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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少年·青年》读后感【精选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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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野先生读后感心得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5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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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做:《再见了,拖拉》,这本书让我很是受益,因为我就有拖拉这个坏习惯,而且一直没有改掉这个坏习惯,但是自从我读了这本书后,我知道了计划的力量,知道了时间的重要性,我还知道了要怎样列计划才能让自己的每一天都过得很充实。下面我给大家说一说这本事的主要内容:

马明月因为懒惰、拖拉,所以每次上学都迟到,而且她每次放学总是先玩电脑再写作业,结果不但一直受到老师批评,还让生病的妈妈担心。可是自从她进入学校的广播台捡到了一个魔法笔记本后她渐渐的懂得了时间的重要性和计划的力量,而且她还懂得了要怎样列计划才能让自己的计划很容易实现,于是她开始按照计划生活,并且一步一个脚印的朝着梦想前进。

现在我给大家讲一讲书中提到的怎样才能让自己列的计划容易实现:通常大家的计划都是按照时间指定的,但是这样的计划是不容易实现的,列计划时只需要把一天要做的事给写上去就行了,但是列的计划是不能太难的,要不你的计划还是不容易实现的。

读了这本书后我觉得自己和主人公很相似,我们俩都是一开始不按照计划表执行计划,都是一开始是按照时间来列计划的,都是想让大人来帮我们列计划。但是我们俩还有不同的地方,那就是我实在读完这本书后才知道,她是在很在时就知道了。

我在今后一定要让每一天都有计划,每一天过的都充实,每一天都过得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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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名著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9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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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滨逊漂流记 》在英国乃至世界文学史上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首先,它塑造了一种新人物。像其创作者笛福一样,小说的叙述者兼主人公鲁滨逊? 克鲁索是一个水不疲倦、水不安生的行动者,是那个不断扩张、不断攫取的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的典型产物。他不屑守成,倾心开拓,五次三番抛开小康之家,出海闯天下。他理智明 达,肯于劳动并善于劳动。他遭遇海难,流落到荒岛以后,不坐叹命运不济,而是充分利用自己的头脑和双手,修建住所、种植粮食、驯养家畜、制造器具、缝纫农服,把荒岛改造成井然有序、欣欣向荣的家园。他在海外冒险多年,历经千心万苦,终于得到了可观的财富, 完成了他那个时代的英雄人物的创业历程。鲁滨逊又是个彻头彻尾的“经纪人”。他热衷于航海,并不因为什么浪漫的追求,而是完全为了经济利益。他在海岛上曾发过几句金钱无用的感慨,但说过以后立刻就把见到的钱币一一收好,最后又一千不落带回英国。

在他看来,非经济的社会关系和活动是次要的,父母之言不足信,安乐之家不足恋。这部自述体小说几乎不曾记录任何消遣活动(如果和鹦鹉说话不在其中):也儿子不从纯欣赏的角度(或说美学的角度)来描写自然景象和异国风光。人与人的关系当然也首先是契约关系、 借贷关系、主仆关系。鲁滨逊心安理得地认为贩卖黑奴是利润丰厚的风险事业。他被海盗俘获时曾鼓动同为海盗奴隶的小男孩

佐立一起逃跑,并许诺要使他成为“了不起的人”。然而一旦出逃成功又有人出了个好价钱,他只稍经犹豫、略讲价钱就把那孩于卖了。后来他在荒 岛上解救了一名土著,给他起名“星期五”,便顺理成章地把他收为奴仆。他回到欧洲之后找到他的代理人, 即当年救他的葡萄牙船长。那老人当时已经穷愁潦倒,但仍然倾其所有拿出一百六十金币还欠鲁滨逊的钱,并交出一份详细的收支帐目。鲁滨逊感动万分,热泪盈眶,同时却不忘记一丝不苟地写一张收据。

总而言之,就其思想而言,鲁滨逊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劳动者,而是以“占有”为目的的资本主义拓荒人。他的荒岛经历是早期西方殖民者的开拓史诗的一个缩影。“落难”最终成了一首占有狂想曲,经过了占有,开发和改善等资本主义“进步”历程。惟其如此,鲁滨逊 才能成为现代文学中影响最深远的原型或神话人物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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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读《你要好好爱自己》心得感悟_你要好好爱自己读后感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读后感,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23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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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跨越荒原

人们常说天堂或地狱之类,但或许谁也不知道天堂是什么样子,地狱是什么样子。或是怎样才能进入天堂,抑或怎样避免误入地狱的危险。

这样一个故事。叙述我们的生命终止之后,灵魂去往天堂的旅途。根据我们每个人心像的不同,折射出不同的旅途之路。旅途之中,依然会危险重重,有黑夜里恶魔的袭击,潜在的危险随时可能显现。幸运的是,有相应的摆渡人——护送你走过荒原之路,护送你顺利到达天堂的“家”。

摆渡人会根据从人世间走过来的人的不同背景,不同年龄,幻化成让对方相互可接受的形象。也许因为儿童,幻化成体贴、可爱的圣诞老人;也许因为老人,幻化成相对慈祥的面容;他护送无数的人们,穿过这危险重重的荒原,带人们奔向天堂的“家”。

然而,这个世界上终究还是有好人、坏人之分的。摆渡人可以提前看到从人间过来的人的情况,也许可能会遇到狡猾、自私的人,也许会遇到残暴的人,每当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他无从选择,摆渡来到这里的人到达终点是他的职责,哪怕有时候他并不情愿摆渡某个人,他却不得不履行自己的职责。于是,渐渐地趋于麻木,周而复始,护送完一个人,重奔起点,再护送下一个人。直到遇见了迪伦。

迪伦看似和他摆渡的大多数人一样,却有些特别。面对自己已经死去的现实,她没有沉浸在这样的现实中,黯然伤神、顾影自怜。相反,她选择平静的接受现实。她没有和大多数人一样,把摆渡人当做虚幻的影像,她把他当做“人”看待,同他交流、畅谈;不管是好奇也罢或是其它原因也罢,她会问除此旅途之外的与摆渡人相关的人或事,有时候长时间的一个人,也需要偶尔有人适当的聆听,聆听他的故事,或是聆听他内心的声音。

就这样,两个人在相互交流的过程中,慢慢增进感情。直到那险恶的危险来临,因未能在天黑之前到达安全屋,他们遭到恶魔的不断袭击,在迪伦几乎就要陷入恶魔之手,命丧于荒原之路的时候,崔斯坦全力保护,哪怕自己受多重的伤,哪怕牺牲自己的生命。

终于,迪伦获救了。崔斯坦却陷入与恶魔的争斗中,一堆堆恶魔不断袭来,撕扯他的衣服、头发,抓挠他的脸,或是重击他、打他,让他几乎无力抵抗。在崔斯坦几乎要命丧荒原之路,无力抵抗的时候,迪伦处于绝望、无助的一声呐喊:“崔斯坦。”这份处于绝望的呼喊,这份对同伴的渴求,终于支撑崔斯坦逃过恶魔之手,顺利到达安全屋,和迪伦汇合、重逢。

两个相依相伴的灵魂,就这样在艰难旅途中,信任、关爱、理解。

一种新的感情在渐渐萌生。

朦胧的爱意。这份朦胧的爱,却又是那么浓重。支撑着两个人,走完剩下的旅途,哪怕即将走完这荒原之路,即将离开这危险重重的荒原,即将要到达天堂的“家”。迪伦不愿意,她不想跨越荒原和天堂的屏障,她想和心爱的摆渡人在一起,哪怕这里危险重重,哪怕这荒原里只是讨厌的重重叠叠的山脉、崎岖的山路。或是时常出现的恶魔,在爱意萌生的那一刻,爱胜过全部,爱给予她全部的能量。只要能和崔斯坦在一起......

然而,现实终归是现实。该来的总要来,总要面对荒原的终点,总要跨越这一段路。情感的萌生,情感的融合。面对终点,夹杂着不舍,夹杂着不愿别离的心境,夹杂着那份渴求。“同我一同走吧,崔斯坦,我们一起走。”这份不舍,这份渴求是那样的热烈,面对这样不断的恳求,崔斯坦不得不暂时答应迪伦,哪怕他知道这是欺骗。但他却不得不编造这样的谎言。只为了让她安然跨越那最后一步,顺利到达天堂。而他还有接下来的路要走......

隔开两个世界的帷幕,一边是迪伦奋力的哭喊,一边是崔斯坦无法改变现实的绝望、无奈、痛苦......一道看似简单的屏障,两个人天各一方......

重回人间

未进天堂之前,谁也不知天堂是什么样子。进了之后,才发现,这里的确是家。他会给你想要的环境,你想要回到小时候,天堂里就会有小时候的街景,让你感觉一切都那么熟悉。温暖的家,有曾经逝去的亲人,在这里等着你,同你相拥,再一次感到亲人之间暖暖的爱。

然而,还沉浸在别离情绪中的迪伦,无暇关心这些,无暇对周围环境的变化产生好奇、欣喜。她是如此想念心爱的人,即使已经在不同的世界,在天堂,她首先去的不是心爱的家,她向这里的人要了崔斯单所摆渡的人的名单,她抓着沉沉的书册,吃力地从头翻到尾,一直看到最后。她会想崔斯坦现在到哪里呢?到达安全屋了吗?她一直想。一直想......

终于,当她知道其实可以回去,可以跨越荒原之路和亲爱的人相聚的时候。她是开心的。这里的人,有的时候,熬不过漫长的等待,都在想回去,回去见到曾经熟悉的家人、心爱的人。然而危机四伏的荒原之路,是否真的能回去,这团团疑问,让所有人几乎打消了这个念头。相比可能再次陷入恶魔的手中,可能命丧荒原之路,或者即使跨越荒原之路,也无法回去的现状,大多数人选择止步于此,在此守候、等待。然而,迪伦,想到可能再次见到心爱的人的可能,开心。她想试试,哪怕前路漫漫,一切未知,哪怕她不得不面对未知的险境,哪怕这次没有人贴心守护,她得一个人跨越山脉,穿过湖泊。度过一个又一个困境。她想试试......

重新回到荒原,迪伦是开心的。既然回到荒原,回到共同的环境,就代表有遇见心爱的摆渡人崔斯坦的可能性。她的脚步更快了,她竭力回想来时的路,她竭力的跨过湖泊,穿越沼泽。她在人流中寻找,寻找心爱的人......

当你是那样热切的渴望,当你度过重重险境,依然渴望;我想那份执著,那份坚强,那份渴望,渴求,是会让人感动的。而这份感动终将会是有希望的,终将会幻化成一种可能,再次和心爱的人相见的可能。终于,奇迹发生了......

终于,他们团聚了。惊喜、开心。而这荒原之路,或许也只是暂时,他们在这里遇见、重逢,他们在这里共渡难关,共同经历那些难忘、那些刻骨铭心。他们也终究会迈过这荒原之路,走得更远。在迪伦的带领下,他们向人间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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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苦儿流浪记》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9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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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捉儿童敏感期》这本书是我买的第一本育儿书。吸引我的是书名,还不是作者孙瑞雪其人。第一次知道敏感期这个术语是看央视宝贝一家亲节目中了解到的。后来在当当网上看到这本书,想都没想就买下来了。六月底买的,断断续续地看,直到现在才算是看完。由这本书了解到孙瑞雪,然后是蒙氏教育,又在网上搜了几本书入货,结果麦爸笑我除了武侠书和漫画书,只有育儿书能吸引我。

这本书严格的说是由孙瑞雪编著,而不是由她写的。书的内容由200多个家长和蒙氏教育机构老师写的案例加上孙瑞雪的点评组成。案例是按儿童0-10岁的顺序编排而成。

第一次泛读的时候,我有点失望,习惯了看定义、总结的理论模式书让我想象这本书会解释定义什么是敏感期,什么年龄就会经历什么敏感期,会有什么具体表现,成人应按什么步骤来解决应付。拿到书发现不是这样的时候就有点失望。

第二次精读后,我喜欢上了这本书。其实儿童的敏感期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不同的小孩会有不同表现,出现的先后和表现程度也各自不同,正因为如此,这本书没有按传统写书模式,观点+事例+总结来传授方法。而是以丰富的案例加上就事论事的分析告诉成人如何解读儿童的行为,从而进入他们的世界,和他们一起成长。

这本书最大的优点在于不用按章节来读,因为都是由案例加分析组成,没有很强的连贯性,可以从任何一个章节进入来阅读,所以适合任何时候、在任何地点来读。尤其适合翻阅型读者。

这本书最大的缺点也在于它的分散性特点,习惯直接接受理论,喜欢按甲、乙、丙、丁和一、二、三、四点来看书的人不适合阅读这种书,也许会觉得这本书不知所云。

总的来说,这本书看起来轻松,但要吃透其中的观点则需要靠个人的悟性。

我个人观点是这本书值得拥有,且需要反复阅读。

摘抄其中一些论点分享:

走路敏感期...成人该放弃自己走路的节奏去配合孩子。

孩子的心是细腻的,只有当我们尽可能细腻起来的时候,才会有机会感受到孩子细腻美妙的情感溪流。

我们普遍存在的问题是,让儿童学习他年龄不能承受的东西,用成人的学习方法和强制手段给孩子灌输知识。

永远不伤害孩子,相信他们都是好样的。遇到问题就积极寻找解决的办法,一种人性的、科学的解决方法。

由此涉及到如何把握爱和自由的问题,这是另外一本书所谈到的,还在阅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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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冰心散文读后感的范文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7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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馋了!随手从书架取下林语堂大作。这本是三九折买来滴!当时,只是因为他是大家,相信他一定不会令我失望,定会对于我的人生有所启迪,所以入手。

昨晚,信手翻阅《林语堂散文》,至《论读书》,不禁又有朗读,拍案,会心微笑,鼓掌大笑滴冲动。大师果然不负我之所望,知己呀!

大师说:“孟子曰,人之患在好为人师。”警醒呵,第一次看到这句古训,反省!偶尔我也会站着说话不腰疼,虽说旁观者清,毕竟事未临头不能真正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只能想当然地侃侃而谈,把书中的大道理强加给人家,强势地指责或批评,不顾忌他人感受,不讲究方式方法,冷静滴想想,微薄的内心并不能完全服人,却要从态度上压倒对方,气焰嚣张,不可取呵。

大师说:“今人读书,或为取资格,得学位,在男为娶美女,在女为嫁贤婿;或为做老爷,踢屁股;或为求爵禄,刮地皮;或为做走狗,拟宣言;或为写讣闻,做贺联;或为当文牍,抄账簿;或为做相士,占八卦;或为做塾师,骗小孩。”这些情态基本同样适用于今天哪?!指责国人以读书为名取利禄之实,但能撼得动教育体制的力量在哪儿?当然还有一句,“有人拿父母的钱,上大学。”这令大师不齿的现实,同样在今天也遍地开花呵?!我忽然想,大师如果不能撼得动这现象,那么是否大师把浪漫滴读混同于求生存的读了嗫?是不是读书本来就分很多种,只有等自己的人生奋斗到一定高度时候,才有资格进入下阶段的读?果然,大师接下来说,“今日所谈,非指学堂中的读书”嘘^果然!大师提醒学子不要读死书,要透过文字看本质,持怀疑态度做学问。

接着,转入正题,是自由读书。大师说:“读书的意义,是使人较虚心,较通达,不固陋,不偏执。”这一点我是深有体会,射手座的强势主观使我极容易钻牛角尖,但读了一点书,开了一点窍,发现前面的路还很宽,何必每每自寻烦恼,换个角度看问题,并不是天塌地陷的危难,乐观的活才是正理。就是这句,“幼时认为什么都不懂,大学时自认为什么都懂,毕业后才知道什么都不懂,中年又以为什么都懂,到晚年才觉悟一切都不懂。”现在处于中年的我,回忆前面的路,发现幼年时是多么滑稽好笑可爱,因为不懂,所以对什么都感兴趣,盲目地摸索痴迷地流恋。青年时以为顿悟了,终于成年了,多了几许忧愁几许忐忑,其实只是看见了幼年时的可笑。中年时以为这次真得成熟了,所以有一点感触就忙着记下来,热衷于不停地写,记录,慨叹原来这才叫‘知道’,渐渐,发觉,有些东西并不是那样,就微微地有些茫然起来,呵,原来就是在变老。

大师说:“读书的主旨在于排脱俗气,不读书便语言无味,面目可憎。”具体我也不敢妄言,但读过一点书后,真得偶有话不投机半句多之嫌,不仅如此,即便那人的笑声刺耳,都会令人不爽。我想,这跟健康报上的气味说有雷同罢,各人找适合各人气味的朋友才是。若读得书是适合自己口味的书,那么此种读书必定是会影响人的谈吐及思维方式的,有兴致地读,必定有所收获;为卖弄而浅薄地强读,必定食古不化疳积胃滞。所谓“读书须求气质相合。”

大师说:“有你所应读,我所万不可读,有此时可读,彼时不可读,即使有必读之书,亦决非此时此刻所必读。见解未到,必不可读,思想发育程度未到,亦不可读。”读书需顺其自然之势。世上无必读之书,各人有各人的生存状态,当某人某日某种心境下,有了某种读得冲动,想应和心境地读,必能在彼时读出一时之味来。比如,我小学时候钻在闲置书堆里读《红楼梦》,只是少年时期的春心萌动,好奇它与课本的不同,感受它直抒男女之情的奇妙。二三十岁,关注的是人物的关系,人物的性情,场面的恢弘。

大师说:“读书必以气质相近,凡人读书必找一位同调的先贤。找到师法对象,全心投入、气质浸润。找到思想相近之作家,找到文学上之情人,心胸中感觉万分痛快,而魂灵上发生猛烈影响,如春雷一鸣,蚕卵孵出,得一新生命,入一新世界。”这是我最欣喜的一段收获。我记得以前我说过,我找到了我的群,我一直相信有那么一个群,这个群的人无需太多解释就能理解对方。因为大家气味相投,想想满眼都是我的菜,各种喜欢各种有爱,那么就不会有太多的不融洽不和谐。我相信从星座血型里我们都能找到这种类同感,而读书,使我们寻找组织的强度更大,能够感应气质性灵相近的同类更多。

开卷有益,想必也是要有气质相合的卷,才能遭遇阅读滴欢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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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东周列国志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1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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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是出于对它故事的好奇,也许是冲着它是本名著,也许是因为数次从各种文章中看到它的经典语句"你以为,就因为我贫穷,低微,不美,矮小,我就既没有灵魂,也没有心吗——你想错了!我跟你一样灵魂,——也完全一样有一颗心!",我翻开了它.随后,我就被其中的人物所吸引.

简爱,这个经历丰富曲折,思想活跃独特,具有许多美好品质的小女人,给我以极大的震撼.

里德太太——简的舅妈,在简幼时被迫收留她,但态度极恶劣苛刻,纵容她的"宝贝"儿子欺负,虐待简,而自己也随意打骂她.不可否认,至少她使简不至于流落甚至饿死街头,至少她把简送到了一所慈善学校使她受到了还算不错的教育(尽管她不是出于这么高尚的目的,而学校的条件相当艰苦),但她对简精神上的伤害却是无法因此而抵消的.然而当她重病在床随时可能离世时提出想见简,简却毫不犹豫的请了假赶了一百多英里路去见她,并给予她远超过她两个女儿所给予的关心,甚至在盖茨黑德陪伴她走过了生命中的最后一程.

简对罗切斯特先生的爱是多么热烈而深沉,然而当她得知她的主人有个还活着的妻子时,却毅然决然的离开了他,尽管她是那样的不舍,痛苦与绝望.之后,她曾落魄到乞食甚至面临着饿死的威胁.在她漂泊异乡的一年中,她时刻思念着她的主人,但从没想过回去找他或后悔离开他.而当她得知罗切斯特先生已经因为一场大火而又瞎又残时,她却又同样毅然决然的回到他身边,不离不弃的照顾他,爱他,守护他.还记得在海伦(简在洛伍德学校的好朋友)临死前的那个晚上,友谊的力量促使简冒着被传染被发现被处罚的危险溜进病房,与好友做最后的告别并相拥入睡;在舅妈去世后,简陪伴两个童年时轻视她的表姐直至她们各奔东西;刚刚得知自己得到了一笔巨额遗产就立即决定与三个还没来得及相认的亲人分享

简深深牵动着我的心.当读到她在洛伍德学校贫乏艰苦的环境中面对着种.种困难时,我心疼她;当读到她最终通过努力赢得了老师同学的尊敬与喜爱时,我为她感到快乐;当读到她离开了罗切斯特先生身无分文却没人愿意像她伸出援手时,我替她感到担忧;当她终于与罗切斯特先生走到一起得到幸福时,我由衷的为她感到高兴.当简的讲述中最常出现的几个人都过上了幸福的生活的时候,我为他们感到欣慰.简的善良,热情,宽容,勇敢,坚韧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是我读过此书后的收获.她身上体现出的那些高贵而美好的品质,又有多少人可以真正做到呢我思考着简之所以成为这样一个受人喜爱的人的原因.也许是由于天生的慈悲心,也许是她读过的书,所受的教育对她的影响,也许是由于在洛伍德学校经历的磨练,也许是由于一些好人对她的关爱不过,她是不可复制独一无二的.

尽管如此,我仍想像简那样善良,热情,宽容,勇敢,做事坚持不懈而有耐心,有思想有原则.虽然深知不易,但我会努力从一点一滴做起.起初,出于种.种原因读了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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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哈姆雷特读后感10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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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姆雷特》是著名的杯具之一,是英国文艺复兴时期伟大剧作家莎士比亚最负盛名的剧本,和《麦克白》、《李尔王》和《奥赛罗》一齐组成莎士比亚著名的“四大杯具”。

《哈姆雷特》讲述的是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其中充满了血腥暴力和死亡。正如主人公哈姆雷特的大学密友霍拉旭所说的:“你们能够听到奸淫残杀,反常修理的行为,冥冥中的判决,意外的屠戮,借手杀人的狡计,以及陷入自害的结局。”

主人公哈姆雷特从德国的威登堡匆匆赶回国内,本该是来参加他父亲的葬礼的;然而,使他不能理解的是,他不但未赶上父亲的葬礼,并且目睹了母亲和他叔叔克劳迪斯也就是新任国王的婚礼。最敬佩的父王的死去已经使年轻的王子倍受打击,母后对父王的背叛更使他感到痛心不已,并且疑窦在心。雷雨交加之夜,在王宫城堡的露台上与父亲的亡魂相见,亡魂的哀诉,使哈姆雷特知道这桩暴行是他的叔叔所为,他发誓要为父报仇。至此,哈姆雷特就开始了艰难的复仇历程,和叔叔克劳迪斯展开了你死我活的激烈较量。最终,向克劳迪斯发出了复仇之剑,与此同时,哈姆雷特也难逃一死哈姆雷特不是那种意志坚决、激情澎湃的人:他思想深邃,情感细腻;他远不是英雄的主角:他年轻、纯真,充满理想与热情,拥有一颗敏感的心灵。然而他却又成了命运的玩偶,特殊的处境扭曲了他的天性。他似乎没有周密筹划的潜质,他的行动都是在情境的逼迫下无暇思考时所采取的极端之举,他错杀波洛涅斯就是例子之一。而在最需要行动的时候,他却感到迷惑、犹疑、彷徨,从而错失良机,他又会编出借口,重新沉入恍惚的思虑之中他永远都在只是下决心却始终没有任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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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小说分手信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44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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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智与情感》—读后感 读这本书之前,我去图书馆借来一本《简·奥斯汀》。此书十分全面地介绍了奥斯汀的生平,也让我对《理智与情感》的创作背景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和奥斯汀的其他小说一样,这本书同样以当时英国中产阶级人家女儿们的情感生活为题材。奥斯汀关注女性,尤其是年轻貌美的淑女们的感情与婚事,她的所有小说几乎都离不开这一话题,我想,这正是奥斯汀自己在现实生活中所接触到的吧,身临其境,所以有感而发。 小说以dashwood先生的去世作为开头,他躺在病床上,妻子女儿围着床无助地站着,她们知道床上奄奄一息的病人是她们唯一可以依赖的人。

而现在,dashwood先生即将去世,她们失去的不只是丈夫或父亲,更是这座庄园里的一切。按照当时英国的法律,女性在家中无继承权。所以,dashwood先生去世后,他拥有的norland庄园将由其唯一的儿子john继承,这就意味着dashwood先生的妻子mary,大女儿elinor,二女儿marianne,和小女儿margaret的生活将由john来安排。老先生似乎了解他去世后妻儿们面临的处境,所以临终前他再三叮嘱john要照顾她们的生活,他的做法让妻儿们很欣慰,但对她们来说,生活了十几年的地方转眼间将拱手让于他人,这将是多沉重的打击啊! 小说第一卷的第一章节就开门见山地交代了elinor和marianne这两位女主角的性格。

姐姐elinor多才多艺,虽只有十九岁,但做事理性谨慎,为人善良体贴,显得比同龄人更成熟。十七岁的妹妹marianne的才艺与姐姐相比毫不逊色,妹妹的性格与母亲很像,浪漫又多情,所有的悲伤与愉悦都直接表现在脸上。因此,当得知john的妻子fanny要住进norland时,她无法接受这一事实。相比之下,elinor就显得十分淡定,她甚至安慰起母亲和妹妹们来。姐妹俩的性格如此不同,似乎分别代表了“理智”与“情感”。《简·奥斯汀》中提到,《理智与情感》这本书的原名是《elinor与marianne》,这更让我坚信了之前的猜测:奥斯汀把elinor定义为“理智”,把marianne定义为“情感”。虽然john与三个妹妹并非同母所生,但他想过要遵循父亲的遗愿,照顾后母和妹妹们的生活。可以看出他对父亲很尊敬,继承了这样一份巨大的财产他也应该很感激父亲。

然而,我想,若john真的承担起了做哥哥的责任悉心照料继母和妹妹们的生活的话,那这本小说似乎就少了一些看点。fanny想方设法说服 丈夫降低给妹妹们的生活费,还以norland庄园新女主人的身份在庄园里我行我素,她太爱炫耀,一味的追求财富与荣耀,虽然表面上看来她是在为自己的丈夫和儿子维护财产,似乎是个懂得持家的好妻子,但她夸张做作的行为显得自私又虚伪,让人实在无法喜欢上她。 小说开头中另一个让我印象深刻的是elinor的妈妈mrs.dashwood。能成为dashwood先生的妻子,她显然也是出身名门。习惯了享受惬意的她无法忍受fanny的冷嘲热讽,最终带着女儿们离开了装满回忆的norland庄园。她尊重女儿们的想法,面对fanny的我行我素,她没有正面攻击,表现得优雅又从容,正式当时英国社会典型淑女的代表。 fanny的弟弟edward在norland借宿时与elinor相遇。edward性格沉稳,亲切又随和,向往简单平凡的生活,elinor渐渐喜欢上他。但marianne却觉得他身上缺少浪漫气息,又没什么才艺和志向。对啊,这样一个“淡定”的男子自然不会入她的眼。edward和elinor都将对彼此的喜欢深深藏在心里,机灵的marianne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她能看出两人彼此钟情,就连年仅十三岁的小妹妹margrate都看出了其中的暧昧,但他两人谁都没有向对方表明心意。

姐姐elinor做事一向沉稳镇定,她并未完全信任edward,所以,除非是他先向她示爱,她是不会主动追求爱情的。 然而,爱情面前谁都会迷失方向,面对爱情谁都无法做到完全理智。母亲和女儿们找到了合适的新住处便立刻搬走了。刚刚陷入爱河的elinor不得不和edward分别,两人以朋友

的名义简单地挥别,似乎什么都不曾发生。母亲和妹妹marianne都替elinor感到惋惜,但她却表现得十分镇定。搬入新家后,她立即适应了新环境,在家人面前很少主动提到edward。其实,分别让她很失落,她仍爱着edward,盼着他能来看她,只是没有表现出来而已。 年仅十九岁的elinor面对生活环境的巨变,面对朦胧爱情的幻灭时怎能表现的如此沉着冷静!在母亲和妹妹眼里,她如此理性有时甚至显得不够通情达理。她正是“理智”的象征,这个年龄不该有的成熟她都具备了,她体贴入微心思缜密,但却懂事得如此让人心疼。 marianne又结识了三十四岁的brandon上校,她的美貌和气质感染了上校,上校喜爱他,也大胆地追求她。但marianne却钟情于大雨中英雄救美的 willoughby,对上校接二连三的殷情表示不屑。willoughby勇敢又不乏浪漫,正是marianne心目中的“如意郎君”,她全身心投入到爱情中,沉醉在甜蜜的热恋里不能自拔,willoughby在大雨中英雄救美,又坚持每天拜访受伤的marianne,短短几天内就得到了dashwood太太的肯定,也得到了marianne的芳心。他年轻貌美、才华横溢,和marianne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他们爱好相同的名著、相同的作者、甚至是相同的文章节选;他们的性格也出奇地相似,两人都毫不掩盖自己的语言和情绪,对待某一话题的看法也惊人地同步。

他们的结合像是年轻女孩心中童话故事里的王子与公主,十分梦幻,令人向往。 在我看来,willoughby有时是幼稚的。她一心追求marianne, 似乎忽略了其他人的感受。众人聚会时,他只顾与marianne你侬我侬,沉浸在二人世界中,还时不时丢出几句话嘲讽木讷的branton上校。他对branton上校太过刻薄,几乎句句话都很针对他,就像一个赢得比赛的孩子蔑视失败的对手一样,还希望带动周围人一起讨厌branton。当然,在marianne眼里,他集天下英气与浪漫与一身,他是完美的! 不幸的是,marianne和willoughby的爱情未能如童话般圆满。willoughby来辞别了,这样突然放弃令人无比羡慕的爱情,他怎么舍得?定是有什么难言之隐吧。失去了心爱的王子,marianne一蹶不振,陷入漫长的思念与等待中,整日以泪洗面,寝食难安,她相信willoughby会回来找她。但是,故事并没有这么简单。到伦敦后,marianne不停歇地给willoughby写信,希望与他再次相聚,最终两人在一场聚会中见面。

分别数日后再次与恋人重逢的marianne别提有多高兴了,她一向不善于控制自己的情绪,见到朝思暮想的恋人更是激动地大叫他的名字,姐姐拉都拉不住。可是呢,willoughby却出奇地冷漠!似乎他不曾结识过这位姑娘,见面时一再躲闪marianne热情的目光,始终面无表情。与elinor一番客套寒暄之后,他丢下不知所措的marianne,假装什么时候未曾发生过,就这样离开了。 这次聚会上的相遇对marianne的打击是致命的,这还不够,几天后willoughby送来的分手信更让可怜的marianne深陷悲痛之中。事情传开后,willoughby的身世和恶行也被一一揭发了:他是个名副其实的负心汉,一度沉迷于纸醉金迷的奢侈生活,感情泛滥的他玩弄过年幼的少女后残忍地将其抛弃,又 为得到财富与上流社会女子结婚。如今真像水落石出,这无疑摧毁了marianne的全部憧憬,以至后来她无法从痛苦中走出,身体极度虚弱的她不幸染上重病,悲剧达到顶峰。

幸好上帝是对她是公平的,没有让年仅16岁半的她就此倒下,反而让她有机会重新审视成熟稳重的branton上校,找到真正属于自己的甜蜜爱情。 marianne的悲剧让我想起了曾听过的一句话:“在这个世界,凭理智来领会是个喜剧,凭感性来领会则是个悲剧”。按照这句话来分析,marianne的“感性”会酿成悲剧,而elinor的“理性”可能会迎来圆满的结局。但读完本书的第二部分,我发现其实“理性”的elinor也难逃悲剧的命运。自诺兰庄园分别数日后,edward的突然造访让原本死寂的家庭重现活力,一家人热情迎接了这位期待已久的客人。elinor仍然拼命克制自己的情感,她就是这样,必须要得到充分的证据证明edward真的钟情于她,否则她不会表现出来。同elinor一样,edward也是个理性之人,善于隐藏内心情感。原本以为edward的到来会使两人的感情有所升温,可事实却不尽如人意。edward不追求名利,一心想过简单舒适的生活,只希望做一名牧师满足自己的兴趣,但来自家族的压力和母亲的众望压得他喘不过气,无奈只能暂时逃离家庭。 偶然间结识了一位叫lucy的机灵姑娘,elinor从她口中得知了心爱的edward已有四年婚约,而且订婚对象正是眼前这会视她为贴心好友的lucy。

那一刻,理智的她仍坚信在没有得到充分证据之前lucy口中的edward与她所爱的edward不是同一个人,但当她看到那张再熟悉不过的袖珍肖像时,她倔强的自信心终于被击垮了。面对如此沉重的打击,她仍极力控制自己的情绪,不让lucy有所察觉,并答应为她保守秘密,甚至没有向至亲的妹妹宣泄一悲伤。她的选择是明智的。眼下妹妹正被爱情深深折磨,她不忍心让她任何更加悲惨的消息。她要一个人承担起所有的痛苦,她要默默忍受他姐姐的刻薄冷漠,他妈妈的蛮横无理,还要一遍遍故作坚强地听着lucy的愿望和自鸣得意,一边拼命掩饰深知自己无法与edward相爱的痛苦,一边又不停歇地安慰伤心欲绝的妹妹。终于,在marianne的逼问下,她吐露了掩埋了四个月的心声,那一刻,年仅19岁的她终于忍不住了,她向妹妹宣泄了所有的痛苦,直到这里,我才发现其实我和marianne一样,一直忽视了elinor。 与marianne轰轰烈烈的性格相比,elinor显得不温不火,有时似乎太过冷淡。父亲去世后,她承受的痛苦有增无减。母亲和妹妹一样过于冲动,elinor常常要站出来帮母亲收拾 残局,她要协助母亲管理家庭开支,帮助妹妹度过感情难关,还要孤身一人带着妹妹应付伦敦上流社会中的种种应酬与调侃。她善良体贴,几乎没有心思和时间为自己考虑。她答应为lucy保守秘密,就真的履行了诺言;她得知edward因坚持履行婚约而被逐出家门,不但没有埋怨他辜负了自己,反而担心起他的未来生活,并一心希望帮助他渡过难关。

最终,lucy因贪恋财富与名利主动要求解除婚约,edward顺利在branton上校家附近的教堂求得牧师职位。摆脱了婚约与家族的束缚,他如重获自由的骏马径直奔向elinor并毫不犹豫地向她求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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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关于小团圆读后感优质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0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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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净的封面,以及如诗般的书名,想来作者是一位安静的女子。

作者在序言中写道:这凡尘到底有什么可留恋的?原来都是这些小欢喜啊!它们在我的生命里,唱着歌,跳着舞。活着,也就成了一件特别让人不舍的事情。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却触动了我的心,忍不住往下看。

丁立梅用那些朴实的句子,向我勾勒出一幅幅温馨动人的场景,生活中的一些小细节,在她的眼中有着别样的韵味。

给我印象较深的一篇文章叫作《让梦想拐个弯》。从小到大我有着或大或小的梦想,有些梦想我稍稍努力就可以实现,而有些梦想则需要长期的积累,在没读文章之前,我一直认为,有梦想就要通过努力去实现,遇到困难要克服,要永不言弃,梦想终会实现。而文中作者却说:梦想很可爱,但也很现实。当梦想飘渺如天上的云彩,任我们再踮起脚尖,也无法与它相握,这时,我们要学会认知自我,懂得放手,让梦想转拐个弯。

作者用发生在自己身边的两件事说明了这点。一件是作者的高中同学迷上了诗歌,荒废了学业。没考上大学,失业,离婚,这些都是因为诗,然而付出了这么多代价,他写的一麻袋诗,发表了的却寥寥无几,旁人对他的劝告,他不听,他的老母在离去时对他是一万个放不下,在最后的最后他终于明白,这辈子,他成不了诗人。忙忙碌碌最后却无所成就,多么的悲哀啊!

第二件事情是发生在作者认识的一位服装设计师的身上,他曾经的梦想是一位钢琴家,父母倾家荡产栽培他,他在一次音乐会后突然觉悟,台上钢琴家行云流水般演奏风格,是他永远无法企及的,他不顾父母的反对,放弃了音乐,改行学起了他感兴趣的服装设计,并且很快脱颖而出。

相比之下,第二件事中的服装设计师是机智的,当他发现自己没有弹钢琴的天赋时,他毅然放弃钢琴,改行学习自己感兴趣的东西,闯出了一片天地。

“在哪里跌倒,就要在哪里爬起来”有时不一定是对的。

在哪里跌倒,还要在那里爬起来,岂不是加倍的难?也许,我们在哪里跌倒,应该赶快到别处爬起来。

兴致勃勃从事一项事业,结果一败涂地,为什么还要和自己作对,强撑下去?换一个行业好了,也许这个行业不适合你。

你短跑也许永远都是二三名,永远也超越不了第一个人,那就换长跑试试吧!或许你天生长跑就好!

正如文章在最后所说:野杜鹃一定也做过成为大树的梦的,当那个梦想遥不可及时,它让自己落入尘土,努力地在悬崖上,盛开出属于它自己的绚烂。

我们的梦想或许怎么都无法触及,那么就换一个梦想吧,你曾经为这个梦想付出的努力会让你成为业余者中的佼佼者,有时拿出来陶冶下情操,那便是极好的。

执着是一种可贵的品质,然而盲目的执着,却是对生命的浪费和伤害。亦如:生命之弦,原有它承载的极限和底线,绷得过紧,势必弦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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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论语心得读后感30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读后感,全文共 33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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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到手的这本看上去像是儿童读物,又像一个黄皮笔记本。这本书很奶酪,封面均是黄色,而且不是一般的黄,简直就是一“黄色”书籍。

《谁动了我的奶酪》实在不中看,总共105页。其中,有20页左右其实可以剪切掉,尤其是那些自我吹捧部分;其间还配有若干插图,页面字数甚大甚少。这本书很“瘦”,“小身板”那么一摸别提多骨感。幸好封面比较厚实,可以一敌十,如同瘦子穿了件厚棉袄,这才让这本书显得大了些,掂着也有了些分量。出版方把书皮子造厚一点,另外在腹里填充一些无关紧要的东西真是够卑鄙的。

它的作者是美国作家斯宾塞.约翰逊。算我孤陋寡闻,此前,我只知道有什么叫斯宾塞的和叫约翰逊的,NBA有个乔.约翰逊,但真不知道有个叫斯宾塞.约翰逊的。我找度娘,度娘娓娓道来,原来他也是个叱咤风云的人物。当然,他有什么本事,如果你想知道,那就自己去找度娘促膝长谈吧。约翰逊似乎有些“不务正业”,他是医学博士,但他在写作方面却有更深的造诣,另外还搞演讲,可谓多才多艺。他写了很多畅销书,文能载道,启发了不少人,也拯救了不少人。这样既救人性命又发人深省的人中国也有,鲁迅就是其中典型。

这本书的内容其实很简单,就是写四个小家伙在迷宫找奶酪。四个小家伙分别是两只小老鼠和两个小矮人。两只小老鼠叫嗅嗅和匆匆,两个小矮人叫哼哼和唧唧,只有小老鼠大小,相当迷你。这名起的倒是挺有意思的,尤其是小矮人组合哼哼唧唧。故事的地点是迷宫,这四个小家伙需要在迷宫里寻找奶酪。小老鼠智商比较低,但是他们一个拥有灵敏的嗅觉,一个拥有速度。读罢故事才会理解嗅嗅和匆匆的意思,嗅嗅暗喻嗅觉灵敏的那一类人,匆匆暗喻改变迅速的那一类人。小矮人拥有智商和思想,优势明显。

这四个小家伙都是“上班族”,他们的“工作”就是成天在迷宫找奶酪。不过迷宫你懂的,免不了迷路,而且里面还有很多死胡同,所以说在迷宫“上班”真心伤不起。嗅嗅和匆匆是一个组合,嗅嗅是军师,张大鼻孔那么一闻,奶酪在那边,然后对匆匆发号施令,走你,匆匆二话不说在前面狂奔。小矮人是一对搭档,这哥俩毕竟是人,智商比小老鼠的果断高出一大截。他们会分析,所以少走了不少冤枉路,找奶酪比小老鼠方便得多。这哥俩还时常为小老鼠反复走进同一个死胡同而偷笑不已,心里那叫一个乐呀,你瞧,那俩傻逼,刚刚走进了那个死胡同,这又进去了。说实话,他们瞧不起小老鼠。

人在迷宫混,哪能不迷路?人在迷宫混,哪能不撞墙?这几个小家伙都是悲催族,两个一组就是悲催组。哼哼有时候会停下来哼哼李宗盛的《凡人歌》,“终日奔波苦,一刻不得闲”,唧唧感慨说这歌词太TM现实了。尽管迷宫处处惹人乱,但这四个小家伙还是如愿以偿了。他们都发现了奶酪C站,这里有无数各式各样的奶酪。两个小矮人不约而同的感觉到自己找到了铁饭碗,尼玛,现在公务员的待遇了,心里高兴得一塌糊涂,从此两人打定主意要在C站活到老啃到老。于是,他们的生活变成了Yesteday once more。

哼哼唧唧把C站当成了自家餐馆,还宴请大量宾客一起分享。那个时候,那个骄傲无以言表——爆发富大概就是这种感觉。这俩哥们渐渐地懈怠了,反正有的吃,而且这样子看上去可以吃几辈子,所以还担心什么呢?他们每天先睡个太阳晒屁股,然后一路探讨过路女子的姿色,这个丑,那么美,这个灵,那个水,再到C站海吃一通,晚上撑着肚皮回家去搓麻将。而嗅嗅和匆匆则不同,他们每天检查奶酪是否跟昨天一样,活像两个资深质检员。直到确认奶酪安全可啃才坐下来慢慢享用。

有一天,到达C站的时候,奶酪不见了。嗅嗅和匆匆一脸淡定,因为他们每天晚上盘点发现奶酪一天比一天少。他俩穿上跑鞋,嗅嗅有嗅了嗅,匆匆,走你。小老鼠又出发了,头也不回。只留下哼哼和唧唧一脸茫然,这神马情况?谁动了我的奶酪

唧唧四处勘察,哼哼以为是自己眼睛出了问题,闭了眼睛倒数五个数睁开,但愿像电视剧里演的,他祈求奇迹出现,可是一看还是什么都木有。他愤怒地说,奶酪竟然没有了,还有没有王法,还有没有法律?。唧唧说,算了吧,咱晚上过来,兴许晚上就有了呢。可是当他们晚上过来的时候,还是发现C站空无一物。

嗅嗅和匆匆充分利用了低智商的好处,他们还是用老路子,一个闻,一个跑。有一天,他们发现了N站,这里的奶酪比C站更多。嗅嗅对匆匆说,这就叫皇天不负有心人。匆匆纠正说,我们是鼠,应该是皇天不负有心鼠。嗅嗅说,有道理,嘿,不知道那俩自以为很聪明的傻逼怎么样了。匆匆说,管他呢,赶快吃。哼哼和唧唧则像是废了,到C站已经成了一种习惯,哥俩整天饿着肚皮在C站徘徊,击败饥饿的唯一办法就是不断地幻想这里曾经有那么多的奶酪,然后拼命咽口水。

毕竟长期靠口水度日不是道儿,哼哼唧唧都饿的前胸贴后背了。唧唧实在是扛不住了,说,咱们去找奶酪吧。哼哼一听,怒了,找你妹。唧唧知道哼哼余怒未消,只好忍了。就这样又过了一段时间。唧唧经常会去想嗅嗅和匆匆会不会找到很多奶酪了,我总不能在这里坐以待毙呀。他又对哼哼说,咱们去找奶酪吧。哼哼说,哼,要去你去,我就在这里,哪儿也不去,这里会有奶酪的,盗贼会把奶酪给我送回来的。唧唧心想,哼哼这样子下去准得进精神病医院,好吧,你不去拉倒,我去。唧唧上路了,可是唧唧有个缺点就是迷路,更何况这是迷宫。唧唧在迷宫里吃尽了苦头,每条路给他的感觉都是熟悉。后面的故事一言以概之:唧唧经历了无数困难,克服了若干恐惧,也找到了奶酪N站,只是这次他没有贪图安逸,而是选择了继续寻找新的道路。而哼哼呢,那个顽固不化的家伙怎么样了,书中倒是没有提起,或许他还在C站等奶酪,饿得连路都没法走了。

这个故事很简短,无须多时就可以看闭。但是它确实很有意思。后面紧接着的是一段“下午茶的讨论”,写的是一群职场人士在下午茶的时候聊天,聊他们在看过《谁动了我的奶酪》后的启发,以及对生活及工作的对策。职场是一个迷宫,每个行业有其兴盛之时,也有其衰落之时,换句话说就是有吃香的时候,也有不吃香的时候。人们如何应对工作中的变化至关重要。诸事在变,你不变,或者以不变应万变有时候是行不通的。人们应当向嗅嗅和匆匆学习,嗅嗅善于发现,他总是在发现奶酪及奶酪的变化。匆匆则是能及时改变,懂得如何让自己更快的去适应这个世界。这个故事的主人公其实是唧唧。嗅嗅和匆匆是先知先觉型的,而唧唧是后知后觉型的。后知后觉总比不知不觉好,所以唧唧的命运和哼哼的命运迥然不同。唧唧是那种没有天赋的普通人,甚至还有些很大的缺陷,比如方向感TCL,对前路充满恐惧,可是他战胜了自己,最终得到了相应的回报。

奶酪的寓意也就不言而喻了。奶酪就是那些我们非常需要的东西,如爱情,如工作等。人是会变的,感情也是如此,天下情侣散者多,很多绝配都分了,所以要做好失去奶酪的准备,此时在你身边的那个人彼时可能就在别人身边了。当然,你必须经常观察,经常去维系,不然你连感情是哪天变质的都不清楚,甚至连别人给你戴了顶绿帽子自己都还蒙在鼓里。经常去看看你的爱情吧,看看它是否还是那么鲜。如果实在难以维系,那么何不赶快放弃旧的,而尽快选择新的呢?很多事情都是你无法阻止的,所以不要傻傻地站在原地等待事情好转,而要跟着改变,旧的奶酪实在没法吃了,那就去找新的奶酪嘛。择业也是如此,假如一个行业已经是一条死胡同,那么你还在里面呆着干嘛。选择即刻出发吧,哪怕短时间内你都无法找到新的奶酪,也总比你在老地方等死来得好。探险的过程是艰难而恐惧的,但是与新奶酪的美味相比又算的了什么呢?当你钱包鼓起来的时候,你还会忧伤那些挣钱的苦日子吗?估计都抛到九霄云外去了吧。

谁动了我的奶酪?答案有两个。一个是时间,时间会偷走一切,你难道没有发现吗?你的过去、现在乃至将来都会被时间偷走,你的幸与不幸,你的亲情、友情和爱情,这些都会被时间偷走,何况只是一些奶酪呢?另一个是自己,你的奶酪被偷了,只能说明你没能看护好,你自己便是盗贼的帮凶。如果你能警觉一点,奶酪也不会那么容易被偷走。其实,谁动了我的奶酪不重要,重要的是寻找新的奶酪。奶酪失去了不可怕,可怕的是丢失了那份寻找失去奶酪的勇气。很多人失恋了之后便不再相信爱情,也失去了寻找爱情的勇气。有的人失业了,也失去了找工作的信心。是的,面对失去,我们总会心有不甘或者心生怨恨,但是唯一的出路只有一条——跟着变化变化,继续寻找。不是千百峰回路转,哪有眼前柳暗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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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关于滥竽充数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4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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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若想有成就,就必须要有真才实学,决不能有半点儿虚假。寓言《滥竽充数》讲的就是这个道理。

《滥竽充数》这篇寓言主要讲了在战国时代,齐宣王有个嗜好——十分喜欢听吹竽,而且很讲排场,往往是300多人合奏,齐宣王给了他们很高的报酬。一天,南郭先生请求加入乐队,齐宣王答应了他的请求。其实,南郭先生并不会吹竽只是贪图高额的报酬罢了。每次吹竽时他都装腔作势、左摇右晃、有模有样的“吹奏”,居然蒙混过关。可是好景不长,不久,齐宣王死了,齐湣王继位,齐湣王也有相同的嗜好。不过,他认为300多人一起吹奏太过吵闹,喜欢听独奏,南郭先生知道后,连夜逃跑了。

这个南郭先生不正是我往常生活的真实写照吗?有一次,老师布置了一篇作文,我不想写,便抄了一篇,可是“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这件事被爸爸发觉了,我一开始还想继续抵赖,可是,铁证如山,我只好承认,重写了一篇。

《滥竽充数》一文是对我们的警告,他告诉我们:在学习、生活中,都要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不能有虚假。

我们以后将是祖国的栋梁,绝不能像南郭先生一样。只要脚踏实地,何须惆怅登不上知识的高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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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野犬女皇》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1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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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上订购了《李嘉诚全传》,并且坚持每天看30页。终于在前几天看完了,全书见证了一个从一穷二白的人逐渐成长为商业天才,世界首富的传奇。领略一代儒商叱咤香江,纵横海外的气魄,同时我们也可以体验到以为慈善家的慷慨解囊。感受到一个伟大男人对爱情至真至善的执着。这一切都源于一个智慧的人生。

李嘉诚于1928年7月28日出生于广东省潮安县,那是一座三山环抱,一水相拥,灵秀山川,悠久历史的城市。李氏家族人才辈出,家学渊博,从小经受儒家教育。在李嘉诚心中有一片海,父亲李经云每次都带他去看海并且教授生活道理给他听。从此他便决定要做一名船长。在李氏家族谱中,找不到祖上有经商的基因。可是他却成为一代商娇。

“七七事变”之后,迫于战乱家道落魄,思前想后李经云决定投靠自己的妻弟香港殷商庄静安。毕竟是寄人篱下,日子过得并不好同时因为战乱工作没有着落,不久之后李嘉诚父亲便去世,从此李嘉诚便要承担整个家庭的重担。开始的时候四处找工作都是碰壁,可是母亲庄碧云鼓励他不要放弃,期间他拒绝了舅舅为自己提供给的上班机会,坚持自己找工作。

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找到一份端茶水的工作,在这份工作中他积极勤奋工作得到老板的赏识,同学学会了察言观色,辨别人群。之后还是去到舅舅家公司上班,无论什么工作他总是勤奋工作做不断进取,经过不断的磨砺和自己我的要求严格,李嘉诚得到很多人的认可,他的商业头脑逐渐显现出来,在做推销的时候他就能够找到别人还没与发现的渠道。

“人无我有的意识”,灵敏的市场洞察力是他在生意上不断稳步前进,李嘉诚是一个具有现代经营理念的人,有远大的雄心,能力很强,常想别人不敢想,做别人不敢做,在塑胶产业上做到一定水平,还不断发掘新的商机,跨越到房地产和金融等行业。他的诚实和信誉赢得了大家的支持与合作。

在他身上我们能够看到一个人在逆境中不断奋进,穿越重重障碍,最终取得胜利。从一个打工学徒到自己创业,敢于突破是进取,洞悉商机,一步步都是自己小心谨慎走出来的,这个在商业中自如的人在对待爱情上面也是十分的专一,他一直到自己真正能够付得起家庭的责任的时候才与相爱多年的庄月明结为伴侣,庄月明学士高,成为他的贤内助,牵手一生。

李嘉诚在辉煌腾达的时候并没有忘记自己的故乡,看到家乡的贫困,他宁可破产也要资助办大学。其中最令人感动的是凑资汕头大学的时候因为资金原因,庄月明夫人的话“我除了留下一身换洗衣服意外你拿去卖掉,金银首饰也拿去卖掉,也一定要建成汕头大学”。

在他的商业发展历程中我们看到的是与时俱进,逆风蓄势,信心坚定,这些都足以给我们激励。一个伟大的商人有的不仅仅是财富更多的是他为什么能够获得这一切。磨砺,毅力,坚持和奋进。因为生活中的一切都来之不易,只有不断去争取才会有更多的进步,更大的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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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哈姆雷特读后感10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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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出生于英国中部风景秀丽的艾汶河畔斯特拉福镇,他父亲是一个经营羊毛、皮革的商人。后因父亲破产,莎士比亚不到十六岁就自谋生活。她1585年离开家乡,到伦敦谋生。

莎士比亚的戏剧创作一般被分为3个阶段:第一阶段主要创作历史剧与喜剧;第二阶段主要写悲剧;第三阶段主要写传奇剧。她一生写了37部剧作,154首十四行诗。《哈姆莱特》与《奥塞罗》、《李尔王》、《麦克白》并称四大悲剧,是莎士比亚戏剧创作的成就。

哈姆莱特的故事最早见于12世纪末丹麦历史学家沙克索。格拉马提卡斯的《丹麦史》,16世纪末,曾被改编为戏剧,以复仇为主题,流行一时。莎士比亚将这一单纯为父复仇的故事,改变出反映特定社会矛盾的杰出悲剧。股市讲述丹麦王子哈姆莱特在德国人文主义思想中心威登堡大学求学,父死回国送葬,回国后,他见到的是叔父篡夺王位并与母亲匆匆结婚,满朝文武向新王谄媚,他深深感到抑郁和痛苦。这时,父亲鬼魂出现,告诉他自己实际上是被自己的兄弟所谋杀。王子为了证实鬼魂的话和逃避仇人的监视,假装精神失常。

篡位者对此十分怀疑,就派哈姆莱特的两个老同学和御前大臣的女儿--他的情人去试探他的隐秘,这都被哈姆莱特一一识破了。为了证实谋杀者的罪行,哈姆莱特安排了一嘲戏中戏“,剧情与其父被谋杀的情形十分相似。这是谋杀者惊惶失措,因而暴露了自己。这时,王后受其夫指示,找王子谈话,谈话间,哈姆莱特发现帷幕后有人偷听,就把剑将他刺死,原来是御前大臣,他情人的父亲。无辜的姑娘既失去了父亲,又失去了王子的爱情,应此疯癫,坠河而死。新王决心除掉哈姆莱特,设计派他出使英国,以便借刀杀人。但这一阴谋也被王子识破,他中途折回丹麦。新王又生一计,让御前大臣之子与王子比剑,暗中备下毒剑毒酒。比赛中,哈姆莱特被毒剑刺中,又用毒剑刺中了新王和御前大臣之子,王后也因误饮毒酒身亡,四人同归于荆哈姆莱图临死前嘱咐好友继续他未完成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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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呼兰河传》读后感400字优质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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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这两天学的文章都跟母亲有关,这让我想起《疯娘》的故事了。她只是一个疯子,是一个人人讨厌,被人遗弃的疯子,是一个连猪草和稻草都分不清的疯子,她只是这样的一个疯子,她什么都不明白。但在他生完孩子后,就变了。她是母亲。一个深爱着自己的儿子的母亲,一个普普通通的母亲。在被婆家赶出之后的5年来,她始终没忘记自己的孩子,没忘记在5年后相遇的一天把找到的气球送给她只抱过不到三分钟的孩子,没忘记爱他,没忘记在他受人欺负的时候,站出来保护他,哪怕得罪了别人。

虽然,她只是一个疯子,跟正常人有些区别,虽然,她让儿子喊她一声发自内心的“娘”,付出了许多代价,但她至始至终都爱着她的孩子,深深地爱着,毫无怨恨地爱着。就连这样的一个疯子也有如此真挚,伟大的感情,而我们的母亲不也是这样爱着我们吗?让我感动的是,那疯娘为了儿子可以不顾一切,可以每天走上20多公里的羊肠山路,风雨无阻。可以为了孩子喜欢吃野鲜桃,而失去了生命。读到“娘静静地躺在谷底,周边是一些散落的桃子,她手里还紧紧攥着一个,身上的血早就凝固成了沉重的黑色。”许多同学都哭了,趴在桌子上红着眼睛哭了。疯娘死了,带着满足和幸福死了,手里,还紧紧攥着一个,她为儿子死了。当作者渴望通过自己的努力去回报母亲的时候,娘却永远地离去了……

母爱,圣洁的母爱,母爱,纯真的母爱,母爱,伟大的母爱,母爱,无处不在。妈妈,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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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关于彷徨读后感优质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5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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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发现这本书是在某个悠闲的下午,不经意间这个书名中那个大大的“跪”字刺入眼帘。中国人曾经有着千百年给封建权贵下跪的历史,人们深受封建思想毒害,逆来顺受,我相信我们都不只一次的听到奴性思想这个词,可是,在教育的范畴里也用这样不和谐,甚至刻薄的字眼我还是第一次见。我很困惑,什么是跪着教书?谁在跪着教书?当然我更担心的是:我在跪着教书吗?

书的作者是一位善于思考的长者,也是一位一线的教育工作者,任教于南师大附中。他叫吴非,他把近几年来写的有关教育问题的随笔杂感汇集成这本书。虽是随笔杂感,但也用其中几篇杂文的题目将全书细分为:永不凋谢的玫瑰、我美丽因为我在思想、爱与敬重的阅读、往高处飞、实话怎么说、在欢乐中沉思六个板块。虽是随笔杂感,却没有散文杂文般零散朦胧,每个故事都让人深思,每个问题都掷地有声,让我一边读,一边问着自己:是这样吗?

作为教师,不同于其他职业特点,说起来特殊,又很单纯;说是辛苦,又充满幸福。这本书开篇就说到:一位合格的教师,就说一盏灯,也许灯光未必耀眼,但一定能长久的照耀人一生的道路。不要简单的把你的工作理解为谋生的手段。的确,教师这个职业常常被缚之高台,说我们是阳光下最光辉的职业,给了我们很多溢美之词,也给了我们诸多束缚和非议。例如上次小学生给老师打伞的事件触动很多人的神经,一度成为热议的话题。但我相信凡是登上过三尺讲台的老师,都曾被孩子感动过,都因为孩子满足过幸福过。老师最大的安慰就是我们培养出了人,一个有感恩之心的人,只要能经常地发现这样的孩子,我们就会觉得既幸福又平常。感恩教育时下成了一个流行的词,其实我一直认为班上坐的大多数孩子都是普通的人,我没有想过要培养多少社会栋梁,没有想过我的学生要多几个高精尖人才,我只希望他们懂是非,辨黑白,希望他们能甘于平凡,热爱生活,可以成为一个有温度的人。

吴非老师在书中的“序”中说:“想要学生成为站直了的人,教师就不能跪着读书。如果教师没有独立思考的精神,他的学生会成为什么样的人?身为师者,如果自身的学习能力都不是有效率的,那又怎么去教那些孩子呢?如果自己都没有终身学习的意识,又跟学生谈什么底蕴积累呢?在书中《我美丽,因为我在思想》一文中,作者还说道:终身学习的立学之本是什么,是独立思考精神。学生不敢说,不敢想,是因为开始老师不准说不能说。从指鹿为马的时代,就有了能不能说真话的问题。语文教师不能跪着教语文,如果教师是跪着的,他的学生只能趴在地上了。所以,不跪着教书,是一个教师最初的姿态,也应是一个终身的姿态。很难想象一名卑躬屈膝的教师能够教导出光明磊落的学生。老师还是得有点思想,有点脊梁。

书中还提到,吴非老师认为评价一位老师的工作,简单地说可以是三句话:让学生喜欢你的课,让学生喜欢你任教的学科,让学生有终身学习的意识。读到这三句话,我想大概是我只能算是入门级,我孩子为让学生喜欢我的课而努力奋斗着。书中也提到了影响学生对学科的兴趣很大一部分取决于教师的风格。作者用生动直接的话语进行了比喻,没有风格的教师一如泥胎木偶,他的语文课如破庙庸僧在谈禅。看来,教学风格延续着教师的教学生命。

用吴非老师的话说总得有点质疑的精神,于是在粗读了这本书后看到作者对于很多老师牺牲自己陪伴家人时间说是一种极端的个人主义。对于这样的说法,我个人是觉得有点偏激了,劳作是神圣的,休憩也是神圣的。但每个人对于两者之间的权衡有着自己的考量。另外对于书中对于现存教育体制的一些质疑,作者也是抱有些消极情绪的。

不管怎么说,不跪着教书是一种理想的状态,但我们至少得有那么点风骨,有那么点风格。教师也不仅仅是园丁,他本身就应该是一朵美丽无比,赏心悦目的花。就如最近微信朋友圈中疯转的那篇文章一样,只有老师是优雅的,我们的孩子才有望优雅。只有老师是从容的,我们的孩子才有望大气,只有老师是幸福的,我们的孩子才有望明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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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高中《柳家大院》读后感8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适用行业岗位:高中,全文共 8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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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是什么原因,在最紧张的高三临考前的一个月里我才遇见了它,却执意在一周内看完。二本平装上下册,黑白色的封面,米切尔的大名也隐在了思嘉的裙中......读它时被思嘉的任性,自信,大胆,疯狂还有对自认为的爱情的执着所征服,同样也对白瑞德宽容、勇敢、自信自主,对小蓝妮的那份父爱所迷恋,当时就想要是能找个像白瑞德一样的老公伴自已终老一生就是最幸福的事!呵,就在那一刻在书的结尾,自已就像洞悉思嘉的心,想到了塔拉的红土地就充满了希望和力量,要重新征服离开的白瑞德,感觉仿佛在云端,就像飘一样。

思嘉是个幸福的女人,因为她最终看到真爱,白瑞德是个大丈夫,因为他知道爱不是一种占有的形式,而是一种情感的征服。呵,这是我读飘,这是一部好书,每个人读它都会有不同的感觉,但它值得你一读,永不后悔。飘——我向别人提起古典文学总要提起它。

我一直在想,如果米切尔没有出车祸去世,她所写的其他小说会是什么样呢?一个作家如果要让人爱上,一定要多写点作品,让读者从不同侧面去了解他。因为一本书虽然可以反映作家的很多侧面却不是全部。可是米切尔就像是杜鹃啼血,仿佛她的一生就是为了这本《飘〉。写完她就去世了,让人惋惜。我个人认为《飘》是有两道主线的。爱情和战争。

我们之前所接触的历史很冰冷,仿佛就是一场为黑人解放而运行的必要手段。北方是正义,南方是无知。可是在《飘》中,南方的视角将这场战争表现得居然让不爱战争的我想哭。人与人之间的复杂关系在战争中的表现,被米切尔写得十分浪漫,不论是正面关系还是负面关系。我认为我比较像斯佳丽。而我认为其实瑞德也没有什么不好,甚至非常棒!跨越几十年的感情,在来来回回中辗转,最终尽管结尾十分含蓄,但是大家都可以想象得到,以斯佳丽的性格和瑞德的情,最终二人仍然会走在一起的。

它的续集《斯佳丽》(自然不是米切尔写的)就十分好得续写了这段情缘。我认为续集也是难得之作!

本书还将爱尔兰人与土地的关系写得十分坚定,十分令人折服。

读完它让我有种回味,有种震撼,有种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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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海洋天堂读后感范文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8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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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尔斯·狄更斯曾经说过:“在我所有的作品中,我最喜欢这一部。正如许多父母一样,我内心有一个宠儿,他的名字就叫大卫·科波菲尔。”

《大卫·科波菲尔》是狄更斯的一部代表作,他是批判现实主义大师。狄更斯借用“小大卫自身的历史和经验”,通过这部小说,总结了社会现实,反映了他的人生哲学和道德理想。

大卫的少年生活很艰苦,就像狄更斯的童年一样,也很不容易。大卫从未与自己的父亲见过面,而年轻的母亲在大卫很小的时候就改嫁。但是继父冷酷残暴,他的姐姐也非常恶毒。后来校长的不近人情,朋友的算计,心怀歹意的希普给大卫年幼的心理造成了很深的印迹。但保姆佩格蒂,用善良的淳朴的心一直默默支持着大卫,还有年迈的姨婆,虽然严肃,但心地善良、仁慈。米考伯夫妇、温柔的艾格尼丝也都成为了大卫的知心朋友。大卫的“小童妻”朵拉是多么的善良可爱,叫人发自内心的喜爱她。

读了一遍《大卫·科波菲尔》尤其,是大卫一生的悲欢离合后,我更加理解了狄更斯的思想。这本书无不生动地反应了社会的多变,展现了社会的真是面貌。通过谋得斯通想尽办法独吞大卫母亲的财产、艾米丽的私奔等一系列的描写,体现了人贪婪的本性,在金钱面前不能维持自我的原则。威克菲尔一家的痛苦,汉姆的绝望,不都是金钱造成的恶果吗?但现实总是会惩罚卑鄙和自私的,一步步堕落的希普,最终落得可悲的下场可谓大快人心。

除了对人性、社会的揭示,本书也表现了“真情”。

亚摩斯还宾的那场船难令我难忘。汉姆的“真”正如呼吸,在呼与吸之间是自然的吐纳,无需考虑无需思考。在他面前,纨绔子弟显得如此丑恶、自私和渺小。这份“真”在我们的生活中处处存在着,可往往被我们忽略。无论熟悉还是陌生,总会有“真”温暖我们的心。亲人间相濡以沫的支持与关爱;朋友间心有灵犀的默契和配合;路人间细致入微的关怀和搀扶。

读完全文,我感触颇多。我更加看清了社会的多个层面,也对人性、情感有了更深一层的了解。另一方面,作者的文笔也给了我很大的`启发。他用生动形象的文字,描写了各种不同的人物性格。在今后的写作中,我可以逐渐借鉴这样手法,这对对人物个性的把持有很大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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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好爸爸坏爸爸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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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怀着紧张万分的心情,一口气读完了《环游世界八十天》这本书后,有心跳加速,呼吸急促的感觉,又彷佛坐上了时光机,身历其境。书中的主角霍格,是一位非常富有、英俊的英国绅士,他勇于像不可能的事挑战,因此与朋友以一半的财产打赌 ─ 以八十天亲自环游世界一周,只为了向别人证明他能克服种.种困难,获得成功。

到世界各国旅游,应该是很轻松和新鲜的经验才对。为什么会紧张悬疑呢?因为故事发生在公元一八七二年,那时没有飞机,只能靠火车和轮船,有时会因气候或人为的因素而延误。因此这算是高难度的挑战呢!赌注有可能会面临破产,不但不能自在逍遥的玩,还得提高警觉,再加上被误认为是抢走银行巨款的大盗,随时都有可能被逮捕,真是雪上加霜啊!

当读到霍格一路上被刑警追捕,甚至被囚禁,我有一种莫明的感动,想起自己也有被误会的时候,眼泪就像忘了关紧的水龙头,不停的流下来,可谓感同身受。另外,我还从书上深深的体会到,世界上有成功的人,也有失败的人,他们的成功不在于财富,也不在于运气,而是在于努力的程度。霍格的成功就在于他凭着智慧、毅力和努力来克服所有的困难,他这种坚强的意志力,是值加大家学习的。

我读完这本书之后,对霍格这个人勇于接受挑战的精神感到佩服。在一百多年前的交通并不发达,即使是现在先进的英国也是如此,最后还是以他的勇气和毅力完成了不可能的任务。虽然他没有赢到金钱,但是他得到了一辈子最难忘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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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明朝那些事读后感想心得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7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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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千五百多年前,孔子教学和生活中的点点滴滴,被学生片片段段记录下来。这些以课堂笔记为主的记录由他的学生编写,后来记成了《论语》。

我们会觉得,《论语》好像没有很严密的逻辑性,很多是就事论事,里面也很少有长篇大论的文字,几乎每一则语录都很简短。其实,无言也是一种教育。

我们都说孔子是圣人,圣人就是在他生活的土地上最有行动能力,人格魅力的人。孔圣人带给我们的是一种在大地上生存的信念,他这样的人一定是从我们的生活里面自然而然地生长出来,而不是从天而降的。

与西方不同,中国哲学系崇尚的是一种庄严、理性和敦厚之美。《论语》中孔夫子的形象,就是这样一种审美理想的化身。

在孔夫子这个形象身上,凝聚着他内心传导出来的饱和力量。只有当天地之气凝聚在一个人心中的时候,它才能够如此强大。这是一种力量,我们如果学会了提取锻造这种力量,我们就能够获得孔夫子那样的心胸。我们看到孔夫子的态度非常平和,而他的内心却十分庄严。因为其中有一种力量——信念的力量。孔夫子是一个特别讲信念的人。

宋代开国宰相赵普也曾经说过自己以半部《论语》治天下。可见《论语》在古代社会生活和政治生活中发挥的巨大作用以及古人对《论语》的推崇与敬仰。

子曰:“天何言哉?4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论语》·阳货)孔子对他的学生说:“你看,苍天在上,静穆无言,而4季在轮转,万物生长,天需要说话吗?”《论语》的终极传递就是一种态度,是一种朴素的、温暖的生活态度。孔夫子正是以此来影响他的弟子。

大家知道,儒家理论的核心和最最精髓的东西,除了“恕”字以外,还有一个字就是“仁”。

孔子的学生樊迟曾经问过孔子什么叫仁?孔子只回答他两个字:“爱人”。爱别人就叫仁。樊迟又问什么叫智?孔子说:“知人”。了解别人,就是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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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德国,一群老鼠的童话》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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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许多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最让我感动的就是这篇小说《狼种》了。

这篇小说的主人公大灰,是一条在警犬学校毕业的高材生,可是因为长得像狼而被马戏团团长带走了。我每次读到这儿,常会很气愤,只是长得像狼,就不能入伍,这也太不公平了!难道一只不会救人的哈士奇就比一只精英狼狗强?那可不见得。大灰在马戏团过得很不好,先是经常在演出中被咬,后来给一位小女孩鲜花还被打,最后连小巧玲珑的哈巴狗都敢来对它无礼。大灰忍无可忍,咬了哈巴狗,可驯兽员川妮还骂它、打它,最后封住它的嘴,磨光它的爪子。敢问世界上有尊严的人,哪一个赞同这样做?

大灰不但不记恨驯兽员川妮,还忠义勇敢地赶走了两只云豹,可是大灰却全身鲜血淋漓,成了一只血狗,川妮被大灰感动了,我也被感动了,这样的好狗哪里找得到?那些哈巴狗走过来,想让川妮爱它们,可川妮知道,这些狗看起来忠诚,一有危险,它们就会逃走。川妮一把推开它们,要是我就骂它们,骂完再打它们,它们和大灰相比,只剩下三个字:弱爆了!

忠诚的大灰,我希望i快点好起来!川妮再也不会光打你,你也不会再被哈巴狗咬了!还会有很多人赞美你!喜欢你!你也不用戴口罩了,因为你是一条有尊严的警犬。如果可以,我也会去看你的!虽然你只是一条小狗,虽然你只保护了一个人,但你已经远远胜过了那些为了个人利益而伤天害理的汉奸,我们所有读者都为你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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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易经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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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里,我兴致勃勃地阅读了著名作家梅子涵伯伯写的书,书名叫《戴小桥全传》。这本书的故事很精彩,扣人心弦,幽默搞笑,是大家值得一看得好书!

这是一群男孩子们的故事,他们每天都打打闹闹,来回奔跑,尘土飞扬,开心得要命。这本书从一个个故事里刻画出了一个个栩栩如生的人物,有足球特务马儿帅,不小气的林晓琪……一个个故事都让我哈哈大笑。

我读着读着,不禁思绪万千。书中逼真地描绘了他们调皮喜欢打闹、喜欢踢足球。我们班同学也有很多跟他们相似的地方,有像马儿帅那样的特务,踢足球就往己方球门踢;也有像林晓琪那样大方的,天天带吃的分享给大家;也有像戴小桥那样傻里傻气、胆小的……

我就想,要是我们也有一个毛老师就好了,因为毛老师对他们总是嘻嘻哈哈的,也不会因为调皮而批评他们,当他们调皮的时候,毛老师就拿出相机拍下来,让他们长大以后看看自己小时候调皮的样子。

毛老师能够从孩子的心理想法,理解学生,包容学生,这是一个多么善解孩子心意的老师啊!

书中戴小桥和他的父亲戴豆豆特别好,一点也没有当父亲的架子,和儿子的关系像好朋友似的。我也希望我的爸爸也对我好点。

看着这本书,我感觉写的就是我们,让我感受到了童年的美好,戴小桥能用一个很好的心态对待每一件事情,这点值得我们每个人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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