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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结算三方协议通用27篇 建设工程合同(通用20篇)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GF--2024--0204岩土工程设计、治理、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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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文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54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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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承包人(建筑劳务发包单位):

劳务分包人(建筑劳务承包单位): 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筑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

2、乙方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实际建筑面积最终以施工图为准。

劳务分包内容: 等。

工程中标造价:人民币(大写) (¥ 元);

劳务分包价暂定为:人民币(大写) (¥ 元);此劳务分包价不含营业税及附加费。

3、劳务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 年 月 日;(具体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报告日期为准); 结束工作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总日历工作天数为: 天。

4、甲、乙方项目负责人

4.1甲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负责人为 , 联系电话:

4.2乙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负责人为 , 联系电话:

5、甲方义务

5. 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质量和工期向发包人负责;

5. 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甲方完成乙方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在签订本合同后5日内向乙方交付符合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要求具备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交付要求为: 三通一平,临时设施具备 ;

(2)在签订本合同后2日内完成水、电、热、电讯等施工管线和施工道路,并满足完成本合同劳务作业所需的能源供应、通讯及施工道路畅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

(3)在签订本合同后2日内向乙方提供相应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4)在签订本合同后3日内完成办理下列工作手续(包括各种证件、批件、规费,但涉及乙方自身的手续除外): 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证 、工程保险;

(5)在签订本合同后3日内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 图示与实际明确 ;

(6)在签订本合同后5日内向乙方提供下列生产、生活临时设施:

工人的住房与配套生活设施,办公用房一间,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 合格 ;

5. 3统筹安排、协调解决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5. 4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5. 5按本合同约定,及时办理劳务工资结算手续并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5. 6督促乙方做好建筑劳务分包企业各种劳务工人安全生产教育工作;并办理保险。

5.7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5.8编制施工方案,对乙方进行技术安全指导,指导乙方实施施工计划。

5.9及时提供材料、机械,协调配合工种,保证乙方施工的正常顺利进行。

6、乙方义务

6. 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6. 2乙方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 5天提交下月施工用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用工计划,必要时按甲方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

6. 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负责组织进场各工种劳务作业人员参加甲方进行的安全生产教育,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6. 4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6. 5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搞好生活区的管理;

6. 6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

6. 7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6. 8 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6. 9 乙方须服从并落实甲方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相关指令。

6. 10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乙方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乙方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6. 11按合同约定向劳务工人及时支付工资。

6. 12甲方提供的机具为 运输机械、起重机械、砼机械、搅拌机械、钢筋机械 、斗车、水电机具,乙方自备的机具为 木工机具、手头小机具 。

6. 13 乙方在施工前应对自身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工具,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引发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7、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按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评定最低要求达到合格标准等级。

8、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目标

8.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8.2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8.3严格执行甲方的环境管理目标,各项排放指标要符合国家标准,杜绝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9、劳务报酬

9.1 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采用下列一种方式计算:

约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

9.2 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除本合同9.4规定的情况外,均为一次包干,不再调整。

9.3 采用第(1)种方式计价的,劳务报酬共计(大写) 无 元。

9.4 采用第(2)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分别为: ,单价为(大写) 元/月, / ,单价为(大写) / 元/日

9.5 采用第(3)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分别为:

, 单价为(大写) 元/平方米(不含管理费);

, 单价为(大写) 元/平方米(不含管理费);

, 单价为(大写) 元/平方米(不含管理费);

, 单价为(大写) 元/立方米(不含管理费);

, 单价为(大写) 元/平方米(不含管理费);

, 单价为(大写) 元/立方米(不含管理费);

, 单价为(大写) 元/吨(不含管理费);

以上劳务价款合计暂定:(大写)人民币 (¥ 元),不含营业税及附加费,以实际结算为准。

9.6在下列情况下,固定劳务报酬或单价可以调整:

(1) 以本合同约定价格为基准,市场人工价格的变化幅度超过10%,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2) 后续法律及政策变化,导致劳务价格变化,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3) 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 设计变更

10、劳务报酬的中间支付

10.1 采用计时单价或计件单价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乙方与甲方双方约定支付方法为 劳务报酬在工程发包人拨付工程款后按比例支付

10.2 本合同确定调整的劳务报酬、工程变更调整的劳务报酬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劳务报酬,应与上述劳务报酬同期调整支付。

11、劳务报酬最终支付

11.1 全部工作完成,经甲方认可后14天内,乙方向甲方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劳务报酬的最终确认。

11.2 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结算资料后14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甲方确认结算资料后14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劳务报酬尾款。

11.3 乙方和甲方对劳务报酬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11.4 合同价款的支付必须采用银行转账的形式办理,不得现金支付,但合同双方一致认可的除外。

12、违约责任

12.1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10条、第11条的约定,不按时向乙方支付劳务报酬;

(2) 甲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

12.2 甲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大写) 元,甲方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

12.3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大写) 元的违约金;

(2)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大写) 元 的违约金;

(3)乙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大写) 元,乙方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12.4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甲乙双方违约金最高限额不得超出本合同劳务总价款的5%。

12. 5 甲方每次付给乙方款项后乙方必须先支付工人工资。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间不能发生到发包人、监理单位、政府机构等地的任何办公室及生活区吵闹、堵门、投诉等事件。若发生乙方施工工人因工资等原因聚众闹事、堵门、投诉等事件时,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工程款中直接代付工人工资,同时对于期间甲方为此所支付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

13、进退场约定和窝工补偿

13.1按开工报告签出日期后十天内,劳务工人员进场数量达到甲方的要求。

13.2因劳务队组自身原因,项目部开出退场通知单后十五天内,劳务队组按以下单价结算: 焊接 元/月 ;脚手架 元/平方米(不含管理费);室外抹灰 元/平方米(不含管理费);室内抹灰 元/平方米(不含管理费);砌筑 元/立方米(不含管理费);模板 元/平方米(不含管理费);混凝土 元/立方米(不含管理费); 钢筋 元/吨(不含管理费);

13.3因劳务发包单位原因,造成劳务工人窝工,劳务发包单位按误工 元/工日, 按月结算支付给劳务工人。

14、保险

14.1乙方施工开始前,甲方应获得发包人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的保险,且不需乙方支付保险费用。

14.2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甲方办理或获得保险,且不需乙方支付保险费用。

14.3甲方必须为租赁或提供给乙方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甲方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 意外伤害保险 。

14.4乙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乙方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 按要求办理 。

14.5保险事故发生时,乙方和甲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14.6经合同双方办理用工手续进场施工的劳务人员,如在施工区域内发生工伤事故,由乙方根据20__年1月1日起执行的国务院令第586号《工伤保险条例》中的条款和意外伤害保险中的条例进行处理。

15、不可抗力

15. 1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约定与甲方与发包人的合同中的约定相同。

15. 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项目经理认为乙方应当暂停工作,乙方应暂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乙方向甲方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乙方应每隔7天向甲方通报一次受害情况。

15. 3 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

15. 4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16、争议解决途径

16.1 甲方和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 申请仲裁;

(2)向 起诉。

16.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17、合同终止

16.1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18、其它条款

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劳务款后10日内,按实际金额为甲方开具足额税务发票作为甲方付款依据,乙方按开票金额的 %收取管理费。

19、合同生效

19.1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19.2合同订立地点:

19.3本合同双方约定 双方签字盖章 后生效。

19.4施工过程中,双方所签定的补充合同(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5本合同一式陆份,承包人和发包人各执叁份。

甲方(单位):广西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单位):

住 所: 住 所:

电 话: 电 话: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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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116663

甲方:____镇场镇:余_________

乙方:阳通乡个体运输户:黄_________

一、甲方修建龙桥乡新_________3.2公里水泥路,需要运输沙石料,乙方现有大型双桥_____可供甲方沙石运输使用,经甲乙双方多次协商达成共识,甲方同意使用乙方_____运输甲方所需3.2公里水泥路面的全部沙石运输,现达成协议如下。

二、具体协商细节项目条款如下:

1、甲方所需用大河沙是王_________,甲方给乙方结帐王_________,乙方运到甲方使用料场,按每立方135元人民币结算。

2、甲方所使用石子,乙方运到料场按每立方110元人民币结算。

三、付款办法:乙方给甲方每运输满一万元钱的材料和运费,甲方按百分之五十当场结算清楚。

四、乙方给甲方所运输甲方3.2公里水泥路的所下欠的百分之五十余款,甲方必须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内全部给乙方结算清楚款项。

五、甲方邀请乙方担任龙桥乡新_________3.2公里路的沙石运输,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甲方施工用料,否则,造成停工待料,由乙方负担责任。

六、乙方在甲方正常施工开始,乙方负担甲方的全部沙石运输业务,甲方不得安排其它任何_____拉料进场(除长途沙石)。如甲方自己小车运料进场,乙方无权干涉,除此之外,甲方违约时,甲方必须一次性全部结清前期的一切料款和运费。

七、以上合同是通过甲乙双方认真考虑,达成共识,所签订的本合同,任何一方都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反悔。如有任何一方违约,需负责承担运输总款的百分之二十的违约补偿金。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公证人签字:甲方: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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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建设工程分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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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汉族,职业: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再审被申请人A: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汉族,职业: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再审被申请人B: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汉族,职业: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因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再审申请人不服___________中级人民法院年月日下达的(___________)大民一终字第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申请再审。

申请再审的事由

再审申请人的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79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二款的规定。

申请再审的请求

此致

__________省高级人民法院

再审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申请日期: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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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合同合同协议书_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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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合同(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

本协议书于19__年__月__日由__(以下简称“业主”)为一方与___(以下简称“承包人”)为另一方签定。鉴于业主欲建成本项工程,即______并已接受承包人提出的承担该项工程之施工、竣工并修补其任何缺陷的投标书。

兹为以下事项达成本协议:

l本协议书中的措辞和用语应具有下文提及的合同条件中分别赋予它们的相同的含义。

2下列文件应被认为是组成本协议书的一部分,并应被作为其一部分进行阅读和理解:

(a)中标函;

(b)上述投标书;

(c)合同条件;

(d)规范;

(e)图纸;

(f)工程量清单。

3考虑到下文提及的业主准备付给承包人的各项款额,承包人特此立约向业主保证在各方面均遵照合同的规定进行施工及竣工并修补其任何缺陷。

4业主持此立约保证在合同规定的各项期限和以合同规定的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格或合同规定的其它应支付的款项,以作为本工程施工、竣工并修补其任何缺陷的报酬。

特立此据。本协议书于上面所定的日期,由有关双方根据其各自的法律签署订立。

在__在场的情况下,盖的正式印章如下:

在__在场的情况下,由上述签字盖章并递交。

业主签名:_____________承包人签名: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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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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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1.工程地点:_________。

2.工程内容:_________。

3.工程性质:_________。

4.承包范围:_________。

二、批准单位

1.批准文号:_________。

2.业主或主管单位:_________。

三、开工日期

1.竣工日期:_________。

2.总日历工期:_________。

四、质量等级:_________。

五、承包方式:_________。

六、合同价款:_________。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一、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

1.本协议条款;

2.本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合同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等文书。

4._________。

二、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一、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普通话书写,以汉字普通话解释、说明。

二、适用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电力工业规章。

三、施工使用国家标准、规范和电力行业标准、规范。

第四条 图纸

一、甲方在开工日期前,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_________份,其中包括竣工图_________份、现场存放的_________份,保证图纸准确且具有满足施工要求的设计深度,对乙方做好图纸保密工作的要求:

二、甲方不能按第四条第一款约定提供的图纸名称、提供期限,保证满足实施“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的需要。

三、甲方对图纸的特殊保密要求,乙方采取保密措施,由甲方承担的费用。

四、乙方要求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按_________予以复制、交付,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在开工前未如约收到甲方提供的图纸,应在_________天内将所需图纸或指示的内容、理由、时间及迟误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2天内未答复,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六、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不完整、不准确或设计深度不能满足施工要求,应及时通知甲方代表,根据实际情况按第四条第五款或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约定处理。乙方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有如上缺陷未发现,甲方仍应按第七条第二款或第二十五条第四款的约定承担责任,并给付因此造成的修补、拆除、改建、重新等费用。

第二章 双方责任

第五条 甲方代表

一、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_________(职务_________专业技术职称_________)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其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_________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意见、批准、答复等均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_________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_________小时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_________天内不予答复,即视为其确认乙方要求。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_________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乙方申告后_________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所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要求、同意、通知、批复等,并如约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_________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通知后_________小时内仍未予以答复,即视为其确认、同意、批准,应由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支出,顺延因此延误的工期,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

二、实行社会监理的工程,甲方应将总监理工程师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范围通知乙方。总监理工程师按约定在委托授权范围内执行职务。

三、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_________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六条 乙方代表

一、乙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_________(职务_________专业技术职称_________)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乙方的要求、申请和通知等,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和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二、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_________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七条 甲方工作

一、甲方按照《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租用、青苗和树木赔偿、房屋拆迁及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其中: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现场外部接至约定地点,并保证期间的需要。其中:

3.开通施工场地与火车站、码头、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施工现场内的主要交通干道并予以保养,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在_________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5.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运输、铁路、专用线的申报批准等手续,与有关方面缔结线路交跨铁路、公路、通讯线路的协议。要求甲方_________。

6.在_________前,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7.在_________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_________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_________审定施工图预算。

8.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并承担有关费用。

9.按其“提供土建工程计划”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为承包安装工程的乙方提供施工现场,保证现场及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基础等符合安装施工的要求。

10.协调施工现场上的各施工企业相互交叉作业关系,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二、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以上义务,则承担由此导致的费用支出,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延误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三、甲方将上述某项工作委托乙方完成,应承担所发生的经济支出并给付乙方相应的费用。

第八条 乙方工作

一、乙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约定的范围、时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与工程配套的设计或施工需要的细部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设计费用按设计的内容、时间、要求等另计。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和工程用款计划及有关统计报表。

3.按工程需要设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及警卫,并做好安全、防护设施的维修。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

4.按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采取有效措施实施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和环境保护的管理规定。因技术、经济条件限制,对环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应由甲方会同乙方事先报请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以上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在交付甲方之前,由乙方负责保护工作,保护不善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后发生损坏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的部位和相应的经济支出:

7.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设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要求乙方:_________。

8.保证施工现场清洁。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合同签订后颁发的规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除外。

二、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上述义务,承担由此造成的费用支出,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三章 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九条 进度计划

一、甲方在缔结合同后3天内向乙方提供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大纲及“供应材料设备计划”、“提供土建工程计划”等资料,乙方据以按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约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在_________提交甲方代表。甲方未如约提供其应提供的资料,按第七条第二款的约定处理。乙方未如约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按第八条第二款处理。

二、甲方代表对于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同意与否,应在_________予以答复,逾期未复,可视为已经同意。经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为合同文件,应共同遵循。

三、乙方应按经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之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重大的施工技术措施,乙方应报请甲方代表审核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特殊施工技术措施费。

第十条 延期开工

一、乙方应按约定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确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条件开始施工,因故不能如期开工的,应在约定的开工日期_________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后_________天内作出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已同意乙方的延期开工要求。

二、乙方延期开工未按第十条第一款约定征得甲方代表同意,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三、乙方由于甲方原因要求延期开工获得甲方代表的同意,或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将开工日期推迟,由甲方承担乙方因此付出的费用和损失,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一条 暂停施工

一、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提出暂停要求后24小时内应对此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代表的暂停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实施甲方代表的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经批准后继续施工。

二、甲方代表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在乙方提出复工要求后24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乙方施工因此无法进行的,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三、暂停施工出于非乙方原因,由甲方承担有关的支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十二条 工期延误

一、对以下情况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为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_________小时;

3.合同中约定的、非乙方原因出现的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工期的其它情况。

二、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_________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报告_________天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予答复,即视为甲方代表对此报告予以批准。

第十三条 工期提前

一、施工中需要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经济支出和承担;

5.提前竣工收益的分享。

二、乙方按“提前竣工协议”修订施工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施工进度修订计划后_________天内给予批复,逾期未批复则视为其已批准。

第四章 质量与验收

第十四条 检查和返工

一、乙方应按相应的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约定采用的标准、设计的要求和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返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二、以上检查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

三、以上检查检验应执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等规定,在不影响正常施工的前提下进行,如影响正常施工,除经检查检验为质量不合格外,因此发生的费用则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五条 质量等级评定

一、工程质量应达到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等规定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达到优良标准,则增付价款_________,工期顺延_________天。

二、工程达不到约定质量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按_________计取违约金。

三、由于设计或材料、构件、配件、设备等非乙方原因使工程未达到约定质量条件,乙方予以返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乙方无力予以修改的,经甲方代表认可,该部分可不在评定质量等级之列。

四、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可按第三十条约定处理。

第十六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一、需要进行中间验收的工程或部位名称、验收时间、要求及甲方应提供的便利条件:

二、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或中间验收_________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并准备验收记录。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三、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第十七条 分部试运

一、工程具备分部试运条件,应按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等规定进行分部试运。除约定由设备制造、供货单位自行调试的以外,分部试运由乙方负责,编制分部试运方案和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方案后_________日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批复即视为经甲方代表批准。

二、乙方在分部试运的_________小时之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分部试运可书面委托他人全权代理,非发生第三十七条约定的情况不得推迟。

三、分部试运的调整试验记录,由乙方及调试单位作出,甲方代表在记录上签字,作为质量验收和整套启动的依据。

四、由于乙方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试运后_________小时内提出修改意见,由乙方按其意见修改后重新试运。

五、甲方代表未参加分部试运且未委托他人代理,或参加试运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修改意见、试运合格不签字验收,试运结束24小时后试运记录自行生效,甲方应予以承认,乙方可继续施工并可据以办理有关手续。

六、经分部试运合格的设备和系统,由于生产或试运需要继续运转,可交由甲方负责保管和运行维护。

七、分部试运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另有约定的,均由甲方承担。

八、由于设计、设备制造、操作不当等非乙方原因造成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由乙方或由乙方配合责任方拆除、修理、重新安装,所发生的费用及重新购置材料、设备价款和运费等,均由甲方给付后与责任方结算,延误的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第十八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

一、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具备验收条件应如约予以验收,由乙方在验收_________小时前提交“验收通知”,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验收。通知包括验收的内容、时间、地点,附上乙方自检记录。

二、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可书面委托他人代理,或在验收_________小时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得超过两天。否则,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承认其验收记录有效。

三、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第五章 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十九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一、甲乙双方在签订《协议条款》时交换各自开户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待工程保修期满后退还。

二、合同价款按《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等规定结算付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加或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代表同意的工程量消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分布的价格调整;

4.合同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三、合同价款可调整的范围;

四、乙方在第十九条第一款约定的情况发生后_________天内,按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约定或依据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价格调整文件计算价款调整金额,并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5天内予以批准并通知经办银行和乙方,或提出修改意见及理由,逾期未答复则视为甲方代表予以批准,应据以结算付款。

第二十条 工程款预付

一、甲方按_________在_________向乙方预付工程款_________元,开工后在_________按比例逐次扣回。

二、甲方未按第二十条第一款约定付款,乙方在约定给付日期_________天后向甲方代表提交“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乙方提交通知后仍未按要求给付,乙方可在提交通知后暂停止施工,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并由甲方付给应付款从应付之日起的滞纳金。

第二十一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一、乙方 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申请确认。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报告后_________天内按设计图纸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确认(简称计量),逾期未予以计量,即视为甲方代表对乙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已经确认,亦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

二、甲方在进行计量_________小时前通知乙方派人参加,乙方应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甲方未按约定发出通知使乙方未能参加计量,甲方的自行计量无效。乙方无正当理由未参加计量,甲方自行计量的结果有效,即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三、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其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第二十二条 工程款支付

一、乙方按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依据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出已完工程的价款,编制“工程款结算帐单”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工程款结算帐单”后5天内予以签证,并通知经办银行付款。

二、甲方代表对乙方的结算帐单逾期未签证,或经办银行由于甲方原因未付款,乙方可向甲方代表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在发出通知_________天后甲方仍未按要求给付,乙方可暂停施工,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并由甲方偿付应付工程款的利息,利息从其计量签字第11天起按_________利率计取。

第六章 材料设备供应

第二十三条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一、甲方按其“供应材料、设备计划”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确定的期限为乙方供应材料、设备、所供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型号、数量、单位、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应与清单相符,并向乙方提供材料、设备的质量合格证明。

二、甲方代表在提供材料、设备_________小时前通知乙方验收、领取,经验收、领取后发生损坏丢失由乙方补修、赔偿。

三、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与《协议条款》约定、合同文件规定或清单不符,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设备的单价不符,由甲方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质量等级不符,乙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设备到货时如不能开箱检验,可只验收箱子数量,之后的开箱检验由甲乙双方共同进行,出现缺件即由甲方负责补足,质量等级、规格等不符的则由甲方重新采购。

3.材料的种类、规格、型号等不符,乙方可代表调剂串换,甲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支出。

4.甲方委托乙方处理材料、设备缺陷,双方另行商定费用计取、结算办法。

5.到货地点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指定地点。

6.供应数量不足,由甲方补齐;供应数量超额,由甲方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7.供应时间提前,甲方负责保管或付款委托乙方保管。

四、乙方未如约检验、接收、领取材料、设备给甲方造成损失,按第八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五、经乙方检验通过之后发现甲方所供材料、设备有规格、质量等不符的,甲方仍应承担重新采购及拆除、重建的经济支出。

六、甲方未按《协议条款》约定、合同文件规定和清单供应材料、设备,或供应时间迟误,或出现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第二十三条第五款约定的情况,造成乙方施工延误的,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一、乙方根据_________,按照设计和规范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设备或配制加工非标准设备,并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甲方指定供货单位的,乙方的采购则适用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第二十三条第五款约定。

二、甲方委托乙方卸运、保管材料、设备和配制加工非标准设备、代办设备的双方权利、义务(或另订协议)。

三、在材料、设备到货_________小时前,乙方通知甲方代表验收,甲方未按时到场验收,可视为其已验收,乙方自行验收生效。

四、乙方采购材料、设备的价差调整办法:

五、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或配制加工的非标准设备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甲方代表拒绝验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六、无论甲方是否到场验收,验收后发现材料、设备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仍由乙方修复或拆除、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损失。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七、根据工程需要,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由甲方承担发生的经济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七章 设计变更

第二十五条 设计变更

一、乙方执行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按图施工,发现设计差错缺漏不得将错就错或擅自修补,应及时向甲方代表提出变更设计申请。

二、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或同意乙方的变更设计申请,应_________前送交原设计单位审查、修改、补充,取得相应的图纸、说明,对于较大设计变更和重大设计变更还应取得有关部门批准、追加投资和材料的指标,之后发给乙方设计变更通知,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变更。

三、乙方按照设计变更通知施工,进行下列变更:

1.增减合同约定的工程量;

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四、因以上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二十六条 确定变更价款

一、发生第二十五条约定的变更后,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经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和竣工日期。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将此作为确定变更价格的基础,用以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的和类似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

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变更价格意见后5天内予以批准,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及理由,逾期不予批复即视为甲方代表批准。

三、乙方对于甲方代表不批准其变更价格意见持有异议,可提请总监理工程师予以评定(如果有社会监理)、提请约定的工程造价管理部门予以裁定,不服裁定则可按第三十条约定处理。

第八章 竣工与结算

第二十七条 竣工验收

一、工程具备竣工条件,乙方按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等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申请验收。甲方代表在乙方申请验收后_________天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_________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修改所发生的费用。甲方承担非乙方原因造成修改所发生的费用及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延误的工期予以顺延。

二、整套启动试运验收,执行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等规定,由甲方承担整套启动试运验收的组织工作,全面处理试运验收中发生的问题。乙方参与有重大影响项目的整套启动调试方案和措施的制定,在启动调试中负责其施工项目的维护、检修、消除缺陷。

三、乙方参加整套启动试运的工日及酬金,

四、竣工日期为乙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经甲方验收之日。

五、甲方未按如上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1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费用。

六、按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的有关规定,乙方在整套启运试运验收后45天内,将竣工图等完整竣工资料移交甲方_________套。要求

七、工程移交后实行试生产的,火电项目期限6个月,不得延长。试生产的净利润

八、由于设计、设备或系统等不属于乙方原因使个别项目不能全部投入,应在启动试运验收记录上写明原因,由甲方负责在验收后组织完成。

九、机组经72小时试运后,由于系统负荷需要等原因不能停机,则免去其后的规定试运时间,即告整套启动试运验收完成。

十、零星土建工程和少数非主要设备未按设计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但不影响正常生产,已符合竣工验收标准的,应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由承包该施工项目的乙方负责在整套启动试运验收后完成,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十一、由于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位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十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后_________天内无正当理由未组织验收,或验收后_________天内未予批准且未提出修改意见,即视为此“竣工验收报告”经甲方代表批准,应据以办理结算手续。

第二十八条 竣工结算

一、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按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等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交“竣工结算报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报告后5天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及理由,并将拨款通知送经办银行办理竣工结算。乙方收到工程款后15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二、甲方违反有关规定或约定未如约办理竣工结算,或经办银行由于甲方原因未支付工程款,乙方可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予以妥善保护,由甲方给付保护费用,承担违约责任,并按_________的利率偿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

第二十九条 保修

一、执行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规定,乙方对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所存在的质量缺陷负责维修。

二、保修项目、内容、范围:

三、保修期,整体工程或其中分单项、单位、分项、分部验收交付的工程,均从移交甲方之日起分别计算保修期。

1.建筑保修期:

(1)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建工程为1年,其屋面防水工程为3年;

(2)建筑物的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6个月;

(3)建筑物的供热、供冷工程为1个采暖期、供冷期;

(4)室外的上下水、道路等公用工程为1年。

2.安装工程保修期为1年。

3.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保修期限

四、质量保修金,由甲方从其给付乙方的工程结算款中划拨,存入《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银行开设的专门帐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1.建筑工程按其造价的1.5%留存;

2.安装工程按其造价的0.5%~1%留存;

3.有特殊保修要求的工程

五、保修责任,乙方负责维修由于其自身原因形成的质量缺陷,所发生的费用从质量保修金中支付,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乙方自接到甲方发给的保修通知之日起,在两周内达到现场与甲方共同辩明质量缺陷责任,商议返修内容。属乙方责任的,乙方未按期到达现场,甲方应再次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再次通知收后1周内仍未到达,甲方可在不提高工程标准的前提下自行返修,所发生的费用按上述办法支付。由于设计、使用不当或材料、构件、配件、设备的设计、制造等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由责任方承担保修责任,乙方予以维修发生的费用由甲方给付。对于不可抗力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六、乙方的返修方案及工期按第九条约定确定,返修价款按第二十六和约定确定,质量验收按第十四条约定进行,所用材料、构件、配件等数量、价格及采购供应等具体事宜由双方商定或签订协议,甲方应积极予以创造方便条件。

七、退还工程质量保修金,由甲方在保修期满后20天内予以结算,将剩余的质量保修金及银行存款利息退还乙方。

第九章 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三十条 争议

一、甲乙双方对于合同权益有不同的主张和要求,可通过协商或约定的单位、人员调解排解。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根据双方的协议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双方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双方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2)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4)仲裁机关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一条 违约

一、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要求,即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计算方法:

二、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付给赔偿金,补偿违约金不足的部分。违约金、赔偿金应在双方明确违约责任后10天内偿付,否则按_________利率给付利息。乙方应给付甲方的违约金、赔偿金,经双方同意后可由甲方从合同价款中扣收。

三、除非合同解除或终止,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四、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经济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三十二条 索赔

一、合同一方的经济利益、正当权利因对方违约、危害行为遭受损失,要求对方予以给付、补偿、归还,按以下程序进行。

1.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和充足的证据。

2.在索赔事件发生后20天内,向对方提交“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包括索赔的理由、依据、要求等内容。

3.受索赔方在索赔方提交通知后_________天内给予书面确认,或提出异议、通知索赔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证据;索赔方在接到该通知后_________天内提交补充理由证据,受索赔方接到补充理由证据后_________天内给予书面答复。

4.索赔方逾期未提交“索赔通知”或补充理由证据,视其为放弃索赔;受索赔方逾期未要求补充理由证据或未作出答复,视其为确认索赔,“索赔通知”则从应答复的最后1天起生效。

二、受索赔方在确认索赔后10天内如数向索赔方给付或补偿、归还,否则应赔偿因迟误给索赔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章 其它

第三十三条 安全施工

一、执行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防事故。

二、乙方承担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出现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及费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按有关规定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应为此提供方便条件。

三、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等特殊环境施工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乙方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经济支出。

第三十四条 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

一、甲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特殊工艺,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请、审批手续,承担申报、试验等费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负责试验等有关工作。

二、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按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约定处理。

三、乙方提出合理休建议涉及到对图纸、设施和“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原定材料、设备的换用,应经甲方代表批准。

四、以上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利益,双方按协议分摊或分享。

第三十五条 地下障碍和文物

乙方在施工中发现文物、古墓、古建筑基础和结构、化石、钱币等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或其它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应在4小时内通知甲方代表,报告有关管理部门并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甲方代表在应收到通知后12小时内对乙方采取的保护措施给予批准或提出处理意见。甲方应承担保护措施的费用,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三十六条 工程分包

一、乙方分包部分工程,将分包合同副本送交甲方代表。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以本合同为准。可分包的工程:_________。

二、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约定义务与责任。乙方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监督管理人员,保证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或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或疏忽。甲方指定分包单位(人)的,不适用本款约定。

三、分包工程价款的结算。

第三十七条 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包括_________级以上的地震、_________级以上持续_________天的大风、_________mm以上持续_________天的大雨、 年不遇的持续_________天高温天气、_________年不遇的持续_________天严寒天气等灾害。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害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代表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_________天向甲方代表报告1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处理灾害提供必要条件。

二、因不可抗力遭受损失的承担:

1.已完工程、施工设施和甲乙双方已购材料、设备的损失由甲方承担,第十五条第二款约定的返工费和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第二十四条第五款、第二十四条第六款约定的工程价款或材料、设备费用除外。已购材料、设备,包括已提取、接收、验收、保管或在运途中、在现场用于施工的材料、设备。

2.乙方为防止、减少不可抗力对工程的损害应采取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及损失,由甲方承担。

3.乙方生产、生活临时建筑的损失,由甲方予以适当的补偿。

4.人员伤亡由其单位负责处理并承担费用,但由于第三十七条第二款(2)条中的情况造成伤亡则由甲方给予补偿。

5.乙方的施工机械设备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但因第三十七条第二款中的情况所致则由甲方给予补偿。

第十五条第二款约定的返工费和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第二十四条第五款、第二十四条第六款约定的工程价款或材料、设备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经受不可抗力损害后的清理、修复工作由乙方承担,甲方给付乙方的费用按第二十六条约定确定,双方可另签协议约定。

第三十八条 保险

一、甲方办理工作保险和施工现场甲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的保险,并支付一应费用。

二、乙方办理自己在施工现场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应费用。

三、投保后发生事故,乙方应在_________天内向甲方代表提供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乙方在15天后每_________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

第三十九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一、由于政策变化、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双方可签订协议变更、中止或解除合同。

二、甲方应如约付给乙方在合同变更、中止或解除之前已完工程的价款,以及已进行或已履行的部分工作、服务费用等为完成整个工程所发生的开支,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三、乙方应妥善保护和移交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并为分包单位的撤出提供条件。

四、甲方应为乙方及分包单位的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承担以上的经济支出。

五、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方负责在变更、中止或解除合同后_________天内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逾期未退货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四十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一、本合同自_________之日起生效。

二、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并退还质量保修金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四十一条 合同份数

一、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方双方签字盖章后分别保存。

二、副本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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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劳务分包合同书建设工程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83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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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 (下称甲方)

承包方: 身份证号: (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 在乙方已踏勘现场并充分理解施工图和甲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前提下,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为了确保工程顺利完成,明确双方职责,就本工程泥工清包事宜,制定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建筑面积:

1.4、承包性质:劳务内部承包

1.5、工程工期:本工程计划 年 月 日开工, 年 月 日主体结构封顶,计 日历天完成施工任务。

1.6、内部承包范围(房号):

二、承包方式

采取包清工方式,即包单价、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辅助材料、包工具用具及机械、包文明施工、包标化工地。

三、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根据项目不同须补充完善工作范围内容)

3.1施工范围:本工程范围内全部室内外砼垫层、结构砼,(地下室底、墙防水层处找平层及保护层)等泥工施工任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3.1.1基础截桩、凿桩、工程桩桩身、桩芯清理、灌芯、基坑砖模砌筑、浇捣砼垫层、钢筋砼垫块、基坑明排水至结构验收结束。场内土方人工回填并分层夯实。及部分号房边塔吊不能吊到位时的人工运输。

3.1.2砼浇捣前必须进行清理、浇水、嵌缝,二次结构砌墙、浇砼,后浇带清理浇砼、砂浆的搅拌及运输、预留洞的留设完整、木模胶带纸撕除及马牙槎、圈梁部位的砼浆清理、砼就位、浇筑(自拌砼制作)、养护,泵车就位、输送泵管件接拆和支架的搭设和加固;钢筋混凝土保护层垫块、小型砼构件、橡胶止水带的安装、二次翻口砼浇筑、素砼翻边。

3.1.3砖墙(砌块墙)材料就位、砌筑;砖胎模的砌筑、抹灰;预制件安放、砌体内木砖安放、拉结筋安放、砂浆制作(包括砂过筛)、内墙砌筑脚手架搭拆等。

3.1.4模板的堵缝二次砼浇筑时剪力墙和柱凿毛、后浇带清理、砼屋楼板面平整度控制和拉毛、地下室砼墙板螺杆洞孔的修补等泥工全部工作内容;地下室底板和墙板阴角处水泥砂浆园槽及落地脚手架处2米范围内硬地坪和新建筑物四周门沟。

3.1.5临时设施用的大门围墙、五小设施、排水沟、施工用电设施、设备基础、场地道路的基底整理、砼硬化场地排水排污接通市政管线、临设材料及承包范围内材料装卸等符合标化工地的各项施工、拆除清理。

3.1.6乙方自备平板振动机、插入式振动机、三级配电箱、振动棒等机械,自行负责安装、操作、保养、维护、更换零配件;乙方自备翻斗车、铝合金靠尺、木条子、泥桶、铁锹、建筑线、开关箱、水管、手套、雨具等机具及劳保用品、其他元钉及铁丝等所有辅助材料;标化地工所用翻斗车、开关箱、安全帽等所有机具用品由甲方统一配置并填写材料领用单,损环或失少工具(设备)费用另由乙方承担。

3.1.7场内地面楼层的砼、砌块、砖块、砂浆等本工程所有材料的水平和垂直运输(包括甲供材料到货卸车)保管、堆集;完工后对周转材料的修整、清理,按指定地点分类堆码整齐,移交给甲方清点验收,填写验收单据,双方签字,作为办理工程结算的凭据。

3.1.8、基坑周边及房号正负零以上“四口五临边” 护栏安全防护,在泥工分项施工过程中拆除、移动等修复工作;派专人与甲方的施工员一起进行放样、放线、测定标高等工作。配合结构放线工作,必须具备一定技术标准带班人员,依据承包房号体量配备足够人数。

3.1.9每天必须在建筑物四周(脚手架)下面清理一次。每层楼面在结构木板拆除后,必须在二天内清理干净。生产性临时设施的搭设、拆除;场地垃圾清理,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配合项目部迎接上级各项检查进行的各项配合工作;

3.2具体施工内容以下:

3.2.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图纸会审纪要、技术核定单及设计变更修改(通知)内所含的从基础挖土至结构验收的全部泥工工作。(具体包括从基础挖土至单位工程一、二次结构至结构验收中所包括的工作,还包括脚手架下部硬化地坪、台阶、无障碍通道砌筑、预制过梁,含水电设备安装预留孔预制过梁等)。

3.2.2排水沟砌筑及其粉刷.,井架、人货电梯、塔吊基础浇筑及机械就位配合、砖墙内砼块、砼垫块,扎丝由钢筋班提供、下翻梁砖胎模、下翻梁人工挖土和集水井配合机械平铲土,排水、抽水、烟道安装与穿越楼面和屋面的预留孔洞填补(防渗)工作、干粉桶基础浇筑、蓄水池砌筑和粉刷、主道路以外的支路和堆放场地的平整及砼浇筑、井架、人货电梯、塔吊基础砼浇筑后其坡道的浇、砌筑及面层工作。

3.2.3结构阶段施工时楼梯口、窗台口钢丝网片安装;划分范围内所有场地及道路的清扫、桩头凿除和灌芯、砼养护、后浇带清理、地下室及楼层的清理、砼表面的整理和修补、墙体螺杆眼封堵、设备基础、放线孔、烟道孔、预留施工洞的封堵。

3.2.4予埋铁件安放及校正、穿墙螺杆孔清孔及修补,厕所、厨房、阳台与楼面降底后高差处切割修补,地下室外墙面防水泡沫板及砖砌保护层施工、屋面保温板铺设。

3.3、以上承包范围内容,确定从开工至竣工,不存在任何签点工,包括建设单位的图纸更改维修返工和甲方需更改的返工工作。如发生承包范围外的点工,按 元/小时结算。

3.4、甲方向乙方提供工人所需工作服和安全帽,费用按照乙方实际领取数量由乙方承担,乙方同意甲方在劳务费支付结算时扣除。

3.5、其它: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支付押金,作为乙方在本工程的安全、质量、工期、文明施工的考核,此押金只作为罚款不能作为各种损失赔偿的费用,施工期间乙方被甲方所扣的罚款不退还,如有剩余的甲方需退还给乙方。

四、工程结算办法

4.1、按第三款3.1条施工范围及3.2具体施工内容,双方约定各房号以施工图建筑面积 元/ m2结算(建筑面积按上海市20__定额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结算)。

4.2、上述合同单价一次性包干,该单价已包含人工费、辅材费、机械费、措施费、管理费、利润、各种涨价风险、窝工费、不可预见费、等完成本工程所需要的所有一切费用。

4.3、双方约定从合同价款预提 5 %作为工期、质量、安全、文明、配合等考核费用。如果乙方发生质量、工期、安全、文明、配合达不到合同要求,则逐项扣除费用,扣减本考核费用并不影响在乙方发生工期延期、质量事故和安全质量事故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4.4、按以上约定单价及计算规则计算后,不再计算结构图面以外工作量,设备基础浇筑;泵车就位、输送泵管件接拆和支架的搭设和加固;烟道孔、放线孔封堵;地下室底、墙、顶板防水层处找平层及保护层;防水层泡沫板及砖砌保护层施工;厕所、厨房、阳台与楼面降底后高差处切割修补;后浇带处清理等用工。

4.5、具体合同总价(暂定) 元,具体合同价汇总明细如下

类别 工作范围 建筑面积 单价(元/M2) 承包金额(万元)

房 ㎡ 元/㎡(按建筑面积结算) 元

房 ㎡ 元/㎡(按建筑面积结算) 元

㎡ 元/㎡(按建筑面积结算) 元

承包金额合计 元

以上单价经双方协商后确认,且单价属一次性固定包干,不得以任何涨价原因调整,此单价包含各种涨价因素的风险

4.6、结算程序:

(1)工程完工验收后,乙方向项目部提交结算资料,

包括以下资料:结算书、工程量计算表;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工期评审合格证;甲供材料的领料单、退库单;变更项目须提交经甲方签字确认的书面变更资料;(其他资料 )。

(2)项目部填写统一工程款结算流程单,技术员、施工员、生产经理核实施工界面,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

(3)公司审核部复审;

(4)主管领导签字生效;

(5)工程款结算单送交财务部。

注:无材料领用单的按甲方实购量视为全部领用,无退库单的按领用单数量视为全部领用,按此进行限额领料核算;无质量鉴定、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工期评审合格证的扣除该项价格。

五、付款方式:

5.1、第一阶段甲方不支付给乙方预付款,乙方施工人员的生活费在乙方施工人员进场一个月后,甲方开始逐月按实际施工人员(每人出勤应大于二十天)人均 1500 元/人/月支付,生活费由项目部直接支付给工人,班组长:每人 20__ 元/月支付。在施工期间内,不论任何情况,不予结算人工工资,凡班组内中途有职工因特殊原因回家的均不得向项目部借支,由承包班组长自行解决。

5.2、第二阶段在砼主体结构封顶验收合格,并经项目部内部结构主体每层验收砂浆饱满度及垂直度、平整度双方核实确认后《详见项目部内部结构验收质量核实单》,经甲方有关部门审核,填写付款凭证,按已完成工作量的60%的工程款支付,若跨年工程,春节前支付的人工费不超过完成工作量应付工程款的85%,乙方承诺不发生拖欠民工工资事件,若因发生拖欠民工工资事件而生成甲方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5.3、第三阶段:在本协议工程范围内工作内容全部完成,政府部门验收合格,项目部内部结构结构验收核实单内容全部整改完成,双方结算书签字确认后付至结算款的90%,结算余款六个月后付(至100%)清。

5.4、在业主工程款不到位情况下,甲方可酌情减少付款比例。

5.5、乙方在领取工程款时,必须按附件《承包方员工工资支付协议》要求填写下属班组民工工资表格。

六、材料的供应和管理

6.1、甲方根据工程进度将工程用的主材和周转材料按用料计划及时供应到施工现场,由乙方根据规定提前15天提出用料计划,并对材料申报量不准确造成的窝工、影响工期和材料计划富余浪费等有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6.2、施工区域范围内的剩余材料均为甲方所有,乙方无权处理,一旦发现除追缴外,视情节将对乙方处以材料市场价两倍以上的罚款并在乙方的工程结算中直接扣除。

6.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砌筑翻样排版图组织施工,严禁长料短用,大料小用,未经施工员的书面指令同意擅自肢解砖块材料,由乙方赔偿所肢解材料三倍以上价格的材料款。

6.4、限额用料:

(1)材料领用必须填写领料单,材料多余可以退库,不能使用的按废料回收不计入退库数量。商品砼、砌体材料、砂石、水泥等甲供材料到场后,供货数量由乙方负责人(或代表)同甲方人员一起验收并签字,视为全部领用。对不合格产品乙方有权拒绝领用,不得用于本工程,一经使用的材料视为合格,乙方对此负责。

(2)甲方对乙方承包的工程实行限额用料,砼和砌体等根据图纸,联系单按实计算分析提供予乙方,商品砼如超过1%的损耗率,砖砌块超过 %的损耗率,砂石超过 %的损耗率,水泥超过 %的损耗率,由乙方赔偿。(限额用料的种类和数量根据项目不同另行确定)。超用部分材料由乙方承担,节约部分材料,甲方按节约额的 %奖给乙方。

七、工程质量

7.1、质量目标: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建筑施工规范和上海市地方标准以及各职能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设计图纸及工程变更联系及相关的通知进行施工,确保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确保本工程的施工质量达到 标准。如达不到以上要求,乙方自愿作5元/m2的处罚。

7.2、乙方必须配有专职质量员 ,负责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的检查和验收,甲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乙方专职质量员必须立即组织整改并将结果及时上报。

7.3、分项验收工作:各分项完成后,乙方应进行质量自检,自检合格后交甲方验收;经自检或甲方验收不合格时,乙方应立即返工,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整改直至符合验收标准,发生的费用自行承担,合同工期不予顺延。两次验收不合格,给予乙方一次性罚款 元。

7.4、乙方在施工每一楼层、部位或构件时,必须认真执行混凝土施工规范和振捣要求;正确使用振捣机械;确保混凝土浇筑密实、构件截面准确、表面美观光洁。如因乙方施工原因所发生构件露筋、蜂窝、麻面和孔洞,除由乙方负责修复外,甲方视情节轻重每次向乙方处罚款 元;由于乙方原因砌体面平整度达不到要求造成粉刷超厚,其损失由乙方承担。

7.5、结构砌体垂直度;外墙误差超出 mm、内墙误差超 mm误差偏位、砂浆饱满度小于 % ,必须拆除重新砌筑,如泥工未跟进施工,则项目部按 300 元/工日另择人施工,费用扣除在泥工班组内。同时超出以上标准得抹灰费用也有木工班组承担。

7.6每个部位在砼浇捣前,班组长应派人将模板内杂物清理干净,对模板浇水湿润。砼浇筑过程,乙方必须派专人进行全过程跟踪,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每层楼板模板下脚砂浆嵌缝,必须严密、牢固并经项目部质量员验收合格后,方可开浇筑砼。

7.7浇筑好的混凝土必须浇水养护,前三天必须湿润,第四天至第七天每天不少于浇水五次,第八天至十五每天不少于三次。保证楼面不裂缝。

7.8每次浇筑混凝土后,操作层及以下楼层不能有多余混凝土和残浆,如有必须当天清理干净,能利用的及时利用掉,必要时对脚手架层面的清理工作。

7.9、结构砌体砂浆严格按施工图配比单及技术交底搅拌现场砂浆,如未按配比单现场搅拌造成二结构主体砂浆标号不达标,导致得所有后果均有乙方负责。

八、施工工期

8.1、本工程计划 年 月 日开工, 年 月 日主体结构封顶,计 日历天完成施工任务

8.2、乙方承诺:工程的施工工期完全配合和满足甲方编排的进度计划,对甲方作出的工期计划调整无条件响应,按甲方的工期计划组织施工生产,参加甲方组织的生产例会,接受甲方及监理对进度的督促、检查。

8.3、在农忙及节假日期间,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统一的时间安排,保证施工生产的正常进行,确保甲方要求的节点工期;若节点工期不能保证,则每延迟一天罚款1000元,在支付乙方的进度款时,直接扣除。

九、安全、文明施工

详见【安全管理协议】(附件)

十、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委任 为履行本协议的全权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为甲方的现场负责人,代表甲方对工程的施工生产、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负全职。

(2)本合同签字生效后 15 天内,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方案及质量要求、安全要求、规范用工等交底工作。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严格规范用工,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人员持有的各类证件进行检查,若乙方违反用工规范,由此对甲方造成的不利性后果全部有乙方负责及赔偿,甲方有权按合同价款的 5% 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技术资料等进行指导、检查和督促;做好质量、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相关记录。乙方不能满足要求时,对于甲方提出的整改建议,乙方应予以无条件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

(5)甲方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及时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纸及其他相关资料、组织乙方进行图纸会审。按施工进度的要求及时供应由甲方提供的材料、机具和设备。

(6)负责将用水、用电送到工地合理的施工地点。

(7)负责定期和不定期召开生产协调会,及时检查隐蔽工程,办理工程量签证,协调与配合单位的关系,协调各施工班组的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任命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乙方驻工地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乙方驻工地代表如换人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约期内,乙方现场负责人必须常驻施工现场,若确需离开工地,必须得到甲方现场负责人的同意,否则按1000~5000元/次外另按 500元/天处罚。

(2)在签订合同后,按合同约定或甲方指定的日期及时开工,及时做好对下属施工人员的技术及安全交底工作,严格按照施工图及有关规范、技术资料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和交付,人员必须控制在18周岁以上50岁以下的身体健康的劳务人员。

(3) 乙方对工程对施工质量、安全、文明、卫生、治安等负全责,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执行甲方的指令和变更,按甲方要求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及质量缺陷。

(4)乙方应将其在施工过程中发现的工程设计或技术规范中的错误、遗漏、误差和缺陷及时通知甲方。及时向甲方报送隐蔽工程验收通知、竣工验收通知、结算资料及甲方要求的其他资料。

(5)乙方的现场负责人必须及时参加甲方组织召开的生产协调会,严格执行协调会的有关要求,并立即组织实施。缺席按200元/次予以罚款。

(6) 乙方应及时向其雇佣的农民工支付工资,建立职工完整的工资领发、结算台帐,在每月领取生活费和工费结算时,按班组人员编制工资结算单,并有每人工资结算金额、领款金额及领款人签名,报送甲方财务部门,遵守《承包方员工工资支付协议》(详见附件)。

(7)乙方必须按持证上岗配备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按有关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合办理好进上海市施工的有关手续:包括暂住证、意外伤害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等,费用自理。若乙方拒绝办理而受到地方主管部门的罚款,费用乙方自理。

(8)随时注意当地气象部门的预报,做好预防风、雷、雨、震等自然灾害的措施,以保证施工人员及机械、设备的安全。对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性能在安装使用前进行验证,并对安装、使用、维护、拆除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负责。

(9)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遵守工地、国家及地方政府的法令和规章,禁止实施有损甲方声誉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0)乙方有权按规定享用甲方提供的生活设施,并有义务保证设施的完好。同时应做好生活区内的清洁卫生工作。

(11)乙方必须为所属劳务人员办理工程商业保险。也可委托甲方统一购买,费用由甲方承担40%,另60%再按各班组的产值比例分摊,如在施工期间未发生任何工伤事故,按比例分摊部份甲方以奖励方式返给乙方。未办理保险擅自安排工作者,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负。

(12)乙方在人员进场时应及时到项目部 安全科 进行三级教育培训及工人实名登记,如未进行三级教育培训及实名登记擅自安排工作,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负,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与法律责任

十一、违约责任:

1、乙方应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的所有损失并承担所有的责任。如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标准的,全额没收保证金。

2、乙方不能如期完成施工任务而影响总体施工进度的,一次性扣保证金30%,在此基础上每拖延一天处以1000元的违约金。

3、如果因乙方原因造成承包范围内部分工程未施工的,乙方同意按照已完成工程量的80%结算。

4、当乙方有下列行为或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承包方违约责任,并全额没收保证金:

(1)乙方人员、材料、机械配备不足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的;

(2)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和较大安全隐患,并拒绝整改的或一再整改无效的;

(3)乙方中途放弃承包或将工程转包、分包给第三者的;

(4)在施工过程中所属施工人员冲击甲方、业主或政府办公场所,阻扰上述机构的正常工作。

(5)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约定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

十二、保证金的交付与退还:

乙方承诺确保甲方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施工和文明卫生,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甲方的有关制度,自愿交纳承包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不低于5万元,具体依据乙方承包施工界面定金额),并于合同签订后,队伍进场施工前一次性交至项目部财务(盖项目章开收据与乙方),待乙方承包的工程全部完工,达到合同要求后,由甲方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后一次性无息返还。如乙方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甲方有权扣除保证金抵作违约金来补偿甲方的损失,保证金不够部分由结算款抵扣,仍不够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

十三、其他约定

1、由于乙方施工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等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甲方可以随时终止合同的执行。同时甲方有权直接与他人另签订劳务合同,其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负,并没收保证金。

2、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以及业主、甲方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但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赔和追加任何费用。

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合同末解除之前,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工程:

4、如乙方原因提出中途退场,必须提前20个工作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在甲方末同意之前,乙方不得停工;甲方同意后,乙方必须在同意之日起三天以内全部退场,如施工人员不能按时退场,按合同单价90%结算。

5、本合同的附件《 安全文明生产责任协议书》、《项目部管理制度》、《承包方员工工资支付协议》《项目部内部结构验收质量核实单》《工期延误确认单》《施工质量罚款明细附件》与本合同有同样效力(详附件)。

6、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签订补充协议并与本协议有同样效力。

7、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执一份,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款结清后,本合同自行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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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建设工程劳务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8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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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发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劳务作业合作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分包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3、分包内容: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________________工程工期

1、开始施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

2、完成施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

3、总日历施工天数为:________________天

第三条:工程价款及支付方式

1、本工程的总价款为:________________元。

2、双方约定工程款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工程质量

1、双方约定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并要求达到质量验收评定标准。

2、乙方施工凡不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及甲方要求,或达不到质量标准,甲方有权令其返工,返工所有费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甲方的工期损失,返工仍达不到要求时,甲方有权自行或指定第三方返工,返工费用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3、在甲方监督或者验收过程中乙方应提供便利,甲方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进行返工、修复或整改,乙方拒不执行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自行或雇佣第三方进行修复,修复产生的费用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且工期不予顺延。

第五条:项目经理

1、甲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协议的项目经理为__________;

2、乙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协议的项目经理为__________。

第六条:甲方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图纸一套。

2、甲方负责协调解决现场用水、用电。

3、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4、按照协议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七条:乙方义务

1、对本协议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进度向甲方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甲方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业主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2、按甲方的工期计划要求,认真编制施工作业计划。

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

4、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检查。

5、做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6、乙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工程转包或分包给他人。

7、乙方严禁雇佣年龄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及超过55岁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患有职业禁忌病(如乙肝等传染性疾病)的现场作业人员。

8、乙方确保工人工资按期足额发放,如因拖欠工人工资,导致工人讨薪,聚众扰民事件,甲方无须通知乙方或征得乙方同意,可按工人提出的拖欠工资额直接向其支付工资,并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同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安全施工

1、乙方必须有专职安全员及各班组兼职安全员,所有安全员名单报甲方,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乙方必须加强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无安全事故。

2、乙方必须做好班组安全教育和进场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和甲方指定的安全操作规程。

3、严禁带病上岗、酒后上岗和体力不支上岗,因此发生的安全事故乙方自负责任,特殊工种严禁无证上岗,否则甲方有权责令辞退。

4、因乙方安全措施不力发生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施工期间,严禁在现场违章作业,野蛮施工。

6、进入施工现场后,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好安全帽。

7、乙方管理及施工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规定的制度和纪律。

第九条:施工变更

1、施工中如原工作内容发生变更,甲方项目总工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乙方按照甲方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变更。

2、因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的,甲方应当予以增加工程款,工期相应顺延;因变更减少工程量的,应当相应减少工程款,工期相应缩短。

3、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工程设计进行变更。

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所有费用和由此导致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4、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工程款以及延长工期。

第十条:施工验收

乙方应确保施工质量符合本协议的约定,乙方施工完毕,应向甲方提交完工报告,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的上述报告后内对乙方施工成果进行验收。

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除承担相应责任外,应当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1、本协议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协议中的定义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在能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措施。

3、因协议一方迟延履行协议义务后发生不可抗力的,所有损失均有迟延履行方承担。

第十三条: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其他有考古、历史研究价值的物品时,乙方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项目经理,甲方项目经理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甲方和乙方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

如乙方发现后隐瞒不报或哄抢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坏,乙方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时发生争议,可自行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至竣工验收完毕、工程款项结清后即失效。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另订补充协议。

本协议壹式_____份,甲方_____份,乙方_____份。

甲方:

________________(公章)

乙方:

________________(公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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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202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2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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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全称):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承包人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达成协议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

工程规模及结构特征:_________

工程承包范围:_________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

二、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天。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

四、合同价款

币种:_________

合同总价(大写):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

综合单价或费率:详见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书(招标工程);详见经确认的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非招标工程)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适用招投标工程);

3、投标文件(适用招投标工程);

4、经确认的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适用非招投标工程);

5、本合同专用条款和补充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图纸;

9、工程量清单;

10、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记录和文件;

11、发包人或工程师有关通知及工程会议纪要;

12、工程进行过程中的有关信件、数据电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六、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他们的定义相同。

七、承包人承诺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及工程师的指令进行施工、竣工,在缺陷责任期内承担工程质量缺陷保修责任,并履行本合同书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八、发包人承诺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并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订立地点:_________

发包人和承包人约定自双方签字盖章并送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本合同生效。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 承包人(公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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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条件[页3]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14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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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条件

(5)确定第52款项下的费率或价格;或(6)批准重大设计变更,这些变更将影响原设计的基本性能或能力。

(c)除了在合同中有明文规定外,监理工程师无权免除合同中规定的承包人义务。

2.2 监理工程师代表

监理工程师代表应由监理工程师任命并向监埋工程师负责,应履行和行使监理工程师按2.3款规定可能赋予他的职责和权力。

2.3 监理工程师授权的权力

监理工程师随时可将赋予他自己的任何职责和权力授权给监理工程师代表,他可以随时收回其授权。任何这种授权或收回其授权均应以书面形式,并且只有在业主和承包人收到这一授权通知后方可生效。

任何根据这一授权由监理工程师代表给承包人的通知应与监理工程师发给承包人的通知有同等效力。但:

(a)监理工程师代表对任何工作、材料或设备的批准不影响监理工程师不批准这种工程、材料或设备和发出纠正指令的权力;

(b)如果承包人对监理工程师代表给予的调知有疑问,其可以向监理工程师询问,监理工程师应确认、取消或变更此种通知的内容。

2.4 助理的任命

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代表对以任命任何数量的人员,协助监理工程师代表履行其2.2款规定的职责。他应通知承包人这些人员的姓名、职务及权限。这些助理人员无权发出指令给承包人。除非此指令是使其履行职责及保证可以按合同接收材料、设备或工艺所必须发出的指令,由他们之中任何人出于上述目的而发出的这些指令应视同为出监理工程师代表发出的。

2.5 书面指令

由监理工程师发出的指令应为书面形式,但如果由于某种原因,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以口头的形式发出这类指令,承包人应遵照执行。无论在这一口头指令执行前或执行后,由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对这一指令的书面确认应视与本条规定的指令有相同的意思。

还规定,如果在7天内,承包人书面确认监理工程师的口头指令,这种确认在7天内未被监理工程师以书面的形式的拒绝,这一指南针令应视为监理工程师的指令。

该规定同样适用于监理工程师代表及根据2.4款任何的监理工程师的或监理工程师代表的助理人员发出的指令。i 2.6监理工程师行为公正

按照合同规定,监理工程师通过以下方式行使权力:

(a)作出决定,发表意见或同意,或(b)表示满意或批准,或(c)决定价值,或(d)采取其他可能影响业主或承包人的权力和义务的行动时,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合同规定的条款并考虑所有的因素,公正行使其这些权力。任何这类的决定、意见、同意、表示满意或批准,定价或采取的行动均可按67款的规定予以公开,评审或修订。

转让和分包

3.1合同的转让

承包人无业主的事先同意(尽管1.5条规定,这种同意应由收主单独决定)不应将合同或其他任何部分,或合同中合同名下的任何收益或利益转让。但除了:

(a)按合同规定到期或即将到期的,以承包人的银行为受益人的收费,或(b)将承包人的权力转让给其担保人(假使担保人已支付了承包人损失或债务),以获得免除其他方面的债务。

4.1 分包

承包人不得将整个合同全部分包出去。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承包人不应在未得到监理工程师的同意前将合同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任何有关的同意,不应免除承包人根据合同应担负的任何责任或应尽的任例义务,并应象对待其自己、其代理人、其服务人员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违约及疏忽一样,对任何分包人、分包人代理、分包人的服务人员及工作人员的行为、违约及疏忽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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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67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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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模板3篇

签订及履行施工合同受到国家的严格监督管理。以下是第一范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3篇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模板。欢迎阅读与参考!

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模板一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工成内容:______层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其它

(四)承包范围:按甲方提供的工程施工图纸规定内容:__________________

(五)乙方分包工程:由乙方分包的工程必须另签合同。

(六)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工程造价(预算或概算)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万元,其中土建____________万元,安装____________万元。

工程造价在乙方编出工程预算书送达甲方三十天内审复,逾期视作同意,并按审定的预算造价为调整合同造价。

第三条 工期

(一) 按定标规定工期为______天(日历天),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验收止。实际开工期以甲方办妥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建设批文,办妥城监标牌,送达乙方之日起 天内起计,并以双方现场管理代表签字为准。

(二)开工前______天,在具备施工条件下乙方向甲方发出开工通知书,每个单项工程工期的起止日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履约过程中,根据变更设计所影响的工期或甲方责任、不可抗力等因素所延误的工期,经甲、乙双方签证认可后调整,以此确定竣工日期。如甲方提出赶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

(一) 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规范验收规范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工程保修按建设部有关规定执行,保修期为一年,其中安装工程半年。保修期自竣工验收签字之日起计。

第五条 材料设备供应

(一) 工程所需材料及设备由______方采购供应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场地(仓库)。

(二) 工程所需材料及设备______由方采购供应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场地(仓库)。

(三) 材料设备应附有出厂合格证明。如一方对材料设备有异议,应进行检验。如检验合格,检验费用由持有异议一方负责,否则由采购方承担。

(四) 工程材料和设备差价的处理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施工中,由于工程设计变更造成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不适用,甲方需按材料设备的实际采购价格,回收全部不适用的材料和设备,或经乙方同意,由甲方给予适当的补偿后,不适用的材料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理。

第六条 工程款支付和结算

(一)甲方将工程款按本条款规定划入乙方帐户: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根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有关规定,甲方在合同生效后 天内,按以下规定额度向乙方预付备料款:

1. 建筑工程按当年计划工作量35%;

2. 安装工程(包括设备安装,水电安装)按当年计划工作量(扣除设备价值)的40%;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工程款支付方式:

1.工程进度达到50%以前(保括50%),按每月完成工程量付(收)进度款;当工程进度累计超过50%时,每次按当月完成工程工作量的______%付(收)款。

2.工程累计进度达到______%时,按合同工程量付(收)款______%;进度达到______%时付(收)款______%;进度达到______%时付(收)款______%;进度达到______%时付(收)款______%,其余工程进度款由备料款抵充,余额______%待验收后结算____________万元待保修期满后______天内付清。

每次付款期限均在乙方提交工程进度表或竣工结算文件给甲方和经办银行审查后______天内支付,如到期未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作同意,乙方可根据建设银行审定的数额,请求办理支付进度款或结算款。

第七条 双方责任

(一) 甲方责任:

1、办理施工报建、临时场地、占用道路等报批手续。提供本工程建设、等有关部门的批文复印件一套给乙方。开工前______天完成“三通一平”,接水、电源,同时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______份,机电设备安装图______份及有关资料______份,地质勘探报告______份,(其中包括竣工用图______套)。

2、开工前______天完成由甲乙方和设计方参加的施工图会审。

3、审核乙方编制的工程预算计划,并在接到预算之日起的三十天内(特殊工程六十天内)回复乙方,以此审定的工程预算为调整合同造价,作为向乙方支付工程备料款和进度款的依据。

4、对乙方在施工时发现设计错误提出的意见,甲方应在收到书面通知的 天内会同设计方进行处理并签证。因此而发生的增加费用(包括停工、返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调迁、材料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甲方承担,并调整合同造价。

5、委派____________为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的变更,工程期间的质量验收及其他事宜。

6、如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返工,甲方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经有关部门审定后赔偿由此而造成乙方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材料积压等的损失。

7、组织对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

8、在竣工验收后的保修期内,因使用不当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返修费用由甲方负责。

(二) 乙方责任:

1、收图后,在开工前______天内完成施工图会审,在______天内编制工程预算送甲方审查,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材料、设备进场计划并送甲方。

2、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指定安全、防火责任人,物件堆放整齐,道路畅通。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

3、委派____________为现场管理代表,须持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资格证书,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等问题。

4、做好施工原始记录。每月(季)度施工计划和完工报表,如不按时报送,甲方不予支付工程进度款。

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模板二

合同编号:

建筑工程合同书

工程名称:建筑单位: 施工单位: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备 注:

二、工程承包范围

1、广场硬化。(见图纸,以预算单中的项目为准)

2、。

三、合同工期

本工程在预付款到位,且钢结构工程具备施工条件,开工日 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为 年 月 日,合同 工期总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依据钢构有关验收规范合格。

五、合同价款

1、工程总造价:大写: ¥:

六、合同价款支付;

1、合同签订三日内,甲方应付工程总造价的%给乙方

作工程预付款。

2、钢架安装完成三日内,甲方再付工程总造价的%给乙方作钢构件材料款。

3、工程施工完毕验收合格,三日内甲方再付工程总造价的 %给乙方作工程尾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七、发包人工作

1、委派2、工程开工前,甲方为乙方提供三通一平,水电供至建筑物中心五十米以内,并承担费用,有条件为乙方提供住宿便利。

3、应办理开工前的各种文件及其它施工所需证件。

4、有义务协调地方关系,保证工程正常施工,如有当地干扰或不法收费,应承担责任。

八、承包人工作

1、委派为工地代表,联系方式;2、严格按图纸进行制作安装。

3、进入工地遵守甲方规章制度,承担自身造成的事故及因此发生的费用。

4、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完工前清理好现场。

九、工程变更

1、施工中甲方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变更通知,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应相应顺延。

2、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乙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的换用,须经甲方同意。

3、乙方在工程变更确定后7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甲方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十、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乙方向甲方提供竣工验收报告后三日内,由甲方组织工程验收,如不组织验收,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和该工程合格。甲方并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十一、竣工结算

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三日内,给予确认并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乙方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三日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十二、违约

1、甲方不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工程款,甲方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停工或工期延误及其损失责任。

2、双方中任何一方违约,即向对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3‰的违约金。

3、发生合同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职能部门解决。

十三、不可抗力

1、发生不可抗力造成工程施工困难,如雨、雪天气,自然

灾害工期延误。

2、发生不可抗力造成合同履行困难,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四、其它条款: 十五、本合同自签章之日起生效,该工程结算完毕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十六、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发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订时间:

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模板三

合同编号: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原则,并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规定》,《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为明确发包方与承包方双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促使双方互相创造条件,搞好配合协作,多快好省地完成国家的基本建设任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第二条 图纸和文件的保管与提供

1.图纸由工程师单独保管,但应免费提供给承包方两套复制件。承包方需要更多复制件时,其费用自行负担。除非为执行合同绝对需要,承包方在未经工程师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雇主或工程师提供的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用于第三方或转让给第三方。在发出缺陷责任证书时,承包方应将根据合同提供的全部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退还给工程师。

2.承包方应将其按合同规定提供的并经工程师批准的全部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四套复印件提交给工程师,同时对于不能复制成相同规格的任何资料亦应提交一套可复制的副本。此外,承包方应按工程师的书面要求提交更多的上述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复印件供雇主使用,其费用由雇主支付。

3.上述提供给承包方的或由承包方提供的图纸的一套复印件应由承包方保留在现场,该套图纸应可随时提供给工程师和任何由工程师书面授权的其他人员检查和使用。

第三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工程。

2.国家(或各部委,或省,自治区,市政府,计委,建委等有关单位)对工程的批准投资计划文件号:_________,工程项目表文件号:_________,申请建筑许可执照文件号:_________,计划任务书文件号:_________,初步设计文件号:_________,总概算文件号:_________。

3.工程编号:_________;施工许可证号:_________;营业执照号:_________

4.工程地点: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

5.工程范围: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筑安装面积共计___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建筑安装面积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6.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方包工、部分包料,发包方提供部分材料

(3)承包方包工、发包方包全部材料

如按预算实行包工包料,属于承包方及发包方负责供应之材料,承包方将材料品种、规格、数量、交货时间、技术要求等用附表详细注明)。

第四条 工程期限

(一)开工

1.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为_________天(日历天),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验收(附各单位工程开竣工日期,见附表一)。

2.开工前_________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3.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二)竣工

(1)承包方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3)施工中发包方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就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方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方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4)凡是延期开工或顺延工期的约定,都是以约定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为计算基础。

第五条 工程师

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方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发包方与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委托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1.发包方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

2.工程师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权:_________,发包方委托的职权:_________,需要取得发包方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_________。

3.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方承包方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方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方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第六条 工程质量

(一)工程质量等级

1.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发包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条款内约定。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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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7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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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甲方):

地址:

电话:

承建方(乙方):

地 址:

电 话:

开户银行:

为改善城市能源结构,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责任,确定正常的供用气程序,安全、合理地使用管输燃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下称“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施工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2.

项目地点:

3.施工内容:燃气管道的设计、施工及竣工验收。

4.施工依据:本工程按照《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进行设计施工。

5.施工质量:本项目燃气管道工程设计、施工安装及有关事项均需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规定办理和验收。

6.合同开工日期: 。

合同竣工日期: 。

合同有效工期天数: 。

第二条 工程施工

甲方产权分界点以内的全部天然气设施由甲方出资建设,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组织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安装施工。

1.甲乙双方应指定专门的人员进行设计定位和现场的施工协调。

2.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7 日内向乙方提供用气设备的名称、型号规格、用气压力、用气量或额定热负荷等,以及乙方设计人员要求提供的建筑物平面图纸及室内外水、暖、电、道路平面图等其它设计基础资料;乙方应于甲方提供完整资料后 7 日内设计完毕。

3.甲乙双方指定的人员应对设计图进行确认并签字认可,经确认后的设计图,若需变更,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设计及相关工程费用。

4.工程开工后,对于隐蔽工程,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位置确认。

5.乙方应在甲方具备施工条件且按照本协议第三条第3款完成支付的前提下进行施工。

6.工程完工后,乙方 日内向甲方提供竣工材料,甲乙双方应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确认。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后,如甲方对乙方设计和施工提出变更,由甲方出资委托乙方进行设计施工。

7.施工过程中如遇到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且竣工日期按滞延时间顺延:

(1)甲方不具备施工条件而停工;

(2)由于甲方原因变更计划或提出修改施工图;

(3)不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燃气用户基础设施使用费及工程款;

(4)甲方的其他违约行为,致使无法施工时;

(5)出现洪水、飓风、暴雨等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时;

(6)施工受阻碍,无法正常施工。

8.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服从甲方代表和现场管理员的统一协调指挥。

9.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自身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应负责赔偿。

10.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安全措施,并承担相应施工安全责任。

1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应积极配合,协调相关矛盾,确保工程如期完工。

第三条 燃气用户基础设施使用费、工程费的价格、付款及结算方式

1、根据甲方提供的 燃气设备数据和用气时间,测定甲方每日最大用气量 Nm3 ,经双方协商,甲方按 /元/Nm3向乙方支付燃气用户基础设施使用费共计人民币: 元(¥, )。

2.工程费收取人民币 元整(¥000,000.00)。

3.付款方式:

甲方应按照以下第 种方式支付合同价款,乙方按照甲方已支付合同价款的数额开具相对应的收费凭证:

3.1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完毕合同全部价款。

3.2甲方按照以下方式分期支付合同价款: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在 7 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不低于50%),计人民币 元整(¥00,000.00);

(2)工程竣工验收之日即为合同价款结算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全部剩余款项计人民币 元整(¥00,000.00);

4.乙方为甲方提供该项管道燃气工程,工程所发生的水、电等全部动力由甲方自行采购和提供。

第四条 产权归属与合理利用

1.供用气设施产权分界点是:甲方的建筑红线,即建筑红线外燃气设施产权属于乙方,建筑红线内燃气设施产权属于甲方。

2.乙方为建设下游供气管网,避免重复建设,在不影响甲方燃气设施正常使用功能情况下,甲方允许乙方无偿利用、使用其所有的燃气设施进行下游燃气管网的建设。

第五条 变更用气

1.甲方如增加用气设备,应提前向乙方办理有关申请手续,并按规定办理有关事项。为了保证安全供气,未经乙方同意并交纳燃气用户基础设施使用费,甲方有需求增加用气设备,需向乙方提出申请并按规定办理有关事项,更不能自行改装、移装其他天然气设施。

2.甲方因经营地点改变需要迁移用气设备时,应提前通知乙方,由乙方协助迁移用气设备及其他天然气设施,迁移过程中产生的相关工程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出现甲方私自迁移燃气设备的情况,乙方有权停止供气。

3.甲方房屋产权发生变更时,必须办理过户更名手续,乙方方可对后续使用主体进行供气,未同步办理甲方继续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4.在通气后,如甲方实际用气量低于合同开口气量时,乙方有权重新约定开口气量并签订补充协议;如甲方实际用气量超过合同规定开口气量,甲方须向乙方按照 / 元/Nm3 .日交纳超出部分的燃气用户基础设施使用费,并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符合以下任一条件视为超合同气量用户:

1)年用气时段内平均日用气量超过合同规定日开口气量的用户。

2)月度日平均用气量超过合同规定气量。

3) 周度日平均用气量超过合同规定气量。

以上各个时间段段均按甲方实际用气天数测算。

5.如未按照本条第4款补交超开口气量部分的基础设施使用费,乙方对于甲方超过合同规定开口气量的气量部分不承担保障供气义务。因用户气量变化导致燃气设备无法正常运行,需要更换设备,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燃气用户基础设施使用费及工程费,逾期付款的部分应按照每日万分之三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对于违反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乙方有权加以制止,要求其补交款项并向乙方支付补交款项一倍的违约金。

3.在合同执行期间,甲方如果使用其他公司气源,视为单方面解除合同,应按政府批文标准补交气费和基础设施使用费,给予乙方违约补偿。

(二)乙方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约定期限完工,应向甲方支付已收取款项每日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2.由于不可抗力或政府的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

甲乙双方如需要修改本合同条款,应当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事宜

1.本合同一式 4 份,双方各执 2 份,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如有补充条款,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字盖章后生效,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自生效之日起,本合同任何条款及相关信息均应依照约定予以保密,未经甲乙双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的条款内容泄露给第三方,违约方承担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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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国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6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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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原则,并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规定》,《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为明确发包方与承包方双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促使双方互相创造条件,搞好配合协作,多快好省地完成国家的基本建设任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略)

第二条 图纸和文件的保管与提供

1.图纸由工程师单独保管,但应免费提供给承包方两套复制件。承包方需要更多复制件时,其费用自行负担。除非为执行合同绝对需要,承包方在未经工程师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雇主或工程师提供的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用于第三方或转让给第三方。在发出缺陷责任证书时,承包方应将根据合同提供的全部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退还给工程师。

2.承包方应将其按合同规定提供的并经工程师批准的全部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四套复印件提交给工程师,同时对于不能复制成相同规格的任何资料亦应提交一套可复制的副本。此外,承包方应按工程师的书面要求提交更多的上述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复印件供雇主使用,其费用由雇主支付。

3.上述提供给承包方的或由承包方提供的图纸的一套复印件应由承包方保留在现场,该套图纸应可随时提供给工程师和任何由工程师书面授权的其他人员检查和使用。

第三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工程。

2.国家(或各部委,或省,自治区,市政府,计委,建委等有关单位)对工程的批准投资计划文件号:_________,工程项目表文件号:_________,申请建筑许可执照文件号:_________,计划任务书文件号:_________,初步设计文件号:_________,总概算文件号:_________

3.工程编号:_________;施工许可证号:_________;营业执照号:_________

4.工程地点: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

5.工程范围: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筑安装面积共计___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建筑安装面积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6.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方包工、部分包料,发包方提供部分材料。

(3)承包方包工、发包方包全部材料。

第四条 工程期限

(一)开工

1.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为_________天(日历天),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验收。

2.开工前_________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3.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二)竣工

(1)承包方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3)施工中发包方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就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方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方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4)凡是延期开工或顺延工期的约定,都是以约定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为计算基础。

第五条 工程师

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方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发包方与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委托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1.发包方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

2.工程师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权:_________,发包方委托的职权:_________,需要取得发包方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_________

3.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方承包方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方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方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第六条 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发包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条款内约定。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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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新农村建设工程拆迁房屋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工程,全文共 35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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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经武汉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穗国土建用通字第_________号》文批准,征用____________地块。

现甲方委托乙方对该用地范围实施拆迁安置工作。

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依照国务院颁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承包拆迁工程范围及工程总量

(一)承包拆迁工程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经双方测算和现场摸查认可,本拆迁工程总量为拆迁房屋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

二、承包拆迁工程内容及工程期限

(一)甲方委托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办理拆迁许可证及公告,对被拆迁人实施补偿安置,办理拆迁结案手续。

(二)拆迁工程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之日起,至全部完成安置补偿,并移交所有房屋之日止计__________个月,另拆迁结案手续在甲方拆平地块后_________个月内办妥。

三、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提供办理拆迁许可证及公告应具备的用地及延期用地批文、规划报建方案、立项批文、安置房合法产权证明等相关资料。

按规定建立拆迁资金监控账户并存入拆迁监控金。

2.按本合同的规定支付拆迁工程承包款。

3.向乙方提供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有关部门所需的各种文件、报告、证明、资料,配合乙方办理须由甲方办理的工作。

4.审批乙方所呈批的各种报告、文件、申请、合同、协议,并在________个工作日内批复。

5.负责户外水电、通讯、有线电视、消防、煤气等管线的报停、迁移、补偿工作及费用;

负责接管、拆卸由乙方移交的已完成拆迁安置的房屋,清运余泥的工作及费用;

同时承担相关迁移、拆卸的安全责任。

6.甲方提供位于_____________约___________㎡房屋给乙方作为安置被拆迁户之用,交楼时间在______年_________月底完成。

该房屋的有关安置资料应在本合同签定后_________个月内提供给乙方。

(二)乙方的责任

1.负责办理《拆迁公告》、《拆迁许可证》登报、地籍、测量、产权查册等前期工作。

2.负责办理在拆迁过程中组织被拆迁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发放补偿安置款及临迁费等相关费用、房屋测量、评估、征审确权、代管、裁决、诉讼、强制搬迁、公证等工作。

3.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发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拆迁、文明拆迁,接受甲方和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

4.负责拆迁范围内拆迁期间的市容卫生、防火及环保治安工作。

5.拆迁期间和移交用地后,因乙方拆迁工程引发的投诉、纠纷,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属甲方责任除外)。

6.负责对地块中房屋室内水、电设施报停、封表。

并在合同期内将有关供水、供电部门的收据资料交甲方存档。

7.按本合同规定完成拆迁工作,办理拆迁结案手续。

四、拆迁工程承包费用

(一)双方同意本工程承包费按双方认可的建筑面积_________㎡,以__________元/㎡计算,即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由乙方向甲方包干承包。

该工程款包括拆迁公告登报、测量、评估、征审确权、代管、裁决、诉讼、强制搬迁、公证及对被拆迁人的补偿、安置费用。

拆迁管理费由甲方在拆迁主管部门核发拆迁公告前自行直接支付。

(二)如乙方使用由甲方提供的位于__________安置房安置被拆迁人时,住宅房屋按房产面积___________元/㎡计算,并按本合同第五条的有关约定向甲方结算。

(三)实际拆迁过程中,如超出总承包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工程款付款方式

(一)甲方按乙方与被拆迁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的房屋面积,以_____________元/㎡计算,按________平方米为一个结算单元。

(二)如乙方与被拆迁人达成作价补偿安置协议的,甲方按上款规定划拨工程款,其中应支付给被拆迁人的补偿安置款由甲方凭补偿安置协议在办理产权交换时直接支付给被拆迁人。

余额部分支付给乙方作为办理本合同规定由乙方办理的各项拆迁手续以及支付补偿给被拆迁人的搬家、停业、有线电视、电话、煤气等相关的工程款,在移交房屋给甲方时付清,并由乙方统一出具收款发票或凭证给甲方。

(三)鉴于本合同是按现行等价有偿的补偿安置政策执行,如被拆迁人选择由甲方提供的位于_______________屋作为安置房的,按以下方式结算工程款:

1.拆迁房屋的每平方米房价与乙方承包单价___________元/㎡之间的差价,参照第五条第(二)款支付办法,由甲方支付给乙方,乙方出具收款发票或凭证给甲方。

2.被拆迁房屋的房价与安置房房价的差价,由乙方通过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与被拆迁人确定,甲方收取该差价,并出具收款发票给被拆迁人。

3.乙方与被拆迁人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单价不足_____________元/㎡的由乙方补足,超出元/㎡的作为乙方的奖励款,其中双方按______________比例分成,在乙方完全按本合同约定全部完成安置补偿、移交所有房屋和办妥结案之后____________个月内支付。

4.拆迁公房部分,如被拆迁人选择永迁,乙方凭购房合同经甲方审核同意后,购房单价低于_______________元/㎡,甲方一次性拨付购房款给乙方,余款待公房房屋腾空后付清。

5.本合同签订__________天内,甲方支付_________万元给乙方作为拆迁工程启动金,该启动金在首期工程款结算中扣除。

六、保证金支付及退还方式

(一)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__________天内向甲方支付____________万工程保证金。

(二)待完成拆迁结案后_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将_____________万工程保证金退还给乙方。

七、拆迁工程验收

(一)拆迁范围内的被拆迁人全部迁出后,乙方办妥拆迁结案手续并通知甲方后,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给予验收。

(二)乙方完成拆迁范围内所有房屋补偿安置和结案工作后,若尚有本合同规定的工作未能完成,则由乙方负责完成,但不计算在工期内。

尚未完成的合同规定的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奖惩责任

(一)由于甲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划拨工程款、批复文件、提供__________栋回迁房而造成乙方不能按期完成拆迁工程的,拆迁工程期限应相应顺延,甲方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二)乙方提前完成拆迁工程,每天按元奖励,拖延工期每天按__________________元支付违约金。

(三)本合同双方签订后,由于某一方单方终止合同或因其过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违约方必须承担责任,赔偿守约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四)乙方每期拆迁工程结算书送交后,甲方应在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拨款工作,如因甲方自身原因逾期拨款的,每天按结算金额的__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如逾期完成拆迁结案手续,须承担经济、法律责任,并按每天___________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九、其他

(一)在拆迁期间如有新的地方拆迁法规颁布,与本合同有抵触的,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二)本合同所提及的面积均以房产证标注的面积或市房地产测绘所测绘的面积为准。

所提及的款项均以人民币结算。

(三)本合同的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订补充合同明确规定。

本合同的变更,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作出书面约定。

(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的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并送武汉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备案。

本合同在甲、乙双方完全履行全部责任后终止。

(五)在本合同执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予以解决。

经协商仍无法达成一致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武汉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份,市拆迁办备案______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签约代表人:__________签约代表人: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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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建设工程居间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0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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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了发挥各自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充分协商,依照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文化旅游景观园建设工程项目(,以下称该工程项目),推荐给甲方,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建设单位或总包单位签订该工程项目的转∕分包施工合同,取得施工权。

1.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工程项目与总包单位签定分包合同,即视为乙方全部完成居间服务委托事项。甲方未签定分包合同以取得实质性施工权,则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二、乙方义务

2.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前期的主要信息,并提供相关的业务咨询服务,开展与业主方和总承包方有效的协调,并促成甲方取得工程施工分包权。

2.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该工程项目基本信息的真实可靠(但涉及项目审批手续是否齐全、建设资金是否到位等重要信息,在乙方促成双方见面沟通后,由甲方自行向总包方或业主方咨询,乙方对其完整性、真实性等不具进一步核实义务,不承担连带责任),最终促成甲方能够如约进场进行实质性施工。否则,视为乙方提供信息不真实,居间服务不成功,甲方不予支付任何居间报酬。

2.3乙方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谨慎和诚实义务,协助甲方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为甲方协调争取并达成施工合同后,乙方仍有义务协助甲方协调好与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的关系(前提是甲方已经及时地履行了本合同规定,向乙方足额支付了相应的居间报酬。且如需乙方出差,其差旅费、交通费、食宿费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否则乙方有权不予协调)。

2.4 在居间服务过程中,乙方具体开展的渠道、方式、人物、过程等细节,不必向甲方汇报沟通,不属于本合同履行之前提条件。

三、甲方义务

3.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施工所需要的各类资金的筹措,并做好签定合同前所需的手续准备。

3.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总包单位所签订的分包施工合同。甲方应认真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如遇下列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均不影响甲方对第3.2和3.3条的执行,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居间报酬不得索还:

3.3.1甲方将此工程予以转包、分包或与第三方公司∕个人合作的;

3.3.2因甲方技术、资金等原因,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建设工程合同的;

3.3.3因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工程质量等问题,被业主方或总包方勒令停工、中止工程建设合同的;

3.3.4其它非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工程停工、中止。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xx条关于“居间人促成合同签订成功,委托人应当按约定支付报酬”的规定,甲方完成签订该工程承包项目合同时本合同立即生效。合同生效后甲方必须按如下方式支付居间服务费:

4.1本项目居间服务费为工程总造价的___%(税后)作为酬金。甲方应无条件地按此标准,即项目签定的合同工程量_______万元的_______%计____万元(税后),作为乙方的居间报酬。工程结算造价确认后,如因施工范围变更等原因,导致工程最终结算价与原合同存有明显差异(上下超过_____%),最后一期居间服务报酬支付时可作相应调整,多还少补(但出现第3.3条之情形的,不予调整)。

4.2本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在与业主方或总包方签订施工转∕分包合同后,甲方按照下表时间、数额要求分_______次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税后,不需居间人开具任何发票)。

其中:

①甲方每次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均与业主方或总包方向甲方拨付工程款项同步。不论其款项性质(临建费、备料款、进度款等),在甲方到账后x个工作日内无条件支付给乙方;

②每次付款时,如向乙方支付的居间报酬高于同批次业主方或总包方向甲方拨付的款项,其差额由甲方自行补足,不得以此为由拒付、延迟支付,否则按本合同第5.3条执行;

③每次支付具体帐号、方式等,由乙方指定,甲方无条件服从。

五、特别约定

5.1甲方是指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自身、甲方的分公司、子公司、甲方挂靠的公司、甲方绝对或相对控股的公司、甲方的股东或者甲方股东所投资的公司等。甲方承诺向乙方、业主方及总包方提供的相关资料是真实、有效、合法的,是可查询、可验证的。

5.2在居间服务过程中,甲方为完成委托事项产生的居间费用,即使乙方最终未能完成居间服务,也由甲方自行独立承担。如果乙方居间成功,这费用也不从居间报酬中扣除。居间报酬如需纳税,由甲方承担,乙方所得居间报酬为税后的合法资金,拥有永久性支配和使用权。

5.3甲方取得工程建设施工合同后,若恶意逃避或故意拖延支付,自愿接受下列处治,并放弃一切抗辩和反诉权利;居间人可凭此合同依法冻结甲方公司的银行帐户及资金,采取停止工程施工等措施;本合同自动转为甲方公司欠居间人报酬的欠条;追回应兑现的居间报酬并按该笔费用总额加收滞纳金(______‰∕日);按所欠居间报酬部分的二倍收取罚金;追索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含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财产保全费、公证费、违约金、罚金、差旅费等)均由甲方承担。

5.4居间服务成功完成后,在工程建设期间,若业主方、总包方与甲方发生实施过程中一切执行纠纷或资金纠纷等,与居间人无关,居间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风险由甲方全部承担。

5.5本居间合同为不可撤消、不可更改的无条件保证兑现的见索即付凭证,与甲方其他相关义务不相抵触,独立执行,不受甲方企业改制、更名或更换法人代表或股东而影响,具有永久法律效力。

六、保密事项

6.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合同所涉及的商业秘密,包括甲方的财务信息、技术专利、经营信息等,也包括乙方对居间报酬的支配等。任何一方以任何形式泄露本合同内容,由泄密方承担一切后果。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书面协议约定的除外。

6.2保密期为五年。

七、合同终止

7.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本工程项目由第三方获得,乙方未完成居间服务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7.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7.3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八、争议解决方式

有关本合同或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者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九、其他事项

9.1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9.2本合同自双方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生效之日起生效。

9.3本合同不得作任何修改,如其中一方合同有涂改、破损等,均以另一方完好的合同为准。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书面协议予以补充,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附件

10.1甲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甲方公章予以确认。

10.2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10.3授权委托书(如需)。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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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修路工程建设监理委托协议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73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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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项目法人(业主)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监理单位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签订。

一、甲方委托乙方,按本合同书要求进行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的建设监理。

1.1 建设监理范围与内容在合同附件中予以确定。

1.2 建设监理服务期限由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1.3 本工程项目建设监理费用金额(人民币)________由甲方按附件规定向乙方结算支付。

二、本合同组成文件及其顺序为:

2.1 建设监理合同书;

2.2 建设监理实施过程中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的或按合同文件规定有效的补充与修改文件;

2.3 建设监理合同附件;

2.4 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2.5 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

2.6 建设监理投标书;

2.7 建设监理招标书(或委托书)及其澄清文件。

三、合同组成文件形成一个整体,互为补充和解释。其内容若有歧义,以所列顺序,在前者为准。

四、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合同双方各持合同正本一份和副本若干份。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号: 账号:

本合同签于××年××月××日,签约地点: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词语定义及解释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工程项目”是指业主委托实施建设监理的工程项目。

(2)“项目法人(业主)”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者。

(3)“监理单位”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者。

(4)“监理机构”是监理单位派驻本工程现场直接承担合同监理业务实施责任的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组成。

(5)“总监理工程师”是由监理单位提名经项目法人(业主)同意后委派,代表监理单位负责监理合同履行的总负责人,也是监理机构的全面负责人。监理单位委托总监理工程师行使监理合同中业主赋予监理单位的权限,也同时承担其相应的合同责任。

(6)“第三方”是指除业主、监理单位以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当事人。

(7)“日”:是指一个正常的日历日。

(8)“月”: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适用法规和监理依据

第二条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适用的法规包括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及水电建设的部门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有关法规。

第三条 开展建设监理的主要依据是国家或国家授权部门与机构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工程建设合同文件。

通知与联系

第四条 业主应当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能迅速做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机构联系并通知监理机构。更换常驻代表,需提前通知监理机构。

第五条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的一切联系均以书面形式为准。特殊情况下可先口头或电话通知并即补书面通知。

第六条 一般情况下,监理机构是受监项目代表业主唯一的现场施工管理者,业主对有关工程项目施工的主要意见和决策,应通过监理机构下达实施。

监理单位的义务

第七条 向业主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和分项目监理细则。

第八条 按监理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设备和人员计划,调集设备和派出专业配套、资质合格人员进驻工程施工现场,组建监理机构并开展工作,完成监理合同文件中约定的监理任务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第九条 在监理服务期限内,监理单位可根据工程进展和监理业务需要对监理机构人员作出合理调整。若更换现场人员,应代以相当资质与技能人员。其中,由专用条件约定属于主要监理人员的,其调整与更换应事先报经业主同意。监理机构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十条 监理机构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遵循监理职业准则和行为规范,应用合理的技能为业主提供与其监理单位资质水平相适应的服务,通过科学、认真、勤奋与高效工作,帮助业主实现工程建设合同预定的目标。

第十一条 监理机构应按照“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开展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公正地维护业主和被监理方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 监理机构应及时将其授予现场主要监理人员的职责与权限书面通知业主及被监理方。在监理过程中,监理机构可以通过书面文件发出或变更这种授权。现场监理人员在有效授权范围内发出的指令、指示、签证均被认为是监理机构所发出的。

第十三条 监理机构使用业主提供的设备、设施和物品除有特殊的规定外,属于业主的财产,在监理业务完成或合同终止后,应将其设备、设施和剩余的物品库存清单提交给业主,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

第十四条 监理单位不得参与与监理合同规定相违背的任何活动。除业主同意外,监理机构及其人员也不应接受监理合同约定以外的与监理工程项目及监理业务有关的报酬。

第十五条 在本合同期内和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活动有关的注明保密的资料。

业主的义务

第十六条 业主应当负责工程建设所在地的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合同中规定的工作环境和外部条件。

第十七条 业主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机构所需要的工程承建合同文本、技术报告、图纸等工程资料。上述工程资料的提供方式、份数、保存、回收及保密要求,应在专用条件中予以明确。

第十八条 业主应当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期限内,就监理单位或监理机构书面提交并要求业主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决定送达监理方。若超过约定期限监理方未收到业主的决定意见,可理解为业主对监理方的明确建议意见无异议,并将该建议意见视为业主的决定。

第十九条 监理业务开展之前,业主应当将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总监理工程师的姓名以及委托监理单位的职责与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方及有关的第三方。其赋予监理单位或监理机构的职责与权限应在与被监理方签订的工程建设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二十条 业主应为监理机构提供如下协助:

(1)获取本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第二十一条 业主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本合同附件约定的设备和设施。

第二十二条 如果双方约定,由业主有偿或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职员和服务人员,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明确。这些人员应被视同为监理机构的成员接受监理机构的统一指挥和安排,并对监理机构负责。

监理单位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业主通过与被监理方签订的工程建设合同文件委托监理单位以下基本监理权限:

(1)选择工程设计、施工和供货单位的建议权;

(2)用于工程实施的设计文件(包括由设计单位和承建单位提供的设计)的核查确认权,只有经监理机构确认并加盖公章的图纸及文件才成为有效的施工依据;

(3)工程承建合同文件的解释权;

(4)对设计和工程承建单位选择分包单位的确认权与否认权;

(5)就工程建设中有关事项向业主提出优化建议权;

(6)工程施工措施、计划和技术方案的审批权;

(7)工程项目承建各方现场协调的主持权;

(8)按合同规定发布开工令、停工令、返工令和复工令;

(9)工程中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质量否决权、安全生产与施工环境保护监督权;

(10)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合同工期的签认权;

(11)有独立处理在专用条件中约定金额以下的工程变更的处置权;

(12)按工程承建合同有关规定,行使工程量计量和工程款支付凭证的审核和签认权,未经监理机构签字确认,业主不应支付工程款;

(13)有权要求承建单位撤换不称职的现场人员。

第二十四条 监理机构收到业主或被监理方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应及时核实并评价,再与双方协商。当业主与被监理方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提出书面处置意见。

业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业主有权依据监理合同对监理机构和监理业务进行检查和监督。业主对工程建设中质量、进度、造价方面的重大问题有最终决定权。

第二十六条 业主有权要求监理单位更换不称职的主要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

第二十七条 业主对监理单位调换总监理工程师有批准权和否决权。

第二十八条 业主有权要求监理机构按合同附件的约定提交监理工作报告。

监理单位的责任

第二十九条 监理单位的责任期即监理合同有效期。

第三十条 监理单位在责任期内,应承担履行本监理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如果违约,应向业主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比例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第三十一条 如果因监理单位过错而造成了业主直接经济损失,应当向业主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监理费用总数,具体条款在专用条款中商定。

第三十二条 监理单位对第三方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交工)时限,不承担责任。但应承担监理应承担的责任。

第三十三条 因不可抗力导致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单位不承担责任。

业主的责任

第三十四条 业主应当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果违约,应向监理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比例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如果给监理单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应向监理单位进行赔偿。

合同变更与终止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完成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服务期满终止。在监理过程中,如果业主要求延长监理服务期限,双方应进一步商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服务期,并续签合同服务期延长协议。

第三十六条 由于业主、或第三方、或不可抗力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监理单位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业主,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附加工作,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第三十七条 如果因情况发生变化致使监理合同需进行变更时,提出变更要求的一方应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监理合同变更或补充协议后,合同变更成立。为此,一方提出的变更要求需至少提前42天将书面要求送达对方,以便对方有必要的考虑时间。

第三十八条 业主如果要求监理单位全部或部分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或终止监理合同,则应当在56天前通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立即作出安排,停止执行监理业务。同时由业主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九条 当合同一方认为合同另一方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合同义务时,可向合同另一方发出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送达通知后28天内没有收到答复,可在此后14天内发出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监理合同即行终止。

第四十条 合同生效后出现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变化时,签约双方经协商后可对合同有关条款和文件作出调整和变更。

第四十一条 在监理合同服务期内,由于项目建设计划的重大调整、或不可抗力而致使工程项目全部或部分暂停,直至不得不终止合同时,经业主提出合同终止的书面通知后,监理合同终止。已履行的监理服务部分按合同收取监理费用,未履行部分,经双方协商,对善后工作给监理单位一定的补偿。

由于监理单位的责任致使合同终止,监理单位不得接受未履行监理业务期的费用。

第四十二条 合同的协议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当承担的责任。

监理费用计算与支付

第四十三条 常规的监理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按照本合同附件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四十四条 如果业主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到实付之日止,除应当向监理单位支付酬金本金外尚应补偿拖欠期的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贷款利息率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第四十五条 如果业主对监理单位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费用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7天内向监理单位发出异议通知,但业主不得拖欠其他无异议费用或酬金项目的支付。

第四十六条 委托的工程建设监理业务所必须并经业主同意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费用,由业主承担。

合理化建议

第四十七条 监理机构在监理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业主得到了直接经济效益,业主应按监理合同专用条件的约定,给予监理单位合理化建议奖励。项目提前投产奖按专用条件约定执行。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八条 因违反或终止合同所引起的损失、损害的赔偿,业主与监理单位之间应当本着互相谅解、平等互利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如未能协商达成一致形成合同争议,根据合同专用条件的约定可提交国家水电主管部门调解。仍不能达成一致时,可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九条 在合同争议的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过程中,双方仍应保证工程建设的正常进行。

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件本合同条款是对监理合同标准条款中相关条款的明确补充、修改或增加。当专用条款与标准条款发生抵触时,以专用条款为准,标准条款中未作修改或增补的条款继续有效。

其他合同专用条件条款。

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附件附件A 监理工程项目简述:(略)

附件B 监理服务的范围与内容B-1 监理服务范围:

B-2 监理内容:(以下内容供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参照采用,由业主提出,双方协商决定)

B-2-1 设计方面

(1)协助业主与勘测设计、科研单位签订勘测设计、科研试验及施工图供应协议;

(2)管理业主与设计单位签订的有关合同、协议,督促设计单位按合同和协议要求及时供应合格的设计文件;

(3)熟悉设计文件内容,检查设计文件(包括:设计说明、施工措施、技术要求、操作规程、设计修改通知等)是否符合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和原审批意见,以及是否符合勘测设计合同规定;

(4)代表业主核查设计文件和各项设计变更,提出意见与优化建议;

(5)及时向工程承建单位签发设计文件,发现问题及时与设计单位联系,重大问题向业主报告;

(6)组织设计单位进行现场设计交底;

(7)协助业主会同设计单位对重大技术问题和优化设计进行专题讨论;

(8)审核承建单位对设计文件的意见和建议,会同设计单位进行研究,并督促设计单位尽快给予答复;

(9)代表业主审核按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应由承建单位提交的设计文件;

(10)保管所有设计文件及过程资料;

(11)其他相关业务。

B-2-2 采购方面

(1)协助业主进行采购招标与发包工作;

(2)管理采购合同,并对采购计划进度进行监督与控制;

(3)设备监造并催交主要永久工程设备(设备监造合同另行议定);

(4)协助或代表业主对进场永久工程设备,进行质量检验与到货验收;

(5)其他相关业务。

B-2-3 施工方面

(1)协助业主进行工程招标发包和签订工程承建合同;

(2)全面管理工程承建合同,就承建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资格及分包项目进行审查批准;

(3)督促业主按工程合同的规定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检查工程承建单位的开工准备工作,并在检查与审查合格后签发合同工程开工令;

(4)审批承建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计划、作业规程、工艺试验成果、临建工程设计、以及使用的原材料等;

(5)签发补充的设计文件、技术规范等,答复工程承建单位提出的建议和意见;

(6)工程进度控制:协助业主编制工程控制性进度计划,提出工程控制性进度目标,并以此审查批准承建单位提出的施工实施进度计划,检查其实施情况。督促承建单位采取切实措施实现合同目标要求。当由于种种原因以致使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及时向业主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的建议意见并在通过业主批准后完成其调整;

(7)施工质量控制:审查承建单位的质量控制体系和措施,核实质量文件。依据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规范与质量检验标准,对施工前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对施工工序与资源投入进行监督,以单元工程为基础,对基础工程、隐蔽工程、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进行检查、签证和施工质量的评价;

(8)工程造价控制:协助业主编制投资控制目标和分年度投资计划。审查承建单位提交的资金流计划,审核承建单位的收方计量及单价费用等,并签发付款凭证。受理索赔申请,进行索赔调查和谈判,并提出处理意见。依据业主授权处理合同与工程变更,下达变更指令;

(9)施工安全监督:检查施工安全措施、劳动防护和环境保护设施及汛期防洪渡汛措施等。参加重大安全事故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10)主持监理合同授权范围内工程建设各方协调工作,编发施工协调会议纪要;

(11)协助业主按国家规定进行工程各阶段验收及竣工验收,审查设计单位和工程承建单位编制的竣工图纸和资料;

(12)信息管理:做好施工现场监理记录与信息反馈。按监理合同附件要求编制监理月、年报,对工程资料及档案按期进行整编和管理,并在工程竣工验收或监理服务期结束后移交业主;

(13)其他相关工作。

B-2-4 咨询方面

(1)受业主委托和业主聘请的咨询专家对应工作;

(2)根据咨询合同规定,向咨询专家提供工程资料与文件;

(3)接收并分析研究咨询专家建议和备忘录,选择合理的内容,并作出书面报告。

B-3 监理机构应向业主提供的信息文件

B-3-1 定期信息文件根据监理工程项目、范围及内容,随工程施工进展向业主报送监理月报,其主要内容为:

(1)施工质量情况;

(2)工程进展情况;

(3)进场施工机械设备及劳动力动态;

(4)合同变更和工程变更情况;

(5)工程支付情况;

(6)监理工作情况;

(7)其他。

B-3-2 根据监理工程进展情况的不定期报告

(1)关于工程优化设计或变更或施工进展的建议;

(2)资金、资源投入及合理配置的建议;

(3)工程进展预测分析报告;

(4)业主合理要求提交的其他报告。

B-3-3 监理过程文件

(1)施工措施计划批复文件;

(2)施工进度调整批复文件;

(3)监理协调会议纪要文件;

(4)其他监理业务往来文件。

B-3-4 文件报送份数附件

C 提供设备与设施

C-1 业主提供的房屋、设施、设备与物品及提供时间。

C-2 监理单位自备的设备、物品及进场时间。

C-3 设备、设施的使用、维修、维护与运行费用。

附件D 监理费用与支付

D-1 监理费用组成与计算方法

D-2 监理费用的调整与调差(调整与调差通常按年度进行,应注明具体的公式或计算方法)。

D-3 监理费用的支付附件

E 监理机构与人员计划

E-1 监理机构与岗位责任

E-2 主要监理人员名单表

E-3 业主提供人员名单表附件

F 监理规划监理规划应针对监理项目的监理目标、方法和主要手段等由监理单位编写。在监理投标时,以监理大纲的形式,作为监理投标书内容之一送交业主,中标后,在监理大纲基础上,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完善成监理规划送业主,列入本附件。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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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建设公司工程委托代理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工程,全文共 2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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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业主大会(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_____》和其他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建筑面积:

平方米结构类别:

预算造价:元

决算造价:元

2、物业业管理企业

3、施工单位:

4、监理单位:

5、其他:

第二条?合同内容(取消的条款,在其编号前括号内标示"_________")1、甲方委托乙方编制该工程预算(或概算);2、甲方委托乙方审核该工程预算(或结算);3、甲方委托乙方承办工程造价技术经济鉴定;4、其他。

第三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可向乙方索取与委托内容有关的技术经济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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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房地产建设工程施工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房地产,工程,全文共 10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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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民法典》及国家建设部、省市建委对装饰工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定合同如下: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装修内容

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以甲方的使用要求及设计要求为依据;

工程造价为:_______元。

四、工程期限

工程开工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工程竣工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五、质量要求

按国家建设部行业标准JGJ73—91《建筑装饰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规定,及省、市建委、消防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工程质量达到市优。工程竣工后如出现质量问题(竣工后甲方使用,人为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无偿保修,保修期为___年,终身维修。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

2、工程进展一半时,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全部工程款。

七、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整个工程的使用、设计要求;提供现场使用的水、电位置;提供材料运输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场地及原楼的设计图纸;对装修工程所涉及的配电系统、管道系统、给排水总阀位置应负责指明;施工场地要平整。

2、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装饰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报价。

八、其它事宜

经甲乙双方商定做出如下协议:

1、工程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顺延;如发生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放生变化时,需甲方认定综合单价后,以“现场签证”形式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为准,并列入竣工结算追加当中。(如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已经发生或工程项目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甲方已认可,但甲方没签证的,其所发生的费用同样有效。)

3、如甲方或乙方违约,而没有按合同执行的,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或仲裁机构申诉。

4、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5、合同___式___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持___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公章)__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公章)__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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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0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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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方:_____

承包方:_____

上述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共同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章 合同一般规范

第1条 词语涵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文本,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

简称合同条件)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组成。其用词

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

款能力的当事人。

2.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

受的当事人。

4.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

理。

6.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7.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8.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9.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0.工程: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永久工程。

11.合同价款,按有关规定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各种取费标准计算的,用以支

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

12.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已经发生,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

同价款。

13.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和乙方应负担的开支。

14.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合同工期。

15.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

16.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

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8.施工场地:经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施工现场总平面图

规定的场地。

19.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字、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

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

20.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

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的风、雨、雪、地震等对工程造成损

害的自然灾害。

21.协议条款:结合具体工程,甲、乙协商后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2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本合同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6.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7.经双方确认的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

合同的效力。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

协商解决(实行社会监理的,可先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意见仍不能一

致的,按第30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3条 施工中必须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规范;国家没有相应标准、

规范时,可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行业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

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出施工

工艺,经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

译本。本条所发生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4条 图纸。甲方在开工日期15天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

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乙方按协议条款要求做好图纸保密工作。需要特殊保密

的措施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需要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

方承担。

第二章 双方一般责任

第5条 甲方代表。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

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自己部分权力和职责,并可在任

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5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

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

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

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3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

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3天内不予答复,应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乙方

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一,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电告,甲方代表在

收到乙方电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

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

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

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

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

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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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劳务承包建设工程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7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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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民法典》,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的木工工种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一期

工程地点:黄河路以北你,西一路以西

施工内容: 甲方承包范围内的泥工所有工作

二、劳务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基槽土方,砼,墙体砌筑,装饰工程

三、承包方式及施工内容

1、承包方式: 包清工

(1)乙方自理的材料和器具包括: 铁锹、泥桶、铁抹了、木抹子 安全帽等。

(2)甲方所提供材料及用具:塔吊(塔吊司机的工资由甲方支付)、职工的安全帽、商品混凝土、汽车泵、养护供水、砂子、水泥、石子 、外加剂、泡沫板、钢管搭设的操作台、物料提升机(有操作证的操作司机由乙方自配并由乙方支付其工资)

2、乙方的施工内容包括单位工程施工图、变更文件、会审记要(含二次结构及附属工程)以内所属工种的施工(承包范围内原则上不存在点工,其它事宜另议):施工员所报砼使用数量及标号的核查、汽车泵进场后的支脚铺垫、配备泵车的放料人员、模板的湿润及模板接缝的检查、混凝土的浇筑、土建部分及附属工程的砌体砌筑、按要求对新浇砼的养护、施工缝的毛化处理及清理、漏浆及撒落砼的清理及合理利用、按配合比进行砂浆调制、配合试验员取样、若试验员不在现场时的试块制作(砼试块、砂浆试块)、冬期施工时的草席铺盖(草席转移、按指定位置整齐堆放)、由乙方在施工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的清理工作及必要的文明标化施工义务、部分场外运输(运距200 内)、场内运输、场内二次搬运和落手清工作、门窗过梁(现浇、预制)砼浇筑及养护、工程结束后清理周围材料按要求指定的地点整齐堆放到位。

四、工期要求

按照项目部下达的进度计划如期完成施工任务。

(1)承包方按照公司项目部的的可行性计划,组织足够的人力、物力、财力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因乙方人力、物力、财力不济导致工期延误处以X元每天的罚款。

(2)承包人必须按项目总工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项目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项目总工提出的措施改进,经项目经理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并且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采取的改进措施和实施细则如下:

a、高于市场价(技工按200元每天、普工按100元每天)组织人员进行进行点工作业,发生款项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b、分出部分工作量由其它班组作业(划出的工程的单价为乙方承包价的1.1倍),产生的款项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3)当乙方进场的劳动力不能满足工程进度要求时,甲方将下达追加劳动力的书面通知,在下达追加劳动力书面通知后的10个日历天内若乙方不能按要求组织工人进场,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处以已完成泥工工程量总价20%的罚款。

(4)乙方进场的自理材料数量须满足工程进度要求,因乙方所进场材料不能满足施工进度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对乙方罚款1000元人民币,工期延误一周后(含一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处以已完成本泥工工程量总价15%的罚款。

(5)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发包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a、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超过5%以上;

b、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因天气、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c、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延误;

五、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1) 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操作程序和行业标准施工,不得出现影响结构安全的砼质量问题(竖向构件的空洞、大面积(超过0.6㎡的蜂窝麻面),若造成影响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时依照施工程序及行业标准分清责任并承担相关责任(包括误工费用、管理罚款、检测费用、业主罚款)。

(2) 施工过程承包方相关施工人员应认真熟悉施工图纸所使用的各相关材料的标号及使用范围(特别是有地下室的工程),仔细核对施工员上报砼的标号。施工中不得因对设计要求不熟悉而出现重大错误,若因承包方相关人员没有熟悉图纸的设计要求造成的所有施工损失的80%均由承包方负责。

(3) 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按国家相关规范操作,混凝土的施工宜参考项目部的混凝土施工方案进行,确保结构实体的绝对安全。

六、安全要求

1、承包方所有雇用的工人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要求承包方不得雇用童工和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3、新工人进场后承包方必须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并建立工人的花名册,将所有雇用的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一份附上其本人的正规照片3张交项目部安全管理员处。

4、承包方雇用的人员中途退场或完工退场后的3天内须通知项目部安全管理员。

5、施工作业过程中承包方的管理人员(带班人员)必须全程监督工人戴好安全帽,在安排劳动任务时应考虑职工的安全(例如:不安排年龄偏大或身体不好的工人从事高空作业或劳动强度大的作业);

6、承包方应按公司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要求做好生活区的安全管理工作。为了职工的安全和休息,项目部统一安排食堂和住宿。所有住宿人员必须在工地食堂就餐,严禁使用电饭煲、电炒锅、热得快及煤油灶、煤气灶。如发现者没收器具并每次罚款20元,对承包人每次罚款50元。宿舍内每天清扫,保持清洁。墙上不得乱涂乱画,发现一次罚款整个宿舍每人一次10元,承包人罚款100元。严禁不上班家属和学龄前儿童进入工地。一律不安排家属宿舍。班组在职工放假后,认真清扫宿舍移交项目部。

八、合同价款

①4楼基槽清理按12元平方米(由于现场没有塔吊补助4元平方米)。砼浇筑15元平方米(由于现场没有塔吊补助10元平方米)。

②商业C1段基础墙体砌筑230元立方米按实结算 (由于现场没有塔吊补助50元立方米)。基础墙体粉刷9元平方米(由于现场没有塔吊补助4元平方米)。主体结构墙体200元立方米(由于现场没有塔吊补助50元立方米)。主体墙体粉刷14元平方米(由于现场没有塔吊补助4元平方米)。屋面工程27元平方米(由于现场没有塔吊补助5元平方米)。楼地面工程35元平方米(由于现场没有塔吊补助7元平方米)。

九、付款方式 根据双方约定付款方式为:

①乙方完成所有承包范围内的施工任务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乙方所完成产值的80%(含已发放的职工生活费),余款在工程竣工后六个月时付清。

③中间退场职工(含现场上班不满30天的临时工)的工资由乙方自理。

十、双方发生纠纷时,解决纠纷的措施

1、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

2、若双方协商不成再按《民法典》解决。

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项目部备案一份。合同中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发包人: 分包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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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单位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电力,工程,全文共 133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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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______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一、合同协议

甲方 为兴建 程,接受了乙方 对本工程的投标,为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及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中的名词和用语均与下文提到的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含义相同。

2.下列文件构成整个合同不可分割的整体,各文件相互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下列次序在先者为准。

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或合同期内经双方签署的备忘录;

合同协议书;

双方签署的合同谈判备忘录;

合同专用条款;

合同XX条款;

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书;

(7)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

3.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 ________万元。

4.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期为 个月(天),或:自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5.甲、乙双方在此立约:保证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6.本协议书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保修期满、合同总价款及保修金结清后合同终止。

7.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 份,双方各执 份,当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或 或

其授权的代理人:______ 其授权的代理人: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传真:______ 传真: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

帐号:______ 帐号: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

二、合同XX条款

第一条 词语定义

在本合同中,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条所指定的含义:

1.甲方:指由合同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又称发包方。

2.甲方代表:指由甲方授权,代表甲方履行合同和作出决定的代表人。

3.乙方:指由合同约定的具有承包主体资格并被甲方接受承建本合同工程的当事人。又称承包方。

4.乙方代表:指由乙方授权负责履行本合同的代表人。又称项目经理。

5.工程监理:指受甲方委托,具有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的水运工程监理单位,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对本工程的施工进行的监督与管理。

6.监理工程师:指由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负责本合同施工监理的代表人。又称施工总监。

7.质量监督站:指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授权的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8.设计单位:指受甲方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承担本合同工程设计的单位。

9.工程:指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范围内的永久工程和为永久工程服务的临时工程以及保修期内对工程缺陷进行处理的修复工程。

10.技术标准:指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11.设计文件:指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交甲方批准的,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和技术资料。

12.合同期:指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工程保修期满,甲乙双方结清合同价款时止的整个期间,包括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和工程保修期。

13.施工期:指自开工令中指定的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之日止的期限。需阶段验收的工程,阶段工期为阶段验收工程的施工期。

14.保修期:指自本工程竣工之日起算的本合同约定的保修期限。

15.合同价款:指按合同约定的方式、方法计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

16.保修金:指为本合同保修期内完成合同范围内任何施工缺陷的修复,按合同中约定比例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留的款额。

17.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和火灾,以及合同中约定等级以上的风、浪、雪、雨、地震、洪水、冰和海啸等对工程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18.竣工验收:乙方按合同约定完工向甲方移交工程的验收。需阶段交工的工程,阶段验收为乙方按合同约定分阶段完工向甲方移交工程的验收。

19.天:指日历天。年、月、日均以公历计算。

20.书面形式:指对各种通知、信函、纪要和委托等,采用手写、打字或印刷的表述方式,包括电报、电传和传真。

第二条 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合同文件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次序如下:

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或合同期内经双方签署的备忘录;

合同协议书;

双方签署的合同谈判备忘录;

合同专用条款;

合同XX条款;

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书;

(7)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双方意见不能统一,则按本合同XX条款第20条中约定的办法处理。

2.设计文件:甲方应在合同签署后14天内按照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份数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纸、设计说明和其他设计资料。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设计文件提供给第三方。

若合同中约定部分工程由乙方进行设计,乙方应将有关设计文件和图纸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份数提交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3.补充设计文件:为满足工程的正确实施或完成对其缺陷的修复,甲方可在合同范围内提出补充设计文件和通知,乙方应接受并执行。

第三条 合同范围

1.合同范围:本合同所要实施的具体工作内容、范围及工程界限等,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四条 技术标准

1.技术标准的使用: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执行交通部颁发的技术标准以及甲方在招标书中提出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2.技术标准的替代:若交通部颁发的技术标准中尚未有适合本工程特点的条文时,可使用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技术标准,若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技术标准,应由甲方负责提供中文译本。若工程结构或施工工艺特殊,没有相应技术标准时,应由甲方提出技术标准,或由乙方根据设计要求和施工能力提出相应技术标准,经甲方审查同意后执行。

第五条 语言、法规和联系方式

1.语言:合同文件的书写或解释以及双方来往的文件均使用汉语。若需使用少数民族语言作为辅助语言时,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但当两种文本发生异议时,以汉语文本为准。

2.法规:本合同适用的法规是国家的法律、条例和法规,以及交通部颁布的有关规章和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法规。

3.联系方式: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工程有关各方的一切联系均以书面形式为准。在紧急的情况下,可先以口头陈述,但应在事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

甲方应按本合同有关约定承担下述责任。

1.提供场地条件:负责办理土地、水域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房屋拆迁,清除地面、地下、架空、水上和水下障碍物等工作。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位置、面积和高程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

2.提供水电与交通条件:负责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地点开通公共通道与施工场地间的道路,提供供水、供电、通讯等线路接点及施工船舶临时停泊水域,并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3.提供施工条件:办理征地红线、航行通告、抛泥区许可证和码头岸线审批等施工所需的各种手续。向乙方提供本工程征地范围地形图,办理临时用地的申报手续。协助解决对乙方施工有干扰的外部条件。

4.提供技术资料: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量向乙方提供工程地质报告以及水准点、坐标控制点等技术资料,并组织进行设计交底及现场交验。甲方对其提供的上述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乙方则对上述资料的理解和应用负责。

5.任命甲方代表:甲方应在合同协议书签署后7天内任命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甲方权力,负责履行合同约定的甲方义务,并将此任命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更换其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

6.付款: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办法向乙方支付工程价款。

7.发布工程指令: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发布工程指令,签发图纸、确认工程进度报表,检查隐蔽工程并办理各种验收或签认手续。

8.竣工验收:按本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办理竣工结算。

第七条 乙方的责任

乙方应按本合同有关约定承担下述责任。

1.施工准备:负责施工现场的布置和临时设施的施工,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及开工申请报告。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规格和数量及时到位施工船机和设备。

2.提交报告及报表:根据工程施工情况及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交隐蔽工程验收通知、工程质量自检报告、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及工程事故报告等,并按时提交月度、季度施工作业计划、用款计划及工程完成情况统计表。

3.确保工程进度与质量:按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及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施工和材料检验,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

4.提供条件:按招标书或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为监理工程师的现场工作提供办公、住宿、交通和通讯等条件。

5.负责工程的保护与保修:对已完工的建筑物和已安装的设备,在交付甲方应前负责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由乙方无偿予以修复。若因甲方提前使用造成损坏,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在合同约定的保修期间,对属于乙方责任造成的任何缺陷,乙方应无偿修复。

6.任命乙方代表:在合同协议书签署时任命代表(即项目经理),乙方代表应具有国家或交通部颁发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常驻工程现场,负责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乙方义务和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乙方更换其代表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提前7天通知监理工程师。

7.遵守政府法令和规章: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政府的各项法令和规章,特别是交通、卫生、安全、消防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令和规章。

8.接受工程监理:接受监理工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依据本合同对施工的监督和管理,执行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工程指令,参加监理工程或甲方主持的工程会议。

9.临时停泊设施:自行解决施工船舶的临时停泊设施,并按有关部门批准的位置和方式停放。

10.沉没物品处理:采取一切措施,防止施工船舶、设备及材料的沉没。若发生沉没时,对妨碍交通和其他部门正常作业的均应立即向海监部门报告,并设置浮标或障碍指示灯,直至打捞工作完成为止,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八条 工程监理

1.工程监理:为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控制施工进度和工程投资,甲方可委托监理单位对工程实施监理,乙方应接受监理。

2.监理工程师:甲方应在监理工程师进驻现场前,将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监理工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依据本施工合同,独立、公正地行使监理职权。

监理工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所发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甲方行为。

监理工程师可以任命一定数量的人员协助其工作,并授权此类人员履行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监理工程师也可随时撤回此类任命与授权,但此类任命、授权与撤回应提前7天报告甲方并通知乙方。

第九条 施工期

1.开工:乙方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开工申请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报甲方批准后,监理工程师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发布开工令。乙方应在开工令中指定的日期内开工。

2.延期开工:乙方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时,应在接到开工令后3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申请报告,监理工程师应在接到乙方报告后3天内作出答复。若监理工程师在3天内未予答复,则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竣工日期相应顺延。若监理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则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推迟开工日期,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3.施工期延长:出现下列情况时,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并报甲方批准,施工期可以延长。

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造成工程延误;

不可抗力或地质条件变化造成工程延误;

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误;

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其它情况。

凡发生上述情况之一时,乙方应在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天数和因此发生的费用支出向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5天内报甲方确认并予以答复,以确定施工期延长的天数和费用。若监理工程师逾期未予答复,则可视为乙方的要求已被甲方确认。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暂停施工:在确有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可以通知乙方暂停放工,并在24小时内向乙方提出具体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暂停施工。乙方在落实了监理工程师的处理意见后,并在接到监理工程提出复工通知后,才能继续施工。

停工责任在乙方时,停工损失由乙方承担,施工期不予延长。若由于监理工程师的指令错误或停工责任在甲方时,乙方停工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由此影响的施工期相应延长。

5.提前竣工:甲方如希望工程提前竣工,可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奖励条件。

如果在本合同执行中,甲方要求工程提前竣工,应与乙方进行协商,并签署提前竣工协议,乙方应按此协议修订施工进度计划,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6.阶段工期:若有阶段工期要求的,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十条 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乙方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将施工组织设计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工艺流程及说明、材料供应与检验、施工场地平面布置、施工质量保证措施、施工人员组成、施工船机配备和施工安全措施及施工对环境影响的保护措施等。

施工进度计划应按照网络图关键线路或主要工作横道图进行控制,并应包括每月预计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进度。

2.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乙方施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提出审查意见并提请甲方审批,甲方应在接到审查意见后7天内予以审批。

审批时,若甲方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应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修改和补充,并在接到审批意见后7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修改和补充报告,监理工程师确认后,乙方应按确认后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若监理工程师及甲方未在上述限定的时间内提出修改意见或审批,可视为乙方施工组织设计已被甲方批准。

3.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工程实际施工进度不符合经甲方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时,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对施工进度计划进行修订,并提出保证工程在合同约定的施工期内完成的具体措施,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并报甲方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 质量控制

1.材料与设备:

工程所用材料、设备除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由甲方供应外,均由乙方按照设计和技术标准的要求自行采购、运输、检验和保管。

所有用于工程的材料、设备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工程材料应具备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材料检验单位出具的材质证书或试验报告。

材料和设备进场时,乙方应通知监理工程师参加验收,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复检,对与设计和技术标准要求不符的材料和设备,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验收,并由乙方运离施工现场;在材料使用和设备安装过程中,监理工程师有权随时检查和检验,乙方应提供必要协助。若检验发现材料或设备不合格时,该批材料或设备不能用于本工程,乙方应负责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若检验表明材料或设备符合要求,则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施工期相应延长。

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产品合格证书副本应交给乙方,甲方应对其质负责。

2.质量自检:本合同工程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完成后,乙方应进行质量自检、质量自检不合格时应自行返工,因返工所发生的费用自行承担,延误的施工期不予延长;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自检报告并通知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

3.分项工程质量检查:

主要分项工程开工前,乙方应将材料、设备和人员进场情况及施工工艺向监理工程师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才能开工。

上道工序施工完成,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签认后,乙方才能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随时接受监理工程师及其委派人员对材料、工艺流程的操作的检查,并按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进行返工。若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和施工期延误,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施工期不予延长;若因监理工程师的不正确指令,造成乙方经济损失或施工期延误,则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施工期相应延长。

4.隐蔽工程验收:

乙方在自检合格并签署隐蔽工程自检记录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申请单,在覆盖前48小时,通知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监理工程师在接到乙方通知48小时内进行验收,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并在验收记录上签认后,乙方可进行覆盖和继续施工;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整改并重新申请验收。

若乙方未经验收而自行覆盖,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剥开或开孔检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若监理工程师在接到验收申请和验收通知48小时未能进行验收,而乙方已自检合格,则可自行覆盖。监理工程师事后应予确认并补办签认手续。

若监理工程师认为确需对已签字验收并覆盖的隐蔽工程进行复查,乙方应协助复查。若复查结果表明质量合格,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影响的施工期予以延长;若复查结果表明质量不合格,乙方应进行返工,并按上述规定重新申请验收,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及施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

5.试验与检验:试验、试件应按技术标准的要求送到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检验单位进行试验或检验,并及时将试验或检验结果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查。监理工程师认为必要时,有权指定取样送检验单位复检。

6.质量等级:工程施工质量应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的要求以及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质量等级。

若因乙方原因使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等级,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施工期不予延长。若返工后仍达不到约定等级时,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若因甲方原因使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等级,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进行返工或修整,甲方承担返工与修整费用,并相应延长施工期。

7.质量监督:本工程的质量监督,由质量监督站负责,甲乙双方均应接受其对工程质量的监督与检查。

第十二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的计算与支付:本合同工程的承包方式、合同价款的计算与支付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办法执行。

2.合同价款的调整: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合同价款可作调整:

经监理工程师确认甲方批准的工程量增减和设计变更;

国家或地方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分布价格和费率调整;

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停气累积超过8小时,使乙方受到损失时;

合同约定的其他增减或调整。

乙方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的原因和金额通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在接到乙方通知后7天内予以确认并报经甲方批准答复,甲方应在监理工程师接到乙方通知后10天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可视为乙方的要求已被甲方批准。

3.工程预付款支付:甲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和数额,向乙方支付工程预付款,并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未按合同支付预付款时,乙方可在约定预付款到达日10天后向甲方发出催付款的通知,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乙方可在发出通知10天后暂停施工,甲方从应付款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及乙方的停工损失。

4.工程量确认: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已完成工程量的报表。监理工程师收到报表后3天内审核签认。若监理工程师接到报表后3天内未提出异议,乙方所报工程量视为已被监理工程师确认。

若监理工程师对乙方所报工程量有异议,乙方应协助监理工程师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并重新核报。若乙方拒绝协助监理工程师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或不重新核报,则以监理工程师核实的工程量为准。

5.进度款支付:甲方根据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和办法,依据监理工程师确认的工程量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若甲方在合同约定的支付日期后10天内未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发出催付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10天后暂停施工,甲方承担延期支付的利息和违约责任及乙方的停工损失。

6.延期支付工程款:如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价款。

第十三条 设计变更

1.甲方提出的变更:甲方对工程提出设计变更时,应将变更方案送交设计单位审查,设计单位审查同意后,由监理工程师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乙方应根据变更图纸落实施工方案并组织施工。若变更涉及设计规模和设计标准的改变,则应事先与乙方协商。

2.乙方提出的变更:乙方提出的设计变更应征得监理工程师的同意并经设计单位审查,设计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若由此导致工程费用增减或施工变化,甲乙双方应协商处理。但乙方为便于组织施工或为了施工方便、避免自身干扰等原因而提出的变更,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设计造成的变更:在施工中若出现设计图纸有误或地质条件与设计出入较大或其他严重不合理设计时,监理工程师应在3天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取得修改图纸后按监理工程师指令组织施工,由此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延误的施工期予以延长。

4.确定变更价款:发生上述变更后,按下述方法计算其变更工程单价和价款:

合同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按合同已有的单价计算;

合同中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以此单价作为基础确定变更单价;

合同中没有适用和类似的单价时,由甲乙双方商定变更单价;

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计算方法。

属由甲方承担的费用,乙方应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按上述方法提出变更价款,报监理工程师审查,经甲方同意后调整合同价款和竣工日期;若甲方不同意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款,应在乙方提出后14天内与乙方协商,若协商不成,双方可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裁定。

第十四条 转让与分包

1.转让:本合同一经签署不得转让。

2.分包:

本合同工程的主体工程不得分包。

若部分分项工程确需分包时,须取得甲方同意。乙方应将分包合同副本提交甲方备案。

乙方对本合同所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不受分包的影响。监理工程师有权对分包的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和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分包人的任何违约与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与疏忽。

第十五条 施工安全

1.施工安全责任:乙方应按国家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加强施工现场人员与船机的施工安全管理,对施工现场的防台、防火、防爆、防汛和防盗等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由于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2.安全事故处理:施工现场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乙方除立即采取有效的措施外,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及监理工程师,甲方应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

3.安全措施:乙方在高压线、水上、水下及地下管线、易燃、易爆地段及有害环境下施工时,施工前应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监理工程师审查,甲方同意后实施,甲方的同意不能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防护措施费用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由乙方承担;施工过程中,由于外部条件变化所发生的安全措施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第十六条 保险

1.工程保险:本工程的"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投保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2.人员、船机设备保险:本工程的施工人员、船机设备的保险,由乙方负责。

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

1.自然灾害: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等级以上的自然灾害也属不可抗力。

2.损失报告: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及监理工程师通报损害情况,7天内向甲方及监理工程师提交损失情况、清理和修复费用以及施工期延误的报告。

3.费用分担:因不可抗力发生而产生的下列费用,由甲乙双方分别承担:

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

乙方设备、船舶和机械的损坏由乙方承担。

4.损失补偿:不可抗力造成工程停工或破坏时,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后由甲方给予合理补偿,但此类补偿不包括因乙方防范措施不当而造成的损失和由本条第3款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清理与修复工作的责任和所需费用,由甲乙双方另签补充协议或共同签署备忘录约定。

第十八条 竣工验收与结算

1.验收申请:乙方应在工程完工且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7天内向甲方及监理工程师提交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工程竣工资料。监理工程师接到验收申请和竣工资料后7天内予以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报甲方审批。若工程及竣工资料符合要求,甲方应在接到申请报告14天内组织验收;若工程或竣工资料达不到要求,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合理要求,对工程或竣工资料予以整修或补充,并重新申请验收,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和施工期的延误由乙方负责。若监理工程师或甲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对工程及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和组织验收,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延长施工期。

2.验收程序:

甲方根据乙方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竣工资料,确定验收时间并通知有关各方;

甲方组织有关单位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对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进行审查,听取有关单位对工程管理、设计、施工和监理情况的汇报;审阅工程竣工资料,查验现场,并对工程遗留或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质量监督站对工程质量等级进行评定;

经验收合格,甲乙双方办理工程交接手续;

工程验收合格,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其竣工日期应为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3.现场清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除甲方另有要求外,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和要求清理并撤离施工现场。否则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

4.竣工资料: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提交的竣工资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竣工资料提交的份数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竣工图纸和资料;

工程质量自评报告;

阶段验收和隐蔽工程验收资料;

工程材料及设备试验与检验资料;

沉降及位移观测资料;

竣工工程整体尺度测量报告;

(7)施工报告;

(8)竣工结算报告(办理完竣工结算后提交)。

5.竣工结算:

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在30天内向甲方提交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甲方接到结算报告后14天内审核确认,并在确认后7天内将应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支付给乙方;若甲方接到结算报告后14天内未予审核确认,乙方提交的结算报告则视为已被甲方确认。

甲方在确认结算报告后7天内未将工程款支付给乙方,从确认结算报告后第8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计划外贷款的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工程款项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 工程保修

1.保修期限:保修期从工程竣工之日起算。水工工程保修期为一年整。疏浚工程不设保修期,其他工程的保修期在专用条款中约定。阶段验收工程的保修期从阶段验收竣工之日起算。

2.保修责任:乙方在工程保修期内有责任返修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工程缺陷或损坏,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因甲方使用不当或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坏,乙方应协助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

3.返修:保修期内,对应由乙方负责的返修内容,乙方应在接到返修通知后14天内开始实施返修,并在甲乙双方商定的时间内修理完毕,否则甲方有权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进行修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保修金:保修金的数额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甲方应在保修期满后7天内,将保修金和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一起返还乙方。

第二十条 争议、违约、索赔与赔偿

1.争议: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或提请主管部门调解,或协商及调解无效,可选用以下方式之一处理:

向有管辖权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争议发生后,除双方均同意停工外,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否则视为违约。

2.违约:任何一方不按合同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均为违约。违约方应对方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时,另一方可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但应提前14天通知违约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3.索赔:因甲方违约或未能及时履行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以及其他索赔事件发生时,乙方可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

在要求索赔的事件发生后21天内,向甲方提交索赔申请。

在提出索赔申请后14天内,向甲方提交索赔报告,详细说明索赔理由,提供同期记录副本或其他可靠证据,并列明索赔款额、延长施工期及其计算依据和方法。

甲方接到索赔报告后14天内,及时进行调查并对索赔资料进行审核,并有权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在乙方按要求提供补充资料后28天内,甲方应给予乙方明确答复。并将确认的索赔款额列入甲方付款计划。

若乙方未能按上述规定按时提出索赔申请、索赔报告或补充资料,甲方可不予受理。如果甲方未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进行审核或确认,视为乙方索赔要求已被甲方确认。

若乙方对甲方的答复有异议,可按本条第1款执行。

若甲方授权监理工程师对索赔事件进行审核,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说明,但上述规定的索赔时限不变。

4.赔偿:发生下述情形之一时,甲方可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办法和标准要求乙方赔偿。

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等级;

因乙方原因延误了施工期;

施工中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重大损失。

第二十一条 奖励

1.奖励: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符合下述情况之一时,甲方可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标准和方法,给予乙方奖励。

工程施工质量高于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等级;

按甲方要求提前竣工。

第二十二条 合同的中断与终止

1.合同中断:由于政策的变化和其它甲乙双方之外的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视为合同中断。合同中断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成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工程的移交工作。按甲方的要求将施工船机和人员撤离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离现场提供必要的条件,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因合同中断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合同终止:本合同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乙方将工程移交甲方和竣工结算完毕后,除有关保修条款外,其他条款终止。保修期满,甲乙双方结清保修金后,保修条款终止。

三、合同专用条款

合同专用条款是对合同XX条款的补充、完善或具体化。应对照合同XX条款中同一条款一起阅读和理解。

如果合同XX条款与合同专用条款之间有不一致之处,以合同专用条款为准。

第一条 词语定义

第二条 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

合同组成和解释次序的补充或更改。

2.设计文件:

甲方提供设计文件的份数;

乙方负责部分设计时,提交设计文件时间、份数。

第三条 合同范围

1.合同范围:列出本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地点、内容、规模、建筑物的尺度,建筑物的结构型式,并明确合同范围内水工、堆场、水电、土建、机械、疏浚等不同专业的施工内容。

第四条 技术标准

2.技术标准的替代:

适用于本工程的其他技术标准及应用范围。

第五条 语言、法规和联系方式

1.语言:

辅助语言。

2.法规:

其他适用法规。

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

1.提供场地条件:

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时间、位置、面积和高程。

2.提供水电与交通条件:

甲方提供水、电、交通和通讯等条件和接至地点及时间,甲方提供施工船舶的临时停泊水域的位置和时间。

4.提供技术资料:

甲方提供各种技术资料的时间和数量及其技术交底、现场交验的时间和办法。

第七条 乙方的责任

1.施工准备:

为本工程配备的主要施工船机和设备的规格、数量及到达现场的时间。

4.提供条件:

为监理工程师提供的条件清单。

第八条 工程监理

1.工程监理:

监理单位名称。

2.监理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

第九条 施工期

1.开工:

乙方提交开工申请报告的时限。

发布开工令的时限。

3.施工期延长:

施工期可以延长的其他情况。

6.阶段工期:

阶段工期的要求。

第十条 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

乙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

第十一条 质量控制

1.材料与设备:

甲方提供材料与设备的清单及供应方式。

6.质量等级:

约定质量等级。

7.质量监督:

质量监督站名称。

第十二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的计算与支付:

本合同的承包方式。

合同价款的计算与支付办法。

2.合同价款的调整:

对调整情况的限制或补充;

调整的具体方法。

3.工程预付款支付:

工程预付支出的时间、金额和方法;

工程预付款抵扣的时间、金额和比例和方法。

4.工程量确认:

乙方提交工程量报表的时间。

5.进度款支付:

工程进度款支付的时间约定和实施办法以及进度款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十三条 设计变更

4.确定变更价款:

确定变更价款的原则和变更单价的其他计算方法。

第十四条 转让与分包

第十五条 施工安全

3.安全措施:

防护措施费用的承担。

第十六条 保险

1.工程保险:

投保期限、保险范围、投保金额、保险赔偿分配和保险费用承担。

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

1.自然灾害:

除合同XX条款所列外,不可抗力还包括以下自然灾害:

级以上持续 天的大风;

有效波高超过 米的波浪;

毫米以上持续 天的大雨;

烈度 以上的地震;

...............

第十八条 竣工验收与结算

3.现场清理:

对乙方进行清场的要求及乙方撤离时间。

乙方未按要求清场及撤离,给予甲方赔偿的办法。

4.竣工资料:

对竣工资料内容的补充或修改;

乙方提交竣工资料的份数。

第十九条 工程保修

1.保修期限:

对工程保修期限的约定或修改。

2.保修金:

保修金的数额;

甲方留置保修金的利率。

第二十条 争议、违约、索赔与赔偿

3.索赔:

甲方明确授权监理工程师的审核方式。

4.赔偿:

赔偿的办法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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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条件[页25]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13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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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条件

(7)据70款规定,如有的话,由于后继法规所导致的费用数额,以当地货币和外国货币表示。

(8)按60.3款规定,对于本月已到达工地的材料和即将用于工程,还没有安装的工程设备,以当地货币和外国货币表示的永久工程的任何款额。

(9)据60.4款规定,将本款(4)(5)(6)(7)所述的数额之和乘以60.4款所书明的百分比所得的保留金数额。

(10)据本款动员预付款之规定所致的增加或扣减的数额。

(11)合同规定承包人有权得到以一种或多种货币表示的任何其它数额。

60.2 月支付

监理工程师在收到上述报表后28天内证实或修改该报表,向业主证明他认为到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有关付款金额,但应:

(a)第一、保留按投标书附录注明的保留金百分率乘以承包人根据第60.1款(a)、(b)、(c)和(e)有权得到的款额而计算出的保留金额直至该保留金的款额达到投标书附录中规定的限额为止;

(b)第二、扣除第47款规定之外的承包人到期应付给业生的任何金额。

但是如果在各次保留与扣除金额之后的净额少于投标书附录中规定的中期付款证书的最小限额时,监理工程师不必按本款开具任何付款证书。尽管有本条款或合同任何其它条款,在承包人提交履约保证并经业主批准之前,监理工程师将不对任何支付开具证书。

60.3 用于永久工程的材料预付款

承包人只能与合格材料供应商订立材料协议,已签协议付应送交监理工程师。

承包人有权得到这些款额,只要监理工程师确立对于用于但未进入永久工程的材料和设备是适应的。

(1)材料符合永久工程的规范要求;

(2)这些材料已送至工地,且良好储存并有防止损失或损害或变质的措施,使监理工程师满意;

(3)承包人有关要求、订单、收据的记录,材料和设备的使用应以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方式进行且此记录应完好让监理工程师检查;

(4)承包人应随月报表提交现场材料和设备的估价价值,连同监理工程师所要求的有关方面文件(1)材料成本(2)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所有权的证据和(3)有关付款;

(5)这些材料的所有权应归属业主;

(6)给承包人的款额不应超过下述的75%:

(a)进口材料的cif价,或(b)当地制造材料的出厂或货柜价,或(c)当地生产材料的堆场价,如砂、集料和碎石等,(7)这一款额在材料与工程设备到达现场的当月计付,在材料与工程设备进入工程的当月扣回;和(8)这种支付不应视为对此材料的批准。

60.4 保留金

据第6o.1款规定,数额为月度中期付款证书中书明的10%的保留金应由监理工程师在首项或以下各项证书中予以扣减(以下称为保留金)直到扣减数额累计达到投标书附录中列出的占合同价的百分比例的数额为止。

60.5 保留金的支付

在签发全部工程的移交证书之时,监理工程师将把一半保留金付给承包人;或在签发永久工程一区段或部分的移交证书时,监理工程师将把由他确定的同该永久工程一区段或部分相应的金额开具证明,支付给承包人。

在工程的保修期满后,另一半保留金将由监理工程师开具证明,支付给承包人,并规定如果根据第48教的规定在不同的保修期已经适于永久工程的不同区段或部分时,“保修期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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