重贫血病患者,如血红蛋白量水平在 50 克 / 升以下的病人;

(7)大中型手术的恢复期病患者;

(8)孕妇及行动不便者。

2、传染病、精神病等患者参团,如危及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其本人或者法定监护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老年人、未成年人参团旅游

1、老年人报名参团旅游的,应如实填写年龄、身体健康状况及其家属的联系方式,须书面告知旅行社不宜参加的游程及项目(包括交通工具、饮食、特殊地域环境限制等)。

2、未成年人参团旅游的,应征得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共同参团旅游的,应当保护随行未成年人的安全。

3、行程中,老年人、未成年人应注意自身安全,特别是在餐厅、浴室、卫生间及雨天步行时防止发生摔伤、滑倒等意外伤害事故,严禁参加高风险旅游及高风险娱乐项目。

4、老年人、未成年人因自身疾病等健康原因无法继续旅行时,旅行社应积极协助其当地就医或返回,就医及返程费用由其自行承担,旅行社按照本合同第十一条相关规定扣除业务损失费后,将余款退还老年人、未成年人。

第十五条 责任免除

1、因旅游者自身原因(如违法犯罪行为、过失行为、行为判断失误、疾病、自甘风险参加某些旅游项目等)、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导致旅游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当协助处理,因此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旅游者承担。

2、旅行社就旅游活动中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形已向旅游者作出明确的告知或警示,且事后履行了必要的救助义务,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由公共交通经营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

第十六条 本合同词语定义

1、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旅行社,用于购买境内旅游服务的费用,包括:交通费(含机场税)、住宿费、餐费(不含酒水费)、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的第一道门票费、导游服务费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2、离团,指团队旅游者经导游同意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3、脱团,指团队旅游者未经导游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4、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5、业务损失费,指旅行社因旅游者行程结束前解除合同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餐饮住宿、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及导游服务等已实际发生的费用和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含预订金)。如旅行社代购的是团队包机票,执行的是团体优惠价格,附有严格的限制使用条件(不能改、不能转、不能退),行前解约后机票价格作为实际损失。

6、公共交通,指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开放的提供运输服务的交通方式,包括航空、铁路、航运客轮、城市公交、地铁等。

第十七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也可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1、旅游者委托他人签订合同的,受托人有义务将本合同相关信息及时、全面地向旅游者作出必要说明,受托人在合同中签字即表明其所代表的旅游者对本合同及相关信息具有同等知悉程度,相关信息包括对旅游者的特别提醒、警示以及合同中对旅行社责任免除等约定。

2、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采用拼团方式出团。

第十九条 合同生效及组成

1、本合同一式两份,旅游者、旅行社各持一份,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旅游预订单》、《旅游行程单》、《行程须知》以及双方当事人经协商后变更或者补充的协议和声明,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旅游者(签字): 旅行社(盖章):

合同经办人(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合同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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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5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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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提高_外出旅游的安全意识,强化_的纪律观念和法律意识,明确_人身伤害事故发生时公司与_双方的责任,保护_和公司的合法权益,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_和公司双方自愿签订如下协议:

甲方:

乙方:

第一条:甲方自愿参加乙方集体旅游,并遵守本协议之规定。

第二条:甲方旅游可能出现的个人安全、经济、疾病等不可预测因素,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甲方自己承担。

第三条:甲方不得擅自离开团队,给集体或团队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否则后果自负。

第四条:在旅游期间发生事故及责任,甲方使本人或他人人身、财产等造成的伤害,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甲方应切实注意个人财产安全,不得非法占有他人财务,因自身原因保管不善而造成财产损失的,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如甲方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甲方个人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第七条:甲方应切实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乙方不承担但任何责任。

第八条:甲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自愿参加。愿独立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损害。途中因本人游玩出现的任何事故及责任均自行负责。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方可生效,乙方确定甲方返回公司后自动解除。

甲方:乙方:

_____年__月__日_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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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2024年旅游实习报告_实习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4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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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旅游实习报告

一.实习基本情况

1.实习时间XX年7月6日——XX年7月12日

2.实习目的:

通过对实习目的地陕西,内蒙,宁夏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旅游业的参观了解其旅游业食、住、行、游、购、娱六大要素的现状。重点了解当地的餐饮业、旅游宾馆饭店、旅游交通、旅行社、4a级旅游景区的旅游资源等现状;学会运用所学知识观察、认识、分析这些旅游企业的现状;学习旅游企业从业人员的优秀品质和团队精神,树立劳动观念、集体观念和创业精神。

二.实习安排:

7月6日早从十堰乘火车抵达安康,观江边、安澜楼、18:14乘火车抵达榆;7月7日10点到达榆林,休息。下午游览红石峡和镇北台,晚上自由活动,宿榆林。7月8日上午坐汽车前往东胜,再转火车抵达包头。乘公交车前往都市草原赛罕塔拉参观草原,晚游览市容和购物,宿包头。7月9日上午参观全国重工业旅游示范点——北方兵器工业城旅游区。下午15:35乘火车于22;39抵达银川,宿银川。7月10日上午乘公交车直达镇北堡华夏西部影视城,下午前往清真寺参观。17:30乘火车于次日9点抵达西安。7月11日上午休息,下午免费参观陕西历史博物馆,晚上免费参观大雁塔广场和钟楼,游览市容和购物。宿西安。7月12日上午11:50乘火车于16:05抵达旬阳北再转火车于当晚返回十堰。

三。旅游认识实习工作内容:

对于这次旅游实习,目的便是通过这段实习,使我们对自己的专业有了更为详尽而深刻的了解,认识到了许多在学校学不到的东西,不再局限于书本,而是有了一个比较全面的了解。从而更深的了解的了自己的不足,但与此同时考虑到内容繁多,任务艰巨的问题和难度,老师将我们36人分为食、宿、行、游、购、娱6个组进行组织和学习,这样便于我们通过实际有效系统并且专一地对旅游资源和旅游地进行研究与感悟。从而达到进一步学会分析旅游者的决策行为,空间行为。

而身为“行”组中的一员,我们收获了许多。

“行”是旅游活动过程中的链条;是旅游规划的重要方面;是旅游心理的侧面反映。说起“行”,自然想到和旅游交通工具以及出游行程(旅游线路的安排)是密切相关的。

为此,我在这次实习中对于“行”这一方面总结出以下几点:

1、在旅游中,交通始终是影响游客满意度的重要因素。

(1)由于人们越来越重视时间,因此出门希望尽可能在路上少花时间已成为不少人选择交通工具的第一原则。

我们实习是采取“逐步北上”的策略,因此采取乘坐火车是中线旅游里较为合适的交通工具使用方式。其实目前长线旅游选择乘飞机的已经占到了相当大的比例,一般情况下已很少有人会选择轮船作为旅游的交通工具,选择乘火车的游客也有减少的趋势。在中线旅游中,几乎是飞机与火车不相上下,至于轮船,只占了不大的比例。这是整个旅游交通工具的选择的发展趋势。

(2)与此同时,由于经济条件变好,舒适程度也开始影响到对交通工具的选择。

因此,长线游客愿意乘飞机,与火车相比,较舒适的旅游列车便更加受到旅游者欢迎。而在某些线路上,人们宁愿坐船而不是更快些的火车,恰是站在是否舒适的角度上考虑的。我们实习进程中,在景点与落脚点之间往返的交通工具采用的亦是公汽或是出租。要使得班级(也可称为团队)能够集体活动,那么选择舒适的出租显然不算是一个最好的办法。而相比之下公汽里拥挤嘈杂,多数时候座位缺乏。对于老师的工作安排和学生的暂时休息要求都是不利的。这便是要求团队集体活动和游客舒适度之间的矛盾。而要想协调好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和下一个方面的因素是离不开的。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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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2024年天津旅游客源市场调查报告:市民周末最爱游蓟县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营销,全文共 20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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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天津旅游客源市场调查报告:市民周末最爱游蓟县

日前,《XX年天津旅游客源市场调查报告》出炉。记者从报告中发现,外地来津游客中,北京人钟情吃海鲜、廊坊人最爱逛航母;本地居民出游方面——

京津冀热门旅游地出炉

记者从刚刚召开的XX年天津旅游宣传工作会上了解到,由天津市旅游局与南开大学共同完成的《XX年天津旅游客源市场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第一期已经完成。《报告》针对北京、天津、石家庄、唐山、沧州、保定、廊坊、秦皇岛8个城市,以调查问卷为途径采集数据,通过定量研究方法,综合运用历史分析、比较研究、综合归纳等多种方法对天津以及周边旅游市场进行了科学的分析研究。

该调查在本地与近程客源市场共抽样4995名居民,从4945名居民提供的有效反馈可知,在做家庭旅游计划时,多为家庭第二代夫妇说了算。调查显示,第二代夫妇决策占比超过六成,其中丈夫做决策的家庭比例略高于妻子。第一代(老人辈)和第三代(孩子辈)作为旅游决策人的比例分别接近两成。

从调查中,记者看到虽然老人辈和孩子辈做决策的比例低于第二代夫妇,但是由于老年化趋势与核心家庭数量庞大的社会结构背景,老人、孩子的出游自主性在不断提高。

2896名周边城市居民所提供的周末家庭出游或购物游城市,涉及71个国内城市以及26个外国目的地。调查结果显示,在河北、北京居民偏好的前十名出游城市中,北京、天津、上海、石家庄、唐山、保定排在前列,其中北京、天津比例较高,分别占28.9%、19.6%,不难看出,天津紧随北京已经成为京津冀地带重要的旅游城市。

外地游客来津爱吃海鲜

从4037份有效问卷中,可知周边居民近一年内到访天津的比例为47%,而近一年内不会计划出游天津的居民比例为12%,这说明相当一部分周边居民对天津有很强的出游意愿,那么在外地人眼中,他们一年愿意来几次天津?又喜欢天津哪里呢?

从583份有效反馈中,可知保定居民近一年出游天津的意愿高达45%,比起北京、廊坊、唐山等地,保定居民出游天津态度积极。石家庄居民在424份有效反馈中,近一年有出游天津意愿的仅为25%,有54%的石家庄居民希望更多了解天津出游信息后再做决策,持消极出游态度的石家庄居民高达21%。

从北京居民在天津的逗留时长上来看,近五成的北京居民选择两天一夜游,近三成的北京居民选择三天两夜游。保定居民在津逗留安排两天一夜游较多,石家庄居民三天两夜游较多。近程客源市场来天津排名前三的旅游活动是游景点、吃海鲜、滨海游,其综合平均得分是5.5分、5.2分、5.1分。购物、听相声、逛都市、农家乐、泡温泉等也是外地游客来津游玩的重点。天津拥有滨海、海鲜等资源,海文化元素成为吸引周边城市游客的热门,海文化衍生的旅游产品比较打眼,成为外地游客争相体验的焦点。

此外,《报告》中显示,周边居民到天津旅游最热衷的前十名景区包括:天津欢乐谷、五大道、古文化街、滨海航母主题公园、天津佛罗伦萨小镇、天津之眼摩天轮、天津海昌极地海洋世界、米立方海世界、天津海河游船、天津热带植物观光园。其中欢乐谷、五大道、古文化街、航母公园最受欢迎,分别占比35.9%、27.6%、25.8%、25%。从统计结果来看,排名靠前的最受欢迎景区多为主题性景点,游客多以主题性观光活动为主。

对于近程客源市场到访天津的原因方面,专程游要高于路过游。19.6%的周边城市居民会在周末选择来天津进行休闲旅游或购物。此外,天津与北京作为华北地区的重要交通枢纽,过路游游客的比例也不小。

市民周末游青睐蓟县盘山

调查中,916名天津市民给出了有效回复,在过去一年中,61.5%的居民市内家庭出游年度频率为0至2次,其中2次多达30.2%。11%的家庭一年内从未到家庭所在区县以外的区域游玩,只有11.4%的家庭市内出游频次超过了5次。抽样市民的市内活动偏好排序是游景点、泡温泉、吃海鲜、滨海游、农家乐、购物、逛都市、听相声。本地游中多为周末家庭游、短途休闲游,因此观光、水疗、品美食等活动普遍受市民欢迎。调查数据显示,最受本地市民喜爱的前十名景区依次是:蓟县盘山、佛罗伦萨小镇、古文化街、天塔、欢乐谷、梨木台、独乐寺、黄崖关长城、周邓纪念馆、滨海航母主题公园。不难看出,主题性景点与自然风景区最受天津市民喜爱。

在如何招待外地朋友来津游玩时,天津市民觉得地方小吃狗不理包子和十八街麻花深入人心,成为馈赠亲友的首选,泥人张、杨柳青年画、煎饼果子紧随其后。同时,滨江道、五大道、劝业场等地也成为天津市民心目中的标杆地区,从791名天津居民优先推荐外地亲友游玩的景区围绕海河、滨海、蓟县、温泉、风情街、航母、海鲜等关键词展开,可归类为建筑类、蓟县类、海文化类、温泉类、主题公园类、民俗文化类等内容。

其中33.2%的居民会推荐建筑类景区,22.9%居民会推荐蓟县内景区景点。本地居民优先推荐外地亲友游玩的前十名景区分别是:蓟县盘山、五大道民园体育场、天塔、黄崖关长城、海河、古文化街、滨江道、梨木台、欢乐谷、蓟县独乐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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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旅游英语专业实习报告_实习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8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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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英语专业实习报告

前言

旅游英语专业是一个意在把学生培养成  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和文化修养,英语熟练,掌握较强理论基础,具备丰富熟练操作经验(即掌握旅游及酒店行业基本管理技能及业务),从事旅游及酒店行业中层以上管理业务等工作的高等应用型人才。以及运用相关专业知识的文秘等职业。

一、 实习目的

为了更好的运用所学的英语和日语以及计算机的知识,适应工作岗位的需求,在实践中充分运用所学的知识,使自己的专业知识更具专业化。同时也培养我们适应社会的能力以及处理人际关系的能力。为以后自己更好的走上社会做好准备。

二、 实习时间

XX年11月至XX年6月

三、 实习地点

电机有限公司

四、 实习单位和部门

电机行政部门

实习单位基本情况:我公司是一家日本独资企业,位于美丽的xx市开发区工业园路号。公司总投资万美元,主要生产新型电子元器件(频率控制与选择元件、混合集成电路)、计算机辅助设计(三维cad)系统制造、软件产品开发、生产,销售自产产品。公司于XX年03月通过iso 9001;XX年05月通过iso 14001 ,公司以先进的企业经营理念,持续改进品质和管理,满足客户需求作为企业发展的源动力,立足于国际市场。我们将以优质的产品和良好的服务追求与客户实现双赢、携手共创更加美好的未来。

福利设施:

1,设有员工餐厅/图书室室

2,恒温空调厂房

3,员工享有六项社会保险福利(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

4,全新宿舍提供,6人/一间,干净卫生,有单独的卫生间和厨房间

5,员工生日发放礼物

6,年终奖金发放

7,节日礼品发放(工会组织)

8,年终尾牙、年中旅游等活动

五、 实习内容

一、工作内、容

1、接应聘者来电,给应聘者进行简单初始,通过者送往各部门经理处进行复试。

2、开试工单通知复试通过者试工,并做好登记;

3、协助做好新员工入职培训、阶段性培训等培训工作;

4、送文件至各级领导,签收文件;

5、整理及保管补卡条、请假条;整理员工档案,以备随时出档和归档;

6、复印、速印办公文件,发传真,领办公表格等;

7、协助办理新进人员入职手续,员工调职、离职手续

8、计算管理人员月考勤,并将考勤明细送至各部门核对签字

9、录入月罚款单与奖励单,录入员工养老保险资料

10、接待我公司最大的日本客户富士通,并在此期间担当翻译为客户介绍我们的公司的主要情况。

11、有时也负责为上级领导当英语翻译一起去接待我们的客户。

二、收获以及体会

一收获:

一是加强思想学习,主动与上级领导沟通,努力提高思想水平思想是人的灵魂,是人的内在力,要想把实习任务完成好,首先要把思想调整好。领导十分重视大学生成长,为此特地为我们制定了“双导师实习制度”。双导师,顾名思义,就是两位导师,工人导师是教授生产技术的,而领导导师是在思想上引领大学生,为其排忧解疑,指引方向的。在此优势下,我主动与领导进行了沟通,在领导的尊尊教导下,我对实习有了更为深层次的理解,更明确了我的工作目标,在思想上使我对未来的工作有了新的认识,在行动上使我对未来人生有了新的规划。

二是注重联系实际,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努力提高实习质量。

在实习中我发现大学中所学的专业知识并不是完全都能运用到实践中,我所学的是英语和旅游知识,而我所在的公司却是一家电机公司看起来两者相差很大。而我所学的几乎运用不到但其实不然。我可以翻译我们公司所生产的产品,为外国客户介绍我们的产品。同时也可以接待我们的客户。在此期间我必须重新学习关于电机方面的英语。这也让我的英语在另个方面有了更大的提高。

三是热爱实习岗位,积极承担岗位职责,不断提升实习效率。

二体会:

只有爱岗才能敬业,热爱实习岗位才能完成好实习岗位的工作。在实习过程中我努力培养自己对本岗位工作的热情,珍惜在岗位上的每一分钟,积极承担岗位上的责任以及义务,努力做到能够独立完成顶岗任务。对岗位做到懂、会、做。

在实习的那段时间,让我体会到了生活的艰辛和社会环境的压力。我自己也开始明白社会的残忍适者生存,不适者则被淘汰。虽然很累可是我却仍要坚持下去,因为我不想做个生活的失败者,我不想永远都躲在舒适的环境里却从不知道人间的冷暖。宝剑只有被磨砺过才会更加锋利。而我只有在社会中磨练才会更加坚强,更加成熟。走出学校踏上社会一开始让我觉得恐慌,面对形形色色的人我觉得无所适从。但是时间让我开始平静下来,而我也开始慢慢的适应了这种环境,让我开始觉得其实学校外的生活也是蛮有味道的。

共2页,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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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文明旅游活动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9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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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旅游是展示国家形象、反映国家软实力的重要“窗口”,是文明城市创建一项新的工作内容。为了进一步加强文明旅游宣传教育,全面提升师生旅游文明素质,充分展示美丽郴州良好形象,我校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将“文明旅游”理念传递到广大师生中间,入耳、入脑、入心。

一、本次活动的主要内容为:

1、遵守法规秩序、讲究卫生礼仪、爱护环境设施教育。这些都是公民行为的基本规范,在郴州市如此,去外地也应该如此。教育学生应当自觉遵守“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维护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保护生态环境和文物古迹,爱惜公共设施,尊重他人权利,以礼待人,健康娱乐,文明旅游。

2、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尊重其他国家、其他地区、其他民族、其他宗教的文化习俗,避免因文化差异而导致的“不文明”行为,防止个人行为给国家和城市形象带来损害,展现我们礼仪之邦应有的风采。

3、教育学生应当自觉恪守公德、讲究礼仪、文明出行、文明游览,主动提醒和制止他人在旅游过程中的不文明行为。

二、本次活动的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果:

1、广泛宣传引导,文明旅游意识深入师生之心。

校团委广泛宣传引导。通过班会课发起话题讨论,扩大宣传范围,提升宣传效果。曝光不文明出游的行为,理性分析原因,防止盲目过度炒作。

学校政教处也进行了广泛宣传引导。政教处把旅行社关于文明旅游的相关宣传海报、折页、行李标签和公益广告等在校园展示,确保官大师生能时时处处感受到文明出游的浓厚氛围。

2、认真组织活动,充分调动各方参与积极性。

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根据《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公约》、《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要求,开展公民旅游文明素质主题教育活动,普及文明旅游知识,促进游客旅游素质显著提升,自觉维护旅游秩序。学校通过广播平台以及学生会成员发文明旅行宣传单的方式加大了宣传的力度,形成宣传热潮,正确教育引导广大师生文明出游。

3、组织开展主题实践活动。

在班内组织文明旅游知识竞赛活动,以及在开展了相关的主题班会之后,班内成员一齐交流讨论学习心得,由高年级各班撰写“文明旅游,从我做起”主题宣传活动心得,评选出优秀的心得感想。学校结合课堂教育和课外活动,根据学生年龄、心理特点和知识结构、认知水平,充分挖掘文明礼仪教育资源,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了文明旅游教育活动,切实提升了学生文明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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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故宫旅游心得体会小学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小学,全文共 5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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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宫,又名紫禁城,明清两代的皇宫,这颗耀眼的明珠在对称的古都———北京的怀抱中,它是北京的地标性建筑,吸引了无数中外游客。

步入皇宫大门,又分别有三扇似巨人般保护皇宫的城门矗立在眼前。沿途步行,便到了皇帝早朝的地方———太和殿,首先映入我眼帘的便是一座高高在上的金光闪闪的宝座,上面雕刻着象征皇权的`威武腾飞的巨龙。与大殿地面承接的有三个梯道,中间一道同样雕刻着各种姿态的龙,处处透出神圣威严,我想这就是皇帝专用通道吧。说到这不得不提到,大殿的地面是由我们苏州出产的金砖铺成的呢!大殿内金碧辉煌,仿佛在诉说着明清王朝的昔日盛景。

随后,我们来到来供帝王早朝前休息和更衣的中和殿和保和殿,屋檐和栏杆上,满是精美的栩栩如生的雕刻。特别震撼的是殿前的几根又红又粗的柱子,它们承担了整座大殿的重量,仿佛巨人的手臂托举着大殿。

在观光故宫期间,我还发现了一个小秘密,在乾清宫殿前,有一个石柱托举着一个石头圆盘,中间插着一根铁针,经过询问,才得知,这是古人用来看时间的“钟表”。

随着人群,我们又来到了坤宁宫,坤宁宫被一道门分成了两个部份,由皇后的寝室和祭祀的场所组成。再往后,就是皇帝的嫔妃们的住所,分为东宫和西宫,后宫的格局大都一样。

宏伟壮观的紫禁城,让我的民族自豪感油然而生,我不禁被先人独具匠心的高超技术所折服。故宫,一座集聚着先人勤劳和智慧的皇宫,也是中国乃至全世界极具影响力的文化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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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外出旅游活动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8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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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旅游局《关于“安徽人游皖北”暨20xx-20xx安徽冬季旅游推广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市冬季旅游资源特点和游客需求,特制定20xx-20xx淮南市冬季旅游活动推广方案: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淮南旅游业奋斗目标,挖掘淮南冬季旅游资源,开发冬季旅游项目,推进冬季旅游发展;在不断开发新的旅游产品及其内涵的基础上,拉动冬季旅游的升温,展示淮南旅游魅力。

活动主题

冬日江淮迎客天下

活动时间

20xx年12月至20xx年2月(根据实际需要,部分活动时间适当延长)

主要活动

1、向市外自驾车爱好者邮寄来淮旅游邀请卡

时间:20xx年12月上中旬

内容:与市邮政局合作,以邮寄旅游邀请卡的形式,向市外6000名自驾车爱好者发出诚挚邀请。

2、制作淮南旅游形象宣传卡

时间:20xx年12月上中旬

内容:与市邮政局合作,印制10000-20xx0枚宣传展示淮南旅游形象的黄山景交车票。

3、志高神州欢乐园试营业开园仪式

时间:20xx年12月下旬

地点:志高神州欢乐园

内容:举行“新起点、新跨越”淮南志高神州欢乐园试营业开园仪式,开展旅游业界人士游园采风、大型文艺汇报演出和游客免费入园参观等活动。

4、迎新春旅游商品展销会

时间:20xx年元月中下旬

地点:商贸文化广场

活动内容:举行“购年货赏花鼓”大型迎新春旅游商品展销会。参会的旅游企业届时将推出全新包装的新年大礼盒进行展销,在活动现场购买的市民可以享受折扣优惠。边享受文化大餐,边置办精美年货,营造出浓厚的节日氛围。

5、“迎新春送春联欢欢喜喜过大年”活动

时间:20xx年元月中下旬

地点:商贸文化广场

活动内容:组织我市剪纸艺术家们现场为市民剪春联和窗花,为市民奉上了真挚的新春问候。

6、八公山白塔寺新年佛事活动

时间:20xx年2月9日

地点:八公山白塔寺

内容:举行以“迎新春祈福”为主题的佛事活动,主要内容有烧头柱香、敲钟等,通过这些传统习俗来辞旧迎新,使过年的“年味儿”更足。活动当天景区免票对市民和游客开放,以期吸引更多周边地市游客前来参加。

7、曹庵草莓采摘活动

时间:20xx年1月-3月

地点:曹庵镇

内容:大力推广“玩在合肥,吃在曹庵”的宣传口号,深挖曹庵的特色农家美食,结合曹庵草莓上市的契机,推出“品曹庵美食,尝新鲜草莓”的活动,让曹庵的美食能唱响皖北,让曹庵的草莓再创新高。

8、“大八公山旅游进校园”活动

时间:20xx年1月-4月

内容:为贯彻落实“大八公山”区域旅游一体化发展会商会精神,以“彰显大八公山文化底蕴、展示淮南旅游魅力”为主旨,将分别在淮南周边地市选择3—5所大学校园进行为期4个月的宣传推广活动。

推荐线路

1、豆腐美食之旅

上午:乘车赴八公山景区,游览淮南子文化园、汉淮南王宫、八公山地质展览馆、白塔寺、忘情谷。中午品尝豆腐宴。下午:参观豆腐文化产业园等,追溯豆腐发明之源。

2、焦岗湖渔家体验之旅

上午:乘车赴焦岗湖景区,游客体验“城市渔夫”生活,享受垂钓、捕鱼、划船等野趣,幸运的游客可与大雁合影,中午享用自己垂钓或捕捞的水产品制作的渔家风味菜。下午:游览焦岗湖影视城,演一回影视剧的精彩片段,一睹淮河两岸民俗用品。

3、茅仙洞白塔寺祈福之旅

上午游览茅仙洞景区,登山俯瞰淮河水倒流的壮观景色;游览清天道观,为家人和亲朋来年祈福。随后游览伊斯兰文化园,感受异域文化。中午品尝伊斯兰风味菜。下午抵达八公山景区,参观地质展示馆、汉淮南王宫、忘情谷等景点,到白塔寺再为家人和亲朋保佑平安、送去祝福。

4、曹庵草莓采摘游

上午乘车前往曹庵草莓大棚采摘草莓;中午品尝曹庵农家土菜;下午可以到毛洼、滚庄水库垂钓。

优惠政策

1、20xx年初一至初八,凡是组团来淮游览八公山、上窑、茅仙洞、焦岗湖旅游景区、焦岗湖影视城,门票一律五折优惠(焦岗湖景区不含船票);自驾游散客享受旅游一卡通门票优惠待遇。

2、20xx年12月-20xx年2月,来淮游客入住古阳国际大酒店、金满楼骏发国际大酒店、凤台海创国际饭店、信谊宾馆、东方名人国际大酒店,享受酒店协议价。

活动步骤

1、准备阶段(20xx年12月前)。成立淮南市20xx-20xx冬季旅游推广活动领导小组,由陈岩局长担任组长,洪连安、蒋超副局长、白太成调研员担任副组长,活动办公室设在开发科。

2、实施阶段(20xx年12日至20xx年2月)。市旅游局牵头,各景区、旅游企业协助配合。

3、总结阶段(20xx年3月)。对20xx-20xx冬季旅游推广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汇总总结,在规定时间前报省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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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旅游服务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服务,全文共 71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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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旅游者或旅游团体):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组团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

诚信通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旅行社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

旅游线路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团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组团方式:□自行组团□委托组团□散客拼团

行程共计:_______天_______夜(含在途时间)。

出发日期______________,结束日期______________,返回地点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和目的地

出发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途经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目的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旅游行程中交通、住宿、餐饮服务安排与标准

交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

餐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

项目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游览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景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景点游览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甲方自费游览项目(在本合同第九条约定费用之外另行付费的项目)及价格:(详见附件)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费用_____________。

第六条甲方自由活动的时间与次数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次数_____________。

第七条乙方安排的购物次数、停留时间、购物点名称

次数_____________,停留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物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经乙方征得甲方同意,乙方委托的地接社(口岸旅行社)/委托

的组团旅行社为: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旅游费用及其支付(旅游费用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成人的收费标准为:¥__________元/人;

儿童的收费标准为:身高1.4米以上的儿童按成人标准收费;身高不足1.4米(含1.4米)的儿童的收费标准为¥__________元/人;

甲方应交纳旅游费用总额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费用支付方式□现金;□支票;□信用卡;□其他__________。

支付时间:□①签订合同时一次性支付旅游费用;□②签订合同时预付人民币:__________,余款在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付清,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第十条成团人数与不成团安排

乙方最低成团人数:__________;组团低于此人数不能成团时,甲方同意选择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乙方延期出团。

2、由乙方转委托其他旅行社组团。

3、改为散客拼团。如费用增加,由甲方补足;如费用减少,则由乙方返还。

4、退团返还团费,乙方应在______日内返还甲方。但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乙方损失,由乙方在甲方交纳的团费中扣除,扣除后不足部分由甲方补齐。

第十一条保险

乙方按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乙方提醒甲方购买旅游意外险,甲方选择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自行投保;

2、不投保;

3、委托乙方代办个人投保的旅游意外保险并自行承担保险费用。

乙方受托为甲方代办保险的,乙方为甲方选择的保险公司:__________,险种名称:__________,保险金额:__________元,保险费:__________元。甲方予以认可。

第十二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

1、依法享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各项权利。

2、在支付旅游费用时有权要求乙方开具发票。

3、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和《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的内容和标准,提供旅游服务。

4、有权拒绝乙方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行为、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及自费项目安排。

二、义务

1、保证向甲方提供及所填写的各种资料和内容的真实与准确,并对所提供资料及所填写的内容承担法律责任。

2、甲方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应是正在使用且能够及时联系到的,否则乙方不承担因无法联系或及时联系甲方而产生的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损失)。

3、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4、遵守旅游合同约定的旅游行程安排,配合领队人员、导游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得因个人原因强迫乙方改变旅游团队的行程或擅自离团活动。

5、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当地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不得在旅游过程中从事违法活动。

6、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和风土人情;尊重旅游服务人员的人格,与团员之间互相尊重、互相协助。

7、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严禁在景观、建筑上乱刻乱画,不得有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

8、甲方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9、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尤其是贵重物品。事先未与旅行社签订保管协议或因自己保管不善而丢失的,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10、行程中发生纠纷,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平等协商的原则解决,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不得采取拒绝登机(车、船)、拒绝入住等影响侵害团队整体利益行动的行为,否则应承担由此而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

1、根据甲方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甲方报名参团。

2、有权核实甲方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时,有权采取紧急避险措施或应急措施。

5、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其他要求。

二、义务

1、按照合同及《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甲方提供质价相符的旅游服务。对可能危及甲方人身、财产安全的项目和应注意的问题,应当事前向甲方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

2、在出团前向甲方发放《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如实告知旅游的具体行程安排和各项服务标准,告知甲方所到旅游目的地的重要规定、风俗习惯,以及安全避险措施和应急联络方式。

3、为甲方安排持有国家规定的导游证或领队证的工作人员提供服务,导游服务类型:□全陪;□地陪。

4、妥善保管甲方提交的各项证件。

5、对于特殊游客,乙方可根据甲方的特别要求,为甲方配备载明个人信息的安全保障卡(包括甲方的姓名、血型、有无突发病史和急救方式、有无药物过敏史、应急联络方式等)。

6、不得因甲方年龄或职业上的差异提出与同一团队中其他旅游者不同的合同事项,但乙方对甲方提供了比其他旅游者更多的服务或者甲方主动要求的除外。

7、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甲方参与合同约定外的购物活动或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的项目。甲方在计划安排的购物点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时,乙方应当积极协助甲方进行索赔。

8、向甲方提供合法的旅游费用发票。

9、对甲方个人资料信息保密。

10、积极协调处理甲方在旅游行程中的投诉。出现纠纷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1、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乙方应当在合理范围内履行协助义务。

第十四条合同内容的变更

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旅游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提出变更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乙方应当退还甲方。

2、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导致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法履行的,乙方可以在征得多数旅游团队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因情况紧急无法征求意见时,乙方有权决定内容的变更,但应当就作出的决定提供必要的说明和证据。

3、出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由乙方向甲方全额退还旅游费用,但乙方已实际发生费用的,应当由双方合理分担。

4、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按本条第2项的约定实施变更后,将减少的旅游费用退回甲方;增加的旅游费用,由甲方予以补足。

5、在行程中因紧急避险所导致费用增加的,由受益方承担。

第十五条合同的解除

1、乙方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甲方不同意转团、不同意延期出团、不同意改为散客拼团的,视为双方同意解除合同。

2、行程前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的,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承担已实际发生的费用,并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甲方单方解除合同,按照本条第2款约定处理。

4、甲方在行程中脱团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旅游费用,如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

1、甲方出发前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出发前15日至30日,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__________%。

出发前7日至14日,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__________%。

出发前4日至6日,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__________%。

出发前1日至3日,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__________%。

出发当日,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__________%。

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乙方的实际损失,甲方应当按实际损失对乙方予以赔偿。

乙方在扣除违约金和赔偿金后,应当在甲方退团的书面通知到达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2、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足额支付旅游费用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的违约金。

3、因无故不听从乙方及其领队的劝谕或不服从导游、领队人员的统一管理而影响旅游行程,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按全部旅游费用的%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4、甲方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一切费用及损害后果,由其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5、由于甲方的故意或者过失,给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6、与乙方出现纠纷时,甲方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二、乙方

1、乙方在出发前单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向甲方退还金额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出发前15日至30日,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__________%。

出发前7日至14日,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__________%。

出发前4日至6日,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__________%。

出发前1日至3日,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__________%。

出发当日,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__________%。

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乙方应当按实际损失对甲方予以赔偿。

乙方应当在确定取消出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支付上述违约金。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或者未经甲方同意调整旅游行程,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采取措施予以补救,未采取补救措施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乙方安排的导游未经甲方同意安排甲方参加本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的,应当承担擅自安排的自费项目费用;擅自增加购物次数,每次按旅游费用总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强迫或者变相强迫甲方购物的,应当按旅游费用总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终止对甲方提供住宿、用餐、交通等旅游服务或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负担甲方在被中止旅游服务期间所订的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必要费用或差价,并向甲方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违约金。如因此给甲方造成其他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还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乙方擅自将甲方转至其他旅行社出团或委托地接社拼团的,甲方在出发前或出发当日得知的,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全额退回已交旅游费用,并按旅游费用总额的%支付违约金;甲方在出发后得知的,乙方应当按旅游费用总额的%付违约金,但甲方得知后同意接受转团或拼团的除外。

6、乙方委托的第三方有违反本合同约定行为的,视同乙方违约,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后,有权向受托的第三方全额索赔。

7、与甲方出现纠纷时,乙方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特别约定

1、黄金周旅游的特别约定:

春节、“十一”黄金周旅游高峰期间,乙方和甲方约定行前退团及取消出团的提前告知时间、相关责任如下:

提前告知时间

出发前_____日至_____日,甲方退团,应当支付乙方的违约金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_____(乙方如有损失,甲方按实赔偿。),乙方取消出团,乙方应当支付甲方的违约金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_____(甲方如有损失,乙方按实赔偿。)。

出发前_____日至_____日,甲方退团,应当支付乙方的违约金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_____(乙方如有损失,甲方按实赔偿。),乙方取消出团,乙方应当支付甲方的违约金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_____(甲方如有损失,乙方按实赔偿。)。

出发前_____日至_____日,甲方退团,应当支付乙方的违约金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_____(乙方如有损失,甲方按实赔偿。),乙方取消出团,乙方应当支付甲方的违约金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_____(甲方如有损失,乙方按实赔偿。)。

出发前_____日至_____日,甲方退团,应当支付乙方的违约金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_____(乙方如有损失,甲方按实赔偿。),乙方取消出团,乙方应当支付甲方的违约金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_____(甲方如有损失,乙方按实赔偿。)。

出发前_____日至_____日,甲方退团,应当支付乙方的违约金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_____(乙方如有损失,甲方按实赔偿。),乙方取消出团,乙方应当支付甲方的违约金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_____(甲方如有损失,乙方按实赔偿。)。

2、第三方责任的特别约定:

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乙方不履行必要的协助义务并直接导致甲方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乙方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出境游(含港、澳、台)的特别约定:

除合同约定内容外,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旅游局及外事部门的要求办理出境游手续。因途经地、目的地的签证等原因导致行程变更、日期延误等,乙方不承担责任。

4、甲方、乙方分别授权委托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本次旅游行程中履行旅游合同的代表,其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其所为行为视同为委托方的行为。

5、其他特别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采取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合同附件

《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等合同履行情况的有效证明材料均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营业场所: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乙方代表(经办人):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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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团队出境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95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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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者: 等 人(名单可附页,需出境社和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出境社: ;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

第一章 术语和定义

第一条 本合同术语和定义

1. 团队出境旅游服务,指出境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和《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出国旅游及赴中外双方政府商定的国外边境区域和港、澳地区等旅游目的地旅游,代办旅游签证/签注,代订公共交通客票,提供餐饮、住宿、游览等两项以上服务活动。

2.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出境社,用于购买本合同约定的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必要的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

(2)交通费(含境外机场税);

(3)住宿费;

(4)餐费(不含酒水费);

(5)出境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的门票费;

(6)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7)导游服务费;

(8)边境旅游中办理旅游证件的费用;

(9)出境社、境外地接社等其他服务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的费用;

(2)办理离团的费用;

(3)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4)合同未约定由出境社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项目所需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

(5)境外小费;

(6)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通讯 、饮料及酒类费用,个人娱乐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

3.履行辅助人,指与旅行社存在合同关系,协助其履行本合同义务,实际提供相关服务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

4.自由活动,特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

5.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加旅游行程活动期间、每日行程开始前、结束后旅游者离开住宿设施的个人活动期间、旅游者经领队或者导游同意暂时离团的个人活动期间。

6. 不合理的低价,指出境社提供服务的价格低于接待和服务费用或者低于行业公认的合理价格,且无正当理由和充分证据证明该价格的合理性。其中,接待和服务费用主要包括出境社提供或者采购餐饮、住宿、交通、游览、导游或者领队等服务所支出的费用。

7. 具体购物场所,指购物场所有独立的商号以及相对清晰、封闭、独立的经营边界和明确的经营主体,包括免税店,大型购物商场,前店后厂的购物场所,景区内购物场所,景区周边或者通往景区途中的购物场所,服务旅游团队的专门商店,商品批发市场和与餐饮、娱乐、停车休息等相关联的购物场所等。

8.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指旅游者自己购买或者通过旅行社、航空机票代理点、景区等保险代理机构购买的以旅行期间自身的生命、身体或者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短期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紧急救援保险、特殊项目意外险。

9.离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经领队同意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0.脱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未经领队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1.转团,指由于未达到约定成团人数不能出团,出境社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行程开始前将旅游者转至其他出境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履行合同的行为。

12.拼团,指出境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在签订合同时经旅游者同意,与其他出境社招徕的旅游者拼成一个团统一安排旅游服务的行为。

13.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14.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客观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飞机、火车、班轮、城际客运班车等公共客运交通工具延误或者取消,景点临时不开放。

15.必要的费用,指出境社履行合同已经发生的费用以及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 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旅游签证/签注费用、饭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

16.公共交通经营者,指航空、铁路、航运客轮、城市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经营者。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二条 旅游行程单

出境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游行程单》(以下简称《行程单》),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行程单》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目的地、结束地,线路行程时间(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2)旅游目的地地接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交通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交通工具及档次等级、出发时间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

(4)住宿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住宿饭店的名称、地址、档次等级及是否有空调、热水等相关服务设施);

(5)用餐(早餐和正餐)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用餐次数、地点、标准);

(6)出境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明确旅游线路内容包括景区点及游览项目名称、景区点停留的最少时间);

(7)自由活动的时间;

(8)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明确娱乐活动的时间、地点和项目内容);

《行程单》用语须准确清晰,在表明服务标准用语中不应当出现“准×星级”、“豪华”、“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用语。

第三条 订立合同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条款和《行程单》,在旅游者理解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后,出境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由旅游者的代理人订立合同的,代理人需要出具被代理的旅游者的授权委托书。

第四条 旅游广告及宣传品

出境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出境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三章 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五条 出境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以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和紧急避险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

5.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6. 要求旅游者对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损害出境社合法权益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7.要求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法和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第六条 出境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和《行程单》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服务,不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不降低服务标准;

2.向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

3.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组织、接待旅游者,不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4.在出团前采取行前说明会等方式,如实告知具体行程安排和有关具体事项。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旅游目的地国家或者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禁忌;旅游活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避险措施、旅游者不适合参加旅游活动的情形;出境社依法可以减免责任的信息;境外小费标准、外汇兑换事项、应急联络方式(包括我驻外使领馆及出境社境内和境外应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告知的事项;

5. 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持证领队人员;

6.妥善保管旅游者交其代管的证件、行李等物品;

7.为旅游者发放用中英文固定格式书写、由旅游者填写的安全信息卡(内容包括旅游者的姓名、国籍、血型、应急联络方式等);

8.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应采取合理必要的保护和救助措施,避免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

9.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行程中的纠纷,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0.提示旅游者按照规定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1.向旅游者提供发票;

12.依法对旅游者个人信息保密。

第七条 旅游者的权利

1.要求出境社按照合同及《行程单》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2.拒绝出境社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拼团行为;

3.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出境社未与旅游者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而指定购物场所、安排旅游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有权拒绝出境社的导游、领队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

4.在支付旅游费用时要求出境社出具发票;

5.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得到尊重;

6.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权请求救助和保护;人身、财产受到侵害的,有权依法获得赔偿;

7.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要求出境社协助索赔;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旅游者的其他各项权利。

第八条 旅游者的义务

1.如实填写《出境旅游报名表》、签证/签注资料和游客安全信息卡等各项内容,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且能及时联系;

2.向出境社提交能有效使用的因私护照或者通行证,自办签证/签注者应当确保所持签证/签注在出游期间有效;

3.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4.按照合同约定随团完成旅游行程,配合领队人员的统一管理;

5. 遵守我国和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不参与色情、赌博和涉毒活动;不擅自脱团;不在境外滞留不归;

6. 遵守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等文明行为规范;

7.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以及有关部门、机构或者旅游经营者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予以配合;

8. 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随身携带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不在行李中夹带;

9.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不损害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不采取拒绝上、下机(车、船)、拖延行程或者脱团等不当行为;

10.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当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活动项目,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第四章 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1.出境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出境社应当退还旅游者。

2.行程开始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处理;延期出行的,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3.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旅游者同意变更的,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2)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出境社与旅游者分担。

(3)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双方分担。

第十条 合同的转让

旅游行程开始前,旅游者可以将本合同中自身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出境社没有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并办理相关转让手续,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和第三人承担。

正当理由包括但不限于:对应原报名者办理的相关服务不可转让给第三人的;无法为第三人办妥签证/签注、安排交通等情形的;旅游活动对于旅游者的身份、资格等有特殊要求的。

第十一条 不成团的安排

当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可以与出境社就如下安排在本合同第二十三条中做出约定。

1.转团:出境社可以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经事先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合同,并就受委托出团的出境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先行承担责任,再行追偿。旅游者和受委托出团的出境社另行签订合同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2.延期出团或者改签线路出团:出境社经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可以延期出团或者改签其他线路出团,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出境社予以退还。需要时可以重新签订旅游合同。

第五章合同的解除

第十二条 出境社解除合同

1.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出境社解除合同的,应当采取书面等有效形式。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按照出发日减去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的自然日之差计算,下同)以上(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出境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费用);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不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除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外,还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旅游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境社可以解除合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2) 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

(3)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

(4)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

(5)法律规定的影响合同履行的其他情形。

出境社因上述情形解除合同的,应当以书面等形式通知旅游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十三条 旅游者解除合同

1.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出行或者改签其他线路出团的,出境社应及时发出不能成团的书面通知,旅游者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2.除本条第1款约定外,在行程结束前,旅游者亦可以书面等形式解除合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上提出解除合同的,未办理签证/签注的,出境社应当向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已办理签证/签注的,应当扣除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出境社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3.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处理。

第十四条 因不可抗力或者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出境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因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提出解除合同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同解除的,出境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十五条 必要的费用扣除

1.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70%。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

如按上述第1款或者第2款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解除合同的,出境社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应当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款手续。

第十六条 出境社协助旅游者返程及费用承担

旅游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出境社应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因旅行社或者履行辅助人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返程费用由出境社承担;行程中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第十三条第2款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旅游者承担;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双方分担。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出境社的违约责任

1.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收到出境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出境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等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出境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出境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或者旅游者不同意不成团安排的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还全部旅游费用的手续并支付上述违约金。

2.出境社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未经旅游者同意调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九条第3款规定的情形除外),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出境社具备履行条件,经旅游者要求仍拒绝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出境社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旅游者采取订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补救措施的,费用由出境社承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旅游者还可以要求出境社支付旅游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赔偿金。

4.未经旅游者同意,出境社转团、拼团的,出境社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5%的违约金;旅游者解除合同的,出境社还应向未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向已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尚未发生的旅游费用。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出境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5.出境社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30日内,要求出境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1)出境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

(2)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出境社指定具体购物场所或者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

6.与旅游者出现纠纷时,出境社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1.因不听从出境社及其领队的劝告、提示而影响团队行程,给出境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3.由于旅游者的过错,使出境社、履行辅助人、旅游从业人员或者其他旅游者遭受损害的,应当由旅游者赔偿损失。

4.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

5.旅游者违反安全警示规定,或者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不予配合,造成旅行社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 其他责任

1.因旅游者提供材料存在问题或者自身其他原因被拒签、缓签、拒绝入境和出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出境社将未发生的费用退还旅游者。如给出境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出境社原因导致旅游者被拒签而解除合同的,依据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处理。

2.由于旅游者自身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或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出境社不承担责任。

3.旅游者自行安排活动期间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出境社在事前已尽到必要警示说明义务且事后已尽到必要救助义务的,出境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出境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出境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出境社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依法应承担责任的,出境社应当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

第七章 协议条款

第二十条 线路行程时间

出发时间 年 月 日 时,结束时间 年 月 日 时;共 天,饭店住宿 夜。

第二十一条 旅游费用及支付(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成人 元/人,儿童(不满14岁) 元/人;其中,导游服务费 元/人;

旅游费用合计 : 元。

旅游费用支付方式: 。

旅游费用支付时间: 。

第二十二条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出境社提示旅游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旅游者可以做以下选择:

□委托出境社购买(出境社不具有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不得勾选此项):保险产品名称 (投保的相关信息以实际保单为准);

□自行购买;

□放弃购买。

第二十三条 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

成团的最低人数: 人。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出境社委托

出境社履行合同;

2.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延期出团;

3.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改签其他线路出团;

4.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解除合同。

第二十四条 拼团约定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采用拼团方式拼至 出境社成团。

第二十五条 自愿购物和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约定

1.旅游者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加出境社安排的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2.出境社可以在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不诱骗旅游者、不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前提下,按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与旅游者协商一致达成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协议;

3.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安排应不与《行程单》冲突;

4.地接社及其从业人员在行程中安排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责任由订立本合同的出境社承担;

5. 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具体约定见《自愿购物活动补充协议》(附件3)、《自愿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附件4)。

第二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消费者协会、有关的调解组织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出境社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列入补充条款。(如合同空间不够,可以另附纸张,由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第二十八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 出境社盖章:

证件号码: 签约代表签字(盖章):

住 址: 营业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邮 编: 邮 编: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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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2024年旅游局年终工作总结_年终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25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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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旅游年终工作总结

X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旅游局的大力支持下,我市旅游业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呈现健康稳步发展势头。旅游产品体系进一步丰富,旅游接待基础设施进一步得到加强,旅游市场空间进一步拓展,旅游市场运行健康有序,旅游接待服务水平整体提升,休闲旅游城市形象愈加鲜明,旅游业发展的后劲进一步增强。XX年,我市获得了

“中国十大休闲城市”荣誉称号,在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发起的“全球网民推荐的中国旅游城市”评选活动中,银川市在参评的80多个城市中脱颖而出,进入前20名。截止十月底,全市景区和农家乐共接地游客515.36万人次,较上年同期增长27.64%;实现门票收入18793.2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7.11%,圆满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

一、重大旅游建设项目稳步推进,旅游休闲城市特色进一步彰显。

1、历史人文景区接待设施进一步完善

以镇北堡影城、苏峪口、西夏王陵、贺兰山岩画、中华回乡文化园、黄沙古渡、水洞沟等7家国家4a级景区为主的骨干景区进一步完善旅游基础接待设施,增添新的旅游项目,增强景区的核心吸引力。西夏王陵投资780万元,实施了文物保护工程,修建了三号陵的安防设施,修筑了三号陵至双陵的碎石路面;贺兰山岩画投资1000多万元,核心区修护了防洪护坡,对景区进行了绿化,新增了水关瀑布等景观,祭祀区改造了景区水系,修筑了水库、人行步道、电瓶车道,休闲区修筑了道路,休闲设施土建已经动工;镇北堡华夏西部影城新增了明城街道、长坂坡街道、铜镜长廊、环保展厅等景点,改造了百花堂,新建改建了卫生间等接待设施,新建了景区大门,改造了景区参观线路,扩建了停车场,垦殖景观田,仿建了乡村戏台等。苏峪口投资3000多万元,建设了贺麓山庄,提升了景区的服务档次;水洞沟景区投入了近万元,在景区内沿银青高速辅道新修了3250米南门至东门的道路;新建了30000万平米的生态停车场;翻新了石器广场;新添了2座3星级厕所;增加了凉亭、木桥和导览图、警示标识牌等,对鸳鸯湖和红山湖的环境进行了整治,东大门门景和800平米的东门游客中心目前正在建设中,景区的接待能力有了极大的提升。回乡文化园投资500万元,对景区基础设施进行了改造;投资80多万元,打造“回乡文化园绿廊”景观,新置景观石、黑柳树、桧柏、白蜡、云杉、侧柏、红瑞木、红碧桃、牡丹、芍药、丁香、紫叶矮樱等名贵植物,修建草皮2202平方米;投资70万元,新增博物馆书店、富有伊斯兰特色售货亭等;对博物馆商店重新进行内外装修;添置了休闲椅;实施了园区景观亮化;新换了餐饮中心人工湖水底灯、博物馆馆灯、圣洁广场喷泉电机等;更换博物馆内展板,对景区护栏、路面、路砖、大门等进行了粉刷和维修。黄沙古渡投资1000多万元,修建了203省道至景区的迎宾大道、旅游厕所,扩建了停车场,恢复了月牙湖遗址,修建了古渡路,建成了黄河渔家,架设了3公里100kv高压输电线路,黄河古镇、建设垃圾中转站、污水处池、黄河楼、龙门客栈、14公里景区环园道路。

2、黄河金岸建设带动了一批重大投资项目

灵武市黄河书院项目完成投资8000万元,进展顺利;世界水车博览园、奥兰特户外野战基地等项目已完成前期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贺兰县长河湾休闲度假项目景观水系建设已完成;永宁塞上江南生态园、盛世江南酒店、兴庆区黄河小镇、西夏区镇北堡旅游商贸城等项目在抓紧建设中;西部欢乐谷、西夏皇城等项目在抓紧规划筹备中。

3、生态休闲旅游项目投资活跃

永宁县三沙源景区今年投资多万元开发沙漠湿地生态旅游,开挖水系,修建了休闲会所、景区道路、大门等接待服务设施;金凤区颐和沙漠高尔夫球场已经建成并开杆运营;西夏区鹭岛湖生态园投资5280万元,红柳湾生态园投资6000多万元,开发建设戈壁高尔夫、酒庄等生态旅游休闲项目。

4、农家乐、乡村休闲度假产品不断涌现

金凤区新增农家乐10家,预计投资额一亿多元,涌现了宝光旭日农业生态休闲园、千棕林农家乐、正源农庄、兰花花生态园等一批档次高、规模大、休闲特点浓郁、项目内容丰富的休闲度假产品;兴庆区新增投资4000万元,新建了花海度假村、龙祥海家庭农家乐、高尔夫农庄等新的休闲度假旅游产品;永宁县结合新农村建设,以镇台村、南方新村、雷台村为重点整村推进农家乐建设;贺兰县清水湖农庄等新建生态农家乐已建成试营业。

5、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旅游专项资金支持。今年以来,通过立项、申报,加大工作协调力度,共争取到中央、自治区旅游专项资金448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00万元,自治区资金4080万元,分别用于苏峪口、岩画、中华回乡文化园等景区基础设施配套和规划补足,有力地推动了景区项目建设。

6、旅游产品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西夏  城景区顺利通过国家aaa级旅游景区评定,并获得宁夏首家自驾车营地资格;镇北堡影城申报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工作取得突破,已通过国家旅游局验收。

二、旅游规划工作稳步推进,强化特色旅游休闲目的地打造

1、银川市旅游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稳步推进。通过积极争取获得自治区旅游局规划经费的支持,通过邀请招标,《银川市旅

游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稳步推进。确定了北京京师天成旅游规划咨询设计有限公司为规划编制单位并签订了规划编制合同,通过资源考察、专题研究等项工作,总规已完成初稿。与自治区发改委经济研究中心合作,完成了银川市旅游规划的编制工作并上报。

2、对县区及重点景区的规划指导工作进一步强化。指导部分县(区)修编了旅游规划和西夏城等景区的景区及重点项目规划,积极配合西夏王陵风景名胜区的规划修编,积极参与兵沟文物保护规划、宁东生活服务区规划、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休闲旅游项目规划、红柳湾生态旅游规划等的讨论修订等项工作。在加强规划指导的同时,我们还着眼于景区建设的实际问题,为景区提供服务。先后组织西夏城、兵沟等旅游景区外出考察旅游经营项目,参加天津中国旅游产业节,拓展思路,推动景区的旅游开发建设。

3、针对银川旅游发展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组织专题研究。结合西部大开发大学习活动,针对银川生态旅游发展、旅游形象与营销、旅游市场监管与服务、旅游产业链延伸与旅游商品开发等专项课题,组织精干力量,深入基层,并借鉴旅游发展发达区域的做法,开展调研活动,形成了具有一定深度的专题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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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旅游经济管理系实习总结_实习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21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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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经济管理实习总结

实习时间:xx年7月—xx年4月

序言:

终于等到了实习的时候,在学校读书的时候就听老师说第三学期的时候要去外地实习。那个时候可以说是急盼着实习的到来,虽然学校的师兄说:“实习其实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好,有一定的反差”可是难免心中有些对实习的憧憬。

最后当老师对我们说我们将要去首都  北京进行我们的结业实习。而且在北京有两家实习单位贵州大厦和零壹零,一家是以餐饮为主,一家是酒店方面。我们进行了分组的方法,二我被分到贵州大厦。当时自己也并不想在贵州大厦但既来之则安之。我甚至开始盘算起我在这个酒店能学到什么?

在去实习的前夕我上网对贵州大厦进行了了解。北京贵州大厦是贵州省人名政府投资兴建的一座集客房 餐饮 会议 康乐为一体,具备三星级设施以及优质服务的综合大厦。

我认为自己是幸运的,在实习的期间涉及了大厦重大的三个部门:餐饮 客房 前厅 或许正如老师说的那样服务性企业比工业性企业简单一些。酒店所提供的两个方面:食和住,所以我先以食来进行总结。

我自己的观察来言,餐厅就一个工作日,酒店餐厅整个运营时间在上午7.00——14.30,的下午17.30——22.30.中餐厅的确如前人所说的——“辛苦”,餐厅没有给服务人员制定自己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描述,在员工印象中,没有固定的活干,可以说是只要有需要服务员什么都干。摆台 折口布 传菜 上菜 撤台 这些本职工作。刚开始的三天确实令人叫苦不迭,每天除了干活还是干活,下班第一件事就是要回到宿舍休息。

员工代表着整个酒店的形象,好的工作付账不但能使得员工更精神,提高工作效率。餐厅领位的工服就是历史悠久最能显出东方美的——旗袍,女服务员则是连衣的小红裙,男服务员就是白衬衫,黑裤子,

中餐厅的日子一天一天的过,在这些在日子我的确学到了不少的东西,除了学到中餐的服务技巧和摆台的要求等课堂上能学到的东西外,更能学到一些课堂上很难学到的东西例如:菜系的特点和种类,如何处理好同事之间的人际关系,如何调整自己的心态。使我了解到一个服务员应该有的强烈的服务意识。就我所在的楼层的观察,基本上在我实习期间餐厅所接待的大部分都是一些熟客,某些更是连续几个晚上开席或者是每个早上都来。酒店方面也对他们特别的重视,并提供了相应的优惠措施。此外,酒店之间的竞争可以说是异常的激烈,就在离x酒店50米左右的地方就有意见x酒店,饭店的数目就更多了,从这里我们也或多或少地可以看到酒店方面竭力维持旧有顾客原因

在餐厅实习了一个月,餐厅将面临停业装修的政策,这使我不得不想自己该何去何从。大厦为我们这些实习生重新进行了分配,我又被分去客房部。部门分好了真是有人欢喜有人忧。我的烦恼又多了,有几个同学又在因为分配不到自己所想去的部门耍脾气,又哭又闹的,逃跑的欲望越来越强烈了,我担心这种动荡的思想会一直存在着,担心它们的扩散会影响到整个团队,甚至会影响到学校的声誉。我努力的在与她们做好思想工作,但是结果不怎么样

我很无奈的分配到这个部门,我理想中的部门是前台,我也知道我们必须服从酒店的安排,但是我还是觉得心理特别委屈,特别的难受,当我一想到明天就要去客房给他们打扫卫生,心里就特别排斥,在家里可以说是个大小姐,我父母都舍不得让我在家打扫卫生却来这里伺候别人,我就很难受我知道我是一个领队,不能带头起反抗作用,那时,我真的想忘掉一切,抛掉一切,不顾一切得拖着行李回家算了,但一想到既然当初选择了这里就不要后悔,选择了酒店这个行业,就应该从基层做起,要以这些为信念,我对自己说:要坚持,不但要坚持,而且一定要做好!

原本害怕的那一天来了,而我不在感到害怕。因为我以经有了心里准备,摆好了心态,更不想也不可能把我的痛苦与无奈向我的父母说,因为他们会很伤心甚至会很失望,惟独能做的只是“坚持”。上班的时候脱掉了我的旗袍穿上了套那所谓‘大妈’的灰色服装,面对镜子的自己,都感觉自己丑了 老了好多。回到宿舍动都不想动,想想今天的工作就三个子形容——累 脏 杂。就这样一天天地拖着疲惫的身体奋战在这劳累的工作岗位上。天天除了抹呀擦呀,还是重复这些工作,虽然心里觉得又累又没有意思。一个字“爽”,因为每天我们都在与时间赛跑,所以你必须加快速度。就这样,在匆匆忙忙地度过了6月,虽然这6月里有太多的怨言,太多的无奈,天天过着辛苦且无聊的生活,但还是觉得收获还是特别大,不但掌握了客房服务技能,对客服务程序,且更能近距离地接近客人,了解客人的生活习惯,体现“贴心服务、细心服务、用心服务”在酒店的重要性,还有在这个部门的一个半月实习;使我养成了吃苦耐劳的习惯,更坚定了自己对以后工作不怕苦不怕累的信念。    海伦·凯勒说过:“上帝在此处关上了门,就会在别处开一扇窗”一个人的得与失是必然的,在一个地方失去了一些,一定会在另一个地方找回来。在客房实习6个月后,我也等到了自己的机会。2.14号的时候客房的经理对我说我可以去我当时想去而不能去的部门,突然觉得我的心情莫名的激动了一下,但转念一想,我又要离开我刚熟悉的部门,那些在工作上对我关照的人,去到另一个地方。不知道怎么了眼泪在眼眶里打圈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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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济南旅游心得总结8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7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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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三晚上,我老爸说明天因为工作要去趟济南,是要去找一位刘大爷,并且说可以带我去玩玩。我一听正合我意,二话不说就同意了。

星期四早上,草草的吃完了早饭后,便踏上了去济南的旅途。路上还以为能睡上一觉,结果还没犯困呢,就先到了。

我们通过与刘大爷的电话得知他在济南的“两岸咖啡厅”,在那里吃饭加谈事,最后到了三点多才谈完。老爸办完事情以后,我们先去找旅馆,因为只准备住一晚上,所以我们打算住个稍好一点的——锦江之星,一晚上七百多,但却是两个人的钱。

旅馆安排好后,我们就打算去逛逛了,但我们在路过大明湖时停住了脚步,直接进去了,之间大明湖好为壮观,岸边落有针叶无数,水面清澈而不见底,波光粼粼;再往里走,忽见一雄伟楼台,走近,见匾上三大字——超然楼。因为进去需门票,所以我只露头看了一眼,却只一眼,许久不忘,因有一壁画,高约三层楼(整栋建筑高约五层楼),精美细腻,金光闪闪,故许久不忘。再走便有游船,买票后我们上了船,这才见识了大明湖的巨大;上岸来,大雨倾盆,我们只得奔回车上。

第二天一大清早,我们又来了趵突泉。进去没两步,先遇一泉,我们踏着过去后,涌泉水洗了洗脸,顿时精神百倍,往前走,大小泉无数,有井型,也有池型,不管怎样,其中泉水皆可饮用。此地建筑与泉水交相辉映,所以有些古建筑也可进入。在出了一栋建筑后,见前方人山人海,将以巨大的方形东西围住,围得里三层外三层。我便好奇,挤过去一看,是一个大方水池,中间有三股泉水涌出,再向斜对面一望,见有一石块,上写三个大字——趵突泉,我立刻呆了,水深一米五,清澈见底,清澈的让人认为是一米不到的水深,而且泉水能从一米五的水下涌出,说明这泉水涌出的力量大的惊人啊!在水面上看见的水的跃起确实在太壮观了,而且巧的是三股泉水并成一排,一起涌,实在神奇呀!

这次旅行,让我对泉城的历史悠久与宏伟壮观有了新的认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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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出境旅游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53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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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者或团体:___________

组团旅行社名称:_________

江西省旅游局

制定

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

_________年三月

江西省出境旅游合同通用条款

第一条?甲方的权利

(一)自主选择旅行社的权利。甲方有权自主选择具有出境旅游组团资格的国际旅行社,并接受其提供的出境旅游服务。

(二)知悉乙方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如实提供行程安排表和须知,并告知有关服务价格、住宿、餐饮、交通服务标准等方面的真实情况。

(三)人身、财产不受侵害的权利。甲方有权自愿选择和购买旅游人身意外_____及其他_____。

(四)要求乙方提供约定服务的权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行程安排旅行游览;有权要求乙方为旅游团委派持有《领队证》的领队人员,代表乙方安排境外旅游活动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

(五)自主购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人员按照行程安排带团在行程国家本地区合法购物场所自愿购物,有权拒绝违反约定的购物安排。

(六)自主选择自费项目的权利。除合同“专用条款”中双方已约定的自费项目外,甲方有权拒绝乙方人员推荐的各种形式的自费项目。

(七)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的权利。

(八)对乙方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甲方有权对乙方侵害权益的行为提出批评、建议,或向有关部门投诵、举报。

第二条?甲方的义务

(一)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甲方应当自尊、自重、自爱,维护国家和民族的尊严和形象,举止文明,不得涉足不健康场所。

(二)不得侵害他人权利和利益。甲方在行使权利的同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甲方应当保守国家秘密,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尊重领队和导游的人格,遵守行程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

(四)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告知相关信息。甲方应当在出境旅游申办和行程中提供真实情况,如实填写有关资料,履行合法手续。甲方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并将健康状况如实告知乙方。

(五)遵守合同约定,自觉履行合同义务。甲方应当审验乙方的营业执照和出境游组团社经营许可证,与具有出境(国)旅游资格的国际旅行社签订合同,并按照约定支付旅游费用。在行程中服从乙方安排,不得因个人原因强迫乙方改变团体行程或擅自离团活动。

(六)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甲方应当参加乙方组织的行前说明会,行程中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贵重物品应当随身携带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七)境外纠纷境内解决。出境旅游过程中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的原则协调解决或在回国后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甲方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在境外拒绝登机(车、船),实施违反行程国家或地区法律、法规的行为或采取其他措施强迫乙方接受其提出的条件。

(八)携带的货币及行李物品应当符合我国和行程国家或地区的有关规定。不得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

(一)享有在出发前向甲方收取约定旅游费用的权利。

(二)享有向有关部门核实甲方提供资料真实性的权利。

(三)享有按照双方约定的服务标准选择交通工具、酒店和国家旅游局指定的旅游目的地国家和地区接待社(未指定除外)的权利

(四)不成团时,有建议甲一方转人其他团队或者其他出境旅游组团社团队的权利。

(五)甲方在行程过程中因疾病或其他事由离团或放弃行程某项内容,乙方有权不予退还相应旅游费用。

(六)享有在紧急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临时处置问题的权利,但不得损害旅游团队的利益。

第四条?乙方的义务

(一)应当向甲方出示营业执照和出境旅游组团社经营许可证。

(二)应当就可能因自身责任造成甲方损失部分按照《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_____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_____。

(三)应当就出境旅游的行程、标准、购物等情况向甲方作如实陈述,不得做虚假、误导性的书面或口头宣传。具体内容,告知出境旅游过程中可能涉及的行程国家或地区的重要规定、风俗习惯、安全避险及其他注意事项,并向甲方推荐旅游意外_____。

(五)甲方在双方约定的购物场所购买的物品经法定部门鉴定伪假冒伪劣的,乙方应当协助甲方向经营者索赔。

(六)乙方应当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符合保障甲方人身、财物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甲方人身、财物安全的事宜,应当向甲方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七)应当本着谨慎、合理、周到的原则按照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旅游服务。乙方提-供的服务不得低于行业标准。

(八)出境旅游过程中改变行程或安排合同约定以外需要_____的旅游项目,应当征

得甲方同意。不得强行安排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和其他自费项目。

(九)应当向甲方出具或提供_____标准内的规范性发票等消费凭证。

(十)出境旅游过程中甲方与第三方发生纠纷的,乙方应当协助解决。

第五条?责任约定

(一)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I)甲方违约或由于甲方自身过错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因违反有关国家或地区法律、法规而被惩罚、拘留、遣返及追究其他法律责任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手续时遗失、毁损甲方证件的,乙方应当积极协助甲方补办证件,并赔偿为办理证件所需直接费用及其他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2)乙方擅自增加、减少、变更旅游项目,以及提供的旅游服务未达到合同约定或行业标准的,按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标一准》进行赔偿。

(3)属于《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标准》规定以外因乙方过错、给甲方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根据《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_____的规定》由_____公司按照有关标准予以赔偿。

(4)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八)款规定的,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二)补救责任

因一方违约发生损失后,未违约方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配合违约方防止损失扩大。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就扩大的损失应当自行承担责任,无权要求违约方赔偿。

(三)解约责任

1.甲方解约责任

(1)距出发15日(不含)前解约的,甲方应支付乙方手续费200元和实际发生费用。

(2)出发前15日(含)至9日(含)内解约的,甲方应支付乙方手续费200元,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5%作为违约金并支付实际发生的费用。

(3)出发前8日(含)至4日(含)内解约的,甲方应支付乙方手续费200元,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10%作为违约金并支付实际发生的费用。-

(4)出发前3日(含)内解约的,甲方应支付乙方手续费200元,支付旅游费用怠额的15%作为违约金并支付实际发生的费用。

(5)元旦、春节、五一、十一黄金周期间,出发前15日(含)内解约的,甲方应支付乙方手续费200元,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30%作为违约金并支付实际发生的费甩。

(6)出发当天解约的,甲方支付境外旅游费用的50%,并承担乙方境内由此造成的损失。

2.乙方解约责任

(1)出发前7日(不含)通知甲方的,应一次性退还甲方支付的旅游费用,并按照旅游费用总额5%支付违约金。

(2)如乙方未提前7日(含)通知甲方的,应一次性退还甲方支付的旅游费用,并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9%支付违约金。

(3)元旦、春节、五一、十一黄金周期间,乙方未提前7日(含)通知甲方的,应一次性退还甲方支付的旅游费用,并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30%支付违约金。

3.双方对解除合同的通知时间和方式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四)免责条款

任何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六条?权力机关行为

(一)是否给予签证和是否准予出、入境属有关机关的行政权力。如因甲方自身原因或因提供材料存在问题不能及时办理签证而影响行程的,以及被有关机关拒发签证或不准人境、出境的,甲方自行承担责任,并,应当支付乙方相应的损失费。如因发证机关原因引起错证、废证,导致甲方不能如期出境的,乙方不承担责任,但要协助甲方采取补救措施。

(二)权力机关政策调整造成旅行证件、签证延误,乙方不承担责任。如发生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换汇规定

乙方为甲方提供换汇的必要手续,甲方持有关证件自行到银行换汇。

第八条?旅游投诉

甲方要保存好本旅游合同和旅_____程中的有关票据、证明和资料,以便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作为投诉凭据、索赔证据。

江西省旅游局通讯地址:南昌市福州;邮编:330006

江西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0791)

第九条?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乙方必须加盖组团社印章,组团社任何部门和所属门市部均不得签订合同。甲方签字人应为旅游者本人或授权人(授权人应向乙方出具授权证明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通用条款》一式一份由旅游者保存,《专用条款卜式两份,双方各‘份。

双方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境旅游组团社经营许可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出境旅游团队编号: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

专用条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旅游者)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旅行社)

甲方自愿选择乙方所提供的旅游服务。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时间与费用

(一)旅游时间:共_____日,共_____晚_____天。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地点出发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地点结束。

(二)旅游服务价款和支付时间

本旅游线路价格为成人_____元/人;儿童_____元/人。甲方参加本次旅游共_____人,其中成人_____人,儿童_____人。总费用为_____元。旅游费用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不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应当按下述第_____种方式将旅游费用付给乙方。

1.一次性付款: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所有款项。

2.分期付款: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_____元;剩余旅游费用在本旅游团队出发前付清。

第二条?旅游手续

本合同涉及的各项旅游手续由乙方负责代为办理,甲方应当积极提供协助。

以下手续由甲方自行办理:护照口、签证口、往返港澳通行证口、出发车、船、机票_______________。甲方应当保证自备手续符合旅行要求。

第三条?内容写标准

(一)旅游线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住宿标准分别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用餐标准分别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交通工具标准分别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平写每天安排购物不超过_____次或整个行程安排购物不超过_次。

(六)乙方安排的自费项目及费用分别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_____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约定,制作详细的旅_____程表并加盖出境游组团公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于出发前____日交甲方。

第四条?本旅游团须有______人以上签约方能成团。如人数未达到,乙方应于约定出发前______日通知甲方解除合同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的约定承担解约责任。如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将旅游者转给其他有权经营的旅行社接待,但乙方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注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也可以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__委员会,请求按照其_____规则进行_____。_____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任何一方依法提请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第六条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签字时对本合同条款均无异议。

补充条款

双方约定以下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用条款”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签订合同前甲方应当仔细阅读“通用条款”内容。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乙方签字(盖章)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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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旅游活动方案范文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28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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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州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州旅游局按照自治区旅游局《关于开展20xx年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新旅办〔20xx〕65号)和关于印发《自治州20xx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巴州行”活动方案》的通知(巴安办字〔20xx〕43号)精神,结合旅游行业实际,现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与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州旅游局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旅游局质监所,由董开胜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机关、全州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事宜的落实及信息上报工作。

二、总体目标

以党的xx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为指导,以州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张春贤书记、雪克来提·扎克尔主席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为主线,以“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主题,以落实安全责任、传播法治文化、普及法律法规知识、曝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为重点,大力强化舆论导向,集中开展一系列丰富多彩、内容新颖、富有实效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为实现自治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三、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四、活动时间

20xx年6月1日—6月30日。

五、安全生产月活动重点任务

(一)紧紧围绕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依法治安集中宣讲教育活动。

1、“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县市旅游局、旅游企业要将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与州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紧密结合起来,做好本辖区内旅游从业人员对新《安全生产法》及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重点学习依法治国相关政策,切实将法律法规宣贯到每一名在职干部、企业员工中。

2、深入开展“与企业主要负责人谈安全生产”活动。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县市旅游局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要分别与本行业和所辖企业主要负责人谈安全生产活动。谈安全生产活动可采取集中或一对一或直接进企业方式,深入传达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和张春贤书记、雪克来提·扎克尔主席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要求,敦促企业负责人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告诫企业依法治安、坚守安全生产红线,了解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服务和帮助企业解决安全生产困难。

3、深入开展贯彻《安全生产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县市旅游局、旅游企业单位要不断创新宣传方式方法,结合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要注重将新颖快捷的方式与员工喜闻乐见的方式相融合,加大对《安全生产法》的再学习、再宣传,营造浓厚依法治安氛围,使《安全生产法》的宣传更加贴近员工、贴近实际。

(二)扎实开展“6·”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1、各县市旅游局要深入旅游企业,广泛进行普法、执法宣传和安全知识普及等活动。

2、各县市旅游局要积极参加州、市、县政府主办的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标语,现场咨询及举报受理等。

咨询主要内容:旅行社投保责任保险规定;旅游安全常识。分发《巴州旅游、工商、消协游客出游提示》、《文明旅游、理性消费提示》等宣传单、宣传手册。

3、各旅游企业要开展多形式咨询活动。通过制作安全生产典型案例展板、安全生产知识有奖问答、猜谜和逃生自救体验等方式,扩大“6?”咨询日影响。要充分利用自身的门户网站、LED屏幕、电子显示屏、宣传栏、橱窗等开设栏目,发表文章、发布信息、发送微博微信,开展网络在线咨询等方式,宣传安全生产工作。

(三)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活动

各级旅游部门要积极组织所属旅游重点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应急救援演练活动,以提高从业人员应对突发安全生产事故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

(四)广泛开展特色活动。各级旅游管理部门、各旅游企业要不断创新丰富活动的形式和内容,自主组织开展符合本单位实际、有特色、有亮点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强化团队旅游行前的安全宣传,寓教于游,使安全旅游深入广大游客心中,安全生产成为旅游企业的自觉选择。

(五)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各级旅游管理部门、各旅游企业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载体,把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和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升少数民族群众安全素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要紧紧围绕旅游行业“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的各项重点任务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努力赢得各族群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支持,推动旅游行业“民族团结进步年”和“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深入开展。

(六)开展安全生产“接地气”宣传活动。各级旅游管理部门要结合“访惠聚”活动,在驻村点开展以“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服务各族群众”为主题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宣传农用车、摩托车、电动车安全驾驶和防火、防触电等安全知识活动,提升各族群众的安全意识。

(七)开展旅游企业安全生产承诺活动。各旅游企业要组织员工开展安全生产承诺宣誓活动。通过安全生产承诺宣誓,不断提高广大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增强遵章作业、遵守劳动纪律的自觉性,形成人人反“三违”、防事故的良好氛围。

(八)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各县市旅游局、旅游企业要组织开展好安全、消防、旅游道路交通等方面“打非治违”工作,真正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对本企业所有岗位、设施设备、危险源点进行拉网式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立即进行整改,集中排查和消除一批安全盲区、死角和隐患,对存在的非法违法行为予以曝光,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的落实。

六、工作要求

1、各县市旅游局、旅游企业要按照州旅游局的安排部署,迅速行动,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积极主动做好落实。

2、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精心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紧紧围绕“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这一主题,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起到以月促年的实效作用;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针对存在的隐患问题,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落实”,全面提高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水平。

3、要积极配合交通运输、安监、公安部门清理整顿旅游客运市场,坚决将无旅游营运资质、车况不符合要求、管理混乱的旅游客运公司清理出旅游客运市场。

4、以“防事故、保安全”为目标,把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年内不发生一次较大旅游安全事故。

请各县市旅游局将本地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总结、阶段性工作小结、每项工作任务信息、图片以文件和电子文本两种方式分别于5月30日前和7月3日前报送州旅游局“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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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2024年旅游局局长履职情况总结_述职报告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5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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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旅游局长履职情况总结

各位领导:

x年3月,我担任xx区文物旅游局副局长以来,先后分管文物工作和旅游工作。在这个工作岗位上,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与班子其他成员一道,我始终牢记使命,着力保护文物安全,以创建省、市项目带动、强力推进文物保护和旅游开发工作;坚持依法行政,突出项目建设、阵地建设、文物执法队伍建设和行风建设,为实现文物旅游事业的繁荣发展踏实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具体汇报

一、工作完成情况

多年以来,本人认真调研旅游资源,为开发民俗旅游出思路,为旅游突破发展蓄势奠基;依法加强文物管理保护工作,确保文物安全无事故,促进文物旅游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文物保护工作。五年来,我配合局长以抓好基础设施建设为前提,一是修建了周陵仿古围墙,维修和彩绘了周陵牌楼,对景区进行了绿化和整修,二是申报《唐顺陵整体保护利用规划》并通过国家局评审。三是参与编制了防洪防水方案;四是积极参与编制规划大纲。

(二)依法加强文物管理,确保文物保护事业健康发展。一是严格审批制度,加强对辖区取土场、砖瓦窑厂及基建工地的管理力度,要求其严格履行文物勘探手续,严格登记审批程序,确保审批全部符合政策法规要求;二是加强对经营者的法规学习培训,每年举办培训不少于2期。对一些共性和容易忽视的问题的处理,组织经营者听证讨论,让经营者在接受处罚时受到教育;三是创新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发挥文物保护工作联合执法牵头作用。牵头建立了与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每年组织一至二次联合执法和专项检查,形成了一季一次细查,一月一次巡查,一周一次抽查的监管模式,此做法得到了省市主管部门的肯定。

(三)旅游开发工作。协助局长工作并抓好分管的旅游工作。一是在全区开展旅游资源普查,在深入调查,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旅游》图册;二是结合“创优”任务指标体系,制定了创优工作实施方案并细化分解了任务提供给区委、区政府;三是抢先主动编制秦遗址保护总体方案项目列入全国“100个大遗址”开发建设重点;四是邀请省内外有资质的旅游规划设计单位策划制定全区旅游总体规划。五是先后组织旅游项目,旅游商品参加了旅游推介会、西洽会、旅博会,在省市等节会制作了宣传册10000份,在各种节会上发放宣传推介。

在以上工作开展中,本人一是积极向上级争取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二是潜心思考提出策划创意;三是主持并亲自参与项目编撰,制定方案,所有的项目背景、规模程度可以说了如指掌;四是重大活动、执法检查亲自部署,带人参加。

二、个人履职情况

任职以来,我能够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团结文物旅游系统的干部职工兢兢业业,克难奋进,积极主动寻求发展空间,为文物旅游事业繁荣发展,突破发展,不断努力着。

(一)注重学习,着力提升工作水平和履职能力。全面学习领会xx大报告和xx届三中全会精神,重点学习掌握文化旅游产业政策法规。撰写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几点思考》在《城市规划》杂志中发表。

(二)抓工作重点,全力组织实施。为适应加快发展,突破发展的需要,近年我们自加压力,提出了依托一个载体,寻求三大突破,完成了工作的年度目标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年终各项考评指标均全面完成。今年,我们又提出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三为”主题实践活动为旗帜,认真贯彻区委xx届六次全会精神,以项目建设为抓手,以文物保护体系建设、旅游基础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为重点,做好十项工作,从而推进文物旅游事业跨越式发展,旅游开发新突破的工作任务目标。凤凰台、周陵古建维修是我区也是全市一个较大的古建维修工程,从方案设计到报批开工建设,我多次到省市主管部门汇报,亲自到十几个部门咨询请教,提出了“操作不违规,工程不吃亏,维修不留遗憾”,使这项工程当年立项审批,当年招标开工,主体维修将于本月底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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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北京市出境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59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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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北京市出境旅游合同

旅?游?者:

组?团?旅行?社: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旅游局

二○○五年九月修订

使?用?说?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适用于住所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经营出境组团旅游业务的旅行社与依法允许出境的旅游者之间缔结的出境组团旅游服务关系。

出境组团旅游服务,是指由旅行社负责将旅游团队送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含港、澳、台地区)的城市或旅游景点,并亲自或委托他人为旅游者提供的交通、餐饮、住宿、游览等旅游服务活动。

2、示范文本由背书式《通用条款》和约定式《专用条款》共同组成。《通用条款》是对出境组团旅游活动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责任等问题做出的在行业内通行适用的规定,而《专用条款》是双方当事人对旅游者情况、旅游内容安排、争议解决方式等特殊性内容做出的补充约定。

3、旅游者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本合同各项条款,特别是《通用条款》第2条、第3条、第5条、第6条、第8条和《专用条款》第4条。填写完毕后,请旅游者保存原件,旅行社保存复写联。

4、《专用条款》第2条中的“行程时间”是以自然日(0:00-24:00)为计算依据的,旅行社应当在签订合同前告知旅游者行程起始时间等有关事宜。

5、旅游者请保存好旅游活动中的有关票据、证明和资料,以便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作为投诉凭据、索赔证据。

北京市旅游局通讯地址:朝阳区建外大街28号,邮编:100022。

北京市旅行社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

国家旅游局通讯地址:建国门内大街甲9号,邮编:100740。

国家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

6、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当事人还可以书面形式对合同内容予以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通用条款》中规定应当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通用条款》为准。标有团号、出发日期的《出境旅_____程表》、《行程须知》均为合同组成部分。

北京市出境旅游合同通?用?条?款

第一条?旅游者的权利

(一)自主选择旅行社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具有出境旅游组团资格的旅行社,并接受其提供的出境旅游服务。

(二)知悉旅行社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如实提供《出境旅_____程表》和《行程须知》,并有权要求旅行社告知住宿、餐饮、交通、服务标准等方面的真实情况。

(三)要求旅行社提供约定服务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约定和《出境旅_____程表》安排旅行游览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有权要求旅行社为旅游团队委派持有《领队证》的领队人员代表旅行社安排境外旅游活动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

(四)自主购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人员按照合同约定带团到行程国家或地区合法购物场所自愿购物,有权拒绝违反合同约定的购物安排。

(五)自主选择自费项目的权利。旅游者有权拒绝旅行社推荐的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

(六)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的权利。

(七)对旅行社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旅游者有权对旅行社侵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批评、建议,或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第二条?旅游者的义务

(一)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旅游者应当自尊、自重、自爱,维护国家和民族的尊严与形象,举止文明,不得涉足不健康场所。

(二)不得侵害他人的权利和利益。旅游者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旅游者应当保守国家秘密,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尊重领队和导游的人格,遵守行程国家或地区的法令,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四)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告知相关信息。旅游者应当在出境旅游申办和行程中提供身份、健康等方面的真实情况,如实填写有关资料,履行合法手续。

(五)遵守合同约定,协助旅行社完成旅游服务。旅游者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并对旅行社的服务活动予以积极配合,不得因个人原因强迫旅行社改变旅游团队的行程或擅自离团活动,不得在境外滞留不归。

(六)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旅游者应当参加旅行社组织的行前说明会,并可以自行选择和购买旅游人身意外_____及其他_____,旅游过程中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贵重物品应当随身携带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七)境外纠纷境内解决。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与旅行社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的原则协商解决或在行程结束后通过《专用条款》中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旅游者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拒绝登机(车、船),实施违反行程国家或地区法令的行为或采取其他方式拖延行程、扩大影响及损失,以强迫旅行社接受其提出的条件。

(八)携带的行李物品及货币应当符合我国和行程国家或地区的有关规定。旅游者不得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

第三条?旅行社的权利

(一)核实旅游者提供相关信息资料的权利。

(二)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部旅游费用的权利。

(三)按照合同约定选择交通工具、酒店、地接社,以及安排旅游配套服务的权利。

(四)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的权利。

第四条?旅行社的义务

(一)向旅游者出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旅_____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出境旅游组团社经营许可证》。

(二)按照《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_____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_____。

(三)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旅游者提供本合同涉及的国家旅游局有关文件的查阅条件或方法。

(四)在出发前向旅游者提供《出境旅_____程表》和《行程须知》,书面告知旅游过程中可能涉及的行程国家或地区的重要规定、风俗习惯、安全避险、境外小费支付标准及其他注意事项,就旅游的具体行程安排、各项服务标准等情况向旅游者做如实陈述,不得做虚假、误导性的书面或口头宣传,并应当向旅游者推荐旅游人身意外_____及其他_____。

(五)按照合同约定为旅游者提供旅游服务,且不得低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六)所提供的服务符合保障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游服务项目,应当向旅游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七)旅游过程中不得强制旅游者购物,安排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应当征得旅游者同意。

(八)应当向旅游者提供发票等消费凭证。

第五条?旅游费用

(一)旅游费用包含以下费用:

1、代办证件、手续的费用;

2、境外交通客票费:如遇票价调整,客票费的退、补按照《_____》第63条的规定执行;

4、游览费;

5、旅游服务费:含地接社及旅行社服务人员的服务费;

6、团队签证费;

7、国外机场税。

(二)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费用:

1、非合同约定行程发生的费用;

2、自费项目有关费用;

3、自由活动期间的费用;

4、护照费;

5、境内地面服务费;

6、出境机场税;

7、国内段交通费;

8、境外小费;

10、“(一)”款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

(三)对旅游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应当在《专用条款》中予以注明。

第六条?旅游手续

本合同涉及的各项旅游手续除另有约定外,均由旅行社代为办理。双方约定由旅游者自行办理的,旅游者应当保证自备手续符合旅行要求,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旅游内容变更

(一)行程中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或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意外情况(天气变化、道路堵塞、列车航班晚点、重大礼宾活动等),导致无法按照约定的线路、交通、食宿安排等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可以在征得团队内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但团队成员无法达成三分之二多数意见或因情况紧急无法征求意见时,由旅行社决定;因变更而超出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节省的费用应当返还旅游者。

(二)除前款规定的情况外,旅行社不得单方变更旅游内容。

第八条?责任约定

(一)违约责任

1、旅游者违约责任

(1)旅游者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支付费用0.3%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旅游者因违约、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的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失由其自行承担;由此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旅游者因违反行程国家或地方的法令而被拘留、遣返或被追究其他法律责任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其自行承担;由此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旅行社违约责任

(2)旅行社提供的旅游服务未达到合同约定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进行赔偿。除为满足旅游者的特殊要求以外,若旅游过程中实际提供的餐饮、住宿、交通等标准高于合同约定的,增加的相应费用由旅行社承担。

(3)属于《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标准》规定以外的因旅行社过错给旅游者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根据《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_____的规定》由_____公司按照有关标准赔付,旅行社应当积极向_____公司办理理赔事宜。

(4)旅行社委托的地接社有违反本合同约定行为的,视同旅行社违约,应当由旅行社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承担违约责任。

(5)旅行社擅自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出团的,旅游者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原旅行社赔偿由此给其造成的损失;旅游者在出发时或出发后才得知存在被擅自转社出团情况的,除有权要求原旅行社赔偿损失外,还有权要求原旅行社按照旅游费用总额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补救责任

因一方违约发生损失后,未违约方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配合违约方防止损失扩大,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就扩大的损失应当自行承担责任,无权要求违约方赔偿;但为防止损失扩大而发生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三)成行前的解约责任

1、旅游者解约责任

因旅游者原因解除合同的,旅游者:

(1)应当提前15日(不含)书面通知旅行社,并承担旅行社代办证件、手续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2)未提前15日通知旅行社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旅行社代办证件、手续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3)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及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的,视为解除合同,应当依据前款的规定承担解约责任。

2、旅行社解约责任

因旅行社原因解除合同的,旅行社:

(1)应当提前7日(不含)书面通知旅游者,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2)如未提前7日通知旅游者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3、安全解约责任

因旅游线路涉及的城市、景点发生社会动荡、_____活动、重大传染性_____、自然灾害等有可能严重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况,且双方又未能达成变更协议的,双方均可在出发前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旅游费用在扣除实际发生的费用后返还旅游者,解约方无需承担其他解约责任。

4、对通知时间和方式双方另有约定的,应当在《专用条款》中予以注明。

(四)行程中的解约责任

1、旅游者在行程中单方要求解除合同或自愿放弃某项旅游项目的,旅行社有权不予退还相应旅游费用。旅游者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参加旅游项目或未能及时搭乘交通工具的,视为自愿放弃。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旅行社除为旅游团队根本利益以外,在行程中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应当承担由此给旅游者造成的实际损失。

(五)免责条款

1、任何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明。

2、对由于列车、航班等公共交通工具延误或取消,以及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但应当积极协助解决旅游者与责任方之间的纠纷。

3、是否给予签证,是否准予出、入境,为有关机关的行政权力。如因旅游者自身原因或因提供材料存在问题不能及时办理签证而影响行程的,以及被有关机关拒发签证或不准入境、出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旅游者自行承担,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权力机关政策调整造成旅行证件、签证延误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如发生费用,由旅游者承担。

第九条?换汇规定

旅行社为旅游者提供换汇的必要手续,旅游者持有关证件自行到银行换汇。

专?用条?款

旅游者:?组团旅行社:

根据《_____》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出境组团旅游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旅游者情况

旅游者人数为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体健康状况为:?。

第二条?旅游手续

以下旅游手续由旅游者自行办理:护照、签证、出境机票?、?。

第三条?旅游内容及安排

(一)合同报价以人以上成行为基准。

(二)成行团号:(或在行前说明会告知)。

(三)行程时间共计日,行程中的在途时间包含在内。

(四)出发地点及时间:。

(五)返回地点及时间:。

(六)旅游线路:(主要景点应当注明保证旅游者实际游览的最少时间)?。

(七)成人旅游费用为元(人民币)/人,儿童(岁(含)以下)旅游费用为元(人民币)/人,总计为元。

(八)住宿时如遇单人房间,住宿差价的解决办法为:。

(九)关于旅游费用的特别约定:。

(十)旅游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十一)国际间交通工具:。

(十二)住宿标准:。

(十三)餐饮标准:。

(十四)购物安排:购物次数不超过次,购物场所经营品种主要为。

第四条?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旅行社转让合同选用第种方式:

1、出发前经旅游者书面同意,旅行社可以在保证不降低旅游服务标准的前提下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出团,并由原旅行社就本合同内容对旅游者承担先行赔偿责任;赔偿后,原旅行社可以向受让旅行社追偿。

2、出发前经旅游者书面同意,旅行社可以在保证不降低旅游服务标准的前提下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出团,旅游者应当与受让旅行社就《专用条款》重新达成协议,并由受让旅行社对旅游者承担责任。

第五条?不成团安排

(一)报团人数未达到成行基准时,旅行社应当提前7日(不含)通知旅游者,双方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解除合同,旅行社向旅游者一次性退还全部旅游费用。

2、旅行社建议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出团。

3、旅行社建议旅游者延期或更改旅游线路,如旅游者同意则改签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旅行社退回或由旅游者补足。

4、。

(二)旅行社未提前7日通知旅游者的,应当按照《通用条款》第8条的有关规定承担解约责任。

第六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投诉;协商、投诉解决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_____条款或_____协议申请_____。

第七条?其他约定?。

旅游者(签章):旅行社(签章):

住所:住所:

电话:电话:

证照号码:签约代表: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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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2024旅游局年度工作计划范文_年度工作计划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0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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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旅游年度工作计划范文

今年,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大文物保护工作的力度,深入挖掘我县文物旅游资源,不断壮大旅游产业,切实做好文物安全工作,确保我县文物旅游事业健康发展。今年,我局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项目工程建设,提升文物保护能力

1. 多方协调,全力以赴,努力完成城隍庙铁旗杆修复工程。

2.完成周家大院民俗博物馆周梅村50大寿陈列展示工程,丰富博物馆展示内涵。

3.全面完成城隍庙整体维修一期工程及焚纸楼维修加固工程,在此基础上,力争实施城隍庙整体维修二期维修工程。

4.完成李靖故居读书堂及园内其他古建日常维护加固工程,确保景区古建安全。

旅游局年度工作计划旅游局年度工作计划

5.继续实施文峰木塔景区园林整治、路灯安装及绿化靓化工程。

6.积极实施于右任纪念馆环境整治工程及文物库房建设工程,全面提升文物保护能力。

7.做好四大书院遗存资料征集工作,协调省文物局及县教育局,完成宏道书院教育历史博物馆陈列展示工程项目设计方案的制定、申报和评审工作,力争年内立项,并积极开展教育历史博物馆建设工作。

二、挖掘旅游资源,加快旅游产业发展

1.认真做好宣传推介工作。加强同中、省、市新闻媒体的协作,积极组织参加省内大型旅游宣传节庆活动和各类经贸洽谈会,制作完成三原旅游宣传画册和三原旅游宣传电视专题片,认真做好我县旅游宣传推介工作。

2.在县委、县政府大力支持下,加大旅游项目招商引(幼儿园小班秋季学期计划)资工作力度,吸引外部社会资金投入,积极打造城隍庙大景区、新兴柏社古村落、嵯峨山森林公园、池阳湖风景区等大型旅游项目。并通过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做大做强我县旅游产业。

3.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协同县民政、国土、陵前、新兴等相关部门和乡镇,制定我县切实可行的红色旅游发展规划,发展我县红色旅游产业。

4.加快古地窑旅游开发。配合新兴镇政府,完成柏社古地窑保护规划工作。结合实际,有针对性的做好项目设计、申报工作,加快柏社古村落的开发利用,努力打造旅游知名品牌。

5.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制定我县乡村生态休闲旅游发展规划,在20xx年工作的基础上,出台相应的扶持和优惠政策,对乡村旅游接待定点单位和农家乐经营户加强指导和管理,组织开展采摘节、乡村旅游观光节、三原一日游等活动,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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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精心组织,适时举办我县第23届李靖故居清明游园活动和第23届城隍庙庙会。

7. 举办开放馆所讲解知识培训及馆所长、讲解员讲解大赛,提高旅游接待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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