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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变更企业名称请示范文
致 总公司
内容
特此申请
申请单位及个人
年 月 日
注册号
拟变更企业名称
备选企业名称(请选用不同的字号):
1、
2、
3、
经营范围(只需填写与企业名称行业表述一致的主要业务项目):
注册资本(金) (法人企业必须填写)
企 业 类 型 :□公司制□非公司制□个人独资□合伙
企业住所(地址)
企业盖章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二、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清单
选择项 ,序号, 文件,证件名称 ,说 明
1 企业名称变更申请书
2 企业授权委托意见
3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须加盖公章
4 主管部门或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5 其他有关材料
备注:
1,"选择项"栏由工商部门填写;"说明"栏应注明提交的文件,证件是原件还是复印件;
2, 企业名称变更申请书中的签字(盖章)应由企业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3, 申请人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字.申请人谨此确认和承诺本次申请中提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填写的内容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复印件与原件是一致的,并对因材料虚假所引起的一切后果负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字(盖章):
今有 拟变更企业
名称为 ,拟用" "作为字号,主要从事 行业.恳请予以核准.
本企业特此承诺:该名称中的字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其行业用语与经营范围主营业务是相一致的,凡在今后的经营活动
中,若与其他企业因名称发生争议或登记注册的经营范围与名称申请的经营范围或行业专用语有差异时,我们愿无条件服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处理决定,变更企业名称,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请人盖章:
相关企业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篇2:分公司变更申请表
因____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_____股份责任公司,其公司名称、股东名称等也都存在差异,重新拟定________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由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设立。
公司在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三条:公司注册名称: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六条:公司的股东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
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
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公司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十二条:公司的宗旨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公司经营范围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的具体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机构的核准内容为准)
第三章:股份
第一节:股份的发行
第十四条:公司的股份均为普通股。
第十五条:公司经批准的股份总额为________股普通股,每股面值______元。
第十六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__________股,其中,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持有____________________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______%。
_________________公司持有________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持有________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______%。
第十七条:持股证明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公司应向股东签发由公司董事长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持股证明。
持股证明应标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代表股份数、编号、股东名称。
发起人的持股证明,应当标明发起人字样。
第十八条: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不得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十九条: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向社会公众发行股份。
(二)向现有股东配售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国务院证券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条: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一条:公司在下列情况下,经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通过,并报国家有关主管机构批准后,可以购回本公司的股票:
(一)为减少公司资本而注销股份。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务院证券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情形。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活动。
第二十二条:公司购回股份,可以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向全体股东按照相同比例发出购回要约。
(二)通过公开交易方式购回。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务院证券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条:公司购回本公司股票后,自完成回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该部分股份,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第三节:股份转让
第二十四条: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第二十五条:公司不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第二十六条: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票,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以内不得转让。
董事、监事、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其任职期间内,定期向公司申报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在其任职期间以及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
第二十七条: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之日起六个月以内卖出,或者在卖出之日起六个月以内又买入的,由此获得的利润归公司所有。
前款规定适用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法人股东的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股东
第二十八条:公司股东为依法持有公司股份的人。
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种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种义务。
第二十九条:股东名册是证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充分证据。
股东名册应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名称及住所。
(二)各股东所持股份数。
(三)各股东所持股票的编号。
(四)各股东取得股份的日期。
第三十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分配股利、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权的行为时,由董事会决定某一日为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结束时的在册股东为公司股东。
第三十一条: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议。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六)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七)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二条:股东提出查阅前条所述有关信息或者索取资料的,应当向公司提供证明其持有公司股份的种类以及持股数量的书面文件,公司经核实股东身份后按照股东的要求予以提供。
第三十三条: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股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停止该违法行为和侵害行为的诉讼。
第三十四条: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三十五条: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公司作出书面报告。
第三十六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第二节:股东大会
第三十七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公开发行股份或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审议批准公司重大资产收购出售方案。
(十一)对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和表决。
(十二)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三)修改公司章程。
(十四)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五)审议代表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的提案。
(十六)审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八条:股东大会分为股东年会和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年会每年召开一次,并应于上一个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六个月之内举行。
第三十九条: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依法召集,由董事长主持。
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均不能出席会议,董事长也未指定人选的,由董事会指定一名董事主持会议。
董事会未指定会议主持人的,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共同推举一名股东主持会议。
如果因任何理由,股东无法主持会议,应当由出席会议的持有最多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主持。
第四十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当在会议召开三十日以前通知公司股东。
第四十一条:股东大会召开的会议通知发出后,除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等原因,董事会不得变更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
因不可抗力确需变更股东大会召开时间的,不应因此而变更股权登记日。
第四十二条:董事会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少于章程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或者公司未弥补亏损额达到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董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召集临时股东大会的,监事会或者股东可以按照本章第五十条规定的程序自行召集临时股东大会。
第五章:董事会
第一节:董事
第四十三条:公司董事为自然人,董事无需持有公司股份。
第四十四条: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
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从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第四十五条:未经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董事会的合法授权,任何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
董事以其个人名义行事时,在第三方会合理地认为该董事在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的情况下,该董事应当事先声明其立场和身份。
第四十六条:董事连续二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大会予以撤换。
第四十七条: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
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第四十八条: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该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缺额后方能生效。
余任董事会应当尽快召集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董事填补因董事辞职产生的空缺。
在股东大会未就董事选举作出决议以前,该提出辞职的董事以及余任董事会的职权应当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四十九条:董事提出辞职或者任期届满,其对公司和股东负有的义务在其辞职报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间内,以及任期结束后的合理期间内并不当然解除,其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
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视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的长短,以及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
第五十条:任职尚未结束的董事,对因其擅自离职使公司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一条:本节有关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节:董事会
第五十二条: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五十三条:董事会由____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______人。
第五十四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和解散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的风险投资、资产抵押及其他担保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
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
(十六)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五十五条:公司董事会应当就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向股东大会作出说明。
第五十六条:董事会制订董事会议事规则,以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
第五十七条:董事会应当确定其运用公司资产所作出的风险投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
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第五十八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第五十九条: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每一董事享有一票表决权。
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第六十条: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传真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
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
保存期限为____年。
第六十一条: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
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第六十二条:董事会决议以记名方式表决。
第六十三条: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出席会议的董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说明性记载。
第六十四条:董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以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会议议程。
(四)董事发言要点。
(五)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
第六十五条:董事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上签字并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
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章程,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
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第六章:总经理
第六十六条: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设副总经理______名,总会计师一名。
公司总会计师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第六十七条:《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第六十八条:总经理每届任期______年,经连聘可以连任。
第六十九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十)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七十条: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经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第七十一条:总经理应当根据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
总经理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
第七十二条:总经理拟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劳动保险、解聘(或开除)公司职工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时,应当事先听取工会和职代会的意见。
第七十三条:总经理应制订总经理工作细则,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第七十四条:总经理工作细则包括下列内容:
(一)总经理会议召开的条件、程序和参加的人员。
(二)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各自具体的职责及其分工。
(三)公司资金、资产运用,签订重大合同的权限,以及向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制度。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
第七十五条:公司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七十六条: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
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劳务合同规定。
第七章:监事会
第一节:监事
第七十七条:监事由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担任。
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得少于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第七十八条:《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
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七十九条:监事每届任期三年。
股东担任的监事分别由________、________推荐,并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职工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监事连选可以连任。
第八十条:监事连续二次不能亲自出席监事会会议的,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股东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应当予以撤换。
第八十一条:监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章程第五章有关董事辞职的规定,适用于监事。
第八十二条: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二节:监事会
第八十三条:公司设监事会。
监事会由____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监事会召集人一名,从______提名的监事中选任。
监事会召集人不能履行职权时,由该召集人指定一名监事代行其职权。
第八十四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的财务。
(二)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股东大会或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报告。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五)列席董事会会议。
(六)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八十五条:监事会行使职权时,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机构给予帮助,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八十六条:监事会每年至少召开____次会议。
会议通知应当在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送达全体监事。
第八十八条:监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举行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事由及议题,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三节:监事会决议
第八十九条:监事会以会议形式进行表决通过形成有关决议。
监事会会议应有半数以上监事出席方可举行。
监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监事出席,委托书应载明授权权限。
第九十条:监事会决议必须经全体监事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第九十一条:监事会会议应有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监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某种说明性记载。
监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为____年。
第八章:附则
第九十二条:董事会可依照章程的规定,制订章程细则。
章程细则不得与章程的规定相抵触。
第九十三条: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义时,以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最后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为准。
第九十四条:章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全体股东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3:公司名称变更股东会决议
风险提示:_________________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会议基本情况
会议时间: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
地点:_________________公司会议室
会议性质:_________________第_____________次股东会议
二、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召开股东会会议,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了全体股东,全体股东准时参加会议。无弃权情况。
三、会议主持情况
执行董事_____________召集主持会议。
四、参加人
全体股东,无迟到,缺席情况。
五、会议决议情况如下
股东会决定公司名称变更为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六、会议讨论并通过了公司章程修正案。
七、会议决定委托_____________办理公司变更手续。
全体股东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
篇4:分公司变更申请表
__________有限公司,注册时间: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注册资金:______________万元,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第一段写企业基本情况)
由于业务需要,董事会一致通过决议:_________________决定将本公司的企业名称由__________有限公司更改为YY有限公司。
特此申请!望批准为盼。
__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盖章)
篇5:公司名称变更申请函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公司(一下简称:_______________企业),法人代表,甲方:_______________,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法人代表身份。经与乙方:_______________充分协商,甲方将企业法人变更为乙方,并将企业交于乙方全权负责。变更后企业发生的一切事宜与甲方无关,且日后企业所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都由乙方承担。
变更前由原法人代表,甲方:_______________,签署的合同依旧有效。变更后由乙方全权负责。
本协议一式二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篇6:关于公司变更监事申请书
尊敬的公司领导:
您好
我是工程部的,我于20xx年在公司工作至今,一直以来本人勤勤恳恳,刻苦钻研业务,在公司领导的关怀下,自己的业务技术知识及政治思想觉悟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各项专业技能也已经能够熟练掌握。
为更好地服务我公司的发展和进步,并进一步提高自身管理技术水平,学习外部的先进经验,应对当前行业水平的高速发展,提高我公司的竞争力,本人希望能够前去参加健峰公司于20xx年3月17日至3月21日开展的为期7天的《项目管理培训班》,望院领导斟酌考虑,请审批。
在外出进修期间,本人保证严格遵守公司各项的规章制度、工作要求,服从公司的调遣安排,积极锻炼、努力学习,争取按期圆满完成进修!
申请人:
20xx年x月x日
篇7:企业名称变更核准意见书
致: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由于会司发展需要,“________________公司”名称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变更登记为“北京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届时原公司“________________公司”的________业务由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统一经营,原公司鉴订的合同继续有效。即日起,公司所有对内及对外文件、资料、开据发票,账号,税号等全部使用新公司名称。
公司更名后,业务主体和法律关系不变,原签订的合同继续有效,原有的业务关系和服务承诺保持不变。
因公司名称变更给您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献意!
衷心感谢您一贯的支持和关怀,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和您保持愉快的合作关系,并希望继续得到您的关心和支持!
篇8:公司名称变更公函
致:__________有限公司
由于会司发展需要,“北京__________公司”名称从20xx年XX月XX日变更登记为“北京__________有限公司”,届时原公司“北京__________公司”的____业务由北京_________有限公司统一经营,原公司鉴订的合同继续有效。即日起,公司所有对内及对外文件、资料、开据发票,账号,税号等全部使用新公司名称。
公司更名后,业务主体和法律关系不变,原签订的合同继续有效,原有的业务关系和服务承诺保持不变。
因公司名称变更给您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献意!
衷心感谢您一贯的支持和关怀,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和您保持愉快的合作关系,并希望继续得到您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通知!
公司名称:北京_________有限公司
日期:20xx 年 月 日
篇9:公司名称变更公函
致:__________有限公司
由于会司发展需要,“北京__________公司”名称从20xx年XX月XX日变更登记为“北京__________有限公司”,届时原公司“北京__________公司”的____业务由北京_________有限公司统一经营,原公司鉴订的合同继续有效。即日起,公司所有对内及对外文件、资料、开据发票,账号,税号等全部使用新公司名称。
公司更名后,业务主体和法律关系不变,原签订的合同继续有效,原有的业务关系和服务承诺保持不变。
因公司名称变更给您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献意!
衷心感谢您一贯的支持和关怀,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和您保持愉快的合作关系,并希望继续得到您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通知!
公司名称:北京_________有限公司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篇10:企业名称变更核准意见书
1、首先需要A公司所在地的工商主管部门开具“企业名义变更证明”,有了这份证明原件,就说明合同方只是名义发生了变更,主体资格并没有改变,合同可以仍然有效。
2、然后对方配套的出一份说明,大概内容是因我公司名义发生了变更,原签署的合同中有那些那些需要变更,在以后的合作中,请按此执行。
3、这份说明和变更证明可以作为合同的补充内容,原合同继续有效。
一、公司变更是指公司设立登记事项中某一项或几项的改变。公司变更的内容,主要包括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公司组织形式、经营范围、营业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的变更。
二、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即公司设立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但公司变更住所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受理的,由原公司登记机关将公司登记档案移送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三、公司变更的事项类型包括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公司组织形式、股东信息、公司合并分立等。
篇11:公司名称变更公函
尊敬的合作伙伴:
我公司为响应国家转型升级的号召,实现强强联合,发展混合经济,同研究所进行合作,经江苏省常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20xx年10月29日,原股份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变更后的公司名称为“YYYY股份有限公司”。原股份有限公司所属的经营业务及全部债权、债务转入YYYY股份有限公司继续履行,自20xx年12月1日起执行。单位名称:股份有限公司税 号: 地 址: 电 话: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支行账 号: 由此带来的不便之处,敬请原谅。
敬祝商祺
原: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现:YYYY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年11月8日
篇12: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2月26日,西安交大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公司”、“博通股份”)在西安市未央路132号经发大厦十九层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变更公司名称和《关于修订的议案》,具体为:
1、审议通过变更公司名称,公司新名称拟为“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票代码和股票简称不变,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办理公司新名称的名称预先核准工作。
该议案还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的议案》。鉴于公司名称拟变更,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拟修订情况如下:
拟对《公司章程》第四条内容进行修订:
该条修订前内容为:公司注册名称:西安交大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英文名称:But’one Information Corporation, Xi’an。
该条修订后内容为:公司注册名称: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英文名称:But’one Information Corporation, Xi’an。
该议案还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述事项公司已于20xx年2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西安交大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年3月25日
篇13:分公司变更申请表
你好,以下是一份分公司变更申请表样本: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_________________
本企业申请变更登记,承诺本申请书所填内容及所有提交的文件、证件是真实的、有效的,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承担因材料虚假所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如下:_________________
序号
文件、证件名称
在对应栏内打钩
⒈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
⒉股东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⒊股东会申请变更登记事项的决议。
⒋修改后的企业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⒌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及新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董事、监事、经理免职和任职文件。
⒍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及银行入款通知。
⒎新住所使用证明(含产权证明及租赁合同)等。
⒏股权转让合同。
⒐新股东的资格证明(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社团法人登记证、其他合法开业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⒑专项审批文件及许可证(复印件要登记机关核对原件)。
⒒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⒓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谨此确认。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签字)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篇14: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_合同范本
受 理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理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
广州市
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根据《关于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登记管理办法》和《关于管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暂行规定》有关规定,现申请 登记证有效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事项变更登记,请予核准。同时承诺: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和有关附件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提交虚假文件、证件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代表机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美国新艺公司广州代表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记证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外粤穗驻字第╳╳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外国(地区)企业有权签字人签字____________ 李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机构印章)
二00╳年╳ ╳ 月╳╳日
网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
兹委托代理机构/本机构人员_______________张三_______________(代理)/办理本机构变更事宜。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李四_______________
注:委托人为首席代表。
代理人信息
代理机构
代理证复印件粘贴处
姓 名
代理证号
联系电话
本机构申报人员信息
姓 名
张三
身份证或工作证复印件粘贴处
部 门
行政部
电 话
85500000
核准变更登记审批表
常驻机构名称
国别
或
地区
受理人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审查人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备 注
领证清单
注:领证人应为首席代表或其授权人。 注册号
核准日期
登记证编号
缴费数额
缴费收据号
领
证
人
签 字
日 期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发证人
签 字
日 期
备 注
归档情况 送档人
接档人
送档日期
备 注
篇15:企业名称变更核准意见书
______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拟变更企业(企业集团)名称:_______________
拟组建的企业集团名称或简称:_______________
备选变更企业(企业集团)名称(请选用不同的字号):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范围(只需填写与企业名称行业表述一致的主要业务项目):
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_
企业类型: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投资人姓名或名称和证照号码(投资人写不下的,可另备页面载明并由企业登记机关盖章): __________
(注:若此页与审查意见页分两页提交,请企业登记机关在此盖章。)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
经初审,该企业在我局登记,提交申请文件齐全,所填内容符合法定形式,拟同意其企业(企业集团)名称变更。
请予核准。
被委托取件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及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_
(企业登记机关印章)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篇16:私营企业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的结构_工商税务_网
私营企业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由封面和正文组成。 (1)封面。包括文号、编号、企业名称、企业负责人、行业、核准日期等。 (2)正文。由申请变更登记事项和提交文件、证件及有关部门意见两个表格组成。申请变更登记事项包括企业名称、企业负责人、经营地址、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注册资金、企业种类、分支机构、修改合伙协议或公司章程涉及主要登记事项,因合并、分立而保留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事项涉及私营企业主要登记事项等内容
篇17:公司名称变更公函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轮胎销售(上海)有限公司”已正式更名为“上海轮胎销售有限公司”,现将有关更名事项作以下说明:
一.我司将于x年11月1日启用新公司名称:“上海轮胎销售有限公司”。
二.公司更名后,原开户银行、账号、税号、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均保持不变。但为了确保资金的安全性,请于汇款前与相关担当确认以上信息。
三.自x年11月1日起,原公章、合同章、财务专用章及各类业务专用章将停止使用。
四.公司名称变更不影响我司原有的各项权利及义务。原“轮胎销售(上海)有限公司”的资产和债权债务以及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合作协议等法律文书,均有“上海轮胎销售有限公司”依法承继。
特此通知!
上海轮胎销售有限公司
x年11月
篇18:公司名称变更申请函
现我公司________________(会员登陆ID_____________就更改我公司未履行部分的商机网服务达成以下一致:_________________更改名称后的公司将自通过贵司第三方认证之日起履行该服务协议项下原由我更改名称前公司承担的权利义务,因此等更改公司名称行为所引起的法律责任均由我公司承担。望贵司予以同意。
更改前公司(原公司)________________更改后公司(新公司)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公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
篇19:《私营企业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的实例》_工商税务_网
文号:工商个字[19]第 号 编号: 私营企业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 企业名称______ 企业负责人_________ 行 业____________ 核准日期__年__年__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 (一)申请变更登记事项 (申请人填写) 项目 原核准登记事项(逐项填写)申请变更登记事项(只填变更事项) 企业名称 经营地址 企业负责人 企业种类 投资者人数 雇工人数 注册资金 合计 固定资金流动资金 合计 固定资金流动资金(万元) 经营方式 经营范围 主营 兼营 分支机构数 申请变更登记理由 (二)提交的文件、证件及有关部门意见(申请人提交) 提交的文件、证件 有关部门的意见
篇20:关于公司变更监事申请书
会议时间:20xx年12月2日
会议地点:(速捷快递有限公司会议室)
会议性质:临时(或者定期)股东会议
参加会议人员:
1、原(全体)股东(或者股东代表):。
会议议题:协商表决本公司 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本次股东会由公司执行董事 召集主持会议。经与会股东协商,(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股东 将所持有公司速捷快递有限公司地址变更至
四、同意将公司经营范围不变(以上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记载项目为准;涉及许可审批的经营范围及期限以许可审批机关审批的为准)。
*有限公司
20xx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