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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结算三方协议通用27篇 建设工程合同【精彩20篇】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GF--2024--0204岩土工程设计、治理、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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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6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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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小写: 元,其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为:(大写): 元(人民币) 小写: 元。

四、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五、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六、合同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其附录;

3.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含暂估价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损耗率表);

4.合同条款专用部分;

5.合同条款通用部分;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合同图纸。

双方在本合同履行中所共同签署或认可的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且符合本合同实质性约定的指令、洽商、纪要或同类性质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的有效补充。

七、承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工程缺陷承担维修责任。

八、发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件、期限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九、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双方约定 后本合同生效。

发包人:(盖章) 承包人:(盖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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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工程建设监理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1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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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监理合同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 _____(以下简称“业主”)与_____(以下简称监理单位)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业主委托监理单位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总投资:

监理范围:

二、本合同中的措词和用词与所属的监理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①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②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

③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④在实施过程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单位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工程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业主同意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单位支付酬金。

本合同的监理业务自 年 月 日开始实施,至 年 月 日完成。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各执 份。

业主:(签章) 监理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于 签于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规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业主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2)“业主”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单位”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单位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5)“第三方”是指除业主、监理单位以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当事人。

(6)“工程建设监理”包括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

(7)“日”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的时间段。

(8)“月”是指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条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适用的法规是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 监理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监理单位的义务

第四条 向业主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第五条 监理机构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运用合理的技能,为业主提供与其监理机构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认真、勤奋地工作。帮助业主实现合同预定的目标,公正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共6页,当前第1页123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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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乐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46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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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性质

承包范围

2.批准单位

批准文号

业主或主管单位

3.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总日历工期

4.质量等级

5.承包方式

6.合同价款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

(1)本协议条款;

(2)本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合同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等文书。

(4)_________

(5)_________

(6)_________

(7)_________

2.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1.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普通话书写,以汉字普通话解释、说明。

2.适用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电力工业规章。

3.施工使用国家标准、规范和电力行业标准、规范。

第四条 图纸

1.甲方在开工日期前,于____年__月__日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___份,其中包括竣工图____份、现场存放的___份,保证图纸准确且具有满足施工要求的设计深度,对乙方做好图纸保密工作的要求:

2.甲方不能按第四条第一款约定提供的图纸名称、提供期限,保证满足实施“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的需要。

3.甲方对图纸的特殊保密要求,乙方采取保密措施,由甲方承担的费用。

4.乙方要求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按___予以复制、交付,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开工前未如约收到甲方提供的图纸,应在___天内将所需图纸或指示的内容、理由、时间及迟误后果通知甲方代表。

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2天内未答复,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6.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不完整、不准确或设计深度不能满足施工要求,应及时通知甲方代表,根据实际情况按第四条第五款或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约定处理。乙方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有如上缺陷未发现,甲方仍应按第七条第二款或第二十五条第四款的约定承担责任,并给付因此造成的修补、拆除、改建、重新等费用。

第二章 双方责任

第五条 甲方代表

1.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___(职务____专业技术职称____)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其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___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意见、批准、答复等均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___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___小时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___天内不予答复,即视为其确认乙方要求。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___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乙方申告后___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所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要求、同意、通知、批复等,并如约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___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通知后___小时内仍未予以答复,即视为其确认、同意、批准,应由甲方承担由因发生的支出,顺延因此延误的工期,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

2.实行社会监理的工程,甲方应将总监理工程师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范围通知乙方。总监理工程师按约定在委托授权范围内执行职务。

3.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___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六条 乙方代表

1.乙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___(职务____专业技术职称____)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乙方的要求、申请和通知等,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和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2.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___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七条 甲方工作

1.甲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租用、青苗和树木赔偿、房屋拆迁及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其中: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现场外部接至约定地点,并保证期间的需要。其中:

(3)开通施工场地与火车站、码头、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施工现场内的主要交通干道并予以保养,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其中:

(4)在____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5)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运输、铁路、专用线的申报批准等手续,与有关方面缔结线路交跨铁路、公路、通讯线路的协议。要求甲方_____。

(6)在___前,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7)在___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____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____审定施工图预算。

(8)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并承担有关费用。

(9)按其“提供土建工程计划”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为承包安装工程的乙方提供施工现场,保证现场及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基础等符合安装施工的要求。

(10)协调施工现场上的各施工企业相互交叉作业关系,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以上义务,则承担由此导致的费用支出,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延误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3.甲方将上述某项工作委托乙方完成,应承担所发生的经济支出并给付乙方相应的费用。

第八条 乙方工作

1.乙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约定的范围、时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与工程配套的设计或施工需要的细部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设计费用按设计的内容、时间、要求等另计。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和工程用款计划及有关统计报表。

(3)按工程需要设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及警卫,并做好安全、防护设施的维修。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

(4)按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采取有效措施实施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和环境保护的管理规定。因技术、经济条件限制,对环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应由甲方会同乙方事先报请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以上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在交付甲方之前,由乙方负责保护工作,保护不善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后发生损坏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的部位和相应的经济支出:

(7)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设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要求乙方:

(8)保证施工现场清洁。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合同签订后颁发的规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除外。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上述义务,承担由此造成的费用支出,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三章 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九条 进度计划

1.甲方在缔结合同后3天内向乙方提供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大纲及“供应材料设备计划”、“提供土建工程计划”等资料,乙方据以按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约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在____提交甲方代表。甲方未如约提供其应提供的资料,按第七条第二款的约定处理。乙方未如约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按第八条第二款处理,

2.甲方代表对于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同意与否,应在___予以答复,逾期未复,可视为已经同意。经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为合同文件,应共同遵循。

3.乙方应按经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之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重大的施工技术措施,乙方应报请甲方代表审核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特殊施工技术措施费。

第十条 延期开工

1.乙方应按约定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确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条件开始施工,因故不能如期开工的,应在约定的开工日期___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后___天内作出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已同意乙方的延期开工要求。

2.乙方延期开工未按第十条第一款约定征得甲方代表同意,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3.乙方由于甲方原因要求延期开工获得甲方代表的同意,或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将开工日期推迟,由甲方承担乙方因此付出的费用和损失,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一条 暂停施工

1.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提出暂停要求后24小时内应对此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代表的暂停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实施甲方代表的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经批准后继续施工。

2.甲方代表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在乙方提出复工要求后24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乙方施工因此无法进行的,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3.暂停施工出于非乙方原因,由甲方承担有关的支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十二条 工期延误

1.对以下情况造成竣工日期推迟___的为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__小时;

(3)合同中约定的、非乙方原因出现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工期的其它情况;

2.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____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报告___天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予答复,即视为甲方代表对此报告予以批准。

第十三条 工期提前

1.施工中需要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经济支出和承担;

(5)提前竣工收益的分享。

2.乙方按“提前竣工协议”修订施工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施工进度修订计划后___天内给予批复,逾期未批复则视为其已批准。

第四章 质量与验收

第十四条 检查和返工

1.乙方应按相应的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约定采用的标准、设计的要求和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返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2.以上检查合格后,又发现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

3.以上检查检验应执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等规定,在不影响正常施工的前提下进行,如影响正常施工,除经检查检验为质量不合格外,因此发生的费用则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五条 质量等级评定

1.工程质量应达到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等规定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___达到优良标准,则增付价款,工期顺延___天。

2.工程达不到约定质量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按___计取违约金。

3.由于设计或材料、构件、配件、设备等非乙方原因使工程未达到约定质量条件,乙方予以返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乙方无力予以修改的,经甲方代表认可,该部分可不在评定质量等级之列。

4.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可按第三十条约定处理。

第十六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需要进行中间验收的工程或部位名称、验收时间、要求及甲方应提供的便利条件:

2.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或中间验收___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并准备验收记录。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3.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第十七条 分部试运

1.工程具备分部试运条件,应按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等规定进行分部试运。除约定由设备制造、供货单位自行调试的以外,分部试运由乙方负责,编制分部试运方案和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方案后____日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批复即视为经甲方代表批准。

2.乙方在分部试运的____小时之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分部试运可书面委托他人全权代理,非发生第三十七条约定的情况不得推迟。

3.分部试运的调整试验记录,由乙方及调试单位作出,甲方代表在记录上签字,作为质量验收和整套启动的依据。

4.由于乙方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试运后__小时内提出修改意见,由乙方按其意见修改后重新试运。

5.甲方代表未参加分部试运且未委托他人代理,或参加试运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修改意见、试运合格不签字验收,试运结束24小时后试运记录自行生效,甲方应予以承认,乙方可继续施工并可据以办理有关手续。

6.经分部试运合格的设备和系统,由于生产或试运需要继续运转,可交由甲方负责保管和运行维护。

7.分部试运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另有约定的,均由甲方承担。

8.由于设计、设备制造、操作不当等非乙方原因造成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由乙方或由乙方配合责任方拆除、修理、重新安装,所发生的费用及重新购置材料、设备价款和运费等,均由甲方给付后与责任方结算,延误的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第十八条 验收和重新检查

1.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具备验收条件应如约予以验收,由乙方在验收___小时前提交“验收通知”,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验收。通知包括验收的内容、时间、地点,附上乙方自检记录。

2.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可书面委托他人代理,或在验收___小时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得超过两天。否则,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承认其验收记录有效。

3.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覆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第五章 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十九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1.甲乙双方在签订《协议条款》时交换各自开户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待工程保修期满后退还。

2.合同价款按《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等规定结算付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加或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代表同意的工程量消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分公布的价格调整;

(4)合同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3.合同价款可调整的范围:

4.乙方在第十九条第一款约定的情况发生后___天内,按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约定或依据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价格调整文件计算价款调整金额,并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5天内予以批准并通知经办银行和乙方,或提出修改意见及理由,逾期未答复则视为甲方代表予以批准,应据以结算付款。

第二十条 工程款预付

1.甲方按___在_____向乙方预付工程款____元,开工后在____按比例____逐次扣回。

2.甲方未按第二十条第一款约定付款,乙方在约定给付日期____天后向甲方代表提交“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乙方提交通知后仍未按要求给付,乙方可在提交通知后暂停施工,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并由甲方付给应付款从应付之日起的滞纳金。

第二十一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1.乙方____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申请确认。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报告后____天内按设计图纸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确认(简称计量),逾期未予以计量,即视为甲方代表对乙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已经确认,亦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

2.甲方在进行计量____小时前通知乙方派人参加,乙方应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甲方未按约定发出通知使乙方未能参加计量,甲方的自行计量无效。乙方无正当理由未参加计量,甲方自行计量的结果有效,即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3.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其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第二十二条 工程款支付

1.乙方___按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依据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出已完工程的价款,编制“工程款结算帐单”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工程款结算帐单”后5天内予以签证,并通知经办银行付款。

2.甲方代表对乙方的结算帐单逾期未签证,或经办银行由于甲方原因未付款,乙方可向甲方代表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在发出通知____天后甲方仍未按要求给付,乙方可暂停施工,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并由甲方偿付应付工程款的利息,利息从其计量签字第11天起按___利率计取。

第六章 材料设备供应

第二十三条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1.甲方按其“供应材料、设备计划”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确定的期限为乙方供应材料、设备,所供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型号、数量、单位、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应与清单相符,并向乙方提供材料、设备的质量合格证明。

2.甲方代表在提供材料、设备____小时前通知乙方验收、领取,经验收、领取后发生损失丢失由乙补修、赔偿。

3.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与《协议条款》约定、合同文件规定或清单不符,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设备的单价不符,由甲方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质量等级不符,乙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设备到货时如不能开箱检验,可只验收箱子数量,之后的开箱检验由甲乙双方共同进行,出现缺件即由甲方负责补足,质量等级、规格等不符的则由甲方重新采购。

(3)材料的种类、规格、型号等不符,乙方可代表调剂串换,甲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支出。

(4)甲方委托乙方处理材料、设备缺陷,双方另行商定费用计取、结算办法。

(5)到货地点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指定地点。

(6)供应数量不足,由甲方补齐;供应数量超额,由甲方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7)供应时间提前,甲方负责保管或付款委托乙方保管。

4.乙方未如约检验、接收、领取材料、设备给甲方造成损失,按第八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5.经乙方检验通过之后发现甲方所供材料、设备有规格、质量等不符的,甲方仍应承担重新采购及拆除、重建的经济支出。

6.甲方未按《协议条款》约定、合同文件规定和清单供应材料、设备,或供应时间迟误,或出现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第二十三条第五款约定的情况,造成乙方施工延误的,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1.乙方根据_____,按照设计和规范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设备或配制加工非标准设备。并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甲方指定供货单位的,乙方的采购则适用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第二十三条第五款约定。

2.甲方委托乙方卸运、保管材料、设备和配制加工非标准设备、代办设备的双方权利、义务(或另订协议)。

3.在材料、设备到货___小时前,乙方通知甲方代表验收,甲方未按时到场验收,可视为其已验收,乙方自行验收生效。

4.乙方采购材料、设备的价差调整办法:

5.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或配制加工的非标准设备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甲方代表拒绝验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6.无论甲方是否到场验收,验收后发现材料、设备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甲方代表拒绝验收、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损失。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7.根据工程需要,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由甲方承担发生的经济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七章 设计变更

第二十五条 设计变更

1.乙方执行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按图施工,发现设计差错缺漏不得将错就错或擅自修补,应及时向甲方代表提出变更设计申请。

2.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或同意乙方的变更设计申请,应___前送交原设计单位审查、修改、补充,取得相应的图纸、说明,对于较大设计变更和重大设计变更还应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追加投资和材料的指标,之后发给乙方设计变更通知,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变更。

3.乙方按照设计变更通知施工,进行下列变更:

(1)增减合同约定的工程量;

(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因以上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二十六条 确定变更价款

1.发生第二十五条约定的变更后,乙方____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经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和竣工日期。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将此作为确定变更价格的基础,用以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的和类似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

2.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变更价格意见后5天内予以批准,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及理由,逾期不予批复即视为甲方代表批准。

3.乙方对于甲方代表不批准其变更价格意见持有异议,可提请总监理工程师予以评定(如果有社会监理)、提请约定的工程造价管理部门予以裁定,不服裁定则可按第三十条约定处理。

第八章 竣工与结算

第二十七条 竣工验收

1.工程具备竣工条件,乙方按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等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申请验收。甲方代表在乙方申请验收后___天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___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修改所发生的费用。甲方承担非乙方原因造成修改所发生的费用及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延误的工期予以顺延。

2.整套启动试运验收,执行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等规定,由甲方承担整套启运试运验收的组织工作,全面处理试运验收中发生的问题。乙方参与有重大影响项目的整套启动调试方案和措施的制定,在启动调试中负责其施工项目的维护、检修、消除缺陷。

3.乙方参加整套启动试运的工日及酬金:

4.竣工日期为乙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经甲方验收之日。

5.甲方未按如上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1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费用。

6.按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的有关规定,乙方在整套启动试运验收后45天内,将竣工图等完整竣工资料移交甲方____。

要求:

7.工程移交后实行试生产的,火电项目期限6个月,不得延长,试生产的净利润:

8.由于设计、设备或系统等不属于乙方原因使个别项目不能全部投入,应在启动试运验收记录上写明原因,由甲方负责在验收后组织完成。

9.机组经72小时试运后,由于系统负荷需要等原因不能停机,则免去其后的规定试运时间,即告整套启动试运验收完成。

10.零星土建工程和少数非主要设备未按设计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但不影响正常生产,已符合竣工验收标准的,应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由承包该施工项目的乙方负责在整套启动试运验收后完成,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11.由于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位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12.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后____天内无正当理由未组织验收,或验收后___天内未予批准且未提出修改意见,即视为此“竣工验收报告”经甲方代表批准,应据以办理结算手续。

第二十八条 竣工结算

1.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按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等有关规定____向甲方代表提交“竣工结算报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报告后5天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及理由,并将拨款通知送经办银行办理竣工结算。乙方收到工程款后15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2.甲方违反有关规定或约定未如约办理竣工结算,或经办银行由于甲方原因未支付工程款,乙方可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予以妥善保护,由甲方给付保护费用,承担违约责任,并按___的利率偿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

第二十九条 保修

1.执行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规定,乙方对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所存在的质量缺陷负责维修。

2.保管修项目、内容、范围:

3.保修期,整体工程或其中分单项、单位、分项、分部验收交付的工程,均从移交甲方之日起分别计算保修期。

(1)建筑保修期:

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建工程为1年,其屋面防水工程为3年;

②建筑物的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6个月;

③建筑物的供热、供冷工程为1个采暖期、供冷期;

④室外的上下水、道路等公用工程为1年。

(2)安装工程保修期为1年。

(3)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保修期限由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中约定。

4.质量保修金,由甲方从其给付乙方的工程结算款中划拨,存入《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银行开设的专门帐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1)建筑工程按其造价的____%留存;

(2)安装工程按其造价的____%留存;

(3)有特殊保修要求的工程由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中约定留存比例。

5.保修责任,乙方负责维修由于其自身原因形成的质量缺陷,所发生的费用从质量保修金中支付,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乙方自接到甲方发给的保修通知之日起,在两周内到达现场与甲方共同辨明质量缺陷责任,商议返修内容。属乙方责任的,乙方未按期到达现场,甲方应再次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再次通知书后1周内仍未到达,甲方可在不提高工程标准的前提下自行返修,所发生的费用按上述办法支付。由于设计、使用不当或材料、构件、配件、设备的设计、制造等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由责任方承担保修责任,乙方予以维修发生的费用由甲方给付。对于不可抗力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6.乙方的返修方案及工期按第九条约定确定,返修价款按第二十六条约定确定,质量验收按第十四条约定进行,所用材料、构件、配件等数量、价格及采购供应等具体事宜由双方商定或签订协议,甲方应积极予以创造方便条件。

7.退还工程质量保修金,由甲方在保修期满后20天内予以结算,将剩余的质量保修金及银行存款利息退还乙方。

第九章 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三十条 争议

1.甲乙双方对于合同权益有不同的主张和要求,可通过协商或约定的单位、人员调解排解。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根据双方的协议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双方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2)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4)仲裁机关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一条 违约

1.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要求,即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计算方法:

2.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付给赔偿金,补偿违约金不足的部分。违约金、赔偿金应在双方明确违约责任后10天内偿付,否则按___利率给付利息。乙方应给付甲方的违约金、赔偿金,经双方同意后可由甲方从合同价款中扣收。

3.除非合同解除或终止,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4.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经济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三十二条 索赔

1.合同一方的经济利益、正当权利因对方违约、危害行为遭受损失,要求对方予以给付、补偿、归还,按以下程序进行。

(1)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和充足的证据。

(2)在索赔事件发生后20天内,向对方提交“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包括索赔的理由、依据、要求等内容。

(3)受索赔方在索赔方提交通知后____天内给予书面确认,或提出异议、通知索赔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证据;索赔方在接到该通知后___天内提交补充理由证据,受索赔方接到补充理由证据后____天内给予书面答复。

(4)索赔方逾期未提交“索赔通知”或补充理由证据,视其为放弃索赔;受索赔方逾期未要求补充理由证据或未作出答复,视其为确认索赔“索赔通知”则从应答复的最后1天起生效。

2.受索赔方在确认索赔后10天内如数向索赔方给付或补偿、归还,否则应赔偿因迟误给索赔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章 其它

第三十三条 安全施工

1.执行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防事故。

2.乙方承担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出现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及费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按有关规定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应为此提供方便条件。

3.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等特殊环境施工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费用由甲方承担。

4.乙方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经济支出。

第三十四条 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

1.甲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特殊工艺,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请、审批手续,承担申报、试验等费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负责试验等有关工作。

2.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按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约定处理。

3.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图纸、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原定材料、设备的换用,应经甲方代表批准。

4.以上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利益,双方按协议分摊或分享。

第三十五条 地下障碍和文物

乙方在施工中发现文物、古墓、古建筑基础和结构、化石、钱币等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或其它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应在4小时内通知甲方代表,报告有关管理部门并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甲方代表应在收到通知后12小时内对乙方采取的保护措施给予批准或提出处理意见。甲方应承担保护措施的费用,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三十六条 工程分包

1.乙方分包部分工程,将分包合同副本送交甲方代表。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以本合同为准。可分包的工程:

2.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约定义务与责任。乙方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监督管理人员,保证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或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或疏忽。甲方指定分包单位(人)的,不适用本款约定。

3.分包工程价款的结算:

第三十七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____级以上的地震、___级以上持续____天的大风、____mm以上持续___天的大雨、___年不遇的持续____天高温天气、____年不遇的持续____天严寒天气等灾害。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害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代表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___天向甲方代表报告1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处理灾害提供必要条件。

2.因不可抗力遭受损失的承担:

(1)已完工程、施工设施和甲乙双方已购材料、设备的损失由甲方承担,第十五条第二款约定的返工费和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第二十四条第五款、第二十四条第六款约定的工程价款或材料、设备费用除外。已购材料、设备、包括已提取、接收、验收、保管或在运途中、在现场用于施工的材料、设备。

(2)乙方为防止、减少不可抗力对工程的损害应采取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及损失,由甲方承担。

(3)乙方生产、生活临时建筑的损失,由甲方予以适当的补偿。

(4)人员伤亡由其单位负责处理并承担费用,但由于第三十七条第二款(2)条中的情况造成伤亡则由甲方给予补偿。

(5)乙方的施工机械设备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但因第三十七条第二款中的情况所致则由甲方给予补偿。

(6)第十五条第二款约定的返工费和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第二十四条第五款、第二十四条第六款约定的工程价款或材料、设备费用,由乙方承担。

3.经受不可抗力损害后的清理、修复工作由乙方承担,甲方给付乙方的费用按第二十六条约定约定,双方可另签协议约定。

第三十八条 保险

1.甲方办理工作保险和施工现场甲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的保险,并支付相应费用。

2.乙方办理自己在施工现场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应费用。

3.投保后发生事故,乙方应在___天内向甲方代表提供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乙方在15天后第___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

第三十九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1.由于政策变化、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双方可签订协议变更、中止或解除合同。

2.甲方应如约付给乙方在合同变更、中止或解除之前已完工程的价款,以及已进行或已履行的部分工作、服务费用等为完成整个工程所发生的开支,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3.乙方应妥善保护和移交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并为分包单位的撤出提供条件。

4.甲方应为乙方及分包单位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承担以上的经济支出。

5.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方负责在变更、中止或解除合同后___天内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逾期未退货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四十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____之日起生效。

2.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并退还质量保修金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四十一条 合同份数

1.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方双方签字盖章后分别保存。

2.副本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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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6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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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局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传真: 传 真:

开 户银 行: 开 户银 行:

帐 号: 帐 号:

邮 政编 码: 邮 政编 码: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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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建设工程自愿承包施工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3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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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工期:工期进度按项目部下达的计划为准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材料包括(模板、元钉、止水螺杆、脚

手架钢管、扣件、及圆盘锯、小型工具和三级电

箱以下的电线等)

5、承包内容:木模全部工程量及内外脚手架,含张设安全网、铺设竹簙

6、承包范围:图纸范围内所有有关木工模板制安分项工程的工作内容,直至竣工清理结束。具体承包内容包括:模板翻样;配合放线;模板、木方制安及拆除;钢管、扣件搭设及加固;模板限位及拆除;

每道工序(模板内外、施工缝等)施工前后的垃圾清理;砼浇捣时指派专人值班护模;砼浇捣后跑模砼打凿、磨光;穿墙螺杆起回丝;模板涂刷脱模剂;施工缝的隔离网制安及拆除、清理;砼吊模;砼构造柱、圈梁、腰带、预留洞的模板安拆;预留插筋处模板打洞;预埋铁件的放置;材料的清理、拔钉、吊运、归堆;二次结构全部工作;脚手架的搭设及拆除。

9、承包价格:按模板接触面积综合楼45/m2,综合车间2和水合

车间都是58/m2,车间用塔吊就减去1万元人工工

资,综合楼外脚手架按建筑面积25元计算、综合

车间2和水合车间外脚手架按建筑面积23元计算

(包含人工、材料)。

二、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为加强甲方对乙方施工全过程的施工监控管理,现甲方委派蔡庆同志为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甲方代表),负责该工程的一切对外活动,负责协调建设方的关系。

2、及时组织乙方会同建设方、设计单位图纸会审,并协助乙方办理好设计图纸变更的有关签证手续。

3、协助乙方做好工程施工期间与当地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在施工过程中依照甲方的管理规定进行项目管理,甲方有权对乙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5、如乙方违背合同施工,不能适应本工程该工种的承包,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返工、整改,直至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有权及时清退乙方退场,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同时甲方保留向乙方追偿由此造成损失的权利。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签订合同人任该工种负责人(责任人)。

2、乙方必须无条件履行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工程合同的各项条款,执行来自建设方及甲方的指令。

3、乙方在充分了解该工程项目后,表示完全有能力(人、财、物)按工程合同内容执行并完成好本项目。如因乙方在资金、施工力量、质量、安全、施工管理等方面原因不能达到工程所在地政府有关部门及建设方、甲方要求而造成违纪和违约,乙方必须无条件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包括全部民事和刑事责任),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市场信誉和全部经济损失。

4、乙方必须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若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不能完成施工任务的,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工期以甲方的形象进度为准。

5、乙方将本工程该工种的所有施工人员(包括管理人员)编好花名册,并将身份证交由甲方复印备案,以便甲方到工程所在地或有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若在乙方送交甲方的花名册中无名单者,所发生的一切伤亡事故或其他原因所引起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6、乙方应自行处理好外欠债务和职工工资分配,由于乙方管理不

善等原因造成亏损,由乙方负责。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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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建设工程监理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65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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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与监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投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中有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①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

②本合同标准条件;

③本合同专用条件;

④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本合同自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__________份。

委托人:(签章)_

___________监理人:(签章)_

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

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

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签订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部分 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5)“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派到监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6)“承包人”是指除监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设有关事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

(7)“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8)“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

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9)“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

(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11)“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列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条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

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监理人义务

第四条 监理人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

第五条 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委托人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理权益。

第六条 监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

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

第七条 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义务

第八条 委托人在监理人开展监理业务之前应向监理人支付预付款。

第九条 委托人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根据需要,如将部分或全部协调工作委托监理人承担,则应在专用条件中明确委托的工作和相应的报酬。

第十条 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第十一条 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第十二条 委托人应当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负责与监理人联系。

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人。

第十三条 委托人应当授予监理人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人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监理权限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十四条 委托人应在不影响监理人开展监理工作的时间内提供如下资料:

(1)与本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第十五条 委托人应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办公用房、通讯设施、监理人员工地住房及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设施,对监理人自备的设施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补偿金额=设施在工程使用时间占折旧年限的比例_设施原值+管理费)。

第十六条 根据情况需要,如果双方约定,由委托人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其他人员,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款中予以明确。

监理人权利

第十七条 监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享有以下权利:

(1)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

(2)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

(3)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4)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

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供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

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和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应当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

(5)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6)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

(7)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

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委托人作出书面报告。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

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

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

承包人得到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订权。

(10)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订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

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

第十八条 监理人在委托人授权下,可对任何承包人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

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委托人事先批准。

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监理人所做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委托人。

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工程承包人人员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要求承包人调换有关人员。

第十九条 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委托人或承包人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

当委托人和承包人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

当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机构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委托人权利

第二十条 委托人有选定工程总承包人,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第二十二条 监理人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先经委托人同意。

第二十三条 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第二十四条 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便函换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

监理人责任

第二十五条 监理人的责任期即委托监理合同有效期。

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

第二十六条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

如果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

累计赔偿总额(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规定以外)不应直过监理报酬总额(除去税金)。

第二十七条 监理人对承包人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

因不可抗力导致委托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人不承担责任。

但对违反第五条规定引起的与之有关的事宜,向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 监理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人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支出。

委托人责任

第二十九条 委托人应当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监理人处理委托业务时,因非监理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补偿损失。

第三十条 委托人如果向监理人提出赔偿的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的监理人的各种费用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三十一条 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则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

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相应延长,并得到附加工作的报酬。

第三十二条 在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人应当立即通知委托人。

该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

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应当增加不超过42日的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监理报酬。

第三十三条 监理人向委托人办理完竣工验收或工程移交手续,承包人和委托人已签订工程保修责任书,监理人收到监理报酬尾款,本合同即终止。

保修期间的责任,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42日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三十五条 监理人在应当获得监理报酬之日起30日内仍未收到支付单据,而委托人又未对监理人提出任何书面解释时,或根据第三十一条及第三十二条已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时限超过六个月的,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发出通知后14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进一步发现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份通知发出后42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

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六条 监理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勤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得到额外的报酬。

第三十七条 当委托人认为监理人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人发现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

若委托人发出通知后21日内没有收到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日内发出终止委托监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终止。

监理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 合同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

监理报酬

第三十九条 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报酬,按照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方法计算,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四十条 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报酬,自规定之日起,还应向监理人支付滞纳金。

滞纳金从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起计算。

第四十一条 支付监理报酬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第四十二条 如果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中报酬或部分报酬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24小时内向监理人发出表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报酬项目的支付。

其他

第四十三条 委托的建设工程监理所必要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材料、设备复试,其费用支出经委托人同意的,在预算范围内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第四十四条 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如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由监理人聘用的,其费用由监理人承担;

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四十五条 监理人在监理工作过程中进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得到了经济效益,委托人应按专用条件中的约定给予经济奖励。

第四十六条 监理人驻地监理机构及其职员不得接受监理工程项目施工承包人的任何报酬或者经济利益。

监理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第四十七条 监理人在监理过程中,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监理人亦不得泄露设计人、承包人等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四十八条 监理人对于由其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委托人仅有权为本工程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九条 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对方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如仍未能达成一致时,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第二条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及监理依据:

第四条 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

第九条 外部条件包括:

第十条 委托人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

第十一条 委托人应在_________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

第十二条 委托人的常驻代表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如下设施:

监理人自备的、委托人给予补偿的设施如下:

补偿金额=

第十六条 在监理期间,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_____________名工作人员,由总监理工程师安排其工作,凡涉及服务时,此类职员只应从总监理工程师处接受指示。

并免费提供_____________名服务人员。

监理机构应与此类服务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对此类人员及其行为负责。

第二十六条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累计赔偿额不超过监理报酬总数(扣税)〕: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_报酬比率(扣除税金)

第三十九条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人的报酬: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工作报酬:(报酬=附加工作日数_合同报酬/监理服务日)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工作报酬:

第四十一条 双方同意用___________支付报酬,按__________汇率计付。

第四十五条 奖励办法:

奖励金额=工程费用节省额_报酬比率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附加协议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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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建设工程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8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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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证书等级:一级电话:

(甲方)委托(乙方)承包人建造1#厂房建造工程,经双方协商签订合同,合同依据如下:

1.1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去执行。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筑工程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筑建设工程,设计院设计建造施工图批准文件去执行。

2.1本合同建造项目内容:名称、规模、阶段完工时间表、投资及建筑工程费用表见下表:所有报价以设计院设计施工图纸要求标准去建造、施工,1#厂房报价如下表格:

2.2乙方承包甲方所发包之工程,为确保乙方能准时保证按时完工交付甲方使用,乙方5%的保修金。

2.3乙方保证按工程进度,准时或提前完工交付甲方使用。

若甲方原因不能如期完成或合同建设中途无法继续施工,经双方协商解决。

2.4若乙方无法继续施工或未能履行合同的建设,甲方可全权决定收回乙方已盖好或尚未建设完成的工地现场。

2.5乙方若停工十日以上,未能继续依合同建造,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后,自行和第三方(丙方)新的建设团队签约施工,继续完成乙方未完成的建造工作,甲方不承担乙方所投放施工的建造费用。

(乙方不可用任何理由干涉甲方的授权和工程建设)

3.1本合同建造费,估算为人民币,甲方需依工程进度和合同要求,准时付款给乙方。

付款支付如附件一。

4.1(甲方)发包人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负责,(甲方)发包人不得要求(乙方)承包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建造。

4.2(甲方)发包人变更委托建造项目、规定、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较大修改,以致(乙方)承包人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发包人应按(乙方)承包人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承包人增付建造费用。

4.3在未签订合同签(甲方)发包人已同意,(乙方)承包人为(甲方)发包人所作的各项估计,报价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建造费用。

4.4(乙方)承包人应保护(甲方)发包人的知识产权,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设计。

未经(甲方)发包人同意,(乙方)承包人不可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好本合同外的项目。

5.1(乙方)承包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发包人提出的施工图要求,进行施工建设,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材料、物料和辅料并保证施工品质。

5.2(乙方)承包人建筑施工建筑物合理使用年限最少为年。

6.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发包人应根据(乙方)承包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赔偿给(乙方)承包人。

6.2(甲方)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完成的工程进度项(乙方)承包人支付建造工程费。

逾期支付每周应承担支付千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时,(乙方)承包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的工程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发包人。

6.3(乙方)承包人对图纸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应立即和设计院沟通修改和补充。

由于(甲方)图纸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承包人除书面通知甲方,并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不承担任何责任。

6.4合同生效后,(甲方)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发包人应25%总造价款作为(乙方)承包人的赔偿。

7.1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件和设备,都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乙方)承包人不得以次充好,任意用它品取代。

7.2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7.3本合同发生争执时,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以由当地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7.4本合同一式三份,发包人二份,承包人一份。

7.5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乙方)承包人向(甲方)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保证金后生效。

7.6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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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青岛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6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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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承包人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达成协议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规模及结构特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天。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合同价款

币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总价(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

综合单价或费率:□详见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书(招标工程);□详见经确认的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非招标工程)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适用招投标工程);

3.投标文件(适用招投标工程);

4.经确认的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适用非招投标工程);

5.本合同专用条款和补充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图纸;

9.工程量清单;

10.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记录和文件;

11.发包人或工程师有关通知及工程会议纪要;

12.工程进行过程中的有关信件、数据电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六、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他们的定义相同。

七、承包人承诺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及工程师的指令进行施工、竣工,在缺陷责任期内承担工程质量缺陷保修责任,并履行本合同书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八、发包人承诺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并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和承包人约定自双方签字盖章并送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本合同生效。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 承包人(公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共29页,当前第1页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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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条件[页2]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13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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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条件

(2)“永久性工程”指根据合同规定将建设的永久性工程(包括设备)。

(3)“临时性工程”指在施工并完成工程及保修中所需的及有关的各种临时工程(不包括承包人的设备)。

(4)“设备”指定于构成或构成永久工程组战部分的机器装置或类似的物件。

(5)“承包人设备”指不包括构成或预定构成部分永久性工程的设备、材料或其他物品在内的所有施工并完成工程及保修所需的、任何性质的设备及物品(不包括临时工程)。

(6)“分段工程”指在合同中特别规定的作为工程—部分的分段工程。

(7)“工地”指为工程施工由业主提供的用地及在合同中特别注明的将构成部分工地的任何其他场所。

(g)“费用”指不论在工地内或工地外已合理发生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开支,包括:

管理费及可合理分摊的费用,但不包括任何利润补贴。

(2)“日”指日历日。

(3)“元”和缩写“rmb¥”指合同中作为地方货币单位的人民币元。

(4)“外币”指工程施工所在国以外国家的货币,包括港币。

(5)“书面函件”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函件,包括电传、电报及传真通讯。

1.2 标题和旁注

各个条款中的标题及旁注不应视为条款的一部分,在合同条款或合同本身的解释也不应加以考虑。

1.3 注释

凡指当事人或当事人各方的字词应包括公司和有关法人资福的任何组织。

1.4 单数和复数

仅表明单数形式的词也可以代表复数,根据上下文需要而定,反之亦然。

1.5 通知、同意、批准、证明和决定

除非另有规定,凡合同条款中提及的由任何人发出、给予的任何通知、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应是书面形式的。并应对“通知”、“证明”或“决定”等词作相应的解释。任何这种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不应被无理收回或延误。

1.6给业主和监理工程通知的地址

(a)给业主通知的地址是__________________(地址名称)

(b)给监理工程师通知的地址是:__________(地址名称)

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代表2.1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力

(a)监理工程师应履行合同中规定的职责。

(b)监理工程师可以使用在合同中规定的或必要时由合同暗示的权力。但规定:除下列(4)(i)和(4)(i i)条外,监理工程师在根据下列条款行使其职责之前应取得业主明确的批准:

(1)根据第4款,批准工程任何部分的分包合同;

(2)证明第12款项下增加的费用;

(3)决定第51款,发出变更指令,但下列情况除外:

(i)如果发生非常紧急情况,监理工程师认为将造成人员伤亡、或危及工程或邻近的财产或从业主的权益考虑需立即采取行动,在这种情况下,监理工程师被授权发布处理这种危机状况所必需的指令或命令,承包人应实施一切工作或按监理工程师的命令竭尽全力去处置或减轻危急状况。尽管监理工程师的命令未事先征得业主的批准,承包人仍应立即执行这些命令。

监理工程师应根踞第52款规定,确定因上述命令而增加的合同费用,并通知承包人,抄报业主;

(ⅱ)如果单项或累积批准的工程数量变化不超过合同价的5%,或不超过某一特定项目总费用的15%,除非这种数量变化在图纸或其他招标文件中联部是可以预知的及除外的。

共35页,当前第2页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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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建设后续工程分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7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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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

承包人:

______小区安置房建设项目是区政府______年实施的棚户区改造和安置项目,该项目由徐州飞腾房地产公司负责建设,因开发商资金链断裂等原因,安置房未能如期交房,给拆迁户生活带来不便。为尽快解决该问题,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后续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补充协议书。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小区后续分项工程

工程地点:______小区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小区后续工程模板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年___月__日

四、付款方式

支付____万元,承包方正常供应工程所需模板。

五、工程实施过程中,若工程量有增减变化,由承包方提出申请,监理和发包方确认后,报政府批准后实施,据实结算。

六、工程质量安全等要求按原合同执行

七、违约、索赔和争议

1、发包人承担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规定预付工程款,承包人承诺模板供应不间断,经承包人书面催告后在30日内,仍未支付的,从催告期满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项的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直到按合同规定应付工程款支付为止。

2、承包人承担的违约责任:

发包人首付工程款后,承包人三天内仍不正常供应模板的,发包人停止支付后续工程款并不予进行工程核量审计结算且飞腾公司也不予进行结算。

八、工程实施过程中,若协议双方发生争议,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诉讼解决。

九、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年__月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订后生效。

承包人:(签章)发包人:(签章)

身份证号:

银行卡号: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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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基本建设工程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1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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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本着互相信任的原则,就甲方的水电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1.装修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本项工程预计费用 元人民币。 第二条 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 乙方必须至少提前三天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购买的材料的清单,并注明所需要 材料的数量。甲方应按时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方应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如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甲方供应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乙方供应的水电材料甲方应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乙方自带施工的必须工具(锥子、切割片等),要保证安全性、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和损耗费用。 第三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应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210-20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27-20并参照《____省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标准及其他 db-3598》及《市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2.由于乙方施工技术差及责任心不到位等自身原因造成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两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 第四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等的现场管理约定:

1.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处理好由于施 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2.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4.保证装饰装修现场的整洁,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5.负责装饰装修所产生垃圾的处理工作,每日至少清洁一次。

6.乙方如因施工原因需居住在现场,日常用水、用电等必须注意安全,工地发生工伤由乙方负责。

7.乙方应做好施工材料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现场。

8.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甲供的装修材料出门,若发现偷盗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赔偿。 第五条 关于工程价款、承包内容、施工工艺、结算的约定:

1. 工程款付款方式: 布管验收合格后支付工钱的50%,水电完工后支付30%,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20%

1)。水电开槽、布线、穿线、埋槽

2)。所有水电施工过程的垃圾清运(每天现场整理装袋)

3)。水电施工的穿墙、打孔、切割

4)。开关面板安装

5)。小五金、马X、的安装

6)。后期灯具的安装

3.工程结算方式: 按实结算: 总价结算:20元平米(套内面积)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 伍拾元的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 伍拾元违约金。 第七条 纠纷处理方式: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 10 %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其它约定:

1.双方同意由第三方监理(厦门XX公司)进行协商工作。 在未经第三方监理(厦门XX公司)确认情况下,甲方有权不支付乙方相关费用。

2.经过第三方监理(厦门XX公司)确认,甲方必须按照约定支付乙方相关费用。

3.因气候、停电等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双方确认后可以顺延。

4.甲方在入住前可以要求乙方5次来现场配合其他工种的交叉施工,超过5次部分每次甲方需支付乙方50元天的劳务费。

5.保修期内由于乙方的施工和产品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维修,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由于甲方使用不当或不可抗力或不可遇见原因造成的问题,甲方按实际发生费用支付乙方维修费用。

(一)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四)合同有效期至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 水电工程保修________年,过了保修期乙方来维护甲方应支付相应费用。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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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电力,工程,全文共 12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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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第一章 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 词语涵义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 称《合同条件》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组成,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 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2.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电力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4.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会监理:受甲方委托、具备《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6.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7.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8.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如上部门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9.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电力工业部、电业管理局、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局或其根据《电力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暂行规定》设置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0.工程:《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电力建设永久工程。

11.合同价款:以现行的定额、材料预算价和相应的取费标准为指导价格,通过招标投标或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用以支付乙方履约完成工程施工内容的价款总额。

12.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发生,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款。

13.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负担的开支。

14.工期:甲乙双方参照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工期定额等规定,在《协议条款》中约定的合同工期。

15.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

16.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8.施工现场:经甲方同意、“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所确定的用以施工的场地。

19.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字、复印、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

20.不可抗力: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风、雨、震等对工程及履约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21.赔偿金:责任方弥补对方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费用,包括停工、窝工、返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配件积压、倒运的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等实际费用,以及从这些费用应付之日起所应计取的利息等可得利益的损失。

22.质量缺陷:工程不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对质量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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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建设工程分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0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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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甲方):地址:设计人(乙方):地址: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互惠、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委托乙方承接_____________工程设计,双方就本工程相关事宜进行协商,现为明确双方的职责,结合本合同的具体情况,签订如下协议。

一、设计依据

1、甲方提交的委托书。

2、甲方提交的地质勘查资料、建筑施工图(包括但不限于平面布置图、结构图等)。

3、甲方提出的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标准的其它要求。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

2、建设地点:

3、承包范围:

4、承包方式:

三、设计费用及支付风险提示:设计费

合同当事人在确定设计费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首先,设计合同或相关文件中双方对设计费率予以确认的,应尊重双方当事人的选择。工程设计收费标准及相关统一定额并非强制性规范,而是发包人与设计人之间协商约;

其次,在不能证明设计合同或相关文件中双方就设计费率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确定设计费,避免因无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情况下造成不必要纠纷。

1、本合同的设计费为____________万元。风险提示:定金

定金兼有成约定金和解约定金的性质,如果当事人双方同意对定金额度进行修改,该数额不能超过总设计费的20%,超过20%的部分只能作为预付款,而不具有定金的效力。当事人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可按比例适用定金罚则。

在发包人或设计人履行部分合同义务后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只不过在实践中,当事人往往没有注意到这一点,在仲裁或诉讼时也就未提出相应的请求,造成自己的权利未得到全面保护,如果您对这部分还有疑问,您也可以在签合同之前咨询专业的律师。

2、订立合同时,甲方先交纳定金,为工程款的______%,计____________元。

3、乙方提交设计文件后三天内,甲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______%,计____________元。

4、本工程完工后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完整的资料以及有效发票,甲方结清余款,计_______________元。

四、甲方职责

1、甲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相关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有效性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2、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返工或增加工作量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工作费用。

3、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天,应按应付金额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且乙方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甲方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4、甲方应为乙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

五、乙方职责

1、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风险提示:设计合理使用年限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的确定关于建设工程的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主要指建筑主体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建设工程的设计合理使用年限分为四类:

一、对于临时性建筑,其设计使用年限为________年;

二、对于易于替换结构构件的建筑,其设计使用年限为2________年;

三、对于普通房屋和构筑物,其设计使用年限为________年;

第四,对于纪念性建筑和特别重要的建筑结构,其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________年。

对于专业建筑工程,则应按照相应的专业技术规范要求确定其设计合理使用年限。对于具体工程项目,其设计合理使用年限则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建筑等级、重要性来确定。在建设工程的设计合理使用年限内,工程承包人应当对该工程的主体结构(包括地基基础)进行保修。

对此如果仍存在疑问,建议制定合同的时候咨询专业律师,或者交由律师帮您起草,避免定制的合同违反规定而无效。

2、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___年。风险提示:赔偿金的确定

由当事人协商确定赔偿金金额,实践中相当一部分合同回避了关于赔偿金的约定,或空白、或划去、或直接删去关于赔偿金的规定。

如果发包人和设计人在合同中事先约定了损害赔偿金的计算方法,应当按约定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计算方法为实际损失的一定比例,值得注意的是,在约定的赔偿金不过分高于实际损失时,法律应当

首先尊重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自治,承认双方约定的正当性。

若当事人约定的赔偿金远远高于实际损失,基于公平原则,法律应予以必要干涉。因此,当事人在约定赔偿金时,应充分考虑设计文件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慎重填写赔偿金金额。

3、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根据损失程度向甲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4、由于乙方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乙方按该设计部分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定金。风险提示:保密、知识产权

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等的知识产权;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并给设计人以补偿;

另外,设计人也应当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

六、保密本合同涉及的所有文件,会议纪要,往来函件均属于保密内容,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其进行营利活动,不得将以上材料擅自修改、复制或转让给第三人,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七、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本合同签订后发生的一方无法预见、无法控制但妨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履行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水灾、其它自然灾害或战争等。

2、如果发生了任何不可抗力事件,使一方无法完成其在本项下的合同义务,可暂停履行其合同义务,当不可抗力的情况消失时,应继续履行。

八、违约责任

1、甲方交付的资料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2、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工程款的,每逾期一天,须支付乙方违约金___________元。

3、乙方无正当理由延迟交付设计的,每逾期一天,须支付乙方违约金___________元。

4、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要求解除合同的,应提前通知对方,给对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均应赔偿。

九、争议解决因履行本设计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附则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责任履行完毕后失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一致的,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甲方:联系人:联系电话: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联系人:联系电话: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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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7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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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

工程地点:

────────────────────

工程内容:

────────────────────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资金来源:

────────────────────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__元(人民币)

─────────

¥:__________元

─────────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相关文档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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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建设工程城乡检测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88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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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方合同编号: 号

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制定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服务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对其开发建设(承建)的______进行检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___________质量检测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建筑面积:

结构类型: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万元

工程检测范围 。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查施工范本)

1. 中标通知书(如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有);

3. 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 通用合同条款;

5、工程检测与相关服务规范

6、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如有)

7、图纸

8. 附录,即: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质量要求

按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和委托单位的检测内容、完成时间进行检测,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对招标人委托的检测项目进行客观公正检测,做到检测数据完整、准确、真实、清楚。

五、检测项目负责人

检测项目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

六、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签约合同总价为(大写): (此报价已包括了实施和完成本项目的检测服务所需的检测项目清单费、技术服务费、检测修缮费、交通、通讯、保险、税费和利润)。

1、具体检测内容及抽检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2、合同价格形式为 总价包干 。

七、双方承诺

1. 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为乙方开展工程质量检测提供条件,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

2. 乙方向甲方承诺:

(1)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工程质量检测报告与相关服务。

(2)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检测工作,不转包或违法分包。

3.甲方和乙方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2. 订立地点: 。

3、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4、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生效。

5、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份。

甲方: 乙方: (盖章)

住所: 住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理人:(签字) 的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第二部分 通用条件

1. 定义与解释

1.1 定义

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工程质量检测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

1.1.2 “工程质量检测”是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接受委托,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对建设工程及其所使用的建筑材料、中间产品、设备、构配件的质量安全、使用功能等进行测试的活动。

1.1.3 “相关服务”是指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受委托方的委托 ,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勘察、设计、建造、保修、使用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

1.1.4 “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乙方的工作。

1.1.5 “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以外乙方的工作。

1.1.6 “项目负责人”是指代表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全面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检测人员。

1.1.7 “酬金”是指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乙方的金额。

1.1.8 “正常工作酬金”是指乙方完成正常工作,甲方应给付乙方并在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酬金额。

1.1.9 “附加工作酬金”是指乙方完成附加工作,甲方应给付乙方的金额。

1.1.10 “一方”是指甲方或乙方;“双方”是指甲方和乙方;“第三方”是指除甲方和乙方以外的有关方。

1.1.11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12 “天”是指第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

1.1.13“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公历月时间。

1.1.14 “不可抗力”是指甲方和乙方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检测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1.2 解释

1.2.1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

1.2.2 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专用条件及附录A、附录B;

(4)通用条件;

(5)投标文件。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2. 乙方义务

2.1 乙方的工作范围和内容

2.1.1 乙方工作范围和内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2.1.2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在附录A中约定。

2.2 工程质量检测与相关服务依据

2.2.1工程质量检测依据包括:

(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

(2)与工程有关的标准;

(3)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

(4)本合同及委托方与第三方签订的与实施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

双方根据工程的行业和地域特点,在专用条件中具体约定工程质量检测依据。

2.2.2 相关服务依据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2.3 项目组成员

2.3.1 乙方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项目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

2.3.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及重要岗位检测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工程质量检测工作正常进行。

2.3.3乙方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组人员。乙方更换项目组人员时,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乙方更换项目组其他检测人员,并通知委托方。

2.3.4 乙方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检测人员:

(1)严重过失行为的;

(2)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

(3)涉嫌犯罪的;

(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

(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

(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2.3.5 甲方可要求乙方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项目组工程质量检测人员。

2.4 履行职责

乙方应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有关标准及本合同履行职责。

2.4.1 在工程质量检测与相关服务范围内,甲方提出的意见和要求,乙方应及时提出处置意见。

2.5 提交报告

乙方应按专用条件约定的种类、时间和份数向甲方提交工程质量检测与相关服务的报告。

2.6 文件资料

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甲方应在现场保留工作所用的图纸、报告及记录等相关文件。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工程质量检测有关文件归档。

2.7 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乙方无偿使用附录B中由甲方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场地、资料、设备。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甲方提供的房屋、设备属于甲方的财产,乙方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终止时将这些房屋、设备的清单提交甲方,并按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

3.甲方的义务

3.1 提供资料

甲方应按照附录B约定,无偿向乙方提供工程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最新的与工程有关的资料。

3.2 提供工作条件

甲方应为乙方完成工程质量检测与相关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

3.2.1 甲方应按照附录B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场地、设备,供乙方无偿使用。

3.2.2 甲方应负责协调工程建设中所有外部关系,为乙方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

3.3 委托方代表

甲方应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的代表,负责与乙方联系。甲方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后7天内,将甲方代表的姓名和职责书面告知乙方。当甲方更换甲方代表时,应及时通知(含书面)乙方。

3.4答复

甲方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对乙方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

3.5 支付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酬金。

4. 违约责任

4.1 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1.1 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委托方损失。赔偿金额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乙方承担部分赔偿责任的,其承担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4.1.2 乙方向甲方的索赔不成立时,乙方应赔偿委托方由此发生的费用。

4.2 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2.1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赔偿。

4.2.2 甲方向乙方的索赔不成立时,甲方应赔偿乙方由此引起的费用。

4.2.3 甲方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28天,应按专用条件约定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4.3 除外责任

因非乙方的原因,且乙方无过错,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延误等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损害。

5. 支付

5.1 支付货币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涉及外币支付的,所采用的货币种类、比例和汇率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5.2 支付申请

乙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时间的7天前,向甲方提交支付申请书。支付申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付款总额,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

5.3 支付酬金

支付的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

5.4 有争议部分的付款

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甲方提交的支付申请书后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异议通知。无异议部分的款项应按期支付,有异议部分的款项按第7条约定办理。

6. 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6.1生效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甲方和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本合同生效。

6.2变更

6.2.1 任何一方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

6.2.2变更估价原则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变更估价按照本款约定处理: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认定;

(3)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变更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列明的该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超过15%的,或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按照合理的成本与利润构成的原则,由合同当事人按照第4.4款〔商定或确定〕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6.2.3除不可抗力外,因非乙方原因导致乙方履行合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乙方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甲方。增加的检测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应视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由双方协商确定。

6.2.4合同生效后,如果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乙方不能完成全部或部分工作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除不可抗力外,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应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由双方协商确定。乙方用于恢复服务的准备时间不应超过28天。

6.2.5合同签订后,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颁布或修订的,双方应遵照执行。由此引起检测与相关服务的数量、范围、时间、酬金变化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进行相应调整。

6.2.6 因非乙方原因造成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量增加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由双方协商确定。

6.2.7因工程规模、检测范围的变化导致乙方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由双方协商确定。

6.3 暂停与解除

除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外,当一方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另一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约定暂停履行本合同直至解除本合同。

6.3.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双方无法预见和控制的原因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已无意义,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或乙方的部分义务。在解除之前,乙方应作出合理安排,使开支减至最小。

因解除本合同或解除乙方的部分义务导致乙方遭受的损失,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甲方予以补偿,补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解除本合同的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6.3.2 当乙方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甲方应通知乙方限期改正。若甲方在乙方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未收到乙方书面形式的合理解释,则可在7天后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乙方时本合同解除。甲方应将检测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限期改正通知到达乙方之日,但乙方应承担第4.1款约定的责任。

6.3.3 乙方在专用条件5.3中约定的支付之日起28天后仍未收到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应付的款项,可向甲方发出催付通知。甲方接到通知14天后仍未支付或未提出乙方可以接受的延期支付安排,乙方可向甲方发出暂停工作的通知并可自行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暂停工作后14天内乙方仍未获得甲方应付酬金或甲方的合理答复,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甲方时本合同解除。甲方应承担第4.2.3款约定的责任。

6.3.4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时,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可暂停或解除本合同。

6.3.5 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清理、争议解决方式的条件仍然有效。

6.4 终止

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本合同即告终止:

(1)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

(2)甲方与乙方结清并支付全部酬金。

7. 争议解决

7.1协商

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彼此间的争议。

7.2调解

如果双方不能在14天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给专用条件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解。

7.3仲裁或诉讼

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专用条件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 其他

8.1 外出考察费用

经甲方同意,检测人员外出考察发生的费用由甲方审核后支付。

8.2咨询费用

经甲方同意,根据工程需要由乙方组织的相关咨询论证会以及聘请相关专家等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3 守法诚信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处获得任何经济利益。

8.4 保密

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所提供的保密资料,保密事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5 通知

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在送达对方时生效,收件人应书面签收。

8.6 著作权

乙方对其编制的文件拥有著作权。

乙方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有关检测与相关服务的资料。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如果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检测与相关服务的资料,应当征得甲方的同意。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1. 定义与解释

1.2 解释

1.2.1 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 / 。

1.2.2 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 按第一部分第三条顺序 。

2. 乙方义务

2.1 工程质量检测的范围和内容

2.1.1 工程质量检测范围如下第 项所述:

1、见证取样检测

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验、钢筋(含焊接与机械连接)力学性能检验、砂、石常规检验、混凝土检验、砂浆检验、简易土工检验、混凝土掺加剂检验、防水卷材检验、预应力钢绞线、锚夹具及组合件检验、沥青检验、沥青混合料检验、墙体材料(强度)检验、建筑装饰材料技术性能检验等检测项目。

2、节能检测

挤塑板、燃烧性能、网格布、电线、中空玻璃、遮阳系数、建筑门窗、保温砂浆、抗裂砂浆、墙体传热、外墙节能钻心等检测项目

3、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地基承载力静载检测、桩的承载力检测、桩身完整性检测、锚杆、锚索锁定力检测、静力、动力触探检测等检测项目。

4、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

混凝土强度检测、砂浆强度检测、砌体强度检测、尺寸偏差、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混凝土构件结构性能检测、后置埋件的力学性能检测、变形观测、建筑门窗检测、结构粘结强度、锚栓和植筋检测、结构裂缝检测、混凝土缺陷检测等检测项目。

5、建筑幕墙工程检测

建筑幕墙的气密性、水密性、风压变形性能、层间变位性能检测、幕墙用型材强度检测、型材的镀(涂)层厚度检测、硅酮结构胶相容性检测、硅酮结构胶剥离粘结性检测等检测项目。

6、钢结构工程检测

钢结构焊接质量无损检测、钢结构防腐及防火涂装检测、钢结构节点检测、机械连接用紧固标准件及高强度螺栓力学性能检测、钢结构的变形检测、钢材、钢铸件力学性能检测等检测项目。

7、室内环境检测

室内环境污染物、建筑材料、土壤中氡浓度等检测项目。

8、建筑物附属设备安装工程检测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水压试验)、建筑电气工程(绝缘电阻、接地电阻)、通风与空调工程等检测项目。

2.1.2 工程质量检测工作内容还包括: 。

(如乙方缺少某些特殊的分项工程的检测资质,允许乙方将此类分项工程的检测服务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2 工程质量检测与相关服务依据

2.2.1 工程质量检测依据包括:

按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和委托单位的检测内容、完成时间进行检测,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2.2.2 相关服务依据包括:

2.3检测项目负责人

2.3.1 乙方检测总负责人为:

各检测项目组负责人为:

2.3.2 总负责人的职责:

检测项目组负责人的职责:

2.3.3检测总负责人和各检测项目组如有变更,乙方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通知中应当载明继任人的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继任总负责人或检测项目组负责人继续履行2.3.2项约定的职责。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总负责人和项目组负责人。乙方擅自更换总负责人和项目组负责人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3.4 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检测总负责人或检测项目组负责人。通知中应当载明要求更换的理由。乙方应在接到更换通知后14天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的改进报告。甲方收到报告后仍要求更换的,乙方应在接到第二次更换通知的28天内进行更换,并将新任命的总负责人或检测项目组负责人的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书面通知甲方。继任总负责人或检测项目组负责人继续履行2.3.2项约定的职责。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总负责人或检测项目组负责人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5 提交报告

乙方应提交报告的种类、时间和份数:自接所对应的工程质量检测项目之日起 3-7 天(含出检测报告的时间),具体时间安排以对应工程项目监理通知为准。份数4份。

2.7 使用甲方的财产

由甲方无偿提供的房屋、场地、设备的所有权属于: 无提供 。

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后 天内移交甲方无偿提供的房屋、场地、设备。移交的时间和方式为: 。

3. 甲方义务

3.3甲方代表

甲方代表为: 。

3.4 答复

甲方同意在 10 天内,对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4. 违约责任

4.1 乙方的违约责任

4.1.1乙方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由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明确)

4.2 甲方的违约责任

4.2.3 甲方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

(由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明确)

5.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5.5合同价格形式:总价包干。

5.6预付款:无

5.8检测进度款支付

支付次数支付时间支付比例支付金额(万元)

首付款

第二次付款

第三次付款

最后付款

5.9支付账户

6. 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6.1 生效

本合同生效条件:①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②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财政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③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

7. 争议解决

7.2 调解

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 ①、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②、因服务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质量进行鉴定。服务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服务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③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本合同签订地为钟山县进行调解。

7.3 仲裁或诉讼

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 2 种方式:

(1)提请 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2)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 其他

8.2 咨询费用

委托方应在咨询工作完成后 天内支付咨询费用。

8.4 保密

甲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

乙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

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

8.6著作权

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检测与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

9. 补充条款

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A-1

A-2 其他(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工作等):

附录B 甲方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B-1 甲方派遣的人员

名称数量工作要求提供时间

1. 工程技术人员

2. 辅助工作人员

3. 其他人员

B-2 甲方提供的房屋、场地

名称数量面积提供时间

1. 设备用房

2. 样品用房

3. 设备场地

B-3 甲方提供的资料

名称份数提供时间备注

1. 工程设计及施工图纸

2. 施工资料

3. 监理资料

其他文件

B-4 甲方提供的设备

名称数量型号与规格提供时间

1. 办公设备

2. 交通工具

3. 水

4. 电

5. 照明

6. 爬梯

B-5甲方负责修复乙方为实施检测工作所必需对工程进行破拆的部位。

B-6甲方负责修筑乙方车辆在检测场地内为实施检测工作所必需的简易道路。

B-7甲方负责在检测场地内提供为乙方实施检测工作所必需的工作环境(含检测工作面、水电条件等)。

B-8乙方与甲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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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建设工程地基处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6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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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墙粉刷施工合同 工程承包人(甲方): 劳务分包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公司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双方就工程外墙抹灰 专业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内容及承包方式:

1、承包内容:外墙面原基层界面处理和粉刷一道水泥砂浆层;

2、承包形式:包工不包料

二、粉刷质量标准及要求:

1、严格按照国家建筑行业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标准验收。

2、施工及使用过程中出现的由于乙方施工质量原因空鼓、脱落等引起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同时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负责修复完毕并验收合格。

三、劳务报酬结算与支付:

1、结算价格:完成合同内所有工作内容,按 元∕2进行结算。计算时面积按实际粉刷面积计算。

2、工程付款: 本抹灰分项工程施工至工程量一半时,付完成工作量的50﹪;本抹灰分项工程施工结束后,付工程总价的50﹪;余款在本抹灰分项工程结束后三个月内结清。

四、工期: 本抹灰分项工程工期25天,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施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完工,如遇天气条件原因导致不能施工的情况下,工期相应顺X。

五、甲方责任:

1、变更施工项目内容、规模(数量)、条件时,须书面通知乙方,变更后需重新明确项目内容和数量,进行协商并及时办理签订补充协议。

2、在施工期间乙方施工人员出现以下情形,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相应的处罚,如乙方的施工人员出现打架、斗殴事件,无论何种原因对乙方处以20.00元处罚,同时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不及时清理卫生对乙方处以300-500元处罚;相应处罚款项自工程款中扣除。

3、如甲方资金不到位,施工方案不确定,造成延误工期由甲方负责顺X。

六、乙方责任:

1、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加强自身队伍素质教育和管理,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不得从事和参与各种非法活动,要坚持“安全

一、质量第

一、文明施工”的原则。

2、服从甲方的领导指挥,并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严格按确认的设计要求施工,并按

第二条的质量标准及要求进行施工和验收。

3、总进场施工人数按施工劳动力计划。如由于施工技术力量不足,不按甲方要求施工,不能按规定工期完成任务,不按国家质量标准施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更换队伍。

4、做好文明安全施工,并坚持工完场清,施工垃圾每天清除到指定位置,保持现场清洁卫生。

5、加强自身队伍素质教育和管理,不做违法、违规的事,不从事非法活动,做好安全、防火、防盗工作。

6、乙方现场施工期间水、电管理、卫生管理、住宿管理、治安管理必须按甲方的制度规范要求执行,如造成浪费由乙方承担。

七、安全施工与检查:

1、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 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工程承包人安全防护措施到位后,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2、工程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劳务分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八、纠纷解决: 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九、其它:

1、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及时协商解决。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工程承包人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本合同共三页,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 工程承包人:劳务分包人: 代表:代表: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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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广西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8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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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单位: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本工程项目分包给乙方施工,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____市招标、承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有关法规,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本工程项目分包协议的同时,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照履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

3.分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

4.分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期限

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三、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地方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甲乙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抓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干部,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

3.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施工。

(1)工程项目应由甲方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

(2)工程项目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4.甲乙双方的有关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

5.施工前,甲方应对乙方的管理,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进场教育,介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乙方应组织召开管理、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托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6.根据工程项目内容、特点,甲乙双方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交底的书面材料,交底材料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7.施工期间,甲方指派岳*利负责联系、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乙方指派________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工程施工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8.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对甲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等情况,乙方有要求甲方整改的权利,甲方应认真整改。

9.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防护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

10.甲乙双方人员对各自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责。

11.由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负责。

12.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应由乙方自备。如甲乙双方必须相互借用或租赁,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或租赁手续,制订有关安全使用和管理制度。借出方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完好并符合安全要求,借入方必须进行检验,并做好书面记录。借入使用方一经接收,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应由借入使用方负责,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在使用过程中,由于设备、工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当而造成伤亡事故,由借入使用方负责。

13.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乙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

14.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有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15.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防火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

16.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

17.贯彻先订协议后施工的原则。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协议外的施工任务,乙方应拒绝协议外的施工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有关方负责。

18.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压架空线路的保护。甲方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应详细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19.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甲、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重大事故(包括甲、乙方责任造成对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双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国务院及地方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在事故发生后的廿四小时内及时报告各自的上级主管部门及市、区(县)劳动保护监察部门等有关机构。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责任,协商解决。

20.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甲方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21.本协议签订的各项规定适用于立协双方,如遇有同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规不符者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因违反本协议各项规定而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四、附则

1.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

2.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后,作为本工程项目分包协议的附件同日生效,至本工程项目分包协议履行完毕即失效。

承包单位:____________ 分包单位: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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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建设工程劳务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7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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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甲方):

代表人:

雇员(乙方):

负责人:

甲乙双方根据《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劳务合作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劳务方式:

4、工程内容:

二、质量要求

1、工程质量等级:乙方所完成的工程质量标准不低于与甲方与工程总发包方签订的工程合同标准。

2、乙方应有相应的施工经验,技术工人应具备相应技术资质及生产能力,施工人员工种和数量应满足工程需要。

3、本工程验收执行国家颁发的相关施工规范、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及业主规定的相关条款进行施工和验收。

4、乙方施工的工程一次交验合格率必须达到100%在质量保修责_____内,乙方应在甲方返修通知书要求时间内无条件将工程返修合格。

三、工期

1、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完工,总工期为_______天,乙方必须根据天气自然环境等因素合理安排工期,安排好施工组织设计,按期完工。

2、工期顺延与延长:

(1)施工中因甲方过错导致乙方无_____常施工的,本条约定的工期相应顺延(顺延时间以甲方过错导致的法定工作时间内停工时间为准确定).

(2)工程施工内容增加的,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工期延长时间。

四、劳务费用

1、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合同总价暂定:______________元。

2、施工期间乙方或乙方授权人员自甲方处领取或租用的材料、机械、设备所产生的费用(包括辅材在内),均列入乙方预提劳务费用,并按费用发生时间相应冲减甲方应付乙方的劳务费用。

3、甲方每月_______日委托_______银行以法定货币的形式代为转账到乙方账户。

五、甲方职责

1、甲方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提供合适的劳动环境。

2、在合同期限内,甲方要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整顿。

3、甲方对乙方不合乎要求的施工,有权要求其返工。

4、甲方在收到竣工验收通知时,应及时安排人员组织验收。

5、甲方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向甲方及时足额的支付劳务费。

六、乙方职责

1、乙方应按照合同的规定,遵照甲方的规章制度和甲方代表的指挥,对不合理的指挥要求可以拒绝。

2、乙方在工作时,应按照合同的规定安全、_____的施行,及时完成任务。

3、乙方应按照合同的要求完成任务,若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返工。

4、工程完工当天应通知甲方验收。

七、竣工验收

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施工验收规范、设计图纸及有关设计通知、主合同中的质量要求及甲方质量体系要求控制质量,接受甲方、监理、业主对质量监视、检查、控制。

2、乙方应配备专职的质量检查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控制度,配合甲方三检人员做好各工序的质量检查及验收工作。

3、乙方应对其所承担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负全责,如发生质量事故,应在__________小时内报告甲方,对施工质量缺陷负责返工并承担相关费用;对不合格产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返工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工期延误;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工程项目,甲方不予计量与结算.

4、乙方应严格按甲方的施工过程质量验收程序要求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验收。产品经监理、甲方验收合格后可转入下道工序。

八、违约责任

1、双方应严格遵守协议,如有违反,按本协议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如延误工期,每超过一天,按合同总价款的____%承担违约金,或每天按______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如出现质量问题,以及违反本协议其它约定,乙方除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外,甲方可视具体情况,要求乙方按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承担违约金。

九、争议解决

如因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附则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义务履行完毕后失效。

2、本协议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地址:

联系方式:

合同签订地:

合同履行地:

签约时间: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地址:

联系方式:

合同签订地:

合同履行地:

签约时间: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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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合同动员预付款银行保证书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保证书,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招投标,银行,全文共 4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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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合同(动员预付款银行保证书

动员预付款银行保证书

致:_____

先生们:

根据上述合同中合同条件第60.6款的规定,_____(以下称‘承包人)应向业主支付一笔金额为____大写为_______的银行保证金作为其按合同条款履约的担保。

我方___(银行或金融机构)受承包人的委托不仅作为保人而且作为主要的负责人,无条件地和不可撤消地同意在收到业主提出因承包人没有履行上述条款规定的义条,而要求收回动员预付款的要求后,向业主____(业主名称)支付数额不超过___(保证金额)的担保金,并按上述合同价款向业主担保。不管我方是否有任何叵时权力,也不管业主是否首先向承包人索取,业主享有从本合同承包人索回全部或部分动员预付款的权力。

我方还同意,任何业主与承包人之间可能对合同条款的修改,对规范或其他合同文件进行变动补充,却丝毫不能免除我方按本担保书所应承担的责任,因此有关上述变动、补充和修改无须通知我方。

本保证书从动员预付款支出之日起生效直到收回承包人同样数量的全部款额为止。

你忠实的

签章:____

银行人金融机构名称: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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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建设工程施工热门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5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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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书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特订立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结构:砖混;

2、建筑面积:约㎡(按实际建筑面积计算为准)。

二、承包方式土建工程总单包(即包工不包料)。

三、甲方负责范围甲方应提供水、电、路三通及所有建筑材料、回填。

四、乙方承包范围

1、基地平整、砼工程、砖砌体工程、木工搭拆(铁丝钉子自备)、钢筋工程、内外粉刷工程、楼梯粉刷上顶(一层、顶层、地坪)。

2、乙方自备机械、脚手架。

五、承包价格按每平方米元结算,隔热层按计算。

六、质量要求七、付款方式

1、基础完工付款

2、每层砌体完工付款

3、内粉完工付款

4、外粉完工付款

5、竣工验收合同后付清余款。

八、施工日期:按120天计算,雨天顺延。

九、安全问题乙方应安全、文明施工,如出现大小事故由乙方自负。

十、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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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小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89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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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全面履行甲乙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进一步明确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各自的安全责任,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身体健康,防止因工伤亡事故的发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本协议书。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一、工程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工程项目期限

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开工日期)以实际开工时间为准。

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竣工日期)以实际开工时间推计。

三、项目安全管理目标

(一)安全生产目标

1、 人身死亡事故为零;

2、重大机械、设备事故为零;

3、重大火灾事故(为零;

4、负同责以上重大交通事故为零

5、严重未遂事故为零。

6、环境污染事故为零

7、重大职业病事故为零。

四、 安全生产要求

1、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非乙方责任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2、乙方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当地政府有关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3、乙方必须尊重并且服从甲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责任。

五、甲、乙双方共同的义务

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标准。

在市统一领导下,组成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领导组织机构; (见附图)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和保证体系,并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允许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组织施工生产时先落实安全保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抓好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野蛮施工,防止施工扰民。发生事故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应分别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事故调查小组,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三不放过”原则拟定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六、 甲方的具体责任

1、对乙方制定上报的安全目标责任、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施工方案、专项技术安全措施、各项文件审核备案。

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施工组织、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进行监督检查。

2。定期召开或参加施工现场安全会议,不断完善安全保证体系,对施工现场出现的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现象提出纠正和整改意见,并监督乙方限期落实;如若不按期整改,甲方有权责令其停工,停工时的费用及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

七、 乙方的具体责任

1、乙方必须持有企业资质证、安全资质、外进许可证,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负全责,组织指挥现场安全生产,向分包单位(民工)公布本企业、本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核查分包单位(民工)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规章制度,并对分包单位(民工)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2、接受甲方的指挥和监督,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独立安全生产组织保障体系,参加工地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出席安全工作会议,执行会议决议。

3、编制工程项目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分解到分包项目。组织指导分包单位(民工)编制分包工程内容的安全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制定本单位安全目标责任,管理规章制度,并报甲方备案。

4、在安排工作时针对其施工内容、工艺要求,提出施工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提供规范标准(建设部颁发的JGJ59-99)的安全保护设施。以书面形式向施工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由施工负责人和安技人员签字备案。施工中监督应按交底内容实施。

5、对进场职工进行登记造册,复验身份证件,发放胸卡,并佩带上岗,按名单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档案。对分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进行验证。并作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持证上岗,杜绝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6、按规定要求设置安全技术管理人员(施工人员50人以上的应设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不足50人的,应指定兼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各施工班组应设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操作中的安全检查和监督工作。

7、负责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种交换的安全教育。下达施工任务时,应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检查操作人员安全着装和应佩带的安全保护用品;发生交叉作业时,应先报告甲方及有关负责人,并进行监护,不安排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及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员从事高空作业。

8、设置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施工的膳食、饮水供应等应符合卫生要求。如因生活设施安排不当导致人员伤亡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9、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施工动火时,应事前向甲方申请,待书面批准后,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才得施工,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当采用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

10、对分包施工工序,操作岗位的安全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发现严重违章违纪和事故隐患,立即责令停工,监督整改,并按双方商定的管理办法进行处理。严重者终止合同,清退出场,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11、对分包自带机具、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按国家标准和地方规定进行技术指标、安全性能检验,合格者方可进入施工现场,监督分包正确安装使用和拆除。

12、教育本单位职工遵章守法,不准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违反安全纪律,违反安全操作规定而发生伤亡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乙方负责。

13、对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要责成专人定期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14、发生伤亡事故按规定立即报告甲方。

15、在任何时间乙方施工人员的安全保护,乙方自理,甲方不予负责。

16、乙方对所施工周边的环境有保护的职责,如有损坏,必须立即恢复原状,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17、合同签定后,甲方将扣除合同总造价的1‰作为本工程的安全保证金,待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予以返还;如在施工期间连续发生三次重大安全事故,此保证金,予以扣除,事故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18、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造成对第三方的伤害,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19、乙方在施工期间,严禁偷、挪用、破坏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警示标志、材料设备以及消防器材等。凡乙方人员违反本条款,一经发现加倍处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送公安机关处理。

20、乙方人员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在工作中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严禁袒胸露背,穿拖鞋上岗。严禁在宿舍内私拉电线,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等电器设备。

21、夜间施工遵守常州市城管、环保、建设部门的有关规定,并做到不扰民。

22、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交通、施工、机电、消防、等安全事故,要立即抢救伤者,采取措施减少财产损失,保护现场,积极主动的配合甲方处理事故。

23、乙方各配电箱位置设立合理便于使用。各开关插座安全可靠,并按标准配备持有效的上岗专业电工。

24、乙方需严格遵守国家及常州市的安全用电技术规范及相关用电标准。

25、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所制定的现场施工用电制度,规定及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26、乙方人员不得随意乱接拉电源及其他不安全的电气设备;如需用电必须由专业进行操作。

27、乙方在使用手提电动工具时必须使用安全可靠合格手提电动工具,禁止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其他小插板。电源线必须选用无接头,无破损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

28、现场移动照明必须采取封闭碘钨灯;严禁使用开口式碘钨灯在特殊所需使用手把灯,必须采用36V以下的安全电压。

29、在使用电焊机等电气设备时必须穿好放触电防护用品;所有用电设备都必须接保护线并安装插头,严禁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使用。

30、施工现场的配电箱和开关箱应配置两级漏电保护;并选用电流动作型,漏电动作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大于0.1S。潮湿及手持工具末及漏电动作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大于15MA。配电箱内设备必须完好无损,安装牢固,导线接头包扎严密,绝缘良好,电源线进箱处固定。箱内分路应标注明确。箱内侧应标有单线系统,箱内应配锁,并由专人负责。配电箱周围不能有杂物。

31、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安全电气产品必须经过国家专业检测机构认证。

32、因乙方违反有管规定、标准、规定及本协议所引发电气灾害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是还的一切责任,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如另有未尽事宜按常州市有关用电规范、规定执行。

33、模板制件安装

模板安装拆除安全要求

33.1、模板安装高度在2m及以上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的有关规定。

33.2、模板及其支撑系统在安装过程中必须设置防倾覆的可靠临时设施。

33.3、登高作业时,各种配件应放在工具箱或工具袋中严禁散放在模板或脚手板上,各种工具应系挂在操作人员身上或放在工具袋中,不得掉落。

33.4、安装模板时,上下应有人接应,随装随运,严禁抛掷。且不得将模板支搭在门窗框上,也不得将脚手板支搭在模板上,并严禁将模板与上料井架及有车辆运行的脚手架或操作平台支成一体。

33.5、当模板安装高度超过3.0m时,必须搭设脚手架,除操作人员外,脚手架下不得站其他人。高处作业时,操作人员应佩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安全帽和安全带应定期检查,不合格者严禁使用。

33.6、作业人员严禁攀登模板、斜撑杆、拉条或绳索等,不得在高处的墙顶、独立梁或在其模板上行走。

33.7、吊运大块或整体模板时,当垂直吊运时,应采取不少于两个吊点,水平吊运应采取不少于四个吊点。吊运必须使用卡环连接,并应稳起稳落,待模板就位连接牢固后,方可摘除卡环。

33.8、模板及其配件进场应有出厂合格证或当年的检验报告,安装前应对所有部件进行认真检查,不符合要求者不得使用。

33.9、在高处安装和拆除模板时,周围应设安全网或搭脚手架,并应加设防护栏杆。在临街面及交通要道地区,尚应设警示牌,派专人看管。

33.10、施工现场的用电,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的有关规定。

33.11、搭设应由专业持证人员安装,安全责任人应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及签证。

33.12、模板拆除时,混凝土强度必须达到规定的要求,严禁混凝土未达到设计强度的规定要求时拆除模板。

33.13、每根立柱底部应设置底座及垫板,垫板厚度不小于50mm。当立柱底部不在同一高度时,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应向低处延长不少于2跨,高低差不得大于1m,立柱距边坡上方边缘不得小于0.5m。

33.14、立柱接长严禁搭接,必须用对接扣件连接,相邻两立柱的对接接头不得位于同步内,且对接接头沿竖向错开距离不宜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距主节点不宜大于步距的1/3。

33.15、上段钢管的立柱不得与下段钢管立柱错开固定在水平杆上。

34、脚手架安拆要求;

脚手架搭拆安全要求

34.1、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是经过国家现行标准>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搭设脚手架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安全带,穿防滑鞋。

34.2、脚手架搭设时应按下列阶段进行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校正。

a)基础完工后及脚手架搭设前;

b)混凝土板强度检测;

c)操作层施加荷载前;

d)每搭设完10m高度后;

e)达到设计高度后。

34.2.1、使用阶段

a)操作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

b)不得将模板支撑、缆风绳、泵送混凝土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任意悬挂起重设备;

c)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和雾、雨天应停止脚手架作业,雨后上架操作应有防滑措施。

d)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任意拆除下列杆件: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

e)连墙杆撑;要拆除上述任一杆件均应采取安全措施,并报主管部门批准。严禁在脚手架基础及其邻近进行挖掘作业,否则应采取安全措施,并报主管部门批准。

f)在脚手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看守;

g)工地临时用电线路的架设及脚手架接地、避雷措施等应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

h)立杆底座应安放厚度不小于50mm的木垫板,也可采用槽钢等。垫板与混凝土板接触紧密平整。

34.2.2脚手架的拆除

a接收到项目部脚手架架体拆除任务书后方可进行拆除作业工作。

b拆除现场设警戒区域,挂醒目的警戒标志。警戒区域内严禁非操作人员通行或在脚手架下方继续施工,监护人员履行职责,配备良好的通讯装置。

c仔细检查吊运机械包括夹具是否安全可靠,吊运机械不允许搭设在脚手架上,另立设置。

d拆除人员进入岗位以后,先进行检查,加固松动部位,清除步层内留的材料、物件及垃圾块,所有清理物安全输送至地面,严禁高处抛掷。

e按搭设的反程序进行拆除,即底排的大横杆、搁栅、平杆、斜撑杆。(即先搭后拆,后搭先拆的顺序进行拆除。)

f不允许分立面拆除或上、下二步同时拆除,认真做到一步一清、一杆一清。

g所有连墙杆、剪刀撑杆件、隔立板、登高措施必须随脚手架步层拆除同步进行下降。不准先行拆除。

h所有杆件与扣件,在拆除时分离,不允许杆件上附着扣件输送到地面或两杆同时拆下输送地面。

i所有铺脚手板拆除时,自外向里竖立,搬运防止自里向外翻起。严禁脚手板上的垃圾物件直接从高处坠落伤人。

j当日完工后,仔细检查岗位周围情况,如发现留有隐患的部位,及时进行修复或继续完成至一个程序,一个部位的结束,方可撤离岗位。

35、深基坑的安全要求

深基坑的安全要求

35.1、基础施工前必须进行地质勘探和了解地下管线情况,根据土质情况和基础深度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应与施工现场实际相符,能指导实际施工。其内容包括:放坡要求或支护结构设计、机械类型选择、开挖顺序和分层开挖深度、坡道位置、坑边荷载、车辆进出道路、降水排水措施及监测要求等。对重要的地下管线应采取相应措施。

35.2、基础施工应进行支护,基坑深度超过5M的对基坑支护结构必须按有关标准进行设计计算,有设计计算书和施工图纸。

35.3、施工方案必须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盖章后方可实施。

临边防护

35.4、基坑施工必须进行临边防护。深度不超过2M的临边可采用1.2M高栏杆式防护,深度超过2M的基坑施工还必须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做封闭式防护。

35.5、临边防护栏杆离基坑边口的距离不得小于50cm。

基坑开挖施工安全监控防范措施

35.6、加强对从事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强化安全意识。牢牢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

35.7、基坑开挖前,由工程部向工区和作业队进行施工技术和安全交底,工区和作业队主管工程师负责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35.8、现场指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交底,坚持安全第一,抓好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基坑开挖作业人员的安全。

35.9、在基坑开挖之前,工区和作业队要认真落实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制度,充分发挥作业人员切实做好安全生产的积极作用,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

35.10、负责基坑开挖的作业班组,班组长必须坚持工前安全讲话、工中安全检查、工后安全评议活动。听取和采纳本班组人员对安全生产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35.11、在高边坡脚下开挖基坑时,班组安全员应对边坡进行检查,确认无安全危险后才允许班组人员进入现场作业,并随时观察边坡有无异常情况发生。

35.12、人工开挖基坑深度超过1.2m要设置人行梯,并视地质情况设置护壁,施工中要严格按照设计坡度开挖,严禁局部开挖深坑再从底层向四周掏土,违者将按项目部“安全奖惩办法”予以处理。

35.13、机械开挖基坑要严格按照机械操作规程进行,应保持与基坑有1~1.5m的安全距离,并设专人指挥,指挥人员不得违章、强令作业人员冒险作业,违者将按《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35.14、开挖基坑遇到涌水、涌砂、边缘坍塌等危险情况时,采取防护措施后,要立即撤除作业人员和机械设备,以保障作业人员和机械设备的安全。对延误时间造成事故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35.15、当基坑开挖需要放炮时,必须由经考试合格持有爆破证的人员承担,放炮前非爆破作业人员必须撤离到安全地区,炮后20分钟经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时,作业人员方可进入现场施工。必须遵守执行。

35.16、基坑开挖前后对其附近的危石、危土予以清除。

35.17、雨季施工要备好抽水机,以防基坑积水坍塌。

35.18、做好基坑放坡工作和监控测量。

36、“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措施

三宝指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四口指楼梯口、电梯口、予留口、通道口。

五临边指深坑、阳台、雨蓬、沿口搂层(屋面)临边。

a.进入施工现场的任何人员必须正确带好安全帽,扣好保险钩。

b.高空作业悬空作业人员必须佩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c.洞口应加盖盖密,大的洞口应加栏杆防护,并设明显标志。

d.楼梯口设临时栏杆,电梯进口设临时棚门,电梯井内每层需架安全网。

e.通道口搭设安全棚,棚顶双层(两层之间距离大于70公分)

36.1、进场前,施工企业组织(企业、项目部、监理单位)相关人员进行联合验收,并按规定做好验收记录。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用于施工现场,验收发现质量有异议的,应委托具有相应法定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实物检测,检测合格的方可使用。

36.2、发放和管理过程中,坚持“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施工作业人员所在企业(包括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劳务企业等)必须按国家规定免费发放, 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

36.3、发放时,要求相关人员做好记录。施工作业人员在领取时,管理人员应向领取人说明“三宝”产品的质量情况、产品性能和使用说明,以便在作业中正确使用。

36.4、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有权拒绝强制其使用不合格产品并负有正确佩戴和使用的义务。

36.5、施工企业应建立并严格执行报废制度,应根据相关规定对到报废期的立即做出报废处理。对已损坏的不得擅自修补使用。

36.6、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在施工现场检查时,发现质量不合格的有权依法予以暂扣和没收处理。

36.7、 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将企业的“三宝”产品管理情况列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件的初审内容之一;施工现场“三宝”产品的质量情况作为认定企业是否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主要内容;施工作业人员是否正确使用情况作为考核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否到位的重要依据;施工企业项目部的管理及使用情况作为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的重要考核内容。

37、机械设备安装拆除安全要求

塔吊、电梯安装要求

37.1、在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进行安装前,应出具基础的验收报告,基础混凝土试块抗压试验报告原则上要求28天养护期的混凝土试块抗压试验报告,如确因工期紧,可先提供7天养护期的混凝土试块抗压试验报告,然后补28天养护期的混凝土试块抗压试验报告。

37.2、即日起,安装单位在安装建筑施工起重机械时,不得先安装后告知。

37.3、在报装报拆时,安装拆卸工至少按如下要求提供:塔吊初次安装需提供4名,塔吊顶升时需提供3名,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需提供2名。需司机、电工、电焊工、司索、指挥等其他特种作业人员配合的,以上人员至少各1名

此外,现场技术负责人1名,专职安全员1名。

37.4、塔吊(自由高度时)和施工升降机初次安装完毕和最后一道附着完成时,均由市特检所检验检测合格,并由使用单位组织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验收。其他附着完成时,由使用单位组织(或施工总承包单位)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合格后可投入使用。

37.5、塔吊和施工升降机的检测检验报告到期应及时进行复检。?

37.6、负责安装塔吊、施工升降机和物料提升机等建筑起重设备的安装单位同时负责该建筑起重设备的顶升、加节和拆卸.

38、宿舍安全要求

为了更好消除建筑工地员工集体宿舍安全隐患,提高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水平,现就我建筑工地员工集体宿舍安全管理要求如下:

38.1按施工组织设计搭建员工集体宿舍。项目安监机构加强巡查。

38.2 使用金属结构的床铺。所有设置的集体宿舍,使用金属结构的床铺,且单人单床。

38.3、妥善安排人员疏散通道。集体宿舍内的床铺应有序安放,并设置宽1.2m以上的出入通道,宿舍门必须外开。每间宿舍不得超过30,超过15人的宿舍必须设置两个出入口。

38.4、认真制订应急救援预案。施工企业应根据宿舍的抗风抗雨能力、地理位置等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应急疏散和救援预案。

38.5、集体宿舍不得使用竹材、油毡纸等易燃材料,其他消防、消暑、防触电、防蚊咬、防中毒等安全卫生要求仍按现行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38.6、项目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

39、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1、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2、落地式外墙脚手架搭设方案

3、制订施工阶段各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书

4、按《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管理资料》对会议活动进行记录

5、编制各项应急预案。

第四条 其它

1.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履行。

2. 此协议作为分包合同附件,一式二份,甲、乙双方个执一份。

协议有效期限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工程结束自行终止。

建设单位:(甲方) (章) 施工单位:(乙方) (章)

法定代表人: (章) 法定代表人: (章)

委托代理人: (章) 委托代理人: (章)

协议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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