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进出口贸易合同
___年___月___日__________________为卖方和___________________为买方。
双方同意买卖________________,其条款如下:
1、合同货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产 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数 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商 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合同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F.O.B.
6、包 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付款条件:签订合同后买方于7个银行日内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经确认的、不可撤销的、可分割、可转让的、不得分批装运的、无追索权的信用证。
8、装船:从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日期算起,45天内予以装船。若发生买方所订船舶未按时到达装货,按本合同规定,卖方有权向买方索赔损毁/耽搁费,按总金额___%计算为限。因此,买方需向卖方提供银行保证。
9、保证金: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的14个银行日内,向买方寄出___%的保证金或银行保函。若卖方不执行合同其保证金买方予以没收。
10、应附的单据:卖方向买方提供:
(1)全套清洁提货单;
(2)一式四份经签字的商业发票;
(3)原产地证明书;
(4)装箱单;
(5)为出口____________________所需的其他主要单据。
11、装船通知:卖方在规定的装货时间,至少14天前用电报方式将装船条件告知买方。买方或其代理人将装货船估计到达装货港的时间告知卖方。
12、其他条款:质量、数量和重量的检验可于装货港一次进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证件,其办理手续费、领事签证费应由买方负担。
13、装船时间:当日13:00或次日8:00装船。
14、装货效率:每一个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节假日外,每舱口进货为____立方吨。
15、延期费/慢装卸罚款:对于________________载重吨船来说,每天________________U.S.D.。
16、不可抗力:签约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台风,地震和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的期限应相当于出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买方: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 证人:________________ 证人: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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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中外补偿贸易合同书对外贸易用
补偿贸易合同的主要内容通常包括:补偿贸易的项目,设备或技术的规格、数量、价格和提供的方式、期限、补偿产品的规格、数量、计价办法,提供的方式、期限、补偿贸易中的信贷与担保、运输与保险,双方责任条款和争议的解决等。
补偿贸易合同范本
甲方:中国____________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
乙方:____国________ 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补偿贸易内容
1.乙方向甲方提供________台(套)设备及其性能规格资料、辅助设备和零、备、附件及试车用原材料(提供设备另用附件详列)
2.甲方将用乙方提供的设备所生产的________________产品,偿付上述设备的价款,也可用其他商品来偿付。偿付商品的品种、数量、价格、交货条件等,详见合同附件。
第二条 补偿方法
1.甲方分期开出以乙方为受益人的远期信用证,分期、分批支付全部机械设备的价款。
2.乙方开出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即期信用证,支付补偿商品的货款。
3.当乙方支付货款不能相抵甲方所开远期信用证之金额时,乙方用预付货款方式,在甲方远期信用证到期之前汇付甲方,以便甲方能按时议付所开出的远期信用证。
4.由于甲方所开立远期信用证的按期付款以乙方开出即期证及预付货款为基础,所以乙方特此保证及时按合同规定开出即期证及预付货款。
第三条 补偿商品
1.甲方用乙方提供设备生产的商品(详见附件),按每公历月____ 套(件)供应乙方;
2.对其他商品,双方同意分批签署供货合同。供货条件由双方另议。
第四条 偿还方式
1.甲方自乙方提供设备在甲方场地试车验收后第____个月起,每月偿还全部设备价款的____%;
2.甲方可以提前偿还,但应在____天之前通知乙方。
3.在甲方用补偿商品偿还设备价款期间,乙方按本合同有关规定,开立以甲方为受益人的足额、即期、不可撤销、可分割可转让的信用证。
第五条 偿还期限:限于本合同生效后____ 个公历月内偿还完毕。
第六条 补偿商品作价
1.双方商品均以________(币种)计价。
2.乙方提供的设备及零、备、附件等均以________(币种)作价。
3.甲方提供的补偿商品,按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出口货物的人民币基价,以当时的人民币对____ 币的汇率折算成________币,或经甲方主管部门同意后,以____ 币结算。
第七条 双方的利息计算
1.双方议定,本合同项下的____币及____币的年利息分别为____ %和____ %.
2.甲方所开立的远期信用证及乙方预付货款的利息均由甲方负担。
第八条 技术服务
1.甲方自行将设备在厂房就位。
2.在主要设备安装调试时,乙方须自费派遣____ 人到现场指导,为期____天;如指导错误,乙方负责赔偿损失。
3.甲方提供安装调试地点的住宿、交通及参加调试、验收的劳务、水、电、汽供应及原材料等。
4.双方代表共同确认验收合同标准。
第九条 附加设备
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现本合同项下的机械设备在配套生产时,还需增添新的设备或测试仪器,可由双方另行协商,予以补充。补充的内容仍应列入本合同范围之内。
第十条 保险
设备进口后由乙方投保。设备所有权在付清货款发生移转后,如发生意外损失先由保险公司向投保人赔偿,再按比例退回甲方已支付的设备货款。
第十一条 税收与费用
本补偿贸易项目中所涉及的一切税收与费用的缴付,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办理。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乙方不按合同规定购买补偿商品或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提供商品时,均应按合同条款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向对方支付该项货款总值的____ %的罚款。
第十三条 履约保证
为保证合同条款的有效履行,双方分别向对方提供由各自一方银行出具的保函,予以担保。甲方的担保银行为中国银行____行,乙方的担保银行为____国____ 银行。
第十四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遇特殊情况需要补充或变更内容,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方可有效。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
由于人力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合同有关条款,应及时向对方通报有关情况,在取得合法机关的有效证明之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有关合同义务,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仲裁
凡有关本协议或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则应提请____国____ 仲裁委员会按____ 仲裁程序在____ 进行仲裁。仲裁适用法律为________国法律。该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是最终的,甲乙双方均受其约束,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他机关申请变更。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十七条 合同文字和生效时间
本合同用中、____两种文字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 年。期满后,双方如愿继续合作,经向中国政府有关部门申请,获得批准后,可延期____年或重新签订合同。
第十八条 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____份,系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中国____________公司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乙方:____ 国____________公司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合同订立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中外补偿贸易合同对外贸易用
中国_________公司(简称甲方)和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简称乙方)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基础上,同意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甲方同意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份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底止,分期分批向乙方提供产吕_________套(件),计总值_________万美元。
品号品名: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
交货日期:_________
第一期:_________
第二期:_________
第三期:_________
目的口岸:_________
支付办法:_________
包装:_________
其他:
1.甲方每次交货时,将出运的品名、规格、数量、金额、船名等在_________小时前电告乙方。出运后,将全套正本货运单据:全套洁净装船提单(正本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发票(正本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包装单;产地证明书;质量检验证书,由甲方直接寄给乙方的议付银行。同时,由甲方将上述单据的副本_________份,分别寄给乙方或乙方的代理人。
2.乙方同意在_________产品中,接受甲方次品不超过_________%。次品价格,双方根据质量情况,另行协商确定。
3.其他条款根据中国_________进出口总公司对_________国出口商品合同规定。
第二条乙方同意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底止,提供_________机器_________台,准备设备_________台,以及测试仪器_________台,附配件_________套等,计总值_________万美元。
交货期:
1._________机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交货。
2._________机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交货。
3.其他设备,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交货。
目的口岸:_________
支付办法:_________
包装:_________
其他:乙方在发运设备时,应先将发运的设备型号、名称、件数、金额、重量、体积等电告甲方。发运后,应将全套洁净的装船正本提单;发票;包装单;产地证明书;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书;有关设备详细的技术图纸和安装、使用、操作等说明书寄送甲方。为便于甲方做好准备工作,乙方同意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底前,先将各机全套图纸(包括基础图)寄交甲方。
第三条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_________国_________仲裁机构仲裁,仲裁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四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同意后修改之。
第五条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生人力不可抗拒的事件,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各方应立即把上述情况的发生通知对方,说明情势并预计持续时间的长短,以便对方采取相应措施。
第六条 本合同以中、_________文书写,两种方体具有同等效力。自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篇3:中外补偿贸易合同对外贸易用
本合同于__年__月__日在____签订。
中国__公司(简称甲方)和_国____公司(简称乙方)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基础上,同意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甲方同意从__年__月份起至__年__月底止,分期分批向乙方提_____吕__套(件),计总值__万美元。
品号品名:
规格:
数量:
单价:
交货日期:
第一期:
第二期:
第三期:
目的口岸:
支付办法:
包装:
其他:
2.乙方同意在__产品中,接受甲方次品不超过__%。次品价格,双方根据质量情况,另行协商确定。
3.其他条款根据中国_进出口总公司对_国出口商品合同规定。
第二条?乙方同意自__年__月起至__年__月底止,提供__机器__台,准备设备_台,以及测试仪器__台,附配件__套等,计总值__万美元。(各种设备的名称、型号、台数、价值齐全)。
交货期:
1.__机器,____年__月交货。
2.__机器,____年__月交货。
3.其他设备,____年__月交货。
目的口岸:
支付办法:
包装:
其他:乙方在发运设备时,应先将发运的设备型号、名称、件数、金额、重量、体积等电告甲方。发运后,应将_____洁净的装船正本提单;发票;包装单;产地证明书;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书;有关设备详细的技术图纸和安装、使用、操作等说明书寄送甲方。为便于甲方做好准备工作,乙方同意在____年__月底前,先将各机_____图纸(包括基础图)寄交甲方。
第三条?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_国_________机构_____,_____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四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同意后修改之。
第六条?本合同以中、_文书写,两种方体具有同等效力。自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中国__公司代表
(签字)
乙方:
_国__公司代表
(签字)
见证人:
中国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
(签字)
篇4:进出口的贸易合同
卖方:____________
合同号码: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
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由卖方出售,买方购进下列货物:
(1)货物名称、规格、
(2)数量
(3)单价
(4)总值
包装及唛头
包装:小捆70-120千克及
(5)装运期限:
(6)装运口岸:
(7)目的口岸:
(8)保险:由卖方按发票金额110%投保
(9)付款条件: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和可分割的、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中国的中国银行见单即付。
该信用证必须在_前开出。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十五天在中国到期。
(10)单据:卖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发票、装箱单/重量单:如果本合同按CIF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11)装运条件:
1)载运船只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并允许转船。
2)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名、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12)品质和数量/重量的异议与索赔:货到目的口岸后,买方如发现货物品质及/或数量/重量与合同规定不符,除属于保险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可以凭双方同意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向卖方提出异议。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内提出,数量/重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卖方应于收到异议后30天内答复买方。
(13)人力不可抗拒: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卖方不能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立即以电报通知买方。如买方提出要求,卖方应以挂号函向买方提供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或有关机构出具的事故的证明文件。
(14)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家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15)备注:
卖方:__________(盖章)买方: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签字)代表人:__________(签字)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订立
篇5:出口贸易合同范文
出口贸易合同
卖方:____
合同号码:____
买方:____
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由卖方出售,买方购进下列货物:
───────────────┬────────┬─────┬─────
(1)货物名称、规格、包装及唛头 │
(2)数量
│ (3)单价 │(4)总值
───────────────┼────────┼─────┴─────
包装:小捆70~120千克及/或大 │卖方有权在3%以内│上述价格内包括给买方佣
捆500~1000千克
│多装或少装
│金 %按FOB值计算
───────────────┴────────┴───────────
(5)装运期限:
(6)装运口岸:
(7)目的口岸:
(8)保险:由卖方按发票金额110%投保
(9)付款条件: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的人,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和可分割的、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中国的中国银行见单即付。
该信用证必须在__前开出。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十五天在中国到期。
(10)单据:卖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发票,装箱单/重量单:如果本合同按CIF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11)装运条件:
1)载运船只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并允许转船。
2)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名、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12)品质和数量/重量的异议与索赔:货到目的口岸后,买方如发现货物品质及/或数量/重量与合同规定不符,附属于保险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可以凭双方同意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向卖方提出异议。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数量/重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卖方应于收到异议后30天内答复买方。
(13)人力不可抗拒: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卖方不能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立即以电报通知买方。如买方提出要求,卖方应以挂号函向买方提供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或有关机构出具的事故的证明文件。
(14)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家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15)备注:
卖方:____(盖章)
代表人:____(签字)
买方:____(盖章)
代表人:____(签字)
__年__月__日订立
篇6:中外补偿贸易合同对外贸易用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中国_________签订。
甲方:中国_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第一条 贸易内容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用于生产的_________型机械_________台,以及各种其他辅助机械设备,并同时提供各类机械设备所必需的附配件及备用件,以及在生产过程中各种必需的测试仪器。具体的各类机械设备、测试仪器、附、配件、备用件之型号、名称、规格、数量、价格、包装要求、交货期限等,由双方另行签订设备进口合同,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二)甲方用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所生产的部分产品以及其他商品,或经双方协商,用_________工厂生产的_________商品来偿付全部机械设备的价款。具体的偿付商品的名称、数量、价格、交货期限等,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偿商品供货合同,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设备进口合同与补偿商品供货合同可合并为补偿贸易购销合同(见附件)。
第二条 支付条件与方式
由甲乙双方对开信用证,即由甲方分期开出以乙方为受益人的远期信用证,分期、分批支付全部机械设备的价款;乙方开出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即期信用证,支付补偿商品的货款。甲方用乙方支付补偿商品的货款,来支付全部机械设备的价款。
当乙方支付的货款不能相抵甲方所开的远期信用证之金额时,其差额部分由乙方用预付货款方式,在甲方所开的远期信用证到期前汇付甲方,以使甲方能按时议付所开的远期信用证。甲方所开的远期信用证的按期付款,是基于乙方按规定开出限期信用证及按规定预付货款。乙方保证按规定开出信用证及预付货款。
第三条 偿付期限
甲方用_________年零_________个月,分月和商品偿付全部机械设备的价款。偿还日期自第一批机械设备到货后约_________个月后开始,原则上每月偿还的金额是全部机械设备价款的_________%。甲方可以提前偿还,但需在_________个月前通知乙方。
在甲方用补偿商品偿还机械设备价款期间,乙方应按本协议项下的有关补偿商品合同的规定,开出以甲方为受益人的足额、限期、不可撤销,可分割、可转让的信用证。
第四条 计价货币和作价标准
双方商品均用_________币计价。乙方提供的全部机械设备及所有仪器、附配件用_________币作价,甲方提供的补偿商品则按签订合同时甲方出口货物的人民币基价,以当时的人民币对_________币的汇率折算为_________币。
第五条 利息计算
甲方所开的远期信用证及乙方所预付货款的利息应由甲方负担。双方议定年利息为_________%。
第六条 技术服务
货物到达甲方口岸后,由甲方自行安装,但在主要设备安装过程中,甲方认为需要时,乙方必须派出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导,提供必要的技术服务,在此过程中由于技术上的问题,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经双方协调,为完成此项工作,由乙方派出_________数量的技术人员。在中国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附加设备
在执行在协议过程中,如发现本合同项下的机械设备在配套生产时需要继续增添新的机械设备或测试仪器时,可由双方另行协调,予以增订。增订的项目仍应列入本合同范围之内。
第八条 保险
设备进口以后由乙方投保。设备所有权在付清货款后发生转移,之后,如发生意外,损失先由保险公司向投保人赔付,再按比例退回甲方已支付的设备货款。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乙方不按合同规定购买补偿商品或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提供商品时,均应按合同条款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向对方支付该项货款总值的_________%的罚款。
第十条 履约保证
为保证合同条款的有效履行,双方分别向对方提供由各自一方银行出具的保函,予以担保。甲方的担保银行为中国银行_________分行,乙方的担保银行为_________国_________银行。
第十一条 合同条款的变更
本合同内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合同有关条款,应及时向对方通报情况,在取得合法机关的有效证明之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不履行有关合同义务,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仲裁
凡是有关本协议或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则应提交_________国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_________仲裁程序在_________进行仲裁。仲裁适用法律为_________国法律。该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是最终的,甲乙双方均受其约束,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它机关申请变更。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十四条 文字、生效
本合同用中_________两种文字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期满后,双方如愿意继续合作,经向中国政府有关部门申请,获得批准后,可延期_________年或重新签订合同。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见证人: _________(签字)
篇7:中外补偿贸易合同对外贸易用
合同号码:
本合同于一九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中国______市签订。
甲方为:中国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
电话:
电传:
乙方为:__________国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
电话:
电传:
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通过友好洽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贸易内容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用于生产---型机械--台,以及各种其他辅助机械设备,并同时提供各类机械设备所必需的附配件及备用件,以及在生产过程中各种必需的测试仪器。具体的各类机械设备,测试仪器,附配件,备用件之型号,名称,规格,数量,价格,包装情况,交货期限等,由双方另行签订设备进口合同,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二)甲方用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所生产的部分产品以及其他商品,经双方协商后,也可用--工厂生产的--商品来偿付全部机械设备的价款。具体的偿付商品之品种,数量价格,交货期限等,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偿商品供货合同,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设备进口合同与补偿商品供货合同可合并为补偿贸易购销合同,见附件。
第二条支付条件与方式
由甲乙双方对开信用证。即由甲方分期开出以乙方为受益人的远期信用证,分期,分批支付全部机械设备的价款;乙方开出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即期信用证,支付补偿商品的货款。甲方用乙方支付补偿商品的货款,来支付全部机械设备的价款。当乙方支付的货款不能相抵甲方所开的远期信用证之金额时,其差额部分由乙方用预付货款方式,在甲方所开的远期信用证到期前汇付甲方,以便甲方能按时议付所开的远期信用证。甲方所开的远期信用证的按期付款,是寄托在乙方按规定开出即期信用证及按规定预付货款的基础上。乙方保证按规定开出信用证及预付货款。
第三条交货期限
甲方用-年另-个月,分月用商品偿付全部机械设备的价款。偿还日期自乙方第一批机械设备到货后约-个月后开始,原则上每月偿还的金额是全部机械设备价款的--分之-。甲方可以提前偿还,但需在-个月前通知乙方。
在甲方用补偿商品偿还机械设备价款的期间,乙方应按本协议项下的有关补偿商品合同的规定,开出以甲方为受益人的足额,即期,不可撤销,可分割可转让的信用证。
第四条计价货币和作价标准
双方商品均以-币计价。乙方提供的全部机械设备及所有仪器,附配件用-币作价,甲方提供的补偿商品则按签订合同时甲方出口货物的人民币计价,以当时的人民币对-币的汇率折算为-币。
第五条利息计算
甲方所开的远期信用证及乙方所预付货款的利息应由甲方负担。双方议定年利息率为为百分之-。
第六条技术服务
货物到达甲方口岸后,由甲方自行安装。但在主要设备安装过程中,甲方认为需要时,乙方必须派出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导,提供必要的技术服务,在此过程中由于技术上的问题,所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经双方协商,为完成此项工作,由乙方派出--数量的技术人员。在中国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附加设备
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现本合同项下的机械设备在配套生产时,继续需要增添新的机械设备或测试仪器时,可由双方另行协商,予以增订。增订的项目仍应列入本合同范围之内。
第八条保险
设备进口后由乙方投保。设备所有权在付清货款发生移转后,如发生意外损失先由保险公司向投保人赔付,再按比例退回甲方已支付的设备货款。
第九条违约责任
乙方不按合同规定购买补偿商品或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提供商品时,均应按合同条款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向对方支付该项货款总值的__%的罚款。
第十条履约保证
为保证合同条款的有效履行,双方分别向对方提供由各自一方银行出具的保函,予以担保。甲方的担保银行为中国银行--行,乙方的担保银行为-国---银行。
第十一条合同条款的变更
本合同内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合同有关条款,应及时向对方通报有关情况,在取得合法机关的有效证明之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有关合同义务,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仲裁
凡有关本协议或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则应提请-国---仲裁委员会按---仲裁程序在---进行仲裁。仲裁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该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是最终的,甲乙双方均受其约束,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它机关申请变更。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十四条文字,生效
本合同用中,-两种文字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期满后,双方如愿继续合作,经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获得批准后,可延期-年或重新签订合同。
甲方:
中国---公司代表
(签字)
乙方:
-国---公司代表
(签字)
见证人:
中国---律师事务所律师
(签字)
篇8:出口贸易合同范文
卖 方:__ _
合同号码: _
买 方:
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由卖方出售,买方购进下列货物:
(1)货物名称、规格:
(2)数量 :
(3)单价:
(4)总值:
(5)装运期限:
(6)装运口岸:
(7)目的口岸:
(8)保险:
(9)付款条件:
(10)单据:
1)载运船只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并允许转船。
2)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名、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12)品质和数量/重量的异议与索赔:
(13)人力不可抗拒: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卖方不能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立即以电报通知买方。如买方提出要求,卖方应以挂号函向买方提供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或有关机构出具的事故的证明文件。
(14)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家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15)备注:
卖方: _ _(盖章) 买方:_ ___(盖章) 代表人:_ (签字)
代表人:_ __(签字)
__年__月__日订立
篇9:买卖贸易设备进口合同
_________(以下称卖方)
_________(以下称买方)
买方向卖方订购下列商品,条件如下:
1、商品的规格:_________
2、数量:_________
3、价格:_________
4、支付条件:_________
5、包装:_________
6、保险:_________
7、交货:
(1)交货时间:_________
(2)目的港:_________
8、单证:_________
9、检验:_________
10、技术规格说明:_________
11、本合同服从后面所附的一般条款。该条款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卖方(签字):_________买方(签字):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日期:_________
篇10:最新出口贸易合同范本
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为实现货物的有序发运、统筹管理,并在本项目工程项下顺利完成货物的出口核销与退税,确保本项目工程按期完工,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缔约方各自的真实意愿,达成以下契约内容(以下简称“本合同”)
一、总则
甲方和乙方作为货物的购销双方,甲方承担所有买方应负的职责与义务。乙方作为货物卖方,就货物性能、质量和售后服务等承担责任。
二、甲方的职责与义务
甲方承担所有货物买方应负的职责,包括:
2.1 负责办理出口装运港的接货、仓储、报关、报检、装船、海运保险、运输、办理原产地证等出口事宜。
2.2 承担货物质量、数量、技术规格、使用性能、安装、仓储和质量保证期服务等责任。
2.3 按照运输服务商及代理商下发的集港通知,组织乙方按时集港。
2.4 负责货物在出厂、发运港口、到货港目的地等对货物质量、数量、规格、用途及包装等方面的验收。
2.5 如在验收或使用过程中或质量保证期限内发现货物未满足合同要求,则由甲方负责向乙方或相关责任方索赔。
三、乙方的职责与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3.1 负责交付满足本合同要求的货物。
3.2 负责向甲方提交备货通知。
3.3 负责按甲方要求及本合同约定进行货物的备货、包装、并自费将货物发运到第4.6款规定的交货地点。除第5条规定外,由于乙方原因,导致货物未能及时发运,甲方为此所受损失,由乙方承担。
3.4 向甲方提交第4.9 款规定的单据。
3.5 本合同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发货清单、箱单发票、唛头等,其格式由甲方提供。
四、货物描述及发货要求
风险提示:买卖的标的物
双方一定要明确约定买卖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级,生产厂家,数量等详细内容,尽可能把产品的各项标示都作为标的内容写进合同。如有样品的,双方应封存样品并可进行公正。防止因产品约定不清,而就所提供合格与否产生纠纷。
同时,要求供货方对产品的所有权及处分权作出保证或承诺,防止其产品上存在权利限制,如产品被出租、抵押、涉嫌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等影响到标的物的交付。
4.1 商品名称、规格、数量、含税单价(人民币)及含税总价(人民币):
商品名称:
规格:
数量:
含税单价(人民币):
含税总价(人民币):
4.2 包装及限重:
乙方应提供货物运至本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运输中缺失、损坏或变质。这类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货物能够经受多次搬运、可能发生的野蛮装卸及远洋和内陆的长途运输。
乙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其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缺失的任何损失的责任或费用。对于木质包装材料,应按照本合同适用的相关国家检验机构的规定进行熏蒸处理,出具熏蒸证书并在木制包装上加盖ippc标识。
如包装不符合要求,由乙方在装运前对货物再次进行包装,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集装箱货物的装载不应超过甲方要求的各类集装箱载货限重及所装货物的尺寸限制,乙方应保证集装箱货物适航且满足途中装卸、搬运要求。
4.3 装运码头:
乙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显的英文字样做出以下标记 (在装船前7日内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填写):
1)收货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2)合同号:
发货标记:生产厂家名称(中英文),设备型号
目的港:
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毛重/净重(用kg表示)
尺寸(以长×宽×高用cm表示):
4.4 装船口岸:
4.5 交货时间:
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货;如果甲方要求分批交货,具体交货数量、规格、集港日期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运输服务商及代理商通知为准。
4.6 交货地点:
4.7 保险:
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以上国内运输乙方应向保险公司以甲方为受益人投保发运合同货物价格110%的运输一切险。
4.8 支付:
风险提示:价款及支付方式
采购合同的主要义务是一方给物,一方给钱。因此,价款是采购合同的最为重要的内容之一。采购单一货物,价格固定,价款比较清楚,一般不会产生争议。如果采购多种货物或进行长时间的货物买卖,价款较为复杂,一旦约定不明,则极易产生争议。因此,合同中应明确产品单价、计量标准、数量、产品附件等,对于涉外合同,还应当明确货币种类及外汇结算标准,防止出现分歧。
另外,支付方式也应当约定明确,价款支付是现金支付,还是用支票支付;如果采用汇款,汇费由谁负担等细节应当明确。
就每笔货物价款支付,乙方按照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时间提前向甲方发出书面付款通知,甲方应在收到前述付款通知7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进度和比例向乙方支付货物价款:
1)预付款: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____%。
2)中间付款:货物离开国内港口,且甲方收到并认可本合同第4.9条规定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外的其他单据后,甲方将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____%
3)尾款:合同总金额____%作为质量保证金。合同货物质保期满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该款项。
4)如乙方届时向甲方发出的付款通知中所述付款金额与上述1)至 2)项中规定的付款比例不一致,甲方按乙方付款通知中所述实际付款金额为准向乙方进行支付。
4.9 单据:
下述单据由乙方向甲方提交:
1) 增值税专用发票(品名、数量、单位、金额应与货物报关单内容保持一致乙方应在货物离港后25日内将增值税专用发票原件提交甲方)。
2) 由发货人签发的正本无木质包装声明或相关资质机构签发的正本木质包装熏蒸证明。
3)如为法检货物出具商检换证凭条/换证凭单。
4)货物发运到指定港口时应提交一式三份《集港货物交接单》。
4.10 材质、验收标准:(针对不同货物的情况分别填写)
风险提示: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约定不明时,极易发生产品质量纠纷。
应在验收条款中详细列明货物的验收标准、验收手续及过程,还可选择约定验收结果的最终确认权人。同时还应详细列明货物不符合约定条件时的处理方式、及以处理过程的沟通与衔接。
1)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为原厂生产加工,如非原厂加工,甲方均有权拒绝接收,由此而造成的所有责任及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进行货物生产加工时,甲方或其指定代表有权随时到厂抽查产品生产加工的质量情况。
3)甲方或其指定代表在交货地点按照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及合同规定、产品清单对乙方货物的包装、品种、型号、规格、花色、数量、质量、各种质量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该货物的中英文说明书、准用证、合格证、工厂检验和试验报告、安装运行及维护说明书、装箱清单和需商检货物的出境货物换证凭单)等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甲方或其指定代表与乙方出具交接凭证。如甲方或其指定代表发现乙方所提供货物与合同规定或甲方样品不符及有表面瑕疵的,乙方应无条件换货或补足,由于此原因引起的陆运费用、商检报关费用、船期耽误等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实际提供货物应符合甲方的规范对货物的要求,并对所提供货物的技术要求、规格、品牌、材质、是否进口等承诺负全责。如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乙方提供货物与承诺不符或以次充好、以旧充新等,甲方将对乙方提出问题产品报价10倍的索赔。乙方在货物装箱集港前应与甲方联系确定现场验收时间、地点,经现场验收合格后方可装箱、发货。
五、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事故,导致乙方不能按合同要求交货,乙方不负担责任,但乙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立即以传真方式通知甲方,并在合理的期限内以挂号函方式向甲方分别提供上述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及存在的证明文件。
六、赔偿
风险提示:违约责任
采购合同里的违约责任作为双方无法履行合同时的赔偿方案,最主要的就是违约责任必须清楚,可操作性强。
违约责任里面最怕的就是写上一句"如果没有在合同规定的时间里送货,所有责任由对方承担"这样虽然规定了违约责任,但是没有一个具体可行的方案,万一以后合同出事,还得找很多的证据证明自己的损失,操作性太差。
6.1 如乙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交货或延期交货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支付甲方合同总额的___%作为违约金,且乙方仍须在甲方指定的宽限期内及时交货。如乙方在宽限期内仍未能及时交货,除因甲方原因造成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6.2 乙方所发货物如有数量、包装、型号、规格、颜色与合同规定不符或有质量缺陷,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如甲方已付款,乙方应将货款退还甲方。
6.3 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提出增减合同数量,变动交货时间、地点及质量标准,应提前通知对方,征得同意后方可执行,否则视为违约,承担相关责任及损失。
6.4 如因出口货物发生夹带和瞒报导致甲方受到任何处罚或产生任何损失,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并由过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七、特别声明:
甲方作为本合同项下货物的实际使用方和管理方,已根据自身的需要,对本合同项下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性能、质量、数量、技术标准及服务内容及价格、交货条件等全部接受并确认,甲方对其自行的决定及选择负全部责任。乙方同意并确认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如在验收、使用和质量保证期限内发现货物未满足合同要求,则由甲方承担向乙方索赔的职责,以确保甲方不因此受到损失。
八、争议解决方法
签约双方在履约中发生争执和分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理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其余部分。
九、生效期限:
本合同双方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有效期至本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本合同明确约定的提前终止情形除外)。
十、其它:
本合同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一份。本合同中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另签订补充合同。
甲方(盖章):
法人代表:
签约时间: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签约时间:
篇11:中外补偿贸易合同对外贸易用
本合同于__年__月__日在____签订。
中国__公司(简称甲方)和_国____公司(简称乙方)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基础上,同意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甲方同意从__年__月份起至__年__月底止,分期分批向乙方提_____吕__套(件),计总值__万美元。
品号品名:
规格:
数量:
单价:
交货日期:
第一期:
第二期:
第三期:
目的口岸:
支付办法:
包装:
其他:
2.乙方同意在__产品中,接受甲方次品不超过__%。次品价格,双方根据质量情况,另行协商确定。
3.其他条款根据中国_进出口总公司对_国出口商品合同规定。
第二条?乙方同意自__年__月起至__年__月底止,提供__机器__台,准备设备_台,以及测试仪器__台,附配件__套等,计总值__万美元。(各种设备的名称、型号、台数、价值齐全)。
交货期:
1.__机器,____年__月交货。
2.__机器,____年__月交货。
3.其他设备,____年__月交货。
目的口岸:
支付办法:
包装:
其他:乙方在发运设备时,应先将发运的设备型号、名称、件数、金额、重量、体积等电告甲方。发运后,应将_____洁净的装船正本提单;发票;包装单;产地证明书;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书;有关设备详细的技术图纸和安装、使用、操作等说明书寄送甲方。为便于甲方做好准备工作,乙方同意在____年__月底前,先将各机_____图纸(包括基础图)寄交甲方。
第三条?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_国_________机构_____,_____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四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同意后修改之。
第六条?本合同以中、_文书写,两种方体具有同等效力。自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中国__公司代表
(签字)
乙方:
_国__公司代表
(签字)
见证人:
中国务所律师
(签字)
篇12:化工进出口贸易合同_合同范本
合同号码:
日 期:
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以下简称卖方)和株式会社(以下简称买方)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按照以下两部分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 一 部 分
一, 商品品名:胜利原油
二, 数 量:吨
(换算原油重量按 gb1884-80方法进行)
三, 规 格: 指 标 项 目 试 验 方 法
① 密度:克/立方厘米 p20°c最高0.920 gb1884-80
② 含硫:重% 最高0.9 gb 387-64
③ 含水:重% 最高1.0 gb 260-77
四, 价 格:本合同各交货期的具体价格原则上与86xoil25j号合同,同一交货期有效的价格一致.
五, 交 货 期:一九八六年第1季度 吨
第2季度 吨
第3季度 吨
第4季度 吨
上述各季度的装船月份由买方选定,但应在各季度前月15日以前通知卖方.
六, 装船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
七, 目的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
八, 付款条件:买方应于货物装船前十天,按本合同第二部分第三条①款双方商定的装船数量及期限,通过双方同意的银行开出以中国化工进出口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美元信用证.该信用证凭受益人出具的以开证行为付款人的汇票以及本合同第一部分第九条所规定的各项单据,自提单日起三十天(包括提单日在内), 由开证行将货款电汇中国银行. 信用证金额应按双方商定的交货数量增开5%.信用证上须证明租船提单可以接受.
九, 单 据:①卖方在货物启运后,应向议付银行提供下列单据作为议付货款的依据:
a) 发票四份;
b) 清洁装船提单正本二份;
c) 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重量鉴定证书及产地证明书各一份.
② 卖方须将上述单据中的清洁装船提单副本二份,随船带交目的港买方指定的收货人.其余单据副本二份航寄买方.
十, 附 注:①本合同第一部分各条款尚未规定的事项,应按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第二部分的各条款以及由双方随时协商后决定的条款履行.
② 本合同的执行由商事株式会社开立信用证.
③ 本合同项下的数量双方应努力执行,但如买方或卖方在接货或供货方面有困难时,双方对本合同的履行均可不承担责任.
④ 本合同第一部分以中日两国文字书就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为证.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卖 方: 买 方:
地 址: 地 址:
电报挂号: 电报挂号:
电 传: 电 传:
第 二 部 分
一, 总 则:本部分条款与第一部分条款在本合同中是不可分割的两部分.
二, 交货条件:①货物所有权及风险的转移,以装港岸上输油臂与油轮集输油管连接点作为分界线,货物通过该连接点时,由卖方转移到买方,卖方交货责任即告终止.
② 买方所派油轮,禁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水域排放油类或油性混合物.油轮进港后,应根据港口当局的规定把压舱污水排放在处理池内,费用由买方负担.
③ 买方所派油轮在装货港,应遵守当地行政当局所规定的有关油轮作业安全规则.
④ 买方所派油轮载重吨不得超过六万吨,满载最大吃水不得超过12·5米.油轮长度不得大于230米.如买方所派油轮不符合上述规定时,必须事先征得卖方同意,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港口当局拒绝油轮靠栈桥,或发生空舱及与此有关的损失均由买方负担.
⑤ 由于卖方的原因,如在装货港需要移泊或用油驳装货时,其费用由卖方负担.但由于买方的原因,如需要移泊或用油驳装货时, 其费用由买方负担, 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为了确保油轮的安全,装船移泊费用由买方自理.
⑥ 每批装船数量允许增减5%,由买方选择.
三, 装船通知:
① 买方应在装船月15天前电告卖方派船计划,包括船名,预抵装港日期,装运数量.卖方接到买方派船计划后,应在五天内电复买方接受或可以接受的预抵装港日期和装运数量.买卖双方对油轮预抵装港日期或装运数量的意见不一致时,双方协商安排一个都可以接受的日期,装运数量,或者安排另外一些油轮来接货.双方商妥的油轮预抵装港的日期叫做“确认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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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化工进出口贸易合同_合同范本
合同号码: 86
日 期:
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以下简称卖方)和株式会社(以下简称买方)双方经
过友好协商,同意按照以下两部分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 一 部 分
一, 商品品名:胜利原油
二, 数 量:吨
(换算原油重量按 gb1884-80方法进行)
三, 规 格: 指 标 项 目 试 验 方 法
① 密度:克/立方厘米 p20°c最高0.920 gb1884-80
② 含硫:重% 最高0.9 gb 387-64
③ 含水:重% 最高1.0 gb 260-77
四, 价 格:本合同各交货期的具体价格原则上与86xoil25j号合同,同一交
货期有效的价格一致.
五, 交 货 期:一九八六年第1季度 吨
第2季度 吨
第3季度 吨
第4季度 吨
上述各季度的装船月份由买方选定,但应在各季度前月15日以前通知卖方.
六, 装船口岸:中国青岛港.
七, 目的口岸:日本国港口.
八, 付款条件:买方应于货物装船前十天,按本合同第二部分第三条①款双方商
定的装船数量及期限,通过双方同意的银行开出以中国化工进出口公司山东省分公
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美元信用证.该信用证凭受益人出
具的以开证行为付款人的汇票以及本合同第一部分第九条所规定的各项单据,自提
单日起三十天(包括提单日在内), 由开证行将货款电汇中国银行. 信用证金额
应按双方商定的交货数量增开5%.信用证上须证明租船提单可以接受.
九, 单 据:①卖方在货物启运后,应向议付银行提供下列单据作为议付货款
的依据:
a) 发票四份;
b) 清洁装船提单正本二份;
c) 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重量鉴定证书及产地证明书各一份.
② 卖方须将上述单据中的清洁装船提单副本二份,随船带交目的港买方
指定的收货人.其余单据副本二份航寄买方.
十, 附 注: ①本合同第一部分各条款尚未规定的事项,应按本合同不可分割
的第二部分的各条款以及由双方随时协商后决定的条款履行.
② 本合同的执行由 商事株式会社开立信用证.
③ 本合同项下的数量双方应努力执行,但如买方或卖方在接货或供货方面有困难
时,双方对本合同的履行均可不承担责任.
④ 本合同第一部分以中日两国文字书就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为证.
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卖 方: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 买 方:
地 址:北京西郊二里沟 地 址:
电报挂号:sinochem beijing 电报挂号:
电 传:22243 chemi 电 传:
22553 chemi
第 二 部 分
一, 总 则:本部分条款与第一部分条款在本合同中是不可分割的两部分.
二, 交货条件:①货物所有权及风险的转移,以装港岸上输油臂与油轮集输油管
连接点作为分界线,货物通过该连接点时,由卖方转移到买方,卖方交货责任即告
终止.
② 买方所派油轮,禁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水域排放油类或油性混合物.油轮
进港后,应根据港口当局的规定把压舱污水排放在处理池内,费用由买方负担.
③ 买方所派油轮在装货港,应遵守当地行政当局所规定的有关油轮作业安全规则.
④ 买方所派油轮载重吨不得超过六万吨,满载最大吃水不得超过125米.油
轮长度不得大于230米.如买方所派油轮不符合上述规定时,必须事先征得卖方
同意,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港口当局拒绝油轮靠栈桥,或发生空舱及与此有关的损失
均由买方负担.
⑤ 由于卖方的原因,如在装货港需要移泊或用油驳装货时,其费用由卖方负担.
但由于买方的原因,如需要移泊或用油驳装货时, 其费用由买方负担, 由于人力
不可抗拒的原因,为了确保油轮的安全,装船移泊费用由买方自理.
⑥ 每批装船数量允许增减5%,由买方选择.
三, 装船通知:
① 买方应在装船月15天前电告卖方派船计划,包括船名,预抵装港日期,装运
数量.卖方接到买方派船计划后,应在五天内电复买方接受或可以接受的预抵装港
日期和装运数量.买卖双方对油轮预抵装港日期或装运数量的意见不一致时,双方
协商安排一个都可以接受的日期,装运数量,或者安排另外一些油轮来接货.双方
商妥的油轮预抵装港的日期叫做“确认日期”.
② 买方应按双方商妥的“确认日期”派油轮抵达装港.卖方应及时装货.如买卖
双方因特殊原因要求更改“确认日期”或装运数量时, 对方根据储罐, 泊位和供
货或接货的可能以及油轮安排的可能,应在两天内电复可以接受或不可接受.如油
轮在“确认日期”以前或以后抵达装港,卖方应做出最大努力尽快装货.
③ 买方在本条①款通知派船计划时,已列明预抵装港日期及装运数量,但注明船
名待定时,买方应最迟在确认日期十天前将船名电告卖方.
④ 双方商妥“确认日期”的油轮,允许买方按同一“确认日期”,同一装运数量
和装货港口可以接受的船型另派油轮代替.但买方最迟应在“确认日期”前五天将
代替油轮的船名等有关情况通知卖方.
⑤ 买方在油轮抵达装港前五天电告卖方(包括装港卖方分公司)及装港中国外轮
代理公司预报船名,船籍,预抵装港日期,装运数量,买方应指示船长在油轮抵达
装港前48小时和24小时及6小时向卖方(包括装港卖方分公司)及装港中国外
轮代理公司报告预抵装港的时间.
⑥ 装船完毕后,卖方应在24小时内以电报通知买方:合同号,品名,密度(注
明换算温度),含硫量%,含水量%,船名,收货人,装运数量,发票单价,总值,
提单日,离泊时间.
四, 装货定额:
① 油轮抵达装港后,具备装货条件时,船长通过装港外轮代理公司应在办公时间
内以书面或vhf电话向装港卖方或外轮代理公司提出备装通知书并同时确认.装
船作业开始时间按以下规定计算.
按“确认日期”抵装港的油轮,以确认备装通知书六小时后开始起算.但如在
确认备装通知书后不到六小时装油时,以开装时间起算.
在“确认日期”前一天办公完毕时间(从5月1日至9月30日:18:00,
从10月1日至4月30日:17:00时)前抵装港的油轮,在办完入港手续
后,如有条件提前装油者,以开装时间起算,没有条件装油者,则以确认日上午八
时起算.
在“确认日期”前一天从办公完毕时间至24:00时抵装港的油轮,在办完
入港手续后,如有条件提前装油者,以开装时间起算,如没有条件者,则以确认日
下午二时起算.在“确认日期”以后抵装港的油轮,以开装时间起算.
② 自起算装船作业时间开始,卖方应在36小时内将整船货物装完,除大风雷雨
天气及港务当局另有规定外,应日夜连续装货.
③ 由于下列情况耗费的时间,均不计算在装货作业时间以内:
(一) 由于大风,雷雨等恶劣天气而不能进行作业的时间.
(二) 港务当局由于安全原因不准靠栈桥而在港内停留的时间及港务当局禁止装
船的时间.
(三) 排放压舱污水至验舱完毕的时间.
④ 以拆卸输油管线完毕时间作为装货作业的完毕时间.
⑤ 因码头装货设备故障而发生的滞期费按本部分第五条第①项所规定的运费率的
50%计算.
五, 滞期费:
① 卖方若未能按本部分第四条②款所规定的装货定额时间装货完毕,则卖方应向
买方交付滞期费,滞期费应以双方确认的装船数量作为它的船型,每日滞期费应以
worldscale 所规定的基数(以提单日期为准)乘相应的 afra 运费率计算.
② 油轮在装货港口的动态,以装港外轮代理公司编制的并经船长签字确认的装货
时间事实记录为准,卖方应在装货后三十天内向买方提供装货时间事实记录一份.
③ 买方向卖方提出的滞期费,经卖方审核属实后,应以美元现汇支付.
④ 如果买方向卖方提出滞期索赔,须在船抵目的港后60天内提出.
六, 商品检验:
① 重量的鉴定由装船口岸国家商检局出具的重量鉴定证书为准.提单数量应根据
重量鉴定证书填写.重量鉴定证书及提单所列数量作为买卖双方交货数量的依据.
② 品质的检验:由装船口岸国家商检局按 syb-59 石油产品试样法取样,混
合后分装三份作为卖方所交货物的标准样品.
上述三份样品之中的一份将交给油轮船长.其余二份均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
进出口商品检验局,一份供化验用,一份装货后保存六十天.
国家商检局经化验后所出具的品质证书作为卖方所交货物的品质依据.
七, 投保油污责任险:
① 买方所派油轮应加入基于1969年《国际油污民事责任公约(clc)》第
七条的金额保证(p & i club保险)以及tovalop协定.
② 由买方所派油轮,当在装港遇事故而发生油类和油类混合物的污染或有发生这
类污染的可能性时,船东或船长应迅速采取清除措施,防止油污而造成的损失,或
为避免油污损失进一步扩大所采取合理而有效的措施.但船东或船长不采取上述措
施时,卖方在通知船东或船长之后,可以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进行清除工作和减
轻油污可能造成的损失.卖方应随时将所要采取的措施和后果告诉船东或船长,如
时间允许,应在采取措施前,将拟采取的措施告诉船东或船长.卖方采取的上述措
施可以认为是按船东或船长委托进行的.在这种场合,对于被委托者采取的措施,
委托者有权按实际情况向对方提出异议或者通知其停止工作.委托人提出通知后,
被委托者则应无权再继续进行工作.
③ 卖方或船东船长采取的上述措施均不得与1969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
公约(clc)》及tovalop协定的规定相抵触.
八, 人力不可抗拒: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时交货时,卖方可以延期交
货或部分延期交货或取消合同,但卖方应向买方提交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开
具的发生事故情由的证明文件.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时接货时,买方可
以延期接货或部分延期交货或取消合同,但买方应向卖方提交由日本国际商事仲裁
协会签发的证明文件.
九, 罚款:如买方除本部分第八条规定以外未按合同规定执行,以致本合同全部
或一部分不能按期执行,而使卖方遭受损失时,买方应承付罚金,罚金分别为合同
总值或未能执行部分总值的1%.如卖方除本部分第八条规定以外未能全部或一部
分履约交货而使买方遭受时损失,卖方应承付罚金,罚金分别为合同总值或未能履
行部分总值的1%.
十, 仲裁:因执行合同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签订合
同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尚不能解决,应提交仲裁,不向法院申诉.仲裁
在被告所在国进行. 在中国,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
该委员会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在日本,由日本国际商事仲裁协会根据该协会
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签订合同双方都应执行.
十一, 本合同第二部分以中,日两国文字书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篇14:最新出口贸易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出口贸易合同
卖方:____
合同号码:____
买方:____
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由卖方出售,买方购进下列货物:
───────────────┬────────┬─────┬─────
(1)货物名称、规格、包装及唛头 │ (2)数量 │ (3)单价 │(4)总值
───────────────┼────────┼─────┴─────
包装:小捆70~120千克及/或大 │卖方有权在3%以内│上述价格内包括给买方佣
捆500~1000千克 │多装或少装 │金 %按fob值计算
───────────────┴────────┴───────────
(5)装运期限:
(6)装运口岸:
(7)目的口岸:
(8)保险:由卖方按发票金额110%投保
(9)付款条件: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的人,
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和可分割的、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
单据在中国的中国银行见单即付。
该信用证必须在__前开出。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十五天在中国到期。
(10)单据:卖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发票,装箱单/重量
单:如果本合同按cif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11)装运条件:
1)载运船只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并允许转船。
2)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名、装船日期以电报
通知买方。
(12)品质和数量/重量的异议与索赔:货到目的口岸后,买方如发现货物
品质及/或数量/重量与合同规定不符,附属于保险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责任外,
买方可以凭双方同意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向卖方提出异议。品质异议须于货
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数量/重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
内提出。卖方应于收到异议后30天内答复买方。
(13)人力不可抗拒: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卖方不能在本合同规定期
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立即以电报通知买方。如买方
提出要求,卖方应以挂号函向买方提供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或有关机构出具
的事故的证明文件。
(14)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
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家仲
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15)备注:
卖方:____(盖章)
代表人:____(签字)
买方:____(盖章)
代表人:____(签字)
__年__月__日订立
篇15:出口贸易合同范文
买方:
地址:
电报:
卖方:
地址:
电报:
电传:
本合同由买卖双方商订,在合同项下,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买卖下述商品;
第一条 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价
第二条 合同总值
第三条 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第四条 装运港
第五条 目的港
第六条 装运期
分运:
转运:
第七条 包装
所供货物必须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和长途内陆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任何由于卖方包装不善而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负担。
第八条 麦头
卖方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件包装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毛重、净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轻放”、“切勿受潮”等字样及下列麦头:
麦 NA
第九条 保险
转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十条 付款条件
1、买方在收到备货电传通知后转运期前30天,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售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的 %,计 。中国银行 行收到下列单证经核对无误后,承付信用证款项:
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套副本,注明“运费待收”,空白台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
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麦头。
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货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署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提供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装运后即刻通知买方启运日期的电报/电传副本一份。
3、中国银行收到合同 中规定的、经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承付合同总值的 %,金额为 。
4、买方在付款时,有权按合同第15、18条规定扣除应由卖方支付的延期罚款金额。
5、一切在中国境内的银行费用均由买方承担,一切中国境外的银行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第十一条 装运条款
1、卖方必须在装运期前45天,用电报/电传向买方通知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发票金额,件数,毛重,尺码及备货日期,以便买方安排订仓。
2、如果货物任一包装达到或超过重20吨,长12米、宽2.7米、高3米,卖方应在装船前50天,向买方提供五份包装图纸,说明详细尺码和每件重量,以便买方安排运输。
3、买方必须在预计船抵达装运港日期前10天,通知卖方船名,预计装船日期,合同号和装运港船方代理,以便卖方安排装船。
4、船按期抵达装运港口,如果卖方未能备货待装,一切空仓费和滞期费由卖方承担。
5、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吊钩前,一切风险及费用由卖方承担。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吊钩后,一切风险及费用由买方承担。
6、卖方在货物全部装运完毕后48小时内,须以电报/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载货船名和启运日期。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电告买方,以致货物未及时保险而发生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第十二条 技术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术文件应随货物发运:
基础设计图。
接线说明书,电路图和气/液压连接图。
易磨损件制造图纸和说明书。
零备件目录。
安装、操作和维修说明书。
2、卖方应在签订合同后60天内,向买方或用户挂号航空邮寄本条(1)款规定的技术文件,否则买方有权拒开信用证和拒付货款。
第十三条 保质条款
卖方保证货物系用上等的材料和一流工艺制成,崭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面与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货物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维修情况下,卖方对合同货物的正常使用给予天的保证期,此保证期从货物到达 起开始计算。
第十四条 检验条款
1、卖方/制造厂必须在交货前全面、准确地检验货物的质量、规格和数量、签发质量证书,证明所交货物与合同中有关条款规定相符,但此证明书不作为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的最后依据。卖方或制造厂商应将记载检验细节和结果的书面报告附在质量证明书内。
2、在货物抵达目的港之后,买方须申请中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称商检局)就货物质量、规格和数量进行初步检验并签发验证说明书。如果商检局的检验发现到货的质量、规格或数量与合同不符,除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负责者外,买方在货物到港后
天内有权拒收货物,向卖方提出索赔。
3、如果发现货物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在本合同第13条所规定的保证期内证明有缺陷,包括内在缺陷或使用不良的原材料,买方将安排商检局检验,并有权依据商检证书向卖方索赔。
4、如果由于某种不能预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内检验证书不及办妥,买方须电告卖方延长商检期限天。
第十五条 索赔
1、如果卖方对货物不符合本合同规定负有责任且买方按照本合同第13条和第14条规定,在检验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时,卖方在征得买方同意后,可按下列方法之一种或几种理赔:
同意买方退货,并将所退货物金额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偿还买方,并承担买方因退货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码头装卸及监管保护所退货物一切其它必要的费用。
按照货物的质量低劣程度、损坏程度和买方蒙受损失的金额将货物贬值。
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的部件替换有瑕疵的部件,并承担买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新替换部件的保质期须相应延长。
2、如果卖方在收到买方索赔书后一个月之内不予答复,视为卖方接受索赔。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1、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无法履约,履约期限则应按不可抗力影响履约的期限相应延长。
2、受阻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或终止时尽快电告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事故证明书挂号航空邮寄给另一方认可。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续超过120天,另一方有权用挂号航空邮寄书面通知,通知受阻方终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条 仲裁
1、 双方对执行合同时发生的一切争执均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解决,则可诉诸仲裁。
2、仲裁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也可提交双方同意的第三国仲裁机构。
3、仲裁机构的裁决具有最终效力,双方必须遵照执行,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除非仲裁机构另有裁定。
4、仲裁期间,双方须继续执行合同中除争议部分之外的其他条款。
第十八条 延期和罚款
此鉴:
本合同由双方于 年月 日用 文签署。原本一式 份,买卖双方各执 份。本合同以下述第( )款方式生效。
1、立即生效。
2、合同签署后 天内,由双方确认生效。
买方: 卖方:
时间: 时间:
篇16:化工进出口贸易合同
一、经营、合作单位和名称
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开发和运作进出口贸易的单位名称为:广西华兴食品国际贸易部(暂定名称),法定代表人为甲方:____________,必须使用甲方统一的公司名称和品牌,名片及其它宣传品按照甲方规定的宣传要求进行制作。
二:以资合作的金额占股份比例
甲方占投入国际贸易部开发、运作资金和软、硬件设施购置、维护和支出等一切支出的费用,占投入支出费用总额的%,乙方占投入国际贸易部开发、运作资金和软、硬件设施购置、维护和支出等一切支出的费用,占投入支出费用总额的40%合作。即60:40的股份比例(具体依国际贸易部财务账目投入和支出明细为准)
例注:软件指的是:如电脑程序软件、广告媒体制作等,硬件指的是:如汽车、办公用具、电脑等,支出的费用为各项开支的费用等。
三、国际贸易部投入、经营、销售合作盈、亏分配标准
在国际贸易部投入、经营、销售、支出费用合作发生的盈、亏金额,甲方占合作盈、亏金额分配比为60%,乙方占合作盈、亏金额分配比为%。即60:40的比例。年终分配盈、亏金额时,按照此比例进行分配。
四、经营管理、国际贸易部人员配置、和财务监督事宜
乙方在合作经营进出口,运作开发国内外市场时,必须服从甲方各项管理规定、操作流程和华兴公司的规章制度及运作方案和政策等。华兴食品国际贸易部(暂定名称)财务人员和管理人员由甲方派驻,其他人员采取招聘。在经营、管理方面,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和经营、运作,服从财务管理和审核。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如单方面退出协议约定,按照协议规定,将投入软、硬件设施和支出费用全额承担。(具体依国际贸易部财务账目明细为准)
2、甲乙双方在国际贸易部经营过程中,都不得与合作客户有私人利益,(即回扣之类的事情发生)和私下经贸往来,一经发现,以一罚十。
六、争议解决方式
关于本协议的一切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或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法院诉讼解决。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本协议生效后所需资金,甲方和乙方需在年月日汇入国际贸易部独立账户。
1、根据市场发展,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的其它相关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乙方:
日期:
篇17:简单的进出口贸易合同
卖方:____
合同号码:____
买方:____
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由卖方出售,买方购进下列货物:
───────────────┬────────┬─────┬─────
(1)货物名称、规格、包装及唛头 │ (2)数量 │ (3)单价 │(4)总值
───────────────┼────────┼─────┴─────
包装:小捆70~120千克及/或大 │卖方有权在3%以内│上述价格内包括给买方佣
捆500~1000千克 │多装或少装 │金 %按FOB值计算
───────────────┴────────┴───────────
(5)装运期限:
(6)装运口岸:
(7)目的口岸:
(8)保险:由卖方按发票金额110%投保
(9)付款条件: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的人,
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和可分割的、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
单据在中国的中国银行见单即付。
该信用证必须在__前开出。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十五天在中国到期。
(10)单据:卖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发票,装箱单/重量
单:如果本合同按CIF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11)装运条件:
1)载运船只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并允许转船。
2)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名、装船日期以电报
通知买方。
(12)品质和数量/重量的异议与索赔:货到目的口岸后,买方如发现货物
品质及/或数量/重量与合同规定不符,附属于保险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责任外,
买方可以凭双方同意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向卖方提出异议。品质异议须于货
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数量/重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
内提出。卖方应于收到异议后30天内答复买方。
(13)人力不可抗拒: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卖方不能在本合同规定期
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立即以电报通知买方。如买方
提出要求,卖方应以挂号函向买方提供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或有关机构出具
的事故的证明文件。
(14)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
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家仲
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15)备注:
卖方:____(盖章)
代表人:____(签字)
买方:____(盖章)
代表人:____(签字)
__年__月__日订立
篇18:中外补偿贸易合同对外贸易用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中国__________签订。
中国____公司(简称甲方)和__国________公司(简称乙方)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基础上,同意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 甲方同意从____年____月份起至____年____月底止,分期分批向乙方提供产吕____套(件),计总值____万美元。
品号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货日期:
第一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目的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
包装: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每次交货时,将出运的品名、规格、数量、金额、船名等在________小时前电告乙方。出运后,将全套正本货运单据:全套洁净装船提单(正本____份,副本____份);发票(正本____份,副本____份);包装单;产地证明书;质量检验证书,由甲方直接寄给乙方的议付银行。同时,由甲方将上述单据的副本____份,分别寄给乙方或乙方的代理人。
2.乙方同意在____产品中,接受甲方次品不超过____%。次品价格,双方根据质量情况,另行协商确定。
3.其他条款根据中国__进出口总公司对__国出口商品合同规定。
第二条 乙方同意自____年____月起至____年____月底止,提供____机器____台,准备设备_________台,以及测试仪器____台,附配件____套等,计总值____万美元。(各种设备的名称、型号、台数、价值齐全)。
交货期:
1.___________机器,________年____月交货。
2.___________机器
篇19:进口国际货物贸易合同格式合同
卖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
买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
日期: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
兹经卖买双方同意成交下列商品订立条款如下:
1.商品:________
2.规格:________
3.数量:________
4.单价:________
5.总价:______U.S.D.(大写:________)
6.包装:________
7.装运期:________收到信用证后____天
8.装运口岸和目的地:从____经____至____。
9.保险:________
10.付款条件:________
(1)买方须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保兑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可分割的即期信用证开到卖方。信用证议付有效期延至上列装运期后,____天在____到期。
(2)买方须于签约后即付定金______%。
11.装船标记及交货条件:货运标记由卖方指定。
12.注意:开立信用证时请注明合同编号号码。
13.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
日期:________
买方:________
日期:________
篇20:进口贸易合同_合同范本
进口贸易合同
合同编号:_____
甲方:_____公司(以下简称供方),由_____代表。
乙方:_____公司(以下简称购方),由_____代表。
目录
第一条 合同标的
第二条 技术资料
第三条 供货条件--包装和标记
第四条 设备质量
第五条 合同价格和支付条件
第六条 保证
第七条 不可抗力
第八条 仲裁
第九条 通知
第十条 语言
第十一条 其他条件
附件1 设备技术说明书
甲方___(供方)与乙方____(购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标的
供方同意出售,购方同意购买____。(详见本合同附件1,该附件为本合
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条 技术资料
供方应向购方提供设备使用及维修技术资料一份,购方负有对该技术资料保密
之义务。
第三条 供货条件--包装和标记
供方应在设备全额信用证开立之后的__个月内用密封集装箱或其他包皮包装
从____发运设备。
供方有权从任何对其方便的港口发运设备。
供方应把设备运至商定的独联体东海岸___港。
自设备从船舷运抵独联体远东港口时起灭失和(或)损坏的风险由供方转移到
购方。
供方承担设备运输的一切费用及运抵港口前的保险费。
设备从独联体港口继续运到安装地的一切费用由购方承担。
发货前__天内供方应向购方通知发运情况,明确交通工具的种类和名称、计
划发运日期及其他有关信息。
购方应支付履行海关手续的所有费用和一切与设备运入独联体境内有关的开支
。
设备和技术资料用密封集装箱或其他包皮装运并附具包装清单,标记使用英语
刷写。
发货单证包:
(1)发货帐单(三份)
(2)海运提单
(3)装箱单
(4)保险单
第四条 设备质量
按本合同所供设备的质量应符合生产厂家的技术条件。如生产厂家有保证书,
应用保证书加以确认。
第五条 合同价格和支付条件
所供设备的总额为___美元(cif价)。购方应在合同签订后的__天内
开立以供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保兑信用证。该信用证在开立时起的__天内有
效。
开证行应为独联体外经银行或日本、南韩、西欧、美国、加拿大的某家银行。
一切与在开证行开立信用证有关的费用由购方承担,而一切与议付行收取信用
证有关的费用由供方承担。
支付在向议付行提交下列单据后进行:
(1)发货帐单(3份)
(2)海运提单
(3)装箱单
(4)保险单
第六条 保证
供方保证所供设备在投入使用日起的__个月内,但不超过发货日起的__月
内正常工作。
第七条 不可抗力
在发生不可抗力情况致使合同一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时,按此
种不可抗力情况存在的时间推迟履行合同义务。
不可抗力情况是指双方不能预见或预测的由于非常事件而出现的情况,即:影
响履行所承担义务的火灾、风暴、地震和其他自然现象,以及战争、任何性质的军
事行动,各国政府的封锁与制裁等。
因不可抗力情况而不能履行义务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情况发生和停止的20
天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关于其发生和停止的情况。收信人所在国邮局在收到通知函日
加盖的日期作为得悉该信息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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