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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股份(汇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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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股份转让协议书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1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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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项目方): 乙方(投资方):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根据国家关于项目股权转让的有关规定,本着将该项目做强做大的经营宗旨,经双方友好协商,共同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转让项目股权 ,计 股,每股20万人民币,共计: 万人民币。

二、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将项目定金,股份金额的 %,即 万元打入项目专用支出账号,待其投入股份资金时,将此定金抵做股金。

三、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将剩余部分股份资金 万元打入项目专用支出主账号,同时委派一名乙方会计人员(或乙方本人)进驻项目办公地进行5×7小时(周一至周五)办公,以监督甲方对项目资金的使用支出情况,工资由项目公司负担。

四、红利结算:项目正常运行状况下,第一次红利结算期为项目正式上线之日至18个月后,再后为每年一次。如果发展状况良好,红利结算期可由双方另行商定施行。

五、项目流动资金预留额为400万元。结算红利时,须先补足流动资金预留额,再进行利润分配。

六、项目共设立若干个收入账号(其中一个主收入账号,与支付宝挂接),和两个支出账号(支出主账号,支出副账号。副账号为小额临时存储账号,以方便关于该项目小额开销提现与花费使用),所有账号均开通网上银行,登陆账号与密码为双方共同拥有,乙方可对所有账号的收入和支出情况进行随时随地的网上监督与查询。所有收入账号平时均不能进行任何形式的支出(网银、缴费、消费、自动取款等),只在红利结算时(网银结算),双方均在场情形下,将所有收入账号中的钱款,按各方的股份比例的利益分成,划入各自的私立银行账号。

七、项目所有支出须以票据、合同、建议书、借据等带有收方签字盖章的正式文字文件作为依据。

八、由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任何一方损失:对方将不承当任何法律责任。

九、乙方可以劳务形式参与该项目的运作、开发与推广工作,具体薪金数额可参照该项目‘劳务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十、双方项目股份转让时,现有股东具有知情权和同等股值优先受让权。

甲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自与乙方合作开始后,必须尽心竭力做好项目的制作、维护、推广等一切运行管理工作,以使该项目尽早赢利。

二、由于该项目专业性、技术性、股份比例等原因,甲方对该项目具有一定意义的决策权,对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及意见要进行最大程度的采纳,只要对项目的发展有益,双方应尽心竭力地互相协助、鼓励,不怀对项目发展无益的私心,不做对项目发展有害的事情,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将该项目做强大。

三、甲方对股金须严格管理、谨慎开销。所有支出必须完全与本项目有关,并且按月就项目支出问题,向乙方如实、详细地通报。甲方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必须遵循专款专用的原则,做到支出有因、开销有票,杜绝一切本项目以外任何理由、任何形式的款项支出行为。

四、甲方可于合作期间内的任何时间,以任何形式将甲方全部或部分股份转让给他人,对乙方需严格履行详细的告知义务。

乙方权利义务:

一、乙方在协议生效后应积极配合甲方进行项目启动、协助管理、资金支出意向等项目的初期规划与发展工作。

二、乙方对项目支出的所有账目、票据、收入方证章等有绝对意义的查询、咨询、验证权,对甲方的阻挠,以及账目、票据的不实:乙方可视为甲方项目支出违规。

三、自协议生效后,甲方如果在任一个红利期内的资金使用过程中,有本项目外的下列任一种或多种资金支出情形:1、单笔资金超过1千元,2、累计超过5次,3、总共超过5千元,乙方可视为甲方项目支出违规。

四、争对甲方有上述第二、三项的项目资金支出违规行为,乙方有权将资金撤回,并且所退金额为原先所投入的股金数额,不足部分由甲方补齐,或甲方以债务形式进行立据,并限期偿还。

五、为保证项目的正常起步与发展,自协议生效后,乙方不得在合作期的任何时间,以任何理由(除甲方项目支出违规外)向项目方提出撤资的要求。如乙方必须这样做:项目方只在第一次股份资金使用期内,向乙方退回支出账户中,经开销后其所剩股份金额的50%,并且取消乙方原来所享有的一切股东权益。

四、乙方可于合作期间的任何时期将自己的股份全部或部分、以任意股值转让给其他人,但同等股值情形下,现有股东具有优先受让权。如需变更股东身份,须向甲方申请,并重新订立股权协议书,至此,原股权协议作废。

综述:

一、本协议有效期暂定3年,自双方代表签字后至年 月 日 止,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变更事宜的,视作同意继续按此协议执行,本协议继续有效。如欲变更协议内容,应提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申请,由双方商定后另立新的协议,该协议自动作废。

二、如遇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进行解决,如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三、以上协议的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商定后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该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该协议产生冲突的事项:按补充协议执行。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从双方签字(或盖章)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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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股权股份转让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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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持有的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给乙方持有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1.转让方(甲方)转让给受让方(乙方) _______有限公司的_______%股权,受让方同意接受。

2.由甲方在本协议签署前办理或提供本次股权转让所需的原公司股东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决议等文件。

3.股权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支付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本协议生效且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即可获得股东身份。

5.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立即依法办理公司股东、股权、章程修改等相关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应给与积极协助或配合,变更登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7.股权转让前及转让后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公司依法承担,如果依法追及到股东承担赔偿责任或连带责任的,由新股东承担相应责任。转让方的个人债权债务的仍由其享有或承担。

8.股权转让后,受让方按其在公司股权比例享受股东权益并承担股东义务;转让方的股东身份及股东权益丧失。

9.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本协议变更或解除:_____________________

11.争议解决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

12.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立约人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报工商机关备案登记一份。

13.本协议自将以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转让方:__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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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股份公司发起人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9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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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__________公司(下简称“A公司”)与律师事务所(下简称“本所”)签订的《股票发行上市法律服务协议》(下简称“《法律服务协议》”),本所作为A公司特聘的专项法律顾问,对拟由A公司作为主发起人并联合其他发起人以发起方式设立的X公司(暂定名,下简称“股份公司”)所涉及的设立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就本法律意见书,律师声明:

1.法律意见书中所发表的观点和评价,均是基于对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及律师对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府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的理解而发表的。

2.就本法律意见书,股份公司筹委会保证已向本所提供了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真实的原始书面材料以及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经审查证实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3.根据《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本所律师对股份公司的设立所涉及的有关事宜进行了审查,查阅了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认为应当查阅的有关文件和资料,并就有关事宜向股份公司筹委会人员进行了必要的询问和调查。本律师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股份公司设立行为合法、合规、真实、有效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4.本所律师同意股份公司按有关审核要求引用本法律意见书的内容,但股份公司作上述引用时,不得因引用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本律师将在相关文件中对所引用内容再次审阅并确认。

5.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设立股份公司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证券法》第十三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股份公司提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1.股份公司是拟按照《公司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设立的XX公司。

2.股份公司的五家发起人A公司、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公司均具有现行法律规定的股份公司发起人资格。股份公司的发起人人数符合《公司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

3.依据重组方案(待____________________批准),A公司作为主发起人将全资所属__________公司的主要经营性净资产、____________大厦及相应土地使用权经评估投入拟设立的股份公司,其他发起人均以现金出资投入拟设立的股份公司。上述出资均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4.主发起人A公司投入股份公司的经营性资产和保留在主发起人的其他资产已经得到明确的界定。由于股份公司设立所引起的涉及资产分割和债权债务关系的处理未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主管机关的规定,以及其他对发起人的行为或财产有约束力的文件。

5.主发起人投入股份公司的净资产按照1∶0.87比例折为______股,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该部分资产经国家财政部财评函字[ ]______号文批准立项,经__________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且评估结果已经获得财政部财评字[ ]______号文确认,构成占总股本的73%的国有法人股;其他股东均以现金方式出资,按照相同比例折股,构成占总股本的27%的社会法人股;上述股权设置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6.股份公司已按法定程序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名称预核准登记,拟注册资本______万元人民币,符合《公司法》第七十八条XX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万元的规定。

7.发起人为设立股份公司而拟定的股份公司章程草案,其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经主管机关批准和股份公司创立大会通过后,股份公司章程将于股份公司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实施,并构成对股份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法文件。

8.A公司所持股份为______万股,占股份公司总股本的73%,该部分股权经国家财政部[ ]______号文确认界定为国有法人股。其他发起人股均为法人股。股份公司的股权结构、股权界定、各股东持股比例等均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9.股份公司的设立尚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正式批准。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股份公司发起人为设立股份公司所进行的工作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主管机关的规定进行的,股份公司设立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此页无正文)

律师事务所(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律师: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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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科技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8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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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持有的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给乙方持有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股东股份转让协议书,以资遵守:

1、转让方(甲方)转让给受让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的股权,受让方同意接受。

2、由甲方在本协议签署前办理或提供本次股权转让所需的原公司股东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决议等文件;

3、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支付期限;

4、本协议生效且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即可获得股东身份;

5、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立即依法办理公司股东、股权、章程修改等相关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应给与积极协助或配合,变更登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6、受让方受让上述股权后,由新股东会对原公司成立时订立的公司章如果协议等有关文件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7、股权转让前及转让后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公司依法承担,如果依法需要追及股东承担赔偿责任谨连带责任的,新股东按持股比例承担相应责任。转让方的个人债权债务仍由其享有或承担;

8、股权转让后,受让方按其在公司股权比例享受股东权益并承担股东义务;转让方的股东身份及股东权益丧失;

9、违约责任:如因甲方不配合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导致无法使新股东享受股东权益,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本协议变更或解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争议的解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股权转让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报工商局备案登记一份。

13、本股东股份转让协议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14、其他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转让方:

受让方:*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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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2024年公司股份合作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8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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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丙方:身份证号:

经上述股东各方充分协商,就投资成立(下称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拟设立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称:

2、经营范围:

3、注册资本:

4、法定地址:

5、法定代表人:

第二条公司成立后,以法人代表为主要负责人全权负责公司的管理与经营,法人代表不愿负责管理与经营的,股东之间可协商另请其他股东或者招聘外来人员主要负责。

第三条公司注册期限

公司期限为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甲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 :占公司股份的百分之 。

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 :占公司股份的百分之 。

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 :占公司股份的百分之 。

2、各公司股东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股东不按协议如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已如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职责。

3、本公司出资共计人民币拾万元。合伙期间各公司股东的出资,为公司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公司终止后,各公司股东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取予以返还。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甲、乙、丙三方所占股份比例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公司债务先由公司财产偿还,公司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公司股东的出资比例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股、退股、出资的转让

1、入股:

a)需承认本合同;

b)需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

c)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股:

a)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股;

b)不得在公司不利时退股;

c)退股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其他公司股东并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

d)退股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e)未经公司股东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公司股东转让自我的出资。转让时公司股东

有优先转让权,转让价格按公司所有资产比例核算。如转让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人,甲、乙、丙任何三方中任何两方就应以公司前途大局为重,不得有意为难第三人,否则视为自动放下公司资产所有权,同时应承担此前公司按股份比例所需偿还的债务。

第七条公司负责人及其他公司股东的权利

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职责,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职责。

1、甲方为公司法人及负责人。其权限是:

a)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b)对公司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c)出售公司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d)支付按其所占公司股份所承担的债务;

e)公司人员在需要状况下招聘人员及培训;

f)审批日常开支及管理公司所有资产,但必需钱帐分离,不能管理帐务。

2、其他公司股东的权利:

a)参与公司事业的管理,及对公司前景带给可行性方案与报告。

b)听取公司负责人开展业务状况的报告;

c)检查公司账册及经营状况;

d)共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

e)支付按其所占公司股份所承担的债务;

第八条禁止行业

1、未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禁止任何公司股东私自以公司名义进行非公司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公司,造成损失早其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公司股东经营与公司竞争主流的业务,如需经营,须经甲、乙、丙三方同意方可。

3、如公司股东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公司实际损失赔偿。

第九条公司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公司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a)公司期届满;

b)全体公司股东同意终止公司关系;

c)公司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d)公司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e)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公司终止后的事项:

a)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b)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公司股东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c)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公司股东出资多少,先以公司共同财产偿还,公司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公司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公司股东之间如发生争议,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公司事业发展的原则预以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公司注册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公司股东群众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资料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公司股东各执一份,其中一份为中间人所留。

甲方:

乙方:

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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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股份有限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决议

范文类型:决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4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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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会议股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__________省__________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东莞本公司会议室召开股东会,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______人,代表公司股东100%的表决权,所作出决议经公司股东表决权的100%通过,决议事项如下:_________________

1、同意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2、同意委托_______________作为本公司变更登记注册手续具体经办人。

3、同意就上述变更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全体董事签名: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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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公司股东股份分配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8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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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有甲、乙、丙、丁四方合股开办一家__________________,全面实施四方共同投资、共同合作经营的决策,成立股份制公司。经四方合伙人平等协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供信守。

一、出资的数额:

甲方出资________出资的形式________出资的时间__________

乙方出资________出资的形式________出资的时间__________

丙方出资________出资的形式________出资的时间__________

丁方出资________出资的形式________出资的时间__________

二、股权份额及股利分配

四方约定甲方占有股份公司股份____%;乙方占有股份股份____%;丙方占有股份公司股份____%;丁方占有股份公司股份____%;四方以上述占有股份公司的股权份额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四方实际投入股本金数额及比例不作为分配股利的依据。股份公司若产生利润后,甲乙丙丁可以提取可分得的利润,甲方可分得利润的____%,乙方可分得利润的____%,丙方可分得利润的____%,丁方可分得利润的____%,其余部分留公司作为资本填充。如将股利投入公司作为运作资金,以加大资金来源,扩充市场份额,必须经四方方同意,并由甲乙丙丁四方同时进行。

三、在合作期内的事项约定

1、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年,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日止。如公司正常经营,四方无意退了,则合同期限自动延续。

2、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入伙:

①需承认本合同;

②需经四方同意;

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退伙:

①公司正常经营不允许退伙;如执意退伙,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现金结算;按退伙人的投资股分60%退出。非经四方同意,如一方不愿继续合伙,而踢出一方时,则被踢出的一方,被迫退出时,则按公司当时财产状况进行结算的60%进行赔偿。

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4、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合伙期届满;

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参与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5、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1、在成立股东后,全权委托________作为公司运作的总负责人,全权处理公司的所有事务,必须实现公司一元化领导,独立处理公司事务,如有以下重大难题和关系公司各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由股东研究同意后方可执行:

1、单项费用支付超过________元;

2、新产品的引进;

3、重大的促销活动;

4、公司章程约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1、公司今后如需增资,则甲乙丙丁四方共同出资,各占总投资额的25%.

1、公司正常运营后,生产所需原材料必须由____方单独供应。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四方共同协商,本协议一式5份,四方各执一份,见证方留存1份备案,自四方签字并经公司盖章确认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公司负责人签字确认: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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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股份合作协议书个人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7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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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各发起人友好协商,一致决定共同发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特签订本协议书,主要内容如下:_________________

1.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各出资人(即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发起人为:_________________(1)(2)......(发起人为个人的,应写明姓名、年龄、籍贯、民族、住址、联系方;发起人为法人的,应写明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住所地、联系方式)各发起人共同委托为代理人办理设立公司的申请手续。

3.公司宗旨为:_________________

4.公司的经营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

5.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_万元,其中房产_____万元,土地使用权转让费_____万元,其他设施_____万元,现金_____万元,商品_____万元。

6.各出资人认缴资本情况如下:_________________

(1)以出资,折合人民币_____万元。

(2)以出资......

7.出资人以货币出资的存入银行,以非货币形式出资的应进行资产评估,并办理财产转移手续。

8.公司的筹务工作由全体出资人共同进行,在筹备期间各出资人应根据情况合理分工,以保证筹备工作顺利进行。(此处可详细列明各筹备人的具体工作内容,及因过错完不成该工作导致公司不能成立的责任)。

9.筹备期间筹备人员不计报酬。

10.各发起人预先交付元作为开办费用,待公司成立后由公司返还。开办费用自本协议书签订后交付,由统一管理使用。

11.筹备期间工作由统一高度,各发起人应积极配合。

12.本协议一式份,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于地签订。

发起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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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农民股份公司发展情况的调查与思考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5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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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股份公司发展情况调查思考

如何将千家万户的分散经营与千变万化的市场联结起来,让农民在坚持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实现规模经营,尽快地富裕起来,这是摆在各级党委、政府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近年来,安达市以改革农业生产经营体制为突破口,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农民股份合作公司,由XX年末的84户发展到现在的206户,股东总人数1750人,总股本4989万元,集中经营土地28940亩。XX年农民股份公司经营总收入7199万元,入股农户人均纯收入达到4076元。实践证明,农民股份公司是使农民富裕起来的重要组织形式。

农民股份公司作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入股农民的社会身份,促进了农业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农民股份合作公司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有营业执照,具有合法的市场活动主体资格,入股农民则成为从事经济活动的法人。股份公司成立以来,他们主动找市尝闯市场,并真正进入了市常卧里屯乡德义农业开发股份合作公司现有股东20个,股本总额20万元,集中经营土地336亩。XX年,该公司种植元葱100亩,亩产3000公斤,全部销往俄罗斯,每公斤价格1.60元。与此同时,栽种林木50亩,青贮饲料50亩,育苗棚室5栋,其他粮食作物131亩。当年,公司实现纯收入28万元,入股农户每股分红280元,每月工资600元,实现户均增收7500元。XX年,该公司元葱种植面积扩大到200亩,年末公司实现收入44万元,每股分红440元,入股农户增收近万元。农民参加股份公司,按订单与市场需求实现对接,不仅明确了产业结构调整的方向,而且从根本上解决了“卖难”的问题。

农民股份公司实现了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改变了分散经营的状况,促进了农业集约化程度的提高。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分散经营逐渐暴露出自身的缺陷。大型农业机械和农田水利设施难以充分发挥作用,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难以大面积推广,从而形成农业生产高成本、低收入的局面。农民股份公司的建立,在一定范围内把土地集中到一起,形成适度的生产规模,大型农业机械和水利喷灌设备派上了用场,提高了经济效益;农户自愿入股,把零散的资金集中到一起,形成了一定的物资、技术投入能力,由分散经营到适度规模经营的转变,使原来一家一户的农用机械设备出现了剩余,变卖这些闲置设备所得的资金,则可以用于扩大再生产。羊草镇众鑫蔬菜股份合作公司的10个股东,原来每户都有一台小四轮拖拉机和配套农具,组建公司后只需4台,这就减少了60%的农机具投入成本。

农民股份公司以现代化管理的组织形式,为农民的共同富裕搭建了一个“平台”,促进了农民组织化程度的提高。农民股份公司通过利益连接,把分散的农民组织到一起,使“小舢舨”变成了“大轮船”,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大大增强。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面朝黄土背朝天”,这是中国农民传统生产生活方式的写照。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这种单一靠土地为生的格局难以有效地增加农民收入。统筹城乡经济发展,提高农村非农化程度,已成为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战略重点和现阶段农村经济发展的当务之急。农民股份合作公司的发展,使农民进入了一个新的经营领域。土地入股了,劳动生产率提高了,使农村劳动力得到了解放,大批剩余劳动力转农为非,或外出打工赚钱,或就地联合创办加工业、流通业等,这就形成了土地收益和劳动力收益“双重”收入的格局。据统计,目前安达市外输劳动力达52400人,占全市农村劳动力总额的38%。该市新泰苇业有限公司,就是由45户农民自愿出资创建起来的,拥有生产加工设备85台套,XX年加工工艺蔬帘130万片,实现产值230万元,税金20万元,利润80万元,每股分红2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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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公司股份转让热门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44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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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__________

甲方(投资者):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证券公司________营业部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服务业务试点办法》(以下简称《试点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股份转让及其他相关业务,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双方声明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作如下声明:

1.甲方依法具有证券投资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限制其证券投资资格之情形。

2.甲方保证在其与乙方委托代理关系存续期内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证件、资料均真实、有效、合法。

3.甲方保证其资金来源合法,甲方保证被确权的股份为其真实所有。

4.在签订本协议前,甲方已认真阅读《股份转让风险提示书》,充分认识到代办股份转让存在的投资风险,并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5.甲方已详细阅读并承诺遵守《试点办法》和其它代办股份转让业务相关规则。

6.甲方承诺不从事内幕交易和操纵股价等行为,违反者承担相应责任。

7.甲方接受并配合乙方对违规行为的调查和处理。

8.甲方在签订本协议前,已经详细阅读了本协议所有条款,并准确理解其含义,特别是其中有关乙方免责条款,并愿意受所有条款之约束。

甲方保证上述声明的准确性,并承诺承担因违背上述声明给自己及他人造成的损失。

第二条乙方向甲方作如下声明:

1.乙方是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具有相应的代办股份转让业务资格。

2.乙方具有相应的人员、经营场所和设备,能够为甲方进行股份转让业务提供必要的条件。

3.乙方确认其向甲方提供的委托方式以双方约定方式为准。

4.乙方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并愿意受本协议所有条款的约束。

乙方保证上述声明的准确性,并承诺承担因违背上述声明给自己及他人造成的损失。

第二章开户

第三条甲方进行股份转让公司的股份转让,应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账户管理规则》及有关补充通知的规定,开立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账户(以下简称“股份转让账户”)。乙方审核甲方开户申请资料合格后,为投资者开立股份转让账户。

第四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代办股份转让,应按照乙方要求填写开户资料,由乙方为其开设保证金账户;甲方确保其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由于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引起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若甲方为境内法人投资者,开设保证金账户时需要提交:

1.法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副本)及复印件,或加盖发证机关确认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股份转让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预留印鉴。

第六条若甲方为境外法人投资者,开设保证金账户时需提交:境外注册商业登记书及复印件,董事证明文件(须为律师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及复印件,机构授权委托书(须盖章签名)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董事)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股份转让账户卡。

第七条甲方股份转让的结算资金必须存入其相应保证金账户。

第八条甲方办理开户手续时,必须设置交易密码和资金密码,交易密码和资金密码是甲方在乙方预留的重要印鉴,甲方对此负有保密责任。甲方认为必要时可在乙方营业时间内持有效证件到乙方柜台或通过其他有效方式(如电话自助委托、自助终端委托)修改交易密码。

第三章委托代理

第九条甲方在乙方办理开户手续后,乙方应为甲方管理其账户并从事下列委托事项:

1.接受并执行甲方的有效委托;

2.代理保管甲方买入或存入的股份,代理领取甲方应有的分红派息;

3.代理甲方进行每次转让成交后的资金和股份的清算交割,并根据有关规定向甲方收取手续费,并代收税款和其他费用;

4.确保甲方的资金不被挪用;

5.应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甲方账户资金和股份数量变动情况的清单,供甲方核查;

6.双方依法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乙方提供柜台委托、电话委托、互联网委托等委托方式。甲方可选择委托方式,委托乙方代理股份转让,委托当日有效。

第十一条乙方在代办股份转让业务中可以接受甲方的限价委托,但不得接受全权委托。

第十二条委托交易采取全额保证金交易方式。甲方委托买入股份时,其账户须有足额保证金;甲方委托卖出股份时,其账户须有足额股份余额,否则乙方将拒绝该委托。

第十三条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股份转让,应遵守乙方业务规章,并提交规定的证件。

第十四条甲方通过自助委托系统下达的委托指令,以乙方电脑数据为准;柜台委托以甲方签字确认的委托凭证为准;甲方以电话语音、传真、信函下达的委托指令,如乙方无法确认,将不作为对乙方的有效指令;甲方对其委托行为所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五条甲方在办理每一笔委托后须在三个交易日内查询交易结果或打印交割清单;如有疑问,须在查询交易结果或打印交割清单当日向乙方书面质询,否则视为已被甲方确认。

第四章资金划拨

第十六条甲方依法享有资金存取自由,甲方可选择到乙方柜台或银证转账方式存取资金;美元资金存取仅限于银证转账方式。甲方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存取资金,但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七条通过乙方柜台提取资金的,应提供取款人或授权经办人、代理人身份证明、股份转让账户卡、资金账户卡,并输入正确的资金密码。

第十八条如甲方选择银证转账方式存取资金,须事前向乙方和与乙方合作的金融机构办理申请手续,经乙方和与乙方合作的金融机构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银证转账存取资金。

甲方为机构账户的,不得通过银证转账方式存取资金。

第十九条乙方按照有关规定为甲方办理取款手续。但当甲方资金账户出现大额异常变动时,乙方有义务予以关注并及时向证券监督管理机关报告。

第二十条甲方保证金余额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每年支付一次或在甲方销户时支付,乙方按照国家税法的规定对甲方利息所得代扣代缴利息所得税。

第二十一条当本协议第十六条所指的其他资金存取方式无法进行时,甲方应在乙方柜台办理资金存取手续。

第五章信息披露

第二十二条乙方应将最新代办股份转让业务规则、制度及相关信息准确、及时地在乙方网站和营业场所进行披露。

第二十三条乙方有义务对每个转让日的股份转让价格、转让数量等信息在乙方公司网站及营业网点予以及时披露。

第六章变更和撤销

第二十四条当甲方重要资料变更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按乙方要求签署相关文件。

第二十五条除非甲方有未履行交易交收义务等违约情形,甲方可随时撤销其在乙方的资金账户。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要求甲方限期纠正,甲方不能按期纠正或拒不纠正的,乙方可撤销其与甲方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

1.甲方向其提供的资料、证件严重失实;

2.甲方的资金来源不合法;

3.甲方有严重损害乙方合法权益,影响其正常经营秩序的行为。

第二十七条乙方若丧失代办股份转让资格,将自动撤消与甲方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

第二十八条 乙方撤销其与甲方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需及时通知甲方,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九条甲方在收到乙方撤销委托代理协议通知后,应到乙方办理销户手续。在此期间,乙方不接受甲方的买入委托指令。

第七章授权代理人委托

第三十条甲方可以授权代理人代为办理股份转让委托及相关事项。

第三十一条甲方授权他人代为办理前条所述事项时,应当签署有关授权委托书,并向乙方提交代理人的有效证件。

第三十二条授权委托书至少应载明下列内容: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证明号码、授权权限、授权期限及乙方要求明示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三条甲方或其代理人通过乙方的自助委托系统办理的一切业务,均视同甲方本人委托,甲方对委托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第三十四条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或授权期限过期,乙方有权拒绝甲方代理人的委托,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三十五条甲方授权委托书的签署地应在乙方,且当事人均应到场,但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或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授权委托书除外。

甲方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应当交乙方备案。

第三十六条甲方在授权委托有效期内变更授权事项或终止授权,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到乙方办理有关手续。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前,原授权委托书仍然有效。

第八章免责条款

第三十七条乙方郑重提醒甲方注意密码的保密。任何使用甲方密码进行的委托均视为有效的甲方委托。甲方自行承担由于其密码失密给其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八条甲方如果遗失股份转让账户卡、身份证明、存折等证件,应立即向乙方及其他相关机构挂失。由于甲方未及时挂失而导致其遭受损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十九条乙方对甲方的开户资料、委托事项、交易记录等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非经法定有权机关或甲方指示,不得向第三人透露。乙方承担因其擅自泄露甲方资料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四十条因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甲方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四十一条因乙方不可预测或无法控制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停电等突发事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四十二条当发生本协议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情形时,乙方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甲方的损失进一步扩大。

第四十三条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各种信息及资料,仅作为投

资参考,甲方应自行承担据此进行投资所产生的风险。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乙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的规定收取佣金、代扣代缴甲方有关税费。有关费用标准如发生变动,甲方同意乙方按新的规定执行。

乙方依法提供其他有偿服务的,可按双方约定标准向甲方收取合理服务费用。

第四十五条本协议书签署后,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行业规章修订,本协议书与之不相适应的内容及条款自行失效,相关内容及条款按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行业规章办理。但本协议其他内容和条款继续有效。

第四十六条若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规定发生变更,需要修改或增补本协议,由乙方在其营业场所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若甲方在七个工作日内不提出异议,则公告内容即成为本协议组成部分。

第四十七条当双方出现争议时,可选择如下方式解决:

1.协商;

2.提请中国证券业协会调解;

3.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4.其它合法方式。

第四十八条《股份转让风险提示书》及甲方填写的开户文件均视为本协议附件,共同生效。

第四十九条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第五十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署后生效。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 方:________________证券公司

股份转让账户卡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营业部

身份证明号(或营业执照号):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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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股份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5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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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鉴于:

1、甲方是依法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力、承担民事责任。甲方成立时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贰佰万元,现因企业经济发展迅速,甲方决议招募内部员工进行投资,成为公司股东。

2、乙方已经详细了解了甲方的股份认购事宜,愿意参与甲方的股份认购活动。据此,为充分发挥资源优势,促进企业的高速发展,为股东谋求最大回报,以及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自愿、平等、公正、诚实的原则基础上,就乙方参与并认购甲方股份协议如下:

一、认股及投资目的

甲乙双方同意以充分发挥资源优势,促进企业发展,在长期的合作中利益共享为目的。

二、甲方股份可认购额度

甲方计划本次提供公司股份比例 作为员工认购额度。原则上只给总监、部门经理、骨干员工配股。配股比例上限为总监 8 %;部门经理 4 %;骨干员工 1 %;乙方如暂时无法拿出部分现金,可向公司借贷,利息按年息 %计算。

三、乙方认购份额

乙方以现金方式进行入股,认购¥ 万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占甲方股份的 %。

四、认购价格

公司整体股份划分为100股,每股6666.66元。

五、资金到位时间

乙方于 20xx4 年 12 月 31 日前以 现金 方式出资。

六、账户指定

乙方用于认购股份的全部资金须汇至甲方指定银行帐上:

汇款账户: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七、到账通知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汇入的认购款项后的30 日内,向甲方开出认购股份资金收据。

八、股权收益

每年利润的一定比例(不得低于50%)或全部,可按股东的股权所占比例进行分红;具体比例每年由股东大会决定。未分配部分作为公积金,用于企业发展,公积金分配时需按股权比例进行分配。若公司经营亏损,则需减少总资本。

九、甲方承诺

1.对于乙方向甲方汇入的认购股份的资金,在没有完成对乙方股东资格审查前,保证不动用乙方资金。

2.在本次认购股份的资金全部到位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召开股东大会,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工商注册变更等工作程序及其他相关手续。

3.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股权认购手续无法按期完成,甲方须保证全额退还乙方的认购款,并按银行同期利率支付乙方利息(由乙方付款之日计算)。

十、乙方承诺

1.乙方在签订此协议时,已知悉认购股权的行为所带来的风险和损益。

2.乙方用于认购股份的资金来源正当。

3.遵守甲方关于认购股份的条件,积极配合甲方完成本次股份认购事宜。

4.若乙方原因致使股权认购手续无法完成,导致股权无法登记到乙方名下,所造成的后果则由乙方自负。

5.乙方必须正常履行股东职责。乙方因各种原因离开公司或发生其它意外情况不能正常履行职责,所占股分大股东全部赎回,三年以内退股,没有任何补尝;三年以上退股,只退还入股时的乙方所交的现金部分,六年以上退股,退二倍入股时所交现金。

6.乙方若利用公司平台谋取个人利益,如拿回扣等,一经发现,视为自动放弃所拥有的股权,股本也将予以没收。

7.该股权为内部职工股,其股份配售不得在社会上转让交易、不得继承。

8.乙方转让股份须经股东大会同意后方可生效。

十一、协议生效与变更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争议解决

本协议履行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意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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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药品制造贩卖新股份公司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203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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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公司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五章 董事会

第六章 总经理

第七章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成立的XX公司(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____________________批准,以发起方式设立(或者由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设立)。公司在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

英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六条 公司的股东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XX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公司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宗旨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的具体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机构的核准内容为准)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的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均为普通股。

第十五条 公司经批准的股份总额为________股普通股,每股面值______元。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__________股,其中,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持有____________________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持有________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持有________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持有____________________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持有______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______%;……。

第十七条 持股证明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公司应向股东签发由公司董事长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持股证明。持股证明应标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代表股份数、编号、股东名称。发起人的持股证明,应当标明发起人字样。

第十八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不得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十九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向社会公众发行股份;

(二)向现有股东配售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国务院证券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条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一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经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通过,并报国家有关主管机构批准后,可以购回本公司的股票:

(一)为减少公司资本而注销股份;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务院证券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情形。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活动。

第二十二条 公司购回股份,可以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向全体股东按照相同比例发出购回要约;

(二)通过公开交易方式购回;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务院证券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条 公司购回本公司股票后,自完成回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该部分股份,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第三节 股 份 转 让

第二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第二十五条 公司不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第二十六条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票,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以内不得转让。

董事、监事、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其任职期间内,定期向公司申报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其任职期间以及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

第二十七条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之日起六个月以内卖出,或者在卖出之日起六个月以内又买入的,由此获得的利润归公司所有。

前款规定适用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法人股东的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 东

第二十八条 公司股东为依法持有公司股份的人。

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种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种义务。

第二十九条 股东名册是证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充分证据。股东名册应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名称及住所;

(二)各股东所持股份数;

(三)各股东所持股票的编号;

(四)各股东取得股份的日期。

第三十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分配股利、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权的行为时,由董事会决定某一日为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结束时的在册股东为公司股东。

第三十一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议;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包括:

1.缴付成本费用后得到公司章程;

2.缴付合理费用后有权查阅和复印:

(1)本人持股资料;

(2)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3)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4)公司股本总额、股本结构。

(七)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二条 股东提出查阅前条所述有关信息或者索取资料的,应当向公司提供证明其持有公司股份的种类以及持股数量的书面文件,公司经核实股东身份后按照股东的要求予以提供。

第三十三条 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股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停止该违法行为和侵害行为的诉讼。

第三十四条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三十五条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公司作出书面报告。

第三十六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所称“控股股东”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股东:

(一)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选出半数以上的董事;

(二)此人单独或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行使公司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表决权或者可以控制公司百分之三十以上表决权的行使;

(三)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持有公司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股份;

(四)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以其他方式在事实上控制公司。

本条所称“一致行动”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人以协议的方式(不论口头或者书面)达成一致,通过其中任何一人取得对公司的投票权,以达到或者巩固控制公司的目的的行为。

第二节 股 东 大 会

第三十八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公开发行股份或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审议批准公司重大资产收购出售方案;

(十一)对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和表决;

(十二)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三)修改公司章程;

(十四)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五)审议代表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的提案;

(十六)审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九条 股东大会分为股东年会和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年会每年召开一次,并应于上一个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六个月之内举行。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少于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百分之十(不含投票代理权)以上的股东书面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前述第(三)项持股股数按股东提出书面要求日计算。

注释:公司应当在章程中确定本条第(一)项的具体人数。

第四十一条 临时股东大会只对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第四十二条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依法召集,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均不能出席会议,董事长也未指定人选的,由董事会指定一名董事主持会议;董事会未指定会议主持人的,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共同推举一名股东主持会议;如果因任何理由,股东无法主持会议,应当由出席会议的持有最多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主持。

第四十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当在会议召开三十日以前通知公司股东。

第四十四条 股东会议的通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

(五)投票代理委托书的送达时间和地点;

(六)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第四十五条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

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签署或者由其以书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法人印章或者由其正式委任的代理人签署。

第四十六条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代理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第四十七条 股东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代理人的姓名;

(二)是否具有表决权;

(三)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四)对可能纳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是否有表决权,如果有表决权应行使何种表决权的具体指示;

(五)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

(六)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书应当注明: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第四十八条 投票代理委托书至少应当在有关会议召开前二十四小时备置于公司住所,或者召集会议的通知中指定的其他地方。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备置于公司住所或者召集会议的通知中指定的其他地方。

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会议。

第四十九条 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由公司负责制作。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或单位名称)、身份证号码、住所地址、持有或者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被代理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等事项。

第五十条 监事会或者股东要求召集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签署一份或者数份同样格式内容的书面要求,提请董事会召集临时股东大会,并阐明会议议题。董事会在收到前述书面要求后,应当尽快发出召集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如果董事会在收到前述书面要求后三十日内没有发出召集会议的通告,提出召集会议的监事会或者股东在报经上市公司所在地的地方证券主管机关同意后,可以在董事会收到该要求后三个月内自行召集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的程序应当尽可能与董事会召集股东会议的程序相同。

监事会或者股东因董事会未应前述要求举行会议而自行召集并举行会议的,由公司给予监事会或者股东必要协助,并承担会议费用。

第五十一条 股东大会召开的会议通知发出后,除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等原因,董事会不得变更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因不可抗力确需变更股东大会召开时间的,不应因此而变更股权登记日。

第五十二条 董事会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少于章程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或者公司未弥补亏损额达到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董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召集临时股东大会的,监事会或者股东可以按照本章第五十条规定的程序自行召集临时股东大会。

第三节 股东大会提案

第五十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持有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新的提案。

第五十四条 股东大会提案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与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不相抵触,并且属于公司经营范围和股东大会职责范围;

(二)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三)以书面形式提交或送达董事会。

第五十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以公司和股东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按照本节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对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审查。

第五十六条 董事会决定不将股东大会提案列入会议议程的,应当在该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解释和说明,并将提案内容和董事会的说明在股东大会结束后与股东大会决议一并公告。

第五十七条 提出提案的股东对董事会不将其提案列入股东大会会议议程的决定持有异议的,可以按照本章程第五十条的规定程序要求召集临时股东大会。

第四节 股东大会决议

第五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第五十九条 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六十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

(一)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二)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三)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任免及其报酬和支付方法;

(四)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公司年度报告;

(六)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以外的其他事项。

第六十一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二)发行公司股份或公司债券;

(三)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四)公司章程的修改;

(五)回购本公司股票;

(六)公司重大资产的收购或出售;

(七)公司章程规定和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第六十二条 非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批准,公司不得与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人订立将公司全部或者重要业务的管理交予该人负责的合同。

第六十三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决议。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提供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第六十四条 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第六十五条 每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投票,应当至少有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参加清点,并由清点人代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第六十六条 会议主持人根据表决结果决定股东大会的决议是否通过,并应当在会上宣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载入会议记录。

第六十七条 会议主持人如果对提交表决的决议结果有任何怀疑,可以对所投票数进行点算;如果会议主持人未进行点票,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对会议主持人宣布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点票,会议主持人应当即时点票。

第六十八条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如有特殊情况关联股东无法回避时,公司在征得有关部门的同意后,可以按照正常程序进行表决,并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作出详细说明。

第六十九条 除涉及公司商业秘密不能在股东大会上公开外,董事会和监事会应当对股东的质询和建议作出答复或说明。

第七十条 股东大会应有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记载以下内容:

(一)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

(二)召开会议的日期、地点;

(三)会议主持人姓名、会议议程;

(四)各发言人对每个审议事项的发言要点;

(五)每一表决事项的表决结果;

(六)股东的质询意见、建议及董事会、监事会的答复或说明等内容;

(七)股东大会认为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载入会议记录的其他内容。

第七十一条 股东大会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员签名,并作为公司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为____年。

第七十二条 对股东大会到会人数、参会股东持有的股份数额、授权委托书、每一表决事项的表决结果、会议记录、会议程序的合法性等事项,可以进行公证。

第五章 董 事 会

第一节 董 事

第七十三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董事无需持有公司股份。

第七十四条 《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第七十五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从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第七十六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当其自身的利益与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相冲突时,应当以公司和股东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并保证:

(一)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二)除经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在知情的情况下批准,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三)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四)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

(五)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六)不得挪用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

(七)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侵占或者接受本应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

(八)未经股东大会在知情的情况下批准,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

(九)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储存;

(十)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十一)未经股东大会在知情的情况下同意,不得泄漏在任职期间所获得的涉及本公司的机密信息。但在下列情形下,可以向法院或者其他政府主管机关披露该信息:

1.法律有规定;

2.公众利益有要求;

3.该董事本身的合法利益有要求。

第七十七条 董事应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以保证:

(一)公司的商业行为符合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各项经济政策的要求,商业活动不超越营业执照规定的业务范围;

(二)公平对待所有股东;

(三)认真阅读上市公司的各项商务、财务报告,及时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管理状况;

(四)亲自行使被合法赋予的公司管理处置权,不得受他人操纵;非经法律、行政法规允许或者得到股东大会在知情的情况下批准,不得将其处置权转授他人行使;

(五)接受监事会对其履行职责的合法监督和合理建议。

第七十八条 未经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董事会的合法授权,任何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董事以其个人名义行事时,在第三方会合理地认为该董事在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的情况下,该董事应当事先声明其立场和身份。

第七十九条 董事个人或者其所任职的其他企业直接或者间接与公司已有的或者计划中的合同、交易、安排有关联关系时(聘任合同除外),不论有关事项在一般情况下是否需要董事会批准同意,均应当尽快向董事会披露其关联关系的性质和程度。

除非有关联关系的董事按照本条前款的要求向董事会作了披露,并且董事会在不将其计入法定人数,该董事亦未参加表决的会议上批准了该事项,公司有权撤销该合同、交易或者安排,但在对方是善意第三人的情况下除外。

第八十条 如果公司董事在公司首次考虑订立有关合同、交易、安排前以书面形式通知董事会,声明由于通知所列的内容,公司日后达成的合同、交易、安排与其有利益关系,则在通知阐明的范围内,有关董事视为做了本章前条所规定的披露。

第八十一条 董事连续二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大会予以撤换。

第八十二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第八十三条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该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缺额后方能生效。

余任董事会应当尽快召集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董事填补因董事辞职产生的空缺。在股东大会未就董事选举作出决议以前,该提出辞职的董事以及余任董事会的职权应当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八十四条 董事提出辞职或者任期届满,其对公司和股东负有的义务在其辞职报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间内,以及任期结束后的合理期间内并不当然解除,其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视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的长短,以及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

第八十五条 任职尚未结束的董事,对因其擅自离职使公司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六条 公司不以任何形式为董事纳税。

第八十七条 本节有关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节 董 事 会

第八十八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八十九条 董事会由____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______人。

第九十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和解散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的风险投资、资产抵押及其他担保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

(十六)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九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就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向股东大会作出说明。

第九十二条 董事会制订董事会议事规则,以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

第九十三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其运用公司资产所作出的风险投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第九十四条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公司董事担任,其中,董事长由____________________推荐,副董事长分别由________、________推荐;并均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第九十五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有价证券;

(四)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五)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六)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

(七)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九十六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董事长应当指定副董事长代行其职权。

第九十七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第九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应在______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

(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监事会提议时;

(四)经理提议时。

第九十九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为:专人送出、挂号邮件方式、传真方式;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前十日。

如有本章第九十八条第(二)、(三)、(四)规定的情形,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当指定一名副董事长或者一名董事代其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无故不履行职责,亦未指定具体人员代其行使职责的,可由副董事长或者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负责召集会议。

第一百条 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日期和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事由及议题;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一百零一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每一董事享有一票表决权。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第一百零二条 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传真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

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为____年。

第一百零三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第一百零四条 董事会决议以记名方式表决。

第一百零五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出席会议的董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说明性记载。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以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会议议程;

(四)董事发言要点;

(五)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上签字并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章程,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第三节 独 立 董 事

第一百零八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具有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__]102号《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规定的任职资格。

公司应当从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或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须的工作经验的专业人士中选任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一名注册会计师。

第一百零九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一)在公司或其关联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

(二)公司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最近一年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五)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六)公司章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百分之一股份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

第一百一十一条 独立董事的提名人应对被提名人的资格和独立性向股东大会发表书面意见,被提名人应当就其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作出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向股东大会出具书面说明。

第一百一十二条 独立董事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连选可以连任,但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

第一百一十三条 独立董事连续3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除上述情况及《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外,独立董事在任期届满前不得被无故免职。

第一百一十四条 独立董事在任期届满前可以提出辞职。独立董事应当向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对任何与其辞职有关或其认为有必要引起公司股东注意的情况进行说明。该独立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缺额后生效。

第一百一十五条 除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的董事权利外,独立董事还有权行使下列特别职权:

(一)金额高于XX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5%的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讨论前,应当事先经独立董事认可;

(二)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四)提议召开董事会;

(五)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第一百一十六条 独立董事在行使上述特别职权时,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第一百一十七条 独立董事应对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同意、保留、反对等意见,并说明理由:

(一)提名、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四)股东或其关联企业对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高于XX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5%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

(五)独立董事认为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一百一十八条 公司应当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公司必须按法定时间和本章程规定提前通知独立董事并同时提供足够的资料。凡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或论证不充分时,可联名书面向董事会提出延期召开董事会或延期讨论事项,董事会应予以采纳。

公司向独立董事提供的资料,公司和独立董事应保存______年。

第一百一十九条 公司应提供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条件。公司董事会秘书应积极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协助。

第一百二十条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时,公司有关人员应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碍或隐瞒,不得干预其独立行使职权。

第一百二十一条 独立董事聘请中介机构的费用及其他行使职权时所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一百二十二条 公司应当给予独立董事适当的津贴。津贴标准应当由董事会制定议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除上述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应从公司及其股东或有利益的机构或个人取得额外、未披露的其他利益。

第四节 董事会秘书

第一百二十三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

第一百二十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由董事会委任。

本章程第七十四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一百二十五条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是:

(一)准备和递交国家有关部门要求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出具的报告和文件;

(二)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并负责会议的记录和会议文件、记录的保管;

(三)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合法、真实和完整;

(四)保证有权得到公司有关记录和文件的人及时得到有关文件和记录。

(五)公司章程和公司股票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所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一百二十六条 公司董事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不得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第一百二十七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的,如某一行为需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分别作出时,则该兼任董事及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人不得以双重身份作出。

第六章 总 经 理

第一百二十八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设副总经理______名,总会计师一名。公司总会计师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第一百二十九条 《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第一百三十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______年,经连聘可以连任。

第一百三十一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十)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一百三十二条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经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第一百三十三条 总经理应当根据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总经理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

第一百三十四条 总经理拟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劳动保险、解聘(或开除)公司职工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时,应当事先听取工会和职代会的意见。

第一百三十五条 总经理应制订总经理工作细则,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第一百三十六条 总经理工作细则包括下列内容:

(一)总经理会议召开的条件、程序和参加的人员;

(二)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各自具体的职责及其分工;

(三)公司资金、资产运用,签订重大合同的权限,以及向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制度;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

第一百三十七条 公司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一百三十八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劳务合同规定。

第七章 监 事 会

第一节 监 事

第一百三十九条 监事由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担任。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得少于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第一百四十条 《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

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一百四十一条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股东担任的监事分别由________、________推荐,并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职工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监事连选可以连任。

第一百四十二条 监事连续二次不能亲自出席监事会会议的,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股东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应当予以撤换。

第一百四十三条 监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章程第五章有关董事辞职的规定,适用于监事。

第一百四十四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二节 监 事 会

第一百四十五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____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监事会召集人一名,从______提名的监事中选任。监事会召集人不能履行职权时,由该召集人指定一名监事代行其职权。

第一百四十六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的财务;

(二)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股东大会或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报告;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五)列席董事会会议;

(六)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一百四十七条 监事会行使职权时,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机构给予帮助,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一百四十八条 监事会每年至少召开____次会议。会议通知应当在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送达全体监事。

第一百四十九条 监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举行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事由及议题,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三节 监事会决议

第一百五十条 监事会以会议形式进行表决通过形成有关决议。

监事会会议应有半数以上监事出席方可举行。监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监事出席,委托书应载明授权权限。

第一百五十一条 监事会决议必须经全体监事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第一百五十二条 监事会会议应有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监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某种说明性记载。监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为____年。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一百五十三条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订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一百五十四条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前六个月结束后六十日以内编制公司的中期财务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一百二十日以内编制公司年度财务报告。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以及进行中期利润分配的中期财务报告,包括下列内容:

(1)资产负债表;

(2)利润表;

(3)利润分配表;

(4)财务状况变动表(或现金流量表);

(5)会计报表附注;

公司不进行中期利润分配的,中期财务报告包括上款除第(3)项以外的会计报表及附注。

第一百五十六条 中期财务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编制。

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册外,不另立会计账册。公司的资产,不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第一百五十八条 公司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上一年度的亏损;

(2)提取法定公积金百分之十;

(3)提取法定公益金______%;

(4)提取任意公积金;

(5)支付股东股利。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提取法定公积金、公益金后,是否提取任意公积金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在弥补公司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公益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

第一百五十九条 股东大会决议将公积金转为股本时,按股东原有股份比例派送新股。但法定公积金转为股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第一百六十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六十一条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第二节 内 部 审 计

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对公司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和审计人员的职责,应当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审计负责人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一百六十四条 公司聘用取得“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一年,可以续聘。

第一百六十五条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大会决定。

第一百六十六条 经公司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享有下列权利:

(一)查阅公司财务报表、记录和凭证,并有权要求公司的董事、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提供有关的资料和说明;

(二)要求公司提供为会计师事务所履行职务所必需的其子公司的资料和说明;

(三)列席股东大会,获得股东大会的通知或者与股东大会有关的其他信息,在股东大会上就涉及其作为公司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宜发言。

第一百六十七条 如果会计师事务所职位出现空缺,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可以委任会计师事务所填补该空缺。

第一百六十八条 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由股东大会决定。董事会委任填补空缺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由董事会确定,报股东大会批准。

第一百六十九条 公司解聘或者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大会作出决定,并在有关的报刊上予以披露,必要时说明更换原因,并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

第一百七十条 公司解聘或者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时,提前三十天事先通知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有权向股东大会陈述意见。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对其解聘或者不再续聘理由不当的,可以向中国证监会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提出申诉。会计师事务所提出辞聘的,应当向股东大会说明公司有无不当情事。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第一百七十一条 公司的通知以下列形式发出:

(一)以专人送出;

(二)以邮件方式送出;

(三)以公告方式进行;

(四)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形式。

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发出的通知,以公告方式进行的,一经公告,视为所有相关人员收到通知。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会议通知,以专人送出、邮件方式、传真方式进行。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通知以专人送出的,由被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名(或盖章),被送达人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公司通知以邮件送出的,自交付邮局之日起第七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公司通知以公告方式送出的,第一次公告刊登日为送达日期。

第一百七十五条 因意外遗漏未向某有权得到通知的人送出会议通知或者该等人没有收到会议通知,会议及会议作出的决议并不因此无效。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报刊。

第十章 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或分立

第一百七十七条 公司可以依法进行合并或者分立。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

第一百七十八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董事会拟订合并或者分立方案;

(二)股东大会依照章程的规定作出决议;

(三)各方当事人签订合并或者分立合同;

(四)依法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五)处理债权、债务等各项合并或者分立事宜;

(六)办理解散登记或者变更登记。

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合并或者分立各方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公司自股东大会作出合并或者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__________上公告三次。

第一百八十条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不能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不进行合并或者分立。

第一百八十一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时,公司董事会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反对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的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各方的资产、债权、债务的处理,通过签订合同加以明确规定。

公司合并后,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按所达成的协议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一百八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解散并依法进行清算:

(一)营业期限届满;

(二)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四)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依法宣告破产;

(五)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第一百八十五条 公司因有本节前条第(一)、(二)项情形而解散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人员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的方式选定。

公司因有本节前条(三)项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当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时签订的合同办理。

公司因有本节前条(四)项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因有本节前条(五)项情形而解散的,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成立后,董事会、总经理的职权立即停止。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

第一百八十七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二)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三)处理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一百八十八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告三次。

第一百八十九条 债权人应当在章程规定的期限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第一百九十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大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一百九十一条 公司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支付清算费用;

(二)支付公司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三)交纳所欠税款;

(四)清偿公司债务;

(五)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公司财产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股东。

第一百九十二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认为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第一百九十三条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以及清算期间收支报表和财务账册,报股东大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清算组应当自股东大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对清算报告确认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公司登记,并公告公司终止。

第一百九十四条 清算组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人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章 修 改 章 程

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修改章程:

(一)《公司法》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修改后,章程规定的事项与修改后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相抵触;

(二)公司的情况发生变化,与章程记载的事项不一致;

(三)股东大会决定修改章程。

第一百九十六条 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章程修改事项应经主管机关审批的,须报原审批的主管机关批准;涉及公司登记事项的,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第一百九十七条 董事会依照股东大会修改章程的决议和有关主管机关的审批意见修改公司章程。

第一百九十八条 章程修改事项属于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信息,按规定予以公告。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一百九十九条 董事会可依照章程的规定,制订章程细则。章程细则不得与章程的规定相抵触。

第二百条 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义时,以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最后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为准。

第二百零一条 本章程所称“以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不满”、“以外”不含本数。

第二百零二条 章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公司股东签字页〉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公章)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公章)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公章)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公章)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公章)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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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股份协议书装修公司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33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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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丁四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 店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 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独特风味,使合作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 合作名称、主要经营地、法人:

合作经营的饭店名为:

经营场所位于:

法定代表人:

第三条 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 ,范围包括 等。

第四条 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四方均同意终止合作,视为终止。

第五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圆整),占总股份的四分之一;

乙方____________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圆整),占总股份的四分之一;

丙方____________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圆整),占总股份的四分之一。

丁方____________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圆整),占总股份的四分之一。

2、各合作人的出资,于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交齐,汇到银行卡上,卡和密码由甲、乙、丙、丁四方认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股份资金时,需至少两人同时在场。其他合作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整)。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作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作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 合作人签单事项

合作人到店签单事项由合作人四方决定后另行约定。

第八条 入资、退资、出资的转让

(一)入资

1、新合作人入资,必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2、新合作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除入资协议另有约定外,入资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资的新合作人对入资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资

1、自愿退资。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资:

①合作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作人书面同意退资;

③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作人擅自退资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

3、除名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③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资。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作人退资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

第九条 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

1、合作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甲、乙、丙、丁四方共同决定;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资的权利。

(二)合作人的义务:

1、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禁止行为

(一) 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作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作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 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三) 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 合作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资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 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届满;

2、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作人数;

4、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作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作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资处理,转让的合作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作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作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作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作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体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 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 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新入资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一式肆份,合作人各执壹份,送工商管理机关存档壹份;

(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全体合作人签章处: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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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方公司股份合作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20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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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合股(合伙)开办,全面实施多方共同投资、组建、合作经营的决策,成立股份制公司。经过以上 方合伙人的平等协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供信守。

一、 出资的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万圆,¥: 万。

1。出资的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出资的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出资的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4。出资的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5。出资的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6。出资的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7。出资的形

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8。出资的形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出资的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10、万,占公司股份。出资的形式: 。

二、股权份额及股利分配:

1、股权份额以第一条出资金额及占有公司股份比例为准。出资各方以占

有公司的股权份额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各方按占有股份比例作为分配股利的依据。

2、每年一月份汇总上一年度公司盈亏状况,以作为各股东股利分配依据。公司盈亏状况清算完毕后进行上一年度股利分配。

3、出资金额 利大于等于10%,则按实际股权比例分配股利。如果小于10%,则以入股总金额10%的利息支付股东。

三、在合作期内的事项约定

1、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自 年 月 日起,至________年 ____ _月日止。至期限截止日后,如公司正常经营,各方无意退出,则合同期限以 年为周期自动延续。

2、入股、退股,出资的转让

A、入股: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入股各方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B、退股:①在本合同注明的合伙期限内,如公司正常经营不允许退股;②如执意退股,对退股时公司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现金结算;③退股人的股利分配以退股时公司盈利状况结算清单为标准,按50%股利发放,入股本金三年后予以返还,如退股人三年内有从事本行业行为,入股本金不再返还。④如一方或多方不愿继续合伙,经各方共同商讨通过,而踢出一

方或多方,则被踢出方,被迫退出时,将按被踢出时公司财产盈利状况进行当年被踢出前月份股利分配,并以实际股利分配金额的50%进行赔偿,与本金一同发放被踢出者如多次给公司造成损失以至于损害其他股东利益,在对公司损失进行估算及赔偿后,方可执行正常被踢出原则。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股给公司与合伙方造成损失的,应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并不再发放当年红利。入股本金三年后予以返还,如退股人三年内有从事本行业行为,入股本金不再返还。

3.、出资的转让:转让人需在合同起始之日六个月后至合同终止之日前提出转让声明,在所有股权人共同商讨通过后,允许个体股权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自己出资的,转让时其他股权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股权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股对待。如个体股权人私自转让股权,则以退股对待转让人,并私自受让人股权作废。

4、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可终止:①合同日期届满,全体股东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②合伙事业不能完成;③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④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进行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股份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先以公司共同财产偿还,合伙公司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

5、纠纷的解决

股东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四、职能分配及议定事项

在公司成立后,所有股东应以不违反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为准则,本着以公司利益最大化为目的,给公司及员工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生产及生活环境。

经所有股东共同协商,委托 作为公司总经理,全权统筹协调处理公司事务。其他部门负责人由所有股东共同协商指定。

公司日常运作由总经理及各部门负责人共同协作完成,其他非指定部门负

责人不参与公司管理。

如有以下重大难题和关系公司各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由股东研究同意后方可执行:

1、各部门负责人的指定及罢免

2、新产品或设备的引进;

3、公司再投资事项;

4、公司章程约定的其他重大事项等。

5、公司每月要进行一次盘点,股东一起参与结算。

6、公司公章由___保管,账目由____保管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股东共同协商,本协议一式 份,公司及股东各执一份,自各方签字确认后生效。

七、如个别股东无视本合同条款及公司规章制度,任意作为,其他股东可对其踢出,并不再分配当年红利,入股本金三年后返还。

签名处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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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股份转让委托协议书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全文共 9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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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以下“甲方”)与有限公司(下称“乙方”)就转让有限公司股权之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标的物甲方将其拥有的 公司%股权转让给乙方。

第二条 定金及付款安排 为保证本协议的顺利履行,在本协议经双方签定后____日内,受让方应付给甲方____万,作为受让方履行协议的定金。如果因转让方的原因导致本协议在签字后____日内无法得到审批机构的批准,转让方应双倍返还受让方的定金;如果受让方在本协议生效日后____日内仍未能全部支付转让价款,则受让方已付定金归转让方所有。如果非因转让方的原因导致本协议签字后____日内无法得到审批机构的批准,则转让方应在该____日期满后____天之内将定金全部无息返还给受让方。在转让方收到受让方之后,双方应立即到审批机关办理转让股权的相应手续。在生效日后____日,受让方付给甲方____万,余款在________年内付清(不计利息),受让方已支付的定金将作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在签定本协议后,双方应积极到有关的工商管理部门尽快完成股权变更的登记。 自生效日起,受让方应根据经审批机关批准的章程,享有相应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三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

A、保证其转让之股权无法律瑕疵,可以对抗任何

第三人;

B、负责向有关部门办理本次股权转让之审批及变更登记等有关手续;

C、承担本次股权转让所需缴纳的全部税费。 乙方责任和义务

A、按照本协议

第二条之规定向甲方足额支付价款;

B、协助甲方办理本次股权转让手续。

第四条、转让前 公司的债权债务尽由转让方承担,与乙方无关。以后条件成熟后,在浦江的分公司的经营归 经营,具体协议以后双方商定并执行。

第五条 违约责任如果受让方未在本协议

第二条规定的期限内向转让方支付定金或转让价款,则每延迟____日,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数额为逾期金额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双方同意,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或保证,致使另一方遭受任何损失,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的所有直接损失。

第六条 本协议将提交审批机关批准并自审批机关批准之日生效(“生效日”)。本协议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持 份,其余交对外经济贸易管理部门和工商登记管理部门办理审批和变更登记手续。甲方代表签字:盖章: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代表签字:盖章:签约日期:________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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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股份转让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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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就股份转让事宜,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深圳订立,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事宜。

一、股份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持有股份中的百分之________的股份以________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的金额购买上述股份,参与共同合作经营。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订立当日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作为所转让股份的费用,附:甲方付收据一份交与乙方保留。

3、甲乙双方按股份比例,共同出资________万元,作为的正常流动资金。

1、甲乙双方作为的员工,必须正常工作,遵守店内的一切规章制度,对违反规章制度和所有员工同等对待。

2、乙方作为___的,享受正常的所有待遇及福利及正常支出费用

3、盈亏分担,甲乙按出资比例及章程规定,按季度分享的利润及分担的亏损。

4、合同签订之时,店内一切产品及设备作为甲乙双方共同拥有之成本,以外成本须由甲乙双方共同出资承担,公司宿舍住宿,一切保持不变,房间作为甲方福利,乙方不得有异议。

5、如公司发展扩大所需资金由甲乙双方共同按股份合同比例出资,乙方不得有异议。

6、甲、乙双方由于个人或态度与客人及社会人员产生矛矛盾造成店内任何损失,由本人负责全部损失。

四、时间

1、本合同有效时间为__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到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2、合约期满,乙方作为甲方合作考虑之优先对象,可以继续续约持股。

五、帐目

1、____的所有经营及支出帐目,对_____的所有股东公开,甲乙双方可以提前预约查询。

2、每季度分红时间为下季度第一个月的10号,甲乙双方共同理帐。

六、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与甲方解除合同,如果乙方单方面强行解除合同,则不享受当季度分红,并按时间长短甲方付给乙方部分的资金,在合同第二年如乙方退出,甲方退还乙方总投入资金百分之四十,在合同第三年如乙方退出,甲方退还乙方总投入资金的百分之六十。合约期满乙方可以选择续签合约或者凭收据合同拿回本金。

2、合同期内甲乙双方的股份都不得出让,转包给第三人。

3、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阻止的外因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自动解除。甲乙双方无相互之责任。

4、当发生不可抗力之因素,本合同自动解除,甲乙双方无相互之责任。

七、争议解决

对于涉及到本合同以外的争议,双方本着互利互让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的生效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经各股东同意,并由各方签字之时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分别由甲、乙、及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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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股份转让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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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甲方):党#####

受让方(乙方):易#####

原公司股东:罗#####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持有的岳阳#####宾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给乙方持有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1. 转让方(甲方)转让给受让方(乙方)岳阳#####宾馆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的50%股权,受让方同意接受,原公司股东同意该转让事项。

2. 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八十万元。转让款在本协议签订的第二天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

3. 本协议生效且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即可获得股东身份。

4. 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立即依法办理公司股东、股权、章程修改等相关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应给与积极协助或配合,变更登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5. 受让方受让上述股权后,由新股东对原公司成立时订立的章程、协议等有关文件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6. 甲方及原公司股东应保证股权转让前公司的债权债务已了结。如未了结的,或因转让前的事由使公司产生债务或其它纠纷的,转让人及原公司股东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 股权转让后,受让方按其在公司股权比例享受股东权益并承担股东义务;转让方的股东身份及股东权益丧失。

8. 本协议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签订后,如甲方或乙方违约,需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八万元。

9. 在履行本协议书中,如发生争议,应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本协议签署地法院提起诉讼。

10. 本协议正本一式五份,立约人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报工商机关备案登记一份。

转让方:

受让方:

原公司股东:

协议签订时间:XX年12月27日

协议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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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股权股份转让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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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客车股份转让合同怎么写,可以参考以下范文: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甲方_________________将自己的一半股份权_______________及顶子转让给乙方经营使用,车牌号为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该车)。为了明确甲乙双方权利及义务,自愿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二、转让价款:_________________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将该车转让50%的股份给乙方,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

三、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在签订本协议时,乙方一次性以现金方式支付。

四、该车从转让之日起,乙方持有该车50%股份的经营收入属乙方所有。该车交纳给公司费用(含保险、年审、二级维护、正常修车等费用),由双方共同承担50%。

五、转让时间:_________________自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甲方经营该车之前所发生的任何交通安全责任、违章行为、债权债务等均由甲方承担;甲方转让该车50%的股份给乙方后,该车现属双方共同所有。双方在经营该车时,各自今后所发生的任何交通安全责任、违章行为、债权债务等,由各自负责承担。

六、甲方将该车转让50%的股份给乙方后,如果乙方今后要将自己持有的该车50%股份转让给其他人,应优先考虑甲方。在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可将股份转让给其他人,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七、如遇国家政策补贴,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之前的政策补贴,归甲方所有;以后的国家政策补贴,由双方各享受一半。

八、本_____________车于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下线。从转让之日起,如政府给予此车和顶子的一切优惠政策,由双方各享受一半。下线后,因出租车顶子及经营权都属公司所有,仍以甲方的名义与公司续签合同,今后的经营权乙方仍占一半。

九、本协议一经签订不得违约。

十、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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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股份认购意向书

范文类型:意向书,全文共 4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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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申明:

本公司(本人)已经认真阅读了《郑州市酒业有限公司(有限合伙)募集文件》,理解并接受募集文件里的全部内容,自主自愿认购股权份额,在本意向书上填写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

本公司(本人)自愿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 万元(大写)认购公司股权(最低认购额度100万元,按100万元的整数倍增加),成为公司之有限合伙人。在此,本公司(本人)承诺和确认:

1、(如认购人为公司)本公司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设立的法人,具有作为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的合法资格;

2、(如认购人为公司)本次投资符合本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不会违反政府主管机关的批准文件、通知、要求及其他任何第三方的协议、合同;

3、本公司(本人)将会按照《协议》的规定缴付出资款,并保证该出资款为本公司(本人)合法拥有、可自由处分和免受任何第三方追索。

个人姓名/机构名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传真:

联系地址:

邮编:

认购人签名(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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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股东股份转让合同格式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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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职务:

委托代理人:职务:

受让方: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址法定代表人:职务:

委托代理人:职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于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成立,由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合资经营,注册资金为_____币_________万元,投资总额_______币_________万元,实际已投资_____币________万元。甲方愿将其占合营公司____%的股权转让给乙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并征得他方股东的同意,现甲乙双方协商,就转让股权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期限及方式

1、甲方占有公司____%的股权,根据原合营公司合同书规定,甲方应投资____币______万元。现甲方将其占公司____%的股权以____币______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天内按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货币和金额以银行转帐方式分____次付清给甲方。

二、任选一条:

1、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质押,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应由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2、甲方已将所拥有的占合营公司____%的股权于_____年___月___日向________作质押,

现甲方已征得质权人的书面同意,同意甲方将该股权转让给乙方。甲方保证已对该股权拥有有效的处分权,否则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有关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任选一款)。

1、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按股份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含转让前该股份应享有和分担公司的债权债务)。

2、股权转让前,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或其他方式)对公司进行审计,乙方按双方认可的审计报告表的范围承担甲方应分担的风险、亏损和享有权益。股权转让生效后,若发现属转让前,审计报告表以外的合营公司的债务,由乙方按股权比例代为承担,但应由甲方负责偿还。股权转让生效后,乙方取得股东地位,并按股份比例享有其股东权利和承担义务。

3、股权转让前,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或公司董事会组织)对公司进行审计,甲方按审计报告表的范围承担应分担的风险、亏损和享有权益,甲方应分担的债权债务,应在其股权款中扣除。本协议生效后,尚未清结的以及审计报告以外属甲方应分担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按股权比例享有和承担(或由乙方先行承担,然后由乙方向甲方追偿)。

四、违约责任

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价款,每逾期一天,应支付逾期部分总价款千分之______的逾期违约金。如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金不能补偿的部分,还应支付赔偿金。

五、纠纷的解决(任选一款)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

1、向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2、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有关费用负担

在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转让有关的费用(如公证、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由方承担。

七、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订,经______________公证处公证后,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双方应于三十天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八、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合营公司、公证处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转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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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煤电股份公司采暖供热工作经验会交流材料_经验材料_网

范文类型:材料案例,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56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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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电股份公司采暖供热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采暖供热竞赛工作自**煤矿总公司、**煤电股份公司提出以来,已有近___年的时间,矿为贯彻落实公司采暖供热竞赛的文件要求,及时制定了《矿采暖供热竞赛方案》。文件下发后,我们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全员发动抓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对采暖供热竞赛工作给予了准确定位,一致认为,采暖供热工作关系到矿区职工家属的正常生活和矿井的安全生产,采暖供热竞赛活动的开展是适应当前创建和谐矿区,贯穿“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而提出的,涵盖了供暖工作的各个方面,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是采暖供热工作的标准创新与制度深化,也是实现矿区环保达标排放的必由之路。在此基础上,矿坚持外学内练,通过赴兄弟矿井学习考察,对采暖供热工作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深刻感到我们在思想认识、制度建设、安全投入、考核奖罚、环保建设等方面有许多工作要做。为此,我们对照先进找差距,针对问题定措施,按照“借鉴经验、发挥优势、立足实际”的总要求,以公司“采暖供热竞赛”活动为载体,发扬开拓创新,与时俱进的进取精神,坚持走自我超越发展之路,从细处入手,从小事入手,严格标准,从严考核,围绕管理运作、安全生产、优质服务和降本增效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使整个系统出现了员工精神面貌好,工作态度服务好,生活环境变化大,工作标准要求严,安全系数增大的特点。多次受到上级领导好评。矿先后获得___次公司奖励,水暖公司先后____次获得矿文明先进单位的称号。总结矿在供暖供热工作的成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市场化运作体系更加明显。水暖公司作为矿确立了主辅分离厂点后,按照先分账、再分人,企业化管理的要求,遵循人员分离、财务分离以及资产分离的原则,将原行政式的管理体制转变为企业管理模式。经过努力,矿水暖公司辅业改制顺利完成,2004年矿与水暖公司签订了冬季供暖承包合同,并且实行全员竞争上岗和全成本核算管理。     2、采暖供热系统职工观念的转变。过去大家把供暖单位视为消费单位,是矿上的负担,现在通过改革,大家认识到供暖单位也可以创造价值。职工生活福利观念逐步淡化,有偿服务的市场意识明显增强,全体职工普遍增强了当家理财、精打细算的自觉性,经营至上的观念转变为每个职工的内心深处的动力,增强了个业的内部凝聚力,向心力和外部竞争力。3、职工群众满意度提高。由于水暖公司改革改变了过去“生、冷、硬”的态度,服务质量提高,办公场所、家属住宅、工业用暖等方面的质量明显提高。企业、家属对供暖工作满意度增加。4、环保指标达到或超过**公司、古交市要求。通过近两年的努力,矿锅炉脱硫正常、水质、燥音、烟尘全都符合排放标准,煤场、渣场清洁干净。5、供暖系统科技含量明显增强,设备得到充分改善。通过努力,2004年全矿共投入资金750万元,对相关设备进行更换,完成了三项科技攻关任务,为供热采暖工作顺利完成提供了保证。如果我们在采暖供热方面作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我们认为主要是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高目标定位,站在执政为民的高度开展采暖供热工作,用竞赛激发供暖工作的内在活力矿针对采暖供热竞赛工作,为强化采暖供热,进一步加强了组织领导,牢固树立了“真诚送暖,情系万家”为宗旨,矿专门成立了了矿长、党委书记为组长,后勤副矿长为常务副组长,机电、经营、安全副矿长、工会主席为副组长,有关单位、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矿采暖供热竞赛活动领导组和办公室,根据总公司的采暖供竞赛方案,制订了我矿的实施方案。矿水暖公司相应成立了采暖供热竞赛领导小组,并以求真务实的精神,着力强化了全矿供暖系统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创新意识和搞好采暖供热竞赛工作意识,推动了活动规范运行。特别是矿职代会后,为切实把采暖供热竞赛工作的高标准认识传递下去,灌输到每名干部职工中,我们坚持以人为本,层层分解活动内容,落实到所属的各个队组、每个职工,形成了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采暖供热竞赛组织、管理、实施体系。紧紧围绕转变安全观念、规范职工行为等环节,突出了以良好的外部氛围熏陶人、以先进的管理理念引导人、以严格的教育培训规范人三个工作重点。1、以良好的外部氛围熏陶人。在开展采暖供热活动中矿通过全方位的舆论导向影响人。为深刻认识开展竞赛活动的重要意义,我们实行了全员教育,开展竞赛宣传的三大战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标语等舆论工具,及时反映“竞赛”工作动态,并对各队组的先进管理经验和做法进行大力宣传,选先树优,典型激励,发挥党群部门优势,组织人员深入队组进行宣讲,组织职工操作规程考试,使干部职工的竞赛意识在潜移默化中得到增强。营造外部氛围第一战役:政策宣传战。从2004年开始,矿宣传部、工会利用广播、电视、板报、橱窗、标语等形式,不断的宣传国家、公司、矿有关供热采暖的政策。第二战役:形势宣传战。矿领导利用各种会议、有关部门、各单位利用有关媒体,及时介绍兄弟矿井的在供热采暖工作中的作法,使广大职工认识到供热采暖工作的重要性,通过这些宣传增强了职工竞赛的信心。第三战役:内部攻心战。我矿围绕供暖工作,开展了“工作怎样抓?竞赛怎样搞”主题大讨论活动,统一职工思想,提高认识。以提升思想境界为着眼点,着力打造持续竞赛的人文环境,大力实施了“五个一”的教育工程,切实构筑了以南一沟为主的竞赛“一条街”,以锅炉房为主的竞赛“一个点”,以公司、队、班组、个人为主的竞赛达标“一条龙”活动,以区队、班组学习室为主的竞赛“一园地”,以广播、电视、板报为主的竞赛宣传“一阵地”活动。2、以先进的管理理念引导人。管理文化是管理工作的灵魂,理念引导是制度约束的升华。在竞赛之初,矿水暖系统就提出五项承诺,“辛苦我一个,温暖千万家”、“语言文明,工作规范”、“故障24小时内解决”、“入户服务不“吃拿卡要””、公司领导树立“职务就是责任,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在矿水暖系统职工中树立了水暖工作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必须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真正认识到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意识。引导干部职工进一步认识到服务是工作永恒的主题,不管企业的体制如何改变,职工的身份如何变化,服务永远是后勤系统赖以生存、赢得民心、谋求发展的根本之所在。3、以严格的教育培训规范人。职工素质的高低决定着竞赛结果的成与败,决定着供暖工作的好与坏。矿通过完善培训方式,提升职工业务技能,实现职工技能的循环提高。供热系统技术含量较高,职工培训尤为重要,为此,我们提出了“1212”培训思路。即:每月进行一次考试、每周坚持进行两次培训、每一名师傅带两名徒弟,帮助提高技术;每一名队干部承包一个班组,帮助抓管理。通过课堂传授理论知识,现场进行技能讲解和演示,实践了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的学习理念,营造了人人苦钻业务,争当多面手的学习氛围,职工的理论和实践能力都有了提高,在矿、公司第二届职工技术比赛中,水暖公司选派_____名选手代表参赛,取得了__个第______名、______个第_______名的好成绩,______名同志被聘为、技工、高级技工、技师,为水暖公司和矿争得了荣誉。二、新思路运作,站在推动后勤系统改革的高度,开展采暖供热竞赛活动,用创新的思路,确保采暖供热工作迈上新台阶。创新是一个企业兴旺发展的不竭动力源泉,矿在采暖供热工作中,在经营体制、机制运行、管理方式、科技攻关提出了供暖工作的“五个创新”、“两结合”的思路,促进了采暖供热竞赛工作向纵深发展。1、用人制度的创新激发各层次人员的活力。保持供暖人员的合理流动,增强员工工作极积性是竞赛的保证。矿针对采暖供热人员用工性质不同、用工时间不同的繁杂情况,要求所有供暖人员要求按照竞赛标准全体起立,抽调板凳,竞争上岗,双向选择。在2004年度采热供暖期间,共有____名同志因种种原因离开了岗位,能进能退的用人体制,使职工的工作极积性得以提高。2、管理制度的创新推动了工作向更高层次迈进。专业化是提高服务质量,提高供暖运行质量的有效手段。为此矿坚持专业化管理与服务的原则,整合人力资源,成立联系实际道维修队,对全矿供暖、供、污水管网的维修检修实行统一的专业化管理,为保证维修效果,水暖公司为每一位职工定岗定职,合理分工,24小时值班,加大了对各供暖管网的维护检修力度,对“跑冒滴漏”的问题及时处理,对损坏的配件及时更换,对主要供暖管路进行24小时巡视,同时给每栋楼每个办公共场所发放温度计。2004年,矿提前10实现了正常供暖。主动更换管路1978米,为矿节约大量资金,矿给予水暖公司4万元奖励。3、经营体制的创新,使辅业变成了“富业”。达到了企业、集体、个人三方受益。为了达到矿井、水暖公司、职工家属三方受益的目的。矿采取的办法是,首先签订供暖承包合同,明确双方责任,将原来直接划给水暖公司的各项消耗费用,不再直接划给他们,而是与供暖效果相结合。形成了“你掏钱,我服务;你高价,我优质”的局面,从机制上由过去的“你要我服务”变为“我为你服务” 。经营管理工作中,为有效控制成本,水暖公司将燃煤、水电费及材料维修费用进行切块,层层分解到各班组和岗位,形成成本控制的链状成本单元,对各单元按照一定的规则和过程考核,建立全员、全面、全过程的成本控制,达到了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的目的。在此基础上,积极开展了“节约一吨煤、节约一方水、节约一度电、节约一把棉纱、回收一个螺丝”的“五个一”活动,有效提高了企业管理水平和企业竞争力。2004年水暖公司计划成本————万元,实际消耗——万元,节约成本————万元。对于小型的水暖检修工程项目,优先考虑。2004年共列出夏季检修工程120余项,投入维修资金150多万元,对锅炉主体及锅炉房的主管路进行了大修,更换各种大小管道2900余米;为解决供热管网跑、冒滴、漏现象,投入100余万元,对各种管网进行维修;,三是为保证井下生产供暖,投入90余万元对南二热风炉进行了改造;四是水暖公司列入小型维修自干工程24项,投入103万元,对小型管网进行了维修;五是投资300万元,对南一、广场两个锅炉房的9台锅炉脱硫除尘系统进行了改造。投资13万元,对锅炉房煤堆进行了加高挡墙和绿网覆盖处理,确保了各项工作完成。 4、科学技术的创新为采暖供热工作提供了强大的技术支持积极倡导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活动,在提高效率、节能降耗上向科技要效益。通过采取各种措施,调动技术人员和生产骨干的技术创新积极性。2004年,组织技术人员,对南二热风供暖系统进行了技术改造,提高了井下的供暖能力和供热效果;与太原海拓科技股份公司合作,对南一锅炉房低压区循环水系统进行了智能化改造,实现了热水循环的可调节性,取得了高效节能的效果;对广场锅炉房的出渣溜子压链器进行了改造,提高了锅炉运行的稳定性,降低了事故发生率,为采暖供热工作顺利完成打下了良好基础。为保证锅炉烟尘排放达到公司和古交规定标准,矿设入300万余元,采用了国内较为先进的锅炉脱硫除尘工艺和技术,对矿南一锅炉和广场锅炉房的9台锅炉进行脱硫除尘工艺改造,2004年10月完工。经古交环保局测定,锅炉排放物的各项指标达到了太原市的环保标准。     三、地面质量标准化与采暖供热工作相结合为竞赛活动提供了广阔舞台从2003年开始,矿开始加大地面质量标准化的管理,在地面质量标准领导组的领导下,按照地面各单位的工作性质,工作职责、工作范围、行业标准、《业务保安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制定各单位质量标准化考核标准及考核办法,每月制定达标规划并组织实施,月底进行检查验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与问题单位进行 “三定”,并逐月组织、规划、实施区域达标和单项工程达标会战。2004年,矿先后制定了《地面单位质量标准化考核办法》、《2004年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完善了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水暖公司按照公司和矿的有关要求,成立了标准化工作组,实了设备包机制,做到了台台设备有人管、台台设备标准化。每月制订达标规划,以标准化带动服务工作,促进安全生产,规范职工行为,做到日清日结。每个月水暖公司对下属4个队组织3次检查考核,检查结果与队干部的抵押和职工交效益工作相结合,严格奖惩兑现,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四、岗位千分制考核与供热采暖工作相结合,为竞赛活动提供了制度保证。进入2004年以来,矿开始推行《岗位千分制考核标准》,它是在煤炭企业不断深化内部改革,探索新的管理模式的情况下,结合煤炭企业的实际编制而成的,是**集团公司一项制度(责任法人制度)三项工程(温暖工程、素质工程、阳光工程)在矿井管理的一种细化与量化。一项制度、三项工程是经过长期实践,取得了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果,并被公司广大职工家属和社会所认可的一种管理模式,《矿岗位千分制考核标准》就是将责任法人制度中的各种责任逐步分解,量化考核到从事矿井生产的每一个岗位、每一个职工,用“法”的形式,明确各岗位的责任。它涵盖了全矿所有岗位工种,从技术要求、管理权限、精神文明、团队精神、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争创优秀企业文化、培养知识型员工等方面进行规范,实现了对企业员工多层次、全方位、大时空、高标准的要求。水暖公司在利用经济办法进行管理的同时借助千分制考核这个平台,量化职工工作任务,细化职工责任,职工岗位千分制的实行提高员工整体服务水平,提高供暖工作的水平。五、回顾我矿供暖供热工作,最主要的体会是:一是供热采暖竞赛活动是供暖工作的创新,是实现和谐矿区的必由之路,是一项民心工程,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强化领导,落实责任,确保竞赛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是采热供暖竞赛工作必须常抓不懈,持之以恒,必须严细管理,时时讲认真,处处讲认真,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系统化。 三是采热供暖竞赛工作必须用浓厚的“竞赛”活动舆论氛围和正确的管理制度、管理理念引导人、改造人、规范人,提高全员素质,实现整体超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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