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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规章制度内容(汇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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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4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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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积极响应党中央提出的建设学习型社会、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机关的号召,促进我办干部理论学习,全面提高机关干部自身素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适应现代效能机关要求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

(一)学习目的

党组中心组学习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职学习的重要组织形式,是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的重要措施,是提高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重要途径。

1、提高思想理论水平。通过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正确理解 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基本原理,深刻领会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时代背景、实践基础、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历史地位,自觉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观察形势和分析问题,始终保持思想上的清醒和坚定。

2、提高政治水平。通过系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以及现阶段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坚定正确的理想和信念,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

3、提高领导水平。坚持学以致用的原则,不断提高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总揽全局的能力。坚持以人为本、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和宗旨意识,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不断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

(二)学习内容

1、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基本原理,重点是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2、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和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及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论述。

3、和党内各项规章,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加强党风党纪和反腐倡廉建设等方面的重要内容。

4、依法行政相关的法律基本知识。

5、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

6、科技、管理、历史、文化等基本知识及其在实践中的最新发展。

(三)学习形式

个人自学与集体研讨相结合,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学习与运用相结合。通过精心设计学习主题,认真安排重点发言,组织专题讲座、辅导报告、讨论与交流、学习讲座等多种有效形式,把分散学习与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与专家辅导、学习基本观点与调查研究、理论研讨与决策论证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努力使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四)组织管理

1、办党组全体成员为党组中心学习组成员。中心组学习可根据学习需要吸收有关人员参加。

2、党组书记任中心组组长,负责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题和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中研讨活动,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

3、办纪检组长任中心组副组长,主要职责是配合组长抓好学习的组织工作。

4、中心组配备学习秘书,由秘书科科长和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担任。其职责是制定和落实年度学习计划、阶段性学习安排和专题学习研讨计划;根据学习计划推荐学习书目,提供学习材料;负责集中学习研讨会议记录和考勤,编发纪要或简报;做好学习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向上级党组织报送有关材料。

(五)几点要求

1、保证学习时间、内容、人员的落实。集中学习研讨一般每2月1次,每次集中学习半天。个人要有专用学习笔记本,用于撰写学习体会、发言提纲、读书心得等。个人要认真撰写学习体会文章,全年不少于1篇。要利用多种途径开展学习经验交流,提升学习效果。每次集中学习研讨,要提前做好准备,自学有关内容,写出提纲,积极发言。

2、端正学风,注重理论联系实际。要把学习同增强党性修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结合起来。把学习同工作实际结合起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扎实开展调查研究。每人每年调研选题不得少于1个,调研时间不得少于1个月,形成有份量的调研报告1篇以上。

3、要建立并实行学习考勤、报告和档案等制度。中心组成员要自觉参加集中学习研讨,没有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因故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研讨的,要向组长请假,并做出补课安排。

要认真做好学习报告备案工作,每年按要求向有关部门报送中心组成员名单、本年度学习计划和上年度学习情况。

要按年度建立党组中心组学习档案专卷,内容包括学习计划和总结、集中学习会议记录、考勤记录、纪要或学习简报、学习研讨发言提纲、个人自学计划、学习心得体会文章、论文与调研报告和其他有关中心组学习的材料。

二、党课学习制度

1、学习目的。进一步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把讲党课制度作为机关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有效促进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党员教育工作,全面提高党员素质。

2、党课教员人选。办副县以上领导干部为党课教员。

3、教材使用。党课教材由各个党课教员结合工作实践进行授课。也可以根据、和等党建刊物,结合实际自行编写党课教材。

4、讲课时间。原则上每季度举行一次党课,讲课时间由教员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5、学习的原则、内容及方法。党课教育要以党的xx大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本着“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进行。

教育内容要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主线,突出四项基本原则、党的性质、宗旨、纲领和党风廉政建设以及党员标准的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法律法规教育;国际国内反腐败斗争形势教育;正反典型教育等;抓住“热点”和“难点”问题,根据不同类型党员的思想实际和需求,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同时,党课教育要根据党在不同时期的任务和目标,针对党员的现实思想反映,增添具有时代特色的教育内容。

党课教员在授课前要精心组织党课材料,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党员干部群众的思想动态,了解党员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确定党课主题,认真撰写讲稿或提纲,使党课教育做到说理透彻、观点鲜明,有的放矢,理论联系实际,确保授课的质量和效果。

在教育方法上,要把教育内容、要求和施教方法的统一性与多样性、共性与个性结合起来,除教员讲授、灌输以外,采取党员互相研究讨论,民主议事,观看电教片,召开座谈会等各种喜闻乐见的方式,增强党课的吸引力。

6、组织实施。机关党总支应制定出党课教育计划,一般应制定一年的计划,安排好党课的时间、讲课教员、党课内容等。课后,各党支部要认真组织讨论,消化党课内容,巩固党课效果。

三、业务学习制度

1、学习目的:通过学习,提高机关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提高机关干部办事能力和工作效率,提高机关干部掌握现代化建设的本领,拓展各方面的知识,不断增长才干,解决好服务中心工作的问题。

2、学习时间:原则上集中学习为每月第三周星期五下午,如遇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后。

3、学习形式: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形式,也可与窗口培训相结合。集中学习由机关正、副科长轮流负责授课。

4、学习内容:文秘写作、法律法规、计算机知识、文明礼仪、纪检监察等相关业务知识以及市委、市政府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5、学习要求:

统筹兼顾,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要以学习活动为载体,从学习中总结工作经验,寻求改进工作方法、解决问题的措施,增强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文化素养,逐步把学习活动引向深入,实现以学习促进工作,以工作需求加大学习力度,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

严格学习纪律。全体干部职工必须按时参加学习,因故不能参加学习的必须向秘书科请假;学习期间因工作或特殊情况早退者,须经秘书科准假后方可离开;学习执行签到制度。

授课者应认真负责,精心准备。每年年底,将由全体中心管理办全体干部职工投票评选出3名优秀授课者,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四、自学制度

1、学习目的: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积极引导干部职工充分利用业余时间潜心学习各种知识,不断提高其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和文化层次,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

2、学习内容:以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文化素养四个方面内容为学习重点,没有完全掌握的集中学习内容和集中学习以外的其他重要内容。

3、学习要求:所有在职职工要积极利用业余时间进行自学。每名干部要结合各自实际,根据单位总体学习计划,拟定个人的自学计划。原则上规定机关正县级领导每月读3本书,写1篇心得体会;副县级领导每月读2本书,写1篇心得体会;副调研员每月读1本书,写1篇心得体会;科级干部每2月读1本书,写1篇心得体会;一般干部职工每季度读1本书,写1篇心得体会。坚持写读书笔记,每名干部职工每年自学书目笔记不少于1万字。

县级领导的学习笔记和学习心得由党组书记负责督查,科级以下干部的学习笔记和学习心得由督查组负责督查,并纳入干部年终评优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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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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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库房重地未经部门经理允许,任何人不得进入库房内,库房管理员每天必须按规定领取库房钥匙,如果库房管理员不在而必须打开库房时,必须由部门经理指定的专人领取库房钥匙并登记,并且由他人陪同才可进入库房,拿完所需用品后进行登记,及时归还库房钥匙。

二、需到库房领货的人员不得进入库房,应在门外等候。

三、对客房部客用品的保管和收发负有重要责任,严格依据各楼层住客率发放客用品,严格控制数量。

四、库房员工应坚守自己的工作岗位,不准串岗、闲谈,必须遵纪守法,严格遵守酒店店的各项规章制度,以高度的责任心认真完成本职工作。

五、保持库房的清洁和整齐,对物品分类码放,保证快捷及时的发放。

六、把好质量关,对劣质商品、过期食品拒绝收货,并上报经理。

七、收货时严格按领货单上清点商品,如无差错,可与供货部门办理收货手续。

八、定期进行物品的盘点,对自己保管的物品经常检查——有无过期,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到货帐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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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维修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0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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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设备故障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公司的设备故障管理行为,尽可能地减少设备故障的发生次数和降低设备故障发生后的维修成本,以延长设备的折旧时间,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涉及公司设备故障管理的所有事项。

第2章设备故障管理内容

第3条公司设备的故障管理内容主要分为设备故障前的管理工作、设备故障后的管理工作与设备故障记录的管理工作三部分内容。

第4条设备故障前的管理工作是指通过对设备与运行状态的监测与诊断,判断设备有无劣化情况。发现设备的潜在隐患,须及时进行预防维修,以防止设备故障的发生。

第5条设备故障后的管理工作是指在设备故障发生后,及时分析设备的故障原因,研究解决方案,采取相关措施排除故障或改进设备,以防止设备故障的再次发生。

第3章设备故障前管理要求

第6条设备维修管理人员需要做好设备的宣传培训工作,使设备使用人员与设备维修专员能够自觉遵守设备的操作、检测、检修等相关规章制度。

第7条设备维修管理人员应根据本企业的生产现状与设备的基本资料、运行状态及特点确定设备故障管理的重点。

第8条设备维修管理人员需要确定设备检查的工作规范,明确界定设备正常、异常与故障的界限。

第9条设备维修人员应有计划地采用设备检测工作与诊断技术对设备进行全面的检修,及时发现设备的劣化征兆与劣化信息。

第10条设备维修人员在检测设备时需要着重掌握设备容易引起故障的部位、机构和零部件的技术状态以及设备的异常信息。

第11条为迅速查找设备故障的原因及部位,设备维修管理人员除需要培训维修管理专员掌握一定的设备电气、液压等基本知识外,还需要将设备的常见故障、分析步骤、排除方法等编制成设备故障查找程序说明书,以便设备维修专员能够及时查找、排除故障。

第4章设备故障后的管理要求

第12条设备维修人员接到设备故障的信息后,需要立即赶往现场排除故障,以免影响生产进度。

第13条设备维修人员的设备故障处理程序如下。(1)分析设备故障的原因。(2)拟定设备故障的排除方案。(3)排除设备故障。(4)请求验收处理过故障的设备。(5)详细记录设备故障的处理情况。

第14条设备维修人员维修完设备后,应根据设备的种类及故障原因对设备故障进行分类,并拟出相关的解决对策,避免此类故障的再次发生。

第15条设备维修人员遇到有代表性的设备故障后,在维修完设备后,应将此次故障及时编入设备故障查找程序说明书中,使其不断完善。

第5章设备故障的记录

第16条设备故障的记录工作是设备故障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容包括设备请修单、设备检修记录表、设备维修记录表、设备维修验收单等内容。

第17条设备维修经理应指派专门人员进行设备故障记录的管理工作,设备故障记录的管理人员应及时收集与设备故障有关的设备检修、维修信息。

第18条设备维修管理人员需要定期查询设备的故障记录,根据记录的内容分析设备的故障频率、平均故障间隔期及设备的故障规律,以便提前安排设备的检修工作,提高设备检修与维修工作的效率。

第19条设备维修管理人员需要根据对设备故障记录的统计分析,绘制设备故障的统计分析图表(如单台设备故障的动态分析统计表),作为设备维修人员在设备检修时的目视管理工具之一。

第20条设备故障的原始记录由指定的人员进行保管且不允许外借,设备维修人员需要借阅时应办理规定的手续并且只提供复印件。

第21条设备故障的原始记录不允许任何人销毁,确需要销毁时必须得到设备部经理与主管副总的审批同意,并且原则上设备故障原始记录的保存时间必须达到五年才可销毁。

第6章附则

第22条本制度由设备部制定,其解释权、修改权归设备部所有。

第23条本制度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批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二、设备检修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加强对公司设备检修工作的管理,解决设备的潜在隐患,以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减少公司的成本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设备检修方面的相关事项。

第3条公司设备的具体检修事项由公司设备维修人员负责。

第2章设备检修计划

第4条为确保公司设备的平稳运行,公司的设备维修管理人员应根据生产状况与设备的特点制订详细的设备检修计划。

第5条设备检修计划的制订主要依据以下四个方面。(1)设备说明书。(2)设备运行记录表。(3)设备维修记录表。(4)设备检修记录表。

第6条设备维修管理人员制订的设备检修计划应分为年度检修计划与月度检修计划,其中月度检修计划应根据年度检修计划分解实施。

第7条设备维修管理人员需要把握设备检修计划的时间,原则上尽量满足生产的要求,并尽量安排在生产淡季进行。

第8条设备维修管理人员在制订设备检修计划的同时需要考虑设备检修的资金预算,包括人工预算与材料预算两个部分,检修资金预算与检修计划同时报审。

第9条设备年度检修计划应于每年12月20日之前提交,经设备部经理与主管副总审批后执行。设备检修计划的预算与设备年度检修计划同时提交,须经设备部经理、财务部经理与主管副总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10条设备的检修计划原则上不做更改,确需更改时,必须得到生产部经理、设备部经理与主管副总的审批同意。

第3章设备检修准备

第11条设备维修管理人员应将设备年度检修计划分解到月,并通知设备检修计划所涉及的单位及人员。

第12条在每月的设备检修计划实施前,设备维修管理人员需要指出设备检修时的重点与注意事项,并通知到具体的负责人。

第13条设备检修人员应在检修执行前检查设备检修工具,并根据设备检修工具清单逐项核对。

第14条为提高设备检修的效率,设备维修管理人员应根据设备运行记录及特点提前判断出设备检修时可能需要替换的零部件,并及时储备。

第4章设备检修实施

第15条设备检修人员进行设备检修时,首先应与设备使用单位办理好设备的交接手续,确认设备的状态,由双方负责人签字确认,防止在检修后出现推诿的现象。

第16条设备检修人员应严格按照设备检修计划与设备检修工作规范进行工作,养成科学、严谨的工作习惯,严禁私拆、私卸检修设备的重要部位。

第17条设备检修人员在设备检修过程中所使用的材料、零部件及替换下的零部件必须登记造册,严禁漏记、错记或故意不记,一旦发现,公司将进行严厉的处理。

第18条设备检修人员在设备的检修过程中必须注意检修安全,按照公司《检修安全制度》的相关制度执行,防止出现安全事故。

第19条设备检修人员在检修中发现检修计划中的额外问题时,应立即通知检修管理人员,由其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额外的工作。

第20条设备检修管理人员需要严格控制设备检修的进度,按时完成设备检修的计划。出现意外情况需要延长检修时间、增加检修预算时,设备检修管理人员应就现实情况向设备部经理与主管副总进行汇总,得到审批后才可修订设备检修计划,否则由设备检修管理人员承担全部责任。

第21条设备检修人员按计划完成检修后,应开动设备进行试车,确认设备运行完好。

第5章设备检修验收

第22条设备检修完成后,设备检修人员应填写设备检修验收申请单,待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第23条一般设备的检修工作由设备检修经理与生产部门负责人共同进行验收即可;重点、特殊设备需经设备检修经理、技术部相关人员与生产部门负责人共同进行验收。

第24条设备验收完成后,设备检修人员应将设备检修资料交相关人员进行存档保存,以备不时之需。

第6章附则

第25条本制度由设备部制定,其解释权、修改权归设备部所有。

第26条本制度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批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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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财务,全文共 78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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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制度,结合学校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有效控制预算执行,完整、准确编制学校决算,真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依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学校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实施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真实完整地反映资产使用状况,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防止资产流失;加强对学校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制

第四条 学校财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

第五条 学校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分管财务的副校级领导协助校长管理学校财务工作、承担相应的领导和管理责任。

校长对财务工作的领导职责:领导本校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和其他人员执行《会计法》,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和完整,保障会计人员的职权不受侵犯。

第六条 学校单独设立计划财务处。计划财务处是学校唯一的一级财务机构,在校长和分管财务副校级领导的领导下,履行学校财务管理职责。

计划财务处的工作职责: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如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计划财务处与其他职能部门的关系:计划财务处是学校管理职能部门之一,财务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管理工作,与各个职能部门有着密切的联系。各个职能部门所发生的与价值有关的经济业务需要通过会计核算来反映和监督,会计核算上的部份原始资料要通过各个职能部门提供,而且计划财务处和各个职能部门均肩负着互相及时反馈信息的职责,因此计划财务处与学校其他职能部门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相互促进。

会计核算的组织形式:学校的会计工作集中在计划财务处。学校内部各部门对所发生的经济业务,只负责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并对原始凭证根据需要作必要的汇总,定期将原始凭证和原始凭证汇总表送交学校财会部门,由财务部门进行审核,并据以编制记帐凭证,然后根据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登记总帐和明细帐,再定期编制会计报表。

第七条 学校计划财务处应当配备会计机构负责人和专职财会人员并在专职会计人员中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免,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财会人员应当具备与其工作岗位相适应的资格和能力。财会人员的调入、调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任免或者撤换,应当由学校计划财务处会同有关部门办理。

第八条学校直属二级独立核算单位必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所属行业的会计制度、规则准则,参照国家、省市、行业和学校相关规定和相应办法建立健全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实施细则和有关规章制度。

学校其他非独立法人单位或部门不得设置二级财务机构。财务确需开展单独核算的,由计划财务处委派会计人员。委派人员的编制、考核归计划财务处统一管理,委派人员的工资、绩效和福利由学校承担,委派人员的相关经费在受派单位的成本费用、收益分配中考核并体现。

第三章 预算管理

第九条学校预算是指学校根据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是学校年度内所要完成的事业计划和工作任务的货币表现,是学校日常组织收入和控制支出的依据。

学校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十条学校实行“统一领导、综合平衡、分级编制、责权结合”的预算管理体制,执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转和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学校预算编制应当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收入预算编制坚持积极稳妥,支出预算编制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

第十二条学校计划财务处提出预算建议方案,经学校审议通过后报财政部门,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方案再报财政部门,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复后执行。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严格执行经批准的预算。预算执行中,国家对财政补助收入和财政专户核拨资金的预算一般不予调整;上级下达的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增加或者减少支出,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时,高等学校应当报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调整预算。财政补助收入和财政专户核拨资金以外部分的预算需要调增或者调减的,由学校自行调整并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收入预算调整后,应相应调整支出预算。

第十四条 决算是指学校根据预算执行结果编制的年度报告。

第十五条 学校应当按照规定准确、及时地编制年度决算,报财政部门审批。

第十六条 学校应当规范决算管理工作、加强决算审核和分析,保证决算数据的真实、准确。

第四章 收入管理

第十七条 学校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

1.财政教育拨款,即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教育拨款。

2.财政科研拨款,即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科研拨款。

3.财政其他拨款,即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本条上述拨款范围以外的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即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

1.教育事业收入,指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通过学历和非学历教育向学生个人或者单位收取的学费、住宿费、委托培养费、考试考务费、培训费和其他教育事业收入。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教育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学校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教育事业收入。

2.科研事业收入,指学校开展科研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通过承接科研项目、开展科研协作、转化科技成果、进行科技咨询等取得的收入。科研事业收入不包括按照部门预算隶属关系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三)上级补助收入,即学校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学校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即学校在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第十八条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第十九条 学校对按照规定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的资金,应当按照国库集中收缴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上缴,不得隐瞒、滞留、截留、挪用和坐支。

第五章 支出管理

第二十条 学校支出是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包括:

(一)事业支出,即学校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是指学校为了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项目支出是指学校为了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经营支出,即学校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学校在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中,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数;不能归集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合理分摊。各项经营支出应当与其经营收入相配比。

(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即学校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四)上缴上级支出,即学校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五)其他支出,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支出,包括利息支出、捐赠支出等。

第二十一条 学校应当将各项支出全部纳入学校预算,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学校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学校结合实际情况规定、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三条学校从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的专项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并按照规定向财政部门或者主管部门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应当报送专项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接受财政部门或者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二十四条 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等有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 学校应当加强支出的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有效性。

第二十六条 学校应当依法加强各类票据管理,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使用正确,不得使用虚假票据。

第六章 结转和结余管理

第二十七条 结转和结余是指学校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结转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已执行但未完成,或者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者因故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学校收支结转和结余应当单独反映。

第二十八条 学校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的管理,应当按照同级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学校非财政拨款结转按照规定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作为事业基金用于弥补学校以后年度收支差额;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条 学校应当加强事业基金的管理,遵循收支平的原则,统筹安排、合理使用,支出不得超出基金规模。

第七章 专用基金管理

第三十一条 专用基金是指学校按照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专用基金管理应当遵循先提后用、收支平衡、专款专用的原则,支出不得超出基金规模。

第三十二条 专用基金包括:

(一)职工福利基金,即按照非财政拨款结余的一定比例提取以及按照其他规定提取转入,用于学校职工的集体福利设施、集体福利待遇等的资金。

(二)学生奖助基金,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照事业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在事业支出的相关科目中列支,用于学生学费减免、勤工助学、校内无息借款、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的资金。

(三)其他基金,即按照其他有关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其他专用资金。

第三十三条 各项基金的提取比例和管理办法,国家有统一规定的,按照统一规定执行;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学校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确定。

第八章 资产管理

第三十四条 资产是指学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第三十五条 学校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三十六条 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前款所称存货是指学校在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中为耗用而储存的资产,包括各类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等。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对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对无法收回的应收及预付款项,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照规定程序批准后核销。对存货应当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对存货盘盈、盘亏应当及时处理。

第三十七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学校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第三十八条 学校对固定资产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不考虑残值。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可以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规范管理。

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动植物等,不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不计入学校支出。

第三十九条学校应当对固定资产定期或者不定期地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保证账、卡、物相符。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应当按照规定处理。

学校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四十条 在建工程是指已经发生必要支出,但尚未达到交付使用状态的建设工程。

在建工程达到交付使用状态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工程竣工验收、资产交付使用和财务决算。

第四十一条 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财产权利。

学校通过外购、自行开发以及其他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应当合理计价,及时入账。学校转让无形资产,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取得的收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学校取得无形资产而发生的支出,计入事业支出。

第四十二条 学校应当对无形资产在其使用期限内采用年限平均法进行摊销。对于使用期限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摊销办法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无形资产摊销不计入学校支出。

第四十三条 对外投资是指学校依法利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进行的投资。

学校应当严格控制对外投资。在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的前提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对外投资的,应当履行有关审批程序。

学校不得使用财政拨款及其结余进行对外投资,不得从事股票、期货、基金、企业债券等投资。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学校以实物、无形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合理确定资产价值。

第四十四条 学校资产处置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学校出租、出借资产,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第四十五条 学校对外投资收益以及利用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取得的收入,应当纳入学校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学校资产处置收入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四十六条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加强资产管理,按照科学规范、从严控制、保障事业发展需要的原则合理配置资产,建立资产共享、共用制度,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第九章 负债管理

第四十七条 负债是指学校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还的债务。

第四十八条 学校的负债包括借入款项、应付及预收款项、应缴款项、代管款项等。

借入款项是指学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入的各类款项。

应付及预收款项包括学校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和其他应付款等款项。

应缴款项包括学校收取的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应缴税费,以及其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的款项。

代管款项是指学校接受委托代为管理的各类款项。

第四十九条 学校应当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类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第五十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财务风险控制机制,规范和加强借入款项管理,严格执行审批程序,不得违反规定举借债务和提供担保。具体审批办法由学校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制定。

第十章 成本费用管理

第五十一条 学校应当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实行内部成本费用管理。

第五十二条 成本核算是指按照相关核算对象和核算方法,对学校业务活动中发生的各种费用进行归集、分配和计算。

第五十三条 费用是学校为完成教学、科研、管理等活动而发生的当期资产耗费和损失。

第五十四条学校应当在支出管理基础上,将效益与本会计年度相关的支出计入当期费用;将效益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会计年度相关的支出,按照有关规定,以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等形式分期计入费用。

第五十五条 费用按照其用途归集,主要包括:教育费用、科研费用、管理费用、离退休费用和其他费用。

教育费用是指学校在教学、教辅、学生事务和其他教育活动中发生的各项费用。

科研费用是指学校为完成所承担的科研任务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管理费用是指学校为完成行政管理任务而发生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校级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各项费用,学校统一负担的工会经费、诉讼费、中介费、印花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等。

离退休费用是指学校负担的离退休人员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方面的各项费用。

其他费用是指学校无法归属到本条上述费用中的其他各项费用。主要包括:对附属单位的补助、上缴上级支出、财务费用、捐赠支出等。

第五十六条 学校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不能直接归集的,应当按照一定原则和标准合理分摊。

第五十七条 学校应当根据实际需要,逐步细化成本核算,开展学校、院系和专业的教育总成本和生均成本等核算工作。科研活动成本的核算应当细化到科研项目。

学校实行内部成本费用管理后,应当建立成本费用与相关支出的核对机制,以及成本费用分析报告制度。

第十一章 财务清算

第五十八条 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学校发生划转、撤销、合并、分立时,应当进行财务清算。

第五十九条学校财务清算,应当在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对学校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做好国有资产的移交、接收、划转和管理工作,并妥善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第六十条 学校清算结束后,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财政部门批准,其资产分别按照下列办法处理:

(一)学校因隶属关系改变,成建制划转的,全部资产无偿移交,并相应划转经费指标。

(二)学校撤销的,全部资产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处理。

(三)学校合并的,全部资产移交接收单位或者新组建单位,合并后多余的国有资产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处理。

(四)学校分立的,资产按照有关规定移交分立后的学校,并相应划转经费指标。

第十二章 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第六十一条财务报告是反映学校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学校应当定期向各有关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的报表使用者提供财务报告。

第六十二条 学校报送的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固定资产投资决算报表等主表,有关附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等。

第六十三条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学校收入及其支出、结转、结余及其分配、资产负债变动、对外投资、资产出租出借、资产处置、固定资产投资、绩效评价的情况,对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六十四条 财务分析是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应当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学校财务管理的需要,科学设置财务分析指标,开展财务分析工作。

财务分析指标主要包括反映学校预算管理、财务风险管理、支出结构、财务发展能力等方面的指标(财务分析指标见附表)。

第十三章 财务监督

第六十五条 学校财务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预算编制、财务报告的科学性、真实性、完整性;预算执行的有效性、均衡性;

(二)各项收入和支出的合法性、合规性;

(三)结转和结余的管理情况;

(四)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有效性;

(五)负债的合规性和风险程度;

(六)对违反财务规章制度的问题进行检查纠正。

第六十六条 学校财务监督应当实行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

第六十七条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经济责任制度、财务信息披露制度等监督制度,依法公开财务信息。

第六十八条 学校依法接受主管部门和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十四章 附则

第六十九条 学校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应当执行本制度。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条 学校应当根据本制度,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相应财务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报主管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第七十一条 本制度自公布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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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行政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47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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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公司进行有秩序的经营管理而制定:

(一)出勤1.工作时间:每天7小时,正常时间为上午8:30-12:00 14:30-18:00,根据公司需要调整。

(二)打卡: 员工每天上班、下班,午休出入均需打卡(共计每日4次)。 员工应亲自打卡,帮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帮助打卡者,无论是否迟到, 均按C类迟到计算.忘记打卡的员工, 需要其直接上级把员工漏掉打卡的时间给予补签.

(三)公出: 一个工作日内的公出需在前台登记,方便转接电话和留言。出差、事假等需事前得到部门经理批准,并到前台登记.

(四)请假: 任何类别的假期都需部门经理事前批准,并到前台登记,如有紧急情况,不能事先请假,应在两小时以内电话通知本部门经理并在上班当日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计。

(五)迟到、早退和旷工的奖惩制度:

1.全勤奖:每月30元,以考勤卡为准.

2.迟到早退: 上班8:30以后到达,视为迟到,下班18:00以前离开,视为早退,迟到早退1分钟5元 2分钟10元以此类推)迟到30分钟以后,按旷工半天计。

3. 旷工:连续三个工作日无故缺勤,或未经批准休假者将被视为旷工。直接主管将亲自联络本人查明原因,并于满三天后的二天内交出

4.在30天内未经批准缺勤总计6天(48小时)者被视为旷工,并予以辞退。

辞职制度

保障员工权益,维护公司利益,特制订本规定。员工不论何种原因离职,均依本规定办理,具体实施细则:

本公司员工的离职分为辞职、辞退、自动离职、开除四种情况

(一)辞职

(1)合同期满员工,因个人原因不能或不愿继续留在公司工作而提出的辞职;

(2)员工因疾病、身体方面的原因(须附镇级以上的医院证明和相关资料),并在短时间内不能恢复健康而提出的辞职;

(3)有签定劳动合同的员工,在个人辞职,财务部方可依规定给予结算工资。

(4)公司所有职员应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总监(含)级以上人员辞职应提前一个半月申请并填写《离职申请单》,试用期职员离职申请应七天前提出。

(5)所有辞职员工应提前一个月填写《离职申请表》,申请得到批准后再办理离职手续,并离职前认真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未经许可,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旷工处理,并不予以结算工资。

(三)辞退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将给予辞退:

(1)试用期内经考核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

(2)对工作不负责任,表现欠佳,经教育无效者仍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或调换岗位仍无法适应者;

(3)数次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屡教不改者;

(4)不服从管理,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损害公司利益者;

(5)由于公司经营不景气或组织结构调整需要裁员。

自动离职

1、自动离职条件

(1)对未准辞职,而连续旷工三天(含)以上者或月累计旷工三天以上者;

(2)请假期满未回公司工作又未向公司续假达三天(含)以上者。

2、员工未经正常渠道办理辞职、辞退手续,擅自离职离岗,终止双方劳动关系,若对公司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的,应赔偿公司损失。

3、重要岗位员工因自行解除双方雇佣关系导致企业重大损失者,公司有权依法追究其经济、法律责任。

开除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将给予开除:

(1)玩忽职守,造成责任事故,使公司蒙受较大损失者。

(2)不服从领导,不执行上级工作指令,态度恶劣,情节严重者。

(3)威胁、恐吓、危害管理人员和其他同事正常的工作和人身安全者。

(4)偷窃公司产品、开发信息、文件制度、员工财物或泄漏公司商业技术秘密的。

(5)故意破坏公司财物或聚众闹事,破坏正常工作秩序者。

(6)酗酒闹事、打架斗殴、聚众赌博,有流氓行为或道德品德极为败坏者。

(7)不忠于公司事业,贪 污受 贿,索取回扣,公报私仇,严重损害公司名誉和信用者。

(8)工作中严重弄虚作假,伪造(包括与人串谋)公司记录文件、帐单等人为掩盖事实真相,性质恶劣,情节严重者。

(9)触犯国家有关法律造成犯罪,触犯刑律而被公安机关拘留、判刑人员。

(10)对于违反上述条件者经公司核准开除的人员工资不全部发放,仅发放基本工资的30%作为遣送费并永不录用,如果开除人员对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保留进一步的索赔权利直至追究其经济、法律责任。

离职程序

所有由部门主管(经理)→行政部→总经理审批后生效,生效后按公司规定程序办理好一切交接手续者,财务部方可依规定给予结算工资。

公司部门职责

一.总经理

1.处理公司内部的日常行政工作的管理。

2.统筹安排公司各个部门的工作并下达工作指令单,负责协调部门之间的工作配合。

3.组织和落实装饰工程项目的工作开展并监控装饰工程项目的总体施工质量。

4.装饰工程材料采购及相关资金表格的审核,及对材料采购价格的审批。

5.审核《预结算书》、《装饰工程施工合同》、《装饰设计委托合同》、《图纸》、《方案图》、《施工图》、《竣工图》及设计变更。

6.落实各部门经理的工作安排。

二.市务推广部(客服部)

1.配合总经理制定合理的部门市场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公司企业形象的宣传和装饰设计作品的推广。

3.负责业务联系及与业主沟通,洽谈,协调并签定合同、合约。

4.负责听取业主对工程项目及公司各项服务质量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其收集并反馈给总经理。

三.设计部

1.设计师应在设计部经理的领导下,主要负责进行工程投标方案及装修工程设计及方案效果图设计、工程施工图设计、工程设计交底工作。

2.充分了解顾客需求,充分了解设计师意图,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遵照国家标准进行制图;

3.按时、保量的完成公司交给的每一项工作任务,确保公司的工程进度及公司的利益;

4.量房后三日内,按照公司设计规范制作平面图、吊顶图;

5.设计方案时要考虑产品强度,工艺、装修要求及原材料利用率;

6.设计师必须在交底前一天将工程全套图纸交给主管上级和相关部门;

7.现场交底时,由设计师依照图纸向工程人员详细介绍设计理念、表达效果,工程人员向设计师提供签字认可后的交底单(交底人员包括客户、设计师、设计总临及现场负责人);

8.正式开工前应做出全套施工图纸:包括总平面图、总吊顶图、剖面图、节点大样图、墙面展开图(立面图);

9.认真核对测量底稿,客户签字图纸降低出错率;并根据自己所学知识及客户需求,提供合理化的建议及设计;

10、做好安全文明生产,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临时任务。

四.项目工程部

1.负责项目施工人员的组织,管理及安全措施准备工作,填写施工人员安排表。

2.编制项目施工进度计划表及项目工程材料采购计划的编制。

3.组织设计师,各工种施工员对设计图纸会审,技术交底。

4.材料分析实际材料用量统计表的编制及申请采购。

5.工程项目中的协调工作,包括施工人员,场地设施,工具借用的审批,发放,材料进场安排,现场施工各班组的工期及质量的控制。

6.对装修前装修套房的物品检查,并接收。装修押金的退还。

7.组织施工人员学习安全操作,施工工地的规章制度,教育违章行为,并对临时设施及搭设脚手架等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8.施工质量检查,对不负责或明知故犯的施工人员。对质量意识不强,不能按设计要求的施工班组,可联络部门主管,确定更换新班组。

9.施工完成后安排材料的清点入库。退库等工作。

10.安排竣工后的,垃圾清理,清洁工作;

11.组织相关人员竣工验收,并办理相应的验收报告,移交手续等;

12.施工人员人工费汇总,及临时水电费,装修押金的退还;

13.对施工质量事故,工期延误等引起的公司经济损失,形象损害负责;

14.负责审核《施工验收单》。

五.工程监理岗位

1.负责监理所承接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用料、工艺、工期及安全文明施工等内容;

2.进行施工过程中的隐蔽工程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3.对所分管监理的每个工地做好监理记录,及时处理施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

4.严格执行公司关于施工管理的各项办法及奖罚条例,对施工现场出现的违纪事件执罚;

5.及时向工程部经理汇报监理情况,协助工程部经理对施工单位进行管理;

6.对重大质量事故或施工单位其他重大违纪现象,不能处理的,须及时向工程部经理或副总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

7.完成直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并积极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

六.水电工岗位

1.工程质量上接受工程监理人员的监理;

2.日常工作中服从项目经理的工作安排,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服从项目经理和施工队队长的现场管理;

3.遵守物业管理单位的作业时间及其他相关规定;爱护公共设施,不得随意破坏原有建筑结构;

4.施工前水电工组长须首先对原有下水管道和电气开关进行检查验收,对有问题的下水管和电气开关列出清单,报项目经理让客户签字确认;

5.认真、严格按照公司的水电工施工规范及作业要求施工;

6.施工完毕,须交工程监理员及客户验收,并协助做好验收记录;

7.验收合格后,须做好水电布置竣工图,交公司、客户、项目经理各一份;

8.在施工过程中注意保护好各种成品,爱护材料,配合其他工种施工;

9.妥善保管业主提供的装饰材料;

10.耐心细致地与业主进行沟通,热情接待现场参观客户;

11.施工所使用的工具和材料应摆放整齐,保持工地清洁卫生,一定要安全文明施工;

七.木工岗位

1.工程质量上接受工程监理部的监理;

2.在日常工作中服从项目经理的工作安排,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服从项目经理和施工队队长的现场管理;

3.遵守物业管理单位的作业时间及其他相关规定;爱护公共设施,不得随意破坏原有建筑结构;

4.木工组长或施工队队长须在正式施工前,通读施工技术文件(施工设计方案、工程预算),并对须施工木制部份,参照图纸进行现场测量,做出可行性分析;对有问题的图纸,报项目经理和设计师,待设计方案确定并经客户签字后,按图施工;

5.认真、严格按照公司的木工施工规范及作业要求施工;

6.在施工过程中注意保护好各种成品,爱护材料,配合其他工种施工;

7、妥善保管业主提供的装饰材料;

8、耐心细致地与业主进行沟通,热情接待现场参观客户;

9.施工所使用的工具和材料应摆放整齐,保持工地清洁卫生,一定要安全文明施工;

八.油漆工岗位

1.工程质量上接受工程监理部的监理;

2.在日常工作中服从项目经理的工作安排,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服从项目经理和施工队队长的现场管理;

3.遵守物业管理单位的作业时间及其他相关规定;爱护公共设施,不得随意破坏原有建筑结构;

4.进场后对所有的木制家私进行基本验收,对不合格家私配合木工做好细节修补,合格后方可施工;

5.认真、严格按照公司的油漆工施工规范及作业要求施工;

6.在施工过程中注意保护好各工种成品,爱护材料,文明施工,协调好泥水工、木工的日常工作关系;

7、妥善保管业主提供的装饰材料;

8、耐心细致地与业主进行沟通,热忱地接待现场参观客户;

9.施工所使用的工具和材料应摆放整齐,保持工地清洁卫生,一定要安全文明施工;

九.财务

1.参与制定本公司财务制度及相应的实施细则。

2.参与本公司的工程项目可信性研究和项目评估中的财务分析工作。

3.负责董事会及总经理所需的财务数据资料的整理编报。

4.负责对财务工作有关的外部及政府部门,如税务局、财政局、银行、会计事务所等联络、沟通工作。

5.负责资金管理、调度。编制月、季、年度财务情况说明分析,向公司领导报告公司经营情况。

6.负责销售统计、复核工作,每月负责编制销售应收款报表。

7.负责每月转账凭证的编制,汇总所有的记账凭证。计报表的编制,并及时清理应收、应付款项。

十.行政

1.负责办公室日常办公制度维护、管理。

2.负责办公室各部门办公后勤保障工作。

3.负责对全体办公人员(各部门)进行日常考勤。

4.在公司未建立人力资源部门之前,建立初步的人事管理制度,并履行人事管理职责。

5.处理公司对外接待工作。

6.协助总经理处理行政外部事务。

7.按照公司行政管理制度处理其他相关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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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业务员工资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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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员工资管理制度

根据公司体现公正、公平的原则,为了加强公司管理,激励公司员工的工作,制定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一、业务人员薪酬由底薪、佣金两部分组成。

二、底薪

2-1标准:

片区经理月薪1200元+每月过程考核奖(详见过程考核实施办法)

业务助理月薪1000元+所属片区经理过程奖的30%

初级业务助理月薪:本科900元,专科800元(不参加过程考核)

注:新聘用员工实习期(2个月)本科700元,专科600元,实习期满自动转为初级业务助理

2-2底薪发放时间为每月5日,出差人员回公司后领取底薪。

三、佣金

3.1佣金

3.1.1佣金标准:佣金=提成-分担费用-失误损失(包括本政策、业务管理制度、市场财务制度、业务人员业务费用制度范围内的所有应承担的损失)

3.1.2年底货款两清、账目明晰的,春节前可发放全部佣金.

3.2提成标准:提成=净回款(返利除外)×提成系数

3.2.1提成系数(指标均为百分比)

华南(西南)部部长提成系数(1100万)1.1,片区经理提成系数(海南粤西(200万)3.5、珠三角(240万3.2)、粤东赣州(200万)3.5、广西(200万)3.5);

云贵川大区提成系数(480万):1.9(云贵1个助理(280万)3.1、四川(200万)3.5

华东部部长提成系数(1000万)1.2,业务代表提成系数(湖北(180万)3.5、湖南(200万)3.5、

浙赣(助理1人240万)3.9、福建(240万)3.2);

苏皖沪大区提成系数(480万):1.9片区经理提成系数江苏上海(220万)3.4、

安徽(260万)3.0

华北大区提成系数(800万):1.2,片区经理提成系数(辽宁(150万)4.5吉黑(150万)4.5、

冀北1个助理(300万)3.1、冀南直供(300万)3.1、

山东大区提成系数(750万):1.3(胶东1个助理(320万)3.0、鲁中(230万)3.5、鲁西(200万)3.5);

西北部部长提成系数(1000万)1.2,片区经理提成系数(山西(200万)3.5、陕甘宁蒙2个助理(400万)

3.8、新疆(200万)4.0、河南(230万)3.3)

3.2.2销售公司后勤人员(包括财务人员)参考片区平均收入、结合个人工作表现给予奖励。

3.3业务助理提成为该市场业务员提成总额的15-20%,由该市场的片区经理负担,初级业务助理不参与提成分配。

3.4库存细则

3.4.1库存率=(退货总额/全年发货总额)×100%

3.4.2库存率指标

长江以北库存率为13%,长江以南库存率为8%,广东库存率为6%。

3.4.3奖罚标准

库存率减少,奖励减少货款金额的3%;库存增加,则扣除增加货款金额的3%。

3.5罚款

3.5.1片区经理过程考核详见《过程考核办法》

3.5.2以公司规定的回款政策为标准,如果所属片区内有50%的客户因超最高赊欠额度而发不出货的每个月考核一次,每出现一次罚款1000元。年底从佣金中扣除。最有代表性的六种业务员薪酬制度

业务代表是企业的一线人员,合理的薪酬体系能充分调动业务代表的工作积极性,原先干多干少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大锅饭制度已经被干多拿得多、干少拿得少的制度彻底更替,至于业务人员到底该拿多少?企业在发薪水的时候究竟发多少?这需要企业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薪水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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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2024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7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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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央智能调度中心管理制度

智能中心是掌握住宅区安全动态,指挥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部位,是管理处工作指挥的中心,其管理十分重要,特订如下制度:

1、智能控制中心是住宅区最核心部位,闲人不得内进。

2、智能控制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管理人实行2人3班制,且有足够的机动人员待职。值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

3、保持室内卫生清洁,设备无尘,保养完好无损。

4、控制中心值班管理人员应详细填写值班时的原始记录、存档备查。

5、随时检查各类信号是否正常,并作记录。如有报警派员以最快速度核查报警真伪情况,并随时与智能控制中心联系,以便随时调度,合理处理。

6、控制中心各操作手柄放在自动位置,每周作一次手动、自动实际操作检查,以确认设备是否处于完好状态。

7、遇真实报警时控制室人员应立即通知主任、各负责人员、机构到场处理,并时刻监视住宅区内的各部位呼叫,组织协调方面的配合。

8、如警情较大,应立即与“120、119”等联网机构通报情况,求援,事后总结事件经验教训。

9、定期对每种信号、报警做累计、分析,总结工作不足,改善系统工作态势,合理安排管理人员工作岗位,加强管理工作。

二、智能停车场管理制度

1、枫白露停车场停车位均在多层、架空层、高层地下车库,业主、住户车辆依就近原则停放。

2、丹枫白露停车场使用智能系统控制车辆出入口,入口使用住户IC卡和临时卡,出口由安全管理员依卡中记录,核对后合理收费。

3、车辆安全管理员必须熟悉车场智能系统的性能、使用方法。

4、车辆安全管理员必须认真执行停车场管理规定,礼貌待人,热情服务,保证车辆安全,维护车场良好的停车秩序。

5、车辆进场后,必须按指定位置停车,排列整齐,不得阻塞通道,车管员认真核查车型、车牌号,避免出现差错。

6、了解和掌握车主的车型、车牌号、姓名、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居住楼层、房号等等,以便于识别。

7、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的车辆进场存放,以免发生意外。如有车辆违反此规定进场时,应立即令其开出车场,并立即报告管理处或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8、车辆安全管理员值班期间发现可疑情况,立即报告智能控制中心,并注意其事态发展,交接班时叮嘱接班人注意,并记录在交接登记薄上,同时将其它需注意的事项记录在登记薄上以备查。

9、车辆安全管理员必须认真执行收卡制度、收费制度、坚持原则,不得,如:不开票停车,乱收费或不收费等等。

三、配电房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制度

1、配电房重地要特别注意安全,未经同意一律不得进入。配电房要保持清洁卫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物品及其他杂物以保持通道畅通无阻。

2、绝缘工具要保持完好,绝缘等级要符合安全要求。仪表、操作手柄、指示灯、按钮等要保持完好可靠。接地电阻要符合安全规范,灭火器材要配备到位。

3、特种作业人员要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其证件必须在审验有效期内并与操作内容相符方可上岗。同时,持证人必须自觉参加年审工作。

4、特种作业人员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停、送电要执行工作制度,柜背操作、带电操作、登高必须有保护人在常严禁违章操作,确保安全。

5、需要机组运行时,机房负责人一定要到达现场,与保护人一起检查线路无误后方能投入运行。机组必须处在良好的预备状态,一旦需要即能投入工作。

6、各配电房负责人及特种作业人员均要执行以上制度,违反者将视为违反劳动纪律,并负责由此引起的直接责任。执行中如有异常,必须及时向主管部门提出,以便修正。

四、配电设备保养规定

一、操作人员必须具备高度的责任感,以保持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转。

二、未经许可,任何闲杂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机房。

三、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

四、操作人员必须对设备的运行状态以及故障的处理进行详细的记录。

五、设备检修人员必须按时检查配电室的温度、湿度是否达到安全标准。

六、每日对配电设备进行巡查,确保其完好运行。

七、每月按期检查变压器的运行情况,并按计划检修配电设备一次。

八、每个季度检查各开关和固定螺栓,如有松动,应进行紧固,保证接触良好。

九、每年对接地网检查、测试一次。

十、各类开关触头出现不平或毛刺时,将不平处打平、打光。

十一、功率因素补偿低于0、9时,应及时修复。

十二、设备室必须保持清洁整齐,严禁在室内吸烟、堆放杂物。

五、水泵房管理制度

水泵房是提供住户生活、消防用水的关健部位,是直接关系到住户生活和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部位。为管理好水泵房,明确职责,制定如下制度。

一、水泵房及地下水池,消防系统全部机电设备由机电人员负责监控,定期检查保养、维修及清洁清扫,并作记录。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书面报告领导。

二、水泵房内机电设备由机电人员负责,其他人不得操作,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泵房。

三、水泵房内所有设备在正常运转下,开关应放在自动位置,所有操作标志简单明确,主接触器开关每半月检查清洗一次。

四、消防泵按定期保养规定进行检查,每旬进行一次“自动、手动”操作检查,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五、水泵球阀定期检查保养,泵房每周打扫一次,水泵管道每月检查擦洗一次。

六、水泵控制回路应每月进行一次紧固,检查是否可靠,检查备用水泵能否在主机出现故障的情况下,自动运行。

七、注意电机运行时的电流、温升情况,声音是否异常,机械是否滑动灵活,定期进行对轴加油,使水泵达到100%良好状态。

八、污水池卫生常清扫,水泵、管道常保养。

九、地下水池、中位水箱、高位水箱的液位阀每周检查一次,是否处于良好状态。

六、风机房管理制度

风机为地下一层、地下二层的通风设备和消防设备。为加强风机房的管理,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风机房内照明应保持完好,路线整齐,无临时接线。

二、机房内应保持环境清洁,通风良好。

三、风机房内应有灭火器,放置于易取处。

四、每半月同消防检查一起,试运行一次。

五、严禁在机房内吸烟。

六、机房钥匙由专人管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机房。

七、开关平时应置于高速状态。

七、柴油发电机操作规程

(一)、启动前的准备工作:

1、全面检查柴油机各部分是否正常。

2、检查水箱水位(2/3以上)。

3、检查机油油位。

4、检查燃油是否充足(2/3以上)。检查油箱开关及有无渗漏。

5、检查蓄电池是否充足。蓄电池内液体是否足够。

(二)、启动及运行:

1、启动电机连续工作时间不宜超过10秒,如一次启动不成功,应于二分钟后再作第二次启动,三次无法启动应检查原因。

2、试运行时,可用手动启动,平时应置于自动位置。

3、手动启动时,启动后应调整手柄。使电压达到380V至420V,频率达到50HZ-51HZ。

4、试运行期间做好各项记录。

5、水温合成至60度时,方可带动负载。

6、每15日应运行一次,每次运行时间应不低于3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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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公司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5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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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四、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五、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七、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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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新员工入职培训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培训,全文共 26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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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训目的:

为使新员工在入职前对公司的企业文化有一个全方位的了解,做好心态调整,尽快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掌握工作要领、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以及成为优秀员工需要具备的专业素质、责任感、职业信用、专业精神。特制定该管理规定。

二、培训期间:

新员工入职培训期1个月,包括2—3天的集中脱岗培训及后期的在岗指导培训。人力资源部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培训日期。

三、培训对象:

公司所有新进员工。

四、培训方式:

1、脱岗培训:由人力资源部制定培训计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采用集中授课及讨论、参观的形式。

2、在岗培训:由新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对其已有的技能与工作岗位所要求的技能进行比较评估,找出差距,以确定该员工培训方向,并指定专人实施培训指导,人力资源部跟踪监控。可采用日常工作指导及一对一辅导形式。

五、培训教材:

《员工手册》

六、培训内容:

1、企业概况:公司历史、现状以及在行业中的地位与经营理念、公司企业文化、未来前景、组织机构、各部门的功能和业务范围、人员结构、薪酬福利政策、培训制度、历年重大人事变动或奖惩情况介绍以及新员工关心的各类问题解答等。

2、员工手册:公司规章制度、奖惩条例、行为规范等。

3、入职须知:入职程序及相关手续办理流程。

4、财务制度:费用报销程序及相关手续办理流程以及办公设备的申领使用。

5、安全知识:消防安全知识、设备安全知识及紧急事件处理等。

6、实地参观:参观公司各部门。

7、介绍交流:介绍公司高层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及公司骨干与新员工认识并交流恳谈。

8、在岗培训:服务意识、岗位职责、业务知识与技能、业务流程、部门业务、周边关系等。

七、培训考核:

培训期考核分书面考核和应用考核两部分,脱岗培训以书面考核为主,在岗培训以应用考核为主,各占考核总成绩的50%。书面考核考题由各位授课教师提供,行政人事部统一印制考卷;应用考核通过观察测试等手段考查受训员工在实际工作中对培训知识或技巧的应用及业绩行为的改善,由其所在部门的领导、同事及人力资源部共同鉴定。

八、效果评估:

行政人事部通过与学员、培训负责人直接交流,并制定一系列书面调查表进行培训后的跟踪了解,逐步减少培训方向和内容的偏差,改进培训方式,以使培训更加富有成效并达到预期目标。

九、培训工作流程:

1、行政人事部根据新入职员工的规模情况确定培训时间并拟定培训具体方案。

2、行政人事部负责与各相关部门协调,作好培训全过程的组织管理工作,包括经费申请、人员协调组织、场地的安排布置、课程的调整及进度推进、培训质量的监控保证以及培训效果的考核评估等。

3、行政人事部负责在每期培训结束当日对学员进行反馈调查,填写《新员工入职培训反馈意见表》,并根据学员意见七日内给出对该课程及授课教师的改进参考意见。

4、新员工集中脱产培训结束后,分配至相关部门岗位接受在岗培训,由各部门负责人指定指导人实施培训并于培训结束时填写《新员工入职培训记录表》报行政人事部。

5、行政人事部在新员工接受上岗培训期间,应不定期派专人实施跟踪指导和监控,并通过一系列的观察测试手段考查受训者的实际工作情况,以评估培训结果,调整培训策略和培训方法。

3房地产公司新员工入职培训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新员工更好地理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企业文化,加快融入公司氛围,熟悉工作岗位,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新员工是指新进公司工作的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项目公司。

第四条人力资源部为新员工入职培训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他相关单位(部门)为新员工入职培训的协助管理部门。

第二章内容与程序

第五条所有新员工均须参加新员工入职培训,无特殊原因不参加新员工入职培训的,原则上不予转正。

第六条新员工入职培训周期为3-6个月,主要包括集中培训和试用期岗位实习培训两项内容。

第七条集中培训主要内容为:公司基本情况及产品介绍、发展历程及企业管理理念、组织架构与基本规章制度、管理制度体系与质量管理体系介绍,以及实地参观精品楼盘等。

第九条试用期岗位实习培训主要内容为:本岗位的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工作规范、要求及注意事项等。

第八条在本公司的集中培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和实施,主要采用集中授课及讨论、参观的形式进行,培训周期原则上为2天。在集中培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联络与沟通,并作好相应安排。

第十条新员工所在单位(部门)负责人应对新员工已具备的岗位知识和已掌握的岗位技能进行必要的了解和评估,找出差距,并确定其试用期间的实习培训重点。

第十一条试用期岗位实习培训主要以岗位实践为主,并由所在单位(部门)安排辅导员进行辅导,具体按《新员工辅导员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二条新招聘的部门负责人和工程系统岗位的人员,在实习培训期间还应安排至绿城集团的相关职能部门或培训基地进行2-3周的岗位实践,具体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联络和安排。

第十三条如需安排至相关职能部门或培训基地进行培训的,人力资源部应会同新员工所在部门对培训时间、岗位、内容及要求等进行沟通,并提前一周将《实习培训需求表》提交实习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以便实习单位安排针对性的培训。

第三章效果评估与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集中培训结束后,人力资源部应根据实际情况通过笔试、口头提问、面谈等形式对新员工的培训效果进行评估。

第十七条在相关职能部门或培训基地的实习培训期间,新员工须提出不少于10个有关技术和管理方面的问题,向有关人员请教,尽量找出答案并在《实习培训提问清单》作好记录;在实习结束后,《实习培训提问清单》经实习培训部门负责人审阅后,交新员工所在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实习培训期间,新员工应做到以下几点:

1、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虚心好学,多问多练,认真完成实习培训任务;

2、做好工作笔记,培训结束后由新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审阅;

3、培训结束时须完成实习培训总结或指定的专项报告。

4、遵守培训期间的其他相关规定。

第十九条实习培训结束后,实习培训责任人应通过口头提问、面谈等形式对新员工的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并填写《实习培训情况反馈表》交新员工所在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二十条新员工入职培训期结束后,新员工须写出书面总结,交新员工辅导员及部门负责人审阅,并报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二十一条参加实习培训人员培训期间的相关费用由所在公司承担。

第二十二条在相关职能部门或培训基地的实习培训期间,派出单位应向实习单位支付50元/工作日的培训费,由实习单位用于奖励培训责任人及培训部门。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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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办公室规章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办公室,全文共 5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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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是市委会领导下的参谋,办事的职能部门,是综合性的管理机构,承担着承上启下,沟通情况,内外联系,综合协调,人事管理等项任务。其主要职责有:

1、协助领导检查市委会机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上级指示、重要决定和各项条令的情况。

2、负责起草市委会半年、年度工作总结。向上级的重要请示、报告和对下发的通知、通报、简报等文件的审核。

3、负责全委会及民革市委会会议的组织安排。负责领导主持召开的各种会议的记录及其纪要整理工作。负责安排好领导参加的各种会议和纪念活动。

4、负责文书处理、文件打印、印鉴、行政介绍信、机要通信,电话的管理等日常事务工作。对不符合规定的,要做好工作、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5、协助领导做好接待兄弟民革组织来阿考察访问工作,做好基层组织及外地来联系工作人员的接待工作。

6、负责本机关档案管理,图书资料管理及人事任免调进调出手续的办理。

7、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年度经费预算、决算及单项经费的申请。

8、负责机关财务的管理、购置、保管。

9、负责机关卫生及安全保卫的管理。

10、协助领导处理信访、做好统战政策落实工作。

11、负责市委会大事记编写工作。

12、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生活管理。

13、完成市委会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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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财务,全文共 16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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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任务

1、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国家、团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2、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过程进行控制管理和结算;合理配置学校资源,努力节俭开支,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按规范做好账目、单据、报表等工作,并理解上级相关部门的财务检查。

二、财务管理体制

1、学校财务管理体制是:“统一领导,集中管理”,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

2、学校财务处为学校的单一财务机构,在校长领导下,统一管理学校的各项财务工作,学校设财务主管1名,财务人员若干名。

3、学校财务处应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以及学校实际情景,明确分工并制定人员岗位职责,每学期对财务人员的岗位职责的履行情景进行必要的考核。

三、预算及收入管理

1、学校预算的依据是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入计划。学校财务处应在每年的一月前按有关规定编制好下上年度的财务结算和本年度的财务预算。

2、编制预算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收入预算坚持进取稳妥原则,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俭的原则。

3、学校收费实行一费制。爱德分校的收费按有关文件执行。

四、支出管理

1、支出是根据学校为发展事业和开展教育教学、科研及其它活动发生的各项耗费和损失。

2、学校支出包括:

⑴事业支出。事业支出的主要资料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它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它费用。

⑵专项资金支出。学校从有关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的专项资金,必须按项目使用,不得挪作他用。项目完成后并理解有关部门的检查和验收。

3、学校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由财务处结合学校情景制定有关规定和开支标准,并报校长室审批。

五、资产管理

1、资产是学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2、流动资产是指能够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暂付款、借出款、存货等。存货是指学校在开展教育教学、科研及其它活动过程中耗用而存储的资产,包括各类材料、消耗性物资、低值易耗品等。

3、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坚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到达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质,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4、固定资产分类:学校固定资产一般为六类: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它固定资产。

5、学校财务处应配合装备服务中心,结合学校具体情景,制定存货、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六、财务监督和检查

1、财务监督是贯彻国家财经法规以及财务规章制度,维护财经纪律的保证。对违反财经法规的支出,财务处有权拒绝,同时报告领导处理。

2、财务监督包括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三种形式。财务处对不一样的经济活动实行不一样的监督形式。

3、学校财务处主管有权且必须组织专业人员对学校的会计工作进行审计(包括行政、工会、食堂、基建等),并进行有效的经济核算。

4、学校财务处应理解上级有关部门的财务监督和审计。

七、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1、财务报告是指反映学校必须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财务处应以月报的形式向校长室和财政部门供给财务报告。而各条线必须定期以月报的形式向财务处供给财务报告。

2、财务处要定期编制财务分析报告。财务分析的主要资料包括学校事业发展和预算执行、资产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及财务管理情景、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善措施等。

八、财务处应根据上述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制定出有关配套的规章制度,构成科学规范的财务运行模式。

九、以上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属校长室,该制度将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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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班级物品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班级,全文共 5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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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物品管理制度

1、班级要利用晨会或者其它时间对学生进行爱护集体财务的思想教育,使学生形成良好的习惯和品质。

2、班主任对班级现有的物品要严加管理。学校为每生配备一套升降桌椅,各班级要严加管理和保护。有以下损坏的现象要进行赔偿,如:桌面一次性涂抹罚款50元,勾划及将零件人为造成丢失罚款80元,私自调动桌椅高度一次性罚款80元,(如果真正需要调动高度时要经过总务处同意方可),人为造成桌椅严重损坏不能再次使用现象等一次性罚款400元。如果有桌椅损坏查不清原因现象,由班级自行负责,学校将不再给补配桌椅。

3、对教室门和玻璃要精心管理。有故意造成门板、玻璃损坏及震坏现象由班级自行解决。

4、班级内的引水设备要保持卫生和完好。学生在校期间随意浪费饮用水(乱倒、扫除、洗脸等),发现每生每次罚款5元。若丢失或损坏,每个桶赔偿50元,引水设备如果出现问题要及时与管理人员联系。

5、对其它设备(如笤帚、拖布、板擦、锁头、灯具开关、暖气,教学设备)等物品,各班级要管理好,坏了及时修,不要让学生乱扔,更不要让学生拿着工具打闹;对班级所管的物品要严格看管。学生不许乱动,如有损坏物品,由班级查清原因自行解决,并上报总务处,如班主任不及时处理,后果自负。

以上各项制度纳入班主任考核。          汤河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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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职工食堂管理规章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职员,食堂,全文共 13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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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食堂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食堂管理,为职工营造一个温馨、卫生、整洁的就餐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食堂工作人员、在就餐的职工。

第三条 办公室、工会负责对职工食堂进行管理,接受食堂工作人员和就餐职工的投诉。

第二章 食堂工作管理

第四条 食堂管理实行“主管负责制”,即由食堂主管对本食堂饭菜质量、卫生状况、就餐环境、员工配备等全面负责,并对发生的问题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条 食堂工作人员负责为全体职工提供一日三餐。

第六条 食堂采购要精打细算,勤俭节约、适宜,合理安排好每天的用餐量,不造成菜肴变质、浪费或者份量不够。

第七条 食堂用膳一天三餐,式样品种要变化多样,每天蔬菜、鱼肉、瓜果必须新鲜、洁净,无污染、无变质、无发霉,过夜变质食物严禁使用。

第八条 烹调菜肴时,肉鱼豆类菜肴做到烧熟煮透,隔餐菜应回锅烧透。食物不油腻,味精等尽量降低使用量。

第九条 厨房操作间内的设备、设施与用具等应实行“定置管理”,做到摆放整齐有序,无油腻、无灰尘、无蜘蛛网,地面做到无污水、无杂物。

第十条 餐厅要清洁、卫生、通风,采取多种有效措施,不定期开展消灭蚊子、苍蝇工作,应采用防蝇门帘、纱窗、电子灭蝇器、灭蝇纸、灭蝇拍、定时喷撒药剂、实行垃圾袋装等各种防护措施,将餐厅蝇蚊污染减低到最低限度,做到无苍蝇、无蟑螂、无飞虫叮咬。

第十一条 桌椅表面无油渍、摆放整齐,经常清洗;地面每天清扫一次,每周大扫除一次,每月大检查一次,保持清洁,玻璃门窗干净,地面干净、无烟蒂。

第十二条 餐具使用后要清洗干净,不能有洗涤用品残留,每天消毒二次,未经消毒不得使用;消毒后的餐具必须贮存在餐具专用保洁柜中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应分开存放,并有明显标志。

第十三条 食堂工作人员要待领导、职工全部用餐完毕,清理好桌面,打扫好卫生后方可离开。

第十四条 食堂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定期身体检查,出现不适合食堂工作的情况,解除聘用。

第三章 就餐管理

第十五条 在职工食堂搭伙的所有职工要缴纳搭伙费,具体收费标准由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第十六条 食堂原则上提供早餐与中餐,但可以为在借宿的人员、晚上加班人员或有其它特殊情况的人员提供晚餐。需要晚餐搭伙的,需提前申请。

第十七条 各处室如有来客需在职工食堂搭伙的,3人(含)以下当天向办公室申请,3人以上必须提前一天申请。

第十八条 办公室受理搭伙申请,并负责通知食堂工作人员。

第十九条 菜肴标准原则上为3荤2素1汤以下。职工要文明就餐,应充分考虑当天就餐人数,打菜适量,遇有来客时尽量少打,避免出现菜肴不够的现象。

第二十条 来客较多,有关处室又没有及时申请的,该处室负责人、工作人员应先安排客人就餐,自己请食堂人员另外解决。

第二十一条 食堂内不能随地吐痰,食物乱堆乱放,乱扔纸屑、垃圾,不得大声喧哗。

第四章 奖惩

第二十二条 食堂工作人员的管理实行考核评分。考核内容以本规定第二章所列要求为准,具体评分标准由办公室、工会制定。

第二十三条 考核形式可以采取公开考评,也可以组成考评组考核。办公室要设置信箱,受理职工意见和投诉等。

第二十四条 考核实行百分制,每月考评一次。评分满90分以上(含)为优秀,80分以上(含)为良好,60分以上(含)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

第二十五条 连续三次不及格者,通报批评,直至解聘。评为优秀的年终给予适当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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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公司卫生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卫生,全文共 32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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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公司办公环境的卫生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凡在本公司工作的员工和外来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 行政部为公司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公司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公司的基建、绿化、生产、后勤等有关部门都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环境卫生设施的开支经费由行政部提出计划,经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部监督使用。

第六条 行政部应当加强有关环境卫生科学知识的宣传,提高公司员工的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

第七条 专职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文明作业。任何人都应当尊重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

第八条 室内(公司统一使用的除外)的清扫保洁工作,由使用者承担。

第二章 公共区域的清扫与保洁

第九条 公司公共区域(包括主次干道、公共绿地、员工宿舍外环境等)的清扫与保洁,由行政部负责安排人员进行。

第十条 公司各部门应当按照行政部划分的卫生责任区,负责清扫与保洁,并实行“门前三包”的责任制管理。

第十一条 公司统一使用的建筑物、宣传设施、公告栏、厕所由行政部负责安排清扫与保洁。各部门使用的建筑物、办公室等,应当由各部门自行负责保持清洁。

第十二条 公司内部的施工场地由施工单位负责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行政部在与施工单位签订项目建设合同或协议时,就要把有关由施工单位负责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卫生管理、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处置等事项写进合同或协议。

第十三条 临时占用道路或场地的部门,负责占用区域和占用期间的清扫与保洁。

第十四条 公司会议室的日常卫生由行政部负责清扫和保洁。但其他部门使用后应负责清扫整洁。

第十五条 禁止在公司内部公共场地倾倒、堆放垃圾,禁止将卫生责任区内的垃圾扫入道路或公共场地,禁止在厂区内焚烧垃圾和树叶,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及各种废弃物。

第十六条 公共走道及阶梯,至少每日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偏僻地段,每周清扫一次,做到无垃圾、无积水、无死角。

第十七条 排水沟应经常清除污秽,保持清洁畅通。

第十八条 厕所、更衣室及其他公共卫生设施,必须特别保持清洁,尽可能做到无异味、无污秽。

第十九条 禁止在树干、电线杆、建筑物上张贴各种海报、标语及广告宣传品(公司统一安排的除外)。

第二十条 必须按行政部规定的区域和位置停放车辆,厂区内严禁乱停放自行车和汽车。

第二十一条 公司内(含员工宿舍)禁止饲养鸡、鸭、鹅、兔、猫、狗等家禽和动物。

第二十二条 行政部要安排定期对公共厕所、

垃圾场等场所实施药物喷洒,杀灭蝇蛆。

第二十三条 厂区内的树木、花草须加强养护和整修,保持鲜活完好,不准损毁、攀摘或向绿化带抛弃垃圾,不准利用树木晾晒衣物。

第三章 室内卫生的管理

第二十四条 各部室都要建立每日轮流清扫卫生的制度。

第二十五条 室内应保持整洁,做到地面无污垢、痰迹、烟蒂、纸屑;桌面、柜上、窗台上无灰尘、污迹,清洁、整齐,窗明几净。室内无蜘蛛网、无杂物。

第二十六条 室内不准许随便存放垃圾,应及时把垃圾倒入垃圾筐内。

第二十七条 办公室内办公用品、报纸等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个人生活用品应放在固定的抽屉和柜内。

第二十八条 室内禁止停放自行车。

第四章 废弃物收运与管理

第二十九条 分布在厂区内的垃圾箱、垃圾筐以及垃圾堆放容器由行政部负责管理。

第三十条 各部门产生的垃圾、废弃物,应当按照行政部规定的地点、方式倒入垃圾筐或垃圾堆放容器内。配置给各部门的垃圾筐、垃圾袋由各部门使用并协助行政部管理,勿随意变动地点或位置。

第三十一条 生产部、化验室、食堂等部门产生的有机物、无机物垃圾不得任意遗弃,应倒入垃圾桶或垃圾堆放容器内。

第三十二条 生产部门产生的垃圾和排放物必须按照公司《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的规定处置。

第三十三条 在厂区内运输生产垃圾、散装产品、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及废弃物时,不得洒落和抛撒,如有洒落和抛撒,必须清扫干净。

第五章 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与管理

第三十四条 环境卫生设施(垃圾箱、公共厕所等)的设置与管理,应当符合公司《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五条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在道路旁或门前放置各类垃圾容器。

第三十六条 行政部负责厂区内垃圾堆放容器、垃圾箱、等卫生设施的保洁、维护统一由行政部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更改。

第三十七条 设置在各部门、办公室的垃圾箱等,部门和个人有责任和义务协助做好保洁工作,不丢失、不人为损坏。

第六章 食堂的卫生管理

第三十八条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饮食卫生“五四”制。

第三十九条 食堂的环境卫生、个人卫生,由行政部督导,炊事员包干负责,明确责任。

第四十条 炊事员必须每年体检一次,并进行卫生知识培训。新上岗的炊事员必须先体检后上岗,取得体检合格证后,进行卫生知识教育,并经简单考核后才能上岗。

第四十一条 食堂操作间和设施的布局应科学合理,

避免生熟工序交叉污染。

第四十二条 操作间及其环境必须干净、整洁,每餐清扫,保持整洁,每周彻底大扫除一次。

第四十三条 食堂门窗、沙窗无灰尘、油垢,玻璃明亮;墙壁、屋顶经常打扫,保持无蜘蛛网、无黑垢油污。

第四十四条 食堂的灶台、抽油烟机、工作台、放物架等应洁净,无油垢和污垢、异味。室内的灯具、电扇见本色。

第四十五条 各种饮具、用具(大小塑料菜筐、盆、帘子等)要放在固定位置,摆放整齐,清洁卫生,呈现本色。

第四十六条 炒菜、做饭的锅铲、铁瓢等工具一律不许放在地上或挪作它作。

第四十七条 各种蔬菜加工时,必须严格遵守一摘二洗三切配的程序进行。

第四十八条 凡洗完的各种蔬菜,不得有泥沙、杂物,用干净菜筐装好,存放架上,不允许中途落地。

第四十九条 待出售的菜肴、米饭,加盖防蝇、防尘罩。

第五十条 炊事人员上岗工作时必须穿戴工作服、帽,上岗前必须先洗手和消毒。

第五十一条 炊事员上班不准带戒子、手镯,也不能涂指甲油。操作时不许吸烟,不得随地吐痰。

第五十二条 出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使用工具,不得用手直接拿取食品。

第五十三条 食堂的盆、碗、盘、碟、杯、筷等餐具都要实行严格的消毒制度,使用中的餐具必须每天消毒。消毒程序必须坚持“一洗、二清、三消毒”。客人使用的餐具最好采用一次性餐具。

第五十四条 出售后剩余的饭菜应尽可能放置在冷藏柜里,但放置时间不能超过24小时。剩饭、剩菜出售时,必须先经行政部工作人员鉴别确保无变质、变味后,加温热透才可出售。

第五十五条 食堂采购的原材料必须新鲜,存放的环境应通风、干燥,避免霉变。严禁使用过期或变质的原材料和食品。

第五十六条 炊事工用具必须生熟分开,生、熟菜板应有文字标识。冰箱中存放的食品必须生、熟分开,有条件应将生食冰箱和熟食冰箱分开购置。冰箱要求清洁、无血水、无臭味,不得存放私人物品

第五十七条 遵照各级爱委会有关灭鼠、灭蝇、灭蟑螂的安排和实际情况,按照技术要求在食堂内投放鼠药,喷洒药水,摆放夹鼠板,做到无蝇、无鼠、无蟑螂。

第七章 奖罚

第五十八条 行政部要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订具体的卫生标准和卫生奖惩制度,定期进行检查。对卫生做得好的部门和员工要表扬、奖励。尤其是食堂的卫生检查结果要与炊事员的工资挂钩,以促进食堂的食品卫生质量不断提高。

第五十九条 同时,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行政部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采取整改措施,并可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经济处罚:

一.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烟头、纸屑及废弃物;

二.垃圾不装袋、不入桶(箱)随意弃置的;

三.施工工地未设护栏设施,竣工后未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影响厂容和环境卫生的; 四.转运生产排放物、工程渣土、建筑材料、散装产品等,造成泄漏、抛撒的;

四.在厂区内饲养鸡、鸭、鹅、兔、猫、狗等家禽动物的;

五.占用、损坏环境卫生设施的;

六.不履行环境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影响环境卫生的。

第八章 附 则

第六十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六十一条 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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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各种环境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卫生,全文共 5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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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深入推进农村连片环境综合整治建设,搞好农村环境卫生管理,促进村容整洁,减少环境污染,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使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化、经常化,特制订本制度。

一、村会委环境卫生管理职责:

1、各村委会是其区域范围的卫生责任管理单位,负责对责任区域范围内的垃圾收集清运与环境卫生保洁清扫进行统筹管理,设立垃圾清运中转站,定期转运。建立一个垃圾池一个垃圾箱,垃圾池主要收集村民日常生活垃圾,垃圾箱主要收集可回收和有害垃圾。

2、村委会要根据该村的道路、居住区、人流密集区等区域范围划分环境卫生清扫保洁责任区,安排垃圾清运频次与指定监督员进行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3、村委会要对垃圾收集清运与各小组的保洁日常工作进行管理,确保垃圾定点堆放、及时清运。

4、村委会负责每月对责任区内的垃圾收集清运及与各组组长对农户卫生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巡回检查。

二、农户卫生保洁责任及标准:

1、以讲卫生为荣,不讲卫生为耻。坚持做好家庭环境卫生保洁,搞好四旁植树,绿化美化家园。

2、努力争当卫生文明户、文明家庭。敢于同一切不讲文明卫生、破坏环境的行为作斗争。

3、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邻里监督,强化环境卫生意识,积极协作,为共建和谐生态新农村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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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机关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9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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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增强工作人员组织纪律观念,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强化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局全体干部职工均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上班时要坚守岗位,不得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无故串岗、离岗。

二、考勤签到时间为上午8:30以前,下午3:30(时间如有变动按上级规定作相应调整)。具体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和监督实施。

三、原则上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一律上班签到后再外出办事,如有特殊情况因公或因私外出,应经科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但要明确外出时间;因公或因私外出完毕后,要及时参加考勤,未及时考勤视为缺勤。到外出差(办私事)需延长出差时间不能及时办理出差(请事假)手续的,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应在上班后一日内补办,否则视同缺勤处理。经批准外出参加培训或学习的,视同公务,履行报告手续。局领导班子成员外出办事须通知办公室方可。

四、请假和销假手续办理。工作人员因病、因事需要

请假的,必须填写请假条,说明事由、时间。请假1天以内者,由科室负责人审批;请假3天以内者,经科室负责人同意,报分管局长审批;超过3天必须向局长请假。假期结束,请假人必须向准假人销假,否则超假按旷工处理。对不请假者,一律作旷工处理。请假条交办公室汇总。

五、实行年休假制度。各科室根据工作情况,有计划地安排好工作人员的年休。因工作无法年休的工作人员的事假、病假可以用年休假来抵冲。

六、工作人员考勤情况由局办公室于次月前三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布,接受监督。如有异议,自公布之日起二日内将情况反馈办公室,逾期视为认可。

七、工作人员的考勤情况作为日常绩效考核及年终考核的的一项重要依据,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其中对于表现突出的人员要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给予表彰或物质奖励。对于因工作无法年休的工作人员休假延续。

八、工作人员缺勤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缺勤超过30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处理。

九、机关工作人员要严肃认真,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填写签到薄、请假条,不得弄虚作假。如有虚填瞒报现象,经查实后,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本制度从即日起执行,此前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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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公司管理的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23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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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按照设备使用管理制度规定的原则,正确划分设备类型,并按照设备在生产中的地位、结构复杂程度、危险系数以及使用场所、维护难度,将设备划分为:特种设备、常用设备、一般设备三个级别,以便于规程的编制和设备的分级管理。

一、新增设备管理规定

第一条本公司各部门需增置的设备经批准购买后,须报设备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条经设备管理部门进行可行性方面的技术咨询,方可确定安装项目或增置电气及机械设备。

第三条为保证设备安全、合理的使用,各部门应设一名兼职设备管理员,协助设备管理部门人员对设备进行管理,指导本部门设备操作者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

第四条设备项目确定或设备购进后,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施工安装,并负责施工安装的质量。

第五条施工安装完毕,由设备管理部门及使用部门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验收报告”方可投入使用。

二、使用设备管理规定

第六条电气机械设备使用前,设备管理部门要与生产部门配合,组织操作人员接受操作培训,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安排技术人员现场指导培训。

第七条使用人员会操作,清楚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熟悉设备性能达到一定的程度,方可独立操作。

第八条操作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记录。

第九条设备管理部门要安排专人经常性地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并做记录。

三、转让和报废设备管理规定

第十条设备年久陈旧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使用部门申请报损、报废之前,设备管理部门要进行技术鉴定与咨询。

第十一条设备管理部门指派专人对设备使用年限、损坏情况、影响工作情况、残值情况,更换新设备的价值及货源情况等进行鉴定与评估。

第十二条使用部门将附有设备管理部门确认的“报废申请单”上报生产总部,申请报废,再由后勤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置。

四、设备事故分析处理办法

第十三条发生设备事故,设备管理部门主管、生产部门主管要到现场察看、处理,及时组织抢修。

第十四条发生设备事故的操作人员及当事人将事故时间、原因、设备损坏程度、影响程度等做记录上报本部门负责人。

第十五条设备管理部门主管、设备操作人员,当事人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织进行事故分析,写出“事故分析报告”,签注处理意见,报生产总部及总经理。

第十六条对重大事故由设备管理部门上报生产总部及有关部门,按处理程序及时上报。

第十七条事故处理完毕,设备管理部门主管将“事故分析报告”存入设备档案。

第十八条人为事故应根据情况按“奖惩条例”的条款及处理权限,对责任者给予行政、经济处分。

第十九条属设备自然事故,设备管理部门要及时进行处理,采取防护措施。

五、设备检修保养规定

第二十条设备管理部门要编制设备检查保养计划,填写“设备检修记录表”,报部门经理审核批复。

第二十六条维修人员根据月检修保养计划,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内容,并做好记录。

六、设备日常维修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生产设备发生故障,须由车间或生产部报设备管理部门。由设备管理部门派员及时维修。

第二十八条设备管理部门主管或值班人员接到通知,随即在“日常维修工作记录”上登记收到时间,根据设备故障的轻重缓急及时安排有关人员处理,并在记录本中登记派工时间。

第二十九条维修人员在收到后24小时内不能修复的,由设备管理部门主管负责在登记簿上注明原因,并上报生产总部,联系外援,尽快修复。

七、设备运行动态管理制度

第三十条设备运行动态管理,是指通过一定的手段,使各级维护与管理人员能掌握设备的运行情况,依据设备运行的状况制订相应措施。

第三十一条建立健全系统的设备巡检制度,各使用部门要对每台设备,依据其结构和运行方式,定出检查的部位(巡检点)、内容(检查什么)、正常运行的参数标准(允许值),并针对设备的具体运行特点,对设备的每一个巡检点,确定出明确的检查周期,一般可分为时、班、日、周、旬、月检查点。

第三十二条建立健全巡检制度,保证操作人员负责对本岗位使用设备的所有巡检点进行检查,专业维修人员要负责对特种设备的巡检任务。各使用部门都要根据设备的多少和复杂程序,确定设置专职巡检员的人数和人选,专职巡检员除负责重要的巡检点之外,要全面掌握设备运行动态。

第三十三条信息传递与反馈

1、操作人员巡检时,发现设备不能继续运转需紧急处理的问题,要立即通知车间管理,由车间管理通知设备管理部门或维修人员,组织处理。一般隐患或缺陷,检查后登入检查表,并做好维护工作。

2维修人员进行的设备点检,要做好记录,除安排处理外,要将信息向设备主管传递,以便统一汇总。

3、维修人员巡检时除做好记录,还要按日汇总整理,列出当日重点问题并向设备主管反应。

4、设备管理部门列出主要问题,及时安排处理,并登入台帐。

第三十四条设备薄弱环节的立项处理。凡属下列情况均属设备薄弱环节:

1、运行中经常发生故障停机而反复处理无效的部位。

2、运行中影响产品质量和产量的设备、部位。

3、运行达不到小修周期要求,经常要进行计划外检修的部位(或设备)。

4、存在不安全隐患(人身及设备安全),且日常维护和简单修理无法解决的部位或设备。

第三十五条对薄弱环节的管理

1、要依据动态资料,列出设备薄弱环节,按时组织检查,确定当前应解决的项目,提出改进方案。

2、设备管理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改进方案进行审议,审定后列入整改计划。

3、设备薄弱环节改进实施后,要进行效果考察,做出评估意见,经有关领导审阅后,存入设备档案。

八、设备故障处理办法

第三十六条设备发生故障,岗位操作和维护人员能排除的应立即排除,并在当班记录中详细记录。

第三十七条岗位操作人员无力排除的设备故障要详细记录并逐级上报,同时注意操作,加强观察。

第三十八条未能及时排除的设备故障,必须协同维修人员研究决定如何处理。

第三十九条在安排处理每项故障前,必须有相应的`措施,明确专人负责,防止故障扩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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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0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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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仓库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库存物品和人员安全。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仓库安全的管理,所属各部门可依据本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规定。

3、职责

3.1 财务部负责公司仓库安全管理工作的日常管理,负主要责任。

3.2 行政部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3.3 仓库办公室负责公司仓库安全的自检和执行。

3.4 总经理负责公司仓库安全相关事宜的审批和总监督,负第一责任。

5 工作程序和要求

5.1仓库安全管理原则

仓库管理“六要”“六不准”

5.1.1六要:

a) 仓库内堆放物品与墙之间要有适当距离;

b) 仓库内外要保持道路畅通;

c) 仓库内要保持干爽、内外清洁,堆放整齐;

d) 仓库外要保持不准有火种、易燃物品接近;

e) 仓库内电源距物品要有不少于1米;

f) 要提高警惕,防止盗窃。

5.1.2六不准:

a) 仓库内不准吸烟;

b) 仓库内不准设灶;

c) 仓库内不准点蜡烛;

d) 仓库内不准乱接电线;

e) 仓库内不准把易燃物品带进去寄放;

5.2仓库物资安全管理

5.2.1 仓库应设专职仓库安全员,负责仓库物资安全的日常管理,并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劳动保护政策。

5.2.2 仓库使用专用系统对所管辖的物资进行分类登记,设置标识卡、台帐,做到帐(包括纸质和电子台帐)、物、卡相符,及时反映库存。

5.2.3 对辅助材料、半成品、成品和工装器具等物资应按规定放置,并分类标识管理、分规格存放,有计划、有秩序安排物资进仓、出仓及存放地点。

5.2.4 存放物品的仓库应保持整洁通风,防潮湿,码放整齐。在仓库中存取物品应办理相关手续,分类物品应标识明显,分类分区存放,不合格品应单独隔离。

5.2.5 对辅助材料、零部件,在制品和成品的管理应严格按照公司的制度或程序执行。防止其在包装和存在过程中被损坏或降低质量。

5.2.6 注意安全,离开仓库后必须关闭仓库门;不得磕、碰、摔、挤压物资。

5.2.7 严格坚持物资、出仓手续,做到先进先出,减少物资积压仓库时间;监督库存量,根据公司库存量标准,如有超标、不足现象,及时向仓库负责人反映。

5.2.8 仓库安全员应定期检查库存物资状况,仓库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盘点。

5.3仓库设施、设备的管理

5.3.1 保持仓库库容库貌,不得带食品到仓库,每天下班前清洁地面,清除库存物资上灰尘杂物。

5.3.2仓库设施、设备设有专人管理,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提请公司行政部报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后,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5.3.3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5.3.4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5.4仓库消防安全的管理

5.4.1 仓库负责人为主要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4.2 仓库管理部门应把仓库作为日常安全巡逻、例行安全检查的重点,及时发现、处置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5.4.3 仓库管理部门协助仓库做好定期消防演练,提高仓库员工消防意识。

5.4.4 易燃易爆物品与一般物品或化学性质、防护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同一仓库或同室存放。

5.4.5 要严格控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学用品和化工用品的发放,需要领用时必须经有关领导同意。

5.4.6 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禁止带入火种。物品入库前必须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5.4.7 仓库内禁止吸烟,禁止煮食及用火取暖,并禁止使用明火。库外动火作业时,必须经过公司有关部门的同意。

5.4.8 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离开时必须关掉电源,不准加设临时线路。

5.4.9仓库应当配置相应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消防器材必须设置在显眼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并有明显标识;附近不得堆放物品和杂物,并确保任何时候都完好、有效。

5.4.10 库区的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等严禁堆放物品。

5.4.11 一旦发生火灾时,要及时报告公司管理部门,同时组织人员扑救,并打火警电话119报警,事后协助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5.5仓库安全培训、生产及检查的管理

5.5.1 安全培训的管理

5.5.1.1 对新入职员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三级 (即公司级、部门级、班组级) 教育培训后,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

5.5.1.2 对改变工种的员工,必需重新进行转岗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5.5.1.3对从事电气、起重、车辆(包括叉车)驾驶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

5.5.1.4 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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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车辆管理规章制度范文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8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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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本公司为使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及有效使用各种车辆,特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务用车辆由总务部门负责管理,分别按车号设册登记管理。?

第三条 公务用甲种车辆各使用人或司机人员应于规定日期,自行前往指定监理所受检,如逾期未受检验致遭罚款处分者,其费用由各使用人或司机人员自行负担。?

第四条 公务用各种车辆的附带资料,除行车执照、保险卡由各使用人携带外,其余均由总务部门保管,不得遗失,如该车移转时应办理车辆转籍手续,并将该车各种资料随车转移。

第五条 本办法中司机人员的雇用解雇奖惩各项,均依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则处理,不再另订。?

第六条 本公司职员因职务上的需要,经常出外执行业务者,得依本办法及下列规定购置业务用车辆。(一)各单位业务用需购车辆时,应依国内采购办法处理。?

二)副理级(含副理)以上人员因公购用机车时,得以150c.c机车或以下为限(以下称原价标准)。?

三)科长级(含科长)以下人员因公得购置机车,但以100c.c或以下为限(以下称原价标准)。

上列因公个人使用车辆,其使用期限,定为三年,其购置款应依原价标准由公司先行垫付,其中七成由公司负担,三成由使用人自己负担,自行负担部分分24个月按月自薪给中扣还公司。?

第七条 非企业个人使用车辆,限组长级以上人员得无息贷款3万元,分24个月自薪给中平均扣还并须事先签报核定。唯经特准者,不在此限。?

第八条 适用本办法所购置的因公个人使用车辆,其所有权概属本公司所有,其应行缴纳的牌照税,燃料税及行车执照费由公司负担,但应依下列标准为限。?

一)汽车以150c.c为标准为标准(副理级以上人员适用)。?

二)机车最高以100c.c为标准。?

第九条 凡依本办法所购置的因个人使用车辆,其汽(机)油消耗量及修理费悉由本公司裁定补贴,并依(附表)亲定按月核发。?

第十条 各单位所属公务用汽车应由总务部门每月至少将耗油量及行驶旅程记录签报单位主管查核一次,以防浪费,如超过耗油标准时(指不正常)应送请调整修理。?

第十一条 购置机车使用人自行负担部分,分24个月自薪给中平均扣还。待扣清及期间届满,一切款项缴清后,使用人得向公司申请所有权变更为己有,可由使用人自行处理,并仍视其业务需要,得依本办法的规定再行申请购置新车使用。?

第十二条 依本办法购置因公个人使用的车辆,可以随时更换新车,但公司原负担尚未折旧部分(即原价标准的七成尚未折旧部分)及使用人负担尚未分期扣还部分应于换购车辆前一次缴还公司,其计算公式如下:?

原车购价(原价标准)×〖sx(〗24-已扣还公司期数〖〗24〖sx)〗=须一次缴还公司的金额?

第十三条 凡在分期扣还期间款项未缴清之前,遇有下列事情时,均照各该规定办理。?

一)使用人员如遇调职(未能适用本办法者)、离职、停职、撤职等情事时:?

1.使用人的分期扣还权利取消,应将该车辆的残价一次缴还公司,其已扣缴的分期扣还额不予退还。该车辆的所有权同时变更为变更为使用人所有,其残价的计算公式如下: 残价=原车购价(原价标准)×〖sx(〗24-已扣还公司期数〖〗24〖sx)〗?

2.倘使用人未依前项规定承购时,公司得将该车收回来予抛售,抛售车款优先清偿其残价,如不足清偿该车残价时,其不足额应由使用人赔偿。?

3.原使用人如因高价购置较优车辆,其所自行支付超出本办法所订原价标准的款项,不得向任何一方追偿。?

二)分期扣还期间内车辆遗失或完全损坏或损坏程度已无修理价值时:?

1.倘系因执行业务时发生其残价(损失)按原定负担比率分别由公司(残价的七成)及使用人(残价的三成)负担,唯使用人负担部分得按月继续扣还到24个月届满为止。并可依本办法的规定再行申请购置新车使用,如该车失窃悬赏回,悬赏金亦按原定比率负担。?

2.倘系私用时发生,应由使用人负责购置同一年份或年份更新的同牌同排气量之机车赔偿,并使用到原车为24个月届满为止,如遇购置新车,可依本办法第十二条更换新车方式购置,如失窃悬赏寻回,其悬赏金全部由使用人负担。?

第十四条 使用人意图虚伪欺瞒而产生与因公遗失(或无修理价值时)相同的结果,或擅自当卖借第三人使用等情事时,除依法严办外,应按残价(损失)一次偿还。?

第十五条 机车违反交通规则罚款概由使用人负担,但业务用货车因公务行驶而违反交通规则,如属人为过失其罚款概由当事人负担,如其原因可归属于公司时其罚款由公司负担。?

第十六条 各种车辆如在公务中遇不可抗拒的车祸发生,除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外,并须即刻与公司总务部门联络,总务主管除即刻前往处理外,并即通知保险公司办理赔偿手续。?

第十七条 本办法呈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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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财务,全文共 33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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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入管理制度

第一条:村级收入是指经营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村级三项资金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等。

第二条:加强和规范票据管理,发生收入业务时,必须使用江苏省统一监制的《江苏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内部结算凭证》和《江苏省农民承担费用专用票据》,其他票据一律无效。严谨收款不开票或打白条,如违反规定,由此造成损失的,由违纪者个人承担,并视情节轻重追究职责。专用票据统一由村会计句镇农服中心申领、保管、交销;对保管不善或遗失的视为村会计的失职行为,应承担其后果职责。

第三条:在“三权”(即: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不变的基础上实行“村资镇管”,由镇农服中心统一设立“村级”代管资金专户,集中统一管理。

第四条:团体经济组织取得的收入,经手人必须在3天内结账,收款后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解缴到镇村账镇代理专户,超过2万元的大额资金及时解缴。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坐支、挪用或者拖欠各项收入款项,不得借其他名义保留现金,不得公款私存,不得搞帐外资金循环,不得私设“小金库”。如违反规定,镇农服中心收回票据、停办资金业务,报镇纪委查处,情节严重的,移送上级纪检部门或者司法机关处理。

二、支出管理制度

第六条村级支出包括经营支出、管理费用支出、福利支出、其他支出等。

第七条村社支出必须由村主任审批,村书记审核,并加盖民主理财小组审核专用章方为有效。支出发票必须正规合法,资料完备,并且有经办人、证明人、审核人、审批人。无法取得正规票据的,应说明原因,完善相关手续。

第八条审批权限。村级开支一次在1500元以内(含1500元),由村签报;开支一次在1500元以上5000元(含5000元),经定村领导审核同意后入账;开支一次在5000元以上需经镇纪委和定村领导审核,由镇纪委同意报镇长审定,否则不予入账。对支出资金的真实用途,镇纪委将定期进行核查,发现冒领和拆分报账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九条涉及数额较大的单位工程项目款、土地款、往来款必须以转账方式进行账务处理,不得以现金支付。

第十条村镇管干部工资按镇党委、政府规定的标准和考核的结果发放,社干部工资由村两委会根据本村实际情景经团体研究报定村领导审核后发放,并报镇农服中心备案。

第十一条:通讯费用报销,,实行定额包干补助,定额补助标准为:村书记960元年,村主任840元年,村副书记、村副主任、会计720元年。以上补助年终由村会计制单,年终一次性报支,平时不得报销个人的通讯费用。

第十二条:非生产性开支实行限额管理,各村按政府规定的年度非生产性开支限额,从紧从严控制。非生产性开支的限额按经营收入、发包收入(不含返还农户部分)、补助收入(不含财政补助收入)、利息收入、其他收入的15%核定。开支限额不足5万元的按5万元核定,最高不超过8万元(非生产性开支范围包括:招待费、差旅费)。村社干部福利单独列支,总额最多不超过2万元。各村对外争取资金、招商引资项目和重大工程等非正常范围发生的招待费、用车费用,费用发生后必须在一个月内及时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镇长审批,审批后一周内报农服中心、审计所备案,否则不做核减依据。对外争取资金所发生的费用,一律按争取资金总额(资金到账数需有农服中心签审确认)的15%结算。

非生产性开支考核办法:实际支出低于限额指标的,按规定奖励;实际支出大于限额指标的,经过核减后低于限额指标的不奖不罚;实际支出大于限额指标,经核减后仍然大于限额指标的按照超额的比例扣分。世界开支控制在限额指标范围内,其节俭部分按节俭总额的10%奖励村主要干部,村书记、主任、会计分辨按40%、30%、30%的比例计算奖励工资;超过规定限额的,其超额部分由村书记、主任、会计按40%、30%、30%的比例计算扣减工资。

第十三条:若采取其他渠道变通处理非生产性支出,一经查实,对主要职责人和相关当事人按照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第十四条:各类支出票据必须用正规的税额票据,发现不贴合的票据一律退回。各村当期发生的票据必须当期结清入账,不得将当年的发票隔年入账,在结算时发现隔年票据一律退回。“谁经手,谁承担”。村级发生的支出票据必须记入村账,不得将村级发生的票据转入社账,一经查出将追究职责。

第十五条:各村在保证债务逐年化解,村社干部工资足额发放,村级各项事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确需外出考察参观学习的,必须事先就人员、路线、费用等向镇党委、政府书面申请,经批准,报镇纪委备案后执行。并报农服中心做入账依据。

第十六条:村团体如需借贷资金,必须经村两委班子研究同意,报镇定村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对不按规定程序擅自借贷资金构成的债务,按照“谁经手,谁负责”的原则处理。村借款利息费用,年利率原则上按银行同档利率核算,最高不得超过10%。借据上必须注明贷款时间、利率和本金,年度由村会计制单结算入账。

第十七条:1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建设,须经村两委会讨论经过,报镇政府审核批准,5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建设,必须公开招投标。工程结束后,将预决算书、招标文件、正式税票、施工合同等报镇农服中心,经工程审计小组审核后方可入账。对大的工程项目不按相关程序进行,搞暗箱操作,存在私下交易行为的,镇纪委将严肃查处,追究相关职责人的职责。

三、村团体资产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村级资产是指村级所拥有的具有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各项资产。包括厂房、设备、团体房屋建筑物,以及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3年以上或者单位价值虽未到达规定标准,可是耐用时间在3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等各类固定资产和发包的土地、山林、水面等团体资源。

第十九条:村团体资产在明确产权的基础上,必须依法进行产权登记,建立健全资产台账。村主办会计负责村社资产的登记与管理。建立村团体资产资源明细账。每年各村要对本村社的资产、资源进行清查盘点,并填写“资产资源盘盈盘亏毁损报告表”,说明资产资源盘存情景,并报镇农服中心存档备案。村团体资产报废、毁损、盘亏、核销需经村两委会讨论,并由农服中心、审计所审核,报经镇资产处置小组审核同意后,方可处置。否则,将追究相关职责人的经济职责。因保管不善、使用不当等人为原因致使固定资产损失、毁损的,保管人或使用人应负赔偿职责。

第二十条:购置1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必须经村两委会讨论经过,报镇政府审核批准批准方可购置。

第二十一条:固定资产出售、转让等要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相关程序和要求进行,采取公开竞标,由农服中心、审计所提出复核意见,报经镇资产处理小组批准。所得款项及时足额上缴到镇农服中心村账镇代理专户,否则追究相关职责人经济职责。

第二十二条:村级资产、资源发包、出租,必须订立完善的书面合同,并认真履行。不得个人擅自作主、不得私下订立合同;不得随便变更、终止履行期内的合同。具体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组)级团体资产处置实行公开招标的实施意见》执行。

四、及时结账、记账制度

第二十三条:村级财务必须做到日清月结,收入过期不入账的,按侵占论处;支出结账不及时的,按“谁经手,谁签字、谁负责”的办法操作,村级经济组织不予列支。

第二十四条:实施备用金制度,原则上村备用资金数额控制在5000元以内。特殊情景,经审核同意,可适当提高备用金数额,但总额控制在10000元以内。各村从村级资金专户中支付资金必须凭审核批准后的支出票据支付。

五、民主理财及财务公开制度

第二十五条:各村要建立健全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民主理财组织由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民主理财小组主要对村级财务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定期审核。

第二十六条:村委会应实行财务公开。财务收支每季度公开;年度账务预算、资产资源发包项目,年初公开;民主理财结果待问题处理后公开;重大建设项目完工后公开;年度财务决算年终公开;对多数村民要求公开的资料,及时公开;重要事项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分段公开。

第二十七条:各村的财务每季度审计一次,对无视规定,大肆挥霍浪费的职责人一经查实,按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第二十八条:村干部提拔、离岗、退职前必须履行离任审计,审计结果要构成书面报告,发现问题的,及时提来源理意见。

第二十九条:“组级”财务管理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组级”财务管理工作意见》执行。

第三十条:本制度自...年三月一日起执行,此前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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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机关考勤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9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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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考勤管理制度

1、为保证工作的正常运行,全局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上班时间为8:30中午下班时间为11:30下午上班时间为13:30下午下班时间为17:30。

2、实行“签到制”。工作人员早上到岗后应在8:30前签到。下班前应在到岗后,离岗前立即签到。月底以签到器的登记为准考核工作人员的出勤情况。

3、各种考勤时间均以小时为单位计算。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为1小时;超过1小时不到2小时为2小时,2小时以上不到3小时为半天。以此类推,其中病假含法定假日,其他不含法定假日。

4、关于迟到

当月迟到或早退1次扣发当月工资的1元;当月迟到或早退累计两次者扣发当月工资5元;当月迟到、早退累计3次扣发当月工资15元;当月迟到或早退累计4次以上(含4次)每次扣发当月工资60元,直到将当月工资扣完为止。迟到或早退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否则按旷工处理。

5、关于旷工

当月累计旷工1个小时扣发当月工资1%,当月累计旷工2个小时扣发当月工资2%,当月累计旷工半天扣发当月工资5%,当月累计旷工1天扣发当月工资10%,当月累计旷工2天扣发当工资30%,当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扣发当月工资。全年累计旷工超过6天扣除年终奖的30%,全年旷工累计超过10天以上的扣发年终奖70%,全年累计旷工超过13天扣发全部年终奖,全年累计旷工15天按规定扣发相应的工资,并按自动辞职处理。

6、关于事假

事假3天以内须本人提前向主管局长请假,当月事假超过4天以上须本人提前向局长请假。全年事假累计超过25天,扣发年终全部奖金的50%,累计超过40天扣发年终奖金。

7、关于病假

病假应当提前由本人或家属向主管局长请假,过后补交请假条,连续超过3天(含3天)须出具医院的诊断书。全年病假超过40天扣发年终奖50%,全年病假累计60天以上(含60天)扣发年终奖,并按有关规定扣发相应工资。

8、全年迟到、早退、旷工、病假、事假累计超过50天扣除年终奖的50%,累计超过70天扣除全部年终奖。

9、工作人员必须保证工作时间,严禁无故外出,不得以办公事下基层为由办私事,一经发现报主管局长后按旷工处理,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10、年度代薪休假

代薪休假应根据工作实际,由本人在年初将代薪休假计划报科(室)负责人审核后,报主管局长审批,由局内统一安排。

11、不得占用工作时间参加学习或培训,特殊情况须经局长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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