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条件[页8]_合同范本
27.1化石处理
所有在工地被发掘的化石、硬币及有价值的物品,或文物、结构物及有地质、考古价值的其他遗迹和物品,就业主和承包人而言,应被视为业主的绝对财产。承包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防止其工人或其他人员移动、损害任何这类物品,并在发现后立即通知监理工程师并按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处理这些物品。如果由于处理此类事宜使承包人延误了工期/或支付了费用,监理工程师应在与承包人和业主协商后,决定:
(a)任何根据44款规定承包人有权得到的延长工期,及(b)应加入到合同价的一笔款额,并相应的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28.1专利权
承包人应保护和保障业主免于承担由于工程上使用的或有关的或准备采用的任何承包人的设备、材料或工程设备等方面侵犯任何专利权、设计商标或名称或其它受保护权利的行为而引起的所有索赔和诉讼的费用,并保护和保障业主免予承担由此导致或与此有关的损坏赔偿、诉讼费、指控费和其它开支。但由于执行监理工程师提供的设计或技术要求而侵犯上述权利的情况除外。
28.2矿区使用费
除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应支付为获得工程所需要的石料、砂子、砾石、粘土或其他材料等所发生的吨位费和其他矿区使用费、租金及其他支出或补偿费(如果有的话)。
29.1对交通和毗邻财产的干扰
在符合合同要求所许可的范围内,在施工、完成工程及保修过程中、所必需的一切操作均不应对:
(a)公众的便利,及(b)公用道路或私人道路,以及通往属于业主或他人财产的人行道的进入,使用或占用,产生不必要及不适当的干扰。
承包人应保护并保障业主免予承包人负责的上述事项所导致或与之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诉讼费、费用及其他开支。
3o.1避免对道路的损坏
承包人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手段,防止与现场连接或通往现场的道路和桥梁受到承包人或其任何分包人因交通而造成的损坏。尤其应当选定运输线路、选择和使用运输工具、限制和分配运载重量。从而使因运输原材料、设备和承包人的设备或临时工程而不可避免的这类运输尽量限制,不致对这类道路和桥梁适成不必要的损坏或损伤。
3o.2承包人设备或临时工程的运输
除合同另有规定,承包人应对其通往工地或位于通往工地路线上的为运输承包人设备或临时工程的任何桥梁的加固或更换或改善其任何道路交付相应的费用。承包人应免除业主对由于这种运输引起的任何此类道路桥梁损坏的赔偿责任,包括直接向业主提出的索赔要求。承包人应通过谈判处理此类索赔,并支付所有由此类损坏引起的索赔。
30.3材料或工程设备的运输
尽管有30.1款规定,如果在运输材料和设备时,对通往工地或位于通往工地路线的任何道路或桥梁造成任何损坏,在承包人得知这一损坏或接到被授权的官方提出的索赔要求后,应立即通知监理工程师及业主。根据法律规定,要求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运输者对道路主管部门给予损坏赔偿,业主不负责支付所有有关的费用。在其他情况下业主通过谈判,解决争端,并支付有关索赔的金额,并免除承包人对有关的索赔、起诉、损害赔偿、诉讼费、指挥费及其他开支的责任。只要监理工程师认为索赔或部分索赔是由于承包人未能按30.1款规定履行其责任,监理工程师在与业主及承包人协商后,将决定这一笔失职引起的应支付的款额,业主将从承包人的款项中扣回,也可以从任何应支付或到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同等数额,并通知承包人及业主。也规定,业主应通知承包人纠纷将在问时协商解决及将从承包人的那一笔款项中扣回上述金额。在解决这一纠纷前,业主应与承包人协调。
3o.4水运
在工程的性质要求承包人使用水路运输的条件下,本条上述各项规定应解释为“道路”一词的含意包括船闸、码头、海堤或与水路有关的其他结构物,而“运输工具”一词的含意包括船舶,而且具有与上述规定同样的效力,30.5工程施工交通
承包人应自行安排在公共道路上特殊的施工交通许可,并承担有关费用。
30.6当地运输服务
鼓励承包人在承运施工机械和材料中最大限度地使用当地的搬运和运输服务,承包人应只同在中国依法成立和登记的运输组织签订合同。
31.1为其他承包人提供机会
按照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承包人应向以下人员提供其进行工作的一切合理机会:
(a)业主所雇用的任何其他承包人及其工人,(b)业主的工人,及(c)在工地上或工地附近进行该合同未包括的任何工作的、业主可能雇用的任何合法机构的工人,或进行业主可能签订的与该工程有关的或附属工程的任何其他合同项目下工作的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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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年党员公开承诺书
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是我们的服务宗旨;救死扶伤、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是我们恪守的职业道德。为此我们全体xx人郑重向社会承诺:
一、强化服务意识,共守崇高医德,改善医患关系。以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为我们的神圣职责,始终把人民群众和患者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千方百计为患者打造温馨人文的就医环境,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加强对服务态度与医疗质量的监管力度,加强群众就医难问题的解决力度,加强就医环境与就医流程改善与调整的力度,加强领导周末查房、解决临床实际问题的力度。
二、传承传统美德,规范从医行为,倡导廉洁行医。通过全院职工大会、院周会、电视、报刊等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医德医风教育。严禁医务人员收受、索要病人“红包”或其他馈赠;严禁医务人员接受医疗设备、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以各种名义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利益。对凡有违犯者给予严惩,对于有关举报案件,坚决做到一查到底,件件有落实。
三、完善监督机制,降低医疗成本,维护患者利益。坚持质量安全管理的动态持续改进,坚持狠抓制度的落实。严格医药费用管理,杜绝不合理收费,降低医疗费用。执行药品收支两条线,执行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费用控制制度,建立费用信息监督反馈机制,随时调控,通过严格合理检查、合理用药,严格限制大处方,引导临床合理检查治疗等手段,努力降低药品收入所占比例。
四、维护医学圣洁,加强“三个文明”建设,以良好的社会形象取信于民。明确加强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是一项长期任务,要狠抓落实。脚踏实地、努力工作,为实现以比较低廉的价格为群众提供比较优质的服务,推动威海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以造福人民为目标,努力创建人民满意医院。
承诺人:
承诺时间:XX年XX月XX日
篇2:关于员工安全生产承诺书
作为家庭的一员,我深刻认识到安全是家庭幸福的基础,事故是痛苦的根源;作为公司的一名员工,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不仅仅是家庭中的一员,也是公司的一分子,安全不仅仅是我的权利,更加是我对企业应尽的义务;作为公司的一名员工,我深刻认识到了公司的电气设备、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高速旋转机械、特种作业存在潜在的危险性,劳动条件和环境相当复杂,作业生产场所潜伏着诸多不安全因素,工作中稍有疏忽,潜在的危险会转化为人身事故。因此,我郑重承诺在以后的工作中将做到以下几点:
1、履行岗位安全责任,为企业安全负责、为部门安全负责、为员工安全负责、为自己安全负责。
2、自觉遵守国家、行业和公司的各种安全管理法律、规章、制度、规定,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与“违章、麻痹、不负责任”三大敌人做斗争,努力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3、遵守交通安全管理的各项法律、规章、制度、规定,不疲劳开车、不酒后开车、不将车辆借予无驾驶证人员驾驶,开车时不打手机、看信息。
4、遵守消防管理的各项法律、规章、制度、规定,积极学习灭火与火场逃生知识,熟悉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逃生线路。
5、日常工作中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不盲目作业。
6、自觉接受公司、部门、班组的安全交底和技术交底,自觉执行安全交底和技术交底要求的各种安全措施,不抱侥幸心理。
7、支持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上级安监部门的工作,积极接受安全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对自己不安全行为的批评和建议并及时改正。不抱抵触心理、不打击、报复安全管理人员和其他指出自己不安全行为的人员。
8、主动制止同事的不安全行为,对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9、积极参加公司举办的各种安全培训和安全学习、安全活动、事故应急演练,掌握作业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10、积极参与公司的安全文化建设,努力营造和谐的安全生产氛围,培养良好的工作习惯和安全价值观。
承诺人:
时间:X年XX月XX日
篇3:2024年招投标实习日志
今天开始到台里实习。第一天,都没什么事,就开始想一些七七八八的事。
首先是闽南语频道这个频道的开播。这几年好像开始越来越重视民族文化了,在这个大环境的影响下,泉州也开始越来越注重泉州的民俗文化的保护,物质文化的保护在好几年前就开始重视了。现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刚刚兴起,而泉州的闽南语这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也渐渐地引起了重视。记得闽南语是中国最古老的语言之一,也因为这个原因吧,这几年越来越重视闽南语文化就不足为奇了。当然,还有一个是对台的交流问题。
泉州电视台很好的抓住了这个点。开办闽南语频道也正是在这样的一个环境中形成的一个思路吧。
在泉州,开办闽南语频道有他独特的地缘优势。在泉州地区,甚至是厦门、漳州都是闽南语的使用地区,闽南语在这些地区有广泛的受众群体。
而且在最近的几年时间时间内出现了一个比较不好的现象。一些80后上来的所谓年轻人,不是很重视闽南语文化,甚至一些小孩子也在家长的误导下,几乎抛弃了闽南语,讲的都是普通话。这样的情况是,闽南语中一些很有意思的东西就会因此而流失掉。而这个频道的开播则能对新一代对接受闽南语文化进行熏陶,进而使得闽南语文化得以进一步发展。
第二,在节目的定位上。一个栏目甚至是一个频道的栏目定位很重要。在闽南语频道就我现在知道的是《泉州第一炮》、《学说泉州话》、《泉州美食》,还有一个唱歌的栏目。这几个栏目互相以闽南语文化为中心,各具特色,相互支撑。
但是,在这几个栏目中,我有一个感觉,这些栏目所包含的板块,在泉州这个很有限的地域范围内,不知道再经过几年的时间会不会被挖掘一空,到最后栏目没了生命力,栏目没有了新的增长点。这是很要命的。而一个栏目从开始筹备创办、采编人员的精心维护,却在最后没了生命力,直到取消,这在感情上是很让人难受的。而这样的结果,对一个频道甚至是整个电视台受众的情感影响是很大的。
同时,在一直的单纯追求经济效益的时候,节目的制作会不会就因此而不够精细?
甚至,在栏目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营后,会不会因为寻找新的增长点的时候使节目偏离了原来的栏目定位?
还要考虑一点,在频道开办的开始,因为新鲜,收视率可能会很高,但是如果因为各栏目节目不够好,不能吸引受众的眼球,不能引起受众情感的共鸣和依赖,不能在把主要受众群从40、50、60、70后的上一代人转移到80后这一新生群体上,等到频道运营了一段时间,没有了刚开始的新鲜感,受众不再对这个频道感兴趣了,那么,想要再重新把整个频道搞好,那是非常困难的。
特别是如何把受众主体转移到80后上来,这是一个很有难度的课题。因为80后所处的环境、所接触的信息、信息获取的渠道都跟他们的上一辈有了非常的不同。
篇4: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条件[页22]_合同范本
如果承包人所提供的材料只能部分满足索赔要求,监理工程师只证明有关部分的索赔。监理工程师的任何有关本条的决定应送承包人并抄报业主。
承包人的设备、临时工程与材料
54.1 工程专用的承包人设备、临时工程及材料
一切承包人的设备、由承包人提供的临时工程和材料,在运至工地后,即被视为专门供该工程施工使用,承包人除将上述物品在工地之间转移外,若无监理工程师同意,不应将上述物品或其一部分移往他处。这些规定不包括运输任何人员、劳务、承包人设备、临时工程、工程设备及材料进出工地的车辆。
54.2 业主不对损坏负责
除第20款和65款提及者外,业主无论何时均不对任何上述承包人的设备、临时工程或材料的损失或损坏承担责任。
54.3 结关
当承包人提出要求时,业主应尽力协助办理好工程所需的有关承包人的设备、材料和其他物品的海关结关手续。
54.4 承包人设备的再出口
当承包人将其为工程施工进口的任问承包人设备按合同规定搬离再出口时,在承包人提出要求时,业主应协助承包人取得任何必要的政府许可。
54.5 承包人设备的租用条件
根据63款规定,发生合同终止时,为保证能继续使用为工程施工目的而租赁的承包人设备,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租用的承包人设备带至现场,除非有一租用此类设备的协议(应认为此协议不包括一项租购协议),该协议包括一项规定:即在上述终止生效后7天内,业主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人后,除据63款规定业主有权授权其他承包人完成施工和维修缺陷外,所有人应将这些设备,按承包人与所有人签订的协议条件,租赁给业主,继续为工程施工使用,并由业主支付费用。
54.6 用于第63款的费用
如果业主按54.5款规定与设备所有人签订租赁协议,则业主按这一协议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印花税),应认为是根据63款完成工程,维修工程缺陷所支付的部分费用。
54.7 编入分包合同的条款
当承包人将任何部分工程的施工分包时,在分包合同中(通过参考资料或其他方法),应加入与本款相同的分包人带入工地的有关承包人设备、临时工程及材料的条款。
54.8 不意味对材料批准
本款的执行不意味监理工程师对其中所涉及的材料或其他事情的批准,也不应妨碍任何时候监理工程师拒绝采用任何这类材料。
计量55.1工程量
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工程量,是该工程的估算工程量,它们不能作为承包人简行合同规定义务过程中应予完成的工程的实际的和准确的工程量。56.1应计量的工程
除另有说明外,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合同通过计量来核实并确定工程的价值,并按60款规定支付给承包人。当监理工程师要求对工程的某一或几部分进行计量时,他应合理通知承包人委派的代理人,该人应:
(a)立即参加或派出合格的代表前往协助监理工程师从事上述计量工作,并(b)提供监理工程师所需的一切详细资料。
如承包人不参加,或由于疏忽遗忘而未派上述代理人前往,则由监理工程师进行的或由他批准的计量应认为是对这一部分工程的正确计量。为了对需要采用记录和图纸计量的永久性工程进行计量,监理工程师应准备该工程的记录和图纸,而当承包人被书面要求进行该项工作时,应在14天内参加审查,并就此类记录和图纸和监理工程师达成一致,在双方取得一致后,在上述文件上签字。如果承包人不出席进行有关图纸和记录的审查与承认时,应认为这些记录和图纸是正确无误的。在对上述记录和图纸进行审查以后如果承包人对该图纸,记录不予同意,或不签字表示同意则这些图纸与记录仍被从为是正确的,除非承包人在上述审查后14天内向以理工程师书面由辩,申明承包人认为上述记录和图纸中不正确的各个方面,以求监理工程师作决定,在接到通知后,监理工程师应审核并确认或变更这些记录和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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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公司个人施工安全承诺书
为认真履行我单位在 工程项目施工中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本单位郑重承诺在工程施工期间认真履行如下安全生产责任: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施工技术规范;自觉接受有关行政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2、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投入和使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防护和文明施工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与施工规模,专业相适应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经法定部门考核合格并持有有效合格证书。
5、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为从业人员交纳保险费。
6、制定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7、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档案、台帐。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责任。
8、保证不将工程违法、非法转包、分包。
9、按照你方的要求交纳安全生产保修金,并全部承担因工程事故所引发的经济责任。
我作为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如违反以上承诺条款,本单位愿承担相应经济、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
项目经理(签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篇6:2024房屋租赁合同下载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条租赁房屋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间数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房屋质量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租赁期限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三条租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租金的支付期限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承租人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
第六条租赁房屋的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租赁房屋的维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维修的范围、时间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维修的范围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出租人允许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善增设他物。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范围是:_____________
租赁合同期满,租赁房屋的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出租人允许承租人转租租赁房屋。
第十条定金________________元。承租人在__________前交给出租人。
第十一条合同解除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承租人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达________________个月以上;
2.承租人所欠各项费用达________________元以上;
3.未经出租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承租人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
4.承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5.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进行装修的;
6.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
7.承租人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出租人迟延交付出租房屋________________个月以上;
2.出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使承租人无法继续使用出租房屋。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返还房屋的时间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未按时或未按要求维修出租房屋造成承租人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支付滞纳金。
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使用的,因此造成出租房屋毁坏的,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
篇7:个人总结免费下载
时光荏苒,转眼间一学期又过去了,在过去的一年里,我兢兢业业,认真工作,得到了领导的肯定。现将一年来的学习、工作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一、严于律己,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政治思想觉悟得到提高。
一年来,始终坚持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论,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并用以指导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实践。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坚定共产主义信念,与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积极主动,勤奋努力,不畏艰难,尽职尽责,任劳任怨,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作出力所能及的贡献。
一是认真学习“_____”重要思想,深刻领会其科学内涵,认真学习党的xx大报告及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尤其是在今年七月开始的第二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认真系统地学习了党的基本知识和各种理论著作,进一步夯实了理论基础,提高了党性认识和思想道德素质。
二是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始终保持虚心好学的态度对待业务知识的学习。一年来,在指导老师潘乡长的带领下,走村入户,参加村民代表会议、座谈会等各种会议,到生产、建筑实地考察,学习了许多农村工作方法,更是直接与群众直接接触,真正做到深入到群众中去。平时,多看、多问、多想,主动向领导、向群众请教问题,机关学习会、各种工作会议都是我学习的好机会。此外,认真参加各类培训,一年来参加了公务员初任培训、禁毒尿检培训、电子政务培训,均以优异的成绩通过考核,熟练掌握了业务技能。业务知识的学习使我在工作上迅速成长起来。
三、努力工作,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一年来,我始终坚持严格要求自己,勤奋努力,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作好本职工作。由于我乡工作人员很少,尤其是原先负责党政办及综治办的一位同志调走后,我的工作任务更重,现在的工作主要有两大块,一是党政办工作,一是综治办工作,另外还兼职安全监督员、食品质量监督员、“千百”办成员等职务。一年的工作尽职尽责、任劳任怨,努力做好服务工作,当好参谋助手:
(一)党政办工作。可以说办公室工作是完全服务性质的工作,既要对外服务,也对内服务,工作中要做到“三勤”即嘴勤、手勤、脚勤:在接待群众来访办事时,都能主动询问是否有需要办理的事,遇到办不了的证明材料时能耐心向其解释清楚,或帮其联系驻村干部、经办人,帮其查看档案资料等,使群众能尽快办好手续,树立好政府窗口的形象;在收文发文时,总是用最短的时间把文件送达到各办公室,并及时把领导批阅文件收回归档或传阅到其他办公室,从来没有遗漏掉一份文件;在收集整理资料时,全面、准确地了解各方面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总结、汇总,向领导汇报或让领导备查,如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资料准备等;在起草文稿时,能及时认真完成领导交付的任务,一年来完成各种报告70余篇,包括__年政府工作总结、__年上半年政府工作总结、人代会报告等文稿。同时在组织会务、后勤管理、打字复印等工作上也尽职尽责,不留下任何纰漏。
(二)综治办工作。主要负责资料整理、报告材料起草、各类报表统计,同时还是公安员、禁毒专管员、安全监督员、综治中心成员。综治办工作任务重、责任大、业务性强,准备的各种资料很多,如z在禁毒工作方面,今年上半年就起草各种报告20余篇,还负责宣传教育、查毒、禁种铲毒、尿检帮教等工作;又如签订责任书方面,年初综治、禁毒、反邪教、安全生产等7个方面需要起草责任书。今年上半年还负责整理了“四五”普法验收材料,接受了综治、安全生产、禁毒工作半年度考核。另外在治安管理、抓赌帮教、纠纷调解等工作上也认真履行好职责,做好份内之事。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在思想上、学习上、工作上都取得了很大的进步,成长了不少,但也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首先,在理论学习上远不够深入,尤其是将理论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的能力还比较欠缺;其次,在工作上,工作经验尚浅,尤其是在办公室呆的时间多,深入村里的时间过少,造成调研不够,情况了解不细,给工作带来一定的影响,也不利于尽快成长;再次,在工作中主动向领导汇报、请示的多,相对来说,为领导出主意、想办法的时候少。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还会不断努力,积极进取,争取把工作做得更好,把不足之处不断完善。
篇8:2024投标承诺书
致: __________:
本公司在认真研究招标书内容后,自愿接受招标书的要约条件。本公司承诺如下:
1.本公司对贵司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条件已明了,并完全同意。
2.本公司同意在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书有效期限之前,本投标书将始终对本投标单位具有约束力。
3.我公司此次投标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RMB:_____)(详见投标报价预算表)。
4.我公司要求的付款方式为:__________。
5.我公司的施工工期为:__________。
6.我公司提供的保修期限为:__________。
7.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本工程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__________ 。
8.本投标单位知道并同意:如果接到中标通知后未按贵司要求的时间签署正式合同或坚持提出附加条件,贵司有权另选其他中标单位。
9.本投标单位理解你方有权拒绝包括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在内的任何投标,且无权要求你方解释选择或拒绝任何投标方的原因。
10.本投标单位接受贵司向本投标单位已经或可能发出的关于招标文件的修改通知,否则,贵司有权取消本投标单位的中标资格,另选其他中标单位。 11.我们将不会把本投标价格告知其他投标方。
投标单位名称: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
注:由委托代理人签署的,需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证明书”。
附:授权委托证明书
本人作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在此授权我公司__________ 作为我公司正式合法的代理人以我公司名义并代表我公司全权处理__________投标的以下事宜:
投标文件的准备,包括参加各种标前会议、投标文件的签署、参加开标会议、进行合同及谈判价格、签订指定的承包合同、执行指定的承包合同。
在此授权范围和期限内,被授权人所实施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授权人予以认可。本授权书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止。
公司: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9:2024质量承诺书
根据Q/CCST 001-20__企业标准,我公司就所提供的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做出以下承诺:
1、 按国最新颁标准严格执行质量“三包”。即在质量保证期,如果出现确属我生产方的质量问题,执行包退、包换、包维修。
2、 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跟踪咨询服务,及时了解用户对我公司产品质量的信息反馈,做到及时采取措施,及时整改。
3、销售人员在收到有关产品的质量问题反馈时,应24小时内与售后服务人员赶到现场。重大质量事故先汇报总经理,质量部门立即按《纠正与预防措施》进行处置,并在12小时内赶赴现场。
4、 应需方要求,我公司可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协助需方进行产品调试、提供技术服务。
5、 可提供该产品技术培训(维修、调试、安装等)。
6、 提供整机及零配件仓储零库存(代储代销),随时随地及时满足所需各种配件的优惠供应。
7、我公司信守“质量就是生命”这条永不变得的真谛,我们的售后服务队伍将急用户之所急,想用户之所想,一切为了用户是我们的服务宗旨,我们的口号是:质量一流、服务优质、物美价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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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篇10:建筑工程招标代理委托协议
项目名称:
委 托 方:
代 理 方:
委托人:
受托人:咨询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审批文件:
建设规模:
总投资额: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包括的所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资金来源: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为 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本工程的 招标代理; 招标控制价编制 ; 工程量清单编制 代理工作。
三、合同价款
代理服务报酬: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 (① 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__】534号文;② 国家计委计价格【20__】1980号)中的工程类收费标准(下浮 %)计取(约 万元);{注:若编制招标控制价,则写明“代理服务费及造价咨询费”}
支付方式: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以下第 种方式支付。
① 由中标人支付,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向受托人一次性付清。
② 由委托方支付,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 个工作日内向受托人一次性付清。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五、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保代理报酬的支付。
八、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 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 生效。
委托人(盖章): 受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电话:
传 真: 传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名称: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第一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l.1 招标代理合同:委托人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委托给具有相应招标代理资质的受托人,实施招标活动签订的委托合同,
l.2通用条款: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需要所订立,通用于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条款。
1.3专用条款:是委托人与受托人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l.4委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委托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受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被委托人接受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指受托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合同履行的代表。
1.7 工程建设项目:指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委托代理招标的工程。
1.8 招标代理业务: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理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工作内容。
1.9 附加服务:指委托人和受托人在本合同通用条款4.1款和专用条款4.1款中双方约定工作范围之外的附加工作。
1.10 代理报酬: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受托人按照约定应收取的代理报酬总额。
1.11 图纸:指由委托人提供的满足招标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12书面形式:指具有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3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14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其他的要求。
1.15不可抗力:指双方无法控制和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或其他双方一致认为属于不可抗力的事件。
1.16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l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2.2 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招标代理业务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 语言文字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3.2 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委托人的义务
4.1 委托人将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4.2 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工程前期资料(如立项批准手续规划许可、报建证等)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
(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和图纸,需要交底的须向受托人详细交底,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提供的条件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指定专人与受托人联系,指定人员的姓名、职务、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根据需要,作好与第三方的协调工作;
(6)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支付代理报酬;
(7)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3受托人在履行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提出的超出招标代理范围的合理化建议,经委托人同意并取得经济效益,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一定的经济奖励。
4.4 委托人负有对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的技术服务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责任。
4.5委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受托人的有关损失。
5、受托人的义务
5.1受托人应根据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委托招标代理业务的工作范围和内容,选择有足够经验的专职技术经济人员担任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5.2受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2)应用专业技术与技能为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标工作相关的咨询服务;
(3)向委托人宣传有关工程招标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解释合理的招标程序, 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配合;
(4)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3受托人应对招标工作中受托人所出具有关数据的计算、技术经济资料等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负责。
5.4受托人不得接受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中委托招标范围之内的相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5.5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技术服务的知识产权应属受托人专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受托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5.6 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5.7受托人不得接受所有投标人的礼品、宴请和任何其它好处,不得泄露招标、评标、定标过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合同终止后,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泄漏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5.8受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委托人的有关损失。
6、委托人的权利
6.1委托人拥有下列权利:
(1)按合同约定,接收招标代理成果;
(2)向受托人询问本合同工程招标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内容或提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建议;
(3)审查受托人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各种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见;
(4)要求受托人提交招标代理业务工作报告;
(5)与受托人协商,建议更换其不称职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
(6)依法选择中标人;
(7)本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受托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或影响招标工作正常进行的,委托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依法向受托人追索经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8)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7、受托人的权利
7.1受托人拥有下列权利:
(1)按合同约定收取委托代理报酬;
(2)对招标过程中应由委托人做出的决定,受托人有权提出建议;
(3)当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有权要求委托人补足资料或作出明确的答复;
(4)拒绝委托人提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并向委托人作出解释;
(5)有权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涉及招标工作的所有会议和活动;
(6)对于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知识产权,委托人仅有使用或复制的权利;
(7)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
8、委托代理报酬
8.1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金额、币种、汇率和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8.2受托人对所承接的招标代理业务需要出外考察的,其外出人员数量和费用,经委托人同意后,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8.3在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内所发生的费用(如:评标会务费、评标专家的差旅费、劳务费、公证费等),由委托人与受托人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9、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
9.1由委托人支付代理报酬的,在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不少于全部代理报酬20%的代理预付款,具体额度(或比例)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报酬的,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将全部委托代理报酬一次性支付给受托人。
9.2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委托的招标代理工作范围以外的工作,为附加服务项目,应收取的报酬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9.3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预付费用,自应支付之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代理预付费用的利息。
9.4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报酬,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应付代理报酬的利息。
9.5委托代理报酬应由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方法和时间,直接向受托人支付;或受托人按照约定直接向中标人收取。
四、违约、索赔和争议
10、违约
10.1 委托人违约。 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 -(3)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致使招标工作无法进行;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 -(6)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报酬;
(3)委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受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人赔偿受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委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10.2 受托人违约。 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 -(2)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4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7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泄露了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4)受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委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受托人赔偿委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受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额最高不应超过委托代理报酬的金额(扣除税金)。
10.3 第三方违约。如果一方的违约被认定为是与第三方共同造成的,则应由合同双方中有违约的一方先行向另一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再由承担违约责任的一方向第三方追索。
11、索赔
11.1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11.2委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委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受托人造成损失,受托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委托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委托人发出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2)委托人收到受托人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后,于7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受托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3)委托人在收到受托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7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受托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11.3受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受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委托人可按11.2款确定的时限和程序向受托人提出索赔。
12、争议
12.1 委托人和受托人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向有关部门或机构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合同变更、生效与终止
13、合同变更或解除
13.1本合同签订后,由于委托人原因,使得受托人不能持续履行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及时通知受托人暂停招标代理业务。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应当在正式恢复前7天通知受托人。
若暂停时间超过六个月,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支付重新启动该招标代理工作一定的补偿费用,具体计算方式经双方协商以补充协议确定。
13.2 本合同签订后,如因法律、行政法规发生变化或由于任何后续新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导致服务所需的成本或时间发生改变,则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报酬和服务期限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相应调整。
13.3 本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与对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未达成书面协议的,本合同依然有效。
13.4 因解除合同使当事人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对方的损失,赔偿方法与金额由双方在协议书约定。
14、合同生效
14.1除生效条件双方在协议书中另有约定外,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5、合同终止
15.1 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全部委托招标代理业务,且委托人或中标人支付了全部代理报酬(含附加服务的报酬)后本合同终止。
15.2 本合同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15.3 因不可抗力,致使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双方应协商确定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如果双方不能就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达成一致意见,本合同自行终止。除委托人应付给受托人已完成工作的报酬外,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15.4 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终止后,委托人和受托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六、其他
16、合同的份数
16.1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委托人和受托人各执一份。副本根据双方需要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合同招标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未涉及的内容进行补充。
第二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2)本合同协议书;(3)本合同专用条款;(4)本合同通用条款;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 语言文字
本合同采用的文字为: 中文 ;
3.2 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现行相关的行政法规;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委托人的义务
4.1 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
(1)负责办理招投标申请和备案手续;
(2)负责发布招标公告;
(3)编制招标文件并送委托人及监督管理部门审定;
(4)负责招标文件的印制、装订、发放工作;
(5)负责向投标人解答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的问题;
(6)在开标评标过程中负责接收和保管投标文件;
(7)按规定配合招标人从专家库抽取专家评委,组建评标委员会;
(8)主持开标会议,组织评标工作,编写并提交评标报告及招标情况报告;
(9)发出中标通知书;
(10)其它按有关规定属受托方负责的事务。
4.2 委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工作前期资料(如立项批准手续、规划许可、报建证、政府采购预算下达文件等)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的时间: 年 月 日;
(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代理招标业务所需的全部资料的时间:年 月 日;
(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 按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备案程序规定;
(4)指定的与受托人联系的人员
姓名: ;职务: ;
职称: ;电话: ;
(5)需要与第三方协调的工作: 无 ;
(6)应尽的其他义务:除专用条款中的约定外,按通用条款第4款执行;
5、受托人的义务
5.1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姓名: ; 职务: ;
职称: ; 电话: ;
5.2 受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组织招标工作的内容和时间:自收到委托人提供的相应备案资料起,X日内拟定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交委托人审核,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经委托人审核确定后,提交招标办审定,再对外发出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2日内向委托人出具招标情况报告,收到委托人盖章确认后的招标情况报告起3日内办理中标通知书,再整理提交归档资料。
(2)为委托人提供的为完成招标工作的相关咨询服务: 按通用条款第5.2条执行 ;
(3)承担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应由受托人支付的费用: 受托人自身的食宿费、交通差旅费、资料印制成本费等 ;
(4)应尽的其它义务:除专用条款中的约定外,按通用条款第5款执行;
6、委托人的权利
6.1 委托人拥有的权利: 按通用条款第6.1条执行 ;
6.2 委托人拥有的其他权利: / ;
7、受托人的权利
7.1 受托人拥有的权利: 按通用条款7.1条执行 ;
7.2 受托人拥有的其他权利: / ;
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
8、委托代理报酬
8.1 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__】534号文中的工程类收费标准下浮 %计取(约 万元);{注:若编制招标控制价,则写明“代理服务费及造价咨询费”}
代理报酬的币种: 人民币 ; 汇率: / ;
代理报酬的支付方式及时间:按以下第 种方式支付。
① 由中标人支付,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向受托人一次性付清。
② 由委托方支付,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 个工作日内向受托人一次性付清。
受托人收到中标人(委托人)支付款项后,给中标人(委托人)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正式发票。
9、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
9.1 预计委托代理费用额度(比例): 无预付款 ;
9.3 逾期支付时,银行贷款利率: / ;
9.4 逾期支付时,应收取的利息: / ;
四、违约、索赔和争议
10、违约
10.1 本合同关于委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委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3)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招标工作顺延 ;
(2)委托人未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6)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报酬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 ;
(3)双方约定的委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 ;
10.2 本合同关于受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受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应承担的责任: 受托人因此条款造成招标代理工作不能按期完成的,受托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受托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4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3)受托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7款的约定,泄露了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任何不应泄露的招标资料和情况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
(4)双方约定的受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无 ;
12、争议
12.1 双方约定,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
16、合同份数
16.2 双方约定本合同一式 伍 份,委托人 贰 份,受托人 贰 份,招标办 壹 份。
17、补充条款:无
委 托 方:
代 理 方:
年月日
篇11:20242024工程招标年度总结[页2]_招标工作总结_网
(5)、供应商缺席,竞争不充分。由于我旗采购规模小,市级以上供应商受供货与服务成本的约束,参与我旗采购市场竞争的欲望不强。因此,我旗采购市场基本都是当地的供应商,再加上采购人消费习惯和心理作用等一些特殊原因的影响,指定品牌采购的现象严重。且由于我旗政府采购项目一般达不到公开招标限额,采购规模较小,竞争的充分性也受到一定程度的制约。
(6)、要持之以恒地做好预防和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实践证明,实行政府集中采购,是预防和治理商业贿赂的有效途径。政府集中采购不是各部门分散采购的简单集中,而是通过集中采购的方式使监管部门、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评审专家以及供应商在公开的平台上共同操作,从而达到相互监督制衡的目的。这是在管理、执行、监督体制下的集中。是受“三公”机制约束的集中,也是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因素,避免暗箱操作的集中。我们一定要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尽量公开透明,形成一套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科学合理的集中采购工作运行机制,有效防范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的问题。
(7)、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档案管理。政府采购项目档案是政府采购的真实记录,是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监督活动的重要依据。政府采购项目档案是反映政府采购活动过程及各项活动的真实记录,它记载了在进行政府采购项目活动中是如何执行《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政策的情况。政府采购部门可以通过这些记录的内容以及资料是否完整真实,作出政府采购部门工作绩效的评价,逐步建立电子档案,实现网络化采购信息共享。
(8)、个别单位还是存在自行采购、化整为零逃避政府采购的现象。对政府采购存在认识上的问题。政府采购作为
财政支出改革的一部分,必须争取社会方方面面的重视和理
解。我们要努力加强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努力创造良好的政府采购环境
四、措施
(1)、要继续加大宣传力度、认真贯彻《政府采购法》
做到采购程序公开、采购信息公开、努力做到采购供应商满意、采购单位满意、群众满意。建立积极有效的预防商业贿赂机制,规范管理、提供优质服务。营造“廉洁采购”、“阳光采购”、“绿色采购”。
(2)、营造公平、公正、和谐的政府采购环境。进一步规范采购档案管理,加强政府采购市场准入制度管理。为采购单位提供及时、准确、有效、合法的采购信息。
(3)、积极探索开展工程和服务类采购活动,努力促进各
项政府采购的有序进行。切实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充分发挥集中采购优势,“廉洁采购”、“阳光采购”充分体现在今后工作始终和具体采购活动中,以促进预防商业贿赂工作的扎实进展。扩大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支付力度。
(4)、加强监督检查,不断提高服务质量。配合监察、审计、纪检和各部门,对采购中心工作定期进行监督监察。会同质检部门、采购人等对于货物类,如办公自动化设备等进行质量抽查和检验。加强政府采购质量的跟踪和服务。
(5)、加强政府采购队伍建设,随着我旗政府采购事业的发展,政府采购工作倍受社会各界瞩目。政府采购工作任重道远,对我们今后的工作作风和业务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自觉运用科学理论去研究政府采购工作实施中的新问题。树立法制意识、廉政意识、切实承担起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以新的姿态开展文明的工作作风和良好窗口形象,为全旗经济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这篇工程招标年度总结范文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希望对大家有用。也祝愿大家在新的一年健康快乐。
共2页,当前第2页12
篇12:2024关于县招标工作计划范文[页2]_招标工作计划_网
2015关于县招标工作计划范文
(三)存在的问题
招投标工作涉及方方面面,是对现有行政管理模式的一项重要改革,是权力的再调整、利益的再分配、改革的再深化,在发展和推进中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
一是中心与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关系还需进一步理顺完善。由于各种利益关系,目前只有政府采购中心并入招标投标中心,其余建筑工程、林业、矿管等工程交易职能仍在原主管部门,但为了规范统一,这些交易活动的报名、招标活动又在中心举行,使得中心即履行不了工作职能,又履行不了监管职能,只是在提供场所,这与政府建立招标投标中心的初衷是相违背的;
二是具体运作办法还需逐步规范健全。招标投标工作中的各种工作程序,如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采购及询价采购等的具体操作程序都还有待于在实践完善总结,特别是对于评标专家库的使用问题,专家的标准是如何界定问题对县一级没有明确的操作标准,若是每个招标活动都动用赣州市的专家库,必定会增加招标活动的成本,就如何建立使用评家专家库的具体办法还需进一步解决。
三是监管力度仍需加大。由于监管环节相对薄弱,许多单位对政府采购工作有不足认识,少数单位甚至认为由自已单位采购物品,用自已的钱,应该由自已说了算,甚至出现了不履约的情况。针对此类情况,为加强各行政事业单位的依法行政、依法采购意识,建议财政、审计等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监督管理工作,确保政府采购政策和成果能得以落实、执行。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规范招投标工作和招投标中心的监督管理体制
招投标活动在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及
其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实行日常管理、行业监督、行政监察和市场交易服务相对独立、相互衔接的监督管理体制。
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为本级招投标、产权交易及有形市场建设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本级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及有形市场建设工作重大问题的决策,承担市场交易活动重大事项的领导和协调职能。
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对招投标中心和有形市场的工作进行日常管理和协调。
招标投标中心负责政府采购和产权交易活动的具体操作。
有形市场为市场交易活动提供场所和服务。
各行业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履行本行业相关市场交易活动的行政监督职能。
纪检监察部门依法督促规范招投标工作、推进招投标中心建设并对招投标中心、有形市场、各行政监督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行政监察。
二、规范明确招标投标中心的职能
其主要职能是(一)承担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代理机构)的职责,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办理政府采购事宜等,政府采购项目含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水利工程、路桥工程、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项目和普通货物、医疗器械及大型服务类项目;(二)承担产权交易机构职责,发布产权交易信息、提供咨询、组织交易活动、出具交易确认书等;(三)承担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能。
三、规范进入招标投标中心交易的范围
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必须以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进行交易的项目,应当进入招投标中心和有形市场公开交易。
*、政府采购项目一是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服务项目,以及公立医院的药品、医疗器械采购项目等;二是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如建筑工程、水利工程、路桥工程、装修工程等建筑工程项目。
*、产权交易项目
一是房产交易,主要是负责房屋所有权交易,包括房屋所有权交易的信息收集、发布、咨询、统计和上报以及房屋所有权交易的登记、交割等中介服务;二是土地交易,根据国有土地管理法规,土地用于建设与开发供应,除涉及国家安全与保密外,都须向社会公开,并实行土地使用权招投、拍卖、挂牌出让;三是矿产以及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包括探矿权和采矿权的转让(包括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权转让);四是国有、集体事业单位产权(含经营权)交易,指国有控股企业、集体企业产权的转让(含国有集体抵押权人转让被抵押的产权)以及行政事业单位的综合性资产的转让都须公开挂牌交易;五是林业产权交易,即国有、集体林产业转让。
*、其他需政府重点监管的公共权益与服务(包括交通线路营运权、市政设施经营权、户外广告权等)。
四、强化行政监督,规范招投标工作的运行
规范招投标工作和招投标中心建设涉及各部门职能与利益关系的重新调整,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努力形成政府负总责、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抓协调、各部门齐参与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切实做好有关招投标新旧体制的转换和衔接,确保招投标中心建设顺利推进,以进一步规范我县招投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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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建筑工程招标代理委托协议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招标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项目)的招标委托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总则
1.双方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建立委托代理关系,遵守和执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条例和法规,以保证招标工作的顺利完成。
2.双方承诺本着对国家利益和企业利益负责的原则,为保证项目设计的质量,在工作中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共同努力,确保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本项目的设计招标工作。
二、委托范围
1.委托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委托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分工
1.甲方职责
(1)向国家有关部门办理项目审批手续。
(2)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招标项目的背景情况、项目批准文件(复印件)和项目招标所必需的技术资料、图纸等。
(3)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招标项目所需资金落实情况的证明。
(4)协助乙方进行有关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和修改工作。
(5)参与标前答疑会和开标大会。
(6)组建评标委员会。 (7)根据乙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2.乙方职责
(1)在甲方委托的招标范围内,组织招标工作。
(2)负责招标文件的编制。
(3)招标文件的印刷和发售。 (4)编写和刊登本项目的招标公告。 (5)澄清投标人提出的有关招标文件中的问题。必要时,修改招标文件。 (6)组织现场勘察和标前答疑会。
(7)接收投标文件、组织和主持开标,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将开标记录报送有关主管部门。
(8)负责组建评标委员会,与甲方共同研究确定评标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评标委员会中技术及经济专家由业主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从当地政府专家库(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9)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通知中标人与甲方签订合同。 (10)整理招标、评标文件交甲方存档。
3.共同责任 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招标活动进行过程中和招标完成后,双方均有责任对对方的有关商业和技术秘密保密。
四、费用
1.甲乙双方各自承担招标过程中自己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2.乙方直接向中标方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人民币)。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在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________%的代理费用作为本项目招标的前期费用,待整个招标结束后,甲方再向乙方支付其余的全部代理费。
3.乙方按有关规定收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在招标文件中确定),并在招标完成后按有关规定负责退回给投标单位(不计利息)。
五、保密
有关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名单,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均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上述工作无关的人员。
六、协议书生效及其它
1.本代理协议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以补充协议的方式解决,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或规定与本协议相矛盾,以国家法律规定为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时间: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4:投标人承诺书
本投标人已详细阅读了工程招标文件,自愿参加上述工程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定,自觉维护建筑市场秩序。若有违反,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并接受处罚。
2、服从《招标议程工作安排》,遵守招标有关会议现场纪律。若有违反,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并接受处罚。
3、接受招标文件全部内容,若有违反,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并接受处罚。
4、保证投标文件内容无任何虚假。若评标过程中查出有虚假,同意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若中标之后查出有虚假,同意废除中标资格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5、保证投标报价不存在低于成本的恶意报价行为或恶意抬价行为。
6、保证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商签施工合同并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有违反,同意接受招标人违约处罚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7、保证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完成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履行保修责任。如有违反,同意接受招标人对投标人违诺处罚并被没收履约保证金。
8、保证中标之后不转包、不用挂靠施工队伍,若分包将征得招标人同意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9、保证中标之后按投标文件承诺向招标项目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并根据工程的实际需要增派相关人员及设备,如有违反,同意接受违约处罚并被没收履约保证金。
10、保证中标之后密切配合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开展工作,服从建设单位派驻工地代表发出的指令。
11、我公司承诺我公司完全接受业主对本项目工程款项的监管。
12、我们完全响应和遵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13、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一定遵照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施工组织设计原则,精心设计、精心施工,确保质量,安全生产,保护环境,按业主要求的工期完工。
14、我公司保证中标后,派代表前来履行签订合同手续,否则视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
若我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违背上述承诺,本项目招标人有权取消我公司中标的资格或解除施工合同,并有权没收我公司的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同时,我单位保证在中标后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南海区的计生规定,并接受南海区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篇15:交通运输管理所公开服务承诺书
二、主要职能我所是由法律、法规授权,在县委、县政府及县交通局的领导下,负责具体实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的机构,肩负着全县客运、货运、客货运输站(场)、机动车维修、驾驶员培训以及运输服务等六大行业的监管工作,承担着全县道路运输运力规划投放、站点布局建设、市场秩序维护及相关运输服务行业规范等职责。
三、服务内容
1.四级、五级客运站及简易站经营许可;
2.县内农村旅客运输经营许可及县内农村客运班线审批;
3.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许可;
4.二类、三类汽车维修经营许可及一、二类摩托车维修经营许可;
5.货运代理和货运配载经营许可;
6.道路货物经营者设立分公司经营许可;
7.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许可;
8.机动车驾驶培训经营许可;
9.维护正常的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四、服务对象全县各道路运输业户
五、服务承诺
1.改进机关作风,提升机关效能,努力提升运管社会形象;
2.公开办事程序,落实首问责任制和按时办结制,营造优质服务环境,竭诚为广大运输业户服务;
3.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到文明执法、规范执法、严格执法,切实维护全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篇16:医疗机构招标工作总结_招标工作总结_网
为规范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采购行为,保证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质量,降低医疗成本,让利群众,根据《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试点工作方案》精神,上半年,在广泛征询,充分考虑的情况下,试行了一次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招标(议价)采购工作,并顺利进行网上交易,达到了规范采购渠道,降低采购价格,减轻群众负担的目的,积累和总结出一定经验,为今后进一步加大招标力度、扩大招标范围,打下良好理论和实践基础。
一、集思广益,尝试探索,初步建立招标方法。
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全国各地尚未成熟方法、经验可以参考借鉴,我们开展这项工作,就只有摸着石头过河了,在充分参考药品招标的经验同时,结合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采购的具体实际情况,实地了解医疗机构在采购过程中的实际操作和要求,走访相关专家、主任,通过开征询会,座谈会等,征询各方意见和建议,为制订方法打好基础。我们走访了市一医院、市中医院、保健院、市二医院等多家规模大,有代表性的医疗机构,向相关的采购人员、临床使用人员、专家、主任了解实际情况,取得第一手资料。通过综合考虑,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在保证质量、维持稳定、降低价格、简化操作的前提下,建立医用耗材招标平台,建立医用耗材和检验试剂数据库,经过两个多月的筹备,制订出第一个试行的招标方案和评标方案,并经市招标采购监督指导委员会审核通过,在去年正式招标。
第一次招标包括医用高分子及注射用穿刺类耗材、用量较大的检验试剂、心脏起搏器、人工晶体四大类,招标采用了评标与议价结合的方式,以标准化评标为主,结合专家评委评选意见,综合参考,确定中标。其特点是操作简单,客观实际,合理竞争,降低价格,提高质量。
二、认真落实,全面实施,招标工作初见成效。
自6月1日起,全面执行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招标采购中标结果,实行网上采购。各医疗机构能做到1、政策上领导重视,措施落实,责任到人。医院领导把耗材和检验试剂招标采购作为进一步落实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来抓,从实践“三个代表“的角度,组织落实相关规定,根据中标结果和中标合同相关规定,调整采购模式,建立相关审核采购制度,规范或改进采购流程,为执行中标结果打好良好基础;2、采购中标品种能及时调整,适应转变,网上采购。各医疗机构能及时配备响应的网上采购设备,如电脑,上网设备等,积极学习网上采购操作,尽快适应网上采购的操作模式,至今全市所有参加招标的医疗卫生单位均实行网上采购.订购总金额达4360多万元.
三、总结经验,开拓进取,进一步扩大招标范围。
由于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招标工作在我市来说,是一个新生的事物,我们根据第一次招标操作取得的经验,并在交易实施过程中,通过走访医院,召开座谈会,参加相关学术会议等,及时了解最新情况,归纳分析总结,为今后进一步扩大招标范围做好准备。
去年分别召开了医用中标耗材使用意见征询会和意见沟通会各一次,了解中标医用耗材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参加市检验协会工作会议一次,了解中标检验试剂在临床采购和使用、供应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听取专家们的意见和建议,取得良好效果。特别是临床使用新的中标品种需要有一个沟通和适应的过程,通过这些会议,使存在问题能及时协调解决,更好促进中标品种使用,使医疗机构更好地执行中标结果。
在第一次招标取得一定操作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市卫生局指示,筹备开展第二次耗材和检验试剂招标工作。第二次耗材和检验试剂招标范围扩大到骨科材料、介入材料、透析耗材、x线附属设备及部件,检验免疫试剂、生化试剂等十二个类别。从去年11月份开始,进行数据收集,汇总分析,召开临床专家技术指导论证会,听取意见和建议,制订招标目录和招标文件,从第一次招标的基础上,总结发展新的招标方法,主要特点是更加科学合理,保证临床使用的习惯性和延续性,价格良性竞争,合理降低,各种质量层次均兼顾,适应不同层次群众使用。
今后,要进一步总结工作经验,制订和完善医用耗材和检验试剂招标方法,加强电子商务平台开发和完善,加强与各方面沟通交流,提高服务质量,更好推进和发展医用耗材和检验试剂招标工作。
篇17:代理建设工程招标合同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地 点:
规 模:
招标规模:
总投资额:
二、甲方委托乙方为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本工程的(□货物采购□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工作。
三、合同价款
代理报酬为人民币 元。或
按原国家计委【20__】计价格1980号规定标准计算。由中标人支付。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五、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保代理报酬的支付。
八、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委托人(盖章): 受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第一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l.1 招标代理合同:委托人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委托给具有相应招标代理资质的受托人,实施招标活动签订的委托合同,
l.2通用条款: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需要所订立,通用于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条款。
1.3专用条款:是委托人与受托人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l.4委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委托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受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被委托人接受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指受托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合同履行的代表。
1.7 工程建设项目:指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委托代理招标的工程。
1.8 招标代理业务: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理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工作内容。
1.9 附加服务:指委托人和受托人在本合同通用条款4.1款和专用条款4.1款中双方约定工作范围之外的附加工作。
1.10 代理报酬: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受托人按照约定应收取的代理报酬总额。
1.11 图纸:指由委托人提供的满足招标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12书面形式:指具有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3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14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其他的要求。
1.15不可抗力:指双方无法控制和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或其他双方一致认为属于不可抗力的事件。
1.16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l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2.2 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招标代理业务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 语言文字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3.2 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委托人的义务
4.1 委托人将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4.2 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工程前期资料(如立项批准手续规划许可、报建证等)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
(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和图纸,需要交底的须向受托人详细交底,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提供的条件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指定专人与受托人联系,指定人员的姓名、职务、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根据需要,作好与第三方的协调工作;
(6)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支付代理报酬;
(7)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3受托人在履行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提出的超出招标代理范围的合理化建议,经委托人同意并取得经济效益,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一定的经济奖励。
4.4 委托人负有对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的技术服务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责任。
4.5委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受托人的有关损失。
5、受托人的义务
5.1受托人应根据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委托招标代理业务的工作范围和内容,选择有足够经验的专职技术经济人员担任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5.2受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2)应用专业技术与技能为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标工作相关的咨询服务;
(3)向委托人宣传有关工程招标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解释合理的招标程序, 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配合;
(4)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3受托人应对招标工作中受托人所出具有关数据的计算、技术经济资料等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负责。
5.4受托人不得接受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中委托招标范围之内的相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5.5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技术服务的知识产权应属受托人专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受托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5.6 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5.7受托人不得接受所有投标人的礼品、宴请和任何其它好处,不得泄露招标、评标、定标过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合同终止后,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泄漏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5.8受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委托人的有关损失。
6、委托人的权利
6.1委托人拥有下列权利:
(1)按合同约定,接收招标代理成果;
(2)向受托人询问本合同工程招标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内容或提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建议;
(3)审查受托人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各种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见;
(4)要求受托人提交招标代理业务工作报告;
(5)与受托人协商,建议更换其不称职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
(6)依法选择中标人;
(7)本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受托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或影响招标工作正常进行的,委托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依法向受托人追索经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8)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7、受托人的权利
7.1受托人拥有下列权利:
(1)按合同约定收取委托代理报酬;
(2)对招标过程中应由委托人做出的决定,受托人有权提出建议;
(3)当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有权要求委托人补足资料或作出明确的答复;
(4)拒绝委托人提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并向委托人作出解释;
(5)有权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涉及招标工作的所有会议和活动;
(6)对于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知识产权,委托人仅有使用或复制的权利;
(7)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
8、委托代理报酬
8.1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金额、币种、汇率和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8.2受托人对所承接的招标代理业务需要出外考察的,其外出人员数量和费用,经委托人同意后,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8.3在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内所发生的费用(如:评标会务费、评标专家的差旅费、劳务费、公证费等),由委托人与受托人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9、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
9.1由委托人支付代理报酬的,在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不少于全部代理报酬20%的代理预付款,具体额度(或比例)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报酬的,在中标人与委托人签订承包合同5日内,将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委托代理报酬一次性支付给受托人。
9.2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委托的招标代理工作范围以外的工作,为附加服务项目,应收取的报酬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9.3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预付费用,自应支付之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代理预付费用的利息。
9.4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报酬,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应付代理报酬的利息。
9.5委托代理报酬应由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方法和时间,直接向受托人支付;或受托人按照约定直接向中标人收取。
四、违约、索赔和争议
10、违约
10.1 委托人违约。 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 -(3)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致使招标工作无法进行;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 -(6)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报酬;
(3)委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受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人赔偿受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委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10.2 受托人违约。 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 -(2)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4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7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泄露了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4)受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委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受托人赔偿委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受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额最高不应超过委托代理报酬的金额(扣除税金)。
10.3 第三方违约。如果一方的违约被认定为是与第三方共同造成的,则应由合同双方中有违约的一方先行向另一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再由承担违约责任的一方向第三方追索。
11、索赔
11.1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11.2委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委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受托人造成损失,受托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委托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委托人发出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2)委托人收到受托人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后,于7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受托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3)委托人在收到受托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7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受托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11.3受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受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委托人可按11.2款确定的时限和程序向受托人提出索赔。
12、争议
12.1 委托人和受托人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向有关部门或机构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合同变更、生效与终止
13、合同变更或解除
13.1本合同签订后,由于委托人原因,使得受托人不能持续履行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及时通知受托人暂停招标代理业务。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应当在正式恢复前7天通知受托人。
若暂停时间超过六个月,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支付重新启动该招标代理工作一定的补偿费用,具体计算方式经双方协商以补充协议确定。
13.2 本合同签订后,如因法律、行政法规发生变化或由于任何后续新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导致服务所需的成本或时间发生改变,则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报酬和服务期限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相应调整。
13.3 本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与对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未达成书面协议的,本合同依然有效。
13.4 因解除合同使当事人一放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对方的损失,赔偿方法与金额由双方在协议书约定。
14、合同生效
14.1除生效条件双方在协议书中另有约定外,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5、合同终止
15.1 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全部委托招标代理业务,且委托人或中标人支付了全部代理报酬(含附加服务的报酬)后本合同终止。
15.2 本合同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15.3 因不可抗力,致使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双方应协商确定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如果双方不能就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达成一致意见,本合同自行终止。除委托人应付给受托人已完成工作的报酬外,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15.4 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终止后,委托人和受托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六、其他
16、合同的份数
16.1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委托人和受托人各执一份。副本根据双方需要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合同招标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未涉及的内容进行补充。
第二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 语言文字
本合同采用的文字为: 中文。
3.2 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委托人的义务
4.1 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
4.2 委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工作前期资料(如立项批准手续、规划许可、报建证等)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的时间:
(2)向受托人提供完全代理招标业务所需的全部资料的时间:
(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
(4)指定的与受托人联系的人员
姓名:
职务:
职称:
电话:
(5)需要与第三方协调的工作:
(7)应尽的其他义务:
5、受托人的义务
5.1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
5.2 受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全下列工作:
(1)组织招标工作的内容和时间:(按招标工作的程序写明每项工作的具体内容和时间)
(2)为招标人提供的为完成招标工作的相关咨询服务:
(3)承担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应由受托人支付的费用:
(4)应尽的其他义务:
6、委托人的权利
6.1 委托人拥有的权利:
6.2 委托人拥有的其他权利:
7、受托人的权利
7.1 受托人拥有的权利:
7.2 受托人拥有的其他权利:
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
8、委托代理报酬
8.1 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
代理报酬的金额或收取比例:
代理报酬的币种: (汇率)
代理报酬的支付方式:
代理报酬的支付时间:
9、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
9.1 预计委托代理费用额度(比例):
9.3 逾期支付时,银行贷款利率:
9.4 逾期支付时,应收取的利息:
四、违约、索赔和争议
10、违约
10.1 本合同关于委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委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3)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委托人未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6)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报酬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双方约定的委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由于委托人原因中止合同的,委托人应向全额支付代理服务费。赔偿受托人不少于本合同金额支付
10.2 本合同关于受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受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2)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应承担的责任:
(2)受托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4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受托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7款的约定,泄露了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任何不应泄露的招标资料和情况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4)双方约定的受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12、争议
12.1 双方约定,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
16、合同份数
16.2 双方约定本合同副本六份,其中,委托人三份,受托人三 份。
17、补充条款:
篇18:关于诚信承诺书模板
本企业郑重承诺:
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开化县2019年度廉租住房工程投标;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 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四、不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贿赂以牟取中标;
六、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七、不出卖资质,让他人挂靠投标;
八、不恶意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九、不扰乱开化县招投标市场秩序;
十、不在开标后进行虚假恶意投诉。
十一、通过资格预审入围,无故不按时领取招标文件、不按时参加标前答疑、不按时递交投标文件,愿意接受取消本投标人在开化县范围内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的投标报名资格。
本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包括:愿意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愿意接受开化县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开化县招投标中心作出的限制交易、停止交易等市场准入与清出的处理。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20xx年 6 月16 日
篇19:投标说明书[页2]_合同范本
投标说明书
4 招标时间表
粗略的招标时间安排见前附表第三栏中的说明。
5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标书准备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业主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6 现场考察
6.1 投标人应对工程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以获取那些需用自己负责的有关投标准备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现场考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6.2 经业主允许和事先安排,投标人及其代表方能进入考察的现场。但明确规定:投标人及其代表不得让业主在考察中负任何责任。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
招标所需文件
7 招标文件的内容
7.1 用于招标目的而发售的本合同的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按本须知第9款发出的修改书和第17款发出的标前会议纪要。
第1章 投标邀请书
第2章 投标须知
第3章 合同条件
合同格式
投标书格式
投标书附录
指定材料表
合同协议书格式
投标保函格式
履约担保书及动员预付款银行保证书格式
授权书格式
第4章 辅助资料表
第5章 技术规范
第6章 工程量清单
第7章 图纸
第8章 参考资料
7.2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条款、规范和图纸。如果投标人的标书不能满足本须知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根据第26款的规定,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书将被拒绝。
7.3 凡获得招标文件者.无论投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
8 招标文件的澄清
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不晚于投标截止时间35天以前按投标邀请中的地址书面、电传、传真或电报的方式通知业主。业主将以书面、电传、传真或电报的方式在开标的28天以前答复(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询问的来源)所有获得投标文件的投标人。
9 招标文件的修改
9.1 业主在投标截止日前的任何时候,可因任何原因,对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这种修改可能是业主主动作出的,也可能是为了解答投标商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作出的。
9.2 修改书将以书面、电传、传真或电报的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他们起约束作用。投标人收到修改书后,应立即以电传、传真或电报的方式通知业主,确认已经收到修改书。
9.3 为了给投标人合理的时间,使他们在准备投标书时把修改书考虑进去,业主可以按20款规定酌情延长递交投标书的截止时间。
投标准备
10 投标的语言
投标书及投标人与业主之间的与标书有关的来往函电和文件均应使用汉语/英文。投标人随投标书提供的证明文件和印刷品可以使用另一种语言,但其中有关段落须配有恰当的汉语/英文翻译,标书的解释应以汉语/英文为准。
11 组成投标书的文件
投标人准备的投标书应包括:投标书及其附录;授权书;投标保证金;报价的工程量清单;辅助资料;证明合格条件和资格的资料;选择报价和按本须知规定提交的其他所有的资料。
必须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书格式,工程量清单和辅助资料表(但表可以同样格式扩展,投标保证金的方式接15.2款的规定可以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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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建筑工程招标代理委托协议
招代字(20xx)第__03__号
项目名称:
委托单位(甲方):(公章)
代理单位(乙方): (公章)
合同签订日期:20xx年3月01日
本合同双方:
委托单位(甲方):
代理单位(乙方):
委托方将 杭州某花园社区排屋高层建设 项目的招标事宜委托乙方代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代理业务的内容、形式:
1、甲方委托乙方组织建设工程招标活动。
2、工程概况:
3、本次招标范围 :
(1)招标代理的内容:填写申请表格,编制招标文件(包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和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提供招标前期咨询等业务。
(2)招标代理的形式:
二、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1、建设工程规划临时许可证、建设项目资金来源证明等(详见《办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需提交的资料》清单)。
2、委托方提供能够满足施工,标价计算要求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或者经符合资质条件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的建设项目投资预概算。
3、乙方代理过程中,遵守国家、地方有关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法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有关程序规定进行,接受招标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
4、委托代理人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出具委托证书。
三、委托期限: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执行,中标通知书签发后自行废止。
四、费用支付方式及日期:
1、本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大写),收取代理费用合计人民币_______(大写)。付款方式为现金或转账,代理费用应在开标前全部付清。代理费用不包含编制标底的费用、资格预审及评标专家费用。(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xx]1980号)
2、投标单位购买标书每份工本费计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所得归乙方。
五、违约责任:
1、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签订的代理合同条款、不得违约;
2、委托方应提供真实可靠的相关资料,及按第四款第一条约定支付代理费用,否则一切责任由委托方自负。
3、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争议,可协商解决,也可由相关部门进行调解。
4、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报招标管理机构一份。
六、双方协议的其他条款:
委托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_______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签定日期:20xx年03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