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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经典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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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3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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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安全干部应定期对学校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消防设备和各处室、部门执行各项安全制度情况进行检查考评,每月根据检查情况核发安全工作津贴;

2、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例会制度,并主动联系实际工作,于安全重大主题活动、节假日前对学校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消防设备和工作准备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

3、安全干部和领导小组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开具整改通知书,限期予以整改,安全干部具体负责隐患的监督整改,对无故拒绝整改或延误整改的根据规定予以出发,因此发生责任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法律责任;

4、检查过程中应对照规章制度,着重检查制度和各级安全责任的落实情况,并做到有记录、有相关人员签收,对照检查不断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5、检查工作应坚持“三不放过”原则,即隐患查不清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不彻底整改隐患不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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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定期修订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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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小学食堂管理的规范化,更好地落实食堂卫生安全责任,依据我校实际,经校委会讨论,特制定本食堂餐具消毒管理制度,具体如下:

1、所有餐具(包括碗、筷、盆、瓢、刀具等)每天使用后应及时清洗处理,以免招引蚊蝇污染。

2、餐具清洗消毒专人负责,按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顺序操作

3、餐具清洗时必须先用优质洗涤剂混合开水(或温水)浸泡10分钟以上,然后再清洗,并用流水反复冲洗,至少三次。

4、冲洗后的餐具必须倒置于蒸汽箱内,使其干燥,并严防再与其他物品接触,以免污染。

5、所有餐具(包括碗、筷、盆、瓢、刀具等)每天必须蒸汽消毒(20分钟),消毒好后放置在保洁柜内,防止再次污染。

6、对餐具卫生状况小学将不定期抽查,抽查结果跟工友的工资、聘任挂钩。

7、上级部门检查中,餐具消毒达不到要求(由从业人员造成)的,一次责令改正,两次辞退。

8、每次抽查必须做好检查记录,及时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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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生产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28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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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总则

1、 为了加强本公司安全防范工作,保护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公司以“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为方针,全方位实施安全管理

第三条 防火的知识

1、加强各种可燃物质的管理,对易燃物质要妥善保存,不得靠近火源。

2、采取防火技术措施,如设置防火墙等。

3、配备消防设施,如消火栓,消防水源、砂箱、干粉、二氧化碳灭火器或泡沫灭火器等,要经常检查、定期更换,使之处于良好状态。

4、开展群众性消防活动。

第四条 预防触电的知识

防触电的主要措施是加强管理、严禁违章作业。

1、各类电器设备的选用和安装要符合安全技术规定,保证设备的保护性接地或保护性接零良好。

2、电气设备要定期检修,并作好检修记录,及时更换老化或裸露的电线,及时拆除临时和废弃线路等,接线头要包扎绝缘。

3、建全电器设备安全操作规章和责任制度,严禁违章作业,严禁非专业人员擅自操作或修理电器设备。

4、对电器设备进行修理作业,要拉断电源和穿戴绝缘衣物。

5、组织职工训练,掌握对触电者的急救措施和技术。

第五条 事故处理: 事故处理是包括事故发生后的紧急处理、报告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分析和统计、采取措施及处分有关单位和人员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

第六条 事故发生后的紧急处理

事故往往具有突然性,因此在事故发生后要保持头脑清醒,切勿惊慌失措,处理失当。一般按如下顺序处理:

1、首先要切断有关动力来源,如气源、电源、火源、水源等。

2、救出受伤、死亡人员,对重伤员进行急救包扎。

3、大致估计事故的原因及影响范围。

4、及时报告和呼唤援助的同时防止事故扩大和尽可能减少损失。

5、采取灭火、堵水、导流、降温等措施使事故尽快终止。

6、事故终止后,要保护好现场。

第七条 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对伤亡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的基本目的是:找准原因,查明责任,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吸取教训,改进工作。

第八条 安全检查

1、查有无进行安全教育。

2、查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公开张挂或放置。

3、查在布置生产任务时有无布置安全工作。

4、查安全防护、保险、报警、急救装置或器材是否完备。

5、查个人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及正确使用。

6、查工作衔接配合是否合理。

7、查事故隐患是否存在。

8、查安全计划措施是否落实和实施。

第九条 自我安全检查要点

1、检查工作区域的安全性:注意周围环境卫生、工序通道畅通、梯架台稳固、地面和工作台面平整。

2、检查使用材料的安全性、材料有无断裂、毛刺,注意堆放、运输手段等。

3、检查工具的安全性:注意是否齐全、清洁、有无损坏,有何特殊使用规定、操作方法等。

4、检查设备的安全性:注意防护、保险、报警装置、控制机构的完好情况。

5、检查其他防护的安全性:通风、防暑降温、保暖情况,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和正确使用,有无消防和急救物品等。

第二章 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第十条 安全保卫工作特指公司办公区域内的防盗、防火及其他保护公司利益的工作。

第十一条公司实施节假日值班制度,由办公室负责每月的值班安排和监督工作,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并认真履行值班职责,检查各部门对各项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是否落实。

第十二条 夜间值班人员负责每日的开门和锁门,每日晚上值班人员在锁门前必须认真检查门窗是否锁好,电源是否切断,保证无任何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 公司员工应妥善保管印章、钱款、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下班前将抽屉及文件柜锁好,切断电源后方可离开。

第十四条 办公室负责组织有关人员不定期地对公司办公环境的安全实施监督检查,如有安全隐患,相应部门要及时整改。

第十五条 公司所属办公区域的门锁钥匙,起用前应在办公室备份一套,办公室必须妥善保管,以备急需时使用。

第三章 财物失窃处理办法

第十九条 本公司发生财物失窃事件后,有关人员须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查看该房门是否有明显损坏或被硬性物撬开的迹象。

第二十条 开门进入房间后,须查看房内之物是否凌乱,行李或提箱、橱柜是否被撬开。

第二十一条 不可移动现场摆设、触摸任何物件,及时封锁现场,不准任何人进入。

第二十二条 观察有无形迹可疑人员出入,记录被窃物品价值、盗窃时间等。

第二十三条 侦查人员到现场后,应主动协助其工作,以做好内部调查。

第二十四条 对所涉及的各部门人员进行调查并录取口供,同时对重点部位和个人进行严密调查。

第四章 防火安全制度

第二十五条 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防患于未然。

第二十六条 总公司、分公司及各部门均实行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

第二十七条 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各分公司设立相应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

第二十八条 各分公司要建立义务消防队,发生火灾要尽力控制火势蔓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

第二十九条 各部门在生产和工作中,均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市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防火规定,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采取具体措施。

第三十条 完善逐级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

第三十一条 消防设施要随时检查,保证有效。

第三十四条任何人发现火险后,都要及时、准确地向办公室安全保卫部门或消防机关报警(119),并积极扑救。单位接到火灾报警后,应及时组织力量,配合消防机关进行扑救。

第三十五条 奖励

1、坚持执行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敢于同违章行为作斗争、保障生产安全的,奖励20—50元;

2、不怕危险,勇于排除隐患,制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及时扑灭火灾,减少损失的,奖励100---1000元。

第三十六条 处罚:

1、对无视防火安全工作,违反有关消防法规,经指出仍拒不执行的,处罚款200元/次。

2、因玩忽职守造成火灾事故的,应追究直接责任者经济赔偿责任,并处罚款200元/次。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上报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并对所在部门防火责任人处罚款200---1000元。

第五章 突发事件处理规定

第三十七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全体员工及所有驻外机构的员工。

第三十八条 突发事件主要包括员工人身发生重大的病、伤、亡或重大的刑事案件、家庭恶性纠纷等。它们具有突然性、特殊性等特点。

第三十九条 突发事件处理程序

1、突发重大事件一经发生,当事人或知情人须向相关管理部门及公司办公室报告。由办公室会同相关管理部门协同解决。在解决的过程中,需要向公司有关部门求助时,有关部门应积极配合与支持,不得推诿延误。

2、在时间不允许的情况下,办公室可以采取边报告、边处理的方法,对事件直接进行处理。

3、公司办公室在紧急情况下,有权调动公司一切必要的资源;全权处理后,再进行经验总结。如有偏差,待处理下次类似事件时,再吸取教训。

4、突发重大事件处理过程中涉及公司以外的人和事,统一由公司办公室对外交涉。

5、突发重大事件的事发报告、请示及事后结果报告统一由办公室向公司领导报告。

第四十条 总结经验教训及文档管理

1、对突发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分析,必要时可将分析报告,通报给相关人员以吸取教训。

2、对处理政策的把握和公司组织意图的理解方面进行认真总结,供其他管理者参考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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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7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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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工作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对学生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尤为重要。为抓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加大学校消防知识宣传力度,预防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加强学校消防安全教育,针对学校的特点,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和火灾逃生教育。让学生了解各种常见火灾类型,知道火警电话(119、110)和其他报警方式。教育学生懂得在公共场所不玩火,了解起火原因,能认识和使用一般的灭火器,初步掌握轻微火情的扑灭方法和逃生自救常识。

2、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学校在校园内决不允许焚毁资料和物品,如特需要焚毁的不得随便乱烧;要选择远离建筑物的空地,并有专人负责焚烧,须等余烬完全熄灭后方能离开。

3、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学校。学校用于做实验的易燃易爆物品、药品,要专人分管,有专用库房存放,严格保管制度,及用及领,用后立即清理,全部归还,做到不漏不失。

5、按照消防管理规定配备一定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加强管理,爱护消防设施设备,要经常检查学校水、电、气等设备。经常检修电路和各种电器,保证学校不因电路问题和用电器故障等引起火灾。

6、严禁在学校库房、实验室、微机室、等地吸烟和乱扔烟头。严禁在办公室内私自应用电热饼和电热玻璃插座等电器设备,预防火灾发生。

7、学校要组织进行消防演练,了解不同公共场所的消防设施设备,在火灾中能迅速组织学生逃生避险,不组织未成年学生参与救火。

8、做到安全用电,严禁在学校内违章乱搭用电线路,预防因电线老化而导致火灾。

9、严禁在学校教室、办公室使用蜡烛、油灯等照明。

10、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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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定期修订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6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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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科学、有效地管理机房,促进网络系统安全的应用、高效运行,特制定本规章制度,请遵照执行。

一、机房管理

1、路由器、交换机和服务器以及通信设备是网络的关键设备,须放置计算机机房内,不得自行配置或更换,更不能挪用它用。

2、计算机房要保持清洁、卫生,并由专人7*24负责管理和维护(包括温度、湿度、电力系统、网络设备等),无关人员未经管理人员批准严禁进入机房。

3、严禁易燃易爆和强磁物品及其它与机房工作无关的物品进入机房。

4、建立机房登记制度,对本地局域网络、广域网的运行,建立档案。未发生故障或故障隐患时当班人员不可对中继、光纤、网线及各种设备进行任何调试,对所发生的故障、处理过程和结果等做好详细登记。

5、网管人员应做好网络安全工作,服务器的各种账号严格保密。监控网络上的数据流,从中检测出攻击的行为并给予响应和处理。

6、做好操作系统的补丁修正工作。

7、网管人员统一管理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完整保存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的驱动程序、保修卡及重要随机文件。

8、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的报废需经过管理部门或专职人员鉴定,确认不符合使用要求后方可申请报废。

9、制定数据管理制定。对数据实施严格的安全与保密管理,防止系统数据的非法生成、变更、泄露、丢失及破坏。当班人员应在数据库的系统认证、系统授权、系统完整性、补丁和修正程序方面实时修改。

二、计算机病毒防范制度

1、网络管理人员应有较强的病毒防范意识,定期进行病毒检测(特别是邮件服务器),发现病毒立即处理并及时更新软件版本。

2、采用国家许可的正版防病毒软件并及时更新软件版本。

3、未经上级管理人员许可,当班人员不得在服务器上安装新软件,若确为需要安装,安装前应进行病毒例行检测。

4、经远程通信传送的程序或数据,必须经过检测确认无病毒后方可使用。

计算机机房机房管理制度(二)

三、数据保密及数据备份制度

1、根据数据的保密规定和用途,确定使用人员的存取权限、存取方式和审批手续。

2、禁止泄露、外借和转移专业数据信息。

3、制定业务数据的更改审批制度,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改业务数据。

4、每周五当班人员制作数据的备份并异地存放,确保系统一旦发生故障时能够快速恢复,备份数据不得更改。

5、业务数据必须定期、完整、真实、准确地转储到不可更改的介质上,并要求集中和异地保存,保存期限至少2年。

6、备份的数据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由管理人员按规定的方法同数据保管员进行数据的交接。交接后的备份数据应在指定的数据保管室或指定的场所保管。

7、备份数据资料保管地点应有防火、防热、防潮、防尘、防磁、防盗设施。

三、网络安全管理员的职责

1、网络安全管理员主要负责全公司网络(包含局域网、广域网)的系统安全性。

2、负责日常操作系统、网管系统、邮件系统的安全补丁、漏洞检测及修补、病毒防治等工作。

3、网络安全管理员应经常保持对最新技术的掌握,实时了解动向,做到预防为主。

4、良好周密的日志记录以及细致的分析经常是预测攻击,定位攻击,以及遭受攻击后追查攻击者的有力武器。察觉到网络处于被攻击状态后,网络安全管理员应确定其身份,并对其发出警告,提前制止可能的网络犯罪,若对方不听劝告,在保护系统安全的情况下可做善意阻击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5、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应协助机房管理人员进行机房管理,严格按照机房制度执行日常维护。

6、每月安全管理人员应向主管人员提交当月值班及事件记录,并对系统记录文件保存收档,以备查阅。具体文件及方法见附件。

四、运行管理

1、中心机房和开发调试机房隔离分设。未经负责人批准,不得在中心机房设备上编写、修改、更换各类软件系统及更改设备参数配置。

2、各类软件系统的维护、增删、配置的更改,各类硬件设备的 加、更换必需经负责人书面批准后方可进行;必须按规定进行详细登记和记录,对各类软件、现场资料、档案整理存档。

3、为确保数据的安全保密,对各业务单位、业务部门送交的数据及处理后的数据都必须按有关规定履行交接登记手续。

4、部门负责人应定期与不定期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各项制度的落实,并作为人员考核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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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安全疏散设施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5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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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我省建筑安全疏散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其完好有效,依据国家、省现行的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及消防技术标准,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管理责任

1、设置在建筑内部的疏散楼梯、安全出口、防火门、疏散出口、疏散通道、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设施是预防火灾发生,及时扑救初期火灾的有效措施。其日常维护管理由建筑产权单位负责,当建筑使用权转让时,建筑产权单位应当与该建筑使用单位明确其日常管理责任。有两个以上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建筑物,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应当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明确系统的管理责任,统一制定系统的维护管理制度,并委托物业管理机构或共同设立机构统一管理。

2、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单位应当明确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建立完善维护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对系统与设施进行维护保养。

3、单位每年应委托具有维护保养资格的企业对系统进行检测、维护,确保安全疏散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三条 系统使用前准备

1、火灾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的使用单位应由经过专门培训的人员负责系统的管理操作和维护。

2、消防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系统正式启用时,应具有下列文件资料:系统竣工图、系统主要设备、材料的检验报告及其它技术资料;公安消防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系统的操作规程及维护保养管理制度;系统操作人员名册及相应的工作职责。

3、系统的使用单位应建立技术档案。

第四条 建筑内部安全出口数量、疏散通道宽度、距离及疏散门的开启方向、疏散型式应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

第五条 建筑内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疏散指示标志醒目、无遮挡。

第六条 火灾应急照明设置应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做到完整好用。

第七条 设置防火卷帘下方和防火门前方的地面上应喷涂黄色警示标志,用于疏散通道上的防火卷帘下方距帘板0.5米处地面上,距防火门前方0.5米处的地面上,距离用于划分防火分区0.1米处的地面上均应用黄色油漆喷涂警示区域,在警示区域内禁止摆放柜台和存放商品及杂物。

第八条 经营和生产期间,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不得堵塞、占用、锁闭,公共区域的外窗无铁栅栏;常闭式防火门的管理实行责任制,管理责任制落实到医院、宾馆、饭店及娱乐场所本楼层的医护人员、服务人员及值班人员并保持常闭状态;

第九条 商场、宾馆、医院病房楼、学校学生宿舍及娱乐场所在营业和使用期间不能保持常开的疏散门应当安装推闩式疏散门。

第十条 火灾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系统设施、设备要求

1、火灾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应是经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检测合格的产品,有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及出厂合格证,其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火灾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外观应无缺陷,在其明显部位应设有耐久性名牌标识,内容清晰,设置牢固。

2、火灾应急照明灯宜安装在墙面上或顶棚上,应安装牢固可靠,不得有明显松动。

3、安全出口的疏散指示标志灯宜设在出口的顶部;疏散走道的疏散指示标志灯宜设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00m以下的墙面上;疏散走道的疏散指示标志灯的间距不应大于20米,人防工程疏散指示标志灯的间距不应大于15米;疏散指示标志灯应安装牢固可靠,不得有明显松动。

4、火灾应急照明灯应牢固、无遮挡,状态指示灯正常;切断正常供电电源后,应急工作时间不应小于20 min;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其应急工作时间不应小于30 min;应急照明工作状态的持续时间不应小于90 min,且不小于灯具本身的标称的应急工作时间;疏散走道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0.5lx;人员密集场所内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1.0lx;楼梯间内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5.0lx;地下工程疏散照明的地面照度不应低于5.0 lx;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烟与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其它房间的消防应急照明,仍应保证正常照明的照度。

5、疏散指示标志应牢固、无遮挡,疏散方向的指示应正确清晰;自发光疏散指示标志,当正常光源变暗后,应自发光,其亮度应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持续时间不应低于20min;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状态指示灯应正常。工作状态时,灯前通道地面中心的照度不应低于1.0lx。切断正常供电电源后,应急工作状态的持续时间不应小于20 min;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其应急工作时间不应小于30 min。

6、火灾应急广播系统的扩音机仪表、指示灯应显示正常,开关和控制按钮动作灵活;监听功能正常;扬声器外观完好,音质清晰;应能用话筒播音;应在火灾报警后,按设定的控制程序自动启动火灾应急广播;播音区域应正确、音质应清晰。环境噪声大于60dB的场所,火灾应急广播应高于背景噪声15dB。

7、消防控制室应能控制和显示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系统的主电工作状态和应急工作状态;应能分别通过手动和自动控制集中电源型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系统和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照明系统从主电工作状态切换到应急工作状态。

第十一条 系统的每日检查和巡查

系统的使用或管理维护单位,每日应对设置的疏散楼梯、安全出口、防火门、疏散出口、疏散通道、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设施进行逐个逐项检查或巡查,并认真填写记录。

1、查看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疏散出口、疏散通道是否被占用、堵塞或上锁。

2、查看火灾应急照明灯的外观,安装牢固程度,应急灯工作状态。

3、查看疏散指示标志的外观和位置,核对指示方向,疏散指示标志工作状态。

4、查看防火门、防火卷帘处的警示线内是否存放物品或被遮挡。

第十二条 系统半年检查和试验

每半年应检查和试验火灾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广播系统的下列功能,并按要求填写相应的记录。

1、火灾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灯的转换时间。检查方法:模拟交流电源故障,观察其是否顺利转入应急状态,用秒表测试转换时间。标准要求:正常交流电源供电切断后,火灾应急照明灯及疏散指示标志灯应顺利转入应急工作状态;自带电源型的火灾应急照明灯,其应急转换时间不应大于5秒。

2、火灾应急照明灯的照度。检查方法:用照度计测量相关场所火灾应急照明灯的照度,看其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

3、应急电源故障报警功能。检查方法:使应急电源输出主线路与任一支路连接线断路或短路,观察应急电源声、光报警情况和其它支路火灾应急灯具工作状态;手动消除故障信号,再使应急电源与另一支路连接线断路或短路,观察应急电源声、光报警情况和其它支路火灾应急灯具工作状态。标准要求:当应急电源的充电器与电池之间的连接线断路、短路,应急输出主线路与支路连接线短路、短路,应急控制回路断路、短路时,应急电源发出声、光故障信号,并指示故障类型。声故障信号手动消除,当有新的故障信号时,声故障信号应再启动。光故障信号在故障排除前应保持;其任一支路故障不应影响其它支路的正常工作。

4、火灾应急照明自动启动功能。检查方法:使一集中控制型火灾应急灯具防火分区的火灾探测器发出报警信号,观察该防火分区内火灾应急照明灯具动作情况及消防控制设备信号显示情况。标准要求: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接到火灾报警信号后,应输出使受其控制的火灾应急灯具投入工作的信号,火灾应急灯具应及时启动,并向消防控制设备反馈其动作信号。当集中电源型火灾应急灯具的主电源断电后,应急电源应立即投入工作,火灾应急灯具应及时启动。

5、火灾应急照明现场启动功能。检查方法:操作集中电源型火灾应急灯具上的试验按钮,切断主电源,同时手动启动应急电源上的强制启动按钮,观察火灾应急照明灯具动作情况。标准要求:集中电源型火灾应急灯具的主电源断电后,现场手动启动应急电源上的强制启动按钮,火灾应急灯具应及时投入工作。

6、火灾应急照明远程启动功能。检查方法:在消防控制设备上手动启动一防火分区火灾应急灯具的控制按钮,观察受其控制的火灾应急照明灯具动作情况及消防控制设备信号显示情况。手动启动强制按钮,观察受其控制的所有火灾应急照明灯具是否转入应急状态。标准要求:在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上手动启动某一防火分区火灾应急灯具控制装置,受其控制的火灾应急灯具应转入应急工作状态,消防控制设备应有该防火分区火灾应急灯具动作的反馈信号显示。在消防控制设备上手动启动强制按钮,所有火灾应急灯具均应转入应急状态。

7、火灾应急广播系统功能。在消防控制室用话筒对所选区域播音,检查音响效果;在自动控制方式下,分别触发两个相关的火灾探测器或触发手动报警按钮后,核对启动火灾应急广播的区域、检查音响效果;公共广播扩音机处于关闭和播放状态下,自动和手动强制切换火灾应急广播,用声级计测试启动火灾应急广播前的环境噪音,当大于60dB时,重复测量启动火灾应急广播后扬声器播音范围内最远点的声压级,并与环境噪音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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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学校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9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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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校内的一切设备设施要定期检查,及时维修维护,做到固定牢固,运行安全可靠,学校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2、教学设备的维护和安全管理:电脑、投影仪、录音机、实物投影仪、电视机、照相机等贵重办公器材,维护管理要落实到人,明确责任,实行目标管理,在做好防火、防盗的同时,要做好使用维护记录,消除用电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加强体育设施的检查与维修。

3、消防设施的安全管理

(1)加强对全校师生的《消防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教育,加强实验室、计算机房、多媒体教室等公共聚集场所的消防设施和用电安全管理,由总务处、保卫科确定专人负责,定期检修,保证正常运转。

(2)学校保卫科应按规定在教室、实验室、图书室、计算机房、多媒体教室等人员密集的放火重点场所,配齐配足消防器材,保持安全疏散通道畅通,保证灭火器械规格正确、功能有效,有关管理人员必须熟悉使用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3)在师生密集场所设置人员疏散指示标志,由学校保卫科、总务处组织开展照明设施和停电应急措施检验,组织开展紧急情况下师生安全撤离和疏散的演习活动,确保师生安全。

(4)总务处加强对电源、电器、电网的检查,防止因漏电或线路老化等隐患引发事故。

(5)加强对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严禁师生在班级私自接线使用各类电器,严禁使用电炉子、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

(6)学校各部门、教师一旦发现消防不安全隐患,因立即向主管部门反馈,主管部门应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进行整治,不得以各种理由拖延,管理制度《学校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全体教师、学生身体健康、安全,不因学校的设备、设施损坏而发生意外事故,保证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并搞好校园环境建设,巩固“绿色先进学校”的建设成果,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确保水、电、暖的正常运行,由水暖、电工每周至少检查一遍以上设备,如果发现问题,必须当日处理,并做好处理故障记录。

二、根据学校决定,由勤杂工专门负责学校设施设备的检查工作,每日至少检查一遍,并做好检查记录。

三、为了确保学校安全,检查人员工作要到位、负责,特与安全检查人员签定工作责任状。

四、要重点检查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如果有危险隐患及时向总务主任或校长汇报,及时处理好以免发生危险。

五、如检查不到位或没有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设施、设备存在的危险情况,由此对师生造成的伤害,要追究责任。

六、每周末必须由检查员和水暖、电工将检查结果和故障处理记录交学校分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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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企业生产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生产,全文共 3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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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水罐是吊运高温金属熔液的容器,在运转过程中,要求百分之百的可靠性,特制订本规定:

(1)罐耳轴与吊车钩板应保持有润滑油(纳基黄干油或二硫化钼润滑脂),严禁干磨。

(2)钢水罐装高温金属熔液时,不能装得过满(距罐沿约400mm),以免熔液溢出烧坏罐体及耳轴。

(3)严禁在罐体或耳轴上乱[割乱焊,严禁用重锤或其它重物在罐体、耳轴上碰撞或敲打。

(4)罐体或耳轴表面有裂纹和明显伤痕以及耳轴磨损超过名义直径的9%(35mm)者,该罐应立即停止使用。

(5)罐嘴、罐皮、罐沿不得挂钢、挂渣。

(6)罐皮厚度烧损超过50%者应更换。

(7)经常检查罐耳轴周围的焊缝,有无裂纹及开焊情况。

(8)钢水罐由浇钢车间负责,并对罐耳轴及吊车板钩抹油;发现罐体及耳轴变形、裂纹、开焊等应立即报设备科鉴定处理。

(9)设备科每季度组织一次相关人员对罐及耳轴的全面检查,每年联系钢研院做一次耳轴超声波探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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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有关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13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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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省治安保卫工作的条例精神,参照广东省实施《消防法》办法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

安全管理规定》,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确保旅客人身安全和车站财产不受损失。结合本公司情况,特制

订以下消防管理制度。

一、防火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并根据车站的实际情况,定三级防火责

任制,车站领导是本车站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一级责任人,车站下属各部门负责人是二级责任人,各部门的所属人员是三级责任人

二、一级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职责

1、车站站长是本站的消防安全管理直接责任人,负责本车站消防安全

管理组织工作,对车站的防火及各级防火组织人员、制度、落实、贯彻,提出具体计划和要求,并对全车站的防火工作进行领导

和支持。站长可委托一名副职领导分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接受公安消防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2、组织制定和审批各项安全、消防管理制度,保障必要的消防安全管理经费开支。

三、二级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职责

1、各部门负责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部门消防安全管理负第一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各部门的实际情况制订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3、负责组织开展本部门各项安全评比活动。做好职工消防安全思想教育。

4、负责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工作的各项台帐。每月安全检查一次,每季度召开安全例会一次,并将月、季检查、例会情况向办

公室通报。

四、三级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职责

1、各部门、全车站员工要认真落实做好车站制订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积极落实各项防火安全措施。

2、开展本岗位的防火安全自查工作,及时整改各种事故隐患,以重大隐患及时报告车站消防职能部门。

3、对车站发生火灾,要及时开展扑救,控制火势,如火势无法控制,立刻拨打119电话,灾后要保护好现场,如实向公安消防部

门报告火灾发生的情况。

五、安全办职责

安全办作为车站的消防安全主管部门,负有直接的管理责任。主要职责有:

1、在车站办公室的领导和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消结

合的消防工作方针、组织、监督、检查本车站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对站长负责。

2、组织车站管理人员、职工开展以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为主题的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员工的防火安全意识。

3每月进行防火安全检查一次,对查出的问题及隐患及时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整改措施,并及时向站长汇报。每季召开安全例会一

次。

4、制订和修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经常性对各部门进行督促落实,对事故处理做到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责任未查清不放过

,事故隐患未排除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分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得到教育不放过;。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台账。

5、监督各部门落实做好新上岗人员的防火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工作。落实部门对违章操作人员的处理,如发生火警和火灾后,

轻者将追究其责任,并赔偿全部经济损失;重者,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条例,根据情节追究其刑事责任。

6、制定本车站防火预案。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知识学习和防火、灭火训练。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24小时值

班电话81761110。

7、负责灭火器材的有计划购置,分配和维护、保养管理工作。

8、负责本车站重点要害部位通道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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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中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中学,全文共 18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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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加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身、产品、设备免受火灾危害,保卫公司财产安全,根据全国人大会批准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以及有关消防安全规定,结合公司仓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仓库必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接受公司指导和监督。

第三条 仓库贮存着公司的重要物资,是防火重点,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要把消防安全工作摆到首位,与各项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同总结。

第四条 负责人对所属仓库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仓库解决不了的火险隐患,及时反映到公司,切实加以整改。如对已经发现的火险隐患熟视无睹,对防火工作指挥不当,造成火灾事故,应当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

第五条 仓库要建立安全小组,仓库负责人为安全小组负责人,并确定一名保管员负责日常防火安全工作,并保持相对稳定。

一、仓库防火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火安全的规定和文件,组织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2、组织定期检查防火安全实施执行情况。

3、划分防火责任区,指定区域防火负责人,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落实防范措施。

4、对职工进行防火安全宣传,对新职工、临时工要做好上岗位前的防火安全教育。

二、保管员职责:

1、负责本仓库防火安全工作,认真执行有关防火安全制度、规定。对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排除,解决有困难的,应向领导汇报,提出改进意见。

2、学习防火知识、文件,检查岗位防火责任制和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3、发现违章行为应及时制止;发现火灾隐患,应采取防范措施,并向领导汇报。

4、每日检查库房安全措施,下班时做到关闭门窗,做好火、电源管理,清除废纸等易燃物,做好交接班。

5、发现火警时,要及时扑救,并立即报警。

第六条 本仓库对火源要严加管理。仓库区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职工、外来人员和车辆入库,必须收留火种,禁止带入库区。

第七条 库区若确需动用明火,必须经防火负责人或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落实安全措施,指定专人监护现场,作业结束要认真检查,不得留有火种。大风天不准明火作业。

第八条 产品入库应认真检查是否留有火种,特别对外来物品,更要严格检查,如有可疑应另外存放,进行观察。

第九条 仓库电线和电器设备必须按照设计规范由正式电工安装、维修。不准乱拉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第十条 库房照明灯头应装在通道上方,堆码商品必须与灯头保持50公分以上距离。工作完毕,切断电源。

第十一条 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日光灯、60瓦以上的灯泡、电熨斗、电炉子、电烙铁、电钟、交流收音机、电视机等电器设备。

第十二条 每个库房应单独安装分闸,开关箱应设在库外,并安装防雨防潮等保护设施。

第十三条 物品应根据不同性质,分库、分区、分类、分垛储存。留有通道过人。

第十四条 氧气、液化气、乙炔等易燃和易爆物品,不准露天存放,应存放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库房,不准将性质相互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混存。

第十五条 不准在库区内停放、修理机动车辆。铲车进入库房,必须有防止溅出火花的安全装置,不准在库区内存放汽油、柴油。

第十六条 库区和库房内应经常保持清洁,对散落的包装纸、杂物等应及时清除,妥善处理。

第十七条 各种消防器材应定点、定人、定期检查、维修,严禁挪用。消防设备周围,严禁堆放其它物品。

第十八条 仓库必须实行分级负责的安全检查制度,部门每月、仓库负责人每周、保管员每日检查一次。检查的重点是火源、电源、消防设施、生产设备等要害部位的防火措施、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十九条 仓库检查出来的火险隐患,必须做出详细登记,建立档案,逐条研究,限期整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同时采取安全措施,保证安全。

第二十条 仓库一旦发生火灾,应立即组织人员奋力抢救,同时迅速报警,指定专人保护现场。

第二十一条 发生火灾事故应立即用电话、电报报告上级部门,同时主动配合公安部门查清原因,查清肇事人和责任人,写出书面报告。对有意隐瞒火灾事故不报者,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第二十二条 发生火灾事故,必须按照“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事故教训不吸取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

第二十三条 对防止和避免重大火灾事故发生,以及在扑救火灾中奋勇保护公司财产的有功人员,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四条 对违反有关仓库防火安全制度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应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经济制裁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七田阳光教育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20xx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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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单位停车场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7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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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凡进入本小区停车场的车辆,必须遵守本管理规定,服从管理人员指挥及按指定的位置停放。

(二)业主的非营运车辆须办理出入证方可进入、停放在小区内,进入小区的车辆,应将出入证放在车辆前挡风玻璃左侧明显处,凡无证车辆禁止驶入小区

(三)外来车辆进入小区内,必须有保安通知并征得业主同意以后方可放行,否则不准进入。8:00--16:00时,外来车辆在小区内停放二小时以上每次收取停车费3元;当日16:00--次日8:00时,外来车辆在小区内不允许停放。

(四)为安全有序地停放车辆,避免出现事故,要严格按照院内的停车位停放车辆。车辆在转弯时,要注视反视镜,避免发生碰撞事故。

(五)车辆出入停车场时,车速不得超过五公里,按照交通标志指示行驶,因违章行驶造成车辆碰撞,有违章司机负责双方车辆的修复及赔偿。

(六)在停车场内行驶或停放车辆过程中造成车场设施设备和其他物品的损坏,责任人照价赔偿。

(七)各车主驾车驶入停车场期间有责任向管理人员出示停车凭证,车场实行有偿收费,按照京价(收)字[20xx]194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临时停车小型车每两小时1元,大型车每两小时2元;按月租用停车位小型车每月 元,大型车每月 元;按年租用停车位小型车每年报告 元,大型车每年 元;地下停车场、停车楼等停车地点临时停车小型车每两小时 元,大型车每两小时 元;按月租用停车位小型车每月 元,大型车每月 元;按年租用停车位小型车每年报告 元,大型车每年 元。

(八)禁止出租车入内,遇有乘载老、弱、病、残以及携带过重物品的,视情况可以放行,但10分钟内必须离开。

(九)车辆应停泊在各自的车位,不得占用他人的车位,不得跨线停车,不得在行驶通道及非停车区域内停车,避免阻碍其他车辆通行或停泊。

(十)车辆进场停妥后,车主应拉紧手掣、熄火、带下头贵重财物、锁好门窗后再进行离开。本停车场仅此提供停车场地,恕不保管任何财物,如有丢失物品或车辆损伤事件,请及时报告当地派出所进行处理。

(十一)小区内禁止鸣笛,车辆进入停车场内,应将防盗鸣叫器设为低音,避免滋扰居民生活。

(十二)严禁载易燃、易爆、易腐、剧毒、枪支、弹药等违禁物品的车辆泊入本停车场内。如车主虚报或违反本停车场规定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车主须承担全部责任外,还报请司法部门追究车主的法律责任。

(十三)进入停车场的车辆必须完好,残缺或漏油、漏水车不得进入停车场。

(十四)禁止在院内停车位上冲洗车辆,禁止随地乱扔垃圾或废弃物,保持车场内清洁卫生。

(十五)严禁在小区住家内加油、家电池水、修车、洗车、吸烟及动用明火。

(十六)小区内禁止2.5吨以上的货车、大型客车以及装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入内(搬家车、消防车、工程车等特殊情况除外)。 (十七)各车位业主或使用人只可将车位用作停泊中小型客货车及小汽车,所有大型车辆及摩托车、自行车均不得停泊于此车位中,每一车位只限泊车一辆。 (十八)各车主的车辆必须停泊于指定车位内,不得在车位周围装上围栏、门闸或锁链。

(十九)司机驾车停车必须服从物业保安人员的指导和管理,对屡次违反停车场管理规定,指正无效或拒不服从管理者,物业管理公司有权收回车辆出入证。

(二十)各车主均有责任维护停车场公共设施不受破坏,任何车辆对停车场造成的一切损失或导致他人受伤或损失,必须承担全部责任。管理公司亦有权在事件未处理完毕之前拒绝该车辆离开事故现场。

(二十一)各车主个人或车辆资料如有更改或遗失车辆出入凭证,必须及早通知管理公司,以避免造成误会及引起损失。

(二十二)如本车场有任何事故发生,管理公司有权采取适当的临时应变措施,以尽量减少车主之损失,在紧急情况下,管理公司有权要求车主将其车辆暂时驶离停车场,或在未通知车主前将任何车辆拖至安全地点,除因停车场员工故意造成车辆损坏外,管理公司恕不负赔偿。

(二十三)管理公司有权对违例泊车作出按照停车场的收费标准双倍收计停车费或报请主管部门锁车、拖车处理,一切费用将由车主承担,而由此引进的任何损失,管理公司一概不负责。

(二十四)该停车场只提供车辆场地停放,如车辆有划花、损坏、遗失等管理公司概不负责。

(二十五)根据物业管理有关法规规定,保安人员通过值班和巡逻,避免停放在小区内的车辆受损坏,不承担保管和保险责任。

北京市肆维基业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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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3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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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重于泰山,为了加强我校安全管理工作,使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目标明确,责任到人,从而使全校师生牢固树立安全意识,防患于未然,根据我校实际,制定水家小学安全管理制度。

一、管理目标:

加强教育, 责任管理, 防患于未然。

二、责任及分工:

1、 学校安全工作总负责:马国智(校长)

2、 具体落实工作,既全校性的宣传教育,学校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海世虎(副校长)

3、 各班安全教育及管理:各班主任

三、具体措施

(一) 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

1、 学校每学期将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列入学校工作计划,做出具体安排,各班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并由主管领导负责检查落实情况。

2、 进一步做好路队护送工作,由值周领导负总责,各班主任各负其责,值周教师负责检查登记。

3、 活动时间学生不能随意出校门。

4、 严禁教师指派学生到校外替老师买东西和干其他事情。

5、 学生早、中午上学要及时进学校,不准在校门周围逗留,玩耍等。

6、 学生一律不准骑自行车上学。

(二) 严格预防传染病。

1、 大力宣传疾病预防知识。

2、 在预防传染病的非常时期和传染病的高发季节,学校主管领导要指定相应措施。积极做好各项预防工作。各班主任老师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全力配合学校做好预防工作。

3、 各班要建立晨检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向校领导汇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4、 学校领导和老师要根据分工,始终做好室内、厕所、饮用水源等有可能产生传染病源处的清洁卫生工作,坚决杜绝学校内出现传染源的可能性。

5、 值周教师和主管领导继续加强学生个人卫生的检查和通报工作。

(三) 严防食物中毒

1、 各班要从原则上杜绝学生外出买零食吃。

2、 各班主任要因地制宜,对学生进行基本的预防食物中毒方面的教育。如阅读食品说明书、辨别保质期、不食霉烂食品等。

3、 学校要与校园周围的商铺进行食品管理卫生方面的协议、商讨、检督等工作,有必要时还要进行交涉、举报等。

(四) 做好楼层、楼梯和楼道出口的安全疏通工作。

1、 学校要以《教学楼管理“十不准”》严格要求各班,各班主任要以此为标准,大力加强宣传,以百倍的警惕性严防各种意外事故的发生。

2、 在学校学生集中上下楼时各班一定要按学校规定各走其道。值勤教师要认真值勤,各相应的授课教师管理好本班学生,严防拥挤、推搡、滑倒、学生逆行等现象。

3、 坚决杜绝学生在护栏上滑行的现象,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

4、 冬季时间楼梯、楼道要尽量少洒水,教师不能随意从办公室向外泼水,以防结冰。

(五) 防火、防漏水、防煤气中毒。

1、 各班要及时对学生进行防火,防溺水、防煤气中毒方面的教育,一是让学生提高思想认识,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二是让学生具备最基本的防范和自救意识;抢救常识加强自我保护能力。

2、 不经校领导同意,教师不准带学生外出,如果有特殊情况必需外出,带队教师要负起一切责任。

3、 “三防”内容要成学校每次家长会宣传的重要内容。

(六)及时、彻底地排除校内及学校周边的安全隐患,由校领导牵头,对学校内外所有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大排查,该学校解决的学校解决,该老师解决的老师解决,该社区和群众解决的就让社区和群众解决,排除工作一定要及时、彻底、全面,学校主管领导一定要将检查落实工作做好,解决不了的,还要及时上报,并做好隐患排除前的安全预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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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总包与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29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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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甲方(总包):乙方(分包):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

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方针和强化“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管理理念,加强马池口村民安置房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护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及环境影响事件的发生,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各自的安全管理和环境管理职责,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市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本协议为马池口村民安置房项目安全管理和环境管理的专项协议,在双方审核确认后签订本协议,经双方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后有效,施工过程中双方应认真履行。

第一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向乙方公布本企业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和企业CI管理要求,核查乙方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对乙方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实施监督管理。

二、审核乙方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

三、监督乙方针对其施工内容、工艺要求制定的施工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核实必要的安全保护设施,监督乙方管理人员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

四、按照乙方呈报的进场人员花名册,对入场人员进行公司级、项目级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档案。

五、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控制检查中,对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岗位的安全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检查时有权纠正任何违章行为,并勒令其整改,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严重事故隐患,立即责令停工,直至满足安全施工条件后方可复工。

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有权对乙方给予适当的处罚。

对于严重不服从甲方管理,野蛮施工者,甲方有权将其清退出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对乙方自带进入施工现场的机具、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必须合格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大型机械设备乙方必须出具安拆专项方案,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正确安装、使用和拆除。

七、乙方发生安全事故,必须及时按规定程序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按规定予以调查、处理。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接受甲方的统一指挥和监督,严格遵守国家、地方及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积极参加甲方的安全生产会议,执行会议决议。

按照甲方企业CI要求,建立、维护统一的中建CI形象。

二、建立工地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按有关规定配备足够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__]91号]要求,本项目需要乙方配备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三、负责编制本项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并在施工作业前,报甲方进行审核备案。

做好对施工现场内作业活动的日常安全检查,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并定期向甲方报告检查情况。

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解决处理,并向项目负责人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应当立即制止;对甲方提出的整改要求应按时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四、对本项目的施工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如实向甲方备案;有人员调整时,要立即书面上报甲方。

组织施工人员入场作业前的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不得录用无身份证件的人员和未满十六周岁的童工。

经现场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持身份证明和三张近期照片,到甲方安全部办理施工作业胸卡,凭胸卡进出本项目施工现场。

必须无条件地服从甲方警卫人员的检查。

五、配备的架子工、电工、电气焊工、信号工、机械操作工、吊篮操作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的有效证件要及时报甲方核验。

六、负责本单位作业班组的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种变换的安全教育。

下达施工任务时,应进行有针对性的班前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发生交叉作业时,应先报告甲方统筹协调,并派专人进行监护。

不安排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不安排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及其它不适合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从事高处作业。

七、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条例的规定,对进场作业人员按照岗位和工种进行劳动保护用品和工具的配置,检查操作人员安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

严禁没有正确佩戴劳动保护用品的作业人员上岗进行作业。

八、自行配备机具、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应向甲方提供产品生产厂家的生产资质、合格证书以及国家有关部门检验证明。

需要在现场进行技术指标、安全性能实际检验的,必须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禁止任何人私自拆除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设备、设施。

九、必须配备专职临电电工。

施工作业需要连接电线线路时,必须由专业的电工完成。

严禁非专职电工进行电气连接作业。

机具、设备的电源线路必须有可靠的保护措施,严禁拖地使用。

十、如自行搭设或使用甲方搭设的脚手架,必须按照脚手架安全操作规程加强管理;经验收合格的脚手架,不得随意拆改。

在建筑楼内施工时,对洞口、临边的安全防护设施要爱护,不得随意拆改、毁坏;工作中确实需要拆改,须报甲方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拆改;作业结束或下班休息时,必须及时将安全防护设施恢复固定好。

一、乙方动火作业,或在易燃、易爆等危险场所进行作业时,应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设立安全消防责任人和作业监护人,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作业前,向甲方提出动火申请,得到书面批准后,方可操作。

进行电气焊作业,配备的电气焊设备应完好,符合安全使用要求;作业前,及时向甲方进行动火申请,作业中应清除作业区域内可燃、易燃物,配备专职看火人和灭火器材,作业后检查作业区域内却无火源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严禁私自拆改、毁坏、挪用甲方现场的消防设施器材。

十二、乙方应根据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必须有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加强季节性施工的安全管理。

暂停作业时,乙方应当做好现场保护。

十三、乙方应根据甲方管理要求,实施有关环境管理措施及节水、节电、节材措施,实行绿色施工、节能降耗。

减少本单位、本施工区域的污染源对环境的影响,确保本单位、本施工区域噪声、固体废弃物、污水、有毒有害气体等重要环境因素达标排放。

施工垃圾随产生随清理,严禁从楼层高处向下方抛扔施工垃圾。

十四、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住宿和饮食的安全教育。

宿舍内不得私自乱接高压电路,严禁卧床吸烟;不得聚众赌博、酗酒,不得传播黄色影像刊物。

自建食堂必须办理食堂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健康知识培训证和身体健康证;采购食品必须到正规商店,严禁购买路边商贩的食品。

十五、加强对施工人员交通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教育。

出行必须遵守安全交通法规和社会治安条例。

严禁有偷拿、盗窃、破坏的不良行为事件的发生。

乙方应严格遵守上述规定,教育本单位职工遵章守纪,不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违反安全纪律、违反安全操作规定,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环境污染或有关投诉,给甲方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其责任和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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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安全评价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0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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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使用安全带的规定:

1、凡进入生产工作场所,在距地面1.5米及以上的工作都应视作高处作业。

2、凡在没有脚手架或者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的高处作业,必须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

3、凡在架构、主变、杆塔及其它高处作业而又有换位的工作,不但应使用安全带还应使用安全绳。

4、安全带及安全绳不得用于吊送工具材料或其它工作用具。

二、安全带的日常管理规定:

1、安全带应在每次使用前都应进行外观检查。

2、对使用中的安全带每周进行一次外观检查。

3、安全带每年要进行一次静负荷重试验。

4、安全带每次受力后,必须做详细的外观检查和静负荷重试验,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

5、安全带上的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掉,更换新绳时要注意加绳套。

6、使用频繁的绳,要经常做外观检查,发现异常时,应立即更换新绳。带子使用期定为3至5年,发现异常,应提前报废。

7、安全带使用2年后,按批量购入情况,抽验一次,围杆带做静负荷试验,以2206N(225Kgf)拉力拉5min,无破断可继续使用。悬挂安全带冲击试验时,以80kg重量自由坠落试验,若不破裂,该批安全带可以继续使用,对抽试过的样带,必须更换安全绳后,才能继续使用。

三、安全带的正确使用方法:

1、安全带应系在腰下面、臀部上面的胯部位。

2、安全带的小皮带系紧,这样在高处作业时,腰部不易受伤。

3、安全带要高挂低用,注意防止摆动碰撞。使用3米以上长绳应加装缓冲器,自锁钩用吊绳例外。

4、使用中的安全带及后备绳应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并要检查是否扣好。安全绳要系在同一作业面上,禁止挂在移动及带尖锐角不牢固的物件上,严禁低挂高用。

5、使用中的安全带及后备绳的挂钩锁扣必须在锁好位置。

6、由于作业的需要,安全绳超过3米应加装缓冲器,这样一旦发生高处坠落,能减少1/4的冲击力,或者采用自锁加速差式自控哭可以使坠落冲击距离限制在1.5米以内。

7、缓冲器、速差式装置和自锁钩可以串联使用。

8、不准将绳打结使用,也不准将钩直接挂在安全绳上使用,应挂在联接环上用。

四、以下不正确使用安全带的行为都应视为违章:

1、双控安全带系在腰部。(一旦发生高处坠落,坠落者腰部易受损伤)。

2、在高空作业时,只使用安全带,不使用安全绳。

3、在作业转移时,为图方便,安全带及安全绳都不使用。

4、安全带低挂高用。

5、作业人员在附件安装分项工程中,下瓷瓶卡导线时,安全绳扣在横担上,而安全带扣在导线上。(若导线脱落,作业人员要受到严重伤害)。

6、为图转移方便,安全绳过长。(发生作业人中员坠落,腰部易受到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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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总包与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50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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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工程名称: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为施工生产活动创造安全的作业环境,甲方与乙方就相关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入场须知

1.1 乙方须严格遵守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外地建筑企业施工管理有关规定以及北京市政府关于外地施工企业管理的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条例。任何因为乙方违反上述条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1.2 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现场管理与施工人员花名册、身份证、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至项目管理部,复印件应字迹清晰,容易辨认,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不得对复印件再次复印]。

1.3乙方所有现场施工人员【非北京市户籍人员】需持有北京市公安局下属驻地派出所办理的暂住证、北京市政府指定卫生防疫部门核发的健康证等。凡因为乙方工人证件不齐而造成的任何事件的经济、行政、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办理证件所需费用由乙方自理。

1.4乙方须遵守甲方制定的劳务市场管理规定及甲方其它的关于分包管理的所有制度、规定等。

二、 安全生产

2.1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2.2如果发生事故,在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乙方应通知甲方代表报告事故的详情;若发生死亡或重大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代表并由甲方上报政府有关部门,同时采取相应的措施。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发生事故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2.3乙方应保证现场隐患整改率为100%。

2.4乙方应保证因工死亡、重伤事故为零。

2.5乙方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出具上级主管单位(法人单位)的委托书分包与自己资质相符的工程。

2.6乙方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标准》、《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和管理标准》、《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绿色施工管理规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__》及其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政府(含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能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

2.7乙方必须尊重并服从甲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责任。

2.8乙方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2.8.1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2.8.1.1乙方必须执行甲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乙方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需报甲方审批。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2.8.1.2乙方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班长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并跟班检查管理。

2.8.2乙方必须执行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制度

2.8.2.1 乙方项目经理、安全员必须持有建委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8.2.2乙方一般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乙方的人员需要变化,必须提出计划报告甲方,对变化的人员按规定进行教育、考核后方可上岗。

2.8.2.3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证件,乙方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2.8.2.4乙方工人变换施工现场必须实施转场教育。

2.8.2.5乙方必须执行周一安全活动一小时制度。

2.8.3乙方必须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2.8.3.1乙方必须接受甲方或甲方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种安全生产检查。

2.8.3.2乙方必须接受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

2.8.3.3乙方必须自行建立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制度并严格贯彻实施。

2.8.3.4乙方必须设专职安全人员实施日常检查制度及工长、班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

2.8.3.5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检查整改制度。

2.8.4乙方必须执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验收制度

2.8.4.1乙方自带施工用机械设备必须是国家正规厂家产品,机械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

置齐全并且灵敏可靠。

2.8.4.2乙方的中小型机械设备和一般防护设施执行自检

2.8.4.3乙方的大型防护设施和大型机械设施须按甲方的有关规定进行验收管理。

2.8.4.4乙方必须按规定提供设备技术数据,防护装置技术特性,设备履历档案及防护设施支搭(安装)方案。其方案必须满足甲方所在地政府相关规定。

2.8.4.5乙方须执行验收表和施工变化后的交接验收制度。

2.8.5 乙方必须执行甲方有关重要劳动用品认定厂家、认定产品的管理制度。

2.8.6 乙方必须执行甲方有关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定量供应制度。

2.8.7 乙方必须预防和治理职业伤害与中毒事故。

2.8.8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因工伤亡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2.8.8.1乙方员工在施工现场工作时间内从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伤亡事故为工伤事故。

2.8.8.2乙方发生事故后必须立即用最快捷的方式向甲方报告。并组织全力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时要做出记录或拍照。

2.8.8.3乙方要积极配合甲方及甲方上级部门、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不得提供伪证,不准隐瞒不报。

2.8.8.4乙方须承担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

2.8.8.5如果发生伤亡事故,无论事故的责任者为何人,乙方须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甲方不直接对伤亡者及其家属。乙方应当承担因为乙方事故的善后处理不当而发生的影响甲方工作的事件给甲方及其他承包商造成的经济损失及相关的法律责任。

2.8.8.6凡发生伤亡事故,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处理。如属乙方责任造成乙方人员伤亡,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8.9 乙方必须教育并约束员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遵章守纪者给予表扬,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各种规定、标准,严格执行总包单位的现场指令。

三、安全防范

3.1乙方要对所有负责工程范围内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乙方必须采取一切严格的、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所有工作场所安全,不存在妨碍工人安全和卫生的危险,并保证建筑工地的所有施工人员或附近的人员,免遭工地可能发生的一切危险。乙方在现场雇佣的所有人员都应全面遵守各种适用于工程或任何临建的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安全施工条款。施工工地上在工人可能经过的每一个工作场所和任何其它地方均应提供充足和适应的照明,需要时提供手提式照明设备。

3.2 施工现场和工人操作面,必须严格按国家、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搞好防护预防工作,保证工人有安全可靠、卫生的工作环境,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3.3 甲方可要求立刻撤走任何现场被他认为是没有适当遵守政府相关部门及地方政府发布的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再雇佣于现场,除非事先有甲方的书面同意。

3.4 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甲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停工和强行设置使之达到安全标准,所需费用从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3.5 凡重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配电箱、五芯电缆、脚手架扣件、电焊机专用保护箱等。乙方应提供并督促施工人员佩戴有效的安全帽,若有必要还需要佩戴面罩、眼罩、护耳、安全带及其它人身防护设备。乙方应呈送报批详细的紧急事件处理方案和安全条例以供批准。

3.6乙方应按规定每50人配备至少一名专职安全员检查、贯彻安全方案和措施并执行。

四、消防保卫

4.1乙方必须认真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北京市政府、北京市建委颁发的有关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乙方应严格按甲方消防保卫制度及甲方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的特殊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甲方的安全检查,对甲方所签发的隐患整改通知,乙方在甲方指定的限期内立即整改完毕,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按规定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4.2乙方需配备至少一名专职/兼职保卫人员负责本单位保卫工作。

4.3凡由于乙方管理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力或乙方工人责任造成的案件、火灾、交通事故(含施工现场内)等灾害事故,事故经济责任、事故法律责任及事故善后处理由乙方独自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可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五、 现场及其人员管理

5.1乙方必须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在设施投入、现场布置、人员管理等方面的要求,按甲方的规定执行。

5.2乙方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暴乱或妨害治安的行为,保持和平安定并且保护工程周围人员和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乙方自己负责。

5.3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施工现场制定的规章制度,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包括以下几方面的规章,但不限于此:

a安全生产;

b消防保卫;

c文明施工:

d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5.4乙方在现场的人员中,应配足合格的安全员,专门处理安全和防止全部劳务人员发生事故方面的问题,此人应有权发出指令及采取防止事故发生的预防措施,因发生事故而造成的一切费用,均由责任方承担。

5.5乙方应自费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以保证其劳务人员的安全。在整个合同期间自始至终在工人住处确保配有急救设备等,并且采取适当的安排以预防传染病,并提供所有的福利及卫生条件。

六、违约责任:

6.1乙方所有进场施工人员必须报甲方备案并经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必须持证

上岗。每发现一名未经教育上岗作业或特种作业未持证上岗人员,罚款个人_100_元,单位10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2发现现场抽烟的,每发现一人次处罚个人50元,单位500元,现场动用明火作业未经过批准,开具动火作业证的,每发现一次处罚个人100元,单位1000元。造成严重后果影响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3现场所有二级配电箱以下用电设备使用安全由乙方负责,甲方负责监督,所有临时用电设备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JGJ46-20__》规范要求,每发现一处违章用电设备,甲方由权没收违章用电设备并处罚单位20__元,每发现一次非电工接电,处罚个人100元,单位1000元,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4施工期间,如发生乙方施工人员私自偷盗甲方材料事件,除按甲方进货价格双倍赔偿外,处罚单位_20__元,个人依法扭送公安机关。

6.5 乙方所有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如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2米以上高空作业必须挂好安全带,电工作业穿好绝缘鞋等,每发现一次罚款个人50元,发生事故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6 乙方须保证施工现场达到北京市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垃圾必须及时清运。如乙方未及时清运,甲方有权指定他人清理,所需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加倍扣除并处罚单位1000元。

6.7 乙方使用小型机械设备、手持电动工具等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定,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工人使用时必须按章操作,每发现一次不合格设备工具,违章操作使用,甲方有权没收,并罚单位1000元,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七、 其它约定事项:

1.甲方与总包方签订的安全生产、消防保卫、环境保护、临时用电协议对乙方具有同等约束效力,甲方有权对乙方加重处罚。

2.如因乙方降低安全生产投入及条件,使用租赁不符合国家及北京市相关标准产品、设备,施工人员违章操作、违反施工现场各项规章制度、规定,所引起的政府部门、建设方、监理方、总包方一切处罚均由乙方承担。造成事故及严重后果的,除承担责任外,甲方有权对其追偿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并在追偿未果前提下借助法律手续解决纠纷。

七、本协议书自双方代表签字或盖人名章并加盖各有关单位的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约定的合同履行完毕之日终止。

八、协议书的份数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由双方各执一份。

九、有效期

本施工安全协议之有效期同分包合同协议条款。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或盖人名章): 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人名章):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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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定期修订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6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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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市校园网络安全管理,确保校园网络安全稳定运行,依据教育部《关于加强教育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制订本制度。

一、学校成立网络信息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校长担任,负责校园内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学校网络管理员负责全校网络及信息具体安全工作,对校园网和上网信息进行审查和监控。

二、校园网用户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传播违法内容。严禁制造和输入计算机病毒。

三、学校要对教师和网络用户定期进行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相关教育,增强防范意识。

四、校园网要有防火墙和防病毒软件。学校网管员对校园网设备和线路,进行统一管理,其它个人禁止擅自打开计算机主机机箱,禁止擅自移动计算机、线路及附属设备,禁止擅自将计算机设备外借。任何人不得更改IP及网络设置。

五、校园网设备,要按分配的使用权限来使用,遵循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管理。对服务器、路由器、交换机等重要网络设备,要由网管员进行管理。

六、严格遵守网络保密制度,不得将已知的用户名、密码、口令、地址外泄。对于有版权保护的计算机软件禁止任何科室和个人擅自对外提供。

七、网络管理员定期汇报及网络事故随时报告制度,及时解决突发事件和问题。校园网服务器发生案件、遭到黑客攻击后,网管员必须及时处理,必要时通过学校领导向公安机关报告。

八、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机房及各功能室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电源防护、防盗、防火、防水、防尘、防震、防静电等工作,必须安装防盗门窗和报警装置,人离关窗锁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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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9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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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产纪律

1.1.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按产品规格要求生产。

1.2.厂区及生产车间内严禁吸烟。

1.3.爱惜生产设备、原材料和各种包装材料,严禁损坏,杜绝浪费。

1.4.员工必须服从合理的安排,尽职尽责做好本岗位的工作,不得故意叼难、疏忽或拒绝组长或上级主管命令,对不服从者按公司管理制度执行处罚。

1.5.衣着清洁整齐,按照要求上班必须穿工作服。

1.6.严禁私自外出,有事必须向生产主管请假。

1.7.保持车间环境卫生,不准在车间乱扔杂物,禁止随地吐痰,每次生产任务完成后要将地面清扫干净.

1.8.当产品出现不良状况时应立即停工并上报,查找原因后方可继续生产.

2.操作规程

2.1.正确使用生产设备,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指导书或是使用说明书)非相关人员严禁乱动生产设备。

2.2.严格按照设备的使用说明进行生产,严禁因抢时间而影响产品质量,若因抢时间造成原材料浪费的按原价赔偿.

2.3.员工在工序操作过程中,不得随意损坏物料,工具设备等,违者按原价赔偿。

2.4.所有员工必须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如有违规操作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2.5.操作机器要切实做到人离关机,停止使用时要及时切断电源。

3.产品质量

3.1.必须树立“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经营理念,保证产品质量。

3.2.对出现的异常情况,要查明原因,及时排除,使质量始终处于稳定的受控状态.

3.3.认真执行“三检”制度,操作人员对自己生产的产品要做到自检,检查合格后,方能转入下工序,下工序对上工序的产品进行检查,不合格产品有权拒绝接收。如发现质量事故时做到责任者查不清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排除不放过,预防措施不制定不放过。

3.4.间要对所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做到不合格的材料不投产、不合格的半品不转序。

3.5.格划分“三品”(合格品、返修品、废品)隔离区,做到标识明显、数量准确、处理及时。

3.6.上班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停工随时关水关电,离开工位时必须关好水电。

4.安全生产

4.1.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防止出现任何事故。

4.2.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4.3.经常开展安全活动,开好班前会,不定期进行认真整改、清除隐患。

4.4.注意搬运机械的操作,防止压伤、撞伤。

4.5.正确使用带电设备及电气开关,防止遭受电击。

4.6.易燃、易爆物品应单独堆放,并树立醒目标志。

4.7.消防器材要确保灵敏可靠,定期检查更换(器材、药品),有效期限标志明显。

5.设备管理与维修

5.1.车间设备指定专人管理

5.2.认真执行设备保养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5.3.做到设备管理“三步法”,坚持日清扫、周维护、月保养,每天上班后检查设备的操纵控制系统、安全装置、润滑油路畅通油线、油毡清洁、油压油位标准、并按润滑图表注油,油质合格,待检查无问题方可正式工作。

5.4.大宗设备应有专人负责。

5.5.制订完善的设备维修及保养计划,并做好维修保养记录,填写及时、准确、整洁.

5.6.严格设备事故报告制度,出现故障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停止操作。

5.7.要求,即:整齐、清洁、安全、润滑,做到“三好”“四会”“五项纪律”。好即:管好、用好、保养好。四会:即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出一般故障。五项纪律:即: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经常保持设备整洁,并按规定加油;管好工具、附件、不得丢失;发现故障立即停止,通知主管领导检查处理。

5.8.操作人员离岗位要停机,严禁设备空车运转。

5.9.设备应保持操作控制系统,安全装置齐全可靠。

6.生产秩序管理

6.1.着工装上班,不允许穿拖鞋、短裤、赤背或衣帽不整,并配带所要求的防护用品。

6.2.上班时,严格按照规定的运作流程操作,不得影响工作的顺利进行。

6.3.每道工序必须接受车间品管检查、监督,不得蒙混过关,虚报数量,并配合品检工作,不得顶撞。

6.4.车间员工与班长、车间主任互相协作,不得争吵、相互打骂。

6.5.上班前员工严禁酗酒,如有上班前过量饮酒者当日不得出勤,并按旷进行工处理。

6.6.车间内严禁吸烟。

6.7.工作时间特殊情况需要外出,必须经班组长同意方可离开,根据情况规定时间,一周累计超过1小时,扣除相应的工资。

6.8.工作时间不允许乱窜岗位.

6.9.完不成当日生产任务的班组,若影响了公司的总计划,自行加班完成任务。

6.10.生产中不得聊天说笑、打电话、吃零食、睡觉,不得擅自离开生产岗位,不得在产品上坐、躺、踩、踏。

6.11.严禁跨越或坐任何机械部位,严禁随意拆除、挪动设备,新安装的各种设备未经测试、试转,不得擅自开动。

6.12.上班时除查阅公司有关信息及发、收公司邮件外,一律禁止上网查看与公司业务无关的任何资料,一经发现,每次扣罚当月工资的20%。

6.13.下班前必需整理好自己岗位的产品物料和工作台面,凳子放入工作台下面。

6.14.夜班下班各车间负责人负责关好门窗,锁住车间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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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定期修订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9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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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与意义

为了公司信息化工作有序、正常的开展,保障机房设备与软件系统的安全、稳定、高效运行,就公司机房管理制订以下管理办法。

二、机房人员与出入管理

1)机房必须设置专人管理,并建立机房出入登记制度。未经批准,严禁非机房工作人员随意无故地进入机房作业。

2)非机房人员如因工作需要进入机房作业的,应该经所在单位责任人批准并认真填写登记表后方可进入机房开展相关工作。 机房相关的工作人员应负责该客人的安全防范工作。最后离开机房的人员必须自觉检查和关闭所有机房门窗、锁定防盗装置。应主动拒绝陌生人进出机房。

3)工作人员离开工作区域前,应保证工作区域内保存的重要文件、资料、设备、数据处于安全保护状态。如检查并锁上自己工作柜枱、锁定工作电脑、并将桌面重要资料和数据妥善保存等等。

4)任何人不得携带任何易燃、易爆、腐蚀性、强电磁、辐射性、流体物质等对设备正常运行构成威胁的物品进入机房。

5)未经主管领导批准,禁止将机房相关的钥匙、保安密码等物品和信息外借或透露给其它人员,同时有责任对保安信息保密。对于遗失钥匙、泄露保安信息的情况要即时上报,并积极主动采取措施保证机房安全。

6)绝不允许与机房工作无关的人员直接或间接操纵机房任何设备。

7)出现机房盗窃、破门、火警、水浸、110报警等严重事件时,机房工作人员有义务以最快的速度和最短的时间到达现场,协助处理相关的事件。

三、机房设备与环境管理

1) 机房管理员应统一管理机房设备,并完整保存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的驱动程序、保修卡及重要随机文件。

2) 路由器、交换机和服务器以及通信设备是网络的关键设备,须放置计算机机房内,非机房专职人员不得自行配置或更换,更不能挪作它用。

3) 机房设备的报废应经相关专职人员鉴定和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申请报废。机房设备的添置应由机房管理员申请并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

4) 计算机房应保持清洁、卫生,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和维护(包括温度、湿度、电力系统、网络设备等)。

5) 机房管理员应对网络安全及其所涉及的服务器各种帐号严格保密。同时应对网络数据流量情况进行监控,从中检测出攻击行为并给予应对处理。

6) 机房管理员应对数据实施严格的安全与保密管理,防止系统数据的非法生成、变更、泄露、丢失及破坏。网络管理人员应在数据库的系统认证、系统授权、系统完整性、补丁程序方面进行实时修正。

7) 机房内严禁吸烟、喝水、吃食物、嬉戏和进行剧烈运动,机房工作人员应保持机房安静。

8) 每日对机房环境进行清洁,以保持机房整洁;每周进行一次大清扫,对机器设备吸尘清洁。

四、数据保密与备份管理

1) 根据数据的保密规定和用途,机房管理员应确定使用人员的存取权限、存取方式和审批手续。

2) 任何人员未经批准严禁泄露、外借和转移专业数据信息。

3) 机房管理员应做好数据的备份并异地存放,确保系统一旦发生故障时能够快速恢复,备份数据不得更改。

4) 业务数据必须定期、完整、真实、准确地转储到不可更改的介质上,并要求集中和异地保存,保存期限至少2年。

5) 备份的数据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由管理人员按规定的方法同数据保管员进行数据的交接。备份数据应在指定的数据保管室或指定的场所保管。

6) 备份数据资料保管地点应有防火、防热、防潮、防尘、防磁、防盗设施。

五、计算机病毒防范与安全管理

1) 机房管理员应具备坚强的病毒防范意识,定期进行病毒检测,发现病毒立即处理并通知管理部门或专职人员。

2) 采用国家许可的正版防病毒软件并及时更新软件版本。

3) 未经许可,机房管理员不得在服务器上安装新软件。如果确为需要安装相关软件,安装前应进行病毒例行检测,并告知上级管理人员。

4) 经远程通信传送的程序或数据,必须经过检测确认无病毒后方可使用。

5) 机房管理员应随时监控中心设备运行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按照预案规程进行操作,并及时上报和详细记录。

6) 严格执行密码管理规定,对操作密码定期更改,超级用户密码由机房管理员掌握。

7) 机房管理人员应恪守保密制度,不得擅自泄露中心各种信息资料与数据。

六、机房设备运行维护管理

1) 未经所在单位责任人批准,任何人不得在机房设备上编写、修改、更换各类软件系统及更改设备参数配置。

2) 各类软件系统的维护、增删、配置的更改,各类硬件设备的添加、更换必需经所在单位责任人批准后方可进行;同时,必须按规定进行详细登记和记录,对各类软件、现场资料、档案整理存档。

3) 严格按照每日预制操作流程进行作业,对新上业务及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流程的应事先进行详细安排并书面报相关单位责任人批准签字后方可执行。

4) 机房管理人员应密切监视中心设备运行状况以及各网点运行情况,确保安全、高效运行。

5) 严格按规章制度要求做好各种数据、文件的备份工作。中心服务器数据库要定期进行双备份,并严格实行异地存放、专人保管。所有重要文档定期整理装订,专人保管,以备后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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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单位行政车辆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30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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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使公司行政车辆有效使用、合理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降低车辆油耗,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分公司和工厂行政车辆管理。

一、管理总则

1、公司行政车辆的定位:服务于公司经营、生产、营销、工程、活动等事务。公司行政车辆优先保证工程抢修、销售重要客户拜访和工程验收、紧急采购和紧急发货等重要而紧急事宜;各使用部门使用车辆需要经过相应流程审核,经批准后,车辆管理部门安排出车。

2、分公司车辆管理责任人为分公司总经理、工厂车辆和西直门总部车辆管理由行政部直接负责,行政部对分公司车辆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管,并留有车辆备用钥匙。行政部车辆管理直接负责人负责建立所有车辆档案,详细记录每辆行政车辆的机动车信息、维修保养、车辆年审记、车辆保险税费缴纳等情况,分公司同步建立相应的车辆档案。

3、严禁公司非专职驾驶员驾驶公司车辆,如有特殊原因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否则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4、随车人员应遵守驾驶员行车规定,注意交通安全,不能随意叫驾驶员停车,非停车路段驾驶员有权拒停,严禁在车内嬉戏,打扰驾驶员驾驶。

5、为了提高驾驶员服务质量,乘车人员有义务对驾驶员技术、服务质量等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驾驶员考核重要依据之一。具体内容详见《驾驶员服务质量评估表》。

二、车辆申请

1、车辆使用申请,实行审批制度,车辆使用部门或个人需理由充分,符合公司行政车辆定位原则;车辆管理部门需考虑事情轻重缓急,并估算派车成本,如确实需要派车方能签批。

2、原则上使用部门至少提前一天申请车辆。申请流程:使用人提出申请—部门领导批准—车辆管理部门批准—通知驾驶员出车。具体流程:使用部门或个人填写车辆《派车单》,经部门负责人或高管批准,车辆管理负责人签字方可派车。

3、工厂车辆申请和西直门总部用车需经行政部车辆管理直接负责人签字确认,分公司车辆由分公司总经理签字确认,如签字人不在现场,可电话确认,事后第一时间补签字。

4、特殊紧急情况(如工伤、紧急病人或其它紧急事件)时必须得到车辆管理部门认可同意放行,同时驾驶员在行政日志上注明,车辆返回后由车辆使用部门补办用车手续。

三、车辆费用

1、行政车辆费用项目可分为:油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维修保养费等。

2、公司统一配置加油卡,由车辆管理部门充值和记录,当油卡金额不足时,由驾驶员把行车日志记录提供车辆管理部门,核实后方可充值。

3、车辆管理部门每天统计车辆费用,将费用明细上报至行政部。行政部车辆管理负责人每周末根据统计的行政车辆费用进行分析,并将产生的费用分摊到使用部门或者个人,并列出车辆

费用分析柱状图。具体内容详见《行政车辆费用分析表》。

4、报销行政车辆费用时,车辆管理部门、财务部需对其行车日志进行核对,与行车日志不符的费用和多出油耗不予报销,由驾驶员承担。其他由于驾驶员违章行车、停车的费用,公司一概不进行报销,特殊情况需呈报公司总经理方可报销。

5、兄弟公司车辆借用需经董事长批准,并仔细核对行车路线和行车产生的费用后,按照相关手续签字确认。

四、车辆违章处理

1、行政部每月底以网络或电话查询当月各车辆有无违章记录,一旦查出超速,闯红灯,违规乱行驶的罚款记录,其责任及交通管理部门罚款全由司机个人承担;特殊情况呈总经理批准可酌情处理。驾驶员违章行车公司对其追加罚款50元/次。3个月安全驾驶无违规行为公司奖励安全驾驶100元。

2、公司如有驾驶员离职,行政部应查询离职日前有无违章行驶记录,如有违章记录,其罚款将在薪资结算时通知财务扣除。

五、车辆肇事处理

1、发生车辆事故后驾车驾驶员应迅速以电话通知行政部车辆管理负责人,同时报警并报保险公司备案,请求交通部门处理,若车辆有较大的损伤或人员有严重的伤亡时,应同时通知公司车辆负责人或相关领导前往事故现场协助处理。公司相关人员接获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前往事故地点查勘处理。分公司出现上述问题第一时间通知分公司总经理进行处理。

2、肇事后畏罪潜逃者,公司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并即予解除劳动合同。

六、车辆保养与维修

1、驾驶员应遵守车辆保养规范的执行,按照每辆车保养规范保养,以维护车辆最佳状况。

2、如需维修保养,驾驶员须于维修前向车辆管理负责人陈述原因,批准后方可执行。如车辆在出车过程中出现故障,驾驶员应电话通知车辆管理部门,否则维修费用不予报销。

3、驾驶员须随时注意轮胎气压情形,对于车辆操控若发现异常应立即进维修厂检查,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预计费用等)。

七、车辆卫生标准

1、车辆外部整体清洁、无漆皮脱落,风挡、后视镜和车窗玻璃无明显污迹、无破碎和裂隙。

2、车辆座椅保持干净、无污痕。

3、各项服务设施齐全有效、无损毁。

4、车内地面干净无废弃物、杂物、车厢内无明显异味。

5、车内禁止吸烟,如接待客人吸烟,应礼貌劝说。

6、司机每天应填写车辆日检表,具体内容详见附件《车辆日检表》。

7、定期对车辆卫生等进行抽查,如不符合标准,处罚驾驶员10元/次。并将抽查结果上报

行政部。

八、驾驶员行为规范

1、按公司规定着装,服装整洁,头发整齐,驾驶员要合理安排作息时间,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

2、对乘车人热情、礼貌,周到细致;客人上下车时要主动开关车门;客人有行李时要主动帮客人拿行李;车内客人谈话时,除非客人主动搭话,不准随便插话。严禁对客人有不礼貌的言行举止,严格执行公司保密制度。

3、手机必须24小时保持开机,如用车时发现关机找不到驾驶员而没有合理和属实原因,一律罚款10元/次。

4、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定、安全驾驶;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不得酒后驾车。

九、驾驶员管理

1、应经常检查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有效。

2、必须服从车辆管理部门的调度,统一指挥,不得无故拒绝出车。

3、上班时间,如不出车,驾驶员须在自己的办公地点等待指令或进行车辆保洁等相关工作,不准随便离开办公室。有事离开时要告知车辆管理负责人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并按公司规定办理外出手续。出车返回,应立即告知。车辆应停放在公司指定的位置,外出行车时,驾驶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故意刁难用车人。

4、出车前需将具体时间、去往地点、行驶公里数、各种费用要认真填写行车日志,并有用车人签字确认,否则视为驾驶员私自使用公司车辆,车辆产生的费用由驾驶员承担。

5、出车前认真检查车辆状况,排除异常,如不能出车要申报原因,经管理部门批准后安排相关事宜。

6、不可将车辆交由他人驾驶,一经发现,驾驶员和代驾驶人员罚款500元/次。情节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如有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批准。

7、驾驶员不得用公司车辆搭乘与出车以外其它任何人员,造成严重后果的,由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

8、做好车辆防盗、防窃工作,离开车辆时,锁好门窗,确保夜间车辆安全,车辆返回应停在公司指定位置,如车辆去外省市办理业务过夜,需经总经理同意,并将车辆停放在安全、指定位置。如因驾驶员的疏忽造成的被盗窃损失,保险赔偿外的损失由当事人承担;车辆保养不善造成损失,经济损失视情况由驾驶员承担相应部分;若因停放或驾驶不当导致车辆损坏,按损坏程度给予追究驾驶员责任。

十、其他

1、本制度包含如下附件表格:《车辆派车单》、《车辆日检表》、《车辆维修保养记录表》、《车

辆年审记录表》、《行车日志》、《驾驶员服务质量评估表》、《车辆费用分析表》、《行政车辆管理总台帐》。

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行。

行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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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单位内部收支业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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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经济活动的内部控制。

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单位为实现控制目标,通过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程序,对经济活动的风险进行防范和管控。

第四条 单位内部控制的目标主要包括:合理保证单位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 和预防腐-败,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

第五条 单位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单位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实现对经济活动的全面控制。

(二)重要性原则。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内部控制应当关注单位重要经济活动和经济活动的重大风险。

(三)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单位内部的部门管理、职责分工、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

(四)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情况,并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单位经济活动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断修订和完善。

第六条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

第七条 单位应当根据本规范建立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体系,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包括梳理单位各类经济活动的业务 流程,明确业务环节,系统分析经济活动风险,确定风险点,选择风险应对策略,在此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单位各项内部管 理制度并督促相关工作人员认真执行。

第二章 风险评估和控制方法

第八条 单位应当建立经济活动风险定期评估机制,对经济活动存在的风险进行全面、系统和客观评估。

经济活动风险评估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外部环境、经济活动或管理要求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及时对经济活动风险进行重估。

第九条 单位开展经济活动风险评估应当成立风险评估工作小组,单位领导担任组长。

经济活动风险评估结果应当形成书面报告并及时提交单位领导班子,作为完善内部控制的依据。

第十条 单位进行单位层面的风险评估时,应当重点关注以下方面:

(一)内部控制工作的组织情况。包括是否确定内部控制职能部门或牵头部门;是否建立单位各部门在内部控制中的沟通协调和联动机制。

(二)内部控制机制的建设情况。包括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监督是否实现有效分离;权责是否对等;是否建立健全议事决策机制、岗位责任制、内部监督等机制。

(三)内部管理制度的完善情况。包括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是否有效。

(四)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情况。包括是否建立工作人员的培训、评价、轮岗等机制;工作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五)财务信息的编报情况。包括是否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对经济业务事项进行账务处理;是否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六)其他情况。

第十一条 单位进行经济活动业务层面的风险评估时,应当重点关注以下方面:

(一)预算管理情况。包括在预算编制过程中单位内部各部门间沟通协调是否充分,预算编制与资产配置是否相结合、与具体工作是否相对应;是否按照批复的额度和开支范围执行预算,进度是否合理,是否存在无预算、超预算支出等问题;决算编报是否真实、完整、准确、及时。

(二)收支管理情况。包括收入是否实现归口管理,是否按照规定及时向财会部门提供收入的有关凭据,是否按照规定保管和使用印章和票据等;发生支出事项时是否按照规定审核各类凭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是否存在使用虚假票据套取资金的情形。

(三)政府采购管理情况。包括是否按照预算和计划组织政府采购业务;是否按照规定组织政府采购活动和执行验收程序;是否按照规定保存政府采购业务相关档案。

(四)资产管理情况。包括是否实现资产归口管理并明确使用责任;是否定期对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对账实不符的情况及时进行处理;是否按照规定处置资产。

(五)建设项目管理情况。包括是否按照概算投资;是否严格履行审核审批程序;是否建立有效的招投标控制机制;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套取建设项目资金的情形;是否按照规定保存建设项目相关档案并及时办理移交手续。

(六)合同管理情况。包括是否实现合同归口管理;是否明确应签订合同的经济活动范围和条件;是否有效监控合同履行情况,是否建立合同纠纷协调机制。

(七)其他情况。

第十二条 单位内部控制的控制方法一般包括:

(一)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合理设置内部控制关键岗位,明确划分职责权限,实施相应的分离措施,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

(二)内部授权审批控制。明确各岗位办理业务和事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关责任,建立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和会签制度。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办理业务。

(三)归口管理。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采取成立联合工作小组并确定牵头部门或牵头人员等方式,对有关经济活动实行统一管理。

(四)预算控制。强化对经济活动的预算约束,使预算管理贯穿于单位经济活动的全过程。

(五)财产保护控制。建立资产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机制,采取资产记录、实物保管、定期盘点、账实核对等措施,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六)会计控制。建立健全本单位财会管理制度,加强会计机构建设,提高会计人员业务水平,强化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加强会计档案管理,明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处理程序。

(七)单据控制。要求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经济活动业务流程,在内部管理制度中明确界定各项经济活动所涉及的表单和 票据,要求相关工作人员按照规定填制、审核、归档、保管单据。

(八)信息内部公开。建立健全经济活动相关信息内部公开制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信息内部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和程序。

第三章 单位层面内部控制

第十三条 单位应当单独设置内部控制职能部门或者确定内部控制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内部控制工作。同时,应当充分发挥财会、内部审计、纪检监察、政府采购、基建、资产管理等部门或岗位在内部控制中的作用。

第十四条 单位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应当相互分离。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集体研究、专家论证和技术咨询相结合的议事 决策机制。

重大经济事项的内部决策,应当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重大经济事项的认定标准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和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第十五条 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及分工,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单位应当实行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轮岗制度,明确轮岗周期。不具备轮岗条件的单位应当采取专项审计等控制措施。

内部控制关键岗位主要包括预算业务管理、收支业务管理、政府采购业务管理、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管理、合同管理以及内部监督等 经济活动的关键岗位。

第十六条 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与其工作岗位相适应的资格和能力。

单位应当加强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升其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十七条 单位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建立会计机构,配备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会计人员。单位应当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及时进行账务处理、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完整。

第十八条 单位应当充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加强内部控制。对信息系统建设实施归口管理,将经济活动及其内部控制流程嵌入单位信息系统中,减少或消除人为操纵因素,保护信息安全。

第四章 业务层面内部控制

第一节 预算业务控制

第十九条 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决算与评价等预算内部管理制度。

单位应当合理设置岗位,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评价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第二十条 单位的预算编制应当做到程序规范、方法科学、编制及时、内容完整、项目细化、数据准确。

(一)单位应当正确把握预算编制有关政策,确保预算编制相关人员及时全面掌握相关规定。

(二)单位应当建立内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资产管理、基建管理、人事管理等部门或岗位的沟通协调机制,按照规定进行项目评审,确保预算编制部门及时取得和有效运用与预算编制相关的信息,根据工作计划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

第二十一条 单位应当根据内设部门的职责和分工,对按照法定程序批复的预算在单位内部进行指标分解、审批下达,规范内部预算追加调整程序,发挥预算对经济活动的管控作用。

第二十二条 单位应当根据批复的预算安排各项收支,确保预算严格有效执行。

单位应当建立预算执行分析机制。定期通报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召开预算执行分析会议,研究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提高预算执行的有效性。

第二十三条 单位应当加强决算管理,确保决算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加强决算分析工作,强化决算分析结果运用,建立健全单位预算与决算相互反映、相互促进的机制。

第二十四条 单位应当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愧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第二节 收支业务控制

第二十五条 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收入内部管理制度。

单位应当合理设置岗位,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收款、会计核算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第二十六条 单位的各项收入应当由财会部门归口管理并进行会计核算,严禁设立账外账。

业务部门应当在涉及收入的合同协议签订后及时将合同等有关材料提交财会部门作为账务处理依据,确保各项收入应收尽收,及时入账。财会部门应当定期检查收入金额是否与合同约定相符;对应收 未收项目应当查明情况,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催收责任。

第二十七条 有政府非税收入收缴职能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项目和标准征收政府非税收入,按照规定开具财政票据,做到收缴分离、票款一致,并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挪用或者私分。

第二十八条 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票据管理制度。财政票据、发票 等各类票据的申领、启用、核销、销毁均应履行规定手续。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设置票据专管员,建立票据台账,做好票据的保管和序时登记工作。票据应当按照顺序号使用,不得拆本使用,做好废旧票据管理。负责保管票据的人员要配置单独的保险柜等保管设备,并做到人走柜锁。

单位不得违反规定转让、出借、代开、买卖财政票据、发票等票据,不得擅自扩大票据适用范围。

第二十九条 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支出内部管理制度,确定单位经济活动的各项支出标准,明确支出报销流程,按照规定办理支出事项。单位应当合理设置岗位,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支出申请和内部审批、付款审批和付款执行、业务经办和会计核算等不相容 岗位相互分离。

第三十条 单位应当按照支出业务的类型,明确内部审批、审核、支付、核算和归档等支出各关键岗位的职责权限。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应当严格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一)加强支出审批控制。明确支出的内部审批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审批人应当在授权范围内审批,不得越权审批。

(二)加强支出审核控制。全面审核各类单据。重点审核单据来源是否合法,内容是否真实、完整,使用是否准确,是否符合预算,审批手续是否齐全。

支出凭证应当附反映支出明细内容的原始单据,并由经办人员签字或盖章,超出规定标准的支出事项应由经办人员说明原因并附审批依据,确保与经济业务事项相符。

(三)加强支付控制。明确报销业务流程,按照规定办理资金支付手续。签发的支付凭证应当进行登记。使用公务卡结算的,应当按照公务卡使用和管理有关规定办理业务。

(四)加强支出的核算和归档控制。由财会部门根据支出凭证及时准确登记账簿;与支出业务相关的合同等材料应当提交财会部门作为账务处理的依据。

第三十一条 根据国家规定可以举借债务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债务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债务管理岗位的职责权限,不得由一人办理债务业务的全过程。大额债务的举借和偿还属于重大经济事项,应当进行充分论证,并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单位应当做好债务的会计核算和档案保管工作。加强债务的对账和检查控制,定期与债权人核对债务余额,进行债务清理,防范和控制财务风险。

第三节 政府采购业务控制

第三十二条 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政府采购预算与计划管理、政府采购活动管理、验收管理等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

第三十三条 单位应当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政府采购需求制定与内部审批、招标文件准备与复核、合同签订与验收、验收与保管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第三十四条 单位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业务预算与计划的管理。建立预算编制、政府采购和资产管理等部门或岗位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根据本单位实际需求和相关标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按照已批复的预算安排政府采购计划。

第三十五条 单位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管理。对政府采购活动实施归口管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建立政府采购、资产管理、财会、内部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或岗位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机制。

单位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申请的内部审核,按照规定选择政府采购方式、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对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变更政府采购方式等事项应当加强内部审核,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第三十六条 单位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的管理。根据规定的验收制度和政府采购文件,由指定部门或专人对所购物品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和其他相关内容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证明。

第三十七条 单位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业务质疑投诉答复的管理。指定牵头部门负责、相关部门参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政府采购业务质疑投诉答复工作。

第三十八条 单位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业务的记录控制。妥善保管政府采购预算与计划、各类批复文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等政府采购业务相关资料。定期对政府采 购业务信息进行分类统计,并在内部进行通报。

第三十九条 单位应当加强对涉密政府采购项目安全保密的管理。对于涉密政府采购项目,单位应当与相关供应商或采购中介机构签订保密协议或者在合同中设定保密条款。

第四节 资产控制

第四十条 单位应当对资产实行分类管理,建立健全资产内部管理制度。

单位应当合理设置岗位,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资产安全和有效使用。

第四十一条 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管理岗位责任制,合理设置岗位,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一)出纳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二)严禁一人保管收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财务专用章应当由专人保管,个人名章应当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负责保管印章的人员要配置单独的保管设备,并做到人走柜锁。

(三)按照规定应当由有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当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

第四十二条 单位应当加强对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开立、变更和撤销银行账户。

第四十三条 单位应当加强货币资金的核查控制。指定不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会计人员定期和不定期抽查盘点库存现金,核对银行存款余额,抽查银行对账单、银行日记账及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核对是否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对调节不符、可能存在重大问题的未达账 项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四条 单位应当加强对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的管理,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强化对配置、使用和处置等关键环节的 管控。

(一)对资产实施归口管理。明确资产使用和保管责任人,落实资产使用人在资产管理中的责任。贵重资产、危险资产、有保密等特殊要求的资产,应当指定专人保管、专人使用,并规定严格的接触限制条件和审批程序。

(二)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明确资产的调剂、租借、对外投资、处置的程序、审批权限和责任。

(三)建立资产台账,加强资产的实物管理。单位应当定期清查盘点资产,确保账实相符。财会、资产管理、资产使用等部门或岗位应当定期对账,发现不符的,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四)建立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做好资产的统计、报告、分析工作,实现对资产的动态管理。

第四十五条 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对对外投资的管理。

(一)合理设置岗位,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对外投资的可行性研究与评估、对外投资决策与执行、对外投资处置的审批与执行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二)单位对外投资,应当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三)加强对投资项目的追踪管理,及时、全面、准确地记录对外投资的价值变动和投资收益情况。

(四)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在对外投资中出现重大决策失误、未履行集体决策程序和不按规定执行对外投资业务的部门及人员,应当追究相应的责任。

第五节 建设项目控制

第四十六条 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建设项目内部管理制度。

单位应当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内部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 确保项目建议和可行性研究与项目决策、概预算编制与审核、项目实施与价款支付、竣工决算与竣工审计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第四十七条 单位应当建立与建设项目相关的议事决策机制,严禁任何个人单独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意见。决策过程及各方面意见应当形成书面文件,与相关资料一同妥善归档保管。

第四十八条 单位应当建立与建设项目相关的审核机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概预算、竣工决算报告等应当由单位内部的 规划、技术、财会、法律等相关工作人员或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审核,出具评审意见。

第四十九条 单位应当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建设项目招标工作,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单位应当采取签订保密协议、限制接触等必要措施,确保标底编制、评标等工作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第五十条 单位应当按照审批单位下达的投资计划和预算对建设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和超批复内容使用资金。财会部门应当加强与建设项目承建单位的沟通,准确掌握建设进度,加强价款支付审核,按照规定办理价款结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建设项目,单位应当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支付资金。

第五十一条 单位应当加强对建设项目档案的管理。做好相关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第五十二条 经批准的投资概算是工程投资的最高限额,如有调整,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批准。

单位建设项目工程洽商和设计变更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第五十三条 建设项目竣工后,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及时办理竣工决算,组织竣工决算审计,并根据批复的竣工决算和有关规定办理建设项目档案和资产移交等工作。

建设项目已实际投入使用但超时限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单位应当根据对建设项目的实际投资暂估入账,转作相关资产管理。

第六节 合同控制

第五十四条 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合同内部管理制度。

单位应当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合同的授权审批和签署权限,妥善保管和使用合同专用章,严禁未经授权擅自以单位名义对外签订合同,严禁违规签订担保、投资和借贷合同。

单位应当对合同实施归口管理,建立财会部门与合同归口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实现合同管理与预算管理、收支管理相结合。

第五十五条 单位应当加强对合同订立的管理,明确合同订立的范围和条件。对于影响重大、涉及较高专业技术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应当组织法律、技术、财会等工作人员参与谈判,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家参与相关工作。谈判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和参与谈判人员的主要意见,应当予以记录并妥善保管。

第五十六条 单位应当对合同履行情况实施有效监控。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对方或单位自身原因导致可能无法按时履行的,应当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单位应当建立合同履行监督审查制度。对合同履行中签订补充合同,或变更、解除合同等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

第五十七条 财会部门应当根据合同履行情况办理价款结算和进行账务处理。未按照合同条款履约的,财会部门应当在付款之前向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第五十八条 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合同登记的管理,定期对合同进行统计、分类和归档,详细登记合同的订立、履行和变更情况,实行对合同的全过程管理。与单位经济活动相关的合同应当同时提交财会部门作为账务处理的依据。

单位应当加强合同信息安全保密工作,未经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合同订立与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商业秘密。

第五十九条 单位应当加强对合同纠纷的管理。合同发生纠纷的,单位应当在规定时效内与对方协商谈判。合同纠纷协商一致的,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协议;合同纠纷经协商无法解决的,经办人员应向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并根据合同约定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

第五章 评价与监督

第六十条 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明确各相关部门或岗位在内部监督中的职责权限,规定内部监督的程序和要求,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内部监督检查和自我评价。

内部监督应当与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保持相对独立。

第六十一条 内部审计部门或岗位应当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和机制的建立与执行情况,以及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等,及时发现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六十二条 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内部监督检查的方法、范围和频率。

第六十三条 单位负责人应当指定专门部门或专人负责对单位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并出具单位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第六十四条 国务院财政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 部门应当对单位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针对性地提出检查意见和建议,并督促单位进行整改。

国务院审计机关及其派出机构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审计机关对单位进行审计时,应当调查了解单位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的有效性,揭示相关内部控制的缺陷,有针对性地提出审计处理意见和建议,并督促单位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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