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变更股东会决议
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会议召开地点)召开了____________年第____________次定期(临时)股东会。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股东会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向各股东发出书面通知(或电话通知各股东,或其他方式)。全体股东按时参加会议,会议由执行董事____________通知主持,会议通过举手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变更公司住所,公司住所由原来的____________变更为现在的____________。
二、通过了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以上决议符合章程规定,合法有效。
股东盖章(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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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党委换届工作报告决议
各位领导、同志们:
我受长沙市工信委机关党委的委托,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本届机关党委主要工作回顾
本届机关党委自20xx年1月成立以来,在市直机关工委的领导下,在市工信委党委的具体指导下,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紧紧围绕工信委党委中心工作和市直机关工委各项工作任务,加强机关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开展创先争优等活动,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有效地发挥了机关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长沙工业经济的快速协调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思想、组织、纪律保证。
(一)认真抓好学习教育,提高了机关党员素质。
我们以创建学习型机关为契机。一是认真抓好以党的xx大精神为主要内容的学习宣传,组织全体党员重点学习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xx大精神和《党章》,用xx大精神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理论成果进一步武装党员干部思想,全面提升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思想水平。二是深入开展专题教育活动。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先后进行了"保持党的先进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创先争优"等主题教育活动。采取通读原著,请专家讲座、观看录像、上党课、座谈讨论、办培训班、开展知识问答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习形式,增强了学习效果。三是抓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理论业务知识学习。我们结合委机关实际,组织党员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先后组织党员干部到韶山、西北坡、延安、遵义等革命圣地进行传统教育,请专家教授进行时事政治、法律法规教育,全面提升了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还大力支持和鼓励机关干部积极参加学历教育,结合本职工作开展业务知识学习交流,不断提高了文化素质和履行职责所需的业务技能。
(二)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提升了机关党建工作水平。
几年来,机关党委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条规,用党的章程和条例规范机关党建工作。一是及时调整配齐党支部班子,鉴于人事变动,机关党委及时对机关党支部按业务处室和政工处室合理搭配设置,对支部进行了调整补充,配齐班子,建立党小组,健全组织机构。二是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严格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几年来,机关党委共选送4名入党积极分子到市直工委进行入党前培训,考察发展新党员1名,预备党员转正5名,从而为党组织增添了新鲜血液,注入了活力。三是做好党费收缴工作。加强对党员进行有关交纳党费的学习教育,并根据市委组织部和市直工委的要求,对党费收缴标准进行了重新核定,使党费收缴的标准符合上级党组织要求。几年来,共收缴上交党费239224.8元。20xx年5月12日,汶川大地震发生后,机关党委组织全体党员开展献爱心活动,大家慷慨解囊相助,积极主动缴纳"特殊党费"共73350元,为灾区人民献上一片爱心。四是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每年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做好民主评议和优秀党员评比推荐工作。几年来,经各支部民主评议,评选出优秀党员45人次,其中龙忠同志被推荐评为20xx年度市级优秀共产党员,受到市委的表彰。
(三)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提高了机关党的战斗力。
几年来,我们以转变作风为重点,把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能作为机关党建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加强学习教育,打牢作风建设的思想基础,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努力培育与促进社会和谐相适应的机关作风。一是积极开展作风建设主题月活动。我们按照市委统一部署,每年开展了作风建设主题月活动,紧密联系实际,深入查找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认真抓好整改,强化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实干意识、纪律意识,树立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的良好氛围。二是深入开展"两帮两促"、"一推行四公开"活动。我们根据市委的部署要求,每年派出机关干部到企业和农村挂职锻炼,由委领导带队,组织机关干部深入企业,调查研究,了解企情民意,帮助查找影响企业发展的困难和问题,研究解决的办法和措施。今年,又扎实开展了"走访群众听民声,深入基层解难题"的作风建设,派出了委领导带队的工作组,深入到黄花镇合心村驻点工作,共走访了5xx户村民家庭,协调解决问题40多个,受到了村民的欢迎。三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我们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根本来抓,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学习《廉政准则》,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活动,注重结合"八个禁止、五十二个不准"要求,认真抓好对照检查,有针对性地制定完善制度,规范廉洁从政行为,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筑牢了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有效地预防了案件和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
(四)着力推进文明创建,彰显了机关文明形象。
我们始终坚持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作为推进机关建设的重要抓手,积极开展文明创建活动。一是认真制定创建规划。根据市直机关创建文明单位标准,结合我委实际,成立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修订完善了文明创建工作规划,并将创建目标层层分解量化到处室,形成层层有人管,事事有人抓的组织领导体系和工作机制。二是切实开展创建活动。我们积极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结合实际深入进行文明道德教育,开展了文明礼仪进机关,志愿者文明劝导和社会帮扶服务,评选机关十大不文明现象,争创"文明处室"、"文明家庭"、"文明个人","争当雷锋精神传人,弘扬社会文明新风"捐助等系列活动。同时,重视委机关办公基础建设和环境美化,挤出经费更换电脑等办公设备,租借花卉美化办公区。20xx年至今,我委被连续评为市文明标兵单位。
(五)积极开展各种活动,增强了机关党组织的凝聚力。
几年来,机关党委坚持紧紧围绕委党委中心工作和市直工委部署的任务,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一是积极参加市直工委组织的各项活动。发动党支部和广大党员,积极参加读书演讲、广播体操、歌咏比赛、趣味运动会、球类比赛等活动。二是加强工、青、妇领导,发挥群团组织作用。支持机关工会在机关建设服务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中发挥作用,努力为机关职工开展办理补充医疗保险,发放生日卡等办实事、送温暖活动;支持机关青工委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拓展训练,义务植树,志愿者服务等活动;支持妇委会每年"三八"有计划地组织机关女同志参加特色活动。三是开展体现委机关精神风貌的文体活动。先后组织了春节团拜会、特色党日、书法比赛、知识竞赛、征文比赛、登山比赛、庆祝建党90周年长沙工人系列活动,丰富了干部职工的文化生活,活跃了气氛,加强了沟通,增进了了解,构建了团结和谐的良好工作氛围。
几年来,我委先后获得了省作风建设先进单位;省推进新型工业化先进单位;长沙市文明标兵单位;长沙市直机关学习型机关;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先进集体;市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市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先进工会;先进妇委会等多项荣誉。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直工委和委党委的领导、关心和支持的结果,是机关全体党员积极参与和努力工作的结果;在此,请允许我代表本届机关党委向一直支持机关党委工作的各位领导、全体党员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离上级党组织、委党委和全体党员的要求和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党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还有一定差距,在如何把握"务虚"和"务实"的最佳结合点上还有待进一步探索;二是深入调查研究不够,在如何围绕中心开展工作,研究机关党建工作新方法新思路上探索创新不够。这些都有待于我们在今后工作中努力克服。
二、下一届机关党委工作建议
20xx年,我们党将召开18大,学习和贯彻党的18大精神,是今后一个时期各级党组织的一项重要任务。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立足新起点,实现新跨越,新一届机关党委的工作任重而道远。建议在6个方面开展工作:
1、加强党员的学习与思想道德建设,全面提升党员队伍素质。要继续开展创学习型机关活动,坚持不懈地抓好理论武装和形势政策教育,把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扎实搞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不断提高党员队伍的能力和素质,自觉地把智慧和力量聚集到加速推进长沙工业经济发展的伟大实践中来。
2、加强党的组织建设,不断提高党的战斗力。要建立健全党的组织机构,加强党支部班子建设,增强抓党建、带队伍、促发展的意识,建设思想型、能力型、创新型、和谐型、廉洁型的高素质领导班子。要做好党员的发展和培训工作,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的培养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作好党费收缴工作。要加强对工青妇组织的领导,引导和支持群团组织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开展适合自身特点的活动。在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3、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建立完善党建长效机制。要结合形势变化和党建工作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党建工作制度,要加强督促和管理,坚持"三会一课",召开组织生活和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务公开等制度,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使机关党建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
4、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树立机关良好形象。要把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作为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各级领导,党员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企业调查研究,求真务实,真心实意地为企业、为群众解决困难和问题。要深入学习贯彻《廉政准则》,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关键环节和重要部位的控管,有效预防腐败现象发生,促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树立我委机关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形象。
5、加强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继续开展创文明标兵单位活动。根据省、市关于"文明单位"六年一循环的评比规则,我委机关已进入第二轮文明点安慰的创建评比阶段,要继续落实创建文明单位方案。完善争创机制。根据前几年我委创建工作的实践,进行调整和完善,不断巩固和发展文明创建成果。要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优化办公环境,加强劳动纪律,进一步推进机关文明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表率示范作用。
6、开展各类活动,增强机关党组织的凝聚力。要开展形式多样,干部职工喜闻乐见,体现委机关精神风貌的各种文体活动,积极参加市直工委组织的各项活动,进一步活跃机关生活。
同志们,新的时期给我们机关党建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新一届机关党委将肩负着光荣而又艰巨的历史使命。让我们在市直工委和市工信委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更加紧密地团结起来,围绕上级党委提出的工作目标,进一步认清形势,明确责任,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抓好机关党建工作,为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和信息化建设,实现长沙工业经济又好又快、率先发展而继续努力奋斗。
谢谢大家!
篇2:有限公司成立股东会决议
甲方:
通讯地址:
身份证号码:
乙方:
通讯地址:
身份证号码:
为了合作发展,甲乙合作双方经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共同出资设立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各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如下协议,作为各方发起行为的规范,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
组织形式:
责任承担:甲、乙双方以__________________为限对本公司承担______责任。
第二条 公司宗旨与经营范围
经营宗旨:
经营范围:
第三条 注册资本
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整,其中:
甲方:出资额为____________元,以_____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_%;
乙方:出资额为____________元,以_____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_%。
第四条 出资时间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及时依法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及时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投入新公司的现金应于_____年___月___日前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账户;
乙方投入新公司的现金应于_____年___月___日前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账户。
第五条 出资评估
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以实物(或者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应当经有企业法人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在公司注册资本验证后____天内,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向公司所登记机关提交有关证明。
第六条 出资证明
本公司成立后,足额缴付出资的发起人有权要求公司向股东及时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
(2)公司登记日期;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5)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第七条 股份转让
任何一方股东转让其部分或全部股份时,必须经过其他股东同意,且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以公司章程规定为准。
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第八条 公司登记
全体股东同意指定_________(指股东)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
申请人应保证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第九条 公司治理结构
(一)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3、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4、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5、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6、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7、修改公司章程。
(二)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___人。
其中甲方委派___人,乙委派___人担任董事。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设副董事长一人。
董事长由___方委派,副董事长由___方委派。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4、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5、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三)公司设经理,经理由___方委派。
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4、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5、聘任或者解聘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6、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条 各发起人权利
1、申请设立本公司,随时了解本公司的设立工作进展情况。
2、签署本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法律文件。
3、审核设立过程中筹备费用的支出。
4、推举本公司的执行董事候选人名单,各方提出的执行董事候选人经本公司股东会按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后选举产生,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执行董事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5、提出本公司的监事候选人名单,经本公司股东会按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后选举产生,监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6、在本公司成立后,按照国家法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其他股东应享有的权利。
第十一条 各发起人义务
1、及时提供本公司申请设立所必需的文件材料。
2、在本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受到损害的,对本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3、发起人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按时缴纳出资的,除向本公司补足其应缴付的出资外,还应对其未及时出资行为给其他发起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公司成立后,发起人不得抽逃出资。
5、在本公司成立后,按照国家法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承担各自应承担的义务。
第十二条 费用承担
1、在本公司设立成功后,同意将为设立本公司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列入本公司的开办费用,由成立后的公司承担。
2、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股东原本意愿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按各发起人的出资比例进行分摊。
第十三条 财务、会计
1、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应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
3、公司在每一营业年度的前三个月,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表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4、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年度股东大会的二十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
5、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6、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7、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8、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9、公司应当向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10、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簿外,不得另立会计账簿。
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第十四条 经营期限
1、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公司成立之日。
2、公司经营期限为_____年。
自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3、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同,甲乙各方应依法对公司进行清算。
清算后的财产,各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1、合同任何一方未按合同规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额时,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其他方支付出资额的______%作为赔偿金。
2、由于一方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方承担其行为给公司造成的任何损失。
第十六条 声明和保证
本发起人协议的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发起人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发起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发起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发起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第十七条 保密
合同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密期限为___年。
第十八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合法方式。
2、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其他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九条 合同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二十条 争议的处理
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各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___________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各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
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二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
第二十三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2、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3、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乙方(签字):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篇3:修改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股东________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做出如下决定:
(l)成立_________公司,公司注册资本____万元,股东为_______,公司经营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
(2)签署公司章程;
(3)任命(或:委派)________担任公司的执行董事,任期____年;聘任____为公司经理(或:成立公司董事会,任命[或:委派]____、____、___等人为董事,任期____年;)
(4)任命(或:委派)________担任公司的监事,任期____年;(或:成立公司监事会,任命[或:委派]____、____、____等人为监事,任期____年;)
(5)指定公司拟任员工________(或者:委托中介代理机构________)办理本公司设立登记事宜。
股东盖章(法人股东)或签名(自然人股东):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篇4:合作社股东会决议
会议时间: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会议地点:________
会议性质:首次股东会议
会议通知方式:本次股东会议已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到会情况:、共计两个股东全部到会
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并主持,会议决议如下:
一、确定了公司名称为:
一、确定了本公司股东人数由、两人组成;
二、决定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实收资本1000万元)。其中: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三、公司的经营范围:向房地产企业投资。
四、制定并通过了公司章程;
五、公司不设董事会,选举为本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选举为本公司监事,聘任为本公司经理(执行董事兼任)。董事、监事、经理任期均为三年,连选或连聘可以连任。
六、经审查,以上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七、公司成立后,五日内向股东发出资证明书
八、同意委托同志前往市工商局办理本公司设立登记。
以上决议,全体股东100%通过。
全体股东签字: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篇5:论文答辩决议模板
研究是领域十分重要的前沿课题。论文选题紧密结合学科发展(和实际应用)需要,具有较强的(理论)意义(和较好的应用背景)。
作者对国内外在领域的研究情况和发展趋势做了较充分的调研和分析,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研究了。其所做主要工作及特色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采用方法,研究分析了,得出了(结论)。
(2)应用方法对进行了分析和优化,建立(模型)。
(3)?。。
论文写作规范、层次分明、论述清楚、语言通顺、图表规范、内容翔实,答辩中能正确回答问题,表明该同学具有较好的本学科理论基础及相关的专业知识,具备了较好的综合分析能力和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论文达到了硕士学位水平要求。
全体答辩评委一致同意通过论文答辩,建议授予文(工)学硕士学位。
篇6:股权转让股东会决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_______公司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本公司临时召开股东会议。本次会议是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召开的临时会议,于召开会议前依法通知了全体股东,?会议通知的时间、方式以及会议的召集和主持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有股东_______和股东_______,全体股东均已到会。本次股东会议应到全体股东_______人,实到股东_______人,代表_______%表决权,符合法定程序。股东会会议一致通过并决议如下:
一、股东_______的出资额_______元全部转让给_______。
二、股东_______转让出资后不再是_______公司股东,_______成为_______公司股东,出资额为_______万,出资比例为_______%。
三、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以下无正文)
公司(盖章):
到会股东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篇7:股权激励—董事会决议简短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促进上市公司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股权激励是指上市公司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对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进行的长期性激励。
上市公司以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及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适用本办法的规定。
第三条 上市公司实行的股权激励计划,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得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实行股权激励计划中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四条 上市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办法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条 为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出具意见的专业机构,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保证所出具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第六条 任何人不得利用股权激励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和进行证券欺诈活动。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七条 上市公司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计划: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三)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可以包括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但不应当包括独立董事。
下列人员不得成为激励对象:
(一)最近3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最近3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股权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上市公司监事会应当对激励对象名单予以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在股东大会上予以说明。
第九条 激励对象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上市公司应当建立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以绩效考核指标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条件。
第十条 上市公司不得为激励对象依股权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第十一条 拟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可以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通过以下方式解决标的股票来源:
(一)向激励对象发行股份;
(二)回购本公司股份;
(三)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第十二条 上市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非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批准,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本条第一款、第二款所称股本总额是指股东大会批准最近一次股权激励计划时公司已发行的股本总额。
第十三条 上市公司应当在股权激励计划中对下列事项做出明确规定或说明: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
(二)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三)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数量、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来源、数量及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百分比;若分次实施的,每次拟授予的权益数量、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来源、数量及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百分比;
(四)激励对象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各自可获授的权益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量的百分比;其他激励对象(各自或按适当分类)可获授的权益数量及占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量的百分比;
(五)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权日、可行权日、标的股票的禁售期;
(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或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或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七)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权的条件,如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以绩效考核指标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条件;
(八)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权益数量、标的股票数量、授予价格或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九)公司授予权益及激励对象行权的程序;
(十)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十一)公司发生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离职、死亡等事项时如何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十二)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四条 上市公司发生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时,应当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不得向激励对象继续授予新的权益,激励对象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使的权益应当终止行使。
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激励对象出现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的,上市公司不得继续授予其权益,其已获授但尚未行使的权益应当终止行使。
第十五条 激励对象转让其通过股权激励计划所得股票的,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
第三章 限制性股票
第十六条本办法所称限制性股票是指激励对象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从上市公司获得的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票。
第十七条 上市公司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应当在股权激励计划中规定激励对象获授股票的业绩条件、禁售期限。
第十八条 上市公司以股票市价为基准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在下列期间内不得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
(一)定期报告公布前30日;
(二)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
(三)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第四章 股票期权
第十九条 本办法所称股票期权是指上市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份的权利。
激励对象可以其获授的股票期权在规定的期间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上市公司一定数量的股份,也可以放弃该种权利。
第二十条 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第二十一条 上市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股票期权计划,决定一次性授出或分次授出股票期权,但累计授出的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股票总额不得超过股票期权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额。
第二十二条 股票期权授权日与获授股票期权首次可以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年。
股票期权的有效期从授权日计算不得超过10年。
第二十三条 在股票期权有效期内,上市公司应当规定激励对象分期行权。
股票期权有效期过后,已授出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
第二十四条 上市公司在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时,应当确定行权价格或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行权价格不应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一)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标的股票收盘价;
(二)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30个交易日内的公司标的股票平均收盘价。
第二十五条 上市公司因标的股票除权、除息或其他原因需要调整行权价格或股票期权数量的,可以按照股票期权计划规定的原则和方式进行调整。
上市公司依据前款调整行权价格或股票期权数量的,应当由董事会做出决议并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或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律师应当就上述调整是否符合本办法、公司章程和股票期权计划的规定向董事会出具专业意见。
第二十六条 上市公司在下列期间内不得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一)定期报告公布前30日;
(二)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
(三)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第二十七条 激励对象应当在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布后第2个交易日,至下一次定期报告公布前10个交易日内行权,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一)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
(二)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第五章 实施程序和信息披露
第二十八条 上市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建立完善的议事规则,其拟订的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二十九条 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发表独立意见。
第三十条 上市公司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独立董事意见。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至少应当包括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至(八)项、第(十二)项的内容。
第三十一条 上市公司应当聘请律师对股权激励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至少对以下事项发表专业意见:
(一)股权激励计划是否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二)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已经履行了法定程序;
(三)上市公司是否已经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四)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和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形;
(五)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
第三十二条 上市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上市公司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对股权激励计划的可行性、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以及对股东利益的影响发表专业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应当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至少对以下事项发表专业意见:
(一)股权激励计划是否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二)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可行性;
(三)对激励对象范围和资格的核查意见;
(四)对股权激励计划权益授出额度的核查意见;
(五)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财务测算;
(六)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股东权益的影响;
(七)对上市公司是否为激励对象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的核查意见;
(八)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上市公司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的合理性;
(十)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
第三十三条 董事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后,上市公司应将有关材料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同时抄报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所在地证监局。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备案材料应当包括以下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股权激励计划;
(三)法律意见书;
(四)聘请独立财务顾问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五)上市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依照规定需要取得有关部门批准的,有关批复文件;
(六)中国证监会要求报送的其他文件。
第三十四条 中国证监会自收到完整的股权激励计划备案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的,上市公司可以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审议并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在上述期限内,中国证监会提出异议的,上市公司不得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审议及实施该计划。
第三十五条 上市公司在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时,应当同时公告法律意见书;聘请独立财务顾问的,还应当同时公告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第三十六条 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第三十七条 股东大会应当对股权激励计划中的如下内容进行表决:
(一)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权益数量、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来源和数量;
(二)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三)股权激励计划中董事、监事各自被授予的权益数额或权益数额的确定方法;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激励对象(各自或按适当分类)被授予的权益数额或权益数额的确定方法;
(四)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标的股票禁售期;
(五)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权的条件;
(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或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或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七)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权益数量、标的股票数量、授予价格及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八)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
(九)对董事会办理有关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授权;
(十)其他需要股东大会表决的事项。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第三十八条 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上市公司应当持相关文件到证券交易所办理信息披露事宜,到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事宜。
第三十九条 上市公司应当按照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业务规则,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开设证券账户,用于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
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以及不得转让的标的股票,应当予以锁定。
第四十条 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的行权申请以及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经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的机构确认后,上市公司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经证券交易所确认后,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登记结算事宜。
已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及时注销。
第四十一条 除非得到股东大会明确授权,上市公司变更股权激励计划中本办法第三十七条所列事项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四十二条 上市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包括:
(一)报告期内激励对象的范围;
(二)报告期内授出、行使和失效的权益总额;
(三)至报告期末累计已授出但尚未行使的权益总额;
(四)报告期内授予价格与行权价格历次调整的情况以及经调整后的最新授予价格与行权价格;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自的姓名、职务以及在报告期内历次获授和行使权益的情况;
(六)因激励对象行权所引起的股本变动情况;
(七)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方法。
第四十三条 上市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财务报告中披露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
第四十四条 证券交易所应当在其业务规则中明确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信息披露要求。
第四十五条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当在其业务规则中明确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登记结算业务的办理要求。
第六章 监管和处罚
第四十六条 上市公司的财务会计文件有虚假记载的,负有责任的激励对象自该财务会计文件公告之日起12个月内由股权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应当返还给公司。
第四十七条 上市公司不符合本办法的规定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中国证监会责令其改正,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罚;在责令改正期间,中国证监会不受理该公司的申请文件。
第四十八条 上市公司未按照本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披露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中国证监会责令其改正,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罚。
第四十九条 利用股权激励计划虚构业绩、操纵市场或者进行内幕交易,获取不正当利益的,中国证监会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对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市场禁入等措施;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第五十条 为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出具意见的相关专业机构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中国证监会对相关专业机构及签字人员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整改等措施,并移交相关专业机构主管部门处理;情节严重的,处以警告、罚款等处罚;构成证券违法行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高级管理人员:指上市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标的股票:指根据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权获授或购买的上市公司股票。
权益:指激励对象根据股权激励计划获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股票期权。
授权日:指上市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日期。授权日必须为交易日。
行权:指激励对象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在规定的期间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上市公司股份的行为。
可行权日:指激励对象可以开始行权的日期。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
行权价格:上市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时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购买上市公司股份的价格。
授予价格:上市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时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获得上市公司股份的价格。
本办法所称的“超过”、“少于”不含本数。
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股票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
第五十三条 本办法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施行。
篇8:初次股东会决议
太原x有限公司的决定
本股东出资人民币x万元组建太原x有限公司。该公司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我本人郑重承诺:
1、本股东认缴出资人民币xx万元,并保证足额缴纳在公司章程规定的认缴时间内缴付。
2、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事务所审计。
3、本股东如再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并愿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行政处罚。
4、本股东保证守法经营,信守承诺。
5、本公司设执行董事兼经理一名,由担任。
6、同意聘任担任公司监事职务。
7、本股东李颖承诺在全国范围内只办理唯一一个有限公司(自然人独资)。
8、本股东若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时,应当以个人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9、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再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10、本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11、制定本公司章程,章程共九章三十三条。
12、同意委托xx办理公司注册登记手续。
股东签字:
x年xx月xx日
太原x有限公司
篇9:论文答辩决议模板
本文对分级进风燃烧室内的高温气固两相流动与燃烧过程进行了实验研究,对于了解分级燃烧过程的两相流动、燃烧与污染物生成机理,发展分级燃烧技术,具有重要的学术意义和实用价值。
本文取得了以下主要成果:
1)建立了分级进风燃烧室高温气固两相流动热态实验装置系统。
2)应用三维激光粒子动态分析仪对分级进风燃烧室内有气相燃烧的高温气固流动进行了测量,得到了气固两相平均轴向与切向速度和湍流脉动特性以及两相轴向与切向速度的概率密度函数,揭示了燃烧室内高温气固两相流动的特点。
3)对分级进风燃烧室内湍流燃烧的温度场和组分浓度场进行了测量,阐明了二次风率对气体温度场、组分浓度场和NO浓度场的影响规律。
论文表明作者掌握了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论文写作规范,图表完备。答辩中叙述清晰,回答问题正确。答辩委员会经表决,5票一致同意通过论文答辩,并建议授予郑晓川工学硕士学位。
篇10:注销股东会决议书
股东会决议主持人:________________
出席会议股东:________________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了公司全体股东在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_会议室召开股东会,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________人,代表公司股东________%的表决权;未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________人,代表公司股东________%的表决权。所作出决议经公司股东表决权的________%通过,弃权或反对的占股东表决权的________%,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决议事项如下:
1、同意公司注销。
2、同意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成员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清算组组长。
3、同意将上述决定登报,公告公司注销情况及告知公司债权债务人。
签字或盖章处:________________
股东:________________
股东: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篇11:初次股东会决议
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第章第______条的决定,本公司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召开了第______次股东会,会议召集人、会议共______人参加,代表______%表决权,经代表______%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做出如下决议:
1、同意公司名称变更为:__________________
2、同业公司住所变更为:__________________
3、同意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__________________
4、同意公司延长经营期限,为长期或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5、同意增加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_____(大写)万元,由____________(大写)万元增加到____________(大写)万元,其中:
原股东______(填写姓名)增加______(大写)万元(填写出自方式)____________出资;
新股东______(填写姓名)增加______(大写)万元(填写出自方式)____________出资;
6、同意股东____________(填写姓名)将其持本公司的______%的____________(填写出资方式)出资,共计____________(大写)万元,以____________(大写)万元转让给______(填写姓名);
7、股东增加(转让)出资后,本公司新的出资结构如下:
____________(股东姓名)出资____________(大写)万元,其出资方式为____________(实物、货币、无形资产)占____________%;
8、同意变更出资方式,股东____________(姓名)原以____________(出资方式)方式出资的____________(大写)万元,变更为______(大写)万元____________(出资方式)方式出资;
股东______(姓名)
9、同意变更法定代表人、(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会议选举____________(姓名)为执行董事,免去____________(姓名)执行董事职务;选举____________(姓名)共____________(数字)人为监事,免去____________(姓名)监事职务;聘任______(姓名)为经理,免去______(姓名)经理职务;(或会议选举(姓名)为董事长,免去(姓名)董事长职务;选举____________(姓名)共____________(数字)人为认为董事,免去____________(姓名)董事职务;选举______(姓名)共数字人为监事,免去(姓名)监事职务。
全体新老股东签字并盖章: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篇12:增资股东会决议书
、
会议时间: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日
会议地点:_________________在本公司办公室
会议性质:_________________临时股东会议
参加会议人员:_________________1、原股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新增股东:_________________.
会议议题:_________________协商表决本公司股权转让及变更法定代表人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本次股东会由公司执行董事召集,执行董事__________主持会议。经与会股东协商,一致通过如下决议:_________________
一、同意公司原股东__________将所持有公司__________%股权出资额为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以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新股东__________.以上就是股东会决议范本增资的内容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日
篇13:修改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为进行_____项目施工生产,向贷款方申请借款,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金额
人民币(大写)_____佰_____拾_____万仟佰拾元整(¥)
第二条借款利率
借款月利率为千分之______,利息在借款时一次性收取。
第三条借款和还款期限
借款时间共_____年_____个月,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四条保证条款与违约责任
1.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归还借款。借款方如逾期不归还借款,贷款方有权在借款方在公司内部银行中账户划款或在工程款收取中冲抵,并按合同规定的利率加收_____%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按规定减收利息。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项目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合同规定的利率加收_____%罚息。情节严重的,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3.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
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第五条其它
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贷款方、借款方各执一份。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公司财务部内部银行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篇14: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
×××同志自××年×月×日入党以来,继续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能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履行党员义务,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按时参加组织活动,积极交纳党费,努力完成党支部交给的各项任务,进一步端正了入党动机。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及时反映群众要求,有较强的组织观念。在担任××工作中,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发挥了共产党员应有的作用。不足之处,开展批评不够大胆。党支部大会听取了×××同志的转正申请报告和支委会的意见后,进行了充分的讨论。认为×××同志具备共产党员条件,同意按期转正。
表决情况:本支部共有党员×名,其中正式党员×名,预备党员×名,今天全部到会。经举手表决,×名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一致同意×××同志按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
支部名称:党支部书记(签字):
××年×月×日
篇15:股东大会决议增加经营范围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且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北京中艺盛嘉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会议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在_____________召开。本次会议由_____________提议召开,_____________于会议召开_____________日以前以_____________方式通知全体股东,应到会股东_____________人,实际到会股东_____________人,占总股数_____________%。会议由_____________主持,全体股东达成一致意见,决议如下:
风险提示:股东表决权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1、普通决议案: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特别决议案:股东会会议作出:①修改公司章程;②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③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清算;④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⑤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决议等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同意将本公司_______________%的股权,作为激励股权授予_____________,不进行工商变更登记。
股东(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
股东:________________(签章)
股东:________________(签章)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
篇16:2025新注册公司股东会决议
时间:20xx年3月4 日
地点:本公司会议室
主持人、记录人:李四四
参会人员:李四四、张三三
经与会股东一致通过,做出如下决议:
1、通过公司章程,共八章二十五条。
2、由李四四 、张三三 作为股东共同出资3万元,股东李四四 出资1.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股东张三三出资1.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
3、公司因股东人数较少,决定不设立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选举李四四为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兼任公司经理,任期三年。
4、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选举张三三为公司监事,任期三年。
5、同意委托李四四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
全体股东签字:
篇17:独资公司董事会决议
董事会成员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在__________召开董事会会议,本次会议是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召开的临时会议,于召开会议前依法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通知的时间、方式以及会议的召集和主持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成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席了本次会议,全体董事均已到会。
董事会一致通过并决议如下:
风险提示: 董事会做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如决议未经与会的半数以上董事通过,董事会决议归于无效。
一、会议决定免去__________的__________职务,选举__________为公司__________。
二、因__________提出辞去公司__________职务,会议决定免去__________的公司__________职务,聘任__________为公司__________。
三、会议决定委托__________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本公司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风险提示: 董事会决议设计业务不得超过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违背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违背公司章程;否则董事会决议当属无效。
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会成员(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篇18:股份有限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决议
本协议由以下两方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在__________签订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签署了合同号为__________的《__________协议》,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__________协议》的主体变更事宜作相应调整,特签订补充协议如下:
1、双方同意,自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协议》中_______________公司的权利义务转由_______________公司享有和承担。
2、本补充协议作为《_______________协议》的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补充协议与《_______________协议》相冲突,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3、本补充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篇19:股份有限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决议
出席会议股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公司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_会议室召开股东会,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________人,代表公司股东100%的表决权,
所作出决议经公司股东表决权的100%通过,
决议事项如下:
1、同意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
2、同意委托________作为本公司变更登记注册手续具体经办人。
3、同意就上述变更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全体董事签名: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篇20:股东会决议书
出席会议股东: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______有限公司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了公司全体股东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会议室召开股东会,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____人,代表公司股东____%的表决权;未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____人,代表公司股东____%的表决权。所作出决议经公司股东表决权的____%通过,弃权或反对的占股东表决权的____%,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决议事项如下:
1、同意公司注销。
2、同意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成员为:______,______为清算组组长。
3、同意将上述决定登报,公告公司注销情况及告知公司债权债务人。
签字或盖章处:
股东:
股东:
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