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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软文怎么写(精选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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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3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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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

委托代理人:

民族:

住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承包方:

营业执照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工程设计师:

职称:

证书号:

联系电话:

施工负责人:

职称:

证书号: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施工地点: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1.3工程户型:

1.4工程内容及做法,见《工程报价单》和施工图纸。

1.5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种方式:

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供应其余部分材料。

乙方只包工。

1.6工程期限日。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1.7工程款和报价单

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

金额大写:

《工程报价单》应当参考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上一年度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由双方本着优质优价原则约定。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制,甲方应当与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职称、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内容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第三条施工图纸

3.1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

甲方自行设计的,应当提供施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乙方应当提供施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3.2开工三日前,甲方应当协助提供施工地点的原结构、水路、电路施工图。

3.3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予以签收确认。

3.4对施工图纸的变更应当以甲方签字确认为准。

3.5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第四条甲方义务

4.1开工三日前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开工三日前对水电工程量予以确认。

4.3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4.4办理物业部门开工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4.5遵守物业部门的规章制度,并告知乙方。

4.6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7不得强制乙方有下列行为:

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在室内铺贴厚度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破坏厨房、卫生间地面防水层或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4.8凡必须涉及4.7款所列内容的,应当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再由房屋管理部门批准。

4.9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应当配合乙方做好安全及消防工作。

4.10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中期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第五条乙方义务

5.1施工中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5.2严格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墙体开裂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责任;

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清洁;

保证施工现场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5.3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计算书、参考价格等书面资料的查阅条件。

5.4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5.5遵守物业部门的规章制度并承担相应责任。

5.6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在施工地点做饭、住宿。

第六条工程变更

6.1施工期间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6.2甲方对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提出减项时,如该项目已开工,甲方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6.3工程增项时,甲方应当根据工程量适当延长工期,并在工程变更协议中予以注明。

6.4甲方不得与乙方设计师或施工人员私自确定工程变更内容,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材料供应

7.1按乙方编制的《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约定的供应方式、内容提供。

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当在材料、设备送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的数量、质量、环保等内容按照约定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责任由乙方承担。

由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当在材料、设备送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的数量、质量、环保等内容按照约定共同验收,由甲方确认备案。

双方供应的装饰装修材料,应当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具有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第八条工期延误

8.1因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的,经甲方确认后工期应当顺延:

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不可抗力;

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因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的,工期应当顺延: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8.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责任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需要返工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质量标准

9.1工程的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应当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标准执行。

9.2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项标准执行:

新疆市地方标准。

其他

9.3验收时双方对材料、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的,应当申请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认定;相关费用由申请方垫付,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工程验收

10.1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分以下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材料验收;

隐蔽工程验收;

中期工程验收;

竣工验收。

10.2隐蔽工程和中期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当通知甲方在三日内进行验收,待双方验收合格并签字确认后,乙方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如甲方不进行验收,乙方有权暂停施工,相应工期损失由甲方承担;如乙方未通知甲方进行隐蔽工程或中期工程验收而擅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0.3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当通知甲方进行竣工验收,甲方自接到通知后三日内组织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后,双方应当签署《工程验收单》、《工程决算单》,结清尾款,办理工程移交手续,并签署《家装工程保修单》;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其施工部分的水、电隐蔽工程改造图。

10.4双方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10.5为分清责任,双方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前,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6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结算方面存在个别的非重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后,甲方也可先行入住。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工程款支付采用下列第种方式:

本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表中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工程进度付款时间付款比例金额

对预算、设计方案认可签订合同当日

隐蔽工程竣工水、电管线隐蔽工程

验收通过3日内

工程进度过半中期工程验收通过 日内

竣工竣工验收通过 日内

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支付方式:

11.2工程进度过半:是指现场工程中,水、电管线铺设完成,厨房、卫生间墙砖铺设完成,现场木作类定制完成。

11.3中期工程验收通过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按实际施工情况编制的《工程报价单》、《工程决算单》进行审核。甲方自提交之日起三日内如未提出异议,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中期款。

11.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甲方应当在三日内到乙方财务部门支付尾款。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当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作为工程款结算凭证。

11.5乙方应当自收到甲方尾款后三日内办理工程交接,并开具《家装工程保修单》。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签订合同后未开工前,如单方要求解除合同,解约方除承担对方的实际损失外,还应当按工程造价总金额的%支付违约金。

12.2一方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2.3一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12.4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三、四次工程款,应当向乙方按日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2‰的违约金,但累计不得超过工程造价总金额的 %.甲方延迟支付超过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2.5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应当按日向甲方支付工程造价总金额 ‰的违约金,但累计不得超过工程造价总金额的 %.乙方延误工期超过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2.6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或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的,乙方按下列约定进行返工修理、综合治理和赔付:

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应当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当进行综合治理。因综合治理造成工程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室内空气质量经综合治理仍不达标且确属乙方责任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不达标工程项目涉及的工程款;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新疆市建筑装饰协会、消费者协会等组织申请调解解决;经协商或调解未达成一致的,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向人民法院起诉。

2.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附则

14.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14.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4.3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减轻或免除本合同约定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责任的,仍应当以本合同为准。

14.4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当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14.5乙方撤离市场的,由市场主办单位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主办单位承担责任之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14.6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14.7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份,乙方份,市场主办单位份。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市场主办单位: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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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装饰装修合同样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7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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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以及装饰行业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以下家装设计任务: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设计收费及支付方法

(一) 本工程设计收费按照国家和现行市场收费标准执行。

经甲乙双方商定设计收费为 元/平方米(套内使用面积,不含电脑效果图),估算总收费元,金额大写 元。

(二)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采用以下付款方式

1、 量房前付预付款1000元(其中200元上门测量费和800元方案费);

2、 方案通过后,出全套施工图,客户付清余款并可带走全套图纸;

3、出电脑效果图,价格:800元/张 (a4);

第三条 设计内容及完成日期的约定

(一) 乙方提供的设计图中应有详细的设计说明。

(二) 平立面图

1、 原房型图

2、 墙体改造图

3、 平面家具布置图

4、地面图

5、天花图

6、现场制作的家具立面图(根据实际情况出或者不出)

7、门立面图(根据实际情况出或者不出)

6、厨房、卫生间局部立面图(定做的厨房除外)

7、电视背景墙立面图

8、其它现场需施工墙面的立面图

(三) 剖面图

1、应标明材质、用料、颜色等

2、门窗套剖面图

3、玄关剖面图

4、天花剖面图

5、电视背景墙剖面图

6、其它需施工处剖面图

(四) 水电施工图

(五) 甲乙双方约定,从合同生效之日起,7天内完成平面方案图;

平面方案甲方通过后,乙方在7天内完成全套施工图。

第四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如期向乙方提交设计所需的资料(物业认可的房型图、结构平面图),并保证所提交资料质量达到工程设计要求;

2、按约定的日期和数量付给乙方预付款和工程设计费;

3、本工程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定货如需乙方设计人员配合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4、在甲乙双方确定方案后,进行施工图设计阶段过程中,由于甲方原因需要变更原设计方案的(如整体风格的变动、整体方案的推翻等,不包括个别房间布置和摆设的局部修改),甲方须一次性付给乙方30%设计返工费,再进行第二次方案设计;

(二)乙方责任

1、如期向甲方将付本合同规定的设计文件,并保证设计文件的质量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规范的要求,符合甲方的建设使用要求;

2、负责本合同所列工程设计项目开工前的设计交底工作(限一次);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由于乙方原因而没有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设计文件时,乙方从应提交日期的次日起计算,向甲方赔偿延误设计损失100元违约金/天;

(二)乙方不履行合同时,应双倍返还甲方预付款,同时返还已收取预付款外的全部设计费;

(三)甲方未通过乙方所做的方案,乙方退还甲方预付款中的方案费,但测量费不退,同时方案图纸归乙方所有;

(四)甲方通过方案,但不认可施工图,则甲方不退还所有预付款,同时不得带走施工图纸。

第六条 合同生效、中止与结束

(一) 本合同需经甲方签字、乙方加盖单位法人公章(非法人公司需负责人章)后有效,本合同生效日期以甲乙双方中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的日期为准。

(二) 本合同以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中规定的全部家装设计文件,甲方按本合同规定付清全部设计费之日起,结束本合同关系,本合同另有条款约定的除外。

第七条 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时,采取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 向消费者委员会申请调解;

二、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三、 其它解决方式:_______________ 。

第八条 未尽事宜与附加条款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

(二)本合同附加条款如下:

1、 设计师负责本合同所列工程设计项目开工前的设计交底工作(限一次);

2、 设计师免费提供该项目施工期间及时解决与设计有关的技术问题(上门服务二次);

3、 设计师免费参加工程竣工的验收(工地现场图纸验收)(一次);

4、 设计师提供陪同挑选家具和软装饰的服务(一次);

第九条 合同文本

一、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转包设计工程。

三、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四、 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甲 方: 乙 方:

签 章: 签 章:

签约地址: 签约地址: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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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2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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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发布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文本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辽宁省合同监督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

二、为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双方签订合同时应慎重,力求内容具体、全面、严密,正确选择示范文本所提供的选择项条款。家庭装饰装修企业应当格守诚实信用,负有对合同条款正确说明的义务。

三、本合同文本所称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是指居民为改善自己的居住环境,委托他人对居住的房屋,进行修缮处理的工程建设活动。本合同文本由使用说明、12项协议条款和7个附件组成,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文本共25页,每页右上角盖有防伪的“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示范文本监制”章。

四、签订合同前发包人(业主、甲方)要验看承包人(装饰装修企业、乙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企业资质证书。与分公司(分部)签订合同,除验看其《营业执照》及企业资质证书外,合同应加盖该分公司(分部)上级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单位)的合同专用章。

五、本合同第一条第5款包工包料是指将购买装饰材料的工作委托乙方并由乙方施工装修;包清工是指甲方自己购买装饰材料,委托乙方施工装修。第6款开、竣工日期必须明确,该条款关系到违约责任的认定。

六、本合同第五条第1款工程款付款方式原则上按工程进度分阶段付款,甲乙双方如另有协商约定,可在合同中写明。

七、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每个隐蔽工程(指隐蔽在装饰表面内部的电器回路、上下水、煤气、地热等管线工程)结束都需进行验收,并须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竣工总验收,甲乙双方均需在验收单上签字后方能交付使用。如某项工程不能达标,乙方应予整改,直到达标为止。

八、工程竣工通过验收交付塑时,乙方应同甲方签署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保修期限不低于二年。包工包料的工程对整个工程实行保修,部分包工包料的工程对相关部分实行保修,包清工的工程仅对施工质量实行保修。

九、本合同第十条其他约定以及本合同以外的补充约定,不得含有不合理减轻或免除乙方应当承担责任的内容;与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为准。

十、本合同文本条款由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辽宁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发包人(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辽宁省合同监督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原则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和造价

1.甲方装饰装修(以下简称装饰)的住房系合法拥有。

甲方的有效证明(产权证书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为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企业,企业资质情况(证书登记号):_________

2.装饰施工地址: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街)_________号_________楼_________室。

3.住房结构:________________房型________房_________厅_________厨________卫________阳台,套内施工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见附件一)。

5.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包工包料)。

6.工期:

自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工期_________天。

7.总价款:¥________元。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

其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材料费:________元,人工费:________元,

拆除费:________元,清洁、搬运、运输费:_________元,

管理费:_________元,税金:________元,

其他费用(注明内容):________________元。

双方约定,合同签订生效后,如变更施工内容、材料,该部分的工程款应当按实计算。

第二条材料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件二)。

甲方负责供应的林料、设备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送到施工现场,甲乙双方应办理验收交接手续。甲方提供的材料按时送到现场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施工中如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色调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质量问题或影响装饰设计效果,责任由甲方承担。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及报价:(见附件三)。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当符合本合同主材料、设备报价单的规定。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甲方有权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色调、品质有差异,应停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材料,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第三条工程质量及验收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国家现行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及本省现行的《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2.本工程由_________方设计,提供施工图纸一式_________份。设计图纸费用________元,由________方承担。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验收合格,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后,乙方才能继续施工。

6.全部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办理验收移交手续,签署工程质量验收单(见附件五),并由甲方按照约定付清全部工程价款。装饰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付尾款。

7.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甲方付清工程尾款后,甲乙双方签署工程保修单(见附件七),乙方同时提供管线竣工图等资料。凭保修单实行保修,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签字或盖章之日算起。

第四条安全施工和防火

1.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或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2.甲乙双方共同遵守装饰装修和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施工中不得噪声扰民或擅自改变房屋承重结构,拆、改承重墙。

第五条工程价款及结算

甲乙双方可以选择下列付款方式支付工程款。

1.工程款付款可以按下表支付:

工程款付款时间表、付款阶段及项目

付款时间

付款比例

付款金额

对预算、设计方案认可

合同签订当日

工期过半,年月日

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当日

增加工程项目,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时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工程项目如需变更,需提前与对方联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署工程项目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附件四)。申方提出变更设计、材料,造成乙方材料积压,应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处理费用。

2.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对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_________%支付违约金,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3.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对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并由过错方按合同总价款_________%支付违约金,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返工。经过修理或返工后,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按合同总价款1%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材料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材料或按材料品质计价付款。女吩乙方故意提供假冒伪劣的材料或设备,应按材料或设备的价款双倍赔偿给甲方。乙方故意提供不符合国家有关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的强制性标准的材料,给对方造成人身健康损害的,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乙方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乙方可以顺延工程竣工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每停工、窝工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按合同总价款1%支付违约金。

5.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按合同总价款1%支付违约金,工期顺延。

6.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该工程成品或自行人住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第九条纠纷处理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或在保修期内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约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十一条附则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装饰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二条合同附件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上均应有甲乙双方的签名及具体签署日期。如乙方另有合同附件的,其内容应当包括下列合同附件内容。

附件一:辽宁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合同装饰施工内容表;

附件二:辽宁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合同甲方提供主材料、设备表;

附件三:辽宁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合同乙方提供主材料、设备报价单;

附件四:辽宁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合同工程项目变更单;

附件五:辽宁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合同工程质量验收单;

附件六:辽宁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合同工程结算单;

附件七:辽宁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合同工程保修单。

甲方(签字):

委托代理人:

地址:

电话:

邮编:

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电话:

邮编: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附件一

辽宁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

合同装饰施工内容表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序号

分项工程施工说明

一、地面部位:

二、墙面部位:

三、天棚部位:

四、门窗部位

五、家具

六、卫生间

七、厨房

八、电气、水管:

九、其它: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二

辽宁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合同

甲方提供主材料、设备表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序号

材料或设备名称、品牌

规格型号

质量等级

单位

数量

供应时间

送达地点

备注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件三

辽宁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合同

乙方提供主材料、设备报价单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序号

装饰内容及装饰材料规格、型号、品牌、等级

数量

单位

单价

合价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四

辽宁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合同

工程顶目变更单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变更内容

原设计

新设计

增减费用(+、—)

详细说明: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备注:(1)若变更内容过多请另附说明;

(2)增加项目金额、减少项目金额后应将实付金额在签署变更单认可时,将价款一次付清。

附件五

辽宁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合同

工程质量验收单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日期

检验项目名称

检验结果

检验签名

合格

不合格

补验

整体工程验收意见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年月日

备注:分项检验评定,合格打“∨”,不合格打“×”,补验合格打“∨”。

附件六

辽宁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合同

工程结算单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序号

项目

金额

备注

1、工程合同总价________元

2、变更增加项目________元

3、变更减少项目________元

4、工程结算总额________元

5、甲方已付金额________元

6、甲方结算应付金额________元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七

辽宁省家庭居屋装饰装修合同

工程保修单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名称

联系电话

甲方姓名

联系电话

装修房屋地址

登记编号

施工单位负责人

施工负责人

现场施工日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

竣工验收日期

保修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备注:(1)凡包工包料的“双包”工程,从竣工验收之日计算,保修期为二年;

(2)保修期内由于乙方施工不当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进行维修;

(3)保修期内如属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直至不能正常使用,乙方酌情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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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杭州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服务,全文共 14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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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单位)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装修企业)

丙方:______(装修人,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

合法拥有______小区______幢______单元______室房屋的产权或使用权

为了加强______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确保物业使用规范、安全、合理,房屋的外观和结构不受损坏,全面维护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杭州市有关规定,特签定本协议。甲乙丙三方在装修过程中严格遵守本协议规定。

一、装饰装修施工前应办理的手续:凡需进行装修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在装修前必须向物业管理单位提出申请,不涉及结构改动的住宅装修,到物业管理单位登记备案即可;涉及结构改动的住宅装修,应报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审批,领取装修许可证后方可开工。

1.进入小区施工的企业必须持有杭州市房管局颁发的资质证书,从业人员应具有上岗证书或相关技术证书。

2.装修人和装修企业进场施工前需签订杭州市统一的装修合同,并到物管单位登记备案。

3.装修企业的施工人员出入小区应办理出入证。

4.施工人员留宿的,应经装修人同意,并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再到物管单位办理登记。

二、装饰装修施工的期限和时间:装修期限以装修人与装修企业签订的施工合同上所约定时间为准。因其它原因导致装修工程不能按时完工而延期的,装修人或装修企业应到物业管理单位登记,延长施工时间。

禁止夜间_____时至次日_____时进行产生环境噪声的住宅装修活动。

三、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装修垃圾不得在小区内随意堆放,装修企业应每日清理垃圾,袋装扎口后堆放于指定地点。装修人和装修企业必须维护园区内公共设施和场地的完好、整洁,不得向公共区域随意抛物,践踏绿地,严禁随地大小便。装修工程完毕后,装修施工单位应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经装修人验收认可后,到物业管理单位办理离场手续。

四、住宅外立面设施及防盗窗的安装要求:住宅装修不得改变房屋外观形象(外门窗及玻璃、外墙材料、阳台等细部做法、空调室外机安装位置);所有外立面上的墙体均不得擅自凿洞或拆除。为维护小区统一风格,不得有任何损坏房屋结构及设施设备的行为。业主安装空调室外机仅限于室外指定的位置,并须将冷凝水管接入各层对应的下水口。

住宅外立面设施及防盗窗的安装要求还需遵守《购房协议》和《小区业主公约》相关规定。

五、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除杭州市政府第 141 号令《杭州市城镇住宅装修管理办法》和国家建设部 110 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明令禁止的行为外,严禁封死地漏检查孔,严禁施工人员在园区内游荡、喧哗、酗酒、赌博,禁止擅自改变进户总线和公共管线走向。装修施工人员进出园区,必须佩带出入证,无证或衣衫不整的人员不得入内,施工过程中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外接电源,施工过程中若需动用明火,须向物管单位提出用火申请,装修施工单位不得野蛮施工,严禁将泥浆、胶水等装修垃圾冲入下水管,不得在公共场所搅拌水泥。搬运材料过程中不得损坏楼道、墙面、地面或电梯设备等。

六、管理服务费用: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用已包含在物业管理费中,物业管理单位不再向装修人和装修企业收取费用,物业管理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装修押金和保证金,施工人员办理出入证每证工本费 元,物管单位不得向装修人和装修企业强行推销装饰材料和装饰施工企业。

共2页,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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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2024装饰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0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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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上海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建设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持有布建委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

2.装饰施工地点:

3.住房结构:___________房型_____________,施工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6.工程造价:¥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约定,如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这部份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7.工期:自天年月日开工,至 年月日竣工。工期

第二条、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双方应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见工程预算书)

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一62一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一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_______方设计,提供施工图纸一式________份。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培减工程项目,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因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施工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增加施工项目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工程验收。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于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7.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8.工程保修期贰年。竣工验收后甲、乙双方签署《工程保修单》,凭保修单实行保修,保修期二年,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第四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2.施工中凡涉及改变房屋结构,拆、改承重墙,加大楼(地)面荷载,由甲方向物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能施工。 第五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将不选定方式划去):

工程款付款时间表

2工程结算: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及单价进行结算。 第六条、其它事项

1.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前三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 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使用公用部位操作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2.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召集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的现场交底。

(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全权负责合问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付乙方 支付元违约金。元违约金。元;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向乙方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5.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纠纷处理方式:

1.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凭本合同文本或施工企业开具的统一发票,可向上海市家庭装饰行业协会申请调解,也可向所在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支付违约金,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附则

1.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外门钥匙甲方负责提供新锁把交乙方施工队负责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时,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凡在本市各家庭装饰有形市场签订的合同,本合同应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有关管理部门各执一份。

4.本合同当事人自愿鉴证的,可将本合同提交所在区县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鉴证。 第十一条其它约定 1.2.3.4.5.

第十二条、合同附件 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委托代理人:住 址:电 话:邮 编: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电 话: 邮 编: 签订日期: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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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装饰劳务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4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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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城乡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总分包实施办法》和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格履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北碚“老锅铲”月亮田店面装饰工程

二、工程地点:

北碚区 路 号

三、工程面积:300平方米。

四、承包工程范围、预计工程量:

墙体拆除、墙面装饰拆除、顶面装饰拆除、地面面砖拆除;水电安装;木工材料装饰安装;新建墙体、地面垫层、墙面贴砖;墙面顶面乳胶漆、油漆施工工程。 本次工程仅涉及人工费,装饰项目参照北碚城南步行街“老锅铲”餐馆,仅作细微调整。

五、工程施工工期:20xx年06月20日开工,20xx年08月05日竣工, 总天数45天。

第二条 甲方工作

一、施工现场应具备开工条件,提供场地临时用水、电、所需材料的供应。

二、负责技术、质量、安全的资料管理和监督。

三、负责技术、安全工作。

四、负责供应工程所需的各种材料、搭建临时设施及必要的大型设备。

五、组织工程验收工作。

六、工程设计变更提前3天通知乙方。

第三条 乙方责任

一、认真按照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和有关技术规范、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及操作,执行现行的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各项工程质量合格。

二、执行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三、提前5天申报工程所需材料计划。

四、做好工程施工保护工作及成品保护工作。

第四条 工程款及支付方式

一、所承包项目人工费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壹拾贰万元整,(小写)¥120xx0.00元;总价款中不含税金;

二、工程款支付方式:进场支付20%,拆除清运完毕支付40%,工程完工支付40%。

第五条 工程质量

甲方根据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进行技术交底和组织验收,乙方按照施工图纸和技术要求,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第六条 材料、设备供应管理

一、依据乙方提前1日提供的材料、设备计划,甲方负责材料、设备运送到场指定位置。

二、乙方不负责材料的收发及保管工作,按甲方要求办理领料手续。

三、对于设备、工器具乙方只有使用权,没有处理权,丢失或人为的损坏,必须全额赔偿。

第七条 现场管理

一、甲、乙方人员要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在甲方现场负责人统一领导下组织施工,有关计划进度、材料供应等工作双方应密切配合,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二、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爱护财产的教育,严禁偷拿现场用料,如违反现场管理制度和不法行为,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乙方应承担法律责任,并负责赔偿经济损失。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时,应由乙方赔偿甲方因影响施工计划安排造成的经济损失;如甲方中途解除合同,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二、甲方未按时拨付工程款的,乙方保留继续施工、停工、撤离或解除合同等权利;乙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停工、误工损失。

第九条 附则

一、本合用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条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后失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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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装饰装修材料合作经营协议

范文类型:材料案例,合同协议,全文共 25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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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合作投资房地产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项目

1.1 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房地产兼职类和活动类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 ______万元。

1.2 合作本项目内容包含但不限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

1.3 本项目的经营期限为 ______年。即自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起至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止。每个项目经营周期不超过6个月,超出6个月的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二条 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2.1 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乙方以自有资源,经营管理合作项目的方式投资。

2.2投资方式采用如下出资方式:___________

第一次,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前,甲方出资人民币________元。

第二次,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前,甲方出资人民币________元。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所有项目资金到位。

第三条 利润分享

3.1 甲、乙双方的出资及其孳生物为投资项目的财产,由甲、乙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3.2 在项目运行过程中,如果出现第三方想加入该项目,必须经过甲、乙双方同意。

3.3 项目盈余按照取得的净利润的甲方50% 、乙方50%的比例分配。项目债务按照甲方 _____%、乙方 _____%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未按期限清偿对方垫付的出资,每逾期一天按照应付未付金额的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计算计息,向垫付方承担违约责任。

3.4投资利润分红,按各个项目周期结算:___________

每个项目经营完成双方进行结算,在结算完成后________日内,乙方应将该项目50%的净利润(税后)支付给甲方,并返还甲方对该项目的投入本金。甲方收款信息如下:___________

甲方收款账户:___________

收款人: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

3.5 该项目对外经营、签约、收款(开具发票)均以 名义进行;项目内部权利义务分配则按本协议处理。

第四条 事务执行

4.1甲、乙双方就项目的事务达成以下协议。

由 负责项目的人员的招聘、安排、管理。

由 办理项目的行政审批手续及日常事务的管理。

由 负责项目日常资金的流转、支付等。

由 负责技术和市场开发及售后跟进。

(5)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 甲方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4.3 甲乙双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属于本项目的资产,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本项目的全部资产进行承担。

4.4乙方应每2个月统计项目实际发生成本及项目税后利润分成,并向甲方汇报。结算单经双方签名确认后作为项目利润分红根据。

4.5 乙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双方约定而造成对方或项目损失时,应以自己的其他资产(投入项目以外的资产)承担赔偿责任;

4.6 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双方同意:

转让共同投资中的自己的投资份额;

以本项目的资金对外出担保;

更换事务执行人;

新投资人的加入。

第五条 投资的转让

5.1 双方任何一方向第三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对方同意;未经对方同意,进行转让,转让无效。双方任何一方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对方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5.2项目开始运营起 ______日内,甲、乙双方不得擅自转让其持有的份额,除双方达成协议同意转让,否则转让行为无效。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在合同签订时,乙方自愿向甲方提供人民币 ______元的保证金。乙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甲方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6.2 乙方应勤勉忠实履行合同义务,保证合作项目正常运行,协议签订生效后,若乙方在 ______月内未履行上述义务,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保证金没收不予退还并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6.3 禁止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与本项目外的第三人从事与本项目相竞争的业务,否则应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守约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6.4 甲、乙双方须对本协议的存在及其内容保密,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公开或泄漏予本合同以外的其它个人或单位知悉。违约方应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6.5 禁止以项目技术评估投资的一方再将其所持有的技术投入第三方,被另一方发现时,应当立即停止该行为。如果因为上述行为,给守约方造成了损失,违约方应在守约方通知期限内赔偿守约方的直接损失。

6.6 在项目进行过程中,因为任何一方的故意或过失导致该项目的不能进行,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应由违约方承担,违约方还应承担本项目总投资额的 _____%作为违约责任。

6.7 在项目结算后,乙方应按照约定期限向甲方分配利润并返还本金,若逾期未支付的,逾期一日,乙方应支付应付价款______%的违约金。

第七条 其他

7.1 由于发生不可抗力致使项目无法经营,或者由于项目在营运期间持续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经甲、乙双方一致通过,可以终止本项目。

7.2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7.3 本协议一式二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4 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7.5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时间:_____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签署地点:___________

甲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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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建筑装饰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42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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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装饰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甲方:         (身份证号码:                                  )

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为创效益、出品牌,保质保量,顺利竣工;乙方承接本工程项目后不得转包、分包给第三方施工,工班长在施工过程中不得委托他人顶替,而且在本班组有一人施工的情况下均必须在场监管直至本班组施工任务结束;在施工过程中电话必须保持畅通,有事须请假的,须提前向甲方申请,经同意后才可离开施工现场,如无故离场的公司有权终止合同,而且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制定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施工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本次乙方承包工程范围及内容:                                               。

第二条:劳务价款支付

一、承包价格:

1.        玻璃幕墙工程的施工安装价格为   元每平方米。

2.        石材幕墙(包括平面及圆柱)的施工安装价格为    元每平方米。

3.        广告位框架焊接施工安装价格为   元每平方米。

4.        一楼吊顶的施工安装价格为   元每平方米,包括焊架及上下蒙版。

5.        广告位走道焊接价格为  元每米,含扶手。

6.        雨棚(含支架的制作)的施工安装价格为  元每平方米。

按实际完成面积计算每平方米价格。如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修改和变更,零星委托,经甲方签字认可后,在结算时另行协商。(单项项目多的附:报价清单):

二、甲方负责将建筑材料运输到施工场地。材料下车、二次搬运、施工机具、工具易耗件(电焊条、切割片除外)、地拖线、工人差旅住宿等由乙方负责(费用已包含在承包价格中)。

三、 付款方式:按施工进度付款,按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的  80  %即付款工程款50%,工程完工待建设方验收合格后决算完毕即付 95   %总工程款额,留5%作保修金一年后付清;在施工过程中按乙方实际的进度。

四、保质金为工程保修期间的押金,工程如需保修,甲方以电话通知,乙方在保修期间不得以任何借口推卸,如乙方不进行保修,甲方有权扣除保修金。

第三条:施工管理

(一)技术交底

1.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技术交底及施工图纸进行施工,擅自修改图纸做法或未按照甲方的技术交底要求进行施工造成的返工带来的经济和工期损失由乙方负责。

2. 施工前先做样板,样板质量达标并经甲方认可后方可进行项目大面积施工。

3. 严格按照甲方确定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从一道工序进入另一道工序施工前必须进行交接验收,工序质量经验收合格,并做好记录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

(二)现场安全

1. 工程施工期间乙方必须购买全部工人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由乙方提交工人名单,甲方代乙方办理保险,保险金由乙方承担。

2. 乙方及其下属作业人员必须自觉接受甲方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培训,提高安全、防火、防盗意识及劳动技能,乙方必须加强内部对工人的管理,教育工人遵纪守法,办理流动人员务工的暂住证、上岗证、出入证等相关手续。

3.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因乙方违章操作造成的安全事故,乙方负责由安全事故带来的一切后果,与甲方无关。

4. 协助甲方做好工人进场前的培训,特殊工种要持证上岗,明火作业要配有专人监督施工。

5. 对新调入的工人要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同时做好安全交底及安全知识的学习,落实执行公司各项安全教育的培训及规章制度。

6. 乙方班前要检查安全,班后要检查质量,经常检查对施工设备及作业环境,发现不安全因素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并及时向甲方汇报。

(三)现场管理

1.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安排,诚恳接受现场管理人员(包括甲方、监理、总包的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自觉维护甲方形象。

2. 施工中如发生纠纷,及时协调解决,不能有过激的行为。

3. 乙方配合对工人劳动技能的培训,节约用料,杜绝浪费材料现象发生。施工现场的材料堆放,必须按照施工平面图规划整齐码放,材料随用随清,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洁,保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

4. 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不准穿硬底鞋、拖鞋或带钉易滑的鞋作业。

5. 采取有效的措施保护工程成品,因保护措施不力造成工程成品损坏乙方承担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

6. 乙方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日常管理,严禁打架斗殴、偷盗等不良现象和其它违法行为的发生。

7.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拆改安全防护设施,如必须移除安全防护设施才能进行施工的,须向甲方安全员申报批准后,方可拆改,并且作业完毕及时恢复,不留隐患。

8. 施工现场一切机具设备,要经常检查、维修、保养,保持机器完好正常运转,要“一机一闸、一箱一漏”,接地接零,不准故障运转和超负荷作业。

(四)施工材料

1. 甲乙双方按照实际做法结合定额消耗核算材料用量,甲方根据双方确认的材料消耗量发放材料,乙方对领用的材料要妥善存放,施工时严格控制材料的使用量,乙方施工材料用量超过双方确定的材料消耗量部分由乙方承担其费用。

2. 需特殊加工的材料,乙方与甲方的技术人员根据施工图纸及现场实际进行排版放线,确定加工尺寸,报项目经理审批后方可采购。

3. 乙方有任务配合甲方验收材料,如对材料质量有怀疑,或确信材料质量有问题,应及时上报给甲方有关人员,由甲方组织落实清退质量不合格的材料。乙方有权拒绝使用不合格的材料施工,如果乙方使用不合格材料施工,造成工程返工施工劳务费用由乙方独自承担。

(五)施工进度

1. 按照甲方施工进度计划组织劳动力进场施工,按时完成下达的各阶段施工任务。

2. 乙方应配合甲方完成业主下达的临时性的工作,不能以任何理由推诿。

3. 乙方如不能按照甲方要求进度计划完成施工任务,乙方无条件增加劳动力,或者加班,否则甲方有权选择别的队伍进场组织施工,劳务费用从乙方劳务费中扣除。

第四条:工程验收

(一)工程质量,以国家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优良等级进行要求以分项工程优良确保分部工程优良,分部工程确保单位工程优良。

(二)乙方应密切配合甲方、业主组织的工程中间验收工作。

(三)工程质量验收以业主组织的或使用者的验收依据,工程保修期以通过业主组织的验收日起计,期限两年。

(四)因乙方造成的质量问题返工,由乙方负责全部责任并承担其材料及人工费损失。

第五条:双方责任及工作

(一)甲方工作

1. 甲方根据业主的要求制订施工进度计划,向乙方下达施工任务书,为乙方施工提供材料。

2. 甲方落实施工用临时设施安装到位,按计划将具备施工条件的工作面移交给乙方。

3. 甲方根据施工进度及时组织项目过程验收工作,确认乙方所完成的项目工程量。

4. 甲方按双方约定付款方式发放劳务工资。

5. 甲方在施工前应向乙方作施工技术、安全技术、现场管理交底。

6. 甲方组织乙方按步骤安排施工,现场指导乙方施工,并对质量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7. 甲方为乙方工人购买工程意外伤害保险,不在名单中的人员不包括在内。

(二)乙方工作

1. 乙方负责按照施工图纸、施工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和双方确认的质量标准组织施工。

2. 乙方必须执行遵守甲方与业主、总包所签订的有关施工现场的各项协议及管理措施。

3. 乙方负责提供施工所用材料清单,清单须标明数量、型号、规格颜色等技术要求及质量等级要求,须确保清单所列材料符合施工要求,数量准确。

4. 乙方积极主动接受甲方的各项交底,特别是安全交底,并负责岗前对作业人员进行交底工作,落实检查安全措施是否到位,监督作业人员施工质量和安全,纠正违章作业,承担因作业人员违章作业带来的各种损失。

5. 乙方有权拒绝安全防护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作业面施工。

6. 乙方必须按照规定给作业人员办理劳动保险,配用的劳保用品,并向甲方提供相关的证明资料。

7. 乙方必须保证从甲方领取的工资确保发给每一位工人,否则甲方将通过法律程序将乙方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8. 乙方的施工人员包括: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因劳动力不足或自身其它原因造成施工进度缓慢,无法满足甲方的进度计划;乙方劳务作业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经整改仍达不到标准的;乙方现场安全管理达不到合同要求,经整顿仍不能达到要求的,甲方将终止合同,待工程竣工后,质量合格的予以结算,质量不合格的不予结算,并保留从劳务费中扣除因之而损失的材料费。

2、乙方如果没有按照规范施工,造成返工及材料浪费,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结算时在乙方劳务费中扣除。

3、乙方如没有向工人发放已领取的劳务工资,公司将直接向工人支付劳务工资,这部分劳务工资从乙方劳务费中加倍扣回。

第七条:其它约定:

(一)事故的处理

1、发生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告甲方,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对事故进行报告和处理。

2、乙方和甲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合同的保密

双方对合同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因一方泄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泄密方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第八条: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成为本合同之附件,双方共同遵守。

八、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清尾款后自动失效。

甲方单位:                            乙方负责人:

代 表 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

1、乙方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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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83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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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手机号: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建筑资质等级证书号: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_________

1.2 工程装饰装修面积:_________

1.3 工程户型:_________

1.4 工程内容及做法(见报价单和图纸);

1.5 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三)。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表二、三)。

1.6 工程期限_________日(以实际工作日计算);

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1.7 工程款和报价单

(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

金额大写:_________

(2)报价单应当以《北京市家庭装饰工程参考价格》为参考依据,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报价单应当与材料质量标准、制安工艺配套编制共同作为确定工程价款的根据。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应当与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

3.1 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的,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乙方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3.2 双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的要求。

3.3 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予以签收确认。

3.4 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第四条 甲方工作

4.1 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 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4.3 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和应当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4.4 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定。

4.5 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6 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5)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4.7 凡必须涉及4.6款所列内容的,甲方应当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再由房屋管理部门批准。

4.8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4.9 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第五条 乙方工作

5.1 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5.2 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5.3 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计算书、参考价格等书面资料的查阅条件。

5.4 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第六条 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第七条 材料供应

7.1 按由乙方编制的本合同家装《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所约定的供料方式和内容进行提供。

(1)应当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2)应当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甲方确认备案。

(3)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具有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4)如一方对对方提供的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的,检测费用由其先行垫付;材料经检测确实不合格的,检测费用则最终由对方承担。

(5)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工期应当顺延: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3)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8.3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8.4 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文字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第九条 质量标准

9.1 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当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的标准执行。

9.2 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标准执行:

(1)《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bj/to1-43-);

(2)《北京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bj/t01-27-)。

9.3 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时,应当申请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予以认证;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申请方垫付,并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 工程验收

10.1 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10.2 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签署保修单,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其施工部分的水电改造图。

10.3 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10.4 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5 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亦可先行入住。

10.6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 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

│支付次数│ 支付时间 │工程款支付比率│应支付金额│

├────┼──────┼───────┼─────┤

│ 第一次 │开工三日前 │ 50% │ │

├────┼──────┼───────┼─────┤

│ 第二次 │工程进度过半│ 45% │ │

├────┼──────┼───────┼─────┤

│ 第三次 │竣工验收合格│ 5% │ │

└────┴──────┴───────┴─────┘

11.2 工程进度过半,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墙面、顶面基层按工序要求全部完成,门、窗及细木白茬制品基本制安完成为界定工程过半的标准。

11.3 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单进行审核。自提交之日起二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尾款。

11.4 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为工程款结算凭证。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2.2 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12.3 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2‰的违约金。

12.4 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给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2‰的违约金。

12.5 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按下列约定进行返工修理、综合治理和赔付:

(1)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因治理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室内空气质量经治理仍不达标且确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当向甲方返还合同的工程全部价款;甲方对不达标也负有责任的,乙方可相应减少返还比例。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等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 附则

14.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4.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4.3 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责任的,仍应以本合同为准。

14.4 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当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14.5 乙方撤离市场的,由市场主办单位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主办单位承担责任之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14.6 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市场主办单位(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附表一

工程报价单

┌──┬──┬──┬──┬──┬────┬─────────┐

│序号│项目│单位│单价│数量│合计金额│工艺做法、用料说明│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备注:此表用量较多企业可复印作为合同附件。

附表二

甲方供给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

┌──┬────┬──┬──┬──┬──┬────┬──────┐

│序号│材料名称│单位│品种│规格│数量│供应时间│供应验收地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备注:所供给的材料、设备须有经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专业检验单位提供的检测合格报告。

附表三

乙方供给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

┌──┬────┬──┬──┬──┬──┬────┬──────┐

│序号│材料名称│单位│品种│规格│数量│供应时间│供应验收地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备注:所供给的材料、设备须有经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专业检验单位提供的检测合格报告。

附表四

工程竣工验收单

验收时间: 年 月 日

┌─────────────────────────────────┐

│工程名称: │

├─────────────────────────────────┤

│工程地点: │

├─┬──────┬───────────┬────────────┤

│ │ │ │签字(盖章): │

│ │ 甲方 │ │ │

│竣│ │ │ │

│工├──────┼───────────┼────────────┤

│验│ │ │签字(盖章): │

│收│ 监理单位 │ │ │

│意│ │ │ │

│见├──────┼───────────┼────────────┤

│ │ │ │签字(盖章): │

│ │ 乙方 │ │ │

│ │ │ │ │

└─┴──────┴───────────┴────────────┘

备注:竣工验收中,尚有不影响整体工程质量问题,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入住,但必须签订竣工后遗留问题协议做为入住后解决遗留问题的依据。

附表五

家装工程保修单

┌──────┬─────────────────────────┐

│甲 方│ │

├──────┼───────┬──────┬──────────┤

│甲方代理人 │ │ 联系电话 │ │

├──────┼───────┴──────┴──────────┤

│乙 方│ │

├──────┼───────┬──────┬──────────┤

│法定代表人 │ │ 联系电话 │ │

├──────┼───────┴──────┴──────────┤

│家装工程地址│ │

├──────┼───────┬──────┬──────────┤

│ 开工日期 │ │ 竣工日期 │ │

├──────┼───────┴──────┴──────────┤

│ 保修期限 │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

└──────┴─────────────────────────┘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备注:

1.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装饰装修保修期为两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为五年;

2.保修期内因乙方施工、用料不当的原因造成的装饰装修质量问题,乙方须及时无条件进行维修;

3.保修期内因甲方使用、维护不当造成饰面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乙方酌情收费维修;

4.本保修单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适用此合同文本。此版合同文本适用期至新版合同文本发布时止。

2.工程承包方(乙方),应当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3.甲、乙双方当事人直接签订此合同的,应当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凡在本市各市场内签订此合同的,应当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主办单位各执一份)。

4.开工:双方通过设计方案、首期工程款到位、工程技术交底等前期工作完成后,材料、施工人员到达施工现场开始运作视为开工。

5.竣工: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含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全部完成,经承包方、监理单位、发包方验收合格视为竣工。

6.验收合格:承包方、监理单位、发包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单》上签字盖章或虽未办理验收手续但发包方已入住使用的,均视为验收合格。

7.工期顺延:是指非因乙方的责任导致工程进度受到影响后,工程期限予以相应延展。在工期顺延的情况下,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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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2024装饰实习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3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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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洲建筑装饰公司在竺山湖度假村主要负责的施工项目有,竺山湖浴室,竺山湖公寓的室内装修。经过一个月的学习,对项目的施工流程有了新的认识和了解。

看过了整套的建筑施工图,以自己的专业知识开始去了解工程队施工要做什么。主要分为几个方面:基础工程,安装工程,装饰工程。

一.施工安全: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要戴安全帽,以及不能赤膊,抽烟,酗酒,穿拖鞋等。

施工现场施工用线不得大于5米,5米以外需要使用电箱。

二.施工技术:

我仔细观察过瓷砖的粘贴方法。

测量放线 根据瓷砖吸水率吸水 拌水泥砂浆 瓷砖铺贴

首先是先在墙上用红外镭射确定水平高度,然后用墨线在墙上拉出来。在墙上一个平面需要贴瓷砖的最高点上钉钉子,左右各一个,然后在钉上拉铅垂线。在两线之间拉水平线形成一个平面。用一个小块(银行实习报告)的碎瓷砖,背面均匀涂上c32.5的水泥砂浆,贴在墙上来拟定一个贴上瓷砖后的平面,以这个厚度为标准,调整水平线,形成一个贴瓷砖后的一个平面,以后贴的瓷砖都是以这个平面为标准。在贴瓷砖的时候要按照图纸上贴。

注意事项:

如果遇到墙角的位置,瓷砖如果必须进行加工,短边的长度不得小于长边的三分之一。

在贴瓷砖的时候要注意留踢脚线。

每贴完一片瓷砖都要把残留在瓷砖表面的水泥砂浆清理干净。

瓷砖贴的最高点一般是吊顶的最低点。

贴地砖的方法和瓷砖的方法类似,不过要注意地面的找平和泛水的做法。地砖下面的素土厚度至少要5cm.注意坡度的做法。

三.常见问题与分析:

1.下雨天,需要把所有的窗户关上。

原因:由于窗框是木制等板材做成,进水受潮易发生霉变,变形,起泡,影响美观及使用寿命。

2.我发现厨房,浴室没有消防喷头。

原因:原则上如果就近有水源的地方就不需要做消防喷头。

3.酒店独立卫生间门口的地面门槛门套出现渗水现象,开始有起拱,发泡。

原因:地面找平没有做好,积水没有都往地漏口方向渗漏

四.知识拓展:

1.仔细观察了粘贴瓷砖的方法,我又考虑到选择瓷砖时质量的区分。请教过瓦工,我有了一下体会。

辨别瓷砖好坏有很多标准,可以进行敲打,声音清脆说明瓷砖瓷化密度和硬度高,质量好;也可以测测瓷砖的吸水率,吸水率越低,代表瓷砖的内在稳定性越高,也就越适合湿气或水分含量较高的空间(比如卫生间、厨房),不会产生黑斑等问题。最简单的检测方法就是用一杯水倒在瓷砖背面,水渍扩散迅速,说明吸水率偏高,反之则较低。检查瓷砖的表面质量,可以用硬物刮一下瓷砖釉面,如果留下痕迹,说明品质差;还要看看瓷砖的颜色清不清晰,凭肉眼看一下有没有针孔,针孔容易堆积脏物,最后再观察瓷砖的平整度,侧面平直,铺起来容易,效果也好。

根据生产流程中各产品达到的水准不同,国产瓷砖都可以分为优等品、一等品、二等品、三等品和劣等品,比如说,二等品就是在生产过程中因没达到某一水准而降为二等品;三等品和劣质品也是这样,只是它们未达到的标准比二等品还要多。

目前市场上优质的进口瓷砖绝大多数为意大利和西班牙的产品,这些瓷砖生产厂家注重质量,产品只有合格与不合格之分,而不会把产品分为很多等级。进口砖严格按照欧洲标准控制质量,欧洲标准中有许多严格的技术指标:长度误差、直角度、边角度、平直度、吸水率、弯曲强度、耐磨度、耐污度、耐酸碱度等等,每一块都会经过这样的技术指标审核,才会到达消费者手中,所以选购进口瓷砖时,可以将的精力放在砖的色彩、表面质地及风格是否与家中的装修风格相吻合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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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装饰装修工程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0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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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民法典》及国家建设部、省市建委对建筑装饰工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定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况及承包方式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工程概况:建筑面积12272.00平方米。

二、工程装修内容

综合楼室内棚面、墙面、地面、电气等装饰工程

三、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以施工图纸、甲方的使用要求及设计要求为依据;

工程造价为:¥元。(以甲方认定的单价为准,工程量竣工后以审计为准)

四、工程期限

工程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质量要求

按国家建设部行业标准JGJ73—91《建筑装饰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规定,及省、市建委、消防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工程质量达到市优。工程竣工后如出现质量问题(竣工后甲方使用,人为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无偿保修,保修期为一年,终身维修。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2、工程进展一半时,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4、乙方剩余工程款作为质保金内付清。

七、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整个工程的使用、设计要求;提供现场使用的水、电位置;提供材料运输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场地及原楼的设计图纸;对装修工程所涉及的配电系统、管道系统、给排水总阀位置应负责指明;施工场地要平整。

2、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装饰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报价。

八、其它事宜

经甲乙双方商定做出如下协议:

1、工程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顺延;如发生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需甲方认定综合单价后,以“现场签证形式”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为准,并列入竣工决算追加当中。(如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已经发生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甲方已认可,但甲方没签证的,其所发生的费用同样生效。)

3、工程量发生变化时,按竣工后工程审计的工程量计算为准。

4、如甲方或乙方违约,而没有按合同执行的,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或仲裁机构申诉。

5、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6、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持贰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名称:乙方单位名称

(盖公章)(盖公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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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装饰公司员工劳动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职员,全文共 9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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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法定代表人:

经营地址:

乙方: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家庭地址: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现就以下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与甲方签订的劳动合同,该劳动合同期限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现经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同意不再续订劳动合同,并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终止该劳动合同,双方之前的劳动关系终止。

二、根据《劳动合同书》及双方合意约定,乙方不享受甲方年终奖金分配,甲方给予乙方月的经济补偿金共计______元整。

三、《劳动合同书》终止后,乙方应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一切业务工作交接手续,包括乙方掌握和使用的公司一切文件、资料、信息、数据、图表、工作记录,包括电子文档及有关物品等向甲方移交清楚;同时,报销公司账目、结清欠款;交接经手过的工作事项。

四、具体程序:乙方已经受理的业务尚未完成的内容应当交接给甲方工作人员。乙方整理好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和遗留问题要写出书面说明材料。编制移交清单,列明移交的资料和物品等内容,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四、签订本合同后,甲乙双方不因劳动关系的解除或终止引起任何讼争。除本协议书约定外,甲、乙双方基于劳动关系所产生的其它一切权利义务均已了结,不存在任何争议。此后乙方无权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或提出任何要求。

五、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三年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对外泄露、披露、发布、公开宣传、传授、转让或者以任何方式使第三方知悉其任职期间了解和掌握的所有甲方的文件、信息、资料、数据、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形式载体所记载的技术秘密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一切未经公开披露的记载并保存的书面、光碟、电子文档、邮件等形式记载的甲方各类资料记录文件等。否则,乙方应按双方所订《保密协议》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六、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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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装饰项目经理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经理,全文共 6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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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经理是最高管理者在工程项目上的全权委托代理人,向最高管理者负责,独立承担项目的决策、质量、进度、安全责任。

二、负责经理部全面工作,按施工组织设计,精心施工,实现工程利润、成本、工期、质量指标,实行岗位目标考核制,奖优罚劣,褒勤贬惰,提倡敬业精神。

三、接受公司领导,会同各职能部门对工程材料、设备进行计划、采购、供应、使用和管理,控制工程成本,均衡材料占用资金比例,贯彻材料管理制度,提交材料消耗报告。

四、宏观管理劳务,合理地安排、组织施工,协调技术管理部门,实行全面质量管理,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制,推行“科学管理,质量为先;遵纪守法,关爱环境;以人为本,安全生产;诚信守诺,追求卓越”的方针。推行“向顾客提供一流的产品及服务,对污染环境、危胁职工身体健康与安全的危险源进行有效的控制。以达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的目标,使工程质量达到优良。

五、坚决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工作的规定,建立安全组织机构,制定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组织安全施工,监督检查安全工作执行落实情况。奖罚安全管理工作的优劣者。实现安全无事故。

六、管理协调各工种,各施工单位的交叉施工,处理好与指挥部、监理处的关系,保持与管理部门的联系,树立企业形象,实行栋号经营核算,实行文明施工。

七、管理工地日常事务,考察管理人员工作状况,查处违规违章、违法行为。团结同志,全心全意为公司利益而工作。

八、认真学习国家关于职业健康安全、环境、卫生等方面的法规文件。

九、消除施工中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十、定期组织基层栋号施工管理人员并对其进行卫生、环保、安全法规等方面知识的监管。

十一、对有腐蚀的化学物品要采取特殊的保护措施降低污染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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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家居装饰工程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47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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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居装饰工程协议书

发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内装饰装修有关事宜(以下称工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承包范围:参见合同附件之预算表。

4、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__ 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 (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辅料,发包人提供装修主要材料;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 (附件即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的《承包人/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第二条 施工图纸 双方施工图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费(大写)____________ 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施工图纸经甲乙双方确认后,提供方应当负责在约定的开工日期前____________内取得有关部门确认或者批准。

施工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 甲方工作

1、开工前 _______天,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障碍物(合同已经包清理的除外),对未能全部腾空的房屋的家具和陈设采取保护措施,为承包人进场做好准备工作。

2、办理工程施工所需要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保证乙方能够顺利进场施工,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由乙方办理的手续外。

3、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水源、电源,负责协调邻里及管理机构之间的关系。

4、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确认工作。

5、施工期间仍然需要部分使用该房屋的,应当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护等工作,应当注意为施工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6、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费,依据规定交纳应由其承担的各种税费。

第四条 乙方工作

1. 参加有关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会议或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计划交甲方审定确认。

2.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扫做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3. 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4.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陈设及水电管线的完好,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通畅。

5. 对于施工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如材料的进场、隐蔽工程的验收、竣工验收等)需要甲方确认的,应当及时并给予其必要的准备时间。

6.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7. 工程竣工前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五条 关于工期

1. 工程期限___________天,开工日期 _______ 年____________ 月____________日,竣工日期 _______年 _______月_______ 日。

2. 因甲方及其代理人(代表)原因(物料供应不及时、不按期支付工程款等)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顺延。因乙方及其代理人(代表)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 因为如下因素影响而导致不能完成工作的,工期顺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遭遇严重影响施工的恶劣天气、停水、停电、天灾、战争、暴乱等不可抗力的; (2)经双方同意的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因与甲方和乙方无关的第三方的原因造成工程延误,第三方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所在地(小)区的管理机构和隔壁邻居的无理行为; (4)经甲方同意的属新材料或新工艺采用而导致的工期拖延或试验时间浪费; (5)经甲乙双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第六条 关于材料供应和保管

1. 任何一方负责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须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产品,还必须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设计的要求。提供方应将材料和设备按时、按量运送到施工现场,并通知对方当事人验收签字确认。

2. 对一方提供的任何材料和设备,如不符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的,对方有权要求更换,提供方应当予以更换。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部分,有提供方承担。

3. 材料和设备进场后,统一由乙方负责保管和使用,如因保管不善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不必要的浪费、损坏或者丢失,应当由乙方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正常消耗除外。

第七条 关于质量和验收

1. 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 50327-20__)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 甲、乙方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验收的,工期应予顺延。

3. 由于甲方擅自指挥乙方所属人员或第三方人员进行施工所导致的工程质量,由甲方自行负责。由乙方负责返工的,返工费用由甲方负责。

4.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自接到验收通知后_______ 天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5. 验收时,工程项目合格率达到____________ %时(以上程价款比例为准),其他不合格项目(不包括工程项目未完成或成品程序未完成的项目)的维修或返工不影响竣工日期的确立,甲方对此应予以确认。

6. 乙方承诺自竣工日期起,为工程项目保修_______年。损耗品、使用不当、人为破坏以及非工程自身原因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在本合同签署生效之前已经发布对个别的工程项目或材料有特定保修年限或豁免保修的,以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的规定为准。

7. 甲乙两方约定的其他保修或免保修情况: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8. 工程未验收的,甲方不得先行使用。

第八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

1. 双方约定按以下第____________ 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____________ 支付阶段或时间____________ 支付金额

第一次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____________元;

第二次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____________元;

第三次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____________ 元;

第四次____________ 工程验收后_______ 天支付工程总造价的5%,约____________ 元。

(2)其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 双方同意工程的结算方法按下列第____________ 种进行结算:

(1)固定价格,本工程总价款为____________元;

(2)单价不变,按实际数量加损耗率计算,但是总价不得超过____________ 元。

a. 乳胶漆和油漆类为:墙面面积(减门不减窗)+顶面面积+6%×拼花部分面积;

b. 瓷砖面积为:实际面积+6%×实际面积;

c. 实木地板面积为:实际面积+6%×实际面积,拼花部分面积+10%×拼花部分面积;

d. 木工衣柜类面积为:实际面积(平方米取整数值,小数位不够0.5平方米按0.5平方米计算,超出0.5平方米的按1平方米计算);

e. 其他按项项目按项计算;

f. 其他按平方米计算的项目为:实际面积+6%×实际面积;

g. 估价项目测量后再具体报价;

h. 经甲方同意代购的项目按预算内造价购买,经甲方同意可以调整。

3. 特别费用的约定:

(1)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发生的一切水电费用由甲方负责。

(2)施工过程中,因为乙方的因素违规被执法机构或管理机构罚款的,罚款由乙方支付;如乙方行为是在甲方强行要求或者指挥下发生的,罚款由甲方负责。

(3)合同附件预算表中没有列明税费,税费由甲方按实际征税额向有关部门交纳;已经列明税费的,由乙方负责缴交。

(4)物业管理机构收取超过正常的物业小区内运输费用的,由甲方负责交涉或向乙方补贴差额。

4. 乙方按双方签署的预算附件项目执行。如甲方增加新的工程项目,另行签署合同。其中涉及款项,甲方应按预付50%、项目完工50%的办法在工程验收前支付给乙方。如其中物料款项大于该项目的50%,则甲方应按实际比例先支付给乙方备料。

5.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双方进行工程结算。发包人接到资料后 天内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按照该资料进行工程结算,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按照前述期限约定付清乙方工程款。

第九条 工程预算文件(表)属于本合同附件,所列工程项目除经过甲乙双方同意外,不得随意添加、更改、删除。

第十条 责任与罚则

1. 施工调度、安全管理等事务由乙方负责,其他人事包括甲方均不得无理干涉。甲方擅自指挥工人或亲自进行任何操作,由此引起的损失和事故由甲方负全责。

2. 因乙方及其代理人(代表)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每拖延一天,应向甲方支付____________ 的违约金。

3. 因甲方及其代理人(代表)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人工费损失。

4. 甲方不能按照前述约定期限足额支付乙方工程款的,应当按照____________ 支付乙方延期付款违约金。

5.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其自行负责。

6.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7. 乙方在遭遇不可抗力影响施工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扩大,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否则,应当对造成的损失扩大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双方如对合同的执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提交人民法院诉讼。

第十二条 附则

1.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个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2. 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司(盖章):____________

现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现场代表(签字): ____________

证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颁发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颁发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 年 ____月____ 日 ___________年____ 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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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建筑装饰装修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10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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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人: (以下简称甲方)

装饰装修企业: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装饰施工项目

1、装饰工程地点:瑞立中央花城1幢1单元303室.

2、 工程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料。

二、工程期限

工程期限60天,开工日期20xx年2月19日,竣工日期:20xx年4月19日。

三、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1、工程总造价80000元,设计费3000元。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的40%,计 320xx元,其余价款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分期支付;

(1)木工进场前,支付总价款40%,计 320xx元;

(2)油漆工进场前,支付总价款17%,计13600元;

(3)余款3%,工程验收合格后一次付清。

四、材料、设备的供应

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与报价单中注明的品牌、规格、型号、质量相符,并应向业主提交检测报告,其中包括环保检测资料。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否则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是经甲方指定的,出现质量问题,乙方不承担责任。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竣工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3日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行确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实际竣工时间为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因延期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如甲方擅自使用由此所发生的质量问题和其他问题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八、工程保修

在正常作用条件下,工程保修期为二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十一、其它约定

十二、违约责任

甲、 乙方违反本合同条款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0.5‰支付违约金。 乙方擅自转包工程,甲方有权要求停工,乙方应承担工程总造价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而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乙方因自身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累计付款额的0.5‰支付违约金。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将按工程预算总造价4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十三、争议或纠纷的处理

甲、 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附则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分,附件 份,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系规范文本,不得翻印或复印。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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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书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268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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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经______建设局批准,本工程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邀请投标、协商议标确定由乙方承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依据建设部和国家工商管理局颁发的(--96--0205)《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并结合深圳市有关规定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

一、词语含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词语含义

在本合同中,下列词语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1合同:是指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为实施工程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以及双方协商同意的与合同有关的全部文件。

1.2发包方(简称甲方):合同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甲方的具体身份、发包范围、权限、性质均需在合同条款中约定。

1.3承包方(简称乙方):合同约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甲方接受的当事人。

1.4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合同约定甲方在相应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1.5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合同约定乙方在相应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1.6社会监理:合同约定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1.7总监理工程师:合同约定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1.8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本合同装饰工程,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设计,且乙方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设计合同。

1.9装饰工程: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包括对旧有建筑物及其设施表面的装饰处理。

1.10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1.11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按《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质量条例》执行。

1.12合同价款:甲、乙双方在合同相应条款内约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为中标价格、措施费、工期补偿费等。

1.13追加合同价款:在施工中发生图纸及措施以外的工程量,经甲方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4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承担的开支。

1.15工期:按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合同相应条款约定的、按总日历天数(包括一切法定节假日在内)计算的工期天数。

1.16开工日期:甲乙双方在合同相应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约定期不能开工的,由责任方负责)。

1.17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在合同相应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18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9分段或分部工程:在合同相应条款(或补充条款)约定构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1.20施工场地:由甲方提供,并在合同相应条款(或补充条款)内约定,供乙方施工、操作、运输、堆放材料的场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围场地(包括一切通道)。

1.21施工设备和设施:按双方协议约定,由甲方提供给乙方或由乙方自己提供的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设备或设施。

1.22工程量清单:发包方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按深圳市的工程量计算方法(规则)计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明细清单。

1.23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印、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证明、证书、签证、协议、备忘录、函件及经过确认的会议纪要、电报、电传等。

1.24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所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相应条款约定的自然灾害等。

1.25利息:合同中所指的利息,为单位向银行贷款利息。

1.26合同条款中,部分甲方职责由其甲方委托的社会监理机构代为行使的,应在补充条款中明确其代为行使的内容、范围。

第二条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2.1协议条款;

2.2合同条件;

2.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合同;

2.4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2.5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和有关的技术经济标准、资料;

2.6招标发包工程的招标文件、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

2.7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2.8监理合同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第三十六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合同使用标准及法律

合同必须首先约定使用国家标准、规范。其次约定使用行业标准、规范;再次约定使用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设计方应提供施工工艺,经甲、乙、丙三方代表批准后执行。设计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所发生购买、翻译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法规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深圳市的地方法规及规章。

深圳市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对双方也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工程概况

4.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承包方式:____________

4.2.1按定标(或邀请协商议标)价及措施费、工期补偿费、包人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

4.2.2按国家规定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收已包含在本工程造价内,由乙方向税务机关缴纳。

4.2.3招标工程除涉及变更外,总价、单价均以定标价为准,一次包定,结算时按4.5条的约定办理。

4.3工期:

⑴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⑵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总日历工期天数:______天。

4.4质量等级:______

4.5合同价款:人民币(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其中含措施费______元。

4.5.1上述造价为固定价格加风险系数之和。其中,甲方给予乙方的风险金额为:______元,或合同价款%的金额。风险承担的范围:

4.5.2上述造价为可调价格合同。调整的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5.3全部工程造价按下列规定计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图纸

5.1甲方于合同签订后三日内向乙方提供完整的装饰施工图纸单套(包括标准图及有关资料两套)。乙方需要超过双方约定的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5.2甲方提供国外或境外图纸,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时,甲方应负责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

5.3本合同的装饰工程施工图纸,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设计,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设计合同。

二、双方一般责任

第六条甲方代表

6.1甲方代表姓名:____________;职称(职务):____________

6.2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对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行使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

6.3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24小时后不予答复,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做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6.4甲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

7.1本工程甲方委托______监理。

7.2总监理工程师姓名:____________;职称:____________

7.3总监理工程师职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非经甲方代表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代表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

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事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做出公正的处理。

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代表接到监理单位通知后同时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甲方赋予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乙方驻工地代表

8.1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8.2乙方任命的驻工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8.3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后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

8.4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护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乙方代表易人,乙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甲方工作

甲方按该装饰工程合同约定的内容,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9.1合同开工日期前天,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并清除场地内一切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或承担乙方在不腾空的场地内施工采取的相应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均计入合同价款内;

9.2合同开工日期前______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热力、电讯等管道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条款约定的地点,并保证乙方施工期间的需要;

9.3负责本工程涉及的市政配套部门及当地各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9.4甲方进行分部工程招标,施工中甲方应协调施工场地内交叉作业及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保证合同按约定顺利施工;

9.5合同开工日期前天,办理施工所需的有关批件、证件和临时用地等的申请报批手续;

9.6合同开工日期前天,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乙方负责设计的,组织由设计人员向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9.7向乙方有偿提供的施工设备和设施有:

甲方不按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误,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第十条乙方工作

乙方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0.1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合同约定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10.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

10.3在腾空后单独由乙方施工的施工场地内,按工程和安全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在新建工程或不腾空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上述设施和人员由工程发包单位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10.4遵守深圳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施工现场环境卫生等管理规定。经甲方代表同意,需办理有关手续的,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违章责任造成的罚款由乙方负责;

10.5遵守深圳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10.6按约定保护好建筑物结构和相应管线、设备;

10.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验收之前,负责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第三方原因造成损坏,通过甲方协调,由责任方负责修复;或乙方修复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分段或分部工程,其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在竣工验收前使用,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十一条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

乙方在合同签订生效后日内,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后日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经批准。乙方必须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赶工和施工安全的措施,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第十二条延期开工

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3天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请求。甲方代表在3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3天不予答复,视为已同意乙方请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认为乙方提出的理由证据不足,不同意延期请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请求,竣工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要求乙方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三条暂停施工

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乙方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可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应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给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做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工期顺延

14.1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拖延,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4.1.1由于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引起施工程序变化;

14.1.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电、停水造成停工累计超过八小时;

14.1.3甲方不能按约定期限交出(腾空)施工场地、清除障碍物、疏通进场道路和接通施工用水、电;

14.1.4由于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水灾、以及台风、大雨、暴雨、地震等。

14.1.5甲方不按合同规定预付备料款和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进度;

14.1.6甲方分包或分部招标的工程,拖延了工程进度。

14.1.7甲方提供的设备、材料等,未按乙方计划进场或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更换而耽误施工进度。

14.1.8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14.2上述情况发生后七天内,乙方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书面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两天内予以确认、答复。

14.3非14.1列出的原因造成的工期拖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每延期天,由乙方付给甲方罚金元。罚金不超过合同总造价的%。

第十五条工期提前

15.1工程若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乙方按提前竣工日期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在三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内容包括:提前的时间、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费用的承担和提前竣工收益的分享等。

15.2乙方按合同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每提前______天,甲方奖给乙方______元。

四、质量与检验

第十六条工程样板

16.1根据装饰需要,甲方可要求乙方制作样板间。乙方制作的样板间,经甲方代表检验合格后,由甲乙双方封存。样板间作为甲方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制作样板间的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

16.2乙方报价时提供的样板,由甲乙双方封存,作为工程验收样品。

第十七条检查和返工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设计和样板间(样品)标准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于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返工的全部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第十八条工程质量等级

18.1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的标准。

18.2工程质量经验收评定为优良标准,并按合同工期竣工,增加工程费用元。

18.3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和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8.4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按照职能分工由市(或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裁决,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工期拖延,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九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9.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条件,乙方自检合格后,于验收前24小时通知甲方代表。经验收合格,甲方代表签后即可进行隐蔽和施工。若甲方接通知后24小时内未到场验收,则视为验收合格,甲方必须补签验收手续。

19.2隐蔽工程质量符合规定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签,视为甲方代表已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甲方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第二十条重新检验

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验收的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隐蔽或修复后隐蔽。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五、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

第二十一条合同价款之调整

合同价款为有条件之可调价款,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21.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1.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21.3甲方代表确认的工艺标准变化或材料更换;

21.4合同双方确认的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文件;

21.5双方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双方在约定的调整合同价款的范围内,需要调整合同价款时,乙方在上述情况发生后天内,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后通知经办银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7天内不作答复,视为已经批准。

第二十二条工程预付款

22.1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方付给价款的%预付款,计人民币(币)万元。

22.2乙方在完成合同价款60%时(以甲方代表签证的工程量为准),甲方开始按比例每月抵扣预付款的______%,在完成合同总造价的______%时抵扣完。

甲方不按协议条款约定预付工程款,乙方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工程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工程款,乙方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当时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23.1乙方于每月二十五日后三天内向甲方代表递交已完工程量报表,甲方接报表后三天内按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并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

23.2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甲方代表自行进行,计量结果视为有效,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收到乙方报表后三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四天起,乙方报表中的工程量视为已被确认,作为支付工程款的依据。甲方代表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乙方不同意时作为无效。

23.3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23.4不符合工程质量标准的工程量,不计入工程量统计范围。

第二十四条工程款支付

24.1甲方根据核实确认的工程量,并按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的款额,经甲方代表签后支付。

24.2乙方按合同约定向甲方递交已完工程量报表后,甲方在六天内未核实完毕及未支付工程进度款,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生通知七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24.3经甲乙双方同意并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甲方可延期付款。

24.4工程款支付达工程总造价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其余工程款待竣工验收后办理竣工结算时支付3%,剩余2%价款作为质量保修金验收半年后付清。

六、材料供应

第二十五条材料样品和样本

本装饰工程除大型和特殊设备外,其它设备、材料由乙方采购。

不论甲乙任何一方供应材料都应事先提供材料样品或样本,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品种,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样、色调和规格的样品或样本。

第二十六条甲方提供设备

甲方按照协议提供的设备型号、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乙方提供设备及其产品合格证明。甲方代表在所提供设备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乙方,乙方派人与甲方一起验收。无论乙方是否派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乙方妥善保管,甲方并按“深建[1991]234号”文的规定,另付设备价款_____%的管理费给乙方发生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不按规定通知乙方验收,非合同约定的设备乙方不负责设备的保管,损坏或丢失由甲方负责。

甲方供应的设备与清单或样品不符,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26.1设备的型号、规格、质量等级与清单或样品不符,乙方可拒绝接受保管,由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

26.2到货地点与约定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约定地点;

26.3供应数量少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将数量补齐。多于清单数量时,甲方负责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26.4供应时间早于约定时间,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约定时间供应而导致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并由甲方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乙方检验通过之后仍发现有与清单和样品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情况,甲方还应承担重新采购及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七条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乙方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共同验收。对与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代表应禁止使用,乙方按要求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甲方未能按时到场验收,以后发现材料不符合规范、设计和样品要求,乙方仍应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可相应顺延。

第二十八条材料试验

对于必须经过试验才能使用的材料、设备,不论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供应,由乙方进行防火阻燃、毒性反应等测试。不具备测试条件的,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测试,费用由甲方承担。测试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未采购的应停止采购,凡已采购运至现场的,应立即由采购方运出现场,因此造成的全部材料采购费用,由采购方承担。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甲方(或设计单位)承担全部材料采购费用。

七、设计变更

第二十九条甲方变更设计

甲方变更设计,应在该项工程施工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已经施工的工程,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停止施工。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材料积压,应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处理费用。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和相应损失均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三十条乙方变更设计

乙方提出合理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代换,必须经甲方代表及有关部门批准。合理化建议节约的金额,甲乙双方协商各按_____%和_____%分享。

第三十一条设计变更对工程的影响

所有设计变更,双方均应办理变更洽商签证。发生设计变更后,乙方按甲方代表的要求,进行下列对工程影响的变更:

31.1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数量;

31.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1.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31.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量;

31.5改变有关工程施工时间和顺序。

第三十二条确定变更合同价款及工期

发生设计变更后,乙方在接到变更天内,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

32.1合同附件中报价单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附件已有报价单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3.2合同附件中报价单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以此作为基础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3.3合同附件中报价单没有适用和类似的价格,由乙方按修改时的深圳市信息价或市场价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设计变更影响到工期,由乙方提出变更工期,送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竣工日期。

甲方代表不同意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格及工期可以修改,修改后7天内将修改情况通知乙方。双方仍有异议时,可按第三十六条约定的方法解决。

八、竣工与结算

第三十三条竣工验收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在工程竣工天内向甲方提交竣工图_____套。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在天内向所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验收申请,由甲方组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持进行验收,并在验收3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申请验收,或验收3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即可办理结算手续。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期申请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保管费用。工程保管费的计算,每天按承包工程造价的_____分之_____计算。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或部位须单项竣工时,双方订立单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第三十四条竣工结算

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在交工验收后天内向甲方代表提出结算报告和工程结算书,办理竣工结算。甲方代表收到工程结算书后应在15天内审核完毕或提出审核意见,在天内将拨款通知送经办银行支付工程款,并将副本送乙方。乙方收到工程款10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甲方收到工程结算书后天内无正当理由不办理结算,从第______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同期贷款的最高利率支付工程款的利息,并承担每日按拖欠总额的_____分之_____的罚金。

采取按合同价款约定比率,在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款内预留保修金办法的,甲方应在保修期满后20天内结清。

第三十五条保修

35.1保修责任范围:除甲方使用过程人为损失、原设计错误隐患、甲方要求的材料代用原因、第三者故意或非故意损坏、自然灾害及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损坏外,凡属乙方施工质量原因及验收后移交前乙方保管不力造成工程范围各部位、部件、整体或单体、整件或单件的损坏、脱落、变质、丢失、开裂等,均属乙方保修责任范围。

35.2保修内容包括:合同条款(含补充合同条款)所包含的工程项目、设计变更或修改、现场签证或文约定、双方或多方会议纪要约定的全部内容。

35.3保修期限:以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条款执行,保修期限为半年。

35.4保修费用:从工程结算款中截留。即:按合同总价款计算,为合同价款的2%。若发生的累计保修费超过截留的保修款总额,超过部分仍由乙方支付。

35.5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7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在保修费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九、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三十六条争议

36.1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首先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仍不能解决,经双方同意可向市(或区)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造价管理部门或工商局合同管理部门申请调解。如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以选择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36.1.1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6.1.2向人民法院起诉。

36.2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以下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36.2.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36.2.2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36.2.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所接受;

36.2.4仲裁委员会要求停止施工;

36.2.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七条违约

37.1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或工程进度款或履行自己的其它义务而发生的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因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费用和从支付之日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等),相应顺延工期,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金给乙方,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7.2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金给甲方,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7.3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7.4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违约方必须在收到通知之日起7天内做出答复,超过7天不予答复视为同意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索赔

38.1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条件、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乙方可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

38.1.1甲方在图纸修改、材料变更、未付工程款或其它原因,而引起赔偿事件发生,可依照合同有关条款进行赔偿;

38.1.2索赔事件发生7天内,向甲方代表发出要求索赔的意向;

38.1.3乙方在发出索赔意向7天内,向甲方代表提交全部和详细的索赔资料和金额;

38.1.4甲方在接到索赔资料后5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甲方在5天内未作答复,视为该索赔已经认可;

38.1.5双方协议实行一揽子索赔,索赔意向不得迟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0天提出。

38.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交付装饰产品或未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全部责任、义务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甲方可按以下规定向乙方索赔:

38.2.1因乙方开工不及时、工程款挪作他用或其它原因引起索赔事项发生,甲方于事件发生7天内向乙方发出要求索赔的通知;

38.2.2乙方在接到索赔通知7天内给予书面答复或要求甲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乙方接通知7天内未答复,则视为该项索赔已被乙方认可。

38.3损失的计算方法:实际直接损失加实际间接损失、再加上以经办银行计划外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十、其它

第三十九条安全施工

乙方应按国家及广东市深圳市劳动部门和建设主管部门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的责任与费用。非甲乙双方责任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财产损失甲方承担,乙方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要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

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防护措施费用。

在不腾空和继续使用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乙方应制定周密的安全保护和防火措施,确保建筑物内的财产和人员的安全,并报甲方代表批准。安全保护措施费用,由甲方承担。

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费用。

第四十条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及合理化建议

40.1甲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必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实验等费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负责试验等有关工作;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按以上约定办理。

40.2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对图纸、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原材料、设备的费用,须经甲方批准,以修改后的图纸、材料、设备作价,调整合同价格。

40.3甲方要求采用专利和特殊工艺,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获得的收益甲方分享_____%;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及合理化建议,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获得的利益按第三十条标准分享。

第四十一条不可抗力

41.1不可抗力原因和因素的认定标准:

41.1.1级以上的地震;

41.1.2级以上的持续天的台风;

41.1.3年以上未发生过、持续天的高温天气;

41.1.4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

41.1.5其它不可抗力原因。

41.2上述不可抗力因素出现,乙方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向甲方通报受灾情况,在上述因素引起的损害终止后三日内向甲方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若灾害呈间歇形式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三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至灾害结束。甲方应对灾情处理提供必要条件。

41.3因灾害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41.3.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41.3.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41.3.3造成施工现场乙方临时设施损坏和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

41.3.4乙方设备、机械、车辆等现场施工用具及人员停、窝工、机械、设备停置损失,由乙方承担;

41.3.5清理、修理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

第四十二条保险

42.1在施工场地内,甲乙双方认为有保险的必要时,甲方办理建筑物和施工场地内甲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

42.2乙方办理施工场地内及分包工程等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

在不腾空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乙方办理自己的各类保险。

42.3投保后发生事故,乙方应在14天内向甲方提供建筑工程(建筑物)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乙方在14天后每7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

42.4投保后的受益,由投保者享有。

第四十三条工程停建或缓建

43.1因政策调整、人力不可抗力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双方应签订工程停、缓建协议并报合同原审查和鉴证机构备查。

43.2工程停、缓建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器具的保护及向甲方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离提供必要条件,支付相应经济支出,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4.3已订货的材料、设备、器具等由订货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货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四十四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签并加盖法人印章,送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审查和深圳市工商局合同管理部门鉴证后______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工程款,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四十五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副本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份,建设主管部门、合同审查机构、鉴证机构经办银行各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发包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合同条件

一、词语含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词语含义。在本合同中,下列词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合同:是指为实施工程,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合同条件、协议条款以及双方协商同意的与合同有关的全部文件。

2.协议条款:是指结合具体工程,除合同条件外,经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

3.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甲方的具体身份、发包范围、权限、性质均需在协议条款内约定。

4.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甲方接受的当事人。

5.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6.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7.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8.总监理工程师: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9.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本合同工程的装饰或二次及以上的装饰,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设计,且乙方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设计合同。

10.工程: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包括对旧有建筑物及其设施表面的装饰处理。

11.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12.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3.合同价款: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为中标价格。

14.追加合同价款:在施工中发生的、经甲方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5.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承担的开支。

16.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按总日历天数(包括一切法定节假日在内)计算的工期天数。

17.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开工日期。

18.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竣工日期。

19.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20.分段或分部工程:协议条款约定构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21.施工场地:由甲方提供,并在协议条款内约定,供乙方施工、操作、运输、堆放材料的场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围场地(包括一切通道)。

22.施工设备和设施: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方提供给乙方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设备和设施。

23.工程量清单:发包方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按法定的工程量计算方法(规则)计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明细清单。

24.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印、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证明、证书、签证、协议、备忘录、函件及经过确认的会议纪要、电报、电传等。

25.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自然灾害等。

第二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5.监理合同;

6.招标发包工程的招标文件、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

7.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8.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的技术经济资料、要求;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协议条款第35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标准和适用法律。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少数民族语言书写、解释和说明。

施工中必须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规范。没有国家标准、规范时,有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行业标准、规范;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和设计单位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含地方法规),及协议条款约定的规章。

第四条、图纸。甲方在开工日期7天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乙方需要超过协议条款双方约定的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使用国外或境外图纸,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时,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责任

第五条、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行使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24小时后不予答复,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地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委托监理。本工程甲方委托监理,应与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并在本合同协议条款内明确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及其应履行的职责。

本合同中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代表的职责不能相互交叉。

非经甲方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代表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

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事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作出公正的处理。

为保证施工正常进行,甲乙双方应尊重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对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有异议时,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处理。

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接到监理单位通知后应同时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赋予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乙方驻工地代表。乙方任命驻工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1.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后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护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乙方代表易人,乙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甲方工作。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1.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并清除施工场地内一切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或承担乙方在不腾空的场地内施工采取的相应措施所发生的费用,一并计入合同价款内;

2.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热力、电讯等管道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协议条款约定的地点,并保证乙方施工期间的需要;

3.负责本工程涉及的市政配套部门及当地各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4.协调施工场地内各交叉作业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保证乙方按合同的约定顺利施工;

5.办理施工所需的有关批件、证件和临时用地等的申请报批手续;

6.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7.向乙方有偿提供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设备和设施。

甲方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误,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第九条、乙方工作。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

3.在腾空后单独由乙方施工的施工场地内,按工程和安全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在新建工程或不腾空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上述设施和人员由建筑工程承包人或建筑物使用单位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4.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代表同意,需办理有关手续的,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5.遵守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6.按协议条款的约定保护好建筑物结构和相应管线、设备;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验收之前,负责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第三方原因造成损坏,通过甲方协调,由责任方负责修复;或乙方修复,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分段和分部工程,其费用由甲方承担,并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方在竣工验收前使用,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十条、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乙方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经批准。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措施,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延期开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7天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7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7天内不予答复,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要求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二条、暂停施工。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乙方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可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应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作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工期延误。由于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的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2.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工程款未按时支付;

5.不可抗力;

6.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7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可视为延期及要求已被确认。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工期提前。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乙方按协议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应在7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追加合同价款和承担;

5.提前竣工受益(如果有)的分享。

四、质量与检验

第十五条、工程样板。按照协议条款规定,乙方制作的样板间,经甲方代表检验合格后,由甲乙双方封存。样板间作为甲方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制作样板间的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六条、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设计和样板间标准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检查检验合格后再进行检查检验应不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七条、工程质量等级。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追加合同价款,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的顺延。

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甲方承担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请协议条款约定的质量监督部门调解,调解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一方承担。

第十八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工程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签,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在开始验收24小时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承认验收记录。

第十九条、重新检验。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验收的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隐蔽或修复后隐蔽。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五、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第二十条、合同价款与调整。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4.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电、停气累计超过8小时;

5.协议条款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调整合同价款的方法及范围。乙方在需要调整合同价款时,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天数内,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后通知经办银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7天内不作答复,视为已经批准。

对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应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方给予乙方的风险金额或按合同价款一定比例约定风险系数,同时双方约定乙方在固定价格内承担的风险范围。

第二十一条、工程款预付。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向乙方预付工程款,开工后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不按协议条款约定预付工程款,乙方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工程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工程款,乙方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工程量的核实确认。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甲方代表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数量(以下简称计量),并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甲方代表自行进行,计量结果视为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收到乙方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乙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视为已被确认,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第二十三条、工程款支付。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根据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以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出工程价款,经甲方代表签后支付。甲方在计量结果签后超过7天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甲方可延期付款。协议需明确约定付款日期,并由甲方支付给乙方从计量结果签后第8天起计算的应付工程价款利息。

六、材料供应

第二十四条、材料样品或样本。不论甲乙任何一方供应都应事先提供材料样品或样本,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品种,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样、色调和规格的样品或样本。

第二十五条、甲方提供材料。甲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材料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乙方提供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甲方代表在所提供材料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乙方,乙方派人与甲方一起验收。无论乙方是否派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乙方妥善保管,甲方支付相应的保管费用。发生损坏或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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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装饰公司用工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7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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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公司用工合同范本

装饰公司用工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一、合作方式:

甲方(______装饰公司)所签定装饰工程由乙方进行施工。甲方应保证乙方的工程量,乙方应如期保持保量的完成。

二:甲方要求:

1、要求乙方遵守公司规章制度,遵守公司领导安排,如不遵守按工程部处罚条款进行处罚,所有施工安全由乙方负责。

2、乙方应在规定的工期内按质按量的完成甲方的工程,如超期,每超一天按工程款的2%赔偿甲方。

3、施工期内乙方应注意安全,甲方一律不承担安全方面的责任。

4、乙方必须保守公司商业秘密。

5、乙方在现场施工期间必须听从甲方施工监理安排工作时间和其他事宜。服从公司派单。

三、乙方义务:

1、乙方遵守公司规章制度,遵守公司领导安排,如不遵守按工程部处罚条款进行处罚,所有施工安全由乙方负责。

四、甲方义务:

1、甲方应在乙方施工完成合格的情况下保证资金的支付,工程上有难度的问题公司应配合工程部及时解决。

五、所有详尽的标准、制度,请参照公司(质量验收标准、员工处罚例、财务制度),违者自行负责。

六、乙方出现一切事故与本公司无关(买保险除外)。

七、每一位施工人员进入工地必须穿规定的工作服,工地上禁止地上有烟斗,工地上严禁大声喧哗,严禁讲粗话,凡发现一次;罚款20---100元。

八、任何施工人员严禁与客户发生争吵,严禁向客户借钱,严禁向客户索要任何东西,此种情况发现一次,罚款200-500元,情节严重的直接开除不用。

九、工地上特殊情况通知下一小时内必须无条件赶到,否则罚款200---500元。

十、必须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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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装饰劳务分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9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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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

乙方身份证号码: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高清LED全彩显示屏项目-1#厂房

二、工程地点:大亚湾西区

三、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

四、本次乙方承包工程范围及内容:甲乙双方约定内容,详见承包价格项;

第二条:劳务价款支付

一、 承包价格:

1.外墙纸皮砖 43元/m² (包批灰、挂网、定点、分线、清理、

2.灰沙砖墙体 37元/m² (18公分墙 砖砌体包放线)

3.轻质砖 27元/m² (砖砌体包放线)

4.内墙粉刷 11元/ m² (挂网)

5.补内墙边 7元/m

6.地脚线砂浆 7元/m

7.地板金刚砂 10元/ m² (清地面、定点砼 碎石混凝土压关

8.卫生间贴地板墙面 28元/ m²

9.地板盖砂浆压光 9元/ m²

10.楼梯砖 30元/级

11.踢脚线 7元/m

12.屋面找平层 10元/ m² (清理、定点、压光)

13.室外散水坡 10元/ m (打夯、混凝土压光、清理)

二、二次搬运、工人差旅住宿等由乙方自行负责(费用已包含在承包价格中)。

三、付款方式:按每月实际完成工程量付款,甲方根据每月完成的工程量支付予乙方该月完成工程量的70%工程款给乙方,装修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再付27%给乙方,剩余款项3%为装修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一年后付清。

第三条、安全条例

1. 严格执行国家、地方、企业及本项目部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法规、规章、服从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

2. 乙方职工进驻工地后必须与项目部取得联系,及工地登记,进行安全三级教育,办理综合保险。未与项目部联系,擅自上班者后果自负。

3. 进入工地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4. 不得随意拆卸或松动和本工地所有的安全、防护设施。

5. 不得在排架或外脚手架上放置材料,不得向下或向上抛扔工具。

6. 非专业人员不得随意玩弄电器及设备。

7. 所有人员必须服从安全员忠告和警告,夜间施工必须注意安全。

8. 乙方人员不得破损其它工种的劳动成果,必须对所有的成品、半成品进行保护。

9. 工地内乙方人员不得无理取闹、寻衅闹事,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场。

10.由于违章操作造成事故隐患,一经甲方查实,必须无条件接受甲方处罚。

11.乙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面引起人身、设备事故,一切损失均与甲方无关,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12.若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工人发生安全事故,费用在1000元以内(包括1000元)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施工管理

(一)技术交底

1.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技术交底及施工图纸进行施工,擅自修改图纸做法

2. 施工前先做样板,样板质量达标并经甲方认可后方可进行项目大面积施

3. 严格按照甲方确定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从一道工序进入另一道工序施

(二)施工材料

1. 甲乙双方按照实际做法结合定额消耗核算材料用量,甲方根据双方确认

2. 需特殊加工的材料,乙方与甲方的技术人员根据施工图纸及现场实际进

3. 乙方有任务配合甲方验收材料,如对材料质量有怀疑,或确信材料质量

(三)施工进度

1. 按照甲方施工进度计划组织劳动力进场施工,按时完成下达的各阶段施

2. 乙方应配合甲方完成业主下达的临时性的工作,不能以任何理由推诿。

3. 乙方如不能按照甲方要求进度计划完成施工任务,乙方无条件增加劳动

第五条:工程验收

(一)工程质量,以国家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等级进行要求以分

(二)乙方应密切配合甲方、业主组织的工程中间验收工作。

(三)因乙方造成的质量问题返工,由乙方负责全部责任并承担其材料及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因劳动力不足或自身其它原因造成施工进度缓慢,无法满足甲方的

2、乙方如果没有按照规范施工,造成返工及材料浪费,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结算时在乙方劳务费中扣除。

3、乙方如没有向工人发放已领取的劳务工资,公司将直接向工人支付劳务工资,这部分劳务工资从乙方劳务费中加倍扣回。

第七条: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成为本合同之附件,双方共同遵守。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清尾款后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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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装饰项目经理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经理,全文共 2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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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整个工程项目从工程施工准备开始直至验收交工,以及签证结算的全过程施工管理工作。

2、制定具体的项目施工组织计划及项目采购计划,根据施工计划调配施工力量,分配具体施工任务;对现场的质量、进度管理以及组织工程验收的整体施工进行把控。

3、负责施工劳务班组资源、常规材料供应资源整合以及工程上外来合作资源的管理,建立良好的对外沟通。

4、组织项目实施人员进行施工图纸自审、会审,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交底技术解答。

5、严格执行公司财务制度,加强项目预算、成本管理。

6、负责做好工程半产品和成品的防护及交付过程中的防护、防盗工作。

7、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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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深圳市小型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62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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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小型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和《深圳市家庭居室装修管理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 1、工程概况

1. 1. 1 工程名称:

1. 1. 2 工程地点:

1. 1. 3 承包内容:本合同附件《工程预算书》或《工程项目一览表》列出的项目以及以下内容:

1. 1. 4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包工部分包料; □包工不包料

1. 1. 5 工期:

开工日期:2XX年月日

竣工日期:2XX年月日

总日历天数:天

1. 1. 6 工程质量:

1. 1. 7 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 (含税)

2、 2、 双方工作

2.1 甲方工作

2.1.1 甲方于开工前天,应向乙方提供已经确认的施工图纸套(或作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1.2 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向乙方接通施工所需的水、电,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通道、电梯、消防设备的使用和保护。

2.1.3 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清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

2.1.4提供原始水电线路图纸及装饰装修地点钥匙。

2.1.5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1.6 委托为工程监理,监理工程师姓名:。甲方应在开工前将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监理范围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1.7 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甲方未办理装修的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1.8 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古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2.1.9 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2.1.10 知会邻里在施工期间产生的灰尘和噪音可能对其生活和工作环境造成的影响,协调关系获得理解并承担相应责任。

2.1.11 煤气改造、有线宽频网络等工作须由甲方与有关部门配合施工。

2.2乙方工作

2.2.1 由乙方负责设计的工程,乙方提供主要部分的设计效果图、平面布置图、水电改造图、天花布置图、地面铺设图及其他施工图纸。并组织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由甲方负责设计的工程,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

2.2.2 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2.3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和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

2.2.4 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履行合同,组织施工,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2.5 甲方直接发包的工程,乙方有义务配合其他施工方施工,以保证工程质量及工程的顺利完成。

2.2.6 乙方有义务事先告知甲方未知的与本工程质量相关的事项,如乙方知道或根据经验应该知道的有关质量问题而未告知甲方,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2.7 依据《深圳市家庭居室装修管理规定》第十四条规定,乙方应办理交纳施工入场装修押金。

2.2.8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等不受破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的清运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2.2.9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2.2.10 乙方在施工中应妥善保管甲方堆放在现场的家私、陈设以及工程成品;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2.2.11 乙方未按照工程施工规范及环保要求装修造成的环境污染,乙方有治理的责任。

2.2.12 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 3、工期

3.1 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

3.2 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而影响工期的,工期相应顺延。

3.3 由于甲方变更设计或增加工程量,以及提出增加设计范围以外的工程项目,造成工期延误,甲方承担责任,工期相应顺延。

3.4 甲方不按时提供材料或中间工程验收不及时造成停工和误工,工期相应顺延。

3.5 甲方现场工程师指令有误或不及时,延误工期,工期相应顺延。

3.6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工期相应顺延。

3.7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3.8 由于工程质量原因返工、乙方承担责任,且工期不顺延

3.9 乙方预算少算、漏算所产生的增加项目,导致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工期不顺延。

3.10 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4、 4、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

4. 4. 1 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的依据:

(1)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

(2)《建设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

(3)《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

(4)《深圳市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4. 4. 2 过程验收项目:基础改造工程、水电线路改造工程(封闭前)、防水工程(铺设瓷片前)、吊顶工程(涂料前)、门窗工程(油漆前)、细木工程(油漆前);

⒋ 3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当工程具备覆盖、遮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标准(如水管及电线管的凿槽暗敷恢复工作),乙方自检,并于48小时前通知甲方参加,验收合格;甲方或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甲方或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甲方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甲方或甲方代表不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可视为甲方已经批准。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的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顺延。

4. 4. 4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质量问题造成材料、设备的损坏,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4. 4. 5 施工中甲方直接发包的工程完工时,必须由甲、乙方及包方直接发包的施工方三方及时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若质量不合格,责任由直接发包的施工方承担。

4. 4. 6 甲方直接发包的工程遇交叉作业时,甲方和乙方直接发包的施工方应对各自的工程质量负责,若发生质量问题,由责任方承担。

4. 4. 7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4.8 工程竣工后,甲方未经验收擅自使用,视为甲方验收合格。

4.9 验收合格项目,双方签字确认;不合格项目限期整改,另行验收,直至合格为止。

5、材料设备的供应

5. 5. 1 甲方按双方约定的《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见附表)供应材料设备,若甲方提供的材料与《甲方提供材料设备一览表》不符时,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按时供应到现场。

5.2 甲乙双方应对各自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提供产品合格证明;若材料设备不符合质量要求,各自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3 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的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5.4 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应支付材料价款的%保管费。由乙方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5.5 甲方供应的材料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甲方承担运输费用。

⒌ 6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质量问题及由此发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⒌ 7 乙方采购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室内甲醛等有害物质浓度含量超标,造成环境污染,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其损失。甲方供应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室内甲醇等有害物质浓度含量超标,造成环境污染,由甲方承担其责任。

5.8 5.8 甲方供应材料,乙方有义务事先告知甲方准确的材料用量及符合施工条件的材料

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若甲方不予采纳而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及材料的浪费,由甲方负责。

6、工程变更

6.1 甲方变更设计,应在该项目工程施工前7天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

6.2 所有的设计变更和工程量的增减,甲方必须办理签字确认手续,否则乙方有

权拒绝变更。

6.3 因甲方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和相应损失均由甲

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6.4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已购材料积压,应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处理费用。

6.5 乙方按变更通知进行变更,并于3天内,提出变更价款报告的完整资料。甲方收到变更价款报告后3天内予以签认,或提出异议。如甲方无正当理由不签认,变更价款报告自送达之日3天后自行生效。

6.6 乙方接到变更通知后,可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送甲方或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

⑴ 合同附件工程预算书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附件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⑵ 合同附件工程中预算书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此作为基础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⑶ 合同附件预算书中没有适用和类似变更工程的价格,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变更价格。

6.7 乙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更换,以及增加工程量,必须经甲方或甲方代表批准,并签字确认。未经甲方批准签字,乙方擅自变更设计或对原定材料更换,甲方有权不认可,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顺延。

6.8 对于甲方提出的不可行的设计变更,乙方有义务事先告知甲方将由此产生的质量问题及后果,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若甲方强行进行设计变更,从而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

6.9 甲方不得随意取消合同承包内容的施工项目,若取消的施工项目造价超过合同预算总价的25%时,需征得乙方同意,并向乙方支付取消该项目的预期利润,本工程预测利润率为 %

7、工程价款及结算

7.1 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 种:

⑴ 固定价格,即价格一次包死,结算时不做任何调整;

⑵ 固定价格加 %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

⑶ 实际价格:竣工结算时,合同内项目按照已签订合同的预算单价计算;变更及增加项目的单价,按6 .6条款的约定办理,工程量按实结算。

7.2双方按国家和本市有关主管部门现行规定,在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约定分( )次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尾款一次结清。

拨付工程式款时间

(工程进度)

占合同价款比例

(%)

金 额

(万元)

备 注

7.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 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7天内,结清尾款。

7.4 设计变更增加价款在工程款同期结算款中支付。

7.5 结清尾款后,乙方按工程结算款额开具发票。

8、索赔

8.1甲方因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施工所需条件、支付工程款、顺延工期或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经济损失,乙方可依照合同有关条款进行索赔。

8.2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交付装饰产品或未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甲方可依照合同有关条款进行索赔。

8.3 索赔程序

⑴ 索赔事件发生7天内,索赔方向被索赔方发出索赔的通知书;

⑵ 索赔方在发出索赔意向后7天内,向被索赔方提交全部和详细的索赔资料;

⑶ 被索赔方在接到索赔资料后7天内给予书面答复或要求索赔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被索赔方在7天内未作答复,则视为该项索赔已被认可。

9、安全生产和防火

⒐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⒐ 2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⒐ 3由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乙方有权拒绝施工。若甲方强制要求乙方施工,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设计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⒐ 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10、违约责任

10.1 甲方或乙方未按本协议条款约定内容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0.2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工程款,每拖延一天,按应付款额的 %支付滞纳金。

10.3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元违约金。

10.4 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11、保修

11.1 本工程保修责任期: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卫生间和外墙的防渗漏工程为5年,其他工程为2年。

11.2 保修范围为乙方施工的工程项目。

11.3 施工质量问题和乙方提供材料原因造成的损坏,由乙方保修。

11.4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质量问题、人为造成的损坏和不可避免的因素造成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内。

11.5 在保修期内,乙方工程质量原因造成的其他财产损失,由乙方按当时市场价格全额赔偿。

12、争议

12.1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

12.2 协商不成可通过 进行调解;

12.3 当事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可选择下列任何一种方式解决:

□ 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向深圳市(区)人民法院起诉。

13、合同解除和终止

13.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

⑴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⑵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⑶ 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13. 2 甲乙方履行完本合同全部义务,工程已办理交付手续,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但本合同保修及争议解决条款除外)。

14、附则

14.1 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甲方执份,乙方执 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14. 2 附件

⑴ 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⑵ 工程项目一览表

⑶ 工程项目预算书

⑷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清单

15、补充条款

发 包 人: 承 包 人 :

发包人代表: 承包人代表:

地 址: 地 址 :

电 话: 电 话:

邮 编: 邮 编 :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 帐 号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4)

工程甲方供应材料设备清单

序 号

材料或设备

名 称

规 格

型 号

单 位

数 量

单 价

供 应

时 间

送 达

地 点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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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书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186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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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甲种本)(示范文本)

第一部分、合同条件

一、词语含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词语含义。在本合同中,下列词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合同:是指为实施工程,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合同条件、协议条款以及双方协商同意的与合同有关的全部文件。

2.协议条款:是指结合具体工程,除合同条件外,经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

3.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甲方的具体身份、发包范围、权限、性质均需在协议条款内约定。

4.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甲方接受的当事人。

5.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6.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7.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8.总监理工程师: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9.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本合同工程的装饰或二次及以上的装饰,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设计,且乙方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设计合同。

10.工程: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包括对旧有建筑物及其设施表面的装饰处理。

11.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12.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3.合同价款: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为中标价格。

14.追加合同价款:在施工中发生的、经甲方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5.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承担的开支。

16.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按总日历天数(包括一切法定节假日在内)计算的工期天数。

17.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开工日期。

18.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竣工日期。

19.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20.分段或分部工程:协议条款约定构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21.施工场地:由甲方提供,并在协议条款内约定,供乙方施工、操作、运输、堆放材料的场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围场地(包括一切通道)。

22.施工设备和设施: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方提供给乙方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设备和设施。

23.工程量清单:发包方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按法定的工程量计算方法(规则)计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明细清单。

24.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印、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证明、证书、签证、协议、备忘录、函件及经过确认的会议纪要、电报、电传等。

25.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自然灾害等。

第二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5.监理合同;

6.招标发包工程的招标文件、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

7.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8.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的技术经济资料、要求;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协议条款第35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少数民族语言书写、解释和说明。

施工中必须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规范。没有国家标准、规范时,有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行业标准、规范;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和设计单位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含地方法规),及协议条款约定的规章。

第四条、图纸。甲方在开工日期7天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乙方需要超过协议条款双方约定的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使用国外或境外图纸,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时,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责任

第五条、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行使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24小时后不予答复,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地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委托监理。本工程甲方委托监理,应与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并在本合同协议条款内明确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及其应履行的职责。

本合同中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代表的职责不能相互交叉。

非经甲方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代表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

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事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作出公正的处理。

为保证施工正常进行,甲乙双方应尊重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对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有异议时,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处理。

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接到监理单位通知后应同时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赋予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乙方驻工地代表。乙方任命驻工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1.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护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乙方代表易人,乙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甲方工作。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1.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并清除施工场地内一切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或承担乙方在不腾空的场地内施工采取的相应措施所发生的费用,一并计入合同价款内;

2.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热力、电讯等管道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协议条款约定的地点,并保证乙方施工期间的需要;

3.负责本工程涉及的市政配套部门及当地各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4.协调施工场地内各交叉作业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保证乙方按合同的约定顺利施工;

5.办理施工所需的有关批件、证件和临时用地等的申请报批手续;

6.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7.向乙方有偿提供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设备和设施。

甲方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误,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第九条、乙方工作。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

3.在腾空后单独由乙方施工的施工场地内,按工程和安全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在新建工程或不腾空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上述设施和人员由建筑工程承包人或建筑物使用单位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4.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代表同意,需办理有关手续的,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5.遵守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6.按协议条款的约定保护好建筑物结构和相应管线、设备;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验收之前,负责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第三方原因造成损坏,通过甲方协调,由责任方负责修复;或乙方修复,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分段和分部工程,其费用由甲方承担,并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方在竣工验收前使用,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十条、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乙方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经批准。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措施,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延期开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7天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7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7天内不予答复,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要求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二条、暂停施工。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乙方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可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应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作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工期延误。由于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的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2.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工程款未按时支付;

5.不可抗力;

6.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7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可视为延期及要求已被确认。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工期提前。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乙方按协议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应在7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追加合同价款和承担;

5.提前竣工受益(如果有)的分享。

四、质量与检验

第十五条、工程样板。按照协议条款规定,乙方制作的样板间,经甲方代表检验合格后,由甲乙双方封存。样板间作为甲方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制作样板间的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六条、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设计和样板间标准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检查检验合格后再进行检查检验应不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七条、工程质量等级。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追加合同价款,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的顺延。

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甲方承担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请协议条款约定的质量监督部门调解,调解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一方承担。

第十八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工程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在开始验收24小时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承认验收记录。

第十九条、重新检验。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验收的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隐蔽或修复后隐蔽。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五、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第二十条、合同价款与调整。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4.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电、停气累计超过8小时;

5.协议条款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调整合同价款的方法及范围。乙方在需要调整合同价款时,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天数内,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后通知经办银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7天内不作答复,视为已经批准。

对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应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方给予乙方的风险金额或按合同价款一定比例约定风险系数,同时双方约定乙方在固定价格内承担的风险范围。

第二十一条、工程款预付。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向乙方预付工程款,开工后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不按协议条款约定预付工程款,乙方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工程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工程款,乙方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工程量的核实确认。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甲方代表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数量(以下简称计量),并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甲方代表自行进行,计量结果视为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收到乙方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乙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视为已被确认,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第二十三条、工程款支付。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根据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以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出工程价款,经甲方代表签字后支付。甲方在计量结果签字后超过7天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甲方可延期付款。协议需明确约定付款日期,并由甲方支付给乙方从计量结果签字后第8天起计算的应付工程价款利息。

六、材料供应

第二十四条、材料样品或样本。不论甲乙任何一方供应都应事先提供材料样品或样本,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品种,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样、色调和规格的样品或样本。

第二十五条、甲方提供材料。甲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材料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乙方提供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甲方代表在所提供材料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乙方,乙方派人与甲方一起验收。无论乙方是否派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乙方妥善保管,甲方支付相应的保管费用。发生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不按规定通知乙方验收,乙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损坏或丢失由甲方负责。

甲方供应的材料与清单或样品不符,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单价与清单不符,由甲方承担所有差价;

2.材料的种类、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清单或样品不符,乙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

3.到货地点与清单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约定地点;

4.供应数量少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将数量补齐。多于清单数量时,甲方负责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5.供应时间早于清单约定时间,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清单约定时间供应而导致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发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并由甲方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乙方检验通过之后仍发现有与清单和样品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情况,甲方还应承担重新采购及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六条、乙方供应材料。乙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对与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代表应禁止使用,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甲方未能按时到场验收,以后发现材料不符合规范、设计和样品要求,乙方仍应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二十七条、材料试验。对于必须经过试验才能使用的材料,不论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供应,按协议条款的约定,由乙方进行防火阻燃、毒性反应等测试。不具备测试条件的,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测试,费用由甲方承担。测试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未采购的应停止采购,凡已采购运至现场的,应立即由采购方运出现场,因此造成的全部材料采购费用,由采购方承担。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甲方承担全部材料采购费用。

七、设计变更

第二十八条、甲方变更设计。甲方变更设计,应在该项工程施工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已经施工的工程,甲方变更设计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停止施工。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材料积压,应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处理费用。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回合同价款和相应损失均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九条、乙方变更设计。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换用,必须经甲方代表及有关部门批准。合理化建议节约的金额,甲乙双方协商分享。

第三十条、设计变更对工程影响。所有设计变更,双方均应办理变更洽商签证。发生设计变更后,乙方按甲方代表的要求,进行下列对工程影响的变更:

1.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数量;

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变有关工程施工时间和顺序。

第三十一条、确定变更合同价款及工期。

发生设计变更后,在双方协商时间内,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以此作为基础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和类似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设计变更影响到工期,由乙方提出变更工期,送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竣工日期。

甲方代表不同意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格及工期,在乙方提出后7天内通知乙方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或有关工期管理部门裁定,对裁定有异议,按第三十五条约定的方法解决。

八、竣工与结算

第三十二条、竣工验收。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甲方提交竣工图。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7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7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7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即可办理结算手续。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保管费用。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或部位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第三十三条、竣工结算。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甲方代表收到结算报告后应在7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在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拨款通知送经办银行支付工程款,并将副本送乙方。乙方收到工程款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甲方无正当理由收到竣工报告后14天内不办理结算,从第15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同期贷款的最高利率支付工程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四条、保修。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保修项目、内容、范围、期限及保修金额和支付办法,进行保修并支付保修金。

保修期从甲方代表在最终验收记录上签字之日算起。分单项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保修期。

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后7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采取按合同价款约定比率,在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款内预留保修金办法的,甲方应在保修期满后14天内结算,将剩余保修金和按协议条款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一起退还乙方。

九、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三十五条、争议。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以下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2.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所接受;

4.仲裁委员会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六条、违约。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或履行自己的其他义务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费用和从支付之日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等),相应顺延工期,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窝工等损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按协议条款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违约方必须在收到通知之日起7天内作出答复,超过7天不予答复视为同意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七条、索赔。甲方未能按协议条款约定提供条件、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乙方可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

1.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2.索赔事件发生后14天内,向甲方代表发出要求索赔的意向;

3.在发出索赔意向后14天内,向甲方代表提交全部和详细的索赔资料和金额;

4.甲方在接到索赔资料后7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甲方在7天内未作答复,视为该索赔已经批准;

5.双方协议实行一揽子索赔,索赔意向不得迟于工程竣工日期前14天提出。

十、其它

第三十八条、安全施工。乙方要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要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防护措施费用。

在不腾空和继续使用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乙方应制定周密的安全保护和防火措施,确保建筑物内的财产和人员的安全,并报甲方代表批准。安全保护措施费用,由甲方承担。

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费用。

第三十九条、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的使用。甲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实验等费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负责实验等有关工作。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按以上约定办理。

以上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双方按协议条款约定分摊或分享。

第四十条、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灾害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报告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7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

因不可抗力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4.所需清理和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约定。

第四十一条、保险。在施工场地内,甲乙双方认为有保险的必要时,甲方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办理建筑物和施工场地内甲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

乙方办理施工场地内自己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

当乙方为分包或在不腾空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乙方办理自己的各类保险。

投保后发生事故,乙方应在14天内向甲方提供建筑工程(建筑物)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乙方在14天后每7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

第四十二条、工程停建或缓建。由于不可抗力及其它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费用,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已经定货的材料、设备由定货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四十三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协议条款约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四十四条、合同份数。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答字盖章后分别保存。副本份数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

第二部分、协议条款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

1.2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总日历工期天数:

1.3质量等级:

1.4合同价款:

第2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第3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和适用标准及法律

3.1合同语言:

3.2适用标准、规范:

3.3适用法律、法规:

第4条、图纸

4.1图纸提供日期:

4.2图纸提供套数:

4.3图纸特殊保密要求和费用:

第5条、甲方代表

5.1甲方代表姓名和职称(职务):

5.2甲方赋予甲方代表的职权:

5.3甲方代表委派人员的名单及责任范围:

第6条、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

6.1监理单位名称:

6.2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称:

6.3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第7条、乙方驻工地代表

第8条、甲方工作

8.1提供具备开工条件施工场地的时间和要求:

8.2水、电、电讯等施工管线进入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8.3需要与有关部门联系和协调工作的内容及完成时间:

8.4需要协调各施工单位之间关系的工作内容和完成时间:

8.5办理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8.6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的时间:

8.7向乙方提供的设施内容:

第9条、乙方工作

9.1施工图和配套设计名称、完成时间及要求:

9.2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时间和份数:

9.3施工场地防护工作的要求:

9.4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控制的要求:

9.5符合施工场地规定的要求:

9.6保护建筑物结构及相应管线和设备的措施:

9.7建筑成品保护的措施:

第10条、进度计划

10.1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10.2甲方代表批准进度计划的时间:

第11条、延期开工

第12条、暂停施工

第13条、工期延误

第14条、工期提前

第15条、工程样板

15.1对工程样板间的要求:

第16条、检查和返工

第17条、工程质量等级

17.1工程质量等级要求的追加合同价款:

17.2质量评定部门名称:

第18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8.1中间验收部位和时间:

第19条、验收和重新检验

第20条、合同价款及调整

20.1合同价款形式(固定价格加风险系数合同、可调价格合同等):

20.2调整的方式:

第21条、工程预付款

21.1预付工程款总金额:

21.2预付时间和比例:

21.3扣回时间和比例:

21.4甲方不按时付款承担的违约责任:

第22条、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22.1乙方提交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

第23条、工程款支付

23.1工程款支付方式:

23.2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

23.3甲方违约的责任:

第24条、材料样品或样本

第25条、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25.1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的要求(附清单):

第26条、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第27条、材料试验

第28条、甲方变更设计

第29条、乙方变更设计

第30条、设计变更对工程的影响

第31条、确定变更价款

第32条、竣工验收

32.1乙方提供竣工验收资料的内容:

32.2乙方提交竣工报告的时间和份数:

第33条、竣工结算

33.1结算方式:

33.2乙方提供结算报告的时间:

33.3甲方批准结算报告的时间:

33.4甲方将拨款通知送达经办银行的时间:

33.5甲方违约的责任:

第34条、保修

34.1保修内容、范围:

34.2保修期限:

34.3保修金额和支付方法:

34.4保修金利息:

第35条、争议

35.1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36条、违约

36.1违约的处理:

36.2违约金的数额:

36.3损失的计算方法:

36.4甲方不按时付款的利息率:

第37条、索赔

第38条、安全施工

第39条、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

第40条、不可抗力

40.1不可抗力的认定标准:

第41条、保险

第42条、工程停建或缓建

第43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43.1合同生效日期:

第44条、合同份数

44.1合同副本份数:

44.2合同副本的分送责任:

44.3合同制订费用: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

鉴(公)证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甲种本)示范文本使用说明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甲种本)由两部分构成,第一部分是《合同条件》,第二部分是《协议条款》。

《合同条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对建筑装饰工程承发包双方权利义务作出的约定,除双方协商同意对其中的某些条款作出修改、补充或取消外,都必须严格履行。

《协议条款》是按《合同条件》的顺序拟定的,主要是为《合同条件》的修改、补充提供一个协议的格式。承发包双方针对工程的实际情况,把对《合同条件》的修改、补充和对某些条款不予采用的一致意见按《协议条款》的格式形成协议。《合同条件》和《协议条款》是双方统一意愿的体现,成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采用招标发包的工程,《合同条件》应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发包方对其修改、补充或对某些条款不予采用的意见,要在招标文件中说明。承包方是否同意发包方的意见及自己对《合同条件》的修改、补充和对某些条款不予采用的意见,也要在标书中一一列出。中标后,双方将协商一致的意见写入《协议条款》。不采用招标发包的工程,在要约和承诺时都要把对《合同条件》的修改、补充和对某些条款不予采用的意见一一提出,将达成的一致意见写入《协议条款》。

下面对《协议条款》的使用加以说明: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可以是具备法人资格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经济联合体和社会团体,也可以是依法登记的个人合伙、个体工商户或个人。上列单位的名称和个人的姓名,应准确地写在《协议条款》甲方位置内,不得简称。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应是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和法人资格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或私营企业,上述单位的名称应准确地写入《协议条款》乙方位置内,不得简称。

第1条

1.1本款内应准确写出工程的名称、详细地址、承包范围和承包方式。承包范围主要指单位工程的装饰装修内容及等级。

1.2本款内开工日期应写明双方商定的开工日期,也可以将此规定为甲方代表发布开工令的日期;竣工日期指双方商定的乙方提交竣工报告的日期;总日历工期天数是包括法定节、假日在内的总日历工期天数。

1.3写明双方商定的工程应达到的质量等级(即合格还是优良)。

1.4应写明工期价款的金额和承包方式。

工程为群体或小区工程时,以上各项应将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按附表一说明,作为协议条款的附件。

第2条

本条应写明组成合同文件的名称和顺序。

第3条

3.1如合同文件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本款应约定语言的名称及翻译文本由谁提供和提供时间。

3.2国家有统一的标准、规范时,施工中必须使用,并写明使用标准、规范的编号和名称。国家没有统一标准、规范时,有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行业标准、规范;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地方标准、规范。此条应写明使用的标准、规范的名称。并按照工程的主要部位或项目分别填写适用标准、规范的条款。

如乙方要求甲方提供标准、规范,应在编号和名称后写明,并注明提供的时间、份数和费用由谁承担。

甲方提出超过标准、规范的要求,征得乙方同意后,可以作为验收和施工的要求写入本款,并明确约定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由乙方提出施工工艺的,应在本款写明施工工艺的名称,使用的工程部位,制定的时间、要求和费用的承担。

3.3法律、法规和规章都适用合同文件,但对同一问题要求不一致时,应在本款内写明适用的法规和规章名称。如由甲方提供,还应写明提供时间。如由乙方自备,应写明费用及由谁承担。

第4条

不同的工程对图纸的需要情况各不相同。本条应写明甲方提供的份数(必须包括竣工图和现场存放的份数)、图纸的深度、比例尺及提供的时间。

乙方要求增加图纸份数的,应写明图纸的名称、份数、提供的时间和费用。

甲方不能在开工前提供全套图纸,应将不能按时提供的图纸名称和提供的时间在本条写明。

第5条

本条写明甲方代表姓名和职称(职务)。甲方代表委派具体管理人员的姓名和职责。如前期工作中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审批、图纸的提供、质量的检查验收、工程量的核实等工作的具体责任、权限。

第6条

本条写明甲方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总监理工程师的姓名、职称和甲方授权范围。

第8条

本条按具体工程和实际情况,逐款列出各项工作的名称、内容、完成时间和要求,实际存在而《合同条件》未列入的,要对条款或内容予以补充。还应写明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的要求完成有关工作时,应支付的费用金额和赔偿乙方损失的范围及计算方法。

8.1本款应写明使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各项工作的名称、内容、要求和完成的时间。

8.2本款应写明水、电、电讯等管线应接至的地点、接通的时间和要求。如上、下水管应在何时接至何处,每天应保证供应的数量,水质标准,不能全天供应的要写明供应的时间。

8.3本款应写明需要甲方协调的涉及本工程的市政等部门的工作内容及完成时间。

8.4本款应写明甲方应协调哪些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及协调内容和完成时间。

8.5本款应写明由甲方办理的各种证件、批件和其他需要批准的事项及完成的时间,其时间可以是绝对的年、月、日,也可以是相对的时间,如在某项工作开始几天之前完成。

8.6本款应写明甲方组织图纸会审的时间,如不能约定准确时间,应写明相对时间,如甲方发布开工令前多少天。

第9条

本条按具体工程和实际情况,逐款列出各项工作的名称、内容、完成时间和要求,实际需要而《合同条件》未列的,要对条款和内容予以补充。

9.1甲方如委托乙方完成工程施工图及配套设计,应在本款写明设计的名称、内容、要求、完成时间和设计费用计算方法。

9.2本款应写明乙方提供的计划、报告、报表的名称、格式、要求和提供的时间。

9.3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合同价款之外的照明、警卫、看守等工作,应在此款写明。

9.4本款应写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甲方对本款的具体要求。如在什么时间、什么地段、哪种型号的车辆不能行使或行使的规定,在什么时间不能进行哪些施工,施工噪音不得超过多少分贝。

9.5本款应写明符合政府对施工现场的哪些要求和规定。

9.6本款应写明施工场地周围需要保护的建筑物和管线的名称保护的具体要求。

9.7本款应写明工程完成后应由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或部位的要求、所需费用及由谁承担。

第10条

本条应写明乙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要求及时间,写明甲方批准以上文件的时间,写明乙方违约应负的违约责任和违约金金额。

第13条

本条应对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1.对延误的定义,如哪些工作延误多长时间才算延误;

2.对可调整因素的限制,如工程量增减多少才可调整工期;

3.需补充的其它造成工期调整的因素;

4.双方议定乙方延期竣工应支付的违约金额,应在本条写明违约金数额和计算方法,如每延迟一天,乙方应支付甲方多少金额。

第14条

甲方可在签订《协议条款》时提出提前竣工的要求,应在本条写明以下事项:

1.要求提前的时间;

2.乙方应采取的措施;

3.甲方应提供的便利条件;

4.赶工措施费用的计算和分担;

5.收益的分享比例和计算方法,此项也可按传统方法写成每提前竣工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多少金额。

第15条

本条应写明乙方应制作哪些样板间及标准和费用;

第17条

甲方对工程质量提出合格以上要求的,应在本条写明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及计算方法。

第18条

本条应写明需进行中间验收的单项工程和部位的名称,验收的时间和要求,以及甲方应提供的便利条件。

第20条

目前我国合同价款调整的形式很多,应按照具体情况予以说明,如:

1.一般工期较短的工程采用固定价格,但因甲方原因致使工期延长时,合同价款是否作出调整应在本条说明。

2.甲方对施工期间可能出现的价格变动采取一次性付给乙方一笔风险补偿费用办法的,应写明补偿的金额或比例,写明补偿后是全部不予调整还是部分不予调整,及可以调整项目的名称。

3.采用可调价格的应写明调整的范围,除材料费外是否包括机械费、人工费、管理费;写明调整的条件,对《合同条件》中所列出的项目是否还有补充,如对工程量增减和工程量变更的数量有限制的,还应写明限制的数量;要写明调整的依据,是哪一级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文件;写明调整的方法、程序及乙方提出调价通知的时间、甲方代表批准和支付的时间等。

第21条

工程款的预付,双方协商约定后把预付的时间、金额、方法和扣回的时间、金额、方法在本条写明。例如“在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将合同价款的%,计人民币元,于月日和月日……分次支付给乙方,作为预付工程款。在完成合同总造价%(以甲方代表签字确认的工程量报告为准后的个月里,每月扣回预付工程款的%,在完成合同总造价的%时扣完”。

甲方不预付工程款,在合同价款中应考虑乙方垫付工程费用的补偿。

第22条

本条应写明乙方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

第23条

工程款的支付,双方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协商确定,把支付的时间、金额和支付方法在本条写明。例如按月支付的,应写明“乙方应在每月的第天前,根据甲方核实确认的工程量、工程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已完工程价值,编制‘工程价款结算单’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后,应在第天之前审核完毕,并通知经办银行付款”。

第24条

本条双方约定提供的材料样品或样本的名称。

第25条

甲方提供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应按附表二的格式填写,作为《协议条款》的附件。

甲方提供有关说明由乙方采购材料的,应写明产品价格若高于乙方预算价格而产生的价差由谁承担,以及由于供应商的原因造成产品的质量等级、规格型号和交货时间达不到要求,造成损失的责任和产生的费用由谁承担。

第26条

本条应写明变更发生后,乙方提交变更价款的时间及金额。

第27条

本条应写明乙方提交竣工图的时间、份数和要求;写明甲方收到竣工报告后应在多长时间内组织验收及参加验收的部门和人员。

第28条

如双方不再签订保修合同,本条应写明保修的项目、内容、范围、期限、保修金额和保修金预留或支付方法,以及保修金的利率。另签订保修合同的应将以上内容写入保修合同。

第29条

双方协商后,对争议的解决方法和程序可作出以下说明:

如:双方发生争议,首先请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一方提出调解要求后,双方应保证合同的继续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没有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双方接受调解结果,应在调解做出后7日内执行。

在实际工程中双方可以协议对争议进行一次或几次调解,这些调解都要按上述例子一一写明;也可以协议由仲裁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判决。

第30条

甲方违约应负的违约责任应按以下各项分别作出说明:

1.承担因违约发生的费用,应写明费用的种类。如工程的损坏及因此发生的拆除、修复等费用支出,乙方因此发生的人工、材料、机械和管理费用支出;

2.支付违约金,要写明违约金的数额和计算方法、支付的时间;

3.赔偿损失。违约金的数额不足以赔偿乙方的损失时,应将不足部分支付给乙方,作为赔偿。并写明损失的范围和计算方法,如损失的性质是直接损失还是间接损失,损失的内容是否包括乙方窝工的人工费、机械费和管理费,是否包括窝工期间乙方本应获得的利润等。

第31条

本条应根据当地的地理气候情况和工程的要求,对造成工期延误和工程破坏的不可抗力作出规定。如规定以下情况均属不可抗力:

1.当地裂度X度以上的地震;

2.X级以上持续X天的大风;

3.X毫米以上持续X天的大雨;

4.日气温超过X度,持续X天;

5.日气温低于X度,持续X天。

第32条

在办理保险时,应写明甲方人员和第三方人员在施工现场生命财产安全的保险内容、保险金额及由谁办理和承担费用。

地方政府规定,或当事人双方协议要求鉴证、公证的,由鉴证、公证部门将意见写在协议条款的鉴证、公证意见一栏,并加盖印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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