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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少年·青年》读后感(实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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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心得体会读后感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读后感,全文共 11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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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按照计划读了高尔基的《童年·我的同学·在人间》、鲁迅的《呐喊》、谢婉莹的《冰心儿童文学全集》、刘洋的《绿野仙踪》、斯托夫人的《汤姆叔叔的小屋》、卡洛尔的《爱丽斯漫游奇境记》等几本中外著名作家的作品。

这些书基本上都是我从各个书店中淘回来的。自己的积蓄不算太多,但又想买到自己喜欢的书籍,开始的时候,只能硬着头皮攒钱去买那些昂贵的书籍,后来便有了经验,从那些被人遗忘的书堆中找到许多好的书籍。其中有名著、有童话、有诗歌、有小说、有散文……无论中外,写的都是那么引人入胜,使我得到了许多课本上得不到的知识,也有了许多感想和心得,笔尖流露出一时的感受。

在我读过的这些书籍中,给我留下的印象最深的便是鲁迅的《呐喊》了。《呐喊》深刻地揭露了旧时封建社会的残忍,从中我也读到了“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残忍景象。从《狂人日记》到《孔乙己》再到《啊q正传》,从《风波》到《故乡》再到《社戏》,没有一篇不是在用犀利的笔锋与封建社会的欺压百姓的人们手中的尖刀、火枪做斗争,他犀利的笔锋令国民党反动派闻风丧胆,无论是他的文章还是他的爱国之心,都是那么地令人肃然起敬。虽然我们现在已经进入了新社会,已经不仅仅满足于温饱甚至小康,但是老一辈的精神不能丢啊。

在我认为,读书是人生中最好的娱乐、消遣的方式,它不但能给予人无穷无尽的知识,而且可以给予人无限的乐趣并且培养人为人处事的的能力。

在人们孤独的时候,读书变成了最大的乐趣。这时它既是人们丰富知识的工具,也是消遣的娱乐品,当人们在这时看它时,会感到快乐、轻松;而在人们处理事务的时候,最能发挥由读书而获得的能力。从读书中获得的对自己有利的东西是无穷尽的,能力便是其中之一,多读一些好书,对自己是有利无害的,如果能够在实践的时候不是单纯的运用书本中的知识,而是在书中的知识的基础上不断的创新,结合自己的实际,灵活运用,才是读好书的最高境界。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爷爷的一句名言,也同样是对书籍赞美的一句名言。从这句话中便可以看出书在世界的地位是多么重要,它的价值有多么珍贵。正如高尔基爷爷所说的,一本一本的书,就像一个一个的阶梯,使人爬上高峰。但是爬上高峰的路是陡的,是险的,是要的努力才能爬上去的。读一些不同的书籍就像是在爬阶梯,对自己也是很有帮助的,但也要会选择书籍。一本好书就犹如是由钻石似的思想和那些珍珠似的字句堆砌而成的无价之宝,其中所蕴含着的知识与智慧是那样的珍贵,书籍真可谓是人类的良师益友、精神的食粮啊!相反,如果我们去读那些几乎汇集了天下所有肮脏之物的不利于健康的书籍,那不是在掌握知识、寻找乐趣,而是在使自己堕落,会使自己变得庸俗、无知。

在一本书中,又使它会让你伤心、同情的落泪;有时它会让你开怀大笑;有时它会让你觉得自己身临其境;有时它会让你自己觉得离它根本就在两个世界。

我想,书籍是的良师益友,精神的食粮,我们又有什么理由不好好读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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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关于《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心得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4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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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朱自清是位诗人,也是一个散文家,又是一名学述界的学者。

《荷塘月色》算的上是名篇,使人久久不忘,就在于写出了景致。

“沿着荷塘,是一条曲曲折折的小煤路”读到此处,我的脑际中不知不觉的浮现出一条小路,曲曲折折。

“我爱热闹,也爱冷静,爱群居,也爱独处。”这一句话看似矛盾,并非矛盾,朱自清先生是从不同的角度来描写的,使人耐人寻味。

“月光如流水一般,静静地直泻在这一片叶子和花上。”泻字用的极好,如果换成我们的话,可以用个散落就已经不错了。它值得我们去学习。

“高处丛生的灌木,落下参差的斑驳的黑影,峭楞楞如鬼一般;……”此段运用了对比手法。使人情不自禁的想起夜空中悬挂的月亮的月光使黑影也变得斑驳起来。

《荷塘月色》中有许多地方还运用比喻,排比,对比等修辞手法。甚至梁元帝的《采莲赋》也被朱自清运用到恰到好处,结尾还用了夸张的修辞手法。

《荷塘月色》写的好。

朱自清先生的散文写得很好,他虽然只活了50岁,但是散文领域留下的遗产,值得我们去学习和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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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万物简史读后感20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20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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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读的第一本毛姆的小说,也是他最著名的作品之一。前面一小半花了我快两星期的功夫,每天睡前看一段;后面一半却在两个晚上就看完了。毛姆确实是讲故事的高手,他罗嗦了小半本书,前面还写得跟论文似的,当你快没有兴趣的时候,突然来了个转变,发生了大事,于是你一路飞快地看了下去,还激动得不行。

读完全书,我也没发现哪里提到月亮,哪里又提到六便士,不知道他为什么起这么个名,也许只是个名吧。实际上我对毛姆基本是只知道名字,刚才Google了一下才看了他的生平。又有说法说这本小说是以画家高更的生平为基础的,于是我又Google了一下高更,发现完全不是那么回事,虽然高更确实落魄过,确实跑到过塔希提岛,也确实画了很多原始生活的画。但小说本身确实和高更关系不是很大,没有高更这个人也完全没有关系,倒是毛姆在那里自言自语,自得其乐。

先说一下大概的故事。作家先讲了番某画家如何如何优秀,他的画如何热卖,他的家人如何八卦等等。然后就讲“我”在伦敦,混一些文学类的日子过,认识一些人,其中一位是个证券经纪人的老婆,她自己不写,但热爱文学及文学男女青年,于是经常请他们吃饭。偶尔遇到她的丈夫,发现就是个标准的老实的职员类型的中年人,也不说话。然后他们去度假。这已经是小半本书了。

当我正要看不下去的时候,突然间,这位老实的事业小成的职业中年突然跑掉了,抛弃了家庭,金钱,职业,什么都不要,跑去了巴黎。然后这位妻子就讲作家帮忙去巴黎找他。这位中年男子已经变了个人,完全不讲情理,对家庭社会这一套完全失去了兴趣,也完全不认为自己所为有什么不妥。他全部身心都在画画上,自称感受到了召唤,整个人受到某种力量的支使,而不再是他自己了。

虽然“我”不认为他画得如何,另外一位二流画家却认为他画得很好,不世之作,于是老是借他钱,帮助他,他快病死了还请他到家里去养病。此人养病期间勾搭上人家二流画家的老婆,二流画家自己只好离家出走。三个月过去,突然间,二流画家的老婆自杀了,而他仍然没有任何表示,只是留下了一幅以这位可怜的女子为模特的画,二流画家深为拜服。他还明说,这位女子他根本不爱,只是需要一位模特,画完了,就没用了。

后来他请“我”去看了三十来张画,“我”感受到他在其中的挣扎。然后数年间没有消息。后来他就成了名,死在塔希提岛上了。于是“我”就到这个地方,采访了一些人,了解到他在这个岛上的生活。他同土著女子结婚,生了孩子,住在茂密的丛林里,一直画画,后来生了麻风病,于是死掉了。

从这位画家,书里叫斯德里克兰德的,出走巴黎并以一幅毫无人性的态度出现开始,毛姆实际上已经取代了传说的高更,不管高更自己是否真的经历过这个心灵历程,我想毛姆是经历过的,他把这些想法全写了出来。

一开始的思路是人生没有意义,你必须尽可能活得有意义些。为此故,你可以牺牲你自己,这许多人可以做到,你可以牺牲其他人,这只有极少数人可以做到。书中画家表现得对这个问题完全没有概念,他已经根本不想这个问题,他自己的身体没有关系,别人的身体也一样没有关系,一切只为了他的画画。

其次这个意义到底是什么,一个人怎么去探究它,如果能有所感悟又如何表现它?上面提到的“我”看出他在挣扎,便是在此处挣扎。这位斯德里克兰德已经有所感悟,并且在他的画上有所表现,但画风仍然不统一,没有一个完善的思路,也就是他还不知道如何精确地表达这种突破,以及他是否可能去表达这些,以及是否他根本就没有能力去表达。

到后来在塔希岛上,毛姆开始转向思考如何生活去达成这个意义,以及是否一定要走这种六亲不认的道路。他举了一位正要获得提升的外科医生的例子,他在亚历山大城突然觉得像回了家,于是放弃一切,住在埃及当一名低下的海关检疫员,但也从来不后悔,感觉自己活得很好;又有一位农民,他在太平洋小岛上开辟了自己的农场,盖了自己的房子,生了孩子,只等着自己儿子长大接班,他也很快乐。

在前面,毛姆讲究的是突破人性的枷锁,似乎只要突破这些后天的束缚,人就得获得生活的自由;但我感觉到在后面毛姆自己突然对这个结论变得不自信起来,转而描述了其他一些只是听从内心召唤但并不反驳人性的例子。而在此之前的巴黎段落里,作家甚至借画家之口说了许多对女性甚为不恭的话,似乎女性都是在把杰出的男人往人性的火坑里拉,甚至于二流画家的老婆也是在此举毫无成功希望的情况下才自杀的。

实际上毛姆在靠戏剧成名后的第一部小说就叫《人生的枷锁》,这似乎成了他一贯的主题。单就这本小说而言,我不认为他对这个问题解析得很成功,但这仍旧是一本很好的书。

毛姆确实是讲故事的好手,其实挺无聊简单的事也被他讲得高潮迭起,没有什么曲折的情节也显得很有内容。说起来大段的内容是他自己在说,既不是故事,也不是背景,夹杂了各种心理哲学社会的描写,但仍然不失有趣。毛姆生前就极受欢迎,但似乎也因为这个原因,他不受评论家的喜欢,就好像伟大就不能畅销一样,而毛姆卖书的钱可以在法国买别墅并住到纳粹入侵。但毛姆自己说他是二流作家里的一等人物,也真是谦虚了,他虽然不一定是最好的,但说是一流应该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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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4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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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五千年》中有《越王勾践卧薪尝胆》的故事:越王勾践,为了报当年被吴王羞耻之仇,宁可每天睡柴草, 每日尝苦胆。总扪心自责:"你忘了会稽大败之辱吗?"就这样勾践跟同甘共苦共同命运,经过十年发展生产,积聚力量,又经过十年练兵,终于在公元前473年打败夫差,灭掉了吴国。从中,我们可以体会到:越王给吴王当了三年奴仆,受尽了屈辱,在极其困难的情况下,他始终没有放弃心中的信念——重振越国,找回失去的尊严。他在麻痹了吴王被放回越国后,安抚百姓,操练军队,吃饭前品尝苦胆,晚上就睡在柴草上,时刻提醒自己不要忘记曾经的屈辱和复兴越国的雄心。他身为一个高高在上的君王,能够这样做,真是难能可贵。经过自己的顽强毅力,勾践终于打败吴国。

作为新世纪的我们,决不辜负祖国和人民的殷切期望。要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广阔舞台上,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努力创造无愧于时代和人民的业绩。

这就是历史赋予我们的使命。读了《卧薪尝胆》,我们对自己肩负的责任,有了更深刻的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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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小说分手信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20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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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信》是美国纯爱小说天王尼古拉斯斯帕克斯的经典之作。

斯帕克斯的小说真的是非常好看,让人一拿起来就放不下,而且即使有一段时间不看之后再拿起来,也能够很快进入读书的状态。

这篇小说其实故事不是很复杂,有两个主要人物:约翰(男)和莎文娜(女),还有两个次重要的人物:约翰的爸爸以及提姆(男),后者是莎文娜的好朋友。故事大概是这样的:单亲家庭的约翰原来是一个街头类似小混混性质的青年,后来浪子回头,决定参军。参军后回家度假的时候,邂逅了来他的家乡做志愿者的莎文娜,两人一见钟情,并开始了漫长的异地恋。最开始,两人的关系如胶似漆,尽管相隔两地,两人感情毫无减退。但是随着911事件的突然发生,热血青年的约翰决定为祖国继续服役两年,满怀希望的莎文娜失望至极,慢慢地也对约翰的感情也逐渐暗淡下来。终于,莎文娜给约翰写了一封分手信,两人三年的感情宣告终止。此时,约翰却没有时间为失去莎文娜悲伤,因为他的父亲的健康状况非常差,尽管约翰尽自己最大努力挽救父亲,还是难以挽救父亲的离去。与此同时莎文娜和提姆都是北卡大学的学生,又从小是发小,提姆从12岁就爱着莎文娜,经过时间的培养,两人恋爱并最终结婚了。但是两人的幸福生活却并没有持续很久,提姆被诊断为患恶性黑色素瘤,奄奄一息,每天靠莎文娜和医生们的照顾勉强度日,而此时,刚给父亲办完葬礼的约翰找到了莎文娜。虽然已经很久不联系了,也分手很长时间了,但是约翰和莎文娜似乎又回到了几年前他们一见钟情的时候,他们发现,自己竟然还是如此深深地爱着对方。而提姆也从莎文娜的言行中看到了这一点。善良的提姆竟然对约翰说如果自己死了,请他娶了莎文娜。约翰问提姆为什么要这么做,提姆回答说因为他爱莎文娜,这种爱如此强烈以至于他只希望莎文娜幸福就足够了。约翰尽管仍然深爱着莎文娜,但从与提姆的谈话中,他懂得了爱的真谛,就是要让自己爱的人过上幸福的生活,即使不是和自己。约翰最终选择与莎文娜告别,并将自己从父亲继承过来的财产匿名捐赠给提姆治疗。小说的结尾意味深长:约翰在莎文娜的农场附近看到提姆身体逐渐恢复,莎文娜和提姆也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而自己却最终选择离开。

坦白地说,我本人并不喜欢这个结局,相比与一些理想化一点的结局,比如:提姆去世后莎文娜和约翰重结良缘,斯帕克斯的这个结尾让我心里总有点"堵"的感觉。但是,正是这个我认为不是很圆满的结尾,体现了斯帕克斯的爱情观。

看完这部小说不难感觉到,整本书其实是在探讨一个问题:爱为何物。书的封底如是写着:因为爱,所以选择离开。而提姆当时临终嘱托约翰的话也是本书的点睛之笔。斯帕克斯认为:如果爱一个人,那么就是全心全意地希望这个人好,即使这个人爱的不是自己,即使这个人没有和自己在一起。而提姆就是斯帕克斯塑造出来的作为阐释他对爱的理解的代言人:当莎文娜与约翰一见钟情的时候,提姆没有(至少看起来没有)丝毫醋意。他热心地帮助约翰解决各种问题,诚恳地介绍约翰融入他们这些北卡义工的圈子。甚至在莎文娜和约翰发生不快的时候,还主动送莎文娜到约翰的家帮他们解除误会。提姆做的这一切都是出于对莎文娜的爱。尽管莎文娜喜欢的不是他,而是约翰,但是他仍然希望莎文娜幸福、高兴。他深深地爱着莎文娜,但是当莎文娜和约翰闹矛盾的时候,他并没有趁火打劫,反而愿意为他们俩解除误会,重归于好。因为他知道莎文娜爱的是约翰,他这样做能够让莎文娜更加幸福。到了文章的结尾,约翰的行动更加诠释了斯帕克斯的爱情观:在痛苦的纠结之后,他毅然选择了离开。泰戈尔曾经说过: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的距离,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而是爱到痴迷,却不能说我爱你。约翰的痛苦可见一般,但是即使面对如此的痛苦,他仍然选择了不破坏莎文娜的婚姻,因为他真正地爱着莎文娜,他真诚地希望莎文娜拥有幸福的婚姻和家庭。

斯帕克斯的爱情观多少有点理想主义的元素。一个是美国驻扎在德国的普通士兵,一个则是美国名牌大学特殊教育专业的高才兼校花级的女生。两个身份差异如此之大的人,在一次短暂的邂逅之后竟然能够摩擦出如此绚烂的爱情的火花。也许,正如简爱所认为的:人的精神是平等的,爱情面前更是如此。但是,现实中两个毫无血缘关系的人如果能够爱到如此程度的实在是太少见了。尤其是在我们所处的是一个如此现实的社会。

我觉得爱情是一个非常神奇的东西,由很多很多种元素共同决定,包括相貌、气质、道德、性格、激素甚至基因,而且每种元素所占的权重也都不一样。当然,虽然自己没经历过斯帕克斯的那种爱情,但是毕竟都有父母,父母对孩子的爱,就是无论付出多少都不求回报,只求孩子能够幸福,我们也都有体会。从这点来说,父母真的是太伟大了。但是恋人之间的感情究竟能否达到这种高度呢?难道现实社会中这种爱情已经消失了吗?我不知道.但是我希望它还存在,毕竟在这个越来越现实的社会中,或许我们需要一点不现实的事物。从生物学的角度来讲,作为唯一号称有情感的动物,我们不能够只做繁衍的机器,更要有情感的火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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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儒林外史700字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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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乌鸦做邻居这个文章是著名作家沈石溪写的,这篇文章我觉得非常好。今天,我就给大家讲讲吧。什么都逃不过金闪子得眼睛。鹰眼是世界上最锐利的眼睛,在几百公尺的天空翱翔,一眼就能看见在茂密早从中惊慌逃窜的灰兔子。所以,当一片黑影贼头贼脑从一朵蘑菇状乌云里飘出来,金闪子随意瞥了一眼,就能辨认出来着不仅是同类还是同性,不由得心头陡地一紧。这是鹰的本性。在这么多的文章中,我最喜欢——被摔死的“鹰”这篇。这篇主要内容:在离“我”住的两百公尺,在大青树梢住着一只母鹰。这只母鹰春末孵卵,初冬的小鹰翅膀长硬飞走。转眼间,就到了小鹰展翅飞翔的日子了。

一天早晨,蓝天白云,清风徐徐,是鸟类飞行最理想的气候。 一阵风吹过,吹得它们身体前后摇晃,它们惊慌地“咯咯咯咯咯咯”叫起来,先天就患有恐高症。大枯叶不知疲倦地一遍又一遍地用叫声召唤和鼓励它们飞起来,可对牛弹琴,对鸡谈飞,他的努力注定是要失败的。日落西山,大枯叶累了,嗓子也叫哑了,终于失去了耐心,飞落到横枝上,强有力的翅膀左边一拍,右边一搡,把两只黑鸡推下树去。既然你是鹰,就必须学会飞翔!两只黑鸡喊爹哭娘的惊叫起来,在空中拼命拍扇翅膀,无奈身体太胖太沉,翅膀太小太轻,斜斜地迅速地坠落下来,“呯”的一声,砸在草地上。

总算是有翅膀的动物,没砸的头破血流,但落在地上也像皮球似的打了几个滚,羽毛凌乱,翅膀的羽毛折了好几根,腿骨似乎也受伤了,趴在地上起不来,仰起脖子“咯咯咯”呻吟。它频繁地在地面和高空来回穿梭。两只黑鸡一次比一次跌得重,摔得惨。终于,两只黑鸡摔得气绝身亡,脚爪朝天躺在草地上。大枯叶在两只死鸡上空盘旋了许久,然后,哀鸣一声,振翅飞向远方。既然你是鹰,就必须学会飞翔这句话给我很大的教育,鹰必须学会飞,哪怕牺牲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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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散步读后感3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3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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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真的阅读。文中描写了三代人在一起散步的小事情,语言朴实真挚,可是我读后心里是沉甸甸的。

南方初春的田野,大块小块的新绿随意的铺着“——呵呵,到处都是生命的痕迹。”我和母亲走在前面,我的妻子和儿子走在后面……“温馨,恬静。人到我们这个年纪,已经说是人到中年了,父母健康,孩子活拨茁壮成长,这就是福气。

我的父母把我扶养成人,我来养育我的孩子,教育他成长成人,把爱的接力棒一棒棒传下去,我就是他的模范。我父母,我孩子,我,我爱人,想到他们心中会泛起一阵阵柔情来消融初读此文的沉重。我们大家在一起,手牵手,肩并肩,只要我们在一起,生活就是美好的,生命就是完幸福的。我的世界就是完整的。

感谢生命,让我和我的亲人在一起,携手并肩传递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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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论语心得读后感30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读后感,全文共 34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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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闲暇的周末,偶然翻开《乔布斯传》,细细看完这位苹果创始人乔布斯的传记,受益匪浅。

我一向对传播正能量的传记书籍不太感兴趣,因为我认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境遇,我们生活的环境有所不同,就算看了那么多正能量,到头来还是得自己去生活中领悟。但是这本《乔布斯传》让我感受到这位IT界巨人的伟大和神奇。他为世界带来了那颗缺口的苹果,让iPhone引领了手机行业的发展,也让ipad、MacBook引领了平板以及笔记本电脑行业的发展。他用自己的人生为我们验证了一个人可以把生命活成一个传奇,他的精神和行动力也让后人备受鼓舞。

乔布斯的生命颇有传奇色彩,他青年时期初创苹果,当时苹果未能被世界公认,后来他中断了创业之旅,历经漂泊后再次重返苹果并研制出ipod、iphone和ipad等产品。简洁的外观、人性化的系统功能等优点,让苹果企业下的产品快速俘获了消费者的心。

乔布斯56岁便离开了这个世界,当是他倏忽消逝的肉体并不能摧毁他的灵魂和品质。他的成功与财富不是偶然的,而是必然的。乔布斯是一个有信仰的人,他为产品赋予理想色彩,永远追求并享受着探索的快乐。他把意念转为行动,把行动化为产品。在苹果手机上,我们足以看出乔布斯对极致和理想的不懈追求。乔布斯敢于创新,在诺基亚盛行的年代,他推出一款如此简约的产品,舍弃手机键盘造型、舍弃手机复杂的外观元素,让每个人一目倾心。

乔布斯不惧怕失败,在他30岁的时候,他因与管理层产生分歧而被迫离开亲手创办的苹果企业,这无疑给他带去了毁灭性的打击。可是,乔布斯并没有让不良情绪停留太久,他振作起来,创办了NEXT公司,还收购了皮克斯。最后,让苹果公司走上世界前沿,获得全世界的认可和称赞!

后来,我继续读完《乔布斯传》,对乔布斯的成长经历感慨万千。

乔布斯的亲生父母都是大学生,当初抛弃乔布斯是迫不得已。他们故意拖延领养时间,希望双方的父母能够同意两人在一起。最终,乔布斯被保罗和克拉克领养,合同上规定:他们必须能够乔布斯上大学。

保罗是海军退役的机械师,经常在家里面的车库里制作家具、维修机械,小乔布斯对父亲精湛的手艺非常佩服,经常和父亲混在一起。有一天,保罗制作篱笆时,对乔布斯说:“篱笆的背面虽然别人看不到,但是同样要做的非常认真。”

这句话对乔布斯影响非常深刻,在苹果公司创立之后,他经常和别人谈到。

在乔布斯很小的时候,他就听别人说自己是被领养的,亲生父母把他抛弃了,特别伤心。但是,养父母并没有对他做丝毫隐瞒,而是耐心的向他解释,希望他能理解。之后,每当有人嘲笑他的身世时,他就会很愤怒地说:“他们(养父母)百分之一千是我的父母。”另一方面,当谈及亲生父母时,他显得很草率:“他们就是我的精子库和卵子库。”

乔布斯小学时特别调皮,学校就把情况通知了家长。当他父母来到学校时,并没有怪乔布斯,而是对校长说:“错并不在乔布斯,是因为你们没有激发他的兴趣。”之后,学校专门针对这件事进行了讨论,决定换一名老师来教导乔布斯。新来的老师对乔布斯关爱有加,经常用奖品吸引乔布斯超额完成作业。以至于,乔布斯回忆时说:“后来我写作业就是为了哄老师开心。”如果乔布斯生在中国,肯定会先被爸妈臭骂一顿,再被领到办公室和老师道歉,接着写自我检讨和保证书。从这件事就可以看到中美在教育理念上的差异,或者是差距,引人深思。

保罗在修理汽车时,让乔布斯第一次接触到了电子设备,极大地激发了他的兴趣。乔布斯家的邻居就有西屋电气和惠普公司的高级工程师,乔布斯经常跑到他们家里面玩,那些工程师也很愿意给他介绍一些电子知识。有一次,乔布斯想制作一个频率计,缺少器件,就在电话簿上找到惠普CEO休利特家里的电话。休利特接了他的电话,并和他聊了20分钟,之后把器件寄到了乔布斯家,并给了乔布斯一个制造频率计的临时工作。不管是大公司的高级工程师还是CEO,都会这样耐心认真的对待一个孩子。在中国,有几个大公司的CEO会接一个孩子的电话?

乔布斯年轻时是一个严格的素食主义者,并且不注意个人卫生,很少洗澡,身上总是带有怪味。他去找工作时,直接被拒之门外,但是经理欣赏他的个性,于是决定把它留下来。但是为了不影响他人工作,公司规定乔布斯只能上夜班,避开其他职员。乔布斯高中时经常服用迷幻药,也曾经远足去过印度寻找精神导师。这些都很让我吃惊,但是这也许和乔布斯的独特的思维方式、迥异的性格的形成有很大的关系。

乔布斯高中毕业后,父母决定送他到州立大学,比如:伯克利大学和就在他家旁边的斯坦福大学,并且可能会得到奖学金。但是乔布斯拒绝了,他说:“别人去斯坦福,是因为他们知道自己想要好什么,一点艺术性都没有,我想要的是富有艺术性的大学。”于是,乔布斯坚决要求到全美学费最贵的里德学院,父母没有办法,只好答应乔布斯。

到了里德学院,他从来不上必修课,只是上自己感兴趣的选修课。他曾经选过一门书法课,他说:“这其中蕴含的美、历史意味和艺术精妙之处是科学无法捕捉的,这让我陶醉。”这也给之后苹果电脑创新性的创立多样的字体打下坚实的基础。然而,一年之后,他感到给父母的经济负担太大,决定退学。他并不是真的想离开里德学院,只是不想交学费,也不想上那些提不起他兴趣的必修课,惊人的是:校方容忍了这一切,允许他继续留在学校,不用交学费。“他有一颗渴求知识的心,这很让人感兴趣,”教导主任说。

乔布斯的好朋友沃茨尼亚克是一个名副其实的电子天才,是很多电子迷的偶像。有一天,沃茨把最新设计的计算机拿给乔布斯看,乔布斯被绝妙的设计震撼了,乔布斯敏锐的觉察到这个可以卖很多钱,极力的劝说想把它的免费公开的沃茨。最终,APPLE——1诞生了!

后来,乔布斯和沃茨成立了APPLE公司,并且逐渐壮大。APPLE的成功,我感觉和乔布斯有很大的关系。首先,乔布斯是一个彻底的完美主义者。他把每一件产品都当作艺术品,而不仅仅是赚钱的载体。他绝对不允许一切影响产品质量的因素阻碍了苹果电脑的发展,他要求硬件和软件要完美的结合在一起(所以,大家可能会发现比苹果配置高很多的电脑运行起来还不如苹果)。

苹果公司壮大之后,有很多人加入进来,但是每当有人企图把苹果公司一般化的时候,乔布斯总是坚定的站出来阻止他,尽管可能不被人理解,但乔布斯却拯救了苹果很多次。其次,在苹果公司工作过的人都曾被乔布斯强烈的“现实扭曲力场”感染过,他们本来觉得不可能完成的事,在乔布斯的一番鼓舞之后,就会全身心投入其中。三、善于吸引和聚集人才:他有着超凡的说服力和领导力,吸引和聚集大批优秀的人才,一起为改变世界的理想而努力。在最初创办苹果时,有技术天才沃兹;在开发麦金塔计算机时,有全能的计算机科学家杰夫·拉斯金和电脑奇才伯勒尔;吸引百事可乐的市场专家约翰·斯卡利出任苹果公司总裁时,他说的那句话“你想一辈子卖糖水,还是想改变世界”,让人震撼也让人激情澎湃;离开苹果,创办NEXT公司时,有管理专家特里布尔和顶级电脑专家佩奇和克劳;在他的皮克斯电影公司,有动画天才约翰·拉塞特和埃德·卡特穆尔,正因为这些天才的存在才推出了《玩具总动员》、《虫虫特工队》、《怪物公司》、《海底总动员》等一系列经典的数字动画电影,成就了乔布斯在电影界的辉煌成功。乔布斯改变世界的坚定信念和勇往无前的决心以及成熟的个人魅力让无数优秀的人才聚集在他的周围,一起努力和奋斗最终成就了苹果和动画电影的传奇和辉煌成功。

通过乔布斯,我看到了自己的缺陷所在。作为一名普通的电气检修工,以前,我总以为自己只是一个普通的工作者,这一生只能跟工具和设备度过。但是,从今日起,我要像乔布斯那样,在平凡的岗位上兢兢业业,勇于创新,坚持不懈,永葆一颗积极乐观的心,在工作上不断提高效率,为企业的发展贡献力所能及的力量!

与美国人相比,我还是觉得咱们中国缺了点什么。细细想来,我感到最缺的可能就是为内心的理想敢于放弃一切的破釜沉舟的胆略。很多有才华的人,总是患得患失,不敢迈出关键一步;很多敢于创新的人,又急功近利,逃不脱小打小闹的狭隘。这也许就是美国为什么以区区几百年的历史能遥遥领先于拥有几千年历史的我们的原因吧。也许对于中国未来的发展我们谁也无法左右,但作为一名教师我觉得人才的培养至关重要,我们要从小培养孩子具有创新能力,并且拥有面对困难永不放弃的决心,这是一名教师能做的也是必须要做的。

理想有多远,你的路才能走多远!美国人说,我们需要一万个乔布斯。我们说,中国同样需要一万个乔布斯。因为只有这样,我们的国家才能真正强大,我们的人民才能真正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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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野犬女皇》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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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羽本是一个英雄,这是古之定论。但项羽又不是一般的英雄。

且不说巨鹿之战破釜沉舟的勇敢,垓下之围以一当百的豪气,自刎乌江笑迎死神的从容,单说他在鸿门宴上的表现,就令人心曳神摇,感佩万分。

项羽闻听刘邦欲王关中,勃然大怒,着即发兵击之,这是他的率直而非霸道。二人虽有怀王之约,但刘邦侥幸入关破秦,未建大功而欲私自称王,毫无愧疚之心,实非正人君子所为。

刘邦前来道歉,项羽不仅予以原谅,而且当即说出了告密者,这是他的磊落而非卤莽。过能改之,善莫大焉,焉能斤斤计较之?只有以诚相见,才能尽弃前嫌,和好如初。大敌当前,岂容内讧?

樊哙私闯军帐,恶言相向,项羽不仅不计较,反而酒肉款待,这是他的大度而非愚钝。樊哙为救其主,敢做敢当,可见其忠;生吃彘肩,可见其勇。忠勇皆备,堪称好汉。项羽壮之,可谓好汉惜好汉。

刘邦不辞而别,实属无礼,项羽不仅不在意,还网开一面,助其逃脱,这是他的仁义而非不智。刘邦毕竟是义军主将,劳苦而功高,如若杀之,实属不仁不义,与秦始皇的暴虐又有什么两样?勇敢,豪放,从容,率直,磊落,大度,仁义,这就是历史上项羽,一个集世间伟大人格于一身的人杰。这些伟大人格如日月经天,光华四射,令人眩目,使人心仪。这是他为人的大人格,作为一个英雄的大人格。也正因如此,他才成了一个出类拔萃的英雄,一个具有帝王气质、君子风范的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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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明朝那些事读后感想心得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10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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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月前跟朋友约定一起读李开复的新书《向死而生》,之所以有了这个想法,一为找到一位可以畅快分享读后感的书友,二为给自己勇气翻开这本书,三为督促自己不断的阅读。

这本书买回来已经很久,但是一直没有去看,因为一直没有找到读它的勇气和状态。这就不得不要说一说另外一本书《此生未完成》,当时读完《此生未完成》让我心情压抑了几天,所以对于此类书必须用最好的状态我才能一直读下去。因为于娟的书是依据于日记后期整理而成,所以全书更多的是从发现生病到离开人世的一种记录,表达的更多的是对生的执着和对过往的反思。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正好我的身体也出了问题,所以对于身体健康的担忧和对过往生活习惯的反思很是感同身受。读完《此生未完成》之后,它督促我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特别注重身体的调理和生活习惯的调整。

但是当我认真读了之后,才发现两本书是大大不同的,有人评论说这是李开复的又一本心灵鸡汤,但我更觉这是劫后余生之后他送给他自己的一本未来规划。最初看的时候是有些失望的,因为在看这本书之前我更希望的是能从这本书中再次找到那种感同身受,好让自己再次调整作息,再次重视自己的身体;我更希望能从这本书中学到一些他与病魔作斗争的经验和方法。但是在这本书中都没有,所以我甚至以为自己花钱买这本书不值。但是当我坚持把整本书看完,才发现这本书想表达的正是它的书名---向死而生,既然战胜了病魔,就没有必要再纠结于死,如何过好生的每一天才是最重要的!!!

我觉得李开复一直都是一个天之骄子,是一个备受上天宠爱的人。有人说他都得了癌症,还能称之被上天宠爱?我觉得正是上天宠爱才让他早早发现自己的癌症,才让他更加注重自己的身体,从而有可能活的更久。有多少人死在突发疾病上,一点改过的机会都没有!所以,偶尔的疾病是身体给我们的信号,我们要感谢这些信息,它让我们更加珍惜健康!!

记得李开复有一本自传---《世界因你而不同》,这也是他的人生目标。在生病前他一直坚信自己的人生目标是“最大化影响力”、“世界因我而不同”,生病之后他才发现:人生难得,能把自己做好就很不容易了!其实人的一生不就是这样一个认识自己,包容自己,让自己更美好的一个过程吗?

最后借书中的一段话送给自己和所有看到这段话的人-------“不论身处何处,从事何种工作,身份地位高低,只要每天都有进步、有成长,不必改变别人,只要做事问心无愧、对人真诚平等,这就足够了。如果世界上每个人都能如此,世界就会更美好,不必等待任何救世主开拯救。”

昨日种种,譬如昨日死;今日种种,譬如今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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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伟大的悲剧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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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这本书,它是《查理和巧克力工厂》的续集 。上集写到,查理接管了旺卡先生的巧克力工厂,他们乘大玻璃升降机回家,接爸爸妈妈和爷爷奶奶,姥爷姥姥到工厂。在升降机飞回工厂的途中。它越飞越高,竟然进入了太空轨道。在太空中,他们遭遇了宇宙间最残暴的外星蠕虫克尼德。恰巧美国的宇宙飞船也在太空中。美国宇宙飞船也发现了神秘的查理和旺卡的大玻璃升降机,但是他们不知道是查理,以为是神秘的了不起的八名宇航员。就在这时,蠕虫克尼德向美国飞船和大玻璃升降发起进攻,旺卡利用自己强大先进的升降机,也把美国飞船拉到了地球上。成功解救出来,美国总统也惊叹这神秘的八名的宇航员。

旺卡和查理回到巧克力工厂后。旺卡发明了一种使人变年轻的旺卡维他。它的服用量是有一定量的。但是奶奶,姥爷,姥姥他们吃的太多,变成了小娃娃和负数人。查理相救他们。因为他们一辈子都没有过上好生活,况且来到工厂也一天好生活没过呢!结果姥姥被喷的太多维他旺卡,一下子由负数人变成了358岁的老太太。旺卡又给她吃了14粒旺卡维他,才变成原来的岁数。三个老人历经迫折,终于都变成原来的样子。

最后美国总统邀请这八名神秘的宇航员去白宫做客。激动的老人们不知如何是好。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就是先进的武器能写出来,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们就能造出来。我们期待着大玻璃这样的升降机。还有就是在任何事情面前要理智一些,做人不能太贪心,更不能见利忘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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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詹天佑读后感小学

范文类型:读后感,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全文共 6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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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三只小猪》的故事。书中讲的是:从前,一只母猪生了三只可爱的小猪。母猪对它们说:“你们已经长大了,该自己生活了”。小猪说:“好啊”!妈妈又说:“记住,你们的第一件事就是盖房子。”小猪说:“记住了”。第一只小猪出门碰到一个抱着一捆稻草的人,他上前请求说:“亲爱的人啊,请你把稻草给我,让我盖一座房子吧 ? ”那人就把稻草给了小猪,小猪用它盖了一座舒适的房子。狼从它门前经过说:“小猪,小猪,快让我进去”。小猪说:“我可不让你进来”。狼说:“那我就把你的房子吹跑”。

于是,狼吹呀,吹呀,吹倒了稻草房子,一口把小猪吃了。第二只小猪出门遇见了一个抱着一捆柴火的人,它上前请求说:“亲爱的人啊,请你把柴火给我,让我盖一座房子吧 ? ”那人就把柴火给了小猪,小猪用它盖了一座漂亮的房子。狼从它门前经过说:“小猪,小猪,快让我进去”。小猪说:“我可不让你进来。”狼说:“那我就把你的房子吹跑”。

于是,狼吹呀,吹呀,把柴火盖的房子吹倒,一口把小猪吃了。第三只小猪出门看到了一车砖,他对拉车人说:“亲爱的人啊!请你帮我盖一所砖房吧 ? ”那人说:“好啊!”房子盖好了,狼又来了,她说:快让我进去。小猪说:我不让你进来。狼说:“我把你的房子吹跑”。狼鼓起腮帮子,吹呀 , 吹呀,可是房子怎么也吹不倒,狼生气了,从小猪家的烟囱里爬进去了,一下就掉进开水里了。小猪盖上大锅盖,再压上重东西,一会儿就把狼煮熟了。小猪还吃了一块狼肉呢!

读了这个故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只要肯动脑筋,坏事就有可能变成好事。同学们,我们在学习和做事时都要动脑仔细思考、分析,才能成功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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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分手信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2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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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去反复思考同一个问题,不要把所有的感情都放在一个人身上,你还有父母,有朋友。

认识我的人以为我很静,了解我的人以为我很疯,只有懂我的人才知道其实我很忧伤。

你随时要认命,因为你是人。

不要和一个人和他议论同一个圈子里的人,不管你认为他有多么可靠。

秋天在落叶里,落叶在秋天上,秋风颯颯,是谁遗忘了幸福的方向?为何忘了那么久的事,会在不经意之间惊醒岁月的封尘,然后没有任何原因,就回到了从前。

往事留下我温婉的笑容,覆盖的灰尘早已死去。

我们再也不会像以前那样,以彼此为不可替代;我们再也不会像以前那样,那样用力的爱,直到哭了出来。

你走后我总对自己说:我会找到个更好的,其实我只不过是叫自己别哭泣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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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教育是没有用的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9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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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林格先生的《教育是没有用的》,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最后一章《习惯是教育的最终成果》。尤其是在全国推行的六大习惯,我更觉得非常全面。

习惯与做人品格的培养存在着一种线性关系,人格决定了人的发展发向。如果健全的人格是一个大屋子,那么需要找到门和把手,否则知其门不得而入。这个门把手,就是习惯。

养成教育课题组经过三年的论证最终确定以下六大习惯向全国推广:1、把一件事情做到底;2、孝敬父母;3、说了就一定要努力去做;4、用过的东西放回原处;5、认真写字;6、从错误中反思自己。

林格先生认为:习惯是教育的最终成果,一个人习惯的好坏可以决定一个人的命运。在我们的身边不乏有这样的家长,认为学习成绩是最重要的,只要成绩好了,其它的都不重要。其实这是一种错误的想法,试想一个人成绩再好,就算考上大学了,没有一个好习惯,能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吗?能在以自学为主的大学校园里取得更大的收获吗?进入社会能找到一个好工作吗?能在自己的工作上创出一番事业吗?有一句话叫“拣了芝麻,丢了西瓜。”成绩只是“芝麻”,而好的习惯才是“西瓜”。

曾经看过一则故事:父子两住山上,每天都要赶牛车下山卖柴。老父较有经验,坐镇驾车,山路崎岖,弯道特多,儿子眼神较好,总是在要转弯时提醒道:“爹,转弯啦!”有一次父亲因病没有下山,儿子一人驾车。到了弯道,牛怎么也不肯转弯,儿子用尽各种方法,下车又推又拉,用青草诱之,牛一动不动。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子百思不得其解。最后只有一个办法了,他左右看看无人,贴近牛的耳朵大声叫道:“爹,转弯啦!”牛应声而动。

牛用条件反射的方式活着,而人则以习惯生活。一个成功的人知道如何培养好的习惯来代替坏的习惯,当好的习惯积累多了,自然会有一个好的人生。莎士比亚说:“性格即是命运,心态主宰你的成败,气质影响你的力量,

习惯形成你的能量。”用行动培养习惯,用习惯收获性格,而性格会照亮你的人生。

俗话说的好:习惯成自然,良好的行为习惯在人的一生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齐白石老先生说:“养成好习惯,必有好人生。”

成功是一种习惯,失败也是一种习惯。你的习惯无法改变,但可以用好的习惯来替代。成功很简单,只要简单的事情重复做,养成习惯,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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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苦儿流浪记优秀读后感8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8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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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把你的手给我》这本书是美国作家海姆·G·吉诺特所着,是一本介绍与孩子实现真正有效沟通方法的书,告知家长爱是需要技巧的。父母可以帮助孩子成为一个品质高洁的人,一个有着怜悯心,敢于承担责任和义务的人,一个有勇气、充满活力、正直的人。光有爱是不够的,洞察力也不足以胜任,好的父母需要技巧,如何获得并使用技巧就是这本书的主要内容。

这部书不是枯燥无味的理论说教,它是以生活中的事例诠释着与孩子沟通的技巧和智慧,在读这本书时我心中有着深深的自责,作为一位母亲我真的很失败,看到这一个个鲜活的例子,好象都能和我对上号,我总是能够敏锐地发现孩子的缺点,然后毫不留情的予以批评指正,声音不自然的会提高八度,有时还会加上一些定性的语言,我自认为我这样做是为了孩子好,没想到却深深的伤害到了她,就像作者说的,语言就像刀,它们能够带来痛苦,即使不是身上的的痛苦,在感情上也会留下很多痛苦的伤痕。

其实在平时的生活中我们应给与孩子指导而不是批评,批评和评定性的称赞是双刃剑,两者都是在给孩子下判断。为了避免下判断,心理学家不会发表批评意见影响孩子,而是指导孩子。在批评孩子时,父母会攻击孩子的人品和性格。文中有一例:八岁的玛丽不小心打翻了她的果汁时,她的妈妈平静地说道:“我看到果汁打翻了,我们重新拿一杯果汁吧,还要那一块海绵。她站起来,把果汁和海绵递给女儿。玛丽低声说:”哎呀,谢谢你,妈妈。“她把桌子抹干净,妈妈还在一旁帮她。妈妈既没有严厉的批评,也没说一些无用的忠告,做女儿的真的很感激。这不就是我们想要的结果吗?如果妈妈大发雷霆事情还是得解决,还弄得妈妈生气女儿伤心。即使无法避免怒火,也可以不带指责、不带定性评价地表达出来。所有这些人道的交流方式技巧的背后,是对孩子深深的理解和尊重。

读这本书的过程也是我自我反省的过程,我会把书中学到知识,切实地运用到生活中,我会努力的改变与孩子的沟通,希望我们相处的每一天里都没有叫嚷、没有争辩、没有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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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论语心得读后感30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读后感,全文共 49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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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公司举办了第八期好书推荐活动,推荐书目是《忠诚胜于能力》。刚拿到此书,封面上忠诚既是一种品德,更是一种能力,而且是其他所有能力的统帅与核心这句话就深深吸引了我,再细细品读此书,更觉其中道理值得回味,发人深思,现将几点突出的感受做一简单汇报:

首先,阅读此书让我明白优秀的企业需要的是什么样的人才以及什么样的人才是真正优秀的人,对此,一直以来流行着许多标准,如能力超群,技艺精湛,专家学者......等等,诚然,才华出众固然重要,但随着社会的发展,个人英雄的作用越来越小,英雄集体的作用越来大,只有忠诚于团队的人才能成为团队需要的角色,才能在团队中发挥作用,忠诚已不仅仅是品德范畴的东西,它更成为了一种生存技能,所以此书给出了最优秀人才的一个特别标准,那就是忠诚,忠诚是一种能力,只有忠诚与能力共有的人才是最优秀的。

忠诚是一种能力,而且忠诚更胜于能力,对个人来说,忠诚是一个人最重要的立身之本,忠诚使自己的工作变得有意义,也让自己更加有意义,对企业来说,拥有一批永远忠诚的员工是其进入世界优秀企业行列的基本保证,而员工不忠诚则可能危及企业生存。联系本人被公司派到原天勤证券一年多来的工作经历,深深感到员工的忠诚对企业生存与发展的重要,天勤证券就是因为其高管对企业对客户缺乏基本的忠诚和起码的责任感而至法律法规于不顾,其员工也因为没有归属感和安全感,谈不上主人翁意识,思想混乱,整个企业处于无序的生存状态,最终导致企业生存的终结。而对比之下,国元证券之所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从一个地方性券商跃升为具有较大规模较大品牌影响力的全国性综合创新类券商,原因正如公司领导所总结的:公司的发展是公司全体员工凝心聚力的结果,人和是公司赖以发展的优势所在,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体现,我们公司首先有一个忠诚于公司生存与发展而审时度势、开拓创新的领导核心,同时也有一批忠于职守、敬业务实、奋发上进的员工,公司和员工上下同心,群策群力,所以不仅能在市场竞争的大潮中立于不败之地,而且随着创新试点资格的取得及借壳上市方案的通过,更向成为中国一流证券公司的目标迈进。综观当今世界,有很多历经百年仍然生机勃勃的公司,如可口可乐、福特、沃尔玛、柯达等,这些公司长盛不衰的原因在于始终有一批永远忠诚的员工。

其次,阅读《忠诚胜于能力》让我深深领会到什么样的人才是忠诚的人或者说对一个团队对一个企业来说什么样的员工才是忠诚的员工,第一,忠诚不讲条件,忠诚不讲回报,忠诚的人对国家对企业对家人对同事对朋友具有无私的奉献精神,忠诚的人不计较付出不在乎多做份外的事,忠诚的人为荣誉而工作,为荣誉而工作,就是主动争取做得更多,承担更多的责任;为荣誉而工作,就是全力以赴,满腔热情地做事;为荣誉而工作,就是为企业分担忧虑,给上司以支持,给同事以帮助;为荣誉而工作,就是替他人着想,为客户着想,把自己最优异的工作成果奉献给社会;为荣誉而工作,就是展示你的才华,展示你的无私和无畏,为荣誉而工作,就是自动自发,最完美地履行自己的职责,让努力成为一种习惯。忠诚不讲回报但并不是没有回报,努力工作,忠诚于企业,在捍卫企业荣誉的同时,也树立了自己的荣誉,并使自己的个人价值得到提升。第二,忠诚的人是勇于承担责任的人,有任务不推委,工作出现失误不找借口,第三,忠诚的人总是站在公司的立场上开展活动,与公司同成长共命运;第四,忠诚的人绝不利用职权或职务之便为自己谋取私利;第五,忠诚的人不表现在口头上,而是拿业绩来证明,履行职责是自己最基本的要求,但忠诚的人绝不停留在合格,而是不断追求卓越;第六,忠诚不是愚忠,服从不是盲从,忠诚首先是对自己职业对自己做人原则的忠诚。

最后,作为正在不断发展壮大的国元证券的一名员工,如何进一步让自己也让身边同事真正成为忠诚于企业的有用之才,这是我学习《忠诚胜于能力》一书后思考最多的问题,我将在以下方面进一步提升自己:一、进一步把忠诚于公司忠诚于公司的企业文化当作一种责任一种动力,切实落实在日常行动中,以身作则,严于律己,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二、忠实地履行好自己的职责,特别是《证券营业部副总经理内控职责》,近半年来,我门在有关领导支持下,针对天勤证券遗留的风险薄弱点进行了认真梳理,对业务进行了流程再造,对柜台权限进行全面清理重设,对各项基础工作进行重建,特别是通过新员工培训及自己的言传身教强化员工对国元企业文化从认知到认同及提高风险意识的教育,应该说已取得明显的成效,但仍需完善的方面还很多,所以我应时刻提醒自己也提醒身边同事工作中不能有任何懈怠,严格控制好各类风险;三、忠诚是要靠工作业绩来体现的,而不是口头上的效忠,所以我要不断加强学习,提升自己各方面的能力;四、忠诚是相互的,无论是个人与公司、上级与下级、同事与同事,还是爱人与爱人,朋友与朋友等等都是如此,首先,我对公司对上级领导应是忠诚的,这种忠诚应建立在真心诚意的基础上,其次我对我的下属应是负责的,是真心对待的,也就是说是忠诚的,这样他们才能从心里体会到这一点,也才能对公司对上级忠诚,对此我深有感触,来原天勤营业部工作之初,感觉员工因没有归属感而工作消极,风险意识淡薄,对此,我们一方面严格要求,不断把国元的文化与理念传递给他们,另一方面,我们真诚地关心他们,通过沟通交流,让大家感觉到敬业务实控制风险既是对公司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渐渐地大家建立起相互理解与信任,从而也建立起对公司对彼此忠诚的基础,我们在以自己的行动帮助他们引导他们的同时,他们也以真诚地理解与支持在激励着我们更加努力地工作,今后我更要与我的同事真诚相对,同心同德,为公司为营业部的发展不懈奋斗。

总之,《忠诚胜于能力》这本书确实让我受益非浅,真诚地感谢公司给我推荐这本书,我也将会将这本书推荐给我的同事与朋友。作为社会的人,我将更加忠诚于国家忠诚于家人忠诚于朋友忠诚于自己,作为公司一员,我将更加忠诚于公司忠诚于职业忠诚于同事,认真过好每一天,认真作好每一件事,我将心甘情愿地用生命去执行这种忠诚,同时让自己的生命在忠诚中闪光!

忠诚胜于能力读后感

近日,公司举办了第八期“好书推荐”活动,推荐书目是《忠诚胜于能力》。刚拿到此书,封面上“忠诚既是一种品德,更是一种能力,而且是其他所有能力的统帅与核心”这句话就深深吸引了我,再细细品读此书,更觉其中道理值得回味,发人深思,现将几点突出的感受做一简单汇报:

首先,阅读此书让我明白优秀的企业需要的是什么样的人才以及什么样的人才是真正优秀的人,对此,一直以来流行着许多标准,如能力超群,技艺精湛,专家学者......等等,诚然,才华出众固然重要,但随着社会的发展,个人英雄的作用越来越小,英雄集体的作用越来大,只有忠诚于团队的人才能成为团队需要的角色,才能在团队中发挥作用,“忠诚”已不仅仅是品德范畴的东西,它更成为了一种生存技能,所以此书给出了最优秀人才的一个特别标准,那就是“忠诚”,忠诚是一种能力,只有忠诚与能力共有的人才是最优秀的。

忠诚是一种能力,而且忠诚更胜于能力,对个人来说,忠诚是一个人最重要的立身之本,忠诚使自己的工作变得有意义,也让自己更加有意义,对企业来说,拥有一批永远忠诚的员工是其进入世界优秀企业行列的基本保证,而员工不忠诚则可能危及企业生存。联系本人被公司派到原天勤证券一年多来的工作经历,深深感到员工的忠诚对企业生存与发展的重要,天勤证券就是因为其高管对企业对客户缺乏基本的忠诚和起码的责任感而至法律法规于不顾,其员工也因为没有归属感和安全感,谈不上主人翁意识,思想混乱,整个企业处于无序的生存状态,最终导致企业生存的终结。而对比之下,国元证券之所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从一个地方性券商跃升为具有较大规模较大品牌影响力的全国性综合创新类券商,原因正如公司领导所总结的:公司的发展是公司全体员工凝心聚力的结果,“人和”是公司赖以发展的优势所在,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体现,我们公司首先有一个忠诚于公司生存与发展而审时度势、开拓创新的领导核心,同时也有一批忠于职守、敬业务实、奋发上进的员工,公司和员工上下同心,群策群力,所以不仅能在市场竞争的大潮中立于不败之地,而且随着创新试点资格的取得及借壳上市方案的通过,更向成为中国一流证券公司的目标迈进。综观当今世界,有很多历经百年仍然生机勃勃的公司,如可口可乐、福特、沃尔玛、柯达等,这些公司长盛不衰的原因在于始终有一批永远忠诚的员工。

其次,阅读《忠诚胜于能力》让我深深领会到什么样的人才是忠诚的人或者说对一个团队对一个企业来说什么样的员工才是忠诚的员工,第一,忠诚不讲条件,忠诚不讲回报,忠诚的人对国家对企业对家人对同事对朋友具有无私的奉献精神,忠诚的人不计较付出不在乎多做份外的事,忠诚的人为荣誉而工作,为荣誉而工作,就是主动争取做得更多,承担更多的责任;为荣誉而工作,就是全力以赴,满腔热情地做事;为荣誉而工作,就是为企业分担忧虑,给上司以支持,给同事以帮助;为荣誉而工作,就是替他人着想,为客户着想,把自己最优异的工作成果奉献给社会;为荣誉而工作,就是展示你的才华,展示你的无私和无畏,为荣誉而工作,就是自动自发,最完美地履行自己的职责,让努力成为一种习惯。忠诚不讲回报但并不是没有回报,努力工作,忠诚于企业,在捍卫企业荣誉的同时,也树立了自己的荣誉,并使自己的个人价值得到提升。第二,忠诚的人是勇于承担责任的人,有任务不推委,工作出现失误不找借口,第三,忠诚的人总是站在公司的立场上开展活动,与公司同成长共命运;第四,忠诚的人绝不利用职权或职务之便为自己谋取私利;第五,忠诚的人不表现在口头上,而是拿业绩来证明,履行职责是自己最基本的要求,但忠诚的人绝不停留在合格,而是不断追求卓越;第六,忠诚不是愚忠,服从不是盲从,忠诚首先是对自己职业对自己做人原则的忠诚。

最后,作为正在不断发展壮大的国元证券的一名员工,如何进一步让自己也让身边同事真正成为忠诚于企业的有用之才,这是我学习《忠诚胜于能力》一书后思考最多的问题,我将在以下方面进一步提升自己:一、进一步把忠诚于公司忠诚于公司的企业文化当作一种责任一种动力,切实落实在日常行动中,以身作则,严于律己,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二、忠实地履行好自己的职责,特别是《证券营业部副总经理内控职责》,近半年来,我门在有关领导支持下,针对天勤证券遗留的风险薄弱点进行了认真梳理,对业务进行了流程再造,对柜台权限进行全面清理重设,对各项基础工作进行重建,特别是通过新员工培训及自己的言传身教强化员工对国元企业文化从认知到认同及提高风险意识的教育,应该说已取得明显的成效,但仍需完善的方面还很多,所以我应时刻提醒自己也提醒身边同事工作中不能有任何懈怠,严格控制好各类风险;三、忠诚是要靠工作业绩来体现的,而不是口头上的效忠,所以我要不断加强学习,提升自己各方面的能力;四、忠诚是相互的,无论是个人与公司、上级与下级、同事与同事,还是爱人与爱人,朋友与朋友等等都是如此,首先,我对公司对上级领导应是忠诚的,这种忠诚应建立在真心诚意的基础上,其次我对我的下属应是负责的,是真心对待的,也就是说是忠诚的,这样他们才能从心里体会到这一点,也才能对公司对上级忠诚,对此我深有感触,来原天勤营业部工作之初,感觉员工因没有归属感而工作消极,风险意识淡薄,对此,我们一方面严格要求,不断把国元的文化与理念传递给他们,另一方面,我们真诚地关心他们,通过沟通交流,让大家感觉到敬业务实控制风险既是对公司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渐渐地大家建立起相互理解与信任,从而也建立起对公司对彼此忠诚的基础,我们在以自己的行动帮助他们引导他们的同时,他们也以真诚地理解与支持在激励着我们更加努力地工作,今后我更要与我的同事真诚相对,同心同德,为公司为营业部的发展不懈奋斗。

总之,《忠诚胜于能力》这本书确实让我受益非浅,真诚地感谢公司给我推荐这本书,我也将会将这本书推荐给我的同事与朋友。作为社会的人,我将更加忠诚于国家忠诚于家人忠诚于朋友忠诚于自己,作为公司一员,我将更加忠诚于公司忠诚于职业忠诚于同事,认真过好每一天,认真作好每一件事,我将心甘情愿地用生命去执行这种忠诚,同时让自己的生命在忠诚中闪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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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伟大的悲剧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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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一副残画……破碎的,凝结着浓浓的鲜血的趾爪;破碎的,被钢锯锯掉的牙齿......

虎,不是一直被人类人为是威武凶猛的动物吗?为何如此破碎呢?不,不是的.那只是它的外表.

一只看似懦弱无能的华南虎之所以身陷囹圄,这不就是人类的杰作吗?不过,值得我们反思的是:这只华南虎虽然身陷囹圄,但骨子里蕴藏着涌动的尊严。它面对可笑而可怜的观众时,它背对着,安详地卧在一个角落。“卧”?“安详”?它一定饱经风霜了!作为一只华南虎,它不是应该显示它的威风吗?为何如此“安详” 呢?不,它明明就是对观众乃至全人类的轻蔑。有人有石头砸它,冷漠粗暴;有人向它厉声呵斥,自大;有人还苦苦诱惑,庸俗无聊......可笑而可怜的观众!但,它都一概不理。

可笑而可怜的人类还以为自己征服了世界,征服了自然.人类的力量大自然早就领会了:使物种灭绝;禁锢动物们的自由;虐待动物们.....在刚刚开始的 21世纪里,物种灭绝的数量可能就增加10倍.到2100年地球上1/3到2/3的植物、动物以及其他有机生物将会消失。人类的“力量”太厉害了吧!

这只华南虎向往自由,追求独立然而却被可恶的铁笼不就是禁锢自由,邪恶的代表吗?我们人类应该明白,我们人类有尊严、思想。同样,动物们也有。华南虎代表的正是一个不屈的生命,执着的灵魂!我们应该尊重它们。它们就是我们的朋友。世界之所以这么美好,它们也是一个亮点。华南虎是一个不苟活的生命。在这个不羁的灵魂面前,人类是多么的庸俗,无知。人类应该学会尊重动物,也要努力地获得动物们的尊重!

火焰似的斑纹,火焰似的眼睛,巨大而破碎的滴血的趾爪,好一个不羁的灵魂!这个不屈的灵魂也一步一步倒向了趾爪下的血泊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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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2024《彼得潘》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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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虎,是一种勇猛的动物,它头上有一个“王”字,这正代表着他惟我独尊的王者风范;那你是否想过,一只身陷铁笼的老虎,又是怎样的呢?

《华南虎》这篇文章正是描写一个身陷铁笼的老虎那不羁的灵魂,字里行间都流露出老虎刚毅不屈的性格。这是一篇象征性文章,文中每一个写老虎的细节都象征着作者当时的心理活动与追求自由的渴望。所以事实上作者写的那只老虎就是作者本身,只不过是借着老虎的性格与自己相比。

文中的老虎是一只被囚禁的老虎,理所当然,这只老虎是十分渴望自由的。他在笼子里挣扎,不屈服于所谓的命运,一味摆脱囚禁,追求自由。在人类看来,这种挣扎是一种十分可笑的行为。但是人类才是愚蠢的,他们不敢与命运作斗争,屈服于命运,宁愿做命运的奴隶,是懦弱的行为。笼中的老虎是勇敢的,也是伟大的,他身上所拥有的不羁的灵魂是与命运做斗争的最大武器,拥有它,便可以战胜命运,控制自我。

人类应该因此得到醒悟,因为动物都懂得争取,为什么人类不能呢?难道人类不及动物吗?不是说人类是高级动物吗?为何连动物都做得到的,人类却做不到呢?我认为人类缺乏勇气,不羁的灵魂,坚韧不拔的精神,只要拥有他们,便可以让命运不再掌握自己,让自己来主宰自己,这才是人类最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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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儒林外史700字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3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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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小学教师最容易见证的就是一个孩子的成长,可是有多少成人真正成长为心智成熟之人呢?在假期期间,我迟迟未动笔的原因来自于我整个假期期间读的这本书——《少有人走的路》。

在偶然上猫扑论坛,看到一个关乎自我成长的帖子,帖子中推荐了这本《少有人走的路》。上网搜索了下,这本书在《纽约时报》畅销书排行榜上连续上榜近20年,盛名不衰,好奇心的驱动下我辗转买上了这本书。

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心理学家M·斯科特·派克,本书处处透露出沟通与理解的意味,它跨越时代限制,帮忙我们探索爱的本质,帮忙我们学习爱,也学习独立,归根结底,它告诉我们怎样找到真正的自我。

书中对我们平时有感觉,但却神秘的情感做出了详尽深刻的剖析,不仅仅有说理还有案例,让人看了不禁反思自我的生活:为什么要自律?揭开爱的神秘性,如何做才是真正的爱?成长与宗教有什么关联?

我是一名女性,毫无疑问我最感兴趣的是关于爱的话题。在此书中关于爱有这样一段论述:“古往今来,关于爱,有过各种荒谬的认识。最常见的误解,就是把男女恋爱,尤其是把坠入情网当成是爱,或者说,坠入情网起码是爱的体现。”看到这句话,我不禁疑惑:难道不是吗?难道我误解了20多年?我想可能很多人都和我有相同的认知。看了后我才明白:每个人从孩提时代最初发育开始就会衍生出“自我界限”,这种自我界限能让自我产生安全感,并且有利于自身心理发展。可是永远活在“自我界限”中,只会给人带来孤寂,不欢乐。但大部分人还是渴望摆脱寂寞,冲出自我界限的牢笼。坠入情网,似乎能够使之实现“逃亡”,摆脱孤独和寂寞;坠入情网,意味着自我界限的某一部分突然奔溃,是我们的“自我”与他人的“自我”合而为一。我们突然冲出自我界限,情感就像决堤的洪流,声势浩大地涌向所爱的人,于是寂寞消失了,代之以难以言喻的狂喜之感。

坠入情网,是情感和心灵的退化现象,是一种幻觉。与心爱的人结合在一齐,跟童年时与父母相伴的记忆彼此呼应,这种感觉就和一个两岁大的幼儿,自认为能称霸世界一样不可理喻。现实会击碎一切。

影片《泰坦尼克号》中,Rose和Jack因为阴差阳错相识,彼此吸引,Rose跟随Jack在下等舱尽情舞蹈,跨出甲板上在船头感受海风,并与之坠入爱河。Rose和Jack之所以互相吸引,是源于他们的不一样,生活背景、经历、环境,这些不一样让Rose看到了与众不一样的Jack,在她内心本身就隐含着冒险的因子,想要离经叛道,想要在她的那个生活圈子与众不一样。他们打破了自我界限,触角互相融合,被吸引,产生冲动,想把活力乃至生命献给对方。泰坦尼克号遭遇海难,这场海难让这份感情得到永恒。

试想一下,如果船没有遇到海难,他们的感情还能维持下去吗?可能彼此生活环境、成长背景、思考方式都会成为这段感情发展的桎梏,最终无疾而终。真正的爱,必须要痛苦地打破自我界限,让自我的触角不断延伸,延伸到必须程度就会归于消失,而我们的心智就会成熟。爱能不断释放,自我与世界的区别也越来越模糊,最终我们与外在世界融为一体。这种爱会更加稳定和持久,也使我们更为满足和惬意。

诚如对爱的认识,每一种人生体验都会在挫折、痛苦中得到升华,仅有承受这种.种生命之痛,心智才会得以成长,找到真正的自我。静下心来,细心体会才能真正感受生命的厚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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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红葫芦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4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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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讲述了从开始的杨业,到最后杨文广的一代人的抗辽故事,这本书歌颂了杨家将维护国家神圣领土的英雄主义精神。杨家将中,人人都文武双全,各各以一敌百,杨业孤身一人曾轻易杀败二百人,杨延昭带兵五千歼灭一万余人,杨宗保带小将四名,兵三千歼灭敌军大将三名,大军二万。杨家将中各各都有万夫不当之勇,他们万夫莫敌。

看了此书,我很敬佩周夫人和杜夫人,她们一个很有智识,一个能呼风唤雨,武艺高超。读了这本书我还知道了一些历史背景。在我国历史上,宋、元、明三个朝代民族矛盾十分尖锐,北方民族日益强大,而地处中原的朝廷却腐败无能,国力相对减弱。因此便时常爆发外族进犯中原的战争。故事中杨业一家子孙相传。前赴后继的爱国主义和英雄主义精神感人至深。故事中的佘太君、柴郡主、穆桂英等女将突破封建社会中妇女谨守闺阁、忍耐柔弱的传统,勇敢地冲向反侵略的战场。成为叱咤风云、纵横驰骋的战将。就连百岁的老妇和烧火的丫头也都临阵挂帅和领军打仗,令敌人闻风丧胆、不寒而栗。

我们应该向杨家将学习,在危机时刻,保家卫国,对抗敌人要奋不顾身,有爱国主义和英雄主义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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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红岩》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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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了三周的时间,读罢《红岩》这本书,我的心灵深受其震撼,是七尺男儿生能舍己,做千秋雄鬼死不还家是书中出现的一句话,正是这一句话,耐我思绪万千,现在,让我们重读历史,拷问今天。

《红岩》是一部神品一般的小说,是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质量最高度的概括,红岩精神,是革命先烈坚持真理,改造社会的人生伟大实践,是革命先辈为国家,为人民无私奉献的真实写照,是我们改革开放建设过程中不可缺少的精神支柱。

半个世纪匆匆过去了,然而站在新世纪的开端,我们蓦然回首,诗歌中孕育的那种激情澎湃的豪情依旧未变,他随着岸边的礁石,荡起涟漪翩翩。这首革命战士在严刑拷打下写的《我的自白书》,此自白书非彼自白书,这是革命战士成岗对国名党特务的嘲讽!,他让多少后人都为之动摇,震撼!1949年10月28日,革命战士成岗被恼羞成怒的国名党特务,走狗杀害,年仅26岁!他以自己的生命履行了党的职责!

回首往昔,拷问今天。身处安逸社会的我们是否已经忘了什么叫英勇,什么叫坚贞?以往,大街上发生了什么纠纷,大家都会去抢着拉架,现在的人儿呢,却只知道看热闹不嫌事大,那个手机在那录视频,围了一大窝的人,却没人去拉一把。这种社会现象让人心痛啊!

今日的幸福生活,是否让我们淡忘了血与火的历史,是否麻痹了我们的精神?重读历史,重温豪情,我要感谢《红岩》,是它让我明白了要做真人,做英勇坚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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